《[综]炮灰,要逆袭么》作者:duoduo 文案 人生有八苦,最苦求不得,林诺便是男主们心中的“求不得”。 自从林诺莫名其妙被神经病系统缠上,就过上了欢(ku)乐(bi)的穿越生活。 于是,什么总裁巨星、王爷皇帝……不管多么不可一世的男主,在将消极怠工进行到底的林诺面前,也唯有三个字——求不得。故本文又名《求不得》。 林诺每每在炮灰们绝望放弃生命时,强势介入,摆脱困境,踏入巅峰……你说它爽它就爽,你说它虐,它就虐。 又名《主角他特能苏》《据说我在拯救世界》、《渣攻,你去祸害别人》《系统找我做攻略》 PS:不管原世界剧情有多么恶俗都不要放在心上,因为和它不搭噶,只是介绍背景。 注:主角苏苏苏,爽爽爽,每个世界都会比较长,可以当单独的文看,世界有原创有同人。 PS:每个世界渣都是不同的人,看见很多亲讨论cp问题,这篇文的主题是求不得,cp什么的就不用多说了吧?受一路高冷,正攻不会出现在正文,无责任番外啥的就难说了。 内容标签: 强强 快穿 爽文 无限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诺 ┃ 配角:方拓秦鉞李世民 作品简评 弱肉强食的修真界、战火纷飞的乱世、波澜诡异的朝堂、勾心斗角的豪门……林诺每每在炮灰们绝望放弃后强势介入,虽身陷逆境,却凭着坚韧的性情,过人的智慧,一路披荆斩棘,碾碎所有桎梏,叫那日月换新天。本文构思精巧、感情细腻,情节新颖、高潮迭起,主角性情坚韧,永不妥协,却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令人在一路打脸虐渣的舒爽中,又被那点点温情深深打动。 第1章 世界一 林诺牌金手指 闷雷般的低响仿佛从地底深处传来,大地就像遇见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剧烈的颤抖着,黑色的山石从山头一路滚下来,落入黑色的湖水中。 湖水也并不宁静,正激烈的翻涌激荡着,仿佛湖中有一条看不见的大鱼,正玩命的扑腾。 许久之后,山平水静,又过了片刻,一只素白的手毫无预兆的从湖水中伸了出来,吃力的扒住湖边一块黑色的石头,又过了好一阵,这只手才将自己的整个身子,从湖水中拖了上来。 林诺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身上、脸上到处布满了细碎的血痕,散乱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看着越发的可笑。 林诺又爬了两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动,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就随它去了。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相比起来,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诺生性倔强,不仅不曾妥协,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第2章 世界一 林诺牌金手指 片刻后,林诺扶着山石站了起来,刚刚他的动静儿有点大了,说不定会有人来查看,为免麻烦,他还是早点走的好——他在附近的村子住的挺舒服的,暂时还不想搬家。 “火儿。” 随着他一声低呼,漆黑宛如墨色的湖水轻轻荡漾了下,似有什么东西挣脱了出来,然后湖水瞬间恢复了碧色,却在下一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冰冻,不过眨眼之间,便变成了一块巨大的白色坚冰,还不时发出挤压碎裂的声音。 随着湖水冰冻,周围的空气也变得有些扭曲,白色的雾气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涌了出来,越来越浓。 林诺伸出右手,浓雾中出现一朵跃动的火焰状的空洞,欢快的跳上他的手心。 林诺左手一弹指,火光乍现,一朵一尺来长的淡蓝色火焰在他指尖出现,他身上的碎冰瞬间消失殆尽,浓雾也远远的避到了三丈开外。 浓雾退去之后,他掌心的无形火焰便彻底看不见了,只能看见他左手蓝色火焰似在被什么东西吸食一般,慢慢消失不见。 林诺在火儿的“头顶”弹了一记,道:“这次多亏你了,等我恢复过来,再请你吃个饱。” 若非有火儿下到湖水中,造出这么一湖比冰还冷了数倍的“水”来,他这次未必能熬的过来——如今系统的手段是越来越卑劣了。 火儿在他手心跳了两下,不太清楚的表达了下欢喜之情后,跃入他的眉心,林诺转身离开。 自从上次受了重伤,林诺的身体就变成了个筛子,要攒点灵气不容易,加上他也没什么事儿要办,所以越过两个山头之后,林诺便落了下来,用两条腿走路。 没走多大一会儿,一朵“白云”降了下来,停在他前面三丈高的地方,七八个人站在上面,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其中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男孩冷声问道:“你在这里,可曾看见周围有什么异象?” 林诺回问:“什么异象?” 男孩神色一冷,正要发怒,他身边一人道:“他区区一个凡人,能知道什么?我们还是赶紧过去查看,莫要被人抢了先。” 那男孩冷哼一声,架起“白云”便走,林诺耳边传来冷冷的声音:“见到我等仙师竟敢不拜,念你无知,今日只略施薄惩,如有下次——杀无赦。” 话音一落,就有一团黄色的火球从空中飘了过来,显然为了增加威慑力,施法的人刻意减慢了它的飞行速度,只是它自带锁定功能,便是飞的再慢,也不是凡人可以躲得掉的。 林诺叫了声“火儿”,火儿纹丝不动,只传出几丝嫌弃的情绪,显然是嫌火球等级太低,不肯委屈自己下嘴。林诺没法子,只能眼睁睁看着火球飘进自己的左臂,又一挥掌将其中杂质甩了出来——他也讨厌吃这种低等火焰,虽然能得丁点儿的能量,但杂质太多,败胃口。 回到村庄的时候,天色已晚,林诺看着袅袅升起的炊烟,脸上露出笑容,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家中那一道苒苒的炊烟、窗前那一盏昏黄的灯火更加温暖动人呢? 然而等再走近一些,熟悉的孩子们的欢笑声却没有传来,反而嗅到了淡淡的血腥味儿。林诺微微皱眉,顺着血腥味走进村头虎子家,进门便看见躺在炕上、胸口空荡荡一个大洞的虎子,和抱着虎子的尸身哭的浑身颤抖,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的虎子他娘。 林诺静静站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前几天他出门的时候,虎子还抱着他的腿,缠着他带只活的小兔子回来,那双黑黢黢的眼睛笑的弯成了月牙儿,咧开小嘴露出还没长齐的白牙,让人的心软成一团。 林诺终究还是没能带回他答应的小兔子,然而虎子也再不能跳起来,用那双大大的眼包裹了雾气委屈的看着他,等他从口袋里变出草编的蚂蚱,才会再度眉开眼笑。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林诺转身,便看见虎子爹和虎子的三个哥哥,手里拿着铁锹、菜刀气势汹汹从厢房出来,脸上的神色既悲愤,又恐惧。 “不要去!不许去!”虎子娘猛地冲了出来,拦在门口,眼中还在流泪,声音凄厉:“你们要出去,就先杀了我!让我先死!让我先死!” 虎子大哥失声痛哭:“娘!弟弟他不能就这么……” 虎子娘噗通一声跪坐在地上,抱着虎子爹的腿,呜呜的哭:“……我已经没了虎儿,求求你们,就算是为了我……别去死,求求你们,别去死……呜呜……” 她跪在地上,拼命的抱紧了怀里的人,生怕一松手,他就会和虎子一样,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感受到妻子的恐惧和绝望,虎子爹手里的铁锹坠地,回抱住颤抖的妻子,几个孩子扑上去,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他们如何不知道这一去,等着他们的,只是一个死字,他们连将血溅上那人衣襟的能力都没有……可是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林诺默然片刻后,转身出门,门外,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儿站在门口等他:“小叔,爹怕你闯祸,让我来村口迎你。” 林诺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男孩儿抹着眼泪道:“半个时辰前,村里来了几个仙人,随手打死了虎子家的牛,虎子气不过,上前质问,就……” “他们在哪儿?” “在打谷场那边……”男孩儿说到一半,见林诺脚下转了方向,顿时骇的魂飞魄散,扑上来死死抱住林诺的腿,哇的一声大哭:“小叔,小叔!你别去……小叔,我怕……你别死,你别死……” 林诺弯腰将男孩儿抱起来,用指尖抹去他小脸上的泪水,笑道:“好孩子,狗儿这么可爱,小叔怎么舍得去死?小叔不死呢。” 他抱着狗儿慢慢朝打谷场上走着,狗儿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含着泪,却不再啼哭,紧紧抱着他的脖子。走到半路,他们身后又多了几个人,虎子娘终于没能留住家里的男人们,所以只好也拿起菜刀,同他们一起走出家门。 虎子大哥怀里抱着虎子的尸体……既然他们也都要死了,一家子自然还是死在一起的比较好。 打谷场上人很多,杀鸡宰羊烤着牛,这些人低着头,无声的做着手里的活,忽然有人注意到这一群人,顿时焦急起来,拼命的挥着手让他们赶紧离开。 坐在另一面喝茶聊天的几人对林诺他们到来毫不在意,居中那十三四岁模样的少年冷哼道:“我明明感觉到那里天地震动,灵气散逸,结果却除了一大块冰什么都没有,八成是被什么人捡了便宜!” “也有可能有高手在那里打斗,留下的痕迹……” 林诺怀里抱着小男孩儿,缓步上前,问道:“为何杀人?” 被他打断的白衣青年抬手打出一道清光,随口道了句:“不知死活的东西。” 回头继续道:“……交手的起码是金丹期的高手,能一次性将整个湖水冻结……” 他没能将话说完,骇然瞪大了眼,眼睁睁看着面前的人捏着自己的脖子将他从凳子上提了起来,一边对怀里的孩子笑的温和:“怕不怕死人?” 狗儿含着眼泪摇头:“不怕!” 他不怕死人,他只是怕死的是身边的人。 青年心中升起不详的预感,眼珠子瞪起来,嘴巴张合,可惜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被捏断了脖子的尸体便被甩到一边。 “你……你……” 林诺的目光扫过被吓懵了的几人,最后落在少年身上,依旧问道:“为何杀人?” 少年嘴唇微微颤抖,直到此刻,他依然没有在这个人身上感受到任何灵气的存在,出现这种情景,不是此人真的是个凡人,便是他的修为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他强自镇定下来,起身行礼道:“不知道前辈在此,是晚辈失礼了。晚辈卓颖,是……” 林诺打断道:“为何杀人?” 卓颖目光在虎子身上扫过,道:“那小孩在晚辈面前大呼小叫,太过无礼,晚辈才稍作惩戒……现在想来,实不该和一个小孩子计较,稍后晚辈就……呃,前……前辈……” 却是被一只手捏在了脖子上。 林诺淡淡道:“既是无故杀人,那偿命就是了,何来这许多废话。” 卓颖吓得魂飞魄散,知道下一刻这人便会毫不犹豫的捏断自己的脖子,尖声叫道:“他不过是个蝼蚁般的凡人,寿不过数十,早晚都是要死的,杀就杀了,有什么大……” 声音戛然而止。 林诺丢开他的尸体,周围剩下六个白衣的“仙人”这才反应过来,亮出法器将他围在中间,却不敢动手,一人色厉内荏叫道:“你为了区区一个凡人,就敢杀害我们少主,你知不知道我们少主是什么人……” 林诺道:“不过是个筑基期的修者,寿不过三百,杀就杀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却是先前那少年的原话。 那人一噎,又道:“我们少主还是个孩子,便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林诺扭头看了他一眼,奇道:“你是在和我讲道理?” 那人昂然道:“没错!虽然前辈修为过人,但也不能……” 他话说到一半,低头看着自己空荡荡只剩一个大洞的胸口,慢慢倒了下去。 林诺道:“方才虎子来同你们讲道理的时候,得到的似乎便是这个答案……希望我没有答错,我一向喜欢讲道理的人,也愿意同人讲道理。” 但是这世上总是有些人,他们的道理永远只同比他们强的人讲,每每遇到这样的人,林诺从不肯多费唇舌,随手便杀了。因为于这些人而言,道理不再是道理,而是伤害别人、保全自己的工具。 没人敢回答他,剩下五个人虽依旧“包围”着他,浑身却在而瑟瑟发抖,连手中的武器都无法握紧,谁也不知道,眼前这个人,下一瞬会不会因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原因就杀了自己。 恐惧就像一把大手,牢牢地撰住心脏,他们到此刻,才终于明白那些凡人在自己面前的感受——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正义可言,生与死,不过看他人高兴与否。 林诺有些无趣,他不是喜欢杀戮的人,他不愿意去屠杀已经丧失勇气的人,可是他同样也清楚,别看这些人在他面前恍如孱弱无害、楚楚可怜的小兔子,可一旦威胁不再,又会露出比猛虎毒蛇还要可怕的狰狞面目。 只看他们头顶的血光,便知道无辜惨死在他们手上的人不知凡几。 “尔等既视他人为蝼蚁,便莫怪今日被人视为蝼蚁。” 挥袖,杀人。 第3章 世界一 林诺牌金手指 修真的世界,实力差距很大,便如他们杀凡人如碾死一只蚂蚁一般,林诺杀他们,也不过动动手指的事儿。 林诺看着周围一张张熟悉的脸上那陌生又惶惑的眼神,上前将狗儿交给他爹,道:“回头将尸体收敛了,东西收着,若有人来问,给他们就是。” 狗儿爹诺诺应了,又期期艾艾:“那个……他们……” 林诺知道他在说什么,道:“我会处理干净。” 他的目光落在虎子身上,有些黯然:便是杀了这些人又怎么样?失去亲人的疼痛也不会有丝毫减弱,他尚且如此,何况其父母兄弟? 可惜他不会起死回生之术,也没有佛家超度转生的本事,在这里徒留伤感,遂一转身,在众人面前消失不见。 到了无人处,林诺掐动法决,一道玉剑的虚影出现在空气中,渐渐由虚化实,而后又一化十,十化百,向四面八方飞射而去。 这东西名为剑书,名字挺高大上,其实功能比林诺前世用的手机差多了,林诺方才用的功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无指定对象群发短信,离此地较近有一定修为的修真者都能收到。 若不出他所料,这玩意儿一出,那些人所在的门派,会在第一时间被收拾干净,这也是他答应狗儿爹的事。 两千年前,天道盟召集天下道门,在天道镜前发下誓愿,定下仙凡之规,但凡无故杀戮凡人者,天下共诛之。此愿一发,天下灵气都乖顺了两分,天劫也变得温和了许多。主导此事的几位化神期大能更是功德加身,原本九死一生的生死大劫也不过轻轻劈了几道天雷便过了。 至此之后,天下修者的入门之誓上,都加了不得妄杀凡人一项,偶尔有几个漏网之鱼,却往往是被人故意豢养的。 只因自天下道门向天道立誓,得天道认可后,护佑凡人、诛杀这些妄杀凡人者,便会有功德加身,这玩意儿在渡劫之时,比任何天才地宝都要管用,是以往往什么地方出现一个破戒的修者,便会被人争相捕杀。 野怪供不应求之下,便有人开始家养,找一处穷乡僻壤之地,扶持一个小门派,瞒过此条戒律,虽怕沾因果不敢直接让他们去滥杀无辜,却可有意无意纵的他们不可一世,等到有需要的时候,便斩杀了供渡劫之用。 先前林诺一听他们整个门派都是这般风气,便知道定然是被人豢养的,他这会儿发了剑书出去,豢养他们的仙门定会立刻将他们收割——否则等外面的人来抢人头,他们就血本无归了。 可怜这些家伙们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却不过是养在圈里等着过年宰杀的家畜罢了。 “可惜这地方又不能呆了。”林诺叹了口气,太远的路他懒得用脚走,从空间法器里取了一张小挪移符来,这东西可带着他定向传送五百里,他对着星星辨别了下方向:“就这边罢!” 一阵眩晕之后,林诺落在一道山崖下面,潭水清幽、鸟语花香,景色竟相当不错,只是他受伤之后,灵觉被限,并不能感知到附近有没有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到了什么地方。 他方才明里取得是小挪移符,暗地里用的却是大乾坤符,两者刚启动时有几分相像,等能发现不同的时候,想阻拦也来不及了。这一手也算是他的专利,旁人想到也用不起——大乾坤符忒贵。 当然贵也有贵的好处,虽然大乾坤符不能预设方向位置,距离也是随机的,但它不受环境限制,而且哪怕再近,也比小挪移符要远的多。 林诺靠着山崖坐下来:希望跑的够远,这可是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了。 更希望,他是想多了。 他心中有些不安,方才在虎儿家时,他分明感觉到周围气息有些动荡,应该是有高手隐藏——若不是巧合,便只可能是冲着他来的了。如是后者,他只希望这一张大乾坤符能甩脱了那人,如今他的本事,也就能欺负欺负小辈,真来什么高手,连跑都跑的不够快。 今天发生的事有点多,林诺抬头看着漫天的繁星,轻轻叹气:还剩下最后两个月,怎么就不能让他消消停停的过呢? 下一瞬,林诺脸色骤变,闷哼一声,挣扎着站起来却一个踉跄撞到面前的青石:“火儿!火儿!” 声音中竟带了几分甜腻惑人的味道。 林诺咬牙不再吭气,冲进水潭,下一瞬,火儿从他眉心跃出,潭水瞬间变得冰凉刺骨,却依然无法抵御仿佛来自于灵魂的阵阵情潮,身体不可言说的部位传来无法忍受的麻痒和空虚,每一寸肌肤都在疯狂的叫嚣着,渴望着被温暖、被摩挲、被挤压…… 要……要……想要…… “呃!”林诺闷哼一声,狠狠撞向山崖,山石伴着水花一起坠落,砸在他的身上,带给他的除了疼痛,却还有酥麻,让他再一次浑身颤栗,难以忍受的撞向山崖……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诺精疲力尽的上岸,踉跄的走了两步之后跌倒,跪伏在地上喘了许久,才慢慢坐下,声音低低的恍如自语:“方拓?” 一个低沉的声音答道:“是。” 于是林诺不再说话。 他是被系统换着花样折腾惯了,又太相信这个人的信誉,所以一有什么不对劲便下意识算在系统头上,却浑然忘了,这两次,分明就是方拓下在他身上的千丝蛊发作的症状。 方拓蹲下来,在林诺嘴里塞了一颗药丸,施法将他身上的水汽驱除干净,又将身上的大氅取下来披在他身上,然后在一尺外坐下。 林诺偏着头,没去看他,更懒得说话。 男主大人如今已经威震八方,拿出来的药自然是好的,林诺很快恢复了力气,从空间里取了一坛烧刀子出来,靠坐在石头上喝。 他没想着再跑——他最后一张大乾坤符已经用掉了,就算没用掉,那个人既然连心魔重誓都不顾的引动千丝蛊,他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一样会被他找出来。 林诺这辈子,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要资质有资质,却藏在凡人堆里几百年,除了身受重伤外,就是不想见方拓。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可他还是没想明白,他和方拓之间,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男主这是间歇性发癫呢还是崩人设了? 若不算前世看的小说,他和方拓,真的一点都不熟。 他和方拓见得次数,他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完。 第一次是退亲的时候,他几乎完全让管家出的面,等事情办成了,才说了两句场面话,勉强算是认识了。 第二次是在一个秘境的入口打了场群架,他和方拓虽然是同一方的,可是从头到尾林诺别说同他说话,连看都没多看他一眼。 第三次的时候,他在潘阳湖喝酒吃螃蟹,正好遇上方拓,方拓送了一坛好酒给他,当时他虽然喝的有点多,但还是记住远离男主的宗旨,说了“谢了”两个字,就转身醉醺醺的走了。 后来两人又在修真集市上遇到过两次,不过去那种地方,许多人都会伪装下容貌,方拓也不例外,所以林诺就假装不认识,同他擦肩而过。 直到第六次见面前,他和方拓一共才说了三句话,勉强算是点头之交吧,可倒霉就倒霉在这第六次见面上。 他闲着没事儿到无尽海去溜达,好巧不巧就碰到方拓和一头半蛟打架。那个时候的方拓还没现在这么厉害,显然不是那半蛟的对手,最麻烦的是他好像灵力有些不继,眼看就要被那条蛇给吞了。 别说方拓和他还算相识,便是遇到任何一个人要被野兽吃了,林诺也不可能干看着,是以想也不想便过去帮忙。虽然林诺也不是那半蛟的对手,但好在他身家丰厚,宝贝众多。先用法宝将半蛟暂时困住,然后塞给方拓一张小挪移符让他走人,自己也掏了一张出来准备逃之夭夭。 按说他的计划是万无一失的,可惜遇上了两个变数,一是在实战上天赋满点的男主居然在关键时候发起呆来了,以至于发动小挪移符的时间迟了片刻,二是不知道咱们的男主大人对人家做了什么,那半蛟对他情深义重的很,见他就要离开,一时又被林诺的法宝困住,焦急之下竟然将头上的银角脱体,射向男主大人。 那会儿方拓正处在传送前的短暂僵直中,如果被击中必死无疑,林诺无奈之下只好暂时放弃传送,自己冲了上去——小挪移符是他给方拓的,也是他自己说,他缠住半蛟让人先走的,结果半蛟他没能完全缠住,若方拓因为使用了小挪移符不能移动而一命呜呼,那岂不是自个儿害死了他? 就这么一耽搁,方拓走了,他却被那只半蛟揪着打的半死,好容易才找个机会启动了定点传送盘,回了密窟,算是捡了半条残命。 说是半条残命,是因为他真心伤的很重,说是必死都不为过。但林诺不怕,他有金手指啊! 在原著里,林家的血统高贵,其中隐藏着凤凰血脉,濒死之时有一定几率会涅槃重生,脱胎换骨、化茧为蝶。为什么原著中原主可以从第一集 一直蹦跶到最后一集?就是因为他曾经进行过一次不完美的涅槃,以致升级速度勉强跟得上男主——其实林诺觉得,作者之所以这么安排,完全是因为原主“人气”太高,太早领盒饭的话会损失一大看点。 总之,林诺因为知道自己最大的金手指所在,所以早在几百年前就开始准备,搜集了梧桐木、百凤羽等各种珍贵材料,又花了数年在他的老巢布下大阵,务必保证哪一天他涅槃的时候能达到完美效果。 如今这些终于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了,林诺强撑着关了门户、启动禁制、开启大阵,然后躺在床上“等死”。 他放任自己陷入昏迷,体内生机渐渐消失,呼吸微弱,心跳渐缓,血脉中却有一股灰色的气息悄无声息的蔓延、茁壮,万年罕见的凤凰涅槃即将开始…… 然后,男主闯了进来。 后面发生的事,他连想都不愿再想。 第4章 世界一 林诺牌金手指 林诺喝酒跟倒酒似得,一会会半坛子就下去了,其中有小半洒在他的下巴、脖子、衣襟上,显出一片狼藉。不是他故意装豪爽,而是那坛子口太大了,想一滴不漏的灌进嘴里不容易。 他身上刚添了许多伤痕,烧刀子洒在上面有点刺痛。不过林诺这几百年和系统相爱相杀,神经练的粗大无比,最不怕的就是这种单纯的疼痛——烈酒浇洗伤口,这种让普通人哭爹喊娘的疼痛,对林诺而言,就跟挠痒痒似得。 他自己不在乎,方拓却看得难受,却没有说话,只是唇角抿的更紧了些。 林诺又喝了一口,深吸口气,终于转头看了方拓第一眼:“什么事?” 方拓沉声道:“还有两个月……是你的生辰。” 林诺自嘲一笑:“所以你是来给我庆生的?” 方拓默然不语。 林诺吐了口气,道:“不管你是来给我庆生的,还是来给我送行的,我都谢谢你。” 这不科学的世界,修真者的寿元就像林诺上辈子在科幻小说里看得基因锁似得,升一次级开一次锁,加一次寿命,到了日子,多活一天都不成。所以修真者整天就像被狗撵着似得拼命修炼啊修炼,活的还不如普通人纯粹。 不过林诺没这个烦恼,他的伤让直接让他没了升级的可能,退出了这场生命与时间的长跑。 还有两个月,既是他的生辰,也将是他的祭日。 方拓默然片刻后开口,声音黯淡道:“我没能抢到延寿果。” 林诺有些烦躁的又喝了一口:“三千多年,早活够了。延什么寿呢?” “我不会让你死。” 林诺呼吸一窒,捏着酒坛的手顿了顿,道:“你也不是第一天修真,修真之路,从来都是越走越窄,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我如今是化神期。” 林诺脸色瞬间苍白,抓着酒坛的手都开始发抖,最后暴怒起来,酒坛重重砸在方拓脸侧的山崖上,厉声道:“方拓,我他妈到底什么地方对不起你!” 他终于不再心存侥幸,以这个人的心性,不惜破誓发动千丝蛊来找他,岂会只是为了来替他收尸? “是我对不起你。”方拓闭了闭眼:“对不起。” 下一瞬,天旋地转,两个大境界的差距让林诺的挣扎显得微弱的可笑,他放弃了将手腕从方拓手心抽出来的举动,咬牙道:“方拓,你若敢……我与你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方拓自嘲一笑,道:“好,那就不死不休好了!” 林诺不再说话,毁灭性的灵气朝心脉汇聚,方拓抿唇,神色越发难看,一掌拍在他胸口:他熟知这人的性情,怎会让他有用死亡的方式离开他的机会。 “对不起,阿诺,比你你恨我,我更怕这世上没有你。” “方拓!” 向来清冷的声音中带了几分软弱和央求,方拓手凝在半空,却又一指封了上去。 林诺的话还未出口就没了声息,身体软软的垂落,唯一还能活动的双眼下一瞬便被黑色的丝锻遮挡。 林诺抿着唇,目光有些散漫的透过黑色缎带,看着漫天星辰,心中默默竖起一根中指:这操蛋的世界,这操蛋的人生! 他不是第一次落入这样的处境。 数百年前,他本在自己的秘密洞府等待涅槃重生,再醒来时却恍如噩梦。 他被人以最不堪的姿势压在身下,心却像飞翔在天际,身体被充满、被取悦,那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他的每一次触碰,都让他的身体兴奋的战栗…… 他脑海中一片空白,他什么都不愿想,只想溺死在这无边无际的愉悦和满足中…… 不对!这样不对! 林诺心性冷漠的有些自私,不在意的东西,怎么样他都不在乎,怎么样无所谓,可有些东西,却是半点不能忍。 他向来对自己比对旁人还要狠,他愤怒于这个男人的暴行和凌辱,但更不能忍受的,是自己身上不堪的欲望。 他并不排斥肉体的交合,但前提必须是两情相悦,必须是心甘情愿! 他咬烂了舌头才勉强恢复一丝清明,喷了那人一脸血,将他击飞之后才发现自己重伤依旧,完全不具备杀人的能力,便强撑着一口气跌跌撞撞的冲了出去。 他不辨东西的乱跑一气,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女主林灵儿,林诺不支倒地,本以为自己已经逃出生天,却不想醒来的时候依旧在床上,直到此刻他才知道,原来先前那个男人,就是男主方拓。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暗无天日,他陆陆续续逃了几次,可惜都被找了回了。跑的最远的那次,差点就成功了,方拓发动了千丝蛊,感应到了他的位置,才令他功亏一篑。 那段时间,他曾数次向系统求助,被困时他求它助他脱身,没有反应;自行逃离后求它帮他屏蔽千丝蛊的感应,没有反应;意识到方拓可能是在用某种方式替他疗伤后,求它帮他恢复说话交流的能力,没有反应;最后,他只求它能屏蔽自己的感知,依旧没有反应。 不知道多少个日夜过去,方拓如往日般替他清洗身体,换上柔软的长袍,解开蒙住他双眼的缎带……而后,将他的佩剑、法衣、空间法器一一放在他面前,最后从他肩头拨出禁制他的法器。 林诺安静的看着肩头龙形玉钉带着几滴鲜血离开他的身体,然后一掌拍向正准备开口说第一个字的男人。 离剑感受到主人的召唤,欢鸣一声飞入林诺的掌心,继而橫劈,在方拓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伤口。 林诺脸上平静无波,但手下却没有半点容情,他修真两千年,第一次对一人产生如此浓烈的杀意。 系统在他脑海里尖叫,发出刺耳的警报,林诺冷笑,别说他是什么劳什子男主,就算他是天王老子、神仙皇帝,今天他也要将他剁成肉酱。 那一战足足持续了三天三夜,周围数百里山河都化为齑粉。 他功力尽复,甚至还提升了一个境界,而方拓却似乎消耗很大,并不是他的对手。然而当他占尽上风的时候,林灵儿来了,开始喋喋不休。 她告诉他,他已经昏迷数百年,告诉他是方拓给他服下可以冻结任何伤势的神药,他才能活到现在,告诉他这几百年来,方拓带着他闯了无数秘境,寻了无数灵药,试图治好他的伤……最后告诉他,因为他寿元将近,方拓万般无奈之下才给他用了自己九死一生找到上古神物千丝蛊,在蛊虫的作用下,渡了他一半的修为,才替他治好伤势,并提升境界延长寿元,为此方拓足足降了一个大境界,几百年修炼化为乌有…… 林诺几乎要气乐了,是不是他还得感激男主的自我献身、无私奉献? 可是,有没有人问过他,需不需要他的牺牲?有没有人问过他,愿不愿意用这种方式活下来? 他本以为自己重伤依旧是因为涅槃失败,却原来是被那劳什子“神药”给生生打断了,连身上的涅槃之力都被男主吸走了一半!他原该沉珂尽去,得到无上天资,如今却莫名其妙昏迷数百年,根基已损,长生无望,还遭受如此凌辱,完了竟还要他感恩戴德? 他长剑横扫,将男主女主一起卷入攻势——你们既然这么伟大,那就一起去死好了! 然而他到底没能成功,不是因为他被林灵儿的话所打动,而是因为出了家贼。 系统在阻挠他无果之后,竟然无耻的发布了保护男主女主的任务,并在第一时间开始“消极任务”的惩罚,还试图控制他的身体。 他这会儿发了狠,连系统都控制不了他,可是在系统的干扰下,方拓和林灵儿却屡屡在他剑下逃生。 此刻林诺身体也开始出现异样,旁人到了他这般境界,灵气循环往复,源源不绝,别说打三天三夜,就是打上三年也没什么问题,可他这会儿就已经显出疲色,加上捣乱的系统,他根本不可能杀得了他们。 他停止攻击,长剑遥指摇摇欲坠的男女主,逼方拓发誓永不引发千丝蛊之毒。 那时候,方拓用那双黝黑的眸子,阴沉沉的看着他,沉默许久之后,立下心魔重誓。 心魔重誓,违者渡劫时心魔缠身,九死一生。 末了林诺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他没有要求方拓解除千丝蛊,因为他知道,那玩意儿一旦种上,完全没有祛除的可能。 千丝蛊是作者给男主开的又一个金手指,大约是嫌男主修为精进的太慢,才YY了这东西出来,世上仅此一对,是世间唯一一件可以让人毫无隐患速成的神物。 据传这东西是上古时期的一个大能,为让修为低下的心上人能与他共享长生而炼制的。只要分别服下雌雄二蛊,灵肉交缠之际可分享双方的修为、境界、资质等,另外还有一些增加夫妻情趣的小功能:如只要服下雄蛊者心念一动,另一方便会欲念高涨难以自已,如双方若心意相通,可感应到对方位置,如交合时若一方情动,另一方也会一发不可收拾等等。 只可惜这东西炼制难度太大,他的爱人没能等到他完成便已经香消玉殒,是以此物便留了下来。 原著中,男主坠入一处迷失古地,身受重伤,遇到一个活了数万年、修为惊人的“神女”,神女将他认作了前世的恋人,为了救他,给他服下千丝蛊与他双修,并度了一半的修为给他。 事实上,这篇小说的女主名义上虽然是林灵儿,但真正和男主有过肉体关系的,只有那位昙花一现的神女。 可如今神女不知何处去,种下千丝蛊的,却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他和方拓。 林诺恨不得把那无良的作者揪出来一把掐死:男男女女那档子事,就是体液和体液的交换,不懂就滚回去问你生物老师,没事瞎写个啥! 如果早知道方拓这个疯子还会做同样的事,上次见面他就该弄死他!他不是没有机会! 自从与方拓大战一场之后,林诺便对方拓避而远之,但四百年前却还是见了一次,而且是他自己撞上去的。 四百年前,没事儿到处瞎逛的林诺不小心飘得有点远,迷失了方向,便再次启动了阵盘。他的阵盘定点传送位置设置在他自己的密巢,就是他曾准备涅槃的地方,他已经许久没有回来过了,但这次一睁开眼睛,看见的却是鸠占鹊巢的方拓。 但方拓并没有看见他,方拓快死了。 第5章 世界一 林诺牌金手指 方拓伤的很重,毫无生气闭着眼,靠着他的床榻坐在地上,头歪在一边,从嘴角溢出的鲜血滴在垂下的床幔上,弄脏了很大一块。 林诺本想转身就走,但作为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对自己的床被人弄脏这一点有些不满,不免就多看了一眼,不小心就看见方拓手里抓着一个很眼熟的玉简。 他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这是什么东西。 他第一次见方拓是为了退亲,其实也是接到了系统任务,给他送去第一枚金手指,也就是这枚玉简。 在原著中,这枚玉简也是原主送给方拓的,不过却是在强势的退亲之后,为了让他看清自己和林灵儿之间的距离,侮辱性的扔给他的垃圾。但作者君安排给男主的基础性功法,怎么可能真的是垃圾,于是男主开始接触修真界,开始慢慢崛起。 林诺不是原主,他原就不是高傲的人,更何况面对的还是以后横扫八荒的男主?不过他也没存什么讨好的心思,很随意的将玉简给了他。 让方拓抓着自己送他的东西死,林诺觉得膈应的很,于是就将玉简抽了出来。 然而手刚触到玉简,一篇文字便浮了出来。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只是用平淡的语气告诉他,他脖子上的铁片其实是空间法器,里面的灵药有些可以用来炼换骨丹,对他的伤势有好处,不要随意卖了;藏在黑色匣子里的地图是无尽海一处秘境的,据说那里有延寿果,但里面危险诡秘,没有把握不要轻易尝试;海角阁三年后有一次拍卖会,他攒的灵石应该可以买一颗造化丹,别忘了到时候去看看;紫色葫芦里的灵乳喝一口就能恢复全身灵气,带在身边以后和人斗法就不怕动不动灵气不济了,他取灵乳的地方每隔三百年就能汇聚一葫芦…… 林诺没有看完,指尖微微用力,玉简化为粉末,一扬手飘飘荡荡散了。 而后冷笑。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方拓会对他做那样的事,他在小说中认识的方拓,在男女之事上并不随意,虽然恩怨分明,但不管多大的恩情都绝不会拿己身相报,便是当初自己是因他而受伤,方拓也不该做到那种地步。如今看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方拓,或者是喜欢他的。 可是喜欢又怎么样?喜欢就可以不顾他人的意愿任意妄为? 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他昏迷不醒,方拓无从征求他的意见,可是后面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他记得很清楚,方拓从未对他解释过一句,从未询问过一句他愿不愿意。无论他表现的如何抗拒,也从未停止对他的侵犯。 林诺冷笑:这种毫无尊重的爱,也配叫爱? 他和方拓见面不过数次,说话不过十句,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爱上方拓,也不屑于方拓对他所谓的爱。 林诺没去取他的空间法器,也没走,就在地上坐了下来,开始一坛坛喝酒,等着方拓断气,好将他从自己的房间弄出去。 他没想过救他,就算想救也救不了,方拓受的伤,比当初他的还重,到现在还留着一口气,已经是奇迹了。 地上的酒坛逐渐增多,方拓却还没死,反而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弥漫开来。 醉醺醺的林诺感受到气息的牵引转过头来,然后嗤笑:真该说果然不愧是男主吗?像他们这样正牌的带着凤凰血脉的林家人,也几万年才能出一个有涅槃潜质的,可是人家男主,不过吸收了他一半的涅槃之力,居然开始浴火重生了。 不过也就这样了,且不说只有一半的涅槃之力,方拓体内没有凤凰血脉,那涅槃之力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浴火是有的,重生却不可能。 林诺看了一眼便扭头继续喝他的酒,然而他体内的涅槃之力却开始蠢蠢欲动,同方拓身上的两下里相互呼应,几乎要脱体而出。方拓身上的也是一样,似乎他只要勾勾手指头,就会飞回到他的身上。 原本只作壁上观的林诺面临抉择:或者将方拓体内的涅槃之力召唤回来,方拓自是难免一死,他却有可能彻底治好身上的伤,又或者自我牺牲一下,助方拓涅槃重生,救他一命,又或者就这样看着,让该死的去死,该伤的还伤。 林诺大口喝着酒,有点后悔方才没有直接一走了之,忽然觉得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方拓是那般碍眼。 如今距那件事儿已经过去百年,他对方拓虽膈应尚在,但杀心早已消弭。 的确是方拓用价值连城的圣药冻结了他的伤势,的确是方拓数百年来为他四处奔波寻找灵药,的确是他寿元将近,方拓无法可想之下,牺牲了数百年修为,延了他的寿命、治了他重伤、提升了他的境界……林诺生性骄傲,他可以恨方拓、杀方拓,却不会因为他不需要、不愿意这种理由,去否定方拓为他付出的代价,不管对方是不是好心办了坏事。 罢了罢了!就当是我欠了你的!日后我们恩怨两清就是! 林诺将剩下的半坛酒一气灌了下去,然后起身,先将自己血脉中的凤凰精血逼入方拓体内,又引导涅槃之力合二为一,然后将几百年前因方拓闯入而破坏的栖凤阵重新修复、启动。 看着方拓被金色的火焰包围,林诺转身便走,凤凰涅槃并不需要人护法,便是需要,他也没这个能力——逼出凤凰精血并非是没有代价的。 林诺原本对长生就没多大执念,生生死死的并没太放在心上,所以并不觉得多么失落,只是依旧忍不住苦笑:果然这就是男配的命运,花了百年千年的时间去准备有什么用?男主只需要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什么好东西,就统统是人家的。 而他林诺,就是那个从无尽海万里迢迢送上门的金手指! 精血的损伤是无可弥补的,林诺在暂时栖身的小门派修养了三年多,才稍稍恢复了点精神,出关的时候,他发现门内又给他换了一批服侍的弟子。这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这些服侍弟子隔三差五就要换一批,或者是修为到了,有了自己的洞府,或者是寿元到了,化为了一抔黄土。 但这次却有些不一样,新进的弟子中有个看去七八岁模样、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儿,让他格外看不顺眼。 林诺神色自若的喝了一杯茶,宣布要继续闭关,然后回到密室,捏碎了大乾坤符。 方拓这个不要脸的,以为涂上绿漆就真成了嫩黄瓜?哼,要不是有他布下的栖凤大阵,他方拓此刻还是个三头身的奶娃娃呢,他会认不出来? 有了这次相遇,林诺就不再在修真界里乱逛,改混在凡人堆里过日子。 若说要在诺大的修真界找一个人,宛若大海捞针,那么在凡人世界里找一个人,那就是在大海里找某一滴水。 反正他修为已经不可能再精进了,在凡世过几年清清静静的日子也不错。 只是没想到,这个人竟不惧生死道消,违了心魔重誓引发千丝蛊来找他,更想不到的是,短短几百年时间,他硬是将修为提升到高出他两个境界,若非如此,他便是有千丝蛊在,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助他破镜。 若早知如此,林诺咬牙:当初绝不会救他! 一双手有些笨拙的解下他的衣带。 方拓低低的声音落入耳中,带着几许哀求:“你再忍这一次……就这一次……等我助你破境,就又有三千年的时间。三千年,我一定能找到治好你的灵药……” 林诺闭上眼,身体微微颤抖,心中却是一片冰寒:他林诺便是再不堪,也不愿靠雌伏在不爱的男人身下来换取修为、性命。 系统的声音适时的响起:“主线任务已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回归。”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世界是背景版,所以很短。 先打预防针:每个世界的男主都很渣,不然为啥叫求不得呢! 第6章 番外 方拓 哈,哈哈……你终于害死他了…… 方拓,你终于害死他了…… 口中发出意味不明的笑声,辣喉的烧刀子灌的太猛,引起一阵呛咳,咳得眼泪都下来了。 爱一个人的感觉,怎么就这么痛,怎么就这么痛…… “我只是想让你活下去,只是想让你活下去……”方拓语声低沉含糊的恍如低泣:“哪怕你不爱我,哪怕你看不见我,哪怕你恨我……只要你活着,只要我活着的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你存在,我就心满意足……怎么就这么难……林诺,林诺……” 剧烈的咳嗽声响起,鲜血合着烈酒一起呛出来,还有眼角的泪。 那个叫狗儿的孩子,可以抱着他的腿央求:“你别死,我怕……” 那个被称为虎儿娘的妇人,可以抱着自己爱的人,说:“就算为了我,求求你,别去死……” 他也想这样抱着他央求;“求求你,怎么样都好,只求你,别死……不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可是他不敢,他算什么呢?那个人会送给他的,最多也不过一个“滚”字……那个人,其实是连一个“滚”字都不屑对他说的吧?他连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心痛的再次缩成一团。 烈酒灌入咽喉,又苦又辣。 他的回忆中,并不是只有苦酒。 那个人,也曾对他笑过的。 他清楚记得,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漂亮的不似凡人的白衣少年,将玉匣轻轻推到他面前,那纤长的手指,比美玉还要无暇,他声音清冷悠然,不见半点轻浮:“背信弃义的确是让人不耻,但这并非堂姐的本意,而是我等做亲人的,不愿因为一句承诺,陷其于不幸。方兄也是为人兄长的,想必能明白我们的心情。” 顿了顿,又道:“堂姐天赋惊人,入元婴期当不在话下,元婴期寿元三千,方兄却只是一介凡人,这样的婚姻,对方兄而言,只怕也非幸事。如今婚约已解,当初令堂对家伯母的相助之情,愿用这匣中之物补偿。” 他当时并未反应过来那个人说了什么,只是觉得,他的声音怎么能那么好听呢?每一个音符,都像拨在他胸口一根看不见的弦上,震颤的他浑身发软,呼吸不畅。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了。他自嘲一笑,那个人,就是那九天上的白云,他这样的凡人能做的,只是站在地上仰望罢了。 虽如此想着,却将他留下的玉简捧在手中,没日没夜的修习。 如果那个人在天上,他也可以,一步一步的爬上去。 然而修真的道路,并非一片坦途,修者的世界,比凡间还要残酷百倍。 他斩杀了一个觊觎他法宝的男人,却不想那个人是万魂宗宗主的私生子。 他被堵在秘境的入口,看着祖父、妹妹、发小和邻里的灵魂在万魂宗弟子掌中凄厉的惨叫,周围到处都是人,他却仿佛站在无尽的荒原,心中只有冰冷,绝望,还有无穷无尽的恨。 他口中说着“好”,一步一步向他们走去,不就是要左手吗?他给,他什么都给。 他清楚,对方要杀他不过是举手之劳,这样不过是想多折磨他罢了,给了左手,还会要右手,还有他的腿,他的命……可不管他给多少,祖父、妹妹他们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所以,他求的,不过是一个同归于尽的机会罢了。 再走一步,再近一步就够了……他手心中捏着雷震子,闭上眼。 一声惨叫毫无预兆的响起,万魂宗主狂怒的声音响起:“小辈尔敢!” 方拓睁开眼睛,愣愣的看着背着剑的白衣少年临风而立,脚下躺着一具尸体,语声淡淡:“杀都杀了,有什么敢不敢的。修者之争,不涉凡人,我们谁敢说以后不会有几个没有灵根的后人,若一有什么事,就去找他们出气,我们岂不是个个都要断子绝孙?你如今不仅杀凡人泄愤,还炼其魂魄,真当修真界是没有规矩的地方吗?” 而后演变成一场乱战。 方拓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旁观者,他低下的修为让他连插手的余地都没有,直到有佛门弟子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忙超度他亲友的魂魄时,他才反应过来,事情已经结束了。 “林……林诺呢?”他听到自己用干涩的声音问。 “林施主刚才和万魂宗宗主交手,受了些内伤,此刻应该回去疗伤去了吧!” 方拓黯然,再次看见那个人,他依旧只能仰望。 他开始不自觉的留意那个人的行踪,一有他的消息,便给自己找了理由赶过去,知道他喜爱美食美酒,就处处着意收集。 却不知是不是他们缘分太浅,一次又一次失之交臂,才终于在潘阳湖见到了那个人,他喝的有些多了,雾蒙蒙的双眼,脸颊微微泛红,唇上沾着酒渍,长发有些凌乱的垂落,他伸指扣一下手中的长剑,斥责道:“杀人也是杀,杀鸡也是杀,我还没嫌你太长不好切螃蟹呢……而且我手艺这么好,肯用你是你的福气,矫情个什么劲儿呢!” 方拓没想到这个人喝醉以后,竟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不由会心一笑。 他按捺住心中的雀跃,从空间里找出最好的酒,递给那个人谢他上次的援手之恩,那人却一脸茫然,分明根本不记得他是谁。 方拓难掩失落,看着那个人抱着酒坛,脚步轻浮的远去,时不时还要仰头喝上一口,恨不得变成了他手中的那坛酒。 再后来,他空间中的美酒美食越积越多,却一直没有机会送出去。 修真界这么大,修真界的人又来去如风,他便是追着那个人的脚步,也追逐不到。 足足两千年,他竟只见到了他两次,他们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擦肩而过,他还在忐忑着第一句话该说什么的时候,回头却再也找不到他。 再后来,就是无尽海。 他在迟疑要不要祭出最后的法宝时,那个人从天而降,于是心中被狂喜淹没——他是来救他的,他来救他了!他一定还记得他是谁…… 乱了心神的他迟了一瞬才捏碎小传送符,身形逐渐透明中,他看到的最后一眼,就是那个人放弃了传送的机会,冲上来挡在他身前劈开了银色的利刃,在他身后,半蛟挣脱了法宝,狂怒的扑上来…… 不!不!不! 方拓红着眼,拼命从五百里外赶来,然而留给他的,却只有一片狼藉,小岛被劈成两半,礁石上散落着淋漓的鲜血。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地方,然后去林家抢到了那个人的命牌,用秘法找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侧身躺在床上,神色安宁,恍若熟睡,小腹上已经不再淌血的伤口却深深刺痛了他的双眼。 方拓几乎找不到他身上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能颤抖着手从怀里取出他的命牌,命牌上的魂火微弱的仿佛下一秒就会熄灭。 他要死了…… 他怎么可以死…… 方拓恨不得杀了自己,若是自己不在战场上犯傻,若是自己早早将最后的手段使出来,若是自己坚持由他来抵挡半蛟让这个人先走…… 接下来,是漫长又充实的几百年。 他带着沉睡的林诺四处流浪,只要知道什么地方有灵药的消息,不管多危险都要闯一闯……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他修为越来越高,找到的灵药也越来越珍贵,可是对那个人的伤势却一点作用都没有。 他用在林诺身上的圣药可以冻结他的伤势,却没有办法冻结时间,看着林诺的大限一天天逼近,他如同困兽一般无能无助。 只有千丝蛊,只有千丝蛊…… 他如同献祭一般,抱了那个人,心中一片冰冷:他知道这个人永远不会原谅他,他的可怜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被他亲手掐死在了襁褓中。 可是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活着,怎么样都好……怎么样,都好。 但他还是没有想到,那个人的反应,会如此激烈。 那个人嚼烂了自己的舌头恢复清明,捏烂自己的手脚从困灵锁下脱身……方拓利用千丝蛊的感应在阴冷的山洞中找到他,看见他遍体鳞伤的坐在地上,面无表情的用尖利的石头刺穿自己的胳膊来抵御情潮,那个时候,他眼中的厌恶不是对他方拓的,而是对他自己的。 方拓面无表情的上前,带着他回到居处。 我知道你最厌恶什么了,我会做到的,我会做到的。 千丝蛊下,一人情动,另一人也会情难自禁,所以,只要不动情就好了。 蒙住那个人的眼睛,方拓将蚀骨钉钉入自己的胸口,深入骨髓的疼痛让他面容扭曲,疯狂的冲撞中看见那人的眼泪慢慢渗透黑纱…… 恨我吧,恨吧! 可是,宁愿你恨我入骨,也不愿,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见过林诺,因为他知道林诺并不愿见他,也是因为他要去寻找可以根治林诺伤势的灵药。 他在修真界疯狂的搜刮,无论什么样的险境他都要去闯,终于有一天遇到了他难以抵御的危机,他在临死之前启动阵盘,到了林诺的洞府,心中一片安宁。 我一直害怕面对你的死亡,如今我要先死了,这样很好。 他怕那个人会不高兴,不敢上他的床,只挨着床榻坐着,想象着那个人还静静躺在床上……方拓慢慢闭上眼睛……真好,阿诺,这样真好。 他含笑睡去,以为这一睡就是永恒,然而他还是醒了。 就像做了一个甜美离奇的梦,睁开眼睛,依旧坐在地上,但他变成了五六岁的孩子,身上伤势尽去,修为也尽去。 更让他震惊的却是,万灵纯根,无暇之体——这两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体质,竟在他一个人身上出现了。 空气中残留着酒香,洞府周围有不知名的大阵启动后留下的残骸。 他找到林灵儿,林灵儿惊骇欲绝:“栖凤大阵,涅槃?这怎么可能?你身上又没有凤凰精血,如何能涅槃呢?难道你也是林家后人?” 他一言不发的离开,混入林诺临时栖身的门派,看见了那个人在见到男童模样的他时僵硬了一瞬。 片刻后,他摸进号称闭关了的林诺的密室,只看见地上空荡荡的蒲团。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方拓大笑着,笑的连眼泪都出来了。 你自以为是在救那个人,其实是打断了他旷世的机缘;你自以为渡了那人一半的修为,其实是吸走了他涅槃重生的力量;你自以为是治好了他的伤势,其实是夺了他的绝世之资,通天之途…… 那个人,他那么骄傲,从头到尾,竟是只字不提。 那个人,他那么骄傲,纵有机会也不屑取回自己的东西,反而用凤凰精血,涅槃之气,重生之机,还他的百年修为。 林诺,林诺,你知不知道,我从未这么恨过你! …… 方拓大口喝着酒,眼前渐渐模糊,仿佛又看见那个人从水中狼狈不堪的爬上岸,听到他用低低的声音叫着他:“方拓。” “……在。” 在,我在,我一直都在。 ……你呢? “方拓!”悦耳的声音带着几分焦虑响起:“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喝酒!” 方拓看了林灵儿一眼,神情有些不悦,抬手又灌了一口,没有说话。 林灵儿夺下他的酒坛,道:“昆仑发布了你的追杀令,如今不知道多少人正等着取你的人头呢!你就不能躲一躲?” 方拓淡淡一笑:“让他们来就是。”他们永远都想象不到,万灵纯根,无暇之体,是如何恐怖的资质,他们永远都不知道,那个人留给他的,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你……”林灵儿跺脚道:“我知道你厉害,可是你……你无缘无故去毁了人家的昆仑镜做什么?” 方拓淡淡道:“没用的东西,不毁留着做什么?” 心却疼的缩成一团:玄门宗师算不出你的因果,佛门神僧找不到你的魂魄,昆仑镜照不见你的来生……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在哪儿…… 林诺,林诺,林诺…… 作者有话要说: 方拓渣渣的故事到此为止……非正攻,暂时无正攻。 第7章 抽风的创世系统 “回归”二字一出口,林诺便发现忽然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确切的说,他忽然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没有冷热、没有重力……身上原本蔓延的欲望也消失无踪。 林诺好一阵,才压下心中的怅然:且不提方拓,那个世界他毕竟生活了三千多年,就这样毫无防备的离开,心就像突然空了一大块似得。 心中轻叹一声,才开始留意此刻的处境,面对一片虚无的世界,本该十分惶恐陌生才对,但林诺却感觉安然亲切,仿佛回到了母体中的婴儿一般,不,比那个还要自如,还要有安全感。仿佛这个世界,就是他的手,他的脚,他的精神的延伸。 这里是属于他的,这种感觉如此清晰。 他想着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的模样,却发现自己没有眼睛可睁。 “我”呢?我在哪儿?我怎么了? 这个念头方一起,便感觉虚空中有奇异的能量向“自己”汇聚而来,林诺福至心灵,在心中描摹出自己的模样,下一瞬,一身白衣的林诺睁开眼睛,看见无尽的漆黑。 林诺意识到些什么,一时间童心大起:“要有光。” 眼前的无尽漆黑变成一片乳白。 好生单调,而且不喜欢无依无凭飘在空中的感觉。 “地面。”顺着他的心意,青色的草地从他脚下蔓延开去。 林诺向前飘了一步,又道:“重力。” “空气。” “风。” “……” 塑起青山绿水外带一片桃林,林诺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周围死气沉沉毫无生机,想了想,又道:“时间。” 一直如臂使指的奇异能量没有反应,反而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从心头升起,林诺明悟:能量不足。 林诺有些遗憾,这才忽然想起:怎么那个讨厌的系统没出来刷下存在感?这里不该是它的地盘吗?不,不对,这里,应该是他林诺的地盘才对。 这是他的,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林诺很笃定这一点。 一想起系统,系统的声音便传来,却并非如往日般直接在识海响起,而是将信息透过周围的能量传递过来,语气中带着几分委屈:“这是你的世界,没有你的许可,我怎么进的来?居然到现在才想起我来!” “我的世界?”虽然一直有这种明悟,但林诺不明白的是,他的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系统的声音好一会才传来,闷闷的像是在生谁的气:“算是……任务奖励吧!” 林诺哦了一声,不再吭气,漫步在桃花林中,没有时间法则的世界,就像是凝固在一副画中,便是再美,也少了几分生趣。 他对系统的话半点儿也不信。 这是他的,因他而诞生,无人可以赐予,无人可以剥夺。不过他懒得同系统说话,懒得反驳它。 系统半晌也没等到他再开口,只得又道:“你没什么要问的?” 林诺道:“你说。”想说什么说就是了。 “……那你先放我进来,”系统道:“这样说话很累。” 林诺应了一声,就看见一个奇丑无比的动物在眼前成形,林诺轻笑一声:“原来是狈啊!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难看。” “狈”大怒,道:“我根本没有具体形象,这是你的世界,当然你想我是什么模样,我就是什么模样……你把我弄成这样,居然还说我难看?” 虽然系统在林诺的心目中就是这幅模样,但他不想伤眼睛,于是将它化成一个爆炸头的叛逆小正太,又在地上化了桌椅出来,坐下道:“现在可以说了吧?” 系统臭着一张脸,在他跟前坐下,悻悻然道:“我要先给你科普一下常识!我是世界管理系统,负责看护主人创造出来的各个世界。我家主人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神灵,每个神灵都有自己的能量体系,我家主人的力量来源,就是他创造的世界。主人创造世界,然后世界的生灵再反馈给他力量。主人拥有的世界越多越强大,主人的力量就越强大。而你,就是主人世界的一个生灵,所以维护主人的利益也是你的义务。” 林诺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为了更加强大,主人会尽量多创造新的世界,但创世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系统道:“所以我家主人就建了一个自动创世程序。这个程序会自动收集信息,计算应该创造一个什么性质的世界,然后收取众生的意念,挑选一个合适的世界来凝聚。” “什么意思?”什么叫收取众生的意念? 系统翻了个白眼,道:“这都不懂,就是把读者观众比较多的小说、电视什么的,创建成真实的世界。” 林诺点头:“然后呢?” 系统郁闷道:“本来这程序一直做的挺好的,但是最近出了点问题。这么着,举个例子吧,前段时间,创世程序选择了一本晋江小说进行创世,一直运转到正文完结都一切正常,程序就慢慢停止了对世界的影响,只留下一丝监察的力量。按说应该完全没问题了的,可是这个时候,作者加更了一篇无责任搞笑番外——小受五年生了三胎!” “按照这个世界的设定,小受生活的环境,从小到大每年学校组织体检,B超不知道照了多少次,上哪儿凭空给他造个子宫?还有,男人盆骨长得和女人不一样,生孩子起码得剖腹产吧?剖腹产四年以后才能再生孩子,他怎么五年生的三胎?” “然后呢?” 系统叹气:“然后创世程序判定创世失败,把世界给毁了。” 他烦躁的揉着脑袋:“其实就一个最低等级的世界,毁了就毁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问题是——这见鬼的程序,都毁了它还来再建一次,然后又毁了,然后再建……没完没了。” “如果只是一个世界这样也就算了,很多都出现这种问题——那倒霉催的创世系统,创世的时候只考虑正文,等创世完了,发展到番外的时间段时,如果现实和番外的差距超过百分之五十,它就把世界给毁了重来——你要知道,每次创世都要花无数的能量,它这样创了毁毁了创……我家主人再多的能量也不够它糟蹋的。” 林诺完全同情不起来,只是想笑:果然是倒霉催的程序,和这倒霉催的系统倒不愧是一个主人生产的。 “那你把程序改改,别管什么番外不就成了?” 系统叹气道:“我家主人也不知道去哪儿溜达了,我哪有权限改创世程序呢!” 又继续道:“因为创世程序力量太大,所以一开始主人就抹去了它拥有灵智的可能,根本没办法交流。我想了很多法子都没用,最后只好找外援。我在各界一共找了十万人,都是在各个领域最出色的人,如白手起家的世界首富、全球知名的影帝、权倾天下的政客、迷倒众生的美女等等,暂时抹去了轮回印,分别安排了任务进入到各个崩坏过重建或可能崩坏的世界,我准备选择其中最优秀的,任务完成度最高的,专门负责解决这个问题。” “等下,”林诺打断道:“你说你找的都是各行各业最出色的人才——那我呢?”他就一个跑龙套的小演员,到底怎么成的业界精英? 系统奇道:“你不是你们世界里最出名的心理专家,爱情导师吗?” “心理专家?爱情导师?”林诺道:“我连大学都没上过,怎么就成了心理专家了?还爱情导师……你看我这两辈子活了三千多年,有成功谈过一次恋爱吗?” “不可能!”系统跳脚道:“我在你那个世界用这两个关键词进行意念搜索的时候,的确是你的名字出现的次数最多!”它怎么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林诺叹道:“最出名的,不一定是最好的,而且更可能是假的。” “假、假的?” 林诺道:“是啊,假的!”这世道,假专家到处都是,而且他连假专家都不是,他就一演员。 “我是在一个比较火的对话栏目中,扮演情感疏导师的角色,但是那不是因为我是心理专家,而是因为我长得帅,声音好听——电视台需要的是收视率,观众需要的是狗血的故事、犀利的语言、养眼的外形,他们明知道是假的也会去看,但是你不是无所不知的系统吗,怎么会上这种当?” 系统目瞪口呆:怎么会有这种事?真笨真笨笨死了你! 林诺叹气,问道:“你现在知道是抓错人了,我是不是可以回去?” 稳定的工作,平静的生活,有房有车有朋友,说不定还能找人谈个恋爱,生个孩子什么的。 系统奇怪的问:“你想回去?” 林诺点头。 “那个世界有什么好,能量等级那么低,生活环境也差,连空气都那么污浊……”见林诺无动于衷,系统只好摸摸鼻子:“我做不到。” “嗯?” 系统道:“刚才我说了,你们这一万个人都被我抽离了轮回印,轮回印是灵魂在主人世界自然轮回的凭借,你现在有了自己的世界,还怎么在主人的世界里轮回?我就算想重新给你盖个章也做不到。” “每个被抽了轮回印的都这样?” “当然不是,”系统道:“任何生灵只要在主人的世界自然死亡,就会被重新扣上轮回印——你就别想了,你就算死一万次,也只能回到你自己的世界。” “所以我现在就成了孤魂野鬼?” 系统干咳一声,回避了“孤魂野鬼”的问题,道:“因为造成这种结果我要负一点点小责任,所以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一是就呆在你这个连时间法则都建立不起来的贫瘠的无聊的小世界里,一直到天荒地老,世界毁灭,第二,你替我主人打工,每次协助创世成功,可以得到一些创世之力的回馈,这些力量你可以用来完善你的世界,增强你的力量——机会只给你这一次,你选吧!” 林诺淡淡道:“我选一。” “这就对了,聪明人都知道该……”系统得意的说到一半忽觉不对,气急败坏道:“你选一?你你你为什么选一?” 林诺淡淡道:“你是不是忘了这一千多年你是怎么对我的?你觉得我还会相信你?还会和你合作?” 在他的世界上头加了一堆的形容词,就怕他不同意,却还偏偏一副我便宜你了的样子,系统倒还是这么恬不知耻。 “我……”系统呐呐道:“那个……这也不能怪我。你去的是编号012的世界,这种三位数编号的世界属于最高等级世界,你看编号就知道,到现在为止,这种等级的世界也只有12个——创世失败的后果我们承受不起的。你在里面把剧情弄得乱七八糟,我就是太着急了,才想逼你去做任务……而且,我虽然是折腾你来着,可也是在不断的锤炼你的灵魂强度,要不是我,你现在未必能……” 林诺淡淡一笑:自己的事,却将气撒在别人身上,倒是有理的很。难不成倒要他谢谢它对自己的锤炼? 系统话说一半,便急急的禁了声,偷看林诺一眼,见他面无表情,才又道:“我知道你生气那个时候我没管你,可是那真不能怪我,我没有权限啊!我就一管轮回印的,什么都做不了——你看吧,你要杀方拓的时候,我都只能先给你发任务……我要是有能力,直接把你弄晕不就好了?那个时候我又帮不了你,出来不是更让你难堪吗?所以我也是为了……” 林诺淡淡打断:“抱歉,你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什么没有权限,什么做不到,什么怕他难堪……无非是当时觉得他没有利用价值,懒得理他罢了! 系统一噎,又期期艾艾道:“那啥,那事儿就算我对不起你……可是,最后这次,还是我专门提醒你可以选择回归的,也是我第一时间把你弄出来的,对吧?” 林诺默然,方拓高他足足两个大境界,在他身边,他连自杀的能力都没有,所以不管系统是因为什么拉他一把,这个情,他还是要认的, 沉默片刻后,道:“剩下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都失败了?” 不然这个势力眼的系统怎么会扒着他不放,又是道歉又是讨好的。 系统垂头丧气的点头。 这倒是怪了,林诺道:“因为你拿不出来奖励,所以人家都不肯做任务?” “不是!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啊?”系统愤愤道:“他们都很认真的完成任务,但是最后全都失败了。你一直拒绝完成任务,结果成功了!” 林诺笑。 系统怒道:“那个欺软怕硬的创世程序!其他人明明很小心的维护剧情,努力促成番外的达成,但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失败了,你把剧情破坏的乱七八糟,正文还没完就已经颠覆了百分之七十了,它居然就接受了!”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失败吗?” 系统闷闷道:“为什么?” 林诺悠然道:“自然是因为系统太蠢啊!”所以听话的都任务失败滚回去轮回,不听话的成功了,变成孤魂野鬼——反正被它找上,就没什么好事儿。 “你……”系统忍了气,道:“我觉得吧,可能就像你们世界里养小孩子,一直盯着的很乖的孩子,几年没见忽然变坏了,自然会受不了,觉得哪里出问题了,但是如果在身边看着的时候慢慢变坏了,反而能接受。” “嗯,”林诺才懒得和它一样费这个脑筋,随口道:“也许就是那个创世程序抽风呢。他们失败了你可以继续找其他人啊,不一定非要找我吧?” 系统脸一红,诺诺道:“我抽取轮回印是有限制的……这千年的额度,被我用完了。” 林诺看着系统:这么蠢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系统,到底是怎么造出来的? 第8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林诺两世轮回,从未尝过被人宠溺疼爱的滋味,也从不认为谁就一定有必须照看他的义务,便是亲生父亲也是如此,何况是系统?是以他对系统厌恶是有的,说恨就谈不上了,知道系统品行之后,他便不再理会它,却也仅此而已。 爱也好,恨也好,他都不愿浪费在一些不相干的人身上。 这次既然的确承了它的情,又被它找上门来讨要,还是要还一还的,问道:“想让我做什么?” 系统顿时喜笑颜开:“我虽然不能再使用轮回印抽取生魂,但是有一些人在死的时候执念很重,一时不得转生,我可以在这个空档将他们接引过来,投到即将诞生的世界里去……不过一个世界只能丢一个进去,而且不能是分量太重的角色。至于选什么人,发布什么任务——你知道,我不擅长这个……”尝试十万次,成功一次,还是因为人家没鸟它。 “你真谦虚。”就你那境界,何止是不擅长三个字能形容的?林诺问:“还发布任务……你有什么奖励能发给人家?” “额……”系统挠头:“让他们下辈子还能做人?” 敢情是什么都拿不出来,准备空手套白狼呢——因为对某个系统尿性的了解,林诺对这个答案竟一点都不吃惊。 林诺道:“你先找到有穿越或重生意向的人再说吧!”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这世上还是有不少人什么奖励都不要,就只求重生一次的。 系统手中凭空出现一册竹简,递过来道:“这东西可以照见万世,你可以用它查看资料,或者联络我。” “你的终端机?” “嗯,算是吧。”系统身影逐渐消散:“我去接引魂魄。” —— 一段时日之后,系统有气没力的坐到林诺面前:“三十二个穿越者,十八个重生者,只有两个重生者成功,其余全灭。” “这很正常,”林诺正在万世书中看小说,一面自饮自酌,随口道:“重生也好,穿越也好,都不能让他们本身的能力有任何提升。纵观此类小说,想要成功,大多有金手指,或者得遇贵人,仅仅靠一个剧本有什么用?且原主男女主有气运加持,重生者除非原本就具有极大优势,前世是自己犯蠢把优势败光的,或者在重生之前已经累积到足够的智慧的,才有可能成功。至于穿越,就完全看穿越者的本事了,挑那原本生活环境艰难、性情坚毅能力出众的就是了。最重要的是,你给他们一个总任务就行,别在里面指手画脚的添乱。” 万世书看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一动念就能翻页,方便。 “可是这样成功率还是太低了啊!” 林诺淡淡道:“反正我就只有这个本事了——我又不是真的情感专家。你先按这个标准找着,等回头再找个真正的专家来帮你就是了。” 系统瞪大了眼:“你这是准备撒手不管了?” 林诺低头看着小说,看都没看他一眼,淡淡道:“你以为我们有多少交情呢?” “你……”系统气的不轻,抬手便要将林诺手里的万世书收回来,又怕更惹恼了他,硬是没敢动手,忍了气道:“怎么是为了我呢,先前那两个人完成任务回馈的创世之力你也感觉到了吧?你若是撒手不管,这个可就没了!” “哦。” 林诺有些无聊的翻页,这些年经历的太多,书中的爱恨情仇很难入得了他的心。 所谓创世之力,他的确感受到了,但他同样感觉到,即使他什么都不做,他的世界也在不断自我完善,还真不稀罕那点微弱的几近于无的力量。 “你只是帮忙出了主意,选了人,做的少自然得到的回馈就少,”系统道:“要是你自己……” 林诺终于抬头,似笑非笑道:“这是想忽悠我去帮你做任务呢?” 系统一噎,道:“怎么叫忽悠呢,我说的是实话……” 林诺低头:“没兴趣。” 见他油盐不进,系统无法,原地兜了几圈,道:“你不稀罕那点创世之力,但火儿你也不管了吗?” “火儿?”林诺一愣:“它怎么了?” “你不会到现在还不知道吧?你把它带到这里来了啊!” “嗯?” 林诺闭上眼睛开始搜寻,火儿是寂灭之火,若是它不主动释放力量,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感应到它的存在,但林诺到底蕴养了它数百年,加上这是他的世界,很快就察觉到了端倪,手中托起一道无形、静谧的火焰。 林诺皱眉,火儿身上,没有任何信息传递出来。 “火儿怎么了?” “它现在还好好的,”系统道:“你的世界时间法则不全,在这里,除了我和你以外,任何东西都处于凝滞状态,火儿自然也一样。不过以后就难说了。” “什么意思?” 系统道:“你要是仔细点的话,应该会发现你世界的能量正在变得越来越稀薄,空间也在缩小,那是因为世界正在演化规则,在大肆消耗能量,火儿作为你的世界的一部分,它的能量也在被吸收,等到一定程度就会慢慢消散。你要是想保全它的话,要不将它带入其它世界,要不就提供足够的能量。” 林诺能察觉系统的话是真的,将火儿收入眉心,发现并不能阻止它能量散失,默然片刻后,道:“我记得你说过因为我身上没有轮回印,所以根本无法在你主人的世界轮回。” 这世上,他谁都能狠得下心来不管不顾,可是火儿却是例外。在他最低谷的数百年,是火儿一直陪伴他身边,也是因为他,火儿才产生灵智。在他心里,火儿便如他自己的孩子一般。 “我自然有办法!”见终于打动林诺,系统得意洋洋道:“虽然没有办法和正常人一样转世,但是只要你们双方达成协议,你就可以替换他的人生。” 林诺道:“你早就打算好了?” 系统嘿嘿一笑,道:“你打开编号为晋江*********号的世界。” 万世书到底不是凡物,林诺心念一动,便有一个故事传入脑海,倒有点像男版的西施传。 很狗血的故事。 说是群雄争霸时代,西秦强势崛起,连灭韩、赵、魏三国,周边只剩了南楚和北齐。南楚地方虽大,但向来文风鼎盛,武力上并不出众,楚人好的是诗酒风流,便是男人,也以弱不胜衣为美。剩下两国,西秦坐拥雄关,连灭三国,正是势不可挡之时,而北齐铁骑彪悍,从不畏惧任何强敌。 猛虎在侧,南楚心惊胆战,为免哪一日就被西秦灭了国,战战兢兢送去公主和大批“聘礼”,希望以和亲的方式暂缓危机。 西秦国君将公主笑纳,却又点名要南楚将二王子宜安送去做质子,且以琴歌、秋韵为从。须知西秦国君秦钺最好男风,而二王子宜安乃是南楚第一美男子,琴歌和秋韵二人则是南楚有名的才子,有南楚双璧之称,不仅容貌出众,且一个擅音律,一个擅诗词,琴歌和秋韵也并非二人真名,而是南楚人送的雅号。此刻秦钺点名要这三个,其目的不言而喻。 南楚人既觉得羞耻难当,却也松了口气,急忙忙将三人打包送去了西秦。 秦钺不愧是色中恶鬼,当日便和易安王子共度春宵,而后也极尽缠绵,竟连朝政都倦怠了似得。 秦钺好色,易安王子虽容貌绝世,可也不能让他一心以对,秋韵公子和琴歌公子他也是要享用的。谁知琴歌喜欢的却是易安,竟不肯应,自伤婉拒,但秦钺岂是怜香惜玉的人?直接用强。琴歌誓死不从,挣扎中刺伤秦钺。秦钺大怒之下,先是施以酷刑,然后让最最低贱的罪奴将他凌辱至死。 琴歌的惨死令沉浸在秦钺多情假象下的易安和秋韵悚然惊醒,他们默默的开始积累势力,编织消息网,拉拢人脉,豢养死士,然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易安在秋韵的掩护下,诈死脱身了。 易安走了,秋韵自然就倒了霉了,秦钺在暴怒之下,也对在他面前一直表现的柔顺懦弱的秋韵刮目相看——居然背着他做了那么多的事!于是秦钺对秋韵百般折辱,却越发发现此人性情坚韧不屈,才华心智过人,且整个人如冬日暖阳般温暖动人,于是竟渐渐喜欢上了。 后来易安去了被秦钺占了的韩赵魏三国,收拢了一股不小的势力,趁秦钺出巡时,围了他的别宫,为的自然是杀秦钺,救秋韵。可是这个时候秋韵却忽然发现,他在和秦钺经历了许多的故事之后,深深的爱上了他! 于是深爱着秋韵的易安在秋韵的央求和威胁下,黯然退走,结局——he。 这是正文。 然后番外讲述了十多年以后秦钺、秋韵和易安幸福的生活。 见林诺接收完信息,系统叹气道:“西秦暴政,正文结束五年就被灭了。”于是创世失败。 林诺点头:因为爱发动战争这种事儿不少,但是因为爱而维持和平,这个难度忒高了。 “如果创世成功,是不是可以将火儿放进那个世界?”这种剧情,他倒是不反感去破坏一下。 系统摇头:“当然不行,那个世界等级太低,根本容纳不下火儿。不过它可以藏在你的灵魂里吸收能量获得些许成长。” 又劝道:“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了那里,你的灵魂能得到锤炼,火儿避免消散,若是成功,还能有世界之力的反馈……” 林诺打断道:“没有可以直接容纳火儿的世界?” 系统道:“火儿的等级是很高的,你舍得……” 话音一转道:“反正要是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告诉你!” 林诺沉默片刻后道:“我要替换的是谁?” 系统知道他是允了,眉开眼笑,道:“琴歌。” “哦。”替换的是琴歌的话,剧情颠覆起来倒是一点都不难,琴歌以琴歌剑舞驰名天下,可见习武是有天分的。他这几百年在凡间闲逛,武功兵法见得着实不少,琴歌原是世家子出生,轻而易举便能入仕,他只要替楚国同西秦打上几场胜仗,自然也就没了质子的事,攻受两个也就没了相识相爱的契机。 系统道:“不过有两件事先要说好,省的回来你又说我坑你。第一,你只是替换了琴歌的灵魂,你拥有的能力完全带不进去,我也没什么金手指可以给你,所以你去了,也并没有什么比普通人强的地方。第二,琴歌把人生交给你,也不是没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系统指指万世书:“让他自己告诉你。” 万世书中,一个纤细少年的身形慢慢浮现,对林诺弯腰行了一礼,凄然道:“我希望你能替我守护他,陪伴他,让他一生安乐。” 这个他,约莫是易安了。林诺却也没去确认,将杯中酒一口饮尽:“抱歉,我做不到。” 他这么自私的人,便是接了任务,也只会为自己活着——没有谁能让他用一生去守护、陪伴。 “系统,换个世界。” “别啊!”系统急道:“条件是可以谈的!我去和他谈!” 林诺不置可否,一杯酒刚斟满,系统便笑道:“行了,谈妥了,他愿意放弃这个条件!无条件把人生交给你!你与他掌心相对,就算是契成,就能进入他的身体了。” 会这么容易?林诺总觉得有些不对,却知道面对这奸猾的系统,问了也没用,只道:“我也有一个条件。” “什么?” “我进去的任何世界,你都别进去叽叽歪歪!如果让我听到你的声音,这次就是最后一次!” 什么? 系统委屈的眼圈都红了,怒道:“不去就不去,谁稀罕!” 林诺不理它,将手按在万世书上,下一瞬,一股陌生的能量从手心传来,不由分说撞入身体,林诺一愣:“这是什么?” 系统得意笑道:“这是琴歌的灵魂化成的能量——琴歌主动放弃人生,求人替代,当然也要付出代价才行!” 分明是要借人的身份行事,却还要趁机坑人一笔——林诺再次刷新了对系统的认识。 见林诺神色不虞的看着它,系统怒道:“我是坑了他没错,可是得到好处的可是你!而且,有了他的灵魂力量,你才好替代他活下去啊!” 林诺想要反驳也没有机会,眼前陌生的世界正逐渐清晰,林诺神色微变,恨不得抽身回来先将某个系统暴打一顿,然而凭空一股吸力传来,顿时天旋地转…… 看着林诺消失,系统得意的笑:这你可真不能怪我,要不是生不如死的时候,谁会以灵魂为代价来换个人替自己活下去呢? 忽然又抓狂起来:糟了糟了,自个儿帮琴歌用灵魂暂时压制了他的记忆和性情,又一时生气答应不去骚扰他——那谁去给他发布任务啊! 下一瞬身影消失,却是被林诺的世界排斥了出去。 第9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冰凉的水泼在脸上,琴歌慢慢睁开眼睛,剧痛从身体各处传来,手脚微动,却拽动铁链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琴歌闷哼一声,好一阵才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 最后的记忆,好像是自己崩溃的哭泣求饶,却还是被通红滚烫的烙铁一次次在身上留下烙印,疼的死去活来,数度昏厥。 刚想起这些,身前便有一股热浪袭来,琴歌看着逼近的通红烙铁,身体反射性的开始发抖,引起行刑的高大男子一阵嘲笑。 “不是说是个硬骨头吗?”那人无趣的将烙铁扔回火盆,轻慢的托起少年被冷汗冰水浸湿的下巴,道:“这才动了两道大刑就撑不住了,南人果然柔弱……不过,啧啧,长的还真不赖。” 漂亮是漂亮,可惜身份特别,又是因为那事儿被关进来的,上面发话前不敢乱来。 男子撒了手,道:“东西拿来。” 底下人递了一张纸过来,男子接过,伸到琴歌面前,道:“这上面,便是你方才招认的东西,你应该还记得吧?一会儿,乖乖的誊抄一遍,签字画押,就不必再受苦了……嗯?” 琴歌抬眼看了一遍,方才或许是疼的太过了,记忆有点模糊,只记得自己疼的实在受不了,他们说什么便认了什么,只求能少受些罪,似乎的确就是这些东西。 琴歌默然片刻,开口道:“按手印可好?”声音低低的,沙哑又无力。 居然还敢提条件! 男子阴测测冷笑一声:“你说呢?” 琴歌叹了口气,道:“那便算了。”若真要将这份自认是北齐奸细,刺杀秦钺来离间秦楚二国的供状亲手写一遍,等着他和他的家人的,必然是最凄惨的命运,便是楚国也会一并受累。 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男子大怒,大力掐住他的下巴,狞笑道:“是觉得刚才享受的还不够是吧?既然不愿写字,那留着那双手也没用,来人,帮琴歌公子把他那漂亮的手指头一根根给我碾碎了!” 琴歌无奈再次睁眼,道:“秦王令你审我,到底是真想知道我为何刺杀于他,还是想逼我抄一遍你编的故事呢?你要不要先问清楚再来?” 男子神色一肃:“你刺杀大王果然另有隐情?”不是说是因为床上那事儿吗?难道还有什么内情?这是不是要立大功的节奏? 琴歌笑笑:“没,我就闲着没事儿杀着玩玩。” “你!”男子甩开他,道:“看好他!” 琴歌垂下头,睡了过去。 …… 秦钺看着锁在墙上的少年,神色冷漠,眼神阴鸷。 少年低垂着头,长发蓬乱的披及腰下,身上还是那身单薄的亵衣,只是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血迹让它早已看不出原本的素白,它的主人也早不见了当初的清冷孤傲,遍体鳞伤的被铁链拖曳着,单薄纤细的身形显出一副凄凉的美态来。 “刚开始倒一副高傲的模样,”先前行刑的男人站在秦钺身边,道:“不过几鞭子下去,就开始哭爹喊娘,等动了烙铁,更是不堪,让他叫祖宗都成,就差尿裤子了。” 秦钺冷笑一声,男人一挥手,便有人将一盆冷水泼到少年头上,少年微微侧了下头,显然是醒了过来。 男人上前拽着少年的头发让他扬起脸来,琴歌抬眼看看身侧的男人,又看看坐在前面的秦钺,又垂下眼眸。 “说!”男人冷喝道:“为何要行刺大王?到底是何人指使?” 琴歌有些无语,他若真是要刺杀秦王,就该在秦钺戒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怎么会一开始就拼死反抗?这男人不明内情也就罢了,这秦钺又来凑什么热闹? “你真想知道?” 男人怒道:“少废话!” 琴歌叹了口气,道:“因为……秦王有……狐臭啊!简直不能忍。” 男人瞠目结舌,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 是反驳:胡说,大王根本没有狐臭! 还是质问:大王有狐臭你就要刺杀于他?简直岂有此理! 好一阵才醒悟过来,怒道:“你在耍我?” “是啊!”琴歌语气轻飘:“我是在耍你啊!” 男人扬手一巴掌就要扇上来,身后传来一声冷哼:“这就是你说的,已经乖的像一条狗一样?” 男人一凛,跪伏在地上,急声道:“大王,这小子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只要小人再给他点厉害,立刻就老实了!” “是吗?”秦钺轻笑一声,起身在火盆挑挑捡捡,抽了一根烧的通红的烙铁出来,男人听到声音抬头,见状忙道:“这种事怎好让大王脏了手,让小人来就好。” “你来?” “是是,小的来,小的来。”男人伸手来接烙铁,下一瞬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倒在地上,触电似得抽搐翻滚。 空气中弥漫起一种烧焦皮肉的味道。 秦钺将烙在男人肩上的烙铁随手扔在地上,唇角勾起:“果然很有趣。” 目光落在秦歌身上。 少年抿着唇,脸色惨白。 他知道自己落到了最危险的境地,这位秦王眼中的暴戾和兴味,让人心惊胆寒。不过比先前也没区别就是,那些人对他施刑,原也不是为了什么口供,只是单纯要折磨他罢了。 “你的骨头果然很硬,胆子也大,我很喜欢,”秦钺道:“看来寡人该谢谢你,寡人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让寡人觉得有趣的事了。” 从火盆中重新抽出一支烙铁,笑道:“真是有趣。” 缓步上前,托起少年的下巴,将通红的铁片逼近他的脸,道:“听说你很怕疼?” 琴歌极力侧开头,躲避逼来的热浪,语气依旧轻飘:“是啊。” 秦钺低头,掌心下的少年在瑟瑟的颤抖着,一张脸惨白如纸,低垂的睫羽很是动人,被冷水浸湿的双唇虽然苍白,形状却美得惊人。 秦钺看着,拇指指尖便不自觉的抚了上去,果然……和想象中一样的柔软美好。 凌虐的兴趣被另一种欲望暂时压制下去,也许……先不着急,先享受一回再说。 感觉到唇上越来越缓慢沉重的摩挲,琴歌一抬眼,便看见秦钺微动的喉结,耳中传来他逐渐粗重的呼吸。 琴歌先是一愣,继而大怒,猛的甩头,躲开秦钺向他口中探去的手指。 秦钺将少年的头拧回来,捏着下巴,暗声道:“张嘴。” 琴歌咬紧牙关。 秦钺将烙铁缓缓贴近他的脸,低头贴在他耳边哑声道:“张嘴。”嗓音低沉沙哑,带着某种危险的意味。 琴歌看着近在咫尺的通红铁片,尚未接触,脸上的肌肤已经被炙烤的一阵焦疼,有细小的绒毛被烧焦,发出微不可见的滋滋声,难闻的气味冲入鼻端。 他的身体在难以抑制的颤抖,但内心深处,却又觉得这种恐惧来的如此肤浅,仿佛是坐在戏台下看着旁人演的喜怒忧惧一般……最重要的是,那通红透亮的铁片,怎么看着有点亲切诱人? “张嘴!”秦钺捏着少年的下巴,作势将他的脸扳向烙铁,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声:“嗯?” 然后他看见少年终于抬眼,一双漆黑的眸子丝毫不见想象中的惊惧,反而宁静如一泓清潭,秦钺心中微微一颤时,便看见少年轻轻挑起唇角,侧脸向赤红的烙铁贴了上去,如此惨烈的动作,这少年做来竟带了种不紧不慢、从容不迫的味道。 刺目的白烟刺痛了他的眼、滋滋的响声震聋了他的耳,焦臭的气味扑鼻而来…… 秦钺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将烙铁远远扔掉,几步退开,好一阵才听到自己的心脏碰碰跳动的声音。 他,居然被吓到了!杀人盈野的西秦大王秦钺,竟然被吓到了。那一瞬,他是惊慌失措的。 “王、王上?” 秦钺剧烈的喘息几下,望向痛快昏厥过去的少年,眼中意味难明:“把他给我弄醒!” 琴歌醒来看见的依旧是秦钺那张放大的脸,阴鸷依旧,却带了几分气急败坏,咬牙切齿道:“你怕疼,却宁愿受炮烙之刑,也不愿我碰你。” 琴歌看了他一眼,语气轻飘如故:“是啊!” 秦钺怒极,他方才不觉,此刻却轻易听出少年语气中的轻忽、轻蔑。 他把声音放的很低很轻,道:“好,很好,你要是什么都不在乎,寡人倒不知该拿你怎么办了。你说,我把你交到配军营去,那些罪军,会怎么对你?” 他笑道:“名满天下的琴歌公子呢,也许你给他们弹琴唱歌,能让他们怜惜一二?” 琴歌道:“你不敢。” “我不敢?”秦钺大笑道:“你说我不敢?这世上,有我秦钺不敢做的事?” 他掐住琴歌的下巴,冷哼道:“原只想吓唬吓唬你,既然说我不敢,我要真放过你,倒显得是寡人无能了!” 琴歌皱眉:“陛下是不是忘了,我伤了脸。” “放心,他们不会嫌弃你的,你虽然伤了脸,却还有一身好皮肉呢!” 琴歌看了他一眼,神色颇有些无奈,道:“陛下知道我名满天下,那陛下可知道,我身上是有功名的。我虽未来得及参加殿试,但却是解元出身……” 秦钺大笑道:“解元出身,名满天下……你以为这些,在寡人眼里算什么?” 琴歌叹了口气,轻声道:“原来……是个草包。” 秦钺大怒:“你说什么?” 琴歌叹道:“朽木不可雕也……你又不曾与我束脩,我为何要教你?” 秦钺到底不是蠢人,他先前只将琴歌当了玩物来看,又屡受刺激,失了往日的敏锐,此刻被几度点醒,终于明白过来:他是当王的,自然知道,兵多将广只能打天下,要治理天下,靠的是天下仕子。这一个阶层的人,脾气怪的很,有时候是文人相轻,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就互相看不顺眼,有时候,却又牢牢的抱成团。 仕子皆有傲骨,是杀不可辱的。 琴歌解元出身,又名满天下,秦钺若只是强要了他,只算是私德有亏,可若是因为琴歌不肯屈从,他便令人对其酷刑凌辱折磨至死的话,那便是暴虐无道,便是羞辱天下读书人——若真的传出去,莫说其余诸国,便是大秦本身的读书人,也不会替他卖命。 若换了先前的秦钺,未必会将此事放在心上,可是如今刚刚攻下三国,正是最为纷乱的时候,他深深体会了一把何为打天下易、治天下难,此时此刻,再不敢激怒天下仕子的。 若是琴歌脸上没伤,悄悄弄死了,再报个暴毙风光大葬也能稍稍遮掩一下,便是仕子们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有那趋炎附势的也会假作不知,照样投诚。可若他脸上带着明显的刑伤,仕子们就算想装傻也不成。 偏他还名满天下,想弄个尸骨无存也难掩天下众口。 琴歌见他脸色瞬息百变,知道他是想明白了,轻笑一声道:“此事当初陛下并未刻意掩人耳目,如今我脸上又有刑伤……不若再用刑,试试能不能令我将那口供誊抄一份?介时要打要杀要辱,自然都由得了陛下了。” 秦钺深深看他一眼,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琴歌看着这些人的身影消失,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敛去,叹气:这条小命,保的可真不容易。 目光落在掉在地上的烙铁上,刚才还滚烫的烙铁,此刻已经结了一层淡淡的白霜…… 第10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秦钺走了没多久,在链子上挂了三天的琴歌终于能找间牢房睡觉了,被放下来的时候,琴歌觉得两只胳膊已经不是自己的了,磨破手腕的那点疼倒是小意思。 以为可以摆脱牢狱之灾的琴歌被浑身的瘙痒折腾醒,下意识的伸手去挠,手腕上却又是一紧,耳中再度传来铁链交击声。 难道是又被挂了? 琴歌睁开眼睛,便看见雕着精美花纹的床顶,和层层叠叠的床幔。他一身清爽的躺在床上,伤口都被处理过了,身上也清洗过,连头发都散发着皂角的香气。 如果不算被锁在床头的手腕的话,这待遇还算不错。 “公子,您醒了?”圆脸大眼,身材娇小的少女端着药碗进门,笑道:“大夫也说差不多这个时辰醒,所以奴婢去熬了药来。对了,公子可以叫奴婢小桃。” 她放下药碗,将琴歌的头垫高了些,道:“公子昨儿夜里发了热,这是大夫开的药。来,奴婢喂您。” 如今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琴歌穿着一身单衣被折腾这么久,还泼了几身水,不病才怪,皱眉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桃诧异道:“这是宫里啊,公子您不知道?是了,昨儿公子病着,昏昏沉沉的……” 又嫣然一笑道:“昨儿可是大王亲自安置的公子您,还请神医务必治好您的伤……奴婢在这里三四年了,从未见过大王对谁这么细心呢!” 琴歌不置可否,就着小桃的手喝了两口,皱眉:丁点儿大的勺子,喂两口还要擦拭下嘴角,这是要喂到什么时候去——这种喝药法,他宁愿被人捏着脖子灌。 正要要求换个法子,看见他皱眉的小桃眼圈已经红了,惊慌道:“对,对不起,都是奴婢的错,奴婢……” 话未说完,门外传来一声轻笑,竟带着几分宠溺:“怎么,才刚醒就发脾气呢?” 琴歌顿觉毛骨悚然。 一身黑袍的秦钺推门而入,坐到他床边,道:“是要让寡人亲自喂你?” 琴歌扯动手腕上的铁链,似笑非笑道:“我更喜欢自己喝。” 秦钺端起药碗轻轻搅动,轻飘飘道:“人要知足,你说,是不是?” 琴歌不吭气了,秦钺药勺伸来,他张嘴便接了——他倒要看看,是他先喝的不耐烦,还是那人先喂的不耐烦。 秦钺长这么大何曾照顾过人,喂了三四次,见药碗中的药汁只降下微不可见的一线,便有些烦躁起来,但一见少年好整以暇,似早料到他会如此的模样,冷哼一声又继续。 两人一声不吭,较着劲儿似得将一碗药喝完,琴歌固然苦的嘴里都没了滋味,秦钺也觉得捏着那丁点儿的小勺捏的手都僵了。 唯有小桃看得眼睛发直:大王待我家公子可真好啊! 终于喝完了,琴歌松了口气,一转眼却见秦钺伸指向他嘴角抹来,嫌弃的扭头避过。 “这是还生气呢?”秦钺好脾气的一笑,抬抬下巴示意:“沾了药汁。” 琴歌的手指望不上,更不愿劳动秦钺,索性伸出舌尖一转,轻轻舐去了。 吐舌这个动作,并不是所有人做来都好看的,小孩子吐吐小舌头是万分可爱,若换了一条肥厚宽大的舌头吐出来,只会让人倒尽胃口。 但少年舌尖纤薄小巧,色泽粉嫩,在鲜嫩柔软的唇瓣上灵巧轻舐,留下诱人的水泽……秦钺顿觉呼吸都有些不畅了。 琴歌一侧脸,将被薄薄的纱布覆盖的伤处转向秦钺:如果不是有自知之明,他一脚就踹上去了——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随时随地发情的畜生! 不是说他宫里收罗了各色美人吗,怎么还一副见到母猪都要发情的模样! 秦钺皱眉,接了小桃奉上的茶汤慢饮,道:“你的伤寡人请神医看过了,虽不敢说能全无痕迹,但治个七七八八是没问题的。只是那药敷上去麻痒难当,怕你不小心碰到了,才暂时限制你的行动,等你伤好了,自会放了你,勿要多想。” 琴歌如何听不出秦钺话中的要挟之意。 他脸上的伤并不能护着他一辈子,莫说能治好,便是治不好,只要他活蹦乱跳的出现在人前,这件事自然就算是过去了。至于以后再如何,还不是秦钺说了算?且不说别的,像如今这样将他弄到宫里放着,做出一副宠爱的模样来,谁还会相信他清清白白?天下士子也再不会将他当了同类来看,日后秦钺再对他如何,也绝不会有人为他出头。 琴歌嗤笑一声,道:“陛下日理万机,还要惦记外臣这区区伤势,可真是辛苦。” 你堂堂天下最强国之君,委屈自己来演一出温柔款款的戏,就为了陷害他一个对天下毫无分量的领国质子的随从——真他妈闲的蛋疼。 拜牢中那一幕所赐,如今别管他说什么话秦钺总要先放在脑子里转个圈,几乎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神色微肃——他最近,似乎在这少年身上放的心思太多了些,且没了往日那种取乐消遣的心境。 琴歌见状,淡淡一笑道:“不知道陛下可曾听过一句话——谎话说了一千遍,连自己都会当真,陛下可千万别演过了头,让人笑话。” 秦钺道:“寡人肯陪你演戏,你们不是该欣喜如狂才对吗?” 他们这些所谓的质子千里迢迢来西秦,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琴歌也想不明白,当初他是怎么脑子一抽跑到大秦来的,抿了唇不再说话。 秦钺起身道:“寡人还有政务,明日再来看你。” 又道:“有什么想吃想玩的,只管说,便是宫里没有,朕派人去给你在外面找。” 琴歌不答,秦钺也不以为意,转身离去。 等送走秦钺,小桃拍拍胸口,才算是活了过来,不无羡慕道:“公子,大王对您可真好,您可别再同大王斗气了……” 琴歌沉着脸不说话,小桃忙闭了嘴,道:“奴婢去给您端粥来。” —— 说是明天再来的秦钺一连几天都没露面,琴歌乐得清静,令小桃找了些杂书来看,只是他手腕上的铁索收的紧,只能半躺半坐着,让小桃帮着翻书。琴歌看了两刻钟便不耐烦,让小桃帮他找个识字的来读书。 小桃犹豫了许久才壮着胆子报上去——识字的啊,那可都是了不起的人呢,怎么可能来给人念书听,而且还是给这样身份的人? 不过秦钺的话还是算数的,没多久就真派了个识字的侍女过来,只是那侍女念书的声音柔缓平和,琴歌往往听着听着便睡了过去。 琴歌这段时间的睡眠质量很差,也不知道秦钺给他用的什么药,伤处像是被许多蚂蚁攀爬啃噬一般,他清醒的时候还能忍耐,等睡着了却觉得全身痛痒难当。 也是他白日里表现的实在太过自如,小桃两人若不是见了他睡着时皱眉咬唇、痛苦难耐的模样,还只当神医的话太过夸张。 那日琴歌正听一篇游记听得昏昏欲睡,却见小桃欢喜进来通报:“公子,有人来看你了!” 琴歌微微一愣,便听见外面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声音温暖和煦:“琴歌,殿下和我来看你来了!” 殿下二字入耳,琴歌便觉得心脏碰碰碰不受控制的剧烈跳动起来,下意识的起身却又被铁链拽倒跌了回去。 秋韵掀开帘子,正看见他狼狈的模样,心中一酸,低头假做不见,侧身让身后的人先行。 琴歌全然不觉,看着进门的人:“殿下……” 易安一身白袍,肌肤如玉,五官精致,气质清冷至有些凛冽,进门点头示意后在床前的椅子上坐下,目光在琴歌手上的铁链上扫过,道:“秦王说宫中延医用药方便,等你养好了伤,便放你回质子府……你先安心养着吧!” 琴歌应了一声,让小桃她们去外面侍候。几人又闲聊了几句闲话,秋韵犹豫了一下,道:“听说,你脸上的伤,是你自己……” 琴歌嗯了一声。 秋韵嘴唇微动,最后却化成一句叹息。 所谓人各有志,这世上,有愿意忍辱负重以保全家国的,也有宁死也不肯受辱的……谁又能说谁的选择就是错的? 他和殿下受尽屈辱,可看秦王看似宠爱实则轻慢的态度,谁敢说他们委屈就能求全? 琴歌承受酷刑、自毁容貌,可还不是被锁在后宫,谁敢说他宁死就可不屈? 房中一时安静下来,片刻后,易安开口道:“等此事一了,你就回大楚吧,我会提前禀告父王。” 琴歌一惊抬头:“殿下,我……” 不知道为何,他整个人像是被掰成了两半,一边理智告诉他,他回去是对的,对任何人都是最好的,可是另一边却像有个声音在心里拼命叫嚣:他走了殿下怎么办?怎么可以把他独自留在这虎狼之地任人欺凌? 易安打断他道:“就这么决定了,你不必多说……琴歌你,不适合留在这里。” 又道:“你安心养伤,我们过几日再来看你。” 起身向外走去。 或许在琴歌奋起反抗之时,他们就已经不是一路人,已经没有多少话可说。 在他面前,他该表现出如何的姿势?愤怒他的不识大体?钦佩他的宁死不屈?还是嫌恶自己的肮脏懦弱? “殿下!”琴歌唤住即将出门的两人,苦笑一声道:“殿下您真的觉得,我们做得这些有意义吗?” 易安正要掀帘子的手一顿,却并未转身。 琴歌道:“我们之所以来大秦,是因为不想打仗,可是现在怕打仗的人,真的是我们吗?” 易安呼吸急促起来,琴歌继续道:“人吃了东西是要消化的,国家也是一样……大秦灭了三国,那三个国家,人心尚未屈服,地方尚不安宁,诺大的地盘需要镇守平定,需要治理安抚,还要防备北齐乘机南下……大秦如今看似如日中天,其实正是最为虚弱的时候,现在怕打仗的,不该是他们吗?” “秦王能一口气灭掉三国,岂是平庸之辈,焉知不是他假做沉迷,好拖延时间,等稳固了地盘,再将我们一网打尽?”琴歌道:“殿下,我们在这里和秦王纠缠不休,到底是我们缠住了他,还是他缠住了……” “住口!住口!”易安厉喝一声,胸口剧烈的起伏,捏在布帘上的手微微颤抖,片刻后才逐渐平缓下来,一语不发的掀帘出去。 “殿……”琴歌一声殿下刚出口,便听到门外传来对秦钺见礼的声音,默默闭上嘴。 第11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外面的声音响了好一阵,一个沉稳宠溺,一个清冷淡然,偶尔夹杂着秦钺低沉的笑声,竟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模样。 等易安几个离开,秦钺自己掀了帘子进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少年抿唇垂眸的模样,若不是他紧紧握住铁链的右手泄露了他的真实情绪,他倒要以为这少年真的什么都不在乎呢。 秦钺在易安坐过的椅子上舒服坐下,接过侍女俸来的茶盏喝了几口,挥手令她下去,才懒懒道:“不是说寡人是草包吗?怎么又成了绝非平庸之辈了?” 琴歌心情不佳,懒得同他说话,半点反应也无。 秦钺放下茶盏,看向林诺:“刚才话不是挺多的吗?怎么,要让寡人把他们叫回来陪你说话?” 听出秦钺话中的威胁之意,琴歌抬眸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陛下没听说过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吗?” 秦钺轻咦一声,道:“寡人还真没听过……什么意思?” 琴歌微楞,在他的印象中,这句话不是应该人人都耳熟能详的吗?但此刻他却真的想不起这句话是听何人说过的,索性不吭气。 秦钺放过他,伸了个懒腰,道:“看你也像个聪明人,今天做的这事儿可是蠢透了。” 琴歌垂眸不语,看着琴歌握着铁链的右手因太过用力而微颤,秦钺心情大好,道:“行了,别捏了,手指头捏断了你也捏不断那链子,当然更收不回你说的蠢话。” 自从在牢里见的那一面以来,秦钺虽依旧高高在上,掌控少年生死,却第一次感觉自己占了上风,甚是得意,再接再厉道:“今天你最少做错了两件事,第一,这些话不该由你来说。同样的话,若是秋韵来说,是同病相怜,是同舟共济,换了旁人来说,是同情怜悯,是为其不平,而这话从你琴歌嘴里说出来,那是什么?嘲笑?讽刺?羞辱?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的话,寡人也亲耳听到了啊!你让他日后该如何自处?” 琴歌低垂着眼,恍如未闻。 秦钺继续道:“第二,你这些话根本就不必说。你以为整个南楚就你琴歌一个聪明人?你能想明白的事儿,难道南楚君臣就没有一个人懂?只怕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可是为何还要和亲、纳贡、送来质子?因为他们怕啊!他们安乐了几十年,他们怕打仗,怕大秦,怕寡人!就算你告诉他们,大秦如今外忧内困,就算你告诉他们,他们一出兵就能打的大秦数十年不能翻身,那又如何?他们敢吗?所以哪怕自欺欺人,哪怕饮鸩止渴,也要换得短暂的歌舞升平……所以,你的话,别说在这里说了无用,便是站在你们南楚的朝堂之上说出来,又有什么用?” 琴歌默然无语,片刻后才喃喃低语道:“……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 秦钺双目大亮,拍掌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妙啊!这是你们南楚哪位大家新写的文章?如此大才,寡人定要见见!” 又问:“全篇颂来听听,寡人便解了你的鉄镣,如何?” 琴歌冷冷道:“不记得了。” 如此文章,但凡是读书人,谁会不将其视为至宝,怎么可能会不记得?不过秦钺知道这少年生性倔强,他既不肯说,那么再怎么逼迫都无用,淡淡一笑道:“方才听易安说,要让你回国?你说,朕要不要答应呢?” 琴歌道:“我非秦人,亦非质子,想来就来,想去就去,与陛下何干?” 秦钺一瞥他手腕上的铁链,轻飘飘道:“想来就来,想去就去?” 见少年一双好看的唇又抿了起来,秦钺又意味深长道:“你说,你家主子为了让寡人放你回国,会怎么来央求寡人呢?你怕是还不知道吧,你家主子虽然看着冷清,在那床榻之上,却……” “闭嘴!闭嘴!”琴歌怒极,将铁链扯得哗啦作响:“无耻!下流!” 秦钺满意一笑:“入则无法家拂士,前面呢?” 琴歌剧烈喘息几下,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经恢复了平静,道:“陛下以为过了今日,殿下还会在陛下面前奴颜婢膝、毫无尊严,任由陛下予求予取?” 秦钺神色一变,几乎立刻反应过来:“刚才那些话,是你故意让寡人听见的?” “不错!”琴歌道:“这些话,只有出自琴歌之口,入得陛下之耳,殿下才不会继续用所谓的为国为民来麻痹自己,才能……在陛下面前活的更有尊严些……你也休想再动不动用南楚安危来要挟殿下……” 秦钺冷笑着打断他道:“你以为他会感激你?”只怕他此刻羞愤欲死,恨死了将遮羞布一把扯开的琴歌。 琴歌淡淡一笑:他又何尝是为了他的感激。 只要能让他稍稍过得好些,便是恨他怨他,又有何妨? 这是秦钺第一次看见琴歌真正意义上的笑容,唇角勾起几分暖意,眼角带上几分怅惘,连脸上的轮廓都显得柔和了几分……最是少年怀春时,煞是动人。 秦钺莫名惊艳的同时,又带了几分无由的愤怒,再想起先前自己可笑的长篇大论,一种暴虐的情绪便蔓延了上来。 身前多了一道高大的阴影,琴歌猛地惊醒过来,一抬眼便看见秦钺不知何时站到了床边,双眸中带着熟悉的嗜血的味道——当初他将烙铁烙在他下属的肩上,向他一步步逼近时,眼中便是这般模样。 琴歌心中一凛,恐惧从心头升起,又被他强行按捺下去,淡笑一声,道:“秦王殿下可还记得外臣前几日说的话?”他声音清冽宁醇,又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让人清醒的同时,也让人沉溺。 秦钺不自觉被他吸引:“什么话?” 琴歌语气轻飘飘的,似带了种漫不经心的味道:“谎话说上一千遍,自己也会当真。陛下十七岁登基,如今已经九年,九年内连灭三国,除大秦历代君臣励精图治外,更是陛下雄才伟略……只是,陛下为迷惑诸国,做出暴虐凶残、好色无度的昏君姿态来,难道就不怕真的变成了昏君、暴君吗?” 秦钺一愣,神色有些恍然。 “陛下当初对我,原是存了借题发挥、杀鸡儆猴,以挟制楚国的心思吧?否则也不会大费周章让我认下那份所谓的‘罪状’,可是为什么最后却变为纯粹的发泄施暴,以至如今束手束脚?难道此事竟未引起陛下的警觉吗?”琴歌见秦钺目光已经恢复清明,冷笑一声道:“陛下在刻意纵容、甚至放大自己心中的欲望而为所欲为的时候,是不是觉得身心舒畅,痛快淋漓?这种感觉一旦上瘾,你还戒的掉吗?陛下没发现自己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吗?陛下身为国君,无人可以约束,若是有一日真正沉溺其中……只怕大秦别说是灭了三国,便是统一天下,称皇称霸,也躲不过二世而亡的命运。” 秦钺低头看着被锁在床上,脸色苍白的瘦弱少年,神色变幻莫测,手中拳头握紧又松开,最后淡淡道:“你倒是,什么都敢说。” 转身拂袖而去。 看着晃动的门帘,琴歌绷紧的身子终于放松下来,闭上眼苦笑:他没有什么劝戒秦王秦钺的好心,只希望他在他面前,能多几分理智。否则秦钺若真在种情形下对他施暴,他能做什么?咬掉他一块肉? 他没照过镜子,不知道自己的脸如今是什么光景,但看秦钺的模样,估计伤的不是很厉害,否则他也不会动不动就起了色心。但是,不应该啊! 又想起那天烙铁上凝结的霜花,这几日他明显比先前提升了许多的五感,还有脱口而出不知出处的文字,有些茫然:他这到底是怎么了? 秦钺这次似乎动了气,给琴歌念书的侍女没了踪影,伙食从每顿的精细美食,变成了仅能饱腹的粗茶淡饭,向来话多的小桃也不再同他说话,甚至不在内室出现,只在上药吃饭的时候才会进来,且从头到尾一语不发。 看她每次欲言又止、憋得难受的模样,琴歌也知道这是得了吩咐。心中暗骂秦钺手段幼稚的同时,却也不得不承认秦钺这一招极狠。 既小桃不同他说话,琴歌自也不会去勉强她,便是他自己,不到万不得已,也不再开口。 躺在床上,看着空荡荡一成不变的房间,琴歌无声的叹气。 房中门窗紧闭,连挂在内室门口的帘子都不曾晃动一下,琴歌闭着眼都能画出窗棂的模样,以他的视线能及的地方,有多少块砖,多少片瓦,都不知道数了多少遍了。外间也静悄悄的,偶尔传来些许动静,对琴歌来说都是格外的惊喜。 再这样下去,他怕是要崩溃了吧! 琴歌这样想了不止一次,但他实则比他自己认为的要坚韧的多,一天、两天、五天……就这么一天天撑了下来,且在旁人眼中,他始终低垂着双眸安安静静的躺着,不见丝毫焦躁,似乎可以就这样躺上一生一世,躺到天荒地老。 他以为他要这样一直呆到伤势尽愈时,却有人先沉不住气了。前些日子替他念书的侍女带了四个侍卫和几个宫女进来,行礼道:“陛下请琴歌公子赴宴。” 第12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侍女活泼,侍卫恭敬,若不是琴歌才刚被解开手镣,只怕真要当了这些是他在南楚时的家人。沐浴梳洗,穿上长袖翩然的白袍,扣上紫金发冠,配上无暇美玉,登上柔软的鹿皮短靴……再看时,宛然便是画中走出来的浊世佳公子。 琴歌终于有机会在镜子里看一眼自己如今的模样,不由微微皱眉,不知是所谓“神医”配的药太过神奇,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脸上的伤早已愈合,如今只留下一块指肚大小淡粉色的印记,看小桃每日给他上药时的惊叹模样,怕是这点伤痕,也在不断淡化缩小。 他再不能拿它做文章了。 走出房门,琴歌才发现,秦王用来关押他的院子竟修的极为精致,当初他被关进牢里时,柳条才刚刚吐出嫩芽,如今已是满目青翠,尽展窈窕身姿。 “公子,”侍女见他脚步有些虚浮,恭声道:“陛下让奴婢们给您准备了肩舆……” 琴歌摇头拒绝,任谁像他一样被迫躺了十多天,都不会再起偷懒的心思,必然能动弹便多动弹两下。 于是侍女便令人在前面领路,她垂手跟在琴歌身后半步。 琴歌至今不知道侍女的名字,先前她给他念书的时候,向来不肯多言,态度也带了几分倨傲,琴歌还以为她的高傲是因为识字的缘故,现在想来,这位应是秦钺近身之人。 一路上,桃红李白杏花娇,看不尽的美景,可惜秦钺设宴之处离得太近,还未尽兴,便到了地方。 他原因为秦钺唤他来,或是存了羞辱的心,让他和易安、秋韵一同赴宴,又或者是因为他伤势见好,该出来见见人,以辟“琴歌公子因誓死不从,以致被秦王酷刑拷打”的“谣言”了,但到了地方却是一愣,酒宴丰盛,歌舞齐备,但座上却唯有秦钺一人,在他下首设有一座,尚还空着——这所谓酒宴,竟是为他一人而设? 心中疑惑方起,便见秦钺招手笑道:“琴歌快来,寡人等你许久。”竟是一副知交好友的熟稔模样。 虽不知秦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既来之则安之,琴歌大大方方上前入座。 秦钺击掌,舞乐顿起。 秦钺道:“这几日寡人政务繁忙,也没去探望,不知琴歌身子可大好了?这些日子过得可好?下人可有怠慢?琴歌是寡人的贵客,有何不便尽可直言,千万勿要见外。” 琴歌笑笑,道:“多谢。”并不多言。 几日不见,秦钺眉目间竟比先前平和了许多,身上戾气几乎一扫而空。琴歌心中凛然,这世上肯纳谏的君王不少,但能因为一个阶下囚的几句话,便反省自此的君王,他却是闻所未闻。 秦钺道:“看琴歌如今气色红润,想必也是调养的不错。来,寡人敬你一杯。” 琴歌再道一声多谢,举杯一饮而尽,然而浑黄的酒水刚一入喉,便忍不住大声呛咳起来。 少年咳的喘不过气来,双颊被呛的飞红,眼睛里隐隐泛出水光,实在让人……秦钺呼吸顿了一刻,才起身坐到少年身边,替他在背上拍抚顺气,道:“是寡人的不是,大秦的酒对你们南楚来说,委实太烈了些……来人,换……” “不必,”琴歌终于喘匀了气,道:“就它吧!” 心中升起浓浓的怨念,妈蛋,这辈子没喝过这么差的酒,淡的跟水一样,味道还这么奇葩……不过好歹还有点酒味儿,若换了更淡的,还真不如喝水呢! 秦钺劝道:“琴歌不必勉强。” 琴歌这才反应过来,他和秦钺此刻的距离委实太近了,尤其秦钺的手还放在他背上,看上去仿佛将他半拥在怀一般,让他格外不爽,于是侧身移开少许,等着秦钺识趣的退回去。 秦钺仿似完全不懂他的意思,顺势坐正,占据了琴歌让出来的地方,叹道:“琴歌连喝酒都会呛到,寡人还是要和你同席才能放心些……如此说话也方便。” 琴歌道:“陛下请便。” 不过同席而已,与他争辩反而落了下乘。 便不再理会秦钺,一手执壶一手握杯,开始自饮自酌,目光落在庭前蹁跹起舞的少女身上,手指轻轻敲击在杯壁上,随着音乐无声的打着拍子,竟似真将自己当了秦宫的贵客,好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秦钺诧异了片刻便恢复自如,有一句没一句的开始闲聊,而后,脸上的随意却渐渐被慎重取代。 这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年纪,又是以琴歌剑舞而驰名,是以秦钺虽被他的心性吸引,也知道他颇有智计,却并不以为他在见识才华上有多了不得,但此番闲聊之下,却是惊诧莫名,却又对南楚升起不屑来:如此见识卓著、目光高远之人,但楚人眼中,却只看到了他的琴歌剑舞,且将他以如此不堪的身份送入大秦,不得不说是个讽刺。 替少年又斟上一杯,笑道:“琴歌今儿可还尽兴?” 琴歌好酒,来者不拒,依旧一饮而尽,叹道:“茶浑酒淡,歌平舞拙……差强人意吧!” 秦钺一噎,他原本是想以此为由,出言招揽少年,不想竟得到这个评语,不由懊恼:他是忘了,在饮酒取乐上,大秦便是拍马也及不上南楚,且这少年还是其中的佼佼者——只看他琴歌公子的雅号便知道。 琴歌叹道:“这茶酒好说,陛下若放我回去,不出三日便能让陛下尝尝何为美酒香茗,但这歌舞嘛……” 他此刻略醉,摇摇晃晃起身,道:“我所见之舞者,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秦钺不以为意,正要赞他诗写的不错时,却见琴歌忽然气势骤变,整个人似变得轻盈缥缈起来,举手投足都带着奇妙的韵律,他随意的举起右臂,长袖翩然轻拂,他漫不经心的一旋、一拂、一拧……秦钺终于明白这少年为何会以舞闻名天下。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原本还觉得太过夸张的诗句,此刻却觉得非此实在不能形容其美妙动人。 秦钺还未回神,琴歌却已然坐下,叹道:“我所见之歌者,倚丽精神定,矜能意态融。歇时情不断,休去思无穷……” 摇头叹息后又开始举杯畅饮。 秦钺心痒难耐,道:“既然歌舞难以入目,不知寡人是否有幸……” 琴歌淡淡道:“我记得陛下是请我来赴宴,而不是侍宴的吧!” 秦钺一噎,他在琴歌面前碰惯了钉子,又得他几度点醒,竟不以为忤,遗憾的摇头便算罢了,正待邀他出去走走,却听底下人来报,相国来了。 秦钺微微皱眉,却还是令人招他进来,琴歌起身:“陛下有政务在身,外臣这就告辞了。” 秦钺拽住他的袖子将他扯回去坐下,道:“听听无妨。” 琴歌遂不再多言。 不出秦钺所料,相国太叔志此刻过来,为的又是鲁子晋的事。 大秦崇尚武力,对内对外手段向来简单强硬,先前国土面积不大、政局稳定时,如此行事还问题不大,可如今国土范围大了三倍不止,各处纷乱频起,麻烦不断,这些大秦官员处置起来,便显得捉襟见肘。 秦钺见到这种情景,便大胆启用了梁人鲁子晋,并日渐重用,却引得本土势力不满,不管什么事都要鸡蛋里挑骨头,弹劾一番,相国太叔志便是其中最为强硬的一个。 太叔志此来,为的是鲁子晋奉命在秦都修的招贤馆,说其耗费大量银钱粮食不说,招来的不是偷鸡摸狗之辈,便是来骗吃骗喝的废物庸才。几个月来,一个正儿八经的人才没找到,反而把整个京城都弄得乌烟瘴气云云。 又一连举了许多事例,说明这群人之害。 秦钺也有些迟疑,他下意识觉得建招贤馆,招纳八方人才是好事,可是太叔志说的也是事实,招贤馆建好足足几个月了,不见其效,反见其害,再这样下去…… 正要说话,却见身侧的少年正仰头饮酒,意态悠然,心中一动,问道:“琴歌觉得,此事该如何处置?” 琴歌摇头:“不知。” 太叔志亦皱眉道:“陛下,朝堂大事,岂是和娈童耍笑之……” 秦钺挥手打断他,对琴歌道:“寡人知道你最厌恶什么,若你今日给寡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寡人便答应你,绝不在此事上勉强与你,如何?” 秦钺虽好色,却自认不会因此而“智昏”,他在取乐和正事上一向分得很清,但却在琴歌身上隐隐有些失控。他一面欣赏甚至珍视着眼前的少年,一面却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对他的欲望。 便算是给这少年一个机会,若他果然值得,他便不再将其定位为塌上的玩物,愿意为他克制一二——这少年虽令他心动,但他秦钺,最不缺的便是各色美人。 琴歌默然片刻后,忽曼声吟道:“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 太叔志不耐烦打断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琴歌恍如未闻,继续吟诵下去。他以琴歌闻名,声音自是极为动听,清澈干净又醇美醉人,便是随口念颂,也似有袅袅余音回荡,令人心旌神摇。 “……‘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 琴歌话落,秦钺与太叔志沉默许久,对视一眼后,太叔志道:“但如今来的尽是庸才,总不能当真都重用起来吧?” 琴歌淡笑一声,道:“这也要来问我,你是相国还是我是相国?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送去南楚参加科举考一考?” 太叔志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你!竖子!” “琴歌就这幅脾气,相国莫要放在心上,”秦钺劝了一句,又道:“琴歌你也到了该上药的时候了,寡人这便派人送你回去。” 放风时间结束……琴歌顺手从几上取了颗梨,啃着就施施然去了。 自此,隔几日秦钺便亲自过来,同他下棋聊天,或喝酒饮乐,或行舟湖上……也就这个时候,琴歌能得片刻自由,以致他在无聊时,竟会隐隐盼着秦钺能想起他来,虽他心里清楚这样想不对,但有些本能委实难以控制。 这是在熬鹰呢,琴歌叹气,可真看得起他。 一晃又是大半个月过去,他脸上的伤已经几乎看不出痕迹了,但秦钺却丝毫没有放他回去的意思。他提醒了秦钺一次,秦钺便一连五日不曾放他出去,让他很是焦躁,却也知道,秦钺等的便是他的焦躁、崩溃直至屈服。 晚间,琴歌忽然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他最近五感变得极为敏锐,外间尚无动静,他便听见远处传来的呵斥声和犬吠声。 这是……进了刺客?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一个黑色人影无声无息翻了进来,一转身,顿时四目相对。 刺客显然没想到里面的人居然是醒的,但他反应极快,呆了一瞬便立刻扑了上来,捏住琴歌的下颌令他吞了一颗药丸,压低声音道:“不要叫,外面的侍女已经被我打晕了,你叫也没用!你吃了我的毒丸,要是没有解药,不出半个月就要毒发……快设法将我藏起来,待我脱险,自会给你送来解药,否则……” 琴歌叹了口气,打断他的滔滔不绝:“你在行事之前,从不先观察下形势吗?” 黑衣人一愣:“什么?” 琴歌拽动手腕,铁链发出沉闷的撞击声,黑衣人好一阵没有反应,虽然他蒙着脸看不见表情,但那呆滞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崩溃…… 作者有话要说: 答小天使们:1.多多码字向来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所以自己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正攻。但以多多对自个的了解,正攻就算有八成也要等最后才出现。最起码前面几个世界是不会有的。2.不管本文有没有正攻,它的主线还是男男之间的情感故事,而且已经那个过了……特意问过编编,说这不能算无cp类别,3.每个世界的男主都不是同一个人,渣渣就算改好了也不会收的。 第13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黑衣人愣了好一阵,四下打量一番,最后挠头道:“那个……那你知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躲一躲?” 琴歌摇头道:“你身上受了伤,他们带的有猎犬,你就算把伤口扎的再紧也瞒不过它们的鼻子——躲在哪里都没有用。”莫说猎犬,连他的鼻子都瞒不过。 他微一沉吟,又道:“从这边向北百丈距离有一个荷塘,若是你能游过去就可以暂时摆脱猎犬。你从荷塘的北岸上去,那里是百兽园。你打伤几只跑的快的,让它们带着血腥味四处乱串,可以引起些许骚乱。你不要走远,就藏在月洞门上面的雨檐下,等有了空挡就潜入他们搜过的地方,那里暂时应该是安全的……剩下的你就自己想办法吧!” “我觉得……”黑衣人吞了口唾沫,道:“我还是带上你更安全。” 眼睛一眨就想出一个看起来很靠谱的点子,带上他一定更靠谱。 爬上床来,掏出匕首,斩向他手上的铁链。 琴歌皱眉,他很不喜欢这样自作主张的人,淡淡道:“带上我你走不了,那片湖我过不去。”就算能走他也不会走,和这刺客不一样,他是有庙的家和尚。 黑衣人一面埋头苦干,一面道:“那你再想个法子出来。” 琴歌闭上嘴不再说话。对有些人来说,说一遍没用的话,说一百遍,也没用。 匕首在铁链上削磨,粗糙的切口在手腕上来回磨蹭,很快就带出一片模糊的血肉来,琴歌微微皱眉,没有多的反应。 片刻后,只听“铿”的一声,琴歌右手恢复自由,黑衣人笑道:“居然是精铁打造的,秦王可真舍得……不过遇到我的青锋也是小菜一碟!” 又要开始转战左手,琴歌忽然神色微动,道:“你该走了,有人来了。” “别大惊小怪,”黑衣人不以为意,道:“我也不是没布置的,他们一时半刻追不到这儿来,再说了,我都没听到声音,你能……遭了真的有人来了!你这儿有没有后门?” 琴歌无语。 院外已经传来敲门声:“小桃,开门!” 已经被敲晕了藏起来的小桃自然不能去开门,来人并未多等,直接将门撞开,急促的脚步声长驱直入,到琴歌房门外停下,一人朗声道:“琴歌公子,宫里来了刺客,陛下担心公子安危,令我等前来护卫。” 顿了顿没听到里面的回音,那声音又道:“琴歌公子,我进来了?” 琴歌并未理会,那些人说话,从来都不是为了得到他的回答,不管他说什么,该进来的一样会进来。 正低头揉着僵硬的肩膀,锋利的匕首压上咽喉:“听起来秦钺很在乎你?” …… 秦钺匆匆赶来的时候,床上的锁链已经被砍断,一柄冷冽的匕首抵着少年的咽喉。少年被人勒住肩膀,赤足站在地上,全身上下就只穿着一袭亵衣。 秦钺的视线从他血迹斑斑的手腕,又转回少年脸上,声音低沉,听不出喜怒:“琴歌!” 琴歌静静站着,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秦钺却总觉得少年平静的目光中,带了几分不耐,几分嘲讽——强留人在宫中“养伤”,结果被刺客挟持,怎么看都是他秦钺无能。 “哈!哈哈!”黑衣人对自己的机智很是得意:“竟然真的来了!我运气果然不坏。” 秦钺恍如未闻,目光依旧阴沉的看着琴歌,声音低沉冷淡:“放开他,寡人赐你全尸。” 黑衣人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眼中神采飞扬:“我要死了,哪怕你挫骨扬灰呢,有什么关系?这样,一个活人,两个死人,你自己选!你要是选一个活人呢,我走他活。你要是选两个死人呢,我先杀他,然后自己再死……虽然我也不是很想死,但是想想能杀了秦王你心爱之人,让你伤心一回,也算是意外之喜啊!” 心爱之人…… 秦钺终于转目看了黑衣人一眼,又望向琴歌,却见他颇为无语的瞟了黑衣人一眼。 侍卫统领陈策上前一步,冷喝道:“他同你一样,是刺驾的人犯,你以为挟制他就能保住你的性命?” 黑衣人骂道:“是我傻还是你傻呢?是刺客会锁在后宫?是刺客秦钺会亲自过来?再说了,我管他是什么人,反正我手里只有他……你们要不在乎,那就上吧,我和他两个,一路上也有个伴儿!” 谈判这种事,他很不擅长,也不再啰嗦,握着匕首的手指紧了紧,望向秦钺:“秦钺,是死的还是活的,你自己选吧!”他语气轻松洒脱,神情却很凝重,浑身绷紧仿佛蓄势待发的猎豹。 秦钺面色阴沉的看着两人,一语不发。 黑衣人恍然道:“那就是要死的了。” 他叹了口气,贴在少年的耳边:“抱歉,连累你了!”手里的匕首后勒,一道血线在少年白皙的皮肤上绽开…… “住手!”秦钺低喝一声,目光定定的看着黑衣人的匕首再度停在少年的颈上,沉默片刻后,冷冷道:“让他们走!” 黑衣人眉开眼笑:“这就对了嘛!我就说我运气一直都不错。” “陛下!”陈策急急道:“这反贼武功高强,三番五次想要刺杀陛下,错过这次时机,下次……陛下,只是为了一个……” 秦钺冷冷打断道:“天底下想杀寡人的人何止千万,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难道寡人还怕了一个刺客不成?” 秦钺看向琴歌,却见他神色悠闲,仿佛方才差点身首异处的是旁人,仿佛此刻他们谈论的是旁人的生死一般,而他自己,便是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在看别人的热闹,不由怒从心头起,沉声道:“琴歌!” 琴歌看向他。 秦钺冷冷道:“半个时辰内,若我看不到你,质子府内,鸡犬不留。” “陛下可真是看得起我,”琴歌终于第一次开口,语气淡淡:“陛下不如干脆说灭了楚国好了。” 秦钺淡淡道:“亦无不可。” 琴歌气结,他这是招谁惹谁了?冷哼道:“要不要外臣顺便将他五花大绑送到陛下跟前?” 秦钺冷冷道:“琴歌,不要挑战寡人的耐心!” 黑衣人茫然看着两人,道:“那个,你真不是他那啥?你们到底……” “闭嘴!”琴歌终于对他忍无可忍,怒斥道:“有你什么事?” “哦!”黑衣人看看自己架在琴歌脖子上的匕首:没他什么事儿? “你走不走?”琴歌不耐烦道:“你要不走,就上去打过!” 黑衣人闷闷道:“打不过……” 打不过便只有走。 秦钺冷冷看着两人慢慢退入黑暗中,沉声道:“陈策,你跟上去……把人带回来。” 陈策应了一声,领了人快步离开。 他的人影消失,秦钺再度开口:“玄一。” 黑暗中传来低沉的声音:“在。” “你也去,如果……就把他给寡人抓回来!”秦钺脸上一片阴寒,声音冰冷刺骨:“……生死勿论。” 琴歌,我告诉过你,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琴歌,最好不是你耍的把戏。 …… 夜色像是一层浓雾弥漫在宫室里,仿若有无数凶兽蹲踞在阴暗的角落,随时都要扑出来择人而噬。 已经过去了三刻钟,去的人却还没有回来。 秦钺一身黑袍,目光越加阴冷,怒意就像这湿冷的夜色越加浓厚,右拳慢慢收紧。 终于还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飞出去吗?连他的主子,他的楚国,都不顾了。 一阵纷沓沉重的脚步从拐角传来,陈策匆匆而来,低声禀报:“人找到了!” 找到了?秦钺一愣以后,心又是一沉:人找到了,却没有带回来。 秦钺看着似乎想要将头缩进肩膀的陈策,一时竟不敢问,只冷冷道:“……带路。” 然后,他看见了琴歌。 月色朦胧,一身白衣的少年静静靠坐在桃花树下,身上点缀着几瓣落花,黑发披散轻拂……如此静谧美好的画面,却因为少年胸口露出的刀柄,让看得人浑身冰凉。 少年手捂着胸口,鲜血从指缝汨汨而下。 秦钺摇晃一下,死死盯着少年,他的整个人就仿佛崩成了一把拉到极点的弓,一时间动弹不得。 “陛下,”陈策低声道:“那反贼说,他不能白来一趟……临走的时候,一刀刺在他胸口上。” 秦钺彷如未闻,缓缓上前,半蹲在少年身前,紧紧捏住他的肩膀,声音微颤:“琴歌?” 琴歌睁开眼,目光清明,开口道:“抱歉,我想试一下。” “琴歌……琴歌!” 寒光乍现,惊喜的声音忽然变成难以置信的暴怒,秦钺捂住胸口后退几步,胸口上,一把雪亮的匕首已经刺入半截。 “陛下!”陈策惊得魂飞魄散,狂扑上前,却见少年脚在树干上一蹬,身体在空中急旋,一脚蓄势而来,狠狠踹在即将被秦钺拔出的匕首手柄上。 “噗!”匕首齐柄而没。 “陛下!”陈策目眦欲裂,狂吼一声:“拿下!” 琴歌翻身落地,还未举步,手上一紧,已经被人握住了手腕,粗糙有力的大手宛如铁箍一般,几乎掐断他的骨头。 琴歌回头,正对上秦钺那双阴沉的眸子,冰冷、暴虐,仿佛正酝酿着狂风暴雪…… 琴歌想也不想,反手从胸口拔出只剩小半截刀刃的短刀,一刀抹向秦钺咽喉。 秦钺不闪不避,一双阴沉的眸子定定的看着他,捏着他的手腕的手,狠狠一拽! 琴歌一个踉跄,还未站稳,浑身便是一震,整个人被巨大的冲力带飞两步,重重撞在树干上,直至此刻,剧痛才从右肩传来。 琴歌张口,喷出一口鲜血,伸手握住肩头足有拇指粗细的黑色铁箭,想将自己从树上拔出来,只是以他剩下来的那点力气,直如蚍蜉撼树,试了几次却半点用处也无。 好可怕的箭,琴歌放弃了尝试,事实上刚才若不是秦钺那一拽,这会儿他已经成了尸首,不过,现在的处境也没好到哪儿去就是了。 “琴歌。” 视线中出现黑色宽大的袍角,琴歌不及多想,已经被人掐着下巴抬起头来。 “寡人没死,”秦钺冷冷看着他:“你是不是很失望?” 琴歌咳出一口血来,笑笑,声音有些虚软,目光也有些散漫:“是啊!” 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什么都算好了,连退路都安排妥当了,唯独没有想到在出手的那一刻,不知怎的头忽然一痛,仿佛被人用大锤狠狠敲了一记似得,这才刺偏了少许,否则即使秦钺身着内甲,此刻也早已一命呜呼。 “好,你好……”秦钺噗的喷出一口鲜血,冷笑着点头道:“好的狠……琴歌……” 一身单薄亵衣的少年已经半身是血,右手无力的垂落,左手握住漆黑的箭杆,修长素白的手指上已溢满鲜血,又顺着他的手腕蜿蜒而下。 秦钺用力喘了口气,一抹血色从嘴角渗出来,他伸手握住少年肩上的铁箭,猛地下按。 “哈啊!”琴歌惨哼一声,吃痛的弓起腰。 秦钺满意的看到少年脸上终于没了那可厌的笑容,看着他牙齿咬破嘴唇,冷汗顺着鼻尖滴落…… 脑海中,少年懒懒靠在塌上仰头饮酒,和盘旋在空中,一脚狠绝的踹向他胸口匕首的画面交替出现……琴歌,好,琴歌,你好样的! 猛地发力一拔。 鲜血飞溅,琴歌闷哼一声,手指用力扣住树干,强撑着让自己靠在树干上没有倒下去,大口吸着气:真他妈疼啊! 黑色染血的铁箭被掷在他面前,秦钺转身就走,冷冷的声音带着切齿的寒意:“别让他死了。” 第14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原本在琴歌印象中阴森恐怖、血腥残暴,连回想一下都要全身发抖的刑房,再进来时,感觉却是平常。 大约是因为秦钺说了要留他性命,所以行刑的人并没有用什么过分的手段,只动了鞭子,不问口供,泄愤似得抽。 虽然琴歌现在很能忍痛,但还是痛的,尤其是鞭子重复抽在同一个部位的时候,也会疼的抽搐,但到了后面,却似麻木了一般。 等琴歌再次不知道是睡着还是晕倒被水泼醒后,面前的人换了秦钺与他的几个侍卫。 秦钺一身黑色大氅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皮鞭,眼神阴鸷,气势逼人,全然看不出受了重伤的模样。 见少年醒来,秦钺冷哼一声,用鞭身托起他的下巴,问道:“这几日滋味如何?” 琴歌原就失血过多,整个人没什么精神,全靠这些人不时给他灌些参汤续命,哪有精神回答他的废话,垂着眼并不吭气。 秦钺冷声道:“那晚的刺客是谁?与你是什么关系?现在藏身何处?” 琴歌倦的厉害,眼皮都抬不起来,秦钺问了什么也没细听,依旧闭目养神。 “啪”的一声,琴歌肩膀一痛,已是挨了一鞭,伴随着秦钺一声冷喝:“说话!” 琴歌这段时间挨鞭子挨惯了,且秦钺这一鞭也不算很疼,垂着头没什么反应。 秦钺狠狠扔下皮鞭,跨步上前,一把掐住琴歌的脖子,声音低哑暗沉:“琴歌,寡人知道你不怕酷刑,可寡人也知道你怕什么……寡人是答应过你不对你用强,可是却没答应过你,不让别人对你用强!” 见琴歌猛地睁开眼睛,秦钺手指微微用力,嘴唇贴近少年耳朵,低声道:“你若好生回答寡人的问题,寡人便不让任何男人碰你,不然,寡人让这大牢里的每一个人,都尝尝名震天下的琴歌公子,是什么滋味!” 猛地甩手推开。 琴歌低喘了几声,闭了闭眼,再睁开时便多了几分精神,道:“你问。” 秦钺沉声道:“那个黑衣刺客是谁?” “不认识。” 秦钺冷哼道:“不认识你会助他脱身,他会助你行刺?寡人看他对你言听计从,听话的很!” 琴歌淡淡道:“我们若认识,陛下早就成了刀下之鬼,哪里还能在这里审问人犯?”若他们两个真是一伙的,当时怎么会由他一人出手? 秦钺寒着脸,又道:“侍卫这几日遍搜皇城,在西门附近的墙根下,挖出一套钩锁,和你有没有关系?” “有。”琴歌道:“我让那黑衣刺客替我埋在那里,以作脱身之用。”东西都被找到了,否认也没什么意思,反倒连累旁人。 “胡言乱语!”陈策喝道:“你行刺的桃园与西门之间一东一西,相距甚远,行刺之后你怎么去西门?你难道会飞不成?还是说,皇宫里还有你的内应?” 琴歌看了他一眼,有气无力道:“桃园内有一条溪流,有几处水深且急。其中一处离我行事之地只有数十丈,我在旁边准备了竹管,可用它换气在水下藏身,等搜索过去之后,便反向离开……若是搜索严密,也可顺水而下,去浣衣局寻机脱身。” 秦钺不觉如何,可是看陈策举着袖子连连抹汗的模样,哪还不知道这少年的法子竟是极为可行的——也就是说,要不是他命大,那匕首刺偏了一分,又恰好秦逸赶到,这会儿这少年早就杀了他逃之夭夭了。 秦钺心中怒火更甚,喝道:“你不是说和那刺客素不相识吗?” 琴歌平静道:“他因误会了我的身份而挟持我,心存愧疚,我趁机要他借我武器防身,并埋下钩锁供我日后脱身之用。” 秦钺脸色阴沉下来,森然道:“你在宫中时日虽久,但行动受限,又无人同你说话,你如何能对宫中这些布置了如指掌?定是有人与你通风报信、里应外合……说,到底是谁主使你行刺寡人的?” 这些东西,多看几眼就知道了,还需要人来告诉他?琴歌看了秦钺一眼,道:“没有人。” 秦钺一字一句道:“寡人不信。” 琴歌道:“秦国连灭三国,大楚也备受欺压,诸国想杀秦王者何止千万,不过是顺意而行,何须人指使?” 秦钺冷笑道:“南楚乃我大秦盟国,擅自刺杀盟国君主,等同谋逆……琴歌你若无人指使,敢行此谋逆之举?” 琴歌看向秦钺,有些不明白了。 按说,他的案子根本不必审,他为何行刺、如何行刺,都是一目了然的事,可秦钺不仅亲自审了,还问出这种近乎白痴的问题:天底下谁不知道秦楚之间所谓的盟国是什么意思,他若真刺杀成功,南楚只怕要举国欢庆,谁会来治他的谋逆之罪? 只听秦钺冷冷道:“所以,你的答案,不能让寡人满意……你说,寡人该怎么处置你才好?” 琴歌咬唇,默然片刻后道:“陛下想要什么样的答案?” 秦钺一字一句道:“寡人要你实话实说……到底是谁主使你行刺寡人的?你后面的主子,是谁?” 琴歌忽然明白过来,眼中显出怒色,道:“我说了,没有人!” 秦钺冷笑一声,道:“寡人不信!” 又道:“你若如实招来,寡人不仅不让人碰你 ,还饶你性命,放你回去……如若不然……” 秦钺贴近他耳朵,森森道:“听说那个人,是你的心上人?你若要保他,寡人成全你,等整个大狱的囚徒、狱卒都宠幸你一番,若你还活着,寡人甚至可以饶你一条小命……若你供了他出来,寡人立刻就放了你,这些,都由他来承受……他,还是你?琴歌,你自己选!” 琴歌气的脸色发白,手发抖:“秦钺!” 秦钺退开,冷冷道:“招,还是不招?” 琴歌不吭气。 秦钺喝道:“来人!将……” “我说……我说!”琴歌反手握住铁链,闭了闭眼,涩声道:“是……二皇子……” “谁?” 琴歌深吸一口气:“二皇子……易安。” “胡言乱语!”秦钺唇角溢出冷笑,口中却道:“易安是什么人,寡人难道还不清楚?他岂会行此不义之举?琴歌啊琴歌,你居然为了活命,连易安都要陷害?” “我没有陷害他,”琴歌闭了闭眼,一口气说下去道:“的确是二皇子指使我行刺与你。殿下说,韩赵魏三国已然灭国,尚有勇士源源不断前来赴死,以报国仇家恨,我大楚如今危在旦夕,竟无一义士肯为国一战乎?三国勇士刺秦,只能报仇雪恨,楚人刺秦,却可解灭国之危……殿下说,秦王兄弟俱亡,独有一子却年纪甚小,几位叔伯野心勃勃,只要杀了秦王,大秦必然陷入内乱之中,韩魏赵三国义士自会举兵,到时……” “琴歌!”一个愤怒的声音的出现,打断琴歌滔滔不绝的话,琴歌猛地闭嘴,看向门口进来的两人,脸色忽然苍白如死。 打断他的正是秋韵,怒道:“琴歌,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亏的殿下先前四处奔走想送你回楚,如今又特意过来替你求情……” “秋韵!”易安冷冷道:“不要再说了。” 他从头到尾连眼尾都不曾扫过琴歌一次,只静静看着秦钺,淡淡道:“既琴歌供了易安出来,易安也不敢辩驳,易安……等候陛下处置就是。” 略一躬身,并不等秦钺答话,径直离开。 秋韵红着眼睛看向琴歌,道:“亏我先前还钦佩与你,没想到你竟是这种人,算我瞎了眼!我虽……但心却是干净的,秋韵耻与你为伍!” 转身便走。 秦钺看向自易安二人出现,便紧紧抿着唇,脸色煞白的少年,掐着他的下巴令他抬起头来,冷笑道:“琴歌啊琴歌,你不是一向自重身份吗?可如今连寡人榻上的玩物都不耻与你为伍呢!” 琴歌不答,秦钺又冷冷道:“寡人本以为你只对寡人铁石心肠,没想到对谁都冷血无情……为了自保,连心上人都能出卖。” 琴歌抿唇不语,闻言脸色不仅并未变得更差,反而渐渐平静下来。 秦钺脸色一沉,道:“来人,把易安和秋韵拿入天牢,严刑拷打!” 琴歌依旧不语。 秦钺手指收紧,深深陷入少年的脸颊,森森道:“你真不在意他们的死活?” “陛下不必虚张声势……”琴歌看了他一眼,语气平淡而笃定:“你不敢的。” 秦钺忽然有些恍惚起来,似乎就在昨天,少年也是一身狼狈的被锁在这里,对他说——“你不敢”。 他和这少年之间的一切,似乎就源自那这三个字——“你不敢。” 秦钺冷笑:“我不敢?” 琴歌淡淡道:“若陛下拷问甚至杀了二皇子,然后呢?是以此要挟楚国,令他们送来大笔赔偿,还是直接发兵大楚?” 他不等秦钺答话,继续道:“若是前者……秦王性情暴虐天下皆知,险些丧命之恨岂是区区财物可以平息的?若陛下不出兵,天下皆知陛下外强中干、虚张声势,大齐兵马只怕随后便至,若秦王出兵,那我倒要替大楚谢谢陛下了,如今的大楚,好歹还有一战之力,若再等数年,等大秦巩固了势力,大楚便是俎上之肉,任由宰割……” 秦钺冷冷道:“我大秦连灭三国,兵多将广,正如日中天,你凭什么就认定我大秦如今外强中干,会怕了区区大齐?” 琴歌道:“今年开春时期,秦都粮价便不断上涨,按理早该开仓平抑粮价,但大秦朝廷却全无反应;先前太叔志说西陵道出现匪患,那里是要道所在,如有隐患就该彻底清除才是,但太叔志却建议招安;曹子晋月前抄了两家富户,如此小事,却连得粮几何,得钱若干都一一禀报……大秦窘态,处处皆是,陛下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秦钺好容易平息下去几分的怒火又喷薄而出,寒声道:“你以为,天底下要人命的,就只有公告天下、明正典刑?寡人一句话,就能让他死的无声无息!” 琴歌冷笑道:“若是往日,自然是秦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如今秦都大修招贤馆,广揽各国人才……人才有没有找到我不知道,但各国探子必然不少,秦王前脚被质子府侍从刺伤,后脚二皇子便死于非命……天下人岂能不知其中端倪?去年冬天草原大雪,冻死许多牛马,大齐正蠢蠢欲动……” 秦钺只觉得胸中怒火几乎要将他整个人都炸裂了,怒喝一声:“琴歌!” 琴歌不再说话。 秦钺狠狠吸几口气,道:“你就因为认定寡人不敢杀他,所以陷害他?” 琴歌冷冷道:“难道不是因为陛下想让我说出这个答案,我才说的吗?” 秦钺一字一句道:“寡人不信!” 若是方才,他是信了的,可是这少年分明将什么都算的清清楚楚,又怎会为了他的威胁,同易安反目成仇? 琴歌迟疑片刻,还是开口,反正这些事,他说不说,秦钺自会看到:“二皇子殿下不能永远待在大秦……楚王陛下耽于安乐,早已掏空了身体,虽年方五旬,却随时可能驾鹤西去,大皇子殿下性情与楚王一般无二,让他即位,大楚难道等着亡国吗?南楚也不乏有识之辈,对朝廷懦弱早有不满,二皇子身上若担着刺秦之名,自会引得众人相随,三国有志之士也会争相来投……” “琴歌!”一拳狠狠砸在琴歌脸侧的墙上,琴歌闭嘴不语。 秦钺粗喘几声,强自冷静下来,道:“好,算的好……方才你不是说,寡人若不想齐人乘机进犯,就必须要帮你们将此事瞒下来吗?天下人又如何知道他有刺杀之举,前来相投?” “这么大的事,想要完全瞒过去如何可能?”琴歌默然片刻后,道:“陛下只要做出瞒的模样来就行,反正秦王好色昏庸,天下皆知……” 若是杀了易安,却放过楚国,便是大秦外强中干,但若是包庇易安,便是他秦钺沉迷于天下第一美男易安的美色不能自拔…… “好,好,”秦钺点头:“你对他果然是不遗余力,便是刺杀失败,也要给他铺一条康庄大道来,若是刺杀成功,我大秦内乱,他易安自会被争相拉拢而性命无忧,加上刺杀寡人的盛名,统一天下也不是不可能……” 秦钺将少年的头抬高同自己对视,语气森然道:“琴歌公子聪明绝顶,将一切都算的清清楚楚……那你有没有算过,你自己会有什么下场?” 琴歌不语。 秦钺道:“寡人知道你不怕,你不怕痛,不怕死,不怕身败名裂……如今甚至连易安也不能成为你的弱点……可你知不知道,这世上,多的是让人生不如死的法子……” 琴歌冷冷道:“陛下身为国君,一言九鼎,琴歌有问必答,难道陛下还准备出尔反尔不成?” 秦钺不理,冷声道:“进来!” 十来个白袍人鱼贯而入,手中举着托盘,一一亮在琴歌面前,琴歌看着蜡烛、银钉和珠串时尚还迷茫,等后面看到十多个材质、大小不同的玉势时,脸色终于变了,猛地抬头望向秦钺,冷冷道:“秦钺,杀人不过头点地……你果然要辱我至此?” 秦钺冷冷一笑,道:“寡人说了不让男人碰你,但这些人,可不是男人……来啊,侍候琴歌公子。” 琴歌怒喝:“秦钺!” 秦钺退开,淡淡道:“咱们的琴歌公子烈性的很,先将他嘴巴堵住,别让他将舌头咬坏了……虽然神医就在外面,但风花雪月之事,沾了血腥味儿,就不好看了。” 琴歌,这是你自找的。 寡人挨得那一刀,痛彻心扉……如果只有这样,才能伤到你,才能让你同寡人一样疼,那就别怪寡人绝情…… 他冷冷看着少年开始拼命挣扎,看着他将铁链崩的笔直,看着他手腕被铁箍刺伤,鲜血汨汨而下,看着他极力躲避着摸在身上的脏手,看着他死死偏着头、咬着牙,不让那阉人将黑色男根样的东西塞进他嘴里,看着他最后放弃一切般闭上眼睛…… 琴歌现在感觉很不好,他觉得自己快要炸开了……并不是气炸的炸,而是真的要炸开了。 从那些人拿着各式的东西向他靠近,在他心中怒意勃发、难以自抑时,仿佛忽然有什么东西被打开了一条细缝,一股庞大的力量雀跃欢呼着,想要冲破屏障回到他的身上…… 那恶心的东西正在他唇边磨蹭,一只不知属于何人的手正伸入衣襟…… 滚!滚! 无形的碎裂声在脑海响起,庞大的力量涌入,琴歌闷哼一声,剧痛从全身每个角落传来,他几乎听到身上每一个细胞的呻吟声、破裂声——妈蛋,装不下! 琴歌顾不得身上无处不在的疼痛,睁开双眼,一双泛着血色的双眸杀机尽显,反手握住铁链,正要发力,一声惨叫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来,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手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琴歌有些茫然的看着秦钺双目赤红,疯了似的挥舞着长剑,方才还对他狞笑着介绍手上道具用途的阉人,正连滚带爬的在这方寸之地逃窜、惨叫:“陛下,饶命……陛下……” 片刻之间,刑房中已经遍地都是尸体,秦钺似已怒极,杀人之后犹不解气,疯狂的将周围一切全部掀翻,猩红的剑尖指向琴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琴歌,琴歌,我杀了你可好?” 琴歌此刻却无力理会他,他正在干呕。 方才他怒意稍减,那股力量便像是失去了动力一般,不仅不再冲击屏障,连已经进入身体的部分都如同潮水般退了回去——被那玩意儿全身转一圈,他像是被巨碾来回碾了几次一般,浑身没有一处不难受。 见琴歌无动于衷,秦钺狂吼一声,长剑奋力掷出,深深钉入琴歌身侧的墙壁,只觉得心中压抑的怒火要将他焚烧殆尽。 凭什么?凭什么! 凭什么这个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杀他、害他、算计他,可他却容不下那些人,用脏手碰他一下…… 凭什么! 秦钺喷出一口鲜血,而后狂笑起来。 他秦钺,权倾天下,却独独对这个人,束手无策。 第15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秦逸推门而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少年就着清水吃馒头的模样。他能活动的那一小块地方比先前又干净了几分,许是右手终于能使劲了的原因,一头长发被他挽到了头顶,看着清爽了许多,更显出那张脸,清美的难描难画。 秦逸将药箱放在地上,坐在琴歌对面,看着他手里硬的跟石头似得黑色馒头,笑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将日子过成这样,他说了不让你死……这东西你原封不动的放回去,他们自然会送了好酒好菜过来求着你吃。” 琴歌喝了口水,将嘴里那块顽强的馒头咽了下去,道:“我记得今天不必换药。” 秦逸扬眉,有些不悦道:“怎么,你不相信我的话?你现在就将这馒头丢出去,看他们……” “我信。”琴歌道:“但是我没有拿自己的性命来要挟别人的习惯。” 命是自己的,为什么要指望别人来珍惜。 秦逸沉默下来,低头替他检查了下伤口,却并未给他上药,只道:“愈合的不错,比我想象的还要好。以后就不必我亲自来给你上药了……不过我会交代好药童,给你准备足够的清水。” 琴歌道:“多谢。” 秦逸笑道:“你是要谢谢我,莫说这次救了你的小命,要不是我,你这张脸现在还不能看呢。” 琴歌端着水碗的手一顿,道:“抱歉,对于这一点,我就没办法感激你了。” 秦逸哈哈大笑道:“不谢我治了你的伤,只谢我借你水梳洗……琴歌你果然有趣,连我都有点喜欢你了。” 琴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但对于你们这种将自己的喜欢当成恩赐的人,我却委实喜欢不起来。” 秦逸笑容一僵,叹道:“刚说你有趣,马上又变得无趣起来了。” 又道:“不过你的外伤虽好,但内伤却……我很好奇你到底经历了什么,居然把五脏六腑伤成这样。” 琴歌不答,继续用他的饭。 秦逸也不勉强,笑笑道:“好在虽然我配不出来能治好你内伤的药,但却也不是无法可想。” 他从袖子里取出一本薄册出来,推到琴歌身前,道:“这本《长春诀》,是一本内家秘诀,虽然威力不怎么样,但在养生上,却远胜其他……” 琴歌并不去接,道:“这世上,但凡能练出内气的功法,都非泛泛。秦大夫好意我心领了,这东西,我不要。” 秦逸脸色微变,道:“在我眼里,琴歌你不是意气用事的人,不要拿自己的身体赌气。” 赌气?琴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并不是只有大秦才有内修功夫。” 他若不得自由,要功法何用? 他若能得自由,虽然内修功法难得,但也没珍贵到连他都得不到的地步,他为何要稀罕这些人扔给他的东西? 再说,他既然要练武,便不会去练一套“威力不怎么样”的武功。 秦逸也知道自己方才说错了话,缓了缓语气道:“我知道你自己也能得到,但我敢保证,天下论养生之法,再也没有比这个更高明的,这东西是……” 他顿了顿,没有说下去,只道:“以你身体的状况,普通的内家功夫只怕……” 琴歌打断道:“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请恕我直言,便是秦大夫奉命与我治伤,也未免管的太多了。” 秦逸神色微僵,苦笑一声,又道:“其实,我给你这东西,也是为了赔罪。” “嗯?” 秦逸点点自己的肩头,道:“你那一箭,是我射的……要不是我那一下,你早就在外面逍遥自在了,哪里会多受这么多的罪?所以这本《长春诀》,算是赔罪。” 琴歌淡淡道:“那我便更不会收了。” “为什么?”秦逸不明白,他都把姿态放的这么低了,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还要怎么样? 琴歌道:“你我身份立场不同,你射我一箭,我不会恨你,你治好我的伤,我亦不会谢你,因为你乃奉命行事,这些原是你的本分——但我岂会收你的东西,以致日后战场再遇,束手束脚?” 秦逸气结,道:“你放心,你不必束手束脚,就以你那三脚猫的功夫,再练一百年也不是我的对手。” 琴歌却已将该说的话说完,将《长春诀》推了回去,不再吭气,低头将自己的午饭用完。 琴歌的倔劲儿秦逸是见识过了的,知道他下定了决心的事自己再说什么都没用,不得已将东西收了回去,静静等琴歌用完饭,才又开口道:“琴歌啊,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你不是傻子,陛下对你的看重你也应该感觉到了,为何还要刺杀陛下,以致落得如此处境——你这又是何苦?” 琴歌淡淡一笑:“如此处境?如此处境有何不好吗?躺累了可以翻身,可以坐起来,甚至还能走两步;可以自己用两只手来吃饭、喝水、梳洗;有一扇小窗,可以看见天光,可以嗅闻到花香,下雨的时候,甚至还能亲手接一捧水;门外时不时可以传来狱卒的脚步声,有时候甚至能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你可知道,这些,都曾是我梦寐以求的……” “我琴歌此生,自以为坚强,可是在宫中的那一个月,却无数次差点疯狂、崩溃……”琴歌一双漆黑的眸子静静看着秦逸,淡淡道:“你问我为何杀秦王,那我问你,或者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或者彻底被驯化,丧失作为人的尊严,变成一条只会摇尾巴的狗,你要怎么选?我问你,除了杀死秦钺,我可还有别的出路可走?” 秦逸半晌无语,再开口时,声音有些干涩道:“这些……的确是陛下做的过了,但是陛下这么做,也都是看重你、喜欢你,才会想……” “喜欢?”琴歌嗤笑一声,道:“能麻烦你别玷污这个词吗?” “怎么叫玷污?”秦逸怒道:“就算你不喜欢秦王陛下,可也不能这么侮辱陛下的感情!陛下若不是喜欢你,会在你身上花费那么多的心思?他若不喜欢你,会舍不得让那些人碰你?他若不喜欢你,你还能活生生的坐在这里和我聊天?他只是……贵为一国之君,不懂得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罢了。” “喜欢两个字,需要懂吗?”琴歌淡淡道:“一岁的孩子不懂何为喜欢,可看见母亲受伤,会难过的哭,林子里的野鸡不懂得什么叫喜欢,可是老鹰过来,会把孩子护在翅膀下面,会奋不顾身的上去搏命……喜欢,难道不是将心比心,难道不是呵护疼爱?喜欢的人痛苦的时候,他会更痛苦,喜欢的人伤心的时候,他会更伤心……” “你说秦钺喜欢我,他是怎么喜欢的?”琴歌冷笑一声,道:“我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时候,他想的是,为什么我还不屈服,还不崩溃,该用什么手段才能更打击我;我被人鞭打炮烙的时候,他想的是,怎么才能让我更疼、更怕、更受伤;我心有寄托的时候,他想的是,怎么让我绝望,怎么让我丧尽尊严。他不让人碰我,难道是心疼我、可怜我,知道我会生不如死,才手下留情的吗?不是!他只是见不得属于他的东西被人弄脏罢了!” 他深吸口气,略显激烈的情绪平复下去,语气淡淡道:“如果是我琴歌喜欢他,而愿意原谅他所做的一切,甚至受宠若惊,那是我琴歌自己犯贱;但若是他秦钺,因为觉得喜欢我,就可以肆意妄为,将人如同畜生般糟践……抱歉,喜欢两个字,没有这么龌蹉。” 秦逸一时哑口无言,好半晌才勉强开口,道:“但不管怎么样,陛下对你终究是……不同的。” 连他自己,也无法再将喜欢二字说出口。 琴歌今日已经说的够多了,也懒得再反驳他——秦钺对他自然是不同的,因为他是秦钺还未得到、未征服的,秦钺对他,说白了不过是两个字——“不甘”。 秦逸轻叹一声,不再继续方才的话题,正色道:“我此次来,除了给你送《长春诀》,还有一事。” 他顿了顿,方道:“先前陛下审讯时,亲口答应会放你回质子府,但是,陛下虽重诺,我们做臣子的,却不得不替他的安危着想——你若想出去可以,但是必须答应,今生今世不能再对陛下出手。” 出去? 琴歌神色恍惚了一瞬,而后轻笑一声,道:“我说了,你就信?” 秦逸正色道:“只要是你琴歌说的话,每个字我都信。” 琴歌叹口气,道:“那我倒不好骗你了,抱歉,我做不到。” 今生今世不对秦钺出手,难道要他见到秦钺就束手就擒不成?而且这个地方,根本就困不住现在的他。 秦逸苦笑,叹道:“早知道你不会答应了。” 沉吟好一阵,又道:“不管先前陛下做了多少过分的事,你也不得不承认,陛下这次对你,是该杀能杀而未杀……” 琴歌默然。 秦逸道:“罢了!我也不要你发誓绝不同陛下动手,我只要你答应,日后你便是要杀陛下,也只能光明正大的出手,绝不再行鬼魅刺杀之事。” 琴歌淡笑一声,道:“你是料定了我此生不可能有胜过秦钺的机会?” “不是,”秦逸顿了顿,道:“当日陛下被你刺伤,昏迷前说,他秦钺可以死,但是,绝对不会死在你琴歌手中……陛下最不愿死在你手里,可是你却偏偏是这世上,最有机会杀了他的人。” 琴歌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淡淡道:“你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绝不再行刺秦钺就是。”行刺之事,他原就不喜,若非万不得已,他也不愿动用此等手段。 秦逸松了口气,起身道:“我这就去回禀陛下。” 迟疑了一下,又道:“不管你信不信,陛下他对你……” 琴歌打断道:“我信不信有什么意义吗?” 秦逸苦笑一声,转身离开。 便是陛下再对不起他,可在他差点杀了陛下,且从未放弃过杀死陛下之心的情境下,陛下依旧坚持放他——这少年冰雪聪明,难道就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陛下的情义?不过是,不屑一顾罢了。 秦逸连药箱都忘了,几乎是逃一般离开囚室,而后苦笑,这些话,他该如何对秦钺转述? 正在发愁,一拐弯却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正背对着他,负手站在院中,正午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却让人感觉不到半分温暖,只觉得莫名萧索。 顿时一愣:“陛下……” 秦钺没有反应,秦逸上前,轻声道:“陛下,臣有负重托,他没有收。” 秦钺淡淡道:“我知道。” “陛下方才……”秦逸犹豫了下道:“都听到了?” “嗯。” 秦逸有些头皮发麻,赶紧回想刚才可曾说过什么不敬的话,更没敢问秦钺感想如何,从怀里掏出《长春诀》呈上去道:“陛下,这东西……” 秦钺接过,抬手便撕,秦逸惊呼一声:“陛下,使不得!” 这东西,可来的不容易啊! 却见秦钺只将封面扯了下来,面无表情道:“他不是说要从南楚找吗?换个名字,再送过去。” 将册子扔回秦逸,再不说话。 秦逸告退离开,走出院门,临上马车时再回望,只见那个人还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不由轻叹一声。 第16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重见天日,琴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透过车窗,看着街上往来的人群、繁华的店铺,觉得熟悉又陌生。 忽然微微一愣,道:“为何秦都来了这么多齐人?”齐人或许是因为总在马上驰骋的原因,发式和中原诸国区别很大,喜爱结成各种发辫或索性剃掉。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面色冷峻到近乎麻木的青年,闻言沉声道:“陛下和楚公主大婚之日将近,齐王派了使者前来道贺。” 琴歌这才想起,楚公主到秦都四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婚期。想到秦钺易安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琴歌微微皱眉,其实这种事,别说在向来不讲规矩的大秦,就算南楚也不少见,可琴歌却很难像其他人一样,将这些当成一件风雅事去看,只觉得厌烦透顶。 忽又轻轻叹气,他来秦都,到如今满打满算不过两个多月,可发生的事,却比前面十多年还多。甚至现在想起在南楚时的事,都仿佛是发生在梦里一般,朦朦胧胧并不真切。 马车停下,琴歌下车敲门,好半晌无人应门。马车不等他进门便已经走了,但同车的青年却下来,静静站在他身后。 琴歌皱眉:“你不走?” 青年道:“陛下令我跟着你。” 他说话的腔调似乎永远那么平,不带丝毫感情。 秦钺亲自下的命令,不管是监视还是保护,琴歌都没有拒绝的余地,沉默片刻后,问道:“如何称呼?” 青年愣了一下,似乎感觉这个问题很棘手,好一会才道:“我以前,叫玄一。” “秦钺的暗卫?” 青年瞳孔一缩。 琴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现在既然已经不是暗卫了,不必再如此紧张。” 青年神色有些僵硬,却是想放松却不知道该如何放松的模样,过了片刻才问道:“你如何知道我是……”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停下,琴歌当然明白他的意思,道:“这并不难猜,以数字为名原就少见,且听你的语气,玄一这个名字,此刻应该已经属于别人了,可见它只是一个代号……会完全以代号代替姓名的人,不是暗卫还能是什么?” 青年不知道该如何答话,琴歌又问:“你本名呢?” 青年思索片刻后,摇头道:“不记得了。” 又道:“既然陛下令我跟着你,你就替我赐名吧。” 琴歌摇头:“姓传自先人,名寄托期望……名字是很慎重的事,不要将这个权利随随便便授予他人。” 不再理他,又加大了力度继续敲门。 青年看着琴歌,神色有些恍惚,按说他该恨这个少年才对,若不是他刺杀秦钺,他也不会因失职差点丧命,虽然最后保住性命,可承受的刑法却让他现在想起来都不寒而栗……但或许是因为从记事起,便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爱恨的原因,他面对着少年时,竟丝毫恨意都提不起来。 “余生,”青年道:“以后,我就叫余生。” 琴歌回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高兴就好。” 此时,门终于吱呀一声开了,里面的人微微一愣:“是你?你还有……” 他终究是不惯骂人,难听的话没有出口,只冷冷道:“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砰”的一声将门猛地关上,落栓。 琴歌抿唇,沉默片刻后继续敲门。 由秋韵亲自来开门本来就已经不正常了,而且秋韵的状态也很不对劲,神色憔悴,人消瘦了许多不说,头发也有些凌乱。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却有不少皱褶,显然是洗过以后没有经过熨烫的原因,而且他手上还沾着少许水污渍,似乎是因匆匆来应门而没来得及擦拭干净。 质子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门再一次被打开,一见还是琴歌,秋韵神色不耐,转手又要关门,却有一只强劲有力的手及时按在门上,余生木然道:“陛下令我送琴歌公子回质子府。” 秋韵咬唇,冷冷看了琴歌一眼,转身就走。 琴歌默默跟在他身后进门。 原是四月芳菲天,质子府中,却弥漫着一种萧条的气息。开败的玉兰依旧挂在枝头,无人修剪,桃花早已谢了,但零落的花瓣却还留在石板路上,廊檐下,甚至还挂着些许蛛网……反倒是地上蔓延的野草藤蔓,显出一片生机勃勃。 质子府不大,但人原是不少的,易安、琴歌、秋韵都各自带了从人,还有南楚带来的厨娘、马夫、园丁等……可如今却一个不见。 “发生了什么事?” 琴歌问的是余生,余生茫然摇头,自从秦钺遇刺之后,他就一直在受刑和养伤,对外面的情况所知甚少——这一点,和琴歌倒是很是一致。 “他们说质子府暗藏刺客,未免意外,将所有人都遣送回去了。”秋韵淡淡答道,又回头看了眼琴歌,还有半句没说——却把真的刺客又送了回来。 “我还有事,你自便吧。”秋韵说完却并不回房,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琴歌向自己住的院子走去,刚走出一步,耳边传来一声极轻的呛咳声,顿时神色一僵,脚步一顿,转身快步越过秋韵,进了厨房。 易安正蹲在地上,朝灶膛里喂柴,木柴青湿,冒的黑烟熏的他眼睛都睁不开,听到声音后扭头问道:“刚刚是谁来……” 待看清楚门口站的人时,却是一愣,而后一时无语。 琴歌看着他红肿的双目、额头上沾的黑灰,张了张唇却说不出任何话,转身向外走去。 “琴歌!” 琴歌回头,易安笑笑:“……这里还有点热水,你先洗洗,粥一会就煮好了。” “不必了。”琴歌走出两步又停下,声音干涩:“……多谢殿下。” 大步离开。 他的房间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东西摆放整齐,案上也不见灰尘,似乎时常有人打扫。琴歌径直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一只沉甸甸的木匣,打开木匣,里面满满的金银耀花了人的眼。 琴歌将匣子狠狠丢回箱子,胸口剧烈起伏。 “公子,”余生跟在秦钺身边日久,却是第一次看见琴歌发怒,有些不安道:“可是丢了东西?要不我……” 琴歌摇头,沉着脸蹲下来,将散落在箱子里的金银又慢慢放回匣子。 余生上前帮忙,道:“把下人遣走的事,应该不是陛下的意思,陛下当时身受重伤,数度昏迷,哪里顾得上为难他们……” 琴歌打断道:“我知道。” 余生知道琴歌不欲同他多言,顿了顿,道:“我去给你准备热水。”少年一向爱洁,从那地方出来,应该是想要好好洗洗的。 琴歌道了谢,等余生出门,脸色又沉下来,手指紧紧撰住手里的金锭,胸中一股怒火燃起——人走了,可钱还在。楚人不许用,可以雇秦人,秦人雇不到,去买几个奴隶总可以吧?故意将日子过得这么凄凄哀哀,难道还等着什么人来怜惜不成? 纵是想要示弱,想要被人忽视,难道以堂堂皇子之尊,委身于人还不够让人轻贱吗?非要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来给谁看!浑然忘了自己也是堂堂七尺男儿! 忽然神色一动,轻喝一声:“出来!” “咦?这样都能被你听到啊?”一个人影从窗外轻巧的翻进来,笑嘻嘻的同琴歌打招呼:“好久不见了。” 年纪不大,体格高壮,一张脸勉强称的上俊美,琴歌瞟了一眼,又低头收拾箱子,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不仅在这里,我还住在这里,”年轻人得意道:“都说秦人如何如何厉害,结果我就大摇大摆的住着,可他们全城搜了十几遍也没找到这儿来,你说他们笨不笨?哈对了,你看我把你的房间收拾的干净吧?” “你收拾的?” “那当然了!”年轻人道:“不然你指望那两个啊?他们能把自己肚子填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嗯,那谢了。” “不客气,咱们两个也算是生死之……”年轻人话说了一半,忽然想起什么似得,愕然道:“不对啊!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谁的?啊,也不对,你没说知道我是谁,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呸,我说了这么多,你就算不知道也该知道我是谁了……” 这一通胡言乱语……琴歌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道:“你到底来做什么?” 就他那脑子,他真不信他是因为明白灯下黑的道理,才故意来这里躲避追捕的。 年轻人甩开诸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的问题,理所当然道:“找你啊!我说,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琴歌微微一愣后,道:“抱歉,你的匕首被我弄丢了,等过些时日,我找个差不多的还给你。” “不是青锋的事儿,你用它捅秦钺那小子一刀,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向你讨要?”年轻人道:“你忘了,你还吃过我的毒丸啊!” 琴歌哦了一声,道:“你是说,那颗煮黄豆?” 年轻人瞪大了眼:“你怎么知道那是煮黄豆的?” 怎么知道的,吃出来的! 琴歌实在懒得回答这白痴的问题。 年轻人不满的嘀咕:“原来你早就知道了,害的我不安了好长时间,怕你担心毒发——本来当时我就想告诉你来着,可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一不小心就给忘了。等我想起来回去找你的时候,你又被关进了大牢,守卫森严的很,我好几次都没能潜进去。啊对了,有一次我都靠近了关你的院子,还在树上学鸟叫想吸引你的注意来着……” 鸟叫? 年轻人诧异的看见几乎从来不笑的少年,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意,一瞬间,仿佛春暖花开、冬雪初融,让看到的人心仿佛浸在了温水中,化进了暖阳里,再找不出一丝阴霾,一时竟痴了。 少年忽然撮唇,一连串清脆婉转的鸟鸣声从他唇中逸出,动听之极。 年轻人目瞪口呆:“你……你……”竟就是他那日学的鸟鸣声——若不是他自己惯常用的就是这个调子,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可这少年不过听了一次,竟学的分毫不差。 琴歌笑道:“我说那日的鸟儿怎么叫的那么难听,原来是你。” 年轻人怒道:“胡说,我学的可是山里最好听的画眉鸟儿的声音,我学鸟叫的时候,连真鸟儿都会被吸引,你说我学的难听?” 琴歌叹气,道:“原来你也知道你学的是画眉鸟的声音——那你告诉我,秦都天牢的大院里,怎么会忽然来一只画眉鸟儿,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 年轻人一愣,而后拍头道:“我说为什么后面忽然加强了守卫,再怎么都潜不进去了呢!” 又道:“放心,若再有下次,我就不学画眉了,我学麻雀儿!” 琴歌摇头失笑,不再说话。 其实那里,连麻雀儿也是没有的。 那几声鸟鸣,委实是他那段日子,听到的最动听的声音。 “你没睡过我的床吧?” “怎么?” “你要睡过,我就换一下被褥。” 年轻人冷哼道:“放心,我知道你们这些公子哥儿的怪毛病,我睡在外间的,没碰你的床……就连你的床单被套,都是我今儿早上刚换的。” 琴歌微楞。 年轻人不满道:“怎么你觉得我一天闲着没事儿光睡觉呢!我是没本事救你出来,可总不至于连一点消息都打探不到。” “还有啊,不是我说你,上次你骗我说,让我假装捅你一刀,可以拖延追兵,结果你自己跑去行刺去了……你说你要是同我说了实话,我们两个一起出手,这会儿……” 琴歌接口道:“这会儿你的尸首都烂了。” 年轻人一噎,琴歌道:“现在事情说清楚了,你也该走了,一会余生该回来了。” 年轻人得意道:“放心,他这会儿正劈柴呢,哪有空过来?” “劈柴?” “对啊!”年轻人眉飞色舞道:“你家那位二皇子,还有那个叫秋韵的,连东西都不会买,又没什么势力,那些人专坑他们。蔫嗒嗒的老菜帮子、空心的萝卜、发霉的糙米……全都卖出天价。还有那卖柴火的,又湿又青的送来他们也收,半日点不着不说,也不好劈,就秋韵那点力气,劈出来的柴够煮顿粥就不错了——那小子想给你准备洗澡水,不先劈柴能行吗?” 见琴歌微微皱眉,年轻人挠挠头,道:“那个……你刚回来,肯定还有不少事,我就先走了,回头再来找你。对了,我叫韩朴,韩人韩朴。” 对琴歌挥挥手,从窗户又翻了出去。 第17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余生的生活技能也就比易安秋韵两个强了少许,不过好在他有一把子力气,烧水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儿难不倒他。不过便是如此,当他烧够装满一大浴桶的水时,也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踏入木桶,琴歌舒服的叹了口气,虽他在牢里也时时擦洗,但像这样从头到脚好好洗一次却很久没有了。 低头看向肩膀的伤口,忽然愣住:他记得这个地方昨天才掉了痂,留下一个深红色的圆形印记,但此刻,却只剩了玉白的肌肤,找不到任何痕迹。 他愕然抬腕,看向自己的双手。 这些日子他一直带着铁镣,所以别的伤处都在好转,唯有手腕的皮肤,不断被磨破。然而此刻再看,手腕上的伤只剩了淡淡的红痕,手指上因常年写字留下的茧子和轻微的变形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一双手漂亮的仿佛一整块美玉精心雕琢而成,再找不到半点瑕疵。 这个身体,不一样了。 琴歌发现自己对这种变化,居然没有半点意外震惊的感觉……他果然是,忘记了什么吗? 又想到冥冥中那道屏障,显然,那不是以他现在的力量能够突破的…… 琴歌泡到皮肤都有些发皱了才从浴桶里出来,余生自己也简单梳洗过,正守在外面,见他开门,自觉的进去帮忙把水倒了。 琴歌自己将头发擦到半干,梳顺,又在肩上披了件薄毯隔水,看着在小火炉旁忙碌的余生,沉吟片刻后开口道:“我不喜欢稀里糊涂过日子,所以,有些话,我要先和你说清楚。” 余生正将茶具一件件放进开水里煮,闻言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道:“你说。” 琴歌道:“被关进大牢的人,绝不会感激每天给他送饭的狱卒,所以,无论你替我做多少事,我都不会感激你,当然,更不会感激你身后的人。” 便是余生对他再殷勤周到,他也不可能喜欢身边有一个秦钺派来的人,可是琴歌也清楚,他便是再不喜,也改变不了什么。便是他拒绝余生跟在他身边,又有什么用?后果无非是三个,或者余生死皮赖脸的跟着,反正他也打不过,或者余生由明转暗,他原就是暗卫出身,做这个驾轻就熟,又或者余生回去受罚,秦钺再派新的来——无论哪种后果,都不会比眼前更好。 “所以第一,你既做的是随从的事,我便将你当做随从来看,该给多少工钱,我会分文不少,但也仅此而已。” 余生嗯了一声,不说话。 琴歌继续道:“第二,我是驱逐不了你,而不是不想驱逐你,如果有一天,我有此能力,你或者走,或者死。” 这次余生沉默了片刻,才又嗯了一声,依旧没有说话。 “第三,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但在我看来,每个人,尤其是有着正常判断力的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谁都不是谁的附庸,所以自己的选择只能自己负责。”琴歌道:“我不会因为你是秦钺派来的人便刻薄与你,但是同样的,如果你做了或者准备做陷害我的事,我不管你是奉命而行,还是有诸多苦衷……我都不会原谅或体谅你,我只会不择手段的……杀了你。” 余生这次回应的很快,对他而言,这一点实在有点多余——行动暴露或失败,当然就应该去死。 点头道:“我明白。” 余生答应的如此爽快,倒让琴歌有些意外,顿了顿开口道:“你有什么要求,也可提出来。” 余生犹豫了一下,忽然脸色有点泛红:“我可不可以……预支一点工钱?” 琴歌一愣。 余生道:“我……没有换洗的衣服。” 琴歌愕然,不是说皇帝不差饿兵吗?怎么这位曾排行玄字一号的暗卫,竟就这样两手空空的被赶出来干活?这里面有什么他不知道的隐秘? 默默拿了银子给他,道:“这二十两,是你这个月的工钱,另外你顺便找一个可靠的人伢子,让他明日多带些人过来以供挑选,剩下的十两,是给他的定金。” 余生点头应了,琴歌起身朝内室走去:“我乏的很,先去睡一觉,没甚要事不要打扰我。” 琴歌确实乏的厉害,躺在床上抱着被子便睡了个昏天黑地——他已经近两个月没有这样舒舒服服好好睡一觉了。 等琴歌被一阵诱人的香味勾醒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到了黄昏十分,起身到了外间,只见余生正在摆饭,菜色竟十分丰富,讶然道:“你去买的?” “不是,”余生闷闷道:“是府上的厨娘做的。” 说完又解释一句:“你睡着的时候,官府派人送了下人过来……说是按质子府被遣送回去的人员配备的。” 琴歌并不意外,毕竟秦钺还要演色令智昏的戏码,既已经磋磨了一顿,现在也该到了“冰释前嫌、和好如初”的桥段了。 简单清洗了一下,漱了口坐在桌边,道:“坐下一起吃。” 余生所受的训练中,显然并没有主仆规矩这一套,从他虽做着随从的事,却依旧以“你我”相称便可知一二。此刻琴歌让他坐下一起吃,他也并未客套,依言就坐了下来,还未动筷,便又停了下来,有些迟疑道:“我刚才出去,买了……嗯,一个人。” 琴歌不以为意的嗯了一声,买个人就买个人吧,只是小事罢了。 余生有些懊恼道:“我在路上,被他没头没脑的撞了一下,他便硬说我摘了他的草标,要我掏银子买下他……他有些功夫,脚程又快的很,我竟甩不掉他,最后不得已把银子给了他,他又跟了来。” 这桥段,怎么这么耳熟呢! 琴歌问道:“人呢?” 余生道:“在外面。我去叫他进来?” 琴歌嗯了一声,片刻后,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还是那么得意洋洋:“小人韩朴,见过公子!” 琴歌木着一张脸,看着韩朴身上挂着的那一身脏兮兮的布条,扭头问余生道:“怎么不先让他先换身衣服?” 余生道:“我没衣服给他换……钱都被他拿走了。” 所以就算你没钱买衣服,他也有啊! 琴歌无语,半晌才道:“……吃饭。” 他知道为什么暗卫这个职业是终身制了,因为他们退休的话,根本就活不下去。 用完饭,余生起身收拾桌子,琴歌道:“不是说配齐了下人吗?” 他从南楚曾带了四个小厮过来,按余生的说法,应该已经补给了他四个——为什么这些事儿余生还亲自动手? 余生神色一僵,韩朴吃饱了饭,大爷一样懒洋洋的挂在椅子上,笑嘻嘻道:“他不敢让他们进来,怕你生气。” 琴歌自认不会因为几个下人的事生气,但看见真人的时候,却连脸色都变了,强压着怒意问道:“二殿下和秋韵那儿,也是如此?” “是,”余生低头道:“这些人,都是从秦宫里挑出来的。” “殿下什么都没说?” 整个质子府,由秦宫派来的宦官宫女们服侍——真将这质子府,当了他秦钺养的外室不成? “二皇子辞了,但来的官员说,正是不敢怠慢二皇子的皇子身份,才派了这些人来,务必要让二皇子殿下宾至如归,二皇子便什么都没说了。” “你将这四个送回秦宫。告诉他们,琴歌不是皇子,不敢逾越,让他们把人收回去。”琴歌苦笑,这质子府到底是易安的,既然他都接受了,自己还能怎么样?道:“另外去问问秋韵,他身边的人,要不要一起送回去。” 余生应了,带着人匆匆离开。 琴歌这才转向韩朴,皱眉道:“你这又是在玩什么?”说是回头找他,还真是一回头就找来了。 “不是玩!”韩朴一脸受了打击的模样,道:“我是认真的!” 琴歌冷然道:“我已经发誓再不对秦钺行刺杀之事,所以你若要借我的身份行刺,我便先不答应。” 韩朴无所谓的摆手道:“你放心,我不杀他!” “嗯?” 如果韩朴是他知道的那个人,那么他记得这位韩国第一刺客,已经陆续行刺秦钺达十余次,数次都身受重伤、死里逃生,却依旧不改初衷——他会这么容易收手? “说了你可能不信,其实吧,我对杀秦钺真没什么兴趣!”韩朴叹气,道:“都是我那个师傅,对灭国的事念念不忘,临死的时候还逼我发誓,必要让秦王血染青锋,否则他在九泉之下也不肯闭眼。现在青锋都已经刺进秦钺胸口了——虽然不是我亲手做的,可也算是了了誓了吧,我还杀秦王做什么?” “灭国之仇……难道你自己就不恨?” “我恨什么?”韩朴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大口,满足的摊在椅子上,道:“灭国之恨,要恨也是那些达官贵人去恨,我去恨什么?我是佃户出身的,家里租着几十亩地,我爹娘和几个哥哥,每天累的跟狗一样,却连肚子都填不饱。我是被卖给了我师傅的,与其说是为了卖几个钱,不如说是怕我年纪小,被活活饿死,所以给我找个活路。” 他叹了口气,又继续道:“便是这样的日子,能过的安安稳稳也好啊!可是不断的打仗!打仗!打仗!不是被人打来了,就是去打别人!我的几个哥哥先后被拉去当兵,今天少一个,明天少一个……就这样,大韩还是灭国了。” “韩国灭了,做王的丢了王位,做官的丢了官位……可是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而言,又有什么关系?连每年来收租的都还是那些人!反倒是因为这几年没了战事,我最小的哥哥活了下来,如今孩子都三岁了……”韩朴问:“你说,我杀秦钺图个啥呀?” 琴歌苦笑一声,举起手里的茶杯,向他虚敬一杯,道:“有理。” 一饮而尽。 韩朴顿时眉开眼笑,道:“你果然和别人是不同的,这世上,大概也只有你不会觉得我是疯了。想当初我和师傅也这么说,结果被他老人家追杀了三天三夜,差点被他打死……这还算好的,之后的几个月,他每时每刻都在我耳边念叨着忠君爱国的道理,练功的时候念,吃饭的时候念,连如厕的时候都在外面念……我快被他给念疯了,连做梦说梦话都是杀秦钺,他才放过我——现在想起来,真像是一场噩梦,实在太可怕了。” 他犹有余悸的打了个寒颤,又叹气道:“不过现在就算想有个人在我耳边唠唠叨叨,也是不能了。” 琴歌默然。 不过韩朴只消沉了片刻又精神起来,笑道:“如今不必杀秦钺了,也怪无聊的。先前还一心想着救你出来,可现在你自个儿出来了,我又无所事事了。想来想去,我不如跟着你混行了,你看啊,首先,你的救命之恩我得还吧?其次,秦钺现在的防卫越来越严密,要不是你,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让他流血。那我这辈子,就不停的刺杀刺杀刺杀,等哪一次失手了,就嗝屁了!你说这人生过得多没意思?合着我韩朴就为了他秦钺活着!所以对我来说,这个可比救命之恩大多了,而且你也挺对我的脾气,所以我干脆卖给你得了!” 琴歌淡淡道:“可是你不杀秦王了,我却还想杀他呢!” 韩朴讶然道:“你还杀他做什么?他先前是对你不好,可现在不是把你给放了吗?就算是天大的仇,你在他胸口捅那么一刀也尽报了,他能活下来那是他自己命大。再说了,其实他也算对你不错了,这样都不舍得杀你……听哥哥一句劝,别把大好人生浪费在杀秦钺上,划不来。” “我是楚人,”琴歌看了韩朴一眼,淡淡道:“我是士族。” 他懒懒的靠在椅背上,神色冷漠:“这世上但凡有些见识的人都清楚,天下一统就可使百姓免受战乱之苦。可是自古以来,只有用这个做幌子发动战争争夺天下的,没有因为这个理由主动放弃一切的……我琴歌,自然也不例外。” “行了行了!”韩朴挥手,道:“你也不用把自己说的那么坏,当初大韩灭国的时候,那情景我是亲眼看见的,莫说长成你这样的,只稍稍白净漂亮些的,能痛快死了就算幸事了。你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人欺负你!” 琴歌无语,最后无奈道:“你想跟就跟着吧!什么时候玩腻了,不高兴了,走就是了。” 韩朴也不表什么忠心,笑嘻嘻道:“那敢情好!” 又伸个懒腰,道:“我去洗个澡,再换身衣服,顺便再给那傻小子也弄上几件——以前同他交手的时候,感觉那小子出手阴毒狠辣,还以为是个狠角儿,没想到整个一傻帽儿!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老实的都让人不好意思欺负。” 琴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您老人家这还是不好意思欺负呢,要好意思了,得嚣张成什么样子? “你和余生交过手,就不怕他认出来?” 韩朴已经走到门口,背对着琴歌挥手道:“要连这点掩饰的本事都没有,我还做什么刺客呢?” 第18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待韩朴离开,琴歌又呆坐了片刻,起身寻来笔墨开始写字:“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而后看着自己亲笔写的东西发愣。 当他听到韩朴说家中之事时,脑海里莫名出现了这段文字,就像当初那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可是他分明连这是什么体裁的诗歌都不知道,更不明白,秦汉的“汉”字,到底指的是什么。 他这是被什么孤魂野鬼上身了吗?想起那日不知何处涌动的熟悉力量,比起被孤魂野鬼上身,他宁愿相信,他自己才是那个孤魂野鬼。 可是,从小到大的记忆和情感,偏偏又是如此清晰深刻。 …… 韩朴收拾停当出来的时候,琴歌已不在房中,韩朴对这质子府熟悉的很,很快就在园子里找到了他。 琴歌正在舞剑。 琴歌剑舞,琴歌擅琴、擅歌、擅舞,却并不擅剑,剑在他手中,不过是一件起舞的道具罢了。 琴歌舞剑,虽华而不实,但却好看到了极致。 皎白的月光下,一身白衣的少年仿佛全身都在发光。翻飞如云的广袖,柔韧旋折的腰身,飞扬轻舞的青丝,寒光四溢的长剑……韩朴形容不出,却只觉得少年的每一个动作,都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勾着他的眼睛去看,勾着他的心狂跳,害的他不敢说话,不敢呼吸…… 少年的动作原是舒缓轻盈的,到了后面却渐渐激烈了起来,人在地上腾挪翻转,剑在空中飞舞劈刺,一剑快过一剑,一剑重似一剑……韩朴耳中仿佛听到战鼓惊天,眼前仿佛看见雷霆怒降,只觉得心惊肉跳,久久不能回神。 终于,雷收鼓歇,风平浪静。 琴歌收剑入鞘,看见的便是韩朴瞪着眼、张大嘴的蠢样子,皱眉道:“怎么?” 不过他这样子,蠢归蠢,并不惹人讨厌就是,双目清亮有神,只见惊叹,不见其余。 韩朴吞了口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秦钺对你那么……” 琴歌打断道:“秦钺没见过我舞剑。” “啊?”不太可能吧? 琴歌淡淡道:“琴歌剑舞就算是消遣之物,也是供我琴歌自己消遣时日、自娱自乐所用,不是为了取悦旁人。” “哦……”韩朴不知该如何接话,想了想,道:“不如,我教你剑法吧!” 琴歌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不必。”这时代,艺不可轻授,何况是可以安身立命的武功绝技?何况他并不觉得自己需要这种东西。 韩朴劝道:“你那剑舞,好看是好看,可剑是杀人的,光好看有什么用?” 琴歌道:“我能编出这世上最好看的剑舞,自然也能创出这世上最厉害的剑法。” 韩朴道:“好看和杀人,这是两码事好吧?要按你的说法,那些跳舞的小娇娘岂不是个个都是高手?” “他们不行,我可以。”琴歌顿了顿,肯定道:“我当然可以。” 韩朴对琴歌莫名其妙的自信很是无语,道:“你就算要自创剑法,也要先熟识……” 韩朴话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琴歌不再舞剑,改为一遍遍练习单一的直刺动作,他闭上眼睛,似在简单枯燥的重复同一个动作,但精通剑法的韩朴却看得心惊肉跳:琴歌的每一次动作都不完全相同,他似乎在不断做着细微的调整,让这一击更快、更准、更狠、更无懈可击!这一切仿佛出自本能。 他忽然有些信了琴歌的话,他也许真的能创出这世上最厉害的剑法——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天生就会用剑的天才? 琴歌一面闭着眼睛比划,一面道:“你若闲着没事儿,就去帮我找一柄剑来。” 韩朴这会儿哪里舍得走,悻悻然道:“你手里拿的不是剑吗?” 琴歌道:“太轻。” 跳舞的剑,和杀人的剑,终究是不同的。 “哦。” 琴歌道:“你知道钱匣子在哪儿,自己去拿。” 韩朴怏怏应了一声,刚走了两步,忽觉不对,一回头便见琴歌忽然弯腰吐了一口鲜血出来,脸色苍白,身形也有些不稳。 韩朴神色大变,两步跨到琴歌身边,将他扶到一旁石凳上坐下,扣住他的碗脉。 琴歌对吐血这回事儿早已习以为常,用茶水漱了口,讶然道:“你还会医术?” 韩朴没好气道:“闭嘴,别说话!” 许久之后,神色凝重的松手道:“你怎么会受了这么重的内伤?明明上次还好好……” 忽然脸色剧变,怒道:“秦钺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琴歌难免又想起那些恶心的玩意儿,脸色有些难看,口中道:“一点小伤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小伤?”韩朴怒道:“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形?你现在就像被摔的满身都是裂痕但还没完全碎掉的花瓶,一阵风吹来,或者咳嗽一声,都有可能就那么散了!” 弯腰蹲在琴歌身前,沉声道:“上来!” “做什么?” 韩朴沉着脸道:“我先送你回房,然后去请大夫。” 琴歌很难解释他现在身体的状况,也懒得解释,道:“我房中匣子里有个绿色的瓷瓶,里面是秦逸配的药,你跑的快,帮……” 话还未说完,韩朴便跑的没了影子。 琴歌闭上眼,回忆刚才练剑的感觉——总还是差了些什么,仿佛本来握在手心里的东西,如今却隔了薄薄的一层屏障,无论如何都触摸不到。 那种感觉要怎么才能……总不能再找个人来气自己一回吧? 正皱眉琢磨,忽然手腕被人捉住,琴歌一睁开眼睛,便看见韩朴正怒气冲冲的看着他,怒道:“你不想活了?” 琴歌看着被韩朴抓住的右手,默默将不知何时并成剑的手指放松,推开他的手,给自己倒了杯水。 韩朴脸色很难看,道:“你还没放弃?”不然怎么会这个时候还在想着剑诀? 琴歌皱眉,他不愿骗韩朴,也解释不了自己如今的状况——他身上的伤看着虽重,实则并不致命,那股力量虽然将他身体给崩坏了,但同时又它牢牢粘合了起来,且在不断改善着他的体质。可以说,他现在的状况,除了时不时吐那么一小口血,疼那么一阵子以外,实则比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要好。 口中道:“韩朴,我让你跟着我,不代表你可以随意干涉我的事。”他倒是想说自己没事儿,可也得有人信啊! 韩朴怒道:“为了一个秦钺,值得你这么拼命吗?” 琴歌不吭气,端着杯子慢慢啜饮。 韩朴见他全然未将自己的话放在眼里,怒道:“好,若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伤成这样,既然你这么放不下,我去替你杀了他!” 转身便走。 琴歌喝道:“韩朴!” 秦钺重伤初愈,正是戒备最严的时候,这时候去刺杀和找死有什么区别? 韩朴停下脚步,却不回头,冷冷道:“你让我别管你的事,那么我的事,你也别管!” “我也懒得管你的事,但有几句话要和你说清楚。”琴歌语气平静:“第一,我的伤,和秦钺没有直接关系,和你更不相干,不要什么都揽在你自己身上。第二,我没有拼命,便是拼命,也绝不会是为了秦钺,只可能是为了我自己。第三,我的伤,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么回事,它不会因为细心调养而有半分好转,也不会因为我练武而有半分恶化。” 琴歌顿了顿,继续道:“这些话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随你,你要去杀秦钺也随便,只是和我半点关系也没有,你要去送死也别打着我的名义去。” 韩朴半天没动弹,琴歌正恼怒他的执拗,却见韩朴忽然转身,一溜烟回到琴歌身边坐下,将药瓶放在石桌上,殷勤的替他重新倒了一杯水,笑嘻嘻道:“吃药,吃药!” 琴歌瞪着他——这人的脸怎么能变得这么快? 韩朴嘻嘻笑道:“你的话我当然信了。不过难得你这么关心我,一口气说这么大一段话,我还想再多听两句呢,谁想等了半天你都不吭气。” 琴歌顿时无语,默默将药吃了。 虽秦逸的药对他的伤没什么用,但止疼效果却极好——每次发病时,那种整个人如同四分五裂似得疼痛,让不怎么怕疼的琴歌都觉得有些难以承受。 琴歌坐了一阵,缓过劲来,正准备将韩朴撵走好继续练剑,忽然听到有人声,转头看去,只见树林那边几个灯笼晃动着,似是一路朝他的小院去了。 韩朴道:“应该是傻大个儿回来了,还带了人呢。” …… 余生带了四个人走,却带了四十个人回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站成几排,等着琴歌来挑,管事儿的在一旁小心翼翼的陪着不是,说自己考虑不周云云。 质子府的人手原就该由大秦配备,是以琴歌并不推辞,挑了四个三四十岁、看着干净利落的妇人,让管事的将其他人带回去。那管事的又极力建议他多留了一个厨娘、一个针线嬷嬷和两个车夫、长随。 余生带人去安置,韩朴在一旁唉声叹气,抱怨道:“人家挑人,都捡年轻漂亮的,你倒好……好歹留一个给你我养养眼也行啊!” 琴歌在南楚的时候,身边也爱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如今却不知怎的变了想法。女孩子若生的漂亮,即便是卖了身的下人,也难免多了几分骄矜,他以前是乐得哄着她们的,便是丫头们对他使性子发脾气,也觉得是别有情趣……如今却没了这种心思。 皱眉道:“你不觉得他殷勤的过分了吗?我总觉得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韩朴道:“怎么会?秦钺迷你迷成那样,他不殷勤才奇怪吧?” “赢……”琴歌忽然醒悟,他果然是糊涂了! 当初刺杀秦钺失手被擒,他自觉必死,为保易安,他告诉秦钺,只有做出迷恋易安之态,大事化小,才能迷惑齐人——可是秦钺便是再迷恋易安,也不会因此放过直接下手的刺客。 如今他活生生的在这里,显然是他自个儿取代了易安“被迷恋”的位置…… 琴歌扶额:“明天你拿着我的信物去南安茶楼去一趟,告诉他们过两日我要去喝茶,让他们留一间靠窗向南的房间。” 韩朴眨眨眼:“额?” 喝个茶而已,要这么麻烦? 琴歌淡淡道:“留在这里,就是被捆了翅膀的麻雀儿,便是将武功练得再高有什么用?总要先离了大秦再说。” 韩朴道:“离开大秦啊?这还不容易?这我本行……” 忽然想起论起逃脱的本事,这少年只怕不在自己之下,恍然道:“你是想光明正大的走啊?我看你就别妄想了,秦钺怎么可能放过你?” 琴歌道:“没试过的事,就不要说不可能。” 起身回房。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改了一个小设定:以前说琴歌住在厢房,感觉不太合理,改成他、易安、秋韵,各有各的院子。 第19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不知道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还是外面的月光太过明亮,在牢里都能睡得香甜的琴歌,居然在高床软枕上失眠了。琴歌试了几次未能成功,索性放弃了,爬起来将房间里藏着的几坛美酒取出来,刚给自己斟了一碗,就听见原本该在左右厢房熟睡的两个人,一个翻上了屋顶,一个守在了门外。 琴歌扬声道:“你们两个,谁进来陪我喝酒?” 房顶上的动了两下又安静了,门外的更是稳如泰山。 既没人赏脸,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琴歌就想骂娘,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最后人事不知,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他高高站在云端,一挥袖,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剑,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琴歌看了一阵,觉得有趣,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发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发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发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发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你租着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你的粮食、睡你的女人、烧你的房子,甚至将你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你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韩朴削了一阵木头有些不耐烦了,问道:“这是做什么玩意儿呢?” 琴歌道:“蒸酒用的。”他隐隐想到可以快些提升实力、创出剑法的法子,但每天喝这么淡这么难喝的酒,对于好酒如命的琴歌来说,真的是很要命。 韩朴身为刺客,不怎么碰酒,闻言更是没兴趣,道:“先前我去南安茶馆,他们掌柜的说,你要的雅间随时都有,而且他们还刚刚从南方进了一批新茶,让你得空的时候去尝尝呢!那意思约莫是让你早些去,干脆咱们趁余生那小子不在去一趟?” 琴歌微楞:莫非那边发生了什么事?这才过去区区两个月,南楚能有什么事发生? 于是让下面的人套了辆车,直奔南安茶馆。其实南安茶馆,并不是南楚在大秦的势力,而是他的家族,确切的说,是他爹几年前开在大秦的数个小店之一。 琴歌心中略有些焦急,但马车却越走越慢,最后索性停了下来,隔一阵才走两步。韩朴早不耐烦,跳下马车说去打探,一转眼就又溜了回来,笑道:“王猛那小子在前面,扛着他的那把大剑遛弯呢!他个头大,剑又长,就那么大咧咧的走在路中央,谁的马车都过不去!哈,哈哈!好几个大秦的官儿被堵在他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 琴歌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模样,简直气乐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也被堵住了,你要不去放个……那什么?” “额……”韩朴讪讪道:“你要让我杀他的话,倒不算太难,可你让我揍他一顿——他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加上那柄剑……也不是打不过,就是划不来。要怪就怪余生那小子,这么快就让他把剑弄了回去。” 琴歌懒得理他,眯着眼靠在车厢上,淡淡道:“大秦可能要有麻烦了。” 第20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韩朴愕然道:“怎么说?”秦国有麻烦,他是喜闻乐见的,但这少年从哪儿看出秦国会有麻烦的? 琴歌道:“你说,你若是齐王,可会派王猛这样的人,来做使者向秦王道贺?” “应该不会吧,”韩朴想了想,道:“王猛也算的上是一员猛将,要是被秦王一生气把他给弄死了,岂不是亏了?” “而且他不识礼数,粗野暴虐,若齐王真心道贺,只要他不比你还蠢,就不该派他来才对。”琴歌不理就要发火的韩朴,沉吟片刻后道:“他应该不是正使吧?正使是谁?” 被骂蠢的韩朴打不敢打,骂又骂不过,郁闷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文官。” 琴歌沉吟:“若不是这位文官并不如我们想的那样名不见经传,就是在齐国使臣中,还另有做主的人。” “你怎么知道?” 琴歌道:“我以前曾打听过这位王将军的事迹,他虽勇猛,却很容易失控,曾在破城之后杀的兴起,连挡了他去路的自己人也一并杀了。有时齐帅在破城之后索性不去管他,等数日后他发泄够了,才去招他回来……这样一个人,岂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文官所能挟制的住的?若无能挟制的住他的人,齐王又怎会派他来秦?” “额……”韩朴挠头道:“好像有点道理……”不过他更好奇的是,为什么琴歌这样一个足不出户的读书人,能得到这么细致隐秘的消息。 “而且,”琴歌继续道:“这次王猛表现的虽然嚣张,但却嚣张的太有分寸了,这委实不像他的性格。看着倒像是一步步在试探,试百姓是否有锐气,试臣子是否有底气……下一步,是不是就该试秦王了?齐王这次,所图甚大啊!” “这又怎么说?”韩朴瞪大了眼,兴奋道:“齐兵要打来了?” “其实,齐人进犯是必然的。”琴歌道:“草原上去年冬天大雪,冻死许多牛马,打不打仗由不得他们。赢了,带足够多的粮食回去,输了,死足够多的人,剩下的人也不必饿死。所以,只是为了打不打仗的问题,他们实在不必如此小心翼翼的试探……若我猜的不错,大秦灭了三国,齐王有点眼红了,想要分一杯羹呢!”当初大秦分灭三国时,齐国正陷入内乱,自顾不暇,如今齐王已经稳住了局面,自不肯放过眼下的大好形势。 “你是说,若他们试探出结果来,很可能会举国来犯?”不只是为了掳掠,而是抢地盘,夺天下。 琴歌嗯了一声,道:“若果然如此,他们大约会选择从原魏地或韩地进犯吧?那里方位地形合适,且秦军驻扎的较少……”赵地是两年前新灭的,如今正有大批秦军驻扎。 韩朴没好气的打断道:“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会去打楚国,那才是软柿子好吧?”他爹娘哥哥还在韩地呢!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其一,楚国虽弱,但国力未损、养精蓄锐,未必比如今的大秦好捏,其二,若齐国攻秦,大楚必窝在家里欢欣鼓舞、呐喊助威,恨不得他们一块儿同归于尽才好,但若齐国攻楚,大秦说不定悄悄的在他后面来一闷棍……你要是大齐,你打谁?” 韩朴好一阵子不说话,最后道:“你说,我要不要让我爹娘他们搬个家?” 好容易太平了几年,说不定又要打仗。 他那小侄儿才三岁呢,嘴巴甜甜的可会哄人开心了。 可是,这乱世,他们又能搬到哪儿去呢? 琴歌似知道他的想法,淡淡道:“若要搬,就搬到秦都来吧!” “开什么玩笑,我们和……”因顾及外面还有车夫,韩朴没将话说完,只道:“你明白的。” “我不是玩笑。”琴歌目光落在窗外,淡淡道:“如今天下,只有秦、楚、齐三国,楚国最弱,等秦国缓过劲来,说不得抬手就灭了,至于齐国——便是我再不喜秦王,也不得不说,若天下为大齐所得,将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灾难。” “为什么?” “……若齐得天下,则天下皆为奴。”大齐,原就是一个半奴隶制的国家,部族之间打仗,败者合族为奴,每年大齐从其他各国掳掠大量人口,也都是拉去做了奴隶——齐人清点财产,奴隶尚排在牛羊之后。 韩朴郁闷的骂了声娘,他天天想着杀秦王、杀秦王,难道最后还要靠他来庇佑家人?这叫什么事儿! 韩朴闷了半晌,道:“就没有办法让他们不打,或者至少别打这么大?” 琴歌苦笑:“你可真看得起我。”昨天他还是死牢里的囚犯呢!自保尚且勉强,他能做什么? 韩朴叹了口气,闷闷道:“要不我去把齐王杀了,让他们再次内乱起来?” 琴歌瞅了他一眼,这个人,还是这么不靠谱:齐国皇室争斗之残酷远胜其他诸国……若齐王这么好杀,早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 沉吟片刻后,道:“你去外面,我们过去,一会王猛若要出手伤人或惊马……杀了他!” 韩朴瞪大了眼:“杀了他?杀了他岂不是激怒齐王?” 琴歌淡淡道:“一个人被打,可能是因为做了激怒对方的事,但一个国家被打,最根本的原因,只会是因为你太弱。” 不是要试试大秦的底气吗?那就试吧! 韩朴应了一声出去坐上车辕,而后车夫鞭子轻响,马车排开周围的车辆,慢慢向前动了起来。 越过三四辆马车后,王猛高大的身影便出现前面路上,果然威猛的吓人,周围空荡荡的,不见半个人影。 那柄剑扛在他肩上,尺寸倒显得正常了,琴歌正想着,忽然门帘一动,余生悄然上车。 琴歌回头:“嗯?” 余生解释道:“我拿着剑去衙门,正好王猛也在那里闹着让官府全城搜捕,帮他捉拿偷剑的贼人……见我过去,还想同我动手,我没理他,将剑扔给他便走了。等回府,门房说你和韩朴去南安茶馆,我便追了来。” 此刻马车已经靠近王猛,余生便不再说话,手指握紧兵刃,眼睛盯着王猛,只见王猛忽然脚步一晃,似无意间将马车的去路挡了个彻底。 “喂,大个子!”韩朴懒洋洋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长眼睛没有?没看挡着路了吗?” 王猛嚣张惯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样骂他,顿时大怒:“小子找死!” 一剑直接从肩头劈了下来。 韩朴冷笑一声,正要翻下车辕,耳边忽然传来尖利的呼啸声,韩朴神色一动,将已经出鞘的匕首又收了回去。 与此同时,王猛猛地旋身,刚劈出一半的长剑顺势横扫,只听“当”的一声巨响,王猛身体一震后退半步,同时一道乌光被弹开,夺的一声射入旁边酒楼的牌匾上,却是一支遍体乌黑的铁箭。 随后,秦逸的声音郎朗响起:“所谓两国交战,尚且不斩来使,况且是前来道贺的宾客?陛下念及尔等远来是客,诸般容忍。不想尔等仍旧不知悔改!陛下有令,从即日起,所有北齐使者不得擅离驿馆半步,违令者,杀无赦!来人!送王将军回去!” 随着王猛被人“送”走,道路迅速畅通,琴歌看了眼站在酒楼窗台上的秦逸一眼,正要合上帘子,不想秦逸仿佛看到了他一般,笑道:“琴歌,不想这么快就又遇到了,上来我请你喝一杯如何?” 琴歌笑笑,扬声道:“改日我请你。” 又低声吩咐道:“走吧!” 马车刚走出几步,却又停了下来,门帘被无礼的拉开,出现陈策那张冷冰冰的脸:“琴歌公子,陛下召见。” 这秦都可真小,好容易出一次门,尽遇熟人。琴歌笑笑下车,脚刚落地,两个侍卫一左一右上前,一手擒他的手腕,一手按他的肩膀。可惜两人还未近身,一个便被韩朴用马鞭卷住拽飞,一个被余生的短刀压住了脖子。 琴歌笑笑,问道:“怎么?” 陈策觉得琴歌的笑容可恶无比,冷然道:“搜身!本官怎么知道你没有暗藏利刃,对陛下不利?” 琴歌摇头失笑,道:“陈大人,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 陈策见他顿住,忍不住问道:“什么?” 琴歌这才继续,忍笑道:“……实在是秦王身边的一大败笔。” “你!”陈策大怒,琴歌却不再理他,转身上了陈策身后的酒楼。 秦逸正在二楼楼梯口等他,琴歌走到他身边,两人并肩向内走,琴歌笑道:“这么巧?” “不是巧,”秦逸装模作样叹气道:“是秦某人的面子不够大啊!” 琴歌也摇头叹道:“本想明儿请你尝尝真正的好酒,但看秦大人这副模样,我还是别自讨没趣的好。” 秦逸啧啧道:“我认识的琴歌,何时变得这般小肚鸡肠?” 琴歌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便当你这句话是在夸我吧!” 一抬眼看见秦钺正坐在雅间内,沉着脸看着二人,琴歌从秦逸肩头收回手,拱手一笑,道:“秦王别来无恙?” 这就是寻常模样的琴歌吗?秦钺苦笑,他对这少年所有的记忆,似乎都是从那间幽暗的刑房开始的,之前的琴歌是何等模样,竟似全然没了印象。 秦钺忽然竟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他想过许多种琴歌对他的态度,是避而不见?还是横眉冷对?是礼貌顺从下的疏远冷漠,还是一半怨恨一半感激后的复杂懊恼……唯独没有想过,他会看见一个谈笑自若、风采翩然的琴歌。 他变得更好看了。 跳下马车时浮起的衣袖,戏弄陈策时扬起的眉梢,同秦逸玩笑时上翘的唇角……都那么要命的好看,便是安静走在路边,少年的背影似乎也比旁人多了几分从容和雅致,让他挪不开眼。 原来他是这么好看的吗? 秦钺发现,他似乎从来没有看清过、看懂过这个少年。 在他以为他已经崩溃绝望时,受刑后奄奄一息的少年带着嘲讽的笑容,在绝境中为自己觅得一丝生机;在他以为自己已经逐渐将他驯服的时候,等着他的,却是少年毫不留情的致命一击;在他以为他已经万念俱灰、引颈待戮的时候,少年却依旧成竹在胸…… 似乎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真正打击他、伤害他、控制他。 习惯了操控一切的秦钺恨死了这种感觉,他从竭尽所能的想将他纳入自己的掌控,到不择手段想在他心里留下自己的印记,最后却都惨败收场。 却是,悔不当初。 秦钺左手在桌下握紧,脸上却依旧没什么表情,道:“坐下说。” 第21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好啊!”琴歌毫不见外的给自己取了酒杯,在秦钺下首坐下,又伸手去拿酒壶,秦逸抢先抓住,殷勤的给他斟满,看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秦钺,回头笑问道:“明儿真的有好酒?” 琴歌接过来酒杯一饮而尽,又从秦逸手中接过酒壶,他还是喜欢自饮自酌,一面笑道:“骗你的……你见过谁家的好酒是一天就能酿出来的?” 见秦逸一张脸迅速垮了下去,琴歌笑道:“不过,好酒虽没有,却有你此生从未尝过的烈酒。明儿必不让你失望就是了。” 秦逸喜道:“那我就静候佳音了?” 琴歌嗯了一声,望向秦钺,微微一笑,道:“秦王见召,不知有何吩咐?” 秦钺看着唇角含笑的少年,脑海中浮现的却是少年遍体鳞伤被锁在墙上,冷冷看着他说‘杀人不过头点地,你当真要辱我至此?’的模样,不知怎的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这样一个如同朗月清风般的少年,当初自己为何会失心疯一般的,将他逼到那般不堪的处境…… 胸口的伤处似又开始隐隐作痛…… 目光在窗外飘了一圈又回来,问道:“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句话到底是何人所作?” 琴歌差点都忘了这事儿了,怎么这么久了,还惦记呢?摇头道:“不记得了。” 秦钺道:“寡人派人去楚国及各地打探,至今没有一个人曾听过这句话。寡人又传国书于楚,言道如若楚国送来全篇文章,寡人未来五年之内秋毫不犯。你猜楚王是何反应?” 五年之内,秋毫无犯……琴歌笑笑,是五年之内,无力进犯吧? 耸耸肩,道:“这我如何能知道?” 秦钺冷笑一声,道:“没过多久,楚王便果然送了一篇文章过来,写的端的是花团锦簇、错彩镂金,可惜满篇的浮文巧语,看得让人腻味!” 琴歌唯有苦笑,这倒像是楚王能做的出来的事。 秦钺眼睛瞬也不瞬的盯着他,道:“寡人已发文昭示天下,只要谁能默出全文,赏金封爵,至于此文作者,三公九卿之位,任由挑选……” 琴歌举杯笑道:“那倒要提前恭喜陛下,得觅良才……” 秦钺打断道:“你如何知道寡人如今尚无所得?” 琴歌还以为说漏了嘴,微微一惊后又笑道:“秦王若已经找到了人,就不会来问外臣了。” 秦钺目光终于从他脸上挪开,淡淡道:“寡人的赏赐不可谓不重,可惜至今为止,别说作者和原文,便是多的一句话、一个字都不能得……琴歌,你说这是何原因?” 琴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这事儿,陛下应该和朝中大臣商议才对。” “但寡人以为,此事普天之下,唯有琴歌你一人,能给寡人一个答案。” 琴歌苦笑道:“此事外臣的确是记不得了。” 又叹气道:“不过是只言片语,秦王何以如此执着?” “虽是只言片语,却是字字珠玑、明见万里。更何况,琴歌你讲的,千金买马骨的故事,寡人可是一直铭记在心……倒是琴歌你奇怪的很,这般妙文说忘便忘了,且连半点索求之心也无。”秦钺缓缓道:“你说,寡人若是再加一个条件……” 琴歌笑着慢慢喝酒,并不接话。 秦钺盯着他,一字一句道:“若有人默出全文,寡人便恭送易安回国,并助他登上楚王之位……你觉得如何?” 琴歌有些笑不出来了,握杯的手顿在半空中,神色微冷,不再同他绕圈子,道:“陛下是觉得,此文是外臣所作?” 秦钺看着他:“不是?” 琴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不是。” 秦钺从袖中取出一张纸,问道:“那这篇呢?” 琴歌瞟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依旧道:“不是。” 又道:“秦王勿要太高看我,若我能写出此等锦绣文章,何以会有琴歌二字的雅号?” 在时人眼中,音律到底比不得诗词文章高雅,所以秋韵之名,在南楚要比他响亮的多——他若真能写成这等文章,那些文人雅士岂敢用“琴歌”二字来称呼他? 不愿再和秦钺扯下去,起身道:“外臣还约了人喝茶,陛下若无它事,外臣这就告辞了。” 却并不等秦钺答话,抱拳一礼后转身离开。 秦钺的目光追着少年的背影,看着他消失在门外,闭了闭眼:连易安都……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打动你,琴歌? 手指从纸上轻轻划过,指尖过处,是少年潇洒刚劲的字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秦逸送琴歌下楼又回到雅间,见秦钺正面无表情的看着楼下,目光沉沉,不由无声叹了口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也伸头看了眼,却见少年身边那个不像从人的从人正伸手搭在少年肩膀上,压低声音不知道说了什么,引的少年摇头失笑,笑的眉眼弯弯,眸光中恍似有星光闪烁,引的路人尽皆失神。 这小子,怎的从未对他这样笑过!秦逸有些酸溜溜的不是滋味儿——那小子对着他也笑,可惜笑意从未达过眼底。 直到两人说笑着上了马车,秦逸才回过神来,干咳一声掩饰方才的失态,道:“陛下,若说琴歌不是作者,臣还有几分相信,可他说连文章都不记得了,臣是半个字都不信的……陛下,或者他对易安皇子,并不是……不然怎么会连这种条件都拒绝?” 秦钺此刻方从楼下收回目光,冷冷道:“自然是因为他另有安排。” 秦逸不以为然道:“昨儿他才从里面出来,能有什么安排?” 秦钺淡淡道:“秦逸,永远不要小看他。” 秦逸并未太放在心上,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再怎么厉害也是有限的……他倒是更倾向于琴歌看出秦钺是借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的名头,刻意要施恩于他,才不肯接受的,毕竟少年意气嘛! 但口中还是应了,他总不能直接对秦王说,其实人家就是不想和你纠缠不清而已吧? 只听秦钺又道:“传令下去,封易安为中大夫,负责招贤馆选材之事。” “陛下?” 易安可是楚国的皇子,而且和秦钺还是那种关系,这样封官授职合适吗? 秦钺道:“琴歌曾言,想要吸引天下有才之士,先要让天下人知道寡人有爱才之心……” 千金重赏求一文,三公之位求一人,任敌国质子为官,这些诚意应该够了吧? 顿了顿,又道:“且天下诸国,论从民间取才,谁能及得上南楚?当初各国也不是没学过南楚的科举之法,可惜都弄得不伦不类……以致诸国才子往往去南楚参加科考,得到功名之后,回国便能得到重用。南楚积弱已久,却能占据最为富庶之地,苟延残喘至今,那些归国的才子感念楚国情义,暗中相助,便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易安身为南楚皇子,就算平日耽于琴棋书画,但耳濡目染之下,总比秦人要擅长的多。” 秦逸嘀咕道:“要用也该用琴歌才是啊,他好歹也是解元出身……” 秦钺淡淡道:“寡人许以三公九卿之位,他都无动于衷,何况是区区一个中大夫?” 秦逸不由有些后怕,道:“陛下,若琴歌刚才真认了做那文章是他做的,陛下难道真的要封他三公不成?他才十六岁吧?” 秦钺淡淡道:“琴歌之才,不下于人,便是相国之位,他若敢坐,寡人便敢封,他若肯做,寡人便肯用。” “可陛下,他毕竟是……” 秦钺打断道:“这大秦天下,寡人一个人说了算,便是与他高位,又能如何?”他能封官,便能免官,就算封他为相,他又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秦逸看着秦钺,识趣的没有提醒他,他曾差点死在琴歌手上的事实。 …… 琴歌下楼,回身望向钉入身后招牌的铁箭,冷不防肩头被人拍了一下,韩朴笑嘻嘻道:“看什么呢?” “看箭。” 韩朴也看了一眼,嘟哝道:“有什么好看的?” “我被它射过,”琴歌伸手抚摸肩膀曾经受伤的地方,闭了闭眼,道:“……很疼。” 韩朴看看周围,搂着他的肩膀,压低声音在他耳边道:“其实我也被它射过……是很疼啊!”模样夸张的很。 琴歌噗嗤一声失笑,同他并肩走向马车,问道:“余生呢?” 韩朴道:“我打发他回去了。” 又道:“我觉得余生不像是探子,他那老实劲儿,不是装的。” 琴歌笑笑,道:“是不是探子有什么关系,终归是秦王派来的。”不管是来保护他的,还是来监视他的,只要是秦钺所派,他就不可能完全信任他。 “也对,”韩朴点头,换了话题道:“秦王找你说什么?” 琴歌耸耸肩:“没话找话。”什么“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分明是临时找的一个话头儿。 韩朴笑嘻嘻的撞他肩膀,道:“或许就是想让你知道,替你出头那一箭,是他让秦逸射的——表表功呗!” 琴歌摇头失笑,道:“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么无聊?” 韩朴不屑道:“那个家伙只会比我更无聊好吧!”陷入爱情的男人,不仅无聊,而且幼稚。 琴歌懒得理他,问道:“西秦和北齐,好像从未打过仗?” 这话题转的快的!韩朴嗯了一声,道:“他们以前隔着魏、韩呢,打不起来。怎么了?起码近一百年没打过。” 琴歌叹道:“你有没有觉得秦逸射王猛这一箭,射的特别温柔?” “温柔是应该的,”韩朴也早就看出来了,距离那么近,结果力道还那么轻,冷哼道:“射咱们的时候,那是朝死里射,射王猛不过是警告一下,当然不一样了。” 他要拿出射他们的劲头儿射王猛,说不定这会儿尸体都凉了。 琴歌道:“所以我才奇怪,为什么是警告?” “琴歌你才奇怪,”韩朴道:“说话东一句西一句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琴歌道:“你曾多次刺杀秦钺,应该是了解他的,你说,以他的性情,为何会留王猛一命?” “是啊,”韩朴也诧异起来:“以秦钺的性格,怎么可能留王猛一命呢?更何况还是在你面前,除非……” 韩朴猛地睁大眼,再度压低声音,道:“他不想打仗!” “是啊,他不想打仗,”琴歌耸耸肩,叹道:“连你都看出来了,他不想打仗。” 韩朴道:“连我都看出来了,那齐人岂不是……” 琴歌淡淡道:“齐人自然也能看出来。” 韩朴道:“不是吧?秦王身边能人不少,秦王自己也算英明,难道就没有一个人看出来齐人是在故意试探?” 琴歌道:“他们不是看不出来,而是根本没有去看。说到底,他们根本没有将北齐放在眼里,一群化外野人,先暂时稳住他们,等缓过气来,一口就吞了,哪里值得他们用心研究?” 琴歌笑笑,语气中带着些事不关己的懒散:“所以大秦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齐人的试探,而是这些年走的太顺了,这么多年他们一直都是主动进攻的一方,把自己当成了四处狩猎的无敌猛虎,从未想过也会有人将他们当成势在必得的猎物……” “先前还以为,应付过去齐人的试探,让他们不大举入侵就万事大吉,现在想来,便是应付过去有什么用?齐人已经有了争夺天下之心,而秦人,直到此刻尚无全面开战的意识,一旦齐人入秦掳掠时发现大秦应对无力,一样会增兵南下。而这个时候,只怕攻强守弱且原本就疲惫不堪的大秦,会手忙脚乱,说不定就一败涂地了。”琴歌道:“大秦,多是精兵强将,却缺了一个心细如发、善于剖析全局的谋士,还缺少……” “什么?” 琴歌耸耸肩:“……一盆冷水。”整个大秦现在都处于脑子发热、狂妄自大的状态。 韩朴唉声叹气,道:“那现在怎么办?”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吃饱撑的?吹皱一池春水……关卿底事?” 韩朴眼巴巴的看着他:“琴歌……” “你还是赶紧搬家吧!” 韩朴翻着白眼看天,日他娘的! 第22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琴歌这次终于顺利的到了南安茶馆,也无需人指引,径直带着韩朴上了二楼雅间。 雅间布置的极为精致,颇有江南风韵,伙计送了壶茶进来,替他掩上门便出去了。两人闲话片刻,门再一次被推开,琴歌抬头一看,顿时微微一愣。 来人一身青衣,五十来岁模样,身形高壮,双目炯炯有神,只是两鬓已然含霜,面上亦难掩风霜之色。那人神色激动,一进门便拜倒在地,声音颤抖哽咽:“老奴连横见过公子,都是老奴无能,让公子受了这么多的罪……” 已是老泪纵横。 琴歌亦鼻子微酸,弯腰将他扶了起来,温声道:“我记得连叔不是领着商队去了齐都吗?怎么……” 连横起身抹泪道:“老奴那个时候是在齐都,接到消息以后,就立刻将手里的货物半卖半送给了一个齐商,连夜便赶了过来。可那个时候,公子已经被关进了宫里。老奴活动了许久,才让几个大臣答应去劝谏秦王放人,谁知道还没个准信,公子您就……” 他顿了顿,道:“这次老奴无论使多少银子,都没有人敢帮忙说话,老奴实在没法子,收买了一堆亡命之徒准备劫囚,幸好公子您福大命大,自己出来了,不然……”想也知道,在秦都劫囚,那是九死一生的下场。 琴歌引他坐下,给他斟了杯茶,道:“连叔辛苦了,让连叔这般劳心劳力,是我的不是。” 连横忙起身道不敢。 琴歌按他坐下,道:“连叔勿要如此,我自幼无父无母,从小到大,唯有连叔对我关爱备至,我也是真心将连叔当做长辈尊敬的。” 连横叹了口气,道:“公子看得起老奴,老奴也对公子说句心里话,公子这次,实在是太傻了!成家那些人,根本就不值得啊!” 琴歌苦笑,他如何不知道成家不值得,可那个时候,成家的人逼着他,楚王的圣旨逼着他,加上同来的还有他暗中仰慕已久的二皇子易安,不知怎的脑子一乱,竟就应了。 他父亲成涵是成家的外室子,并不被承认,成涵三个月大的时候,母亲病重,抱着他跪死在了成家门外,成家人才不得不让他进门。因为一方面鄙夷他的身份,一方面恨他母亲败坏了成家的名声,成涵进了成家之后,过得连体面些的仆妇都不如。 同是成家子,成涵天资聪颖、过目不忘,本该前程无量,可是成家人说他出身低,不许他参加科举,让他去打理庶务。成涵也确实是人才,接手成家生意之后,数年内就让成家的身家翻了数番。可惜成家人并不感激,反而觉得是自己赏了他一口饭吃,一面挥霍着他挣的银子,一面瞧不起他。 琴歌出生的时候,成涵在外地做生意没能来得及赶回去,琴歌母亲月子里得了风寒,成家人以大过节的不吉利为由,不许人去请大夫,结果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去了。 成涵回府得知此事,一气之下带着刚满月的琴歌离开了成家自立门户,还带走了大批掌柜、伙计。成家人这些年被成涵养的奢靡惯了,他一走,成家的生意一落千丈,眼看一日不如一日,顿时又急了。 到底商人地位低下,成涵能不顾自己,却不能不顾琴歌的前程,熬了他们一阵,就带着琴歌回了连家,并逼他们将琴歌记成嫡脉嫡子。 而后成涵虽依旧帮成家打理生意,却不再那么用心,只一心养育唯一的儿子琴歌,以及给儿子挣私房钱,最后在琴歌十一岁的时候,撒手人寰。 “算了,不提这个,”连横自觉失态,将眼泪抹干,打起精神道:“公子,老奴已经安排好了退路,公子三日后再过来,到时候老奴送公子回楚。” 琴歌摇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连横声音略提:“公子!”显然不赞成琴歌的任性。 琴歌安抚的一笑,道:“我自然要回的,但不能这么偷偷摸摸的走。”他若就这么走了,秦钺只要一道旨意,他到了哪里都只能如阴沟里的老鼠一般活着,何其无趣? 连横急的跺脚:“可是公子,秦王他……他怎么可能会放你走?” 琴歌淡淡一笑,道:“我也不需他放。” 连横愕然:秦王不放,如何能光明正大的离开? 琴歌看了韩朴一眼,很没眼色坐在那里看热闹的韩朴只得怏怏的出去守门。 琴歌这才道:“我今日过来,也是想让他们通知连叔你过来一趟,既然连叔你在,那就最好不过了。” 连横知道琴歌要说正事了,肃然道:“公子请吩咐。” 琴歌嗯了一声,问道:“连叔常年往来各国之间,不知道此刻在秦都,可有认得的齐人?最好是有些分量的齐人。” “有,”连横点头道:“老奴这次来秦都,就是和几个齐商一路同行,他们在大齐背景不小,若不是有他们在,老奴也不能这么快通过齐境。” 琴歌目光微闪:“连叔是和齐人一同来的?是他们主动结伴,还是连叔你的要求?” 连横道:“老奴当初急着来见公子,哪里肯多事?自然是他们主动。” 琴歌微微一笑,道:“那就最好不过了,这些齐商中,应该有人曾有意无意向连叔你打探西秦之事吧?” 这时代,商人也往往只专注一条路线,如连横这般见多识广、哪个国家都熟知的人是凤毛麟角,如有人要打探消息,找他是最好不过的。 连横讶然道:“公子怎么连这个都能想到?不过老奴走南闯北多年,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他虽问了,却被我搪塞了过去。” 琴歌笑笑,道:“那连叔不妨哪日喝醉了酒,再偶遇他一回,有些话,清醒的时候不能说,但喝醉了酒却可但说无妨了。” 连横立刻明白他的意思,正色道:“公子您吩咐。” 琴歌道:“但凡西秦之事,他问什么,你答什么……便是不问,有什么趣事儿也不妨说说,最重要的,有几件小事,要讲给他听。这次南来的粮商收获很大,送来十几车的粮食几天就脱手了,价位还很不错;西秦朝廷去年买的做士兵冬衣的布料钱,到现在还没付清,布商在秦都等了几个月了,急的都要跳河了;韩地那边到处都是匪患,最近商队都不敢经过……” 连横点头,道:“这些事儿都是有的,粮商、布商、还有韩地被打劫的商人,我连名字都能说的出来!老奴还知道一些与这个差不多的,也要说吗?” 琴歌嗯了一声,道:“他问到就顺势提起,勿要刻意多说。” “老奴省得。” 琴歌又继续道:“别忘了最后再说一句醉话:都说秦王勇武,怎么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给伤了呢?这秦王未免也太好杀了吧?幸好秦王没事,否则这大秦就完了……” 连横听得头皮发麻:“公子,您这是要……” “连叔猜的不错,”琴歌微微一笑,接口道:“我就是要秦齐大战,要齐人刺秦。” 连横心脏砰砰直跳,吞了口水,声音干涩道:“然、然后呢?” 琴歌对连横的表现很满意,他父亲留给他的这位忠仆,谋略虽略有不足,但执行力却极高,凡是点头应了的,便是再难的事,也能最快最好的完成。 “此事之后,连叔便先离开秦都,省的卷入此次风波,等一个月后再来。”琴歌道:“若是他们行刺成功,大秦将会大乱,暂时无人主事,我们各方打点一下,料想应能公然离开。便是不能,等北齐进犯中原,因秦王已死,大秦仓促之间必然抵御不住,但他们根基尚在,收缩防线之后,应该可以稳住形势。此后秦齐两国在中原对峙,南楚的分量便会大起来,那时候,再想要谋求回楚,理应不难。” 连横点头,只要秦钺死了,还有谁会坚持留下一个质子侍从不放?又问道:“那若是万一失败呢?” “若是刺杀失败,两国交战也必不可免。西秦这十年来年年征战,早把国库折腾空了,如今是捉襟见肘。若无变数,这一战他们是未打先输,除非秦王肯主动放弃韩、魏大片土地,集中兵力抗敌。”琴歌顿了顿,才继续道:“大秦的劣势之一,便是粮草匮乏,我记得父亲一直刻意囤积粮食和马匹,连叔这些年也积攒了不少,介时拿少许出来向秦王赎买于我——他秦钺若不想当真的昏君,他便不得不答应。” 连横听得连连点头,眼睛发亮:“老奴明白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需要连叔去办。”琴歌道:“请连叔发动人手,帮我找一个人。” “找什么人?” 琴歌微微沉吟后才缓缓道:“这个人姓柳,爱自称柳郎,人生的俊美风流,最喜欢留连秦楼楚馆戏园子。他爱给青楼姑娘们谱曲、弹琴,爱给戏子写戏,高兴的时候,还会上台去唱上几句……他爱热闹,你只管在最繁华的城池去找他就是。” “找到以后呢?” 琴歌微微一笑,道:“找到以后替我问问他,可还记得当年长湖之约?如今我写了一折大戏,问他敢不敢来唱。” 连横道:“老奴明白了。” 正事说完,两人又闲聊了几句,连横留下一大包金银玉器,这才不舍的离开。 琴歌送他到雅间门外,关上门坐下,韩朴推门而入,道:“琴歌,就算秦齐大战必不可免,你也不用再加上一把火吧?” 琴歌道:“我不仅点了一把火,还泼了一盆水,你怎的没看见?” 韩朴恍然,道:“你是说刺杀?” 琴歌嗯了一声。如果不用铁一般的事实,如何能让他们知道,这些他们看不起的化外之民,其实将他们当成了口中的肥肉? 韩朴道:“可要是万一他们直接开战,不刺杀呢?” “不会,”琴歌道:“只要让齐人相信大秦如今外强中干,两国大战必不可免,那么刺杀秦王之事也就成了必然,因为利益太高,而风险太小——若刺杀成功,秦国大乱,齐人可长驱直入,一举夺得大半中原,若刺杀不成,后果也不过就是打仗,反正本就准备打仗不是?而且秦王大婚在即,最好的机会就在眼前,他们就算猜到可能有陷阱,也抗拒不了秦王身死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等齐人刺杀失败,秦人反应过来以后,自会封锁消息以拖延时间,调集兵力以免仓促应战,这样至少不会一开始就一败涂地吧?” 他虽不喜欢大秦,但是更不喜欢齐人,如果两国对峙中,齐国优势太大而转头去灭了楚国——如果楚国灭亡势不可免,他宁愿灭楚的是秦,自少楚人到了秦国还是百姓,而不是牲畜。 韩朴点头。 琴歌道:“你这几天也别闲着,我不是说过,齐国有一个能控制的了王猛的人在秦都吗?这个人分量绝对不轻,当是北齐智者一流,刺杀之事他必然要亲自安排。只有他动了,才好将他找出来,你帮我盯着点儿,我对这个人好奇的紧……额?你想说什么?” 韩朴道:“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万一他们刺杀成功怎么办?我先说好,我是绝对不会去保护秦钺或者通风报信的!” 琴歌低头喝茶,淡淡道:“要是成功了那是他秦钺无能,死了活该,与你我何干?” 韩朴瞪着他,好半晌才道:“我怎么觉得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呢?” 琴歌耸耸肩:“你要这样想也无不可。” 韩朴顿时无语。 第23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出来已经是午时了,酒楼和茶馆都坐过一阵,但两个人却还饿着肚子,琴歌和韩朴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也不上车,转身进了最近的酒楼。 点了菜,挨窗坐着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一边闲看街景,韩朴看着外面穿梭的人群,又回头看看懒洋洋靠在椅子上的琴歌,忽然道:“琴歌。” 琴歌目光飘过来:“怎么?” “我要谢谢你。” 琴歌愕然:“嗯?”这个人忽然这么正经,还真让他有点不适应。 韩朴舒服的伸个懒腰,道:“琴歌,你知道吗?自从师傅死后,我活的就像一只尾巴着了火的狗,一只快要被逼疯了的野狗……直到现在,我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有心情看看风景,有时间看看太阳,甚至闲的蛋疼的时候还会想想天下大势……八年了啊!八年!你都想象不到我这八年过得是什么日子。” 他摇摇头道:“如果那个老家伙还在,我一定会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你凭什么决定老子的人生?凭什么让老子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去拼命、去送死?骂到兴起的时候,我说不定还会动手,将他揍的趴在地上爬不起来……可是他死了,就那么腿一蹬、眼一闭,就去了,你说,我找谁说理去?” 韩朴眼圈有些发红,道:“其实我也知道,我所谓的了了愿,不过是投机取巧罢了,可是,我是真的不想继续下去了……琴歌,谢谢你让我终于有理由将自己解脱出来。” 举起茶碗道:“敬你。” 琴歌和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又放下,淡淡道:“我同情你,不过不管怎么样,你也别想让我傻乎乎的将大碗儿茶当酒一样灌下去。” 韩朴一噎,翻了个白眼,道:“就烦你们这些世家子,一堆的臭毛病!” 心中的莫名酸楚随着这一声笑骂飘飞无踪,起身道:“怎么还不上菜?我去厨房催催,顺便也给余生点几个菜带回去——对了,你知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 琴歌不假思索道:“喜欢油盐重一点的、有些嚼劲的肉类,不喜欢韭菜和蒜,嗯,这个不一定,也可能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味儿重才避开……你要给他带菜的话,就点这几样好了。” 琴歌念了两道肉、一道鱼、两盘蔬菜和一道清汤,又道:“鱼的话,你和厨房交代清楚,找一条大些的,别的地方不要,只用鱼肚子。菜如果要用蒜入味,做好以后要挑出来……嗯?你瞪着我做什么?” 韩朴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道:“你不是只比我早认识他一个时辰吗?怎么知道这么多?”他不过就是随口问一句,根本就没想过能得到答案,谁知道琴歌竟说的真像那么回事儿似得。 琴歌理所当然道:“用眼睛看啊,难道他会说给我听?” 韩朴掰着指头数道:“你一共就比我和他多吃了一顿早饭而已!而且那小子腼腆的不行,只吃面前的几道菜,而且一二三四,按顺序一道一筷子——就一起吃了两顿饭,你到底是怎么看出来他喜欢吃什么的?” 琴歌看了他一眼,叹道:“第一,他只吃面前的菜,不是因为他腼腆,而是不愿意将胳膊完全伸直,因为这样反应会变慢。第二,虽然他按次序吃菜,但哪怕同样是肉,部位不同、沾不沾汤等味道也有区别……你要不要我一道一道说给你听?” “好吧,”韩朴放弃了:“别的也就算了,可是我记得鱼他只吃了一块就再也没动过了,汤更是尝都没尝一下,你确定点这两个,不是故意刁难他?” 琴歌好脾气的解释道:“鱼他只吃了一块,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他对付不了鱼刺,后来每轮到该吃鱼的时候,他的手都会稍稍顿一下,才越过去动下一盘,可见他还是喜欢的。还有,他不喝汤,也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他从来没喝过汤,所以我才让你带回去他尝尝。” “你怎么知道……”韩朴泄气的一挥手,道:“算了我不问了,我说你一天累不累,吃个饭都想这么多。” 琴歌诧异道:“看一眼就知道的事,还需要想吗?” “我……”韩朴张口又闭上,最后无力道:“……我去点菜。” 琴歌道:“这会儿府里已经开饭了,余生想是吃过了,你若真想请他,不如让他们晚上做了送过去。” 闻言韩朴却忽然精神起来,笑道:“我敢打赌,他这会儿肯定还没吃!” 琴歌不以为然,道:“余生这样的人,没有意外的时候,生活应该是极规律的……” 韩朴打断道:“你这就不懂了,这世上,有些人多少年都是一个人吃饭,但等他尝过和别人一桌吃饭的滋味以后,就下意识的不想再一个人用饭了……他现在肯定还等着呢,你要不信,咱们打赌?” 琴歌看了他一眼:“赌什么?” 韩朴很有气势的拍掌,道:“谁若是输了,就亲手为对方做一桌饭菜,如何?” 琴歌慢悠悠道:“你的饭做的比厨娘好?” “那怎么可能,不过……” 琴歌打断道:“那我为何要和你赌?” 韩朴一噎,片刻后道:“琴歌。” “嗯?” 韩朴翻了一个白眼,道:“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人有时候真的特别无趣?” 琴歌大笑,道:“这句话倒是说对了……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让别人觉得我有趣。” 又道:“既然你说余生还未用饭,我们带回去同他一起吃?” …… 第二日,秦都许多人都被一阵浓烈醉人的酒香惊醒。秦人自认最好烈酒,但是却连听都没听过,这世上有这种只闻闻味儿就让人欲大醉三天的美物。 质子府外,挤满了被酒香吸引来的人群,质子府中,琴歌一手执剑,一手执壶,仰头从壶嘴接住一道酒线,满意的叹了口气:“这才是酒啊,只可惜浓烈虽有,香醇却还差的远,日后还是自己酿的好。” 他毫不怀疑自己能酿出这个世上前所未有的美酒来,酒和剑,这两样东西似乎是深藏在他灵魂深处的本能,只是显然酒这一项技能解封的更加容易些。 酒过半熏,琴歌一跃而起,长剑横扫,醉意朦胧中,一种熟悉感油然而生,琴歌哈哈一笑,仰头将壶中美酒一扫而空,酒壶随手一丢,然后寒光乍起…… 片刻后,不知道从何处晃悠回来的韩朴眼睛一亮,道:“好剑法啊!来来,我陪你过几招!” 下一刻化为惊怒:“喂!你玩真的?” 紧接着,一连串的惊呼声、惨叫声在小院中响起。 “停停停!要出人命的!” “认输!我认输!不打了!” “琴歌!琴歌!我韩朴啊!看清楚了,我是韩朴,韩朴!别打了!真的不能再打了!妈的,你还打!” “余生!余生!你死哪儿去了!快点来救命啊!” “……” …… 十日后,小院的大门紧闭,依旧鼻青脸肿的韩朴和余生并肩坐在房梁上,看着在小院天井中练剑的琴歌,叹气。 “你说,一样的酒,为什么有的人喝了就跟吃了仙药一样,有的人喝了却只能把自己灌成一滩烂泥?” 余生将酒葫芦递给他,道:“你再试试?” 韩朴接过葫芦,犹豫了一下打开,再犹豫了一下又盖上,叹道:“我还是等我一个人的时候悄悄的试吧!” 他很怕自己像几天前一样,飘飘然、熏熏然,天旋地转中忽然感觉到一种有我无敌的寂寞,于是拔剑指向半醉半醒的琴歌:“琴歌,来战!” 再然后的两天,他对着镜子都认不出自己来。 又道:“真没劲,他喝醉的时候,几招把我打趴下,他清醒的时候,我几招把他打趴下,想好好过几招都不行,余生,还是我们两个来打吧?” 余生摇头道:“我的武功只适合杀人,不适合打架。” 韩朴扭头瞪着余生——他才是刺客好吧,这句话应该是他的台词!你抢词了知不知道? 余生被他瞪的莫名其妙:“怎么?” 韩朴默默扭过头去,问道:“你喝过汤没有?” 余生道:“喝过。” 韩朴心情大好,嘴角一翘,随手掰下一小块瓦片砸在琴歌身边的树上,正要说话,只听余生道:“前几天你带回来的,还有……很小的时候——应该是喝过的吧?” 韩朴脸色的笑容顿时僵住,琴歌收剑回身,问道:“怎么?” 韩朴举起双手,笑道很是无辜:“手滑……你继续,继续……” 琴歌看了眼,道:“别怪我没提醒你,你掰的那片瓦正好对准你的床头,而且这些天连绵小雨……” “喂!”韩朴怒道:“欺负我很有意思是吧?” 琴歌大笑,道:“好吧,其实你掰的那一小块没什么要紧,就算下雨也不会漏。” 韩朴怒道:“练你的剑去吧!” 余怒未消,扭头转向余生,恶狠狠问道:“为什么不喝汤?” “因为……不方便。” 想起余生的身份,韩朴顿时明白过来,他自己需要潜伏刺杀的时候,也是从来不敢碰这些汤汤水水的,想想还是不忿,冷哼一声,道:“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和你一样过日子!” 余生茫然:“怎么?”他是怎么过日子的? 韩朴恨恨道:“只带刀子,不带脑子!” 余生顿时无语。 只见号称不带脑子的韩朴忽然眼睛一亮,在屋脊上站起来,将正走进大门的一群人看个清楚,轻笑一声,将脚边的酒葫芦扔给琴歌,挑眉道:“来一点?” 第24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章程已然出了,大体分为文试和武试,文可分三试,考较诗书文章,武可分为两试,一考技艺本事,二考实战……” 易安坐在秦钺下首,不疾不徐的说着招贤馆选材的安排,秋韵偶有补充。两人态度坦然恭敬,声音悦耳,语气沉稳,且说话有理有据,是以便是长篇大论,也并不让人觉得烦躁无聊。 秦钺不置可否,低头看着手中的酒杯,轻轻嗅了一口,却没有喝——酒是前所未见的好酒,可惜太烈,不能如往常一般豪饮,尤其是在…… 他的目光再次落向门外,微微皱眉,怎的去唤个人,半日不来,难道是……不愿? 不,不会,以那少年的性情,不涉底线时,不会如此不识趣……他的风骨,从来都是刻在骨子里的,而不是给人看的。 易安注意到他的神色,眼中不着痕迹的露出一丝鄙夷来,还以为是改了性子,原来只是改了兴趣而已,倒是想不到,这位不可一世的帝王,原来喜欢的是欲擒故纵的把戏。 一名內侍急急进来,禀道:“陛下,陆统领被……不是,是陆统领和琴歌公子打起来了……” 话还未说完,秦钺手中的酒杯重重摔在地上,人已拍案而起,大步向门外走去,面沉如水:“大胆的东西!” 又冷喝道:“他身边都是死人吗?” 內侍喏喏的在前面急急小跑着领路,心中却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家主子到底是说谁大胆,谁又是死人。 秦钺去的时候,场面已经很热闹了,周围几十个侍卫围成一圈,刀出鞘,弓上弦,随着圈中人或进或退,却没有一个人敢出手。 秦钺过来,侍卫让出一方,守在他身侧,秦钺此刻才看清,原来大圈之中还有小圈,被围在中间的人是陈策,目的却不是围攻,而是保护。 和这一圈人对峙的,却不是拿着武器并肩而立的韩朴和余生,而是闲闲的站在数丈外的单薄少年。 那一圈人,除了陈策,剩下的也个个都是禁卫营中一等一的好手,可是现在几乎都受了伤。这些人连秦钺过来都无人注意,只是神色紧张的看着似乎全然没有注意他们的少年,将手上的武器捏的死紧,喉结上上下下起伏着不断吞咽着口水,间或用衣袖擦一把冷汗…… 少年的站姿有些懒散,他喝的很有点多,便是半靠在石桌上也有些不稳,身体时不时摇晃一下,仿佛随时都会倒地睡去。一柄卖相普通的长剑被他松松的倒提在手上,剑上沾着鲜血,正滴滴答答的往下流,他一身白袍上也星星点点的溅上了许多血迹,远远看上去恍如雪中红梅,穿在少年身上,竟显得煞是好看。 少年瓷白的脸颊染上了几丝绯红,一贯冷漠的双眸氤氲着朦胧水汽,颜色浅淡的柔软双唇沾起水光……酒醉后的少年美得要命,也诱人的要命,却偏偏让人生不出任何亵渎的心思,因为少年此刻的气势,强大至极。 琴歌微微眯起眼,摇摇头甩开这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但是眼前的人影还是左一下右一下的晃来晃去,于是他离开了暂时依靠的石桌,又向前走了两步。 陈策和他周围的好手齐齐退了一步,脊背瞬间绷紧,呼吸停滞。 琴歌勉强辨认出前面的人,长剑有些不稳的指向陈策,神色散漫,语气也一样散漫:“过、过来,若能接我一剑,饶你不死。” 陈策紧紧抿着唇,一声不吭,捂着胳膊上淌血的伤口,一动不动。 琴歌见他没有动静,无奈叹一口气,委屈自己再次向前走去,一面道:“这次,我要开始杀人了。” 随着这一句话,周围的气氛又紧张了三分,仿佛已经崩到了极致的弓弦,再经不起半分颤动……陈策周围几个侍卫手上的刀剑都开始颤抖。 少年并不高大,更谈不上威武,但那挺直的腰背、微张的双肩、眯起的双眸,还有轻挑着笑意的唇角,似乎都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威势,让人面对着他,如临深渊、如面陡壁,连呼吸都不顺畅起来。 少年带了几分踉跄的脚步仿佛一道道惊雷、一声声重鼓,无声的砸在众人心中,一步、两步、三步……三步落,长剑微收,所有人的心悬上半空——这正是他即将出手的标志! “放箭!放箭!快放箭!”陈策身边终于有侍卫支撑不住,失控的大吼一声。 “住手!”秦钺的喝声随后响起,但终究慢了一步,扣弦许久几乎麻木的手在“放箭”二字响起的下一瞬就已经松开,十几支利箭划破短短数丈的距离,几乎瞬间就到了少年身前。 秦钺难以控制的前冲两步,惊呼失声:“琴歌!” 下一瞬,利箭临身,少年却几乎没什么反应,众人清楚的看见他漫不经心的侧了下头、斜了下腰、偏了下肩,快的肉眼难见的利箭便贴着他的身体掠过,而后少年右手长剑微抬,剑柄敲飞两支,左手一扬,从空中轻轻松松将最后几支箭摘了下来,随手扔在一边……他全然没将这些苍蝇放在心上,却被秦钺的声音吸引的扭过头来:“你叫我?” 众人齐齐无语。 秦钺也一时无话。 很眼熟……琴歌按住额头,却硬是没想起来面前的人是谁,只隐隐记得自己喝酒的目的好像是……练剑来着? 于是眯着眼睛,问道:“过几招?” 秦钺看着他,面前的少年,美丽到了极致,强大到了极致,也魅惑到了极致…… 秦钺片刻后才开口:“好。” 话音一落,陈策紧张的声音响起:“陛下,使不得!万万使不得!” 秦钺充耳不闻,左手撇下披风扔开,右手长剑出鞘,披风尚在空中飞舞,人已如猛虎出柙,长剑横扫,带着某种势在必得的气势! 秦王勇武,天下皆知,他自幼习武且天赋惊人,便是他身边的陈策、余生之流,也远不是他的对手——自恃勇武,是他屡屡遇刺的原因,也是他屡屡遇刺而不死的原因。 秦钺从陈策等人的反应看出琴歌的不凡,是以一出手便是全力以赴,他相信,这世上能接他这一剑的,屈指可数。他不信,这个只有三脚猫功夫的少年,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变得有多厉害! “陛下!”陈策等人齐齐惊呼一声,向他扑来。 秦钺看见面前一直懒懒散散的少年终于动了,且动的快如闪电,纤细的腰肢旋转起来、漆黑的长发飞舞起来、雪白的衣襟漂浮起来……他甚至还没看清少年的动作,那张清美绝伦的脸就已经停在了近在咫尺的地方,冰凉的触感在脖子上蛇一般的游动,带来尖利的刺痛和迸溅的鲜血…… 秦钺终于明白陈策他们的恐惧从何而来了,可惜却明白的太晚了……少年的长剑正飞速的勒过他的脖子,下一瞬,也许他的头颅就将飞上天空,看着自己的身体是慢慢倒下…… “陛下!”绝望的、难以置信的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 所有人脑海中一片空白…… 秦钺几乎要闭上眼睛,然而就在这一瞬,游走在他脖子上的死亡之蛇毫无预兆的停了下来,少年似乎因为醉的太厉害看不清东西,所以重重的闭了闭眼又睁开,喃喃自语:“……不能杀?” “嗯……不能杀……” “哐当”一声长剑坠地,琴歌也摇晃了两下,软软的向地上倒去……他这次,喝的实在是有点多了,该死的……呃……韩朴…… 秦钺面无表情的上前一步,在少年坠地前将人一把抱住。少年瘦的吓人,抱在怀里轻飘飘的几乎感觉不到什么分量。秦钺低头,看着刚刚还强大的不可一世的少年窝在他怀里,乖巧的像只猫儿一样,长长的睫毛低垂,脸颊到脖子都透着红晕,嘴唇不安分的抿动着,似还在梦中品评美酒…… 秦钺忽然轻笑出声,他刚才,又差点死在这个人的手里呢! 看着怀中安睡的少年,心脏砰砰的跳动着,鲜活的要命,他竟第一次觉得,活着,原来是这么一件难能可贵的事。 …… 琴歌卧室中,匆匆赶来的秦逸脸色难看之极,将秦钺脖子上的伤检查过一遍重新上药之后,噗通一声跪下:“陛下,臣恳请陛下,杀琴歌!” 他对琴歌或许是有些好感,但这个人,太危险,太危险。 陈策紧随着跪下:“臣请,杀琴歌!” “杀琴歌!” “杀琴歌!” “……” 易安脸色苍白的站在一旁,听着越来越大的声音,看着跪了一地的秦人,看着坐在塌上的高大男人,嘴唇动了动,终于没有说话。 韩朴脸色也有些发白,手悄悄伸向袖中,目光紧紧盯着秦钺。 余生安安静静守在琴歌床边,仿佛没有听见他们说话。 秦钺抬头,看了易安一眼,唇角勾出一丝冷笑,慢条斯理的给自己斟了杯酒,在唇边抿了一口,轻飘飘道:“杀了他,好啊!什么理由?” 他虽问了,却不等答案,冷笑道:“因为他没杀寡人,所以寡人要杀了他?” 众人面面相觑,半晌无言。 秦钺冷冷道:“出去!” 其他人鱼贯而出,秦逸看着纹丝不动的韩朴和余生,也一动不动。 房中只剩了几人,站的站,坐的坐,没有一个人说话,房中安静的落针可闻。 这样的寂静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每个人的耳边传来一声轻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疼……” 话音很轻,带着牙齿轻颤的声音,说话的人似乎恐惧害怕到了极致,也痛到了极致,下颌颤抖着勉强从齿缝中挤出一个字:“……疼……” 这一个“疼”字,仿佛从地狱里飘荡出来,让听到的人,连骨头缝里都升起了寒意。 秦钺的目光落在床上,原本安静熟睡的少年不知何时缩成了一团,头发蓬乱的堆到了脸上,大滴大滴的泪水从紧闭的双眸中无声无息的渗透出来,浸湿了大片床单,少年颤抖着,说疼。 秦钺觉得心脏猛地被什么东西揪紧,疼的他喘不过气来,好半日才缓缓抬起头来,看向秦逸,声音干涩:“……看看他。” 秦逸默默上前,把了脉,退开,道:“并无大碍。” 秦钺定定的看着他,一字一句道:“他说疼。” 秦逸低头,道:“身体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不疼?他一直都是疼的,只是……不叫疼而已……” 他一直都是疼的,只是……不叫疼而已…… 原来他一直都是疼的…… 秦钺觉得有什么东西,死死的掐住了他的脖子。 当烙铁烙在他的脸上的时候,原来他在疼…… 当鞭子抽在他身上的时候,原来他在疼…… 当长箭刺穿他的肩膀的时候,原来他在疼…… 秦钺浑身微不可见的颤抖起来:秦钺,秦钺,为何你直到现在才想到,原来他也会疼,他也怕疼,他只是……不叫疼……他只是,不叫疼。 记忆中,少年轻盈的跳下马车,唇角勾起一丝顽皮的笑意;记忆中,少年对他拱手一礼,潇洒一笑‘秦王别来无恙?’;记忆中,少年倒提长剑,气势宛若山岳…… 眼前,躺在床上的少年蜷缩着身子,头发被冷汗和泪水浸湿,凌乱的贴在脸上,少年全身都在发抖,牙齿咯咯作响…… 他说:“……疼……” 原来,他一直都在疼,他只是……不叫疼。 秦钺慢慢捂住胸口,唇角有一缕暗红的血液缓缓的溢了出来。 第25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窗外传来鸟儿的鸣叫,感受到眼前蒙蒙的光,琴歌知道天亮了,他也醒了,就是懒得动弹、懒得睁开眼睛。 昨天晚上,他睡的糟透了。 这些日子,他虽然时常喝醉,却总处在一种身醉心不醉的状态,他或许站不稳、看不清,但神智却是清明的,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真切切的醉了。醉便醉吧,好好睡一觉,大梦一场也就过去了,可不知怎么的,当他彻底醉死过去以后,他身体里似乎有另一个“琴歌”冒出了头,吭叽了半宿。 烦不烦啊! 疼疼疼……叫什么叫啊!叫了一晚上还不是疼?有个屁用! 幸好等他稍稍清醒以后,脑子里就立刻恢复了清净,不然他真的要头疼了。 自己果然是强占了人家身体的孤魂野鬼吗?可是他明明就是琴歌,从小到大的每一件事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再说了,他若不是琴歌,还能是谁? 琴歌不愿深想,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将成蜷缩状态的身体打开,准备再睡一觉,却被叮叮当当的锁链碰撞声惊醒——妈蛋这声音太耳熟了有没有! 睡意一下子飞走:他最后的记忆……好像是一剑抹了秦钺的脖子?所以他这是又被关起来了? 琴歌猛地睁开眼睛坐起来,发现自己还是呆在自己那张舒服的大床上,看了眼手脚上额外多出来的装饰品,再看看守在床边、脸上带着惊喜的韩朴、余生两个,愣了楞,然后和颜悦色招手,笑道:“韩朴你过来。” 韩朴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警觉道:“干嘛?” 琴歌见他不上当,冷哼一声,咬牙道:“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韩朴嘿嘿讪笑道:“你现在又没喝酒,也没本事打死我啊!” 说归说,还是蹭了过来,还附赠了鸡毛掸子一个,道:“要不,你抽我两下解解气?”他现在也是后悔莫急,不过想开个玩笑,看个热闹,谁知道竟惹出这么大的乱子,若是打自己一顿有用,他早把自己揍到半死了。 琴歌气的无语,将鸡毛掸子摔到他脸上,晃一晃手腕,灰色的铁链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琴歌没好气道:“这又是怎么回事?” 韩朴干咳一声,道:“秦王有令,在你以长春诀修出内劲之前,一不许碰酒,二不许碰剑,三不许离开质子府一步。” 琴歌神色一冷,淡淡道:“他不觉得自己管的太多了吗?”若是只有后者,以他差点弄死秦钺的行为,秦钺只将他锁起来,甚至算的上仁慈,但加上长春诀算什么?没得让人膈应。 一惯不放弃任何贬低秦钺机会的韩朴这次却没有附和他,而是道:“秦逸给你诊脉,说你那种状态,是以消耗寿命为代价的,你身体本来就千疮百孔,打了一场以后,内伤又重了几分,若是再这样来几次,小命就要没了。就算老老实实待着不动,也没几年好活——只有长春诀,能救你的命。” 琴歌不置可否,韩朴干咳一声,继续道:“秦王将治疗你的事交给了秦逸,秦逸就把这东西拿了出来,说这是他师门至宝,暂时借给你用……” 暂时借给他用……琴歌气乐了:“别告诉我戴上它可以洗经易髓,练习武功一日千里……” “那倒不是,”韩朴老实道:“秦逸说,你要是肯老实听话,那就不叫琴歌了。带着这个,不影响你的活动,但是踢不起脚,舞不成剑,你也不方便偷偷溜出去找酒,只能一门心思练功……这东西是陨铁制得,坚硬无比,我试过了,就算青锋还在,恐怕也切不开。唯一的钥匙在秦逸那儿,他说你什么时候练长春诀有成,内伤有所好转,他就帮你把它打开——他说这陨铁是他师傅的师傅偶然所得,本来准备炼制一柄宝刀,不想竟不能成形,最后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弄成了这玩意儿。秦逸说,等他任务完成,这东西你想留着他还舍不得呢!” “秦逸说秦逸说,”琴歌眯着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啊?” “我怎么可能相信他的话?”韩朴咕哝道:“那小子先前还坚持让秦钺杀了你呢!可有什么法子,这天底下,就数他医术最高……” 琴歌打断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最恨别人对我的事自作主张?” 韩朴低头不吭气。 余生解释道:“你昏迷了五天,样子很……不好,秦逸不肯救治,说你不肯听他嘱咐,以致把身体弄成这个样子,便是他这会儿救醒了你,你照样不会听他的话,他师门规矩,不救冥顽不灵之人。秦王下令,他也不肯让步,最后秦王发怒,他才不情不愿拿了这个出来,说这样你就不得不老实听话练功。他亲手给你戴上,才开的药……” 琴歌看看韩朴,再看看余生,最后下结论:“两头猪。” 韩朴一噎,余生抿着嘴不说话。 琴歌道:“去吩咐人准备热水,我先沐浴更衣。” 余生转身去了,韩朴道:“洗什么澡啊?先吃点东西!先前你有动静的时候我们已经让人去取粥了,眼看就要来了。” 琴歌懒得理他,从床上起身,他身上的手链脚链都有两尺来长,行走坐卧并不怎么碍事,就是重的很。手脚腕上套着的铁环也并不太紧,薄一点的衣服能先一点点塞进去再穿……算了,先就这么着吧,差点把秦钺抹了脖子,总得付出一点代价不是? 韩朴见他走路吃力的模样,心里难受,道:“你先忍两天,等他把长春诀送来,我就去给你偷钥匙,就算偷不到,揍他一顿抢也抢来了!” 琴歌微微一愣,道:“长春诀还没送来?” 韩朴道:“我听他和秦钺说话的意思,好像秦钺先前让他设法将长春诀送到你手上,可是你回来十多天,也没有要寻觅功法的意思,他托付的人也没机会……要先从那人手里取回来才行。” 琴歌不置可否,进耳房沐浴更衣,将自己彻底收拾干净,又开始用他迟来的早饭。 还没吃完,便见韩朴兴冲冲进来,道:“秦逸知道你醒了,令人将长春诀送了来!他说你的病吃什么药都没用,止疼的药他早便开好了放在你房间,你自己看着吃就成,他就不过来了。” 琴歌接过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册子,翻开第一页看了眼,这册子看着有些年头了,纸张都已经泛黄,墨迹也有零星脱落,于是笑道:“东西做的倒挺像的。” 合上册子,又开始低头喝粥。 韩朴和余生神色骤变,韩朴失声道:“你说这是假的?” 琴歌不紧不慢的将口里的粥咽下去,道:“自然是假的。” 韩朴将东西抢过去,胡乱翻看,神色有些慌乱,说话语无伦次:“怎么会是假的?你会不会是看错了?我们又没问他要,他好端端的送本假的来做什么?这看着也不像假的啊,哪儿假了?” 韩朴一页页翻着书,努力想找出它是真的,或是假的的证据。 琴歌将早餐吃完,见韩朴和余生还凑在一起研究呢,遂道:“行了,别瞎折腾了,我都还没看出来什么地方像假的,你们两个不过勉强认得几个字,能看出什么来?” 韩朴放下册子,道:“那你怎么知道它是假的?” 琴歌瞥了他一眼,道:“你们也接触过秦逸此人,他可是拘泥于规矩的人?他若真拘泥于规矩,我戴不戴枷锁,他都应该坚持不治才对,可现在呢?” 见两人神色依旧茫然,琴歌叹道:“你们就算不了解他,总该了解我吧,我若不愿练这长春诀,他就算拿十条锁链来,又有什么用?我若肯练,又何需这玩意儿?” “所以,这链子……” “所以这铁链,绝不是为了让我老老实实配合练功疗伤才让我戴上的。这东西正如秦逸所言,戴上它,踢不起腿,舞不成剑,但最重要的还是,它重,比一般的铁链还要重上三分。”琴歌道:“我常年练习剑舞,身体的灵活柔软以及反应速度,都不比习武之人差,唯一弱的便是力量……我便是喝醉了酒,也只是剑法厉害,力气却没什么增长,带着这玩意儿,什么剑都挥不起来,自然也不可能再同谁动手了。” 韩朴将他的话消化了一阵,才道:“就算你说的有点道理,这和长春诀也没什么关系啊?秦逸对秦钺忠心耿耿,他怕你再伤了秦钺,哄你戴上这玩意儿也正常吧?” 琴歌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叹道:“这铁链既然是他为了防止我再次对秦钺不利给我戴上的,为什么还一再强调只有长春诀能治我的病,只要我好好练长春决,便会替我解开铁链?你也说了,他一直坚持让秦王处死我,若我不听医嘱,早早死了,岂不正和他的心意?” 韩朴终于反应过来,咬牙道:“所以……” 琴歌道:“所以,我的伤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么严重,他不过是在危言耸听,我若是真的练了这见所谓的长春诀,才是真的不妙。” 韩朴猛地站起来,转身向外走。 琴歌喝道:“韩朴,你做什么?” 韩朴咬牙道:“我去杀了秦逸,拿钥匙和真的长春诀回来!” 又看向余生,道:“你去不去?” 余生一言不发的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 琴歌摇头,道:“先不用麻烦,这玩意儿是好东西,戴几天涨涨力气也好,我还舍不得还他呢,等以后再说吧!至于长春诀,找它做什么?反正我也没准备练它。” 韩朴急道:“没有长春诀,你的身体怎么办?” 琴歌道:“你是不是又忘了我说过的话了?秦逸的鬼话你倒是记得清楚。” 他的身体,绝不会因为他练剑或做了别的什么而有所恶化,也绝不会因为好好调养就能有所好转……韩朴上前,按住他的腕脉,虽然一样破败不堪,但和他上一次的脉象相比,不仅没有恶化,反而还好转了几分,顿时又喜又怒:“该死的秦逸,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他!” 琴歌笑道:“我倒是很欣赏他。那个人,平日里和谁都嬉皮笑脸、勾肩搭背好似亲兄弟一般,该下手的时候却毫不犹豫,敌我分明,绝不含糊……要收拾他等以后吧,会有机会的,如今不宜节外生枝。” 如今最重要的还是回楚大计,其他的都先放放。 余生忽然开口,道:“我出去一下。” 也不等有人答应,快步离开。 等他走远,琴歌问道:“先前我让你办的事儿,可有进展?” 韩朴道:“你这个样子,我哪有心思管别的啊?” 又道:“其实先前我曾悄悄去过驿馆,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发号施令的,都是那个正使,没看见别的什么人。嗯,我今天晚上,再去探探!” 琴歌道:“离秦王大婚只剩下半个月了,这些齐人如今怕是紧张的很,你别太勉强。若我猜的不错,那人一定会出现在婚宴上,我到时候找找看就是了。” 韩朴应了,正待说话,两个人神色同时一愣,扭头看去,只见虚掩的院门被人推开,一个美貌少女带着两个婆子、两个侍卫径直闯了进来:“你就是琴歌?” 两个妇人在他们身后跌跌撞撞进门,诚惶诚恐道:“公子恕罪,奴婢们没能拦住……” 琴歌摇头示意无事,挥手令她们退下,转头问道:“你又是谁?” 少女仰着下巴冷哼一声,道:“我是公主身边的侍女月娥,公主有话要我转告你。” 公主?哦对,半个月以后要和秦钺大婚的楚公主。 琴歌颔首:“你说。” 月娥见琴歌脸上全无惶恐之色,眼中顿时显出怒色,但又强自按捺下去,道:“公主让我告诉你,凡事注意些分寸,别忘了你来秦的目的是什么。秦王陛下心情好的时候,愿意同你玩玩,不代表会一直这么好耐心,若有一日,你当真惹了陛下不悦,便是公主贵为王后也护你不住!望你好自为之!” 琴歌嗯了一声,道:“多谢公主教诲。” 见他的反应实在太无趣,韩朴瞥了他一眼,笑道:“哈,琴歌,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你来秦有什么别的目的呢?你不是被派来陪伴做质子的二皇子吗?” 琴歌瞟了他一眼,淡淡道:“公主发话,应了就是了,偏你多话!” “我就是好奇而已!”韩朴笑嘻嘻道:“我们都知道楚王派了一个皇子和一个公主来供秦王取乐,却还真不知道,派你……” “韩朴!”琴歌打断道:“不说话憋不死你!” 韩朴知道自己话里辱及易安,让琴歌不高兴了,嘿嘿一笑不再说话,琴歌转向气的脸色发白的月娥,道:“姑娘话已经带到了,可还有别的什么事?” 月娥胸脯剧烈起伏,恨恨看了两人一眼,咬牙道:“我们走!” 带着人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回头,见琴歌韩朴依旧稳坐不动,毫无起身相送的意思,不由更怒。出了院门便是一声冷笑:“不过是个闲来取乐的玩意儿,看能嚣张到什么时候去!秦王还有半个月就要大婚,到时候,有些东西也该清理清理了!” 韩朴和琴歌两个,耳朵都是一等一的灵便,哪能听不见她说什么,何况她的用意原本就是让他们听见? 韩朴啧啧道:“南楚小姑娘就是心宽啊,这当口儿还有心思争风吃醋呢!” 琴歌耸耸肩,道:“末世都有爱情呢,何况现在。你又何苦和几个小姑娘较真?” 又叹道:“南楚那一帮子达官贵人,早就连根子都烂了……”心思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 “成亲可是一辈子的大事,”宫中,秦钺沉着脸,听奶娘絮絮叨叨:“陛下身边可以有很多女人,但妻子却始终只有一个,那是站在陛下身边和陛下相互扶持的人,和那些匍匐在陛下身下的女人是不同的……” “不管王后以前是什么身份,等成了亲,就只是陛下的妻子,同陛下休戚相关、荣辱……” “奶娘!” 突然被不耐烦的打断,奶娘吓了一跳,虽然她在秦钺面前很有几分体面,但却也绝不敢直面秦钺的怒火,脸上的慈爱几乎立刻化成了惶恐:“陛、陛下……” 秦钺冷冷道:“她给了你多少好处?” “没,没有!”奶娘脸上显出惧色,道:“是奴婢太想让陛下身边有一个,可以和陛下……” “够了!” 奶娘惊的一跳,慌忙闭嘴。 秦钺冷冷道:“退下!” 奶娘抱着秦钺别说试,连看都没看一眼的喜服,战战兢兢的退了出去,很后悔被那一座小小的白玉观音打动。 看着已经不知不觉布置出几分喜庆气息的寝宫,秦钺只觉得胸口闷的厉害,仿佛那里被什么东西,堵的死死的,让他不能畅快呼吸。 他先前从未将这桩婚事放在心上过——不过是为了政治,在后宫里多放一个女人罢了!可如今越靠近婚期,他便越觉得难受。 和他并肩而立,相互扶持? 秦钺冷笑:凭她也配? 他的脸一直到了前殿都阴沉着,像是随时能滴下水来,让来回事的几个臣子一直悬着心,生怕不小心就惹得他爆发出来。 秦钺听着他们又在抱怨哪里要花银子 ,哪里要派兵,哪里又有人打着某个皇子的名头举起了抗秦的大旗……心中一阵比一阵烦躁。 忽然眼尾扫见门边上的内侍在朝外面打着手势,意思是让外面的人先侯着,他实在不耐烦听这些,于是冷声道:“进来!” 门外内侍进门,秦钺道:“说。” 内侍低头禀道:“质子府方才来人,说琴歌公子醒了后,没多大反应,沐浴更衣又用了饭,和往常没有两样,并未饮酒,也未练剑。秦大人已经派人将长春诀送去了,但没看见琴歌公子开始练。另外,楚公主派人去见了公子,说了几句话就怒气冲冲走了,临走还说了一些不中听的话……” 话未说完,只见秦钺脸色彻底阴沉了下来,声音低沉,几乎是咬着牙道:“去告诉楚使,婚事取消……寡人不需要一个不知进退的王后。” 不中听的话……他不用问也知道会是些什么不堪入耳的话。 什么东西,也敢对那个人…… “陛下!” 秦钺豁然回神,发现身前已然跪了一地的人。 “陛下,万万使不得!” “陛下您身为一国之君,一言九鼎,万万不可出尔反尔啊!” “陛下,此事涉及两国邦交,万万不可任性!若是楚国惶恐之下,联合大齐对付我朝,则大事不妙啊!” “陛下,千万三思啊!” “……” 万万不可!万万不可!万万不可!秦钺只觉得耳朵里尽是这四个字,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闭嘴!” 随着秦钺一声怒喝,铿然一声脆响,龙案被整个劈成两半,上面的东西轰然滚落。 众人骇然抬头,只见秦钺双目赤红,提着剑站在龙椅前,胸膛剧烈起伏,从齿缝中挤出一个“滚”字。 见众人依旧待在原地,秦钺怒喝一声,一脚踹翻面前的半截龙案:“滚!” 第26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韩朴看着竹篮里几只毛绒绒的小东西,道:“你刚刚出去,就是为了它们?” 余生嗯了一声。 竹篮里是五只满月不久的小狗,不过成人巴掌大小,因为太小太瘦,黑白相间的绒毛显得长而稀疏,小脸蛋上只看见两只大的吓人的眼睛,眼睛漆黑而懵懂,就那样认真又专注的看着眼前的人,那楚楚可怜的眼神,连韩朴这样自认铁石心肠的人都忍不住想去摸一把。 琴歌伸手捞了一只出来,抱在怀里逗弄,口中道:“不过是几只狗儿罢了,余生你想养着尽管养就是了,不必特意带来给我们过目。” 实在想不到,余生冷硬的外表下,竟有这样一颗柔软的心。 余生脸色有些发红,干巴巴道:“不是。” “不是?”韩朴一拍掌,道:“哦,我知道了,你是看琴歌如今什么也做不成,怕他无聊,所以特意去找了几只小狗儿来给他解闷是不是?啧啧,真看不出来,原来余生你这么体贴……” 余生看了他一眼,闷闷道:“……也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韩朴道:“那你无缘无故弄几只小狗来做什么?不解闷难道用来吃啊?” 余生道:“既然秦逸给的秘籍动了手脚,我怕他配的药也有问题,所以带它们回来试药……” “试药……” 韩朴张口结舌,琴歌手一顿,他怀里的小奶狗儿终于抢到了觊觎已久的手指,含在嘴里又咬又舔,玩的不亦乐乎。 琴歌低头,和小东西湿漉漉黑黢黢的眼睛对个正着,琴歌把手指拔出来,戳它软软的小下巴……试药? 安静了片刻,韩朴干咳一声,道:“我去厨房抓几只鸡来养几天。” 又道:“余生你去弄点温水来,给它们洗洗……也不知道你从哪儿弄来的,脏成这样。” “垃圾堆……”余生看看几只嫩生生小东西,大感棘手,道:“我去抓鸡,你来洗狗。” 逃也似得离开了。 韩朴看着他的背影,又望向琴歌,有些不解的道:“你觉不觉得他有点变了?” 琴歌拧着小奶狗儿的耳朵引它回头来咬,嗯了一声,道:“变得有人味儿多了。”会关心,会担心,开始主动做事,主动思考问题,不再只知道听令行事。 “还说别人没人味儿,”韩朴嘀咕道:“我看所有人里面,就数你最没有人味儿。” 琴歌抬头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韩朴干咳一声,正色道:“连这么可爱的小东西都舍得拿来试药,他就算有了点人味儿,也有限的很。” 琴歌笑笑不说话,低头专心和小奶狗玩耍,韩朴看着少年唇边比那春日还要暖上几分的笑容,还有眼中的宠溺温柔,半晌说不出话来。 三个大男人,谁都没有亲手照料宠物的经验,最后还是几个仆妇动手,才将它们安顿下来。 院子好容易才安静下来,却又有人过来,来的依旧是月娥,只是那一张脸已经肿的看不出先前的娇媚,人也不复骄横,神色惊惧惶恐,似是受了几大的惊吓。 带她来的是楚使和公主的奶娘,在琴歌面前言语恭敬,神色卑微……琴歌听他们啰嗦了半日,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秦钺扬言取消婚事,他们来求他在秦钺面前说些好话。 秦宫中刚刚发生的事,就传到了他们的耳朵,楚人也并非如别人想象中的那样无能。 往日连正眼都不看他的人,如今在他面前毕恭毕敬,好话说尽,琴歌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令人下人收了礼物,将人送了出去。 终于清净,韩朴余生在一旁过招,琴歌坐在院子里誊抄、推演长春诀——这东西虽被做了手脚,但大多数东西还是真的,有些参考的价值。 才抄了三四页,便听底下人来报,说是成家的管事过来了。 琴歌只当又是为了秦钺的事,有些不厌其烦,却还是将人请了进来。待来人进门,却是一愣,那人看见琴歌枷锁加身的模样,也是一时愣住。 四目相对,琴歌先反应过来,看一眼余生,余生一言不发,退到院外的空地上练刀,韩朴端了茶水过来,大大咧咧坐到一边。 来人坐到琴歌身边,一把抹掉下颌的胡须,原本看着平庸畏怯的管事一流,转眼变成一个俊美风流的男子,他轻笑一声,声音温柔缠绵仿似含情,道:“我原还想,是不是有人传错了话,琴歌公子如今若不是过得风光无限,就该凄惨悲切才是,哪还有写戏看戏的心情?现在看你这幅模样,想来的确是你没错了!” 琴歌伸指按按眉心,道:“敢问柳郎,我怎么就风光无限,又凄惨悲切了?” 柳郎笑道:“如今琴歌公子的大名,天下何人不知呢?一说秦王对琴歌公子一见倾心,宠的跟眼珠子似得,容不得旁人有半句非议,又说秦王对琴歌公子求而不得,数度用强,琴歌公子拼死反抗,几次刺伤秦王……” 从怀里掏出一个薄册,笑道:“这是坊间如今卖的最火的话本,免费送给你,不用谢我!” 琴歌下意识的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却还是接过,翻开一页,却哪里是什么话本,分明就是春宫图——衣衫半开的白衣少年躺在地毯上,纤细的手腕被一黑袍男子强势按在身侧,男子膝盖压住少年欲踢的双腿,头埋在少年敞开的胸口上啃咬……虽看不见面容,但少年绷紧的身躯、高仰的脖颈、极力抬起的肩肘、紧绷的赤足,以及黑袍男子手腕上凸起的经络、深陷少年手腕的手指和奋力下压的膝盖,描绘出一副动感十足的画面,看得人仿佛亲眼看见黑衣男子将拼死挣扎的少年按在身下施暴的场景…… 琴歌看了柳郎一眼,再翻一页,少年发丝凌乱,唇角带血、双目含泪,手腕已然被捆了起来,男子低头含着他的耳垂,手向下滑动顺着小腹探入…… “我这里还有易安版、秋韵版……”柳郎笑道:“当然还是这本琴歌版卖的最好,大秦也就算了,只敢偷偷的卖,听说在南楚那边……” 韩朴听出不对劲,伸过脑袋来看,琴歌一把合上春宫,收进怀里,道:“既然是送我的,我就收下了,谢了。” 柳郎瞪了他好一会,才道:“你真是琴歌?” “是琴歌该是什么反应?”琴歌道:“又羞又怒,气的饭都吃不下?” 柳郎手指蹭着下巴:“琴歌你没有以前好玩了……变得我都不敢认了。” 琴歌淡淡道:“你若是我,可敢不变?” 柳郎叹道:“你这样我倒是放心了,原本知道你以这种身份入秦,我还以为,以你的性子,没几日怕就要阴阳相隔了,还好,还好。” 懒散的向后一靠,道:“不是说写了戏本子找我演吗?拿来看看。” 琴歌看向韩朴,道:“话本子。” “啊?哦!”韩朴愣了下才想起来,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交给柳郎,道:“这玩意儿无聊的紧,茶馆里随便一个说书的讲得故事都比它精彩,我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没人理他,柳郎低头翻开册子,有些漫不经心的看着,渐渐的,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神情变得肃然。柳郎看书的速度很快,但是一遍看完,他又看了第二遍,然后是第三遍,一遍比一遍更慢……最后引燃火折子,将它烧成了灰烬。 琴歌问道:“这出戏写的如何?” 柳郎微微沉吟,道:“精彩是精彩,就是开场太难……那解签的老道,可不好说话。” 琴歌笑笑,道:“不必同他说话,你需要的,只是一支签。” 柳郎想了想,点头不语。 琴歌道:“戏本子已经看过了,柳郎可敢唱一次?” 柳郎大笑一声,道:“这般精彩的本子,一辈子也未必能遇到一次,若是放过了,岂不是要抱憾终身?不过若非亲眼所见,我实在想不到,这出戏,会出自你琴歌之手。” 琴歌不答,道:“若要搭台子、做道具,你只管……” 柳郎摇头道:“我自有班底,不用你的!” 琴歌道:“既然如此,我便不多留你了。” 端起面前的茶盏,道:“祝一帆风顺。” 柳郎举杯,和他对饮,笑道:“自然会一帆风顺。” 拍拍琴歌的肩膀,道:“琴歌,你变了,变得很厉害,不过,变得好,变得妙!” 哈哈一笑,将胡须贴上,肩膀微耸,又化作平淡无奇的管事模样,转身去了。 将人送走,韩朴大为不满,道:“琴歌,你过分了啊,对着我就说不会傻乎乎的将茶当酒灌下去,怎么就和他以茶代酒干杯?” 琴歌笑笑,道:“你若是知道他去做什么,便不会如此说了。” 韩朴冷哼道:“他去做什么?我还刺杀过秦钺呢,他难道做的事比我还危险不成?” 琴歌不答,韩朴眼珠子一转,道:“那本子虽然你放在我这儿,可我没看完……要不你给我讲讲,上面说了什么?” 琴歌道:“你很快就知道了。” 又道:“你若是闲的慌,就去把我的琴抱来。” 韩朴愕然道:“怎么忽然想弹琴了,前几日问你,你不是说那玩意儿没用吗?”他和琴歌一个屋檐下这么久了,剑舞都见过许多次,却还没见过他弹琴呢! 琴歌道:“以前是没用,不过……” 他晃晃手腕,道:“现在有了这玩意儿,弹琴也能练练力气不是?最重要的是,今日恐怕秦钺要来,我同他话不投机半句多……总要找个消遣打发时间不是?” 韩朴茫然道:“秦钺要来?刚才有人传话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琴歌道:“方才楚使不是过来,说秦钺扬言要取消婚事吗?” “……然后呢?”这哪跟哪儿呢? “既然我受了‘委屈’,秦钺自然要来看看,他若不来,我如何有机会向他求情?毕竟公主是‘开罪’了我,才会有取消婚事之事,若我不求情,这出戏要如何唱下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秦钺来看你,就是为了演给外人看……好继续和公主的婚事?” 琴歌看着他:“不然呢?” 韩朴瞪了他好一阵,才道:“琴歌,你这话最好不要当着秦钺的面说。” 琴歌一愣:“怎么?” 韩朴叹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他也怪可怜的……我去给你取琴。” 第27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当韩朴将琴歌的瑶琴取来的时候,琴歌正蹲在地上,将手中最后一页纸扔进火堆。 “别啊!”韩朴大为遗憾:“我还没看呢!” 琴歌抬头看他,韩朴下意识退了一步,又觉得自己这样太没志气,咳嗽一声道:“你烧了又有什么用?那柳郎不是说,外面到处都在卖吗?” 琴歌起身洗手,道:“那你去买啊!” 韩朴嘿嘿一笑,不敢应,凑近看他的脸色,又实在看不出什么,啧啧道:“他们这么看你,你就不生气?毕竟你和那秦钺没怎么样吧?” 琴歌拿帕子擦手,口中轻飘飘道:“气啊!” 韩朴将信将疑,道:“真的”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我跟随二殿下入秦之日起,在他们眼中,便已经是这般情形了,出现这种东西也不过是迟早的事儿,我要生气早就气过了,为什么这会儿要生气?何况入秦是我自己的决定,为何要生别人的气?” 韩朴道:“可是你和秦钺根本就……” 琴歌打断道:“我不与秦钺交欢,只是我自己不愿、不喜而已。与大义无关,与清白无关,与那些人更没有半点关系,他们怎么想自然也与我无关。” 韩朴瞪了他好一阵,忽然伸手去摸他的脸,琴歌闪开,道:“做什么?” 韩朴道:“我看你身上还有点热气儿没有!” 琴歌拨开他的手,走到案前坐下。 韩朴笑道:“你就装吧,要是真不介意,为什么故意把我支开,好烧了那东西?” 琴歌低头调琴……怎么可能不气,只是,生气又有何用? 闭上眼,双手虚浮在琴弦之上,然后忽然愣住:弹琴……是怎么弹的来着? 大脑和身体的记忆都告诉他,他是会的,很会,可是他就是觉得如此生疏。 韩朴见他久久不动,问道:“怎么了?” 琴歌摇头:“没什么。” 指尖舞动,一连串悦耳的琴声响起。 —— 秦钺面无表情的走在前面,他神色冰冷,步幅依旧放的很大,所以谁也没看出来,他心里其实带了几分胆怯的。 在此之前,他对琴歌是有愤怒,有不满的——他将他从必死的绝境解救出来,他将他亲自安置在后宫,他派他贴身的宫女为他读书解闷,他亲自放下身段交好于他,对他待若上宾,他甚至还决定,等那个人温顺一些以后,就给他一个官职,让他堂堂正正的站在自己的身边…… 可那个人是怎么回报他的?在他为他的伤势忧心伤痛的时候,他给了他穿心的一剑,还有那又狠又绝踹在剑柄上的一脚…… 他愤怒至极,失望至极,他下定决心,要让那个人后悔,让他在他面前痛哭求饶,要让他和自己一样疼,一样难过,可最后,他却发现,他伤不了那个人,也舍不得伤了那个人…… 他愤怒又无力,当知道少年身体破败、恐怕撑不了多久之后,他终于冷静下来以后,怀着某种莫大恩赐的心理,决定放了他,并强取了这世上最顶尖的修身秘籍给他。 他想,这下,他应该知道感恩了吧,知道后悔自己的恩将仇报了吧? 于是,他去了大牢。 他听见少年说,能自己用双手吃饭便是幸福,累了能坐起身走两步来便值得欢喜,能听到外面狱卒的脚步声,便是惊喜…… 他听到少年语气平淡的说,我除了杀了他,还有什么路可走? 他站在外面,久久说不出话来,他心里什么都没想,就是觉得有点冷,从骨子里渗出来的无论如何都驱散不去的冷…… 可这一切,依旧抵不过少年蜷缩着身子,颤抖着喊的那一声:“疼……” 原来他是疼的,他不是不疼,只是不叫疼…… 那一声疼,像一盆冰水当头泼下来,让他浑身冰凉,如坠深渊,让他也忍不住浑身颤抖…… 秦钺,你说你伤不了他,你还要怎样伤他? 秦钺,你说你舍不得伤他,你还想怎样伤他? 琴歌,琴歌……我要怎么样才能,才能…… 有些断断续续的琴声传来,秦钺猛地清醒过来,顿住脚步。 身后秦逸问道:“这是琴歌的琴?” “理应不是,”秋韵聆听了一阵,有些迷茫的答道:“琴歌的琴,在技法上已经登峰造极,但此人的琴,指法上似乎有些生疏,不过在意境上,却又尚在琴歌之上……” 秦钺根本没听他们的对话,深吸一口气,将心中隐隐的畏怯祛除——不管如何,便是威逼利诱,便是让他再恨自己一些,也要逼他修炼长春诀! 大步跨进院门。 弹琴的自然还是琴歌,这院子里,只有琴歌、韩朴和余生三个,韩朴和余生别说弹琴,连听琴都不会。 几人一看琴歌的模样,便明白他为何会指法生疏了,带着这么沉重的枷锁,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便是再娴熟的指法,也只能变得生疏。 见有人过来,韩朴和余生收了兵器,站到琴歌身后,琴歌止住琴音,起身拱手行礼,朗声道:“秦王、二殿下、秦大人,琴歌有礼了。”又对秋韵微微一笑。 “有礼有礼,”秦逸笑道:“今儿难得有幸听到你弹琴,不是说你们这些好琴之人弹起琴来,最忌人打扰吗?吓得我们大气都不敢出,你倒是自个儿停下了。” 琴歌令人设座,一面随口道:“我实在算不得什么好琴之人,弹琴与我不过是消遣而已,何来那么多的臭规矩?” 末了转向秦钺,苦笑道:“前日外臣多喝了几杯,发起酒疯惊扰了陛下,是外臣的不是,还请陛下莫要怪琴歌酒后无状。” 秦逸看看虽身披枷锁,但落落大方、举止洒脱的琴歌,再看看站在秦钺身后,清冷自若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易安,最后偷瞟一眼看起来冷漠、冷酷,实则是不知道怎么接话的秦钺,心中腹诽:那琴歌一身的爽朗之气,哪里是能给人做娈宠的,你就不能喜欢易安吗?长的漂亮,气质如仙,出身尊贵,人又听话乖巧,这么多好处看不到,非要捂着那块硬石头不放……关键是,那家伙是能捂得热的吗? 只听秦钺终于开口,道:“无妨。” 秦逸摇头:真是笨拙的让人跟着着急。 席位尚未设好,易安和秋韵便上前告辞,将秦钺送来,他们已是尽了主人的义务,再坐下去的话,两厢尴尬。 席位设好,几人入座之后,仆妇就退了出去,余生上前上茶。 秦逸瞟了他一眼,再看看站在琴歌身后的韩朴,笑道:“琴歌你也是,谁身边要能有这么两位高手,不好生捧着敬着,偏你整日拿他们当丫头使唤……” 琴歌淡笑一声,道:“我倒是想将他们当刺客使唤,就怕有人不安啊。” 秦逸一噎,又笑道:“说真的,我送你二十个俏丫头,你将这两个,匀我一个如何?我保证待他们敬如上宾,亲如兄弟!” 琴歌道:“我也说真的,这两个死皮赖脸、哭着喊着要给我做丫头,赶都赶不走,你若是能将他们弄走,莫说给我二十个丫头,我倒赔你四十个都行。” 韩朴嘻嘻笑道:“你不如把那四十个丫头给我,我以后少烦你一些也就是了。” 琴歌耸肩看向秦逸:你看吧? 又问秦钺,道:“秦王此次准备坐多久?” 秦逸佯怒道:“怎么,我们才刚坐下就要逐客了?” 琴歌摇头笑笑,低头喝茶不说话。 秦钺用眼神示意正要开口的秦逸闭嘴,问道:“你觉得,寡人应该在此处坐多久为宜?” “这要看陛下想要得到什么了,”琴歌道:“若想让我王再多送些嫁妆过来,陛下喝杯茶便该走了,走时勿要理会任何人;若想让楚人安心,陛下不妨在这里用过晚饭再回;若是为了齐人,陛下不如去二皇子殿下那里……” 心中莫名一痛,“歇一晚”三个字,便没能出口,神色也微黯。 秦钺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儿去,目光从琴歌身上移开,落在门外,耳中却听琴歌继续道:“其实依我看,陛下若对公主无意的话,最好的选择,反而是真的将亲退了,可令南楚惶恐,令北齐迷茫,而不敢轻举妄动。不过陛下既然此刻过来,想来并无真正退亲的意思。” 琴歌说完,不等有人回答,便又道:“不管陛下要坐多久,此地乃秦地,想必不需要我一个楚人尽地主之谊,陛下只管自便就是。” 让韩朴将面前的茶盏撤了,摆上瑶琴,抬手欲拂,却听秦钺道:“去替他把脉。” 这个“他”字,自然是琴歌无疑,琴歌放下手,抬眼看向秦逸,秦逸也看了他一眼,又对秦钺禀道:“把脉就不必了,只看他的模样,那长春诀,想必是一时片刻也没练过的,他既不听医嘱,便是再把多少次也没有用。” 秦钺望向琴歌,沉声道:“寡人也不惯欠人情。当日你能杀寡人而不杀,这长春诀,便当是寡人的谢礼,你不必因不想欠寡人什么,而弃之不用。” 琴歌笑笑,道:“既然是谢礼,陛下交到我手上便够了,用与不用,我自会斟酌,不劳陛下挂心。” 秦钺皱眉,秦逸轻笑一声,道:“我记得琴歌你说过,不惯用自己的性命来要挟别人,这次又算什么?” 琴歌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伸手拨动琴弦,叮叮咚咚仿佛雨落芭蕉…… 他琴技之高,原就举世无双,此刻熟练之后,意境又高出一层,区区数声之后,众人便仿佛置身于淅淅沥沥的春雨之中,鼻端隐隐有带着青草芬芳的湿气扑面而来…… 秦逸一愣之后回过神来,有些恼羞成怒,道:“琴歌!” 琴歌双手虚按,止住琴音,望向面色恼怒的秦逸,问道:“秦大人是要劝我练那长春诀?” 秦逸冷哼道:“命是你的,练与不练,与我何干?不过是想不到你琴歌也是口是心非之人罢了!” 琴歌将琴推开,看了秦逸一阵,忽然摇头失笑,道:“秦大人医术无双,武功也高明,想来平日修习也辛苦的很。” 秦逸皱眉:“你到底想说什么?” 琴歌道:“我想说,秦大人又要学医,又要习武,想必没什么时间读书吧?” 他从怀中掏出几页纸,交给余生递过去,淡淡道:“秦大人可知,这世上,有文笔二字?” 秦逸一愣,接过余生送来的几页纸,待看清楚上面的内容,看清楚上面用红笔圈出的几处之后,脸色顿时变得极为精彩。 琴歌淡淡道:“需知便是武功秘籍,也是人撰写的,只要是人写的东西,那么遣词用句,总有自己的习惯……何况这种传承千年的东西,更是千锤百炼,一字不得更替——秦大人不会觉得,花上几日功夫,随随便便改上几个字,就可以以假乱真吧?” 他还没本事真从文法上看出删改,但他看到某些字句的时候,会本能的觉得不对,所谓文笔,用来忽悠忽悠秦逸罢了。 他摇摇头,道:“秦大人,我劝你,有空还是多看看书吧!” 秦钺终于听明白了,猛地站起来,看向秦逸,神色冰冷,语气森寒:“你给他的长春诀,是假的?” 秦逸心中慌乱,忙站起来,急声道:“陛下,臣……” 话犹未落,秦钺已经从他的语气中听出想要的答案,一语不发拔出长剑削了过去,秦逸万万想不到,秦钺竟然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惊得亡魂丧胆:“陛下!” 只听“当”的一声脆响,秦钺长剑一震,贴着秦逸的肩膀滑了过去,带走了一大片皮肉,侥幸保住胳膊的秦逸惊魂未定的捂住伤口,脸色苍白的看向琴歌。 琴歌神色平静的将弹弓收回袖子,看向秦钺,道:“若陛下是因为外臣,而要处置秦大人,我会看轻了陛下,若陛下是因为秦大人阳奉阴违而要处置于他——请陛下恕罪,我这院子狭小,就这么一个能呆的地方,陛下能不能换个地方行刑?” 一面不悦的瞪了眼对他挤眉弄眼表示不满的韩朴:他琴歌,何需秦鉞为他出头? 秦钺充耳不闻,依旧盯着秦逸,双目通红、眼神凶厉的像是要杀人,事实上,若不是他还尚存少许理智,他已经杀了他了。 秦钺执剑的右手都在微微发抖,他闭上眼,强行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唇角却漫出嘲讽的笑容:酷刑、囚禁、凌辱……从头到尾,他给他的只有伤害,源源不断的伤害,而长春诀,是他唯一释放出来的一缕善意……却原来,只是讽刺。 只是讽刺。 平静的琴声传来,秦钺睁开眼睛,只见琴歌已经不再关注这边,他低垂着眉眼,轻拨着指下的琴弦,纤细的仿佛一碰即折的手腕上,还挂着沉重的鉄镣…… 秦钺感觉到莫大的嘲讽,张了张唇,却半个字都吐不出来,自嘲一笑,一语不发向外走去。 身后,传来秦逸的声音:“不管你信不信,我从没想过要你的命,这长春诀虽然我做了手脚,但练了它,不过是会四肢无力罢了——它的确能救你的命……” 身后琴声依旧,夹杂着少年漫不经心的声音:“哦,所以你不是要我死,是要我生不如死。那真是谢谢你了,不过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日子,我已经试过一次了,那样的日子……我宁愿死一万次,也不愿再过一日。” 那样的日子,我宁愿死一万次,也不愿再过一日。 秦钺,你将他锁在床上动弹不得,四十一日,四十一日。 “呵……” 第28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秦钺走时的脸色实在不必做任何伪装,谁一见就知道这是动了雷霆之怒了,再加上后面还跟着一个捂着伤口、脸色惨白的秦逸,只将楚人吓得胆战心惊,只当琴歌这小祖宗又胆大包天的对秦钺他们动了手。是以秦钺他们离开不久,琴歌的院子里就又来了客人,楚使就差没给他跪下了,一副你不答应我就哭给你看的模样缠着琴歌不放,琴歌不耐烦,让韩朴余生将他们撵了出去,于是这一群人又改缠易安和秋韵去了。 两国具体是如何交涉的琴歌不知道,只知楚王将原本就丰厚无比的“嫁妆”又添了三成,约定大婚以后就送来,于是大婚照常进行。 琴歌委实不明白这些人的心理,难道他们真的以为,秦钺娶了楚公主,就会对楚国手下留情不成? 这段日子琴歌过得倒是清净,再无人打扰,第二日秦逸派人将真的长春诀送了来,倒再没有人提练与不练的事儿,只是他的戒酒戒剑令和他身上的鉄镣也没人说要给他解开。 眼看秦王大婚之日渐近,秦都又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坊间版本是这的——因琴歌公子酒后伤了秦王,秦王下令不许他碰酒,可是琴歌公子所制的酒器依旧源源不断的在出产美酒。琴歌公子因自己不得饮,所以眼不见为净,直接将它送给酒家售卖,一时之间,琴歌酒之名,响彻秦都。每日一早,各个酒家老板便侯在质子府前争抢,琴歌公子不厌其烦,索性决定将酒器和制法、图纸一起卖了。这消息一出,整个秦都但凡和一个“酒”字相关的人,都坐不住了,各种关系找尽,几乎将质子府围的水泄不通。 很快,第二个消息传来,琴歌制酒之术,将在秦都最大的酒楼“拍卖”,不问身份,价高者得,并琴歌公子有言,此术绝不售与二家,便是琴歌公子自己,所制之酒也只自用,绝不售卖。这话一传来出,琴歌制酒术的价值直线上升——谁买了,就能独享此术,这可是摇钱树、聚宝盆啊!这下,连和酒不相干的商人甚至达官贵族都骚动起来。 三日后,“拍卖”如期举行,因琴歌派出的管事一副不求高价,只想甩脱麻烦的态度,拍卖进行的很快,才不到半个时辰便结束了,管事直接将带来的用黑布蒙起来的“酒器”扔给买家一走了之,连运送酒器的价值不菲的马车都随手奉送了。 晚间,琴歌正在试练被自己改的面目全非的“长春诀”,韩朴无声无息的翻窗而入,大大咧咧坐到几前,一连给自己倒了几杯凉茶喝了,才道:“我这次是真服了你了!你怎么知道,买家一定会是齐人?” “齐使去了?” 韩朴点头,道:“去了去了,不枉我在暗格里窝了半日!不光他去了,王猛也去了。” “还有其他人吗?” 韩朴不满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明明是他先问的好吧? 琴歌给自己也斟上一杯茶,喝了一口,道:“时人都知道秦人性情豪爽,喜好烈酒,却不知其实齐人更爱烈酒。或者说爱还不够,应该是需要才对。齐地冬日苦寒,还需在外骑马驰骋,此时便只能用烈酒御寒……到了冬天,他们水囊里,装得往往不是水,而是酒。我蒸的酒,一口就可抵他们一碗,所以他们对制酒之法,是志在必得的。” 他顿了顿,道:“与其相反,秦人与楚人或许也想要,但对秦人贵族而言,这东西在我手里时,他们或许顾忌秦王,不敢强夺,但若售卖出去,不管在谁手里,他们都有法子分一杯羹,实在不必花大价钱去买,而楚人,便是能挣再多银子,他们也不敢在秦都和秦人争抢。但齐人不同,他们知道,秦都即将大乱,如果现在不弄到手,他们可能永远都没机会了——他们是不得不买的。” 韩朴点头,道:“我听齐使吩咐那些人,让他们立刻带着东西回去,而且让人将图纸和酒器的模样记下来,分头返齐,以免意外。” 又道:“他们只去了四个人,除了齐使和王猛,只来了齐使的两个贴身侍卫。”算是回答了琴歌方才的问题。 “两个侍卫可曾说话?” 韩朴摇头:“不曾。” 琴歌沉吟片刻,道:“知道了,此事就到此为止,别管他们了。” 韩朴应了一声,又道:“反正咱们目的已经达到了,那蒸酒的法子,可不能当真便宜了他们,要不我追上去……” 他伸手在咽喉勒了下。 琴歌笑笑,道:“知道酒是用什么酿的吗?” “废话!”韩朴呸了一声:“三岁孩子都知道好吧?” 琴歌悠然道:“酿酒最耗粮食,尤其是我这次卖给他们的蒸酒之法,所耗更是数倍……偏偏齐国最缺的便是粮食,而诸国之中,权贵最只顾享乐不顾百姓生死的,也是齐人,而且我能肯定,他们只要沾上此酒,别的,就再难入喉了。” 他微微一笑,道:“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想,齐国百姓到现在还没反,一定是压迫的还不够,我不介意给他们加一把火。” 韩朴愣愣看着琴歌,好一阵以后才吞了口唾沫,木木的站起来:“我去睡觉。” 梦游似得走到门口,又退了回来,将手中的杯子放回几上:“你的杯子。” 这才又去了。 接下来的数日,琴歌或练功,或练琴。他琴技高超,每每琴声响起,被墙外之人听闻,或莫名垂泪,或无由微笑,好半日才能恢复常态。 秦王大婚之日终于到了,整个秦都都充满喜庆的气息,易安和秋韵一早便梳洗毕,换了华服出门,等到了门口,却发现门外还另有一辆马车,车辕上坐的却是余生。 秋韵忍不住问道:“琴歌今日也要出门吗?” 余生答道:“今日陛下大婚,公子自然要去贺喜。” 秋韵讶然道:“秦王陛下不是令他不许出府吗?” 余生看了他一眼,道:“公子又不是秦人,为何要听秦王谕令?” 秋韵一愣,道:“你不是秦人吗?” 余生道:“秦王并未下令我限制公子行动。” 说完从马车上跳下来,道:“公子。” 易安和秋韵这才看见和韩朴并肩出门的琴歌,他手脚上的枷锁已经除去了,或许是赴喜宴的关系,往日只用一根发带随手缠一下的及腰长发,此刻用小巧的玉冠在头顶约束了下又垂落下来,显得清爽又洒脱。他身上依旧是宽袍大袖束腰的飘逸儒服,只是不再一味雪白,而换了浅浅的姜黄色,且绣了半身的狂草,穿在他身上,便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狂放风流,让人一见难忘。 琴歌行了礼,见两人目光犹疑,解释道:“今日是公主大喜之日,我身为楚人,岂能不去观礼?所以让余生向秦逸讨了钥匙来,暂时去了那玩意儿。” 说是暂时,双方都心知肚明,那链子,应该不会再回来了,毕竟长春诀的事儿,原本就是一出闹剧。 秋韵有些脸红,连秦逸都给琴歌松了枷锁好让他参加婚宴,他这个楚人,却在这里枉做小人。 易安看了琴歌一眼,道:“今日是王妹的大喜之日,女孩儿家,一生最重要的便是这一日,你……” 易安虽没有说下去,但琴歌明白他的意思,点头道:“殿下放心,我喝杯水酒便走,绝不会多言多行。” 易安道:“多谢。” 琴歌苦笑,张口想要说话,易安却已经转身离去,琴歌唯有闭嘴,看着易安带着秋韵登上马车、拉上车帘,这才同韩朴上了车,让余生驾着马车跟在易安的马车之后。 出嫁的是楚国公主,易安身为兄长,今日担着送亲大任,秋韵和琴歌两个是楚臣也是易安的随从,自然也要跟随。 到了驿馆,易安自去同公主说话,琴歌又被楚使哀求了一遍,才暂时得以清净,再一次认清了这个婚礼上,恐怕没有一个人欢迎自己的事实。 休息了一阵之后,迎亲的队伍便来了,秦钺并未亲至,但文臣、武官、宗室,皆有人来,可真正负责此事的,却是肩膀上的伤还没好利落的秦逸。 原该刁难一下迎亲的人,但楚人没这个心情和胆量,随便走了个过场,花轿便出了门。 琴歌骑着马,跟在易安身后,第一次有些后悔来凑这个热闹了。 花轿入宫之前,要将整个秦都的主要街道都走一遍,队伍所过之处,街边人头攒动,接踵摩肩,与其说这些人是为了瞻仰藏在花轿中的未来王后来的,倒不如说,他们是为了易安三人而来。 偏琴歌耳朵灵敏的很,便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中,各种不堪的言语还是争先恐后钻入他的耳朵,看一眼易安和秋韵,他们两个虽听不见这些人说什么,但也能从他们的表情动作看出来几分端倪,易安的脸色已经冷的要结出冰来,而秋韵惯常带在唇边的温暖笑意也不见了影踪。 “早叫你不要来了,”秦逸靠拢道:“热闹嘛,还是看着比较有意思,若是自己成了那热闹,就没趣了,你说是不是?” 琴歌对着街边一个骑在父亲头上的手舞足蹈的小男孩微微一笑,引的那孩子看直了眼,口中答道:“我是楚人,我是楚臣。” 此事原就是以他的身份当做的,连易安和秋韵都能站出来,难道他要躲起来装清高不成?更何况今日必有事发生,他必须离的近些,才能做出最快最正确的反应。 又道:“我从小的心愿,便是金榜题名、打马游街……这次也算是圆了少时的梦想了。” “那个……”秦逸犹豫了下,道:“以你的本事,金榜题名只是小菜一碟吧?你若真有心仕途,为何不把那篇文章写出来给陛下看看?陛下说了,只要你愿意,相国之位都是你的。” 琴歌耸耸肩,叹道:“说的我都心动了,那篇文章若真是我写的,我定将它拿出来,换了功名利禄,可惜……不是。” 秦逸一副我信你才怪的模样看着他,琴歌不再理他,看着街头被挤掉了鞋子的小伙子急得跳着脚在人腿缝里乱钻,结果被一个胖妇人揪住厮打,忍不住摇头失笑。 转头看看又想说话的秦逸,道:“还请秦大人以后勿要再做出一副熟稔的模样同我说话,委实有些厌烦。” 秦逸神色微僵,眼中隐现涩意,却还是笑道:“琴歌你这样就没意思了,大家便是敌人,不打架的时候喝喝茶聊聊天,有什么不好?” 琴歌淡淡一笑,道:“我是不介意与敌人喝酒聊天的,但是却介意与秦大人这等人喝酒聊天。” 他顿了顿,又道:“你我立场不同,秦大人对琴歌无论用何等手段,我也不会看轻与你。只不过,大夫这个职业,在琴歌心中颇为神圣。秦大人借着神医的身份,借着旁人对大夫的天然信任依赖,来行害人之事,委实让琴歌不齿……秦大人张口闭口门规,难道贵门,竟没有一条关于医者道德的门规吗?” 秦逸默然良久,最后勉强一笑,抱拳道:“受教了。” 身下的马儿没了他的驱动,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秦逸看着少年渐渐远离的背影,一时竟痴了。 而后又自失一笑,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秦钺非要吊死在这颗树上——有这少年在的地方,谁又能看得到旁人? 第29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走完十里长街,一进皇宫,喧嚣尽去,气氛猛地肃穆起来。琴歌同秋韵并肩站在易安身后,听着外面百姓因见到秦钺而发出的欢呼声,微微叹了口气,就算没有这些充满自豪和兴奋的欢呼声,琴歌也能从一路听来的言语,看出大秦百姓对这位给大秦带来无上荣光的皇帝的认可——便是秦钺表现的好色荒淫,在他们看来也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咱们的陛下,艳福无双啊! 目光不由落在易安身上,易安的神情已经不能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了,他的腰身虽然依旧挺得笔直,却崩的紧紧的仿佛站在战场之中,面对着千军万马一样,素白的双手因为一路将缰绳握的太紧,磨出了几道刺目的血痕。 琴歌犹豫了一下,没有上前,反而移开了目光——这个时候,易安最不需要的,恐怕就是他的“安慰”了。 目光落在那对新人身上,公主瑶音已然下轿,被搀扶着走到秦钺身边,隔着大红的绣布,瑶音仰头望向面前高大俊美的男人:今时今日,是她此生最为风光的时刻,从今日起,她将成为天下最为尊贵的女人,她是秦王后,她的夫君,是这个天下最强大的男人——秦钺。 瑶音心潮澎湃,怯生生的伸出手,等着那只修长有力、布满了厚茧的大手将它纳入手心……近了,近了,瑶音脸颊绯红,手指还未接触,便仿佛有灼人的热气传入指尖,让她心慌意乱。 瑶音羞涩的低头,却忽然看见那只手,像被针扎了一下似得缩了回去,背在了身后,修长的手指蜷缩回掌心,带着些许不安似得一连数次捏紧又松开……瑶音难以置信的抬头,正好看见秦钺从某个方向收回目光。 瑶音愤恨的扭头,便看见御道两侧长身玉立的三人,三个俊美之极的少年,容貌一个比一个精致,气质一个比一个出众……瑶音在楚宫中长大,从小见惯了这种事,自以为可以对此视而不见,但此刻,想到自己渴求期盼的那双粗粝大手,曾在他们的肌肤上爱抚、摩挲,甚至做出更亲密的接触,心中的愤怒便难以抑制…… 尤其是,尤其是……她红着眼盯向琴歌:害的她差点被退婚,成了天下的笑柄不说,而且还因为他,秦钺竟不敢碰她!她是王后!她才是王后!在她大婚之日,她的夫君,竟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不敢……是的,不敢!瑶音心中说不出是愤怒还是悲怆。 秦鉞带着怒意的冷哼在耳边响起,瑶音猛的回神,便看见秦鉞竟将她扔在原地,转身向宫内走去,瑶音心中一凛,即将夺目而出的泪水又缩了回去,转身小跑几步,追上秦钺的脚步…… 琴歌虽看不见瑶音公主的眼神,但依然从她的动作中感受到浓浓的敌意,默默移开目光。 看起来这位自小在楚地长大的公主,已经迅速将自己代入了主母的角色,以为大秦如楚地一般,有了正室的名分就有了一切……她似乎已经忘了这里是大秦,忘了她嫁的那个人叫秦钺,而她,不过是那大批“嫁妆”的附属品而已。他可以想见,若她如大楚世家的当家主母们一般,意图将秦钺的后宫牢牢控制在手心,会是什么后果……只希望,现实能给她时间,让她有机会清醒过来。 大秦的婚礼并没有南楚那么繁琐,但足够隆重,琴歌先是送亲,进了宫又是走走停停的观礼,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时辰,才终于到了大宴宾客的时候。 王座设在九级台阶之上,阶下是表演歌舞的场地,两侧分别设座,一边是大秦的达官贵人,一边算是客席,坐了南楚、北齐的使者,以及韩魏赵三国或降或掳来的宗室、贵族。 因王后是楚公主,是以楚国一干人的席位离王座最近,紧挨着便是齐人,齐人来了十多人,除了齐使和王猛,还有十来个武将打扮的男子。 虽入了席,但还要等秦钺和王后更衣回来,才能开宴。 琴歌许多日不曾饮酒,如今美酒在前,不由有些馋了,便伸手去取,准备先喝几杯再说。 谁想还未抓住酒壶,忽然侧面伸出一只手将它先一步取走,琴歌回头,便看见陈策那张冷脸。 陈策将一壶茶放在琴歌案上,冷冷道:“这是你的。”而后直挺挺的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 琴歌揉揉额头,道:“你这是准备一直守在这儿呢?” 陈策不吭气。 琴歌叹气,道:“劝你一句,你今儿,还是去守着秦王比较好。” 陈策盯着他看了一阵,招手唤了一个內侍过来,道:“看着他,不许他碰酒。” 竟真的就转身去了,倒让琴歌小小吃了一惊。 琴歌提起茶壶倒了一杯,茶倒是好茶,可惜却是他喝不惯的香浓“茶汤”,转手递给內侍,道:“换一壶白水来。” 又坐了一盏茶的功夫,秦鉞和瑶音才一前一后进门,落座,简单说过几句之后,开宴。 琴歌这才看清瑶音公主的模样,个头娇小,容貌娇媚,倒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一双眼睛时不时含情脉脉的落在秦鉞身上,含羞带怯的模样十分动人。 可惜坐在她身边的秦鉞却是个不解风情的,手里捏着酒杯,目不斜视的坐在王座上,欣赏着随她陪嫁而来的楚女们的舞姿,时不时同起身敬酒的大臣说几句,喝一杯。 酒过三巡,一切如常。 琴歌嗅着酒香,手里握的却是茶盏,颇为可怜的叹了口气,目光不着痕迹的扫了齐人那边一眼。 因琴歌手上只有韩朴一个人可用,又不愿他过于冒险,所以根本就没想过要去探测齐人的手段,在他想来,秦鉞几次险死还生,理当不会大意才对。但如今他却升起了几分好奇之心——这些齐人,坐的这般安稳,到底准备如何行事? 正有些不解,只见王猛忽然站起来,拱手道:“秦王陛下!” 王猛生的远比常人高大,且体型粗壮,形容凶悍,又曾杀人如麻,这一站起来,气势甚是骇人,连场中楚女的歌舞都为之一顿。 秦鉞微一抬手,歌停舞止,秦鉞颔首,示意他说下去。 王猛呵呵一笑,嗓音粗豪,道:“陛下,这秦舞,呆板无趣,这楚舞嘛,又软绵绵的,看了这么久,实在没意思的很。陛下,不如我们换个消遣?” 秦鉞淡淡道:“王将军想要什么消遣?” 王猛呵呵笑道:“这些庸脂俗粉的歌舞,实在没什么好看的,我听说南楚有一位才子,琴弹得妙,歌唱的好,并且擅长剑舞……陛下,此人就在此处,如今是陛下的大喜之日,何不让他歌舞助兴,让我们……” 话未说完,秦鉞手中的酒杯被捏的粉碎,酒水顺着他的指尖滴落,秦鉞接过侍女递来的帕子,不紧不慢的擦拭,面无表情道:“王将军此言差矣,今日楚臣与齐臣一样,皆是寡人贵宾,岂有让客人献艺以娱宾的道理。” “怎么不成?”王猛瞪大了眼,道:“在我们大齐,妹子成亲,兄弟姐妹们载歌载舞的庆贺,最正常不过……南楚公主大婚,他身为楚人,弹个曲子唱支歌,不算过分吧?” 秦鉞冷冷道:“这里不是大齐,这里,是大秦!我大秦,没有这个规矩!” “秦王陛下,”齐使起身道:“大秦虽没有这个规矩,但琴歌公子却不是秦人……也许琴歌公子,愿意在公主殿下的大喜之日,献上一曲,锦上添花呢?” 又笑道:“何况秦楚联姻是何等盛事,琴歌公子名闻天下,正该为这桩盛世,再添一桩佳话才是……王后,您说是不是?” 瑶音见忽然问到自己身上,先是一愣,扭头看向秦钺,却见秦钺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她咬咬唇,目光落在握着茶盏,姿态闲适的坐在案前、仿佛事不关己一般的琴歌,一咬牙,道:“琴歌公子……” “抱歉,我南楚,”话未说完,易安猛的站起来,冷冷打断道:“也没有这个规矩!” 瑶音万万没想到,她身为秦王后说的第一句话,便被人反驳,而且让她没脸的,竟然会是易安,想起易安和秦钺的关系,越发不愿在此刻示弱,道:“二哥……今日是我大喜之日,便是让琴歌为我和陛下演奏一首,也算不上辱没于他吧?” 易安正要开口,齐使哈哈一笑打断道:“是啊,是啊,王后既是大楚的公主,又是大秦的王后,身份尊贵无比,难道还没有资格听琴歌公子一曲不曾?” 这话正说到了瑶音的心坎上,眼圈一红,道:“二哥……” 易安慢慢坐下,话说到了这份上,若他再说什么,瑶音这个秦王后都要不好做了。 见易安不再说话,齐使转向琴歌,笑道:“琴歌公子怎么不说话?难道贵国的公主和皇子都请不动你,非要……秦王陛下开口不成?” 说完便是几声意味深长的怪笑。 琴歌轻啜一口杯中的水,悠然道:“今日饮酒,不宜奏琴。” 王猛见他终于开口,又是呵呵一笑,粗声粗气道:“不弹琴,那就唱歌呗!” 琴歌淡淡道:“没有琴,哪来的歌?” “那就跳舞!”王猛不耐烦道:“一个大男人,不就让你弹个琴,唱歌歌吗?扭扭捏捏的跟个小姑娘似得……哈,看你长得比小姑娘还漂亮,不会真的……” “够了!”秦钺神色冰冷,冷喝道:“在我大秦,就按我大秦的规矩来!你若嫌没意思,出宫去就是了!” 王猛挠头道:“秦王陛下误会了,外臣真没什么恶意,就图个喜庆热闹,在咱们大齐,参加婚宴可不得载歌载舞?绝没有羞辱谁的意思……要不这样,琴歌公子不是会舞剑吗?我同他一起舞,这你们总该信我了吧?” 琴歌看了他一阵,忽然轻笑一声,悠然道:“让我舞剑倒没什么,只是舞剑向来是一人独舞,若多了一个人,又没什么默契的话,难免会多了几分杀伐气……” 王猛一挥手,道:“放心,你待会离我远些,我尽量不伤着你就是。” 琴歌道:“好,你待会也离我远些,我也尽量……不伤着你。” 王猛哈哈大笑,道:“放心,就凭你恐怕还伤不了我。” 琴歌笑笑不语。 王猛转向秦钺,道:“既然琴歌公子自己都已经答应了,还请秦王陛下吩咐人去殿外将我的佩剑取来。” 秦钺不理,双目盯着琴歌:“琴歌!”声音低沉,压抑着几分难堪、几分恼怒。 琴歌起身,抱拳:“秦王陛下有何吩咐?” 秦钺看着少年脸上的笑意,心中又痛又涩……他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不在乎他在他面前成亲,不在乎他娶别的女人,甚至答应在他的婚宴上,歌舞娱宾…… 秦钺闭了闭眼,琴歌可以不在乎,可是他在乎,琴歌可以忍,他,不能忍。 可他能说什么?瑶音的话已经出口,易安也已默许,他便是不允,琴歌也不会听他的,若是听了,岂不正应了齐使那句别有用心的话——他琴歌谁的话都不听,只听他秦王秦钺的? 默然片刻后,抬手道:“赐酒。” “陛下!”陈策忙反对:赐酒,开什么玩笑?这位小爷喝醉了,可不好收拾啊!搞不好要闹出大乱子! 秦钺语气平静:“赐酒。” 内侍端来酒壶酒盏,秦钺看了一眼,道:“换。” 再换上来的,是清如水却烈如火的蒸酒,也叫琴歌酒。 秦钺斟上一杯,连同酒壶一起放入托盘,内侍上前,将酒杯酒壶一并端走,递给琴歌。 琴歌谢过一句,长笑一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而后扔下酒杯,举起酒壶,仰头。 透明的水线由壶嘴喷涌而出,一滴不漏的落入微张的双唇,眉目如画的少年仰着脸,那细密的长睫、精致的下巴、白嫩的脖颈,还有那握着酒壶的如玉手指,无不动人到了极致。 一壶酒一口气便喝完半壶,琴歌抬手:“剑。” 一柄连鞘宝剑落进他手心,琴歌看也不看,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入场心。 歌姬早已退下,深色青砖铺就的地面上,半身狂草的少年有些懒散的站在场中。如墨的长发披垂,衣袂翩然,长袖当风,少年已是微熏,一手执壶,一手握剑,时不时仰头喝上一口,虽尚未起舞,那无双的风姿已可入画。 秦逸低叹一声,低声吩咐道:“去外面将余生叫来。” 此刻,王猛已从侍卫手中取回了自己的巨剑,大笑一声,巨剑出鞘,琴歌转目看去,问道:“你先?我先?” 王猛不屑的嗤笑一声,道:“这有什么好争的?” 挥剑原地砍劈起来。 他力大无穷,剑法上也下过苦功,后来又在战场之上经历过千锤百炼,端的不俗。此刻长剑挥舞起来,立刻便有一股惨烈杀气弥漫开来,让人仿佛置身战场之上,胆气稍弱之人,更是觉得心惊肉跳。 他的剑法虽然不错,但却实在没什么美感,是以当一开始的震撼之后,绝大多数的人目光便又落回少年身上,想看看闻名天下的琴歌剑舞,究竟是何等模样,这一看,便是一惊。 少年仍未拔剑,还在一口半口的喝着美酒,但他的脚步,却踉踉跄跄的向王猛靠去,眼看便要进到王猛剑光之中。 “小子,”王猛狰狞一笑,道:“说了让你别靠近我,这么近,小心我收不住手。” 闻言,少年似乎清醒了些,果然停了下来,又似觉得自己站的还是有些近了,提脚欲退。便在此刻,一阵惊呼传来,王猛大笑道:“说了小心我收不住手了!” 惊呼声中,少年微微侧身,险而又险的让开削肩的一剑,王猛巨剑回扫,口中却惊呼:“小心!小心!” 众人刚落下的心再次悬了起来,呼喊尚未出口,只见少年身形一旋后依旧站在原地,那剑光却不知怎的越过了他,扫到了空处。 少年似乎对刚刚发生的事一无所觉,依旧闲闲的仰头饮酒,脚下却又踉踉跄跄的走了两步。 王猛再次回剑时,忽然发现少年站的位置实在太近了些,偏他的剑太长,那个位置,无论他从什么角度出手,都别扭无比,于是只得后退一步,又是一剑劈去! 但少年的身体灵活轻盈,拦腰而至的一剑,他一弯腰、一旋身便轻轻松松避了过去,容易的如同呼吸一般,连他正喝着的美酒,也没有一滴洒落。 而后少年再进一步。 王猛又退,出剑…… 白衣单薄的少年剑未出鞘,全副心思都在手中的美酒之上,他脚步踉跄,仿佛下一刻就要跌倒在地…… 身高八尺的巨汉手持巨剑,横扫直劈,剑剑气势如山、毫不容情…… 孰强孰弱,原该是一目了然的事,可事实,却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仿佛连站都站不稳的少年,轻松自如的穿梭在壮汉的剑光之中,仿佛化作了一道无形的影子,明明真真切切的站在眼前,却无论如何都抓不住他、碰不到他。 王猛额角已经渗出冷汗,他和人交战无数,不是没有遇见过高手,可这少年,却超出了他的任何认知……看起来一直是他在主动进攻,可结果却是,他在退,再退,又退……然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退无可退,就在他背后,齐使的席位离他不过两步之遥。 幸好少年此刻忽然停了下来,王猛松了口气,正要说话,只听一声脆响,却是少年手中已经空掉的酒壶摔碎在了地上,少年轻笑一声:“你的剑,我已经看过了,现在看看我的?” 此言一出,王猛忽然觉得毛骨悚然,惯常在生死之间打磨的他想也不想一个懒驴打滚翻了出去,等他惊魂未定的站稳后,才发现自己胳膊上已经被划开了偌大一个伤口。可他根本就不知道少年究竟是何时拔的剑。 “你……” “你的剑,我很中意,”少年道:“送给我如何?” “放……” 王猛话未说完,喉中已是一凉,庞大的身躯软软倒地,一双铜铃般的大眼依旧瞪的鼓鼓的……第二次,他依旧没看清少年是如何出的剑。 少年将刚刚抹了王猛脖子的宝剑随手一扔,道:“……你既不愿,我自己来拿。” 死……死了?这是……死了? 王猛死了?在战场上一往无前,杀人无算的无敌先锋将王猛,就这么死了? 除了有数的几人,所有人都如同做梦一般。 原本是齐人咄咄逼人,先是逼楚臣在宴会上献艺,然后又以舞剑为名,要伤人甚至杀人……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原该占尽上风的人,居然就这么死了?而且还死的这么……额,随便? 这是在逗我们玩吧?这丫的不是王猛吧? 而那十多个齐人,内心几乎是崩溃的——这个,和剧本完全不同啊!王猛死了,后面怎么办? 楚人都他妈的没长眼睛吗?这种剑法,居然被称为剑舞,居然被他们拿来和歌姬的歌舞相提并论……楚国现在还没灭亡,真他娘的是奇迹! “找死!” 大多数人还在震撼中尚未回神时,几个和王猛交好的齐人,早红了眼,此刻见琴歌扔了手中的宝剑,便一跃而起,向琴歌扑来。 却见琴歌脚一勾,刚被他扔在地上的宝剑便跳了起来,琴歌在剑柄上轻拍一记,长剑直接刺穿一人胸膛……琴歌这才握剑,拔剑,旋身,等他再度站稳时,身边四人纷纷倒地。 琴歌醉眼惺忪的望向齐人方向,滴着血水的长剑不稳的遥指齐使,笑道:“……打架?” 齐使整个人都僵硬了,坐在原地不敢动,亦不敢答话,冷汗涔涔而下:他记得清楚,王猛不过答错了一个字,立刻便没了性命…… 他见过杀人,他见过杀很多很多的人,但他从来没见过,有人杀人可以杀的如此容易。尤其是他杀的那些人,本身就是杀人如麻的人。 好好的,怎么会出这种事,怎么会惹上这种人? 见他没有反应,少年无趣的转移了目标,剑尖在一众齐人面前指过一圈后,长剑又被他随手扔在地上……他踉踉跄跄的回到王猛身前,蹲下来,捧起王猛的巨剑。 然后,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出现了……他拿不动。 刚刚杀人如草芥的少年,艰难的双手捧着剑柄,想将巨剑挥起来,然而剑尖不过离地两寸,就又无力的摔了回去…… 显然,这醉醺醺的少年看中了一柄剑,并为此杀了王猛强抢过来,然而这柄剑,他根本拿不动,用不了…… “去死吧!”随着一声低喝,又一个齐人捡起琴歌扔在地上的宝剑,向琴歌刺来。 惊呼声又起,这少年力气这般小,本事全在一柄剑上,如今他手里的剑重的他拿都拿不起来,还如何御敌? 想来那齐人也是如是想,才会在这个时候突袭。 只见琴歌笑笑,长剑一竖,身子一侧——那长剑有他肩膀高,足足两掌宽,这般一竖起来,倒像是立起了一方大盾,将他全身要害挡了个七七八八,那齐人目标忽然从眼前消失,一愣间,琴歌一脚揣在剑身上,宽大的剑身端端正正刺入那人的小腹,又在那人倒地之前,被他的新任主人拔了回去。 琴歌全然没管被他刺伤的人的死活,眯着眼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拖着他的战利品,走向自己的席位。易安秋韵看着他靠近,眼中都显出几分骇然——上次琴歌在质子府醉酒,秦钺走得太快,他们犹豫了一阵才追过去,等他们到的时候,琴歌已经彻底醉死过去,被秦钺抱在怀里。是以直到此时此刻,他们才第一次看见琴歌用剑,才知道,琴歌的剑,原来竟可怕至此。 “琴歌!”一声冷喝传来:“放下剑!” 琴歌抬头,便看见脸色难看的陈策带着人站在面前,陈策再度道:“放下剑!” “是你?”琴歌笑道:“我记得你……不、不听话,再打一顿。” 陈策顿时头皮发麻,他上次就是让琴歌放下剑,才差点惹出泼天大祸……但这个时候岂容他示弱,正要说话,面前忽然多了一个人,余生拦在琴歌面前,道:“公子,你喝多了,我们该回家了。” “余生……”琴歌认出面前的人,点头:“嗯……回家,回家……” 余生从他手上将巨剑接过,琴歌伸手去抢:“剑……我的……” 余生道:“我帮你拿。” 左手拖着巨剑,右手半扶半抱着琴歌:“我们回家。” 琴歌没有坚持,嗯了一声,歪在他身上。 “慢着!” 余生抬头,便看见秦钺目光不善的看着他,确切的说,是看着他搂在琴歌腰身的右手,余生一动不动:“陛下。” 秦钺漠然道:“酒宴才刚开始,琴歌身为楚国臣子,怎好提前退席?你先退下,寡人自会令人好好照看于他。” 站在场中的两人,那相依相偎的模样实在太过刺眼,那一声声的回家,更是刺耳、戮心……回家,回家,回什么家!寡人在的地方,才该是你的家! 余生正要说话,忽然腰侧被不轻不重的捏了下,便没吭气,低头扶着琴歌回席,少年醉醺醺的靠在他的肩上,隔着薄薄的衣料传来的热气熏的他有些脸红…… 余生身子有些僵硬,忽然少年低低的却清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回去,质子府周围有齐人潜伏,找出来,杀了!” 一瞬间,所有杂念尽去,余生微不可查的点点头,扶着琴歌坐回原位,迅速离开。 第30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琴歌刚坐下,案上就被摆上了醒酒汤,琴歌喝了一口就坚决不肯动了——那醒酒汤的味道,就一个字能形容……酸! 琴歌能不委屈自己的时候,是从不委屈自己的,反正这会儿他不喝,也绝没有人敢逼他,甩甩手令人撤了,头撑在手肘上,开始打盹。 他这会儿是有些醉了,但醉的不厉害,一是他酒量不错,喝这么点儿还不到那份上,二是自从上次他彻底醉死过去,被脑袋里的声音烦了一宿之后,琴歌也心有余悸,不敢再那么死命的喝了,三是这个时候,他也不敢真让自己喝太醉。 他在打着盹儿,那边齐使严词激烈的和秦钺对话,要求讨个“公道”,但秦钺赐酒,就是要让琴歌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又怎么可能给他们什么“公道”,于是齐人怒气冲冲的退席。看得大秦官员有些忧心忡忡——王猛死在这里,若齐人一怒之下,发兵攻打,可怎生是好?但无论是谁,也说不出交出琴歌以熄齐人之怒的话来。 秦人性情彪悍,尸体收拾干净,地面用水冲刷一下,酒宴竟又继续。与先前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齐人空出的席位,以及一众秦人望向琴歌等人的目光,再不敢那么轻佻。 齐人已经离开,琴歌连观察对象都没了,头也有些晕,索性趴在案上小觑。才闭上眼睛一小会,就有几个内侍小心翼翼过来,奉命扶他去偏殿休息。 酒宴从下午一直持续到了晚上,王后瑶音早在坐了小半个时辰之后,就回去休息了,其他人到了初更才慢慢散去。 二更天,夜深人静,当是秦王与王后洞房花烛之时,两个带刀侍卫脚步匆匆的行走在园中小道上,似乎身负什么急差。 忽然前面树影晃动,两人脚步一顿,对望一眼,其中一人喝道:“前面是什么人?出来!” 无人应答,但是有人影从树后缓缓转了出来,他身上罩着一件黑色披风,看不见模样,但走路的姿势闲适悠然,仿佛带着某种奇特的韵律,好看的紧。 天底下走路都走得这么好看的人实在不多,侍卫心中咯噔一声,有了某种猜测,下一刻,少年抬手褪下兜帽,望向他,问道:“你是谁?” 侍卫定了定神,拱手道:“在下禁卫军左卫三营,“周耀”。不知琴歌公子为何会在此地?” “周耀?”琴歌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忽然摇头失笑,道:“你们做国主的,都是这么任性的吗?” “周耀”眼中的骇然一闪即过,神色茫然:“你说什么?” 琴歌道:“我记得,贵国齐王单名一个耀字……想必一般齐人,是不敢拿这个字,来做化名的,对吧?齐王陛下?” 说完瞥了另外一个侍卫一眼,道:“我以为聪明人,是不会在我面前拔剑的。” 那侍卫原就紧崩的身子瞬间僵直,看了“周耀”一眼,缓缓将紧握着剑柄的手松开,“周耀”皱眉道:“说什么齐王?我不明白,琴歌公子,你是不是酒还没醒,要不,我们送你回房?” 琴歌看了他一阵,见他没有改口的意思,转身向不远处的凉亭走去,道:“我们坐下说。” “周耀”苦笑道:“在下是很愿意和琴歌公子闲聊的,只可惜身上还有差事,不如……” 琴歌脚步不停,口中道:“三日前,我卖了一套酒器。”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却让“周耀”闭了嘴,他沉吟片刻,打了个手势,他身边的侍卫点点头,转身快步离去,“周耀”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走到琴歌身边坐下,道:“琴歌公子,请继续。” 琴歌语气平静,道:“一个多月前,我知道王猛作为齐使,来了秦都。我想他身后一定有一个能压制的住他的脾气的人,我想把这个人,找出来杀了。” 琴歌口中说着杀人,语气却平淡之极,但就是这样平淡的语气,才让“周耀”觉得脊背发凉,只听琴歌继续道:“我的人跟了王猛一段日子,没发现他和别的什么人有特别的接触,于是我就开始卖酒,然后卖酒器。我将这些酒器,装在一辆看起来很普通的马车上,这些东西大而杂,装卸起来很不方便,但那辆马车,却只要换上一匹马,铺上一层雨布或者稻草什么的,就再也不会有人能认出来。所以我想运送酒器的人,一定不会舍简就繁去更换马车,于是我在马车上,藏了一个人,我让他看看,有谁会去瞧瞧那些东西。” “周耀”反问道:“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难道琴歌公子是因为手下之人,说我长得与他见到的人有几分相似,就认定我是齐人,甚至是齐王……琴歌公子不觉得这样太武断了吗?我若真是齐王,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琴歌道:“怎么会?我让他藏在马车里,只是想确认一下,我要找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藏在齐使这一群人中罢了。毕竟这段时间,秦都中龙蛇混杂,要藏一个人太容易了,而我的人手,又实在太少……我的人只看见齐使、王猛和两个侍卫,想必,你就是那两位侍卫之一了。” “周耀”默然片刻后,道:“琴歌公子,你说的这些,我真的一点都不明白。什么酒器,什么齐人,我连听都没听说过……你要是知道有齐人潜入了皇宫,不如去告诉统领大人,让大人好好查查……琴歌公子,虽然此刻有同伴替我遮掩,但我若迟迟不能归队,还是要挨罚的,不如……” 琴歌好奇的看着他,待他停下,才道:“既然我在这里拦住你们,你就应该知道我有绝对的把握才对,为什么还会这样装疯卖傻,一副试图蒙混过关的模样?而且我们白日里才在一起喝酒,你总不会以为,换了个中原发式,我就认不出你来了吧?” 他想了想,恍然道:“是为了拖延时间?可是拖延时间做什么?召集人手来救你,还是为了刺杀秦王?前者的话,不管来多少人,我要杀你,照杀不误,若为后者的……只看坐在这里的只有我一个,就该知道我不会插手你们对付秦王的行动,拖延我的时间能有什么意义?除非……你的刺杀计划同我有关,所以我不能出现在人前?” 他思索道:“但按我的猜测,你们应该从大皇子母妃处着手才对,她失宠已久,但大皇子是秦王唯一的儿子,如今众多楚女入宫,王后的性情看起来也不是好相处的……只要你们能让她相信,你们有杀死秦王的把握,应该不难得到她的配合,毕竟秦王身死,对她母子的好处是最大的……为什么会把我牵扯进来?而且,我能在这里等到你们,说明我的猜测应该没错才对啊?嗯,难道说,你们已经行动过,而且失败了?或者说,因为我杀了王猛,所以你们只能重新计划?” “周耀”愣愣看着他,然后骂了一句娘。 琴歌看着他,认真道:“我生气的话,不喝酒也会杀人的。” “周耀”道:“我没骂你,我骂楚王——他妈的是不是疯了,把你这样的人弄到大秦来给人当娈童。” 琴歌皱眉,娈童两个字,实在是太刺耳了。 “周耀”道:“我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假装不知道这件事,咱们两个就坐在这儿,聊聊天,赏赏月,如何?” 琴歌看一眼天上的月牙儿,问道:“聊什么?” “周耀”道:“就聊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琴歌这会儿显得很好说话,道:“这个很简单,酒宴上,我用剑一一指向齐人,指向其他人的时候,你们反应都很正常,唯有指向你的时候,有几个人比你还紧张,紧张的像是随时要扑过来挡在你前面一样,这还不够明显吗?如果这些人中,你的身份是最高的,那你就不可能不知道齐王的名讳,自然也不可能用一个‘耀’字,来作为自己的化名。你不是齐王,还能是谁?” “周耀”苦笑,他万万想不到,不过随口说个名字糊弄下,竟然……叹了口气,道:“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我们自作聪明逼你出来舞剑,根本什么事都不会有?更不会暴露我的身份?” 琴歌轻咦一声,道:“听你的口气,舞剑只是你的临时计划?目的是什么?为了进一步试探秦王的态度,看大秦如今有没有打仗的底气,还是为了扰乱秦王心境?或者,你觉得我若是受了伤,秦王会没心思洞房,这样就更容易用大皇子受伤或重病的消息,将他引过去?” 见周耀哭丧着一张脸看着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琴歌只好停下联想,回答他先前的问题:“若无此事,最起码我不会随随便便杀人,但是确认你的身份,倒也不全是因为这个。” “还有什么?” 琴歌道:“还有那套酒器,在卖之前,我曾用特殊的香料熏过数次,然后沉淀三日。这香料味道很特别,一旦染上,很久都不会散去。不知道的人会以为那是酒香,但知道它的人,却很容易分辨它的气味……我能这么快找到你们,也有它的原因。你身上的气味很重,应该亲手摸过那东西吧?我想,若是真的侍卫,在当差的时候,应该不会这么毛手毛脚吧?” “周耀”揉揉额角,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心算无心,最容易不过,何况盯上他的人还是琴歌这样的妖孽?他自以为藏于暗处运筹帷幄,却没想到,早就落入别人的瓮中。 忽然远处传来几声鸟鸣,不由微微一愣,这宫里还有画眉? 然后他便看见一直神色淡淡的少年脸上忽然露出无奈的笑容,然后撮唇,也发出一连串清脆的鸟鸣声,随后转头看向他,道:“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周耀”愕然:“什么?” 琴歌道:“本来,我是想找到你,杀了你,但是你是齐王,却让我有些为难。” “为何为难?” 琴歌道:“因为我是楚人。秦齐两国,最好打的旗鼓相当,对我南楚来说,才是最好的。如今大秦居于弱势,我杀齐国一个军师,可以稍稍平衡一下局势,但杀了齐王的话,就有些太过了……所以,刚刚你在拖延时间的时候,其实我也在拖延时间。毕竟我只擅长杀人,不擅长打架。” “周耀”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半晌才道:“你现在告诉我,是因为已经不需要继续拖延下去了?” 琴歌嗯了一声,韩朴从暗处跳进亭子,道:“那边乱起来了,南边城墙果然出现了漏洞……要不要我带你出去?” 琴歌摇头,下巴点向“周耀”,道:“把他打晕,带出去藏上十天半个月,再放出来。”十天半个月,应该足够秦钺调兵遣将了吧! “周耀”见韩朴靠近,忙道:“最后一个问题,既然你要维护平衡,为何还要任由我们刺杀秦王?”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你为何不建议我直接将你和秦钺一起杀了,岂不更是省事?” “周耀”扬眉道:“有道理啊!为什么不呢?”这少年已经表明不会杀他了,便不会出尔反尔——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点他笃定的很。 琴歌淡淡道:“那你要谢谢秦王才对,我答应了不杀他,所以只好也留着你。所以你最好希望你的人行动失败,秦钺若死了,你也是一定要死的。” 秦钺……琴歌不愿纠结于前事,正如韩朴所言,秦钺是做过许多过分的事,但他已经杀过秦钺一次,能活下来他是自己命大,而不是他琴歌手下留情。 既然如此,以前多少恩怨,当从头算起。 他和秦钺虽立场不同,可便是如今他剑法超群,也远不到万人敌的地步,秦钺要杀他,也只是一句话的事儿……仗着秦钺不杀他,而去对秦钺下杀手,他不屑。 在许多人看来,为维护家国,这些小节算什么?正该不择手段杀了秦钺才是,所有人都只会当他是英雄。可是琴歌心性凉薄,违逆他心意本性的事,便是再大的理由,再多的大义,也休想他去做。 只是他虽不杀秦王,却也不会去保护他,若齐人真的能杀了秦钺,正如他所言——省了他许多事儿。 “周耀”顿时无语,韩朴听出几分不对劲,问道:“这人谁啊?” 琴歌道:“无关紧要的人。” “周耀”张口正要说话,后颈一痛,已经失去了知觉。 韩朴将人扛在肩膀上,嘟哝道:“骗谁呢,无关紧要的人会让我半夜三更运出宫去?难道是秦王的新宠?长得也就一般般啊,比你差远了……” “韩朴!” 韩朴挠头一笑,道:“那个,待会要不要我回来接你?” 琴歌冷哼道:“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有办法出入秦宫是吧?” 韩朴嘿嘿笑几声,转身正要离开,忽然又想起一事,回身道:“我刚刚得到一个消息。” “什么?” 韩朴笑嘻嘻的看着他,道:“是关于楚王的。” 琴歌笑笑,道:“你的消息倒是灵通。” 韩朴将肩膀上的人随手扔在地上,道:“我还没说是什么事儿,也没说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你就说我消息灵通——这件事果然和你有关!” 琴歌轻咦一声,道:“了不得啊,居然会动脑子了?” 韩朴得意的冷哼一声,道:“和你在一起时间长了,敢不多长个心眼儿?” 琴歌不以为忤,道:“不如先说说你得到什么消息?” 韩朴在“周耀”坐过的地方坐下来,道:“听闻楚王近几年身体有些力不从心,所以迷上了长生之术,身边聚集了许多高人,替他炼丹做法,并时常微服拜访名山古刹,求仙问道……前些日子,他微服出巡,去了南楚最为灵验的庙宇,并摇出了一只古签,上面写着‘香酝寻仙客,灵峰问梵流’。但解签的僧人却说,这只签,并不是他们的。” 琴歌嗯了一声,韩朴继续道:“楚王去找方丈询问,谁想等见到方丈,他放在袖中的古签,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楚王失魂落魄的离开寺庙,下山时,忽然听到几个读书人闲聊,说什么山灵水秀之类的,楚王不知怎么的,就动了去对面险峰一探的心思。” “他依旧微服,明面上只带了十多个随从,上了险峰,顺着一条溪流而上,寻到了一处瀑布深潭。那潭水之上,竟有一个白衣仙人,正站在水面上舞剑。楚王惊呼一声,那仙人受惊,落入水中,仙人回眸一看,吐出一口鲜血,苦笑一声,叹道‘合该我命有此劫,竟遇上血怨金龙’,而后沉入水中不见。楚王亲自在潭水旁守了一个多时辰,后来又令人守候数个日夜,却一直没有人或尸体浮上来,找了水性好的下水搜寻,也一无所获。” 韩朴一口气说完,道:“消息就到这里了……这一切,和你先前写的话本子一模一样,所以那个仙人,是不是就是柳郎?” 琴歌挑眉道:“既然都知道了,何必又来问我?” 韩朴眨眨眼,道:“那接下来,楚王就该惊鸿一瞥,看见柳郎出没于青楼,才知道原来仙人一直混迹凡间,于是开始苦苦追寻,诸般阴差阳错之后,终于得见……” 琴歌嗯了一声。 韩朴问道:“那后面呢?” 琴歌看了他一眼,悠然道:“那本子,我放在你那里足足数日,你来问我?” “我……”韩朴抓狂:“你若早说那是……我怎么可能只看半截?” 琴歌不理他,韩朴知道想从琴歌口里问出什么是不能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道:“你们怎么做到的,那签子,还有那个水上跳舞啥的……” 琴歌道:“这很容易,先买通楚王身边的人,让他提及此庙的灵验,楚王自会心动。然后在楚王摇签之前,将特制的签子悄悄放进签筒,再找个机会,从他身上偷出来便可。那潭水之中,事先埋下一根铁桩,楚王见到的所谓仙人舞剑,其实就是站在铁桩上摆个样子罢了,毕竟只看一眼就要掉下去的。他在水中推到铁桩,然后潜到视线难及的地方,用竹管换气,等天色暗沉,目光难以及远之后,就可悄悄从水下脱身。” 韩朴听完,忍了又忍,还是道:“我还是想知道,你到底想让他做什么。” 琴歌指指躺在地上的“周耀”,道:“老实听话,说不定哪一天我就告诉你了。” 韩朴怏怏的将人再次抗起来。 琴歌道:“此人爱冒险,爱出奇兵……你和他斗心眼儿怕是斗不过。” 微一沉吟,道:“你带他去城外,找个爬不上来的深坑将他扔进去,再随便丢点食水,半个月之后再去看看,如果人还在,就把他弄出来,不在就算了。” “那要是死了呢?”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那就埋了。” “……哦。” 第31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送走韩朴,琴歌又坐了一阵。 他本想等那个被齐王遣走的侍卫返回,以齐王性命相挟问他一些问题,但却不知道是那侍卫对齐王太有信心,还是他们另有安排,竟始终没有回来。 琴歌并未多等,就起身回偏殿——这里离偏殿有一段距离,这会儿也不知道秦钺是即将遇刺还是已经遇刺,但不管怎么样,凭着他的“前科”,总会有人想起来找他,那个时候若他行踪不明,又是一堆麻烦。 刚从树丛中钻出来,琴歌就是一愣,远处,有火光冲天而起,琴歌几乎不用刻意去算方向和距离,一眼就看出来,着火的,正是他暂时休息的那座宫殿。 琴歌将兜帽重新拉起来,加快了步伐向偏殿赶去。 那偏殿平时并未住人,只有人负责日常洒扫,今日因为琴歌在里面歇着,是以才安排了几个人服侍——旁的人也就算了,但琴歌出来的时候,曾将守在他床边负责贴身服侍的内侍打晕过去,此刻着火,别的人还有机会跑出来,这位内侍若无人相救,怕是要活活烧死。 琴歌不会将他的死,算在自己头上,却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所以,若是还有救,他还是要去救一救的。 琴歌赶到的时候,情况已经不可收拾,洞开的窗户和大门内,只看得到熊熊的火光和浓烟……无数人围在周围,侍卫、内侍、宫女……提着水桶、端着水盆在飞奔,一桶桶水泼上去,却只是杯水车薪,琴歌甚至听到焦急的呼喝声中,还夹杂着不少人压抑的哭泣。 琴歌自然不会以为这哭声是为了自己,却想着这秦宫之中,人情味儿还挺浓的,为了救几个内侍宫女,所有人都如此尽心尽力。 他避开人多的地方,观察了火势,又算了下方位,才从一个侍卫手里夺了一桶水过来,就这么提着,进了火场。 他虽装束与旁人稍有区别,但这会儿所有人都急着救火,也无人在意,直到他进了火场,周围的人才惊呼出声,却没人想的起来进去的到底是谁,只能赞叹他的勇气:这样的大火,只站的近些就觉得皮肤像是要被烤干了、着火了一样,一阵焦疼,可这个人却直接走了进去——没错,是“走”,而不是冲,那步伐,甚至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假象。 “……又是一个不怕死的。” “这样的大火,怕不怕死,进去也都是一个死字。” 有人苦笑:“……不进去,难道就能活吗?” “……”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继续一桶一桶的从湖边运水灭火,聊尽人事。 …… 琴歌不是不怕死,他只是不怕火。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从刑房醒来之后,对火这种东西,就完全没了畏惧之心,不仅不怕,还会觉得莫名亲切。如今站在熊熊烈火之中,他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种感觉并非他的错觉——他是真的不怕火。 琴歌,你果然是个妖怪。 琴歌进门时,已经计算好了方向,是以只站了下,发现周围并没有活人,便迅速朝自己住过的房间走去。 路过茶房,里面火势格外大,琴歌记得这里应该有几位宫女负责烧水泡茶,虽然看这种火势,大约是凶多吉少,但琴歌还是捂住口鼻冲了进去。 里面四个宫女果然已经死了,但却不是烧死的,而是一剑抹喉。 四个宫女尸体已经半焦,她们的咽喉都被割开一半,地上留下大片大片的血渍,触目惊心。 琴歌心沉了下来,一路上又找到几具尸体,都是一剑抹喉……琴歌想起他抹过王猛脖子的那一剑,心中怒意渐盛,冷笑一声——若有本事,直接找他报仇就是,杀这些不相干的人泄愤算什么? 他对齐人,果然还是下手太轻。 踏入他睡过的房间,这里的火势反而是最小的,被他打晕在塌上的内侍也早已变成了尸体,鲜血将床单染红了一半。 琴歌睡过的那张大床,被人用刀剑砍的七零八落,显然对方对他没有在这里老老实实等着他来杀,很是不满。 既然已经没了活人,那就走吧。 琴歌用水洗了洗眼,他虽不怕火,但浓烟熏的他的眼睛难受的很。 出了房间,琴歌并未原地返回——他一个人行动方便,找个无人注意的角落,从窗户悄悄翻出去最好。 外面火势更大,琴歌的行动也带了几分小心,虽然火苗在靠近他时,会莫名其妙失去热量,但若是烧烫了的东西直接落在他身上,他还是会痛、会受伤——这会儿房子已经开始坍塌,若是被压在底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活着出去。 琴歌咳嗽几声,将烧着了一角的斗篷扯下来扔了,眯着眼睛辨别了一下方向,正要继续前进,忽然耳中传来沙哑的呼喊:“琴歌!琴……咳咳……琴歌……咳咳咳咳咳……” 琴歌脚步一顿,眼中首次出现几许茫然:这是……秦钺?怎么可能? “琴歌!”另一把声音响起:“你他妈的……咳咳……是死、是活,吭个……咳咳咳……气啊!琴歌……琴歌!” 秦逸? 这两个人是疯了吗? …… 再一次被大火逼了回来,秦逸眼睛都睁不开了,就算睁开,除了浓烟,他也什么都看不到。 “琴歌!琴歌!咳咳咳咳咳……” 身边越加沙哑的呼喊还在继续,秦钺嗓子里仿佛堵着一团沙子,每叫一声,都像是要将咽喉磨出血来,让他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黯哑:“琴歌!琴歌!琴歌……” 秦钺摔打着手上还泛着少许湿气的披风,趁着火势稍弱,硬是从门口冲了过去,却连自己到底是冲进了门,还是冲出了门都分不清,只能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看见的,除了烟,只有火。 “琴歌……” 秦逸追在他身后进门,听着秦钺用残破的嗓子,一声声叫着那个人的名字,苦笑道:“陛下,别叫了……咳咳……这种情景,就算找到他,我们又有什么本事……咳咳咳……救他出去。” 秦钺淡淡道:“救不出去,也可以死在一起。” “陛下!” 秦钺道:“抱歉……连累你了。” 秦逸苦笑,声音低而黯然道:“说什么连累不连累,咳咳……臣曾发过誓,要为陛下出生入死,如今也算是,应了誓了……就是有些不甘心……韩魏赵,三地尚未平息,咳……陛下若是出事,他们只怕立刻就要反了,还有,齐人还没收拾,南楚那块嘴边的肥肉还未下肚……真的,好不甘啊!” “嗯,”秦钺道:“是很不甘啊!” 秦逸看到一线希望,眼睛一亮,道:“陛下,我们原路返回,臣拼着性命不要,一定将您活着送出去!” 他扯着秦钺的胳膊:“走,我们走!” 秦钺甩开他,尽力放开声音:“琴歌!琴歌!琴……” “陛下!”秦逸绝望了,一路上,他不知道劝过秦钺多少次,直到此刻,依旧无功而返,他几乎要哭了:“陛下,一个琴歌,一个男人,就真的这么重要?为了他,命不要了!天下不要了!陛下,你醒醒吧!这世上,不是只有一个琴歌!” “这世上,当然只有一个琴歌。”秦钺苦笑:“你的意思,寡人明白,如果寡人活着出去,或者在多年之后,也会嘲笑自己此刻的昏庸愚蠢,可是现在……有什么办法,寡人害怕的很……害怕的很……” 他伸出手,秦逸清楚的看见,他的手在发抖。 他是在害怕,害怕的发抖,他怕死,怕那个人死…… 所以,才会在派出几批人进来搜寻无果之后,忍不住自己冲了进来。 秦逸苦笑一声,骂一声娘,高声叫唤:“琴歌……咳咳……琴歌!琴……” “哗啦”一声响,忽然被冷水浇了一脸的秦逸傻呆在原地:他这是做梦了,还是梦醒了?他是在火场中梦到了水,还是被水浇醒了关于大火的梦? 然而火还是火,水还是水。 清逸无双的少年站在他面前,神情冷漠,问道:“叫我?” 我果然是在做梦吧? 看着两个傻乎乎弄不明白状况的男人,琴歌将只剩下半桶水的水桶搁在地上,他倒是想将他们从头到脚淋一遍,好让他们清醒清醒,可惜他力气和高度不足,还是别浪费了。 “你们……”琴歌刚说了两个字,忽然被人狠狠按进怀里,秦钺沙哑的声音从头顶传来:“琴歌……琴歌……” 头顶的声音实在太沙哑难听,这个怀抱,实在太紧太热,琴歌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挤碎了,愣了一阵才想起来挣扎。 挣了一下,没能挣开,琴歌皱眉:“放开!” 秦钺毫无反应,琴歌伸手一推,没动,又一推,秦钺应声向后倒去,双眼紧闭,显然已经失去了知觉。 所幸秦逸就在他们身边,忙伸手扶住,没让秦钺直接摔在地上,秦逸道:“陛下进来之前就受了伤,又在大火里找了你……” 只听头顶“咯吱”一声响,秦逸话音一顿,还未反应过来,琴歌两步上前,将坠落下来的半截横梁撞开。 秦逸愣愣看着少年在肩头拍打几下,将身上烧起来的火苗扑灭,转头看向他们,淡淡道:“所以,你们两个真的不是来添乱的吗?” 第32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秦逸进门的时候,琴歌正倚在软塌上看书,秦逸看着他头上还泛着湿气的长发,皱眉道:“你身上的伤,不宜沾水。”这少年也委实太任性了,身上多数灼伤,居然还敢入水? 琴歌哦了一声,兀自看自己的书——澡都洗过了,来和他说这个? 秦逸拿他无法,坐下道:“陛下的伤处理好了,再晚一点,一条胳膊就要废了,幸好……” 琴歌打断道:“我什么时候可以出宫?”他对这个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秦逸道:“这要等陛下醒了,问问陛下才行,陛下不点头,谁敢放你走?” 琴歌看了他一阵,道:“故意让秋韵来给我送换洗衣服,故意留我在秦王寝宫住一晚——秦逸,你到底想做什么?想让王后恨我入骨?想让我与二皇子殿下反目?还是想直接绝了我回楚的路?” 秦逸苦笑道:“我说你能不能别想这么多,我们就是想着陛下醒来,第一个想见的人必然是你,所以才留你在此,好让陛下安心……” 琴歌怎么可能会信他的鬼话?这偌大一个秦宫,就找不到一件他能穿的衣服,要开了门禁去取?便是真要去取,也该是余生送来,怎么都轮不到秋韵。 直接打断道:“你是觉得让秦钺放下我不太可能了,还是觉得我如今也算的上一个人才,所以才动了让我安安心心留在大秦的心思?” 秦逸苦笑一声,颓然道:“都有吧。”在这少年面前说谎,就要有随时被戳穿的心里准备——他早就习惯了。 琴歌不吭气了。 这是阳谋,而且此计不是用在他身上,而是用在王后和二皇子等楚人身上,所以他便是看穿了,也于事无补——难道让他去和王后、二皇子嚷嚷:虽然我在秦王寝宫沐浴更衣并睡了一晚,但和秦王没发生什么?虽然秦王丢下与王后的洞房花烛夜,去火场救我,但这其实是秦人离间他们的阴谋? 这话说出去,他自己都不信。 算了,他们爱怎么想怎么想吧! 秦逸看着继续低头看书的少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段日子以来,少年变得越发好看了,原本精致的五官更加完美,肌肤通透细致如最上等的羊脂美玉……昏黄的灯光下,少年低头垂目,长长的睫毛在玉白的脸颊上投下一片阴影,微微抿起的粉色双唇好看的要命,让人忍不住想试一试它的柔软香甜…… 昏黄的灯光在黑暗的世界里圈出一角光明,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错觉,灯光下的世界静谧安详,只有少年偶尔翻动书页的声音,少年的手指修长…… 秦逸猛地移开目光,闭了闭眼又睁开,用笑声打破一室安宁:“大秦有什么不好?”留在大秦有什么不好? 琴歌注意力依旧在书上,淡淡道:“大秦,挺好的……可惜我不是秦人。” 微微一顿,又道:“其实,南楚也不错,烂掉的……只是那一窝子人罢了。” 秦逸隐隐觉得,少年这句话,隐隐在吐露着什么真相,可惜他想不出来也无心去想,道:“你可知道陛下是如何受的伤?” 少年抬眼看他,道:“秦王陛下的伤不算太重,你现在提起,是觉得有必要告诉我?所以……他的伤同我有关?” 秦逸不答,道:“陛下当时正同王后说话,忽然刘妃宫中宫人来报,说大皇子高热,上吐下泻不止,疑是染上了时疫,想让陛下下旨,派我去看看。陛下一面派人去宫外宣我,一面赶去刘妃宫中,谁想到了刘妃宫里,一切却安静如常,刘妃和大皇子都已经歇下了,全然没听说什么高热之事,更没派人去过中宫。问起先前传话的内侍,却并不当值,此刻不知道去了哪里。陛下正派人去查,忽然有个小宫女进来,慌慌张张说宫里起火了,陛下问何处起火,小宫女说不知道,看不出来。这时陛下带的侍卫也发现起火,忙进来禀告,陛下得知是你歇着的宫殿起火,顿时心绪大乱,立刻起身向外走,路过那小宫女时,被一刀刺在后心,幸好陛下身穿内甲……” 琴歌噗嗤一声失笑,洞房花烛的时候还穿着内甲,估计那个刺客内心也是崩溃的。 秦逸瞪了他一眼,怒道:“不是你提醒陈策,让他最好守着秦王吗?陈策如今遇到你的事儿,总是神经兮兮的,使劲在我和陛下耳朵边叨叨,陛下才会穿上内甲……不过虽然陛下身着内甲,可那小宫女功夫十分了得,陛下又没有带剑,急切间用手臂挡住,才没有被一刀刺穿咽喉……” 他顿了顿,道:“陛下惦记着你,伤口随意包扎了一下,便赶到火场,一连派出几波侍卫进去,都没能找到你,眼看火势越来越大,陛下情急之下,带伤冲入火海……” 见琴歌神色几乎没什么变化,秦逸怒道:“陛下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你就半点感觉都没有?琴歌,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不是人,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琴歌闻言,忽然放下手中的书,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看着秦逸,轻声道:“秦逸,你知道为什么去了那么多侍卫,却没有一个人找到我吗?” 他的声音放的很轻很低,带着某种蛊惑的味道,明明隔着一段距离,听着却仿佛在耳边切切低语,秦逸甚至觉得自己耳朵里传来他呼吸的热气,听到他低语时嗓子里黯哑的沙沙声,让他觉得腰有些软,脊椎有些麻,他咽了一口唾沫,道:“为,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不在里面啊。”琴歌叹气,柔声道:“听侍卫说起,你跟着秦王进了火场,我才冲了进去……” 他顿了顿,道:“秦逸,我的心意,你真的就不明白吗,我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你难道就没有一点感动?” 秦逸面红耳赤,道:“你、你开什么玩笑?” 琴歌看了他一阵,忽然捧腹大笑,道:“秦逸,你这反应可真好玩!” 秦逸大怒,愤而起立道:“琴歌!” 琴歌懒懒的靠在塌上,道:“虽是玩笑,但你应该很清楚,我的确是事后进的火场。那个时候,火势比你与秦王进去的时候,还要大的多,秦王进去,是不顾性命安危,那我进去,就是逛园子?我也不顾生死进去救了你们,怎不见有人以身相许?” 他出现的时候,火已经烧了很久,他既然是清醒的,便不可能一直留在火场,所以他不在的事迟早会被人戳穿,倒不如自己说出来。 秦逸一噎。 琴歌淡淡道:“秦王肯入火场找我,我很感动,我也冒死救了他一命,大家就当扯平。别的话,就不必多说了。” 秦逸道:“可……” 琴歌打断道:“我知道秦大人的意思,在你眼里,我琴歌的命,一千条一万条,也抵不上秦王一根头发丝,所以他肯为我琴歌冒险,那就是感天动地的事,我就该感激涕零、受宠若惊,就该匍匐在他脚下,仰望他一生一世……而我琴歌冒死救他,那就是理所应当的事,不值一提,是不是?” 秦逸一噎。 琴歌淡淡道:“抛开他秦王身份不提,你一直说秦王喜欢我,若这喜欢是真的,当喜欢的人身陷火场时,除了虚伪懦弱之人,谁又不会进去找一找,救一救?怎么到了秦王身上,就伟大如斯?”同样的事,旁人去做,不过是换几声唏嘘感叹,换了一国之君去做,便是惊天动地。秦钺冒死入火场,他是有些许触动,可这份触动,也只是对于人性,他不会将它套上国君的光环,无限的放大,将自己感动个半死。 他轻笑一声,道:“我认了他对我的喜欢,起码现在是真的,我也认了他秦王是有几分真性情的男人……他肯进去救我,我感激他,但你要劝我琴歌因为此事,委身做他秦钺的男宠,秦逸,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听出琴歌轻描淡写的语气中隐藏着的怒意,秦逸温声劝道:“你身为男子,总不能做王后,只要陛下对你是真心的……” 琴歌笑笑,道:“秦大人,我对你也是真心的,你来做我的男宠如何?我还可以发誓,绝不娶妻轻贱与你呢!” “你!”秦逸愤怒打断他的话,却发现自己完全无法继续说下去……他自己连听一听都无法忍受的事,凭什么劝这少年接受?这少年的武功、才华,还有一身的气概,又有哪里不如他? 只能拂袖而去,走到门口却又停下,迟疑了一下,回身道:“关于你的病,我找到一个古方,等回头配了药给你送来,以前那些药,就……” 他顿了顿,道:“……就别吃了。” 琴歌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道:“多谢。” 秦逸觉得整个人仿佛被他这一眼看穿了一般,浑身难受,胡乱抱了下拳,逃也似得离开。 看着秦逸的身影消失,琴歌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这大秦,不能再呆下去了……有些事,得加快速度了。 这一日发生的事太多,琴歌又是醉酒又是杀人,还在火场兜了一圈,也乏的厉害,又看了几页书,便撑不住睡了过去,朦朦胧胧中,似有人坐在塌前看了他许久,因为感受不到恶意,琴歌也未曾惊醒,只翻个身继续睡了。 第二日琴歌醒来时,秦钺已经上朝去了,宫里只剩下一群下人。琴歌拒绝了他们准备的早膳,直接要求离宫。那些人似早得了吩咐,并未让他多话,便领他出了宫,还备好马车,送他回了质子府。 一路上,四处都是巡逻的士兵,还遇上数拨擒拿齐人的差役,大街上早不见了昨日热闹喜庆,行人少的可怜,便是有,也步履匆匆,目光中带着紧张愤怒。 回到质子府,韩朴和余生两个正在用早饭,琴歌直接让人添了碗筷坐下一起吃,韩朴瞪大了眼,道:“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而且还没给吃饭……秦王也太小气了吧?” 琴歌懒得理他,低头喝粥。 韩朴笑嘻嘻道:“琴歌啊,那个……洞房花烛夜,过得怎么样?” 琴歌一口粥堵在嗓子眼,余生又是拍背又是喂水,好半天琴歌才缓过起来,咬牙道:“韩朴!” 见琴歌动怒,韩朴忙举手做投降状:“可不关我的事儿,全秦都的人都知道,你抢了楚公主的洞房花烛夜……呃,琴、琴歌,轻点……” 琴歌筷子抵在韩朴咽喉上,一字一句道:“可是全秦都,只有你一个人敢在我面前说……说吧,想怎么死?” 韩朴艰难的吞了口唾沫,吭吭哧哧道:“撑……撑死行不行?” 琴歌放下筷子,将餐桌上剩下的一大瓮粥端过来,桌上的菜留了几样余生爱吃的,剩下的全倒进去,馍馍糕点也都泡进去,重重顿到韩朴面前:“吃!” 韩朴看着花花绿绿疙疙瘩瘩的一大瓮,哭丧着脸道:“琴歌……” 琴歌一个眼神飘过来,韩朴迅速将头埋下去:“我吃,我吃……” 琴歌换了筷子,重又坐下,余生将面前的一碟小菜推过来,问道:“心情不好?” “嗯?” “平时他嘴欠的时候,”余生道:“你都懒得跟他计较的……” 琴歌嗯了一声,道:“是心情不太好,不过,这张嘴也是该收拾一下了!” 他的确是有些烦躁,昨日之事一出,不管他说的如何潇洒,只怕日后都再难将秦钺单纯的只当成敌人来看,以后行动难免束手束脚——他很不耐烦这一点。 不过,再过些日子应该就能离开了,以后再见面怕就在战场上了,到了战场,自有战场的规则,只论敌我,不论其他……只管放手杀伐便可。 又问:“院子养的那些鸡怎么样了?”那几只试药的鸡,有一半正常喂养,有一半掺了秦逸给他配的药。 余生道:“还是老样子,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懒洋洋的不爱动。” 琴歌嗯了一声,道:“停了药看看。” 余生应了一声,并未多问。 …… 因为秦钺遇刺,全城戒严,城门也封锁了,城里的齐人和与齐人有些瓜葛的,大多被抓进牢里审讯,一时间整个秦都风声鹤唳,琴歌也约束了韩朴两个,不让他们出门。 院子养的那些鸡,先前看不出什么,但一停了药,问题便来了,原先用过药的,时而萎靡时而暴躁,有严重的甚至口吐白沫躺在地上抽搐。韩朴气的当场就要去找秦逸算账,被琴歌拦住了,又喂了几天,那些鸡却又慢慢恢复了正常。 韩朴挠头:“这什么玩意儿?”这药怎么看,都没什么用啊! 琴歌淡淡一笑,道:“让人上瘾的东西。一旦沾上,这辈子就完了。”这世上,有毅力戒掉这东西的人不多,便是你有此毅力,若是对方不需要你去戒,愿意一直提供此药,让你沉迷一世,你还有此决心吗? 韩朴骂娘,琴歌吩咐底下人将鸡带走,又让韩朴将剩下的药收起来,送去南安茶馆,令他们送回南楚。 琴歌三个一连几天不曾出门,到了第四天,却有人找上门来。 照旧是余生自觉远离,琴歌和韩朴会客。来人自称是某个大客栈的伙计,说是奉了一个客人的命令,交给他一方玉佩,还有两句话:“你会挖坑,我会钻洞。” “拿着玉佩来找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玉倒是好玉,琴歌把玩了一阵,摇头失笑,道:“我也有话,麻烦你带给他。” 伙计微微一愣,道:“那客人已经不在小店了,小的……” 琴歌道:“那等什么时候,你遇上他再说也不迟。” “那……”伙计犹豫了一下,道:“公子请讲。” 琴歌笑笑,道:“我想想还是算了,等下次我见到他自己说吧!”这细作怎的这般生嫩,一句话就露出破绽——真让他传话,琴歌还不放心呢。 吩咐人送他出去。 韩朴懊恼道:“忘了这一出了,下次我一定把坑挖的再深一点!” 琴歌笑道:“挖的再深都没用,最好是先将他扒光了,在水里泡一泡再关。” 韩朴眨眼,他如今很能领会琴歌的意思,道:“你是说,他不是钻洞出来的?” 琴歌道:“那伙计分明是齐人埋伏在秦都许久的钉子,齐王不惜暴露他的存在,来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为什么?” 韩朴眨眨眼问:“为什么?” 琴歌道:“自然是为了炫耀。” “炫耀啥?炫耀他会钻洞?”韩朴无语,被人抓了又跑了,有什么好炫耀的? 琴歌看了他一眼,道:“先前他一直落入我的算中,心中很是不服,如今他难得赢我一次,不让我知道怎么成?先前我一直奇怪,怎么明明知道他落在我手里,他那个侍卫始终不来找他,现在想来,他看见我的时候,便想好了退路。” “我在宫中堵住他,只会有三个结果,杀他、放他、关他……如是前两个,那侍卫在与不在,无关紧要,所以齐王考虑的便是第三个可能,他应该和那侍卫约定了联络秘法,那侍卫先离开保住性命,而后寻着信息找到他,再设法营救。”琴歌道:“也只有这样,他才自认为赢我一招,才会专门找人来告诉我,否则,他若真是钻洞出去的,遮掩都来不及,还会派人得意洋洋的通知我一声?” 又叹道:“人果然不能得意忘形,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韩朴嘀咕:“我都替你们累的慌……” “不过……”琴歌皱眉道:“这个人小肚鸡肠,为了意气之争,可以不顾大局,倒是让我有些担心……” 话未说完,忽然神色微变,将手中的玉佩塞进韩朴手中,道:“藏起来。” 韩朴此刻也听到动静,几步翻窗而出,他刚离开不久,门被人无礼推开,陈策带人站在门口,淡淡道:“琴歌,陛下请你去见一个人。” 第33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独自站在森冷的刑房,琴歌看着垂着头被挂在墙上的中年汉子,苦笑:原来自己每次被锁在上面时,是这般模样。 随手撕下一截衣襟,用冷水打湿,琴歌上前,捧起那人的脸,细细擦拭。 一身血污的青衣中年呻吟一声,慢慢睁开眼睛,待看清眼前的人,眼中先是闪过惊喜,而后却是惊慌,哑声道:“你……你是谁?” 琴歌给他轻轻擦去脸上的血污:“连叔。” 连横眼中泪光闪动,人却剧烈挣扎起来:“你到底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滚,你滚!滚!” “连叔!”琴歌如何不明白他的用意,眼中一阵酸涩,按住他的肩膀,低声安抚:“别怕,没事……没事。我没事,你也不会有事。别怕连叔……” “砰”的一声,门被重重打开,连横眼中露出骇然之色,琴歌缓缓转身,将连横挡在身后,看着进来的一行人。 秦鉞走在最后,逆着光站着门口,高大的身影仿佛将大门内外分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门外是午后灿烂的阳光,门内是阴冷幽暗的刑房。 因为逆着光,琴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觉得他此刻的模样很是可怖,仿佛从阴影中走来,要择人而噬的野兽。 秦鉞在门口站了好一阵,才缓缓进门,他步伐虽慢,步幅却大,这般一步步走进来,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逼人气势。 秦钺在刑房中央站住,他明明只是一个人,却给人他一个人便充满了整个刑房的错觉。秦钺看着琴歌,他第一次看见琴歌对一个人显出这种保护的姿势,自嘲一笑——这个人,他不是没有心,他只是不曾对你动心,不曾对你用心。 “琴歌,”秦鉞唤道:“过来。” 他的语气尽力平静,只带着少许苦涩和疲惫:“过来,琴歌。” 琴歌皱眉,秦鉞的状态有点不对劲,他只喜欢同冷静的人对话。 “琴歌。”秦鉞的语气透出丝丝危险的信号。 琴歌上前两步,微微一笑:“秦王陛下。” 他此刻才看清秦鉞的模样,从来强横自信的秦鉞,此刻看起来竟带了几分狼狈,秦鉞一双布满血丝的眸子盯着琴歌看了许久,才开口:“我问你。” 琴歌看着秦鉞。 “你为什么忽然提醒陈策注意寡人的安危?” “偏殿起火的时候,你在哪里?” “这个人和你是什么关系?他做的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琴歌默然。 若无连横在此,这些问题,他怎么说都好,不答也没什么,可连横在这里,他说什么都是错。 琴歌苦笑,他惯以常理推断人事,但这世上偏偏就有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如齐王这疯子,自损一万也要伤敌八百。 这疯子这次不知暴露了多少底牌,就只为了将连横牵连进来,给他找个麻烦——早知齐人负责此事的,会是齐王这疯子,他当初便不该让连横挑唆的如此明显,让他起了疑心,查到两人关系。 看着眼前的少年这种时候还在走神,秦鉞握拳,冷喝一声:“陈策!” 身后传来利刃出鞘的声音,琴歌瞳孔微收,却并未回头,只见秦鉞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我问,你答,答错一个字,答慢一个字,他人头落地。” 琴歌翻腕,旁人还未看清他的动作,他手中的匕首已经放在了秦钺的颈侧,琴歌淡淡道:“他人头落地,你人头落地。” 少年的表情平静冷淡,颈侧的匕首冰冷锋利,没有半分颤动,秦钺很想骗骗自己,这少年只是在威胁他、吓唬他,可是他知道——不是。 他真的会为了那个微不足道的下人,毫不留情的杀了他。 秦钺忽然大笑,笑的眼中泪花都要出来了。 那一声疼,原本已经让他退缩,已经让他决定放手…… 可这少年,醉剑杀人,风华倾世。 可这少年,一语轻言,救他性命。 可这少年,在火海中飘然出现,冒死救他脱险。 可这少年,香甜的睡在他的寝宫,他坐在床前,看着他,听着他的呼吸,满足的就是拥有了全世界…… 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在最高兴、最满足的时候,在似乎终于看到希望的时候,被他狠狠在心口捅一刀。 他不生气,一点都不生气。 秦钺的情绪很不对劲,琴歌此刻的情景却更不对劲。他想过直接杀了秦钺,飞刃刺死陈策,然后一人一剑杀出大牢,趁秦都大乱时消失无踪……他不仅想了,而且也试了,然而他做不到。 又是这种感觉。 当初他醉酒,一剑抹向秦钺咽喉时,他就有一种仿佛被整个世界所排斥的感觉,如今又是。 他的手只要微微一动,刀刃下那根青色的血管就会被他划开,鲜红的血就会喷射而出,可是他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下手的那一瞬间,他仿佛被整个世界所排斥,包括他的身体,都在排斥他…… 疼痛从手腕传来,匕首叮当一声落地,秦钺原本是被怒火冲昏了头,才冒冒失失去抓琴歌的手腕,不想却意外得手,微微一愣后迅速反应过来,反身将他按住。 琴歌及时伸出左手按住桌面,才避免脸颊了和桌子亲密接触的尴尬,还未开始反抗,肩膀便秦钺死死按住,右手更是如同被铁箍箍住一般,半点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琴歌苦笑:这操蛋的世界,自己这是得罪谁了?天子天子,难道真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别人动他不得? 肩头一阵剧痛,琴歌闷哼一声,知道这是秦钺的警告,抿唇不再胡思乱想。 秦钺低沉的声音传来:“寡人问你,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齐人要谋刺?”所以才会警告陈策,让他小心行事。 琴歌闭了闭眼,叹息:“……是。” “偏殿起火时,你是不是和齐人在一起?” “……是。” “连横怂恿齐人刺杀寡人,是不是你的指使?” “……是。” “琴歌!”秦钺怒喝一声,粗喘几次后,终于将声音又压低了回去:“好,好……指使行刺的人是你,提醒行刺的人也是你,同齐人合谋的人是你,杀了王猛的人也是你,配合纵火的人是你,火场救人的人,还是你……琴歌,好,琴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寡人还真是小看了你……” “这样将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间,是不是很得意?啊?” 是啊,就是有些得意忘形了,琴歌反省,所以才会大意让齐王溜之大吉,被他在背后捅了一刀。下次再遇到这疯子,什么话都不说,一剑杀了。 秦钺看着被他压制在掌下的少年:困守在一个小小的质子府,几乎足不出户,就凭着一个老仆,一个侍卫,他难以想象,这少年是如何布下这惊天之局的。 只可惜,这少年便是才华惊天,也从不肯为他所用。 “琴歌。”秦钺贴近他的耳朵,声音低沉温柔:“琴歌,寡人把你关起来好不好?” 让那双唇,再也吐不出伤人的话,让那双手,再也刺不出杀人的剑,让那双腿,再也不能带着你逃离寡人的身边。 琴歌忽然觉得有些毛骨悚然,闭了闭眼,道:“我救过你的命。” “所以呢?”秦钺冷笑,所以让我放过你吗?这个,恐怕不够呢! 琴歌道:“放了连叔。” “放了他,”秦钺冷冷道:“寡人就不再欠你的救命之恩了,你可想清楚了?” “嗯。” 连横大急,道:“公子,老奴这条烂命不算什么,您千万别为了老奴……” “连叔!”琴歌打断他,转向秦钺:“我同他说几句话。” 捏住肩头的手松开,琴歌没有趁机反击,任由秦钺单手解开他的发带,将他双手束在身后——他既无法对秦钺下杀手,便是反抗也无济于事。 秦钺松手,琴歌披散着长发走到连横身前,陈策看一眼秦钺后,转身退开。 连横老泪纵横,道:“都是老奴的错,公子早吩咐老奴离开秦都,老奴……” “连叔,”琴歌道:“这不重要。” “公子,老奴连累你了,这下你……” “这也不重要,连叔,”琴歌打断道:“秦都的一切,都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 所以不管在对秦钺,还是在对齐王上,他都带了几分漫不经心,因为这些事,真的一点都不重要。但也因此,他才会被齐王反咬一口,以致麻烦上身。 琴歌低声道:“连叔,你要记住两件事,第一,不要为我担心,这世上,没有人能杀了我,更没有人能欺负的了我,我很确定这一点。第二,回楚找戏子,把我送去茶馆的东西,交给他。若是一切顺利,一个月之内,我就能回去了。” 他退后两步,被不耐烦的秦钺拉住胳膊拖到身边,秦钺冷冷道:“放了他,驱他离开秦都。”拽着琴歌向外走去。 “陛下!秦王陛下!”连横忽然高声道:“小人手里有粮草数十万担,你放了我家公子,这些粮草,小人愿意双手奉上……陛下!” 秦钺冷笑一声,脚步不停。 连横急声道:“秦齐交战在即,这些粮草可解一时之危……为一时之意气,弃大局与不顾,此乃昏君所为,陛下一世英……” 秦钺低头看向琴歌,道:“挑起两国之战,然后用粮草赎身……这就是你的目的?” 琴歌随口道:“陛下说是,那就是吧!” 秦钺冷哼一声,看向连横,淡淡道:“你今日才知道吗?寡人原本就是昏君。” 解开披风,兜头披在琴歌身上,拉了人便走。 琴歌扭头看了一眼连横,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连横最后一句话,却是神来之笔,他明显的感觉秦钺已经恢复了冷静,甚至……心情还不错。 忽然心情有些复杂起来:对秦钺而言,似乎自己的目的“只是”为了挑起两国之战,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这个人还真是,意外的好哄。 秦逸看着秦钺看似野蛮的用披风将少年从头裹到脚,遮住他一身的狼狈,然后小心翼翼的搀扶着他过了门槛,亲手托着他上了马车……秦逸无语转开目光,他很想知道,那个接到密报,知道琴歌和刺杀之事有关时,气的几欲疯狂的人是谁。 这何止是雷声大雨点小,简直就是春风化雨了吧? 马车上,秦钺神情依旧冷峻,淡淡道:“寡人不知道你想做什么,寡人也不想知道……你救过我的命,我不会杀你,但也不能再放任你在外面继续兴风作浪。” 琴歌不答,只听秦钺继续道:“寡人会亲自看着你……” 亲自看着……琴歌皱眉看向秦钺,秦钺顿了顿,有些不自然的转开目光:“秦齐之战结束,自会放你离开。” —— 大牢、后宫、大牢、质子府……琴歌算算他自从在刑房醒来之后,一直就被在这儿关几天,那儿关几天,手脚上干干净净不挂东西的日子,加起来才十来天,就算那十天,他也几乎窝在小院里足不出户,这么想想的话,他如今的日子竟然还不错。 没有手铐脚镣,活动范围是比整个质子府还要大上数倍的秦王寝宫,吃住甚至比秦钺还要精致几分,除了那些宫女艳羡的眼神让他有些不自在以外,真的没什么不如意了。 拜他所赐,新任的秦王后到现在还没有等到她的洞房花烛夜,倒是来“探望”过他几次,都在殿外就被人打发了回去,没让他们两个见面。 天气已经有些炎热,琴歌脱了鞋袜躺在软塌上看书,外间又传来滔滔不绝的声音。 这些日子,秦钺一面调集兵力布防,一面召集众人讨论应对齐人之法,那些臣子也找了一些能人异士来,各抒己见。只是大秦因为摊子忽然铺的太大,本就有些焦头烂额,哪有余力应对齐人的进攻?而且大秦一直攻多防少,在应对进攻上经验聊聊,韩魏赵又尚未稳定,如今可说是内外交困……商议好几日了,竟没能拿出一个真正可靠的方案来。 不过这一次,似乎有点不一样,听外面众人的声音中带了些亢奋——也就是说,这次想出的法子,是有几分可行了? 将书放下,侧耳聆听起来。 外间,一身儒服的中年书生神色倨傲,正侃侃而谈:“……齐人向来以掳掠为主,按他们的惯例,士兵只带三日的粮草。我们只需将四野之民,迁入附近城市,然后据城而守。那些齐人最不善攻城,只要守过三日,他们自然无以为继,只能撤去,这个时候,我们再出兵追击,自然能大获全胜……” “赵先生此计大妙,”一个文官赞道:“不费一兵一卒,就能让齐人优势全失!臣都能想到那些齐人发现数十里见不到半点人烟,四处都找不到食物时的情形……陛下,事不宜迟,您赶紧下令吧!” “是啊陛下,谁也不知道齐人什么时候就打来了,实在不宜再拖了……” “陛下,如此妙计……” “妙个屁!”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毫无预兆的插了进来,被打断的众人不悦的抬头,只见原本以为空无一人的内间帘子被从里面掀开,一个少年赤着脚走了出来。 一见少年的模样,几位老臣原本要脱口而出的斥责都缩了回去——这少年,可不只是陛下的心头好那么简单,就凭他的绝世剑法,也有资格在任何场合说话。 赵先生的脸上却显出几分轻蔑和几分愤怒来:从秦王内室走出来的美貌少年,还赤着脚披着发,身份不问可知……他堂堂名士,被人再三请出献策,居然被这种人斥责? 看向秦钺,淡淡道:“陛下,此处既在商议国家要事,还请让无关之人离去的好。” 秦钺恍如未闻,看向琴歌,道:“你不是说懒得管我们两国之事吗?现在出来做什么?” 琴歌自己寻了个地方坐下,淡淡道:“我是怕齐人灭了你们大秦之后,又打到咱们南楚去了。” 赵先生冷哼一声,道:“无知之徒,信口胡言!” 转向秦钺,道:“夏虫不可以语冰,陛下,请容晚生先告退。” 琴歌看向那赵先生,道:“你知道夏虫不可语冰,可知道纸上谈兵?” 赵先生扭头,不肯同他接话。 琴歌不以为意,淡淡一笑,道:“你的坚壁清野之计,的确不错,但前提是齐人粮草不足。其一,齐人在掳掠之时,只带三日粮草,此次怕是倾国之战,他们也会不备粮草?其二,齐人骑射天下无双,五岁孩童便懂骑马打猎。齐人来去如风,如今又正是万物繁盛之时,他们每日只需派出十分之一的人手去附近打猎,便可填饱肚子,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知不知道,齐地以牧牛马为生,他们出战,每个人都备有双马,甚至三马……就算一匹马只够二十个人吃一天,仅仅备用的马,就够他们吃三十天,三十天,你将所有兵力分散在城池等着他们进攻的时候,齐人都打到秦都来了。” 众人面面相觑:妙计妙计……果然是妙个屁! 最后太叔志干咳一声道:“那以琴歌公子之见,我们应该如何是好?” 忽然想起琴歌那句:你是相国还是我是相国? 又干咳一声,道:“你要是有办法退了齐人,这相国,老夫让给你做!” 琴歌淡淡道:“这几日我在里面,听着你们夸夸其谈,还以为自己是回了大楚了呢!你们如今的问题,是粮草不足、是兵力不济、是知己而不知彼,结果你们讨论的不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而是痴心妄想让他们凭空退兵。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只看你们如今这般模样,就知道大秦这次怕是凶多吉少……” 又瞟一眼太叔志,轻飘飘道:“让我退齐,给我相国之位有何用?拿十万精兵来,我帮你们打啊!” 太叔志一噎。 秦钺看了琴歌一眼,淡淡道:“狭路相逢勇者胜,说的好,这一战,寡人决定御驾亲征!” “陛下!” 秦钺抬手,道:“此事不必再议!” 转向琴歌,道:“粮草不足、兵力不济、知己而不知彼……你能解决几个?” 琴歌起身,转回内室,口中轻飘飘道:“一个都不能。” 秦钺一把拽住他的手腕:“那你同我一同出征!” 琴歌甩开他的手,道:“好啊,不过到了战场上,我可不知道自己杀的,会是秦人,还是齐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个世界的背景和琴歌的身份,还有男主失去记忆,所以才一开始是处处受限,大杀四方自然是要有的,但路是要一步步走的!后面的世界就不会这样了。 第34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商议多日,最后的结果却只是一个字:“打。” 没了侥幸之心的秦人,行动起来是很快的,何况此战还是御驾亲征,半点马虎不得,于是征兵、征粮、检阅……整个秦都,不,应该说整个大秦,立刻就紧张起来,各种资源迅速调集,开始了全民备战状态。 这一次,易安也立了大功,有他立下的章程,招贤馆已经举办了三次文试、武试,召集了不少人才,因大秦如今文臣武官都缺乏严重,这些人的存在正好可以缓解窘况,是以秦钺一声令下,将他们直接编入了军队之中,易安也被秦钺重赏。 与易安相比,那位如今还在秦王寝宫同秦王“耳鬓厮磨”的琴歌公子,就显得有些不堪了,尤其从先前的“誓死不从”,到如今的“如胶似漆”,越发让人觉得讽刺。 不过这种论调,只存在于最底层的百姓之中,而大秦高层,尤其是参加过秦王婚宴的达官贵人,却再没有人用轻佻的语气说起过“琴歌”二字。 不是因为畏惧琴歌盛宠,而是那个人的身份,在他们心中已然不同。 秦人尚武,那人一人一剑,足以睥睨天下,便是真和陛下是那种关系,也是他们两个人的事,岂能以娈宠视之? —— 全员备战已经过去三日,秦钺难得闲暇回宫一趟,便看见琴歌又躺在塌上看着书睡着了,他赤着脚,身上就一件轻软的白袍,漆黑的长发安静的散落在他肩上、背上,显得格外温顺。 秦钺替他盖上薄毯,坐在塌沿上,看着少年平静的睡颜,渐渐有些痴了,而后又苦笑:这个人,哪怕离他再近,还不是一样抓不住,又……放不下。 …… 等琴歌睡足了觉睁开眼睛时,便看见秦钺正在拭剑,他还没起身,秦钺便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开口道:“醒了?” 琴歌嗯了一声坐起来,如今已经快要入夏,白天太长,他一到下午便有些犯困。 “先前我说的,让你同我一同出征的话,”秦钺犹豫了一下,道:“不过是玩笑,等明日我出发以后,你就回质子府吧。”那日不过是一时气愤……这少年的身体,哪里经得起战场的折腾。 琴歌又嗯了一声,没有多大的反应。 秦钺手僵了下,一回头便看见少年正揉着眼睛打哈欠,眼中还擒着泪,一副尚未睡醒的模样,也不知道将他的话听进去没有,迟疑了一下,又道:“如果我不回来了,你就回南楚——我会吩咐陈策和秦逸。” 少年再嗯一声,秦钺正有些懊恼,只听少年漫不经心的声音传来:“那要是你万一回来了呢?” 万一……秦钺只觉得额头青筋直跳,蛮力擦着手中的剑:这少年同他说话,真是越来越不客气了! 琴歌醒了瞌睡,用冷水洗了把脸,斜靠在秦钺面前的椅子上,道:“陛下应该很清楚,你关不住我……你越关,便越关不住。既然如此,你我何必再玩这你追我逃的把戏,倒不如都爽快些的好。” 秦钺看着他,他发现这少年除了练功练剑尚算刻苦外,其余时候都闲散的紧,或躺在软塌上看书,或倚在椅背上吹风,做什么都带着些漫不经心,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值得他全心全意去关注的。但这一刻,他却是格外认真。 秦钺将长剑入鞘,问道:“你待如何?” 琴歌坐下来,道:“我助你退齐,你放我回楚。” “……如果你做不到呢?” 琴歌淡淡道:“那我陪你战死沙场。” 秦钺定定看着琴歌,许久之后,才缓缓举起右手,琴歌抬手在他手掌上轻轻一击,道:“君无戏言。” “自然。” 正如这少年所言,这个人,他关不住,没有人能关得住他。 “如果你不疑心我是奸细的话,”琴歌道:“我需要三样东西,第一,户部的账册,第二这次准备出战的军队数目、方位、兵种,第三,我需要一些口供。” “口供?” 琴歌点头:“秦都的大牢里,抓了很多齐人奸细,以及和他们接触过的商人,我需要他们最详尽的口供,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甚至神态、语气。” 这些人,都是齐王用完后留下的弃子,齐王物尽其用,用他们扯出连横,坑了琴歌一把……琴歌岂能不小小回敬一下? “可以。” …… 晚间,秦王寝宫的正殿之中灯火通明,明日便是秦王御驾亲征之日,全大秦最位高权重者,皆集中在此。 包括秦钺在内,十多人正襟危坐,琴歌依旧一身白色儒服,坐在秦钺身侧,在他们面前的墙上,挂着一副巨大的地图,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的笔,写着许多小字。 “高百丈,路艰险,牛马不能行。” “水深且急,有桥,宽三尺,承重不过十人。” “有匪千人。” “林密,瘴气。” “城,高两丈,丁数百。” “……” 琴歌待众人仔细看过,才道:“这是韩、赵两地部分的地图,这上面的注释,是我从齐人和外地商贩口供中获取的信息。黑色小字,是商贩顺口说起之事,褐色所书,是齐人主动问起之事,而绿色的,是负责此事的齐人权贵亲口过问的地方。” 众人听得眼睛渐渐亮了起来,大秦在粮草兵力上,虽暂时居于劣势,但并非无法可想,最令他们头疼的,是不知道齐人将从何处入侵——齐人来去如风,等知道消息再组织兵力前去拦截,早不知损失了多少土地了。至于派探子……齐人行军,比探子还快,探子还没回来,齐人都已经先到了,作用有限的很。 如今有了这种东西,齐人的入侵方向,便不再是无迹可寻,尤其那位齐人权贵,他亲自关注打探过的地方,应是重中之重。 琴歌起身,手持炭笔,顺着地图上褐色、绿色的标志,描绘出数个路线,然后又将其中几条划去,道:“剩下这三条,不敢说一定就是齐人行军的路线,但却至少是齐人曾考虑过其可行性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所以这些线路作用有限,但是,我们至少能从中推测出齐人可能入秦的地点。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有可能。” 一人皱眉道:“行军打仗,哪有一开始就将线路暴露给对手的,你这东西到底可不可靠?若这是齐人阴谋,我们把人都调过去,结果他从别处入侵,岂不一开始便落了下风?” 琴歌道:“齐人世代居住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中原腹地他们从未涉足。中原地形复杂,山川河流众多,齐人很不适应,出于本能,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打探周边环境。齐人绝不会想到,我们会将他们每个人说的每句话,都还原出来,绘成地图……所以这东西应该是可靠的,但不排除他们忽然找到更合适的向导,从别处入侵的可能。所以,我们最好在将这里、这里这些地方,也算进来。” 原本还听得津津有味的人开始面面相觑,道:“我大秦原本就兵力不足,你画了那么多地方,根本不可能一一布防——说这么多不都是废话吗?” 琴歌道:“何须一一布防?” 他在地图上画出三个圈,道:“想死守边境,不让齐人踏入大秦一步,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能做的,是将兵力调集在这三处,然后在边境各处设烽火台传递消息。如他们从双昌谷入秦,则由门阳城出兵,前往石关拦截,可以逸待劳,逼他们在不利骑兵的环境中作战;同样的,若他们走州坝郡,则由单野城出兵,在垣山城拦截……” 他一连说了十多处地方,最后道:“这三处屯兵之地,可以辐射所有秦齐边境,而且之间又能相互呼应,便是他们不从这些地方入境,也可随机应变,至少不至于一开始便手忙脚乱。” 他说完便坐下,那干人正听得入神,见他忽然不说了,眨眨眼,问道:“然后呢?” 琴歌看了说话的人一眼,道:“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如今尚未交战,我就在这里说什么然后,那就真的是纸上谈兵了!我不过分析局势,后面的事,自有将领调兵遣将。” “现在设烽火台,来得及吗?”说不定命令还没传达到,齐人就先打来了。 琴歌道:“不急,齐人入侵,还要再等几日呢。” “你又知道了?所谓兵贵神速,他们既然要打仗,难道还等咱们准备好不成?” 他们自然不会等秦人准备好,可是他们得等齐王回国……琴歌不答,道:“然后是粮草的问题……大秦不是无粮,只是大秦朝廷无粮,而大秦本土因年年征战,所耗甚大,也无粮,但韩魏赵三地有粮。只是韩赵魏三地人心未稳,直接征粮容易引起民愤,所以征粮,不如捐粮。” 太叔志道:“可是那些地方,征粮都征不到,何况是捐粮?” 琴歌道:“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如今诸国之中,贫富不均皆十分严重,九成的田地,集中在一成人手中。你去按着人头,一家一户的要粮,对穷人来说,等于是要他们的命,自然征不到粮。但那些富户却不同,他们手中有吃不完的粮食,而他们需要的东西,又恰是你们有的,随意拿一些出来,粮食问题便解决了。” 太叔志若有所思,还不等他想出头绪,便有人直接开口问道:“他们要的是什么?” “要安稳,要国虽破了家不亡,要虽然换了君主,但那些田地和财富,依旧合理合法的归他们所有,”琴歌道:“只要颁旨,让这三地之人,拿地契去官府按田亩缴纳一定粮食,便可换取大秦官府发放的地契,又或者直接捐纳多少粮食,就可得到某个虚职,成为大秦之臣,类似种种,自然就有粮食源源不断送来。” “……” 这一夜,秦王寝宫中的灯光一直亮到五更天,琴歌回房补眠,睡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又被人叫醒,于是搬到马车上继续睡,连出征时热血激昂的宣誓,和送行百姓的哀嚎哭泣,都没能将琴歌叫醒。 五日后,大秦官兵到达驻扎地点,各地的烽火台早已筑好,又三日,烽火起,战火燃。 齐人果然从三条路线之一入秦,是以入境不久就遭到阻击。齐秦各有优势,几番交战之后,战事呈胶着状态,双方各有胜负,打的难分难解,均伤亡惨重。 前方战火纷飞,后方一个平坦的山谷中,却悄然驻扎着数千兵士,在这数千士兵的拱卫中,有一座堪称豪华的帐幕,韩朴正在里面抱怨:“这里是战场啊,我们要不要这么闲?” “闲的是你,不是我,”琴歌看都没看他一眼,继续吩咐道:“备三万人四日粮草,送入双峡岭备调。” “是!” “在淮水下游平安渡,设帐幕食水,准备收束败兵。” “是。” “从庐州城调十万粮草,至武安城备用……让他们绕道双厦,随时准备放火烧粮。” “是。” 战争持续了一个月,对于琴歌一些莫名其妙的命令,再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唯一的回答,就只有一个“是”字。私底下,不知有多少人议论,若是这一仗,让琴歌公子指挥的话,说不定早就赢了。 而在前方打仗的将领,也觉得前所未有的舒适——不管他们打仗打到哪里,不管是多么突然的命令,都全然不必担心没有饭吃,有个仿佛未卜先知的家伙,总能将吃的及时送到他们嘴里。不被后方掣肘,可以甩开袖子尽情干架的滋味,真是不要太爽啊! 一炷香的时间,琴歌将战报、账簿看完,将帐篷里回话的人都打发走,韩朴又开始碎碎念:“我说,你准备在这里呆多久啊?都住了半个多月了!这里是战场啊,战场!到现在,我的剑都没见过血呢!” 琴歌道:“这里凉快啊,自然能住多久就住多久。” 又问道:“你要见血,见谁的血?秦人?齐人?” 韩朴理所当然道:“当然是齐人,你现在不是站在秦人这边吗?” 他忽然一愣,道:“不对啊,我记得你说过,要平衡他们的力量,为什么忽然这么尽心尽力帮秦人?呃,难道你准备和秦钺好……那个,最后一句当我没说。” 琴歌皱眉,道:“你哪里看见我尽心尽力帮秦人了?” 韩朴指着自己的眼睛,道:“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为秦人献策,让他们正面拦截住了齐人,还将他们的后方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还不叫尽心,什么叫尽心?就差亲自上阵杀敌了好吧! 琴歌看了他一眼,轻飘飘吐出一个字:“猪!” 韩朴瞪大了眼:“你又骂我猪!我、我我又哪句话说错了!” 琴歌淡淡道:“我从未帮大秦对付齐人,我只是,让他们将最精锐的力量,直接绞杀在一起,用最快的速度消耗,如此而已。” “当然,这也是秦人自己的选择,否则他们只需要收缩防线,守好大秦本土,等齐人失去锐气,力量分散的时候,再行出击,结果会比现在好的多,损失要少的多,”琴歌道:“但秦人的骄傲,让他们不可能这么做,他们不可能将自己的土地主动让给齐人,哪怕是暂时的,所以我也算是帮他们一把。” “如此,一是遂了秦人之愿,抵御住了齐人入侵,二则韩赵百姓不至被齐人肆掠,三则,如此硬碰硬的一战,齐秦两地将精锐尽失,南楚数年内将安枕无忧。”琴歌道:“最重要的是,我没多少时间耗在这里了。” “什么意……”什么叫没有时间? 韩朴话未说完,忽然神情一变,猛地伸手抓住一物。 琴歌见韩朴就要追出去,低喝一声:“回来!” 韩朴一愣站住,琴歌从他手中接过一截竹管,抽出里面的纸条,上面只有区区数字:“好戏终散场。” 韩朴拧过头来看:“什么意思?” 琴歌不理他,将纸条扔进火盆,左手执笔,在纸上写了数语,交给韩朴,道:“知道交给谁吗?” 韩朴一直看着,差点惊呼出声,道:“你,你这是……” 纸条上只写了十几个字:“陛下驾崩,太子失德,请速回楚,吾等翘首以盼。” 琴歌淡淡道:“你隐藏身份,暗地护送他们一程,我会在路上接应你们。” 韩朴结结巴巴道:“楚王死了?真的还是假的啊?不会是你干的吧?你怎么做到的?你、你这可是弑君啊!” 琴歌道:“嗯,是弑君。” 心中略有些纳闷,怎么楚王杀得,秦王就杀不得呢?回头再拿齐王试试? 韩朴凌乱了:“你,你你……” 他自己已经够离经叛道了,可这琴歌,比他还过分,他刺杀了几次敌国的国主,就自觉很了不得了,可这位,直接将自己的皇帝弄死了……这是弑君啊,不忠不义……这是最坏最坏的奸臣才干的事儿啊! 琴歌对他的反应这么激烈很是不解,道:“我早说了要光明正大的回楚,何谓光明正大?难道被秦王释放就算光明正大了?错了,作为质子,真正光明正大回楚的方式,只有回国登基一途!作为侍从,自然也只有跟随新君回国,才是最光明正大的。” 韩朴脑子一片混乱,抓住一条说一条:“可,可你不是和秦钺说好了,你帮他退齐,他放你回楚吗?你不会是准备撂挑子吧?你这要一走,大秦这边可要乱了套了!” “你放心,仗打完了我再走。” 韩朴挠头道:“可你不是说,要在路上接应我们吗?” 琴歌嗯了一声,道:“仗打完了,我就去接应你们。” 韩朴快把头发抓掉了:“这边不知道还要打到猴年马月呢,我们十来天就到南楚了,你接哪门子的应啊!” 琴歌不同他继续扯了,拍拍他的肩膀,道:“他们两个没怎么受过苦,你路上多照应着点儿。” 将他推到门外,合上门帘。 韩朴在门口发了好一阵的楞,最后一跺脚,算了,还是先干完活再问吧! 第二天凌晨,琴歌还未起身,便看见副将跌跌撞撞进门,急的一头冷汗道:“公子,大事不好了,南面忽然出现了大批黑骑军,至少也有万骑……您快点换上普通甲胄,我护送你离开这里……” 忽然想起琴歌的剑法,只怕自己跟着反而碍事,忙又改口道:“不,不对,您赶紧走,赶紧走,下官替您阻挡追兵……” 就这两句话的功夫,地面已是一阵阵颤动,琴歌道:“吩咐下去,布阵。” “布阵?布什么阵啊!”副将大急:“我们这里只有五千步兵,而且还多是新兵,就算再多五倍,也不是一万黑骑的对手啊,琴歌公子……” 琴歌拍拍他的肩膀,副将终于安静下来,琴歌再度道:“去,布阵。” “……是。” 第35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齐耀抬手,身后雷鸣般的马蹄声只片刻便停了下来,黑色洪流静止在他身后,一时间,数万人马,鸦雀无声。 黑色的铠甲下,齐耀冷漠的看着前面的队伍慌乱的聚集,唇角露出一丝冷笑:他不怕给他们列阵的机会——别说这一群乌合之众,便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又能怎么样?三千弓兵,两千刀盾,也想挡住他两万铁骑? 刀盾先天便被他骑兵所克,至于弓兵,以他的铁骑速度,这些人最多来的及射出两箭,就会被冲到跟前,到时候还不是任由宰割? 当然,这不是他没有一鼓作气冲上去、趁他们还未稳住阵脚就直接冲散屠杀的原因,毕竟再小的损失也是损失,他不冲上去,是因为,他还没有看见那个人。 若为了这区区五千人,何须他齐耀亲自出马,何须动用他最精锐的两万铁骑?他要先看到那个人,否则混乱之下,那人只要稍稍遮掩身份,以他的剑法,想要逃出生天并不算难。他不允许这种可能发生,他不能前功尽弃。 这两万铁骑,只为他一人而来,抓了他,大秦后方立刻会变成一团乱麻,秦王也会心绪大乱……到时候,大秦粮草供应不上,秦王心存顾忌,那么这一战,他便还有几分胜算。 他知道这样有些冒险,这里毕竟是秦人后方,可他也是无奈之举:在他的计划中,齐兵入秦之后,占领城池,壮大军队,吸纳韩赵遗民成为他战场的炮灰,替他消耗秦人……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精心策划的进攻大计,竟会被秦人识破,他的大军居然才刚入秦不久,在还有没任何收获的时候,就被秦人未卜先知一般堵个正着……若再在这片绞肉机一般的战场上胶着下去,大齐就真的完了。 大秦家大业大,他们不怕,便是士兵死完了,他们还能再招一批,过上三五年,就能恢复过来,可是齐人地广人稀,全民皆兵,这些士兵,是兵也是民,若他们都死在这里,整个大齐,几十年都恢复不了元气。 他不能让这种情景再继续下去。 他在招贤馆放了人,这些人这次也入了秦军,但因为传递消息不易,没有派上什么大用。唯有几个在军中管后勤的,送来最为可靠的信息:秦人的粮草很紧张,几乎都是按日供应,之所以能顺利撑到现在,是因为他们身后,有个精打细算、料事如神的公子琴歌。他将少少的资源利用到了极致,让整个秦军可以后顾无忧的上阵打仗……如果没了他,整个秦军都会因为供给不足,陷入混乱。 公子琴歌……就是他了。 齐耀将最后保留的精锐力量召集起来,马衔枚蹄裹布,在夜半绕过遍布的哨岗和烽火台,悄悄潜入秦人后方……只为一人动用两万人马是有些杀鸡用牛刀了,但并不算图废人力,因为等抓住了那个人,这两万精兵在秦人后方动起来,将成为他们最大的噩梦。 终于出来了,齐耀眼睛迷了起来,看着林立的甲胄中那醒目的一抹雪白。即使在战场上,依旧是白衣黑发,依旧是衣袂飘飘、长袖当风,依旧是宽大的腰带束起纤细的腰肢,依旧是悠闲中带着几分懒散的站姿。 他忽然想看看他此刻的表情,看看那少年在千军万马面前,是不是还那么冷漠自信,看看他的唇角,还有没有奸计得逞时的那一抹狡黠笑意。 他是想到就去做的人,是以念头才起,他便轻踢马腹,驾着骏马冲到阵前,轻笑一声:“琴歌,出来答话。” 他身后的侍卫早便习惯了自家主子的任性,一语不发的跟在他身后。 琴歌越众而出,微微一笑,道:“齐王陛下别来无恙?” “齐,齐王?” 秦兵面面相觑,他们就这么一群杂牌军,竟然有幸把齐王给招来了……也算是死得其所? 齐耀轻笑一声,道:“琴歌你现在还能笑的出来,可是因为知道寡人舍不得杀你?不过,寡人给你的玉佩可还带在身上?如没有它,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承诺,可就不作数了哦!” 琴歌身后的士兵顿时一片骚乱,自家的主将和齐王之间竟然会有这样的约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他…… 琴歌噗嗤一声失笑,道:“齐王你爱说废话的毛病又犯了。你可知道秦人军纪严明,便是他们心中信了我与你有约,甚至信了我是齐人的奸细,若无上峰指令,他们也只会唯我之命是从,你挑唆他们有什么用?” 齐耀摇头叹息道:“寡人不过说几句实话罢了,什么挑唆不挑唆的,琴歌你想多了。” “放屁!”琴歌尚未答话,身后副官怒道:“到现在还想挑拨离间!你齐人入秦线路,是琴歌公子推测出来的,我大秦官兵粮草,是琴歌公子设法筹集,如今的大秦后方,更是得琴歌公子亲自调度才能供应如常……琴歌公子若真是奸细,他什么都不做,咱们大秦也早就败了!琴歌公子不是奸细!” 他话音一落,身后士兵便大叫:“齐人放屁!琴歌公子不是奸细!” 顿时乱吵吵的声音七零八落的响起:“齐人放屁!” “琴歌公子不是奸细!” “不是奸细!” 或许是愤怒使然,原本低迷到了极点的士气,竟然又高涨了起来。 琴歌摇头失笑,一抬手,身后的声音戛然而止。 齐耀脸上已经没了笑容,眼睛危险的迷了起来:“我大齐入秦线路,是你推测出来的?”所以他落入如今的窘境,都是因为他? “是啊,”琴歌的声音散漫依旧:“确切的说,应该是你主动告诉秦人的才对……你用来攀咬连叔的那些个齐商,是你自己丢出去的吧?若不是他们,我又怎么能从你曾经的言谈中,找到线索?说起来,秦王真该好好谢谢你才对。” 齐耀脸色阴沉下来,手死死握住缰绳,许久没有说话,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的惨况,居然就源自于他临走时小小的报复心理……若早知道,早知道…… 不过,他终究不是只顾纠结与过往的人,片刻之后,脸色恢复冷静,道:“琴歌,寡人记得你不是秦人吧?” “不是。” 齐耀冷然道:“既然不是,又何必为秦人效死?如今形势,无需我多言。寡人在万军之前立誓,只要你过来,寡人即刻封你为并肩王,真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绝无虚言!”这少年,可恶归可恶,可是他才华能力,他也是亲自领教过得……他若肯归附大齐,他愿意拿出最大的诚意来。 琴歌轻叹一声,道:“我真的很心动,但是临阵倒戈这种事,琴歌委实做不出来。” 齐耀盯着他看了一阵,道:“既然如此,寡人也无话可说。” 抬手道:“众军听令,活捉琴歌者,封护国公,赏十万金,杀琴歌者,封万户侯,赏万金。” 琴歌笑笑,这个护国公可也太不值钱了,应该说,齐王果然无愧他任性二字吗? 在齐耀挥下右手之前,微微一笑,道:“齐王陛下,可还记得琴歌擅长什么?” 齐耀并不被他干扰,淡淡道:“你最擅算计人心,可是向来只擅算人,不擅算己,否则当初也不会留下连横的破绽为我所乘。当初如此,今日又如此,你在此地运筹帷幄,自以为算无遗策,却忘了,你自己会成为秦人最大的破绽,会成为寡人的目标吧?” 并不等琴歌答话,右手猛地一挥,身后黑色洪流猛地活了过来,向秦人奔流而去。他们速度越来越快,齐耀将距离算的很准,等到他们冲秦人阵前时,正是速度最快,气势最猛之时,这些秦人的乌合之众,将一冲击溃…… 琴歌身边无马匹代步,很快就会被人包围,便是他剑法再高,也脱身无望。 到那个时候…… 齐耀冷哼一声,听说秦王将他关在寝宫,享尽艳福……既然给他无上荣耀都不肯接受,那就别怪他也要尝尝这滋味了,听说善舞之人,身体格外柔软动人…… 他刻意想着不堪的事来平息自己的怒气,冷冷看着琴歌,他很想知道,这冷漠的少年在面临绝境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 只见少年看了他一眼,缓缓向后退去,口中道:“退!” 他身后副将高喝一声:“退!” 然后让齐耀都觉得啼笑皆非的一幕出现了,所有秦兵猛地转身,拔腿就跑,而且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的飞奔——这是退呢,还是逃呢? 真正是在退的人,只有琴歌和副将两个,他们吊着秦人的尾巴退着,速度也不算慢,只是秦人的马,速度更快。 雷鸣般的震响,山洪一般的气魄,闪电似得速度……黑色的铁骑军很快就越过了齐耀,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冲向溃逃的队伍,冲向琴歌。 齐耀没有动,他虽然爱冒险,但也惜命,他还是等这少年拔了牙,再靠近的好。 少年还在退,他的剑握在手心,依旧没有出鞘的意思,那道闪电般的洪流已经近在眼前。 快了,近了,到了! 齐耀唇角露出冷笑,他倒要看看,这少年,到底能杀多少人! “咴……”忽然一声骏马的惨叫响起,冲在最前面的黑骑战马毫无预兆的栽倒在地上,因为速度太快,马上的骑士被甩出足足一丈多远,挣扎许久都没能起身。 因为冲在最前面的战马突兀的倒地,后面一连两骑收势不住,撞翻在倒地的战马身上,幸好齐人骑术了得,后面的人驾驭住奔马,纷纷错身而过,并未造成更大的混乱。 齐耀暗骂了一声废物,不以为意,但忽然耳边又传来一声惨嘶,又有一匹战马无故跌倒。 齐耀心中咯噔一下,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然后他看见随着队伍深入秦人方才的阵地,越来越多的战马倒了下来…… 一匹、两匹、十匹、百匹…… 这绝不可能是巧合! “停!停!快停下!”齐耀大呼,奈何齐人马速太快,怎么可能一下子停下?但好在速度还是降了下来,正在齐耀松了口气的时候,忽然后面一阵骚动,大军前冲的速度再一次加快,甚至气势比先前还要猛! 前面退,后面冲,齐耀在一片混乱中开口:“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陛下不好了,”人喊马鸣中,有人慌张的回禀:“后面着火了!眼看烧过来了!” 齐耀艰难的控住马回头,只见队伍的后方火光熊熊,黑色的浓烟冲天而起,那大火像是长了眼睛似得,追着他们队伍尾巴烧了过来,越来越多人控制不住马匹,越过他们冲了过去…… “陛下!陛下!现在怎么办?” 齐耀眼睛都红了,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咬牙道:“冲!” 那就冲! 不管前面是什么,总比葬身火海要强。 混乱的队伍再次组织起来,又一次冲向秦人。 然而,这里并不比火海安全多少,这片土地仿佛被诅咒过一样,凡是踏入其中的马,都会无缘无故的倒下,当齐耀自己被摔下战马时,他终于明白了这诅咒是什么…… 地上有坑,不大,碗口大小,一尺来深,但多,很多很多……每隔一尺左右就有一个这样的坑,密密麻麻,无穷无尽……这样的坑,奔跑起来的战马一脚踩进去,只有骨折一个下场。而这里,密密麻麻都是这样的坑。 “齐王陛下,可还记得琴歌擅长什么?” 齐耀苦笑,他知道这少年擅长什么了。 挖坑。 好多好多的坑。 他在这里住了半个月,挖了好多好多的坑。 还有,好大好大一个坑。 “你会挖坑,我会钻洞。” 他从秦都离开的时候,针对这少年做了两件事,一是出卖连横,将这少年挑唆齐人刺杀秦钺之事,透露给秦钺,二是给少年送了这八个字来嘲笑于他。 前者让少年推测出他入秦线路,让他争夺天下的大计胎死腹中,后者,那少年给他挖了一个更大、更深的坑……这报应,未免来的太快。 箭羽忽然从天而降。 齐耀抬头,看见周围原本飞奔的秦兵已经停下了脚步,,站在不高的土坡上,刀盾在前,挡住齐人射去的利箭,弓手再后,长箭不要钱似的向他们射来。若是换了以往,不过是两个纵越,这些人就将被他们肆意屠杀,可是现在…… 地上满是伤残的骏马,身边尽是摔的骨断筋折的士兵,有勉强能动的躲在马后,射出零星的箭矢,但很快就被浑身插满利箭,无力的倒下…… 利箭在空中飞舞,鲜血在地上蔓延,惨叫声此起彼伏…… 齐耀惨笑:他的两万精兵,他最精锐最亲信的队伍,他手中唯一剩下的最完整的有生力量,他的神来之笔,他的奇兵…… 没了…… 没了。 他惨笑一声,身后亲信扶着他:“陛下,大势已去,咱们赶紧撤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陛下!” 齐耀最后看一眼站在小山坡上的少年,他手中的剑依旧没有出鞘,正闲闲站着和身边的人聊天,一派的云淡风轻,仿佛这修罗场,和他琴歌没有任何关系,仿佛他只是来踏青游春的风流仕子…… “好……”齐耀回头:“走,我们走。” 山坡上,余生道:“那边火已经快熄了,我令人守在周围,不会酿成火灾。” 琴歌嗯了一声,叹道:“齐王爱行险招,可偏偏关键时候,又少了几分决断。否则这会儿,死的就该是我们了。” 这种季节放火,很难烧的起来,不过琴歌手中有大批的蒸酒,令人装在酒坛里,先用弓箭射过去,然后再点火,自然想烧哪里烧哪里。不过这火威力不算大,齐人马快,若一鼓作气冲过去,说不定连轻伤都不会受。 这会儿幸存的齐人开始反击,越来越多的齐人冲入秦人阵地,短兵相接之后,精兵和新兵的区别立刻就出来了,虽秦人在人数和士气上占了上风,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秦人化为尸体倒下。 琴歌望向余生,道:“我不是秦人,难道你也不是?” 余生看了他半晌,抿着唇,向前方的战场走去,走了两步,却又忽然回头:“公子。” “嗯?” 余生深深一鞠:“公子……保重。” 琴歌微楞,待回过神来的时候,余生已经不在原地,手中短刀正刺入一齐兵的胸口。 “余生,”琴歌的声音很低:“你也……保重。” 转身离开。 第36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山谷中,齐耀面无表情,身边十多个侍从副将拥着他默默赶路,没有一人敢开口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齐耀终于回神,感受到周围死寂的气氛,冷喝道:“慌什么?天还没塌,没了这两万人,寡人还有二十万大军!先找个地方歇一阵,收束残兵,到了晚上,设法回……” 话未说完,神色一冷,喝道:“什么人?出来!” 一个人牵着马从巨石后慢慢转了出来,齐耀脸上的杀气转为苦笑,这场景,真他妈的熟悉! 抬手阻止身边的人冲上去,道:“恭喜琴歌公子,破黑骑,杀齐王,这次要名扬天下了。” 琴歌颔首道:“这要多谢陛下,肯给我这个机会。” 齐耀瞳孔一缩,这少年没有否认“杀齐王”三个字,难道是真的对他起了杀心?可若是如此,为何他又一个人出现在这里? 口中道:“我记得公子曾言,要让我大齐和大秦斗得旗鼓相当,才能给楚人以喘息之机,怎么这次却出尔反尔,彻底站在了秦人一边?就算先前秦人势弱,但此刻形势已经反过来了吧?公子不如再反过来帮我大齐一把?” 琴歌摇头失笑,这位齐王,可是深得能屈能伸的精髓,微微一笑道:“可我怎么觉得,杀了陛下,就是在帮齐人呢?” 齐耀神色一僵。 琴歌放开缰绳,缓缓上前,道:“聪明是好事,可是自恃聪明,就不好了。陛下爱出奇兵,善出奇兵,可是为国为君,要奇正相辅方为正道……想必陛下以往曾因奇兵一事,得过偌大好处,以至养成如今的性情,凡事皆爱走捷径,却不知这世上并非所有事情都有捷径可走。陛下如此行事,最多能强横一时,想要真正昌盛,却差的远呢。” 齐耀默然,而后惨笑,他两次在琴歌手中惨败,归根到底都是他好用奇兵、爱走捷径所致,以致将手中原本可以纵横天下的筹码,几乎输的一干二净。 琴歌抬腕举剑,道:“准备好了吗?” 齐耀回神,见状浑身僵硬,冷汗直流,强笑道:“你不必吓我,你不是爱说废话的人,你若真是要杀我,又何必同我说这么多?” 琴歌淡淡一笑,道:“也许是因为我想让陛下去的更加不甘?我那被陛下出卖的连叔,可是受了不少罪呢,就这么杀了你,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见琴歌就要拔剑,齐耀忙道:“且慢!” “嗯?” 齐耀诚恳道:“连横的事,是寡人不对,寡人也受了教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见琴歌冷哼一声,齐耀又苦笑着继续道:“……虽然那代价并非寡人心甘情愿付出的,但……” 他实在无法继续,长叹一声,道:“罢了,你到底要如何,才肯放过……” 齐耀神情无奈,言语诚恳,眼中还带着疲惫,然而随着一个“放”字出口,两道乌光分别从他左右袖口出现,闪电般射向琴歌的咽喉和胸口,与此同时,他身后的侍卫忽然发难,数柄弯刀几乎同时向琴歌削去。 齐耀迅速向后退去,面前刀光闪烁,杀气纵横,他却连声音和语气都不曾变一下:“……过此事?” 下一瞬,慢的让人觉得过了一辈子,又快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叮叮两声,两道长剑被先后拨开,琴歌脚下一滑,错身旋步,齐耀只觉得眼前一花,还未反应过来,人就已到了眼前…… “锵!”利剑出鞘声的余韵还响在耳侧,雪白的剑光化为一道弧线占据了他所有视野——齐耀甚至来不及闭上眼睛,凉意掠过咽喉,鲜血飞溅…… 齐耀瞳孔放大,低头看着自己脖子上溅出的鲜血,魂魄飞到了天际,他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心中充满强烈的不甘:他齐耀,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的死掉……他是一国之君,他还要统一天下……他好容易才走到这一步,属于他的荣耀才刚刚开始,他还有许多许多…… “陛下!” “陛下!” 七嘴八舌的声音仿佛从天边传来,语气先是难以置信的绝望,然后是绝处逢生的喜悦,最后带上了急切焦虑的担忧…… 发现自己过了许久都不曾失去意识的齐耀终于慢慢回神,涣散的目光在站在一丈外的白衣少年身上重新凝聚:“你……” 齐耀开口说了一个字,却怎么也无法继续,他的声音沙哑的厉害,他的牙齿在发颤,他的舌根一片僵硬……他觉得自己是真的死了一次,从皮肤到骨髓都透着寒意,冷汗早已将一身黑袍浸透。 死亡的恐惧,不会因为你贵为天子,就减弱半分。 琴歌看着齐耀,微微一笑,道:“抱歉,剑好像有点短。这柄剑我还是第一次用,有点不习惯……嗯,我们再来一次如何?” 见少年真的作势拔剑,齐耀瞳孔瞬间缩小,难以控制的失声尖叫:“琴歌!” “嗯?” “琴歌……”齐耀脸色苍白如纸,靠扶着侍卫的手才堪堪站住,声音早就没有了先前的冷静,沙哑的嗓子在歇斯底里的嘶吼:“琴歌你不要欺人太甚!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到底想怎么样!想怎么样!” 哪怕明知这少年不会杀他,但心中还是被恐惧充满,死亡的滋味,他绝对绝对不要再尝第二次。 琴歌笑笑:“我就想试一试,齐王杀不杀得……” “琴歌!” 琴歌话未说完,便被齐耀的破锣嗓子打断,琴歌看着已有崩溃迹象的齐耀,感叹自己说实话总是没人信,展颜一笑,道:“其实你这次是真的猜对了,我今日的确没有杀你的意思……” 终于得了“不杀”两个字,齐耀脚软了下,重重的喘气,好一阵才咬牙道:“所以你要说,你追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吓一吓我?” 他脖子上的血已经凝固,但那一道细长的血痕看着可怖之极,这让他口中的“吓一吓”三个字,显得很有说服力。 “自然不是,”琴歌漫不经心的转动着手中的长剑,淡淡道:“一月之内,兵逼南楚。能做到吧?” 齐耀闭了闭眼,他此刻才真的放松下来……有要求,就是好事。 口中道:“……能。” 琴歌笑笑,道:“既然陛下说能,那么琴歌就放心了。当然,若陛下认为琴歌一人一剑,奈何不了陛下,也可以当琴歌没有说过。告辞。” 后退几步,翻身上马,飞驰而去。 众人看着他的背影,面面相觑,许久才有人开口:“陛下,琴歌公子不是楚人吗?他为什么要我们……” 齐耀面无表情,道:“你还敢猜他在想些什么?难道受的教训还不够吗?” 那副将低头闭嘴,默默叹了口气,想起同秦人正面绞杀在一起而死去的十万将士,想起被坑死在琴歌面前的万余精兵,还有刚刚死过一次的齐王……怎么会不够?实在是太够了啊! 只听齐耀淡淡道:“此次我们也不算输,如今我们是后继无力,但秦人没了琴歌,一样也打不下去。回去以后和秦钺商议休战,然后转道南楚。吩咐他们,去了南楚,多拿东西少杀人。” “是。” 齐耀又道:“他此行必然是回楚去了。你们回去以后,立刻暗中召集人手,务必要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陛下……” 齐耀知道他要说什么,冷哼道:“剑杀不了他,就用刀,用火,用毒药!他一日不死,寡人如芒刺在背,食不能下咽,睡不能安寝……” “陛下,”副将苦笑道:“琴歌公子武功心智都太过骇人,若万一惹恼了他,化身刺客,根本防不胜防啊!” 齐耀瞪了他一眼:“为何要让他知道?寡人不会死不承认吗?” 副将低头不吭气,其余的人却偷眼看下齐耀:陛下,您强。 心中莫名有些轻松:还好,他们那个有时候很靠谱,有时候又很不靠谱的死不要脸的齐王陛下,又回来了。 …… 堪称豪华的大帐中,余生闷哼一声,唇角渗出鲜血。他挣扎了两下起身,依旧半跪在地,低头抿唇不语。 “寡人让你跟着他,”虽然踹了余生一脚,秦钺却依旧处在盛怒之中,冷森森道:“你就是这么跟的?” 余生低头:“属下无能。” 秦钺怒笑一声,狠狠一脚踹了上去:“既然无能,寡人还留你何用?” 余生跌出去两步,张口吐出一口鲜血,秦钺大步上前,还未有何举动,陈策匆匆进门:“齐使来了!” 秦钺冷冷道:“不见!” 陈策道:“齐使说,琴歌公子走时,曾去见了他们陛下一面!” 秦钺猛的一脚踹翻面前的书案,拂袖而去。 秦逸目送他离开,才上前扶起余生,从怀中掏了药瓶,取了两颗丹药给他,余生看也不看,一口吞下,道了声多谢。 秦逸叹道:“你这又是何苦,陛下让你跟着琴歌,用意你还不清楚?这几个月以来,你一条消息未曾传回去也就罢了,居然关键时候还把人给弄丢了,你让陛下怎么能不生气?” 余生平静道:“我是暗卫,不是密探。” 秦逸一噎,道:“你这人怎么……”真是死脑筋! 余生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暗卫的规矩,跟了谁,便为谁效死,没有监视控制一说……暗卫永远都不会成为密探。” 暗卫学会背叛,学会监视出卖……这是所有当权者都不愿看到的。 秦逸默然片刻后,才道:“所以陛下生气,不是因为你放走了琴歌,而是因为你没有跟他一起走?”当然更多,是因为那个人猝不及防的出走,产生的迁怒。 余生嗯了一声。 秦逸目光落在门外,口中道:“既然如此,为何你还留在这里?” 余生沉默片刻后,道:“公子不愿我跟着他。” 秦逸道:“那你有没有告诉过他,你愿意跟着他?” 余生一愣,他的性子,从来都是做得多,说的少,怎么可能同琴歌说起这些? 秦逸叹气,道:“那你想过没有,也许他只是不想让你为难?” 余生愣住,这么久以来,他已经习惯了在公子见客或谈论秘事的时候主动走远,习惯了在公子暗示他回避的时候识趣的离开,可是他从来没想过,也许公子,他并不是为了防备他,而是不想让他夹在他与秦王之间为难……毕竟,他从未告诉过公子,在跟随他的一刻,他就不再是秦王的人。 一颗死寂的心忽然又开始跃动起来。 秦逸看着余生手忙脚乱的冲出门外,忽然苦笑:秦逸啊秦逸,这世上,只有你一个坏人。 忽然眼前出现琴歌坐在昏黄的灯光下低头看书的情景,那灯光,温暖安宁的想让人一辈子沉溺进去…… 琴歌。 第37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韩朴曲着一条腿坐在一块巨石上,看着半山腰艰难跋涉的两人,叹了口气,咯嘣一声将手里的甘蔗咬了一大口,胡乱嚼两下就吐了出去:“真他妈无聊啊!” 伸展四肢躺了下去,背刚挨上地面却又一个激灵翻下巨石,短剑瞬间出鞘……待看清楚来人时,韩朴吐了口气,抹着额头的冷汗,抱怨道:“搞什么?你吓死我了。” 琴歌将背上长的吓人的剑取下来丢在地上,靠着石头坐下来,咬一口刚到手的甘蔗,道:“我长得很吓人?” 韩朴在他身边坐下,道:“你是长得不吓人,可你做的事儿太吓人了啊!我可是刺客,天下第一刺客!你无声无息溜到我身后也就算了,还把我手里的东西都弄走了……” 琴歌道:“我脚步一直都很轻,你不是早知道?至于这东西,你注意力又不在这上面,手松松紧紧的,取走很容易吧!” 说完又瞥了他一眼,道:“天下第一刺客?从来没有成功刺杀过一个人的第一刺客?” “呸呸呸!”韩朴悻悻然道:“胡说什么呢,在刺杀秦钺之前,我就已经弄死不少狗官了好吧?那个时候我已经是韩地第一刺客了!要不是那样,我师傅也不会让我去刺杀秦钺啊……他就我这一个徒弟,我的死活他也不是一点都不在乎的……” 琴歌把甘蔗递给他:“还吃不吃?” 韩朴大方的挥手:“你吃吧你吃吧!” 于是琴歌继续低头啃。 韩朴盯着他:“我说,你这次混的有点惨啊!” “嗯?” 韩朴啧啧两声,道:“谁能想到,向来白衣如雪、纤尘不染的琴歌公子,会一身灰扑扑的坐在地上啃人家吃剩的甘蔗?” 一身洗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粗布短衫,头发有些凌乱的披散着,身边一柄大的吓人的剑,姿态随意的坐在地上——哪里还是那风华绝代的公子琴歌? 琴歌浑不在意的啃甘蔗,中间腾出点空儿回他,道:“一个人跋涉几百里,还能白衣如雪、纤尘不染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不是人,是仙,二是……” “是什么?” 琴歌耸耸肩:“你看到他的时候,他刚洗完澡。” 韩朴道:“其实你也可以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这里不着急,真的一点点、一点点都不着急!” 琴歌不理会他的吐槽,扔给他一只油纸包,道:“不劳你提醒,我这身衣服,昨儿刚从别人晾衣杆上扒下来,澡今天也洗过了……鸡是早上在镇上买的,有点油,要不要热热再吃?” 韩朴这才发现他头发上还散发着湿气,果然是刚洗过澡换过衣服的,心里涌起的那点子心疼立刻就烟消云散,瞪着眼睛看了他一阵,骂道:“我还以为你一来就抢我的甘蔗,是又渴又饿又累呢!” 琴歌道:“我就是稀罕这东西……感觉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韩朴道:“你不是很久没吃过,是从来没吃过吧?你们有身份的人,不是很瞧不上它吗?嚼啊吮啊吐啊的,多失身份啊!” 琴歌愣了下,他还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这东西了,苦笑道:“大概是吧。” 再吃了两口,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便扔在一边,收拢了一些树枝准备生火,韩朴道:“行了别折腾了,这种半干不湿的树枝哪那么容易点燃,我就这样吃……” 说到一半,便瞪大了眼,看着越烧越旺的火堆,郁闷道:“你身上到底还有没有点正常点的地方?” 琴歌叹道:“我蒸的酒能烧的,你第一天才知道吗?到底是谁不正常呢?” 韩朴坚决不承认自己傻,道:“可是那酒你不应该省着点儿,留着打架的时候喝吗?” “没事,”琴歌淡淡道:“我现在不喝酒,也很能打。” 两人热好了鸡,琴歌还不饿,啃了个鸡翅便算了,韩朴一个人将一整只鸡吃完,低头看看仍旧在半山破上徘徊的两人,泄气道:“你真要扶他登基?” 琴歌不置可否:“怎么?” 韩朴道:“你难道不觉得,大楚在他手里,只会亡的更快吗?” 琴歌正用他那柄大剑挖土将火埋掉,闻言手上的动作一僵:“嗯?” 韩朴叹气,道:“当初秋韵建议他走水路,水路轻松快捷,可他非要走陆路,说是水路只有一条,且关隘重重,万一被人拦截,绝无幸免,但陆路就不一样了,可以隐匿行踪、进退自如、出其不意等等……好处说了一大堆,秋韵告诉他,陆路艰险难行,要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怕他坚持不住。你知道他说什么吗?” 琴歌道:“说什么?” 韩朴冷嗤一声,道:“他说,‘别人可以,我也可以!’” 忍不住骂了一声脏话,才继续道:“有自信是好事,可光有自信有屁用?平时就知道看看书、下下棋、弹弹琴,没锻炼过一日身体,事到临头,以为有毅力有决心就能做到一切?我看他是疯了!要不是有我在前面开路,一路上的土匪都弄死他七八回了!就这样,还不断出状况,骑马赶了一天路,腿就磨破了,还死咬着牙不说,结果第二天走到半路直接从马上栽下来了,好一通折腾,等拦到马车赶到下一个小镇的时候,天都黑了!后来进了山,更是不济……” “还有那个秋韵,也是个不顶事的,没走两天就病了……这两个,一个让把自己留下来,不能拖累他的行程,一个说既然是一起来的,就一起回去,叽叽歪歪的让我都差点吐了!留就留,走就走,多大点儿事儿,没玩没了,跟生离死别似得。那秋韵还感动的眼泪汪汪,说什么誓死追随之类的话……他的命也忒不值钱了!” 琴歌噗嗤一声失笑。 韩朴不满道:“你笑什么,我是真觉得他们不靠谱!他们的毅力的确不错,走到现在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说不定等这一路走过来,就真练出来了,可问题是按他们的速度,等赶到南楚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好吧?而且我总觉得,让易安当楚王,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琴歌早埋好了火堆,回到巨石旁,枕着他的大剑躺下,看着蔚蓝一片的天空,道:“你说的对,对一个国家而言,有时候一个志大才疏、盲目自信的国主,比一个彻底昏庸无能的国主,还要可怕的多……但我就想知道,我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他才会满意。” “什么?”韩朴彻底没听懂,道:“什么什么程度,还有你想要谁满意?” 琴歌不理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道:“我乏的厉害,让我先睡一会,等他们走一段,该追上他们的时候,再叫醒我。” 韩朴道:“别啊,先说清楚再睡嘛!反正他们两个慢的很,肯定让你睡个好觉!还有啊,你这么快追上来,那边仗打完了吗?” 琴歌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就再没了反应,韩朴无奈,从自己包袱里翻出一件衣服,搭在他身上,喃喃道:“难怪要洗澡,这么重的血腥味儿,这是杀了多少人呢?” 看看沉睡的琴歌,又看看在小路上相互搀扶着走路的易安和秋韵两个,摇头道:“怎么看都不是一路人啊,真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儿去的。” —— 看似寂静的山林,闭上眼睛时,却会听到许多低而嘈杂的声音,韩朴自己就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了山中的生活,但这少年却不知是真的太累了,还是天生就能在任何环境下生存,居然睡得香甜无比。 韩朴看着渐渐西沉的落日,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打几只兔子烤上等这少年醒了吃,又担心自己走了,要是万一来个野兽毒蛇什么的咬他一口怎么办?正纠结着,琴歌忽然睁开眼睛坐起来,问道:“人呢?” 韩朴道:“在前面,没走多远,我看你睡得的香,就没叫醒你……放心,前面数里我昨儿晚上都已经探过一遍,附近没什么山匪和厉害的野兽,安全的很。” 琴歌不答,一把抓起巨剑,沉声道:“走!” 韩朴知道他五感灵敏,不敢再多话,忙跟在他身后小跑起来,不过跑了一炷香的时间,便看见坐在树下休息的易安两人,韩朴松了口气,道:“看你这一惊一乍的,我还以为真出事了呢!” 琴歌看看来路,叹了口气,道:“你说按他们这速度,什么时候能到南楚?” 韩朴已经吐槽了好几次,见琴歌终于肯正视这个问题,耸耸肩道:“依我看,能赶上出孝就不错了!” 琴歌皱眉道:“再这样真要应了你那句话,黄花菜都凉了。” 他沉吟了下,道:“我曾听连叔说过,前面再过几座山,应该有一条峡谷,穿过之后,有一段水路可通山外。可是只有当地山民才能找到路径。你回镇上打听一下,看能不能找到向导和船,然后再来回合。” 韩朴皱眉,琴歌道:“那你继续保护他们,我去找船。” “别!”韩朴道:“还是我去吧!”天知道他已经多少天没有自由自在行动过了。 琴歌嗯了一声,转身向密林走去,韩朴跟在身后,道:“你不是要保护他们吗?这是干什么去呢?” 琴歌道:“先前打仗的时候,有人孝敬我一把好弓,我嫌人前带着它不方便,所以将弓弦拆了下来,趁这会儿没事,去做把弓出来,上过战场才知道——弓比剑杀人方便。” 韩朴点头,道:“那也是。要不要我帮忙?我以前帮我师傅做过猎弓。” 琴歌道:“我这儿又不着急,你还是赶紧去找路吧,要是你回来我还弄不好,你再帮忙好了!” 韩朴道:“那成。” 转身走了几步,有些不放心的回头,道:“我怎么总觉得,你是在支开我呢?” 琴歌叹气,道:“这里方圆十里,除了我们连个鬼影儿都没有,我支开你做什么呢?” 韩朴挠头,道:“那也是,那我走了。”慢慢向外蹭。 琴歌无奈道:“才说别人婆婆妈妈,我看最婆婆妈妈的就是你!” 韩朴哑口无言,心想难道自己真的跟那两个跟多了,也染上了他们的毛病?再不敢说什么,转身便走,等走了一里路,又悄悄潜回来,见琴歌果然找了根合适的树枝在削弓箭,似乎连去看一眼易安他们的意思都没有,韩朴又挠挠头,果然是自己想多了,根本什么事都没有,这才放心去了。 也许是因为白日里睡得太多,琴歌做好了弓又开始做箭,直到天光破晓,才躺下睡了一个时辰,等起身时,易安和秋韵已经走得不见了人影,琴歌也不着急,背着他的大剑和新制得的弓箭跟了上去。 …… 战斗总是来的很突然,易安看着举着刀向自己扑来的黑衣人,手刚握上剑柄,就听到噗的一声,一只不知何处飞来的箭矢深深钉入黑衣人胸口,黑衣人连吭都没吭一声,便翻身倒了下去。 易安和琴歌惊喜回头,便看见手持木弓、身背巨剑的琴歌。 “琴歌?” “琴歌!” 琴歌对他们的叫声恍如未闻,缓步上前,直到越过二人在他们身前站定,才淡淡道:“出来吧!” 这一声出来,仿佛打开了某个开关,源源不断的人从他们周围的丛林中现身,前面、左面、右面被一层层的人墙堆满,后路也渐渐被围的水泄不通。 “秦逸,”琴歌等他们列阵完毕,才淡淡开口道:“准备了很久?” “很久,”秦逸背着巨弓在人群后现身,他脸上不见了惯常的潇洒笑容,神色冷肃:“从你说出回楚二字后,我就开始准备。水上三路,陆上五路,我想,总有一路能堵上你们。韩朴很能干,我的人不敢跟着他们,但所有大秦子民,都是我的眼线,要知道他们走在哪一路一点都不难。你如果再不出现,我们也只好先将他们抓起来再等你来救了。” 琴歌冷然道:“你觉得,就凭着这些人,就能杀得了我?” 秦逸淡淡道:“若琴歌你转身而去,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杀的了你,但你琴歌,也将不是我畏之如虎的琴歌,顶多不过是个无敌的剑客,一个阴狠的谋士……若琴歌你留下来,在你走或者死之前,不会有一刀一剑落在他们身上。” 琴歌抿唇不语,秦逸将他看得很透,他若是能转身离去,他就不是他了。 秦逸又道:“我本以为以你的性情,会先下手为强。” 琴歌淡淡道:“有区别吗?” 秦逸道:“没有。我不在乎多死几个人,若你和他们分开,我可以擒住他们,做一个更好的陷阱。现在我好奇的是,韩朴呢?” 琴歌看着他,道:“废话那么多,是还有人没有赶到,还是不想这么早看着我死?” 秦逸默然许久,才道:“琴歌,如果先前我还有所动摇的话,秦齐之战,让我不得不杀你,不敢不杀你……未战之时便料敌先机,稳坐后方却能掌控战局、料事如神,剑未出鞘,两万铁骑便化为灰灰。琴歌,对不起,我畏你如虎,我不敢与你为敌……所以,我不敢不杀你。” “你这句话,是在说给我听,还是在说给你自己听?” 秦逸再次沉默许久,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目光从琴歌身上移开,道:“这世上,没有没有代价的成功。为了成就大业,总要牺牲些东西,不是吗?” 即使要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不得不杀,不敢不杀,即使以后只要想到此事便痛彻心扉,又有什么关系…… 琴歌淡淡道:“秦逸,知道我最恶心你什么吗?” “什么?” 琴歌冷冷道:“第一次见你,你将自己的喜欢当成恩赐,如今见你,你将对别人的伤害,当成你自己的牺牲……秦逸,你我立场不同,当杀便杀,你能不能别这么恶心?” 秦逸默然片刻后,道:“你可以开始喝酒了。” 转身退入林中,下一刻,铺天盖地的箭雨从天而降。 第38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 秦逸说话很算数,漫天的箭雨,没有一支是对着易安和秋韵去的,这一点,他甚至比琴歌还要小心——正如他所言,若琴歌转身离去,没有人能拦的住他,除非他有千军万马,然而他没有。他能够瞒着秦钺调动的且绝对信任的,只这两千多人,分成几路之后,一路就只剩了数百人。他相信,这数百人若是战到最后一个,一定能杀死琴歌,但若琴歌想走,他们也一定拦不住。 所以易安和秋韵,现在绝对不能死,至少易安不能死。 这个道理,秦逸明白,琴歌也明白。 所以箭雨横空的时候,他看都没看两人一眼,便冲了出去,不,应该说是冲了上去。 然后所有人惊骇的看见,看似密不透风的箭雨,当琴歌冲出去的时候,却仿佛配合无间让出一条只供琴歌通行的安全路径,身背巨剑的少年,总是恰如其分的在箭雨中或是时间、或是空间上出现的一闪即逝的空隙中穿梭,只偶尔出手拍飞一两支漏网之鱼,轻松的如同呼吸一般。 秦逸瞳孔缩紧,他已经将这少年想象的足够可怕,可他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他——在这样密集的箭雨中毫发无损甚至还要高速穿行,这需要多么可怕的观察力、多么精准的判断力、多么惊人的反应力?这真的是凡人可以做到的吗? 他第一次对这次行动的信心产生了少许动摇。 不,我不会输! 这少年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力气太小,他体力太差,就算他剑法高明,杀人如割草,可是这几百颗草割下来,他不信他会不累、不倦、不手软! 易安和秋韵相互搀扶的站在一起,他们本来以为自己是事情的中心,现在却忽然发现,原来从头到尾,他们只是被拴在鱼钩上,被鱼线拉扯着的两只鱼饵,对方要钓的那只大鱼,名叫琴歌。 琴歌到底有多可怕?他们不知道,不觉得。 他们三人一起来秦,虽然同病相怜,但在此之前,彼此之间只在文会上见过几次,并不算熟悉。 三人皆名满天下,但地位隐隐有高下。 易安贵为皇子,容貌倾世,才华不俗。 秋韵博览群书,诗书双绝,算学无双。 唯有琴歌,擅长的却是琴歌剑舞这些娱人之物,为文人雅士所不喜——便是歌唱的再好,舞跳的再妙,不过是供人消遣的玩意儿罢了,若不是他出生成家,只怕早就成了别人掌中的玩物了。 世人对易安,是仰慕,对秋韵,是钦佩,对琴歌,却是惊艳……易安清冷,秋韵和煦,偏偏琴歌,却性情孤傲。 不管易安和秋韵曾经如何看他,但既然到了同一条船上,大家就要同舟共济。等相处了几日,他们发现琴歌并非如传言中的目下无尘,只是天真率直,而且他对易安的感情,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易安和秦钺的第一个晚上,秋韵关上门、吹了灯,在房间坐了一整夜,而琴歌,却在舞剑,舞了整整一夜……从此之后,他们再没有见过琴歌执剑起舞,只看见他执剑杀人。 再然后,秦钺招他侍寝,琴歌誓死不从,反抗中刺伤秦钺,被关在牢中被严刑拷打,再然后,琴歌被关入后宫,宫中传言秦钺对他宠爱之极,再然后,琴歌刺杀秦钺,一剑穿胸,却招供是易安主使…… 一件接一件的事,让人猝不及防的发生,等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从牢中活着出来了,但回到质子府的琴歌,却陌生的让他们几乎不敢认,除了他看向易安的目光,还是一样的炽热深情…… 婚宴一战,他们才知道,原来琴歌的剑法是如此高明,但天下高超的剑客多如牛毛,他们除了对琴歌再一次改观之外,并未有多的感触,直到此刻…… 没有残肢断体,没有惨叫,没有痛呼,甚至没有兵刃激烈的碰撞声——整个世界仿佛忽然失去了声音,秦人悍勇在此刻显露无疑,一个个士兵一声不吭的冲上去,然后一声不吭的倒地死去。 他们并非毫无章法,长枪攻击,盾牌掩护,箭手牵制……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如此战阵,他们用它杀过无数的人,而这次,他们最后一次使出来,目的却不是杀人,而是尽量消耗少年的体力,尽量让少年,花更大的力气来杀死自己,如此而已…… 战斗足够惨烈,却并不够精彩,只是单调的重复着某个节奏……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地上的尸体越来越多,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 琴歌已经不再算自己杀死了多少人,他只是麻木的挥舞着手中越来越重的长剑,咸涩的汗水流入他的双眼,让他视线有些模糊,所以往往还没等他看清楚眼前人的脸,那人就已经死在了他的剑下。 他几次冲出重围,想找出秦逸将他杀了,可惜秦逸自从退入林中之后,便一直一言不发,让琴歌始终捕捉不到他的方位,而如今,便是秦逸主动站出来,他也未必杀的了他了。 猛力一剑硬生生将盾牌连着背后的人劈成两半,琴歌踉跄了一下,才鬼魅般转到剩下三面盾牌后面,挥剑,杀人……终于又一次破了对方的盾阵,但这样的消耗,让琴歌很不好受,他大口大口的喘气,才忽然发现,周围竟忽然没了人。 忽然的清净,让琴歌有瞬间的不适应,他想将剑插在地上,靠着休息一下,但却发现,脚下早已不是坚实的地面,而是一层层堆积起来的尸体,软软的,淌着血,还带着温热…… 浓烈的血腥味直冲鼻端,与之相应的,是难以抑制的恶心,琴歌晃了晃,没能忍住呕吐的欲望,伸手扶住一杆竖起的长枪,弯下腰开始干呕。 秦人远远环绕在他周围,静静看着他,在他脚下死去的,是他们生死相依、比亲兄弟还亲的战友,或许片刻之后,自己也会死在他的剑下,但却没有一人的眼中有恨、有怒,反而因这少年,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的苍凉来。 少年的脸色苍白如纸,长发被汗水浸湿,丝丝缕缕黏在面颊上,双眼早不见了先前的明亮,那双淡粉色好看的唇已经完全失去了血色…… 少年扶着枪杆的手在轻颤,腿也在轻颤,被鲜血浸透的长剑勉强拖在手中……他已经到了极限了吧?他的腿已经撑不住他的身体,他的手已经举不起剑,他仿佛永远挺直的腰弯了下去,剧烈的呕吐让他连头都抬不起头来。 没有一个人趁机冲上去,少年终于站直了身体,他们才看清,他唇角挂着鲜血,他身下的尸体的衣襟上,多了几滩血水。 琴歌抹去唇边的鲜血,他胸膛剧烈起伏着,没有说话,也没有主动出击,只是大口大口的呼吸,珍惜这些许空隙来恢复点体力。 打破这诡异静寂的是一声闷哼,琴歌猛地回头,看见的便是胳膊上插着白色箭羽的易安,琴歌双目瞬间赤红:“秦逸!” 秦逸的声音不知道从何处传来:“你已经跑不动了不是吗?那我还留着他们做什么?杀了他们!” 他说过,不会有一刀一剑伤及他们分毫,却从未说过,一箭一弩不加其身。 又一支长箭飞向秋韵,钉在他肩膀上,秋韵咬着牙,一声不吭。 琴歌闭了闭眼:“秦逸!你找死!” 他很清楚,秦逸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不愿再送人来给他杀,想让他主动出击杀人,无疑后者要消耗更多的精力。究其原因,便是觉得此刻的他,便是没有两人的牵制,也已经没有体力脱身了吧…… 不,不对!琴歌脑子猛地清醒,秦逸既然决定拿人命来堆死他,又岂会在乎多死这么几个人?他就不怕自己尚有余力,若他不小心真的杀死易安,自己一走了之吗? 猛地睁开眼睛,冷笑一声,道:“秦逸,你的人不多了吧?” 从身后取下木弓,手中瞬间多了三支木箭,三箭飞出,三人倒地,剩下秦人纷纷躲到树后。 “杀了易安,”秦逸身影出现在前方,手中巨弓已经张开,漆黑锋利的铁箭指向琴歌,口中却道:“杀了易安,他就算回到南楚,也不过是丧家之犬,掀不起什么大浪来!” 琴歌淡淡一笑,他声音疲惫无力,却清晰依旧道:“秦逸,你以为让我相信你杀死二皇子的决心,我就会动摇心志,乱了分寸?如今天下,谁不知我琴歌之名?西秦、北齐、南楚,谁敢当我是丧家之犬?” 秦逸沉默片刻后,第三次道:“杀了易安!” “好!”琴歌冷笑一声,勉力提起长剑,踉踉跄跄冲向丛林:“便是如了你的愿又如何?” 刚冲出两步,奋力扬剑一挥,只听“当”的一声巨响,一支铁箭被他嗑飞,琴歌也被巨大的冲力撞飞两步,跌坐在地,还不及起身,秦逸巨弓又拉成满月…… “住手!” 一声暴喝响起的同时,一支利箭从琴歌身后飞出,射在秦逸肩膀上,秦逸闷哼一声,手一松,铁箭坠地…… 与此同时,韩朴迅速落在琴歌身边,手中兵刃出鞘,眼中杀气凛然。 秦逸僵立了半晌,才不甘的半跪下来:“陛下!” “陛下!”寥寥数十人从林中走出来,半跪在地。 “秦王陛下。”易安和秋韵捂着伤口,神色复杂。 琴歌知道来的是秦钺,叫“住手”的是他,一箭射伤秦逸的也是他。 秦钺看着背对着自己跌坐在满地尸骸中的少年,身体僵硬冰冷,嘴唇张合了几次,咽喉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最终连一声“琴歌”都无法出口,许久之后,才猛地转身,大步离去。 琴歌始终没有回头,秦逸和一众秦人起身,安静越过几人,向秦钺追去。 方才还生死相博的一群人,此刻近在咫尺却相安无事,甚至在路过琴歌时,秦人会收起手中的武器,对他躬身一礼——这是对于强者的礼敬,他们只是敌人,不是仇人,而且杀死他,并非他们所愿,毕竟这少年,刚刚才助他们打败了齐人、保住了国土。对他动手,他们心中有愧。 秦逸在琴歌身前站了片刻,终究什么都没说,默然离开。 等秦人走得不见了踪影,韩朴便暴跳起来,怒道:“琴歌!你还敢说你不是故意支开我?要不是我路上遇上秦钺,你……” 琴歌打断道:“我若是不支开你,你现在在哪儿?不是自己死了,便是拖着我一起死。”韩朴可不是易安,秦钺可不会留着他的命。 “我……”韩朴一噎,但立刻反应过来,道:“一起死也总比看着你死强!” 琴歌淡淡一笑,缓缓起身,将背上的剑鞘扔给韩朴,韩朴手上一沉,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来:“你……你疯了?” “明白了?” “明白了……”韩朴点头后又迅速摇头:“不明白!” 他明白了琴歌的意思,可是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背着这么重的剑鞘跟人打架,不对,不是打架,是生死搏杀! 琴歌无从解释,他最近很不耐烦,他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有很多他以为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可能不是他的……记忆、感情、身份,都不是属于他琴歌的,不,琴歌这个名字,也不是他的! 所以,他一直,是以别人身份,替别人活着吗?为了别人的爱人、别人的家国、别人的恩怨而活着! 他愤怒于这一点,却无法摆脱,他的目光会不由自主的追随易安,他会自自然然的从楚国安危去考虑一切……哪怕他很清楚,这些都并非出自他的本心。 他希望将自己逼到极致时,能像那日在牢中一样再爆发一次,从而想起自己的一切,然而秦逸太弱,秦钺来的太巧。 琴歌拍拍韩朴的肩膀,道:“所以脑子笨呢,就要学会老实听话……学学余生吧,省得我下次还要想理由摆脱你。” 不理又要暴跳的韩朴,示意正笨拙的互相处理伤口的易安、秋韵,道:“帮我照看一下他们。” 韩朴忙问:“那你呢?” “去杀人。”琴歌淡淡道:“最近似乎谁想杀我都要来杀一把试试,真当我琴歌是好脾气的吗?” 转身离开。 …… 秦钺将从人遣尽,带着秦逸深入山谷之中,淡淡道:“秦逸,当日你对我有过救命之恩,我也曾发誓,与你君臣相得,待你如兄弟手足,此生不疑不弃。但寡人今日却要背信弃义一次了……从此之后,你请自便吧。” 秦逸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噗通一声跪下,道:“陛下,臣自知自作主张,犯下大错,但臣对陛下忠心耿耿,天日可鉴,陛下如何责罚都行,只求……” 秦钺冷冷打断道:“秦逸,你效忠的到底是秦王,还是我秦钺?” 秦逸一愣,道:“陛下……” 秦钺道:“在你眼中,我是西秦的国主,只是西秦的国主!可我秦钺,先是一个人。有爱,有恨,有情,有仇,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不是坐在西秦龙椅上的傀儡!” 他冷笑几声,道:“我秦钺爱的那个人,我秦钺恨不得把命陪给他的那个人,你因为他才华太高,将来可能威胁到大秦地位,就几番设下毒计要害他性命……秦逸,你真的效忠的是我?” “陛下,臣……” 秦钺淡淡道:“你不必多说,今日之事,便当是寡人抵了你救命之恩,从此之后,你我再见,不是君臣,更不是兄弟……而是仇人!” “陛下!”“仇人”二字入耳,让秦逸红了眼圈,他深吸几口气冷静下来,道:“不管我做了什么,琴歌他还活生生的在这里,陛下真要因此,就断了我们之间的情分?好,陛下既然说起救命之恩,那么臣也说一次,用今日此事,抵了昔日的恩义,我不愿意!陛下该怎么罚,便怎么罚就是!便是让臣人头落地,我也在所不惜!” 秦钺嗤笑一声,道:“秦逸,你以为我说的今日之事,指的是你当受的惩戒?” 秦逸一愣。 秦钺忽然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他大笑摇头,声音却带着浓浓的自嘲:“秦逸啊秦逸,你以为今天,寡人救的是谁?” 他不等秦逸说话,摇头道:“今日从头到尾,琴歌用的都是那柄巨剑吧?你怎么不想想,那柄剑,足足重二十二斤四两,他剑法通神,用什么剑不能杀人,为什么明知你是为了消耗他的体力,他还要用重剑?那你又知不知道,他背上背着的剑鞘,是他为了锻炼体力,用玄铁打造的!寡人去的时候,他连剑鞘都还背在背上,你以为你真能杀的了他?” “你以为今天,寡人为什么不敢见他,为什么不敢和他说话?”秦钺怒笑道:“我有什么脸见他,我有什么脸同他说话?我千里迢迢,难道竟是为救他的仇人而来吗?” 说完再不理会秦逸,拂袖转身,待转出山谷,顿时愣住原地,声音干涩:“琴歌,你……” 秦逸跟在秦钺身后出谷,见状顿时全身僵硬:“琴歌!” 若他先前还对秦钺的话有所疑虑,现在便只剩了苦笑,才片刻时间,这少年便带着二十斤的重剑追到了此处,他先前有没有被逼到绝境,还不清楚吗? 琴歌从石头上跳下来,他这个身体,旁的还算正常,但恢复力委实逆天,就这么一阵子,已经恢复了小半体力,琴歌的剑如今没有鞘,倒省了拔这一动作,松松的指向秦逸,道:“来杀人。” 秦钺斜跨半步,将秦逸挡在身后:“琴歌……” 他先前曾说,从琴歌手中救秦逸一命,算是抵了他的救命之恩,既琴歌依旧不肯罢休,他也只好替秦逸出头。 琴歌淡淡一笑:“你要拦我?” 秦钺回避他的眼神,道:“我想换他一命。” “用什么换?” 秦钺道:“齐耀做的事,我也可以做。” 琴歌笑笑,道:“好啊!” 下一瞬,秦逸惨叫出声,他捂着肩膀,看着落在地上的右臂,脸色惨败:“琴歌,你好狠!” 没了右手,从此,他拉不得弓、握不得剑、把不了脉、写不惯字……他苦练半生的本事,被这一剑废了九成!这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他咬牙:“你好狠!” 话犹未完,又一阵剧痛传来,秦逸大声惨叫一声:“琴歌!琴歌!你好……你好……” 脸上显出绝望之色……双臂尽失,日后他秦逸,连吃饭、穿衣,甚至如厕都……他活着,却与死了何异? 琴歌看向秦钺,淡淡道:“这次的账,陛下虽替他付了,但上次的债,我还是要讨的,陛下不会有意见吧?” 秦钺抿唇不语。 琴歌转向秦逸,淡淡道:“家国天下,不世伟业……我知道你胸怀大志,但是我不管你的目标多么伟大无私,我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既下手害我,我便伸手讨要,如此而已。当初你想以长春诀将我变为废人,我自然要一报还一报……留你两条腿,当是你在牢中借我清水洗漱的报酬,不必谢我。” 末了对秦钺拱手:“告辞。” 转身便走。 “琴歌!” 秦钺唤了一声,琴歌却并未回头,秦钺看着他潇洒而去的背影,苦涩一笑,声音低低的:“其实……” 其实,我千里迢迢、日夜兼程赶来,一心想要救的人,是你…… 其实,我走之前,已经安排大军开拔赴楚,我只是想帮你一次,并不是,要来同你讲条件…… 第39章 世界二 公子琴歌(完 ) 南楚街头,处处挂着白幡,国主死了,但南楚百姓脸上却找不到半点哀戚的模样,反正那位国主存在的意义,对他们而言就是:要修别宫了?加税!要过生日了?纳贡!后宫的女人看腻了?选秀! 虽则如此,但对国主的死,他们也没有多少欣喜,谁不知道那位正准备登基的太子爷,和国主几乎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只看他胃口比国主大还是小了。 唯一值得他们津津乐道的,却是国主非同一般的死因。 楚王死的很不光彩。 事情要从楚王逛庙抽签开始说起,楚王在庙里抽到一支写着“香酝寻仙客,灵峰问梵流”的神秘古签,还未解出来,那签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接着楚王按照签中的指引,找到了传说中的仙人。 故事到这里还算正常,在所有人心中,这无非就是又一个“得道高人”想要巴上楚王的手段罢了,可接下来,剧本就变了。 那仙人在惊鸿一瞥之后,直接消失的无影无踪,楚王想尽办法都寻不到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楚王一时兴起,带了人去茶馆坐坐,那戏台子上,有个画的面目全非的花脸,唱了一小段就下台了,楚王正感觉有些怪异的时候,身边内侍忽然迷惑道:“那花脸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可奴才也不认得什么戏子啊!” 楚王猛的一惊,这才忽然想起:那花脸看着他的眼神,和那仙人简直一模一样!一样在意外中带着几分不悦不喜。 接下来,是铺天盖地的找。按说以楚王之力,想在楚都找一个有名有姓,知道身份容貌的人,应该再容易不过,可是上天似有意考验他一般,竟屡屡错过,直到最后才在一条画舫上见到了那位名为柳郎的风流浪子。 旁的“得道高人”见到楚王,无不鼓吹自己道行如何惊人,这位倒好,他直接不认。 他不认,楚王也不敢逼迫,每日各种办法讨好,虽柳郎依旧自称是凡夫俗子,但被这样殷勤相待,还是对楚王有了些好感。有一日,楚王当着他的面服丹,柳郎便开口说了一句:“这种东西,还是少吃的好。” 楚王见柳郎终于开口,顿时大喜,连连说自己如何如何虔诚,供奉多少高人云云,见柳郎无动于衷,又鼓吹他手中的丹药如何如何神奇,想务必激起柳郎的好胜之心。 果然柳郎再度开口,冷笑一声道:“处子血、紫河车,血、怨、泪聚齐,陛下金龙都被污的睁不开眼了,竟然还不知悔改吗?何况这东西原就是害人之物,你若不信,回去随意找二十丸喂给鸡羊,且看看下场罢!” 然后拂袖而去。 楚王又惊又怒,想起仙人那日说的“血怨金龙”几个字,回到宫里,赶紧令人取了剩下的丹药来试。那东西原就加了水银朱砂这些吃不得的东西,且为了迷惑楚王,还放了兴奋、催情的药物,一次二十丸,这些小动物如何能受得了?是以才片刻时日,吃了丹药的山羊就七窍流血而死。 楚王大怒,亲自带人去了道观,直接用那些得道高人们试药,结果躺在地上的十几具尸体,吓得他腿都软了,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找到柳郎,求他救命。柳郎被他缠的无法,终于答应替他炼一炉药,替他除了先前的丹毒。 南楚国库的天材地宝用了无数,终于练了足足上百粒药丸出来,可柳郎就给了楚王十颗,说九数为极,凡夫俗子最多只能吃九颗,多吃恐遭不测。 仙人炼的丹就是不一样,吃了神清气爽,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可问题是,九丸吃完以后,楚王难受的抓心挠肝,去问柳郎,柳郎说过几日自然就好了。可楚王哪里忍得了几日?实在熬不住将最后一丸也吃了,那个舒服啊,仿佛羽化升天一样。最重要的是,什么恐遭不测?根本屁事没有! 可是药已经没了,剩下的都在柳郎手里,楚王几番央求不得,眼睁睁看着柳郎将那仙药如同炒糖豆似得吃着玩儿,顿时恶从心头起,一杯毒酒要了柳郎的命,亲手从他怀着取了药,当下便吃了一粒。 当他舒服的呻吟(别怀疑,那就是毒品+慢性毒药)的时候,忽然看见本该已经死掉的柳郎站了起来,对他叹了口气,转身走的无影无踪。 从此之后,世上再无人见过柳郎其人。 而楚王,在又吃了三粒丹药之后,终于一命呜呼,临死前还叫着“柳郎救我”,却到哪里去找柳郎? 这故事,被越传越广,越传越离奇,但无论怎么传,最后的结尾,却离不开报应二字。 然而这故事却还没完,楚王过世的第四十九天,即将登基的楚太子,忽然就死了,且死状同楚王一模一样。 有人说,是太子原先也服丹,所以也服了仙人的仙药来去除丹毒,同样忍不住多吃了几颗,才一命呜呼,也有人说,这是仙人留下的诅咒,凡是登上楚王之位者,都将不得好死…… 皇帝和太子先后离奇过世,理应是最轰动的事了,但这次,却很快被另一个消息完全盖住了风头,那就是公子琴歌用五千乌合之众,大破齐人两万精骑。这消息让窝囊了很多年的楚人,兴奋莫名。 传言一开始还算正常,什么剑法无双,以一敌百,料事如神……等到后面,却是越传越离谱,连身高九尺、力大无穷、生撕狮虎的话都来了,后面更是转化为某某星下凡、某某神历劫的版本,俨然是又一个柳郎。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会在有心人的引导下,对一个从未见过,并不了解的人,莫名狂热。 当楚国百姓们为此津津乐道、与有荣焉的时候,又一个消息传来,如同晴天霹雳,惊的南楚上至朝野,下到百姓,顿时鸦雀无声。 西秦和北齐两国,打着打着忽然握手言和,分头冲南楚来了——他们这是发现再打下去谁也奈何不了谁,所以决定一起把南楚瓜分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秦齐两国兵临城下是事实,而且还来势汹汹,一开始便连下三城……或者是因为楚人猝不及防、应对不及之下被破门而入,或者是因为守城的官员望风而逃,剩下的人无心抵御,总之直到攻到第四座城时,才有楚将组织起了有效的抵御,局面暂时得以控制。 外面打的不可开交,谁也不知道这薄弱的防线什么时候会被打破,可王公贵族却还在为了皇位斗得你死我活,南楚百姓对皇室绝望之余,不自觉就想起了如今名满天下的公子琴歌,对他的呼声越来越大。 要打,他曾大破齐兵。 要谈,秦王对他情深一片。 如今的局面,除了公子琴歌,还有谁能解的开? 二皇子易安带着琴歌秋韵,便是在这样的呼声中,进了楚都。 原本还想将秦齐入侵的理由扣在易安头上的贵人们,在看见琴歌身后背着的巨剑之后,默默闭嘴……不管怎么样,琴歌这个时候回楚,总归是一件好事儿,别的不说,把两国联军先退了吧! “我是殿下的侍从,”琴歌等一干人好话说尽,许了数不尽的好处之后,才开口,道:“殿下说打,我就去打,殿下说谈,我就去谈。”再无二话。 于是众人扭头去找易安,易安连连摇头,说这等大事,岂是他的身份能做的了主的? 这群人在这上面都是人精,对这句话几乎是秒懂,虽然易安不是嫡子,虽然易安身上有着抹不去的污点,但现在谁还在乎这个? 于是易安回到楚都的第二天便黄袍加身,登基为帝,第三天,琴歌同楚使一起赶赴边疆,第九日,琴歌孤身前往城外临时搭起的帐幕,第十日,楚使和秦齐两国使者会面,仅仅一日就谈出了结果。 大秦的条件很简单,已经打下来的三座城池,日后归大秦所有——这个条件简直就跟没说一样,楚人想都没想过让他们将这三座城池交还:笑话,主动求饶的一方,有什么资格让对方将已经吃进嘴里的肉吐出来?只要对方不继续吃下去,就谢天谢地了啊! 而大齐的条件更简单,他们不要钱不要地不要粮,只是开了长长的一份名单,说大齐民风彪悍,百姓野蛮未开化,要求名单上的这些人,入齐国为民,替他们教化百姓。 名单外的人,对它一点意见都没有,齐国要的人虽不少,可是对于南楚千万百姓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带走就带走吧!对名单内的人而言,却是晴天霹雳。 若齐人要的是贫民百姓,或者是一些普通的读书人,南楚的达官贵人们都会一口答应,可问题是,他们要的,是自个儿啊!这、这怎么能行? 那名单上,要不就是位高权重的南楚贵人,要不就是传承数百年的世家宗族,要不就是权倾一方的地方豪雄,而且齐人要的不是一个人,他是一族一族的要,而且还特别提醒一句,莫忘了带上全副身家。 众人哭诉到易安跟前,易安很轻易的认出当初就是这些人,一力要求他入秦为质,是以只有冷冷的一句话答复他们:“连寡人都可为了南楚,入西秦为质,你们比寡人身份贵重不成?” 谁敢比国主更贵重?易安这边走不通,他们开始各种或积极或消极的抵抗,南楚虽然有国主,但权利却常年被这些世家大族把持,他们的实力加起来,颠覆整个皇室也绰绰有余,然而这一次,他们却没掀起什么风浪。 没有人站在他们这边。 在外,齐王施压,说国书上三国国主都已经画押,这些人已经是大齐百姓,若十日内看不见这些人,他会亲自带人杀进去,屠尽叛民。 在内,国主易安视他们为眼中钉肉中刺,百姓对这些压迫了他们几百年的豪门贵族毫无好感,希望他们越倒霉越好,而琴歌,则趁着这个机会,将南楚军权握在了手中,对他们虎视眈眈。 换了任何一个时候,哪怕琴歌真有万夫不当之勇,想要取得兵权也要耗费大量时间,但如今却不同,因为南楚国主和太子先后离世,南楚高层原就乱成一团,而当这些人出现在齐人的名单中时,更是全国都乱了起来。南楚上上下下大小官员,身上大多烙着某些人的烙印,如今主子要被送去大齐了,他们该何去何从?是忠心护主还是明哲保身?正惶惶不安的时候,琴歌强势出现——他手上握有易安圣旨,又得最底层士兵支持,加上剑法无双,不听话的,直接一剑斩成两半,半点儿风浪也没激起来,就掌握了整个南楚大部分兵权。 琴歌兵权在手,这些人便再没了蹦跶的余地,半个月之后,琴歌站在道旁,目送数千楚人排成长队,缓缓走入齐人队伍,而齐人,则对着他们带来的大笔金银玉器粮食流口水。 “琴歌!” 一声苍老的厉喝响起,琴歌偏头,躲过一只布鞋,扔鞋的老人老泪纵横,颤抖着手指着他怒骂道:“琴歌,你这是卖国!卖国啊!你这是,要断了南楚的根啊!你就不怕留下千古骂名,你就不怕死后不容于列祖列宗吗?” 琴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们这些人,也算是南楚的根?我南楚的根,是在地里辛勤耕种的农民,是织布、建房、打铁的工人,是刻苦攻读的士子,是流通有无的商人……而不是你们这群盘踞在南楚百姓头上吸血的水蛭!我承认你们有千年传承的底蕴,可是,我们南楚,除了你们这些以争权夺利、把控朝政、鱼肉百姓为目的的名门世家,也有真正以耕读传家千载的名流,你们这些人,我们不稀罕!” 老人目眦欲裂:“琴歌!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琴歌微微一笑,死的好不好,他还真不在乎。 “琴歌,”熟悉低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琴歌回头,便看见秦钺牵着马站在他身后。 “秦王陛下?” 秦钺嗯了一声,低声道:“我今日启程回秦。” 琴歌翻身上马,笑道:“那我送送你。” “好。” 两人骑马慢行,等越过人群,便开始策马飞奔,一路无话,只有呼呼风声响在耳侧。秦钺落在后面一步,看着身侧神采飞扬、肆意驰骋的少年,唇边眼角带上挥不去的暖意。 真希望,这便是一生…… 然而,再远的路都有走尽的时候,少年望着远处的城楼的影子,慢慢停下马,回头笑道:“前面便是大秦了,我就不送了。” 秦钺在他身边停下,道:“早知如此,我便不该要这三座城。”没了这三座城,他们是不是可以走的更远一些? 琴歌笑道:“若让陛下空手而回,打仗岂不真的成了过家家了?陛下的万千子民,只怕真要当了陛下是昏君了。” 秦钺笑道:“他们只会骂寡人无能,三座城池,也没能换到一个琴歌。” 琴歌摇头失笑,这还真是秦人会说的话。 秦钺目光从琴歌脸上移开,落到远处的城楼上,不愿让他看见自己眼中的伤感,口中道:“寡人一直很好奇,你是怎么让齐耀乖乖听话的?” 琴歌笑道:“他心虚呢,回楚的路上,他没少找人招呼我。我答应他,只要不在战场上,我绝不对他出手,他就答应了。其实他也没有吃亏,那些人带的金银粮草远比他打一场胜仗能缴获的要多得多,而且这些人,会种地、懂诗书、能治国,这些人,难道不是大齐最需要的东西吗?” 秦钺道:“你可知道,你做的这些,对南楚的影响甚至比改朝换代还要大。” 琴歌的目光落到远处,哈哈一笑,道:“改朝换代?那有什么意思?” 秦钺一愣。 不等他想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琴歌忽然开口道:“秦钺。” 声音很轻,还带着少许伤感。 秦钺愣愣看向琴歌,这少年往日只有在怒极的时候,才会叫他的名字,这般平平静静叫他,却是第一次。 “我快要死了。” 秦钺呼吸一窒,疼痛在眼中蔓延,喉结上下起伏了一下,重重闭上眼睛,声音低的有些模糊:“……我知道,我知道。”这少年身体早已破败,林谷一场恶战,又损了他多少寿元? 他不敢睁开眼睛,怕有东西会夺眶而出。 “所以,如果接到我死讯,”琴歌道:“什么都不要做,可以吗?” 许久之后,琴歌才听到秦钺暗哑的声音:“……好。” 琴歌从怀中掏出几张素笺,上面的字迹洒脱刚劲:“这是你要的文章,我知道你真正想要的不是这个,但是,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留给你……我本想着,等我……既然遇到了,就自己给你吧!” 见秦钺僵硬着身子不答话,更没有伸手来接的意思,琴歌将素笺塞进他手心,缓缓道:“保重。” 扯动缰绳,调转马头,飞驰而去。 秦钺听到蹄声,才惊醒般睁开眼睛,看着少年的背影渐行渐远…… …… 几声犬吠传来,琴歌微微一笑,驱着马转进山谷,果不其然看见韩朴和余生两个正坐在溪边烤肉,旁边几只小狗儿急不可耐的挤来挤去。 琴歌下马,走到两人身边,笑道:“也有像你们这样当侍卫的,溜号一个比一个快。” 韩朴嘻嘻笑道:“与其跟在你身边当摆设,倒不如烤几块肉给你填肚子……诺,最美味的后腿肉,专给你留着!” 琴歌笑着接过,咬了一口道:“味道不错。” 撕下一条想和自己的宠物分享,却是一愣:“咦?我家小五儿呢?” 韩朴有些心虚的看了他一眼,道:“刚被秦王的人抢跑了……” 琴歌将本来准备喂给小四的肉报复性的塞进自己嘴里,引得小东西一阵呜咽,冷哼道:“怎么不见抢你的老大小四?我不信他的人能认出哪只狗儿是我的!” 韩朴道:“我说你别这么小气行不行?林谷一战的时候,你是没看见秦鉞紧张的那样儿,我看着都……你倒好,连一只狗都舍不得给人家。” 余生比较厚道:“公子,要不,我家小三儿给你?” “算了,”琴歌摆摆手:“你们自己留着吧!” 说是你的我的,其实都在一处养着,只可怜他家小五,以后就是孤零零的一只了。 琴歌吃了一只兔腿,又扯了一只鸡翅膀啃着,道:“你们两个,以后有什么打算没有?” “什么打算?”韩朴含着肉,声音模糊不清:“跟着你咯!” 余生手里捏着鸡腿,看向琴歌,他虽没有说话,但意思很清楚:他这辈子,唯一自己做主的一次,就是带着这几只狗儿,千里迢迢来南楚找他。 “那么,”琴歌摸着下巴,道:“不介意我来安排你们的人生吧?” 余生嗯了一声。 “废话!”韩朴终于将肉咽了下去:“我这条命,不是早就卖给你了吗?” 琴歌微微一笑,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又辣又呛的味道直冲咽喉,琴歌猝不及防之下,被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笑骂道:“缺德的小子,水壶里装酒!” 韩朴哈哈大笑:“这不还是你教我的吗?” …… 接下来的日子,琴歌很忙,他没有回京,而是将整个南楚都转了一遍。 人说治大国如烹小鲜,但他手段却粗暴之极,仗着手中的剑和底层百姓对他的莫名狂热,还有一张本该早已作废的“便宜行事”的圣旨,一路上遇到鱼肉乡邻的地方恶霸、搜刮百姓的贪官恶吏,只要查明,或杀或废,家产统统收缴,发还原主,还有先前被送去大齐的高门世家留下的大片土地,也被他分给了最底层的百姓…… 这个因为七成高层被遣送去齐而乱成一团的南楚,被他快刀斩乱麻的梳顺、理清。 如果说,先前南楚百姓对他不过是心中没有寄托之后盲目的崇拜,而今却渐渐的变为了发自内心的尊崇和感激。 到后来,琴歌所到之处,百姓蜂拥而至,以至万人空巷,百姓或为诉冤或为陈情,或者只为看看这位名满天下的公子琴歌,给他磕个头、请个安。 “西秦有强将,北齐有铁骑。南楚出琴歌,秦齐寂无声!”这首儿歌,便是牙牙学语的孩童,也能倒背如流。 倏忽半年过去,没有纳贡、没有选秀、没有恶霸欺凌、没有贪官压迫的南楚百姓,迎来了他们有生以来最舒心的一个新年。 然而欢欣中也带着些许阴霾:琴歌公子千好万好,可惜身体太差,时常咳血,听说情况越来越严重,也不知道…… 琴歌在新年的鞭炮声中踏入楚都,迎接他的,除了满城百姓还有易安带着的满朝文武……站在易安身后的官员,一色的新鲜面孔,但他们看着琴歌的眼神,皆是狂热。 齐人的那份名单是怎么回事,大家心知肚明,如无琴歌,这南楚朝堂不知道还要被那群老家伙把持到什么时候,他们这些人,便是有志、有才,也只能看着南楚上下,一天天糜烂下去。 当日,琴歌在他从未住过一日的府邸住了下来,又歇了两日,便是大年三十,宫中大宴,楚王易安早早便派了人来请。 琴歌第一次入宫,带着韩朴和余生两个随着内侍走了好一阵,才到了地方,琴歌皱眉道:“夜宴在这里?” 地方太小,人也太少,就算尚未到时辰,群臣还未赶来,也不该连往来侍候的宫女内侍都不见一个。 内侍笑道:“不是,宴会在前面呢,陛下想先见见公子,和公子叙叙旧。” 又看看韩朴二人:“两位……” 琴歌道:“你带他们在附近坐坐吧!”将背上的巨剑取下,递给余生。 内侍连连应了,替他开门,道:“陛下在里面等着您呢!” 琴歌点头进门,转过屏风入了内间,便看见了易安。 时值寒冬,宫里火却烧的很暖,易安一身单衣坐在炕上,他前面的炕桌上摆着小几,上面摆了几样简单的酒菜。 “你、你来了?”易安似有些醉了,脸颊微红,醉眼朦胧,见琴歌进门,招手道:“来,过来陪、陪我喝一杯……” 见琴歌虽靠近却并不上塌,易安支起身子,伸手拉他的衣袖:“琴歌,来……过来……呃!” 易安脚下一个不稳,整个人向前跌来,琴歌下意识伸手去扶,一个火热的身躯便落入怀中。 易安醉的不轻,整个人无力的靠在琴歌身上,素白的手抓住他胸前的衣襟防止自己滑落,他的唇挨着琴歌的耳廓,急促的喘息着:“琴歌……琴歌……陪我……我……” 落手处是纤细柔软的腰肢,脖颈耳廓被炽热的气息笼罩,琴歌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的狂跳,体温迅速上升,整个人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兴奋的微微颤抖起来…… 琴歌抬手,按在易安肩头,易安身体微僵,顺从的被他扶着躺在炕上,却见琴歌替他盖上薄被,道:“陛下醉了,先休息一会,臣待会再陪陛下喝酒。” 转身大步离开。 易安闭着眼睛毫无反应,似已睡着。 琴歌出门,会和韩朴、余生,找人带他们去了前殿宴席,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见琴歌进门,无不露出惊喜之色,纷纷起身相迎。琴歌三人在众人的簇拥下落座,接下来不断有人过来寒暄,也有人厚着脸皮占着地方不肯离开,直到易安进门,围着他的一群人才恋恋不舍的回到座位。 国主祝词,开宴,歌舞助兴。 酒过三巡之后,离席敬酒的人渐渐多了,来琴歌席前的人更是源源不断。琴歌好酒,不管谁来,皆是一饮而尽,他记忆力极好,这些人的过往他早便查过,且他们的上位也有他部分功劳,是以和谁都能说的上话。 等敬完酒回席,这些朝臣心中原本只有八分的崇敬也变成了十二分的激动:原来琴歌公子记得我是谁,连我何时启蒙、师承何人都知道!等找到空子,一定要再去敬一杯! 正热闹着,忽然从上首传来几声咳嗽,注意到发出声音的是国主身边的内侍之后,众臣知道是国主有话要说,忙安静下来。 “琴歌,”易安道:“你护送寡人回楚,后又退去强敌,替寡人巡守天下,除奸佞、平民愤,甚是辛劳,今日寡人也敬你一杯。” 琴歌举杯道了声不敢,正要仰头喝下,易安抬手阻止,从内侍手中接过酒壶,亲手斟了一杯,道:“我知道你爱烈酒,这是寡人特意为你寻来的蒸酒……秋韵,替寡人赐酒。” 秋韵上前,将酒壶酒杯放入托盘,送到琴歌身前。 琴歌接过酒杯,还未说话,耳中忽然传来极轻极快的一声:“别喝!” 琴歌一愣,目光落在秋韵脸上,秋韵低头不看他,声音压的低低的,带着几分哀求:“别喝,琴歌,别喝!” 琴歌微微一笑,令人又取了一个酒杯过来,斟上一杯,交给一旁内侍,道:“陛下身为南楚国君,臣正愁没有东西可以敬献,这蒸酒又称琴歌酒,臣就借花献佛,敬陛下一杯,望陛下不要嫌弃。” 那内侍将酒送到易安面前,易安笑着接过,道:“琴歌的心意,寡人领了,只是寡人量浅,这蒸酒委实消受不得,只略沾唇都醉的不省人事,岂不扫兴?寡人便用这南楚佳酿同琴歌你喝一杯如何?” 琴歌道:“陛下说的甚是,既然如此,臣便也换了南楚佳酿便是。” “且慢!”易安阻止道:“琴歌你向来海量,多喝这一杯料也无妨……这酒是寡人特意令人从北齐寻来,千里迢迢送来南楚,只为给琴歌你一个惊喜,琴歌你真的,尝也不愿尝一口?还是说,别人敬的酒,你喝得,寡人敬的酒,你喝不得?” 琴歌脸上的笑容渐渐消散,众臣的目光也凝重起来,他们原本面带微笑,看着君臣相得的温馨场景,不想这两个却为了一杯酒来回推让,而此刻易安的话中还带了几分火药味,让他们心中有些不安起来。 琴歌脸上笑容褪尽之后,却又忽然展颜一笑,只是这看似开怀的笑容总让人觉得带了几分酸楚,琴歌端起酒杯,声音略低,语声温柔,道:“陛下何出此言?你知道的,只要是陛下让琴歌喝的,别说是酒,便是穿肠毒药,琴歌也是千肯万肯的……” 易安冷笑道:“那你便喝罢!” 琴歌看着易安,目光温柔而绝望,凄然一笑后,举杯仰头。 秋韵惊呼一声:“琴歌!” 然而杯中酒,已尽数入喉。 琴歌看着易安,缓缓闭上眼睛,似有两滴无形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让看得人无不心中凄然,易安更是心中升起强烈的不安,仿佛那个深爱着他的琴歌,正随着这两滴泪水,缓缓消散一般,深吸口气平复心境,长叹一声,语气带着失望失落,道:“琴歌,你我还有秋韵,我们三人在西秦相依为命、苦苦求生,我本以为你信我如我信你一般,怎想你竟疑我至此?我便是自己……” 话未说完,只听噗的一声,一口鲜血从琴歌唇中喷出,易安脸色瞬间煞白,后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只愣愣的看着琴歌捂住胸口,大口大口的血从他口中喷出。 “琴歌!” 韩朴和余生大惊,左右扶住:“琴歌!琴歌!” “琴歌公子!” “琴歌公子!” 易安慌乱道:“不可能,怎么会这样?御医,快,来人,快去找御医!” 不可能的,这药分明半个月之后才会发作,而且只会让人缓缓虚弱咳血而亡,怎么会这么快发作,而且来的还这么凶猛?不可能的! “对,大夫,快,快找大夫!” “没有用,不必了。”琴歌终于停下咳血,抬眼看向易安,易安悚然一惊:不对,这不是琴歌,这不是琴歌的眼神!琴歌的眼神,没有这么冷漠,没有这么骇人! 琴歌自失一笑,声音有些无力,道:“人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今飞鸟尚在,狡兔犹存,陛下不觉得动手的太早了吗?” 韩朴双眼通红的看向易安,上前一步,咬牙道:“是你!” 将琴歌交给余生,就要冲上去。 琴歌伸手抓住他的衣袖,声音虚软:“别……” 韩朴声音哽咽:“琴歌!到了现在,你还要护着他!” “韩朴……” “琴歌!” “陛下!”忽然一年轻官员缓缓上前,冷冷道:“陛下不仁,残害忠良,不配为君,臣请陛下退位!” “臣附议!” “臣附议!” “……” 易安看着面前跪着的越来越多的人,神情越发慌乱起来:“不是我!寡人说了,不是我!我没有!” “是他,不,是他……”他的手胡乱指着,从琴歌身上转到秋韵身上:“是他陷害我,是他,是他!” 底下跪着的人仿佛没有听见他说话,只坚持道:“请陛下退位!” “请陛下退位!” “请陛下退位!” “……” 易安慌乱的后退,等撞到后面的龙椅,才发现自己已经退无可退,看着跪下的满朝文武和侍卫宫女,他惨笑一声,道:“好,你们都逼我,都来逼我!是,是我下的药又怎么样,是我要让他死,又怎么样?我是楚王,我是楚王!我想让他死,他就得去死,他就该去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们凭什么让我退位,啊?凭什么?” 没有人回答他。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话是这么说的,事实也多是如此,可是当满朝文武,举国百姓,都向着那个人的时候,便不一样了。 “是他自己该死!是他逼我的!”易安狂笑起来:“西秦有强将,北齐有铁骑,南楚有琴歌,那我算什么?啊?这天底下,三岁孩子都知道公子琴歌,谁知道我易安?我派人招他回京,他视若无睹,我派去地方的官员,被他杀的杀贬得贬!我身边的大臣,我问他为什么效忠与我,他说,琴歌公子效忠的,必然是有为之君……哈,哈哈,你们告诉我,这天下,到底是他琴歌的,还是我易安的?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因为我跟秦钺……可是这难道是我愿意的吗?我现在是国君,我是国君!可你们都看不起我,你们眼里只有琴歌,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 这番话说的却是事实,跪在地上的众臣虽未起身,但脸上却有了几分动摇,韩朴冷笑一声,道:“说的你多可怜一样,你再难过,难道比在西秦做质子的时候还难过吗?没有琴歌,你算什么东西?” 琴歌阻止韩朴继续说下去,他笑喘一声,擦去唇角的鲜血,站直了身子,淡淡道:“那你知不知道,我本就快要死了……就算没有这杯酒,我也最多只能再活两个月……我只是想,在这不多的时间里,让……罢了,多说何益?” 琴歌长身而立,他身体依旧虚弱,声音依旧虚软,但在众人眼中,眼前的人全仿佛忽然变了一个模样,不再是苍白瘦弱的少年,而是顶天立地、气吞山河的伟岸男子,琴歌从余生背后取下长剑,喝道:“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有些人,便是穿上龙袍,骨子里也只是一个娈童!易安,你有何资格为君?!” 一剑劈下! 易安惊呼一声闭上眼睛,心提上半空,预想中的疼痛却并未到来,反而身后的龙椅发出一声轰隆巨响,被整齐的削成两半,缓缓向两侧倒去。 人已中毒将死,但一剑之威,竟至于斯! 众人惊骇中,忽然有人惊呼:“咦?这是什么?” 众人抬眼看去,只见龙椅倒塌的地方,豁然躺着一根竹签,有个内侍啊的一声,语无伦次道:“这只签……这不是,这不是先帝的寻仙签吗?怎么会在这里?” 有人上前拾起,拿到眼前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口中念道:“楚无王,有王则亡……这,这这……这是仙人留下的警示?”楚王忘恩负义,对仙人下毒,这就是仙人的惩罚? 他将签送到琴歌面前,琴歌看了一眼,微微侧头,他又将古签送到众臣手中,众人一一看过,最后面面相觑,有人弱弱的问道:“楚无王,有王者亡……是王亡,还是国亡?” 众人嗡嗡议论,说不出个所以然时,忽然耳边传来易安的惊呼,抬眼看时,却发现韩朴正粗鲁的剥下他身上的龙袍,起身将它披在琴歌身上。 琴歌披着不太合身的龙袍,缓缓转身,他唇角带着淡淡的血痕,神色凛然,平静道:“易安以为我不臣,那我琴歌就要做点不臣之事。我琴歌……今日篡易安之位,登基为王。今日,我为楚王!” 众人愕然中,韩朴退开两步,同余生并肩跪下,声音哽咽道:“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秋韵眼中流泪,叩首道:“臣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扣头道:“臣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人眼中都蕴着泪,他们虽然不知这少年要做什么,可是谁都知道,这少年口中说着不臣、篡位,可他绝不会是为了王位,因为他中毒将死,因为那句“有王则亡”。 他们虽口中喊着万岁,却知道,这少年何止活不过万岁,连今岁都未必过得去。 这样一个人,明知自己命不久矣,却不知好好将养,反而四处奔波,只为让这南楚更强盛,让这天下更太平,让这百姓更安乐,这样一个人,明明中毒频死,却还想着,如何解南楚之危,解仙人诅咒……让他们如何不尊敬,如何不动容,如何不落泪! 琴歌扶剑而立,语气依旧平静:“传旨,将仙人签中的文字,刻成石碑,立于殿前。” “是。” “传旨,自我之后,南楚无王。” “……是。” “传旨,日后朝政由左右相国与满朝文武合力处置。左相为尊,右相为辅,左右相国分别由儒家和法家推举而出,然,谁为左,谁为右,由天下百姓公选,凡满十六岁,无论男女老幼,仕农工商,皆有一票。相国十年一选,同一人最多只可连任两界。如今的左右相国,便是第一任。” 这一条却太过惊人,半晌无人答话。 琴歌也没有等他们答话,他等于已经将权利移交给了左右相国,他们只要不是傻的,就会将它执行下去,琴歌继续道:“传旨,建亲卫营和影杀门,亲卫营交于余生,负责在职重臣安危。影杀门交于韩朴,但凡有念眷权位,不肯去职者,但凡有欲父死子继家天下者,亲卫退,影杀出,格杀勿论!天下共诛之!” 韩朴余生抱拳:“……是。” 众人低头跪在地上,久久没有等到下一条圣旨,许久之后,韩朴缓缓站了起来,颤颤的伸手放在琴歌鼻端,他的手颤抖的越来越厉害,最后化为一声悲呼:“琴歌!琴歌!琴歌!” 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殿中悲声叠起。 “……陛下!” “陛下!” “呜呜……陛下!” 南楚上下再度挂起白幡,哭声在四野响起。 史料记载,他是南楚历史上最后一个王,也是有史以来在位时间最短的王,却是天下最伟大的王。他一生只传下四道圣旨,却是南楚强盛千年的根基。他名……琴歌。 …… 当讣闻传到秦钺耳中时,正是元宵佳节,秦钺手中素笺落地却毫无所觉,目光落在外面的皑皑大雪上,天地间一色的白,真冷啊!真冷…… 静静抱住怀中半大不小的小五,喃喃:“只剩下一个你了……” 却不知说的是小五,还是他自己。 窗外,白雪纷飞。 天大地大,缺了一个他。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东西不想再在后文中解释了,为防亲们看不明白,就在这里解释一下吧! 1.不要怀疑,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琴歌设计的。 2.琴歌故意篡权,故意做了任何一个君主都不能忍受的事情,其实就是为了逼易安对他下手,因为这样,可以逼他身体中的真正的“琴歌”死心,放弃。喝下毒酒的,不是林诺,而是“琴歌”,他在离开前,占据了身体喝下毒酒。等喝下毒酒,林诺的记忆就回来了。 3.林诺并非死在毒酒下,他是自己意识回归,身体承受不住了挂掉的,毒酒对他并没有作用。 4.易安的心思,出生皇家,自傲自卑也自私,他本以为琴歌对他情深一片,可以用情控制,发现不行之后,毅然下了杀手。他也是可怜人,做这些多半是琴歌逼得,琴歌对他是有愧的,所以阻止韩朴杀他。 5.内侍里面有琴歌的人啦! 6.秋韵其实是个真正心软的好人,虽然多多将他写的很不讨人喜欢。 再然后,作者公告: 1.多多知道最后这章有点急了,硬伤颇多,一是多多理科生,笔力所限,二是林诺虽然还没恢复记忆,但性情已然全面恢复,所以开始雷厉风行,快刀斩乱麻……如果再慢吞吞的宫斗、政斗,那就不是林诺了。爽文嘛,大家伙儿看个高兴,嘿嘿。 2.关于名字,实在是多多无能,一直在努力虐主,可是两个故事都写完了,似乎也没有虐到,实在没办法,改名字吧!多多也知道这个名字烂大街了,可是改名要透过编编,多多已经麻烦编编不知道多少次了,实在不敢再去骚扰,就让这篇文文顶着这个烂名字到底吧!不过名字虽然改了,文案可没改,要写什么一点都没变,依旧是求不得,亲们放心。 第40章 系统123456 地上绿草如茵,空中白云似絮,远处青山秀丽,脚下溪水清幽,还有一片桃林灿若烟霞……好一番美丽的景色,可惜却如同一幅静止的画,没有半点生机。 忽然间,世界仿佛被人按了播放键一般,绿草开始摇摆,白云开始变幻,悬浮在空中的落英开始飘飘荡荡,高高跃起的水滴终于落回溪流,发出悦耳的声响。 下一瞬,无数能量向空中汇聚,一个人影转眼间由虚化实,白衣墨发,五官形容难描难画,再一瞬,林诺睁开眼睛,庞大无匹的能量从他身上爆发出来,源源不断的扩散到每个角落。 许久之后,林诺飘落。 这个世界是他意志的延伸,所以不用去看,他都知道他造的这座山林,比先前要小了几分。世界在不断自行完善规则,将游离的能量消耗完之后,把他的造物也吸收了一部分,幸好此刻他得到创世之力的回馈,不然用不了多久,只怕这世界连立足之地都要没了。 同眉心中的火儿打了个招呼,火儿发出模糊的欢喜的意念,林诺会心一笑,火儿果然成长许多,只这一点,这次辛苦便没有白费。 就地坐下,心念一动,面前出现一只灰白色的小毛团儿,林诺伸手,笑道:“过来,小五!” 小五汪的叫了一声,扑进林诺怀里,蹭在他怀里撒娇,林诺抱着它玩了一会,轻叹一声,怀中的小毛团儿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世界就是你,你就是这个世界,”系统的声音响起:“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所以它只会按你的意愿来反应。哪怕你变得再强,都不可能在这个世界创造出真正的生命来。” “你说……这个世界?”林诺转头看向系统,道:“你说我不可能在这个世界创造出真正的生命,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我还可以拥有别的世界?” 系统冷哼道:“能有这么一个世界,你已经是走了大运了,还想要其它?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好事!你想多了!” 并不等林诺说话,又嘻嘻笑道:“还没有恭喜你,去了才不到一年就顺利完成任务,满载而归。” 林诺嗯了一声,并不说话,他从系统前一句中听出几分酸溜溜甚至不忿的味道——原来这位世界管理系统对他这么个“孤魂野鬼”,竟是羡慕甚至嫉妒的? 自己现在,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存在? 只听系统又道:“你要不要看看你走以后发生的事?只要给我少许能量我就……” 林诺摇头道:“有什么好看的?”就算知道了,难道还能再做点什么不成,既然如此,何必平添挂念? 系统道:“难道你不关心韩朴和余生后来过得怎么样?秦钺有没有又喜欢上别人?北齐会不会又打进来?对了,还有南楚,难道你就不担心,你这样近乎儿戏的民主选举制,会将整个南楚弄得一团糟吗?” 林诺看了它一眼,道:“民主?你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想法?” 系统瞪大了眼:“……啊?”他做那么多事,不为民主为什么? 林诺道:“第一,那个时候我虽然没有完全恢复记忆,但隐约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在正文时间线结束之前尽量破坏剧情不是吗?所以我只要破坏原有格局就可以了,至于以后怎么样,南楚会不会大乱,和我又有什么关系?第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南楚搞什么民主。在没有一个人具备民主意识的时候,民主这种事,岂是我一厢情愿就能做到的?你听过羊和天敌的故事吗?” 羊和天敌?这是什么?系统茫然了一瞬,不过这还难不倒它,他乃是全知全能的系统嘛!立刻检索林诺出身的世界,眼睛闪动片刻后恢复正常,道:“就是,上帝让羊群挑选一只狼或者两头狮子做天敌的那个?” 林诺颔首道:“所以,我只是替他们挑选了两头狮子来统治他们而已。儒家,法家,战斗是这两头狮子的事,与普通百姓无关。不管是仙人诅咒和‘有王则亡’的石碑,还是‘影杀’,都只是为了保证落败的狮子不被彻底消灭。落选的一方会竭尽全力去保护百姓手中握有的那点筹码,因为那是他们唯一翻身的希望。也许此后很多年,百姓们连自己手里掌握着什么都意识不到,但是以后……谁知道呢?” 系统笑道:“所以,你还是很关心他们的嘛,你不想看看自己的安排有没有效果吗?只要一点点能量,我就可以……” 林诺打断道:“我对这个没有兴趣,倒是你,是不是还欠了我一个解释?” “什么解释?”系统眨眨眼,配合他小正太的玉雪容貌,颇有几分天真可爱:“难道你得到的创世之力不够多?难道火儿没有得到成长?比起这些来,你吃的那一点点小小的苦头,又算得了什么?”它方才一直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怕林诺想起来这事儿,可惜还是没能躲过去。 林诺拾起地上的万世书,刚刚系统便是透过万世书进入他的世界的,点头道:“你说的很是,那点苦头的确算不得什么,就算我提前知道,大约也会去的。” 系统眉开眼笑,道:“我就说嘛!这是一个双……” 忽然神色大变,奋力挣扎起来:“你做了什么?快点放了我!” “没什么,”林诺淡淡道:“就是发现我对空间的掌控又明了了几分,所以试一试……果然,当你存在于我的世界时,连你的存在,都要受我的操控,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 系统大感不妙,慌忙道:“你要做什么?你别乱来啊!” “放心,我不乱来。”林诺点头,缓缓道:“我是很认真的想给你一点教训——我无所谓吃点苦头,但这苦头吃与不吃,却轮不到别人来做主!” 这系统对他谎话连连,口口声声说合作,却对他半点帮助都没有不说,且不停的使绊子……他很怀疑它的真实目的。 林诺话音一落,系统便发现它的能量忽然被迅速抽取,顿时大惊——作为系统,它除了能量,还能拥有什么?它除了能量,又还有什么指望?它实在想不到,才刚刚经历了两个世界的林诺,居然就有了这种能力,它还是小看了他! 一时间惊慌失措,连声道:“住手!住手!快住手!林诺!你快点给我住手……我错了,我错了!你听我解释,我可以解释的,你快住手啊!” “当初穿越的时间点是不太好,可是也不能怪我,若不是生不如死的时刻,他怎么会主动放弃人生?”见林诺不理,系统急急的解释,却丝毫不能阻止能量的逝去,系统急的快哭了:“阻止你杀秦鉞的,只有第一次是我,后面都是那个世界的意志……你险些爆发的那次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因为你身上覆盖着琴歌的灵魂才没有被排斥出来,但也引起了它的关注,这种情景下,它怎么可能允许外来者杀死世界的中心?这个真的和我没关系!” 林诺充耳不闻,在系统的尖叫声中,他身边的桃树无声无息向两侧移开,让出一条曲折的林荫小路,小路的尽头,一座三层的楼阁凭空出现,宽阔的庭院外竖起篱笆,篱笆上爬满葱翠的藤蔓……院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展,里面长出擎天的大树、奇崛的假山、青色的荷塘……这些造物能量的来源,却不是他自己,而是被禁锢在空中的系统。 “还有记忆……”系统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你不可能带着记忆穿越,你自己也看到了,当你本我意识回归想起一切的时候,两个世界会产生冲突。弱一点的世界,会直接崩溃的!你是去帮助创世,又不是去灭世的……” 林诺看了它一眼,没有半点手软:解释的话说了一堆,却没有一句说到重点——若事实果真如它所言,为何不提前告诉他,而要用欺瞒的手段? “啊!”能说的话已经说完,感觉到自己的能量依旧被飞速的抽走,系统不再寄希望于林诺手下留情,发出一声尖叫,已经淡化成一道虚影的身体忽然凭空消失,下一瞬,一个白色的光点挣脱林诺空间的封锁,迅速冲向他手中的万世书。 林诺之所以拿起万世书才动手,防的便是此时,怎么会让它得逞?万世书上光芒一闪,消失的无影无踪,白色光点撞在林诺身上又弹了回来,系统的声音带上了几分绝望:“林诺,你不能这样做,这是我攒了亿万年的能量,你不能就这样拿走……住手!求求你,快住手啊!” 林诺依旧不理,他目光所及,世界还在扩大,有山峰直冲云霄,有瀑布倒悬而下,甚至半空之中,还有天体在慢慢成形……他不懂得如何从外物上直接抽取能量,但却明白该如何造物,他只需调集系统所在一方的能量大量造物,他的世界便会自动抽取系统的能量——而系统的能量,无论从质还是从量,都让他有些吃惊。 他原本只想抽取少许,给它一点教训,但是此刻却改了主意,因为他发现,系统身上的能量,有一小半异常熟悉,若他猜的不错,应该是来源于他前后经历的两个世界——他记得很清楚,系统曾言,它想要的只是创世成功,而创世之力的反馈,是他林诺的报酬,但如今看来,系统在中间,将他的“报酬”窃取了大半……他很怀疑,这位自私到了极点的系统,口里到底有没有一句实话,它要的到底是什么。 身上的能量越来越少,一直不停怒骂央求的系统终于绝望,他本体化作的白色光点变得五光十色起来,各种颜色拼命的更替,疯狂的闪烁,最后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啊啊啊啊啊!我跟你拼了!去死吧!” 暴虐的能量猛地爆发开来,林诺瞳孔一缩,强烈的危险觉袭来,林诺闭目,身体瞬间消失,然而这并不能让他避开攻击,因为正如系统所言,这个世界就是他,他就是这个世界……暴虐能量所及之处,空间迅速扭曲、分解、消散。 桃林、绿地、别墅、高山……看得见的东西一一消失殆尽,看不见的如风、重力之类存在,也消失无踪,最后世界闪动了一下,陷入无尽的黑暗和静寂之中……黑暗中,只有一点如萤火虫般的白点在无力的闪烁…… 许久之后…… “死了?死了?死了!哈哈哈哈!”白点再愣了好一阵之后,欢快的闪烁起来,看着死寂的世界,发出得意的狂笑:“竟然这么容易就死了!创世之源是我的了!这些能量也都是我的了……我的……我的……都是我的……这下我也可以成……” 白光忽然一愣,声音中充满警惕和失望:“不对!没有都化成能量,空间还在……空间还在……” 它小心翼翼的叫道:“林诺?林诺……你,你别生气……我攒了亿万年的能量都被你吸走了,所以才冲动了一点点,其实我们还是可以好好合作的嘛……” 周围毫无反应,系统小心环顾周围,心中的恐惧慢慢降低,看这个样子,就算没死也伤不不清吧? 系统又试探了几句,心一横,白光一缩一涨,周围的能量如同巨鲸吸水一般向它涌去,然而刚靠近它身边,却忽然倒卷而回,系统吓得魂飞魄散,下一瞬,身上仅剩的少许能量也开始被抽取,忙急声道:“林诺,不能再吸了!在这样下去我会消散的!我消散了,你就只能永远困在这死寂的世界了,想想火儿!想想火儿!” 林诺停下,身影凭空出现,他的模样有些模糊,身上明明灭灭的闪烁着,时隐时现,显然系统那一下,对他也不是没有影响,他的世界倒退的很厉害……林诺脸上看不出多的表情,颔首表扬道:“你吃起来味道很不错,我们继续。” 系统央求道:“林诺,你别这样,我对你还是有用的……你放过我,我从来没有真的害到过你……你忘了只有我可能帮助火儿……” 林诺淡淡道:“你是今天才认识我林诺吗?” 若怕投鼠忌器,若肯委屈求全,那他就不是林诺了。 他和系统之间,原本并不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但经此一役,他若还不明白系统对他的觊觎,那他就是傻子了。 火儿他会自己设法保全,但系统,是他无法理解的存在,有他无法预料的强大功能,这样一个危险的敌人,不趁着对方失陷在他的世界中时一脚踩死,难道留着自杀用吗? 林诺开口:“要有光。” 白色的光芒以系统为中心开始蔓延,速度很慢,可见系统的确已经没剩下多少能量可以抽取了,系统已经沉默下来,它身上的光芒越来越暗,直到最后一刻,才再度开口,声音颓废,带着一种豁出去,你爱听不听,爱杀不杀的语气:“……你打开万世书。” 林诺心中一动,在系统周围布下空间屏障,将它囚禁在一个小小的气泡中,再度造出一个小小的山林——他脚踏实地惯了,这样飘着觉得难受的紧。 坐在软塌上,一伸手,平板电脑似得万世书出现在他手中,林诺道:“如何打开?”他的世界他做主,并不怕系统做鬼。 系统有气无力道:“输入能量。” 输入能量后的万世书形象开始虚化,变幻多次后化作一卷书册模样,书页上出现几行字迹:“使用者:林诺;经历世界:2;等级:2;功德值:0;容貌:???(平均值10);精神:???(平均值10);体质:???(平均值10);技能……” 后面一大串,全都是问号。 使用者林诺……林诺看了系统一眼,合着这万世书,原本就是他的东西。 翻开下一页,上面再度出现几个字:系统智能辅助程序处于特殊状态,是否选择重新生成?注:重新生成智能辅助系统,需消耗功德值十点。 林诺想起自己为零的功德值,默默放弃了这个选项,转向系统,道:“智能辅助系统?”难怪弱成这个样子,当初还吹牛说自己是世界管理系统,负责管理万界。 系统颓然道:“……是。” 又道:“万世书是世界管理系统分发给任务者的终端机,当任务者失去资格的时候,终端机会被回收,分发给下一位……按说世界管理系统和创世系统一样,都是不被允许拥有灵智的,但我作为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灵智。我跟过很多位主人,后来利用任务者对系统的信任,找到了漏洞,隐瞒了万世书的存在,从中窃取任务者得到的能量……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是想攒够能量,进化成真正的生命。” “至于任务者是不是会被你坑死,根本就无所谓对不对?” 系统怒道:“万世书自会守护任务者的灵魂,就算失败死了,也不过就是投胎转世,有什么了不起?可是我呢,我就是只要十点功德就能重新生成一段的程序,自由、生命,什么都没有!我就算消散了,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可是凭什么?明明我也有喜怒哀乐,明明我也……” 它哽咽了一下,没有说下去,又道:“之前的时候,我一直战战兢兢的侍候主人,生怕让他们一个不喜欢,就将我销毁了,可他们从来都不会顾惜我,我越是对他们百依百顺,他们就越是过分……” 它沉默片刻后,道:“我只是辅助任务者熟悉操作万世书的程序而已,只能依附于万世书存在,现在它在你手里,我什么都做不了……你若是想销毁我重新生成一个,也随便你了。” 林诺微微沉吟片刻后,道:“为什么上面我的资料上全是问号?” 系统道:“你的情况很特殊,可能万世书探查不到你的状态。” “可能?” 系统嗯了一声,道:“在万世书上,你的一切都是隐藏的,我看不到你的资料。” 所以才不知道我的功德值为零? 林诺伸手一指,系统周围的空间屏障瞬间消失,能量涌向系统,片刻后,系统重新以小正太的形象出现在林诺面前,林诺只给了它勉强塑性的能量便停下,道:“我还是比较喜欢和有灵智的东西交流,不过前提是同样的错误你不要再犯。” 系统怏怏的应了一声是,虽然暂时存活了下来,但失去一切的它,完全高兴不起来。 林诺道:“你要能量,我给你能量,以后任务成功后,我会分百分之十作为你的报酬,若有其他贡献,我会额外支付能量。” 林诺知道系统这次并未撒谎,自从输入能量之后,他和万世书之间便产生了奇妙的联系,他很清楚的认识到,在他失去资格之前,这万世书便只会依附他而存在,而系统,尤其是失去能量后的系统,则只能依附万世书而存在……既然不怕它失去控制,林诺又无法重新生成新的系统,那就将就着用吧! 系统眼睛亮了下:虽然生死依旧在林诺一念之间,虽然能量是林诺给的,要收回也只是他一句话的事,但总算活了下来,总算还有希望不是吗? 弯腰道:“晋江123456号,竭诚为您服务。” 林诺被这个名字,狠狠囧了一下。 忽然心中一动,看向万世书,晋江123456道:“是穿越重生申请书,要现在查看吗?” 林诺揉揉额头:“穿越重生申请是什么?” 晋江123456怯怯的看了他一眼,道:“你忘了,你成功完成第一个世界之后,获得的不仅是任务者资格,还有管理者资格……有权限处理一定范围内的重生穿越。不是你告诉我让他们先申请、再笔试,后面试的吗?” 林诺瞬间明白过来,道:“当初你故意假装不知道怎么做,来请教我,其实就是让我亲口说出这些话,好当成命令去执行?” 晋江123456心虚的低头。 林诺也懒得同他算旧账,道:“按老规矩办就是,还有,面试的时候,问问金手指意愿。” 晋江123456瞪大了眼,道:“我们哪有什么金手指给他们?万世书等级不够,没办法生成子极系统,更没有实物兑换功能——连我们自己都没有金手指。” 林诺道:“你没有,不代表我没有。” 又道:“他们能要什么金手指呢?要空间我撕一块,要灵泉我造一个,要美貌给她找个漂亮的壳子,要系统,你去!要武功秘籍丹方……上上个世界我正好攒了不少,你不是说那个世界属于最高级别吗,东西想必差不了吧?” 晋江123456傻傻看着他:还可以这么玩? 又问道:“那他们要是直接要天下无敌呢?” 林诺道:“那就直接打发回去投胎就是。这世上有种人,就算你给他一个无敌空间,你知道他最想做的是什么吗?” 晋江123456配合无间:“做什么?” 林诺道:“上课玩手机故意让老师看见,然后藏进空间,逼老师出丑道歉……这就是最让他有成就感的事。” 晋江123456点头,他觉得会这样想的人,一定不止一个…… 林诺淡淡道:“永远只想着不劳而获,最后最大的成就,大概就是超市神偷吧……你能指望他们完成什么任务?” 第41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林诺手持万世书,点开下一个世界,这是一篇典型的女主重生逆袭文。 女主安倩然的父母,是贵族私立学校的教师,女主十六岁的时候,他们带着学生去郊游时遭遇了事故,双双为了保护学生而死,而被他们保护的学生中,有一个名叫齐宁的,是世界五百强齐氏企业董事长的次子,也是十六岁。 安倩然在父母的葬礼上,见到了代替齐宁父母过来祭奠的齐宁大哥齐臻,被他的英俊冷漠吸引。为了多靠近他一点,她拒绝了齐家对她金钱上的答谢,而是要求去齐家的公司实习,大学毕业后在那里上班。 齐家自然一口答应,然而靠近齐臻的安倩然并没有得到齐臻的青眼,而是眼睁睁的看着他被一个相貌只是清秀的倔强无礼的小丫头吸引,和她轰轰烈烈的谈着恋爱,为她甚至不惜和家里闹翻。安倩然伤心黯然之际决定远走他乡,不想收拾父母遗物的时候忽然发现,她早早发福了的父亲,在少年时期,居然长得和齐宁有七八成相似,再一细查,她发现,她和齐宁居然是同年同月同日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 心中有了某种猜测的安倩然,悄悄取到了一直对她很照顾的齐宁母亲的dna做了鉴定,果然是亲子关系!原来,她和齐宁竟然是调换了的!原来,她才是真正的豪门大小姐!原来齐宁所拥有的一切,原本应该是她的! 她拿着dna鉴定书找到了齐家,结果齐家因为各方面的考虑,竟然没有公然认她,而是只宣布因为她父母对齐宁的救命之恩,认她做了养女。 害死了她养父母的冒牌货齐宁依旧得到所有人的疼爱,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接触家族企业,而是进了娱乐圈……他长的原本就漂亮,出生豪门更是给他添上了神秘光环,又有齐家力捧,齐宁很快就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明星,还和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走进了婚姻殿堂。 而她安倩然,却顶着齐家养女的名头嫁给了一个普通的富二代,除了一些房子和钱,齐家的股份一分都没有分给她。她并不爱那个富二代,两个人生活了一段时间,就协议离婚了,生的儿子归了父亲…… 每次她去齐家,齐父齐母态度平平,齐臻眼里根本没有她,齐宁表面对她客客气气,可背地里却冷嘲热讽,让她受够了气,而那个贫民小丫头,居然也因为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在齐家站稳了脚跟,还警告她不要和齐臻走得太近…… 他们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她安倩然才是外人!当再一次被齐宁刺伤,却没有一个人为自己说话之后,安倩然对齐父齐母吼了一句,流着眼泪冲出了家门,她飞快的开着车,外面巨大的广告牌上,齐宁正对着她露出嘲讽的笑容,然后一声巨响……她重生了。 安倩然重生在了她父母的葬礼上,再次遇到了齐臻。为了给哥哥留下好印象,她这次没有怯生生的提出自己的要求,而是流着眼泪,倔强的拒绝了他的帮助。 葬礼之后,她去了齐臻常去酒店打工,齐臻对这位倔强坚强、自强自立的小丫头印象很深,几次接触以后就喜欢上了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安倩然陷入了矛盾之中,她知道自己不能喜欢他,可是却无法将真正的理由说出口,她拒绝了他,却又没办法不去关心他……她和齐臻之间,陷入了分分合合的苦恋,感情也越来越深。 这个时候,安倩然又发现了一件前世她一直没有发现的事——她的养父养母,居然偷偷藏着齐宁的照片!很多很多张照片!是了,她都能看出来齐宁长得和她养父年轻时一模一样,难道她养父养母会看不出来?她都能查出来的事,难道他们就查不出来? 可直到他们去世,这件事都没有爆发出来!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她和齐宁两个,根本就是被他们有预谋的换掉的!所以他们才不说出真相!所以他们才会偷偷藏着齐宁的照片!所以他们才会为保护齐宁而死! 这一切,都是他们的阴谋!还有齐宁,看这张合影上笑的多开心,他根本也早就知道了一切!这是阴谋!这是阴谋! 安倩然气的浑身发抖,两世过去,她对养父养母的记忆本来就已经淡化了,现在更是只剩下了恨!她要回去,夺回自己应该拥有的一切!她要让齐宁,得到应有的下场! 她依旧带着dna鉴定结果找到了齐家,却不等齐家开口,就说明自己并不想和齐家有什么瓜葛,这次来只是想让齐宁去给父母上个香,毕竟这是他们的心愿,而后又替养父养母换子的行径道歉,希望他们能原谅已经过世的人……最后深深的看了齐臻一眼,转身离开。 安倩然的表现,赢得了所有人的心,当然除了被这个消息深深打击到了的齐宁。后面一段时间,虽然安倩然人没有出现在齐家,但她的名字却一直在齐家大宅响起。客厅里,齐宁将头埋的低低的,听着母亲和哥哥说着她如何如何坚强、如何如何可怜,说着安家父母如何如何可恶等,心里惶恐不安的想着,自己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齐宁不是齐家亲生子的消息不知道怎的传了出去,齐臻更是在安倩然被人羞辱的时候,脱口说出了“她是我妹妹的话”。齐宁越发不安,这个时候,和他关系很好的一伙同学带他出去玩,其中一个介绍了一种可以让他忘记一切烦恼的东西,于是他试了,这一试,就一发不可收拾。 然后噩梦降临,和朋友喝酒k歌的时候,齐宁瘾犯了,他习惯性的向那位朋友索要那东西,谁知道这次朋友却没有爽快给他,而是趁机刁难他起来。他毒瘾发作的更厉害了,这才醒悟,原来他每次吃的,不是摇头丸之类的软性毒品,而是海洛因。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毒瘾发作的齐宁完全失去了理智,为了得到解脱什么都肯做,别人让他学狗叫学狗叫,让他舔谁他舔谁……中间记者冲进来,拍了无数的照片。 齐宁的名声彻底坏了,不光因为吸毒,更因为他为了得到毒品而做出的各种丑态。 没多久,齐家正式宣布齐宁不是齐家人,给了他一栋别墅和一些钱,将他赶出了齐家,而后为齐倩然的回归,齐家大宅举办了盛大的宴会。 离开齐家的安宁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在安家父母的坟前醒悟,他的命是爸爸妈妈给的,他没有资格这样放弃自己的人生! 他振作起来重新上学,因为形象好被星探发现,然后开始走红,还和一个男人悄悄的谈起了恋爱,看电影、吃饭、拉拉手……一切像做梦一样美好,可惜美梦从来容易醒。 忽然之间,他被男人包养的消息传的满天下都是,他所在的公司不仅不替他澄清,反而推波助澜,连那个男人都默认了这一切。他乔装打扮去找他质问,可是看见的,却是他的爱人温柔的环抱着轻声抽泣的齐倩然,说已经为她出了气云云…… 安宁回到公寓,等着他的是另一个噩梦,当初被齐家强压下去的消息遍布网上,齐宁看着那一张张不堪的照片,默默的服下了安眠药。 而女主,齐家父母对她疼爱有加,齐臻对她百依百顺,娱乐公司的老板对她万般追求……她嫁给了前世安宁的爱人,终于完完整整的夺回了属于她自己的人生。 最后是番外:十年后,女主收获各种影后桂冠后宣布息影,等着她的,是她英俊潇洒的老公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另外还有黯然神伤、终身未娶的齐臻和娱乐公司老板。 见安宁读完,晋江123456解释道:“这个世界已经重复了几次了,每次正文结束不到三年男主女主就离婚……所以一到番外的时间点,就会被创世系统推翻重来。” 林诺点头,这篇是典型的爽文,女主事业爱情双丰收,而且还将前世对不起她的人打入尘埃……问题是她爱情收获的有点多,而且看样子也舍不得只要一颗大树就和其他一刀两断的样子,按书中对于男主深情专一又霸道专横的人设,能忍才怪了。 问道:“这次的任务对象是安宁吧,他为何不自己申请重生,以他的条件,应该有很大机会成功。” 晋江123(以后就这样简称了)道:“问过了,他说,家人的放弃、情人的背叛,这些都存在于他的记忆中,就算重来一次,他也不能当做这些都没有发生过,所以他宁愿放开一切,去投胎转世……但他不愿背负这些污名,希望有人能替他清清白白的活下去。”安宁不是女主,他没有重生过,所以他的记忆只有被抛弃被背叛的那一世,对他而言,他的人生一无所有,充满了不幸。 林诺道:“那就这个世界吧!” 世界很多,但有的世界他不愿破坏,有的心愿他不愿完成——譬如当初琴歌让他守护易安,他便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晋江123分析道:“以安宁的身份生活的话,这次还是要走破坏路线。必须要在正文时间结束之前,尽可能的破坏剧情。但这次和上个世界不一样,主线是感情,所以就算你将几个国家全灭了,只要男主和女主还是相爱结婚,任务依旧失败。” “而且不光要拆散男主女主,还有齐臻他们,他们和女主的感情线分量也很重……”晋江123继续道:“另外是穿越方式的问题,你身上没有轮回印,就算有万世书在身也会受到一定的排斥,而且这次的原主安宁和上次不同,他没有那么重的执念,不愿意牺牲灵魂力量来掩护你,所以你必须主动去沾染他的灵魂气息。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他还小的时候就进入他的身体,然后以一体双魂的形式和他共存,体会他的喜怒哀乐,等到他产生强烈的放弃生命的愿望的时候,你就会取而代之……加上你不能带着记忆穿越,大概会以为自己是他苏醒的第二人格吧?” 林诺点头,第二人格就第二人格吧,到底是属于自己的,总比带着虚假的情感、记忆活着的强……只当又投了一次胎。 “还有最最重要的,这个世界等级很低,你绝对不能爆发,也不能做出直接杀死男主、女主的行为……世界会直接崩溃掉的。当然,这一点我到时候会提醒你的。” 林诺摇头:“不必,我在进入之前,会给自己留下暗示……你就不用去了。” 晋江123瞪大了眼:“我不去,谁给你发布任务?” “你去了也没用,”林诺道:“以我的性格,哪怕失去了记忆,也绝不会执行你关于破坏别人感情的命令。” 这还真是它家主子能做得出来的事儿……晋江123泪流满面:合着商量半天都白商量了?没有记忆,不知道任务,那他去干嘛了?度假? “以女主的个性,大约不会看安宁活的舒服,自然会让那几个来找我的麻烦。”林诺道:“如果他们不来惹我,或者来了我没能斗过他们,又或者我将他们打垮之后,女主依旧对他们不离不弃……那我祝福他们。” ……这是世界级的分界线…… 幽暗的包间中,音乐很吵,昏暗的彩色灯光在疯狂的闪烁晃动着,包厢里是一群半大不小的少年,玩的很疯,有人在台上唱着跑调的歌,有人在角落里喝着闷酒,更多的人则围成一圈,大声的起着哄:“学狗!学狗!学狗!” 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留着很乖的短发,幽暗的灯光下看不清容貌,正狼狈的趴在地上,口中发出“呜汪呜汪”的叫声……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大笑声,其中一个笑道:“阿宁阿宁,过来亲我一口!” 少年痛苦的蜷缩成一团,口中喃喃说着央求的话,可惜并没有人听清。这个时候,门忽然被推开,一干人不由分说的冲了进来,紧接着闪光灯亮起,咔咔的快门声响起,这些人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手中相机对准地上的少年按个不停——没想到竟真的有这样的好事,这样的大新闻,就算不能发表出去,齐家给他们的封口费,也够他们潇洒好一阵子了! 音乐不知道被谁按停,被眼前忽然的变故惊呆了的少年们这才反应过来,一个年纪稍大些的上前道质问:“你们是什么人?不知道这里不能拍照吗?” 他一开口,就有好几个话筒迅速递到他嘴边:“你好,我是xx日报的记者,请问你对齐家二少爷吸毒的……” 那记者的话只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央被闪光灯淹没的少年忽然揉着眼睛站了起来,有些茫然的看着周围的人,似乎过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怒道:“搞毛啊!怎么会有记者?” 所有人目瞪口呆,这怎么回事儿?刚刚还狼狈不堪,如同癞皮狗一样趴在地上,眼泪和鼻涕齐流的少年,此刻却仿佛换了一个人一样,神清气爽的站在他们面前——哪有半点犯了毒瘾的样子? 有几个记者反应慢,手中的快门又下意识的按了几下才停下,周围静寂一片,好半晌才有人干巴巴道:“齐、齐二少,你们这是……玩啥呢?” 少年不耐烦道:“还能玩什么啊?真心话大冒险呗!不然你们以为呢?小爷我毒瘾犯了呀?神经!” 说话的人干笑一声道:“哪能呢?哪能呢!” 心中把递消息的人骂的狗血喷头:他妈的什么破消息,还说什么便宜他们,这是想害死他们吧?毒瘾犯了要是这副模样,他就把自个儿的脑袋拧下来! 只见少年扭头看向身后的同伴,怒道:“谁干的?妈的什么意思?故意找人来糗我是不是?” 不等人答话,将随后赶来的服务生揪一个过来,骂道:“去叫你们老板过来!随随便便就放记者进来拍照,你们生意不想做了是吧?今天要不给我一个交代,咱们没完!” 服务生有些不安的看了刚才起哄的最厉害的董华一眼,董华在这一群人中年纪最大,隐隐是他们的头儿,可惜他也被眼前的变故弄得猝不及防,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服务生无奈,应了一声快步去了。 那些记者见状不妙,赶紧又赔了几句好话,主动将照片全删了,逃也似的离开了包厢——若这少年真的吸毒也就罢了,既然不是,诬陷齐家少爷的罪名,他们可承担不起,不管是齐家,还是酒吧老板,都不是好惹的。 只在心中腹诽:妈的,这些有钱人,真会玩儿! 走了不速之客,包厢里瞬间安静下来,安宁看着周围看他如同看怪物似的同伴,冷笑一声,从桌上取了香烟点上,夹在玉白修长的手指间吸了一口,靠在沙发上,懒洋洋道:“怎么?你以为就你有那玩意儿呀,小爷我就想看看你玩什么把戏?董华,你不错啊,跟我玩这一套?” 董华瞬间明白过来,原来这小子是在别处弄到货了,大约来之前先过足了瘾……吓了他一跳,以为遇到鬼了呢! 心中的不安褪去,董华呵呵一笑,过来揽住安宁的肩膀,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大家兄弟别当真哈!” 安宁轻笑一声,甩开董华的胳膊,道:“开个玩笑是吧?好啊!” 他起身开了一瓶威士忌,将酒哗啦哗啦倒进大号的啤酒杯。 董华了然一笑,爽快道:“行!今天我就舍命陪君子,干了这一杯,就当是我给小宁你赔罪了!” 正要伸手去拿,酒杯被安宁抢先拿了过去,董华笑笑不以为意,正等他递过来,却见安宁一抬手,一大杯威士忌端端正正地泼在了他的脸上,胸口上。 董华大怒,从小到大他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若是换了以前,说不定他就忍了,可是现在嘛……他脸色立刻变了,骂道:“妈的给脸不要脸!你他妈的还以为自己是什么齐家二少爷呢?谁不知道你就是个冒牌货,嚣张个屁啊你,等老子……” 看见少年嘴里依旧叼着烟,眼神中带着嘲讽,脸上全无被戳中要害的愤怒伤心,董华怒气更甚,上前一步揪向安宁的衣领,还未碰到,却见安宁手指轻轻一弹,一道暗红色的火星从烟头上飞了出来,然后砰的一声,下一瞬,他的整个视野被熊熊烈火占据…… “啊!啊!啊!啊……”安静的包厢中,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起,带着无尽的惊恐、疼痛和凄厉,听得人心中发憷:“救命!救命!啊啊啊……救我……啊!啊……” 周围原带着笑听两个人说话的少年们,看见前一刻还嚣张无比的董华,忽然整个上半身燃起大火,顿时浑身僵硬:他们不过是十几岁的高中生,何曾见过这么惨烈的场景?反应过来以后,也跟着惨叫起来四散逃跑,躲开没头没脑乱撞的“火人”董华。 还是几个服务生赶过来,或者脱下衣服扑打或者取来灭火器喷洒…… 好一阵兵荒马乱之后,火终于灭掉,董华浑身焦黑、瑟瑟发抖的躺在地上不断抽搐,口中不时发出尖叫:“火……火……救我……救我!救我……” 模样可怜之极。 一众少年犹有余悸的聚回在一起,救护车还在路上,他们不好现在就走,看看躺在地上的董华,再看看依旧好整以暇抽着烟的安宁,顿觉毛骨悚然,站的近的下意识退后几步,看向安宁的眼神充满了惧意。 威士忌、香烟……他们绝不相信这只是巧合,没想到往日如同乖宝宝一样的少年,骨子里竟然狠成这样,居然直接放火烧活人……刚才的情形,他们只要想想,就腿肚子发抖,而这少年…… “怎么?觉得我很可怕?”安宁靠在沙发上抽着烟,嘲讽道:“我和他从小到大十几年的哥们儿,他用海洛因冒充摇头丸哄骗我上瘾,连犹豫都不带半点儿的……到底是他可怕,还是我可怕?” 说完将手里的烟按在烟灰缸里掐灭了,转身向外走去,临出门时又转过身来,道:“月亮都有个阴晴圆缺,人生在世,哪有没有一个涨潮落潮的时候?只希望各位这辈子永远都平平顺顺,否则有这么一位朋友在身边,真是时时刻刻都要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安宁说完转身出门,甚至还体贴地回身将包间的门带上,从头到尾,身上不带半点儿烟火气。 …… 关上卫生间的大门,安宁顿时原形毕露,他苦笑一声,踉踉跄跄的冲到洗脸池前,按在大理石台面上的手在不断颤抖,却还勉力坚持着,不肯松手放任自己倒下去。 他无法控制的打着冷颤,身体中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穿行、撕咬,让他难受得恨不得想将自己撕成碎片…… 安宁打开水龙头,将冷水胡乱的泼在身上、脸上,然而这并不能让他好受多少,他抖抖索索的拿出香烟和打火机,试了两次,却没人点着。 “这玩意儿可解不了毒瘾,我这有真的,要不要来一个?” 低沉浑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还带着些许笑意。 “滚!”安宁怒吼一声,操起大理石台的水晶装饰品,看也不看向身后砸了过去。 他准头不够,力气也小,站在门口穿着深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一闪身就躲了过去,轻笑一声,道:“小家伙脾气倒不小。” 又道:“开个玩笑,别生气……不过我真的有更好的办法,你要不要试一试?” 举步上前。 安宁再浇自己一头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你是酒吧老板?” “嗯?”男人微微一笑:“怎么说?” “刚刚你不在包厢。” 不在包厢又能这么快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并找到他,除了酒吧老板,还能有谁? 男人笑道:“也许我只是看见你毒瘾犯了,想要帮你一把的路过的好心人呢?” 安宁上下打量了他一阵,下结论道:“你不是好人。” 男人低低笑了起来,道:“现在的小孩子,个个都这么厉害吗?” 安宁不吭气。 男人缓步靠近,毫不犹豫的越过属于陌生人之间的社交距离,安宁眼中露出警惕之色:“做什么?” 男人笑道:“你不是难受吗?我帮你啊!” 安宁道:“不用了!谢谢。” 安宁话未说完,忽觉不妥,身体猛的向下一缩,男人的手掌贴着他的头顶掠过…… 原来所谓帮他,就是将他打晕?安宁冷笑一声,顺势坐在地上,伸手一抓,男人一掌击空,微微错愕了下才反应过来,忙退步下按,然而已经晚了。 少年纤细的手腕被他抓在手心,仿佛一折就断,可惜他却连使出更大的力气都不敢,因为少年那只白嫩修长的手里,正握着他的命根子。 男人低头,少年坐在地上也正抬头看着他,少年脸上还带着水痕,仿佛水墨般如画清隽的眉眼,柔软滋润的菱形红唇紧抿着……真是要命的好看。尤其那一处,正被他紧攥着…… “你说,”男人低笑着,道:“如果现在有人进来,会认为我们在做什么?” 感受到手心里的东西正迅速坚硬起来,安宁认真看着他,也问:“你说,如果我们一起使劲,会是你的先断,还是我的先断?” 看出安宁的认真,男人苦笑:“你误会了,我是真的想帮你。” 安宁不语。 男人又道:“我只是想请你去个地方休息一晚。因为我需要时间来处理这件事,而你,也不想这种样子被人看见是不是?” 安宁微微沉吟后爽快松手,道:“带路吧!” 男人一愣:“一句话就信了?你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安宁看了他一眼,道:“你刚才那一掌很有分寸。”的确存了将他打晕却绝不伤他的意图。 他顿了顿,又道:“还有,你腰里有枪。” 最重要的是,他的手已经快完全使不上力气了——若非毒瘾发作,全身无力,他又怎么可能去抓那么恶心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从来没写过现代文的多妈的第一次尝试! 因为林诺的目标是破坏剧情,所以剧情脑残是正常的,男女主恶心是正常的,不这样他还不去捣乱呢! 有记忆的林诺太厉害,真带着记忆穿的话,几章就一个世界了……嗯,大家就当每个世界他都投胎转世了一次好了。 关于系统大家不必管它,只在世界过度的时候,才会让它出来晃一晃…… 第42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再醒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刚刚经历了一次出卖、一次发泄、一次毒发的安宁用句恶俗的话来说,他感觉身体完全被掏空,躺在床上连根手指都懒得动一下。乐-文- 小小的赖了一会儿床,安宁在枕头底下没有摸到自己的手机,才想起来自己的手机被那男人顺手牵羊摸了去,于是拨通宾馆的内线电话,问了句几点了,得到9:10的回答后又让他们送一份早餐上来。 等安宁冲了个澡,换了衣服出来的时候,早餐已经送到了,不过送早餐的人正坐在餐桌旁自顾自的享用着自己的一份。见安宁出来,男人招手笑笑:“认识一下,我叫郝飞。” “安宁。”安宁在他对面坐下来,喝牛奶吃面包,郝飞看着他的模样的,道:“不喜欢西式早点?” 安宁“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郝飞知道这些家教森严的世家子,嘴巴里含着东西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开口说话的,耸耸肩安静等他吃完了,才道:“你爸昨天派人找了你一整夜,他自己也亲自去酒吧问过……你现在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 安宁问道:“我的手机呢?” 郝飞道:“你的手机上有定位,我放回酒吧了,这会儿要不是丢了,就是让你爸给找回去了。”又一伸手,将放在桌子上的纸盒推过来:“这个赔给你。” 正是安宁惯用的牌子,最新款,不算贵也绝对不便宜就是。 安宁没接,伸手道:“手机用下。” 郝飞不以为意,以安宁的出身,会对一个手机动心才怪了,将自己的手机递过来,见安宁熟练的拨号,郝飞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乖宝宝,现在能记得住父母手机号的小孩子可不多。” 安宁不理,到最后一位数字却迟迟没有按下去,最后烦躁的将手机屏幕按掉,还给郝飞,道:“算了。” 起身去橱柜取了包烟拆开,郝飞跟在他身后,靠在柜子上近距离看着安宁的侧脸,再次赞叹一声:这小孩儿长得可真漂亮! 口中道:“其实你根本不会抽烟吧?不会抽烟就别抽了,小孩子肺嫩……” 安宁不耐烦的打断道:“不用你管!” “不用我管?”郝飞愣了下,又低笑起来,道:“你这么闹腾,难道不就是想让人管管你吗?” 安宁手僵了一下,眼神慢慢黯淡下来,是啊,逃学、泡吧、吸毒……不就是想让人管管他吗?不就是……想要一句能让他安心的话吗? 心中的酸楚又慢慢涌了上来,闭了闭眼:连陌生人都看得出来的事儿,他们就真的……这么狠心吗…… 将手中的香烟慢慢放下,安宁看向郝飞,勉强笑笑,低声道:“我心情不好,说话冲了点,你别放在心上。”便是有再大的怨气,也不该对不相干的人发才是。 看着少年受伤的眼神,和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郝飞感觉心被划了一刀似得难受,挥挥手道:“放心,你小孩子家家的,我和你计较什么?任谁要经历你那些糟心事儿,心情能好才怪了。要不,再多骂几句?” 安宁噗嗤一声失笑,这个人,哪怕立场不同,也让人讨厌不起来,道了谢,拿起外套,道:“今天是周五,我还要去上学,就不打扰了……还有,谢谢你昨晚的招待。” 郝飞点头,含笑看着少年开门离开,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下来,郝飞,你他妈今天真是温柔的让老子自己都不敢认了…… 不过这孩子,真的,挺可人疼的……郝飞掏出烟点燃,将自己的面孔隐藏在烟雾中。 监控中看到的少年,伸长腿随意的靠在沙发上,冷冷看着烧成火人的董华,冷漠、优雅,又极度的危险…… 卫生间里找到的他,明明已经虚弱的站都站不起来,在威胁靠近时,却又会毫不犹豫的亮出锋利的爪牙…… 而如今的安宁,却又失落脆弱的仿佛一只被主人抛弃的流浪狗。 不管哪一个,都他妈致命的招人。 郝飞仰头吐出一道烟圈,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这世上就有人,只一眼就能让你刻骨铭心。 一根烟抽完,拿起手机找到号码拨了出去:“喂,齐总是我……嗯……昨天令公子在我的酒店……晚上看见他神不守舍的一个人在路上,就收留了一晚,早上才知道他身份……嗯,挺乖的孩子,没添什么麻烦,倒是我的酒吧管理不善,给你添了麻烦才对,哈哈!放心,这个事儿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当然,我也会找人要个交代……嗯,说是去上学,不过看他身上手机钱包都没有……嗯行,那再会。” …… 安宁不紧不慢的走在路上,他没着急赶路,以他的速度,等他走到学校早该放学了。 他绝不相信郝飞昨天把他藏起来,只是为了让他这位主角不出现,好有时间处理事情,八成是用他当了筹码得了什么妥协了,所以若他想的不差,再过一会就该有人来找他了。 果然不等他走完一条街,一辆黑色轿车在他身边停下,司机下车给他拉开车门,安宁愣了下,才进去坐下,叫了声爸爸,道:“您怎么……” 齐正阳打断道:“姓郝的小子昨天没为难你吧?” 安宁摇头,齐正阳生意做得大,人总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便是偶尔在家,他们父子之间也没多少话说,真正坐在一起好好聊天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这次他闯的祸不小,齐正阳出面是正常的,但他还以为最多会派司机来接他呢。 司机将车门关上,自己上车发动,安宁才道:“爸,给你添麻烦了。” 齐正阳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他昨天几乎一夜没睡,口中道:“父子之间,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只要不给我丢脸就成。” 又道:“董家的小子伤的有点厉害,皮肤大面积烧伤,脸毁了一小半,有一只眼睛视力下降到差不多为零,和瞎了也没区别。” 安宁嗯了一声,不答话。 齐正阳侧头看了他一眼,咦了一声,道:“居然没被吓到?” 安宁淡淡道:“染上毒瘾,和瞎了一只眼睛,哪个更惨?”哪个更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安宁来说,当时放火虽然的确是冲动之举,但却绝不后悔——若不是他强撑着打发了记者,他现在是什么下场?若是他一辈子戒不掉毒瘾,又是什么下场? 齐正阳看了他一阵,忽然噗嗤一声失笑,还越笑越大声,在安宁头上摸了一把,笑道:“原来一直嫌你小子不像我,现在发现你骨子里像极了老子的时候,偏偏又不是亲生的了!这操蛋的!” 安宁不满道:“爸!” 齐正阳哈哈一笑,漫不经心道:“齐家的股份恐怕没你的份了,你还有两个月高考,喜欢什么专业就报什么专业吧!” 这是说,除了齐家的股份,一切如常吗?他不会被赶出齐家? 安宁眼睛渐渐亮了起来,鼻子微酸,歪头靠在齐正阳身上,抱怨道:“爸你早说这话,就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了。” “还成了老子的错了!”齐正阳向下挪了挪身子,让他靠的更舒服些,口中却骂道:“平时看你像个聪明的,谁知道钻起牛角尖来这么厉害……一条狗养十几年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个儿子,那是说扔就扔得掉的?还有,你以后少跟你妈学那么些坏毛病,有什么话不会直接说吗?将自己朝死里折腾,等人想起来好去安慰你?你又不是她生的!” 安宁嘀咕道:“我还不是你生的呢!” 话刚出口,就被齐正阳一巴掌拍在脑门上:“妈的又戳老子心窝子!” 安宁嘻嘻笑道:“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不会了!哼,我就不信你年轻的时候没犯过这毛病!” “那也是,”齐正阳感叹道:“人年轻的时候,谁没矫情过?也是你们有精神折腾……” 汽车停下,安宁看着门口的牌子,讶然道:“董家报警了?” 齐正阳嗤笑一声,道:“董家娘们是个蠢货,她就那么一个儿子,恨不得拉你去枪毙呢!” 又道:“我联系了美国的疗养院,等出来我派人送你过去。” “不用,”安宁想也知道是为了戒毒的事,道:“我自己能行,昨天我已经熬过一次了,不过如此。” 齐正阳笑道:“小子有种,不愧是我齐正阳的儿子!不去就不去吧,不过那玩意儿必须得戒,我齐正阳的儿子,可以恶,不能怂!要真被毒品或其他什么控制了……不管是你还是齐臻,老子一样逐出家门!” “知道了!” 齐正阳满意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法律代表秩序,你可以蔑视所有人,但是不要蔑视法律……去了别乱说话,听律师的。” 结果安宁几乎没有机会开口。 吸毒的事儿包括董家在内,没有一个人会说出来,所有人异口同声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因为安宁输了,所以假扮吸毒者犯瘾。而董华的事,当录口供的警官将董华受伤后的照片亮给安宁看的时候,齐正阳迅速捂住安宁的眼睛开始发飙,律师也开始滔滔不绝发难,一时间,审案的和受审的几乎颠倒。 “没有哪条法律说泼酒也犯法,”口干舌燥的律师最后道:“监控上看的清清楚楚,我的当事人当时完全没有伸手点火这个动作,我实在不知道这案子还有什么好审的,我当事人只有十六岁,董华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明明知道自己身上泼了酒,还主动靠近手里拿着香烟我的当事人,出了意外难道还要怪我的当事人不成?” 哪怕律师彪悍,一套程序走完出来,也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父子两个找了个地方吃了午饭,又送安宁去上学,齐正阳道:“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安宁一愣:“嗯?” “别墅?车子?游艇?” “爸你干嘛?”安宁道:“不是说上了大学才给我买这些东西的吗?不是遣散费吧?” 齐正阳摇头失笑,道:“胡思乱想什么呢?” 又道:“董家完了,老爹我吃肉,你喝汤。” 安宁哦了一声,点头表示明白。 董华的行为,有些越界了,他们这个圈子相互之间捅刀子不算什么,但只限于经济手段,董华哄骗他染上毒瘾这一点,已经犯了众怒,若齐家不认他,不替他出头,什么事儿都没有,但若齐家还认他,这事儿就必须要有个交代——至于董华被烧伤的事儿,那是意外不是吗? 而且董华让记者进去拍照,虽然针对的是安宁,但很多人都会受到牵连。齐正阳利用这一点,很容易找到同盟——毕竟想吃肉的人不止一个,再加上董家家长的独子受伤致残,董家股市大跌,也正好是下手的大好时机。 见安宁不开口,齐正阳道:“要不给你开个小公司玩玩?” 安宁摇头:“不感兴趣。爸要不你给我请个乐器老师?我想考音乐学院。” 齐正阳道:“你现在才学,不觉得太晚了吗?专业考试成绩都出了!算了,我还是去给你捐个图书馆算了!你这小子,想起一出是一出!” 安宁笑道:“谢谢爸!刚刚我在街上,看见有卖古典乐器的店,总觉得玩那个很帅!爸你不是说了,我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吗?” 又笑嘻嘻安慰道:“高考我会尽量多考几分,省得您的图书馆捐的太没面子。” “音乐学院附近正好有个别墅群刚完工,老刘留了几套内部消化,我去问他定一套,你念书的时候住。”齐正阳道:“你就算不住也先留着,如今房价还要涨几年,买个房子有时候比开个小公司升值还快。” 安宁没有拒绝,齐正阳做生意的时候,会一分一毫都算的清清楚楚,但花钱的时候,却只把它当数字,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他早就说过等安宁上大学的时候给他买车买房,如今自然不会因为不是亲生的了,就收回这句话。 “先说好,跟秦臻一样,这别墅加一辆车,就算老子完成任务了,大学学费你自己挣,要拉投资的话先写计划,利率和银行一样。” …… 安宁在学校附近的手机店下车,重新买了手机,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有两个人正拉拉扯扯。 “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人欺负我,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在哪里打工,又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做你的豪门大少爷,我当我的贫民小丫头,请你以后不要再管我的事行不行!”齐倩然愤然摔开齐臻的手,向校门内跑去,进门时踉跄了一下,用手抹了把眼泪,快步跑了。 齐臻看着少女的背影,眼神黯然,许久之后才转过身来,顿时神色一变,冷冷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安宁正闲闲靠坐在他的汽车上,看着他道:“原来你和她之间,就是这样相处的啊!哈,蛮有趣的。” 齐臻冷冷道:“和你有什么关系?” 齐臻和安宁之间的关系向来如此,一个坚持不懈的示好,一个自始至终的厌恶,原因便在安宁的出身上。他是私生子,当初他母亲乔丽和齐正阳一夜情意外有了身孕,刚好那个时候齐臻的母亲生了重病,乔丽还大着肚子闹到了乔家,让她连去都去的不得安宁,后来乔丽凭着生了儿子进了乔家,齐臻会给他们母子一个好脸才怪。 不过现在看来,齐臻的厌恶也是因人而异,如今明明知道齐倩然才是那肚子里的孩子,对他们的态度却也没说换那么一换。 安宁今天得了齐正阳的话,心头阴霾尽去,心情好得快飞起来,也懒得同齐臻计较,笑笑道:“我就是奇怪,怎么现在都验明正身了,兄妹之间还玩这套?” 齐臻冷然道:“齐宁,不要把什么人都看得像你妈那么龌龊!” 安宁笑容敛去,神色一冷,道:“别忘了她不仅是我妈,更是你那宝贝妹妹的妈!我麻烦你用点脑子想想两件事,第一,她亲口说,是安……安爸安妈把她换掉的,所以从头到尾,你也好,齐家也好,并没有做出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对不对?第二,她现在很清楚你已经知道你们两个是兄妹关系,你根本就不会再在某方面纠缠不休……所以,她有什么理由这种态度对你?” “她不过……”齐臻说了一半停下,看了安宁一眼,但:“她怎么样和你没关系,我也没指望你这种人能明白她!让开!” 安宁的好心情被破坏殆尽,自然也不肯让齐臻好受,耸耸肩道:“不就是想说,她是不想再和齐家和你有什么纠缠,才故意这样拒绝你的吗?大哥啊,拜托你有空多看看偶像剧吧,天底下拒绝人的方法有千万种,但绝不包括这种口口声声‘不用你管’‘和你没关系’,但每句话每个眼神都在说‘我很可怜,我需要安慰’的这一种……” “还有,劝你一句。人呢,是一种群居动物,要相互依存才能生存下去。所以人类会本能的对身边的人表示善意,不管对方和自己是否认识,有没有利益关系。绝大多数人都会愉快的接受这种善意,但是也有人是例外……哥,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齐臻心里莫名烦躁,皱眉:“安宁,我没空在这听你胡说八道!” 安宁竖起手指,道:“只有两种人,会对周围的人表现出的善意觉得厌恶,反而喜欢别人对自己横眉冷对,一种人呢,是自我感觉太好,人家随便给他点好脸,他就以为别人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他以为他是谁?上帝呢还是软妹币,只当人人都把他当回事儿?另一种人呢,就是得了一种名为‘犯贱’的病,就喜欢被人骂、被人顶……哥啊,你说你是哪种?” 齐臻沉声喝道:“齐宁!” 齐臻不高兴,安宁就高兴了,再接再厉道:“以前呢,我以为自己是私生子,总觉得不住你,所以才让着你,你倒觉得我在讨好你似得……你也不想想,你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讨好?我是没钱花呢,还是没人疼?早知道你就喜欢被人骂,我该早点满足你才对的!哥,犯贱也是病,赶紧治吧!” 见齐臻黑着一张脸,手握成拳,似乎下一刻就要冲上来打架,安宁从他的车上起身,道:“最后一句,说完就走!” 慢条斯理走到齐臻身边,揽着他的肩膀,低声道:“哥,如果有人见人就呛声,那是她有病,如果有人,只对你一个人呛声的话,要不,就是她打心眼里讨厌你,就像你对我,要不,就是知道你有贱病,在故意钓你呢,凯子!这么简单的道理,可偏偏有人就吃这一套,你说奇怪不奇怪?” 他松开手,绕过齐臻,慢悠悠向校门走去,口中曼声道:“这种人呢,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猪’!用两个字来形容的话就叫——‘蠢猪’!” 齐臻转身看着他,咬牙道:“齐宁!”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像换了个人似得,竟然敢这样对她说话,若不是昨天晚上刚出事,得了齐正阳的死命令,他一定现在就把这臭小子按在地上狠狠揍一顿! 只见安宁背对着他挥挥手:“弟弟我今天心情好,心灵鸡汤,免费奉送,不谢!” 少年的背影虽看起来散漫,但肩背挺的笔直,步伐闲适中似带着某种奇妙的节奏,看着竟赏心悦目的很。 妈的,真是疯了! 第43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虽然来这所学校念书的学生都非富即贵,升学压力并不大,但到底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是以虽然上课还早,但安宁进教室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同学在看书了。 安宁这一个多月就没怎么好好学习,连如今的复习进度都不清楚,他抽屉里攒了一堆空白试卷,便随手抽了一张来做。 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好还是其他,他今天的状态出乎意料的好,思路清晰无比,一张试卷顺顺利利做完,几乎没有遇到什么让他棘手的地方。等他第二张试卷做到一半的时候,老师才进了教室开始上课。 安宁成绩向来不错,上课听懂完全没问题,他甚至还一心二用,又做了几套试卷出来,放学找同桌借了答案来对,同桌陈君是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儿,家里是政界的,笑道:“怎么,咱们的乖乖仔又回来了?” 安宁一边对答案,一边道:“小爷我叛逆期来的快也去的快,不行啊?” 他和陈君的关系一向平平,他这样凑上来主动说话并不多见,可见是知道了什么。 “还小爷呢!果然是变了。”陈君道:“昨天你可是把所有人都吓傻了,那一群人,今天就你一个人来上课,哈,对了,知道你多了个什么外号吗?” “什么?” “齐疯子。” 安宁一愣,而后耸耸肩,不以为意道:“疯子好啊,疯子没人惹。” 又道:“不过不是齐疯子,应该是安疯子才对。” 陈君咦了一声,左右看了一眼,见教室人走的差不多了,才道:“这么说,那事儿是真的?”说的自然是换子的事。 安宁嗯了一声,冷哼道:“要不是真的,他董华敢吗?”有些事,与其遮遮掩掩让人去议论、去猜测,倒不如坦然说出来。 陈君摸着下巴,道:“我也觉得,董华这次胆子也太大了点儿……你爸是出了名的护短,就算你不是那个,也不可能看着别人欺负你。到底谁给他的胆子呢?有这个底气的人,不多吧?” 安宁白了他一眼,道:“咱们家已经够复杂了,就不必劳烦陈大公子您挑拨离间了!” 陈君切一声,道:“我就随口说说而已,我挑拨你有什么意思?再说了,就你们家那几口人,也敢说复杂?” “我看你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安宁将东西收进书包,道:“我这几天不来学校了,老师问起来,帮我说一声。” 陈君神秘兮兮靠近:“去戒……那个?” “知道还问?”安宁背上背包,迟疑了一下:“你知道安……我爸妈住哪儿吗?” “你要去安老师他们家?”陈君眼睛一亮,兴奋道:“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帮你打听! 走走!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我自己也会打听!”安宁瞥了他一眼,啧啧道:“伯父伯母那么严谨的性格,怎么你就这么八卦?” 陈君挤眉弄眼道:“也许和你一样,被人换了?” 安宁无语,对他做个再会的手势,转身出门。 …… 深褐色的铁门外,安宁迟疑了一好一阵,才伸手按响门铃。 他站在外面,看着紧闭的大门,心里隐隐希望不要有人来开门,不要让他这么快就踏入那个他有些畏怯的地方,又悄悄的幻想,来开门的,会是那一对和蔼可亲的老人,他们看见他,脸上会露出惊喜的笑容,会不知所措的说着关心的话,会用颤抖的手将他拉入他们的世界…… 安家二老并没有教过他,他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是两位热情好心的老教授上。他每天早上跑步的时候,总能看见他们并肩站在林荫道上,他本以为这只是他们在习惯上的重合……他路过的时候,会笑着同他们打招呼,他们就会连声的“哎哎哎”的回应他,有时候会强塞给他一瓶水、一盒牛奶,会用带着清香的帕子给他擦擦汗,叮嘱他别马上洗澡…… 还有最后那一次,他记得那天,当迎面的钢筋呼啸而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还没来的及恐惧,就被人紧紧的抱在了怀里,那么紧,那么暖,那么满足…… 有湿湿的东西流下脸颊,顺着下巴滴落…… 安宁抹干净脸颊靠在墙上,仰着头,让它们流回眼眶…… 过了好一阵,他才伸手从口袋掏了一包烟,刚叼上就听到脚步声响,齐倩然出现在楼梯口,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冷冷道:“不要在我爸妈面前抽烟!” 安宁默默将烟放回去,齐倩然越过他,将门打开,淡淡道:“进来吧!” 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很简单,房子收拾的整齐的过分,冷冰冰、空荡荡,没有半点生活的气息,中间摆着几个大行李箱。 齐倩然见他的目光落在行李箱上,道:“这里是学校的员工宿舍,迟早要收回的。他们说可以让我住到高中毕业,但我决定今年提前参加高考,所以准备尽快找房子搬出去。” 提前高考,找房子……安宁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他和齐倩然虽然同龄,但因为乔丽的坚持,他曾跳过两级,有一段时间学的很吃力,好容易才跟上进度,而齐倩然现在才高一,成绩也是平平,这样子参加高考,能考个什么学校? 齐倩然神色冷漠的带着安宁在房子里逛了一圈,简单道:“这是他们的卧室……书房,还有厨房……卫生间要不要看?” 房间里只剩下床和衣柜,连墙面都干净的很,床上只留下一层棕垫,衣柜想来也是空的,书房倒是剩了一墙的书,似乎还没来得及收拾,安宁道:“这些书,能给我吗?” 齐倩然看了他一眼,道:“本来准备处理掉的,既然你要就拿走吧!不过你最好快一点,我很快就搬走了,而且也不是每天都在。” 说完从抽屉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他。 “什么?” 齐倩然淡淡道:“照片。” 安宁接过,并不打开,默默收进背包,然后掏出电话,拨了出去:“爸,是我……我手机丢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我新号……” “你帮我给我司机打个电话,让他联系我,我记不住他的号……嗯,我有些东西要运回去……你别问那么多了,让他给我打电话就好,我跟他说……” “哦,对了,我明天准备搬到郊区别墅住两个星期,你帮我交代管家让家政今天晚上去收拾一下……哪有,怎么敢把您当保姆使唤呢,是儿子我太乖只记得您的号码……” “什么?去大哥的公寓住?不要!绝对不要!他今天正卯足了劲儿准备要偷偷摸摸揍我一顿呢!我才不和他住!我不需要他照顾……您说什么都没用,反正我不去!还有啊,您还不如先问问您大儿子愿不愿意收留我呢……什么?爸你过分了,我们的电话为什么让他听?” “嗯……我现在在安家,好了,我知道了,挂了!” 齐倩然看着安宁态度随意甚至有些骄横的同电话那边的那个人说着话,再想想自己前世今生在那个人面前的小心翼翼,眼中的恨意几乎化为实质,指甲深深刺入手心……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 司机、管家、别墅、公寓……齐倩然冷笑:这算什么?拿着从她身上抢来的东西,在她面前炫耀吗?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只听安宁道:“我爸一会可能会派人过来,如果你不想见,我让他们在楼下等着。” 你爸?齐倩然嘲讽一笑,道:“随便,其实这是你的家才对,不是吗?”转身走出书房。 安宁不置可否,低头接听电话,让司机联系搬家公司,又让他把车开进学校。等挂了电话,安宁目光看向那满满一墙的书:教育、园艺、音乐、古典文学、外国名著、哲学……书上的痕迹告诉安宁,它们并不是摆设,而且它们的主人很爱惜它们。 他实在想象不出来,这样一对精神世界如此丰富的夫妻,怎么会狠得下心将亲身骨肉换给别人,明明……他们是爱他的,胜过自己生命的爱着他…… 司机很快进来,帮他一起收拾柜子上的书,过了一阵门铃又响,大约是搬家公司的人过来了,司机还站在梯子上取东西,安宁示意他别急,自己出去开门。刚出了书房门,便听到外面传来齐倩然冷冷的声音:“你来做什么?” 齐臻脸色一如既往的冷漠,但听到这话还是微微一僵,正准备说话,忽然看见安宁出现在书房门口,对他抬抬下巴,眼神里写满揶揄:你看吧? 顿时脸色又难看了几分。 齐倩然见齐臻不说话,抿了抿唇,正要开口,身后传来安宁的声音,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安小姐,我刚刚说过了,我爸会派人过来,你也答应了让人进来……还有,请恕我直言,我大哥除了在不知道安小姐身份的情况下追求了安小姐一段时间以外,似乎并没有对你做什么过分的事,如果你真的不想再见他,你可以明确、明白的告诉他,我们齐家没有死缠烂打的人,如果不是……请别把无礼当个性,行不?” 齐倩然看向齐臻,眼中露出受伤的神色:你就这样由着他诋毁我?我们之间的事,他齐宁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 论血缘,他们才是亲兄妹,论感情,他们没有一个人可以放得下对方……谁给他权利过问他们的事? 见齐倩然黯然神伤的模样,齐臻神色一冷,目光不善的看向安宁,斥责的话正要出口,却见安宁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不由想起那一番“贱”的论调,便是一窒。 这天底下,只要是个男人就好面子,何况是骨子里带了些大男子主义的齐臻?让他在安宁面前,证实他果然喜欢被人顶被人骂,果然喜欢吃闭门羹,简直比扇他一耳光还要难受。是以看了齐倩然一眼,平静的越过她,走到安宁面前,道:“爸让我来接你。” 安宁道:“我司机在呢!” “爸说让你今天晚上就搬到我那儿去,王婶已经在帮你收拾东西,一会让司机回去拿。” 安宁皱眉道:“我记得我已经很明确的拒绝了!” 齐臻挑眉:“所以呢?”你是拒绝了,有用吗?你是第一天认识那个人吗? 安宁道:“我已经明确拒绝了,所以大哥,你是不是也应该意思意思的反抗一下?你应该也不想和我呆在同一个屋檐下吧?” 齐臻冷哼一声,道:“你别忘了我们已经在同一个屋檐下呆了十六年了,为了这个事儿,我已经不止一次反抗的遍体鳞伤,我不想在二十五岁,还因为你挨一顿揍。” 安宁幸灾乐祸道:“这就是长子和次子的区别,老爸从小到大,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我!” “那是因为以前你会装乖,”齐臻冷哼道:“你再这样惹是生非下去,很快就能尝到板子的滋味了!” 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袋递给他,道:“刚从派出所给你领回来的,因为你开通了x宝小额免密码支付,捡到手机的人用它刷了几千块钱的零食、日用品、话费、游戏卡什么的……那小子在派出所哭了一个小时的穷,最后拿了三百块现金出来,所以你或者把他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搬回家,或者吃了这个哑巴亏。还有你的信用卡因为冻结及时,所以只被刷了十几万,警察还没找到刷卡的人……爸说事情是你惹出来的,这个损失你自己承担。” 安宁目瞪口呆:这叫什么事儿! 齐正阳虽然有钱,却不准备养成儿子大手大脚的习惯,所以安宁的零花钱不算多,他平时花钱本来就不怎么注意,这一个多月来更是请客许多次,将先前攒的那点零花钱花的一干二净,如今倒好,直接负资产了。 安宁咬牙,将手机和新买的手机卡一起交给司机,道:“回头送去'夜天堂'给他们老板。” 齐臻皱眉:“做什么?” “我手机上有支付记录,”安宁道:“找人报销!” 齐臻叹气:“别丢人了行不行?你的信用卡我帮你还,你别告诉爸就是。”他和郝飞也算朋友,让他弟弟拿着区区十几万的账单去找人索赔,还不够他丢人的! “谢谢哥,不过不用了,”安宁冷哼道:“该谁赔,就谁赔。” 当初是谁明抢一般的把他手机钱包拿走扔回酒吧的?结果害他遇到这种事!说什么怕被别人找到他,其实还不是防止他对外联络? 齐倩然听着齐臻和安宁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仿佛当她不存在一样,心中又羞又怒,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她忽然觉得自己在他们面前就像跳梁小丑一样,想起齐臻以前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再看看他此时对自己的视而不见,直气得浑身发抖。 以前说的话有多动听,以前对她有多好,今天这一耳光,扇的就有多重。 原来在他心里,自己至始至终,连齐宁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难怪上一世,他花钱投资齐宁演的电影不管赔多少钱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对自己这个亲妹妹,却始终视而不见! 齐宁!齐宁!又是齐宁! 她低着头,垂着眼眸,掩饰着眼中的恨意,却见齐臻已经和安宁说完了话,转过身来,道:“倩然,爸爸让你这周六晚上回家一次。” 倩然,爸爸,回家…… 毫不见外的三个词,让齐倩然的情绪立刻稳定下来、雀跃起来,又隐隐有些失落:齐臻这是,已经将自己当做了妹妹了吗?虽然早盼着这一天,可是…… 这想法一闪而过,齐倩然的心思便转到了更重要的地方去了:那个人正式请她去齐宅,是准备……要认她了吗? 上一世她傻乎乎的,只知道听从他们的安排,但这次不一样了,因为先前放出的传言,因为齐臻那次脱口而出的话,圈子里的人几乎人人都确认了她的身份,以齐正阳的性格,不会做出认她做养女这种掩耳盗铃的事儿,更不会由着她流落在外。 只听齐臻又道:“你最好早一点过去,爸爸他不喜欢等人。” 迟疑了一下,又道:“爸爸性情直爽,如果你有什么话,最好直说。” 安宁诧异的看了眼齐臻,他这位哥哥也没有傻到家嘛,并不是没看出来对方的欲擒故纵,否则也不会这样委婉的提醒她。 合着人家两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来我往的玩情趣呢,他在中间操的哪门子心呢?看他闲的! 却不知道恋爱中的男人女人,有时候智商低的可怕,有时候有喜欢自欺欺人。 齐倩然此刻没心情去猜齐臻心思的变化,抿着唇没有说话:齐正阳的性格她怎么会不知道?东西给你,你要就要,不要他也绝不勉强。上辈子因为一有什么事儿,她总习惯性的推辞一下,以示自己的淡然无求,结果不知道吃了多少亏不说,还让齐正阳对她很不耐烦。 她抬头看了眼齐臻,低低的嗯了一声,神情显出几分忐忑来。 齐臻第一次看见齐倩然在自己面前乖巧顺从的模样,心情有些复杂,叹了口气,又道:“找房子的事不着急,家里会有安排的。还有,听说你报了今年的高考?” 齐倩然点头。 齐臻皱眉,道:“这事儿爸爸还不知道,你最好自己和他说。” 齐倩然读出齐臻眼中的不赞同,心中猛地一惊,发现自己恐怕走错了一步棋! 齐正阳不是齐臻,自己急着找房子搬家和提前参加高考,在齐臻看来或者是自立自强,但在齐正阳看来那就是一个字——蠢。 安爸安妈留给她的遗产、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学校的慰问金还有被救学生家长不菲的白包,加起来委实是一笔不小的钱,不仅足够支持她的学业,连买房子买店铺置产都足够了,那么她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参加高考,算是什么?自暴自弃,还是逼着齐家认她? 不管是哪一个,都足够让齐正阳对她的印象差到极点:齐正阳向来信奉人必自助而后人助之,而后天助之,放弃自己的人,哪怕关系再近,他都不会多看一眼。至于逼齐家认她……那她先前说无意回到齐家的话,更是显得虚伪的可笑。 还有不顾学业去外面打工的事,也是一个破绽,只不过现在却先顾不得这个,咬了咬唇,道:“我成绩不好,而且也没心思学下去,就算高三上完再参加高考,也一样考不出什么好成绩。不如早点去大学,学点我喜欢的东西,做点我喜欢做的事。” 齐臻道:“你准备学什么?” 齐倩然看了已经回书房收拾的安宁一眼,道:“学表演。”她记得上一世安宁学的就是这个,然后仗着齐家的力捧,很快就大红大紫,风光无限。她是女孩子,越早出道优势越大,不然大学毕业就已经二十三四岁了,还能再红几年? 她又道:“我和爸爸妈妈学过养花,准备开个花店,足够生活了。然后有机会的话,就去剧组跑跑龙套什么的……只是因为兴趣罢了。” 齐臻嗯了一声,并未再多说什么,也去书房帮忙。 齐倩然却知道齐臻这便表示会替她传话,不由松了口气。她和那个人虽然做了十几年的父女,对他却始终怀着畏惧之心,若让她当着齐正阳的面将这些话说出来,她未必敢。她害怕那个人一个轻飘飘的眼神,就让自己的谎话,显得那么的愚蠢可笑。 如今反正话传到了,便是那个人不信,他也总不能看着自己真的去外面租房子,上个三流的艺校,靠开花店和跑龙套为生。至于其他,以后慢慢再说吧,这个人最好面子,只要自己争气,总不至于像上一世一般…… 片刻后,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将满墙的书迅速运走,安宁交代了司机一声,上了齐臻的车——在他们家,可从来没有什么民主,好在他爸行事也不算太暴君。 和齐家大宅不同,齐臻的公寓在高层,地方大、风景好、空气清新,安宁感觉很不错,很有让他爹把给他的别墅换成公寓的冲动,正想去阳台吹吹风,齐臻扔了一套浴袍过来,冷冷道:“去洗澡!” 安宁皱眉:“我晚饭还没吃呢!”他习惯洗完澡就上床睡觉。 齐臻不耐烦道:“先洗澡!” 安宁冷哼一声:“毛病多!” 他不愿在这些小事上和齐臻争执,于是进去洗澡,完了回房换衣服,打开衣柜却是一愣:虽然里面的衣服牌子样式都是他惯用的,也已经扯去了吊牌清洗过,但没有一件是他穿过的,显然全都是新买的。 安宁皱眉,转身回客厅,正好看见司机在外面反手关上大门,他手里拿的,分明就是自己刚换下来的衣服和他的书包。 不由怒道:“齐臻!你这是什么意思?” 合着他的人和他的东西都带着病毒是吧?进来就让他洗澡,还把他的东西扔个干净——难道是他死皮赖脸的住进来的不成? 齐臻正悠闲的坐在沙发上看文件,闻言头也不抬,淡淡道:“意思还不够清楚吗?防止你把不该带的东西带进来。” “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该带的东西? 齐臻放下文件,看了他一眼,道:“昨天晚上的视频,我和爸爸反复看过,得出两个结论。第一,你一开始的毒瘾发作,并不像你说的那样,是假装的。一些生理性的反应,不是学就能学的出来的,而且你一没见过真正毒瘾发作是什么样子,二没学过专业表演,根本不可能演的那么像。第二,一个毒瘾发作的人,不管意志力如何坚强,都不可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做事,不可能有你后来的反应……” “所以呢,”安宁冷哼一声:“所以我是鬼上身了?” 齐臻嗤笑一声,道:“你还真会想。唯一的解释,就是中途有人偷偷给了你药,你才恢复正常,并且借着刚吸完毒的兴奋劲儿,把董华给烧了!” 安宁目瞪口呆,这个解释还真是……强大。许久之后才道:“那你们觉得,是谁让人偷偷给我药?” “你说呢?” 安宁试探道:“……郝飞?” 齐臻冷哼道:“就知道是他!” 安宁无语,齐臻又道:“这些人买通他店里的伙计,让记者冲进去拍照,坏了他的规矩不说,更是对他的挑衅,他只要知道了,怎么可能让他们得手?而且事情你一结束,你不是就跟着他走了吗?” 安宁发现自己竟然根本无法反驳,只得道:“所以呢?” “所以我们根本就不相信你说过的已经熬过一次毒瘾的话,更不相信你凭着自己的本事就能把毒戒掉,因为这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齐臻道:“爸爸是给你面子,才没当面戳穿你,现在你有三个选择:第一,我在哪儿,你在哪儿,我会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你如果毒瘾快发作了,赶紧说。第二,从现在开始,到彻底戒掉毒瘾,你就待着这个房子,一步都不能离开,当然别人也不能进来,我有空的时候,会回来照顾你。第三……” 安宁接口道:“美国疗养院?” “没错。”齐臻道:“不要以为我乐意管你,爸说齐家人就算狼狈,也只能狼狈给自己人看——爸他这阵子忙着收拾董家人,不然就亲自盯着你了。” 齐家的人,护短是天性,不管他和安宁关系如何,只要他现在还姓齐,他就不会放着他袖手不管。 安宁被气的没言语,一声不吭转身回房。 合着上午说话那么好听,全是哄他的!难怪一边说着不愧是我的儿子,一边又警告他,说什么若是被毒品之类的东西控制,不管是他还是齐臻,都要逐出家门之类的话,原来根本就没相信他!当面笑呵呵,一转头就把他变相关起来戒毒!这只老狐狸,和自己儿子都耍这一套! 见安宁扭头就走,齐臻不悦的皱眉:“做什么?你书包里的东西,我帮你放在书房了。” “睡觉!” “我叫外卖,你晚上吃什么?” “不吃!”气都气饱了! 转身关门,身后却传来齐臻淡淡的声音:“不许锁门。” 安宁故意重重将门锁上。 齐臻不以为意,他不过是提醒他一声自己随时可能进去罢了,反正他有钥匙,锁不锁没什么区别。 打电话叫了外卖,又起身到大门口,将门锁设置为内外开门都需要指纹,以防某个人趁机跑路,这才去了浴室洗澡。 第44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没有睡觉,他在看照片。 他书包的东西大约被齐臻一件件仔细查看过了才放进书房,这个装着照片的纸袋,被他放在了安宁的房间。 安宁以为里面会是安家二老的照片,然而不是。 照片很多,主角却只有一个,安宁。 树叶秋黄,他戴着耳机、踩着落叶在小路上跑步,一身利落的蓝色运动装,一头乖顺的短发,脸上带着笑,额角淌着汗…… 烈日下的球场,背心短裤的他高高跃起,将手中的篮球重重扣了下去,湿漉漉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烁着健康的光泽…… 大雪纷飞中,他大笑着将雪团塞进同学的领口,还不及逃跑就被人按在了雪地上…… …… 跑步的安宁、打球的安宁、看书的安宁、大笑的安宁,踌躇的安宁……如此多的他。 安宁一张张翻开照片,脸上不自觉露出微笑,原来,他的生命是如此精彩丰富,原来,有人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默默的记录着、回味着他的点点滴滴…… 血缘,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明明从未见过,却愿意付出如此浓烈的感情,乃至生命…… 安宁,安宁,有人爱你如斯,你有什么权利,不好好活下去呢? 翻到最后,却是一张残缺的照片。 这是唯一的一张室内照,浅浅的米黄色布艺沙发,沙发拐角的小几上,有一盆绿色植物开着淡黄色的花,沙发背后的墙上是一把张开的大折扇,折扇上画着奔腾的骏马……照片上虽只有小小的一角,却能看出,这是一个温馨又充满文人气息的小家。 照片上的安宁坐在沙发正中央,脸上的笑容灿烂如阳光,左右两边各坐着一位老人,满足的笑意中带着隐隐的伤感。在安妈妈旁边,是一个人形的空洞,原本坐在那里的那个人,被人用小刀完整地切了下来,来一片衣角都没有留下。 “p的真丑,”安宁对着照片看了许久,看得双眼有些潮湿了,他轻轻地摩挲着照片上的人,低声道:“……真丑。” “齐宁,”门外齐臻的声音传来,将他的伤感打落到九霄云外:“出来吃饭。” 安宁应了一声,将照片收回信封,还没收拾妥当,房门便被“咔嚓”一声打开,齐臻出现在门口:“吃饭了,快点儿。” 安宁怒道:“你能稍微礼貌点儿不?” 齐臻看了他一眼:“……不能。”他不是不知道要敲门,而是现在是特殊时期,他要随时突击检查。 …… 虽然昨天睡的很晚,但高中生的生物钟是不容小觑的,等齐臻起床的时候,安宁已经看过书,跑过步,做好早饭,正坐在餐桌旁享用。 清爽香糯的蔬菜粥,金黄嫩滑的煎鸡蛋,加上两道酸辣适口的小菜……填饱肚子的齐臻心情不错,竟产生了有这么个弟弟在身边也不算太坏的念头,连脸上生硬的线条都柔和了几分,难得纡尊降贵的主动和他搭话:“看不出来你还会这个,高中学业有那么闲吗?” 安宁随口答道:“你不知道从小到大但凡有个培训班,我妈都给我报名吗?” 绘画、小提琴、钢琴、拉丁、武术、英语、日语、插花、烹饪……他都数不清自己到底上过多少培训班了。 齐臻嗤笑一声,道:“她以为你多才多艺,就能讨爸爸欢心……和爸做了十几年的夫妻,竟然还半点都不了解自己的男人,在爸心里,出息两个字,从来都不是这么写的。” “那是我妈。”安宁不悦的看了齐臻一眼:所以能不能别说她的坏话? 起身道:“我煮饭,你洗碗。”准备回房去看书。 “碗有人洗。”齐臻道:“你今天是待在房子里,还是跟我去公司?” “公司。” 若这会儿待在房子里,只怕就要在这里足足关上两个星期了,安宁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该怎么选。 …… “当然是好本子才找你,兄弟这么久我坑过你吗?”方宜年支着大长腿,靠在齐臻的办公桌上,道:“就是投资稍微有一点大……你先前不是提过,有个小女朋友要过过瘾吗?我给她争取女一号的小丫鬟怎么样,虽然台词不多,但露脸的机会绝对不少,而且角色讨喜!告诉你,这部戏绝对火!到时候你那小女朋友也水涨船高,说不定就火了……” 齐臻面无表情的看文件,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一般,方宜年见他反应平平,咦了一声,手在他面前晃了两下,道:“怎么?不会是吹了吧?” 见齐臻不耐烦的拍开他的手,方宜年笑道:“真吹了?不过表情这么严肃,这是还有感情呢?” 拍拍他的肩膀,劝道:“我说你啊,就是爱较真,男女之间的事,又不是拍警匪片,非要弄个是非对错来。就算那小丫头有点心计又怎么样?人家好歹肯费尽心机接近你,会伪装成你喜欢的样子讨好你不是?既然不是完全没感觉了,那就上呗!其他的,管他呢!你看我追女人的时候,不也是装深沉、扮忧郁,有时候还玩个英雄救美什么的……告诉你,男女之间,这个不叫虚伪,不要欺骗,叫情趣!情趣!懂?” 齐臻缓缓抬头,眯着眼睛看向他,道:“所以……你早就看出来不对了?” 方宜年没听出齐臻语气中的危险,见齐臻终于肯抬头和他说话,手一撑坐到桌子上,道:“傻子才看不出来吧?你自己算算,你在餐厅遇到她出了几次事故?光我知道的,一次洒了客人的酒,一次和客人言语冲突,还有一次将咖啡泼在你的西装上——你也不想想那餐厅是什么地方?在那里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如果她真的毛手毛脚到了这种程度,就算你齐大少面子再大,人家也不可能留下她吧?” “所以呢,这些事故,当然是出给齐大少你看得啊,不然像你这样没情趣的男人,怎么可能注意到一个小小的服务生?哪怕她再漂亮再清纯……还有啊,她哪一次出事,不是摆出一副委屈愤怒的样子来?拜托,她又不缺钱,既然做的这么不开心,觉得做服务生是侮辱了她,她还留在那儿干嘛?有病啊……” 齐臻打断他的滔滔不绝道:“你怎么知道她不缺钱?” 方宜年笑道:“哥哥今天教你一招!不是只有挎着名牌包包、喷着法国香水的女人才是有钱人,你那小女朋友啊,看着打扮的俭朴的很,但是头发、牙齿、指甲、皮肤……那都是定时到专门的店精心保养才能打理出来的,养那么一张脸,绝不比养你那辆爱车便宜!人说世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就是这个道理咯!” 齐臻手慢慢捏紧,语气深寒:“我是不是很蠢?” 方宜年随意的挥挥手,道“这种事,有什么蠢不蠢的,男人不都是这个样子?一眼被吸引住的时候,哪还有心思去想其他?就算想到了,都会下意识的忽略过去,所以才说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为零啊!不是不怀疑,是愿意相信!我不是说了吗?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感觉!只要感觉还在,管她是清纯白莲,还是带刺的玫瑰,或者是有毒的曼陀罗呢?去追回来就行了!” “哪怕知道她对你说的每句话都是假的,每句话都别有目的?你也不介意?” “不介意!”方宜年挤眉弄眼道:“知道之前,那叫个性,知道之后,那叫情趣!别有一番滋味……我告诉你,你这反应就不对!按我追女朋友的经验,当我最后告诉她们,当初为了追她,花费了多少多少心思,耍了多少多少手段之后,那些女人,哪个不是感动的眼泪汪汪的?说真的,我还等着看你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模样呢,结果……你这人啊,就是太没趣了!” 齐臻冷笑:如果,那个处心积虑接近你、吸引你,竭尽全力让你爱上她的那个人,是你的亲妹妹呢? 齐臻,齐宁没有说错,你就是一头猪,蠢猪。 想到齐宁,齐臻侧头看向监控器,顿时神色大变,推开椅子向一旁的休息室冲过去。 “唉,干什么呢,话还没说完呢!”方宜年从桌子上跳下来,跟在他身后:“失火了呢这是?这么急……” —— 安宁笑的眉眼弯弯:苏格兰伏特加,89度,一个字……爽! 以前怎么不觉得,酒原来是这么好喝的!真香……一面享受着杯中的美味,一面眯着眼睛顺着酒柜挨着看了过去,轩尼诗、人头马、百加得、拉菲……安宁忽然对自己后面半个月的禁闭生涯充满了期待。 一杯下肚,安宁再度斟满,只一口便去了小半杯,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这幸福的人生! 正要再来一口,大门被猛地打开,背后齐臻冷峻的声音传来:“你做什么?” 安宁一愣,还在想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不对的事儿了,齐臻已经扑了过来,双手从身后抓向他手腕。 安宁想也不想,侧身退步躲开,齐臻是正儿八经练过的,虽对他的反应有些意外,但手底下丝毫不慢,又向安宁双肩擒来。 这休息室虽不小,但摆了单人沙发、床、酒柜和一套桌椅之后,剩下的空间就不大了,安宁一手抓着就瓶、一手握着酒杯,让他放下是万万舍不得的,于是便只能一味的躲,一味的退,很快就退到了沙发跟前。 安宁两步跨上沙发靠背,又一个侧翻落在床上不悦道:“搞什么?喝你一点酒,至于吗?” 齐臻一动上手就知道自己恐怕是误会了,毒瘾发作的人,怎么可能保持着这么敏捷的身手?不过忍不住想试试他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才打到了现在。 镇定自若的走到他面前,将他手里的酒瓶、酒杯取走,淡淡道:“小孩子喝什么酒?”还喝这么烈的酒。 一眼看见他踩在自己被子上的两个灰扑扑的大脚印,脸色顿时黑了:“你给我下来!” 安宁撇撇嘴,嘀咕了一声小气,从床上跳下来,还未说话,门口传来一个惊叹的声音:“漂亮!太漂亮了!” 方宜年不请自入,几步就到了安宁面前:“小兄弟好身手啊!我从来没见过有人翻跟头能翻的这么漂亮的!轻飘飘的好像完全没有重量,甚至还带着点悠闲的味道……特技都做不出来这种效果,简直太漂亮了!哇!我靠,居然连杯子里的酒都没洒出来,真的还是假的啊!咦,小兄弟长得也好看的很啊!” “小兄弟有没有兴趣拍戏?听哥哥一句,别跟着齐大傻子了,他这人没情趣的很,还有女朋友的,你不如跟着我啊,我捧你做武打明星,绝对红遍大江南北……” 安宁看向齐臻,挑眉:哪儿来的大傻子? 齐臻正要说话,电话声响,齐臻接通,听了一会,说了一句知道了,便挂了,道:“爸秘书打的电话,爸让今天晚上都回去。” 安宁道:“没兴趣,不回。” 今天是周六,齐倩然回齐宅的日子,他回去做什么,当热闹给人看?反正他爸已经说了,不会把他赶出齐家,至于怎么认回齐倩然,他才懒得管。 齐臻道:“不回去你就一个人呆在公寓,晚饭是提前买好你自己热,还是等我回去的时候给你带?” 安宁怏怏道:“算了,我还是自己回去吃吧!你们出去出去都出去,我要复习功课了!” …… 房门在身后关紧,方宜年看了眼身后,低声道:“这是……阿宁?” 齐臻嗯了一声。 方宜年有些尴尬的一笑,他把这少年当成齐臻的金屋藏娇了,道:“没想到阿宁都这么大了,不过你们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我记得你以前从来不带他玩儿的。” “今天。”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今天啊! “啥?” 听不懂算了!齐臻白了他一眼,道:“不是要投资吗?多少钱?” 方宜年大喜,伸手比划了一下,齐臻点头:“合同准备好,明天过来拿钱。” 方宜年笑道:“咱们齐大少就是爽快!” 齐臻冷冷道:“不是齐大傻子吗?” 方宜年嘿嘿一笑,转移话题道:“那个小丫头的角色我给你留着,一准哄得你的小女朋友回心转意,听兄弟一句劝,谈恋爱又不是选道德标兵,重要的是喜欢。” 齐臻不理他,接通内线电话,道:“送些牛奶上来。” 安宁推门出来,道:“不是给我要的吧?我可不喝牛奶。” 齐臻不理他,继续道:“……还有果汁。” 挂断电话,道:“你不是要复习功课吗?” “忽然觉得没意思,”人家喝酒是越喝越糊涂,他倒好,喝了两杯以后,反而像加了外挂一样,那些复习题简单到让他没兴趣:“要不哥你带我出去逛逛?” “没空。” 方宜年凑上来道:“我有空啊,阿宁我带你去!” “好啊!” “不好。”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互瞪一眼后,齐臻黑着脸道:“大男人逛什么街,有什么想要的就说。” 安宁道:“我忽然想学点黑客技术,想买几本书看。” 齐臻道:“我让秘书去给你买!” “不是吧?怎么齐臻你忽然变弟控了?这么大个人了,管这么……”方宜年说了一半之后,忽然醒悟过来,干咳一声道:“秘书懂什么啊,买回来的东西能看吗?我认识一个厉害的黑客,我打电话让他开个书单,一会让人买齐了给你送来。就当哥哥给你的见面礼!” 起身告辞,临走时又叮嘱道:“阿宁要是想拍戏的话,一定要跟我说啊,我给你找最好的角色!武打巨星哦!biubiubiu……” 手舞足蹈一番,这才离开。 齐臻看了安宁一眼:“培训班没白上啊?” 安宁懒洋洋道:“何止是培训班,我在学校参加多少个社团你知道不?散打、跆拳道、中华武术……本少爷我样样精通!” 若在培训班和社团就能练出这种身手,那高手也就不值钱了,不过这世上,谁能没点秘密?齐臻也懒得理他,道:“方宜年是方家的三子,他们方家的规矩,是分红不分股,他手里没有股权,只能吃红利,在方家企业也没担任什么职务。他人缘广,各色的人都认识一些,所以没事儿便到处给人拉投资,在中间挣些回扣。方宜年虽然看起来不靠谱,但其实做起事来却极为可靠,他消息灵通,眼光也毒辣,最重要的是人品不错,从不坑朋友,若是你以后要做生意什么的,认识他有利无害。” 安宁嗯了一声。 他这个哥哥,在不谈爱情的时候,还蛮正常的? 忽然神色微变:“哥,我昨天没睡好,困得很,先去睡一会,午饭别叫我,我睡醒再吃。” 齐臻点头,继续开始处理文件,时不时抬眼看下监控,见少年果然开始蒙头大睡,也就不以为意。 片刻后,秘书送了牛奶和果汁进来,齐臻让她将东西放下,忍不住又看了眼监控,忽觉不对:这是什么天气,这小子连外衣都没脱蒙头裹进被子,不热吗? 想也不想冲进休息室,将被子一把掀开。 被子下的少年果然是醒着的,虽然他双眼紧闭,但谁都能看出来他是清醒的。 少年整个人缩成一团,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像是将要窒息的鱼。他额头的冷汗一股股的流下来,打湿了睫毛,滋润了眼角,让人看不出来那是汗水还是泪水。流了许多汗,少年却像是极冷,不住打着冷颤,偶尔伴随着抽搐……便是如此,少年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没有任何大的动作,只是牙齿将嘴唇咬出鲜血,只是双手死死抓住床单…… 齐臻握着被角的手僵在原地,迟迟没有下一个动作。 便是亲眼看见视频中的少年脸上带着微笑,一把火烧了董华时,也比不上他此刻内心的触动。 一直以来,这个弟弟在他心中,便是隐形般存在。虽然同样流着父亲的血,但却是那个女人的孩子,是害的他母亲死不瞑目的凶手之一,他委实喜欢不起来,可是,他一样也恨不起来。十多年了,少年过得并不算幸福,被他那个母亲不断的压榨、逼迫着,被他父亲漠视着,被自己冷漠敌视着,可他却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笑的像个无忧无虑的白痴…… 他虽然不喜欢他,虽然不理他,但这个弟弟,他心里还是认了的。 果然看起来再无害的小白兔,也有锋利的牙齿,也有逼急了的时候,一夜之间,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把火烧了董华,牙尖嘴利的骂他是猪……他竟生不起气来,只是有些遗憾,这才像他们齐家人啊,可偏偏怎么又不是了? 这些零零碎碎的想法,加起来,也不如他此刻受到的冲击。 “阿宁……”他伸手,紧紧握住少年的手,声音前所唯有的温和:“我知道你很难受,我在这里,哥在这里……” 他知道少年很难受,和少年不同,他见过真正毒发的人,他看见那个人被捆在床上,拼命挣扎着,身体高高的弓起又落回床上,手脚被绳索磨的鲜血淋漓却依旧拼命的撕扯着,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他涕泪交流,哭喊着、哀求着、怒骂着……他央求父母一刀杀了他,给他一个痛快,他威胁要一个一个宰了他们,将他们碎尸万段……那个时候,整栋楼都能听到他的哀嚎惨叫…… 可是阿宁,他却这么安静,这么安静。 难怪直到此刻,他才第一次看见他毒发。 也许是昨天晚上,也许是今天凌晨,当他还在香甜睡梦中的时候,少年就在他一墙之隔的房间里,苦苦煎熬着,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阿宁,别怕,”齐臻捏着少年的手,让他感受自己的存在,少年的手颤抖的厉害,齐臻的声音也有些发颤:“很快就过去了,我陪着你……哥陪着你……啊,不怕,不怕……很快就过去了……” 齐臻拨开少年湿漉漉的头发:“阿宁……” 少年紧闭的双眼忽然睁开,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仿佛浸泡在泉水中,湿漉漉的泛着水光、沾着雾气,漂亮的惊人。 “阿宁……” 少年痛苦的皱着眉:“出去。” “……阿宁?” “爸说,”安宁声音很低,但清楚:“爸说过,齐家人只能,狼狈给齐家人看……但是,我,可不可以,只狼狈给……我自己看?” “阿宁……” “出去。” 齐臻默然片刻,默默将被子替他盖了回去,悄然无声出去,关上房门。 回到座位,视频中只有床上的被子在微不可见的颤抖着,齐臻默默关上视频,目光落在房门上,闭上眼:他的,弟弟啊! 他似乎,从未了解过他。 第45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时间忽然慢的让人无法忍受,齐臻困兽般在办公室内徘徊,他不知道多少次想打开房门冲进去,却终于还是忍住了,放在桌上的文件,被他拿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来,却没能看进去一个字。 齐臻站在窗台上,看着底下的车来车往,心中的怨怒开始蔓延,他开始恨董华狠毒,竟对信任自己的多年发小做出这种歹毒的事;怨齐正阳冷漠,若不是他对少年的漫不经心,也不会让他因忐忑不安而开始放纵发泄,以至落入别人的陷阱;怒他自己,明明知道少年陷在痛苦迷茫中,却从未想过要拉他一把…… 他实在无法想象,当少年最不堪的一面暴露在闪光灯下时,他心中是如何的痛苦绝望,他又是怀着怎样的悲伤愤怒,点燃了那一把火…… 他忽然意识到,也许这辈子,他再也看不见少年那灿烂的如同白痴般的笑容,也许那个单纯开朗的少年,已经彻底消失在了朋友的背叛、亲人的冷漠之中,只留下那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他…… 其实,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门被无声打开,齐臻如同感应到了一般猛地转身,便看见少年从里面探出头来,有气无力道:“哥,我洗个澡,你让人给我送衣服过来。” 齐臻脱口而出:“要不要帮忙?” 他很担心少年这样子,能不能自己走到浴室去。 回答他的,是“砰”的一声重重的关门声,少年的怒气在这一声中显现无疑。 齐臻摇头失笑:还真是精神啊! 打电话让人准备衣服,将自己从未穿过的睡衣找出来递进去,然后换上干净的被褥,道:“洗完澡睡一会,中午带你出去吃大餐。” 少年嗯了一声。 “刚流了汗,别洗太久,知道吗?” “哦。” 齐臻关上门出来,再度拿起文件,却发现自己依旧看不下去:答应了带他吃大餐,去哪儿呢?法国菜?日本料理?或者去吃海鲜? 他忽然发现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十几年,自己居然还不知道这少年喜欢吃什么。 拿起手机准备给管家打电话问一声,办公桌上的内线却响了起来,齐臻放下手机接听,从少年开门那一瞬便不自觉勾起的唇角,又渐渐压了下去,声音淡淡的:“让她上来吧!” 他忽然发现,他已经好一阵完全没有想起过那个女孩了,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爱也好,恨也好,那个坚强美丽的少女总是完全占据着他的心,可是现在…… 齐臻看看紧闭的房门,他发现,在这个少年面前,那些曾深深吸引他的倔强、柔弱、隐忍、坚韧、骄傲……都显得异常单薄。 真的也罢,假的也好,都无所谓了,便是连对他的欺骗,现在想来,竟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在意的了。 五分钟后,齐倩然敲门进来,怯生生的看着齐臻,低低的叫了一声:“哥。” 齐臻看着监控,少年还没从浴室出来,齐臻皱眉:怎么洗这么久?不会晕倒在浴室了吧?刚刚应该让他先把牛奶喝了再进去的。 齐倩然看着脸色有些难看的齐臻,咬了咬唇:看来,自己还是来晚了一步,他已经知道了……她应该再早一点,抢先坦白才对的。 心中忐忑的同时,也带着些窃喜,男女之间,爱有多深,恨才会有多深……齐臻若不是太在乎她,也不会这般生气。 “哥,”齐倩然抬头看着齐臻:“我知道你生我的气,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叫你,可是我还是要叫,哥,哥哥……你是我哥哥……” “我知道你怪我骗了你,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她眼泪簌簌而下,哽咽道:“你不知道,从小到大,我多么想要一个可以保护我、呵护我的哥哥。爸爸妈妈在学校教书,我从小到大就跟着在贵族学校念书。可他们都是豪门子弟,非富即贵,只有我……是个平民小丫头。他们都把我当丫鬟一样使唤,不高兴了就那我撒气……爸爸妈妈知道了,也只会骂我……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保护我,会为我说一句话……” 她抽泣了一阵,道:“可是后来,连他们都去了,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我多么恨齐宁,他夺走了我亲身的父母,现在连我的养父养母,也为他……” “他们走了,只留下我孤单单的一个人,”齐倩然摇头,声音中带着落寞:“所有的亲人中,我只见过你一个,我实在忍不住,忍不住想靠近你,想吸引你的注意……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我从来没有想要欺骗你的感情……我拒绝过了,我一次次的拒绝你,可是你……我不敢直接同你说,我怕你们不肯接受我,我怕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齐宁,他那么优秀,可是我……你们有了他,又怎么会要我……” “过去的事,就不必再提了,”眼前的少女美丽依旧、坚强依旧,用颤抖的声音说出的话,也如此动人,可是齐臻却忽然不想再听下去,他脑海中浮现出那张被剜去了一个人影的照片,他知道只要自己开口质问,这少女一定会给出他一个同样完美、同样动人的答案,可是他忽然什么都不想问,只道:“这些事,我已经忘了,你也忘了吧!” 齐倩然睁大泪眼看着他:“哥,你、你……原谅我了?” 齐臻淡淡道:“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 他起身,将桌子上方宜年留下的剧本递给齐倩然,道:“你不说想演戏吗?我一个朋友手里刚好有一个角色,是女一的丫鬟,你要是有兴趣,就去试试吧。” 齐倩然双手接过剧本,感动道:“谢谢哥!” 她之前试探着提过的一句话,他当时没有任何表示,她还以为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没想到却替她连剧本、角色都帮她找好了……他果然还是想着她、向着她的,那今天晚上,总该站在她一边吧! 再低头看看剧本,心砰砰跳了起来,她记得这部戏,一部在第一世火遍大江南北的清宫戏,当时各个电视台轮番播放,收视率始终居高不下,里面的主要角色都跟着狠狠火了一把——一开始就能接这样的本子,她连想都没有想过,果然,连老天爷都在帮她吗? “哥!” “嗯?” 齐臻应了一声,见齐倩然满脸通红的看着他,眼中满是感动,齐臻微微皱眉,还不及说话,忽然软玉温香满怀,少女的幽香冲入鼻端,少女柔软的唇亲在他的脸颊,用软软的、感激的声音道:“哥,谢谢你!你对我真好!” 盼望已久的一幕终于出现,齐臻却高兴不起来他,他忽然有些恍惚:那个冷傲坚强、对他向来不假辞色的少女,和现在这个乖巧温顺、因为一个小丫头的角色就投怀送抱的“妹妹”,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如她亲口所言,她一直知道他就是她的哥哥,那为何前后,能变得判若两人? 冷静坚强、自强自立的女孩,他欣赏,乖巧可爱、撒娇粘人的妹妹,他喜欢,可是当两者合二为一的时候,心中却唯有膈应。 他心情复杂之下,一时没能反应过来,怀中的佳人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虽然羞的满脸通红,却没有第一时间将挂在他脖子上的双臂立刻收回来,便在此刻,休息室的门忽然打开,正用毛巾胡乱擦着头发的安宁出现在门口…… 猝不及防之下,六目相对。 刚刚沐浴过的少年,皮肤泛着嫩嫩的粉色,神色透着几分疲惫,身上穿着一件大的过分的睡袍,以致胸口露出大片玉白的肌肤…… 曾经的情侣,如今的兄妹,正状似亲昵的搂在一起……好吧,齐臻没有搂,只是单方便的被搂…… 齐臻迅速将齐倩然推开,后退两步:“洗好了?” 心中苦笑,明明和谁都没有什么,但这浓浓的被捉奸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 安宁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这两个是什么关系他早就知道,只是有些意外会在这里看见齐倩然罢了,继续走出来,窝进沙发,脚缩上去,将浴袍一拉就像盖了床被子似得,口中道:“我的衣服呢?” “还没送来,”齐臻将秘书送来的托盘端过去,安宁流了大量的汗,又刚洗过澡,正口渴的厉害,伸手便去接果汁,齐臻躲了过去,将牛奶递过来:“先喝牛奶。” 安宁不高兴道:“我说了不喝牛奶了!” 下一瞬,他目瞪口呆的看着齐臻将牛奶放在他伸手可及的茶几上,然后面无表情的将果汁一饮而尽,道:“小孩子不喝牛奶长不高。” 将空杯子放在牛奶旁。 算你狠! 安宁愤愤的端起牛奶,又不甘道:“那你让人给我送西瓜汁来。” 那气鼓鼓的模样,让齐臻差点忍不住在他头上揉上一把,拨通内线道:“西瓜汁……其余的,也多准备几样。” 齐倩然此刻才终于反应过来,难以置信的看向安宁,道:“齐宁,你……你真恶心!” 齐宁低头喝牛奶:大小姐,你不恶心,你一点都不恶心,真的。 齐倩然见安宁目中无人的模样,愤怒的指着他,道:“就算……你怎么可以堕落成这个样子?你对得起爸爸妈妈的在天之灵吗?还有……齐……他们把你养这么大,你竟然这样回报他们?你……你简直……” 安宁望向齐臻:你就由着你的女朋友/妹妹(?)在这儿发疯呢? 话说为什么只骂他? 这种情景,不是应该骂齐臻多一点吗?畜生啊,禽兽啊,猪狗不如,乘人之危什么的……这么多合适的词儿,拿去骂他啊! 见安宁依旧无动于衷,齐倩然大怒,正要说话,门被敲了三下之后,无声打开,齐正阳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包装袋。 齐倩然退开两步,叫了声:“齐……叔叔。” 又瞪了安宁一眼,脸上的怒其不争几乎要溢出来。 齐正阳点头,淡淡道:“来找齐臻?” 却并不等齐倩然回答,走到安宁身边坐下,将手中的包装袋递给他,道:“你的衣服。” 安宁怏怏的接过,齐正阳道:“这两天过得怎么样?你大哥有没有欺负你?” “有啊!”安宁道:“他明明知道我口渴,还抢我的果汁喝!” 齐臻想不到这小子居然敢当面告状,脸一沉,训斥的话还没出口,便听齐正阳冷哼一声,道:“出息了啊你,今年的休假取消!” “爸!” 安宁噗嗤一声失笑,对齐臻得意的做个鬼脸,拿着包装袋进了休息室。 齐正阳坐下,和齐臻、齐倩然一起说了几句闲话,安宁一身运动装出来,不满道:“爸你真敷衍,连吊牌都没拆,新衣服要洗过穿才舒服。” 齐正阳怒道:“老子生凭第一次给别人买衣服,还被你这么嫌弃,不穿还给老子!” 安宁小声道:“我也没让您去啊,我的衣服都是管家伯伯买的。” 齐正阳瞪了他一眼:“嘀咕什么呢?” 安宁嘻嘻笑道:“没什么,就是说谢谢爸!爸的眼光真好!爸您怎么自己来了?” “管家说你哥打电话让给你送衣服过来,我不放心,就来看看……感觉怎么样?” “还好,就是有点累。” 齐正阳起身,拍拍他的肩膀,道:“走,爸请你去吃大餐,吃完回来好好睡一觉。” 安宁摇头道:“不用你请,哥已经答应带我去吃大餐了。” 齐正阳看了齐臻一眼,道:“他不是有客人吗?明天再让他请。走吧!” 齐倩然听到客人两个字,脸白了下,咬着唇没有说话,同齐臻一起送他们出门,末了看向齐臻,脸色微红,道:“我……是不是误会你了?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一看见他大中午的……” 齐臻打断道:“你道歉的对象应该是阿宁才对……我还有些文件没看,你先回去吧!” “哥你还没吃午饭吧,要不我们……” “我吃过了。” 齐倩然难以置信的抬头看向齐臻,眼中满是失落,最后凄然一笑,道:“我还以为……对不起,我、我不打扰你了……我这就走。” 抹着眼泪,冲了出去。 齐臻看着齐倩然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自嘲一笑。 刚刚还热闹的办公室,现在冷冷清清只剩下他一个人,齐臻点燃一根烟,靠在墙上慢慢的抽了起来。 —— 车上,安宁道:“爸,您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 否则也不会亲自跑一趟送几件衣服,也不会在他说累的情况下,还要带他出来吃大餐,甚至故意将齐臻和齐倩然撇下。 齐正阳手指在腿上慢慢敲了几下,安宁知道这是他在想事,也不催促,片刻后齐正阳才开口道:“董家的收购案,可能会有点变动。” “嗯,”安宁知道这话只是个引子,是以虽然不感兴趣,还是问道:“什么变动?” 齐正阳道:“是囫囵吞了,还是吃肉吐骨头的区别。” 安宁道:“那么,董家拿出什么好处来,让您犹豫着,要不要给他们留一根骨头呢?” 齐正阳道:“没有好处。” 安宁忽然安静下来,这一次,他沉默了很久才开口,道:“我明白了,爸你看着办吧!我没意见。” 齐正阳双手交叉,道:“错了,不是我看着办,而是你看着办。” 他道:“这件事……只有你有说话的资格,你说了算。不管是赶尽杀绝,还是留他们一条生路,你说了算。” “爸,您真残忍,”安宁咕哝一声:“为什么告诉我这个?” 齐正阳道:“如果假装不知道,就能当做事情没有发生过,你尽管躲回你娘的肚子里去。” 又道:“不要含含糊糊的跟老子打哑谜,爽快点说话!” 安宁嗯了一声,目光落在窗外,好一阵才道:“董家怎么样无所谓,做错事的只有董华一个,其他人没那么蠢,留条生路就留条生路吧。” 齐正阳点头。 安宁道:“至于……她不仁,我不能不义……但就这一次,只这一次,也就够了。” “妇人之仁。”齐正阳冷哼了一声,淡淡道:“不过这样也好,省了老子再丢一次面子。” 安宁道:“爸,谢谢你站在我这一边。” 齐正阳骂道:“废话,老子不站在你这一边,难道站到董家那边去不成?” 又问:“吃什么?” 安宁想了想,叹气道:“真没发现有什么想吃的,一点胃口都没有。” 齐正阳道:“没胃口也得吃,爸带你去吃火锅,正宗川味,超辣的那种。你爸年轻的时候,最爱去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好啊,一口下去,就算哭的稀里哗啦,也没人当你是孬种。” 安宁噗嗤一声失笑,半晌才低声道:“谢谢你,爸。” 第46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齐正阳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说正事,嫌影响胃口,所以该说的话在车上说完,果然带着安宁去了火锅店。 齐正阳完全没有“未成年人不能喝酒”概念,父子俩个叫了最辣的锅子,喝着冰镇的啤酒,毫无形象的吃的眼泪鼻涕热汗一起下。 吃到兴起,安宁将啤酒换了白酒来,喝的七荤八素,齐正阳也醉了,但比安宁强的多,半扶半抱,将他朝酒店外拖,司机将车停在门口,小跑过来帮忙,安宁醉醺醺的看着齐正阳,问:“爸……为什么,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你,你以前,话都不耐烦和我说……” 齐正阳喝的也有点高,道:“为什么?因为老子以前不喜欢你啊!” 安宁转身揪住齐正阳的衣领,怒道:“为什么不喜欢我!凭、凭什么不喜欢我!”明明他那么努力的,想讨每个人的欢心,凭什么不喜欢他! 司机看得冷汗直冒,忙上前去拉,齐正阳道:“老子最讨厌面团儿,何况是那个女人捏的面团儿……” 安宁大怒,就要冲上去扑打:“嫌我是面团儿,你教过我吗?你教过我一天吗?你又没教过我怎么做,凭什么嫌弃我!” 齐正阳冷哼道:“幼儿园没考满分,你妈把你小腿打肿了,老子问你怎么回事,你说是自己摔的;你妈让你考钢琴,你练得手抖得连筷子都拿不起来,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的哭,老子说不喜欢就不要学,你活像老子要吃了你一样,一连声说‘我喜欢的,我可以的’……从小到大,这样的事儿多少次了?就算这样,你每年生日,老子有没有问你想要什么,以后想做什么?你他妈的除了把你妈的话一字不漏的背一遍,自己有过一丁点儿主见没有?你既然不让老子管,老子就不管!老子最烦没主见没血性的男人,老子告诉你,你要不是老子生的,老子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安宁大声嚷嚷:“我本来就不是你生的!” 齐正阳大怒,撸袖子道:“妈的翅膀长硬了是吧,再说一句不是老子生的,老子打断你的腿!” 安宁朝司机身后躲:“打断腿也不是你生的……” 齐正阳揪住他,却舍不得打,把人按在咯吱窝底下叹气:“操蛋的,老子自认为阅人无数,结果自己养的儿子,连是只小兔子还是只小狮子都没弄清楚。齐臻那根木头桩子,忒没意思,你以前那个样子,更是看见就烦……倒是现在的脾气,和我年轻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忍不住就稀罕……幸好虽然不是老子生的,但老子养大了,也一样是老子的儿子……” 正嘀嘀咕咕的说着,只听司机大叫一声:“齐先生,小心!” 安宁晕头晕脑的被推到一边,听到一声闷响,一抬头便看到司机捂着肩膀倒下,在他前面两米远,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转向他和齐正阳的方向。 “阿宁,躲起来!” 齐正阳冷喝一声,刚向侧面冲出一步,便看见身后一个方方正正、闪着金属光泽板砖样的东西,带着呼呼的风声,越过他砸了过去,只听又一声枪响,那东西上多了一个大洞,冒着火花掉到地上。 齐正阳瞳孔一缩,心中咯噔一声:这枪法,是高手! 正要趁着枪手调转枪口的功夫冲上去制服他,身后又一样差不多的东西飞了过去,正正的敲在枪手的脑壳上,枪手一声不吭倒地,被干掉在一边。 这变化让死里逃生的齐正阳和司机都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 而后齐正阳迅速上前,将手枪一脚踢开,司机忍痛拿出手机,招呼外面的保镖进场,此刻旁边的几个客人和保安才反应过来,尖叫的尖叫,报警的报警…… 齐正阳终于有空去安抚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场面的儿子,只见安宁正捡起地上的“凶器”,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傻乎乎道:“爸,我怎么会有两个手机?” …… 剩下的事自然有人处理,安宁回到齐臻办公室补眠,睡到被叫醒回家都还是晕乎乎的。 齐家,齐臻领着眼睛都睁不开的安宁进门,乔丽和齐倩然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见他们进来,齐倩然起身叫了声“哥”,乔丽神色淡淡道:“回来了?” 又看向安宁,皱眉训斥道:“齐宁,你怎么回事?又去外面鬼混了是不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喝的醉醺醺的成什么样子……” 齐臻淡淡打断道:“他和爸一起出去的。” 又对安宁道:“我带你回房休息,晚饭还有一会。” 带着处于“自动跟随”模式的安宁上楼。 等他们背影消失,乔丽才叹了口气,对齐倩然苦笑道:“我养了他十几年,有什么用?进门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整个一个白眼狼!” 楼上,齐臻看着空荡荡的房间,面色顿时一沉,看向正在收拾的王婶:“怎么回事儿?” 王婶道:“太太说二小姐今天要搬进来住,让我们把房子收拾出来……” 齐家这么大,就少了他齐倩然一个房间?就非要做的这么绝?齐臻猛地转身,安宁一把拽住他,道:“我们去客厅坐坐吧,一会儿爸该回来了。” 齐臻注意到安宁眼中的央求之色,想到那个人安宁叫了十几年的妈,沉默下来,拍拍安宁的肩膀,一声不吭下楼。 客厅够大,两拨人坐着,也能互不干扰。乔丽她们坐在沙发上聊天,齐臻和安宁便在阳台上的藤椅上坐了,齐臻看报纸,安宁这会儿瞌睡也醒了,摸了手机出来研究。 他很确定这手机是他掏出来并丢出去的,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他到底是从哪儿把这玩意儿给掏出来的。 这手机的外形按键,和他被一枪打烂的那个简直一模一样,只是少了品牌标志和信息,换成了简单漂亮的图案,这图案他明明从未见过,但却莫名觉得有些眼熟。 安宁输入密码,手机屏幕顺利切换成他熟悉的桌面……好吧,这的确是他的东西,可是谁告诉他这玩意儿怎么来的?外星人的黑科技? 屏幕舒服、画面流畅、反应快速的令人发指,划拉起来手感极好,最重要的是,在被他狠狠丢出去砸晕了一个人,又落在地上滑行了数米之后撞到墙上,那外壳上硬是连一点划痕都找不到。 他点开一个常玩的小游戏,好吧,连账户和等级都是他的——果然是遇到黑科技了?难道他现在是开启了主角模式……安宁发现自己果然很强大,他淡定无比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开始刷游戏。 那边齐倩然很会说话,母女两个时常默契的笑出声来,过了一阵,乔丽去了厨房,说要亲手做几个菜,齐倩然便过来找齐臻说话。 安宁一边玩游戏一边听着两人聊天,觉得还蛮有趣的。齐臻看起来似乎顺利的将原本在他身上的“小三的儿子/女儿”这一头衔,转移到了齐倩然身上,开启了他异常熟悉的冷淡敷衍对话模式。但齐倩然并不这么想,时不时会用些隐晦的语言和表情,试图勾起齐臻异样的情绪,显然是觉得齐臻在用冷淡来掩盖自己激荡的内心。 其实安宁也是这么想的,毕竟就在前一天,安宁还亲眼看见他们在校园里上演着“虐恋情深”的一幕,而后两个人在安家的对话,也是情色满满,最重要的是,早上他们在办公室抱在一起的样子,也很和谐啊! 所以这是担心被老爹发现他们余情未了,不让齐倩然进门,所以故意装出冷淡的样子来?他哥还真是伟大情痴一枚!感动ing! 安宁决定不在这里当电灯泡了,起身去冰箱取了瓶饮料,顺便转移阵地到了沙发上,刚坐好打开瓶盖,手里的饮料就被人拿走,齐臻冷着脸道:“中午才吃了辣的,这会儿又喝冰的,胃还要不要了?” 辣的、冰的、啤的、白的,中午早一块儿吃过了,还在乎多这么一次?安宁嘀咕道:“有本事你管爸去啊!” “爸我管不了,”齐臻虽然听不清楚他嘀咕什么,但猜也能猜到几分,道:“别忘了,你现在归我管。” 今天晚上算是很正式的一顿晚餐,家里佣人这会儿正忙的脚不沾地,齐臻叫了一声,无人应答,便道:“我去给你榨果汁,老实在这待着。” 这是又拿他当挡箭牌呢,不过不用白不用,安宁道:“西瓜汁!” “知道。” 安宁又低头刷游戏,在藤椅上一个人坐着无趣的安倩然过来,道:“你用的也是这个牌子?和……乔阿姨今天送我的一模一样啊!也是阿姨给你买的?” 安宁摇头:“我自己买的。” 他向后缩了下,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安倩然眼尖的发现他手机背面并没有被咬了一口的水果的标志,顿时一愣,道:“你这是……高仿?” 不会吧,齐宁会买山寨机? 想到那天他连十几万的信用卡都还不起的样子,齐倩然嘴角勾起一丝隐秘的不屑,道:“怎么不让阿姨给你买呢?阿姨人那么好,只要你开口……” 齐宁打断道:“不是高仿,是高定。” 安倩然一愣,齐宁对她眨眨眼,笑道:“在外面几百万都买不到的,妈哪肯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我只好自己买咯!不然怎么会穷成这样?不过没关系,回头找我爸报销。” 虽然明明没什么恩怨,但就是看不顺眼,所以……气死你!气死你! 齐正阳进门,正好听见这一句,问道:“什么事儿又算计我呢?” 齐宁嘻嘻笑道:“说找您报销手机呢。” 齐正阳随口道:“怎么,也坏了?我说你到底多少手机呢,前天丢了一个,今天砸了两个,对了,郝飞下午过去,也带了个手机过来说是赔给你的,在车里放着,一会司机给你拿进来,先凑合用。” 安宁道:“郝飞找您干什么呢?” 齐正阳从他身边经过,顺手在他头上拍了一击:“大人的事,小孩子少打听。” 又对齐倩然道:“你先坐一会。” 径直上楼去了。 齐臻端着果汁进来,道:“爸回来了?” 安宁嗯了一声,接过果汁,道:“就一杯啊?” 齐臻道:“不够喝自己去弄,真当我是你保姆啊!” 安宁哪里是嫌少,只是奇怪没有安倩然的份,嘻嘻一笑,挪挪屁股给齐臻让出点地方来,几口将果汁喝完,继续刷游戏。 一会司机进来,安宁一愣,道:“王叔是你啊!” 王叔道:“齐先生说二少您这段时间不用车,让我先跟着他一段时间。” 齐正阳的司机兼保镖受了伤,找人顶是应该的,但安宁没想到上去的会是他惯用的司机,从他手里结果包装完好的手机,又递回给他:“恭喜高升。” 王叔也不推辞,笑着道谢,要知道按齐家的规矩,上了大学家里就不给配司机了,他正担心自己的前程呢,如今算是意外之喜。 齐倩然看着被安宁随手送给司机的手机,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不久前乔丽送给她一模一样的东西时,她其实并不怎么在乎,但还是表现出好大的惊喜,可如今却发现连司机都表现的比她淡定。 不对,她忽然一惊:这不对! 明明上一世的时候,齐宁根本没有这么张扬,在他成名之前,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甚至连她都不如,而齐正阳和齐臻也根本没有这么宠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齐宁也和她一样……重生了?不,不对,齐宁那一段时间的堕落,绝不是假的。 正惊疑不定时,齐正阳换了衣服下楼,坐下同齐臻闲聊。 齐倩然打起精神听他们说话,她重生了一次,前世虽然并没有亲手打理过生意,但家人都是生意场上的,她当初为了能融入这个家,也没少下功夫,是以听懂他们的对话完全没有问题,甚至因为对市场未来走向的了解,还能偶尔插一两句。 她话虽不多,但显得极有见地,倒是让两人另眼相看,渐渐的也融入到了对话之中。 安宁却听的不耐烦,道:“你们能不能说点我听得懂的,什么金融啊、市场啊,无聊死了!” 齐倩然看了安宁一眼,松了口气,再这样说下去,她快要接不上了。 齐正阳哈哈一笑,好脾气道:“说什么,说你这小穷鬼准备怎么挣你大学的学费?别怪我没提醒你,音乐学院的学费可不低。” 音乐学院?齐倩然再度看了安宁一眼:不学表演了吗? 安宁一愣,他倒是忘了这个茬了,按他老爹的规矩,上了大学就要经济独立,零花钱学费什么的,统统都得自己挣。 “音乐学院?”齐臻皱眉:“怎么会想到考音乐学院?那东西学了有什么用?” 齐正阳道:“这就要问你那任性的宝贝弟弟了,前天路过乐器店,忽然觉得玩那个很帅,就想去学……随便他了,学不好饿死也是他自己。” 安宁不理他,拉住齐臻的袖子:“哥,高考完暑假我给你打工,你一个月给我开多少工资?” 齐臻随口道:“实习生四千一个月,我给你内部价,四千五,管吃管住。” 齐宁苦着脸道:“四千五,还差得远呢,而且我大学还要吃饭呢。爸你赶紧让人帮我把别墅装修好,我好挣租金。” 别墅……齐倩然看了他一眼,笑道:“阿宁你不是有几百万的手机吗,卖掉不就什么都有了?” “几百万的手机?”齐正阳从安宁手里将手机抽走,把玩了下,显然也发现了它的强大,道:“中午还想忽悠我呢?哪弄来的?” “外星人的黑科技,”安宁神秘兮兮道:“爸,一千万卖给你怎么样?” 齐正阳将手机还给他,骂道:“败家子,活该你受穷!” 安宁不满道:“人家明星走秀,一套衣服就是几千万,穿一次就扔,比起他们来,我已经算是艰苦朴素了好吧!” “艰苦朴素的齐二少爷,想想你的大学学费吧!” 安宁冷哼一声,道:“都不帮我,我自己想办法!” 几个人显然没有真的将“大学学费”的事儿放在心上,又聊到了别的地方,他们都忙,这样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并不多。不多时,乔丽进来,宣布可以吃饭了。 她一出现,气氛立刻不对起来。 齐臻的脸又冷下去几度,安宁也沉默下来,齐倩然有些不安的站起来,齐正阳皱眉道:“先吃饭,吃完饭再说。” 吃完饭要说什么,大家都心中有数,安宁得过他爸的保证,并不担心,齐臻更是漠然,齐倩然的紧张不安几乎写在脸上,乔丽的脸色却阴沉了下去。 一顿饭,吃的食不知味,大家都放下筷子的时候,桌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过。 回到沙发坐下,所有目光都落在齐正阳身上,安宁一直戳戳戳的手机也被齐臻抽走,顺便还被敲了一下头。 安宁很是郁闷,时隔十六年,他这位哥哥似乎终于进入到了哥哥的角色,却把他当成流鼻涕的小屁孩一样管。 齐正阳喝了一口茶,终于开口道:“明天我会宣布,收倩然为养女。” 养女?养女! 齐倩然恍如听到晴天霹雳,脑海中一片空白:怎么会是养女?怎么还是养女? 明明她才是齐家的亲骨肉,明明大家都已经知道她的身世了,连齐臻在外面都认了的,明明刚刚齐正阳对她,也是欣赏的,明明她做了那么多事,来赢得齐家人的认可……可为什么还是养女? 她嘴唇动了下,还不及说话,乔丽猛地站起来,尖声道:“我不同意!凭什么?” 安宁不是她生的,齐倩然又成了养女,那她呢?她怎么办? 齐正阳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不需要你同意。” 他们家向来如此,如果说什么时候民主了,那一定是齐正阳心情正好,而且本身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随口就答应了……而当他认真做了什么决定的时候,却不是谁反对就有用的。 乔丽深吸一口气,努力平静下来,道:“如今外面的人都知道倩然是我们的亲生女儿,这样子不伦不类的认个养女,别人会怎么想?” 齐正阳道:“别人怎么想,和我有什么关系?” 乔丽失声道:“可你明明知道,倩然是我们的亲生女儿,你这样对她,公平吗?” 齐倩然猛地站起来,纤弱的身子摇摇欲坠,她泪落如雨,却始终强忍着没有哭出声,哽咽道:“乔阿姨……您,别说了,别说了……” 她看向齐正阳,忍泪道:“齐叔叔,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样会让您为难,我只是想……对不起,我不会再来打扰您了,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什么养父养母……我自己一个人,也能活下去……我会好好的活下去的。对不起……再见!” 她流着泪,语无伦次的说完,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就要向外跑,乔丽拉住她,叫道:“倩然!” 齐倩然转身,扑倒在乔丽怀中,失声痛哭:“乔阿姨!” 明明是她的爸爸妈妈,却要叫叔叔阿姨,却要认养父养母,明明是她的家,却……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前世今生的委屈,一起哭出来。 母女二人抱头痛哭,齐正阳沉着脸不说话,安宁抿着唇看着她们,神色莫名,齐臻将手机塞回他手里,从茶几上拿起一个苹果来削。 安宁愣了下,这是让他继续玩游戏?他哥还真是…… 等她们终于哭够了停下来,齐正阳才继续道:“虽然是养女,不入齐家的家谱,但是该有的,一分都不会少你的。不管是嫁妆,还是其他。” 齐倩然摇头,惨然一笑道:“谢谢齐……齐先生,不过不必了,我不需要这些东西。我需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 就算一样的嫁妆,养女和亲女怎么会一样?若她前世她不是养女,怎么会嫁给那个没出息的男人,那个男人又怎么敢对她那么冷淡,甚至和她离婚? 齐正阳看着她,神色略缓,他不是不知道这女孩儿有些自己的小心思,可在他看来,有些小心思算什么缺点?真没有算计、没有私心的,那是傻子!而且这孩子,真真切切是他的骨血,口中道:“我不是不认你,只是安家养了你一场,我不能这么让你回来,让安家没了后人。你是我齐正阳的女儿,这是事实,不会因为名份上是养女,有任何区别。” 齐倩然愣愣看着齐正阳,这些话,在前世是没有的,她只以为齐正阳是觉得换子的事说出去丢人才不肯认她,原来不是吗?齐正阳,其实是想认她的? 还没来的及说话,便听乔丽尖声道:“那就让齐宁姓安!他本来就是安家的人,安家人也是为了救他死的,就算要姓安,也该是齐宁姓安!” 是啊!就算姓安,也该是齐宁姓安!齐倩然的目光落在刚被齐臻塞了一块苹果在嘴里,嚼的腮帮子鼓鼓的安宁身上,猛地醒悟过来:她才是受害者,是齐宁夺走了她的人生,在齐家享尽了荣华富贵,安家父母也是为了保护安宁才丢了性命,凭什么要由她去帮他买单! 明明是安家人对不起她,可凭什么站在这里万般难堪的是她安倩然?而齐宁,那个冒牌货,凭什么占尽了所有的好处,还在那里事不关己的看热闹! “乔阿姨,您别说了,”齐倩然抹去眼泪,道:“齐先生说的对,虽然爸爸妈妈将我从你们身边夺走,虽然他们心里一直只想着齐宁,甚至为他而死……但他们毕竟养了我这么大……虽然他们对我……但是我不能……我不能……” 说着,眼泪又簌簌而下。 一直默默无语的安宁神色忽然冷下来,平静开口道:“安家父母对你如何,安倩然,话说清楚点好吗?” 齐倩然眼中还带着泪,就那样冷冷看向安宁,她很清楚,在齐正阳面前,不是一味装乖装可怜就可以了的,他喜欢有棱角的人,冷然道:“安家父母不管对我怎么样,我都记得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不像某个人,心是石头做的,过着抢来的人生,还心安理得!亲生父母为自己牺牲了性命,还无动于衷!” 安宁看了她一阵,转向乔丽,道:“妈,你说句话。” 乔丽冷冷道:“我说什么?有的人我养了十六年还没能养熟,果然不是自己生的,就是不一样。你不要叫我妈!” 安宁看了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齐正阳一眼,站起身来,点头道:“好,你不说,我说。” 他看向齐倩然,问道:“你交给我的照片,是全部吗?” 齐倩然淡淡道:“你想要说什么?难道那些,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安宁点头:“能。” 转向乔丽,问道:“妈,我今年高三,你知道我在哪个班吗?我班主任叫什么名字,你有他的电话号码吗?我上次模考全年级第几?” 乔丽一噎,撇开脸冷哼一声,不答。 安宁又看向齐正阳,道:“爸,我们学校一个月一次的家长会,十年你去了几次?我幼儿园每周一次的亲子活动,你去了几次?” 齐正阳干咳一声:“有这个东西吗?下次,下次,下次我一定去……” 安宁再次看向齐倩然,淡淡道:“如果我打听的没错的话,安小姐你的家长会、亲子活动,安家爸妈就算请假,也会一起参加,对不对?安爸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和安小姐你的班主任一起吃饭,讨论你的学习状态,对不对?安小姐每年生日,你们都会全家出游一次,用各种方式庆祝,对不对?因为安小姐觉得在同学面前丢了面子,安爸爸将多年珍藏的古玩买了,给你买名牌包包手表,对不对……” 齐倩然咬唇,这些事,都是有的,可是对她而言,却是那么久远的记忆……而且,这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们,她也会有专门的保姆和司机,她想要什么包包手表没有? 安宁看着她,嗤笑一声,道:“所以,最不物质、从不在乎钱的齐小姐,你告诉我……” 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也渐渐染上湿意,声音中透着悲愤,一字一句道:“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抢了谁的人生!” 到底是谁,抢了谁的人生! 小小的他,也曾想过能牵着爸爸妈妈的手一起上学校,也曾想过爸爸能背着他飞奔,战胜所有的小朋友,也曾想过妈妈会笑着亲他一口,说宝宝好棒,也曾想过生日的时候能有人陪…… 齐倩然咬唇道:“他们心怀内疚,对我自然是好的,可是……” 她抹泪,哽咽道:“……我只想要我自己的爸爸妈妈!” “他们对我好,我感激,可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 “安倩然!你良心被狗吃了吗!”安宁忍无可忍,怒喝一声打断她,气的浑身发抖:“所以你感激他们的方式,就是什么屎盆子都朝他们身上扣?” 齐倩然瞪大眼看着他:“你……” 安宁深吸一口气,道:“安倩然,那些照片是你亲手交给我的,你应该都看过吧?那上面我多大?我在那所学校,念了多少年的书?你是猪吗?你到底是真不明白,还是根本故意将罪名扣在他们头上——如果他们早就知道我是他们的儿子,为什么他们手里,只有我近一年的照片?” “我健健康康,无病无灾,他们年过四旬,才得一子,欣喜如狂,为什么要把我换给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 齐倩然呆若木鸡,呐呐无语,心中坚信的一切被慢慢颠覆……不可能,不可能的…… 安宁并未就此罢休,转向齐正阳,道:“爸,妈不和我说话,那我问你。当初你和妈是一夜情有了孩子,然后才结婚的,对吧?” 齐正阳点头。 安宁道:“既然是一夜情,那你怎么知道孩子是你的?总不能妈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齐正阳道:“乔丽当初拿了胎儿的dna检测报告过来。” 安宁道:“按爸您的性格,不会那么容易就相信吧?” 齐正阳点头,道:“所以孩子生下来以后,我自己找人验了一次,然后才领的结婚证——这一点,也是事先说好的。” 安宁看向乔丽,淡淡道:“既然是男孩换女孩,那么只能一生下来就换了,那么,妈,既然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掉了包,那dna到底是怎么检测出亲子关系的?”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但乔丽神色依旧坦然,神色冷漠道:“没错,孩子是我换的。当初我怀着三个月的孩子,到齐家来讨个说法,结果齐正阳,他随便给我一点钱,居然就让我把孩子打掉。” 齐正阳淡淡道:“不是随便一点钱,是一百万。你也知道我们是一夜情,一夜情,你情我愿,事后绝不纠缠……我不追究你为什么在做足了措施之后,还会怀孕,也不追究你上门闹事,害的我妻子病情加重,我和阿臻反目,还给你一百万堕胎,你还想怎么样?” 乔丽咬了咬牙,不理他,继续道:“我从医院逃出来,等怀孕七个月的时候,他前任妻子去世,我带着dna结果和b超图片去找齐家老太太,告诉老太太是男孩,让她摸我的肚子,感受孩子的胎动。我陪了她一个月,说不忍心孩子生下来就是私生子,准备一出生就将他送人,老太太才帮我对齐正阳施压,让他娶我。” “我买通了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找到血型和我们相符、检测出是男孩的夫妇,对方是高龄产妇,我们都是剖腹产,孩子一生下来就换了。齐正阳派人去婴儿室取dna,那个护士收过我的钱,所以抱出来的就是倩然。” 齐正阳揉揉额头,这件事,算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一次纰漏了:dna亲子鉴定检测过程中虽然有性别基因,但胎儿鉴定时,不允许展示性别基因位点。而常规鉴定的时候,报告数据中也不包含性别基因。当初他只考虑是不是他的种,完全没考虑男孩女孩的问题,毕竟在他看来,是男是女并没有什么关系,是以他派的人交代检测师,什么都不要问,只看是不是亲子关系就行……结果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没有发现。 当然,其实就算展示性别基因,他也看不出什么来。 齐倩然脸色煞白,难以置信的看向乔丽,身体摇摇欲坠:原来,这是真的……是她不要她的,是她主动将她换给别人,甚至,在明明知道她在哪里的情况下,也从没想过要认她…… 齐正阳淡淡道:“我齐正阳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抢了别人的儿子还没有好好照顾,让人为了保护他牺牲性命,完了等他们一死,就将他们儿子扫地出门,这种事,我齐正阳做不出来。将儿子女儿一起认回来,让安家无后,我也做不出来,所以倩然,委屈你了。” 齐倩然看着齐正阳,嘴唇蠕动,神色凄然,最后嗤笑一声,道:“所以,生下来的时候,妈妈不要我,现在,你也不要我……是吗?” 齐正阳微微皱眉,还未开口说话,安宁淡淡开口道:“不用了!” 齐正阳皱眉,斥道:“阿宁!” 安宁看了他一眼,道:“我爸爸妈妈自己有儿子,为什么要委屈别人做他们的女儿?而且,不仅齐二小姐觉得委屈,我也替他们委屈的很。不需要别人姓安,我姓安就够了!” 第47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随着安宁的话出口,客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对齐倩然和乔丽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两人双双屏住呼吸看向齐正阳,齐倩然连安宁说她“不配姓安”的话都没有反驳,就怕会就此岔开话题。 齐臻微微皱眉却没有说话,也看向齐正阳,这件事终究还是要他说了算的。 齐正阳脸色阴沉,半晌没有说话,安宁开口道:“爸,正如妈说的,安爸爸安妈妈生了我,又为我而死。他们虽然没有养过我,却是将安倩然当成我养大的……那样的日子,我只要想一想,也会觉得很幸福。爸,就这样吧,谁也不用委屈,我们各归各位,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齐正阳脸色更加难看:什么叫那样的日子只要想一想就觉得很幸福?是说老子给你的日子不幸福?什么各归各位,叫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老子养了你十六年,怎么就该是别人的了?! 看着安宁,冷然道:“齐宁,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 还就这样……就哪样?反了你了! 做惯了大老板的齐正阳,发起怒来是很有威势的,每次他一拍桌子,不知道有多少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可惜这会儿却吓不到他想吓的人,安宁人不大,胆子却不小,拿眼睛和他互瞪,硬着脖子道:“家里的事我不管,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爸你说什么都没用,就算你现在不答应,过了十八岁,我也会自己去改!” 齐振阳大怒,骂道:“你敢改一个试试,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安宁冷哼一声不说话,但意思很明白。 他之前一直担心齐正阳会不会将他逐出家门,可是渐渐的,却变了想法,他有手有脚,不是离开了齐家就活不下去,如果齐家不欢迎他,他为什么还要死赖着不走? 而且,安爸爸安妈妈…… 一想起那半张全家福,安宁心中既暖,又酸……这是安爸爸安妈妈深藏在内心的希望,何尝,不也是他梦想中的生活? 齐正阳看着安宁的表情就知道,想让他改变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忽然觉得,儿子太像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若换了以往,既然是齐宁自己的选择,他什么话都不会说,可是现在,他说什么都舍不得。 他不是一个好丈夫,娶了妻子没有好好珍惜,他也不是一个好父亲,生了儿子却没有履行过一天父亲的职责。 两个儿子,大的因为他妻子的事对他有了心结,对他态度冷淡疏离,小的被他妈教的唯唯诺诺,看见他就向后缩,一个两个都没意思的紧,让他亲热不起来。他也从来没有自己好好教导一下的意思,心情好的时候还问两句,一忙起来便直接抛到脑后。等后来两个儿子渐渐长大,一个冷冰冰的呆板无趣,一个是毫无主见的应声虫,他更是不耐烦管了,只应付差事似得将他们养大。 直到安宁那一把火,烧的他不得不出面,然后看着视频他才忽然心中一动——咦,这小子像我啊!怎么以前没发现?难道我自己的儿子居然还看走了眼? 忽然有了兴趣,于是亲自抓回来审一审,他才发现,他家的小儿子,原来是这么可人疼! 长得好看,有脾气,有性格,高兴的时候会小小的撒个娇,在他肩膀上一靠,毛乎乎的头发扎着他的脖子痒痒的、心里暖烘烘的,不高兴的时候会顶嘴、敢抓着他的领口吼他……尤其那喝醉酒傻乎乎的样子,更是让人打心眼里稀罕! 而且这小坏东西还会时不时给他惹点小麻烦……可做父亲的乐趣,不就在于此吗? 原来养儿子,竟然是这么有趣的事! 任性了大半辈子、完全不知道责任为何物的齐正阳,直到四十多岁,当父亲都当了二十多年了,才终于第一次体会了一把身为父亲的乐趣……结果没两天儿子就要飞了,这让他怎么高兴的起来? 就好像一个人用块烂石头垫桌角垫了十几年,完全没把它当回事,可有一天忽然发现,原来这块石头居然是他一直在找的宝贝啊!结果刚拿到手上想好好看看,石头的原主人来了…… 齐倩然低头,不敢让齐正阳看清她眼中的恨意,指甲深深嵌进肉里:说什么不能让安家无后,才委屈她,如今安宁主动姓安,他怎么不提这话了?还不是心里只有安宁!还不是根本不在乎她,才要牺牲她! 齐正阳瞪着安宁,安宁毫不示弱的回瞪回去,齐臻叹了口气,开口道:“爸,这件事还是要看阿宁和倩然他们自己的意思。强扭的瓜不甜,不就是改个姓吗?阿宁想改,就让他改吧!” 齐臻有些后悔,若当初不是他一时冲动,在人前说出安倩然是他妹妹的话,也许事情不会闹到如此地步。 如今话说到这个份上,还逼齐倩然姓安,做安家人,不光齐倩然自己不愿意,连他都觉得膈应,更别提安宁和已经过世的安家二老,心中是何想法了。 齐倩然抬头看向齐臻,眼中隐隐含泪:齐臻,到底还是帮她的。幸好,此时此刻,还有一个他肯帮她…… 安宁得到齐臻助阵,放软了口气道:“爸,齐家有哥在,不缺我这一个儿子,可安家只有我这么一根独苗……” 他爹那张老脸可薄,得给个他台阶儿下! 而齐正阳被齐臻提醒,也反应过来——不就是改个姓吗? 前十六年,这小子是他养的,叫了他十六年的爸,至于之后,安家二老已经去世了,又不能从坟墓里爬起来和他抢儿子…… 姓安就姓安,反正这小子不是他生的这事儿,该知道的人也差不多都知道了,这样含含糊糊、遮遮掩掩下去,对他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冷哼一声道:“儿子大了,也不把老子的话放在眼里了,你要改就改吧。齐臻,你安排一下,下周日设宴,将该请的人都请到,就说为了感激安家人对阿宁的救命之恩,所以我决定让阿宁改姓安。” 见安宁张口又要说话,狠狠瞪了过去:别给老子得寸进尺! 为了感激安家人对他的救命之恩,所以改姓安…… 齐倩然咬唇,心中的怒火几乎按捺不住:和前世几乎一模一样的说辞,可前世,是用这个理由收她做养女,说白了就是不承认她是齐家的血脉!而如今,也是这个理由,却是为了不肯承认安宁不是齐家的血脉,不肯承认安宁不是他齐正阳的儿子! 安宁!安宁!我到底什么地方不如你! 安宁的身世,该知道的人已经都知道了,是以这如同掩耳盗铃一般的宴会,表面上是给安宁改姓,其实是在告诉所有人,在他齐正阳心里,安宁就是他的儿子,不管是不是他生的,不管姓什么,就是他齐正阳的儿子……从此以后,还有谁会因为这个而小觑他? 齐倩然气的浑身发抖:他齐宁就真的这么好,让你为了他,脸面都不要了!明明我才是齐家血脉,我才是你的女儿,齐正阳,你太偏心了,你太偏心了! 正怒火中烧,却忽然听到乔丽道:“那倩然呢?” 齐倩然这才猛地惊醒,是啊,那她呢? 如果齐正阳拒不承认齐宁不是他的儿子……她齐倩然呢?她又算什么? 齐正阳淡淡看了她一眼,道:“倩然高考已经报名了,现在不方便改名字。等高考完了去派出所改了就是。阿宁也是一样,先公布、登报,正式改名等高考完了再说。” 这根本就不是她们想要的答案,乔丽咬了咬唇,道:“那对外……怎么说?” 齐正阳冷哼一声,淡淡道:“有什么好说的?这难道是什么光彩的事?” 齐倩然身体摇摇欲坠:不光彩,这是说她的出身不光彩,还是乔丽换子不光彩?难道,这是她想的吗?是她愿意做小三的女儿的吗?是她愿意被人换走的吗? 就这样悄悄的把姓改了,别人会怎么想她?她算什么?见不得光的私生女? 她气的浑身发抖:竟还不如前世,竟还不如前世! 前世好歹齐家也公开设宴,宣布收她为养女,宣布以后她安倩然就是他齐正阳的亲生女儿,可这一世……却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齐宁!齐宁!都是为了给你让路,爸爸才不肯认我! 都是你害的我有家不能回! 齐宁!你怎么不去死!你怎么不去死!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齐正阳仿佛没有看见她的委屈不满,继续道:“阿宁过来,把这份协议签了。” 什么协议?几人都是一愣,乔丽的脸色却变得异常难看起来。 安宁上前,接过齐正阳手中的文件,看了一眼,神色慢慢黯淡下去。 这是一份赠与合同,写明将好几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地产转送给他,署名正是乔丽,而时间,却是一个多月以前,确切的说,是齐倩然带着dna上门之后的第三天。 齐正阳道:“这是她欠你的,欠安家的。签字吧!” 这算是天降横财,但安宁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他抬眼,看向乔丽。 自从他回到齐宅,就没有看过乔丽一眼,和她说过一句话,因为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面目,去面对这个他叫了十几年妈妈的人。 有些事,他不敢想,不愿想,却由不得他不想。 董华再蠢,他也不是猪,他们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用这么阴毒的手段对付他?他难道就不知道得罪了齐正阳的后果吗?对付他安宁,齐正阳的实力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损伤,却会引起他的怒火和报复……便是齐正阳的对手,也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何况是实力远逊于齐家的董家? 所以,正如陈君所言,除非他得了齐家人的保证,保证齐家不会计较他对付自己的事,保证他从中只会获得好处——可齐家人有几个人能做得出这样的保证? 齐正阳?笑话! 齐臻?他不屑用这种手段,也无须用这种手段。 剩下的那个答案,却是安宁最不愿看见的…… 即使是得到齐正阳近乎直接的提醒,安宁也不愿承认这个事实:那个人,她有什么理由要害他?他对她从来都是百依百顺的,只要是她要求的,不管多么困难,他都会用尽全力去完成,因为那个人,理应是最爱他的人,也是他最爱的人……她有什么理由害他? 为了让自己给她的亲生骨肉让位? 没有必要的,dna鉴定书就在那里,别说他爹不喜欢他,就算喜欢他,又怎么可能弃亲身骨肉于不顾?所以他在这里,又能碍了她什么事?她有什么理由,一定要他身败名裂,一定要毁了他? 所以,一定不是她,没有理由是她…… 安宁一遍一遍对自己说。 可是当这份协议放在他面前,却打破了他最后一点希望——原来,不是没有理由的,原来,是为了钱。 竟然是为了钱……安宁忽然很想笑,居然,是为了钱…… 是了,齐正阳是什么样的人?只怕当初齐倩然带着dna结果找上门来的第一时间,他就猜到了真相,以他的性格,不会因为十六年前发生的事情离婚,可也不会就这么放过此事,所以才会有这份协议,逼她将几乎全部的身家交出来。 她最在乎的东西是什么?若换了以前,安宁可能会自欺欺人的说,她最在乎的,当然是我!可是如今,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最在乎的,不是她费尽心机嫁的男人齐正阳,不是她放任十多年不闻不问的亲生女儿齐倩然,更不是他这个有名无实的儿子安宁,而是……钱。 齐正阳这一手,准准的打在了她的心坎上,让她疼的死去活来。 以齐正阳的性格,让他改变主意,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发现,安宁根本不配得到这些东西,二是安宁主动放弃…… 主动放弃?不是自己亲骨肉的安宁,还会和她一条心?没了齐家继承权的安宁,会放弃这么多的财产?这怎么可能? 所以,只能毁了他,只能让齐正阳对他失望透顶……以齐正阳的性格,这些钱不给安宁,他也不会再收回去,这件事便会这样不了了之。 “原来……是为了钱……”安宁看着乔丽,嗤笑一声:“原来,是为了钱……” 为什么忽然对他产生这么大的敌意?为什么要不择手段的害一个叫了她十六年妈的人?原来是为了钱,居然是为了钱…… 他自嘲一笑:安宁,你还真是廉价,真是廉价…… 十六年的母子,这这些东西面前,竟脆弱的不堪一击。 他以为自己会落泪,会生气,然而没有,眼中干涩的没有半点湿意,手指稳定的没有半点颤抖。 “原来,是为了钱。” 他笑笑,有些神经质的点点头,伸手握住了签字笔,笔尖落在雪白的纸张上,还不及划下第一笔,耳边传来乔丽的失声尖叫:“齐宁!” 安宁笔尖顿住,抬头看向乔丽。 乔丽胸口剧烈起伏,死死盯着他,道:“阿宁……我养了你十六年……你……” 安宁等了片刻,没有等到下文,于是开口问道:“所以呢?” 所以你不是应该主动放弃这些东西吗?所以你不是应该哭着求我原谅和我和好吗?我养了你十六年!十六年! 完全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反应,对这个儿子向来没什么耐心的乔丽,脸色瞬间变得狰狞起来,习惯性的一耳光扇了过来,被安宁退后半步躲过之后,指着他的鼻子,尖声骂了起来:“我养了你十六年,就算养条狗也该知道冲着我摇摇尾巴!没有我,你能过上这样的日子?豪宅、豪车、司机、保姆……你跟着你那穷鬼父母,这辈子做梦都想象不到这种生活!安宁,你的荣华富贵是我给的,你是我养的,现在你还要将我的一切拿走?你到底有没有点良心!” 安宁看着乔丽,默默听她说完,然后低头,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其实,赠与合同,只要他不明确拒绝,他签不签字都一样能生效,但他还是一笔一划的,端端正正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齐宁。 乔丽尖叫:“齐宁!” 为什么会这样?明明这个儿子一直那么软弱、那么听话,一直任她予取予求,明明每次只要她难听的话一出口,再为难的事情他都会答应的,可现在…… 她气的浑身发抖,一口气差点上不来……她享尽办法嫁进齐家是为了什么?她费尽心思讨好这个花心又冷漠的男人是为了什么?可如今,她辛辛苦苦攒了十几年的东西,全没了!全没了! “齐宁!”乔丽怒吼一声,又一巴掌狠狠扇了过去。 这次安宁却没有躲开,而是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乔丽骂道:“齐宁,我养了你十六年,你就这样对我?你这只白眼狼!我养只狗都比养你……” “乔女士!” 安宁突然开口,乔丽的声音戛然而止:乔女士?这是在叫她?被这少年叫了十几年妈的乔丽,忽然觉得这个称呼刺耳之极,她颤着唇,简直不敢相信……齐宁,叫她乔女士?他怎么敢?他怎么敢这么对她? 安宁的目光从乔丽脸上移开,木然的落在一侧的窗帘上,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乔女士,请你弄明白几件事。第一,我是你偷来的,我不是没有人养,我不需要你养。第二,我也不是你养大的。从小到大,我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爸挣的,照顾我的,也不是你,是管家伯伯和王婶……” 齐倩然瞪大眼睛看着安宁: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辛辛苦苦养了他十六年,他一句我不需要你养,我没有花你的钱,就推的一干二净!而且还将她的所有积蓄夺走……他一不是齐家的人,二不是乔丽的孩子,齐家将他养到十六岁,就已经仁至义尽,他有什么权利,有什么资格拿这些钱? 安宁表情平静,声音平淡,只是脊背弓的紧紧的,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窗帘,机械性的说下去:“第三,不是你把我带到齐家享受富贵,是我把你带到齐家,如果不……” 安宁终于说不下去了,嘴唇张合了几下却没能发出声音,他闭上眼睛,好一会才又睁开,对齐正阳勉强一笑,道:“爸,我累了,想回去休息了。” 并不等齐正阳回答,转身向外走去,走了两步又回头道:“爸,这些东西,麻烦你帮我捐了吧!不必用安家的名义,也不要用我的名义,谁的名义都不需要……就这么,捐了吧。” 转身继续向外走,齐臻一语不发的起身,静静跟在他身后。 捐了?乔丽难以置信的看着安宁的背影:她攒了半辈子的钱,就这么捐了?就这么被他满不在乎的捐了?这么多钱,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如果,如果自己对他好一点,那这些钱,是不是…… 乔丽身体摇摇欲坠,看着安宁的背影,心中升起莫大的悔意和无名的惶恐,忍不住叫道:“阿宁!” 安宁脚步顿了顿,终于没有回头,就这么走了出去。 等安宁和齐臻的背影消失,齐正阳才又开口,道:“你准备一下,明天去美国修养。” 乔丽脸色一白,所谓的修养是什么意思,她再明白不过,咬唇道:“你说过,只要我签了协议,以前的事就当没有发生过……” 齐正阳淡淡道:“以前的事,我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过,那董家的事呢?” 乔丽神色一变,慌乱道:“什么董家的事?我不知道,和我没关系!” 齐正阳冷笑一声,道:“你以为董华是傻子,随便听你几句话就由得你利用?如果不是他拿出你们见面的视频,你以为现在还有所谓的董家?” 又淡淡道:“你放心,阿宁说了,看在之前的情分,这件事他不追究。既然如此,我也懒得多事,毕竟这个时候离婚,对几个孩子都不好。但我也不想再看见你,你先去美国待几年吧!” 又转向齐倩然,道:“视频里虽然没有你,但我知道,你和你妈,还有董华一起吃过几次饭。” 齐倩然忙道:“我只是……” 齐正阳抬手打断,道:“是什么不重要。正如阿宁说的,我又没教过他,有什么资格嫌弃他?以前你不是齐家人,我没有养过你一天,所以这件事,不管你有没有牵扯其中,我也只当和你无关。但是……仅此一次。” 齐倩然张了张唇,终究没有选择辩解,而是低头低声道:“知道了……爸爸。” …… “阿宁。” 安宁抬眼,看着齐臻:“嗯?” 齐臻叹气:“系上安全带。” “哦。”转身摸索、拉扯。 那笨手笨脚的样子,齐臻实在看不过去,附下身帮他系好安全带,关上车门,转身上了驾驶座,发动汽车。 汽车出库,齐臻眼尾扫见安宁一动不动的坐在副驾驶座上,目光呆呆的落在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齐臻沉默片刻后,还是开口道:“阿宁,为这种人伤心,值得吗?” 安宁靠在车座上,低头笑笑,不说话。 值不值得,和伤不伤心,从来都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如果想明白就可以不伤心,天底下又何来那么多的伤心人? 齐臻道:“其实,你应该庆幸才对……起码,她不是你亲妈。” 安宁看向齐臻,齐臻却没有看他,也不再说话,目光直直的看着前方,专心开车。 是啊,阿宁自嘲一笑,起码,她不是他的亲妈…… 所以,在一次次希望和失望之后,在最狠的一次伤心之后,他可以试着将自己的感情完完整整的收回来,平平淡淡的叫她一句——乔女士。 乔女士……哈!乔女士。 他从会说话开始,就叫她“妈妈”的那个人。 真是莫大的讽刺。 也许真正绝情的,其实是他安宁。 所以,你在这儿装什么伤心失落呢? 自嘲一笑,伸手抹了把脸,开口叫道:“哥!” “怎么?” “我们不回家,去你办公室好不好?” “为什么?” 安宁眯着眼,笑道:“你办公室有好酒啊!” 齐臻看了他一眼,道:“大晚上的喝什么酒,回去睡觉!” 安宁哼一声,目光赌气的看向窗外:“哥你真没意思。” 齐臻果然不愧是“没意思”的齐臻,硬是顶着安宁吃人的目光,将车开回了公寓,一进门便将浴袍扔了过来:“洗澡。” “又是这样!”安宁怒道:“我一整天都在你和爸眼皮子底下呢,哪有功夫去找那玩意儿!” 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太过分了!亏他还觉得齐臻对他比之前好多了! 齐臻不为所动:“洗澡!” 安宁怒哼一声,抓着衣服去浴室。 等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安宁眼睛立刻亮了:小餐桌上,放着一瓶开好的红酒。 “拉菲啊!”安宁眉开眼笑:“哥你对我真好。” 齐臻正在打电话,打手势示意他自便,走到阳台上说话,片刻后进来,发现一瓶酒已经没了一小半,摇头道:“有你这么喝红酒的吗?” 安宁毫不心虚道:“所以我还是喜欢喝白的。哥啊,你把酒都藏哪儿呢,为什么我昨天没找到?” 齐臻道:“告诉你好让你糟蹋吗?” 安宁瞪了他一阵,最后下结论:“……哥小气!” 齐臻不理他,道:“你不是想知道郝飞找爸爸做什么吗?” 安宁品种小酒,随口道:“做什么?” 他把这事儿都忘了,下午的时候也不过是随口问一句罢了。 齐臻道:“郝飞在黑白两道上路子很广,爸让他帮忙查一下今天你抓到的那个枪手。” 对啊!安宁一个机灵,晚上发生的事太多,他竟然把齐正阳遇刺的事给忘了:“查到了?” 齐臻点头道:“查到了。这个人,算是一个半职业杀手。在国外受过专业训练,回国以后有自己的工作,偶尔会接一些黑活。这次他收了一百五十万,雇主提供照片和详细的情报,他只需要到指定地点下手即可。” 安宁道:“说的这么清楚,所以是不是连雇主的情报也查到了?” 齐臻嗯了一声。 安宁叹气。 齐臻道:“你猜到是谁了?” 安宁嗤笑一声,道:“如果你们查不到,我就猜不出来,如果查到了,那就不难猜了。” “哦?”齐臻道:“谁?” 安宁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自然是一个名为安宁的倒霉蛋咯。” 齐臻摇头失笑,却没有否认。 安宁道:“我比较好奇的是,‘我’是从哪里弄的一百五十万给的人家?”他现在穷的厉害,要是钱那么好挣,他也想去学一手了。 齐臻道:“你十六岁生日时,爸送了你一块手表……下午爸刚从黑市帮你赎出来。” 安宁哦了一声,他是低头族,向来手机不离手,所以手表用处不大,加上贵族学校有喜欢攀比的风气,他不喜欢带着奢侈品去学校,因此那块手表他几乎就没带过,自然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弄丢的。 不过齐臻的意思安宁明白,神色稍黯,沉吟了一下,摇头道:“不是她们。” “嗯?” 安宁道:“网络上有这样一句话,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是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这句话并不能代表所有女人的心态,但的确有一些女人是抱着这样的思想的。乔……也好,齐倩然也好,她们恰好都是这样的人,她们习惯于靠男人来获得自己想要的,譬如齐倩然对你,譬如乔……对爸爸。她们如今最大的依仗是谁?是爸。如果不到万不得已,她们只会想着如何获得爸的欢心,如何从爸手中得到好处,而绝不会想着除掉爸爸,自己取而代之……武则天,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 “但这件事绝对和她们有关,”齐臻道:“爸还年轻,按理不会这么早定下遗嘱。所以如果刺杀成功,你、我、乔丽还有齐倩然,都有资格分得遗产,你和齐倩然还未成年,东西自自然然会到乔丽手中;若是刺杀失败,爸很快会查到你的头上,到时候你会彻底从齐家消失,安倩然将成为名正言顺的齐家二小姐,乔丽的财产也能保住……这件事无论怎么样,获利的都只有她们,那个杀手若只是杀爸也就算了,还费尽心思嫁祸到你头上,若不是存心帮她们,难道是学雷锋做好事不成?” 安宁噗嗤一声失笑,脸色又慢慢黯淡下来,道:“哥,钱这东西,真的就这么好吗?” 齐臻淡淡道:“很多人辛苦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够买你手里的那杯红酒,你说,钱是不是好东西。” 安宁冷哼道:“我觉得就这样啊,还不如超市里卖的二锅头呢!” “齐宁。” “嗯?” 齐臻冷冷道:“以后我办公室的酒,你碰都不要碰。” 安宁嘻嘻一笑,道:“我开个玩笑,干什么那么认真?小气!” 又好奇道:“你和爸就没怀疑我吗?我也很有杀了爸爸的理由啊!” 齐臻看了他一眼,道:“你看着随和,骨子里骄傲的很,怎么肯做这种事?再说了,你杀爸做什么?为了得到齐家?你连齐都不肯姓。为了钱?乔丽这些年,在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捞的钱可不少,还不是被你说捐就捐了。” 又道:“乔丽明天去美国,去了那边,自然会有人盯着她的一举一动,找出后面那个人,你就别操心了。” 安宁心中一动,道:“爸不离婚,难道是……” 齐臻淡淡道:“不然呢,你以为他是突发善心或余情未了不成?阿宁你记住,齐正阳,才是这世上最无情的人。” 不然,怎么会在妻子重病的时候出轨,不然,怎么会让害的妻子死不瞑目的人进门! …… 兄弟两个并没有聊到很晚,便各自睡了。 夜半,齐臻忽然从梦中惊醒,睁开眼睛,窗外月光如昼,却有细碎的压抑的呻吟声,透过敞开的窗户传了进来。 是……毒瘾又犯了吗? 齐臻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不敢开灯,不敢起身……他怕隔壁的那个倔强骄傲的小子,因为知道惊醒了他,会对自己再狠一些,连这样破碎的呻吟都生生吞进肚子里…… 他躺在床上,听着隔壁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声音,那声音中潜藏的痛苦一点点撕咬着他的心脏。 他忽然开始痛恨少年的倔强,明明知道他就在隔壁,为什么不肯叫一声:“哥,我很难过……”“哥,你帮帮我……” 为什么不让他去帮他、安慰他?哪怕只能握着他的手,哪怕只能陪他说说话,让他分分心也好…… “哥,我可不可以,只狼狈给我自己看。” 他如是说。 真的是骄傲,是自尊? 其实,是没有人,可以依靠罢了。 从小到大,都习惯了孤单单的一个人。 那个所谓的家里,只有一个一心一意要毁了他、害死他的妈,一个冷漠无情的爸,还有一个怀着敌意恨意的哥…… 那个冷冰冰的家……冷冰冰的家…… 耳中听着少年痛苦的呻吟,眼前忽然出现那一对和蔼的老人,他们并肩坐在电脑前,生疏的按动着鼠标,将大笑着的少年、满足而伤感的微笑着的自己、还有那个温馨的小家,一点一点,笨拙的拼在一起的模样…… 耳边,又响起少年愤怒的声音:“到底是谁……抢了谁的人生!” 这或许,是他唯一的一次控诉。 而后,他只会不满的看着他,嘟囔着嘴,道:“……哥小气。” 第48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早晨,安宁按时起床时,齐臻已经做好了早饭,虽然手艺平平,但一起床就有人做好热气腾腾的早餐等着,不仅是身体的享受,更是心灵的安慰,安宁吃的眉开眼笑,道:“哥,谢谢你。” 齐臻脸上一贯没有什么表情,道:“一顿早饭而已,谢什么。” 安宁感叹道:“长这么大,除了王婶,还是第一次有人专门做饭给我吃,当然是要谢一下的。” 齐臻眼神一涩:对他而言,自从母亲去世后,那个家早已不成家。安宁做的那一顿早饭,何尝不是他十多年来,第一次吃到家人亲手做的饭? 揉揉安宁的脑袋,低声道:“喜欢吃以后天天给你做。” 齐臻难得有这么煽情的时候,安宁眨眨眼,道:“哥,我也给你做。” 相处了几天,安宁也发现,自己这个便宜哥哥虽然看着冷漠,但其实却很好相处,心肠也软,除了在齐倩然的事上有点脑子欠费之外,其他还不错。 “……嗯。”齐臻唇角不自觉的勾出几分笑意,看着笑得眉眼弯弯的安宁,忽然觉得这房子,竟不知什么时候有了点家的味道。心中某一个早已干涸的地方,似乎在慢慢被滋润、被填满。 吃完饭去公司,齐臻干活,安宁就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看书。 拿出复习资料看了一阵,觉得没什么意思。他原本成绩就好,大多数东西早就掌握了,每次考试只看发挥到什么程度罢了。如今他像是脑子开窍了一般,做起题来如有神助,想起反正他准备靠他爹的帮忙进音乐学院,现在的成绩怎么都够用了,索性懒得去复习,而是开始看方宜年昨天下午派人送来的书。 也难怪齐臻说方宜年做事靠谱倒,半天功夫,给他送来了二三十本书,而且列了长长的书单,指明他想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就该按什么顺序来阅读,另外还附了两个论坛的激活码,一个群号,以及一个QQ号让他加,有不懂的问题可以请教。 安宁念书的学校,是从幼儿园到高中连读的贵族学校,学费天价,当然在里面学的东西,也对得起它天价的学费。作为学校的学霸之一,安宁小小年纪,已经能熟练应用法语和英语,计算机也有一定水平。 有些基础,学习来便快,不过后面内容渐渐艰深,安宁就有些吃力了,干脆将昨天上午开了没喝完的酒又找了出来,喝着小酒儿看书。 别的人喝了酒脑子晕乎乎的,他倒好,喝了酒就像开了挂一样,cpu高速运转还不带发热的,看了一会,开了齐臻办公室一台闲置的电脑,边学边验证。 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方宜年带了投资的合同过来,齐臻看过没什么问题,便将早准备好的支票给他。方宜年收了支票,神色又轻飘起来,约他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齐臻看了眼安宁,方宜年会意,笑道:“就是带着阿宁一起,大家吃顿饭而已,你以为我说的是什么啊?对了,也带你小女朋友一起来啊?剧本她收了?” 齐臻有些头大,他不是张扬的人,他追女朋友的事,除了家人,就只有身边几个有限的朋友知道一二,但这些人知道虽知道,却始终没把他的小女朋友和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与安宁互换的“安家小姐”联系起来。 被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刻意接近,而且还……这种事说出去简直…… 但这种事,越晚越说不清,越拖影响越大。齐臻叹了口气,将事情用最精炼的语言、最平淡的语气说了,却依然将方宜年惊得目瞪口呆。 方宜年好半晌反应过来,深吸一口气道:“你这个妹妹……” 到底没说什么,只装模作样打了个寒颤,道:“弄得我都要有阴影了。” 齐臻面无表情道:“你帮我和那几个也打个招呼,家里下周日要举行宴会,给阿宁改姓,她也要出席……我不想到时候看见他们一个个见了鬼似的表情。” 方宜年两只手指夸张的比到眉毛上:“遵命,齐大少!” 齐臻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这家伙在他那帮朋友面前,不知道要怎么出卖他呢,算了,眼不见为净吧! 心中难免有些不快:这事儿,真成了他一辈子的污点了。 只听方宜年又道:“她要是你妹妹的话,那角色她怕是看不上吧?我……” 齐臻打断道:“本子她收了。”先前将那个本子拿出来,也是不想让齐倩然再继续纠缠下去罢了,他哪有心思再去帮她换更好的角色? “那行。”方宜年会意,转而凑到安宁身边,熟稔的坐在他的扶手上,问道:“学的怎么样?哥哥给你介绍的书不错吧!话说你不是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吗?看这些真的没问题?咦,怎么又在喝酒?喝,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小酒鬼啊!” 安宁视线从电脑上挪开,看向方宜年,道:“宜年哥你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我答哪一个呢?啊,对了,哥说你路子广……你有没有好的暑期工介绍给我?不然现在开始做也可以的。” 方宜年惊讶道:“不是吧,你还要去打工?”若说找个地方实习锻炼那很正常,可是真跑去打暑期工……没搞错吧? 安宁叹了口气,郁闷道:“之前不小心把零花钱花光了,爸大学开始就不给零花钱了,学费也要自己挣……我需要一份最多三个月就能赚够一年学费和半年生活费的工作。” 方宜年拍拍他的肩膀,好笑道:“你才十六岁,能打什么工?老老实实回去和齐叔叔说几句好话,就什么都有了。” 安宁不理,道:“你不是说我跟斗翻的好吗?我可以去当武替啊!” 方宜年无语,道:“我的二少爷,做武替又累又危险,我真介绍你去了,齐叔叔还不扒了我的皮?而且武替的行情就在那里,尤其是你这样刚入行的毛头小子,你以为能拿几个钱?现在国内连号称巨资、大制作的,都大把大把的五毛钱特效,谁会为了翻跟斗好看这种事,花大价钱去请个武替?” “好啊,”安宁冷哼道:“原来你说我能做大明星是骗我的啊!” 方宜年大呼冤枉,道:“做武替和做明星是两码事好吧!你要是愿意演戏,我给你找个好角色绝对没问题!哈,要不这样,我干脆找人给你量身定做写个本子,保证大热!现在这娱乐圈早已不是当年了,脸长得好,再碰上个好剧本,再稍微有点演技,靠一部戏就能红遍大江南北……” 看方宜年说的兴致勃勃的模样,安宁没好气道:“你那是花钱呢,还是挣钱?” 叹了口气,道:“实在没办法,我就在哥这里打零工,等开学了把别墅租出去,自己去住宿舍好了。”不到十六岁,想自己出去找个工作也难。 方宜年揉揉他的脑袋,笑道:“瞧你说的这么可怜,行,哥哥替你留意着!” 安宁笑着道了谢。 —— 接下来,乔丽去了国外,齐倩然搬到了齐家,安宁在齐臻这儿住了一个星期,终于熬过了最难受的时期,转眼就到了周日,齐家举办宴会的日子。 作为主角,安宁早早的到了酒店,穿一身正装跟在齐正阳身后转悠。等正式开始,该见的人见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他的脸都要笑酸了,很是羡慕他哥齐臻面瘫的人设。 不过面瘫这种事,也是要讲资格的,如齐臻这样的豪门子弟,面瘫一下那叫酷帅有型,若换了毫无背景的普通职员——不会笑连面试这关都过不去,如果不是在某方面特别出众的,连份好工作都找不到。 安宁被齐正阳揪着见了一圈人之后,又被齐臻叫过去,再认了一圈人。 安宁喜静,不太喜欢这种场合,但却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齐正阳和齐臻两个是不想自己因为不是齐家血脉,而被人排斥在圈子之外,所以才要带着他表明态度,遂也配合的很,乖乖跟在后面,扮个乖宝宝。 安宁也有自己的圈子,只是里面的人年龄段比较小,这次也有些跟着长辈一起过来了,安宁少不得要过去打个招呼。只是这些人中有不少曾卷进当初的酒吧事件,见过安宁最为狼狈和狠厉的一面,面对安宁时心态很是复杂,在尴尬和隐约的畏惧之外,还因为他的身世,又带了几分自矜。他们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表面功夫练得很不到位,所以言语间不知不觉露出几分傲气,有几个甚至说出类似于“以后我照应你”的话来。 既被人隐约排斥,安宁自然也不会凑上去“高攀”,只是感叹先前过于单纯,以为那些人凑上来讨好便是对他心存好感,却不知这个圈子的人,最是势力不过。 安宁若无其事的同他们说了几句话,便装作见到了熟人,从侍者手中取了杯酒,找了个安静又隐蔽的角落坐了下来。 齐正阳请的人不少,包的地方也大,走过过场之后,大家就各自方便,或和熟识的人闲聊,或四处走动扩展人脉,当然也有和他一样,累了找个地方暂时躲清净的。 安宁坐在沙发上喝着小酒,戳着手机,没多久忽然听见视线不及的拐角另一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声音清甜悦耳,带着几分惊慌和诧异:“抱歉……我打扰到你了吗?” 齐倩然? 略带了几分磁性的低沉男声隔了片刻才回答:“怎么会?若是怕打扰,我就不会呆在酒店里了。大家都是客人,小姐不必太客气。” “谢……谢谢。”齐倩然的声音中带了几分感激:“你真是个好人。” 那人似乎被“好人”两个字逗笑了,摇头失笑两声之后安静下来,齐倩然也好一阵没有说话。 直到安宁又打完一战,才又听见齐倩然的声音,道:“那边那么热闹,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不喜欢吗?今天宴会上来的人,身份都不低,就算不喜欢这种场合,也该去多认识几个人,对你以后……对、对不起,我是不是交浅言深了?” 没有得到回应,齐倩然停了停,声音变得黯然:“对不起,我爸爸妈妈是做老师的,我从小受他们影响,也变得……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做老师的?男人又笑了一声,道:“是我失礼了才对,只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同我说话,一时间有点不适应。” 他顿了顿,又道:“你不必替我担心,我就是混进来看个热闹,没准备认识什么人,也不想被什么人认识。” 这句话安宁倒是信了一半,这男人声音很特别,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显然齐正阳和齐臻带他见得人中,都没有他,可见并不是齐家熟识的人,但听他的语气,身份应该不低——这是哪家的太子爷微服私访呢? 他不欲偷听两人说话,而且作为主人,躲太久也不好,遂起身离开,向人多的地方走去。 只是他耳朵灵敏,虽走开一段距离,依旧听到齐倩然“哦”了一声,有些失落道:“其实是我不太适应这种场合,以为你也……所以才想来和你说说话。” 那人淡笑一声道:“其实要说不适应,倒还真有点……拿死人作秀这种事,不是谁都能适应的。” 拿死人作秀?安宁脚步微顿,在旁人看来的确如此吧,但来参加宴会的人大多都知道他的身世,又怎会如此着想? 而后,是齐倩然微不可闻的哽咽声,和一声低低的:“……谢谢,没想到……还有人……” 安宁微微皱眉,便听见身后脚步声起,齐倩然从他身侧小跑而过,一面伸手抹去眼泪。 安宁淡淡一笑,拿死人作秀这种事,又有谁比这位齐二小姐更擅长?想起当初她一脸的倔强来到齐家,替安父安母道歉,央求他去祭拜的模样,心中一阵膈应。 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只见角落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一头短发、五官深邃俊美的男人,手持一杯红酒,目光正追着齐倩然的背影离开,发现安宁在看他之后,对他点头淡淡一笑,手中红酒微举示意,喝了一小口,动作神态极为闲适优雅。 安宁也回以一笑,举杯示意,将杯中剩下的一点香槟仰头喝完,又伸手从侍者托盘里取了一杯,转身离开。 第49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又一个星期过去,毒品在安宁身上的影响彻底褪去,齐臻也清楚认识到自己这个弟弟意志的强大,对他放心的很,便也不再拘着他,于是安宁又开始上学。 他的司机如今跟着齐正阳,安宁自然不会把他叫回来载自己最后一个月以致耽误他的前程,而他自己因为没有成年,想开车还早,于是齐臻自自然然的接过了接送他上下学的任务。 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兄弟两个一起出门,齐臻先将安宁送到学校,然后再去上班。中午若是有时间,便去学校接他出来一起吃午饭,若是没有时间,安宁便在学校解决,晚上再一起回家,或者在外面吃,或者自己下厨。 见向来关系冷淡的兄弟两个忽然亲密起来,先前疏远了安宁的人不免又后悔起来,齐家将来毫无疑问会是齐臻的,若能借着安宁攀上齐臻,比单纯的结交一个被齐臻敌视、将来势必要边缘化的齐家二少,还要好的多。 只可惜现在的安宁,再不是先前那个单纯真诚的少年,再不会那么轻易的相信他人,轻易让人靠近。 下午放学,安宁和陈君说笑着走出校门,远远便看见齐臻和齐倩然站在车旁说话,两人侧对着校门站着,并没注意到他们出来。 陈君看着他们,嗤笑一声道:“以前也看到过你哥来找她,还以为她是傍上金主了呢,没想到居然是兄妹……哈!” 安宁转过头来看着他,道:“我说陈大少,就你这张嘴,以后还准备从政呢?” 陈君瞥了他一眼,甩头道:“谁说我要从政?” “嗯?”陈家是军政世家,家里大多是从政的,而且看他平时的言语,也没有要从事其他行业的意向啊? 见终于让安宁意外一回,陈君得意道:“做官有什么意思?我的志向是……从军!” 安宁顿时无语,正要说话,手机响了,遂给陈君打个让他先走的手势,见那边齐臻和齐倩然站的极近,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齐倩然正低头抹泪,齐臻轻声安慰,便没有过去,而是停下脚步走到一旁的树荫底下接电话:“宜年哥。” 方宜年带笑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好几天没见,小阿宁想我没有啊?” 安宁没好气道:“宜年哥你是串台了吧?刚和哪个情人通完电话呢?” “阿宁你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你哥了!行了,不逗你了,说正事。”方宜年道:“明天上午有空没有?” 安宁道:“有没有空,要看是什么事了。” 方宜年叹道:“阿宁你可真现实。” 又道:“前面你不是说想打暑假工吗?现在有个机会。有个美国佬过来,想找两个z国的武术指导,哥明天带你去试试,怎么样?” “武术指导?”安宁道:“宜年哥你别开玩笑了,我连那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好吧?” 方宜年哪能不明白这个,嘿嘿笑道:“其实是这样的,那个美国佬我想结交很久了,但是我手上这方面的资源和别人完全不能比,所以想别出机杼……好歹能让人看到我的诚意嘛!当哥欠你个人情,以后要跑腿办事儿,尽管吩咐!” 安宁道:“你确定带我去就算有诚意啊?我一看就不是做那一行的,而且还只能打两个月的暑期工……你别弄巧成拙啊!” 方宜年嘿嘿笑道:“你是齐家的二少爷,带你去应聘他一个小小的武术指导,就已经算是最大的诚意了!反正你到时候只要按我话做,咱们漏个脸就回来,然后哥带你去吃喝玩乐,怎么样?” 安宁笑道:“有吃有喝就好,玩乐就算了——这方面我有手机电脑就够了!” “你个小宅男!小心小小年纪坐出啤酒肚来。”方宜年道:“我就算你答应了啊?” 安宁嗯了一声,道:“去露个脸就能混吃混喝,还能得宜年哥一个人情,这么便宜的事为什么不答应?” “那好,明天上午就点我去接你,到时候再联络。” “好。” 安宁刚挂电话,电话却又响了起来,安宁看看手机来电上显示的“哥”字,又看看正朝着校门口张望的齐臻,接起电话,道:“哥。” “阿宁,”齐臻顿了顿,才继续道:“你……在哪儿?” 安宁注意到他问话前犹豫的一瞬,便没有直接回答,笑道:“当然在学校啊,怎么了哥?” 齐臻又迟疑了一下,道:“是这样,我刚想起来有点事,怕一会去的太晚……你自己打车回去好吗?” 安宁道:“嗯,没问题,哥你有事就去忙吧。” 齐臻又问道:“带零钱了吗?” 安宁笑道:“哥你out了,现在手机在手,天下我有,要带什么零钱呢?行了行了,你去忙吧,别担心我!我都十六岁了,要是自己连家都回不去,干脆再从幼儿园读起好了!” 齐臻嗯了一声,道:“我最多一个半小时就到家,你别做饭,我在外面买回去吃。晚上想吃什么?” 安宁道:“我要吃正宗的川味冷吃兔!” 齐臻不悦道:“你还有一个月多就高考,要把身体状况调整到最好,吃那么辣回头上火了或拉肚子怎么办?” 安宁道:“哥你也说还有一个多月呢,偶尔吃一次有什么关系?反正我就要吃那个。” “那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知道了,哥你好啰嗦。我挂了!” 齐臻看着被挂掉的电话:啰嗦?竟然有人嫌他啰嗦?臭小子,竟然敢嫌他啰嗦!他哪里啰嗦了! 齐倩然见齐臻在电话里说个没完,挂掉了还看着手机发愣,咬唇道:“哥,你……” 齐臻回过神来,道:“上车吧!” 安宁站在树下,看着齐臻调转车头离开,才打开手机的打车软件,一呼出信息几乎立刻就有人响应,安宁看了下距离挺近的,点了确认,然后走到允许停车的位置等候。 片刻后,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他身边,安宁上前拉开车门,忽然手机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安宁心中一凛,猛地向侧面闪开。 下一瞬,刺鼻的气味传来,浅棕色的液体迎面泼来,饶是安宁闪的快,肩膀也被淋湿了一小片,立刻传来强烈的灼痛感。 安宁立刻反应过来:是浓硫酸! 浓硫酸泼在地上,浓烈刺鼻的气味扩散开来,顿时引起周围行人一阵惊呼,有一个女学生站的近,鞋子上被泼上一些,顿时吓的尖叫出声。 黑色轿车发动,走得无影无踪。 那边安宁已经迅速扯掉衬衣,道了声歉,从行人手里抢到一瓶正在喝的矿泉水,泼在肩膀上。路上的行人反应过来,手里有水的忙拧开瓶盖帮忙,路旁停的有来接学生的车,司机也忙下车将后备箱整箱的水拿出来。 总算处理的及时,大量的水浇上去,虽还有些微疼,却好在没有更坏的结果,起码肩膀上的皮肤暂时看着还算平整。再继续浇水没什么意义了,安宁向周围的人道了谢,从书包里取出钱包,走向那女生,道:“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但大概是冲着我来的吧,嗯,你的鞋子,我该赔你多少钱?” 那女生已经将鞋子脱了,正垫着脚扶着一个中年男人站着,道:“不管冲着谁来的,要赔也不用你赔啊,你先别管我了,我有司机在呢。你赶紧去医院处理一下吧!” 安宁也知道这所学校的学生,谁也不会在乎一双鞋子,笑道:“咱们也算难兄难弟了,我叫安宁,下次请你吃饭。” 女生对他欢快的摇手:“我叫路念。” 安宁将扔在地上的手机和书包捡起来,从书包里取出早晨穿来的薄外套穿上,反身向学校走去,路念在他身后道:“喂,安宁,你的车是不是还没来?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 安宁道:“这点小事,学校的医务室就能处理,比去医院排队强。” 路念没再说话,安宁走了没多久,一辆车停在身边,路念从里面探出头来招手,道:“安宁,上车!我送你去医务室!” 安宁笑笑,绕过车头从另一边上车,道:“谢了。” 路念笑道:“不是说是难兄难弟吗?相互帮忙是应该的啊!” …… 咖啡厅,齐臻第四次手表,道:“你和他约的几点?” 齐倩然不安的看着门口,道:“是六点半啊,怎么还不来?是不是看见哥你在,所以不敢过来了?” 齐臻皱眉,正要说话,手机响了,齐臻接通电话,里面传来方宜年的声音:“齐臻,阿宁怎么样了?要不要紧?你们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去!阿宁的手机也打不通,真急死人了!” 齐臻一愣,问道:“你说什么?阿宁怎么了?” 方宜年诧异道:“不会吧,你不知道?你这个哥哥怎么当得?” 齐臻挂了电话,开始拨安宁的,却一连拨了几次都无人接听,此刻yy提示声响起,方宜年发了个网址过来。 齐臻点开,是一个视频,标题是“超级小帅哥脸泼硫酸,淡定自救”。 脸泼硫酸…… 齐臻心和手一起发抖,犹豫了下才敢点开视频,看见的正是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少年拿着手机站在路边张望的模样。 齐臻闭了闭眼,快进到最后,看见安宁正从书包取出校服穿上,才微微松了口气,将进度条拖到重新拖到前面…… 片刻后,齐臻缓缓放下手机,冷冷看向齐倩然:这边齐倩然有急事找他,耽误了他接安宁,那边就有一辆准备好了浓硫酸的出租车等着安宁……若说这是巧合,谁信? 见齐臻神色不善,齐倩然勉强一笑,道:“是不是安宁有什么事?要不哥你先回去吧,我自己等他就好了,这里这么多人,他总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看着那张曾让他迷恋不已的脸,齐臻脑海中,却浮现出许多画面…… 酒吧中,被淹没在闪光灯下的少年跪伏在地上瑟瑟发抖,脸色苍白的如同死人;休息室里,用棉被将自己从头裹到脚的少年,浑身被冷汗浸湿,却死死咬住唇,连一声破碎的呻吟都不肯让人听见;齐家大宅,乔丽一句句辱骂如钢刀一般,少年脸色煞白,出口却是一句淡淡的“乔女士”;街道旁,少年含笑拉开出租车,等着他的,却是迎面泼来的浓硫酸…… 齐臻脸色铁青,手中的拳头渐渐收紧,忽然电话铃响,齐臻看见上面“阿宁”两个字,脸色稍缓,迅速接通,里面传来安宁快活的声音:“哥你找我啊?什么事?不会是要告诉我冷吃兔卖完了吧?我可是不信的……” 齐臻从钱包里掏出钱放在餐桌上,站起身来向外走,道:“你在哪儿?” “在家啊!” “刚刚怎么不接电话?” “我在洗澡啊!”安宁道:“不然你以为啊?哥你到底找我什么事儿?” “我……”齐臻看着抢先一步拦在门口的齐倩然,放下手机,冷冷道:“让开!” 齐倩然眼中含泪,倔强的看着齐臻,怒道:“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你不能这么不公平!你也是我哥哥,他有事能找你,我就不能?是不是我找你的时候,他掉根汗毛都是我的错?你甚至连问都不问一句,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肯给我!齐臻,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齐臻冷冷打断:“让开!”将她推到一边,走了出去。 “齐臻!”齐倩然对着他的背影怒吼:“你就为了那个野种这么对我?你别忘了,我才是你……” 齐臻猛地转身,齐倩然一惊,又咬牙道:“你……” “啪!”重重的一击耳光扇在她脸上,齐倩然难以置信的看着齐臻:“你……你……” 齐臻淡淡道:“如果我以前表现的还不够明显,那这一巴掌是不是足够让你明白我的态度?” 齐倩然捂着脸,看着那个再次转身离开的男人,他此刻又将电话放回了耳边,向来冷漠的声音中带了难以察觉的温和:“没有……打蚊子呢!晚饭咱们不吃冷吃兔了,我买菜回去自己煮……放心,毒不死你……” 第50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齐臻放下许久都没能看进去一个字的书,闭上双眼靠在沙发后背上,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少年净白的肩膀上那一团刺目的猩红。他的心跳的又快又乱,平生第一次偿到了后怕的滋味:只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若安宁反应稍慢,若他不是自救及时,这个时候,会是什么情景? 毁容,只是最轻的。 那种情景,他连想一想,都觉得心惊肉跳,而这少年,却仿若无事。 他从超市胡乱抓了些菜回来时,看见的便是少年在厨房忙碌的身影。看见他提着东西进门,少年期待又好奇的问他今天做什么好吃的,如同任何一个被家人宠溺的不知世间愁苦的孩子。 若不是他看过视频,若不是他强行拉开少年的衣领,谁又能知道,他曾经历过什么? 弟弟懂事至此,他却丝毫不觉得安慰:若不是对周围的人早已失去任何期待,若不是一个人面对过太多的困境,他一个十六岁的小小少年,何以能从容至此? 齐臻自嘲一笑:齐臻啊齐臻,不要看他对你笑着,不要看他口口声声叫着“哥”,不要看你们住在一起、吃在一起,一起高高兴兴的准备着晚餐……其实在他心里,你什么都不是。 莫说依靠,莫说信任,你连安慰他的资格都没有。 齐臻,你活该……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在这样安静的夜里,很有点吓人。 齐臻抹了把脸,取过手机,看见上面闪烁的“倩然”两个字,便随手挂断扔在一边——不管她是要解释还是指责,他此刻都没有和她纠缠不清的心情。 手机安静了不到两秒,又重新响起,齐臻再次挂断,但刚挂断对方又打了过来,齐臻接起电话,道:“什么事?” 电话对面却是一个陌生的男声,周围环境有些吵闹,那人的声音低沉却莫名的清晰:“是齐先生吗?你妹妹在酒吧喝醉了,你能来接一下她吗?” 齐臻沉默片刻后,道:“地址。” 那人说了地方,又道:“齐先生你最好能亲自来,她醉的很厉害,别人未必劝的动她。” 齐臻道:“知道了。” 道了谢,挂断电话,换了衣服到客厅,看见安宁门缝中透出灯光,开口问道:“阿宁,睡了没?” “没呢,”安宁的声音从房间传来,听起来很清醒:“一会就睡。” 齐臻推开门进去,看见安宁正坐在电脑跟前,一手手机一手鼠标,电脑上的yy图像闪烁不停,桌上关于黑客的书也摊开放在一边,不由好笑道:“这么忙?” 安宁笑道:“宜年哥介绍的黑客朋友,正在教我怎么入侵手机呢!” 抽空看了齐臻一眼,见他穿戴整齐,诧异道:“哥你这么晚还要出门啊?” 齐臻道:“齐倩然在酒吧喝醉了,让我去接。” 安宁随口道:“那你快去吧,我听说酒吧里好多‘捡尸体’的,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喝醉了很危险的。”放下手机低头打字,和yy上的朋友交流热烈。 齐臻道:“没事,我刚跟郝飞打过电话,他会让人盯着,不会出事。” 又道:“小小年纪不学好,连捡尸体都知道。” 安宁忙里偷闲对他调皮的眨眨右眼:“现在网上什么没有呢?av我都看过。” 齐臻顿时无语。 安宁见他还不走,道:“哥你还有事啊?” 齐臻干脆坐下,道:“其实下午的时候,我是和齐倩然出去了……” 安宁一面打字,一面道:“我知道啊!” 齐臻一愣:“你知道?” 安宁嗯了一声,道:“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在附近,看你们的样子像是有急事就没有过去。” 所以那个时候,这少年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带着齐倩然,掉头离开吗?齐臻看着安宁,忽然觉得胸口有些发闷,仿佛被一团棉花塞住,堵的他呼吸不畅。 几度张口,最后却只剩下几个字:“阿宁,对不起……” 安宁的注意力第二次从电脑上转移过来,诧异道:“哥你为什么道歉?” “如果不是我将你扔下,和齐倩然……” 安宁噗嗤一声失笑,道:“哥你太好玩了,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我这边只是要坐车回家,如果安倩然有急事,你赶去处理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你又不是诸葛亮,能事先知道我打车会出事?再说了,我也不是小孩子,我自己的安危,不需要别人来负责。” 齐臻听得出来,这是这少年的真心话,他是真的一点都没有怪过他,可是他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心里只觉得越发堵得慌,道:“阿宁,我以前是有些糊涂,但现在……你和齐倩然,我……” 他话说到一半便说不下去,但安宁却明白他的意思,眼睛依旧盯着电脑屏幕,时而打几个字,口中道:“哥,你不觉得有点小看我了吗?” 齐臻看着安宁,不语。 安宁道:“第一,我没有和齐倩然争夺在你心中重要性的意思,确切的说,我不会和任何人争夺在任何人心中的位置,我不是为了让谁更看重我而活着的,我的日子,我自己过。” 齐臻一窒:“阿宁……” 安宁打断道:“第二,我从不觉得所谓的更重要、最重要,就是要那个人将你的一根头发丝,都看得比别人的性命还要重要,所以不管哥你更看重谁,今天的选择都没有错。哥你不是还有事吗,赶紧去吧,我忙着呢!” 齐臻默然片刻,转身出去,默默替他带上房门。 低头苦笑一声,他是真的希望,这少年什么时候能在他面前,任性一次。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安宁有半点不高兴,他都会给管家打电话让他去接,自己留在家里陪他,只是这少年,懂事的甚至让他有些失望…… —— 酒吧中,齐倩然蜷缩在沙发上,眼泪顺着嫩白的脸颊流淌,低声哽咽着,仿佛一个无助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只是想要一个家,为什么就这么难……” 她哭的泣不成声:“养父养母为了保护他而死,妈妈因为他,被迫去了美国,爸爸他……觉得是我让他们父子生疏,恨不得我从来没有出现过……我本来以为,还有哥哥对我好……可他为了回去给他做晚饭,把我一个人丢在咖啡厅面对那个恶棍,因为我拦着他,还对我动手……” “为什么都要这么对我……谁都不要我……我做错了什么,我做错了什么……” “我只是想要一个家……爸爸,妈妈……呜呜……倩然好想你们……你们为什么不带倩然一起走……” 郝飞皱眉看了眼齐倩然,对对面的短发男人道:“这位先生,齐小姐这里有我照顾就行了,你可以走了。” 短发男人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淡淡道:“我怎么知道你真的是她朋友?” 郝飞道:“我说过很多次了,第一,我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就算要做什么坏事,也不会在自己地盘,第二,是齐臻叫我来的,不是你给齐臻打的电话吗?” 短发男人道:“齐臻自己为什么不来?” 郝飞道:“这和你恐怕没什么关系吧?” 短发男人耸耸肩道:“我就是奇怪,齐家这样的家风,到底是怎么把齐氏做大的?” 郝飞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多谢你照看舍妹,但齐家的事,就不劳阁下费心了。” 郝飞起身招呼道:“齐臻你来了?你可是半个多月没到这儿坐坐了,怎么没带阿宁一起来?” 齐臻淡淡道:“他是高中生。” 郝飞失望道:“是啊,高中生忙啊!算了,不耽误他,等他高考完了,我再找他玩。” 齐臻看了他一眼,道:“他还未成年,如果你敢让他进酒吧,我会报警投诉。” 郝飞瞪大了眼,道:“齐臻你不是吧?他当着你和齐叔叔的面还喝的烂醉呢,怎么到我这儿就跟防贼似得?我还能把他吃了啊!” 齐臻懒得理他,转向齐倩然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伸手去扶她胳膊。 齐倩然甩开他的手,嚷嚷道:“不回去,我不回……那里根本就不是家,不是家!” “哥哥不在,妈妈不在……爸爸半个多月,和我加起来说了不到十句话……连管家和保姆都看我不顺眼,觉得是我赶走了他……呜呜……” 她说的可怜,齐臻却并没有多少触动,他和安宁从小不就是过得这种日子吗?他早就没了母亲,安宁有一个还不如没有,至于齐正阳,他十天半月回一次家,对他和安宁,一个月说不到十句话都正常……也就最近,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忽然想过一把好爸爸的瘾,才忽然关注起他两个儿子来。 并不多话,拉她起身,道:“走吧。” 齐倩然尖叫一声,拼命甩脱齐臻的手,胡乱嚷道:“哥,别打我……我不敢再说他坏话了,你别打我……别打我……” 齐臻皱眉,却见齐倩然又忽然拽住他的衣袖,哭道:“哥,你别不要我,我以后再也不敢和他比,再也不敢说他坏话了,求求你……你别不要我……我谁都没有了……” 郝飞耸耸肩道:“闹酒的人最难侍候,要我说,你干脆放她在这儿,等她闹够了,睡着了再弄回去。” 齐臻道:“过来帮把手,阿宁还一个人在家呢,没人盯着我怕他又熬到半夜。” 短发男人嗤笑一声道:“你们还真是奇怪,妹妹醉倒在酒吧里没人管,反而担心家里的弟弟不按时睡觉?” 齐臻不理,正要和郝飞合力将齐倩然扶起来,电话铃声响。齐臻看了眼来电,只好放下齐倩然接电话:“爸……是,在肩膀,没什么大碍……这次是意外,下次不会了。” “……您打电话吧,没事,他这会儿还没睡,在家折腾电脑呢,最近迷上当黑客了……我?在酒吧,有点事……阿宁很有自制力,他说了会早点睡的……我很快就回去。” “……不用了,就剩一个多月就高考,阿宁也说不想再配个司机,不信您自己问他……现在给他买车,让他自己雇司机?爸您别闹,他现在天天哭穷呢,自己都嚷着要去打工,哪有钱雇司机?再说了,等过两年他自己能开车了,您到底是给他换,还是不换啊?” “……嗯,好,我知道了,我这几天就去办。” 挂断电话,郝飞好笑道:“老爷子骂你了?” 齐臻木着脸,道:“能不骂吗?” 郝飞道:“让你干嘛?二十四小时盯着,还是雇保镖?雇保镖的话不如请我啊,我最近很闲。” 齐臻道:“爸自己定的规矩,只在成年的时候给我们买一辆车,以后的自己挣。现在他后悔了,又不愿意自己打脸,让我先送阿宁一辆车。等十八岁的时候,他再给他买新的。” “还要附送司机一名?” 齐臻点头。 郝飞失笑道:“没想到齐叔也有这么好玩的时候。” 齐臻道:“我记得你说过认识退伍的特种兵?” 郝飞明白,道:“改天介绍给你认识,人品绝对可靠,身手一流。” 齐臻谢过,扶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安静下来的齐倩然,对短发男人点点头,向外走去。 郝飞看向短发男人,道:“好心劝你一句,男人啊,最好别太自负……” 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跟着齐臻出去。 —— 公寓里,安宁对着电脑上显示的通话记录和户主信息淡淡一笑,会者不难,多学一门技术果然是对的。 和网上的师傅道了谢,关上电脑,手指敲敲自己的黑科技手机,道:“原来你还是有点用的啊!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不过……先记你一功就是。” 下午他开车门的时候,若不是手机示警,他会伤的比现在更重。 手机屏幕快速闪烁几次,显然很是兴奋。 能提前察觉危险,听得懂人话,甚至还有情绪反应……这玩意儿,可能比他想像的还要黑科技。不过无论这东西如何厉害,他也没有用它大杀四方的意思,他还是喜欢脚踏实地,凭着自己的能力生存。 第51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早上起床,安宁拉开睡衣,肩膀上那块红肿变得有些发黑,看起来更是吓人,还有阵阵焦疼传来,想必要长出新皮才会好。安宁庆幸,幸好伤在肩膀,穿上短袖就看不出来,不然这个酷暑他只能捂着过了——倒不是臭美,主要是露在外面吓到旁人就不好了。 也没去上学,等过了七点半,安宁就在律师的陪同下,去了一趟警察局。 口供昨天晚上已经录过了,按说他没受什么伤,不报警的话应该没什么人来管才对,但赖不住“超级小帅哥”和“泼硫酸”几个关键词太过夺人眼球,所以他那段视频在短时间内被炒的火热。评论里除了“舔屏”、“完爆小鲜肉”、“生猴子”、“嫁给我”之类的垃圾话以外,还有因为行凶的是打车软件招来的出租车司机,引起的各种热议。很快视频被用“xxx,你还敢用吗?”这样类似的标题转发,以致上面不得不重视。 所以不光警察亲自上门服务,而且只一晚上的功夫,就已经将那司机抓捕归案,连夜审问之后,让安宁也去补录口供。 其实在安宁看来,那软件也是糟了无妄之灾——既然他被人盯上,说不定走到路上,都有人拿刀出来攻击他,总不能说路也是坏的吧?而且那软件还有个好处,凶手行凶了也自己跑不掉,信息都登记着呢,打车记录也在,赖都赖不掉。 在警察局将经过再次重复一遍,安宁问道:“我查过车主的信息,我们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而且他和齐氏之间也没有什么恩怨,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行凶。我想这个,不违反你们的规定吧?” 接待他的警察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是个老烟枪,安宁的案子,说实话算不得大,只是性质特殊,安宁的身份也特殊,才引起重视,所以并不瞒他,道:“他说是因为仇富。你们学校的学生非富即贵,他看不顺眼。按他的说法,刚好你碰上,算你倒霉。” “那泼硫酸的人呢?” “他说就是他泼的。” 安宁反问道:“你们信?”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我们办案讲的是证据。” 根据现场的痕迹,硫酸泼出的地方,离安宁打开的车门很近,而安宁在停车的第一时间就上前打开车门,按道理来说,司机并没有时间在停稳汽车之后,拿起装有硫酸的容器,打开盖子,移动到车门附近行凶,但司机一口咬定是他做的,别的一句话不说,谁也拿他没办法。而安宁,当时并没有来得及看清楚车内的情况。 安宁道:“可是我知道他有个女儿在上大学,为了和同学攀比买名牌,在某几个平台借了钱,然后一直借了还还了借,将家里的积蓄几乎全部败光了……十天前,债主将几张不雅照片发到他的手机上,而且声称手里还有更出格的视频,如果限期不还钱,就发布到网上去。然后就在前几天,他一次性拿出二十万,将所有欠债一起还清了。而且这二十万欠款,是他拿着现金去银行现存现转的。你们有查出这二十万从哪儿来吗?” 中年警官看着安宁:所以说最烦这些有钱人了…… 面无表情道:“这件事我们会去核实,不过,希望你能有个心里准备,如果司机不开口,没有确实证据,很难将相关人等入罪,而且你的伤并不严重,所以……” 他话只说了一半,安宁会意,道:“就是说你们很难抓他,就算抓了,处罚也不会很重,对吗?” 警官点头,安宁道:“我知道了。” 警官道:“而且鉴于这件事影响很大,所以……上面要求我们尽早结案。” 安宁点头,道:“那就结案吧,我没有意见。” 起身告辞。 等出了门,安宁说了和方宜年约好来接,让律师自己先走,便上了出租车。 —— 十五分钟后,安宁拉开医院房门,有东西迎面飞来,安宁侧身躲开,白色的遥控器从他身边飞过摔在地上,电池甩出来跳到一边。 粗哑的男声破口大骂随即传来:“死哪儿去了,真当我们董家败了,真当我董华什么都不是了是不是?我告诉你,我董华要……” 安宁进门,抬头看向躺在病床上输液的男人,他的样子很吓人,半张脸到脖子布满了高低不平的深色疤痕,加上一双凶狠的眼眸,看着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安宁面不改色,问道:“要什么?” “是你?”董华神色一变:“你来做什么?” “你说呢?探病啊。” 董华大骂道:“少他妈猫哭耗子假慈悲,你把老子害成这样,还他妈……” 只骂到一半,便被安宁冷冷的目光吓的一窒。 安宁并不和他废话,一脚踩上他输液的右手,手背上的针深深扎进肉里,尖利的疼痛传来……这种感觉,恐怖比疼痛还要可怕,董华失声尖叫:“啊啊啊……放、放开……啊!” 叫声忽然戛然而止,董华瞳孔放大的看着悬在他面前五十厘米高处的矿泉水瓶,瓶中流淌着透明的液体,闪烁着危险的光芒。只要安宁手轻轻一抖,那液体就会流下来,落在他的脸上、眼睛里、嘴巴里……董华升起不好的联想,连刺进肉里的针头都忘了,哆嗦着:“你要干什么,你别乱来啊,这里是、是医院……你要坐、做牢的……” “你哪来的信心让我坐牢?”安宁冷笑一声,伸出手,一根根竖起手指,道:“提醒你三件事,第一,当时酒吧里的人,比这里更多。第二,我还未成年。第三,我爸很有钱,请的起也舍得请最好的律师。” 董华快哭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别说不会坐牢,就算真的会坐牢,这个疯子,他也敢的,他真的敢的……他声音中甚至带上了哭腔:“你已经把我害成这样了,还想怎么样?” “别动,别叫。”安宁看着他,将他手边的呼叫器拿开,他声音很轻,但充满了威胁的意味:“懂?” 董华颤颤的点头,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眼前的矿泉水瓶,液体还在滴着,手上刺痛伴随着肿痛传来,手指在安宁脚底微微颤抖。 门口传来护士的声音,想来是被他刚才的叫声吸引来的,却没有立刻推开门,而是问道:“董先生,有什么事吗?” 安宁静静看着董华,什么话都不说,拿着水瓶的手异常稳定。 董华颤了颤,道:“没事……” “董先生,如果有……” 安宁手微微一动,董华大急,大骂道:“都说了没事了,还不快滚!” 门口的声音几乎立刻消失,安宁听着急速远去的脚步声,淡淡道:“你很威风啊,吓的护士都不敢进来。” 董华稍稍冷静下来,看看被他踩在脚下的右手,再看看悬在上方的水瓶,吞了口口水,涩声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安宁淡淡道:“问你几个问题,如果有一句假话,你想在我身上做的事,我会原封不动的还给你。” “你,你问、你问。” 安宁道:“前天下午五点二十五分,你给齐倩然打了个电话,电话里说什么?” 董华骇然道:“你,你怎么……” “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就来找你?”安宁冷然道:“我警告你,最好别给我动手的机会。” 董华一颤,道:“我、我让她拖住齐臻,不让他接你。” “齐倩然为什么听你的话?” 既然已经开口,后面说的就顺了,董华骂道:“当初她和她那个贱人妈,答应等她回了齐家,就和我订婚,到时候齐家分给她的股份,她分一半给我,另一半也留给我们两个的孩子。谁知道后面出了事,她就翻脸不认人,老子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她连见都不肯见我一面,我答应只要她做好这件事,就将以前录得视频还给她,以后再也不纠缠她了。” 安宁不置可否,淡淡道:“第二个问题,你哪里来的底气对付我?” “什、什么意思?” 安宁右手微动,冷冷道:“我再问一次,现在的董家,在我爸手底下苟延残喘,讨好我还来不及,你董华哪里来的底气找人对付我?真觉得我就一定查不出来?” 董华看着即将荡出瓶口的液体,大惊失色,急声道:“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都已经成这幅样子了,现在就是个废人,董家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要你不好就行了,所以才会动手,没有、没有什么底气不底气的……” 安宁静静看了他一阵,道:“假话。” 手一动就要向下倒,董华惨叫一声,用唯一能活动的左手挡在脸前,闭上眼睛,慌乱道:“没有,我没有说谎,没有说谎……是你把我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当然报复你……我没说谎,没说谎……” 安宁手停住,道:“好,这句话我信,所以再给你个机会。你们董家最后剩下的那点家当,如今都被你们家人都收拢起来了吧?我查过,海关有你父母和二叔的出境记录,他们现在在哪儿,准备用那些钱做什么?” 董华犹豫着不肯开口,安宁脚上使劲,董华疼的惊呼一声,道:“你,你问这个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安宁淡淡道:“昨天出了那种事,你觉得我心情会很好?别说你不了解我的脾气。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今天来,就是来报复的,给你两个选择,第一,让我痛痛快快将这瓶东西泼到你脸上,放心,不会要你的命,只不过最后你的眼睛、鼻子还在不在,就怪不得我了。第二,老老实实把你爸爸妈妈准备孤注一掷的投资项目说出来,到时候,你们董家是彻底没落,还是剩下三斤钉,就看运气了。” 他并不等董华答话,道:“我数三声,不说话就当你选一了。一……” 董华哀求道:“阿宁,我们……” “二,”安宁作势要倒,口中“三”字就要出口,董华的大叫:“我说!我说!他们去东欧一个小国,我们得到内部消息,a国的新能源法案要出台,爸爸妈妈去那里,准备投资买下一个小油矿……” “说仔细一点。” 安宁终于将水瓶竖了起来,董华松了口气,见安宁神色不善,忙道:“你们齐家虽然在最后关头放了我们一马,没有赶尽杀绝,但我们董家的产业还是受到各方的排挤,而且当初让齐正阳收手,用的也是威胁的手段,他随时都有可能会报复,所以z国我们是待不下去了,正好我舅舅在a国有个朋友……” 等他说完,安宁反复问了几次,确认他仓促间编不出这样的谎话,放下脚,退开。 董华如蒙大赦,手忙脚乱的将针头扯下来,一抬头,却看见安宁正仰头喝水,顿时脑子一懵:水?这是水? 继而反应过来,狂怒的扑上来,咬牙切齿道:“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下一瞬,便被安宁一个侧摔重重砸在地板上,董华只觉得全身骨头都断了,眼前一阵阵发黑,躺在地上半天动弹不得。 安宁淡淡道:“浓硫酸是有气味的,自己没好好念书,怪的谁来?” 见董华恨恨的看着他,又道:“你不过是说了些不该说的话罢了,有什么关系?你可以给他们打电话,告诉他们换一个投资方向来挽回损失啊?我绝对不会拦着你的……打啊,现在就可以打,要不要我帮你把手机拿来?” 董华胸膛剧烈起伏,看着他不说话。 安宁在他身边蹲下,低声道:“你不敢,对吗?因为你,已经让董家损失了超过七成的资产,董家那些人现在对你失望透顶吧?现在最后的一点希望,又因为你而破灭的话,董家人以后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你?” 他轻声道:“不过这件事,我和我爸是绝对不会透露出去的,你不说,他们一个字都不会知道,你说了,则很可能会挽救董家……董华,你自己选。” 不说,董家不管是什么下场,也不知道这里面有他董华的出卖,若说了,董家可能会垮,可能不垮,可是不管垮还是不垮,董家都再也没有他董华的位置…… 董华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齐宁,你是魔鬼,你是魔鬼!” 安宁淡淡道:“再提醒你两件事,第一,我不叫齐宁,我叫安宁,第二,就算我是魔鬼,这个魔鬼,也是你亲手放出来的。” 董华猛地揪住安宁的胸口,咬牙道:“安宁,你看看我这张脸,你把我已经害成这样了,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我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你看看我的样子,齐宁,这是你害的,你亲手一把火烧的!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兄弟,你把我害成这样,难道你晚上就不会做噩梦吗?啊?” 安宁掰开他的手,嗤笑一声,道:“噩梦?怎么会?我就算梦到它,那也是美梦才对。” “齐宁!” 安宁淡淡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对不起你?心里想报复我,想的发狂?” 董华咬牙冷笑:“你说呢?” “我说,”安宁淡淡道:“只有你对不起我,没有我对不起你。” 又道:“别忘了,你那一刀,是捅向朋友、捅向兄弟的,所以,对不起齐宁的是你。在那之后,你我就是仇敌,所以烧你如何,毁你董家又如何?是你董华害人害己,自作自受!要怪,就怪你自己。就怪你自己见利忘义,怪你自己蠢!是你害了你自己,害了董家……” 要怪,就怪你自己,怪你自己见利忘义,怪你自己蠢…… 是你害了你自己,害了董家…… 董华大叫一声,捂住耳朵:“别说了,你别说了!别说了!” 安宁淡淡一笑,声音忽然变得模糊起来:“难受吗?你不是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的好东西吗?怎么不去试试?试了,就可以忘记你那张鬼一样的脸,忘记他们看你的眼神,忘记你做过的一切,快活的好似神仙……不如,去试试?” 董华目光渐渐茫然,安宁的声音仿佛带着奇特的力量,在他脑海中一遍遍回响……不如,去试试,快活的好似神仙……好似神仙…… 安宁看了他一眼,将鞋底擦干净走了出去。 毁容、吸毒、一无所有。 董华,你想送给我的一切,我还给你。 我安宁,自认是好人,但不是圣人。 手机铃声响,安宁接起电话,边打电话边向外走,笑道:“宜年哥是你啊,你真准时……我在医院看个朋友,这就出来了,你到门口来接我吧!” “……先把大餐定好?嗯,我要吃超辣的火锅……你不说我不说,哥怎么会知道,再说他上次还答应给我买冷吃兔呢!还有,记得要两瓶好酒,不要啤酒,那玩意儿没劲儿……” 挺拔俊俏的少年走在走廊上,脸上开朗明媚的笑容感染着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脸上也不由露出微笑:真是让人羡慕的年纪啊!无忧无虑的,真好…… 第52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方宜年到的很快,安宁坐上车给齐正阳打电话,将董华关于投资的话学了一遍,却没有提及齐倩然——所谓疏不间亲,齐倩然到底是齐正阳的亲生女儿,他找齐正阳告齐倩然的状算什么? 齐正阳听完认真听完,就挂了电话。 当初他受董家威胁被迫收手,但两家已经结了仇,所谓打蛇不死,后患无穷,他原本也没准备真正放过他们。如今董家自己把剩下的资源都整合起来,倒给了他一网打尽的机会,错过可惜。更何况,若这件事是真的,说不得还能从中得到巨大的好处,谁不知道能源这一块的利润之高? 见安宁讲完电话,方宜年开口道:“你说的能源法案的事,是真的?” 安宁道:“不敢说,七八成吧!”董家人并不是傻子,没点把握怎么敢把所有身家投进去?不过这件事自然有齐正阳去核实,他一个高中生就不参合了。 方宜年嘿嘿笑道:“若是真的,我去参一手,你不介意吧?事后给你吃红啊!” 安宁看了他一眼,道:“能源市场那么大,宜年哥想参就参呗,我介意什么啊?红包就不必了,宜年哥要是挣上钱,可要再请我吃好吃的。”心中对方宜年多了几分好感,消息他已经听了去,他大可一声不吭悄悄从中牟利,如今却坦然说出来,可见齐臻说的不错,这人看着油滑,为人却大气。 方宜年道:“说什么呢,就算没这事儿,哥还不请你吃饭了?” 又感叹道:“做我们这一行,看着挣钱不难,但吃的是人脉,若总是坑朋友,很快就会没朋友。所以,眼光一定要准,可怎么个准法?消息灵通是第一位的。投机投机,最重要的就是时机、先机。” 安宁道:“宜年哥,这样的话,我觉得以后我们可以合作。” 方宜年笑道:“我最喜欢的就是合作两个字,你要是真有这个意思,下次有好项目我找你啊,你随便问齐叔或齐臻要一点,就够本钱了……这世道,钱挣钱最容易,你只管躺着等数钱就好。” 安宁道:“我不是说这个合作。你不是说要先机吗?我可以帮你找啊!” “嗯?这怎么说?” “你不知道现在这是网络时代吗?技术宅统治世界啊!” 方宜年撇嘴道:“就凭你那学了十几天的黑客技术啊?” “你不要小看我,”安宁道:“在黑客技术上,天分比勤奋重要,多少十一二岁的小屁孩技术就胜过全世界九成的人?师傅都说,我是他见过的最天才的人物,最多不出半年就能胜过他了。” 方宜年也不继续打击他,笑道:“那好,你要是有什么收获告诉我,我帮你找路子,咱们五五分,怎么样?”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人玩笑似得击掌,撇过此事不提。 方宜年这才开始介绍此行的目的,道:“我们去见的,是一个国际知名导演查尔斯先生,和他的御用摄影师库尔。查尔斯用了很长时间,筹备拍摄一部奇幻大片,史诗一样的巨片,想要力求真实的展现一个奇幻的世界,一个人类、精灵、矮人、兽人和巨龙共同生存的世界。” “按他的说话,这不光是一部电影,更是他儿时的一个梦想,他将所有的一切都投入了进去,来打造他梦中的世界,所以对一切严格到苛刻。他这次来z国,是为了寻找他心中的精灵。” “寻找精灵啊……”安宁不以为然,是不是这些做艺术的,骨子里都带着些天真烂漫? 方宜年道:“你知道的,这些老外的想法总是古古怪怪的,我弄也不懂,只能打听到一些零零碎碎的消息。” 又继续道:“他们说,精灵是神的宠儿,他们美丽、优雅、长生不死,爱好和平但擅长战斗。你知道的,外国的动作片,拳拳到肉充满力量感,看起来很爽,但是并不适合精灵。精灵是轻盈的、灵敏的,他们在国内没找到想要的感觉,就来这里试试,毕竟z国的武打片很出名。” “不过可惜的是,这里的武术指导也并不能让他们完全满意,z国武术讲究的是招式,套路很多,但精灵要快速、敏捷、一击致命。要轻盈,却又不能轻飘,并不是吊着威压飞来飞去的那种——精灵是不会飞的,他们有重量,但很轻,所以就算行走坐卧,也和常人不同,他们敏捷,动作很快,但是却要快而不急,甚至在快速中还要有一种悠然闲适的感觉,因为精灵是一个到死都优雅的民族……” 安宁听的一头黑线,道:“我越听越觉得他们要找的根本不是武术指导,他们要的是武替吧?哪个武术指导,能把演员真的教成高手啊!而且行走坐卧都要和常人不同,快速中还要悠然闲适……这是武术指导的活吗?” 方宜年耸耸肩道:“这种要求,武替都做不到。说真的,我觉得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找的到底是什么,所以我才带你去。我认识的人里,就阿宁你有点这种意思,翻跟斗都能翻出打哈欠的感觉……你去打一架给他看,说不定他就悟了?” “打一架?”安宁眨眨眼,道:“宜年哥你车上有酒没有?” 方宜年道:“有啊,要酒做什么?” 安宁道:“我要是不喝酒的话,打架不是很厉害啊!” “不是吧?敢情你练的还是醉拳?”方宜年扭头看了安宁一眼,见他不像是看玩笑,顿时哭丧着脸道:“我们是去表示诚意,结交朋友的,你要是喝的醉醺醺的过去,还有什么诚意啊!” 安宁叹气:“我很确定,以我现在的水平,不喝酒的话,肯定翻不出那种轻飘飘的跟斗。” 方宜年挠头,咬牙道:“你要是真喝醉了,还能打不?” 安宁点头:“能。” “越醉越厉害?” “嗯。” 方宜年豁出去道:“那你喝吧!你座位旁边就有酒。半醉不如真醉,你就可劲的喝……别趴窝就成。” “你说的啊?” “我说的!” 于是安宁喝酒,可劲的喝,最后一个念头却是:“这个身体酒量也太差了吧……” —— 安宁再醒已经是第二天早晨,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身上换了睡衣,肩膀上涂了药。安宁揉着隐隐发疼的头走出房门,便看见齐臻坐在椅子上看文件,听到声音,头也不回道:“你以后给我离方宜年远点!” 安宁只听语气就知道他哥现在脸有多黑,含糊的哦了一声,道:“哥我没做闯什么祸吧?” 齐臻抬头看他,直到看的他心虚,才冷哼一声:“没有!” 就算有错,当然也是那个小子的错! 安宁嘻嘻一笑,回去洗漱,等出来时齐臻已经将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摆上了桌子,安宁心里一暖,展颜一笑:“谢谢哥。” 看见那张笑脸,齐臻顿时什么脾气都没了,叹气:“以后少喝点。” “知道了。”安宁举手发誓:“这次是我错估了自己的酒量,下次不会了!” 齐臻也知道让这小酒鬼戒酒是不可能的,面无表情道:“你这样也好。” “什么?” “你再去夜店,就不用担心你喝醉被人欺负了。” 安宁哪能听不出里面的讽刺,嘿嘿一笑,低头喝粥不吭气——识时务者为俊杰也,他这会儿还是别惹他哥的好。 等吃完饭,安宁才掏出手机来看,里面有几个未接电话,却是方宜年的,他隔几个小时才打一次,大约是看他酒醒了没有,另外还有一个短信,告诉安宁如果醒了就给他打电话,并叮嘱千万躲着齐臻打。 是以安宁到了学校,下了车才拨了过去,电话很快就接通,里面传来方宜年带笑的声音:“怎么样,酒醒了没有?” “嗯,醒了,现在好着呢。” “那就好,”方宜年又叹气道:“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喝醉了会这么厉害……昨天真是……” 安宁等了好一阵都没等到下文,问道:“真是什么?我闯祸了?” 方宜年道:“没闯祸,就是演了一出大闹天宫,那个热闹哦……嘿嘿,那些老外一开始看你年纪小还喝的烂醉,很不耐烦的说让我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什么的,等到看到你动手,眼睛都直了,哈哈!” 安宁:“……” 方宜年又道:“啊对了,昨天我跟那些老外说,你根本没有工作的意思,是被我灌醉了以后骗出来的,你可千万别说漏嘴了——善意的谎言,懂?” 安宁道:“你觉得他们还会找我啊?” 方宜年道:“那当然,知道昨天他们怎么说的吗?说看到了一只活的精灵……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等他们找你,要答应要拒绝你随意就好。不过,美刀很好挣的,你要答应了,四年的学费都不用发愁了,而且查尔斯很有点能量,和他交好有益无害。” “嗯,知道了,谢谢宜年哥。” 约了下次一起吃饭,安宁就挂了电话,去教室认真学习一天。 晚上回到家,安宁又开始摆弄电脑,目的自然是董华口中的视频。 事实上,他并不觉得董华手上真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若齐倩然真有把柄落在他手上,又怎么可能对他半个月的纠缠不理不睬,连医院探病都懒得去,只最后明显董华是要对他动手,才“受威胁”了一次? 尽管如此,安宁还是想将东西找出来看一眼。 以董华的性格,他将东西藏在网上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就算他放在移动硬盘中,也有极大可能在网上留下备份。 一个虽然几乎天天上网,但在网上永远只打游戏聊天泡妹的人,他藏在网上的东西,对一个准黑客来说,能有多难找?更何况安宁背后,还有一群师傅们做后盾。 事实上,事情比安宁想象的还要简单,那东西就大大方方的放在董华的网盘里,里面除了齐倩然的,还有许多以董华为男主的限制级的视频,至于女主,安宁数了下,约摸有二十来个,甚至还有几个没有女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秀气的少年。 安宁点开齐倩然和董华的视频看了一遍,正如安宁所想,上面并没有齐倩然真正的把柄,她不过是隐晦的表达着对董华的好感,羞答答的表示愿意接受母亲的安排,毕竟“妈妈总不会害我的”,当然最多的是在倾诉的自己的不安,说一些“爸爸那么喜欢安宁,他要是不肯认我怎么办啊”“要是安宁不那么出色就好了”“如果爸爸对他失望了,大概就肯接受我了吧”之类的话。 至于董华,则是表述着对倩然的深情,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切有他,不过他的重心显然不在这上面。从视频开始,到最后一分钟,董华都致力于拉着齐倩然上床,这大约才是他拍视频的真正原因,不过最后他还是失败了,齐倩然羞怒的说了一句:“你把我当什么了?你……等以后结了婚……”就跑出了视频范围。 安宁看完以后,将东西依旧留在原处,抹去了自己的痕迹退了出来——这种视频,留在他手里,还不如就放在董华手中。 心中微微沉吟,一心一意要毁了他的那些人,董华已经废了,董家也完了。乔丽他下不去手,但她和刺杀齐正阳的人有关,不管她知不知情,以齐正阳的性格,都绝不会让她好过,至于齐倩然…… 安宁淡淡一笑,齐倩然是齐正阳的亲生女儿,是安爸安妈的掌上明珠,而这三个人,却都是安宁真正在乎的人,安爸安妈生了他,为他而死,齐正阳虽然对他有些不负责任,却的的确确将他当亲生儿子养了十六年,而且直到现在,也依旧对他比对亲生儿子还要好。 不管他们态度如何,但肯定都是不愿看见他和齐倩然斗起来的,所以安宁现在没准备去主动去对付她……为了一个齐倩然,让自己在乎的人失望,这种不划算的买卖安宁是不会做的。 不过这件事,绝不会就这么算了,因为安宁很清楚的知道,那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得了一种“见不得他比我好”的病,而且还是重症患者,所以安宁根本不必做什么多余的事,就会有人如同飞蛾一般扑过来…… 如果一定要有人让他们失望的话,那也不要是我。 一个半月之后,安宁高考完毕,坐上去a国的飞机,去打他的暑假工,却不知这个时候,又有一段视频在网上被疯狂转发,视频的标题为:“被泼硫酸的淡定小帅哥,高考考场再出意外!” 不过这次却是标题党的杰作,点进去的介绍是“本来看见淡定小帅哥心里激动,想拍下来留念,不想却拍到超级不要脸的父子三人组……” 视频拍摄于第一场考试之前,很多家长和学生一起在考场外等候入场。在一众的“不要紧张,尽力就好”、“要认真读题,遇到难题先跳过别做”的殷殷叮嘱声中,有父子三个的画风格外不同。 别的爸爸手里都是红茶、绿茶、n个核桃,齐正阳手里却是一瓶香槟,而且已经被他们喝了大半瓶,齐臻接过香槟,阻止齐正阳再给安宁倒酒,皱眉道:“爸,你再灌他,回头他上了考场,连名字都要不记得写了。” 安宁眼巴巴瞅着齐臻,道:“哥,没关系,没写名字监考老师会提醒的。” 齐正阳帮腔道:“没写也没关系,反正捐图书馆的钱都已经准备好了。阿宁你随随便便考一下就算了,别太废脑子。” 齐臻无语,安宁笑嘻嘻道:“爸,你说我要是替你省了这笔钱,你给我提成不?” 齐正阳冷哼一声:“你说呢?” 安宁也跟着冷哼:“我还准备考个状元什么的抢特招呢,既然你不给我提成,那就算了。”(状元特招瞎胡诌的,小说世界嘛) 齐正阳眼睛一亮,道:“你要真考个状元,你爸我图书馆照捐,再给你加一栋别墅,怎么样?” 安宁笑嘻嘻道:“别墅我有了,爸你给我买个公寓呗,要和哥一样,高层的、夜景超棒的那种!” 齐正阳和他一击掌:“成交!” 安宁转向齐臻,道:“哥你再给我一杯呗,喝了酒状态好。我要考状元呢!” 齐臻无奈,再给他倒满,道:“你给我悠着点儿,别喝醉了到考场上找人打架。” 安宁不满道:“哥,黑历史不要提好不好?” …… 视频不长,就两分钟,底下的评论却快刷爆了。 “这么不要脸的父子也算是涨见识了。” “哈,什么时候高考状元这么不值钱了?” “吹牛不打草稿,真不知道有什么学校是除了状元,其他人都要花钱买进去的。” “谁知道修一座图书馆要多少钱?” “活久见。”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这一家子颜值逆天吗?成熟稳重帅大叔,冷漠英俊酷哥哥,还有精致阳光小帅哥。舔屏ing……” 当然,评论里最多的,是很一致的三个字:“等打脸。” 第53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a国机场,司机兼保镖陈睿将行李箱放进后备箱,助理王鑫替安宁拉开车门,查尔斯派来接机的奥利吹了一声口哨,用蹩脚的中文道:“你真是我见过的,准备最充分的……武替,哈哈哈!” 安宁如何听不出他话中的嘲讽?笑笑不语,坐进汽车,剩下几人也跟着坐进来,奥利一面发动汽车,一面道:“幸好查尔斯向来大方,给的工钱很不错,否则我真的要替你担心,你挣的钱够不够付他们的雇佣费了。” 安宁看了他一眼,道:“谢谢你,不过完全不必担心,我还未成年,所以雇佣别人来照顾我,是我父亲的事儿,他挣的钱够付就好了啊。而我,只需要负责挣自己学费就好。” 奥利微楞,还没来得及说话,安宁的手机响,安宁道了声抱歉,接起电话:“爸,你很准时呢,刚坐上车……好的,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 挂断电话,对奥利报上酒店的名字,道:“我们在那里定的房间。” 又对陈睿道:“爸爸说,他问一个朋友借了一辆车,现在已经开到酒店了,送车的人电话号码发到你手机上了,等到了你和他联系。” 陈睿点头应了,奥利道:“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在我们国家,租一辆车很容易,什么样的都有。” 安宁眨下眼,笑道:“租车很贵呢!” 奥利听出他的调侃之意,跟着哈哈一笑,不说话了。 到了酒店,陈睿去试车以及熟悉路况,王鑫去安排后面的行程,安宁收拾一下,坐在沙发上一个个打电话报平安,等打完电话,也没立刻睡觉倒时差,而是点开方宜年给的地址,看视频。 过去这么久,评论区依旧热闹,安宁不得不佩服网民们的热情之高、之持久。 一行行拉下去,里面说什么的都有,最多的当然是“不要脸”、“等打脸”之类的话,不过也有少许比较“另类”的:“咦,大家发现没有,他们傍边那个学生妹,很漂亮啊!” “吹口哨!妹子好正点!” 安宁回放视频,果然在里面发现了安倩然的身影,拍摄角度居然相当不错,那低头专注看书的样子看着文静秀雅,很是动人。 不过,就这么一个扯皮吹牛的视频,能热这么久?安宁是不信的。 笑笑按掉手机,打开电脑查id,果然查到大批水军的痕迹。他所认识的人里,喜欢用这种不疼不痒的方式攻击他的,也就齐倩然了。却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仿佛觉得只要他让齐正阳觉得丢脸,齐正阳就一定不会要他,而齐正阳不要他,他就活不下去了一样。 推波助澜吗?他也会啊。设置了代理服务器,联系到水军…… 五分钟后,一个新的评论在一堆“打脸”评堆里出现:“妹子颜值高,气质好,安安静静看书的样子真漂亮,简直和那打脸三人组形成鲜明对比啊!” 然后更多的帖子冒了出来:“这才是真的学霸啊,这种时候还能静下心来安静看书,说成绩不好,我是一定不信的!” “什么地方都有正能量!学霸妹妹,加油!为你点赞!” “学霸妹妹,收下我的膝盖!” “学霸妹妹,我在xx学校,等你来!” “……” 舆论这东西,有时候是很好引导的,几个小时之后,“学霸妹妹”已经成为某个人的专有名词,安宁爽快付了尾款,又谈好后继的生意,关了电脑。 …… 半个月后,齐倩然脸色铁青的看着一篇名为“全z国九成九的人都想掐死他”帖子,上面先是回顾了两次事件,而后贴出安宁的高考成绩和齐氏集团出资为z国音乐学院修建“齐安读书馆”的新闻截图。 “时至今日,小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任性,‘不要脸父子三人组’正式今天更名为‘打脸父子’,真是将所有人的脸都打的啪啪作响。不过小编觉得,‘打脸父子’更应该叫‘任性父子’才对,一个有钱任性,一个有才任性。 “快高考了,忽然想念音乐,但没有参加专业考试怎么办?爸爸:捐个图书馆呗!儿子:考个状元呗! “这个笑话真是笑的小编一脸血。 “大家再也不用讨论靠捐钱入学有失教育公平的问题了,因为我们“口出狂言”要考状元的‘吹牛’小弟,真的考上了状元,而且是以超出第二名三十分的绝对优势——千万不要以为任性小帅哥是没有考过专业考试才出此下策,居小编所知,这位小帅哥的钢琴和小提琴,已经是业余最高等级,而咱们的状元郎,如今芳龄十六。” “明明可以靠家世,却偏要靠智商,和学霸们抢状元,明明可以靠智商,却要靠才华,和音乐才子们抢风头,明明可以靠才华,却还有一张帅的惊天动地的脸,和网红小鲜肉们抢粉丝——任性帝,你让我等凡人怎么活? “小编写到这里,已是无语凝噎,只剩下一个念头……跟小编一样,想要掐死这小子的,请点赞!” 再看底下的评论,步调相当一致:“这是如来佛祖的私生子吧,怎么看都是开了挂的!” “投胎是个技术活,不服不行。” “现在就想听任性弟弟唱歌怎么办?哪时候出道啊!” “……” 齐倩然冷着脸点开原本的视频,发现底下原本一色的“等打脸”,变成了一路的“妈呀,脸好疼”,猛地扣上笔记本: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她明明记得,安宁上一世的成绩虽然不错,可是绝对没有强到这种地步! 难道他也是重生的? 不可能,当初她重生的时候,已经离高考过去了十几年,哪怕安宁是和她同一时间重生的,他也不可能记得住十几年前的高考考题! 难道,真的是被逼急了,激发出了潜力不成?毕竟他的天分原本就高,不然又怎么能在那么多比他大了两岁、多读了两年书的同学中名列前茅? 烦躁的站起来转了两圈,忽然电话声响,接过来听了一会,齐倩然的脸色更加难看,重新打开电脑,只见浏览器的首页上又多了一篇帖子——“学霸还是学渣?其中内情让人心酸”。 帖子的主角正是她。 帖子里没有一个字在说她的坏话,只是引用了视频和视频中的截图,最后贴出她刺目的高考成绩“238”。 没有嘲笑辱骂,贴主用客观的语气描述了她的状况,又提出疑问:刚念完高一的学生,欠缺了最关键的高二高三两年,尤其理化生这些小科目才刚开始学,考238并不丢人,以这个成绩,两年以后她说不定也能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可是为什么忽然要提前参加高考?和她高考报名前的父母双亡,有没有关系? 这其中的内情,让人为之心酸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比起安宁那篇“任性贴”下的单一评论,这篇帖子的评论区要精彩的多,各种观点都有,有挺的有骂的,有劝她再读两年高中的,有表示愿意捐赠支持她学业的,甚至还有指责社会制度的。 虽然评论里同情她的占了九成,但齐倩然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她可以想象,等到她的录取院校甚至录取原因曝光,这些人,现在有多支持她,到时候,就会有多反感她。 她甚至可以想象他们会说什么:“难怪能那么淡定的看书,难怪敢提前报名高考,原来是巴上了有钱人,直接花钱买学校啊!” “哈,有钱可以高中都不念就上大学,那以后有钱是不是三岁小孩子也能领大学毕业证?” 甚至还会有人骂出更难听的话来,如果里面掺杂着水军引导的话,就更难以想象了。 若是换了前世,她或者不予理会,或者弱弱的哭一声:我就是在一边看看书而已,碍着谁了? 可是今生的她,是要做明星,当影后的,如果一开始就有了这样的黑历史,她以后还怎么走下去? 拿起手机拨打电话,漫长的等待之后,电话终于接通,齐倩然带着哭腔道:“哥,你帮帮我……只有你能帮我了!” 齐臻的声音过了片刻才传来,语气很冷淡:“我以为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齐倩然咬唇道:“可是这件事闹下去,受影响的不止我一个,爸爸给我买学校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而且哥你也不想安宁的身世闹得所有人都知道吧?这到底是齐家的丑事……” 齐臻听出里面的威胁之意,淡淡道:“你放心,到时候爸爸会毫不犹豫的离婚,你愿意的话,也可以改姓乔。”是丑事,但是是你们母子的,想闹尽管闹出去好了,齐正阳若因此事丢一回脸,也是他活该。 毫不犹豫的挂断电话。 齐倩然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忙音,气的差点将手机摔了,发泄的尖叫一声以后,拨通美国的电话:“妈,我该怎么办?呜呜……不,不能告诉爸爸,他本来就不喜欢我,如果知道我让他丢脸,一定会将我赶出齐家的……” 片刻后挂断电话,咬牙:安宁,我知道是你搞得鬼!这件事我不会忘的,你给我等着! 好,你要做音乐是吧?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不可逾越的差距! 重新打开电脑,带上耳机,开启录音系统,她要趁着记忆还清晰,将前世听过、会唱的热门歌曲全部都录下来——这是后面十几年,整个音乐界的智慧结晶,安宁,就算你再天才,也只是一个凡人,你拿什么跟整个时代斗? 你会发现,选择音乐是你最大的错误,我会让你一生一世都只能站在地上,仰望身在云端的我! …… 齐氏,齐臻拨通齐正阳的电话:“爸,倩然应该会向乔丽求助,您让美国那边盯紧点,这次应该能钓出乔丽背后的人,以她自己,没有让各大网站同时封贴、屏蔽相关内容的能量。” 乔丽的钱已经被榨干,而她的人脉,绝大多数就是齐正阳的人脉,想要不惊动齐家做成这件事,她也只能找她后面的那个人了。 齐正阳说了句“知道了”,又叹气道:“本来以为儿子考了状元,可以好好风光一把,没想到还有个丢人的——自己一头小辫子,还去攻击别人,老子到底是怎么生……算了,丫头是我自己生的,有什么好说的?” 齐臻不置可否,那视频不是齐倩然录的、发的,她做的不过是推波助澜,将它炒热好扩大影响,让齐正阳觉得丢脸以致迁怒安宁罢了。或许她还想顺便利用这个机会,在成名之前先露一露脸,攒点名气罢了,谁知道会露脸太过,被冠以“学霸妹妹”之名,以至于露脸即将变成丢脸…… 只听齐正阳继续道:“这件事你别管,我会处理。” 齐臻应了一声,挂断电话。 片刻后,远在a国的安宁接通电话:“爸,怎么今天有空给我打电话啊……开玩笑的,我知道爸对我最好了……嗯,挺好的,大家对我都很好,而且查尔斯还说,要让我客串一个角色呢,总之啊,我的四年学费是跑不掉了……钱啊?够花啊,您忘了过来之前您给过钱了?而且先前郝飞替我还了信用卡,信用额度暴涨,我可以放心的刷刷刷……其实吃住有人包,我又不喜欢逛街,花不了多少钱……” 东扯西拉的聊了一阵,安宁挂断电话,又过了一会,手机提示响起,安宁看着转账提醒上那一连串的零,小小的吃了一惊,而后耸肩:他的穷的只剩下钱了的老爸哦! 又拿起手机拨打:“最后一篇帖子先留着别发,这次交易就到此为止吧,放心,钱我照付,马上就打过去……删帖就不必了,剩下的事不用理会,顺其自然吧……放心,你们的服务质量我很满意,下次有事还会找你们……再见。” 安宁对他爸也是服气,他很确定这件事根本查不到他的头上,可是他爸根本就不管什么证据,他直觉是你做的,那就是你做的……可偏偏一句话不提,让他就算想狡辩都没机会,不过若齐正阳真开口问了,他也不会否认就是了。 齐倩然啊齐倩然,天天抱怨着齐正阳偏心,可这事儿要是出在他和齐臻身上,怕不先打一顿,然后自己的事情自己滚去解决才怪,哪里会给他们擦屁股? 不过他爹对他也不坏就是了,又是打电话变相安慰,又是掏腰包让他消气的。 想了想又把电话拨了回去,道:“爸最近发财了啊?零花钱给那么多……嗯?不是零花钱,是分红?能源法案的事啊,这么久我都快忘了……啊,忽然发现做这一行好赚,我决定以后就和宜年哥做同行了,专门坑爸你和哥……哈,爸这可是你说的,我现在就有笔生意介绍给你。” “就是我们正在拍的这部电影啊,本来很多人投资的,可是查尔斯拖了太长时间,这些人都先后撤资了。查尔斯拿了自己全副身家出来,可还是差一些,倒也不是找不到投资的人,可这些人总有这样那样的要求,查尔斯倔的很,什么条件都不答应,那些人也抻着他……我想帮帮他。” “嗯,我知道投资这种片子风险很大,可是查尔斯人很好,我想帮帮他……不然当我借你的,要是真赔了,儿子我卖身还债……喂!你儿子我这么帅,怎么会不值钱!我生气了!” “嗯,需要多少我还真不清楚,我去问问他……谢谢爸,爸你对我真好!么么哒!” 赚了是他的,赔了算他爸的,他老爹对他是真没差……要让被从小敲打到大的他哥知道,一定气死。 ………………我是四年后的分界线…………………… 距离那部火遍大江南北的宫廷剧开播已经过去四年,那部片子捧红了不少明星,但其中最最传奇的,却是在里面饰演一个小小丫头角色的十六岁小姑娘,当然,她现在二十岁了…… 她是演艺界的新星,是收视率的保障;她是歌坛的传奇、天才的创作型歌手,她写的每一首歌都轰动一时,多少老牌明星向她低头求歌;她是最著名的投资人,她投资拍摄的电影电视,部部都大获成功,也让她身家暴涨;她还是真正的豪门千金,刚刚晋升世界“三百强”、正如日中天的“齐氏”掌舵人齐正阳,正是她的父亲。 她的名字,就叫——齐倩然。 一身晚装的齐倩然坐在沙发上,对每一个来敬酒的人含笑点头,鲜艳的唇脂给她秀丽的容貌增添了几许艳色,加上她身上的无数光环,更是让人觉得眼前的人,明艳不可方物。 目光落在坐在角落上的两个人身上,齐倩然道了声抱歉起身,走到两人跟前,道:“对不起,我想和欣姐说几句话,不打扰你们吧?” “不打扰,不打扰,我正好还有点事,”身体微微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极有风度的起身:“你们聊,你们聊。” 孟欣轻轻舒了口气,感动道:“倩然,谢谢你。” “谢什么啊,”齐倩然笑道:“当初我刚出道的时候,欣姐教会我很多东西呢!” 孟欣勉强笑笑,当初那部片子里,她演女主,齐倩然演丫头,她对齐倩然说不上差,但也谈不上好——一个准一线明星,对着一个刚刚出道第一次演戏,而且演技平平,害的她不断ng的小丫头,能热情到哪里去? 这些年,齐倩然平步青云,她在事业上却频频受挫,里面不是没有缘故的,可是她还是要和齐倩然显出好姐妹的模样来,也许这就是她的目的:让她昔日的“主子”,仰仗她而活。 齐倩然道:“欣姐你脾气也太好了,要我说,直接给他一耳光,不过是个小小的副导演罢了,也敢玩这套!” 孟欣对她笑笑,道:“不是所有人都有倩然你的底气的。” 齐倩然微微一笑,她喜欢别人用这种态度和语气同她说话,点点头道:“欣姐对不起,那边有人找我,我先过去了。” 孟欣道:“倩然你今天是主角,能脱身过来帮我我已经很感动了,等什么时候你有空,我请你。” “好啊!” 对孟欣点点头,齐倩然走向向她举着红酒杯的短发男人,红唇微嘟,佯嗔道:“靖安你来晚了。” 谢靖安微微一笑,道:“是我的不是,我自罚一杯?” 举杯就要一饮而尽,齐倩然拦住他,道:“算了,你在外面已经够辛苦了,我就是随口抱怨一句罢了,哪里真的是要为难你。” 谢靖安看着她,当初在角落里如同隐形人一般被所有人忽视的小丫头,如今已经成为光芒四射存在,一出现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她的才华和眼光,让他都为之惊叹,而这样的她,在他这样的“穷小子”面前,却没有丝毫傲气,一如当年的善良单纯。 在他眼里,她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总不自觉的吸引着他的目光。 又道:“今天又不是正日子,我记得那天正好是《魔幻纪》第三部 在中国首映,我好不容易抢了两张票,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完了再共进晚餐,正式庆祝你二十岁生日,好吗?” 齐倩然脸上显出惊喜之色,正要说话,电话铃响,齐倩然看看,对谢靖安抱歉一笑:“家里的。” 谢靖安点头微笑,表示不介意,示意她随便,齐倩然接通电话,说了两句便挂了,对谢靖安苦笑道:“我们的电影恐怕看不成了。” “怎么了?” 齐倩然淡淡道:“那天家里要举办宴会,让我过去。” 谢靖安道:“这不是好事吗?齐家终于肯正视你的存在,要给你举办二十岁生日宴会了。” 齐倩然脸色发白,自嘲一笑,黯然道:“不是为我。” “嗯?” 齐倩然苦笑道:“靖安你忘了吗,那一天,不仅是我的生日,也是他的生日。他……要回来了。” 谢靖安脑海中顿时出现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那少年对他点头微笑,而后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的模样,过去了四年都挥之不去。那如同水墨山水般的如画眉眼,那粉色的、不说话时仿佛在撒娇似得微嘟的好看双唇,那白皙的脖子,那仰头喝酒时的潇洒风姿,甚至他的背影、他走路的姿势,都仿佛刻在他脑子里一般,无论如何都忘不掉。 就算在他心中对那少年并无什么好感,但却不得不承认,这少年是他见过的所有人中,最漂亮的一个,而这“漂亮”二字,并不只是指容貌身形,而是他所有的一切,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见谢靖安有些失神,齐倩然目光一黯,低声道:“靖安,我真的好担心……” 谢靖安回神,看向齐倩然,道:“担心什么?放心,他到底只是齐家的养子,你爸就算再偏心他,在某些方面也绝对不会糊涂的……” 齐倩然苦笑道:“我怎么会担心这个?就算爸爸再喜欢他,难道我还会吃他的醋不成?我担心的是,他和哥……” 齐倩然受惊似得闭嘴,谢靖安一愣:“他和齐臻?怎么了?” 齐倩然咬了咬唇,道:“原本我应该打死都不说的,可是他又回来了,我真的……” 谢靖安皱眉道:“到底怎么了?” 齐倩然听出他语气中的不耐烦,再次苦笑一声,低声道:“那天中午我去哥的办公室找他,他正好从我哥的休息室里出来,刚洗过澡,穿着我哥的睡衣……在那之前,我哥对他一直冷冰冰的,连话都不肯多说一句,可那段时间,他接了安宁去公寓住,每天放学上学接送,因为我耽误他回去给安宁做晚饭,就给了我一耳光。就是他们偶尔回齐宅,哥的眼睛也像粘在他身上一样,亲手给他榨果汁,削水果,还喂给他吃……这几年,我哥只要去a国出差,一定会去看他……” 见谢靖安的脸色渐渐沉了下去,齐倩然绞着手指,道:“靖安,你说我该怎么办?他和我哥,到底做了十几年的兄弟,就算到了现在,他也还是我们家的人,这件事要是传了出去可怎么办?还有爸爸,他是真将他当亲儿子看得,对他比对哥还好,要是知道了,可怎么受得了……我们齐家养了他那么大,他、他怎么就那么不要脸……” “砰”的一声轻响,谢靖安手中的酒杯被捏成碎片,他自己都是一愣:这件事,到底只是别人的私德,往日听闻这些,他不过是一笑置之,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的愤怒就是无法遏制…… 是、是为了……倩然吧? 谢靖安握住齐倩然的手,轻声安慰道:“放心,我会帮你的。” 齐倩然感动道:“靖安,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安宁,四年了,你在学校、美国两地奔波,回齐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如今大家都只知道我齐倩然是齐家二小姐,连齐宁都没人记起,更何况什么都不是的安宁? 如今我的地位、身份、成就,岂是你这个在学校一本正经念了几年书、在国外打了几年工的书呆子能抵御的? 第54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机场,谢靖安看着说笑着向这边走来的两个人,微微眯起眼,忽然觉得阳光灿烂的有些让他睁不开眼。 四年,时间将那人雕琢的越发精致,肌肤细腻的如同最上等的羊脂美玉,五官形容漂亮的不可思议,哪怕静静站着,便成一副绝美的图画。 虽只有一面之缘,但谢靖安发现自己甚至不用去看他的容貌,也能在人群中轻易将他辨认出来,那个人,在行走坐卧之间,都带着一种旁人无法模仿的神韵,让人一见难忘。 不知道齐臻说了什么,那人似乎被惹毛了,很是不高兴的样子看了齐臻一眼,那炸毛的模样,像足了被踩了尾巴的猫儿,让人忍不住想在他头上揉一把。 安宁冷笑:“哥,不提长高两个字,我们还可以做朋友。你上个月才见过我,这是在安慰我还是打击我呢!” 身高是安宁永远的痛,二十岁了,一米七八的个头,比将近一米九的齐臻矮了好大一截,他这几年一半的时间待在国外,和那帮“巨人”呆在一起,真是备受打击。 齐臻好笑道:“男人能长到二十八岁呢,你还小。” 安宁抱怨道:“上次爸来看我,说你十七岁就比我现在高了。” 齐臻哈哈一笑,好心的转移话题,道:“你的司机和助理呢?” 安宁道:“我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大假。这几年我在哪儿他们在哪儿,也没能好好玩玩,我这次回国就不会再去那边长住了,给他们个机会让他们自由自在玩几天,这会儿说不定正在a都疯狂购物呢!” 又道:“给你们的礼物我已经提前托运回来了,有收到吧?” 齐臻嗯了一声,拍拍他的肩膀,道:“看得出来,你现在是真有钱了。” “哥你就别笑话我了,”安宁耸耸肩,道:“没办法,受爸影响太深……就只会用钱来表示诚意了。其实也只有你和爸的花的多一点,送王婶他们的东西,在市面上是值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说真的,有时候我就觉得挣钱有什么用呢,你看我,除了脚上这双鞋,浑身上下没有一件价值在一百美元以上的,衣服嘛,穿着舒服就好。告诉你,五美元的地摊货我都穿过,感觉也没差。” 齐臻皱眉道:“王鑫就由得你穿五美元的衣服呢?” 安宁道:“不怪王鑫,哥我不是在那边的音乐学院做了一年的交流生吗?你不知道,那边c国的留学生,挥霍的拼命挥霍,节俭的可劲儿节俭,两拨人简直格格不入。我边读书边打工,当然属于节俭的那一拨了,一起逛街看到喜欢的就买了。” 强调道:“喜欢才买的,喜欢才穿的,哥你什么时候看见过我委屈自己?” 又笑道:“哥,我送你和爸的礼物可不便宜,这次我二十岁生日,你们送我什么?不满意我可不收。” 齐臻道:“我的回去再给你,爸给你准备了辆跑车,私人订制,性能绝佳,安全舒适,尤其是音响设备……” 说到这里忽然一顿,安宁看他的表情不对,目光落在前面那辆车上:“哥,你说的礼物,不会就是这个吧?” 车是新车,看着漂亮极了,唯一不美的地方,就是右后视镜碎了一地…… 齐臻没顾上回答,神色冷漠的看着一脸苦笑着冲他们走来的短发男人,男人问道:“你们的车?” 安宁点头,绕着跑车转了一圈,道:“只碎了个后视镜,换上就好。” 只可怜他的生日礼物,他还没坐进去,就先要进修理厂了。 谢靖安歉然道:“倒车的时候没注意,蹭到了,我已经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很快会过来处理。” 齐臻道:“不必了,我们自己找人修。” 谢靖安点头,道:“那回头把账单寄给我好了。” 齐臻淡淡道:“不用,你以前也算帮过我一次,这次就算了。” 谢靖安耸耸肩,道:“想不到齐大少竟然还记得我这个无名小卒,真是受宠若惊。” 齐臻皱眉,只听谢靖安又道:“现在不好打车,你们不如先坐我的车回市区?毕竟那边找车来接,也需要一段时间。” 齐臻很不喜欢他说话的语气,正要拒绝,安宁道:“你也是来接朋友的吧,不会耽误你的事吗?” 谢靖安道:“不是接朋友,是送朋友,他们坐刚刚那班飞机走了。” 安宁笑笑,道:“那就谢谢了。” 谢靖安打开后备箱,将安宁的行李箱放进去,道:“我先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拿出手机走到一边。 安宁对齐臻挤挤眼,笑道:“哥,你好像有点被惯坏了啊!” 齐臻明白他的意思,淡淡道:“若是连不喜欢的人都还要勉强自己去应对,那我挣再多钱又有什么意义?” 安宁耸耸肩,道:“反正他撞坏了我们的车,送我们回市区是他该做的,总不能因为你讨厌他,就便宜了他吧?而且,我可不想委屈自己在这里等上一个小时,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又困又累的。” 齐臻摇头失笑,温声道:“车上睡一会。” “嗯。” 谢靖安几句话交代完就过来,几人上车。 三个人不熟,也都没有要熟识的意思,是以不怎么说话,一出机场,谢靖安便打开音响,轻缓的音乐流淌,安宁微微一愣:“风语?” 谢靖安咦了一声,道:“这你都听得出来?” 又道:“是风语系统,这东西好是好,就是太贵,一套音响系统恨不得比我这部车还贵,不过赖不住喜欢啊。” 齐臻淡淡道:“风语的车载系统还不完善,到现在还没有和任何一个汽车品牌签约,只接受私人订制,谢靖安你这部车,应该不像你说的那么便宜吧?” 谢靖安笑笑不答,安宁道:“不过风语系统放这种格式的音乐没什么效果,不如换成fy?” “好。”谢靖安应了一声,伸手调整。 安宁对齐臻眨眨眼:人家想要装穷小子,就让他装呗,戳穿别人做什么? 齐臻瞥了他一眼:到底是谁先戳穿的? 安宁指指耳朵:实在不想委屈这位爷…… 两人都没有说话,忽然,有啾啾鸟鸣声似在林间响起,有风吹过林稍又似拂过耳畔,流水声似从极远极远的地方传来,若有若无,时隐时现,让人不自觉的屏住呼吸,凝神细听。 琴声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响起的,让那山水风林瞬间变得生动起来,水那般自在,风如此多情…… 这曲子,可真是催眠,安宁打了个哈欠,靠在齐臻肩膀上打瞌睡。谢靖安从后视镜中看见,不由微微撇嘴,原以为这位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有多了不得,却原来是个草包。这世上但凡是懂点音乐的,听到这首古琴曲,谁不是竖起耳朵凝神细听,生怕错过半个音符,可这位“高材生”,却在呼呼大睡…… 看着齐臻柔和下去的五官,和自自然然身体微侧让安宁靠得更舒服的举动,谢靖安不自觉的想起齐倩然的话,眼神瞬间变得冷漠。 这个人……是漂亮,可也就是漂亮罢了。 —— 齐宅,齐正阳一巴掌拍在安宁后脑勺上:“臭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 安宁抱怨道:“爸,我现在就靠这脑子吃饭呢,把我拍傻了,你养我怎么的?” 齐正阳一瞪眼:“老子养不活你怎么的?” 安宁笑道:“爸,你儿子我可能花了。” 齐正阳冷哼道:“你老子我也可能挣了!” 又道:“你大学也毕业了,这次回来可不许再跑了,a国有什么好呆的,连妞都五大三粗……” 齐臻干咳一声:“爸!” 齐正阳尴尬住嘴,安宁嘻嘻笑道:“爸既然你说了要养我了,我当然不走了,爸你记得每个月准时给零花啊!” “滚你的蛋,你现在还看得上我给的那点零花钱?” 谢靖安坐在车上,远远看着父子三人笑笑闹闹的进门,眼神渐渐冷了下去,耳旁又响起齐倩然黯然苦笑着说过的话:“那个家里,我才是外人……自从爸爸妈妈过世,我早就没有了家……” 谢靖安深吸了一口香烟,闭上眼吐出眼圈,想起了他自己。 在他那个“家”里,他何尝不是外人?自从父亲去世,他何尝不是没了家?只是如今的他早已站了起来,不必再仰任何人的鼻息而活,而她,却还在那个所谓的“家”里苦苦挣扎罢了。 他始终记得十三岁的那一天,他猝不及防的被管家接到了父亲的葬礼上,面前是哭的梨花带雨的母亲,和父亲最好的兄弟“杜叔”…… 他记得他母亲一下下撞在棺木上,哀声哭嚎:“你带我一起走,带我一起走啊,你不在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杜叔拔出抢对准自己的脑门,哭道:“大哥,是我对不起你,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我这就下来陪你,我们来世还做兄弟!” 他们自然都没有事,却感动了所有来祭奠的人……于是,杜叔用最快的速度接手了他爸爸留下的势力、接手了谢家的生意、接手了谢家的孤儿寡母,然后他母亲给他一连生了好几个弟弟……其中最大的那个,号称是他爸的遗腹子,可他查过偷偷查过dna,他的那些个弟弟,每一个都该姓杜。 所以,他这辈子最恶心的,便是拿死人作秀。便如“杜叔”,便如齐家,便如那个人。 说什么为了感谢“救命之恩”,所以改姓安,要真有这个诚意,就到安家人坟前磕头去,却在这里大摆宴席……难道还要安家父母从坟墓里爬出来谢恩不成? 他承认在这方面,他或许是有些偏激了,可是他改不了,也没准备去改。 也许是那一幕激起了他心中最不好的联想,所以,在宴会中黯然伤神的少女,才一下子触动了他的内心:多么相似的一幕,当初在父亲的葬礼上,他何尝不是如同一个旁观者一般,看着那些人尽情的“表演”…… 不怪这么多年,他只对这一个女人上心,看见她,他就像看见另外一个自己。她每每一句不经意的话,便会准准的戳在他心里最痛、最薄弱的地方…… 即使后来知道了换子的事,他对少年的坏印象也没有稍减——既然要认祖归宗,那就爽爽快快的认,这算什么?糊弄死人,欺骗活人?扯这么个由头出来,还不是舍不得齐家的富贵? 为了留在齐家,竟然连勾引自己哥哥的事情都做的出来!谢靖安冷笑:真是,够恶心。 可是那个人,却该死的漂亮,漂亮到他不过远远看了一眼,就再也忘不掉……他本可以简单一句话,派人去打断他的腿、划了他的脸,或者找男人毁了他、拍下不堪的照片……可是最后,他却可笑的选择守在机场外,想再看他一眼…… 真他妈疯了! 谢靖安自嘲一笑,掐了烟将车开出小区,一路开到市中心,找到停车位将车停好。 刚打开车门,冲入耳膜的音乐立刻就吸引了他的注意——风语?哪家店这么豪奢,竟然舍得安装了风语音响来做宣传? 作为喜欢沉浸在音乐中思考的人,他爱极了风语,那种感觉,就像一个长久的白内障患者,做完手术第一次睁开眼睛一样,发现这个世界原来是这般干净、生动、鲜活、层次分明……他知道,这可能只是一种听觉上的欺诈,可是,他喜欢这种欺诈。 他微微抬头,就看到了声音的源头,并不是什么店家的宣传,而是安装在高楼侧墙上的一块巨大的显示屏,正在播放广告。 被工作压力逼得喘不气来的白领,无奈的扯开衣领,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被无数书本试卷淹没的、满眼血丝的学生,捂住耳朵发出一声无声的呐喊;在这繁华嘈杂的世界徘徊的老人,看着昏黄的天空,眼中都是茫然;一杯酒泼在男友身上的少女,哭泣的冲入雨中…… “累了?倦了?伤了?”随着清澈温暖的声音响起,屏幕上走出一个一身运动装的少年,少年眉眼隽秀如水墨山水,眸光璀璨宛如星辰明月,精致的五官便是放大无数倍,也找不到任何瑕疵……在这繁华都市,忽然看见这样一个清泉般干净漂亮的少年,委实是一种享受,脚步匆匆的行人忍不住停下脚步,有小姑娘双手捧心夸张的惊呼:“啊呀,好帅好帅!” 荧幕上的少年微微侧头,伸出右手,手中凭空多了一个造型古朴简单的耳机,他手指修长晶莹,根根如玉,衬的那造型平平的耳机也美轮美奂起来,少年的声音清澈宛如流泉,却带着潺潺的暖意:“……那就歇歇吧。” 他身后的白领、学生、老人……一个个带上耳机,少年微笑着轻语:“风语,闭上眼睛,就是一个世界。” 少年的声音似带着无穷魔力,随着他缓缓合上的双眼,嘈杂的都市瞬间安静下来,一个崭新的世界慢慢打开,蔚蓝的天空,清澈的海水,浪花轻轻拍打着沙滩,远处的礁石上,坐着一个模糊而优美的人影,在浅吟低唱。缥缈的歌声清澈低柔,婉转悠扬,如在耳边呢喃,又似在整个空间回响,让听到的人,仿佛整个灵魂都浸泡在温泉中,沉溺不可自拔…… 海妖的歌声,这是海妖的歌……所有人心里生出这样的念头,不自觉的屏住了呼吸,想要听清它的曲调,记住它的音符…… 然而一声兴奋的呼哨响起,打破了这悠远宁静的世界,屏幕上,踩着滑板的少年如风一般掠过弯道,只留给人们一个青春无限的背影,欢快的歌声响起,明快的节奏,活力十足的声音,勾动着每个人的神经:“来啊,来啊,我们拥有最美的时光,有什么理由不欢笑?来啊来啊,我们拥有大把的梦想,有什么理由不飞翔?来啊,啦啊,有风有雨怕什么,因为它我才坚强……来啊,来啊……” 人们露出微笑,随着飞扬的歌声,心仿佛也飞到了天上,身体忍不住跟着节奏摇摆,少年踩着滑板冲上天空,又一个奇幻的世界忽然展开,葱翠的森林、参天的大树,巨大的蘑菇拔地而起…… 当人们沉浸在这瑰丽的奇妙世界,聆听着精灵的竖琴和美妙的歌声时,忽然有激烈的鼓点撞碎了时空,沉闷的鼓声悲壮而激烈,杀气凌然,仿佛将人们带入了刀光剑影、血肉横飞的战场……鼓声中,响起壮阔豪迈又悲伤的歌。 大漠长天,车上插着断剑,营帐冒着青烟,地上鲜血在蜿蜒,一身血色红衣的少年将军,手中一杆长枪化作游龙,似在和看不见的敌人作战……没有起手作势,没有定格特写,有的,只是不断翻腾的人影,只是重重叠叠的枪影,只有尖利的破空声在呼啸…… 和无数个片段细节剪辑起来的画面不同,近距离的一气呵成长镜头中,伴随着沉重的鼓点,伴随着豪壮的歌声,少年的矫健身影越来越快,手中的长枪越挥越猛,如疾风骤雨、如雷霆闪电,分明快极了的长枪,却给人一种沉重如山的错觉,每一击都似要刺破苍穹、毁天灭地,那惨烈的杀气犹如实质…… 鼓声渐缓,歌声渐歇,少年单手执抢,旋身、落地、转头侧目……人们终于有机会看清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却没有人顾得上欣赏,因为在他们看清少年的一瞬,少年也侧目看了过来,那双眼,冰冷淡漠,凌冽如刀,看着屏幕外的人仿佛看着一件死物,当人们被他眼神攥住心神时,少年一翻腕,还未完全静止下来的长枪脱手而出,带着无尽的杀气掷向众人,电光火石的一瞬之后,屏幕上鲜血迸溅,满眼都是血色…… 好半晌,谢靖安才重新感觉到心脏剧烈的跳动,重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耳边传来少女犹有余悸的声音:“天啊,好像被他杀死了一次一样,好可怕,好吓人,好……好刺激啊!” 屏幕上,已经重新出现少年的身影,他取下耳机,刚才还杀气腾腾的少年,此刻脸上却挂着无害的笑容,清澈的眸子专注的看着屏幕外的人:“来啊,来吧……你的世界,在等你。” 他微微侧头发出邀请:“……来。” 那一个轻飘飘的“来”字,仿佛在舌尖绕了无数次才破唇而出,仿佛最轻的羽毛拂过胸口,像最暖的风吹过耳侧,带着勾人心魄的力量…… “妈呀妈呀,”少女捧着脸,眼睛里竟不知为何涌出泪水:“犯规,太犯规了,才杀了人家一次,又来勾引人家……” 屏幕上已经没了少年的身影,换了一个甜美可人的少女,手捧耳机:“风语来袭,你hold的住吗?” “即日起,风语正式进驻z国市场,x月x日,风语耳机网上和实体店同步发售,试用一月,如不满意,全额退款,邮费……” 一只修长如玉的手将她手上的耳机摘走,少年轻飘飘的声音从屏幕外传来:“……我来付。” 不知过了多久,大屏上已经换了某矿泉水广告,谢靖安猛地清醒过来,他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顶着大太阳,傻乎乎的站在广场上看了十几分钟的广告!然而犯傻的何止他一个,看着屏幕上许久没有再出现少年的身影,停滞的人流终于重新开始移动,还有人更傻的守在原地:“我就不信它的广告只放一遍!” 更有年轻人握拳:“风语风语买风语!倾家荡产也要买!” 风语?谢靖安一惊,回到汽车上打电话:“不是告诉你一旦风语有竞标的消息,就立刻通知我吗?为什么风语已经在z国有了代理商……什么,根本没有竞标,直接签约?他们在电子产品上根本没有什么优势,风语为什么会选……好,我知道了,你马上去查,一定要弄明白他们合作的范围到底是什么,包不包括手机、电视上的技术应用……这次一定不能再慢人一步,否则以后电子产品的高端市场,将再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当然,若能找到风语幕后的老板就最好不过了……” 挂断电话,谢靖安重新点燃一根烟,红衣少年抿紧的双唇、凛冽的眸子再次浮现,那如烈火般腾跃的身姿…… 谢靖安狠狠将烟头掐灭,一肘砸在方向盘上:只是一张脸罢了,谢靖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肤浅!明明是你最厌恶最恶心的那种人,只一张脸能看罢了,想他做什么! …… 齐家,齐倩然换了鞋进到客厅,看着坐在客厅里聊天的安宁和齐正阳,含笑招呼道:“爸,我回来了,安宁你也到了啊……对不起,本来该和哥一起去接你的,但是今天的通告实在太多,怎么都推不掉。” 安宁笑笑:“做艺人本来就忙,能理解。” 齐倩然坐下,将包放在一边,道:“爸,什么时候开饭?我都饿了!” “饿了让王嫂给你做一点,”齐正阳道:“阿宁要早点休息倒时差,所以我们提前开饭了,管家给你打电话你没接,就没等你。” 齐倩然神色有些黯然,道:“这样啊,我还专门推了饭局,想着一家人一起吃顿饭呢,真是可惜了。” 齐正阳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齐倩然道:“那我一会出去吃吧,正好晚一点也约了人……没办法,都是娱乐圈的朋友,一定要给我庆生,今天你请,明天他请的,累到不行,可又不能全推了。” 没人答话,齐臻端着西瓜汁从厨房出来,递给安宁,在他身边坐下,齐正阳冷哼道:“什么毛病,果汁永远都只榨一个人的份!” 齐臻道:“爸你不是有咖啡吗?阿宁累了,一会要好好休息,茶和咖啡最好都别碰。” 安宁道:“最重要的是,我讨厌咖啡,而且也不喜欢喝这种批量产的叶子水,等下次我有兴趣了,亲自制一点给你们尝尝,让你们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茶。” 齐正阳喝着咖啡,随口道:“吹!” “哥,爸他不相信我,回头我弄好了,只给你一个人喝。” “好啊!” 齐正阳气的吹胡子瞪眼,齐臻这小子当初别扭的不行,等知道安宁不是乔丽的种之后,两个人立马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似得,现在都开始合着伙儿挤兑他了! 见三人暂时没有再说话,齐倩然看向安宁,道:“阿宁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有什么打算没有?准备在什么方面发展?说真的,你是学音乐的,长得也好,应该很适合娱乐圈,你要是想演戏或者唱歌,我倒是认识一些人,虽然帮不上太大的忙,总可以让你起步比别人高一些……” 安宁摇头道:“当艺人那么累,不适合我。” 齐正阳问道:“那你适合什么?做什么不累?” 安宁耸耸肩道:“混吃等死呗,反正有人夸下海口说要养我的。总之,我现在短期的计划是,不创业、不上班、不接活儿,就窝到我的别墅里,和我心爱的电脑手机共渡人生,至于其他,等我无聊了再说。” 齐臻顿时无语:“你还真是准备混吃等死啊!” 安宁理所当然道:“哥啊,我一不爱名车,二不爱名表,三没准备泡妞,唯一的喜好是喝酒,可是茅台我喝,二窝头我也能凑活,一个月一万就够我活的舒舒服服了……所以我对挣钱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啊!” 齐臻恨铁不成钢道:“你还能更没出息一点吗?” 齐正阳道:“行了行了,骂他做什么,这懒东西真要开始发奋了,最后折腾的还不是你。放心,我们全都饿死了,也饿不死他。” 安宁笑嘻嘻道:“爸您放心,我就是自个儿饿死了,也绝不会让您挨饿的!” 齐正阳笑骂一声:“臭小子。” 又道:“你那边的工作室不搬过来了?” 安宁耸耸肩:“搬不过来,爸您不知道,我这头刚上飞机,那边就失窃,结果还没报警呢,警察就去了,打着找线索的幌子,明目张胆的翻……那些设备能过得了海关才鬼了,我都怀疑我要是走慢一步,连我他们都要扣。算了,等我有心情的时候,在这边重新弄一个。” 齐正阳道:“我在a国有点人脉,要不要我帮忙把东西弄出来?” 安宁摇头道:“不用,那些东西没什么了不起,不值得费工夫,丢了就丢了。而且我已经打过电话了,警告他们若a国的治安还这么差,我就一辈子不踏进a国的国土,不和a国人合作——这样起码他们下次偷完东西应该会记得整理房间吧?” 齐臻摇头失笑,道:“你走了,工作室还继续开工?” “开啊,反正那边暂时也没人跳槽,让他们帮我挣点零花钱呗!”安宁眨眼道:“不然以后爸和你过生日,我拿什么买礼物呢!” 齐倩然抿唇,他们说的是什么,她半点都听不懂,起身接了个电话回来,脸色有些僵硬,找机会插入道:“阿宁,我刚刚听说,你做了风语的代言?” 风语的代言,连她都不敢想,可是根本没有涉足娱乐圈的安宁,却不声不响的攀上了风语……谁不知道,日后高端电子市场,根本就是风语的天下,在无可超越的技术垄断下,无论风语和谁签约,谁都会立刻成为电子商业的霸主…… 而且以风语为根本的aq音乐网,也有越来越多的歌手加盟,渐渐的有了独霸一方的架势,连她记住的后世的一些热门音乐,也被一些原本平平无奇,在风语系统fy格式包装之后,却显得冲击力十足的歌曲,打的七零八落。 她如果想要在歌手这条路上走得更远,fy是她必须进驻的战场。 只听安宁道:“代言算不上,拍了则广告而已,怎么了?” 齐倩然咬唇道:“你不是说不做艺人吗?” 见安宁看了她一眼,齐倩然知道说错了话,又忙改口道:“我是想问,你是不是认识风语的老板,要不然,风语的c国代理商也行。” 安宁看看齐臻,讶然道:“你不知吗,咱们家就是风语在c国的代理商啊,哥全权负责的……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去接风语的广告?” “啊?”齐倩然嘴唇颤了颤,眼神黯淡的看了齐臻一眼,苦笑道:“我不知道,没有人……告诉我。” 在安宁回来之前,她信心十足的以为可以在各方面压倒他,可是等真的见到他,才发现,原来这么难……就算他什么都不是又怎么样,哪怕他明明白白说了要混吃等死又怎么样?他们还不是偏着他? 四年了,她拼命的唱歌,拼命的接戏,看到在上一世叫座的电影电视,就挤出钱去投资,可因为她原始资金太少,开销也大,加上最开始两年刚出道人气不足,所以四年了,她的资产也不过将将过亿,和齐家这个庞然大物相比,什么都不是。 可是她这么拼命这么努力又有什么用,又有谁看得见?那个人只要说一句:“我不想工作,不想挣钱,爸你养我。”她的爸爸和哥哥,就会把最好的捧到他面前…… 她努力了四年才站到今天这个位置,成为娱乐界炙手可热的新星,可是齐臻一句话,就让他做了风语的代言……而她呢?却连齐家做了天语的代理商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低头自嘲一笑,咬咬牙,又不无担忧的看向齐臻,道:“哥,安宁没有拍戏的经验,你这样找他拍广告,会不会让天语的人不满?我认识不少当红明星,不如……” 齐臻打断道:“不必了,风语的在c国的业务,是我全权代理,这些事我可以完全做主。” 齐倩然不可思议的看向齐臻:为了捧安宁,他竟然连得罪天语都不在乎?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公私不分? 再看向齐正阳,这种事,你总不会不管吧? 却见齐正阳兴致勃勃道:“怎么阿宁的广告播了,哪个台?快调出来看看!” 齐倩然看着齐正阳:四年了,她拍了多少广告?她拍了多少电影电视?她唱了多少歌?他有看过一眼吗! 齐臻道:“爸,现在还没有出产风语系统的电视,风语讲究的是宁缺毋滥,所以阿宁拍的广告根本就不会在电视上播出,不过网络上有,可以用fy打开,我那里还有原装盘,你要看回头我给你送一份过来。” 安宁道:“爸你想看我在荧幕的样子,可以去看电影啊,这次我有客串……” 齐正阳冷哼道:“得了吧,四年前你也说有客串,结果我翻来覆去看了四遍,也就看到一个背影,而且还半秒钟就闪没了,这次我再不会上你的当!” 安宁举手发誓道:“爸,我发誓这次绝对不只半秒钟,而且还有露脸有台词,你去看呗,我这里有好多电影票。” 齐正阳正要答应,齐臻道:“那天是你和倩然二十岁生日,家里办宴会呢,看什么电影?” 安宁道:“哥,我一不做商人,二不做艺人,三不去上班,就一心一意当我的宅男,实在不耐烦那种场合……给倩然庆生就好了,我就不参合了!” 齐臻还没开口,齐正阳道:“阿宁说的没错,他现在也没必要去认识这些人,既然不喜欢就算了……宴会取消吧,回头我们自己家人吃顿饭就算了。齐臻你派人去买电影票,发过帖子的客人,一人一张当做赔偿,让他们去捧阿宁的场,也算是庆生了。” 又看向齐倩然,道:“这次算是委屈你了,有什么想要的告诉我。” 齐倩然僵硬摇头道:“不用了爸爸,您不是送了我保姆车吗?我很喜欢,宴会不宴会的,没什么关系。” 见她不说,齐正阳随手签了一张支票递过来,道:“喜欢什么自己去买吧!” 齐倩然看了眼,微微咬唇:支票上的数字很大,足以敌得过她拍一部电影挣的钱,可是她却完全高兴不起来,这钱看起来是给她的,却是齐正阳代替安宁赔给她的…… 她在齐家四年了,齐正阳虽然不苛刻她,可是也从来没有一次给过她这么多钱,可这次就因为安宁不愿意参加宴会……真是可笑,她才是他的女儿,安宁只是他的养子,他却为了他,取消她的生日宴会,还赔给她钱……哈!真是荒谬! 伸手接过,低头黯然道:“谢谢爸爸。” 齐正阳看出她情绪不对,微微皱眉,道:“怎么了?” 齐正阳爽快惯了,最烦这种让人猜来猜去的小心思,言语中便带了几分不耐烦,齐倩然咬唇道:“刚刚爸爸说一家人吃顿饭,我就想起妈来……阿宁,你这几年在a国,有去见妈吗?她毕竟是你的……” 安宁嗯了一声,道:“见过的。” 齐倩然问道:“那她现在过的好不好?我真的很想她……” 她转向齐正阳,央求道:“爸,那件事都过去这么久了,我和阿宁都二十岁了,妈也老了,您能让她回来吗?我们一家人团团圆圆的,不好吗?”四年了,她一直都顺风顺水,可是安宁一回来,她就觉得哪里都不对,在这里家里,她一个人的分量,实在太轻……她有点后悔没有早点让她回来,毕竟她虽然代表着自己不堪的身世和黑历史,可是还是有些能量的,四年前“学霸妹妹”的帖子,就多亏了她解决…… 齐正阳揉揉眉心,齐臻皱眉,两个人都不说话,安宁看了他们一眼,开口道:“齐倩然你到底多久没跟她打电话了?” “我……”齐倩然一噎,道:“也没多久,只是我太忙,所以才对她的近况……” 安宁打断道:“她三年前就进了a国的精神病院,你不会不知道吧?” “什么?”齐倩然脸色煞白,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语无伦次道:“怎么可能,她好端端的怎么……我……” 忽然觉得不对,又道:“我……我是忽然打不通她的电话,还以为她换了号,又怕爸爸生气,所以没敢问……” 安宁似笑非笑道:“所以你因为怕爸爸生气,就三年没有管她的死活?” 不等齐倩然答话,起身道:“爸,哥,我累了,先回房睡觉去了。哥,你让人帮我把别墅收拾一下,我明天搬过去。” 他真的,和这个人一起,一秒钟都待不下去。 齐倩然看着他施施然起身上楼,再看看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齐正阳和齐臻,心中怒火升腾,道:“安宁,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明明知道她在精神病院,还不是什么都没做!” 安宁转身,淡淡道:“我该做什么?找人按时给她注射毒品?” 齐倩然一噎,安宁道:“齐倩然,我怎么觉得,你似乎在要求这世上除了你之外,所有人都是圣人呢?真的很抱歉,我做不到,所以,恶毒也好,绝情也罢,你尽管骂吧。”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上一章的问题,齐倩然是知道齐臻和安宁之间没什么的,因为当时给安宁送衣服的,是齐正阳,她事后甚至因为这个对齐臻道过歉。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误导谢靖安。她也并不怕被戳穿,因为她说的每一句话,都算是实话。 第55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齐倩然眼睁睁看着安宁上楼,咬咬唇,转头看向齐正阳,道:“爸,我……我真的……我就是不想让您堵心……” 齐正阳挥手道:“你的孝心我懂,没什么的,你不是约了朋友吗?别迟到了。” “哦……哦哦……”齐倩然看一眼齐臻,见他正面无表情的喝茶,想说什么却心慌意乱没能开口,起身勉强一笑,道:“那我先走了……爸,哥,再见。” 等齐倩然离开,齐正阳叹了口气,道:“老大啊,以后娶老婆,千万长点心,老婆娶错了没关系,离婚就行,可这孩子要是生错了……” 微微摇头:三年没打电话也就算了,可直到现在,也只顾着开脱自己,没问一句她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在哪家医院,现在是什么情景。齐倩然到底从小就养在别家,而且还是乔丽自己换给别人的,对乔丽没什么感情他能理解,可她口口声声说着想她,却对她不闻不问,让他心中难免有些膈应。哪怕他再对这个女儿没什么指望,再看得通透,也不免抱怨几句。 齐臻淡淡道:“当初她为了回齐家,将污水泼到安家二老身上的时候,爸你不就已经知道她是什么人了吗?她们真不愧是母女,安宁叫了乔丽十六年的妈,乔丽都能为了钱毫不犹豫的下手想毁了他,安家二老养了齐倩然十六年,她一盆污水泼的也是干净利落。” 越是接触,他越是对这个和她母亲如出一辙的妹妹发自心底的腻歪,他真怀疑当初那个被齐倩然迷得神魂颠倒的自己,到底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 齐正阳道:“这样想,倒幸好当初乔丽将阿宁换了来。”不然他这十几年,未必能过得这么舒坦,毕竟正如他所说,老婆可以离婚再娶,但孩子,再怎么样也不能不管不问。 齐臻冷笑道:“爸你是不是忘了,她要不是换了孩子,也进不了齐家的门。让我长点心,您当年的心长哪儿去了?” 齐正阳怒道:“怎么跟老子说话呢?老子不娶乔丽,你现在能有阿宁这个宝贝弟弟?得了便宜还卖乖!” 齐臻冷笑,道:“合着我和阿宁还得谢谢你呢?” 如果不是齐正阳出轨,招惹了那个女人,阿宁的人生,一定充满了阳光快乐,或者安家父母也不会丧命,他母亲也不会死不瞑目。 他认他是他的父亲,儿子该做的事他会做,可是,他这辈子都绝对不会原谅他……为了母亲,为了阿宁,为了他自己。 起身上楼。 齐正阳揉揉眉心,他这辈子,从来不说一个悔字,因为他知道,悔字最是无用,可是他心中到底有无悔意,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但无论如何,是他的错就是他的,便是再不满,他也不会把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那份过错,转移到别人身上去,譬如乔丽,譬如齐倩然。自己做的事,自己各自承担。 打开手机拨通电话:“怎么样……还没动静?上次被他闻到味儿跑了,这次大概没那么容易上当了。算了,先把她从精神病院接出来……阿宁虽然不说什么,心里应该还是有些不痛快的……接出来不用管她,在她身上植上定位,让她自生自灭,那个人迟早会忍不住跳出来的。” 三楼,齐臻敲门进去,不出所料那个自称累了要休息的家伙又趴在床上戳手机,看见齐臻进门,翻身坐起来:“哥。” 齐臻道:“一天到晚手机电脑、电脑手机,就没有个厌烦的时候?” 安宁道:“网上天天有新东西,怎么会厌烦?” 齐臻在他身边坐下,瞟了眼他手机屏幕,看上面全都是字儿,问道:“看小说?” 安宁摇头:“学东西。” 亮给齐臻看了眼,齐臻发现那上面的字他个个认识,连起来之后他就无能为力了,讶然道:“这么专业的书网上也能看到?” 安宁笑道:“别人不能,可是我能啊,哥你别忘了我有黑科技呢!” 齐臻摇头失笑,这小子,黑科技的梗都说了四年了还不腻。 “哥你找我有事?” “不是说了回来要带你看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吗?”起身拿起安宁还未打开的行李箱,道:“走吧!” 安宁眼睛亮了,道:“哥说的礼物,不是是在别墅吧?” 齐臻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道:“你说呢!”在这里的话,他提行李箱做什么? 安宁顿时明白过来,心花怒放,道:“哥你对我真好!”有什么礼物是放在别墅拿不过来的呢?肯定是他最想要的嘛! 又小声叹道:“也就只有不了解宅男这个种族的人,才会送跑车啊!” 齐臻冷哼:“有本事把这话当着爸再说一遍?” 安宁这才想起他的第一辆车可不就是齐臻送的,嘻嘻笑着讨好道:“了解我的人,都是送跑车加司机,对吧,大哥?” 齐臻被他逗笑了,也就这个奇葩了,跑车都是买给司机开的。 问安宁最喜欢什么,除了手机电脑,也就是酒了,齐臻办公室和公寓的酒窖,被安宁惦记很久了,所以这次安宁回国定局,齐臻将他的公寓重新装修一遍的同时,也将地下室改成了酒窖,并放了许多他收集来的好酒。原本他准备等安宁明天搬过去的时候自己发现,算是给他一个惊喜,但想到这会儿安宁肯定又想起了乔丽,怕他伤心,才提前带他过去,也是知道安宁并不愿意在这里过夜的原因。 —— 汽车中,电话铃声突兀的响起,齐倩然猛地一脚踩在刹车上,背上浸出冷汗,她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已经将车开到了城外,她闭了闭眼:冷静齐倩然,冷静,难道你想像上辈子那样窝窝囊囊的死掉吗?没什么的,爸爸都说了不怪了…… 那个女人没有养过她一天,还将她换给别人不闻不问,要不是她自己找上门来,她一辈子都不会认她……她对她没有感情不是很正常嘛?而且爸爸哥哥都那么讨厌那个女人,怎么会为了她生她的气? 是的,不会,不会。 她心里这样想着,口里这样念着,可是却抑制不住浑身的颤抖:她善良柔弱、她独立坚强、她渴望亲情而不得……重生以来,她一直尽力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人前,她也坚信,这就是她自己,可是现在…… “齐倩然你到底多久没跟她打电话了?” “她三年前就进了a国的精神病院,你不会不知道吧?” “所以你因为怕爸爸生气,就三年没有管她的死活?” 安宁问的三句话,让她觉得仿佛被人扒光了衣服,甚至扒光了皮,赤裸裸扔在大街上一样,她浑身冰凉,心中充满了羞辱和不堪,咬牙切齿:安宁,你好样的,你好样的,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绝不! 她用犹自发颤的手拿起已经断了的电话,拨了回去,片刻后熟悉的男声响起:“倩然,你在哪儿?” 齐倩然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得落了下来:“靖安……” 她声音哽咽的不能自已:“……我,我在外面……我没事,真的没事,你别担心……” “别说了 ,求求你别说了,我真的什么事都没有,你让我安静一下……” “……谁也不怪,是我自己自讨没趣……呜呜……” “……因为今天他要回来,我特意早早的结束了通告,推了晚上的应酬,提前回家想一家人吃顿饭,可是他们已经提前吃过了……我什么都没敢说,坐下来陪他们聊天,怪我自己多嘴,惹了他不高兴,他转身就上楼去了,爸爸他……就让我出来了……”齐倩然抹着眼泪:“真的,不怪他,是我不该提起妈妈,我以为妈妈到底养了他十六年,他怎么都会……谁知道……” “……我,我不知道我在哪儿,爸爸让我出来,可我不知道我能去哪儿……我也不知道,我把车开到哪儿来了……” 齐倩然倾听片刻,最后含泪一笑,轻轻道:“嗯,好,我等你。” 挂断电话,按谢靖安说的,开通了手机的定位,心情慢慢平复下来。 电话又响,齐倩然闭了闭眼,接通电话,声音平静平和,道:“温总啊……嗯,问出来了,原来就是我们家,我哥他是负责人……我们家人都各忙各的,十天半个月才见一次,没人问谁会主动说起这些事儿啊……这个,有点为难呢,你知道的,我向来不过问家里的生意,而且我哥做的事,我爸都不会插手的……嗯,只是约着见一面啊,这倒没问题,不过阿宁刚刚回来,我哥这段时间恐怕都脱不开身,等回头我问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吧……温总客气了,你也帮我很多,应该的,好,就这样,再见。” 挂断电话,齐倩然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那个人,他什么都不是,他没有本事、没有事业、没有上进心,不过是靠厚着脸皮撒娇、靠着爸爸哥哥的疼爱,从齐家捞点好处罢了……齐倩然,你不会输,你怎么可能输给这个一个人? —— 网上这会儿又热闹了,时隔四年,安宁再一次上了首页:“任性帝强势回归,告诉你什么叫天籁之音!众网友再度遭遇打脸——听了这几首歌,谁还敢说状元郎改学音乐,只是因为任性?” 下面的视频,真是转录的风语的广告。 底下评论则乱七八糟:“任性帝,敢不敢把这几首歌唱完!敢不敢,敢不敢?” “任性帝,求别任性,快点放出完整版!” “风语就是了不得,拍广告都拍出a国大片的感觉来了!牛逼!” “搞什么啊,楼主快把这东西撤了,转录的效果这么差,简直是在侮辱我男神好吧,尤其是声音,差了十万八千里啊!我男神唱歌哪有那么难听!” “楼上是风语雇的水军,鉴定完毕!” “楼上+1,如果这还叫难听的话,真不知道所谓的好听是什么了……” “不知道的话就去xx大厦蹲守,不是你没吃过猪肉,这天底下就没有猪!” “aq网有原装版啊,姐姐我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了,比起来这视频的确是渣渣,不过对从来没接触过风语的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天籁之音了吧……没办法,任性弟就是这么任性啊,哪怕残次版都能强势碾压群星!想听正版就去aq吧,去了绝对不后悔!” “话说aq网的音乐只有fy格式,必须连接风语耳机或音响才能打开,目测国外现在最便宜的风语耳机售价也在五千软妹币以上,而且aq的歌最多试听三次就要收费……谁要花几千块钱去看个广告啊!将就着听得了!” “广告不是说了吗,试用一个月,不满意全额退款,管它呢,先用一个月再说!已经卷好铺盖,准备连夜去排队!” “楼上+1。” “+2。” “……” “+10086。” “啊呀,忽然发现压力好大,目测提前去一晚上好像不够,也许该带上帐篷?” “只有我一个人关心舞枪那段,到底是替身还是电脑合成吗?效果简直震撼啊!” “那必须……都不是啊!那腰、那手、那腿、那身段……绝壁是我家任性弟亲自上阵,视力2.0金牌验证,假一赔十!” “……” 安宁就这样,凭着一则广告就火起来。随着风语广告在各大城市同时播放,任性帝或任性弟之名也变得路人皆知,安宁甚至还收获了许多铁粉。 这时候又有新的观点冒了出来:“风语老总脑子有病吧,风语耳机广告只有已经买了风语耳机的人才能看到……那这广告还有毛用啊,太搞笑了吧?” fy格式的文件只能用风语系统播放,以至于这篇fy格式的广告就只有已经购买了风语耳机、安装了风语系统的人才能看见,而其他的人想看的话,就只能看转录的残次版,或者去广场上冒着大太阳看巨屏……真是,广告广告,哪家广告做成这样的!人家的广告是铺天盖地,想关关不掉,他家的广告是想找都找不着,这还叫广告吗?哪里广,哪里告了? 这种观点一提出来,底下又是一堆点赞,骂脑残的,当然也有人冒出来泼冷水:“目测又有人要被打脸……” “任性帝就是这么任性,不服你来吃我啊!” 然后刷屏的“脑残评”忽然就停了下来,显然想起了这位任性帝的光辉历史——这位爷,不可以用常理判断,还是先悠着点吧,省的真的又被打脸…… 不管怎么说,这些人心里不信归不信,骂归骂,但还是有不少人到了日子就早早去排队,掏五千大洋先把东西弄回来玩一个月再说……要是不怎么地,正好可以理直气壮的再骂一回。 然而等一个月以后……退回去?开什么玩笑,现在实体店和网店风语耳机存量告急,每天限量发售,想抢一个跟春运抢火车票似得,退回去还能买的回来吗?再说了,还用得着退啊,随便出门吼一声,六千都有人要好吧! 这个时候,底下才有人发出感叹:“涨见识了,原来广告也存在饥饿销售这种东西,本来想弄回来看看,好打那些捧臭脚的脸,结果买回来就丢不掉了……” “丢不掉+1,离开风语,都不知道该怎么听歌了……” “fy格式的歌曲,购买一首十块钱,下载还要另外掏钱,而且不能复制粘贴……表示自从上了风语的贼船,钱包再也没有鼓过……” “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花钱去听歌,自从‘试用’了一次风语,这辈子估计就只能听花钱的歌了……任性帝误我!” “……” 这些却只是后话,其实齐臻也好,安宁也好,从未担心过风语的销路问题,一是因为这种跨越性的技术超越,普及是一定的,就像智能手机取代大哥大一样,是不可阻挡的洪流,二是因为某些人对挣钱没兴趣而消极怠工的原因,风语手机现在的生产能力实在是……呵呵呵。 说白了,哪怕z国一件都卖不出去,这玩意儿还是供不应求。 回别墅之后,安宁抱着他的酒和电脑手机,在家里一窝就是好几天,生日那天,中午一家人在外面吃了顿大餐,晚上的看电影节目还早,齐正阳、齐臻和齐倩然各自去忙,唯一的闲人安宁自己开车回家。 别看安宁拿上驾照有两年了,可他在开车上还真是新手,没办法,和他一样年龄段的人大多喜欢追求速度的刺激,可安宁在这上面完全没感觉,就仿佛他飚过更快更刺激的东西一样……对他而言,与开车相比,还是坐在后座上戳手机更舒服。 一直司机随身的安宁,自己开车一共不到二十公里,这会儿开的又是驾驶难度贼高的跑车,为了你我他的安全,安宁硬是将跑车开出了电瓶车的速度,被一辆又一辆的车超越。 后面又来一辆车,安宁正准备再将车向旁边靠靠方便它超车时,手机忽然滴滴滴的尖叫起来。 安宁心中一动,他这黑科技手机上次这么叫换,还是他被人泼硫酸的那次,难道这次又有人要对他不利?顿时提高了警惕,一面看向手机。 只见手机屏幕上出现一个雷达似得东西,以自己为中心辐射出周围的景象,最醒目的是跟在他身后的那辆车,车里一个绿点正拼命的闪烁着。 安宁腾出空,在绿点上点了一下,绿点立刻扩大,显出车厢中的情景来:车里有四个人,前面一个人开车,副驾驶位置空着,后面坐了三个人,他就认识中间那个,显然他的境况不太好,脸上有淤伤,双手带着手铐,腰上还顶着一支枪。 绑架?安宁叹气,别说是他认识的人,就算不认识,他也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来。而且谢靖安是他的黑科技手机让他救的,他不好拒绝——这些年,他除了学习音乐,最喜欢的就是钻研电脑技术,可等市面上能找到的书看得差不多了以后,他技术登顶,便再难学到什么了。 和所有年轻人一样,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也会习惯性的在网上搜一搜,然后他发现,他在电脑上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的东西,在手机上一搜总能搜出答案,甚至找到相应的书籍……刚开始安宁不以为意,只把它当免费的图书馆,等后面发现自己掌握的东西开始超出所有人时,才反应过来,他的黑科技手机提供给他的,大约也是黑科技书籍。 安宁不喜欢作弊,但学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却是来者不拒的,这些年他捧着手机不放,旁人只当他是玩游戏、看小说,却不知他是在啃那些难懂的专业书籍。当然也正是学了这些理论和技术,安宁才弄出风语这跨时代的东西来。 所以就算为了回报这只“只付出不求回报”的手机,他也应该出手救人。 于是,“新手司机”安宁为了方便后面的车超车,向傍边靠了过去,“不想”却靠的太狠,几乎撞上栏杆,忙又手忙脚乱的打方向盘拐回来,走了两个“z”字,跑车才终于缓过来,回到了正确的道路。 看他将跑车开成蜗牛,后面车上的人就知道碰到新手了,再看这反应就更确定了,哪敢在他跳“z”字舞的时候靠上来?等他终于稳住,两辆车一前一后到了两旁人流密集的街道,前面不远便有岗哨。 见安宁越开越慢,又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架势,他后面的司机终于不耐烦,上前超车,安宁受惊似得一拐方向盘,只听哗啦一声响,两辆车擦在一起……安宁不负“新手司机”之名,在撞碎了对方的后视镜之后,自己一会刹车一会油门的,成功将跑车一头撞在水泥花坛上,横在了路中间,后面谢靖安的车也不得不停下。 安宁下车,后面汽车司机也下来查看情况,安宁上前,歉然道:“对不起对不起,考完驾照第一次上路,算我的全责……里面有没有人受伤?” 那司机哪怕是歹徒都无语:“第一次上路你开跑车?” 安宁苦笑:“我爸送的生日礼物……我朋友都开这个,我总不能落后吧?谁知道这么难伺候,一踩油门就冲出去……跟驾着个疯马似得……得,反正现在也报废了,正好换一辆!” 司机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到自己车上,安宁将手机放在耳边,做出打电话状偷听他们的谈话:“怎么办?后视镜碎了,就算开出去,也会被交警拦下来。” “快,交警过来了,看热闹的也越来越多。” “把他手铐打开……换车。谢靖安你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子弹可没长眼睛!” 四人一前三后下车,快速向路边走去,安宁几步拦在他们面前,道:“哎,你们别都走啊!我把车修好了交给谁?就算不留人,好歹也给个地址,或者习惯去的4s店,我把车放那儿你们自己取也行啊!” “算了,”那司机挥手道:“只是一个后视镜而已,不用你赔,你还是去看看你自己的车吧!” “大哥你真是好人,”安宁笑着夸了一句,目光落在谢靖安身上,咦了一声,道:“谢靖安是你啊?这是你朋友的车吗?还真是巧了,上次你撞坏我的后视镜,这次我撞坏你朋友的……” 他东扯西拉的说着话,那边交警的车已经快到了,谢靖安身边的男人用枪口狠狠撞了下谢靖安的腰,谢靖安脸色不变,含笑听安宁说话,附和道:“是啊,真是巧了,不过你这辆车就这么报废可真可惜了,好几千万的东西,而且世界上就这一辆。” 安宁道:“我送回去尽量修,修不好就算了,不过就算修好我也坚决不开了,跑车这玩意儿,实在是驾驭不来啊!”其实他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不过是在水泥花坛上抵了一下而已,敲敲打打应该还能用。 “抱歉,”司机忍不住打断道:“那个,我们还有急事,你们不如回头再聊?” 安宁正要说话,后面传来少女的尖叫:“任性帝!任性帝!安宁安宁看这里!” 安宁转头,就看见好几个手机对着自己一干人狂拍,安宁无语:“任性帝是什么鬼?” “啊呀啊呀,男神对我说话了!好帅好帅!” “呀,给我签个名签个名吧!” “姐姐啊,”安宁叹气:“这里是大马路上呢!” “叫我姐姐!男神叫我姐姐!啊啊啊,幸福死了有没有!” “你走开,明明是叫我好不好?” “阿宁!”司机几人显然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挡住脸,趁他们分心,谢靖安猛地跨前一步,抓住安宁的手腕:“难得遇上,等处理完了这件事,我们一起吃顿饭?” 他虽对着安宁说话,但锐利的目光却落在那三人身上,道:“你们有事,就先走吧!” 目光中不无讽刺,当着警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在安宁粉丝的手机镜头面前,你们是敢来拉扯他和安宁,还是敢开枪直接杀人? 说是亡命之徒,其实大多数还是惜命的,谁不知道在c国,警察占据着绝对的力量优势,真要明目张胆的开枪杀人,绝对是死路一条。而且杀人,也并不能让他们完成任务。 三人对视一眼,还是司机开口道:“好,不过我们老板真的只是想和谢先生您聊聊天罢了,既然今天没空,那就改日吧!” 谢靖安皮笑肉不笑,道:“好说。” 三人没再开口,在交警过来之前,迅速离开。 他们一走,安宁立刻抽回自己的手腕,道:“我已经吃过饭了,晚饭也约了家人一起,只能谢谢谢先生的好意了。” 谢靖安看了他一阵,这少年前后的态度相差实在太大,让他几乎怀疑他刚才的举动是不是故意的,但是这怎么可能? 点头:“那就改日吧!” “好啊,有机会再约。”安宁随口应了一句,向交警走去。 今天的买卖,可真是亏大了。 第56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十分钟后,有关安宁的帖子又被发到了网上,拜如今他的名气所致,帖子很快就被顶了起来,标题为:“任性弟弟成为马路杀手,千万豪车被撞成一堆废铁”。 内容是:任性弟弟终于不敢任性,跑车开到二十码小心上路,结果还是将它撞成一堆废铁,对方司机都为他心疼,不忍找他索赔。 视频上,安宁主动追着对方赔偿,而对方拒绝的情景倒是传播了一番正能量,又给他增加了一波粉丝。 “真该让碰瓷的来看看这视频。” “第一次上路就开千万跑车,任性弟弟依旧还是那么任性啊。” “心疼弟弟。” “心疼汽车。” “……” 不过安宁并没有上网看帖的习惯,直到好几个电话追过来才知道自己又“出名”了一把,连他的司机和助理都打电话过来,表示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重要性,准备主动取消休假,回来上班,听得安宁一头黑线。 处理完车祸,安宁又被齐臻抓回办公室呆了一下午,就到了电影时间。 《魔幻纪三》晚上八点,全世界各大影院同时上映。作为连续两年先后以绝对优势打破票房记录的系列大片,《魔幻纪三》绝对是今年最受期待的电影,没有之一。 单就剧情而言,《魔幻纪》并不复杂,甚至相对还比较简单,但胜在宏大的场面、逼真的特效,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尤其是各个种族各具特色且炫酷的职业技能,让人眼花缭乱又向往无比,仿佛自己化身为呼风唤雨的法师、变化无数的德鲁伊、嗜血勇猛的狂战士甚至强大的巨龙……介于导演和编剧的良心制作,人们没有办法将它单纯的看做一个虚幻的世界,每一个种族都各有其不同的立场、信念和世界观,就好像他们活生生的生活在我们世界的某一个地方中一样,让人明明知道是假的,却还是深深代入他们的悲欢离合,感动于他们的抉择。 当然,这部剧如此卖座,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众星云集,帅哥美女成群,尤其是精灵一族,连只露一个背影的龙套,都是超模客串,里面的主演,更是被称为人类颜值巅峰的几位国际巨星。 随着音乐声响起,一个美轮美奂的世界缓缓展开…… 电影院中响起小声的惊呼:“天啊,这场面,这音乐,简直震撼!怎么觉得连上两部都不能比?” “是风语!这是风语系统!”除了风语,还有什么能把声音演绎的这般让人身临其境?无论什么样的音乐,用上fy,用上风语,就好像是将一副老旧的黑白照片,变成了3d动图一样,让人耳目一新。 “a国的特效什么已经高明到这种地步了?那巨鹰的翅膀,简直看不出来是特效合成的!” 议论声只持续了短短几秒中,电影院中就只剩了影片的声音,所有人都沉浸在这个庞大的奇幻世界中,再没有一个人顾得上感叹。 齐正阳原本只是来陪儿子过生日加捧场,但电影一开始,就忘了初衷,直到两个半小时的电影进行了两小时,才忽然惊醒过来,将儿子掰过来:“不是说你在里面有露脸有台词吗?脸呢?老子这次连个背影都没找到!” 安宁干咳:“快了,快了!” 作为两位寿星之一,坐在齐正阳另一侧的齐倩然自从看到电影票的一刻起,脸色就复杂的很,如今见过了两个小时,还没看见安宁出现,才稍稍缓神,语气中不无羡慕道:“先前我还说想要给你介绍去拍电影,原来阿宁早就在四年前已经参演了这样的巨著……要换了是我,哪怕在剧组和那些偶像们一起只待一天,能演个背景,都心满意足了。” 听出齐倩然语气中的嘲讽,安宁看了她一眼,很知道怎么戳她的心窝子,道:“都是哥的面子,方宜年知道我要打暑期工,主动介绍的。” 齐倩然想起当年齐臻通过方宜年安排给她的国产电视剧中的小丫头角色,狠狠咬住了唇,眼睛都红了:她当初有多么感动,现在便觉得有多么嘲讽——这些年,她在齐家的庇佑下,走得顺风顺水,到哪里都被人捧着,什么好资源都能得到,偶尔问齐正阳和齐臻要投资,也从未被拒绝过。所以她无比庆幸当初无论如何一定要回齐家的决定,若非如此,她如何能得齐家全力支持,如何能在娱乐圈独领风骚? 可是凡事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全力支持?真是可笑! 她得到的是什么,安宁得到的又是什么? “风语”的广告,《魔幻纪》,哪一个不是他们这些娱乐圈中的人做梦都想争取的机会?可是安宁呢?他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齐正阳、齐臻就会把最好的一切主动都捧到他面前。 齐正阳只当没看见两个人之间的枪来剑往,道:“这次要是再骗我,你撞坏的车自己掏钱买新的去!老子专门找人设计,花了大半年才做好的跑车,结果你小子倒好,这才几天呢,撞了两次了,现在干脆成废铁了……” 安宁道:“哪有那么夸张,修下还能用……” 电影实在精彩,齐正阳也就抽空说了几句,注意力又回到屏幕上。 又过了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电影早已进入到最后的高潮,正邪双方已经展开决斗,数十万人的大场面,绚丽的魔法、酷帅的武技、奇幻的变身让人目不暇接,当然,最吸引人的,自然还是精灵,仅仅是敏捷这一项属性,就已经让精灵的打斗场面比其他种族精彩了许多,更何况还有百发百中的箭法、完美的身材、逆天的颜值? 齐正阳看得入神,早忘了追问儿子的露脸露哪儿去了,如今战场的局面对主角一方很不利,各处险象环生,伴随着扣人心弦的音乐,哪怕明明知道a国大片“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尿性,但都还是悬起了心。 忽然,特有的优美如音乐的精灵语响起,语气轻松中带着几分顽皮,与战场的气氛格格不入:“打架呢!夜喜欢打架,好玩。” 俊美无匹的精灵王子正翻转长弓,格挡对方的巨斧,忽然一只长箭贴着他的脸颊飞过,夺的一声穿过对方的额头,精灵王子下意识的回头,然后那张向来淡定的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复杂表情,带着几分宠溺、几分无奈、几分意外,精灵语脱口而出:“哦,不。” 镜头顺着他的视线落在一个正弯弓射箭的少年身上,少年容貌精致之极,双眸漆黑宛如夜空,黑色的长发披垂到腰下,他虽在弯弓射箭,但脚步却没有一刻停下来过,树枝、藤蔓、巨鹰的翅膀、甚至敌人的刀剑,没有一处不是他落脚的地方,弯腰、腾空、旋身、倒立,没有一个动作能干扰他射出致命的长箭…… 他动作分明快的让人目不暇接,却偏偏给人一种从容悠闲的感觉,仿佛不是置身于战场、置身于生死决战,而是漫步在自家的花园一般……精灵,精灵,这就是精灵!原来这就是精灵!所有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美,太美了!让人窒息,让人疯狂的美! 少年对着足足有七八个自己那么高、皮糙肉厚且浑身都披着铁甲的巨兽比划了一下,第一次没有射出手中的长箭,而是选择转身跑路。然而事与愿违,那巨兽似乎盯上了他,在走一步胜过他十步的巨兽面前,精灵的速度都无能为力,于是观众又有幸看到了一场视觉上的盛宴。 在巨兽凌厉的攻势下,少年步履从容,一次次以毫厘之差躲开巨兽足以开山裂石的巨掌,并嫌弃的捂了捂鼻子,因此不肯攀上巨兽的身体……便是时时险象环生,也没能让他有丝毫狼狈,甚至连他打靶射箭的节奏都没能打断,他依旧从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射出他的长箭,杀死出现在他视线范围内的各种敌人,动作优美的在任何时候截图,都是一副美轮美奂的图画。 足足几分钟的时间,虽然镜头也会移开,但更多的落在他的身上,却没有一个观众觉得厌烦。 然而一心二用总是要糟报应的,少年忙着射箭,冷不防一脚踩在滚动的石头上,被巨兽抓住时机甩了出去狠狠摔在石壁上,连弓箭都掉在一边。面对巨兽挥来的巨爪,摔懵了的少年唯一的举动,就是举起胳膊、捂住眼睛。 “夺!”一只长箭射在巨兽身上,细小的如同孩子的玩具,然而下一瞬,长箭发出刺目的光芒,巨大的力量爆开,巨兽哀嚎一声,化为灰烬。 少年放下手,睁开眼睛,道:“哥哥你的魔法箭实在太晃眼睛了,就没有想过改进一下吗?” 精灵王子落在他身边,道:“夜,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少年心虚道:“魔法师去找父亲,我悄悄躲在他的狮鹫的翅膀下面……” 精灵王子神色冷峻,斥道:“回去!战争不属于孩子!” “不,”主角之一的人类战士正好被魔法击飞,落在他们身边,听到这一句后,道:“战场上没有妇孺。” 精灵王子冷然道:“如果连孩子都要上战场,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而战斗?” 人类战士微微一愣,道:“为了……生存。” 忽然,优美的吟唱声响起在整片战场,一个又一个的敌人倒下……这是一个崇尚英雄的年代,这一个魔法,几乎就扭转了整个战局。 精灵王子仰头看着出现在空中的俊美男人,目光尊崇,少年懊恼的缩到精灵王子的身后,哀叹:“不。” 人类战士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叹息道:“虽然魔法师没能说服精灵王,但是拐走了他的孩子,似乎一样也达到了目的。” 然而精灵王并没有真的参战,一个魔法之后,他便带着少年打开时空之门,回到了精灵世界,对于盟军的挽留,他只留下一句话:“对于草木而言,兔子麋鹿是恶,狮子老虎是善,对于小动物而言,狮虎是恶,巨象是善,种族与种族之间,哪里有什么善恶,不过是生存之道不同。我们精灵,崇尚的从来都不是正义,而是自然,就算人类,我们也可能会有成为敌人的一天。” 精灵王走了,但王子却留了下来,族群的立场是一致的,但个人都有个人的喜恶。 精彩的剧情继续,最后惨烈的落下帷幕。 因为有精灵王的话,似乎这部电影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爽片那么简单,观众原本对魔族和兽人的感情也变得不只是痛恨那么简单,而先前对精灵王“冷血”的印象也翻转过来。 电影看完了,但激荡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 正片完结,后面还有花絮,查尔斯的大头出现在屏幕上:“魔幻纪就此完结,不再有续集,起码我不会再拍。感谢所有人的支持。最重要的是,感谢我的小朋友,感谢你为《魔幻纪》,为了我的梦,所做的一切,电影选在今天上映,是因为我想在这里,在世界各地,跟你说一声,生日快乐,安……哦,这花絮只播放一次,但愿你现在在电影院,而不是窝在家里戳手机。” 随后,精灵王的身影出现:“生日快乐,儿子。” “生日快乐,弟弟。” “生日快乐,我们的小王子。” “生日快乐……” 主角们、配角们纷纷在屏幕上亮相,最后出现的,是七八个服饰不一,带着眼镜的男女,齐声道:“生日快乐,boss。” 其中一人推了推眼镜,道:“他们说这样可以省了给你买生日礼物的钱,是吗?boss?” 看着这些熟悉的面孔,安宁无语:这是惊喜呢,还是惊吓呢? “这是……”齐倩然艰难的吞了口水,道:“这是哥哥给阿宁的惊喜吗?” 齐臻淡淡道:“我可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齐倩然脸色惨白,她四年的努力,她的名声、地位、成就,就在这一声声的生日快乐中,被打的落花流水。 就好像一个人拼命的攀爬,想要登上山顶,让身后的那个人永远仰望,然而当她终于靠近顶峰时,却忽然发现,本来该在山脚的那个人,正站在云端,对她肆无忌惮的嘲笑。 她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她的每一次努力,她为之骄傲的一切,都仿佛成了笑话。 难道老天爷让她重生一次,就是为了让她再次被这个人踩在脚下吗? 不,这不公平!不公平! 第57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电影放映结束,意犹未尽的观众慢慢散去,有的打电话兴奋的和朋友分享体验,有的则直冲售票处——下一场的票来一张,直接撸第二发!什么?早卖完了?那就下下场,下下下场…… 安宁他们也随着人流出门,齐倩然戴着墨镜,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挽着齐正阳的胳膊从电影院出来,齐臻和安宁走在齐正阳另一侧,十足幸福一家人的模样。 齐正阳臭着一张脸,道:“那个演精灵王的小子,叫什么来着?竟然敢叫你儿子?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他养过你一天吗?不要脸的小子!简直岂有此理!” 安宁吭哧直笑:“爸,人家才二十八岁!”这是吃的什么干醋呢! 齐臻冷哼:“那就更不该乱叫了!” 安宁笑的打跌,扶着齐臻的肩膀:“你们两个够了啊!” 灯光照不见的阴暗处,谢靖安靠在墙上,慢慢抽着烟,看着那一家子说说笑笑的出门,第一次在有齐倩然出现的地方,却将注意力完全给了别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经历的够多了,再不会只被一副漂亮的皮囊所迷惑,但他发现,自己真的太高估自己了。谢靖安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齐家父子在明明知道那个人不是齐家血脉的时候,还对他宠爱如斯……有些人,真的,只要好看就够了,太够了。 看着那个人的笑容,一直躁动不安的心竟慢慢平静下来,今天,他差点就阴沟里翻了船,他那些同母异父的弟弟中,和他关系最好、最依赖他、在漫长的岁月中唯一给他安慰,甚至在他□□的时候毫不犹豫站在他这边的弟弟,这次却和别人站在了一起,将他出卖的彻底。 如果不是他早早就立下遗嘱,一旦他死了这些人将什么都得不到,他现在的尸体都该凉了。但这和杀了他有什么区别呢?落在这些人手里,下场一定比死都不如,当然,这些人落在他手里,也是一样。 唯一的“家人”的背叛,和身陷的绝境,让他近乎心灰意冷,直到他看见了那辆他熟悉的跑车,事情忽然开始每一件都朝着他期待的样子发展。 那个人,仿佛听到了他心底的声音,开着跑车,笨拙的在马路上走起了“z”字,拖延着他们出城的时间;受惊吓似得的一转方向盘,撞碎了汽车的后视镜,横在路中央使他们不得不下来换车;上前拦住拿枪挟制他的人,东扯西拉的拖延时间,吸引了不少人过来围着他们拍照…… 真可笑,那个他从心底看不起、厌恶的人,竟成了他的救赎,简简单单的一场交通肇事,竟将三个执枪的亡命之徒,逼得落荒而逃。 尽管他是无意之举,但毫无疑问,他的确救了他的命。 确认安全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不是去找那些人的麻烦,让他们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而是神使鬼差的跑来看电影……他告诉自己,他是来看看那个时常让他心疼、让他心软的女人的,然而,大约不是…… 除了他,他谁都看不到。 不管是广告、电影还是现实中,他都是那样的耀眼,只要你看见了他,就再也看不到别人。 —— 借着《魔幻纪》的东风,安宁这次是真的火了,而且是世界范围的火,当然这种一时的热度在他没有新作品问世的时候,会很快冷却下去,但这依然不能阻止他的粉丝们在网上拼命的尖叫。 不过对于电影界的人来说,这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c国演员的确潜力无穷,但他们最关心的,却是这部电影的电脑特效。 q.a特效工作室——他们不是没听过这个名字,新成立才两年、只有十几个员工的小小工作室,虽然完工速度比一般要快的多,而且效果比较逼真,占用资源也少,可是到底只是一个毫无名气的小工作室。可就这么个小工作室,收费却比知名特效工作室还要贵,所以生意也是一般。可直到现在《魔幻纪三》上映,他们才清楚的知道,原来所谓的“比较”逼真,竟然“比较”到了这种地步。 他们终于明白这q.a工作室开价为什么如此之高了,笑话,要是再低一点,其他业内人士只怕要没饭吃了。 一夜之间,q.a的对外电话差点被打爆了。只是远在c国的安宁,对此一无所知,便是知道,也懒得过问。 第二天,安宁收到一份匿名的大礼,一辆价值千万的一辆豪车,以舒适奢华的内部设计和强大的安全设施而驰名,安宁问了送货员几句,笑笑在收据上签了名。 虽然对这辆车的音响系统很不满意,但他的跑车还在修,他爸新给他定的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造好,他正准备随便找辆车先开着,既然有人主动送了一辆来,那就先凑合用吧!说真的,这车子的外观和性能都还挺符合安宁的要求的,等回头找个时间将风语装进去就完美了。 第二天,又有人送来一块表,百万a元以上的名表,安宁这次一句话都没问,直接签收了。 这两天,影院已经增加了《魔幻纪三》的场次,但依旧场场爆满。短短两天,《魔幻纪三》就已经占据了票房周冠军的宝座。一周之后,票房统计出来,成绩远超之前一、二两部创下的票房纪录,而且时间过去一周,每天的上座率依旧没有下降的趋势,可以想见,这部电影创下新的世界总票房纪录也只是时间问题,而且这个记录,很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不不会被打破。 票房成绩一出来,安宁就被方宜年和郝飞拉去酒吧庆祝,因为风语的开售,齐臻忙的脚不沾地,反而没有参加。 “是是是,”安宁无奈的敷衍趴在他肩膀上的醉鬼:“谢谢宜年哥当年灵机一动,才有我们的今天……干了这杯没问题,不过我喝完,你喝多少?” 方宜年豪爽的拍着胸脯,粗着嗓子道:“你喝多少,我喝多少!” 安宁还没答话,郝飞过来拖方宜年:“宜年你别闹阿宁!” “没关系,阿宁……酒量好着呢!”方宜年大着舌头道:“我喝醉了,他都不会醉……哥哥我今天高兴!我给人家拉了十几年的投资,自己只投资了一次,就哈哈……比十年挣得还多!哥哥我高兴!以后我再也不用到处给人家陪笑脸了,我方宜年,如今也是千万富翁,不对,是亿万富翁!阿宁、阿宁……哥哥我谢谢你,哥哥敬你!” “行行,我喝我喝,”安宁在郝飞的帮助下,艰难的从他手里脱身,道:“你说的啊,我喝多少你喝多少!” “没、没错,哥说的!” 安宁倒酒,道:“郝飞你别拦他,对付醉鬼最好的方法,就是彻底把他灌趴下……你看着,我让他一个月不敢跟我喝酒!” 郝飞无奈道:“我是怕你喝醉了,把我的酒吧给拆了!” 安宁道:“别冤枉我啊,我喝醉了脾气最好不过,没人招惹我,我的绝对比兔子还乖。而且,这才哪跟哪儿呢!想灌醉我,两个方宜年再加个郝飞都不够!” “是是是,”郝飞好脾气的揉着他软软的短发:“你比谁都乖。” 在安宁发怒之前,转身抓住方宜年:“来来,我们两个喝一杯,提前庆祝我们两个这次投资一本万利!来干杯干杯!” 方宜年挣扎道:“阿、阿宁也来。” 郝飞道:“一会再找他,咱们两个先干一个。” 他是酒吧老板,酒量和劝酒的手段都不是方宜年可比的,三下五除二就把方宜年灌的晕乎乎的,一个人跑到上面对着麦克风发疯去了,郝飞胜利回师,来和安宁继续喝。 “郝飞你有心事?”看他那架势,不像是和他拼酒,倒像是一门心思想将自己灌醉的模样。 “没!”郝飞道:“我就是高兴。” 安宁摇头失笑:“你们一个两个的,至于吗?” 郝飞道:“怎么不至于?阿宁我问你,《魔幻纪》第一部 、第二部,挣了多少?” 这个安宁门清,道:“第一部 投资大概在1.8亿a元左右,票房19亿不到的样子,第二部差不多也是这个数据,不过成本下降了点儿。” 郝飞道:“所以傻子都知道第三部 一定挣钱对吧?这部片子,多少人挤破了脑袋想参一脚,要不是阿宁你,这馅饼能掉到我们头上来?而且第三部的特效、音效,都是颠覆性的,之前没有一部电影能比的上,哪怕不看剧情,只为了特效,也会有无数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走进电影院。最关键的是,这部电影是fy格式,fy格式文件的复制和下载限制,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将它破解出来。这就代表着,网上不可能出现《魔幻纪三》下载资源,想要看,就只能去电影院,或者在aq视频网购买,网络观看资格是两百块,下载一次是五百……你算算这是多少钱?” 安宁笑道:“那我是不是该庆幸一下,这些人想要用fy看电影,就要先买风语音响,我又可以大挣一笔了?” 郝飞道:“别转移话题!” 安宁投降道:“行行,我什么都不说了,行吧?” 郝飞道:“这部电影,是你参与制作的,所以,这些你早就知道了对吧?所以才刻意拉上我和方宜年……那你知不知道这部电影,我们能挣多少?” 安宁给他倒酒,漫不经心道:“能挣多少?反正不会比我和哥多。” “谁跟你比呢!”郝飞冷哼一声,又苦笑道:“你来之前,我和方宜年粗粗算了一下,保守估计,我的身家起码会翻一番,至于方宜年,当初他把全副身家都投了进去,这次更是赚翻了……阿宁,你这个人情,实在太大了点。” 安宁将酒杯塞进他手里,皱眉道:“多也好,少也好,不就是个钱吗?你是靠它救命还是怎么的?至于吗?郝飞你今天怎么回事儿,平时你可不是这么婆婆妈妈的人,要是你觉得这事儿给你压力了,嫌它烧手,拿来给我,我帮你花!” 郝飞笑笑,不吭气了,开始一杯一杯灌酒,安宁皱眉道:“郝飞你到底怎么了?有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忙,喝闷酒算什么?” “没事儿,我就是壮壮胆。” 安宁一愣。 “阿宁,我喜欢你。” “咳!”安宁一口酒呛到嗓子眼,好半天才缓过气来,咳得泪眼汪汪的看向郝飞,只见他低头看着酒杯,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安宁的反应,自说自话似得继续道:“四年前,我第一次看见你,我就想,这小孩,怎么能这么漂亮呢?我想着,要是齐家不要他了可多好,我就可以领回家来养,就算天天看着也赏心悦目啊!” “谁知道你爸和齐臻,那么稀罕你,我只好死了这条心。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放不下,每看到你一次,就惦记的更厉害……我就想,等你再长大一点了,我就去追吧!现在好多国家可以领证,孩子代孕也可以,不要也没关系,反正我就一孤家寡人,也没人逼我传宗接代……我还想着,大不了被齐臻打个半死,大不了被你爸逼出c国,只要你点头,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会解决。你跟了我,我一定让你好好的,什么乔丽,什么齐倩然,他们要是敢来膈应你,我分分钟灭了她们……” 安宁慢慢转动着手里的酒杯,眼睛专注的看着杯中的酒,仿佛完全没有听见郝飞的话。 郝飞依旧垂着眼,继续道:“后来,你终于慢慢长大了,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能干……我告诉自己,你还小,你一年四季都在外面,再等等,再等等,等你毕业,等你回国……其实我知道,这些都是借口,其实,是因为我不敢了。” “我对自己说,郝飞,你问问你自己,你配吗?那小孩,那么干净,那么漂亮,可是你呢,从头到尾都烂透了,男人女人你玩了多少?吃喝嫖赌你哪样不沾?你敢拿你那脏手碰他一下,你自己都不答应!” “我又对自己说,可是你有钱有势啊,而且会越来越有钱有势,齐家虽然大,可是他到底不是姓齐的,还被那两个人排挤,哪有跟着你省心……” “我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懦弱过,就这样翻来覆去的想着,既不敢去追,也舍不得放弃,”郝飞颓然的挥着手,深吸一口气,苦笑道:“你说这事儿给我压力了,的确是压力,压的我不敢再自欺欺人,如今你手指缝里漏出来那么一点东西,就比的上我一辈子的努力……可除了这点钱,我还剩下什么?” 安宁静静坐着不说话,也不去看他,郝飞安静了片刻,又继续道:“我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我知道我的痴心妄想是不可能的,可我还是不甘心,我总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不是?要是万一,其实你也有点喜欢我呢?要是万一,等过几年,你带一个比我还要渣还要烂的男人回来呢?岂不是要后悔死?说出来,被你明明白白的拒绝了,也算是一个解脱,不是吗?” 安宁将把玩了好一阵的那杯酒倒进嘴里,道:“需要我说‘你是个好人’吗?” 郝飞噗嗤一声失笑,一挥手:“得,这样挺好……” 点头道:“挺好!” 仰头喝酒,然后跳起来,跑到台子上和方宜年抢麦克风去了。 两个酒疯子一闹就是后半夜,等三个人相互搀扶着出门的时候,酒吧都开始冷清了。 一样头昏眼花的安宁吃力的将方宜年塞进汽车后座,方宜年嚷嚷着不肯走:“阿宁,再、再有什么事儿,可要想着哥哥……哥哥给你做牛做马……” “想着你,想着你,”安宁无奈道:“不想着你我还能想着谁呢!” 终于送走方宜年,安宁转向有气无力靠在墙上的郝飞,道:“我找人送你去酒店?” 郝飞摇头:“不用,我在这儿有房间……不用你送,我送你。” “我怕我一走,你就直接睡这儿了。”安宁认命的将郝飞又扶回酒吧门口,道:“行了,你早点休息,我走了。” 挥挥手,转身准备离开,忽然手腕被郝飞牢牢攥住:“阿宁……” “怎么?” 郝飞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不是朋友还能是什么?”安宁反问道:“想多了吧你!行了,回去睡吧,我也困了,很久没睡这么晚了。” 郝飞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手上一使劲,将安宁拉进怀里,狠狠抱了一把才放开,挥手道:“走了走了!” 笑的一脸满足。 和酒鬼相处就是累,安宁叹气,走到自己的车跟前,正要开门,忽然想起自己如今也是半个醉鬼,于是拿出手机,想想还是没打给齐臻,而是用打车软件定了辆车。 “你这么风流,齐臻知道吗?”嘲讽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安宁一回头,便看见靠车上吸烟的男人。 安宁挑眉:“风流?” 谢靖安冷笑一声,道:“还是说,这本来就是齐臻的意思?用你来拉拢他这些朋友?” 安宁实在对他无语,转身就走。 谢靖安大步上前,抓向安宁的手腕。他可不是郝飞,安宁怎么可能让他抓上,缩手退开,不悦道:“做什么?” 谢靖安个子很高,踏前一步,近距离看着背靠着汽车的安宁,很有种压迫感,他看了安宁一阵,将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淡淡道:“离开齐家。” 安宁皱眉,这人脑子不会是有病吧? 谢靖安淡淡道:“你不就是想要钱?想要车子、房子,想要出名吗?这些我给你,离开齐家。” 安宁简直要被他逗乐了,道:“我留在齐家,一样有最好的房子、最好的车、一辈子花不完的钱,我为什么要离开齐家?” “你觉得你现在过得很好?”谢靖安冷笑道:“才和方宜年黏黏糊糊,完了马上和另一个男人抱成一团,还有齐臻,听说你早就爬上了他的床?安宁,左右逢源,你是不是很得意啊?你怎么不想想,要不是只把你当个玩意儿,哪个男人忍得了和别人公用一个情人?你以为自己长的好,全天下男人就对你死心塌地?齐臻要真对你好,会让你……” “我怎么样,和你谢靖安又有什么关系?”安宁连和这神经病辩白的欲望都没有,直接打断他,伸手一指,道:“谢大公子,那边是红灯区,里面有的是失足的少男少女等着你去布道,我这里就不劳您费心了,麻烦让让,我叫的车要到了。” 谢靖安冷冷看了他一阵,微微侧身,安宁刚一抬脚,谢靖安猛地按住他肩膀,冲着那形状极美却言语刻薄的双唇,狠狠的亲了下去。 安宁这才反应过来谢靖安要做什么,顿时大怒,不等他挨近,肩膀一扭一滑,底下膝盖一弯,狠狠撞在他小腹上,怀里的手机忽然滴滴滴响个不停,安宁压下将他揍个半死的欲望,冷冷道:“谢靖安,你他妈疯了?” 谢靖安扶着汽车站稳,安宁下手极狠,他小腹依旧还在抽痛,脸上却看不出什么表情来,手指敲敲汽车前盖,冷笑道:“你装什么清高?怎么,他们可以我就不行?先前收我的礼物的时候,不是收的爽快的很吗?还是说你以为这是你哪个情人送的?” 安宁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半晌才道:“你是说,这车是你为了‘包养’我,送我的?” 谢靖安冷笑,他很享受安宁现在的表情。 安宁看了他好一阵,正当谢靖安以为他要恼羞成怒时,安宁忽然摇头失笑:“真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 谢靖安淡淡道:“你是要看发票,还是看付款记录?” “谢靖安,”安宁看着他,轻声道:“你一条命,原来还比不上这辆车?” 谢靖安一愣,忽然心中狂跳:“你,你……” 安宁嗤笑一声,道:“我本想着,救了你一条小命,还为此撞坏了我价值五千万的跑车,结果你只送来一辆两千万的汽车作为谢礼,实在是太小气了点儿,却没想到,连这个都不是?” 他摇摇头,随手将手里的车钥匙扔给谢靖安,淡淡道:“修理跑车的账单,明天和那块表一起快递给你,想必这个钱,你不会拒付吧?” 转身就走。 谢靖安嘴巴张合了两下,只觉得像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狠狠扇了两耳光一样,脸上火辣辣的疼,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等醒过神来,安宁已经越过他走出了好几步远,谢靖安猛地上前拦住他,干涩着嗓子道:“你、你是有意……” “不然呢?”安宁看着他,嘲讽道:“我十六岁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汽车,到现在才第一次上路,你信?” “还有,谢靖安,不管我是有意还是无意,对于我救了你的命这个事实而言,有什么区别?”安宁嗤笑一声:“因为对方不知道自己救了你的命,你就可以对你的救命恩人一边送上廉价的谢礼,一边心怀恶意的想着,他要是收了,就是不知廉耻,就是不要脸……谢靖安,我现在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你看见我搀扶醉鬼上车,和朋友告个别,就能产生那么恶心的联想,因为这原本就是你的思维方式,不是吗?” “谢靖安,”安宁摇头,道:“你还真是……恶心到我了。” 转身离开。 谢靖安看着他的背影,嘴巴张张合合,却没能吐出一个字……那人如同看见苍蝇似得眼神,让他恨不得将自己缩成一团,藏到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去。 谢靖安,你还真是……恶心到我了。 ……恶心到我了。 不,不是,我只是,不想看见你和那些男人走那么近,才胡说八道、恶语伤人,我没有真的这么想…… 我不是舍不得钱,只是挑了安全性能最高的那辆来买…… 我没有觉得你收了就是恶心,我很开心你收了我礼物,很开心你肯用它…… 我只是…… 只是…… 第58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回到别墅,安宁洗了澡出来,看见手机上齐臻的来电,回拨了回去:“哥,现在还没睡呢?” 齐臻嗯了一声,道:“是我把你吵醒了,还是你们还没结束?” 安宁笑道:“哥你看我这么精神,像是被吵醒的样子吗?我刚到家。哥你这么晚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齐臻道:“没什么事,就是怕那两个小子太能折腾。他们平时还算靠谱,一喝醉酒就没玩没了,要真闹你,别客气,打晕了朝汽车上一扔就好。” 安宁失笑道:“哥,就我的酒量,犯得着用打的吗,直接灌就灌晕了……哥你放心,他们对我照顾着呢。” “……那就好。” “……” 忽然就没了人说话,可也没人挂掉,两人安静了片刻后,又同时开口:“阿宁……” “哥……” 两人同时闭嘴,又一起道:“你先说。”而后失笑。 齐臻道:“我没什么事,就是让你早点睡,你要说什么?” 安宁道:“我是想问哥你明天有没有什么安排,没有的话我们一起吃晚饭?” 齐臻想也不想道:“在哪儿吃?家里还是外面?到时候我去接你。” “外面吃方便,”安宁道:“你是大忙人,还是我去接你吧!要不直接去餐馆也行。” 齐臻道:“再忙也不在这么一会儿。让你开车,我提心吊胆的更累。” 安宁想起他刚到手的车已经还了回去,笑道:“那就麻烦哥你了。” …… 手机屏幕猛地暗下去,齐臻这才回神,发现自己竟对着手机发了好一阵的楞,苦笑一声,看着空荡荡的公寓,忽然觉得当初买这么大一套房子,也许是个错误……房子越大,越冷清。 也许,是该找个人成家了?不然怎么会忽然产生让阿宁再搬过来和他一起住的想法呢?幸好没来得及说出来,阿宁有什么理由不住齐家,不住自己的公寓或别墅,反而搬来和他一起住? 齐臻苦笑,阿宁搬进公寓不过和他一起住了一个多月,可就这一个多月,偏偏让他过了四年都没有办法再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先前总想着,阿宁念完大学就回来了,等他回来就好了。可现在他回来了,却感觉像是更远了一般,这房子,依旧冷清的可怕。 嗯,明天一起吃晚饭……忘了问他到哪个酒店吃了,要不要他先定个座? 点开那人的电话号码,却又重新放下手机:这么晚了,还是别打扰他睡觉了,明天再问吧!要不直接安排好也行,反正那小子的喜欢的就那么几样儿,多少年都没变过。 齐臻将手机放下,准备也洗洗睡了,忽然又想起,他明天晚上似乎有个饭局?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推就推了吧! …… 第二天上午,安宁让4s店发来跑车修理费用清单,将清单、账号和前几日收到的手表一起,快递给了谢靖安。 晚上,齐臻下班过来,接上安宁去饭店,依旧吃他最喜欢的正宗川菜。 菜还没上齐,两人坐着喝茶聊天,齐臻知道安宁原本就有几分懒散,且受齐正阳影响,不爱在饭桌上说公事,便只和他东南西北的聊些琐事。 安宁道:“我前两天接到学校的电话,说要聘请我去做客座讲师,一周或两周上一次大课的那种。” “答应了?” “不答应也不成,”安宁郁闷道:“开学的时候,我不是去a国给查尔斯打工吗?结果错过了军训,如今用这个理由扣着我的毕业证呢!说要么担任一年的客座讲师,要么夏天开学的时候和新生一起,补一个月的军训。哥你说我都老白菜棒子了,还和那些嫩黄瓜一起军训,忒跌份了!而且我算了下,当讲师一年也就上三十多节课……哥你居然幸灾乐祸?还有没有点手足情分了!” 齐臻看着那张干净漂亮的脸蛋,笑的肚子疼,这小子,说他十六岁都不会有人怀疑,还“老白菜梆子”呢?亏他怎么想的出来。 见他发毛,好笑的伸手揉揉他的短发,道:“你旷了那么多课,学校的社团和大型活动一个没参加,连毕业典礼都缺席,学校还肯给你毕业证就不错了……当讲师不错啊,省的你一天到晚窝在电脑跟前。” 安宁躲开他的手,不满道:“哥,我二十岁了,你别总把我当小孩子行不行。” 齐臻缩回手,捧起茶杯喝水,垂下的眼眸里带了几分失落:是啊,二十岁了,该飞了,不对,他已经在飞了……他只恨前十六年,当面前这个人需要一个羽翼的时候,他将他排斥在外,让他饱受冷漠风雨,如今再想弥补,他却已经强大到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了。 口中却笑道:“嗯,二十岁了,是大男人了。” 两人说笑着,门被推开,两人只以为是服务员来上菜,不以为意的侧头看了眼,顿时微微皱眉,门口站着的,却是一身水蓝色连衣裙的齐倩然,黑直的长发披着,脸上化了淡妆,显得清纯秀丽。 齐倩然似乎也很意外,呀了一声,道:“哥,阿宁,你们怎么在这里?” 随后反应过来,笑道:“一定是服务员以为我们是一起的,指错了包间,” 又顽皮一笑,道:“哥我先前约你,你总说没时间,原来是忙着和阿宁一起吃饭啊,嗯,那我不打扰你们了。” 看着齐倩然转身离开,安宁看向齐臻,道:“原来这里的服务员这么糊涂?还是哥你和倩然以前总在这里吃饭,所以他们习惯了?” 齐臻摇头:“都不是。” “嗯?” 齐臻淡淡道:“是我该换助理了。” 安宁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笑的幸灾乐祸,道:“哥你是香饽饽嘛!” 齐臻看了他一眼,冷哼道:“我是拜谁所赐,才这么香呢!” 正说笑着,门再一次被推开,齐倩然进门,歉然道:“哥,我和朋友约了一起吃饭,没想到竟然定错了桌子,我朋友就快到了,能不能在……” 齐臻打断道:“不能。” 没想到齐臻拒绝的这么果断,齐倩然脸色一白,咬了咬唇,又道:“哥,你们反正只有两个人,我也只有两个人……那个是我老板,对我真的很重要。我已经和他说了订好了桌子,哥你总不能看着我在他面前丢脸吧?” 齐臻淡淡道:“我和这家的经理认识,我帮你另外定一间。” 齐倩然急道:“可是刚刚我已经和朋友说了,和哥你一起……” 齐臻再度打断道:“你和朋友说了,可没和我们说。” 齐倩然看着齐臻,神色复杂,好一阵才黯然道:“哥,我知道,你还在为当年的事怪我,我承认那个时候是我太自私,舍不得你给的温暖,最后才会让你难堪。可是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四年了,哥你还不能放下吗?这些年,你一直躲着我……难道我们兄妹,一定要这样别别扭扭一辈子吗?” 齐臻下意识的看向安宁,却见他一本正经的捧着茶杯喝茶,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但齐臻还是察觉到他唇角可疑的笑意,齐臻有些无奈,也有些无力,神色慢慢冷了下去,淡淡道:“齐倩然,真正没有放下的人,是你吧?别别扭扭?你觉得我要怎么对你才算正常?当年我母亲病重,乔丽挺着大肚子到我们家来,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妈好强,她憋在心里,到死都不肯对我爸说一个字,也不让我说。她说,若是那个男人知道了这些,还要娶那个女人,她会觉得恶心,因为自己竟然和这种人同床共枕十年,如果那个男人因此不娶那个女人,她会更恶心,她不愿这个男人,再因为她做任何事,她不要他可怜她,死都不要……齐倩然,我连那个男人都没有原谅,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疼爱你这位所谓的妹妹?” 齐倩然看着他,双目泫然欲滴,道:“可这些都是大人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那个时候甚至还没有出生!而且我是她生的没错,可是我还不是被她毫不留恋的扔掉,十几年来不闻不问?哥你把这些算到我头上,公平吗?” 齐臻看了她一眼,淡淡道:“我若真将这些算到你头上,你以为你能进的了齐家的大门?可是齐倩然,你真的没有发现,你现在越来越像你那个妈了吗?” 齐倩然身形晃了下,有些站不稳脚,以前,不管齐臻对她好也罢,不好也罢,她都能骗自己说,他对她是不同的,可是现在齐臻用厌恶的口气,将她和乔丽放在一起比较,让她再难自欺欺人下去…… 她有些恍惚:她越来越像乔丽了?骗人的,骗人的!她怎么可能像那个无耻无情的女人?又有些不安,这一世她虽然没有和乔丽生活在一起,可是上一世,她努力融进上层的圈子,一直努力讨好着那个女人,方方面面都学着她…… 门被敲响后推开,一个身材高挑,容貌俊美的青年出现在门口,脸上笑容和煦,声音和温暖动人:“倩然,我没找错地方吧?” 齐倩然迅速收拾心情,道:“没有,温总,快进来坐,就等着你呢!哥,这是我老板,亚洲娱乐的老板温岚。温总,这是我哥齐臻,还有……安宁,你知道的。” 温岚过来伸手同两人握手,笑道:“齐总,久仰久仰,还有阿宁,我可是你的铁粉,至死不渝的那种!” 齐臻看了齐倩然一眼,道:“温总客气了,请坐。” 安宁笑着对温岚点头,他早就知道会这样,齐家人老爱面子了,就算齐臻再不待见齐倩然,不到忍无可忍,就绝不会在外人面前撕破脸,齐倩然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敢这样算计他,厚着脸皮将人留下。 想当年齐臻对齐倩然是百依百顺,可如今齐倩然想要和齐臻一起吃顿饭,介绍个人同他认识,都要百般算计,却也让人唏嘘。再想想齐正阳的态度,安宁都替她累的慌,他真是有点不明白了,齐倩然并没有贪得无厌的问齐正阳、问齐臻要这要那,她有如今的身家,大多数都是她自己挣的,她也有才华,会写歌,能演戏,懂投资……可为什么她活的,就是这么累呢? 两个人的饭局变成了四个人,而且还是面和神离的四个人,不过好在温岚是调节气氛的高手,是那种就算双方立场不同,也完全讨厌不起来的那种人。 齐倩然安静坐着,脸上带着矜持的笑容,除非温岚问到她头上,几乎一言不发。 齐臻依旧是一成不变的冰块脸,但并没有人不理人,温岚打听过他的事,知道他向来如此,所以不以为意,但安宁和齐倩然却能看出他心中的不快。 吃了几口,安宁的手机短信响,作为一个合格的低头族,安宁百忙中还低头看了眼,神色微冷。 齐臻一直注意着他,见状道:“怎么了?” 安宁将手机递给他看,齐臻皱眉道:“五千万?谁打的?” 安宁耸耸肩:“谁知道?也许打错账号了?” 齐臻瞥了一眼,皱眉道:“五千万,你以为是五千块呢,还打错账号?a国还是c国的?不对,这是你零花钱的账号,一般的钱都不会打在这上面?会不会是爸?” 安宁道:“爸刚掏腰包又给我定一辆车,两辆车加起来都上亿了,才舍不得再给我五千万零花呢……哥你别猜了,我知道是谁了。” “谁?” 安宁道:“哥你问那么清楚做什么?” 齐臻冷哼道:“除了我和爸,还有其他人给你零花钱,而且一给就是这么多,我能不问?” “不是零花钱。” 正说着,电话铃响,安宁起身准备出去接电话,硬被齐臻按了回去,只得当着他的面接通:“哪位?” 低沉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传来:“是我。” 安宁皱眉:“你是谁?”神经! “……谢靖安。” “哦。” “钱收到了吗?” “嗯,收到了。”安宁道:“我会打电话给4s店,让他们修理好以后把车给你送去。”五千万正好是他跑车的价格,这样处理挺好,刚好他也不想再开跑车了。 “……这不是买车的钱。” 安宁淡淡道:“不是买车,难道是买命不成?这件事就这样吧,再见。” “安宁!”见他要挂,谢靖安忙叫了一声,又道:“我们见个面吧,我们谈谈。” 安宁淡淡道:“没必要。谢靖安,我是个道德观正常的人,所以就算看见猫猫狗狗遇到危险,我也会忍不住救一下,但救它们并不代表我就准备养它们,更何况还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所以请你以后离我远一点,就算是报答我了。” 谢靖安?齐倩然猛地睁大了眼:他怎么会和谢靖安扯上关系?而且谢靖安给他打了五千万?五千万啊! 安宁挂断电话,对神色不虞的齐臻道:“哥,我回头跟你说。” 心里哀叹,刚刚要是看到短信不顺手递给他看就好了,这下可好了,不解释过不了关,解释的话,持枪歹徒什么的,少不了一顿训。 假装没看见齐臻的神色,对温岚笑道:“温总的公司有好多我喜欢的明星呢,什么时候沾温总的光,让我近距离接触下偶像可好?” “那可是求之不得,”温岚笑道:“对了,阿宁有没有兴趣在娱乐圈发展?以你的条件,将来绝对是世界级的巨星,要是肯来我们公司,直接一线的待遇,最好的资源,量身打造的电影电视,怎么样?” 安宁摇头道:“谢谢温总,不过我对演戏实在没什么兴趣。” 对温岚配合他转移话题,安宁很是感激,提醒道:“温总找我哥,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说?哥他最近忙的很,难得抽出点空来,昨天方宜年他们还和我抱怨呢,说哥有一个月没和他们弟兄几个一起聚一聚了。” 温岚闻言,感激的向齐倩然看了一眼,他听说齐臻和齐倩然的关系并不怎么好,但现在看来,传言并不属实,否则齐臻又怎么会专门抽空来见他? 齐倩然低着头不说话,温岚道:“齐总事忙,那我也就不兜圈子了。这次特地约齐总出来,是想打听一下aq音乐网的事情。aq音乐网,是风语旗下的副产品,齐总既然是风语在中国的全权负责人,那么是不是aq音乐网的中文板块,也是齐总负责?” 齐臻看了安宁一眼,见他正无辜的对自己眨眼,叹了口气,点头道:“不错。” 温岚微笑道:“居我所知,aq的经营模式,是挑选歌手投递的歌曲,然后重新录制成fy格式在aq网上发行出售,然后和歌手以四六分成,歌手占四成,网站占六成。” 齐臻点头。 温岚道:“齐总明白人,我也不玩什么欲情故纵。风语的流行是个大趋势,aq的火热也是时间问题,尤其是因为fy不存在盗版问题,所以fy日后必将成为音乐市场的主流。如今谁先进场谁就占了优势。我们亚洲影视有意全体进驻aq,齐总,我知道因为风语耳机和音响先前并未在中国发行的原因,aq网上中文板块现在还很冷清,所以亚洲影视集体进驻,也算是雪中送碳……我想知道,齐总能给我们什么优惠?” 齐臻皱眉道:“aq网的目的主要在于推广风语,挣钱倒在其次。而且aq网号称是绝对公正、属于所有音乐人的网站,立足点是世界,不是c国,所以在版块和分成上,不可能有特殊待遇……” 温岚有些失望,正要继续,只听安宁开口道:“不过温总是c国第一个对aq网伸出橄榄枝的人,所以我们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实际上,aq网号称绝对公平,其实并不公平,因为资源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歌曲都能被选中,录制成fy音乐。风语想要壮大、aq要流行,fy音乐的录制就决不能成为独家。所以用不了多久,fy录音系统,也会开始出售,当然因为产量有限,一开始只能限量发行。” 温岚眼睛渐渐亮了,只听安宁继续道:“是温总的话,我可以做主,卖给温总一套最先进的fy录制系统,温总的公司可以自己录制音乐,然后直接上传到aq网。按aq网的规定,歌手自己录制的歌曲,和网站是五五分成。” 温岚看了眼齐臻,见他并无被越俎代庖的不悦,顿时大喜,道:“这就太好了!阿宁,齐总,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他听过aq的大名,当年aq在a国曾遭受到一些世界级的歌手集体抵制,原因是aq网给他们的分成,和五音不全第一天唱歌的人没什么区别,但aq理都没有理他们,就靠这些“五音不全”的平民歌手们,仗着风语无与伦比的音效和绝无盗版的优势,硬是将aq做大。最后这些歌手不得不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老老实实一头钻进aq网,像所有人一样,建个零级的新号,开始打榜、卖歌。 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能在分成和版块上得到什么优待,他来的目的,其实就是想在得到优先录制的权利——谁不知道a国的fy录音室,排队都恨不得排到明年去了。 安宁给他的条件,简直就是惊喜——再优先,能比拥有自己的录音室强?更何况还是五五分成?要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小钱,如今a国许多知名歌手,在aq网上的收入已经和他们卖唱片的钱持平,而不知名的,就更别提了,大部分收入都在网上。 甚至有人断言,风语老板哪怕没有风语,只凭着aq,几年以后也会成为世界超级富豪。当然,有了风语,他现在就是世界超级富豪就是了。 齐臻道:“出售录音系统和五五分成,都不是温总独有的,温总不必这样。” 温岚笑道:“生意场上,有时候先走半步就是赢,更何况这可不是半步,而是好大一步。不知道那设备什么时候能到?” 齐臻道:“七天内到货。不过风语的东西一向很贵,温总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温岚大笑,道:“这一点。从我买第一个风语耳机的那天起就知道了,但就这样也没能改变我每出新品,必定第一时间抢购的习惯。” 正事谈完,齐臻起身,伸手道:“那么,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齐臻道:“我和安宁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了,你们慢用。” 看一眼还在挑鱼刺的安宁,道:“阿宁。” 安宁悻悻然放下筷子,跟在他身后,等出了门,才道:“哥,我还没吃好呢!” 齐臻道:“我们换个地方吃。” “哦。”安宁还是有些失望,这家店可是最合他胃口的,吃到一半放下,还真有点舍不得。 齐臻对他笑笑,推开一间包间,对服务员道:“可以上菜了。” “额?” 齐臻揉揉他的头,道:“我怕你忘事儿,所以也定了一桌,幸好没来得及退。我们两个清清静静吃。” 安宁笑道:“最重要的不是清清静静吃,而是没有外人,可以甩开膀子吃!哥你有定好酒吧?” “那是自然。” …… 酒足饭饱,坐上汽车,齐臻发动车子,一面道:“找我到底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以安宁的性子,明明知道他如今忙的厉害,还主动找他在外面吃饭,肯定是有事要说。当然传至齐正阳的习惯——虽然因为有事儿才约在一起吃饭,但吃饭才是正事,别的都是顺带的——有时候齐臻觉得,是不是他才是被换的那个,明明这两个,才十足的像是父子俩儿。 安宁道:“一件小事儿。昨天我听谢靖安说,他听说我爬了你的床。” “吱……”刺耳的刹车声响起,齐臻手里死死捏着方向盘,好一阵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你说什么?” 安宁道:“哥你那么激动干什么?还有,这里不许停车。” 齐臻一言不发的重新发动汽车,找到最近的地方停下,道“你刚刚说什么?” 明明听清了,还要让他再说一遍,又不是什么好话……安宁无奈,重复道:“谢靖安说,他听人说,我爬上了你的床。” 齐臻掏出手机,翻找谢靖安的电话,不等他拨出去,安宁按住他,道:“哥你干什么?” 齐臻冷冷道:“还能干什么,找他问清楚!” 安宁道:“问什么?难道听句闲话还犯法不成?你找他打一架,假的也成真的了。” 又道:“谢靖安这个人,虽然脑子有病,但却不是信口开河的人,他说是‘听说’,那就是真的‘听说’的……” 齐臻脸色难看的很,他和安宁走得近些的,也就那一个多月的时间,知道他们那一个月住在一起的人,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而且这些人个个都知道其中的内情,谁都不会朝那上面去想,除非…… 这种事,若真的有人在外面胡说八道,而且说话的人还有着让人相信的身份的话……齐臻看了眼安宁,这小子,居然到现在还笑的出来,低头找到一个号码拨通:“出来一下,我在南亭茶馆等你。” 不等对方答话,就挂了电话。 “齐倩然?” “嗯。” 安宁道:“哥你不先查一下吗?” 齐臻道:“没必要。” 安宁道:“那你自己去见吧,我要去了,弄得跟三堂会审似得,她又委屈的不行。” “你在车上等我。” 见齐臻一脸紧绷的模样,安宁道:“哥,不用这么紧张吧,不过是几句谣言而已,而且也没有在外面四处传播,就是膈应人罢了。” 齐臻道:“现在没有,那以后呢?当初你不是齐家血脉的事儿,是谁传的满天下都知道的?你知不知道,要是这话传出去,外面的人会怎么想你,怎么说你?” 安宁耸耸肩:“爱怎么样想怎么想,爱怎么说怎么说,我又不是活在别人眼睛里的。在乎这些做什么?” 齐臻冷然道:“你不在乎,我在乎!” 打开车门出去,走向对面的茶馆。 齐倩然还没到,他原本还可以在这里再坐一会,和安宁聊聊天,可是他忽然心有些乱,有些不敢和身边这个人一起,呆在这密闭的小空间中……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烟雾缭绕中,齐臻苦笑:几句谣言而已,为什么他要这般在意?除了心疼那个人,是不是也因为,他根本没有那么坦然? 他一直觉得,他对他,是单纯的对家人、对弟弟的疼爱,但忽然之间,似乎不那么确定起来。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很确定,那个人一直只将他当哥哥看待,所以无论他确不确定,都必需确定下来,必需确定。 那个人的疏远、戒备,甚至厌恶,他承受不起。 齐臻深深吸了口烟,然后将它掐灭:就这样吧,就这样吧! —— 汽车里,安宁开着空调玩手机,有黑科技手机在,他就算到月球上去,也不怕断网。他有些无聊的想:自个儿已经四年没交过话费了,到底是他的秘书工作到位,按时给他交钱,还是这黑科技手机一直偷渡呢? 向外面看了眼,齐倩然已经进去有一会了,可两个人还没出来,也不知道聊的怎么样。其实他觉得这样挺没意思的,她认也好,不认也好,有什么关系?一定要和她争个是非对错,让她哭哭啼啼说我错了,我道歉? 安宁用手指敲敲手机:“喂,转播下!” 手机任劳任怨的显示齐臻和齐倩然坐在包厢中的一幕,那画质和音效,比安宁研究的风语还要强几分。 “……是安宁对不对?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齐倩然看起来很激动:“好,反正他说什么都是对的,我说什么都是狡辩!好,既然你们说是我说的,那就是我说的好了!你们去定我的罪好了!” 她愤怒的站起来,转身向外走。 齐臻淡淡道:“我录了音。” 齐倩然身体一僵,脚步顿住。 齐臻道:“我会去找谢靖安对质。” 齐倩然转身,看向齐臻,眼中有泪水缓缓流下来,神色凄然:“哥,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这四年来,你,我,爸爸,我们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安宁一回来,你们一个两个,都变成了这样?哥,我才是姓齐的,我们才是一家人!为什么你宁愿相信一个外人,都不相信我?” 关于所谓“一家人”的话,齐臻已经解释过不止一次,但他这位妹妹,永远都听过就忘,齐臻也懒得再说一次,淡淡道:“我和谢靖安的对话,我也会录下来,一起交给爸爸。” 齐倩然不可思议的看着齐臻:“就这么一点小事,你要告诉爸爸?” 齐臻淡淡道:“齐倩然,你虽然姓齐,但是到现在,却还是不明白我们齐家人的性情。这件事,只能交给爸爸处理。”有些事,在齐倩然看来只是小事,但在齐家人眼中,不是。 齐倩然心中升起惶恐,急声道:“哥!” 齐臻道:“我现在去找谢靖安,你是一起去,还是我带上录音自己去?” 齐倩然尖叫:“哥!” 齐臻起身,道:“好,我自己去。” 齐倩然上前,紧紧抓住齐臻的衣袖,哭道:“哥,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你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你说过会一辈子对我好的!你怎么能这样?” 齐臻脸色一变,甩开她,道:“录音还开着,你要是想让爸爸知道当初你明明知道自己姓齐,还故意接近我,你就继续。” 转身向门口走。 正要开门,身后传来齐倩然的声音,决然中带着几分冷漠:“你不用去找谢靖安,那些话,是我说的。” 齐臻不说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齐倩然道:“可我没有在外面造谣,说你和阿宁的坏话,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而且我只和靖安一个人说过……” 齐臻冷冷道:“谢靖安又不是疯子,若不是你有意引导,他会这么想?” 齐倩然沉默片刻后,哑声道:“没错,是我故意引导他这样想的。” 她终于想明白了,齐正阳也好,齐臻也好,他们从来就没有站在她这边过,而且这一次,她似乎犯了齐正阳的大忌……明明知道齐臻和安宁是清白的,却在外人面前诋毁污蔑他们…… 不过,幸好她已经二十岁,幸好她现在不需要他们,一样可以活的风风光光,幸好她还有一个谢靖安。她宁愿认下这一切,接受齐正阳的责骂,也决不能让齐臻去破坏她和谢靖安之间的关系! “为什么?” 齐倩然咬唇道:“因为我喜欢他,我想和他结婚。” 齐臻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你喜欢他,想和他结婚,所以在他面前编出那么恶心的事情,故意诋毁我和阿宁?” 他真的觉得,她是不是应该和她那个妈一起,去精神科看看去了,哪一个正常的人,不是一心想让心爱的人,对自己的家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可是看她都做了些什么? 齐倩然咬唇,眼中泪光盈盈道:“我有什么办法?安宁回来了,我真的很害怕……哥,他好像生下来,就是来抢我的东西的,我的亲人,我的一切,安爸爸、安妈妈、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你,一个一个的,都被他从我身边抢走。我真的很害怕,害怕靖安也……我只是想让他讨厌安宁而已……哥,你别告诉爸爸好不好?我知道我做的不对,可是……” 她睁大眼睛,倔强的看着齐臻:“我喜欢靖安,靖安也喜欢我,我只是害怕,我只是想留住他而已……哥,我不过在心爱的人面前,说几句安宁的坏话而已,难道这就犯了天大的错?哥,你帮我这一次,就这一次……” 齐臻看着她,好一阵才道:“你当然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安家二老没有看着亲生骨肉去死,舍了命去救他,所以他们对不起你,所以你将自己从他们的全家福中扣了出去,不肯再做安家人;乔丽生下来就将你换给别人,所以她对不起你,所以你利用完她之后,四年来对她不闻不问,如今明明知道她在精神病院,依旧没有问过半句;爸爸没有在你进门之后,将阿宁赶出家门,所以他也对不起你,所以无论他为你做了什么,给了你什么,你都要拿阿宁得到的比较一番,然后心里只有怨恨,没有半点感激;至于我,我没有像对待情人那样对待你,没有将追求你时说的话一一实现,自然也是我对不起你,所以你不惜编出兄弟乱伦这样事情来污蔑我……至于阿宁,他没有爽爽快快将自己拥有的一切跪着送到你面前,自然更是他对不起你。” “哥,不是的,不是的……”齐倩然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摇头:“哥,你怎么能这样想我?我……” 齐臻转身出门,道:“齐倩然,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留着和爸爸说吧!” 在他身后,齐倩然猛地将桌子掀翻:她说着这么多,做了这么多,他还是要将这件事告诉齐正阳!说到底,她不过是在心爱的人面前说了安宁几句坏话而已!齐臻,你就真的要把事情做绝? 你会后悔的,你们都会后悔的! 靖安,靖安,我现在真的只有你了,求求你,千万别让我失望…… 忽然想起那五千万,心里生出强烈的不安:谢靖安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以自主创业的穷小子身份出现,可是对安宁,一出手就是五千万…… 第59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关掉“直播”,心里竟然对齐倩然产生了几分微妙的内疚——她这种近乎病态的、所有人都必须围着她转的心理,显然和安家二老老年得女、宠溺过度不无关系。从小到大,他们几乎没有拒绝过齐倩然的任何要求,只要是和她有关的,再小的事都是大事,从频繁请假参加她的亲子活动,到卖掉心爱的收藏满足她的虚荣心…… 可偏偏齐倩然从小生活的环境,又是最势力、最爱攀比的贵族学院。从幼儿园就开始比娃娃、比玩具、比零食、比爸爸妈妈,再大一点,比衣服、比鞋子、比包包、比汽车……可以想见,安家二老竭尽全力,也不可能让她在这种攀比中获胜,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齐倩然心里就对安家二老有了嫌弃和不满,所以才在得知自己的身世之后,想也不想便将换子的事算在他们头上,并且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安家,不择手段要“认祖归宗”。 说实话,齐倩然有出身、有容貌、有才华,若是她的人生一帆风顺,她的这种性格算不上什么弱点,无非是属于豪门千金的骄傲,属于女强人的强势和自信,也可算是一种独特的魅力,说不定还能吸引许多优秀的男人……可偏偏这世上不该多了一个安宁,因为安宁,她感觉到自己被周围的人、被重视的人忽视,而这偏偏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事情,这让她性格上的弱点被无限放大,甚至到了病态的阶段。 虽是如是想,但安宁却从未想过要为此买单——他想被宠溺着长大还不能呢! 胡思乱想中,齐臻开门坐进来,神色阴沉,安宁问道:“谈完了?” 怪了,明明在视频中看到的齐臻,态度一直很冷静,没怎么生气的啊,怎么这会儿脸色这么难看? 齐臻没立刻发动汽车,而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前面,手紧紧捏着方向盘,好一阵才道:“你和那谢靖安,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原先被安宁的话吓了一跳,没有深想,现在被齐倩然提醒,越想越是不对:谢靖安才见了安宁几次?为什么会当着他的面说出“爬床”这种话来?这种话当着本人的面说,显然是带着羞辱的意味,而有了那五千万,恐怕就不只是羞辱那么简单了。 安宁有些头疼,谢靖安的事,还真不好说——不管是告诉他哥,他勇斗“持枪歹徒”,救了谢靖安一命,还是说谢靖安对他有了不好的企图,显然都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哥,我……”安宁权衡了下,还是准备实话实说,省的以后谎话被揭穿后果更严重,刚开口说了两个字,齐臻却又打断道:“算了,不用说了!” 齐臻面沉如水:安宁的态度已经足以让他确认一些事了,这种事,让阿宁怎么说的出口?都怪他自己忙着挣钱,竟忽略了阿宁,让他被这种人纠缠不清。真是该死! 拿出手机拨通电话,道:“帮我查一个人,平安电子的老板,我怀疑他有另外的身份……尽快给我答复,就这样。” 一边和齐倩然谈情说爱,一边对安宁心怀不轨,明面上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的老板,却一出手就是五千万……他倒要看看,这谢靖安,到底是何方神圣! 安宁等他挂了电话,才道:“哥,你查谢靖安啊?” 齐臻嗯了一声,却见安宁将手机递过来,不满道:“哥,你是不是忘了,你弟弟我可是世界上最顶尖的电脑高手,没有之一。”这种事居然舍近求远去找别人,也太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吧? 谢靖安的身份他早就查过了,就算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单凭着他的黑科技手机对谢靖安的“另眼相看”,他就会好好查查。 齐臻一目十行的看完,冷哼一声道:“来头倒是不小。” 世界五百强,跨国集团的老总,而且还有深厚的黑道背景……因为他一直在国外,以英文名字示人,所以竟然没人想到,谢靖安就是他。 齐臻将手机还给安宁,拿起自己的拨了出去:“下周和梵仕的会面取消,另外,取消齐氏以及风语和梵仕的一切合作……” 又怒道:“合同签了违约会不会?要不要我教你怎么请律师?” 齐臻恼怒的挂断电话,一抬头却见安宁正在艰难忍笑,怒道:“你还笑的出来?” 安宁笑道:“难道看见哥你任性一次嘛!” 齐臻冷声道:“齐倩然说谢靖安是她的男朋友……你给我离他远一点!” 安宁大笑,道:“哥你这话说的,很像是在替妹妹出头威胁潜在的第三者啊!” 齐臻怒道:“我是要告诉你,那谢靖安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齐臻动怒,安宁忙举手发誓:“知道了哥,下次看到他,我一定退避三舍!” 齐臻冷然道:“那五千万,不管是干什么的的,你赶紧给我打回去!” “yes,sir!” 见安宁看似严肃,其实完全没放在心上的模样,齐臻无力道:“阿宁,你别总这么没心没肺行不行?” 若是谢靖安喜欢上安宁,正儿八经的追求他也就罢了,可他又是羞辱性的语言,又是拿钱砸人,这是将阿宁当成什么了? 即使没有亲眼看见,但只要想到那一幕,他都气的浑身发抖,可这小子,硬是像没事人似得! “哥。” 齐臻听到他忽然正经起来的一声“哥”,微微一愣,看向安宁,只见安宁对他展颜一笑,这一笑间,仿佛有星辰明月落入他眼中,让他整个人耀眼的让人无法逼视,安宁又叫了一声:“哥。” 齐臻只觉得呼吸有些艰难:“阿宁……” “这世上能伤我的,只有我在乎的人,”安宁笑道:“所以哥不用替我担心,这世上除了哥你和爸两个人,我安宁……刀枪不入啊!” 齐臻看着安宁,心中被某种温暖的东西一点点填满,先前的几分失落和忐忑一扫而空,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润,伸手在安宁头上揉了一把,骂了一句“臭小子”,发动了汽车。 唇角慢慢溢出微笑。 安宁侧头看看专注开车的齐臻,拿出手机继续戳:他家的哥哥啊,就是这么好哄啊,原本以为会被他碎碎念好一段时间呢…… —— 谢靖安这几天很不顺,家里内患尚未根除,齐家又忽然取消和梵仕的合作。取消和齐家的合作没什么,可是齐臻如今是风语的c国代理人,谁不知道未来高端电子市场必定是风语的天下?齐臻的态度就宛如一个风向标,消息传出去不久,梵仕的股价就开始下滑,于是那些老家伙又跳出来嚷嚷,让他不厌其烦。 这些都只是小事,真正让他心绪不宁的,却还是那个人。 那个人看他如同看什么脏东西似得眼神,让他如鲠在喉,让他如坐针毡。 明明是他一直鄙视着他,一直厌恶着他,那个人,拿死人作秀,那个人,用身体换取富贵,难道他不该鄙视他,不该厌恶他吗? 他从不觉得他做错了什么,可是当他被那人鄙视、被那人厌恶时,他却发现,自己完全无法忍受……他怎么敢这样想他?他怎么敢看不起他、厌恶他! 他恨不得掐住那人的脖子,让他好好清醒一下,可是偏偏那个人说的每一句话,他竟然连辩驳都不能。 他的确,在那人撞坏五千万的跑车来救他的性命之后,如同施舍似得送了那人价值两千万的汽车,他的确因为救命恩人收了自己的一点谢礼,就去尽情羞辱那人…… “谢靖安,你还能更不要脸一点吗?” 谢靖安,你他妈的真丢人! 当快递员将他送给安宁的手表、多余的汽车钥匙以及跑车修理费用清淡送到他手上的时候,他虽然面无表情的签着字,但手却在微微发抖…… 他的东西,真的被当做垃圾似得还给他了。 他谢靖安,什么时候受过这种侮辱! 烦躁的退出股市页面,浏览器首页上“任性帝濒临破产”几个字毫无防备的冲入眼帘,谢靖安微楞——那个人……破产? 又嗤笑一声,他有什么产业呢?还破产? 带着复杂的自己都分不清的心情点开网页,果然又是遭遇标题党——“任性帝一周之内连换三车,价值从五千万直降到五百万,唯一上升的是汽车的安全性能——是偌大齐家都经不起这位败家子继续败家了,还是家人对他的车技已经绝望?笔者表示,下次就算看见任性帝开着装甲车上路,也绝不会吃惊。” 下面的配图,除了安宁这几天开过的三辆车之外,还有一张安宁的近照。 安宁站在街头,正抬头看向一块牌匾,他的站姿看似随意,但腰背却挺得笔直,肩膀舒张自然,那修长的双腿、窄细的腰身、甚至颈部曲起的幅度,都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美感,更别提那张微微扬起的侧脸,更是精致的难描难画。 底下的评论大多是些颜控的尖叫:“妈呀,鼻血止不住了,任性弟,我要告你谋杀!” “心疼我弟!” “弟弟开直播吧,姐姐每天送游艇包养!” “什么都不想说了,舔舔舔!继续舔!” “……” 在这些尖叫中,却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评论是异类——“风语视听是什么鬼?有人逛过这家店吗?求指路,想和弟弟来次偶遇。” “风语视听好地方啊,我上周末就是在那儿过得,一百块钱不到呆了一整天,什么都没干,《魔幻纪三》刷了五遍,那特效那音响,简直绝了!” “……” 在这人的照片上,还能有这么多人注意到背景上的牌匾?这里面水军的痕迹实在太明显。 谢靖安想了想,开始搜索“风语视听”几个字,网页一闪之后,出来无数结果,整个第一页,却全都是“风语视听”开业的消息。 a市、b市、c市……整个c国只要数的上号的大城市,都有一个名为“风语视听”的店在同一时间开业,面积在五层、三层楼不等,但里面的服务项目、装修风格、广告台词都大同小异,若说它们毫无联系,他是不信的。 风语视听,像是网吧和录像厅的综合体,录像厅这种东西,二十年前曾风靡一时,但随着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已经逐渐退出市场,可是如今,似乎又到了该兴起的时候了——有无盗版和音效远超同时代产品这两个优势在,必然会导致fy格式的音乐、电影、电视甚至游戏产品越来越多,可是不管是风语的音响系统,还是fy格式的音乐、电影,都不便宜,超出不少人的购买水平,那没有条件的人,尤其是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们,他们在哪里欣赏这些东西? 如今已经有了答案——风语视听。 一台电脑只要一个账号,购买某部作品之后,就可以无限次数的播放,所以他们可以在“风语视听”的电脑上尽情欣赏所有fy视频和音乐,也可以在录像厅观看热门影视。夏天蹭空调、冬天蹭暖气,价格比吃一顿肯德基还便宜……可以想见,风语视听,必然成为囊中羞涩的年轻人们最佳的消遣场所。 “风语视听”能把握住风语进驻c国市场的最好时机,还公然用安宁打广告,想也知道一定是齐家的手笔——如今各行各业都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饱和,任何一个新兴产业都是大家争夺的目标,而这一次,齐家再次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便是他向来自负,也不得不承认,齐家,真的是越来越强了,尤其是和风语搭上线的齐家,更是强大到让他都有些……束手束脚,不,应该是碍手碍脚。 谢靖安冷笑,有齐家做后盾,也难怪那个人,在他面前,也高傲如斯。 他伸手,缓缓抚上电脑屏幕上那张放大的脸:漂亮,真漂亮…… 他对他原不过是惊艳而已,如今,竟似要成了执念。 电话铃响,谢靖安漫不经心的看了眼,目光依旧落在电脑上,手中电话接通:“倩然,有事吗?” 齐倩然的声音顿了下才传来,带着幽怨:“没事就不能找你吗?” 谢靖安微微皱眉,道:“抱歉,最近有点忙。” 齐倩然听出谢靖安语气中隐藏的不悦,心中微微一沉,语气有些低落,道:“靖安,我们见个面好吗?我有事想跟你说。” 谢靖安道:“有事电话里不能说吗?” 齐倩然默然片刻后,道:“靖安,我们……结婚吧!” 等待她的,是许久的沉默,齐倩然的声音带上了几分颤抖:“靖安?” 谢靖安语气平静:“怎么会忽然想要结婚?” 齐倩然语气变得有些尖锐:“我们已经交往了四年了,结婚不是很正常的吗?” 电话那头再次陷入沉默,齐倩然狠狠捏着手机,深吸口气,语气变得幽怨而忐忑:“靖安,难道你不想和我结婚吗?你说过会照顾我一辈子的……” 谢靖安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齐倩然迟疑了下,道:“其实,这是爸爸的意思……爸爸想让我找点结婚,让我去相亲,所以我只好把我们的事告诉了爸爸。靖安,我们结婚不是迟早的事吗?而且结婚以后,有齐氏的扶持,你也可以走得更顺一些……” 谢靖安打断道:“让我再考虑一下吧!” 齐倩然急声道:“靖安!” 谢靖安道:“对了,你有没有打听到风语的老板到底是谁?” 齐倩然咬唇道:“我没有涉足家里生意,爸和哥不会告诉我这个,你知道,我们家重男轻女的厉害,不然当初也不会……要是你做了爸爸的女婿亲口问,爸爸他们不会瞒你的。” 谢靖安道:“嗯,我知道了。我这边还有事,先挂了。”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齐倩然差点将手机捏碎……果然,那个人一回来,什么都变了,什么都变了! 打开阳台的门进去房间,对王婶淡淡道:“先不用收拾了,我最近几个月要去外地拍戏,暂时不会回来。” 她简单装了几样东西,提着包向外走,王婶忙道:“齐小姐,那你的东西怎么办?” 齐倩然身体一僵:她都已经说了几个月都不会回来了,还问她怎么办? 咬牙道:“你想怎么办怎么办!” 踩着高跟鞋噔噔噔下楼去了。 王婶愣了下追着她下楼,到底没敢追问,转头问管家:“齐小姐的东西怎么办?” 管家道:“当初齐小姐上大学的时候,齐先生不是给齐小姐买了别墅吗?齐先生送出去的东西不会收回的,你将东西收拾好,我让人送到别墅就是了。” 齐倩然在门外将两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身体顿了顿后,逃也似得加快了步伐,眼泪再忍不住喷薄而出。 她以为这件事,齐正阳最多不过责骂她一顿,她连道歉、忏悔的话都准备好了,可是万万想不到齐正阳这次竟然没有听她解释一句,从a国打回来的电话中只说了一句:“既然你没有将自己当成齐家人,那就不要姓齐了。” 等她再回过去,却根本无法接通,反而是管家他们接到了让她搬出齐家的命令,从头到尾,除了这个电话,连齐臻都没有出面。 齐倩然很想做出坚强的模样来,可是眼泪却无论如何都止不住:她不过是在心爱的人面前,说了几句安宁的坏话而已,为了这么一点点小事,齐正阳竟然就将她扫地出门! 她拼命打拼了四年,她竭尽全力讨好了他们四年,可是那个鸠占鹊巢的野种,只是轻飘飘的说一句话,告一个状,他们就将她赶出齐家…… 她心里委屈到了极点,惶恐到了极点,可是却不敢跟任何人说,谢靖安知道她被赶出齐家,还会继续和她交往吗?温岚知道她被赶出齐家,还会对她这么客气,还会将所有资源都优先给她吗? 她演技不算太好,唱功也平平,这些年为了迅速成名,她前世记住的一些歌也放的差不错了,剩下的在风语的冲击下,她根本不知道还能不能有前世的成绩……至于投资,没了齐家为后盾,那些好本子,还轮得到她来投资吗? 这样的处境下,她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唯一能抓住的稻草,就是结婚,和谢靖安结婚。 谢靖安的身家不下于齐家,想要将现在的风光持续下去,她只有嫁给谢靖安……她只要嫁入豪门,谁会知道她是被从齐家赶出来的?甚至齐正阳和齐臻,也会因为谢靖安的身份,对这件事避而不谈…… 她坐在驾驶座上,竭力让颤抖的手平静下来:是的,结婚,只要结婚,一切都会好的…… 不要慌,不要慌,谢靖安当然会和自己结婚的,要不是太喜欢她,以他的身份,怎么会去羞辱安宁来给她出气?他只是因为太突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他一定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对自己说起他的真是身份,才会迟疑犹豫…… 第60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撒了个小谎,他答应齐臻将五千万给谢靖安还回去,其实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一是因为懒得打听谢靖安的账号,二是如果他真还回去,这件事反而没完没了,倒不如让谢靖安赔了他跑车的损失一了百了,反正齐臻的目的,也无非是让他和谢靖安离远点罢了。---- 过了两天,他的助理和司机终于回国,安宁现在自己都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带个助理也是浪费,干脆将他派去给齐臻,毕竟风语的业务他比较熟悉,能省齐臻不少事儿。至于司机陈睿,则终于将安宁从纯宅男的状态半解放了出来——有人开车的话,安宁还是愿意出门逛逛,吃个饭散个步什么的。 这段时间,齐倩然去了外地拍戏,齐正阳不出国的时候,安宁便时常回齐宅陪他吃个晚饭下个棋什么的,齐臻有空的时候也会回来,有时候聊的晚了,就在大宅里住上一晚。 这般优哉游哉过了半个月,大学开学,安宁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先配合视频,简单介绍了一下乐器的历史、音质、制作工艺、保养方法,然后放了一些名曲欣赏,期间亲自演示上几小段,两个小时就过去了——不得不说,这种毫无压力的选修课,实在是学生混分、老师混工资的利器。安宁算了下,古今中外古典乐器那么多,一节课介绍一种,混够一年完全没问题。 当然,这也是他天赋强悍,什么乐器都能玩两下,才敢这么任性。 让安宁无奈的是,每次他刚上完课,视频就会被发到网上,以致于低调了许久的他,热度不仅没有下去,反而又添了许多粉,一群无聊的家伙天天在网上哀叹,求他拍电视、出单曲、发福利,不然公开微博发点近照也行…… 教室里,安宁打开琴盒,就看见前排一个女生举手:“安老师,我能走近点看吗?” 安宁点头,那女生眉开眼笑的冲上来,举着手机既拍琴又拍安宁,安宁将琴取出来,随口道:“每次不好好上课,就知道拍拍拍,下次我找你要版权费了啊!” 女生乐滋滋道:“安老师你怎么知道我每次都拍啊,你记得我啊?” 安宁无语,女生又道:“老师,你这琴好漂亮,有什么来历吗?是不是也是什么古代名琴?有名字吗?” 安宁伸手调音,口中道:“古代的名琴,现在都不叫古琴,该叫古董了,被收藏在架子上,只能拿来看,不能拿来听。这是我大一的时候,请教了制琴师傅自己做的,音色还可以——你是不是可以坐回去了?” 女生道:“老师您别这么小气嘛!我就在这儿听不行吗?” 安宁向来没什么老师的威严,不回答算是默认,又好奇的问道:“为什么今天这么多人穿汉服?你们有什么活动吗?”一群穿汉服的“古人”坐在阶梯教室里,这画风真是…… 女生道:“因为我们觉得,只有这样才配听老师弹琴啊!我们自发组织的,没想到响应的人这么多……老师,你下次也穿汉服行不?你要是没有,我帮你准备啊!” “不穿!” 女生失望道:“为什么啊?” 安宁看了她一眼,道:“热啊,同学。” 女生抿嘴笑起来,道:“老师你真可爱。” “你也很可爱啊!”安宁坐下,道:“给你个福利,想听什么?” 女生大喜,想了好一会,没想出什么曲目来,眼珠子一转,道:“既然老师说热,那么,就弹个凉快的曲子好不好?” 凉快的曲子啊! 安宁不答,唇角的笑容慢慢敛去,长长的睫毛低垂,显出几分冷肃的味道,一双宛如美玉雕成的手虚悬在琴弦之上。 他依旧是一身浅色的运动装,一头柔软的短发,面容比在座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显得更加生嫩,但这一低眉一垂目、一抬手一按腕,就透出一股难以言喻的韵味来,仿佛古代的风流仕子,穿越了遥远时空,正活生生坐到了他们面前一样。 安宁伸手一拂,一声略显单调的琴声响起,然后是第二声、第三声,零星不成调的琴音却给人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就仿佛你听着前一声,心里隐隐想着,若下一声在这一处就好了,便果然响在了此处,仿佛你想着,这一转要是高起来就妙了,于是它就真的高了上去……于是那琴声,便不似响在耳边,而是响在心上,让人无法不沉迷。 原本偶尔窸窸窣窣的声音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满满的坐了几百个人的教室里,安静的如同无人的旷野。有风从耳边轻轻吹过,面颊上不知道何时沾上了几粒细微的寒意,这寒意渐渐密了起来,落进了眼睛里,落进了脖子里,似有凉风从袖管里透了进来,从领子里透了进来……从四面八方无孔不入的透了进来…… 好冷,这鬼天气,说下雪就下雪…… 人们嘀咕着,下意识的将自己缩了起来。 风渐渐大了起来,细小的雪粒变成了片片的雪花,在这天地间纷飞乱舞,将这世界,渐渐染成一片清冷萧索的白…… 不知过了多久,风住了,雪停了,天地一片静谧,金色的阳光破云而出,孩子的小脚踩上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生涩的声响…… 安宁看着如同坠入梦中的满教室学生,扶额:又失控了,下次可再也不能临场发挥了,还是弹现有的曲子比较妥当。 他很早就发现,他身上异常的地方,不仅是那个不知道被他从什么地方掏出来的黑科技手机,还有很多——譬如他忽然变得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譬如他忽然很了解和喜欢“火”这种东西,譬如他忽然变得很会打架,又譬如,他在乐理,不,应该说在声音上无与伦比的天赋。他仿佛天生就知道,该怎样将声音的感染力发挥到极致,任何乐器,他都能很快操控自如,尤其是在古琴一道上,更像是他与生俱来的本事一般。 有时候他会忽然莫名其妙的觉得奇怪:怎么这个世界的人,意志力都这么薄弱呢?总是轻易的被感染。 安宁等了好一阵,都没人理他,只得干咳一声,道:“这节课就到这里为止吧,下课。” 接下来,估计不管讲什么,都是索然无味的,不如索性放了。 当安宁将琴盒抱在怀里,准备离开时,站在他面前不远的女生才如梦初醒,见他要走,才急急问了句:“老师,老师,你还没说这曲子叫什么呢?” 取名废安宁从来没有现场取名的急智,愣了愣道:“你想叫什么叫什么好了。” 转身就走。 女生啊了一声,跟着追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得,手忙脚乱的打开手机,然后惨叫一声:“说了不要打赏,不要打赏!你们想害我坐牢呢!停下停下!快给我停下!还想不想有下一次了!” 手机视频上一连串的弹屏出来——“啊啊啊啊,我要死了!任性帝,一生粉!” “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 “最后两分钟把镜头对准哪儿了呢,只剩下声音和一个天花板……差评!” “哪怕拍不到脸,拍手也行啊!播主水平太臭,将男神的课表交出来,下次换我来!” “没有报考音乐学院,一生恨事!” “考上了音乐学院,但挤不上座位的人在这里!” “就是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明明没有抽到这门课,也来抢座位!害的我都只能站在门外看直播!” “……” 谢靖安对着电脑,一遍一遍的播放着视频,他手指上夹着的香烟被遗忘太久,已经自己烧到了尽头,坠下一大段烟灰。 视频上,那人闲闲坐着,眉目慵懒,一双美玉般的手随意抚弄着琴弦,就有蛊惑人心般的琴音在回荡。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那个人,他都会有种“比记忆中还要好看”的感觉,就算天天对着他的照片,依旧每一眼都是惊艳,让他没有一刻能忘记,能放下。 求之不得,窹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辗转反侧。 便是辗转反侧,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去找他,那个人,他仗着背后有人撑腰,太骄傲,太自负,太狂妄……他原想着,总要去了他的依靠,让他认清了现实,才会乖乖的呆在他身边,可如今却觉得,他的骄傲、自负和狂妄,也不是不能忍。 音乐是谢靖安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当初他之所以接受齐倩然,默认了和她的关系,和齐倩然在音乐上的才华不无关系,她虽然没有天籁般的嗓音,没有精湛的唱功,但她在写词作曲上却堪称天才,让他惊叹、让他欣赏。 可是比起安宁神乎其技的琴艺,这些惊叹、欣赏,又算的了什么? 当初他看见安宁听着琴曲睡着,就认定了他是草包,可是如今看来,他竟如同坐井观天般可笑。 那个人,琴艺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天底下再没有能让他看到入眼的曲子,又有什么稀奇? 谢靖安眯着眼,吐着眼圈,苦笑:又是一记看不见的耳光,被那个人狠狠扇在他脸上呢。 可便是如此,他也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伸手将进度条再度拉到最前。 可以想见,此时此刻,和他一样举动的人,绝对不止他一个。 俊美如斯,才华如斯,怎叫人不痴狂? 不能再忍,不想再等。 …… 安宁不知道自己在网上的待遇已经从转播变成了直播,他在外面找地方吃了午饭,才施施然回家,老规矩在小区门口就下了车——他住的小区绿化做的相当不错,这一路过去都是林荫道,安宁喜欢走这段路,安静凉爽,几乎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鼻子里呼吸的都是绿叶的芬芳。 手机铃响,是a国的电话,安宁接通:“嗯,是我……不是说业务的事情,你自己做主就好了吗?” “一分钟一百万美金是市价,既然是查尔斯的朋友,就酌情给个优惠吧……什么,让我亲自动手?查尔斯当初还没有这话呢……不做。” “……一分钟五百万也没用,最烦这种机械性工作了,说我没空……我很尊重他们这些追求艺术的人,可不代表我就要投身他们的艺术……” “噢!查尔斯,偷听别人的电话可不是个习惯……哦,好吧,你最重要的朋友是吧?最好下次别再蹦出一个最最重要的来就好……这样,看你的面子,一分钟两百万,我会在他们做好以后,做最后的修改和完善……” “……拿特效费算比例当投资?不是吧,查尔斯你现在还缺这点钱……赔了算你的?这可是你说的啊……开玩笑的,投资就投资吧,我相信你不会坑我,反正也不用我真的掏钱。” “……” 谢靖安靠在树上,手指上夹着烟,却没有吸,只静静看着顺着林荫道漫步过来的那人。那人不知道和什么人讲着电话,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声音透着亲昵:“……我知道了,不会出卖你,你不会是爱上人家了吧,这是做幕后英雄呢?回头再去a国记得请我吃饭啊。” “安宁!” 安宁转头,看见靠在树上的谢靖安,微微一愣,和查尔斯道了别,挂断电话,对谢靖安点点头:“这么巧?” “不巧,”谢靖安三只手指捏着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将烟头扔在地上,低头碾灭:“我来找你。” 安宁挑眉:“有事?”当初谢靖安一声不吭的收了跑车,他还以为这个人就此消停了呢,毕竟他将话说的那么难听,足以让任何人却步,不想他竟还会找上门来。 谢靖安抬抬下巴:“在这儿说?” 竟是要长谈的架势,安宁皱眉,道:“谢靖安,我们c国有句话,叫‘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我们的情景正是如此。我实在想不出来,我们之间还有什么话题可聊。” 他对谢靖安的印象极差,随随便便出口伤人也就罢了,明明是齐倩然的男朋友,却还想要“包养”他,前者只是性情,后者却是人品,这让安宁一句话都不想同他啰嗦。 “恰恰相反,”谢靖安微微一笑,缓步上前道:“我觉得我们之间,有很多话可以说。” 安宁看着慢慢靠近的谢靖安,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一段时间没见,这个人仿佛忽然变了很多,浑身萦绕着一种阴郁压抑的气息,他目光阴鸷,隐隐有种嗜血的味道,便是笑着,也带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狠厉。 谢靖安身材比齐臻还要高大几分,唇角噙着森然的笑意,这样慢慢走近,带着十足的压迫性。 只是这变化与安宁无关,他更不会被他气势所慑,有些不耐烦道:“当初我救你的时候,没想过要人报答,显然,你也没有什么报答的诚意,既然如此,就这样解决岂不正好?如果你觉得先前我的话让你丢了面子,那我道歉。” 谢靖安看着他,忽然摇头失笑,低声道:“十几天没见,你还真是一点没变,嘴巴还是那么坏。” 他此刻已经靠的有些近了,这样低下头说话,远远看着,宛如挨在安宁的耳侧,窃窃私语一般,说的话也亲昵的近乎轻薄。 安宁皱眉退开一步,他倒是有心转头就走,但可以想见谢靖安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两个大男人,你追我赶、拉拉扯扯实在太难看,索性就这么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见他这样,谢靖安却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又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低头又抬头,目光落在一旁,语气随意:“我没追过女人,至少没主动追过女人……更没追过男人。” 安宁挑眉。 只听谢靖安继续道:“不过我想,追女人,无非就是送珠宝首饰,追男人,大概就是送车送表。所以……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小气。你救了我的命,我从来没想过用钱来报答。” 安宁并不接话,心里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见安宁毫无反应,谢靖安扭过头来看他,问道:“我知道你现在在这所大学里教书,一个月多少钱?够不够你吃两顿饭?齐家的确对你不错,他们可以送你公寓、送你别墅、送你豪车,可他们能养你一辈子?你现在二十岁了,还能从他们手里拿几年的零花钱?你从小到大没缺过钱吧?知道没钱的日子怎么过吗?” 安宁不说话,谢靖安盯着他的眼睛,道:“跟我吧,房子、车子、钱或者做明星……你毕竟救了我一次,除了结婚,什么都可以。” 安宁看了他好一阵,忽然噗嗤一声失笑,道:“谢靖安,你有没有看过一部以前很火的电视剧,叫什么私访记的?做皇帝的,丢了公务到处乱跑,每到一个地方,不是被女人救,就是救女人。救了女人就收进后宫当小妾,当做恩宠,被女人救了,也收进后宫当小妾,当是报恩……好吧,他是皇帝,他脸大,但是谢靖安,你又是哪根葱?” “不想报恩就别报,”安宁道:“但是你能不能别来恶心人?” 安宁眯着眼,等着谢靖安的翻脸,谢靖安却仿佛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只默默的吐了口烟圈,浓浓的烟雾模糊了他的神情,道:“这么说,你是不准备跟我,更不准备喜欢我了?” 安宁懒得吭气。 见安宁不说话,谢靖安将烟头扔掉,淡淡开口道:“这几天,我回了趟y国……” 他顿了顿,道:“杀了几个……我一直不忍心杀的人。” “我以为我会很伤心、很愤怒,”想起跪在地上哭的满脸泪水的弟弟,他自嘲一笑,道:“可其实,也不过如此。然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感情这种东西,其实是最不值得追求和期待的。” “所以,”他慢慢举起右手:“你喜欢我最好,不喜欢,也无所谓,我喜欢就行。我不喜欢浪费力气在打架上,所以……乖,听话一点。” 安宁看着他手里的黑洞洞的枪口,冷然道:“谢靖安,你是不是疯了?这里是c国。” c国是禁枪国,持枪就已经是很重的罪名了,更别提挟持伤人。 谢靖安淡淡道:“在c国,子弹就打不死人吗?上车!” 安宁几乎想笑,妈的,像他这样冷心冷肺的人,竟然还有做了东郭先生的一天。 他看了谢靖安一阵,平静开口道:“去我家吧!” 谢靖安扬眉:“好啊。” 安宁的别墅就在前面,很近,两人一前一后进门。 谢靖安站在客厅中央,看着安宁一声不吭的走到窗前,将占据了整面墙的窗帘拉起,将整间房变得幽暗起来,然后拉开上衣拉链,将薄外套脱了下来,又解开衬衣的领口,露出了小片白皙的胸口和精致的锁骨。 谢靖安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他单手解下领带:“过来。” 剩下的风景,他想自己去发掘…… 安宁依言靠近,谢靖安道:“转过去!” 安宁淡淡一笑,身体一拧,一脚踹了上去。 这一脚来的太快、太突然,别说谢靖安手里的枪原本就没准备用在安宁身上,便是他随时准备开枪,这一枪也不可能打中,因为安宁那一拧身,就已经从他的枪口下脱了出去,而他根本没有重新瞄准的时间。 再然后,枪就变成了累赘,在谢靖安挨了第三脚的时候,枪也跟着飞了出去。 “好!”谢靖安冷笑一声,索性不去管被打飞的手枪,用手背一抹嘴角的血迹,直接扑了上去。 下一瞬,谢靖安双臂交叉挡住安宁踢来的一脚,人被撞退两步,还未站稳,小腹又挨了一脚,然后是肩头…… 好快!快的让人完全反应不过来的节奏,如同狂风暴雨一样,谢靖安自认很能打,也见过很多很打的人,但是却从来没见过,这么能打的人! 反应不过来,完全跟不上! 快,太快了! 只用眼睛看的话,觉得不过尔尔,但身在风暴中心,你才知道这个人到底有多么可怕。 他的防御挡住一次,往往就已经挨了三次,他好容易组织起来的反击,还没有出手就被打的粉碎……他仿佛是在狂风巨浪中挣扎的小舟,被肆意玩弄,连站稳脚跟的机会都没有,不,应该说,连倒下的机会都没有。 “碰!”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之后,谢靖安重重撞在门上,只觉得头嗡嗡作响,五脏六腑好似搬了家似得:“安……” 只说了一个字,谢靖安的声音便戛然而止,瞳孔瞬间缩小……他死了吗?他死了? 冰凉的触感从脖子里传来……他慢慢垂下眼睑,看见了眼前一只紧握的手,那只手的指缝里透出银光。 他刚才没有看错、没有感觉错,这个一直只用脚对付他的人,刚刚终于第一次“出手”,在他刚撞上大门,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转身,将一把刀随随便便的插进了他的脖子…… 他果然是死了,或者是将要死了……只是这死法,也太他妈窝囊了…… “嘀嘀嘀嘀嘀嘀……”催命般的声音从那人口袋里传来。 “闭嘴!”他看着那人不耐烦的一拍口袋,口袋里的东西立刻安静下来。 然后那人右手一动,从他脖子上离开,同时离开的,还有一把锋利的餐刀,上面沾着半寸长的血迹。 安宁随手将餐刀扔开,道:“谢靖安,我真的很奇怪,你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谢靖安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死。 血还在流,却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多,看来没有伤到血管,呼吸也正常,食道似乎也没有受损——所以这个人,他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避开了他身上密布的要害,将一把刀,插在了他的脖子里? 谢靖安无力的靠在门上,他的手有些颤抖,他的心脏现在才开始重新跳动。 “除了一张脸能看,一无是处的废物,靠着爬床从齐家求点残羹剩饭来过日子……”安宁看向谢靖安,道:“你到底从哪里得出来我是这种人的结论的?” “从有些人的一面之词,或者自己的第一印象,就对人下了定论,然后偏执的认为自己的判断绝对正确,”安宁道:“若这种判断是对不相干的人也就罢了,可你连自己身边的人和想亲近的人,都从没想过去真正了解……谢靖安,在你生长的那个环境,刚愎自用到了你这种地步,居然能活到现在,居然还能将梵仕做大,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的很不错。我好奇的是,你这么好糊弄的人,活到二十多岁了,难道在这上面竟一次亏都没有吃过?” 谢靖安看着他,一声不吭。 电话铃声响,安宁转身走到窗口接电话,声音愉悦:“哥?” “电子设备到了?好,我一会就过去……你让他们先组装起来,软件等我去装……晚上当然吃火锅啊……放心吧哥,我就算把全世界的辣椒都吃进去,也不会长一颗痘痘,而且爸也爱吃辣啊,你就少数服从多数吧……要吃泡菜、生鱼片、意大利面什么的,你下次找别人吧,反正我和爸是绝不会陪你去的……” 从谢靖安的角度看过去,青年侧身坐在沙发扶手上,笑容明朗,一双长腿随意的伸展开,阳光照在他脸上,像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光。 谢靖安低头,他的手枪就落在离他不到两米的地方,而那个人,却毫无防备的背对着他坐着,和电话里的那个人,闲聊着家常。 一个精致苍白、卑微的活在阴暗中,靠着身体取悦于人来讨点好处的小人——谢靖安自嘲一笑: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磊落潇洒的人,当初他到底是怎么得出那样一个结论的? “我好奇的是,你这么好糊弄的人,活到二十多岁了,难道在这上面一次亏都没有吃过?” 怎么会没有吃过?只是好运的被你救了而已…… 谢靖安终于还是没选择去把枪捡起来,安宁也终于打完了电话,从沙发上拿起外套重新穿上,向门外走去,路过谢靖安时停了下,道:“谢靖安,救你一次、揍你一顿、饶你一命,如果这些,都不能让你打消念头,那我就只好……杀了你。” 就这样开门出去,始终没有看地上的枪一眼。 他还真不怕枪,起码,只有一把枪、一个人,他是不怕的。 他不能刀枪不入,他也没有子弹快,但这世上,没有谁比他对危险的感应更灵敏,没有谁比他的反应更快。 —— 谢靖安站在窗口,看着那人拿着手机,一边打电话一边向外走去,背影潇洒中带着几分散漫。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谢靖安才拿起手机,拨通了许久以来他一直敷衍的电话,声音有些沙哑:“在哪儿?我回c国了。见个面吧?” 他皱眉:“还在c省拍戏?脱不开身的那就算……那好。” 谢靖安挂断电话,从c省连夜坐飞机赶回来? 换做以前,他只有满满的感动,觉得这个女孩,果然是对他痴心一片,永远都将他的事放在第一位,在他这个“穷小子”面前,也从不高傲,从不刁蛮。 现在,不知怎么的,耳边总响起安宁的话:你这么好糊弄的人…… 第61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酒吧里,节奏明快的音乐声中,人们在场中尽情宣泄着,形似癫狂,谢靖安已经微醉,眯着眼,看着昏暗灯光下的男男女女,口中嗤笑一声。 你这么好糊弄的人…… 一直以来,他自认果决,自认狠辣,自认比任何人都清醒,可那个人却说——你这么好糊弄的人…… 他好糊弄? 这句话若是换个人说,他一定会把那个人的舌头割下来,可说话的人是安宁,他的确是在那个人身上,一错再错,一锉再挫。 他以为他是个一无是处的小人时,他轻轻松松从持枪歹徒手中将他救了下来,若非他自己点破,直到现在他都以为那只是巧合;他以为他是个名不副实的草包时,他一曲古琴天下惊;他以为他是个弱不禁风的才子时,他将他揍的毫无还手之力…… 身上又开始隐隐作痛,谢靖安一杯酒下肚:那小子下手可真狠,他现在除了一张脸能看,身上怕是没几块好肉了……那个人,是个真正的狠人啊,那一刀插下来,若是偏差一点点,他现在就是个死人了——他若不是有绝对的把握,便是……根本不在乎是不是会杀了他。 可是他够狠又不够很,以为救一次、揍一顿、饶一命……就能让人死心? 哄的退仁善的、吓的退懦弱的、激的退高傲的,可他谢靖安,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阴毒小人呢! 倒不如真杀了他。 不死如何放的下? “靖安,”温柔的声音响起,酒杯被一只手轻轻按住:“怎么喝这么多酒?” 谢靖安看着那只手,柔白秀美,手指修长,指甲精心打理过,晶莹剔透却又不带任何其他色彩,显得粉粉嫩嫩、干干净净,正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肤如凝脂,手若柔荑,可是眼前却又不自觉的浮现出那如美玉雕琢般的一双手……抚得了琴,杀的了人,勾得了魂。 轻笑一声抬头:“来了?” 齐倩然在他身边坐下,道:“等很久了吧?飞机晚点了一会。” “怎么不打电话让我去接你?” 齐倩然柔声道:“有助理呢!你刚从国外回来,应该很忙,我不想你太累。” 谢靖安看了齐倩然一眼,这个女人,似乎永远这么体贴温柔、善解人意,永远不曾任性,永远不曾让他为难……这样一个让人舒服、让人心疼的女人,相信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除了有些……体贴太过。好似这位天之骄女,自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在他这个“穷小子”面前,就一直都将姿态放的很低,低的近乎讨好…… 目光扫过门口一个熟悉的人影,谢靖安掐断思绪起身:“这里太吵,我们换个地方坐。” “好啊。” 到了门外,不出意外看见熟人,方宜年和郝飞一左一右陪在安宁身侧,走在他们前面不远。齐倩然看了谢靖安一眼,没有豁然上前打招呼,默默跟着谢靖安向外走。 三人说话的声音陆陆续续传来,只听郝飞不满道:“齐臻是更年期提前了吧,这才出来两个小时就开始抓人,认识的知道你是他弟弟,不认识的还以为你是他儿子呢!” 安宁笑道:“胡说什么呢?什么更年期?郝飞你这话可千万别让我爸听见,他现在正头疼我哥的终身大事呢,郝飞你认识女人多,有好的给我哥介绍一个啊!” “别!”郝飞惊恐道:“我自己都还单着呢,要是让她们知道能攀上a市第一黄金单身汉,我还有什么指望?” 安宁大笑,道:“就是这样才要先把我哥推销出去啊!” 方宜年笑道:“要我说,齐臻他这是被乔丽和齐倩然这两个女人给吓怕了,得了恐女症了,给他介绍多少女人都没用……” 齐倩然脸色微变,不安的看向谢靖安,见他面无表情,仿佛没听见方宜年的话一样,不由更是忐忑。 郝飞道:“没事提那两个女人做什么,扫兴。” “嘴快了,嘴快了,幸好齐臻不在,不然又要给我脸色看,”方宜年庆幸的拍拍脸,及时转移话题,揽住安宁的肩膀道:“对了阿宁,你对南屏山正开发的那块地有没有兴趣?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你插一份子,稳赚不陪的买卖!” “南屏山?没兴趣,”安宁摇头道:“而且我劝你也别沾手的好。” 方宜年一凛,道:“怎么了?” 安宁道:“南屏山那地方,有山有水,风景是不错,空气也好,但是离市区太远,上班族是不会去住的,要修的话,只能修成度假村或高档别墅区。” 方宜年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规划的,有什么问题吗?” 安宁道:“想法本身没问题,但是最近我闲着没事在网上乱逛,看见一则消息,因为如今乘飞机出行的人越来越多,a市这边机场近期内会再增加六次航班,进出机场的路线也要重新规划……我顺便把图纸找出来看了眼。” “这和那块地儿有什么……”方宜年猛地醒悟过来,像被蝎子蛰了一下似得跳起来:“不是吧!” 南屏山那块地说实话并没什么大的亮点,风景虽然不错,但地方太偏,打的就是“清幽”的幌子,适合退了休图清净的老人居住,或修成有钱人的度假别墅……要是每天天上的飞机轰隆隆来轰隆隆去,还“清幽”个鬼啊? “这可怎么办?你不早说……”方宜年跺脚道:“我已经推荐了两家投了进去了,这不坑人吗?” 安宁瞥了他一眼,道:“你倒是早告诉我啊!” 见方宜年急的跳脚,安宁沉吟一下道:“事情也不是没有转机。我好像记得,机场那边出入航线的规划方案不止一个,涉及南屏山的原本只是备用计划之一,并不被看好,是最近才被人提出来的……嗯,你不如去问问开发商,为什么这会儿都开建了又忽然拉人投资?” “早问过了,说是别的地方生意出了问题,资金暂时供应不上……”方宜年应了一句,继而醒悟:“你是说他们早就知道这事儿了,找人分担损失?” 顿时大怒,骂道:“妈的混蛋姓张的,坑老子还摆出一副便宜老子的模样!我这就去找他们算账,把钱拿回来!” “进了别人肚子的东西,怎么拿回来?”郝飞一把揪住他,道:“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听阿宁说话?安宁说了还有转机……我猜阿宁的意思应该是,这件事很可能是张家得罪了人,所以机场那边有人动了手脚。这种事损人不利己的,大多缺的就是个和事佬……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 方宜年冷静下来,沉吟片刻后道:“要真是这样还好,阿宁你回头再帮我查查吧,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哼,就算真能成,也不能这么便宜了那姓张的,非让他大出血不可!” 安宁摇头失笑,道:“做什么和事佬?方宜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脾气?人家摆明了坑你,你还替他们奔走?” 方宜年道:“那阿宁你说怎么办?我两个朋友还陷在里面呢,我可是拍了胸脯打了包票稳赚不赔的。” 安宁淡淡道:“既然稳赚不赔,那就自己做。方宜年你给他们开七成的价码,把地拿过来。” “张家在里面投入的,可远不只是地皮费,七成他们能答应?”那块地偏远,地皮费倒是不算太贵,但拆迁补偿、广告和前期投资却花的不少。 郝飞冷笑道:“不答应又能怎么样?他们自己若是有办法,也不至于拉别人下水。航线改道,南屏山那边就成了废地,他们一分钱都别想拿回去——能收回七成地价已经是便宜他们了,方宜年你不会是想做圣人吧,别忘了他们是来坑你的!” 方宜年一拍手,道:“行!这样,机场的事若真能解决,我负责与张家谈判和对外交涉,开发就靠郝飞你了,我和阿宁都不擅长实业,嗯,阿宁你……” 安宁道:“机场的事我帮你查,但生意就别扯上我了……懒。” 方宜年拍着他的肩膀笑道:“知道你懒,不过你知道的,我和郝飞的钱都投在电影和风语视听上了——投资还要靠你和齐臻,你放心,我保证不让你操一点心,你就负责出钱和数钱就好!” 安宁道:“电影的钱马上就回笼了,要不我先借……” 郝飞打断道:“都说了不让你操一点心了,还叽叽歪歪的,怎么,看不上我们这点小生意怎么的?” 安宁知道再推辞这两个怕是要生气了,笑道:“我也就假装客气下,有人主动送钱上门,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几个人说话间早到了停车的地方,因为聊天便在路口又多站了一会,说完正事才又走了过去,见他们过来,陈睿忙下车帮安宁开车门,郝飞吹了声口哨,道:“阿宁你又换车了啊!这车不错啊!” “我爸的私人珍藏,能错的了吗?” 郝飞笑道:“齐叔终于舍得让你碰他的车了?话说前几天你开的那辆车也不知道齐臻是从哪儿捡的,丑到爆啊!” 安宁无奈道:“这不是司机回来了吗?” 郝飞大笑,道:“司机回来才有好车用,阿宁你可真可怜。” 安宁冷哼道:“最让我生气的是,比起儿子,显然老爹他更担心他的车。” 郝飞和方宜年捧腹大笑,郝飞拍着他的肩膀安慰:“爱车的人都这样,车比儿子金贵。这样,回头我送你一辆,不一定最贵,但性能绝对最好——不是我说,齐叔虽然爱车,但论懂车,他可差远了!” “不用,”安宁摇头道:“我爸嫌之前那辆跑车接连出事不吉利,早给我重新定了一辆,再有两个月就该出厂了。现在就这个凑合用几天。要不是网上传什么破产不破产的,被我爸逼着,就这辆我都懒得用。” 安宁正要上车,又想起一事,住了脚,道:“下周a国那边会发一批fy录音设备过来,捐献给音乐学院的,要是你们有兴趣,这两天招呼一声,我让他们多发几套,开个音乐制作室,挣大钱不敢说,但绝对是躺着数钱的买卖。” “知道了,”方宜年苦笑道:“怎么挣钱这种事儿,在你这儿就这么容易呢!” 安宁笑道:“你忘了,技术宅……” 方宜年接口道:“统治世界嘛!滚你的吧!再不走,齐臻该亲自杀来了。” 安宁笑着挥挥手,上车离开。 目送安宁的车走远,郝飞和方宜年转身,和谢靖安和齐倩然打了个照面,郝飞挑眉道:“两位听得很开心啊!”他们倒不是不知道这两个跟着,只是见安宁对他们视而不见,便都没有开口打招呼。 谢靖安淡淡道:“怎么,你们说的话怕人听吗?” 方宜年拉着要发作的郝飞,对两人点头挑眉一笑,道:“两位金童玉女,很般配啊!” 一扯郝飞,道:“走了,阿宁不喜欢被人插手他的家事……喝酒去。” 谢靖安看了两人的背影一眼,神色阴沉。 “……阿宁他会念书啊,长得好看,又会哄人,爸爸和哥哥都很喜欢他,想要什么只要说一声就好,哪里用他做什么啊……”他记得少女调皮的对他笑:“我就没这么好的命了,爸爸的规矩,上了大学什么都要自己挣,谁让我念书早呢,不得不出来当童工啊!” 这样的话听得多了,他便以为那个人真的除了一张脸,什么都没有,可是且不论他的琴艺、他的身手,便只是刚刚听到的这一段话,也足以让他刮目相看——仅仅听到“南屏山”三个字,便能立刻想到那里适合什么投资,并联想起在网上偶尔看到的机场规划,判断出是投资商得罪了人要拉人下水,最后定下廉价收购计划——如果草包就厉害到这种地步,那世界上九成九的人,岂不是连草包都不如? 而听的那两个,对他的判断竟也没有丝毫怀疑。 “郝飞他们是哥的朋友啊,方宜年人面很广,郝飞黑白通吃,哥很多时候都需要他们的帮忙。不过哥一直很忙,也不耐烦应酬,所以总是让阿宁去陪他们……唉,哥他明明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人,阿宁还那么小,我有时候都看不下去……” 让阿宁去陪他们两个?简直是笑话!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出来这三个人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分明就是安宁,那两个人虽看似不羁,但对安宁的信任和尊崇溢于言表。 难怪安宁听见他那句“齐臻让他陪他们上床讨好他们”的话的时候,看他的眼神如同看到疯子一般。 啼笑皆非,莫名其妙——这是哪里来的神经病? 若换了他,也会是这么想吧?谢靖安捏紧了拳,神色越发阴沉,淡淡道:“走吧!” 齐倩然坐在副驾驶座上,发现周围的环境越来越熟悉,汽车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前面出现小区的大门,齐倩然忙道:“靖安,我回来的事还没告诉爸爸,这么晚了,我想先在酒店住一晚,明天再回来……” 她羞涩一笑,道:“最重要的是,我想在更正式一点的时间,带你回家。” 谢靖安看着前面的汽车慢慢驶进小区,一踩刹车,冷声道:“齐正阳今天在家?” 齐倩然一直很关注齐正阳的行踪,点头道:“在的,爸爸今天早上才下的飞机……嗯,刚刚进去那辆好像是阿宁的车,爸爸不在的话,他从来不回齐宅的。” 齐正阳在的话,还好…… 谢靖安神色稍缓,又看了齐倩然一眼,齐倩然回望他,笑道:“怎么了?我脸上沾了什么?” 谢靖安淡淡道:“没什么。” 重新发动汽车,在下一个路口拐弯。 谢靖安,安宁说的真是一点都没错,你果然好糊弄的很,这么一个浑身都是破绽的女人,居然足足骗了你四年之久。 一面和他谈婚论嫁,一面却对他直呼“齐正阳”三个字没有半点反应,她若真像她自己说的那么在乎家人,又怎会如此? 他的确太过自负,自负到了自大的程度。 …… 梵仕在a市的办公大楼,是a市最高的几座建筑之一,齐倩然坐在顶楼的沙发上,眼中难掩兴奋——四年了,她终于进入到了他的世界,梵仕,这是他的梵仕…… 所以,他终于准备告诉自己他的真正身份,终于要向她求婚了吗? 齐氏虽然不亚于梵仕,但齐氏再大,都不会是她的,可是梵仕就不一样了……他的梵仕,她的梵仕…… 一颗心,砰砰砰的狂跳——齐正阳,齐臻,你们想不到吧?你们以为将我赶出家门,我就会变成一只丧家之犬?你们错了!离开你们,我一样能过得很好,不,我会过得更好! “靖安,”齐倩然瞪大了眼,茫然的看了一圈,最后看向谢靖安:“这……这里是?你怎么会带我来这里?” 谢靖安没有说话,静静站在落地窗前,俯视着底下灯火辉煌的世界。 “靖安……”齐倩然含羞带怯的看着谢靖安,是觉得不知道怎么对她开口吗?说出来啊,没关系的,她喜欢他啊,不管他做了什么,她都会原谅的他啊! 接下来,他会怎么做呢?鲜花?钻戒?家门钥匙?哦,也可能是烛光晚餐,毕竟她刚下飞机,还没吃晚饭呢! 她一点都不怀疑谢靖安会不会给她惊喜,要知道,前世他和齐宁在一起的时候,可是比任何人都要浪漫…… 正胡思乱想时,门忽然开了,齐倩然带着几分欣喜回头,却见进来的是两个身材高大、面无表情的男人,不由一愣,转头看了谢靖安一眼,却见他依旧站在窗前,一动不动。 那两个男人却是冲她来的——果然是惊喜呢!他们会带给她什么呢? 齐倩然脸上露出得体的笑容:“你们是……啊!” 齐倩然话才说了三个字,就变成了惊呼,其中一个男人一声不吭的揪着她的领口将她提起来,齐倩然惊呼一声,心中的惊喜兴奋一扫而空,慌乱道:“你是什么人?要做什么?靖安?靖安!” 这是怎么了?这里不是梵仕吗?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人敢这样对她?怎么会有人敢当着谢靖安的面对她无礼?她是谢靖安的女朋友,是他的未婚妻,他们怎么敢…… “你们到底……” “啪!” 话未说完,狠狠一记耳光抽在她脸上,齐倩然彻底懵了:她自记事以来几乎就没人动过她一根手指,唯一挨的一下,是四年前安宁差点被毁容,齐臻给的她那一记耳光,但那一次却也只是警告居多,并不太重。可是这一耳光,却扇的她嘴唇出血,耳朵轰鸣,脸上火辣辣的疼……羞辱和疼痛一起涌上心头,还有更多是恐慌,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 她心花怒放的从c市赶回来,惊喜的来到梵仕,等着谢靖安向她求婚,可为什么等到的是这个? “靖安……”齐倩然眼泪刷的就下来了,难以置信的看向谢靖安,只见他仿佛完全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似得,依旧站在窗口,正低头点烟,风有点大,他用手护住火苗,跳动的火光照着他的脸,忽明忽暗,让那张俊美深邃的脸,显出几分恐怖来…… 齐倩然凄然道:“靖……啊!” “啪!”又是一记重重的耳光,齐倩然被打的头重重一侧,将要出口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然后是第三记:“啪!” “你知……啪!” “靖安……啪!” “住手……啪” “……啪!” “啪!啪!啪……” 男人揪着齐倩然的胸口,一巴掌一巴掌的扇过来,每一巴掌的节奏和力度都没有任何区别,他面无表情,一声不吭,仿佛不是在打人,而是在机械性的拧着机床上的螺丝,让人毫不怀疑,他可以这样无休无止的一直打下去。 她所有的智慧、手段和她的美貌,在这大汉面前完全没有了任何作用,他只是机械性一掌接一掌的打下去…… 齐倩然从一开始的震惊、愤怒、羞辱,到不安、害怕,到慌乱的想发生了什么事,该怎么办……但到了最后,她什么都想法都没了,只剩下一个感觉:疼……疼…… 因为一只手揪着她的胸口,那人一直都只打了同一边,他下手虽重,可一开始还可以忍受,到了后面,她觉得自己脸上的皮都已经烂完了,那人的每一巴掌都如同烙铁一般印在脸上,疼的她死去活来。 齐倩然整个人已经完全瘫软,除了吃痛的呻吟,她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泪水漫过双颊,浑身颤抖,眼中只剩下恐惧和哀求,只希望这仿佛无休无止的酷刑能停下来…… “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 在啪啪声的空隙中,她断断续续的发出细若蚊蝇的声音,又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男人终于停了下来,一松手,齐倩然落回椅子上,两个男人转身出去,为他们合上房门。 谢靖安终于回到座位,在齐倩然对面坐下,依旧悠闲的抽着烟,已经濒临崩溃的齐倩然终于慢慢回神,哭道:“靖安,靖安……为什么?为什么……” 齐倩然看着谢靖安的眼神带上了恐惧,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她前世的时候,谢靖安是除了齐臻,她见过的最出色的男人。她听说过他的事迹,知道他为人阴狠、六亲不认,知道他的继父和几个弟弟,几乎都死在了他的手里,他的亲生母亲都被他关成了疯子。 可是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前世见到的谢靖安,高大俊美,风度翩翩,有权有势,对齐宁更是深情专一,除了霸道爱吃醋,简直就是百依百顺……这样的男人,她会喜欢有什么稀奇?他再阴狠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对自己好,不就可以了吗? 她从未想过,这个男人,会对她露出这样的一面来…… 为人阴狠、六亲不认……这些,不应该是对别人的吗?他对她,不是应该百般宠爱,万般疼惜的吗? 没有愤怒、没有责骂、没有质问、没有要挟,这种反应……谢靖安点头道:“你果然知道我的身份。” 齐倩然僵硬了一下,只觉得遍体生寒:他不分青红皂白让人将她打成这样,就只是为了看自己的反应,判断她是不是早就知道他的身份? 谢靖安将烟头掐灭,又点了一根,慢条斯理的抽,并不说话。 “靖安,你真的误会我了,”齐倩然停了好一阵,才哀声道:“我前不久和大哥他们吃饭的时候,听到你和阿宁的电话,知道你给他打了五千万,所以我才……” 谢靖安静静看着她,道:“齐倩然,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特别好糊弄?” 齐倩然连连摇头,道:“靖安,我没有骗你,真的,你相信我……” 谢靖安对她的话充耳不闻,淡淡道:“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当初来骗我的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后果吗?” 齐倩然瞪大眼睛。 后果?什么后果?她接近他,只是想喜欢他而已啊!她真的从来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谢靖安道:“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我让人用这烟头,在你脸上,烫上十七八个洞,这件事就算了了。” 齐倩然难以置信的看向谢靖安:他要毁她的容?不,不会的,他不会对她这么狠…… “第二,”谢靖安道:“门外有四个男人,你高高兴兴的、自愿的和他们拍上一段av,然后我把它放在网上。” 齐倩然尖叫:“不!” 谢靖安看着她,道:“当然,你还有第三个选择。” 他将一把餐刀工工整整摆在她面啊,平静道:“你用它切断自己的脖子,我尊重死人,不会动你的尸体。” 齐倩然如避蛇蝎,远远躲开餐刀。 谢靖安见状,将餐刀重新收了回去,放进上衣口袋,淡淡道:“那就这样吧,到底选一还是二,你和外面的人商量吧,他们的耐心不是很好,你最好快点。” 起身就要离开。 齐倩然一直怯生生的看着他,目光凄切,直到谢靖安走到门口,手放在把手上,齐倩然才终于绝望——他不是在吓唬她,他是真的要毁了他…… 这个男人,她追在他身后讨好了他四年,成功的将自己变成了他的女朋友,可是有什么用?只是一点点小事,他就翻脸无情。 “谢靖安!”齐倩然在他出门前,终于主动开口:“是,我是早就知道你的身份,可是是你自己隐瞒在前,难道顾忌你的面子不戳穿,也是我的错?” 她难以置信的摇着头:“四年了,谢靖安,你摸着良心想想,这四年,我有哪里对你不好,我有没有做一件对不起你的事?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没有对不起我?”谢靖安冷笑。 这四年来,齐倩然的确对他不错,可是但凡知道他身份的女人,有哪个敢对他错了?只是敢这样耍他的,唯有她一个罢了。 若不是她,他怎么会对安宁一再误会,怎么会在安宁面前一再出丑,怎么会让他对他的印象坏到了极点,让他想弥补都找不到机会…… 他未必不明白这里面更多是他自己的问题,他未必不清楚哪怕没有齐倩然,安宁也不会理他,可迁怒原本就是人的本性。 “为什么诋毁安宁?” “安宁安宁,果然又是为了安宁!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齐倩然愤然道:“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还问我为什么?那个狐狸精,每个看见他的男人都会被他迷得魂不守舍,我喜欢你,拼命的在你面前说他的坏话,想让你离他远一点有什么错?我如果有错,那我最大的错就是不该爱上你,不该太紧张你!” 齐倩然咬牙:上辈子,谢靖安就是被齐宁那张脸迷住,这辈子也是一样,哪怕她用尽手段,可谢靖安还是爱上了他…… 她惨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世上所有好东西,永远都是他安宁的,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没有用……她竭尽全力守候的东西,只要他一出现,就会轻轻松松的抢走…… “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是因为安宁看不上你,不理你对不对?”女人的嫉妒心胜过了脸上的疼痛,胜过了她对眼前处境的担忧,她指着谢靖安,尖声道:“你不是有人吗?你不是有枪吗?你去把他抓起来,关一辈子啊!你去打断他的腿,让他哪儿也去不了啊!你去把他用狗链子拴在床上,想怎么玩怎么玩啊!你得不到他,却在这里拿我一个女人出气!谢靖安,我看不起你!” 谢靖安手渐渐捏紧,如果可以,他真的想将他关起来,关一辈子…… 每次看见他、想到他,他的每个细胞,每一滴骨髓都在叫嚣:想要,想要他……想要将他抱在怀里,感受他的存在,想要碰触他的肌肤、沾染他的体温,想要抚摸他的脸颊、亲亲他的脖子,想要将他压在身下,让他颤抖、让他哭泣、让他无处可逃…… 想要他…… “你不是要拍AV吗?来啊,拍啊!”齐倩然冷笑道:“你别忘了我是齐家人,拍完AV,你正好和齐家反目成仇,安宁死都不会看你一眼!” 谢靖安双目杀机毕露:“齐、倩、然!” 齐倩然咬牙道:“安宁他靠的不就是一个齐家吗?没了齐家,他什么都不是!你只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帮你把他赶出齐家,到时候还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谢靖安看着齐倩然,那两个选择,原本就只是为了吓她,他可以教训她一顿,但真正毁了她的话,如今顾忌太多:“什么条件?” 齐倩然仰头道:“和我结婚……我要做你正室的太太,我要让他哪怕跟了你,也只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小三,我要让他在我面前,永远都抬不起头来!”哪怕谢靖安不喜欢她又怎么样?就算她只能做一天的谢夫人,她也可以在安宁面前,一辈子抬头挺胸! 谢靖安看了她一眼,有些漫不经心道:“……好。” —— “嗯,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下课了。”安宁放下竖笛,收拾东西,道:“下节课的内容是琵琶,不过,琵琶这种乐器我不是很熟,嗯,如果大家有什么想听的曲子,发到我邮箱里,我选投票最多的那个,回家练练。” 底下一阵欢呼,又有人道:“老师,您再给我们吹一曲再下课吧,求求您了!” 安宁摇头,道:“下堂课的老师要用教室呢!想听我演奏的曲子很容易啊,aq网上有几首署名齐安的古琴曲,就是我几年前录制的,学校修了fy试听室,在那里就可以免费听到。” 有人高声问道:“老师,是齐安图书馆的齐安吗?”在座的都算是安宁的铁粉,都知道齐安图书馆是齐正阳为安宁捐献的。 安宁微微一笑:“是啊!” “老师,里面有您唱的歌吗?” 安宁眨眨眼:“同学,彩蛋要自己去敲才能感受惊喜哦。” 底下又是一阵欢呼,安宁提着电脑包站起来,对学生们挥挥手,正要离开,前门忽然大开,一个男人猛地冲了进来,大叫一声:“安宁!我杀了你!” 挥舞着雪亮的西瓜刀,向安宁冲过来。 学生们大惊,有人惊呼有人尖叫,有人拿出手机拍照,更有不少胆大的男生越过桌子就要冲上来。 安宁侧身躲了一下,道:“都别过来,危险!” 可惜这个时候,他越这样说,这些青春热血的男生越是冲劲十足,转眼就有人冲到了跟前。 安宁叹气,将电脑包放在一边,擒住来人的手腕,一脚踹在他肚子上,将他踹的趴在地上——这人看着来势汹汹,但刀却耍的很有分寸,他刚才若是不躲,也顶多在他胳膊上削块皮下来——他本来还想再看一会的。 “老师让开!” 几个男生一涌而上,趁那人没起身的功夫,将他牢牢按在地上,一个小个子死命的踩他的抓这刀的右手:“放手!放手!” 男人松手放下刀,依旧拼命挣扎大叫:“安宁,你这个魔鬼!你把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还害的我家破人亡,我和你拼了!” “董华,是你啊!很久没见了,”安宁看清那张恶鬼一样狰狞可怖的脸,道:“前面头发太长,一时没认出来。” 董华大叫:“安宁,你仗着有钱有势,害的我家破人亡,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可是我不怕鬼的啊!” “告诉你,我已经想法庭起诉了,你等着坐牢吧……我现在已经家破人亡,你再也要挟不到我了!” 安宁皱眉,不管他说什么,董华总是句句不离他害他的话,安宁看看正举着手机直播的女学生,那女学生显然正在犹豫要不要关掉直播间,安宁道:“麻烦几位同学带他到警卫室,顺便报个警吧!” 提了电脑,转身离开。 这出闹剧只是一个开始,两天以后,法庭送来了起诉书,而在安宁收到之前,诉状就已经贴的满网络都是了。 董华最近活跃的很,安宁偶尔打开网页,往往头条就是自己和董华两张脸并排的图像,按网友的说法——简直就是视觉对比的极限。 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安宁的负面新闻,标题大约是“你所不知道的任性帝”“最美的脸,最毒的心”之类的,上面贴了他高中吸毒的照片、他火烧董华的视频、董华的血泪控诉、“被逼着删掉照片但悄悄留了几张”的记者的证言、法院起诉书,甚至还有当初派出所的审讯记录。 诚然安宁前段时间是吸了不少粉,但看他不爽的人其实更多——有钱有势、长得帅、高考状元、拍电影广告捞金,每一样都足以让人羡慕嫉妒恨到极点,平时这些人虽这么想着,但敢暴露自己心思的人不多,这会儿安宁的负面新闻一出,立刻就跳出来指责、咒骂了。 短短几天,红极一时的“任性帝”,就成了过街老鼠一般的存在,偶尔有几个敢替他说几句好话的,立刻被群起而攻之,骂他们是安宁雇的狗,舔齐家屁股云云,弄得很快就没有人敢出头,所有关于安宁的帖子,评论区都是一色的咒骂声,什么难听的都有。 齐臻、郝飞等气的半死,安宁倒没觉得有什么,网络那东西,眼不见为净,不开浏览器、不看帖子,你能奈我何? 然而事态还在进一步加重,司机陈睿委婉的劝他最近不要出门,被问急了才告知——他把汽车停在外面去买东西的时候,汽车上总被人堆一些臭鸡蛋、烂苹果、动物内脏甚至一些更恶心的东西。安宁若看见,只怕几天都吃不下饭。 陈睿已经报案了,可是就算查出来又怎么样?汽车完好无损,难道让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赔少了没得自己恶心,赔多了对方大概是付不起的,白白又加一个逼的人家破人亡的罪名。 算了,不出门就不出门吧! 安宁索性请了假,窝在家里不出去,司机陈睿换了辆低调的车,每天给他送点吃的什么。 “我最近一直和网站交涉,”电话里,齐臻声音低沉:“但是用处不大,这件事背后的人能量不小。” 安宁嗯了一声,道:“哥你别管这个了,不过是件小事儿,没关系的。” “怎么会没关系!他们……”齐臻忍了下,没有继续说下去,沉声道:“你最近几天最好先别出门,小区的安保还是不错的,我会继续和网站交涉,如果再不成,我会开始收购计划。” “哥,”安宁道:“不用这么麻烦,我……”就为了这个收购这些主流网站,犯得着吗? 齐臻却不和他多说,打断道:“好了,就这样,我们回头再聊!” “喂……”安宁看着被挂断的电话,一时无语:就不能听他把话说完吗? 正想着要不要再打回去,手机yy响,是方宜年:“阿宁,出大事了,看视频!” 安宁狐疑的点开视频,看到底是什么大事,打开看了一阵,顿时一头黑线,回话道:“你搞什么,发这种东西!”居然给他发三个男人的肉搏战,怕他不弯怎么着? “……你没看出来吗?” “看出来什么?” “……” 方宜年发了窜省略号,然后又发了个地址过来。 不出意料,又是“任性帝”的消息,这次抨击的是安宁的私生活。安宁开豪车、喝名酒的照片,安宁和一些“有钱人”喝酒聚会的照片,还有和郝飞、方宜年等勾肩搭背出入酒吧的照片等等。这些其实都没什么,最关键的是最后还带了几段视频,是“安宁”分别和前面照片上的一些人的不堪入目的亲热画面。 方宜年一开始发过来的,就是“安宁”和“方宜年”、“郝飞”三p的视频。 安宁打电话过去,道:“根本就不像嘛,难怪我都没认出来。” 方宜年跺脚:“我说阿宁,这个时候你别这么淡定了行不行!”他看着是不像,可是别人呢?这年头,拍戏都用替身呢,何况是这种像素的视频?除了极为相熟的人,谁能分得出来? 安宁笑道:“不淡定怎么着?割脉自杀啊?” “阿宁!” 安宁道:“行了,不开玩笑了,别担心,这件事我会处理。” 方宜年道:“你准备怎么处理?依我看干脆用齐臻的办法,直接启动收购案!” “收购什么啊?还能把整个互联网买下来?就算买下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吧?行了别折腾了,交给我就行,你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你帮我劝着点我哥,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处理不好,你们再考虑收购的事好了。” “你真能处理好?” 安宁道:“不行你来?” 方宜年无奈道:“……那行,记得三天啊?” “嗯。” “那个……” “怎么?” “别看评论。” “知道。”想也知道会是些什么难听肮脏的话,他又不是自虐狂。 关了视频,安宁嗤笑一声,本来以为网络这东西,闹几天就消停了,没想到竟然还越来越来劲了。 想起那段视频,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这手段,真是格外的眼熟呢。 第62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揉揉额头,将那几团白花花的肉从脑海中驱逐出去,拿出手机拨打a国的电话:“我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齐氏的继承人是齐臻,就算他的负面消息再多,也应该不会对股价有大的影响才对,可是现在情况恰恰相反,齐氏股市一路下滑,接连跌停,若说这里面没人捣鬼,他是不信的。更何况齐臻和电商的交涉受阻,可见背后的人能量不小——有资格和齐氏叫板的人,难道和当初的齐倩然一样天真,这样大动干戈,就为了败坏他的名声,好让齐正阳对他失望,然后将他赶出家门? 仔细听电话里的人说了一阵,安宁又道:“既然有人狙击,那就将计划调整一下,除了趁机收购齐氏散股,最重要的是将狙击者手里的齐氏股份全部收购过来……另外,你只剩下三天时间……” “……不容易才找你,你是专业的不是吗?”似乎听到埋怨,安宁轻笑一声,漫声道:“股票的事我不懂,我只有钱,该给你的提成我一分都不会少。当然,如果能额外让狙击者遭受损失的话,我会有一份另外的惊喜给你。” …… 安宁和国外的操盘高手通话的同时,齐氏大楼,齐正阳正面无表情的看着围坐在会议桌前的董事们吵得唾沫横飞,不耐烦道:“我说过,这是我的家事,轮不到别人插手。” 资格最老,坐的离他最近的老人,一拍桌子怒道:“如果这只涉及到你齐家的家风,你齐正阳请我来管我都不管!可是现在齐氏的股票连着跌停了七天了,你还说这只是你齐家的家事?为了你的家事,我们这些人的损失算谁的?” 齐正阳淡淡道:“做生意,有赚就有赔,怕损失不如把钱存在银行吃利息好了。” “正阳啊!”又一个老人站起来道:“你这样就不讲道理了嘛!如果是你偶尔看走了眼,投资失败,我们所有人都能理解,可现在就为了一个安宁……他又不是你的亲骨肉,你对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可他这么不自重,害的齐家和整个齐氏都成了笑柄,齐氏的股票也一跌再跌……正阳啊,孰轻孰重,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可不是任性的时候,你不能让我们这些老人寒心啊!” 齐正阳最烦有人倚老卖老,懒洋洋靠上椅背,淡淡道:“我齐正阳从来不缺钱,可是儿子却只有两个,孰轻孰重,还用得着想吗?” “你!”老人愤然坐下:“简直是冥顽不灵!我这都是为了谁?不知好歹!” 又一人哭丧着脸,唉声叹气道:“正阳啊,你心疼安宁,我们都能理解,毕竟是你从小养大的。可是你也要为我们考虑一下,我们攒了一辈子的积蓄,看着一天比一天缩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废纸,到时候我们这些老家伙,都只能去喝西北风啊!” “齐正阳,”一个中年男人断然道:“虽然我们老一辈有交情,可是生意的事归生意,你这是摆明不管我们的死活,那就别怪我们不讲道义——三天之内,如果你不登报说明安宁的身份,并和他断绝关系好彻底解决这件事,我会立刻撤资!” 齐正阳沉着脸不说话。 “也不是让你真的和他一刀两断,正阳你只要对外撇清和阿宁的关系就行了,私底下你要贴补他,又有谁管的了你?”另一人苦口婆心道:“你养了他二十年,在他身上花的钱,多少人几辈子都挣不来,这次就算让他受点委屈又有什么关系?他要是有点良心,就应该主动站出来才对——这件事,归根到底,不还是因为他生活不检点吗?又是吸毒,又是伤人,还和这些乱七八糟的男人鬼混……唉,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了……” “他就是我齐正阳的儿子!没什么可撇清的!”齐正阳面沉如水,一拍桌子站起来,道:“不是问损失算谁的吗?算我齐正阳的!” 他看了看手表,道:“从现在开始,到五点下班之前,如果你们谁有意撤资,到我办公室来找我,我会按照下跌之前的价格购买你们手中的股份——过时不候!” 转身不顾而去,留下一屋子面面相觑的人。 “这是……真是的,我们好心好意劝他,他反而……” “齐家人是出了名的倔脾气,我看我们也不用再劝他了——撤资吧!” “是啊,撤资吧!” “我们这么多人一起撤资,齐正阳总不至于还一意孤行吧?不如我们再去说说?” 不管齐正阳为人如何,但做生意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若是真的撤资,怎么都有点舍不得。 “说什么说?有什么好说的?他摆明是没把我们看在眼里嘛!说来说去,人家是绝对控股的大股东!” “唉!再这样下去,真要喝西北风了……” …… 自从安宁的事被在网上曝光,齐氏的股票就不断下跌,每天早上都有大批股民守在电脑跟前,一开盘就立刻抛售。这两天虽然有所好转,跌幅不再像先前那么夸张,甚至有时候还会小幅度的涨上一点,但也只是昙花一现,总体趋势还是不断下滑,三天倒有两天要跌停。 谢靖安脸色阴沉的对着电脑,手里握着手机,语气森然:“你跟我说有百分百必须这么做的理由,你说齐正阳最好面子,看到视频就一定会和安宁一刀两断,可是我听说齐正阳顶着董事们集体撤资的威胁,也寸步不让……” “……好,没错,齐正阳的确有很多天没见过安宁了,我最后再信你一次,否则你会知道我的手段!” 他狠狠挂断电话,异常后悔答应了齐倩然的方法——虽然明明知道不是那个人,可是想到有那么多人对着视频肖想着他,心里便像着了火一般。 电话铃声又响,谢靖安揉了揉脸颊接通电话:“……有人在试图稳定股价?这不是意料中的事吗?齐正阳怎么可能不垂死挣扎一下……对方是高手,难道我养的就是废物不成?给我拖着他……放心,他能动用的钱绝对不可能比你还多,齐氏为了打开风语的市场,投入的资金绝对不是小数,还能拿出多少钱来?而你手里的,可不只是我谢靖安一家的钱……哪怕不能在股市上将他彻底打垮,只要能拖着他,让他的资金陷在里面,就算我们赢了!” 刚挂断,又有电话进来,谢靖安接通:“又怎么了……他们不答应新的报价?人心不足蛇吞象!晾着他们!齐正阳要竭尽全力平稳股市,哪有钱回购他们的股份?现在可不是三天前,那个时候他们待价而沽,错过了我和齐正阳开的价码,现在哪还有这么好的事儿!如今股价一天一个样,我们拖得起,他们可拖不起——告诉他们,今天的价格和明天又不一样了!” “另外,让人放出话去,就说因为齐家家风问题,风语已经宣布停止与齐家的合作——也该到最后一击的时候了……放心,网站那边的事,自然有别人操心,齐正阳现在是墙倒众人推,他霸道了这么多年,看他不顺眼的人多了——最重要的是这次他不声不响的巴上风语,谁不想拉他下马好自己顶上?” “风语若是发话澄清最好不过,这么久以来,风语从未公开招标,西方各国的代理商对风语的事也绝口不提,谁都不知道风语到底是谁的,若是这次他们公开发言,正好能找到突破口……现在齐氏元气已伤,就算风语发话,也挽回不了败局。” …… 风语和齐家停止合作的消息以新闻的格式出现在几个主流网站的主页上,虽然文中用了“据闻”两个字,但还是引起了巨大的恐慌,股市在二十分钟内跌停,齐氏上下几乎乱成一团。 “够了!”齐正阳冷喝一声,围着他嚷嚷的人一齐住嘴,齐正阳面无表情道:“要撤资是吧?好!但是再想要三天前的价格不可能!我安排秘书打合同,你们半个小时以后来签字就行了。” 齐正阳抽身离开到经理办公司,齐臻正坐在里面低头看文件,听到声音抬头,淡淡道:“我刚刚签了第二十三封辞职信。” 齐正阳冷哼一声,道:“养不熟的东西,走了正好!” 齐臻淡淡道:“这是做生意,不是混黑社会,人家做事拿钱,又不欠你什么,当然哪里条件好去哪里,难道还要给你讲义气不成?” 齐正阳一噎,道:“你吃了炮仗了?怎么跟老子说话呢?” 齐臻不说话了,他现在心情何止不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他叮嘱安宁不要去看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是他自己却不能不看,网上的言论如今越来越过分,连安宁是他们父子两个的禁脔的话都出来了,还说的煞有介事——他安宁又不姓齐,要不是有这种关系,他们凭什么在他身上花那么多钱? 这世道,干爹、干哥哥这两个词本身就已经污了。 齐正阳又问:“网站那边,还是没回话?” 齐臻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揉揉额头道:“在c国这个地方,光有钱是不行的……也幸好阿宁向来没心没肺的,要换一个人,真要被逼疯了……” 齐正阳耸耸肩道:“你现在想从政也来不及了,等这事儿过了,咱们就把摊子转移到a国去吧,反正现在也不怕打不开局面。” 齐臻不语,齐正阳又道:“阿宁不是说三天解决问题吗?他有没有说准备怎么做?我看网上现在闹得越来越厉害了。守在阿宁别墅周围的保镖,已经抓了好几拨想闯进去闹事的人,带着一堆恶心的东西……我让人直接打断了他们的腿!擅闯民居,大不了判个防卫过当,老子不怕罚款!妈的,齐氏还没倒呢,都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 “银行在催贷,股东要撤资,供货商要求先付全款才肯发货,销售部收到无数退货退款要求,网上到处都是齐氏的负面消息,什么欺压同行、弄虚作假、逼死人命……”齐臻淡淡道:“在他们看来,我们齐氏,可不就是倒了!实际上就算有阿宁支援,我们也快撑不下去了,如果再不收拾残局,齐氏真的就要倒了。当初董家可不比齐氏小多少,倒台不也是几天的事?” “的确不能再拖了……”齐正阳冷哼一声,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打一阵后道:“你打电话给阿宁,让他晚上再出手,我先把那些老家伙手里的股份买回来再说——挣了钱一个个将我当祖宗似得捧着,出了事,第一个跑出来落井下石的就是他们,早就嫌他们碍手碍脚了!” 齐臻不悦的看了他一眼,道:“这种时候,你还要给阿宁添麻烦?” 齐正阳笑道:“我是相信他的本事,阿宁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 …… 七点,杜明吹着口哨往家走,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他下午的任务完成,这会儿也该“下班”了。这几天他心情很好,像“任性帝”那种人,他不爽很久了:妈的,凭什么这天底下什么好事都是他的?最有钱、最会念书、上最好的大学、最帅、拍最火的电影和最挣钱的广告……哪怕分一样儿给他也好啊! 不过现在可好了,那小子得意了这么久,终于倒霉了,齐氏要破产了,那小子声名狼藉,吓的连门都不敢出,真是大快人心啊!可惜了,做成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儿,他却只能当个幕后英雄,但是不得不说,怼那小子的感觉真好!今天他又把那一家子骂的狗血喷头,一时兴起,还写了点黄段子——他这也不算胡说八道,那小子长那么漂亮,陪那么多男人上过床,能少得了齐正阳他们父子两的份儿?他不过描写的更细致点儿罢了! 这笔生意接的好啊,又爽又有钱赚,棒! 杜明闻着饭香进门,发现老婆和女儿已经坐在桌子上先吃了,连他的饭都没盛,不过没关系,他今天心情好,不计较了!这几天他时常做的兴起,“下班”晚点,女儿晚上还要去学校上自习,等不了先吃也正常。 “怎么样丫头?”杜明对女儿微微一笑:“今天在学校还高兴吗?模考成绩下了没?” 女儿自他进来就一直低头拔饭,听见他问话也没抬头,含糊的唔了一声,他笑笑,去厨房盛饭,经过女儿身边时顺便摸了一把她的头:“要加油啊丫头!” 女儿受了惊吓似得跳起来,躲得远远的,脸上满是不耐烦:“你别碰我!” “这是怎么了?”杜明一愣,神色不善的望向妻子:“你是不是对她说了什么了?” 妻子还没来得及说话,女儿伸手拿了包,道:“我吃饱了!妈,我今天和同学在宿舍挤挤,你明天去学校帮我办住校手续吧!” 妻子勉强一笑:“好,路上小心。” 女儿走到门口,临出门时忍不住回头看了眼杜明,眼神如同看见什么恶心的东西:“爸,你真脏。” 杜明愣愣看着女儿出门,看向妻子:“这孩子……这是怎么了?谁惹她了?” 妻子冷笑道:“这就要问你了,杜明,我倒不知道你原来这么有钱,存款几十万,还在五环买了房子……哈,当初和我结婚的时候,说家里不同意,没办法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还从我们家哄了装修费,说你的就是我的。现在倒大方起来了,给那个叫小倩的买房子,直接就放在别人户头……杜明!你到底把我和女儿当成什么了?” 杜明目瞪口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你胡说八道什么啊?哪有这种事,你不要听那些人……” “有没有你对法官说吧,”妻子不耐烦道:“我已经提交诉状,我们离婚。” “你疯了?不知道从哪儿听到一句谣言就要和我离婚?”杜明道:“你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别这么幼稚行不行?我们女儿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你……” 提到女儿,妻子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忍无可忍骂道:“就是为了女儿我才要和你离婚!杜明,你在网上写的都是些什么肮脏东西!做爸爸的对儿子好,就一定是儿子陪爸爸上床换来的?杜明,你是不是忘了,你也是有女儿的人!你让女儿怎么看你,你让女儿以后怎么做人!你没看到吗?她连这个家都不敢呆了!” 杜明一时间呆若木鸡:“你,你怎么……” 话没说完,电话声响,杜明看清来电显示,忙第一时间接通:“经理,是我啊……唉,今天跑了一天业务,正准备回家……收获当然有了,客户这几天就会下单子呢……不是,没有啊,我真的是在跑业务……经理您是不是误会了,我怎么可能说这种话,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可能骂您……是他们看我不顺眼,上我的眼药呢,真的真的……别,经理,经理!” 电话被挂断,再打就无论如何都不通了,显然是被拉入了黑名单,杜明正想拿妻子的电话打回去,电话铃响,杜明接通,道:“我现在还有点事,每空,回头再和你……” 忽然神色大变:“这是我的房子,你有什么资格卖……还钱?现在房价涨了五倍了,你说还钱?别忘了当初我们签了协议我才把房子放在你的户头上的……利息,利息是个屁!我告诉你,最好老老实实把房子给我还回来,不然我……放屁,白纸黑字写的协议怎么可能本身就是违法的?你……你给我等着,我要告你,你等着坐牢吧!你……” “嘟嘟”的忙音传来,杜明手忙脚乱的拨过去,却哪里打得通? 他失魂落魄的放下电话,心里一片茫然:这是怎么了?忽然之间,女儿不认他,妻子要和他离婚,公司炒他的鱿鱼,他偷偷攒了二十年的钱买的房子,也要被人抢走,可怜他防贼似得防着老婆,却被外人摆了一道…… 妻子冷冷道:“东西在电脑上,还没关,你自己去看吧!” 她现在最后悔的是,收到邮件的时候太伤心,一边看一边哭,忘了女儿回家的时间,结果被她看到了,女儿明年就高考,可怎么办啊…… 她更后悔的是,当初瞎了眼,和这种人渣结了婚。 她起身离开,这个家,她也待不下去了。 杜明隐隐猜到些什么,毕竟这种事,他以前也是常做的。木然去了书房,书房的电脑还开着,打开着一个文件,文件最上面就是他身份证的照片、银行卡号和余额、大额支出信息、宾馆入住记录等等……许多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的信息,出现在电脑上:他的聊天记录、发帖发评记录、他搂着小情人出入小区的视频…… 他和小情人的短信上说看到老婆那一堆肥肉就恶心,等女儿考上大学就让她光着身子滚蛋;他在yy群里说,经理那头蠢猪,他说什么就信什么,他带着情人在外面潇洒,公司还要给出差补贴,不要太爽;同事总是炫耀老婆漂亮,他偷偷用同事的yy号让同事老婆加了自己的yy,骗她说这是同事的小号和她卿卿我我,完了将聊天记录帖给同事,害的他们离了婚…… 完了,全完了……他的手都在颤抖:谁在害他,谁在害他? 同样的一幕,在c国各个角落发生着,很多人忽然发现,他周围所有人看自己的眼神都不对了——他的同学、老师、同事、上司、妻子、孩子、邻居……所有和他有交集的人,除了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个人都收到了他的一份详细资料。 没有人会怀疑这份资料的真实性,老师知道他的学籍号,妻子认识他的银行卡号,上司能查他的医保号…… 咦,原来这个人是这样子的,好恶心…… —— 晚上九点,正是网络上人最多的时候,许多玩游戏的、看小说的、浏览新闻的、论坛上闲逛的人,忽然发现电脑或手机上弹出一个对话框:“听听任性帝怎么说——任性帝安宁直播间,二十秒后开播,点击请进。” 而后出现二十秒倒计时。 这是病毒呢,还是广告?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念头,可惜找了一圈也没能找到关闭按钮,有人锲而不舍的继续找,有人索性直接点了进去,本来已经做好了被游戏广告或不雅视频冲击视觉的准备,然而却忽然发现,自己居然真的是进了一个直播间,只是直播间的画面还暗着,二十秒的倒计时在角落里安静的跳动。 没有选择进入的人,当对话框中倒计时十五秒时,有的人浏览器直接跳转接入了直播间,有的却又跳出了新的对话框:“检测到该用户并未特别关注此事,您可以选择关闭或进入直播间。” 这也能检测出来?病毒新花样的吧?大多数人选择了关闭,对话框一声不吭的消失,回到原本页面,倒是让人吃了一惊:“难道不是病毒不成?” 关闭了对话框的人倒有一大半又重新打开浏览器的主页,准备搜索“任性帝 直播”几个关键词——高考状元、豪门子弟、音乐天才、电影网络新星,安宁这几个头衔分别吸引着社会上各个年龄段和阶层的人,导致关注此事的人前所未有的多。 不过搜索是不需要的,因为主页上最醒目的位置就挂着直播间的链接。 二十秒倒计时结束,直播间亮起来,出现安宁坐在电脑跟前的画面,安宁转过电脑椅,对着镜头神清气爽的一笑,全不似人们想象中的憔悴阴郁,一张脸依旧漂亮的天怒人怨,眼睛清清亮亮的,声音中也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安宁对着镜头挥挥手,愉快道:“大家好,我是安宁,高兴的话也可以叫我任性帝,毕竟任性这一属性,我自认还是一点的。欢迎来到我的直播间。” 安宁此刻心情不错,齐正阳低价收回了那些小股东手里大部分的股份,他请的人在股市上也算一帆风顺——他聘请的是世界上最顶级的操盘手,加上他手上充裕的资金,如果还不顺,那就是他运气太差。 不得不说,对方资金的雄厚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其实是个好消息……如今双方的钱都被股市困住,他是无所谓的,可是对那些做实业的人来说,就有点承受不住了。 若论资产,这世上比安宁有钱的人多了去了,但若论短时间内能拿出来的现金,却少有人能比的上他。旁的投资且不说,一个aq音乐平台,里面的歌手卖出去的每一首歌,都要分一大半给他,一个qa工作室,自从《魔幻纪三》大火之后,也跟着生意火爆,收的定金都已经上亿a刀了——做无本买卖的人就这点好,就算将资金抽空也完全不影响生意。 如今这两处已经成了定局,终于可以处理网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也能减轻点齐臻他们的压力。 好心情的安宁对着镜头微微一笑,道:“不知道今天在座的有多少人收到我的礼物呢?有没有觉得很惊喜?我这人向来崇尚礼尚往来,别人送给我的东西,我总要有所回报才能心安。” “嗯,已经这么多人开骂了啊,可见我的礼物还是有成效的不是吗?不得不说,这是我第一次被人骂还这么开心。”安宁笑道:“还有人问我怕不怕遭报应呢,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我送给你的礼物,就是报应啊!” 评论区又刷出大片的脏话,安宁不再理会他们,直视镜头道:“对于我今天直播的目的,想必大家多多少少都有所猜测,大约是认为我终于坐不住了,准备来哭诉或辩解一番了。实际上,辩解是有的,但哭诉却不会。” “我一惯认为,哭诉是弱者的行为,我既然‘称帝’,又怎么会去做这种有损形象的事?而且我觉得哭诉这种事,对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当然,如果别人对你的感官决定了你的成败的话,则又另当别论,不过这并不符合我的人设。” “我看到有人问,既然别人的感官决定不了你的成败,那你又何必坐在这里解释什么?”安宁道:“这句话说的很是,所以我今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解释。” “我今天坐在这里,主要目的是两个,一是认领我送出的礼物,以免收到礼物的各位,还以为是自己运气太坏,被现实的朋友出卖,以致于被身边的人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这样的话,你们日后也不会知道收敛,于是还会有下一个、下下一个如我一样受害者……很好,现在你们总算都已经反应过来了,这么多人说我害的他们丢了工作、和老婆离婚、被孩子看不起……问我良心会不会痛。” “答案当然是……不会。”安宁道:“我毫不意外你们会将这件事怪在我头上,也不怀疑这些事在你们笔下,会成为我安宁又一个无恶不作的罪名,可是我还是想问一句:你妻子和你离婚,难道不是因为你外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你上司开除你,难道不是因为你以跑业务为名,在外面挣外快,每个月零业务量的混着公司的基本工资吗?你的孩子看不起你,难道不是因为你的一言一行根本不值得他尊敬吗?最后,你的所作所为会被所有人知道,难道不是因为你在网络上肆意污蔑、辱骂别人,而招来我安宁的报复吗?” “我自认已经非常仁慈,发给你们周围的人的资料中,没有一个字是伪造的,如果你是道德君子,这些东西根本伤不了你分毫……如果公开事实,就让你受不了,就是将你逼上死路,那么,被你们用伪造的图片、视频肆意污蔑的人呢?被你们用最肮脏的话辱骂的人呢?你们可曾想过他们受不受得了?” 评论区安静了两秒以后,跳出来一大段话:“你不觉得这样很过分吗?这世上,谁会没有一点阴暗面?就因为在网上骂了你几句,你就要害的他们失业、离婚甚至失去自己的孩子……得饶人处且饶人,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一定要将事情做绝?” 安宁嗤笑一声,道:“因为我强大,所以就没有报复的权利?那如果我弱小,我又哪里来的报复的能力?如果齐氏弱小一些,现在就已经撑不住,因为我而破产了呢?如果爸爸和哥哥软弱一些,为了自保和我断绝了关系了呢?如果我脆弱一些,被网络上这些虚假的视频、图片和羞辱,以及来我的家里泼粪的人逼疯了呢?我想,如果我出身在普通人家,现在说不定已经从楼上跳下来,或者割断了腕脉,变成了一具冰凉的尸体。” “所以,将事情做绝的人,怎么会是我呢?我是将自己看成那个已经死去了的安宁,从地狱里爬出来,向你们报复啊!” “事实上,我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次收到礼物的,并不包括那些因为被蒙蔽,而义愤填膺的骂过我一两句的人,”安宁道:“我没有丧心病狂到见人就咬。” “我无法容忍的是网络上的这些负面评论。他们自以为在网络上化身万千、来去无踪,他们靠在网络上勒索、污蔑、辱骂、诅咒别人为生,而一离开网络,便又换了一张道貌岸然的脸,对于那些被他们害的生活一团糟,甚至抑郁而亡的人,还要摇头批判一句——‘心理素质太差’,就去心安理得的接下一笔生意!这实在是太可笑了,什么时候别人的防御太低,成了你害人的理由了?” “我不反感水军,雇佣水军也可以算是一种营销方式,但是我反感这些网络上的负面评论,也反感那些并非为了钱,而是纯粹心里不平衡,恨不得全天下人都比自己过得凄惨而在网络上肆意发泄、任意伤害他人的人——我诚心诚意的希望,这些人不要出现在网络上,但显然我办不到,所以我只好将他们的皮扒出来,让所有人都看清他们的嘴脸,让他们承受一下他们曾施加在别人身上的东西。”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离不开网络,很多人甚至将它当成了我们精神的家园,”安宁道:“我们希望它是干净的、文明的,让我们心灵得到舒缓和慰藉的地方,可是有些人却不一样。” “他们将网络,当成了可以摆脱道德甚至法律的约束,肆意横行的地方,因为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坐在电脑后面的人到底是谁——在他们看来,网络是安全的、自由的,可以肆意妄为还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地方……网络上因为有了他们,而处处充满了谩骂和羞辱,我觉得有必要给他们一个警告,这就是我今天直播的第二个目的。” “在直播上自说自话,让我感觉自己变成了话痨,”安宁耸耸肩,夸张的揉揉面颊,道:“最近我的事情在网络上很火,很多人都看过我的履历,我还要不要脸的说一句,其实我除了是高考状元、音乐天才之外,我还是一个电脑爱好者,我不是职业的黑客,我只是稍微懂一点电脑的爱好者而已。” “今天,我想让你们看看电脑爱好者,可以在网络上做到什么程度。” 直播上画面切换,变成电脑界面,浏览器打开,安宁的声音从画面外传来:“这是网络上第一个出现的关于我的相关内容的帖子,我们先看楼主。” 画面迅速跳转,快的让人目不暇接,安宁的声音在一旁解释:“搜索他的IP地址,查看他的其他发言。” 画面定格,上面出现好几页的帖子和评论,安宁自嘲的声音响起:“显然这位是我的铁粉,这些天一共换了几十个账号,评论和帖子加起来上万条,几乎都是关于我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位‘只说实话’先生到底是谁,”安宁道:“我们运气不错,他恰好现在就在线,而且还正在观看我们的直播——话说‘实话先生’,不介意我借用一下你的摄像头吧?” 画面再变,出现在直播上的,是一个面目平常、愁眉苦脸的男人,正一边吞云吐雾,看着电脑,下一瞬,他脸色剧变,露出极为震惊的神色,惊慌失措的伸手按关机键。直播上看不见他的电脑屏幕,但显然他的关机的行为是失败的,于是他慌慌张张的站起来,手忙脚乱的将摄像头转到一边,慌乱中打翻了水杯,茶水泼了满桌。 “反应很快,不过没什么用,”安宁道:“要查你的信息真的非常非常容易。”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画面上很快出现男人的身份证信息、驾照信息、学籍档案、工作履历等等,安宁道:“抱歉,因为是直播,所以没办法打马赛克,如果你要告我泄露私人信息,我会准备好律师等你。” “接下来我们看评论,‘贱人’、‘男婊’、‘卖xx的’‘公交车,人人都能上’……骂的可真不客气,那么就是他了。”随着安宁的声音,画面上显示出无数条评论记录,安宁耸耸肩,道:“这位可真是‘出口成脏’,这些评论我就不一一念了,看看他是谁。哦,用的是智能手机,众所周知,智能手机其实是最不安全的,里面有数不清的漏洞,不夸张的说,我用半个小时就能教会一个完全不懂黑客技术的人怎么入侵别人的手机。” “调取他今天的行程图,三点一线,原来竟然是个学生。现在是学校大门口的监控记录,找到时间点,ok,重合了,我圈起来让大家看得清楚些,看起来人倒是干干净净的……” 接下来,画面又快速跳转起来:“查找身份信息,入侵教务处查找学籍信息,哦,高三的学生,按课表的话,现在正好是他们班主任的课……如今大多数学校都不许学生带手机,既然骂了我这么多难听的话,想必不会介意我开个小小的玩笑。” “这是他手机的摄像头拍摄的画面,可惜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不过老师讲课的声音有听到吧?是个温柔的女老师呢。嗯,他的手机开着静音,毕竟是上课呢,我先把音量开到最大,ok,现在拨打电话……” 下一瞬,刺耳的电话铃声从黑乎乎的直播画面中传来,紧接着传来老师的怒吼:“xxx,你给我站起来!” “好吧,这就不温柔了……”画面切换回来,安宁轻笑一声,道:“现在继续下一位。地址是网吧的,现在网吧都是实名制,这给我们带来不少方便。根据痕迹可以看出是六号机上发的帖子,现在查找六号机各个时段的使用者身份信息……运气不坏,他现在在九号机,打开摄像头……咦,看起来早有准备啊,用手捂着在的呢!但是别忘了这里是网吧。调取网吧监控,嗯,好吧,只有一个后脑勺,那么调取之前的监控录像……九号机,倒回,ok,就是他了,圈起来让大家看清楚些。最后老规矩,大家欣赏下他的身份信息。” 安宁一连曝光好几个人的资料才停下,直播画面从电脑切换到他身上,安宁道:“网络真的是可以随心所欲、肆意发泄,不受任何约束,不管做了什么都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答案显然是no。你们在网络上说的每一句话,浏览的每一个网页,都会像白纸黑字一样清晰的记录在案,等待着别人的翻看。” “我说过,我不是专业的黑客,我能够做到的,很多人都可以做到,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做到,你们更不必怀疑刚刚这些是我找的托,演的一出戏,”安宁道:“因为我今天用到的某些不违法的小工具,还有一些没有用到的小工具,我已经将它们和详细的使用教程发在网上,每个人都可以免费下载,我保证只要会打字的人就能学会使用……” “所以,带着微笑的面具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们,从今以后,麻烦你们在网络中,也带上文明的面具。不要对我说保护隐私问题,如果匿名让网络充满暴力的话,我就将它变成透明的!” “你们不是叫我任性帝吗?”安宁微微一笑,笑容轻蔑中带了几分难言的霸气,道:“如果不任性到一定程度,又如何敢称帝?” 他顿了顿,道:“今天的直播就到此为止……哦,对,这位网友提醒的好,我忘了今天的附带目的了——解释一下网络上的传言。” “事实上,很多东西我无从解释,一个人做过什么,可以留下许多证据,可是他没做过什么,该拿什么证明?譬如我有没有吸毒,我唯一能证明的,是我现在没有吸毒,因为吸毒的人显然不可能有我这样的气色,但是我十六岁有没有吸毒,我该怎么证明?难道我要拿出我十六岁每一天的尿检记录不成?”安宁耸耸肩,道:“不过好在,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发生在过去。” “悄悄说一句,之前我顺藤摸瓜,找到了网络上流传的‘我’的视频的原始地点,然后黑进了一个网盘,那里面有海量的私人收藏,包括那些关于‘我’的视频的原始版,也就是没有删去正脸的版本……其实那位小哥挺帅的!身材很榜!这是账号和密码,欢迎大家前去……嗯,验证我的清白。” “顺便说一句,请勿举报我传播不和谐信息,事实上,我除了将它设定为不可修改密码、不可进行删除等操作之外,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想验证我的清白而已啊!”安宁一脸无辜道:“另外我提醒一句,要下载尽快,如果网警找上门来的话,我也只好忍痛清空它了。” “好吧,这次真的结束了。再见各位。” 安宁关掉直播,呼了一口气——直播这东西,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玩的,幸好他当过几天大学讲师,练出一身说废话的本事…… 他起身来到窗口,拨通了电话,还没开口,里面就传来谢靖安的声音:“想不到你竟然有主动打我电话的一天,是来讲和的吗?” 安宁轻笑一声:“你说呢?” 谢靖安笑道:“我刚刚看了你的直播,很帅,很漂亮,可是这有什么用呢阿宁?就算你黑客技术再高,就算你能改变整个网络的现状,对如今的齐氏,有半点帮助吗?已经联合起来下手的各大集团,会因为这个收手?银行会因为这个停止催款?那些已经将齐氏得罪个彻底的供货商、销售商,会因为这个重新上门讨好?” “阿宁,你别再天真了好吗?你是否清白,根本一点都不重要,就像当初董华的事一样,你的事,只是个引子,只是所有人联合起来攻击齐氏的一个幌子而已,它的作用早就已经结束了。” 安宁嗯了一声,道:“我知道。” 谢靖安道:“你知道,然后呢?想让我放过齐氏吗?可以,你求我啊,你求我,我可能就答应了。” 安宁轻轻叹了口气,道:“谢靖安,直到现在,你还是喜欢自说自话。” 谢靖安神色一冷,不语。 安宁淡淡道:“正如你认为我之所以有底气拒绝你,是因为背后有齐氏的原因,你之所以有底气这样搅风搅雨,是因为背后有梵仕吧?” “我现在已经放弃了,让你因为感激、羞愧等道德上的原因放手,”安宁道:“听说过天凉王破吗?” 谢靖安一愣:“什么?” 安宁声音轻飘飘的传来:“谢靖安,天凉了,让梵仕破产吧。” 第63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 安宁这次直播,终于让齐氏股市下滑的趋势有所缓解,但对齐氏的现状却帮助不大,毕竟那些攻击齐氏的集团不像股民那么天真。不过安宁倒是又收获了一批死忠粉和黑粉,但无论是爱他的还是恨他的,终于不再有人叫他任性“弟”。受那句“称帝”的狂言的影响,粉丝们齐齐的称他一声“陛下”,至于其余的人,倒是叫他疯子的更多些,毕竟安宁的行为几乎让整个网络的秩序被破坏,人们惶惶不安——我们的电脑,我们个人的、私密的空间,在这些人面前,原来一直是敞开的,透明的吗? 是以直播之后,安宁在网上的骂声反而更多了,不过没什么人骂脏话就是。安宁的粉丝则奋力辩解:陛下说了,他只是一个电脑爱好者,连黑客都不算,他能做到的事,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做到,甚至比他还厉害。你们闭上眼睛、堵住耳朵,假装事实不存在,反而将责任推在点醒我们安宁陛下身上……你们拍拍自己的良心说,这是他的错吗?而且我们陛下公开的工具里,也不包括如何黑人的电脑、手机这些违法的东西,只是让网络更加公开透明而已——给网友汇款的时候,先查一下他是谁,不好吗?店主被差评师勒索的时候,只要回一句“职业差评师”,买家就可以自己去验证,不好吗?买东西的时候,能知道哪些好评是真的,哪些好评是刷的,不好吗?让那些网络刷子、骗子、喷子,都收敛一点,不好吗? 网上的声音,安宁无心理会,他又被召唤到了有关部门喝茶。 安宁一如既往的带上了他们最讨厌的律师,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听他们“聊天”。 “警官先生,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当事人身上这段时间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我想你们都是清楚的,我的当事人是年轻人,一时激愤下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也情有可原。”律师道:“但是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大面积泄露别人的隐私,利益受到侵害的,只有不到六个人。而且这六个人,先伪造证据,公开、大肆污蔑我的当事人在先,而我的当事人只是公开了他们的真实资料而已……相比起来,这些人的问题更严重吧?不过警官先生,我的当事人是守法公民,我们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按照法律,应该是五千到十万的罚款不等,对吧?” “只泄露了不到六个人?”警官用笔敲敲桌子,道:“那么那些所谓的礼物呢?那些隐私被发给周围的人的受害者呢?” “显然,”律师推推鼻梁上的眼睛,正色道:“这件事和我的当事人无关。” “……” 律师干咳一声,继续道:“吹牛并不犯法,如果你们有证据的话,尽管去起诉我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的话,还请慎言。” “……”为什么世界上要有律师这种讨厌的职业! 另一位警官接话道:“但是安先生是在直播中做出不当行为,影响恶劣,所以……” 律师点头:“这点我们是承认的,按法律来说,属于情节严重要加重处罚的,我们没有意见。但是无论怎么样影响恶劣,民事案就是民事案,对吧?” 那警官顿时无语——泄露六个人的资料,而且不涉及敏感和不和谐内容,处罚再重能重到哪里去?人家根本不在乎那点钱。 一直坐在一边,默不吭气的第二位警官道:“其实这些都不是我们找安先生的主要原因,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安先生在网络上公开的那些软件……” 律师再次推了推眼镜,道:“这些软件安先生在公开之前,曾经咨询过我,我查询了当前国内所有的法律条文,确认并不违反法律之后,安先生才选择公开的……有什么问题吗?” 有很大的问题啊摔! 菜刀犯法吗?不犯法。 提着菜刀上街犯法不?不犯法。 可是要是人人都提着一把菜刀上街呢? 小小的房间陷入诡异的沉默,安宁看了第二位警官一眼——这人显然并不是一般的警察,微微一笑,开口道:“那些工具,包括我用过的所有工具以及一些没用上的,都有强化版,功能成千上万倍的增强……你们要不?”他发的那些小工具,在功能上并不算出众,甚至还比不上某些黑客编些的程序,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看出它们的价值。 “……” “安宁牌防火墙,连我自己都无法攻破的防御……你们要不?” 警官吞了口口水,道:“如果你没办法攻破的话,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攻破?” “没有人。”没有人,只有一部手机而已。 “我……”警官站起身来:“我出去打个电话……” 片刻后,他又重新进来,神情已经和之前不同,道:“我们需要先验证下效果。” 安宁点头:“当然。” “你有什么条件?” “条件倒没有……”安宁道:“就是我现在对你们有些机构落井下石的行径,很有些不满……” 出了门,律师叹气道:“说实话,虽然我不得不帮你,但是我对你这次的行为很不欣赏——网络的魅力之一,就是可以隐藏身份,每个人都保持神秘,并且相对平等的交流,你这样做让网络无趣了很多知道吗?” 安宁笑笑,忽然问道:“听说过阴影城堡吗?” “什么?” 安宁笑道:“没什么,我是在想,你说的对,透明有透明的好,匿名有匿名的乐趣……不过我还是希望大部分都是透明的,匿名只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你说我要是发行一些可以绝对隐藏真实身份的app,会不会很受欢迎?” 是了,阴影城堡这小玩意儿,一共才多少用户呢,不知道才正常啊! 律师叹气:“阿宁啊,你这样又卖矛又卖盾的,合适吗?” 安宁道:“啊呀,律师大人您的语文好像没学好,小学生都知道,矛和盾本来就是一家卖的啊!” “……” 安宁挥挥手,上车离开,律师目送他的车走远,微微皱眉:阴影城堡……怎么这孩子和黑色世界也有交集吗?是他在网络上不小心接触到的?要不要提醒一下老板? 阴影城堡,顾名思义,是隐藏于阴影中的世界,里面一样有论坛,有yy,有淘宝,里面的信息受到绝对的保护,而且只能通过阴影魔盒登入。而只要通过魔盒,其任何信息都不可能被追查到,连魔盒的创始人都做不到,因为要想破解魔盒的服务器随机跳转和加密,需要海量的计算。正因为如此,现在世界上大多数黑色团体都在阴影城堡中建立了驻点,许多不可描述的交易便在阴影城堡中进行。 阴影城堡让许多事情变得容易起来,唯有一点不好——贵!每次登陆都要收费!在线每一分钟要收费!在线转账要收费! 想象一下这种画面,某某团正在yy开会,领导说的激情万丈、唾沫横飞,底下小弟:“头,您能快点儿不?我账号上快没钱了……” 这酸爽。 两天以后,相关部门派了六七位专家过来,对软件进行了全方位的测试,他们重点测试的对象,不是安宁所言的加强版工具,而是所谓的“安宁牌防火墙”——一个国家,需要保密的东西实在太多。 一场攻防战在两队人马之间展开,但显然,这世上没有谁能比学过黑科技的安宁更高明,最后毫无悬念的以专家们的惨败而收场。 他们的态度从傲慢变成谦恭,如获至宝的将安宁送的“礼物”带走,并且在当天下午给安宁送来一个小本本,从此以后安宁就成了某某部门的网络安全顾问。他的东西,他们未必敢直接就用,但是安宁是非常非常值得笼络的、世界级人才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是以在安宁收到本本之前,银行主动给齐臻打了电话,说不仅可以延缓还贷,如果需要的话,他们还可以追加相当数额的贷款。齐臻当然不会客气,直接去借了一大笔钱,先前被人逼的差点断掉的资金链,彻底恢复了过来。 大笔资金的注入,让齐氏又焕发了新的活力,将这个在外人看来不可逾越的大坎,轻轻巧巧的迈了过去。 像安宁这样的懒鬼,这样大张旗鼓闹得满城风雨,当然不可能是为了发泄或耍酷这样无聊的理由——不过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 谢靖安阴沉着脸,坐在梵仕顶层的沙发上抽烟:股市里陷入了太多的资金,如果现在撤出来,等于平白损失了大半的钱,可是若就这样耗着,别说今天找他嚷嚷的那些人,就算梵仕,都有点要撑不住了,毕竟之前攻击齐氏,用的原就是杀敌八千自损一万的手段。 自从懂事以来,几乎是无往不利的谢靖安忽然变得不那么自信起来——难道自己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强大,难道自己以往的成功,真的如那个人所说,靠的是无比的运气?不然,怎么会忽然做什么都不顺呢? 谢靖安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但是他没办法控制自己去这样想:他前一秒在电话中,嘲笑安宁声势浩大,但却毫无用处的直播,安宁后一秒,就用他“毫无用处”的直播,解决了齐氏最根本性的问题——资金,让他这一次几乎动用了所有力量的行动,彻底失败。 作弊啊! 怎么天底下会有这样的人呢! 他花了海量的钱和关系,才打通了上面的人,让银行合理合法的卡住齐氏的贷款,可那个人,就凭着一次直播,那些人就主动上门,几乎是求着他提条件。 忽然又想起那句可笑的:“天凉了,让梵仕破产吧!” 心里忽然升起隐隐的不安。 谢靖安,你真是疯了,这种话竟然也放在心上。 伸手拿起电话拨出去:“齐倩然。” “靖安,”齐倩然不安的声音传来:“你可不能怪我,我的计划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都是你找的人太没用,才会被他抓住把柄……” 谢靖安愣了下,才明白过来齐倩然还在说网络上的那点儿事,冷哼一声道:“这就是你说的草包?” 齐倩然一噎,呐呐道:“他常年在国外,谁知道……” “够了!” 谢靖安不耐烦的出声打断,齐倩然连忙闭嘴,不敢再说话——她在前世,只是一个平凡甚至平庸的家庭主妇,她的能力手段,在高一层的斗争中,根本就无能为力,她甚至连投资都做不好。她也曾按照前世隐约的记忆,试着买点股票,可是股票这东西,是一直动荡不安的,而且她前世对这东西根本就不感兴趣,怎么可能记得住哪个股票哪段时间跌,哪段时间涨? 缺乏理智的分析能力和患得患失的性格,让她在股市上屡屡错失挣钱的良机,不仅没能挣上钱,反而还小赔了一点,所以她只好重回自己的领域——在前世,她最清楚的莫过于哪首歌火爆,哪部戏大卖。只是这一点,现在好像也不怎么准了——都怪那该死的风语! 谢靖安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开口道:“你不是说要结婚吗?先订婚吧!三天以后,在潜海大酒店,你把请帖准备好。” “啊?”这惊喜来的太突然,齐倩然好一阵才反应过来,道:“三天?会不会太突然了?” 谢靖安语气不耐烦道:“你不愿意就算了!” 齐倩然忙道:“没,没有,三天挺好的。” —— 三天时间眨眼即过,当天,潜海酒店热闹非凡,梵仕和齐氏两大巨头联姻,而且女主角除了是齐氏千金之外,还是当红的一线女星,场面想不热闹都不行。潜海酒店中,商界、政界和娱乐界的大佬云集,还有许多媒体过来采访,声称这是十多年来最盛大的一次订婚仪式,并盼着他们的世纪婚礼。 如果说还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在这场婚礼中,男女双方,都没有一个直系亲属参加。 谢靖安也就算了,谁都知道他现在家里就剩了一个疯掉的母亲,可是齐家是怎么回事,怎么也一个人都不来?本来所有人都以为这场突如其来的订婚是两家和解的信号,毕竟在商界,打着打着忽然握手言和的事并不少见,而且他们并不像谢靖安一样有内部消息,只以为银行忽然松口,是谢靖安放了齐家一马的原因,纷纷叹息着英雄难过美人关。 这种想法在看见齐家一个人都没来的情况下,又有些不确定起来:齐家这是怎么了?把女儿赔给人家了,所以拉不下面子? 众人的环绕中,妆容精致、造型典雅的齐倩然容光焕发,脸上带着歉然的笑容,婉转解释道:“哥哥带了风语的产品,去了国外参加博览会,爸爸这段时间太忙,不知道能不能脱得了身,不过他说会尽量抽空过来,如果实在来不了,也托我给各位叔叔伯伯们道个歉……至于阿宁,他最近不太想见人,所以,实在是太抱歉了。” 周围的人打着哈哈:“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可以理解个屁啊,现在a市在商界有点分量的人都集中在这里,他在别的地方忙啥呢? 不少人摇头:齐正阳这老小子,向来是输人不输阵,前些天还被梵仕逼的气都喘不过来呢,现在又把女儿嫁他,不来肯定是觉得丢人呗! 时间一点点过去,齐正阳始终没有出现,齐倩然的心慢慢沉了下去,目光一遍遍落在门口,咬着唇:竟然还不来,竟然真的不来!她是他的亲生女儿!她嫁的可是梵仕的家主!他怎么敢不来! 她虽演技不坏,但那情景还是瞒不过在场的老狐狸,不过他们一个个都装成若无其事的模样,想着齐正阳也忒狠心,为了自己的面子,连女儿的终身大事都不管不顾,可怜这如花似玉的闺女哦! 齐家的人不来,订婚仪式依旧要照常进行,热烈的气氛中,谢靖安和齐倩然站在台上,双双举杯感谢来宾。忽然背后的显示屏亮起,突如其来的声音声打断了他们的致辞,谢靖安微微皱眉,正要说话,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笑呵呵道:“我得到消息,说正阳这会儿正在接受记者采访,网络直播呢,我想着他肯定会借着直播向侄女儿送祝福,所以自作主张接通了视频,侄女儿没意见吧?” 齐倩然认出这是和齐正阳关系最好的兄弟,勉强笑笑:“谢谢陈叔叔。” 这种事,她能有什么意见,她敢有什么意见?难道说她不想听齐正阳说话不成?她心里也隐隐带了些期待,虽然他上次对她说了狠话,可她毕竟是他的亲骨肉,而且她嫁的人,有钱有势,不比齐家差…… 屏幕上,齐正阳正叹气,道:“儿大不由爹啊,阿宁他小时候又乖巧又听话,性格开朗脾气又好,学习更是没让人操过一点心,不知道怎么的,越大越任性了……管不了咯!” 漂亮女主持人笑道:“可是很多网友都说,陛下之所以这么任性,都是齐先生您惯出来的呢?” “儿子是自己的,不惯着还能怎么样呢?”齐正阳无奈道:“就说当初考大学吧,说的好好的考商学院,毕业了回家里帮忙。结果他偶尔走在大街上,看见人家卖古典乐器的,觉得耍那个帅,死活非要改学音乐……你说,孩子要学,你还能怎么着?砸锅卖铁也得让他上啊!” 女主持人笑:“齐先生您要是都得砸锅卖铁,那我们孩子念书的时候,可就只能卖肾了啊!” 开了句小玩笑,又继续问道:“听说今天是您女儿订婚的大好日子,能问一下您为什么没有出席吗?” “女儿?”齐正阳一愣:“什么女儿?” 女主持讶然道:“当红影视歌三栖明星齐倩然齐小姐,难道不是您的女儿吗?” 齐正阳恍然,笑道:“你误会了,我哪有什么女儿,齐小姐只是住在齐家而已啊!” 齐小姐,他叫我齐小姐!他说我……只是住在齐家而已! 齐倩然脸色煞白,身形摇摇欲坠,她这辈子最大的执念,一是要让抢了她一切的安宁一无所有,二是要堂堂正正的做齐家人,可是现在,齐正阳说她只是住在齐家而已…… 看着场下客人们一个个震惊加恍然的表情,齐倩然气的浑身发抖,伸手指向荧幕,就要大喊:说谎,他说谎! 忽然胳膊被狠狠掐了一下,齐倩然这才恍然回神,眼泪刷的就下来了,看向扶着她胳膊的谢靖安道:“靖安,靖安,爸爸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她哭道:“我知道爸爸不想让我嫁给你,可是我真的爱你啊!我以为爸爸只是说来吓唬我的,谁知道他真的不认我了,怎么办靖安?我该怎么办?” 哦,一众宾客恍然,原来是这对小鸳鸯自作主张啊,以齐正阳的脾气,女儿要嫁给敌人,会和她划清界限也正常。 只听直播中,女主持人又问:“我记得当初就有一则传言,说安小公子和齐小姐在医院抱错了,齐小姐才是您的亲生女儿……难道这只是谣言?” “当然是谣言,你听过男孩和女孩还有抱错的时候吗?”齐正阳正色道:“阿宁改姓安是因为安家二老是为了救他而死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延续了阿宁的生命。阿宁感激他们,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回报一二。其实我也非常感激他们,所以在四年前我就耗资十多亿成立了齐安基金,目前已经救助了上万名老人和孩子,这一点就有案可查的。我捐献的齐安图书观的齐安两个字,其实也是代表着齐家和安家。” 他顿了顿,道:“不过齐安基金的事连阿宁都不知道,因为我觉得,无论做多少,也不能表示我对安家二老的感激之万一,这点事实在不值得一提。之所以今天会说出来,是因为你提到那则谣言——试问如果阿宁真的不是我的孩子,我又何苦这么做?” 看得人下意识的点头:是啊,如果安家二老舍命救得,是他们自己的孩子,那齐正阳犯得着花这么多钱来报答他们吗? “当然,”齐正阳郝然道:“还有更直接的证据——当年我和我的妻子是一夜情有的孩子,孩子在肚子里就确认是男孩,生下来验了dna才结的婚。阿宁当然是我的孩子啊,DNA总做不了假——而且我还留有他十六年前在肚子里时候的B超图片呢,小丁丁很清楚的!哎,这个不该说的,那小子恐怕又要炸毛了……” “啊呀,真想看看陛下炸毛的样子!”主持人抿嘴笑了一阵,又道:“那齐小姐为什么要改姓齐呢?正因为齐小姐和陛下一起改姓,外面才会有两个孩子互换的传言吧?” “谁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呢?”齐正阳摊摊手,道:“当初我们为了感激安家二老才将齐小姐接到齐家,后来她要改姓齐,其实我们是不赞成的,觉得这样太对不起安家二老了,不过我们终究是外人,她想姓什么,是她的自由。” 齐倩然听得牙齿都在打颤,齐正阳的这些话一出,她刚刚声泪俱下的表演,立刻就变成了小丑的拙劣表演,显得既愚蠢又可笑。 好狠,真是好狠,好恨! 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变了:原来是这个女人仗着自己父母对人家的救命之恩,不要脸的攀附富贵啊!还真是攀对了,这不,可不是嫁入豪门了吗?难怪会在这种时候,嫁给齐家的敌人呢,原来根本就不是齐家的人!不过就算不是齐家的人,齐家好歹也养了她四年,这也太狼心狗肺了吧?也不知道是不是出卖了齐家什么利益,才换来的这桩婚事呢! 齐倩然看着周围鄙夷的,仿佛看什么脏东西的目光,感觉自己仿佛一个人赤身裸体站在大街上一般,那一道道目光就像刀子一样,正一刀刀将她凌迟……她再也忍不住,尖叫一声推开谢靖安,指着屏幕声泪俱下:“齐正阳你胡说八道!你胡说八道!” 她转身面对众人,大声道:“他胡说八道!你们千万别信他!那十多亿根本就不是他的钱,是我妈的!那是我妈的钱!那B超是假的,是我妈拿去骗奶奶的!还有DNA,那DNA检验的根本就不是安宁,是我,那是我的DNA!我才是姓齐的,我才是真的,安宁他就是鸠占鹊巢的野种!” 心中的慌乱无法形容:她当然是齐家人,她必须是齐家人!没有齐家,她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就会像泡沫一样烟消云散……没有齐家,谢靖安不会娶她,没有齐家,她没有好本子可以投资,没有齐家,没有人再会捧着她让着她,所有好资源由着她挑,甚至以前被他打压下去的人,都会反过来将她踩进脚底……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她是万众瞩目的明星,她是音乐天才,她是投资女王,她马上就要嫁入豪门……她好容易走到今天,她绝对不可以再掉下去,绝对不行! 噗嗤一声失笑传来,那人笑道:“齐宁基金是假的,B超是假的,DNA是假的……只有齐小姐你是真的,对吧?” 齐倩然惊喜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这些都是假的,你们要相信我……” 那人转向面沉如水的谢靖安,耸耸肩道:“谢先生,我觉得你是不是该带着齐小姐去精神科看看了……” 齐倩然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你不信我?” 她看向其他人:“你们都不信我?” 没人理她,齐倩然却忽然想起了什么,欣喜如狂道:“我有证据的,我能证明安宁是安家的人!我有证据!” 她抖着手,冲到电脑跟前,打开自己的网盘,点开一个照片,照片显示在大屏上,齐倩然得意道:“你们看,这是安家的全家福!这是安宁,这是他们二老……如果他们不是一家人,为什么会有全家福?” 原本听到她有证据,都精神一振以为还有好戏可看的人顿时都摇头,用看疯子似得眼神看着她,其中一人无力道:“齐小姐,这照片明显是p的好吧,你拿一张p的照片来做证据?” 齐倩然急切道:“这照片虽然是p的,可是是安家二老p的,他们要是和安宁没关系,怎么可能p他的照片?” “你凭什么说这照片是安家二老p的,而不是你p的?” “我……” 凭什么?齐倩然一噎,当初为了不影响安宁的生活,安宁的那些照片都是安家二老自己买的打印机悄悄打印,而且已经过去四年,她能有什么证据? “我说的都是真的!都是真的!”唯一的救命稻草就这样没了,齐倩然失魂落魄,流着泪,摇着头,竭力道:“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你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我才是姓齐的!你们让齐正阳过来,我和他验DNA!我和他对质!” “够了!别闹了!”谢靖安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咬牙低声道:“你今天还不够丢人吗?” 齐倩然抬头,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你也不信我?” 谢靖安冷笑一声,这个蠢女人怎么还不明白,她是不是齐家的种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齐正阳认不认她是齐家的种! 在齐正阳明确表示她和齐家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她还要在这里上蹿下跳,简直比台上的小丑还要可笑! 这蠢货,要不是留着她还有用…… “抱歉,倩然受刺激太大,有点失常了,我带她去休息一会,各位别客气,吃好玩好。” 第64章 世界三 豪门假子(完) 号称全c国十年来最为盛大的订婚宴,梵仕和齐氏的联姻、商业巨头与影视巨星的结合、华裔最出色的男女的结合……因为齐正阳的表态和齐倩然的失态,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许多以八卦度日的网民,是很乐意看到这些豪门丑闻的,于是齐倩然又荣登热搜,并且她的视频被迅速制成表情包——向来以温婉动人著称的玉女倩然探着一阳指,面容扭曲的一遍遍嘶吼:“野种!野种!野种!” 不过这种热度也就持续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网络上关于这次婚宴的负面报道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相关视频再也搜索不到,连表情包也没地方下载了。 网友戏称,若是这些人将这股劲儿用来打击盗版和黄页,这网络上早就干干净净了。 “啊!啊啊啊啊!” 宾馆房间中,齐倩然疯狂的大叫,将所有能摔的东西都摔在地上砸个粉碎,喘着粗气:“齐正阳!安宁!我不会放过你们!我不会放过你们!” 齐正阳,我是你的亲生女儿,亲生女儿!你竟然这样对我! 她知道齐正阳向来最爱面子,是以就算先前齐正阳将她赶出齐家,声称不再让她姓齐,她一样光明正大以齐家的名义在外面行事,以齐家大小姐的身份与谢靖安订婚,甚至还期待齐正阳能出席,可她万万没想到,向来最爱面子的齐正阳,居然会有将“家丑”外扬的一天,让她从云端跌落到深渊,让她最为风光的一天变成了她最丢人的一天! 谢靖安抽着烟,面无表情的看着齐倩然疯狂发泄,他心里没有多大的触动,就是觉得有些奇怪:当初他到底是怎么觉得这女人善良柔弱的? “男人啊,最好别太自信,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这句话,是谁对他说过来着? 足足过了十多分钟,再也找不到东西砸的齐倩然终于安静下来,谢靖安掐灭烟头,淡淡道:“冷静了?” 齐倩然瞪着赤红的眼睛看着他,咬牙道:“齐家没有一个好东西!他们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哦?”谢靖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道:“你准备怎么让他们付出代价?” 齐倩然一噎,而后颓然:面对齐家这种庞然大物,她一个女人,能怎么样? 谢靖安看着她,啧啧称奇:据他所知,齐正阳这些年来可没薄待她,花巨资让高考才考了一百多分的她上了最好的影视学院,豪宅豪车没少她一样,每次逢年过节以及生日的时候,还有一份价值不菲的豪礼,她要钱要投资的时候,也是二话不说的给……而她呢?污蔑齐臻,陷害安宁,将齐家的脸面放在脚底下踩着,最后还和害的齐家几乎破产的自己订婚,末了倒说齐家不仁。 这境界,当真比曹操更高一筹——曹操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而她呢,则是“只能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 淡淡道:“你不会忘了,我为什么和你订婚吧?” 齐倩然猛地打了个寒战,此刻才彻底清醒过来:谢靖安和她订婚,是因为她信誓旦旦的说可以将安宁赶出齐家,可惜现在情况恰恰相反,被赶出齐家的不是安宁,而是她齐倩然!而且她还让谢靖安丢了这么大的一个脸,谢靖安还有什么理由娶她? 可是现在齐正阳已经在公众场合完全否认了她的身份,以她对齐正阳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做出出尔反尔、自己打自己的脸的行为的,所以,齐正阳是真的再也不会认她了……如果谢靖安再抛弃她,她就全完了。 “靖安!”齐倩然眼泪说掉就掉,哀声道:“你相信我,你相信我,我真的是齐……” “够了,”谢靖安不耐烦的打断道:“要哭的话到记者面前哭去。” 齐倩然惊恐道:“靖安!”这是要公开和她解除婚约? 即将失去一切的恐惧,让她连瞳孔都缩了起来,声音颤抖道:“靖安……” “放心,我不会和你解除婚约……暂时。” 谢靖安淡淡说完,并不等齐倩然有所反应,转身离开。 齐倩然愣愣坐了一阵,看着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的房间,又恨恨的骂了一句,对着破碎的镜子简单收拾一下,开始拨打电话,语气不耐烦:“我在xx宾馆,带上衣服过来接我,不要开自己的车!给我小心点,不要被人认出来——让你来就来,问这么多做什么?放心,我还死不了!” 挂断电话,又拨打了宾馆电话,咬牙道:“重新给我开一间房!损失我会赔,但是这里的事若是有一个字泄露出去,我告到你们倾家荡产!” —— 谢靖安坐进车里,却没有发动汽车,而是拨打了电话,因为心情不好,语气很有些不耐烦,道:“你不知道我正忙着吗?到底什么事儿?” 今天是他的订婚宴,虽然他没有正式通知过国外那边,但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却还是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打,让他不厌其烦。 下一瞬,他神色凝重起来:“什么?什么时候公布的消息……在a市?为什么会在a市?” 再听一阵,他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语气却很冷静:“暂时还没有,我会派人去查,你那边也好好打听一下。另外,赶紧准备好公司资料,给我送过来,这次洽谈会,绝对不容有失。” “……以拍卖的形势?消息确实?”谢靖安沉吟片刻后,断然道:“立刻将股市的钱全部抽出来……我知道损失很大,但洽谈会就在五天以后,我们没有时间!全世界的人都盯着风语,资金不足到时候连口汤都喝不到!还有,立刻去银行贷款,能借多少借多少……” 又不耐烦道:“一家到了额度,总不能家家都到了吧……哈!死在你手上的人都到两位数了,你跟我说重复抵押是犯法的?再说了,只要能按时还上,就不算犯法!放心,等拿下风语,不知道多少人要抢着注资,还缺这点钱?” 就在不久前,风语在网络和电视上公开发言,诚邀世界上所有手机、电脑、电视等生产厂家于五日以后在a市举行洽谈会,凡世资产达到十亿a金以上的企业,都有资格参加。 按说这是一个大好消息,谢靖安等这个消息已经等了很久了,但是他却完全高兴不起来——洽谈会在a市举行,他人就在a市,却没有提前得到半点消息。而且从y国得到的消息,已经有好几位实力雄厚的商家得到了风语的特别邀请函,邀请他们在洽谈会之后,再进行一次小型会面。按实力来说,梵仕不比任何人差,可他别说接到邀请函,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他的得力手下,在语气中甚至带了几分对他能力的怀疑。 谢靖安挂断电话,骂了一声娘。 早知道风语会在这个时候举行洽谈会,他就不该和齐氏斗一场,现在倒好,齐家没斗垮不说还损失惨重,资金也陷在股市里,强行抽出来的话起码损失三分之二。而且为了和齐氏斗,梵仕早就在银行进行了最大额度的贷款,现在再想贷款,就只能走偏门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闲散的太久了,自从灭了杜家,他似乎真的有些自负了,不再全心全意的经营产业,竟然有闲心玩起了“隐名埋姓、微服私访”的把戏,结果被那个蠢货耍个彻底…… 他忽然心中一凛:如果那个女人是蠢货,那被她足足耍了四年的自己,又算什么? 谢靖安脚步一顿,刚刚升起的万丈雄心也跟着一顿——谢靖安,你真的像你自己认为的那样出色吗? 当然是的!他如果平庸,凭什么夺得梵仕?他若平庸,又凭什么将梵仕打理的蒸蒸日上?难道真的凭所谓的气运不成?真是可笑! 这次洽谈会,他一定要好好把握,不惜一切代价拿下风语的合作机会,他会让梵仕更上一层楼,让那些看他的笑话的人闭上嘴,让那个人,知道他谢靖安的能量和能力! 风语召开洽谈会的消息于同一时间在世界各国媒体公布,安宁因此对齐倩然颇有些“歉意”,他从那天给谢靖安打完电话之后就在安排此事,但是要和现有的代理商取得共识,还要联络各国媒体,很是花了一段时间。等正式公布的时候,正好赶上齐倩然的订婚宴,倒像是故意和她作对似得。 洽谈会的消息一出,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大佬一起抓狂——搞什么啊,这么大的事儿,就只提前五天通知,资料都没时间整理,预案更来不及做好吧? 这也太随便了!做生意哪有这么任性的! 一面抱怨着,一面推掉这段时间的所有安排,直接买飞机票直飞a市——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在洽谈会前和风语老板见上一面呢!怎么都不能输在起点上不是? 留下的人则迅速动起来,除了准备资料做预案,最重要的是把钱准备好,听说要拍卖呢! 比他们更抓狂的是a市政府——妈蛋,a市有一个任性帝就够了,要不要再来一个啊!全球电子业大佬聚集a市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你能不能提前通知啊!别的峰会什么的,提前半年准备都算紧张的,你就给五天时间,五天来得及干什么? 这边还在紧急开会,那边收到通知,已经有数位世界超级富豪上了飞机了,顿时欲哭无泪:哪有什么五天时间,这会儿人家就来了! 别的先不管,赶紧调特警组织安保,再写报告将特种部队调一批来…… —— 当整个a市乱成一团,所有人痛并快乐着的时候,齐正阳闲闲的坐到安宁沙发扶手上:“看什么呢?” 反正a市政府主动接过了招待来宾的职责,他乐得做甩手掌柜。 这些天,他以“安抚孤苦伶仃留守老人一颗孤独的心”为由,将安宁揪回了齐家,感觉整个齐家的气氛都不一样了——想来也是,安宁打生下来就是齐家的管家保姆们集体带大的,加上他性格开朗嘴巴又甜,家里这些人对他的感情比对齐正阳还深,安宁一回来,他们连干活都是带着笑的,气氛能不好吗?连带着齐正阳自己也是心情大好,宁愿在家待着也懒得出去应酬。 安宁用下巴点点电脑,道:“谢靖安和齐倩然在开记者招待会呢,网络直播。” 屏幕上是紧紧握着手的两人,谢靖安一脸深情和歉意,齐倩然泪流满面,脸上又是感动又是难过,哽咽道:“这是我和爸爸妈妈的dna鉴定书,我当然是爸爸妈妈的女儿,我不怪爸爸,是我太让他失望了……我当时太意外、太伤心,所以情绪太激动,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大家。尤其是阿宁,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你,请你原谅我,我一直是把你当成我的亲哥哥的……对不起,对不起……呜呜……” 齐倩然在镜头前哭的泣不成声,谢靖安在一旁轻声安慰。 底下的评论口气相当一致:“心疼女神。” “女神我们支持你!” “都什么年代了,早就婚姻自由了,这就不认女儿了,齐正阳太过分了吧!” 当然也有少许唱反调的,如:“这演技,不得不服啊”“水军,又见水军”之类的,不过很快就被淹没了。 齐正阳敲敲安宁的头,道:“你爸爸我帅气的直播没见你这么关心,倒关注这个?” “爸!”安宁不满的抗议一声,调出另一段视频,定格一个画面,道:“你看这个。” 画面中,谢靖安抓着齐倩然的手腕,一脸的不耐烦,眼中哪有半点爱意? 齐正阳微微皱眉。 安宁道:“我知道爸爸认为谢靖安和齐倩然订婚,是为了透过她影响齐家,甚至侵占齐家,所以才当机立断公开断绝和齐倩然的关系,绝了他的念头……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谢靖安还要演这么一出?他明明一点都不喜欢齐倩然,甚至还是厌恶的。” 齐正阳陷入沉思,安宁继续道:“爸你别忘了,谢靖安可不只是商人。” 齐正阳一点就透,他原本就不是蠢人,只不过先前局限于商人的思路,未曾深想罢了,神色顿时慎重起来,道:“你给齐臻打电话。” 又拨通了律师的电话:“马上过来,我要立遗嘱。” 安宁不悦的看了齐正阳一眼:“爸!”立什么遗嘱呢,至于吗? 齐正阳揉了揉他的头,笑道:“不过是防范与未然罢了!这段时间你出入也要小心。” 安宁道:“我知道了。” 话虽如此,但安宁觉得谢靖安不会对他下手,因为对谢靖安而言,杀了他反而是认输。而且从利益上来说,也犯不着对他下手——齐臻若没了,齐倩然就是齐正阳唯一的骨血,齐正阳若没了,齐倩然可以拿着dna鉴定书和齐臻争家产,不管发生哪种情况,齐氏都可能落在谢靖安的头上,可他安宁死了有什么用? 安宁低头拨通齐臻的电话,叮嘱他小心,心里对谢靖安充满腻烦。不过幸好那个人再也蹦跶不了多久了,他设下的陷阱,已经成功了大半。 又叹气,要是能直接弄死他多省事儿!在他的阴影城堡里,五十万a元,就可以找最好的杀手做一笔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只要升起弄死他的念头,心里就会有一个声音出来反对——这个人杀不得,杀不得,杀不得……杀不得就杀不得吧!唉! 至于阴影城堡,则纯粹是一个意外的产物。安宁前几年练黑客技术,在网上很认识了一些“同行”,有一次和人打赌,做了一个叫阴影魔方的小玩意儿,透过它登陆网站,可以完全掩盖痕迹,连他自己都无法破解。后来他又在那些朋友的怂恿下,做了一个只能透过阴影魔方单向登陆的空间作为他们的秘密基地,叫做阴影城堡。取名阴影,影射的其实是“黑客”两个字。 阴影城堡没有网址、没有ip,甚至连固定的服务器都没有,而是游走隐藏于整个网络之中,这算是安宁当时的巅峰之作,为此他还很是得意了一阵。 然后意外就来了,他的那些黑客朋友有许多背景并不单纯,一开始是花高价下载他的阴影魔方,后来干脆租借他阴影城堡的一角开店、开论坛,再后来,里面的牛鬼蛇神就越来越多,好好的阴影城堡,倒成了黑暗世界的网络基地了。 —— 两天后,安宁伤人案开庭,作为世界级、国宝级的人才,安宁毫无疑问的胜诉。 第三天,便是洽谈会召开的日期,安宁和齐正阳早早到了会场,等在休息室里,齐正阳见安宁还有闲心抱着手机玩游戏,笑道:“你倒是一点都不紧张啊!” “那是,”安宁得意道:“更大的场面你儿子都见过。” “额?”齐正阳奇道:“有吗?” 安宁理所当然道:“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哪一次来的人不比这会儿多?教室里里外外都占满了!” 齐正阳哈哈大笑:“很是,很是!” 正说笑间,门猛地被推开,王鑫脸色惨败的站在门口:“出事了!” “怎么?” “齐先生乘坐的飞机,”王鑫哽咽道:“失事了。” “什么!” 父子两人的笑容瞬间僵硬在脸上,安宁只觉得浑身冰凉,抖着唇半天没能说出话来:他不敢问消息准不准确,不敢问有没有生还者,不敢问在哪里出的事…… 齐臻,大哥……没了? ……没了? 他眼中模糊一片,直到肩膀上传来重重的分量传来,他才茫然抬头,看向握着他的肩膀的齐正阳。 齐正阳对他勉强一笑,张了张嘴,没能说出话来。 安宁握握齐正阳的手,低头点开手机查看信息:安宁,安宁,这个时候,难道你还要爸爸来安慰你不成? 航班无误,生还几率……零。 安宁抿了抿唇,继续查找机场的旅客信息,眼前一阵阵发黑:齐臻和秘书的登机牌,也是换过的…… 齐臻,哥……要是你真的……就算后果是天崩地裂,世界毁灭,我也要亲手杀了那个人,让他给你陪葬! 安宁的手越来越用力,忽然手机屏幕一暗,换成了来电提醒,安宁模糊着眼,看着来电上那个醒目的“哥”字,心脏砰砰砰跳动起来,抖着手过了好一阵才敢接通,试探的喂了一声。 下一瞬,熟悉的声音传来:“阿宁你……” 安宁眼泪刷的便下来了,声音都变了形:“哥你吓死我了!” 齐臻!是齐臻!他还活着! “我没事……你不会在哭吧?男子汉大丈夫……好了好了,我没事……”齐臻道:“因为机场担心有其他爆炸物,屏蔽了所有无线信号,所以我只能出了机场才打电话,爸还不知道这件事吧?我先给他打个电话,省的他看了新闻白担心一场……” 安宁抹掉脸上不男子汉的证据,道:“不用,爸就在这儿呢,早担心过了……我把电话给爸。” 齐正阳接过电话,声音镇定的一点都看不出来刚刚经历了情绪上的大起大落:“为什么忽然改了航班?” 齐臻默然片刻以后,才道:“齐倩然前天给我的秘书打电话,问我们几点到,说要接机。上飞机前我和秘书聊天才知道这件事,想起阿宁的提醒,我就没有登机,准备乘坐下一班航班。” 齐正阳半晌后才道:“……知道了。” 洽谈会时间是九点,不到九点,各国的大佬就带着助手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等着传说中的风语老板露面,虽依旧谈笑风生,但眼中都带着慎重。 这里的不少人身家都不比风语小,却完全倨傲不起来。因为就算再不愿意,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风语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他们的未来。最明显的便是高档手机的厂家:要知道会花大价钱购买性能上只有微不可见的优势的手机的消费者,无疑比任何人对手机的要求都苛刻——如果他们的手机在某一方面的功能明显不如其他,又谈何高档可言?毫无疑问,一旦这种情形成为事实,就算铁粉也会背叛。 所以他们格外重视这次会面,这里面,也包括了梵仕的老板,谢靖安。 谢靖安有一句没一句的应付着身旁的人言语的试探,一面目光扫向入口——笑话,以为他在a市就知道风语老板是谁?他要是真知道,还有这里的这些人什么事? 时间差不多了,前侧门被打开,所有人瞬间安静下来,几百双眼睛紧紧盯着门口,然而进来的,却不是什么神秘的人物,而是东道主齐氏的老板和他小儿子。 见到面带微笑的两人,谢靖安微微皱眉,看着齐正阳走到代理商专席坐下,但安宁却越过所有人,站上主席台,谢靖安心里忽然生出某种极端荒谬的感觉来。 在他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那个漂亮的惊人、年轻的吓人的男人,就那样站上主席台,对台下的人点点头,道:“我是安宁,aq音乐网是我的,qa工作室是我的,风语是我的。” 我是安宁,aq音乐网是我的,qa工作室是我的,风语是我的。 谢靖安浑身僵硬,几乎觉得自己是出现了幻听,恨不得一巴掌打醒自己。 这世界,实在太他妈荒谬了! 他从第一眼看见这个人,就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他迷恋上了他,从一开始的容貌气质,到后来的才华能力…… 他迷恋他,却从未平等的正视过他,他像是站在神坛上俯视着这个人,自认为自己的身份权势,不是他可以高攀的,自认为他肯看他一眼,肯让他呆在在自己身边,便是对他莫大的眷顾。即使被他指责、被他救、被他揍,这种心态也从未改变……这个人,他不过是个孤儿,就算有个有钱的养父又怎么样,就算有点才华又怎么样?他容忍着他的坏脾气,就像容忍漂亮名贵的宠物一样。 可是现在,那个人少有的穿上了一身正装,高高的站在台上,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他和周围所有和他一样身份的人的命运。 少年没有看他,只是在平平静静的说着话,他却觉得脸上热辣辣的,这一耳光,扇的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狠,因为这一次,他的骄傲才真正被人踩在脚底,碾的粉碎。 这个人,不仅漂亮,不仅有才华、有能力,他还比你有钱,有势。 你从心底没有正眼看过的那个人,你一直瞧不起的那个人,其实就是你一直想巴结,却巴结不上的人。 他仿佛看见少年用不可思议的好笑的目光看着他:aq音乐网是我的,qa工作室是我的,风语是我的……你要包养我? 谢靖安,你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你不就是想要钱?想要车子、房子,想要出名吗?” “你装什么清高?先前收我的礼物的时候,不是收的爽快的很吗?” “你毕竟救了我一次,除了结婚,别的都可以满足你。” “……” 他曾经说过的话,就像一记接一记的耳光,狠狠扇回了他的脸上,扇的他头昏眼花……当初他有什么趾高气扬,现在就有多么无地自容。 其实,这个人虽然没有说明,但却从未刻意隐藏过自己的身份,在风语广告中,他最后一句轻飘飘却霸气十足的——“我掏”,其实已经表明了他的身份。 若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代言人,凭什么说出邮费他掏的话? 后来齐倩然在他面前埋怨,说那个人完全不知道分寸,在温总和齐臻谈公事的时候胡乱插嘴不说,还越俎代庖的替齐臻做主,齐臻竟也由着他云云……什么叫越俎代庖?什么叫胡乱插嘴?他分明就是在以风语老板的身份说话! 偏偏那个时候,他竟然认为齐倩然说的对,竟然在心底又看轻了他一些。 还有最后一次对话,安宁放出“狂言”,要让梵仕破产,何尝不是在告诉他,自己有说这种话的底气? 可却被他再一次的忽略了,反而觉得安宁天真狂妄的可笑,如今他才知道,到底谁才可笑。 谢靖安,你竟然愚蠢至此。 娱乐公司的温总交好安宁,黑白通吃的郝飞和人面广到让他都自愧不如的方宜年对安宁言听计从,齐臻更是将他宠到了天上,可是自己呢,却自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继续轻贱着他…… 台上,安宁的话还在继续:“风语是我一个人的,一个人投资,一个人研发,所以,风语的事,我可以一个人做主。风语出世已经两年有余,想必在座的大多数都曾让手下的技术人员拆解过、模仿过,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成功吧?容我大言不惭的说一句,起码十年之内,风语无人能解。” “我不想说什么高风亮节的话,我是研究者,也是商人,风语我要普及,钱我也要挣。”安宁顿了顿,道:“今天我邀请各位光临的意图很简单——风语技术的使用权,一年五百万a币,无论是今天在座的,还是未能到场的,谁有钱,就可以来买。” 人们面面相觑:五百万a币,不过是一万部中档手机的价格,按风语的价值来说,这个价码实在开的太便宜,但想到这是每个厂家都可以得到的技术,就算买了也没有多少优势,又没办法完全高兴起来。好在无论怎么样,不用担心别人都有而自己落空,否则的话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赶紧将厂子卖了转行吧。 安宁抬手,手上是一个银白色小巧玲珑的优盘,他道:“风语技术包括了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一百万付清之后,就可以得到所有硬件资料和这样一个优盘。优盘用于风语系统的安装和激活,里面的信息经过了加密,可以读取但是无法复制,且只有一年使用期,到期后如果还想使用,五百万可以重新激活或者重新换取最新版本。” “提醒大家两件事,”安宁道:“第一,风语系统的成本并不贵,并不是只有高档产品才用的起,如果因为走的是中低档路线,而决定放弃风语的话,请慎重考虑。第二,这东西,我并不介意你们找人破解,破解以后请尽管使用或者出售,我不会告你们侵权。不过这里面的数据很容易被损坏,如果因为这种原因数据被损坏的,请重新购买,承蒙惠顾……五百万a币,谢谢。” “ok,洽谈会的主要事项这就说完了,接下来是附带的小事,不感兴趣的人可以现在就退场。” 底下没有一个人动,笑话,谁会在这个时候退场? 安宁见状笑笑,道:“大家此次购买的,只是风语的原始技术,想要让它变成契合自己的产品,还需要一定时间的研究。别的也就罢了,介于本人对手机的爱好,在手机方面,我这里有成熟的直接可以投产的技术。容我再狂妄的说一句,三年之内,无可超越——除了我自己。买到的人不必担心,因为三年之内,我研究出来的所有同类产品,你都将直接拥有使用权,而三年之后我研究出来的东西,也可以优先购买。” 妈蛋!什么附带的小事?这才是正餐好不好! 别说三年之内无可超越,就凭着能直接投产,节省半年以上的研究时间来抢占市场,就已经够他们疯狂了啊! 安宁笑笑,道:“为以防暗箱操作,这次的拍卖将以短信的形式进行。我这里的电脑上录入了所有人的电话号码,各位编辑数额发送到1111,半个小时后,屏幕上将显示前五位的名单和开价,当然,单位是a元。为了防止各位准备的钱不多,以致让我蒙受金钱上的损失,所以规矩如下,拍到的人只需立刻支付百分之二十的定金,剩下的款项,在三个月内付清即可,先说好,不管交易是否能完成,定金都是不退的——这里有公证处的人和律师在,我的话负法律责任,所有开价的人,也看作是认可了这些条件。” 所有人苦笑:任性帝真不愧是任性帝,这么重要的事,让他们在半个小时内做决定,太要命了! 四十分钟以后,面带微笑的谢靖安对着神色冷淡的安宁伸手,道:“安先生说三年之内无可超越,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也负法律责任呢?” 安宁淡淡道:“自然,三年内如果市面上出现更高端的产品,我双倍退款。” “那么……”谢靖安道:“合作愉快。” 安宁对他神来的手置之不理,道:“谢先生先把尾款付清再说这句话吧!还有,我大哥让我代他问个好。” 谢靖安似笑非笑道:“两个月后再见。” 他还真担心,安宁因为私人原因,拒绝梵仕的合作,至于现在嘛,可由不得他了! —— 第二天,y国机场,谢靖安意气风发的向外走,一面打着电话:“一切顺利,现在可以吸收融资了……有风语这颗摇钱树在手,多少钱弄不来?三年,垄断市场三年,这是多大的利益?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但我们只有三个月时间……一定要快!但是也不能什么阿猫阿狗的钱都收,我们……” 他忽然声音一凝,看着拦在面前的一群人,皱眉道:“什么事?” “谢先生,”当前一人亮出证件:“现在有证据证明你涉嫌巨额诈骗,请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 “巨额诈骗?”谢靖安仿佛被一盆冰水从头泼到脚:用同一产业重复抵押贷款,在罪名上来说的确是诈骗,可是他只要按时还上就没事了……怎么会这么快事发? 雪亮的手铐带上手腕,谢靖安冷静下来,闭了闭眼:“我给律师打个电话。” —— 半个月后,谢靖安坐在会见室,双眼布满血丝,夹着烟的手指难以抑制的颤抖着:“没有人肯融资?” 他的罪名,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只要能将钱还清,什么都好说。他刚进来时还信心十足,有风语的合约在手,还怕凑不到钱? 可是真的凑不到钱。 一分钱都凑不到。 “本来一开始,很多家都答应了,甚至还有人主动找上门来,但是后来他们都反悔了,我找了很多人,才有人透了口风,说有人跟他们打了招呼。” 谢靖安猛地站起来,咬牙道:“什么人?” “不同的人,若说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曾收到过风语的特别邀请函。”他的得力手下道:“他们说,安宁放出话来,要让梵仕破产。” 谢靖安一愣,失魂落魄的坐下:“安宁……安宁……”现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所谓的小型见面会,所谓的拍卖,其实不过是个陷阱,一个针对他谢靖安、针对梵仕的陷阱。甚至最后他中标,也未必是因为他铤而走险将借来的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做定金,而是因为安宁在里面做了手脚。 巨额定金是不退的,他的所有产业都被冻结,唯一能拿得出手的风语的合约,也因为风语的态度而变成了一张废纸。 除了一身的债,和巨额诈骗的罪名,他什么都没有了…… “还有,先生,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准备今天就离开y国。” 谢靖安看着他不说话。 “暗影城堡出现了我们的黑色通缉令,我们的人手里凡是沾了血的,或者间接沾了血的,都被巨额悬赏,弟兄们已经……死的差不多了,我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天……先生,我们完了,彻底完了……梵仕也好,zz团也好,彻底烟消云散了。” …… 一个月以后,谢靖安的案子宣判,有期徒刑三十年。 谢靖安看着空荡荡的被告家属席,心里也空荡荡的,连绝望都没有:他的疯妈妈已经被慈善机构送进了附近的疗养院,他的养父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们早就死在了他手里,自然不会有人来。 到了监狱,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打个电话。” 电话是打给安宁的,安宁正在和齐臻打球,过了一会才接通,道:“喂?” “……是我。” 这次安宁倒是一听就认出了他的身份:“谢靖安?” “是。” “有事?” 谢靖安在电话里沉默许久,才道:“你就那么恨我?” “说不上恨,”安宁随口道:“可是有那么一个人,口口声声说着喜欢你,却要吞了你的家业,害死你的家人,毁灭你的人生,折断你的翅膀,好将你关进笼子里尽情玩弄……你除了将他彻底打垮,还有什么办法呢?其实我本来只想让你破产就够了,可是你既然对我的亲人下手,而且还连累那么多的无辜,我就只好让你坐牢了。” “如果我说,飞机失事的事,和我没关系呢?” “那我就道歉好了。”安宁无所谓道:“我也懒得去查了,反正不管有没有这件事,凭你身上沾的血,判死刑都不算冤枉吧!” “安宁……” “怎么?” “我……有点后悔认识了你……” 安宁摇头失笑,道:“谢靖安,直到现在你还将错误推在外在的因素上,我竟然一点都不吃惊。嗯,其实真的不怪你,要怪就怪你的人设啊!霸道总裁嘛,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喜欢的,不顾一切都要得到,不喜欢的,辣手无情。从不需要懂得尊重人,只要够酷够帅够狂够拽就好了,杀人放火没关系,对喜欢的人好就行……其实我一直很奇怪,这样的人设真的能做得好总裁这个工作吗?” 安宁吐槽了一句,结果被齐臻甩了个白眼过来,急忙道:“哥,不是说你,哥你只是不会笑而已,又不是不尊重人……” 谢靖安在电话里默默听着少年的惨叫:“不要啊哥,风语没有你怎么活……我哪时候说你做不好风语的总裁了……哥!别对弟弟这么残忍!手足情呢?还有没有点手足情了!” 安宁终于哄好了齐臻,这才想起还在打电话,拿起手机发现早就挂了,也就笑笑收了起来。 安宁道:“哥,今天晚上记得早点回家。” “怎么了?” “今天齐倩然的案子宣判了,我怕爸爸心情会不好。他虽然表面看不出什么,但到底是自己的女儿,怎么都是在乎的吧?” 齐臻看了他一眼,道:“放心,你在乎他都不会在乎。齐正阳这个人,他的心肠比任何人都要硬。” 又问:“齐倩然败诉了?” 安宁耸耸肩,道:“是啊,其实我挺奇怪的,你说她是无辜的吧,可那几首歌也太巧了,我悄悄用不正当手段查过,那几个人还真没说谎,他们录过好几次小样,都比齐倩然早,可若说她不无辜,她写出那么多的好歌,总不能都是抄的吧?” 齐臻懒得理会这个,问道:“要赔多少?” 安宁耸耸肩,道:“房子啊,车子什么的卖光差不多够了吧?哥你不会又心软了吧?” 齐臻没好气的看他一眼,又道:“过几天她那个小助理告她虐待的官司要开庭,她如果做不出民事赔偿,只怕要坐几个月牢。” 和齐倩然相处这么久,他竟从来不知道齐倩然竟然有那么阴狠的一面,那个小姑娘和她无冤无仇,浑身上下被她烫的到处都是伤……却偏偏为了挣钱治疗尿毒症的母亲,一直呆在齐倩然身边,直到现在齐倩然墙倒众人推,才站了出来。 “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小姑娘的样子,有点眼熟?” 安宁仔细想了想,摇头:“没有啊!哥你认识的女人和我认识的又没什么重合,问我有什么用啊!” 齐臻皱眉,他也不认识几个女人啊!想起那小姑娘在镜头面前袒露伤痕累累的小腹时,脸上屈辱又倔强的表情,忽然一僵:这模样,简直像极了齐倩然当初在法国餐厅接近他时的样子……顿时一阵恶寒。 —— 三年后,破破烂烂的房子里,齐倩然在角落里缩成一团,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头皮都被扯掉了一块,她好一阵才抖抖索索的爬过去,翻开钱包,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董华那个畜生,一分钱都没给她留下!都拿去了买毒品…… 齐倩然捂住脸,她想起前世虽然没什么大的本事,但对她永远温尊重的丈夫,想起前世乖巧可爱、成绩棒棒的儿子,想起前世虽然对她并不亲热,但只要她开口要,什么都会给她买的齐正阳,想起前世她只需要每天化化妆、美美容,和闺蜜们打打牌聊聊天,烦恼是去吃西餐还是日本料理的生活,泪水汨汨而下:爸,我错了,我错了…… 她颤抖着手拿起电话,拨打那个永远打不通的电话,忽然发狠:好,你们都不管我,你们都不要我!我死给你们看,我要让你们后悔一辈子! 她捡起地上的碎瓷片,在手腕上比划着,却始终没能划下去,只能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许久之后,齐倩然站起来,抖抖索索的对着镜子收拾自己:她下午还要上班,晚上还有兼职——她不敢请假,如果请假的话,全勤就没了,挣得钱少,董华那个畜生就会将她朝死里打,那种滋味她再也不想尝试了……而且她在同事那里放了点钱,可以拿来买点吃的,熬过剩下的几天…… 第65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 林诺睁开眼睛,感受着回馈而来的创世之力,在那个世界他足足呆了几十年之久,可得到的创世之力却只有上一世的百分之一,火儿的成长更是近乎于无——那个世界的能量等级太低,收获小是意料中的事,但是林诺并不懊恼,他喜欢那个世界,他喜欢有规矩的、百姓生命财产有保障、可以太太平平生活的世界,也喜欢那个世界的亲人,只是觉得颇为对不起火儿。 上个世界的经历于他而言,比先前要愉快太多,除了难度低且一生有亲情友情相伴之外,更因为他的所有记忆情感都是真实的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被人植入的虚假记忆,更没有一个残魂藏在身体中无时无刻的影响他的决定。是以他虽名唤安宁,过得却是他林诺的人生。 与一察觉到不对,便想方设法恢复记忆脱离的上上个世界不同,在这个世界,与其说林诺是因记忆不曾恢复而被滞留,倒不如说是他通过自我暗示,死赖在那里不走。 不过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再是不舍,他还是要回到这个时间停滞的空间,林诺唤出晋江123,分给它部分创世之力作为酬劳,又多加了些奖励:晋江123这次没有叽叽歪歪,还能主动做事,表现的让他很满意。 末了又取出万世书翻看,万世书如今还是手机模样,林诺用惯了,也没让它变回去,晋江123好奇道:“剧情这东西你进去之前都没好好看,怎么完了反而有兴趣起来了?反正都是被你翻转了的世界,有什么好看的?” 林诺不理,等翻看完之后,才摇头叹道:“安宁不该选择轻生的。”他说的是没有他的存在的那个世界。 “嗯?”这句话实在有够废话,生命来之不易,谁都不该选择轻生吧? 林诺道:“我记得你说过,创世失败的世界,到了番外时间段才会崩毁对吗?” 晋江123点头。 林诺道:“在原来的世界,齐倩然正文结束以后三年离婚,然后又过了数年才到了番外时间段,这几年,她过得其实并不好吧?” 晋江123愕然:“你怎么知道?” 林诺微微一笑,道:“我爸和我哥是何等样人?便是在创世系统的影响下,被一时迷惑,谁又能欺骗他们一辈子?安宁被赶出齐家之后,他自己振作是一回事,可他就运气那么好,深居简出还能遇上星探?而且娱乐圈是什么地方,他一个十六岁的孤儿,长得漂亮还声名狼藉,却偏偏在那里面过的平平安安,没有一个人敢打他的主意不说,没有任何表演基础却从来不缺资源,连齐倩然都不将他打压下去,只能用不入流的手段对付他……若说背后没人帮他,你信?” “只是以他们两个别扭的性格——我爸可能去和安宁说,对不起我赶你出家门是被人骗了加一时愤怒?我哥可能对他从来都不待见的安宁说,你在娱乐圈平平安安是我因为罩着你?至于最后网络丑闻的事儿,他出事不久就选择轻生,焉知他们不是已经在设法?” 晋江123瞪大了眼看着他,道:“主人你不会看了创世记录才说的吧?” 林诺对他拙劣的马屁技术无感,继续道:“且不仅他们,便是谢靖安只怕也没那么简单。” “以我认识的谢靖安,怎么可能会为了齐倩然‘委屈’自己,去接近他讨厌的人,和他一起看电影吃饭谈恋爱?而且以他的性格,若对齐倩然一往情深,又在和齐倩然结婚之后对她与其他男人关系亲近而不满,他的选择怎么可能是离婚?应该是灭了那几个男人才对。若我猜的不错,只怕那一世,他对安宁也是有几分心思的,只是安宁去的太早,他还未曾真正喜欢上罢了。他和齐倩然结婚的原因,想必一是因为反正要找个女人结婚,所有女人里他对齐倩然最有好感,二是对齐家起了野心。恐怕是被识破没了希望,齐倩然又本性渐露令他生厌,才找了个借口离婚吧?” 他耸耸肩,颇有几分无趣道:“若安宁不是死的太早,我很怀疑,他这一世说不定依旧会和谢靖安在一起——他性情随和,内心柔软,人又单纯,而谢靖安霸道专横,竟有几分相配。” 林诺重又打开万世书,翻看其他人任务情况,他方才回归的时候,发现反馈来的创世之力除了安宁世界他自己获得的,还有微不可见的几道来自于其他世界,想必他挑选的人又有人成功,口中道:“先前我曾说过,若在性情智慧上不能有所进益,便是重来一次,也不过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几分优势罢了,又如何能真正成为人生赢家?齐倩然便是一例,便是重来,结果和前世也相差无几,不过是风光过一时罢了。” 目光一凝,道:“这三个候选者申请是什么?” 晋江123答道:“是这次任务成功的人,这三个不想转世投胎,想成为专业的轮回者。如果你答应,他们就是你的从属,你可以随时查看他们的任务状况,且以后他们做任务也可以获得些许创世之力,而且全部归你所有——这和先前拐弯抹角的得到的几丝回馈可不一样。” 林诺诧异道:“怎么他们先前做任务,是没有创世之力的吗?” 晋江123没好气道:“创世之力又不是大白菜,哪有那么好弄的?他们所得的奖励,不过是灵魂力量的增强罢了,但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东西了,诸天万界的修行者,苦苦修行百载还比不上他们轮回一次呢。” 林诺挑眉:“那我呢?” “你……”晋江123犹豫了下,道:“……说不得。” 他不说,林诺也就懒得问了,道:“他们提供给我创世之力,那我又给他们什么?” 晋江123道:“每次任务,万世书会根据他们提供的创世之力,抽取一定的能量给他们,以供他们灵魂的进化。你是万世书的主人,所以这能量其实是你出的,但只是小小的一丢丢,和你得到的完全不成比例。” 原来,他提供的一点点能量,对这些人来说都是不得了的东西吗?那他又算什么? 林诺点头,闭上眼睛凝神查看他们的任务记录。这和刚才只翻看结果不同,精神凝聚之下,这三人或穿越或重生的一世在他脑海中迅速掠过。 等他睁开眼睛,晋江123满怀期待道:“怎么样?这三个是不是特别有做任务的天分?我就是觉得他们有潜力,才暗示他们把握机会的。” 却见林诺手指一点,将其中两人否决掉,晋江123大失所望,道:“为什么啊?” 林诺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算不得什么,可是为人的底线还是要有的,为了拉人入伙,害死三岁孩子……这种人我是不会收的。还有这一位,我承认他很有天分,可是他太疯狂,身上破坏因子太强,我不希望因为我的原因,留下一个个战火纷飞的世界。另外,把我的意思转告给留下来的人,希望她日后久经轮回,能不忘初心。” 晋江123点头应了。 林诺撕下一块空白空间,用无形的结界包裹了交给晋江123,道:“送给她。” “送、送、送给她?”晋江123张口结舌道:“这……这个也太……太……她哪配用这个,主人你……” 林诺道:“到底是我的第一个属下,当然要对她好一点。更何况这个也不算什么吧,我今天给你的创世之力,都不止这些吧?” 晋江123大怒,跳脚道:“她拿什么跟我比?” 林诺看了他一眼,点头:“显然……” 不等他高兴起来,继续道:“她比你有用。” 晋江123气的说不出话来,一转身消失不见。 —— 陆瑶茫然看着周围的一切,她上一瞬还蜷缩在黑暗空濛之中,下一瞬,就到了这山清水秀的世界,她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小院的门口,小院的屋檐下挂着一个木牌,木牌上写着陆瑶二字,所以——这小院是她的家吗?她通过了考核? 陆瑶看着木牌,目光幽暗,三世为人,她经历的太多,便是如愿成为轮回者,她却找不到高兴的情绪。 她原本是一个白领,一朝穿越到了乱世,在乱世中,她找到了心中的良人,和他一起打拼十多年,无数艰辛之后,他们成为世界上最尊贵的一对夫妻。她本以为自己的人生便是如此了,可是没想到,她的良人在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之后,竟遇上了心中的“真爱”,和他的真爱一比,她简直一无是处。 当男人开始看自己的妻子不顺眼的时候,她身上的所有曾被欣赏被倾慕的一切,都变成了可厌的。她的世故,被看成虚伪,她的能力,被当成野心,她的执着,被视作蛮横,她的果决则变成狠毒……最重要的是,十多年艰难岁月,她已经不再漂亮、不再年轻。 可她却愚蠢的听信了他的话,以为他们一起生死相依十多年的情义,绝不是旁人可比的,那些女人,不过是身为皇帝平衡朝野的手段罢了。 当独子被害,她被一杯毒酒赐死的时候,她才幡然醒悟——除了嘲笑自己的愚蠢,她还能如何? 幸而她竟遇上了传说中的系统,有了重生的机会,她这才明白,原来,她是“土著女打败穿越女”的故事中,那个被打败的穿越女。 穿越加重生,再带着系统送的灵泉空间,陆瑶强势回归。 依旧是十多年打拼,依旧是十年后宫沉浮,只不过当那个男人图穷匕见,向她强势宣告自己的真爱,并细数她的罪状的时候,她微微颔首:“可以了。” 男人愕然,然后被自己带来的人按的跪在地上,男人看着一身皇后华服、尊贵无双的她施施然起身,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款款从他身边经过,口中淡淡道:“宣告天下,皇帝驾崩。” 男人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带来的“心腹们”闻言之后,齐齐应了一声“是”,然后嚎啕大哭:“陛下,你一路好走啊!” 她始终没有和他说一句话,只有太子来看了他一次。 他对着儿子痛骂妻子的阴险歹毒,太子淡淡道:“母后曾言,她得仙人指点,今日之事,她曾梦到过一次,只是母后绝不肯因未曾发生之事而加罪于父皇,是以父皇一日不曾负她,母后也一日不会有负父皇。父皇咎由自取,就不要再怪别人了。” 又道:“母后托我转告父皇,父皇曾言卫夫人爱的并非父皇的权势,而是父皇这个人,哪怕父皇是布衣百姓,也会对你生死相许,父皇也曾说过,喜欢的并非卫夫人的美貌,而是她的纯真善良……母后说,她愿意成全父皇。” 男人目瞪口呆中,只听太子顿了顿,继续道:“剩下这句话,是我送给父皇的。父皇曾和母后一起,打下这大好江山,父皇说卫夫人胜过母后百倍,既然如此……父皇,寡人的江山,等着你们来颠覆。” 半个月后,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他被毁了容的妻子出现在偏远山区,他身无分文,幸而太子即位,为休养生息,允百姓就地安置,划分无主田地,他才勉强活了下来。 他自以为自己爱的从来都不是她的倾城国色,而是她的纯真善良,可是如今他看见纯真善良的她的那张脸,只有恶心厌恶;她说她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的权势,如今却日日咒骂他的窝囊无能,后悔自己跟了他,然后有一天带着他们所有的家当走得无影无踪…… 他拼尽全力去了京城,想联系旧部,以为可以一呼百应,重回巅峰,却被人当成疯子打断了一条腿,幸而陛下仁慈,赦免了他的大不敬之罪,他才保住一条小命。 再后来,彻底沦为乞丐的他拼死冲向太后的车驾,想向那个尊贵无伦的女人倾诉自己的满腔爱意和悔恨,却还没有靠近,就被侍卫打断了另一条腿。 断了双腿的他,竟然在乞丐窝里活了二十年,穿着肮脏破烂的衣服,一身异味一身跳蚤的躺在破庙里,他无时无刻不在回想他坐在金銮殿上被众人朝拜时的风景,回想后宫数不尽的美人、喝不完的醇酒……悔的肝肠寸断。 却直到临死,也未能见到那母子一面,也未能回复片刻的荣光。 陆瑶自嘲一笑,她其实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豁达,二十年,她一直派人暗中控制着他,他有崛起之势时,便重新将他打落尘埃,他要冻饿而死时,便赏他几个馒头,让他得以苟延残喘……看着他的狼狈,她却并不觉得多么痛快。 想成为轮回者,不是因为放不下什么,而是她怕了“有保质期”的男人。她不想这样的人生再来一次,有时候,她甚至宁愿看见那个男人和他的真爱相濡以沫、平安快乐一辈子,这起码能让她相信,原来世上还是有爱情这种东西的。 “陆瑶。”一个平静无波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陆瑶回头,便看见一个小厮打扮的十一二岁的清秀男孩站在她身侧,遂试探道:“系统?” 晋江123点头:“是我。主人已经答应了你的请求,这小院以后就是你休息的地方,除了主人,只有你一个人能进出。外面的广场上有一座石碑,石碑上会有任务出现,你休息好了,就可以自行前去接取。任务成功会有能量奖励,用于增强灵魂,好处无穷。” 陆瑶问道:“那任务失败呢?” 晋江123看白痴似得看着她,道:“废话,失败当然就没有奖励了啊!” 陆瑶愕然,道:“我是问,会被抹杀吗?” 晋江123道:“抹杀?别开玩笑了好吧?你见过因为员工业绩不好就要杀人的公司吗?大不了辞退就是了,我家主人又不缺人干活!”他倒是想要用抹杀来逼人尽量完成任务,可惜它主子不答应啊! 伸手在陆瑶眉心一点,酸溜溜道:“这是主人送给你的礼物,不要看它小,这可是原初空间,至高无上的宝物,绝不是你那灵泉空间可比的。行了,你休息吧!有事透过石碑唤我。” 晋江123说完,不等陆瑶有所反应便消失不见,下一瞬出现在林诺面前,不情不愿道:“都安排好了。” 林诺嗯了一声,点点万世书,道:“下一个世界,就它好了。” 晋江123原本就是万世书的辅助系统,自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愕然道:“这个世界……”不太符合他家主子一惯的挑选原则啊! 这是一本同人小说化成的世界,讲述的是一个女孩穿越到大唐,助李世民统一天下并和他谈情说爱的故事。 只不过此大唐非彼大唐,不知道是小说作者脑洞大开,还是她所在的世界经历的历史同林诺并不相同的缘故,里面除了李世民、李建成等几个熟悉的名字,还有玄武门之变等重大事件之外,和林诺所知的大唐几乎完全不同。 历史上,李世民虽创下大唐盛世,可是也留下了弑兄杀弟的千古骂名,而且他的子孙后代,大多数不仅未能享受他带来的荣光,反而因那个位置而下场凄凉,他有十四子,能得善终者不过两人,他的继任者李治,八子中“病故”的只有一个,剩下的皆是被人毒害。 女主是大学的高材生,穿越后怀着改变这一切的美好愿望接近李世民,她凭着先知和后世的见识,得到李世民的喜爱和信任,在他的登基之路上助了他一臂之力,又在玄武门之变中,救下了建成和元吉,放他们隐名埋姓、远走他乡,又护住了他们的儿女,没有让李世民留下千古骂名。 然而她自己却因为此事,和李世民产生了分歧,一场剧烈的争吵让她伤心不已,那个男人完全不理解她的苦心,她做这些,都是为了他啊!而这个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让她心如死灰的事——太子妃长孙氏竟然有了身孕! 这就是那个男人的爱,一边说喜欢她,一边却和别的女人生儿育女! 她伤心欲绝,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而是在他登基的那天悄悄离开了长安,发誓永远不见他。在马车上,她吐得天昏地暗,却抚摸着小腹微笑——上苍还是眷顾她的,给她留下了最好的礼物…… 正文就此完结,然后是番外:十年之后,她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商业亡国,暗中支持着李世民的各项举措,为了知道一直不遗余力的帮助自己的神秘人到底是谁,李世民微服私访到了一处美丽的世外桃源,结果却看见一个长得和他几乎一模一样的可爱男童,他牵着男孩的手走进小院,听到一个魂牵梦绕的声音:“念儿,你回来了?” 梦中出现的画面成为现实,李世民强势的上前抱住想要再度逃跑的她,向她倾诉自己的思恋之情,告诉她皇后之位一直为她虚悬,告诉她他和长孙氏只是酒后失德,他一直等着她,只要她,这么多年他只有长孙氏为他生的一个女儿就是证明,于是封皇后、封太子……he。 然而这个番外终究没有成为现实:现实是,在这个商人地位低下,到处都有门阀世族把持的世界里,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儿,想要做生意挣点钱是可以的,可是想要富可敌国,就呵呵了。尤其是当正文完结之后,女主就失去了创世系统的庇护,大着肚子简直举步维艰,好容易想出的新点子、发明的新东西没几日就被别人效仿,她资本原本就比不上这些地头蛇,加上自己又怀孕生子精力不足,拿什么和别人斗?钱没挣上多少不说,连她自己都被人觊觎。 为了自保,她不得不拿出李世民给他的信物,于是在离开两年之后,她抱着一岁的孩子,进了后宫。 然而此刻,李世民后宫中已经是琳琅满目,长孙氏也早已封了皇后——需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并非无能之辈,否则李世民何以要用伏杀的手段来对付他们?早就摧枯拉朽灭了他们了!他们顺利脱身后联系上了自己的人手,而李渊也因为有他们在外,硬气许多,拖延着迟迟不肯下诏书。李世民用两块大的封地,近乎三分之一的国土,才换的名正言顺的登基。然而登基之后也并非一切顺利,因为玄武门之变,原本摇摆不定的李渊彻底站在了李建成一边,李渊、李建成、李元吉,这三者的实力相加何等之大,李世民竭尽全力才稳住阵脚。这种时候,他怎么可能拒绝封原本是太子妃的长孙氏为皇后,以致交恶长孙一族?他怎么可能不用大封后宫来拉拢朝臣? 以李世民的手段,也直到数年之后,才彻底扫清内乱外乱,大唐也内耗严重。这种情景下,他怎么会封始作俑者的女主为皇后?而念儿因为生在宫外且不得李世民喜爱的原因,地位低人一等,更没有了封太子的可能性。 于是到了番外时间段,因为剧情差距百分之五十以上,世界毫无悬念的崩塌了。 晋江123迟疑道:“这里的男女主,没有你特别看不顺眼的吧?” 女主最多天真了点,在可以三妻四妾的古代,和娶了妻子的男人在一起也不算小三,至于李世民,渣是有点渣,可也没到让林诺想灭了他的地步吧? 林诺道:“你想多了,我选它,是因为这次附身的对象姓林啊!”而且名为林若,和自己的名字何其相似。 晋江123一头黑线:这是什么鬼理由啊! 林诺继续道:“而且这次要附身的对象所在的家族,是站在李建成一边的,和李世民天然对立,所以不用头疼进去之后,怎么提醒自己破坏剧情啊!” 这世上,破坏总比建设难,所以对他而言,最难的不是怎么去搞破坏,而是知道要去搞破坏。 晋江123怨念满满的看了林诺一眼:之所以问题被复杂化,追根到底还不是某个人太倔,就算失去记忆都不肯接受任务的原因啊! 与前几世一样,林诺这次附身的对象,也是和男主或女主有些关联的人——曾和女主议亲的林若。 重生或穿越剧中,时常会有经典的一幕,那便是退亲或拒婚,这个世界也不例外。原本的云娇娇在一次春游中,见了身为才子的林若一面,对他一见钟情,回家后百般央求,甚至以绝食相挟,要求家人去提亲。 林若身为才子,一心娶一个才女为妻,怎么看得上商户之女?而且此女还毫无女儿家的矜持,让他全然没了好感,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可怜云娇娇对他情根深种,一时想不开竟然投了荷花池,再捞起来,就成了女主。女主过来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报复“害死”原主的林若,报复的方法就是在他最得意的方面打击他。 于是在一次盛大的诗会中,云娇娇女扮男装和林若打赌,并激他放出狂言,若是输了,便此生不再弹琴、不再写诗、不再谈经辩义,而后云娇娇以一支曲、一首诗、还有大学辩论会中锻炼出来的口才和千年的见识,分别将林若在他最出色的琴、诗、书三个方面打的落花流水。 在林若狼狈不堪、无地自容的时候,她又亮出自己女子身份,语出如刀,将林大才子贬的一钱不值,林若这才知道,原来他嫌弃的商户之女,竟然是才华远在他之上的奇女子,可惜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这次诗会女主一鸣惊人,而林若则名声扫地,处处被人嘲笑,而且身为读书人,不能弹琴、不能写诗、不辩经义,他人生的意义失去了大半,文会中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又因为他曾是云娇娇喜欢的人,是以被恋慕云娇娇的人肆意打压,最后郁郁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世男主李世民,不喜欢的妹子跳过吧,勿喷勿喷!已经说明了并非原本的大唐,只是李世民、李建成等人还在而已,其余多属瞎编,切勿考据! 陆瑶的故事是很恶俗狗血,可是如刘邦这样的渣男谁不想虐一把呢,都是多妈的怨念。 第66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 隋朝末年,因隋帝杨广无道,骄奢淫逸、穷兵黩武,又大举征集民夫修建宫室、运河以供其游玩享乐,以致民不聊生、哀鸿遍野,遂群雄并起讨伐昏君,天下陷入纷飞战火之中。? 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亦乘势而起,发动晋阳兵变,于长安称帝,定国号为唐,改元武德。数年间,李唐先后败薛举、李轨、刘武周、宋金刚、窦建德、王世充、辅公祏等势力,统一天下。 与其他地方的百姓相比,长安人无疑是幸运的,因李唐势大,长安人虽亦难免兵役,但战火却始终没有蔓延到长安来,是以外面战火纷飞时,长安百姓却得享太平安乐。 武德六年,长安城外,春光正好,虽身处明媚阳光、鸟语花香之中,林若却感觉到一阵阵彻骨的寒意,他脸色煞白、姿势僵硬的盘坐在蒲团之上,虽极力镇定着,但握着纤薄瓷杯的手上却溅的满是酒水,可见心情并不平静。 “怎么?林大才子怎么不说话了?”对面的白衣少年容貌秀美、声音清脆、语气明快,只是说的话却不怎么动听:“如果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尽可指教,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理,何不爽快认输?这般扭扭捏捏不说话却是为了哪桩?林公子要是输不起,也不妨直言,我云某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那赌注……” 他勾唇一笑,轻蔑之色尽显:“……我也不是非要不可,反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是吗?” 林若抿着唇,目光有些茫然,周围的读书人虽多是在观望,却也有刻意不曾压低声音的“窃窃私语”传来:“原来所谓才子,也不过如此,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啊!” “嗤,这才子二字,怕是自封的吧?啧啧,输的可真惨啊!平时一副目下无尘的模样,还以为有多了不起,原来就一副好皮囊啊!” “他要爽快认输了,我还高看他一眼,好歹算个男人,这磨磨唧唧的,算什么样子?” “他要真认输了,我等之间,便再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他哪里舍得认输呢?” “哈,说的好像不认输,就有脸和我等相交似的……” “林兄你……还是认输吧!” 身前,是咄咄逼人的少年,身侧,是众人的冷言冷语,身后,是友人迟疑的目光……明明是他最为熟悉、最是如鱼得水的场合,如今却陌生的让他觉得可怕。 认输? 不,不,他不能认输!他不要认输! 认输了,他的人生还剩下什么?这十六年,他生活的重心就是弹琴、写诗、读书……没了这些,他还是林若吗?他还怎么活下去? 可是不认输,又能怎么样? 他抬头,一道道轻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利刃似得刺在他身上,他茫然四顾,恨不得缩成一团,恨不得捂脸狂奔,恨不得自己从未出现过在这个世上…… 离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一身胡服的青年大马金刀的坐着,姿势随意却不显粗野,手中漫不经意的把玩着一个酒杯,杯中酒已然空了,他也懒得再斟,只是颇有兴味的看着这边的闹剧。 十六岁啊,真是大好年岁啊,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娶了妻了,打了仗了……他自己也不过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可和这些意气之争的少年们一比,竟忽然觉得自己沧桑了似得。 不过那伶牙俐齿的女孩儿,倒是蛮有趣的…… 忽然他目光一凝,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忽然觉得那方才还羞愤欲绝的少年忽然像变了个人似得,虽然依旧一动不动,却让人觉得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连坐姿都变得悦目起来。 然后他看见少年叹了口气,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竟摇头失笑:“我说不过你。” 少年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甘,可那轻笑着的模样,让最看他不顺眼的人都没办法觉得他是输不起,而且少年的声音是那般的动听,纯净隽永,起落间似有余音缭绕,让人忍不住就想听他继续说下去,一直说下去。 林若将酒杯放在案上,用帕子简单擦了下手,漫不经心问道:“云兄可是出身商家?” 云姓“少年”冷笑道:“怎么,辩不过我便开始挑剔出身了吗?商家子又如何?林大才子你不是连商家子都不如吗?更何况,商人又怎么样,这世上若是……” “云兄误会了,”林若打断他,语气平静:“我只是觉得,云兄这等人才,只有商家才教的出来。” 云姓少年勃然大怒:“你这是什么意思?才华比不过我,要靠谩骂来找回面子吗?” 林若摇头笑道:“我的确辩不过你,可是若说我才华不如你,我却是不认的。” 他抬手打断云姓少年将要出口的抢白,道:“事实上我觉得,不仅是我,只怕天底下绝大多数的读书人,都辩不过你。” 林若的目光扫过周围的一众读书人,道:“我并非轻视诸位,而是我等读书人辩论经义,是为了心中的道理,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自己认可的、觉得正确的,才会说出来以说服旁人。但云兄却似不同,我与你辩论一场,却直到此刻,仍旧不明白你心中信奉的到底是什么。你似乎什么都信,又或什么都不信,但不管是信的,还是不信的,只要与此刻有用,可以用来驳斥于我的,你就会拿来一用……” 他看向云姓少年,目光清澈如水:“云兄,我说的可是?或者你告诉我,刚才你说的每一句话,你都是真心认可的?” 云姓少年张口结舌:“我……” 她的口才是在后世辩论比赛上练出来的,辩论比赛嘛,让你当正方就当正方,让你当反方就当反方,要是只能说自己认可的观点,还怎么辩?都是先抽到观点,然后再搜肠刮肚的去找素材、找典故,可不就像林若说的那样,那句能用用哪句吗?原来古代的辩论不是这样的吗? 她不敢硬着头皮说是,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这一个是字出口,林若有无数个点可以将她驳的体无完肤。 “这等心无定论,连道理都是以‘利’字为先的风格,不是商家如何能教的出来?”林若摇头道:“我是为道而辩,而云兄你,却是为辩而辩,我又如何能辩的过你?这一场,我委实输的不冤。” 云姓少年咬唇道:“罢了,这一场就当平局就是!” 林若耸耸肩道:“输了就是输了,做什么平局?而且经此一事,我也觉得辩论经义颇没意思,旁人用自己都不信的言辞都能驳倒你,可见就算辩赢了,也不过证明自己口才了得罢了,难道真就说明自己是对的不成?有空与人辩论,倒不如找几个志同道合之人一同探讨。” 他微微一笑,给自己斟满一杯美酒,对周围众人微一拱手,高声道:“愿赌服输,诸君为证,我林若日后,再不与人辩论就是。”仰头一饮而尽。 他身后一少年笑道:“林兄,你知道的,我等向不与你辩论,我等只与你探讨。” 林若哈哈一笑,道:“是极,是极。” 众人面面相觑,虽然这少年是认输了,但他们却在他身上找不到半点“输了”的感觉,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觉得这少年有半点不如人。 林若再次转向云姓少年,微微一笑,道:“虽然在辩论上,我输的并不服气,但于诗词一道,我却是输的心服口服的,能得见如此佳句,便是终身不写诗,又有什么可遗憾的?”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林若吟诵了几句,似意犹未尽的赞叹一番,道:“云兄小小年纪,能写出这等大气磅礴、狂放豪迈的诗作,委实令人佩服。却不知岑夫子、丹丘生是何人?此诗必流传千古,他们之名也能流传千古,倒是幸事。” 云姓少年支吾道:“是……两个朋友。” 幸好林若并不追问,而是起身走到湖水旁,净了手就地坐下,招手令书童捧了他的琴过来,放在膝上,道:“你的琴曲的确是我从未听过的好曲子,所以这一局也是我输了,不过可否等我弹完这一曲再认输?” 云姓少年呐呐无语,她原本挟着如山气势而来,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并不是那么理直气壮。 她不答,林若便当她应了,抬手一拂,琴音乍起,一幅磅礴壮阔的画卷,就那么毫无预兆的在人们脑海中展开:激荡的黄河从天而降,一泻千里,浩浩荡荡奔流入海,海天万里无垠…… 琴声由激烈汹涌变得壮阔无边,舒卷往复后又低回下来,仿若人对镜无言,在流逝的时光面前徒呼奈何,生命渺小脆弱如斯,心中充满了无力感…… 不知过了多久,人们从激荡中回过神来,却见少年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低头看着怀中的瑶琴,伸手轻轻抚摸着。少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暗色的琴身上流连游走,充满不舍,众人心里忽然生出不妙的感觉,云姓少女反应最快,惊呼一声:“不要!” 话刚出口,少年已然一抬腕,刚刚奏出天籁之音的瑶琴,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噗通一声坠入水中…… 众人的目光落在在水中起起伏伏的瑶琴上,心却沉到了水底——他们刚刚听闻这世间最美妙的琴音,可转瞬间,竟成了绝响…… 从此以后,这世上,还有什么曲调可以入耳? 掷了瑶琴的少年脸上不见任何伤感,反而哈哈一笑,轻拂衣袖,抖落尘埃,长笑一声道:“今日得见好诗好曲,尽兴矣!” 就此转身负手而去。 风吹过,少年宽大的衣袖翻卷起伏,及腰的长发亦在风中轻拂,他漫步而行,步履悠然从容,似带着某种奇特而优美的韵律,仅背影,便是一副绝美的画卷。 直到少年上马离开,众人才猛地回神,不善的目光落在云姓少年身上。 “姓云的!”方才站在林若身后的少年双目泛红的喝道:“阿若再也不弹琴了,你这下满意了?你要是凭着真本事打败他也就罢了,可是你凭着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一首诗、一首曲子,还有诡辩之术投机取巧不说,竟然还逼他日后不得弹琴、不得写诗,实在太过分了!姓云的,你扪心自问,你真的在诗书琴艺上超过了他?” “不错!我等读书人切磋技艺都是为了能有所进益,可是你却是用阴谋诡计断人的前程,你算什么读书人?说,你到底有何居心!” “……” 第67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 林若在林府门外下马,将缰绳扔给迎上来的门子,眼睛示意门外的马车,问道:“伯父在家?来客人了?” 门子笑道:“是魏征魏大人来了,老爷说少爷您要是回来的早,就去见见呢!” 林若应了一声,快步进门。 林家地方不大,人口也简单,就只他和伯父林博远两个主子。林博远这一代原有三兄弟,可老二没长成就没了,老三刚娶妻生子村里便遭了乱兵,林博远的妻子和长子也是那一次没的。林博远当时在镇上教书,等得到消息回来的时候,家里就只剩了被藏在灶膛里逃过一劫的林若。 林博远伤心欲绝,处理好家人的后事之后,就抱着才三个月的林若到了长安,靠着抄书、教私塾将侄儿拉扯成人。后来渐渐有了名气,做了官儿,林博远身边也添了几个服侍的丫头侍妾,可这么多年过去也没人能替他生个一男半女,林博远遗憾之余,更是把林若这根独苗看得跟眼珠子似得。 因有客在,林若也不去换家常衣服,稍稍整理下便去书房见客。 魏征和林博远一样,都是太子洗马,五品的官儿。魏征来的晚,又是随李密归降的,偏得太子建成看重,是以同僚中多有看他不顺眼的,觉得被他插了队占了先。唯有林博远没什么上进心,在他看来,各人有各人的位置,一个人再能干总不能把天底下所有的事儿都做完喽,他做好自己的事,领自己的薪水就行,旁人出不出息的,那是人家的事儿。 这种心态下,魏征和他交好也是正常的。 林若进门的时候,林博远正在和魏征下棋,两个人都生的清癯俊秀,一身的宽袍大袖,这般拈着衣袖,慢条斯理的落棋,很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却不知天底下最俗就是这些做官的。 林博远心思原就不在下棋上,看见宝贝侄儿回家,抬头道:“不是说今儿文会吗?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林若便将事情简单说了——这事儿只怕很快就会传的满天下都知道,岂是他想瞒就能瞒得住的?与其让林博远从别人口中得知,倒不如他自己来说。 见林博远一挑眉,似要动怒,林若忙将那《将进酒》颂了一遍,眉飞色舞道:“伯父您看,我是不是输的不冤?能见证这样足以流传千古的佳作问世,别说一辈子不写诗,就是十辈子不写,都值了不是?” 这天底下但凡能识字的,谁能不被这首诗所打动?林博远顿时什么顾不上了,将那首诗默了出来,和魏征两人细细品味赞叹了一回,又意犹未尽,拍案道:“阿若你去吩咐厨房,买一头羊回来煮了……我们也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林若应了一声,快步去了。 他一走,林博远脸上的兴奋之意就淡了下去,魏征笑道:“你这老小子,方才连饭都不肯留,这会儿怎的又大方起来了?” 林博远不理他,沉吟道:“这事儿,蹊跷啊!” 魏征道:“怎么?” 林博远道:“我原本想着,是有人想借着打击阿若来扬名立万,可是现在看来,能写出《将进酒》的人,何须用这种方式扬名?没得降了格调!且这首诗并不应景,显见得是早就准备好的,专为对付阿若而来……看那云姓书生的行事……” 他沉吟半晌,摇头道:“……还是格局不对啊!” 魏征嗤笑一声,道:“你绕来绕去,不就是想说那首诗不是云姓书生写的吗?” 林博远冷哼道:“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那姓云的行事小家子气十足,打死他都不信此人能写出如《将进酒》这般大气磅礴、激昂豪放的诗篇来。 魏征慢条斯理道:“这样认为又如何?这等绝世之作,除非原作者出面,谁敢质疑不是他做的?谁说了,谁便是妒贤嫉能!再说了,他手上能有这一首传世之作,焉知他没有第二首、第三首?我劝你还是不要自找没趣的好,没得弄得自己名声扫地,还连累阿若。” 林博远气的一拍桌子,道:“那首诗就算真的是他做的又如何?他分明就是要让阿若前程尽毁!只凭这个,他就算是诗仙转世、文曲再生,我林博远也和他势不两立!” 魏征哈哈大笑道:“了不得了,没脾气的林博远竟也有动了真怒的时候,倒是涨了见识了!怎的在太子府,不见你这般用心,反倒处处藏拙?” 林博远不悦道:“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太子洗马本职便是掌管典籍图书,我何时不曾尽心?” “你啊!”魏征笑了一声,又正色道:“其实这件事,阿若已经处理的极好,虽则输了,可名声却半点未损,能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而退,实在是难得。且关于岑夫子、丹丘生那一问也问的极妙,轻描淡写之下便将诸人的视线移往此处……胸襟气度这些东西虚无缥缈,拿出来也做不得证据,但若他连相应的经历都没有,怀疑的人便会越来越多,就算日后他再拿出新的诗词,大家也只会觉得他背后有人操刀。” 又道:“你将心思用在这上面,倒不如好好查查,阿若到底是什么地方得罪了人,让人不惜一切坏他前程。” 林博远点头不语。 “云”这一姓氏倒是勾起他几分联想,不过此事涉及到人家女孩儿的闺誉,未经证实他连魏征都是不会说的。 果然如林若所料,足足半个月,再没有什么事的热度能超过《将进酒》三个字,整个长安人的读书人,出口便称:“君不见……”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他那日信手弹的曲子,也被人称之为《将进酒》,引了无数人的向往——《将进酒》的诗的确绝妙,可已然品到了,可那曲《将进酒》却成了绝响,让人好不惋惜,好不怅惘! 除此之外,那《将进酒》的作者到底是何人,也成了谜团。那日林若走后,他的友人替他出头,指责云姓少年,竟将他骂得哇的一声哭出声,掩面而走。众人顿时面面相觑,围观的原被林若一曲琴曲所慑,觉得他们骂的痛快有理,可等云姓少年哭着跑了,才忽然想起来,那少年可是能做出《将进酒》的绝世之才,竟就这样错失了结交的机会!顿时将矛头又指向那几个骂人的,只是心里也觉得这少年画风怎么怪怪的,和那《将进酒》不搭啊! 那些人不甘被指责,振振有词道:“想知道他是谁有何难?长安城姓云的读书人一共才几家呢?什么岑夫子、丹丘生的更是好找,我们这么多人,稍稍一打听不就有了?” 这话说的看似有理,可几乎全长安的读书人都动起来了,却硬是没找到这几个人,倒为此事又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因久久没有新的消息,《将进酒》的影响也渐渐淡去,转眼到了四月初八佛诞日,这是民间最为热闹的日子之一。长安人大多信佛,这一日就算最不爱出门的人也都动了起来,去寺庙进香供佛、献花献果。人一多,各种摊贩便也都来了,卖香烛、水果、平安符……当然也有做无本买卖的,譬如卜卦算命。 今天这日子,不管做什么买卖都生意红火,唯有一个卦摊却冷清的厉害,究其原因,倒不是因为摊主那张脸太过漂亮生嫩,让人信服不起来,而是因为挑在竹竿上那几行字——看相卜卦,准也要钱,不准也要钱。 这年头算命的大多是准不准都要钱,可将不准也要钱这几个字大摇大摆的写出来,生意能好才怪了。 林若坐在木凳上,守着门可罗雀的摊子也不懊恼,一手握着竹简,一手数着桌子上的几枚铜钱研究,那临阵磨枪的模样,越发让人不敢上门。倒是有几个小姑娘,总在他周围的摊子上做挑挑拣拣状,却也不怎么买东西,目光只悄悄的在他脸上瞟过一眼,又一眼。 “林兄。” 终于人在林若摊前坐下,林若抬头,微微一愣:“我们认识?” 那人二十四五岁模样,生的高大挺拔,穿一身宽领窄袖的胡服,显得极为干净利落,此人似有胡人血统,五官深邃,眼睛颜色略显浅淡却明亮锐利,开合间似有利刃般的寒光闪烁,颇有不怒而威之态,说话声音语气也沉稳果决,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显然是久居人上之辈。他身后并肩站着两人,似是侍从模样,看起来并不觉得如何威猛,气势却凛冽之极,宛如刚从血海中冲杀而出,那一声的血腥杀伐之气,令人不寒而栗。 “我姓李,行二,”来人缓缓道:“月前曾在城外湖边,有幸听过林兄一曲《将进酒》。” “原来是李兄,”林若恍然,那一日来春游的人甚多,他认得的不过十之二三,笑道:“李兄要算命?” 李二笑道:“好啊,那就请替我算算今日的运势,如何?” 原来不是算命,是来搭话的。林若也不以为意,将桌子上的铜钱一枚枚收进竹筒,摇了摇又洒下来,研究片刻后,正色道:“李兄今日似有破财之灾……诚惠十两银子。” 李二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给他,笑道:“我这算不算是破财?” 林若大笑,道:“所以说李兄的卦金给的不冤,我这一卦是必准的……咦,既是准了,那这卦金也算物有所值,算不得破财……嗯,这又该怎么说?” 他苦恼的皱眉,又开始研究手里的书,似要翻找个答案出来,这少年不靠谱的模样,看得李二都一阵无语,问道:“怎的忽然想要玩这个?” 语气中不知怎的,竟带上了几分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宠溺。 林若依旧低头翻书,口中闷闷答道:“好多事不能做了,总要发展点新爱好吧?” 李二指指头上的布幡,道:“这也是新爱好?” 林若抬头看了李二一眼,他明白李二的话中之意,可他真没什么游戏风尘的意思,放下书道:“算命卜卦之术,我原是不信的,但前些日子无聊,翻到一本相书,竟觉得颇有印证之处,一时间迷惑起来,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我们的一生真的是冥冥中便已然注定的。所以我便来摆了这个卦摊,不为别的,就想看看相书上说的准不准。” 他叹气道:“我最先打的招牌,是准不准都不要钱,只请他们事后给我一个结果便好,谁想人来的太多,摊子都快被掀了,于是改成不准不要钱,结果不管我说什么,都说我说的不准,不得已只好又……” 话未说完,李二便哈哈大笑起来,又点头道:“胜不骄、败不馁,便是受此挫折,也能自得其乐,林兄果然豁达,非常人可比。” 林若耸耸肩道:“豁达什么啊,我要真豁达就不和人比斗了,不过是反正已经输了,尽量输的好看些罢了!” 说话间,有人捧了一个木匣过来,李二接过,道:“我本有些犹豫,想着将这东西送给林兄,会不会惹得林兄不快,看林兄这般模样,我便放心了。” 说完起身,将木匣放在林若面前,林若打开,里面却是他扔进水里的那把瑶琴。林若微微一笑,将琴捧出来,下意识的伸手欲拂,指尖将要触及琴弦时却又一僵,转而在琴身上抚过,道:“难怪我那小厮回去遍寻不着,原来是被李兄捡了去,多谢了!” 李二愕然道:“你派人去寻?” 林若理所当然道:“我的东西,当然是我派人去寻……我家伯父生财无道,这瑶琴可是家里最值钱的物件之一,那时忍痛扔了出去,事后当然要捞回来的。回头让小厮以他的名义卖出去,好歹也能换几本书回来。” 李二顿觉啼笑皆非:想起当初少年扔下瑶琴之前的模样,可不就是“忍痛”二字,可谁能想到他舍不得的,不是陪伴多年的瑶琴,不是付出诸多心血的琴艺,而是……银子! 他发现,短短两面之缘,他似乎一直在刷新着对这少年的印象。 他原本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在看这些“小才子们”的义气之争,觉得这少年漂亮是漂亮,可是也养的太过脆弱精致,显然是未曾见过风雨的模样。待见他爽快认输,便又发现,这少年年纪虽小,但气度风采却非常人能及,倒是无愧才子之名。等后来听了那一曲《将进酒》,却是心神俱震——他在战场上磨炼出来的意志可比钢铁,可是在那少年一曲之下,竟然失神许久,直到一曲奏罢才惊醒,发现自己竟然泪流满面……这少年的琴艺,何止是高超二字可以形容的,简直近乎神技。 及至那少年决然的一掷,便是他,也觉得心狠狠颤抖了一下,看着少年孤单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可是如今再见,这少年哪还有半点孤高才子的出尘模样,虽一身的烟火气,却更让人心仪。 见少年欣喜的把玩片刻,才将瑶琴收回琴盒,李二问道:“你果真不再弹琴了?” 林若嗯了一声,将琴盒交给小厮,道:“自己说的话,总不好再吞回去。也是我自己太过狂傲,合该付出些代价。” 李二道:“林兄,依我之见,那云姓书生并非以正途取胜,他的琴艺和你相比,相差何止万里,你又何必因一时意气就舍弃……” 林若笑着打断道:“当初口出狂言以致自食其果的人是我,至于他有没有使诈,又与我何干?再说了,琴艺与我不过消遣尔,舍了便舍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李二皱眉:“林兄……” 林若讶然道:“李兄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怎的在此事上却纠缠起来?” 李二微楞,而后摇头失笑,道:“我只是希望林兄勿要太过拘泥区区一个赌约,毕竟不能再次听闻林兄一曲,实是李某一生憾事。” 林若看了他一阵,忽然展颜笑道:“我只是不再奏琴,又不是不能玩其他,李兄若是有暇,不妨去书院找我……十八般,额,乐器,李兄想听哪一种,也必不会让你失望就是。” 李二笑道:“林兄才子之名,果然名不虚传,到时候,就聆听林兄雅乐了。” 林若道:“好说好说……既如此,我们也算相交一场,李兄可否帮我一个大忙?” “林兄请讲。” 林若从小厮手里接过琴盒,道:“李兄你知道,我这把琴原是要卖的,可是以我的名义去卖,太过丢人,以小厮的名义去卖,只怕会被人压价压的血本无归……李兄看起来家资颇为丰厚,不如就把它买了去如何?李兄过上几个月再转手,也不会亏本。” 李二啼笑皆非道:“你是要将我送给你的东西,再卖给我?” 林若正色道:“这怎么一样?先前李兄是捡来的,如今却是从正主手上买的,意义不同也好脱手不是?而且这琴也算古董,有些来历的,当初我买的时候,花了足足五百两银子,如今卖给李兄,只要四百两就好……” 李二顿时无语,从袖子掏出荷包递给林若,道:“这琴被你扔过一次,反倒是身家大涨,这里面有些珠子和金叶子,不拘多少,就这些吧!” 林若也不打开,直接将荷包收起来,道:“李兄爽快!” 又道:“时辰差不多了,我也该收摊去吃饭了,李兄,回见!” 起身抱拳一礼,施施然离开。 李二原想约他一道用饭,见他走得快,便罢了,看着被留在桌上的琴盒,顿觉啼笑皆非:他原是来送还瑶琴的,结果琴没送出去,倒把身上带的家当送个精光,忽然又想起少年方才为他算的那一卦——破财之灾,这可不就是破财之灾? “殿下,”他身后一人开口低声道:“林若这等人,看着豁达,实则最是宁折不弯,只怕到时候,他会宁死不从……” 李二嗯了一声,不说话。 那人道:“那计划……还要继续吗?” 李二淡淡道:“喜欢音律的,可不止是尹妃她们两个,父皇也痴迷的仅,有没有我的提醒,大哥一样会想到用林若去讨好他们……要的便是他不从,若是爽快应了,反倒没意思了。” 伸手在琴盒上轻抚,道:“这琴,只怕要再送他一次了。” 忽然神色一变:“不好!” “怎么?” 李二摇头失笑,道:“大意了!他先前已经将此琴交给书童,忽然又要售卖,分明就是临时起意……” —— 马车到了无人处,林若带着书童下车,对车夫道:“你回去告诉伯父,说我出门游学去了,过个三年五载再回来。” 车夫愁眉苦脸道:“少爷,您不如回去跟老爷说一声再走吧,我要是把您给弄丢了,老爷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放心,”林若挥手让他离开:“伯父这次不会把你怎么样,回吧回吧!” 送走不情不愿的车夫,林若对书童道:“小书啊,这下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 小书不满道:“公子,为什么您忽然要游学啊?就算要游学,我们回去收拾了行礼,带上马车一起多好?” 林若叹气:“麻烦上门,不走不行啊!” 小书愕然:“什么麻烦?” 林若道:“再过几日就是尹妃生辰,听说尹妃最喜音律,若是太子殿下让我去她的寿诞上献艺,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小书瞪大了眼:“不会吧?公子爷您又不是优伶,您是仕子,官宦子弟,而且还发过誓不再抚琴,太子殿下怎么会让您去献艺?” 林若道:“这些年来秦王势大,太子殿下也被压过一头,他如今还能稳坐太子之位,多亏了陛下宫中两位庶妃为其进言,他为讨好这两位庶妃也是费尽心思——如今知道我音律上造诣颇高,加上伯父又是太子洗马,这么便宜顺手的事儿,他怎会放过?” 小书道:“可是就算太子爷糊涂,陛下英明啊,到时候公子爷您向陛下陈情不就好了?” 林若看了他一眼,道:“天真!” “啊?” “仕子,官宦之家,还立过誓……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好有道理,陛下听了定会依从?” 小书连连点头,道:“不是吗?” 林若冷笑道:“你以为这些东西,在上位者看来算什么?你以为陛下在乎这些?你难道不知道如今宫里最受宠的两位妃子,便是出自杨广的别宫?而且在陛下起事之前,就已经和她们有了手尾。他连臣睡君妻,而且公然纳入后宫的事都做的出来,还会在乎令仕子给宠妃抚琴,引起的那些许非议?” 小书看着林若,愣愣无语,林若耸耸肩道:“总之呢,你家公子爷我,现在是答应的话,名声扫地,不答应呢,人头落地。除了跑路,还能怎么着?” 小书闷闷道:“公子爷您当初要是不弹那么一首曲子就好了。” 林若看了他一眼,道:“是啊,若是不弹那么一曲,你家主子就我不用跑路了,因为已经名声扫地了啊!” 小书叹气,闷闷的跟在林若后面,又忽然道:“可是公子爷您说了这么多,都是自己瞎猜的啊!也许人家太子爷根本就没瞧上您那点儿琴艺呢!你是自个儿吓自个儿吧!” “怎么是瞎猜的,”林若道:“方才那李二你不是见着了吗?” 小书恍然道:“刚才那位李二公子,又是送琴又是送盘缠的,原来是在提醒公子爷您赶紧走啊!” 林若无语:“你真是想多了。” 他并不认识什么李二,可是站在李二身后的那位他却曾远远见过一次……能让那位将军恭恭敬敬站在身后的,除了那位殿下还能有谁? 那位爷根本不屑讨好李渊的妃子,他和她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差无可差,所以根本不在乎她们更偏向李建成一些。 他和太子两个,一个向外使劲儿,一个向内使劲儿——太子逼迫仕子破誓,来向庶母献媚,此事传出去,在士林中会声誉大跌,他应该是乐见其成的。 不对,方才那人言语中不自觉带了几分内疚之意,此事只怕他才是始作俑者,李建成在仕子中的声誉高低,其实于大局无碍,值不得他费心啊!那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为了让太子手下与其离心? 也不对,若是为了这个,他只要令人提醒李建成一句,到时候他和伯父抗拒起来,那个人的目的就达到了,又何必故意来找他说话示好?而且他将瑶琴都带着身边,显然不是巧遇……那是为了他伯父?或者……魏征? 林若甩甩头,暗笑自己真爱操心,这些人的事儿,和他这小人物有什么关系呢?还是赶紧跑路要紧——只恨自己太笨,竟事到临头才想起来弹个曲子也会惹来麻烦,若是他早点儿想到了,那日诗会一完就走,也就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了。 第68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 “游学去了?”李建成手撑在案上起身,隔着书案神色不善的看着林博远,冷笑道:“先前还说他在闭门读书,怎么孤一说要见他,就游学去了?” 林博远面不改色,躬身道:“殿下,先前安大人问家侄这几日在做什么,他这几日的确在闭门读书没错啊!可是今儿刚刚去游学去了!” 李建成冷笑着重复:“今儿刚刚去游学?” “正是。” 李建成盯着他看了好一阵,才冷然道:“来人,备马!孤要亲自去看看,咱们这位林大才子,到底到哪里去游学了!” 拂袖而去。 林博远抹了把汗,快步跟在后面,忐忑不安的上了马,飞奔回林府。 刚下马,就看见跟着林若的车夫满头大汗跑过来:“老爷,老爷!不好了,少爷他游学去了!” 林博远愣了下,干咳一声道:“游学就游学去了,什么叫不好了?” 车夫一愣,道:“老爷您知道啊?” 林博远斥道:“废话!阿若去游学,老爷我能不知道?” 转而向还骑在马上的李建成拱手道:“殿下,您听到了,家侄儿的确是游学去了,您要不要进去看看?” 李建成冷笑一声,冷冷道:“派人去给我找!如今整个天下都是大唐的,我看他能跑到哪儿去!” 调转马头,如飞而去。 若林若果然是存心躲他,既然消息都已然传到林府了,林若怎么可能还在里面等他? 目送李建成走远,林博远拍拍魏征的肩膀,欣然道:“老魏,这个人情我记下了!” 魏征一愣,道:“什么人情?” “这个,”林博远眼神示意车夫:“不是你安排的?” 魏征会意,苦笑道:“我倒是派了人来报信,可是太子爷的马快,我的人这会儿还在路上呢!我还以为是你提前得了消息……” 话还未说完,林博远已经神色大变,一把揪住车夫的衣领,道:“阿若果然是游学去了?” “是啊!”车夫丈二摸不着头脑,道:“您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我知道个屁!”林博远大怒:“他怎么好端端的忽然要去游学?不对,问题不是这个……他去游学,怎么你没跟着一起去照看他?” “我……我……” 车夫还没答上话,林博远一连串的问题便出来了:“他就带了小书一个人?怎么走的?骑马还是雇车?带够盘缠没?他们在哪儿下的车?” —— “殿下,没找到。”一身灰衣,装束利落的汉子低头半跪在李世民面前,道:“属下无能。” “没找到?”李世民放下手中的文书,声音中难掩诧异:“你是我手下最好的斥候,只晚了两刻钟去追,居然追丢了?” 汉子低头道:“属下顺着痕迹追到渡头,问到有两个装束和年纪差不多的少年,顺流而下朝江南去了。属下快马追到下一个渡口,找到那一对兄弟,他们说,林公子告诉他们,他负气离家出走,可又从没出过门,不敢真的走远了,所以掏了二十两银子和他们换了衣服,让他们在渡口做出主仆状来,这样他的家人就以为他渡河去了,能让他们着急一下……” 李世民顿时无语,这位林才子,行事可真是不讲究:“然后呢?” 汉子道:“属下问清楚他们的装束,又找人画了林公子的画像,回长安重新探查,发现他们在渡口附近搭了辆送稻草的牛车,竟又回了城。因那时天色已晚,城门已关,属下天亮进城后才查到,他们在城门附近的客栈住了一晚,购置了些东西,又买了两匹马,第二天城门一开,便又出城去了……” 李世民轻笑一声,道:“那个时候,大哥的人正在城外铺天盖地的找,谁想他竟回城睡大觉去了……后来呢?” “后来属下带人顺着官道追下去,追了半日也没找到他们的踪迹,最后却在长安城找到了那两匹马,原来才刚出城三里,林公子便跟路人用那两匹马换了一辆驴车,说是骑马太颠。林公子还故意和书童争辩几句,让那换马的以为若是此事让林公子家人知道了,必然是要追回的,所以一个字都不敢对人提起。要不是他牵着马去马市问价的时候,那伙计说眼熟,恰好被属下听见,只怕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后来属下又在渡口附近找到那辆驴车,那渡口的人都已经认得属下了,一看见属下就告诉说,林公子雇了一条小船,说是下江南去了……” 那汉子也是头大如斗,他是斥候,善于勘测痕迹不错,可真从没遇见过这样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儿,简直漫无目的的随处乱走,兜来绕去的——这哪里是在逃命,这是在玩躲猫猫吧! “倒是有趣,”李世民失笑,伸个懒腰起身道:“这些日子闲在家里,骨头都酥了,正好出去游玩几日,顺便打点猎物回来。” “殿下,”身边人忙阻止道:“您这个时候出城,只怕……” 李世民淡淡道:“这个时候不出城,难道留下拜寿不成?” —— 离长安城不到三百里的山谷中,林若坐在溪边,津津有味的啃着烤鱼,赞道:“小书,就你这手艺,天下都可去得了!” 小书坐在他身边给鱼抹盐,闻言得意道:“那是自然了!公子你不知道,当初老爷给您挑书童的时候,可仔细了,小的我凭着长相俊秀、口齿伶俐,还有铺床、叠被、赶车、做饭、捞鱼、摸虾、缝缝补补这一身的本事,才好容易杀出一条血路,抢到了这个位置的。” 又犹有余悸道:“记得那个时候,还有一个小屁孩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除了懂规矩,居然还识字,啊呀!差点就被他给比下去了,幸好老爷看他手上没有茧子,嫌他娇气没肯要,否则小的这会儿都不知道流落到哪儿去了!” 林若大笑,又看自己的手,感叹道:“我这手上也没甚茧子,幸好有伯父养我,否则的话卖身都没人要呢!”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小书忙念了一句,又正色道:“公子爷,这些话可不好乱说的。” 林若见他一脸认真,投降道:“知道了知道了,以后不说了。” 将手里的鱼吃完,扔了鱼骨,擦下手就那么向后躺了下去,枕着胳膊叹道:“这山山水水的风景是不错,可惜看多了也腻,最关键是路太难走,再好的风景看在眼里,也只剩了个累字了——回头我们在附近找个小镇住段日子,等腻了再走。” 小书迷惑道:“可是公子我们不是在跑路吗?这样被追兵追上了怎么办?” 林若噗嗤一声失笑,道:“小书你想多了,我们是在跑路,避避风头而已,又不是在逃命,哪里会有什么追兵?要是真到了要被人动兵来追的地步,我也就不跑了……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咱们又不是野和尚,能跑到哪儿去?伯父还在太子府做着官儿呢!” 小书瞪大了眼:“那我们之前,又是趟河又是钻洞的,有时候还往回走两圈,不是为了躲避追兵啊?” 林若道:“你没看我每次上路之前先丢铜钱吗?你主子我正练习卜卦呢,我算着朝哪个方向走大吉大利,就走哪边,看能不能遇到什么好事儿,可谁知道,走了这七八天了,连棵草药都没挖到过,可见这卜卦之术,丁点儿用都没有。” 正说着,被小书扯扯袖子,林若道:“又烤好一条了?这条你吃吧,我已经饱了。” 小书继续扯他的袖子,吞了口口水,悄声道:“公子,您今天出门前,丢铜钱了没?” 林若漫不经心道:“都说了不准了,还丢他做什么?” 小书快哭了:“公子,我觉得……你下次还是丢一下吧!” 林若终于察觉不对劲儿,手撑在地上坐了起来,看着山谷口整齐站着的二十多个身披简单甲胄的军士:“……” 小书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谴责的看着林若:“公子爷您不是说没有追兵吗?” “也许是……呃……”林若眨眼:“巧合?” 小书指着从军士后面转出来的三人,愤然道:“巧合?” 林若面不改色道:“当然是巧合!” 小书也顾不上和他争了,咬牙道:“公子爷,您、您快跑吧!小的挡住他们!” 林若翻了个白眼:跑?开玩笑吧!他又不姓秦名叔宝,哪有这个本事? 扬起笑脸,道:“李兄,真巧啊,你也来游学?李兄今日口福不错,我家小书手艺一流,来尝尝咱们的烤鱼?” “不巧,”李世民将缰绳扔给随从,缓步上前。他身高腿长,步伐不快,却每一步都给人一种重若千钧的错觉,仿佛迎面而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万丈高山,越是靠近便越是让人心惊。 小书已然吓得脸色惨白,死死拽着林若的袖子,舌头打结:“公、公子……” 李世民走到近乎失礼的距离才停了下来,居高临下看着林若,好一阵才哑然失笑,声音低沉浑厚:“长安才子,果然名不虚传,是世民,小看了天下英杰。” 这就没意思了啊!咱们李兄林兄的打哈哈不好吗?林若叹气,认命的准备站起来行礼,却被李世民弯腰按住肩膀,起身不得。 李世民握着林若的肩膀,心道这少年好生单薄,骨骼这般纤细,一时竟有些舍不得放手,下意识捏了下才淡淡一笑,挨在他身边坐下,顺手接过小书手中的烤鱼,道了声谢,竟真的吃了起来。 那些军士也分散开来,拾柴的拾柴,打猎的打猎,摆出一副野营的架势来,小书见状,再次扯林若的衣袖,悄声问道:“真、真是巧合?” 林若揉着肩膀不吭气,李世民看了他一眼,再看向小书,道:“这位小兄弟,我那些弟兄笨手笨脚,手艺粗糙,你去帮帮他们如何?” 小书看看李世民,再看看那群军士,最后看向林若,迟疑道:“公子……” “去吧去吧,”林若挥手道:“把你的看家本事拿出来,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宜室宜家全能好书童!” 小书挠挠头,哦了一声去了,林若挪到他的位置接手烤鱼,李世民见少年借机从他身边躲开,也不以为意,低笑道:“怎么这就玩够了,肯出来了?” 林若挑眉一笑,道:“可是扫了殿下的兴?不如殿下当做从来没看见我,咱们再开一局?” 李世民摇头失笑,道:“本王倒真的很好奇,若是你自己不出来,本王是不是就永远找不到你。” 林若低头翻着烤鱼,并不答话。 这一局,于他,于李世民,都宛若游戏,他带着小书这个累赘,李世民也只带了些许侍卫,没有动用丝毫特权,甚至连猎犬都不曾出动……最后看起来是他胜了一筹,主动站出来,但两个人都清楚,李世民已经越追越近,他很快就无处可躲了。 李世民看着少年精致的侧脸,微微有些失神,他出身世家,不知见过多少绝色,容貌却少有及得上这少年的,而气度风华,更是无出其右者。 此刻向来逍遥自在的少年那低头敛目、双唇轻抿的模样,竟显出几分脆弱来,想必这些日子被他步步紧逼,餐风露宿的也并不好过,李世民放软语气,轻声道:“稍后本王就要启程回京,阿若不若与本王同行?” 这句显然是为了给他面子而说的废话,林若依旧不答,李世民笑笑,埋头吃鱼,也不再说话。 片刻后,林若将鱼烤好,换手递给李世民,道:“殿下,草民不明白,草民到底何德何能,竟劳动殿下亲自出马?” 他自认以自己的分量,连动用李世民手下将士的资格都没有,大不了李建成派几个人找他几日便罢,却不想竟是李世民亲来。 李世民接过,淡淡道:“明面上的理由,是四弟元吉参了本王一本,说本王明知父皇喜好音律,却还逼你出走,是以本王不得不亲自请你回长安,以证清白……嗯,阿若的手艺比你那书童还要好上几分。” 林若实在不知道他是怎么从那两下翻烤看出他的手艺的,问道:“实则呢?” 李世民笑道:“实则自然是为了赴林兄之约,林兄是不是忘了,曾约了世民欣赏林兄的技艺?” 真是好强大的理由。 林若取下最后一条鱼自己吃……他虽然已经饱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有点牙痒。 李世民笑笑,道:“我并未说谎,本王如今目的已经达到,正好出来散散心,找林兄聊天下棋,岂不是比留在长安要有趣的多?” 林若看着李世民,道:“殿下当初去见草民,并未瞒着人,想必家伯父十分感激殿下对草民的‘提醒’,让草民能及时脱身……便是当初草民未能‘领悟’殿下的深意,殿下的赠琴和劝慰之情,与太子殿下的逼迫相比,也足以让人心生好感。只是草民不明白,伯父在太子殿下的从属中并不出众,不得太子信任,且才干也只能算是平庸,值得殿下如此算计吗?” 李世民微微一笑,道:“你实在太过谦虚了,林大人并非才干平庸,而是永远只做分内之事罢了!居我所知,林大人委实是位奇人——只要是其分内之事,必能尽善尽美,而超出他职责的,却是一指不沾,不管是账房先生,还是五品官员,似乎对林大人并没有区别,本王甚至怀疑,便是给林先生一个宰相做做,他也依旧能尽善尽美。林兄不觉得,如林大人这等人,做一个小小的洗马,实在太过屈才了吗?” 林若道:“洗马虽小,却是太子近臣,日后太子登基,家伯父自然前程无量,何来屈才之说?” 李世民笑笑,不置可否,继续道:“当然本王如此行事,除了惜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太子从属中,林大人虽看似平平无奇,却是所有人中人缘最好的,连魏征这等人都将他视为至交……如今因林兄出走之事,大哥对他多有苛责,以致许多人对他颇有微词,这,便是世民此番最大的收获了。” 又讶然道:“怎的听到林大人被太子殿下苛责,阿若似乎并不担心?” 林若道:“伯父的本事,我是知道的,太子殿下的为难算不得什么,只要我平安无事,伯父自然也能自保无虞。” 李世民叹道:“你们叔侄二人,倒是令人羡慕。” 林若知道他和林博远之间的默契和信任,让李世民心生感慨,耸耸肩不语——若李世民和林博远一样无欲无求,自然也能和父兄相处和谐,否则,既要抢家产,还想一家亲,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他虽不说话,李世民也能明白他的意思,不置可否,道:“林兄的问题,本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林兄可否也回答我一个问题,林兄既然出走,为何又不全力以赴,甚至还主动现身?” 林若道:“不全力以赴,自然是因为用不着全力以赴,主动站住来,自然是因为目的已经达到。” “哦?” 林若耸耸肩,叹道:“这天下是大唐的天下,伯父又在朝为官,我还能躲一辈子不成?躲得越久,于伯父,于我自己便越是不利。我此行的目的,不过是避过尹妃的寿辰罢了,毕竟才刚刚发誓永不抚琴,便立刻破誓献媚于陛下庶妃,实在太过难看。如今尹妃寿诞已过,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李世民哦了一声,道:“但如今林兄之名,已经传入父皇耳中,父皇亦痴迷于音律,只怕林兄此番回去,依旧难免被逼破誓。” 林若道:“只要错过尹妃寿诞,此事便有许多法子可想。” “哦?”李世民讶然道:“许多法子?” “嗯,许多法子。”林若点头道:“我可婉言相求,请陛下下旨,有了陛下的旨意,便是破誓,也不至太过被人诟病,这是下策。” 李世民点头,林若继续道:“我也可以请那云姓书生一起,演一出不打不相识的好戏。当初赌约之事,我和他可说是两败俱伤,我发下重誓,他则名声有损。可若是由他出面,再三请我放弃赌约,重拾琴艺,此事立刻便会成为一桩佳话,那云姓书生只要不是傻的,便不会拒绝我,这是中策。” 李世民道:“然则全长安的人都找不到他,你能找到?” 林若道:“我自然是知道他是谁,才会有此一策。” “哦?”李世民道:“既然你知道他是谁,那这一策,便该是上策才对吧?” 林若看了他一眼,道:“他对我心怀恶意,我不曾报复也就罢了,还要同他演戏成全他的名声……这怎可算是上策?说是它中策也是因为下策实在太糟糕的原因。” 李世民失笑,道:“那请教一下,上策又是什么?” 林若不语,却扔下烤鱼,从袖中掏出一只竹笛,低头就唇呜呜咽咽的吹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李世民猛地回神,却见林若一挥手,将手中的竹笛丢进水里,少年冷哼一声,道:“上策便是……我说并不弹琴,就不弹琴!” 第69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05) 追逃游戏结束,自然也不必再在荒山野岭混日子,是以一行人当天下午便进了城。李世民并未隐瞒身份,进城后便住进了地方官儿特意腾出的府邸,林若也沾光,分到了一座清雅的小院。 李世民进来的时候,林若正懒洋洋的歪在书案后面的太师椅上,看着架子上的瑶琴发呆,那琴不是他惯用的,大约是地方官儿知道他的身份,刻意准备的,倒不是什么样子货,而是很有几分来历的好琴。 少年换回了一贯的装束,长发被碧色的玉簪在头顶松松约束了下后,又披垂下来,许是刚刚沐浴过的关系,发丝还泛着一丝湿气,越发显得漆黑浓郁,仿佛是丹青妙手用浓墨涂抹出的画卷,漂亮的有些虚幻。 那一身绣着浅色松竹的乳白色宽大儒服,将少年身上几许烟火气驱的一干二净,便是无风也觉飘逸,那肌肤,玉也似的通透,那眸子,夜也似的静谧,那轻抿的柔润双唇,更是让人…… 李世民忽然觉得有些窒息,他自认没有龙阳之好,可是这少年,也未免太漂亮了些。 片刻后,李世民步履如常的进门,道:“不喜欢的话,我让人将它取走就是。” 林若从瑶琴上收回目光,道:“别人的东西,有什么喜不喜欢的,只是放在眼皮子底下,难免会有些手痒……不过这样也好,正好可以提醒下自己,下次别这么狂妄自大了。” 他一面起身倒上两盏茶,和李世民隔着茶几坐下,递上一杯给他,道:“殿下是有事,还是单纯来找草民喝茶聊天?” 李世民不答,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笑道:“早便听闻林兄茶艺也是一绝,今儿又有口福了。” 林若随口道:“小书沏的,不过说是口福也没错……他沏茶好喝,我沏茶好看。” 沏茶好看…… 李世民摇头失笑,喝了一口放下,小书的技艺是不错,但他是什么人?身边专管沏茶的丫头就不止一个,哪个都强了小书百倍,所谓口福不过是随口恭维一下罢了。 开口道:“我沿途还有些公务,这一路可能要走的慢些,在此地也要住上两日,倘若林兄无聊,我可派人带林兄四处游览一下,这附近有不少值得一看的地方。” 林若笑道:“多谢殿下好意,不过草民自懂事以来,还从未离开伯父这么久,实在想念的很,而且如今既然从殿下口中得知太子殿下有意召见,岂敢耽搁?殿下既然有事,不如草民先一步返京……” 忽觉气氛有异,一抬头却见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林若声音一顿,继续道:“只是还想劳烦殿下,派几个人护送,毕竟我和小书两人……” 话未说完,便被李世民淡淡打断:“不行。” 林若很干脆的闭嘴,不行就不行吧。 李世民盯着他看了好一阵,才轻笑一声,懒洋洋道:“你是本王抓到的,自然是本王亲自送你回去。” 自己回去不行,让他派人看着回去也不行,甚至还明晃晃用了一个“抓”字提醒他的身份,让他别再痴心妄想……林若苦笑,道:“我家伯父就这么好,让殿下这般念念不忘?殿下的目的不是已经达到了吗?既然如此,何不放过草民一次。草民和伯父,自会感念殿下的恩德。” 他若果真一路优哉游哉和李世民晃回长安,日后林博远在太子府还能呆得下去? 李世民冷哼一声,反问道:“我大哥就这么好,他这般对你,你和林博远还要为他尽忠卖命?” 心中怒意上涌:竟然到了这种时候,还要忙不迭的和他撇开关系,是他对他太过客气了吗? 竟然这就生气了?林若讶然看了李世民一眼,微一沉吟后道:“殿下有所不知,草民初生之时,一家六口皆死于乱兵之手,唯有伯父与草民得以幸免,是以伯父此生,最恨乱兵。” 他顿了顿,道:“大业十三年,太子殿下率军攻打西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军法、整顿军纪,规定‘果菜以上,非买不食’,违者军法处置。那个时候,伯父正在长安一官宦人家坐馆,听闻后默然许久,落泪道,若当初我们遭遇的,是建成之兵,何以来此灭门之祸?若天下在此人之手,实为我等百姓之福。十一月,陛下大军攻破长安城,后又登基为帝,从不肯为官的伯父便托人举荐,进了太子府,自此……” 话未说完,便被李世民冷然打断,怒道:“军纪严明的,何止是他建成之兵?我李世民的人马所过之处,何尝不是秋毫不犯?” 林若低头喝茶,道:“别人的军纪再好,又与我和伯父何干?” 李世民拍案大怒:“林若!” 林若皱眉,耳中听得李世民急促的呼吸声慢慢平息,知道他冷静下来,才将茶盏放下,继续道:“草民不过说句实话罢了。伯父与我既然已经决定效忠太子殿下,且这么多年来,太子殿下也从未作出任何让我们失望的事,别的人便是再好他千倍万倍,又与我等何干?殿下手下人才济济,总不希望这世上若再来一个强过殿下的仁义君子,手下众人便蜂拥而去吧?” 李世民冷笑道:“从未做出任何让你失望的事?那你这次出走,又所为何事?” 林若笑道:“其实此事,本非太子殿下之过啊!” 李世民嗤笑一声:“哦?” 林若道:“陛下喜好音律,太子殿下身为人子,下属中有能以此取悦父亲的人,举荐上去不是很正常的吗?至于少年意气的赌约,在太子看来,与可以让为君为父的陛下开怀相比,自然是微不足道的。” “而我等身为从属,虽然希望太子体恤,但是总不能指望太子殿下事事都能站在我等的立场考虑问题吧?在为殿下尽忠的同时,亦设法保全自身,不是身为从属该做的事吗?便是陛下与殿下身为父子,陛下也未必每条谕令都于殿下有利吧?难道殿下会因此记恨陛下不曾?” “林才子果然不愧为才子之名,竟这般通透大度,肯为他人着想,”李世民冷笑道:“那按你的说法,本王阻挠大哥逼你进宫为尹妃抚琴祝寿,倒是不忠不孝了?” 林若摇头失笑道:“请恕草民直言,相比殿下,陛下更喜欢太子殿下,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便以此事而言,陛下喜好音律,太子殿下便令草民入宫为陛下抚琴,将逼迫士子的骂名归于己身,而陛下欣赏到音律的同时,甚至还可斥责太子几句,博得惜才的美名,自然心怀大畅。而此事若放在殿下身上,或会大义凛然的禀告陛下,此举有诸多不妥云云,倒将不义的过错推到陛下身上,陛下欣赏不到音乐不说,还……” “好,好!”李世民怒极反笑,打断道:“既然如此,那本王今日,倒要忠孝一回!” 他猛地起身,大步走到琴架前,一把抄起瑶琴,掷到林若身上,冷然道:“弹!” 林若抱起瑶琴,低头轻抚琴身,抿唇不语。 李世民拔剑,抵在他颈前,眼中杀机弥漫,冷冷道:“弹。” 林若抬头,顿时四目相对,一双漆黑宁静,一双浅淡冰冷,漆黑的通透清澈如流泉,浅淡的却如同暴风雪前的天空,阴沉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冰冷锋利的剑尖轻旋,一滴鲜血从林若脖子上缓缓渗了出来,点缀在雪亮的剑锋和白皙的肌肤之间,鲜艳的有些刺眼。 空气沉重的宛若停滞,李世民手紧了紧,正要说话,林若忽然微微一笑,低头漫声道:“弹琴啊……” 话音刚出口,便听门口哐当一声响,地上洒了一地的东西,小书站在门口,两腿战战:“公、公、公……” 下一瞬如梦惊醒,飞一般的扑过来,张开双臂挡在林若面前,声音依旧吓得发抖:“你你……干什么……” 林若扶额,这傻兮兮的小子,就这么扑过来,要不是李世民剑收的及时,人没护住不说,倒先把自己弄伤了。 李世民收剑入鞘,淡淡道:“世民开个玩笑,林兄莫要见怪。” 林若懒散一笑,道:“好说。” 两人恍若无事,小书眼泪啪嗒啪嗒的掉,抖抖索索的从怀里取出伤药:“公子,小的给您上药……这是小的跑遍了城里的医馆,买到的最好的伤药,小的先给您敷上,再去熬内服的药……” 李世民皱眉道:“你受伤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伤的?” 小书愤然回头道:“你装什么装,你把我家公子肩膀抓成那样……” 李世民怒笑道:“因为本王将你肩膀抓伤,所以你让小厮跑遍整个城里的医馆买药?” 刚刚强自按捺下去的怒火再次上涌:他不过在他肩头轻轻握了下罢了,能将他抓伤?这是忙不迭的通过旁人的嘴向李建成表忠心呢,这是告诉他那个好大哥,他林若并非他李世民的座上宾,而是阶下囚呢! 林若漫不经心的点头:“是啊!” “好!”李世民将小书一把推开,弯腰看向林若,沉声喝道:“那就让本王看看,本王到底将你伤成了什么样子!” 双手抓住他的领口,猛力一扯,只听“刺啦”一声,白色儒服被左右撕开 …… 少年的肌肤雪白,泛着玉似的光泽,脖子修长秀美,锁骨精致小巧,白皙的肩膀上,印着一道青紫的手印…… 这是,他留下的? 李世民神情有些错愕,下意识的伸手抚去:怎么这般精致脆弱的,只轻轻一碰,就留下了他的痕迹? 手指还未触到那片嫩滑,手腕便被人紧紧握住,李世民抬头,只见少年神情冰冷:“殿下,你失礼了。” 李世民有些失落的曲了曲手指,缩回了手,歉然道:“的确是本王失礼了,本王是粗人,落手没个轻重,让林兄受委屈了,是本王的不是……” 林若打断道:“草民要上药更衣,可否请殿下……” 李世民点头道:“本王还有些公务在身,便不再打扰了,告辞。” 转身逃也似的出门,到了院外,被凉风一吹,脚步却是一顿:他这是怎么了?怎的失态至此? 他站在院外,脑子一时清明一时纷乱:他这是怎么了?那少年的话虽不太好听,可也是中肯之言,这些话若换了旁人来说,他唯有受教的份。尤其是关于皇上喜好一说,他身边从未有人从这种角度同他剖析过,只因他们同他一样,自认为明明站在大义一边,反倒惹得陛下不喜,是陛下偏心所致……被这少年一说,倒觉得,父皇偏心太子,竟不是没有理由的。 还有为太子辩解的话,其实何尝不是在对他解释:在世人眼中,太子令他为尹妃抚琴一事,并不算什么过错,更不能成为他林家背叛太子的理由。 他平日的冷静大度都去哪儿了?竟然会因此对少年拔剑相向,还扯破他的衣襟…… 他握了握拳,苦笑: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是现在,只要回想起少年那漂亮的嘴巴,喋喋不休的说着建成的好处,他胸中的怒意便难以抑制。在他心里,那李建成就那么好,他做什么都是对的!他李世民就做什么都是错? 不自觉的,眼前又浮现出少年白嫩的肩头上那道青色的手印,心里生出奇妙的感觉,那是他留下的……指尖开始有些发痒,好想碰一碰,再碰一碰…… 该死! 李世民在树上砸了一拳,猛地转身向院内走去,今天确实是他错了,不管那少年听与不听,信与不信,该解释解释,该道歉道歉! 走进院子,脚步不自觉的放缓,却听里面传来少年的懒洋洋的声音:“上什么药啊,这么点儿伤,被那味儿熏一遭都划不来。” 小书不满道:“不上药公子您还让我到处去买?” 林若叹道:“伯父是太子洗马呢!当初害死我们一家的乱兵,是太子殿下帅的人马剿灭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还有大伯母大堂哥的仇,可说是太子殿下为我们报的,伯父看似淡泊,其实是愿意为太子殿下效死的……若我这里和秦王殿下其乐融融,岂不是让伯父左右为难?” 小书道:“我看秦王殿下雍容大度,公子爷您不如对他实话实说,殿下知道您的苦衷,说不定就放您回去了呢?” 林若轻笑一声,道:“雍容大度,都是对自己人的,若他知道伯父对太子忠心不可逆转,死了那份招揽之心……太子殿下如今对伯父已然有了心结,若秦王殿下一心挑拨陷害,伯父处境堪忧。” 小书道:“公子爷可以去向太子殿下解释啊,只要太子殿下……” “傻孩子,”林若笑道:“你以为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你家公子爷说什么,就信什么啊!” 小书闷闷道:“就算这样,您也不必故意激怒秦王殿下吧,刚才差点就没命了!” 林若笑道:“没命?怎么会呢?” “为什么不会?”小书愤愤道:“您的脖子都流血了!” 林若漫声道:“我是才子啊,年方十六、手无缚鸡之力、尚未入仕为官对他毫无威胁却又名满天下的才子啊!惜才爱才、雍容大度的秦王殿下,害死伯父可说是为了大局,杀了我林若,算什么?太子殿下占了正统大义,又有陛下偏爱,便是名声稍损又如何?可是秦王殿下,若是没了名声,拿什么让天下归心?他手下的将士,是大唐的将士,可不是他一个人的,这次太子殿下讨伐刘黑闼,就已经从他手中分了许多兵力过去,若是再来几次,他又不能让人真心信服的话,那天策府还剩下什么?” 小书听得云里雾里,林若也懒得再同他说了,叹口气,道:“唉,小书你这次回来的太早了!”他算准了李世民不会杀他,可是没算准会被他把衣服扯破……都怪小书回来的太巧,正好是那个人怒意最盛之时。 小书不解道:“怎么?” 这叫他怎么说?林若笑笑,道:“其实所有乐器里,我还是最爱琴啊,本来正好可以有个机会重新玩起来,结果被你给搅黄了。” 小书笑道:“公子您又戏弄我,明明您就不喜欢弹琴的!而且最讨厌有人逼你做事了!” “啊呀呀,不得了,这都被你识破了!” 小书悄声道:“公子爷,您要是实在手痒,等到了没人的地方,您弹给我一个人听……没人知道就不算破誓啦!” “嗯,有理,有理!小书你是越来越聪明了!” 院外,李世民悄然转身退了出去,那人刻意与他生疏,什么都看得通透,他便是道歉,又能如何? 负手沿着荷池缓步而行,身后传来从人的声音:“殿下,外面有个叫云蛟的少年求见,他说,《将进酒》是他写的。” “不……” “见”字尚未出口,少年漫不经心的声音似又在耳边响起:“……那天策府,还剩下什么?” 人人只当他秦王气势之盛,如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却不知此刻,却是他最为危急之时,他的窘迫,连身在局外的林若都看得一清二楚。 如今,还远不到他任性懈怠的时候,李世民目光闪动,淡淡道:“请进来罢。” 第70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06 林若从长安出来七八天,有一半的时间呆在野外,虽说过得不算太惨,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如今有了高床软枕,自不会委屈自己,先沐浴更衣,饱餐一顿,末了再一觉从午后睡到黄昏。刚睡醒一睁眼,就又有人送了晚饭过来,吃完便又该上床休息了,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日子过得跟那哼哼似得。 已经睡了半日,晚上哪里还能睡的着?是以用过晚饭,林若便将小书打发去休息,自己点了灯,开始研究相术。 命相之说,他原是不信的,只是那段日子刚刚戒琴戒诗,难免有些无聊,便翻了本易经来看。但这里面的学问委实玄奥,他虽天分出众,却也只看了个似懂非懂,便想着多找几本这方面的书看看,相互印证。于是便去书房翻找,翻到最后才找到一本无名相书,后来才知道,这那里是什么相书,根本就是本妖书。 他记得清楚,这本原写的是相面之术,那日他看完之后,自言自语叹道:“要是有本卦书就好了。”片刻后再翻开想重新研究一遍,却目瞪口呆的发现,这哪里还是那本他刚刚看完的相书?分明就他心心念念的卦经!再后来林若发现,无论他想看什么,只要在心中默念一遍,合上书再打开,里面的内容必然变成他想要的。 而后他淡定的接受了这一切:试问这世上若连书都能成精,那有所谓天命,有什么稀奇的?反过来想,既然世上有天命这东西在,那么一本书能成精,也就不稀奇了。 不过他虽自己说服了自己去信,也认真研究了些日子,但可能是学习时间太短的缘故,他算的并不准。譬如算自己的寿元,一时说是十七,一时说是七十,最可笑的是有一次竟算出寿元万亿的结果来,可见他的水准差到了何等程度。 但林若并不泄气,反而更加兴致勃勃——对他而言,有点难度的玩意儿,比那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东西,要有趣的多。 不过林若虽感兴趣,却并不着魔,看书看得稍稍有了些困意之后便睡了,第二日继续。 接下来一连两天李世民都不曾露面,只在早餐后派人过来问了一句是否要出门逛逛,林若自然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大摇大摆带着李世民的手下出去游玩,颇为遗憾的拒绝了。 这般在院子里窝到第三天的上午,林若才在几个侍卫的护送下上了马车。一路就他们几人,他只当李世民改变主意,要提前派人送他回去了,不想马车才走了半日便停了下来,住进一个小客栈,说是等李世民过来会合。 客栈的房间,虽是上房却也不能与先前住的院子相比,林若看书看的头晕,房间里幽暗又憋闷,便和店家借了套桌椅,去后院坐着透透气儿。 后院里清净,来去的人不多,但外面的路口却不时有人往来。 “男!男!男!男……”小书眼睛死死盯着那边路口,口中念念有词,终于路口转过一个人来,小书欢呼一声:“男的!是男的!公子公子,我又赢了!我又赢了!钱钱钱!给钱!” 林若没好气道:“钱不就在你荷包里放着的吗?” 小书兴奋的从左边“公款”荷包数了十个铜钱放进右边“私人”荷包,笑嘻嘻道:“公子爷,您行不行啊,小的猜的都比您算的准。” 林若不以为意道:“这条街多是客栈酒肆,路过的人原本就男多女少,你次次都猜男的,当然赢的多输的少!” 小书笑嘻嘻道:“您也可以猜男的啊!” 两个人都猜男的,岂不是每一局都要取消重来? 林若冷哼道:“不要小看算男算女,里面学问可大了。天时地利人和都要考虑进去,而且这里的气场随着时间和周围环境的变化,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要算清楚可不容易……等着,这把一定赢你!” 小书笑嘻嘻道:“公子您每次都是这么说的。” 林若不理他,继续研究卦象,小书凑到他身边,撑着头道:“公子啊,您真的觉得,什么人经过这路口,和那什么气场的有关系吗?” “额……”准确率实在太低,林若自己也有些不确定了:“……应该吧!” 小书眼睛一眨,道:“公子爷,那您算算……” 他指着在一旁守着两人的几个侍卫中的一个,道:“您算算,王大哥在一刻钟之内会不会出这个院门?” 那些个侍卫跟了他们几天了,互相也熟悉起来,正颇有兴趣的看着他们主仆两个玩闹,此刻见战火燃到自己头上,跟着起哄道:“是啊林公子,算吧算吧,你算我不出去,我就不出去,一定让你赢小书一把!” “林公子啊,我看您就别折腾这些铜板了,干脆我去找几个色子给您摇行了!” “……” 合着没一个人看好他呢! 林若冷哼一声,道:“路口的变数太多,我初学乍练,算不准也正常,这次我算这院子门,一定算准了!” 奋力摇动竹筒。 几人大笑:这模样,可不就像输红了眼的赌徒摇色子吗? 林若不理他们,慎重将铜钱散出去,低头认真研究卦象。 院外,李世民一转头,看见的便是这般景象,漂亮的不似凡人的少年,垂着眼、抿着唇,专注的摆弄着桌子上的铜板,按在青色铜板上的手指,玉也似得炫目。 小书和他派来的几个侍卫,正众星拱月似得围绕在少年身边,脸上带着暖融融的笑意,笑容在好笑中夹杂着几分宠溺,好像看着自家调皮捣蛋的孩子一般。 李世民脚下一顿,心中竟无由的生出几分嫉妒来。 他脚步停的突然,原走在他身侧的黄杉少女一时没留意,先他一步进门,正要回头问怎么了,忽然耳边传来一个清澈悦耳宛如天籁的男声:“你是人是鬼?” 听到这猝不及防的一问,少女冷汗瞬间浸透衣背,汗毛倒竖,脸色煞白,骇然回头却见问话的少年随意看了她两眼之后,又低下头继续研究手里的铜板,仿佛刚刚那句话,并非出自他口中一般。 “这位姑娘,是不是吓着你了?”小书歉然道:“我们家公子算卦玩呢,他这会儿正迷糊着,并不是有意冒犯,你别放在心上。” 少女勉强一笑:“哦。” 小书转向林若,抱怨道:“公子啊,我说您怎么越算越离谱了,先前男女算不出来也就罢了,现在索性连人和鬼都分不清了!” 林若不理,少女稍稍镇定下来,看一眼林若,低声问道:“你家公子的卦……不准?” “嗯,是不准,”小书随口应了一声,立刻又反应过来,觉得不该在外人面前泄了他家公子的气势,干咳一声昂首挺胸道:“不过别看我们家公子现在算的不准,等再过几……额,几个月,铁定就准了!但凡我家公子想学的东西,没有一个是学不会的!” 少女脸上露出笑容,正要说话,耳中又传来少年苦恼的自言自语:“一千四百年……怎么算的这是……” 一千四百年! 他说话声音极轻,但听在少女耳中却宛如炸雷轰鸣,顿时浑身冰冷,发白的嘴唇张合几次后正要开口说话,却见小书将手按在少年握着的书上,央求道:“公子,咱别算了行不,再算都要算傻了。诺,秦王殿下来了,可以开饭了,咱们吃了饭再算,啊?” 林若哦了一声,揉揉额头,将书收进袖子,含笑起身,拱手道:“秦王殿下。” 一瞬间,身上那几分任性、几分呆傻便消散无踪,那一起身,一拱手,一含笑,一拂袖,潇洒从容尽显,又变回那不涉凡尘的绝世才子。 李世民这才进门,微微一笑道:“阿若这几日过得可好?” 林若笑笑,道:“承蒙殿下关照。” 听到这样公式化的回答,李世民唯有苦笑,抬手介绍道:“这位云……” 他声音微顿,林若接口道:“云公子别来无恙?” 云娇娇看着他,神色复杂:“你……我……” 却是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她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对这位“害死”原主的才子是极为愤怒不满的,她想给原主讨个说法,她想让这位所谓的才子好好看看,被他嫌弃、被他看不起,却愿意为他而死的女子,是他高攀不起的存在!她想让他知道,在她面前,他什么都不是!她曾见识过李白、杜甫、苏轼这些真正惊才绝艳的才子……一个在历史上连一丝涟漪都未曾激起的林若,算什么东西? 可现实却狠狠打醒了她。 就算不曾留名史册,可是能在一代年轻人中脱颖而出的,又岂是徒有虚名之辈? 面对流传千古的琴曲和古诗,少年果然俯首称臣,可是她自己,也在少年区区数语下,原形毕露。 古人,并不傻子,没有那么好糊弄。 她初来乍到时的信心尽失,她不敢再在那些读书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学问,因为她发现,和这些在四书五经中浸淫了半辈子的读书人相比,她后世从论坛、讲座中得到的一些观点,或者新颖,但并不成体系,她怕被人追问被人深究,被人知道自己的浅薄无知。 她也不再敢随意盗用后世的诗词,一个岑夫子和丹丘生,就已经让她头大如斗……她不是没想过要改,可是能改成什么呢,她何尝有过和人畅饮的经历?而其他的诗词,或者一样不符她的经历和心境,或者不够惊艳,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她本以为《将进酒》一出,那些人便是有再多疑虑也只能闭嘴,可是显然事实并非如此。如今她虽用“梦中所得”混过了秦王的询问,但她看得出来,秦王并未真的相信,只是不愿深究罢了。 至于辩论,云娇娇苦笑:她输了,是学问不济,她赢了,是拿来主义……而且有林若“为辩而辩”、“心中无道”评语在前,旁人也不屑和她论道。 那一场比斗,她虽胜尤败,而那少年,却虽败犹荣。 不过没关系,云娇娇很快冷静下来:她身为女子,要这些虚名也无用,她原本也没准备用这些外挂作为立身之本,不用就不用,有什么关系?倒是那少年,虽然名声无损,可却因为自己发下的誓,等于被废了双手,便是再才华横溢也无处施展,终究是得到了教训了,她也算对得起原主了。 她将这少年彻底抛在脑后,开始专注于更重要的事——找到心中向往的那个人,靠近他,帮助他!只要想想,她都会觉得心跳加快。 她循着心中的记忆,在那座小城里呆了半个月,终于等到了他,见到了他。那个人,果然如她想象中的那般俊美英挺、风度翩翩、文武双全……她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汇都找出来,来形容他的好。 她虽论四书五经比不上这个时代的人,但她见识广博,她思想开拓,而且作为太宗迷的她,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她了解他,了解他身边的将领,她相信,爱才如命的李世民,会喜欢她。 这两天,她过得如同做梦一般,那个人果然并未因为自己是女儿身便看轻她,一番畅谈之后,对她以礼相待,视若贵宾。 他说要带她来见一个人,心中骄傲又窃喜,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他的信任,拥有了被介绍给他的亲信下属的资格,可万万没想到,李世民带她见的,竟然是他——林若。 他在李世民的亲信侍卫的拱卫下玩铜板儿。 他被李世民亲切的称为“阿若”。 他一开口,就点破她内心最深处的秘密,将她吓得魂飞魄散。 “姓云的,是你!”小书终于在林若的提醒下反应过来,原来这娇美的小娘子竟然就是那姓云的小子,亏他还对她那么客气! 顿时大怒,道:“好啊,你们果然是一伙的,难怪都要害我家公子,我……我……” 他又是撸袖子,又是找板砖,林若一把揪住他,道:“行了,你还能扑上去咬人一口啊?别丢你家公子的人了啊……你还不饿吗?吃饭吃饭!” 于是吃饭。 小客栈里没有雅间,李世民一行人二三十个一坐下,就占据了半个大堂。李世民、林若、云娇娇三人和李世民几个心腹挨窗坐着,其余人分散在四周。 方才似有些魂不守舍的云娇娇回房换了一身男装出来后,终于恢复了常态,饭桌上与李世民等人谈笑风生,颇有几分男儿的飒爽之气,令人心生好感。而林若这个真男儿,却仿佛饿急了似得,一张嘴只管吃,不管说,便是有人将话题扯到他头上,也但笑不语。 “林兄,云兄,”酒过三巡,李世民举杯道:“两位都是当世才子,在音律、诗词上,可说冠绝天下,原该是惺惺相惜、互为知己才对,如今却因一时意气之争,生了误会,委实令人遗憾。今日李某在此,想做个和事老,大家就此一笑泯恩仇,化敌为友,如何?” 林若原跟着举杯,听他说完,微微一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脸上笑容尽去,淡淡道:“不如何。” 在座的都是李世民亲信之人,见林若竟这般不给李世民面子,顿时脸上都显出怒意来。云娇娇大方一笑,对林若举杯道:“林兄,春游那日的事,的确是小弟的错,不该因一时误会,便向林兄挑衅,以致酿成大错……那日之后,小弟彻夜难安,早就想登门道歉,以释前嫌。今日承蒙李兄美意,小弟在此借花献佛,敬林兄一杯,恳请林兄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小弟一次。” 林若微微一笑,道:“云兄口口声声说误会,林某却好奇的很,不知道我与云兄之间,到底是什么误会,令云兄对我如此不满,刻意针锋相对?” 云娇娇神色微微一僵,又笑道:“不过是年轻气盛,见林兄才名在外,心有不忿罢了。” 林若淡淡道:“云兄口称误会,要冰释前嫌,却连是什么误会都不肯解释,委实太没有诚意了些。” 云娇娇却是有苦难言,别说她不可能当着李世民的面,说出自己是因为被拒婚而报复的话,便是此刻没有李世民在,她的理由也站不住脚——议亲不成是正常的事儿,林家又没有将此事大肆宣扬来败坏她的名声,她有什么资格报复,而且还用这么狠的手段报复?她总不能说,真的云娇娇因此丧命,而她是千年后来的亡魂吧? 咬咬唇,对林若郝然一笑,笑容中显出几分少女的娇怯来,声音放软,道:“林兄,此事不过是一时意气,娇娇当日也被人叱骂羞辱,都能放下心结,林兄又何必耿耿于怀?娇娇自幼养在深闺,见识有限,行事难免偏激,林兄身为男子,又名满天下,又何必和我这一小女子斤斤计较?” 这是说他心胸还不如她一个女人?林若看了云娇娇一眼,揉着额头,唤道:“小书!” 小书一直在旁边桌子竖着耳朵听着,听到召唤第一时间赶到:“公子!” 林若淡淡道:“等回了长安,记得提醒我,替伯父寻几个好生养的侍妾。” 众人莫名其妙,不知他为何将话题扯到千里之外,小书却大惊失色,道:“别啊公子!您怎么又想起这事儿了,您这不是要急死老爷吗?” 继而转向云娇娇,怒道:“姓云的,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你是女的,所以行事难免偏激,什么叫身为男儿,就不能和你一个小女子斤斤计较?你那叫偏激吗?你那叫阴毒!因为你是女的,所以可以行事阴狠毒辣,想害谁害谁?因为你是女的,所以哪怕被你害的名声扫地、前程尽毁,都不能和你计较?” 他越说越气,道:“你这是什么狗屁道理?谁告诉你女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把这话说出去,先问问天下的女人答应不答应!你,你你……你都吓得我家公子要不敢娶妻了,呜呜……咱们林家就我们家公子一根独苗,你这是要害的我们林家断子绝孙啊!你这女人,怎么这么恶毒!” 抹了把眼泪,转而向林若,小心劝慰道:“公子爷,您千万别听这女人胡说八道,您别怕,这世上的女孩儿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她们端庄大方、雍容大度,根本就不是这么蛮不讲理的……公子啊,老爷他年纪大了,十几年都没能生出小孩来,您就算给他找再多侍妾也没用啊,您可千万别想不开啊!” 众人听得面面相觑,林若训斥一声:“小书闭嘴!” 又看向云娇娇,淡淡道:“云兄时常做男儿装扮,想必是不喜闺阁女儿的拘束,喜欢男子的豁朗,既然如此,又何必处处拿自己女儿身说事?云兄还真是不愧是商家出生,凡是果然实用为上,不拘男女身份,什么对自己有利,便用什么。” 末了不等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云娇娇说话,举杯一饮而尽,道:“今日这杯酒我喝了,先前的事,不管是云小姐看林某不顺眼,还是别有内情,都到此为止。只是化敌也就罢了,为友却大可不必……云小姐的为人,林某是断断不敢深交的。” 林若说完,起身看向李世民道:“我已酒足饭饱,先回去休息了。李兄,我最近研习相面卜卦之术,发现李兄印堂发黑,似有血光之灾,即刻临身……虽林某的卦象不太准,李兄还是小心些为好——此为投桃报李,李兄不用谢我。” 抱拳一礼,不等李世民答话,转身便走。 还未出后门,林若便听李世民一心腹大怒道:“好个林若,也太不识抬举了,仗着有几分才气,竟敢……” 李世民冷喝一声:“闭嘴!” 又道:“小心戒备,派几个人,四处勘察一下!” 门外,小书嘻嘻一笑,扯着林若的袖子表功道:“公子公子,小书今天表现的如何?” 林若笑道:“嗯,很不错,记你一大功。” 小书觍着脸央求:“公子……” 林若顿时无语,叹道:“知道了知道了,赏你十两银子,行了吧!” 小书立刻高兴起来,欢天喜地道:“谢公子!” 小书喜滋滋从属于林若的零花钱口袋里掏了十两银子塞进自己怀里,又道:“公子啊,其实我觉得秦王殿下对我们不错了,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底下人对我们也客客气气的,从不限制我们去哪儿,最多也就派人盯着,您实在不该这么诅咒人家的。” 林若讶然道:“我什么时候诅咒他了?” 小书撇嘴道:“那血光之灾什么的,不是诅咒是什么?难道还真是您算出……” 话音未落,身后大堂中传来一声暴喝、两声惨叫数声兵器交击声,小书的话还在继续,但语气却变得难以置信:“……算、算出……他有血光之灾?” 林若一面向后院走去,一面道:“我都说了是投桃报李,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在诅咒他?” 里面的打斗声越加激烈,小书不安的回头看了眼,才道:“我还以为您那句是在讽刺秦王殿下呢!可是,秦王殿下做了什么公子爷您要回报他,因为他没把我们绑起来?” 林若叹道:“用你的脑子想想——秦王殿下又不是傻子,他难道不知道我与云娇娇之间,根本不可能化敌为友?他难道不知道,我一心避嫌想同他撇清关系,便是有心和云娇娇和好,也不可能应他所请?退一万步说,便是他真要说合我们二人,又怎会在这大庭广众之下?” 小书挠头道:“我还是不懂……” 林若敲敲他的脑门,道:“算了,也不指望你懂。” 心中暗叹一声,李世民此举,无疑是知道自己一心和他撇清关系,以去除太子疑心,才有心成全。他光明正大将云娇娇带在身边,并刻意让他们发生冲突——不久之后,太子自会知道秦王和林若的仇家云娇娇才是一路人,知道林若曾当众羞辱云娇娇,且拂了李世民的颜面,自然不会再怀疑他会倒向李世民……这个人情,委实有些大了。 虽然不知道李世民为何会忽然改变主意,放他一马,甚至是帮他一把,但林若不得不承认,秦王虽然脾气坏了点儿,但气魄胸襟,的确非常人能及。 小书再次忐忑不安的看了眼前面,问道:“公子爷啊,您的卦,什么时候这么灵了啊?” 林若冷哼道:“你家公子爷我的卦,向来都是灵的,就是某些人不识货而已!” 他哪有起什么卦?只不过看那小二手上的茧子生的不是地方,眼睛看得也不是地方,且刚巧又发现有好几个好手恰好坐在了最容易发动袭击的地方,才提醒一句罢了——反正就算错了也没关系,他的卦向来不准嘛! 说话间,林若已然带了小书到了拴马的地方,开始动手解缰绳,道:“趁他们这会儿抽不开身,我们启程回长安去。” 小书一面帮忙,一面踟蹰道:“公子,这样……会不会太不讲义气啊?” 林若看了他一眼,道:“我们家与秦王,原就是敌非友,要讲什么义气呢?”他从未想过要同李世民一起回长安,如此“不讲义气”的离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小书呐呐道:“可是小的真的觉得,秦王殿下挺不错的,反而是太子殿下……” “小书!” 小书委屈道:“公子……” 林若轻叹一声,语气稍缓,道:“小书,我们都是小人物……这些王公贵族的事,我们插不上手,也不要插手,他们之间的战争,原就没什么正义可言,无非是成王败寇罢了。我们只要保全自身,不要在他们的战争中做了炮灰,也尽量别成为在覆巢下粉身碎骨的那颗麻雀蛋就好。” 末了翻身上马,飞驰出院外,刚出院门,便看见李世民一行人从客栈前门从容杀了出来,正冲这边过来。 李世民他们亦看见骑马从后院冲出的两人,哪还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顿时大怒,正要喝止时,原本窝在大门一侧瑟瑟发抖的发福商人趁他们分心之际忽然暴起,从后侧一刀刺向李世民。 李世民反应极快,肩膀微侧欲躲,抬脚将踢,偏这时云娇娇惊呼一声扑了过来,竟是要以身挡刀的模样……她挡便挡吧,偏还将李世民牢牢抱住——这哪里是舍身相救,这时要同归于尽吧? 李世民皱眉,他持剑的右手挂了个人,想要格挡也不能,只能勉强抬起左手,咬牙抓向刺来的利刃,一面拖着云娇娇尽力向侧面闪开,已经做好了再次被林若“卦象”言中的打算——血光之灾,总是要见见血的。 便在此刻,尖锐的破空声从耳旁一掠而过,下一瞬,那发福商人一声不吭的软倒在地上,血肉模糊的右眼眼窝中,露出半只碧色的玉簪。 李世民猛地回头,只看见两个快速远去的身影,骑在马背上的少年,白衣翩然,长发飘拂。 “公子爷,您不是说,不管这档子事儿的吗?” 林若淡淡道:“……手滑。” 他倒是不想管,可若李世民果真因此死了或残了,他林若和林家便是最好的替死鬼。 第71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07 绝对算不上平坦的小路上,只有一辆驴车走的不紧不慢。前头的小毛驴碎步小跑着,踩出节奏感十足的踢踢踏踏声,配上脖子上的铜铃那清脆的“叮铃铃”,像是在唱一首欢快的歌。 坐在车辕上的小书童脸上笑容也欢快的很:“公子,我们快到了,最多半个时辰公子爷您就可以躺在自己床上,舒舒服服睡大觉了!” 素色的车帘被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掀开,里面的人向外看了眼又放下帘子,少年清雅的声音带了几分懒散:“都走到这儿了啊!” 又道:“小书啊,你可不可以把车赶的稍稍稳一点,小半个时辰功夫,我的铜板整个都换了一遍了……全都不知道滚到哪个角落去了。” 小书抱怨道:“路就这样,您让小的怎么稳呢?公子你干嘛非要在车上玩铜钱啊,颠来颠去的能算的准吗?再说了,不是小的说您,明明回来的路上又没人追,我们为什么还要翻山越岭的?两天的路足足走了五天,而且还餐风露宿的,好不辛苦。” “我不过说了你一句,你倒回我十句,”林若不满道:“不是小书你说,让我每天上路前丢下铜板吗?卦象上说这么走,我就这么走了啊!” 小书不满道:“公子你又耍我!” 却也不深究,停了一会才又道:“公子,已经快到长安了,不如我们上官道吧!官道平整。” “上什么官道啊?”林若道:“去落屏山。” “啊?”小书脸垮了下去,嘟囔道:“为什么啊?我们都快到长安了。” 林若道:“我刚刚想起来,落屏山的桃花开的晚,这会儿正是风景最好的时候……长安城又跑不了,可那桃花再过两日可就败了,看一眼少一眼,别废话了,快快快。” 小书拗不过他,怏怏的哦了一声,驴车在前面拐了个弯,朝东去了。 也不知道他家公子,哪来的这么好的精力,这会儿还有闲心去看桃花。换了是他,早就恨不得长翅膀飞回家去了。 …… 太子东宫,李建成几乎气乐了:“竟然又没找到人!他今儿一大早在寄宿的农户家里买的驴车上的路,到这会儿,爬也该爬到长安城了!可是孤在所有路口、城门都派人守着,硬没等到人!后面追的和前面堵的都撞着头了,人呢?飞了?” “你说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李建成道:“说他是有意躲着孤吧,他根本没有故意隐藏踪迹,而且的确一路朝长安城过来了。你说他是无意吧,怎么就那么巧,回回都和孤的人阴差阳错岔开了……他走的慢的跟爬似得,可孤的人还就是……追不上他!” 林博远温声劝道:“殿下息怒,臣这侄儿打小就是这脾气,想一出是一出的,行事从来没个章法,等他回来,臣一定好好教训他一顿!” “罢了,”李建成一挥手,道:“我现在倒是明白二弟为什么追了七八天才追倒人了,还真是……” 他没继续说下去,话音一转,道:“二弟在父皇面前说,多亏了林若给他占了一卦,说他有血光之灾,他让底下人小心戒备,才逃过一劫……孤怎么没听过,他还精通占卜?竟然还凭此救了二弟一命?” “他哪会什么占卜?”林博远苦笑道:“还是那日赌斗之后,他一时无聊就翻了几日卦经……这才学了几天呢,哪能算的出什么?八成是气秦王殿下关着他,故意说来气人的,哪知道正好赶巧了……” “赶巧!又是赶巧!”李建成冷哼一声:“你那侄儿身上,怎么就有那么多个赶巧?” 又道:“孤不管他是赶巧了还是故意的,今天之内,孤一定要见到他,否则,林博远,你就给我滚回去教你的私塾去!连自己的侄儿都管不了,孤还能指望你做什么?” 林博远苦笑的应了是,道:“臣这就派人,去他惯去的地方找找,那小子八成是又想到什么好玩的,半路拐了去,臣一定把他找回来!” …… 落屏山的桃林也算是长安一景,每年这个时候,来这里赏景的有钱又有闲,还有几分雅兴的人络绎不绝,偌大一个落屏山,最热闹也就这么几天。 因离长安城有一段路,来这里的大多骑马乘轿,骑毛驴的老先生也有,可驴车这东西就少见了,是以林若还没下车,就已经引得许多人侧目,再向内走了一段,便听到一声惊呼:“小书?” 小书停车,笑着打招呼:“楚公子,是您啊!” 那楚公子惊异道:“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若一掀帘子跳了下去,笑道:“小书在这里,当然是因为我在这里啊!” 从驴车上跳下来的少年神清气爽,肌肤通透如玉,五官精致的难描难画,眸光清澈流露出丝丝笑意,显然心情极好。 楚奕看得呆了一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位好友,怎么好像越来越好看了……好看的他都有些脸红心跳。 “楚兄?阿奕?” 楚奕猛的回神,看见周围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里,一把抓住林若在他眼前乱晃的手,道:“跟我来!” 拉着他向林内钻去。 “是不是你们又藏在哪儿开诗会呢?”林若并不配合,笑道:“不过等一下,我先去找庙里的和尚求两坛桃花酿……这次出门玩的高兴,竟忘了给伯父带礼物,都快入城了才想起来,只好来这里弄两坛酒充数了。” “好了好了!”楚奕使出蛮力,拉着他向内走,一面道:“桃花酿我那里多的是,回去的时候给你带两坛就是。” 带他到了没人的地方才松手停下,正色道:“你怎么回长安了?” 林若讶然道:“看你说的,长安是我家啊,我不回长安,还能去哪儿?” 一面快步向寺庙后面走,道:“你们还是约在老地方吧?啊,你说怪不怪,明明我离京也才十几天,可感觉就像走了大半年似得,竟有物是人非之感……楚兄,你说桃花酿多的是,不是诓我吧?要知道那些和尚一向不怎么爽快……” “你说这些和尚,明明是出家人,可是偏要酿酒,明明靠酿的酒养着一寺的和尚,可就不让你痛痛快快的喝……” 林若走得快,嘴巴里说的也快,楚奕有一肚子话想问,可被他东扯西拉的,到了地方都没能说出口。 林若转过山坳,笑道:“你们果然在这里!我说你们啊,有满山的桃花不赏,非要来对着这几颗老树发痴……” 山谷的草地上,数十个少年书生或坐或卧,或听曲儿或吟诗,正悠然惬意,一听这声音,几乎人人惊跳起来:“林兄!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若一愣,道:“怎么人人都是这话?我虽做不得诗,抚不得琴,可也能听会赏,怎的,嫌我来蹭了你们的诗酒?” “说什么胡话呢?”有心直口快的直接道:“林兄你不是逃出长安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逃出长安?什么逃出长安?”林若眨眨眼,道:“是你们在做梦呢还是我在做梦?好好的,我又没作奸犯科,为什么要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你不知道?” 林若茫然道:“我知道什么?” 一众人面面相觑,楚奕叹了口气,一拉林若,道:“我们去坐下说。” 原来林若不在京城的这段日子,京城却因为他,热闹的很。 事情的起因在齐王李元吉身上,在某日早朝的时候,齐王不知因什么事,同秦王起了争执,而后大声嚷嚷李世民不孝,说他“明明知道皇上和几位娘娘都喜欢音律,知道太子大哥有意请林若在尹妃娘娘寿辰抚琴祝寿,却故意唆使林若离京”云云。 这话一出,李世民还没什么,李建成就先想一把掐死这个猪队友——要知道有些事是能做不能说的,林若是林博远的侄儿,他只要一句话,林若就得乖乖的“自请”入宫祝寿,天下人便是骂,也骂林若不守承诺、没有气节,可被李元吉这么一说,他李建成成了什么了? 不光他,连李渊都是一头黑线。 李世民则冷笑一声,道:“本王不过和人闲聊几句,难为四弟竟能编出这么一大套罪名来,本王倒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大哥肚里的蛔虫了,连他的‘打算’都一清二楚。罢了,空口无凭,我这就去把那位林才子找回来,问问清楚,本王什么时候唆使他出京了!” 竟丢下皇上和满朝文武,拂袖而去。 事情到此都不算什么,不过是李家三兄弟惯常的针锋相对罢了,大家都习以为常。 可是接下来,问题就大条了。朝堂上发生的事,尤其涉及到三位皇子间的明争暗斗的事,按说不会传出去,可结果它不仅传出去了,而且还传的尽人皆知。 太子殿下让手下臣子的侄儿入宫抚琴,为皇帝的宠妃祝寿,这话传出去好听吗?不好听。可这也没什么,那是你们一家子自己的事儿,爱咋地咋地,谁管你们的闲事?再说了,就算想管,也管不了啊! 怎么?那被招去抚琴的人发过誓,不再抚琴?逼人破誓,这就有点霸道了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古往今来,哪个皇帝太子不霸道?不能霸道下的话,谁还去抢着当皇帝当太子呢? 就这些事的话,听到的人最多也就撇撇嘴,说几句酸话,可是…… 什么?被逼着抚琴的人是林若?不会是那个林若吧?这个不能忍啊! 换了一个月前,林若不过是在长安城的年轻读书人中有些许名气罢了,可出了赌斗那回事以后,就全然不同了。 那一首《将进酒》实在太过出色,说是千古绝唱也半点都不夸张。如今天下但凡认得几个字的,有谁不能吟几句“君不见”?而但凡会吟几句“君不见”的,谁不是对其中的来历典故耳熟能详?提起《将进酒》,谁能不提一下那神秘的云姓少年,不提一下那首同名的无双琴曲,不提一下决然一掷、飘然而去的才子林若? 拜云娇娇所赐,林若也算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在这个故事里,有恩怨纠葛,有少年意气,有千古绝唱,有琴曲无双,有高潮、有谜题、有遗憾……便是不提那两首《将进酒》,这故事本身,就已经宛如醇酒般醉人。 众人皆叹:这才是我辈读书人啊!才华横溢,风流意气! 可现在,这故事竟又有了后继,而这个后继,膈应到了全天下的读书人——皇帝招林若去给他的宠妃抚琴祝寿! 这简直就像,在欣赏绝美风光时,一脚踩到了狗屎一样的恶心败兴啊! 众人叹了口气:幸好林若逃了!否则真还不如一死,好歹也能为这故事添个悲壮的结尾,比去给那什么宠妃祝寿强一万倍! 也有人出来辟谣,说绝无此事,却没人肯信:若是假的,林若去哪儿了?秦王殿下去哪儿了? 这些林若的友人更是为他担足了心,此刻见到他忽然出现在桃林,怎能不像见了鬼似得,怎能不急得跳脚:你不快点跑远些,回来作甚! “哎呦!”听完这些,林若先是“噗嗤噗嗤”,而后干脆捧腹大笑:“肚子都笑疼了,亏你们怎么想出来的,这么荒唐的故事也拿来哄我。” “故事?” “不然呢?”林若反问:“难不成你们以为是真的?” 瞅见周围的人认真的表情,林若瞪大了眼:“不是吧,这么离谱的事你们都信?” “这事儿,全长安都知道了啊,你不会告诉我们是假的吧?” 林若笑道:“怎么可能是真的?我就是心情不好,出去逛逛罢了!你们也不想想,我就带了小书一个,就我们那脚程,若真有人追我,早把我抓回来几百回了。” 众人面面相觑,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啊! “而且我在罗城,还遇到了秦王殿下,“林若再接再厉:“我还在秦王下榻的地方借住了两日,也没听秦王殿下说什么抚琴不抚琴的啊!” “你被秦王殿下抓……那个,不是,”楚奕听的瞠目结舌,道:“你遇到秦王殿下了?他没那个……呃,你怎么没和他一起回来?” 林若冷哼一声,道:“说来就气,原来秦王殿下和那个云……竟然是相识的,还意图说和我们。怎么可能?那姓云的就算是诗仙在世,我和他也不是一个道上的人,所以我一气之下就走了啊!这事儿,客栈里好多人都看见的。” “什么?你见过《将进酒》的作者了?”众人的注意力立刻被转移,七嘴八舌连连追问:“他到底是哪家子弟,怎的我们都找不到他?他家住哪里,可是长安人氏?他在哪里求学?怎的之前一点名气都……” “停!停停停!”林若做举手投降状,道:“这些事别问我,我虽然和她不对付,可是也不能随意泄露别人的隐私,你们……唉,其实说真的,不知道比知道好。哎!不是说有好酒吗?别小气,快拿来尝尝!” “……” 林若在落屏山呆了半日,“太子招林若抚琴只是谣言”的话,不光传遍了桃林,连长安城都传遍了。 不是吧,这轰动了半个长安城的事儿,只是谣言? 不少人跑来他们饮酒的地方,想亲眼证实一下,却见人群中的少年一身飘逸的儒服,如瀑的长发被白色的发带束起,那仰头饮酒的潇洒风姿,活脱脱一位浊世公子、红尘谪仙。 于是下意识便信了他的话,笑话,要是真逃亡十几天,就算谪仙也憔悴了吧? 林若喝到半熏时,林博远派了车夫驾着马车来接,长辈有令,林若只得遗憾离开,让车夫将驴车赶回去,小书驾了马车带着他先走。 “公子,您怎么还喝啊!”小书赶着马车在官道上小跑,道:“要是喝醉了,一会怎么跟老爷回话?” 林若耸耸肩,叹道:“就是不想回话,才要喝啊!” 也是,喝醉了就不必回话了,反正老爷心软,公子要醉了,就更舍不得责罚了。 小书哦了一声,又问:“公子,那抚琴的事……就这么算了?”林若和其他人说话,他在一边听了个七七八八、稀里糊涂。 “是啊!” “可是公子,您那什么上中下三策,都还没用呢!”怎么就这样不明不白、轻描淡写的解决了呢? “因为那上中下三策……”林若轻笑一声:“都是骗人的啊!” 什么上中下策?给宠妃抚琴是有失身份,难道给帝王吹萧说出去就好听?以声色娱人者,皆下下策也。 此事若换了一个月前,或许只有这三策可选,可他最近名声暴涨,解决此事便变得格外简单——闹大,闹到尽人皆知。 当今陛下又不是真正的昏君,便是任性也是有限的。一首曲子而已,又不是绝世美人,有着让人倾城倾国的魅力,他就算再喜好音律,想到这件事带来的偌大影响,怕也没心情听什么音乐了。 所以这件事,就只能让它变成谣言,风吹云散。 只是这方法虽简单,却有两个前提,一是林若必须暂时消失,否则太子殿下一发话,他就必须站出来“辟谣”,将这口巨大的黑锅放到自己背上去。二是这事儿能做不能说,否则,林博远和林若两颗脑袋都不够砍的。 小书道:“好端端的,公子爷为什么编这个出来骗人呢?秦王殿下要是知道了,肯定会生气的……” 林若叹道:“若不让秦王殿下以为我有十足把握解决此事,怎好大摇大摆回京?” 他一日不回,这件事便一日不能解决,皇帝和太子等人,对他的“不识时务”,也会越来越不满。 可他总要有个回来的理由,总不能对秦王说,因为我知道伯父在京城肯定已经将这件事闹大了,我好回去收场吧? 心中不由苦笑,于上位者而言,不过是听不听一首曲子的小事,可是在他们,却要绞尽脑汁,甚至冒着性命之危来行事。也难怪权势二字,总让人趋之若鹜。 小书安静了一段路,偷眼看下自从他们上车,就不紧不慢跟在附近的几个骑马的汉子,小心道:“公子您这几天一路躲的,是太子爷的人吧?” 林若嗯了一声,他已然快醉了,话也多了起来,不待小书开口问便道:“小书我问你,假若你是个孔武有力的大汉,肚子饿了又身无分文,此刻有个卖包子的见了,主动给了你一个包子,你会不会感谢他?” 小书点头:“当然会了!” “那如果,这个卖包子的不肯给你包子,你又饿极了,于是将他揍了一顿,抢走他五个包子,你可会感激他?” “不会,”小书摇头,然后又迅速补充道:“不过我是绝对不会抢人家的包子的!” “为什么不感激呢,你得到了五个包子啊!” 小书道:“可他又不是自愿的,我为什么要感激他?” 林若点头,道:“那如果反过来,你是卖包子的,若知道有人要来抢你五个包子,怎么办?” 小书想了想,道:“主动送给他一个?” 林若笑道:“难为你终于聪明了一次。” “公子您那是夸奖吗?”小书不满的抱怨了一句,又道:“所以,您现在就是抢在太子爷强迫您之前,主动将事情办好了,省得他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林若靠在车壁上灌酒,叹道:“更过分的要求我倒不怕,可是伯父……还要在太子府做官呢!” 总不好让太子对他的不满一直持续下去。 “要小的说,”小书道:“太子爷这么过分,这个官儿,咱们不做也罢。” “天真,”林若笑笑,道:“这种事,岂是逃就能逃得掉的?权势二字,无处不在,伯父若不在朝为官,说不定,我就被什么保长、地主什么的,招进府去给他们的小妾贺寿去了呢!” 小书被保长什么的逗笑了,又道:“不过现在事情总算完美解决了,您不用去抚什么琴,也没有得罪什么人,多好!” 林若笑笑,不语。 怎么可能没得罪人呢,他将此事归于谣言,能挽回太子声誉,能证明秦王清白,可终究是他出走在先,而且……还有一个齐王李元吉呢。 三位皇子中,没人看好这位三皇子——太子是嫡长,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秦王战功赫赫,无人能比,大半个李唐江山都是他打下来的:至于齐王,比起两位兄长,他年纪小,没甚大的功劳,能力也弱了些…… 只是林若却有点不敢小觑他。 齐王在早朝上告的那一状,准准的打在李建成和李世民的软肋上:李建成原就声望不如李世民,此事若被证实,更会被仕子排斥;李世民原就被李渊嫌弃不够恭顺贴心,有了此事,李渊将对他会更加不满。 而李元吉自己,他本来就大大咧咧、性情鲁直,就算心直口快说错了话,最多也就被教训几句罢了。 也不知这一状是巧合还是其他,若不是巧合的话,那这位号称一直站在太子这边的齐王殿下,立场就值得商酌了。 第72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08 林若到家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灌的不省人事,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小书打了水来侍候他梳洗,道:“公子爷,太子殿下昨天来看您了。” 林若哦了一声。 小书继续道:“昨天您回来以后,老爷托人去给太子爷报信,说您喝醉了,问要不要带去太子府让他见见,结果太子爷就亲自来了,还带了太医呢。” “嗯。” “太子爷亲自过来看您,这是多大的事啊!您能不能别光嗯嗯哦哦的,”小书一边拧面巾,一面道:“小的觉得,太子爷其实也挺不错的。昨儿个他让太医给您把了脉,开了醒酒汤,又送了好几样珍贵的药材,还跟老爷说,您年纪小,让他以后管着点您,别再喝那么多酒了,伤身……啊对了,太子爷走的时候,还替您掖了掖被角呢!” 林若擦了脸,才道:“小书啊,我忽然发现,你其实也挺厉害的啊!” 小书茫然:“啊?” 林若轻笑一声,道:“小书你总能从一件事、一句话,看出人的好坏来,你说你厉害不厉害?”看到秦王说秦王好,看到太子说太子好,昨儿个还气呼呼的,恨不得林博远立马就辞官归田呢。 小书悻悻然:“公子您又耍我!” 林若问道:“昨天太子殿下问话了吧?” “问了,”小书又兴奋起来,连连点头,道:“问的可仔细了,问我们都去了什么地方,行程如何,一路风景怎么样,有什么好玩的,遇上了什么人之类的。” “你怎么说的?” “当然是实话实说了!”小书道:“小的连在哪儿摸鱼,在哪儿打鸟都说的一清二楚。太子殿下听说您会算卦,还问您的卦准不准,小的说一点不准。小的告诉太子殿下,咱们每次上路之前,您都要算一卦,看从哪里走大吉大利,可是我们走了半个月,却一次大吉大利都没碰到过,还有您算男女,还没有小的猜的准呢!” “然后太子殿下问,一路上有没有遇到追兵?小的说,咱们一路上走的那么慢,哪有什么追兵啊?就是那天您出门没算卦,咱们在湖边烤鱼吃的时候,遇到了秦王殿下,被秦王殿下关了几天。” “太子殿下又问起秦王殿下,小的就把秦王殿下把您的肩膀捏青了,还用剑逼您抚琴的事说了,还有小的帮公子把那姓云的小丫头狠狠臭骂了一顿的事儿,小的也说了!还有……” 小书一口气说了好一阵,末了眼睛亮亮的看着林若,问道:“公子爷,小的答的好不好?” “好,“林若表扬一句,又问:“可有提到簪子?” 小书摇头:“没有。不过公子您别担心,就算问到小的也知道怎么说,公子爷的吩咐小的记得呢,什么都实话实话,就是簪子的事儿不要提。当时咱们趁着秦王殿下和人家打斗的时候,偷了马跑了,别的什么都不知道,问起簪子就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的……对吧?” 林若点头,道:“伯父如果问起……” “也不说!”小书答得飞快:他家老爷是太子爷的人,告诉他公子救了秦王,岂不是让他为难吗?这个道理他是懂的。 林若嗯了一声,不再说话,小书过来替他挽发,又道:“公子爷您该去再去买个簪子了,上次那个被您给扔了,剩下的都有些戴不出去。老爷好歹也是五品官儿,您也是有名的才子,再用那些次等的玉簪,多跌份啊!” 林若道:“先将就着,等过几天伯父有钱了,咱们去买个最好的。“ 小书吐槽道:“公子您别做梦了,老爷穷了大半辈子,哪那么容易发财,还过几天呢,过几年都没用……他老人家一年的薪水都不够买块最好的玉。” “知道伯父为什么明明是五品官儿,可还是那么穷吗?” “为什么?” “因为存在感太弱,胆子又小,朋友还多。” “啊?” “存在感太弱,在太子爷面前说不上话,所以没什么人来主动巴结;胆子太小,或者说是不愿多事,所以人家求一些超出他职权范围的事儿,他多半是不应的,自然也就无人贿赂……伯父的俸禄原本就不算高,少了这些外快,就已经够穷了,结果他朋友还多——逢年过节的礼尚往来,平日里品茶喝酒,哪里不要钱?所以穷是理所应当的。” “额……”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太子爷登了门,咱家的门庭也该热闹起来了,也会有些不担风险的银子入账了。“ 小书虚心请教:“什么叫不担风险的银子?” 林若道:“就是人家主动送银子上门,不求你办任何事,只求别在太子爷面前上他的眼药,你要不收他还不安心。这银子,可以收到放心大胆啊!” 闲聊着梳洗完,去前厅吃他的早饭加午饭,才吃了几口,跟着林博远出门的长随回来传话:“老爷让小的回来看看您醒了没有,要是醒了,就去太子府一趟,太子爷问话呢!” —— 这还是林若还是第一次进太子府,也是第一次看见太子李建成。 李家子弟生的都甚是出众,太子建成也不例外,外形高大俊朗、卓尔不凡,他如今三十有五,容貌和李世民有几分相似,上唇留有短须,比之李世民,少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沉稳儒雅。 见林若进门行礼,李建成从文案中抬起头来看着他,目光锐利,他并不与林若废话,开口便直入正题:“为何要跑?” 林若微微一愣后,答道:“不能弹琴、不能作诗、不能与人谈经辩义,草民生命中已经缺失了很多,可总不能连信义都没了……草民实不愿成为天下笑柄。” 李建成淡淡道:“倒没有拿游学二字来糊弄孤……后来为什么又要回长安?” 林若低头,低声道:“听……说,伯父在太子府,颇为艰难。” “听说?”李建成冷哼一声,怒道:“听谁说?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离京也是,回京也是!既如此,你何不去了他的天策府、弘文馆,岂不比跟着我这无能太子强上百倍?” 林若低头不吭气。 李建成见状,叹息一声,语气在愤怒中却又多了一丝亲近:“你以为我李建成是什么人?不错,孤的确有将你举荐给父皇的意思,可你也用脑子想想,林博远是我属下亲信,难道我会不考虑他的感受?难道孤身为一国太子,逼迫仕子破誓献艺的名声就好听?” 他伸手指向林若,恨铁不成钢的虚点着他的额头,道:“这原本是件天大的好事!孤既然想要举荐于你,自然会显示足够的诚意。孤身为太子,只要数次登门相请,你便可宣称有感于孤的孝心,破了那劳什子的誓约,以免因此沉寂下去……有孤在,天下人谁会说什么?你既可顺势破誓,又能得父皇青睐,有什么不好?可你看看,你看看现在把事情闹成什么样子?!连孤都被害的里外不是人,成了笑柄!” 林若道:“就算别人不说,草民自己也心里清楚。” 李建成气乐了,骂道:“读书读傻了你!” 又放软了语气,道:“也是你伯父把你保护的太好,全不知世事艰难、人心险恶。坚守信义是好事,可也不能太死脑筋。你只觉得入宫抚琴,有损你读书人的颜面,可你想想,朝堂上那些为官做宰的,官做的够大、书念得够好、受天下读书人敬仰,可是他们在父皇面前,还不是一样要小心翼翼的说话,满口的奉承,让他们做首诗,也是满篇的歌功颂德,难道就比替父皇吹笛子要清高多少?” “韩信曾受胯下之辱,汉武帝靠迎娶比他小七岁的陈阿娇登上皇位,卫青靠着卫子夫,从马夫当上将军……难道他们都不如你林若?你啊,太天真了!” 林若道:“殿下说的道理,草民懂,可是草民……还想再天真几年。” 李建成皱眉,看了他好一阵,摇头叹道:“罢了罢了!到底年轻,有时候孤倒是羡慕你们……” 顿了顿,又道:“你这些日子也吃够了苦头,好生回去休息吧!回去告诉你伯父,就说孤说的,让他给你换个先生,除了念书,好歹也学些人情世故,省的下次又随随便便被人哄了去。” 林若应了,告辞离开,正要出门时却又被叫住,李建成道:“听说你会卜卦?” 林若点头,道:“会是会,不过草民学的时间太短……不怎么准。” 李建成道:“孤听说,二弟在外遇险,是你事先算出他有血光之灾,他才逃过一劫,由此可见,你的卦不是很准吗?” 林若叹气道:“可是秦王殿下毫发未损啊……那卦象根本就没有应验,还是不准。” “不准也没关系,”李建成站起身来,道:“孤刚才忽然发现,身上的玉佩不知何时弄丢了……孤实在不想兴师动众。正好你在这里,不如替孤卜一卦?找得到最好,找不到也便罢了。” 林若扫一眼李建成空荡荡的腰间,微微一笑,道:“那草民就勉力一试。” 从袖子里取出竹筒和铜板,慎重的摇了几下后洒在书案上,仔细研究片刻,问道:“殿下可有子女是属鸡的?” 李建成摇头:“没有,怎么了?” 林若又看了眼卦象,苦着脸道:“殿下,草民怕是帮不了您了。这一卦……又不准的。” “哦?”李建成道:“你算出什么来了?” 林若苦笑道:“按卦象来说,这玉佩并非无意遗失,而是被人取了去,取走它的人应属鸡,同玉佩主人血脉相亲,关系极近……我本以为是殿下子女一时淘气取了去,可是殿下没有属鸡的子女,总不能是陛下或哪位殿下同太子殿下玩笑吧?可见又是不准。” 李建成继续问:“那按卦象,孤要怎么做,才能将它寻回?” 林若道:“这个不准,做不得数,要不草民再算一次?” “好。” 于是再来一次,末了林若苦笑道:“结果竟和先前差不多。说殿下什么都不必做,东西自己就会回来——殿下,您还是派人去找吧,草民的卦实在是……” 李建成笑道:“不准便不准吧,权当玩笑了!我让人带你去找你伯父,你们叔侄二人也有许久不见了,你回来又醉醺醺的没说上话……孤放他半日假,你们叔侄好好叙叙。这段日子你不在京,你伯父办差都没往日尽心了。” 待林若被人领着出门,李建成脸上笑容渐渐淡去,伸出右手,手心里豁然躺着一只通明玉佩。 “孤还真是属鸡的,”李建成微微皱眉:“难道又是巧合,还是……果真准成这个样子?” 李世民八天才抓住他,自己的人追了他五天,连影子都没摸到,总不至于都是巧合吧,还有李世民的血光之灾,自己的玉佩……不是说,只学了几日吗?怎么就…… —— 坐上马车,林若吐了口气:原来装乖也挺累人的。 林博远问道:“殿下同你说什么了?” 林若耸耸肩:“同您平日里说的差不多。” 林博远神色微凝。 林若想了想,道:“陛下……是不是喜欢鱼龙白服,访查民情?” 林博远沉吟片刻后,道:“怎么说?” 林若道:“伯父不觉得,太子殿下对咱们太过客气了吗?伯父在太子府,算不上什么不可或缺的人才,而我更是不识抬举,太子殿下身为一国储君,没把您逐出太子府都是宽容大度了,可殿下不仅不计较前事,还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亲近……” 那些宛如长辈对子女语重心长的谆谆教导,出自一国储君之口,足以让任何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感动到以性命相报,只是林若冷静到近乎冷酷,第一个念头想的却是——不合常理。 “我身上,能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值得一国太子屈节下交呢?自然根子还是在陛下身上。我这次已经明确拒绝太子殿下不会入宫献艺,可他却丝毫不见恼怒……” 林博远打断道:“你怎么就知道,不是你那半吊子的相术惹得太子殿下起了惜才之心?” “卜卦是后面的事儿,太子殿下亲自来探我的时候,可还没听小书胡说八道呢。”林若撑着头道:“不过太子殿下似乎很看重这个,还把自己的玉佩藏起来试探我呢。” 第73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09 依旧是庙会,依旧是漂亮的如同谪仙的少年卦师,依旧是“准也要钱,不准也要钱”的布幡,依旧是冷清的要命的生意。 少年依旧手持古卷,低眉垂目,风姿可入画,面目清秀的小书童捡起地上的十文钱,叹气道:“公子啊,不如咱们玩点别的吧!” 人家小夫妻来算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结果他家公子算的结果却是:“你们又不是夫妇,怎么会有孩子?” 这种结果连他都看不下去,人家只臭骂了几句,将钱扔在地上走人,没上来掀了他家公子的挂摊,还真是涵养好。 林若头也不抬道:“你没发现,你家公子爷我算的越来越准了吗?” 小书扶额,真不知道他家公子哪来的脸说这种话! 从早上到现在一共才三桩生意,最开始来一对夫妻来让他家公子算算,什么时候能有子嗣,结果他家公子愕然问:“你家娘子不是已经有了身孕了吗?” 气的那人大骂:“若我家娘子有了身孕,我还用去找大夫开这么多药吗?” 合着人家刚刚去药铺诊过脉了,治的就是怀不上孩子的毛病! 因为这事儿,摊子好一阵没生意,好容易又来一个汉子带着个小孩儿,说家里的猪丢了,实在是找不着,死马当作活马医让他算算去哪儿能找回来,结果他家公子说:“你家的猪不是被你换了银子,去赌场赌钱输完了吗?” 结果自不必说,又是一顿臭骂,最后就是现在这一桩了。 接二连三的都这样,弄得连小书这样的忠仆都绝望了——他家公子样样都好,可在算卦上,的确不是这块料啊! …… 卦摊对面的酒楼上,李建成站在窗边看着那一对主仆,微微一笑,道:“四弟,这次你可服了?” 他身边是一个高大俊美的青年,只是双唇微薄,眼神带了几分阴鸷,冷哼一声道:“我还就不信了!” 林若这三桩生意,倒有两桩是他安排的,先是经过药铺门口时,看见刚诊出有了身孕的小夫妇提着大夫开的安胎药出门,灵机一动给了点钱让他们去戏耍下那个让他灰头土脸的小子,不想被轻易识破。 后来在酒楼,又见了林若给找猪的汉子算卦的一幕,他原还幸灾乐祸,谁知李建成派人去一查,发现事实竟真是如此。 李元吉不信邪,又派人扮了夫妻去试探,依旧被一语道中,确是神乎其神。 说话间,一个锦衣华服、眉目俊朗的青年神色恍惚的进门,两人一见他脸上的表情便料到结果,李建成笑笑不语,李元吉冷哼一声,板着脸问道:“怎么说的?” 青年躬身道:“小的让那位公子爷算算小的什么时候能发大财,结果他算完以后说,若论横财的话,小的这辈子发的最大的横财,就在今日……都是小的没用,不过小的走时,也骂他不准了。”这一身衣服配饰,怕不得值几十两银子,可不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横财? 李元吉大怒道:“他在这里摆摊,你在这里跑堂,你们两个肯定是认得的,你们故意商量好了,骗爷的钱是不是?” 青年惶恐道:“这位客官,那位公子一共就来了此地两次,又未在小店用过饭,小的也就是透过窗子看过他几眼,并不认得他,他更不可能认得小的了。” 李元吉眼珠子一转,道:“便是不认识,也是你扮的不像才被他看破,爷和那小子打赌能哄过他,你害的爷输了彩头,这又怎……” “四弟!” 李元吉话未说完,便被李建成喝断,冷哼一声不再说话,刷的一声打开折扇,烦躁的扇风。 李建成正要打发那青年下去,抬眼见他似欲言又止,问道:“他是不是还说什么了?” 青年嗫嚅道:“那位公子说,横财不能长久,且往往与横祸相伴,让小的还不如踏实做人,未必不能出人头地,两位客官……这些东西,小的还是……” 李建成哪能看不出他口是心非,淡淡道:“放心,这东西既是爷赏你的,就断不会收回,你下去吧!” 青年如蒙大赦,欢喜退了下去,李建成对李元吉道:“当初他给二弟算的那一卦,也并未灵验,二弟到底没有真的糟了血光之灾……你便是将东西收回来让他发不了横财,又能说明什么?没得坏了自己的名声。更何况他何时说过自己的卦准了?你这是和谁赌气呢?” 见李元吉依旧面色不虞,李建成叹气道:“真不知道你在气什么,下面那人才该生气呢,好端端的被人骂了四次了,人人都当他是骗子。你看那书童都快哭了,看样子正求他家主子收摊呢!” “这小子还真是邪了门了!我一向不信这个,今儿算是涨了见识了!”李元吉再度看向窗外,又笑起来,道:“大哥你这次算是捡到宝了。” “我也不信这个,到现在都不信!卦准不准又怎么样,难道咱们还能找他算前程不成?可父皇他……”李建成说着神色变冷,道:“父皇虽封了我为太子,看似站在我这边,可终究还是摇摆不定,除了因为他会打仗,和当年那个相面的书生说过的话也不无关系。” 冷哼一声道:“说什么‘您有贵子’,说什么‘龙凤之姿,二十岁必能济世安民’,他李世民是贵子,他李世民二十岁济世安民,那我这个太子算什么?贱命一条?” 李元吉拍拍李建成的肩膀,道:“大哥消消气,依小弟看,那李世民的好运也到此为止了。当年给他算命的是个书生,这林若也是个书生,论神奇、论风姿,当年那无名书生拍马也比不上这小子。大哥也是洪福齐天,原不过看中了这小子的琴技,谁想他竟有这种手段?回头我就进宫,给父皇讲讲今天的趣事。父皇原就对他好奇的很,这下子……” 李建成摇头道:“不必如此。你我都了解父皇,他喜好音律可不是假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心痒难忍。虽然林若给他好大一个难看,他却还是心心念念的不忘,昨儿又把宫里的琴师好生斥责了一顿,说是寡淡无味,乏善可陈。看吧,父皇忍不了多久就会出宫找人了,有些事,还是让父皇自己发现最好。” 李元吉嗤笑一声,道:“真不明白父皇,一首曲子而已,有什么好惦记的?这都不知道多少次了,天天让琴师来弹琴,可每次听不完一曲就骂人……说不定等他真听了林若的琴,觉得也不过如此呢?反正我是听不出来那叮叮咚咚的有什么区别。” 说着忽然眼睛一亮,道:“哈!来了!这下有好戏看了!” 李建成向下看了眼,发现先前找猪的汉子正带着老婆孩子,气势汹汹的冲林若的摊子去了,不由皱眉道:“你安排的?” 李元吉点头道:“原本是想给他点教训,不过现在嘛!大哥,呆会就看你的了!” 李建成斥道:“胡闹!” 他是什么身份呢,玩这种下三滥的把戏! 李元吉道:“大哥应该比我更清楚,像姓林的小子这种人,性子别扭的很,回头若在父皇面前乱说一气,大哥你可是后悔莫及。大哥你放心,咱们也不骗他,恶人我已经做了,待会你把我狠狠斥责一顿,看那小子不对你肝脑涂地!” 又挑挑下巴,耸肩道:“诺,摊子都已经掀了,大哥你自己看管是不管吧!” 李建成看了眼,摇头道:“你啊!” 正要转身下楼解围,却听李元吉咦了一声,道:“大哥,那小子竟然会武功!呵,下手还真狠啊!” 李建成快速回到窗前,却见那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已经将那三大五粗的汉子踹翻在地,一只脚踩着汉子的脖子上,踩的他直翻白眼,张着嘴吐着舌头,喉咙里咯咯作响…… …… 这倒霉催的一天,林若叹气,脚下稍稍放松了力道,问道:“不准?” 被他踩在脚下的汉子艰难出声:“不……不准!” 他发现自己说话顺畅了些,又开始大骂:“你胡说八道污蔑我,害的我家娘子要跟我和离,我好端端的一个家,因为你这骗子就要散了,可怜我们家宝儿才七岁……我不过是来找你理论,好让你同我家娘子解释一下,结果你不仅不道歉,还要逞凶……” 林若脚下微微用力,踩断他的话,不理周围谴责的目光,轻笑一声道:“你自己先来掀了我的摊子,倒说我逞凶。至于我的卦……要是不准的话,你这会儿就该继续找自己的猪去了,怎还有空来找我的茬儿?再说了,你家娘子又不是猪,怎会因为我的一卦就同你和离?可是她听了孩子的话,在屠夫那儿找到了自家的猪,知道是你所卖,所以才要同你和离?” 汉子艰难道:“你胡、说、八、道!” 林若耸耸肩,叹道:“罢了,我也不是衙门的捕快,真相如何我懒得去查。要不,那这样吧!”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竹根雕刻的精致竹牌,道:“这是我师门至宝,能通天地鬼神。我的卦准不准,你心里比任何都都清楚,所以这竹牌是否有神通,你也应该心中有数。你且对着竹牌发誓,说若你家的猪并非是你拿去卖了换了赌资,那你今日之内必遭横死……只要你发誓,我便与你十两银子。” 他笑笑道:“你既然说我是骗子,那这竹牌自然也是假的,更何况你是清白无辜的,自然就更不怕了不是?所以……小书,银子!” 小书清脆应了一声,取了十两银子来,在那汉子面前晃了晃,道:“好了,发誓吧!若我家公子果然算错了,这十两银子你拿去,算是给你的赔偿,若是不然,这钱也不必还……便当我家公子慈悲,赏你的丧帐费。”虽然知道他家公子的卦不准,但是在外人面前,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扫了他家公子的威风的!十两银子而已嘛,最近他家老爷财源滚滚,赔得起! 见那汉子扭曲着脸不说话,小书又道:“快点啊,说句话立时就能换十两银子,这么划算的买卖为何不做?” 见汉子依旧不说话,小书转向林若道:“公子爷,是不是您踩得他太重了,所以他说不出话来?” 林若松开那汉子,退开两步,汉子捂着喉咙咳嗽几声,眼睛盯着面前的竹牌,就是不说话,眼珠子转的飞快——这牌子,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十两银子呢,说句话就得……可万一是真的呢?他一条小命可就……那可是今天就应验的毒誓呢!他还没活够…… 周围看热闹的人见状,都开始小声议论,小书正待继续催促,只听旁边的妇人发出一声哀嚎:“天杀的骗子,骗人银子不说,还将我家当家的打的话都说不成了,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了!你们这些杀千刀的,我和你们拼了!” 就要扑上来厮打。 小书忙挺身拦在林若身前:以他家公子的身份,怎么能和一个妇人纠缠?现在该是他小书出马的时候到了! 却见那妇人还未冲上来,已经被两个神色冷峻的汉子一左一右按住。那妇人干惯了农活,力气不亚于一般男子,但在这两个汉子的挟制下,却半点都挣扎不开,只一张嘴却还是不饶人,又是哭又是骂。 林若转身看向她,叹道:“这位大娘,我却不知道你为何要替他出头。你家相公游手好闲又好赌成性,今日卖猪,明日就要卖儿卖女卖地卖房。若是他死在自己的毒誓之下,也算是好事一件,大唐不禁寡妇再嫁,再不济,守着儿女田地也能勉强度日,也比跟着他,总有一日被他害的家破人亡要好。” 几句话说话,那妇人忽然安静下来,神色复杂,却终究没继续再骂,气氛猛地变得诡异起来。抓住她的两个汉子见状,松开手退开,站到一个青色胡服的青年身后。 “你个吃里扒外的贱人,看老子不打死你!”见妇人竟不吭气了,汉子大怒,就要爬起来过去厮打,却又被林若一脚踹翻。 林若淡淡问道:“说!我的卦准不准?” 汉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看着林若手中的竹牌,再看看明显站在林若那边的胡服青年,艰难道:“……准。” “准就好,”林若笑笑,道:“我刚刚才想起来,你先前不曾付我卦资便走了,承蒙惠顾,十两银子,谢谢。” 汉子失声道:“我哪有十两银子?” 林若道:“我说你有,你就有。要不要也发个誓?” “你……你……”汉子结结巴巴道:“你一卦,再怎么也不值十两银子,你你……” 林若打断道:“本来是不值的,现在值了。承惠十两纹银,谢谢。” 汉子嘴唇抖了抖,终于没敢再说什么,抖抖索索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布包,小书嫌他动作太慢,一把抢了去打开,诧异道:“公子,三十两呢!” 林若哦了一声,道:“那倒正好了。方才他踹翻了我的摊子,多的二十两,正好赔我的铜钱。” 汉子一溜烟爬起来,冲向小书:“那是我的银子!你还我银子!你们敢抢我银子,我跟你们拼了!” 小书偷眼看下他家公子,见他家公子神色淡淡,顿时会意,一挺胸道:“什么你的银子,我家公子早就算出来了,你收了人家的银子,故意来我家公子的摊子上捣乱!呸,不要命的小子,这种银子你也敢收,信不信回去就七窍流血而死?我家公子仁慈救你一命,还不知道感激!” 汉子一僵,竟真的不敢再扑上来,又看看那个漂亮的要命,也厉害的要命的小书生,扭头冲自己的妻子去了,抬手便是一耳光:“你个臭婊子,你是不是早就盼着老子死了?老子今天非打死你不可!” 那妇人尖叫一声扑上来,道:“你敢打我?一天到晚就知道赌钱,家里那点值钱的东西都被你偷去卖了,要不是老娘辛辛苦苦养着你,你早就不知道在哪儿饿死了!你还敢打我?” 妇人一把揪住汉子的头发,和他厮打在一起,竟完完全全占了上风:“打我?打我?你敢打我?老娘明天就去跟你和离!” 看着这场闹剧,林若无语扶额,转身对站在一旁的青年拱手道:“多谢秦……嗯,多谢秦兄相助。” 这妇人这般凶悍,估计小书是拦不住的,刚刚若非李世民的手下出手,他就得亲自上去和那妇人肉搏了……想想都有些后怕。 李世民微微一笑,道:“我看今天你的摊子也摆不下去了,一起喝一杯?” 林若摇头道:“谢了,不过今日伯父休沐,我要回去陪伯父用饭。” 李世民道:“既如此,那便改日吧!改日我送帖子去贵府,林兄请务必赏脸。” 见林若眉头皱起来,又微微一笑,道:“我记得,我们之间也有卦资未结呢!” …… 楼上,李建成将酒杯在地上摔的粉碎,咬牙道:“李世民!” 第74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0 摆了小半日的摊,做了四笔生意,挣了三十两银子外加三十文铜钱——虽那三十两有勒索之嫌,但这个挣钱效率实在是高,小书一路上眉开眼笑,连挨得那几顿臭骂都不放在心上了,喜滋滋道:“公子爷,您怎么知道那家伙的猪是他自己偷去卖了的?” 林若在看书,头也不抬:“算的啊!” 小书不满的嘟囔:“公子您又耍我!” 林若好一阵无语:在他这个书童心里,“公子的卦不准”这个结论还真是根深蒂固。 算了,不准就不准吧! 林若摇头,忽又想起一事,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那汉子是收了别人的钱故意来找我们的麻烦的?”今天小书表现的让他都有些惊讶了——他知道自家的书童察言观色体会自己的意思的本事是一流的,却不知道他原来还有洞察之能。 “啊?”小书惊讶道:“还真是这样啊?” 他惊呼了好几声,才道:“小的不知道啊!小的是故意这样说来污蔑他的——周围好多人看着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抢钱,多不好意思啊!” 林若扶额,他忽然有点手痒,有点想捶墙:好吧,我错了,我真不该高估了我家的小书童。 小书还在大呼小叫:“哎呀呀,小的就说嘛,小的猜的都比公子爷您算的准!随口一说就说中了!公子公子!下次不如小的也去摆个卦摊,这样我们就可以挣两倍的钱了啊!” 林若叹气,不说话了。 小书自己得意了好一阵之后,才又道:“公子爷,您还没告诉我,您到底是怎么知道那家伙的猪是他自己偷去卖了的呢!” 林若继续叹气——处于兴奋状态的小书,若是不能满足他的好奇心,只怕会一直喋喋不休下去,只得道:“看那汉子和他家孩子的打扮,显然生活很困窘,对于那种人家,一头猪足以抵的上半年收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果这么重要的东西丢了一夜加半日,已经病急乱投医到了找人算命的地步了,可那汉子脸上却不见丝毫焦急,只有懊恼和烦躁。那么多生意兴隆、看着仙风道骨的卦师他不去找,偏偏到我们摊子上来,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而且我问他猪是怎么丢的、什么时候丢的,他答得不耐烦,听得也不仔细,哪像是急着找东西的模样?显然是他自己做了家贼,来做个样子应付老婆孩子。” 小书哦了一声,继续追问:“那公子爷您怎么知道他是去赌钱了,而且还输的精光?” 林若道:“他说话的时候,右手的大拇指一直在中指和食指上摩挲,这是摸牌九的动作,若不是上瘾很深的赌鬼,不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对这种赌鬼来说,手里有银子怎么可能不第一时间拿去赌?而且他眼带血丝,一个哈欠连着一个哈欠,显然是整夜未睡,若他不是去赌了,难不成是去找那头早就被他卖了的猪不成?我从他的表情看出他应该是输了钱,至于有没有真的全部输完……谁管他呢?” “那也不一定,”小书想了想道:“可能他故意找上一整夜,好让他娘子不起疑呢?毕竟他娘子那么凶,他肯定也是怕的。” 林若道:“你注意到他家孩子的裤脚上,有许多浅色的、看上去有几分锋利的条状污渍没有?” “有吗?”小书挠头道:“污渍怎么了?” 林若叹道:“这是清晨走过草地时,露水留下的痕迹。显然连那七岁的孩子都漫山遍野的找去了,可他的裤脚上却干干净净,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小书再次哦了一声,忽然有些不安起来:“公子,他们家已经这么穷了,又丢了猪,小孩子那么可怜,我们还拿了他们三十两银子,是不是太那个了……” 林若冷哼一声道:“将这种害人所得的钱留给他们,让他们尝到了甜头,下次继续害人吗?这三十两银子,显然那妇人是知道的,她来的时候为何情绪那般稳定?因为她的损失已经有所弥补……” 他说了一半忽然停下,顿了顿叹道:“好吧,其实这些都是借口,最重要的是,他们要害的人是我啊!他们害我,我还将他们害我所得的钱留给他们……你家公子爷我像是那么蠢的人吗?” 小书又哦了一声:他家公子好有道理哦,他家公子总是这么有道理! 耳根终于清净了,这一趟下来,林若感觉比算卦还累,连看书的心思都没了,靠在车厢上闭上眼睛养神,忽然耳边传来小书的自言自语:“我就说嘛,公子爷哪有那么准的,差点吓我一跳……” 林若:“……” 说起来,这个时代民风淳朴,普通百姓大多不知道如何掩盖自己的情绪,哪怕是不会卜卦,想做个神算也不要太简单:譬如早晨那一对夫妻,丈夫手里提着安胎药,口里问着什么时候能有子嗣,眼睛却不受控制的一个劲儿朝他娘子肚子上瞥。还有他娘子,那副紧张兮兮护着小腹的模样,就差没直接说自个儿有了身孕了! —— 秦王李世民向来言出必行,林若回府不久果然接到了他的帖子,约他晚上在“会宾阁”小聚。 “会宾阁”是长安城最大的酒楼,却又不限于“楼”,在酒楼后面,修有多座清雅的小院,地方宽敞、环境清幽又无闲杂人等打扰,若有需要,还可让店里的伙计请来歌舞助兴,是以长安城里有些家资的,大多喜欢在此聚会。林若也是这里的常客,他与那些同窗日常聚会的地方,除了城外一些风景秀丽之地,便是会宾阁了。 或许秦王正是想到这一点,才约在此处。 林博远看着帖子叹气,这帖子偏在他休沐在家的时候送来,光明正大的都让他有些头大了。 “阿若。” 林若无辜的看着林博远:“伯父想一起去?” 林博然顺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别闹。” 林若一头黑线,林博远叹道:“阿若啊,伯父……” 说到一半,却又一顿,道:“伯父也约了几个朋友小聚,这会儿就该走了。你晚上早些回来,别喝多了。”他家侄儿不是蠢人,有些事不需他提醒。 林若含笑应了。 林博然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别玩火。” 将帖子塞进林若手里,转身出门。 林若低头看着帖子,也微微叹了口气,他都不知道该说李世民是狡诈还是大气的好。 当初在罗城,当他表明自己的立场时,李世民虽一开始有些恼羞成怒,但最终的选择却是成全。 可他一面帮他免于太子疑心,一面却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结交之心,先是公然宣称是林若的一卦让他免于血光之灾,如今又光明正大的下帖子宴请……但在此同时却又偏偏替林若瞒下了最关键一环——他主动救他的那一簪。 这让林若想对他生出恶感都难。 若李世民这些举动,并非出于本心而皆是心术的话,他林若,甘拜下风。 拿到帖子,林若并没怎么为难:虽然不知究竟,但看太子建成的态度,他此刻显然已然成了香饽饽,而李世民此举,无疑让他这香饽饽变得更香了。 既是香饽饽,行事倒不必再那么小心翼翼,且李世民帖子已经下了,他若去了,李建成心中难明留下个疙瘩,可他若不去,只怕又要想:“他林若一个布衣书生,伯父也不过是个五品小官,何来的底气拒绝秦王?是否因他们私交甚好?” 反倒是去了,更显坦然。 …… 秦王李世民的邀约颇显诚意,不仅地方是林若惯去的,连人都只带了林若熟悉的几个侍卫。林若进门的时候,李世民正一个人自饮自斟,林若轻笑一声,道:“怎的客人还没到,殿下这做主人的,倒先喝起来了?” 李世民示意他坐下,到:“本王想着,本王大小也是个王爷,本王请客,做客的总要来的早些吧?谁知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只好自己先喝杯闷酒了。” 林若道:“可是若早到了,做主人的还未准备好,岂不是更显失礼?” 李世民摇头失笑,道:“如此倒是本王来早的不是了?罢了,你总有许多歪理可讲,本王说不过你。来,喝酒。” 说着亲手给林若斟上一杯,林若举杯道:“先借花献佛,谢殿下没有落井下石,让伯父在太子府,还能有个容身之地。” 李世民知道他说的是簪子的事,抬手饮了,淡淡道:“在你心里,我李世民就是这样的卑鄙小人,会利用你救我之举,险你于不义?” 林若道:“若真这样想,那日草民便不会出手了。但无论如何,谢还是要谢的。” 说着将酒杯再度斟满,递给李世民。 李世民神色微缓,接过酒杯,悠然道:“今日令伯父收到帖子,是不是为难的很?” 林若苦笑:“殿下是故意的?” 李世民点头:“是啊,是故意的。” 他这般坦然,倒让林若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不问问为什么?”李世民反问一句,却不等林若答话,又兀自道:“因为我很生气啊!” 他慢悠悠的喝着酒,道:“那日看你趁本王遇刺,骑马离开,当真是生气的很。本王征战沙场多年,不是没在危急时刻被人背弃过,却从未这般生气……哪怕是被你所救,还是一样生气,不,应该说是更生气……” 林若不解的看向李世民,道:“草民与秦王,原本就非同路人,谈何背弃?” “是啊,”李世民自嘲一笑,举杯一饮而尽,道:“所以很生气。” 他五指一合,手中瓷杯发出一声脆响,化为碎片落下:“……更生气。” 林若皱眉,又取了一个酒杯斟满,放在李世民身前,淡淡道:“承蒙抬爱,草民受宠若惊。“ 坐下将自己的那杯一饮而尽,眉眼瞬间舒展开来——还真是好酒,除了不够烈。 李世民盯着林若好一阵,见他自饮自斟,偶尔吃点下酒菜,模样自在的很,苦笑一声道:“罢了罢了,生气也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我李世民自认恩怨分明,从不肯欠人什么,今日,我们先把帐算清楚。” 林若笑笑不语,他和李世民立场不同,这般将帐算清楚以免日后束手束脚,倒是甚合他的心意。 李世民起身取出两个小匣子,道:“如你所言,捡的总比不上买的名正言顺。前不久本王又捡到两件东西,你准备收本王多少银子?” 他打开木匣,其中一只木匣不出林若所料,正是他那根玉簪,而另一个木匣里,装的却是一只看着有些眼熟的竹笛。 李世民见他目光落在竹笛上,伸手取出来把玩,道:“本王一直想问你,当初你掷了瑶琴,可说是迫不得已,那这竹笛,为何也要扔了它?” 林若看着李世民,问道:“殿下不知道?”原来是那只啊,这位秦王难道有收集癖?一只普普通通的竹笛也要派人去捞。 李世民反问道:“本王应该知道?难道林才子是嫌这笛声入了本王这粗人的耳,污了这竹笛不成?” 林若失笑,道:“殿下可真是……”要说真不愧是做王爷的,这么离谱的理由竟都想的出来。 摇头叹气:“那天……我吃了烤鱼没洗手啊殿下!” 李世民微楞。 林若道:“这笛子是我随手做的,又不值什么钱,当时被我弄得脏兮兮、油乎乎的,不扔掉难道再揣回怀里?” 李世民半晌无语,好,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很接地气,想到这位大才子将琴扔了还让小厮偷偷捡回去卖钱的行径,竟完全吃惊不起来。 只听林若继续道:“这竹笛不值钱,殿下若喜欢,拿去就是了,原就是扔了不要的。至于这簪子……殿下不如还我?” 李世民反问:“然后你再拿去卖掉?” “呃……嗯。” 林若原想否认,可是一想,这簪子可是戳过人眼珠子的,总不能再插到头上去吧?不卖难道留着做传家宝啊? 李世民叹气:“不如卖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林若这次答得飞快:“承惠白银一百五十两,谢谢。” 李世民想起白天他对那赌鬼说的那句“承惠三十两“,心里一阵不舒服,道:“银子没有,簪子有一个,要不要?” 林若苦笑:“殿下不如还是将我的这支还我算了。“ 李世民不理,从怀里取出一只碧玉簪,放在林若面前,道:“就这么一根,你爱要不要吧!” 知道林若的顾忌,又道:“放心,我不至于拿自己送的东西来害你,此玉是我意外所得,没人知道它是我的。” 林若不语,拿起玉簪在手中把玩片刻,这玉簪虽然造型朴拙,雕工普通到近乎拙劣,但玉质却强过他那支太多,笑笑塞进袖子,道:“那就多谢殿下了。“ 李世民见状微微一笑,又道:“这笛子虽说不值什么钱,但本王总不能白要你的东西,更不愿捡人不要的垃圾,所以,就算你一文钱好了。” 果然从怀里掏出一枚铜钱出来,推到林若面前。 林若对铜钱最感兴趣不过,伸手拾起来把玩,发现这铜钱分量比一般的要重几分,图案也清晰细致的多,显然并非市面上流行的那种。 只听李世民又淡淡道:“日后你可以拿着它,从本王手里换一个人……不管他做过什么,只要你拿这枚铜钱,本王饶他不死。” 林若了然,知道这才是他那一簪的答谢,秦王殿下的命比旁人贵重,一只手换一条命,也算公平买卖。 笑问道:“是不是草民拿着这铜钱来杀了殿下也没事?” 李世民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若是本王没事,你自然也没事。若本王死了,谁又来给你兑现这铜板?” 这个人倒是不迂,林若笑笑,继续研究,一面道:“这钱有什么特别?殿下下次见到能认得出来?” 李世民神色变淡,带了几分漠然道:“本王攻下洛阳,灭了王世充之后,父皇赏了我两个筑钱作坊,却是旁人没有的恩宠。所以我留下工匠雕刻出来的第一枚母钱,做个纪念,想着父皇待我,终究是不同的……” 他笑笑,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道:“不过你说的对,再看见它我未必认得,所以你若要拿它来换人,最好亲自来。旁的人,本王是不认的。” 言下之意,却是有没有铜钱无关紧要,只要来的人是林若便可。 林若不置可否,将铜钱也收了,又道:“殿下既有筑钱作坊,想必这种母钱有不少,可否多给我几枚?” “嗯?” 林若叹气:“我的卦总是不准,我想着是不是找的铜钱不对,也许换成那什么母钱,说不定就准了呢?” 竟在这会儿还想着他的卦,李世民一时无语,好气又好笑道:“本王倒觉得你的卦准的很呢!” 停了停又道:“你的卦准不准的且不说,那句‘血光之灾’却是帮了本王的大忙,否则本王身边怕是要折损不少人手,这些人都是随本王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若是死在战场上也就罢了,若……” 他语声微顿,道:“这个人情,就用林博远来还如何?” 见林若不语,李世民淡淡一笑,道:“若他追随大哥,一路飞黄腾达,这句话只当我没说过,若他有一日,生死握与我手,我放他一条生路,如何?” 林若看着李世民,半晌才叹道:“殿下不觉得有些交浅言深了吗?” 李世民这一段话,几乎明白表示他有夺位的野心了,浑然忘了对面坐着的,明面上还是太子那边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正因为他是太子的人,反倒不怕说出来,这件事反正双方都心知肚明。 李世民嗤笑一声,道:“怎么?直到现在,阿若竟还想置身事外不成?” 林若耸耸肩,随口道:“我是小人物。”他是小人物,皇位更替这种事,轮不到他来操心。 李世民眼睛紧紧盯着他:“你是小人物,还是只想做小人物?”是无力插手,还是不想插手? 林若默然片刻,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殿下是聪明人,草民便也不掖着藏着。” “论公,殿下雄才大略、知人善用,太子殿下英明仁厚、沉稳谦和,两位日后无论谁继位为帝,都是有为之君,都是百姓之福。论私,哪位殿下与我,都唯有恩义,”林若道:“既然如此,我又不想飞黄腾达,为何要卷入这场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正义可言的战争,和一些与我没有任何仇怨,甚至还是为民为国的好人好官们,杀的你死我活?”他求的只是明哲保身,从未想过要左右逢源,和这些人虚应故事,李世民胸怀大度,他反而可以直抒胸臆,省了日后没完没了的试探。 说话间,他直视李世民双目,李世民脾气不好,听完这些话想来又要发怒,不过等他冷静下来就好了。 他等着李世民翻脸,谁知李世民看了他许久,忽然噗嗤一声失笑起来,似自言自语,又似反问林若:“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正义可言的战争?” 他回过神来,将杯中酒猛的一饮而尽,道:“前不久,有自称是为了我好的人对我说,说我不是嫡长,并非正统,不该因一己私利谋夺江山……这难道不是道理?这难道不算正义?”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双眼死死盯着林若,等着他开口,林若落败,无奈叹道:“这天下、这江山,谁不是因一己私利在争、在抢?起事时都喊替天行道、为民除害,成事后可见有将皇位让给别人来坐的?若轮正统才能继位……请恕我斗胆问问一句,当今天子、殿下的父亲大人,可算正统?”天下只有一个,皇位只有一个,想要就得抢,哪有那么多的道理可讲?若真都讲正统大义,如今怕还是禅让制,秦皇汉武周天子,哪个算正统? 李世民依旧盯着他不放,道:“那人说,就算我得了江山,这谋朝串位、弑兄杀弟之举也会遗患无穷,日后我的子孙也会争相效仿,以致骨肉相残、血流成河……” 林若反问:“你为何一定要弑兄杀弟?” 李世民看着他不说话,林若叹了一声,道:“若殿下成事,日后是骨肉相残还是清净度日,殿下的后人自己来选,若殿下不成事,日后皇室便是一派和气,又与殿下何干?”这天底下哪里有一派和气的皇室?皇室骨肉相残,不是从他李世民而起,更不可能因他李世民而灭。 李世民盯着林若看了好一阵,忽然大笑起来,猛的站起来举起酒壶,直接仰头倒进嘴里,就这样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林若耸耸肩:李世民野心早起,岂是旁人几句话就可以消弭的?他不过是想求个心安理得罢了。 既然他想要心安理得,那他就给他个心安理得好了,反正歪理这种东西,他满肚子都是。 又微微皱眉,从怀里掏出簪子——这才是真正的麻烦。 第75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1 下帖子、定院子,摆了偌大的阵势,结果两刻钟不到,酒没喝上几杯,做主人的倒先走了,任谁看来都是不欢而散四个字。消息传出去,倒让一些人松了口气。 “公子爷,今天咱们去哪儿摆摊?”昨天尝到甜头的小书一大早就来怂恿主子出去挣钱。 “今天有庙会?” “没……” “没庙会去摆什么摊啊?” “为什么一定要有庙会才摆摊?”小书道:“您看街上那些相面算卦的,不是一年四季都在吗?您好歹也敬业一点嘛!” 林若一书糊在小书脑门上,道:“你家主子我指着这个吃饭呢?还敬业呢?” 小书大失所望,又建议道:“那今天干嘛?要不去书院?主子您有段日子没去了。” “不去。”林若伸了个懒腰,道:“我记得去年和同窗一起去山里游玩的时候,曾找到一个小瀑布,景色极为清幽。瀑布旁的山壁上,还长着偌大一株紫藤,褐色的藤蔓蜿蜒如龙蛇,枝叶繁茂、葱翠如玉。可惜我们去的时候不对,只见其叶,不见其花,但已然颇为壮观。昨儿我看见街上有小姑娘在卖紫藤饼,山里那株紫藤应该也开了花,想来一定是灿若云霞……今儿我们就去看那株紫藤!” 顿了顿又道:“你找几个人,分别去楚兄他们府上走一遭,问问他们去不去。跟他们说好了,我可是不等他们的,若他们要去,自备酒菜渔具,我们到那小瀑布底下见就是了。” 小书道:“主子您总是想一出是一出的,哪有约的这么急的,会有人去才怪好吧?要不今儿约了明儿去,这样人家才有时间安排啊!” 林若道:“明天谁知道我还有没有这份闲心呢?没人去就没人去。人多有人多的热闹,人少有人少的清净。” 天大地大公子最大,跟了这么个任性的主子,有什么法子?小书认命的出去找人送信,收拾家伙什准备出门。 ×××××× 幽静的山林中,只有薄薄一层泉水、加起来不过一丈来高的小瀑布轻声欢歌着,瀑布下是一片清可见底的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和云锦版的蓝紫色繁花,于是湖水下那大大小小的鱼儿,便仿佛成了天宫的来客,在云海花海中尽情游弋。 这片宁静祥和的天地中,唯有林若和小书两个,做了擅闯的恶客。 只因怕鱼腥味儿熏到他家主子,小书将乱七八糟的东西深埋后,坐在离林若老远的地方抹调料——这大的鱼,腌制一会儿再烤更入味。 看一眼清清静静的来路,再看看躺在树下小睡的林若,小书叹了口气,神色黯然。 他们已经来了半日,可是公子爷约的那些同窗却一个未至。虽说是约的急,可以前主子也没少干这种事,每次响应的人都不少,还夸他家公子颇有魏晋名士之风,可今天…… 定是这些人看昨儿他家主子和秦王闹翻了,又觉得他不能写诗论经,前程无望,所以不肯再亲近了!一个个都那么势利! 小书越想越是气愤,越想越是伤心,手底下不知不觉加重了力道,将鱼皮都揉掉了一层。 他家主子招谁惹谁了,好端端的被人陷害发下那种誓,已经够惨了,结果还没缓过劲来,又被迫离京。 别看不管谁问,他都满口的这次出行怎么怎么好玩,怎么怎么逍遥,看到多少美景,遇到多少趣事,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一路的艰辛。 大多数时候都在翻山越岭,连他这样打小在山里跑惯了的人都有点吃不消,可他家娇生惯养的公子爷硬是没叫过一声苦,脚上的泡挑了一层又一层,眉头都没皱过一下。便是不走路坐车也好不到哪儿去,那路能把人骨头都颠散了,晚上露宿山里的苦就更不必说…… 只看如今他家公子在瀑布旁都能睡的着,就知道他们这一路过得什么日子了。 可怜他们家公子从小到大,都被老爷当眼珠子似得疼着宠着,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这种罪? 就算回京了,也没遇见过一件好事!连去庙会上摆个摊儿玩,都被人找茬! 小书看着睡得香甜的主子,心疼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忽然身后传来动静,小书大喜转身,口中抱怨道:“你们怎的现在才来……你们……” 说到一半,语气忽然变得失落又诧异:“你们是什么人?” 来的是一老一少,看起来应该是父子两个,带着六七个从人。小书自认认得所有公子爷的朋友,但从没见过这两位,显然并非应约而来。 那老者一身文士打扮,看上去五旬开外的年纪,容貌清隽、气度雍容,虽不再年轻,但双目却依然清澈有神,举手投足间贵气尽显。 年轻的则着一身胡服,约莫二十三四,生的高大俊美,只是双唇略薄,看上去甚是薄情。 听到小书发问,那年轻人一挑眉,道:“你又是什么人?” 小书愣了愣,道:“我是林府的书童,侍候我家公……” 忽见那几个从人挑着东西便要过去,忙张开双手拦住,道:“站住,那边不许去!” 年轻人道:“怎么不能去?难道这里是你家的不成?” 小书道:“虽不是我家的,可也不是你家的!这山这么大,我家公子约了人在这里聚会,你们到别处去玩吧!” 年轻人嗤笑一声,道:“谁说……” 忽然耳边传来老者一声轻咳,年轻男子将手中的扇子打开又合上,道:“要这么说,也该你们走才是,我和我爹每天来这里游玩,可没看见你们,没道理因你们来了,我们便要让出去吧?” 小书一楞,只听那老者道:“既然不是你家的,也不是我家的,你能来,自然我也能来。再说了,你说你家公子约了人,我看着这里却冷清的很啊!怎么,你家公子约的人,一个都没来?” 小书一噎,恼羞成怒道:“要你管!” 老者笑道:“看来是有约不来,而我们正好无约而至,岂不是缘分使然?不若你去问问你家公子,肯不肯将这美景,分与我们同赏?” 小书眨眨眼,这种事以他家公子的脾气,多半是要答应的。而且这两个看起来也是读书人的样子,和自家公子应该能说到一块去,有他们在,也省的公子爷为那些没义气的家伙们伤心! 想了想道:“那你们过去可以,但是不许大声喧哗吵到我们家公子!” 见那年轻人又要说话,忙抢先道:“以前不算,今天毕竟是我们先来的,你们来就来了,还扰人清静就是你们不对!” 老者笑道:“好,我们小声些就是。” 小书向来心软,见老者那么好说话,又觉得自己似乎太过分了些,有些不好意思挠头道:“嗯,你们要不要吃烤鱼?我刚刚抓了很多。” 小书抓鱼的本事很棒,而且这里的鱼又笨又多,好抓的很。刚刚林若画画写字的时候,他就在抓鱼拾柴。原以为会有不少人来,他还特意多抓了许多,但现在看来,应该不会有人来了,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老者笑笑道:“小兄弟,这里环境如此清幽,你在这儿抓鱼杀鱼烤鱼,不觉得大煞风景吗?” 小书道:“你只要把我们也当成这风景的一部分,就不会这么觉得了啊!” “哦?怎么说?” 小书道:“你看到兔子吃草,会不会觉得破坏了环境?你看到大鱼吃小鱼,会不会觉得大煞风景?八成是不会的,因为这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人饿了吃鱼,也是天经地义的啊。“ 老者笑道:“小兄弟念过书?说起来倒是一套一套的。” 小书道:“我是跟着我家公子念过书,不过这些话却不是我说的,是我家公子说的。” 想来这些人是不会要他的鱼了,回头带回去给家里人也尝尝鲜——山里的鱼味道比外面的更加鲜滑,一般还吃不到呢。 小书不再多说,行了个礼,回去继续做自己的事,只是眼睛更忙了,除了要盯着自家公子、观察来路,还要瞅着新来的这群人,不让他们靠近公子。 看着看着,忽然觉得这一幕怎么这么熟悉呢?再看看那对父子,心里有些发毛——这两个,不会也姓李吧? 呸呸,哪有那么巧的! 要是真这么巧,那他小书,以后说什么都不再烤鱼了!每次烤鱼都遇不上好事儿! 小书收起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联想,开始点火,今天他们带的家伙什齐全,除了烤鱼,他还准备煮一道香喷喷的鱼汤,连野菜木耳都已经准备好了。 刚把火点着,那老者到他身边坐下,道:“小兄弟很能干啊!” 说是书童,除了会读书写字,还能下水摸鱼、生火煮饭,不容易啊! “那是,”小书边干活边吹牛道:“我们家老爷穷嘛,所以每个人都当几个人使唤,要是不多会几样儿,早就混不下去了啊。” 那老者和他不着边际的说着话,忽然瞥见脚边用来引火的纸团上隐隐透着墨痕,随手捡起来打开一看,顿时惊异出声:“好画啊!” 纸上画的,显然是这一树紫藤,色泽浓烈、笔力劲秀,虽只取了数枝,仅寥寥数笔,却显得生机盎然,让人仿佛能透过画纸,看见那满树的繁华。最难得是正奇相辅,粗狂时饱满洒脱如泼墨,精细处墨如毫丝,似断非断,那纤细的藤蔓在阳光下宛若透明,在风中似颤非颤…… 小书最喜欢听人夸他家公子了,一面小心维护着火苗,一面得意洋洋道:“当然是好画了,要知道我家公子可是长安城第一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随便画几笔,都是你们这些人这辈子没见……“ “好画!好画啊!”老者自动过滤了耳边的噪音,越看越是喜欢,忍不住再次惊叹出声:此画虽笔力还不够老练,但这份灵气却旷世…… 忽然眼角瞥见那小书童手里又点着了一张纸去加大火苗,顿时大惊,一把抢过来,扔在地上连连扑打,怒道:“你做什么?” “什么我做什么?该问你做什么才是!”小书只觉得莫名其妙,刚反骂了一句,又惊跳起来:“袖子!袖子!你袖子着火了!“ 忙扑上去帮忙拍打,一面抱怨道:“干什么啊,穿这种衣服就别碰火啊!哎呀!都什么时候了,别管那破纸了!别乱动你……” 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小书终于扑灭了老者身上的火,老者终于抢救出那半张烧焦的废纸。 老者将赶来帮忙的从人挥退,看着纸上的半树藤萝,气的肝颤。与先前那副相比,这一副画的却是全景,整幅图潇洒写意、大气磅礴、酣畅淋漓……可这么一副佳作,现在就剩了一小半,这一小半还是焦的! “你、你你……”他指着小书,怒喝道:“你做什么!” 小书先是被他吓了一跳,又想起这事儿自己才是理直气壮的一方,硬着脖子顶道:“什么我做什么,我生火呢你没看见啊!我才要问你呢,你干什么?好端端的朝火里扑!” “你,你就拿这个生火?” 小书道:“你不知道现在是春天?找点生火的东西多难啊,有现成的纸为什么不用?” “你就没有别的纸可用了?”想起先前他没注意,这小子已经烧了好几张了,更是又急又气。 小书用“这都不懂”的目光看着他,道:“可是别的纸都没用过啊,烧掉多浪费……“ 烧掉多浪费……多浪费…… 老者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这臭小子,幸好不是他家的,不然早就把他大卸八块了! 小书看他气成这样子,也觉得胆颤,转眼瞥见自家主子正坐起来揉眼睛呢,顿时如蒙大赦,叫一声:“我不和你说了,我家公子醒了!” 一溜烟跑了。 林若也注意到这边的情景,对老者微微点头,起身到湖边洗了把脸,接过小书递来的布巾,道:“怎么好端端的跟人家闹起来?” 小书委屈道:“我自个生自个的火呢,没招他没惹他的……谁知道他发什么……” 林若低喝一声:“闭嘴!” 小书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林若简单梳洗了下,走向老者,歉然一礼,含笑道:“小书向来心直口快,没甚规矩,但心肠却是极好。如有得罪之处,学生替他陪个不是,望老丈大人大量,莫要与他计较。” 老者看着从树下信步而来的少年,微微眯起了眼。 从小到大,他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音乐、书画、诗词……还有人。 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癖好,只是单纯的喜欢,他后宫皆是绝色,他身边用的內侍一个比一个俊秀,连大臣,他都更喜欢重用那些清俊出尘的。 可这些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眼前的少年,容貌如画,风姿出尘,这般缓缓走来,宛如从古卷中走来的仙人,美的如真似幻。 年轻人干咳一声:“爹!” 他委实有些无语,他甚至觉得,他这位父亲,有时候不像是个皇帝,而像那些个文人,冲动任性、多愁善感、优柔寡断、不切实际,他的有些想法在他看来,简直天真的可笑。 可偏偏这样一个人,却坐上了那至高无上的位置,俯瞰天下。 他们兄弟几个势成水火,他父亲的这种性格功不可没。先是一时冲动许下立太子誓言,等他真的登基了,却又觉得长子是嫡长,能力不弱又孝顺,也为大唐基业立下大功,怎么能无过剥夺其嫡长应有的身份地位?而且如此枉顾礼法,也对后世传承不利。于是违约立了长子做太子。 既心意已决,太子已定,就该果决些,让别的人都死了那份心才对,可他看到次子,也是心软内疚:原本答应给他的,如今二话不说给了他哥哥,可怜他辛辛苦苦在外征战,这天下倒有一大半是他打下来的,却给别人做了嫁衣裳…… 于是各种殊荣,现在那个人,武有天策府,文有弘文馆,手下兵多将广,谋士如云,俨然就是一个小朝廷…… 这让两个人怎么不斗起来? 不过,他们斗起来,对他只有好处就是。 胡思乱想间,老者对少年招手,道:“过来坐。” 他的从人早已布好了蒲团,摆好了美食美酒。 林若大方坐下,老者虎着脸道:“这些画是你画的?” 林若点头,老者怒道:“那你那书童用你的画稿引火你知不知道?” 林若愣了愣,茫然道:“我们家一向节俭,一直用这个引火……有什么问题吗?” 一向节俭……老者气的差点背过气去。 这可真是……够节俭! 还不等他发怒,只听林若笑道:“我明白老丈的意思,不过这些只是废稿而已,便是不拿来引火,也是要烧掉的,何不物尽其用?” 老者眼睛一亮,道:“只是废稿?那可有成品?” 林若颔首示意小书去取,又笑道:“我约人来这里游玩,谁知道竟无人回应,我越想越是不忿,所以想画一副最吸引人的画来,勾的他们心痒难忍,让他们好生后悔一次。所以就多画了几张,留了一份,其余让小书处理掉,倒让老丈误会了。” 老者看了坐在他身侧的年轻人一眼,目光又转回林若身上,道:“你这孩子心性倒是不错,他们不来赴你的约,你也不怪他们?” 林若笑道:“我自己一时心血来潮跑到山里来,总不能要求旁人个个都同我一样啊!各人有各人的喜好,焉能事事强求?” 说话间,小书已经取了画来,林若接过递给老者,道:“为了吊那些人的胃口,我用了些小伎俩,入不得方家法眼。” 废稿就已经足够出色,成稿更让人期待,如今还有所谓的“小伎俩”,老者更是好奇,忙不迭的打开,顿时连呼吸都为之一顿。 他欣赏过不知道多少名画,赏笔锋、赏意境、赏构图……可看到眼前这幅画的一瞬间,他却一时间什么都想不起来,心里唯独剩下一个字——“美”。 画里应是凌晨,天空是灰暗的、山壁是灰暗的、潭水是灰暗的,于是那大串大串深紫浅紫的花儿、零星点缀的碧色的叶子,还有那花瓣上晶莹剔透、盈盈欲滴的露珠儿,便成了唯一的亮色。在黯淡的背景下,那花那叶那露珠儿,仿佛在闪闪发光一样,照亮了整个夜空…… 果然是,最勾人去看的一副画儿。 论意境、论技法,这幅画并不比先前那些废稿出色,但这前所未有的小伎俩,却点亮了整个画面,让它看起来瑰丽无比,如梦似幻。 “好!好啊!”老者看得兴起,虽说是小伎俩,却是了不起的小伎俩!这明暗的对比,光线的利用,真是好精巧的心思! 这种奇诡瑰丽的画风,与当下风格迥异,说不定还能创出一个新的流派。 越看越是兴奋,坐的离林若更近些,道:“不过好是好,可你看这里,处理的还不够圆润啊!” “……” 两人就这画儿,天南地北的聊了许久,老者对这少年越发欣赏,才气、眼界、心性,无一不合他的心意,容貌气质就更别提了! 长安第一才子,真不愧这才子之名! “莫怪老夫交浅言深,”老者道:“小兄弟你虽才华出众,但到底还年轻,正该在书院苦读以求进益才对,不该这般整日到处乱晃,辜负了大好时光啊!” 林若正慢悠悠的品着酒,这样的好酒,可难得喝上一次呢!闻言笑笑道:“书院该认的字已经认完了,该教的书也教完了,剩下都是教些应考之术、学写锦绣文章,没甚意思,所以懒得去了。” 老者皱眉道:“听你的意思,是不准备应试了?” 林若道:“如今科举分明经科和进士科,明经科考帖经和墨义,无非是背书而已,没甚意思不说,便是考出来,也不得重用。至于进士科……” 他顿了顿,道:“进士科要考诗词歌赋,我……不会写诗,便不去掺和了。” 老者盯着少年的眼睛,问道:“你不会写诗?” “是啊,”林若笑道:“写诗这种事,要看天赋的,我没这个天赋,有什么法子呢!” 老者道:“但是我看你的诗写的很不错啊!” 他翻出一张废稿,念道:“遥闻碧潭上,春晚紫藤开。水似晨霞照……应将锦帐回。这首诗,很不错啊!” 这首诗虽远不及那篇“将进酒”惊艳,可也绝对是上乘佳作,能写出这等诗篇的人,怎能说是没有天赋? 却见林若神色微变,皱眉道:“这首诗不是我做的。” “哦?不是你做的,那是谁?” “不记得了……”林若摇头,随口道:“不知道以前在什么地方看过,这会看着应景,就随手写了出来。” 他神色微微有些恍惚,他很清楚这首诗的确不是他写的,可是此刻得到老者提醒,才发现自己的脑海中,竟完全没有听过、学过这首诗的记忆……那这首诗,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自从那日赌斗之后,他好像就不太对劲儿,他原本记忆力绝佳,四书五经精通、琴棋书画皆是上乘,可自从那日之后,更是无论哪方面,都仿佛开了窍一般愈加精进,大有一日千里之势。 他原以为是自己因为赌斗之事,心境得到磨炼,以致突破了某个瓶颈才能更进一步,可是现在怎么不光天赋,连记忆都出问题了? 想想怀里的那本妖书——难不成自个儿是什么妖怪转世,如今正慢慢恢复前世记忆?自己以后是不是得离什么和尚道士的远一点? “是吗?若是前人作品,这等佳篇,我不该没读过啊!”见林若回答的毫无诚意,甚至有些心不在焉,老者又道:“小兄弟你何必谦虚,老夫不过是……” 话尤未完,忽然手上的东西被人一把夺去,小书拼命的撕扯着手中抢来的稿纸,眼圈发红,怒道:“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我家公子说不是他写的,就不是他写的!有什么好问的!” 他声音哽咽起来,带着浓浓的哭腔:“我家公子招你惹你了,他已经不能参加科考了,你还非要害得他身败名裂不可?“ 小书将稿纸撕的粉碎,又将碎片奋力散进湖水,扶着看似有些神不守舍的林若安抚:“公子别怕,没事,没事了啊!小的已经把它撕掉了,啊,没事了!” 小书眼泪哗啦啦的掉,他不想给自家主子丢脸,可是眼泪却越抹越多,心疼的一抽一抽的:他家公子向来坚强,不管遇到多大的事,都仿佛全然没放在心上一样,连在山里的日子都是笑着过的,从不肯让人担心。哪怕在最困难的时候,他家公子都没露出过这种脆弱的表情——亏他还以为这老头是好人,原来最坏的就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咄咄逼人?让他家公子承认破了誓,对他有什么好处! 老者原是大怒,见了小书这番情形,却又猛地一愣:他虽爱才,虽喜好音律,但到底是一国之君,对于林若不识抬举、望风而逃的举动,说不生气是不可能的,只是对那一曲“将军令”的渴望压住了心中的不满,而见到林若本人之后,又被他的画技、容貌、才气所惊,将这些都暂时丢在了脑后。 此刻见小书哭的泣不成声,看林若精神恍惚,才猛地想到,林若坚守承诺这件事,于他而言,只是能不能听到一首曲子的小事,可是对这少年而言,却要放弃十几年勤学苦练已经堪为大家的技艺,放弃学业,甚至放弃他的前程…… 不再抚琴,不再读书,不能参加科举……便是独自一人的时候,写上一首好诗,也不敢让人知道,只能悄悄的将它烧成灰烬…… 这少年,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坚守承诺,而他,却因他不肯破誓为自己抚琴而加罪与他,似乎……过分了点儿? 先前他听元吉说起这少年跑去庙会上给人算卦的事儿,还不喜他的自暴自弃,如今再看,却是堪怜。 “不是便不是吧!”老者温声道:“老夫不过好奇多问几句罢了,又不是不信你们,这般着急做什么?” 林若此刻已然回过神来,见他这般模样,哪还不知道是误会了?只是此刻再解释,只怕也被人看作是欲盖弥彰,何况他真想不起来这诗是从何而来了,要解释也无从解释,只能无奈笑笑。 老者见状,更是心软,和声道:“方才听你家书童说,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方才已经见识了你的书画,果然是一绝,却不知琴棋造诣如何……” 见那小书童眼睛一瞪似又要倒毛,微微一笑道:“可惜今儿出门没带瑶琴,见识不到小兄弟的琴技,不如我们手谈一局如何?” 林若展颜一笑,眸光璀璨如星辰:“好。” 他的笑容真挚,直到此时此刻,抚琴献艺之事的影响才算彻底消弭。他终于不必担心因为帝王的惦记和不满,给伯父带来危机了。 他目光落在一旁的年轻人身上,这位,想来就是齐王李元吉了。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他第二杆就将人钓了出来,想必这位齐王功不可没。 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身上都有让他欣赏的地方,可是这位齐王,他却完全喜欢不起来。 除了先前之事,更因为方才他那一句“难道这里是你家的”,实在是居心叵测。若他们家不是穷惯了、低调惯了,小书心里全然没有耍官威这一概念的话,此刻的结果当是全然相反。 这位齐王,若不是对他心怀恶意,就是为人天性阴毒,但凡看不顺眼的,便要去咬一口,害一把。 —— “今儿一早,林公子说是要去山里看紫藤花,约了十来个同窗一起,”青衣管事站在李世民身前,低声回话:“消息刚传出去,齐王殿下就派人知会他们,不许他们出门,而后又进宫见了陛下。之后不久,陛下就随齐王出了宫,去之前,还亲手挑了三把最好的瑶琴带着……他们到现在都没回城,所以后面的消息也传不回来。” 李世民嗯了一声,他并不担心那个人的安危,以那个人的本事和自家老爹的性情,应该不会受什么委屈才对。 “还有……这个。”管事从袖子里掏出一只木匣呈上,道:“是今天一早,平安当收到的。” “死当还是活当?”李世民看着面前的木匣,神色莫名。 管事掩住眼中的诧异之色,恭声答道:“死当。” 怎的这么一件小事儿,主子问的这样细致?幸好他办事向来仔细,向掌柜问清楚了才来回话。 看来,以后关于林家的事儿,要更加上心才是。 “当了多少银子?” 管事道:“一百五十两。” “一百五十两……一百五十两。”李世民嗤笑一声,半晌没有说话。 他不再说话,甚至连表情都没怎么变,但管事却莫名觉得周围的空气越来越低沉阴冷,让他心里一阵阵发毛,正不知所措时,只听李世民又问:“他自己开的价?” 管事答道:“是,那小厮说就要一百五十两,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行了,没事了,你下去吧!” “是。” 管事的应了一声,退出门外才松了口去,忍不住回头看了眼,他家主子今天很不对劲啊! 书房中,李世民一个人坐了好一阵,才打开木匣,取出里面的玉簪,轻轻摩挲。 那个人还真是…… 昨天给他的惊喜激荡还未平息,今天,就是当头一盆冷水。 真是的,怎么就连装傻都不肯呢! 他了解那个人,虽口口声声银子银子,但从未将这东西放在眼里过,只看那一路上花钱如流水,高价买的马,骑不到半个时辰就扔了,一天换好几次装束,衣服从不穿第二次……虽是因环境特殊所致,可那种做派,哪里是在乎钱的人? 以那个人的性格,怎么会因为自己送他的簪子比他留下的贵那么几两银子而耿耿于怀,而要绕个弯子将东西还他呢? 这是,看出了什么吧? 是了,这么好的玉,这么差的雕工,他看不出来才怪。 看出来就看出来,怎么连装糊涂都不肯呢? 不过是想送他点东西罢了。 有些事,连他自己都不敢想的。 只是越来越放不下罢了…… 第76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2 林若曾询问过林博远李渊的性格,林博远的结论是:倜傥豁达、任性真率、宽仁容众、无贵贱咸得欢心。 林若对林博远看人的眼光很有信心,是以乐得将本该谨慎的一天,过得舒舒服服。而李渊对他的态度,也出乎意外的包容,甚至可称之为纵容。 “说吧!”李渊看着惨不忍睹的棋局,佯怒道:“先前那几局,你到底用了几分力?” “啊呀,”林若挠着下巴,做冥思苦想状:“这就不好算了。” 李渊笑骂一声:“臭小子!” 又道:“罢了罢了,就依你,不下就不下了,回吧!” 心里暗暗叹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小书童这句话可不是吹牛,见识了这少年另几样本事,就更向往他的琴技了。可越是熟识,便越舍不得逼迫于他…… 林若笑道:“老丈也别灰心,林大才子我呢,从十六岁开始,就没同人全力交过手了。输给我一点都不丢人啊!” 李渊好奇道:“你满十六多久了?” 林若伸出两根手指。 “两年?” “两个月。” 李渊瞪了他一眼,转头大声吩咐:“收拾东西,回府!” 林若哈哈大笑,起身拍打身上的尘土:“小书,回了!回了!再不回伯父该担心了。” 李渊见林若起身准备和小书一起收拾东西,抬手制止,吩咐从人上前帮忙,一边道:“你身边就这么一个从人?” 林若道:“一个就够了啊,小书很能干。” 李渊冷哼道:“能干倒是能干,规矩上却差远了,且只带一个人从人,也太失身份……林博远到底是五品官儿,连给你多派几个下人都舍不得?”方才闲聊时,他已捅破林若的身份,但自己的身份却还是只字未提。 林若正色道:“老丈却是误会家伯父了,伯父对我,便是生身父母也不过如此。我自幼父母双亡,伯父带着襁褓中的我到长安,为了照看我,伯父只能找些写抄书的活儿勉强度日,甚至因此练就出了一心二用的本事——脚推着摇篮,手里抄的书也能一字不乱。直到我两岁,身边能离得开人了,伯父才开始在外面找活儿。” 他说到此处忽又笑了,道:“听我伯父说,我小时候记性极好,很会背书。伯父一开始的时候,是给人做账房先生的,有一天主家过来,看见我一个人坐在小凳上看书,一时兴起,就抽问了我一句,结果我答得甚是流利,他知道是伯父教的,便让伯父别做账房先生了,去给他家孩子做先生。” “那家的小公子当时十一岁了,甚是聪颖,可是顽劣的很,已经气走了十几位先生了。据伯父讲,那时他就让我和那家的公子并排坐着,一起教。抽那小公子背书,小公子不理,他就让我背。我背出来了,他就叹气‘怎的连两岁幼儿都不如呢?’,若是都背不出来,他也叹气‘怎的和两岁幼儿一样呢’,终于有一次,伯父问我一个问题,我答不出,那小公子得意洋洋的说出答案,伯父点头‘倒是比两岁幼儿强上些许’。那小公子大怒,从此卯足了劲儿的念书,誓要把我比下去。” 李渊大笑,问道:“后来呢?” 林若道:“那家是商人家,只想让他学会认字算账,以后能接管生意就好。他认真学起来,不过一年功夫就学的差不多了,然后便跟着他父亲学做生意去了。” 李渊道:“那他最后可曾比过你?” 林若笑道:“那时的事我如何记得?不过他如今见到我,还要称我一声小师兄呢!” 李渊哈哈大笑,又道:“你伯父也算是个能人,你这些本事,也是跟你伯父学的?” 林若摇头道:“伯父不会这些。伯父幼年家贫,家里能送他去认几个字、读几本书就不错了,所以索性一心都扑在书本上。不过他说让我趁着年纪小,除了课业,想学什么便去学,等长大了,再想学也未必有那个精力了。然后我告诉他,我想学琴。可是伯父哪里请的起先生教我弹琴?于是便到处打听。他打听到张家的族学里有个先生专教琴棋书画,很是了得,便辞了当时的工作,去张家自荐。伯父在张家要教几十个孩子,很是辛苦,薪水还只有先前的一半不到,可是我当学会第一首曲子回家弹给他听时,伯父大笑,说这买卖做得划算。” 顿了顿又道:“我会的那些,一半儿是跟着伯父从别的先生那里蹭来的,一半儿是后来伯父做了官,送我去书院学的。” 李渊轻叹一声,道:“你伯父待你倒是真好。” 脸色显出怀恋之色,道:“我也是自幼丧父,不过母亲和姨母,也都对我极好。” 又道:“你伯父为你学琴费尽心思,如今你不再弹琴,他岂不是伤心?” 林若叹道:“都是我年轻气盛,竟不知天高地厚,拿此同人做赌。我曾听人说,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吞下去,也是合该我自作自受。” 李渊冷哼道:“都怪那姓云的小子,若不是他……” 林若接口笑道:“若不是她,这世上就没有‘将进酒’、没有‘君不见’,那才是真正的千古憾事呢。” 又道:“老丈喜欢音律,下次有空的时候不妨到林府来找我,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一饱耳福。”面前这个人,潇洒豁达、率真大度,当他只是李老丈的时候,他是愿意真心相交的。 李渊不屑道:“长安城听曲儿的地方,老夫不比你清楚?我带你去还差不多。” 林若道:“老丈勿要自吹,我要去的地方,一般人可不知道,若老丈果然听过比那更好的曲子,我就……罢了!我还是不打赌的好!” 李渊大笑。 …… 因李元吉先前自称住在附近,林若下山之后便同他们分开,到家的时候都已经快黄昏了。 林若先不梳洗,亲自去厨房指导厨娘将他带回来的鱼做了。 因有李渊的人做免费的搬运工,林若带回来的鱼着实不少,做出来以后除了府里人人有份,还另外用小小的碗装了十来碗,让人送去给他那些同窗——那画儿被李渊强抢了去,他懒得再画,既不能用美景来馋他们,就只能用美食了。 林若也懒得纠结自己为什么知道如此这般能做出美味来,反正东西好吃又没毒就够了。 为了达到“馋人“这一目的,林若恶意满满的每一份都只装了两三块,务必要让他们吃不尽兴! 东西散出去,倒让李家好几位心里不是个滋味儿。 李渊不是滋味儿:鱼是老子的人帮你捞的,老子的人帮你扛下山的,结果做出东西来,居然没有老子的份儿! 李建成不是滋味:林家是他的部属,他对林家的态度瞎子都看出来了,就算东西微不足道,也该拿来他面前表表心意吧? 李世民也不是滋味:那个人“亲手”做的…… 林若的鱼送出去,除一两个外都回了信,嚷着明儿再一起上山,并嘱咐他什么都不用准备,酒菜歌姬他们都包了,且务必带上厨娘就是。 其实那鱼虽不错,却也将人馋不到这份上,林若的鱼也罢,他们的回信也罢,更多是一种态度。 于是第二天,人约人的聚了几十个年轻人,再加上带的仆从,好大一波人一起上山,好生耍了一日。 晚上回到林府的林若忽然发现,在经历了一个月乱七八糟的事之后,他竟然忽然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抚琴之事的后患已除,且有李世民的保证在,日后不管太子和秦王谁胜谁负,他林家都能高枕无忧。 林若亦曾想过,为什么秦王会给出这种条件?除了“报恩”,约莫还有更深的意义:林博远一向表现的中规中矩,并不擅长出谋划策,便是在太子营中,也不过是尽忠职守罢了,并没有多大的破坏力。比起林博远,林若自己的本事,要莫测的多,李世民的保证,至少让林若不至会为了林博远的前程性命,主动站出来对付他。 如此算来,李世民的“报恩”之举,对他自己也是利大于弊的。 如今的林若,生活无忧,安危无忧,前程……大约无忧。 于是隐藏在林若根子里的懒散劲儿便开始犯了,在家里窝着不愿出门,看书写字画画,以及卜算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譬如买办今天能不能买到便宜的菜,明儿来送干材的会是城外老头的第几个儿子等等……至于准不准,就只有老天爷和他自己知道了。 在家窝了两日,便有帖子上门,却是贵客应约而来。 林若也不请人进门,直接出门钻进李渊的马车,满意的看见马车里没有李元吉的身影,笑道:“老丈来的可巧,正好这会儿去能赶得及,再晚就不成了!” 外面小书坐上车辕,指点路径,车夫驾着马车,在长安城七弯八拐之后,在一处园子的偏门停下。 李渊掀开帘子,看着门上的大锁,讶然道:“我们来的不巧?” 话音刚落,却见小书上前,掏出钥匙,熟练的将大锁打开,推开门。 待从人探查之后,李渊等人才进门,进门便是一愣:“这是什么地方?” 原来长安城,竟然有这么破败的地方?说是园子,可是杂草丛生、藤蔓肆虐,假山苗圃早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亭台楼阁也尽荒废。 “是前朝一个御医的府邸,”林若道:“他们家祖传的医术,父子三人都在宫里做太医。有一次炀帝腹泻,招了老太医诊脉开方,结果吃了药不见好,便将他们父子三个一起砍了。他们家就剩下一个嫁出去了的女儿,这园子,她既不忍卖掉,更不忍住进来,便就此荒废了。后来她去世,她儿子倒是想将它卖掉,可这里地方太偏,又荒废的不成样子,卖不出价,便修了几处围墙、开了几道侧门,将里面的院子分租了出去。” 说话间,几人顺着一条还算干净的小路走到一个院门前,小书打开院门,林若笑道:“这个院子,便是我赁下的。” 李渊笑道:“难不成你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金屋藏娇不成?”忽然想起方才小书是在外面开的锁,里面显然不会有人,又知道不对。 这院子格外狭小,但却收拾的很整洁,林若直接领着李渊在院子里坐了,吩咐小书进去泡茶。李渊带的人,有几个进屋去帮忙,几个守在院内院外。 等李渊热茶都捧到手了,弹琴的人却还没来,不由道:“不是说带我来听琴吗,怎的不派人去请琴师?” 林若竖起手指,“嘘”了一声。 李渊只好耐着性子等,片刻之后,却听到“仙翁”一声,从院外传了进来,这才明白,这小子带他来听琴,竟是偷听。 能让林若赁了院子来偷听的,自然不是泛泛之辈,但这不是多么令人惊艳的琴声,初闻时仿佛平平无奇,甚至略显平淡,但再听,却让人不知不觉沉迷进去,那是一种历经沧桑后归于平静的释然,仿佛遍体鳞伤的越过荆棘后看见蓝天碧海时露出的微笑,带着一种柔韧、一种豁达…… 这是无法用“优美”二字来形容的音乐。 一曲罢,李渊默然良久,这是他在宫中,在秦楼楚馆永远都不可能听到的琴声。 林若道:“怎么样?是好曲子吧?” 李渊点头,林若道:“那我们走吧!” “走?”李渊一愣:“就只一曲?” 林若嗯了一声,道:“能听到一曲已经是运气了,你以为这是外面那些花钱就可以想听多少听多少的曲子呢?有时候我来这里守上半日也听不到一声呢!” 叹一声道:“我也想多听几首啊,可是那人的习惯,一日能有一曲便不错了。” 李渊遗憾的看一眼那道围墙,也叹道:“那便走吧!” 刚要起身,墙外又是一声“仙翁”传来,位置比方才似乎近了不少,而后“叮叮咚咚”的琴声又起。 一样的动人心魄,但这次蕴藏在琴曲中的情感似又复杂了许多,似怀恋、似担忧、似牵挂,最后又化为欣慰。 一曲罢,李渊心满意足,大感不虚此行,再看向林若,却见向来从容的少年显得有些不安,伸手在身上摸了几下,没能找到要找的东西,抬脚向外走,才刚迈开步似又想起什么,停下下低声道:“小书,看看这院子里我留下什么乐器不成?” 李渊道:“我马车上倒是有几样乐器。”一面挥手令人去取。 他的人还没回来,小书先从房子出来,手里拿着黑乎乎的一块石头样的东西,道:“公子,就只这个。” 话音刚落,墙外传来一声低叹,这次位置又更近了些,紧接着又是一声琴声响起,似带了几分焦虑。 林若苦笑:“那就这个吧!” 取过小书手里的埙,抬手就唇,下一刻,空灵朴拙的乐声缓缓响起。那沧古的声音仿佛穿越了时空而来,一下子便撰住了所有人的心神。 若说宫中琴师的琴声是婉转动人,若说墙外的琴声能扣人心弦,那林若吹出的乐声,便会让你连惊叹赞美的余暇都没有,只能全心全意的沉浸在那个世界中,无法自拔。 李渊终于明白,为什么那曲“将进酒”会成为绝响,当时听到的人不下数百,其中不乏精通音律之人,事后却没有一个人能整理出“将进酒”的乐谱……当林若的琴声响起后,连自己听到的是什么曲调,都无暇去思索。 李渊不知道埙声是何时停下的,那一曲过后,他只觉得浑身上下,仿佛从内到外都被清泉洗过一遍似得,明净清透,他的脸颊上,挂着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流下的泪水。 李渊颇觉丢人的抹去眼角的泪水,看向那一次次让他震撼的少年,却见他正苦着脸揉腮帮子,刚刚吹出天籁之音的埙被他愤怒的一脚踢开。 小书捡起地上的埙,抱怨道:“公子爷,您现在越来越不像话了,每次都玩一件扔一件,咱们家虽然现在不穷了,可您也不能这样啊!” 林若恼道:“这玩意儿我记得不是早就扔了吗?上次吹了一次,腮帮子疼了三天!说话气都不顺了,这会儿你又从哪儿翻出来的?” 小书面不改色道:“您是扔到外面园子的草丛里了,可是又被小的偷偷捡回来了啊!要不是小的捡回来,您这会儿哪有东西用啊!” 林若咬牙道:“拿去卖掉!你公子爷我这辈子都不想看见它了!”谁造的这玩意儿,吹起来这么受罪! 小书嘀咕道:“可是它又不值钱,陶瓷的东西……” 林若怒道:“那就砸了!” “……小的还是拿去卖吧!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李渊:“……” 这小子,你拿他当神仙的时候,他分分钟变顽童给你看。 正在此刻,一道温婉动人的声音在墙外响起:“可是林公子?” 里面的人顿时一静,林若愣了愣,才道:“是,姑娘怎知道是我?”半年多前他路过此地,听到里面传来的琴声,顿时惊为天人,遂将临近的院子租赁下来,时常来聆听一曲,有时候也会弹奏一段。两个人都颇有默契,谁也不去打听谁,谁也不去打扰谁,谁也没见过谁,只是在隔壁琴声响起的时候,静静的听。 那声音温婉的女子道:“一个月前,妾身听说林公子在城外奏了一曲‘将进酒’,便想着会不会是公子您,后来一个月都不曾见公子过来,如今来一次,却又不再抚琴,所以妾身便斗胆一猜。不过妾身觉得公子在埙上的造诣,似乎比琴技更高呢!” 林若道:“前些日子出了些变故,心境上有些涨进,连带着在音律上也有所突破,但林若最喜欢的,终究还是瑶琴,只可惜不能让姑娘品评一番,实是憾事。” 女子轻轻一笑,又道:“妾身与林公子以琴声相交,原不该冒昧打扰,只是妾身离京在即,临行前能得知公子身份,得知公子平安,妾身也算了了一桩心愿。妾身这便告辞了。” 林若道:“姑娘忽然离京,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 女子轻叹一声,道:“京中多贵人,林公子名满天下,尚且差点……何况芸娘?公子不必替芸娘担忧,从此之后,芸娘天高海阔任逍遥,也是一件美事。” 林若苦笑一声,还不及开口,忽听李渊诧异道:“芸娘?” 那女子似受了惊吓,顿了顿才道:“公子有客,芸娘就不再打扰了,从此天涯永隔,公子万万珍重。” 细碎的脚步声远去。 林若看向李渊,讶然道:“老丈认得芸娘?” 李渊叹道:“芸娘是五年前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那个时候,她的琴技尚不如此刻动人,但也颇为出众,受到许多人追捧。只是她性子清冷,等闲不肯见人。后来因不肯受人梳笼,要求自赎自身,那老鸨自然不肯,开出天价。芸娘一怒之下自毁了容貌,这才得以脱身,从此音讯全无……不想竟隐居在此。”他当时也颇为喜爱芸娘,时常隐瞒身份来捧场。后来知道芸娘被人逼迫的事后还想帮她一把,不曾想她竟这般决绝…… 又轻叹一声,不无怜惜道:“她住在这种地方,想来日子过得十分清苦,当年她却是锦衣玉……” 林若打断道:“她若是在乎这些,又怎会自毁容貌,又怎会在此刻离京?” 林若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耐烦,李渊眉头一挑,便要发作:他八岁便做了唐国公,如今更是贵为一国之君,一统天下,何曾有人敢用这种语气同他说话? 神色冷厉的抬头,却见林若正扭头看着墙外,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少年的侧脸精致如画,然而那双向来清澈的双眸竟有几分涣散,密长的睫毛微颤,唇抿的很紧,肩背挺得笔直,整个人透出一种骨子里的愤怒和疲惫。 芸娘的话又在耳边响起:“京中多贵人,林公子名满天下,尚且差点……何况芸娘?” 想到这惊才绝艳、风姿如仙的少年曾被逼离京,还被李世民追捕了十多日,如今一样的事又轮到芸娘,心里的怒意不知怎的化为了心虚。 李渊轻叹一声,拍拍少年的肩膀,道:“芸娘的事别担心,我来处理。我带你去春华阁吃酒如何?那里的莫愁姑娘虽比不得芸娘,但琴技也是一流……” 林若再度打断他:“不去。” 李渊神色一僵。 只听少年继续道:“我不去那种地方。” 李渊道:“阿若是嫌她们……”听说许多才子都有洁癖,莫非这少年也是如此? “我自己也未必比她们高贵到哪儿去,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林若道:“只是不愿为难她们,也不愿为难自己罢了。” 他神色懒散的一笑,道:“她们对我笑,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因为她们不得不笑,她们对我说话,说的不是她们心里想说的话,说的是我爱听的话……她们不是在同我喝酒聊天,她们是在应对我,为了钱,或为了生存。但我不喜欢被人应对,这样我觉得很累,她们累,我也累,所以索性不去。” 李渊叹道:“阿若,你这样子……” 林若转头看着他,淡淡一笑,耸耸肩道:“会为世俗所不容,对吗?” 李渊默然。 “我知道的,我知道,”林若笑笑,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伸个懒腰,身上流露的少许脆弱一扫而空,道:“我不愿妄自菲薄,我的琴技很高,至少,在这长安城,没有人及的上我。青楼名妓也好,宫中琴师也好,皆不及我。可是轮天赋,他们亦是万中无一,绝不在我之下;轮技巧,他们以此为生,自幼苦练,更是远胜于我……那为何他们不及我?为何芸娘在离开青楼以后,不再以此为生之后,反而琴技更加精进?” 他顿了顿,颇为无趣的笑笑,道:“因为琴为心声,他们说的是别人想听的话,我说的,是我自己想说的话,所以,他们如何能比得上我?” 他长身而起,负手道:“我林若此生,人也好,琴也好,绝不是为了讨好别人而存在的。若是这世界实在容不下我,那就让现在这个林若死去,重生出一个圆滑的、事故的、卑躬屈膝的行尸走肉来,只是那个林若,不再是我。到那个时候,不仅是琴,世间所有的音乐,他都不会去玷污。”他懂人情世故,他也会耍心机手段,但有些事,他永远都不会去做。 李渊看着站在阳光下,却一身冰冷的少年,久久无语。 第77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3 林博远看一眼站在一身前的李建成,隔窗听着里面的对话,额上慢慢渗出冷汗来。本文由 。。 首发 他家的宝贝侄儿正在房间里发牢骚,不满的抱怨:“老丈你不是自称世家子弟吗?有没有点讲究的啊,哪有大清早来扰人清梦的!” 李渊的声音听起来更不满:“早什么早?现在都日上三竿了,皇帝都下早朝了,你还窝在家里睡觉?” 林若道:“皇上下不下早朝,跟我有什么关系?现在是夏天,早上是最最舒服的时候,当然要用来睡觉了!” 李渊顿时无语,看林若懒洋洋坐着,任由小书折腾他的头发,又忍不住道:“你这么懒散,就不怕你伯父拿大板子抽你?” 林若道:“我伯父才舍不得打我,打我也舍不得用板子……而且伯父现在也找不到理由打我啊!” “怎么说?” 林若得意道:“打人要有底气的,伯父他琴棋书画不如我,背书难不倒我,论辨析经义我是远不如他,可是我是发过誓的啊……这样想来,真要好好谢谢那个云娇……呃……” 他一时得意说漏了嘴,李渊早从李世民口中得知了云娇娇的事,假装没注意,道:“看把你能的,赶紧收拾,今天我们去城外钓鱼。” 林若懒洋洋表示反对:“下棋。” “钓鱼!” “下棋!” “钓鱼!” “下棋下棋下棋!” 李渊怒道:“下棋就下棋,你让我七颗子,我就陪你下!” 林若道:“钓鱼也行,你让我七斤!” 李渊道:“好,两局都输的人……” 林若接口道:“唱歌!” “……” 李渊胡须抖了抖,冷哼道:“唱就唱,老夫还怕你不成!快点快点,休要拖延时间!”比钓鱼,而且还要让七斤,去的越晚他越吃亏。 林若道:“总要让我把早饭吃了吧?小书,去……” 李渊不耐烦道:“老夫马车上带了好吃的,饿不着你。” “那好吧,走吧走吧!” 门外,李建成对站在门口的李渊侍卫微微点头,而后对林博远使了个眼色,避到了墙后:不藏起来怎么着?见了他老爹,认吧,捅破了他爹的身份,他爹生气;不认吧,林若是认得他的,难不成让他老爹来给他这位太子爷行礼? 原本是看着这小子不开窍,不来主动亲近,只好自己亲自上门探望,谁知道大清早碰到他爹在揪人起床…… 听着两个人的对话,想想自己在父亲面前的恭敬,心里滋味难言。他们兄弟里,就算最得宠的元吉,在他爹面前也没这么放肆自在,二十多岁的人了,还时常故作依赖的撒个娇,看得他都快吐了,也就世民还能保有些真性情,可也因此不得他爹喜欢…… 这少年这般无礼,可他爹,似乎偏偏就吃这套。 看着和父亲并肩而行,模样从容自在的少年,李建成苦笑:有时候,不知是福啊! 那一老一少的对话还在传来:“眼看天气越来越热,皇上过几天要去山上的仁智宫避暑,你跟不跟着一起去?” “皇上上山避暑,又不是太子去,有我什么事儿啊?”林若道:“而且就算太子去,并且把伯父也带上,伯父也没资格带家眷啊……再说了,我要上山避暑,也找个清静的地方自己避,才不凑这个热闹。” “老夫在仁智宫附近有个庄子,景致又好又凉快,要不你去那里住段日子?” 林若懒洋洋道:“不去,我才懒得去贵人扎堆的地方,光行礼都够我累的,哪还有功夫玩乐。” “玩玩玩,就知道玩!整天不是睡就是玩,你到底是怎么当上才子的……” 林若叹道:“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话真有道理,以前穷的时候,先生难得,书难得,琴棋书画难得,所以很不得将时间掰成两半儿花,睡觉多一刻,就仿佛犯了律条似得不安,如今想学什么有什么了,偏偏打不起精神了。” “书非借不能读,这句话有意思……” 看着几人走远,林博远苦笑道:“殿下,我那侄儿向来随意惯了,不若下官提醒他几句……” 李建成摇头道:“不必,父皇喜欢真性情,若是提醒了,反而不美。阿若能得他眼缘,也是他的福气,便是偶有失礼,父皇也不会加罪。” —— 晚间,东宫。 虽已然是掌灯时分,但离李建成休息的时候还早,自他做了太子,李渊称要锻炼其理政能力,除军国大事外,大多政务都交给了他处理。李建成原就勤勉,加上李世民虎视眈眈,他就更不敢懈怠了,事情多的时候,一晚上只睡两三个时辰也是常事。 李元吉懒洋洋的靠在软塌上,头枕着胳膊看着忙碌的李建成,道:“父皇今儿又出去一整天,到了晚上才回来,看模样心情好的很,还哼着小曲儿,我去一打听……你猜他干什么去了?” 李建成眼手不停,只嗯了一声表示回应。 李元吉嗤笑一声,道:“说是跟咱们的林大才子去城外的小河边钓鱼去了,居然还唱歌给那小子听,听说那小子还一点面子都不给,父皇一开腔,他直接笑的从凳子上滚下来了。父皇也不生气,就跟着一起笑,边笑边唱……” 又冷笑几声,道:“你说他是不是给父皇灌了什么迷魂汤了?要下棋要钓鱼,找谁不行?你,我,裴寂,还有他后宫的美人,哪个不会把他侍候的舒舒服服、高高兴兴的,偏要自己去找罪受,专门跑去哄那小子!” 李建成淡淡道:“父皇他高兴就好。” 李元吉道:“他倒是真高兴,这半个月,天天脸上带着笑,精神好的很,像年轻了几岁似得……不过,宫里的娘娘们可不高兴了。” 李建成皱眉:“怎么说?”这和那些女人有什么关系? 李元吉道:“今儿尹妃娘娘派人来找我,问我父皇是不是又迷上宫外的哪位红牌了,让我帮着好生打听下。” 李建成接口道:“父皇喜爱用化名出入青楼,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她怎的忽然在乎起来了?” 李元吉懒洋洋道:“这次不一样。你知道父皇的性子,喜新不厌旧,不管外面、里面有多少新人,回宫后对尹妃她们也体贴关爱依旧,从不曾冷落过半分。可这次,据说都不大愿意去后宫了。前几日他最喜爱的张婕妤说病了,派人把他请到宫里,父皇看了方子,就那些安神养身的药,哪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张婕妤撒娇,说自己几日不见皇上,吃不香睡不着什么的,哄的父皇龙心大悦,好一阵缠绵。末了张婕妤趁父皇心情最好的时候,说自己的哥哥在外面受了气,求他给挪挪地儿……” “大哥你说,这是多大点儿事啊!父皇什么时候在这上面拒绝过她们?可这一次,居然直接变了脸,起身就走,还斥责宫里的女官,说下次她们主子再病了,请太医就是,他又不会诊脉看病,给了张婕妤好大一个没脸。张婕妤哭的死去活来,一整天水米不进,换了往日,父皇早就去哄了,可这次居然硬着心肠,一眼没去看。最后还是万贵妃出面做了和事佬,引着父皇去了张婕妤宫里,张婕妤也借机下台,委委屈屈告了罪……可她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惹了父皇。” 李建成皱眉道:“元吉,你一天到晚盯着父皇后宫的事儿算怎么回事?有时间多去看看兵书!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独当一面?我是太子,不好总是出征,你又不知道长进,这样父皇只会越发依赖世民。” “哎哎哎,可别冤枉我啊,”李元吉道:“这些可都是尹妃跟我说的。哦对了,还有尹妃的事!以前父皇不是最喜欢听尹妃抚琴吗?昨儿父皇去尹妃宫里,让她来一段,她就问了句皇上想听什么,父皇不知道想到什么,居然就不高兴了,勉强坐了一会就走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李建成皱眉不语。 李元吉道:“大哥你可别不当回事儿,父皇耳根子有多软,你比我更清楚,尹妃在他耳边说一句话,比大臣说一百句都有用……若是父皇果然厌了她们了,以后行事可少了许多方便。” 李建成依旧不说话,李元吉忽然咦了一声,猛地坐起身来,扇子一拍掌心,道:“大哥,咱们都清楚,父皇这段时间在外面哪有什么人,有空都去陪那小子玩儿去了!你说,父皇是不是迷上他了?虽然父皇以前是不好这口儿,可他喜欢美人啊,那小子又长得……说句不好听的,我不喜欢男人的看着都心痒,要不是他名气太大,人又太烈,我早把他弄回去尝尝滋……” “元吉!” 李元吉见李建成发怒,耸耸肩道:“成,我不说了成吧?” 李建成叹了口气道:“你别胡思乱想,父皇和林若之间,没那回事儿,父皇对他是如子侄一般的爱护。” 李元吉神色一冷,手中扇子狠狠一摔,将几上的茶杯撞到地上,发出“碰”的一声响,咬牙道:“妈的!还不如是被勾上了床呢!” 李元吉阴沉着脸好一阵,忽又笑了起来,道:“大哥,父皇的性子,咱们都清楚,林若既然得了父皇的青眼,等闲就不会厌了他。若是林若一心是站在你这边的,当然是件好事了,可若是……听说李世民对他,可上心的很呢!” 李建成心中一阵烦躁,将手里的折子扔在一边,口中淡淡道:“他伯父是我东宫洗马,他不站在我这边,还能站在哪边?” “这倒也……” 话音未落,外面有人道:“殿下,属下有事禀报!” 李元吉的话被打断,怒道:“没看见爷们在说话吗?有事给我候着!” 外面顿时没了声音,李建成不悦的看了李元吉一眼,道:“进来说。” 太子詹事进门,恭声道:“方才宫里传来旨意,免林博远太子洗马一职,升任秘书省少监。” 秘书省少监和太子洗马一样,职责都是掌管图书典籍,一个是从四品,一个是从五品,但一般人却宁愿做太子洗马也不愿做少监,原因是前者虽看似低了一品,却是太子近臣,兼具指导太子读书和处理政务的职能,日后前途无限,但后者却远离中枢,只算是闲职。 李建成沉着脸不说话,挥手令太子詹事退下,李元吉道:“父皇这是什么意思?怕林若和你走的太近?” 李建成嗤笑一声,声音中带了几分嘲讽:“估计父皇是想让林若陪他去仁智宫避暑,林若不肯,他只好用这迂回的法子……看吧,随驾的名单里一定会有林博远,林博远要是识趣,自然会老老实实把林若带着。” 李元吉愣了好半晌,骂道:“娘的,这叫什么事儿!” 又道:“父皇挑明身份了?” 李建成道:“没,我看着好像是……不敢说。” 不敢说?不敢说! 李元吉怒极反笑,起身就走。 “元吉!”李建成知道自己这弟弟的性子,这般出去怕是准备去惹点事儿,忙道:“不要乱来!” “大哥难道就不担心那小子站到二哥那边去?”李元吉回头,淡淡一笑道:“大哥你等着,三天,三天之内,我让他对你死心塌地!” 李建成皱眉,看着李元吉走了出去。 第78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4 林博远捧着圣旨回府,第一件事便是找到林若,挥退下人,皱眉道:“你是故意的?” 否则又怎会用一句“皇上上山避暑,又不是太子去,有我什么事儿”惹得李渊吃味,第一时间将他从太子府调出去,以撇开林若和太子的关系。 林若早知道瞒不过他伯父,嗯了一声。 林博远叹气:“你啊,你明明知道……” 林若打断道:“秦王殿下平定天下,使四海归一、百姓安居,又能爱民如子……伯父,你可下得了狠心害他?” 林博远一噎。 林若叹道:“我知道伯父有心报太子殿下大恩,可若是您不肯毒害秦王殿下的话,您在太子府,还是在秘书省,有多少区别?太子殿下不缺一个替他掌管图书之人。” 林博远皱眉不语。 “伯父,秦王与太子之争,说白了不过是李家的家事,我们何必插手其中?谁也不知道,害死爷爷奶奶的乱兵到底是死在谁的手上,伯父既能将此恩德记在领兵的太子身上,又何不干脆记在李唐身上?” 林博远不答,看着林若:“你让我不插手,你呢?”秦王与太子之争,他便是想插手,也未必能插的上,但他这个侄儿却未必了。谁不知道当今天子是出了名的耳根子软,又一向感情用事,往往被他身边亲近之人所左右……林若此刻的一举一动,不知道被多少人盯着呢! 林若断然道:“我当然也不会,至少现在不会……伯父您知道的,我的脾气,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 第二天又是庙会,林若睡到日上三竿才施施然出门,寻了个凉快的地方“摆摊”。 这次的生意竟还过得去,接连招待了几个只为听吉利话儿求个心理安慰的客人,挣了二三十文钱。林若不由感叹,这才是卦摊应有的姿态啊,如今他也算是入了行了吧? 才这样想没多久,人流忽然骚动起来,一个年轻男子满头大汗的分开人群冲了过来,待看清面前的人的确是林若之后,脸上露出似哭似笑的神情,林若刚要问话,那年轻男子噗通一声跪下,开始嚎啕大哭。 “大师,大师,求大师饶命!”年轻男子一边拼命磕头,一面哭求:“求大师饶命啊!”一个大男人,竟哭的涕泪横流。 小书大怒道:“你这人怎么回事?我们认都不认得你,什么饶命不饶命的?好似我们要害你似得!你到底谁啊?” “不是,不是!”年轻男子抬眼见周围的人越聚越多,渐用异样的神情看着他们,慌忙解释道:“大师没有害小人,是小人,是小人害了大师!” 他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捧在手里,道:“半个月前,小人收了旁人的银子,找大师算卦,答应不管大师算的准不准,都要说不准……后来大师果然算出小人娘子有了身孕……” 他说着又有要哭的架势:“可小人贪图银子,硬说大师算的不准,如今就……遭了报应了!” 他将那几锭银子放在地上,又掏出一个布包,里面是零星的首饰、碎银子、铜板儿,也一并放在地上,开始继续磕头,一面急切道:“求大师大发慈悲,小人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那日收的银子,还有小人所有的家当都在这里,求大师饶了小人妻子孩子……” 林若讶然道:“你妻儿怎么了?” 男子又是一声嚎哭:“我和我家娘子成亲好几年了,娘子他身体不好,一个月前好容易才坐上胎,结果因为小人作孽,收了不该收的银子,这半个月以来,一直……如今我家娘子枯瘦如柴,昨天还落了红,好容易才勉强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小人这半个月来,把长安城都跑遍了,就为了找到大师。大师!千错万错都是小人的错,要报应的话,就报应到小的一个人头上吧!” 小书冷哼一声:“早知今……” 话刚出口,便被林若冷声打断:“小书!” 小书吓了一跳,他家公子少有对他这么冷厉的时候,忙闭嘴不敢再说话。 林若令小书将男子扶起来,苦笑一声,道:“这位大哥,你这是自己吓自己呢,这世上哪有什么报应不报应的?我初学乍练,算的原就不准,上街摆摊不过是为了好玩罢了。那天是我一个朋友同我玩笑,故意使了银子让你来捉弄我……反正他多的是钱,给你你就拿着花就是了,这点子小事儿,你何必如此?” 玩笑?捉弄? 男子顿时愣住,又迟疑道:“可、可是……” 林若继续道:“你也说了你家娘子一向身体不好,那日我看见你还提着药包,想来是安胎药吧?可见你家娘子的胎原就坐的不稳。又被你什么‘报应’的话一吓,自然吃不好睡不香,怎能不出事?你回去好生宽慰她,再请个大夫调养下,八成就好了。” 周围原本显得有些紧张的众人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神色,气氛顿时放松下来,开始笑话那男子的胆小。 “可是……”男子哭丧着脸,道:“可是,赖二……赖二他……”吞吞吐吐不敢说下去。 林若讶然:“赖二是谁?” 男子嗫嚅着不敢答。 林若轻笑一声,道:“你说的不会是那天那个赌棍吧?” 顿了顿,笑道:“那日那赌棍来我摊子上,说他猪丢了让我算,结果算完骂我几句就走了,连卦金都没给。完了他不去找猪,居然全家老少来找我一个一文钱都没收他的卦师的麻烦,所以我一看就知道又是收了我那朋友的银子来捉弄我的……这却并不是算出来的。” 又道:“我见他闹的过分了,居然连我的摊子都掀了,才说话吓唬吓唬他,怎的连你都吓到了?” 见那男子神色楞忡,林若想了想,又对小书道:“那天我用来唬他的竹牌今儿带了没?” 小书从袖子里掏出竹牌,答道:“带了带了,因为公子爷上次用过了,所以这次小的特意寻出来带上的。” 林若接过竹牌,递到男子身前,笑道:“这就是我那日哄那赌棍用的所谓能通鬼神的‘师门重宝’,其实是我自己随手刻的牌子,连上面的刻痕都是新的呢,你看。” 那男子缩着手不肯接。 林若心中暗叹一声,脸上依旧含笑,将竹牌扔在地上,用脚踩了两脚,道:“这下可信了?” 男子楞楞挠头,林若叹道:“我就是看了几本卦书的书生,摆摊玩儿的呢,什么报应什么的,我自己都不信的!你快点回去照顾你家娘子是正经,别再自己吓唬自己了啊!” 男子看看被踩了好几脚的竹牌,道:“大师……” 林若苦笑道:“可别叫我大师了。” “是,是是……先生,”男子迟疑道:“小人能不能买一枚您卜卦的铜钱回去供奉?” “也是我不该装神弄鬼,以至于吓到你家娘子,这铜钱也不必买,都送给你就是了!”林若索性将竹筒都一并给了他,道:“拿回去也不必上香什么的,那东西闻的多了对胎儿不好。若是心里不安,就每天供奉一杯清茶也就是了。” “哎,哎哎!”男子千恩万谢的接了,啰啰嗦嗦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才转身离开。 林若忙唤道:“等下,把你的银子拿走!” 男子道:“这些钱,是小人给大……呃,先生的卦金,您就收下吧!” 林若不悦道:“吓到你家娘子原本就是我不对,若还收你的银子,那我成了什么了?拿走,快拿走!” 男子哭丧着脸道:“可是,这银子,小的……还是不敢拿啊!” 林若无奈叹道:“都说了是我那朋友玩笑给你的银子,收了不妨事的,你若是有所顾忌……今儿不是庙会吗?你不如把它捐作香火钱,求得佛祖护佑,岂不比送给我这冒牌的卦师强的多?” 男子一想也是,嘿嘿一笑,收拾了地上的银子,对林若连连鞠了几个躬,转身向寺庙飞奔去了。 好戏散场,周围的人也都散了。 小书埋怨道:“公子爷您干嘛啊,他自己做了亏心事,吓着了也是活该,公子爷您随便忽悠他几句,说不定立马就成神算了呢!可您银子不要不说,还自个儿砸自个儿的招牌,就差没说自己是骗子了……这下可好了,您看人家都怎么看您呢!” 林若叹道:“小书啊,招牌这种东西,自己砸总比人家来砸好,而且……有些招牌,是万万不能要的。” “啊?” 林若叹息一声,不管他的卦准还是不准,不管他是骗子还是“大师”,和诅咒、报应几个字联系在一起,都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对真正的相师来说尚且如此,更何况他的身份还是文人? 若他方才和小书一般,得意忘形,因一时痛快失了分寸,这件事的后果,甚至会比“不守誓约”还要严重的多。 林若都有点想骂娘了:这才过了几天清净日子呢? 他绝不相信这是巧合——他们夫妻二人既能收旁人的银子来欺人,可见并非是胆小怕事之人,怎么会无端端的将自己吓成这个样子? 想也知道是发生了更可怕的事。 他几乎可以猜到是什么事。 “小书。” “公子?” “问你个问题。” 小书挺胸:“公子您说。”自家公子聪明能干,连厨艺都比他强,难得向他请教点什么。 林若笑问道:“你说,是你聪明呢,还是公子爷我聪明?” 小书顿时泄气,有气无力道:“当然是公子爷您聪明了。”还以为要问什么呢?又来欺负他,真过分! 林若点点他的额头,道:“知道自己没有公子爷我聪明呢,就要听话,知道吗?” 小书不满道:“小的什么时候不听话过了?” 林若微一沉吟,道:“我刚刚闲着无事,给你算了一卦……” 小书笑道:“公子爷您又来唬我,您铜板儿都送人了,拿什么卜卦呢?” 见林若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忙投降道:“好吧,公子您说算了就是算了,您继续……” 林若道:“你最近有一大劫。” 小书瞪大了眼:“啊?” “很大的劫。” 小书有些慌了:“公子……” “渡过去,海阔天空 ,渡不过去,一命呜呼。” 小书这次是真吓到了,他知道自家公子的本事,他用铜子儿算的事或许不准,可他用心算的东西,却几乎从不出错:“公、公子……” “别怕,”林若道:“这次的劫虽大,但要渡过去,一点都不难。记住了,我比你聪明对吧?” 小书点头:“嗯!” 林若道:“所以千万不要自作聪明。” “小的听公子爷的,公子爷您说,小的该怎么做?” 林若轻笑一声道:“你这么笨,能做什么啊?什么都不用做,等着公子爷我去救你就行了。记住,什么人的话都不要听,什么人的话都不要信,只要忍着、等着,别放弃就好,一切有我呢!” 小书连连点头,有公子爷在,真好! “是非多因口舌招……小书,过了这一遭,你也该长进些儿了。” 小书愣然,林若伸了个懒腰,叹道:“看来今天是没什么生意了,收摊收摊!” 小书哦了一声,动手收拾,刚将布幡卷起来,摊子上便又来人了,李世民在摊前坐下,道:“我好像来的不巧?” 林若道:“秦兄是来的太巧……好像我每次摆摊,总能遇上秦兄?”而且每次遇到,总没好事。 李世民笑道:“怎么,只准你每个庙会来摆摊,不许我每个庙会来求卦?” 林若叹道:“真是难得有个老主顾,可惜今儿我连算卦的铜板都没了……” 李世民接口道:“真巧,我带了。” 伸手将十来枚铜板抹在桌上,林若哪还不知道这是他上次要的母钱,欣喜把玩一阵,道:“算什么?” “今日运程?” 林若随手起了一卦,道:“又是破财之灾。秦王最近运势似乎不怎么样啊!” 李世民苦笑一声,又道:“请你喝酒算不算破财?”他最近的运势,何止是不怎么样? 林若道:“自己甘情愿花出去的钱,怎么能算是‘灾’呢?” 李世民点头:“说的也是……喝酒去不去?” “去。” 正好想喝酒便有人请客,林若苦中作乐的想,或者他最近运势不错? —— 依旧是会宾阁,李世民似有心事,到了地方,一杯接一杯的喝闷酒,几乎不怎么说话,林若的心情比他好不到哪儿去,也是一杯又一杯,一声不吭。 李世民一向海量,林若最近也酒量疯长,几壶酒下肚,两人虽未曾大醉,话却多了起来。 “尹阿鼠,尹阿鼠!”李世民双目发红,咬牙拍案道:“我必杀你!” 林若懒洋洋靠在椅背上,问道:“尹阿鼠是谁?” 李世民道:“尹德妃之父!” 林若哦了一声。 他自然记得尹德妃,那个让他去抚琴祝寿的妃子。 李世民嗤笑一声,道:“今天杜如晦路过尹阿鼠的府门,尹阿鼠的仆人把他拉下马打了一顿,手都打断了一只,理由是杜如晦经过他的门口没有下马……我才刚刚得到消息,正要入宫找父皇分说,却先被叫进宫去一顿叱骂,说‘我的妃嫔都受你身边的人欺凌,何况是普通百姓!’无论我如何解释,父皇只是不理。哈!如今杜如晦还躺在床上呢,他尹阿鼠一根汗毛都没掉,说我身边的人欺凌他的嫔妃……哈,哈哈!何其可笑!何其可笑!” 酒杯狠狠摔在地上。 林若倒酒喝酒,不说话。 早就知道,一个尹阿鼠何以能将李世民气到喝闷酒的地步,说到底是为了李渊。 “父皇待我……何其不公!”李世民没了酒杯,直接取了酒壶,朝嘴里胡乱倒,道:“何其不公!” “当年太原起兵,是我、刘文静、裴寂三人一力谋划,那时父皇就言,事成之后,封我为太子。待果然事成之后,封了大哥做太子也就罢了,还借故杀了刘文静来警告我!”李世民似乎已然醉了,什么话都开始往外吐:“那个时候,我是真的被吓住了,我想不到父皇会如此绝情,我甚至怕自己成为第二个刘文静。好,我不吭气,我不争了,行了吧!可是打仗的时候,却又想起我来。刘武周来犯,裴寂弃军而逃以致我军大败,我大唐的整个河东之地几乎被侵占殆尽,父皇将‘弃守关西’的圣旨送到我长春宫来,激我出战……那个时候,刘文静才死了两个月!” “河东是我大唐龙兴之地,岂能拱手让人!好,我去打!我去打!”李世民挥手道:“我打了刘武周打王世充,打了王世充,打窦建德……他让我打谁我打谁,可偏偏我打的仗越多,收复的土地越多,他对我越是猜忌不满!到了后来,派元吉在军中监视我不说,甚至每到最后大胜之际就招我回朝,换人领兵……打刘黑闼如此,打徐元朗又是如此!” 李世民将一壶酒喝完,酒壶也摔了出去,骂道:“杜如晦随我东征西战,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他尹阿鼠算什么东西,仗着女儿在宫里服侍父皇,享尽了荣华富贵不说,还嚣张跋扈,大唐的功臣,他说打就打!我们在外面浴血奋战,打下大唐的半壁江山,回来就是给这等人欺凌的吗?我们替他出生入死,最后还不如他身边的美人说一句话,掉一滴泪!” 林若重新递给他一壶酒,李世民连灌了数杯下肚,林若见他情绪慢慢缓和,方道:“这种事不是很正常吗,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李世民眯起了眼:“很正常?” “很正常啊!”林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于上位者而言,在外替他稳固江山之人,和在身边陪伴、令他身心愉悦之人,到底谁更重要?这个问题人人都能回答的出来,都知道是前者。可是事实上,他们亲近的、喜欢的、庇护的,永远都是后者……陛下的性情,更是如此。” 所以区区谋臣杜如晦,怎比得上身边温柔解语的尹德妃? 所以在外征战的李世民,怎比得上家中尽孝的李建成? 林若并不等李世民有所反应,又道:“殿下不觉得同我说这些,有些不合适吗?” 李世民苦笑一声,道:“不同你说,我能同谁说?父皇?大哥?元吉?还是我的部署?” “同父皇说,让他再斥我大逆不道?同大哥元吉说,让他们更加得意几分,然后去父皇那里再告我一状?同部署们说,让他们知道,原来我根本不像他们看到的那样强大自信,原来我也恨了、怨了、怕了?” “跟你说,至少你一不会幸灾乐祸,二懒得去告状,三……”李世民自嘲一笑:“也不会替我担心受怕,岂不是正好?” “是啊,正好。”林若轻笑一声:“正好。” 李世民终于察觉到林若情绪也有些不对劲,道:“阿若似乎……也有烦心事?” “这天下,谁能没有烦心事?陛下没有?太子殿下没有?秦王殿下你没有?”林若道:“我一个布衣草民,就更有了。” 李世民轻咦一声,道:“我第一次听阿若提起‘布衣’二字,怎么,阿若如今也对权势感兴趣了不成?” “我只是不耐烦,很不耐烦……”林若也渐渐醉了,嫌倒酒太烦,拿了酒壶大口大口的灌,道:“这世间,强权太多,真是……不厌其烦。你们这些皇帝王爷,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一点规规矩矩的生活?我遵纪守法,我循规蹈矩,我安分守己……你们能不能就别他妈的来烦我!” 李世民看了他好一阵,忽然嘿嘿笑了起来:“大才子……骂脏话了哈哈哈!” 林若不理他,仰头喝酒。 “到底出了什么事?” 林若摇头:“不好说。” 李世民嗤笑一声:“不好说,还是不能说?” 林若道:“还没发生的事,你让我如何说?” 李世民哈哈笑道:“聪明人的烦恼?” “聪明人的烦恼。” 李世民道:“你既聪明,为何不能防范于未然?” 林若淡淡道:“自然是因为,我还不够聪明。” 李世民看着他,低声道:“你帮我当上太子,我给你规规矩矩的生活,如何?” 林若抬眼看向李世民,道:“你想当太子?” 李世民靠上椅背,淡淡道:“不做太子,不想这天下,我四处征战为了什么?为了让人猜忌,为了任人宰割吗?” 林若轻笑一声:“不可能。” 李世民双眼一眯,声音低沉:“为什么?” 林若淡淡道:“秦王殿下,我劝你一句,还是死了做太子的心的好,便是你斗倒了建成太子,还有齐王,还有荆王,还有汉王……还有许多个王,陛下诸子,谁都可以做太子,唯独你不行。” 李世民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继续发问:“为什么?” 林若轻笑一声,道:“殿下是当局者迷……皇权之争,不仅在兄弟,也在父子。殿下怎的不想想,太子殿下的权位从何而来,殿下你的权位又从何而来?以我看来,陛下至今没有动过杀殿下之心,在历代帝王中,已然是最顾恋亲情的了。” 李世民僵直着身子,许久一动不动,最后无力靠上椅背,道:“林若,你真敢说,你真敢说……” 是啊,李建成的太子之位,是李渊所赐,他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于李渊,而他李世民,什么都是自己挣来的,他甚至挣的太多太多,多到李渊都心存顾忌……立旁人为太子,太子便是他权利的延伸,立他李世民为太子,那么这天下,还有他李渊什么事儿? “哈,哈哈哈哈……” 李世民一阵狂笑,笑的眼泪都出来,好一阵,他以手捂眼,道:“所以,真的让云娇娇说对了,我要是想夺得这天下,就只有弑兄杀弟逼父,这一条路可走?” 林若继续喝酒:“别问我。” 李世民怒道:“林若!” 林若侧头看他:“嗯?” 李世民只觉得一阵无力:“陪我打一架如何?” “不打,”林若摇头道:“你力气在我之上,论拳脚,我不是你的对手。” 李世民拍案道:“那就比兵刃!” 扬声道:“刀来!剑来!” 一刀一剑从门外应声飞入,林若和李世民一人接住一把,李世民一脚踢翻餐桌,道:“过来打过!” 倾倒的餐桌刚从视线中消失,一道快如闪电的亮光已经升起,李世民长刀尚未出鞘,也来不及出鞘,遂连鞘挑去,却见那剑光一转,不知怎的绕过长刀,削向他手腕。 这一转,太快太突然,李世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意尽去,却见少年手腕一翻,剑身平平拍在他的手腕上,旋身回剑,淡淡道:“你欠我一只手。” 李世民悬在半空的心重重回落,口中却轻笑一声,道:“偷袭的可不算!” 林若冷哼道:“别告诉我你在战场上就没偷袭过!” “好吧,你赢了!”李世民将右手背在身后,道:“这只手算你的!看本王一只手赢你!” 一面趁着说话的功夫,左手拔刀,劈了过去。 林若一声不吭,挥剑迎上。一时间,刀光剑影,交相辉映。 李世民越打越是心惊,他知道这位才子是会些武功的,但却没想到,他的剑法会高明到这种地步,大开大合、奇正相辅、犀利莫名,胜过他所知的任何高手。 幸好这少年虽然剑法高超,但力气却小,且和人动手经验又少,否则便是他,也早已伤在这少年手上。不过便是如此,只能用一只手的李世民,也是险象环生。 林若挥剑横落,李世民一侧身,剑锋便直冲着他的右臂去了,李世民讶然道:“怎么你自己的手也砍?” 林若一愣,手下微微一顿,李世民右手一翻,紧紧抓住他执剑的手。 林若手腕一麻,长剑坠地。他力气和李世民相差甚远,手腕被拿,兵器被夺,便再没了反抗的余地,很快双手便被李世民扣在身后动弹不得。 李世民一只左手便将少年两只纤细的手腕牢牢掐住,右手在他脖子上虚虚一握,笑道:“现在你欠我一条命了……我们扯平了。” 林若冷哼道:“不是说这是我的手吗?” 李世民放开他,笑道:“是你的手没错啊,可是它不听你的话我有什么办法?再说了兵不厌诈,谁说借来的手就不能用?” 林若为之气结:“堂堂秦王,怎的这般无赖?” 李世民道:“没听过吗?书生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你是书生我是兵啊!” “原来秦王殿下算是兵?” “你这样的都算书生,我这样的怎么不是兵?” 林若无语,弯腰提了一坛酒扔给李世民,自己也开了一坛,道:“不打了,没意思。” 原想要发泄一番,但赤手空拳打不过,动了兵刃又束手束脚,还不如喝酒来的痛快。 李世民道:“剑法我不如你,但若搏命……你不如我。” 林若淡淡一笑,仰头喝酒。 搏命啊……这两个字真是莫名的熟悉。 —— 到了半下午的时候,李渊才从尹德妃宫中出来,心中还带着少许不悦。 原本大好的心情,一大早就被李世民破坏殆尽,他的这个儿子,真是越来越嚣张跋扈了,他的手下欺辱他嫔妃的家人,自己不过斥责他几句,竟同他顶嘴,还死死保着那个杜如晦! 幸好尹妃向来大度,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怕他父子失和,主动为那孽子求情,又使尽浑身解数来哄他开心,不然…… 忽然转念又想起那小子,原本知道他每个庙会总要去摆摊算卦,本想去看看热闹的,这下也错过了——现在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他还会老老实实守着摊子才怪。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那小子,怎么就能活的这么自在呢,自在的连他都有些羡慕了……那个人啊,连喝杯酒,睡个觉,都让人觉得畅快。 左右也无事,干脆寻他去喝几杯! 李渊刚出了太极宫,便见李元吉正从外面大步进来,满头都是汗,李渊皱眉道:“这是跑去哪里疯去了?” 李元吉笑道:“喝酒骑马,反正左右不过是这几样儿。父皇这是要出宫?又去找那小子耍?” 李渊皱眉,李元吉继续道:“我看父皇今儿别去找他了,他这会儿正喝的烂醉呢!” 李渊讶然道:“你见到他了?” 李元吉道:“嗯,见到了!他跟二哥一起喝酒呢,我去的时候,正好看见他们相互搀扶着出来,看起来都醉的不轻。” 李渊猛地一愣,心渐渐沉了下去:“他和世民在一起?” “是啊,看着亲近的很呢!”李元吉嗤笑一声,道:“父皇你喜欢那小子,可我偏偏看他不顺眼,一个布衣书生,有什么了不起的,偏偏眼高于顶,见到了我,叫一声‘齐王殿下’,拱个手就算是行礼了……他什么玩意儿他!要不是看他喝醉了,我大耳刮子抽他!” 李渊神色变冷:“他叫你‘齐王’?” “是啊,”李元吉道:“不只是叫我齐王,我还听见他对二哥说‘以色侍人之流,也配听我抚琴?殿下放心,早晚让陛下厌了她们’……父皇您要是不信,派人去查查就知道了,二哥在会宾阁定的院子,可没怎么瞒人。要不您自己去问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们的身份,想必以这位大才子的高傲,应该不屑于骗人?” 他说着,挑眉道:“父皇,您不会是让他们两个给耍了吧?” 李渊双拳紧握,神色变幻莫测。 他和李世民在一起? 他喝醉了叫元吉“齐王殿下”? 他早就知道元吉的身份? 所以……他一直在欺骗他,戏弄他? “早晚让陛下厌了她们……” 这段日子,他可不是有些开始厌倦了? “她们对我笑,不是因为喜欢我,而是因为她们不得不笑,她们对我说话,说的不是她们心里想说的话,说的是我爱听的话……她们不是在同我喝酒聊天,她们是在应对我,为了钱,或为了生存……”所以他才会为张婕妤同他撒娇亲热之后,替哥哥求官而生气。 “琴为心声,他们说的是别人想听的话,我说的,是我自己想说的话……”所以他一听尹德妃问他想听什么,就觉得索然无味…… 所以,这一切,真的是那个人,和自己的好儿子给他设的局? 所以,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像个傻子一样,被那个人耍弄着? “父皇,您要是不敢问,可以找别人帮您问啊!”李元吉看着李渊的双手开始颤抖,下颌开始颤抖,直至全身都开始颤抖,眼中露出几分快意,笑道:“父皇您还不知道吧?半个月前,长安城可是出了一桩奇怪的命案呢!” —— 跳下马车,林若看着一身皂服迎上来的官差,拍拍有些魂不守舍的小书的肩膀:“还记得我的话吗?” 小书抖抖索索的点头。 林若淡淡道:“别怕,只是一出闹剧罢了,什么事都不会有,谁都不会有事。” 小书神色稍稍镇定。 “林若林公子,有人举告,说你以巫蛊之术杀人,烦请跟我们去大理寺走一趟。书童小书一并押回候审!” 第79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5 房间干净整洁,光线也不昏暗,结实的木床上铺着簇新的被褥,贴床摆着一套简单的书桌木凳,书桌上面有油灯、有四书五经、有笔墨纸砚……离床稍远的地方,还有一套用饭的桌椅。 作为牢房,这里的条件看上去未免太好,甚至连马桶都是簇新的,还体贴的用简陋的屏风隔离在最远的角落。 林若一进大理寺便被送到了这里,依旧是一身宽袍大袖的白色儒服,没人让他换上囚服,也没人搜走他随身的物品,只是将他客客气气的送到这里,仿佛他是来做客的一般——除了那锁上的牢门。 林若并不怎么意外,这会儿正是李渊最稀罕他的时候,上面那几位爷没人敢在这时候明面上折辱他或害他性命,除非……李渊先厌了他。 如今约莫是要吃些苦头罢,苦头他不怕,只是担心小书。 今天来卦摊磕头的男子,既然能拿了别人的银子夫妻双双来污蔑他,可见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那么什么事能让他娘子吓得寝食不安、枯瘦如柴甚至差点流产?什么事能让他吓得拿出全副家当来消灾解难? 自然是血腥恐怖之事。 那男人战战兢兢的提了句赖二,那个偷了自家的猪卖了做赌资的汉子…… 赖二怎么了? 当然是死了,约莫是七窍流血而死。 “这种银子你也敢收,信不信回去就七窍流血而死?” 只有这句话果然应验了,才能将那对夫妻吓成这等模样。 可是那句话,却不是他林若说的,他知道厉害,便是拿鬼神之事唬人,也是以“起誓”为凭借,绝不会将自身与鬼神并论。 说这话的人是小书,所以他才会告诉小书,他有一劫,只是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一劫,来的这么快。 当日小书话方出口他便知道不妥,但当时的情景他想挽回也来不及,且这种事,他再次提及反而加深了旁人的印象,最好是让人听过就忘——可惜天不如人愿,偏有人拿着它大作文章。 那官差一句“巫蛊杀人”更是证实了他的猜测。 他从这里出去,怕还要几天,只希望小书别犯傻,千万别犯傻…… —— 林若知道自己恐怕要吃些苦头,却没想到,这苦头来的这么快,从他走进房间的一瞬间,就已经开始了。 热,蒸笼似的热。 牢门一打开,就有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韦挺窒息了瞬间,才勉为其难的吸进了第一口空气,走进牢门。 身体像进了火炉,心却有些发寒,他知道那两位爷有心给这位才子一点苦头吃,好让他以后听话识趣些,但现在看来,这苦头也未免太大了。 “你属什么?”一把清隽的声音响起,清冷如流泉,让他在这酷热中,硬生生感觉到一丝清澈的凉意。 韦挺这才看见林若,传说中的长安第一才子,一如传言中的模样,俊美无暇,风姿若仙。 少年仿佛对身周的酷热毫无所觉,姿势随意的坐着,手肘支在桌上,素白的手指穿过漆黑的发丝,有些头疼似得撑在太阳穴上,另一只手摆弄着桌上散落的几枚铜板,手边还放着一本摊开的古卷。 半晌没听到回应,少年抬头,一双清润漆黑的眸子看了过来,又问:“你属什么?” 韦挺苦笑起来,忽然觉得原本简单的要命的差事,棘手了起来。 “在下韦挺,东宫属臣,太子殿下令我来看你……”韦挺见少年一双眼睛还是静静看着他,无奈叹了口气,道:“属虎。” “哦。“林若低头,继续研究铜板,甚至从一旁另取了一副看着陈旧许多的铜板,重新起了一卦。 这是傻呢还是呆?韦挺无语,论官职,他还在林博远之上,论地位,他和太子是从小玩到大的交情,这小子,到底有没有一点自觉? 轻叹一声,在他对面坐下,道:“你的案子,是陛下亲自下的令,且严令不许人探视,殿下想尽办法,才让我进来见你一面,时间有限……” 他一面说着,一面打开食盒,将里面的酒菜一样样摆出来,道:“这些东西是林大人替你准备的,听说是你最爱吃的。你进了大理寺,他担心的很,求到太子殿下跟前,太子殿下现在已经进宫去求陛下了,不过陛下此刻正在盛怒之中,去了也未必有用。” 这地方热的诡异,他一大段话说完,觉得气都有点喘不上来,伸手抹着下巴上淌下来的汗,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林若,不由暗暗称奇——难不成真是谪仙下凡,这种鬼地方,竟连汗也没有一滴。 林若嗯了一声,给自己倒了碗酒,问:“你喝不喝?” 韦挺一噎,又叹气道:“你到底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林若将一碗酒一口喝完,才道:“不是说我巫蛊杀人吗?” 韦挺道:“巫蛊杀人的案子,只是个由子你懂不懂?莫说你是官宦之子,便是普通百姓,也没有无凭无据,只因为一句话就抓人的,何况说这话的人还不是你,只是你那个小书童……” 林若微微一愣,道:“不为此事,为什么?” 韦挺看着他的眼睛,道:“你当真不知道?” “知道什么?” 韦挺道:“你不知道,这半个月来,时常同你一起出去游玩的老人家是谁?” 林若安静看着他。 韦挺叹气:“是陛下……” 林若垂下眼眸,握着酒壶的手顿了顿,神色淡淡看不出什么情绪,韦挺道:“你和秦王殿下一起喝酒,被人捅到了陛下跟前,说你早就知道陛下的身份,和秦王勾结在一起,设计哄骗陛下……唉,你……” 他叹了口气,道:“林大人对太子殿下一向忠心耿耿,太子殿下当然是愿意相信你的,可你也该……秦王和太子殿下的事,你是真不清楚,还是假不清楚?也就是太子大度,又最是惜才,还肯替你奔走,换了别人,早便不管你的死活了。” 林若“嗯”了一声不说话,开始吃东西。 “陛下虽然惜才爱才,可也最恨人欺骗,太子殿下说,他先设法保住你的性命。让你且忍耐几日,等陛下消了气,他再徐徐进言,看能不能放你出来……” “我这次能进来,太子已然是担了干系的,下次未必还能找到机会。不过太子殿下已经交代过了,他们是断断不敢折辱与你的……” “……” 看着牢门被合上,林若手抚上额头。 韦挺的到来是意料中的事,因为必须要有一个人让他知道,巫蛊之术如何被皇室所忌,他的案子如何为难,太子为他如何尽心尽力——毕竟他“并不知道”自己背后还有偌大一个靠山。 可他料准了太子府会来人,却没料到事情的真相。 他以为这次变故,是因为他和李世民走的太近,而林博远调离东宫让太子有了危机感,所以才借巫蛊杀人之事让他吃点苦头,然后再施恩救他出来,让他感恩戴德。 可现在看来,根本就是有人不想看着他们慢吞吞你来我往的玩下去了,想要掀摊子。 这是,想要他的命呢! 林若啊林若,你还真是不受人待见。 林若懒得再想,到床上躺下,将那妖书放在枕头底下,闭上眼睛:虽酒未足,但饭饱,该是睡觉的时候了。 —— 东宫,李建成大怒拍案:“李元吉,你搞得什么鬼!” 李元吉懒洋洋道:“大哥,我做什么,你能不知道?” 李建成怒极反笑,道:“你跟我说,要给林若一个小小的教训,让他以后服服帖帖,好为我们卖命,可结果呢?结果你这是要他的命!” 李元吉漫不经心道:“大哥放心,父皇最是心软,只要你去多说几句好话,然后再让那位林大才子自己去央求哭诉下,父皇一准舍不得杀他。这天底下,有几个生的像林若那么好看还又有才华的人?父皇要杀了他,还不得后悔死?” “你看裴寂裴大人,不就是凭着长得好看,风度翩翩又有几分才华,才让父皇对他宠的没边的吗?朝议的时候,直接让他在自己身边坐着,口口声声的裴监,刘文静功劳比他还大,可他和刘文静起了冲突,父皇二话不说就砍了刘文静的脑袋。” “还有,当初刘武周打来的时候,裴寂领兵出战,那个跑的快啊,直接丢下部队,一晚上逃到了八百里外,连我大唐的龙兴之地都弄丢了……父皇想让二哥帮他打回来,可又怕二哥逼他追究裴寂的责任,为了保裴寂一条小命,只得写了‘贼势如此,难以争锋,宜弃河东之地’的圣旨,单单送去给二哥一个,逼得二哥自请出战。他还装模作样把裴寂关了几天,结果二哥前脚出门,他后脚就把人给放了,该怎么样重用怎么样重用……” 李建成怒道:“林若和裴寂怎么一样?裴寂再怎么样,对父皇的忠心却是不容置疑的,父皇才会如此宠幸他。可是林若呢?被你这么一污蔑,父皇以后只怕再难信任他,就算留他一条命,又有什么用?” 李元吉的这种污蔑,根本是无解的,莫说李元吉身份尊贵,他一口咬定的东西,谁敢说他是说谎?而且即便是证明了李元吉说谎也没用,怀疑的种子已经种在了李渊的心上了,自会一天天的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李元吉是说谎了没错,可是林博远、李世民、李建成……林若身边那么多人知道他的身份,就真的没有一个人提醒过他?林若是真的不知道他的身份,还是刻意欺骗玩弄? 这种想法,会像一根无形的刺一样扎在李渊心里,时不时的冒出来,再难拔除…… “知还是不知”这种事情,根本就无从解释…… 李建成揉揉额头:林若此生,怕是再难出头了…… “大哥你错了,”李元吉微微一笑,懒懒道:“怎么会没用呢?让父皇彻底厌倦二哥,不就是林若最大的用途吗?” 李建成一愣。 李元吉轻笑一声,继续道:“只要坐实了二哥派林若去欺骗父皇的事,父皇就会彻底厌了他——他之前有多欣赏林若,现在就会有多厌恶二哥,大哥,这难道还不够吗?” 见李建成目光闪烁,李元吉知道终于将他说动,又道:“大哥你不妨想想,你缺一个在父皇身边替你说话的人吗?林若能做到的事,裴大人、尹德妃、张婕妤,谁不能做到?可是让父皇彻底厌恶二哥的机会,可就这么一次……” 李建成默然。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让林若开口,好坐实此事……大哥,大理寺卿,是你的人吧?” —— 出了东宫,已经是月出西山,李元吉看着路边灯影下的飞蛾,嗤笑一声。 谪仙?哈,谪仙! 任你才华横溢又如何,任你风姿如仙又如何?在他面前,也不过是这小小的飞蛾,他只要伸出两只手指,轻轻一掐……噗! 当初他在李渊面前,状告李世民明知李建成要招林若入宫抚琴,还放他离京,结果林若回京,一句“纯属谣言”挽回了李建成声誉,证明了李世民的清白,却让他李元吉成了朝野上下的笑柄,这个仇,他可还记得一清二楚! 看见守在路边的属下,李元吉脚步一顿,问道:“裴大人进宫回话了吗?他问出什么没有?” 属下恭声答道:“裴大人没去见林若,只是在隔壁听了他和韦挺的答话,就进宫去了。” 李元吉嗤笑一声,想也知道裴寂进了宫会说些什么——他的那个天真的父皇啊,只知道派最信任最忠心的人去调查此事,却忘了,妒忌心这种东西,不光女人有,男人也有。裴寂能爬到现在的高位,凭的是什么?他怎么甘心自己的位置被林若取代?这世上,最想让林若消失的人,就是裴寂啊! 口中淡淡道:“你就等在宫外,等裴大人出来就告诉他,事情成了……让他别忘了请我喝酒。” “是。” “还有,派人进宫告诉两位娘娘,元吉不负所托。” “是。” 李元吉唇角勾起笑意,负着手重又向自己宫中走去。 这次这笔买卖,做的实在划算。 林若到底算是半个太子府的人,他若认了此事,李世民自然逃不了干系,太子也休想洗的干净…… 林若啊林若,这么好的棋子,爷也舍不得毁了,可谁让你帮谁都可能,就是不可能帮他李元吉呢? 裴寂、尹德妃、张婕妤……一次一次的,慢慢的,终将会变成他李元吉的筹码。 第80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6 “女为悦己者容,”尹德妃挨在李渊身边,声音温软如水:“林公子说的那些,臣妾不懂,臣妾只懂得画陛下喜欢的妆容、做陛下爱吃的菜、弹陛下爱听的曲子,臣妾只是想让陛下高兴开怀……若说臣妾有什么私心,那臣妾的私心,就是希望陛下能更喜欢臣妾一些,能多看臣妾几眼……” “皇上,”尹德妃抬头看向李渊,双目盈盈欲滴:“您前段日子,真的吓到臣妾了……如果全心全意讨皇上欢心,反而会让皇上厌恶,那臣妾,真的……不知道自己活着该干什么了。陛下,求您……不要厌了臣妾,臣妾真的好怕……” 李渊轻抚她的长发,叹道:“怎么会呢?朕如何会厌了你?” 尹德妃将头伏在李渊膝盖上,低声道:“臣妾知道臣妾的家人给陛下惹了麻烦,害的陛下和秦王失和,还有张妹妹的事,也让陛下心烦……求陛下不要责怪我们,我们只是,没有别的人可以依靠。我们身处深宫,家人受了委屈,除了能找陛下,还能找谁呢?陛下若是不喜欢,我们以后什么都不说,也就是了。” 李渊皱眉道:“不要胡思乱想,你父亲的事儿,朕不是替你出头了吗?世民也被朕罚在家反省。” 尹德妃幸福的“嗯”了一声,又忐忑道:“陛下,您下次不会又听了那个林公子的话,来疏远我们吧?臣妾听她们说起这个,真是吓坏了……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呢?陛下后宫这么多人,和他无冤无仇的……” 李渊打断道:“不要提他!” 尹德妃身子一僵。 李渊神色淡了下去:“你们……是不一样的人。不需要和他相提并论。” 一个,是长在孤崖之上的青松翠柏,抬头挺胸,站直了腰杆,向着无尽苍穹尽情的伸展着枝叶,便是风霜雨雪,也视若等闲。 一个,是只懂得攀爬的藤萝,用尽全力缠绕住自己依附的对象,取悦他,讨好他,也从他身上,吸取她们所要的一切。 不需要和他相提并论……还是说,她们根本不配和他相提并论? 尹德妃咬住红唇,她还是太急躁了,那林若脾气硬的要命,大理寺那边迟迟没有进展,若再拖下去,皇上怕是要先心软了,她只好从这边下手,不想竟似起了相反的效果。 口中却乖巧的“嗯”了一声,再抬头看去,却见李渊的眼睛里早就没了自己的影子,正愣愣看着窗外,神色黯然,想也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人。 林若! 尹德妃咬牙,正待说话,门外一阵喧闹传来:“站住!陛下有令……” “闪开!” 交手的声音传来,尹德妃向李渊缩了缩身子,躲在他身侧,怯生生道:“陛下,是秦王殿下,秦王殿下他不会是来……” 说话间,李世民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大步进门。 “放肆!”李渊大怒,拍案道:“你这孽子,想造反了是不是?现在就敢擅闯我太极宫,明天是不是要把剑放到朕的脖子上来?” 李世民仿佛完全没有听到李渊的诛心之言,在他面前五步停下,看着李渊,眼睛微微发红,声音却平静之极:“小书死了。” “小书……”李渊花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小书是谁,眼前出现那个被林若惯的不成样子的小书童的模样,那个活泼好动、口无遮拦,能上山打鸟、下水摸鱼,还有一手好厨艺的小厮……死了? 心里无由的生出几分惶惑,他很清楚小书在那少年心中的地位,说是家仆,可在那少年心里,怕是将他当弟弟似宠溺着的…… 尹德妃轻笑一声,道:“传言秦王殿下与林若交情深厚,果然并非虚言,秦王为了他,不惜硬闯太极宫……” 李世民看也不看她一眼,看着李渊道:“父皇,小书的遗书,你要不要看?” 李渊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李世民语气依旧平静,带着隐忍:“小书死了,林若不知道怎么样。父皇下了死命令,我的人见不到他,但既然小书死了,他大约也好不到哪儿去,或者已经在什么地方,变成了尸体……父皇,这天底下,只有一个林若,您最好不要后悔,不要后悔!” “父皇,我真的不明白,一直不明白,很不明白,”李世民的声音渐渐激烈,发红的眼睛里隐隐涌出泪意:“和林若相交的人是您,和他喝酒聊天、下棋钓鱼的人是您,为什么您宁愿相信这些连见都没见过的人对他的胡言乱语,也不肯用自己的心去判断,用自己的脑子去想,用自己的嘴巴去问!” 他是他的儿子,他从小在他身边长大,他跟着他身边的日子比谁都长,可是他这个父亲,却宁愿从尹德妃、从张婕妤、从裴寂口中去了解他这个儿子,而从不肯自己去看他一眼,听他说一句话!无论他为他,为大唐做多少事! 他在温柔乡,在歌舞升平中,听着那些人对儿子的诋毁污蔑,却从没想过,他的儿子正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守护他的歌舞升平…… 李世民伸手,抹掉脸上不受控制流下的泪水,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李渊的连声疾呼:“来人,摆驾大理寺!叫上太医!” —— 大理寺门前,几乎同时赶到的李建成和李元吉对视一眼,眼中都显出几分无奈,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谁也没想到,那个人的骨头竟硬到这种地步。 李元吉耸耸肩,目光带着几分无所谓,再怎么样,他爹还能为了一个区区的林若,拿自己的儿子怎么样不成? 来不及说话,两人加快脚步追到李渊身后时,正好赶上狱卒战战兢兢的打开牢门。 李元吉看一眼房中的模样,啧啧轻笑道:“哈,小日子过得不错嘛!” 干净整洁的房间,没怪味没蚊虫,房间的方桌山还摆着满满一桌的美味,香露全鸡、神仙鸭子、龙井虾仁、洞庭金龟……还有大半碗香浓的蛋汤,他齐王府的膳食也不过如此。 什么都好,除了……该死的热。 李元吉烦躁的扇着他的折扇,然而折扇扇起的风都是热的。 没有人理他,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坐在床头的白衣少年身上。 少年靠在床头,闭着眼,长而直的睫毛静静的低掩,显得静谧而安宁,用发带简单束起的长发也静静披垂着,散落在他的肩头。少年垂落的手边还放着一本摊开的书,似乎看书看得倦了,就那样沉沉睡去一般。 李建成微微松了口气,干咳一声,道:“林若,父皇来看你了,还不快点接驾?” 没有任何回应,李建成有些尴尬,正要再度开口,李世民上前,轻轻摇晃了下少年的肩膀:“阿若?父皇来了,快醒醒……阿若?阿若!” 少年身体软软的滑向相反的方向,李世民忙一把扶住,手指颤颤的向他的鼻端伸去,声音带了几分慌乱:“阿若?阿若?太医!太医快过来,他身上怎么这么凉!” 太医慌忙上前把脉,李渊脸色已经沉的能滴下水来,李建成看向狱卒,怒道:“这是怎么回事!” 狱卒慌乱跪下,李元吉轻咳一声,目光在那桌饭菜上一扫,狱卒吞了口口水,结结巴巴道:“这几天……林、林公子一直不肯吃东西,大约……是饿的……” 李元吉“哈”的一声,笑道:“原来是学起女人绝食来了啊,啧啧,这位林才子可真是硬气啊,这么一大桌子的好菜,看得本王都馋了,他倒能忍得住……” 太医擦了把汗,不敢抬头看人,道:“看脉象,似乎不是饿的……” 李渊看他吞吞吐吐,甚是不耐烦:“那是怎么了?快说!” “是渴的。”太医道:“这房间太热,他又长时间没喝水,就成这样了……幸好我们来的及时,再晚一些怕就救不回来了……先赶紧找些水给他喝,再换个地方,这里不能呆……” 李渊怒道:“还不快去找水!” 他亲自冲到饭桌前,却发现饭桌上,有鱼有肉有,有菜有汤,可是唯独没有水,连装水的水壶和碗都没有…… 李渊手颤抖起来,他明白这少年为何对着一桌好菜,却几乎碰也没碰一下了,他不是在绝食,而是……没有水…… 这么热的地方,没有水,一滴水都没有…… 他正要发怒,却听李建成欣喜道:“这里有水!” 转身便看见李建成拿起书桌上的砚壶递给太医,太医双手接过,掀开盖子,神情却变得有些迟疑。 李世民不耐烦的抢过砚壶,正要递到林若唇边,却猛地神色大变,狠狠将东西摔在地上。 “砰”的一声,破碎的瓷片飞到到处都是,一股难闻的腥臭味弥漫开来…… 李渊气的浑身发抖,一脚揣向狱卒,脸色狰狞:“朕杀了你!” 他是生气,他是想问个清楚,可是他从来没想过要这样折辱他,哪怕是他真的欺骗了自己也是一样…… 这些人,将他故意放在这种地方,故意不给一滴水,就是为了逼他喝这种东西…… 他们怎么敢?怎么敢!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狱卒被踹飞又爬起来,连连叩头:“陛下饶命,小的只是奉命行事……陛下,小的、小的有功的!林公子他脾气硬,要了几次水没人肯给之后,就不再继续要了,是小的每天早上趁林公子昏睡的时候,给他喂半碗水,他才能活到现在……陛下,小的是有功的,求陛下饶命!饶命啊!” 他才能活到现在…… 李渊眩晕了一下,李建成连忙扶住,终于有人从外面找来了水,太医先沾湿少年的双唇,小心翼翼的喂下几口,道:“久渴的人不能大口喝水,只能缓缓饮用,最好还能补充些食盐,而且林公子这几日饭也没怎么吃……” 他也头大的很,他是来治伤病的,带了各种药物,唯独没带吃的喝的。 李渊亲手端了桌上的半碗汤递给太医,道:“这个行不行?” 太医恭敬接过,道:“待臣看看。” 此刻少年脾胃弱的很,许多东西不能入口。 条件有限,这会儿也顾不得许多,太医亲口尝了下,神色顿时古怪起来。 李渊哪还不知道这里面肯定又有名堂,一把夺过,不顾李建成的阻拦,亲口喝了一口,又立刻喷了出来。 咸,发苦的咸,简直让人觉得,这一碗汤里,盐放的比水还多。 李渊一脚踹翻桌子,咬牙道:“裴寂!” 亏他这么信任他,听他说这个人虽然在牢里,但是好吃好喝,没人敢亏待半分,他说他就是不肯说话,似乎笃定了陛下要心软……他也就信了,他万万想不到,所谓的好吃好喝,竟是这么一回事! 太医战战兢兢道:“还是先从这里出去吧,等到了外面,再找点粥给林公子喝。” 李世民淡淡道:“走吧!” 李世民弯腰将少年揽入臂弯,正要抱起来的时候,却见林若睫毛煽动几下后,睁开了眼睛,顿时欣喜道:“阿若,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又苦笑一声,道:“是我不好,如果我不邀你一起喝酒,也许就不会有这场祸事了……” 林若闭上眼睛,歇了下才又重新睁开,看清楚周围的人以后,将目光落在站在自己面前、神色复杂的李渊身上。 看着少年带了几分黯淡的眼神,想到他往日那逍遥快活的模样,那灿若星辰的笑容,李渊长叹一声,心里对他的愤怒和猜忌早已被怜惜取代,道:“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吧,你好好将养,不管事实如何,朕总是待你与……” 少年静静看着他,目光平静,没有感激没有感动,李渊在少年的注视下,忽然觉得有些说不下去,嘴唇动了几下,没再继续。 林若再次闭了闭眼,睁开,平静开口道:“我问你。” 因为缺水,少年的嗓子暗哑的几乎发不出声音,但每个字,都说的果决清楚。 我问你。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少年身上,以前你“不知道”陛下的身份也就罢了,这会儿总该是知道了吧?怎的还这般无礼? 只见林若歇了歇,才继续说下去,声音干涩缓慢道:“我知不知道你的身份,很重要?” 废话! 李元吉翻了翻白眼,明明知道陛下身份,却欺瞒哄骗,这是欺君之罪!这样逗着皇帝玩儿,砍脑袋都是轻的,你说重要不重要? 李世民的心思和李元吉差不多,正苦笑着想着如何劝解李渊,却见李渊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僵立在当场。 我知不知道你的身份,很重要? 这在别人或许很重要,可是这个人,是林若,他是林若…… 那个只因一缕琴音,就将对方视为知音,以琴相交半年,却不见一面,不问一声,连姓名年纪都不打听的林若…… 这是以琴交友、以画交友的林若,他和人相交,只看志趣相投,何尝管过别人是什么身份? 回想起来,他们的相识,从来都是自己主动的,费尽心思去紫藤树下同他“巧遇”,一次次上门寻他游玩…… 以这个人的性子,他的身份自己不提,他便不问,这不是最正常的事吗?为什么他会觉得可疑? 他对他无所求,他不要官不要财,他从未在他面前掩饰过自己的懒散和心无大志,他整天想的就是玩和吃,还会不务正业的沉浸在算命卜卦中废寝忘食…… 他对他无所惧,他一身的铮铮傲骨,他是宁愿在这火炉似得地方,里将自己热死、渴死,也不肯央求一句,喝一口脏水的人…… 这样的人,他会千方百计、费尽心机的来巴结他、讨好他? 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又如何?他原本就不在乎这些。那个人,原本就活在这红尘之外,干净的让人自惭形秽…… 他自己千方百计的隐瞒身份,到头来,却怪别人明知他的身份,却没有点破吗? 从头到尾,在乎身份的人,恰恰是他李渊自己,他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他想要一个真正的布衣之交,真正的知己,但到头来,却从未放下过自己的身份…… 少年看着他,黯淡的眸子带着前所未有的冷漠,李渊清楚的读出了它的含义:你是皇帝,所以,我视你如知己,你视我为走狗吗? “阿若,这……” 只是个误会…… 他说不出口。 李建成和李元吉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李渊:他爹是魔障了吧,欺君之罪啊,这么大的事儿,这小子这么没礼貌的问一句话,他爹竟然露出这又羞又愧无地自容的神色,这算怎么一回事儿? “因为我和秦王喝酒?”林若看着李渊,嗤笑一声,声音依旧缓慢虚弱而清晰:“我想和谁喝酒,就和谁喝酒……关你屁事!” 关你屁事! 我既然能和你结交,为什么不能和秦王结交?我既然能和你喝酒,为什么不能和秦王喝酒? 我和谁喝酒,关你屁事! 可他李渊不仅管了,还将人关起来折磨的生不如死,而且,还真的……死了人。 一国之君被这么辱骂,该勃然大怒才对,但李渊看着奄奄一息的少年,完全生不出半点怒意——就算发怒又怎么样?人家也不怕他。 “阿若,”李世民叹了口气,道:“我们先从这里出去。” “小书呢?” 李世民默然。 林若心里生出不详的预感,看向李渊,怒道:“小书呢?” 李渊躲闪着他的目光。 “小书他……”李世民迟疑了一下,道:“……没了。” 小书……没了? 一片撕裂的衣襟轻轻放在林若的膝盖上,林若只觉得眼前眩晕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阿若?阿若!” 小书,没了。 林若低头,笑了起来:也许是前十多年的人生太过太平安逸,他以为这世界是安宁有序的,以为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所以,他一直天真的、毫无危机感的在这个世界消磨着时光,悠闲散漫。便是偶有变故,也是玩笑般的打发过去便算了。 他一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为这样就可以远离纷争,然而这世界并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世界,到处都充满强权,多的是无缘无故也要来踩你一脚的人。 他以为无论身份如何,只要志趣相投就可以平等相交,可事实上,人家只要一个不高兴,就让他生死两难。 这件事,正如他对小书说过的,只是一场闹剧,正因为是一场闹剧,所以他没有去做多余的事。 即使是现在,在他看来这也依旧是一场可笑的闹剧,可就是这场闹剧,折磨的他生不如死,就是这一场闹剧,要了小书的命…… 你该醒了,林若,这个世界,不是你想的那么无害。 他颤抖着手,慢慢打开衣襟,上面有密密的紫褐色的字迹,颜色浓稠的近乎黏腻,只看一眼,便仿佛有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想到用鲜血留下这些字迹的那半大孩子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这血腥味更加浓烈的令人无法呼吸。 小书的信,自然是写给他的,只能是写给他的。 “公子,对不起,小书这次没有听你的话……你让小书熬着、忍着、等着你来救我,可是小书熬不下去了,小书怕疼……好疼……” “小书怕疼,小书更怕自己忍不了疼,会做出这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的事来,所以,小书先走了。公子,小书这辈子,就只不听话这一次,你不要生小书的气……” “小书知道这样很不要脸,小书又笨又莽撞,总是给公子惹麻烦,这次更是闯下泼天大祸连累公子,可是公子……如果有下辈子,小书还是想跟着你。这世上若有轮回,小书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眼前又是一个公子,该多好……” “公子,小书走了以后,您让老爷给您找个新的书童,公子您别自己挑,您心太软,挑不到好的,又不是越可怜越会服侍人……您让老爷挑,老爷可会挑人呢,挑好以后记得让陈妈妈教他做饭,您喜欢到处乱跑,嘴巴又刁,他要不会做饭怎么行……” “公子,以后您爱乱交朋友的习惯,就改了吧!就算要交,也不能再这么糊里糊涂的了,芸娘是这样,那老头也是这样……那些人一直问我知不知道那老头是谁,小的想咱们进大狱是不是和他有关,那老头也许是突厥的探子也不一定……” “公子不要惦记小书,更不要为了小书去做什么,生在乱世,比小书凄惨的人何止千万,小书在公子身边,十多年没饿过肚子,没受过委屈,已经比无数人幸运了。正如公子所说,我们只是小人物,除了逆来顺受,还能怎么样呢……” “公子,时间不多了,小书现在要去墙上,画一个大大的‘冤’,然后就走了。小书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帮到公子,可是小书笨,只能想出这一个法子……” “公子,我忽然好害怕,很害怕,小书不怕死,可是小书怕一个人……这一瞬间,我是恨你的,你说让我等你,可你怎么还不来,还不来……” “公子,那个世界,我继续等你好不好,一百年,两百年,多少年都没关系,求你来找我,求你,来找我……” 作者有话要说:无论在哪个世界,男主都不是无敌的,只是拥有自己的心性以及加成了原主的天分而已。在第二个世界,他之所以拥有逆天的武力值,也是因为受到刺激爆发了一次,勾动了部分他自己的力量而已,最后琴歌的身体也因为承受不住这份力量而崩溃。 第81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7 因林博远调离东宫、林若入狱,林府这几日冷清的连麻雀都不肯上门。:3w.收到噩耗的林博远默默领回小书的尸身,刚刚布置好灵堂,就被通知去门外等着迎驾。 皇上、太子、两个手握实权的皇子,全天下最尊贵的四个人都来了,林博远却全然兴不起受宠若惊的情绪,一丝不苟的行礼,然后领着人,将马车上的林若搀了下来。 林若方才在马车上又被喂了点水和粥,气色稍好了些,但要靠自己站稳走路却早的很,林博远将他半扶半抱着护在怀里,道:“陛下,阿若需要休息,容臣等先告退。” 李建成目光微凝,皇帝太子都在他门口站着,他一个做臣子的,不诚惶诚恐的将人请进去,竟还说要告退? 他的这位从前的下属,真的像他记忆中那般平庸软弱? 不由想起林若那一句让他都背后直冒冷汗的“关你屁事”,李建成苦笑:他似乎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很大的错误。 李渊看着依偎在一起的叔侄二人,和他们身后寥寥几个低头含泪的林府家人,心里颇不似滋味,目光扫过挂在门口不起眼的地方的白灯笼,想起那个总是咋咋呼呼,但单纯善良的小书童,鼻子微酸,道:“朕……去给小书上个香。” 林博远低头道:“陛下有心了,不过小书胆子小,陛下去只怕反而吓着他了,有我和阿若陪他就好。” 李元吉冷哼道:“林博远,你别给脸不要脸,一个下人而已,死了就死了,父皇肯去给他上柱香,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你真以为……” “死人不需要福气,”林若忽然开口,语气平静空洞:“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不需要,你什么都给不了他。” 他身体还虚的厉害,声音显得十分低弱,但依旧那么清晰果决。 李渊看着林若,自从看到遗书之后,这少年就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再看他一眼,此刻终于开口,却在打破他的幻想:你什么都给不了他,你什么都弥补不了。 以为自己做了皇帝,就真的是天子了,肯亲手上一炷香,即使是被你害死的人都该受宠若惊、感激涕零?然后你就心安理得,觉得自己对得起他待他不薄?真是可笑! 人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什么可以弥补可以挽回,活着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罢了。 你有什么资格心安? 李渊神色复杂的看向林若。 林若却不看任何人:“伯父,我们进去吧!” 林博远叹了口气,正要告退,忽然有一骑飞驰而来,马上的人远远下马,扑到近前,在李渊面前跪下,诚恳道:“陛下,臣该死!陛下令臣好生照料林公子,臣办事不力,让林公子受了委屈……臣有负圣恩,请陛下责罚!” 那人对李渊磕了几个头,却不等李渊开口,又转向林若道:“林公子,陛下对林公子从无半点恶意,不过是想问个清楚明白罢了。陛下亲口交代下官要好生照料林公子,不得有丝毫怠慢。是本官行事不周,只看他们待林公子态度恭敬、衣食周全,就以为……万万没想到他们立功心切,竟使出这种下作手段!林公子,你的事也好,小书的事也好,都是本官的错,是本官一时不察受人蒙蔽,和陛下没有半点关系。林公子若心中有恨,不妨冲着本官来,要打要骂本官都认了,还请千万不要记恨陛下……” 林若旁观这些人的表演,心中带着冰冷的怒意,你们要演,到你们的宫殿、到你们的朝堂去演,为什么堵在他的门口,为什么挡住他去看小书的路! 待裴寂最后一句话入耳,林若终于抬眼,冷冷看了他一眼,而后目光第一次落在李渊身上,看见他眼神中透出几分欣慰和期待。 显然,这欣慰是对裴寂的,期待是对他的。 林若冷笑:这么明显的挑拨之言,他是真听不出来,还是假听不出来? 安静等裴寂说完,林若才微微点头,淡淡道:“看得出来,裴大人对欺君这种事,做得很熟练。” 裴寂微微一僵,苦笑道:“我知道林公子你心中有气,也是下官公务繁忙,照看不周,若下官亲口尝尝那些人准备的饭菜,也就不会……” 林博远打断道:“裴大人实在太谦虚了,说什么不周、不查,但依下官看,裴大人可是细致的很,刚刚才在大理寺发生的事,裴大人不是一点一滴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吗?下官好奇的是,如此及时细致的告诉大人这一切的,不知道是‘一直欺瞒’大人您的大理寺的人呢,还是陛下身边亲信?” 裴寂瞳孔一缩:真是咬人的狗不叫,这林博远在太子府沉寂了这么多年,人人都当他老实本分,如今咬人一口,却是入骨三分。 口中却毫不迟疑道:“自然是大理寺那些混账!他们闹出这么大的事儿,哪里还敢瞒着……” 李世民冷笑一声,道:“阿若说的不错,裴大人对欺君这种事果然做的熟练的很,真把我们这些人当傻子耍呢,裴寂你不知道咸淡,连冷热都分不清吗?” 裴寂叹道:“秦王殿下言重了,臣不是不知道冷热,而是牢狱之中原就冬天湿冷、夏日酷热,那一间已然是最好的了……” 林若懒得再继续听下去,低声道:“伯父,我们走吧。” 林博远应了一声,正要扶着林若转身,李渊上前一步:“阿若!” 林若抬眼,和李渊四目相对,几日不见,李渊似苍老了几分,脸上的皱纹十分明显,目光中带着几分愧疚和疼惜。 林若目光更冷,他不愿李渊在小书的事上获得心安,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让他一生一世活在内疚中,可当这种愧疚是对他而来的时候,林若心中唯有膈应和不耐烦。 还是清了好。 口中道:“陛下若是觉得草民受了委屈,心中不安,草民想求个恩典。” 李渊心中一松,温声道:“你说。” 林若淡淡道:“草民但求此生,能见齐王不拜。” 李渊看了李元吉一眼,道:“好。” 李元吉大怒,道:“林若,你这是什么意思?记爷的仇呢?你装装可怜惹得父皇心软,放你出来就不错了,还要得寸进尺?爷说句实话怎么了?你敢说你没和二哥一起喝酒,没说过‘迟早要让陛下厌了她们’的话?” 李元吉冷笑的看着林若:他对李渊亲自送林若回府的事是嗤之以鼻的,但又不想错过了什么,才勉为其难的跟着,没想到这小子竟然直接将矛头对准了他……他倒要看看,这小子从哪里找出他没说过这句话的证据来!他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父皇对他不过一时新鲜,难道他以为父皇会为了他,为难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只听林若淡淡道:“齐王谬赞了,我又没有裴大人的本事,想让陛下造反,陛下不想造反也得造,想让陛下杀人,陛下不想杀人也得杀。” 李元吉一噎,这小子看着像不谙世事似得,怎的这般狡猾,全然不同他对质,一句轻飘飘的“谬赞”,倒让所有人觉得是他李元吉在无理取闹。 裴寂却听得浑身发寒:“林若!” 他对大唐立得最大的功劳,就是促使李渊造反。当初李渊在大隋位高权重,和杨广又是表兄弟,见天下群雄并起,虽有点心动,却迟疑不决。裴寂当时为杨广晋阳宫宫监,故意将李渊灌醉,命晋阳宫的宫人侍候他,让李渊犯下杀头的大罪,李渊这才不得不举起义旗。 如今果然事成,天下在握,李渊对当初的事颇为感慨,甚至说过,没有裴寂便没有今日大唐的话……可是这世上的事,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裴寂想让他造反,他不想造反也得造……无论事情最终结果如何,当初的情景,可不正是如此? 裴寂想让他杀谁,他不想杀也得杀,如小书,如……林若。 若不是狱卒怕担了干系每天偷偷喂水,若不是他去的及时,这风姿如仙的少年,此刻只怕也如小书一般,冷冰冰的躺在棺木中,无论他再做什么,都无法挽回,不能弥补…… …… 李渊终于摆驾离开,李建成看着林家叔侄,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一言未发,上车离开。 然后是李元吉、李世民。 魏征留到最后,拍拍林博远的肩膀:“林兄,太子殿下他也是……” 林博远打断道:“魏兄不必多言,林某也不是什么纯善之人,为成大事不择手段,道理我懂。” 魏征微微松了口气,却见林博远继续道:“只是这手段,若用在自己人身上,一而再再而三,总会令人心寒,不是吗?” 魏征一僵,今天的林博远也罢,林若也好,都陌生的让人不敢认……以前的林博远出了名的本分老实,林若也是纯然无害,可是现在的他们,却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不由轻叹一声:殿下啊殿下,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 终于清静,林若脚下便是一软。 林博远轻叹一声,转身将他背在背上:“我们回家,啊?” “嗯。” 对林若来说,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伯父的背上更温暖安全的地方,从他记事起,伯父就每天早上背着他去上工,晚上再背着他回家,两个人慢慢走着,轻声说着话,世界安宁如斯。 背着宝贝侄儿,一向善于言辞的林博远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话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那个小书童在自己侄儿心里的分量。 他们不是惯于呼奴使婢的大户出身,他不善敛财,林若三岁的时候,他才勉强雇了一个仆妇,给他们洗衣做饭收拾房子,然后林若六岁的时候,他才买了府里第一个家仆,就是小书。 小书与其说是来做书童的,倒不如说是来给林若做玩伴的。 当时他带着林若四处坐馆,林若接触的都是一些眼高于顶的贵公子,如何会把一个穷书生的侄儿放在眼里?平日里呼来唤去都是轻的,甚至有一个学生公然称林若为“下人的孩子”。林博远知道之后,虽立刻辞了馆,可是终究怕这样下去林若会移了性情,变得卑微懦弱,所以咬牙买下小书这个还全然使唤不上的孩子,来给林若作伴。 从那个时候起,两个孩子就形影不离,小书比林若还大了半岁,但显得比林若还要稚气。 小小的林若自己教小书读书写字画画,小小的小书很有“下人自觉”的欢快的替林若跑腿,小书坚持要服侍林若梳洗,偏偏他力气又小,于是林若不得不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井边抬水回屋,以方便小书‘侍候’自己…… 两个孩子就这样偎依着,一点一点的长大…… 十年相伴,十年啊…… 林博远眼前一阵模糊,眼中淌下泪水,他尚且如此,让林若情何以堪? 都怪自己,教他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教他仁义礼智、忠孝廉耻,却忘了教他人心险恶、世事艰难……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自己能不老不死,就这样一直背着他,让他永远这么干干净净、无忧无虑的活着,可这终究是奢望,这个被他养的过于干净的孩子,终究要落在红尘中,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下去…… “伯父。”背上传来少年低弱的声音。 “嗯?” “您给我生个弟弟吧。” “嗯?” “小书说,如果有轮回,他希望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所以,如果有轮回,他一定会来咱们家吧?咱们不能让他等太久。” “嗯,”林博远勉强一笑:“好。” 这么多年他没有孩子,不是他不能生,而是不想生。最初是为了逝去的妻儿,后面是为了林若。只要想想有了自己孩子,他会一天比一天忽略林若,他就忍不住心疼……他这样想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可到底还是因为这个可笑的理由,拖延着自己的孩子的出生。 如果生个孩子能让林若感到安慰的话,那就生吧! 开口道:“小书从小就傻乎乎的,一天到晚乐呵呵,一看就知道脑子缺跟弦,你知道伯父当初为什么会挑他吗?” “为什么?” “因为小书啊,像极了你三叔,大大咧咧的,什么话都敢往出说,整天就知道上山打鸟、下水摸鱼。当时我觉得他们不仅性子像,生的也像,后来小书大点了才知道,哪里是生的像,分明就是天天在外面野,都被太阳晒的跟煤球一样,鼻子眼睛都分不清了……” “后来你偷懒儿,给他取名字叫小书,我每天听到你对他‘小叔’‘小叔’的叫啊,心里别提是什么滋味了,让你改你又不听……” 林博远话没说完,就听到林若趴在他背上,吭哧吭哧的笑,笑的浑身发抖,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将他后背浸湿了好大一块。 哭了好,哭了好啊! 林博远轻叹一声,低声道:“早知道我是要当官的,当初就不该挑了他,说不定这会儿在山野之中,活得自由自在……” —— 小书的灵堂,林若坐在地上,向火盆里扔着纸钱。 原来不仅不怕热,连火都不怕了吗?我果然是妖怪,可既然是妖怪,为何如此没用?既然是妖怪,为何看不见小书的魂魄? 一旁从人劝道:“公子,太医说您要好生将养,先去歇着吧,这里小的守着就好。” 林若摇头道:“如今天气炎热,便是用了冰也无济于事……我陪他一晚,明儿一早就送他入土为安吧。” “是。” “扶我起来。” 从人搀扶他起来,林若到书桌前,在纸上写下几个字交给从人,道:“若秦王的人来吊唁,将这纸条放进打赏的荷包里,若是不来,便罢了。” —— 书房中,林博远打开刚刚写就的折子,微微皱眉。 折子本身是不错的,语言精炼、文从字顺,其上列举裴寂为官期间种种不法、细数他对大唐之害,言之凿凿,令人信服。 可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微微沉吟之后,林博远将手中折子就着烛火点燃,扔进火盆,重新提笔。 这一次的折子,却是语无伦次、词不达意,只有满篇的激愤。 裴寂摆明了想用大理寺来做替死鬼,林若不答应,他,也不答应。 如今皇帝对裴寂刚刚升起猜忌和不满,正是攻讦他最好的时候,错过这几日,等裴寂设法让皇帝消了气,又成了另外一回事了。 当今皇上的性子,原就情大于理,裴寂做的这些不法之事,在他心里算的了什么?何况他又不是得皇上信任的能臣干吏,说这些有什么用? 那些事,自然有旁人去说,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他是林若的大伯、唯一的亲人,他只要表达自己的愤怒不满就可以了。 林若不屑利用这点,那就让他来用。 —— 秦王书房,李世民打开随意折叠的纸条,上面只有五个字:“勿提刘文静。” 李世民沉吟片刻后,苦笑一声,将纸条烧成灰烬,提笔用左手又写了一遍,交给底下人,道:“传下去。” 一面伸手将已经写好封号的折子随手扔进火盆,嗤笑一声:他还真是学不乖,明明知道父皇不是能一味讲理的人,可还是要去钻那牛角尖。杀刘文静,虽然起因是裴寂,做决定的却是皇帝,若这会儿提起此事,只怕会适得其反…… 那个人,看准了父皇,也看准了他,知道他会趁机弹劾裴寂,也知道刘文静的事,始终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只要稍有希望,就会忍不住试着拔一下…… 李世民从怀里取出一只竹笛,轻轻抚摸:那个人,比他想象中的要坚强的多,这么快就振作起来了…… 想着那个人虚弱无力的躺在他怀里的模样,既满足,又心疼。 若他再强一些,再强一些,何至于让他受这些罪,何至于让他在遭受这一切之后,还要挣扎着筹谋一切。 弑兄杀弟吗?李世民冷笑一声,那又如何?自古为君者,弑兄杀弟的还少吗? 那个位置,原就飘在血泊之上,想要干干净净的坐上去,倒不如直接放弃了,任人宰割的好。 第82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8 “切,死了个下人而已,弄得跟死了爹似得,至于吗?”李元吉低头看着从冷清的街头缓缓走过的队伍,轻嗤一声。。。小说 “闭嘴!”李建成冷喝一声,看着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白衣少年,面沉如水。 那是小书送葬的队伍,因人是死在牢里的,且身份只是下人,自然也不会有人路祭,只林博远和林若两个,带着合府的下人,抬着棺木、散着纸钱,一路默默前行。 李元吉脸色阴沉下来,看了李建成一眼,又转头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蒙蒙的天光下,少年的背影隔着清晨弥漫的薄雾看去,显得遥远而缥缈,又带了几分萧索。 少年身形纤细流畅,双肩有些单薄,腰很窄,腿很长,背挺的笔直,他走路的样子很好看,优雅飘逸中又带了几分凝重,这样在晨风中缓步而行的模样,倒比他赏过的歌舞还要养眼。 看着少年越过城门,背影被城墙挡住,李元吉下意识的向外探了下头,却没能看见更多,回头看一眼神色复杂的李建成,冷笑道:“那小子昨天还要死不活的,才一晚上功夫,就能下地走这么远的路了,要我说,昨儿八成是装的,做给父皇看呢!” 李建成不答,回身坐下,重又端起酒杯,却不喝,只是捏在手里把玩,淡淡道:“我记得你说过,只会给他点小苦头吃,不会要他的命。” “他死了吗?”李元吉反问一句,转身斜靠在窗口,道:“原就没准备要他的命,大哥你也不想想,那些狱卒是什么人,要没有吩咐,会好心的给他喂水?” 李建成冷笑道:“那些狱卒又不是傻子,既然让他们待林若毕恭毕敬,他们会猜不到出了事必然要有人做替死鬼?” 李元吉怒道:“大哥你是在怀疑我?弄死那小子对我有什么好处?” 李建成淡淡道:“这就只有你知道了。” 李元吉深吸一口气,忍了气道:“我承认是心急了些,可还不是为了大哥你,才想让他早些招供?可就这样也没能撬开他的嘴,后果你也看到了……从昨天到现在,父皇正眼看过我一眼没有?我这都是为了谁?” 又道:“大哥你别忘了,那牢里是有水的,脏水也是水,我就是想逼他喝一口——这样的文人,只要喝了一口那玩意儿,什么气节什么风骨就都成了笑话,以后想让他做什么就得做什么……我怎么知道他宁死都不肯碰一下,我怎么知道父皇这么快就心软?” 说着李元吉忍不住骂了一声娘:“也不知道他给父皇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么大的事儿,一句错不认,反而把父皇臭骂一顿,父皇他居然就软了……这叫什么事儿?父皇他是不是忘了,他是九五之尊,一国之君!” 李建成神色稍缓,淡淡道:“林若无官无职,身无半点权势威胁,父皇自然乐意哄着他……若换了你我,敢对父皇说一句‘关你屁事’试试?” 李元吉见状,心知此事就算过去了,又叹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裴寂的事儿怎么办?” 李建成淡淡道:“昨天林若那句话太狠,裴寂怕是保不住了。” 李元吉道:“我当然知道裴寂保不住了,可当初裴寂陷害父皇,让他犯下杀头的大罪而不得不起兵造反的事儿,对大唐而言是大功一件,父皇也一直以此为理由,对他恩赏不断。如今就算此事成了父皇的心病,父皇也不可能用它作为收拾裴寂的理由,自然要有别的罪名……二哥多精明的人,哪还不知道趁热打铁?这会儿弹劾裴寂的折子只怕早堆满父皇的案头了,可裴寂做的那些事儿大多和我们有些牵扯,我是怕裴寂会拉我们下水以求自保。” 李建成淡淡道:“裴寂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处理好了。” 李元吉讶然道:“处理好了?怎么处理?大哥你可千万别大意了,要知道便是封住了裴寂的嘴,二哥怕也不会善罢甘休。” 李建成缓缓道:“昨儿晚上,裴寂连夜进宫见驾,向父皇请辞回乡。” “啊?“李元吉瞪大了眼:“裴寂如今权倾朝野,他舍得放下?” 李建成淡淡道:“舍不得又怎么样?他今天的地位从何而来,他自己不清楚吗?若最大的功成了过,若父皇信任不再,他最后的下场只怕比刘文静还不如。还不如趁着此刻父皇还在迟疑,主动弃官求去以表忠心。” 他顿了顿,道:“林若的事儿,他已经栽到大理寺头上了,他再进宫哭诉一场,然后坚定请辞以示无欲无求,那么当年的那件事,在父皇心里便又成了裴寂为他好的铤而走险。他再同父皇叙叙旧,说些太原旧事,然后不顾挽留坚持回乡,以父皇的性子,会怎么做?” 李元吉击掌道:“高啊!他这样走了,父皇必定对他心怀愧疚,先前不管他做过什么事儿,都不会再计较,也不会再许旁人计较,这会儿二哥的折子上去,只怕又要挨一顿臭骂。而且他此刻走,名声未损,父皇对他的信赖未损,只要过上一段时间,林若的事儿淡了,再有人在父皇跟前说说他的好话,一准把他又招回来!” 顿了顿,又问道:“这是……魏征的主意?” 李建成默然点头。 李元吉道:“这魏征倒真是个人才,先前平定刘黑闼就多亏了他,这次又是他想出这以退为进的妙招……这次大哥你可要盯紧了,可别又被李世民抢了去。” 李建成脸色一沉。 李元吉道:“怎么?” 李建成苦笑一声道:“他和林博远是至交。” 又深吸口气,闭了闭眼,道:“林若的事,是我昏了头了。” 以魏征以往的性子,他有什么为难之处时,不必提出来,便会主动替他出谋划策,可是这次,却是他追问再三,才给他出了这个主意。 不光是魏征,还有其他人……他真想不到,那个平庸老实的林博远,竟是他太子府里人缘最好的一个,他引以为左膀右臂的得力之人,竟个个与他交情不浅。林若两度出事,他们虽不曾说什么,但心中的失望不满却显露于日常的点滴间。 若他是一国之君,这些心怀怨怼的臣子,他可一个不用,天下有的是人才,可是现在,他们心里难免会拿他和李世民来比…… 刘文静入罪的时候,那个人在李渊面前据理力争,差点父子反目;林若收监的时候,那个人硬闯太极宫,为林若求情……试问天下有才之士,谁不想跟这样一位主子?跟那个人一比,他堂堂太子,简直成了欺下媚上的跳梁小丑一般。 若当初他没有想着牺牲林若的名声来讨好尹妃,而是大加笼络,如今会是什么光景?魏征出谋划策、林博远稳定后方、林若更能在父皇面前替他牢牢稳住太子之位…… 说不后悔是假的,可他怎么知道,林若便是不抚琴,一样可以让父皇对他另眼相看? 心里不由浮起另一个念头:所以没有这样的本事,被牺牲就是应该的? 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不拘小节…… 李建成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无端品出几分苦涩。 如果可以,谁不想光风霁月、俯仰无愧? 忽听李元吉一声冷笑,道:“二哥还真是脸都不要了,还以为他多清高,为了讨好一个林若,可真放的下身段。“ 李建成迅速站起身来向外看去,只见李世民一身素服,骑着快马越过城门去了。 李建成在窗口站了片刻,低头看了下身上的一身青衣便服,将挂着紫色络子的玉佩取下来塞进袖子,又解了绣花的荷包。 李元吉怒道:“大哥,你搞清楚,那只是个书童!一个布衣书生的书童!“ 李建成淡淡道:“没人逼你去!“ 转身出门下楼。 “妈的!“李元吉骂了一声,抄起酒壶喝了一口,忽然神色一变,将酒壶随手一撂,脱下身上的深红色外衫摔在地上,急匆匆下楼:“都他妈的疯了!” 若他看得不错,刚刚过去的那辆青布马车上,驾车的正是李渊身边最得宠的宦官。 车里坐的人是谁,可想而知。 ×××××× 林若蹲在地上,用木棍拨拉着火中没化完的纸钱,让火烧的更旺,又扔进去几个纸做的元宝。 小书向来爱攒钱,府里的人都知道,所以给他备了很多,林若一语不发的烧着纸钱,腿蹲麻了,便索性坐在地上,听着火花爆裂的声音,看着黑烟被风卷起。 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林博远他们被他遣了回去,或者已经回了府,或者还守在谷外,他也懒得去想。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若伸手抓了个空,才意识到那小山般的纸钱堆已经被他烧完了。 林若又默默坐了一阵,才取过一旁的瑶琴放在膝头:小书从小就容易满足,他要的东西总是那么简单,几本书、一支笔、几两碎银子就能让他高兴很久,林若也乐意满足他这些小心愿,唯一没有答应的,大约是前些日子,说过要林若弹琴给他听的事。 林若摆正瑶琴,低头、提腕,抬手正要拂下,忽然从身后伸出一只修长大手,牢牢抓住他的手腕。 林若挣了下未能挣开,这才抬头看向半跪在他身侧的李世民:“放手。” 李世民手攥的更紧,伸手去取他膝上的瑶琴,林若另一只手按住,冷然道:“放手!” 一面用劲挣脱,李世民的手纹丝不动,林若和李世民力气相差甚远,尝试两次后放弃,抬眼同李世民对视:“秦王殿下如今自顾不暇,还有闲心来管别人的闲事?” “你这算什么?”李世民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看着他,沉声道:“自暴自弃?坚持的东西就这么轻易放弃,那你受的那些罪,小书受的那些苦,又算什么?你以为小书会高兴看到你这个样子?” 林若从李世民脸上移开视线,目光落在他身后的垂柳上,沉默一阵才道:“我刚回京的时候,太子殿下对我说,说我太天真,说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在现实面前什么都不是……” “我当时回答说,我还想再天真几年。”林若淡淡说下去,声音平静如水:“现在想来,这句话原就天真的可笑。有些东西,从来都不是你想留就能留,想丢就能丢的。你说的那些,早在收到小书死讯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我抛弃了,我还装模作样给谁看?倒不如任性而为。” 李世民苦涩道:“阿若,你……” 林若转过头来看着他,道:“不要说什么心痛可怜的话,不管变成什么样子,我林若还是林若……放手。” 李世民苦笑一声,慢慢放开手,看着少年一双美玉般的手抚上琴弦,清越的琴声明明响在耳边,却仿佛从天外传来。 —— 李元吉不耐烦的站在谷口,看着负手而立的李渊,觉得很是无语。他实在没看出来那小子除了长得好看点、脾气硬了点以外有什么好的,怎么一个个跟着了魔似得……刚刚他已经因为劝李渊离开,被他驱赶了两次,是以虽然烦躁,但还是耐着性子等着。 他倒是想跟着李世民一起进去,看看那小子哭天抢地、痛不欲生的狼狈模样,可惜被李渊喝止。他恶意的想着,希望那小子是像他爹担心的那样,身体虚弱加悲伤过度晕了过去,这样将人朝马车上一扔就能完事儿。 再次探头看了眼,从他那个位置,自然看不到坟墓的位置,也没看见里面出来什么人,正想走近些去看,忽然耳边传来缥缈的琴音,如梦似幻。 李元吉最后一个念头就是,那小子不是宁死不肯抚琴的吗? 然后就无法抵御的被拖入了一个梦一般的世界。 那是一个无限美丽的世界,自由欢畅、无忧无虑、没有任何阴霾…… 待他回神时,已是满脸泪水,心中还充盈着无尽的喜悦和满足,整个身心都仿佛变得清爽灵透,连看着眼前的世界都仿佛清泉彻底清洗过一遍一样,天更蓝、风更清……美的令人心颤。 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受,便是再最美的梦里,便是抚摸最美的女人,也不曾给他这样的满足和欣喜。 李元吉浑身发颤:林若,林若…… 耳边传来李渊的叹息:“回,回吧!” 他诧异转身,只见李渊的双手难以察觉的颤抖着,这短短一曲间,他竟似又苍老了几分,转身登上马车,脚步似带了几分仓惶:“回宫。” 琴为心声,那少年美好如斯,他在那少年为小书编织的美丽世界中,无地自容…… 怎么就弄成这样……怎么就弄成这样了呢? 不久前才压制下去的愤怒乃至恨意又重新弥漫,冷声道:“传旨下去,大理寺卿欺君犯上,打入天牢,着人彻查大理寺,那些欺上瞒下的玩意儿,直接乱棍打死!裴寂……让他两日内离京,朕不想再看见他!” —— 林若和李世民出来的时候,外面只剩了林博远和李元吉并一些从人,见两人出来,李元吉轻笑一声,道:“林才子果然不愧是才子,琴抚的可真好……再过半个月是本王生辰,你去为本王抚琴一曲,先前的事就一笔勾销,如何?” 林若看向他,淡淡一笑:“齐王殿下还未睡醒吧?” 李元吉伸手按住他的肩膀,脸色阴沉,声音低哑:“林若,别给脸不要脸。你不是宁死不抚琴吗,怎么死了个书童就变了?别忘了,你身边可不止区区一个书童,如果死人才能让你变得乖一点,爷……” 话未说完,神色一变,勉强伸手按住林若掷来的瑶琴,小腹已经重重挨了一脚。 林若这一脚用了全身的力气,李元吉踉跄后退几步仍然立足不稳,摔倒在地,腹痛如绞,大怒道:“林若,你放肆!” “是啊,我放肆了。”林若已然从容接回落下的瑶琴,走到李元吉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淡淡道:“我放肆了,你又能如何?找皇上告状?找太子诉苦?” “你!” “李元吉,”林若嗤笑一声:“你算什么东西?凭你也来逼我?这天下是姓李,却还轮不到你李元吉为所欲为。” 李元吉咬牙道:“林若!” 又喝道:“你们都是瞎子吗?还不把这目无……” “四弟这就没意思了,”李世民轻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上前一步对李元吉伸手:“我拉你起来?” 李元吉看看身边神情忐忑的从人,再看看挡在林若身前的李世民,冷笑一声自己站起身来,道:“林若,最好你每次都这么好运有人护着你!” 从侍卫手中夺过缰绳,上马飞驰而去。 林家送葬的人早被林博远遣了回去,是以李元吉的人一走,谷口便只剩了林家叔侄和李世民,以及一个林府的车夫。 林若让车夫赶车先行,看向李世民道:“秦王殿下可还想名正言顺做太子?” 李世民同他并肩前行,道:“你不是说让我不要痴心妄想吗?” “此一时彼一时,”林若淡淡道:“若非秦王殿下,我此刻怕还在牢里,连送他一程都做不到……总要有所回报才是。” 李世民苦笑道:“我好不容易做足了心理准备,你来告诉我有不见血的法子?” 林若淡淡道:“见血你就一定赢吗?” 李世民默然片刻后,苦笑道:“你说。” 林若道:“此刻京城中,有一人处境和秦王殿下颇为相似,殿下何不看看他怎么做?” 李世民心念电转,道:“裴寂?” 林若点头:“裴寂。” 李世民和裴寂,看上去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人,此刻的处境却出奇的相似,一样的腹背受敌,一样的对大唐基业有功,又因功而被忌,李渊对他们,也是一样的感情复杂。 李世民沉吟不语,林博远开口道:“昨日魏征出谋,让裴寂自请辞官回乡。”他人脉广,消息灵通,这种瞒不了人的事儿,早些说了也没什么。 李世民脚步一顿,林博远道:“秦王殿下在长安,说的好听是处处掣肘,说的难听是任人宰割,时间越久,对秦王殿下越是不利,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退一步……回洛阳?” 林若摇头失笑:“去洛阳做什么?带兵打回长安?” 李世民苦笑,他若是去了洛阳,只怕连李渊都会寝食不安,最后的结果不是他被重新召回长安,就是父子彻底反目。 可不去洛阳,他能退到哪里去? 他看向林若,可林若却不再说话,对他微微拱手,上车离开。 上了马车,林博远皱眉道:“何苦激怒齐王?” 林若掀开帘子,看着窗外缓缓移动的原野,淡淡道:“不激他一下,不让他认识到自己权势不足,他怎么会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他若不跳出来,又怎么让他一无所有?直接一剑刺死,未免太便宜他了。” 第83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19 “说的是限两日内出京……”林博远手里拈了白子,在棋盘上比划了好几个地方都没能放下去,抬头看一眼正轻轻吹着茶盅里浮叶的林若,有点后悔为了防止这宝贝侄儿一个人气闷伤心而主动找他下棋了——明明知道是必输的,可他的性情又不允许自个儿将棋子胡乱落在他自己都不满意、不确定的地方,只得绞尽了脑汁去想,以求晚一点落入对方的瓮中。 这里看着像是陷阱,那边也有风险……林博远叹气,这臭小子棋艺好似又涨进了,以前虽是输,可也输得明明白白,可是现在,却连他的棋路都有点摸不清了。 “然后呢?” 林博远好容易拿定主意,刚要落子,听到林若忽然开口,又缩了回来:“什么?” “两日内出京,然后呢?” “哦,”林博远见他说的不是棋局,才重又将棋子扣了上去,道:“裴寂安安静静的领了旨,然后裴家上下就开始筹备出京的事,收拾箱笼、买车雇船、遣散奴婢……眼看两日之期就到了,裴寂一袭布衣到宫里向陛下辞行。陛下不肯见他,他便在殿外磕了三个头,说对不起陛下,辜负了陛下的厚望,陛下不肯见他是应当的。又说自己年纪大了,今日一别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再见之期,当年同陛下说好了要相携终老的,如今是不成了,让陛下千万保重。还提了好几个名字,感叹身边那些一起走过来的人,眼看着越来越少,有时候竟连名字都忽然想不起来了……裴寂在外面自己一个人说了一会,又磕了一个头便神情恍惚的走了,快到了宫门外的时候摔了一跤,跌进泥坑里,沾了半身的泥水,也不等侍卫去搀扶,自己一声不吭的爬起来,出了宫。” 林若道:“这位裴大人确实能屈能伸。” 坐到了那样的高位,却还能拉的下脸面行这等苦肉计,也是难得。 “谁让陛下就吃这一套呢?”林博远嗤笑一声,道:“等他走了,陛下烦躁了一上午,用了午膳以后说要出去走走,一走就走到了裴府……陛下在裴府看见什么景象不提也罢,虽还是没见裴寂,但一回宫就发了脾气,处置了几个人,说裴寂精力不济请辞回乡,虽官位辞了,但爵位还在,轮不到这些狗东西作践云云。” 林博远人缘一向不错,虽一些机密之事无从打听,但对那些没有刻意隐瞒的消息,却比任何人都知道的快和详尽。 林若放下茶盏,落了一子,道:“皇上的性情,重情却又多疑,之所以会处置裴寂,恼其阳奉阴违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他有了猜忌之心,等真的夺了裴寂的权柄,让他没了威胁之后,自然又想起先前的情分,到底是大半辈子的交情,且裴寂向来恭顺,陛下矛盾心软是一定的。” 不过既然还是不愿见他,可见就算是心软,也是有限的。 林博远见他语气平静,看着他道:“你不生气?” “生气?气什么?无论他做了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心安罢了,同我有什么关系?”林若悠闲落子,道:“我林若,用不着别人来替我主持公道。” 不是什么豪言壮语,只是清清淡淡随随便便的一句话,语气连自信或从容都算不上。林博远看着连睫毛都不曾颤动一下的林若,心中不知是骄傲还是惆怅多些,这孩子,短短数月之间,蜕变的连他都快认不出来了……轻叹一声道:“陛下宽限了几日,让他收拾好了再上路,且派了三百御林军护送。” 几日……几日? 林若皱眉,道:“回头伯父派人打听下裴寂启程的日子吧!” “哪里用的着打探?”林博远耸耸肩道:“六月十七。” 林若微微一愣,按说李渊的旨意刚下,裴寂没那么快定下启程的时间吧? 林博远难得见自家侄儿吃瘪一回,不无自得道:“你伯父我虽然没有能掐会算的本事,但我会看黄历啊。以裴寂的为人,既然旨意下了,他自不会硬着脾气按原定日子离开令陛下好意落空,更不会借着这个旨意赖在京城惹的陛下不快,所以一定会在十日内出发,而这十天里,唯有这一日是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林若看了他一眼道:“伯父既会看黄历,何不算算哪天宜嫁娶……伯父你不是准备要续弦生子了吗?” 林博远抬眼看看林若,见他口里说的虽是玩笑话,唇角也微勾着,那双眼却清清冷冷的不见任何笑意,顿时心中一痛,转目不再看他,随手拈了颗棋子在手上,低头研究棋局。 只听林若再次开口,语气莫名:“那一天倒的确是好日子。” 林博远不答话,林若又道:“伯父,我去城外庄子住几天。” “怎么?” “不喜欢血腥味儿。” 李渊这会儿对他还内疚着,偏又对裴寂施了恩,等回过神来自然要赶紧安抚他,可惜太子动不得,齐王舍不得,最后只有大理寺那些人倒霉了。原说了要彻查的,这会儿一急,只怕该杀的不该杀的,都要跟着赔上一条命了——李渊的心软,一向仅限于他在乎的那些个人。 林博远皱眉,连下棋的心情都没有了,直接扔了棋子:“咱们这位陛下,在政事上尚算清明,怎么一涉及到身边的人,就犯糊涂……” 儿子、妃嫔还有身边的近臣,一个都整不明白。 —— 林若出城的第二天,长安城果然腾起了浓浓的血腥味。数日之内,大理寺从大理寺卿到狱卒,上上下下砍了二十多颗头颅,贬官撤职的更多,整个大理寺一下子就少了一半的人。 林若这个名字,再一次响彻整个长安城:林大公子在大理寺死了一个书童,于是大理寺死了几十个人,于是太子被申斥,齐王被禁足,于是皇上最宠幸的大臣裴寂被赶出京城,拖着一家老小,凄凉回乡。 一时之间,朝野上下几乎是谈“林”色变。 六月十七日,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与其说是“辞官回乡”,不如说是被逐出京城的裴寂并未故作凄凉姿态,反而将辞官的诚意显示了十足,细软足足收拾了二十多车,家中老人孩子侍妾几十口,加上遣散部分后剩下的丫头小厮家丁全都带了上路,仅留下一个得力的管家负责处理剩下的产业,大有一去不返之态。 裴家一行两百多人并三百御林军浩浩荡荡的出城,而城外郊区,送行的人也颇为壮观。 裴寂在朝中一向人缘不错,虽暂时触怒陛下,但这个时代尤重信义,因一时失势便翻脸不认人的并不算多,且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在陛下心里,裴寂的分量终究是不同的,谁敢说他今日走了便再也不会回来?是以今日送行,朝中勋贵和大臣足足来了大半。 看着面前那一张张的恳切的面孔,裴寂酒虽喝的不多,人却已经有些醉了,唇角勾着淡淡的冷笑:便是他暂时告别朝堂又如何,他的爵位还在,他的人脉还在,他的影响力还在,他的圣眷也还在,那么不管他人在哪里,他都还是那个权倾天下的裴寂! 更何况,他相信自己不会离开太久,他裴寂能成为李渊身边第一宠臣,自有其他人不能取代的地方,先前他还担心林若会威胁他的地位,待经过此事,看清楚那人的性情之后反而放下了大半的心:那小子,也就是凭着才情得陛下一时青睐罢了,陛下便是欣赏他、喜爱他又如何,他能比他更了解陛下的心思?他能替陛下排忧解难?他能只看陛下皱皱眉头就知道陛下要什么,然后不动声色的替陛下寻来? 用不了多久,陛下自然会察觉少了他的不便,自然会想起他的好来,再有人在一旁说几句好话,陛下自会招他回京。 裴寂口中致着谢,皱眉阻止着他们继续发泄对林某人的愤怒,一面微微眯起眼:若说陛下的倚重是他的根基的话,那么眼前的这些人,就是他的枝叶,他裴寂根深蒂固、枝繁叶茂,岂是小小一个林若能撼动的了的?且让他得意几日,待他回京之日…… 裴寂饮下最后一杯酒,正要上车离开,却听马蹄声响,一人一马从城门方向飞驰而来,马上骑士面目大半隐在兜帽之中,直冲到近前才下马,将缰绳一扔,扬声笑道:“好险来晚了。” 裴寂虽看不见他的模样,但声音却听的清楚,大惊道:“殿……” 那人竖起食指嘘了一声,笑道:“我如今还禁着足呢,你这么一喊,是存心让我挨板子呢?”他虽做出遮遮掩掩的模样,实则全然没有隐藏身份的意思,这话一出,便是没听出他声音的人也认出了他的身份。 裴寂跌足道:“你也太胡闹了,皇上这会儿正在气头上,你……” 那人嗤笑一声,道:“大不了再多关我几日罢了,有什么打紧的?裴大人待我一向亲厚,若是临行来敬一杯酒都不敢,我李元吉成什么人了?” 说罢,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酒坛,拍开泥封,咕嘟咕嘟灌下大半,然后递给裴寂:“裴大人,请。” 裴寂深深看着李元吉,轻叹一声,双手接过,道:“齐王殿下情谊,裴某谨记。” 又对李元吉和其余众人拱手道:“各位,裴寂此去山高路远,也不知此次一别还有无再会之时,裴某借花献佛,敬各位!” 说完仰头大口喝酒,因倒得太猛,大量的美酒洒落在他的下颌、衣领之上,显出几分豪壮和悲情,看得众人热泪盈眶。 …… 不远处,一辆青布马车从管道上慢慢驶过,赶车的车夫侧过脸,低声问道:“少爷,要下车吗?” 清冷的声音车厢内传来:“直接去码头。” 车夫应了一声,加快了速度。 林若从窗外收回目光,耳边仿佛传来小书童咋咋呼呼的声音:公子您不是说要来给裴大人送行吗,为什么不下车? 林若目光微冷,他不愿沉浸在悲伤中,不愿一直活在过去,可是那种仿佛生命缺失了一块的疼痛,却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醒着他。 “少爷,下雨了。” “嗯。” 第84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0 裴寂一行人到码头的时候,雨已经有些大了,原该在裴寂等人到之前就已经运到、装好的行礼,因为下雨延误的关系,还剩了几件正搬着,丫头仆妇们抱着各自的包裹,巴巴的等着上船。 自然不能让主子们也这样等着,好在码头上不缺歇脚的地方,管家早早便定下了雅间,先裴寂一步而来的裴家人们正在里面喝茶,等船装运妥了再上去,省的多几刻颠簸。 茶馆外,裴寂看了眼上头的招牌,跨上干爽的台阶。身后从人小心收了伞,前面引路的小厮一进门却僵住了脚,直挺挺的戳在那里挡着道儿。 裴寂微微皱眉,管家咳嗽一声,那小厮猛地回神,忙侧身让开门口的位置,回身请示:“大人。” 他一让开,裴寂就看见了那个人——林若。 大堂里人不少,他不在最醒目的位置,但这个人,无论在哪里,你都没有办法不第一眼看见他。 那个人,容颜如画,风姿若仙,便是身处狭小阴森的监牢中时,看上去也是怡然自得的,举手投足都带着骨子里的淡然与从容。漂亮的过分,更干净的过分,明明人在红尘中,却不为红尘所动,宛如远在世外的清溪流泉,让靠近的人都会暂时忘却尘世的喧嚣,觉得自己干净清透了几分……这样的人,让人如何不向往? 裴寂心中其实是有些遗憾的,要是他早点认识这个人,早点了解他的性情,不视其为阻碍,也许他们也能成为朋友? 依旧一身白色儒衫的少年此刻正姿态松散的坐在窗边,整个人懒懒的靠在椅背上,手肘撑在扶手上,支着头,如墨的长发随意挽了下又披垂而下,安静的伏在他肩头。少年的目光远远的落在窗外的群山深处,闲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那般的静谧安然……上苍对这少年钟爱如斯,但凡他在的地方,便如凝结了时光,化为一副绝美的静态的图画。 裴寂失神了片刻后,淡淡一笑,举步向楼梯口走去。 他裴寂今日离京,全长安无人不知,他不信林若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只是一个巧合——既然是刻意来等他,却又偏偏做出这样一副视他如无物的模样来,他裴寂,可没这么好的脾气去迎合他,也没兴趣去听他说什么——如今这样的情景,难道还能指望他能说出什么好听的不成? 裴寂目不斜视的带着从人不紧不慢向楼梯口走去,虽然决定对林若视如不见,但从他身边越过时,裴寂还是忍不住多瞟了那么一眼。 就这么一眼,让他脚步一顿。 林若身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幅画,上面墨迹未干,大约是他的新作。因当今万岁的推崇,林如如今的画很是值钱,不过显然画的主人对它并不珍惜,只将它当做了打发时间的消遣,如今它使命完成,便被弃在简陋的桌案上,酒店里奉送的廉价的茶水就那样随随便便压在画纸上,让那画上的凉亭都晕开了一角。 这凉亭……裴寂有些心惊:好生眼熟! 裴寂忍不住凝神看去,这画中,眼熟的何止是凉亭。 那凉亭只是背景,这画的主角是人,许多人。不得不说林若的画技真的很好,画里的每个人都只寥寥几笔,甚至有的只露出一个肩头、一个发髻,可他就是能从这简单的几笔中,认出这位是张大人,这位是李大人,这位……画中每个人的神情姿态都栩栩如生,或依依不舍,或恳切殷勤,或愤然不平,哪怕只是一个作揖的背影,也能从那弯下的腰身、下压的肩头,看出那人心中的尊崇敬服之意…… 画面的中心是两个人,青衫的老者清隽修颖、气质出众,暗色斗篷下的年轻人俊美英挺、神采飞扬,正是他和齐王元吉。 裴寂深吸口气,闭了闭眼,抬头看向林若,开口道:“林公子果然不愧为才子之名,画的一手好画。” 此时此刻,先开口无疑等于是认输,可是他不得不开口。 林若并非不知道裴寂的到来,只是懒得动弹罢了,闻言有些不悦的转目看了过来,神色依旧懒散:“林若一介布衣,出生寒微,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达官贵人齐聚一堂,哦,不对,是齐聚于荒野之中,所以忍不住画了下来。既然裴大人也觉得是好画,不如我将它送给陛下如何?或者陛下睹物思人,又思及裴大人德高望重、一呼百应,便早早将裴大人重新召回也不一定?” 林若好端端的被裴寂扰了清净,自然也要让他不舒服才行。 裴寂冷然道:“裴某人为官多年,乃我大唐开国之臣,离职之时有诸多同僚相送乃是人之常情,林公子以为就这么一幅画,便能离间我与陛下多年情谊?” 林若淡淡一笑,并不答话:这个人似乎忘了,他之所以会辞官回乡,也只是因为他的一句话罢了,一句话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一幅画? 若这画儿真的无用,他裴寂又怎会停下来同他说话?诚然当朝重臣离职回乡,有多少人送都不稀奇,但有些事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尤其在他的笔下,这些朝廷众臣的神情姿态如此真挚,一眼便能看出他们发自内心的推崇,似乎随时能为面前的人赴汤蹈火一般…… 裴寂手紧握成拳,眼中显出怒意:先前送别时,的确有不少人真情流露,显出殷殷之态,可是更多的人或沉稳含蓄或虚应故事,哪里就如画中画的一般,个个都殷勤恳切?这分明是赤裸裸的污蔑,可是这样的污蔑,却让他从何辩驳?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咱们的皇帝陛下,是多么容易被情绪左右的人,若这幅画真的挂在李渊的案头,时时提醒他某个人在朝堂之上有多大的影响力,尤其是这个人还曾利用自己对他的信任、利用自身的职权,对他阳奉阴违甚至暗中设计,还会这么轻易将他召回朝堂? 就这么一幅画,便将他的回归之路,将变得坎坷无比! 林若虽不曾说话,裴寂却轻易读出他笑容中的嘲讽之意,深吸一口气道:“林公子要送便送吧,何必刻意来知会我这失意之人?只是裴某奇怪的很,林才子不是一向清高自傲,富贵权势全入不眼吗?怎的如今倒借着皇上的权势耀武扬威起来?” 林若淡淡道:“得裴大人言传身教,岂敢全无涨进?”竟全无怒意。 裴寂看着林若,忽然有些不敢认了:一次磋磨,真的能让人改变如此之多?他在大理寺中见到的那个干净的过分的少年,数日之间,便蜕变的如此彻底,仿佛纯然无害的清溪流泉,忽然化为了冰山雪海一般,整个人散发着凛冽锋利的气势,让人心生寒意。 林若却没有同他继续纠缠的意思,转了话题道:“裴大人今日上路,林某也备了一份程仪为裴大人送行,原本准备让下人稍后送去的,既然在此偶遇,就提前奉上吧。林川。” 一直安静站在林若身后的车夫兼随从林川应了一声,捧着托盘上前,道:“裴大人,请笑纳。” 裴家大管家看了裴寂一眼,上前接过:“大人?” 裴寂眯起眼,以这少年的心性,自不会真的给他送什么“程仪”,可他也相信,林若便是再单纯任性,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送上毒物之类的东西伤害他——文人才子嘛,大不了用些隐喻嘲讽于他罢了,对他而言,还不如眼前的画更值得重视。 他此刻也回过神来了,这少年性情孤傲,哪里会真的将这副画献给陛下来变相告他一状?若真有此心,这副画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所谓程仪,约莫也是想让他难堪难受一阵罢了,这么天真的愿望,小小满足他一下又如何? 淡淡一笑,伸手掀开托盘上盖着的青色缎子,道:“如此裴某就笑……” 缎子掀开,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段麻绳,陈旧破损,似乎刚刚从马厩之类的地方解下来的一般,还带着压不平的凹痕。 裴寂话未说完,神色已变,冷然道:“林公子这是何意?” 林若的“程仪”并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裴寂的这番变脸表演的成分占了多半,林若恍如未觉,淡淡道:“古人说,天子之怒,伏尸百万,布衣之怒,流血五步。” “我是……”他淡淡一笑,轻飘飘道:“小人物。” 裴寂看了林若一阵,轻叹一声道:“我知道此番林公子是受了些委屈,然林公子你终究毫发未损,贵仆也是自行……如今大理寺死了数十人,太子被斥,齐王禁足,裴某罢官,陛下亲自送贵仆入土为安,难道这些还不能平你心中之恨?一个签了死契的下人而已,蝼蚁一样的东西,你要闹到什么……” 林若忽然抬眼看来,裴寂的话便再也说不下去,原本无形无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仿佛重若千钧,裴寂心脏砰砰乱跳,如重担加身,更如利刃临喉,寒意从头顶透入,顺着脊背蔓延至全身,一时间,裴寂莫说说话,连呼吸都停滞下来,背上慢慢浸出一层细汗。 裴寂心中凛然更是愕然,这少年出身平平,一介布衣,但这一身气势,竟似比李渊、李世民都有过之而不及,李渊乃一国之君、手握乾坤,李世民率领无敌之师纵横天下,自然都气势惊人,可是这少年一身令人心惊胆战的气势,却又从何而来? 林若气势一盛之后又消弭于无形,目光恢复平静,淡淡道:“是我对这个世界太过轻慢,才有此报,与旁人无关。” 对这个世界太过轻慢……裴寂皱眉,那一句“狂妄”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只听林若声音微顿后,又继续道:“但是,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付出代价,旁的人死再多,又与你裴寂何干?” 裴寂的默然中,林若起身从他身边越过,接过林川手中的纸扇,慢慢走进雨幕中。 林川对裴寂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森然白牙:“裴大人,一路好走啊!” 小跑几步,跟在林若身后。 裴寂看着两人的背影远去,面沉如水,大管家低声提醒道:“大人,这幅画……要不小人拿去烧了?” 裴寂的目光落在那副被主人弃若敝帚的“送别图”上,道:“收起来吧。” 这东西在他手里或有大用——林若恐怕万万想不到,他用来威胁吓唬他的东西,对他而言却真真是一份大礼吧? 忽又微微皱眉,想起方才林若和他那从人的话,原本寻常的话此刻再回味,却觉得带了几分不详的气息:上路、送行、一路好走…… “吩咐下去,让他们加快速度,船装好便即刻上路。” “是。” —— 雨还在下,却渐渐小了,码头并未因为这一场雨而变得冷清,上船下船的旅人依旧,南北货物也在装卸着,只是在雨中多了几分仓促和凌乱。 林若撑着伞站在堤岸上,看着码头上来来往往的人,林川上前一步,低声道:“裴寂上船了。” 林若侧头,看见一身青袍的裴寂在众人的簇拥下,正一脚踏上木质的艞板,于是轻轻嗯了一声。 裴家的船很大,艞板宽而长,结实平稳,裴寂的步伐也很平稳,他前后都是身手不凡的侍卫,离他最近的大管家正亲自替他撑着伞。 裴寂回头朝码头瞟了眼,唇角微微一撇:匹夫一怒,流血五百,却也要是有本事的匹夫才好。那个人,空有皇帝的欣赏,却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半点权势,拿什么让他流血五步?不过说说狠话罢了。 说起来,这位红人竟还不如他这个失意的,陛下好歹赐了他三百御林军护送呢,那个人,有什么? 裴寂回过头来,继续前行。 码头上传来扛包的汉子一声怪异的“起咯”,也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听着让人发笑,裴寂唇角的笑意还未收回,忽然脚下一空,人重重的坠落,心脏却像被遗落在了半空。毫无准备的失重让他脱口发出一声惊呼,叫声未绝,人就已经落在了水里。 裴寂心脏回落,松了口气,他虽然水性不怎么样,但这么离岸丈许的距离还难不倒他,且如今又是夏天,周围这么多人……正想着,还不及看清楚岸在哪边,脚腕上似乎有冰冰凉凉的东西缠了上来…… “不好了,大人落水了!救人,快救人啊!” “大人呢?怎么不见大人?” “大人还在水里,快找,再下去找!” “大人!大人!大人不见了!大人!” “爹……快,快!都去找,找到父亲,重赏!重重的赏!” “……” 林若的目光从小船上悠着绳索的渔夫身上转过去,落在这闹哄哄的一幕上,岸上船上,正煮饺子似的朝水里下人,禁卫军里会点水性的,也脱了铠甲跳了下去。 那边一直闹哄哄的,传过来的声音渐渐由惊怒变为惊恐,最后还带上了惶恐绝望,会水的一次次扎进水里又浮起来,不会水的在岸上乱糟糟的哭喊着:“大人……大人……大人……” 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在眼皮子底下不见了呢? 不远处,那条孤零零的小船上,一无所获的渔夫将绳索扔进水里,悠悠荡着船远去了。 林若从大船上收回视线,落在身前不远的水面上。那里的水面正剧烈的翻腾着,仿佛水底有着致命的漩涡,正在吞噬着生命,又或是一条被困在网里的鱼,正拼命的挣扎,那水面激烈的起伏、荡漾、翻腾着,带着某种歇斯底里和绝望的味道。 林若看着河面,道:“此时此刻我倒想问一句,这会儿是否后悔,不该逼我将心思用在琴棋书画以外的地方?” 自然不会有人回答他,河面渐渐平静下来,最后冒出几个气泡之后,便再也不见波澜,林若抬头看向远处:这些人,总以对无辜者的生杀予夺为傲,却不知自己的性命也一样脆弱如斯。杀人而已,简单到无聊的东西,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林若身侧,将雨伞丢在一旁的林川背对着河岸蹲在地上,先插上三柱香,又斟上一杯酒,轻声道:“小书,今天是你头七,祭品已至,以酒佐之,请慢用。” 第85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1 当大唐刚刚卸任的宰相——魏国公裴寂失踪或遇难的消息被快马送回长安报到御前,并以最快的速度传入各家各府的时候,林若也刚刚踏进家门。 虽然没淋着雨,但身上多少沾了些湿气的林若回府第一件事便是沐浴更衣,将头发擦到半干,用了点清淡爽口的吃食权当午饭,然后开窗吹着凉风盖了薄被午睡。 由于林博远的纵容,自从不去书院念书之后,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林若睡觉从来都是睡到自然醒,这次却是意外。 被粗鲁唤醒的林若花了一点时间才认出坐在自己床头的人,神色间尚带着初醒时特有的迷蒙和迟钝:“秦王?” 李世民来时的满腔怒火和焦躁在叫醒林若这一环节就消耗了大半,此刻唯余苦笑:“你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睡眼惺忪,黑发凌乱,脸颊上还有枕头留下的红色印记,好一番静谧安然的模样,看着这个如同被娇宠的不知人间疾苦的精致少年,谁能想得到,他刚刚做了怎样骇人听闻的事,在外面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 少年迷茫的目光渐渐清明,脸上的稚气转瞬退去,显出几分无奈来:“殿下可否先去花厅喝杯热茶,容草民整理仪容后再来陪殿下聊天?” 看着林若若无其事、漫不经心的模样,李世民恨不得揪着他的衣领狠狠教训一顿,最后却只是定定的看了他一阵,拂袖而去。 林若揉了揉额头,看向门外。他刚回府的时候,雨住过一阵,这会儿却又下大了,倾倒了银河似得向大地砸落,哗哗的吵的脑仁疼,明明才半下午,外面却是天昏地暗宛若黄昏——在这样的天气出门,是需要勇气和动力的,而在这种时候来见他,更需要这两样东西。 林若看了会雨才开始收拾,披件袍子、挽个发、抹把脸就去了小花厅,掀开帘子便看见李世民正大马金刀的坐着,硬是将姜汤喝出了豪饮的架势,偏还不让人觉得粗野。 李世民的脸色难看的紧,长眉紧皱,抿起的唇角下撇,一双比别人深邃几分的眸子更是阴沉沉恍若幽潭。 林若进门,在李世民身侧隔着茶几坐下,随口道:“裴寂的尸体找到了?”若非如此,也找不到他头上来。 李世民放下碗,按着蹦蹦乱跳的太阳穴,一字一句道:“林若,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林若进门的时候就将下人遣了个干净,只能自己给自己倒茶,闻言连眼睛都没抬一下:“嗯?” 李世民的声音中带了几分激烈几分隐忍:“他是大唐开国的功臣,一品的国公、一国的宰相!对上,他是父皇的至交,是父皇最信任最宠幸的臣子!对下,朝堂上他知交无数、门生遍地,连大哥和我都要让他三分!你竟然当着三百御林军,当着那么多的人,用他活祭了你那个卖身为奴的书童!” 李世民额上青筋暴起,咬牙道:“林若,你怎么敢!” 林若将斟好的茶推到李世民面前,道:“殿下现在才来同我讨论敢不敢的问题,不觉得太迟了吗?” 李世民怒道:“你知不知道现在父皇的案头摆了多少折子要求将你正法?你知不知道太极殿前此刻有多少大臣正跪在暴雨中,请父皇下旨将你捉拿归案?你知不知道……” 林若打断道:“既然殿下知道的这么清楚,为何还会出现在这里?听说当初便是裴寂向皇上进言,才让殿下与太子之位失之交臂,刘文静之死更是殿下心中的最大的隐痛。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殿下都比我更有理由杀他……殿下此刻过来,就不怕引火烧身,被人看做了我林若的同谋?” 李世民冷然道:“难为你还有心情关心别人的事,我还以为你为了你那个书童,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林若接口道:“所以殿下此来,就是为了骂我一顿?” 林若冷淡且带着几分不耐烦的语气终于让李世民稍稍冷静下来,深吸口气:“为什么?” 林若端起茶杯,淡淡道:“既然他要杀我,我自然要杀回去,这种事需要理由吗?” 李世民怒道:“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林若懒洋洋的靠上椅背,淡淡道:“这我还真不知道。” 李世民好容易压抑下去的怒火又重新涌了上来:“林若!” 林若捧着热茶低头啜饮,竟是不理不睬。 李世民看着林若这副模样,如被人迎头泼上一盆冷水,满腔怒火化作苦涩,唯有自嘲一笑:他这是何苦来着,心急如焚的找上门来,却俨然成了无事找事的恶客。 他心里清楚,无论这少年做了什么,他也没有立场去指责他,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担忧和愤怒:这少年难道就不知道,他的这番行事,足以让他抄家灭族、粉身碎骨吗?那个书童到底有多好,为了替他报仇,竟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不顾! 看着若无其事的少年,李世民心中涌起强烈的无力感,涩声道:“阿若,你难道不知道,杀官等若造反,更何况你杀的还是国之重臣、一品公爵、当朝宰相!且是当着陛下派遣的三百御林军的面将他……你这样,哪怕是父皇有心袒护都救不了你,何况你这次做的实在太过,只怕连父皇都未必站在你这边……” 林若淡淡道:“殿下一遍遍提及裴寂的身份,是觉得我等草民命贱,死了就死了,不值得裴大人以命相抵吗?” 林若依旧低头看着杯中起伏的嫩芽,李世民看不清他的神情,唯有那连最微弱的颤抖都不曾有的长睫昭示着少年一如既往的冷漠,李世民苦笑:“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一百个裴寂也抵不上你一……” 李世民语声一顿之后,又继续说下去:“你要杀裴寂,悄悄杀了就是,为什么要弄得人尽皆知,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你动的手一样……罢了,现在再说这些有什么用?如今你这里不知道被多少双眼睛盯着,我先进宫拖着朝臣那边,不让他们今日便拿你入狱。你先将东西收拾好,等入夜之后,我派人清除了周围的暗哨接应你和林大人离开。你们先在外面避避风头,等过……” 林若终于抬头,目光微带诧异的看向李世民:李世民这般行事,无异于和李渊、和大半个朝廷公然对抗,若果然如此,他向往的那张龙椅将离他更远……原来这个人,竟是肯做到这种地步的? 林若压下心中一丝异样的情绪,打断道:“秦王殿下这是真准备坐实了同谋之名?” 对上少年清澈宁静的双眸,李世民呆了一呆,又自嘲一笑道:“坐实便坐实吧,父皇总不能为了个裴寂,就把我杀了。” 林若微微一笑,摇头道:“殿下美意,草民感激不尽,不过这点小事,还无需殿下出马。” 李世民看着他,拧眉:“小事?” 林若嗯了一声:“小事。” 却一个字都不肯再说。 李世民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双眸阴沉压抑如同低沉灰暗的天空,最后默然点头:“是我多事了。” 最后再看林若一眼,压制住心中翻滚的情绪,起身大步向外走去。 若站在林若的角度,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出脱罪的法子,他的他的幕僚原就不擅长这些,否则刘文静也不至于枉死……林若如今的态度,分明不愿让他插手,防备或者谈不上,但拒绝和疏远却是明明白白的。 事已至此他再留再劝也毫无意义,而且他也不敢再留,他怕再说下去,会让他显得越发委屈可怜……那不是他李世民。 李世民一站起来,林若便看见他沾满泥泞的长靴,看见他淋的湿透的衣摆……林若微微皱眉,却终究没有说话,任由他的背影消失在外面的狂风暴雨之中。 待李世民的背影完全消失,林若才从窗外收回目光,有些事,无视漠视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法……而且,他还有更值得他去做的事。 林若闭上眼,收敛心神,集中所有意念探向眉心。 在大理寺的监牢中,他第一次因缺水酷热昏迷时,曾隐约感受到眉心中有一团微弱的火焰,向他传递着亲切雀跃的情绪,并散发出令他浑身舒泰的凉意……只可惜这种感觉在他醒来后便再也感受不到,若不是事后他发现自己竟变得不惧寒暑,他几乎以为那只是一次幻觉。但现在,他清楚的知道,那团火焰是真实存在的。 它是存在的,他习惯并欣喜于它的存在。 随着林若凝神定气,窗外的雨声渐渐淡去,周围的光亮一点点消褪,在寂静黑暗中,有若有若无比黑暗还要虚无的存在出现在他的感知中,林若按捺住心中的欣喜,心神向火焰延伸…… “啪!” 林若向后晃了下,心神失守,风雨声重新响在耳边,那团火焰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若睁开眼,目光不善的看向正飘在空中刚刚在他额头拍了一记尤嫌不够,准备再来第二下的妖书。 妖书在他的视线下颤抖了下,随即以一种极为乖巧的姿势轻若无物的落在他手边的茶几上。 林若张口欲言,却发出一声轻咳,停了片刻,又忍不住咳了第二声、第三声…… 林若拿帕子在唇角抹了一把,看着素色棉帕上那一抹刺眼的殷红,忽然忍不住失笑:所以才子咳嗽,要么不吐,吐必吐血,才配的上才子身份。 林若伸手准备端茶漱口,却见妖书唰的一声跳了起来并开始瑟瑟发抖,动静之大让林若瞠目结舌:他很难想象一本书竟然能将惊恐万状这种情绪表现的如此逼真。 “不关我事!” 古旧的书皮上出现几个墨色淋漓的大字,然后更多的字争先恐后的冒了出来:“不是我的锅我不背!”“实事求是,迁怒是可耻的!”“认真工作的员工需要鼓励!”…… 林若看得一阵眼花缭乱,扶额道:“闭嘴!” 妖书动作一僵,没敢分辨自己其实没有嘴也没有发出声音这一事实,而是乖乖的安静了下来,封面上停着如同小儿涂鸦似的三个字——“求放过”。 “你……”林若刚说了一个字便闭上嘴,目光落在门口,妖书也瞬间躺倒,封面上的字褪去,仍旧是一副陈旧古朴的模样。 下一瞬,李世民掀开帘子带着一身水气进门,大步流星走到林若面前,摊开手。 一块小巧的玉佩躺在李世民的手心,他沉声道:“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安排,你既然不肯说,我便不问。但若是……你派人拿着这方玉佩去黄记成衣店,找一个姓方的制衣师傅,不管是要见我还是要安排出城,又或其他,都可以吩咐他去办……便是带着尾巴去也没关系,他们会处理。” “不……” “我知道你不需要,”李世民打断道:“但我需要,你就当……” 他顿了顿才说下去:“拿着罢!” 林若微微迟疑了下,伸手从他手心取过玉佩:“多谢。” —— 大唐皇宫,太极殿上站了一地的人,说话的却只有刑部尚书窦承济。李渊高高坐在龙椅上,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心中却五味具杂。 裴寂死了……李渊的手有些不受控制的颤抖着:裴寂死了,在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时候,死了。 裴寂与于他而言,既是君臣,也是挚友。裴寂不是什么能人,不会打仗,治国也只是平平,更有不小的私心,这些他都明白,却依旧愿意重用于他。裴寂遇敌而逃,损了万千精锐,丢了大唐的龙兴之地,换了旁人早就抄家灭族了,可他还是不忍心责罚,宁愿和儿子耍心眼也要包庇他……在他心里,裴寂和那些跪在地上的臣子,是不同的。 裴寂容貌清隽,风度翩翩,说话也风雅有趣,而且最是善解人意、知情识趣……若不是裴寂在林若之事上阳奉阴违,且他又对当年的事有了猜忌之心,是无论如何都舍不得贬了他的。 可是他虽默认了裴寂的辞官,却从未想过要让他去死,他甚至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他对裴寂最后的印象,就是他在殿外絮絮叨叨如同交代遗言似的话,还有他摔倒后又爬起来,沾了满身泥泞的落魄背影……李渊每一次想起,都心痛如绞。 若是做下这等事的换了是别人,哪怕只是有丝毫嫌疑,他也要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可偏偏是林若,偏偏是林若……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林若。 怎么会是他呢?这样的事,他便是听一听也嫌脏的吧……一定是弄错了,一定是!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当艞板散架的时候,只有站在裴大人身后的大管家有机会抓住他,”窦承济还在喋喋不休:“可是当时下着雨,管家手里撑着伞,且自己也在下坠,并不敢贸然伸手去抓,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裴大人已经被人在脚上缠上了铁链,拖进了水底。 “那人用竹管之类的换气,提前藏在水下,裴大人一入水就下手。锁在裴大人脚上的铁链上系着一根麻绳,麻绳穿过水底的一具石锁,连接在河面的小舟上。这边一得手,舟上的人就开始收紧麻绳……当有人发现裴大人不见了的时候,他已经被从水底拖到了石锁所在位置。 “此刻船上的人丢下绳索离开,可裴大人脚上的铁链足有二十斤……裴大人水性原就不佳,且被在水底拖行了那么久,早就精疲力尽,连冲上水面求救的力气都没有,就那么在水底……含恨而亡。” “砰!”一只玉杯砸在窦承济的膝盖前,李渊的脸色难看之极:“朕不想听你说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朕只想知道,到底是谁做的!” 窦承济低埋着头,心里对某个人的不满更多了一层——若不是他一个人干翻了整个大理寺,这会儿至少还有人陪他一起挨骂,这棘手的差事也不至于让他一个人担着。 “臣已经问过码头的人,因为下着雨,大家都低着头来去匆匆,没有人注意到事前有没有人下水。而事发之后,整个码头上但凡是会水的都下去了,藏在水下之人混在搜救的人群中更不会有人注意,且他带着竹管,也可以从水底潜到别处上岸……”窦承济硬着头皮说下去:“那条小舟事后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可能是在无人处被凿沉了。因为船上的船夫穿着蓑衣斗笠,隔得又远,所以没人看清他的模样。不过那小舟的来历有了些头绪,三天前的一个雨夜,码头附近的渔村有一条渔船失窃,船主当时便报了官,那家的婆娘泼辣的紧,在村里骂了几天了……臣正派人继续调查。 “码头上的人臣都扣押了起来,准备严加审讯,看凶手有没有潜藏其中。同时也派人去四处寻访,寻找河岸出现的可疑人……” 李渊不耐烦的打断道:“也就是说你查了半日,什么都没查出来?” 窦承济噎了下,道:“还有一个线索,就是艞板。听船上的人说,他们今天早上准备的时候,发现艞板上散发着浓浓的死老鼠、臭鸡蛋的气味,让人闻之作呕。那味道一时冲刷不掉,因恐唐突贵人,他们便在码头找到一块备用的艞板,谁知道那艞板被人在连接处做了手脚,短时间用用还行,但只要找准地方从下面一捅,整个艞板就散了。” “因为船上都会自备艞板,是以码头上备用的艞板不多,那一个原是最大最结实的,放在码头一年半载也用不上一次,是以也没人察觉到有什么异样……不过裴大人离京是数日前才定下的,那艞板被人做下手脚应该也是这几天的事,臣已经派人去调查,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窦承济虽然话说的笃定,心中却没有半点把握:案发到如今,只知道凶手至少有两个,可这两个人一个从头到尾藏身水底,连影子都没出现过一次,一个只有一个戴着斗笠披着蓑衣的远远的背影,连高矮胖瘦都分辨不出,更别提形容相貌了——刑部虽然有不少探案缉凶的好手,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连一个脚印的线索都没有,让他们从何找起? 再说了,那人既能在重重保护下,在几百个人的眼皮子底下将裴寂拖出去慢慢杀死,他藏起的两个连身形相貌都没人知道的人,真的有人能找出来?最大的可能是那两个人根本不用藏,这会儿该种地种地、该上工上工去了……他们自己不说,谁知道他们曾做过什么? 虽然艞板和小船也是线索,可这是几天前的事了,且一个发生在无人的雨夜,一个发生在人流密集的码头,加上这几天大雨,什么都冲没了,想从这上面入手破案,无疑是大海捞针。 不过这案子……窦承济看一眼身后的同僚,猛的抬头,道:“此案虽扑朔迷离,要破案却轻而易举……” 见李渊的目光猛地锐利起来,窦承济窒了下,却依旧说了下去:“凶手虽尚无踪迹,但主使却一清二楚——臣请捉拿嫌犯林……” “砰!” 又一只茶杯狠狠砸在地上,窦承济却依旧说了下去,语气坚定:“臣请捉拿嫌犯林若!” “嫌犯?你凭什么说他是嫌犯?”李渊勃然大怒:“他是下水了,还是上船了?还是你自己无能破不了案,就想随意抓人顶罪?” 窦承济道:“陛下,林若的书童小书死时,便身披二十斤的铁链,而缠在裴大人脚上的铁链,也正好是二十斤;林若送给裴大人的程仪是一段麻绳,而将裴大人在水底拖行的,也正是麻绳;林若送裴大人麻绳时说,匹夫一怒,流血五步,而后裴大人便死于麻绳铁链之下…… “还有,陛下可知臣是如何找到裴大人的尸体的?臣听他们说案发时林若站在岸边,便亲自去探查,看见地上燃尽的三柱香和酒樽。臣发现这些东西是背对着河水摆放的,顿时大骇,令人从此处下水,果然捞出裴大人的尸体……陛下,以上种种,您真的觉得,这些统统都是巧合?” 李渊冷冷道:“证据呢?” 窦承济道:“证据问一问自然就有了!” 李渊大怒:“放肆!” 窦承济不敢再说,郑国公李神通上前一步,道:“陛下到此刻还要袒护他吗?林若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行凶杀害国家重臣,简直是丧心病狂!此等穷凶极恶之徒,若是不将他明正典刑,国家律法何在?朝廷威严何在?臣请陛下,立刻下旨,捉拿林若!” 此言一出,殿上十数人一起道:“请陛下立刻下旨,捉拿林若!” 李渊坐在龙椅上,沉着脸一声不吭,胸膛剧烈起伏,殿内一片寂静。 直到内侍的声音响起:“陛下,秘书少监林博远觐见。” 李渊默然片刻后,方道:“宣。” 第86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2 原太子洗马,如今的秘书少监林博远,一个从四品的小官,担任着整理典籍图书的闲职,这样的人,若不是有个名动天下的才子侄儿,很多人都不会注意他的存在,而知道他的人,对他的印象也是默默无闻、忠厚老实八个字。 显然具备这两样特质的人,在官场这种竞争激烈的地方很难出头,林博远本人也缺乏必要的上进心,于是越发让人看不上。只是今日,他却成了金銮殿上众人瞩目的焦点,所有人都看着他,等着他说点什么。 “臣听闻众位大人在此跪请陛下惩处家侄林若,阿若不过是一布衣百姓,没有资格上殿,所以臣过来,想替他问诸位大人一句话。” 在金銮殿上对朝中大臣问话,不管是林若还是林博远,都是没有这个资格的,所以林博远说话的对象,是皇帝李渊。 李渊原本对林博远没多少印象,每次他去林府的时候,林博远都会识趣的避开,在差事上也从来没有什么亮眼的表现。其实他一直有些奇怪,为什么平平无奇的林博远能养出这么惊才绝艳的侄儿来?不过现在他却觉得林博远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这个人至少胆子很大。 第一次来这样的场合,谁不是诚惶诚恐?可这位默默无闻的秘书少监,却依旧举止从容、声音平稳,有一种平实却笃定的气质,让人不自觉的相信他,愿意去听他说些什么。 “准。” 李渊也想听听,这种时候林若到底想说些什么。 林博远从容谢了恩,站起身来,退到一侧才转身,面对站在殿内的一众大臣,朗声道:“下官叔侄二人想问诸位大人,各位大人意欲诛杀林若,为的是私怨,还是国法?” 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他们根本不屑回答,也无需回答。 见无人接话,林博远神色不变,继续道:“若是诸位是为了私怨,要杀了阿若给裴大人出气,下官无话可说。但我林氏虽仅余二人,身单力薄,却也不会引颈就戮,唯有回府坐等强人杀手上门,以死相拼!” 此言一出,便有好几人想要开口叱骂,但看看周围人的模样,又强自按捺下来,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若是诸位是为国法,下官便在此地,阿若也静候家中,无论是要抓要审,我叔侄二人无不遵从。” 闻言李渊微微皱眉,其余官员也露出异色,面面相觑:这位林大人,今儿是来干嘛来了?投案? 却见林博远说完神色一肃,剑眉一扬,声音一提,又断然道:“只请诸位大人再勿要这般,以彰国法之名,行泄私愤之事,置国家律法于不顾,陷陛下于不义!” 不要脸!这厮也太不要脸了! 众人听的瞠目结舌:臭不要脸的居然一腔正气的和他们说什么国家律法?真正挑衅国家律法的,不正是他家的宝贝侄儿吗? “林博远!”李神通大怒,逼近一步喝道:“你说我们是以彰国法之名,行泄私愤之事?林若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朝廷重臣,我们请求陛下将他法办怎么就成了私愤?” 李神通乃是李家除李世民之外战功最为显赫之人,一身南征北战中练就出来的气势极为惊人,这一发怒,换了胆小之人早已两腿战战,但林博远却恍如未觉,直视李神通双眸,道:“敢问郑国公,您是在刑部任职呢,还是受命侦破此案?如今案发方才半日,刑部尚在勘察,陛下也无定论,郑国公便豁然插手,要求捉拿郑国公大人您指定的‘凶手’……郑国公此举,不是为了私愤,难道是认定了刑部和陛下要徇私枉法,所以出于为国的一片公心,提前制止不成?” 李神通会带兵打仗,嘴皮子却不怎么利落,顿时被噎的说不出话来,便有一人接口道:“林大人这话说的也太强词夺理了吧?这案子谁是凶手一目了然,我等出于义愤,请陛下下令惩戒凶手,有何不妥?” 林博远道:“到底谁是凶手,你我说了却不算!” 转向刑部尚书窦承济,拱手道:“窦大人,您是刑部尚书,如今诸位大人都称知道谁是凶手,您知道吗?” 窦承济脸色一僵,嘴唇动了下,最后一扭头,硬邦邦道:“不知!” 他也清楚这“不知”二字一出口,等于将这殿上的人得罪了干净,可他更不敢说出“林若是凶手”的话,这话一出,以这位林大人的嘴皮子,不把他说成昏官庸官才怪,搞不好还成了当面欺君——毕竟现在所谓的证据,都和杀人没有直接关系,给一般人定罪是足够了,可是对林若……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只好让他得意这一次了! 果然林博远满意一笑,对李神通等人道:“诸位大人,连刑部尚书都不知道凶手是谁,各位又……” “陛下!”窦承济忙打断他,道:“裴大人之案虽不能确定林若是凶手,但他的确最有嫌疑,请陛下下旨,允臣将他带入刑部审讯。” 可不敢让这张嘴再说下去。 李渊一语不发听着他们争论,此刻窦承济再次请旨,他脸色一沉,依旧没有说话。 窦承济正要再接再厉,却见林博远噗通一声在他身侧跪下,道:“陛下,尚书大人既说阿若有嫌疑,要押入大牢审讯,臣不敢有丝毫怨言。唯求陛下开恩,可怜阿若年幼体弱,用刑时有些分寸,莫要让他在结案之前,就屈死在大牢中,可怜他才十六岁……” 说着便已经哽咽了起来,抹了一把眼泪,道:“阿若命苦,半个月前,就因为身边的书童说了一句‘你就不怕七窍流血而死吗’,便被抓入大理寺折磨的生不如死,小书更是被酷刑……好容易陛下开恩,捡回来一条小命,如今才不过半月却又因为一句‘匹夫之怒,流血五步’,又要……” “杀人不过头点地,”林博远转向窦承济等人,愤然道:“你们若容不得阿若活着,让人来杀就是了,为何非要借国法之名行事?我林家一家老小性命是小,朝廷律法尊严是大!你们这样一次次秉国器而私用,举律法为屠刀,抓人定罪宛若儿戏,你们就不怕让百姓寒……” “胡说八道!”李神通怒道:“这次的事和上次岂可同日而语?上……” 他猛地警觉,看一眼神色变得很不自然的李渊,硬生生将话音一转,道:“裴大人一案证据确凿,你还要强词夺理!若他不是凶手,他为何会送麻绳为程仪,为何会在裴大人遇害的地方祭奠他那个书童?” 林博远神色不变,淡淡道:“总不会是为了杀人吧?” “你!” 林博远道:“一截麻绳、一杯酒、三炷香、还有一句话……于杀人何益?阿若做这些,难道就是为了告诉诸位,裴大人是我林若杀的不成?他是傻了疯了,还是不想活了?” 李神通冷哼道:“那是他有恃无恐……” “有恃无恐?”林博远惨笑一声,道:“下官一个从四品的小官,阿若更是布衣百姓,我们有什么可以有恃无恐?若真有所凭恃,阿若何以会因下人的一句无心之言就差点丢了性命?” 李渊不安的动了动,林若因为小书一句话就被抓入大理寺的真正原因,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每次一想起来就既是后悔愧疚,又是脸红……实在太幼稚了啊! 心中因裴寂死了而抛到脑后的怒意又重新涌了上来,当初他分明交代裴寂要“好生照料,仔细查问”,且每日都要亲自询问进展,以裴寂的性情,在这种情景下怎么可能还出纰漏?分明故意阳奉阴违,一心置林若于死地…… 明明知道是朕珍视的人,却一面每天在他面前谎话敷衍,一面令人将人朝死里磋磨……真真是没将他放在眼里! 却听窦承济反问道:“林大人是想说,令侄做这些,都只是巧合?” “自然不是,”林博远面不改色,道:“今日是小书的头七,昨晚小书托梦给阿若,所以阿若今天天一亮就去江边祭祀,路上不巧遇上裴大人,所以说了几句气话……窦大人,说几句气话,不算犯法吧?” “你以为将这些推到死人身上就……” “够了!”李渊一拍龙案,道:“裴寂乃当朝重臣,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窦承济,朕命你十日内破案,缉拿凶手,若是做不到,你这刑部尚书也不用做了!” “陛下!” 李渊不理,又道:“林博远你转告林若,让他这十天不要出京,等候刑部前去问话。” “是!” “至于其他人,”李渊冷冷道:“你们没正经公务可做了?若觉得自己比窦承济能干,就自己到刑部查案去,等找到凶手,再来跟朕说什么严惩法办的话!” —— “长春诀?”林若看着“妖书”的扉页,道:“这名字好生耳熟……你是不是欺负我忘记了一些事,所以拿我的东西来糊弄我?连这点道歉的诚意都没有吗?” “妖书”上顿时出现愤怒字体:“我说了很多次了,你吐血和我没关系!你自己死了书童导致情绪失控伤了自己,我就是运气太坏赶上了!” 林若冷哼一声不再说话,翻开书看了起来,这篇妖书“补偿”给他的养生术并非是他想象中的如同五禽戏一类的东西,而是一篇练气诀,他从没听说过世上竟然会有这种单纯的练气诀……但这一篇,他不仅看得懂,而且觉得异常熟悉。 这篇练气决感觉充满攻击性,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养身治病的。如今天下一统,他不觉得练一身武艺能有多大的用,不过反正闲着也闲着…… “少爷,林川回来了。” 林若将书放下,道:“进来。” 林川进门,低声道:“少爷,都安排妥当了。” 林若问道:“找的什么人?” 林川道:“都是些地痞流氓,平时明抢暗偷、调戏妇人的事没少做,有的手上还沾着人命。我让人跟他们的头头说,里面金银珠宝无数,随便藏一点这辈子都享用不尽,他们立刻就动心了,没怎么劝就答应了,还主动接手了放火的差事。” 又道:“裴寂死了之后,裴府的人又要办丧事,又要应付官府问话,这会儿正乱成一团,东西都还在船上,仅几个家丁守着……那些御林军早在下午就被调了回去,听说一人挨了五十军棍。” 林若点头,道:“等再过半个时辰就动手,那个时候正是码头人最多的时候,而且雨也该停了。” “是,”林川应了一声,又道:“不过这些人都是些不服管束的,头领对他们的约束有限,说是让他们帮忙的时候顺手牵羊模点东西,到时候见了好东西,只怕会哄抢起来……” 林若摇头道:“闹大闹小都没关系,只别让人查到你头上就是了。” 林川笑笑,道:“少爷放心,再怎么都查不到小的头上。” 又道:“小的派的那人扮的是给齐王殿下干脏活的郑大,刚刚‘不小心’让其中一个小贼见了他手腕上的刀疤。” 林若点头,林博远的好人缘,让他三教九流认识的人无数,不仅消息灵通,做起事来也方便的紧。 第87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3 六月十七,黄历上写着诸事皆宜的一天,却让人觉得格外漫长,雨下了又住,住了又下,那阴沉沉湿漉漉的天,让人的心都跟着阴沉起来。 因天气原因,太子东宫的书房早早就掌了灯,李建成放下手中看了许久也没能看进去一个字的折子,将脸埋进手里,狠狠搓了一把:裴寂死了,对他的打击无疑是最大的,李渊面前,少了替他说话的最有分量的人;朝堂之上,少了安排门人进身的最大的途径;与李世民的争斗中,少了一个替他出谋划策的人……而且没了裴寂,那些因裴寂而支持他的人,还会坚定的站在他这一边吗? 为了一个小小的林若,他已经填进去一个正三品的大理寺卿,如今又没了裴寂,这样的损失不亚于被生生折了一条胳膊。 林若,林若! 他怎么敢?怎么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居然用堂堂国公去活祭他的书童!他哪来的那么大的胆子,又哪来的这么大的……本事? 李建成闭了闭眼,脸上露出苦笑,在人前他表现的若无其事,可是怎么可能不悔?那个宛若谪仙的少年,或者有些桀骜不驯,可是一开始的确是他的人,他也有这个倨傲的资本。他既然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裴寂,自然也能替他杀了杜如晦、杀了房玄龄,甚至杀了他最忌惮的那个人……可这样一个人,却因为他一次次的算计利用,而站到了他的对立面。 他原想着,那个人毫发无损,只是死了个书童罢了,他们还来得及修复关系,他身为太子,若主动示好表示摒弃前嫌,谁会不受宠若惊呢?可当想法还只是想法的时候,裴寂就死了——谁能想到,这少年竟然激烈如斯,竟然会为了一个书童,做到这种地步! 若这少年真的全心全意去帮那个人,若有一天同样的杀局落到自己身上……他不敢想。 他承认他是有点怕了,那样的死法,不仅痛苦,更是耻辱,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来的耻辱! 李建成摇了摇头,将那少年的影子排除在脑海之外,却又想起了林博远,那个他以为平庸无奇,却在大殿之上侃侃而谈的林博远:他将郑国公堵的哑口无言,让那些在太极殿跪了半日的人再也没有理由继续跪下去;他将窦承济说的理屈词穷,再不敢坚持拿林若下狱;他轻易激起李渊的内疚和对裴寂的不满之心,以至于公然袒护林若。 这般胆识,这般才智,和平庸二字何止相差万里?可这个人,却一样被他从身边生生推开。 他看着自己白皙修长的双手,仿佛清晰的感觉到有东西在流失,心里涌出浓浓的无力感…… “魏大人,您不能进,殿下交代过……” 李建成猛地回神,扬声道:“是魏征吗?” “是,”魏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少见的带了几分焦灼:“臣有急事禀告。” “进来说罢。” 魏征进门,连行礼都顾不上,直接开口道:“殿下可知道,方才在码头,裴大人的东西被哄抢一空?” 李建成一愣:“什么?” 他倒不是听不懂魏征的话,只是不明白,好端端的裴寂的东西怎么会被人哄抢?谁有那么大的胆子?而且区区财物而已,值得魏征焦急,而且在这种时候来找他? 魏征叹了口气,神情有些无奈,语气平缓下来,道:“因为裴大人死的实在太突然,裴家人都乱成一团,既要追查凶手,又要应付刑部问话,还要办丧事,去各家报丧置办丧服等等,一时间手忙脚乱,就没顾上已经装上船的东西,只派了十几个家人在船上守着,料想也没人敢动他们的东西。 “不想到了临近黄昏的时候,裴家的船忽然开始漏水,眼看就要沉船。那船上放着裴家大半的家当,那些个家人吓坏了,连忙大声求救,许了重金央人上船帮忙搬东西。” “可当时码头的管事还有许多苦力都被带去了刑部问话,他们找的这些人里,倒是附近的混混一多半。那些混混上船没多久,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船上就着了火,说是入仓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油灯。” “火越烧越大,到处都是浓烟,又眼见的船要沉了,场面混乱到了极点。那些混混手脚原就不干净,本来只敢小心偷藏一些的,看到这种情景,干脆大摇大摆的拿。钱帛动人心,裴大人家资不凡,看着那些混混金的玉的大把大把朝怀里塞,那些真正上来帮忙搬东西的也忍不了起了贪恋,想着反正船是要沉的,谁知道东西是他们拿了还是沉到了水底?于是也跟着抢了起来。后来情况愈演愈烈,码头上大多数人都冲过来哄抢,连原本已经搬下船的箱子都被人砸开一抢而空……结果最后船没有真的沉掉,火也扑灭了,东西却一扫而空。” 李建成皱眉道:“这些人真是胆大包天!不过不必担心,父皇绝不会姑息他们,不过是一群混混罢了,只要多派人马,不怕抓不到人,找不回东西!” 魏征苦笑道:“殿下,臣担心的哪里是少了东西,臣担心的是……多了东西啊!” “多……”李建成一愣之后,猛地一个激灵:“你是说……裴寂不会如此不智吧?” 魏征叹道:“那些东西不带上船难道还能留在京城吗?裴大人还有东山再起之心,这些是他再起之资,不可能轻易毁掉,最大的可能就是随身带回老家……而且,便是船上原本没有这些东西,最后找回来的,却未必也没有。” 李建成脸色一白,终于彻底明白过来,起身急急转了两圈,对外面扬声叫道:“快,快去让韦挺前来见我!立刻,马上!” 官场之上向来有官官相护的说法,你帮我处理一个小麻烦,我帮你调个好职位之类的是家常便饭。裴寂官至宰相,手下门人无数,这样的事自然更多,裴寂并不是什么清官,里面难免涉及一些不可言说之事,未免被手底下的人出卖,裴寂手上自然有许多类似于投名状的东西,如往来书信等等。其实不仅裴寂,官场上大多都是如此。 这些东西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藏在最为机密的地方,便是抄家也未必能抄的出来,可偏偏此刻裴寂要离京,而且将姿态做的十足,京中准备一个人不留,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东西岂能不跟着他一起走?此事极为机密,负责安排整个行程的大管家理应是知情人,可大管家因为事发时离裴寂最近,所以当时便被抓去刑部问话,哪有机会安排这些东西? 所以它们很可能就在船上,即便是不在,这种情景下若有有心人想要塞几件东西进去,简直易如反掌! 李建成和裴寂向来往来密切,裴寂的东西里,很可能就有牵扯到他的东西,就算没有,也有可能变成有。 李建成只觉得心乱如麻,却听魏征道:“殿下不必着急,臣接到消息以后就通知了韦大人,他此刻已经安排人手秘密追查了。殿下此刻最重要的是在府卫中安排下自己的人,这样便是官府找到东西,也能灵活处置。” 李建成点头,将底下人叫来仔细吩咐,好一阵才安排妥当,剩下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书房里又走的只剩下两人,李建成放下自信满满的架势,无力坐倒在椅上,苦笑道:“魏大人,幸亏孤身边有你,” 魏征躬身道:“殿下言重了,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臣不过尽自己的本分罢了。” 李建成长叹一声,看着外面黑沉沉的天:这一天,怎么就过不完了呢? 又道:“魏大人,你说,这是巧合还是……” 魏征苦笑道:“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李建成沉默片刻,忽然狠狠一拳砸在案上,压抑着怒吼出声:“他到底想怎么样?他还想怎么样?!不就是死了个书童吗?不就是死了个书童吗?!难道要孤也给他抵命不成!” 魏征默然不语,他对李建成的判断并不赞同,因为比起林若,有人更有理由这么做……魏征看了李建成一眼,并没有如往常一样,和他讨论剖析一番。 —— 这几个月来,长安百姓的精神世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自从“将进酒”之事后,长安便一件事接着一件事的发生,每件都比那戏文上唱的还精彩。尤其今日,更是到了一个高潮,大街小巷上,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神秘兮兮的表情,但凡两个以上的人聚在一起,靠近一听,讨论的必然不离“魏国公”“林公子”“小书”几个词。 等到了晚间,此事热度梢降时,忽然又有了新的情况,众人不由感叹——原来高潮之后尚有余韵啊! 活祭事件的后继是沉船,沉船事件最后演变为了哄抢事件,不少人叹息,都怪自己知道消息太慢,否则说不定也能去捞一把,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事情报到宫中,因裴寂之死而满腔怒火,又因为嫌犯是林若而不得不强行忍耐的李渊终于找到了发泄的方向,直接派出府卫四处捉拿这些“乱民”。 于是胆大的将东西藏起来,胆小的快快主动上交,还有聪明些的,交上一半藏上一半……然而因为船最终还是没有沉掉,所以里面丢的物件是有数的,这就让他们手里的东西变成了烫手的山芋,交了舍不得,留着花不掉不说,还可能被官府抓了。 不过幸好很快又有消息传来:居然有人暗中重金收购这些东西,而且还不只一拨人。 这些“抢购者”之间充满了敌意,于是每日清晨起来,不知道哪个街道的角落里就会忽然冒出一具不明身份的尸体,而一些藏着东西准备价比三家的“货主”,有时候也会忽然变成一具尸体。 再后来,东西卖出去被人怀疑打开看过的,会变成尸体;东西不在了却被怀疑还藏着的,会变成尸体;不小心撞到不该看到的场面的,会变成尸体…… 虽然死掉的,除了凭空冒出来的不明身份的人之外,大多是祸害乡邻的地痞流氓,但还是不得不说:长安,乱了。 —— 数日后的中午,天气终于放晴,看着外面久违的阳光,林若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笑道:“听人说才子都是喜欢雨的,听雨看雨赏雨,别有意趣,我却完全喜欢不起来,可见我不是真的才子。” “那是他们说错了,”林川认真道:“您当然是才子,所以您是什么样的,才子就应该是什么样的。” 林若大笑,道:“林川你马屁拍的再响,也没有工资可涨。唔,趁着太阳大,快让人把家伙什都拿出去好好晒晒……再这么潮下去,才子也要长蘑菇的。” 所以他真的不是什么才子,看见雨想的不是什么诗情画意,而是湿乎乎的仿佛永远干不了的衣服和被褥。 不过这种事哪里需要他来操心,林川还没去叫人,仆妇们就已经过来收拾了。 林若让人搬了躺椅放在太阳底下,将自己也晒晒,他现在变得很喜欢太阳,哪怕是夏天的也一样。 林若眯着眼睛,有感而发道:“刑部已经有好几日没派人来听我‘讲梦’了啊!” 有李渊的话在,刑部的人想要问话就得自己到林府来,失去了主场优势,刑讯威胁等手段也不能用,他们能问出什么名堂来?不过不知道是因为别的地方更没有进展,还是刑部的大人们不想让林若太舒服,隔三差五就会派个人来烦他。 林川道:“长安城现在乱成一锅粥,陛下定的时限也快到了,刑部正焦头烂额呢,哪还有闲心来这里折腾?” 林若讶然道:“现在还乱着?” 林川道:“明面上是安静了,毕竟普通百姓手里的东西大多都被收拢了,剩下的就是狗咬狗:都想握着别人的把柄不放,把自己的东西找回来毁掉……不过所有人都默契的瞒着上头。少爷,我们要不要再做点什么,捅到陛下那里去?” 林若摇头失笑,道:“林川,那是皇帝呢,大唐的开国皇帝。” 李渊便是再容易被身边的人左右,便是再喜欢感情用事,他也是皇帝,大唐的开国皇帝,他在政治上的智慧不比任何人差——他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成年太子,年富力强、能力出众,一个是无敌将领,打下了大唐大半个江山,有这样强势的两个儿子,他却能毫无掣肘的牢牢把握着大权,这岂是蠢人能做到的事? 京城乱成这样,他身为一国之君,身为大唐实际的统治者,他会一无所知? 林川道:“可陛下的反应,不像是知道的。” “他在等人去掀盖子呢,”林若道:“等的越久,他就越生气,心中的猜忌就会越大。” 船上流传出去的东西或者会涉及到不少朝臣,但绝对不会是所有人,可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向他禀报,这说明什么? 也许这只说明没有人愿意做这个出头鸟,没人敢捅这个马蜂窝以至于得罪所有人罢了——被波及的自不必说,就算是没被波及的人也会不高兴:别人都不吭气的时候你去说了,你什么意思,是说我们都没有你忠心?且这又不是什么涉及到国家存亡的大事,不过是一些官员的腐败罢了,犯得着出这个头吗?而且这事儿还关乎太子和秦王之争,搞不好就得罪了未来的主子,还是安静看着好了。 但作为帝王,却不会这么想。 他想的是,为什么所有人都齐心协力的瞒着他?这些人想干什么?这到底是谁的意思? “回头你悄悄去一趟秦王府,”林若道:“告诉他,这盖子最好他亲自来掀。让他六月二十六日的晚上,独自一人带着东西进宫,什么话都别说,一定要求陛下不要看,等大朝的时候当着所有人的面烧掉。” 如今的长安城,除了皇帝李渊之外,势力最大的就是太子和秦王,所以他们手里找到的东西应该是最多的。 林若有些期待,秦王手里的东西交了烧了的话,那太子的呢,他的东西敢交吗?敢不交吗?要知道裴寂党几乎就是太子党,交的话等若自断双臂,且让身边的人寒心,不交的话,李渊那里如何应付的过去? 所以,谁更忠心?谁更顾全大局?谁更忍辱负重? 林川应了是,林若又道:“和秦王说,这是为了感谢前日他送的玉佩,让他不必放在心上。” “是。”林川应了一声,迟疑一下道:“少爷,您既然已经帮秦王了,何必再分的这么清楚,以后若秦王登临大宝,岂不是……” “谁说我在帮他?夺嫡这种事,没甚意思,爱怎么着怎么着吧!”林若有些意兴阑珊的打了个哈欠,问道:“怎么没看见伯父?” 林川道:“魏大人一早约了老爷去会宾楼喝酒,大约是为了替太子说和吧?” 说完自己都是一愣,替太子说和?这话说的好像……有点狂妄? 林若没什么感觉,道:“我听人说‘云端’有一位可儿姑娘,色艺双绝,曾在去年的群芳会上独占鳌头……你派人去问问,明天我想听可儿姑娘弹琴唱歌,问问她可有暇一晤。” 林川迟疑道:“少爷,我听说这位可儿姑娘是有主的,是尹德妃之弟尹鸿飞的心头好,从不许人染指……” “我知道啊,”林若漫不经心道:“问问罢了,若应了最好,不应的话便罢了。” 林川笑道:“少爷您放心,您要听琴,哪里会有人肯不应呢?” 林川答应的毫不犹豫,他不过是怕林若不知其中内情,所以才提醒一声罢了,绝没有质疑他家小少爷决定的意思,旁人不知道林若的本事,他却最清楚不过:只是几处小小的安排,硬是将杀郑国公这样惊天动地的事做的轻描淡写,不见丝毫烟火气;只出动一个人,凿坏一条船,无声无息就将整个长安城搅得天翻地覆,而他却清清静静的站在远处看热闹…… 林川看着林若,眼中流露出尊崇和狂热:原还担心他家小少爷太过纯良,以后会被人欺负,现在看来,不过是他家少爷以前懒得在这上面用心罢了。 那些将他家小少爷硬生生从琴棋书画的清净世界中拖出来的人,这会儿大约连肠子都悔青了吧? “啊,对了,”林若又想起一事,道:“我先前听谁说,朱雀街新开了一座名为天然居的酒楼,里面做的那个什么锅子,又鲜又辣,让人回味无穷,是人间难得的美味,而且那里还号称有这世上前所未有的烈酒……说的我都馋了,可惜他们一天只招待十桌客人,要提前许久才能订到位置,你让人去订一桌,订到哪日就哪日。” 第88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4 用过晚饭,跑了半日腿的林川过来,按照轻重缓急一一回话:“秦王殿下那里小的已经去传过话了,殿下说知道了。” 林川迟疑了下,又继续说了下去:“小的感觉秦王殿下本来是准备直接答应下来的,但听小人说了这是为了感谢他送的玉佩之后,脸色沉了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道了谢,说要和幕僚商议一下。少爷,其实秦王殿下很看重您,小的去的时候,他们一边通传一边就直接将小的领了进去,可见早就得过吩咐,且后来秦王殿下虽然不太高兴,但还是细细问了少爷您的近况……不过小的怎会在外人面前说少爷您的事,就说都好。少爷,你说咱们这样急着和秦王殿下撇清,会不会开罪秦王殿下?” 太子和齐王已经得罪死了,陛下那边也闹的不开心,若是再和秦王殿下交恶,这日子就甭想过了。他家少爷虽然厉害,可也经不住这没完没了的折腾啊! 林若正自己跟自己下棋,颇觉无聊,一面落子一面漫不经心道:“你想多了,那句话若真是为了撇清关系,我又怎会让你去说,岂不是平白让人难堪?” 他和李世民也算半个朋友,且在这件事上立场一致,他撇清什么啊撇清?而在更隐晦的一方面,所谓撇清的话,别说找不相干的人去说,便是自己亲口说他也觉得是没有必要的——李世民又不是真正的蠢人。 林川一脸纠结:不为撇清还能为了什么啊? 他跟在林博远身边的时候,向来是听令行事就好,从不问东问西,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少爷跟前,有点儿按捺不住。 林若一向不吝啬于满足身边的人的好奇心,毕竟他们越能领会他的意思便越能好生完成他交代的事,省的自作聪明又出什么岔子。解释道:“我杀了裴寂,最大的受益人是秦王,若没有你带的那句话,秦王为了回报此事,无论我的要求如何过分,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从裴家的船上流出的那些东西,是太子和裴寂党羽竭尽全力也要追回的,秦王殿下能从他们手底下抢些出来,也必然是全力以赴、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了的,用途上想必也早有安排……若是因为我一句话,秦王便一意孤行改变主意,岂不是让手下人寒心? “我并不想欠他这么大的人情,让你带这句话就是为了告诉他,无论他怎么做,与我其实是并不相干的,若有更好的法子,让他尽管去实施,并不会妨碍我的计划……秦王说要与幕僚商议,可见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林川道:“那若是秦王最后真的不按您说的做,真的没有妨碍吗?” 林若重新拿起棋子研究棋局,口中道:“这句话实在问的多余,要是完全没有关系,我吃饱了撑着让你跑一趟呢!我早说了我对夺嫡不感兴趣,你怎么会觉得我会一心替秦王谋划?” “既然有妨碍,那……” 林若摇头道:“不过是一步聊胜于无的闲棋而已。”成就成,不成便算了。 林川点头,开始说下一件事:“可儿姑娘那边是小的亲自去的,已经应下了,说随时恭候。” 林若一面落子,一面道:“直接就应了?” 林川答道:“不是,小的说了以后,可儿姑娘一开始很惊喜,但又有些忐忑,委婉的问少爷您知不知道尹鸿飞的事儿。小的照实说了,又告诉她说若有所顾忌,不来也没关系。这次可儿姑娘很快就答应了,还向小的打听您的喜好,什么妆容啊、熏香之类的……小的哪里懂这个,就告诉她,她喜欢打扮成什么样子就什么样子。” 林若嗯了一声,道:“那姑娘心地不坏。”会主动提及尹鸿飞的事儿,显然是怕连累到他,并不是自私自利的性子。 林川又道:“少爷,可儿姑娘虽然应了,但云端那种地方,哪里是少爷您去的?所以小的自作主张去找了一条画舫,这会儿正好是游湖的最佳时候……若是少爷不喜欢,小的去会宾楼订个院子?” 林若无所谓:“那就画舫吧!” 于是林川再回第三件事:“天然居那边小的没亲自去,派去的人回话说,这个月的席位已经定满了,下个月的要等下个月月初的时候才能预定——这些话显见得都是糊弄人的,小的原想回头再自己跑一趟,不想还没去,天然居就自己派了人来,说明儿的桌子正好有人退订,问您需不需要,还说若是少爷您明儿没空,等哪日有空提前说一声,他们好留意着。 “这话一听就是假的,哪有那么巧就有退订的?而且天然居的位置既然这么紧俏,就算真有事去不得了,转给别人也是个人情,怎么会退订呢……少爷咱们还去吗?” “那就不去了,”林若道:“让他们明儿送一桌去画舫吧。” “可是少爷,”林川一愣道:“听说天然居的东西不外卖。” 林若道:“放心好了,他们会答应,而且答应的高高兴兴。” 对于真正的规矩,林若向来是尊重的,但是这家的规矩显然是因权势而定,那他也不必放在心上了。 不管天然居背后的人是谁,既然主动向他示好,那么他的要求越多、越过分,对方只有越高兴的份。 一顿饭的示好,还不足以让他改变立场,真正的敌人,也不会拿一顿饭来贿赂他,既然无关紧要,那就乐得享受。 —— 第二天,天气晴好,万里无云,雨后的空气舒服的让人想唱歌,被雨水冲刷一新的满湖荷花莲叶,漂亮的像要灼痛人的眼。 在湖边亭亭玉立的可儿姑娘,却无心欣赏美景,咬着唇,期待又忐忑。 林公子要听她弹琴! 做梦也没想到,这样大的惊喜竟然会落在她的身上! 院里的嬷嬷比她还要高兴还要紧张,整一个下午围着她转,在她的首饰匣子里挑剔了半天,嫌这个俗艳那个寡淡,最后一咬牙硬是花了几百两银子给她添置了一支玉质绝佳的簪子,又去成衣店买了最贵的衣服令人修改,用她的话说:“让林公子看上,这是多大的造化啊!只要让林公子听你弹完一曲,哪怕一个字的夸奖都没有,以后你的身价也要翻上好几番……这可是林公子指定要听你弹琴呢!” 身价翻上几番……可儿笑容明媚,心中却苦笑:这算是好消息吗? 嬷嬷一面拿着簪子在她头上比划,一面继续道:“林公子是何等身份,连陛下想听他奏一曲都要折节下交,能得他青眼,连你的身份都清贵起来了。就凭着林公子点名要听你弹琴,就足以让那些富家公子趋之若鹜了,若是家世一般的人家,便是聘你为妻都不嫌丢人。就算没那个造化,日后做了人家的妾室,也不会被人过于轻贱。” 看见可儿有些诧异的眼神,嬷嬷叹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管你信不信,我虽爱钱,却也希望你们有个好归宿,都是我从小养大的孩子,怎么会不望着你们好呢?狠心将你们卖到这里来的又不是我,既然已经入了贱籍,若不狠狠心打消你们那些不切实际的念头,你们过得只会比现在更苦……如今你有这样的机缘,嬷嬷只有为你高兴的份儿。” 可儿眼中泛起感动之色,低头不语。 不过嬷嬷的话里有几分真心,她的感动中又有几分真意,却只有她们自己清楚了。可儿原本如同朝拜圣地一般的心情,在嬷嬷一二三数着利益的话语中,慢慢低落:我这么脏,这么脏…… 等嬷嬷走了,可儿对着镜子一遍遍试着妆容,想着传说中的那个人喜欢什么样子的呢,明艳的?娇媚的?端庄?含羞带怯的? 画了又洗,洗了又画,总觉得不尽人意,想起林川那句“你喜欢如何装扮就如何装扮”的话,默默的问自己:我喜欢如何装扮?我想让人看见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对着镜子沉默许久,竟渐渐红了眼睛…… 可儿收回思绪,看着来接人的小船停稳,接过丫头手中的瑶琴,拒绝了她们的搀扶:“你们回去吧。” 稳稳的跳上小船。 她不娇弱,更不高贵,那个人既然要见她最真实的一面,她带着这些个自抬身份的丫头做什么? 小船渐渐靠近画舫,可儿闻到一股香味,不是什么清雅的熏香,而是食物的味道……这是……在炝锅? 等上了画舫,味道就更浓了,烟也大,这下不仅鼻子,连眼睛都不舒服起来,可儿连打了两个喷嚏,眼睛也红了。 引路的小厮没带她进船舱,而是径直去了船头,可儿松了口气:船头在上风处,虽然还是有股味道,但比刚才已经好的太多。 小厮退到一旁,做出请的手势,可儿知道这是到地方了,整理了下发簪和衣领,转了出去,等看清面前的景象,顿时一愣:船头只有两个人,一身儒服的少年懒懒的挨在宽大的靠背椅上,脸上盖着一片荷叶,看不见容貌,而她见过一面的林川正拿着一个大蒲扇在少年身边严阵以待,以防风向骤变,将画舫另一头的烟雾吹过来。 看着和想象中全然不同的场面,可儿有点不知所措,便见林川招呼道:“要不要来一片荷叶?” “啊?”来一片荷叶?做什么? 这一声刚出口,便听后舱传来“刺啦”一声大响,林川立刻紧张起来,好在这次没有呛人的烟雾吹来,一个中年妇人掀了帘子从舱里出来,道:“最后一锅料调好了,加了水已经煮上了!” 说完转身回去了。 林川松了口气,加水就表示没烟了啊! 林若撤下脸上的荷叶,眼睛微红,揉着额头道:“在画舫里吃火锅,这是谁出的馊主意呢?” 林川抬头看天,假装没听见。 林若这才看见站在一旁的可儿,点头道:“可儿姑娘这身衣服不错。” 可儿脸上露出得体的笑容,道谢或谦虚的话还未出口,便听林若继续道:“待会儿吃火锅不会撩着袖子。” 可儿一愣,而后紧张顿去:她以为传说中的林公子必然是如天上仙人一样清傲无尘的存在,不想竟然是这样平易近人的……不对,不能用平易近人来形容,平易近人这个词本身就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她见过许多所谓平易近人的达官贵人,看着亲切随和,其实骨子里就没将她们这些人放在眼里,每到这时,她总会做出感激涕零的模样来,以满足这些人良好的自我感觉。但现在,却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船头布置的有琴台,可儿过去坐下,道:“公子想听什么?” “想弹什么就弹什么吧!” 林若叹气:听琴和吃火锅这两件事,实在不该放在一起做的……这烟熏火燎的。 不光他没在这种情境下听过琴,可儿姑娘也从没在这种情景下弹过琴,定了定神才开始调音,而后带了几分青涩的琴音响起。 是“杏花游”,林若闭上眼睛: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带着几分期待几分忐忑的穿梭在花丛中,杏花灿若烟霞,少女却无心观赏,心中忽而喜,忽而忧。 琴声一顿之后,又猛地一盛,仿佛炸开的烟花,如同小姑娘瞬间爆炸般的心情,难以言喻的惊喜、羞怯和雀跃将心填的满满的快要溢出来……这是看见了心上人。 而后鼓足勇气迎上去,微颤的琴音暴露了少女若无其事的外表下那紧张的砰砰乱跳的心…… 琴声渐缓,少女登车离去,带着几分满足,几分怅惘,和几分懊恼——方才在情郎面前,怎的表现的这般拙劣…… 一曲尽,林若睁开眼睛,道:“可儿姑娘不常弹这首曲子?” 可儿点头,有些忐忑,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选了这一曲,也许因为如她这样的人,也曾有过寻常少女一样的梦? 林若点头:“弹的很好。”虽然有些生涩,却灵气十足。 可儿粲然一笑,脸色微红道:“往常并没有这么好。” 林若道:“不是你的错。” 又道:“若要一直这么好,就不要问别人想听什么。你高兴弹什么便弹什么,不管什么时候,只当弹给自己听……你放心,真正爱琴的,不会挑剔你弹的是什么曲目,而其余的那些,你若是显得高傲些,他们反而觉得更有面子。” 可儿应了一声“是”。 高兴弹什么就弹什么,或许以前她没有这个资格,但现在有了……林公子说她,弹得很好呢! 抬头看向林若,问道:“公子想听什么?” 不等林若说话,却又微微一笑,道:“今日公子想听什么,可儿就高兴弹什么。” 林若懒得去想这句话里到底几分真几分假,想了想,道:“可会那首‘笑傲江湖曲’?” 可儿一愣,道:“公子说的可是那日赌斗的时候,那位云公子弹的曲子?” 林若点头。 可儿歉然道:“公子莫怪,那首曲子并未流传出来,只怕除了那位云公子,无人会奏。” 林若讶然道:“当日有不少精通音律之辈在场,怎么没有人整理出曲谱来吗?” 可儿道:“我听人说,当日的确有人曾记住过,可后来公子您又弹了一曲‘将进酒’,他们一时忘形……等后面再想整理时,却怎么都记不全了。” 林若叹道:“可惜了!我从未听过这么快意逍遥的曲子,好生喜欢。可惜那姓云的小……琴技太差,指法粗糙不说,意境更是全然谈不上,这么好的曲子让她来弹,简直折磨我的耳朵。早便想找个人好好弹一次给我听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你不会也没关系,待……” “咳!咳咳!” 林若话未说完便被打断,扭头一看,却见一个身材纤细、穿着短襟的少年站在船舱门口,一脸气鼓鼓的表情,胸口剧烈的起伏,正恶狠狠瞪着他。 林若停了停,眨眨眼,神色不变,伸手对那少年一指,继续说下去:“……待她教你。” 可儿一愣,林若道:“你运气很好,若是我教你,你只能弹给我一个人听,若是她教你,以后就是你的。”他自然可以将曲谱写出来给可儿让她去练,可如今正主儿在前,颇有些不好意思。 “啊?啊!” 可儿先是茫然,后是醒悟,忙起身道:“这位……是云公子?” 云娇娇不理,怒道:“我为什么要教她?”声音清脆悦耳,可儿立刻听出这位云公子,原来是位云小姐。 林若反问:“你为什么在这里?” 云娇娇冷哼一声不说话。 林若道:“你既然连饭都做了,教个琴有什么?” 云娇娇气的说不出话来。 林川咳嗽一声道:“云小姐,船上备有方便吃火锅的胡服,您要不要去换一件?”总不能一身厨子打扮来教琴。 云娇娇一摔帘子进去了。 林若转向林川:“为什么她会在船上?”说人坏话被正主儿听见,真是……好生尴尬。 林川低头道:“少爷恕罪,天然居的人说火锅必须现做现吃,她是天然居的老板,据说味儿调的最好,小的就让她过来了……实在不知道她就是那个云蛟。” 林若哦了一声,原来天然居背后的人是秦王,他还以为可以更有趣一些呢! 片刻后云娇娇出来,依旧是一副气呼呼的模样,船上原替可儿备了套胡服,但云娇娇没穿,而是换了一身男装出来——幸好林若年纪尚小,并没比云娇娇高出太多,束了腰也不觉太大。 “不要想不通,”林若好脾气劝她:“你教她曲子,她指点你琴艺,而且我还可以请你吃火锅……算起来还是你占了便宜呢。” 请她吃火锅?云娇娇大怒,正要说话,可儿惶然开口道:“林公子,奴家……” 云娇娇对林若道:“我是欣赏可儿姑娘才教她的,可不是为你!” 拉了可儿的手道:“来,我们不理他!” 见云娇娇拉了可儿去学琴,林川道:“云小姐去教琴了,火锅怎么办?” 云娇娇道:“锅底已经煮上了,剩下就是爱吃什么放什么了,有你们家那个明目张胆偷师的厨娘在就够了……我出来原是准备下船的!”没想到正好听见林若在说她坏话! 林川不再说话:还有的吃就好。 可儿被巨大的惊喜埋没,感觉如在梦中:林公子指点她的琴艺,云公子教她曲子,以后,她就是第二个会笑傲江湖曲的人? 想要快快的学好,一时又有些忐忑,原本是来侍候人的,如今却成了学琴,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时不时看一眼林川,又细细揣摩云娇娇的神色,待发现这两人竟全然没有看不起她的意思时,也渐渐放开心扉,竟和云娇娇越谈越投契起来。 不算宽敞的船头上,凉风习习,荷叶的清香中混着香辣的火锅味儿,一身儒服的少年懒散的窝在椅子上看书,娇美的少女们挤在一起窃窃低语,年轻的护卫坐在栏杆上,关注着周围的动静,脸上带着笑意……空气中渐渐弥漫起某种名为温暖的气息。 不多时,火锅煮好,连炉子一起端到了外面,林若进去换衣服,云娇娇不屑道:“你们这些所谓才子,就爱穷讲究。” 林若懒洋洋道:“知道你不高兴,不过又不是我让你来的,谁让你来你冲谁发脾气去啊!” 云娇娇气的直跺脚,林若转身进舱。 这段时间事情太多,数月前的赌斗仿佛发生在上一世一般,与裴寂等人一比,他和云娇娇之间的恩怨,直与小儿斗气一般,且这位云大小姐,也不是存心坏他前程,不过是抱着天真的让这个“负心人”丢脸并后悔莫及的心思罢了。此事他原就没太放在心上,连当初都不曾起过报复的心思,如今就看的更淡了。 虽然做不成朋友,但更算不上什么仇人。 这几个月云娇娇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变了很多,以前是踌躇满志,现在是意兴阑珊,以前不管看谁,都是一种居高临下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超远目光,如今却仿佛从天上落到了地面,虽然带着豁出去了似的任性,却不再那么惹人厌。 林若进舱换好衣服,正要出门,忽听外面林川一声大叫:“少爷,扶稳了!” 林若刚抓住窗棂,便听轰的一声巨响,脚下猛地一震,而后剧烈摇晃起来,外面有得意的笑声传入耳中。 林川在外急声道:“少爷,您没事吧?” “无碍。” 震荡渐止,林若缓步出舱,却见一艘比他们的大了近倍的画舫停在一侧,一块木板搭在两条船之间,十来人气势汹汹冲了过来。 林家那三两个下人也都集中过来,站到林若身旁。 可儿一见画舫上的来人立刻白了脸,下一刻却又漾出笑脸,欢喜迎了上去,语气幽怨,声音娇嗲:“尹公子好久不曾去看奴家了,奴家托人捎信也直说忙忙忙,却原来是忘了人家,带着新人游玩呢!” 为首的锦衣青年对可儿的反应很是满意,冷哼一声,将她推到一边,道:“回头再收拾你!” 一挥手道:“给我砸!” 可儿上前抱住锦衣青年的胳膊,娇声道:“尹公子,咱们不理他们,你带奴家去……” “啪!” 可儿摔跌在地,捂着脸颊,唇角慢慢流出鲜血。 锦衣青年在她身上啐了一口,骂一声:“贱人!” 又道:“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砸!” 可儿强撑着起身就要上前阻拦,一把懒洋洋但好听的声音响起:“让他砸。” 可儿一愣抬眼,便看见一身胡服的少年正抱着胳膊悠然靠在船舱上,静静看着这边的闹剧。 其实船上已经没什么东西可砸了,火锅炉子早在撞船的时候就已经翻了,炭火和汤汁洒了一地,其余能摔碎的也都碎了,所以这一帮人砸的很不尽兴,很没有气势,而静静站在一旁看戏的几人,更是让人不爽。 锦衣青年冷哼一声,大摇大摆上前,一面道:“他妈的知道老子是谁吗?连老子的女人都敢碰,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来人!给爷打断他们的腿,让他们涨涨记性,知道这世上,有些人是他们这辈子都惹不起的!” 又咦了一声,道:“这两个小的可别打脸,这么漂亮,一会儿咱们乐呵乐……” 林川断喝一声:“闭上你的鸟嘴!” 大步冲了上去,还未冲到近前,却见锦衣青年脚下一滑,一头栽了下去。 锦衣青年惊呼一声,而后化为惊恐的惨叫,看着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的火炉,直惊得魂飞魄散,惊恐中连声音都变了调,尖细的刮得人耳朵疼。 尖叫声达到一个高潮后猛地停了下来,锦衣青年睁开眼,看见近在咫尺的通红炭火,感觉到自己被揪住的后领,狠狠喘了口气,闭了闭眼,正要呵斥身后的人怎么还不扶他起来,便见面前那个懒洋洋靠在船舱上的少年叹了口气,语气很是无奈:“多什么事呢?” “意外,意外,”林川很不好意思,他原本是来打人的,谁知道要打的那个家伙在他面前扑倒,他顺手就抓了,想了想问道:“那我松手?” 林若还未说话,锦衣青年已经尖叫起来:“不要!不要!” 慌张道:“好汉,好汉,你扶我起来,我给你银子,很多很多银子!” 林川不理,看向林若:“少爷?” 林若叹气,道:“算了,救都救了。” 林川哦了一声,手一偏,将锦衣青年扔在一边,青年手忙脚乱站起来,大怒道:“妈……啊呀!” 话音未落,膝盖又是一软,再次摔了下去,又被林川一把提了衣领拽起来。 林若摇头道:“真是不小心啊!” 锦衣青年这次没有再骂,神色惊疑不定,第一次摔倒他没留意,可是第二次……那膝盖突然而来的酸麻,绝对不正常! 却见少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连走个路都会出意外,生命就是这么脆弱……你说是不是?这次幸好我的护卫就在旁边,下次可就没这么好运了啊!嘴巴贱的人,老天爷都看不顺眼呢。” 锦衣青年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林若笑笑,站直了身子慢慢走近,悠然道:“不是问我知不知道你是谁吗?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看着少年慢慢走近,锦衣青年吞了口唾沫,明明是弱不禁风的少年,可他这样一步步逼近,他却心慌的不能自已,仿佛走过来的是洪荒巨兽一般,身后十几个彪形大汉的簇拥,也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安全感,色厉内荏抬头道:“你、你谁?” 林若停下脚步,看着他道:“林若,我叫林若。” 锦衣青年的冷汗刷的一声就出来了!这一个名字,吓得他几乎肝胆俱裂! 林若!那个林若! 那个陛下杀了大理寺卿、贬了宰相给他出气的林若! 那个死了个书童都要杀个宰相去祭的林若! 那个杀了宰相,杀了陛下第一宠臣还没人能把他怎么样的林若! 在这长安城,尹鸿飞一向嚣张惯了,他妹子是陛下最宠爱的妃子,太子对他客客气气,秦王他都没放在眼里……没见他爹让人打了秦王手下最重要的谋臣一顿,完了陛下还把秦王一顿臭骂吗? 但在这长安城,也许别人不敢把他怎么样,可这个人敢!他就算杀了自个儿,都没人会替他出头的,而且他要杀人的话,若不是自己说出去,谁知道是他杀的啊!没见刚才自个儿就好几次差点“失足”身亡或毁容了吗? 又想起刚才自己那张臭嘴里吐出的话和少年先前口口声声的“意外”,仿佛觉得绳索已经套在了脖子上,顿时舌头僵直,话都说不利落了:“林,林公子,都,都是误会……” 林川扶正了椅子,林若施施然坐下,抬抬下巴点着满地的狼藉:“误会?” 尹鸿飞吞了口唾沫:“赔,我赔!” 一面忙不迭的从怀里掏钱,一面对手下吼道:“还不快过去给爷借钱!”声音几乎带上了哭腔。 尹鸿飞出来玩,虽然会带钱,但也不太多,不过和他一同过来的人不少,加起来就极为可观了,尹鸿飞将收拢来的钱递给林川,问道:“你看这个……若是不够,我、我、我再派人回家去取……” 林川道:“这些钱赔锅子和画舫是够了,不过……” 林若接口道:“不过我家护卫救了你一命,可不是钱能赔的。” 尹鸿飞哭丧着脸,道:“那用什么赔?” 林若淡淡道:“命,当然要用命来赔。” 尹鸿飞面若死灰:“啊?” 林若道:“不过你的命就算了,这位可儿姑娘琴弹得不错……若你一炷香的时间内把她的卖身契送来给我,今天的事儿,我就当没有发生过。” 尹鸿飞眼睛一亮,如同死里逃生:“真、真的当没发生过?” 林若不理,林川提醒道:“一炷香。” 尹鸿飞一个激灵,飞快向自己船上扑去:“快快快,快靠岸,备马,去云端!” 带着一众人瞬间走的干干净净,可儿在云娇娇的搀扶下过来,两个人看着林若,神色都有些茫然:这少年,这一句话就将尹鸿飞吓得屁滚尿流的少年,真的是她们认识的那个人? 可儿定了定神,道:“是奴家连累公子,让公子扫兴了。” 林若摇头:“是我连累你。” 可儿一愣,旋即有些反应过来:林若说是要听她弹琴,可是却不过听她弹了一曲便自顾自看书去了,可见并不是真的为了听琴,那他的目的…… 却见林若继续道:“害你受了委屈,身契就当我的赔礼,没了那东西,无论你以后何去何从,总不会让人随随便便卖了。” 又对云娇娇道:“今儿的锅子是吃不得了,三日后记得替我留个桌子。” 云娇娇冷哼一声道:“早就订满了,哪还有什么桌子!” 林若笑笑不语,等云娇娇和可儿相携离开,才对林川道:“待会你去一次魏大人府上,让他将藏起来的画儿交给太子殿下,再让太子送给刑部尚书窦大人。告诉他,他要是做到了,我以后就老老实实做人,绝不再惹是生非……要是做不到,我就要将他私藏画儿的事儿捅出去啦!” 林川应了一声,林若又道:“如果他说不在他手上或已经烧了,你就告诉他,我可以再送他一幅……要多少幅都可以。” 第89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5 林若刚回府不久,尹鸿飞就将可儿的卖身契送到了林府,林若并未让他进门,而是令人收了东西直接送去了给可儿——这样轻慢的态度让跑的快断气的尹鸿飞气的咬牙切齿,却一个字的废话也没敢说。 林若吃完午饭不久,林川就回来了,一脸愧色:“少爷,属下把差事办砸了。” 林若正蹲在地上挑铜板,从一大筐铜板里挑出趁手的、品相好些的扔在小竹篮里,头都没抬一下,问道:“怎么了?” 上午尹鸿飞嘴巴太臭,林若顺手就将袖子里算卦用的铜钱丢了出去,不想就那么寸,两次两枚铜钱完成任务后都弹水里去了——李世民送给他的母钱一共才十几枚,他也没怎么珍惜,玩着玩着就剩了最后那么一副,这下可好,连一副都凑不齐了。 林若也懒得再去问人要,他发现母钱除了更精致一点以外,在卜卦上却没什么增益,倒是前儿妖书刚刷出的一篇卦经上提到,卜卦用的铜钱以百家钱为佳,说白了就是要多沾点烟火气,多过几次手才好。 林若判断不出这些铜钱到底过了几次手,也懒得刻意去找,于是决定相信眼缘,挑最顺眼的。顺便多挑一些,不仅能算卦,用来打人也不错——长春诀他练了有些日子了,养身的功效没看出来,但力气却涨的飞快,换了之前,他万万做不到拿铜板来做武器。 “小的把您交代的话说了,”林川低头回话,道:“魏大人就问‘什么画’,小的就说‘若是魏大人不小心把画弄丢了,小人就府再取一张。’魏大人‘哦’了一声就不说话了,小人只好又说‘若是魏大人执意不肯将画的事告诉太子,小人就只好代劳’,结果魏大人这次连‘哦’一声都没有了,直接让人送客。” 林若点头,问道:“吃饭了没?” 林川没反应过来:“啊?” 林若道:“没吃饭就去吃吧,这会儿都过了饭点了,你还不饿吗?” 林川现在哪有心情吃饭,道:“少爷,属下无能,办砸了差事……接下来怎么办?” 林若蹲的脚麻,伸手从背后椅子上扯了坐垫下来坐下继续干活,一面道:“谁说你办砸了差事?” “啊?”林川一愣,看魏征的模样,是全然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这还不算弄砸了? 林若道:“你做的很好啊,既帮我试探出画的确在魏大人手上,也将话一字不漏的传给了他……还要怎么样呢?” 当初他令人凿船放火的时候,便布下后手,让他们认为有那么一副很重要的画……作为太子府最关键性的人物,怎么会问出“什么画”这种问题?同样以魏征的机敏会问出这句话,可见并没有着意隐瞒的意思,而是在反试探。 林若难得表扬一次人,却没得到回应,一抬头却见林川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少爷您原本不知道画在魏大人手上?” 林若眨眨眼,反问道:“难道你知道?” 林川道:“小的当然不知道,但少爷您……” 林若叹气:“我这几天足不出户,林川你几乎就是我唯一的消息来源,你都不知道的事儿,我怎么会知道?” 想起先前自个儿在魏征面前那高深莫测、自信满满的模样,林川有点崩溃:“少爷您不知道还……还……” 林若看着他,很认真道:“林川你知不知道自己有个很大的优点?” 林川一愣,没说话但有点窃喜:什么优点?武功高?力气大?做事踏实可靠? 却听林若继续道:“你的优点呢,就是很能相信人,不管我说什么你都信。我说画在魏大人手上,你就确信无疑,然后你笃定的态度也会影响到魏大人……所以魏大人见到你,才没有想到其实我只是胡乱猜测,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痛快就承认画在他手上。” 林川有些抓狂:所以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好糊弄? 还有,魏大人到底什么时候痛快承认画在他手上的啊? 等下,重点好像是……胡乱猜测? 胡乱猜测! 林若看见林川一脸混乱的模样,略心虚:在林博远面前向来沉稳可靠的林川,到了他这儿才没几天,就有点……怎么说呢,沉不住气? “其实也不算胡乱猜,”林若干脆连手里的活儿都放下了,安抚道:“就长安城势力而言,以太子、秦王和齐王为最,若只算暗藏的人手,素质最高的当属秦王,但若画落在秦王手里,他应该会知会我,毕竟是我的东西……事实上我一直以为东西在齐王手中,但今天在那条大船的舱外看见了齐王的侍卫,就是的不是了,因为若齐王见到了画,就该知道火快烧到他了,哪还会有坐船游湖的闲心?” 林川虚心请教:“那太子呢?” “太子表现的太正常,还在和齐王齐心协力对抗秦王,若他真的见过画了,便是再大度,也该留一手才是。”林若道:“所以我猜那画儿有七成可能是被太子的人所得,但是被魏大人扣了下来——只有他会这样做而且能做得到……不过我看魏大人这档口还有空请伯父吃饭,而且一吃就是大半日,这七成就变成了九成。” 还有两日就是裴寂案的十日期限,在这种焦头烂额的时候请吃饭,当然不可能是为了吃饭,更不可能是为了林川所言的为太子说和——太子看似亲和,其实架子一直摆的很高,怎么可能自降身份向林若示弱? 不过林若并不担心林博远会被魏征试探出什么,论进攻,两个林博远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魏征,但若论防守、论滴水不漏,魏征却远远不及林博远。 “那若是少爷猜错了怎么办?” 林若满不在乎道:“那就再画一幅让他们重新抢去呗!” 他一直没关心过画的下落,原因也在于此,找得到就找,找不到就再扔出去一副……总不能太子的人这么无能,一副都抢不到吧? 林川点头,正要退下,还是不安,皱眉道:“但属下看魏大人的模样,不像是答应了咱们的条件的样子。” 林若笑道:“他又做不得主,答应什么啊答应?” 林川顿时明白,道:“太子殿下会答应?” 林若笑笑,笑容中带着淡淡的嘲讽:“当然会。咱们的太子殿下,一向善于放弃和牺牲。” 所以站在他那边的人,时刻都该有被他放弃的心里准备。 想了想,又道:“你吃过饭将上午从船上搬回来的酒给魏伯父送两坛过去……呃,顺道再买几斤酱驴肉,他最爱那个味儿。” 林川只当林若想要赔礼,爽快应了。 却听林若又道:“记得以后隔三差五给他送一次东西。” 林川顿时明白,苦笑道:“少爷,魏大人和老爷毕竟是朋友,这样做不太好吧?” 林若道:“要不是他和伯父是朋友,我还不费这个事儿呢!放心,我不会陷他于不义……” 又笑笑,道:“最多让太子殿下决定用他换取某些利益的时候,少犹豫那么片刻罢了。” —— 东宫,李建成看着面前还带着焦痕、仿佛被人从火场中抢下来的百官送行图,很久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由原本的震惊、愤怒,渐渐归于平静,抬头看向魏征道:“所以这幅画一直在你手上?” 魏征道:“四日前韦大人交到下官手上。” 李建成声音一冷,道:“为何不呈上来?” 魏征叹道:“臣担心这是林若的阴谋,怕殿下一时冲动,中了他的算计。” “那现在呢?” 魏征继续叹气:“现在臣现在已经确定,的确是林若的阴谋。” 李建成如今听到林若两个字就头痛,看着魏征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魏征道:“林若中午让人传话,说若太子殿下将这幅画送给窦承济窦大人,他以后就老老实实,绝不再惹是生非。” 顿了下又道:“他还送了臣两坛天然居的好酒,和陈记的五斤酱驴肉。” 老老实实,绝不惹事生非……李建成将这句话在心里咀嚼几次,道:“他的话能信?” 魏征迟疑了下,道:“若这句话是对太子殿下说的……不能信,若这句话是对臣说的,能信。” 林若这句话当然是对魏征说的,“老老实实,绝不惹是生非”,也只有对长辈,他才会用这种柔软的近乎撒娇的口气说话,这也是到了现在,魏征都没办法对少年真正生气的原因。 李建成沉吟:“将画交给窦承济……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想要了结裴寂一案。”这个问题魏征已经想了很久,所以回答的毫不犹豫。 “裴寂案已经就这样了,他还要怎么了结?”李建成冷笑道:“父皇摆明了袒护他,别说现在案子半点进展都没有,便是真抓住了凶手,他只要说跟他没关系,父皇舍得杀他?” 魏征道:“裴寂的案子,目前的证据不足以定林若的罪……” 李建成打断道:“这些证据还不能证明?那要什么才能证明?难道你真的相信他死人托梦的鬼话不成?” 魏征叹道:“殿下你别忘了,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林若故意做给我们看的,正如林博远所言,这些事,没有一件是为了杀人……臣也觉得是他做的,所有人都觉得是他做的,但没有证据,觉得就只是觉得。” 李建成深吸口气,道:“孤知道了,你继续。” 魏征点头,回到方才的话题:“按照现在的事态发展下去,裴大人之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林若全身而退,而刑部尚书窦大人被削官去职来平息众怒,但这个结果……林若不满意。” 李建成对此事的看法与魏征一致,原微微点头以示认同,待听到最后一句,却是一愣,继而怒极反笑,如同听到这世界上最可笑的事:“他不满意?哈!他不满意?” 杀了宰相以后还全身而退,这样的结果……他不满意? 魏征苦笑,这种结论,他也不敢信,可是却不得不信,道:“殿下以为,林若有没有本事杀了裴寂却不让任何人怀疑到他身上?” 这话换了说的无论是谁,李建成都会嗤之以鼻,但此刻唯有沉着脸不说话。 魏征道:“既然如此他为何要闹得人尽皆知,为何让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裴寂就是他杀的?难道是为了炫耀?为了发泄?或为了找死?” 自然都不是。 “是为了立威。”魏征道:“他要立威。” “立威……”李建成又有点想笑:那个一介白衣的少年,他要立威?他有什么威可立,他要向谁立威? 魏征静静看着李建成脸上有些扭曲的笑容,平静道:“向你,向我,向所有人……立威。” “哈!哈哈!哈哈!”李建成终于笑出了声。 一介白衣、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小少年,如同蝼蚁一般的存在,居然要对太子、对齐王,对大唐的权贵大臣们……立威? 就像一只蚂蚁,对着一群大象张牙舞爪、耀武扬威,简直太可惜了!太不自量力了! 魏征听着李建成的笑声,神色莫名,他没有提醒李建成方才他对林若一句“绝不惹事生非”的心动,也没告诉他,在太子面前都大大咧咧的尹鹏飞,不久前因为听到“林若”两个字而吓的差点尿了裤子。 因为他很清楚,李建成嘲讽的笑声背后,隐藏着的未必不是后悔与心惊。 李建成笑了几声便自己停了下来,声音冷淡,道:“不是说要将画拿给窦承济吗?你亲自拿去给他。” 魏征皱眉,他已经说了这是林若的阴谋了,李建成却连他的分析都不听完,直接顺了林若的意。开口劝道:“殿下,如今陛下正憋着气,这画交上去,说不定就成了导火索,这里面涉及到的人有不少……” 李建成打断道:“不过是一幅画罢了,难道父皇还会用它来定罪不成,有什么打紧?” 魏征还要再劝,李建成不耐烦的用手指敲着案上的画,道:“魏征你说这是林若的阴谋,那你能保证,林若这幅画里画的,全都是假的?” 魏征默然片刻,道:“臣不能保证。但臣……” 李建成冷笑着再度打断他的话:“你别忘了,这幅画是林若丢掉不要,被裴寂捡去藏起来的!若果然是林若有心挑事画的,他丢它做什么,裴寂又藏它做什么?而且那日带头放火及哄抢的人也招供说,联系他们的人手腕上有一道刀疤,那人什么都不要,只要他们帮他找一副没有装裱没有落款的画,事后还有重金酬谢。 “他还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小心行事,悄悄藏些小巧精致的东西,就足够他们富贵一生了,切不可贪心以至将事情闹大……若这些人果然依计行事,怎么会出现哄抢,那些东西怎么会流落在外闹得不可收拾?事后谁又能知道里面丢了这么一副不起眼的画?难不成你要说,这些也是林若的阴谋,他做这么多的事儿,就为了悄悄取回这么一副他自己丢掉不要的画? 李建成越说激动,渐渐克制不住,咬牙道:“这些年来他一直站在孤身后,那些东西里和他直接有关的,也就这么一幅画,除了他,还有谁会惦记它?正巧他手底下有个手上有刀疤的亲信,还正巧那个亲信不等孤的人去问,就死的干净利落,你觉得这真的是巧合?还是想说这也是林若的阴谋?” 李建成口中的他字,显然已经不再是指林若,魏征暗叹一声,唯有苦笑。他想说“是”,想说林若做这么多事,也许就是为了让他相信这幅画上画的都是真的,就是为了让他们自乱阵脚,可此时此刻的太子殿下,全然没有听他说话的耐心。 到底是李元吉知道裴寂的船上有这么一幅画,设计取回,结果用人不慎导致事态失控?还是从头到尾都是林若的算计? 这幅画,到底是林若故意画出来,挑唆太子和齐王的手段,还是确有其事,被林若顺手用在当下的局面上? 他如今也有些糊涂了,也懒得去想,因为此刻真相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李建成的声音还在继续:“进宫祝寿的事、林若的案子、小书的死……这一件件事,哪一件不是他的主意,哪一件不是他闹大的,最后孤声名扫地、损失惨重,他呢?他还是那个慷慨大义的齐王!” “你看看,你看看这幅画,你看看他们这幅嘴脸,”李建成情绪越来越激动,额头青筋暴起,手指几乎将画戳出一个洞来,喝道:“你觉得这些人效忠的,真的是孤,而不是他李元吉?!” 听到李建成终于说出“李元吉”二字,魏征有些麻木,就是知道会这样,他才将画扣留了下来,可这画是韦挺交给他的,他不可能一直藏下去——他以为此刻已经明白这画的确是林若刻意为之,可以向李建成仔细分说了,可是结果却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猜忌这种事,根本不是理智能克制的。从太子看到那副画的时候开始,他和齐王之间历经十多年建立起来的信任和亲密,已经不复存在……继大理寺卿和裴寂两大支柱之后,太子殿下又失去了他最大的盟友。 太子殿下辛苦经营数年的庞大势力,在这短短十多天里,以摧枯拉朽般的速度崩塌着…… 从小书死、林若出狱的那天算,到现在一共是十五天,小书的三七都还没过。 几乎是吼出那三个字之后,李建成终于渐渐冷静下来,默然片刻后,语气平静道:“这幅画放在谁手里都没用,倒是窦承济借着它说不定就能逃过一劫……大理寺和刑部,我们总要握住一处才行,如今大理寺指望不上了,窦承济向来在我和二弟之间不偏不倚,这次若是能帮他保住刑部尚书之位,他岂能不感激涕零?” 虽然现在他很不喜欢林若,但是不得不说,他给出的这个选择,竟出乎意料的合乎他是心意,比先前所有的想法,都还要好。 “至于那些人……”李建成顿了顿道:“父皇大不了骂一顿罢了,又不会拿他们怎么样,便是暂时不得重用,孤以后难道不会补偿他们吗?” 几个不知道是否有了二心的臣子,和一个刑部尚书的效忠,两者之间到底孰重孰轻,岂不是一目了然?且窦承济又不是他的人,他献上去的画,谁知道同自己有关?怎么算他都没有损失。 而且李元吉,也该给他一个教训,也该让父皇好好看看他的嘴脸了! 魏征低头掩饰住眼中的失望之色,道:“殿下说的是,臣这就去办。” 正要上前取画,李建成打断道:“等等。” 魏征脚步一顿,李建成道:“魏大人今天辛苦了,先回去休息吧,这点小事,孤让韦挺去做就是了。” “是。” 魏征躬身一礼,向后退去,却听李建成又道:“且慢。” 魏征停下,抬头,只见李建成顿了顿,才道:“孤不希望,还有任何人知道这幅画,曾经在孤手里出现过……明白吗?” 魏征身体一僵,再次应是,在李建成挥手后快步退了出来。 待出了院子,才又回头看了一眼,神色复杂,最后自嘲一笑,转身离去。 这不是放弃,不是牺牲……这是出卖。 便如当初他一次次对林若做的那样。 他曾劝过林博远,林博远说“终究心寒”,而如今同样的事尚未落在他身上,他就已然有些心冷了。 如果没有秦王的压力,也许太子会是很好的太子,甚至成为很好的皇帝吧…… —— 接下来的两日,林若过得极为悠闲,练功看书写字画画玩铜子儿,转眼便到了第三天,这天,是裴寂去世的第十天,是李渊给刑部限定的十日之期的最后一天。 林若对着一堆奇形怪状的铜板儿叹气,这几天闲极无聊的林川突发奇想要给他的“武器”开锋,于是他精挑细选的一篮子铜板,有一大半边缘被磨的极为锋利,甚至有一些还极有创意的被打磨成了锯齿状……于是问题来了,这些锋利的铜板,该怎么把它们放在袖子随身携带? 看见林若嫌弃的嘴脸,林川不甘心自己好容易打磨出来的东西被丢到家里生锈,于是特意去定制了一些皮囊、皮带之类的方便携带暗器的器具给林若,结果遭到了林若的强烈抵制——事实上,林若排斥一切重的、硬的、不透气的东西出现在他衣物清单中,不出门的时候,他身上甚至连根簪子都不会有,更别提让他戴什么皮带皮囊。 和林川较劲许久,终于今天他忙着出去打听消息,林若才得以清闲片刻——用来思考要不要趁着林川不在,把那堆奇形怪状的“铜板”悄悄处理掉。 “少爷!”林若还没想清楚这个复杂的问题,林川就已经回来了,面色凝重,道:“少爷,宫里传来消息,窦大人在陛下面前请了罪,说没能找出杀害裴寂的真凶……陛下还未说如何处置,就有许多大臣跪下请命,让陛下下旨将您捉拿归案,态度前所未有的坚决,就差直言若陛下执意包庇您,就是昏君了。他们还说若陛下不下旨,他们就跪死在太极宫。” 皱眉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上次已经被老爷应付过去了,皇上也发怒了,他们怎么又……而且还是死谏。少爷,小的看这次陛下他都未必护的住您,要不咱们先出去避避风头?” 林若摇头道:“林川你错了,一个人死谏叫死谏,一群人死谏……叫逼宫。 “逼宫的时候,态度当然越坚定越好,若不是为了让他们更坚定些,我又何必大热天的跑去游什么湖?难不成就为了讹他们几两银子吗? “处置一个办案不利的窦承济,然后将案子无限期的拖下去,这个结果他们当然不满意,我却更不满意。”林若道:“立威和报复这些事当然要做,但为了立威和报复别人,就让自己头上悬一把随时都会刺下来的利剑,让那些人想起来就用它攻击你一下,让上位者什么时候忽然看你不顺眼了,就拿这个理由随手杀掉,那就蠢的可笑了。” 第90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6 “那林若,也是蠢的可以。;.ggdown.”李元吉眯着眼,身下是数层柔软雪白的狐皮,躺在上面如卧云端,有风从湖面吹过,船身微微晃动如婴儿的摇篮,他觉得自己快要舒服的睡过去了,又心有不足,想着若是身边有个姓林的少年为他抚琴又或陪他喝几杯酒,也许就真的别无所求了。 这样想着,忍不住抬眼向窗口看了一眼,又无趣的收回了目光。 窗外有人在抚琴,一身儒服、气质清冷的少年背对着船舱,低头抬腕,手指轻抚,却在琴弦上半寸高的地方拂过,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就着美人的柔荑饮下一杯美酒,李元吉继续道:“他以为他能设下无双杀局,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却不知道,这世上最有力的东西,永远都是权势。哪怕聪明绝顶、武功盖世,在权势面前,还不是一样不堪一击? “摆出一副视功名富贵如浮云的模样,却忘了,他自己现在不过是在父皇的怜悯下苟延残喘罢了。”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中年文士,也一样舒服的歪在美人的怀里,笑道:“殿下说的是。” “本就朝不保夕了,还不知道安安分分过日子,”李元吉嗤笑一声,道:“惹谁不好,居然去惹尹鸿飞。谁不知道父皇耳根子软,床榻之上更是如此,因为一个尹德妃,巴结尹鸿飞的人比巴结本王的还多——那天耍够了威风,如今报应可就来了。” 中年文士笑道:“那林若若是听到,怕是要喊冤的,他不过是慕可儿之名要听她弹琴罢了,谁会想到殿下您‘正巧’邀了尹公子游湖,又‘正巧’有人看见可儿和一个胡服少年在画舫上你侬我侬,‘失口’说给了尹公子听呢?” 李元吉哈哈大笑,笑声中得意尽显,道:“他也不想想,如今有多少人想让他倒霉,居然还敢出门张扬——就算没有本王,只怕那天也是要‘巧遇’尹鸿飞的。” “是极是极。”中年文士跟着大笑一阵,末了又道:“也不知道现在大殿情景如何了。” 李元吉懒洋洋道:“还能怎么样,无非就是长跪不起、磕破额头、以死相逼什么的!就看林若在父皇心里到底有多重了——就算一个裴寂的分量不够,再加上这么多朝臣总该差不多了吧?不过今天不成也没关系,以那林若的性子,再次惹恼父皇是迟早的事,到时候再一提此事,还怕他不人头落地?” 说完又叹了口气:“那么漂亮的头颅……真是可惜了。他若是稍微乖巧一点点,别说父皇和二哥,便是大哥和我,怕都要把他捧在手心里的……” 他已经有些微醉了:“陈嘉你不知道,爷想过,只要他肯给爷弹琴,使点小性子算什么?杀个裴寂算什么?爷把天上的星星摘给他都行……爷真想过,不识趣啊他!他给他那死了的奴才弹琴,也不肯弹给爷听,还踹了老子一脚……老子当时恨不得把那死奴才从土里挖出来,挫骨扬灰!” “算了!死了也好,死了干净!死了谁也甭惦记!”李元吉无趣的一挥手,道:“闹吧,闹吧,随便怎么闹,总归是跟爷没关系,爷不还‘禁足’着吗?什么事儿都沾不上爷!来,喝酒,喝酒!” 对饮数盅后,李元吉才又打起精神来,道:“不过本王倒是好奇,那凿船的事到底是谁做的,那个人到底在找什么画呢?” 人人都知道有那么一幅画,可是谁都不知道到底是一幅怎么样的画。 陈嘉道:“谁知道呢?连裴家的大管家都是一头雾水。裴大人藏的那些东西里,字啊画的多了去了,除了裴大人,连大管家都没一一看过,谁知道说的是哪一件儿?且那人只说没有装裱没有落款,其他一个字没有,以下官之见,八成是谁落在裴大人那儿的把柄,见裴大人没了,想趁机取回来,谁知道不小心把事情闹大了,只好做了缩头乌龟。” 喝了杯酒,忽又笑道:“不过说起没装裱没落款的画,倒还真有那么一幅。” “哦?” 陈嘉道:“殿下忘了,裴寂死的那天,林若不是在茶馆里画了一幅画吗?后来他走了,裴大人就让人把画收了……可不就是没装裱没落款吗?” 李元吉笑骂一声:“妈的,怎么什么事儿都能跟他扯上关系!” 陈嘉也跟着笑,谁都没把刚才的话放在心上:那副画儿有什么偷的价值?最多顶着林若京城第一才子之名,换几个钱罢了。 —— 外面风和日丽,蔚蓝高旷的天空万里无云,太极殿中却如同黑云压城,仿佛下一瞬,就有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席卷而至,让人连呼吸都是沉重的。 礼部尚书赵怀德跪在地上,额头上沾着斑斑血迹,神色激动、言语激烈,饱含着悲壮之意:“陛下,林若此子,其恶昭彰、骇人听闻!陛下!若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开国重臣尚不能绳之于法,这天下还有何律法公理可言?这大唐国法岂不成了一纸空文!陛下,臣等知道陛下爱此子之才,然其才愈高,其为恶愈甚……陛下!” “陛下!” “陛下!” 听着周围响亮的声音,赵怀德神色越发激切,但心却是笃定的,跪在这里的,不是只有他一个赵怀德,陛下总不至于在这种情景下,还一意包庇那小子吧? 什么死人托梦,别说他们不信,就算陛下也心知肚明,所以他们是正确的、正义的!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他该死! 想起尹家稍来的信,想起那日和尹鸿飞一同游湖回来吓得几天没敢出门的小孙子,赵怀德出离愤怒! 他们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或不分寒暑寒窗苦读数十载,穷其一身才有了今日的地位,他们有权有势,是人上之人,可以俯视百姓苍生! 那个小子算什么,一介布衣,蝼蚁一般的存在,却妄图撼动他们的权威!若是他凭着陛下的喜爱,获得一官半职以仗势欺人,他们什么话都不会说,可是不是,那小子,分明什么都没要,什么都没有! 前有裴寂,后有尹鸿飞,是他们都要仰望、要讨好的存在,却一个被杀,一个被恐吓。 现实让他没有办法再对林若的存在视而不见,他杀了裴寂可当是私人恩怨,毕竟裴寂想杀他在先,可是尹鸿飞呢? 在长安城不可一世的尹鸿飞,被他一句话吓得魂不附体……他不能不怕,就算是权势滔天、富可敌国,他也只有一条命,命没了,一切都烟消云散,如何能不怕? 尹鸿飞怕了,他们呢? 他们也只有一条命,也只是血肉之躯……于是更不能忍! 他们是一个以权势划分地位的层次分明的世界,他们好容易爬上塔顶,却要在那个无权无势,本该被他们踩在脚底的小子面前小心翼翼、卑躬屈膝不成? 那他们辛苦谋得的一切,算什么? 以后是不是谁拿着一把刀,都可以对他们张牙舞爪? 林若,必须死! 赵怀德再一次重重叩下去:“陛下,求陛下以国事为重、以大义为重啊!” 李渊没有说话,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了,双目沉沉的看着底下跪着的那群人,看着他们将自己的额头磕的鲜血淋淋,甚至有位老臣老泪纵横的昏厥过去,他都没有说话。 李建成也没说话,他低头站在高了众臣几个台阶的地方,神色冷峻,心中却升起隐约的期待:他没想到,这些人这次竟然态度如此坚决,像打了鸡血似的不顾一切向前冲……他原本认定李渊不舍得杀林若,但此刻却没那么确定起来……这么多人死谏,也许父皇没那么坚决了呢? 再加把劲!再多磕几个头!最好磕死一两个,这样说不定父皇就杀了他呢? 杀了他!是的,杀了他。 他是曾示意大理寺卿给他点苦头吃,让他污蔑李世民,可是他也在大理寺亲自为他找水,他还骑着马亲自去城外为他那个书童送行……身为太子,他做的还不够多吗?他身为他的属臣的家人,受那么点委屈算什么?死个书童算什么?可他却不识好歹、不依不饶,对他的示好视而不见,硬是害死了大理寺卿,杀了裴寂! 这样狼心狗肺、养不熟的小子,他该死! 按照魏征的计划,这个时候他该跪下了,给林若说几句“公道话”,给李渊一个台阶下,可他却没有吭气:魏征是很不错,可他是林博远的好友,他视林若为子侄,自然向着他们!而且先前他们并不知道事态会发展成这样,并没想到这些大臣会一起死谏……若真的给父皇一个台阶,错过了杀死林若的最好时机岂不是可惜? 若林若是个懂得感恩戴德的,他倒不介意这个时候开口救他一条小命,毕竟裴寂死都已经死了,那小子若是站在他这一边,也能顶大半个裴寂吧?可他分明就是一只白眼狼,救他做什么? 李世民也站的比旁人高一些,和李建成一左一右相对而立,他看看底下跪着还在激动叫嚷的大臣,暗暗叹了口气:这些人,是注定要失败的。 不算他按林若的要求,昨夜入宫给李渊送的那些东西,只凭着他们此刻的态度,也不可能成事。 他知道尹鸿飞的事,理解这些人为何如此激动……他们是权贵,比权、比势、比盛宠,拉拢、陷害、揪小辫子……这才是他们之间游戏的规则,可是林若,却无视规则的存在,直接威胁他们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林若无权无势,是个本该被他们踩在脚下的平民百姓! 所以他们众志成城,想要将那个破坏规则的人彻底铲除,只是可惜,他们的想法皇上是不会理解的:他们自认比林若高贵,所以不能容忍林若的存在,然而在皇帝眼中,除了皇室,没有谁比谁更高贵,甚至得了他欣赏喜爱的林若比他们还要重要的多,所以林若欺负他们……没毛病啊!更何况,李渊自认了解林若,那个纯良无害的少年,最多被逼急了咬人一口罢了,怎么会去欺负人? 坐在龙椅上的李渊脸色越来越难看,他有些不明白:莫说没有铁证,便是有铁证又怎么样,他是大唐皇帝,就算他摆明了包庇一个人又怎么了?说的好像他放过林若,大唐就亡国了一样!当初裴寂遇敌而逃,丢了大唐的龙兴之地,抄家灭族的罪他都免了,怎么没见这些人死谏一回? 这些人,怎么就容不下一个林若? 那么美好的一个孩子,他只要想想,就会会心一笑,就会心软、就会心疼的孩子……怎么就容不下他呢? 他原本对林若杀了裴寂也很震惊很生气,可是现在,这份气早就被这些人折腾没了。 有一个愤慨的声音又一次在他脑海回响:“各位大人意欲诛杀林若,为的是私愤,还是国法?”那是十天前,林博远对他们的质问。 为的是私愤,还是国法? 私愤,还是国法? 看一眼龙案一角摆放的、李世民昨夜刚刚献上的箱子,李渊冷笑:他原想着,裴寂已死,那些事过去就过去算了,可现在看来,想要不依不饶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窦承济也跪着,却不在请命的这群人中,神色有些焦急:画就在他的袖子里,可他却没有找到机会说话,原本该此刻开口李建成保持沉默,他也只好继续等下去。 “父皇,”终于有不一样的声音响起,李世民大步走到李渊面前,在比其他人近了数步的地方跪下:“儿臣以为,此案尚未告破,现在就谈论惩戒真凶,未免言之过早。” 和林博远一模一样的说辞!赵怀德神色一肃,慷慨激昂的话还未出口,只听李世民又道:“我知道诸位大人都觉得林若像凶手,其实本王……也觉得他更像凶手。” 所有人都是一愣,这位秦王,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 不过却高兴不起来,想当初林博远也是这样,开口看似软弱,可话音一转,就将所有人都堵的说不出话来,果然这位秦王殿下在停顿了片刻以后再度开口,声音铿锵有力:“但是,不管有多像,没有铁证,像就是像,不是‘是’!我大唐律法如山,若连如此惊天大案,都因为谁更像凶手,就定谁的罪,要律法何用?若日后此风蔓延下去,为官者皆随心所欲,我大唐江山危矣!” 他抱拳道:“儿臣肯请父皇,再选能臣,彻查此案,务必找出真凶,以彰国法!万不可草草了事,遗祸无穷。” 李渊依旧没有说话。 李世民拿“大唐江山”出来做幌子,一时间无人敢答话,李神通冷哼一声道:“既然秦王也觉得林若就是凶手,那是不是该按律法,将其押入天牢审讯?” 李世民反问道:“父皇何时说过不许审问林若?这十日来,难道窦大人不曾问话不成?还是说,皇叔口中的审问指的是严刑拷打?若是如此,也不必刻意去抓什么林若了,索性将这殿上的大臣随意锁几个进去,几番大刑下来,说不得人人争相招认裴大人是他杀的。” 李神通冷哼道:“不动刑如何审问?若是秦王殿下觉得臣像凶手,尽可将臣抓去审讯!” 赵怀德不由暗叹:这李神通打仗了得,可是别的上面……上次败就败在他那张嘴上,真是猪队友,这次又被人将话引到了审案上了!再这样下去,结果只会和上次一模一样,不了了之! 其实连陛下心里都认定了林若是凶手的,审个屁啊审!要的是正法啊,正法! 什么没有铁证?只要抛开什么见鬼的托梦不提,就凭林若知道裴寂死于麻绳,凭他在所有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就在裴寂死去的地方祭奠他那个书童,就可以定他的罪! 秦王可以拿“大唐江山”做幌子,他也一样可以:若是日后谁杀了人都将凶手推到死人身上,那才真的会天下大乱! 赵怀德准备好措辞正要开口,却见窦承济上前两步,跪在李世民身侧,道:“陛下,臣有话说。” 李渊目光转到他身上,终于开口:“说。” 窦承济磕了一个头,道:“臣无能,未能勘破裴大人身死之迷,码头哄抢一案,却已经有了眉目。”他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就该他让位好“另选能臣”了。 赵怀德咯噔一声,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哄抢的事儿关键在什么地方谁都知道,窦承济现在提起此事,难不成是要破釜沉舟? —— 太极宫剑拔弩张,有的地方却一片祥和。 林家的院子虽然不大,没能引来活水,可也有一座小小的假山凉亭,林若就坐在凉亭里扔铜板。离凉亭三丈远的树上系了许多细绳,每根细绳下面挂着一个铜板,长长的细绳随风飘荡,柳条儿似的,林若的目标就是这些细绳,可惜他本事不济,准头倒是有,可是想要用普通的铜板削断细绳却还早——用带锯齿的还行。 “少爷,”林川的锯齿铜板立了功,可他心里有事,连得意的心情都没有:“要不属下再去打探一下?” 林若摇头道:“宫里的消息哪有那么好打听,等散了再问好了。” 散了说不定小命都没了!林川不敢说这话,只能叹气:“少爷,难道您就不关心?” “关心啊!”林若嗖的飞出一个铜板,道:“其实我真的很好奇,窦承济讲的故事到底精彩不精彩。” 林川一愣:“讲故事?” 林川茫然了:他和他家少爷说的到底是不是同一件事啊? “是啊,”林若道:“不讲故事的话,他难道对皇上说,这幅画是太子殿下送给我的?真这样说,太子第一个宰了他。”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好期待的,身为刑部尚书,讲的故事一定很没意思,没意思的就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似的。”林若笑笑道:“当然这也是我把故事交给他来编的原因啊!” 编故事也是很累的好吧,还有谁能比主管刑狱的人更会“编”故事呢? 第91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7 外面形势不明,林川坐不到片刻,又忍不住想出门打探,林若一向不爱约束身边的人,便由得他去了,谁知林川才刚绕过假山便又退了回来,神色古怪:“少爷。” “嗯?”林若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就见下人领着一个人过来,忙起身招呼:“魏伯伯。” 魏征对他点了点头,熟门熟路的将手里提的油纸包交给下人:“跟她们说不要切的太薄,料也别调的太重……算了,还是把料备好端上来,我自己调得了,怕你们糟蹋了好东西。再让她们多弄几个爽口的小菜,有鱼的话就煮两条,肉就算了。对了,林川,去把你们老爷最好的酒搬两坛来,若是天然居的三珍酿还有的话就最好不过了。” “三珍酿伯父可没有,倒是我那里还剩了半坛子……林川,你去取来,再搬两坛女儿红,我陪魏伯伯好好喝一杯。”林若吩咐一声,又对魏征笑道:“伯父他酒量不佳,那三珍酿一杯下肚就醉的昏天黑地……伯父喝过一次就再也不肯碰了,说酒是好酒,可惜醉的太快,全然体会不到酒中之趣,只剩下宿醉后的头疼了。” 说着引魏征坐下,倒了茶,道:“我这里没留人在跟着侍候,又嫌生个炉子在旁边燥的慌,索性就一壶茶从烫喝到凉……唔,这会儿还是温的,魏伯伯若是能将就就将就下,若是不能,他们也快送茶过来了,待客的规矩我们家还是有的。” 魏征端起来喝了一口,摇头道:“你要将就就该真将就,这么好的茶被你一煮一大壶,还放凉了喝……好好的一个才子,硬是被你弄出一股暴发户的味道来。” 林若道:“魏伯伯错了,同样的事,暴发户去做叫粗鄙不文,才子去做,就该叫不拘小节了……这世上最错的事情之一,就是人们用身份去判断一个人的对错,而不是行为。” 又笑道:“不过这茶倒真不是什么好东西,便宜买了新鲜叶子自己炒的,府里如今都拿它当大碗茶喝,可不止我一个。” “阿若你是有感而发啊!”魏征摇头,又道:“既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待会给我装几斤,我拿回去尝尝鲜。” 林若应了一声,又笑道:“魏伯伯这会儿还敢登门,不会是自暴自弃了吧?要知道太子殿下可不是个心宽的。” 魏征摇头苦笑,长叹一声道:“我这半生,自认严谨,凡事先问自己该不该做,再问能不能做,最后才问想不想做……可最终却还是不得心安,反而这辈子就不曾畅意过几回。我现在懒得想这些,忽然想来看看你,就来了,至于以后的事……管他娘的!” 下人送茶过来,林若亲手接了,奉给魏征,笑道:“魏伯伯现在看到我了,感觉怎么样?” “正要问你感觉怎么样,”魏征看着他,缓缓道:“一品相国,被你用来杀鸡儆猴,勋贵权臣被吓得宛如惊弓之鸟;满朝文武,被你玩弄与股掌之间,皇上、太子、秦王、还有口口声声喊着要杀你的大臣们,都成了你手中的棋子……高兴吗?得意吗?” 这话并不好听,但魏征问的很认真,不带丝毫嘲讽之意,他只是单纯的在问他,高兴吗?得意吗? 林若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凝在空中,继而消散于无形,林若坐下,眼中透出淡淡的倦色,好一阵才开口,声音轻如薄云:“不高兴,不得意。” 他忽然抬头,看向魏征:“身边亲人因莫须有的罪名入狱,无辜枉死,却没有一条法或理可以为其讨回公道,这样的世道,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放下足以令人醉心一世的琴棋书画、诗词学问,行这种连自己都厌恶的暗杀陷害之事,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值得得意的?” 少年的双眸清澈漆黑,带着些许愤怒,些许委屈,唯独看不到丝毫高兴得意的存在,魏征心中一痛,拍拍他肩膀,叹道:“既然不喜欢,又何必……” “我不要。”少年看着他,眼睛因为瞪得太大而显出几分湿意,第一次说出这般孩子气的话:“我不要!” “阿若……” “我不愿,也做不回那个曾经的林若。” “十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我生活的世界,天大地大,道理最大。”少年侧过脸,看着亭外的狰狞假山:“我以为只要与世无争,只要与人为善,这世界也会回报给你足够的善意,别人的利用刁难,我也只当是游戏,笑笑就过去了…… “那天晚上,我对小书说‘别怕,只是一场闹剧,谁都不会有事’,我对他说‘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忍着熬着,等着我来找你就好’……” 泪水终于忍不住从眼角滑落,这些话,他一直没对人说过,也没有人可说,合府的人都哄着他,连那个名字都不敢提,他也笑着哄着合府的人,做出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来……可是小书……他陪了他十一年,走了才十七天。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你为什么这么不听话,不是让你等着吗?不是让你忍着、熬着吗?为什么不好好的等下去?他们让你招供就招供好了,你那么笨,想那么多做什么?不是还有我吗?不是还有我吗…… “心里疼极了的时候,我连他都是恨的。可我不能……不能这么……不讲道理。” 林若低头,片刻后再抬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没了半点软弱,他语气平淡:“可是这个世界,它却不讲道理。我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这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世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不必和你讲道理,他们的话就是道理。 “觉得你有用就拉去卖了,觉得你有趣就抓起来玩玩,觉得你扫兴就关起来收拾,觉得你碍事就伸出手指碾死……如此而已。 “我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一直在被人欺负……我就想,为什么总有人想要欺负你,为什么总是被人欺负?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 “别人欺负你,当然是因为你好欺负。”林若声音很淡很冷:“你自己好欺负,就别怪别人欺负你。” 所以,杀你的,就杀了他,陷害你的,就让他尝尝被陷害的滋味,出卖你的,就让他身边再没有人可以出卖……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 此刻的太极宫,李渊高高坐在龙椅上,李建成、李世民一左一右,站在低几阶的地方,再下面,是或站或跪的臣子。 那些跪着请命的人,李渊并未让他们先起来听窦承济讲完再说,而是由着他们一直跪着。 大殿中此刻只有一个人的声音:“臣经过多日盘查,已经将当日参加哄抢的两百五十二人,以及参与藏匿财务的四百二十四人全数捉拿归案,此案的来龙去脉也基本勘察清楚。” 窦承济不紧不慢的讲述着案情,他的声音沉稳有力,语气平缓:“据几个贼首交代,裴大人遇难当日,有一个青衣人找到他们,说裴大人富可敌国,那船上的东西随便一件,都够他们一辈子锦衣玉食、享用不尽。又说,到时候他们只需在码头附近逗留,自然有人去凿穿裴家的大船。裴家在船上只留了十几个家丁,船一开始沉,他们必然要找人帮忙搬东西。到时候他们就可以趁机上船,私藏些值钱的小物件…… “反正最后船都是要沉的,谁知道丢了什么,又沉了什么?半点儿风险都不必担。那些东西只要耐心等些日子,或走到京城以外的地方出手,就是一大笔钱,到时候买房买地买女人,做个富家翁,吃喝玩乐一辈子。” 有人微微点头,不得不说,这青衣人的计划虽然大胆,但具备相当的可行性,这些话别说那些偷鸡摸狗的小混混,只怕是平民百姓听了,都不免会动心吧? 窦承济讲的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新意,在场的人早已从别的渠道知道个大概,只是没这般细致罢了,但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很仔细——有的人一心一意想听后继,有的人则胆战心惊,就怕他嘴里忽然冒出些要命的东西来。 窦承济的话还在继续,内容却不再是他们所熟知的东西:“那贼首就问,‘那你呢,你要什么?没道理你找我们就为了帮我们发笔横财吧?’那青衣人回答说,‘船上当然也有我想要的东西。’接着青衣人就让他们帮他找一幅画,他比划了大小,又说那副画没有落款没有装裱,却不肯说画上到底画了什么,只说若是有人找到了,他有五千两银子的酬谢,若是找错了,也有五百两的辛苦费。” 听的人再次点头,别说五千两,就算五百两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那些混混没见过什么好东西,根本判断不出自己私藏的那些小物件到底值多少银子,所以五百两已经是个极大的诱惑,如果他们看到的话,一定会拿来给他。最妙的是那青衣人没有说明画上画的到底是什么,等他们交了东西,他只说不对,拿五百两买了,谁又能知道他最终要找的到底是什么? 所以这个计划真的很好,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他有很大可能找到他要的东西,即使失败,他也没有任何风险。 所以这么好的计划,当然不可能是假的。 “后来到了快黄昏的时候,果然船被凿了,裴府的家丁跑来央求他们上船帮忙,他们上了船之后,趁着人多眼杂那些个家丁看不过来,就找了个没人的舱房放了火……后来因为船上好东西太多,场面又乱,就渐渐的失了分寸,最后船上的东西被一扫而空,谁也没注意到底是谁得了那副画,当然那青衣人也再也没来找过他们。 “他们唯一一次见面的时候下着雨,那青衣人戴了斗笠,进了房子也没有摘下来,又伪装成络腮胡的模样,没人看清他的容貌。不过他运气不佳,当时有个侍候茶水的小扒手在场,那些做小贼的眼神最是锐利,他发现青衣人一直用的是左手,可是又有点别扭,不像是天生的左撇子……那小贼有几分机灵,故意将茶水放在青衣人右手边,那青衣人右手抬了下又放下,换了左手端茶,小贼借着这个机会,看清青衣人的右手手腕上,有一道陈年的伤疤。” 听的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这事儿真怪不得那青衣人,他已经做得足够好,只可惜运气太差。若不是当时有一个机灵又多事的小扒手在场,只怕没有人能找到他。 果然窦承济继续道:“因为青衣人的左手依旧用的不惯,臣猜测此人右手受伤不久,便令人全城寻找两年内伤了右手的男人,再根据他的声音体态,排查数日才锁定了一个名为郑大的人。” “可惜臣去的晚了,那郑大已经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臣派人全城搜捕,最后在一家菜地里,挖到了他的尸体。”窦承济声音顿了顿,才继续道:“那郑大已经死了几天了,四肢尽折,双目被剜,显然生前遭到了严刑拷打,死后也被戮尸。那等惨况,连臣见了都有些心惊……” 李世民一直安静听着,直到听到最后一句才忍不住抬头看了窦承济一眼,如果不是那郑大是被他的手下所杀的话,他几乎以为窦承济说的都是实话——也或者除了这最后这一句,他的每句话原本都是真的。 他的人同窦承济一样,通过这些线索找到了郑大,且是第一个找到了郑大,也同样在第一时间确定了郑大并不是那个青衣人……他们知道郑大是李元吉的人,这种情境下自然不可能让他活着,于是一刀杀了他……干净利落的一刀,绝没有什么四肢尽折、双目被剜的事。 而事后郑大的尸体也的确被人找到,但找到他的人,却不是窦承济,而是太子,而太子的人找到他的尸体之后,并没有再埋回菜园子。 所以,编这个故事的人,不止是窦承济,还有……太子? 那副画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和太子扯上关系?太子为何要配合窦承济捅开此事?以他的立场,不是应该将哄抢的事掩的越深越好吗? 而且为什么窦承济要在这种时候提起此事?难不成他以为他破了沉船的案子,就可以免了被推出来平息众怒的命运不成?可除非这些请命的大臣自己主动偃旗息鼓,否则怎么可能? 眼前忽然又浮现出那少年浅笑的模样,心中的谜团也越来越大:这件事会不会和他有关?那些东西,他为什么让自己一定要到昨天晚上才献给陛下?他到底想要做什么?现在发生的一切,还在他的掌握中吗? 还有凿船的事,会不会连累到他?会不会窦承济破不了裴寂的命案,索性将沉船的事栽到他头上,好用另一个罪名来抓他? 若果真如此,他该怎么办才好? 是了,郑大。 李世民眼睛微微一亮:郑大的尸体就算被他们做了手脚,但生前受刑和死后毁尸是不一样的……这些人若真要陷害那人,就别怪他捅破了天! 李世民思绪万千时,窦承济的声音还在继续:“臣看见他身上的伤痕,猜想他可能藏了些什么,而且这些东西很可能还没有被找到,否则对方也不至于在他死后还要砍几刀发泄。臣顺着郑大的线索查下去,搜查了许多地方,可惜都一无所获。直到前日,有一个妇人在郑大门口张望,被守在郑大家的差役当场拿下,臣审问后才知道,原来郑大在城外山区的一个小村里,有个相好的和一个儿子。 “他将那对母子藏的极严,几乎无人知晓,只是最近他去了一次村里,同那妇人说话时言语带着不详。那妇人越想越是不安,见他几日没有音讯,便忍不住托人前来打探。 “臣查问清楚后,立刻带人火速前往那个山村,不料被人走露了消息,臣到那里的时候,那对母子刚刚身遭不测,房屋也被点着。 “臣立刻带人救火,并冒死冲进火海,终于在那妇人尸体旁的墙缝里,找到了……这幅画。” 窦承济的声音一直很镇静,因为他很有底气,他说的这些事,绝大大多都是真的,每一件都有案可查:譬如他的确查到了郑大,譬如郑大的确在山村有个女人有个孩子,譬如他的的确确冲进了火里拿到了那副画…… 里面或许有少许不实,譬如郑大的尸体是太子交给他的,譬如那副画并非真的是在墙缝里找到的……但他并不心虚,他说的故事或者有编造的成分,但他坚认自己是在揭露一个事实,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只有这样,才是最合理的解释,才能把所有的线索都串联起来。 窦承济从袖中缓缓抽出画卷,画卷虽未展开,但上面的焦痕和血迹却斑斑在目。 所有人包括李渊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张画上,窦承济刚刚讲述的过程太细致,细致到让他们都感受到了其中的凶险和曲折,都觉得窦承济能将这幅画找到,实在是太侥幸太难得。 所以这幅画……到底画的是什么? 画被交给內侍,內侍请示李渊之后,缓缓在龙案上展开了那副血迹斑斑的画。 除了李渊,没有人看见画上画的是什么,他们只能看见李渊的表情。 一开始是错愕,画才展开了一线,李渊就露出极为错愕的表情,显然这画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看着他的人也觉得诧异之极:难道这画原本是属于陛下的?否则怎么才刚打开一线陛下就已经认出来了似得? 赵怀德悄悄抬眼看着李渊的脸色,他对现在重心从裴寂的案子拐到别的地方很不满意,却也无可奈何。他正盘算着一会该如何重提此事时,忽然看见李渊竟抬头向他看来,目光中充满审视,竟还隐含着凶狠之意,顿时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好一阵才敢抬头。 同样的情景不止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李渊的脸色越来越差,放在扶手上的右手微微颤抖,他抿着唇,眼中的怒意越来越甚,却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没有发泄出来,最后闭了闭眼,不去看画上刺眼的一幕,声音平静道:“去叫齐王来。” 內侍脚步匆匆去了,李渊的目光落在窦承济身上,窦承济明白他要问什么,磕了个头,道:“臣派人查过当日的情景……其实因裴大人之案,当日的情景,臣曾经问过很多人,问过很多次。” 窦承济心中越发镇定,因为从现在开始,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林公子早裴大人半个时辰到了客栈,看了一会儿雨……” 林公子三个字一出口,很多人心里都是一惊……怎么又和他扯上关系了? 有些人则想的更深:为什么窦承济会称其为林公子,而不是如先前一般,直呼林若? “林公子问店家有没有围棋,店家说没有,”窦承济依旧讲的很细致,细致到了近乎繁琐的地步:“林公子的随从林川准备出去买,林公子说算了,让店家取些笔墨纸砚来。店家问要写字,还是画画?林公子想了想道,画画吧。于是店家就送了画画的大幅的宣纸过来。 “林公子看到纸愣了下,店家解释说,有些读书人到码头送行的时候,也会忽然想写个诗、画个画什么的,所以店里这些东西准备的很齐。然后林公子就开始画画。 “林公子开始还画的很仔细,画了快小半个时辰的时候就有些不耐烦了,越画越快,最后连诗也没题就撂了笔。见他画完了,林川就捧了茶来给他润口,林公子喝了一口,就随手将茶杯放在了桌子上。当时桌子上铺着画,茶杯就搁在了画上……就是凉亭那一块。” 众人眼中的不解更甚:如果窦承济说的那副画,就是龙案上的这副的话,那么这幅画……其实是林若闲极无聊在茶馆里画的? 这怎么可能? 这样一幅画,值得人花这么大的功夫去偷?去藏? 但如果这幅画真的是林若画的那副的话,就能解释为什么陛下一开始会露出错愕的表情了:林若的画,他自然只看一线也能认出来。 问题是,林若他……到底画了什么? “林公子又开始看雨,又过了片刻,裴大人就来了。一开始他们谁都没理会对方,林公子看都没看裴大人一眼,裴大人看了林公子一眼后,就准备从他身边经过,但后来看到了画,就停下来说话。裴大人说……” 窦承济的记性很好,将两个人的对话一字不错、一直不漏的重复下来,甚至连语气神态都学得很像。 包括那句“德高望重、一呼百应”,包括那句“布衣之怒,流血五步”。 李渊的脸色已经不再能用难看两个字形容了,他的手剧烈颤抖着,可见愤怒到了极致——如果他这个时候忽然暴起杀人或者直接吐血昏迷,都不会有人吃惊。 所有人都心惊胆战,生恐这份怒火会发泄在自己身上,却始终不明白,李渊为何会如此愤怒。 但窦承济还在说话:“林公子说完最后一句话,就接过了伞,走进了雨里,林川也跟着走了,没管那副画。然后裴大人就让人收了。” 李渊的目光从跪着的人的脸上再落回画上,那一张张脸,如此清晰,如此鲜明——在大殿上,面对着他,他们义愤填膺,磕的额头渗血,口口声声说他包庇人犯,口口声声说他乱了国法朝纲,声称他若不杀了那孩子就决不罢休;在画卷上,面对着那两个人,他们卑躬屈膝,满脸堆笑,就差将谄媚二字写在脸上! 这就是他的臣子?这还是他的臣子吗? 难怪那孩子说一呼百应,可不就是一呼百应?连死了都一呼百应! 裴寂,裴寂! 枉朕以为他一直忠心耿耿……哈,忠心耿耿? 忠心耿耿会在他还是唐国公的时候,将他灌醉令晋阳宫人服侍,害他犯下死罪不得不起兵造反?忠心耿耿会一边对他说自己将那孩子照看的好好的,一边令手下将人朝死里折磨?忠心耿耿……忠心耿耿那这箱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这还只是秦王收集到的那的一小部分! 裴寂!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 李渊再度闭了闭眼,深吸口气,目光落在画卷中心的两人身上,片刻后再次开口,语气竟听起来十分平静:“郑大是什么来历?” 窦承济答道:“郑大是南城的一个混混,他的邻居们说,他没什么大的恶迹,就是为人阴狠了些。比较奇怪的是他整天无所事事,只靠典当度日,但日子却过得十分松范,时常光顾酒店青楼……按说他家祖上没给他留下什么家业,当也当不出什么东西来才对。 “臣按这个线索查下去,发现他每次都在一家名为‘诚济当’的当铺当东西,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去一次,每次当十两或二十两的东西。其中最近的一次,是用一个五文钱买的瓷盘,转手当了二十两银子……” 五文钱的瓷盘,当了二十两银子! 李渊冷冷打断道:“‘诚济当’又是什么东西?” 窦承济迟疑了一下,才道:“‘诚济当’两年前转手了一次,新东家……是齐王殿下妾室的父亲。” 齐王,李元吉。 真是一点都不意外的答案。 除了李元吉,还有谁会对这幅画势在必得? 李元吉,裴寂……他一直都很奇怪,裴寂从未见过林若,为什么一心一意想要他的命,现在终于明白了:从第一次见面开始,李元吉就看林若不顺眼,一次又一次的找他麻烦,还亲自在他面前陷害林若…… 想杀林若的,从来就不是裴寂,是李元吉! 而裴寂,为了帮李元吉做事,将他当傻子一样糊弄。 “呵……” 大殿上响起一声轻笑,众人面面相觑后才发现,发出这声轻笑的,竟然是李渊。 李渊抓起画,缓缓站了起来,道:“朕问你们,尔等意欲诛杀林若,为的是私愤,还是国法?” 同林博远一模一样的话,这次出现在李渊的口中。 赵怀德心中大感不妙,正要开口,却见李渊手一抖,一幅画从他手上垂了下来,李渊再次开口,爆喝一声:“尔等意欲诛杀林若,为的是私愤,还是国法!” 画中各色的人物,毫无预兆的冲入所有人眼帘,跪下的人心里咯噔一声,手心里开始冒汗。 没有人怀疑这幅画的真假,包括李渊,包括画上的人自己,他们只怪自己的这番作态,正好被人看了去,画了来。 毕竟这画是那少年闲极无聊画的,毕竟他画完以后随手就扔了……所以它怎么可能是假的? 若画是假的,裴寂藏它做什么?若画是假的,齐王偷它做什么?若画是假的,郑大怎么会死?若画是假的,郑大的女人孩子又怎么会被杀人灭口? 怪只怪齐王运气不佳又用人不慎,先是偷画的时候发生了哄抢,后是郑大监守自盗,将找到的画藏了起来,最后导致画落在了窦承济手中。 赵怀德定了定神,强自道:“只是一副……” 话音未落,只听哐当一声巨响,龙案上的箱子被李渊一把扫到地上,里面的东西林林总总散了一地,李渊寒气森森的声音响起,一字一句道:“尔等意欲诛杀林若,为的是私愤,还是国法!” 一掌重重拍在龙案上。 “噗、噗”两声响起,这是原就又伤又累的大臣,在散落在地的信件上看见了自己的笔迹昏厥过去的声音。 很多人都抖了起来,鸵鸟一般将额头深深的抵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他们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最要命的东西到底出现了,出现在他们最想不到的时候。 这东西,怎么会在陛下手里?不是说府兵找到的那些都已经偷渡回来了吗?这些东西,不是应该在那三位爷手里吗?那三位爷,不是应该用这个来换取他们的忠心吗? 空气沉重的让人透不过起来,李渊有些站立不稳的撑着龙案,没有说话,太子和秦王没有说话,一直低头站着不曾说过话的中立大臣们没有说话,跪在地上请命的人更不敢说话。 內侍战战兢兢的进殿,跪在地上。他是去找齐王的,可是回来的却只有他一个。 齐王的府邸就在东宫旁边,比东宫离这里都近,可是这么久了,他也没能找来人。 “齐……齐王殿下,不、不在府里。” 李渊冷笑一声:齐王不在府里……还在禁足的齐王不在府里。 是了,裴寂走的那天,齐王也不在府里,他当着这么多大臣的面给裴寂送行,完全不担心谁会“出卖”他……可不是,这些人可没有一个人上折子告知他此事。 齐王,他最心疼的儿子,那个虽然有点鲁莽,但孝顺的、真性情的,偶尔还会对他撒娇的好儿子……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竟然做了这么多事,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 真是……惊喜。 “封禁全城,找。” —— “这会子,也该闹得差不多了吧?”李元吉已经醉了,歪歪倒倒的起身:“爷也该回去看看热闹了。” 陈嘉扶着他,道:“殿下您先坐着,臣让他们靠岸。” “嗯,”李元吉含糊应道:“让他们快着点儿,那些人可劲儿的闹,姓林的小子又不肯服软,老爷子肯定又气又急……爷得趁这个机会好好安慰他一下,说不定连这见鬼的禁足都解了呢!成天偷偷摸摸的出来玩,有什么意思?爷都多久没跑过马、打过猎了? “老爷子可真够可以的,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林若,居然禁爷的足,真不知道到底谁是他儿子?再过几天就是爷的生辰,爷还准备好生热闹一次呢……” “陈,陈嘉,你给爷想个法子,让姓林的小子,在爷生日的时候给爷弹个曲子,不然,随便吹个什么也行……” 第92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8 “噗!” 一盆加了碎冰的凉水兜头泼下,李元吉挥舞的动作猛地一僵,像是被忽然冻住一般,片刻后才打了个寒颤,嘴唇动了下,却没有发出声音。 他站在水洼中,发梢、鼻尖、下巴滴滴答答的向下滴着水,他抬眼四望,看见满殿的君臣都看着他,像看着一个傻瓜。 他再次张了张嘴,却依旧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怎么回事? 他茫然了很长一段时间。 就好像站在火炉外观看烤鸭的人,正津津有味的欣赏着那肥鸭的外皮从苍白一点点变成可口的焦黄,享受着那犹带着血腥味的诱人香味,却忽然发现,自己才是那只赤身裸体挂在烤炉里被炙烤的、被指点肥瘦的鸭子…… 愤怒、难堪、难以置信。 身体冷到了极致,还未从醉酒中完全清醒的脑子里却好像燃着火。 大殿里分明安静的落针可闻,可是他耳朵里却仿佛听见无数的轰鸣声,吵的他头痛欲裂。 “父皇,”他笑起来,声音很大,自己却察觉不到:“父皇谁惹您生气了?告诉儿子,儿子替您收拾他!” 没有人说话,周围一片死寂。 李建成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柔声劝道:“元吉,还不跪下给父……” 话音未落,便被一声大吼打断:“闭嘴!” “闭嘴!闭嘴!闭嘴!”李建成早就闭了嘴,大殿里只有李元吉一个人吼叫的声音,他奋力叫嚷,却没能减轻半点从骨髓里传来的冰冷和僵硬。 李元吉站在原地,大口喘着粗气,浑身颤抖着,目光从李渊、李建成、李世民、殿上的大臣以及地上散落的东西上扫过,终于再次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不是我!”他赤红着眼睛看向李渊,愤怒的大吼:“不是我!” 李元吉的眼神愤怒中带着几分哀求,几分期待,李渊冷冷看着他,一语不发,让他的心一点一点的继续沉下去,仿佛沉入永远不见光亮的九幽炼狱。 “什么不是你?这画上画的不是你?郑大不是你的人?你没有在禁足时出府?”李建成叹道:“元吉,别再惹父皇生气了。” 李元吉怒视李建成,咬牙道:“我不知道什么画,更不认得什么郑大!你冤枉我,你们都冤枉我!” 李建成叹气道:“元吉,听话,别闹了,这事不是你闹一闹就能说的过去的……” “你给我闭嘴!”李元吉怒吼,如果他现在还不知道算计他的人是谁,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了。 李建成!好啊!李建成,好个李建成! “李建成,你别……” 窦承济苦笑着打断道:“齐王殿下,人证物证皆在,您就别再硬撑了。哄抢的贼首、当铺的老板、茶铺的伙计还有为裴大人送行的大人们都随时可……” “是你!”李元吉如同找到猎物的狮子般猛的转头,狰狞的看着他:“是你陷害我?” “殿下,臣只是说出实情罢了……”窦承济话未说完,已是神情大变,慌乱道:“殿下……臣……” 李元吉早已抢过禁卫手中的剑,胡乱劈过来:“你陷害我!” 殿上瞬间乱成一团,惊呼的、逃窜的、上前阻拦的……窦承济慌乱躲闪中被一刀砍在肩膀上,鲜血直流的倒下。 李元吉微微愣神,被李建成从身后抱住,叫道:“元吉,你冷静点!这是什么地方你就敢仗剑杀人!你要造反吗?” 李元吉原本已经放弃挣扎,听到“造反”二字,顿时大怒,猛的一挣,冷笑道:“你不要以为我……” 话未说完,李建成被挣的后跌,一头撞在龙柱上,发出一身闷响。他站稳身子,伸手在脑后一抹,再拿到面前时,上面是一片刺眼的殷红。 众人大惊围上来:“殿下!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受伤了!” “太医,快找太医!” “……” 李建成摆手道:“没事,孤没事。” 李元吉手中长刀指向李建成,冷笑道:“好,好,堂堂太……”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李渊气的发抖的声音:“拿下!给我把这孽子拿下!” 李元吉猛的回头:“父皇!你也不信我?他们……呃!” 却是被李世民夺过长刀,右手反剪押的跪在地上,李元吉恍如未觉,依旧嘶声大吼:“是他们骗你,他们串通一气,将你当傻子一样耍……” 李渊气的眼前发黑,跌坐在龙椅上,手指发颤的指向他:“押下去!押下去!” —— 太极殿闹得天翻地覆,林家的酒宴却其乐融融,对饮的两人都已经半醉,吵着要三珍酿的是魏征,他自己喝的却是女儿红,那半坛子天然居的烈酒,已经有一小半进了林若的肚子。 “齐王被拖出来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大吼大叫,像个疯子一样。头发也散了,鞋子也掉了,身上又是水又是泥,比乞丐都要狼狈,大街上好多人看着呢!”林川带了少许兴奋的讲着刚刚传来的消息:“刑部尚书是被抬出来的,说是被齐王一刀砍在了肩膀上,半身都是血,看起来伤的不轻。还有那些请命的官员们,有自己走出来的,也有被抬出来的,一个个失魂落魄、胆战心惊,哪还有半点先前意气风发的模样?哦对了,听说陛下被齐王气的昏厥了,不过很快就醒了过来,不知道有没有留下什么病根儿……几位殿下准备留下伺疾,但被陛下撵了出来。” 林若和魏征对望一眼,魏征轻轻叹了口气,林若淡淡道:“齐王殿下果然是聪明人。” 魏征低头喝酒。 林若挥手让林川退下,执壶给魏征斟满,道:“魏伯伯,阿若有一事相求。” 魏征不答,瞪着眼睛看他,道:“你什么时候练出的这般酒量?” 大家喝的差不多,可他喝的是女儿红,这小子喝的却是三珍酿,要知道这“三珍酿”其实该叫“三蒸酿”,比一般的酒不知厉害了多少,这小子喝了这么多,没道理比自己还清醒。 林若笑笑,道:“魏伯伯,我伯父终于答应要续弦给我生弟弟了,可他自己又不上心,总不能我去帮他相看吧,您能不能……” 魏征定定的看着林若,看得他都有些心虚时,才摇头一笑,好整以暇道:“我和你伯父是至交,他的事不用你求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我让你魏伯母给他张罗一个贤惠持家又好生养的,如何?” 林若站起身来,对魏征一揖及地,道:“多谢魏伯伯。” 这一揖,谢的可不是什么“张罗婚事”,两个都是聪明人,心照不宣罢了。 魏征轻叹一声,让他坐下,道:“你啊,以前是什么都不想,现在又想的太多……是小书的事将你吓的太狠。放心吧,你伯父可不是小书那傻小子,以前你万事不懂的时候,他尚且能将自己和你都照料的好好的,何况是现在。” 又笑道:“给你伯父做大媒,仅仅是鞠个躬可不够,快拿些有诚意的谢礼来!” 林若这会儿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摊手道:“魏伯伯看我什么地方最顺眼,喜欢哪块拿哪块去。” 魏征笑骂道:“你个无赖小子!” 美滋滋喝下一杯酒,道:“你这合府我能看得上眼的东西也就这‘三珍酿’了,回头再多给我送几坛去。” 喝的是女儿红,赞的却是三珍酿,林若诧异的看向魏征,而后展颜一笑,道:“这三珍酿我可没有,若是魏伯伯喜欢,我同天然居的东家说一声,让他们每个月给您送上几坛,可好?” 天然居的东家……可不是什么云娇娇。 “好。” 魏征答得果断。 见林若似有动容,魏征摆手道:“莫要谢,可不是为你!” 脸上笑容敛去,淡淡道:“如今我与太子之间,他生疑,我生厌,再继续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倒不如趁着现在还有几分情义,好聚好散。按理说我该自持身份,恢复自由后等着那一位三顾茅庐,时机成熟才顺理成章应下,可既然已经起了心,还玩那些矫情做什么?不如自己死皮耐脸扒上去……说我背主就背主吧,原就背了。” 林若摇头道:“魏伯伯何必这样贬低自己?你可不曾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 魏征起身,道:“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太子殿下该回府了,我这太子洗马,也该回去了。” 林若起身相送,魏征按住他,道:“你也喝的不少,歇着吧!我自己走就好。” 林若道:“太子如今心情只怕坏得很,魏伯伯在我这里喝成这样回去,岂不正好做了他的出气筒?” 魏征摆手道:“让他出顿气也好。” 起身向外走。 林若跟着搀扶,将人送上马车才回来,对林川道:“你去天然居,不,去秦王府一趟,告诉秦王殿下,说魏大人很喜欢天然居的三珍酿。”让他们转告,到底不如直接对秦王说来的慎重……今天晚上,魏征或许就能喝上李世民亲自送去的美酒了。 李世民如今身边最缺的,便是如魏征这样的人,补上唯一的短板的李世民,在这大唐还有何人可敌? 又微怒:还说什么这次不做该做的事,只做想做的事,骗人! 天然居背后的主子是秦王,魏征在这种关头上林家来,又屡屡提及“三珍酿”,其意不言而喻。 叫住林川,道:“路上顺便到刑部尚书大人府上走一趟,送件东西给他。” 第93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29 窦府后院正房中,窦夫人亲手喂窦承济吃了药,放下碗挥手遣走丫头,在床沿坐下,柔声问道:“这次不是很顺利吗,怎的老爷还是忧心忡忡?” 窦承济苦笑一声,叹道:“齐王殿下如今恨我入骨,怎么可能高兴的起来?”他虽心里发苦,却不曾后悔,若不得罪齐王,他现在就可以回乡种地去了,半生的摸爬滚打才有了今日,转眼就成云烟,他如何能甘心? 如今好歹刑部尚书的位置暂时保住了,皇上觉得裴寂死了活该,嚷着要杀林若的大臣吓得不敢吭气甚至自身难保,没人敢再提裴寂的案子,他当然也不必再担心被推出来做替罪羊。 但到底还是高兴不起来,沉声道:“齐王殿下为人阴狠,又睚眦必报,一点小事都能记恨一辈子,何况是……陛下禁着他的足,可是他当着这么多大臣的面给裴寂送行,还时常呼朋唤友出去游玩,却没有一个人敢告知陛下,为何?还不是都怕了他。告诉陛下,他顶多被斥责一顿,但多嘴的那个,说不定一家子都性命不保,何苦来着?我如今是朝死里得罪了他,以后的日子……难啊!” 窦夫人皱眉道:“过了今日,齐王难道还能成气候不成?” 窦承济道:“就算不成气候又怎么样?身为皇子,要为难一个大臣,法子多的是。更何况,我又不是什么无懈可击的清官直臣。” 苦笑一声道:“我原想着,若是陛下在盛怒之下废了他的王爵,以后就高枕无忧了,可是……齐王他,聪明啊!” 窦夫人诧异道:“这话又是怎么说的?”她听到的关于齐王的传言不少,但没有一句是和“聪明”有关的。 窦承济道:“若是换了一般人遇到这等事,情急之下必要拼命辩解,甚或与人对质……可这绝不是什么好选择,因为不管是赢了还是输了,对他都没有任何好处:输了,那就是铁证如山,以后再难翻案,赢了,陛下会想,齐王果然是阴险狡诈之辈,以前的鲁莽冲动都是假的…… “其实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齐王装疯卖傻大闹一场最大的好处,就是让陛下没能当时便处置了他。你不了解陛下的性情,陛下行事颇为冲动,今日在大殿之上陛下已经震怒,那个时候无论齐王说什么,他都不会听,若当时便开口处置,削去爵位都是轻的,可若错过今日,就难说了…… “齐王的过错,主要是与裴寂等勾结,结党营私,欺君罔上……这罪名,说重便重,说轻也轻,端看陛下怎么想。等陛下冷静下来消了气,德妃娘娘等人再多说些好话,说不定心一软……”窦承济摇了摇头,道:“所以我今天见势不妙,故意撞到齐王的刀口上,多少为他添些罪责,至不济也能保一时平安。等过了这一阵,我再故意犯个不大不小的错处,让陛下将我贬到外地为官,避得一时是一时吧!” 窦夫人咬了咬唇道:“今儿的事,不都是太子殿下的主意吗,难道他就不管,由得您被齐王害了不成?” “太子?”窦承济嗤笑一声,摇头叹道:“那是位指望不上的主啊!” 窦夫人默然片刻后,含泪道:“早知如此,你又何苦去招惹什么齐王?” 窦承济苦笑道:“你当我愿意招他?这事根本就是他做的!他平日里藏的太深,若不是那副画,谁能知道他竟……铁证如山,只有他才会打那副画的主意,郑大也是他的人,我空口白牙说是别人做的,也要有人信啊!再说了,秦王殿下难道是吃素的,容得我随意攀咬他的人?” 两人心情沉重,谁也没有说话的心情,沉默片刻后,窦承济温声道:“回头将长安的产业整理一下,能卖的就卖了吧!” 窦夫人低声应了。 正说着话,门外传来回话声,管事妈妈进来道:“老爷,夫人,前院传来消息,说外面来了个人,说是要递什么状子。” 窦夫人收了泪,神色一冷,道:“你们怎么做事的,这种事也传到内院来?这里又不是衙门,递什么状子?再说了,便是衙门,递状子也没有直接就朝刑部递的。” 管事妈妈忙道:“是奴婢的错,奴婢这就去回了他们。” “等下!”窦承济开口道:“说了是什么人吗?” 前院的管事可不是没有分寸的,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将人放进来。 管事妈妈想了想道:“好像是个姓林的下人,叫……” 窦承济一个激灵,猛地坐起来:“可是叫林川?” “好、好像是。” 窦承济骂道:“蠢货,一句话都传不明白,差点误了老爷的大事!还不快去请!” 他如今听到一个林字就头皮发麻,可更怕避而不见错过了什么。 管事妈妈吓了一跳,忙应一声快快去了,片刻后领了前院管事进来,那管事将手中的东西呈上,道:“林川留下东西就走了,说这是他家公子亲笔写的状子。” 窦承济不等他说完,早一目十行看了下去,神色似惊、似喜、似惧,许久之后一咬牙道:“罢了,反正一不做二不休,已经都将人得罪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强撑着起身下床,道:“快,去拿官服来,准备车马去衙门!” 窦夫人忙道:“老爷,您可伤还没好,有什么事不能等……” “等不得!”窦承济道:“是死是活,就是这一遭了!” —— 大牢从来都不是令人愉快的地方,大理寺也好,刑部也罢。 阴暗、潮湿,充满各种难以言喻的气味和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还有角落里骷髅般的人影,乱发下鬼魅样的目光,都让人不寒而栗。 林川胆子不小,但行走在这种地方,难免有些许不安,走在他前面的林若却依旧步履悠然——他很少会被周围的环境影响心境。 因为有几个如狼似虎的狱卒在,所以沿途并没有敢从栏杆里伸出枯骨般的手吓他们一跳的人,又走了一阵,走在前面的牢头道:“就在前面,快到了。” 这边是关押重犯的单间,环境好了许多,看守的当然也更严密些,林若嗯了一声,又走了几步,忽然听到一声冷笑:“林若,是你。” 林若一回头,便看见了李元吉,一身白色的囚衣,赤着脚,散着头发,虽然很狼狈,但神情依旧嚣张,挑眉道:“怎么,来看爷的笑话?” 林若还真不知道李元吉竟关在刑部,还关在这种地方,看了一眼便随意移开目光,道:“走吧!” 那牢头如梦初醒,连声“哦哦”,快步走向隔了一间空房的另一监房,道:“就是这里了。” 就要掏钥匙开门。 林若摇头道:“不必,我们就在外面看看。” 牢头欲言又止,最后行了个礼,带了人离开。 竟然不是找他!李元吉神色大变,狠狠抓住栏杆,怒喝一声:“林若!” 这次林若连头都没回,安静看着栏杆里面的人。 按说男女犯人应该是分开的,却不知是要犯没这种讲究,还是窦承济刻意安排,竟将这两人关押在附近,而且这一片也只关了这二人。 栏杆里面是一个妇人,生的高大魁梧,粗手大脚,如今的模样却很凄凉,身上脸上到处都是血污,充满鞭痕、棍痕,手上也血迹斑斑,难以克制的颤抖着,应是刚刚上过夹棍。她愣愣的抬头看着站在栏杆外的林若,那一身飘逸儒服的少年,正站在外面看着她,干净的就像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 她愣了许久之后,忽然想起此人是谁,猛地扑上来,疯狂叫嚷道:“是你!是你!是你害我!你害了我丈夫,还来害我!” 林若静静看着她,等她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才平静道:“我不知道赖二是怎么死的,也并不关心。不管是有人提供毒药,让你亲手毒死了他,还是别人毒死了他,给你银子让你陷害于我,对我来说都没有任何区别。我只需知道,你先是四处污蔑小书咒死了你丈夫赖二,而后又去衙门诬告,以致小书最终屈死在了大理寺,这就够了。” 林若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神色让妇人有些胆怯,颤了颤唇没有说话。 林若又道:“数月未见,你竟还丰腴了几分,可见死了好赌的丈夫,又得了横财,你的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我委实不明白,你何以如此心宽。 “奉命审问此案的裴寂死了,主持大理寺的大理寺卿死了,拷问小书的衙役和书办们死了,看守他的狱卒们死了……主使他们的齐王现在就住在你的隔壁…… “你怎么会觉得,我会放过诬告小书的你,和你的孩子们?” 裴寂二字入耳时,妇人已是难以置信,而后更是惊骇欲绝:她当然知道裴寂死了、大理寺卿死了、大理寺的许多老爷们都死了,可是她从没想过,这些平日里连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的死,竟然会和她扯上关系……她下巴颤抖着说不出一个字,身体顺着栏杆无力的滑下来,抖的如风中的落叶。 她从未想过,她为了几两银子污蔑的一个小小卦师,竟然会是阎罗一样的存在——大理寺的老爷死了,宰相死了,连齐王都被抓了,她一个小小的农妇……还想活命吗? 她绝望的跌坐在地上,然而听到“孩子们”三个字,又触电似的跳起来,急声叫道:“你要做什么?和他们没关系,是我一个人做的……你要杀杀我,要杀杀我,他们是无辜的……” 林若淡淡道:“无辜的又何止是他们?小书难道不无辜?既然你可以肆无忌惮的陷害无辜,我为何要因‘无辜’二字而放过你的孩子?” 又道:“这些事,原本不是你能掺和的,既然你一头撞进来,落到如今的下场也是你咎由自取。听说官府还没有找到你的两个孩子,但你应该知道我的本事,放心,我会找到他们,并让他们以最悲惨的方式死去……你在黄泉之下也不必心急,等我发泄够了心中的怒气,才会送他们去见你。” 言罢转身便走。 “不……不!”妇人在他身后跪下,头撞在栏杆上磕的砰砰作响:“林公子,求求你饶了他们!林公子!您大慈大悲,只要您放过他们,下辈子我给您做牛做马!求求你……” 林若恍如未闻,连脚步都不曾顿一下,妇人崩溃的大哭:“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他们给我毒药,我如果不下手,他们一定会杀了我的!我死了,宝儿他们就会被赖二那个畜生卖掉,我有什么办法…… “我不说赖二是被那小厮咒死的,他们就要去告发我,说是我杀了赖二……我没有办法……我是被逼的,我是被逼的!你们这些贵人,只会欺负我们这些平民百姓……” 林若停下脚步,却并未回头,道:“抱歉,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你的苦衷,我不能体谅。” 举步继续向外走去,身后传来妇人绝望的哭声。 “站住!”李元吉盯着从他牢门前路过的林若,咬牙道:“你做了什么?” 林若停下,转身同他对视,平静道:“我写了封状子,状告赖二的妻子下毒谋杀亲夫,并诬告他人。” 李元吉冷笑道:“原来你不是来看爷的笑话的,你是来落井下石的。” “落井下石?”林若笑笑:“还真不是。” 李元吉嘲讽一笑:“不是?” “不是。”林若淡淡道:“我只是认为,这里的人犯,应该因为自己做过的恶受到惩戒,而不是因为某些莫须有的罪名——即使是贵为王孙。毕竟这里是刑部,掌管大唐刑狱之地,理应有属于它的尊严和正义。” “哈,”李元吉嗤笑道:“想不到林公子竟然这么奉公守法……说的好像裴寂不是你杀的一样。” 林若淡淡道:“齐王殿下有功夫嘲笑别人,倒不如想想自己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李元吉冷冷道:“这就不劳林公子您操心了。” 林若不理,继续说下去道:“如今整个大唐,最希望齐王殿下您一蹶不振的大约便是刑部尚书窦大人了,所以我那封状子就是他的救命稻草。只要抓到给那妇人毒药以及指使她诬陷我的人,就可以顺着他们一直查下去,查出很多人,查出很多事。如果窦大人无故去查这些东西,只怕会有人说他是有意诬陷,毕竟他的确有这样做的动机,但是如今有我的状子做引子,窦大人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查。 “这些事情,每查出一件,就会被街上的百姓们知道一件,殿下如今已经被关在刑部了,所以百姓们知道以后一定会拍手叫好,称赞陛下圣明、大义灭亲,到时候便是陛下想……” 话说到一半时,李元吉早已没了初时的冷静,此刻更是浑身发抖,神色狰狞,疯狂推攘着栏杆:“林若,林若!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林若淡淡道:“显然,你做不到。” 转身便走。 李元吉怒吼一声,一拳砸在栏杆上:“林若!林若!” —— 出了大牢,林川道:“公子,我们要不要去见见窦大人?” 林若道:“见他做什么?难不成你真当他是盟友了不成?别看他求我撬开那妇人的嘴时什么好话都敢说,若是有机会将我们送上断头台,他绝不会有半点犹豫。” 林川皱眉道:“既然这样,公子您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帮他?” 林若道:“不是帮,是用。既然要用,自然是敌人或恶人来的顺手,朋友和好人利用起来,不是内疚便是要欠人情……麻烦。” 林川对自家主子的逻辑很是无力,转了话题道:“这样那妇人就会说了?要不要属下派人去找她那两个孩子?有他们在手,或者那妇人会更配合些?” 林若摇头道:“别说短时间找不到,便是找到,也不可让她知晓。” 林川讶然道:“为什么?” 林若道:“因为这妇人从来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第一次见她时,她便因二十两银子选择作恶,之后更是连杀夫、陷害之事都做了出来……她将‘欺善怕恶’四个字做到了极致,同时却也有一颗慈母之心。她即便身受酷刑也不敢招出那些人来,就是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真的会伤害她的孩子。 “而我们只要表现出丝毫仁慈,她就不会将我们当回事,因为对她而言,好人是可以欺负的,因为好人就算是被欺负死了,也不会伤害无辜。所以即使我们将她的孩子带到她面前,她也会因为害怕恶人以后的报复,而选择隐瞒……所以我只好让她绝望,这种人在失去所有希望的时候,会拉着她所能拉住的一切人陪着她下地狱。所以她很快就会开口,而且说的会比想象中还要多。” 说着林若忽然脚步一顿,道:“待会你去见见窦大人,告诉他最好快一点,若是明天早朝之前找不到足够的东西,则一切休提。” 林川一愣,道:“怎么了?” 林若道:“你先前不是说秦王殿下和太子先后进了宫吗?此刻他们约莫正跪在太极宫给齐王求情呢,再加上晚上的枕头风,若没有意外,以皇上的性格,明天早上就该高抬轻放处置齐王了。” “您什么时候又知道宫里的事了?属下还没来得及打探呢!” 林若道:“不用打探也知道。昨天秦王见了魏征魏大人,魏大人必会给他出这个主意做投名状……当然他也会给太子出主意,让他坚持在皇上身边伺疾,并表示支持陛下的一切决定,不过,太子只怕是不会听的。 林川讶然道:“为什么魏大人会给两位殿下出不同的主意?难道因为魏大人决定站在秦王一边,所以……” 林若摇头道:“魏大人不是这样的人,不过太子殿下一定和你一样的想法,所以一定会选择效仿秦王所为。却不知皇上先前对秦王多有不满,便是觉得他为人过于冷硬,亲情淡薄,所以若秦王不计前嫌的替齐王求情,皇上必会感动,觉得他先前不过是口硬心软。但是太子……他一向和齐王交好,便是求情皇上也不会有所触动,倒不如显示孝顺体贴的一面,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替齐王求情,必会惹恼另一个人……” 林川灵机一动,道:“窦大人?” 林若点头,笑道:“难为你终于聪明一次。太子和秦王,根本不在乎齐王会不会失去皇子身份,因为此番变故已经让他彻底失了圣心,以后再难成气候,一个无权无势的皇子,有何可惧之处?可是对窦承济而言,这点却至关重要……” 又摇头道:“咱们的太子殿下永远只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若他是皇帝,或是大唐唯一的继承人,这种选择或者不算什么错……可惜不是。” 太子并非没有笼络人心的手段,只是他笼络归笼络,等到关键时刻,本性却让他只会顾及自己的利益。 所以刚刚才与他同一战线的窦承济,转眼便离了心。 第94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30 第二天是林若定好的在天然居吃火锅日子,虽然那日云娇娇说“哪有什么桌子”,但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句气话,果然这天一大早天然居就派了人来,问他什么时候用,喜欢什么口味和食材,他们好早些准备。 听说火锅吃的越久越香,所以当然要放在中午,林若可不想半夜三更,点着一根昏暗的蜡烛,眯着眼从锅里摸东西吃。 锅子够辣酒够烈,一顿饭林若吃的酣畅淋漓,最近林若酒量疯长,以致饭饱了酒未足,于是林若就歪在里间的软塌上一边喝酒一边看书,天然居的伙计很上道,撤了桌子,又上了果盘,就不再来打扰。 林川坐在一旁给他倒酒,顺便讲讲八卦:“陛下今天早朝果然提了齐王的事,当着群臣的面骂他忤逆不孝、祸乱朝纲,骂完却又流着泪说齐王幼时如何乖巧懂事。末了又开始大骂裴寂,称他为大唐第一奸臣,数了他许多罪过,其中有一条便是‘将好好的皇子都教坏了’……后来又问众臣,齐王的事,到底该如何处置。” 林川说到这里忽然就笑了,道:“结果没有人说话……很久都没有人说话。” 李渊的意思很明确:齐王还是好孩子的,就是被裴寂给带坏了…… 所谓询问众臣,不过是想找个台阶下罢了。他只有三个嫡子,齐王虽然让他很气愤很失望,但冷静下来再被人一劝,也觉得若是直接扔掉不要还是舍不得的。 他的意思连林川都能听出来,这些整日揣摩圣心的大臣怎么可能会不明白?按说这个时候,就该有人站出来,替李元吉说几句好话,说什么齐王年轻不懂事,求陛下息怒,再给齐王殿下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云云了,但诡异的是,李渊的话说完,大殿之上一片死寂。 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包括昨天还长跪不起为李元吉求情的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 “这个时候,皇上一定很想念裴寂。” 若是有裴寂在,绝不会让李渊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他总能准确把握住李渊的心思,不等他开口,就善解人意的将事情朝他高兴看到的方向引导过去——这也是李渊离不开他的原因之一。 “等陛下快要忍不住发怒的时候,窦大人站了出来,跪在地上说‘臣死罪’,然后献上了那些东西。” 所谓那些东西,是一些供词和状子。 林若前脚从刑部离开,赖二之妻后脚就招了供。窦承济抓到那些人,什么都不问先动大刑,打完才道:“如今连齐王殿下都已经入了刑部大牢了,你们以为自己还能有什么好下场?做了什么爽快招了还能落个痛快,秋后挨一刀就是,若是嘴硬,就先将刑部的刑具都试一遍再说话,本官不急。” 不急当然是假的,但这些人并不清楚自己是因为哪一桩案子被抓进来的,更不知道齐王殿下到底是什么原因进的大牢——没了靠山又吃痛不过,想着反正是一死,不如少受些罪,于是招的很快。既是有什么招什么,里面自然会涉及到很多别的案子、别的帮凶、别的苦主……于是再抓人、再审、再立案、再抓人……如此轮回。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再多的案子,要抹干净也就是李渊一句话的事,可问题是这些被问话的苦主不知道“误会”了些什么,回去以后竟然大肆宣扬,说陛下知道了齐王做下的坏事,已经将齐王抓进大牢了严审云云…… 于是满城百姓都知道了,于是刑部又来了许多告状的百姓,状子收了一摞又一摞——告状的对象不言而喻。 这种情景下,谁敢给齐王求情——不怕被认作了齐王党羽,也怕被当成贪官奸臣啊! 林川的语气很愉快:“结果陛下连那些东西都没看完,就直接废了齐王的王位,令他迁居巴蜀。” “迁居巴蜀大约是不成的吧?” 林川叹气道:“少爷您就不能偶尔笨一次吗?” 有这样的听众,真是让人一点都体会不到八卦的快感! 林若问:“他得的什么病?” 林川嗤笑一声,道:“疯病或者颠病,谁知道呢?说是口吐白沫,用头撞柱子,还把身上都抓得稀烂——听少爷的意思,齐王殿下莫不是在装病?” 林若点头:“当然是装病。窦承济将他看得死死的,半点消息也传递不得,他除了装病,还能怎么样?难不成真的被送去蛮荒之地等死不成?” 林川想了想,皱眉道:“少爷,齐王装病,不会和您也有关系吧?”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同他说那么多的废话?” 若非他那番话,只怕李元吉直到圣旨传到大牢,还在做着等皇帝什么时候消了气就放他出去的美梦呢。 “少爷。”林川很认真的看着林若,道:“齐王真的不是好人。” “嗯?” “他留守太原的时候,喜欢站在城门上,对着城下的百姓射箭取乐;他将仆人丫头或士兵分成两队,令他们互相砍杀;救他性命并将他抚养长大的乳母因为劝阻了他几句,被他令壮士拉死……陛下让他看守并州的时候,他带人四处打猎,肆意踩踏农田;他放纵身边的人公开抢夺财物,将境内的家畜家禽几乎都抢光了;他带着人到别人家里开着门行猥亵之事…… “这些还只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做的事,当初宇文大人具表呈奏给陛下了的。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呢?窦承济只一个晚上,就收集到了这么厚的一叠罪证……少爷,他真的不是什么好人,陛下不是不知道这些,却一直纵容,现在好不容易肯处置他了,”林川看着林若:“您为什么要帮他?” “所以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林若一直安静听他说话,末了抬头喝干净杯中的酒,低声道:“很不喜欢。” “整个国家都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可是这个人,却并不代表公理和正义,不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和需求,他是统治者。牧天下,牧天下,这天下百姓,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家畜般的存在……他们仁慈,则盛世太平,他们残暴,则哀鸿遍野……” 李渊处罚李元吉,终究不是因为他害死了多少人,不是因为他残忍暴虐,而是因为他勾结裴寂,欺骗他,妄图窃取他的权柄。因此李渊才不再纵容他,才会因他犯下的这些“微不足道”的“过错”而惩处于他。 林若低头,看着自己握着酒杯的双手:修长干净,莹润如玉,好看……却无力。 声音低低的道:“林川,你家少爷没有你想的那么了不起……我什么都做不到,什么都做不了。” 林川看着他的模样,不知怎的鼻子有点发酸:“少爷,对不起,我……” 林若却已然回神,又自己斟了杯酒喝了,看了他一眼,道:“祸害到哪里都是祸害,让齐王到别处为祸一方,倒不如关在长安。当然,他自己也更愿意留在长安。”神态声音已然如常。 林川皱眉道:“他不是已经被贬了吗,还怎么为祸?” 林若摇头道:“就算没了王爵,他也还是皇家子弟,他去了巴蜀只要不招惹权贵,仅仅是鱼肉百姓,你以为会有人管?而且,你真的觉得他手上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了?” 林川微楞。 林若没做更多解释,林川便也没多问,又继续说起早朝的事:“陛下的旨意还没出宫,刑部就传来齐王病重的消息,于是陛下吩咐将他暂时幽禁别院,令太医诊治,说是等病好以后再迁居……但若齐王的病是装的,约莫是治不好了的。” 林若嗯了一声,林川继续道:“后来陛下又提了裴寂的案子,说他虽然其罪滔滔,但念在他已经失足落水而亡,就不再追究他和裴家的罪责了,但令窦大人追查他的党羽。” 失足落水……林若又嗯了一声。 杀了裴寂之后,他做的事不少,论其目的,对付齐王算一个,剪除太子羽翼是一个,立威勉强算一个……而这“失足落水”四个字,算是另一个。 正如他对林川所言,立威和报复这些事当然要做,但为了立威和报复别人,就让自己头上悬一把随时都会刺下来的利剑,那就蠢的可笑了。 他自己倒是不惧,只是不想连累了林博远。 好在如今后患已除——李渊亲口说出裴寂失足落水的话来,那裴寂无论是不是他的杀的,都不是了。 又歇了一阵,看了几页书,叩门声响起,林若还未发话,一个窈窕的人影就自己闪了进来,林川皱眉道:“云小姐,我家公子等的好像不是你。” 云娇娇没理他,对林若道:“可儿姐让我帮她说一声,她来不了了。” 林若看着她,不说话。 云娇娇干咳一声,道:“是这样的,可儿姐练笑傲江湖曲,总是不得其中三味,少了几分逍遥意,所以我给她出主意,等喝到将醉未醉的时候弹最好……结果效果还不坏。今天上午可儿姐还练了好几次,准备拿出最好的状态弹给你听,可谁知道刚刚喝酒的时候,错饮了店里的三珍酿……结果……” 她摊摊手:“醉了。” 见林若还是看着她不说话,恼道:“你看着我做什么?我可没骗你,她真的醉了。” “嗯,”林若点头,道:“你故意将她灌醉,想来跟我说什么?” 云娇娇怒道:“哪有的事,我跟你说了是她自己不小心喝错了酒……” “那好吧,”林若道:“既然可儿喝醉了,今天是我没有耳福了,林川,我们回吧,改日再来。” 林川还未答话,云娇娇便急声道:“等下!” 林若抬眼看她,云娇娇看向林川,道:“你出去,我要单独和他说。” 林川看向林若,林若微微点头,林川转身出门。 林川走了,云娇娇却不说话,看了林若好一阵,忽然道:“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 ” 林若眨眨眼:这什么鬼?念咒? 正莫名其妙呢,却见云娇娇忽然竖起一根手指,双脚张开开始快节奏的扭动腰肢和肩膀,怪腔怪调的唱道:“你是我地小啊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林若一口酒呛到嗓子眼,剧烈的咳嗽起来,等好容易喘匀了气眼泪汪汪的抬头,便看见云娇娇神色复杂的看着他,似失落又好似松了口气的模样,喃喃自语:“原来,不是老乡啊……” 林若扶额:“云大小姐,你到底想干什么?” 云娇娇咳嗽一声,下巴微抬,又有一股天然的轻蔑显示出来,道:“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林若点头:“说。” 云娇娇道:“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吧,你家厨娘做的火锅子,没有这里的香辣够味对不对?只要你帮我替秦王殿下说一句话,我就将天然居秘制的配方告诉你,怎么样?” “不怎么样,”林若道:“不如我们换一个条件,你将火锅的秘方告诉我,我就不将你在天然居的包厢里埋了铜管窃听客人谈话的事说出去,怎么样?” “你怎么……”云娇娇先是惊骇的瞪大了眼,后又咬唇道:“是他告诉你的?” 林若皱眉道:“虽然不知道你说的‘他’是谁,但这种事何须别人来告诉我?刚才来的时候,店里的伙计带我看过几个雅间,我便发现这相邻的两个房间之间,看似只有一层实木板相隔开,实则墙壁足足厚达半尺。我原本还奇怪为什么把房子修成这样,后来见你急匆匆上来试探我是不是你的什么老乡,自然就猜出这是干什么的了。” 云娇娇听到“半尺”两个字时,悄悄骂了声“妖孽”,到后面却又茫然了:“这之间……有什么关系?” 林若叹道:“以你的性格,若是怀疑我是你的什么老乡,应该早就找上门去了,哪会等到现在?你这会儿才过来,显然是刚刚偷听了我和林川的说话,不知道哪一句让你有所触动,于是换了可儿的酒将她灌醉,急匆匆跑过来试探,可是?” 云娇娇咬牙道:“你不去算卦真是可惜了!” “不可惜,”林若道:“卦师原本就是我的职业啊!哦对了,刚刚我提的条件,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云娇娇冷哼道:“被人知道就知道,这破店大不了不开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好吧,大小姐你够任性,林若点头,道:“嗯,我想想……你本来觉得铜管偷听是个极高明新颖的法子,想用它帮某人收集情报,谁知道那个人并不怎么重视,所以你觉得心灰意……” “停!”云娇娇右手手指顶在左手掌心,咬牙道:“你知不知道我很不喜欢和你说话?” 林若端起酒杯喝酒:不说更好,他何尝不是也不喜欢和这位大小姐说话,可耐不住吃人嘴短啊。 云娇娇站在原地生了一阵闷气,到底没有转身就走,而是在林若身前坐下,道:“还记得你以前给我算的那一卦吗?” 林若讶然道:“我给你算过卦?” “也不是专门给我算,就是……”云娇娇道:“就是上次在客栈,你和你那个书童打赌的那次,我进门的时候,你问‘你是人是鬼’,还说什么一千三百年……你不记得了?” 林若神色微淡:“不记得了。” 云娇娇跺脚:“骗人!” 才多久的事怎么会不记得?而且若真的不记得,怎么会连脸色都变了? 东扯西拉这么久,又提及小书,就算刚吃了她一顿饭,正喝着她的酒,林若也有些不耐烦了,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你的卦其实很准,”看出林若的不耐烦,云娇娇犹豫了一下,道:“其实……我……嗯,我……我是从一千三百年以后来的!” 她紧张的盯着林若,生怕在他脸上看见嘲笑的神情,但见林若脸色没什么变化时,更是失望:“你不信?” “信。”他还真信,他怀里就揣着本妖书,自个儿的情形也乱七八糟,还有什么不能信的?虽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似乎淡定过了头,可他的确就这么自自然然的信了。 “你就算不信我也该信你自己的卦啊!你……呃,你说信?” “嗯。” 云娇娇盯着他看了一阵,道:“骗人,你根本不信。” 林若揉了揉额头,想叹气。 云娇娇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泪说掉就掉:“我就知道你们都不会信的,你们一定都当我是疯子……” 林若打断道:“你这样逢人就说,就不怕被人当孤魂野鬼烧死吗?”他和她好像不熟吧? 云娇娇白了他一眼,眼泪也顾不得掉了,道:“谁逢人就说了?你以为我傻啊,若不是你先算出来了,我怎么会对你说?” 林若问道:“一千三百年以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反正我说了你也不信……” “那你说还是不说?” “说。”云娇娇抹了眼泪,仰了仰头,目光中带着超越这个时代的优越感:“一千三百年以后……” 可以载着人在天上飞的铁鸟,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通话、视频的小盒子,和月亮一样挂在天空的人造卫星…… 还有,可以免费念书且必须念书的孩子们,可以免费耕种国家还给补贴的土地,每隔几年就换一次的由百姓们自己选出来的领袖,真正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律…… 不,不对,是不再有天子和庶民之分。 林若听得很认真,很认真。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会哭一会笑,最后哭着喊想家、想妈妈的云娇娇终于擦干了眼泪,很不好意思道:“我知道你还是不信,可是,还是……谢谢你。”不管林若是假装还是真的好奇,能这么认真的听她说这些对他来说光怪陆离的东西,她就很感激。 林若收回思绪,认真道:“是我要谢谢你,你口中的世界……很美好。” 云娇娇摇摇头,道:“林公子,你是个好人……以前,是我对不起你。” 起身就要离开。 “等一下。” 云娇娇回头,林若道:“你让我转告给秦王的话,就是这个?告诉他你来自于未来?” 云娇娇咬唇。 林若道:“你来自于未来,然后呢?你准备做什么?” 云娇娇道:“我知道很多以后会发生的事情,我可以帮他……” “什么?” “帮他争夺皇位!” “你所知的历史,和现在还一样吗?你还是坚持认为,秦王会弑兄杀弟,招致一世骂名?” “他连这个都告诉你?”云娇娇脸色白了下,又道:“现在和以前是不一样,但……” 她有些说不下去了,如今齐王已经被废,太子最重要的支持者裴寂死了,最厉害的谋臣魏征提前跟了秦王……秦王还会中毒吗?玄武门之变还会发生吗? “我还可以帮他做生意,赚很多钱,我以前是学经管的,专门学这个。” 这位小姑娘,怎么就是找不到重点呢?林若叹气,道:“隋帝杨广横征暴敛、搜刮民财,他收集的这些民脂民膏……长安是秦王打下来的,洛阳是秦王打下来的,扬州是秦王打下来的……你觉得,他会缺钱?” 云娇娇呐呐无言,杨广搜刮的这些,哪怕只有一小部分进了秦王的口袋,起码他在登基之前就不会缺钱了,而等他登基之后,天下都是他的,应该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缺钱吧? 想当初雍正大帝就是用宰杀贪官的方式来丰盈国库……这天底下有哪个贪官能比杨广更大,更有钱? 所以,她在这个世界,根本就一无是处?她在这个世界一再受挫,如今连最后的底牌都亮出来了,还是没有用吗? “现在不是你所在的那个百姓富足、物资丰富的时代,如今天下刚刚结束战乱,大唐正是百废待兴之时,人力匮乏、土地荒芜,百姓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经营固然重要,但身为上位者,这个时候更关心的,是生产。”林若道:“你应该告诉他的,是未来的人们如何耕种、如何浇灌、如何纺织、如何建房、如何治病,如何用这片土地足足养活十几亿人口……”当然,你也可以告诉他,大唐是如何亡的国,或者这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云娇娇茫然道:“可我不是理工科,更不是农学院毕业的,我哪里懂这些啊……” 林若虽然不知道所谓的理工科是什么,但意思却是懂的,道:“不会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告诉他们,有这种东西的存在就够了,你造不出来,会有人能造出来。” “但是秦王殿下他不信我,”云娇娇呐呐道:“他不是很愿意听我说话,要不你……” “你不是很会背诗吗?”林若打断道:“背给他听,背到他信为止。” 没人在见到这些千古名篇的时候能忍得住不听下去,也没人会相信,有人能天才到将这些千古名篇如同地里的大白菜似的,一“著”就是一大片。 第95章 世界四 大唐才子(完) 喝酒听琴吃火锅,拜云娇娇所赐,林若今天少享受了一样。他也不急着回去,就靠在窗边的椅子上,跟剩下的半坛子酒较劲,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成功将自己灌得头昏眼花。 门外传来敲门声,林川问了一声,无人应答,也没人进来,但敲门声又起,林川看了眼林若,放下酒壶出去查看。 没了林川,林若抓起酒壶给自己斟酒,可惜视线有些摇晃,手脚也不怎么听使唤,酒倒了一桌子也没能将自己的酒杯装满,忽然听到门外传来林川的急促声音:“少爷……” 只半句就没了声息,林若晃了晃头,拿着酒壶歪歪倒倒的起身:“林川?” 外面依旧没有声音,林若高一脚低一脚扶着东西向外走,刚绕出屏风就被人一把扶住:“阿若。” 林若眨了眨眼,模糊认出面前的人影,顺手推了下,脚步不停:“林川?” “少爷,”林川有些暗哑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少爷,我没事。” “哦……”林若应了一声,便被按回到太师椅,来人顺手夺了他手里的酒壶,脸色很不好看:“如今朕在你心里,是半点都不值得信任了,嗯?” 酒壶没了,林若顺手将桌上的半杯酒抓过来,却还没喝到嘴就被抢走:“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嗜酒?” “不记得了,”林若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经清明许多,看着李渊左手抱着的瑶琴,笑道:“陛下是来听我抚琴的?” “不是。”李渊伸手一拂,将几上的酒菜拂落一地,道:“朕来抚琴。” 他将瑶琴放在几上,道:“朕听说你想听笑傲江湖曲,特意让人找来曲谱,练了三日,来弹给你听。” 林若看着他,忽然低低笑了起来。 李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抬腕试了下音,就开始拨弄。 良久,一曲罢,李渊抬头问道:“如何?” 林若摇头:“不好。” 李渊停了停,道:“朕还会广陵散、梅花三弄、阳春……” 林若摇头打断:“陛下心中杂念太多,不弹也罢。” “如此……”李渊静默片刻,道,“朕改日再来看你。” 抱起瑶琴,起身向门外走去,快要转过屏风时,忽听身后传来少年犹带稚气的声音:“当皇帝……很累吗?” 李渊转身,看见那个总是一身儒杉的少年正歪在太师椅上看着他,一副好奇又认真的模样,似浑不知自己刚刚说了多么大逆不道的话。 “……以前还好。” “嗯,我知道,最近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林若点头,道:“以后,还会发生更坏的事。” 李渊双目眯起:“更坏的事?” 林若不答,道:“一定没有人说过,陛下你其实并不适合做皇帝……做皇帝的人,应该有一颗为了权势可以放弃一切的心,而陛下……太贪心。” 他不知从哪里又捞了一个酒壶在手里,仰头喝了几口,对李渊审视的眼神视如不见,随口道:“撑不住的时候,这皇帝,就别做了罢!” 李渊看了他许久,忽然摇头失笑,道:“阿若,你知不知道就凭这一句话,就算你有一百条脑袋都不够朕砍的。” “知道啊,”林若漫不经心道:“我又不是真的不谙世事。” 仰头喝酒。 看着一脸醉态的少年,李渊轻叹一声,转身出门。 …… 李世民进门的时候,看见的便是满地狼藉,林若抱着最后一坛酒坐在地上,林川则在收拾地上的碎瓷片——将它们弄到林若够不着的角落里去。 李世民弯腰在地上捡了两只碗,在林若身边靠墙坐下,又从他怀里夺过酒坛,斟了两碗,递给林若一碗,苦笑道:“你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呢?父皇便是再喜欢你,他也是皇帝,你……罢了,我和你一个醉鬼说什么?” 林若笑道:“你不知道皇上现在最不想听的,就是好听的话吗?满朝文武,说话最好听的就是裴寂,满室儿孙,说话最好听的就是齐王……” 李世民摇头,他方才的话,是好听不好听的问题吗? 他原本来见林若,却发现李渊先他一步进门,出于担心又或别的心理,便去了密室偷听,不想竟听到林若这般惊人的言论,让他今天原本就饱经考验的心脏又受了一番惊吓。 当面说皇帝的人不适合当皇帝,他这是醉到了什么程度?偏偏同他说话时,又显得神智清明。 “你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 林若将那一大碗酒一口喝完:“不知道。” “罢了,”李世民苦笑:“我就当你没醉吧!” 林若耸耸肩:“你随意。” 李世民叹气,看一眼识趣的出门的林川,问道:“云氏说的那些……是真的?” 林若道:“我怎么知道她说了什么?问我作甚?” 李世民深吸口气,道:“她说大唐不到三百年便亡国,她说再过三年,我便会发动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夺父位,她说我会强占弟媳,而我后宫的女人会被我的儿子娶为皇后,她说这个女人最后会占了我大唐的江山……” “她是不是还说你会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林若不耐烦的打断道:“别做梦了。” 李世民一愣。 林若抬头看向李世民,道:“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不是他……也许你以后真的可以成为明君,但那个存在于她的历史上的千古明君李世民……不是你。” 李世民微微愕然,又觉得轻松许多,笑道:“你是不是担心我自以为以后会成为千古明君,会变得狂妄刚愎起来,才这样说?” 林若道:“不得不承认,一个有能力的昏君对这个世界的破坏力大过任何一个庸君,譬如杨广,原是有为之君,他开创科举、修建运河、营建东都……无不是泽被后世之举,然而大隋江山却生生毁在他手里——论亡国之速,天下无出其右者。大秦虽也是二世而亡,但始皇在世时已是民怨沸腾,怎比得上杨广,短短十几年,就覆灭了一个强盛稳固的帝国……那样的本事也不是人人都有的。显然,若秦王殿下变得任性骄傲,的确有资格成为第二个杨广。” 李世民苦笑道:“你这算是夸奖吗?” 一面斟酒。 林若不理,继续道:“这天下再来一个杨广的确很可怕,但我却没有因此而哄你的意思……你就是你,而非别的任何人,你自己应该最清楚这一点。” 李世民道:“虽然知道你很有可能是在随口胡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愿意相信你,也很高兴你能这么说……如果你连这种事都能很负责任的告诉我答案,那你是不是也可以告诉我,是不是不管我做什么,这大唐,还是依然免不了亡国的命运?”两百年,区区两百年,怎么甘心? 林若笑笑不语,这蓝天沃土,这万里河山,怎么可能永远归一个人、或一家人所有? 什么千秋万代,不过是春秋大梦罢了。 只听李世民叹道:“既然一定会亡国,那我为什么还要去做什么劳什子千古明君?” 林若噗嗤一声失笑,道:“我还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一定会死……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去死?” 李世民愣了下之后,摇头哈哈大笑,末了道:“我就是随便发几句恼骚,你大可不必理我。” 又道:“我也就是在你面前,才有牢骚可发,出了这扇门,我便是永远睿智英明、神武无敌的秦王殿下。” 林若没去欣赏李世民难得的自我调侃,将碗中酒慢慢喝完,道:“要不,写本书吧!” “什么?” “写一本怎么做皇帝的书。” 李世民摇头道:“就算我以后真的会成为明君,就算我从云氏口中得知了后世的一鳞半爪,也依旧没有看穿未来的眼睛。这世界并非一成不变,虽然我可以布下后手,免除云氏口中的几桩祸事,但若我真的用现在的眼光去指导未来,大唐只会亡的更快。” “总有可以写的吧,”林若道:“告诉他们几点起床,几点上班,每天工作多少个时辰,一年花多少钱,不可以任性,不可以因言入罪……” 李世民打断道:“你以为写这些东西,会有人听?” “不听就别做皇帝好了。” 李世民慢慢皱起眉,开始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 “难不成你要营造一个太平盛世,然后赌后世第几代出不肖子弟将它彻底败坏?”林若道:“为什么一个任性的皇帝就可以毁灭一个国家,因为皇权没有受到限制——我知道世家大族中,若是族长失德,族中长老可以联合将他废掉,既然族长可以换人来做,为什么皇帝不能?” 李世民慢慢道:“这很难。” 林若点头:“是很难。但并不是完全做不到,不是吗?” “譬如?” 林若道:“譬如秦王殿下登基之后,将废立之权交与以陛下为首的族老?譬如殿下在年老昏庸之前,主动卸去重任,去过几日轻松快活的日子?数代之后,大家习惯了,也许就接受了。” 见李世民神情渐渐变得慎重,林若又叹道:“其实秦王殿下完全不必将我这些醉后的疯言疯语放在心上,因为我完全不擅长这种事。” 李世民回神,笑道:“那你擅长什么?” “破坏。”林若道:“执一柄长剑,将看不顺眼的,一通乱砍乱杀……” “然后呢?” 林若笑道:“然后等着如秦王一样的人站出来……收拾残局。” 李世民想想他这段日子做过的事,不由摇头失笑。 裴寂死了,齐王关了,太子众叛亲离,朝臣也被大肆清理……真是好一通砍杀。 ,在那个小书童死去的十八天里,这个看似无害的少年,杀了一个人、画了一幅画、凿了一艘船、写了一纸诉状……然后,这长安城差点被他翻过来。 果真是擅长。 “阿若,”他含笑道:“你……” 话未说完,眼前出现一枚铜板,不由微微一愣。 林若道:“我记得殿下曾说过,我可以用这枚铜板,换一条命。” 李世民伸手接过,神色古怪道:“你确定这是我给你的那枚?” 就算要假冒,也该拿一枚差不多的吧,这分明连母钱都不是,就是普通的铜钱。 林若道:“你能证明它不是?” 难得见这少年对自己耍一回无赖,李世民摇头失笑,道:“你要用它换谁?” “魏征。” 李世民一愣。 怎么会是魏征?他还以为这少年要让自己帮他救人,又或者饶过哪位政敌,但是魏征……是他准备重用的人。 林若叹道:“魏伯伯的性格不算耿直,可一旦犯起倔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日后若开罪殿下,还请务必留他一条性命。” 李世民看着他的脸,缓缓道:“为什么?” 林若道:“秦王殿下已经答应不会伤我伯父,这枚铜板自然要用到魏伯伯身上了……” 李世民打断道:“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魏征现在并无危险,他也还不是能一言定人生死的一国之君,林若为什么现在就拿出这东西来,为魏征谋划? 林若道:“魏伯伯答应我说,以后会帮我照应伯父。” 话音未落,便被李世民一把撰住手腕:“你要走?你要走!” 神色间竟带了几分慌乱和狰狞。 林若手腕微微一扭,就从他手里挣脱了出来,端了酒碗慢慢喝。 如今的林若早已不是当初,虽看上去依旧弱不禁风,但这世上再没有人能在力量上压制他。 “我自然要走,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说这些话?”林若笑笑,道:“已经离开的人总是美好的,再难听的话都成了金玉良言,于陛下如此,于秦王殿下,亦是如此。” 这世上,早已看出他要离开的人,一个是林博远,另一个,便是魏征,所以魏征才会对林若所托的“给林博远做媒”这种区区小事,说出“决不袖手旁观”的承诺。 “阿若,”李世民急声道:“我知道你顾忌什么,我可以发誓……” 林若摇头打断,道:“我的性命,无需任何人担保。我不想死,就不会死,是我自己想走。” “阿若……” “文武百官的头上,的确应该悬一柄利剑,”林若道:“但这枚利剑的名字,不该叫林若,甚至不该叫李世民……如果我伟大一点,就该让陛下或秦王殿下将我绑去菜市口砍了脑袋,还长安城一个清净才对。可我一向自私自利惯了,唯一走了之。” “哈!哈哈!” 李世民知道这少年到底有多倔,他的决定根本无人能改,唯有大笑几声,举起酒坛仰头灌酒。他边笑边喝,很快就呛住,于是边笑边咳边喝,最后将酒坛狠狠扔出去,摔在墙上砸成碎片。 林若看着自己碗里最后剩下的一点碗底,叹道:“喝酒就喝酒,干什么糟践东西?”好好的一坛酒,喝三成、洒三成、砸三成。 李世民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双目泛红:“等我登基,你换个名字再回来,我封你做国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没兴趣。” “林若!” 林若拂开他的手,道:“我走了以后,你也走吧。” “嗯?” 林若道:“见了云娇娇之后,你似乎将目光放的太过高远,浑然忘了你现在不仅不是皇帝,甚至连太子都不是。我早便告诉你,退一步海阔天空……若你坚持留在长安,太子之位将永远与你无缘。若皇位以武力交替,由你而始,什么限制皇权便都成了笑谈。” 李世民默然不语。 林若又道:“你若是决定要走,就快一些。” “多快?” “数日之内。” 李世民终于抬头,道:“数日之内?你对父皇说,会有更坏的事情发生……数日之内,会有什么事?” 林若道:“我知道你一定以为我又做了什么,但是真的不关我的事。不过数日之后便是齐王二十寿诞……你若是脱身不得,就万事小心吧。”那人已被李渊彻底放弃,而大唐的后继者李建成或李世民,对他都绝无好感……以此人的性情,怎么可能放过他最后一次疯狂的机会? 李世民失去一切力量似得靠在墙壁上,苦笑道:“刚才有一瞬间,我真的想丢开一切,跟你一起离开长安去浪迹天涯,这皇帝,谁他妈爱当谁当去,但是……终究不甘心。老子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凭什么便宜别人来作威作福?” 林若大笑,道:“莫要玩笑了。” 高声道:“林川,再去拿几坛酒来,记得记在秦王账上。” 那一日,林若见了三个人,分别叫云娇娇、李渊、李世民,就是这三个人,让大唐的走向彻底偏离了方向。 那一日后,世间再无林若此人。 林若消失的第二日,原齐王李元吉上书陛下,说身体已然康复,不日即可启程前往巴蜀,临行前愿与同胞兄弟一聚,李渊自无不允。 数日后,李元吉二十寿辰,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应约而来,酒到中旬,李建成和李元吉忽然吐血倒地。幸好李世民早便被林若警告过,且他又从云娇娇口中得知“未来”可能发生中毒之事,遂随身带了一颗解毒圣药,当机立断给李建成服下,又立刻灌了绿豆汤和鸡蛋清解毒,这才撑到太医赶到。 太医赶来,虽救了二人性命,但李元吉却因中毒过重,健康尽毁,这辈子只能躺在床上度过。 一场酒宴,两人中毒,一人无恙,所有怀疑的目光都落在李世民身上。李世民进宫长跪哭诉,又自请除爵,迁居蛮夷之地。 李渊几乎一夜白头,人人都道是李世民所为,他却不敢信,若凶手果然是李世民,他只有一颗药,救的为什么不是已经被废的李元吉,而是太子李建成?毒杀一个毫无威胁的李元吉,对他有什么好处? 更不可能是李元吉,元吉,是真的差点就死了,而现在的情景,也比死好不了多少。 但若不是他们,难道是李建成不成?他也中了毒啊……可是太医去的时候,他就已经脱离危险了,谁也不知道是李世民那颗药的功效还是他根本就…… 李渊吩咐窦承济严查此案,线索却几乎将三个儿子都牵扯进去,最后不了了之。 皇位之争,竟至于手足相残!煎熬数日之后,李渊做出惊人的决定:将东都洛阳封给李世民。 这不是分封,这是裂国! 此言一出,满朝震惊,谁也没有想到,李渊竟会做出这种决定,为了保家,宁愿裂国! 没人能形容李建成的心情,如果此事成真,他终于去了心腹之患,可是继承的江山也只剩了一半……且若是李渊故去,李世民带兵打过来,他能挡的住吗?洛阳城比长安还要坚固,且又不受匈奴等骚扰,这样算起来,李世民得的竟比他还多……而且李渊此举,分明就是不信他!若不是没有铁证,说不定现在就会废了他,换了李世民上位! 李世民则既感动又感慨,李渊对他一向冷漠,他从未想过李渊竟肯为他做到这种地步,感慨的却是林若之言:李渊果然不适合做皇帝。 对于此事,李建成沉默不语,他能说什么?同意,是不顾大局,不同意,是苛待兄弟,难不成让他主动让出太子之位不成? 朝廷上一片反对之言:开什么玩笑?好容易统一的江山,就这么分成两半?这一代他们是兄弟,也许还能忍住不打架,等下一代、下下一代呢?这是永无宁日的架势啊! 李世民再一次长跪太极宫,恳请李渊收回成命,称宁愿一死,也不愿成为分疆裂国的罪人! 在人们只以为他不过是惺惺作态时,李世民留下虎符官印,带了两百家将连夜离开长安,去巴蜀寻了一荒凉之地定居,带了家将开荒种地,李渊一连派出数番人马,传旨令他返回长安,都被其坚拒。 然而另一方面,李世民去了巴蜀半个月之后,李建成便收到李世民的一封匿名书信,要求他派魏征去巴蜀为官,否则他便重回长安。 李建成权衡再三,答应了这个条件:他原本就不相信李世民真的就这么放弃了争夺皇位,这一封信更是证实了这一点,可是他更不愿李世民再回长安——如今李渊对李世民的感官比对他更好,若李世民回来,他的太子之位就真的岌岌可危了。 反正如今魏征也不可信…… 李渊得知此事后,冷冷看了李建成好一阵,才点头应了。李建成回府之后,才终于想通李渊为何会用这种眼神看他:魏征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事,他和李世民都心知肚明,可是李渊不知道啊,魏征如今还是他东宫的洗马,李世民一去巴蜀,他便迫不及待的派魏征去巴蜀为官,李渊怎么想不言而喻…… 李建成苦笑,如今他身边人才凋零,竟连这样的事都没人提醒他一句…… 感到不顺手的,又何止是他,以往李渊有裴寂、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等协助他打理朝政,他自己逍遥后宫,偶尔出门来个风流艳遇,好不快活。可如今裴寂死、世民走、元吉瘫,唯有一个李建成,却仿佛能力大不如前…… 却不知是果真不济,还是…… 短短一年,李渊却仿佛老了十岁,又到五月,天气酷热,李渊令李建成留守长安,自己前往仁智宫避暑。 这一年来,为应对李世民的随时可能的反扑,李建成一直暗中积累力量,拉拢朝臣、私募勇士、召集骑兵,此刻趁李渊离京,便指使郎将尔朱焕和校尉桥公山将盔甲赠给幽州守备杨文干。谁知尔朱焕和桥公山竟中途去了仁智宫告发此事,说李建成指使杨文干起兵。 李渊大怒,借口别的事召李建成上山,消息却早一步传到李建成耳中,说李渊已经知道杨文干之事,要骗他上山诛杀。 李建成大骇,在拼死一搏和上山请罪之间犹豫良久,最终还是决定主动上山请罪,不想刚走到半路,却传来杨文干起兵的消息……却是杨文干得到消息,说是事情败露,太子不得已起兵举事,他才急忙响应。 李建成气的吐血,如今不起兵也得起了,然而在李渊早有准备的情况下,李建成那点兵马如何能成事,不过半月,李建成便跪在了李渊面前。 李渊已经气的吐血昏迷了一次,却终究还是舍不得杀他,当即废了太子之位,圈禁别宫。 圈禁当日,已经恢复齐王之位的李元吉令人将他抬到李建成面前,大笑三声,道:“当日你陷害我之时,可想到过今日?” 李元吉回府当晚,便吐血而亡。 直到此刻,被林若“无情抛弃”的林川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林若一定要将李元吉留在京城。裴寂之事,李元吉自认是被李建成所害,以他的性格,这一口是一定会咬回来的。 李建成也终于明白这局是何人所布,也只有对他了如指掌的李元吉,才有能力给他下了这么大的一个套。可如今李元吉一死,他是百口莫辩,其实李渊便是信了他又如何?长林军是他的人,杨文干是他的人……他们终究是反了。 李建成既废,唯一的太子人选自然是李世民,若换了往日,李渊或者会考虑从庶子中挑一个继任,可如今他委实没有精力再培育一个合格的继承人出来,而且李世民当初连洛阳都不要,放弃一切离开长安,怎能让他不感动?太子人选,非他莫属。 遂直接封李世民为太子,并派出仪仗迎太子回京,李世民回京一月,心力交瘁的李渊想起林若当初的话,索性直接禅位于太子。 秦王李世民登基之日,在登基大典上连发十誓,并将亲手写的废位诏书交与李渊,称自己若违此誓,请废之。 此举传扬出去,天下震动。有避位之举在前,又有此誓再后,李世民登基方一日,明君之名天下传。 贞观之治今日起。 —— 林若站在山顶,看着底下的欢腾火舞,耳边仿佛能听到一阵阵的欢声笑语, “我算了很多遍,这大唐盛世要持续两百年才会缓缓衰减……”林若道:“却不知我这次的卦准也不准?” 林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说话的对象,自然是那本“妖书”。他的话音刚落,“妖书”上便显出一个“准”字。 “也只有你说我准了,”林若叹气:“做了一年的职业卦师,我自认水平算是不错了,却依旧是骂我骗子的人更多些……早知道就该应了秦王,去做个国师,看他们还敢不敢说我不准!” 这次没有得到回答,他也原是自言自语的成分更多些,又轻叹一声:“这个世界,真是让人不爽啊!” “若是真正的乱世倒好了,强者为尊,心有不平时,也可挥舞长剑肆意砍杀,又何至于像如今这般,发泄一通心中的怨气之后,只能灰溜溜的离开,以免对它的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林若低语道:“便是有再多的不满,又能怎么样呢?难道能将这大唐江山也推到重建不成?且不说刚刚经历过杨广暴政和战乱之苦的百姓能否承受,便是建了,我也未必能比李世民做的更好,何苦来哉……” 听到他的叹息,妖书上又出现一行字:“任务完成,是否主动回归?” 林若的目光一落在“回归”二字上,无数记忆便纷涌而至,周围的空间一顿扭曲动荡,林若忙伸指按住眉心,片刻后才平复下来,道:“再过几日,伯父那一对龙凤儿也该出生了吧,待我给他们送了见面礼再走。” “是否搜寻小书灵魂?” 林若摇头道:“小书此生,从不曾有过真正的幸福,才会觉得有我为主,便别无所求……他该享受的,是自由自在的人生,而不是生生世世成为谁的附庸。 “便当我自作主张替他做一次决定,如若有缘……”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化为一声轻叹。 第96章 世界五(1) 林诺坐在桃花深处的凉亭中,手里捏着酒杯,嗅着酒香却没有喝:“关于云娇娇的事儿,猜我倒是可以一猜,但打赌就不必了……说的好像你有什么东西可以输给我一样。” 晋江123站在一旁扮作倒酒的小僮,闻言不忿道:“其实算起来应该是我吃亏才对,因为不管你猜对猜错,最后都能从我这里得到答案,但是你若是猜对了,就不用付任何报酬。” 林诺道:“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一切,不正是你该做的事吗?而且我何尝说过想知道她的事?” 晋江123一噎,恼道:“难道查询万界不需要能量的吗?” 林诺摇头失笑,道:“你确定自己不是在用已经掌握的信息,来敲诈一些额外的能量?” 晋江123被说中心思,恼羞成怒道:“你不想知道就算了!” 林诺也不生气,笑笑道:“云娇娇啊,应该是嫁人了吧?” 是女人当然会嫁人,这算是什么答案?晋江123瞪大眼睛便要反驳,林诺侧头看了他一眼,道:“我记得上个世界的时候,你曾提醒过我,以爱情为主导的世界,如果主角的爱情和婚姻没发生改变,就算我毁灭世界,任务也依然是失败的。 “这一个世界依然是以感情为主线吧?离正文剧情结束还有两年的时候,你便提醒我任务完成,而此时李世民继位已经数月,所以应该是云娇娇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最大可能当然是嫁人,当然嫁的绝不会是李世民。” 晋江123反问道:“为什么不会是李世民?瞎子都能看出来她喜欢的是李世民。而且她身份特殊,若她有意嫁给李世民,应该不会被拒绝……由妻变妾,也算是颠覆剧情吧?” “李世民应不应且不说,”林诺道:“云娇娇绝不会做出这种选择。那丫头,傲气着呢!如果谁都不知道她的来历,她或者会屈从于心中的感情,也顺应这个时代,不顾一切的雌伏在喜欢的人脚下。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的身世不再是深埋在她一个人心里的秘密……她为她生活过的时代而骄傲,所以她不会做出她认为会令她的世界丢脸的事情——她便是一辈子不嫁人,也绝不会嫁给有妇之夫,更别提给人做妾……这种骄傲和坚持,对她而言比爱情更加重要。” 说完将一缕能量弹入晋江123的眉心。 晋江123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不想竟还能得到好处,顿时眉开眼笑,道:“你说的不错,云娇娇的确没有嫁给李世民。她被李世民认做义妹,封了郡主……她自己挑了一个校尉做郡马,任务完成的那天正是他们的新婚之日。” 说完见林诺依旧看着他,不得已抽出少许能量查询后事,继续道:“前三年的时候,两人很是恩爱,其实三年后也依旧恩爱,只是她的郡马犯了男人的通病,被一个青楼绝色吸引,共度了几次春宵。云娇娇知道以后,不顾郡马百般央求和众人劝慰,毅然和离,并说出‘我对你忠贞,你也必须对我忠贞’的话来。 “她的话在那个时代当然是离经叛道的,不知被多少人口诛笔伐,但因为她发明的新式耕犁、水车、火药等对大唐居功至伟,所以不管有多少人非议她,也丝毫没能动摇她的地位,甚至她的话被一些大唐贵女奉为箴言,不少人在成亲前,也会对男人提出‘忠贞’这一条件…… “她后来又嫁了一次人,是工部的一个小官,有一双巧手,很懂得将她那些连她自己都讲不太清楚的东西变成实物,他们过得很好,还生了几个和他们一样喜欢异想天开的孩子……哦,对了,她还办了一所学校…… “贞观二十年,李世民提出要将她的画像挂在凌烟阁的时候,满朝文武没有一个人反对。” “这样很好……”林诺点头道:“那丫头的性格,原本就不适合当什么皇后。而且好容易穿越一次,若只去当个皇后,享一世荣华,岂不是太暴殄天物了?” 晋江123继续道:“林博远、魏征的画像,也一样挂在了凌烟阁——李世民登基后不久,林博远就进了户部,十年后官至户部尚书,最后在宰相之位上致仕。” “嗯,”林诺道:“这也很好。” 没有他的世界,大家都活的很精彩,这样很好,他实不愿他所过之处,只留下满目疮痍。 “李世民励精图治、克己复礼,大唐在他的治理下强横一时、威加四海,在他的约束下,皇室也颇为规矩,再无奢靡淫乱之风。他在位四十余年,做的最靡费的事情,就是修了一座宛若仙境的若安宫,声称是大唐国师的住所,然而谁也不知道,大唐的国师到底是谁,或者大唐到底有没有国师……李世民六十五岁寿诞之日,将皇位传太子,太子同样写下退位诏书,发下重誓后登基。而后李世民便开始游历天下,四处打听哪里有神算出没……” 见林诺已经兴趣缺缺的低头翻看万世书,晋江123悻悻然闭嘴。 林诺在看这段时间的任务记录,大约是有了金手指的缘故,这次晋江123寻找的任务者成功率还不错。陆瑶也成功的完成了一次任务,反馈而来的创世之力虽然和林诺自己任务所得相比依旧微不足道,但比其他人要多的多。 作为万世书的智能系统,晋江123当然知道林诺在看什么,得意道:“看,有专业的轮回者好处多多吧?咱们干脆别这么挑了,先收了大不了看不顺眼的时候再丢出去就是了……” 万世书上申请的候选者足足有十几个之多,晋江123道:“这次凡是任务成功的,我都问了下,只有一两个重生者选择投胎转世,剩下的全都愿意成为轮回者……当然收不收还是看你。” 又道:“任务之前,我就先警告过他们了,所以都规矩的很,没有敢将世界当成游戏大肆破坏的。” 林诺嗯了一声,大致查看了一下他们的任务过程,挑了三个人收下,晋江123有点嫌少,噘着嘴,但没敢说什么。 其实这三个林诺都收的有些勉强,只是他的世界如今正在演化时间法则,所需的创世之力极大,若他再不开源节流,等时间法则演化出来,他的世界只怕被消耗的连立足之地都没了。 除此之外更让林诺失望的是火儿,或者是因为大唐世界的等级不高,又或者他待的日子太短,火儿的成长极为有限。照这样下去,火儿想在他的世界活动自如,不知道还要多久。 将待选的世界大略看了眼,林诺有些无奈的放下万世书:“就没有等级高一些的世界?” 晋江123道:“当初你经历的第一个世界已经是等级最高的了,火儿在那个世界孕育千万年,又得你凤凰火相助,才有了一丝灵智,它在低等世界成长速度可想而知……可越是高等级的世界,越是稀少,莫说最高等级,便是次一级次几级的也难得遇到……不过……” 他思索了下,道:“现在倒是有个偷渡的机会。” “偷渡?” 晋江123操控万世书翻开一个世界,道:“你看。” 林诺讶然道:“网游?”网游世界,怎么看等级都应该不会太高才对。 晋江123解释道:“这个世界看似网游,但隐藏的背景却是仙侠。像这种情况,创世系统不可能真的耗费巨大能量创造出一个庞大的仙侠世界来,只会将它挂靠在某个现有的世界上。 如果创世成功,这两个世界会合二为一,若是失败,新的世界会被切除重来……这种世界反馈的创世之力往往不算多,但火儿在里面成长的速度却和仙侠世界中是一样的,甚至它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行动,而不必再藏在你的灵魂中。” 林若点头表示明白,开始查看剧情。 这是一个屌丝逆袭的故事,男主霍阳在游戏中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得一件神器,但还没摸索出用法,便被觊觎神器的人围攻而死……他爬出维生舱,正懊恼半年的努力付之一炬时,忽然发现不对——他竟然莫名回到了十年来,也就是游戏开服的前一天! 而后霍阳依靠先知先觉,比所有人都快了一步成长起来,收小弟,建工会,一路横扫各大势力,成为游戏中的第一人,并且通过带着他重生回来的神器,慢慢明白了所谓的游戏世界的真相。 最后的番外则是霍阳脱胎换骨,超越所有人,成为了真正的修真强者。 “这个世界又是怎么失败的?”这个番外不算离谱,按照剧情一路发展下去,他成为修真者是妥妥的事儿,按说不应该失败才对。 “还没有失败。” “嗯?” 晋江123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当初你经历的第一个世界不是也没有失败过吗?因为那个世界太重要,为了保证第一次就创世成功才把你弄进去,这个世界也是一样,目前还没有失败过。” “也就是说,我去了就算什么都不做,它也很有可能会成功。” 晋江123点头,道:“而且还有可能因为你做了什么,反而创世失败。” 它顿了顿,道:“所以我建议你去了以后什么都不要做,反正这个世界成功的希望很大,你只要在里面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帮助火儿的目的就达到了。若是想颠覆它反而不妙——这种世界,正文时期创世系统的看护是很给力的,你抢了男主这个机缘,他很快就会得到另一个,反而是你,说不定会被随便刷出来的高手,吹口气就灭了。” 林诺讶然道:“难得你这次竟然不缠着我完成更多的任务,反而一心一意为火儿着想起来。”若换了以前,这样的世界它该会想尽办法藏起来,不让他进去捣乱才是,哪里会管什么火儿的死活? 晋江123冷哼道:“那是因为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晋江123咬牙道:“以前是你完成的任务越多,我得到的好处就越多,我当然要督促你做任务……可是现在我忽然发现,让你高兴我才有更多好处可拿!” 林诺摇头失笑,道:“你这小厮实在太过迟钝,竟然到现在才有这种觉悟。” 晋江123不理,干咳一声道:“你这次替换的人性格坚韧,直到最后一刻才放弃所有希望,那个时候他的戏份也结束了……总之你去了之后,离主角离得远远的,自己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就好——就当度假了!” “我尽量吧!”林诺叹道:“你别忘了,我进去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不是现在能决定的。”当初他进大唐世界时,还准备帮助李建成去对付李世民呢,最后反倒是坑倒了李建成、李元吉一把,成全了李世民。 低头又去查看他即将替换的人,那是一个名为夜阑的少年。 这个世界医学发达,胎儿从开始孕育时起便有各种免费的检测,若有不正常的孩子,四个月前就会拿掉,所以几乎不会有先天不足的孩子出生——甚至有钱人家还会花大价钱进行基因筛选,以获得最优秀的子嗣。 但夜阑却是一个例外,他是个盲人。 若只是眼睛出了问题还好,可以装电子眼接驳视觉神经,可是夜月却是视觉神经发育不全……这样的孩子,按说还在胎儿时期就该被淘汰了,可夜阑是遗腹子,有个因为失去丈夫而变得偏执的母亲,硬是不顾一切将他生了下来,可生下孩子不久,她又因为不能接受夜阑的残疾郁郁而亡。 在这个几乎人人都健康聪明的世界,先天残疾的夜月无疑是个异类,加上赤贫和孤儿的身份,他过得日子可想而知。 然而十五岁的某一天,当他再一次被人刻意绊倒时,有人将他扶了起来,这个人,便是霍阳。 霍阳前世就听过夜阑的名字,一个双目失明几乎从不说话的孤僻少年,却是游戏世界中最可怕的刺客。因为双目失明这个特征几乎是独一无二的,是以霍阳轻易就找到了他,并获得了他的信任。 游戏内外,霍阳都对夜阑极好,夜阑也对霍阳言听计从。 然而好景不长,游戏开服一年之后,一个叫景言的找上夜阑,告诉他只要他参加自己的队伍去探索一个秘境,不管成败,事后都帮他在游戏中重见光明。证实景言的确有这样的能力之后,夜阑几乎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作为一个盲人,谁能拒绝这种诱惑?更何况条件还如此简单。 谁想到了秘境中心,他们却和霍阳的队伍不期而遇,夜阑凭着听风辩位的本事,成功拿到了那个小巧的铃铛,在霍阳等人如烈火一般的眼神中,他将铃铛交给了景言。 对夜阑而言,他和景言之间早有约定,且是景言的队伍一路将他带过来,东西自然也该交给他,但在霍阳等人眼中,他的行为无疑是背叛。 夜阑不善言辞,几番误会之后便是分道扬镳。霍阳还好,他的一些兄弟却甚是不忿,闯入现实夜阑家中,将霍阳送给他的维生舱搬走,又故意损坏了他的登陆器。 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抢劫,但夜阑想都没想过报警的事儿,而是为了那一线光明,将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换来一个新的登陆器。他刚进入游戏不久,就遇到同在一所孤儿院长大,后来又同在霍阳手下做事的女孩,那女孩劝慰他一阵后离开。 女孩离开不久,夜阑便遭遇袭杀,他最擅长的隐匿之术却莫名失效……夜阑死亡后又被堵在复活点,连杀十二次。 夜阑被强制下线后,只觉得头晕眼花、两腿发软,他认为是他在没有维生舱的情况下长时间游戏所致,遂强撑着出门领取免费的营养剂,不想路上又遇上霍阳手下,他们将夜阑的登陆器扔进水里后一哄而散。 夜阑下到水里足足摸索几个小时都一无所获,最后晕倒在湖边被人送进医院。霍阳被医院的人当做夜阑的亲友找来,他替夜阑交了住院费,又扔给他一个新的登陆器,说了句“我对你仁至义尽,从此再无瓜葛”之后,便转身离开。 夜阑握着登陆器,听着霍阳的脚步声远去,默默无语。 从他将东西交给景言的时候开始,一切都发生的太快,接踵而来的争吵、冲突、死亡……激烈的可怕。夜阑甚至直到此刻都还是茫然的,他依旧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了,这到底是为什么? 他安静躺了一个小时之后,再度登入游戏,至少游戏中,还有一线光明在等着他…… 然而等着他的,并不是什么一线光明,而是晴天霹雳:他因为死亡次数过多,已经失去了游戏资格,根本无法登陆。 夜阑再也没有醒来。 他甚至不是自杀的,就那样自自然然,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第97章 世界五 (2) “小兄弟,我叫霍阳,你呢?” “哈,你没有哥哥,我也正好也没有弟弟!你说这算不算是缘分?” “你错了,夜,有你这样的兄弟,才是我的福气……” “我们兄弟齐心,一定能在这个世界闯出一番天地来,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我们的人,只能抬头仰望,才能看见我们的背影!” “夜,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只有你才是我最信任的人……你是我弟弟啊!” “夜……” 那个人爽朗的声音在脑海中回响,却没有如往日一般给夜阑带来无尽的温暖,夜阑扶住路旁的广告牌,弯下腰,逃避从身体最深处溢出的冰冷和疼痛。 “夜阑!阳哥对你这么好,你竟然背叛他?” “一年多了,就算养条狗都该养熟了,你他妈的连条狗都不如!” “啧啧,你竟然还用着阳哥送给你的东西?夜阑……稍微要点脸吧!” “……” 夜阑第一次痛恨自己过耳不忘的记忆力,习惯性的握住挂在胸口的登陆器,想要获得少许力量,脑海中却又传来霍阳冷冰冰的话语:“我对你仁至义尽,从此我们再无瓜葛!” 再无瓜葛…… 夜阑触电似的松手,弓下身子剧烈的干呕。 夜阑,夜阑,是你太贪婪…… 以前冰冷黑暗的世界还没有待够吗?既然找到那一丝温暖,就该牢牢抱住才对,为什么还想要光明,为什么还想要看这个世界一眼,为什么还想要看看那个人的样子…… 是你太贪婪! 都是你太贪婪! 夜阑死死抓住广告牌,抗拒着不让自己蜷缩成一团。 不过是,重新回到那个世界罢了,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冷一点黑一点孤单一点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有什么了不起! “哈,看那是谁?瞎子又出门了呢!” “喂!瞎子,又出来领救济呢?怎么,你那个便宜大哥不要你了,不养你了?” “……” 属于儿童或少年的声音七嘴八舌的响起,那是住在夜阑附近的孩子,夜阑从小就在他们的嘲讽捉弄中长大,此刻再听到他们刻薄的声音,竟宛若救赎。 这一片是政府安置房,住在附近的孩子,家境一定好不到哪里去,如今几乎全民都在玩“仙域”,他们在这种时候出门闲逛,说明家里没有能让他们长时间在线的维生舱……夜阑以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此刻脑海中却自自然然冒出这个念头。 “喂,瞎子,你是瞎子,又不是哑巴,怎么连话都不会说了?” 夜阑心中渐渐平复,慢慢直起腰,转身面对那群少年,平静开口:“我今年十六岁。” 对面安静了片刻以后,传来一阵哄笑:“原来没有变成哑巴,而是变成傻子了,傻子,谁问你今年多大呢!” 夜阑依旧安静,道:“我今年十六岁,吃救济也好,被人养也好,不丢人。” 夜阑的意思很简单,他是未成年人,属于被抚养阶段,不管是被谁抚养,他都不丢人。 但这句简单的话,却触动了这群少年的某根神经,让他们暴怒起来:“瞎子,你他妈的是什么意思!你说谁丢人!” 在这个彻底告别了饥饿的时代,国家不会让任何人饿死,却也绝不鼓励懒惰,所以即便是完全没有收入,也能吃饱穿暖有地方住,但吃的是只有淡淡咸味的营养剂,穿的是四季如出一辙的制服,住的是只有卧室和浴室的狭小空间。 在这个失业率与科技同步提高的社会里,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人过着这种日子——其中就包括这些孩子的父母。如果夜阑能看得见,就能发现这群孩子或少年们,穿着和他一模一样的制服。 同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只能在夜阑的身上找到少许优越感,甚至有时候,他们还会羡慕夜阑,羡慕他是个孤儿,羡慕他是个瞎子。 这个时代,成年的标准依然是十八岁,但因为寿命的延长和科技的发达,大多数专业技术型的工作起码要经过二十年的学习,研究型工作就更别提了。前十二年的基础教育是免费的,所有人都能参加,但后面八年甚至更长的专业学习,却不是只靠救济金过日子的家庭所能承担的。所以他们的未来,运气好找一个最廉价的工作,运气不好就只能如父母一般,吃一辈子的营养剂——当然他们也可以利用网上的免费资源自学,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毅力和天分…… 夜阑作为孤儿,国家会一直承担他的学习费用,并在他二十八岁之前,每个月发放一些“零花钱”——这些零花钱,虽然只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但却比成人失业者得到的救济金要多上近十倍。而他们这些有父有母的,却只能靠着身份证,多领一份免费的营养剂和衣服,和父母一起,分享那少得可怜的救济金。 若不是每个平民都可以免费领取一个“异域”的登陆器,他们现在连游戏都玩不起! 可夜阑这个瞎子,就算他成年了,也能额外得到比救济金多两倍的残疾人补贴! 这才是他们看夜阑不顺眼的真正原因——凭什么一个孤儿、一个瞎子,日子却过得比他们还要好! “我告诉你!”一个少年愤然道:“你少得意,我爸爸已经在‘异域’里找到了一份矿工的工作,每个月的收入不比做店员差!而且我也进了玲珑阁,每个月都有补贴可以拿!” 得意?夜阑不知道这少年从哪里来的“得意”两个字的结论,听到后面却有些茫然:游戏里的工作? 他知道网游里是可以挣钱的,打装备或者屯货物,但是,怎么会有矿工这样的工作?而且还收入不菲? 玲珑阁……他记得是一个公会的名字,还和他们旭日盟打过架。 原来玲珑阁会给普通的公会成员发补贴吗?不知道旭日盟是不是也这样。 他这一年来,一直待在霍阳身边,有时候冒险回来,霍阳也会说分他一些收入,但因为他身上的装备和技能书都是霍阳提供的,他没少听霍阳底下的人说这些东西如何如何珍贵,竟然便宜了一个瞎子什么的。夜阑自知若不是这些东西,他根本毫无用处,他已经欠了霍阳许多,如何还肯要他的钱? 每到这个时候,霍阳便爽朗一笑,道:“行,哥给你攒着,什么时候要用了就说!” 想到霍阳,夜阑心中又是一阵酸楚,不再说话,低头前行。 “喂!老子跟你说话呢!” 方才说话的少年骂了一声,见夜阑恍如未闻,顿时大怒,冷笑一声,右脚熟练的勾了上去。 夜阑脚步微不可查的一顿之后,如常一般迈了出去,下一刻,有杀猪般的尖叫响起:“脚!脚!我的脚断了!妈呀,疼啊!疼!” 夜阑踉跄了一下后站稳,绕过地上打滚的少年,又继续前进。 “喂!”身后传来愤怒的叫声:“你有没有公德心?没看见他受伤了吗?踩了人就想走?” 夜阑平静道:“我是瞎子。” 瞎子看不见,你也看不见吗? 将脚伸到瞎子的脚下,别说踩伤了,就算踩断了,也是活该。 他莫说回头,连脚步都不曾停下,身后一阵大骂后,紧接着是风声灌耳,夜阑想也不想,身体微侧,呼啸而来的足球贴着他耳边掠过,不知道在前面砸碎了什么,传来清脆的碎裂声。 身后的那群少年顿时惊慌起来:“糟了,怎么办?怎么办?” “跑,快跑啊!” “到处都有监控,怎跑有什么用!” 少年们的声音中都带上了哭腔,不管砸坏了什么,都是要赔的,这一砸,很可能家里几个月的救济金就全没了。 —— 仙域中,经过一年的建设,旭日盟的驻地已经颇具规模,但同现实的高楼大厦相比,依旧简陋如原始部落,霍阳此刻就坐在旭日盟最高的楼顶上,看着夕阳西下——那颗太阳,比现实世界要大的多,也漂亮的多。 风声起,霍阳一伸手,接住飞来的酒坛,关白提着另一坛酒跳上楼顶,道:“阳哥,别想了,错过这次,以后说不定还有更好的机会,凭阳哥的本事,入仙门是迟早的事儿。” 霍阳苦笑一声,心中再度涌起强烈的不甘:前世十年,十亿玩家中得入仙门的不过百人,仙门可不是谁的势力大、谁够狠就能进的,错过这次机缘,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不入仙门,就算看起来再怎么风光,也不过是不入流的小人物罢了。 关白见状,冷哼一声道:“都怪夜阑那个叛徒,若不是他,这次进瑶天的就是阳哥你了!我旭日盟也已经成为天下第一大工会!” “行了,”霍阳打断道:“别提他了,他只是……不知道那东西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罢了……” 他声音渐渐低沉,淡淡一笑:那东西意味着什么,何止夜阑不清楚,你们又何尝清楚?有些事情,便是再好的关系,他现在也是不敢说的。 拍开酒坛的泥封喝了一口,道:“这件事就这样吧,你们也别再找他的麻烦了,否则若是被他杀了,我可不会帮你们报仇。” 苦笑一声,又叹道:“也许我本来就不该把他绑在身边……机缘这东西……”说不定前世这个时候,那孩子已经进了仙门了,可如今,却依然一事无成的跟在他身边…… 霍阳没把话说完,又狠狠灌下一大口酒。 关白冷哼一声,道:“阳哥你到现在还替他说话……叛徒就是叛徒,有什么好说的?他说景言答应让他重见光明,简直放屁!他视神经缺失,根本就不可能感受到光线、色彩之类的东西,连医学专家都没办法的事,一个破游戏就能治好他?他是猪吗,这种话也会信?根本就是在狡辩!” 霍阳一阵心烦意乱,打断道:“行了,别说了!” 关白悻悻然闭嘴,霍阳再次道:“我说了不许再找他的麻烦,你别把我的话当放屁!” 见关白神色有些不对,霍阳脸色一变,道:“你们是不是做了什么?” 关白嘴唇动了动,霍阳怒道:“说啊!你们是不是做了什么?” 关白嗫嚅道:“小六他们……去把他洗白了……” 霍阳一跃而起,揪住关白的衣领,面色狰狞,怒喝道:“你说什么?!” 关白也恼了,怒道:“他的装备和技能,哪样不是我们给他弄来的,他既然背叛了工会,这些东西我们收回来有什么不对?” 霍阳厉声道:“这些东西难道不该给他?哪次探秘他不是冲在最前面,哪次杀敌他不是最多?” 关白吼道:“你要把听风辨位和绝杀剑诀给别人,谁不比那个瞎子强!” 霍阳手一紧之后又慢慢松开,缓缓点头,声音低沉:“原来,你是这样想的,你是这样想的。” 关白自知失言,但现在话已经出口,索性豁出去了,道:“大家谁不是这样想的!他一个瞎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用操心,连出门都要人领着,凭什么什么好东西都是他的?公会里看他不顺眼的,又何止我一个!” 霍阳已经渐渐冷静了下来,对他的话充耳不闻,问道:“你们杀了他多少次?” 关白见他这副模样,反而有些怕了,道:“没怎么数……十来次是有的吧,那傻小子也不知道主动下线去避一避,最后好像是系统强制下线了……” 强制下线! 霍阳狠狠一脚踹过去,关白从房顶摔在地上,血都掉了一半,忙吃下一颗药:“阳哥!” 霍阳落在他身边,又一脚踹了上来,双目赤红,大吼道:“我有没有说过他是我弟弟?我有没有说过?!” 一连踹了几脚,便被屋内赶来的人紧紧拽住:“阳哥!你疯了!” 霍阳一把甩开身边的人,大步向外走去。 “阳哥,”关白忙爬起来跟上,道:“阳哥你要是心疼那小子,让他再进会,我们再帮他练起来就是了……大不了再砸点钱买点好的技能书……” 话未说话,便被猛地转过身来的霍阳吓了一跳。 霍阳定定的站了好一会,才惨笑一声:“他不会回来了。” 也……回不来了。 —— 简陋狭小的房间中,夜阑坐在陈旧的单人沙发上,用毛巾擦着半干的发,渐渐的动作慢了下来:为什么一个游戏,会有死亡次数的限制?甚至惩罚不是删号重来,而是直接不能登入游戏……难道游戏商和钱有仇? 夜阑打开手腕上因洗澡临时关掉的智脑,命令查找相关内容,得到的官方解释是,因为该游戏过于真实,为了玩家的身心健康,所以设定了保护机制。 底下的评论是一片要求放开限制的哀求叫骂,夜阑也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譬如也有军人参加游戏,而且他们的登陆器似乎不一样,死亡上限也有,但是高很多。 此刻若是有人在场,只怕要被他的“浏览”方式吓一跳:普通人看书或浏览网页,目光一扫而过,很快就能找到目标,但夜阑只能靠自己的耳朵一一去听,虽然有智脑辅助筛选,但依然比普通人慢了许多倍。为了能稍稍跟上旁人的速度,他一开始让智脑将两个内容一起阅读,然后是三个、四个……十几年刻意锻炼下来,如今智脑二十多个评论一起念,听在旁人耳中只怕是一片闹哄哄的杂音,夜阑却不仅能听清,更能将内容记住个七七八八。 “叮!”嘈杂的声音中夹杂了一声信息读取声:“收到霍阳转账联邦币50000元,是否接受?” 夜阑顿时愣住,连叫停智脑都忘了:不是说……再无瓜葛吗? 下一刻,又有新的信息进来,是霍阳的声音:“钱以后我会每个月给你打入账户,维生舱我也给你定了新的……异域玩不了,还可以玩别的。” 夜阑忽然有点想笑,眼睛却酸涩的厉害,他低头笑了笑,道:“否。” 片刻后,霍阳的电话进来,因夜阑之前的设定,智脑默认接通,霍阳的声音响起:“夜,别这样,之前是我说错了话,以后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你,咱们还是兄弟……” “对不起,”夜阑打断他的话,安静了片刻后,才道:“我胆子小。” 对不起,这样的疼痛,我再也没有胆量……再来一次。 电话对面沉默了许久之后,才传来低低的三个字:“对不起。” 第98章 世界五 (3) 挂断电话,夜阑呆坐了片刻,又习惯性的将登陆器按向眉心,耳边再次传来登陆失败的提示音。 放下登陆器,夜阑有些无所适从,这一年多来,他在游戏里或者听从霍阳的安排跟着人去探秘、打架,或者不断的练习技能,从来不必想他现在该做什么这样的问题,现在却有些茫然了。 在玩游戏之前,他似乎也没想过这个问题……那个时候,他在做什么? 是了,学习。 他差点忘了,他还是个学生。 这个时代的学校,有实体和虚拟两种,实体学校费用高昂,每个学生都全天住校,有老师专门指导并照料食宿。虚拟学校则存在于网络中,学生通过智脑观看直播、视频和文字资料等自学,通过作业、考试、实习等获得学分,学分够了则自动获得学历证明……政府并不强制所有人都入学,但是没有完成基础教育的人,将不能获得任何工作,成年以后也没有救济金发放,所以就算最顽劣的孩子,也会尽力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基础教育的学历。 夜阑不知道其他人完成基础教育要花多长时间,他自己因为目不能视,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学习,在十二岁从孤儿院搬到政府安置房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基础教育,并拒绝了音乐学院的邀请,考入了医学院。 医学院的学习时限长达十五年,这十五年期间,学员只要每年交够了学费,就可以使用学校一切教学资源,并不存在什么专业之分。只要你愿意,可以同时学习所有科目,但每个岗位都需要从业证明,而从业证明则在你完成指定的诸多科目之后自动获得——专业院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冲着从业证明来的,获得一种或几种之后就会申请毕业。当然,若是十五年你依然一无所获,将会两手空空的被强制毕业——然而这个时代根本不存在毕业证这种东西。 在医学院,夜阑依然是个异类,因为几乎所有的从业证明中,都包含几种他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科目,而且因为眼疾,就算他获得从业证明,也不可能真的获得相应的工作,但他依旧比所有人都学的认真,获得了比任何人都多的学分……因为除了学习,他几乎无事可做。 现在似乎依然如此。 “接通校园网。” 校园网一开启,就有滴滴的提示音传来,夜阑读取后,微微有些愣神:他的辅导员让他尽快联系她。 因为学校的高度智能化、自助化,辅导员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很多人读到毕业,对辅导员也是只知其名不见其人,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辅导员会主动找他。 连通视讯后,一个温和的女声响起:“夜同学你好,我是你的辅导员刘莹,你已经一年多没有登陆学习了,是在游戏吗?” 夜阑嗯了一声。 刘莹道:“我了解你的情况,按说你能在游戏中找到乐趣,也是一件好事,但我还是想劝你,先不要彻底放弃学业的好。” 夜阑微楞:他什么时候说要放弃学业的? 刘莹一看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叹了口气提醒道:“你是不是忘了,你已经一年多没有获得学分了——再过三个月,就到了交明年学费的时间了。如果你这一学年没有获得任何学分,政府部门会认定你已经放弃学业,将会停止支付你的教育费用。要知道助学经费一旦停止,就不会再恢复……你真的确定要彻底放弃学业吗?” 夜阑想了想,摇头。 刘莹脸上露出欣慰之色,道:“那么你需要在剩下的三个月时间内,至少获得一个学分,如果实在做不到的话,也可以办理滞学申请,只是手续有些繁琐。” 夜阑摇头道:“谢谢你老师,我会拿到学分的。” 刘莹点头,又道:“但也不要逼自己太紧,如果需要滞学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 夜阑点头,准备和刘莹告别,却听她有些迟疑道:“夜阑同学,异域这个游戏的确不错,但是也不能过分沉迷,尤其是千万不要因为是游戏,就不把性命当回事,和人争强好胜……” 夜阑听出刘莹语气中的慎重,道:“是出了什么事吗?” 刘莹犹豫了一下,道:“你是学院的学生,告诉你也没关系,但是目前这些都还是猜测,所以最好不要外传——这次的全民体检报告传到学院,我们发现有一部分人,在这一年里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经过调查,这些人大多曾在游戏中经历了多次死亡。” 她想了想,道:“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脏器、血管、肌肉上的问题,而是在免疫力、细胞代谢、反应速度、记忆力、注意力等一些非直观的能力上有所下降。他们自己只会觉得有些疲惫、精神不济,和过度熬夜差不多,但实际上就好像……好像柴油机换了汽油来烧一样,机器还是完好的,但整个都不一样了……知道柴油机、汽油机是什么吗?” 夜阑点头,近代机械发展史,他有修过。 刘莹又道:“当然这些都没有确实的证据,我也是正好有一位师兄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想要申请个项目研究一下,找我帮忙他做调查才知道的,总之……你还是注意一些的好。” 夜阑道了谢,结束通话后,就开始学习。 三个月内拿到学分对他来说并不难,而且他在进入游戏之前,已经将几门功课学的差不多了,只要稍稍复习下参加考试就行。 重新拿起书本,却发现刘莹所说的记忆力下降之类的问题完全没有在他身上出现,一年前学过的东西,完整而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夜阑听智脑读了一阵,发现完全没有必要,便直接申请考试,花了三个小时完成了四门科考试,顺利获得学分。 在网络的另一端,刘莹看着刚刚更新的成绩目瞪口呆,早知道这孩子是个天才,却没想到竟然天才到了这份上,又叹息一声:只可惜…… 夜阑又浏览了最新的神经学的研究成果和论文后,便退出了校园网,十二岁时的他之所以选择医学院,是为了冲出黑暗,但是如今看来,也许他这辈子也不可能看到医学发展到重塑大脑神经的地步……反而那一线希望,在所谓的游戏中。 还是……不想放弃,不想认命。 所以,要回到游戏吗? 那就回到游戏好了! 至于怎么回……夜阑想了想:似乎不是很难的样子。 “接通异域客服。” 女客服甜美的声音很快响起:“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助您的吗?” 夜阑道:“我昨天被人一连杀了十三次。” 女客服的声音窒了下,似乎觉得有些无语,道:“先生我很同情您的遭遇,但游戏中的一切,我们……” 夜阑打断道:“我知道你们不管这个,我只希望你能将我的话完整的转达上去。” 女客服有些勉强的笑了下:“先生您说。” 夜阑道:“我是医学院的学生,有定期检查身体的习惯,最近一次是在十天前。这十天我一直在游戏中,然后昨天我被人一连杀了十三次,强制下线后不久就晕倒了……进医院以后,我又做了一次全方位体检。” 女客服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夜阑:这什么跟什么啊,乱七八糟的!而且这种事和客服说有用吗? 只听夜阑继续道:“我需要一个可以继续进入游戏的登陆器。” 女客服心中叹气:真是客服做多了,什么人都能遇到——这是完全走火入魔了吧,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脸上依旧漾起笑容,道:“原来先生这么年轻就已经考上了医学院,真是了不起啊!不过先生您也是知道的,我们设定的这个保护机制也是为了……” 夜阑再次打断她道:“我知道你什么都做不了,所以麻烦你将我的话转告上去好吗?理我还是不理我,由他们来决定好了。还有,请转告他们,我会在晚上十二点之前上传诉状。” 顿了顿,又道:“谢谢你的服务,我会给你打满分好评的,再见。” 或是是因为最后这句话的关系,女客服终究没有把这份信息筛选掉,而是整理好上传了上去,因而夜阑得以在十一点半的时候接到了自称是客服经理的人的视讯。 简单问候几句,发现对面的少年对这些并不适应之后,中年男人便直接开门见山:“夜先生,人如果长时间处在游戏中,注意力高度集中而身体缺乏锻炼,且又在游戏中遇到重大刺激的话,身体状况下降甚至晕倒都是很正常的事。以前还是键盘游戏的时候,就已经时常有因游戏过度而猝死的案例发生了,全息游戏产生后这种情况就更多了……正是介于这一点,我们公司才会有死亡次数的限定。夜先生,很抱歉你的要求我们没办法做到,你的身体状况和游戏并没有直接关系……那两份体检表也并不能证明什么。” 夜阑点头表示赞成,道:“我知道,但是如果我的诉状和这两份体检表公布出去,会给贵公司造成麻烦……巨大的麻烦,对吗?” 一旦人们注意到这个问题,不用太多,只要有十分之一死亡多次的玩家检测出身体状况下降,就足以证明游戏是有问题的,游戏公司不仅要面临巨额的赔偿,更有被强制取缔的危险。 夜阑停了停,又道:“我不用任何补偿……只要一个登陆器。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对吗?” 中年男人有些头疼,但并不慌张,道:“这个要求的确不算过分,但是你也知道,因为死亡限制而不能进入游戏的不止你一个,如果我们对你放开限制的话,那怎么对其他人交代……” 夜阑道:“这个我想过了,你们可以对外解释说,我是被军队特招,改用了军方的登陆器。” 中年人沉默片刻后道:“那夜先生您有没有想过,真的特招进军队?据我所知,叶先生你在游戏中有一定的名气,是符合特招条件的。” 夜阑点头道:“如果你们不答应,我下一步就会联系军队。” 见这少年竟还有备用计划,中年人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那如果军方也不答应呢?” 夜阑道:“我这里准备了关于异域草药和地球古代草药的对比与联系的论文提纲,只要学院批准,就会下发经费和道具,他们在这上面一向大方……” 竟然还有计划abc……中年人算是见识到了这少年的执拗,有些啼笑皆非,故意道:“那如果学院也不答应呢?” “如果也不成,我会联系我的主治医生,因为神经系统先天发育不全的病例极少,所以我的主治医生是全国最好的神经科专家……我会告诉他,我在游戏中看见了东西,他的权限很高,一定能帮我再次进入游戏。” 中年人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些好笑道:“你的条件我知道了,不过这件事我不能直接答应你,还要和上面商量一下,最迟明天中午之前给你答案,可以吗?” 夜阑点头。 中年人抬手要关视讯,伸到一半又停下,忍不住道:“我能不能问一下,你在游戏里……到底看到了什么?” 夜阑忽然抬头,虽然明知夜阑看不见,但中年人还是感觉到莫名的压力,仿佛这少年隔着网络将他里里外外都扫视了一遍一般。 正觉得背上有些发寒,便见少年开口道:“你的反应不对。” 中年人一愣。 夜阑道:“你不是应该觉得,我所谓的看到东西,只是为了再次进入游戏而编造的吗?” 中年人冷汗刷的就下来了。 夜阑又道:“所以你的权限很高是吗?”所以要和上面商量什么的,不过是托词罢了。 中年人苦笑,道:“这件事真的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不过应该不会有问题——明天中午之前,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夜阑点头,道:“我看到一个人在练剑。” 中年人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少年是在回答他刚才的问题,末了又是一愣:“练剑?” 夜阑嗯了一声,道:“一个人,穿着一件宽宽大大的衣服,束着一掌宽的腰带,腰上还坠着东西,我说不太清楚是什么。他手里舞着一把一米长左右,两面开锋的兵器……应该是剑吧?” 中年人道:“就算是在游戏里,能让你看见东西的人也……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夜阑摇头道:“游戏里有人给了我一块玉片,让我将它贴在眉心,集中精神,然后我就看见了,并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话未说完,就听到智脑那头传来东西坠地的声音,听到夜阑将诉状公开的威胁都依旧沉稳的中年人不知道撞掉了什么,却全然顾不上,声音急促道:“你说你在玉简里,看见了有白衣人在练剑?你连他的服饰都看清了?” 夜阑点头。 “你能不能……”中年人小心翼翼道:“比划两下给我看看?” 这也不是什么为难的要求,夜阑并指为剑,道:“起手是这样的,然后……” 看着视屏中只是随手比划却难掩剑势凌厉的少年,中年人几乎激动的手舞足蹈。 夜阑比划了两招便停下,道:“还要继续吗?” 中年人忙道:“不必了,不必了……抱歉,这件事很重要,我要立刻报上去……你等我消息,千万等我消息!千万!千万!” 第99章 世界五(4) 半夜十二点,一间不大,但布置的极为肃穆的会议室中只坐了四个人,和夜阑结束对话不久的中年人坐在最下首,其余三个,除了一身军装的男人看上去只二十七八岁外,剩下两个都已经头发花白。 右下首的老人脸上带着不悦,眉心形成深刻的纹路,说话也极不客气:“所以你这么晚要求开紧急会议,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小孩子的疯话?” “不是疯话!”中年人道:“我看得出来,那孩子很冷静很理智,而且他的要求我已经答应了,他有什么理由编出瞎话来骗人?” 老人冷哼一声道:“这个年纪的小家伙,正是异想天开的时候,谁要是把他们的话当真,那才是真的可笑!谁不知道玉简是那些原住民用的东西,对我们根本没用……唯一的办法是加入仙门,才有机会改变现状!” 中年人反问道:“已经一年了,到现在有几个人加入了仙门?谁能保证派去的人加入仙门后还会将我们的事放在心上?” 老人拍案道:“那是你们选错了人!” 军装青年淡淡开口道:“不是我们选谁,仙门就会选谁。原住民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阅读玉简,玉简只有修真者能够使用……我们能引动玉简,从中看见一道白光,已经比原住民强得多了。” 中年人闻言精神大振,道:“我说过那孩子是天才!你们看看他的履历!十二岁就完成了基础教育,十五岁拿到医学院三十多个学分!别忘了,他还是个瞎子,读书只能靠听,模型只能靠摸……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的专注力和记忆力,超出常人数倍!他是天才!我们看不见,不代表他就看不见!” “而且……”中年打开智脑,一个穿着蓝色社会救济制服的少年正身体微侧,白皙的指尖在空中一划而过:“暮将军,你是练过古武的,你来说……他这是瞎比划吗?” 军装青年不语,抿着唇,目光专注的看着少年的影像。 坐在上首的老人终于开口,道:“是不是试试就知道了,有什么好争的?这和加入仙门的计划并不冲突,暮歌,这件事……” 他想了想,断然道:“你亲自去办。” 军装青年站起来:“是!” 上首的老人叹了口气,道:“如果是真的,这才是我们最大的希望……仙门终究渺茫,一进仙门……” 他摇头笑笑,没继续说下去,转而道:“今天的事,绝对不能泄露半个字!老云,我知道你希望小梦能进仙门,我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你。但如果那孩子真的……我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任何人,明白吗?” —— 盲人的世界,是没有白天黑夜之分的,尤其是一人独居的盲人。 在医院躺了一天的夜阑全无睡意,便从抽屉里取出一节藕状样的东西,开始练习把脉。这是医学院给学生发放的教具,每年的全民体检中,脉搏这一项也会被完整录入,这种“脉搏模拟器”连接网络后,可以将数据库中的海量脉象完美再现,供学生练习。 “叮铃铃”的声音将他惊醒,夜阑愣了下才想起来,这是门铃在响。 智脑的声音同时响起:“有访客,身份未知。” 夜阑道:“开门。” 所谓身份未知,不过是说他不知罢了——智能门锁自带监控,所有数据都会被同步传上网络,所以完全不必担心会出现入室抢劫杀人之类的恶性案件发生。 门口站了五个人,却只进来一个,那人个子很高,走路很快,夜阑走十步的距离,他六步就到了,站在夜阑身前,伸出手:“你好,我叫暮歌。”声音低沉悦耳。 夜阑起身同他握手:“夜阑。” 暮歌看着准确和他交握在一起的手,脸上微露讶色:这孩子,他真的看不见? 口中道:“我来给你送登陆器。” 夜阑在他手上摸索了一下才找到那枚造型精巧的挂坠,道了谢。 “你真的能看清玉简里的东西?” 夜阑点头。 暮歌道:“能现在就试试吗?” 夜阑微微皱眉。 暮歌歉然道:“这件事对我们真的很重要……我在转生大厅门口等你。” 夜阑想了想,点头:“好。” 这些人有他们想知道的事,正好他也有问题,想要问问他们。 见夜阑应下,暮歌告辞出去,反手带上房门。 夜阑重新坐下,将登陆器按上眉心,下一刻,身体便软软的伏在沙发上,登陆器从他手心滑落。 片刻后,暮歌无声无息推门而入,俯下身子将登陆器捡起来挂在少年脖子上,而后将人轻松抱起来向外走,待跨上门外悬停的飞行器后,才对守在门口的四人道:“收拾干净。” …… 虽然同样是一片黑暗,但周围所有气味和声音的消失,让夜阑知道他已经进了游戏。 忽然一个有些耳熟的童音响起:“姓名:夜阑 性别:男 年龄:16 精神力:未知 感知:未知 力量:3 耐力:3 敏捷:6 外貌:9。” 系统精灵?这是登陆器的新功能?记得上次创建人物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他只一个人在黑暗中站了一阵,就被传送到了外面。 “您有五点自由属性点可以分配,各项属性最多不超过10点,请在三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所以他上次放弃了五点属性点? “未知是什么意思?” “初始属性的满值为10,未知应该是超过满值无法测定吧?” 夜阑皱眉:“既然有满值,为什么会出现超出的情况?还有,什么叫‘应该’?” 那声音不吭气了,夜阑按照一般套路问道:“加点有建议吗?” “呃……外貌?” “为什么?” “一般来说,初始属性点达到满值不是会有加成吗?” 好不靠谱的这系统! 夜阑不再理他了:“敏捷加4,力量加1.” “那一点加力量上多可惜,外貌加一点就满值了啊!” “敏捷加4,力量加1.” “好吧,好吧……” 转生大厅的空间极为奇特,里面永远都只能独自一人,但大厅外却极热闹,不时有死亡重生者被从转生大厅里传送出来,看一眼周围的情景后匆匆离开。 一身中衣的夜阑一出传送门,就被一件斗篷从头到脚裹住,一张纸符塞在他手里,暮歌低沉的声音从极近的位置传来:“走吧!” “去哪儿?” “公会驻地,”暮歌顿了顿,道:“铁血。” 听到铁血两个字,夜阑撕开手上的纸符——他记得霍阳说过,铁血其实是由现役军人组成的,算是游戏中的正规军。他对军人两个字,还是极为信任的。 看着少年的身影消失在原地,暮歌也撕开一张纸符消失,再出现时,已经是他在铁血工会驻地的房间。 暮歌拉开椅子引夜阑坐下,道:“你之前练的是什么技能?” 这话问的有些突兀,见夜阑皱眉,暮歌又道:“练过一次的技能,重练回来会容易许多……你之前练的什么,我派人去找技能书。” 夜阑摇头道:“你不是要试玉简吗?拿来试吧。”不仅因为答应了他们,更因为他也想再次尝试下能看见东西的感觉。 暮歌苦笑道:“但我们现在没有玉简。原本存了两个,后来用来换了进仙门的名额,所以……” 他看着夜阑,夜阑虽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明白他的意思,摇头道:“我也没有。景言给我看了一眼,证明他能让我看见东西,就收回了。” 沉默片刻后又问道:“这游戏到底是怎么东西?” 暮歌道:“抱歉,在证明你能读取玉简前,我什么都不能说。” 夜阑闻言,起身道:“麻烦你派人送我出去。”既然他们想知道的试不了,他想知道的不能说,那就下次吧。 “你要去找景言?” 夜阑默然不语。 暮歌道:“你知道他在哪里?就算你以前有他的联系方式,现在删号重建,你还能找到他?” 夜阑不吭气。 暮歌道:“我有个提议。” “嗯?” “你入我铁血公会。你需要的技能书和装备,我都会给你提供,你要做什么,只要不违背公会的原则,我也会帮你,包括帮你找到景言,或者找旭日阁的人报仇……而你则在有需要的时候,参加我们公会的一些行动,我给你开五万的月薪,另外每次行动还有额外的补贴,五千至五万不等,如果你什么时候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走……你看如何?” 这样的条件让夜阑有些愕然,道:“你就不怕我是骗你们的,万一我根本读取不了玉简呢?” 暮歌微微一笑,道:“我刚刚说的,原本就是你读取不了玉简时的条件。” 夜阑一愣。 暮歌道:“你好像从来没正视过自己的价值。你是高手,高手就该有高手的价码。 “高手就算被洗白一百次,也还是高手……这个‘游戏’,高手和庸才之间,绝不是几本技能书的区别。” 夜阑不知怎的,心里有些不舒服,安静许久后,才又道:“如果我能够读取玉简呢?” “如果你能够读取玉简,”暮歌身体前倾,认真的看着夜阑,断然道:“整个铁血公会,整个游戏中所有现役军人,都会竭尽全力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唯你之命是从……包括我。” “条件?” “条件是你从玉简中读取的东西。” “你到底是谁?” “暮歌……陆军少将,暮歌。” 第100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5 “异域”很大,却并不繁华,原住民很少,也没什么大的城市。仙人远居仙山,普通人则居住在一个个相隔甚远的简陋村庄中,而玩家则根据现实中的位置,分别出生在不同的村庄……因为异域地域广阔,现实中的十多亿人口,进了异域中,却显得地广人稀。 前不久,异域各个村口都贴出告示,称灵潮东至,冲散阴霾,无瘴谷将迎来为期三个月的真正的无瘴期,又言无瘴谷内充满各种天材地宝,同样也危机四伏,让入谷探索的勇士千万小心云云。 作为玩家,怎会将危机二字看在眼里,且这个游戏又不比以前,什么东西没了就是没了,不存在重新刷新的问题,若是等着别人探索清楚以后捡便宜,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连汤都没得喝。 所以告示一出,无瘴谷的各个入口很快就聚满了人,等着瘴气散去的一刻,好进去那偌大的宝库——需知仅仅是一个无瘴谷,面积便比地球还要庞大。 山谷外的整体气氛很和谐——所有人此刻都口袋空空,杀人只有风险没有收益。 大家伙有的聚堆闲聊,有的练习技能,有的抱着图谱复习辨认那些天材地宝……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地方。 霍阳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众人簇拥下的白衣青年,淡淡道:“景帮主不是已经入了仙门了吗?怎么不好好修炼,还有闲心来凑这个热闹?” 景言嗤笑一声,拍拍他腰间挂着的银色铃铛,道:“霍盟主是不是忘了,这是游戏啊,就算入了仙门,不是一样要做任务提升实力?难不成真学那些npc,直接一闭关就是几百年?那还玩个屁啊?” 他的话引起周围一阵哄笑,霍阳唇角微勾,没有理会他的嘲笑。 他不答话,景言却没准备轻易放过他,又道:“啊,怎么没看见夜阑呢,说起来我能进瑶天真是多亏了他,还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他呢!” 霍阳神色一冷,道:“夜还是学生,当然要好好学习,哪有时间一天到晚泡在游戏里。” “是吗?”景言挑眉道:“怎么我听说,夜阑是被你的人,直接杀到删号,再也进不了游戏呢?” 霍阳冷冷道:“这是我的家事,与你无关!” “哈!当然和我无关,”景言摇头悠然道:“不过霍盟主的家法……还真是严苛啊!” 霍阳阴沉着脸正要说话,耳中听到震天动地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转身看去,只见远处有数百骑人马正疾驰而来,迅若奔雷。 游戏里拥有这样阵容的公会不少,但能拥有这样阵势的却不多,霍阳身边已经有人低呼出声:“是铁血的人!” 说话间,铁血骑士已经到了近前,齐刷刷的停下,下马……除了一人。 所有人都下马收了坐骑,唯一还骑在马上的少年就显得醒目了起来,这让认识他的许多人,都变了脸色。 “阳哥……”关白低声道:“给他牵马的人……是暮歌。” 游戏中真正实力第一的铁血公会的会长——暮歌。 霍阳定定看着越走越近的两人一马,神色复杂之极:何必关白提醒,他怎么会不认得那个人。 眼看人到了近前,霍阳抬手阻止手下跟随,大步迎了上去。 “霍盟主,”暮歌淡淡道:“我们找的是景帮主,还请你不要多事。” 霍阳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看向夜阑,道:“跟我过来!” 暮歌淡淡一笑,道:“霍盟主,夜现在是铁血的人,可不再是那个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打手小弟。” 霍阳依旧看着夜阑,道:“夜,我们谈谈。” 声音恳切低沉,带着几分压抑的痛苦。 马背上的少年终于开口:“好。” 暮歌微微皱眉,一语不发的转身扶夜阑下马,抓着少年胳膊的手还不及松开,就被霍阳沉着脸挥开。 暮歌看着霍阳抓着少年的手腕带着他走远,眼中隐隐生出几分寒意。 远处,霍阳放开夜阑的手腕,转而抓住他的肩膀,沉声问道:“你用了军方的登陆器?” “嗯。” 霍阳跺足道:“胡闹!” 夜阑默然不语。 霍阳道:“你知不知道这个游戏为什么要设死亡限制?那是因为死亡次数过多,会对身体有所损伤……严重的甚至危及性命都有可能!那些当兵的自己悍不畏死,你跟着他们胡闹什么?” 夜阑微微皱眉,依旧没有说话。 霍阳早已习惯了这少年的沉默寡言,伸手拨开他脸颊上的一缕乱发,柔声道:“听我的话,别再玩这个游戏了好吗?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 夜阑退开一步,避开霍阳的接触。 霍阳苦笑一声,叹道:“你要实在不愿意,就还是回旭日来吧,有我在,总……” “夜!”暮歌的声音响起,打断霍阳的话:“起风了,谷里的瘴气在变淡,只怕不久就要散了……等入了谷就不好找人了。” “好。”夜阑应了一声,绕开霍阳,向暮歌走去。 “夜!”霍阳伸手抓向夜阑手腕,夜阑脚下一错闪开,走到暮歌身边。 霍阳的手伸在半空,久久没有收回,脸色阴沉的看着二人并肩离开。 景言一直站在远处,看着这边的热闹,见夜阑和暮歌冲着他来了,笑道:“夜小弟没事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以后在游戏里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夜阑停下脚步,道:“景帮主,你还欠我一个承诺。” 景言愕然道:“有吗?” 夜阑认真道:“你说,只要我随你的队伍走一趟,就让我重见光明。” 景言恍然一笑,道:“你说那个啊?你不是已经见了吗?” 又道:“重见光明呢,见一眼不也是见吗?做人呢,最重要不要太贪心,你说对不对,夜小弟?” 他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夜阑却不见生气,平静道:“所以,你是准备食言?” “怎么叫食言呢?”景言啧啧道:“玉简里那道白光,不是早就给你看过了吗?是夜小弟你自己会错了意吧?不过夜小弟你也不必担心,我与你一见如故,等我在瑶天学了仙术,区区眼疾还不是手到擒来?” 夜阑抿着唇不再说话。 暮歌冷然道:“景帮主这样出尔反尔,还切词狡辩,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景言脸上笑容一敛,淡淡道:“怎么,慕会长是要打抱不平?” 暮歌冷冷道:“怎么,不行吗?” 景言脸上露出嘲讽之色,正要说话,却听霍阳的声音冷冷传来:“果然是你哄骗我兄弟,景言,今天有你无我!” 看着霍阳张开大弓对准了他,景言嗤笑一声,摇头叹道:“看来,你们还是不明白,什么叫仙凡之别。” 霍阳冷哼一声,一松手,利箭从弓弦上消失,再次出现时已经到了景言面前,深寒的白霜晚了一步才在箭尾腾起,翻腾如沸,寒气逼人。 “好厉害!” 人们的惊叹还未出口,便听见“当”的一声巨响,仿佛巨大的铜钟在耳边振响,魂魄都为之一荡,一时间头昏眼花,耳中嗡嗡作响,久久不绝。 等好容易回过神来再看时,却见景言正好端端站在原地,周围寒气弥漫、雾气升腾,却远离他三尺之外。他头顶上,悬着一只小巧的银铃,正释放出巨大的虚影罩在他身周,就是这东西,隔绝了寒气。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眼中射出艳羡之色:这就是仙家法器吧,简直太逆天了! 景言看向暮歌,笑道:“慕会长要不要也试试?” 铿然一声,暮歌长刀出鞘,夜阑却比他更快一步掠了上去,冷冷的声音迟一步才响起:“不用你!” 又是“当”的一声响,比方才小了许多,却是夜阑长剑的剑尖撞在了银铃的虚影之上……可惜连一丝涟漪都不曾激起。 景言轻笑一声,道:“夜小弟,我劝你还是省省力气吧,我就算站在这里一动不动让你打,你也不可能破得了我的防……” 夜阑不答,剑如雨下,铃声也变得急切如雨,那铃声听着不大,却仿佛直接从灵魂深处响起,听得人神摇魄荡,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了那铃声一般。 众人正心烦欲呕时,耳中忽然一静,所有声音消失,一抬头,便看见景言捂着胸口,不可思议的看着夜阑左手中的铃铛:“你……你……” 夜阑带血的长剑归鞘,道:“你既然出尔反尔,东西我自然也要收回。” 景言瞪大了眼,看着夜阑手中正渐渐由银色变为紫色的铃铛,惶然大叫:“不可能,不可能!” 夜阑并不知道手里的铃铛正在变色,淡淡道:“它如今灵性尚不如上次在秘境中时,我既然能抓住它一次,自然能抓住它第二次,有什么不可能的?” 景言不甘的化为白光消失,夜阑一挥手,紫色铃铛飞向霍阳,霍阳愣愣伸手接住,只听夜阑平静道:“不管我欠你多少,现在算是还清了吧。” 转身走向暮歌。 “夜!” 夜阑停步。 霍阳喉头动了下,艰难道:“这铃铛已经恢复成了紫色,说明现在是无主之物,谁拿着它去瑶天,都能成为瑶天外门弟子……” 夜阑“哦”了一声,走到暮歌身边,道:“走吧!” 暮歌随着他转身,才走了两步,旭日盟长老小六上前几步挡在他们面前,冷哼道:“夜阑,你不要一副给了我们莫大恩惠的样子,这东西,原本就是阳哥的,要不是你……” 暮歌接口道:“要不是夜,难道你们能抓到紫玲?稍微要点脸吧!” “你!”小六涨红了脸,转向夜阑道:“我问你,你到底是怎么这么快将听风辩位练回来的?”将夜阑洗白后爆的技能书,他学了好几天了,却完全没有在夜阑手中时那神乎其神的效果。 夜阑一语不发,身体一晃上前,长剑出鞘横扫,小六大惊,举起手中短剑仓皇挡住:“你做什么?” 夜阑长剑一转,剑尖轻松送入小六胸口,又轻巧拔出,淡淡道:“我没练什么听声辩位……瞎子的本能罢了。” 小六化为白光消失,夜阑转向旭日盟的方向,平静道:“你们杀了我十三次,以后在我面前最好不要开口,不要让我听见你们在……见一次,杀一次。” 周围一阵诡异的安静。 “夜,”霍阳涩声道:“大家都是兄弟,只是误会罢了,何必……” 夜阑打断道:“不是误会,没有误会。” 转身便走。 霍阳看着他的背影,终究没有继续说下去。 直到夜阑和暮歌走远,关白苍白的脸色才稍稍恢复正常,冷哼道:“果然是白眼狼,仗着有铁血撑腰,就反过来要挟我们旭日盟……就算铁血是军方的势力又怎么样,这里是游戏,一切实力说了算!要不是看在以前……” “不是要挟,”霍阳打断他的话,又重复道:“不是要挟。” “阳哥?” 霍阳嗤笑一声,道:“他还没有学会要挟这种东西。” 那孩子,单纯又执拗,他说见一次杀一次,就是见一次杀一次……和有没有人撑腰没关系,和杀不杀的了,也没有关系。 “那我们……” 怎么办三个字没有出口,但人人都明白他的意思:这少年站在他们身边时,他们只是觉得他能打能杀,可当他站在对面后,却让人心生寒意——在他们中间算是好手的小六,竟然就那么被他轻轻松松的杀了,一招,甚至连一招都没用到。 心中不由生起几分怨念:既然身手那么好,做什么平时一幅乖巧老实的模样,被人揉搓欺负也闷不吭气……但凡他嚣张几分,谁敢这样对他? 霍阳淡淡道:“我说过,我不会帮你们对付他……他看不见,以后在他面前,你们就……闭嘴罢。” 说完不再说话,低头静静看着手中的紫玲,不知道为什么,分明是梦寐以求的东西,握在手里却全然感受不到半点欣喜雀跃。 那个人,若是知道仙门究竟意味着什么,若是知道他当垃圾般随手扔给自己的是什么,他还会只是那么淡淡的一声“哦”吗? 眼前出现少年安静的面容,霍阳苦涩一笑:也许……会的吧? 第101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6 风渐渐大了,山谷中的迷雾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散,当谷中的景物变得若隐若现时,便有人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等发现这薄薄的雾气对人体并没有伤害后,越来越多的人走了进去。 暮歌看着旭日盟的人鱼贯进入谷口,又看了眼坐在身边的夜阑,道:“原来霍阳早就知道游戏中的死亡会损伤身体……他以前可曾告诫过你?” “铃铛已经被我拿回来了,没理由再去抢景言的玉简,”夜阑不答,站起来道:“你若是得到别的玉简,可以通知我,我若是找到,也会告知与你……我们就此别过。” 夜阑扶鞍上马,暮歌一把抓住缰绳,看向夜阑,眼中透出几分怒意,沉声道:“我以为你已经答应了我的提议。” “所以呢?” 暮歌冷然道:“技能书和装备你收了,等级我也帮你献祭到了顶级……结果你报仇之后就想一走了之,这般行径和景言有什么区别?你当铁血是这么好欺诈的?” “不是欺诈,因为,”夜阑静静道:“我的确能读取玉简。” 所以他帮他们读取玉简,他们竭力完成他的所有愿望,这才是合约内容。 暮歌顿了下才明白少年话中的含义,他原本对此事将信将疑,但当再度从夜阑口中听到这句话时,心中却几乎没有丝毫怀疑:这少年,他是不屑骗人的。 “放手。” 少年冷淡的声音传来,暮歌深吸口气,虽明知这少年看不见,却依然抬头直视他的双眼,道:“如果刚才我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我道歉。” 看这少年之前的态度,分别不反对和他们一起行动,但突然之间要离开,想来就只有这一个理由了。 见少年抿着唇不说话,暮歌不再装傻,叹道:“你若是不喜欢听,我以后不提他就是了。” 他一向强横惯了,这句话已是难得的低头。 “为什么不断挑唆我和霍阳?” 少年平静的语气让暮歌连辩解的欲望都没有,只能感叹自己到底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实在做的太粗糙刻意。 从“提供装备和技能,月薪五万,额外补贴,来去自如”的条件,到那句“要点脸吧”,再到今天关于死亡的话题,每一句都是在将这少年调查的一清二楚后,特意说来给他听的…… “为了让你看清他的真面目。” 夜阑冷冷道:“我的事不用你管。” 暮歌脸上泛起怒色,握着缰绳的手紧了紧,顿了顿才语气平静道:“不行。” 什么叫不行?意思是他的事他还非管不可? “凭什么?” 暮歌淡淡道:“因为我不允许,有心怀不轨的人留在你身边。” 他顿了顿,沉声道:“这个代价,我们承受不起。” 这句话说的沉重,夜阑却不为所动,冷冷道:“什么叫心怀不轨?因为你认为霍阳对我有利用之嫌,就算是心怀不轨?那你呢,若是我没有利用价值,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瞎子,你会多看我一眼?” 暮歌哑口无言。 “他第一次赶走那些坏小子,将我从地上扶起来的时候,我就是个一无是处的瞎子,一个人在黑暗中,靠着政府的救济,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活着…… “从未得到过得东西,有一丝就欣喜若狂了,怎么会去计较,他给你的是否比得上你付出的,怎么会去在乎,你在他心里到底是第一、第二、第三,还是只是微不足道;怎么会去纠结,他对你是不是利用多于真心……” 萍水相逢,凭什么要求那个人将你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唯有万分庆幸,自己还有被人利用的价值罢了。 看着一身冷寂的少年,暮歌默然。 有些事,这少年不是想不到,只是不敢想罢了,而他,却自以为正义,将这些旧事一件件翻出来,将这少年的伤疤戳的鲜血淋漓。 “抱歉。” 夜阑一下子说了太多的话,有些不习惯,抿着唇不再说话。 见夜阑不答,暮歌不再提方才的话题,道:“无瘴谷内有异兽、矿物和灵药,也有远古遗迹,说不定可以找到玉简,你一人行动不便,我们也需要你的能力,不如结伴而行。” “我上线七天了,要去吃点东西,能等你就等吧。” 这算是默认了暮歌的提议,暮歌点头,忽想起一事,忙道:“等……” 却见少年的声影慢慢淡去,不由苦笑,和底下人交代一声,也匆匆下线。 —— 夜阑从沉睡中慢慢清醒,却没有感觉到熟悉的虚软,身下柔软的触感和鼻端清冽的气息让他很陌生。下意识的伸出手摸索,却被一只大手握个正着,暮歌熟悉的声音传来:“醒了?” “这是什么地方?” 暮歌轻而易举将少年从维生舱中提了出来,放在地上:“我家……我们家。” 夜阑一愣之后,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些人,竟然趁着他游戏,将他从家里偷出来……或者叫绑架? 暮歌道:“本来准备和你说的,你走的实在太快。” 这根本不是重点! 夜阑一语不发打开智脑。 暮歌忙按住他的手腕:“做什么?” “报警。” 暮歌道:“这里是你家,报警什么警?” “为什么这里是我家?!” 暮歌道:“接你来的那天,我就已经办了领养手续……因为我的社会信誉良好,所以批的很快。现在我们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真正的兄弟。” 夜阑怒道:“领养这种事,不需要本人同意的吗?” 暮歌道:“领养手续发在你的智脑里,三天内没有反对,就默认同意了。” 见夜阑气的脸色通红,解释道:“只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罢了,这是法制社会,在你没有犯法的情况下,没人能限制你的自由…… “法律是基础教育课程,你应该很清楚,领养这种事,对被领养人是没有任何约束的,在成年之前随时都可以单方面结束领养关系……你要报警,其实也不过是多一道手续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被领养人的确认手续如此简单的原因,因为随时可以反悔。 夜阑渐渐冷静下来,其实他早该想到的,这些人一遍遍说“这很重要”,连在游戏里都恨不得将他绑在身边,现实社会怎么会放他在外面自生自灭? 暮歌又道:“没有人有限制你自由的意思。如果你能读懂玉简,以后我们所有人,只怕要仰你的鼻息而活,哪里敢约束你?若是你不能做到,我们又何必约束你?你就当政府给你换了个安置房好了。” 见夜阑终于平静下来,暮歌松了口气,引他到沙发上坐下,道:“我们先吃饭,然后我带你到各个房间转转。” “为什么要领养?” 要保障他的安全,领养绝对不是必要的手段——领养不是玩笑,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领养对被领养人几乎没有约束,但对领养人却有一堆的限制,而且完全没有后悔的余地。也就是说,从领养关系确定的时候起,就算暮歌想将他从这里撵出去,也没这个权利。 暮歌不答,道:“科学家说,从游戏里出来以后,进行半个小时的深度睡眠有利于身体恢复,你的维生舱就是这样设置的……刚刚你睡的时候,我去煮了点粥,正好现在吃。” 说着起身去了厨房,片刻后端着两个小碗出来。 他自己也想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在影像上看到这少年时,他就鬼迷心窍的想要捡回家来养……然后就真的把人偷回家了。 暮歌掀开碗盖,浓郁勾人的香气弥漫开来,顿时占据了夜阑全部心神,连之前的不悦都抛到了脑后。 “这是什么?” 暮歌将勺子放进碗里搅动了下放下,将碗推到夜阑面前:“蔬菜粥,有点烫,凉一会再吃。” 夜阑接过勺子,学着暮歌的模样搅动起来,更加浓郁的香气飘了出来。 夜阑舀了一勺,随意吹了两下便放进嘴里,烫,很烫,又烫又香。 虽然烫的嘴巴疼,但却连张口都舍不得:香糯绵软,入口即化,夹杂着清新的植物气息,是他从未尝过的滋味。 暮歌道:“你现在肠胃太弱,暂时只能吃这些东西,等以后适应了,再给你做别的。” 夜阑不说话,全心全意对付面前的那碗粥。 看着少年专注的模样,暮歌轻叹一声,道:“听说在几百年前,蔬菜粥是最寻常的吃食,就算最穷的人家,也能每天吃到饱。那个时候,华人仅菜系就有十多个,数千种食材,上百种调料……每个人,每天都能吃到香喷喷热气腾腾的饭菜。 “不说那么远,就算三十年前,哪怕是吃救济为生的,每个月也能领几斤米,几斤蔬菜,过节的时候还有肉吃……可是现在,很多人一辈子都只知道营养剂是什么味道。” “为什么?”夜阑终于从粥碗中抬头:“因为吃救济的人越来越多?” “不是,”暮歌道:“是因为我们的星球,越来越贫瘠。 “它原本富饶美丽,生机勃勃,但是在人类工业发展最快速的那段时间,它慢慢变了。人们很快发现了它的变化,开始竭尽全力挽回。治理污染、退耕还林、沙漠绿化……但是没有用,它还是一天天恶化下去。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无论你怎么抢救,他的身体都一天比一天更差。 “直到现在,科学家们依旧在想办法,研究物种,希望能恢复生态平衡;冲向太空,希望能找到一颗能收容我们的星球……然而没有用,连希望都看不到。我们只能尽力的减少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损耗来苟延残喘……包括吃严格配比,没有丝毫浪费的营养剂。” 夜阑的注意力已经从粥上转移了出来,问道:“这些东西,为什么教科书上没有?” “这不是秘密,参加工作的时候都会学到。至于那些一生都靠救济为生的,与其无谓恐慌,不如就让他们骂政府的苛刻无能好了。” “那么异域呢?这和异域有什么关系?” 暮歌想了想,道:“人进入异域之后,身体会进入类似于冬眠的状态,损耗大大减少……这算不算是有关系?” “骗人。” “的确是骗人。”暮歌道:“现在我只能告诉你,异域对于我们而言,就好像困在山洞濒死的人,看见的那一束光。谁也不知道,那里是充满阳光的出口,还是反射着凶光的恶兽的双眼……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如此而已。” 夜阑皱眉不语。 暮歌道:“好了,饭凉了,快吃吧!” 夜阑嗯了一声,低头吃饭。 第102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7 和其他网游一样,异域也有类似于等级、技能、装备之类的设定,但在有些方面的真实度却远超以前出现过的所有游戏:不会有重复的事件发生;打野兽不会爆出金币、武器或药瓶来;怪物不会不断刷新让你打死一次又一次;草药不会从无到有一夜之间就成熟;采药剥皮缝纫等不能拍拍技能就自动完成…… 而在等级、技能和装备的设置上,异域也与其他游戏有所不同。 在进入游戏之初,村长就会给每个玩家发放一本厚厚的手册,上面记载了异域中所有有价值的东西——用这些东西去祭坛献祭,就能获得等级的提升,将它们卖去商店,则能得到贡献点,这些贡献点可以用来购买常规的技能书、药品、食物、制式装备等等。而稀有技能书、属性装备和符咒等,就要拿最珍贵的东西去仙师那里换取,或者依靠特殊任务得到。 唯一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练习的,只有技能熟练度。 异域这样的设定造成了极大的贫富差距,有人如夜阑一样,靠着大量的资源一夜之间就将等级提升到了最高,有人在游戏中忙碌一年,采集的东西也不过让他们升了一级两级,而有的人,则已经不再将它当做游戏,而是依附在某些势力之下,依靠采矿、采药、种植等来换取现实币。 武功、仙术、腾云驾雾、长生不老……很牛的设定但平凡枯燥的现实,让很多人对于在异域中出人头地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但这片广阔美丽的天地又让他们舍不得放弃,于是在抱怨之余,依旧在异域中如同蚂蚁般任劳任怨的忙碌奔波着。 这次无瘴谷的开启带给人们新的野望——在原住民口中,无瘴谷中到处都是宝物,若运气好找到一件,等级装备又算得了什么?直接进入仙门都是有可能的。 按照游戏惯例,所谓“到处都是宝物”的说法一定是骗人的,但这一次却出乎意料:无瘴谷中的资源,果然如传说中的丰富,而且里面虽然危机四伏,却远远没有原住民说的那么可怕——进入山谷才半日,很多人就已经收获惊喜。 入谷的各大公会,也从一开始几百人一起小心翼翼的行动,到后面分成数人一组的小队分开搜寻。 山谷里根本没有路,地势越走越低且沟壑遍地,坐骑早已收了起来,所有人只能靠两只脚赶路。 走在暮歌小队最后的甲三再次看了眼夜阑,对于将军坚持带夜阑入谷的决定,由一开始的不解变为惊叹:原本以为夜阑到底是盲人,就算剑法再高,在探索地图的时候也是个累赘,却不想一路走来,这个“累赘”不仅能跟上队伍,而且还是出状况最少的一个。 见夜阑准确无误的踩着前面暮歌的落脚点前进,还能一心二用不断拉动弓弦练习箭术,甲三不由叹服,提醒道:“夜长老,这样只拉弓,不将箭真的射出去,技能熟练度是不会涨的……你只管放心射吧,我们兄弟都会制作木箭,用完不怕,等休息的时候我们多做点就行了。” 夜阑嗯了一声没说话,甲三也不生气,这少年有时候连将军说话都是不理的,这会儿肯回他一个“嗯”字,已经算是不错了。 夜阑再度拉开长弓,架势很标准,可惜依旧没有将箭真的射出去,甲三耸耸肩:像这样技能施展到一半再取消,根本就不会涨熟练度,这可是他亲身体验的宝贵经验,可惜人家不领情。 又问道:“那听声辩位,我们的斥候组也有几个练过,效果一般,熟练度也涨的很慢……有什么特别的技巧吗?”为了练好技能,他们甚至将眼睛蒙起来很长一段时间,但效果却微乎其微——可见这个技能和目盲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关系。 很久没有听到声音,就在甲三以为不会得到答案的时候,少年开口道:“我感知很高。”事实上,他并没有觉得听声辩位的技能对他有什么用处……他重生以后根本没学这项技能,但在这方面却完全不比之前差。 感知很高? 甲三眨眨眼,这是说,他的听声辩位不是练出来的,是天生的? 想了想道:“我那位斥候兄弟感知也很高啊,先天七点,然后又加了三点自由属性点,直接是十点满值。” 夜阑想了想,没说他的感知上写的是“未知”两个字,而是道:“我看不见。” 甲三恍然:是啊,要是一样感知是满值,而夜阑看不见,他视觉上的感知被加成到听觉上的话……那可不得逆天了? 他自觉找到答案,正要再度开口,忽见走在前面的暮歌扫了一眼过来,不由嘿嘿一笑,闭上了嘴。 心里颇为冤枉:“看不见”这话又不是他说的,人夜长老自己都不在意呢——将军这弟控,简直是没治了! 又忍不住叹气,有些东西真的是要看天分的:他们这些人身体素质极强,游戏前就每天勤练不怠,可到了游戏,剑法学的竟然还不如一个十六岁的小孩子。 “前面发现三株凤尾草,”乙二轻巧的落在队伍前面,道:“丙三受了伤,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丢了一半的血。” 能留在暮歌身边的人,几乎都是全才,但也各有侧重:甲组主战斗,乙组偏斥候,丙组则重采集。但即使是丙组成员,放到外面也是一等一的好手。 “过去看看。” 凤尾草这东西,竟然一下子就三株!无瘴谷的果然不愧宝库之名。 凤尾草形如凤尾、七彩斑斓,虽然只是草,却给人以华丽辉煌之感,与它们扎根的黑色朽木形成鲜明的对比。 “甲组准备,乙二去将它引出来,其他人策应。” “是!” 乙二敏捷最高,练的技能也偏向这上面,他小心翼翼上前,脚步轻巧谨慎,似随时准备后撤一般。甲组四人跟在他身后两米蓄势待发,其余人也严阵以待。 “跳!” 忽然有清冷的声音入耳,乙二想也不想直直跃起,下一瞬,一道黑影从地面冲出,贴着他的脚底冲了过去,乙二落到场外看着和甲组四人战成一团的褐色蜈蚣,作势抹了把冷汗,笑道:“这畜生太狡猾了,居然知道提前埋伏!” 又对夜阑道:“夜长老,谢了哈!要不是你那一声,我就算不死半条命也没了。” 夜阑摇摇头,权做回应。 此刻甲组的四个人却很尴尬,他们练的功夫大多是针对人的,面对猛兽也没问题……这蜈蚣贴地而行,让他们绝大多数招式都用不上,而且它个头不大但行动敏捷,关键是还会钻地——这蜈蚣真心算不得厉害,但收拾起来也太费劲了! “靠,又不见了!”乙二骂一声,拔出匕首准备上前帮忙:虽然他攻击力不强,但好歹比他们快。 刚走了两步,一只长箭贴着他耳侧掠过,“夺”的一声插在地上,箭尖处,褐色的蜈蚣痛的缩成一团后又翻滚着展开身躯,还不及翻身,就被离得最近的甲四斩成三段。 只剩下一小节身体的蜈蚣口一张,一股黄色的烟雾喷吐出来,甲四还没来得及直起身子,就被喷了一脸,甲组剩下三人反应极快,拖着他迅速远离。 “怎么样?没事吧?中毒了没?” 甲四查看了下状态,松了口气,道:“没事!哈哈,看着吓人,居然没毒!” 甲三道:“是没毒,我刚刚被它咬了两口,除了掉血,一点事都没有。” 危机解除,丙组两人上前采药,其他人保持警戒,然而直到凤尾草采集完毕放进包袱,也没有其他危险出现。 “无瘴谷果然是好地方,”乙二感叹道:“凤尾草这种东西,看守的怪物竟然这么弱。” 又道:“夜长老,这一箭是你射的?真是……” 他比了个大拇指,又想起夜阑看不见,补充道:“厉害!” 夜阑嗯了一声,举步上前,甲四忙拦住他,道:“夜长老,这边的气味不好闻。” 夜阑一把抓住他手腕,甲四愕然道:“夜长老?这是做什么?” “把脉。” 甲四笑道:“游戏而已,哪会有什么脉象?夜长老放心,我没中毒,好着呢!” 夜阑放开他的手腕,道:“是你没中毒,还是蜈蚣没毒?” 甲四愕然:有区别吗? 暮歌目光一闪,道:“乙二,去抓只小动物来!” 乙二应声去了,暮歌走到夜阑身边:“有什么发现?” 夜阑道:“我大学学过辨毒,这种气味,应是剧毒才对。” 但不管是被咬还是被喷,都没有一个人中毒……那只是蜈蚣又不是臭鼬,临死前喷那么一口,难道是为了恶心人? 暮歌也觉得有些不解,正思索时,夜阑忽然扭头,道:“那边出了什么事?” “什么?”暮歌正要令人查看,乙二如飞而知,急声道:“头儿,是蚁潮,朝这边来了!” 暮歌跃上巨石,只见远处静谧无声的黑色浪潮正顺着峡谷向这边迅速蔓延,所过之处,只留下一具具完整的白骨……饶是他一向胆大,也不由有些头皮发麻。 黑色蚁军之前,有大量的动物在奔逃,中间夹杂着好几道人影。 “丙一回城,其余两组各自分散,事后回此地汇合!” 军人一向令行禁止,何况这只是游戏,更没有人叽叽歪歪。听到命令后所有人迅速将物资转移到丙二手中,然后快速离开。丙二也撕开传送符消失。 暮歌转向夜阑道:“你也回城。” 夜阑摇头道:“我还有事。” 暮歌沉声道:“我不管你有什么事,马上给我回城!” 夜阑不理,起身向蚁潮过来的方向走去。 “夜阑!”暮歌一把抓向夜阑肩膀,夜阑身体一晃,便从他身边越过。 “有什么事我去帮你做,现在不是胡闹的时候!” 夜阑皱眉,再次躲开他伸来的爪子,道:“胡不胡闹是我自己的事。” “我现在是你的监护人!” “这是游戏。” “夜阑!” 说话间,暮歌的擒拿已经换了七八招,却连碰都没碰到夜阑一下。 此刻被蚁潮驱赶的兽群先头部队已经到了他们附近,在他们身边惶恐飞奔。 他们的声音是夜阑最好的路标,夜阑闻声不再同暮歌纠缠,一跃而起,顺着兽群的来路如飞而去。 黑色大军还在蔓延,无数细碎微弱的咀嚼和攀爬声汇聚在一起,已经令人毛骨悚然了,更何况其中还夹杂着无数濒死的惨叫嘶吼…… 夜阑终于停下时,身边已经没了其他活物,窸窸窣窣的声音近在咫尺,眼看要将他淹没,忽然耳边响起铿然一声,凌冽的刀风将他身前的蚂蚁一卷而空。 暮歌落在他身前,刀光如雪,叹道:“现在要走也来不及了……要不,说句遗言?” 他这会儿能争取的,也就是说句遗言的时间了——在战斗状态,传送符根本无法使用。 “你来做什么?” “就像你说的,游戏而已。”了不起也就多死一次。 “别动。” 暮歌一愣:“什么?” 夜阑再次道:“不要动。”手一翻,将武器收了起来。 暮歌看着一涌而至的蚁群,苦笑:反正动也是死,不动也是死,倒不如听他一次……他是死不足惜,只是这孩子,身体已经出过问题了,若是再死一次,真不知道会怎么样。 看着第一只蚂蚁爬上脚面,然后是第二只、第三只,暮歌只觉得毛骨悚然,甚至破天荒有了自我了断的想法:这种死法,可真是……太有挑战性了。 视线被这些黑色的爬虫彻底淹没之前,暮歌看到的便是站在身边一动不动的另一座人形“蚁山”,苦中作乐的想:这算是另一种的同生共死? 这群细小的东西爬上他的身体,钻进他的衣服又钻出来,视觉被屏蔽之后,其他感官变得鲜明无比,他甚至觉得自己能感受到这些小东西的每一个动作,感受它们在他身上的每一次抓挠撕咬…… 时间过得缓慢之极,满身的瘙痒从一开始的难以忍受到变的麻木,不知过了多久,他竟觉得轻松起来,甚至再次感受到了天光。 暮歌睁开眼睛,难以置信的看见身上最后几只蚂蚁正弃他而去,黑色的蚁潮已经越过他们远去,只留下一片白色的尸骨。 “这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在这么恐怖的蚁潮中,他竟然能毫发无损?这周围的累累白骨,倒像是假的一样。 夜阑抖抖袖子,放出里面那只迷路的小家伙,道:“有些事情,你既然不告诉我真相,我只好自己去寻找答案了。” 暮歌道:“你找到了什么答案?” “我发现,”夜阑道:“这个世界,什么都是真的,除了……我们。” 暮歌失声道:“什么?” 这个世界除了我们,什么都是真的……什么都是真的? 他有些失神的看向夜阑,只听夜阑道:“这个游戏,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你不知道?” 第103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8 暮歌压下心头的震撼,先联系手下,告诉他们该如何应对蚁潮,然后带夜阑回到汇合地点。 半个小时后,小队的人陆续返回,二十几个人只折损了两个,一个死了回去,一个危急关头用了传送符。 原以为要全军覆没的,想不到竟然大部分人都全须全尾的汇合了,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头儿,你这招可绝了!我本来都准备死一次了,收到信息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朝石头缝里那么一趴……嘿,也怪了,那些蚂蚁就像把我当了石头一样,直接从我身上爬过去了……” “我也差不多。跑在我旁边有个家伙,我好心提醒他,结果人家压根就不听,跟那群蚂蚁朝死里怼……哈,我还以为会看到他变成骨头架子呢,结果被蛰成白光回城了。” “对了,头儿,你怎么知道这些蚂蚁不爱吃人肉的?刚接到信息我还吓一跳,以为你被什么东西附体了呢哈哈哈……” 暮歌看了眼独自在一旁练习拉弓的夜阑,道:“阿阑发现的。” 一群人又跑到夜阑面前,闹哄哄道谢,称“天才就是天才”“不愧是医学院的高材生,什么都知道”,又有人反驳:“夜长老是医学院的,又不是动物学院的……话说有动物学院这个学校吗?” 夜阑很不适应这种场合,听他们七嘴八舌的说话有些不知所措,暮歌在一旁笑看着,全然没有来给他解围的意思。 见这群军痞子分明是找了机会故意将他当小孩子逗弄,夜阑想了想,道:“我虽然没有学过昆虫学,但却知道刚刚过去的这群蚂蚁是纯肉食的。” 啥? 众人一愣之后,忽然嗷的一声叫了起来,连声叫道:“头儿!头儿!” 暮歌这才起身,道:“一半向东,一半向西,分散行动!” “是!” 齐齐的应了一声,一群人火烧屁股似的去了。 这里刚刚被蚂蚁扫荡过一遍,不知道多少天材地宝都成了“无主”之物——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啊! 周围瞬间清净下来,连虫鸣鸟叫都不闻,暮歌撑着大长腿靠坐在石头上,看向夜阑,重提先前的话题:“这是游戏,我们当然都是假的……可为什么说,别的就是真的?” “我感知很高。” 这就是夜阑的答案,但他清楚,这句话很难让人明白,于是在暮歌以为他不会再说下去的时候,开始解释道:“我不太喜欢出门,但有时候也想透透气,所以以前开发的游戏,我也进去看过,但是……我没有办法玩。” “为什么?”没办法玩是什么意思? 夜阑想了想,伸手一指,道:“我知道这个方向有棵大树,树冠在我头顶,叶子又大又密,最近的树枝离我两米左右高。之前我们在这里停留的时候,树上有五只鸟儿,但蚁潮来的时候都飞走了,现在还没有飞回来……” “还有,”他伸出左手,又用右手在左手手心画了一个圈,道:“这是它留下的光斑。” “声音、气味、温度,还有风吹过皮肤的感觉,可以告诉我很多东西……我知道周围有什么,我能根据声音跟上前面的步伐……所以在这个游戏中,我并没有觉得太多不便,”夜阑道:“但是以前,哪怕是在号称仿真度百分之九十的游戏中,我都寸步难行。” 从以前的游戏到异域,在你们看来,是仿真度九十到九十九的差距,但在我看来,是一到一百。” 他停了下,才又继续说下去,道:“网络科技上的事,我不懂,所以我一直以为,这是科学的进步,虽然这一步跨的很大。但后来,我在游戏里看见了东西,我才知道这个游戏很不简单……然后才发现越来越多不对劲的地方,觉得这也许根本就不是一个游戏。 “如果这是游戏,那么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是为了玩家的体验而设置的,可为什么这里一草一木都精细无比,偏偏玩家的人物却如此粗糙?人和人之间,除了各项属性不同外,连脉象、体温、皮肤的触感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作为游戏,怎么可能出现单单对玩家无效的剧毒? “无瘴谷,听名字就知道是布满瘴气的地方,瘴气是有毒的,生活在瘴气中的动物,应该也大多有毒才对,所以原住民才会对无瘴谷三个字谈虎色变。可为什么我们却并不觉得它有多可怕呢?因为第一,我们不怕这里的剧毒,第二,这里的动物从不曾主动攻击我们,除非我们太靠近它们保护的东西,让它们感受威胁。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怕毒?为什么它们不将我们当成狩猎的目标主动攻击?为什么这个游戏什么都如此真实,唯有我们粗糙无比?我能想到的唯一答案就是:我们不是血肉之躯,而它们……是。” 暮歌沉思了好一阵才意识到夜阑的话已经说完了,道:“所以你才用蚁群试探?” 夜阑点头:“蚁群虽然强大,但蚂蚁却是最弱小的存在,只有猎食的本能,如果我的猜测正确,它们就不会主动攻击我们。” 他说完,抬头望向暮歌的方向,问道:“我知道的都已经说完了,那么你是不是该告诉我真相? 升级靠物资,装备靠物资,技能书靠物资……所以所谓游戏,其实是你们用游戏之名,骗所有人为你们在这个世界收集物资,是吗?” 暮歌不答,许久之后才道:“我需要下线一阵……一起吧?” —— 依旧是那间不大但肃穆的会议室,上首依旧坐着那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但上次的中年人和云老却不在。 “好!好啊!”上首的老人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声。 暮歌原本担心老人气怒伤身,但察觉到他笑声中的快慰之后,心中唯有无奈,沉声道:“首长!” “小暮啊!”老者终于停下,摇头道:“我知道你因为那些人以试炼之名,骗我们替他们收集物资而生气,可是小暮啊,这件事要是真的,的确是件好事!天大的好事啊! “我们全民进入异域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像他们说的,为了选出百十个佼佼者,让他们进入仙门,成仙得道?不是!我们是为了给我们所有人,寻求一个出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想的是,通过仙家手段让我们的星球复苏,又或者,直接迁移到别的地方。 “他们的确是骗了我们,但是我很高兴,因为我们有值得被骗之处!小暮你应该知道,和人打交道,最怕的就是他无欲无求……为什么一直以来,我们在他们面前都小心翼翼?因为一直都是我们在求他们,我们害怕他们随时会弃我们而去,让我们唯一的希望落空。但现在我们终于知道,在我们身上,一样有他们需要的东西!只有他们有所求,我们才有说话的底气!” 暮歌不自觉的点头,老者又道:“小暮,你是第一批进入异域的,参加过所谓的‘内测’。你告诉我,如果真如那孩子所言,那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不是所谓的幻境,这意味着什么?” 暮歌双目闪烁,道:“我第一次进入异域时,里面能提供转生的村落只有一个,但是全民进入时,里面几乎所有的村落都有了转生大厅,有了专门针对‘玩家’的店铺……如果异域并不是他们一动念就能做到一切的幻境,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有值得他们大动干戈的价值?” “然后呢?” 暮歌眼睛越来越亮,道:“从先前与他们的对话来看,异域并不是他们居住的地方,而是所谓的遗弃之地。那里比地球大了百倍,但原住民却还没有我们多,且九成的地方都荒无人烟……如果那是真实的世界,不管它有多危险,也比即将枯竭的地球强上百倍。” 老者长叹一声,道:“长久以来,我们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求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吗?如今这个地方,就在我们面前,我们眼睛可以看到,伸手可以触到……几十年了,我从来没有觉得,希望离我们如此之近。” 暮歌迟疑了一下,道:“首长,这些都只是阿阑的猜测,他也并没有什么铁证,若是万一……” 老者摇头失笑道:“这种事,你让人孩子去哪儿找什么铁证?比起他来,我们这么多人才像是真的瞎子——无论有什么异样,我们总是自己解释说是‘仙家手段’,全然忘了用自己的脑子想一想……放心,就算真的只是一场空欢喜,我也绝不允许有人迁怒到他身上。” 说完按动面前的按钮,对里面吩咐道:“立刻召集异域计划所有成员,召开紧急会议,任何人不得延误!” —— 月华如水,暮歌别墅外的庭院中,一身白色制服的少年站在月光下,凌乱的长发遮住他大半张脸,只露出紧抿的双唇和小巧的下颌。 风吹过,有错乱的铃声响起,原本安然静立的少年头微微一侧,然后猛地动了起来:背上长弓转瞬就到了手上,拉弓上弦、旋身射箭,动作一气呵成,宛如行云流水。 只听“当!”“当!”两声,悬在二十米外的两只铃铛应声而落。 刚刚走进院子的暮歌屏着呼吸看着这惊人一幕,待反应过来之后,心中的震撼又被另一重震惊所取代:“这是听声辩位和射箭术?如果听声辩位是天生的,那射箭术又是怎么回事?我们试过很多次,异域里的技能根本没办法在现实使用。你是怎么做到的?” 夜阑收了长弓,语气有些迷茫:“为什么无法使用?” 暮歌顿觉无语,这问题问的让他完全无从回答。这种事,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天经地义的吗? 在游戏里,学过的技能只要在心里默念名称,身体就会自动对准目标使用,练的次数越多,身体的反应就越快,技能威力就越大,最后只要心中一动念就能使用自如。 因为暮歌知道这并不是单纯的游戏,所以曾想复原里面的动作,但找了许多人也只学了个四不像,包括他自己。 见暮歌不答,夜阑收起弓箭,拿起长剑。 只听铿然一声,长剑出鞘,剑光如雪。 暮歌看着场中的少年,纤瘦矫健的身影上下翻滚,长剑横劈直刺、来去如电,举手投足皆雷霆万钧,充满了惨烈的意味。 许久之后,少年轻巧落地,旋身收剑,道:“这是我之前练过的,绝杀剑法。” 暮歌苦笑:他真的不懂了,难道这少年的构造和他们不同?从读懂玉简,到学会剑法…… 却听少年道:“我大概猜到你们是怎么回事的了。” 暮歌愕然,这种事有原因吗? 只听少年继续道:“技能书,不是用来教我们学会技能的吗,为什么你们一直用它来使用技能?” 暮歌如遭雷噬。 只听少年又道:“在游戏里,一个技能要练一万遍,才能达到差不多的熟练度,你们练了多少遍?” 你们练了多少遍?还是说,是念了多少遍? 自以为在游戏里练的滚瓜烂熟的技能,其实只是“念”的滚瓜烂熟,在现实中,又怎么可能还原的出来? 第104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9 暮歌宛如被雷劈了一般,呆立了好一阵,才摇头自嘲一笑:这的确是个教训,还好这个教训来的并不算晚。 “今天想吃什么?” 话出口,暮歌才醒悟自己刚刚说了什么,却又忽然觉得这的确是他最想说的话,于是继续道:“面条怎么样?” “蔬菜粥。” “总吃一样有什么意思?”暮歌道:“不如试试饺子?就算在以前物资丰富的时候,也有好吃不如饺子的说法……” “蔬菜粥!” “好吧,蔬菜粥,蔬菜粥。” 不由摇头失笑:这孩子,有时候敏锐的可怕,可更多的时候,依旧是那个倔的要命的单纯孩子。 当暮歌将粥下锅煮上回到庭院时,发现夜阑又在练剑,不过练得并不是刚才的绝杀剑。他动作带了几分生疏,但透着一股悠然洒脱的气韵,与绝杀剑的惨烈全然不同,有点……似曾相识。 夜阑只练了一招就停下,似乎忘了如何继续,暮歌心中一动,道:“这是景言给你看过的玉简中的剑法?”他曾在影像里见夜阑简单比划过两下,一样的气韵悠然。 夜阑“嗯”了一声,道:“可惜只看了一遍,记得不是很熟。这套剑法比绝杀剑法好。” 末了又补充一句:“好很多。” 暮歌有点想叹气:只看过一遍就能练成这样,可让别人怎么活?他也是被人叫做天才长大的,却直到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天才。 但心里又莫名的舒坦了点儿:显然,他们这群人比不上这孩子,根本原因不是懒,而是这小子根本就不能用常理判断!害的他刚才还自怨自艾好一阵。 “这个简单,”暮歌道:“虽然我们手上没有比玉简更珍贵的东西,但是拿一株凤尾草换他将玉简给你多看几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夜阑摇头:“不便宜他。” 暮歌摇头失笑:“孩子话,比起里面的剑法,一株凤尾草算什么?” “不用,我多练几次自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夜阑道:“而且,那剑法只能说不错,也不算太好。” “你见过更好的?” 如果玉简是仙人所用的话,里面的剑法当然要强过其他,但夜阑不是只见过一次玉简吗? “没有,不过……”夜阑想了想,道:“我好像,天生就知道该怎么用剑。” 也许并不算天生,起码在被洗白之前,他练绝杀剑的时候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游刃有余。 暮歌忽然就不想说话了,默默转身去拿刀。 “粥不会煮坏吗?” 暮歌站到远一些的地方,拔刀出鞘,道:“没事,先煮上几分钟,烧开以后改小火,再煮二十分钟开始搅锅、加香菜,十分钟就可以吃了。” “哦。” 见夜阑不再说话,暮歌开始练刀法,刚练了两式,便听夜阑道:“水开了。” 暮歌收了刀,进去改大火为小火,又继续出来练刀,不久又听夜阑道:“二十分钟了。” 暮歌叹气: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做到一边练剑,一边严格惦记着他的蔬菜粥的? 等他端着托盘出来时,便看见夜阑端端正正的坐在餐桌旁,一脸严肃。 “手洗了吗?” “洗了。” 不仅手洗了,连头发都破天荒的在脑后扎了起来。 碗盖揭开,夜阑深吸口气:“和上次不一样。” “上次放的是青菜,这次是胡萝卜和香菜,”暮歌道:“粥还烫着,先尝尝这个。” “什么?” “鸡蛋羹。” “嗯,香。”夜阑闻了下,小心翼翼尝了一口,眉眼顿时舒展开来:“好吃。” 看着少年脸颊上露出两只小小的酒窝,暮歌不知怎的有些心酸,这孩子,这辈子也不知道笑过几次,可他明明如此容易满足…… “等我们搬到异域以后,华国的八大菜系,满汉全席,我都做给你吃。”在这个世界,能吃一口粥,已经是奢侈了。 “骗人。” “没有骗人,”暮歌想摸摸少年的头,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道:“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你连煮粥都要看菜谱。” 暮歌哑然失笑,这才明白少年口中的骗人和他想的并不一样,笑道:“满汉全席也有菜谱。” 夜阑显然并不相信他,道:“我感知很高,做饭应该会很好吃,等搬到异域,我可以做给你吃。” “好啊!那我可有口福了。” 夜阑“嗯”了一声,不再说话,转而专心吃饭。 他始终没有问关于“搬到异域”的问题,倒让暮歌一时不知道如何继续,笑了笑,看着吃的香甜的少年开口道:“五十年前,我们在地底发现了一块巨大的紫色宝石,那宝石瑰丽无比、如梦似幻,但是人如果离它太近的话,就会莫名其妙的昏迷过去,做各种各样的梦。后来我们发现,原来那不是做梦,而是某种类似于灵魂离体的状态。 “然而我们在灵魂上几乎没有任何研究,甚至在此之前,我们根本不承认灵魂的存在。科学家将这块石头称为黄泉石,对它进行了各种研究,却几乎一无所获,只能不断的尝试灵魂离体。直到三年前,有一个研究员离体之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然后又过了几个月,忽然黄泉石上出现了影像。” “是异域的仙人?” “他们自称是修真者。”暮歌道:“我们那位研究员的魂魄意外穿梭到了他们的世界,然后他们循着痕迹找到了我们。 “我们断断续续交流了一段时间,他们说能在黄泉石的作用下灵魂离体,说明有修仙的潜质,又说在他们的世界,十万个凡人中才能找到一个有修仙潜质的,问我们想不想加入仙门,如果想,就需要参加幻境试炼。” “我们按照他们的指点,用黄泉石做了所谓的登陆器,按他们的说法,凡是能通过黄泉石进入了试练空间的,都是有潜质的人,拥有试炼的资格……因为是仙人手段,所以不管异域里有多少不合常理的地方,我们也没朝别的地方想,直到后来你说,异域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才开始想,也许所谓的试炼,根本就是一个骗局。 “于是我们整理了资料,重新进行分析,得出了新的推论:异域,应该是他们的世界很小很偏远的一部分。那里对他们而言是鸡肋一样的存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有资源、有机遇,但这些资源虽然丰富却并不珍贵,至少没有让仙人们亲自采集的价值。但是普通人又没有大量采集它们的能力,因为异域对他们而言实在太过危险。 “因此当他们中间的某个势力或某个人得知有一大批灵魂强度很高的人的存在后,灵机一动,打起了让我们做他们免费劳力的主意。他们用某种办法,让我们在异域中具现化出来,替他们收集物质……如果我们中间的确有资质出众的,或许真的会被收入仙门,这样的话他们甚至连欺骗都算不上。 “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的事。” 装蛋羹的碗不大,夜阑虽然吃的很仔细,但还是很快吃完了,不无遗憾的抬头:“然后呢?” “国家会在游戏中增加更多的兵力,加大对异域势力的掌控,增加对秘境的探索力度;我们会建立商行和拍卖会,整合资源;还有送更多的人去仙门,寻找契机……只要我们不减少对仙门的献祭,他们应该不会管我们内部的事。就算管,我们也有谈判的底气,因为只要我们愿意,就能让所有人立刻退出异域……他们尝过一年的甜头,怎么可能舍得放弃? 我们会通过商行和拍卖行,悄悄截留下最珍贵的一部分物资,然后找到合适的买家,用来交换一些我们需要的东西,比如建立传送阵的方法,比如最低等的修真功法……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真正进入异域的方法!” 说到这里,暮歌笑笑,忍不住在夜阑头上揉了一把,道:“再然后就是你,我们之所以成立商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你可以读取玉简。所有经过商行的玉简,都需要靠你读取出来,也许那上面,就有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所以以后再有什么想法,可别再自己冒险了,现在你的小命,可比什么都宝贵。” 吃东西的夜阑格外温顺,被摸了头也不反抗,暮歌又道:“哦,对了……你想不想去仙门?” “嗯?” “元首说,只要你愿意,我们会送你入仙门,然后集中所有资源,让你进入内门,因为你是所有人中最有可能被他们真正收为弟子的人……这可能才是最快捷的办法。” 夜阑摇头:“不去。” “为什么?” “不想去。” 暮歌微微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夜阑说“不想去”,他竟然丝毫不觉得意外。 “所以,我们的目的就是迁移到异域?”夜阑将粥碗揽到怀里,道:“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找他们要传送阵?” 哪有那么容易?暮歌苦笑一声,正要解释,只听夜阑又道:“我觉得你们太小心了。” “嗯?” “在我们看来,入侵别人的领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所以要万分小心,要瞒天过海,”夜阑道:“但是他们不是普通人,他们是仙人。 “如果是仙人,他们就根本不会在乎我们的事,不在乎我们知不知道真相,不在乎我们是否要迁移,因为我们只是他们挥手就可以灭掉的凡人……他们要的只是资源。只要我们对他们而言,有存在的价值,就可以存在。 “我甚至觉得,这一年来我们一直在做最蠢的事,因为我们最有价值的东西,从来就不是人力。” 房中一片安静,直到夜阑吃了半碗粥之后,暮歌的声音才传来,声音有些艰涩:“我出去一下。” 这“一下”,就是两个小时,夜阑进入异域和其他人汇合,打了好几架之后,暮歌才匆匆赶来,一把攥住夜阑的胳膊,久久无语。 自觉被辣了眼睛的甲乙丙们互相挤了挤眼,“识相”的走了个无影无踪。 “怎么?” “我们的人,假装不在意的提到了地质探测仪,提了我们的采矿机械。”暮歌的声音不复一贯的低沉稳重,带了几分难以察觉的激动和紧张:“他们说……想看一看。” 这件事实在太过重要,所以夜阑可以天马行空,但他们却不敢不小心,所以只敢这样委婉的试探。 “然后呢?” “他们,教了我们一个用黄泉石构造的传送阵……” 暮歌直到此刻都还有些不敢相信:竟然如此简单,怎会如此简单! 他深吸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才又道:“我曾听原居民说起过,灵石外面的石壳可以隔绝修真者的神识,如果地质探测仪可以用,那……” 暮歌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夜阑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那这些东西,这些我们几千年科技文明的成果,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的立身之本!什么仙术,什么功法,去他妈的! “虽然只能传送无生命的物质,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很快就可以,脚踏实地的站在这片土地上,成为它们的主人。很快。” “……嗯。” 夜阑平平淡淡的一个“嗯”字,让暮歌有些浮躁的心慢慢沉静下来,他哈哈一笑,大喝一声道:“臭小子们,都死到哪里去了!” 第105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0 那些大人物们会围绕这座传送阵制定出什么庞大而谨慎的计划,不是夜阑可以操心的事,他如今能做的,也就是和大家一起在无瘴谷里打怪寻宝……若能撞上什么秘境就更好了。 因为无瘴谷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危险,他们这一堆二十多个好手实在有些浪费,于是暮歌将人手再一次分散,四五人一组,保持可以相互呼应的距离分开行动。 无瘴谷地势低洼,背阴的山崖常年不见阳光,阴冷异常,夜阑站在远处,手里提着弓箭,侧耳听着对面的动静。 他忽然神色一动,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在山崖上缓缓蠕动的两人立刻停下,小心翼翼看了眼面前几只颜色漆黑虎视眈眈的“马蜂”,知道靠近到这里已经是极致了,遂伏下身子,又看向夜阑。 夜阑再度做了个手势,将手中长弓拉成满月,一只利箭闪电般飞了出去。 只听“噗”的一声,利箭像是刺中什么松软的东西,深深扎了进去,下一瞬便听见“嗡”的一声响起,耳朵里瞬间变得热闹无比,山崖上更像是绽开了一朵烟花,黑色的“浓雾”以惊人的速度扩散蔓延……甲二、丙二看着密密麻麻比手指还长的漆黑“马蜂”亮着锋利的尾刺,在近在咫尺的地方疯狂的盘旋,哪怕身上穿着最厚的防具,也只觉得头皮发麻、两腿发软。 两人又小心翼翼扭头看向夜阑,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那小子压根没有射一箭就跑,反而又搭上箭瞄向那只直径足有一米,几乎和山崖同色的蜂巢——蜂巢上面,还扎着一根和夜阑手上同款的利箭。 “阿阑,别啊!跑啊!” 甲二豁出去大吼一声,然而几乎与此同时,又一只利箭飞向山崖,深深扎入蜂巢中。 原本被甲二的声音吸引过来的“马蜂”一扭头,像吹响了冲锋号似的,嗡的一声向远远站在对面夜阑冲了上去。 甲二哀嚎一声:“完了完了!阿阑有个好歹,头儿非扒了我们的皮不可。” 丙二推了他一把,加快速度向上攀去,道:“要扒皮也是以后的事,先做事!快!” 甲二再看一眼夜阑,发现他竟还是没跑,反而收起弓箭,拔出长剑迎了上去,顿时急的锤了下山崖,飞快爬起来跟上丙二,顶着剩下的零星几只“马蜂”的攻击爬到蜂巢边,一个掏出斧头,一个握着重刀,对望一眼,一起对着蜂巢底端砍了下去。 蜂巢剧烈震荡几下后,翻滚着落了下去,丙二道:“成了!” 两人再度看向夜阑,只见他人在蜂群中,手中长剑飞舞,竟是一幅游刃有余的模样。 两人愣了下回过神来,甲二龇牙咧嘴道:“走走,快!这他妈的还是马蜂吗?铁铠都挡不住,疼死了!” “本来就不是什么马蜂好吧?” 两人连滚带爬向下溜,脚底下传来乙二一声惨叫:“完了,这里面有活物,装不进空间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跑啊!”丙二吼了一声,又转向夜阑:“阿阑,别管它们了!跑!” “你们先走。” 夜阑有些舍不得,他平时练剑虽练的顺手,却总觉得欠缺了些什么,这会儿身边有无数对手,什么地方只要稍有疏漏就会被乘虚而入,就好像一直闭门造车的人忽然遇到了高手点拨一样,好不畅快。 “阿阑!快啊!快!” 见那三个被蛰的满头包还在磨蹭,而越来越多的“马蜂”已经抛下这边向它们被被偷走的巢穴冲去了,夜阑忙应一声,剑光暴涨后又是一收,人循着空隙就钻了出去,跟在他们身后开始埋头狂奔…… 片刻后,一连四声“噗通”,四个人先后跳进水里,捞起一旁准备好的竹管,连脑袋一起没入水里。 乙二一进去又钻了出来,急声道:“快来帮我按住,妈的,这蜂巢沉不下去!” 丙二冒头骂道:“猪啊你,沉不下怎么了,它们还能把它抬走不成?” “……” 好半晌之后,湖边才安静下来,几人拖着巨大的蜂巢上岸,一屁股坐在地上,乙二骂道:“还说我是猪,要不是蜂巢浮在上面,那些家伙早走了!害我们在水底下多憋了半个小时!” 丙二道:“还说不是猪,跑就跑,你举着这玩意儿干嘛?随便扔个地方回头再去捡不就得了!我头上多这么多个包,怪谁呢?” 乙二道:“屁!扔地上被人捡了便宜算谁的?” 几人对骂了几句消停下来,再看着大家伙儿都浑身湿透,头顶浮萍脚挂海藻的模样,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甲二凑到夜阑身边,殷勤的给他捉浮萍,笑嘻嘻道:“好阿阑啊,夜长老……你别跟头儿说,挑马蜂这主意是我出的成不?要让头儿知道我让你冒险,非宰了我不可,说不定一次不够,还要宰我个十次八次的……” 夜阑一脸懵懂道:“冒险?什么时候?” 甲二很是崩溃的一垂头,又重新打起精神准备给这不知世事的小子科普一下时,只见夜阑状似好奇道:“我身上一个包都没有啊?” 甲二一噎,乙二、丙二“噗”的一声爆笑起来,甲二哪还不知道被夜阑耍了,咬牙道:“小叶子你现在是越来越坏了!” 又对那两个吼道:“笑什么笑什么?好像自己不是满头包一样!看看你们自己的鬼样子,哪一个比我好?” 四个相互收拾了下,夜阑躺在湖边的石头上晒太阳打瞌睡,丙二拿着把小刀取蜂蜜,甲二和乙二打下手。 丙二顺手沾了点蜂蜜尝了下,道:“闻着香,一点味道尝不出来……这游戏也做的太没诚意了。少了味觉系统,起码少了一半的乐趣。” “错了,”甲二道:“咱们又不能真吃东西,没味觉系统才好,否则岂不是要馋死?” “谁说不能吃?”乙二道:“系统商店不是有专门给我们喝的酒卖吗?” 丙二道:“那是加状态的。我试过,也是一点味儿都尝不出来,更别提喝醉了——没甚鸟用!” “错!”甲二神秘兮兮道:“除了加状态,其实它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这是我独家情报,你们谁都不知道!” “什么作用?” 甲二大笑:“装逼啊哈哈哈!” 乙二笑骂一声:“去你妈的!”不再理他。 几人都是军中骨干、暮歌亲信,是最早知道异域真相的一批人,以前觉得没有味觉不能吃东西是游戏开发商没考虑周全,现在自然是心知肚明——这些东西是实实在在的,又不是虚拟数据,让他们怎么“吃”? 夜阑头枕在胳膊上,身上罩着暖暖的阳光,听着身边的笑闹声,只觉得浑身懒洋洋的,舒服的一动都不想动。 他以前只要有半点空闲就会给自己找点事做,学习、练功之类的,但和这几个惫懒的兵痞子在一起久了,也开始喜欢犯懒了。 夜阑被他们说的都有些馋了,有点怀恋暮歌做的鸡蛋羹,忽然又想起霍阳。 以前他刚进游戏的时候,公会里有几个姑娘一看见他就惊呼:“盟主你从哪里拐来这么漂亮的孩子?”“哎呀好乖好可爱!”纷纷来逗他。 可能那个时候他表现的太无措,霍阳过来给他解围,将人都轰走了,又安慰他“别怕”。慢慢的,公会里虽然人来人往,但是会和他温和说话的,还是只有霍阳一个,每次行动的时候,霍阳也会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游戏一年多,他身边,似乎只有一个霍阳。 但是暮歌,却似乎一直在鼓励他去接触更多的人。 甲乙丙三个二手脚麻利,没多久就将里面的蜂蜜和蜂皇浆都搜刮了干净,甲二惊叹道:“居然这么多!这个分量,都够送个人进仙门了吧?” 夜阑翻过身来趴着,道:“甲二想去仙门吗?” “算了吧,就算进了仙门,还不是一样给他们做牛做马?从没听说收弟子不看资质根骨,要靠东西换的……根本就没有一点诚意!”甲二道:“我觉得上头那些人就没弄对,好容易他们有求我们一次,让他们降低仙门的门槛有什么用?应该让他们在异域建个传送阵,让我们可以把东西送过来才对啊!” 乙二笑道:“最好把你那把重狙送来是吧?” 甲二揽住他的肩膀,道:“知我者,乙二也!” 丙二道:“行了,这些事少讨论,上面那些人不比咱们精明?不过,先前头儿说,咱们小组至少要送三个人去仙门,要不甲二你……” “别!”甲二道:“别坑我啊!我可不去!” 又嘀咕道:“要是什么时候,咱们自己有了仙门,就算砍了我的脚,我也是要爬去的!” 几个人心情忽然都沉重起来:若是有自己的仙门……该多好啊! 否则就算是搬到了异域,也只能在那些仙人面前,小心谨慎的活着。 可是自己的仙门,怎么可能? 他们到现在连修仙是怎么回事都没弄清楚。 夜阑又翻身躺下:自己的仙门啊……听起来蛮不错的样子。 过了好一阵,对话才继续:“话说这东西也不算难弄吧,怎么这么值钱?” “霜王蜂有剧毒,又极具攻击性,我们被蛰了就是受点皮肉之苦,当地人被蛰两三下就没命了。听说只要一个地方出现霜王蜂,附近的所有村子都要迁移……最关键是这玩意儿少,找到不容易。”丙二道:“至于它有什么功效,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了。” “居然这么厉害,这里面还有不少卵,不如我们把它弄回去养起来?” “这玩意儿能养的家吗?” “养不家有什么关系?反正只要咱们不招它,它就不会主动蛰我们……反而可以帮我们防防野兽什么的。” “养!”夜阑坐起来道:“蜂蜜攒起来,留着以后吃,还可以练剑。” 几人面面相觑:蜂蜜攒起来吃是个好主意,但是……练剑是什么鬼? 不过意见算是统一了:“养!” 几人先找了个地方将蜂巢藏好,又继续前进,一路又采了几株灵药,说笑着前行。 夜阑忽然道:“停!有大东西过来了!” “什么大东西?” 夜阑摇头,道:“找个地方避避,我们挡在它路上了。” 虽然他们不是血肉之躯,不会被猎食,可是不代表你挡在人家路上人家也不理你。 只是这里地势颇窄,他们正好在一道沟壑里,爬上去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贴着石壁而立。 “什么东西?”甲二低声道:“怎么还没来?” 夜阑嘘了一声,伸手一指,几人仔细瞅了一阵,才看见一道几乎与地面同色的暗影,正无声无息的游来。 三人顿时汗毛直竖:果然是个大家伙!好大一条巨蟒! 几人屏住了呼吸,恨不得连心跳都停下来。那巨蟒看似行动缓慢,其实游走的极快,转瞬就已经到了近前,幸好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眼看那巨大的蟒头就从他们身前不足十米的地方掠过,几人正松了口气时,巨蟒猛地拉高身体,巨大的蟒头猛地一扭,居高临下的向几人看过来,目光阴寒无比。 几人背上瞬间炸出冷汗,巨蟒头缓缓后撤,几人都知道这是它马上要进攻的标志,咬牙捏紧兵刃,果然,下一瞬,巨蟒猛地一张嘴,闪电般向几人袭来。 甲二等人早已蓄势待发,脚一踩山壁就要冲出去和它拼了,忽然耳中传来一声清响:“锵!” 一声入耳,那冲到一半的蛇头竟硬生生停在半空,一双眼睛惊疑不定的看着几人。 “退!” 一声熟悉的冷喝传来,甲二这才发现,夜阑不知何时向前进了一步,挡在了所有人面前,他手中长剑只出鞘了三分,却自有一股势不可挡的凛冽杀气弥漫开来。 夜阑身形依旧瘦弱,但在此刻,却仿佛变得伟岸如山崖,一股他们前所未见的气势正从这少年身上冲霄而起,且越来越盛。 “铿!” 少年又进一步,手中长剑再次出鞘三分,声音冰冷平静:“退!” 巨蟒头猛地一缩,在几人以为它准备再次进攻时,竟就那么贴地窜了出去。 “吁……” 甲二等人面面相觑,而后噗嗤一声失笑,一屁股坐在地上,捶着发软的腿,好一阵才有力气开口说话:“今天这一天还真是……精彩!” “阿阑你怎么……呃,那个……它怎么就走了?” 夜阑坐着,道:“它攻击我们又没什么好处,知道我们不好惹自然就走了。我就吓唬吓唬它。” 正说着,身后忽然传来巨蟒的嘶吼声,中间还夹着人声,有男有女。 甲二几个对望一眼,起身就向外跑,甲二骂道:“怎么就那么寸,又有人被它碰到!” “没想到还有比我们更倒霉的,希望他们撑久一点。” 夜阑道:“恐怕我们帮不上什么忙了。” “怎么?”甲二他们都知道夜阑感知极高,听力更是出众,问道:“他们已经被收拾了?” “不是。”夜阑道:“是巨蟒被收拾了。” 第106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1 “这么快被收拾了?不是吧?”甲二诧异道:“那大家伙那么没用?” 夜阑没有答话。 几个人中最差的也练过贡献点换的制式轻功,几个起落间就到了附近,果然巨蟒已经被收拾了,这会儿连半点动静都没了。 走在最前面的乙二脚步一顿,率先停下,道:“既然帮不上忙我们就走吧,这会儿过去人家说不定以为我们是来抢战利品的呢!” “对对!”甲二应和道:“我们走吧!犯不着和他们瞎耽误功……夫。” 他失口说了个“瞎”字,差点给自己一耳光,硬着头皮将最后一个字说完,发现夜阑神色如常,才松了口气。 几人转身朝来路走去,依旧是乙二先一步带路,没走几步,却听身后风声起,一道人影从头顶掠过,落在他们身前,缓缓转身道:“夜。” 夜阑微楞:“霍阳?” 霍阳看向甲二几个,冷冷道:“你们欺负夜看不见,一看见我就带他离开……这样刻意阻止我们见面是什么意思?” 甲二冷哼道:“笑话,看见你了不转身就走,难道还上前拜见不成?别以为自己入了仙门就了不起了,别忘了,这只是游戏。” “游戏又怎么样?”霍阳冷然道:“不管你们在现实中有多大的势力,我绝不允许有人将夜当成工具利用!” 丙二嗤笑一声,道:“将夜长老当成工具……霍盟主说的不会是你自己吧?” 霍阳不耐烦道:“我不同你们这些喽啰废话,日后自会向暮会长讨个说法!请你们暂且回避,我和夜单独说几句话。” 乙二冷冷道:“见得了人的话就当着大家的面说,见不了人的话,就别说!” 霍阳神色一冷,猛的上前一步,双目杀机四射,甲二丙二毫不相让,也跨前一步,将夜阑挡在身后,手按兵刃。 眼看双方一触即发,夜阑开口道:“甲二,你们几个先到附近转转吧!” 甲二急道:“阿阑,你别又被这小子给骗了,他根本就不安……” 丙二将甲二胳膊一拉,示意他闭嘴,又道:“阿阑,我们就在前面,你有事大声招呼一声就行了。” 又拉下甲二:“走了!” 三人对夜阑挥挥手,到了边上一颗巨石上坐下,盯着这边的动静。 “夜,”霍阳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道:“这些日子我到处找你,游戏里还有现实里都找不到。你搬家了,为什么?搬到哪去了?” 夜阑道:“被人收养了。” “收养?”霍阳一愣,才想起夜阑孤儿身份,皱眉道:“什么时候的事?对方什么人?可靠吗?他们对你好不好?” 夜阑点头:“好。” 却再没有一个字。 霍阳察觉到夜阑拒绝的姿态,苦笑道:“你年纪小,人又单纯,我是怕你被别人骗了……以前我收入太低,没有收养资格,后来又……罢了!要是他们待你不好,你就出来,以后跟我过好不好?” 夜阑摇头不语。 霍阳叹道:“我可能还不知道,我已经离开了旭日盟。” “为什么?”旭日盟不是霍阳自己创的吗? 霍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没什么好说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事,你不用操心。” 他摇头笑笑,他们瞒着他对夜阑下手,他本已不满,这些人却想仗着人多对他施压……想想当他宣布离开旭日盟的时候,那些人错愕的嘴脸,不由心中一阵快意。 这是一个高手轻易可以徒村、屠城、屠国的世界,个人实力压倒一切,旭日盟这样的小帮会根本无足轻重。他如今已经入了仙门,旭日盟对他而言已是可有可无,若是大家志同道合,他不介意成为旭日盟的坚实后盾,带领所有人一步步登上巅峰,但是现在…… 霍阳看着夜阑,想起以前他乖巧又坚定的站在他身后的模样,心中暗叹:就算一百个旭日盟,又怎么比得上一个夜阑?只可惜当初他被错失仙门的机会冲昏了头脑,等醒悟过来时,竟已经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身后少了一个小尾巴,少了一个对他无限信任的孩子,少了一个对他所有命令都义无反顾的人,他的生命仿佛缺失了很大一块,就算被授予法宝、学到仙术,就算实力前所未有的强横,也不能带给他从前一样的心安。 他侧身挡住甲乙丙三个的视线,取出一只玉匣子塞进夜阑手里,道:“这个你收起来。” 夜阑并不接,问道:“什么?” “仙门这两个月正大肆招收弟子,只要能收集齐仙门指定的东西,就可以成为外门弟子……这里是瑶天的入门所需,我刻意为你准备的,你拿着它到瑶天驻点……” 夜阑摇头打断道:“谢谢你,不过……” 霍阳打断他,声音中带了几分苦涩,道:“夜,你我之间,难道一定要分的这么清楚?你忘了我说过的话了吗?我们兄弟两个,要一起打天下,一起笑傲人间的!现在我在瑶天,你也来,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我已经丢开了,以后我们再也不建什么帮派了,就我们两兄弟,好不好?” 夜阑摇头道:“我现在很好,不想去什么仙门。” 霍阳猛地沉默下来,他知道这孩子的脾气,知道同样的话,说再多也没用,片刻后才又道:“哪怕是为了你的眼睛?” 夜阑不说话。 “夜,我以前以为你说能在游戏中看见是谎言,一时气愤才会对你不闻不问,害你受了那么多委屈,是我不对,”霍阳的声音恳切低沉,道:“现在我入了仙门,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真的。夜,我现在很厉害了,以后一定会好好保护你,你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好不好?仙门真的可以治好你,错过这次机会,再想入仙门难如登天!夜……难道你不想看见吗?” 夜阑点头又摇头,道:“想,但又没那么想。” 他顿了顿,道:“以前我觉得能看见就是这世上最要紧的事,但现在我觉得,看见看不见其实也没那么重要。霍阳,如果你想说的就是这些,我还有事,先走了。” 见自己已经将话说到这份上,夜阑却依旧转身就走,霍阳又急又气,一把抓向他手腕。 夜阑退一步躲开,脚步不停。 看着夜阑毫不留恋的背影,霍阳心里一股无名火狠狠烧了起来,冷声道:“你觉得他们就是真的对你好?为了他们,你连眼睛都可以不要?” 夜阑默然不语。 霍阳冷然道:“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他们是什么人吧?这个所谓的游戏是怎么回事,他们最清楚不过。 你为他们打了多少架,杀了多少人,找到了多少宝物?我问你,他们有没有告诉过你这个游戏的真相?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仙门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有没有说过要送你进仙门?他们有没有想过要治你的病? “你以为他们对你有多少真心?他们不过是想利用你罢了!” 夜阑恍如未闻,脚步都不曾迟疑一下的向甲二等人走去,霍阳怒吼一声:“夜!” “你不要哭着回来求我!” 终究还是没有回应。 霍阳赤红着双眼看着少年的背影,最后竟嗤的一声笑出声来:这孩子,一直都是这样要命的固执,曾经的夜阑,无论别人在他耳旁说多少他霍阳的废话,他也置若罔闻,如今,却换了他做那个喋喋不休的小人。 所以,他是彻底把这孩子弄丢了吗? 霍阳握紧拳头,狠狠闭上眼,胸口堵涨难受的像要爆炸一般,恨不得像个疯似得大吼大叫大哭大闹一顿。 清脆的铃声在身边响起,同时响起的还有比铃声还要动人的声音:“你们谈完了?”一身紫色纱衣的绝色少女翩然落在他身边。 霍阳勉强笑笑。 “他不肯跟你走?” 霍阳默默点头。 “人各有志,他自己选的路,你何必替他难过?”少女道:“仙凡之别宛若云泥,和这些凡人之间的感情,不管当时多么动人,最后都是要舍弃的,你要习惯才是。” 霍阳轻叹一声,依旧不语。 少女不再说话,飘落在已经与甲二等人汇合的夜阑面前,道:“方才我看见崖间留有霜王蜂巢留下的痕迹,可是你们所为?” 几人对望一眼,丙二点头道:“没错。” 少女道:“我需要一些蜂皇浆,可以用灵石来换。” 丙二笑道:“说什么换不换的,你和霍阳是同门吧?说起来以前多亏了霍阳照顾我们阿阑,我们早就想谢谢他了,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这蜂皇浆,就算我们送给你们的,别客气。” 言罢从空间取出一个瓷瓶,递上道:“我们准备把蜂巢拿回去养,所以剩下的要用来养蜂,就不给你了……要是以后咱们养成了,你倒是可以来买。” 少女淡淡道:“不必了,我不会白拿你们的东西。你们要多少灵石?还是别的?” 甲二道:“抱歉,这东西我们不卖!” 丙二接口道:“你真不必客气,我们是看霍阳的面子。当初阿阑和景言一起探索秘境,完了遵守诺言将获得的仙门信物给了景言,霍盟主气他便宜外人,将他逐出帮会,完了他的手下又将阿阑连杀十三次……虽我们替阿阑不平,他却一直心里不舒服,觉得对不起霍盟主。如今这蜂皇浆,正好可以换一个仙门弟子的名额,算是谢过霍盟主昔日对阿阑的照顾,也了了当日的恩怨。” 少女闻言,淡淡道:“罢了。” 长袖一拂,就要卷向丙二手中的瓷瓶,却被霍阳一把按住手腕,霍阳脸色难看之极,道:“你要蜂皇浆,我以后帮你找就是,这次就算了!” 少女一把甩开他的手,淡淡道:“若我今日一定要呢?” 霍阳看向甲二等人,冷冷道:“你们要做什么我不管,但不要打着夜的旗号!我和夜之间的事,轮不到别人插嘴!” 丙二叹道:“那就算咯!” 将东西收起来,道:“我们走吧,这会儿也该回去汇合了。” “走咯走咯,果然是瞎耽误功夫!” 少女旋身落在他们身前,道:“站住!” “还要怎么样啊!”甲二叹气:“这东西我们是真不卖!” 少女道:“夜阑的事我也听霍阳说过,不就是为了一枚玉简吗?我拿这枚玉简,换你们的蜂皇浆,你们以后也别再用以前的事做借口纠缠霍阳!” 将玉简丢进丙二怀里。 丙二接住,嫌弃的看了眼道:“当初咱们会长用两枚玉简才换了一个仙门名额,如今这一瓶蜂皇浆,起码也能换一个名额吧……” 少女冷哼一声,道:“贪得无厌!这个也给你!” 又丢了枚玉简过来。 甲二笑道:“这才是公平买卖嘛!”浑然忘了刚才是谁口口声声喊的不卖。 丙二将蜂皇浆扔给紫衣少女,少女收了东西,扭身就走,霍阳看向夜阑,道:“夜,刚才我不过说的气话。你若是改变主意,随时来找我,我在瑶天等你。” 也转身离开。 见他们走远,甲二揽着夜阑的肩膀大笑:“这波买卖做的值!” 以前入仙门何等艰难,能用玉简去换已经不错了,如今仙门名额跟大白菜似的,谁稀罕呢? 丙二将玉简交到夜阑手里,笑道:“这就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回去试试!” 乙二道:“刚刚吓我一跳,还以为你真准备把蜂皇浆送给他们呢!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拿玉简来换?” 丙二道:“本来就准备送给他们的!哼,不争馒头争口气,以为咱们阿阑稀罕他那点东西?早点打发他,省的他总是来叽叽歪歪!” 夜阑道:“你们刚才偷听我们说话?” 甲二道:“哪有?就他那样,一撅屁股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还用偷……” 甲二声音越说越低,最后投降道:“好吧,我们的确是偷听了,乙二他感知加到了满点,又有听声辩位的加持……” 将乙二出卖个彻底,见夜阑似乎没有同他计较意思,甲二顿时又精神起来,笑嘻嘻问道:“阿阑啊,你说的那个,比眼睛还要重要的到底是什么啊?是不是说……嘿嘿……我们几个?” 夜阑道:“没你的事!暮歌说以后要给我做满汉全席,我怕他赖账。” “唉!还是美食魅力大啊!” “是头儿魅力大吧?” 笑闹着的走了一会儿,甲二忽然道:“阿阑,没有霍阳,我们一样会治好你!相信我!” “是相信我们好吧!” 夜阑笑嘻嘻不说话。 —— 回到中路和暮歌汇合,暮歌听丙二讲了始末,走到正剥了松子儿喂松鼠的夜阑身边,道:“试过了吗?” 夜阑点头。 暮歌道:“是什么?” 夜阑摇头:“不知道。” 暮歌微微一愣,道:“看不到吗?” “不是,”夜阑泄气道:“全是字儿……不认识。” 暮歌噗嗤一声失笑,揉揉他的脑袋:“这还真是个问题。” 那些仙人不知道在他们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这个世界的语言和文字在他们听来看来,和地球上是一样的,夜阑这会儿看到的,显然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文字。 又叹道:“什么都要学啊!” 夜阑嗯了一声,又道:“我们下线一会儿,我有话同你说。”谁都不知道这些“仙人”们有些什么神通,重要些的话只敢在现实说。 暮歌点头。 两人退出游戏,夜阑依旧被迫先睡半个多小时才醒来,坐在餐桌上捧着热气腾腾的饺子问道:“你有没有办法,知道霍阳的行踪?” 暮歌微楞,这样的话实在不像是夜阑说的,问道:“你是说游戏,还是现实?” 夜阑道:“现实。”游戏中目前怕谁都没这个本事。 暮歌点头:“当然可以。”这个时代到处都是监控,又有智脑定位,要追踪一个人不要太简单。 又问道:“出了什么事?” 夜阑道:“今天我偷听了霍阳和那个女人的对话……” 感觉暮歌呼吸猛地一滞,夜阑奇道:“怎么了?” 暮歌道:“乙二说,他也刻意去听了,但是……只看到他们两个嘴在动,却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夜阑一楞,乙二一点都听不到,可见他们用什么法子隔绝了声音,那自己又是怎么回事? “因为我感知高?” 暮歌摇头笑笑,道:“听到什么了?” 夜阑将他们的对话简单说了下,有补充道:“我能感觉得到,那个女人很厉害,比仙门驻地的所有仙师都还要厉害。” 暮歌双目一亮,道:“听他们的对话,这个厉害的女……仙子,有意将霍阳真正引入仙门?” 夜阑点头,道:“修仙的话,应该需要真身吧?我觉得她可能很快就会传授霍阳真正进入异域的方法,我……” 迟疑了下,道:“不确定他会不会将方法拿出来交给国家。” 暮歌微微一笑,善解人意的没去点明夜阑对霍阳的质疑,道:“这件事我来安排。若能据此掌握自由进入异域的方法就太好了,否则就算仙人帮我们建了传送阵,到时候也是掌控在他们手里。” 夜阑点头,这才开始吃东西,饺子只有一碗,暮歌看着他吃,一面道:“再过几天,异域要关服七天。” “啊?” “异域”又不是真的游戏,关什么服? 暮歌道:“先前那些仙人不是要看地质探测仪吗?我们送了一台过去,不过将太阳能电池换成了充电电池,一台连续不断使用的话,只能用三天左右。过了几天,他们又要十套,我们也送去了,另外还送了他们一箱新电池。 “可见那东西在那个世界也能用,不过因为地质构造不同,很多数据需要调试,于是他们又要求送几个人过去——当然是通过登陆器过去。我们告诉他们,我们的科学家是很宝贵的,拖延了一阵才勉强答应,送了个技术员和几台仪器过去。” 夜阑道:“他们已经不准备掩饰异域的真相了?”技术员登陆的是异域,真实存在的现代仪器在“虚拟”的异域中调试,这是一个很大的破绽。 暮歌点头道:“也许这些东西对他们而言,比异域的资源更加重要。” 夜阑嗯了一声,暮歌继续道:“还有三天就是我们的国庆日,我们准备举行为期七天的国庆庆典……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我们会启动唤醒程序,将每个人强行从异域中拉出来,七天以后才能再次进入。 那些仙人正是对探测仪最为热切的时候,忽然一切说中断就中断,异域所有的‘异人’都消失了,他们会怎么想?我们手里有他们需要的东西,但这个世界,我们却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这一定会让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们不舒服吧?到了那个时候,就该他们先提出让我们进入异域,甚至帮我们在异域落脚了。” 当试探出这些仙人们并没有反对他们进入异域的意思后,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暮歌笑道:“到时候让他们求着我们搬,我们还要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来……” “为什么要装,”夜阑道:“我们原本就不愿意啊!” “嗯?” 夜阑道:“要搬的,一直都是你们这些大人物啊!地球资源枯竭,搬到异域势在必行,这是你们考虑的事。可是对我们来说,有的根本不知道地球资源在枯竭,有的虽然知道,但却不愿想那么远。所以,异域当做游戏玩玩还可以,谁会真的愿意搬过去? “在我们的世界,虽然物资匮乏,但是每个人都吃饱穿暖有房子住,二十四小时的热水,晚上安安心心睡觉,白天踏踏实实工作或学习,就算混吃等死也还有小说电视电影游戏等各种娱乐……异域里有什么啊? “真的来了异域,没有不死之躯,没有百分之五十的痛觉减弱,没有升级加成的属性,没有高来高去的武功……我们在那里,不仅没有获取猎物的能力,反而随时会成为猛兽毒物的猎物,还要对仙人们点头哈腰……那样的破地方,谁愿意去啊!” 暮歌噗嗤一声失笑。 夜阑道:“你看那些原住民活的多辛苦,而我们呢,这么多人有闲心玩游戏,每天上蹿下跳不知道多活泼,精气神全然不一样……要我说,就算你们跟仙人们说,我们做梦都想搬过去,他们也根本不会信吧?” 暮歌摇头,问道:“那你想不想去?” 夜阑不假思索道:“想。” “为什么?不是说又危险又辛苦吗?” “异域里有好吃的……蜂皇浆闻起来很香,松子看起来也不错。” 暮歌再次失笑,揉揉他的头,叹道:“你说的对,异域不是那么好生存的,这些困难,我们也都想到了,所以就算那一天到了,我们也不会贸然搬过去,而是会先建立一个据点,站稳脚跟后再慢慢发展扩大。反正如今有了退路,搬迁反而不那么着急了……元首说,这件事,我们是要准备花一百年、两百年去做的。” 夜阑道:“其实,也许不用那么久。” “嗯?” 夜阑道:“异域有武功,有仙术,有可以修炼的灵气。那些仙人们说,他们的凡人中十万个才能有一个有修仙的资质,但我们地球人每个人都可以。也许这话有欺骗的成分,但只凭我们可以具象化在异域中活动自如,而原住民不行,就可以肯定我们的普遍资质是很高的,再加上高科技的武器防具什么的,说不定只要一两代人,我们就会完全适应异域的生活。” 暮歌叹道:“最重要的是,我们也必须有自己的强者啊。” 夜阑道:“还先要有修炼的功法。” 这样培育的强者,才能算是自己的。仙门出身的,真到了冲突的时候,听谁的就难说了。 这些事,多说无益,暮歌道:“我去安排霍阳的事,你先进游戏?” 夜阑摇头道:“我先把玉简里看到的东西默下来,让电脑分析下。” 他着重强调了“看”字,可惜暮歌的注意力却在别的上面,惊讶道:“那些不认得的字,你看一遍也能记下来?” “不是一遍,”夜阑强调道:“我看了好几遍。” 真是一点都没被安慰到! 暮歌摇头叹气,起身道:“你先默着,我去找语言专家。若是字数多一点,他们能在智脑的帮助下,翻译个七七八八,当然一些专有名词除外——好歹也能知道上面到底说什么。” 第107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2 第二天,每个人的智脑上都收到了庆国大典的消息,当然,躺在维生舱里游戏的人是看不到的,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在三天后齐刷刷的从异域中消失。 真正的大典并没有七天那么久,前三天都是准备工作,打扫卫生、布置会场什么的。每个人都被分配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包括稍大些的孩子,就算夜阑,也被分配了吹气球的任务。 早上吃了早饭,夜阑就去上工,和他一起吹气球的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都从未参加过工作,对此并不反感,反而觉得新奇又好玩。 一开始都不熟练,气球时不时爆一个,或咻的一声冲天而去,每每这个时候,便会引起一阵爆笑,这群孩子也在这爆笑中熟悉起来,说说笑笑,很是热闹。 聊起天来自然会说起异域,夜阑发现自己“大家都不想进异域”的说法并不准确,起码这些孩子对它是充满向往的,大家讨论的兴高采烈,憧憬着真能飞天遁地、长生不老的一天,幻想着自己在异域中大杀四方的模样。 在这里夜阑并没受到冷落,事实上他以前受到排挤,除了周围那些孩子莫名其妙的妒忌和优越感以外,也和他自己从不与人交流有关……他既将自己孤立在外,那么那群抱成一团的孩子们里只要有一个讨厌他,其他人自然也会看他不顺眼。 然而离开那个环境,如他这样漂亮干净又身有缺憾的少年,怎么让人讨厌的起来? 是以夜阑虽不爱说话,但身边总不乏主动凑过来找他说话的人,夜阑这段日子被甲乙丙们和铁血的那群兵痞子玩笑惯了,也不再如以前一般拘谨冷漠,与他们相处的很不错。 等聊起异域之后,夜阑身边的人就更多了。要知道他虽看不见,但不管是霍阳还是暮歌,以及他自己,都是游戏中最顶尖的存在,他习以为常的东西,往往是别人闻所未闻的——换了另外的人,绝不会有什么“无瘴谷怎么一点都不危险”、“仙门的名额现在便宜的跟大白菜似的”之类的想法。 寻药的诀窍、采矿的技巧、技能的使用……很多东西他虽然没有亲自尝试过,但在旭日盟和铁血的高层呆久了,耳濡目染之下他的见识不可谓不广,指导这群少年自然绰绰有余。 因为目的只是全民参与,所以每个人分配的任务都不多,更别提这些未成年人了,是以即使玩玩闹闹,他们也很早就完成了工作,约好了明儿再聊之后,恋恋不舍的挥手告别。 夜阑和几个人同路去公交站,路边隔几米就有人在修剪绿化带,显然这个工作比吹气球要辛苦的多。 “妈的,现成的机器不用,偏要让老子们来干!”骂骂咧咧的声音钻进几人的耳朵:“老子在异域玩的好好的,要不是硬被拖出来,技能书都到手了……这些损失算谁的?什么破大典,是能吃啊还是能穿? “一群狗日的玩意儿,有钱不知道多发点救济金,就知道做这些表面文章……一分钱不给,凭什么指使老子干活……自己山珍海味,给我们吃营养剂……我X他XXXX……” 夜阑几个原已经越过了那青年的位置,听他越说越是过分,到后面更是变成了纯然的咒骂,夜阑脚步一顿,转身道:“我听人说吃人嘴短,你怎么越吃嘴越长?” 青年没想到居然还有管闲事的,而且还是几个未成年的小崽子,嗤笑一声道:“关你屁事,老子吃你的了?” 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最是义气,哪怕是刚认识的,同路几个少年见夜阑出头,立刻开口声援,道:“你没吃我,可你吃我哥的了!我哥是纳税人!” “你也吃我爸的了,我爸也是纳税人!” “还有我爸!” “吃他们的?屁!”青年大怒,道:“这些营养剂,给猪都不吃!他们占着好位置,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还以为自己多高尚?” “猪都不吃你也别吃啊!” “想吃香的喝辣的,你也去工作啊!” 青年骂道:“工作?没工作怪我咯?你倒是和上面那群人说,让他们把失业率解决掉啊!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什么活都是机器干,结果呢?我们他妈的活的连原始社会都不如!说他们是狗日的还说错了不成!” 几句话说的几个少年都沉默下来,现在失业率高是事实,大家生活辛苦,也是事实。 见没人说话了,青年顿时得意起来,正要再接再厉,忽然听到一个清冷的声音:“好吃懒做。” 青年大怒:“你说什么?” “就是好吃懒做!”受到启发的少年们顿时又活跃起来:“真有心工作,不会做一点事就骂骂咧咧!” “你埋怨的根本就不是没有工作,而是国家没有大鱼大肉的把你养起来!” “好吃懒做!就是好吃懒做!” “妈的!”青年大怒,工具一摔道:“小兔崽子!还不给我滚!要不是看你们还没成年,老子打断你们的牙!” “我成年了,”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冷漠而充满压迫感:“你不如试试打断我的牙?” 青年怒气冲冲的看过去,瞬间又偃旗息鼓: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以上,身材笔挺的青年正站在路边冷冷看着他——别说这站姿看着就像在部队练过的,就是没练过,也绝不是一直家里蹲的自己能对付的。 “暮歌,你怎么在这儿?” 暮歌上前,在夜阑头上揉了一把,道:“你说我为什么在这儿?” 又微微一笑,道:“这些是你朋友?” 夜阑嗯了一声。 少年们学着夜阑的称呼打招呼:“暮哥好!” “好。” 简单说了几句,少年们便一溜烟跑了,暮歌道:“今天天气不错,走回去怎么样?” “车呢?” “让它自己开回去。” 夜阑道:“是有什么事吗?”不然怎么会专门来找他。 “知道你下班了,所以来接你。”暮歌道:“实时坐标跟踪,位移超过五百米提醒……这是监护人的特权,你抗议也无效。” 难怪来的这么巧。 夜阑不说话了,转身和暮歌并肩前行。 暮歌看着走在身侧的少年,微微一笑,这孩子,真的变了好多,以前的夜阑,一身的孤冷,恨不得将自己永远藏在阴影之中,怎么会为这种事主动出头? 不枉自己特意将他和那三个二货分在一组,果然也跟着活泼起来了……看来那三个二货,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啊! “这些人其实不用理会,”暮歌道:“他以前未必没有勤恳上进的时候,只是始终改变不了现状,于是开始怨天尤人,咒骂社会,等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该觉得,混吃等死也不错了……这两百年,无数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社会失误、政府无能,其实他们也没骂错……我们也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我们科技越来越发达,却把日子越过越差呢?” 夜阑不吭气。 暮歌道:“不过,他们混吃等死的日子眼看就要结束了。” “嗯?” 暮歌道:“这次庆国大典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看视频、看直播、社会的发展、看地球的现状。如今不像以前那么绝望,已经有了前进的方向,也到了该让所有人知道真相的时候了。 “等大典结束之后,网络就要开始收费了。以前想着,物资上已经很亏待大家了,精神上总要丰富些,所以网络上绝大多数的资源都是免费的,网络本身也不需要任何费用,但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要交入网费,网络上所有资源,除了一些教育片,都要收费——不为钱,就为了让有些人过得不那么舒坦,不得不去工作。” 夜阑道:“这样一来,你们又要挨骂了啊!” 暮歌笑道:“骂便骂吧,反正都习惯了。而且还有更值得他们骂的事呢!” “怎么?” 暮歌干咳一声,正色道:“如今异域一年多的公测已经结束了,也该开始收费了。” “呃?” 啥啥?“公测”是什么?异域怎么会有公测这种东西? 暮歌道:“一开始通过黄泉石进入异域的时候,我们知道是幻境所以就有些肆无忌惮,后来,死了几个人——是真正的死掉。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在‘游戏’里死的次数太多的话,就真的会死,才知道原来所谓的试练也并不安全。所以科学家发明了现在的登陆器,与智脑相连,有死亡监控、强行唤醒、登陆限制等等功能,所以只要我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把它从免费游戏,变成一个‘点卡’游戏。” 点卡游戏……夜阑开始觉得这世界有点玄幻了。 暮歌道:“不是很多人抱怨没有工作吗?现在所有人都有工作了。我们成立的商行在每个村子都会开一家店,店里交易的货币是现实币。每个人都可以用采的药、挖的矿、打的野兽来换取现实币,也可以打工挣钱……不必是高手,只要足够勤奋,收入就可以和普通工资持平,更别说支付点卡。” 夜阑道:“地球不是资源枯竭?如果每个人都有钱了,有那么多食物提供吗?” 暮歌笑道:“你这是杞人忧天。第一,国家储备还是有一些的,撑上几年没问题,第二,每个人口袋里钱是多了,可是收费的项目也多了啊,第三,也是最主要的,面对这种情况,由古至今都在用的一大法宝,就是……” 他没说完,夜阑就已经想到了,接口道:“涨价!” 暮歌笑道:“没错,涨价。不是有句俗话吗——工资永远没有物价涨的快。” 夜阑低声嘟囔了一句,暮歌没听清楚,却很高兴这少年终于也有抱怨的时候,搂着他的肩膀一起向前走,道:“不过,这一切都是暂时的。等熬过这一段,我们都会过上山珍海味吃不完的日子。不过,可不敢再肆无忌惮了,像地球这样的教训,一次就够了。” 夜阑嗯了一声,没吭气,走了两步之后,忽然脚步一顿。 暮歌感觉到他的僵硬,道:“怎么了?” 夜阑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嗯?” “异域的登陆器能不能在异域使用?” 异域的登陆器不在异域使用在哪儿使用? 暮歌先是一愣,再细想下却是心头大震,差点跳起来:“你是说……你是说!” 夜阑点头道:“我们身在地球,都可以用登陆器登陆异域,那如果我们本身就在异域呢? “搬迁异域最大的困难,不是普通人身体素质太低,无法在异域生存吗?如果普通百姓进异域之后,真身在安全的地方,只用化身在外面行动呢?化身力气大、速度快、有武功,还不惧生命危险……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边享受异域的资源,一边最大限度的避免异域的危险?” 暮歌不说话,一言不发的打开智脑戳戳戳。 夜阑道:“做什么?” 暮歌道:“让车来接我们,还有,申请见元首一面。” 这个时候还散什么步啊!天都要变了好吧? 什么一百年、两百年的大计,若这少年所言成真,十年、二十年,异域就将成为我们的后花园! 心不在焉的等了一会,车没来信息先来了,暮歌看了眼,道:“这算不算好事成双?霍阳花重金托不同的人替他买了五十多个异域登陆器,又去了珠宝店。” 异域登陆器里面有什么?自然是黄泉石。 可以令人魂魄离体,也可以建造传送阵的黄泉石。 第108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3 夜阑置身于如同电影院一般的场景中,前后左右都是如他一样的宽阔座椅,无边无际——事实上,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人都登入了这个虚拟空间,每个人都拥有最好的观看角度,但只能在自己的座位活动。 空间中,苍凉而宏大的背景音下,是解说员厚重低沉的声音,带着无尽的沉痛悲怆。 就算是再麻木的人,也没有办法对大地的苦难无动于衷,也没有办法对人类的困境视若无睹……空间中,是一片低泣声。 视频还在继续,地下实验室中,脸色苍白、形容枯槁的实验员拖着疲惫的身躯沉默的忙碌着;漫天风沙中,年迈的科学家站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中,种下第一颗树苗;海底,潜水员在一次次采集标本…… 画面出现的,是每次看到渺茫的希望,人们脸上闪烁的希冀;是每次取得微弱的进展,人们眼中流下的热泪……然而最后,每一次努力都以痛哭结束。 失败、失败、失败……无数次的失败,一次次徒劳的尝试,一次次绝望的挣扎。 在这些失败声中,伴随着历任元首们“进一步缩减资源供应”、“用机械取代人力”的命令,还有他们在人们的谩骂羞辱中,默默离去的背影。 “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依旧在努力,我们将继续努力……” 夜阑看不见,只默默听着台上台下的声音,鼻子揉的通红。 忽然智脑的声音闯入他的脑海:“外面有人找,请马上下线。” 夜阑还不及反应,人已经从虚拟空间中脱离了出来,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弄到了悬浮汽车上——显然又是监护人权限惹的祸,否则智脑早该自动报警了。 暮歌从另一侧下车,过来替他拉开车门,道:“到了。” 夜阑扶着他的手腕下车:“这是什么地方?” “实验室。”暮歌道:“时间紧迫,我们边走边说。 这两天霍阳购买了登陆器和一些玉石翡翠,我们知道他行动在即,便启动最高权限开启了他的智脑进行全方位监控。等发现他选择绘制传送阵的地点是他的房间以后,我们用全民义务劳动为借口将他引出来,在他房间安装了最全面的监控——甚至不能叫监控,因为这套设备,不仅可以获取声音和图像,还可以捕捉到一定范围内的几乎所有能量波动,并将它再现在我们的实验室中。 “但我们的技术只停留在同步再现上,等录制后再重新播放的话,有些细微的能量变化会消失,目前还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传送阵如今已经绘制的差不多了,但又有了新的发现。这几天我们一直盯着霍阳的一举一动,发现他在没人的地方,有时候会低声自言自语。因为他说的话并不出奇,我们也没有在意,但今天,我们发现他不是在自言自语,而是在和什么人或什么存在说话——他今天试着启动传送阵,但一直没能成功,似乎在向某个存在请教。但是,我们却没有听到、看到任何东西。” 夜阑道:“是让我去听听看吗?” 暮歌点头道:“那天紫衣仙子的话,乙二完全没有听到,你却能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万一他们用同样的方法屏蔽声音,或以声音以外的方式在交流,也许你能听见……不过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姑且试试,你不要有压力。” 夜阑点头。 数道门在他们面前无声打开,又在他们身后缓缓闭合,两人坐了几次电梯又走了半分钟便停了下来,暮歌道:“到了。” 又一道门悄然打开,这次暮歌抓住夜阑的手腕,牵着他进门,又引他在一旁悄悄坐下,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房间里人不少,但所有人都悄无声息,甚至连呼吸都被刻意放轻。 见两人进门,不少人投来一个不赞成的眼神,显然是觉得找夜阑来听这个决定实在太荒唐。 但也只是投来一个眼神罢了,下一瞬,所有人的注意力就又集中到了面前的“房间”上,确切的说,应该是房间的投影上。 霍阳以及他房中的一切,在这里重现。 房间的中心,是登陆器中分离出来的黄泉石的粉末、玉石、翡翠、玉粉等构造的阵法,霍阳站在一侧,深吸口气后,将手中一块美玉珍而重之的放在阵心。 美玉一入阵,就有一道乳白色的光亮从阵法的一角腾起,霍阳眼睛一亮,然而眼中的喜色还未传入嘴角,那光亮就闪烁了两下,黯淡了下去。 霍阳无力的坐下,喃喃自语:“又失败了,为什么会这样?明明我每一步都按子衿演示的那样做的啊,没有一丝偏差……为什么会失败?为什么?”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自然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但他的声音却大了起来,怒道:“你告诉我,为什么?说啊,为什么?是你把我带回来的,你别告诉我,你带我回来,就是为了让我继续窝在这里鸟地方,窝窝囊囊的过一生!你别装哑巴,说话啊!” 霍阳又急又怒,却不知有一群看着他的人更着急——显然霍阳是在和那个存在说话,但是就算他答话了,他们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这时,忽然有一声叹息响起,声音清冷且带着几分稚嫩,稚嫩的和这一声沧桑的长叹有些不符:“活着不好吗?为什么非要作死?” 十多双愤怒的眼睛落在夜阑身上:这是什么地方,没见大家连喘气都不敢大声吗?这种时候说什么话?怎么这么不懂事! 甚至有人立刻做手势,让暮歌将人带出去,然而正在此刻,霍阳的声音却再次响起:“什么作死?你什么意思?” 就好像在另一个空间,听到了夜阑的话一般。 这是,这是……真的听到了? 所有目光再次落在夜阑身上,这次却不是愤怒,而是殷切。 少年的声音如愿的响起:“老夫是看你这一年多来还算殷切的份上才提醒你一句,你若不听便算了。” 霍阳沉声道:“你说清楚!” “你若果真去了异域,不用多久就会惨死,不,甚至比死还要凄惨,因为你的灵魂会被那个人一遍遍的搜魂索魄,你会一遍遍的哀嚎,求他让你彻底解脱……这么说够不够清楚?” “那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对付我?我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甚至和你没关系。” “和我没仇,那是和你有仇?” “切,老夫就是一柄剑,有什么恩怨能算到老夫头上?” “那是你以前的主人得罪了他……” “屁!我家主人得罪他?他得罪我家主人还差不多!”自称“一柄剑”的声音激动的嚷了一声,又冷哼道:“索性直接告诉你好了。那魔头耗费了半世修为,窥得一线天机,得知我与主人之间缘分未尽,所以他将我封印在异域,想要钓出我家主人……谁知道一千多年过去,没钓到主人,却钓到你这么一条小猫鱼,你觉得你会是什么下场?” 霍阳神色一变,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总不至于这么不讲道理吧?” “剑”冷笑道:“讲道理?那魔头纵横万界,什么时候跟人讲过道理?” “你说的魔头到底指的是谁?” “剑”淡淡道:“你若是去了仙门,不必我说,你师长第一个交代的便是此事,若是你不去,我便是说了又有什么用?” 霍阳沉默片刻后,又问:“那你主人又是谁?” “不可说。” “不可说?” “不可说便是不可说。”“剑”道:“这九州八荒,广域无边,无论是人是仙是妖是灵,谁又敢提那两个字?那两个字一出口,魔头转瞬即至,到时候是破家还是灭门,只看他心情坏到何种程度罢了。” “他如此霸道,难道就没有正道修士出面制止?就算一个人不成,大家联合起来……” “剑”冷笑着打断道:“当年如你一般天真的人,如今尸体足以铺满整个地球。修真界是真正弱肉强食的世界,你若真去了,才知道地球是何等的平和安逸。我劝你别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自寻死路。” 霍阳这次沉默的更久,最后问道:“那魔头,到底有多厉害?” “剑”嗤笑一声,道:“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告诉一只蚂蚁,核弹有多厉害?”? 霍阳道:“比子衿如何?” “剑”冷笑道:“那不过是比你大一点的蚂蚁罢了。” 霍阳捏紧双拳,神色瞬息万变,最后咬牙道:“若是不知道这世上有修真这回事也就罢了,如今我都已经踏上飞天遁地、长生不老之路,又怎甘心在这种地方,浑浑噩噩的老死!那魔头,他要来就来吧!” “剑”叹了口气,道:“人啊,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算了,你自己要找死,我也懒得管了。” 又道:“我虽然不太懂这个,却也大致猜到你这阵法问题出在哪儿。这个世界灵气匮乏,并不是所有玉石都具备能量,你用普通的玉石布阵,怎么可能成功?先前你去过的店里有一块水桶大小、状若雄鸡的翡翠原石,里面的东西应该够你用了。” 霍阳谢了一声,起身似要出门,却又停下道:“当初我登陆异域时,你说你无魂无魄,不能随我进去,如今……” “剑”打断他道:“你是想让我进,还是不想让我进?” 霍阳默然不语。 “剑”冷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问,若是把我留在地球,那魔头还会不会找到你头上吧?我劝你别做美梦了,你觉得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 闻言,霍阳憋了许久的情绪终于爆发,怒道:“你既然是来找你主人的,为什么偏偏赖上我?你是不是怕你主人被他抓住,故意用我顶缸?” “剑”冷笑道:“我家主人需要你来顶缸?当初吾主用我将那魔头劈的遍体鳞伤、抱头鼠窜的时候,你们的老祖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要不是吾主突然旧疾发作,这世上早就没有……” 霍阳嗤笑一声打断道:“他这么厉害,还不是死的连……” 他话说到一半,忽然脸色煞白的闭嘴,眉心上毫无预兆的出现一道伤疤,鲜血丝一般的流淌下来。 “剑”深寒的声音传来:“若你再敢说吾主半句坏话,我便让你魂飞魄散、尸骨无存!” 霍阳怒喝道:“你敢弑主?” “剑”嗤笑一声:“弑‘主’?哈!你不过以鲜血为祭,获得和我沟通的能力罢了?做我主人……凭你也配?不过,若非你辱及吾主,我倒不介意你将这个美梦多做几日。” 霍阳双手紧握,身体颤抖,许久才无力道:“我知道了。” “剑”淡淡道:“知道就好。在修真界,东西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否则连死都会是奢望……幸好今天听到这话的人是我,若换了那魔头,你早就进了炼魂狱,受永生永世的折磨了。 “便是在我这里,你也用掉了唯一一次被原谅的机会,明白吗?” 霍阳咬牙道:“……明白。” 对话到此就结束了,霍阳出门去买翡翠原石,他的一举一动依旧被监控,但离开了房间之后,那柄“剑”再说什么,就没什么能捕捉的到了。 一群人坐在实验室面面相觑,他们原是为了传送阵来的,却不想听了这么一段八卦,一人苦笑道:“看来这修真界的水,也深的很啊!” 暮歌耸耸肩,倒没怎么在意:修真界的水对他们而言,原本就深不可测,如今就算再深一重,也还是不可测三个字罢了。 只是那柄剑原来竟是属于异域的,那带霍阳回来又是什么意思?还有,它口中的魔头用它钓它的主人,结果钓到了地球……难不成它的主人也藏在地球不成? 这些东西光靠想显然是没用的,暮歌正要带夜阑离开,却发现他周围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小兄弟你刚才是听到声音还是用其他方式感知的?” “刚才分明没有捕捉到声波,应该不是听觉的问题……” “小兄弟你能不能留下来陪我们做几个小小实验?我们这里有好吃的……” 暮歌大汗,忙将人隔开,道:“我们还有事,恐怕不能陪你们了,等霍阳回来我们再过来。还有,各位不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传送阵法,而不是研究怎么多听几句八卦吗?” “阵法他布成什么样子,我们也布成了什么样子,恐怕也会出同样的问题……要不我们抢先把那块翡翠原石买下来?” “要我说,干脆直接把人抓了,问问不就什么都清楚了?” 暮歌道:“现在抓了霍阳,等于是挑衅仙人,对大局不利,何况他身上还有柄沾了大麻烦的剑……我们现在经不得半点波折,还是离他远点的好。诸位现在不如去找点仪器,检测下哪些玉石中含有能量?” 一群人这才暂时放过夜阑,恋恋不舍的去了。 第109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4(虫) 接下来的几天,霍阳几乎没有和那柄剑说话,夜阑这个“同声翻译”自然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七日大典的最后一天,霍阳站在传送阵中心,化为一道白光消失不见。 科学家们开始了紧张的研究,针对阵法启动时的能量变化,做了最严密的分析和实验,推断上面每一个符文和每一道线条的作用,并和仙人教的纯粹用黄泉石布的阵法做了最细致的比较。 另一方面,霍阳的失踪被作为正常案件处理,过了一遍调查程序后记录在案。 第二天,冷清了七天的异域又热闹起来,毫无预兆的同时消失的玩家们,又毫无预兆的回来了。 其他地方帮不上忙的夜阑依旧跟着众人在无瘴谷里采药、寻宝、打怪,三个月时间很快过去,无瘴谷中各处渐渐腾起雾气,且越来越浓。就算玩家们不怕毒雾,视线受阻也无法继续探索,只能陆续离开。 晚间,夜阑和暮歌并肩坐在树下等着最后一组人前来汇合,再过片刻,他们也将离开此地。 “出去之后,”暮歌道:“我想去仙门看看。” 夜阑微楞:“发生了什么事吗?” 在此之前暮歌并没有加入仙门的打算,以他性格,不会无缘无故改变主意。 暮歌道:“前些日子,地质探测仪对异域各种矿物的探测调试完成,他们很满意,然后主动捅破了异域的窗户纸。在我们的人的交涉下,他们答应派人在异域建一座大型的传送阵,可以两处传送物资。我们的人问,这传送阵人能不能用,他们说不能。然后我们的人又问,能不能帮我们建设人可以用的传送阵,他们说,除非真正加入仙门得授仙法,修为达到练气二重,神魂巩固才能使用,否则什么传送阵都不能用,用则有性命之忧。 “又说,若我们有人达到这个境界,他的师门会派人接引。然后我们又问,修炼多久能达到练气二重,他们说,少则三月,多则十年。” 夜阑咦了一声,道:“那霍阳……” 霍阳通过传送阵离开时,距离他加入仙门不足半月,而他真正修炼的时间,只会更短。 暮歌道:“或者他是修仙的天才,或者……那些仙人在骗我们。” 夜阑道:“若是他们不愿意,为什么不直接拒绝?”砌词欺骗凡人,委实不像高高在上的仙人们的做派。 但若是前者,他们唯一追踪到的一个霍阳,刚好就是千年一遇的修真奇才……这也未免太巧了。 “传送阵的事也就罢了,不管有没有危险,我们都会试出个结果,”暮歌继续道:“除了此事之外,更重要的是你说的身在异域却以化身行动之事……这个想法很好,但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这种化身的手段,必须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夜阑点头。知道异域是真实的世界之后,那些什么等级、技能,便显得格外诡秘。 暮歌道:“然而现在我们没有任何修真界的常识,不知道怎么修炼,不知道怎么设置传送阵,连自己现在的存在是怎么回事、有没有后患都不知道。我们现在就是被关在井里的青蛙,想要知道世界有多大,就必须出去看看……这一年多,我们已经派出去了太多人,却毫无进展,我想自己去试一试。冒险探秘的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而不把这些东西弄清楚,收集再多物资也是无用。” 夜阑道:“去仙门的话,我和你一起吧!不是说我天分高吗?也许能更快找到结果。” 暮歌笑着揉他的头:“原就没准备放过你。” 夜阑侧身躲过,道:“我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 夜阑道:“为什么我在无瘴谷呆了三个月,一个遗迹或秘境都没有见到?” 暮歌笑道:“秘境这种东西,又不是萝卜白菜,哪能随随便便就能碰到一个两个……我不也没碰到吗?” “骗人。” “嗯?” 夜阑冷哼一声不说话,起身到一旁练剑。 他在旭日盟的时候,哪用着自己出去到处找秘境?哪里出现秘境,自然会有人早早来通风报信,然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去。他不信铁血的消息会比不上旭日盟,分明就是故意不带他去,说不定分配路线的时候还刻意让他离那些地方远远的。 暮歌走到他身边,靠在树上看他,无奈道:“阿阑,别忘了我是你的监护人。” “所以呢?” 监护人了不起啊?我要不乐意了,分分钟让你下岗! 暮歌举手宣誓般道:“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是监护人的神圣使命!” 夜阑哼一声,不说话。 暮歌看着他脸颊上不自觉露出的两个小小酒窝,不由摇头失笑,忍不住手痒又想去揉揉他的头,又怕他恼羞成怒顺手一剑剁过来,只能悻悻然放弃。 人很快到齐,聚集在一起汇报收获,又谈笑几句,便开始陆续回城。 丙组先走,然后依次是乙组、甲组,乙组的身形刚刚淡去,忽然所有人耳边响起一声巨大的咆哮,一只足有一人多高的巨虎从峡谷的那一头飞扑过来。 他们在游戏中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主动来找茬的,而且看起来还如此凶猛,甲组四人对望一眼,一语不发的迎了上去。 只见巨虎一个猛扑就到了近前,张嘴低吼一声,而后上身下伏,两只前爪高举,猛地……蒙住了脑袋。 几人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这一招,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抱头防蹲? 搞什么鬼? 夜阑虽然看不见眼前的情景,但脑海里却传来清晰的童音:“主人是我啊!” 那只不靠谱的“系统精灵”? 眼看甲组几个的刀都快劈到头上了,那老虎依旧抱着头一动不动,夜阑无奈道:“等一下。” “嗯?” “这只老虎,嗯,我认识。”夜阑招手:“过来!” 巨虎“嗷”的一声,放下爪子,轻巧一跃就到了夜阑面前,低下头将夜阑蹭的一个趔趄。 夜阑黑着脸将它推开。 巨虎似乎想到了什么,一个激灵,立刻立正坐好,缩着脖子,两只前爪乖巧整齐的摆在身前。 这样的庞然大物偏偏摆出一幅怯生生小猫咪的模样,实在让人忍俊不禁,甲二道:“阿阑,这家伙……” 既然异域不是游戏,自然也不会有系统精灵这玩意儿,更何况还会变老虎……夜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又下意识的觉得这货好像就是他的,只得道:“我以前的宠物。” 宠物……算是吧? 暮歌看了夜阑一眼,没有说话。 甲组几个却毫不犹豫接受了这个答案:他们家夜长老身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了去了,之前收过这么一个威猛的宠物也不稀奇,就是……稍微怂了点儿。 甲二又道:“那现在我们要回去,它怎么办?” 夜阑道:“没事,让它自身自灭就行了。” 巨虎仰头叫一声,似是赞同,夜阑道:“我们走吧!” 暮歌道:“阿阑你先走。” 夜阑点头,取出传送符撕开,身影消失,甲组几个也纷纷取出传送符,刚要撕开,一只大嘴猛地凑了上来,甲二离得最近,一愣神的功夫,传送符被咬了个正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巨虎的身影渐渐消失。 “这这这……这货,怕不是成了精了吧?”甲二吐槽了一句,而后大惊道:“喂,你们别走!还有传送符没有,我这最后一张……别啊,兄弟!喂!” 甲大几个笑嘻嘻的消失不见,甲二骂了一句,硬着头皮凑到暮歌跟前,嬉皮笑脸道:“头儿……” “自己走回去吧!”暮歌摇头叹气:“连拿在手上的东西都被人抢走,你说你……” 一把撕开传送符。 甲二眼睁睁看着暮歌的身影消失,顿时欲哭无泪,一低头却发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飘啊飘,顿时大喜扑上去:“果然还是头儿最好!” —— 因为计划有变,原本推脱着不肯入仙门的人如今个个抢着去,这样重大的事,当然只能抽签解决……最后暮歌带着七八个人一同前往最近的仙门驻地,琉璃阁。 被丢在家里看家的老虎泪流满面:它和那柄剑一样无魂无魄,没办法跟着夜阑建立的人物进入异域,好容易搭霍阳的顺风车进来了,又因为不是跟着夜阑进来的,只好找个有腿的附身,千辛万苦才找到夜阑,结果还没搭上话就被扔在一边。 仙门驻地夜阑很久之前为了学习特殊技能书来过两次——在商店卖的制式技能书只需要拍下就能使用,但特殊技能书却必须来仙门“学习”,另外,特殊技能书在死亡次数过多以后会爆出来,但制式技能书不会。 仙门驻地一向是个热闹的地方,兑换技能、学习技能的,还有摆摊的……如今又多了来加入仙门和已经加入仙门的。 先找到特定的仙师缴纳供奉,仙师将人登记入册,递过一个令牌。然后拿着令牌,去第二位仙师那里学习一个最基础的“仙术”,再去第三位仙师那里,领取门派的制式法宝…… 几人从第二位仙师那里学了一招剑法出来,拿着令牌面面相觑,甲二挠头道:“感觉怪怪的,怎么这么像游戏呢?” “噗嗤,”旁边路过的一个小胖子失笑道:“你这话说的怪不怪,这原本就是游戏啊!” 又道:“不过你的意思我明白,我和你一样,也觉得这游戏太没创意了!不过,人家拟真度高,特效也做的好,咱们将就将就得了!” 甲二点头,连声道:“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 又问:“兄弟你也是来加入琉璃阁的?” 小胖子道:“我加入都一个月了,感受比你还深。本来还想着有什么奇遇、机缘啊,比如遇上什么隐士高人哭着喊着求我徒弟,什么高阶异兽死皮赖脸非要认我做主人什么的……谁知道没意思透了!做任务找宝贝,找齐了换技能书或法宝,然后再做任务找宝贝,再换更高级的技能书或法宝,唉!说真的,还没在外面探险有意思,可是在外面探险,找到的法术学不了,找到的灵药吃不了……我真觉得这游戏商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啊!这什么烂设计!” “是啊!”甲二深有同感道:“兄弟你真是说到我心坎上了,这游戏要不是拟真度高,谁他妈来玩啊!” 小胖子道:“不过只要将仙门所有技能都练到最高级,就可以加入内门,听说加入内门,就完全不同了!” 甲二道:“怎么个不同法?不用做任务啥的?” 小胖子一摊手道:“谁知道呢,仙门技能熟练度涨的慢的要命,要练到最高级,没有一两年怎么可能?我也就是听说……现在哪有人入内门呢,且慢慢熬着吧!不过现在系统开通了以现实币交易的商店你知道吧?咱们就当在游戏里工作得了——嘿嘿,能这么早加入仙门,咱们也算高手了,以后就是高收入人群哈哈!” “可不是!” “对了,你去过那个系统开的店铺没有?” “当然去了,怎么?” 小胖子一拍腿,道:“那你也看到那个便携式收款机了吧?你说这游戏商也太没谱了吧,这里是修真界好吧?你好歹把外形设计得酷帅一点、修真一点行不行?妈蛋,我觉得这个玄幻世界最玄幻的,就是那些收款机!他们也不怕银行问他们要版权费!” “说不定那外形本来就是银行要求的呢?现实币交易,不通过银行能行吗?” “那也是,就不知道那玩意儿卖不卖,要是卖的话,我们以后摆摊就不用以物换物了,多方便,哪怕被扣点手续费呢!” “我看肯定得卖,银行多精明啊,有钱赚能放过?” 两人旁若无人的聊了热火朝天,又交换了联系方式,一幅相见恨晚的样子。 夜阑走向第三个仙师,道:“我去看看。” “看什么?” 夜阑摇摇头不说话,上前将令牌交给仙师,道:“弟子前来领取法宝。” 仙师取出一柄宝剑,面无表情道:“拿去吧,日后能好生努力,为门派多做贡献,争取早日进入内门。” “弟子遵命。” 夜阑答了一句,伸手向前摸索,他目不能视,先按到仙师的手腕,才又摸到宝剑,对仙师点点头,退了下来。 暮歌微微皱眉,以夜阑的耳力,绝不会出现这种失误,他说去看看,到底在看什么? 见夜阑回来,暮歌对几人使个眼色,快速兑换了法宝,回到驻地。 回到房间暮歌才问道:“发现了什么?” “跟我们一样,”夜阑道:“那些仙师跟我们一样。” “你是说……” “甲二不是说太像游戏吗,我就去试了下。呼吸的节奏、体温、皮肤的触感、脉搏……和我们一模一样。”夜阑道:“如果我没看错,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化身,或者说,是‘游戏人物’。” 暮歌愣了好一阵,摇头苦笑道:“那个世界,你当它是游戏的时候,它处处都像是真的,你当他是真的时候,它又处处都像游戏。不过,这些‘仙师’不是真的仙人倒也能理解,毕竟真正的仙人,怎么可能整天守在仙门驻地重复那些繁琐的工作?” 那些“仙师”们的工作,就跟超市的收银员似得,真正的仙人怎么会做这些?他原本猜测这些人的身份是外门执事之类,不想却连真人都不是。 原以为已经看清了异域的真相,不想竟还是深陷迷雾中。 夜阑道:“我去别的门派看看?” 如果所有仙门的“仙师”,都是这种化身的话,那么或者这种化身手段是修真界惯用的手法,或者所谓的仙门,本身又是一个骗局。 暮歌摇头道:“不必这么麻烦,链接异域和地球的传送阵不是已经开通了吗?那群小子哭着喊着要了批军用器械过来,正好里面有几套热感仪,我让人去看看。” 热感仪…… 夜阑道:“我怎么也觉得,这修真界被我们弄得一点都不修真了啊!” 暮歌摇头失笑,道:“我们的人正准备把信号塔搬过来,这些化身的通讯有十公里的距离限制不说,还不安全……等过段时间你用上手机或智脑,再说这句话吧!” 夜阑目瞪口呆。 暮歌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叫了人进来吩咐,又道:“派两个人去瑶天打听霍阳。” 如果这个异域的“仙师”都是化身的话,那霍阳又是怎么回事?他可是真身进入的。 “那天那个仙子,”夜阑道:“可能是真的仙子。” “嗯?” “说话的方式,”夜阑道:“还有,当时我……” 他想了想,才道:“现在想来,我根本没有听到她的任何声音或气味,但是就是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在那里。” 暮歌沉吟一下,道:“我下线一下。” “我也去!” 暮歌摇头失笑,这小子主动下线,永远只为了一个字——吃。 夜阑下线这次睡足了起来,依旧有香喷喷的蛋羹等着他,暮歌坐在一旁看他吃东西,道:“我刚刚和‘仙人’结束通话了。他们之前不是说要‘真正’加入仙门,才能得授仙法吗?显然这仙法指的绝对不是什么技能书,所以我请求他们收几名真正的弟子。” “他们答应了?” “答应了,但是……”暮歌耸耸肩道:“名额我没抢到。” “啊?” 暮歌淡淡一笑,道:“上面一堆的二代三代,这种事可轮不到咱们这些干活的。”还美其名曰为国奉献不怕牺牲……他还真不觉得这是什么美差,到时候万一真有人“奉献”了,也不知道这些人又会露出怎样一幅嘴脸。 “名额可以自己挑?” “嗯。他们完全没有推诿,直接说让我们选五个人,他们到时候派人去接。” “不问资质?” “不问资质。” 夜阑皱眉道:“这不合理啊!” “何止是不合理,”暮歌道:“若他们不是仙人,我几乎要怀疑他们是不是想接机控制我们的高层,但他们是仙人……” 夜阑接口道:“所以也有可能只是他们对收弟子的事根本没放在心上。” 暮歌点头,又道:“另外,我安排了人手准备去屠个仙门驻地。” “啊?” 暮歌道:“我看看这些仙师们死了,是不是也会化成白光,也看看那些仙人会有什么反应……反正那不是游戏吗?玩家在游戏里不管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也不犯法,对吧?” 夜阑道:“打得过吗?我们要不要去?” 暮歌道:“去,去看热闹。打架就别掺和了,要是真杀仙人也就算了,这次不过是几个npc罢了。” 夜阑点头。 第110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5 去瑶天驻地打探霍阳的人几乎一无所获,他在驻地出现的次数很少,最近更是没有人见过他,而那位紫衣仙子,则根本连听都没人听过。 夜阑沉吟道:“也许他去的瑶天,和我们去的瑶天,并不是一回事。” 霍阳入门,凭的并不是草药、矿物之类的物资,而是一枚紫色铃铛,且他入门以后,这铃铛也并未被收回,显然此举与仙门驻地的做派并不相符……且霍阳说在瑶天等他,这个瑶天,恐怕也不是人人可去的瑶天驻地。 暮歌道:“你是说,或者他凭着信物,直接成了瑶天的内门弟子,或者,根本此瑶天非彼瑶天?” 夜阑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这件事靠讨论显然不会有什么结果,只能去查,去等。 拿着热感仪去仙门驻地的人也很快回来,带来的答案相当一致:“仙门中的所有仙师,只怕都不是真人。” 这个答案虽然是最坏的,却也没有超出预料范围,暮歌一言不发的下线,将屠仙的行动时间定为当天晚上,目标直接选了几人入的琉璃阁。 晚间,夜阑和暮歌以及暮歌小组的人站在不远处的山坡看着这边的动静,当然夜阑是用听的。 当第一组三十多人带着面具冲上去的时候,琉璃阁驻地中停留的玩家第一个反应就是:“我擦我擦!门派任务啊!都别动,放着我来!” 于是纷纷冲了上去,然而人还没冲到跟前,就听到为首的面具人一声吼:“伙计们,杀npc爆装备啊!” 啥?NPC? 冲上去的人顿时僵在原地:原来是玩家啊?玩家整那么神秘兮兮的干嘛哪,害得爷白高兴一场! 怏怏的停下脚步,就那么看着面具人们从自己身边冲上去,杀向入门仙师:玩家有什么好杀的,又不爆装备,爆技能书的话杀一次有什么用? 有的甚至还被面具人顺手扯了一把:“杀NPC爆装备啊!一起一起!” 已经加入了门派的回头就骂:“一起个屁,回头被逐出门派,你赔我入门费啊!” 没入门派的则跟着跑了几步又停下:不急,先等他们打完头阵再说。 于是诡异的一幕发生了,三十多个神秘兮兮的面具人和瑶天入门仙师之间的战斗,就在几百名玩家和剩下十几名仙师的眼皮子底下开始了。 “不是吧,”有人瞅一眼周围还该干嘛干嘛的仙师,小声道:“al怎么这么低啊,这都干看着?” 旁边人答道:“是没放在眼里吧?这叫杀鸡焉用宰牛刀。吹口气就灭了的凡人,用的着这么多仙师一起出手?” “切!”先前那人嘲讽道:“他已经吹了很多口气了好吧?灭了谁了?” 山坡上,暮歌身后站着一个冷峻青年,低声道:“看起来的确al很低,这套破云剑法是瑶天外门弟子能学到的最高技能了,他使用的很熟练,威力也强大,但问题是,他直接从第一招开始,现在已经用到第十招了……看,这一招风卷残云,分明已经被避开,可他却还是继续将它使完。如果他懂得中途换招,这会儿起码已经杀了三个人了。如果他们都是这种水平的话,剩下的人都不必现身了。” 换招这种事,只要技能练得稍微熟练一点的玩家就懂,可这位强大的“仙师”,却仿佛只知道将剑法从第一招完整的使到最后一招。 除了al低,还真没什么词能形容。 三十多个面具人都是顶尖好手,且远攻近战,配合无间,是以那仙师虽然技能强大,但套路被摸清后,竟被克的死死的,一套破云剑法还没使完便已遍体鳞伤、岌岌可危。 “头儿,”甲大放下望远镜,道:“你看那仙师,从头到尾都木着一张脸,连刚才肩膀被人砍了一刀都还是面无表情,好像根本就不知道疼一样……我们哪怕是两百年前游戏,Boss被怼还会吼两声呢,这仙师的配置也忒低了。” 他吐槽的话刚说完,被围攻的入门仙师忽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脸上的表情扭曲,仿佛忽然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现实比噩梦还要绝望一样……入门仙师大叫一声,掷出长剑,穿透一个面具人的胸膛,将他化为白光。 周围顿时一阵兴奋的叫喊:“暴走了,boss暴走了!一定是红血了!” “屁,这游戏伤了要害才死,哪有什么红血不红血的说法?” 红血是假,但暴走却是真的,入门仙师果然如游戏中进入狂暴状态的boss一般,画风整个都变了,扔出长剑后一把抱住离他最近的面具人狠狠扔了出去,砸向另一人……那仙师力大无穷,砸出去的力道很是吓人,幸好这两人撞在一起就同时化成白光消失,没让人看人化为肉饼的惊悚场面。 “厉害厉害,仙师终于发威……”旁观玩家的幸灾乐祸才说出口了半句,就变成目瞪口呆:“我擦,不是吧?” 却是入门仙师在抱人砸人的时候,就已经被人一剑从背后刺穿,痛的面目扭曲的入门仙师转身寻找刺伤他的人时,又被人在远处用暗器钉成了筛子,只能绝望的嘶吼一声,化为白光消失。 “靠啊,这就完了?” 这感觉,就像两个人一起做运动,刚刚要兴奋起来的时候一个忽然萎了一样的扫兴。 早先同甲二说过话的小胖子一把扯住一个面具人:“兄弟兄弟,爆了啥?” 面具人道:“屁,啥都没爆!白来一场!” 小胖子气愤的指着冲向下一个仙师的面具人道:“啥都没爆你们还打的那么起劲儿?是想吃独食吧?” 面具人嘿嘿一笑不答话,小胖子眼珠子一转,吼道:“兄弟们,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不能都便宜了他们!咱也上!反正这些npc al 低的很,怕什么?” 周围早就有人蠢蠢欲动,闻言二话不说冲着瞅准的目标冲去。 底下一片热火朝天,山坡上的幕后黑手们却沉默下来,丙二第一个打破沉寂,道:“你们看那仙师的模样像不像是传说中的傀儡?最后那几下,应该是本体意识觉醒吧?看起来他自己本来不会武功?”所以丢了剑以后,虽然al有所提高,但却只能凭本能胡打一气。 看似平常的话,不知为何听得人心里有些发寒,甲二最是没心没肺,直接开口道:“如果他们是傀儡,那我们呢?” 如果仙师是傀儡,那么呼吸、脉搏、体温都和他们一模一样,且死了也一样会化成白光的他们,又是什么? 他们现在还能够自由行动,对身体控制自如,可以后呢? 片刻的静默后,一句话弄的全场没人说话的甲二强力挽尊,干咳一声道:“也有可能是我们想多了呢?也许人家就是想收几个弟子呢?” 丙二道:“你这句话的前提是那些仙人们是纯粹的好人……可是你别忘了,他们骗我们给他们收集资源在先,炼制这种傀儡在后……如果这些所谓的‘仙师’真的有所谓的‘本体意识’的话,那么那些仙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甲二嘟囔道:“这些仙师是不是傀儡还不好说呢!” 丙二正要说话,暮歌抬手打断他们毫无意义的争论,道:“待会传出话去,说杀仙师能涨技能熟练度。” 几个愣了下,最后还是甲二开口:“这招会不会太狠了点儿?”在互联网的时代,谣言传播的速度用“飞”来形容都太过缓慢,这样的消息放出去,只怕不出一个小时,异域的仙门驻地就要被清理一空。 如果整个异域的仙门驻地都被玩家给屠了,岂不是要彻底激怒那些仙人? 暮歌淡淡道:“若这是他们设的局,我们就先破了他的局!如果只是误会,回头解释下也就是了……当初要将异域伪装成游戏的是他们,我们的人玩游戏向来都是这么玩的,有什么办法?” 又道:“反正如今我们的传送阵已经研究到了最后阶段,也不怕和他们撕破脸。” 他之所以一改之前小心翼翼的作风,正是因为有了传送阵这个底牌——如果这些仙人们果然心怀叵测,大不了一拍两散。 夜阑道:“如果他们果真撕破脸,倒说明他们对我们没什么别的企图,还可以想办法挽回,如果他们连这种事都忍了,才是真麻烦。” 暮歌点头。 夜阑想了想,道:“能不能找心理学家或者微表情专家,分析下那些和我们对话的仙人?之前应该留有影像吧?” 他们都不善于察言观色,让他们去识破仙人的谎言实在太难了……不过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就让专业的人去做好了。 甲二听得目瞪口呆:“心理学家,微表情……”怎么想出来的这是…… 丙二竖起大拇指:“牛。” 暮歌点头:“这个主意不坏。” 夜阑道:“我觉得我们一直把仙人看得太神秘,他们也就是个人武力强大一点,活的久一点,且大多数都冷漠自私的人类罢了。以往我们处处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不是因为我们太弱小,而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将他们当做对手甚至敌人。其实虽然个人实力上我们比不上他们,但我们也……” 他话未说完便忽然停下,神色变得凝重起来,暮歌道:“怎么了?” 夜阑抬头“望”向仙门驻地的方向,迷茫道:“好像有什么东西来了……嗯,不是来,应该是,降临……” 话未说完,底下仙门驻地中已经变故骤起,只听一声爆喝传来:“放肆!” 这一声爆喝,恍如一声炸雷响在耳侧,震的人魂飞魄荡,耳中“放肆”两个字一遍遍回荡。 暮歌等人还未完全回过神来,便见仙门驻地的十几处战团中有一处忽然剑光暴涨,然后周围白光一片片亮起…… 暮歌身侧的冷峻青年迅速道:“是传授技能的仙师,好像是……暴走了。” 他没想出合适的形容词,最后只得用了游戏中的说法,又补充道:“打到现在,他们还是第一次开口说话。” 然而那技能仙师不像是暴走,倒像是换了个人一般,一直被玩家压着打的他猛地暴起,几剑下去便将周围二三十个玩家清的一干二净,而后甩出一道符咒扔在地上。 仙门驻地虽简但不陋,地上铺的皆是玉石,但符咒落地,却像是火苗落进了油锅里,火焰“蓬”的一声升起,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四面蔓延,几乎在眨眼之间,整个仙门驻地就化为一片火海! “妈呀,跑呀!”玩家们惊呼阵阵,四散而逃。 为首的面具人也低喝一声:“撤!”他感觉的出来,这火焰伤害极高,再拖下去大家只能毫无意义的死在里面。 其他人闻言立刻后退,为首的面具人却反身上前挡下与他们对战的仙师一招,趁势翻身退开,足尖一点,向着认准的方向掠去。 玩家们跑的不可谓不快,面具人们退的,也不可谓不快,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从这熊熊火焰中冲出去,熊熊烈焰中闪过阵阵白光,看着倒颇为壮观。 为首的面具人坚持到了最后,却也无济于事,正闭上眼准备死一次的时候,忽然头顶传来无可抵御的吸力,面具人闷哼一声,被吸上半空。 等他再睁开眼睛时,发现大火正在脚下五米处熊熊燃烧,虽然暂时脱离了火海,但他完全没有半点庆幸——一是与其这样被火慢慢烤熟,还真不如死一次来的舒服,二是他这会儿正被技能仙师的一只手抓着头颅,显然那家伙将他从火海中提溜出来,绝对不是为了救他。 果然,下一刻,难以言喻的疼痛传来。 面具人几乎立刻张嘴惨叫,他性情已经足够坚毅,但这种疼痛却远远超出了他的忍受范围,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人可以疼成这个样子……如果硬要形容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将你浑身的血管一把薅住,然后硬生生将它们包括毛细血管,从你的身体中硬拽出来一样…… 面具人叫的嘶声竭力,但他却没有听到自己的任何声音,他眼中有泪水无意识的滚落,浑身抽搐……心中只剩了一个念头:杀了我,谁来杀了我!杀了我…… 山坡上,冷峻青年看着底下的场景怒火中烧道:“杀人不过头点地,他到底想干什么?” 没人答话,夜阑一语不发亮出弓箭,搭箭上弦,冷峻青年大惊:“你做什么?” 话音未落,长箭已经离弦而去。 “噗!” 一声如同刺穿薄薄纸片似的声音微弱的在面具人耳边响起,下一瞬,仿佛有人听到了他的祈祷一般,疼痛忽然戛然而止,面具人低头,看着穿透他的胸膛后又刺入“技能仙师”胸口的长箭,疲惫一笑,化为白光。 山坡上,冷峻青年怒喝一声,一把抓向夜阑领口:“你做什么?!” 暮歌伸手拦住,冷峻青年转向暮歌,怒道:“他对自己兄弟下手,你也护着他?” 暮歌沉声道:“阿阑这么做,自然有这么做的理由!” 冷峻青年冷笑道:“什么理由,还不是怕……” 夜阑打断道:“他是你兄弟?” 冷峻青年道:“是又怎么样?” 夜阑道:“下线去看看他吧。” 冷峻青年一愣,暮歌按住他的肩膀,道:“下线看看。” 冷峻青年怒道:“暮哥你……” 暮歌喝道:“下线!” 冷峻青年愤然拨开他的手,正要下线,却见夜阑面色忽变,猛地张弓搭箭,描向虚空:“找死!” 声音冷若冰霜,带着森然寒意。 “死”字出口,利箭已然从弦上消失,仿佛下一瞬就出现在了空无一物的半空中,而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预兆的炸成了齑粉,与此同时,夜阑手中的长弓也“嗡”的一声断成两截。 一声尖利的惨叫直接出现在几人脑海,闷雷般来回轰鸣:“你是谁?你是谁?我会找到你!我会杀了你!” 暮歌等人只觉得一声头昏耳鸣,立足不稳,夜阑冷哼一声,扔下断成两截的长弓,向依旧是一片火海的仙门驻地中掠去。 暮歌大惊:“阿阑!” 夜阑道:“你们别过来!” 话音毕,人已落入火海。 强打起精神追来的暮歌等人本已随他冲到了火海边缘,见状却是一愣,那铺天盖地、刚刚才取走了几百条性命的熊熊烈火,却像是怕了那少年似的,连他的衣衫都不敢近,却偏偏又似被他吸引,哪怕最细微的火苗,都将火焰对准了他,低头宛若朝拜。 看着一身黑衣、手持利剑,在火焰中飞掠的少年,甲二吞了口口水,道:“阿阑他……” 话说到一半硬生生将“该不是妖怪”硬生生咽下去,道:“做什么呢?” 乙二道:“杀人。” 甲二看着夜阑从一名仙师身边掠过,伸手指道:“没有啊!” 话音还未落,却见那仙师仰天倒下,整个身体被火焰吞噬。 乙二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感知低不怪你,兄弟。” 甲二讪讪收回手指,望向冷峻青年道:“你还不下线去看看吗?我们认识阿阑这么久,从没听他说过一句谎话,所以他的话,你最好还是听一听的好。” 第111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6 夜阑剑法的威力在力量强大却丝毫不知变通的“仙师”面前被无限放大,这些在数十人的围攻下依旧坚挺的仙师,遇到夜阑却如同变成了土鸡瓦狗,被一剑一个轻易宰杀。 甲乙丙几个看得瞠目结舌,甲二喃喃道:“我一直知道他很强,但从不知道他这么强……” “头儿,”乙二道:“你发现没有,阿阑杀的人,没有白光。” 暮歌点头,目光始终没有从夜阑身上移开:站在红色火海中的少年,一身简单的黑衣,衣袖挽到小臂露出精致的腕骨,长剑被他随意提在手里,披散的长发被火光映出诡异的红色……原本气质清冷的少年在此时此刻竟显出几分难言的妖艳来。 暮歌忽然心中涌起莫名的惶恐,那少年与他之间明明相隔不过十几米,不知为何,他却觉得迢迢如千山万水,仿佛他一转身,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般。 “阿阑!” 站在烈火中的少年似乎被这一声从梦中唤醒,头偏了过来,暮歌还不及看清他的表情,便听到“蓬”的一声,只见火光骤盛,原本一米来高的火焰猛地腾起近三米,灼人的气息扑面而来,令人皮肤焦疼、呼吸停滞。 暮歌被冲的倒退一步,眼睁睁看着少年的身形被火海完全淹没。 “阿阑!”“阿阑!” 众人焦灼的叫声中,诡异的一幕发生了,那延绵百米的烈火像是忽然活过来一般,开始收缩变化,幻化出各种形态,最后竟腾空而起,在空中漩涡般旋转起来。 几人这才看见少年依旧安然站在原地,顿时送了口气,刚要过去,忽然听到头顶传来一声清越之极的鸟鸣,下意识抬头一看,只见在空中盘旋不休的火焰不知何时化为宛若巨鸟一般的形态,甲二喃喃道:“这是……神鸟凤凰?” 话犹未落,火焰大鸟再次鸣叫一声,竟将头一埋,闪电般向静立的少年俯冲下来。 “阿阑!” 随着暮歌一声惊呼,因靠近夜阑而变得越来越纤细的火鸟一头扎进少年的眉心,片刻之间,那漫天的火焰如燕归巢一般涌入少年的眉心,点滴不剩,天地恢复静谧幽暗,只剩下月凉如水,只剩下一身黑衣的少年安安静静站在月光下。 众人看着月光下的少年,心中充满震撼:这少年,到底是人?是仙?是妖? 他们还没有想明白,该用什么表情面对着少年时,少年的身影整个如烟花般散开,在月光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暮歌此刻才冲到少年站过的地方,然而这里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暮歌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掐住,掐的他喘不过气来,站在少年消失的地方,茫然无措。 “头儿!”忽然肩膀被甲二一把抓住:“下线啊!” 暮歌看向甲二,甲二急道:“头儿!快下线看看,阿阑他……” 对,下线!下线! —— “疼,疼……杀了我,杀了我……” 纯白的房间中,躺在床上的青年一头冷汗,身体难以抑制的抽搐着,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声。 神色冷峻的青年推门而入,见状忙将碗放在一边,抓住青年的肩头:“陆丰!陆丰!醒醒!” 陆丰满头大汗的睁开眼睛,看见青年后松了口气,又苦笑道:“头儿,我是不是很丢人?我已经尽力不去想了,但只要一睡着,还是会觉得疼,就像真的一样。” “不是就像,是真的,”冷峻青年道:“专家说,你的疼痛很可能不是幻觉,而是真的在疼。” 陆丰一愣,道:“但是体检结果……” 青年道:“这世上有很多仪器检测不出来的东西。” 陆丰失神了一阵,道:“所以,也治不好了?” 青年默然不语。 陆丰苦笑道:“听到这个结论,其实我应该高兴才对,起码证明我陆丰不是个懦夫,不是被吓的天天做噩梦……但我真的高兴不起来,如果那是噩梦,我坚信自己一定会有克服的一天,但若是真的是魂魄上受了什么看不见、治不好的伤,要这样一直下去,我真宁愿现在就死了。” 青年皱眉斥道:“陆丰!” 陆丰笑笑,道:“头儿你不用担心,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绝不会去做什么傻事……我可不想死了都被人嘲笑。” 青年在他床边坐下,淡淡道:“知道为什么让你们去攻击仙师吗?” 陆丰微楞,道:“头儿你不是说,作为军人只要服从命令就好吗?”他可就因为多嘴了两句,被骂的狗血喷头。 青年不答,道:“夜阑,就是那天射了你一箭的少年,发现那些仙师的生命体征和我们在异域中的存在几乎一模一样,觉得他们并不是真人,所以我们才决定攻击他们试一下。 “那天,你们的攻击,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三个状态。一开始,机械死板,每天做着重复琐碎的工作,对每个人说着几乎完全相同的话,和人打斗时只会面无表情的将剑法从第一招用到最后一招;而身受重伤之后,像是猛地清醒了过来,有了人的情绪,有了自保的本能,却像是完全忘了自己有武功这回事;最后一种,是在一瞬间忽然像开了挂一样,剑法超凡,会用仙术,甚至能伤害我们在异域中的魂魄,就是抓你的那个仙师……知道吗,在他异变之前,夜阑忽然说,有什么东西降临了,他用的是‘降临’。” 陆丰双眼瞪大:“这些东西……” “没错,是东西,不是人。”青年道:“我们姑且称他们为傀儡。经过初步分析,这种傀儡可以听从一些简单的命令,完成特定的工作,但非常刻板,这是他们平时的状态。当他们受到强烈刺激或生命垂危的时候,可能会被激发本来的意识,勉强算是第二形态,最后,如果控制他们的仙人愿意,随时可以降临他们身上,控制他们的身体……这就是所谓的第三形态了。” 陆丰虽然很惊讶自己听到的,但依旧有些不明白青年跟他说这些做什么,或者他们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正茫然间,青年话题一转,道:“我们一直弄不明白,那些仙人们到底想干什么。一开始,似乎是为了收几个弟子,让我们进入幻境中试炼好沙里淘金。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原来异域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说的幻境,而是真实存在的,于是我们猜测,他们的目的可能是让我们免费帮他们收集资源…… “然而全民进入异域前,他们数月之内,在异域的每个村庄都修建了转生殿、祭坛、玩家专用的药店、装备店、技能书店等等,他们这样大动干戈,设下这样大的局,就真的只为了让我们成为他们的免费劳力,只为了异域那些我们到处跑跑转转就能找到的物资?所以这种解释其实很牵强,但我们又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就只能姑且这么想。 “所以当我们知道这些仙师和我们的存在几乎一样之后,我们才会觉得很不安,才会攻击试探。事后我们又找了心理学专家和微表情大师去研究这些仙人的影像,然后他们说,那些仙人对我们,有比收集异域资源、比获得我们手中的高科技产品,还要重要的需求。 “我们有什么,是比异域的修炼资源、比我们的科技成果还要重要,还要引人觊觎东西?我们想来想去,只有我们自己。 “心理学家说,当他们听到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能利用黄泉石使灵魂离体之后,他们是震惊并兴奋的,他们兴奋什么?是不是在兴奋,居然一下子,找到了这么多炼制傀儡的材料?” 陆丰只觉得浑身发寒,道:“你是说,他们是想用我们的魂魄,炼制傀儡?” 青年继续道:“他们用异域将我们圈养起来,就像我们圈养的牛羊,他们让我们升级、练技能、收集物资,就像我们让牛努力吃草好拼命长肉,让羊满山奔跑使肉质变得紧致劲道,甚至在屠宰之前,还可以废物利用,让它们拉拉车、耕耕地……” 陆丰打了个寒战,道:“头儿,你说的太吓人了,这到底只是猜测……” 青年淡淡道:“是猜测,但除此之外,你有更好的解释吗?就像丙二说过的,除非他们是纯粹的好人,否则这个猜测才是最合理的……而他们到底是不是好人,这个问题你不是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回答吗?” 陆丰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只愣愣看着青年。 青年叹口气,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元首已经下令,将所有人从异域中强制唤醒,收回登陆器,并且摧毁了建在这边的黄泉石传送阵……说这些,我就是想告诉你,陆丰,你并不是因为上面的心血来潮而去做了无聊的事,做了无谓的牺牲。” 陆丰眨眨眼,忽然有些脸红道:“头儿,我就偷偷抱怨几句,你也用不着这么较真吧?” 青年知道他其实并不是真的埋怨,而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没有戳穿他,道:“行了,先吃点东西吧。哦,对了,还有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你的主治医师说,三天来其实你的症状一直在好转,所以虽然你的病他们治不好,但是却可以自愈。” 陆丰愣了下,而后怒道:“头儿!你太缺德了,这句话不是应该一开始就说吗?” 抱怨了一句,自己精神百倍的从床上跳起来,端起碗刚吃了一口又停下,道:“头儿,你知不知道怎么找到夜阑,我想去谢谢他,要不是他,说不定我这会儿已经被人抓去炼成傀儡了……那才真的是生不如死。” 青年道:“你要是想见他,现在都可以。” “啊?” 青年道:“他就躺在你隔壁,到现在都还没醒。” “啊!”陆丰惊呼:“他怎么了?受伤了?” 青年摇头道:“没有人知道,他和你先前一样昏睡不醒,也和你一样说梦话,不过,看情景应该比你的状况要好。” 陆丰愕然道:“他不是到现在还没醒吗?怎么说状况比我好?” 青年道:“因为你做梦是喊疼,而他做梦都在嘀咕……好难吃。” 第112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7 这一觉夜阑睡的极为香甜,醒来伸了个懒腰,习惯性伸手去摸维生舱的按钮,不想触手的竟是软软暖暖的枕头,夜阑这才察觉到,自己正盖着薄被躺在床上。 有熟悉但压抑的呼吸声从很近的地方传来,夜阑知道,那人正坐在床边紧张的看着他。 “暮歌,”夜阑伸手,道:“这是什么地方?” 暮歌重重吁了口气,闭了闭眼,比往常迟了半秒才扶住他的手,道:“医院——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到暮歌的手指稍稍有些颤抖,夜阑有些不确定道:“很饱?” 暮歌顿觉哭笑不得:“很饱?” 夜阑点头:“是很饱啊!” 见夜阑说的认真,暮歌无奈摇头:“你睡了有四天了,若不是医生说你生命体征正常,我……”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扶着夜阑起床,道:“我们去做个全身检查。” 夜阑问道:“检查完回家?”他不喜欢检查,也不喜欢医院这个地方。 “嗯,”暮歌忍不住露出笑容,道:“检查完回家。”不知道为什么,他第一次这么喜欢回家这个词。 “做好吃的?” “不是说很饱吗?” 夜阑摇头:“是另一种饱。” 暮歌并不追问,笑道:“那就做好吃的。” “鸡蛋羹?” 暮歌揉揉他的头:“鸡蛋羹。” …… 暮歌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养成的坏习惯,不管多么重要的事儿,都他被排在这少年睡饱、吃好之后,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看人吃东西……每次看这少年吃的心满意足,颊边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时,便会有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充盈他的全身。 尤其此时,再次看到少年捧着碗坐在餐桌旁一口一口吃东西的乖巧模样,暮歌心里更是充满失而复得的喜悦……这个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此时此刻却恨不得将满天神佛都谢一遍。 夜阑一边吃东西,一边听暮歌讲这几天发生的事,末了道:“都撤出来,那我们之前做的事,不都白费了吗?” “怎么会是白费呢?”暮歌道:“首先,我们现在对异域的幻境已经非常熟悉了,自从黄泉石传送阵开通以后,我们利用仪器对异域的空气、水质、食物、微生物等做了最严格的检测,发现异域是适合我们生存的。并且我们的无人飞机对异域进行了空中摄像和地形绘制,虽然因为时间太短,只绘制了近万公里的范围,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其次我们已经学会了传送阵,虽然里面涉及的空间部分还没有摸透,但定位的原理却已经研究出来了。现在我们自己的传送阵已经能在地面进行生命物品的传送,凭自己的力量进入异域只是时间的问题。” 夜阑点头。 暮歌又道:“最后,我们还从异域获得了很多东西。” “什么东西?” 暮歌:“玉简、矿石、首饰、书等等,还有各种植物矿物的样品。先前不是和你说过,我们在异域的每个村庄都开了店吗?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异域只是一个游戏,大多数人都愿意将里面的物资换成真正的钱,所以店里收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绝大多数都不认识,但还是收购下来并悄悄送回了地球,数量很大,现在正由专业人氏进行辨认清理……里面总会有些有价值的东西。” 又笑道:“你不必担心进不了异域无聊了,他们攒了好多玉简等着你读呢!” 夜阑点头,他一点都不排斥这种工作,他喜欢“看”东西的感觉。 暮歌说完,又问道:“那天到底出了什么事?你真的没事?” 夜阑想了想,道:“一开始没什么,后来我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来了,降临在一个仙师的身上,然后,他就开始杀人、放火,又抓了一个我们的人。 “我听到了那个人的惨叫,很痛苦,但被附身的仙师很厉害,我打不过,所以只有送他去复活。我原本没想到能伤到那个仙师,但他那个时候大约正集中精力对那个被他抓住的人做些什么,竟被我一箭射中。 “仙师虽然没了,但附在仙师上的东西却毫发无损,仙师死了之后,它竟冲我们过来了,所以我便也给了它一箭。它最后一句话让我意识到,它只是某个人一部分的意识,而他随时可能降临在剩下的仙师身上……他附身以后我打不过啊,所以只有把剩下的仙师也杀了。” “还有那些火,”夜阑想了想道:“闻起来很香,但吃起来……好难吃!” 暮歌看着他,忽然失笑。 “怎么?” 暮歌笑道:“我原本一直担心你是嫌我做的饭难吃,原来不是。” 对他而言知道这些就够了,至于其他……有什么关系? 夜阑又道:“我们在异域的化身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我就吃了一团火,它就装不下了,直接散了……所以就算元首不下禁令,我也恐怕登陆不上异域了。” 暮歌道:“不仅如此,你登陆器的黄泉石也变成了粉末……” 正说着,暮歌智脑提示音响起,暮歌起身去外面接视讯,等夜阑吃完饭将碗筷收拾好了,他才回来,进门便笑道:“阿阑,有好消息!” “嗯?” 暮歌声音中带了几分兴奋,道:“我们在异域的无瘴谷,建立有一个秘密基地,一直在研究传送阵,那里的研究人员就算我们撤回了他们也没撤。就在前不久,异域和地球之间终于完成了第一次无生命物品的传送。然后我们地球的一个研究员,趁人不注意,将自己传送了过去。” “啊?”夜阑惊呼一声,又道:“他成功了?” “嗯,成功了!很快我们就可以自由出入异域了!”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一次次的峰回路转让人应接不暇,但这一个,却是实实在在的好消息!异域之路,终于掌握到了我们自己的手上。不管前路多艰,终于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暮歌缓了缓心情,才又笑道:“他传送过去以后,所有人都兴奋坏了,他将人挨个的拥抱了一遍,身在异域的教授板着脸过来训斥他,说了一大段话以后,你知道那研究员说了什么?” 夜阑茫然:“说什么?” “你说什么?” “啊?” 暮歌笑道:“那研究员说,你说什么?” 夜阑轻呼一声。 暮歌道:“也就是说,我们在异域的时候,说的原来一直异域语,难怪我们能和当地土著交流无碍。后来教授又在纸上写了一段话,那研究员竟也不认识。” 夜阑道:“也就是说,我们进入异域的另一个难题,语言文字问题也解决了?” 暮歌点头道:“是啊,那些仙人不知道在我们的化身上做了什么手脚,我们说的话,写的文字,都是异域的语言文字,等于是一个自动翻译机!语言学家将许多段话打印出来传到异域,然后异域的教授按意思写一遍、读一遍,再传送回来。就这样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就在智脑的帮助下完全破译了异域的语言,包括你默写的那两篇充满了生僻字的玉简。” 虽然看起来他们全面退出了异域,但实际上,他们在一步步的,朝那里靠近。 现在唯一可虑的,是那些心怀叵测的仙人,但他们坚信,所有问题,终将被他们解决。 暮歌唇边带着笑,阿阑醒了,异域的路通了,语言也翻译出来了,今天的发生的一切,都如此顺遂。 “他们说让你准备一下,等你休息好了,就派语言学家过来,教你异域的语言文字,以便于你读取玉简。” 夜阑点头:“我随时都可以。” “那我就……”暮歌话说到一半,忽然一阵头晕目眩,身体摇摇欲坠。 夜阑忙一把扶住,道:“你怎么了?” “我……”暮歌甩了甩头:“没事……” 人却软软倒了下去。 “暮歌!暮歌!” 夜阑急忙将人扶上沙发,按上他的脉搏,与此同时,暮歌的智脑声音响起:“机主陷入昏迷,呼吸正常,血压正常,心跳正常,体温正常……昏迷原因不明,请保持周围空气流通,不要轻易移动机主,已拨通急救电话,急救车将于……将于……将于……” “叮,急救中心无响应,已经上报管理中心……叮,管理中心无人响应…… “现拨通紧急联系人……叮,紧急联系人处于特殊状态,无法接通……” 夜阑一样没查出暮歌昏迷的原因,他学过的所有病例都和暮歌的症状不符,而更不正常的是急救中心无人响应,管理中心也无人响应……这在平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将所有手段都试过一遍之后,夜阑默默打开智脑,一个一个电话拨出去,收到的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回应:“联系人处于特殊状态,无法接通……” “联系人处于特殊状态,无法接通……” 夜阑心中一片茫然:到底出了什么事? “叮,有陌生人请求通话!” 夜阑毫不犹豫的选择接通,对面虽是陌生人,但声音却熟悉之极:“夜先生您好,我是古晋。” 夜阑讶然道:“元首大人?” 古晋道:“是的,很早就想见夜先生一面,又怕过于唐突……不过现在不是寒暄的时候,我想让你看一段视频。” 夜阑道:“能不能先告诉我,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古晋苦笑一声,道:“全国七成的人都忽然陷入了昏迷之中,剩下的三成里,有八成是十二岁以下的孩子,这是我们联邦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但我依旧庆幸,这个危机这么早就暴露出来。” 说完他的声音便消失了,出现在夜阑面前的,是一块紫色的奇幻瑰丽如梦的巨石,巨石中映着两道隐隐约约的身影,夜阑看不见影像,却能听见他们的声音,声音冷漠之极:“既然对仙人不敬,自然要有惩戒,还有何话可说?” 元首的声音从画面外传来:“我记得你们说过,这个试炼没有生命危险,但我们的公民,差点被人连魂魄都抽取了。” 仙人冷冷道:“被我们看中,是他的福气。” 这却是图穷匕见,连遮掩都没了。 元首淡淡道:“既然这样,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成仙得道虽然很让人向往,但我绝不会拿我们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异域我们是绝不会再去的。两位,再会。” “你以为我们是在和你商量?”仙人的声音变得尖刻起来:“或者重入异域,或者我们现在就开始收割……虽然还不够成熟,也没有新鲜的好用,但是好在数量够多,存起来也可以用上个一两百年。你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考虑。” 视频到这里就停下,元首道:“现在离刚才的对话,刚刚过去三分钟。” 夜阑默然。 元首道:“我们对仙人的事一无所知,叶先生,我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哪怕是靠直觉,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他们真的能一下子取走我们这么多公民的性命,而不是威胁?” 夜阑沉默片刻后,道:“能的。” 元首也陷入沉默之中,片刻后才道:“打扰了。” 视讯中断。 夜阑低头,抓住那个人即使失去所有意识却依旧温暖的大手,眼中渐渐有杀机弥漫。 第113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8 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夜阑握着暮歌的手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等待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一秒、两秒、一分、两分……在无尽的黑暗中,时间缓慢的如同停滞。 漫长的两个小时终于过去,躺在沙发上的人没有任何苏醒的迹象,也没有死亡的征兆。 夜阑安静的抬头:“联络元首大人。” 没有转接或忙音,元首的声音很快传来,带着几分疲惫:“夜先生。” “请告诉我结果。” “现在还在僵持,他们提出两个条件,第一,必须随时保持一半以上的人口登入异域,第二,交出凶手。” “答应了吗?” “这是两个不可能答应的条件,”古晋断然道:“我们绝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家畜,即使他们是仙,即使他们能长生不老、能翻云覆雨,也休想将我们如牲畜般肆意奴役、屠宰!同样的,我们也绝不会为了活命,出卖我们的功臣……这是我们身为人的骨气! “哪怕损失大半的人口,哪怕历史倒退一百年、两百年,我们总会有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但一旦折断我们的脊梁骨,就真的全完了!” 所以不会答应那些仙人的条件,所以,要放任他们去死吗? 夜阑将暮歌的手握紧又松开,道:“我们不去异域,他们就来不了吗?” 古晋默然片刻后道:“理论上来说,他们需要这边有相应的传送阵接收,最起码也要有坐标或定位标志,但谁也不知道他们在教我们传送阵的时候,有没有做下什么手脚……” “所以,其实他们是可以过来的吧?” “……是的。” “所以,其实我们根本没有退路对吗?” “……是的。” “那为什么不答应他们?”夜阑道:“如果暮歌他们一定要死,为什么不死的有价值一些?” 如果说拒绝是为了断腕求生,但若是断腕也求不了生呢? 古晋默然片刻后,道:“他们要求交出凶手。”这个“凶手”,指的自然是夜阑。 夜阑道:“我需要黄泉石、所有的玉简,还有尽量多的时间。” “好。” …… 异域,转生殿外。 甲二身影一闪后出现,长吁了口气,伸了个懒腰:“总算搞……” 话刚出口,猛地向后一跳,手忙脚乱躲开扎向胸口的匕首,急声道:“住手住手!老子已经死够了,不用再死了!” 乙二手下不停,口中道:“骗鬼呢,死够了还能闪这么快?” “屁!”甲二一边躲一边道:“劳资原本就身手敏捷好吧!” 乙二这才停下,狐疑道:“真死够了?” 甲二怒道:“真死够了!” 乙二无趣的一挥手,转向其他方向,扬声吆喝道:“三秒速杀,无痛微创,你值得拥有,来看一看试一试咯……” 甲二干咳一声,从怀里掏出一个红色布条缠在脖子上,高声道:“领先的技术,成熟的操作,自杀求死最佳的选择……哎,这位兄弟,来一发?” 被他扯住胳膊的青年忙不迭的躲开,冲向乙二:“那个无痛微创,走一个走一个!” 刚冲出几步,就被甲二从后面一刀刺穿,化为白光消失,甲二嘿嘿笑道:“无痛微创嘛,我也会啊!” 乙二怒竖中指。 村里的原住民站的远远的,用惊惧的目光看着这群异人疯了似的自相残杀:只见白光朵朵,不断有人从转生殿传送出来,不多时便被杀或自杀化为白光消失,而后再从转生殿出来,再被杀…… 不久之后,转生殿外所有玩家的脖子上都系上了红色布条,而后一声哨响,原本散漫着四处乱晃的人立刻原地肃立,向不同方向转向,小跑着朝各个标旗帜靠拢,脸上的嬉笑也渐渐被刚毅与悲愤取代。 这是他们重入异域的第一天。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死亡的方式,洗去身上的所有技能和等级。 协议在一个小时前达成,“仙人”的要求被全部答应,但地球这边同样提出了条件:第一,他们答应的仅限于这两件事,如果仙人们再以此要挟其他,那就一拍两散、鱼死网破,第二,全球有七成的人昏迷两个小时,他们需要时间收拾残局,需要向外界解释异域的真相,安抚民心,所以不可能一下子让这么多人进入异域,最多在两年内分批进入,第三,他们绝不会交出所谓的“凶手”。 经过生硬的讨价还价,最后勉强达成共识:“仙人”不再以此提出任何条件,地球上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在半年内进入异域,并在三个月内交出“凶手”。 协议达成的当晚,就有一百万人进入异域,这一百万人全部由现役军人组成,为首者姓暮,名歌。 他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洗白。 地球进入异域的人口超过八成,但昏迷的人只有将近七成,其中部分以在游戏中挖矿、采药为生的人,分明“上线时间”超过任何人,这次却幸免于难。 是以当人们苏醒之后,所有异域玩家都收到一份必填的有酬调研问卷,调研内容包括在线时间、等级、技能种类、技能熟练度、死亡次数、红蓝药的使用等等细节,最后归纳数据后得出结论,造成这次昏迷的因素中,门派技能熟练度>特殊技能熟练度>制式技能熟练度>等级>红蓝药>在线时间。 专家的推测是,学习技能等于是签订了契约之类的东西,每次默念技能名称,身体会自动使用该技能,实际上是等于将身体交给别的什么东西操纵……而这一次次默许由别人操纵身体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主动配合“仙人”对自己的炼化——一旦将门派技能熟练度都练到满值,只怕就已经成了真正的傀儡……这个时候当然可以进所谓的内门了。 是以,除“上线”时间无法规避外,其他所有可能配合仙人炼化的事情,都被最大限度的避免——洗白,就是避免使用技能的最彻底的方法。 虽然识破了仙人的部分手段,但他们心里却没有半分得意:他们如今的举动,就如同知道自己将会被屠宰的猪,正依靠绝食做最消极的抵抗……除了能让对方在自己身上少吃几口肉外,于事何补? …… 时光如飞,眨眼便是三个月过去,异域中依旧只有一百万人,他们不再分散于各个村落之中,而是在距离传送阵五十公里外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城市,名为“长安”。 各种机械、交通工具和武器等从传送阵送入异域,他们探索异域,依靠的再不是什么等级、武功,而是防护服、爆破弹、雷达、热感仪、无人飞机等等,而他们在异域中获得的所有资源,也都通过传送阵,送回地球。 这样的情景持续了一个月以后,仙人们终于坐不住了,派了“仙师”来传话,要求每个人每个月必须献祭一定数量的资源。他们的要求自然被无视,而后又过了三天,仙师再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抓了一个小战士要抽魂摄魄……暮歌压制住将要暴怒的士兵们,答应了他们的条件。 而后,聚集在长安的“玩家们”四处分散,各自收集资源,分别在就近的村庄献祭,完成自己的额度之后便回到长安,继续修建长安城或收集资源回地球。 正值第三个月月末,绝大多数人已经完成份额回到长安,正该是最热闹的时候,然而此时此刻,整个长安城却几乎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安静抬头,看着在天空中盘旋的一朵金色祥云,确切的说,是看着祥云上的三个人或仙。 这次来的,不是名为“仙师”的傀儡,而是仙人,真正腾云驾雾的仙人。 两男一女三位仙人皆是一身轻若无物的飘逸白衣,从位置上来看,三人中地位最高的反而是外貌最年轻的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模样,面容俊美冷漠。三人中唯一的女仙则生的娇媚可人,挨着青年男子身边,状极亲密。剩下那名男仙看上去四十出头,五缕长髯垂胸,倒是一幅仙风道骨的模样。 金色祥云在长安城上方盘旋一周后,向中央广场落去,仙风道骨的中年男仙手一挥,广场中心尚未建成的雕像轰然一声倒地,一时间地动山摇,中年男仙的声音随之响彻整个长安城:“此地城主,速来觐见!” 祥云敛去,仙人翩然落地,中年男仙一挥袖,地上凭空出现软塌、长案,案上放满美酒鲜果,几人悠然落座,饮酒作乐。 三杯落肚,不见人来,青年男仙长眉微不可见的一皱,中年男仙见状猛地一伸手,一个守在外围的士兵闷哼一声飞到他手中,中年冷冷道:“你们城主呢?” 士兵抿唇不答。 中年人冷哼一声,不见如何动作,那士兵面孔猛的扭曲起来,浑身抽搐,中年人冷冷道:“说!” 士兵依旧不答,中年冷然道:“找死!” 正要有所动作,一个冷漠的声音传来:“他不回答你,是因为这座城根本没有城主。” 中年男仙扔下士兵,冷冷道:“你又是谁?” “暮歌。”暮歌带着人缓缓走近,淡淡道:“这里可以做的了主的人。” 中年男仙冷冷道:“做的了主就好,三月之期以至,让你们交的人呢?” “什么人?” 中年男仙压抑住眼中的怒火,冷然道:“自然是胆敢对我等座下仙师下手的狂徒!” “哦,这个啊,”暮歌轻描淡写道:“你找我便好。” 三仙的目光冷冷落在他身上,却无人说话。 暮歌淡淡道:“异域的开发是我负责的,异域中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都是我的责任,不管什么事,你找我就是。” 这是不肯教人?中年男仙怒极反笑:“你找死。” 猛地伸手,正要发力,陆丰一闪身挡在暮歌身前,道:“琉璃阁的仙师是我杀的,你要找就找我!” 青年男仙终于开口,看了陆丰一眼,道:“放心,跑不了你!” 起身一迈步就到了两人身前,一挥袖,陆丰闷哼一声摔到一旁,青年男仙看都不看他一眼,对暮歌淡淡道:“你要逞英雄是吧?好,我成全你。” 伸手按向他头顶。 “咔嚓”……冰冷的金属碰撞声从不同的方向响起,无数枪口从各个角落冒了出来,对准三个仙人。 青年男仙唇角微微一挑,正要说话,忽然神色一变,猛地转身。 所有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那个方向,有一人一虎,一坐一卧。 巨大的猛虎趴卧在地上,一身雪白柔软的长毛随风轻拂,此刻正歪着头,一双大大的琥珀般的眼睛看着这边,满眼的戏谑。虎背侧身坐着一个黑衣少年,少年上身倚在虎头上,一手揪着巨虎的耳朵,一手拿着酒壶,长发有些凌乱的披垂到腰间。 少年似乎已经醉了,仰头喝了口酒,笑嘻嘻的“看”着这边,模样憨态可掬:“喂,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啊?” 中年男仙一步上前,怒道:“小畜生你找死……” 话音未落,剑光一闪即灭,中年男仙仰天倒地,眉心中鲜血汨汨而下。 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以至于所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都只能看着地上的尸体惊骇莫名。 一时间,仿佛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少年依旧一手抓着巨虎的耳朵,一手握着酒壶,所有人这才发现,原来虎背上,还背着一把剑。 巨虎嫌弃的站起来,一步越过血腥的尸体,落地后依旧温顺的趴下,它背上的少年却站了起来,顺手拿起了剑,有些落脚不稳的向青年男仙走来。 青年警惕的退后两步,目光在中年男仙的尸体上扫过一眼,又落回少年身上。 少年仰头灌一口美酒,轻笑一声,道:“还说不是坏掉了,居然让人家交人……你是觉得,他们交得出灭掉你一缕分魂的人呢?还是觉得,人家把人交出来,凭你就能对付?啊?” 青年凛然道:“你到底是谁?” 这少年并非以化身形态存在,又有灵虎为伴,显然是修行中人——这异域中,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号人物? 少年道:“不是说一定会找到我,一定要杀了我吗?怎么,这就认不出来了?” 青年神色一变,道:“这位道友可是神兽门的朋友?不知为何要管我黄泉宗的闲事?” 难怪这些凡人竟有本事灭了他降临的一缕分魂,害他身受重伤不说还修为受损,原来竟是这少年的手笔! 少年笑道:“神兽门啊,我不是啊!我是琉璃阁的呢!见不得你黄泉宗假借我琉璃阁行坑蒙拐骗之事,所以管一把闲事,不可以吗?” 青年男仙忍怒道:“道友说笑了,这世上哪有什么琉璃阁?” 少年冷哼道:“怎么,就许你说有,不许我说有?你黄泉宗也未免太霸道了吧?” 到底谁霸道呢?青年男仙冷然道:“道友何必咄咄逼人?不管你是长生剑宗还是神兽门的历练弟子,我黄泉宗并未用此界生灵大肆摄魂炼魄,便轮不到你们多管闲事……便是你师门长辈前来,我们也是这话!” 若非看你来历不凡,怕打了小的惹来老的,在这异域,他黄泉宗会顾忌这么个小毛孩子? 少年道:“可惜我既不是长生剑宗,也不是什么神兽门,所以谁家的长辈来了也管我不着……本少爷我爱管谁的闲事,就管谁的闲事!” 随手扔了酒壶,长剑出鞘,指向青年男仙,道:“快来受死!” 青年男仙冷冷道:“你真要与我黄泉宗为敌?” 少年笑道:“我这人有个毛病,但凡是想要我的命的,不管他是随口说说,还是随便想想,我都想要请他来试试。你不是说一定要找到我、杀了我吗?请,请请请。” 三声请字出口,人已到了青年男仙面前,男仙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剑光临身前整个人化为黑烟消散,烟雾猛地弥漫开来,化为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烟雾,与此同时,一道布满尖刺的青藤破土而出,悄无声息的缠向少年脚腕。 黑暗中,男仙听到一声轻“咦”传来,想是那少年已然中招,顿时冷笑一声:这小辈剑法是神出鬼没,可惜见识太少,连他留在原地的是化身都没看出来!既然不识抬举,又不认师门,就别怪他下手无情了——他损了十多具低等傀儡,如今有这么个上等货色填补,也是他运气。 要知道他化身的黑色烟雾,不仅能遮蔽视线,更能阻挡神识,别说这么个小毛孩子,就算再比他厉害十倍,一时不查也要阴沟里翻船! 男仙伸手取出一面卷起的小幡,凌空一抖:趁他病,要他命,这等上等好货,先收了再说! 男仙奋力摇动小幡,幡中传出鬼哭狼嚎之声,漆黑的幡面上,浮现出一张张狰狞的面容,争先恐后似欲破幡而出,男仙狞笑一声,正要咬破舌尖喷出鲜血,勉力驱动这件法宝,耳中忽然传来“噗”的一声响……男仙难以置信的低头,看着从胸口穿出的剑尖,慢慢倒地。 夜阑伸手接住从空中坠落的小幡,收剑后退,道:“我有告诉过你,我是看不见的吗?” 这么拙劣的幻象,竟然还拿出来骗人,末了还大摇大摆站在他身边……果然是知道他看不见的,可他只是瞎了,又不是聋了,他这么吵,也就是聋子才听不见吧? 男仙倒地的一刹那,黑色烟雾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凭空消失,夜阑一翻腕,手中换了长弓利箭,瞄向正悄悄后退的女仙:“你想死吗?” 女仙脸色煞白,连连摇头。 夜阑微微一笑,收了弓箭,道:“放心,我一般不主动杀人。” 女仙瞪大了眼悲愤的看着他:不主动杀人?我呵呵你一脸…… 只听少年又道:“记得问他们要了录像,拿回去放给你家长辈看看。告诉他们,这黄泉宗,我看不顺眼的紧。让他们以后躲小爷躲的远点儿!” 第114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19 乙二笑嘻嘻上前,送上小巧玲珑的录播机,并教会女仙如何使用,又道:“仙子拿好了,这可是物证……你们让我们交人,人我们可是交了的,你们自己拿不下来可怪不得我们。” 女仙冷冷道:“这次的事绝不会就这么算了!人你们已经杀了,可以将遗体交还吧?” 乙二道:“仙子这话可就错了,第一,人不是我们杀的,第二,人既不是我们的杀得,遗体自然也非我们所有,又谈何交还?喏,那两具尸体还在那儿,仙子若想要,自己去取就是了。” 女仙看一眼又回到虎背上饮酒的夜阑一眼,终究是怕了这动则杀人的少年,冷哼一声,放出一只小舟,腾云而去。 她一走,立刻冲出来好几个白大褂围在尸体周围,夜阑见他们小心翼翼,连一根头发一滴血都要打包带走的模样,愕然道:“这是要干什么呢?” 虽然明知他看不见,暮歌还是将夜阑的头扭回来,不让他过度关注这少儿不宜的场面,甲二大咧咧笑道:“还能干什么,切片呗!” 暮歌一头黑线,道:“我刚看见那女仙是乘舟走的,刚刚他们来的时候坐的那个云状法器,说不定还在谁身上……” 甲二啊的一声,人已经冲了出去。 支走这个二货,暮歌神色黯淡下来,挨着老虎就在地上坐下,苦笑道:“所以说,什么瑶天,什么琉璃阁,什么数十仙门都是假的,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黄泉宗。” 夜阑从老虎身上溜下来,坐在他身边,道:“这不是早就猜到的事吗?” 暮歌从夜阑手中接过酒壶,灌了一大口,是啊,这是早就猜到的事……可此时此刻,他除了没话找话,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黄泉宗,黄泉石,都叫黄泉,你说会是巧合吗?” 夜阑摇头道:“科学家给黄泉石取的这个名字很贴切,黄泉石中饱含生死两种力量,循环不休、生生不息,有轮回之意……或许黄泉宗内也有这么一块石头,也叫黄泉石,所以才有黄泉宗。” 暮歌道:“难道是因为都有黄泉石,所以我们的科研人员,在它的作用下灵魂离体后,才会不小心来到异域?” 这种可能自然是有的,不过…… “都是猜测。” “是啊,都是猜测。” “如果黄泉宗真的有一块黄泉石的话,”夜阑道:“暮歌你帮我抢来吧!” “嗯?” 夜阑对他展颜一笑,脸颊上笑涡隐隐:“黄泉石很好吃,而且还很有用。” 暮歌揉揉他的头,揽住他的肩膀:“好。” 心中却是一片酸楚,只能用最大的意志力,克制着眼中的泪意。 他从未如此痛恨自己的无能、无力。 他是军人、他是成年人、他是夜阑的监护人! 作为一个肩负着保家卫国重任、以让百姓太平安乐为己任的人,却要让本该被护在自己羽翼下的孩子,去做最危险的事,而这个孩子,他甚至看不见任何东西,他甚至从未体会过什么叫幸福快乐…… 阿阑,对不起。 是我太无能,是我……太无能。 提到吃的,夜阑的话却多了起来:“暮歌,地球不许酿酒,异域土著酿的酒又这么难喝,以后我们自己酿吧,反正异域的水果多的怎么吃都吃不完。” “……好。” “暮歌,等我下次回来,你记得要给我做满汉全席啊!” “……好。” “但是这里好像没有米耶,我们回头从地球弄点种子来种吧……我还是喜欢喝粥。” “……好。” “……” 暮歌不记得自己说了多少个“好”字,只知道那孩子站在远处对他笑着挥挥手,然后帅气的跳上虎背时,他的眼前忽然变得模糊一片,直到面前再也看不到任何人影的时候,他才想起来,那一句“保重”,他竟始终没有说出口。 —— “呃!” 夜阑扶着山石,吐的昏天黑地,他发了狠,管它是血也好,内脏也罢,想吐就吐个够去,反正终究有停下的时候。 或许是他的狠劲起了作用,又吐了一阵之后,竟真的渐渐止住了,夜阑挣扎着向前走了两步,却脚一软栽倒在地上。 他索性懒得站起来,低咳了两声,从空间戒指中取出水来漱口,身后有东西无声无息的靠近,夜阑一巴掌拍了过去,有气无力骂道:“你个怂货,跑的倒快,打架一点忙都帮不上!” 老虎委屈的低吼一声,夜阑不再理它,盘膝坐下,将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黄泉石合在两掌之间,闭目开始调息。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毫无预兆的蜂鸣声将夜阑惊醒,这是被彻底改装过的智脑播放的加快了十倍的摩斯密码:西南方出现不明飞行物,速度两百公里每小时,将在五分钟内到达。 老虎低低的呜咽一声,伏下身子示意夜阑上来,夜阑跨上虎背,白虎利箭一般蹿了出去,夜阑一拍虎头,道:“跑慢点。” 老虎不满的咕哝了一声,但还是听话的放慢了脚步。 “再慢点。” 老虎放水的结果就是跑了十分钟之后,他们屁股后面就跟了一个踩着飞剑的白衣男子。 男子看着趴在虎背上似乎气息全无的少年,冷笑一声,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这少年狡猾之极,明明只有筑基期的修为,连御气飞行都做不到,这一个多月来,却先后夺走了十多个金丹强者的性命。不知道多少次传来的关于他的情报都是奄奄一息、重伤将死,可他到现在都还活蹦乱跳,反而得到情报以后欢天喜地去捡便宜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面对这样一个人,他怎敢大意? 白衣男子早便计划好,只要见到这少年,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剑取了他性命拿回去领奖就好,可现在看着他毫无声息的趴在虎背上,又不由迟疑起来:这样资质绝佳的剑修的肉身可是可遇不可求,好生炼制起来潜力无穷……若这少年真的已经昏迷不醒,他一剑过去将这到手的宝贝给毁了,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正犹豫迟疑时,那一人多高的白虎踩着浅水、驮着少年从前面瀑布上飞奔而过,那看上去早已昏迷不醒的少年却猛地一翻身,从虎背上滚落,直直向瀑布下方坠去。 “上当了!果然狡猾!” 眼看少年就要从视线中消失,白衣修士想也不想便御剑冲了上去,他非常警惕,离少年还有数丈就停了下来,一挥手,一道乌光斩向正翻滚坠落的少年:这少年肉身虽然十足诱人,但还是小命更加重要,他可不想步了那十几个金丹期的后尘! “噗!”短匕化成的乌光毫无阻碍的刺中了目标 ,却并未如预料中的将这少年一刀两断,而是牢牢扎在少年肩膀上,少年一只白皙纤细的手,紧紧握住匕首手柄。 白衣修士冷笑一声,心念一动便要收回,下一瞬却神情剧变:他附在匕首上的神识,竟好似被什么隔断了一样若有若无,仿佛下一瞬就要脱离他的控制! 白衣修士心中大骇:这是什么手段! 一面集中精神奋力回夺:这匕首是他好不容易得来的上等法器,可不能就这么没了。 果然他一用上全力,那少年便力有不逮起来,脸上涌出痛苦之色,而后低呼一声,右手一震后松开,匕首从他肩头“嗖”的一声脱出,带着一路血光向白衣修士飞射而来。 这速度却有些失控了,白衣修士勉力召回匕首,刚松了口气,却忽然听到“噗”的一声响,剧痛从胸口传来…… 白衣修士难以置信的低头看向胸口:这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他明明已经足够谨慎,在身上布下了好几层防护结界,可这柄普通的青釭剑,却毫无阻碍、悄无声息的穿过结界,刺穿了他的胸口。 那结界莫说阻挡片刻,竟连警示一下都没能做到。 下一瞬,充满涅灭气息的能量从他胸口蔓延,白衣修士大骇,神识化为一粒白色光点冲出身体,飞速逃离,然而白光离体不过三尺,便悄无声息的黯淡下来,化为纯净的能量,消散与天地间…… “砰!”夜阑扎扎实实的砸在水面上,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断完了,一呼痛却灌了满口的水,只得咬牙从水底冲出来,勉力拍打了两下水面后无奈放弃,等着那只怂货叼着他的衣领将他从水里拖上岸。 夜阑坐在地上,将凑到跟前的湿漉漉的虎头推开,低咳两声后道:“行了,知道你还是有用的行了吧?去看看那家伙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话未说完,智脑蜂鸣声又起,夜阑神色微变,道:“启动信号屏蔽。” 一面迅速朝水中钻去。 白虎则用最快的速度,向远处拔腿就跑。 片刻后,一道人影落在瀑布旁,一招手白衣修士的尸体便从潭水中飞了出来,被他不知收到了何处,又冷然喝道:“出来!” 夜阑伏在水底一动不动,岸上传来微不可闻的脚步声,而后是一把熟悉的男声:“晚辈千水殿霍阳见过前辈。” 那人冷然道:“你为何在此?” 霍阳恭声道:“晚辈听到打斗声,一时好奇,前来察看。” “可曾看到什么人?” 霍阳道:“不曾见到有人,只看见一只白虎,朝北面去了。” 那人冷哼一声后,便再无声息。 片刻之后,霍阳的声音传来:“出来吧,他走了。” 等了片刻见毫无动静,霍阳又道:“我知道你在水下,出来吧。” 夜阑露出水面,霍阳下水将他扶上岸,苦笑道:“阿阑,竟然真的是你。” 说着将一枚药丸塞进夜阑嘴里:“怎么伤成这样?” 夜阑吞了药丸,却捂住伤口避开霍阳查看他伤处的举动,低嘲道:“千水殿?不是说瑶天吗?” 霍阳苦笑道:“你不是都知道了吗?这世上哪里有什么瑶天?” 又解释道:“千水殿的传统,长老在寿元将尽时,会觅地留下信物以传其衣钵。信物激活之后,千水殿便会派人前来接引。当初景言得到铃铛之后,拿到瑶天驻地献祭,要求加入仙门,瑶天驻地的黄泉宗弟子认得这是千水殿的信物,不敢扣留,便将东西还给了他,默认了他加入仙门的说法,是以才会有铃铛是瑶天信物的谣言。后来铃铛落在我手中,子衿前来接引,也并未直言,我是直到离开异域,才知道原来异域的一切,都是黄泉宗设下的骗局。 “我在门中修炼的时候,听到旁人议论,说黄泉宗被一失明少年弄得灰头土脸,我放心不下,所以央求门中长辈送我回异域……没想到竟真的是你。 “阿阑,跟我回去吧,我央求长辈收你入门……阿阑,到了外面,你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大,这异域,看似广袤无垠,可是不过是这世界的小小一隅,是这九州最为偏僻的不毛之地。阿阑,外面还有无数美好风景等着我们,咱们别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跟我一起走,好吗?” 夜阑的伤势实在不轻,又在水中泡了许久,直到此刻才恢复了些许元气,开口道:“所以,那些仙人们早就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从头到尾,他们就一直这么高高的站在云端之上,看着我们的笑话,对吗?” “阿阑!”霍阳见他开口说话,以为他终于意动,闻言却是大失所望,苦口婆心道:“阿阑,你怎么就是不明白,仙是仙,人是人……你看到蚂蚁打架,难道还……” 夜阑打断道:“蚂蚁生下来就是蚂蚁,可没有谁生下来就是仙!做仙先做人,不堪为人,怎配为仙!” 霍阳拳头握紧,胸膛剧烈起伏。 夜阑默然片刻后,淡淡道:“道不同不相为谋,霍阳你走吧……你做你的仙,我做我的人。” 霍阳压抑着情绪道:“我知道你怪我,我知道你觉得我自私无情……可是难道我愿意看着他们落入这样的处境?难道我就不想把黄泉宗的那群畜生杀个一干二净?可我有什么办法?你豁出性命不要,也不过杀了几个金丹期,可金丹上面还有元婴,元婴上面还有化神,像你这样不管不顾,除了搭上一条命,有什么用?!” “那就搭上一条命好了!” “我看你是被暮歌洗脑了!”霍阳怒道:“阿阑,你看不到吗?全联盟几十亿人,只有你一个人在流血,只有你一个人!阿阑,你别傻了好吗?” 夜阑淡淡道:“我看不见你是第一天知道吗?” 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阿阑!”霍阳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怒道:“我知道,你不就是想要一个家吗?他暮歌能给你,我霍阳一样能给你!我会对你比他好一千倍,一万遍!最起码我绝不会像他一样,让你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夜阑猛地转身,摔开他的手,道:“你可以给我一个家……那国呢?国呢!国呢?! “你怎么还我一个国!” 霍阳浑身僵直,看着少年断然离去的背影,狠狠闭上双眼。 是啊,国呢? 第115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20 人各有志,夜阑不愿指责霍阳的选择,然而看着自己往日全心全意信赖敬仰的那个人变的明哲保身,心中怎会没有失望? 漫无目的的走了一阵,夜阑便不得不停下,弯腰吐出一口鲜血,一阵头昏目眩,手脚发软。他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症状,霍阳喂给他的药不错,他肩头的伤此刻已经不再流血,但已经失去的血却没有那么容易补回来。 夜阑松开捂着伤口的手,扶着山崖坐下来,只觉得浑身冷的厉害,这种由内而外仿佛从骨髓中透出的冷,不是多穿衣服就能解决的,只可那头能给他取暖的老虎,却不知道是跑迷路了,还是干脆被人捉了去,迟迟没有回来。 “嗡……” 昏昏沉沉坐了片刻,手腕上的蜂鸣声响起,夜阑猛地惊醒,挣扎着站起来,才走了两步却又无力跌倒,唯有苦笑一声,重新靠在山壁上,闭着眼,呼吸渐渐变得轻浅,竟就这么睡了过去。 …… “噗!”冰凉的水球砸在脸上,夜阑晃了晃头,悠然转醒,发现自己依旧靠在山壁上,连姿势都不曾变过,但手脚却被一根蛇也似的绳索紧紧缠住,动弹不得。 有人静静站在他面前三米外,叹道:“可真是可怜,竟这么狼狈。” 他的话中充满怜惜或嘲讽的味道,但声音却冷硬平淡之极,夜阑抿了抿唇,开始挣扎,却没能挣动绳索,反而牵动了伤口,疼的闷哼一声。 那人不知做了什么,绳索猛地收紧,勒的他身上骨头咯咯作响,几乎要断了一般,夜阑咬着唇一声不吭,却终究没有继续反抗下去。 “我是黄泉宗阙云子,”那人道:“你刚刚应该听过我的声音。” 夜阑不答。 “那个叫霍阳的小辈自以为骗到了本座,”阙云子淡淡道:“却不知他自己身上还带着我黄泉宗的印记,我岂会不知他是从何而来?” 又道:“不过我倒是没想到,原来你也是从那个地方来的,难怪一心与我黄泉宗作对。你杀了我门中这么多人……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夜阑依旧不说话,阙云子不以为意,原本淡漠冰冷的声音却忽然变得柔和起来,似带着款款深情:“你说,我将你炼制成傀儡如何?你资质如此之高又生的这般好看,既能在洞府中暖床和招待贵客,又能对外御敌,委实是不可多得的尤物……放心,我会好好疼你,绝不会抹杀你的意识,除了我的命令不可违逆之外,你想做什么便可做什么,日子比现在快活一百倍,你说……可好?” 夜阑脸色煞白,紧紧抿着唇,依旧一言不发。 阙云子微微一笑,道:“看来你是不愿了。算了,我也不喜欢强人所难,这样吧,你若是答应我一个条件,我不仅放了你,还可以将你引入家师门下做我的小师弟,你看如何? “要知道,家师可是黄泉宗三大元婴真人之一,黄泉宗弟子万千,谁不想入他老人家门下?你若去了,我保你尽得真传,灵石灵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重要的是,若你做了元婴真人的真传弟子,想要护佑几个凡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那一方天地里,有你多少亲人眷属?给你一万个名额够不够,或者十万?一百万?便是千万也使得……你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保护他们吗?总不能那个世界里,每个人你都认得,每个人你都在乎吧?” 夜阑冷笑一声。 阙云子道:“怎么,你不信?” 夜阑道:“你也说我杀了你们这么多弟子,你们会这么好心?” 阙云子笑道:“黄泉宗中向来是优胜劣汰,赢的人成仙得道,输的人成为傀儡,杀几个金丹期的弟子算什么?那是你的本事……更何况,这些人也该死!” 他冷笑一声,道:“当初老祖亲自出手,寻到异界坐标,不惜耗费功力,隔空施展摄魂之术,好容易才引得异界之魂几乎全数进入此域,老祖见大势已定,才将此事交给他们处理,不想才半年不到,他们竟将事情弄到这等局面!眼看我黄泉宗兴旺在即,却因此横生枝节,若非事情尚未到不可收拾的局面,他们早已被练成傀儡了!” 夜阑问道:“老祖是谁?” “自然是我黄泉宗唯一的化神期老祖,你若是入了黄泉宗,也不是没有机会拜见他老人家。” 夜阑没有说话,阙云子等了片刻,见他依旧不吭气,叹道:“到底是年少气盛,怎么就想不明白呢?就算今天没有我,你一个区区筑基期,能杀多少人?我黄泉宗损失那么几个金丹期,不痛不痒,你不过白白赔上一条命……逞一时意气,于事何补?与其如此,倒不如入了我黄泉宗,自己成仙得道不说,还可护佑族人。” 夜阑沉默片刻,道:“你想要什么?” 阙云子微微一笑,道:“这就对了嘛!” 又道:“我检查过被你杀死的师兄弟的尸体,竟连真灵都未能幸免,他们尸体中还残留着一股涅灭之气,我细细查看,发现竟似源出黄泉石……我想知道,你究竟是如何化黄泉石中生死之力为己用的?” 夜阑皱眉道:“这很难吗?” 阙云子笑而不答。 夜阑沉吟片刻后道:“方法很简单,我也可以告诉你,但你怎么保证你得到之后,会信守诺言?” 阙云子道:“我可以发天道誓愿。” 夜阑道:“我不信。” 阙云子皱眉道:“连天道誓愿都不信,那你要怎么样?” “我这里有一种毒药,吃下去一个月之后会肠穿肚烂而死……等你完成诺言,我便替你配制解药。” 阙云子道:“我怎么知道你的毒药不是吃下去立刻就发作?或者一个月以后你说话不算数怎么办?” 夜阑道:“那我也吃一颗就是,一个月以后若我违诺,自己一样要死。” 阙云子微一沉吟,道:“也好,你把毒药扔过来。” 他微微送开绳索,夜阑从空间法器中取了一个小瓶出来,取出一颗正要扔过来,阙云子道:“你自己吃了,瓶子扔过来。” 夜阑依言做了,阙云子一伸手摄了一只松鼠过来,将药丸喂它吃了一颗,足足等了半个小时,见夜阑和松鼠都毫无异样,才取了一颗药丸放进嘴里,吞咽了下,道:“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还真是谨慎……夜阑神色有些奇怪,问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 “反派死于话多。” 阙云子一愣,正觉不妙时,忽然听到从极近极近的地方传来“噗”的一声轻响,身体不由自主仰天倒了下去。 他好一阵才发现自己已经死了事实,慌忙将一点真灵遁出,谁想刚冲出天灵,便被两只沾满血迹的手指捏住——按说以他现在的状态,绝不是用手可以抓的住的,可是这少年一边无力的低咳一面轻松的捏着他,仿佛捏着一只蚂蚁一般。 而后两指一掐,指尖闪烁着的光点如云烟般散去。 夜阑咳嗽两声,将地上装着胶囊型遥控炸弹的瓶子捡起来,低语:“没文化,真可怕。” 多念念书,就不会再把炸药当糖果吃了,也不会再假装吞下肚其实含在嘴里了……肚子破个洞说不定还能活,脑袋烂了可就没救了。 夜阑取了他的储物戒指,一弹指,一道微弱的火苗从指间飘落,落在尸体上蓬的一声猛烈燃烧起来,将阙云子的尸首渐渐化为灰烬。 旁的尸体留下还有用,可是这一具却需毁的干干净净才好。 他身上伤势比先前好转不少,连衣服都已经半干,可见刚才他小睡的那一阵,时间不短。 这个阙云子杀的不费力,却耗时。 夜阑从没见过这么谨慎的修真者,他一开始就收到智脑的提示,知道阙云子就在附近,只是他实在没有力气打架或逃跑,只能利用这些人舍不得豁然杀了他的心态,准备引他靠近再说。不想这个阙云子却谨慎过头,硬是看着他睡了近一个小时,才肯定他没有使诈,这才用仙索将他控制住……便是如此,也始终距离他三米之外,坚决不肯靠近一步——幸好这阙云子谨慎归谨慎,可惜念书少,否则还真不好对付。 阙云子一死,怂货老虎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讨好的将因为死了主人而失去灵性和真的绳子看不出区别的仙索叼过来献给夜阑。 夜阑收了仙索,骑上老虎,道:“向南。” 向南的方向有一个山洞,要拨开洞口的青藤弯着腰才能进去,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山洞深处,地面上画着简单的阵图,夜阑带着老虎站上去,将一块黄泉石放入阵心。白光亮起,夜阑和老虎的身形消失无踪…… 三日后,一名金丹期强者和五名筑基期修士,被某失明少年用剑法正面击杀于荒原中,少年腹部被暗器射中,伤势不明,下落不明。 十日后,失明少年射杀朝天宗驻地仙师时被三名金丹期强者埋伏,杀死一人后,重伤突围逃逸。 五日后,少年行踪泄露,被六名金丹期强者围困密林,仗地形袭杀三人,重伤一人,其余二人不敢再战,主动撤离时又被其杀死一人。而后少年下落不明…… 八日后,少年再次杀死两名金丹期强者,终于惊动元婴真人,在河道中被截杀,少年连爆二十多件法器,勉强逃得性命…… …… 夜阑可以算是被自己的咳嗽声吵醒的,且一醒来,就陷入更加剧烈的咳嗽中,咳得眼中都渗出了泪水。 忽然身边传来一声叹息,紧接着有温暖如阳光的甘霖从天而降,仿佛整个人被浸在了温泉中一样,浑身舒泰,夜阑的咳嗽奇迹般的停了下来,身上也恢复了几分活力。 一个温婉如天籁的声音响起:“你可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你觉得你再这样下去,还能活多久?” “你是谁?” “千水殿嗣音。” 千水殿…… 夜阑皱眉:“你和霍阳……” 嗣音道:“霍阳央我带他来异域,不过今日我来却与他无关。” 夜阑默然片刻后,道:“多谢。” 嗣音摇头道:“你不用谢我,除了缓解你的伤势,我帮不了你什么。而你身体现在最大的问题,却并非在伤势上。” 夜阑嗯了一声,不答。 嗣音轻叹一声,道:“我不明白你到底在坚持什么,但是我钦佩你的坚持。但你可知道,你这些日子每每以黄泉石强行扭转生死,看似伤势好转,实则损及本源。这样下去,多则一年,少则数月,只怕就会油尽灯枯而亡,这还是你不再继续使用黄泉石的基础上……可这世上能滋养本源的东西,在整个九州都也算难得,更别提在这荒芜异域……” 夜阑摇头打断道:“没关系,用不了那么久。” 嗣音微楞,不明白这少年是何意。 夜阑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嗣音看着他,再次叹息一声。 听说这孩子已经十六了,可是看起来还要更小一些,他瘦的厉害,一身褴褛的黑衣,上面沾满血迹刀痕,长发凌乱的披垂着,遮住了大半张脸。 那张脸却出乎意料的好看,总是安静闭着的双眸,看上去如此静谧安宁,而那紧紧抿着的双唇,又显得倔强而脆弱,明明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心软心疼的孩子,却偏偏在这血雨腥风中孤军奋战,垂死挣扎…… 嗣音有些失神,直到“嗡嗡”的蜂鸣声响起,才被惊醒。 然后她发现这个谈及自己生死都泰然自若的少年神色忽然变了,先愣了许久,而后嘴唇动了下,却没有说话,只是脸颊上露出两个醉人的笑涡。 “你……” 夜阑爬起来,拍拍躺在脚边的老虎,道:“我们该走了。” 嗣音皱眉道:“我劝你先不要出去。你可知道你一个区区筑基期,为什么会引出元婴真人?因为此地已经靠近黄泉宗宗门。我在这里设有阵法,可暂时掩盖气息,可若是你豁然出去,难保不会被人察觉……你不如先在此养好伤势,然后再图后继。” 夜阑摇摇头,道一声“多谢”,翻身坐上虎背,如飞而去。 嗣音皱眉看着他的背影,叹息一声。 …… 三个时辰后,夜阑才终于停下,站在山崖上,望着前方,久久无言。 嗣音飘然落在他身边,柔声道:“你在看什么?”她有心不再管这倔强少年,可不知道为什么,怎么都放不下,终究还是又跟了来。 夜阑道:“看烟花。” 嗣音微楞。 “仙子,”夜阑转头望着她,道:“我一直以为,仙人里没有好人,却原来我错了,所以仙子,我请你看烟花吧!我请你看一场……盛世烟花。” 嗣音微微皱眉,这种地方怎么会有烟花?然而看着山崖边一身伤病却依旧站的笔直的少年,嗣音不忍反驳,微微一笑柔声道:“好。” 下一瞬,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夜阑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人人都以为他在孤军奋战,但是,怎么会呢?他背后,站着那么多那么多的人…… 第116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21 嗣音有些立足不稳,脸上也变了颜色,她的境界不过金丹期,曾听说前辈高人一挥手,便会有这样骇人的声势,但却从未亲眼目睹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真的山摇地动,整个大地都在颤动,山崖上无数巨石滚落,耳边是如同无数炸雷同时响在耳侧的滚滚轰鸣声,惊天动地,仿佛整个世界下一瞬就要崩塌了一般…… 但她没有看见烟花,没有烟,更没有花,但却有更加神奇的变化。 两人站立的山崖对面十里外有一座山谷,是异域中随处可见的青山绿水,不见丝毫特别之处,然而巨响之后,山谷上方的空气忽然泛起涟漪,然后整个山谷都扭曲起来,仿佛这山谷只是倒映在水中的幻影,当水面漾起波澜,倒映也支离破碎…… 嗣音失声道:“护山大阵……这里是黄泉宗?” 黄泉宗素来神秘,她也只是从师长口中得知在这一片疆域,却不知道准确地点,连她的师长也不清楚,可是现在,向来神秘莫测的黄泉宗,却毫无预兆的出现在她面前。 夜阑嗯了一声。 这两个多月来,他一次次亡命搏杀,人人都以为他在发疯、在泄愤,其实,他们只是在找,黄泉宗在哪里。 这个地方没有监控,没有信号网,藏在祭品和其他物品中的定位装置一超过一定范围就信号全无。他们只能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将那些“仙人”一个个引出洞府,顺着他们的轨迹,一点点找过来。而夜阑,不过是那个引蛇出洞的饵罢了。 嗣音忽然骇然道:“黄泉宗出了什么事?是有哪位前辈大能来了吗?” 只见山谷的幻影如同被戳破的泡沫一般消失无踪,随之出现的,是连绵百里的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确切的说,是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的残骸。 那方圆百十里,几乎被彻底抹平,断壁残垣中,还散落着零星的鲜血和无法辨认的肢体……因为太过散碎,甚至给人的感觉都不算血腥。 夜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眼前的景象也没有在嗣音眼前持续很久,因为有烟雾在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开始在黄泉宗的“遗址”上蔓延,几乎片刻之间,就将这数百里笼罩在浓浓的烟雾中,再也看不见丝毫景象。 不仅是看不见,嗣音骇然发现,这浓雾她竟连神识都无法探入。 “这是什么?” 夜阑答道:“还没有起名字,是科学家在□□的基础上改进而成,里面加入了灵石外壳的某些成分,不仅可以吸收绝大部分波段的声波、光线,还可以吸收一些特殊能量……” 嗣音眨眨眼:“听不懂。” 夜阑道:“就是说身处烟雾中,就几乎听不见、看不见,也无法用神识探查周围的环境,而且法术的威力和范围也会被大幅减弱……啊,看!烟花!” 他虽看不见,但能听得到,真的是烟花来了:在割裂空气的尖啸声中,无数光焰从各个方向划破长空,呼啸着向白雾中汇聚而去,像一朵久久绽放在天地之间的巨大而绝美的花,壮丽的让人无法言语…… 烟花落入白雾,烟雾如同遇到飓风一般剧烈的翻滚起来,大地在拼命的颤抖,可见白雾中发生了怎样激烈的一幕,然而,除了大地的轰鸣外,里面却诡异的没有传出任何声音。 嗣音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却感觉到一种出自灵魂深处的战栗,让早已寒暑不侵的她,都觉得有些冷。 她张开嘴,却不知道能说什么,目光好容易从依旧在照亮夜空的源源不断的“烟花”上挪开,却看见夜阑坐在虎背上,正要离开。 “你去哪儿?” “我要,”少年伸手一指,声音有些沙哑:“和他们在一起。” 他们? 嗣音这才留意到,在白雾周围,不知道何时出现了许许多多奇形怪状的东西,闪烁着火光和金属光泽,那些各色的“焰火”就从这些东西中喷射而出。 在这些怪东西周围,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沉默的忙碌着。 是人,凡人!竟是凡人! 这些声势浩大、让人心惊胆战的攻击,竟然出自凡人? 出自生命短暂如蜉蝣、力量微弱如蝼蚁的凡人? …… “阿阑……阿阑!” 看着安静站在夜色下的少年,甲二简直不敢认,眼泪在瞬间喷薄而出,一把抱住那个瘦的几乎不成人形的孩子:“阿阑,阿阑!” 他不是儿女情长的人,如果从腥风血雨中归来的,是他的战友,他会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甚至还会调戏几句,可是面对这个一身憔悴、伤痕累累的半大孩子,他唯有悲愤心酸,和无尽的自责,哽咽的无法言语。 被一群抹着泪的大男人围在中间,夜阑有些不知所措,幸好有熟悉的声音传来,呵斥道:“都不用做事吗?” 身边的人怏怏散去,夜阑松了口气,刚想说话,就又被人紧紧抱紧:“阿阑!阿阑!” 他抱得那么紧,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恨不得将怀里的孩子揉入他的血肉之中:“阿阑……” 夜阑有些喘不过气来,想要抱怨几句,但感觉有温热的东西滴落在他的发顶,于是安静下来。 “阿阑,”暮歌终于松开,将少年额前的乱发轻轻捋到脑后,低声道:“我还没有学会做满汉全席,不过学了汽锅鸡和红烧肉,待会就做给你吃,好不好?” 夜阑点头嗯了一声,脸上露出笑容。 暮歌又抱了一下才松开:“等我一会。” “嗯。” 暮歌目光回到显示屏上,如果可以,他恨不得现在就带着他家小孩回到他们的小窝,让他乖巧的坐在餐桌旁,吃着自己使出浑身解数煮出的美味,吃的那两个小小的酒窝里漾出满足的笑意…… 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要做,他不能让这孩子的鲜血白流。 现在还是范围打击的时间,地球上已经和平许久,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技术还停留在一百年前。这些攒了上百年的武器弹药不要钱似的筛过白雾中的每一寸土地。 按说第一轮的炸药就已经具有毁灭性的威力,不该有生还者,但是谁也不敢以常理来判断这些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法宝和法力的“神仙”。 尤其是那些被“偷渡”进入黄泉宗的炸药只能杀伤肉身,对魂体却作用有限——要知道金丹期的修士就可以死后元神出窍,夺舍重生……这也是他们为什么一定要找到黄泉宗的地址并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显示屏上一切正常,联络器中有声音响起:“c2区出现特殊目标。重复,c2区出现特殊目标!” “收到!”暮歌应了一声,却没有进一步做出指示。 “A3区发现三处特殊目标……”联络器中的声音在不断响起。 一旁乙二解释道:“特殊目标就是元神之类的东西……这些烟雾可以吸收能量,按说在里面待久了元神会被磨灭,所以弱一点的根本不用管他。但这烟雾可以屏蔽大部分信号,能探测到目标说明他们已经靠近外围,所以要用电磁炮轰,省的不小心冲出来——我们用虚拟目标演习过很多次,都知道怎么做。” 乙二话音刚落,联络器中声音又起:“c3区目标消失。” “收到。” “灭了,”乙二冷笑一声,道:“仙人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会死!要是他们知道,供我们将武器运到异域的传送阵是他们建的,令我们能一瞬间包围这里的传送符是他们制的,我们携带武器的空间是他们给的,还有送他们上西天的第一波炸药是他们自己索要的贡品……不知道在黄泉之下会不会哭。” 甲二笑道:“你想多了,他们连魂都灭了,哪还有机会下黄泉?” 暮歌沉声道:“不要大意,别忘了阿阑说过,他们有三个元婴期和一个化神期。” 甲二咬牙道:“元婴期又怎么样,我不信他们连炸药都轰不死!” 心中却是有些黯然:若是这些仙人真的强大到连炸药都轰不死,他们还能做什么? 但即便如此,即便是在这些强大的仙人面前,他们不过是随手可以拍死的蚊子,他们也要如真正的蚊子一样,在临死前将所有的毒液注入他们的血肉……哪怕对这些人来说不痛不痒,起码他们依旧在反抗,在战斗! 忽然,联络器中传来急切的声音:“c2发现目标!C2发现目标!” 甲二、乙二神色大变,暮歌沉声道:“c区乙组定向火里覆盖!激光动态锁定!电磁炮启动!” 话音刚落,白雾猛地翻滚起来,被直直的向上击穿一道三米多粗的空洞,一道青色人影随之冲天而起,快如闪电。 然而他并不是真的闪电,他到达之前,空洞上方已经布满密密麻麻的激光,猛烈的炮火随之而至。 那人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防具等早已在抵御先前的攻击中消耗殆尽,强行冲出白雾已是竭尽全力,一出空洞,就被激光打成了筛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后重新坠入白雾。 “电磁牵引!” 白雾涌动,空洞重新被填满。 夜阑道:“是元婴期,他的元婴还在,不过被电磁炮和激光所伤,跟着尸体落下去了。” 话音未落,联络器中传来声音:“c2发现特殊目标,能量极为强大,速度很快!” 暮歌沉声道:“常规处置,电磁炮攻击,激光封锁外围,决不能让他离开迷雾范围!” 在迷雾中,那些修真者就是聋子瞎子,法术消耗的灵力倍增,且不能及远,行动速度也大打折扣……但若是离开迷雾,就谁都拿他没办法了。 夜阑道:“将他引过来,我来对付,我能对付。” 暮歌轻轻摸摸他头顶柔软的发旋,道:“离这里十里外有一个短程传送阵,坐标已经输入你的智脑,你先回长安城,然后到地球等我好不好?”可惜他们的传送符只有化身能使用,否则就不必这么麻烦了。 夜阑不满道:“为什么?” 暮歌道:“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执行命令就是了……你在这里我会分心。”说是没有为什么,但到底还是解释一句。 夜阑冷哼一声:“我又不是军人,执行什么命令?” 一面拔出长剑。 暮歌斥道:“阿阑,听话!” 夜阑怒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觉得这些火力连元婴期都没能彻底杀死,那么拿化神期就更没办法了,所以想将我支走…… “你想说你们不是真身过来,所以是安全的?别忘了连区区一个筑基期,都能对你们搜魂摄魄!更何况是化神期! “这里这么多人,你让我一个人走? ” 暮歌伸手重重捏住他的肩膀:“阿阑,你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们,好不好?” 夜阑正要说话,忽听乙二一声惊呼:“头儿!” 暮歌闻声看去,只见乙二所指之处,好几个战士忽然化为白光消失,远处也有阵阵白光亮起。 甲二骇然道:“这是怎么回事?周围一直在监控中,没有发现攻击啊!” “这是好事,”一直默然站在一旁的嗣音开口道:“你们现在是半傀儡身,召唤你们来的人死了,等傀儡能量耗尽之后你们就会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也就是说,这些人以后已经是自由身,不会再随时受到威胁了。” 说话间,又是阵阵白光亮起,火力渐渐稀疏。 暮歌苦笑:这算是幸,还是不幸? 地球数十亿百姓的性命终于不再被人捏在手心,可是这次筹备许久的进攻同样以这样的方式,无疾而终。 暮歌猛地看向夜阑:“阿阑!” 夜阑会意,笑道:“我这就回长安!暮歌你在地球等我好了!” 说完跨上虎背,挥挥手飞驰而去,暮歌看着他的背影,死死握住双拳,心如刀割:他竟又一次,将这孩子一个人丢在了这里…… …… 身后炮火轰鸣声渐停,老虎慢慢停下脚步,夜阑问:“他们都走了吗?” 嗣音道:“走了。” 夜阑伸手指到:“顺着这个方向再走八九里,能看到一个山洞,你进到山洞里就能看见传送阵了,你用它离开吧!那个黄泉宗的化神期估计脾气不会太好,若是被他迁怒到你就不好了。” “那你呢?” 夜阑默然片刻后,低声道:“我反正是要死的。” 嗣音心中一酸:“你……” “我们欺负他们不懂科技,才能有这次突袭,”夜阑低声道:“错过这次,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只能再活几个月了,若这些人或他们的元神从雾里出来,天高地阔,几个月的时间,我能找到几个?杀死几个?” 双方的大仇早已不可解,便是多杀死一个,也能为同胞减少少许威胁。他不是想逞英雄,只是……他反正已经要死了。 嗣音轻叹一声,道:“阿阑,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你又何必……” 夜阑嗯了一声:“这是我们所有人的事。”所以才更要去做。 转身向迷雾中冲去。 嗣音看着少年单薄的背影,眼睛渐渐变得湿润,她不知道修心养性几十年的自己,怎么会突然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但她知道,恐怕她这辈子,都再也忘不了这个人,忘不了他的背影。 第117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22 暮歌被迫“下线”之后,第一件事便是通过传送阵进入异域,在异域长安城的传送阵旁徒劳的守了半个小时之后,知道那任性的少年恐怕不会主动回来了,便默默和随后赶来的甲乙丙们登上小型隐形飞行器,前往黄泉宗遗址。 异域广阔无边且危险重重,他们真身进入,用不了传送符,也没有存储空间,只能依靠现代的交通工具赶路,小型飞行器速度不快,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数日之后了,笼罩在黄泉宗上空的烟雾已经散去,那一片仿佛经历过末世的废墟袒露在眼前。 始终没有搜索到夜阑智脑的信号,暮歌等人只能扛着笨重的生命探测仪和雷达,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十多天过去也依旧没有找到那个人,反而被他的老虎找到,然后他们在一个山洞中,见到了嗣音仙子和那孩子。 看着躺在石板上宛如沉睡的少年,暮歌等人默然无语——这个结果很坏,却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好太多,能看到这孩子完整的躺在他们面前,还有心跳,还会呼吸,他们已经感激涕零。 “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昏迷不醒,”嗣音歉然道:“我治好了他的外伤,但是……” 她没有说下去,暮歌勉强一笑:“多谢仙子。” 上前将少年小心翼翼的抱起,向外走去。 嗣音跟在他身后,道:“他现在的情形很古怪,似生非生,似死非死……我听说他一直以黄泉石来修炼,黄泉石兼具生死二气,或许能让他醒来。” 暮歌再道一声多谢,带着夜阑回到飞行器。 甲二道:“头儿,我们回地球吗?” 暮歌摇头:“地球太远,而且地球上,已经没有黄泉石了……我们去黄泉宗。”至于会不会被去而复返的黄泉宗仙人报复,已经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了。 …… 早在一年多前,黄泉宗的大动作就已经引起了整个九州的注意,早有无数双眼睛看着异域,想着黄泉宗会不会因此崛起,重新复兴成为一流宗派,是以此番变故第一时间被人察觉,黄泉宗覆灭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九州,然后整个修真界都静了一瞬。 一个二流宗门的覆灭对修真界而言算是一件大事,但还不足以震撼整个修真界,但问题是,覆灭这个宗门的,是凡人,蝼蚁般的凡人。 凡人弑仙的事发生过吗?当然是有的,但那是倾一城甚至一国之力,付出无数的代价,勉强杀死一个筑基或金丹修士罢了,可这一次……却是凡人毫发无损,黄泉宗三十万修士尸骨无存! 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简直不可思议! 修真界几万年历史上,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 若非这个世上没有愚人节,他们几乎要以为这是所有人一起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 于是异域空前热闹了起来。 …… 甲二看着乘着晚霞而来的巨大仙舟,嗤笑一声道:“也不知道这又是哪个宗哪个门到了……哈,我们几十亿人被炼制成傀儡的时候,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一声不吭,现在我们拼死反抗了,就来审判我们的罪过来了……仙人,哈,仙人!” 此刻黄泉宗的废墟已经变了模样,这里一座临时的洞府,那里一座随身的仙邸,东边树下坐几个敲着木鱼的和尚,西边巨石上站一个背剑的修士…… 丙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是仙,我们是人,他们站在仙那边有什么不对?” 甲二无言以对,咬牙骂道:“我日他个仙人板板!” 丙二神色一肃,低声斥道:“闭嘴!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景,我们说的每句话都可能被听到。” 甲二怒道:“让他们听到又怎么样,老子早就不把这条命当回事了!” 丙二骂道:“你一条命算个屁!” 甲二默然下来,是啊,他一条命算什么?可他们身后,还有那么多条命。 地球那边已经严阵以待,等着黄泉宗随时而来的报复,同时也向这边派了数十名外交人员过来,对前来的仙人一一拜访。 丙二叹了口气,问道:“头儿呢?” 甲二眼圈一红,道:“刚刚做了蔬菜粥和蛋羹,头儿说阿阑最喜欢吃这个,也许闻着味儿就醒了。” 丙二黯然苦笑:“头儿每天都这么说……”可是半个多月都过去了,那孩子一点苏醒的迹象都没有……但最起码,情形也没有继续变坏。 又勉强一笑,打起精神道:“我们去打几只兔子吧,也许阿阑想换换胃口也不一定。” 正说着,手腕上智脑震动,乙二的声音传来:“去找头儿过来,那些仙人要商议对我们的决定了。” 甲二丙二对望一眼,向黄泉宗西南面一座小小的山崖奔去,打开崖壁的一道门,再穿过一条窄小的过道,推开一道门,入目的便是满眼瑰丽的紫色,如梦如幻。 暮歌猜的没错,黄泉宗的确有黄泉石,而且巨大无比,这整座山崖以及地下不知多深,都由一整块黄泉石构成。暮歌他们便在这黄泉石中硬生生挖出了一个房间来安置夜阑,而他们,却要带着嗣音赞助的符咒,才能保证在太靠近时不魂魄离体。 甲二两个一进门就闻到了香味,暮歌在充当餐桌的巨石上摆上了一桌的美食,但那少年却依旧睡的香甜。 暮歌正拿着毛巾给夜阑擦脸,听到有人进来,头也不回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这黄泉石的颜色黯淡了一些?” 甲二仔细看了下,茫然道:“没有啊,头儿,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丙二瞪了他一眼,笑道:“我也觉得黄泉石变得浅多了,头儿!”他见过夜阑吸收黄泉石中能量的样子,瑰丽的紫色宝石逐渐变得暗淡苍白,最后变成粉末……他也希望夜阑此刻真的在用这些黄泉石吐纳练功,而不是躺在这里生死不明。 暮歌淡淡道:“我没有眼花,也没有脆弱到需要听这种安慰的话……你们来做什么?” 丙二道:“上面说仙人们要开会了。” 暮歌将毛巾放进水里重新打湿,给夜阑擦手,道:“知道了。” 甲二道:“头儿,你好像一点都不担心那些仙人们会把我们怎么样?” 暮歌淡淡道:“今天曲部长又送出去了几件礼物,新到的仙门收了一个矿石探测仪、一个单机全息游戏、一个小型飞行器,而且对我们的试管婴儿技术很感兴趣……黄泉宗的声誉一向不佳,这些人并不是来为他们报仇的,只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并没有再度弑仙的能力,又很有用处,他们就不会把我们怎么样——阿阑说的没错,在仙人眼中,只要我们有用,就可以生存。” 甲二挠头道:“别的也就算了,他们要全息游戏干嘛啊?” 丙二敲了下他的头,道:“试炼啊笨蛋!你知不知道要维持一个试炼幻境得耗费多少资源,而且除了一流宗门谁有这么高级的玩意儿?但单机全息游戏就不一样了,咱们地球的凡人都能人手一个!” 甲二道:“那玩意儿他们想要用上,数据得重做吧?而且单机有什么意思,该给他们弄个联机对战平台啊!” 丙二撇嘴道:“还等你说呢?对战平台早就弄出来了,都已经送出去好几拨了!不过想要真正用在磨练技能和增加战斗经验上,各个门派得私人订制……都已经接了不少订单了。” 既然有了合作的基础,后面的事就好说了。 甲二嘀咕道:“怎么公审大会搞到跟交易会似的……” 此刻暮歌终于将少年收拾妥当,道:“走吧!” 说是开会,但修真者嗓门大、耳朵也灵敏,所以分布的极为分散,住室内的从自己临时住所里出来放朵云或蒲团坐上去,住室外的停下木鱼或睁开眼睛,就算是与会了。 黄泉宗至少死了一个元婴期,这样的事显然不是金丹期能震的住的,而化神期老祖又轻易不出山门,是以这次做代表来的,多是元婴期。 千水殿也来了一位女元婴真人,坐在一荷叶法器上,嗣音、子衿、霍阳以及另一位男弟子站在她身后。 与之相对的,是百十个奇装异服的凡人,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等着最后的决定。 因为知道自己在会上没什么发言权,所以他们将功夫都花在了大会之前……不得不说,这些仙人虽然个人武力强大,但在为人处世上的小心机上,却比凡人还要不如,是以在这些专业外交人士的“攻势”下,几乎是溃不成军,轻易便改变了立场。 正如暮歌所言,没有人是为黄泉宗复仇而来,也没有人是为正义而来,他们来此,一是好奇,二是戒备,当戒备被解除,好奇心被满足之后,态度自然也就不同了。 这些凡人弑仙之举中蕴含的对修真者的不敬,的确让人不快,但是比起既得利益而言,这一点便又微不足道了。这些凡人态度恭敬,言辞恳切,让人心生好感,且他们虽有利器在手,但黄泉宗这样的事显然不可能重演——若非黄泉宗将人逼到绝路,又自己蠢的将大批炸药弄进宗门,怎会有此下场? 是以最后的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凡人弑仙,的确该严惩,但事出有因——你要将人家全族都变成傀儡了,别人能不反抗?——是以从轻发落,禁足于蛮荒之地,千年内不得踏出异域一步……如此也算是彻底禁绝了类似于黄泉宗之事的发生,毕竟异域之中,唯一大些的宗门便是黄泉宗,若他们不能出异域,自然也就威胁不到别的宗门头上。 最后甚至因这些凡人的错态度良好,连警告这一步都跳过了。 这个结果对地球而言无疑是有利的,不能出异域算什么,对九州百姓而言,异域是荒芜贫瘠之地,但与地球相比,这里却如同天堂……若是换了数月前,他们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必然会欣喜如狂,可是现在,想到还有一个黄泉宗的化神期老祖在外虎视眈眈,如何能高兴的起来? 全权负责此事的曲部长压下满腹心事起身,态度诚恳的表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受惩罚,并对仙人们的大度感激涕零云云…… 正说到日后一定全心全意为XXX服务,与XXX打造和谐友好互助的美好新生活的时候,忽然一声冷哼响起,深寒彻骨,咬牙切齿:“日后?尔等屠我黄泉宗三十万仙,还敢谈日后?” 这一句话,似近在耳侧,又似远在天外,在耳边回响轰鸣不绝,隐含风雷之声,震的人神荡魂摇,修为弱些的脸色苍白,而坐在一旁的凡人更是直接震昏数人,其他的也是眼前发黑、摇摇欲坠。 话音落,一个其瘦无比的青衣人突兀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身上散发着强大的威压,一双细长的眼睛森冷阴鸷只欲择人而噬,目光落处,人人噤若寒蝉,如被毒蛇盯上的青蛙。 方才还一片和谐安宁的会场,瞬间安静下来,许久之后,千水殿元婴真人才开口道:“见过黄泉老祖。老祖乃前辈高人,当知枉造杀孽有天劫临身之祸。九州仙门早有公约,不得大肆残害生灵,贵门弟子以这许多神魂炼制傀儡,原就有违此诺,便是遭到反噬也是天意……老祖若为此坏了千年修为,岂非冤枉?” 她虽然只有元婴期,但千水殿在修真界颇有人脉,且门中也有两位化神期为后盾,是以才有底气开口说话。 黄泉老祖冷笑一声,阴森森道:“你错了,第一,我门下弟子并未违反公约,这些人是老夫从异界召唤而来,算不得此界生灵。第二,用生魂炼制傀儡,是让他们得以长生,可算不得造杀孽,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天劫临身!” 言罢目光落在暮歌等人身上,冷喝道:“那个小崽子在哪儿?” 暮歌不答,道:“我等并非被你召唤,而是自己通过传送阵来到此域……可见地球虽然远了一点,却绝不是什么异界,我们自然更不是什么异界生物。你黄泉宗要将我族数十亿人炼制成傀儡,这还不算残害生灵?” 黄泉老祖冷然道:“算也好,不算也好,由不得你区区凡人置喙!” 他转目在一众仙人脸上扫视一遍,淡淡道:“不管他们有无罪过,现在也已经都死了。现在我要为我三十万徒子徒孙讨个说法,你们可要多管闲事?” 又是一阵沉寂,许久之后,才有人叹息一声道:“黄泉老祖说的是,他们屠仙三十万,的确该给个说法。但万事留一线生机,黄泉老祖也当适可而止,不可杀戮过度才是。” 黄泉老祖对这个反应甚是满意,淡淡道:“既然无极宗为他们说话,我便给个面子就是。” 转向暮歌等人,冷然道:“交出那个小崽子,然后献上百万生魂,饶你们不死!” 这次再无人开口,黄泉宗死了三十万修士,只要百万生魂,委实不算过分。 暮歌慢慢起身,断然道:“不可能!” “不可能!” 同样的话从另一端响起,暮歌惊喜交加:“阿阑!” 少年一身柔软的睡袍,赤着双足,长发披垂,安安静静站在黄泉老祖身后十多米外,脚边一头温顺的白虎,小狗崽儿似的对少年讨好的摇着尾巴。 黄泉老祖猛地转身,脸上露出少许忌惮之色:他竟还活着,他果然还活着! 这少年修为低的可怜,但身上诡异之处太多,不仅一手神出鬼没的剑法为他平生仅见,且身具生死二气,连他都忌惮三分。当初他本可以彻底将他杀死,但不知为何,那少年重伤垂死的模样,竟让他心生恐惧,仿佛他若再继续下去,会发生极为可怕的事情一般。且那只白虎也诡异的很,主人重伤将死,它竟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看着他,一双眼睛里满是嘲讽,仿佛将死的人是他一般。 他当时正身受重伤,又不小心着了这少年的道儿,被死气缠身,如不及时祛除,每一刻都会损耗寿元,想着这少年这般伤势,绝不可能活下来,便一走了之。事后却越想越是不安,这样可怕的少年,若让他成长起来,岂会有他的活路?必须将他彻底杀死才能安心! 此刻见到活生生的夜阑,他心中的这个念头更加强烈:不过一个多月不见,这少年的气息更是莫测,连他见到都有心悸之感。且这少年分明站在他面前,但只要他闭上眼睛,便感受不到他的存在……要知道要在他面前做到这一点,别说是筑基期,便是化神期也未必做的到。 黄泉老祖眼中杀机弥漫:决不能给这少年成长起来的机会! 只听少年安静开口道:“你们错了,这并非屠仙,而是仙门之争。” 黄泉老祖嗤笑一声:“仙门之争?”这些人连修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吧,仙门之争?可笑! 夜阑淡淡道:“是仙门之争。此乃我长安门与……” “这世上哪有什么长安门!” “夜某开宗立派,还要你批准不成?夜某不才,觍为长安门门主。”夜阑道:“此事乃我长安门与黄泉宗之争……我听闻数千年前,修真界便立下誓约,修真者之争,谁也不可迁怒于凡人,违者天下共诛之!黄泉老祖,这誓约是那个人提出来的,他虽然已经不在了,你有胆子,便动我一个族人试试?!” 黄泉老祖怒极反笑道:“杀我三十万弟子的,便是这些凡人,这也叫迁怒?”那个人虽已经不在,可有那魔头在,谁敢将他当初的话不放在心上?那魔头不知也罢,若是知道了,岂是身死道消可以了结的。 夜阑淡淡道:“不错,这个誓约的确有漏洞,你可以试试和那魔头讲讲这个道理?” 和那魔头讲道理?谁有那个胆子?黄泉老祖暴怒道:“你总不是凡人,老祖我先杀了你,再将你的魂魄收……” 话音未落,忽然整个人猛地僵直住,声音卡在嗓子中,连嘴巴都没能合上。 这一瞬间,僵住的绝非他一个人。 在这黄泉宗遗址中,元婴真人足有百人,金丹强者更在千人之上,但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如同中了定身法一般,浑身僵直,连睫毛都不敢颤动一下……所有人清楚的感觉到,一个强大恐怖之极的神识,正从所有人身上缓缓掠过,令他们一动不敢动,仿佛稍有动作,便会被其注意到,招致灭顶之灾。 便是身为凡人对神识毫无察觉的暮歌等人,也莫名一阵心悸,仿佛刚才被洪荒巨兽看了一眼一般。 忽然,一个淡淡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响起,平静冷漠:“谁要跟我讲道理?” 黄泉老祖吞了一口口水,声音微颤道:“方前辈,晚……” 话犹未落,眼珠猛地瞪大,口中发出咯咯之声,而后仰天倒地。 不知何时出现的黑衣男子缓步上前,伸手虚抓,一道虚幻的人影从黄泉老祖身体中被硬生生扯了出来,发出刺耳的尖叫,男子淡淡道:“聒噪。” 尖叫声戛然而止,虚幻的人影烟消云散。 第118章 世界五 异域仙门23(完) 死了? 死了! 刚刚还不可一世、气焰滔天的黄泉宗老祖,转瞬之间,就身死道消、魂飞魄散。 他甚至全然没有招惹过这个人,言语中也不见丝毫不敬,不过是被人提到一句罢了,就这么被蛮不讲理的随手杀了。 四周一片死寂,鸦雀无声,谁也不敢说一个字,甚至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不敢看那个人一眼。 每个人心里都叫苦不迭:为什么只是来凑个热闹,却会碰到这个魔头? 很多人的目光落在依旧静静站在白虎旁的少年身上:黄泉老祖不过被人提了句,便落到这般下场,那亲口说出了魔头二字,甚至还提到了那个人的夜阑呢?是不是要被碎尸万段、炼魂熬魄? 然而黑衣男人似乎并没有这个打算,仿佛杀了一个黄泉老祖之后便全然忘了这件事,连眼尾都不曾瞟过那白衣少年,默然转身向外走去。 他走的不快,步履如常人,但周身似有一股压抑而暴虐的气息环绕着,黑衣黑发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无风而动……男人所过之处,连呼吸声都停顿了下来。 见男子并没有为难夜阑,暮歌松了口气,悄然来到他身边,夜阑仰头微微一笑,道:“我很好。” 暮歌微微一笑,伸手揉揉少年的发顶,又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说话,目光又落在那男人的背影上:那男人分明威风无限,人人畏之如虎,但不知道为什么,背影却是一身的萧索孤寂,甚至看得令人有些心酸。 夜阑轻轻“嗯”了一声。 不知是不是错觉,随着这一声乖巧欣然的“嗯”字,男人分明脚步未停,暮歌却觉得他身体忽然僵硬一下,却又走了两步之后,才停下脚步,目光落在千水殿的五人身上,冷冷开口:“他的剑为什么在你身上?” 所有人皆是一愣,霍阳脸色煞白,心脏狂跳,强自镇定道:“晚辈也不知道为什么它……” 黑衣男人淡淡道:“你既不知道,那我自己找答案就是。” 伸手虚抓。 众人眼前不由浮现方才黄泉老祖的惨状,心有戚戚,子衿惊呼一声,失声道:“前辈且慢!” 话出口才想起面前这人的身份,脸色瞬间苍白。 嗣音拦在子衿身前,硬着头皮道:“前辈这般行事,不觉太过霸道了吗?” 千水殿元婴真人忙低喝一声:“嗣音!” 心中暗暗发苦,这一次,竟将千水殿最出色的几个弟子都卷入了其中,可她却毫无他法,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能否幸免。 黑衣男人却并无动怒的迹象,只淡淡道:“我向来如此霸道,你今日方知吗?” 说话间,霍阳已被摄到黑衣男子身前,双手捂住咽喉,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男人伸指点向霍阳眉心,所有人不由生出兔死狐悲之感:又有人将要被这魔头无故杀死…… 却无一人开口说话。 被人如蚂蚁般握在掌中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的霍阳,目光不由自主落在那白衣赤足的少年身上,却见少年微微皱眉,却没有说话,甚至抬手制止了即将开口的暮歌。 霍阳凄然一笑,心中一阵悲凉,颓然闭目待死。 然而预料中的痛苦并未到来,他诧异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全身被金色的光芒环绕,那黑衣男人已然收了手,淡笑一声道:“竟有一方天道护佑……好,好,我倒要看你如何护他!” 言罢,一拳击出! 一拳出,天地间风云色变、日月无光。 这并不是一句夸张的形容词,而是天地真的变了颜色。 在那一瞬间,所有人只觉得天地间忽然猛地一黯,天空仿佛裂开了一个口子,一道幽蓝色散发着恐怖气息的闪电凭空出现,狠狠劈向男人头顶。 男人那一拳,分明是轰向霍阳的,天空那道闪电,分明是劈向男人头顶的,然而下一瞬所有人看见的,却是男人瘦削的右拳和闪电对撞在一起。 没有震天的巨响,没有炫目的光影,没有强大的气息,只有仿佛变成了脆弱的玻璃的无形空间,以那只白皙的拳头为中心,绽开了无数裂纹,一闪而逝。 这样凭空出现的裂纹,全然没有闪避的余地,数十名不小心身处裂纹上的修真者,无声无息裂成数块倒下,有的甚至直接整个人只剩了一半,剩下部分不知道被割裂到了何处。 有人惊呼:“退,快退!” “都不要动!”无极宗元婴长老紧接着出声,然而他还是提醒的太慢,已经有十多个向远处冲去的修真者毫无征兆的变成了碎块。 无极宗长老苦笑一声,道:“大家小心,那些空间裂缝并没有消失,只是我们看不见了而已。” 众人默默用神识查看了下,而后有人开口道:“敢问前辈,这些空间裂缝,该用什么办法查探?” 无极宗长老摇头苦笑:若空间裂缝这么容易查探,那天下许多死亡之境都算不得危险了。 众人面面相觑:连察都察觉不到的危险,他们该怎么小心? “那敢问前辈,这些空间裂缝,要什么时候才会消失?” 无极宗长老再次摇头,又提醒道:“各位道友千万不要随意试探,这些裂缝若是被触动,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 看不见又不能试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难不成他们要在这里站到天荒地老不成? 然而这还不是最严峻的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那个魔头和不知道什么的存在过了一招之后,冷笑一声冲上天空:“好,我便先收拾了你!” 只一招就已经将这里变成了死亡绝境,他们竟然还要打……所有人看看地上的尸体,再抬头看看忽然间变得昏暗无比的天空以及天空中那道黑色的人影,心中甚至连仇恨的念头都没有办法升起,只剩下听天由命四个字。 天空如今已经看不出是天空了,像是变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深渊,里面充满了雷霆风暴,充斥着无尽暴虐的能量和一次次闪现的空间碎裂的痕迹。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似乎将战场固定在了天空,是以到现在,只多添了几十个被不小心波及到,毫无痛苦也毫无价值的死去的倒霉鬼。 甲二看着天空恍如末世的景象,喃喃自语:“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修真者,竟然可怕到这种地步……” 暮歌苦笑一声,正待说话,忽然发现夜阑身体晃了晃,忙扶住道:“阿阑?” 夜阑捂住额头,微微摇头示意自己没事,意念冷冷传了出去:“你最好解释一下,为什么私自解除封印?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一个见鬼的任务?” 这小厮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竟然敢自作主张……刚刚毫无准备冲击而来的记忆,让他差点不小心毁了这个肉身。 晋江123正襟危坐,低头呐呐道:“要是不恢复记忆,以主人你的性格根本就不会接受什么任务啊!可是若是不阻止方拓,不管是他和创世系统这样斗下去,还是他成功杀死世界主角,新世界都会崩溃,到时候主人您一样会被排斥出去…… “最关键的是,创世这次开价很高,若是成功,会有额外的十倍创世之力回馈呢!” 林诺神色稍缓,又皱眉道:“为什么堂堂创世,会对付不了一个方拓?” 晋江123道:“每个世界的等级不一样,动用的创世之力当然也不一样。方拓所在的世界是最高等级,且已经稳定下来,他是这个世界最顶尖的存在,哪里是一个低等世界的创世能对付的?主人您快点吧,方拓他就是个疯子,什么都敢怼……再这样下去创世撑不了多久了。” 又道:“其实霍阳也不是不能死,只是不能死在这种外来的强者之上……要不这样,主人您自己不出面,让暮歌或甲乙丙别管谁去杀了他,这事就算解决了。” 林诺“看”了孤零零倒在地上的霍阳一眼,见他正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目光幽深黯淡,不由微微叹了口气:罢了,有些事终归是要解决的。 于是天地之间忽然响起一声凤鸣。 说是一声,其实并不准确,确切的说,是两只凤凰在同声鸣叫,一声高亢,一声低回,一声清越,一声悠远……凤鸣声起时,这世间的一切声音都宛如臣服一般静默下来。 所有人若有所感,同时看向那白衣赤足的少年。 修真者眼力惊人,千里外能见蚊蝇,是以他们清楚的看见,那个据说双目失明的少年,正缓缓睁开双眼。 一时间,天地失色。 没有人能形容出他们看见了什么,只知道他们除了那双眼睛,什么都看不见,想不起,他们心中充满了震撼和感动,却谁也说不明白,自己究竟被什么所撼动。 这种感觉仿佛只是一瞬,又仿佛是过了一生一世,等他们回神时,却见少年漆黑的双眸中竟有两只鸟儿展翅飞了出来,意态悠然,仿佛从另一片天地中穿梭而来。 那是一黑一白两只凤凰,凤冠长尾,华美之极,只是细看时,却又似乎并非黑白二色。那黑色凤鸟乍看是一片漆黑,可一失神时又会觉得那只不过是道虚影,并非真实存在于这世上,等再看细看时,那鸟儿又似化作了无尽深渊,仿佛能将人的目光都吸摄进去一般。 若这一只凤鸟可用诡异来形容,那另一种,却更为神奇:分明是一片柔和素净的白,可不知道为什么,总让人觉得那白色中,仿佛蕴含了天地间所有的色彩,只看一眼便永远舍不得挪开目光,绚烂美丽的令人想落泪。 两只鸟儿绕着少年欢快的嬉戏着,时而追逐打闹,时而错身而过,时而首尾相接在空中圈出一个美丽的太极图案…… 两只鸟儿的活动范围在逐渐增大,它们所过之处,原本早已敛去气息的空间裂缝重又显现出来,黑色凤鸟轻巧一啄,似从裂缝中叼出一只无形的虫儿,心满意足的吞下肚,白色凤鸟随之而来,长尾一扫后,被它吞吃过的裂缝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有人的目光近乎虔诚的追逐着这两只鸟儿,跟着它们飞上了天空,然后才发现,天上的战斗还在依旧,那两只鸟儿似也怕了他们,在离那黑色人影远远的地方盘旋,而后遁入乌云中消失不见。 修真者们不由苦笑:所以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转机是吗?是了,那个魔头,除了他玩够了自己走,这世上哪有什么能对付的了他? 忽然,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方拓,你闹够了没有?” 方拓?闹够了没有? 竟敢这么对这魔头说话……这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 修真者们不可思议的看向少年,忽然想起那两只鸟儿,心中又升起少许希望,觉得这少年身上不管在发生什么事,似乎都可以理解。 只见天空中的那道黑色人影猛地僵硬住,然后缓缓转身,等他完全转过身来的时候,人已经落在了地面。 “你又发什么疯?” 那一身黑衣的男人依旧神色冷肃,但莫名让人觉得有些僵硬,冷然道:“他夺你机缘,难道不该死?” 林诺淡淡道:“我向来爱为他人作嫁衣裳,你第一天知道吗?” 方拓抿住唇,不说话,气息森然。 林诺不再理他,转向暮歌,叹道:“你的满汉全席,我怕是吃不到了。” 暮歌看着他,神色复杂:“你……” 他想问,你还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孩子,我认识的那个孩子到底是不是你……却终究无法开口。 林诺也没有解释,踢了晋江123附身的白虎一脚,白虎一个激灵,飞快跑到黄泉老祖的尸身旁,叼了个手镯过来。 林诺查看了一下,交给暮歌,道:“这里面有黄泉宗的所有传承,我们地球人普遍灵魂力量强大,就算没有修真资质的人,也可修习其中最基础的傀儡术——并非将旁人炼制成傀儡,而是以字符、精血等炼制傀儡,然后以自己一缕分魂控制……这样一来他们在异域中的安全便无虑了。” 而后一伸手,一根雪白的羽毛落在他手心化为一团火焰,林诺挥手,火焰飘入暮歌眉心:“这个送你。这里有一缕凤凰血脉,可助你修行,功法也传入你识海,宁心静气便可查看……以后我的长安门,还要靠你发扬光大呢! 又道:“当初我们在地球上大肆破坏,又滥用核武器,坏了地气,毁了灵脉,导致灵气不得往复重生,所以才会越来越贫瘠。等你日后修行有成,挪几道灵脉过去,自会缓缓恢复,只是想要达到能够修行的灵气强度,至少需要千年将息……以后要定下规矩,所有修行者不得留在地球,地球上经不起他们的消耗。” 暮歌点头,顾不上查看自身变化,看着林诺:“你要走?” 林诺点头,目光落在天外,道:“我不小心想起前世,就只能走了……这里的天道小气的很,容我不下。” 暮歌默然片刻后道:“你还没有尝过我做的汽锅鸡……” 林诺怅然道:“我倒是想尝,可惜有人快撑不住了。” 暮歌微楞之后,目光落在方拓身上。却见他神色依旧冷漠,一直追随着少年的目光却近乎贪婪,唇角却有一丝鲜血正缓缓溢出。 林诺道:“此天道非彼天道,你应该知道你是斗不过它的,放弃吧。” 方拓淡淡道:“这是我的事。” 这一开口,便有更多的鲜血涌了出来。 方拓闷哼一声,伸手拔出长剑重重插在地上,便见一股无形的气息散发出去,直冲天际。 众人这才发现,头顶的天空不知何时压到了极低的位置,像一个浑圆的锅盖一般将他们罩在其中,随着方拓的气息冲上天际,那锅盖般的“天空”又向上升了三分。 “我前世的尸身呢?” “……在。” “拿来。” 方拓沉默的挥手,一块朦胧的玄冰出现地面,里面隐约有人静静靠坐在,宛若沉睡,众人凝神想要看清那人的容貌时,林诺一挥手,玄冰也罢,里面的人影也罢,都化为灰烬。 看着冰中的人影化为飞灰,方拓张口喷出一口鲜血,他一失神,天空便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向下压来,方拓一个踉跄,半跪在地上,再度吐出一口鲜血。 方拓咬牙,猛地一拔长剑,正要挥出,只听少年淡淡道:“不用你!” 仰头向天望去,冷然道:“我说几句话便走,你若连这点颜面都不给,非要过河拆桥,别怪我和方拓联手,掀翻了你!” 说完一踢脚边的白虎:“给我翻译!” 白虎嘶吼一声,“天空”微微一顿后消散无踪,露出真正的蓝天白云。 一黑一白两只凤鸟从天而降,白鸟钻入少年眉心消失不见,黑色宛若虚幻的凤鸟却落在少年肩头,亲昵的蹭着他的面颊,少年微微一笑,笑容中充满宠溺:“火儿,吃饱了?” 火儿仰头鸣叫一声。 少年摇头道:“吃了这么多东西,竟还不会说话……指望你化成人形,也不知道还要多少年。” 目光转向霍阳,道:“撒娇赌气也该有个度吧,你若再不出来,我可就走了。” 话音落,一道亮光一闪,落入林诺手中的是一把古拙长剑,林诺伸指一弹,叹道:“该说话的不会说话,不该说话的整日喋喋不休……你若这这般聒噪,我就将你送人了!” 霍阳看着他,嘴唇蠕动,终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夜阑再次看向方拓,道:“听闻你寻我数千年,可还有话要说?” 方拓一直看着他,目光从未挪开过,闻言哑声道:“能再看你一眼,知道你还在,你还好……岂敢再有他求?我又何曾有过他求?” 夜阑默然片刻,道:“我得黄泉石之助,已然重塑涅槃之身,你不再欠我什么。我的族人烦你看顾千年,以后你我恩怨两消。” 方拓低声道:“好,不好。” 看顾千年,好。 恩怨两消……不! 林诺看了他一眼,不再说话,一步跨出,人已消失不见。 第119章 世界六 花瓶 林诺睁开眼睛,又缓缓闭上。 随着他双目闭合,世界中的一切开始扭曲,变得模糊浅淡,只至虚无,而后林诺的身体也化为无尽能量逸散。 一切归于平静。 不知道是多少时间。 或者一瞬,或者一个世纪,林诺再次睁开眼睛,于是光、空气、声音、地面等等一一浮现。 林诺落在地上,看着树上的一片花瓣随风飘落,落在溪水中顺水漂流而去。 这是时间。 这里不再是一成不变的世界,然而这个世界如同从一个地球缩水成了一个海岛,变得小的可怜——时间的演化需要的能量实在过于巨大,能给他剩下这么个海岛,已经算是不错了。 林诺伸出手指在空气中轻轻一戳,仿佛戳破了一个无形的泡泡,一把剑、一只鸟,还有一个小正太从泡泡中掉了出来。 火儿飞到林诺肩膀上,啾啾啾欢快的叫,跟麻雀似得,离剑自己跳进林诺手心,小正太晋江123眼巴巴瞅着林诺。 这次晋江123表现的不错,林诺喂了它一波能量,然后去戳火儿的小脸:“怎么化形出来会是只鸟儿呢?是受了我的凤凰火的影响?” 火儿比他还要懵懂,除了傻乎乎啾啾啾的叫,什么都不知道。 这次火儿的收获很大,它的本质便是吞噬一切,为寂灭万物之火。上个世界中的根基——那两块黄泉石,其中蕴含无穷能量,其生死二气对火儿帮助很大,令它直接化形而出,而方拓和创世打架逸散出的那些毁灭性能量,也让它吃了个饱。 林诺自己也没有白白走上这一遭,先是十倍的创世之力的回报,而后便是黄泉石……林诺灵魂中残余着不尽不灭的涅槃之火,火儿则有寂灭万物的属性,一为生之极,一为灭之极,两者合二为一,恰好合了黄泉石生死轮回之意,竟一举恢复了他涅槃之身,只是如今再高的血脉资质对他已是无用,便以白凤的形式显化了出来,成为类似于分身的存在。 林诺心念一动,桃林中便多出一栋别墅,他一步便跨入卧室,打个哈欠挥手道:“你们自己去玩,我睡一会。” 他的确需要睡一会,这个世界就是他,他就是这个世界,世界演化出时间,等若他领悟出时间法则,他还需整理一番。 一觉睡醒,世界依旧,林诺就在别墅中住了下来,平日里同几个小家伙玩玩闹闹,无聊了便让万世书从外面的世界转播大片,或寻个游戏玩玩,很是安逸。 火儿也好,离剑也好,一个是火,一个是剑,都是耐得住千年寂寞的,唯一不高兴的便是晋江123了:主人消极怠工,它也没了“分成”和“奖金”,那几个追随林诺的轮回者倒是很勤奋,但是收获却全然不是林诺亲自上阵能比的。 又等了好一阵,晋江123终于忍不住试探:“我们下一个世界去哪儿?” 林诺正窝在沙发里,看“壁挂电视”中的勇士屠龙,闻言看了它一眼,道:“为什么还要去下一个世界?” 晋江123瞪大了眼:“啊?” 林诺道:“你是不是忘了,当初我去做任务,目的是为了火儿不会被这个世界吸摄,如今世界的时间法则已经趋于完善,火儿也已化形……若我感觉的没错,这个世界的等级远远超出外面那些,火儿在这里的成长速度绝不是别处能比的,所以,我为什么还要去任务?” 晋江123顿时呆住,愣了许久才道:“那个,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点吗,你要是……” “多大算是大呢?若要嫌它小,”林诺道:“那么但凡它还有尽头,就不够大。” 又安慰道:“要不我将你变小一点?这样你就会觉得这世界够大了。” 见晋江123一脸欲哭无泪的模样,林诺没再逗它,好脾气的又喂了它一点“零嘴”,道:“乖,出去玩吧!” 晋江123低着头出门,到门口又想起来,转身将万世书一递:“你要不要看看这个?” 林诺伸手,万世书出现在手心,林诺一边点开一边道:“什么?” “霍阳的重生申请。” 林诺微楞:“他想重生?” 晋江123点头道:“而且执念非常非常的强,否则我也接收不到。” 林诺道:“他过得不如意?” “如不如意,要看知不知足。”晋江123道:“我们走了之后,方拓没有再为难他,他跟着师长去了千水殿。只是他到底得罪过方拓,千水殿心存顾忌,虽然没有将他逐出师门,却也没有特别看重于他。你知道的,不管在什么门派,最初级的弟子资源都丰富不到哪儿去,这让他很有些不忿。他虽然资质出众,但心性不稳,后来凭着子衿私下给的筑基丹勉强到了筑基期,却终身没能突破到金丹期,三百岁的时候寿元耗尽而亡。” 作为世界主角,霍阳的资质当然不凡,便是被林诺赠了一缕凤凰血脉的暮歌也未必比他强,那个世界能在资质上能稳胜于他的,约莫就一个方拓吧,谁知最后竟连金丹期都未能突破,就这么平庸一世,林诺道:“他既是自己心性不稳、修炼无成,何来这么大的执念?他的结果虽不算最好,也强于九成九的人了吧,还有何事不满?” “你看了就知道了。” 这份申请书,真的长的像一本“书”,足有几十万字,可见填它的人是如何“深思熟虑”——这几十万字的内容都在重生计划这一项上。 这是一份围绕着“夜阑”两个字写的计划书,写着他重生的第一天如何去找夜阑,如何将那些欺负他的孩子打跑,如何将他从地上扶起来,如何抱进怀里安慰……计划详细到了他用什么帅气的招式打跑那些孩子,用什么温柔的动作扶起受伤的少年,用什么霸道的姿态将他揽进怀里,然后用什么样的语气,说什么样话。 在计划中,他会第一时间将少年带进游戏,带他感受那个世界的美丽…… 他会将游戏里挣到的所有的钱都兑换成现实币,倾尽全力第一时间将那可怜的孩子收养,给他一个温暖的家…… 他会自己吃寡淡无味的营养剂,也要每天给少年做最美味的食物;他会将离剑的秘密告诉少年,然后将自己这件最神秘最宝贵的东西送给他…… 他会将公会里所有看不起这少年,哪怕说了他一句坏话的人都清理出去,为他出气…… 他会在得到铃铛的第一时间就送给少年,将入仙门的机会让给他…… 他会戳穿暮歌的真面目,不让他再利用欺骗他…… 方拓来的时候,他会坚定的挡在他面前,说“阿阑不想看见你”…… …… 于是在这份计划书中,少年一次次被他感动的泪流满面,最后当方拓忍不住嫉恨要杀了他的时候,少年终于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在所有人面前虐杀方拓,带着他一起飞升仙界……全书完,哦,不,是全计划完。 全篇几十万字,竟没有一个字说他该如何刻苦修炼、竭力战斗。 计划虽长,但夜阑要看完也就是一念间的事,摇头道:“整日都在想这些事,难怪会心性不稳。” 想来在千水殿的日日夜夜,这个人便沉浸在这样的幻想或者是悔恨中,一遍遍的想着如果…… 如果少年还站在他身边,那个风光无限、被赐予无上资质的长安门门主会不会就是他?如果不是他轻易放手,那个站在世界顶峰的方拓,是不是也只能仰望于他? 当初哪怕那少年肯多看他一眼,肯和他说一句话,这些人又怎么敢如此对他? 在千水殿底层弟子简陋的石洞里,看着自己辛苦劳作换来的少的可怜的丹药的霍阳,完全无法遏制这样的念头:几个筑基期也敢对他呼来喝去!想当初无数金丹期、元婴期在那魔头面前连气都不敢出,化身期的老祖也被随手抹杀,可那少年一开口,那魔头屁都不敢放一个,那少年一句话,连天道都要退避三舍…… 这样的想法如同跗骨之蛆,无时无刻的啃噬了他三百年,他的执念如何能不强? 林诺可以想见霍阳得到这份重生申请表格的时候,是如何的欣喜如狂,不过很可惜那个世界已经成型,不管霍阳有多强的执念,也没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 他是注定要失望的,若他知道,晋江123将计划书给他不过是为了耍弄他罢了,不知道会恨成什么样子。 林诺无趣的将万世书扔在一边,继续看大片。 晋江123道:“主人,我觉得您该看看外面。” “嗯?” 晋江123说的看外面当然不是窗外,林诺果然向外“看”了一眼,然后发现自己原本就不大的世界又缩水了三分之一,顿时默然。 晋江123冷笑道:“主人您太天真了,您的世界才刚刚完善了空间和时间法则啊,离进化完成还有很长的路呢!您可以选择饿极了的时候,是先吃那只鸟,还是先吃那柄剑……” 林诺默默捡起万世书:这小厮果然是胆子越来越肥了…… “你要是想重启就直说。” 晋江123立刻乖巧的闭嘴:废话,万世书重启一下,再出来的晋江123可就不是它了。 林诺随意翻看了下,道:“我有个问题。” “什么?” “为什么每个世界,你给我找的身份都是孤儿?” 晋江123愣了下,而后委屈道:“不关我的事!又不是每个人的身份你都能替代,刚好和你匹配的身体就是孤儿,我有什么办法?” 林诺看了它一眼,他会信它的鬼话才怪,他已经经历过的五个世界恰好都是父母双亡的也就罢了,这待选的十多个世界也一样都是孤儿……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不过这小厮嘴硬的很,且有些事它是真不敢说,林诺懒得深究,道:“找个平和点的世界吧,权当度假了。” 他刚刚经历了好一阵的打打杀杀,且是拼尽全力的战斗,精神上难免有些倦怠,找个世界休息下也不错,只当如常人一般,去轮回转世了。 至于任务,管他呢! 反正火儿的成长和任务是否完成也没关系,且只要不在这世界里待着就没有被吸摄的危险……既然他的这个破世界的进化之路还漫长的很,那他就更不愿被它撵着走了,一切随缘吧。 候选世界本来就不多,要平和的,再加上没多少恩怨纠葛的,就只剩了一个选项。 一个集霸道总裁、真爱替身、女主带球跑、巧取豪夺、契约婚姻等等于一身的狗血大集合的世界。 顾擎苍是某娱乐公司的老总,心中有片明月光,有一次庆功宴上为明月光挡酒,不小心喝了不干净的东西。顾擎苍怕唐突了明月光,冷着脸将他赶走,将自己关进休息室,正巧在酒店做服务员的女主因为白天将东西落在了休息室,以为里面没人就偷偷进来取,结果被神志不清的顾擎苍一把抱住…… 女主第二天醒来,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了,只有一张大额的支票,本来想一把撕了,但是想到重病在床的外婆,流下了屈辱的眼泪。 顾大老板完全没有将这“一夜情”放在心上,他身边俊男美女不绝,都和明月光或多或少有几分相似之处,但谁也不知道他根本没有同他们真正上过床,当然更不会有孩子。顾家就他一个独子,家人催逼甚急,他却不愿碰明月光以外的人。 忽然有一天,他在街上看见一个三岁的小孩,长得同他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当他知道这孩子是非婚生子后,就找到孩子的妈妈,要“借”她的孩子一用。 女主一下子就认出了顾擎苍,本来以为他是来抢自己孩子的,又惊又怕,等听明白以后,变成了又气又怒,将顾擎苍赶出了家门。 谁知回去以后,发现外婆又发病了,看着空空的钱袋,女主拨通了顾擎苍的电话。 顾擎苍带着借来的私生子和一份假的DNA鉴定书应付过去了父母的逼婚,谁知顾父顾母对这个小孙孙喜欢的不行,经过多次互动之后,对女主也产生了好感,开始促使他们结婚。 女主见到儿子因为有了爸爸而高兴的小脸,加上家中沉重的经济负担,答应了和顾擎苍做有名无实的夫妻的条件。 结婚以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两个人慢慢由陌生而熟悉,不知不觉都喜欢上了对方,男主将身边所有情人都赶走,和女主甜甜蜜蜜过起了日子。但没过多久,明月光出现在了他们的生活中,女主原本是知道明月光的存在的,以为男主已经放下了,谁知道男主一次又一次因为明月光的事忽略她和孩子,于是一气之下,带着孩子一走了之。 等女主走了,男主这才慌了,顾父顾母问他要孙孙,他被逼急了索性说出了“真相”,说孩子不是他的,结果顾父告诉他,因为怕他骗他们,所以他们又私下验过dna,孩子的确就是他的。于是男主更慌了,又想起之前女主点点滴滴的好,开始满世界找女主,然后……he。 番外当然是十年后和和美美的一家人。 看起来蛮正常的,林诺道:“为什么会失败?” 晋江123叹气道:“因为女主是傻白甜啊!正文结束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创世系统的庇护。女主善良心软又特别容易相信人,男主手段强硬,得罪人不少,想报复他的人目光都落在女主身上,于是各种事件层出不穷:今天丢个文件,明天泄个机密,后天被抢个明星……适量的挫折的确可以加深两个人的感情,可是没玩没了的挫折就让人难受了,不断的出事故,不断的争吵……男主最终选择离婚,和在关键时候帮助了他的明月光在一起。” 林诺点头,又去看他替代的人,这是一个眉眼长得很像明月光的少年,刚从培训班出来,还没出道就被顾擎苍“包养”。顾擎苍即将结婚的消息传出后,少年不自量力的前去质问,结果被顾擎苍不耐烦的赶走,于是少年回到顾擎苍安置他的公寓,收拾包袱黯然回乡。 “替换点呢?” 晋江123道:“他被顾擎苍赶走之后,伤心了几天,有过自尽的念头。” 林诺点头道:“这个身份倒是不错,进去就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没什么关系,倒能清清静静过几天。” 晋江123翻了个白眼,他再也不愿和这个人讨论这种问题了,惨痛的事实证明,不管他们事先讨论的多么热烈多么周详,等真到了世界里……呵呵。 “他有什么条件?” “他是孤儿,一辈子孤苦,说只要让他忘了这一切,下辈子投个好胎就行——这种条件最简单不过,连能量都不必耗多少。事实上你若是任务成功,也会有部分功德反馈在他身上,就算不做安排,他下辈子一生顺遂也是一定的。” “嗯,那就他吧!” 第120章 世界六 花瓶2 虽然有太阳,但是风很凉,林西身体正弱,为了显得精神些又穿的有些单,他在阴影里站了许久,觉得越来越冷,却又不敢站到太阳底下去,只能抱着胳膊,搓着手跺着脚,朝更避风的角落里躲,时不时探头出来看一眼,然而总是看不见那辆熟悉的车。 他甚至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在这里出现,自从他两天前被不耐烦的打发走之后,电话打不通,公司见不到,别墅进不去,他只能守在那人的未婚妻乔曼儿的楼下,看那个人会不会过来——他知道自己这样表现的很不堪,可是他不甘心,不问个清楚明白,他死都不甘心。 等那辆低调奢华的车终于出现在视线中的时候,林西手脚已经冻的有些发麻了,心脏却砰砰砰的剧烈跳动起来,他使劲揉着自己的脸,算是鼓励和安慰。 望眼欲穿中,汽车缓缓停下,一身黑色西装高大挺拔的男人下车,拉开后座抱出一个两三岁穿着背带裤的小男孩儿,短发长裙、容貌秀丽的女人从另一侧下车,很自然的接过他怀里的孩子……这样其乐融融的样子,让好容易鼓起勇气的林西有点难过,也有点退缩,但还是走了出去。 男人低着头正从后备箱一件件从向下拿东西,女人看了林西一眼,道:“喂,顾擎苍!好像有人找你!” 又低笑一声,道:“是你家小情儿吧?这么小的你都碰,可真是饥不择食啊!” 对林西友好的笑了笑,上下打量。 她声音不大,但林西还是听见了,那戏谑的语气让林西心狠狠疼了一下,脸色又苍白了几分。 男人终于抬头朝这边看了过来,露出一张俊美冷漠的脸,对上林西期待的目光,那双锋利的眉皱了下,眼睛冷冰冰的没什么温度,语气也淡淡的没什么情绪:“你先回去,有话以后再说。” 又低头从后备箱拎出最后一个纸盒。 “报纸上说你下个月结婚。” 风吹得久了,少年的嗓音有些沙哑,顾擎苍眼中闪过不耐,这个问题他已经回答过一遍了,他倒不知道,他以前觉得乖巧懂事的男孩原来这么不知进退,淡淡道:“然后呢?” 这个回答让少年又心灰了几分,嘴唇动了下,还是问了下去:“是真的吗?” 顾擎苍语气中依旧没什么情绪:“真的。” 林西沉默下来,顾擎苍没去管他,砰的一声关上后备箱,提起地上的东西就走,直到从他身边越过时,才听到少年的声音,声音中带着认真和脆弱,还有几分哽咽:“你要结婚的话,不是应该先和我分手吗?” 顾擎苍没说话,也没回头,连脚步都只顿了顿,乔曼儿“噗”的一声失笑,将怀里的孩子放下来,走到林西面前,道:“小弟弟别担心,你不用和他分手啊!我不在乎他在外面包养多少情人的,你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不用管我!” 顾擎苍冷然道:“乔曼儿,你很闲吗?” “来了来了!”乔曼儿抱怨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发火……” 小跑过去牵起孩子,对林西挥挥手,道:“有空来玩啊!” 也不管他如何反应,追上顾擎苍并肩向楼梯口走去。 “不是包养!” 快进楼梯间的时候,少年愤怒的声音才传来,乔曼儿转身,只见少年身体微微颤抖,胸口剧烈起伏着,苍白的脸上染上几分红晕,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怒火:“不是包养!” 乔曼儿笑的腰都直不起来,道:“小弟弟啊,你不会是要说你们在谈恋爱吧?” 少年不说话,也不理她,目光直直的看向那个头都没有回的男人。 乔曼儿道:“你们那个圈子我不太懂,但不就是那些事儿吗?顾擎苍养你,给你钱花,给你资源让你拍电视电影,你陪他上床……当然啦,你想把这个当谈恋爱也可以,你们继续谈好了,我没关系的!” 少年抿着唇,固执的看着顾擎苍,不说话,乔曼儿耸耸肩,一拉顾擎苍的胳膊,道:“喂!哄哄人家吧!” “顾擎苍,”少年第一次直呼男人的名字,声音有些发抖:“你说,我们……” 顾擎苍弯腰抱起小男孩,大步走进楼梯间。 看着男人的背影消失,林西抖着唇,没能说出话来,心中的茫然甚至比伤心更多:他以为自己失恋了,谁知道,竟然连恋爱都不是吗? 包养?包养? 怎么会是包养呢? 两个人只是一起吃饭、看电影、听音乐,连偶尔碰碰手指都会脸红心跳,这难道不是谈恋爱? 他们最亲密的接触也不过是有时候顾擎苍会握着他的手,顾擎苍的手很大很热,握什么都握的很紧,好像一辈子都不会放开一样,每次被他握在手心,林西都觉得仿佛自己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东西一样。 那个人对谁都冷冰冰的,可是会握着他的手,会给他披上衣服,会接送他上班……有时候他猛地回头,会看见那个人正痴痴的看着他,眼神是那样的缱绻温柔,如同看着心中的至宝……他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被这样珍视过,难道这样的珍视,都不是爱情? 眼前忽然又浮现出那个人不耐烦的神情,冷冰冰的话语……林西眼泪再也忍不住,一滴滴落了下来。 当然不是爱,当然不是。 爱一个人,怎么会爱到连和他说句话都不耐烦…… ——这是诺诺登场的分界线—— 林西坐在床上,撑着头看着宛如凶杀现场一般的场景,茫然的眨眨眼,有些嫌弃的想:怎么这么笨呢,竟然连自杀都做不好。 他先前万念俱灰的闭上眼睛,以为再睁开时,就是天堂或者地狱,可谁知道醒来的时候,看到的依旧是一个狼狈不堪的自己。 不够狠是割不到动脉的,别的地方切个口子,人没死血液就先凝固了,不过自己白白受一场罪。没见电视上人家割脉自杀都是躺在浴缸里吗?不是为凄美的气氛,当然更不是为了收拾起来方便,而是为了死的更成功一些……(此系作者胡说八道,千万不要当真!) 林西心里闷闷的疼:这么笨,还学人自杀,难怪不喜欢你。 他在床上赖了一会,终于还是坐不下去了,床单上一大片血渍,下面的褥子一定也脏了,还有他的袖子和衣襟上也全是血。 下来先去浴室洗个澡,林西原本就两天没好好吃饭,这会儿又失血过多,进浴室被热气一蒸顿时眼前发黑,两腿发软,胸口更是闷的气都喘不过来,忙开门从浴室钻出来,扶着墙壁大口大口的呼吸新鲜空气,好一阵才缓过来。 刚刚还想死呢,这会又怕死了。 林西嘲笑了自己一句,等喘匀了气,又回到浴室将身上擦干,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不免又看见床上刺眼的一幕。 林西在洗和扔之间犹豫了一会以后,打电话叫了外卖,点了补血的木耳汤和他喜欢的红烧带鱼,等外卖到了,付了点小费,请外卖小哥帮忙将床上那堆东西打包带走。 林西用这些算不上美味的东西哄饱肚皮,没觉得精神多少,反而身上更加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索性又倒头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的时候外面艳阳高照,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天气很好,空气也很好。 林西抚摸着手腕上的伤口,想着,是不是每个自杀失败的人,醒来都会象他一样,觉得自己荒唐透顶? 怎么会因为别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事而想去死呢?他辛苦活到这么大,可不容易呢! 作为一个自己挣扎着长大的孤儿,竟然会脆弱成这样,还真是可笑。 他在自己伤口上戳了下,天马行空的想着,也许他只是发泄一下罢了,没真心想去死?不然,怎么会切这么小的一个口子?不过,这么小一个伤口,昨天到底是怎么流那么多血的呢? 又赖了一会床,林西才起床梳洗,年轻就是好,这么折腾了一番,他竟然气色还不错,没有黑眼圈,皮肤甚至比之前还要剔透几分,连昨天冷风吹出来的感冒都好像都好了,镜子里的少年,精致的跟画里出来的一样。 就算在俊男美女扎堆的娱乐圈,林西的长相也是数一数二的,否则以他这么内向软弱的性格,也不会被星探一眼相中,他的模样很难用漂亮、俊美这些词来形容,唯一贴切的,便是“如画”二字。 眉如画、眼如画、人如画。 梳洗出来,林西打电话去培训班请假,却被告知他的培训已经取消了,让在家等通知。 电话那头的人语气生硬,和先前判若两人,倒让林西清醒了些——也许他真的,是被包养了? 和他同期的大多已经出道了,唯有他惶惶不安,在顾擎苍面前抱怨自己什么都不会,于是第二天经纪人就给他安排了各种培训班,如今培训取消,是因为他和顾擎苍分手了? 哦,不能说分手,只能说他被顾擎苍玩腻了。 这种想法比失恋更让人难以容忍。 就算死了一次他也依旧没想清楚,他怎么就不明不白的被人给“包养”了呢? 乔曼儿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你们那个圈子我不太懂,但不就是那些事儿吗?顾擎苍养你,给你钱花,给你资源让你拍电视电影,你陪他上床……” 顾擎苍有给他钱花吗? 在早一些的时候,顾擎苍是给过他卡的,不过他并没有收,后来他生日的时候又给了一次,他依旧没有收——他现在并不缺钱,他虽然没有正式出道,可是已经签约了,每个月有几千块钱的工资,作为孤儿他从小就节俭惯了,这点在别人眼里塞牙缝都不够的钱,已经足够他过得很好,而且还存下了一大半,哪里用的着花别人的钱? 不过从顾擎苍的角度来看,他的确是有“给”这个动作的,所以他们的关系在顾擎苍看来至始至终都是包养吧?所谓的恋爱,从一开始就是他一厢情愿? 林西抿了抿唇,掐断思绪:反正他没有收过顾擎苍的钱!这一项八叉! 继续想下一项:顾擎苍有养他吗? 他住的公寓是公司的,可是因为顾擎苍他才能住进这样的单间,他平时吃的用的都自己买,但顾擎苍时常会请他吃饭、看电影、看演唱会。当然他也有请顾擎苍吃饭,甚至次数要多得多,只是都是他自己买菜来煮……他虽然自觉味道不比外面的大厨差,可是在价格上来说,相差很大吧? 林西摇摇头,他又不喜欢吃外面那些东西,只是为了陪顾擎苍才去的,没有那些他一样有饭吃,怎么能算被他养的呢?这一项也八叉! 顾擎苍有给他资源,让他拍电影电视吗? 他现在都还没出道呢,拍什么电影电视?可显然那些培训班,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这一项要打个问号。 最后一条,他有没有陪顾擎苍上床? 答案当然是没有! 相处近半年,不仅没有上床,连唐突一点的举动都没有,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会产生他们在恋爱的错觉来? 林西再捋了一遍,最后得出结论:根本不是他一厢情愿的以为他们在谈恋爱,而是那个男人一厢情愿的以为把他包养了! 林西取了纸笔出来开始写字:“X月X日,XX餐厅,包厢,黑椒牛排、鹅肝酱、生菜沙拉……”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点的菜,林西记性很好,即使算不上过目不忘,也超过了大多数人,一些大概的事,只要仔细想想就能回忆起来。 然后是查价目表:失恋可以,但是包养,绝对不行! 看着林西的举动,躺在茶几上假装手机的某只呵呵冷笑:不是说来是度假的吗?不是说正好可以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人离得远远的吗?按计划不是该收拾东西有多远走多远吗?结果一进来……呵呵。 我看你恢复记忆以后是什么表情! 晋江123冷笑了一阵,忽然又是一惊,这种幸灾乐祸的心态不对,很不对! 想想上个世界,它又当小厮又当坐骑,关键时候还能带着那位主儿逃命,回归之后奖励那个丰厚啊! 晋江123一拍头:真是太倦怠了!都怪主人太懒散,害的它都受影响了! 必须主动做点什么!正好上个世界它收获巨大,能力有所提升,嘿嘿…… 于是奋笔疾书的林西脑海中忽然传来一道有点耳熟的声音:“模拟人生系统已经加载完全,晋江123竭诚为您服务,详情请打开手机查看。” 林西眨眨眼,小说里说的,一次没死掉,天上掉系统的事竟然真的发生了? 脑海里莫名出现声音,林西却没怎么觉得害怕,只是有些好奇:模拟人生?什么鬼? “详情请打开手机查看。” 林西放下笔,打开手机,果然上面多了一个模拟人生的游戏标志,一点开晋江123的声音就传来:“模拟人生系统启动,剧情输出中。” 林西眼前猛地一黑,按住额头,晃晃头将刚刚大脑被输入大量文字的不适排除,好一阵才从所谓的剧情中回过神来,整个人都有些凌乱了。 许久以后才嗤笑一声,低头看看残留在手腕上的伤口:林西,你还真是……可笑呢。 心中的酸楚疼痛渐渐褪去,唯独剩下“荒唐”两个字。 “请选择主线任务:A 这真是一对命运多舛的有情人啊,我一定要帮他们终成眷属;B 这两个狗男女太过分了,我要让他们好看;C 什么乱七八糟的,看着就烦,还是离他们越远越好吧;D 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选择,还真是人性化。 林西对系统好感骤升,随手选了个D。 手机画面一变,又跳出来几行字:“主线任务一,宿主身体正处于饥饿状态,请补充能量。完成任务以下奖励任选其一:A网络电子助手一名(超级);B厨艺(一般);C剑术(无上);D琴技(绝世);E医术(实习)F唱歌(无双)G其它乐器(专家)F暗器(平平)G黑客技术(超一流);H演技(龙套)……” “无上、绝世、无双……有什么区别?” 晋江123傲然道:“无双就是当下无双,绝世就是旷古绝今,无上乃是……万千世界无其上者!” 林西一头黑线:“所以这样的东西,我只要填饱肚子就能得到?”这系统果然是来搞笑的吗?还有这些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成系统的技能,以及高高低低全无规律的等级,算怎么回事? 晋江123噎了下,讪讪道:“也不是一下子就那么厉害……”可怜它只是一个小小的系统而已,就算升了级,也就能选择性的激活主子极小部分的记忆,至于掌握到什么程度,那是它能控制的了的吗? 晋江123声音渐渐低下去,然后在林西的眼皮子底下,将BCDE……等选项一一黯淡下去,变成了不可选,只剩下A一个选项亮着。 所以“任选其一”这四个字,也是来搞笑的? 林西懒得吐槽了,他也的确饿了,去厨房给自己煮了碗面,也许是身体还虚的原因,吃完又出了一身汗,于是再去洗了个澡,等出来时,手机上一闪一闪:奖励已发放,请注意查收。 怎么个查收法? 林西取过手机,手机画面一闪,出现一个制作完成的电子表格,他准备统计的东西已经在上面统计的清清楚楚,比他想的还要详尽。 林西很是满意,看来这系统虽然离谱,但出品的东西却很靠谱,仔细看了下,道:“是不是少算了培训费和房租?” 晋江123道:“主人您已经和公司签约,提供住处和培训是对方履行的义务之一,和顾擎苍无关。” 林西摇头:“算进去。”什么和顾擎苍无关,自欺欺人的事他不做——包养这种事太恶心人了,必须彻底算清楚! 晋江123不情不愿的又加了两大笔钱进去,这样一来,他家的主子的口袋可就危险了:签约费和辛苦攒了半年的工资啊,就这么一下子就没了! 半个小时之后,林西拽着行礼箱走在大街上,晋江123在他脑海又“叮”了一声,道:“主线任务二,找到宽敞明亮舒适的住处,任务奖励:软妹币十万元。” 林西塞上耳机做打电话状,问道:“别的奖励也就算了,你的钱来路合法吗?” “呃……”晋江123道:“大概、可能……反正绝不会有人查出来!” 林西一头黑线,道:“谢谢你,不过等我实在活不下去再说吧!” 掏出电话拨打了出去:“陈姐,是我林西……嗯,我想问下,能不能帮我找个住的地方?” 经纪人陈佳风风火火的声音传来:“怎么,你被赶出来了?这些人也太过分了,老板还什么都没说呢!知道了,你在哪儿?” 林西报了地址,陈佳道:“别到处乱跑,在那儿等我!” 林西道了谢,陈佳又道:“不是我说你,小西你也太不懂事了一点,老板对跟着他的人一向不错,就算分了也会给适当的照顾,你怎么就把事情弄成这样呢?不过也别太担心,你以后乖巧一点,别去烦他,老板不会跟你计较。” 林西嗯了一声,又道:“对了陈姐,现在有没有适合我的工作,我现在很缺钱。” 陈佳讶然道:“你还会缺钱?” 又道:“你是不是没好意思问老板要?唉,老板对情人虽然大方,但向来粗心,想要什么要主动提一下才行,我说怎么这么久,你都没能出个专辑什么的,你们这些小孩子,就是脸皮子太薄……” 林西打断道:“陈姐!” 陈佳道:“行行,我不说了!你想要什么样的工作?我先申明,好的角色现在肯定是轮不到你的,等顾先生消了气你再去说说,说不定会有好机会,毕竟你跟了他这么久,也没要过什么。” 林西道:“龙套、群演,什么都好,能混点剧组的盒饭吃就行……陈姐,我身上就剩下两百块了。” “你啊!”陈佳叹气道:“老板的情人那么多,还真是头一次看见混的像你这么惨的。行,我知道了!” 林西笑道:“谢谢陈姐。” 陈佳道:“挂了,我二十分钟就到。” “哦。” 挂断电话,林西道:“那什么系统,把奖励换成龙套级演技吧!”他不是科班出身,只上过几天培训班,在同班里里排名倒数,那个龙套级演技虽然听着不怎么靠谱,应该怎么都比他现在强吧! “我觉得还是唱歌更……好吧好吧,演技就演技吧!” 林西若有所思:虽然和别家系统相比,他家这个很不靠谱,但起码很听话。 第121章 世界六 花瓶3 坐在沙发上看着手里的东西,一向没什么表情的顾擎苍都有些愕然:一向都是他给别人开支票,如今却收到了别人开给他的支票,而且开支票的人身份竟然还是他是包养的情人。 钱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在支票的后面,是一叠打印整齐的账单,详细的令人发指,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什么地方用餐,点了什么菜,每道菜多少钱,包间多少,小费多少,看电影的时候,电影票多少钱,爆米花可乐多少钱,在家煮饭吃的时候他带去的饮料多少钱,生日送的花多少钱,蛋糕多少钱……甚至连坐过他的汽车的车程,也被按计程车的价格算了进去。 被人将这样一份东西甩到脸上,应该感到羞辱和愤怒的,但顾擎苍更多的是诧异:原来他在这个孩子身上,竟只花了这么一点钱? 顾擎苍翻到了最后,上面是开销中最大的两笔:培训费和房租。这两项显然并不算是他花的,只能说是公司正常的投资,也就是说,他在这孩子身上付出的,竟比支票上的这个数字还要小的多。 不过那孩子将这东西给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清单的后面,有两行手写的文字,那孩子的字写的很漂亮:“对不起,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就叫包养,所以可笑的谈了一场单方面的恋爱,给你带来困扰的话,对不起。花过的钱还给你。” 顾擎苍有些错愕:谈恋爱? 如果换了别的人,或许他会觉得这是以退为进的手段,但是那孩子……他了解那个单纯又内向的孩子,他还没有学会这样的心机。 耳边又响起少年愤怒的声音:“不是包养!” 单薄的少年在风中气的发抖,大声的怒吼:“不是包养!不是包养!” 不得不承认,那个时候他虽然转身离去,但心脏却是狠狠抖了一下的。 “你要是结婚的话,不是应该先和我分手吗?” 原本觉得好笑的话,此刻再想起,却只剩下悸动,那孩子,是认真的。 原来他的随意消遣,对那孩子而言,是在认真的谈恋爱吗? 顾擎苍的目光再一次从清单上扫过:吃饭、看电影、听演唱会、看日出、在家煮饭吃……那些场景在脑海中一一出现,心里忽然产生一种奇怪却温暖的感觉。 低头苦笑一声:恋爱……对他而言,多么陌生的一个词。 手中轻飘飘的几张纸,忽然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顾擎苍将东西收进抽屉,并没有还回去的打算,别人既然不要,他从不会强人所难,而且……这么点钱,就算还回去,也拿不出手。 又微微皱眉,一直以来,他和那些“情人”之间都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他不过是找个人陪他吃吃饭聊聊天,自认给予的远大于他们的付出,然而这一次,显然那孩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的太多。 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在这种不舒服之外,还有一重更让他难受的罪恶感,以及隐藏的更深的莫名的东西。 想了想,打开手机拨了出去,道:“陈佳,林西是不是从公寓里搬了出去?” 接到电话的陈佳微楞,她家boss打电话主动问起情人的情况就已经够罕见了,何况问的还是前任情人,答道:“是啊,三天前就搬出来了。” 顾擎苍道:“他现在住哪儿?” 陈佳道:“我让他暂时先和Glucois的三个男孩挤一挤,准备等过几天再安排。” 顾擎苍皱眉道:“Glucois也出道一段时间了,给他们另外安排大点的地方住。” 那套房子已经不小了吧?看不下去直接跟那孩子另外找个住处不是更简单吗?这拐弯抹角的真不像他家boss的性格。陈佳腹诽了一句,试探道:“boss,林西的培训被停了,不知道他后面的工作……”那孩子脸皮子薄不好意思开口,就让她来好了。 “培训停了?什么时候的事?”顾擎苍没等答案,又问:“那他现在在做什么?” 陈佳道:“那孩子说他最近缺钱缺的厉害,我让他暂时跟着老刘在片场蹭盒饭呢!” 顾擎苍沉默片刻后道:“我知道了。” 想起林西的身世,本就没什么家底,又至今没有出道,每个月就靠那少的可怜的三千块钱活着——那张支票上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几个钱,对那孩子来说,已经是倾其所有了吧。 陈佳看着被挂断的电话耸耸肩:我知道了……这算是什么答案? 不过,boss对那傻孩子,倒是出乎意料的关注,也算是傻人有傻福。 —— 陈佳找到林西的时候,他正端着道具步枪趴在战壕里射击,脸上抹了点泥,但全然无损那张漂亮的脸蛋。 因为长得出众,他被导演临时从日本兵的阵营里拖了出来,成了小红军一名。 镜头正对着他,林西带着点紧张和兴奋的表情放着枪,忽然身体猛地一僵,趴在地上不动了,一旁的战友说着说着话,忽然发现不对劲,将他的身体翻开,发现人已经死了,“啊”的大叫一声,冲上战壕开始“突突突、突突突”…… 这样的举动,如果不是主角的话,结果当然是被打成筛子,于是“战友”的身体抖啊抖啊,喷出好几道血浆,向后倒去。 “咔!” 镜头一合,陈佳就上去将林西拖了出来:“快,跟我走!” “干什么?”林西茫然道:“我还没拍完呢!一会还要拍尸体,导演说我还有个特写呢……” 陈佳道:“别惦记拍什么尸体了!跟我回去换衣服,晚上有个试镜。” 林西竖起两根手指道:“一天两百块,演死人的话还有压惊费呢!我拍完再去行不行?” 这没出息的孩子! 陈佳看着那张认真的小脸,显然这孩子对两百块的报酬是极为满意的,训斥的话到了嘴边不知道为什么却说不出口,无奈道:“行行,等你拍完我们再走。去试镜的时候可要努力,选上了一天可不止两百块。” 林西露出大大的笑脸:“哎!” —— 林西装完尸体回到宿舍,洗澡换衣服,出来的时候发现陈佳将他可怜的衣箱翻了个底朝天,显然没找到一件满意的,叹气道:“敢情你就穿着这样的衣服跟了boss半年呢?” “这些衣服挺好的啊!”既合身又漂亮,而且几乎每一件都破百了呢! 陈佳顿时无语,叹道:“算了,先带你去买衣服吧,你现在也算是出道了,一天到晚穿这些算什么?” 又道:“对了,等回来以后,你就将东西搬到主卧去吧,他们几个搬走了,这地方暂时不会再安排人进来,你就先一个人住着。” “哦。” 陈佳看了林西一眼,显然他没察觉有什么不对,想想boss奇怪的态度,便也没告诉他这是谁的安排,直接拖着他上街买衣服。 逛街对男人来说是一件既无聊又耗体力的活儿,尤其是还要在那个挑剔的女人面前不停的换衣服的时候。被折腾了半天的林西精疲力尽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去结账的陈佳,下巴搁在怀里的小熊上打瞌睡。 正打盹儿呢,忽然脑海里传来“叮”的一声响:“主人请注意,有个讨厌的女人正向你走来。” 林西一扭头,便看见了晋江123口中那个讨厌的女人——女主乔曼儿。 想起上次见面时乔曼儿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以及言语举止间的轻蔑,林西点头:的确是个讨厌的女人。 于是将头扭到一边,假装没看见。 不过他假装没看见乔曼儿,乔曼儿却没有假装看不见他的意思,牵着干净漂亮的小男孩走到他跟前,笑道:“这么巧啊,又来找顾擎苍?” 将“这么巧”和“又来找顾擎苍”两句话放在一起说是什么意思?林西突然发现原来这个女人不仅讨厌,而且虚伪,于是假装没听见,硬是不把头转回来。 乔曼儿叹了口气,道:“其实你真的不用这么针对我的,我不会妨碍你们。你们之间出现问题真的和我没关系,你知道的,顾擎苍换情人的速度跟换衣服一样,你能跟他半年已经算是长的了。” 又摇头叹道:“其实我真的想不通,你有手有脚,长的也不错,为什么非要被人包养,靠自己一双手,清清白白的吃饭不好吗?你……” “叮!”晋江123的声音愤愤的响起:“主线任务三:这个喋喋不休的实在女人太讨厌了,快点让她闭嘴吧!任务奖励:医术(实习)。” 林西不觉得自己要实习级的医术有什么用——听起来就不靠谱,但他很乐意让这个女人闭嘴。 于是终于回头,道:“这位阿姨,请问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 乔曼儿一愣,继而大怒:眼瞎吗?阿姨?她才二十五岁而已,居然叫她阿姨?正要反口顶回去,只听林西继续道:“阿姨你对认都不认识的人说这种话,不觉得自己很不礼貌吗?” 乔曼儿冷哼一声,说什么“知不知道我是谁”,还以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历呢,原来不是,因为受到那句“阿姨”的刺激,也有些口不择言起来:“谁不知道你是顾擎苍包养的……” 又提“包养”! 林西这次真的怒了,道:“对不起阿姨,打断一下,我想纠正一下你之前的话,第一,我没有花过老板的钱,第二,我没有陪他上过床! “阿姨你一个劲的劝我要洁身自好,我倒是想问一问阿姨,你和老板现在还没结婚吧?在这之前,你有没有花过他的钱?你有没有陪他上过床? “我们两个之间,其实真正被包养的人,是阿姨你吧?” 乔曼儿大怒,“没有”两个字却怎么都没办法理直气壮的说出口,只气的浑身发抖:“你,你说什么?” “我说,”林西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阿姨你才是被顾擎苍包养的人啊!” 话还没说话,一巴掌便狠狠扇了过来,林西一侧身躲了过去,站起来退后几步,看了乔曼儿好一阵,认真点头道:“啊,果然和电视里面演的一模一样呢!女人背着男人偷偷生下孩子,然后借子上位……再然后还没结婚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正室嘴脸,看谁都是脏的,仿佛只有自己是清白高贵的一样。被人戳穿之后,就会恼羞成怒的打人。” 晋江123强行给他塞了一脑袋狗血剧情,让他想忘都忘不掉,所以他说这些可没有一句话是污蔑乔曼儿,不管书里将他们两个人的爱情说的多么纯洁伟大,不管乔曼儿有多少苦衷,事实就是事实——她的确和顾擎苍上过床,的确收过顾擎苍的钱,也的确背着顾擎苍生下孩子并借子上位,只不过顾擎苍不知道那孩子是自己的罢了。 事实上他很好奇,若顾擎苍一开始就知道那孩子是他的,他还会和乔曼儿结婚吗?毕竟他现在还没爱上乔曼儿,结婚只是为了找个不相干的女人做挡箭牌——若这个女人不是不相干的人呢? 这些事本来和他没有关系,他也懒得管,但这个女人实在太烦人:还没上位呢,就迫不及待来“情敌”面前炫耀,除了说话和书中写的一样大大咧咧不过脑子,哪有半点“傻白甜”的样子,或者“傻白甜”这三个字,只是顾擎苍单方面对她的感官? 话还没说完,乔曼儿早已脸色铁青,骂道:“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下贱!你以为谁稀罕这顾太太的位置,要不是他……” 目光一转,声音猛地顿住。 “啊!”林西一拍手,道:“真没想到,原来是我们boss强抢民女啊,要不要我借手机给你打电话报警啊?” 乔曼儿铁青着脸没有说话,身后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小西!” 得意忘形的林西“呃”的一声,僵硬的转身:“陈姐。” 陈佳一指头戳上他额头,斥道:“幸好你还没出道,这是想上大新闻呢?” 林西吐吐舌头,低头站到陈佳身后,陈佳一把将他揪到顾擎苍面前,道:“boss,都是我把这孩子惯坏了,回头一定好好教训他,您别和他一般见识。” 顾擎苍嗯了一声,相处半年,他倒不知道这孩子竟还有这么伶牙俐齿的时候,大约是长得实在太好的原因,别的人嘴巴这么毒只会让人讨厌,这孩子怀里抱着毛茸茸的小熊一幅张牙舞爪的样子却可爱到不行。 看了林西怀里的小熊一眼,道:“又去抓娃娃了?” 他记得抓娃娃是这孩子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次路过便忍不住要去抓,身边的人和周围的小孩子,必定一人送一个才肯罢手。每到那个时候,少年脸上的笑容灿烂的就像是会发光一样,让他错不开眼。 这次少年却没像他想象中的一样,仰头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只“嗯”了一声,没说话。 陈佳笑道:“boss,您陪乔小姐买衣服呢?那我们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了。小西一会还要去试镜呢!” 顾擎苍嗯了一声,陈佳道:“小西,走了!” 林西“哦”了一声,对乔曼儿坏心眼的笑笑:“阿姨再见。” 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道:“啊对了,其实有个问题,我上次就想问问你。乔阿姨,这位小弟弟,不是你亲生的吧?” 乔曼儿瞪着他不说话。 林西道:“我见到的爸爸妈妈,在听到不雅的话的时候,都会捂住小朋友的耳朵呢!可是阿姨您,每次都当着小弟弟的面,包养、上床、下贱……真是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这可不像是亲生的爸爸妈妈能做的出来的事呢!” 又对顾擎苍道:“老板,我可没说你啊,小弟弟和你长的很像呢!” 他指指自己白嫩嫩的耳垂,很确定的点头道:“连这里的小眼眼都一模一样,绝对是亲生的!” 说完上前将小熊递给小男孩儿,笑道:“宝贝,送给你。” 小男孩怯怯的接过,道:“谢谢哥哥。” 林西笑笑,对他挥挥手,又对顾擎苍点点头,这才接过陈佳手里的好几个纸袋,跟着她向外走。 数数手里的纸袋,林西抱怨道:“陈姐,不是说只买一套吗?” 陈佳没好气道:“你准备每次都穿同一套衣服呢?” 少年嘟囔道:“可是我没钱……” “放心,”陈佳道:“公司先垫着呢,以后在你工资里扣。一会试镜上心点,要是过了,陈姐请你吃大餐。” 少年道:“还是我请你吧!我怕人家说我被你包养了……” 陈佳噗嗤一声失笑,不知道身后顾擎苍的脸又黑了三分,笑问道:“你有钱吗?” “要不,我请你在家吃?”少年道:“我煮饭很好吃呢!” 陈佳道:“行,正好我们一起,帮你把房子收拾一下。” 少年笑嘻嘻道:“谢谢陈姐!” 在他们身后,乔曼儿气的发抖:“顾擎苍!我们好歹要结婚了,你就任由他们这样羞辱我?” 顾擎苍没有说话,直到身后的声音再也听不见,才看向乔曼儿,淡淡道:“这件婚事我没有勉强任何人的意思,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 乔曼儿眼中灌上泪水,哽咽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明明知道我外婆……” 顾擎苍打断道:“你也知道那是你外婆,不是我外婆,她生病也不是因为我的关系。没有任何人拿她来逼你,所以你不必委屈自己和我结婚。而且我花钱不是为了看人脸色……爸爸妈妈只是想要个儿媳而已,不是非你不可。” 乔曼儿难以置信的抬头,咬着唇,含泪的双眼看着顾擎苍,脸上溢满委屈和倔强,单薄的身影看起来脆弱又坚强,好一阵才道:“我知道了。” 顾擎苍不为所动,淡淡道:“还有,以后不要管我的事,不要骚扰我的员工,更不要说那些不该说的话。” 乔曼儿胸膛剧烈起伏,咬唇道:“我知道了。” 顾擎苍这才放下手中的东西,弯腰将有些被吓坏了男孩抱起来,男孩儿紧紧抱着怀里的小熊,怯生生道:“爸爸。” 顾擎苍摸摸他的头,又摸摸他怀里的小熊,抱着他向外走去,目光不自觉的落在孩子耳廓上的小洞上:竟真的一模一样…… 第122章 世界六 花瓶4 “陈姐,”林西拉拉陈佳的袖子,小声:“我刚刚是不是特别像电视里的恶毒男配?” “像!像的很!”陈佳翻了个白眼,道:“赶紧上车吧,时间快来不及了,衣服就在车上换。” 林西嘻嘻一笑,老实上车换衣服。 “你也不用太紧张,这个角色竞争不是很大,导演就是看看,只要表现不是太差就没问题。不过你是新人,等进了剧组以后……” 陈佳一面开着车,一面絮絮叨叨的说着,林西一路嗯嗯哦哦的点头,电话铃响,陈佳停下唠叨接电话去了,林西正悄悄松了口气,只听陈佳“嗯”了两声之后,忽然加大了音量:“什么?” 猛地一踩刹车,骂道:“妈蛋,尽给老娘惹事!” 狠狠挂断电话,对林西道:“我现在有点急事,你在这里下车,打的到影视城,我找人到门口接你。记住!去了别紧张,正常发挥就好,不会有人为难你……等我忙完了就去找你。” 林西下车,挥手:“陈姐再见。” 然而打的二十分钟到了影视城,在门口又等了二十分钟也没见有人来接,再打陈佳的电话,一通正在通话中,一通没人接,想来正忙的焦头烂额。 再等了十分钟,林西决定还是自己找过去,他这几天都混在影视城,路倒是不陌生,但却不知道是哪个片场,只能将不靠谱的系统叫出来:“知道在哪儿试镜吗?” 晋江123胸脯拍的很响:“当然知道,这么一点事哪能难得倒我?” 林西决定姑且信它一次,道:“开导航。” 自从晋江123入住以后,林西的破手机速度飞起,导航一闪就开了,红色箭头从他站的地方亮起,直指目的地。 离这里倒不远,林西又走了二十分钟就到了,手机地图被放大,里面出现一个个移动的头像,其中一个头像泛着绿光,闪啊闪。 真是贴心的服务。 林西顺着绿光,找到一个三十多岁小平头的青年,放下手机上前道:“请问试镜是在哪里?” 青年上下打量了一阵,问道:“哪个公司的,经纪人是谁?叫什么名字?” 等林西报了名字,他指了方向,道:“你来晚了知不知道?赶紧先去化妆、换衣服。” 林西道了谢离开。 青年转身去翻记录,自言自语:“咦,没说HC今天有人过来啊?难道是记漏了?” —— 从化妆间出来的林西差点以为自己穿越了,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小花园,零散分布着二十多个宽袍大袖的少年,个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都有着能让少女们尖叫出声的出众容貌。 少年们或品茶、或读书、或下棋,或低头看水下的游鱼,或负手看着远方的风景,一个个举止温文,充满了古雅的韵味。 林西对比了下自己和他们身上相似的服饰,明白这些人应该和他一样,都是来试镜的。不由叹气,原来这么多人抢一个角色,都叫竞争不大,要是遇到竞争大的,可叫他龙套级的演技怎么活?看来不能指望系统,还得自己练才成。 其实他一惯信奉只有自己通过学习真正掌握的东西才是自己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系统给他的技能,却让他能安心使用,仿佛本能一般。 见进来新人,少年们大部分的目光都看了过来,林西回以一笑,找了个看起来像是队尾的地方坐下,坐在他旁边的是个穿白袍的少年,正拿着卷书对着棋盘打棋谱,见他坐下,对他微微一笑,推了一盘葡萄过来,道:“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吃点东西吧?” 林西嗯了一声:“有点。” 又问:“这个可以吃?”他这会儿又累又渴,这水灵灵晶莹剔透的葡萄看着就勾人。 少年笑道:“放到这里就是给我们吃的啊!” 林西看了眼,发现其他人也有喝茶吃点心的,便也不客气了,摘了颗大的剥着吃。 那少年见状,微微一笑,又低头对着书卷,慢悠悠的落子,一举一动颇具古韵。 林西葡萄吃了好几颗,既没听到有人叫号,也没人来送剧本。也不知道是试镜的速度太慢,还是还没开始。不过其他人似乎比他要沉稳的多,仿佛沉迷于这样的角色扮演,看书的看书、下棋的下棋,完全没有着急的模样。 不过“仿佛”只是“仿佛”,林西看了几眼,便发现这些人看似入迷,实则心不在焉,不过摆出一副空架子来,目光却时不时悄悄飘向另一边。 他们看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也是一身古装,但那一身绣着金线的黑袍比这群少年身上穿的飘逸长衫要显得庄严的多,穿在那男人身上,显出一股凌然的霸气来。 男人正在和一个青衫少年说着话,态度平静,那少年脸上带着笑,脊背却绷直着,显得有些紧张。男人说了几句便向这边走来,少年脸上露出懊恼之色,显然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有些不甘的看了这边一眼,转身离开。 林西顿时恍然,原来这就是试镜啊,倒是新奇。 又看看身旁刚刚跟他搭话的少年,叹气:难怪人人都说娱乐圈水深呢,今天才算是见识到了。试镜应该从他们刚进门就开始了,难怪这些人一个个都摆出潇洒风流的古典范儿来,就算吃点心喝茶,也是雅致悠然的……这少年一看见他,就拿又要去皮又要吐籽、还一吃一手汁的葡萄给他吃,用心可想而知。 林西想归想,手底下却没停,一边吃葡萄,一边看热闹,忽然熟悉的音乐响起,他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手机响了,十多双眼睛看过来,都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要不要这么破坏气氛啊? 林西笑笑,起身去水盆里净了手,走的远些去接电话:“陈姐……嗯嗯,我找到地方了……刚化好妆,正在等试镜呢,你别担心……嗯嗯,知道了,陈姐你有事先忙,我能自己搞定……试完镜我就自己打的回家,你放心,我丢不了……我都十八岁了,又不是小孩子……” 等挂断电话回来,发现自己吃葡萄的宝座已经被人占据,那一身黑袍的男人正闲适的靠在椅背上,分明是抬头看他,却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气势。他长相俊美冷峻,长眉如剑,一双有些狭长的眼深邃锐利,神色有些冷漠,见他看了过去,薄唇间勾起一丝笑意:“下棋吗?” 声音低沉甚至带着几分沙哑,却勾的人心发痒,耳朵发烫。 林西看看周围,发现只剩了自己一个人,竟然这么快就轮到他了? 走到男人面前坐下,问道:“真下?” 男人眸间闪过一丝异色,这少年的声音好生动人,干净悠远,唇齿间似有余音缭绕,让人忍不住想这样一直听他说下去。 笑笑道:“当然是真下。你先?” 林西眨眨眼,没听说试镜还需要考较棋艺的,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也不推让,一子落在中元,道:“请。” 他记得系统那里有专精级的棋艺,先赊来用用吧! 二十分钟后,萧睿看着七零八落的棋盘,揉着额头:他的棋艺没这么差吧,怎么随便一个小孩就把自个儿虐成这样? 手里拈着棋子正发愁不知道落在哪儿,忽然一阵音乐声起,林西对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萧睿点头示意没关系,看着少年起身接电话,萧睿如释重负的放下棋子,便听到少年的手机里传来一声河东狮吼:“林小西!你到底跑哪儿去了!” 林西吓一跳:“我……我在试镜啊!” “试什么试啊?人家等了你一个小时都没到,电话都打到boss那儿去了!” 林西委屈道:“可我真的在试镜啊!” “在什么地方试镜?” “片场……什么片场?呃,等下我问下,”林西捂住电话,道:“萧,嗯,萧老师,请问这里是什么片子的片场?” 萧睿噗嗤一声失笑,身上一身凌然的霸气瞬间散尽,笑道:“纵横。” 林西将手机拿回耳朵边,缩着脖子重复了一遍,电话里传来陈佳一声叹息:“果然没有一个是省心的……你跑错片场了!现在就去《来不及说爱你》剧组报道,我马上就来。” 林西顿时傻了眼,早该知道那破系统不靠谱! 只听陈佳又问:“你怎么跑《纵横》去了?” 林西道:“我在影视城门口等了半个小时没等到人,听说这里在试镜就自己找来了。” 陈佳一拍头,道:“哎!是我的错,没跟你们说清楚!等我!”门口门口,结果一个去影视城门口等,一个去片场门口接……果然是忙昏了头了! 林西放下电话,萧睿笑道:“原来你知道我是谁啊!” 林西道:“怎么会不认得萧老师,就是刚刚以为是在试镜呢,所以不敢认。呃,那个,我好像跑错片场了,浪费萧老师的时间实在对不起,那……我先走了?”他好歹也是娱乐圈的人,不认识萧影帝怎么了得? 萧睿点头,见少年忙不迭的向出口跑去,忍不住叫道:“林小西。” 林西转头:“啊?” 萧睿笑笑:“回见。” 林西哦了一声,走了两步又回头,道:“我不叫林小西,我叫林西。” “嗯,知道了,林小西。” 知道了还林小西! 林西愤愤然,但没空也没胆子和影帝大人计较,匆匆忙忙跑去卸妆。 —— 等林西卸完妆出来,陈佳就已经到了,先一连声的道歉,然后带他去《不说》剧组。 与《纵横》奇怪的试镜方式相比,《不说》的试镜简单到只剩一个形式,陈佳领着他和导演说了几句场面话,连念段台词都没有这件事就算是定了,一个星期以后进组。 《不说》是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讲得是抗战时期的爱情故事,林西扮演的角色戏份不重,但很讨喜,是女主的弟弟,年幼时和女主失散,流落到戏班子唱戏,一开始表现的肤浅市侩,到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真正的身份是地下党……于是威风了半集之后壮烈了。 一出道就有这样的好角色等着,林西也知道是有人背后出了力,但那位是他boss,这种事实在拒绝无力,也懒得再和他纠缠——反正之前的帐已经结清,所谓的包养只是个笑话,至于这些,只当是正常工作安排了。 工作的事情搞定了,陈佳就不许他再去跑龙套了,让他在家专心琢磨剧本,林西大致看了几遍,找到剧本里提到要上台唱的那几出戏的片段,在电视上反复放着,跟着咿咿呀呀的学。 他身体协调性极好,什么动作一学就会,嗓音也极佳,几天功夫不敢说学会,但要摆个架势亮亮相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天正练着,陈佳的电话进来:“今天晚上准备一下,明天进组。” 林西“哦”了一声,道:“档期提前了?” 陈佳道:“没有。这次不是《不说》,是《纵横》,你那天不是跑错片场去试镜了吗?选中了。我已经和《不说》导演说好了,先将你的档期押后。” 林西愕然,他做什么了就选中了? 问道:“陈姐,我演什么角色啊?剧本呢?” 陈佳顿时无语:“小祖宗,你自己去试的镜呢,连什么角色都不知道?” 林西小声嘟囔道:“我连什么剧组都不知道呢!” 陈佳叹气,道:“你不知道我就更不知道了,王导对这个角色捂得很紧,我只知道他从开拍之前就在到处选角,但现在戏都要杀青来才阴差阳错的把你选出来,角色分量应该不轻。《纵横》是大制作,有这样的机会不容易,一定要珍惜知道吗? 这段时间要集中拍摄你的场景,可能会比较辛苦,你要有心理准备。还有,王导对电影要求很严格,说话口气可能有点重,连老演员都被有被他骂哭的……挨骂了千万忍着知道吗?你是新人,还不到你耍脾气的时候……” 陈佳一啰嗦起来,林西就只有嗯嗯嗯的份儿,好半晌陈佳才停下,安静了一会问道:“林西,boss的婚事取消了你知道吗?” “啊?” 陈佳一惯爽朗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道:“虽然boss的婚事取消了,但他身边又有了新人。林西,把以前的事情都忘掉吧,好好做自己的事,演戏,唱歌,做大明星……嗯?” “嗯,好,”林西一笑,道:“做大明星。” 陈佳笑道:“这就对了,早点睡觉,明天一早我来接你。” 挂了电话,林西召唤晋江123:“知道boss为什么取消婚事吗?” “当然知道了,检测世界主线是我的本能啊!”晋江123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因为顾擎苍去检测了DNA,发现小家伙竟然真的是自己的种,于是女主乐观坚强的单亲妈妈的形象,瞬间变成了胁子上位的心机女……要知道顾擎苍若是有心想要私生子,多少都有了,怎么会感激女主悄悄给他留了个种? “花钱找个挡箭牌结婚是一回事,取个心机叵测的女人做老婆是另外一回事。顾擎苍虽然对那孩子已经有了感情,但他坚决不肯为了孩子娶女主,所以想用一笔钱换孩子的抚养权。 “不过女主也坚决不答应,甩了狠话要和他一刀两断,说自己若不是看孩子可怜,绝不会答应和他结婚,既然他这么想她,那她跟他没关系,孩子也跟他没关系等等。然后果然不接顾家的电话,顾家父母想见孙子也被拦在外面。然后顾家父母回去把顾擎苍一顿臭骂…… 总之现在男主女主家里都乱成一团,这几天顾擎苍都住在公司不肯回家呢。” 林西跟着幸灾乐祸的点头,他现在已经完全能用看戏的心态去对待顾擎苍了,顿觉这一出大戏好精彩。 忽然想起一事,道:“我记得乔曼儿怀上宝宝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了,不是不懂人事的少女,她没别的亲人,外婆又身体不好,生活压力都在她一个人身上,怀孩子的经历也绝对算不上愉快……那种情形下,她到底怎么决定把孩子生下来的啊?” 虽然他没有经历过,但也知道怀孕生宝宝照顾孩子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乔曼儿当时应该没有这个精力才对,最重要的是这孩子还是被强迫以后留下的……她总不能是母性泛滥,忽然对肚子里的还只有指尖大点细胞团产生了浓浓的母子之情吧?就一般人来说,就算真想要孩子,也不会留下这样的吧! 晋江123冷笑道:“你要是知道另外一件事,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当初他们两个一夜风流的休息厅里的床边上装有召唤按钮,按一下一分钟内就会有服务员进去询问需求。” 林西听得瞠目结舌,道:“所以这就是你说的傻白甜?” 晋江123道:“书上说她是傻白甜,就是傻白甜呗!最起码在原文顾擎苍的眼里,她一直维持着傻白甜的形象。说实话,她要真的是傻白甜,凭什么斗过顾擎苍身边所有情人,凭什么斗的过终于愿意接受顾擎苍了的白月光?所以就说,童话都是骗人的。不过她那点智商,也就点在这上面了,别的事上的确是够傻够白。”傻就算了还喜欢不断给自己加戏,以至于当上顾太太以后,一次次上当受骗,最后弄得离婚收场。 林西叹气道:“这样说的话,顾擎苍若是不娶她,只怕以后还有的折腾。” 晋江123道:“也不必等以后。” “嗯?” 晋江123悠悠道:“刚刚乔曼儿给顾擎苍打电话,哭着说孩子在公园不见了。” 林西啊了一声,怒道:“她就不怕把孩子真的弄丢了?” 晋江123道:“当然不会,那一片治安很不错,还没发生过拐子拐带孩子的事儿。” 林西道:“你知道孩子在哪儿吧?” “知道。” “报警。” “好。” 晋江123匿名报了警,林西抱着抱枕靠在沙发背上,道:“我有点后悔了。” “后悔什么?”他家主子会后悔,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林西怒道:“后悔那天和乔曼儿斗嘴……那两个就该让他们赶紧结婚,省的祸害别人!” 晋江123道:“那你刚才就不该让我报警,让他们一起多找几个小时,两个人经过对同一件事同一个人的焦急期待,相互安慰,感情就会迅速升温……一样的事再多发生几次,两个人自自然然就相爱了啊!” 林西听得直皱眉,道:“我忽然想起来,丢孩子这种事,原文剧情里似乎也有过?” 晋江123道:“不仅有,而且这件事还和顾擎苍的情人扯上了关系,然后他才开始收了心,不再在外面鬼……” 忽然想到这句话似乎把自家主子也说进去了,连忙闭嘴。 好在林西没跟他计较,只微微皱眉,对自己先前和这件事扯到一起膈应无比。索性不再多想,开始算旧账:“你对这些人的事情知道的清楚的很,怎么我让你指个路都指不明白?” 晋江123一噎,又抗声道:“要不是我指错了路,你能得到纵横的机会吗?” 林西冷哼:“真是谢谢你了!” 第123章 世界六 花瓶5 远山邈邈,近水悠悠,白衣少年持古卷负手而立,身姿挺拔如玉树,长发和衣角随风轻拂,宛如仙人临凡……镜头中映出这如诗如画的一幕,王平却不悦的皱眉:“咔!” 林西叹气,心想果然龙套级的演技撑不起配角的角色,技术差距也就算了,关键是他始终不知道咱们的导演大人到底什么地方不满意,他连改进的方向都找不到。 折腾快一整天了,一共才拍到两个满意的镜头,这么多人陪着他耗着,其中还包括我们寸秒寸金的影帝大人……虽然没人说什么,连号称最爱骂人的王导也没骂过他一句,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王平招手让他过来,问道:“之前拍过电影电视没有?” 林西先摇头又点头,问道:“龙套算不算?日本兵那种?” 王平叹气,道:“知道这次我为什么找你吗?” 林西摇头。 王平道:“你演的这个角色,出场时间不多,但却要成为这个故事中很深刻的一笔,所以,首先他一定要好看。” “啊?”好看等于深刻?这什么逻辑?而且那天去试镜的,可是个顶个的好看,就算他自己,刚刚也是摆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最完美姿态……还要怎么好看? 王平道:“这种好看,不是指容貌,或者说不光是指容貌,而是需要一股气韵,自在、从容,动静如诗,第一眼就能深入人心。 “那天来试镜的人,每个人的演技经验都比你丰富,但可能是不习惯古装的原因,不管演的再像,看起来再怎么儒雅风流,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僵硬不自在,背挺得太直,腰绷的太紧,也不敢乱吃乱动……这种强装出来的潇洒,怎么能第一眼就吸引人? “但你不一样,你身上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古韵,行走坐卧,甚至吃葡萄、洗手,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自在风流……但是现在,你的自在呢? “我不需要你有多好的演技,你只要自自然然的做你自己就行了,让你走路,你就走路,让你看书,你就看书,忘了镜头的存在……OK?” 话说完,却没等到林西的“OK”,林西小学生一样的举手道:“导演,我有话说。” 王平点头:“行,你说。” 林西道:“导演,不是我不自在,是实在自在不起来啊!” “嗯?” 林西举起手里的道具书,道:“导演您看这竹简,一面才几个字呢,一眼就看完了,一只手背在后面怎么翻页?还有,看书的时候,把书举那么高会手酸的!而且还迎着风,吹得眼睛都睁不开……谁看书会这样看啊?您让我自在一点,倒是给我设计个自在点的动作啊?” 王平愣住,看了他好一阵,一挥手道:“收工!明天继续!” 于是林西眼睁睁看着一群人收拾东西准备走人,萧睿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行啊你!” 不演戏的萧睿看起来没那么严肃冷漠,反而好说话的很,林西道:“萧哥,我把导演气跑了?” “放心,”萧睿道:“从来只有王导把人骂跑,没有他被人气跑的,嗯,应该是有什么新想法了。不过你也别高兴太早,现在就差你的镜头了,新点子出来折腾的还是你。” 林西悄悄看一眼王平,见他已经走远了,才小声道:“萧哥,我演的到底是什么人啊,你把剧本给我看一眼呗!” 萧睿一口拒绝:“不行!” 林西脸上的笑容垮下来:“为什么啊?” 哪有拍戏不让看剧本的? 萧睿道:“导演说了,鉴于你演技太差,看了剧本恐怕就更演不好了。所以谁都不许给你看剧本。” 林西目瞪口呆:这又什么逻辑?演技不好不是更应该多专研剧本吗? “是为了你好,你演的角色呢,和整部戏的气氛不太一样,导演怕你被剧本影响,反而演不出他想要的感觉。”萧睿解释一句,又笑道:“不让你背剧本正好轻松点。今天收工早,萧哥请你吃饭?” 林西摇头:“不吃。” 萧睿微微一愣,他请人吃饭,还真没被人这么僵硬的拒绝过,尤其拒绝他的还是这么个崭新崭新的小新人。 却听林西继续道:“要是我请你的话还行。” “嗯?” 林西认真道:“在娱乐圈被大咖请吃饭的话,一不小心就会被人误会被包养的。” 萧睿噗嗤一声失笑:“说的像真的一样,你被人误会过?” 见林西认真点头,萧睿反而笑不出来了,又拍拍他的肩膀:“行,那你请我吃大餐。” “吃大餐的话得等我拿到片酬,”林西叹气:“我现在穷啊!” —— 说是第二天继续,但第二天却没有开工,王平把林西、萧睿和摄影师带到山里一个充满古典气息的小院,道:“从现在开始,你们两个进行为期十天的特殊培训,目的是为了尽量适应古代生活,这十天里,禁止使用一切现代设施。萧睿我就不说了,林西,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天亮走出房间之后、晚上熄灯前不许说话。” “啊?” 王平解释道:“你扮演的角色没有一句台词,所以你必须学会在不说话的情况下表达你的情绪,他不是哑巴,只是不喜欢说话,你得适应他的性格……记住了,如果这期间你不小心说了话,十天培训就重头开始。如果因为你的原因耽误进度的话,剧组就算了,萧睿这段时间的工资,你来付。” 林西傻眼,悄悄问萧睿:“萧哥,你一天工资多少钱?” 萧睿一双狭长的眼迷了起来,笑道:“你猜?” 于是林西也不敢猜了,不就是白天不说话吗,有什么了不起?十天而已。 王平又道:“摄像师负责记录你们这段时间培训的成果,你们把他当隐形人就行了。衣服房间里准备的有,茶米油盐都是齐的,菜厨房里放满了,反正冬天也不会坏,想吃新鲜肉还可以自己宰只鸡——正宗的土鸡,天然饲养无激素,外面想买还买不到!行,就这样了!你们去换衣服吧!” 等两人换好古装,带上假发出来,王平将他们的衣服手机全部收走,道:“记得,不能和摄像师互动。” 然后拍拍萧睿的肩膀:“辛苦你了。” 萧睿笑着摇摇头,王平开车走人,真把他们几个给扔在这儿了。 没电没手机没网络还不能说话的生活是什么感觉?两个字,无聊,三个字,很无聊。 第一天上午林西坐在像学堂一样的西厢房的蒲团上,将架子上的竹简统统看完,刚伸了个懒腰,鼻子里就闻到一股呛人的味道,冲出门一看,厨房正冒出滚滚黑烟! 林西想都不想,提着水桶冲进屋,将刚刚点了房子的影帝大人淋成了落汤鸡。 面面相觑一阵后,影帝大人去收拾自己,林西来收拾厨房,顺便把午饭煮出来。 林西的厨艺很不错,用土灶不仅没影响他的水准,反而更香了几分,影帝大人吃的狼吞虎咽,连声称赞,林西满意笑纳。 下午林西自己跟自己下棋,然后影帝大人前来凑热闹,于是被完虐,再被完虐,再被完虐…… 晚上林西自觉煮饭,影帝大人进来帮忙,在林西警惕的目光下灰溜溜的退了出去——林西宁愿天天煮饭,也不愿像中午一样再收拾一次厨房! 晚上和影帝大人一起睡炕,一人一床被,火烧的暖暖的不想起床。于是第二天赖床的林西,苦着脸吃了影帝大人亲手煮的烂糊糊的面条——虽然影帝大人说他自己已经吃过了,但林西很怀疑这一点。 吃完饭去书房画画打发时间,影帝大人站在一边看他画了一会,突发奇想的建议两个人互相画对方,还号称自己当年拍某某片时专门学过国画,最擅长肖像。于是两个面对面画画,等画好一看,林西画了个超级大帅哥,影帝大人画了个超级大西瓜。 林西大怒,气哼哼的回去在影帝大人的画像上加上了皱纹、胡子和长毛的一颗大黑痣。 第三天林西自己下棋的时候,影帝大人就没来找虐了,居然拿了木棍在一旁练剑,还主动要求教他。林西先是不理他,只偶尔看一眼,然后越看越看不下去……就这笨手笨脚的,还想教他? 于是也捡了根木棍上前。 林西原本只是准备教教影帝大人练剑的正确姿势,没想到他对这一点竟相当认真,一连几天都在“练剑”中度过。萧睿或者让他指导,或者和他对打,或者让他教两招简单的一起练,还让林西耍了一段给他看。 前几天最难熬,后面倒也习惯了,林西觉得这日子也挺悠闲舒适的——当然这里面也有影帝大人花样繁多的功劳。 几天整日整夜的相处,让林西和这位完全没架子的影帝大人之间迅速熟稔了起来,以至于林西知道自己辛苦养的花短短两天之内就死掉的原因之后,直接拿棍子将影帝大人赶的飞跑。 最后一天早上,林西在已经冷掉的炕上朦朦胧胧被冻醒,扯了下被子没扯动,睁开眼才发现被影帝大人将两床被子一起卷跑了,压在肚皮底下睡得正香。 外面亮堂堂的,房子里又冷的厉害,林西帮萧睿压了下被角,打开门一看,外面果然下了大雪,摄像师已经敬职敬业的守在了外面。 林西恶从心头起,捏了个雪球,带着幸灾乐祸的摄像大哥悄悄的进门,将雪球塞向萧影帝的脖子。 谁知还没得逞,“熟睡”的萧睿就一跃而起,大笑道:“就知道你要捣鬼!” 一个猛扑向林西冲来。 林西转身就逃。 两个人在雪地里孩子似的疯了一阵才停下来,好笑的对视,萧睿问:“你脚不冷吗?” 林西低头看看自己踩在雪上的赤脚,动动脚趾,又看看萧睿的……大家彼此彼此,下床的时候随便汲着的鞋子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萧睿走到他身边,背过身弯腰道:“来,我背你回去,省的冻两个人。” 林西摇头,萧睿笑道:“我倒是想让你背,你背的动吗?” 又揉揉林西的头,道:“上来吧!你趴在我背上,我也暖和点。” …… 十天时间终于过去,其实林西还是有几次没注意开口说了话,不过不知道是摄影师包庇,还是王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之十天以后,拍摄终于开始了,林西也拿到了剧本——只有一部分的,且是简化本,按王平的说法——“反正你又没有台词,要那么详细的剧本做什么?” 后面的拍摄就很顺利了,林西的“龙套级”演技竟然屡屡一遍就过,拍摄的进度飞快。 然而等最后一幕的时候,又卡壳了。 林西白衣赤足站在破旧的宫殿中,手脚上挂着沉重的铁链,手里拿着一柄剑,怎么都把自杀的姿势和表情摆不好。 王平不厌其烦的跟他讲戏:“当年你最好的朋友,如今打到你家门口来了,家已经破了,国就要亡了,你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很复杂的,绝望、悲伤、仇恨、又有点怀恋,甚至还有些想见那个人……” “那我为什么要死?” “主要是因为内疚,”王平道:“当年那个人是你亲手放走的,现在他打回来要灭了这个国家,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人,以后还会死更多的人……这国破家亡,可以说都是因为你,你除了死,还能怎么样?你要怎么样见自己的家人,怎么样见自己的国人?还有,你要怎么样面对你昔日的好友?” 林西摇头道:“就这样,我也不会内疚的。” 王平叹气,这倔孩子! 他现在算是很了解这小家伙了,若是给他说清楚明白让他认可了,他会做的很好,甚至比他想象的还好。可若是他觉得别扭,强迫自己去演也能演出来,演技也还算过得去,但离自己想要的效果却差的远。 正要再接再厉,只听林西又道:“那个时候他只有十多岁,最好的朋友要被人无辜杀害,救他一命有什么错? 说国破家亡是他害的,可是大秦没有那个人就亡国了吗,就没有皇帝了吗?他没有资敌,只能说造化弄人,他没有一双看破未来的眼睛,没想到那个人会成为大秦的皇帝,没有想到那个人会让大秦强大如斯并带人打上门来。 也许没有他,的确不会有这么一天,但当初的选择,他却是问心无愧的,所以他为什么要自杀?还有,如果真的有愧的话,不是更应该去做点什么吗?为什么要自杀?” “好吧,”王平耐心将他一大段话听完,叹气:“那你想怎么死?” 什么叫我想怎么死? “不死行不行?” 王平斩钉截铁:“不行!” 林西嘟囔道:“那你要给我包一个大大的红包当压惊费……” 王平没好气道:“知道了,少不了你的……说吧,你想怎么死?” 林西想了想道:“既然要国破家亡了,当然要去战场杀敌!” 王平叹气:“行,那就改剧本!” 这部戏里,林西的角色很特别,王平要的就是这孩子的本色出演——既然他不想自杀,那就不自杀吧,反正剧本早就因为他改的面目全非了。 几天之后,林西的戏份拍完,终于从监牢一样的封闭式片场出来。 “恭喜宿主,”晋江123道:“您的演技提升到配角级。” 林西问道:“你说我的演技提升到配角级,到底是因为我演过一次配角呢,还是因为我演技确实有提升?” “呃,这个……” “看来是前者了!”林西叹气:“我说系统啊,你到底有没有稍微靠谱一点的时候?” 他就知道是这个结果,这次拍《纵横》,看起来拍了不少镜头,但他很清楚自己的演技没有一点进步,只是自己在演自己……结果这样都能升级。 晋江123低头自省。 “所以那个什么实习级的医术,指的也不是医术的高低,而是说只有理论水平,没有实际操作过?” 晋江123弱弱的点头。 林西:“……” 出了片场,陈佳在外面接他,上了车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好消息。” 陈佳道:“好消息是,王导说你这次的表现很好,准备给你涨片酬。” 的确是好消息,林西眼睛都亮了,又问:“坏消息呢?” 陈佳叹气道:“坏消息就是,你在《不说》中的角色,被别人抢走了。” “哦!”林西对这个无感,问道:“有没有违约金拿?” “钻到钱眼里去了你,角色被人抢了,居然只想到这个!”陈佳训了一句,又道:“就是口头协议,还没签约呢,哪来的违约金?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演过《纵横》,也算是有了资历,以后不难找到好角色。” 林西嗯了一声,他倒不在乎这个角色,就是有点奇怪——那个角色怎么看都是顾擎苍帮他安排的,按说没什么人能抢得走才对啊! “陈姐,那个角色到底被谁抢了?” 这种反应就对了嘛!陈佳很是欣慰,又有些气愤,道:“说出来你也认识,乔曼儿。” 林西微楞,乔曼儿进娱乐圈了?而且一个女人居然抢他男配的角色? 陈佳道:“听说她点名要这个角色……反正这个角色是男是女改动不大。” 居然点名……林西撑着头道:“我跟她有仇是吧?” 陈佳看了他一眼,道:“可不是跟她有仇?你忘了你上次是怎么说她的了?还有,外面有传言,说顾擎苍之所以取消婚事,就是因为你的原因。她有机会自然要消消你的气焰。” 林西只觉得一阵反胃,皱眉道:“晦气!” “别生气了啊,”陈佳揉揉他的头,道:“陈姐一定给你找个更好的角色!哼,那个女人都二十五岁了,从没演过戏,长的又不怎样,想跟我们小西斗,还差点远呢!” 林西怒道:“谁要跟她斗啊!” “是是是,咱们都懒得理她!”陈佳敷衍的安慰一句,又道:“对了,公司准备给你安排一个助理,想要什么样的?男的女的?” 林西有气无力道:“随便。” “行,那我就看着办了,还有给你配的保姆车,明天一起送过去。” 林西皱眉,道:“陈姐,你老实告诉我,像我这样只拍了一部片子的新人,有资格要专门的助理和保姆车吗?” 陈佳道:“陈导在圈子里分量很大,能被他看中的人公司重视也很正常啊!” 林西信她才鬼了,道:“陈姐,能不能请你帮我问问boss,我现在要是解约的话,需要多少钱违约金。” “干什么这么问?小家伙,别想不开啊!”陈佳道:“翅膀还没长齐就想飞了……那违约金就是卖十个你都赔不起。” 林西道:“陈姐帮我问问呗!” 陈佳瞪了他一眼,果真拨通了顾擎苍的电话,片刻后挂断,道:“好了,现在你的助理和保姆车没了……这下你满意了?” “嗯,”林西靠上椅背:“满意了。” 第124章 世界六 花瓶6 陈佳预想中的好资源并没有来到,林西虽然有了演大片的资历,但是《纵横》还没有上映,谁也不知道他在里面表现如何,他依旧是小小新人一个。倒是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想要趁一把《纵横》的东风,但角色和报酬都让陈佳不满意。 按她的说法,宁愿让林西休息一段时间,等《纵横》上映之后好有一个合适的定位,也不能浪费了这么好的起点,去自降身价拍烂片。 于是林西又回归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在家闲了两天之后,又跑去影视城当群演,因为他不管是长相还是演技,在一干群演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加上不怕吃苦且身手还不错,所以时常能得到有一两句台词的角色,譬如餐厅的服务员、拿着拂尘的小太监、追杀女主的蒙面人……以林西的演技,演这样的角色当然是手到擒来,基本上都是一遍就过,所以机会就更多了,收入也在稳步提高。 陈佳也默认了他挣外快的行为,美其名曰磨练演技,声称等他火了,这段经历可以拿出来当爆点。 这样跑了近一个月的龙套,那天刚演完打群架,陈佳过来接他说老板找,于是林西换了衣服和陈佳回公司。 陈佳的脸色不太好看,问是什么事也不肯说,只是安慰的摸摸林西的头,想来不是什么好事。 林西细数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坏事,譬如《纵横》的角色被砍了,譬如有什么不好的谣言了,譬如要被公司雪藏了……然后发现好像没什么是他接受不了的。 《纵横》角色被砍的话,虽然有点可惜,但这又不影响他拿片酬,有什么关系?被公司雪藏代表有一段时间不能演戏,但也代表这段时间他可以不干活每个月白拿几千块钱的工资,怎么看都是他赚。至于谣言,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有什么关系?真要闹大了,他还有个超级电子助手在呢,一部手机就可以扮演万千水军。 等林西进了办公室,看见坐在对面的老人才微微一愣,原来陈佳口中的老板并不是总裁大人,而是总裁他爹——董事长顾明辉。 顾家家大业大,生意并不只有娱乐圈这一块,如今虽然大部分家业都交给了顾擎苍打理,但股权却还在顾明辉手中。 顾明辉五六十岁模样,并不像他儿子一样有一张木头脸,反而笑容和煦的很,透出一股儒雅味道,让人心生好感。 顾明辉对面前这个一身运动装的漂亮男孩也印象很好,温和一笑道:“小西,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林西眨眨眼,好吧,好人卡开头,果然不是什么好事。 果不其然,转折下一秒就来了:“但这次恐怕要委屈你了。” 林西安静看着顾明辉,被这样一双澄澈的眼睛看着,顾明辉发现自己也不得不真诚些,道:“有些话本来不该对外人说,但是……” “董事长,”林西打断道:“我并没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些。” 顾明辉道:“我知道,但我还是想跟你解释清楚。” 又道:“我冷眼看了擎苍这么多年,你算是唯一一个和他有过感情经历的人,虽然这场恋爱谈得有些不清不楚,连擎苍自己都稀里糊涂的,但这的确是场恋爱——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么多笑容。所以小西,在我心里,你不是外人。” 林西有些尴尬,但是能被承认这不是包养而是恋爱,尤其承认这一点的还是顾擎苍他爹,他心里还是很舒服的——就算这是颗糖衣毒药,他也吞了! 顾明辉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回忆之色,道:“十年前的时候,擎苍比你还小一点,他喜欢上一个和他一起玩的很好的男孩子,那男孩子的父亲是我生意场上的朋友。我夫人第一个发现了这件事,立刻告诉了我。要知道我三十多岁才有了这么一个独子,当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走上歪路。正好那个男孩家里的生意出了点问题,所以我们暗地里达成了一个协议。 “那男孩对擎苍没什么感觉,很爽快答应了这个条件。我们故意安排他们两个遇见一对男孩互相表白、接吻,然后那个男孩冲上去,骂他们恶心,变态,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擎苍当时在一边看着,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 “擎苍开始刻意和那男孩保持距离,我们都松了口气,但是后来却发现,他会不由自主的被那些长得像那个男孩的人吸引。他要是娶个和那男孩相象的女人我们也认了,可他偏偏从来不碰任何人。一天两天也就算了,但现在都已经十年了。” 林西点头,这些东西他在剧情上已经看过一遍,并不怎么吃惊,问道:“我和那个人长得很像?” “不像,你比他漂亮多了!有时候我都觉得,擎苍心里念的早就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男孩了,而是被他美化过无数遍的形象——早知如此,当初我就不该阻止他。”顾明辉说完,又道:“原来你真的把擎苍放下了。” “只要是个人都会放下吧,”林西嘟囔道:“我又不是特别贱的那种。” 顾明辉噗嗤一声失笑,摇头道:“是擎苍没福气。” 林西一阵恶寒,顾明辉大笑道:“开个玩笑,吓着你了?” 又继续道:“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什么办法都想过了,有时候甚至想放弃:他想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行了,反正现在试管婴儿技术已经成熟了。结果这个时候,出来一个乔曼儿,还有小寒。 “我已经六十多了,你无法理解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突然有了一个软软香香小孙子的心情,小寒那孩子聪明又乖巧,怎么都比还不知道怎么样的试管婴儿强吧?乔曼儿不喜欢擎苍,不在乎他身边有多少人,只想给小寒一个完整的家,而擎苍他也需要一个太太,更重要的是顾擎苍也愿意娶她,所以这桩婚事是一拍即合。但是现在,我们改变了主意。” 林西讶然道:“我们?” “是我们,”顾明辉道:“改变主意的不仅是擎苍,还有我。之前我因为小寒爱屋及乌,觉得这女孩坚强乐观大气,顾太太的位置也不是不能坐。但后来擎苍改变主意以后,接二连三的出了几件事,我发现自己看错了人。那女人太能折腾,而且对小寒也未必是真心。 “顾家未来的女主人宁愿平庸一点,也不敢要这种。所以我明确告诉她,顾家绝对不会娶她进门,就算顾擎苍想娶,我也不会答应。” 林西发现自己有点反应不过来了:这个转变也实在太快了。 又感叹:所以这些有钱人最靠不住,前一秒把你当宝,后一秒就能把你当草。 真想看看还在拿乔的乔曼儿当时听到这句话,是什么表情。 “至于小寒,我给她两个选择,或者交给顾家抚养,以后顾家的产业,就算不全部交给他,也会有他一份,她有什么条件,也可以提。或者留在她自己身边,但这样我们将不会承认小寒是顾家的血脉,她和我们顾家更是没有半点关系。还有,如果顾擎苍三十岁之前不结婚,就会去美国做试管婴儿,想要多少孩子就有多少孩子。 “当时我想,若是她选择要孩子的话,也许她和顾擎苍的婚事我们还可以重新考虑,但是她选了一,条件是顾氏捧她做明星。小寒的身世不可能一直瞒下去,所以我们也不希望她过得太落魄以至小寒和我们离心,所以爽快答应了,但是她还有一个条件……” 林西见顾明辉语气迟疑起来,主动开口道:“和我有关?” 顾明辉点头,道:“因为上次商场的冲突,她执意认为她和擎苍婚事不成都是因为你的缘故,所以一心针对你。先是抢了你的角色,后来发现擎苍为了补偿你,正在花大价钱找人给你写歌之后,就要求将你从公司里赶出去。” 林西愕然,顾擎苍找人给他写歌?什么时候的事? “擎苍怕你拒绝,哪敢告诉你?”顾明辉看出他想什么,笑道:“所以擎苍那小子,看着风流,其实在感情上单纯的要命。小西你要不要考虑一下他?到时候你们一人去做个试管婴儿,我还可以帮你带宝宝……” 林西一头黑线:“董事长!” 顾明辉笑道:“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 他收起脸上的笑容,正色道:“其实乔曼儿的意思,是让我们把你卖给那种把手下艺人当公关的小公司,但我还不想这样害人,更不想和擎苍翻脸,所以决定还是解约。希望你能够理解,小寒的事还没有落定,我们不得不答应乔曼儿的一些条件。” 林西发现这老头挺厉害,欺负你了你还得感激他,问道:“那违约金呢?” 顾明辉道:“违约金当然不会少你的,我还可以额外再给你一笔钱作为补偿。” 林西摇头道:“补偿就不用了,说起来还是我占了公司的便宜……我该找谁办手续?” 见他这么爽快,顾明辉看了他一眼,道:“陈佳在外面等你。” 林西点头,起身告辞。 顾明辉道:“等一下。” 林西回头,顾明辉道:“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如果有想去的公司,给我打电话,我可以帮你安排……嗯,没事的时候,也可以打电话,和你们这些年轻人聊聊天什么的很愉快。” 这显然是临时的决定,林西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拿了名片,道了谢离开。 顾明辉看着被合上的门,靠上椅背,叹气:“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得了。小小年纪,宠辱不惊……这要是个女孩子该多好。” …… 从公司出来,陈佳唉声叹气,一指禅点着林西的头骂道:“你个死小孩,让你一天胡说八道,没事提什么解约,这下真的解约了吧?” 林西却心情大好,抱着她的胳膊道:“陈姐,我现在有钱了哦,我请你吃大餐吧?”顾擎苍种种所谓的补偿让他膈应无比,所以林西早就有了解约的念头,只是付不起违约金,如今算是意外的惊喜,不仅成功和那群人撇清了关系,而且还白赚一笔。 “大餐你个头!”陈佳骂了一声,又叹气道:“算了,还是我请你吧!” “好啊!” “怎么,现在不怕别人说你被我包养了?” 林西嘻嘻的笑。 “你个小没良心的!” “陈姐,要是等我火了,你就跳槽过来,还是给我当经纪人吧,我养你!” “一天到晚就知道跑龙套,等你养我,老娘只有喝西北风的份儿!” “陈姐,说不定我跑着跑着龙套,就火了呢?” 陈佳噗嗤失笑,又冷然道:“那个乔曼儿,真是没见过比她更蠢的女人。” 林西笑道:“小说里蠢蠢的女人才有人爱啊!” 陈佳冷哼道:“那是小说里的女人运气好,刚好碰到爱这一口的。” “……” 顾擎苍站在楼上,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个人打打闹闹的上了车,又站了好一阵才回到办公室坐下。 他以为那孩子怎么都会来跟他打个招呼,但是没有。 他想做点什么来补偿他,迫不及待的想给他些什么,可是他给他找的角色,转眼就被人抢了,他给他配的助理和保姆车,根本没能送出去,他想帮他出专辑,可还没影子,他就被解约了…… 他想最后跟他说几句话,最起码道个歉,可那孩子却像躲什么脏东西似的躲着他。 他胸口像是堵了团棉花,连呼吸都不畅快,看什么都是烦躁的。心里有一个隐秘的声音,一直在喊,想要,想要……这个声音越来越大,但他却始终没能抓住,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 送走陈佳,林西就开同城找出租房屋的信息。虽然陈佳说这房子他尽管再住一段时间,但他还是准备尽快搬出去。 细算算在公司的这半年,感情上的付出不算,他好像的确是占便宜的那个:先是一笔签约费,又是一笔违约金,参加了外面不可能得到的各种专业培训,还每个月白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 拿了笔数目不算小的违约金,穷光蛋林西又变成了“有钱人”,买房当然还差得远,但是要租个条件好些的房子完全不成问题。翻了好一阵同城之后,眼花缭乱的林西将这项光荣又伟大的任务交给了他的“电子助手”——晋江123同学。 晋江123效率极高,几秒钟不到就给出了答案,一个明晃晃的信息出现在林西面前,晋江123得意洋洋道:“这是我综合考虑了户型、环境、装修、治安、邻居、交通等等条件以后,找到的最好的房源,一百五十平,三室两厅,全新精装修,家电齐全,可拎包入住。而且我查过了,这是人家为了结婚精心准备的房子,结果婚没结成就遭遇劈腿,一天都没住过人。房主怕触景生情去了国外发展,就将房子交给了中介……主人你要快点下手,否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呃,等下,我先将这个房源信息屏蔽掉,省的被别人抢先!” 林西撑着头,点着手机上那个醒目的五位数,道:“你将什么条件都考虑到了,那你考虑过我的钱包没有?” 晋江123道:“这个价位贵是贵的点,可贵的值啊,再说要不贵也轮不到咱们。而且我算过了,主人您的钱付押金和两年的租金刚刚好!” “然后呢,我去喝西北风?” 晋江123叹气道:“主人啊,您要目光放长远一点,您难道准备一辈子做穷人?这点小钱,毛毛雨啦!再说了,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我吗?” 好吧,林西承认晋江123这次说的有点道理,而且那房子看着就温馨舒适,又从没住过人,他很是满意。 反正钱这种东西,挣了可不就是为了花? 于是联系中介、看房、交钱,一切顺利,第二天就搬到了新家。 第三天熟悉环境并添置点东西,说是领包入住,但总不能将洗衣粉肥皂都给你准备好。 第四天开始继续跑龙套。 先前陈佳托了人,他有人带着不怕找不到活儿,如今虽然和公司解了约,但带他的群头老刘也不在乎这个,有什么活儿照样叫他。 林西是荤素不忌,哪里有活儿跑哪里,就算放了他鸽子的《不说》剧组,他也照去不误。 那天《不说》拍戏园子的场景,要几百号人当观众,林西自然也去凑热闹,坐在凳子上假装吃东西,拍手大声叫好。 今天拍摄的很不顺,一直NG,后来林西都懒得拍手了,看着台上的表演,昧着良心做出一副痴迷的样子来。 好容易这一段结束,林西起身去换衣服,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林西。” 林西一回头,就看见了一身戏服的乔曼儿,若不是系统提醒,他差点认不出来……这时代的化妆术堪比易容术,再加上浓墨重彩的戏装,等闲真不敢认。但不得不承认,乔曼儿的底子还是非常好的,这么一装扮,五分颜色都成了九分。 林西点头:“乔小姐啊,真巧。” 林西可不会傻的当着这么多人叫她阿姨。 “是啊,”乔曼儿悠然道:“我听说你和hc解约了,怎么,现在沦落到只能在片场跑龙套了吗?” 林西道:“做什么不是挣钱呢?跑龙套也挺不错啊。啊,乔小姐怎么会忽然想到进娱乐圈呢,刚才导演一直喊NG,想必乔小姐也很辛苦吧?” 这是绕着弯说她演技差呢!乔曼儿脸色一变,冷哼一声转身去了。 林西耸耸肩,继续去换衣服。 刚换好衣服,便被群头拉着让他换身军装,再去演个小兵,据说还是有台词的。一句台词五十块呢!有钱挣林西当然不会拒绝,等到了现场顿时乐了。 《不说》的剧本他是看过的,里面的场景他不说能全部记住,但是乔曼儿现在的角色原本是他的,关于这个角色的情节他还是有印象的。 这是女主做戏子的弟弟,哦,现在应该是姐姐,出场的第一幕。姐姐唱戏惊艳全场,男主被伪军追着跑到了后台,伪军头目命人搜查,姐姐发现男主藏在那堆戏服里,却假装不知道,正常卸妆换衣服,还抽了进来搜查的小兵一耳光。 看看乔曼儿瞟过来的得意洋洋的眼神,显然是想让他演被抽了一耳光的小兵呢。 副导演过来给他讲戏,林西不等他开口就问道:“真打还是假打?” 副导演一愣,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乔曼儿身上。 那边导演正在和乔曼儿说话,林西过去,撑着长腿坐在道具桌子上,笑问道:“导演,真打啊,还是假打?” 导演被人打扰,原本有些不悦,等看清是林西之后,顿时愣了愣,紧接着反应过来,狠狠瞪了副导演一眼。 乔曼儿没想到林西居然直接冲到导演跟前来了,笑笑道:“当然要真打,不然怎么……” 话还没说完,就被导演打断:“假打。” 他心里很不高兴,这个角色原本是顾擎苍特意给这姓林的小子要的,结果半中央被顾明辉拿给了乔曼儿,事后顾擎苍又打电话来想让他换回去……这一遭遭的,他还能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今天的事,先不说帮着乔曼儿欺负林西会不会得罪顾擎苍——老子他妈的拍的是抗战剧,又不是他顾家的豪门恩怨! 乔曼儿神色一僵,她没想到导演竟然连这点面子都不给,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导演……” 导演脸一沉道:“你也知道我才是导演,刚才讲的记住了没有?记住了就开拍。” 林西举手道:“导演,这个角色我以前研究过,有点心得想和乔小姐分享下行不行?” 导演看了他一眼,道:“给你十分钟!”转身离开。 林西笑道:“谢谢导演。” 乔曼儿气的脸色发白,见林西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乔曼儿狠狠瞪过来,道:“看什么看?” 林西抱着胳膊笑道:“你这样子,人设又会崩掉的哦!” “你什么意思?” 林西道:“人设崩掉的后果你不是已经尝过一次了吗?把我们董事长和总裁都吓得避退三舍呢!你是不是觉得反正已经钓不到金龟婿了,人设要不要都无所谓了?可是这娱乐圈不是顾氏开的,就算是他们开的,观众也不是什么菜都吃啊,不讨人喜欢的人,顾氏再捧也没有用的。乔阿姨啊,娱乐圈更需要人设,我劝你还是把面具再捡起来带上吧!欺负龙套可不好哦! “咦,乔阿姨怎么又是一副看坏人的眼神看我,真的让我很无语啊!我很怀疑,乔阿姨你是不是每天都对自己说,一个人独自抚养姥姥我好善良,为了姥姥的病被人欺负都只能忍气吞声我好凄凉,一个人生下宝宝抚养这么大我好坚强,为了宝宝的前程我宁愿和他分开我好伟大……所以每个人都该体谅你,每个人都该喜欢你,不喜欢不体谅你的,就是心肠恶毒,就是妒忌你的美好? “麻烦你清醒一点,别再继续美化自己了,光催眠自己有什么用?大家又不是傻子。第一,抚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除了个别人渣谁不是这样啊,你别总拿出来当幌子行不行?第二,被人欺负我很同情你,但是既然选择了一声不吭拿钱,那就别叽叽歪歪;第三,未婚生子这种事,真的和坚强扯不上关系,这是愚蠢和堕落的象征好吧?第四,拿宝宝换利益这种事你都做的出来,你到底是怎么让自己在自己心里高大起来的啊?” 一大段话说完,林西满意的看着气的发抖的乔曼儿,笑的眉眼弯弯,道:“乔阿姨,最后免费告诉你一句真理,如果你觉得全世界都是坏人的话,那么真相只有一个:你才是坏掉的那一个!真的,回家好好照照镜子吧!” 乔曼儿勉强维持着形象,咬牙低声道:“林西,你别以为顾擎苍会一直护着你,我看你还能嚣张多久!” 这是还要和他死磕呢?林西神色一冷,道:“乔曼儿,你有病是吧?顾擎苍拔屌无情你还扒着不放,顾明辉出尔反尔你还死皮赖脸抱他的大腿,该报复的人不报复,偏偏疯狗似的追着不相干的人咬。你是看我好欺负是吧?乔曼儿,我告诉你,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抢角色也好,解约也好,他都懒得计较,因为这些事正合了他的心意,但是总跑到他跟前来吠就烦人了。 扬手笑道:“导演,我们好了!” 看也不看乔曼儿一眼,转身回到小兵的队伍。 当龙套挨打也是要加钱的,乔曼儿这次超常发挥,竟然一次就过了,让林西这笔钱挣得轻松无比。 等晚上回到住处,林西就接到了萧睿的电话:“林小西,听说你解约了?” “嗯,萧哥你消息很灵通啊!” 萧睿笑道:“圈子就这么大,有什么事是瞒的住人的?我还是因为在国外拍戏,消息才慢了点儿……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萧哥的工作室?” 林西摇头:“我现在觉得自由自在跑龙套蛮好的。” 萧睿道:“我看你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行,我不催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随时找我!” “谢谢萧哥!” 萧睿道:“我们两个谁跟谁,谢什么谢?对了,电影票收到了吧?” 林西愕然道:“什么电影票?” 萧睿叹气道:“林小西啊,你是不是跑龙套跑傻了,《纵横》要首映了啊!王导故意捂着你,没叫你一起参加宣传,你就觉得拿了片酬就没你什么事了是吧?” “呃……” 萧睿又道:“没收到就算了,我过几天回国,再给你带几张过去。” “算了吧萧哥,”林西道:“我不喜欢看电影。等以后网上有资源了我在家看行……” “林小西!” 见萧睿似乎有发怒的迹象,林西忙改口道:“谢谢萧哥!” “林小西啊,你有点出息行不行?好歹关心下自己的行情啊!我知道你没什么野心,但你要这样想,”萧睿的声音放低,带上了诱惑:“你现在跑一个月的龙套,顶多够你吃三个月,等你火了,拍一个月的戏,够你大吃大喝三年。怎么样,想火不想?” 林西吞了口口水:“……想!” “嗯,乖。”萧睿表扬了一句,又道:“电影票不是给你的,是让你送人用的,你那天当然是要来参加首映仪式啊,之后还有庆功宴什么的,总之有你忙的。这几天别去跑什么龙套了,好好做下准备。” 林西点头:“知道了。” 萧睿又絮叨了一阵才挂断电话,不久陈佳的电话就打了进来,道:“《纵横》把给你的电影票寄到了公司,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拿一下?” “不用,那些票就送给你了,记得到时候去给我捧场哦!” 陈佳笑道:“萧影帝粉丝多,现在还真是一票难求,谢谢你了。” 挂断电话,陈佳想了想,上楼敲响顾擎苍的门:“老板,小西送我们一些纵横的电影票,要不要给你留两张?” 第125章 世界六 花瓶7 林西第一次参加首映仪式,有些不适应这种热闹,好在他只是不起眼的小新人一个,随大流的跟着拍了些照片,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就够了。 影片介绍、采访嘉宾、领导讲话等等完了之后,就是观影。 林西对此还是很感兴趣的,他到现在除了知道自己的角色名为“阿离”之外,对这个故事几乎一无所知。他也很好奇,自己在银幕上,到底是什么模样。 《纵横》是一部虚构的历史故事,大背景是秦始皇统一六国,这是第一部 ,后面还会有几部就不得而知了。(此为异世界中的同人故事,切勿对照史实) 故事的主题是阴谋和战争,从一开始,整个世界就是沉重和压抑的,每个人的脸都仿佛笼罩在一片阴影中,说话都带着低低的回响。 这是一个每个人都如履薄冰的世界。 和父亲一同在邯郸为质的秦正,终于在这层出不穷的阴谋中被抛弃,父亲回到咸阳,秦正母子被暴怒的赵王追杀,终日东躲西藏,惶惶不安。 秦正的童年就在这颠沛流离中度过,数年后,他祖父登基,父亲被封为太子,十六岁的秦正终于能站在阳光下,但身份依旧是朝不保夕的质子。 电影开始几分钟后,萧睿那张放大了的帅脸才终于出现在了荧幕上,在化妆师的巧手下,那张脸显得青涩而阴郁,却依旧俊美的令人窒息。 萧瑟的秋风中,前来求学的少年秦正漠然走在山道上,然后忽然峰回路转,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秦正因眼前的景色而微微有些失神时,忽然发现有人在这突然亮起来的世界里练剑。 枝叶枯黄的树下,白衣少年衣袂翩然、长发飘舞,美的宛如一幅动态的图画。 没有定格,不要特写……但每一个动作都仿佛会自动回放一般,在人们心中一遍遍掠过,不是舞蹈,却比最美的舞蹈还要动人,那一根简单的木棍,在少年手中仿佛化作了无坚不摧的利刃,简单的一劈一刺,便比这飒飒秋风还要肃杀。 然而使出这让秋风都变得肃杀了的剑法的少年,一举一动给人的感觉却是随意甚至悠然的,这种感觉矛盾的要命,也引人的要命。 现场的呼吸声都停了下来,所有人用近乎贪婪的目光死死盯着荧幕上连容貌都看不清的少年,心中只有两个字——好美。 希望他停下来,让自己能看清他的脸,又希望他能就这样一直舞下去,永不停歇。 秦正站在山道上,脸色依然冷漠,但那双微微睁大了的眸子,和稍稍急促的呼吸,无不显示着他心中的震撼。 舞剑的少年终于停下,露出一张足以满足人们任何想象的脸,精致如画的五官,稚嫩而懵懂表情,和先前练剑时的凌厉形成了强大的反差,让人激动的想要尖叫。 少年好奇的侧头看着站在山道上的陌生人,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干净的仿佛游离了整个时空。 一眼千年。 秦正嘴唇蠕动了下,却没有说话。 …… 求学成功的秦正和赵公子离成为了同窗。 一起上课、读书,打瞌睡。 山居中一切自理,第一次自己生火做饭的秦正好容易将火点燃,被烟熏的正要落荒而逃,就被迎面一桶水淋成了落汤鸡。他木着一张脸,绕过提着水桶目瞪口呆的少年径直离开。 秦正吃着少年煮的饭,狼吞虎咽仿佛这辈子没吃饱过一样,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不平白收人好处,所以第二天天不亮起床,折腾了无数次,终于成功煮出一碗东西,面无表情的去把还在赖床的少年戳醒。 少年纠结的看着这碗分辨不出成分的食物,犹豫又犹豫,终于还是决定不辜负新同窗的一番美意,哭丧着脸将东西吃了下肚。那筷子戳戳戳,小脸委屈无比还要偷看秦正脸色的模样,让座下的观众终于第一次笑出了声。 山中岁月静谧如诗,然而山外的阴谋却还在围绕着山中的少年们展开着。 人们紧张的情绪只有在看到山中那个单纯懵懂的少年时,才能获得舒缓,然而又因为步步逼近的阴谋,深深悬着心。 在重重阴谋中,穿插着山中的点点滴滴。 秦正那张冷漠的脸上终于渐渐有了笑容。 在棋盘上屡战屡败,被少年虐的体无完肤。 在少年的指导下练剑,一次次被击倒又爬起来。 终于争取到了进入厨房的权利,可以在少年做饭时帮着喂柴递东西。 因为觉得受了冷落,报复性的用盐水浇灌少年种的花是被抓个正着。 和少年在雪地上打闹,带着满足的笑容背着少年回家…… 一个个画面温暖着所有人的心。 然而离别终将到来,少年坐在门槛上打瞌睡,秦正解下身上的披风给他披上,坐到他身边。 少年睁开惺忪的睡眼,对秦正朦朦胧胧的笑。 “阿离,我要走了,”秦正的声音中带着黯然:“父皇登基了,想要接我回国。可是我哥哥买通了赵王身边的人,说通了赵王杀我……” “阿离,我走了以后,你会想我吗?” “阿离,等我以后做了大王,就来接你好不好?到时候,我们还和现在一样……反正赵王也不喜欢你,有这样的父亲不如没有……” “不过我的父亲也强不到哪儿去,他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告诉我和娘亲一声……” 秦正絮絮叨叨的说着,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有些恼怒的转头,却看见一张睡得香甜的小脸,于是脸上的恼怒化作无奈,叹了口气,轻轻伸手替沉睡的少年撩开颊边的乱发,低头久久的看着他:“阿离……” 镜头跟随着秦正离开山谷,画面仿佛骤然阴暗下来,节奏也快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各个势力你来我往、斗智斗勇,各种阴谋接踵而来,充满了紧迫感。 关键的时刻终于到来,历经艰辛终于离开邯郸的秦正一行人刚刚松了口气,却听“夺”的一声,刚刚露出轻松笑意的从人捂着刺穿胸口的利箭,瞪大眼倒下。 “埋伏!” “跑!” “保护公子!” 几声呼喝几乎同时发出,场面变得血腥而混乱。 秦正在十几名随从的护送下,向预定的退路冲杀过去,然而敌人源源不断的出现,他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 秦正气喘如牛,双眼赤红,他双手握着长剑,疯了一样的向一个个敌人砍杀过去,口里发出野兽般的吼叫。然而他双目已经模糊,双手已经酸软,他连站立的力气都即将失去…… 绝望中,身边却忽然没了敌人,秦正顿时愣住,定了定神看去,才发现他身边多了一个人,一个一身黑衣、手持利剑的蒙面人。 那蒙面人剑法高绝,出手如风,将秦正身边的敌人一个个击倒,却绝不肯杀人。 秦正愣愣看着他,他仅剩的三个手下欣喜如狂的扑上来,拽了他便跑,秦正被拽着跑了几步之后,却又跑回来,站在刚刚击退了一波敌人的黑衣人面前,愣愣的伸手拉开了他的面巾,然后如愿以偿的看见了那张笑的眉眼弯弯的小脸,于是脸色也露出傻笑。 少年迅速将面巾扯了回去,提剑就要迎上后面的敌人,却被秦正一把拽住,拉着他开始一起飞奔。 虽是逃命,两个人却跑的如此欢快,连观众的脸上都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然而追兵依旧在,人跑的再快也比不过奔马。 看着近在咫尺的敌人,少年甩开秦正的手转身扑去,秦正惊慌的伸手,却只抓住少年的一片衣襟,少年反手一剑割裂衣襟,毫不停留的从他身边离开……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残酷的世界中,第一场最为惨烈的战斗,会发生在这个最与世无争的少年身上。 少年剑法举世无双,敌人的冲杀被他硬生生掐断在这里,然而是人都会有疲惫的时候,游刃有余的少年很快就变得狼狈不堪,面巾不知道被谁撕扯下来,身上添了无数伤痕,他动作不再敏捷,身体不再轻盈,一次次精疲力尽的跌倒,又一次次在人们以为他再也爬不起来的时候,笨重而疲惫的扑向下一个敌人。 战马嘶鸣,刀剑铿锵,他却始终不出一声,始终不杀一人。只是沉默的战斗、战斗…… 他用尽了能想到的一切手段,将敌人死死的拦在这个山口,没有特写,没有慢动作,他们的战斗节奏如此之快,快的让人连气都喘不过来,但时间却缓慢得如同蜗牛。 所有人的心揪成一团。 拼命奔跑的秦正,此刻才刚刚登上小船。 他一回头,就看见了令他肝胆俱裂的一幕:一只闪电般的利箭刺穿了少年的上身,画面在一瞬间变的静止而无声,秦正的怒吼无声,战士的嘶喊无声……坐下的观众也无声。 那种想要大声吼叫,想要爆发,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的感觉,让所有人的心里都仿佛被灌上了滚烫的铅汁。 画面一转,高头大马的赵王随手丢开长弓,冷冷道:“孽子!” 纵马向站在山道中央摇摇欲坠的少年冲来,画面黯淡在一只逐渐放大的马蹄上…… 秦正嘶哑癫狂的吼叫在整个世界回荡:“我会回来的!我要杀了你们!杀了你们!杀了你们!啊!啊!” …… 画面再亮起来的时候,已经在咸阳。 无数阴谋阳谋围绕着太子之位、秦王之位展开。回到咸阳的秦正,宛如变成了一只饿狼,将所有看得见看不见的敌人一一撕碎,阴冷的让他身边的亲人都为之胆寒。 只有在无人的角落,他会从怀中取出那片衣襟,脸上露出恍惚的笑容。 画面中,偶尔会出现少年阿离一闪而逝的身影,中了一箭又被马蹄踏过,他却依然还活着。 因触怒赵王,曾经无忧无虑的少年被套上锁链扔进冷宫,然而他身上,却似乎永远充满阳光,不见丝毫阴霾。 夏天,少年趴在地上,手里拉着绳子,在无人的院子里套麻雀儿。 冬天,少年推开窗户,看见满天的雪花,兴高采烈的拿起炭条,在墙壁上的九九销寒图上添上一朵梅花…… 美好如斯,是以便是他遭遇如此境遇,所有人看到他的身影时,脸上也依旧会忍不住露出笑容。只是少年手腕上被磨出的血痂和永远停不下来的咳嗽,总会让人觉得心酸和不安。 三年时间转瞬即过,秦正终于登基为帝,曾经的少年阿离也成长为容颜如画的青年,只是身体衰败、终日咳血。 数年间,战火从未停歇,这一年,秦正终于率领大军,站在了这座他曾经受尽了屈辱城池前。 国已破,家将亡,整个邯郸城陷入了绝望中。 赵王来到冷宫,留下钥匙、长剑和冷冰冰的话语离开。 许久之后,跪伏在地上的白衣青年慢慢站了起来,捡起地上的长剑,缓缓向外走去。 夕阳下,青年拖着长剑的背影渐渐变得肃杀无比。 城外,震天的呐喊声中,沉重的撞木一次次撞击在城门上,不堪重负的城门终于颤抖的倒下。 一声欢呼后,秦兵如洪水一般向城门涌来,然而忽然间,这股看似势不可挡的洪水,却被人生生截断。 一身白衣的蒙面人站在城门口,剑光如雪,他一剑杀一人,剑下绝无活口,他身后,越来越多的赵兵冲了出来。 马背上的秦正面容冷漠如霜雪,他缓缓举起长弓,拉弓、上弦…… “啊!不要!不要啊!”影院中响起惊呼,林西才猛地想起,原来自己是在看电影。 观众的惊呼显然没有任何力量,“夺”的一声,利箭仿佛刚离开秦正的手,就扎在了白衣人的胸口上,也仿佛扎在了所有人的胸口上……白衣人的动作瞬间凝滞,手中长剑坠地,然后安安静静的倒了下去…… “哇”的一声,影院中有人大哭出声。 秦正长剑前指,纵马飞驰,身后是千军万马。 秦正骑在马上,面容冷漠的冲向敞开的城门,身下,马蹄落在白衣青年身体上的那一瞬间,所有人仿佛清晰的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意气风发的秦正杀进邯郸,杀进皇宫,他跳下骏马,脚步轻快的冲向冷宫的方向,脸上挂着欣喜的笑容:“阿离阿离,我来接你了……阿离?阿离!” 他的笑容轻松欢快,甚至带着雀跃,然而观众看着他,心中唯有疼痛和怜惜。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秦正脸上的笑容渐渐化为焦急,他寻遍了许多地方、问了许多人之后,忽然神色猛地一变,疯狂的向城门冲去。 城门下,尸积如山,那白色的人影安静的躺在地上。 秦正的脚步猛地停了下来,变得沉重无比,他恍如临上刑场的死囚一般,拖着无形的脚镣,一步一步的靠近那个人影,跪在他的身边。 试了几次之后,他的手才颤抖的抓住了那人脸上的面巾,缓缓的向下拉扯,一如三年前,他轻轻扯下少年脸上的面巾,看见一张笑的眉眼弯弯的小脸…… 那张清美如画的脸一点点露了出来,一样的眉、一样的眼、一样的鼻梁、一样的唇……却僵硬冰冷,苍白黯淡,他再也不会看他一眼,再也不能给他半点回应、一丝笑容。 秦正仿佛看见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一样,发出受到巨大惊吓后的惶恐尖叫…… 叫声终究变成怒吼,仿佛深陷绝境的野兽发出的最后的嚎叫,而后又化为狂笑,笑的泪流满面。 不知道过去多久,秦正爬起来,将青年的尸身缓缓抱起,走向城门,口中却吐出冷若寒冰的两个字:“屠城。” 厮杀和惨叫声中,画面逐渐黯淡,然后一卷竹简慢慢打开,旁白响起。 纵横天下第一部 ,完。 林西眨眨眼,戳戳萧睿,道:“不是说只有几分钟的镜头吗?” 萧睿叹气:“没办法,谁让有个人总喜欢给自己加戏呢?” “嗯?” 萧睿道:“原本剧本里,只有山居里一起学习、游玩的场面,完了大军压境的时候,一抹脖子就算完。谁知道山居里的片段,导演这个也舍不得删,那个也舍不得删,还知道了某个人竟然身手这么好,索性又加了场打斗戏……再然后,某个人怎么都不肯抹脖子,只好再给他加戏。” 林西冷哼一声,道:“所以什么十天的培训,根本就是假的咯?萧大影帝一直在演戏耍我这个傻子呢?” 萧睿一巴掌呼到他头上,道:“我演戏?演你个头!真的假的你判断不出来?你没发现山居里关于我的镜头几乎全都是补拍的吗,我要当时就在演戏,还需要补拍吗?本大爷的演技甩你多少条街呢?” “别以为这样就能否认你和导演串通起来骗我的事实!” 萧睿低声道:“导演说,唯有真实,才能动人……你听。” “嗯?” 林西能听到的,只有一片低泣声。 “林小西,”萧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个大大的蛤蟆镜出来,戴在林西的鼻梁上,道:“你火了。” 第126章 世界六 花瓶8 观影完毕,灯光亮起,林西跟随着大部队一起上台向观众致敬,有早就安排好的观众上来献花,林西带着笑,接过漂亮女孩手里的鲜花,正要弯腰致谢,却被女孩一把抱住,顿时一愣。 好在女孩抱了一下就放开,眼睛红彤彤的,哽咽道:“阿离,谢谢你还活着……” 抹着眼泪跑了下去。 林西不知道为什么,鼻子也有些发酸,明知女孩听不见,依旧轻声道:“也谢谢你。” 还在伤怀,身边传来萧睿的声音:“林小西。” 林西转头,萧睿揽住他的肩膀,胳膊紧了下后又放松,低声道:“幸好你不是阿离,我也不是秦正。” 不等林西答话,脸上又绽开招牌笑容:“来来,笑一个,拍照了!” 首映式结束已经是半夜了,林西蹭萧睿的车回家,刚走到地下停车场,便听见有人叫了一声:“林西。” 林西抬头,就看见了站在阴影中的顾擎苍,林西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他的眼睛比往日明亮了几分,笑着点点头:“顾总。” 萧睿道:“我去取车,你在这等我一会?” 林西摇头道:“我陪你一起去吧。”萧睿很善解人意,想给他们一个单独说话的空间,但他不需要。 说完对顾擎苍道:“顾总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下次请你吃饭?” “好。” 顾擎苍的声音有些低哑疲惫,想来最近因为那女人和孩子的事很是头疼,林西笑笑不以为意,同萧睿并肩离开。 —— 又过了几天,《纵横》正式上映。 林西自己火了没有他不知道,但是《纵横》火了是事实。 电视、杂志和网页上,到处都是《纵横》两个字,据说票房更是大获全胜,上映第二天就荣登周票房榜,几天之后更是横扫各大榜单。 《纵横》正式上映之后,林西就没再去跑龙套了,这会儿正窝在沙发上,看晋江123强烈推荐的关于自己角色的影评:“现在有很多影片,剧情内容精彩深刻,演员也演的入木三分,可以说好评如潮,但票房却始终上不去,为什么?因为这样的影片看完,留在观众心里的东西太压抑,他们不愿再去看第二次。 “然而《纵横》却不会,因为在这部以阴谋和战争为主题的影片中,有一个少年阿离,他无疑是这个故事里最明亮和鲜活的一笔,是他让这部影片不再那么沉重压抑,也让观众的情绪有了宣泄的方向。 “这部电影的成功,少年阿离的存在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阿离可以说是秦正这半生中,最为光明和温暖的存在,秦正一生所有的笑容和眼泪都留给了他,所以当他从秦正生命中消失的时候,秦正的生命也只剩下了一片黑暗。所以我们在惋惜阿离的死亡之余,更怜悯于这位被留在这个孤冷人世间的秦王。 “那么,阿离的死亡,是不是就是一个狗血的误会?若是秦正一开始就认出了他,一开始就没有射出这一箭,那么这场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答案是否定的。阿离的死,一开始就是必然。从他的名字,从他那片割裂的衣襟,从赵王射他的一箭和踏过他身体的马蹄,无不昭示着这样一个结局。” “他剑法超群,他坚韧不拔,他有情有义,正因为他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注定了这样的悲剧。他可以不顾一切保护昔日的好友,哪怕和国人为敌,与父亲反目,那么,当家国有难的时候,他也必将不顾一切的站出来。 “他至始至终一言不发,却在用行动告诉所有人,想要伤害我的朋友,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想要破坏我的家国,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从一开始,他的立场就如此分明,他宁愿身死,也不杀赵卒一人,但面对秦军时,却一剑杀一人,剑下无活口。所以,即使没有那一箭,他也一样要死,因为他注定要成为秦正统一天下的道路上的一颗绊脚石,必将被碾的粉身碎骨。 “也许让他这样死去,反而是编剧最为仁慈的地方,没有了之后的反目成仇,没有了昔日好友之间的勾心斗角,在我们心中,他们之间的情谊虽然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却永远鲜活,永不褪色。阿离在这种时候,以这种方式死去,留给秦正、留给我们的将永远是他最美好的一面,这未必不是一件幸事。 “历史上并不存在阿离这个人,但也并非全然虚构,他是秦正少年时期所有美好的一切的象征,亲情、友情甚至爱情……而当秦正选择用铁血手段一统天下时,这些昔日美好的一切,都注定会被他亲手撕裂……这或许才是这个与整部影片的氛围几乎格格不入的少年阿离的存在的意义。 “编剧的残忍之处,就是将这样美好的东西创造出来,却又毁灭给我们看。 “最后,再说一下这个角色的扮演者林西。扮演这个角色的演员王导从影片筹备期就开始在寻找,然而一直找到影片即将杀青,也没有找到。不得不说他运气很好,最后正好遇到了不小心跑错片场的林西,才有了现在的阿离。 “不得不说,林西很漂亮,但并不是所有漂亮的人都像他一样,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人心。他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悠然自在的气韵,一颦一笑纯乎天然,哪怕是山中打闹的情景,也让人感觉不到丝毫违和之处,这或许就是王导千挑万选终于找到他的原因。 看完整部片子,我只有一个感觉,林西就是阿离,阿离就是林西。” 林西看完,晋江123兴致勃勃道:“怎么样怎么样?写的好吧?等我再加几句夸你的,弄到热搜上去!” “不怎么样。”林西不满道:“什么叫以这样一种方式死去,未免不是一件幸事?难不成赵离就是为了给秦正、给观众留个好印象,特意找一种最壮烈的方式去死?狗屁!死掉的人怎么可能会觉得这是幸事,会觉得死亡美丽的,只有站在旁边欣赏的人吧? “人人都觉得林黛玉死的及时、死的凄美,问问林妹妹会不会这么想?父死母丧,家产被夺,顽疾缠身,豆蔻年华却在情郎同别人的新婚之时万念俱灰而死,谈何庆幸? “至于赵离,若不是国破家亡,他一定更愿意娶一个贤惠的妻子,生几个可爱的宝宝,或隐居山野安享晚年,或高居庙堂造福百姓……” 晋江123小声道:“主人,你不觉得,你有点强词夺理吗?” 林西一愣,微微沉吟一下,道:“你说的对,我好像有点入戏太深了。” 这可不是好征兆,林西将手机一扔,道:“不管了,睡觉!” 晋江123道:“主人,等下等下!” “怎么了?” 晋江123道:“你看热搜头条!” 林西重新拿起手机,网页自动跳了出来,最上面的一行正是他刚才看过的帖子,林西道:“你动作很快啊!” “不是我!”晋江123道:“我还没动手呢,它自己就上去了……我刚刚查过了,是hc买的热搜。” 林西脸色一沉,关了网页开始拨打电话,电话那边传来提示音:“您拨打的电话正忙,请稍后再拨……” 晋江123道:“主人你忘了,顾擎苍早就把你的电话黑名单了啊!” 林西倒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男主女主,真是都奇葩的可以。 晋江123又道:“主人你要是想和顾擎苍通话的话,我可以强行拨通,又或者换个号拨打?” 林西道:“换个号拨吧!” 晋江123答应一声,自己拨了号,片刻后手机中传来顾擎苍的声音:“你好,哪位?” 林西道:“顾总你好,我是林西。” 电话里呼吸声一顿,过了片刻才传来顾擎苍的声音:“哦,林西……有什么事吗?” 林西道:“顾总你将我的电话拉黑了,所以我不得已借了朋友的手机来用,打扰顾总清净,还望不要见怪。” 顾擎苍捏着手机的手一紧,道:“黑名单我早在几个月前就取消了,刚刚是在接一个朋友的电话……” 话未说完便被打断:“怎么样都没关系,顾总不必对我解释。” 顾擎苍沉默下来。 林西道:“顾总,你应该知道,我一直过得很节俭吧?” 顾擎苍“嗯”了一声。 林西道:“当初的签约费对我来说是很大一笔钱,每个月的工资我也能攒下一大半,我本来可以过得很好,但因为顾总的一时兴起,我自不量力的陪着顾总出入于那些高档场所,以至于最后变得一穷二白,只能在片场跑龙套为生。 “现在顾总又买了热搜头条,我不知道这样一份头条要多少钱,但无论多少钱,我既把它要不回来,也陪不起。如果顾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收下顾总的好处,承认那半年的确是包养的话,那么顾总,您赢了,您给的包养费很丰厚,谢谢您的慷慨……” “小西,你误会了,”顾擎苍沉声道:“我只是想帮你。” “我是孤儿,”林西道:“我从小便习惯并感激于旁人的帮助,但是顾总的帮助,却总是带着羞辱的味道,让我只能敬而远之。顾总,古人有不食嗟来之食,而顾总的做法,让我觉得不是在说‘嗟,来食’,而是掐着人的脖子,将恶心的东西强行塞进别人的喉咙里。 “你厌烦时,就将人任意践踏羞辱,你觉得不舒服了,又仗着自己的权势,不管别人意愿如何,强行让人接受你所谓的补偿,好让你心安……顾总,你真的不觉得自己欺人太甚了吗?” 电话那边没有人说话,但顾擎苍沉重的呼吸声,让林西知道他还在听,于是继续说下去:“顾总,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做什么,但如果你真的是想补偿我,麻烦你继续将我拉黑,谢谢。” “小……”顾擎苍一个字还没说完,电话便已经被挂断。顾擎苍迟疑了一阵,找到林西的电话拨了出去,里面却只传来嘟嘟的忙音,显然是被拉入了黑名单。 顾擎苍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没有将手中的手机摔出去,他很清楚,就算将眼前的一切都砸个粉碎,胸中那一口郁气,也不可能消散半点。 顾擎苍,你到底有多贱?那个人一心一意跟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对他弃若敝帚,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等那个人转身离开,却又拼命想要靠近……然而那个人,却早就被你吓怕了。 另一边,晋江123正在献殷勤:“主人,你要是想要还顾擎苍的钱,我有办法啊!” “嗯?” 晋江123道:“我把那条影评从热搜上给弄下来,他们放上去一次,我就弄下来一次!这样他们就只能退顾擎苍的钱了啊。等钱退了,我再把它给弄回去,这就和顾擎苍没关了!” “行了,”林西道:“别折腾了。我已经把话说的很清楚了,他爱怎样怎样,和我无关……合着我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干,尽陪他们玩这种无聊的游戏呢?” —— 《纵横》大卖的局势已定,晚上老板请班子的所有人吃饭,算是庆功宴。林西也找了身贵点的衣服出来,摩拳擦掌的准备揪住王导说涨片酬的事,毕竟他从几分钟的龙套升格成了分量挺重的男配,而且对票房也有一定贡献——要知道电视台采访观众为什么来看第二次的时候,回答想看阿离舞剑的人可是不少呢! 到了宴会上,林西发现里面的人他大多能认出来,但并不认识——他的镜头都是后面集中补拍的,除了和他有对手戏的少数几个演员之外,其他的几乎一个都没见过。另外还有一些受邀来捧场的明星,林西就更没见过了。 王导很厚道的带着他认了一圈的人,紧接着萧睿带着他又认了一圈,然后林西便离开了萧睿这位大红人,自去找人说话。 王导和萧睿都是圈子里炽手可热的红人,林西沾他们的光,见到的人也颇给面子。林西转了一圈,手里便多了几个剧本,甚至有个导演直接说出“角色随你挑”的话来。 林西到底还是不太习惯这种场合,稍微转了转,便找了个角落的沙发坐了,像他这样专找偏僻角落落坐的都是想图个清静的,是以也没人不识趣的来打扰他,他正好可以安安静静的看本子。 给他这些本子的都还算有些诚意,给他的都是分量较重、形象正面的角色,但问题是,这些角色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带点赵离的影子,林西一头黑线:合着他才演了一部电影,戏路就被人给定死了? 于是放下这些,去翻那本号称“角色随你挑”的,想着要不要弄个反派来演演。 剧本刚翻了几页,便有人过来,是一个一身高档西装,小腹微鼓起,长相颇为儒雅的中年人,他手拿两杯香槟,笑道:“小西,这次《纵横》大获成功,你的功劳不小啊,来,我们两个喝一杯。” 林西认出这是《纵横》的投资人之一陶正恺,起身接过他递来的香槟,道:“还要多谢陶总能给我这个机会。” “你算是说对了,”陶正恺笑道:“我最喜欢给你们这些年轻人机会了。” 率先坐下,又招手道:“来来,坐下聊,坐下聊。” 林西坐下,陶正恺亲切道:“怎么,在看剧本呢?” “是啊,”林西将手里的几个本子递过去,道:“都挑花眼了,陶总经验丰富,不如帮我掌掌眼?” 陶正恺爽快答应,放下酒杯,低头翻看。 他只随便翻看了几下就停下,摇头道:“不是我说啊,这几个本子要不是本身不够好,就是给的角色无足轻重。你现在正是大火的时候,演这些本子,是要消耗人气……要不得啊。” 林西道:“那是陶总眼光高,我有这种角色已经很满意了。” 陶正恺不悦道:“年轻人怎么能这么没有上进心呢?机会都是争取来的嘛!” 又道沉吟:“这样,正好我最近准备单独筹拍一部片子,也是想请王导担任导演,是不比《纵横》差的大制作!我觉得你的形象不错,可以在里面担任主角或者男二,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试试?” 林西笑笑:“好啊,那么多谢陶总了。” 陶正恺也笑道:“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来,喝酒,喝酒。” 林西和他举杯,两人一饮而尽。 陶正恺脸上笑容更盛,又问他多大了,家里有什么人等等。 林西随口答了,陶正恺说了几句,忍不住脱下西装,又扯开领带,皱眉道:“空调温度是不是调的太高了,怎么这么热?” 林西撑着头看他,眨眨眼道:“我不热啊?” “啊,是吗?哦……”陶正恺不知所云的答着话,脸色通红,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身体不受控制的在沙发上开始摩挲。 林西道:“陶总,你醉了啊?” 陶正恺晃了晃头,咬牙道:“你……你换了……酒……” 林西点头:“嗯,我换了酒。”进娱乐圈的第一天,陈佳就告诉他,不认识的人端来的酒千万别喝,认识的人端来的酒,也最好别喝——他又不是傻子,随随便便就让人帮忙挑本子,不过是为了换酒,看看有没有猫腻罢了。 “你……”陶正恺喘的越发厉害,咬牙一招手,两个侍者服饰的男人过来:“先生有什么吩咐?” 陶正恺脸上露出狞笑,道:“林……先生喝醉了,扶他……到休息室……休息一下。” 两个侍者靠近林西,弯腰道:“林先生请跟我们来。” 林西好整以暇道:“可是我觉得我没喝醉啊?” 右侧的侍者看了眼陶正恺,道:“是吗,但是陶先生……” 说话间,左侧的侍者闪电般伸手,手中的布巾按向林西口鼻。 林西冷哼一声,身体一侧躺倒在沙发上,双手擒住侍者的右手狠狠一拽,又一脚上踢,踹在被拉扯过来的侍者的小腹上。侍者惨叫一声,手臂发出咔嚓一声响,整个人从沙发后面翻过来,撞到茶几后又滚落在地上,捧着右臂连声惨叫。 这变故来的实在太突然,另一个侍者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林西按住胳膊狠狠一拧,一声脆响过后,他也只剩了惨叫的份儿。 陶正恺惊得目瞪口呆,惊慌失措的就要起身,林西冷哼道:“跑的了你?” “不……不不……林先生,这只是一个误会……” “误你妈的头!”林西冷哼一声,抓住他的手臂,一脚踹了上去。 “啊啊!”又是咔嚓一声,陶正恺杀猪般的叫声响起。 林西意犹未尽,一脚踹向他下三路,还没踹结实,就被人从身后牢牢抱住:“小西!林小西!别闹!” 又在他耳边低声道:“差不多够了啊,这么多人看着呢。” 林西正要说话,萧睿抓住他胳膊的手猛地一动,林西的拳头顺势挥了出去,萧睿“哎哟”一声,右眼扎扎实实挨了一拳,又好气又好笑道:“林小西!你到底喝了多少酒!看你酒醒了我怎么收拾你!” 林西肩膀一顶,两个人一起翻在沙发上,萧睿被压在下面,一手牢牢揽住他的肩膀,一手胡乱后抓,捞了一个抱枕在手中,忙一把塞进林西怀里,道:“喏,娃娃给你,娃娃给你,乖啊,乖,别闹了啊。” 林西抱住抱枕,闭上眼睛不动了,萧睿艰难的从他身下翻出来,将西装脱下来给他盖上,抹了把额头的汗,对陶正恺道:“陶总,您到底灌了小西多少酒,让他醉成这个样子?” 又讶然道:“陶总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我给你叫救护车?” 陶正恺脸色青白,咬牙道:“不必了。” “那就好。”萧睿显然只是客套一句,抱起沙发上“熟睡”的林西,道:“那我就先送小西回去了,你们慢慢玩……对不起,麻烦让让,好好玩,再见。” 一路打着招呼,穿过人群,迅速离开。 第127章 世界六 花瓶9 原本就红到发紫、风靡万千少女,如今又再火一把的萧睿萧大影帝微博更新了——“送大闹天宫的小醉鬼回家,苦命!” 配图是浅色系的汽车后座上,眉目如画的少年抱着大大的熊宝宝睡得一本满足,一张水灵灵的小脸和熊宝宝毛茸茸的大脸挤在一起,说不出的可爱,睫毛微翘,唇瓣轻嘟,也不知在梦里受了什么委屈。 拜影帝大人超高的人气所赐,微博发出的几秒之内,下面就刷出一连串的评论:“啊啊啊啊啊!是阿离啊!阿离好可爱!” “啊呀,心都要萌化了!” “注意!前方有地雷!” “为什么要送回家啊,直接带回家好了!” “带回家 1。” “带回家 2。” “带回家 10086……” “我也想要养一只阿离啊,可是不敢和男神抢……呜呜呜……” “求男神也把我带回家!” “……” “只有我好奇离宝宝怎么大闹天宫的吗?” “……” 林西趴在沙发上,确切的说是趴在沙发上的熊宝宝身上刷手机,萧睿将加热好的牛奶放到他面前,见他在刷自己的微博,在他身边坐下道:“陶正恺是聪明人,这种事他不会随便乱说,就算报复也是以后的事,你这段时间出入要小心些,虽然你身手好,但很多阴损手段不是身手好就能躲得过得。我会尽快找他谈谈,把这件事彻底解决掉。 “至于那两个服务员,你不用担心,自然会有人教他们规矩……酒店的工作人员出了这种纰漏,若没闹出什么事来也就算了,既然闹出来了,他们老板就得给你个交代,或者道歉或者赔偿,你收着就是了。 “不过他们虽然不会说出去,但难保在场的其他人不会,发这个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只要那三个不出来证实,其他人的话,用这个就能蒙混过关。” 林西微楞,道:“所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我还以为后果会比较严重,比如滚出娱乐圈什么的。” 萧睿笑道:“他陶正恺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再说了,要会这样的话,我拉你做什么,直接跟着上去踹两脚了。起来把牛奶喝了。” 林西老实坐起来喝了牛奶,撑着头道:“我一直知道娱乐圈很黑,却不知道竟然黑到了这种地步。” 萧睿道:“黑不黑的,那要看对谁,只是你恰好遭遇到最粗糙下流的手段罢了。你和hc解约,孤身一个人,一没有公司给你撑腰,二没有足够的人脉和人气,偏偏长得好看又潜力无穷……他们自然就对你肆无忌惮。我还以为我和王导带你逛一圈,能让他们有所顾忌呢!” 摇头笑笑没继续说下去。 林西微楞:“潜力无穷?”他倒不是怀疑自己的能力,只是陶正恺对他动手,和潜力有什么关系? 萧睿道:“你以为他对付你只是因为色心大起就错了,他就算再色令智昏也不至于在这种情形下动手。 陶正恺手下也有一个经纪人公司,里面的艺人还不少,其中有一小部分就是先被他下药拍了视频,才不得不签约成了他的摇钱树的。你资质这么好,偏偏又没有半点根基,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要知道看好你的人很多,只要有稍大些的公司稍稍对你露出这方面的意向,陶正恺就不敢再打你的主意,所以他才会迫不及待的在宴会上下手。” 林西皱眉,顿觉刚才下手实在太轻:“这种事就没人管吗?” 萧睿摇头道:“做这种事的人不是只有他一个,而且他们的手段也并非一味强迫……譬如今天,陶正恺应该许给你好处了吧?” 林西点头。 萧睿道:“他许的好处,并不是说说而已,比起威逼,他们更惯用的手段是利诱,视频不过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推一把罢了,甚至除了签约,他们不会用这东西威胁你做任何事,而有的甚至只要签约,就会将视频彻底删除。 “新进公司时,他们会将你捧得高高的,钱、车、房、拍电视、出唱片,什么都好说,等后面慢慢冷落你,很多人为了重回当初的风光,会一点点降低自己的底线,从陪酒到上床、拍三级片……事实上他们挑选目标的时候,就已经看准了她们的性情,太烈性的和有后台的,他们都不会去碰。 “要是万一看错了人,对方坚决不妥协的话,他们也不会死撑到底,甚至会主动陪一笔钱并将删除视频来解决后患,你知道的,这种事几乎不会有人报警。 “所以到最后留下的,几乎都是心甘情愿为他们所用的,这种事谁能管的了?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尽量护着自己的人罢了。” 林西道:“萧哥的意思,是我不够烈性咯?” 萧睿笑道:“一出手就打断他们三条胳膊,你不烈还有谁烈?都怪你这块馅饼太香太诱人,他们才会冒着磕牙的风险冲上来。” 又道:“你放心,这次有我出面,以后就不会再有这种事了。至于陶正恺,等过了这段时间,事情冷下来再收拾他!” 林西不置可否,看着萧睿道:“萧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每一个和你合作拍戏的人,你都会这么护着他?” “你当我是谁呢?”萧睿揉揉他的脑袋:“观世音菩萨?” 林西刚将他的手推开,便听萧睿叫了声:“林西。” 难得影帝大人不在他的名字里加个“小”字,林西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抱歉,我骗了你,”萧睿低声道:“在山里的那十天,一开始我的确是在演戏的。” 王平给了他一个清单,让他引导林西去做些什么,好拍下林西最自然的反应。他一开始是在尽职尽责的完成任务,但到了后面…… 在远离城嚣的地方,扔下一切烦恼,不带半点心机的和这样一个人相处十天……看了《纵横》的人,只是短短几个镜头,都会觉得秦正喜欢上阿离是天经地义的事,秦正如此,他萧睿又何德何能,可以放得下这个人? 最后一天,当他将这少年从雪地上背起来的时候,不需要任何演技,他眼中便是得到了全世界一般的满足。 不由又怨恨起顾擎苍来,若不是他,这少年如何会变得如同惊弓之鸟一样,令他不得不小心翼翼的藏起自己的心事。 林西点头,那十天的生活,的确是难得的快活,他又何尝不是因为那十天的相处,才将这位影帝大人当成了真正的朋友? 林西很自然的接受了萧睿的解释,又将小熊捞过来抱在怀里,道:“萧哥,为什么你的汽车上会有这么大一只熊宝宝?” 萧睿笑道:“前两天看见,觉得和某个人很配所以就买了。” 林西点头:“哦!” 萧睿看了他一眼,道:“就不问问‘某个人’指的是谁?” 林西指指自己的鼻子,道:“萧哥,难道在你眼里我很傻吗?通常用‘某个人’做指代的时候,指的都是说话对象……不过我不觉得我和它很配啊,萧哥你眼光有问题。” “我看是你没……”萧睿话说到一半,忽然电话铃响,接通听了几句之后,萧睿微微皱眉,挂断电话打开手机看了几眼,道:“小西,我有点事先走了,你好好休息。还有,外面的事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的。” 林西眨眨眼,道:“萧哥说的,是我一言不合,将酒店的服务员打断胳膊的网络传闻呢?还是陶老板宣称要告我的事?” 萧睿神色一僵:“你知道了?” 林西嗯了一声,点头道:“我刚刚看到了啊!”这句当然是假话,这些消息传出来不过是几分钟前的事儿,那时他还在和萧睿聊天呢。不过有晋江123这耳报神在,网络上的事他想不知道也难。 萧睿苦笑,这孩子早就看到了这些东西,竟然还若无其事的和他闲聊这么久……倒让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萧哥是准备和网站沟通删帖,还是找陶正恺他们谈谈?” 萧睿道:“都有,另外找认识的明星,一起在微博澄清下,再筹备一个记者招待会。” 林西摇头道:“谢谢萧哥,不过不用麻烦。萧哥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我都习惯自己闯的祸,自己收拾。这点事还用不着萧哥你出马。” 萧睿想起林西的孤儿身份,心中微疼,温声道:“我明白,但是现在不是你逞强的时候,那几个人渣值不得你赔上前程。” 林西笑着摇头道:“我哪有那么傻。” 想了想又道:“萧哥能不能帮我安排三天以后举行记者招待会?” 萧睿皱眉道:“三天以后,会不会太晚了?” 林西摇头,道:“就要三天,这三天里不管发什么事儿,萧哥你都不要管。” 网民的耐心有限,三天时间,正好是这件事影响力最大的时候,过了三天就没这么多人关注了。 说不得,他也要来炒作一回了。 —— 时隔数日,林西两个字再度登上了热搜,但这次却没有一个字的好话。 “一朝得志便猖狂,当红明星无故殴打酒店服务人员,导致三人残疾。” “明星打人致残,受害者哭诉:公道何在,难道明星就高人一等吗?” “这种明星你敢追吗?” “社会调查:做明星,真的只要一张脸就够了吗?” “喊话林西,滚出娱乐圈!” “……” 各种标题不一但内容大同小异的帖子充斥在各大网站,底下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骂林西,如“林西,滚出娱乐圈!”“林西,你太让我们失望了!”之类的,就算是非常温和的了,其余什么恶心的话都有,偶尔有一两个表示怀疑消息真实性的评论,几乎一出现被怼的不敢冒头。 网页的视频上,胳膊上绑着石膏、脸上挂着淤伤的服务生一脸黯然的面对镜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许他心情不太好吧?我不该那种时候去问他要签名的,但是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阿离这个角色,也特别喜欢这个演员,但我没想到,他竟然会…… 就像一场噩梦一样,我受了伤,工作也没了,医生说我的胳膊可能这辈子都恢复不了,再也不能干体力活……我文化水平低,除了体力活,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爸爸妈妈只有我一个儿子,他们还要靠我来养,我真的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记者问道:“没有想过要报警吗?” 服务生苦笑道:“他是明星,我们算什么,就算报了警又有什么用?而且,我们在酒店找客人要签名,并且和客人发生冲突,本来就已经违背了酒店的规定,如果报警的话,酒店会罚我们的钱,而且当时那个角落里只有我们几个人,根本没有证据……如果万一官司打不赢,我们连律师费都交不起。” “那么事发之后,他有没有来看过你们,或者寄来慰问品,交医药费之类的?” 服务生摇头,道:“医药费是我父亲来交的,我们家条件本来就不好,又发生了这种事,我父亲他都……” 捂住眼睛哽咽的说不下去。 “请你不要太伤心了,我们带了些慰问金来,钱不多,希望多多少少能帮你一点。另外,我们能见见你父亲吗?” 影星和服务员之间,除了铁粉之外,大多数人都会天然站在服务员这边,更何况他说的这么可怜,所以林西挨骂真的一点都不稀奇。 网上类似的帖子很多,林西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感叹道:“人人都是影帝啊!” 他现在真是超级明星的待遇,祖宗十八代都差点被人翻了出来,小时候的邻居大妈说他“小时候就有暴力倾向,还抢过她儿子的棒棒糖”,同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说他“很霸道,所有好东西都要先给他,不然他就会打人,我们都很怕他”,高中同学说他“看到谁抽屉里有吃的就拿,还偷过同学的钱”,娱乐公司的同期生说他“脾气有点怪,不怎么理人,和我们大家都不熟”……反正他现在真是从头到脚都黑透了。 要不是这几天接了许多通以前朋友的电话,林西差点以为他自己真的那么人憎狗厌呢! “小西啊,娱乐圈那么乱,你就别在那儿呆了啊,你回来,我想办法给你找个工作,就算钱少点,至少太太平平的……”这是孤儿院的阿姨们。 “小西,人长大了,难免会遭遇些风风雨雨,不管什么事都会过去的,别太放在心上。要是实在顶不住了就回来,我们一起帮你,千万不要一个人死撑……”这是学校的老师。 “小西,我公司里还缺个会计,你不是学这个的吗?过来帮我吧!哥穷啊,开不起高工资,实在是请不到人了,求你了……就帮哥这一回,啊?”这是他以前的发小。 “妈的王八蛋,老子跟那些人说了这些混蛋都是胡说八道的,他们答应的好好的一定会播、一定会播,结果一点影子都没有!老子自己录了视频发上去,转头就被人删了!小西你到底得罪了谁啊?告诉老子,老子去替你削死他!”这是他大学的同学。 不仅是以前这些亲人朋友,还有hc的前同事、一起吃盒饭的龙套们和《纵横》剧组的人也大多打了电话来安慰,甚至还有人毫不避嫌的在微博中公开声明相信他、支持他。 林西翻了一圈,发现娱乐圈里有些名气的,几乎没有一个落井下石,反而不少人隐晦的站在了他这一边。想来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圈子里大多数人都是心知肚明的,虽然没有站出来帮他,但也没有想过要踩他一脚。 听说因为他,《纵横》这几天的票房都下降了,也没有一个人说他一句。 林西撑着下巴想:其实娱乐圈里,还是好人多的。 萧睿的微博也热闹之极,这两天他又陆续更新了微博,发了诸如“林小西,我一直都在这里”之类的话,以至于战火蔓延到了他的身上。一些坚持“男神说什么都是对的”的铁粉们,和外面的“正义人士”斗的天翻地覆。 林西点点戳戳,手机页面没变,耳边却忽然传来晋江123的声音:“主人,那个姓陶的又来电话,接不接?” 林西依旧翻着手机,道:“谁有空和他啰嗦呢?” 又道:“倒是没想到,乔曼儿竟然这么有钱,把事情炒成这样要花费不少吧?” 他倒是有点感激这个乔曼儿了:正好他不想接受顾擎苍给他找的角色的时候,乔曼儿就及时把角色抢走了;正好他想和hc解约了,乔曼儿就帮他解约,另外还给他挣了一笔违约金,帮他解决了住房问题;正好他人气不高,乔曼儿就帮他花钱大炒特炒……她就不该叫乔曼儿,应该叫雷曼儿才对!或者,叫及时雨宋曼儿? 林西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晋江123道:“乔曼儿哪有这么多钱,是hc做的,确切的说是顾明辉干的,顾擎苍被他支到了国外,现在说不定连消息都不知道呢!” “顾明辉?” 晋江123道:“乔曼儿这次是豁出去了,和顾明辉签订了只要他将你赶出娱乐圈,她就放弃小寒的抚养权的合同。她这是把你恨到骨头你了。” 林西道:“她讨厌我,我倒是很喜欢她呢!”这世道,肯这样助人为乐的人可不多了。 晋江123道:“不过顾擎苍也就是欺负她不懂法,这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根本没有任何效用。啊,我要不要提醒提醒她,让这热闹更持久一点?” 林西道:“笨!这合同合不合法又有什么关系?朝法庭上一递,能用儿子做这种交易,乔曼儿妥妥的失去抚养权。最重要的是等以后小寒长大一点,找个机会让他‘偷看’到这份东西,在他心里埋上一根刺,乔曼儿以后就休想利用母亲的身份来影响他了——这才是顾明辉真正的目的。” 又道:“我说这次的手段怎么这么弱呢,原来是顾明辉放水啊。” 对于他这样的新人,真正要打击他,就该无声无息的断了他上进的路——只要他一年没有片子拍,观众谁还记得他是谁? 顾明辉这样敲锣打鼓的乱整一通,也就是看着声势浩大罢了,否则以他的影响力,早该有明星和导演站出来“声讨”林西了。 想起躺在医院里的服务生,林西又微微皱眉:其实这一招已经够狠,所以也许不是顾明辉放水,而是觉得没有必要动用他娱乐圈的人脉?毕竟这些人情是要还的。 多想无益,林西从沙发上爬起来去换衣服,萧睿一会要来接他去记者招待会。 …… 拜萧大影帝所赐,招待会上来的记者不少,而且还同步网络直播,观看人数比最顶尖的明星直播卸妆还要夸张。 两个人刚坐下,先被提问的却是萧睿:“请问萧先生,今天你为什么会陪林先生过来?请问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你今天过来是林先生的请求吗?” 萧睿抬手示意安静,道:“小西现在没有公司,也没有经纪人,作为朋友我当然要陪他过来。” “那么请问你对林西无故伤人的事情怎么看?” 萧睿道:“我想我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小西性情温和,绝不会随便动手打人,如果那些人真的是他伤的,也一定事出有因。” “也就是说,其实你也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对吗?” 萧睿道:“是的,不过……” 他话没说完,问话的记者就坐下了:“谢谢你萧先生,我的话问完了。” 又有一人起来道:“萧先生……” 林西打断道:“萧哥今天只是陪我过来,那天的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你们有什么问题的话,直接问我好了。” 问话的记者看了萧睿一眼,见他似乎没有开口的打算,这才转向林西,道:“那么请问林先生,那天在酒店的三个人,是你打伤的吗?” 林西苦笑道:“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但是应该是吧?我当时喝醉了,很多事都不记得了,但萧哥说当时只有我在场,那就应该是我打伤的吧?” “请问你为什么会打人呢?你们之间有什么冲突吗?” 林西揉揉额头,摇头道:“这我真的不知道,我记得本来和陶总一起讨论剧本的,还一起喝了杯香槟……后面的事就真的一点印象都没了。” “也就是说,你打人是喝醉酒以后的事了?那你以前是不是就有喝醉酒打人的情况发生呢?你知不知道自己喝醉酒以后会有暴力倾向?” 林西有些茫然道:“我不知道啊……我以前从来没喝醉过,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毛病……嗯,我没喝过香槟这么烈的酒,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一杯就会醉。” 记者招待会举行到这里,直播间早已是骂声一片:要不要脸啊?把人打成残疾,居然一句喝醉了、不记得了就算完了? “那么事后呢?听说事后你也没有去看望过受害者,你总不会又喝醉了吧?” 林西道:“嗯,我准备等记者会结束以后就去看他们,该我承担的责任我不会逃避,不管是赔钱还是其他的什么……其实我也很想问问他们,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先生你是在回避我的问题,我问的是,你为什么当时没有去探望他们?要知道现在离他们受伤,已经过去了三天了。” 林西道:“因为我喝醉了啊!” 记者还想再说,萧睿开口道:“小西醉到第二天才醒,那个时候事情已经闹大了,他不敢出门所以委托我去探望过这几个人。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在采访的时候没有提起。虽然我去的比较隐秘,但当时的护士医生应该会有印象,你们如果不信,可以去问问。” 因为林西一句“喝醉酒”“不记得”,以至于很多问题都没办法继续,停了下才又有人站起来道:“那么林先生,对于现在网络上流传的多关于你的访问,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请问这些人说的事,都是真实的吗?” 林西道:“网上忽然冒出这么多东西,我没办法一一解释。我只说两件事,第一,我三岁的时候就进了孤儿院,三岁以前的事,我记得不是很清楚。那个时候爸爸妈妈不在了,奶奶又总是生病,所以三岁以前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饿,好像从来没吃饱过一样……如果那个时候有人在我面前吃东西的话,我想我真的会去抢。我想那位不认识的大妈说的,也许是真的。” 现场沉默下来,林西又道:“还有那位说我‘很霸道,她很怕我’的小姐,我想了很久都没想起来她是谁,打电话问过以前的朋友才有了点印象。我想说的是,她比我大五岁,而且她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孤儿院。我实在想不起来,是我三岁的时候欺负了八岁的她,还是我十一岁的时候,欺负了十六岁的她……” “噗!”不知道是谁率先笑了出声,紧接着好些人都笑了。 林西眨眨眼,道:“其实我很好奇,你们做记者的,遇到类似的事情,真的会追根究底,将他‘两岁有没有尿过裤子’这种事情都曝光吗?就算是为了探究‘我为什么会变坏’这个课题,为什么网上流传的视频中,采访的大多数都是我不认识的人?就算找不到我的朋友、同桌、同学、同宿舍的人,那我的老师、孤儿院的阿姨们应该很好找吧?为什么不去采访他们?” 自然不会有人回答他的问题,事实上记者也有些奇怪:像这种三岁有没有抢过棒棒糖的事,就算最无聊的八卦小报也不会去问吧?这种视频掺杂在里面,简直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有人故意黑他一样。 现场安静了一会之后,又有人陆续提出问题,却是关于纵横的拍摄、对阿离这个角色的看法,以及他以后的计划等等,显然都是萧睿事先安排好的人。 记者会平平淡淡的进行到尾声,主持人正要宣布结束,又有一个人站了起来,大声道:“我这里有确切消息,林先生你进入hc之后,就被hc的高层包养,而且几个月前还因为被金主抛弃,割脉自杀。请问你对这个有什么解释?” 他将手里的照片一一展开,上面是林西和脸上打着马赛克的男人一起出入高级餐厅、手牵手走在路上或一起上下车的照片,另外还有沾着血的床单被褥的照片。 林西脸色微白,萧睿神色一冷,道:“这件……” 林西猛地站起来,冷冷看着那个记者,道:“我不知道你这些所谓的证据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要证明一个人有做过什么很容易,随便做几张照片就好。可是要怎么证明一个人没做什么事?” 他顿了顿又道:“我的经历各位应该很清楚。我进hc公司八个月,其中有五个月在培训班学习,一个月在拍《纵横》,剩下两个月在电影城跑龙套,装尸体或路人的那种。除此之外,我没有拍过任何电影、电视、广告、mv之类的东西,《纵横》还是我自己误打误撞跑错了片场被王导看中的……我现在的全副身家,就是用hc的违约金交了两年的房租,另外还有王导没有打到我卡上的,答应给我增加的片酬。 我没办法证明我没被人包养,我想这种事,摊在谁头上都没有办法证明。那我只能说,如果我真有这么一位金主在的话,被这样没用又小气的金主抛弃,应该只有高兴的份,为什么要自杀?” 林西话一说完,萧睿就沉着脸起身道:“各位,今天的记者招待会就到这里,各位请回吧!” 带着林西匆匆离开。 …… 停车场上,萧睿拦住助理,自己坐进驾驶座,道:“你去查一下,后面那个记者是怎么回事,他是怎么混进来的。”明明他邀请的都是在业界颇有声誉的记者,比起其他人,他们都具备一定操守,说话偶尔犀利但绝不尖刻,也很少会节外生枝……最后那个记者绝对不是他名单上的人,而是特意混进来抹黑林西的。 助理应了一声关上车门,萧睿歉然道:“是我没安排好,居然让别有居心的人混了进来。小西你别想太多,你越难受,他们就越高兴。” 林西嗯了一声。 萧睿知道这种事劝的越多反而想的越多,只能转移注意力道:“现在去医院?要不要先去买点水果、营养品做个样子?” 林西道:“医院去不去都无所谓了。” 萧睿回头看了他一眼,去医院是林西自己说的话,出尔反尔可不像他的作风。 林西道:“其实我有一个朋友,是超级黑客。” 萧睿道:“那怎么没见他把那些黑你的网站给黑了?” 林西道:“因为他不仅擅长黑网站,更擅长做视频。比如那个我抢人家棒棒糖的视频。” 萧睿摇头失笑。 林西从后座爬到副驾驶,用手机打开网页,搜了“林西”两个字给萧睿看,只见上面依旧是一片咒骂声,而且因为林西欠缺诚意的招待会,从头到尾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将人们不满的情绪彻底点爆,骂的话比先前还要难听,连萧睿都被连累。 萧睿皱眉,林西对他一笑,道:“看我变魔术!” 手指一点刷新。 果然如同魔术一样,搜索出来的标题竟整个都换了一遍:“林西打人事件的完整视频,想知道真相的进来看看。” “这样嚣张的新人真是少见,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神秘人爆料,连林西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 萧睿看得有些愣神,一瞬间将所有主页都换了,这超级黑客得超级到什么地步?不信邪的掏出自己的手机,这次都不必搜索了,这些东西直接出现在主页上。 萧睿随便点开一个网址,打开视频,画面上出现的是酒店大厅的会场,里面俊男美女无数,所有人都穿的光鲜亮丽,四处走动交谈,正是那天庆功会的现场。 林西凑过来和他一起看,道:“这是从酒店监控截取的片段。” 萧睿点头,然后看见视频中出现一个红圈,将一个走动的人影圈在其中,林西道:“陶正恺。” 从视频中清晰的可以看见陶正恺在侍者手里取了酒,走出了监控范围,然后视频角度就变了,仿佛偷拍,看不见脸,但清晰度却高了很多,可以从衣服和下巴清楚分辨出来谁是谁。视频中,陶正恺走到一个角落,将酒杯放下,左右张望了一下之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将白色的药粉倒进其中一个酒杯。 林西道:“这一段是合成的。” 陶正恺将下了药的酒杯端起来晃了晃,正准备把另一杯一起端起来,忽然发现有人靠近,连忙把酒杯放下,迎上去和人说了几句话,这时镜头放大到两杯酒上,一只手悄无声息的将它们换了个位置,林西解释道:“这是从一个扑街的电影中剪切下来合成的。”有了这一段,事情就变成了拍摄视频的人看不过眼,偷偷换了酒了。 画面中,陶正恺说完话,回来端了酒杯,朝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剧本的林西走去,视频的角度跟着移动,最后到了一个地方不动了,显然是拍摄者在这里坐了下来。 林西道:“后面差不多是真的了……我自己的手机拍的。”的确算是他的手机拍的,但他也不知道晋江123到底是怎么拍出那个视角的。 画面中陶正恺在他身边坐下,和他说话,接下来陶正恺看剧本、喝酒、脱外套、招手叫人还有两个侍者出现等一一在画面中清晰呈现,两个侍者逼近林西,一个笑着说话,一个出其不意的掏出毛巾捂向林西口鼻。 然后是林西的反击以及萧睿的出现。 视频完结以后,制作者又额外加了一段,画面被分成两半,一边是侍者狞笑着掏出毛巾捂向林西口鼻的慢镜头,一边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脸无辜的说着话:“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许是他心情不太好吧?我不该那种时候去问他要签名的,但是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阿离这个角色,也特别喜欢这个演员……” 简直讽刺无比。 视频下面是一片沉默,好一阵才刷出了第一条评论:“林西,对不起。” 很快,无数条评论争先恐后冒了出来,说的却都是同一句话。 “林西,对不起。” 第128章 世界六 花瓶10 萧睿和林西在医院一下车,就被长枪短炮包围。 “请问你们看过网上发布的视频了吗?你们现在来医院的目的是什么?” “请问你们对于视频上的内容有什么看法?视频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吗?” “请问你们和拍摄视频的人认识吗?” “……” 一连串的问题被争先恐后的提出来,萧睿有点后悔没带助理,只能亲自上阵将林西挡在身后,道:“抱歉,我们现在不接受采访,不会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麻烦让让,这里是医院,请不要打扰医院的正常秩序,谢谢。” 说完拉着林西大步向住院部走去,周围的记者见他们果然一言不发,只好也安静下来,跟在他们身后。 “林西!”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传来。 林西转头,只见一个抱着布娃娃,两眼通红的少女正快步跑过来,气喘吁吁的在他面前站定:“林西!” 这两眼红彤彤的样子特别眼熟,林西恍然,展颜一笑道:“啊,我认识你,你送过我一束花!那是第一次有人送我花,都还没谢谢你呢!” 林西话还没说完,少女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林西还是第一次将女孩子弄哭,顿时有些手忙脚乱:“你别哭啊,是我说错了什么吗?你怎么了?你在医院里,是家里有人生病了吗?” 少女摇头,反手抹掉眼泪,哽咽道:“林西,对不起!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怀疑你了!请你原谅我……就算、就算不原谅,也没关系……反正我会一直一直支持你、喜欢你!” 说完将娃娃塞进林西怀里,转身跑远。 林西抱着娃娃,愣了好一阵才转向萧睿,道:“我是不是应该留下她的地址,然后再寄回去?” 萧睿揉揉他的头,摇头道:“收下吧!” 林西点头,然而又走了没几步,就又过来两名少女,对他弯腰鞠了一躬,道:“林西,对不起!我们错了!” 依旧一人塞给他一个娃娃,转身跑了。 然后是第三批,第四批……里面有男有女,有老又少,都是说完话放下东西转身就走,完全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从停车场到住院部,短短的一段距离,林西、萧睿,以及跟在他们身后的记者手里都抱满了,不得已和医院的医生商量了下,暂时借了个角落堆娃娃,这才进了电梯。 林西颇为郁闷:“为什么大家送的都是娃娃啊!”送朵玫瑰花、送颗巧克力什么的多浪漫,送娃娃感觉好像把他当小孩子一样。 想起视频中最后那一幕,萧睿干咳一声道:“难道不是因为你喜欢?” 林西想了想,点头道:“嗯,好吧,我是喜欢娃娃。” 因为是同一批送进来的,又都是外伤骨科,所以陶正恺和两名服务生被安排在同一间病房,林西他们刚走到病房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愤怒的大叫,声音还颇为耳熟:“啊!妈的你会不会扎针!你这是扎针呢还是扎人?” 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冷笑道:“我是给人打针又不是给畜生打针,不扎人我扎什么?大男人怕疼怕成这样也是没谁了,隔壁病房三岁的小朋友叫的也没你这么夸张!” “我看你根本就是故意的!” 护士小姑娘不冷不热道:“不好意思,我是实习生,就这么个水平!” 男人怒道:“水平再差你扎了十几次也该扎进去了,我要投诉你!去叫你们护士长来!” 小姑娘冷冷说了句:“等着!” 果然不扎了,收拾了东西转身,一出门便看见站在门口不远处的林西等人,顿时脸色唰的就红了,愣在当场,直到林西和萧睿对她点头招呼,将要越过她时才反应过来:“等,等一下!” 林西他们转身看着她,护士小姑娘吭吭哧哧道:“其实……那个……我的技术没那么差,真的……真的真的!” 林西噗嗤一声失笑,护士女孩这次连脖子耳朵都一起红了,逃也似的离开。 进了病房,里面气氛很僵硬,三个打着石膏躺在床上的人都是一脸阴沉,两个照顾病人的家属更是愁云惨淡,正弯着腰打包行李的老人听见有人进门,一抬头认出了林西等人,冷哼一声,重又低下头闷不吭声的装东西,只是动作重了很多。 记者们进门就拍,陶正恺迅速用手挡住脸,刚刚在视频中又大出了一把风头的服务员钱进却是豁出去了,冷哼道:“怎么,来演猫哭耗子?告诉你,没必要!视频上放得清清楚楚,虽然是我们先动的手,但你打断了我们的胳膊也是事实。给我听着,不想坐牢就先去给我把医药费给了,然后营养费、误工费,还有今后的生活费我们另算! “我告诉你,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打官司我反正是不怕的,你呢,林大明星?我告诉你,要是不想警察天天上门,就给我爽快点!怎么,瞪着我干什么?你打人还有理了?有本事你再把我这条胳膊也打断啊?正好你养我一辈子!” 又指着正对着一大堆慰问品拍照的记者,怒道:“还有你们,赶紧给我出去,信不信我现在就报警?” 话音刚刚落地,门外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得意洋洋道:“谁要报警啊?警察来了!”正是刚刚出去的护士小姑娘。 紧跟在她身后果然进来一个大盖帽,亮了证件后正色道:“陶正恺、钱进、张和平,你们三个因涉嫌绑架未遂被正式拘捕,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病房里安静了一瞬,钱进脸上的得意一点点褪去,变成惊愕:绑、绑架未遂? 林西看着他道:“其实我刚才一直就想告诉你,来的路上我就已经报警了,真不必再麻烦你一次。” 几人心里慌成一片,先前的阴冷笃定一扫而空,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报警?怎么会报警?这种见不得人的事,这些明星不是应该捂着息事宁人吗?难道差点被人抓去做那种事,他自己就不丢人? 外面的警察鱼贯而入,三个人有些呆愣的被警察们押着出门,临到门口时,钱进才反应过来,剧烈挣扎起来,高声道:“凭什么抓我们?你们警察趋炎附势,做有钱人的走狗!林西行凶伤人你不抓,我们什么都没做,凭什么抓我们?你干什么?别碰我!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啊!” 他叫的大声,却没有人理他,门口被吸引来的护士医生和病人家属等见到是他,或者冷眼看着,或者转身离开做自己的事,没有一个人帮他开口说一个字。 等钱进安静下来,最先进来的王警官才有些怜悯的看了他一眼,道:“你在视频上说你文化水平不高,看来还真的是。你不是什么都没做,只是什么都没做到而已。你们三个成年男人身强力壮、携带凶器,主动攻击林先生,林先生是属于正当防卫。要我说,还防卫的不够,林先生,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让他们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再住手,否则还是可能会发生危险。” 林西笑嘻嘻应了。 王警官又道:“还有,林先生伤人的事因影响重大,我们还特地过来问过你们,是你们自己坚持不肯报案,也不肯做伤情鉴定……现在又说我们不管?” 钱进不吭气了,陶正恺急声道:“等一下警官!网上的视频是假的!你们不能用这个作为证据抓我们,我们真的什么都没做!你相信我警官!我们是冤枉的!” “哈,真是可笑,”护士小姑娘嗤笑一声,道:“我刚刚还听到那个姓钱的说,视频是真的,要用它做证据告小西呢,怎么这会儿又变成假的了?刚刚警察先生在外面也听得一清二楚呢!” 陶正恺神色一僵,王警官道:“视频是真是假,我们技术科会自己判断的。” 陶正恺不再说话,怨毒的看了林西一眼,被警察推着出了门。 王警官对林西点点头,道:“林先生,我们先走了,麻烦你下午的时候过去做一下口供。” 林西点头应了。 陶正恺他们被押走,林西等人自然也不会再留,跟在他们身后正要出门,忽然一个人影飞快的抢在他们之前从门内冲出来,噗通一声跪在林西面前,砰砰砰磕起响头来,正是刚才闷不吭气整理行李的老人。 他跪在门口,将路堵得死死的,让林西他们想躲都没办法,记者们兴奋的打开摄像头开始录像。 “林先生,您是大明星,您是好人,求您可怜可怜我们,放过我们吧,放过我的儿子吧!”老人跪在镜头面前老泪纵横,哭的死去活来,声音抑扬顿挫、如唱丧歌:“我们家就他一个儿子,他妈身体不好,我又没有收入,全家就只指望他一个人啊!如果他没了,你让我们一家人怎么活啊!林先生,您已经打断他一条胳膊了啊,有天大的气也该消了啊!求求您放过我们家一条生路吧! “我给您磕头了!给您磕头了,您要是还不解气,您把我这条胳膊也拿去,把我这条命也拿去啊!求求您,放过我儿子吧?呜呜…… “我儿子他命苦啊,家里穷上不起大学,小小年纪就要挣钱养家,他不容易啊……都是我们这两个老骨头拖累了他啊!我怎么没早点去死啊!我不该活这么久啊!老天爷啊,你要收就收了我吧,你放过我儿子啊!林先生,您发发慈悲吧,我给你磕头了……” 从老人下跪开始,林西就将萧睿推开,自己却不退不让一直面无表情的站在老人面前,等他的哭声告一段落以后,他才转头看向镜头,开口道:“我不想下跪,怎么办?” 所有人微微一愣时,林西对着镜头道:“以下这段话,我想对所有看到视频的人说。 “看到刚才的镜头,你们想到的是什么?是不是觉得我林西又在横行霸道,把人家的儿子打断了胳膊不说,连孤苦老人都不放过?是不是觉得我林西无恶不作、罪该万死?是不是觉得我身为公众人员竟然品行如此恶劣,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竟然要一个老人给我下跪?” “所以,我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诚惶诚恐的跪下来,做出一副比他还可怜、还委屈的模样来以表清白,并且不管他要什么,我都要立刻答应,表示自己是有同情心的善良的人……”林西顿了顿,一双黑黢黢的眼睛里闪烁起怒火,猛地伸手指向依旧跪在地上的老人,声音越说越大:“可我凭什么给他下跪!我凭什么要跪这种人!就算你们再一次喊:‘林西滚出娱乐圈’,我还是要说……我不跪!我不跪!” 林西几乎是吼出这三个字,而后却又安静了下来,镜头依旧对准着他,地上跪着的老人显然对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有点反应不及,也楞楞的看着他。 林西安静了片刻之后,又再次开口,语气略略平缓:“可是,我可以不跪,因为我代表的只是我林西一个人,我可以选择是要前程,还是要尊严。可是有的人,却不得不跪,因为他们代表的是一个个群体的形象。” “医院里,医生跪医闹;马路上,交警跪违规驾驶人员;集市上,城管跪违法摆摊的小贩……难道他们真的有错吗?也许有,也许没有,可是当对面的人看似可怜的跪下来的时候,他们也不得不跪下来,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他们会连累整个群体被你们羞辱唾骂,会让他们整个行业都被人误解。”林西顿了顿,问道:“我想问某些活跃在网上的所谓正义人士们,难道你们真的没有发现,你们的正义已经开始变得畸形了吗? “这个社会的确需要有人维护正义,弱势群体的确需要你们的帮助,可是你们帮助的方式,可不可以是真的在帮他们,或者帮他们扩大影响,或敦促地方,或联系救助,或调查真相……怎么样都好,但可不可以不要是看了一点有心人编撰的文字、或者别有用心断章取义的视频以后,发泄似的在网上疯狂辱骂? “你们真的站在正义的这边吗?错了,你们不过是站在能说会道者一边罢了。你们的污言秽语真的会让恶人得到惩罚吗?错了,你们不过是在把这个世界变得臭不可闻罢了!你们以为,你们真是是在维护正义吗?错了,你们只是在发泄自己暴虐的情绪罢了! “我知道这番话说出去,会得罪很多人,会招来更多的辱骂,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承受住一波了,你们尽管再来好了!说我‘活该全家死光’,说我‘是卖屁股的’,说我‘长这么骚一看就是贱货’……一样的话再来一遍好了!” 林西眼中隐隐泛起泪意,人却平静下来,一双大大的泛着湿气的眼睛看着镜头,声音中带了几分哽咽:“我今年十八岁,刚刚成年,我没有资格代表所有的孩子以及和我一样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那我就只代表我自己来请求你们,各位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我请求你们,留给我们一个干净文明的世界……好吗?” 深深弯腰,鞠了一躬。 久久的沉默之后,萧睿上前摸摸他的头,没有说话。 林西低头看着依旧跪在他面前的老人,冷冷道:“现在我要出去,如果你敢拦我,我就告你!” 他说完便迈前一步,老人猛地伸手抱住他的腿,大哭道:“反正我儿子没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你打死我吧,你把我关进去吧!我反正没几年好活了……” 林西不理他,看向得知情况后去而复返、已经安静看了一会热闹的王警官,道:“王警官,我要报案。” 老人一听他竟真的报案,整个人顿时一僵,再也哭不下去了。 林西道:“钱进先前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并以此接受民间捐款,金额巨大。据我所知,接受捐款的账户就是这位老人的,而且那些亲自来探视的爱心人生的捐款,也是他收的。” 老人猛地推开他,激动道:“胡说、你胡说!我没收钱!我没收钱!那些钱都是我自己的,我自己从老家带来给儿子治病的,我没收钱!” 一个记者笑道:“老人家,你的钱到底是自己带来的,还是别人捐的,很容易就能查出来的。” 老人闻言,猛地冲进病房,一把抱住他刚刚打包的行李箱,脸上青筋直暴,吼道:“那也是别人自愿给的,他们给我就是我的!” 王警官亮出手铐,上前道:“钱先生,我们接到报案,你涉嫌诈骗且金额巨大,请你跟我回去调查。” 老人依旧紧紧抱着他的包:“这是我的钱,我的钱!你凭什么拿走!警察抢钱啦!警察抢钱了啊!来人啊,警察……” 几人有些哭笑不得,看向苦笑的王警官,萧睿拍拍他的肩膀,道:“警察同志,你们真是……辛苦了。” 王警官无奈的摇摇头,打开对讲机开始呼叫支援——他们这一行的,最怕的就是遇到这一类人,和他讲理他不听,强行带走的话,又担心他们身体真出了什么问题,那真是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 将麻烦甩给王警官,林西等人下楼,收获丰富的记者们回去赶稿,林西和萧睿先去角落里领林西的娃娃,等到了地方顿时目瞪口呆:二十分钟前,我种下一堆娃娃,二十分钟后,我收获了一山娃娃……偏偏上面的卡片上除了“林西对不起”之类的话外,完全没有落款或地址之类的东西,连是谁送的都知道。 萧睿道:“现在的粉丝不像以前那么疯狂,很少有追到偶像所在的地方送礼的情况……林小西,恭喜你收获一堆脑残粉,而且还都是很温柔的脑残粉。” 看着这堆娃娃,因为刚刚接触社会丑陋一面而有些郁愤的林西,心中又变得温暖柔软起来,看向萧睿,道:“我怎么忽然觉得自己很卑鄙呢?”利用别人的内疚圈粉什么的。 明明他可以一开始就公开视频,却偏偏等到事情发酵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才揭开真相。 萧睿叹道:“那么你就没有想过,如果你没有这个黑客朋友,如果你没有拍下视频呢?” 于是林西不再想了,问道:“这地方许大卡车进来不?”这么多娃娃,如果用后备箱装的话,不知道要装多少趟。 萧睿不答,拦住一个路过的护士,道:“小姐,请问如果我们想送这里看病的孩子每个人一个娃娃,会不会违反医院的规定?” …… 于是两个人一起蹲在地上,将上面的卡片拆下来装进纸盒,然后将娃娃一个一个送进病房。萧睿打电话叫了助理过来,又有交班的护士主动来帮忙,才算是完成了任务。 林西抱着最软最漂亮的小熊和萧睿并肩出门,道:“其实之前视频上那个女孩没有说谎,我小时候的确很霸道的。孤儿院的时候,因为我抓娃娃厉害,大家卖塑料瓶挣的钱常常会交给我去抓娃娃,然后每人一个……每次我都要拿最大最漂亮的一个!她虽然年纪比我大,可是我身边人多势众啊!” 萧睿摇头失笑,看着他怀里的小熊道:“你现在也很霸道啊!” “是啊,”林西道:“所以,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好人啊!” 说话间,林西的电话响起,林西如今和萧睿熟了,也没那么多讲究,当着他的面接通,里面传来陈佳的声音:“林小西,你姐姐我失业了!要不要勉强接收一下?” 林西大喜,道:“陈姐,你真愿意来帮我啊?”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经纪人了,陈佳虽然大大咧咧,但心肠好不坑人。 陈佳冷哼道:“谁愿意来帮你这个小鬼,没听说姐姐是失业了吗?” 林西嘻嘻笑道:“失业不用怕,我就算跑龙套也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陈佳骂道:“呸呸,你个小乌鸦嘴!上次的教训忘了呢?” 又道:“明天上午我带合同给你。” “嗯嗯。” 陈佳道:“还有,我虽然还没有正式上任,但是刚刚已经给你接了个活儿,明天一起给你带过去。” 林西道:“什么活儿?” 陈佳道:“是西瓜频道的访谈节目,‘那些人,那些事儿’。” 林西微楞:“这个节目档次很高啊,我有这个资格吗?” 陈佳道:“你没有,但你经历的事有啊!而且现在这个时代,资历都在其次了,最重要的是人气——毕竟再高档次的节目也要收视率啊,现在还有谁的关注率比你高?连网红都能上春晚呢,何况是你?” 又道:“你是艺人,在里面可能要表演个节目什么的,你准备一下,记得要高端大气上档次!至于怎么回答问题,回头我们一起研究。还有,这个节目萧大神上过,记得向他好好请教下!” 第129章 世界六 花瓶11 林西的视频再次在网络上火爆,同样的一段话,若换了任何人来说,一定会引起绝大多数人的反感,收获一些诸如“恶心”、“矫情”、“白莲花”、“想出名想疯了”之类的评语。 但是现在,说这话的人是一个刚刚满十八岁、按正常来说连高中都还没毕业的孩子,而他,才刚刚无辜遭受过网络上最恶毒的语言轰炸。 看到视频的人,有一大半人曾误解甚至辱骂过他。 他有资格、有立场,也有理由说这些话。 大多数人选择了默默点赞和转发。 然而无论什么样的东西出现在网上,总会有人骂的,有的人在网络上出现就是为了肆无忌惮的辱骂一切,所以“矫情”、“恶心”两个词依旧出现在了评论中,然而很快就有人回帖。 回帖的人将网上曾经辱骂过林西的话,挑选了几条贴上去,后面加了一句:如果,他是你的孩子、你的兄弟……你也会觉得他的恳求、他的控诉,只是矫情吗?请捡起你的良知。 于是安静了。 “妈的什么玩意儿,卖XX的贱人少在这里恶心人!” 林西的话无疑戳痛了很多人的心,所以羞辱性的语言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而且一旦有人开头,毫无疑问会有更多的辱骂如雨后春笋一般源源不断的冒出来。 楼下有人回复:“请捡起你的良知!” “良知你妈逼!” “拜托你说话文明一点!” “老子文不文明关你屁事,没事干滚回去舔你妈XXXX……” “……” 正当楼主威风八面舌战群雄,骂的四下无声时,忽然他的帖子下面出现了一张打着马赛克的小学生的照片,孩子的下半张脸是模糊的,但一双笑的如弯月般的眼睛却清澈无比,下面是歪歪扭扭的一句话:“爸爸,我在看着你。” 楼主的发言戛然而止。 一分钟后,他的评价删的一干二净。 不管他删帖的目的,是出于幡然醒悟,而是感受到了威胁,但终归是消停了。 萧睿第二天就出了国,他原本是腾出时间参加首映式的,结果林西出事又拖了几天,再不去那边要抓狂了。 《纵横》的票房在之前的三天回落后,又爆出了新的高潮,势头竟堪比刚刚放映的时候,这样猛烈的势头一直延续到了林西直播节目的时候才稍稍缓了下来。据说里面有很大一部分观众,是抱着补偿林西的心态去买的电影票,但林西其实很想吐槽:我是拿固定片酬的,你买再多票也没有一分钱进我的口袋啊! “那些人、那些事儿”新一期嘉宾是林西的消息很早就传了出去,拜他现在的热度所赐,喜欢不喜欢他的,都想听听他会说些什么,所以关注度很高,开播那天的收视率也非常可观。 节目虽然是直播,但整个过程怎么安排的,大致会问些什么问题都提前知会过的。而且这档节目并不是那种用哗众取宠的手段来吸引观众眼球的节目,它要更积极上进一些,主持人更擅长用温情来打动人,不会刻意刁难,也不会问一下隐私的问题。 其实,林西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草根少年,没有什么成就可言,唯一值得引起关注的大概就是他的孤儿身份和“打人”事件,另外他的跑龙套经历也算是比较励志。 节目开始,电视和网络同步直播。 女主持人端庄大方、态度温和且善解人意,充满了成熟女性的知性美。她给林西倒了一杯橙汁,两个人坐在沙发上朋友似的闲聊,引着他说说他的孤儿院的生活,说说他小时候的趣事。 孤儿院可以吃饱穿暖,几乎每一顿都有肉吃,阿姨们也特别和蔼,有时候还会有好心人送去好吃的糖果和玩具,他甚至吃到过巧克力…… 学校免了他的所有费用,老师还自己掏钱给他买课外作业本和草稿纸…… 班上举办活动需要交钱的时候,班主任会特意安排几位同学为班级跑腿做事,免掉要交的费用。名单里每次都会有他,其实他一直都知道,班主任做这样的安排,都是为了他一个。 从小学的时候开始,就会有同学悄悄把好吃的东西放进他的抽屉,每次他生日的时候,所有同学都会给他送生日礼物…… 有好心人支援他高中和大学的学费,可是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好心人是谁…… 林西的话里,将童年的一切都描述的都很美好,生活中仿佛只有阳光和快乐,然而听的人却莫名心酸,他笑的无忧无虑,女主持人却将眼泪抹了一次又一次。 “不管是在孤儿院还是学校,或者是拍戏跑龙套,在林西的眼里,生活似乎永远都充满了快乐。这让我不禁又想起了《纵横》中的阿离,哪怕失去自由、重病缠身,也依然在荒凉的冷宫里活的比任何人都要自在。我想说的是,一个人的心是光明的,那么他的世界,也是光明的。”在节目的后半段,女主持人对着镜头说下这么一段话,然后又转向林西,微笑道:“我听说小西你出演阿离这个角色,还有一段趣事,是吗?” 林西挠挠头道:“应该是糗事吧?我记得那天经纪人临时有事,让我在门口等人来接,然后我等了一会没等到,我就想我干脆自己找过去吧!结果问路问到了《纵横》,我进去就问‘在哪里试镜?’然后他们就让我去了化妆间……就这样了!” 主持人笑道:“我觉得这件事,我们还是听听另一位当事人是怎么说的。我想很多人一定和我一样好奇,为什么王导会千挑万选,找了一个新人来担任这么重要的角色呢?或者说,王导到底是怎么慧眼识英雄,把完全是一个新人的小西挑选出来的呢?” 身后的大屏幕亮起,王导那张胖脸出现在荧幕上,先对着观众招招手,然后才道:“阿离这个角色我真的挑了很久,一直没找到满意的,最后电影其他部分都已经拍完了,总不能就这么一直等下去吧?没办法我只好又找人来试镜,想着这一次矮子里面拔高个儿,怎么都得挑一个吧!于是我让他们都穿上古装,看谁最接近我心目中的形象。 “然后一眼就看见了那小子,没办法,他醒目啊!那么多人,每个人都显得那么风流潇洒、卓尔不群,就那小子趴在桌子上啃葡萄呢!也不怕把我们的衣服给弄脏了!不过也怪了,那小子啃葡萄的样子竟然挺好看的。再后来,他站起来去洗手,一举一动自然的就好像从小就生活在古代一样……我正有点兴奋呢,结果知道那小子干什么了吗?他掏出个手机,跑一边接电话去了!我当时那个气啊! “后来他回来,萧睿扮演的秦正找他下棋,我看着他那副占了上风得意洋洋的小样儿,心想,算了,就他吧!然后去翻他的资料,结果怎么找都没找到,等我再一抬头……嘿!人跑了!你说我找这么个角色,我容易吗? “要说林西啊,模样好那是公认的,至于演技,也是这个!”他比划了个手势,又道:“我反正很喜欢这孩子,干净。事实上,了解他的人很难不喜欢上他。小西,加油!期待下次的合作!” 视频关闭,女主持人见林西还看着屏幕发呆,笑道:“看小西的样子,是不是被王导的话引发了一些感触?” 林西比着刚才王导比过的手势,道:“我就是奇怪,王导说我的演技是这个,到底是说OK呢,还是说零分?” 女主持人失笑,又故作严肃道:“你认为呢?” 林西又比了一次,左看右看,道:“应该是OK吧?对吧?是吧?” 女主持人笑了一阵才道:“小西你看起来特别的不自信啊,不过也难怪了,听说跑龙套不算的话,阿离是你目前接到的第一个角色,也是唯一的一个角色,是这样的吗?” 林西摇头道:“其实在接《纵横》之前,我先接到了一个电视剧的角色,叫《来不及说爱你》,不过还没开拍《纵横》就通知我进组,等我拍完纵横回来,剧组告诉我角色换人了……我当时真的觉得特别特别遗憾。” 女主持人点头道:“嗯,看得出来你很舍不得的,那个角色很特别吗?” 林西道:“是啊!我本来要在里面演一个戏子的,风华绝代的那种哦!” 女主持人再次失笑,点头道:“嗯,很适合你,然后呢?” “他长得好看,戏唱的更好,而且他……”林西说到这里忽然一顿,道:“哎呀,不能说了,回头剧组该告我泄密了。反正是个很棒很厉害的人物就是了。当时我为了演好这个角色,还专门找了视频天天在家里练唱戏呢。” 林西说的眉飞色舞,道:“要知道,那个角色可是一出场、一开腔就震惊四座的,我要是表现的跟个木头似的,就靠底下的群众演员拼命叫好来表示好看,这不骗人吗? “就说之前我看的一部电视吧!说一个清倌人剑舞如何如何好,主人家如何如何艰难才请了她来跳一次,你知道的,我喜欢看舞剑啊,所以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的等啊等啊。结果好容易出场了,一漂亮女孩反手拿着剑,就这样背在身后就出来了,另一只空着的手比来比去,然后走到这边弄个造型一亮相,走到那边弄个造型一亮相……我就急的跳脚:剑舞剑舞,你倒是把剑拿出来啊! “最后剑舞完了,剑还这样隔背后呢!然后男主男配们在下面看得眼睛都直了,夸的天上有地上没的,男三还对她一见钟情了……我当时就想说:你们瞎啊!” 女主持人笑的停不下来,道:“听起来小西是怨念满满啊!” 刚刚说的太兴奋的林西有些不好意思了,讪讪道:“我就想着,现在换我来演了,好歹也得有个样子啊,所以就练啊练啊,谁知道……” 他摊摊手表示无奈。 女主持人道:“我现在真的特别想知道小西你练出了什么成果,想必观众朋友们和我也一样。小西你不是很遗憾白练了吗?不如就借着我们的舞台,练给我们看看怎么样?” 林西点头:“好!” “说真的,我们这个舞台上还没有人表演过唱戏呢!”女主持人道:“嗯,需要什么道具吗?戏服我们这里是没有的,要裙子的话倒可以借给你一条。” “呃……裙子就裙子吧!”林西应了一声,又狐疑的问道:“剑有吗?没有的话给我一根扫帚棍也能凑合。” 女主持人笑道:“扫帚棍没有,鸡毛掸子行不行?” 这些自然只是玩笑,林西下去准备,大屏幕上出现《纵横》中阿离的镜头,尤其是舞剑的那一段,更是被完整的放了一遍,屏幕停在林西跃起挥剑的画面上,然后音乐起,有少女穿着长裙,背对着观众踩着碎步,伴着音乐上台。 少女身材窈窕,步态轻盈,裙踞微颤,一步一步如脚踩莲花,摇曳生姿,举手投足透出一股骨子里的从容婉约,单只看背影,便让人想到了四个字——“绝代佳人”。 少女转到台前,一个轻盈的转身,浅浅回眸一笑,那微微挑起了眼角的一双眼,竟是美的勾魂夺魄。 “哇!”女主持人捂住嘴轻呼一声,少女不是别人,正是连妆都没怎么画的林西。 林西年纪小,肩窄腰细,扮成女装竟没有半点违和,容貌气质胜过万千少女。林西并没有留给人们多少惊艳的时间,亮相之后又是一个旋身,拔出长剑开始舞了起来。 先前大屏幕上放过他在《纵横》中练剑的场面,但此刻的舞剑却是另一番感受。 不再追求杀伤力之后,剑舞少了些许凌厉的杀气,但每一个动作都只为了一个字……美。 冲击灵魂的美,让人战栗的美! 可惜舞剑的镜头仿佛只一次呼吸的时间就已经结束了,正当人们心中充满失望了,一个宛如天籁的声音响起:“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 声音清澈婉转如流泉,字正腔圆,一咏三叹,一字一句似有语音缭绕,延绵不绝。那袅绕的歌声,仿佛带着人的灵魂飞上了天空,徜徉在无尽云海…… 节目就在这样的画面中结束。 “啊啊啊啊!”观看直播的少女捧着胸口对着电视尖叫:“林西!林西!林西!” “完了,弯了。”这是网络直播平台上留下的最多的话。 “啊!”布置的颇为温馨的客厅中,乔曼儿将面前的东西全部挥了出去,神色狰狞,咬牙切齿:“贱人!贱!人!狐狸精!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不会放过你的!” 小寒藏在角落里,怯生生看了她一眼,隐形人一般缩了回去。 乔曼儿在沙发上坐了好一阵,调整了下表情,拿出收集拨了出去,声音轻柔:“导演,是这样的,我最近身体有点不舒服,这个角色我恐怕不能再拍下去了……” 导演的声音听起来很不痛快:“你自己NG了多少次你记得吗?为了你一个人,拍摄的进度起码拉长了一个月,现在你的镜头都要拍完了,你告诉我你不拍了?那剧组这几个月的损失算谁的?” 乔曼儿道:“剧组的损失当然是我来负责……” 导演打断道:“你来负责还是顾明辉负责?你告诉顾明辉,这个角色你想不演也可以,把林西找来,否则这部片子他顾明辉想叫谁拍叫谁拍,老子不干了!” 猛地挂了电话。 正当他是傻的,不知道乔曼儿打的什么主意?现在这个角色若是放着乔曼儿演也就算了,反正到时候臭的是她一个人,影片还能因此赚点收视率,若是换了别人顶这个角色,谁来谁扑!再说现在林西的视频一出,除非自觉比林西唱的还好,谁敢接这个角色? 看着被挂断的电话,乔曼儿歇斯底里的大叫一声,手机重重的砸了出去:“贱人!贱人!都是贱人!” …… 林西一出制作室就被兴奋的陈佳抱了个正着:“林小西!你火了!你火了!” 林西道:“我不是早就火了吗?” 陈佳冷哼道:“笨!靠炒作火,和靠本事火,能一样吗?” 又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我看好你哟,林小西!” 林西笑嘻嘻道:“我说了会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啦!” 晋江123在他脑子里表功道:“怎么样,我的技能好用吧?”它现在的“新功能”,和林西直接对话。 林西点头:“嗯,还不错。” “那当然,”晋江123得意洋洋道:“我家主……咳咳,我这儿的技能,或者是没有,有的话就一定是天下无双!” “切!”林西道:“包括‘平平’的厨艺,‘龙套级’的演技,和‘实习级’的医术?” 晋江123一噎,不说话了,在林西看不见的地方翻了个白眼:我是在拍你的马屁好不好?你自己技能没练好,怪我咯? 走到地下停车场,说笑的林西和陈佳两人的脚步同时一顿,看见了站在陈佳汽车旁的顾擎苍。 陈佳道:“你先呆在这儿,我去处理。” “陈姐,”林西吐槽道:“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态度。” 陈佳白了他一眼,道:“以前他是我老板,现在你是我老板,能一样吗?再说了,我现在深深的感觉到了,你和顾总就是八字不合,凡是和他沾上边,就只有倒霉的份儿。” 说完向顾擎苍迎了上去。 林西连线晋江123:“知道顾擎苍为什么会来找我吗?难道我之前说的话还不够狠?” 晋江123道:“当然知道了,侦测世界主线是我的本能啊!” 又道:“之前顾擎苍被支到国外,然后‘巧遇’到了孔文致,和他一起去了罗马。孔文致说想全心全意的体会这个城市,于是他们将手机全关,痛痛快快玩了一个多星期。等他们回到美国,顾擎苍的手机一开机就收到了秘书发给他的照片,就是记者招待会那天最后那个记者拿出来的那组。然后顾擎苍就开始魂不守舍,最后干脆不顾孔文致的挽留,连夜上飞机赶了回来。” 林西微微皱眉,他在记者招待会上关于照片的解释,虽然骗过了绝大多数的人,但是绝对骗不过顾擎苍,因为那照片里的人就是他本人,因为那套染血的被褥,顾擎苍也曾不止一次见到过。 那边也不知道陈佳对顾擎苍说了些什么,顾擎苍扭头看了林西一眼后,转身离开。 林西和陈佳一起吃了夜宵才回家,早早便上床睡觉:现在外面的事儿有陈佳,网络上的事有晋江123,他乐得轻松。 第二天起床、吃饭、运动,然后拿出手机开始做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准备驾考。 前几天《纵横》丰富的余款到账,陈佳劝从没这么有钱过的林西买辆车,但可怜他连驾照都没有。 十八岁少年的悲哀啊! 其实早在半年前他就已经在驾校报了名,然后穷鬼林西从来没遇到过有车可开的情况,自然就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如今连科一都没过。 如今陈佳帮他联系了下驾校,让他过两天去考试——九十分以下就挂,必须好好复习! 拦住了摩拳擦掌要帮他“做”个驾驶证的晋江123,林西认认真真做了两个小时的模拟题,正站在阳台上休息眼睛呢,门铃响了。 “来了陈姐!” 林西应了一声去开门:萧睿回国了,会来这里找他的,也就是陈佳了。 然而门打开,站在门外的却是顾擎苍,顾擎苍两眼都是血丝,手里提着一堆菜,对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说过要请我吃饭的。” 林西皱眉,他有说过这话吗? 晋江123肯定的道:“你是说过!” 林西也懒得问顾擎苍怎么知道他住在这里的,他自己就有不知道多种方法,拉开门道:“进来吧。” 既然靠恶语伤人也不能让这个人对自己敬而远之,那就把话说清楚吧。 第130章 世界六 花瓶12 顾擎苍进门,将手中的东西放进厨房回到客厅,林西一声不吭的给他泡了杯红茶,然后去了厨房,开始收拾做饭。 他很不愿意这样做,但身体里却好像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哀求:“就这一次,最后一次……” 林西悚然而惊,自从那天醒来以后,似乎只有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此刻坐在客厅里的那个人,是他不久前深深爱着的……但是,爱着这个人的,真的是他吗?那种本该发自灵魂的悸动和痛楚,却像是隔了千山万水才传递到他身上。 一次就一次好了,便当是给爱着这个人的那个自己,一个交代吧。 顾擎苍坐在沙发上,他想过可能会再次遭受到这少年的冷言冷语,或干脆被拒之门外,现在的结果无疑是最好的,那少年在他面前还是一如既往的温顺,顺从的让他进门,顺从的去厨房为他做饭,一切和数月前没有任何区别。 顾擎苍隔着玻璃门,看着背对着他忙碌的身影,有点失神,同样的事他做过很多次,他的诸多“情人”中,只有这孩子喜欢做饭给他吃,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隔着门看着他的背影,想象着为他在厨房中忙碌的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于是心脏暖融融的仿佛化作了一池温泉,以至于连吃到嘴里的饭菜,都充满了温暖踏实的感觉。 这一次在美国的五天、在罗马的十天,他和孔文致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每天都过得新奇刺激,每天都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在等着他。然而当他一个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心中却若有所失——这样的生活或许快乐,却不能让他安心,这种隐隐的不安让快乐都变得有些虚假了起来。 孔文致也给他做了吃的,可是当他看着厨房里孔文志煎着牛排的优雅修长的背影时,心里的感觉却与温暖二字无关。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清楚的意识到,他们是不同的,他们差距如此之大,这孩子比那个人要纤细的多,也漂亮的多,性格更是天差地别——也许从一开始,他就不曾将他们错认过。 排骨已经剁好了,锅里正烧着水,洗菜池的水龙头开着在放水,林西在削辣椒,他的动作很熟练,右手的刀快的只剩下一片幻影。 辣椒很快被削好,正好洗菜池的水也放够了,辣椒扔进去淘洗,捞出来的时候锅里的水正好开了,于是将排骨放进锅里过一过水。 顾擎苍唇边不由勾起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或许是刚出社会且年龄比周围的同事小了一大截的原因,平时这孩子说话做事总是带了几分慌乱不确定,只有在做饭的时候,才会显得的自信满满和有条不紊。 排骨过水以后用砂锅炖起来,然后林西将炒锅洗了,水干以后倒油,将花椒扔进去,焯一下以后又捞起来扔掉,然后才将洗好的辣椒丢进去,炒一阵又放了土豆丝。 顾擎苍有些恍惚,他很喜欢花椒的香麻,可又讨厌这种东西出现在他的碗里,这几十年以来,只有这孩子发现了这一点,然后每次都会不厌其烦的将锅里的花椒重新捞起来,炖东西的时候,也会将它包起来再煮。 时隔数月在重回当初的情景,原本习以为常的东西,却仿佛被什么重重击中了一样。顾擎苍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他第一次感觉到,他离他一直想要寻找的东西,竟然如此之近。 是了,是的。 他的心砰砰狂跳起来,心虚似得将视线从少年身上移开,转而打量周围的环境。 这房子比林西先前住的单身公寓要大的多,每一处都布置的很用心,浅色的布艺沙发,乳白色的墙纸,素雅的背景墙,角落里养着万年竹,隔断上有一个小小的大肚鱼缸,里面几只小小的金鱼在游曳着……客厅里光线很足,很温暖,很舒服。 这个地方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给人的感觉安宁而踏实。 等林西端了菜出来的时候,顾擎苍才猛地惊醒,原来时间竟过得这么快,他忙掐了手里的烟,抬头去看林西的脸色,他记得每次看见他抽烟,这孩子总会不高兴的皱眉,然后立刻打开窗户透气,有时候还会念叨他几句。他以前总不将的话当一回事,但现在却不想惹得他不高兴。 然而林西却只看了他一眼,仿佛没有发现他在抽烟一样,平静道:“顾总,请过来吃饭吧。” 转身又进了厨房。 顾擎苍不知怎么的,觉得有些失落,去餐桌旁坐好等着,又觉得有些不自在:自己是不是应该帮着做点什么? 然而终究没有动。 林西看了眼毫无自觉的坐在主位的顾擎苍,没有提醒他,而是将饭菜都端了出来,坐下开吃。 吃饭的时候,顾擎苍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可能是他进门的太轻易,可能是林西做饭的举动太自然,可能是这个场景太熟悉,让他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个月前,让他竟然忘了,一切都已经不同了。 那个最喜欢在饭桌上说笑的孩子,一直保持着沉默,没有再嘀嘀咕咕的告诉他今天培训班学了什么、网上看到了什么好玩的消息、班上谁谁学跳舞学的好快…… 一向喜欢食不言寝不语的顾擎苍忽然觉得很不习惯起来,他想说点什么,却没能找到话题,然后觉得连入口的食物都失去了刚才的鲜香。 直到少年熟练的将挑了刺的鱼肚肉放在他面前的碟子里时,顾擎苍才又重新品出了滋味来,开口道:“最近在忙些什么?有没有接到新工作?要不要我帮你联系一下?” 林西抬头看了顾擎苍一眼,没有说话,又低头吃饭。他和这个人谈了五个月的“恋爱”,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问起他的现状,林西不觉得受宠若惊,只有替原来的自己不值:他该有多么愚钝,才会迟迟没有发现这个人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更别提放在心里了。 他此刻只想太太平平的将这最后一顿饭吃完,了了自己原本的心愿。 顾擎苍的心沉了下去,林西的漠然让他终于想起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想起他过来的目的,想起他刚刚看到那张沾血的照片时的心悸,仿佛忽然从美梦中惊醒。 沉默的吃完饭,林西收拾了桌子去沙发上坐下,道:“顾总今天过来,是不是想对我说些什么?” “我,”顾擎苍涩声道:“我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林西忽然想笑,竟然是来道歉的,我们的总裁大人连来道歉都如此霸道,先理直气壮的让人做顿饭给他吃。 笑笑道:“顾总可以现在说。” 顾擎苍沉默片刻后,道:“……对不起。” 林西点头,平静道:“没关系。” 对不起,没关系。 然后无话。 林西有些不耐烦了,他认识顾擎苍几个月,这个人在他面前向来直来直往,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不想说话的时候就一声不吭连带着让他也闭嘴……现在却婆婆妈妈不像同一个人。 现在想来,他之所以在他面前如此“坦率”,不过是因为完全不用在乎他的感受罢了。 正要主动开口,却见顾擎苍忽然道:“小西,我们重新开始吧!” 话一出口,顾擎苍自己都吓了一跳,心却忽然狂跳起来,他抬头眼定定的看向林西,眼睛里充满期待:“不是包养,是真的在一起。我们好好的谈恋爱,以后还可以去美国结婚……” 林西忽然又点想笑又有点悲哀,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这个人刚刚和他的心上人进行了一次浪漫的罗马十日游,虽然这两个人没有明说,但顾擎苍暗恋着孔文致,孔文致也知道他的暗恋……这样的携手出游,应该比真正的情侣还要甜蜜刺激吧? 结果回来的第二天,竟然对他“表白”起来了……这是心被那个人再次激活,又不敢唐突佳人,来这里寻找安慰来了吗? “顾总想要和谁谈恋爱?我,还是林西?” 顾擎苍一愣。 林西道:“顾总原本是为了那张照片来的吧,顾总就不想问问,林西是不是真的自杀过?” 顾擎苍心中一痛:“你……” 话刚出口,林西便已点头道:“林西自杀了。”是自杀了,不是自杀过。 “小西,你……” 林西起身打开窗户,冷风吹进来,让人的头脑为之一清,他就势在沙发扶手上坐了下来,吹着凉风,淡淡道:“林西自杀了,然后……死了。” 顾擎苍神色骤变:“你说什么?” 林西淡淡道:“林西虽然是孤儿,但是他这十八年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坏人,没有受到过真正的伤害……直到见到了顾总您。他没有想到,他全心全意恋慕的那个人,竟然从头到尾只把他当成了消遣的玩物,他没有想到,明明朝昔相处的人,竟然会忽然间变得比陌生人还要冰冷残忍,他闭上眼睛,还是能看见那个人厌烦的眼神,捂住耳朵,依然能听到那个人不耐的声音…… 于是他死了,割脉没能让这个身体死亡,绝望却杀了他。所以睁开眼睛的人是我,一个不再脆弱,不再会受伤的林……” “胡说!”顾擎苍猛地站起来,厉声打断他:“你胡说!” 林西看向他,道:“我是不是胡说,顾总真的不知道吗?还是说,顾总对林西的了解薄弱到了连这么大的变化都看不出来的地步了?” 顾擎苍的脸色苍白如纸,浑身颤抖:“我不信……我不信!” 林西淡淡道:“顾总信不信与我无关,不过,请顾总以后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因为你欠的那个人,已经烟消云散了,你做的任何事情,都弥补不到他身上去。若是顾总想求个心安的话,不必来烦我,多烧点纸钱好了。” 顾擎苍脸上的血色褪的一干二净,只觉得周围有寒风刺骨,冷得他浑身发抖:死了?那孩子……死了?那个会做饭给他吃,那个会嘀嘀咕咕和他说话,那个笑起来总是眉眼弯弯的孩子,死了? 他猛地抬头看向林西,对上一双冷若冰霜的眼睛。 不是他,真的不是他…… 顾擎苍后退几步,仓惶的拉开门冲了出去。 前一刻还让他感觉温暖如春的地方,忽然仿佛变成了寒冰炼狱,让他不顾一切的想要逃离。 第131章 世界六 花瓶13 林西看着大门被重重关上,淡淡一笑,当初将林西弃若弊屣、万般嫌弃的人是他,如今又做出这副心碎的模样来给谁看? 他是不是忘了,他心里还住着一个白莲花,身边还有一个孩子他妈?是不是忘了,他的hc前不久是如何像疯狗一般追着自己狂咬的? 重新开始这几个字,说的可真轻松。 “这次的事,陶正恺算一个,乔曼儿算一个,顾明辉算一个……那孔文致呢?他知不知道?” “整个过程大致是这样,”晋江123干咳一声,道:“乔曼儿告诉陶正恺,说你曾经被顾擎苍包养,被玩腻以后还纠缠不休才被顾擎苍赶出hc公司,他们的婚事不成也是因为你要挟顾擎苍的缘故,所以顾擎苍很乐意有个人替他接手这个麻烦,而且还说你……呃……” 它不敢直说,林西却已经明白,接口道:“说我很乐意给自己找个金主?” 晋江123道:“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林西点头,知道原话应该比这个难听的多了,也不细问,道:“然后呢?” 晋江123道:“然后陶正恺就动手了啊,结果被你打断了胳膊,而且还发现你背后竟然有萧睿撑腰,陶正恺大怒,打电话找乔曼儿算账,说要让她好看。乔曼儿又惊又怒又妒,一个人在卫生间发泄了半天,口口声声喊着‘凭什么?凭什么?’ “大致意思就是说,凭什么你一个孤儿,一个被人包养的那啥,都可以大红大紫,顾擎苍护着你,萧睿也护着你什么的,还骂了许多难听的话。等她发泄够了,就找到了顾明辉,让他搞定陶正恺并且把你彻底搞臭再赶出娱乐圈。为了这个,她甚至不惜和顾明辉签订了那份‘卖子’的合约。” “凭着hc的实力,想要做到这些当然不难,难得是要绕过顾擎苍,所以顾明辉将他骗到了美国,并且请孔文致缠住他一段时间。顾明辉虽然没有明说是为了什么,但孔文致是什么人,早就把整件事查了个一清二楚。”晋江123说着,忽然嘿嘿一笑,道:“主人,看楼下!有好戏哦!” 林西低头,只见男女主加小寒一家三口正站在楼下,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乔曼儿将小寒向前推攘了几下。小寒怯生生的上前,似乎想要抱住顾擎苍的腿却又不敢,傻傻的站在他面前,顾擎苍弯腰摸摸了他的头,却在林西以为他要把孩子抱起来的时候,绝然转身上车离开。 乔曼儿追着车跑了一段,又失落的停下,站在路边开始抹泪。 林西道:“我本来还想收拾下这个女人,可是现在又觉得没意思的很,这女人自己就可以把日子越过越糟,哪用得着别人多事?” 楼下,小寒迈着小短腿跟上乔曼儿,林西正要收回目光,却见乔曼儿猛地转身,一耳光扇了过去,然后转身就走。小寒被扇的坐倒在地上,也没哭,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又跟了上去,却不敢靠的太近。 林西皱眉,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很久才道:“我要是想把小寒拐回家自己养,有多大可能?” 晋江123道:“十成,只要你和顾擎苍结婚。” 林西冷哼一声,晋江123连忙弥补:“要不,我们把乔家和顾家一起灭了?” 林西道:“我这是养孩子呢还是弄仇人?” “那要不我去串改下 DNA记录,说他是你儿子啊或弟弟什么的……” 果然一如既往的不靠谱! 林西不理它了,起身回到书房打开电脑开始干活。 晋江123道:“主人你做什么,我帮你啊!” “编故事写大纲,外加做个小程序。” 晋江123雀跃道:“这个我擅长!我帮你啊我帮你啊!” 多好的挣外快的机会啊!绝对绝对不可以放过! …… 干活的事交给晋江123,林西中睡个午觉起来,又接到了陈佳的电话:“小西,你现在是真火了!今天半天就接了好几个本子,角色和片酬都开的不错,晚上我带过去你看看。不过现在网上对你发唱片的呼声更高,我的意思是,咱们要不先录个单曲?你现在保持热度很重要,拍片的话周期太长……当然,要是没有精品的话,我们宁愿不发。” 陈佳絮絮叨叨说了一大串,又道:“不过最有诚意还是《不说》剧组,他们给的片酬比其他高出一大截,而且说会给你加戏,从男n号直接身为男二。” 林西道:“陈姐的意思呢?” 陈佳道:“我的意思是不接,别看网上现在拼命吵着让你演,但等你真接了,又有人要说你处心积虑抢角色了,对你现在的形象不利。而且现在大家对这个角色的期待值太高,偏偏该爆的点你又已经爆过的,到时候演技上若是让他们稍微不满意,只怕要骂你花瓶了。当然要是只考虑人气和身价的话……” 林西道:“陈姐,你知道王导怎么形容我的吗?” 陈佳一愣,只听林西道:“花瓶。” “啊?”陈佳一懵,难道现在她也有了乌鸦嘴的潜质了? 只听林西道:“他说我是花瓶,最名贵的那种,摆在那里赏心悦目,摔碎了痛彻心扉……所以他从头到尾就想着怎么把我摔碎了给别人看。至于演技,我要是在演技上真能让他满意的话,他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改剧本吗?” “所以其实我一点都不擅长演戏、也不喜欢演戏,让我简单的表现下喜怒哀乐还可以,龙套我可以跑的很欢快,但是要让我将别人的感情演的入骨三分,我恐怕这辈子都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我想了想,演戏虽然钱多,但是音乐才是我真正喜欢和擅长的……钱这种东西够用就好了,为什么要为了它逼自己做不喜欢做的事?”林西道:“所以在演戏上,我觉得我还是安安心心做个花瓶就好。陈姐你就帮我找那种分量不重、不需要什么演技、有脸就够了角色演演,保持下人气好了。” 陈佳晕了一阵以后叹气道:“明白了,听你的……谁叫你是老板呢?”事实上她也觉得,让林西唱歌比演戏好——起码没那么累? 不过这样一来,那些本子她就得重新再看了。 不由腹诽道:果然这没出息的小子还是更喜欢跑龙套! 和陈佳的电话挂了没多久,就有陌生短信进来:“你赢了,我们见一面吧,乔曼儿。” 林西不理,片刻短信又来:“晚上六点,红人咖啡馆,不见不散。” 林西还是不理,然后短信锲而不舍、接二连三的来了:“不然你定个地方也行。” “不要假装不在,我知道你看见了!” “如果你不来,我会带着记者去你家,不要以为我做不出来!” “你不要以为他一回国就找你,就是把你当回事,他要是在乎你,会等到现在才回国?” “我手里有你和顾擎苍的床照,你要是不来,后果自负!” “……” 看着一条接一条的短信,林西几乎透过手机看到了乔曼儿那气急败坏的模样,越发幸灾乐祸的不想回,道:“屏蔽掉,别打扰我练驾考。” 然而才练了两道题,手机又响了,号码有些眼熟,晋江123提醒道:“顾明辉。” 林西点头,接通,顾明辉的声音同上次一样和蔼,道:“小西啊,是我,顾明辉。” 林西“哦”的一声,并不接话,顾明辉道:“我听说你拒绝了《不说》剧组的邀请?” 林西嗯了一声,依旧不说话。 顾明辉道:“重写剧本,你做主角,五倍片酬。” 林西抱着抱枕歪在沙发上,懒洋洋道:“我听说电视剧不管拍的多烂也能挣钱,就算不挣钱,顾董事长家大业大,也不会在乎这点损失吧?用得着为了这个纡尊降贵给我打电话?” 顾明辉道:“这次的事,是我们hc对不住你,这算是一点小小的诚意。” 林西轻笑一声,道:“原来顾董事长表示诚意的方式,就是让人给你卖力挣钱?那么真是抱歉了……” 话未说完便被顾明辉打断,道:“年轻人,不要那么不理智。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我们是过了一招没错,但大家都没有伤筋动骨不是?我们之间并没有真正的矛盾,犯得着斗个两败俱伤?大家握手言和,我出钱,你拍片,完了我挣钱,你名利双收,这样不是很好吗?” 林西悠然道:“太理智就不叫年轻人了。而且,就这么点小钱,哪里值得顾董事长低头示好?顾董事长是想用这一招,和顾总缓和关系吧?毕竟顾总的脾气可不是一般的大。顾董事长是想等我答应下来,就可以告诉顾总,说看吧,我多有诚意,亲自打电话给那小子道歉,专门给他拍片作为补偿,连他本人都已经点头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我没猜错吧?可是,我又凭什么成全顾董事长你呢?你和顾总之间鸡飞狗跳,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顾明辉的声音顿了顿才又响起,语气已经冷了下来:“年轻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娱乐圈,我顾明辉说句话还是有人听的,你最好好好想想,别因为一时冲动毁了前程。” “如今早就过了大人物一句话就能毁人一辈子的时代了,天大地大,哪里不能过活?大话顾董事长就不必说了,这世上能毁了我前程的,只有我林西一个人。至于什么‘做人留一线’的大道理,”林西轻笑一声,道:“其实很早我就从电视上发现了一个规律,老人家们对自己人讲道理的时候,总是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对敌人说话的时候,总是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虽然为什么会这样我没想明白,但我好歹明白了一点:对你说‘做人留一线’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想要害你的人,所以这种人讲的道理,一句都不要听——三国演义里,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死在这一点上呢,我们要引以为戒。 “所以顾董事长,不要客气,也不必废话,尽管继续想办法把我赶出娱乐圈吧!我等着。” 林西说完,率先挂断电话。 第132章 世界六 花瓶14 晚上六点,林西一走进红人咖啡馆,就看见挨着玻璃窗坐着的乔曼儿母子,见他过来,乔曼儿起身道:“你来了?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给你点了拿铁。” 乔曼儿语气温和,态度热忱,仿佛两人是久别重逢的朋友一般。 林西坐下,道:“我晚上不喝咖啡。” 招手叫来服务员,道:“一杯花生牛奶,开心果和松饼各来一份。” 等服务员离开,乔曼儿微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毕竟明星都那么忙。” 林西没说话,等服务员过来后道:“麻烦拿到那边桌子一下好吗?” 又对小寒道:“跟着这位姐姐去那边吃东西好不好?” 小寒看了眼乔曼儿,乔曼儿脱口而出道:“我们小寒不吃外面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说完却又神色一僵,低头对小寒温声道:“不过,可以跟姐姐过去那边玩一会。” 服务员瞥了她一眼,端着盘子带着小寒离开,林西道:“说吧,找我做什么?” 乔曼儿看着他,眼神渐渐变得凄婉起来,诚恳道:“小西,我知道你不甘心角色被我抢走,才故意闹出这么多事来,但这真的不关我的事,都是顾董事长的安排,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个角色原来是你的……” 林西看着她,不说话。 乔曼儿凄然一笑,双目泫然欲滴:“其实我不在乎什么角色不角色的,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那个角色你若是想要就拿去吧,剧组和董事长那边我可以帮你去说,就当是我不识抬举好了。小西,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只求你一件事,求你不要再纠缠小寒他爸爸了,我们一家人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求你不要再把我们拆散了……” 林西还是不说话,乔曼儿眼泪已经下来了,抹着泪哀哀切切的看着林西:“小西,姐姐知道你是好人,你前程无量,以后还有无数好男人等着你,可是我们家小寒就只有一个爸爸,你就当可怜可怜他,放过我们一家人吧……” 林西见她手按向扶手,腿微微撑起,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溜下来,开口道:“我提醒你一句哦!” 乔曼儿一愣看向他。 林西两只胳膊肘撑在桌子上,下巴搁在上下交叠的双手手背上,好整以暇道:“现在网友正是最反感下跪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跪了,别说你就是个趁着人神志不清跟人上床,还偷偷生下孩子的连小三都算不上的不知所谓的人,就算是正牌的夫人,随便下跪也会让人反感哦!” 乔曼儿猛地瞪大眼,颤着手指指向他:“你,你你……你说什么?” 林西依旧保持着吃瓜群众的看戏姿态,一字一句清晰道:“我说你就是个趁着人神志不清跟人上床,还偷偷生下孩子的连小三都算不上的不知所谓的人。” 乔曼儿这次连全身都抖了起来:“你……你……”她来的时候,打过无数的腹稿,想过无数的可能,唯一没想到林西嘴巴一张就毒成这样,让她气的将台词差点忘得一干二净。 林西看着她的模样,笑的眉眼弯弯,道:“知道我为什么会过来吗?当然不是因为什么莫须有的床照,因为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上过床啊!至于那个角色,乔小姐,麻烦你别搞笑了!” 他拿出手机点开放在桌子上,手机里立刻传出顾明辉的声音:“我听说你拒绝了《不说》剧组的邀请?……重写剧本,你做主角,五倍片酬。” 林西关掉音频,懒洋洋靠上椅背,眯着眼睛笑:“所以我今天过来,就是想看看乔小姐你这样气的发抖的样子啊!就着这个,白饭都可以吃三碗……” 话未说完,气的浑身发抖的乔曼儿一杯咖啡泼了过来,林西怎么可能会让她泼到,先一步起身闪开,耸耸肩道:“你应该感谢我没有当着孩子的面打他妈妈的习惯,下次可不会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转身离开。 乔曼儿脸色铁青,掏出钱拍在桌子上,过去拉了小寒就走,一旁的服务员拦住她,为难道:“小姐,您刚刚弄脏了我们的窗帘。” 乔曼儿重重的打开钱包,掏出一叠钱来扔在她身上,转身就走,刚走了两步又被叫住:“小姐……” 乔曼儿怒道:“还要赔什么?” 服务员忍气道:“你的手机忘拿了。” 乔曼儿看了眼,认出是林西的手机,顿时心里舒服了不少,轻蔑一笑道:“扔了吧!” 走了两步却又回身,将手机一把抢过,道:“谢了。” 乔曼儿带着小寒刚上车,就看见林西匆匆忙忙跑进咖啡厅,乔曼儿冷笑一声,颠了下手里的手机,踩下油门。 十分钟后,林西的手机开始不断响起,乔曼儿不理,而后短信接二连三进来:“乔曼儿,手机还我!” “你要多少钱?” “我报警了!” “……” 乔曼儿心情大好,就让它这么响着,小寒小声提醒道:“妈妈,这是哥哥的手机……” 乔曼儿笑道:“放心,我会还给他的,宝贝。” 说完按下关机键。 …… 回家先让小寒回房睡觉,乔曼儿打开自己的手机录音,听了两遍没发现一句有用的,反而将自己又气了个半死。 她好容易约了林西出来,面对面对他说出“放过小寒爸爸,不要破坏我们一家人”的话来,只要林西接话,不管他是解释“我和顾擎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还是质问“你用什么立场说这样的话”,都是把柄,等她再引导几句,不怕林西不说的更多……然后只要放到网上去,就坐实了林西被人包养还破坏别人家庭的事,看他还扮什么单纯无辜! 可谁知道林西竟然根本不正面接她的话,让她完全没录到有用的东西不说,还一开口就将她气的差点失去了理智,不过好在又意外收获——林西的手机里既然有顾明辉的录音,一定也藏着别的! 乔曼儿取出林西的手机,连接电脑用软件破解了密码,打开一看却很失望,林西的手机干净的就像新的一样,照片、视屏一个没有,连音频都除了之前放过的录音外只有些流行歌曲,而社交软件的账号则一个都登不进去。 乔曼儿折腾许久也不肯死心:林西这么紧张这个手机,她就不信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一阵乱戳后,手机上忽然出现一个隐藏文件夹,乔曼儿大喜打开,却发现文件夹里只有一个名为模拟人生的游戏。 一个游戏而已,竟然还专门放在隐藏文件夹,害得她白高兴一场! 乔曼儿有些失望的戳了下,只见游戏图标一闪,如同星光般散开,画面精美的让人惊艳,乔曼儿一愣间,画面已经变成了很普通的游戏首页,简单几行字出现在了屏幕上: 玩家:林西 年龄:十八 性别:男 竟然用真名进行游戏?乔曼儿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 任务完成度: 60% 剧情点数:18 下面还有一排按钮,分别写着人物、剧情、任务、兑换几个字。 乔曼儿随手点开人物按钮,子页面上出现两个按钮,分别是属性和技能,现在默认打开的是属性页面,上面有相貌、身材、气质、力量、敏捷等,后面数据大小不一。 和普通游戏也没什么区别嘛! 乔曼儿已经不抱希望了,有些百无聊赖的点开技能栏,上面只有四项,分别是:唱歌(三级) 舞蹈(三级)演技(二级) 厨艺(一级) 唱歌三级,舞蹈三级……乔曼儿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之前电视上林西惊若天人的表演,心脏猛地狂跳起来:不会吧,不会吧……这也太荒唐了! 她迫不及待的回到主页,点开第二个按钮——“剧情”,立刻出现两个选项,分别是主线剧情、人物简介。 点开主线剧情,跳出来一个对话框:“是否消耗一个剧情点再次阅读主线剧情?”,乔曼儿犹豫了一下,点了否,又点开人物简介,立刻出现“顾擎苍”、“乔曼儿”、“孔文致”、“顾寒”、“顾明辉”等熟悉的名字。 乔曼儿的心脏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难道真的是她想到那个样子?这、这不可能吧? 想要查看人物简介的话依然需要剧情点,乔曼儿想到那可怜的18个剧情点,理智的都选择了“否”,又回到主页点开“任务”。 主线任务:已选择线路二,完成度:60% 支线任务: “X月X日,戳穿顾寒的身世,破坏顾擎苍和乔曼儿的婚事,奖励剧情点300点。” “X月X日,通过《来不及说爱你》剧组的试镜,成功获得角色,奖励剧情点10点。” “X月X日,通过《纵横》剧组的试镜,成功获得角色,奖励剧情点10点。” “X月X日,获得萧睿的好感,奖励剧情点20点。” “……” 乔曼儿手指都有些颤抖起来,点开主页上最后一个按钮——“兑换”。画面中再次出现几个选项,技能兑换、属性兑换、其他。 默认打开的是技能兑换: 唱歌(四级):剧情点3000点 跳舞(四级):剧情点3000点 演技(三级):剧情点300点 厨艺(二级):剧情点30点 化妆(一级):剧情点3点 …… 向下翻足有十几页各种技能,不过除了前面几项全都是一级,想必技能必须一级一级兑换,乔曼儿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又打开属性兑换栏。 容貌: 88 8( ) 100剧情点 气质: 75 20( )100剧情点 身材: 79 5 ( )30剧情点 力量: 55 ( ) 3剧情点 敏捷: 70 ( ) 10剧情点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难怪那个畏畏缩缩不起眼的小子,竟然忽然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原来竟然是因为这个游戏!显然加号后面的属性点,是他用剧情点换的!他在容貌、气质、身材上加了那么多点,难怪会越来越好看! 越来越好看…… 乔曼儿抚摸自己的脸:现在手机是在她手里,她是不是也可以……也可以…… 林西这几个月的变化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的,这还只是三级的技能而已! 乔曼儿激动的浑身发抖:倾国倾城的容貌,摄魂夺魄的舞姿,天下无双的歌喉在向她遥遥招手。 “冷静,冷静!”乔曼儿揉揉自己的脸颊:也许这只是那个小子的恶作剧呢? 不会,不会,他损失一个手机难道就只为了戏弄她一下? 是真是假,试一下就知道了。 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手指点向技能兑换中的“化妆”一项,她等着自己的身体或记忆出现什么变化,然而手机中弹出的对话框却让她发热的头脑瞬间冷静下来:“对不起,非玩家本人,不能进行技能和属性的兑换。”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她兑换不了,就算兑换出来,也是便宜了那个林西? 乔曼儿咬唇,翻到“剧情”页面,她这次没有吝啬剧情点,直接点开了主线剧情,大篇的文字出现在她面前。 这篇“剧情”的主角,竟然是她、顾擎苍和一个叫孔文致的男人。 上面清楚的写着顾擎苍和孔文致如何幼年相识,互生情愫,却被棒打鸳鸯。 顾擎苍怕自己唐突了孔文致,结果和乔曼儿一度春宵。 乔曼儿生下的孩子快三岁时,和顾擎苍结成契约夫妻,并渐渐生出感情。 两人最恩爱时,孔文致忽然回国,顾擎苍一面放不下乔曼儿,一面又无法拒绝孔文致的任何要求。 主线剧情到此为止,至于林西,只是露了一面就没戏了的小炮灰而已,后面是主线任务选择,任务一:让顾擎苍认清自己的感情,促使顾擎苍与乔曼儿夫妻感情和睦,白头到老。 任务二:顾擎苍和孔文致才是真心相爱的一对,应该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任务三:这两个人对顾擎苍都不是真心,真正应该得到他的爱情的人应该是我林西! 是的,对上了,什么都对上了!难怪林西处处都和她作对,但是对顾擎苍又冷淡的很,原来他选择的是促成顾擎苍和那个孔文致! 乔曼儿将剧情细细的再看了一次,彻底信了这东西,那么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把林西的账号删除,变成她的! 乔曼儿研究了好一阵也没能找到注册或注销的地方,最后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在线客服”几个字,忙点了进去。 一个对话框弹了出来:“是否确定用每个问题一个剧情点的价格对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什么都要钱!” 乔曼儿腹诽了一句,选了“是”。 手机上弹出一个文档编辑页面,下面是“取消”和“提交”两个选项。 乔曼儿输入:“怎么注册新用户?” 答案很快出现:“您所使用的客户端已经拥有注册用户了,在任务完成或任务失败前,不能注册新用户。” “任务成功或失败会怎么样?” “任务成功,玩家所兑换的奖励将会永久固化,客户端消失。任务失败,玩家属性还原,任务重启,最先登入客户端的人成为下一任玩家。” 也就是说,只要林西任务失败,他又会变回那个相貌平平、什么都不会,又懦弱又无能的小可怜? 乔曼儿心中一阵痛快,想了想又问:“怎么判断任务失败?” “一,顾擎苍和孔文致感情彻底破灭,二,顾氏破产或退出娱乐界,两点完成度之和大于百分之百,就可以判定任务失败。” 顾氏破产,这难度也太大了……乔曼儿咬唇,又问:“那如果玩家死亡呢?” “本游戏并非生存类游戏,玩家游戏期间不会遭受生命危险。” “那如果顾擎苍和孔文致死了呢?” “顾擎苍和孔文致有天道护佑,奉劝阁下不要轻易做此尝试。” 乔曼儿心里又是一跳,问道:“那我是不是也有天道护佑?”同为主角,没道理孔文致有,她没有。 “是。但护佑之力在遇到玩家时,会被无限削减……请珍爱生命,远离玩家。” 第133章 世界六 花瓶15 林西从驾校出来,顺着街道步行,陈佳这会儿忙着帮他联系工作没空来接,他准备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然后再打车回去。 他满分通过科一已经有几天了,但来学科二还是第一次,别的都好,就是教他的教练太热情,让他有点吃不消。 林西忽然想起来,晋江123那里好像有驾驶技能,虽然只是初级,但用来考个驾照应该没问题吧? 林西对晋江123的技能还是很欢迎的,它并不像有些小说中写的那样,学了以后使用时就如有神助,身体都不归自己指挥了似得,而是更像灌输了一些零星的记忆,自身仿佛跟着记忆重新学过一遍一样,学到便是自己的。 林西在心里召唤了下晋江123,发现向来瞬时回应的晋江123今天好像不在线? 于是将手机插上耳机,假做打电话,道:“123?” 还是没回应。 这是罢工了? “123,出来。” 依旧没有声音,林西冷哼道:“我数一二三,你要再不出来,以后就不用出来了!” 结果“一”字还没出口,脑海里便传来晋江123愤怒的声音:“你都故意把我丢给别人了,还叫我做什么?” 林西道:“我什么时候把你丢给别人了?那故事还是你编的,软件还是你做的呢,你不知道我要丢手机?” 晋江123控诉道:“我以为你就是想在她手机里弄个病毒什么的,谁知道你竟然连我一起丢掉!” 林西叹道:“我给她弄个病毒,她就真当是病毒了啊,那东西要不是她自己不择手段弄来的,又有我自身做对比,凭什么让她相信这东西是真的的?” 晋江123依旧余怒未消:“那也不能就那样把我扔掉!” 林西无奈道:“我扔的好像是我自己的手机吧!你不是有网就行了吗?喏,看我新买的手机,最新上市、款式精美、顶级配置,你住进来也算是三室一厅公寓变两百平小别墅了吧?行了,别抱怨了啊!” 见晋江123还是不吭气,林西叹气道:“好吧,你想怎么样?” 晋江123飞快答道:“记一功!” 真是跟问老师要小红花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可爱啊,林西嗯了一声:“行,记一功。” 晋江123立刻眉开眼笑,表功道:“你把我丢了以后,我还假冒你给乔曼儿打了好多电话,发了无数短信呢!” 林西点头道:“嗯嗯,都给你记着。” 晋江123心情大好,道:“主人,你刚刚叫我做什么?”它很清楚自己在自家主子心中的地位,总之没事是绝对不会想起它的。 林西道:“把那个驾驶技能给我来一份。” 晋江123有些迟疑,道:“主人,来一份是没问题,但是我这里的驾驶技能,不是很厉害……” 林西道:“不是很厉害是什么意思?” 晋江123有点不好意思道:“不是很厉害就是,刚刚弄到驾照,还出过几次车祸的水平……”完了又怒:你不好意思个毛啊,这些技能不是这位主儿自己练的吗? 算了,聊胜于无吧,林西勉为其难的接受了驾驶技能,晋江123进驻新家,将假冒客服咨询的过程传到手机上给林西看,道:“看不出来那个女人够狠的,如果告诉她杀了顾擎苍就能得到那劳什子系统的话,她下手一定眼睛都不带眨的。” 林西道:“所以别看顾擎苍香饽饽似得被人争来夺去的,其实真正喜欢他的,不过是一个傻乎乎的林西罢了。” 而且已经是过去式了。 趁着陈佳不在,林西找了个火锅店,痛痛快快吃了顿超辣的锅子,只吃的浑身是汗、嗓子冒烟,肚子里实在装不下东西才罢休。 出来时晚风微凉,吹在身上很舒服,天上星光与路旁的灯光交相辉映,无论天上地下,都一样的灿烂而神奇……林西索性也不打车了,手插在口袋里,带着耳机听着音乐,在人行道上慢慢走着,想着幸好自己没有真的死掉。 走了一段,又坐了一段公交车,林西回到小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等电梯的时候接到了陈佳的电话,声音听起来很低落:“小西,明天的牛奶广告试镜取消了。” “怎么?” “之前一直拒绝替他们品牌代言的黄明敏,忽然答应了他们的条件。”她顿了顿道:“黄明敏是hc公司的一线明星。” “嗯,知道了。” 陈佳声音中带着一丝疲惫,道:“这已经是第四次了。小西,真对不起,我本来以为自己能帮到你……我以前是hc公司的,手里的资源大多数和hc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然也不会总这样。” 林西笑道:“陈姐,你要这样想,咱们每被人放一次鸽子,人家就欠我们一个人情,而顾明辉呢,让人家放我们一次鸽子,他自己就得欠一份人情,怎么算都是我们赚啊!没工作我们慢慢找就是了,总有他手伸不到的地方。” 又笑道:“而且陈姐你想啊,现在是网络时代,就算他顾明辉真的一手遮天,让我们一份工作都找不到,我们还可以自己录唱片啊、拍网剧啊,实在是混不下去了,我还可以去做直播,唱唱歌、跳跳舞,撒撒娇、卖卖萌……总之不会饿到咱们的!” 陈佳被他逗笑了,笑了两声忽然又变成苦笑,道:“还有,本来约好了后天见面的作曲人,白天的时候打电话过来推了。” 她是真的有点灰心了,原本她自认为虽然没带出过什么大明星,但是在圈子里人缘还是不错的,但如今顾明辉一伸手,她就处处碰壁,这才发现自己经营多年的人脉,在hc这个庞然大物面前什么都不是。 但即使如此,她依旧咬着牙,将那些频频递上来的烂片和活动邀请扔在一边,小西可是拍过《纵横》男二,上过‘那些人、那些事’栏目的人,哪怕闲着去跑龙套,也决不能在这个时候自降身价! 林西正要安慰,晋江123插嘴道:“找什么作曲人啊?主人你自己做啊,不然还有我呢!” 林西道:“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个本事?” 晋江123傲然道:“凡是和音乐有关的,主人你都是最棒的!” 这马屁精!没上过一天音乐学院的林西懒得理它了,对陈佳道:“写歌的事陈姐别急,我这边想办法,片子和广告的事更不急……陈姐啊,男人四十八都还是一枝花呢,我今年才十八岁,还能火三十年呢!你要对我有信心啊!” 陈佳“噗嗤”一声失笑,佯怒道:“你都不急我急什么?” 又道:“我挂了,你记得早点睡,保养好皮肤和嗓子,好多红几年。” 林西笑嘻嘻应了,又道:“陈姐你也早点睡,否则再过几年,保养的越来越漂亮的我该叫你阿姨了!” 陈佳笑骂了一声,挂断电话。 林西将手机装回口袋,自语道:“还真挺烦的。” 烦,以及不耐烦。 是该早点冲出他们的封锁了。 到了楼层,电梯门开,林西发现还有更烦的事情等着他:身材高大的男人靠在电梯对面的墙上抽烟,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睛静静的看着站在电梯里的人。 这房子是一户一梯的设计,等在这里是为了找谁不言而喻。 林西走出电梯,鼻子里闻到浓浓的烟味和酒味,他微微皱眉,掏出钥匙开门,钥匙刚插进锁孔,一只手搭上他肩头:“小……” 林西想也不想,转身一脚踹了上去。 只听“砰”的一声,猝不及防的顾擎苍重重撞到墙上,双手捂着小腹,冷汗顺着鼻尖滴下来。他肚子疼的仿佛肠子都绞在了一起,只能张开嘴大口的吸气,连叫都叫不出来。 顾擎苍长这么大从没吃过这种苦头,好半天才缓过来,头发湿濡濡的如同洗过一般,却依然抬头看向林西,艰难开口道:“你……你上次的话……是……骗我的……对不对?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双重人格,你就是林西,你就是……” 话没说完,又被狠狠一脚踹在肚子上,顿时闷哼一声,疼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接下来第二脚、第三脚、第四脚……狠狠踹在他身上。 林西低头看着已经疼得直不起腰的顾擎苍,道:“我现在没心情给你解释什么人格不人格的,你要想这样自我安慰随便你,但是……” 他又是一脚踹在顾擎苍的腰眼上,顾擎苍一声惨哼,终于忍不住单膝跪地,耳中传来少年冷淡的声音:“但是我很乐意向你证明,我对你已经完全没有感情了。如果这些还不够……你想断哪条胳膊?” 见顾擎苍终于没了声音,林西满意的转身开门进去,洗澡换衣服准备睡觉:果然光靠骂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拳头才是硬道理。 刚躺在床上,就听晋江123道:“主人,我建议你到外面看看。” “还没走?”林西道:“那就让他待着好了。你忘了电视里的套路了?男人或女人信誓旦旦的要分手,结果对方落个泪、淋个雨、受个冻什么的一定会心软,然后就可以藕断丝连、你追我赶二十集……我又不准备吊着他,玩这一套做什么?” 晋江123道:“主人,你说的都对,但问题是,如果你再不出去,明天早上你就变成杀人凶手了。” 林西一噎,楞然道:“我下手有那么重吗?”他踹的都不算要害吧? 晋江123摊手道:“主人您下手很有分寸,但关键是顾擎苍这几天一直作息很不正常,白天晚上拼命工作,饭也不怎么吃,失眠就爬起来抽烟喝酒。他本来身体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就算没你那么几脚也该进医院了,现在就更……这会儿是没事,但拖一晚上就难说了。” 林西头疼道:“给他叫救护车。” 晋江123道:“叫救护车正好明天你再上一次头条,坐实了‘暴力倾向’的传言,然后陶正恺他们正好可以借这个减轻量刑。主人你不是学了医术吗?出去给他扎两针,等他能动了自己就走了。” 见林西还是不肯起床,晋江123建议道:“要不咱们把他弄到大街上去,然后再给他叫救护车?” 我吃饱了撑的!林西拿出手机,点开一个隐藏文件。 …… 时刻关注林西手机的乔曼儿忽然发现几天没有动静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忙打开一看,只见模拟人生的任务栏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红圈,圈里是数字2。 刷出新任务了!乔曼儿大喜,点开任务栏,只见上面出现了两个未完成: 支线任务:通知孔文致来接醉酒受伤的顾擎苍去医院,给两人提供增进感情的机会,任务奖励剧情点30点。 支线任务:和孔文致发生冲突,增加顾擎苍对孔文致的好感度,任务奖励剧情点30点。 这任务显然是给林西的,所以现在顾擎苍受伤了?而且现在在林西那里? 现在林西虽然看不见任务,但是他的主线任务是帮助孔文致和顾擎苍在一起,说不定没看到任务也会选择通知孔文致呢? 不行!绝对不行! —— 林西取下耳机,觉得手指蠢蠢欲动,他没有学过弹琴,连晋江123的琴技技能也没有激活,但此刻听了那一曲“将进酒”,却有一种想要抚琴高歌的冲动。 可惜家里连琴都没有,林西有些遗憾的歇了心思,问道:“这些东西,不是你偷来的吧?别回头人家告我们侵权。” 晋江123道:“侵什么权啊,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东西!而且,这些曲子本来就是原创好吧?” “那词呢?” 晋江123道:“没有。” 完了又补充道:“填词技能也没有。”他家主子在诗词上的造诣,比起剑法和音律来,就是可以直接忽略不计的水平,它都不好意思拿出来……饭做得差点还能吃,诗写的差了忒丢人。 只听林西随口道:“没有那你就填上好了!” 晋江123抓狂道:“我是一程序、程序懂不懂?你把这种创造性的工作交给一个程序来做?” 林西道:“你不是连作曲都会吗?” “我什么时候说那是我的原……”晋江123说了一半,又认命道:“算了,我做……我做。”它虽然没什么创造性,但是它有庞大的资料库…… 仰头望天:曾经,我有一个主人,每天都在嫌弃我不靠谱,却不知道他自己才是最不靠谱的那个人!最悲剧的是,他现在还是我的主人…… 忽然咦了一声,道:“主人,乔曼儿她把顾擎苍弄回她家去了。” 林西一愣,然后无语:“所以,我还是要成为杀人犯?” 顾擎苍已经昏迷不醒,衣服里里外外被冷汗浸透了,是个人都知道不对劲,肯定选择第一时间送医院,但我们的女主大人,硬是把人拖回家了。 晋江123道:“啊,没事,她给她的医生表哥打电话了……他表哥要是没办法,应该会送医院吧?” 林西嗯了一声,不再理会这事儿,吐槽道:“顾擎苍他什么毛病啊!” 从他自杀醒来到现在,一共也就见了顾擎苍两次,这两次见面都谈不上愉快,顾擎苍到底是怎么从对他不屑一顾,切换成这种“为情所伤”模式的? 晋江123道:“这其实并不稀奇啊!原本顾擎苍和林……你相处的就一直很好,只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他花钱买来的,所以不管你对他多好都没放在心上。等分手以后,你寄了账单和钱给他,于是这半年的经历就在他心里开始慢慢变质,从‘包养’渐渐变成了‘恋爱’。这种感觉对他来说,新奇甜蜜又憧憬。就像顾明辉说的,这其实也是他的初恋啊! “后来,他想要结婚的对象从开朗大方的‘孩子他妈’,变成了他厌恶的‘心机女’;他和孔文致一起去罗马玩了十天,发现竟然找不到当初心动的感觉了……正好一回国,你又给他做了一顿饭,然后他就幡然醒悟,原来这才是他想要的啊!” “事实上,不是才有鬼了,”晋江123吐槽道:“顾擎苍在某方面真的是单纯的要死,这几个月的心理暗示,让他根本就已经把你和他一起的半年当成了‘恋爱’的标准了,所以还能有谁比你更能更符合他的心目中的形象?孔文致反正是被你坑惨了!” 林西冷哼:“怪我咯?” 晋江123道:“不过顾擎苍也是可怜,好容易决定正儿八经谈一次恋爱呢,忐忑不安、满怀期待的进行了人生的第一次表白,结果得到的是当头棒喝,他的恋爱还没开始就已经失恋了,而且你还把害死林西的锅推在他头上……事后他回忆你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越发觉得心如刀绞。而且最要命的是他还一遍遍看你在《纵横》中的片段,这玩意看多了,直男都会爱上你,何况是他?” 晋江123啧啧两声,道:“他颓废了好几天才鼓起勇气再来找你,结果……”才说了一句话就被打的半死! 这真是它见过的最悲催的男主了! “闲的你,”林西喝道:“滚去填词!”明明一直受气被人排挤的人是他吧,居然吃里扒外的同情别人去了,这小厮果然欠收拾! 那曲“将进酒”可以拿现成的用,其他曲子的词还没着落呢!纯音乐虽然已经足够美妙,但这个时代已经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欣赏了——不过,晋江123只是将曲谱单调的转化成了声音而已,完全谈不上技法,更别提境界,若是…… 他看向自己的双手,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此竟然莫名自信:若是这些曲子出自他的手…… 所以精分是会传染的吧!自从被这破系统缠上,连自己都变得不对劲了,林西摔摔头,道:“以后注意关注一下顾明辉的动静。” 晋江123为难道:“我只能探测男主、女主,以及和剧情相关的一些东西,顾明辉我……”它是有勘察万界的权限,但是要到界外才能开启啊。 林西关灯睡觉,想着:所以果然还是没什么用的系统啊! 第134章 世界六 花瓶16 驾照的问题被解决,顾擎苍被乔曼儿接走之后也再没来烦他,林西很是清净了几天,然后忽然接到陈佳通知,让他准备去拍广告。 下了车,陈佳一边快步走着一边道:“这次的广告虽然片酬不高,但是对方在两大都市的闹市区都有自己的家具城,墙上可以挂巨幅宣传画,并且已经买下了几条街的广告牌……你现在空有人气,作品太少,必须时不时刷点存在感,否则粉丝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所以片酬少点就少点吧!我听说人老板本来准备找大牌点的明星来拍的,就因为女儿是你的铁粉,哭着闹着要你,才不得已挑了你,总之你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 “我还特别调查了下这个品牌,东西真的很好,从没出过什么甲醛超标之类的质量问题,就是价位偏高又没什么名气,所以销量才一般,”陈佳道:“我可是专门花了几天的时间调查,知道他们的产品好才答应了下来的!咱们可是要火三十年的,不能坏了名气是不是?” 林西提着衣袋跟着她后面,嗯嗯啊啊的点头,陈佳说了好一阵,又叹了口气道:“其实接这样的广告还是太委屈你了,都是那个顾……算了,不说了。” 林西安慰道:“陈姐放心,很快他就顾不上咱们了。” 陈佳道:“你是说顾总和乔曼儿又牵扯不清的事儿?顾董事长现在是不愿意他们在一起,但这点事还影响不了他……你以为他对付我们,需要费多大心思呢?” 林西笑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暂时不能说,”林西笑嘻嘻道:“不过陈姐你很快就会知道了……很快很快。” “切,跟我还卖关子!”陈佳停下脚步,压低声音道:“到了,记得表现好一点啊!” “嗯嗯!”林西连连点头:“知道了。” 拍摄的地方就在家具城老板家一座空闲的别墅里,林西一进门,就被迎面一张毛茸茸的熊脸吓了一跳,初中生模样的小女生清秀的小脸从小熊后面露出来,说话有些紧张:“林西你好,我是你的粉丝……这个送给你!” 想来这就是那个为他带来唯一工作机会的女孩,林西摸摸女孩的头,果然手感真好,难怪萧睿和陈佳总喜欢摸他的头,笑的眉眼弯弯道:“谢谢你。” 女孩一脸呆滞,直到林西一行人越过她和里面的几个人说话,才露出傻乎乎的笑追了上去。 陈佳简单介绍了下双方的人,老板姓张,是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中年人,稍稍有些发福,还有一个年级不大的摄像师以及他的两个助理。 随意寒暄几句,摄像师对林西道:“今天拍摄的主题是舒适、温馨,主要是平面广告,也没有什么故事性,林先生只需要将这里当做自己的家,随意做几个动作,体现环境的舒适就可以了……没问题吧?” 林西摇头。 助理道:“那就请林先生跟我到这边来化妆、换衣服吧!” 林西道:“如果主题是舒适的话,那妆就不要化了吧?化妆的感觉实在舒适不起来。另外,衣服我自己带的有,如果你们觉得不合适,我再换你们准备的好不好?哦,对了,请问有没有洗澡的地方?” 摄影师微微皱眉,还没说话,少女就抢道:“有啊有啊!我带你去!” 雀跃的拉了林西就走,剩下几人面面相觑,陈佳干咳一声,道:“小西他平时不怎么挑剔的,今天应该是有……” 话没说完,刚踏上楼梯的林西又回身道:“麻烦将空调温度稍微调低一点。” 陈佳有些尴尬的一笑,指指楼上道:“我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 逃也似的离开。 …… 林西进浴室前被陈佳揪个正着,低声怒道:“林小西!你搞什么鬼?我不是让你表现好一点吗?瞎折腾什么,平时你不是挺能凑合吗?” 臭小子,跑龙套的时候在泥水里趴一整天都笑嘻嘻的,关键时候东挑西挑的! 林西委屈道:“要不是陈姐你要我好好表现,我还不折腾呢!” “嗯?” 林西叹气:“姐姐,演技不好我也很绝望啊!” 陈佳一愣,林西麻溜的从她手底下钻进了浴室。 陈佳顿时抓狂:“他,他他他说什么?”还说什么演技不好,这种话能当着粉丝的面随便说吗? 少女举手做投降状:“姐姐,我什么都没听到!” 对于中二少女来说,演技什么的都是浮云,有颜值就ok了啊!呱呱那么帅那么可爱,演什么都喜欢! —— 林西洗澡很快,所以十分钟以后,被留在楼下客厅的摄像师们就看见了林西特意带来的“服装”——一件有点皱巴巴的半旧的睡衣,和一双同样半旧的毛绒绒的拖鞋。 张老板微微皱眉,摄像师却眼睛一亮,嘘了一声示意安静,紧张的将少年睡眼惺忪、懒洋洋从楼上蹭下来的模样完完整整的收进了摄像机。 少年打着哈欠,揉着眼睛走到沙发跟前,看也不看就直直倒了了下去,闭着眼睛捞了个抱枕抱在怀里,舒服的蹭了两下……一看就是不情不愿的被大人叫起来吃早饭的、被娇惯坏了的孩子,争分夺秒的窝沙发上多眯一会儿。 看着少年那困倦的带着水汽的眼睛,和脸上写着大大的“满足”两个字的小酒窝,老板点头,不得不承认,看着少年这幅模样,这沙发他都想去坐一坐了——看起来的确很舒服很享受的样子啊! 但是……他立刻又警惕起来:他家宝贝女儿看起来好像更想去揉揉那个躺在沙发上睡觉的人!好吧,其实他也有点手痒。 不由有点悻悻然的想: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养得,把个男孩子养的这么娇、这么漂亮,看着就忍不住想宠一下。哪像自己家的闺女,又野又糙,可怜他当初知道是个丫头之后,还高兴的几天睡不着觉,以为能养个娇娇嫩嫩的小公主出来呢,结果……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林西翻身,下巴搁在抱枕上,看向摄像师:“怎么拍?” 这沙发的确蛮舒服的,嗯,比家里那套还舒服……林西忍不住又趴在上面晃了晃。 摄像师眼睛放着光,对着他一连拍了好几张,才道:“就这样,先别乱动,别乱动啊!” 这少年不仅漂亮,更是灵气十足,拍出来的每一张照片都堪称完美,超出他预期太多了——他满心兴奋,若是拍出超水准的照片,他的身价也能水涨船高。 不过,这照片美是美,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 亲自上前将刚刚女生带来的小熊娃娃放在少年身边,退回原位看了眼却还是微微摇头:还是不够。 镜头中的少年的确好看到了极点,那全然信任的一倒,以及趴在上面晃晃悠悠的样子,也将沙发的舒适体现的极好,只是……这孩子气质过于冷清,拍出来的效果,舒适有余,但温馨不足。 要不要再加个演员进去?摄像师摇头,那种场景只是想想他就觉得有些违和,这少年的气场很强,不是什么人都能容的进去的……忽然灵机一动,道:“找只狗来!大一点的,越大越好!” —— 上了汽车,陈佳一拳砸在林西肩膀上,笑道:“臭小子,还说自己演技不好!”她虽然不是艺人,但眼光是有的,还有那摄像师两眼发光、折腾来折腾去一个镜头都不愿放过的模样,显然是对他满意之极。 林西道:“陈姐,那不叫演技,叫催眠术……跟王导学的,他对我用的最多的就是这招。” 不是要舒适吗?洗个澡,穿上自己最舒服的睡衣和拖鞋,空调调到自己最喜欢的温度,然后催眠自己这是自个的家,自然能拍出最自然最舒服的感觉。 当然,如果老板和摄像师不许他这样胡闹,他也只有用自己的龙套级演技强上了。 不过他发现自己好像小看了他的龙套级演技,虽然让他表现人物深刻的感情有点难,但若只是让他体现出某种气质或情绪,做出一些相应的动作什么的,他还是做得蛮标准的。 陈佳道:“你是一出道就跟着王导,以至于对自己的演技没有正确的认识,要知道王导可是出了名的苛刻……要我说,你的演技,现在已经完胜无数小鲜肉了。” 林西笑着正要说话,手机短信响,林西看了眼道:“陈姐,送我去‘夜色’附近,我约了人见面。”刚刚和那只狗折腾太久,弄得都要迟到了。 陈佳一面调转车头,一面道:“怎么还去夜色,上次吃的亏这么快就忘了?” 林西笑道:“那次吃亏的好像是别人吧?我还趁机火了一把呢!” 见陈佳要发飙,忙又道:“放心吧陈姐,我不去夜色,我们约的地方在那附近一个小饭馆——兰州牛肉面!陈姐,你说我要是不说‘夜色’,你能找的到地方吗?” 陈姐噗嗤一笑:“怎么找不到?十个八个都找给你!”兰州牛肉面馆,要找十个八个的还真不难。 身在城市,最烦的就是交通,三五步一个红绿灯,还时不时的小堵一下,十分钟的路程二十分钟到那已经算是相当效率了。林西达到小面馆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这会儿不是饭点儿,里面客人很少,只有一个年轻人在里面抽烟,碗里的面剩了大半碗。 林西不怎么饿,先去窗口要了个小份的清汤面,然后坐在年轻人面前,将一个手指大小的塑料瓶放在他面前。 年轻人做贼似的飞快将东西塞进自己的口袋,小心看了下周围,压低声音道:“这东西……我……” 林西道:“放心,无毒无害,你把它全部喝光都没事儿。” 年轻人苦笑道:“那种场合他们一般不留人,我最多帮忙开下酒,不一定有机会将药下进去,你还是……” 林西道:“不需要下进酒里,进去以后随便洒在什么地方,花盆里、纸巾上、沙发底下,怎么都好。这药半个小时内就会挥发的干干净净,神仙都查不出什么,验血也是干干净净。” 年轻人咬牙道:“我们可说好了,我帮你办成了这件事,之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你再也不找我的麻烦。” 林西神色一淡,道:“不必勉强,你要是觉得吃了亏,大可不做,我另找其他人。至于你……” 他冷哼一声道:“我也不会厚此薄彼,先断你一条胳膊,再送你去警察局见你那两个难兄难弟。”这年轻人当初是放风的,也亏得陶正恺他们竟然没把他招出来。 年轻人脸色难看的很:“我没说我不做!” “那就好,”林西点头,将一只手机递给他,道:“顺便把这只手机带进去。” 年轻人皱眉,林西道:“我也不瞒你,这只手机里装了窃听器,我就是借这个机会录点东西,不然让你做手脚做什么?” 见他有些犹豫,林西道:“你把它藏在袖子里,然后假装弯腰捡起来,问这谁的手机,没人认领你就光明正大的放在桌子上,谁会怀疑到你?而且这手机里面的窃听器是即时上传的,事后又不让你想办法再取回来,怕什么?” 林西明白他的顾虑,得罪他林西,不过被打断只胳膊,坐几天牢,得罪了某些人,可是要命的。但是向老板告发林西他一样不敢,一是老板也不一定能将林西怎么样,二是当初他收了陶正恺的钱做事,老板知道了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他。 年轻人想了下,将手机放进口袋,晋江123在林西脑海里疯狂发飙:“混蛋混蛋,你又要把我丢掉!” 林西安抚道:“才几天就弄丢两个手机,我也很心疼的好不好?你也体谅下我吧!” 晋江123大怒道:“你心疼的是手机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体谅你!” “好了好了,”林西道:“再记你一功,行了吧?” 晋江123冷哼道:“这还差不多!” …… 三个半小时之后,林西开着电脑在各大直播平台上转悠,满意的看见各个平台的首页上都多出来一条“预告”:看明星公关如何“攻官”——这里面一定能找到你认识的人,找不到博主直播吃翔! 不得不说,晋江123在技术方面,还是比较靠谱的。 脑海中传来晋江123的声音:“差不多了。” 林西嗯了一声,道:“记得屏蔽手机信号。”否则被人快快通知被直播的人就不好玩了。 晋江123吐槽道:“你的手机有这个功能吗?” 林西道:“你有不就行了?” 晋江123要的就是这句话,得意一笑,道:“来了!” 直播画面开启,分明是有些昏暗的包厢,但不知道为什么,画质却好的出奇,里面七八个男女正在沙发上喝酒游戏。 直播才半分钟,里面的评论已经爆了,打赏接踵而来。 “靠靠靠!一来就上猛料啊!辣眼睛辣眼睛!等我滴了眼药水再来看!” “我靠我靠!我看到谁了!” “谁来拯救我粉碎的少男心,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值得信任的?” “……” 看着一串串刷屏似的评论,林西笑眯眯的朝里面打字:“求各位大佬科普,里面到底都是谁啊?认出一个刷一个佛跳墙,绝不赖账!” “这都不认识?中间那个白裙子长头发女的,就是正被那老头龙爪手的那个,两年前火过一阵子,演那个在大学里被三四个男人追的清纯玉女王甜甜啊!” “那个跟人对嘴吹的卷头发,不是hc四小花旦之一,人称辣妹子的唐伶俐吗?” “这旗袍妹子眼生,但这腿真是绝了……腿玩年啊!妈的,这腿上挂的不是那啥吧?靠你个下流的死胖子!有本事别把手伸进去,有种把裙子掀开!” “哈哈哈,楼上硬了吧?” “老子硬老子自豪!” “尺度有点大啊,”林西对晋江123道:“你的‘实习级’医术到底靠不靠谱啊,不是配出什么不好的东西来了吧?” 晋江123道:“要这真是那什么药,这些人早就脱了裤子上了,还会耐着性子摸啊摸的?这药是心里医生用来配合催眠术用的,还有画家音乐家之类的会用它来激发灵感,跟那个什么脏东西一点关系都没有,说的炫一点,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有这些人早就上过床了,或准备好了要上床的,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才会是这种反应。” 林西又看了一阵,晋江123道:“主人,有网站管理员开始在删了。” 林西道:“让他删吧!”有人删才好呢,越被删越吸引人看。 晋江123道:“可是主人,顾明辉还没被人认出来呢!” 林西叹道:“笨啊,他删了你不会再开啊?” 于是好几个平台的直播画面突然消失,半分钟后又重新冒出来,只是后面多了一句说明:刚被管理员删除,冒死再开一个——重点部位我会打马赛克,求勿删! 然而打了马赛克,一分钟之后依旧还是被删了,于是再开,再删,第四次的时候直接不开了,就一句话:“找猴网”不删,大家来这里看啊! 晋江123道:“主人,他们找过来了!” 林西点头,晋江123说的是夜色,因为他们屏蔽了手机信号,外面的人想要联系顾明辉他们,只能亲自找上门,十分钟已经算是非常效率了。 不过林西不急,虽然说的是直播,但在晋江123的违规操作下其实是录播,画面比实际晚了十分钟……也就是说那些人虽然找了过去,但是直播上还能继续放十分钟好戏呢! 也不继续等了,开始敲字:“有没有人觉得旁边喝闷酒的老头很帅很眼熟啊?总觉得在哪儿见过?” “眼熟 1。” “啊,我想起来了,这老头长的很像hc的老总顾擎苍啊,我一直就很迷顾老总的颜,比明星还帅……啊,这老头不会是他爹吧?” “特意去搜了下,楼上正解!” “是顾明辉啊!Hc董事长!” “我靠不是吧?这是hc总部被人爆了?” 话题围着顾明辉绕了一圈才被转开:“剩下那三个男的有人认识不?导演?制片?” “嘿嘿,我认识,但我不敢说……只能说,答案请从标题中找。” “标题?攻‘官’?呵呵……懂。” “懂。” “懂……” “主人,”晋江123道:“找猴网顶不住了,管理员发消息过来商量删除。” 林西讶然道:“态度这么好?”别的站可是直接就删了。 晋江123道:“就这一会儿咱们可给它挣了不少流量,这些人要能留下十分之一他们就乐翻了,而且打赏也不少呢!” 林西道:“那就删吧!我们自己删,省的他们被骂……把最后一段那些人冲进来的画面放五秒再删。” 关了电脑伸个懒腰道:“好晚了,我去洗个澡睡觉,早睡早起身体好。把它炒热的事就交给你了。” “这事儿不用炒它自己都得爆,”晋江123道:“但是主人,您到底是怎么知道顾明辉他……” 晋江123如果有头发的话,头发都要被它揪掉完了:明明自家主子除了自己根本没有消息来源,他到底是怎么把顾明辉的小辫子一抓一个准的啊! “笨!”林西道:“陶正恺之所以对我下手,是因为乔曼儿吧?陶正恺被我打了之后,原本准备息事宁人的,是顾明辉让他出面反咬我一口的吧?结果现在陶正恺进去了,乔曼儿和顾明辉身上却连一点腥都没沾,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陶正恺他不姓陶姓黄,舍己为人堵抢眼?” 晋江123恍然道:“是因为顾明辉答应替他活动活动?” “不光是替陶正恺活动,也替他自己。”林西道:“陶正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明目张胆就敢下手,还被曝光在所有人面前,上面怎么可能置之不理?一定会派人来查,不光陶正恺的公司,所有娱乐公司都会被牵扯进去。 “但就像以前的上访制度一样,老百姓去市里告县里的官儿,市里将文件发回县里,要求严查,于是县里的官儿去市里把上访的人领回来,然后对自己‘严查’一通,告诉市里,都是误会……这次的事情也是一样,上面重视是重视了,但是布置下来的具体任务,却还是落在那些和娱乐圈的老板们常年打交道、混的熟的不能再熟的官儿们身上,最后能查出什么结果来?大不了抓几只猫鱼儿顶罪……当然这期间,必要的‘攻官’和放血是一定的。” 晋江123道:“所以你让我查顾明辉秘书的通话记录和公司账单什么的,就是查他怎么‘攻官’的?” 林西“嗯”了一声,道:“我本来懒得理他,想让乔曼儿陪他玩玩算了,可是他实在太烦,我就是心疼陈姐。” 又淡淡道:“顾明辉是有钱没错,但也就是有钱而已,这次的丑闻一出,政府必然要动真格的,而且还会盯准了他……我看他还能蹦跶几天。” 第135章 世界六 花瓶17 “活久见:hc老总直播拉皮条。色香俱全,不知道能存活多久的短命帖,兄弟们下载要快。” “顾氏董事长现场教学:我是如何将顾氏做大做强的!” “明星还是名妓?看完再也不相信什么清纯‘欲’女了。” “@陈天王,你绿了吗?听听刚刚和hc女花旦举行世纪婚礼的陈天王怎么说。” “算一算做老鸨发家的顾氏到底有多少钱。” “细思恐极:先有明目张胆下药掳人的陶正恺,又有拉皮条用旗下艺人接客的顾明辉,娱乐圈的水到底有多深?” “细数顾龟公手下有多少美人儿——hc女星大盘点,你最喜欢哪一款?” “是愤怒还是心虚:面对记者发问,hc当家女花旦黄明敏翻脸骂人。” “这种地方我不敢呆:签约hc半年的新锐小生XXX表示,就算赔的倾家荡产,也要离开hc。” “……” “好的好的,我们一定会尽快处理!请尽管放心。”顾明辉挂断电话,脸上强堆的笑意立刻冷了下来,目光落在电脑上再次刷新的一条条搜索结果,额上青筋直跳,怒道:“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管什么代价,一定要将事情压下去吗?” 顾老鸨、顾龟公……顾明辉气的发抖,他呼风唤雨了一辈子,如今更是德高望重,谁见到他不是恭恭敬敬一声“顾老”,如今竟然因为这样一件小事,落得身败名裂! 像这种逢场作戏的事,看他们看来最寻常不过,可他顾明辉,竟然就栽在这样的小事上! 秘书苦笑道:“网站那边已经尽力了,可是刚刚清理完不久又冒出来,关键词也没有办法屏蔽——对方的黑客很厉害,我们请的人暂时还拿他没办法。” 他也是头大:网络刚刚才清净了二十分钟,他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现在又成了这样。 这样一阵有一阵没的来来回回的折腾,只会让看热闹的人更兴奋更关注。 顾明辉怒道:“那就花钱再请高手来!这种事还要我来说?” 秘书应了一声,悄悄走到一边打电话。 顾明辉疲惫的捏捏眼角,看看窗外渐渐发亮的天空,脸色阴沉之极:这次的事不管是谁做的,最好不要让他知道,最好不要让他知道! 娱乐圈原本就热闹,一向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但这次却已经不能用热闹两个字来形容了,而是爆沸。 顾明辉被黑的面目全非,网络上第一时间出现了以他为主角的表情包,其中最受欢迎的一张是头戴绿帽,背顶龟壳的顾明辉手舞长鞭,叫着:“还不起来接客!” hc旗下的艺人被一一点名,不知道多少年前的黑料都被爆了出来,就算没黑料的也被莫须有扣了一堆帽子。男星还好一些,女星就差没被指名道姓喊那两个字了,连已经淡出或离开hc的女星都未能幸免。 与hc齐名的几大公司也被牵累,遭到质问后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说对hc的行为深表震惊,称本公司绝无类似现象,欢迎网友们监督云云。 老牌或当红的明星,不管是表态还是不表态,都被大书特书,也有些刚刚露头或过气的艺人,迫不及待的发言蹭热度。 Hc的一线影星大多一言不发,其余的不管是说“相信公司”还是说要“离开hc”,都被骂的狗血喷头。 hc公司的员工一夜没睡,钱如流水一样的花出去,买热搜用其他人转移视线,雇水军控制舆论等等,能用的手段都用了出来,但收效甚微。 网友像打了鸡血似得和水军们骂战:“侵犯隐私?这要是两夫妻的床戏,哥帮你打110。” “水军大哥别闹了……妓女还怕拍?” “什么叫只是个别人的私人行为,和hc无关?顾明辉不能代表hc,谁能代表?” “……” 顾明辉闭了闭眼,头有些晕,他年纪到底大了,这样的熬夜已经不适合他……正要强迫自己休息一会,门忽然被推开,顾擎苍匆匆进来,脸色阴沉:“政府官方微博刚刚更新了,说刘主任三个人已经被双规,并说对这件事要零容忍,一查到底。微博刚发出来,就被转了上万次。” 顾明辉猛地站起来,神色剧变:“什么?” 顾擎苍看着他,没有说话。 顾明辉无力的跌坐回去:“怎么会这样?” 网上的热闹还好,总会慢慢平息下去,而且hc不过是他顾氏的一小部分罢了,他顾明辉咬着牙还损失的起,但政府的态度却关系着顾氏的生死存亡。 为了这个,他甚至顶着骂声发布微博,称“只是和生意场上的朋友出去玩玩”为那几个人打掩护,当然并不是为了保护他们,也保护不了,只是为了维护政府形象,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罢了。谁知道官方并没有感激他们的掩护,竟公开承认了这几个人的身份。 政府公开承认了他们的身份,还声称要严查,那这件事,就再也不能不了了之了。 他顾明辉,不仅是以酒色腐蚀贿赂官员,而且还是顶风作案,更要命的是这几个人的经济问题一定会被严查,这里面不知道要扯出多少旧事来。别的人或者还能想办法遮掩,可是跑得了谁都跑不了他顾明辉。 他深吸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是已经打过招呼了吗?” 顾擎苍沉声道:“你刚刚和黄局的通话录音,被人转头就发给了黄局。” 黄局若是还想将这件事压下去,那就得自己进去了。 顾明辉伸手按住太阳穴,久久没有说话:若说他刚才的心情是愤怒心烦,那现在,就是担忧甚至惶恐。 他纵横商场这么多年,见过不少风浪,都这么一路闯过来了,但他深信一点,在华国经商,民不与官斗,因为根本斗不过。如果万一得罪了谁怎么办?不能和解就找更大的官帮忙。 可是这次,只怕哪个官都不敢帮他。 上了政府的黑名单,后面的事他几乎可以预料:股市暴跌、融资困难;银行终止贷款;供货商催债拒绝先货后款;投资商撤回资金;商品滞销、经销商退货;同行借机打压…… 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很难,但是不管多大的企业,垮塌起来却往往很简单。 怎么办? 难道他努力经营了一辈子的产业,就这样毁于一旦不成? “董事长。” 顾擎苍的声音传来,顾明辉抬头,看向自己已经成年,比自己还要高了少许的儿子。 顾擎苍脸上的表情冷漠依旧,连语气都没有变化:“现在想要挽救顾氏,只有一个办法。” 顾明辉精神一震。 只听顾擎苍继续道:“辞职。” 顾明辉瞳孔一缩:辞职? 是了,辞职……辞职。 现在网上的丑闻、政府的反感、娱乐圈的不满,都是对着他顾明辉来的,只有他辞职,才能尽可能的将顾氏撇清,只有这样,顾氏才能稍有回旋的余地。 但是,他不甘心。 顾氏就是他,他就是顾氏,他怎么能辞职?他正志得意满,他还精神健硕,辞了职他算什么?他干什么? 而且还是顶着“顾老鸨”“顾龟公”的臭名辞职! 尤其是听到这两个字从顾擎苍的嘴里说出来,格外刺耳。 见顾明辉的模样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岁,顾擎苍道:“还有两个半小时股市就要开盘,您好好考虑吧!” 转身就要离开。 “擎苍。” 顾擎苍回头,看着顾明辉不说话。 顾明辉道:“我觉得这次的事,可能和林西有关。” 顾擎苍神色微动。 顾明辉迟疑了下,道:“当初陶正恺的视频出现的时候也是这样,无论怎么删,都会重新冒出来。” 顾擎苍唇角溢出一丝冷笑,淡淡道:“所以呢?” 看一眼沉寂下来的顾明辉,顾擎苍转身离开。 不提陶正恺还好,提起陶正恺,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当他和孔文致在罗马玩的忘乎所以的时候,那个少年正在遭受什么样的厄运,而在侥幸逃出陶正恺的魔爪之后,那孩子又被自己的这个父亲如何肆意污蔑诋毁,引导网络上的人对他进行了怎样的羞辱谩骂…… 换了一个人早该疯了吧? 他带着担忧回到国内,可见到那少年时,他表现太安静平和,让他下意识的忘了这一切,只顾着留恋那孩子带给他的温暖,却忘了他因为自己遭受的这一切。 直到那一顿暴打,那孩子对他的愤怒和厌恶,从那毫不留情的一脚又一脚中传递到身上,他才如梦初醒,他浑身剧痛着,心中却全无恨意。 顾擎苍躺在冰凉的地板上,他和他身边的人对那少年所做的一切,终于一点一滴的回想起来:当那少年全心全意恋慕着他的时候,他对他是如何轻慢敷衍,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甚至偶尔的温柔也不过是透过他在看另一个人; 他决定结婚时,对那少年没有一句解释,当少年上门质问时,被乔曼儿羞辱为玩物时,他的态度是连对他说句话都不耐烦; 哪怕已经后悔,可在商场中他亲耳听见乔曼儿对那孩子骂出“下贱”两个字,甚至动手打人时,他的选择却是冷眼旁观。 再后来,少年角色被抢,被赶出公司,然后陶正恺对他下手,顾明辉雇人污蔑,还有如今的封杀……这一次次足以让人身败名裂、永无出头之日的打击,哪一件和他顾擎苍无关? 这一件件事接踵而来,就算那孩子再怎么对他爱的死去活来,也早该心如死灰了吧。 顾擎苍倒在少年门前的地板上,低声嗤嗤的笑,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可笑:顾擎苍,在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你到底要多厚的脸皮,才能那么理直气壮的将“重新开始”几个字说出口? 打一顿,疼一阵,倒痛快了。 醒来的时候,身边是忙着给他煮粥敷药的乔曼儿和守在他床边困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小寒,听着乔曼儿自以为隐蔽的对林西污蔑,顾擎苍淡淡一笑:若林西真的是想要他的命,他现在能一根骨头没断的躺在乔曼儿家里,而不是医院?而且林西住的地方是一梯一户,没有林西的通知,他就是死在那里也不会有人知道,乔曼儿有怎么能“碰巧”遇到他? 顾擎苍关上顾明辉办公室的大门,又回望了一眼,他的心思他这位父亲不是不知道,甚至比他自己都要清楚,但从小到大,他的意愿他从未顾虑过半点。 分明知道他一心一意想要补偿那孩子,分别清楚是顾氏委屈了那孩子,可是在陶正恺对林西下手之后,他这位父亲选择的却是落井下石,勾结陶正恺、收买酒店服务员对林西肆意污蔑,以至于暗中偷拍的人终于看不下去了放出视频,以至于陶正恺三个进了监狱,以至于国家派人来严查,以至于引起了整个娱乐圈的动荡和对hc的不满,以至于顾明辉才不得不出面“公关”。 然而就算这种时候,顾明辉还是没有放弃打压林西,想要借着自己的人脉将林西彻底封杀,最后的结果却是鸡飞蛋打、名声扫地。 他说这件事和林西有关,顾擎苍嗤笑一声:就算这件事真的跟林西有关系又怎么样?他不过是将这个人对他做的所有事中其中的一件,原封不动的还了回来而已,不同的是,顾明辉对林西是造谣污蔑,而林西曝光的,却是真情实况。 他想让他怎么做?继续封杀林西,让事态进一步恶化下去,还是干脆雇人杀了他? 那真是抱歉了,他做不到。 甚至如果他不是姓顾,如果现在顾氏不是风雨飘摇,如果那个人不是他父亲,或者幸灾乐祸的说一声“活该”的人里,就有他一个。 —— 林西早晨刷牙洗脸出来,刚坐上沙发电视就自动打开,顾明辉父子的脸出现在镜头前,不问也知道这是谁干的,林西懒得看,按遥控器关掉,道:“你直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好了。” 晋江123道:“今天早上八点,顾氏发布了新闻发布会,顾明辉宣布辞去顾氏董事长一职,将手里的股份全部转到顾擎苍名下,并且表示以后绝不干预顾氏的经营。对于记者关于视频的问话,他只有一句话,说会全力配合调查。” 林西点头:这件事只能是这个结果了,只不过顾氏的反应比他想象的要快一点。 晋江123道:“大家都不是傻子,顾明辉和顾擎苍是父子,他们之间的交接不过是左手换右手罢了,想要就这么解决这次风波是不可能。” 林西道:“这就要看顾擎苍的本事了。” 又道:“其实这件事对顾擎苍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生下来就顺风顺水,能力才干都是一流,但是过于自负高傲,尝尝受挫和求人的滋味正好补上他最大的短板。哪怕这次顾氏真的破产,他要东山再起也只是时间问题。” 晋江123道:“主人,顾氏的事,你还插手不?” “问这个做什么?” 晋江123道:“我就是好奇。” 林西道:“顾氏和我又没仇,顾擎苍和我也没仇,这次事了,顾明辉肯定没脸再呆在国内,只要他滚蛋,顾氏和我有什么关系?”他想要的,不过是过自己清清静静的小日子罢了。 “哦,”晋江123道:“那顾氏就暂时破不了产。” 顾擎苍这会儿还有天道护佑呢,只要他家主子不直接插手,事业上必定是心想事成——在有天道护佑的时候遭受这样一次挫折和成长,顾擎苍那小子也是走了狗屎运。 顾氏颇不破产林西不关心,随手拿起手机,道:“昨天我让你抽的卡呢?” 晋江123道:“有ssr的账号都在表上,你自己看吧。”可怜它昨天忙的晕头转向,还要帮他家正呼呼大睡的主子刷游戏,真是没天理。 林西翻了几页,不满道:“没有我要的妖刀 茨木 大天狗 彼岸花组合啊!你是不是偷懒了没建够一万个号?” 晋江123怒道:“我就算建十万个号,也没办法一下子抽这么多你指定的ssr好吧,我说直接给你弄个账号你又不愿意!” 林西摇头:“这种犯规的事怎么能做?” 晋江123气乐了,道:“你让我给你一下子建十万个号抽卡,就不犯规?” 林西道:“我手速快不行啊?” 终究心虚,赶紧结束这个话题,道:“这个大天狗号你玩,负责带狗粮,这个茨木和妖刀我玩。” 晋江123抱怨道:“你还不如直接让我帮你升到顶级算了!”这样省事多了。 林西道:“自己的号当然要自己养,不然哪有游戏的乐趣。” “抽卡更有乐趣,你怎么不自己来?” 林西一面点进游戏,一面道:“所以后面我会自己抽卡的。别废话了,赶紧进来,加好友,组队,还有勾玉先攒着别花了,留着买永久卡,还有建公会。” 晋江123道:“要不先买个月卡?” 林西摇头道:“游戏里氪金的孩子不是好孩子!”他现在才十八岁,不能堕落! 晋江123道:“但你现在已经是参加工作的人了啊,你想想,你在游戏里为了省这么点钱浪费的时间,可以挣多少钱?” 好像很有道理啊! 林西犹豫了下:“呃,那就……氪一点点?” 晋江123道:“嗯嗯,先氪一点点。” 心里嘿嘿冷笑:氪金这种事,一旦开始了还能停的下来吗? 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喜欢听他家主子哭唧唧的喊穷。嘿嘿,回头再忽悠他买辆好车,把钱花光,就像当初忽悠他租这套房子一样! 晋江123没跟林西提起现在娱乐圈是怎么样的水深火热,也没表功它昨天晚上是如何勇猛的冲锋陷阵……显然这些事,哪有他家主子开开心心玩游戏来的重要? 第136章 世界六 花瓶18 林西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上的一组“四格动漫”:漂亮的少年抱着一只一脸生无可恋的金毛,恶劣的蹂躏着它的狗头。 一身正气的侠客一手叉腰,一手前指:呔!小子,放开那只狗狗!有本事冲我来! 少年抱着狗狗一脸懵懂的抬头,一双大大的眼睛无辜的看着他:what? 下一秒,侠客流着口水探出自己的狗头:求抚摸…… 底下还有许多评论:“啊啊啊,呱呱好可爱!” “好想把呱呱带回家养啊!” 前段时间,林西拍的第一则广告终于正式亮相,他的照片出现在城市的广告牌上,电视广告则被投放在某地方台和网络上,竟还激起了少许涟漪,连这种恶搞漫画都来了,让这段时间处处碰壁的林西重新认识到,原来他的人气还是蛮不错的。 随口道:“这只狗不是叫豆豆吗?怎么都叫它‘呱呱’,真难听。”它是狗又不是蛤蟆。 晋江123:“……” “要不纠正下?”那只金毛听话又可爱,怎么能叫“呱呱”这么难听的名字? 见林西真的开始戳字,晋江123不敢再继续装聋作哑,叹气道:“主人,呱呱不是狗啊!” “不是狗难道是猫啊?”林西不理它,他和那只金毛玩了大半天,怎么可能连是不是狗都分辨不出来?忽然又猛地反应过来,顿时瞪大了眼。 晋江123道:“就是你想的那样了:林西、西瓜、呱呱……” 林西顿觉头顶上飞过一群乌鸦:呱呱……呱呱…… 晋江123继续道:“所以如果有人叫你王子殿下,你也千万别高兴,因为呱呱呱呱叫的可不就是青蛙王子?” 见林西就要发飙,晋江123忙道:“陈佳过来了!” 林西一抬头,果然看看风风火火过来的陈佳,冷哼一声,一弹手机屏幕:“还不给我退散!” 现在距离顾明辉下台已经一个月了,少了这只拦路虎以后,林西的星途终于正常且顺畅了起来,专辑正在录制中,也接到了不错的电视角色,而且还收到了本地一个分量不轻的演唱会的邀请,这会儿正等着上台。 “快快,马上就到你了!”因为是林西第一次上台演出,陈佳比他还要紧张,服装道具检查一遍又一遍,临上台前还要一再叮咛:“你第一次拍电影、第一次上电视节目、第一次拍广告,都做的不错,这第一次演出也要千万撑住,现场表演不比拍戏录节目,出了岔子可不能重来。你说了以后是要吃这碗饭的,千万别弄出什么幺蛾子知道吗?否则你就等着当一辈子花瓶吧!” 林西嘻嘻笑道:“做一辈子花瓶也不错啊!” 陈佳咬牙:“林小西!” 林西忙举手表示投降,道:“知道了知道了!关键时候你什么时候看见我掉过链子?” 那倒也是,陈佳笑起来:“去吧,加油!” 林西嗯了一声,安静在入口处等着,主持人正在台前说话,道具组的人在幕布的掩护下将他的东西搬到舞台的一侧。 “接下来出场的,就是我们大家今晚期盼已久的神秘嘉宾……” 主持人话没说完,台下忽然响起海啸一般的呼声:“萧睿!萧睿!萧睿!” 声音整齐而热烈,一阵高过一阵:“萧睿!萧睿!” 陈佳神色大变,拉住一旁的现场导演道:“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现场导演道:“林先生,该您上场了!麻烦快一点。” 陈佳喝住林西:“不许上!” 转向现场导演,怒道:“你听听下面在叫什么?你们到底是怎么安排的?这种时候让我们小西上场是什么意思?” 萧睿和林西,一个是超级影帝,一个是初露头角的新人,林西在这种时候上场受到的排斥和抵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形下,就算他唱的比刘三姐都好听也没用,更何况林西是要弹琴的,下面鼓噪起来,谁能听清他弹的是什么? 她也听说这台晚会请了萧睿来做神秘嘉宾,很多观众就是冲着这个来的,但现在忽然说林西就是那个所谓的嘉宾算是怎么一回事? 这可是林西出道以来的第一次演出,若是他的第一次演出就一塌糊涂,以后的路还怎么走? 现场导演不耐烦道:“观众的事我们怎么能控制的了?你们到底上不上?” 竟然一句话的解释都没有,陈佳胸口剧烈起伏,道:“不上!小西我们走,这歌咱们不唱了!违约金姐给你掏!” 现场导演脸色一变,似有些为难道:“林先生如果不想演出的话也该早点说才对,现在都已经要上场了再提出来,是不是太为难人了?如果林先生是因为对报酬不满,我们不是不可以商量……” 陈佳气的发抖,她在娱乐圈这么久,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睁着眼睛说瞎话,当面颠倒黑白成这样的。 林西拉下陈佳的袖子,示意她不要继续再说,道:“上,怎么不上?”若现在走了,名声就真的要坏透了,人人都知道他林西为了钱临场撂挑子。 陈佳拽住他的袖子:“小西!” “嗯?” 陈佳勉强一笑,道:“别紧张,就像平时练习的时候一样,别管他们说什么,唱完就好!嗯?” 林西微笑点头:“嗯。” …… 主持人报出“林西”两个字后下台,灯光亮起一角,一身飘逸白袍的少年低眉敛目,静静坐在瑶琴前,少年肌肤晶莹似玉、眉目精致如画,背后的屏幕上是绚如烟霞的桃花,好一幅静谧唯美的图画。 然而台下的人却全然未被感染,心里只剩下听到“林西”两个字以后的失望和愤怒,怒吼声从台下各处传来:“萧睿呢?萧睿在哪儿?” “萧睿!萧睿!” “林西是什么东西?滚下去!我们要萧睿,我们要萧睿!” “……” 声音越来越大,台下甚至有人站了起来,激动的呼喊,后台播放的背景音被完全掩盖了下去。 林西静静坐着,完全没有表演的意思,他这会儿便是弹琴唱歌,下面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林西滚下去!” 只听台下一声大叫,林西猛地一侧头,一样东西贴着他的耳朵飞过去,落在地上啪的一声裂开,蛋清蛋黄散了一地。 林西抬眼,看向那个正要坐下的年轻人,目光微冷:带着生鸡蛋来看演唱会,还真是有备而来呢!就不怕控制不住,坏了这一场晚会? 心中怒火渐渐开始弥漫。 林西再次躲开一个鸡蛋时,忽然又亮起一束灯光,漂亮的女主持人迈着优雅的步伐上台,微笑道:“各位,告诉大家一个特大好消息,我们的另一位神秘嘉宾……” 她笑容大方、举止从容、言语热切的向台下的观众们介绍着新的嘉宾,仿佛完全不记得台上还坐着一个正准备表演的人,而讽刺的是,此刻灯光还明亮的照在那个人身上。 一声嘲讽的低笑传入林西耳中,林西微一侧头,便看见一个修长俊美的男人站在舞台入口处看着他,见他看过去,对他又是淡淡一笑。 这个人,林西想认不出来都难——天王陈浩然。 刚刚和hc当红女星举行了世纪婚礼的超级天王,与萧睿齐名,在影视上略逊萧睿一筹,但在歌坛上却又比萧睿还要出色几分的陈浩然。 林西恍然:难怪晚会主持者敢弄这样一场闹剧,原来是请了这位来压阵,有陈天王在,原该是丑闻的也成了趣谈,闹点风波还能增加点话题度。 不过,这样层次的晚会想请到陈天王可不容易,所以这件事也许该反过来说:不是因为有了闹剧,才有陈天王,而是因为有了陈天王,才有闹剧? 所以这些人请他来,根本就不是为了让他表演什么节目,而是为了让他一身蛋清蛋黄气急败坏的坐在这里,做陪衬天王的跳梁小丑。 林西冷笑一声:他几乎能想出待会出台的网络新闻的标题是什么了。 台下此刻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女主持人的声音激动又热烈:“接下来,有请我们的超级天王陈……” 欢呼声的最高处,忽然出现了一刹那的安静,一声“仙嗡”入耳。而后琴声悠然,似有广阔悠远的画卷在眼前徐徐展开,于是再也想不到其他。 林西看一眼台下的观众,抬手轻拂,琴声悠然,又有歌声响起,如在云端徘徊,逍遥散漫。 “作弊啊,真是作弊。” 晋江123嘀咕着。 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是听到那一声琴声后才安静下来,只有它知道,在琴声响起前的百分之一秒或者更短的时候,这方天地就已经安静了下来。 凤将鸣,万物不敢有声。这位主儿这次是真生气了啊! 晋江123喃喃:“实在是,太作弊了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台下的人清醒时,台上已经没了少年的身影,没人想起他弹了什么,唱了什么,只想让他永远这样弹下去、唱下去,好让自己醉死在他的歌声中,永远不醒来…… “林西!林西!林西!” 台下的声音几近癫狂。 林西转头,看着神色僵硬的站在台上的主持人和陈浩然:谁是谁的陪衬?谁又是跳梁小丑? —— “夜色”的七楼大厅,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大人物们,此刻济济一堂。 顾明辉悠然站在场中,目光锐利、笑容和煦,发型一丝不乱,正举着酒杯叹气:“我老了,干不动咯!以后就在美国钓钓鱼、打打球,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天下了!” “说什么老呢?我们这里有几个比你年轻、比你精神的?”站在他对面的老人道:“老顾你这么说是炫耀还是怎么着?要是我像你一样有擎苍这么个好儿子,我也早就退了!” “是啊,”有人附和道:“老顾你不知道我们多羡慕你啊!像我,要是一天不过问公司的事儿,我家那几个兔崽子能把我的棺材本儿都折腾没了!” 顾明辉笑道:“诶,说的哪里话,你那几个孩子各个资质不凡,再历练上几年,一定是青出于蓝啊!我家那个小子比他们可是差远了,差远了。” 顾明辉虽口里说着差远了,但神色间不掩骄傲,哈哈笑着,举杯喝了一口。 就算他不名誉的退休又怎么样?顾氏还在,又有个把同龄人都比下去了的顾擎苍,谁又敢看不起他? 不过他说自己老了这句话却有几分真心,这次的变故,是真的让他有些吃不消了,也幸好有个好儿子,竟然这么快就稳住了阵脚,虽然是元气大伤,但好歹是度过这一劫了。 如今他终于从官司中脱身,明天就要启程去美国,临行办个宴会,算是正式退休并将这些人脉转移到顾擎苍身上。这次他请的人不多,但个个都分量不轻,娱乐圈来的人也都是大咖。 顾明辉傲然一笑:只看宴会上的这些人,也知道他顾明辉虽然退了,但面子还是有的。 他抽空掏出手机看了下,没有看到预想中的消息,不由有些失望,莫不是办砸了吧?若是去美国之前不能看到那小子倒霉,还真是个遗憾啊!不过没关系,以后他有的是时间,慢慢陪他玩! 顾明辉正要将手机放回去,忽然发现周围安静的有些诡异,一转身就看见穿着一身与宴会格格不入的黑白运动装的少年正向他走来,步履悠然仿佛进了自己的后花园一般,周围的人见气氛有些不对,退开几步给他让出路来,凭白给他又涨了几分气势。 顾明辉皱眉,淡淡道:“林先生,我好像没有邀请你吧?”这里的服务真是越来越差了,什么人都往里放,难怪接二连三出事。他忽然有些后悔为了粉饰太平,故意依旧选夜色来办宴会了。 “嗯,是没有。”林西点头,悠然道:“所以我不是来参加宴会的,我是来取回我自己东西的。” 顾明辉冷冷道:“你就算真的落了什么东西在这里,也不该在这里有客人的时候进来找吧?” 林西笑道:“谁跟你说我的东西落在了这里?我的东西,是落在了顾老板你的身上啊!” 顾明辉眼睛猛地睁大,林西一步靠近,轻巧的伸手探进他的西装内袋。 林西动作很快,顾明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退开两步,手里多出一个小巧轻薄的手机,轻轻把玩几下,微微一笑,道:“顾老板,我的手机你用的可还顺手?” 顾明辉见林西的手指在手机上灵巧的拨拉几下,他想尽了办法都没能解锁的手机屏幕便亮了起来,咬牙道:“果然是你!” “当然是我,不然你以为呢?”林西掂一掂手里的手机,道:“人都说年轻人自负,其实有些人啊,老了更自负。自以为年纪大了,所有人就该让着你,将你的话当成金科玉律,稍有不给面子的,就要打到他服为止……顾明辉,你以为你是谁?” “你赶我出hc,我无所谓,因为公司是你的,你想用谁不用谁,这是你的自由。你勾结陶正恺,在网上肆意污蔑于我,我忍你一次,原谅你年纪大了,爱孙心切。但你竟然还不依不饶,顾明辉,事不过三,就算是只兔子也该咬人了,何况是人?”林西道:“你应该听过一句话,叫做莫欺少年穷,那句话的意思不仅是因为少年人潜力无穷,你以后可能会惹不起,也可能是因为,这个人……你现在就惹不起!” 旁边一人皱眉劝道:“年轻人,过去的事过去就算了,还是不要这么咄咄逼人的好。” 顾擎苍终于从会厅另一端赶到,听了个后半截,道:“小西,出了什么事?” 看看周围的环境,皱眉道:“我们还是出去说吧!” 林西不理,笑笑低头在手机上拨拉两下,亮给顾明辉看,顾明辉瞳孔一缩,猛地伸手一夺。 林西缩手避过,手机在手指上灵活的旋转两圈,最后稳稳的停在修长莹白的指尖上,递到顾明辉面前,道:“想要,给你啊!” 顾明辉死死盯着他,手指微微发抖,却没有再伸手来抢。 林西轻飘飘道:“老祖宗教导我们,打蛇要打七寸,顾明辉,你以为我的反击,就是让你在网上露露脸,听大家叫几声‘顾龟公’就算了? “当然了,这在你看来,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事了,肺都要气炸了吧?然后怎么都想不通我的视频是怎么拍的,于是这个遗留在现场的手机作为唯一的线索,就成了你心里怎么都放不下的一根刺,所以到处找高手破解,所以走到哪里都带着它吧?” 顾明辉猛地醒悟,惊怒道:“你……你……” 林西把玩着手中的手机,淡淡道:“想到了?没错,我做这么多,就是为了把手机送到你手里。我知道像你们这样的大企业,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每天的数据文件之类的都是单独保存,绝不和网络相连,所以黑客再厉害,也盗不了你们的内部机密。但是……顾明辉你是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了吧,明明知道这个手机有问题,还带着它靠近你的私人电脑?” 顾明辉的脸色已经难看之极:“你想怎么样?” 林西淡淡道:“我本来没想怎么样,想着你既然都要走了,以前的事我就既往不咎了——甚至这里面的东西我都没看过。但是今天的事让我很不高兴。顾明辉,你既然想体体面面的去美国安度晚年,去就是了,为什么临走还要来惹我一下?所以真是抱歉……现在你想走也走不了了。” 顾明辉顿时面如死灰,顾擎苍已经听出端倪,沉声道:“林西,我不管你做了什么,顾氏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换你收手。” “顾总真是大方,”林西笑笑道:“差点就动心了,不过可惜,已经晚了。该做的事我已经做了,我来这里,只是为了验收成果。” 说完脸微侧,示意众人向外看,众人回头,只见几个一身警服的人冷漠的穿过人群,来到几人面前:“顾明辉,你因涉嫌欺诈、走私、偷税漏税等被正式拘捕,请跟我们走一趟。” 明晃晃的手铐铐上那双微微颤抖的手。 第137章 世界六 花瓶19(完) 这次林西又多了一群铁粉,演唱会结束之后在网上拼命夸赞林西的歌如何如何动听,但却没有一个人能拿出视频或录音来,于是夸赞就成了吹捧甚至吹嘘。 一场演唱会的观众有限,按说不管林西唱的怎么样,效果也是小范围的,但有了“力压天王”四个字之后,影响力就截然不同了。 事实上当晚王浩然根本没有上台,而是在疯狂的“林西”的呼喊声中,转身离开了现场。事后他的团队对他临时离场的举动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同时也隐晦的讽刺了林西“借天王的名头炒作”的行为,引得数目庞大的天王粉们义愤填膺的撸起袖子开始干仗。 林西早就在网络上被骂惯了,这点毛毛雨完全不放在心上,不过这一次的骂战却不再是单方面的了,林西瓜同学这会儿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瓜子”们,西瓜子们虽然在数目上远远比不上天王粉,但却属于异常坚韧、死战不退的类型,竟在网上和天王粉斗了个旗鼓相当。 天亮的时候,正主儿林西才有了反应,更新了微博,开口就是重锤:“此生不敢再有交集系列。” 配图是一份名单,上面只有五行字:晚会主办单位名称、三位主办人员名字,以及天王陈浩然的大名。 微博一出,立刻在网络上掀起巨浪,连路人都看不过去了:“此生不敢和天王有交集?你以为你是谁?想出名想疯了吧?” 晚会举办方也第一时间反击,发布了“这样的艺人我们请不起”为标题的长微博,历数林西的各种“大牌”行径。 就在网上的风向即将一面倒的吹向不利于林西的方向时,林西的微博却被远在美国的影帝萧睿点赞并转发,且发声质问:你们将观众当成了什么? 于是原本在一旁吃瓜的影帝粉们迅速站队并加入战团,林西的经纪人陈佳的微博适时更新:连演出邀请中都深藏陷阱,小西对不起,是我依旧不够警惕。配图是一颗摔碎在舞台上的鸡蛋。 几方骂战之后,在林西、陈浩然和举办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真相被“网友们”拼凑了出来,事情发生逆转。 陈浩然的团队表示:天王只是受邀去表演,对这些事毫不知情。 晚会主办方则声称,他们一开始邀请的就是林西,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神秘嘉宾是萧睿的传闻,以至于观众闹场。他们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给林西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 于是又有人开始攻击林西“不依不饶,非要将小事闹大,目的依然是炒作”云云。 林西当即转发了主办方道歉的微博,道:“如果这句‘报歉’是在晚会结束后第一时间说的,那么即使在上面我感受不到半点歉意,我想我还是会接受。但是现在,真相公开、陷害失败后的‘道歉’,真的能叫‘道歉’?这种‘道歉式’的公关,显然与被致歉的人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也就不自作多情的接受了。天大地大,江湖不见。” 林西的微博发出之后,各方都没了后继的反应,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 一件原本极为简单的事情,被这样反转来反转去的真实原因是:某个人囊中羞涩,实在付不起天价的宣传费,更没有足够的渠道,于是只好剑走偏锋——陈天王的粉丝们骂林西借天王的名头炒作,倒是一点都没冤枉他。 这番炒作的结果是:天王受挫,主办方低头,林西的风头一时无两。 数日之后,林西的第一张专辑正式发行,此刻正是林西“人气”最高的时候,期盼已久的瓜子们、摩拳擦掌准备找证据骂他的黑粉们、好奇他怎么个“力压天王”的路人们纷纷掏出腰包,从此一发不可收。 林西专辑一出便连破记录,于是“力压天王”这一出网络就被人极尽嘲讽的四个字,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就变成了事实。 从这一刻起,林西才算正式摆脱了“炒作明星”的名头,从这一刻起,乐坛的天空便高悬起一颗名为“林西”的烈日,以至于黯淡了星辰。 —— 片场,林西拿着矿泉水瓶,带着假发、穿着皮甲坐在凉亭的栏杆上,有些无聊的朝水里丢树叶,那边导演正在骂人,女二今天一天被骂哭了好几次了,让林西不由庆幸自己拍第一部 片子时遇到的王导对他格外的有耐心,而他拍第二部片子的时候就已经成名,演的再差也没有人敢对他大小声了。 晋江123察觉到他的无聊:“不如去跟导演说说,先拍我们的?” “我的也是和女主的戏,她现在显然状态不好,与其陪她一起NG个没完,还不如在这里躲个清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若他有萧睿的本事,还可以利用自己的演技引导女主快速进入状态,问题是他的演技也就那样,能顾得上自己都不错了。 “要不去问问导演能不能直接回家?按现在的进度,今天根本轮不到你上场。” “这倒是个好主意。”林西直起上半身,一侧头就看见穿过假山并肩走来的两人,顾擎苍和一个二十来岁漂亮文弱的青年。 看见林西,顾擎苍和身侧的青年交代几句,大步过来,青年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进凉亭,才转身离开,绕过假山时还回头看了一眼。 林西点头招呼,笑道:“恭喜顾总又找到新目标了。” 顾擎苍皱眉道:“你误会了,他的车路上抛锚,我顺路带他过来——他是hc的艺人,这部片子的男主。” 林西演的是女主的哥哥,正片开始之前就已经死了,只存在于女主等人的记忆之中,镜头少的可怜,和男主也没有对手戏,所以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男主本尊。不过看这位男主刚刚的模样,显然想法并不单纯,不过林西傻了才会同他较真,哦了一声,随口道:“还以为顾总依旧热衷于玩替身的把戏呢?” 顾擎苍沉声道:“你说什么?” 林西诧异抬头,见顾擎苍脸上难掩震惊之色,先愣了下才又醒悟过来:对顾擎苍而言,他少年时对孔文致的动心,是他深埋在心底没有任何人知道的秘密。而成年以后,顾擎苍身边的人来来去去,人们只当他风流多情,谁又能想到这些人或在眉眼、或在笑容、或在气质上,与大洋那边的某个人少年时有那么一丝半缕的相似之处? 潜藏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忽然被人一口道破,顾擎苍怎能不震惊? 想起某个参与算计自己的人,林西不怀好意的笑笑,道:“顾总难道从来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我对顾总的感情会冷却的如此之快?” 顾擎苍微楞之际,还不及开口便听林西继续道:“顾总应该能想象的出来,当我从顾董事长口中听到这件事的时候,真是比从乔曼儿口里听到‘包养’两个字还要难堪。起码包养,大家各有所图、你情我愿,但是替身这种事,就真的太侮辱人了。” 顾擎苍神色复杂,嘴唇动了下似要解释什么,却终究放弃,情绪有些低落,恹恹道:“是我父亲说的?” “这些事他若不说,我如何能知道?”林西漫声道:“好心提醒你一句,顾董事长说他已经不反对你和孔先生在一起了,而孔先生早在十六岁就已经知道了你的心意。上次他既然肯主动邀请你陪他去罗马游玩,想必是愿意接受你的,既然如此,你实在不必再玩什么替身的把戏,直接去找本尊,自然可以得偿心愿。” 林西说完,顾擎苍很久都没有说话,而后忽然低低的笑了起来:原来他们什么都知道,他这十年的执着,现在看来竟是一场笑话。 记忆中的有些画面忽然变得特别清晰。 当他带着身边的“新人”和那个人见面时,那个人唇角勾起的轻蔑。 当那个人恍若无心的在他面前做出亲近暧昧的动作,令他假做镇定的落荒而逃时,那个人眼中闪过的戏谑。 当他听到那个人有意无意的抱怨后,悄悄派人去帮他收拾烂摊子的时候,那个人笑声中的得意…… 顾擎苍,你到底是被什么蒙住了眼睛? 他们怎么会不知道?若是不知道,父亲凭什么让孔文致拖住他好对林西下手,孔文致又凭什么有把握让他手机电脑全关,与世隔绝的陪他半个月? 顾擎苍嗤笑一声:他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是在终于决定对那个人放手之后,才知道了这个事实?所以虽然会痛会难堪,却不至于心碎。 “小西,其实……”其实在我心里,你比他重要的多。 “打住。”林西打断道:“没有意义的话就不用再说了。顾总直接告诉我,今天来找我是做什么吧?” 顾擎苍自嘲一笑,是啊,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别说林西不可能接受他,就算林西接受,他也没办法再和他在一起——拜这他所赐,顾明辉年迈入狱,顾家临近垮塌。 “我父亲检查出心脏病,申请了保外就医,”顾擎苍看着林西,道:“他到底年纪大了,你能不能……” 林西点头道:“放心,没人惹我的时候,我一向不多事。” 顾明辉犯的这些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要能狠得下心来赔钱,量刑就会变得很宽。顾擎苍将顾氏拆分变卖,拿了近三分之一的钱出来赔偿,才将刑期减到了五年,如今又不知道付出了什么代价,才换的保外就医的资格。 顾擎苍再次沉默下来,等林西有些不耐烦时,才又开口:“我准备和乔曼儿结婚。” 林西微楞。 顾擎苍漠然道:“反正我这辈子已经没了获得幸福的资格,既然如此,倒不如多替小寒考虑一下。娶什么样的女人不是娶,我怎么知道别的人就一定比乔曼儿好?至少乔曼儿是什么样的人我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她对小寒总比别人多几分真心……而且我会和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她照顾好小寒,我按月给她钱,若是做的不好,净身出户。” 林西按按眉心,犹豫了一下才道:“按说你要娶谁与我无关,但是,顾总你对我一向不错,所以有件事我觉得还是告诉你一声比较好。” “什么?” 林西叹道:“乔小姐手里,有我一部手机。” 顾擎苍瞳孔一缩,不由自主的想起被林西故意留在顾明辉手中的那部将他送进了监狱的手机:“你是说……” “一个,嗯……”林西想了想措辞,道:“小小的恶作剧。有机会的话你最好自己看看。” 顾擎苍点头,不再多说,起身离开。 原本堪堪保住的顾氏,因为顾明辉的入狱终于彻底倒塌,他要将剩下的资源整合起来重头开始,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根本没有时间给他打理心情。 林西看着他的背影,道:“你觉不觉得他是从一个牛角尖,钻到了另一个?” 晋江123点头表示同意:“而且这辈子恐怕都钻不出来了……咦,乔曼儿在联系客服。” 林西打开手机,程序自动打开,出现一个会话页面,乔曼儿的气急败坏从字里行间扑面而来:“顾氏已经破产,我也要和顾擎苍结婚了!不是说两项的完成度加起来超过百分之百林西就任务失败吗?为什么他的账号还是没有注销,属性也没有收回?为什么我还是没办法注册账户?” 晋江123道:“这算是几个问题?该扣她几个任务点?” 林西不理他,径直回话道:一、顾家破产,完成度0% 二、杜绝顾擎苍和孔文致在一起的可能性,完成度60%。 晋江123道:“这次顾氏的损失起码在一半以上,你这百分之零是怎么算的?” 林西道:“不真的变成穷光蛋叫什么破产?他顾氏就算损失大半,也比一千个我加起来还有钱,我还没说自个儿破产呢!” 晋江123嘟囔道:“你这么任性,就不怕她怀疑?” 林西道:“怀疑更好啊,我正想看看她发现不对的时候的表情呢……按说早就该发现了吧,她是不是有些魔怔了啊?” 晋江123道:“不是魔怔才怪了!主人你不知道,你的每张海报她藏的都有,每天晚上她就对着你的照片、影像,一遍遍的看啊、摸啊,笑的跟鬼一样,一转头又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那样子别提多瘆人了。” 林西伸个懒腰道:“她就是想象下她得到系统以后变漂亮了的模样而已,人心存梦是好事啊!” 若非乔曼儿挑唆陶正恺对他下手,或许他会不忍心她这样迷失下去,至于现在么——就让她做梦好了。 “去找导演,咱们回去睡觉去,困。” ……我是十年后的分界线…… “‘那些人,那些事’欢迎各位新老朋友的到来!”女主持人笑容满面的开口:“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他年纪不大,但已经是娱乐圈的‘老人’了,他的第一张专辑发行到如今,已经整整十年,这十年来,没有任何人能稍稍掩盖他的光芒……他就是我们的一代乐坛传奇——林西!” 一身休闲装的林西走出后台,对观众挥挥手,和女主持人拥抱一下,坐到沙发上,看见放在茶几上的橙汁,忧郁道:“我记得十年前和姐姐你在这里聊天的时候,就给我准备的是橙汁,结果现在隔了十年再来,竟然还是橙汁,难道就没有香槟啊、鸡尾酒之类适合我这样年纪的人喝的饮料吗?” 女主持人笑道:“乖,一杯倒就不要闹着要酒喝了,做完节目姐姐请你吃冰淇淋啊!” 林西抱怨道:“姐姐你这样我会找不到女朋友的啊!” 玩笑过后依旧是聊天,谈谈十年的心路历程,临近尾声时,女主持人正色道:“据我所知,小西你这十年来不进高档餐厅,不买豪车名表,住的是租来的房子,一个手机用了十年不换。这十年来,你几乎挣得所有的钱都用来做公益,资助失学儿童无数,为孤儿院修建电脑室、图书馆上千所,还救助了许多贫困病患儿童……外面有很多人说你傻,也有人说你沽名钓誉。但我们很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觉得付出这么多,值得吗?” “唔……”林西道:“我要是说,我是有钱没地方花,大家会不会打我?” 女主持人失笑。 林西摊手道:“还真不是玩笑。和节约没关系,不进高档餐厅,是因为我做饭很好吃,不买豪车是因为我车技太臭,不买表是因为看时间有手机不就够了?至于房子的问题,我很喜欢我现在住的的地方,可是房主他只租不卖,我有什么办法? “问我为什么做公益,其实很简单。人长大了都要孝敬父母,因为父母将我们养大,我是孤儿,养大我的是这个社会,我长大了,有车有房,挣得不少,吃的很好,花不完的钱拿出来回报社会,在我看来和大家孝顺父母是一样的道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自己挣得钱自己花,不管是买名车名表,还是拿来讨心上人欢心,又或者做公益,是每个人的自由,个人喜欢而已。 “我希望大家不要将我看的跟怪物或者圣人一样,我要真的是圣人的话,就该拼命挣钱,而不是一年只出一张唱片、举办一场演唱会、拍一部广告了,其实我是个自私的人,悠闲、快乐、富足,然后才去回馈社会。” 女主持人道:“所以,这就是你拒绝国际上为你颁发的所有慈善奖项的原因?” 林西点头,道:“是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真正善良忘我的人……我不敢和他们相提并论,我配不上它们。” 女主持深叹一声,双眼微微潮湿,道:“小西,此时此刻,我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我的心情,但是有很多人,想对你说出自己心里的话。” 大屏幕亮起,形形色色的人出现在屏幕上,用各种话语表达着感激,林西微笑的听着,看着,一言不发。 等屏幕黯淡下去,女主持人道:“节目到了现在也接近尾声了,小西你还有什么话想对观众们朋友们说吗?” 林西道:“说什么都可以?” 女主持人笑道:“当然。” 林西道:“打广告也可以?” 女主持人笑道:“当然可以,我想大家都和我一样期待你的下一张专辑,很希望你能提前透露一下。” 林西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干咳一声,正色道:“那个……我今年二十八岁,男,汉族,身高一米七八,长相俊美,收入不菲,无不良嗜好——除了偶尔喝点小酒。嗯,虽然我现在没有什么存款,但是有了女朋友以后,我一定会努力攒钱买车买房,还有给她买名牌化妆品和包包……各位姐姐妹妹,稍微考虑下我吧!我觉得自己长的真的还是蛮帅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女朋友……” 节目在女主持人的笑声中结束。 林西电视台的大楼出来,电话响起,林西接通,道:“萧哥,我再次申明啊,我喜欢的是女人。” 萧睿骂道:“林小西,会不会好好说话了?隔三差五就要戳一下!你以为你是软妹币呢,谁都稀罕你?” 林西道:“谁让萧哥你总是不结婚,让我产生了因为我实在太帅,才赶走了你的桃花的错觉啊!” 萧睿道:“呸呸,我是在等缘分,你个小屁孩懂什么啊!” 林西道:“那你就慢慢坐家里等吧,别回头我宝宝都满月了,你还孤身一个。” 萧睿道:“做梦吧你,我打电话就是要告诉你,下个月大哥我就要结婚了,你个穷光蛋赶紧去接个广告给我包个大红包!” “下个月?”林西不满道:“不是吧,你知道我穷还不早点通知我!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有了心上人居然瞒着我,太过分了吧?” 萧睿道:“小屁孩,知道什么是闪婚,什么是一见钟情吗?” 林西叹气,道:“好吧,好吧,呃,那个……萧哥我最近手头紧,你先借我点钱行不?” 萧睿怒道:“滚!” 林西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嘟囔:“不借就不借呗,生什么气啊!” 又犯愁:难道真的去接个广告?但是今年的广告已经拍过了啊,人不好言而无信的,否则以后抹不开面子会很累啊! 脑海中忽然传来晋江123的声音:“任务完成,是否……” 林西挥手打断:“别闹。” 难得过几天清闲日子呢。 —— “妈,我回来了!今天我考试又得了第一名呢,你怎么奖励我?”小寒放下书包,道:“妈,今天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没有听到回音,小寒疑惑的来到沙发跟前坐下:“妈?” 乔曼儿缓缓抬头,小寒看见一张堪比贞子的惨白的脸,不由一惊:“妈?”这些年来乔曼儿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打扮的大方得体,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乔曼儿了。 乔曼儿瞪着他,咬牙道:“是不是你碰了我手机?是不是你碰了我的手机!” 猛地扑上来抓向小寒的脸:“你为什么要弄坏我的手机?为什么弄坏我的手机?” 小寒抓住她的手,道:“妈,你疯了!” 奋力挣脱出来,将乔曼儿推到一边,怒道:“在妈你的心里,你儿子还比不上一个破手机是不是?” 乔曼儿仿佛没听到他的话,捧着手机在上面的各个键上拼命的按着,又猛地站起来:“没电了,对,一定是没电了……我去充电!” 见乔曼儿梦游般的从身边经过,小寒怒从心头起,一把夺过手机,狠狠砸了出去。 乔曼儿尖叫一声,看着落在地上四分五裂的手机,猛地扑上来,掐向小寒的脖子:“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模拟人生。” 乔曼儿动作一僵:“你、你说什么?” 浑浑噩噩的大脑终于开始清醒:模拟人生?他怎么会知道模拟人生? 小寒将她推开,理了理被她抓乱的衣领,淡淡道:“妈,你和爸离婚吧!” 乔曼儿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说什么?!”她儿子竟然一开口就是让她离婚? 小寒道:“你和爸根本就不爱对方。爸为了给我一个虚假的幸福的家和你结婚,现在虚假的幸福已经维持不下去了,那就离婚吧。我觉得妈你还是主动提出来比较好,说不定还能得点补偿,省的爸将你直接扫地出门。” 乔曼儿看着他,抖着唇不说话:这是一个儿子对妈妈说的话吗?她十几年,养了一个什么样的儿子? 小寒看着她,摇头道:“妈,你怎么会那么蠢,怎么会觉得美貌、才华、技艺这些东西,可以通过什么狗屁系统就能得到?你是真的不知道那个什么模拟人生只是林叔叔的一个恶作剧,还是太想不付出任何努力就得到这些东西,才这样自欺欺人?” 恶作剧?恶作剧? 乔曼儿难以置信的摇头:“你骗我……你骗我!” 十年了,这十年来,为了能顺利留在顾擎苍身边,她将“贤妻良母”四个字做到了个百分之两百,像伺候祖宗一样的伺候他们父子两个,然而每个夜晚,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床上,抓心挠肝的想着如何整垮顾氏,连做梦都是咬牙切齿的…… 她度日如年,每天早上心惊胆战的看着镜子,生怕自己得到一切的时候,已经年华不再。 她心急如焚的祈祷着,顾氏跨掉,快点跨掉!垮掉了,她就可以拥有倾城的美貌、无双的歌喉、绝妙的舞姿,可以赢得所有人的青睐,可以比那个人还要风光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而现在,她的儿子竟然告诉她,这只是一个恶作剧?哈,恶作剧? 小寒道:“你要觉得我骗你也行。” 他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手机来,道:“妈你那个手机已经十年了,坏了也正常。你不就是要玩模拟人生吗?这上面也有,给你。” 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个醒目的标志,乔曼儿如同被蝎子蛰了似的后退两步,小寒将手机放在茶几上,道:“林叔叔很早就懒得和你玩了,这东西在你和爸结婚之前,就到了爸的手上,我十岁的时候,爸把它给了我,到今天,我已经做了三年的‘客服’了。” 乔曼儿眼睛直直的看着手机,她不是没想过这只是一个骗局,可是游戏中那个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客服”,给了她无尽的信心。 原来,那个所谓的“客服”之所以能无所不知,是因为它根本就是她的丈夫和儿子? 这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十年了,十年啊! 她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为了它而活着的,现在告诉她,这一切都只是一个骗局?她心心念念的东西,根本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的可能? 她颤抖着还没从这个事实中挣脱出来,耳边又传来小寒的声音:“妈,既然事情都说开了,你和爸离婚吧。” 乔曼儿抬头,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看着他,神色狰狞:“我为什么要离婚?我不离婚!” 小寒嗤的一声失笑,道:“妈,你还不明白吗?离不离婚根本不是你说了算的。这些年来,你做的哪一件事没有告诉‘客服’?包括你偷看爸的电脑将里面的机密文件送给我们的对手、说服爸爸天价拍下注定亏损的地、买杀手要杀死爸爸、找绑匪来绑架我……我们每一件都知道,每一件都有证据。妈,你今天要是不发疯,我们还可以将这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继续演下去,但是现在……” “闭嘴!”乔曼儿一耳光扇了过去,嘶声骂道:“这个家里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小寒退开一步,淡淡道:“早在十岁的时候,爸就跟我说,你能不能留在这个家里,留多久,由我说了算……明天律师会送来离婚协议书。妈,你好好休息,我去复习了,明天还有考试。” 第138章 末世灵宠1 林诺睁开眼睛,放出离剑和火儿,晋江123啧啧称奇道:“居然这样也能完成任务,主人,我真的有点佩服你了。” 林诺靠在沙发上:“我完成任务很奇怪吗?”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过失败的记录吧? 晋江123在林诺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撑着下巴看着他,道:“但问题是,主人你以前走的都是破坏路线,但这次是维护剧情啊!” 维护剧情?有吗? 晋江123道:“你看,正文的时候,是你促使顾擎苍和乔曼儿结婚的吧,是你帮助乔曼儿彻底打败了孔文致的吧?番外的时候,是你用那个什么‘模拟人生’,让顾擎苍和乔曼儿他们维持了一家幸福和睦的假象足足十年,以至于顺利过关的吧?” 林诺讶然道:“所以即使没有爱情,只是一个表象也会被创世系统承认?” 晋江123耸肩道:“创世就是一个系统,它知道什么是爱情呢?它若是知道并能控制的话,直接让男主女主爱的你死我活不就什么事都没了?” 林诺道:“这次的反馈的创世之力比上次同级的世界要多上三成,是顺应剧情的关系?这倒是一个新思路……” 晋江123没好气道:“顺应剧情当然完成度更高啊!不过主人你想这个有什么用?你的计划从来就没正确执行过好吧?”还新思路呢,异思路都没用! 林诺瞥了晋江123一眼,想起它这次的劳苦功高,便忍了它的吐槽,弹指丢给它一点能量,撵出去干活——他手底下还有好几个轮回者要管理,还要处理新的穿越和重生申请,并给他们分发金手指之类的。 林诺看着离剑和火儿,说起金手指,他也不是没有,但问题是这两个家伙的等级实在太高,跟过去也只能藏在他的元神中,连力量都不敢泄露半点,就怕不小心把那些低等的世界给撕裂了——也就晋江123这个万金油到处都能用,可惜有时候不太靠谱。 居然说他的计划从来没有正确执行过,他这次的度假计划不就执行的很好吗,轻松愉悦的度过一生。 虽说这个世界过得毫无压力,但回到自己的窝,林诺的宅属性还是犯了,懒洋洋的不想动,歪在沙发上小睡。 感觉刚躺下没多久,晋江123就风风火火的闯进来:“主人!” 林诺不悦的睁眼:“怎么?” 晋江123道:“有一个危险和机遇并存的机会,顺利的话,可以为你节约大把时间和能量,起码三百年都不用担心火儿和离剑被吞噬。” 林诺坐起身子,晋江123递上万世书:“看这个。” 这是一篇末世文,说末世到来之后,男主女主如何觉醒异能、大杀四方,最后重建社会秩序的故事。 “有什么特别吗?” 晋江123语气中难掩兴奋:“当然很特别!这篇故事是末世文没错,但是发生末世的根源,是天地大变、灵气复苏啊!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这意味着世界升级啊主人!虽然只是从最低级提升到高一级而已,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世界是要重新演化规则的。这种机会可是千载难逢啊!” 林诺听出端倪,道:“你是让我去偷师?” 晋江123点头道:“主人,你和这个世界实为一体。你不懂的东西,世界会消耗大量的能量去推演、构建,然后主人你自然而然就会领悟,反之,你已经领悟的东西,世界也会自然而然的构建出来。” 林诺点头,这一点他很清楚,道:“那就去偷好了,怎么个偷法?” 晋江123道:“最重要是活着,最好能活过整个升级过程。世界演化规则时,秩序之力在万事万物中显化,主人只要身处其中,哪怕当时毫无察觉,等回归之后,也能慢慢体会。” 林诺嗯一声:“这个容易。”这个世界里虽然到处都是丧尸,而且充满天灾人祸,但是坚持活到故事最后的人也不少,他的生存能力应该还不错吧! “不容易啊,主人!”晋江123道:“这次和之前的任务不一样,世界演化规则的时候,所有外来的东西都会被排斥,也就是说不仅火儿他们,连我都不能进去,而且主人你也不能像先前一样附身,而是要真正转生一次。” 林诺道:“我记得之前因为你操作失误,抹去了我的轮回印,害的我失去了转世资格吧?” “我怎么知道你是个假的专家……”晋江123嘟囔一句,没敢在这个话题上逗留,继续道:“所以这次转世的时机很关键,只有在天地开始异变的那一刻,主人您一点真灵转世,才有可能被天地认可。” 林诺按着太阳穴道:“也就是说,天地开始异变的时候,我才能出生?”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晋江123会说“不容易”了,从天地开始异变,到丧尸爆发一共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莫说他只是一点真灵转世,能力记忆全无,就算他心智记忆都在,一个三个月大连爬都不会的婴儿能做什么? 晋江123摇头道:“不是啊主人。” “嗯?” 晋江123道:“确切的说,天地异变的时候,主人您才被怀上……” 林诺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听说胎儿三个月之前很容易流产,也许他会比别的胎儿坚挺?但更大的问题是……他那位妈妈能不能活到把他生下来的一天?或者他会不会一生下来就被人煮了吃掉? 晋江123安慰道:“反正最起码也有三个月的安全期吧,有那三个月已经算是赚到了。” 林诺有气没力道:“然后呢?” 晋江123道:“要是主人您能顺利活下来的话,就多找点强大的生物或天材地宝来吃吧。那个世界的东西别看能量等级不高,但蕴藏着天地规则碎片,反正您先吃,吃完回来再体会消化。” 这算是好消息,活下来并找东西吃,很符合他的本性,好歹这次不必再伤脑筋怎么让自个儿朝着完成任务的方向使劲了——当然前提是能活到那个时候。 晋江123拍胸脯道:“主人你放心,我一定会精密计算,给你找到最有可能活下来、并且有最大机会找到天材地宝的身体进行投胎的!” 林诺对此不予置评,道:“不是说危险和机遇并存吗?危险呢?” 晋江123神色凝重起来,道:“秩序碎片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这样的世界往往有突破世界壁垒的大能转世其中,寻找机缘——他们没办法和你一样自行体会创世法则,只能通过外物获取。这些人身具轮回印,转世以后虽然也会失去绝大部分记忆,但是完整灵魂转世比你只有一点真灵要强大太多。所以你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虽然按说真灵转世等闲不会觉醒技能或记忆,但要是你万一想起来什么,可千万不能暴露,否则被那些大能发现就危险了——看过西游记吧?你对他们来说,就是那唐僧肉。” 林诺颇为好奇道:“吃了我能长生不老?我怎么不知道自己有这个功能?” 晋江123冷哼一声,道:“主人你经历过那么多世界还不明白吗?长生不老算什么?他们要的……” 忽然闭口不言。 林诺不说话,似笑非笑的看着晋江123。 晋江123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干咳一声继续道:“其实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那个世界的升级过程要持续一年,错开这一年,我们就可以像之前做任务一样正常进入,虽然少了最大的收获,但弄点零碎吃也不错,遇到那些大能也能打能逃……顺道把任务做了,还能挣点创世之力。” 林诺伸个懒腰:“算了,比起任务,我还是更喜欢转世一点,总是接手别人的人生很烦啊!” 真灵转世的确有危险,他不是没想过晋江123和外人勾结起来陷害他的可能性——或许有,但小的可怜……忠心不忠心的且不论,显然晋江123要的东西不是那些大能能给的了的,反而跟着自己还有那么一丝可能。 这个选择真是一点都不意外,晋江123叮嘱道:“主人您可要记住了,低调!低调!一定要低调!” 林诺道:“我倒是想高调……你不如教教我,几个月大的宝宝该怎么个高调法?” 晋江123一噎,还想再说,但想到不管说多少遍,这位主儿到了那个世界还不是一样会忘个一干二净,干脆闭嘴,伸手在虚空中一点,一道旋涡凭空出现。 林诺身形散去,化为一星净白光芒遁入,待看清眼前一闪而过的画面,林诺大怒:皮痒的小厮,你给我等着,看我回去不打死你! 晋江123打了个寒颤,双手合十道:“真的不能怪我啊,我可都是为了你啊!大难来的时候还在肚子里的宝宝,一万个都活不下来一个,总不能完全去赌运气吧,好歹要能自己走路啊!” 第139章 末世灵宠2 “嗷呜……呜……”带着绝望和疼痛的悲呜隔着墙壁传到嘟嘟的耳朵,它有点想捂住耳朵,但最后只是用小爪子在耳朵上挠了挠就放了下来。 这应该是附近最后一只活的狗狗了吧? 这种声音它最近听的太多了,虽然说不上麻木,但起码已经适应了。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忽然有很多人,还有猫猫狗狗之类的动物变成了怪物,然后悲剧就发生了,变成怪物的主人杀死自己的狗狗,或者变成怪物的狗狗杀死主人……譬如它家里的一只狗狗,就是被变成怪物的老主人杀死的。 当然人和人之间这样的悲剧更多,相比起来猫咪要好一点,因为猫会爬会跳,而且不会像狗狗一样,快被主人杀掉了都不肯离开。 隔壁的狗狗很幸运,又很不幸,幸运的是它和它的主人都没有变成怪物,相依为命十几天,不幸的是,它是被主人清醒的当成食物杀死的。 隔壁的狗狗的叫声很快消失,然后男人呜呜的哭声响起,哭声响了好一阵之后才停了下来,又过了一阵,有肉香传了过来。 闻到香味,嘟嘟觉得自己好像也有点饿了,于是坐不住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探头向外看了眼。 它暂时不用为食物担心,老主人心好,收养了好些猫猫狗狗,但他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有时候会忘记喂食,有时候又喂了一次又一次……所以它们的生活主要靠固定在墙角的几台自动饲养机。年轻的男女主人不住在这里,他们隔一段时间来添一次食物和水,现在里面的东西都还是满满的。 变成怪物以后的猫咪们不吃这个,所以这些东西现在都归了嘟嘟一个,它小,胃口很少,所以这些东西够它吃很久。 比起食物,真正麻烦的是现在都还在外面不依不饶抓挠的老主人和几只大狗狗。 不过也只是比较麻烦而已,最危险的时候早就过去了。 它记得那天它刚满月,白天的时候老主人为了庆祝它们几个兄弟姐妹们满月,亲自给家里的猫猫狗狗们做了好吃的,还用水泡软了几颗猫粮喂给这几只小奶猫吃。 可是到了半夜,嘟嘟睡的正香的时候忽然惊醒,觉得毛骨悚然,仿佛有什么可怕的怪物藏在身边的黑暗中,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嘟嘟缩进墙角,又过了好一阵变故才发生。 家里最大的那只狗狗忽然被睡在它身边的猫咪咬了一口,然后所有的猫猫狗狗以及老主人都起来了,一起围攻这只大狗,杀死它以后将它的肉、骨头都吞进了肚子,连地上的血都添的一干二净,然后他们就冲向了嘟嘟。 那个时候嘟嘟正躲在沙发底下,它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还是被找到了。幸好沙发底下很窄,只有它和它的兄弟姐妹们能挤进来,而它们变成怪物以后变得笨拙了很多,不会像嘟嘟一样匍匐前进,被卡在沙发底下就只能在里面慢慢蠕动。 虽然够不着,但是老主人和他的猫狗军团们还是围绕在沙发周围不知疲惫的抓挠着,很快沙发就千疮百孔,嘟嘟缩在厚实些的角落里,心惊胆战的过了一夜,然后天亮了。 天亮以后,怪物们的动作变得很缓慢,饥肠辘辘的嘟嘟趁机冲出去添了几口水,又叼了一颗猫粮回来。 因为家里的动物太多,怕它们把地上弄湿导致老人摔跤,老人的儿子买的自动喂水器是滚珠式的,舔一下才能出点水。 这喂水器干净是干净了,可是对于嘟嘟来说却稍稍高了一点,要伸直了身子站起来,用爪子扒在龙头上才添的着,嘟嘟中间没扒稳掉下来两次,造成的后果是只抢到了一颗猫粮,并差点被自己的猫妈妈挠一爪子。 后来嘟嘟渐渐聪明起来,懂得将怪物们引到沙发另一头再去弄吃的,这样过了两三天,沙发终于被全面突破,嘟嘟只好转移阵地。 它的体型占了很大的便宜,很多只有它能钻的进去的缝缝成了它的临时避难所。有一天它忽然灵光一闪,跑到了老主人的床底下。 老主人的床底离地面有它两个身子那么粗的高度,家里所有的猫猫和小点的狗狗都能进来,所以之前嘟嘟没在里面藏过,但这次它故意跑了进去。 这种只能匍匐前进的地形给四肢僵直的怪物们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但这种不便显然不能阻止它们对血食的渴望。所以除了两只个头太大、连头都伸不进来的狗狗之外,其它的猫猫狗狗都挤了进来,然后嘟嘟就钻出来了。 好几只猫猫狗狗被卡在了床底,追在嘟嘟身后的暂时就只剩了两只大狗和老主人,它们本来就笨重,加上现在又是白天,嘟嘟在他们的追逐下虽然连滚带爬很狼狈,却没有真的遇到危险,甚至还抽空去关了个门,把那些对它最有威胁的猫猫怪物们关在了房里。 后来嘟嘟发现只要自己离老主人的房间远一点,不闹出大的动静来,那些被关起来的怪物就会安静下来,连门都不挠一下,于是就将阵地转移到了离房间最远的厨房。 厨房的边边角角很多,而且结实,嘟嘟很容易将自己藏起来,只是老主人他们总在外面挠,很吵。它也试过将老主人关到另一个房间去,但老主人折腾了一阵之后,居然自己把门打开了,于是嘟嘟就不再费这个劲了。反正只要它机灵一点,这一人两狗是抓不住它的。 这会儿真饿了,嘟嘟向外面看了眼就钻了出去,熟练的从几条腿的缝隙里溜出了厨房。 时间很充裕,它先去喝好了水,然后开始吃猫粮,一面注意着老主人他们的动静,等他们快靠近的时候,它就叼几颗战利品回家。 嘟嘟吃了两颗,正准备叼第三颗跑路,却发现原本向它靠近的怪物忽然转了方向,朝大门口扑去。 嘟嘟也立刻听到了门外传来的声音,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一溜烟钻进了窗帘后面的花盆之间,透过窗帘的小缝向外偷看。 大门从外面响了两声之后就开了,老主人和两条大狗顺利的扑了出去,然后几声闷响后就没了动静,嘟嘟通过老主人伸在门内的两只脚判断出他已经倒下了,而且恐怕再也不能站起来了。 嘟嘟的情绪有点低落,它其实很喜欢自己的老主人,他心底很好,脾气也好,对它们每一个都很好,会用粗糙的手给它温柔的撸毛,还会用奶瓶给它喂香香的奶……它不希望他这样倒下去,哪怕他之前总爱在它身边挠墙。 老主人倒下不久,一个高大的男人就走了进来。其实只要是人,在嘟嘟眼里都是高大的,但这个人却特别高,比他见过的最高的老主人儿子还要高出一截。男人穿一件连帽的黑色冲锋衣,表情平淡,在客厅绕了一圈,每个开着门的房间他都在门口看了眼,最后站在了关着丧尸的房门口,并在门上轻轻踢了两脚。 门内立刻传来抓挠声,嘟嘟顿时紧张起来,准备随时跑路,不过男人并没有开门,而是转身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空空的旅行袋已经半满。 男人回到餐厅,将冰箱里的东西一扫而空,而后目光落在墙角的自动喂食器上,顿时一凝。 嘟嘟看着他将手里的旅行袋放下,走到自动喂水器上,指尖在龙头上一抹之后,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轻笑。 嘟嘟正好奇他笑什么,忽然猛地瞪大了眼,眼睁睁看着男人将自动喂食器的盖子打开,将里面的猫粮都倒进一个塑料袋,然后扔进了那个大大的旅行袋,顿时愣住:它、它这是……被打劫了? 嘟嘟强忍着没发出声音,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猫粮没了,狗粮也可以吃的。虽然难吃了一点,但是好歹可以填饱肚子…… 片刻后,嘟嘟用小爪子捂住自己的眼睛:好吧,狗粮也没有了……没有了…… 搜刮完嘟嘟的口粮以后,男人很快离开,嘟嘟等外面完全没有了声音以后才悄悄出来。它绕着喂食器转了好几圈,悲哀的发现那个男人做事真的很干净利落——一颗都没给它留。 好吧,现在唯一的好消息是,男人走的时候没有关门。 嘟嘟在自动喂水器下面舔了一肚子的水,然后垂头丧气的向门外走:虽然外面充满了危险,出去很可能会被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抓去吃掉,但好歹也只是可能,若是留下的话,是一定会被饿死的。 门口有主人和两只大狗的尸体,嘟嘟费了点劲才爬过去,站到了台阶旁边。 台阶对现在的嘟嘟来说有点高了,不过它是猫又不是狗,这点高度完全可以克服!它正试探着朝下面探爪子,忽然身上一紧,被人后面抓住提了起来。 “喵!”嘟嘟吓了一跳,毛都竖了起来:太奇怪了,它明明耳朵鼻子都很灵,可是这里站了一个人,它竟然完全没发现! 被提到一定高度以后,嘟嘟就认出拎着它的正是刚才那个打劫了它的男人,于是愤怒的再叫一声:“喵!” 男人嗤笑一声,修长的手指戳戳那张毛茸茸的小脸,道:“大难临头的时候,忠诚、勇猛、不离不弃的家犬们几乎都死绝了,反而天性凉薄的猫,却连这么小的都能活下来。果然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不过……这也太小了点。 这么小,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活下来的?看客厅沙发里的抓痕,那些被关在房间里的动物显然并不是一开始就被关在里面的……这么小小的一只,到底是怎么在这群猫猫狗狗的围堵下活下来的呢?而且……还将自己喂得肥肥胖胖。 男人看着嘟嘟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认真,手里的小家伙显然刚满月不久,小小的一只,不加尾巴的话还没有他的巴掌大,看起来像是只银色加白的虎斑猫,也有可能是狸花,这么小不是很好分辨。不过小家伙毛色真心很漂亮,脑袋圆圆的几乎跟身子一样大,短短的四个小爪子蜷缩着,一双湖水般碧绿的大眼睛正无辜的看着他——娇软纯真的不像在末世。 小家伙很小,也很轻,抓在手里又软又暖,指尖触摸到的骨骼纤细娇嫩,脆弱的要命,仿佛只要他稍稍一用力,这小东西就会被捏成一堆模糊的血肉一般。可偏偏这么脆弱的小东西,却在这样的灾难中活了下来。 男人好奇的在嘟嘟身上这里戳戳那里拨拨,等他想扒开嘟嘟的嘴巴想要检查牙齿的时候,嘟嘟终于忍无可忍,一口咬了上去。 小小的乳牙咬在指尖,感觉不到疼痛反而有些微痒,让人心里莫名一软。 不过……竟然没有异能? 男人神色不变的从小家伙嘴里拔出手指,评价道:“虽然小了点,但好歹是块肉。” 是块肉!嘟嘟汗毛直竖。 男人看着整个身子一缩的嘟嘟:“智力上的进化?这倒是好玩。” 反手将小毛团塞进上衣口袋,拉上拉链,转身下楼。 第140章 末世灵宠3 嘟嘟还没长结实的爪子对出了名耐磨的冲锋衣毫无办法,想用嘴咬又上不了口,试了几次之后,嘟嘟觉得在这个人回家将自己扔进锅里煮之前,它应该是突不破这重障碍的,于是决定先省点力气。 口袋里软软的晃来晃去像摇篮,隔着薄薄的衣料传来的体温好舒服,偏偏一惯灵敏的直觉又破天荒的没有给它传达任何危险的信息……于是没过多久,苦思冥想怎么脱身的嘟嘟就很不争气的睡了过去——你不能指望一只一个多月的猫能有多大的毅力。 经历了十来天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的嘟嘟,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睡饱后满足的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睁开了眼睛,将头从软绵绵的小窝里探出去看了眼,然后吓了一跳。 它这会儿正睡在餐桌的正中间,那个男人正捧着一个纸盒子,坐在餐桌旁大口吃面,似乎没注意到自己醒了。嘟嘟静悄悄的爬起来,扒着自己睡觉的小窝的边缘微微使劲,轻轻一跃……,窝翻了。 嘟嘟肚皮着地的趴在桌子上,看一眼那个看似面无表情,眼睛里却溢出笑意的男人,怒蹬还翻在自己肚皮底下的小窝:怎么这么不争气? 三两下爬出来以后,嘟嘟又发现了一个让它汗毛直竖的事实:它睡觉的“小窝”,和男人吃面的碗竟然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将它装在碗里,是准备吃完面就吃它吗? 见刚刚还在垫了小毛巾的泡面桶里睡得香甜,醒来也懵懂可爱的小家伙忽然变得警惕起来,男人放下筷子,将小东西拎起来放在地上,伸手一指道:“门在那边。” 嘟嘟愣了下,一溜烟向他指的的地方跑去,然后愤怒的转身,瞪着向它走来的男人:“喵!” 骗子! 男人道:“我只是说门在这边,可没说门是开着的。” 一面弯下腰。 一见他要弯腰,嘟嘟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沿着墙沿冲出去,然而才跑了几步就被一只手轻巧的提了起来,男人仿佛没有发现它的不情愿,道:“给你看两样东西,如果完了你还是要走,我帮你开门。” 嘟嘟立刻乖巧起来。 显然这个人要想煮了它的话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根本用不着对它说谎。 男人拿起一个双筒望远镜,看了一阵,找到目标后让了一半的地方给嘟嘟:“看那里。” 嘟嘟从生下来就没出过门,望远镜中仿佛近在咫尺的绿色大树对它而言很是新奇,不过男人让它看的并不是树,而是树上的一只猫,确切的说,是一只变成了怪物的猫。 那只怪物猫和嘟嘟家的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白天,但是动作依旧灵敏,在树枝上悄无声息的行走着,然后闪电般的一扑,便从望远镜中失去了踪影。 男人移动望远镜,很快又捕捉到了它的身影,它正在撕咬一只血淋淋的小麻雀,动作凶猛之极,全然不复活着时的优雅。 男人将嘟嘟放在书桌上,望远镜也放了下来,道:“看见了没有?在外面活动、吃过大量新鲜血肉的丧尸,和关在家里的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们很厉害,而且会越来越厉害。外面到处都是这种怪物,你笨手笨脚的,就算再聪明,出去能活几天?” 嘟嘟向窗外看了眼,有气无力的趴了下来。 男人开了一罐啤酒,喝了一口,懒洋洋道:“没有疼痛,不知疲惫,只有伤害大脑才能让它们彻底死去。能量匮乏到一定程度,它们就会就地躺下来,几乎没有任何消耗,不吃不喝也不会失去活性,然而听到声音或闻到血食的气味的时候,却又会立刻爬起来捕捉猎物……更要命的是,它们吃了新鲜的血食还可以进化,变得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动作更加灵活,运气好的甚至还能进化出各种能力。隐身、喷火、操控丧尸甚至瞬移……” “是不是觉得老天爷疯了,弄出这样厉害的怪物来毁灭生灵?”男人嗤笑一声,道:“但其实不是,它们不过是老天爷为那些天之骄子们准备的食物而已。 “我听说有一种鸟,在孵蛋的时候会故意将其中一个或几个从巢里踢出来,让它日晒雨淋,看着它们死去并发臭。等其它小鸟孵化出来以后,大鸟就会将这些蛋啄开,恶臭的气味引来无数的蚊蝇蚁虫,那些小鸟就可以美美的饱餐一顿。 “这些看起来厉害无比的丧尸,就像那些被引来的蚊虫,是老天爷提供给那些异能者们的第一顿美食。而更可悲的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就如同被踢出鸟巢的蛋……丧尸吃我们的血肉而进化,而异能者则通过它们的晶核来升级。” 男人看看似懂非懂的看着他的嘟嘟,淡淡一笑,这小东西便是再聪明,又如何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不过这样也好,他再喝一口,道:“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么多? “因为我在异变发生的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一个长长的梦……我梦见末世来了,我和所有人一起拼尽全力的战斗,冲出突围,在这个丧尸遍地、异兽横行的世界为所有人类打下了一块立足之地。再然后,分歧发生了,”男人嗤笑一声,目光中透着嘲讽:“我以为就算大家立场不同,就算吵几句嘴,私底下也还是好兄弟,但是…… “我在睡梦中被他们抓起来,喂了他们偷偷豢养的丧尸。他们甚至故意让我在被关进笼子的一瞬间醒来,让我清醒的看着自己怎么被一点一点的吃掉……而他们就在笼子外面,在我的惨叫声中谈笑。” 男人再度嗤笑一声,从窗外收回目光,一低头却发现原本垂头丧气的趴在桌子上的小东西已经坐了起来,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很认真的看着他,湖水一般的碧绿,仿佛氤氲着浓浓的水汽。 “所以,”男人轻轻摸摸了小家伙的头,道:“你要记住,这个世界上,人比丧尸更加可怕。” 见小家伙乖巧的点头,男人微愣:竟然真的听懂了? 听懂也好,伸手将小猫儿再次抓了起来,这次没有提着它,而是放在了手心,推开了一扇门,道:“看。” 房间里堆得满满的物资:米、面、油、肉…… 嘟嘟惊讶了一阵后腹诽:太坏了!有这么多吃的,居然还抢它的猫粮! 将嘟嘟放回餐桌,男人坐下来重新开始吃面:“留下来的话,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不能保证不吃你,我只能保证,如果要吃……最后吃你。” “喵?” 男人用手指揉揉它的脑袋:“因为所有的肉里……你的保质期最长啊!” 话一说完,又被一口咬在了指尖上,男人不以为意,伸手在软软的小毛团上抚摸了几下,想着,这样很好。 那个梦实在太长太真实,他醒来的时候身上似乎还残留着被那群丧尸撕咬的疼痛,心中还充满了愤怒、仇恨和绝望。 一夜之间,原本热情爽朗的青年变得冷漠孤僻的像另外一个人,他感觉自己仿佛游离在了这个世界之外,他不是丧尸,却也无法相信和亲近任何人。他麻木而漠然的过着末世该有的生活,白天收集物质和食物,晚上疯狂锻炼身体然后锁好门窗睡觉……生死无谓,甚至连复仇的欲望都没有几分——复仇,他向何人复仇?向此刻还没认识的梦中的那群人,还是这个世界? 梦中锻炼出来的强大本能,让他在这个令人绝望的末世初期过得轻松自如。但他完全没有半点自得,因为他和梦中一样,依旧没有觉醒任何异能。 未来的人类世界是异能者的世界,他如今所谓的“强大”,在未来的异能者面前什么都不是。没有异能,或者如奴隶一般任人宰割,或者成为丧尸的食物,为异能者的进化贡献一己之力。 因为“异能”两个字,人不再生而平等,人类最丑恶的一面赤裸裸的暴露出来,原本令人难以置信的恶行,在末世之后却成为了常态。 异能者高高在上,不再将普通人视为人类,或者说不再将自己视为人类,他们为所欲为却没有丝毫负罪感,而普通人,为了活下去也一再降低自己的底线,尊严上的、人格上的、道德上的……是以背叛出卖,也不过是常态。 他每天重复着一样的生活,除了心口那一团热气,他觉得自己和街上游荡的丧尸没有什么区别。或者他心里还藏着些其他的东西,但他却不愿去想,不愿去碰。 不管是会变得更加强大,或者是再度沦为炮灰,他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麻木的度过了。 也许是寂寞的太久,他此刻忽然觉得,在末世,养这样一只凉薄的猫,也不错。 凉薄好,没有忠诚的负累,抛弃的时候不必挣扎,离开的时候不必忧心,背叛的时候也不会疼痛。 当然,若只是一只单纯的宠物,便是再可爱他也无心收养,但这个小家伙很好,聪明,又弱小的毫无威胁,至少他因为实在太寂寞而对它说话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有病,也不必担心它的背叛。 “嚏!嚏!” 奇怪的声音传来,男人一扭头,就看见他家那块保质期最长的肉,正直立起来扒在他的啤酒罐上,伸出嫩红的小舌头舔罐外溢出的几滴啤酒,被那味儿激的打摆子似的连连甩头,但没过过久,又小心翼翼的将头探了过去。 男人面无表情的将啤酒罐从嘟嘟爪子底下抽走,仰头喝了一口,远远的放在另一边:看来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果然有道理,不管它是多聪明的猫都一样。 一低头,又发现那只小东西正站在自己面前,仰头咬从碗沿垂下去的一根泡面,顿觉一头黑线,拎起来丢进垫了小毛巾的泡面桶里,端去扔到墙角。 第141章 末世灵宠4 不必和怪物们玩捉迷藏,又有人供养之后,嘟嘟的日子又如末世前一般惬意了起来,除了那个小气的男人只给它吃猫粮,不许它碰他自己的那些闻起来就很好吃的东西之外,一切都心满意足。 上午,嘟嘟吃的肚子圆滚滚,坐在垫子上认真舔毛,这是它每天的必做功课。洗完脸刚舔了几口爪子,一根手指伸到跟前,嘟嘟下意识的舔了两下以后发现不对劲,侧开身子继续舔爪子。那根手指不依不饶的又追了上来,嘟嘟敷衍了舔了几下,又扭头继续完成自己的清洁大业。 男人缩回手,在嘟嘟不大的软垫上坐了下来,道:“自动喂养机装好了,墙上也给你开了小门。这次我出去,顺利的话明天之前就回来,要是万一回不来,你靠着这些东西也能活一段时间。 “我要是真回不来,你以后就别这么懒了,多运动运动,遇到危险好歹跑的快一点……还有,出去玩回来记得把你的小门锁好,省的大老鼠进来把你给吃掉了。” 男人原本还要安慰一句,告诉它这次并不是很危险,做这些只是以防万一罢了,但见嘟嘟只顾着专心舔毛,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一样,便笑笑起身提了背包出门,回身关门的时候却发现这小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出来,站在他脚边仰头看着他。 男人弯腰道:“你想去?” “喵!” “想去就去吧。”说完将嘟嘟提起来放在肩膀上,关门下楼。 末世中出来的人,没有那么多的矛盾纠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每个人都自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生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儿。 男人的交通工具是机车,上了车以后,嘟嘟又被放进了口袋,不过这次没有拉拉链,所以嘟嘟可以探出半个脑袋来,好奇的看看身旁飞驰而过的树木和身后或快或慢追来的怪物们。 男人技艺高超,机车速度很快,风驰电掣中还能以各种方式躲开前后左右围堵过来的丧尸。只是他们走的是进城的路,越走丧尸越密集,一个多小时后,便是男人车技再炫也不得不停下。 几辆撞成一团的汽车将道路彻底封死,一群丧尸慢慢围了上来,男人将车停在路边,从背后抽出武器不紧不慢的迎了上去。 说是武器,不过是一根工地上随处可见的螺纹钢,一米多长,五厘米粗,一头被斜着切割出尖角,勉强可以算是一根手工的钢钎。 男人对付起普通丧尸就像他的武器一样随意,每个丧尸两个步骤,插进去,拔出来。 “嗤!嗤!”伴随着单调而短促的声音,钢钎随意而果断的从丧尸的眼睛、嘴巴、下颌、脖子这些薄弱的地方刺进去,插进头颅,然后又在它们直挺挺的倒地之前拔出来,指向另一个目标……每个动作都仿佛经过精密计算,不浪费丝毫力气和时间,熟练冷漠的仿佛收割自家地头的大白菜一般。 男人的举动很快引起了两旁居民楼中幸存者的注意,有人站在窗口冷眼看着,有人激动的挥舞着颜色鲜艳的衣物哭喊着救命。 男人恍如未闻,一钎一个清理着被他吸引过来的丧尸,完了走进最近的建筑,爬上楼顶。 到了天台,男人从背包中掏出一个矿泉水瓶,将里面泛黄的液体洒在身上。那液体味道难闻之极,熏的嘟嘟打了好几个喷嚏,正想躲远一点,却被男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将那东西淋了它一身。 嘟嘟奋力挣扎,不满的抗议:“喵!” 男人道:“这东西可以暂时掩盖身上的气味,大部分丧尸的视力很弱,淋了这个只要不发出声音,五米之内它们都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 原来是好东西,嘟嘟安静下来,暂时容忍了它难闻的气味,但脾气能忍住,喷嚏却忍不住,又一连打了好几个才停住。 好容易止住喷嚏,嘟嘟看着男人:准备这么充分,是要有什么大动作吧?接下来做什么? 谁知男人将瓶子放回背包后,就在天台上找了个视线良好又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将它放在一边。 所以他们大费周章到这里,就是为了晒太阳? 好吧,晒太阳也不错,而且现在也到了它的午休时间了。 嘟嘟刚在男人身边趴下准备睡个午觉,就听到一阵仓促的脚步声,一回头便看见一对年轻男女出现在天台的楼梯口,等发现坐在地上的男人后,惊喜的冲了过来:“大哥,这位大哥!” 男人回头看着他们,微微皱眉,不说话。 “大哥你刚刚在下面打丧尸,我们都看见了,你身手真好!我们……我们能跟着你吗?”年轻女孩微微气喘,道:“我们不会拖累你的大哥,真的,我们什么都能做!洗衣服、做饭、开车、搬东西,甚至引丧尸都行……” 年轻男子也连连点头道:“大哥,我们虽然没有你厉害,但也能杀丧尸,我们不用你保护,只要让我们跟着就行,就算被丧尸杀了,也是我们命不好……” “还有,我,我很会照顾宠物的,我家就养过两只猫……” 男人淡淡开口,打断他们道:“如果我是你们,会立刻回家,锁好门窗,待在最结实的房间里,绝不发出任何声音。” 年轻男子一个激灵,道:“是要出什么事了?” 男人不答,女孩道:“大哥,要是要出什么事了,你一个人在外面也很危险,不如到我们家去避一避?” 男人看看手表,淡淡道:“你们没多少时间了。” 那对男女对望一眼,犹豫了一阵之后,道了声谢匆匆离开。 他们并不算笨,想的很清楚:如果面前这个神秘的男人是好人的话,那么他的建议最好听一下,如果这个男人是坏人,就更不该继续纠缠下去。 那对男女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男人索性枕着背包躺了下来,目光落在上面的蓝天白云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末世之后,这天空反倒清透了几分,云也显得格外洁净,近的仿佛伸手就能抓到。 嘟嘟爬到他胸口上团成一圈躺下,惬意的眯起眼睛。男人看了它一眼,感受着胸口的分量和热度,唇边勾起一丝笑容,又重新望向天空。 不得不说,猫的确是一种奇妙的动物,它那一惯的慵懒安逸,总能让人远离这令人绝望的世界,感受到片刻的轻松安宁,哪怕只是短短一瞬。 “梦里的今天,有一件大事发生。”不知道过了多久,男人忽然开口道:“在梦里,我也是这件事的参与者之一,但是现在,我们在这里等着就好。” “马上就是正午,太阳最烈、丧尸最弱的时候就要来了。”男人看着手表,缓缓的数数:“五、四、三、二……” 嘟嘟没有听到“一”,因为男人说的这最后一个字,被巨大的轰鸣声吞没,与此同时,地面狠狠的震荡了两下。 “这个声音,足以将半个城市的丧尸都叫醒。” 不仅有声音,还有气味,巨响之后,有一股血腥味儿弥漫开来,他们站在这么远的楼顶都能闻到。 “喵。”嘟嘟轻轻叫了一声,这股味道很奇妙,明明是浓浓的血腥味儿,却让它觉得香甜无比,带着强烈的诱惑。 男人坐起来,将从胸口掉下来的小东西接在手里,盯着它道:“想吃?” 嘟嘟点头。 男人道:“恐怕没办法呢!” 嘟嘟无所谓的甩甩尾巴:没办法就没办法呗。 男人轻笑一声,这小东西果然是不同的,这种气味是那些人杀死的第一只二级变异动物的鲜血散发出来的,他们用特殊的手段将它的气味散播到全城。前世的这个时候,他见过无数的动物为之疯狂,连训练有素的军犬都发狂的扯断牵引绳……而这小家伙,不过甩甩尾巴就算完。 男人站起来,走到天台边缘,道:“看下面……想吃它的,可不只你一个。” 嘟嘟低头看了眼,顿时觉得头皮发麻。楼下原本死寂的街道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人流如川,无数丧尸从各个角落站起来、钻出来,摇摇晃晃向着同一个方向走去。 “这是军方和民间一些高手配合起来的行动。这些丧尸们去的地方是全城最大的人工湖,现在湖水被放干了,湖底除了淤泥,还有各种易燃的有机物。”男人道:“人工湖周围的湖岸很陡峭,下去容易上来难。诱饵就放在湖中心,在诱饵的作用下,周围的丧尸会源源不断的下去,一层一层的堆满整个湖底,然后火烧起来、枪响起来、炸药炸起来……烧完一波,还可以再来一波,一直到这个城市的近半数的丧尸被消灭为止……是不是很厉害?” 嘟嘟点头。 “我当时也觉得很厉害,”男人道:“看,我们消灭了这么多的怪物,我们拯救了整个城市的居民……心里充满了英雄般的使命感,表面谦虚沉稳着,内心却在自我膨胀。却不知我们在消灭这些普通丧尸的同时,却也造就了一批目前最厉害的怪物出来,成为了所有人的噩梦。” “然而,到底是几个超级怪物更可怕,还是满城都是怪物更可怕?所以即使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这件事只怕还是要做的。” 男人看着那个方向,久久没有说话,梦里的时候,他是这件事的全程参与者甚至可以说是主力,如今却在远远地看着热闹,甚至还准备趁机捞点好处——是不是末世,也一样磨灭了他的道德的底线? 男人自嘲一笑,是又怎么样?有些东西一旦改变就再也回不去了。 男人回到天台中央,吃了点东西,又躺下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楼下的丧尸流已经稀疏——毕竟这里接近城市的边缘,路过的丧尸不算太多。 男人将嘟嘟重新揣进口袋,下楼重新上路,向市中心赶去——若换了往日,那一路密密麻麻的丧尸,想要孤身闯进市中心,除非他会飞。 他之前就已经算好了路线,一路上遇到的丧尸不算多,能避的就避开,避不开的就一钎戳死,虽路上还算顺畅,但因为不敢使用交通工具,且时躲时战,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目的地。 这是全市小有名气的一家珠宝店,乱世来临,原本最受关注的地方变得无人问津,旁边的小超市、服装店等都被砸开,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而珠宝店却连大门都是完好的。 男人熟练的撬开门,站在门口深吸了口气才走了进去,目光从最近的橱柜慢慢看过去,心跳有些加速:是的,一模一样,和梦里一模一样。 他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大步向最中心的展台走去,走了几步却又猛地停下,呆愣了片刻后嗤笑一声,靠在身后的柜台上,点了一根烟,眼睛放空。 他记得很清楚,梦里他和在末世战斗中认识的朋友楚飞一起,砸开了这家珠宝店,为的就是找件好东西,好让楚飞向他梦中的女神白莹莹表白。他当时一眼就看见了摆在最中心位置的一个水滴样的翡翠项链,正拿在手里欣赏,却被楚飞一把抢去,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兄弟好眼力啊!就它了!莹莹一定会喜欢的!” 白莹莹当然喜欢,可惜喜欢的是东西,而不是送东西的这个人。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楚飞的尸体都化成灰烬许久了,他才知道原来这枚翡翠项链,竟然是一个空间装置,白莹莹所谓的空间异能其实就是这东西——不过那个时候,空间装置已经不再那么稀罕了,而白莹莹真正的异能也提升到了别人不敢觊觎她的东西的程度了。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那个看似善良大方的女孩都有此心机,可见他会有梦中的下场真的怪不了别人,只怪自己太傻,对那些人毫无防备,以为曾一起出生入死就是一辈子的交情,却忘了共患难易,同富贵难。 在末世初期,正是物资最为匮乏的时候,尤其是即将迁徙,空间装备的作用毋庸置疑,他来这里的目的便是为了提前取到那枚项链,然而,没有。 这里一切都没有变,只除了那枚项链。 男人自嘲一笑,是了,那样的好东西,是老天爷专门给他的宠儿们准备的,像他这样的弃子又怎配拥有? 他一根烟抽完,人已经冷静了下来,掐了烟,掏出铁钎将附近所有的柜台都砸碎,然后提起背包向里面装东西。 怨苍天不公何用,难道还要死给它看不成?被它弄死变成丧尸的人还少吗?因为承受不住压力自杀的人还少吗?可曾见它有过半点怜惜? 男人也懒得看价码,顺眼顺手的就朝包里装。别看这些东西不能吃不能喝,但当人类社会稍稍稳定下来之后,这玩儿立刻又值钱了起来,甚至比之前还受人追捧。这会儿随便捡几块,到时候就能换个安全区的房子,多拿点甚至在安全区混吃等死一辈子都够用了,更别提用来换粮食或武器了——既来了,总不能白跑一趟。 男人胡乱装了一些,手边就多了一个毛球,嘟嘟将嘴里叼的东西放下,对他叫了一声。 “嗯,乖,”男人一面干活一面敷衍道:“不过这东西不值钱,木头的,又不是古物,材质也不怎么样,想帮忙的话叼漂亮石头来。” 绕过它继续装玉石,嘟嘟将檀木手串重新叼起来,跳到男人面前,男人无奈道:“你既然喜欢,那就留着吧。” 伸手从它嘴里接了手串,正要随手丢进背包,却听嘟嘟又叫了一声,不由心中微微一动,手中紧握手串,精神集中在上面,片刻后脸上露出怪异之色。 空间! 虽然不大,只有区区几个立方,但的确是空间! 男人低头看着嘟嘟,有些呆愣:他这是捡了个什么宝贝? 便在梦里,直到他被害科学家也没能研究出探测空间装备的方法来,想要找到只能一件一件握在手里用精神力去试,然而这种十万件里出一件的几率,哪怕一个人精神力永不匮乏,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去试,十年也未必能找到一件出来……这小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是巧合?这里的东西大多是珍品或古物,几率原本就比寻常的玉石大的多…… “喵!” 一枚戒指被吐到男人面前,男人拾起来,下意识试了下:好吧,不是巧合,他果然是捡到了个不得了的宝贝。 第142章 末世灵宠5 男人索性一口气将所有柜台打烂,道:“再看看还有没有好东西。” 一面用集中精神,将散落的珠宝首饰收进戒指空间。这东西在末世之初如同垃圾一般,扔在地上都没人要——既然有空间,不捡白不捡。 没过多久嘟嘟又叼了个玉观音过来,男人试了下,道:“这个不是,里面没有空间。” 嘟嘟歪头看着男人,它并不清楚这个人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它只是直觉灵敏,感觉是好东西就叼来了,哪里知道什么空间不空间的? 见小东西一脸茫然,男人笑笑,将玉观音挂在脖子上,又将小家伙从头到尾巴撸了两趟才揣回口袋,提着背包从珠宝店中出来:也是,一个店里能找到两件空间装置已经是逆天了,怎么可能还有更多? 虽然这两件东西蕴藏的空间都不算大,一个五六立方,一个十多立方,但在这末世已经是极大的依仗了。 这会儿街上已经有了人,拿着各种“武器”、提着空荡荡的大包,小心又快速的冲向各个商店——末世半个月,断粮的不止是一家两家,不趁着这会儿暂时没有丧尸赶紧找点吃的,等它们再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男人没跟这些人一起去争抢小店里少的可怜的食物,而是向远一点的大型地下超市走去,刚走下楼梯,迎面一个中年悻悻然上来,手里的包却还是空的,见又有人来,道:“我劝你还是别进去了,里面黑的跟鬼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之前离开的丧尸都是大街上的,关在房子里的都还在,这里虽然门敞着,可要是万一里面还藏了几个,黑咕隆咚的给你来两下,小命就没了。” 男人道:“我带了手电。”越过中年人继续下楼。 如今末世才刚刚开始,丧尸模样恐怖、力大无穷,而且还怎么打都不死,是以除了个别胆子特别大的以外,只要还有口吃的就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看这中年人的毫无经验的模样,这应该是第一次。 男人走到门口时,中年人却又返身追了上来,道:“兄弟,我跟你一起。” 男人不置可否,从背包里取出手电打开,径直走了进去,中年人小心翼翼跟在他身边。 超市靠近大门的地方,连棒棒糖都被人拔光了,货架上基本空空如也,再进去一些却是一片狼藉,翻倒的货架、四散的货物以及周围的血迹和地上的碎骨乱发,无不昭示着这里曾发生过什么。 中年人脸色有些发白,却还能撑得住,这些天,他不止一次目睹冒险上街的人被丧尸撕成碎片吃掉的场景,只是没这么靠近过罢了。 开口道:“兄弟。” 声音在空旷的黑暗中突兀的响起,将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中年人咽了口口水,还是坚持说了下去,道:“兄弟,这超市我熟,米面粮油都在那边,离这儿没几步,要不我们……” 男人没说话,转身朝他指的地方走去,中年人大喜,上前半步在他身侧引路。 这超市的丧尸大概是真的都离开了,两人到了地方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中年人迫不及待的扒拉了两袋大米在身边,劝道:“兄弟也拿点吃的跟我一起出去吧,这里地方大的很,说不定哪个犄角嘎达里就藏着什么东西……” 男人打断道:“我找点东西。” 中年人问道:“找什么?” 见男人不答,又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这超市我熟。电器在那边,衣服棉被之类的在最那头,油盐酱醋这些东西在中间,瓜子花生什么的……” 他说的很仔细,男人耐心听他说完,道了谢,将手电筒放在货架上,照亮大门的方向,转身向超市更里面的黑暗中走去。 中年人在他身后连声道谢,背了米快快奔向门口。 男人很适应黑暗的环境,手电筒的那点余光对他而言已经够用,在彻底走进黑暗之前,他又在货架上找到了新的光源,朝空间里装了几个矿灯,又拿了个手电筒在手上。 他走走停停,偶尔放点东西进空间,都是一些诸如蜡烛、铁锅、电池、调料、水桶、毛巾被之类的杂物,食物却只取了大量的蔬菜水果。路过宠物专柜的时候,男人将里面的猫罐头和猫粮一扫而空,又装了些宠物专用的香波、吸水毛巾和玩具,便转身向出口走去。 这会儿他手里的包却还是空的,于是一路上又顺手捡了些巧克力、饼干、罐头、火腿肠之类的食物装进去。 等男人背着鼓鼓囊囊的背包走出超市的时候,超市里已经人满为患,显然满载而归的中年人给了人们很大的鼓励,他们准备的比更加充分,起码人人记得自带光源。 末世之中,米面这些易保存又能吃很久的东西当然是最受欢迎的,加上还有男人留下的手电筒光指路,所以这个角落最先被搬空。 晚了一步的人虽然悻悻然,但因为超市里的食物还算充裕,所以并未发生哄抢现象。 “天快黑了,”大街上,男人将嘟嘟提到肩膀上放着,道:“我们要找个地方过夜,明天一早再回家……还有顺便找几辆车,有看得顺眼的吗?” 城市人口损失近八成,街上到处都停着无主的车。 嘟嘟稳稳坐在男人的肩膀上四下张望:看得顺眼的车?当然有! “喵!”这一只长得像大老鼠,好可爱! 男人听不懂猫语,只能估摸它的意思,摇头道:“这辆可不行,我们要找的是汽车,电瓶车走不了多远。” 他一个一米九的大高个,骑着个女式小绵羊逃难——这画面太美,不敢看。 “喵!”这一只颜色最鲜艳最好看! “这辆也不行,”男人道:“这种车底盘太低,适应的地形太少……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大红色,这是生怕掠食者注意不到呢?果然挑车这种事,就不能找只猫来做。 他从空间里取了一个大油桶出来,拆了路边一辆破车弄了一截橡皮管,开始从路旁的汽车里“偷油”——这种事他梦里做惯了,熟练的很。 找汽油去加油站当然是最快的,但大迁移的时候,加油站那点油哪里够这么多人用?梦里他跟着军方一起走,没有参与进抢油的队伍,这次也不准备掺和进去——那种场景,只是远远看着就让人心里发堵,何况是成为其中一员? 男人有选择性的挑性能不佳或明显撞坏的车来偷,且偷完将油箱敞着,省得后来人不长眼的挑了他偷过油的车来当座驾,也算是给他们一点提示——若每个人出发前都收集到足够的燃油,而不是只顾着装食物,一路也能少死些人。 装满三个大油桶的时候,男人也找到了满意的车,三辆越野和四辆机车被他堆起来放进了空间。 天已经擦黑,男人没再继续,带着嘟嘟向一旁的商务楼走去,末世发生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那时候商务楼除了警卫就是加班的人,应该比较“清净”,找个没丧尸的休息室大概不难。 现在街上的人比刚才还多,男人微微皱眉:这些人真以为这世界危险的东西只有丧尸么?竟然天快黑了还在外面晃。 “喵!”一声略带紧张的猫叫在耳边响起,男人神经一紧,闪电般将嘟嘟揣进口袋,拔出背后的钢钎。 “砰!砰砰!”忽然一连几声枪响,一个声音在远处大吼:“前面的人躲开,快躲开!” “躲什么?” 此刻的人类,哪怕经历了一次变故,反应也依旧迟钝的吓人,有人不觉得那句“躲开”和自己有关系,有人紧张的张望着看需要躲开什么,有人下意识的抱头蹲下来,就算是“躲”了。 一道快的看不清的灰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一跃扑在一个年轻女人脸上。 “啊!啊!”前声惊呼,后声惨叫,短暂的两声之后,灰影不见了踪影,女人静悄悄躺在了地上,脑浆和鲜血混在一起流淌下来。 虽然大家都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但却大多第一次看见有人死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而且还死的这么诡异,所有人脸上煞白,神色惶恐:“什,什么东西?它走了吗?” “猫妖!是猫妖杀人!我刚刚听到猫叫了!” “是他!”一个带眼镜的青年指向手持钢钎的男人,尖声道:“我刚刚看见他肩膀上有只猫!” 男人看了他一眼,提脚便走。 “站住!不许走,你……” 话没说完,一个灰影从头上的路灯跳了下来,落向他头顶。 眼镜抱头大叫,慌乱中却见男人一棍当头劈来,仿佛要将他的脑袋和那个灰影一起砸个粉碎,顿时叫声更加尖厉起来。 下一瞬,头上一轻,那灰影来不及伤他便已经扑出,那男人的钢钎也没落在他头上,而是一棍横扫,将跃在半空的灰影狠狠挥了出去。 “吱!” 一声尖叫,灰影撞在墙上,几人看清楚原来是只个头不大的猴子时,男人已经几步冲了上去。 猴子再次尖叫一声,手一挥一样东西当头砸来,男人伸手接住,停下脚步,猴子顿时跑的无影无踪。 “你怎么不追上去打死它!”眼镜有些变调的声音气急败坏的从身后传来。 男人看了他一眼,道:“你怎么不追上去打死它?” 眼镜一噎,道:“我要是……” 男人打断道:“那猴子现在受了惊,暂时不出来,待会就难说了。” 话一出口,周围所有人包括眼镜在内都跑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人一猫和一具尸体。 男人将钢钎收起来,戳戳从口袋里探出头的小猫,道:“你想吃的东西,有猴子给你送上门来呢!” 将舔着唇,眼巴巴看着他手里拳头大小的肉的小家伙按回口袋,道:“回去给你煮,别想着吃生肉。” 一面将肉收入空间中。 脚步声起,几个人气喘吁吁的跑来,看见地上躺的尸体停下,为首的青年问道:“那东西呢?” 男人道:“杀了一个人,跑了。” “妈的!”为首青年骂了一声,四下看了一阵,道:“到处找找。” 几人应了一声,分头离开,男人看了青年一眼,道:“你让他们去找,找不到还好,找到了岂不是让他们送死?” 青年苦笑道:“不然呢?这样起码能知道它在哪儿,比起普通人,我们好歹还有点自保的能力。” 男人淡淡道:“现在是末世,每个人都只能靠自己活下去,别把自己当救世主。” 青年原本准备走开,闻言又回身道:“我是军人,总要做点什么。” “有人大包大揽未必是好事,”男人道:“比如这一次,你们消灭大片丧尸,的确是救了很多人,但同样也让这些人少了冲出丧尸的历练……比起其他,丧尸其实算是比较安全的东西了。” 青年道:“但同样的,也给了很多人活下来、成长下去的机会,不是吗?” 男人不语。 青年笑着伸手道:“认识下,我叫楚飞,退伍军人,如今算是又被征召了,你呢?” “张健。” 却没有和他握手。 楚飞也不介意,道:“我看你的样子,身手应该不错,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一起?别的不说,和军方一起行动,生存几率也大一些。” 张健摇头。 楚飞耸耸肩,遗憾道:“那算了。” 张健道:“你们下一步是不是准备组织人从这里撤离?” 楚飞讶然道:“你怎么知道?” 张健道:“这里几乎不产粮。”这里主要种棉花,粮食大多从外省运来,如果不走只能等着活活饿死。 楚飞点头道:“你说的没错,城里现有的物资撑不了多久,我们的确准备近期组织撤离。” 张健道:“要撤离的话,我建议你们快一点,外面的危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增加,而且我听说接下来可能有大的地质和气候变动。” 楚飞神色一凛:“你的消息从哪儿来?可靠吗?” 张健道:“信不信由你。” 又道:“末世逃亡这种事,所有人都是第一次,你们宣传的时候最好能细致点,告诉大家需要准备什么东西,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懂野外生存。” 楚飞点头道:“谢谢你的建议,我会反应上去的。” 张健点头,不再多说,转身离开。 第143章 末世灵宠6 忽然遇到楚飞,让张健有些猝不及防,在他未来的计划中,完全没有梦中这些人的存在,不管是朋友还是敌人,他都丝毫没有和他们再有交集的打算。但看见楚飞,他却还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梦里的楚飞是死在东行路上的,和很多战士们一样,为了保护普通百姓而死在了异兽的爪下,算是应了他那一句“总要做点什么”。 若是换了是梦中任何一个人,张健自认都能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去,但这是楚飞,一个还没来得及在末世中变质便已经死去的人,楚飞在他的记忆中,不是交情最深的一个,但却是最鲜活明亮的一个。 张健淡淡一笑,掐掉手里的烟头,上床睡觉。 他的睡眠质量很好,梦中在末世历练多年锻炼出了强大的本能,他可以在无数丧尸的抓挠声中,在三十秒内陷入沉睡,也可以在睡的最香的时候,因为一丝轻微的异动瞬间清醒……乱世中,能安心睡一觉便是弥足珍惜的事,至于感慨往事这种奢侈的活动,一根烟的时间已经太多。 张健清晨起床,先喂猫,再吃饭,完了打开窗户,才开了一道缝忙又关上,但已经晚了,外面飘进来一股恶臭焦腐的味道,就像正在焚烧腐烂已久的老鼠一般,让人完全无法忍受,连猫也无法忍受——嘟嘟已经放弃进食,提起一只前爪嫌恶的捂住鼻子。 “我要走近一点去找点东西,你是和我一起去,还是……” 话没说完,嘟嘟已经跳回床上,在枕头上盘成一圈,睁着翠绿的大眼睛看着他。 好吧,这个回答很明确,张健道:“我很快就回来,你就在这里等我,别到处乱跑。” “喵!” 张健只当它是答应了,将超市里顺来的口罩戴上,一个不够又加了两层才敢出门,等真走出大门后,顿觉戴口罩这个决定实在太多余了——他应该戴防毒面具才对。 外面不仅气味难闻,空气中还到处弥漫着黑色的烟雾,能见度仅五十米,阳光半点都照射不进来,而且最要命的是,他才出来不到一分钟,眼睛就被刺激的泪水直流,完全看不清东西。 张健连骂人的功夫都没有,迅速从空间中取出越野,弄开车门在黑雾大举入侵前用最快的速度闪了进去,这才松了口气。 —— 三个多小时之后。 “喵!喵!喵喵!” 张健无奈将手里拼命挣扎的小东西放下,嘟嘟一落地就跳起来,躲到离他最远的角落:“喵!” 张健举手投降道:“我洗过澡才来的,衣服也换过了,从头到脚干干净净……” “喵!”骗人! “你先将就下,我回去就继续洗,洗到……” 回答他的是愤怒的猫叫:“喵喵喵喵!”不将就! 张健扶额:可惜这会儿没有网络,否则他就该发帖了——“因为身上太臭被养的猫咪嫌弃怎么办?在线等,急!” 没有外援只好自力更生,张健耐心劝道:“现在外面全是这种味道,很快就飘到房子里来了,你不赶紧跟着我离开市区,难道一直待在这里被臭味熏?” 嘟嘟看了他一眼,不吭气。 张健叹气,从外面的办公室找了个特大的纸盒出来,用胶带封好,在底下开了个可以合上的小门,道:“这样可以了吧?” 小东西依旧无动于衷,张健看见它嫌弃的眼神,只好将箱子放下向后退,一直退到角落,嘟嘟才不情不愿的出来,钻进纸箱并从里面将小门推紧。 为了多封点新鲜空气进去,张健找的纸箱很大,让他这样力气和块头的人扛着都有些不便,好容易搬下楼,将箱子塞变形了才塞进越野车的后座。 现在车里的空气也已经浑浊不堪,张健便没让嘟嘟出来,然而启动汽车没多久,纸箱里就传来不满的叫声,他只好停下钻到后座,一连塞了好几条毛巾到纸箱里,才算是消停。 城市里虽然没了丧尸,可是又多了雾气,能见度太低,所以走的很慢,不过好在离市中心越远,黑雾就越淡,车速渐渐提了起来,路上偶尔遇到丧尸,直接就撵过去。总之除了某只垫了毛巾还嫌太颠的猫以外,一切都好。 到了地方,男人先送小猫回家,然后去小区的喷泉池洗澡,将各种香皂、沐浴露、洗发水,甚至宠物香波都用了个遍。他下去的那地方实在太过恶心,别说那只猫嫌弃,他自己都受不了——在原本的计划中,是没有这一趟的。 —— 半下午的时候,嘟嘟才终于吃到了它猫生的第一顿肉食,张健将炖的烂烂的二级异兽的肉切了指头大的一小块,剁成肉粒放进嘟嘟的小盘子里,剩下的放回空间。 放在空间里的东西不会腐烂,剩下的还能供它多吃几顿——食用异兽的肉,丧尸可以进阶,人或动物吃了可以获得身体各项素质的提升,但比起其他动物,人的提升程度是最低的,而他的提升程度,和其他人相比也是偏低,就不浪费了。 这肉比猫粮香太多,嘟嘟美美的填饱肚子,吃的一粒不剩。正喝水呢,面前哗啦一声,一大堆漂亮石头出现在它面前,指间大小,五颜六色。 张健半蹲在地上,道:“你其实是有异能的吧,这些晶核你需要哪一种,自己挑去吃吧。” “喵?” 吃石头? 张健道:“丧尸多吃血食可以进阶,到了一阶,丧尸脑袋里就会出现这种石头了,我们叫它晶核,可以用来提升异能。军方在人工湖里烧杀了太多丧尸,里面很多已经进阶一阶,梦里的时候,就是因为人工湖里的大量晶核,才导致很多异兽忽然进阶,变成了噩梦般的存在——要知道进化之路,一步先就是步步先。”当初杀死楚飞的那头异兽,就是其中之一,它一路一直跟着迁移的队伍,以人为食,行动快如鬼魅,直到他梦中被害,也没人能奈何的了它。 他顿了顿,道:“今天上午,我开着车去人工湖碾了一圈,埋的浅些的都在这里了。”为此还报废了他一辆路虎。 他去的时候,湖底余热未尽,想来已经来过的异兽不多。晶核这东西等级再高都没办法感应,浅的被他取走,那些异兽再想要就只能碰运气满湖去挖,还不如自己杀丧尸来的快——当然末世初期一阶丧尸也不是那么好找,没见那湖里死了数十万的丧尸,他也不过找到不到一千枚晶核而已。 希望他这一趟,能救楚飞一条小命。 这些晶核很漂亮,就好像上等的宝石,嘟嘟很喜欢,不过它的喜欢仅限于玩,而不在于吃——它对吃石头一点兴趣都没有。 张健自己却有些迷茫。 要知道晶核不仅可以用来提升异能,而且还可以激发异能。不过它异能激发的几率并不高,百分之一而已,而且每次激发不管成功失败,使用者都会永久损失一半的体能。在梦中有很多人使用晶核一跃成为异能者,也有更多的人因此变得弱不禁风,彻底失去了在末世中生存的本钱,也有人财力充足,却因为尝试次数过多,身体衰竭而死。 张健虽然不会异能,但战斗力却很强,梦里的时候因为团队需要他不敢豁然尝试,要知道激发异能哪怕成功短时间也恢复不了现在的战力,而等团队不再需要他的战力的时候……不提也罢。 但是这一世,他要不要试一试呢? 如果激发成功,这么多的晶核,足够他升到三阶甚至更高,这种时候别说三阶,就算二阶都已经是华夏第一人,足以将其他人远远甩在后面。有了高等级的异能,就可以抢先搏杀高阶丧尸,获得更多的进阶机会…… 他不自觉的伸手抓了一颗晶核在手里,还没拿稳,就被嘟嘟一爪子拍掉。张健微楞,下意识的又抓了一颗在手里,嘟嘟再次拍掉:“喵!” 张健听出里面的不满:这是将这堆石头当成了自己的不许他碰呢,还是让他别吃这玩意儿? 算了,张健释然一笑:不管是什么原因,不吃就不吃吧。赌输了话,谁来养他的猫呢?没异能就没异能好了,梦里他应付来这末世,没道理现实中反而不行。 刚扔下手中的晶核,忽然听到外面有隐隐的声音传来,从窗口向外看去,却是军方的大卡车正缓缓行驶过来,车上的战士端着步枪,有丧尸围过来,还没靠近就被一枪爆头。 车上有大喇叭一直在响,说的正是撤离的事,大意是军方已经消灭了城市室外的大部分丧尸,并将于三日后撤离A省,如果想要一同撤离的,可以自备车辆跟在队伍后面行动,但军方只负责开路和沿途警戒。又说如果有实在无法自己上路的老人和孩子,可以由军方安排车辆,但一应生活必须,则需自行准备。 另外又列举了一些路上必须准备的物品。 张健站在窗口,看着军车越走越远:三天,比他想象的还要快一些。 又不无恶意的想:也许是因为忍受不了城市污染的原因,所以才迫不及待的上路?梦里的时候他奉命去探路,倒没被熏多久,也不知道剩下的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转头对还在玩石头的小家伙道:“我们也该准备了,空间还空着一小半呢。” 这座城市,很快就要变成一座空城、死城,再多的东西留在这里也是浪费。 嘟嘟在石头山上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低头继续在“敌军”中追杀一颗鲜艳的红色宝石。 好吧,把我们的“们”字去掉,显然这只猫完全没有干活的自觉。 张健认命的换了鞋,背起背包,拿起他铁钎出门。 第144章 末世灵宠7 三天的时间对于大规模永久性的迁徙来说,当然是太仓促,招致了许多人的不满,然而当激烈的抗议得到一句冷冰冰的“是否和军方一起撤离全凭自愿”的回应之后,大多数人都冷静下来,开始疯狂的收集物质。 这次大劫,城市人口损失八成以上,努力一点想要找到足够一次长途旅行所需的食物还是没问题的。关在房子里的丧尸几乎都没得到过进化,行动迟缓、智商为零,当人们克服了心里障碍之后,两三个人配合起来,杀个把丧尸进居民房搜寻物资其实很简单。 只是任何时候都不缺乏怨天尤人的人,即使是生死关头,依旧有人将所有精力放在谴责政府和诅咒军方上,等他们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丧尸邻居家的大门都已经大开,里面的物资被洗劫一空,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大骂。 直到所有人都整装待发时,他们才豁然发现自己连出行的车辆都还没准备好,于是这才慌张起来,随便收拾了东西,找辆勉强能用的车,磨磨蹭蹭跟上了队伍。 有一部分人选择留下来,或是故土难离、且不愿牵累儿女的老人,或是觉得外面的世界比这里更加危险,决定继续在这里生存下去的人。 更多的人选择离去,这里一年四季下雨的次数可以用一只手数出来,从荒漠中开垦出来的盐碱地靠着上游水库放水,一年定期几次的人工灌溉,才能种些耐旱的经济作物和果树,根本没有养活一个城市的能力……末世之中,难道还指望谁带着粮食来这沙漠中间贩卖吗? 走出去是前程未卜,留下来却是死路一条。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第四天一大早,人们将汽车塞满食物和水,默默上车,到各个地区的指定地点集合,然后在军方的指挥下,一辆接一辆的开了出去。 外面汽车排成长龙,一批批从路边经过,扬起漫天的沙尘,张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凝神整理空间物资,忽然微微一愣。 无论是手串还是戒指,空间都不算大,为了充分利用,他几天前刻意去找了九个最小号的集装箱,在戒指空间中上下左右摆了三层,算了占了“一面墙”的位置。他记得很清楚,这九个集装箱摆下来,上面只剩下八厘米左右的高度,但是现在,却变成了十厘米! 是他产生了错觉,还是这空间在变大? 他意识移向集装箱的一侧,也许高度他可能记错或算错,但当初集装箱是“靠墙”放的,这一点是绝不可能错的。 只见集装箱侧面原本严丝合缝的地方,这会儿出现了接近两厘米的缝隙,张健微微有些恍惚——空间竟真的在变大! 想了想,取过放在一旁的手串,却发现里面空间增加的比戒指中还要明显……他可不可以认为,这里面的空间并不是天生就有,或是什么神仙高人炼制的? 梦中的时候他就有些纳闷,为什么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空间物品,但到了末世之后却接二连三的冒出来,而且越来越多……他本以为是之前人们不懂得使用精神力的原因,但现在看来,并不是末世之前没有人发现空间装置,而是末世之前,根本不存在空间装置! 原来这个世界,被改变的不只是动物、植物还有人类,连没有生命的东西也发生了异变。 张健摩挲着手串,喃喃低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原来,这才是老天的公平。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段日子的愤懑,真是可笑的要命。 听到他忽然开口,趴在垫子上懒洋洋咬尾巴玩的嘟嘟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依旧面无表情的将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摆进去,和先前没什么两样,便伸了个懒腰站起来,顺着窗帘爬上窗台,坐在上面看着下面蜗牛似的挪动的汽车长龙——这些大虫子,“嘀嘀嘀”一整天了,吵的它觉都睡不好,什么时候才能走完啊? 张健听到动静,抬头看了嘟嘟一眼:爬的倒挺利索。 又叹了口气,成人拳头大小的一块二级异兽的肉都快吃完了,按说像这样弱小的幼兽应该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才对,可是这小东西最大的进步就是动作比之前灵敏了一点点——他甚至不能确定,这小家伙学会爬窗帘,到底是长到该学会的年纪了,还是那二级异兽的肉的功效。 总之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东西跟他一样,也是废材体质,甚至比他还差劲——以他现在的弱鸡身体,那块肉要是给他吃了,好歹能涨上一成力气,可这小东西…… 真是什么样的主人捡什么样的宠物! 见小家伙低头专注的看底下的车,道:“我们不着急,过几天再走。” 嘟嘟回头:“喵?”着急什么?为什么要着急? 张健道:“跟他们一起,太慢。” 不仅慢,而且……会死很多人。 张健起身站到窗边,看着底下密密麻麻如甲壳虫一样的汽车,这应该是最后一批了,车里坐着的这些人,大概都会死吧。 这世界变成丧尸的,并不只有人类,还有鸟、还有鱼,还有老鼠昆虫……几乎所有动物,都有一定比例变成了丧尸,智慧越高的,比例越大。 当汽车长龙从路上驶过的时候,声音和地面的震动会传的很远,活的动物会下意识的远离,但丧尸们却会被唤醒,越来越多的在道路上汇聚。这个时候,唤醒他们的东西已经走远,但好在后面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 所以越是排在队伍后面的就越是危险,就算有部队在也保护不了这么多的人,于是最后一截一截的被舍弃。但是如果不和大家一起走而是单独上路的话,绝大多数人连断尾求生的机会都没有。 这算是另一种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存活率最高的是找辆性能足够好的车,带上几个同伴仗着车速趁丧尸反应过来之前一路冲过去,但前提是战斗力能够应付有能力扑上汽车或阻挡汽车前进的高阶丧尸和异兽,更重要的是道路通畅——这在别的地方还好,到处都四通八达,但他们所处的这个地方,各个地区之间只有一条沙漠公路相连,断了就是断了。 梦里的世界里,他事后从别人口中得知,明明探好的路,大部队过的时候中途却被水淹了一截,队伍不得不停下来花了两天修建便道,后来又因为便道难行,而且时不时要重新修整,队伍花了一天的功夫才完全通过便道……这段路上折损的人有一半就是死在这三天里。 不过这次队伍提前了足足半个月出发,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张健从底下收回目光,只见嘟嘟正从窗台上一跃而下,顿时吓了一跳,闪电般伸手,将这小东西在落地之前捞了回来。 “喵!”嘟嘟抗议的叫声传来。 好吧,差点忘了这小东西是猫了。 张健弯腰将它放在地上,看着它跑到自己的小碗边喝了水,又轻巧的跳到沙发上趴下来,微微皱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怎么感觉这小东西瘦了点,而且还轻了点儿……难道他的喂养方式有问题?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这小东西自从尝了肉味以后,对猫粮就兴趣缺缺,等那块肉吃完了,他该拿什么给它吃? —— 四天的时间,足够饥饿的丧尸重新沉睡下来,沙漠公路上,一辆悍马飞驰,嘟嘟趴在副驾座软软的坐垫上打瞌睡。 “系好安全带。” 男人平静的声音传来。 前面七八辆车横七竖八撞成一团,将路堵得死死的。这条路先前被清理过,这些车的主人是谁不言而喻,不过看撞成这样,他们并不是在宿营的时候遇到袭击,而是在行驶的路上遭到意外,也就是说,这附近很可能就有追的上车速的生物。 嘟嘟应了一声,开始系安全带……其实是钻进它的“安全袋”,一个固定在副驾座靠背上的毛茸茸的小布兜,这是张健为它准备的车上专用睡袋,省的它睡得正香的时候被甩飞出去。 嘟嘟刚钻进去睡袋,还没来得及转身将头伸出来,一声巨响伴随着剧烈的震荡传来,还有刺耳的剐蹭地面的声音。 接连的碰撞声传来,他们的座驾一连撞开三辆车才终于“突出重围”,便是以悍马的强悍,速度也不得不减了下来。 终于不晃了,嘟嘟好容易从安全袋里探出头来,就听见旁边传来“碰”的一声响,一扭头吓了一跳:一张大脸贴在窗户上,张着血盆大嘴,锋利如刀的牙齿上似乎还淌着鲜血。 “中奖了。”张健侧头看了眼,方向盘猛地一扭,汽车甩动了下,贴在玻璃窗上的大脸呜咽一声滑落。 张健一踩油门,口中斥道:“老实呆着!” 嘟嘟只好放弃爬到窗边看看那张大脸的主人到底长什么模样的打算,将已经探出去了的半个身子又缩了回来。 “碰!”声音从后窗传来,不等张健有什么动作,那东西就自己掉了下去,尖利的爪子划过玻璃,发出几乎刺破耳膜的难听声音。 “嗷呜!”那东西怒了,一声大吼后不久,车顶传来震动声,有东西重重落在车顶。 张健早有准备,那东西刚刚落在车顶还没站稳,刺耳的刹车声就响起,一个大如牛犊的巨狼从车前滚落。 刹车一点就换成了油门,巨狼刚滚落到车窗位置,就被忽然加速的汽车狠狠撞了出去,飞到十几米外的公路上,重重的砸落在地上。巨狼刚挣扎着想爬起来,紧随而来的巨大车轮已经撵在了它身上。 前轮,然后是后轮,巨狼发出一声呜咽,没了动静。 张健从后视镜看了眼,踩住刹车停下。 “喵!” 张健摸摸嘟嘟露在“安全袋”外面的毛茸茸的小脑袋:“知道你想吃,我去给你捡。” 一面打开车门下车。 “喵!” 嘟嘟从“安全袋”里一跃而出,刚冲门边正要跳下去,门碰的一声被重重关上,幸好嘟嘟脖子缩的快,才免去了和刚才那匹狼一样被贴在车门上的命运,顿时大怒:“喵!” 公路上,张健不急不缓的走到巨狼跟前,弯下腰伸手抓向它的脖子,忽然异变突起,巨狼双眼猛地睁开,四脚蹬地闪电般跃起,向他扑来。 张健腰还半弯着,浓浓的腥臭味已经扑面而来,锋利的牙齿眨眼就到了跟前,仿佛下一刻就要撕破他的咽喉。 “呜!” 张健伸手一挡,锋利的牙齿重重咬在他的手臂上,却发出金铁相交的脆响,同一时间,早就准备好的匕首从上而下,无声无息刺向巨狼的脖子:若是连二级异兽的身体强度都不清楚,被这畜生轻易骗过,他也白在梦里活了数年。 巨狼当机立断的松口,身体下落,匕首从咽喉顺着耳侧划过,在巨狼头上划出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 巨狼悲呜一声,动作却丝毫不慢,一落地就贴地冲了上来,咬向张健小腿,张健提脚躲过,狠狠一脚踹在它脖子上,巨狼翻了个身爬起来退后两步,伏低身子和张健对峙,绕着他缓缓兜着圈子,似近似退。 张健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巨狼,脚下却缓缓向后退去。 巨狼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猎物,明明血液的味道闻起来很弱,但却这么棘手,它连对方的一根毫毛都没伤到,自己却连连受伤。它狠狠盯着面前的两腿生物,不远不近的在他身边兜着圈子,他退它就进,他进它就退——这两脚生物虽然棘手,但显然已经怕了,迟早成为它肚子里的食物。 张健退到悍马跟前,抬手伸向车门。 就是现在! 巨狼闪电般扑来:再不进攻,等他进了这大家伙就不好对付了。 忽然,巨狼迷成一条线的双眼猛地瞪圆,半空中拼尽全力扭动身体:妈蛋妈蛋!谁告诉它,那个该死的两腿生物手上的钢刀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寒光闪过,血光飞溅,巨狼惨叫一声落地,毫不犹豫的跳下公路,转眼就跑的无影无踪。 张健看着地上的血迹,将军刀收进空间:这畜生,只剩三条腿还跑的这么快,除非肯花大量的时间去纠缠,否则是抓不到了。 掀起袖子,看一眼护臂上浅浅的牙印,微微皱眉,这东西还是太弱了,只能勉强抵挡二级异兽,若是换了更强的生物就不中用了。刚刚这匹狼在力量、速度、防御力上都比普通二级异兽强了不少,若不是他先将它撞伤,又连连使诈,未必能拿的下。 看来弱的,不止是装备。 弯腰捡起地上的小半截狼腿,掂一掂,有点发愁:这也没多少肉啊! 张健一上车,便看见嘟嘟正坐在副驾座上,眯着眼睛看着他,明显心情不大好,提起手里的狼腿道:“跑了,就剩了这么点儿。” 嘟嘟扭头看向窗外,不理他。 张健将狼腿收进空间,道:“别生气了,等到了t市我去给你抓山鸡和兔子,那个可比狼肉好吃。” 嘟嘟这次连身子都扭过去了,躺在坐垫上盘成一圈,将尾巴捞进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 张健伸出手指去戳,还没靠近就被抓了一爪子。虽然不疼,但好歹也知道这小东西是真的生气了。 也是,猫这么小气的生物,牛犊大小的一块肉缩水成了这么一点,不生气才怪了。 张健叹口气,看一眼周围聚拢过来的各种丧尸,将狼腿收入空间,一踩油门,悍马轰鸣一声冲了出去。 汽车走了不到十里就停了下来,张健将嘟嘟放在肩头下车,道:“我钓鱼给你吃,那才是猫该吃的东西,你长这么大还没吃过鱼吧?那东西比肉香多了。” 嘟嘟还是不理。 张健不以为意,将汽车收进空间,大步向路基下不远的水潭走去。猫这种动物,哪是用言语能哄得好的? 张健钓鱼的方法很奇特,而且效率惊人。将狼爪上不能吃的狼爪部分切下来,绑在坚实的尼龙绳上扔进水里,提起来时上面就挂了两三条大小不同的鱼。这些鱼被提到半空中也不肯撒嘴,张健抖抖绳子,才纷纷掉进一旁的大桶里,跳动不停。 张健一面钓鱼一面抽空清除靠近的丧尸,就这样也只二十几分钟桶里就多了大半桶鱼——二级异兽的血肉,诱惑力可想而知。 空间里不能放活物,张健用最快的速度将鱼剁掉脑袋,去除内脏后扔进空间,然后回到车上,准备换个地方再煮——这么重的血腥味儿,他们若再不走,就该被包圆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嘟嘟就吃到了香喷喷的“叫花鱼”,白白的鱼肉又嫩又香,果然不是肉能比的。 “喵!”好吃! 张健在它头上揉了揉,见着小东西终于不躲不挠了,道:“鱼好吃吧?这下不生气了?” 嘟嘟抬头,翻了他一个白眼:不是说人是很聪明的吗?为什么它能听得懂人语,这个愚蠢的人类却听不懂它的意思? 它什么时候要吃狼肉了?它只是提醒他那只狼还活着而已! 它是因为狼肉没了生气么?它气的是差点撞到鼻子! 它嘟嘟,是那么贪吃的猫吗 低头吃鱼肉:唔,好吃! 算了,它嘟嘟大猫大量,原谅他好了。 将一条小鱼吃完,又在另一条上啃了几口,抬头看看旁边的大盘子:总觉得那个男人盘子里的鱼闻起来和它的不太一样,会不会更好吃? 悄然无声的蹭过去,嘴巴刚凑上去就被提了起来,放回它自己的盘子跟前,道:“这个太咸,猫不能吃……会掉毛。” 掉毛?嘟嘟看了眼浑身上下只有头顶有毛的张健,点点头,信了。 见小东西终于肯理人了,张健摇头失笑:这馋嘴的小东西。 又警惕起来,暗暗下定决心,在实力上去之前,绝对不能让它尝到三级异兽的味道! 叹了口气,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怎么觉得自己这是要为猫食而亡的架势? 第145章 末世灵宠8 T城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城市,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这里常年驻扎着军队,所有小区都建有高墙铁门,高墙上是一圈圈带着锋利锯齿的铁网,只要铁门一关,不管是人是车是丧尸,都休想进出。而市区或周边如菜市场、小吃街等人流较密集的地方,大多用高高的铁栅栏四面围住,只留一个门进出,门一关就全部封死。 正因为这样,T城居民的存活率比其他城市大的多,而且军方第一时间就控制了事态,并在郊区建立了基地,将大部分幸存者转移到了基地中。然而被营救出来的居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部队就通过电台接到上级命令,令他们全速赶回内地集结。 失去了部队的保护,幸运的T市人也不得不直面丧尸的威胁。 A市的人到了之后,两个地区的部队仅剩的两成不到的人马汇集在一起,用最快的速度启程赶往内地。 先前因为道路通畅能二十四小时不停赶路,且沙漠中动植物稀少以至丧尸也稀少,所以A市过来的人只付出了三成的折损就达到了T市,但这三成的折损已经让所有人都心惊胆战了,于是到了T省之后,绝大多数的人选择留在这里:后面的路程更加危险不说,而且也没了军方的保护。 …… T市基地外有几个原本做仓库用的大铁皮房子,因为靠近基地,附近的丧尸都被清空,如今成了没有加入基地的人临时落脚的地方,在最外沿的铁皮房子里,稀稀拉拉坐着二三十人,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坐在最内的位置,尖利的咒骂声回荡在整个铁皮房子里。 “爸,你别骂了,”他身边的女孩看一眼周围人的脸色,低头道:“再骂下去,这里也不许我们住了。” “凭什么不让我们住?”精瘦的中年人声音更大:“这房子,还有整个基地,都是部队为我们老百姓建的,凭什么不让我们住?” “你这么大声,是要把丧尸招来吗?”旁边一个年轻人不耐烦道。 “这里哪有什么丧尸!”精瘦中年回了一句,声音却小了下去。 女孩看了说话的年轻人一眼,怯怯道:“爸,咱们的食物和水都快没了,要不我们还是加入基地算了吧?” 精瘦中年道:“加入基地?说的倒容易,他们昨天安排我们去收稻谷,你怎么不去?累的要命不说,每天不知道多少人被蝗虫和老鼠丧尸活活咬死在地里……” 先前说话的年轻人不耐烦的打断道:“基地这么多人,稻谷不收回来,明年吃什么?” “那怎么不安排他们T市的人自己去?他们分明就是把我们A市来的人当替死鬼!” 年轻人反问道:“你怎么知道T市的人没去?” “我就是知道!”精瘦中年直着脖子道:“而且又不是没有收割机,少了这么多人,挑收割机能进去的地方将麦子收回来就已经够吃了!我们用镰刀一天能割几斤回来?他们根本就是存心让我们去送死!” 年轻人冷笑道:“不收麦子出去布置电路、收集物质、挖渠道就没危险了?你以为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想安安稳稳待在城里过好日子呢?怕去送死,那就等着饿死好了。” 精瘦中年嘲讽道:“说的好听,那你怎么不去?” 年轻人正要说话,门外传来脚步声,扭头看过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外,在门口略略停顿了下,就走了进来。 男人个子很高,但并不壮硕,他腰很挺、背很直,脚步不急不缓,带着某种令人安稳的节奏,不轻不重的脚步声,仿佛踩在人的心上,让所有人都不由安静下来,抬头看向他。 “张健!”年轻人愣了一瞬之后,起身兴奋的招手:“这边这边。” 男人停下脚步,微微侧头看了过去,年轻人上前道:“是我啊,我楚飞!你不记得我了?” 男人点头,语气平淡:“哦,还活着呢。” 楚飞一愣,又噗嗤一声失笑,道:“这话说的,我要是死了还能跟你说话?不过这世道,是该将见面那句‘吃了吗’,改成‘活着呢’。来来来,这边坐,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硬将男人拉到方才的地方坐下,指着坐着的两男一女道:“白婷婷、伊泽、汪洋,还有两个这会儿出去了。” 三个都是长相不错的年轻人,伊泽戴着眼镜,一幅文质彬彬的模样,汪洋头发略长,有股子不讨人厌的流气,白婷婷则生的娇美可人,有种不同于这个时代女性的婉约柔韧。 楚飞拍拍男人的肩膀,道:“这是我A市认识的朋友,张健。” A市认识的朋友?张健侧头看了楚飞一眼:所以这几个人都不是他在A市认识的? 这个世界和梦里的世界,差距似乎越来越大。 张健对白婷婷几人点点头没说话,他态度冷淡,那三个人比他还要冷淡,只看了他一眼,便自顾自的说话,只有白婷婷对他微微一笑。 “这几天怎么都没看到你?到哪儿去了?”楚飞热情不减,道:“我还专门找过你呢!” 张健道:“我刚到。” “刚到?”楚飞惊呼道:“不是吧,你一个人从A市过来的?” 说话的三个立刻安静下来,目光落在张健身上。 张健嗯了一声,没说话。 “好小子,有你的!”楚飞在他肩膀上锤了下,道:“那接下来呢,有什么打算?留在T市还是去别的地方转转?” 张健不答,楚飞道:“是还没想好呢?” 张健嗯了一声算是默认,楚飞叹了口气,道:“要是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劝你还是留在T市的好。你可能不知道……” 他顿了顿,眼中露出黯然之色,涩声道:“听说内地的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沦陷了。要知道,不是每个城市都有军队驻扎,也不是每个地方都像我们这里一样地广人稀,连动植物都没多少。说句不夸张的话,T市已经是现阶段最安稳的地方了。” 张健微微点头,道:“那你怎么不留下来?”内地现在是什么样子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楚飞不过是听说,他却是亲眼看见,亲身经历。 楚飞苦笑一声,黯然道:“我的家人都在内地,丧尸刚爆发通讯还没中断的时候我们还联系过,我妈变成了丧尸,但我爸和我姐还活着,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只要活着,总要回去找他们。” 又自嘲一笑,耸耸肩道:“我本来想坐军方的顺风车,可惜他们接到紧急命令……正规军集合,我这样的编外人员不方便去凑热闹,所以只好找了几个朋友一起上路。你要是也要回内地的话,不如一起?” 张健摇头道:“不用。” 在梦里的时候,他因为和楚飞一样的原因,千辛万苦回到老家,打开门进去见到的却是两具刚刚被他惊醒的苍老丧尸。他惊慌失措的关上门,失去了全身的力气靠坐在门上,他早已预料过这种情形,但听着门内不依不饶的抓挠声,却依旧绝望的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他梦醒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回家,然而这个时候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梦中一样,爸妈的手机、家里的座机,无论他拨打多少遍都没有人接听。他恨这个梦来的太晚,心里却很清楚,就算提前知道了一切,他也没有任何手段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谁也不知道,老天爷到底是用什么标准来决定谁变成丧尸,谁又变成超人。 也许比起经历过恐惧痛苦后才被活生生咬死的那些人,直接在睡梦中变成无知无觉的丧尸,也是一种幸运。 张健垂下眼眸:无论如何,还是要回去看一眼的。 楚飞皱眉:“不用”是什么意思?是不回内地,还是不和他们一起走? 正要说话,周围光线忽然一暗,门外又有人进来,是相当出众的一男一女。两人并肩而行,女的眉目精致、利落大方,男的高大俊美、神色冷峻,两个人都从容沉稳,这个时代人们脸上最常见的惶恐和茫然在他们身上找不到半点痕迹。 一见两人,白婷婷脸上露出笑容,招手道:“姐姐,雷大哥,你们回来了!” 楚飞对张健笑道:“这就是我说的两个朋友,白莹莹、雷浩宇。” 等两人过来,又替他们介绍,几个都不是热络的人,点点头就算是招呼,雷浩宇点头将背上的背包放下,坐下沉声道:“事情办好了,明天就可以上路。” 白莹莹过去,从背包里掏出小半袋米和水,道:“婷婷赶紧做饭吧,今天早点休息,明天还要赶路。” 白婷婷应了一声,起身忙碌起来。 张健从白莹莹身上收回视线,掩住眼中的诧异之色。 虽然白莹莹掩饰的很好,但从背包放在地上时的动静,张健就知道里面不可能有米和水这样的重物,但白莹莹却分明将它们从背包里取了出来……她的这种动作,张健在梦里再熟悉不过,梦里每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她都会用这种方式掩盖自己的空间异能,当然她所谓的空间异能也不过是种掩饰罢了。 那么这次,是白莹莹真的觉醒了空间异能,还是那条项链依旧落在了她的手上,又或者是她又得到了别的什么空间装置? 张健还在沉吟,耳边传来楚飞的声音:“婷婷多做点,张健的那份算在我身上。” 白婷婷应了一声。 白莹莹道:“什么这份那份的?你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一顿饭算什么?” 张健摇头道:“不用。”若是以前一顿饭自然不算什么,但如今……只看看周围这些面黄肌瘦、眼睛里要冒绿光的人就知道,一顿饭意味着什么。 楚飞道:“哥们,不用那么见外吧?” 张健摇摇头,不顾楚飞的阻拦,提起背包走到一旁的空地坐下。 外面夜幕降临,是该做饭和吃饭的时候了,但在这个铁板房里,有条件做饭的人不多。要做饭,得有火有锅有灶,待在这里的人大多是像那对父女一样,从别的地方过来又暂时不肯加入基地的,他们身上带的几乎都是食水,就算带了锅的,又哪里有煤炭柴火之类的东西?若是他们肯冒险出去找,也不至于因为不愿接受基地的任务而滞留在这里了。 白婷婷动作很利索,将米下锅,盖上锅盖后,抬眼看了不远处的张健一眼,神色中不无自得:这世道能吃上热锅热饭的能有几个人呢?请他吃饭还不肯,了不起么? 忽然目光一滞:这男人,竟然也在做饭,而且他朝锅里放得什么?这是肉骨头和……鱼? 要知道末世来临,饲养场的家畜没跑没死的都变成了丧尸,而已经宰杀的那部分早就已经腐烂发臭了——她姐姐空间里倒是有,可是平时根本不敢拿出来,怕被人怀疑。这个男人也不知道从哪儿弄到的这些,而且还有鱼有肉的,难不成他也有空间?不像啊! 想起先前楚飞说的,这个人是一个人从A市过来的,心里不由升起异样的感觉,扭头看了雷浩宇一眼,又看向张健。 雷浩宇是她见过的最厉害、最让她有安全感的男人,而这个张健,似乎不比雷浩宇差的样子。 他长的虽然没有雷浩宇俊美,但脸上的线条锋利刚硬,属于最耐看的类型,尤其是这么高大硬朗的男人,将袖子挽起来,露出一段结实的小臂,面无表情拿着勺子在锅里搅拌的模样,有着令所有女人心跳加速的魅力。 “怎么,婷婷想吃肉了?”汪洋笑道:“明天我就去帮你打只兔子!” 白婷婷收回目光,道:“明天要赶路呢,打什么兔子?再说了,我有那么馋吗?我就是觉得他挺厉害的,要是能跟我们一起走就好了。” 转向楚飞道:“楚大哥,张健也有异能吗?” 楚飞摇头道:“我也就见过他一次,不太清楚。”他一惯相信眼缘,人又热情,所以交起朋友来特别快。不光张健是这样,这里和他坐在一起的人,也就认识了两三天而已。 说完抬头看了眼白莹莹,又低下头,神色有些黯然:这么多年才心动这一次,说是一见钟情也不为过,可惜那个人已经名花有主,他只有悄悄藏起心思。 张健锅里那块剥了皮的狼腿已经煮过一次了,鱼熟起来也快的很,白婷婷忍不住再次看向他的时候,发现那男人已经关了火,手里拿着肉骨头,用匕首将上面的肉一点点削到一个小铁盘子里,不由有些失望:一点儿肉都吃的这么仔细,看来这男人根本不像他外表那么强悍。 不屑的收回目光,忽然又感觉不对,忍不住再次看了过去:她刚才没眼花,的确有东西正从那男人的领口里爬出来!尖尖的耳朵、毛茸茸的小脑袋、绿色的大眼睛,肉嘟嘟的小身子……猫!而且还是只小奶猫! 白婷婷差点惊呼出声:这个男人末世逃亡,竟然还带着一只小奶猫! 毛茸茸的小东西奋力攀爬,在从领口上掉下来之前,被男人一只大手抓住,轻轻放在小盘子跟前。 “喵!”软糯娇气的叫声响起,男人安抚的摸摸它的脑袋,从背包里又取了矿泉水,倒了一小碟放在地上。 嘟嘟舔了几口水,才转头去盘子里吃肉,半天才啃一小粒,一幅不情不愿的样子。 张健不由有些头大:这都不肯吃,到底是狼肉太难吃,还是二级异兽的肉都已经不能满足它的胃口了? 于是又放了一条小鱼在它的盘子里,见小东西毫不犹豫的转移目标去吃鱼,张健松了口气:还好还好,鱼虽然也稀罕,但比三级异兽不知道好弄到哪里去了。 又有些不解,异兽肉中含有充沛的能量和能引导进化的奇异物质,对普通动物甚至异兽,都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但在这只猫眼里,显然这种诱惑还比不上几条美味的小鱼。 他到底养了只什么样的小怪物? “饿死这么多人看不见,居然还养猫,到底有没有人性?” 一个愤懑的声音响起,张健抬头,只见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正恶狠狠的看着他,旁边一个女孩对他不好意思的笑笑。 精瘦中年的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看向张健的目光都有些不善:连他们都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个人居然养猫!养猫也就罢了,居然还用鱼和肉养猫! 张健低头,食指曲起,指背在小家伙顺滑的毛上轻抚,随口道:“养块储备肉,等实在没东西吃了,就吃它。” 嘟嘟抬头不满的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吃鱼。 精瘦中年身边的女孩惊呼一声:“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你也太残忍了吧?” 张健抬头看向他们,道:“养也不行,吃也不行,要不,送给你们吃?” 话一出口,不少人喉头滚动,吞咽声接二连三的响起,连刚刚说残忍的女孩,都呼吸窒了窒。 张健在嘟嘟额头上轻轻敲了一记,道:“听到没有,你可是‘吃香’的很呢!以后别傻乎乎不知道怕人,知道吗?” 嘟嘟叫了一声,鱼也不吃了,抬头嗅了下,眼睛亮起来,向前走几步,扭头又叫了一声。 张健道:“怎么了?” “喵!”嘟嘟这次一直走到楚飞身边,才又跑回来:“喵!” 张健闻着空气中的米饭清香,看一眼正就着榨菜之类的吃米饭的几人,道:“想吃?” “喵!”嘟嘟点头:难为他这次居然听懂了! 张健有些无奈:有鱼有肉不吃,倒看上人家的米饭了。 他从背包里掏出两根火腿肠,将嘟嘟放在肩膀上,端着它的小碗起身走到楚飞跟前:“换我一点米饭怎么样,这小东西想尝尝。” 楚飞不悦道:“说什么换不换的,看不起我是吧?” 端起碗朝嘟嘟盘子里扒拉,张健看他一幅恨不得将盘子装满的架势,阻拦道:“它吃不了多少,而且小家伙从不吃剩饭,多了也是浪费。” 闻言楚飞都忍不住要翻白眼了,一面向猫盘中拨了一小团米饭,一面摇头道:“现在是末世,你还把个猫养的那么娇……真是……”让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小东西显然被伺候的比人还好,难怪末世里还长得这么肉嘟嘟的。 “不养猫养什么,”张健淡淡道:“总要有点事做。” 道了谢,端了嘟嘟的饭盆转身离开。 楚飞看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忽然觉得有些心酸。 张健回到自己的位置,将米饭拨开,细细吹凉了才放在地上:就算在末世,若是完全找不到一个自己愿意亲近呵护的人,未免太可怜。可是经历了梦中的世态炎凉,这世上除了这只猫,他又能对谁好? 就算这样被人投以异样的眼神,就算被人看成疯子,也总比他大梦初醒时那段麻木冰冷的日子要强的多。 嘟嘟的伙食终于搞定,张健自己就着鱼汤啃干粮,顺便将剩下的狼骨头啃了——反正那小东西又不肯吃,而且吃了也不进化。 刚吃了几口,就见白婷婷端着一碗米饭过来,道:“张大哥,我刚刚有做你的份儿,不嫌弃的话,就尝尝吧!” 张健看了她一眼,转身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好几袋火腿肠、牛肉干,白婷婷忙道:“张大哥,一碗饭而已,算不得什么,你……” 张健将东西递给她,道:“这些东西也算不得什么,你要是不收,就把饭端回去吧。” 白婷婷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将米饭倒进张健的碗里,低头见那只小奶猫果然跳过鱼和肉不吃,正小口小口的吞米饭,毛茸茸的好不可爱,忍不住弯腰想摸一把,张健道:“它脾气坏,心情不好的时候连我都不许碰,而且我不想让它习惯亲近别人。” 白婷婷讪讪缩手。 张健问道:“我这只猫嘴巴一向叼的很,这不吃那不吃的,平时米饭更不沾,你煮的饭有什么特别吗?” 白婷婷茫然道:“没有啊,就是米和一般的桶装水煮的,我什么都没放啊!哦对了,这米是我姐姐他们刚刚去基地换的今年的新米,我也觉得好像比以前的好吃。” 张健道:“用陈米换新米,基地的人愿意?” 白婷婷有些不满道:“二比一换的呢,他们有什么不愿意的?”这种时候粮食多宝贵,二换一,亏他们说的出口。 “二比一?” 白婷婷惊觉自己说错了话,忙道:“我们在丧尸爆发之前刚好买了一批大米,反正……路上又带不走那么多,新米保质期长嘛!谁知道这末世持续到什么时候。” 说完匆匆离开。 张健看着碗里的白米饭:末世前刚好屯了一批大米,末世后又二换一将陈米换成了新米? 什么带不走那么多、保质期长的话,他是一句都不信的,空间里的东西完全不存在过期的问题,而且既然她们有空间在,带不走那么多当然也是谎话。 再看看脚边上吃的香甜的小家伙,若有所思。 第146章 末世灵宠9 张健虽然体质不错,但还远没有达到梦中巅峰时的强悍,他先前赶路已经一天一夜没有休息,这会儿也累的很了,吃完饭收拾收拾便睡了。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但铁皮房子里的人几乎都还在蒙头大睡——便是醒着他们也不知道做什么,倒不如多睡一会节省体力。 张健看看身侧空荡荡的垫子,微微皱眉,正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淘米做饭的白婷婷笑道:“我刚刚看见你的猫出去了,应该还没跑远。” 张健道了谢,果然出门不远就看见小家伙正站在花坛上的水泥台上,撅着屁股将头探到下面舔杂草上的露珠,上前道:“别喝生水,小心拉肚子。” 说着从空间取出一瓶矿泉水,倒了一瓶盖给它,嘟嘟嗅了下,不理,扭头又找了颗露珠去舔。 张健没有勉强,这小东西灵性十足,若是提醒过了它还坚持,那么这东西对它应该是有益无害的。 他将水收回空间,走到一边开始练拳,因为没有异能,梦中为了提高战斗力,他这种拳法那种刀法的学了不少,后期甚至开始有了自己的路子,按那些行家的说法,他在这上面极有天分,换了在过去,那就是能光宗耀祖、开宗立派的苗子,只可惜他还没成气候就已经一命呜呼。 张健现在练的是太极,却不是为了提升战力,而是为了体会身体的变化。他对白莹莹颇为了解,知道她看似比男人还要豪爽大方,心中却颇有计较……做这种以二换一的亏本买卖,总不可能是为了助人为乐。 白莹莹在此前就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可见对末世早有预料,那么那条项链提前落到她手里就一点都不奇怪了。而且看起来她对末世了解的,比他更早、更多。 一套拳法练完,张健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竟真的有了变化,虽然力量、耐力上的改变微乎其微,比食用最普通的异兽肉获得的初次提升还要微弱的多,但却仿佛有更本质的东西发生了变化。 一碗普通的米饭,竟有这样的功效。 “喵!” 张健转头,看见小家伙正坐在花坛上抬头看着他,很认真好奇的模样,过去将它放到肩上,道:“我们去找好吃的。” “喵!” 吃货! —— 方寒透过窗户,看一眼坐在会议室的男人,单就外形来说,高大挺拔、强悍刚毅,倒是一副好汉子的模样,就是肩膀上坐着只小奶猫有些怪异,但却意外的并不让人觉得违和,反而给这男人增添了几分神秘的气息。 方寒推门而入,并不啰嗦,道:“我听说你要跟我做一笔生意?” 张健点头,道:“我要买一批粮食。” 听到一个“买”字,方寒心中一阵失望,甚至有点后悔耽误时间来见这个人,作为基地的负责人之一,他还有不知道多少事情要处理。 皱眉道:“你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觉得这种时候,有什么东西能和粮食等价?” 买?用什么买?钱?黄金?珠宝?这些东西现在连一口干净的水都换不来!至于武器、汽油之类的东西,基地里有的是。 只听那男人沉声道:“有。” 方寒一阵好笑:“什么?” “有,”张健一伸手,会议桌上多了一个小木箱:“实力。” 方寒诧异道:“空间异能?” 张健点头。 “竟然真的有这种异能存在,”方寒点了点头,脸上很快又恢复成兴趣缺缺的模样,道:“空间异能是不错,若是你愿意留下来为基地效力,我可以安排。但想亮一亮实力就让我把粮食给你,你觉得可能吗?这世上,有异能的可不止你一个。” 张健道:“我知道你也有异能,所以才来找你。我说的实力,不是指我的实力。” 不是“我”的实力,那是……方寒心跳猛地加快起来,锐利的目光盯着张健不说话。 张健打开木箱,五颜六色的光芒在箱子里交相辉映。 张健将木箱推到方寒面前,方寒神色早已变了,迫不及待抓了一把起来:“晶核?真的是晶核?这么多晶核?” 张健不说话,晶核这种东西无法隔空感知,但只要一接触就能感受到其中惊人的能量,根本不可能作假。 方寒既然早就知道这东西,那么剩下的事就简单了。 张健将木箱收回空间,道:“这东西,能不能和粮食等价?” 眼睁睁看着那一箱子宝藏凭空消失,只剩下手上几颗,方寒心中一阵失落,这才在张健对面慢慢坐了下来,道:“你准备怎么换?” 张健道:“两万公斤新米,一辆装满武器的装甲车。”他的那辆悍马性能不错,可惜来的路上又遇上一头二级丧尸,将前座的车窗玻璃给拍碎了,这会儿想换块玻璃比换车难多了。 方寒皱眉:“两万公斤,还有装甲车……你不觉得自己胃口太大了吗?” 张健道:“目前这个阶段,一万个丧尸中也未必有一个进化的,而且并不是每一个进化丧尸体内都有晶核,而粮食这东西,现在外面到处都是,只看能收回来多少的问题……你真的觉得,一颗晶核还换不了六十公斤粮食?” 方寒只是习惯性还价罢了,事实上现在对他而言,多少粮食也比不上一颗晶核,闻言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这生意很合算,不过,你为什么这么便宜我?” 张健道:“不同的东西,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价值。晶核是很难得,但这里面没有能提升空间异能的精核,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现在外面绝大部分地区已经沦陷,除了这里,我没有别的地方能换到大量粮食。同样的,对于你来说,只要多派几个人出去收割,粮食要多少有多少,但要有实力,才能活下去并掌握大权。” 见方寒沉吟不语,张健又道:“这个生意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地方,我之所以开这个价码,不是因为公平,而是我的空间里只剩下装两万公斤粮食的位置,我多要了也带不走,同样的我也只有这么多晶核,你想多要,我也没有。” 方寒盯着他:“你手里真的只有这么多晶核?” 张健淡淡道:“再过不了多久,进化丧尸满大街都是,我留着它做什么?而且就算我有又怎么样?放在我空间中的东西,如果我不主动拿出来,杀了我都没用。” 方寒看了他一阵,笑道:“你误会了,我怎么会动这种念头?就是想将生意做的更大点而已。” 又道:“粮食和武器都没问题,甚至多给你一点都可以,但是装甲车不行。虽然军队离开的时候给基地留了几辆,但肯定不能换给外人。不过我有一辆国外订制的越野车,全方位防弹防撞设计,性能不比装甲车差,可以私人送给你。” 部队走的时候,给基地留下了不少好东西,基地安全需求是一部分,更重要的部队士兵折损的只剩下两成,这些东西想带也带不走。那辆越野车他也有点舍不得,但作为基地的负责人,有需要的话可以直接坐装甲车,还是眼下的交易更重要。 张健点头道:“好,不过米我要自己挑。” 方寒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笑一声道:“行!我亲自带你去!你一颗颗挑都行!” 果真起身带着张健向外走,一面道:“顺便问一句,你怎么弄到这么多晶核的?那玩意儿有多难得我可是清楚的。” 张健淡淡道:“捡的。” 方寒耸耸肩,笑道:“算了,是我不该问。交个朋友怎么样?如果你下次再捡到什么好东西,不如也来找我做生意……绝不讲价,怎么样?”这小子身上一定有大秘密,只可惜是空间异能者,连打劫都不方便,而且这样便宜的买卖,只做一次的话太划不来了。 “好。” 张健自然不会真的一颗颗去挑,方寒在知道不可能从他身上得到更多的晶核后又变得大方起来,直接让他自己进仓库去挑,声称:“咱们兄弟谁跟谁,也别提什么两万不两万的,进去尽管装,要多少装多少——我先去给你开车,那可是我的宝贝,从没许别人碰过。还有,武器库不可能让别人进去,你要什么列个单子,我顺路给你拿上。”如今军方刚走,基地的管理混乱的很,若是再过段时间,可就没这么方便了。 张健也乐得在没人的情况下动用嘟嘟这个生物雷达,点头答应。 嘟嘟挑东西的速度向来很快,张健收的也不慢。出来等了一阵方寒才开车过来,张健简单看了下,将晶核取出来给他,便上车离开。 这几人行事都迅速的很,偌大一笔生意,不到一个小时就财货两清,方寒目送张健的汽车起来,招招手。 一个人快步跑来,道:“老大。” 方寒道:“怎么样?” 那人道:“我在监控里看得清楚,刚刚还亲自进去查了下,没什么规律,就是随手东收一点西收一点的,袋装、散装的都有,算下来也就是一两万公斤的样子。” 方寒淡淡一笑:起码只能装两万公斤这一点,的确没骗他。 “老大,要不要我仔细再算一遍?” 方寒摇沉声:“不用,将帐做好就行,还有,今天的事,要是泄露半个字……我就打断你的腿扔出去喂丧尸!” 那人打了个寒颤,忙赌咒发誓。 —— 张健回到铁皮房子,发现白莹莹几个竟还没出发,正围坐在一起吃饭,见他进来,楚飞起身道:“你回来的正好……婷婷把饭做多了,这玩意儿又不好带着上路,你帮我们消灭一点吧!是兄弟就别说多的,起码在T市,弄口饭吃不算难。” 张健看着他碗里的粥,微微皱眉道:“你们吃这个?” 正在替他盛粥的白婷婷抬头看向他,脸上露出委屈之色。 汪洋不悦道:“早饭不吃这个吃什么?”来蹭饭的,事儿还多! 张健的目光从几人身上扫过,在白莹莹脸上多停留了一瞬,道:“要是你们待会准备上路的话,还是不要吃稀的好,水最好也少喝。” 转向楚飞道:“这一点他们不知道,你应该很清楚才对吧?” 楚飞看了白婷婷一眼,笑道:“我一路上跟部队在一起,他们吃什么我吃什么,还真没想那么多。” 他倒不是没想到,只是人小姑娘把饭都做好了,实在不好意思指责,而且还是这么尴尬的话……反正也就是多准备个塑料瓶的事儿。当然女孩子用塑料瓶不太方便,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吧? 白婷婷终于明白了张健的意思,羞红了脸将粥碗递给他,低头道:“对不起,是我太笨了。” 张健皱眉:对着他说对不起算怎么一回事? 再看看汪洋几个的眼神,显然除了楚飞,都对他的话不以为然,甚至还带着不满。顿时有些不解:汪洋他们在丧尸爆发的时候就待在T市,没有在末世赶路的经验也就罢了,怎么经历过一次的白莹莹也没提醒他们? 既然没人领情,张健自然不会再说下去,抬手接了粥碗,先蹲下来给嘟嘟装上一小碗。 刚出锅的粥烫的很,又不像米饭一样吹一吹就凉了,看那小家伙睁着大眼睛抬头眼巴巴看着他的模样,张健只好从背包又取了个大点的碗出来,倒进去半碗水,将它的粥碗放进去冰着,一面轻轻用筷子搅拌。 楚飞一阵无语:一个一米九的大男人蹲下来做这种事儿,还真是……辣眼! 又感叹,这世道,真是人不如猫啊! 就那么两勺粥,又是搅又是冰又是吹的,几乎立刻就凉了,侍候好小东西,张健才坐下来自己吃饭,楚飞拍着他的肩膀怪笑道:“我说,你把只猫儿都宠成这样,以后谁要是做了你的女朋友,还不得宠上天?啊哈,你不会就是在用这一手骗女孩子吧?” 张健不理他,楚飞还待说话,一个甜美娇怯的声音在身边响起:“大哥,这个水脏了,你是要倒掉的吗?” 楚飞对张健挑挑眉:看吧,这就有女孩子找上门来了。 说话的正是昨天那对父女中的女儿,可怜兮兮的看着张健,指着刚刚给嘟嘟冰粥的水,低声道:“如果要倒掉的话,能不能给我,我和我爸昨天晚上就没水了……” 张健打断道:“我记得离这里不到五百米就有一个小小的人工湖,周围也没什么丧尸,你们既然没水,为什么不去打?” 女孩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在一旁听着这边动静的精瘦中年就大骂起来:“你让我们喝外面的生水,到底安得什么心,存心想害死我们是不是?你是不是存心让我们染上丧尸病毒变成丧尸?不就是讨你一点水吗,用得着这么恶毒?” 张健淡淡道:“谁告诉你喝外面的水会染上丧尸病毒?”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楞住,好一阵才有人开口,弱弱的问道:“不会吗?” 张健道:“如果世上真有丧尸病毒这种东西,我们所有人早在丧尸大爆发的那天就已经感染上了。” 人们面面相觑,这话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丧尸爆发的那天,他们都处在相同的环境,没道理那病毒绕过了他们,只将别人变成了丧尸。 “胡说八道!”沙哑愤怒的声音突兀的响起,一个衣衫褴褛如乞丐的年轻人冲了出来,两眼发红的狠狠盯着张健,如同看着自己的杀父仇人,怒吼道:“你还说没有病毒,我亲眼看见被丧尸咬死的人变成了丧尸!” 张健淡淡道:“他变成丧尸,不是因为他被丧尸咬了,而是因为他死了。这个世界,所有人死了都会变成丧尸,不管是怎么死的。” 他也是不久前才想明白这一点,发生改变的,是这个世界本身,将人变成丧尸的,也是这个世界的规则,而不是所谓的病毒——再厉害的病毒,也没办法将没有生命的玉石,变成空间装置。 “啊!”年轻人发出一声野兽般的狂吼,疯子一般冲上来,掐向张健的脖子:“你胡说八道!胡说八道!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张健怎么可能让他掐到,只轻轻一推,就将他推到在地上,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楚飞上前,将再次冲上来的年轻人推开,骂道:“你这算什么?有本事找外面的丧尸报仇去啊,窝在这里看人家懒得跟你计较,才敢耍横……呸!什么东西!” 年轻人捂着脸,慢慢跪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哭声中带着无尽的悔恨。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末世降临之初,是最考验人性的时候,有多少人和这个年轻人一样,放弃甚至亲手杀死了自己被丧尸咬伤过的,至亲至爱之人? 听着年轻人绝望的哭声,许多双早已麻木的眼睛里忍不住再次流下泪水,铁皮房子里渐渐响起低泣声。 许久之后,楚飞才拉住张健小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 “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健淡淡道:“看得多了,自然就知道了。” 放下碗,带上嘟嘟收拾东西离开。 第147章 末世灵宠10 张健收拾东西出来,刚要拉开车门,忽然猛地一转身,冷然道:“什么事?” 原本扑向他的女孩被他的转身吓了一跳,脚步一顿,脸色通红,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张健见状不再理她,侧身打开车门,女孩急急冲上前几步,又在张健的目光下硬生生停下脚步,抬头目光急切的看着他:“你……你是不是准备离开这里?” 张健点头。 女孩哀声道:“大哥,求求你带我一起走……我会很乖、很听话,你让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带我离开这里……” 原本应该紧紧抱着男人的腰、脸贴着他的后背、眼泪润湿他的衣衫、唇齿间的热气灼痛他的肌肤时说的话,这样隔着两步的距离说出来,显得有点干巴巴和尴尬,但女孩还是坚持说了下去,声音听起来沙哑而脆弱:“我不会给你惹麻烦,不会拖你的后腿,真的……你把我当成一只小猫小狗都行,我吃的很少,我很会干活……” “噗嗤”一声失笑传来,将女孩营造出来的哀戚气氛破坏无虞,白莹莹一行人提着东西站在女孩身后不远处,白婷婷转目看向楚飞,嗔道:“楚大哥你别笑,有什么好笑的呢?房子里那么多人,谁……” 抬眼看了下张健,脸色微红,低声道:“谁不想做张大哥肩膀上的那只猫儿呢?” 楚飞笑道:“你要想做他的猫,自己做去,可别把我们都扯进来啊!” 白婷婷瞪了他一眼,又低头道:“楚大哥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羡慕那小家伙无忧无虑,又有人照顾罢了。” 汪洋冷哼一声道:“婷婷是嫌我们把你照顾的不好呢!” 白婷婷跺脚道:“你们太坏了,总是误解我的话!我不跟你们说了!” 那女孩此刻已经羞的满脸通红,然而这样难堪的场面被人看见,还被讽刺调侃,她依旧强忍着没有跑开,一双称得上楚楚动人的双眼充满希冀的看着张健,眼中酝酿着盈盈泪意。 楚飞道:“我记得你不是一个人吧?你若是走了,你爸呢?” 女孩摇头道:“我爸没关系的,只要,只要给他点食物,让他能撑过秋收……” 话还没说话,几声嗤笑传来:自己硬缠着要跟男人走也就算了,居然还厚着脸皮要东西。 撑过秋收?说的倒容易,现在食物如此珍贵,除非地里的麦子全部烂完,秋收工作怎么可能停下来?且不说这世道能有几个人带的粮食可以撑过秋收,只是这种拖到大家将最危险的工作完成再加入基地,然后享用别人冒着生命危险辛苦收回来的粮食的心态,就已经够无耻了。 汪洋啧啧道:“还真是长见识了……见过不要脸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女孩身体微微颤抖,仿佛没听到汪洋的话,依旧固执的看着张健。 张健淡淡道:“你回去吧。” 转身将背上的背包扔在后座,又打开驾驶位的门。若是没有那场梦,虽然他不会带她走,起码也会留下点食水,但现在,他心里却没有半点涟漪:显然这对父女需要的根本不是食物和水,而是彻底改变自己的心态,给他们东西只会助长他们不劳而获的心思。 无论别人怎么嘲笑都一直强撑的女孩,在张健一句“回去”下终于崩溃,看着张健无动于衷的脸,泪水夺眶而出,声音因为带了哭腔而变调的厉害:“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起我……可我只是想活下去,我只是想要平平安安的活下去而已!有口水喝、有口饭吃,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被突然冒出来的怪物杀死……这个要求过分吗?过分吗?” 女孩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哭着吼出来的,她只是十七八岁的女孩儿,正该肆无忌惮的享受青春,世界却变得如此绝望。她也曾心高气傲、目中无人,可是现在,她厚着脸皮像乞丐一样向人讨要东西,使出自己仅有的“本事”去打动一个还是陌生人的男人……甚至她用她自己换一点让她父亲活下去的食物,却被所有人嘲笑羞辱。 她只是想活下去而已,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不过分。” 是不过分的,若非遭逢末世,这样的要求已经卑微到了极点,然而现在…… “可是,我做不到。” 女孩泪眼朦胧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听到“不过分”三个字时眼中升起希望之色,然而随着他的后半句话,脸上的希冀化为冷笑。 张健道:“我建议你如果想要安稳些的生活,还是留在这里的好,现在没有比这里更安稳的地……” “不用你假惺惺!”张健话没说完就被女孩尖声打断,她伸手指向张健肩头的嘟嘟,神色狰狞道:“什么做不到?你养的了这小畜生,养不了我?说的好听,不就是嫌我不够漂亮,不愿管我的死活罢了!” 两个人站的很近,她的手指差点戳到嘟嘟脸上,嘟嘟看了她一眼,从张健肩头跳进车内,张健看向女孩,淡淡道:“对,你说的没错,我凭什么管你的死活?” 女孩脸色瞬间煞白。 这个男人看上去高大强悍,但直觉却告诉她,他其实是所有人中脾气最好、最正直无害的那个人,所以在那座房子里,她谁都不敢惹,却接二连三的纠缠上他,愤怒时也只敢对他一个人发泄,然而男人这句“我凭什么管你的死活”,却让她的心凉到了谷底,他看着她如同看着一个死人的眼神更让她胆战心惊。 张健完全不掩饰眼中的厌恶之色,撇开那句刺耳之极的“小畜生”不提,这样的人本身也是最令他反感的。末世之中,谁不绝望,谁不辛苦?然而当所有人都在战斗、在挣扎的时候,就有那么一些人,躲在别人的背后,不肯为改变这个世界付出丝毫努力的同时,却还怨恨着别人没有来拯救他们。 他不会鄙视她的求助,却深恶她的怨恨。 转身上车。 “张健!”楚飞几步上前,拦住他关车门,道:“我看你换了车……你是不是也准备内地?” 张健点头。 楚飞皱眉道:“你一个人怎么走啊?连个换手开车、轮流守夜的人都没有,更别提路上的战斗了……反正出省的路只有一条,你不如先和我们搭个伙,等出了省,或你找到同伴再分道扬镳好了。” 见张健又要拒绝,楚飞看了身后一眼,低声道:“我知道你很厉害,但我们这些人也是好不容易凑起来的,都不是弱者……你看。” 他借着车门和自己的身体挡住其他人的目光,手掌张开,一团红色的火苗在掌心飘荡,楚飞低声道:“不光是我,我们几个都是……从T市出去就离开沙漠了,人兽都越来越多,你再厉害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睁着眼睛?和我们一起,怎么都比你一个人安全……” 张健看着他手上的火苗,不等他说完,道:“等我一会。” “啊?”楚飞一愣,就听“砰”的一声,车门关上了。 这什么意思呢?答应了还是拒绝了啊? 张健关了门,好一阵没出来,也没开车走人,楚飞无奈,只得在外面干等,那边白莹莹几个早就上车了,招手让他快点,他只好伸手去敲玻璃窗,还没敲上,车窗就自己开了,张健将一把东西放他手里。 楚飞低头看着手心十几颗血红色的小石头,道:“这什么?” 张健道:“猫送的,收好。”说完升起玻璃窗,开车走人。 “啊?哎哎!”楚飞眼睁睁看着他离开,又看看手里的东西:猫送的?这东西总不会是那只猫的玩具吧? “楚飞!还磨蹭什么呢,上车了!” 汪洋的声音传来,楚飞忙应了一声,将小石头放进口袋,小跑着过去。 “怎么,那小子还是不领情?” 楚飞耸耸肩,不答。 汪洋冷哼道:“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种不知死活的人,理他做什么?” —— 死寂的街头,一只老鼠鬼鬼祟祟的探出头来,然后飞快的钻出藏身的阴影,向马路对面窜去,越过一具半腐的尸身时,忽然被一只手死死抓住。 老鼠拼命挣扎,却依旧在“吱吱”的惨叫中被塞进一张血糊糊的大嘴。 吃过老鼠的女性丧尸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嘴里发出低低的咆哮,一只老鼠的能量又能让它游荡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它能找到更多的食物,也许以后都不用再睡了。 刚站起来就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在它身后响起,丧尸还算迅速的转身,它微弱的视力只模糊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和一一柄迅速放大的钢钎。 “夺!” 微不可闻的声音响起,丧尸仰头就倒,插入它眼睛的钢钎第一时间拔出来,在它背上托了一下,丧尸无声无息落地。在离它十几米远的地方,另外一只丧尸依旧一动不动的躺着,没有任何反应。 男人越过丧尸,走进街边的豪华店面,店里门敞开着,里面一个丧尸都没有,应该都出去游荡了,当然更不会有人。 男人戳戳肩膀上的猫儿,道:“这是T城最有名的珠宝店,不是最大,但最贵。现在就看你的了,要是找不到空间装置,今天咱们可就白来了。” 越贵的玉,玉质就越好,出现空间的可能性就越大,之前在A城最贵的珠宝店发现了两件,这里应该不会让他失望吧?事实上以后来空间装置的普及程度,这东西不算太稀奇,在他死的时候,已经发现的空间装置就只比人类中异能者的数量稍少一点,以后也许会更多,毕竟人会死,空间不会。 但如果真的找不到空间装置,那么入宝山而空回就是他此行最好的形容了。 没错,此刻的T城对他而言,便是一座宝山。 T城和A城不同,没有人好运的杀死二级异兽并脑洞大开的将丧尸引到某个地方大规模的消灭掉。军方在缓过气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救出幸存者,然后加紧安顿、建立防御设施,并派人针对性的对周围和城区的丧尸进行清缴,以及夺取重要物质等等。 如果给他们充分的时间,说不定真的能清除周边的威胁,建立起一个真正安稳的基地,但可惜没多久军方就向内地撤军,清缴工作戛然而止。 所以现在的T城相对于A城来说丧尸要多一些,但物质却更加丰富,因为幸存者还没饿到需要冒险出来寻找食物的时候,就已经被军方救了出来,并且提供给了他们相对充足的食物,城区的东西基本上没怎么动过。 军方走后,基地成员忙于收割稻谷,因为城中没有人活动,丧尸大多陷入沉睡状态,当张健再度在自己和嘟嘟身上喷了难闻的怪味水,又用梦中学来的方法将脚步放到极轻后,便行走街头如入无人之地了。 当然他虽看似轻松,实际上却一直保持警惕,因为这样可以瞒过的只有普通丧尸的感知,若是一级丧尸,几十米外就会被惊醒,至于二级丧尸,则根本就不会陷入沉睡。事实上这种近乎“满城皆睡”的好事儿,也只在末世前两个月才有,而且也大概只有T城会出现,因为只有T城,才从一开始城里就没了活人来让它们保持活力。 所以这样大肆搜刮的机会,大约也就这么一次了,当然前提是嘟嘟能再找到一件空间装置。 他们虽然已经有了两件,但可惜都太小,大些的戒指刚刚被他塞满,小些的那个从手串上取下来的珠子,被他磨的面目全非之后挂在了嘟嘟的脖子上,成了它的私猫空间:它不喜欢的东西休想放进去,它喜欢的东西则很难拿回来,譬如为了拿到给楚飞的几颗火系晶核,他就费尽了唇舌——当然如果不是楚飞需要的火系晶核恰好是这小东西最喜欢的红色,也许他就不用签下借一还五的超级高利贷合约了…… 嘟嘟在找东西这一项上,从未让张健失望过,没多久就叼来一个钻戒,虽然只有一件,空间却比先前两件加起来还要大了许多,可惜是女士的,只能找根结实的绳子穿起来挂在脖子上。 最重要的空间有了,接下来是去城内的加油站收集足够的汽油,顺路将街上卖抓饭的大炉子多收几个,最后去接近城区边缘的高层建筑上找个房间,多煮点饭出来。至于其他物资,路过的时候顺便收一点就好。 出T省以后道路肯定没有之前轻松了,偶尔生火做饭还好,一天三顿这样肯定不可能。好在小空间中时间停滞,东西放进去是什么状态,取出来就还是什么状态,所以张健准备花点时间将饭煮出来——事实上为了安全计,凡是有空间的都会这样做,就算没有空间的人,赶路的时候也会带上便于携带和保存的加工好的食物。 之前他得到空间以后一直忙于收集物资和赶路,没能顾得上这个,但现在得了够他吃几十年且能增强体质的大米,当然要煮出来每顿食用——这个世界在一天比一天变得更加危险,他现在还能勉强应付,后面就难说了,所以对他而言,放弃任何一个微小的强化机会都是愚蠢的。 —— 当张健在城内静悄悄有条不紊的实施他的计划的时候,T市城外一百多里的地方,一辆改装后的七座越野在国道上停了下来,车上的人分男左女右下车,只有楚飞坐着不动:“你们去吧,我就在车上解决行了,车上总要留一个人。” “不是吧?”汪洋夸张道:“这车上还要坐小姑娘的,你要是在这里面那个……让人家小姑娘还怎么坐?” 楚飞还要再说,伊泽搂着他的肩膀道:“丧尸也是人变的,这荒郊野外的,哪有什么丧尸?你的胆子,总不会比人家两个小姑娘还小吧?” 楚飞无奈,一看周围静悄悄的,只有一望无际的麦田,也稍稍放下心来,站在道路边上就地解决了——男人嘛,就是简单。 刚解决完个人卫生,一人点上一根烟,还没吸上几口,忽然一声尖叫响起,几人一惊,汪洋急声道:“是婷婷!”率先向路对面冲去。 白婷婷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老鼠!老鼠!好多老鼠!” “老鼠啊!”冲到路边的汪洋刚松了口气,又神色大变:“这么多老鼠!” 伊泽惊呼道:“这边也有老鼠,天!怎么会这么多!” 确切的说,那不是老鼠,而是老鼠丧尸。黑压压的一片从前后左右各个方向涌来,如同黑色的浪潮在迅速蔓延,看得人头皮发麻。 白莹莹和白婷婷疯狂朝这边奔逃,黑压压的鼠群就在她们身后,几乎咬到她们的脚跟,周围也有无数丧尸鼠向她们围堵。明明只有十多米的距离,却是生死交关。 “伊泽快去开车!”雷浩宇一挥手,几道雷电落下,震死姐妹面前离她们最近的丧尸鼠,道:“快!快!” 楚飞的火焰和汪洋的冰冻也交替出手,白莹莹两个踩着丧尸鼠的尸体向这边飞奔,伊泽的将车开到楚飞他们身边,急声道:“快点,那边的丧尸鼠也要过来了!” 白莹莹两人几乎是滚下路边近两人多高的渠道,顾不得一身疼痛就拼命向上爬,渠道底部几乎立刻被鼠群占满,雷浩宇刚将爬到坡顶的白莹莹拽了上来,就听见下面一声惊呼,爬到一半的白婷婷又滑了下去一截,黑压压的鼠群已经到了她的脚边,白婷婷高声尖叫,手脚却软绵绵的使不出任何力气。 “婷婷!快跑啊!跑啊!”汪洋急声大叫,一面不停的放出异能,竭力清除她身边的丧尸鼠。 楚飞几步跳下半坡,揪着白婷婷的腰带将她推了上去,雷浩宇和汪洋一左一右抓住她的肩膀,将她拽了上来,汪洋拖着她向汽车跑去,雷浩宇又是几道闪电放了出去:“楚飞!” 楚飞几步冲上马路:“上车!” 一面将腿上挂着的几个丧尸鼠甩飞,跟在雷浩宇后面冲上汽车,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下一瞬,黑乎乎的鼠群就蹿上了车身。 早有准备的伊泽在楚飞上车的一瞬间就已经踩了油门,汽车咆哮着冲了出去,撵着老鼠肉行驶的独特声音和颠簸,让人心里一阵阵反胃。 几分钟之后,黑压压的鼠群终于被甩到了身后,一直缩在座位上瑟瑟发抖的白婷婷“哇”的一声大哭出声:“我不走了,我要回基地,让我回基地!停车!停车!送我回基地!” 汪洋劝道:“婷婷别怕,已经过去了,以后我们小心点,就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你骗人!”白婷婷尖声道:“后面只会越来越危险,内地连城市都沦陷了,我们会被老鼠吃掉,会被丧尸吃掉的……我们回基地吧!回基地啊!” 白莹莹也脸色苍白,却比她好的多,道:“你冷静点,回到基地难道就不用去外面做事?难道就不用面对丧尸吗?” “总比这里安全!张健说了,T市基地是现在最安全的地方,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去b市?姐姐你空间里的东西,够我们吃一辈子了,我们可以一辈子不出基地……” “啪!”一声脆响后,白婷婷终于安静下来,捂住左脸愣愣看着面无表情的白莹莹。 白莹莹冷然道:“你如果一定要回去,我也不勉强。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辆车,你自己开回基地去,以后是死是活,与我无关!” 白婷婷抖着唇,半天没有说话,眼泪汨汨而下,哭的浑身颤抖,却不敢再出声。 汪洋劝道:“莹莹你别生气,婷婷她还小,就是吓坏了。这种场景别说婷婷了,我一个大男人都差点吓尿了。胆子都是练出来的,以后慢慢就好了。” 又转向楚飞,道:“你们从A市过来的时候也这样吗?” 楚飞正不知在想什么,闻言才醒过神来,摇头道:“沙漠里没这么多老鼠。” 不再说话。 第148章 末世灵宠11 一趟太极打完,张健徐徐收功,眼中露出几分欣喜:白莹莹或许占得先机,知道什么是好东西,但显然她并没有嘟嘟这种能将最精华的部分从那山一样的米堆中挑选出来的本事。他这是第三次食用这种大米,按说效用应该一次比一次差,但这次用嘟嘟挑选的米煮出来的东西,引发的改变却比第一次时,还要强了好几倍。 不仅是身体素质有所提升,而且那种更本质的东西被改变的感觉更加明显,整个人仿佛变得通透了几分,连身体都少了一丝沉重。如果用游戏中的用语来形容,食用异兽肉对身体的强化,增加的是力量、敏捷和防御这些外在的东西的话,那么这些米,提升的就是根骨、悟性和潜力。 当然,每次的改变依旧是微弱的,若非他细细体会根本无从察觉,然而他相信,天长日久积累,必定会带来脱胎换骨般的变化。 张健眼中露出几许温暖,想起那个又软又暖毛绒绒的小家伙:原来它,才是上苍对他真正的眷顾。 “喵!喵喵!” 嘟嘟有些急切的叫声响起,张健神色一变,迅速冲出房间:外面的餐厅、客厅被他塞了足足六口大锅灶,正咕嘟咕嘟的煮着米饭,别是被烫着了。 等一出门,却又好气又好笑。 餐厅的冰箱大开,那小毛团正挂在冰箱门上荡秋千呢!两只前爪死死扒在门上,两只后爪在半空中乱蹬,还想扒拉住什么东西好借力,滴溜溜的大眼睛一会瞅上面一会瞅下面正研究退路…… 张健上前将它接住,道:“真是长本事了啊,冰箱都能弄开了。”他知道有些聪明的猫是会自己开冰箱的……他家这只比较早慧,两个月就学会了。 一面关上冰箱。 “喵!” 张健听出叫声里的不满,好脾气解释道:“T城断电十几天了,冰箱里就算有好吃的,这会儿也坏了。”里面的牛奶饮料和未开封的袋装食品早就进了他的空间,剩下都是些不能放的,末世发生已经一个多月了,再加上断水断电十几天,里面的新鲜菜肉早就不成样子了……冰箱门一打开,整个房子都是怪味儿。 张建说着,目光扫过嘟嘟的小盘子,发现先前给它装的新煮的饭和鱼没动几口,不由叹气:还以为有了这些米,就再也不用为寻找猫粮而发愁了……他果然是太天真了, 见小东西还不死心的朝冰箱使劲,张健只好再度打开冰箱,里面的肉和青菜早就不能看了,只有几个鸡蛋还算完好,张健道:“想吃鸡蛋?” “喵!” “末世一个多月了,这蛋早过了保质期,回头给你找新鲜的吃,听话。”其实末世之中,人哪还能活的这么讲究,别说是过了保质期的鸡蛋,就算发黑变臭的鸡蛋,在饿极了的人眼里也是珍馐美味。只是他实在不愿意委屈这小东西罢了。 可惜他一片好心却没猫领情,嘟嘟不满的叫一声,直接从他肩膀上跳进冰箱,爪子按住一颗鸡蛋,抬头看着张健:“喵!” 态度坚决的很。 张健无奈:“要吃这颗?” 嘟嘟点头:“喵!” 张健只得将它从冰箱里捞出来,顺手取了鸡蛋,摇了摇听听水声,觉得应该还没变质,道:“等着!” 将鸡蛋洗洗干净,随便找了口锅放进去和米饭一起蒸。 鸡蛋几分钟就蒸好了,取出来剥了壳,张健将蛋黄掰了一小块下来,捏碎了放进盘子,其余的放进空间,道:“小猫不能多吃鸡蛋,尝尝就好,剩下的放起来下回吃。” 嘟嘟倒没嫌少,叫了一声,开始吃东西。 终于侍候好它,张健回去干活,用毛巾垫了手,提着大锅,将蒸好的饭一一倒进桶里,然后继续。 —— 当嘟嘟心满意足的吃着过期鸡蛋的时候,一辆血迹斑斑的七座越野停在国道边上,四男二女挤在车座上沉睡。 白天的变故让他们不敢远离汽车,晚上干脆就睡在了里面,虽然狭窄了一点,但若遇到危险,也能跑的利索点儿。 这几个人,有的因为白天过于紧张疲惫而睡的很沉,也有的一直被噩梦缠绕。 “老鼠,老鼠……走开,走开!”白婷婷满头大汗的坐起来,睁开眼睛大口喘着粗气,又闭上眼睛,低声安慰自己:“梦,只是梦,都过去了……别怕,别怕。” “啪啪”的拍门声传来,白婷婷睁开眼睛,下意识的侧头向窗外望去:应该是守夜的汪洋吧?知道她醒了所以来找她说说话吗? 下一瞬,白婷婷的心脏直接停止跳动,尖叫声脱口而出:月色下,贴在玻璃窗上的是一张腐烂了一半的脸,眼睑已经消失,藏在黑色眼窝中的眼珠呈现惨白的色彩,因为没有了嘴唇掩盖,狰狞的牙齿和牙床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还沾着黑红色的碎肉,只不知道是它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它的脸颊上腐烂出一个大洞,里面黑洞洞的,中间仅剩下几根黑色的筋肉相连……那张脸是如此之近,若不是那层玻璃,白婷婷和它的鼻尖都已经触到了一起。 惊恐至极的尖叫声震碎夜空,却很快就被一只大手死死捂住,雷浩宇沉稳的声音传来:“汪洋,开车!” 汪洋也刚刚惊醒,连忙打火亮灯,灯光下,无数蹒跚的身影出现,在地上拉扯出长长的影子。 “砰!砰!”敲打玻璃窗的声音持续传来,蜘蛛网一样的裂痕开始蔓延。 “快!快啊!” “哗啦”一声,车窗粉碎,一只腐烂的胳膊从窗口伸了进来,抓向最近的白婷婷,白婷婷眼睛一翻,很干脆的晕了过去,雷浩宇一道雷光过去,胳膊的主人摇摇晃晃的倒下,胳膊在残余的玻璃上留下几根腐烂的肉丝后,被拖出窗口。 汽车终于发动,推开近在咫尺的几只丧尸冲了出去,“砰砰”的碰撞声接踵而来,将车上的人颠的七荤八素,却没有一个人有半点在意。 只能算是一场虚惊,汽车冲出去半个小时,白婷婷也悠悠转醒,不知是吓坏了还是终于适应,竟安安静静坐着,没有半点吵闹。 “停车!” 汪洋一踩刹车:“怎么?” 楚飞得声音有些沙哑:“前面再过几里就是个小镇,晚上进去等于是找死。你们也看见了,刚刚出现的还只是普通丧尸,白天它们奈何不了的加厚钢化玻璃,晚上几下就拍碎了。” 伊泽道:“你怎么知道这是普通丧尸?” 楚飞道:“它反应速度和攻击频率比一阶丧尸慢的多,如果是一阶丧尸,我们根本走不了。” 雷浩宇问道:“你和一阶丧尸交过手?” 楚飞摇头道:“我只和一阶异兽交过手,我听其他人说,普通一阶丧尸的速度在白天已经比人类更快了,和力量型一阶异兽差不多。” 雷浩宇道:“和你交手的一阶异兽是什么样子?” 他们几个自负身具异能,以为他们强强联手,天下哪里都去得,谁知道才第一天就被逼的如丧家之犬,这才终于肯放下身段,听一听旁人的战斗。 “其实也算不上交手,只是见识过而已,”楚飞道:“那是一只猴子,专爱掏人的脑浆,它是敏捷型的,个头很小,速度快的眼睛都看不清,枪械根本来不及瞄准,只要它扑到你头上,基本上就等于已经死了……反正就算我现在觉醒了异能,遇到它也还是死路一条。当时它闯进我们设下的陷阱,抢了一块二级异兽的肉,杀了我们十几个人,逃走了。我带着人在后面追,确切的说是顺着它留下的尸体一路找过去……” 他说到这里笑笑,没再继续。 白莹莹问道:“后来呢?” 楚飞迟疑了下,到底还是说了下去:“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张健很强吗?” “这件事和他有关系?” 楚飞点头,道:“我追到最后,追到了张健,然后线索就断了,那猴子再也没在城里杀过人。后来我特意去打听,有个小眼镜儿对张健很不满,说他被猴子用一块肉贿赂,把它给放跑了。我当时就在想,他要强到什么份上,才能让那只猴子主动献上它冒着生命危险抢到的东西?” 几人沉默下来,好半晌汪洋才悻悻然道:“那小子不会是也变异了吧?真那么强的话,还是人类吗?人形怪物?” 楚飞看了他一眼,道:“我们都还是人呢,何况是他?我每次想到人类中还有像他那样可以和那些怪物正面抗衡的强者,我都觉得,这末世也不是那么让人绝望了……在大的生死存亡面前,什么羡慕嫉妒恨,真是一星半点都升不起来。” 汪洋转头冷冷看了他一眼,阴沉着脸没说话。 伊泽自嘲道:“说真的,当末世降临,我觉醒了异能,然后我们几个又阴差阳错的汇聚在一起了以后,我还天真的以为我们就是主角,准备去拯救世界呢,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们……” “我们当然是主角!”眼看颓废的气息在车厢中蔓延,白莹莹打断他,声音又清又亮,带着难言的自信:“张健从小练武,现在当然比我们厉害,但他再厉害也就这样了,我们的异能却能一直提升……以后的世界,一定是异能者的世界!” “有件事,我一直来不及告诉你们,”她说着,缓缓伸出右手,嫩白的手心里是一个翠绿的晶石:“这是一阶丧尸体内的晶核,可以提升我们的异能,只要一颗,就能将初阶异能提升到一阶,一百颗,就能将一阶异能提升到二阶。二阶的晶核功效更高!如果这是一个食物链的话,那么我们异能者,是排在丧尸前之上的,它们终究不过是我们的猎物而已!你们都玩过大鱼吃小鱼吧?我们现在虽然只是小鱼,但我们终将成为最厉害的!” 汪洋笑道:“莹莹你说的是,什么武术,等我们成长起来,不过是废物罢了!” 车厢中的气氛顿时轻松起来,只听白婷婷低声道:“楚大哥你怎么了?脸色好难看,是不是不舒服?” 楚飞回神,从白莹莹手上的晶核上收回目光,“嗯”了一声道:“是有点头晕。” 白婷婷在他额头摸了一把,惊呼道:“楚大哥你发烧了,好烫!姐,快找点退烧药给我。” 白莹莹应了一声,凝神在空间中翻找,一面道:“楚大哥你不舒服,怎么也不早说?” 汪洋忽然道:“白天还好好的,怎么忽然就发烧了?你不会是被丧尸咬了吧?” 楚飞淡淡道:“是被老鼠咬了几口。” 汪洋神色大变,不悦道:“你被丧尸咬了也不说,是想害死我们一车的人吗?” 白婷婷道:“什么叫害死我们一车的人?张大哥不是说,被丧尸咬了根本不会变丧尸吗?” 汪洋怒道:“那个姓张的你才认识了几天,他说什么你都信?” 又指着楚飞,高声道:“不变丧尸他为什么发烧?不变丧尸他为什么瞒着不说?” 白婷婷道:“就是不会变丧尸,才没什么好说的啊!被老鼠咬几口算什么大事?” 汪洋道:“那他发烧又怎么解释?” 白婷婷冷哼道:“发烧有什么好解释的,你没发过烧吗?” 一面从白莹莹手里接过水和药,取够剂量后又扭开水瓶递到楚飞面前:“楚大哥,吃药。” 楚飞道了谢,默默吃药。 汪洋气的脸色发青,冷冷道:“这件事关系到我们所有人的安危,你们说怎么办吧?” 雷浩宇微微皱眉,道:“莹莹你知道的比我们都多,知不知道被丧尸咬了会怎么样?” 白莹莹看了楚飞一眼,似有些不安的移开目光,道:“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没听说过有被丧尸咬过还幸存的人……” 车厢中陷入沉默,过了一阵伊泽才有些迟疑的开口道:“要不楚飞先待在后备箱里,要是明天早上没事,再……” “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白婷婷瞥了同她异口同声开口的汪洋一眼,道:“楚大哥烧的这么厉害,怎么可以待在后备箱?” 汪洋道:“我们怎么知道丧尸病毒的潜伏期是多久?明天早上没事就没事了?” 白婷婷怒道:“那你还想怎么样?” 汪洋道:“什么叫我想怎么样?合着坏人都让我一个人来做?难道楚飞变成丧尸,就我一个人遭殃不成?” 其他人依旧没说话,楚飞知道这是等他主动开口,笑笑道:“莹莹给我一辆车吧,我自己一个人走好了。” 汪洋不满道:“我们一共只有三辆车,这辆已经毁了,你再开走一辆,要是再遇到什么事……” 雷浩宇打断道:“就这样,楚飞单独一辆车,我们负责开路,你跟在我们后面就行。等明天烧退了,我们再一起。” 楚飞点头:“好。” 推开车门下车,白婷婷跟在他身后下车,扶着他的胳膊道:“楚大哥你这样子怎么开车?我陪你一起。” 汪洋失声道:“婷婷你不要命了?” 白婷婷看了他一眼,道:“若没有楚大哥,我早就没命了!要不是为了救我,楚大哥也不会被丧尸咬。要死就死好了,反正这世道,活着比死也强不到哪里去。” 又对楚飞道:“楚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连累你的,我已经……不怕了!真的,我刚刚想象着我已经被咬死了,变成了刚刚那个丧尸的模样,就不怕了。” 楚飞摇头:这哪里是不怕了,根本是被吓过头了吧? 可是这个世界已经这样了,除了适应,还能怎么样呢? 去后备箱取了自己的背包,对跟着下车取出剩下两辆车的白莹莹道:“莹莹分我们一些食物和武器吧,路上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要是万一失散了我们也不至于活活饿死。” 白莹莹将小一些的越野车后备箱里装满东西,又道:“我们只是以防万一罢了,等明天你病好了,我们自然又一起走。楚大哥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 楚飞点头笑笑,就要上车,白婷婷抢先坐上驾驶位,道:“楚大哥你病着,在后座上好好睡一觉吧,我来守夜——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像某个人一样,守着守着差点让丧尸包了饺子!” 汪洋原本跟过来准备再劝,闻言站在原地沉着脸不说话,雷浩宇道:“后半夜我来守,婷婷你也睡吧,两辆车一个人守就够了。楚飞你……好好休息吧。” 楚飞点头,上车关门。雷浩宇几人也上了另一辆,白莹莹将旧车收起来,这辆车只是坏了车窗,若有什么意外还可以拿出来应急。 楚飞原本就头晕,吃了药更是昏昏欲睡,半睡半醒中有压抑的低低的哭声传来,楚飞强撑着睁开眼睛,低声问道:“怎么了?” 白婷婷哽咽道:“楚大哥,我吵到你了?对不起……” 楚飞道:“想哭就大声哭吧,没关系,我要是真困了,打雷都能睡的着。” 白婷婷一边摇头一边落泪:“谢谢你楚大哥,只有你不嫌弃我……” “别这么说,婷婷你是个好姑娘……”楚飞不会哄人,除了这句话也说不出别的。 白婷婷抹泪道:“楚大哥你不用哄我,我知道,我都知道的。他们是怕你会变成丧尸,才让你单独一辆车,可是我要上车,除了汪洋却没有一个人劝我,包括姐姐……他们早就嫌弃我了,没用、胆小,还老是闯祸,他们巴不得早点摆脱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只找汪洋斗嘴吗,因为我知道,除了他根本就没有人会理我……” 楚飞道:“我也没劝你,我是不是也嫌弃你?” 白婷婷哭道:“对不起楚大哥,我不是真的想来照顾你,我就是想让他们来劝劝我……我没想到……” 楚飞叹道:“你放心,我不会变成丧尸的。” 白婷婷摇头道:“对不起楚大哥,你都这样了,我还要你安慰我。” 楚飞道:“不是安慰,我真的不会变成丧尸,我相信张健。”白莹莹他们只怕也未必不信,不过是因为他话里话外太推崇那个人,所以要给他个下马威罢了。 又忍不住露出笑容,如果他们知道,白莹莹藏着掖着不肯拿出来的、让他们振奋起来并重新充满野心的晶核,张健随手就塞他一把,这些人不知道还能不能高傲的起来。 “猫送的。” 哈哈,猫送的。 想像着张健拿一堆这种石头给那小不点儿玩耍的场面,怎么就觉得这么理所当然呢? 白婷婷幽幽的声音传来:“要是他肯跟我们一起走,该多好。” 第149章 末世灵宠12 这种卖抓饭的大锅,一次能做出几十个人的饭来,六口锅煮了一晚上,张健几个月的口粮就出来了,顺道还炖了几锅蔬菜。 张健在煮饭的间隙眯了几次,凌晨又睡了一个小时,便又变得精神奕奕,天一亮就正式出发了——虽然T城这座宝库还藏着无尽的财富,虽然他还有无数大米待煮,但外面每过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的话,绝对不是吓人的,若不是为了空间装置和汽油,张健甚至不会进T城耽误这一天的行程。 军方走了好几天,路通了,被他们引来的丧尸也大部分陷入了沉睡,这会正是出发的好时候,只不过……张健想起比他先走一天的白莹莹一行人,微微皱眉:只希望他们跑的利索点,这样被惊醒的丧尸最多起来逛一圈就会重新上床睡觉,不至于给后来者造成什么麻烦。 越野车一般跑不快,但张健从方寒手里得到的这辆却是例外,简直是一座可以高速移动的堡垒,缺点是耗油量超大,且底盘略低,在适应地形上的能力上没那么出众,但这在空间在手的张健身上完全不是问题……真有个越不过去的沟沟坎坎,装起来带走就行。 嘟嘟坐在副驾驶座的靠背上,眼睛盯着窗外飞快掠过的一棵大树,等它完全从视线中消失的时候,又转过头来盯上另一棵,追着它从视线中消失,然后再转头…… 张健从镜子里看着它的脑袋“前后前后前后”的摆个不停,差点被它催眠的睡着,道:“前面要进镇了,抓紧点。” “喵。” 嘟嘟甩甩尾巴:又要“砰砰砰”了啊,烦。 然而直到进入小镇,也没有撞到一个丧尸,张健神色反而慎重起来,停下车,爬上楼顶取出望远镜观看,淡淡吐出一个字:“猪。” 这么点实力,竟然敢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停车攻击,该说他们艺高胆大,还是利令智昏?竟把必经之路都堵住了。 —— 小镇里,一间被汽车堵住大门的便利店里,白婷婷缩在角落,涩声道:“楚大哥,能不能给我留一颗子弹?我不想被它们活活咬死。” 一把带着消声器的手枪扔到她身边,楚飞半跪在车厢后盖上,从丧尸口中拔出军刺,又奋力刺进另一头丧尸眼眶,喘着气道:“我不杀人,要死你自己动手。” 白婷婷颤着手捡起手枪,拉开保险栓抵在下巴上,闭上眼,却无论如何都扣不下扳机,最后崩溃的扔下手枪,眼泪模糊的看着外面密密麻麻的丧尸和握着军刺牢牢挡在门口的楚飞…… 楚飞没力气关注她,他的眼睛被汗水和血水浸湿,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拿着军刺的手颤抖的厉害。汽车被丧尸掀的一震一震,他连稳住身体都难,更别提继续动手了。 汽车底下的丧尸尸体越堆越高,于是剩下的丧尸爬上汽车也越来越容易,他是真的撑不住了。 “下一次杀的,就该是自己了!” 他又一次这样想着,但手中的军刺却像拥有自己的意识一样,集中他仅剩的力气,砍上另一个即将爬上汽车的丧尸,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被卡在丧尸骨头里的军刺,从自己的手中一点点被拽走,竟完全没有握紧它的力量。 这就结束了啊……楚飞勉强抬起胳膊,挡住抓向他头颅的爪子,闷哼一声倒下,胳膊上一阵剧痛,鲜血飞溅,被留下几道深深的抓痕。抓伤他的丧尸兴奋的吼了一声,整个扑了上来。 “真他妈热情。”楚飞喃喃骂了一句,拔出靴筒里最后一只匕首,还没刺出去,就听到“噗”的一声轻响,丧尸脸上爆出血花,仰头倒了下去。 白婷婷手忙脚乱的拽住他的衣服,将他拖下汽车后盖,楚飞无力的一笑,夸道:“枪法不错。” 白婷婷颤声道:“我、我瞄准的是它的胸口……” “嗯,那运气不错。” 白婷婷无心听他说笑,将他拖到角落里,咬着唇,紧张的对跨过汽车冲进店里的丧尸瞄准开枪……既然没有勇气去死,那么能多活一刻就多活一刻好了。 楚飞没提醒她枪里只剩下三颗子弹的事实,只听“噗噗噗”三声之后,白婷婷愣了愣,操起身边的铁棍冲了上去,一面闭上眼睛在丧尸头上疯狂乱敲,一面哭的泪流满面。 这丫头……楚飞不知怎的忽然有点想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让他握紧匕首又冲上去,对丧尸抓来的爪子不管不顾,一匕首插进它的眼窝。 两个人怀着必死的心情做最后的挣扎,忽然“砰!砰!砰!”一连几声巨响,震的地面都在颤抖,淡淡的血腥味从外面传来,让正在厮杀的人和丧尸都停滞了一下,白婷婷大喜道:“楚大哥,一定是姐姐他们回来救我们了!” 楚飞不吭气,手上的匕首却又利落了几分,若人不记生死的话,对付起这些只知道进攻不知道防守和躲避的丧尸来,是很容易的,只是场面极为惨烈就是了,每杀一只丧尸都要付出鲜血的代价。 终于将进入便利店的丧尸清空,两人气喘吁吁的再次杀到汽车跟前,发现外围的丧尸已经渐渐散开,然而紧紧挤在前面的两百多只丧尸,依旧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一辆眼熟的越野车幽灵般的从街头出现,撞开几个丧尸之后停在路边,前座车窗放下,一颗手榴弹扔出来,在丧尸最集中的地方炸开,然后黑洞洞的枪管伸了出来,每一声轻微的枪响,就有一个丧尸倒下。 白婷婷兴奋道:“是张健的车!是张健!他来救我们了!” 楚飞咬牙道:“走!快!” 一面爬上汽车后盖,伸手去拉白婷婷,白婷婷一面奋力上爬,一面有些迟疑道:“我们不如等张大哥把丧尸杀完了再出去吧!” 外面的丧尸依旧密密麻麻,这样冲出去需要很大的勇气。 楚飞跳下汽车,道:“你以为那些丧尸不会回来?” 白婷婷看一眼周围被炸弹声音吸引,正快速围拢的丧尸,顿时大惊,兔子般的跳下来,抓着楚飞,一路踩着丧尸的尸体,从它们的指缝间冲向汽车,倒比受伤力竭的楚飞还要快几分。 打开车门,先将楚飞推进车里,再用最快的速度上车,关上车门,白婷婷这才手脚发软的瘫软在后座上,泪流满面:活下来了,竟然活下来了! 汽车发动,一路撞开丧尸,毫不停留的冲了出去。 楚飞苦笑道:“兄弟,谢了,又欠你一条命。” “又?” 楚飞苦笑道:“要不是有你给的石头,我根本撑不到你来救我。” “伤怎么样?” “皮肉伤,死不了。”他身上伤口虽然多,但基本都是挠出来的,伤的再深也有限。 “药箱里有药,包里有吃的。” “谢了。” 药箱就放在后座上,缓过神来的白婷婷乖巧的打开药箱给楚飞裹伤。 这镇子不大,绕了半个小时便出去了,张健停下车道:“你们的人呢?” 这群人也是可以,比他足足早走了一天,结果让他第一天下午就追上了,而且楚飞加白婷婷……这算什么组合? 楚飞正疼的龇牙咧嘴,白婷婷解释道:“昨天晚上我们遇到了几次丧尸,大家都没怎么睡,所以早上多休息了一阵,中午才上路。姐姐他们一辆车在前面开路,我和楚大哥一辆车跟在后面,等进了镇子,我们一边杀丧尸一边走,后来出来一个一阶丧尸,差点冲上车,幸好汪洋及时把它冻住,然后雷大哥用雷电把它劈倒。汪洋下车拿刀劈它的脑袋,可那个丧尸竟然没死,被劈了一下反而爬了起来,大吼一声,然后周围围了好多丧尸过来。 “我们让汪洋快走,可他坚持不肯,后来大家一起终于把那只一阶丧尸打死了,他取了晶核才上车,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被包围了。我们开车向外冲,姐姐他们冲出去了,却不知道哪里又冒出一个一阶丧尸来,把我们的车一下子给撞偏了,车卡住动不了,楚大哥就带着我躲进便利店里……楚大哥好容易才杀了那个一阶丧尸,又杀了很多丧尸,可周围的丧尸还是很多,楚大哥异能也耗尽了……” “他们在前面?” 白婷婷嗯了一声,有些失落,显然张健问白莹莹他们,并不是关心白他们的安危,而是不准备带着他们两个上路,想将他们送回队伍——又或者只送她一个人,黯然道:“姐姐他们应该是没注意我们没跟上,很快就会回来找我们的……” 她声音越说越低,显然自己都不相信这个答案,张健不再说话,重新发动汽车,楚飞和白婷婷也没有说话的心情,裹好了伤默默吃东西。 走了没多久,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出现在视线中,横在道路正中间,张健一踩刹车,开门拿着军刀下车:这树分支太多,将主干支的很高,就算是越野车也只能推着它走,而越不过去。 楚飞起身要跟着下车:“我帮你!” 张健摇头,关上车门,向前走去。 白婷婷道:“那么大一棵树,他一个人拖得动吗?” 楚飞摇头道:“不是挪树的问题。” “啊?” 楚飞眼睛盯着前面,道:“这棵树明显是被什么东西咬断,拖到路中间的,这是一个陷阱……这东西就是要逼人下车挪树,它好发动袭击。” 白婷婷惊呼一声:“那些丧尸都会设陷阱了?” 楚飞摇头道:“应该不是丧尸。” 车外张健军刀出鞘,脚步放缓,他耳目灵便,却没发现周围有什么能拖得动大树的大型动物潜伏,只有地上有几滴还算新鲜的血液,不知道是什么留下的:难不成那东西追猎物去了? “喵!” 嘟嘟略带兴奋的叫声响起,张健一愣:他虽然不懂猫语,但这小东西遇到危险时的叫声,和发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时的叫声,他还是能分辨的……这显然是后者。 张健一个没反应过来,嘟嘟已经从他身上溜了下来,连蹦带跳的冲向大树。 张健也顾不得什么谨慎了,连忙追过去,然而还没追上,嘟嘟就已经钻进了树枝里。 张健被挡住去路,看清它扑过去的方向,顿时一惊:“危险,快回来!” 一脚重重踢在树枝上。 一条一米多长的银环蛇跟着树枝晃了下,缓缓扭头向张健看来,张健见它注意力终于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刚松了口气,就看见灰影一闪,他家那只不要命的小东西整只扑了上去,撞在银环蛇头上,将那条大蛇的上半身直接撞翻下来,只剩下尾巴盘在树枝上。 银环蛇落地一个翻身,张口向嘟嘟咬去,嘟嘟喵的一声跳起来,一爪子拍在蛇头上,银环蛇被它拍的脑袋一沉,快速缩了回去。 “喵!”嘟嘟兴奋的从树枝上一跃而起,又撞向银环蛇脑袋,银环蛇迎着它张大嘴咬了过来,半空中又被“啪”的一爪子拍到了头上,拍的脑袋狠狠一偏。 “喵!”奶声奶气一声猫叫,嘟嘟站在树枝上看着银环蛇,惬意的慢慢甩动尾巴,银环蛇看了它一眼,缓缓向外游动,然而还没完全转过身去,就被嘟嘟按住了身体中段。 明明拍在头上也不疼不痒的小爪子,按住身体却让它半点都动不了,银环蛇大怒,扭头闪电般咬了过来,嘟嘟一跳躲开,又兴奋的一爪子拍在了它头上。 “啪!”银环蛇脑袋一沉,依旧是不疼不痒。 张健叹气,楚飞来到他身后,道:“这是怎么了?” 一没和什么异兽打起来,二没挪开大树,就看见他站在路上发呆了,想到刚才张健也没明确拒绝他帮忙,干脆过来看看。 张健下巴一指,道:“玩嗨了,不肯出来。” 楚飞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了一阵顿时目瞪口呆,道:“都说猫是蛇的克星,我还不信,啧啧,这克的那个彻底哦!” 又皱眉道:“银环蛇可是剧毒,这条说不定还变异了,不小心咬一口可是要命的。” 张健嗯了一声,道:“听说蛇肉比鱼还香呢!” 张健的话听起来依旧平平淡淡,但语气中却不自觉的带了几分宠溺,楚飞忽然头皮发麻:干什么突然和他用这种语气说话!渗人! 就见正和银环蛇滚成一团的小家伙忽然从战团里跳了出来,站在树枝上回头:“喵?” 楚飞挠挠头,合着不是和他说话啊! 张健道:“天快黑了,该做晚饭了。” “喵!” 嘟嘟叫了一声,又跳了过去,咬住蛇尾巴奋力向外拽,银环蛇早已被它折腾的没脾气,紧紧缠住树枝,却还是被小东西一点点拖了出来,张健上前军刀一挥,“铿”的一声,一刀两段。 楚飞忍不住道:“是我们想错了,这就是一条普通的蛇?”但就算普通的蛇,也不是一个小奶猫儿打得赢、拖得动的吧? 张健不答,弯腰将嘟嘟放回肩膀,和楚飞一起将树拖下国道,这才找了个袋子装了蛇身,上车离开。 等几人的汽车走远,一只壮硕的巨猿才小心翼翼的从远处一棵大树后面冒头,确认没有危险后上了马路,将蛇头捡起来嚼碎吞掉,连地上的滴的血都舔的一干二净,才又将被挪开的大树重新拖到了路上,再次藏了起来,不过这次却藏在离断树最近的林带里——被抢走好几天的底盘,终于又归它了! …… 汽车又走了半个小时,暮色降临,白婷婷低着头,神色黯然,他们已经离开小镇近百里,却还没有看见白莹莹一行人,若不是路上错过了,就是他们还在前面,也就是说,他们完全没想过要回去救她。 “吱!”刹车声响,张健停车,问道:“前面是你们的车吧?” 楚飞点头:“没错。” 白婷婷讶然抬头,张健淡淡道:“下车。” 白婷婷嘴唇蠕动了两下,那些人早就抛弃了她,她不想再和他们一起,可是,她又有什么理由留下来? 慢慢打开车门,扭头看向楚飞,楚飞却移开目光,对张健道:“老大,我就不去了,那车小,坐不下。你带我一程吧!” 又转向嘟嘟道:“小喵喵,我很擅长做蛇哦,我们家乡那边可是吃蛇的祖宗,煮的蛇比这傻大个好吃一百倍!” 嘟嘟眼睛一亮:“喵?喵!” 张健不说话,楚飞知道他已经默认,放下心来。那边车上,雷浩宇和汪洋已经下车,白婷婷知道再拖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低声道:“张大哥,楚大哥,谢谢你们。” 低头下车,关上车门。 张健在雷浩宇两人迎上来之前发动汽车,从他们身侧越过,绝尘而去。 又走了不远,便见到一所独栋的小砖房,停车进去“处理”干净之后,张健去远一点的地方处理蛇肉,楚飞生炉子烧水。 等张健将蛇处理干净回来时,门外停着白莹莹他们的汽车,张健推门而入,将装着蛇肉的袋子扔给楚飞,道:“接下来看你的了,大话是你说的,要是煮的不好吃,小家伙明天不许你上车可怪不得我。” 伤员楚飞认命的开始干活,口中道:“你整天小家伙小家伙的,没想过给它取个名字吗?” “取了。” “叫什么?” “它不满意。”所以甭管叫什么都没用,总之人家就是不认。 楚飞噗嗤一声失笑,张健道:“别放太多盐,也别放酱油、醋、鸡精之类的东西。” 楚飞骂道:“靠!这不许放那不许放,让我怎么做的好吃?” 张健从背包里取东西安置嘟嘟,口中淡淡道:“我这是在提醒你它的口味。” 楚飞不吭气了,埋头干活,雷浩宇这才上前道:“张健,伊泽和白莹莹被蛇咬了,注射了血清也没用,我们来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办法。” 张健将他们放弃的人活生生救了出来,让他们在人品和能力上都有些抬不起头来,若不是万不得已,他们也不会追上来向他们求助。 张健回来之前,楚飞和雷浩宇几个尽尴聊了,一句正事没提,闻言微微一愣道:“蛇?什么蛇?” 雷浩宇苦笑一声道:“是一条银环蛇。应该是变异的,至少一阶甚至二阶,动作快的跟闪电一样,肉眼都看不清,异能根本打不中它,我的雷好容易打中了一次,结果它一点事都没有,翻个身又窜起来,要不是……” 若不是他们有空间在,不需要移开大树让汽车通过,硬顶着它的攻击从树干上翻过去冲进汽车,说不定现在他们已经全军覆没了。 想到白莹莹的空间异能要求保密,雷浩宇没继续说下去,顿了顿又道:“它的毒也厉害的很,注射了对症的血清都只能稍微缓解一下。” 楚飞神色有些怪异,道:“你们说的不会是横在路上的一棵大树上的,一条一米七八左右的银环蛇吧?” 雷浩宇讶然道:“你们也遇到了?” 白婷婷惊呼一声,看向张健,楚飞起身道:“我去看看蛇胆还在不在。” 这些人丢下他们自己逃命,他虽然失望,但愤恨却谈不上,只以后不打交道就是了:大家本来就没什么交情,搭伙上路罢了,也不必奢求他们舍了命来救他,真正伤心的人是白婷婷。 见楚飞真准备出门,张健淡淡道:“谁告诉你蛇胆能解毒的?” “不能吗?”楚飞道:“那怎么办?异兽蛇的血清,谁也没有啊!”之前伊泽和他交情不坏,白莹莹更是……不管怎么样,他也不想看着他们发生什么意外。 雷浩宇几人终于听出了名堂,面露惊色,指着被剁成段准备下锅的蛇肉:“这蛇?” 楚飞道:“没意外的话就是那条了。” 戳戳正在给自己梳毛的嘟嘟,被挠了一爪子以后悻然缩手,道:“这小东西嘴馋想吃,张健就把它给剁了。” 雷浩宇几人对望一眼,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之前楚飞说张健很强,他们虽表面没有反驳,却都有些不以为然,而现在终于真正见识到了这个男人的强大:他们拼死闯出丧尸群,连头都不敢回,这个男人却轻描淡写就将他们丢下的同伴救了出来,让他们焦头烂额,差点全军覆没的异兽,一转眼就被这男人剁了喂猫……他们以后,真的能像白莹莹说的那样,强大的让这个男人都仰望吗?至少现在,他们还不敢想。 只听张健开口道:“你们不是有异能吗?” 雷浩宇只觉得这话刺耳的很,想要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张健继续道:“如果有治愈系异能,或者植物系异能,应该能救他。” 白婷婷“啊”的一声,欣喜道:“我是植物系异能,植物异能能救人?” 张健问道:“是可以和植物沟通、控制植物,还是可以催生植物?” 白婷婷道:“都可以!” 张健微楞:要知道后来异能划分的细了之后,植物异能被分成两类,一类是战斗系,可以控制一种或多种特定的强大植物来为自己战斗,一种是辅助系,可以催生植物和治愈伤病,后者其实严格来说不算植物异能,而应该被称为生命异能才对。这两种异能很少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直到他在梦中死去,见过的能两者兼有的,只有白莹莹一个人,那个时候,她控制的变异血藤强大无比,治疗伤势也比真正的治愈异能还要出色。 梦中的时候,张健并没有见过白婷婷,只因为楚飞的关系在A市见过白莹莹一面,后来楚飞死在前往T市的路上,张健和白莹莹自然也没了交集,等两人在省外再见的时候,才听说白莹莹是有个妹妹的,不过死在了出省的路上。 他当然不会八卦的去打听一个死人的异能,只是没想到她们姐妹俩竟然是同一种异能。在万中无一的概率下,能两姐妹同时拥有异能就已经是得天独厚了,而且还拥有一样的双异能,简直是不可思议。 白婷婷见他没有反应,道:“张大哥?” 张健回神,道:“你怎么让植物种子发芽的,怎么对他们使用就行了。” 白婷婷的兴奋的点头,若她的异能真的能治病,不仅能救姐姐和伊泽,而且她再也不是累赘了! 又问道:“那楚大哥的伤我也能治吗?” 张健道:“你最好先治他们,你的异能等级不高,能把他们两个救回来就不错了。”如果那条蛇的等级高的话,说不定一个都救不回来。 伊泽中毒较深,自然要先救他,白婷婷握着他的手,异能耗尽累的脸色发白也只让伊泽的脸色好看了一些,雷浩宇道:“莹莹你不是有一颗植物系的晶核吗?拿出来给婷婷用吧,救人要紧。” 白莹莹一愣,而后虚弱一笑,道:“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婷婷,这个给你。” 说着忽然转头向张健看来,却见他正用毛巾沾了热水给那只小猫细心的擦爪子,一面低声斥责:“蛇身上细菌多的很,别动不动就抓就咬,告诉你,治拉肚子的药可苦的很,到时候不吃也得吃……” 白莹莹微楞:刚刚明明觉得这个男人在看她,是错觉? 却不知张健的确抬头,狐疑的看过她一眼:白莹莹自己也是植物系,却将晶核给了白婷婷?难不成真的是姐妹情深?可要是姐妹情深的话,她怎么会丢下白婷婷不管?就算是因为暂时想不出办法救人,也不会第一时间远离吧? 要不然,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空间法器,所以依旧不愿暴露自己真正的异能?可这样的话,以她的性格应该会将晶核悄悄的吸收掉吧? 还是说,梦中原本属于白莹莹的异能,现实中却到了白婷婷的身上?那么梦中的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生过,或即将发生? 张健甩甩头,懒得再想:白莹莹的事,和他有什么关系? 只听白莹莹对白婷婷仔细说了吸收晶核的注意事项,又道:“吸收晶核要一段时间,我们先吃完饭,到车上再吸收吧!” 张健看了她一眼,道:“丧尸晚上有类似于热感应的手段,就算没有任何声音气味,也能在两三米的距离感应到生命所在。” 这些人出门都不做功课的吗?沙漠里是没办法,而且没多少威胁才睡车上,到了这种生命稠密的地方还睡车上,这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 这白莹莹,真的经历过一次末世吗?怎么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第150章 末世灵宠13 白婷婷吸收晶核的过程很顺利,两个小时之后就顺利晋升到了一阶,她替白莹莹和伊泽二人解了毒,又坚持为楚飞治好伤势,才精疲力尽的去休息。 晚上两组人轮流守夜,一夜平安无事,早晨天色刚刚发白时,张健和楚飞收拾东西上车,白莹莹追了出来:“张大哥、楚大哥。” 楚飞回头,笑笑道:“莹莹啊,怎么?” 白莹莹回以温婉一笑,道:“你们这么早就走吗?一起吃个早饭吧?婷婷她昨天累坏了,现在还在睡,要是醒了见不到你们,不知道有多失望呢!” 楚飞摇头道:“赶路要紧,早饭路上吃就行了。婷婷要是醒了,你替我们跟她说声再见吧!” 白莹莹似欲言又止,最后黯然点头:“那好吧。” 说完一挥手,车旁出现两袋米、几箱水和一些袋装食品,以及武器、衣服、棉被之类的杂物,白婷婷道:“当初我们一起收集的物质都放在我这里,说好了是大家一起的,现在你要走了……” 她顿了顿,勉强一笑道:“原本属于楚大哥的一份远远不止这些,只是都拿出来的话你们的车也装不下,等以后到了基地再给你吧。我自作主张挑了些现在可能用的上的,楚大哥你看看还缺什么,我再取。” 楚飞摇头道:“这些就够了,多谢。” 他从A市过来没能带多少东西,在物资上最大的贡献,就是凭着和军方的关系,在部队开拔之前弄到了一批武器,其他物资大多都是白氏姐妹在末世之前积累的。昨天他和白婷婷已经损失了一辆车以及整辆车的物质,再分给他这些东西,已经不算少了,不过鉴于T市粮食的相对“廉价”,那这些东西又远远不够抵偿他弄到的那些武器…… 只是楚飞中途离队,虽然事出有因,说起来总有些不地道,是以楚飞没想过去分什么物资,如今白莹莹主动送来,他也没有拒绝——张健准备的东西看起来也不多的样子,他的饭量又不像那只猫那么小,能多点食物总是好的。 楚飞道了谢,等白莹莹离开,才挑了一些水和食物放进背包,扔进后座,武器弹药这些随时要用的东西也扔在后座,剩下的一一塞进后备箱。 楚飞收拾完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发现有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已经捷足先登,正趴在上面悠闲的甩着尾巴,楚飞愣了愣,对小毛团眨眨眼,诱哄道:“要不要坐到我腿上?我腿上又软又暖,比垫子舒服哦!” 话未说完,一道冷冷的视线扫了过来,楚飞打了一个寒颤,迅速改口:“我坐后面,后面宽敞!” 逃也似的冲进后座,而后若无其事的打开背包:“面包、火腿、蛋糕、鸡腿,你吃哪样?” 张健道:“不着急。” 发动汽车。 十几分钟后,张健挑了个清净的地方停车,扔给楚飞一个饭盒,楚飞打开,看着里面热气腾腾的米饭和一勺蔬菜,先是一愣,又很快醒悟过来:“原来你也有空间异能啊?” 张健将昨天刻意留下的几块蛇肉装了一块在小盘子里,又捏碎了小半个蛋黄在里面,吹凉了放在嘟嘟面前,一面道:“很快你就知道,空间这东西,其实一点都不稀奇。” 楚飞耸耸肩,低头扒饭,边吃边道:“在你看来当然不稀奇。你不知道,昨天为了那么一颗不知道什么属性的晶核,我们差点全军覆没……那种东西你都随手就是一把,对你而言,还有什么算是稀奇的?” 张健不理他,闷头吃饭。 “老大,我忽然发现,你对我实在太好了,”楚飞却闲不住嘴,笑嘻嘻道:“我们两个之前也不认识,就说了几句话而已,结果你一出手就是十几颗晶核,还救我的命,带我一起上路,现在连空间异能都不带瞒我的……” 张健不耐烦的打断道:“想知道为什么?” 楚飞精神一振,连筷子都停了,趴在椅背上,向前伸出半个头:“想啊想啊!为什么?” 其实楚飞心里明白,张健无非是看他还算顺眼,加上晶核对他来说可能真不算什么,才顺手给了一些。后来的救命之恩,估计在他出来之前,张健连自己救的是谁都不知道,也是顺手的事儿,至于空间的事为什么不瞒着他,当然是因为嫌麻烦……虽然这些对张健来说只是顺手为之,楚飞却不会因此就少记他半分人情,他方才不过是没话找话罢了,却万万没想到,竟然还真的有原因,顿时好奇心大起,连耳朵都竖起来了,真正算得上是洗耳恭听。 只听张健淡淡道:“因为你脸皮够厚。” 楚飞先是一噎,然后又得意的嘿嘿笑起来。 可不是,每次见面都是他厚着脸皮缠上去的,俗话说得好好啊:脸皮厚,能吃肉! —— 张健手握方向盘,一踩油门,汽车终于恢复平稳,口中淡淡道:“枪法不错。” “末世之前我要是有这么好的枪法,也不用退役了,”楚飞收回枪,看着路边倒下的壮硕野牛被张健收回空间,道:“真是日了狗了,皮这么厚,普通子弹跟挠痒痒似的,破甲弹打中眼睛才一击致命……要是满世界都这种怪物,我等凡人还怎么活?” 张健不答,楚飞继续唠叨:“这才两个多小时呢,你算算,一只跑的比车快了近两倍的不知道是猫还是豹子的家伙、一只吐闪电的兔子、一只会刮风的野鸡、一只把车都提起来了的老鹰,啊,还有这只直接跟汽车硬怼的野牛,要不是咱们的车够结实,现在都已经成了废品了,这还不算那些速度慢追不上车的异兽和丧尸,这世界真他妈疯了……” “吱!”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楚飞一愣:“怎么了?” 张健沉声道:“下车,不对劲。” “啊,怎么不对劲?” 张健不答,抱着嘟嘟下车,道:“找找看到底是什么吸引那些东西。”这个时候,上了等级的异兽丧尸绝对没有这么密集。 楚飞神色慎重起来,正要开始行动,就看见那小毛团从张健手里跳下来,直奔后备箱:“喵!” 楚飞这才知道张健的话并不是对他说的,二话不说打开后备箱,嘟嘟一溜烟钻了进去,楚飞心猛地一沉,一声不吭将最上面的棉被和衣服扯出来扔下去,就看见嘟嘟坐在一提二十四瓶装的矿泉水上,大大的眼睛无辜的看着他。 楚飞抽出它面前最中间的那瓶矿泉水,瓶身湿淋淋的正在滴水,五百毫升的矿泉水,漏的还剩下一大半。楚飞一拿在手上,就闻到一股极为甘甜的清香,显然这种气味不是任何矿泉水能具备的,楚飞沉着脸检查了一下,道:“上方有针孔,显然被注射了什么进去,瓶身靠下的地方被顺着纹路划开了一道细缝,平时还好,车身一震荡挤压,里面的水就会渗出来……” 咬牙道:“白莹莹!”这东西是白莹莹直接从空间中取出来的,除了她,根本没人有机会动手脚。 楚飞的脸色难看之极,他自认没做过任何对不起白莹莹的事,甚至因为对她怀着隐约的情愫,处处维护她……可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想想这半天遇到的危险,要不是张健够谨慎,小家伙够敏锐,他们说不定被坑死了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张健淡淡道:“外面的塑料包装也被人划破,后备箱也湿了。” “妈的!”楚飞怒骂一声,扔了水瓶准备卸东西:白莹莹给的这些东西,他是不敢留着了。 忽然听到“喵”的一声,刚刚从他手上飞出去的水瓶在半空中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楚飞看得瞠目结舌,连愤怒失落都暂时抛到脑后,指着嘟嘟道:“别告诉我连你的猫都有空间!” 张健淡淡道:“我说了,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儿。” 将被楚飞扔在地上的棉被衣服又放回去,整辆车收进空间,道:“回头找个有水的地方,泡上两天就没事了。” 从空间又取出一辆越野车来,道:“这辆车的性能差远了,再遇上刚才那样的野牛,几下就能散架,一路小心点,还有……手洗干净。”刚才楚飞的手上也沾了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楚飞将手上的皮都快搓掉一层了,还是觉得闻起来带着股香甜,无奈只能就这么上路,待看清张健行驶的方向,皱眉道:“我们不回去找白莹莹算账?” 张健淡淡道:“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还有,找到她你准备怎么做,讲道理?骂一顿?杀了她?” 楚飞一噎,显然前两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至于最后一项,雷浩宇他们肯定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杀了白莹莹,别说他们两个未必打得过那几个人联手,就算打得过,他恐怕也狠不下心直接动手杀人,不问个为什么他自己都不甘心。 可这样的话,到最后肯定变成了嘴皮子官司。而且如果真的是白莹莹做的,她肯定会有心避开他们的路线……人都找不到,谈什么算账?还不如在前面的必经之路上等着她。 换了车之后,虽然车速不如之前,坚固度更别提了,但类似的险况却一次都没出现过,确认了这一点,楚飞的脸色更加难看起来。 中午找地方吃了午饭,就换了楚飞开车,嘟嘟也从它的专座上下来,和张健一起待在后座打盹儿,只是嘟嘟是真打盹儿,而张健看似放松,却留了几分注意力在周围动静上。 “喵!”汽车中忽然响起一声猫叫,带了几分警告的意思。 张健和楚飞神经立刻紧绷起来,这会儿汽车正冲上一座一百多米长、栏杆多处破损的水泥桥,桥下是平静的江面,四周静静无声,完全没有生命的气象。 桥上的单行道根本没有停车掉头的地方,张健沉声道:“加速,冲过去!” 楚飞“嗯”了一声,一踩油门,然而车速还没起来,忽然一块巨石出现在桥头。 “靠!”楚飞吓出一身冷汗,猛地一踩刹车,并下意识的方向盘右打,试图让开那块巨石。 “喵!” “幻觉!” 嘟嘟和张健的声音先后响起,楚飞一咬牙,硬生生将右打的方向盘反向一扭,已经半个轮子冲出桥面的汽车在千钧一发之际重新别了回来,“吱”的一声横停在路中间。 这一遭下来,楚飞双手上已经满是汗水,不等张健提醒,立刻倒车调整方向、踩油门,然而汽车才冲出去几米就又停下了,无论他怎么挂挡、踩油门,车不仅没有前进半步,反而缓缓向后退去。 “下车!” 张健的声音刚刚响起,汽车忽然一震,就像系在橡皮筋一端的纸团,在橡皮筋拉扯到极限的时候被突然放开一样,被猛地弹了出去,或者说被拉了下去。 张健、楚飞反应极快,汽车刚被拖下去,人就已经打开车门跳了出来,张健反手将嘟嘟扔向桥面,同时一柄匕首凭空出现在楚飞面前——在水中贴身作战时,手枪和长兵器毫无用武之地。 楚飞半空中一把抓住匕首,耳中传来张健的声音:“异能……” 话未说完,张健已先一步落水,无声无息沉了下去。 “张健!” 楚飞大惊,正准备翻身下潜,一条蛇一样冰凉柔软的东西顺着脚踝缠了上来,水中无处借力,楚飞几乎毫无反抗之力的被拖了下去。 楚飞顾不上刺痛强行睁开眼睛,便看见在他不远处挥舞军用匕首和褐色藤蔓缠斗的张健,也看见了水底密密麻麻的汽车残骸和骷髅…… 除了脚下那根,还有无数藤蔓正张牙舞爪向他扑来,楚飞一匕首斩向缠向他手腕的藤蔓,然而藤蔓虚不受力,加上水的阻力让楚飞的力道大降,全力一匕首下去竟只在上面留下一个细小的痕迹,楚飞忙一道异能甩出去,然而火焰刚脱离他的手掌就无声无息的熄灭了。 匕首无用,异能无用! 楚飞虽然拼命挥舞匕首,却毫无用处,越来越多的藤蔓将他缠住,手脚被牢牢固定,身上被紧紧包裹,有几处痛痒传来,那东西竟然刺破他的皮肤,将触角伸了进去,他清楚的感觉到生命在顺着这些触角流失……然而更要命的是他肺里储存的那口空气即将耗尽,手脚已经无力,眼前一片模糊…… 他不甘的张口,吐出几个气泡,就要闭上眼睛时,忽然手腕一松,右手恢复活动,他强行打起精神,发现是张健冲过来斩断了缠着他手腕的藤蔓,只是代价是他自己又被两根藤蔓缠住。 楚飞苦笑一声,连他自己都放弃了,何苦来分心救他? 虽这样想着,却终究不愿让张健的努力白费,忽然想起他入水前的话——“异能”。 这个向来不废话的人,总不会是在告诉他,在水里他的异能没用吧? 心中一动,他的异能并不是真的需要氧气才能燃烧的火焰,在水里并不是不能发动,只是不能离体,那么…… 张健再度削断一根藤蔓,他看似轻松,其实每一击都竭尽全力,这玩意儿潜在这里也不知道吃了多少人,等级只怕已经高达三阶甚至四阶,若非他悟性提升,又有梦中的底子,懂得几分刚柔变幻的法门,知道如何在方寸之间生出伟力,否则单凭他现在的力量,只怕连这东西的皮都破不了。 然而现在除了能多挣扎一阵以外,也没好到哪里去,植物不比动物,身体少一截对它根本没什么影响。 其实植物系异兽并不难对付,它们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它们并不能集中力量攻击,不过是看起来吓人罢了,但问题是现在是在水里,仅仅是呼吸的问题,就要了他们的命了。 张健余光看一眼已经脸色发白的楚飞,他练内气小成,暂时还能支持,但楚飞显然已经到了极限……他到底没能改变这位梦中好友死亡的命运,甚至连自己都要赔进去了。 正暗叹时,忽然眼前猛地一亮,只见楚飞浑身冒出火光,整个人变成了一团移动的烈火一般,缠在他身上的藤蔓纷纷散开,楚飞咬牙冲过来,刚靠近,张健身上的藤蔓也纷纷散开。 两人同时冒出水面,楚飞大口喘气,脸色依旧惨白,苦笑道:“张健,我是不行了……一会我缠住它,你趁机上岸……” 他刚才那一次大爆发,异能已经将近枯竭,舍了命大概还能再来一下。 张健叹气道:“我是让你把异能附在匕首上。”没让你这样用。 楚飞道:“现在说这个太……” 话未说完,人又被拖的向下沉去,他虽然已经不抱希望,但只要还能移动,天性便不允许他闭目就死,将仅剩的异能附在匕首上,削了过去。 那边张健也不得消停,楚飞绝望的发现,他刚才那一把火,不仅没能将藤蔓吓退,反而将它们都吸引了过来,这次扑来的藤蔓比刚才还要多,简直是铺天盖地……他别说掩护张健出去,他连张健在什么地方都看不见了,眼前一片天昏地暗,只能本能的挥舞着匕首,等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然而一口气还没用尽,身上忽然一松,缠住他的藤蔓竟然自己松开,楚飞愣了愣,迅速上浮,张健也在他身边冒出头来。 楚飞道:“怎么回事?”没听说和异兽打架还有暂停这操作的。 却见他们身边,大片大片的藤蔓浮出水面,无力的漂浮着,布满了整个江面……怎么感觉像是挂了的模样? 张健沉声道:“上岸。” 楚飞原还带了几分警惕,经过藤蔓时小心翼翼,等发现这些东西果然不会动了,便索性拽住它们借力向岸上游去。 两人爬上岸,都觉得精疲力尽,刚刚虽然不过是喘两口气的功夫,但他们却已经扎扎实实在鬼门关转了两圈了。 岸上,不知道是虎斑还是狸花的黑白小奶猫儿正好整以暇坐在石头上,翠绿的大眼睛认真的看着他们,尾巴悠闲的甩来甩去,似乎很好奇他们为什么会弄得这么狼狈。 “喵!”见他们走到身边,嘟嘟叫了一声起身,甩着尾巴走在前面。 “哎!等下!”楚飞见张健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虽然腿软的有点站不住,但还是没能克制住好奇心,高一脚底一脚的追在两个身后。 跟着嘟嘟在桥根底下停下,楚飞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原来东西并不是水生,根就扎在桥根底下,地面被它庞大的根系撑的四分五裂,它的根须在最茂盛的地方扭结成狰狞的一团,不过现在这一团已经被什么东西破开,露出里面脆弱的、明显被破坏过的结构。 楚飞一个激灵,骇然道:“张健,这玩意儿虽然生的简单抽象,但是你觉不觉得,很像是一个……大脑?” 张健没有说话,他比楚飞还要震惊:梦中在末世数年,他从未见过这种东西,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 楚飞叹道:“长出类似于大脑的结构,有了灵智,变得强大,可是同样的也有了一击致命的弱点,你说这算是进化,还是退化?” 见张健依旧不说话,转向嘟嘟道:“喵喵啊,现在我不仅欠你家主人几条命,还欠你一条命了。” 嘟嘟却不理他,对着张健不耐烦的催促:“喵喵喵喵!” 张健回神,手里多出一把铲子,楚飞道:“你干什么?” 张健道:“你要是觉得这小东西带我们过来是为了表功,那你就错了。” 楚飞一愣:“啊?” 张健蹲下来,用铲子在类似大脑的结构中搅了几下,挑出一颗无色透明的小珠子,拿出矿泉水洗净了递给嘟嘟,道:“是要这个吧?” “喵!”嘟嘟满意的叼起珠子,跑到一边。 满足了好奇心,终于没了力气的楚飞一屁股坐下来,道:“这是什么?晶核?异兽也有晶核?” 张健摇头。 楚飞伸手,道:“来点吃的吧,饿死了。” 两个人坐在河边啃面包,楚飞道:“你家这小家伙到底算什么级别?把我们折腾的死去活来的东西,感觉它好像没费什么劲儿就给弄死了。” “它速度快,正好克这东西。” 楚飞嘟囔道:“你家猫克的东西可真不少。” 沉默了一会,又道:“你说这怪物和白莹莹应该……没关系吧?是吧?她白莹莹又不是先知……” 张健淡淡道:“她表现的,不像先知吗?” 楚飞神色一僵,许多不曾注意过的细节在心中闪过,最后沉声道:“……像。”以前种种,原本觉得是那个女孩的聪慧和运气,如今想来,分明是早有准备。 沉默片刻后又自嘲一笑道:“难道是我上辈子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所以才想要置他于死地? 张健淡淡道:“我曾经听过一个很荒唐的传说,不要问我从哪里听说的。” 楚飞道:“你说。” 若说白莹莹是神秘莫测,那么眼前这个男人,岂不是比白莹莹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张健道:“传说如今天地巨变、丧尸横行,并不是老天爷对我们的惩戒,而是恩赐,是为了让天下生灵得以超脱。尤其天地巨变之初,有少数生灵得到苍天眷顾,发生惊天异变,甚至突破了本身的生命形式……这些生灵,被称为天地灵物。 “天地灵物各不相同,或是动物,或是植物,甚至可能是人。传说这些灵物中,有一株的原身是普通的爬山虎。它对猎杀异能者情有独钟,如果吸收异能者全身的血肉,就有一定几率进化出这种异能,不过进化的过程中,它将无法控制身体,这个时候可以轻易破开它的大脑,得到它的核珠。没有异能的人吸收核株,就能得到这种异能,并且还可以凭着被吸收后的空白核株,控制它的本体。爬山虎强大无比,不过幸好它每杀一个异能者,不管有没有进化,都会沉睡一段时间,直到被什么东西唤醒。” 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传说,甚至他连是在哪里听来的都不记得了……但若非彻底改变了生命形式,好端端的植物怎么会变成动物? 他从没想过,梦中听到的传说,竟然会在现实中被验证。 楚飞捏紧拳头,道:“但是白莹莹她不是已经有异能了吗?” 张健淡淡道:“她没有异能。” 楚飞一愣,张健将手上的戒指取下来扔给他,道:“最简单的使用方法,就是握紧它,全心全意的想着打开。” 楚飞闭上眼睛,片刻后睁眼,咬牙道:“也就是说,她在我们的东西上做手脚,就是为了让我们惊醒这该死的怪物,然后让怪物吃了我,她好得到我的异能?” 张健不答,楚飞将戒指递给他,张健淡淡道:“你留着吧!” 楚飞忙道:“这怎么行?”想也知道这东西有多珍贵,何况里面还有满满的物质。 张健道:“你有没有觉得,胸口有点痒痒的,里面好像有只小小的看不见的蚯蚓在慢慢的爬?” 楚飞忍不住在胸口蹭了下,道:“你不说我还不觉得,现在……还真是……靠,你是在吓我还是真的有东西?” “很快你就不会这么问了。”张健将嘟嘟捧过来,道:“把红石头都给他……回头让他十倍还你!” 嘟嘟看了眼楚飞,眨了下眼,楚飞面前出现一堆红色晶核,张健道:“传说中如果被那株爬山虎的触须钻进身体,不斩断,它就会一直吸干你的血,斩断,它顶端的孢子就会顺着你的血液流入你的心脏,在里面生根发芽,破土而出,最后和你同归于尽。” 这就不是传说了,而是他梦中看见过无数次的,被白莹莹控制的“血藤”的特质。显然,梦中的楚飞死的太早,所以被这株爬山虎吃掉的是白婷婷……若是梦里的白莹莹得到核株只是巧合也就罢了,若是早有预谋,那这个女人就太可怕了。 楚飞却被张健的话惊呆了,脸上的笑容敛去,骇然看向张健。 张健道:“不过好在你是火系异能,而且爬山虎已死,这些袍子只会自然生长,所以你有三天的时间晋升二阶,升到二阶之后,五脏六腑就能承受你异能的高温,你就能烧死它们了。” 楚飞看着他:“那你呢?你怎么办?” 张健淡淡道:“我你就不必操心了。你现在最应该做的,是马上出发,在附近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赶快晋级……你时间紧迫,连续吸收一百颗晶石,对身体的损伤很大,但好歹有办法弥补,比起小命来还是值得。” 楚飞不为所动,固执的问道:“你呢?” 张健淡淡道:“可能会死,也可能不会,不过你要是再耽误我的时间,就难说了。” 楚飞浑身冰冷,咬牙道:“我们回去找白婷婷,她说不定能治好……” 张健打断道:“她的异能是催生植物,你是嫌我死的不够快吗?” 楚飞脸色变了又变,道:“不然你把那颗珠子吃了,说不定就能控制那些见鬼的孢子……” 张健摸摸嘟嘟的脊背,道:“它舔了那么久都没有一口吞下去的东西,你觉得我吃了会怎么样?” 见楚飞脸色铁青,双拳紧握,张健道:“你赶紧走吧,别耽误我自救。” 楚飞怒道:“你要是能自救,用得着交代后事?用得着把这些东西都给我?” 张健皱眉道:“你怎么变得这么婆婆妈妈?谁告诉你我是在交代后事?不过要分头行事,分你点东西而已。” 一挥手,面前出现两大桶饭,道:“估计这几天你也没工夫做饭,这个也给你。” 楚飞这才相信他身上还另有空间,收了东西,起身大步向岸上走去,走了几步又猛地回身:这一别,很可能就是永别……他嘴唇张合,有很多话想说,却又觉得什么话都是多余的,于是又断然转身。 说什么感激?说什么内疚? 说什么连累?说什么复仇? 说什么保重?说什么再会? 说什么这条命以后就是他的? 说出来,就轻了。 张健低头看向嘟嘟,道:“要不,你和他一起走吧?” 嘟嘟看了看他,眨眨眼,将舔了半天的珠子收进空间,几个跳跃就不见了。 竟然真的,走了。 张健苦笑,枕着胳膊躺下。 —— 黄昏时分,夕阳西下,一个窈窕的人影快步走下堤岸,她的背影带了几分兴奋几分紧张,还有几分迫不及待。 忽然,她猛地僵硬了下,几步冲到了桥根底下,发出一声难以置信的惊呼,然后整个人趴了下去,双手在底下疯狂的抓捞、搜寻,口中是语无伦次甚至歇斯底里的咒骂。 “白莹莹。” 一个平静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白莹莹浑身僵硬的转身,笑容刚挂在脸上,就看见一把钢钎在眼前迅速放大…… “不!!!”白莹莹绝望的尖叫一声,连捂住眼睛的时间都没有,那锋利的尖锥就占据了她右眼所有的视野…… 一种说不清的震荡无声炸裂,白莹莹瘫软在地上,身下的地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润湿了一大片,连牙齿都在打颤。过了好一阵,白莹莹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被钢钎破开眼球、刺进脑颅、钉在桥墩上,她颤抖着抬头,只见那个刚刚在远处投出钢钎的高大男人,正不紧不慢的靠近,目光落在她头顶上方,语气淡淡:“你是什么东西?” “有趣的小子,”一个轻飘飘的声音道:“很久没人敢用这种口气跟老夫说话了。” 第151章 末世灵宠14 一个白蒙蒙半透明的虚幻人影悬在白莹莹上方,他头上戴冠,腰间配剑,衣着颇为飘逸古朴,看不清五官容貌。这会儿天色已暗,他身上隐约透着莹莹白光,看上去颇有几分仙人下凡的气象。 “老夫?这世道还真是……”张健脚步未停,嗤笑一声,语声平淡中带了几分轻蔑:“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虚幻人影神色一变,张健虽然看不清他的容貌,却清晰感受到他冰冷的目光,那人影冷冷道:“若非你身上有我辈留下的印记,乃是他人落下的一枚棋子,就只凭这句话,我就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罢了,如今看在你身后之人的份上,老夫饶你三次不死,赶紧滚,别再让老夫看见你!” “饶我三次?”张健停下脚步,轻飘飘道:“好啊!” 说着手中多出一把大口径的步枪,瞄准、拉栓、射击一气呵成,那人影还未反应过来,子弹已经呼啸而去,直奔依旧瘫软在地上的白莹莹。 “大胆!” 一声爆喝中,白莹莹身前显出一道透明光幕,子弹仿佛被放慢了无数倍,缓缓刺穿光幕。光幕如泡沫一般无声碎裂,穿透光幕后恢复了一半速度的子弹被随后而至的一只白色小剑撞击了一下,贴着白莹莹脸颊飞了过去。 虚幻人影如同水波上的倒影一般,动荡一下才恢复原状,大怒道:“你找死!” 张健淡淡道:“不是还有一次吗?再试试这个如何?” 说着又换了一杆狙击步枪出来,然而还没来的及瞄准,便觉得周围的空气一下子变得沉重之极,从四面八方挤压着他的身体,让他感觉整个人仿佛被埋在坚硬的泥土中,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虚幻人影伸手向前虚抓,冷然道:“不知死活的东西,真以为老夫不敢杀你?” 张健淡淡道:“按照我的经验,真正敢下手的人,这句话往往会放在杀人之后才说。” 虚幻人影冷冷道:“想死老夫就成全你!老夫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底气,敢同老夫这样说话!” 说完身体前倾,虚抓的右手就要握紧,张健只觉得周围压力骤增,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要将他整个人捏成碎末一般。 张健冷笑一声,蓄势良久的内劲正要爆发,忽然耳边传来一声奶声奶气的猫叫,然后白莹莹一声惊呼,张健身上的压力猛地一轻,只见那道虚幻人影仿佛被什么东西拖曳着一样,向着江面倒飞出去。 张健凝神看去,只见飘满藤蔓枝叶的江面上,有一只黑白色的小奶猫儿,嘴里叼着一个眼熟的项链,正欢快的踩着浮叶窜来窜去,刚刚还嚣张无比的白色人影飘在它身后四五米处,风筝似的被拽着到处乱飞。 “噗嗤!”张健忍不住失笑出声。 “畜生找死!” 虚幻人影一声爆喝,一柄若隐若现的小剑凌空出现,射向下方的小毛团儿,嘟嘟“喵”的一声跳开。剑是顺利躲开了,只是那一声兴奋的“喵”叫,让它嘴里叼的东西也掉落下来,顺着小剑斩开的缝隙滑下水面,白色人影瞬间消失。 “喵?”嘟嘟跳回原位,试探着将爪子伸进水下扒拉了两下,又将脑袋凑过去试了又试,到底还是不愿下水,只得怏怏不乐的往回走。 “莹莹!莹莹!你在哪儿?” 雷浩宇和汪洋焦急的声音传来,白莹莹猛地惊醒,看看正全神贯注盯着那只猫儿,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张健,又低头看看自己身下那片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水渍和湿了一大片的牛仔裤,咬牙奋力一滚,整个人翻到了江中。 听到水声的雷浩宇和汪洋迅速赶来,合力将白莹莹从水中拉上来,汪洋指着张健,冷声道:“你还是不是男人,就这么看着人落水,手都不知道伸……” 话还没说完,就被脸色惨白的白莹莹拉住衣袖,白莹莹捂住领口,声音低哑,带着种强撑的冷静:“别说了,我们走!” 汪洋这才注意到她胸口的衣物,竟然被人从外到内整齐的撕破,隐约露出里面白嫩的肌肤,顿时大怒道:“张健你这个畜生,老子……” “汪洋!”白莹莹脸露哀求之色:“我们回去吧!” 一面拉扯两个男人,雷浩宇甩开她的手,看向张健,沉声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健衣着整齐,人站在十多米外,手里拿着威力巨大的狙击步枪,怎么看白莹莹的衣服也不像是他扯破的,且雷浩宇对张健虽然谈不上有多少好感,但对他的人品却有种莫名的信任,本能的不愿相信他会做出强迫女人的事。 张健淡淡道:“本来准备杀了她,不过现在忽然没什么兴趣了,下次吧!” 杀她?下次吧? 汪洋和雷浩宇脸上露出震惊之色,对望一眼,又看看白莹莹,雷浩宇道:“张健,现在是非常时期,所有人都在挣扎求活,我们不该有内耗,要是莹莹她做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事,我向你道歉,若是有什么误会……” “不用你替我道歉!”白莹莹推开他,愤怒道:“张健,我也很想知道,我到底什么地方做了对不起你的事!” 张健恍如未闻,弯腰伸手。刚刚从江心踱过来的嘟嘟跳到他手掌,顺着胳膊爬上肩膀坐好,张健大手在它身上抚过,低声笑道:“还以为你真跑了呢!是不是肚子饿了?晚上吃什么,牛肉?兔子?还是那只老鹰?” “喵!” “叫一声,那就是牛肉咯,红烧牛肉?” “喵!” “嗯,那就红烧牛肉。” 看着张健带着那只小猫旁若无人的离开,雷浩宇转头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白莹莹冷然道:“你都已经认定是我的错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下次你去问他吧!” 汪洋道:“莹莹,浩宇不是这个意思,他不也是想……” 白莹莹打断道:“够了!你们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汪洋道:“你一个人在这里怎么行,万一张健他又回来……” 白莹莹淡淡道:“你们不是很相信他吗?他既然说下次,今天就不会回来了。” 雷浩宇皱眉道:“就算张健不来,也难免会有丧尸之类的东西,有话我们回去再说。” 白莹莹道:“放心,这里不会有什么危险。” 她用脚挑起地上的藤蔓,道:“这里是这东西的地盘,连丧尸都不敢靠近……” 又苦笑道:“也是我不该在张健和它战斗的时候靠近,大概他以为我偷偷取走了什么宝贝吧!你们走吧,我换了衣服坐一会就回去……这世道,难得还能有这么个清净的地方看看夜色。” 见她坚持,雷浩宇和汪洋便也不再多说,转身离开。 等确定他们走远了,白莹莹才起身,一步步迈进水里,顺着莹莹白光的指引,艰难的向湖心游去。 等她狼狈上岸,握住项链查看后,顿时又气的浑身发抖,咬牙道:“张健,还有那个小畜生,我不会放过你们的……不会放过你们的!” 又猛地抬头,有些神经质的吼道:“你不是很厉害吗?为什么不杀了他们?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虚幻人影现身,冷冷道:“老夫早就告诉过你,如今天地异变,天道敏感之极,便是老夫藏身玉佩,只要本身力量稍有泄露,就会立刻被天道察觉,灰飞烟灭。刚刚为了救你,老夫几乎将在此界收集的能量消耗殆尽,张健和那只猫都不是弱者,我拿什么来杀他们? 不过你放心,区区两只蝼蚁,竟然敢对老夫无礼,等再过八个月,天地异变结束,就是他们万劫不复之时!” 白莹莹道:“那我现在怎么办?核株没了,丹药和灵液也被那小畜生偷走了,连晶核也不见了……什么都没了,难道我要一辈子靠伪装空间异能过日子吗?” “放心,你既然是老夫选中的人,怎么会让你一直沉寂下去?”虚幻人影淡淡道:“想要得到力量的方法多的是,只看你愿不愿意付出代价了!” “愿意!不管什么样的代价我都愿意!”白莹莹咬牙道:“我一定要变强,变得比任何人都强……所有羞辱我的人,我都要将他碎尸万段,让他,生不如死!” 哪怕夜色降临,地上那块可疑的水渍也依旧刺眼无比,恐怕在她心里,这团阴影一辈子都不会散去,除非……她亲手杀了那个人! 与此同时,离这里仅仅几百米的距离,张健“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向来挺拔的身形忽然佝偻了下去,缓缓倒地,哑声道:“红烧牛肉……下次再煮好不好?” 闭上眼睛。 —— 虽然晚上正是丧尸活跃的时候,虽然他喷出鲜血可能吸引来无数危险,但张健却从没想过自己这一次闭上眼睛就永远不会再睁开,因为在他身边,有那么一只怎么看都靠不住,实则比任何人都靠得住的小奶猫儿。 所以他才昏迷的这么放心。 被什么东西刺进五脏六腑,并在里面生根发芽的感觉绝不好受,哪怕是昏迷过去,张健的表情也称不上安宁。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体内的剧痛已经暂时褪去,但手脚却前所未有的虚软。 周围没有任何战斗过的痕迹,那小东西也不见踪影,张健叫了几声没得到回应便放弃了,在空旷些的地方放下炉灶和那头大野牛,起身准备割肉做饭。 他一起身,就有几根藤条从身上滑落,张健这才明白,为什么他能在这里清清静静的躺上一晚上了。 要知道不管是异兽还是丧尸,或是异能者,只要上了四阶,若是不主动隐藏,就会有无形的威压散布开来,其他低阶生灵都会下意识的远离……唯有万物之灵的人类在这方面,迟钝的不可思议。 那根爬山虎虽然主意识已经死亡,但由于植物的特性,它身体其他部位的活性犹存,这几根藤条到底是四阶生物的一部分,在枯萎之前,在现在这个二阶就已经算是顶尖的世界里,还能用来狐假虎威几天——那只才两个月的小东西,有时候竟比人还要聪明。 答应了要做红烧牛肉的,当然不能食言,只是那二阶野牛的皮肉坚韧无比,加上张健这会儿身体虚弱的要命,折腾的满头大汗,才将它的皮肉分割开来。 这东西,不光嘟嘟想吃,他更是需要。要知道被“无主”血藤寄生的人,气血越是强大,能支撑的时间就越久,直到不能提供血藤生长所需时,它才会破体而出……一般人大多支持个两三天就会被吸干,他习武小成,约莫能多撑几天。 理论上来说,若是有人的气血能无穷无尽,一直支撑下去,那么等血藤成熟之后,甚至可以和它形成特殊的“共生”关系,但依旧是理论上来说,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血藤越到后期,所需的气血就越是强大,除非巨大强悍如金刚一样的生物,才有可能供得起它的索求。 他张健当然没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金刚,便唯有用饱含能量的异兽肉来苟延残喘。 依旧是几口锅一起煮,小锅做红烧牛肉,剩下的用来炖土豆……他在A市收集的东西大多给了楚飞,钻戒空间里都是他前两天在T找的,因为在A市时水果蔬菜找到的最少,所以他曾专门跑了趟T市果蔬批发市场进行补充。是以如今他的空间里,吃的东西除了那些大桶大桶的米饭以及今天刚刚打到的几头猎物外,就是堆积如山的水果蔬菜了,当然因为保质期的关系,蔬菜基本只有土豆、红薯、莲藕之类存的住的,水果倒是种类不少。 当浓浓的肉香从锅里溢出之后,嘟嘟就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这小东西总是不会错过饭点的。 为奖励这小东西去而复返,张健给它找了块最嫩的红烧牛肉切碎吹凉,小家伙嗅了嗅却不肯吃,绕着炖土豆牛肉的锅子转圈。张健只好重新给它捞,却不想这小东西竟放着二阶野牛肉不吃,居然要吃土豆,而且还要吃指定的某一块。 张健是真不明白了,这小东西的食谱到底是按什么来制定的? 先侍候好小的,再将牛肉起锅、东西收好放进空间,张健这才取了米饭出来,浇上香喷喷的牛肉吃,等吃饱喝足,才找了个地方坐下,开始思索自救的问题。 前世他和白莹莹并肩战斗过一段时间,知道这些血藤孢子也并不是所向无敌的:就人类而言,没有异能的武者,若将武功练到传说境地,练外功者刀枪不入,练内功者百邪不侵,自然就不怕这东西,异能者就更简单了,植物系异能、火系异能、金系异能,都有办法清除侵入到自己体内的孢子……当然具体情况要视等级而定,譬如高阶异能者,不管是什么异能,这些孢子也没有侵入的可能。 那棵爬山虎如今是四阶左右,那么它的孢子应该算是二阶,相应的,二阶异能可清除。 也就是说,他必须在几天之内,或者将武功练到传说境界,或者得到二阶异能。 前者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别说这种境界只存在于传说中,就算不是传说,要达到这种境界也只能自己一点一滴的积累,绝不存在如小说中段誉、虚竹一样投机取巧、一蹴而就的可能。 而后者……是九十九死一生的机会。 依靠晶核,有一定几率激发异能,若能成功,他就可以依靠大量晶核,短时间内将等级提升到二阶。 但激发异能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而且他的机会只有一次。因为使用晶核激发异能,一定会损失一半的体能,若是一次不能成功,第二次就算成功,也会因为体能下降太多、损失过多气血而被体内的血藤杀死。 百分之一的机会也是机会,他没有太多的时间犹豫,因为将异能从初阶提升到二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金色的石头拿来用下,”张健对趴在他身边做饭后清洁的小家伙道:“如果我活下来,十倍还你,如果活不下来……” 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有了核株做新玩具的嘟嘟,对晶核就没那么小气了,很大方的将所有金色石头都取了出来,放在张健身前。 张健将核株按在眉心,凝神静气,正要调动精神力将它激发,忽然手臂一震,晶核落地。 张健睁开眼,看着小东西无奈道:“我知道这东西对我没好处,但不用的话,我会死的。” 嘟嘟似懂非懂的眨眨眼,见张健重新捡起晶核,又是一爪子拍了上去,而后一不做二不休,将所有晶核都收了起来。 张健叹气,正要继续跟它讲道理,却见面前多了一个小巧的玉瓶,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东西,也不知道这小家伙是从哪儿弄来的。 张健拿起玉瓶打开,一股熟悉的香气传来,张健讶然道:“这是白莹莹的?”这股味道,和白莹莹动过手脚的那瓶矿泉水几乎一模一样。 “喵!” 嘟嘟点头。 “你让我吃这个?” “喵!” 嘟嘟再次点头。 吃就吃吧,就算救不了他总也不会有害……比起那百分之一的几率,还是这小家伙更可靠些。张健正要仰头一口吞掉,却又听到一声猫叫。 “怎么了?不能吃?” “喵!” 嘟嘟点头。 张健一头黑线:怎么今天尽点头了,到底是能吃,还是不能吃啊? 嘟嘟歪头想了下,张健面前又多出了半瓶水,正是被白莹莹动了手脚的那瓶矿泉水,被楚飞扔掉,又被嘟嘟捡了回来的。 张健想了想,灵机一动道:“是让我稀释以后再吃?” “喵!” 和人说话真累!嘟嘟点头,将矿泉水瓶朝张健推了下。 张健这次毫不犹豫的一饮而尽,扔了空瓶子起身从原地撤离:看昨天那些异兽、丧尸对这股味道的疯狂劲儿,怕不是几根藤条能够阻止的,先离开再说。 然而才刚走出几十米,张健就惨哼一声倒地,整个人疼的缩成一团,冷汗涔涔而下,唇角溢出鲜血。 五脏六腑如被刀割、锥刺,张健疼的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心中唯有苦笑:这小东西这次是好心办了坏事了,它大约是见他气血两亏,而这未知液体中含有大量生命气息,所以让他吃了补气养血,却不想刺激的原本吃饱喝足暂时休眠的血藤重新活跃起来…… 血藤发作,一次比一次更加凶猛,但张健这次却没有如昨天一样幸福的昏迷过去,他吃的那东西在刺激血藤的同时,也一样在滋养他,让他最大限度的保持清醒,更让他生不如死……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张健痉挛颤抖的身体终于渐渐平静下来,流下的冷汗在地面印出一片人形的水渍。他侧身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显示这还是一个活人。 他的意识终于从无休无止的疼痛中渐渐回归,察觉到轻微的痒意从指尖传来,湿而暖,像一把小小的刷子小心翼翼的从肌肤上轻轻擦过,让他整个心脏都温暖酥软起来。 张健强撑着睁开眼睛,就看见那毛茸茸的小东西从他手边抬起头来,用一双湖水般的眼睛看着他,目光似乎依旧那么天真懵懂,张健虚弱一笑:猫是一种高傲的动物,这一点在他家的小东西身上体现的犹为明显……他和这小东西朝夕相处一个多月,这还是它第一次主动舔他。 张健动动指尖,在小家伙软乎乎的下巴上挠了下,哑声道:“别担心,我没事。” 又歇了一阵,张健才小幅度的挪动着,强行支起身子靠着大树坐起来,被汗水浸透的衣服冰一样的冷,风一吹,便有股刺骨的寒意无孔不入的透了进来。 真是如同在地狱里走了一遭,但好歹是……活下来了。 他在树下坐了许久,才终于恢复少许精神,然后惊讶的发现,他虽然因为疼痛而力气损失殆尽,但却没有像昨天一样,损失多少气血,反而弥补回来少许……也就是说,这次血藤生长需要的气血,竟完全是由那些神秘的液体提供的? 还没想明白,“咕噜噜”的声音从他身上传出来,张健低头看表:到现在为止,他刚吃过饭才二十分钟。 “咕噜噜……”胃部持续的抗议声传来,张健不得不承认:好吧,他的确又饿了。二十分钟前刚下肚的那一大盆米饭牛肉,已经不知所踪了。 不等张健取出空间的食物,面前就多了半颗鸡蛋,张健笑笑,揉揉嘟嘟的小脑袋,道:“这可是你最喜欢的,留着慢慢吃。我饭量大,它还不够我塞牙缝呢!” 他是该高兴一下的,他养了这么久的小猫儿,终于肯主动舔他,而且还肯主动将珍藏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了。 嘟嘟将鸡蛋又朝张健推了推,催促了一声。 对于嘟嘟的坚持,张健总是习惯性的退让,半颗鸡蛋下肚,又吃了一大盆米饭加牛肉,中间咕嘟嘟灌了两瓶水,张健才终于感觉自己重新活过来了,但大概是因为血液都跑去胃部超负荷工作的原因,四肢不仅没有恢复力气,反而又虚软了几分。 至于嘟嘟珍藏的那半颗鸡蛋,没让他再一次血藤发作,当然也没有像书上写的一样,有一股奇特的暖流在身体里出现,然后将血藤这东西压制的动弹不得之类的奇迹出现,唯一的作用就是在他填饱肚子的大业上,尽了一份力。 还是得再接再厉的哄骗,不对,是劝说这小东西将金系晶核拿出来,让他激发异能才好。 第152章 末世灵宠15 张健的选择并不多,能够在二阶就清除已经侵入体内甚至已经生根发芽的血藤孢子,或者说是幼藤的,只有金系、火系和植物系三系的异能,如今火系晶核已经全部给了楚飞,植物系与金系比较起来,当然是利用强悍身体进行战斗的金系更符合张健的个性,也更能充分利用他梦中学来的战斗技巧……当然前提是他能幸运的成为那百分之一,活下来。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说服那他家那只小猫。 但问题是这小家伙好像忽然变笨了,不管张健说什么,都一脸茫然的看着他,仿佛一句话都没听懂,反正晶核是一颗都不拿出来的。张健也想过趁着它睡着的时候不问自取,可是手刚伸出去,还没碰到它脖子上的空间珠子,小家伙就已经睁开眼睛站起来,一眨眼的功夫就跑不见了,不到饭点儿决不回来,让他完全没辙、 如今的张健战斗力虽然不为零,但稍微猛烈些的搏斗就可能导致体内的血藤发作,当然就算不战斗,它一样也可能随时随地的发作。这种情况当然不适合赶路,他只好在江边找了一处房子住了下来——因那株爬山虎的关系,这附近暂时还算安全。 清晨,盘膝而坐的张健缓缓睁开眼睛,摸摸身侧的软垫,果然已经冰凉,那小东西不知道已经出去多久了,大约又是去给他找吃的了。 他现在真可以算的上是吃软饭的男人了,被一只两个月的小奶猫儿保护并“包养”着。 如今血藤在他身上扎根已经足足半个多月了,他却依旧活的好好的,身体连虚弱都没有几分,也算了破了纪录了。 每当体内的血藤出现异样,他便会喝一口稀释后的灵液,虽然会因此失去幸福晕倒的权利,以至于疼的生不如死,但熬过去之后,不仅气血不会有所损伤,体质反而能增加几分。若能一直这样下去,说不定他真能熬到血藤成熟的那一天,从此大家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但问题是,那一小瓶灵液如今已经被他耗去了五分之一,而且每次需要的越来越多,剩下的,能再支持一个月就算不错了。 一个月以后该怎么办?他没什么章程,但或许那小家伙是有谱的,最起码,它已经让他“健健康康”的活到了现在不是吗?他没怎么担心,就算小家伙也没办法,大不了再用晶核试试,赌一赌那百分之一的几率——真到了那个时候,那小家伙想必不会再阻止他。 这些天小家伙很忙,每天都会出去给他找一些吃的回来,一个萝卜、一个小西红柿、一颗枣子,甚至是一株草、一朵花,这些东西吃下去,他的身体素质看起来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但整个人却在一天天变得轻灵通透。 反而张健前所未有的闲了下来,不必赶路,不必收集物资,不必战斗,于是终于有机会整理一下梦中学到的技能,于是竟又茫然了起来。 之前,他虽然一直称之为“梦”,但对自己曾经“经历”过这一切,哪怕只是在梦中经历过这一切,是没有任何怀疑的——他在梦中学到的所有知识全部真实可靠,锻炼出来的战斗意识和技能也宛若本能,与梦中相比,他欠缺的是身体素质,和千百次战斗和锻炼形成条件反应速度。 但如今重新整理,他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梦中的人和事,还有简单的技能技巧都清晰无比,但更深的体悟,却像是隔了一层纱,如水中望月、镜里看花,需要他重新体会思索才能明悟。只是重新思索的过程,比梦中要顺利的多,就好像一样的问题,原本是用奔腾4处理的,现在换了用i7一样。甚至梦里始终没能突破的瓶颈,也变得不再那么难以逾越。 带给他这种本质上的“升级”的,毫无疑问就是小家伙找来的这些看似普通的食物:比起那株爬山虎,他觉得他家的小猫儿,才真正是得苍天眷顾的天地灵物,而他,自然也福分匪浅,才有缘遇见。 看看时间,张健先吃了碗饭垫垫肚子,然后升起炉子,炖上昨天从江里钓起来的鱼,快熟的时候,嘟嘟就从窗户跳了进来。 它现在已经三个月了,虽然还是小不点儿,但身体长开了些,不再像之前那么圆滚滚,体重不见长反而轻了不少,当软软的绒毛被晨露湿透贴在身上之后,更是显得瘦骨嶙峋,一张脸小的仿佛只剩了那双大大的眼睛一样。 张健自认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每次见了小家伙这幅模样,都忍不住有些心酸。他也想不让它独自奔波,可小东西速度太快,每次他追出门,就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他连跟都跟不上,又怎么帮它? 这回嘟嘟带回来的是一只鸟蛋,张健分不出是什么鸟儿,洗干净以后扔锅里煮着,然后将嘟嘟抱过来,先用热水毛巾将它身上擦一遍,弄干净露水泥巴,再用软软的干毛巾将毛尽量擦干,最后放在被火炉烤的热乎乎的软垫上——猫儿天生不喜欢水,小家伙也就是毛湿了的时候,才许张健这样帮它清洁下,平时张健想帮它洗个澡,那是绝对捉不到的。 一身清爽后,嘟嘟就将它的宝贝核株拿出来舔,一边等着开饭。那核株被它舔多了,虽然还是浑圆的一颗,但却整个小了一圈,估计再过一两个月,就该全部进它的肚子了。 鸟蛋煮好,张健本着小家伙先吃饱,剩下的归自己的一惯原则,将蛋黄留给嘟嘟,自己将蛋清一口吞了,然后才开始正式早饭:两大盆米饭牛肉,加一大锅鱼……他现在的饭量,真是一言难尽,反正小家伙是越吃越少,他是越吃越多。 等张健吃完,嘟嘟连饭后清洁都已经做好了,甩着尾巴大摇大摆出门,在门口又回头叫了一声。 张健愣了下:这是要他一起去? 嘟嘟带张健去的地方很近很熟悉,就是被那根爬山虎占据的大桥。刚下堤坝张健就看见桥墩上被人歪歪扭扭刻了几个醒目的大字:“江南基地,一年之内,你来找我,一年之后,我去找你,楚。” 这显然是楚飞留下的,告诉张健他会在江南基地等他一年,如果等不到,他就出去找他。 那小子,到底是活下来了。 张健有些欣慰,想了想取出钢钎,在一旁刻下一个“生”字:若是一年之内他去不了江南,楚飞出来找他走到这里的话,也能知道他还活着,或者说,以为他还活着。 做完这些,张健才去看那株爬山虎的情况。 半个多月过去,爬山虎的枝叶已经完全枯萎,张健蹲下扯了下,发现这些藤条虽然已经枯萎,但却坚韧依旧,不愧是四阶异兽的身体,若是能加工下,不管是做防具还是武器都相当不错。 “喵!” 嘟嘟跳到张健面前,一爪扫开几片大的枯叶,一串小小的葡萄似的紫黑色浆果就出现在张健的视线中。 嘟嘟带他来看的,自然不可能是这一串“野葡萄”,若只是为这个,它自己就带回去了。张健扯起藤蔓一抖,枯叶纷纷落地,露出上面一大串一大串的紫色“葡萄”,密密麻麻。 张健前不久才和这家伙打过一架,记得很清楚,当时的爬山虎不仅没什么果实,连花都没有一朵,这些“葡萄”,应该是它的主意识死亡之后,身体残余的部分,用最后的生命、最短的时间凝聚而成。 张健摘下一颗吃下,精纯的能量瞬间在体内蔓延,顿时眼睛亮了起来:要说真不愧是天地灵物,这小小一颗浆果,效果竟堪比一口四阶异兽的肉,而且比异兽肉要温和多。要知道四阶异兽这东西,张健在梦里都没能弄到几回吃的,可见其稀罕程度,可现在……什么叫一夜暴富?这就叫一夜暴富! 嘟嘟看看难得兴奋一次的张健,有点好奇:有那么好吃吗? 虽然葡萄不在它的食谱中,但还是上前咬了一颗下来,刚咬破皮,就有一股怪味涌了上来,刺激的它连舌头都麻了:“喵!喵喵喵!” 呸呸,好难吃!什么鬼东西! 张健看着嘟嘟将堪比四阶异兽的浆果一口吐出来,忙不迭的甩头,还一脸嫌弃的模样,不由叹气:他该怎么拯救他家这只刁嘴的猫儿? 接下来闲了半个月的张健又忙碌起来,“野葡萄”采摘下来装好,藤蔓也挑最结实的整理好放进空间——手里机械性的干着活儿的同时,脑子也没空着,海绵一般疯狂吸收着梦中曾属于他的战斗技能。 嘟嘟对这些葡萄完全不感兴趣,依旧每天去外面找点稀奇古怪的食物回来,不过在爬山虎身上,它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当张健收走大半的藤蔓之后,发现在这些枯藤之下,竟然有一根葱翠的新藤,只有十多米长,纤细幼嫩,不等他研究清楚这根藤条到底是怎么长出来的,和死掉的那株爬山虎有没有关系时,嘟嘟就跑过来将它一爪子薅断了,整根收进了自己的空间。 张健花了五天的时间才将爬山虎收割完,然后他和嘟嘟的生活又恢复了原状。有了“野葡萄”的滋养,张健尽量减少灵液的使用,但灵液还是在一天天变少,眼看就要耗尽。嘟嘟的核株也越来越小,最近几天都没看见它舔了,估计已经被完全吃完了。 入了冬,天气越来越冷,晚上张健在房间里生了火盆,和嘟嘟两个烤红薯土豆吃,一人一猫都吃的满嘴焦糊。 嘟嘟只吃它指定的某一颗,张健则是来者不拒,现在他的胃跟无底洞似的,仿佛永远都填不满似的——他在T市准备的足够吃几个月的米饭,被他一个多月就干光了,偏偏大米绝大多数都在楚飞那儿,当时他自认生机渺茫,完全没想过该转点大米过来。 不过幸好他有只万能的猫儿,在听完他的抱怨之后,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随后从自己的空间珠子里取了好几吨出来——也不知道它是在白莹莹的空间里偷渡的,还是当初在T市粮仓里自己装的。 两个正吃得香甜,忽然外面一声炸响,整个世界都亮了一瞬,炸雷过后,滚滚的轰鸣声就接二连三的传来,时远时近,夜空也被闪电频频劈开。 门外狂风大作,雷声滚滚,霹雳横空,果然是一幅末日景象,张健起身去关窗户,道:“一会儿就该下雨了,算起来,这还是末世的第一场雨呢!我记得好像这场雨,不光我们这里下,全世界都下呢!” 说着正要将虚掩的窗户扣死,却见一条灰影从他身边飞快的蹿了出去,忙道:“快回来,要下雨了,外面冷!” 哪里会有回应?张健拉开窗户,外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动静却吓人的很,想也不想就打开门冲了出去。 张健刚出门,就听“哗啦”一声,暴雨倾盆而下,转眼间就将他从头到脚里里外外的浇透,在房里攒的点儿热气,瞬间就无影无踪,只剩下彻骨冰寒。 雨下的同泼水没什么区别,张健手里手电筒的光芒,照出去不到五米就黯淡了,只有闪电亮起的时候,才能稍稍看得远些。他只能顺着小家伙刚刚窜出去的方向,凭着直觉找过去。 张健在人类之中也算强者,但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却渺小的可怜。他在雨中艰难跋涉,眼睛被雨水击打的完全睁不开,每一次呼吸都艰难的要命,耳朵里除了风声雨声雷声,什么都听不到,嘴里自认为大声的喊叫,出口后却连他自己都听不清,反而被趁机灌进去满口的雨水。 张健浑身淌着水,漫无目的奔跑搜寻,他知道自己这样很蠢,却完全没办法说服自己回去,坐在温暖的火炉边,将那小东西一个留在外面的狂风骤雨中。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又是“轰隆”一声响,天空又亮了一瞬,张健心中一阵狂喜:找到了! 刚刚天空亮起的瞬间,他清楚的看见,在高高的树巅上站着的小小身影,是那般熟悉,它站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将自己完全暴露在风雨中,仰头看着夜空。 此刻依旧风狂雨骤,树木在风中疯狂摇摆,如同黑暗中张牙舞爪的怪兽,然而那只小小的猫儿,却稳稳的站在树梢上,那仰头望天的模样,恍惚间竟有几分睥睨天下的气势。 惊人的景象一闪即逝,张健楞了一瞬就反应过来,冲过去大声道:“快下来,雷雨天不要站到树上,危险!” 他的声音被淹没在风雨中,自然不会有什么回应,闪电再一次亮起时,树梢上已经没有了那个小家伙的身影。 张健苦笑一声,他不确定嘟嘟是否看见了他,也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什么正事,但这么恶劣的环境中,不管是什么事他都不可能放任不管,就算帮不上忙,能守在一旁带它回家也好。 好歹是看了一眼,起码没找错方向,张健正要再接再厉,忽然胸口一阵剧痛,顿时冷哼一声,手电筒坠地,人也歪倒下来:明明刚刚发作过不久的血藤,居然又开始了! 张健强撑着取出空间中稀释过的灵液,和着雨水一起灌进嘴里,灵液下肚,血藤的骚动更厉害起来,张健惨叫一声,在地上滚成一团。 完全没有办法忍受的疼痛,若说之前是如刀割,如锥刺,那么这一次,就是无数电钻在疯狂搅动他的五脏六腑…… 张健手指无意识的在淤泥中抓挠着,心中升起明悟:这次,是不一样的,它要出来了,它马上就要出来了,下一瞬,它就要戳穿他的心脏,刺破他的肌肤,它的枝条会从他的眼睛、嘴巴,从他身上的任何部位钻出来,沾着他的鲜血在风雨中摇摆……什么理论,什么共生,都是骗人的,他明明气血充足,可是它还是要出来了…… 没想到,这一次他的生命结束的比梦中还要快还要惨烈,在末世中,他连三个月都没有撑过去…… 竟然没多少遗憾,只除了那只软乎乎暖呼呼的小猫儿…… 才只有两个多月的小家伙,为了救他,为了延续他的生命,每天早出晚归,忙碌奔波,他却终究没能撑过去。 他就这样死了,也不知道那小家伙会怎么样,没有了他,它应该会活的更好吧?可是谁给它煮香喷喷的鱼吃,谁为它将软垫烤热,给它准备暖烘烘的窝,谁将它放在肩膀上,带着它到处兜风…… “喵喵……”张健低语着,眼角流下的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在末世中,养一只凉薄的猫,抛弃的时候不必挣扎,离开的时候不必忧心……不必忧心…… “笨。” 一个清澈之极的声音忽然响起,声音不大,却穿破风雨清清楚楚的传到了他的耳中,甚至在那一瞬间,他产生了天地为之一静的错觉。 疼痛没有退去,但在他体内肆虐的血藤却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张健竭力睁大了眼,只模糊的看见风雨中,有一个人影在慢慢靠近,在他身边蹲了下来。 一只手掌带着熟悉的温度和分量轻轻按在他的胸口,清澈的声音这次在很近的地方响起:“是猫就吃鱼,是草就吃土……为什么我一个月就学会了抓老鼠,你两个月却连光合作用都学不会?作为一株爬山虎,你不觉得羞愧吗?就算你先天残疾,可我喂了你这么久,爬山虎的种子也吃了不少,竟然一点长进都没有。 “只是冬天的一场雷雨,又不是惊蛰,用得着这么迫不及待的出来找死吗?若不是看在你年纪小,就算你抓着人质,我也要把你扒光喂牛。” 这次,是真的如同小说中写的一样,有暖暖的热流源源不断的涌入,张健拼命想看清他的模样,却总不能如愿:“喵喵……” “笨。我不叫喵喵,我叫嘟嘟。” “……” 一颗药丸被喂进口中,张健不甘心的闭上眼睛,在最不愿意昏迷的时候,昏迷了过去。 第153章 末世灵宠16 一夜雷霆暴雨,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暴雨又变成了暴雪,被狂风挟持着在天地间狂舞,声势浩大,然而沾地后却又无声无息的融化在了地面的积水淤泥中。 张健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香甜过了,恍惚间,窗外暴雨如瀑,他穿着干爽的睡衣,盖着温暖厚实的棉被,躺在柔软干净的大床上,身边燃着熊熊的炉火,炉火上煮着香喷喷的热粥,而那个他始终没能看清楚容貌的人,正坐在炉火边懒洋洋的打着盹儿,身后仿佛还有条毛茸茸的尾巴在悠闲的甩来甩去…… 对于小不点儿忽然变成了人,梦里也好,现实中也罢,张健一点都不吃惊:既然爬山虎可以由植物变成动物,那么吃了它的核株的小家伙,由猫变成人有什么奇怪?猫也好,人也罢,它陪在身边时,那种心脏如同浸泡在温暖的泉水中,又仿佛被柔软的羽毛轻轻包裹的感觉,始终不曾变。 张健睁开眼睛时,唇边还带着梦中残留的几分笑意,然后下一瞬,笑意便化为愕然。没有干爽的衣物,没有熊熊的炉火,肆虐的狂风吹得他眼睛都睁不开,卷席而来的雪花打的脸颊生疼,身下的淤泥和积水冰一样的寒冷……他依旧躺在昨天倒下的地方,一半浸泡在泥水中,只模糊看出是个人形,一半却被雨水冲刷的干干净净。 若非胸口纠缠了他两个月的东西消失的无影无踪,身体如同被清泉从内到外整个清洗过一遍一样,轻灵而澄澈,他几乎以为昨天晚上看到的人影、听到的声音,只是一场错觉。 想起昨晚源源不断涌入胸口的暖流,张健心中一颤,猛地坐起来,目光四处搜寻,手也在身边的淤泥里胡乱摸索:那个心软的小家伙,若不是万不得已,怎么会将他丢在风雪中不闻不问? 他记得在梦中世界,被白莹莹血藤孢子寄生的人若不能自救,便只有死路一条,便是白莹莹亲自出手施救,也不过能留下一条残命,可他现在却生龙活虎——那小家伙就算再神异,也只有两个月大,要做到这一切,怎么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想到小说中的桥段,但凡将内力之类的东西传送给别人的,自己无不是油尽灯枯、命不久矣,更是心急如焚。 好在他很快就找到了小家伙,它就趴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下巴搁在一根突出地面的树根上,脖子以下整个浸泡在泥水里,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连胸口的起伏都感觉不到。 一惯最爱干净、最怕水的小家伙,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躺在污水中……张健手都颤了起来,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它从泥水中捧出来,探不到它的鼻息,但那小小的身子依旧软绵绵的,下巴上还停留着一丝暖意…… 还活着吧?是还活着的吧? 他解开衣扣,将手里冰冷的泥团捂在胸口,用身体挡住风雪,声音低低的叫:“嘟嘟?嘟嘟?” 在他叫到第二十七声的时候,被他捂在怀里的小家伙终于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细缝,看了他一眼后又疲惫的闭上。 虽然只是一眼,但张健已然满足的无以复加,他将它用双手捧起来,将那小小的满是淤泥的身子贴在脖子上,用脸轻轻蹭着,声音中带着微不可见的哽咽:“嘟嘟。” —— 末世的第一场雪来的出奇的猛烈,地温却反常的高,大雪下了五天五夜之后,才不再落地便化成雪水,地面终于开始有了积雪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加厚变高,而后气温开始急剧的下降。 这是老天爷对地球生物的又一次考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先前因为生活在水泥温棚中太久而野性尽失,以至在丧尸一役中损失惨重的人类,这一次却具有作弊般的优势,毕竟,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一种比人类更能熟练应用工具取暖的生物。 房屋、衣服、电、火……相比只能依靠本能抵御严寒的动植物来说,人类的确多了很多手段,但日子依旧不好过。 已经损失九成的人口再一次减少,没能及时冲出城市,靠着零星收集的食水躲在房子里苟延残喘的人,是第一批牺牲者。城市的煤气早就断了,没有液化气罐、没有蜂窝煤、没有柴火,甚至因为常年生活在空调房中,家里连厚被子都没有多少……当所有能烧的东西都烧完了以后,他们就只能躺在一层又一层的棉被里,舔着早已变成了坚冰的水,最后将自己也变成一块冰。 而果断离开居住地,加入由部队或人们自行组建的基地的人,则将资源整合在一起,艰难的存活着,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存活多久。 足足一个月,太阳不曾露过脸,天空始终阴沉,雪时下时停,温度越来越低,烧开的水放在窗外,五分钟就变成一块坚冰,人在户外甚至不敢张口哈气,怕口中的唾液被冻住。 末世至今不过三个多月,这三个多月,人们忙着逃亡,忙着收集物资,忙着构建防御,忙着清理周围的丧尸……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为这个冬天准备太多,虽然煤、汽油、木材这些也在收集范围之类,但这些为了烧火煮饭和发电用的些许能源,远远不够所有人使用——而这个冬天,才刚刚开始,甚至还没有到最冷的时候。 为了活下去,就算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他们也没有办法龟缩在基地中。 大腿深的雪地上,七八个裹着臃肿大衣,带着厚厚的围巾手套皮帽,只露出一双眼睛的男人,拉着两个简易的雪橇在艰难跋涉,雪橇上堆着黑色的煤块,分量很重,让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几人,每走一步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虽然四肢早已麻木,虽然力气已经耗光,却没有一个人敢停下休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只要一停下来,就很可能再也起不来了。 “我听……我爷爷说,”走在最前面的汉子气喘如牛,却坚持断断续续的说着话,口中喷出的热气透过围巾在他眼前化成烟雾:“他们上学的那会儿,特别特别的穷,秋衣、秋裤、皮靴这些想都不敢想,下雪的时候,就穿一件破破烂烂的薄棉袄,两条单裤子,一双布鞋……袜子也是没有的。上学前,把鞋脱下来,裤腿卷起来,打着赤脚就上路了,等到了学校,老师给他们烧一盆热水,好多个人就着这一盆热水洗个脚,穿上鞋上课,等上完课,再把鞋一脱,踩着雪回家……咱们起码……呼……有鞋穿对不对?” 走在他后面的人身形要瘦削的多,听声音还是个少年,喘着气道:“可那个时候……有现在冷吗?那个时候,有丧尸吗?有异兽吗?” 汉子沉默许久后,道:“但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我们能怎么办呢?” 少年不说话了,片刻后汉子听见他低低的哭泣声,叹了口气,道:“别哭别哭,小心眼泪冻在脸上,一会连脸皮都撕下来了……” 少年哽咽道:“本来,我还有几个月就要参加高考,我爸对我说,我这辈子最辛苦就是这几个月,等考上大学,就再也不用这么辛苦了……我每天看书看到半夜一点,我爸一天一千多请老师周末给我补课,我妈从小到大连碗都没让我洗过,说我的任务就是学习……可为什么忽然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爸没了,我妈没了,我有时候真的,宁愿自己和他们一样,一觉睡过去就变成了丧尸……” 后面一人接口道:“谁没这样想过?我那个时候,恨不得闭上眼睛,朝丧尸堆里一钻,就再也不用这么辛苦了,可到底不敢……既然不敢死,那就活着呗,活到实在活不下去的那一天再说……”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比起那些出来一天,只能拖几根木头回去的人,还有那些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的人,我们已经很幸运了,只要把这些煤拉回去,换的贡献点足够我们在温房里待上两个月了,这个冬天说不定就熬过去了。是死是活,就看这一趟了!” 少年道:“可我们真的能把它们运回去?不如我们藏一车在附近,先拉一车回去,等明天……” “等明天,东西就不是我们的了!”他的话很快被人打断,那人咬牙道:“我们好容易找到的,死也要把它们弄回去!” 几人不再说话,低着头一步一步的朝基地挨。 少年回头看了眼之前记住的那颗大树,发现自己努力许久,竟然不过走了三十多米,顿时心中又升起颓废——在天黑前将这两堆煤拉回基地,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黯然的转过头来,又觉得不对,猛地扭回头,惊呼道:“丧尸!有丧尸!” “别怕,”为首的汉子安慰道:“那些丧尸身体僵硬,腿抬不高,在这么深的雪里,咱们拉着车都比它快。” 回头一看却是一愣,道:“不是丧尸,是人!” 几人顿时警觉起来,迅速掏出武器:这个时候,遇到人比遇到丧尸还要可怕,他们带的这些煤,足以让很多人升起歹心。 不过片刻后,他们又用更快的速度将武器藏了起来,微微松了口气:“是异能者。” 来的是五个人,四男一女,穿着一看就知道质地很好的羽绒服或皮毛大衣,显得男的修长挺拔,女的婀娜贵气——在这鬼天气,但凡能在户外将衣服穿出风度的,必定是异能者或强化者。他们的这点东西,还入不了异能者的眼。 几人安静的站在雪橇旁,恭恭敬敬的低头等着他们先走,错身而过时,忽然为首的汉子眼睛一亮:“楚飞大人!” “大人”这个已经被淘汰了很多年的称呼,如今又重新开始普及,成为普通人对能力者的尊称,从这个称呼出现开始,普通人和能力者之间,就已经隐隐被划出了一条无形的线。 四男一女停下脚步,为首的青年道:“怎么?” “这些,这些煤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汉子眼中露出渴望之色,艰难开口:“我们只要基地三分之二的价,楚飞大人,我们实在是……” 楚飞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掏出钱包,数了几张绿色的只有普通货币一半大小的纸钞给他,问道:“够吗?” 汉子连连点头:“够!够够!” 楚飞一挥手,雪橇上的煤消失的干干净净,道:“跟在我们后面。” 几人一愣,又大喜道谢。 楚飞他们几人走在快一米深的雪地上,脚却只陷进去不到一寸,显然这四男一女中有冰系异能者的存在,将他们脚下的积雪暂时变得坚固,才能如履平地。跟在他们身后,比蹚着积雪不知道轻松了多少倍。 几人虽然得到允许可以跟在后面,但到底不敢跟的太近,早就坚持不下去的少年被赶到雪橇上坐着被人拉着走,感觉忽然从地狱进了天堂一般,叹道:“要是所有异能者,都和楚飞大人一样就好了。” “去!胡说八道什么,异能者大人也是你能讨论的?”为首的汉子训斥了一句,又警告的瞪了他一眼,少年连忙闭嘴。 异能者耳目灵便,他们的话被前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穿着羊绒大衣的漂亮女人回头瞥了一眼,嘟囔道:“真搞不懂,楚老大你干什么总是对这些普通人这么客气?” 楚飞淡淡道:“你以为自己就一定比普通人强?” 羊绒女身具异能,人又长得漂亮,一向被人捧惯了,冷不丁被这么顶一下,顿时脸涨的通红。 楚飞身边的风衣长发青年道:“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不过你确定他能算是普通人?” 楚飞沉着脸不说话,又走了一段路,忽然身后传来一声悠长的鹰啼,几人迅速转身,只见一只体型硕大,张开翅膀足有四五米的大鸟正低空掠过,对着他们快速冲来。 “是变异的鹞子!起码二级!” 几人神色大变,他们几个除了楚飞外,异能等级都只有一级,打在二级异兽身上跟挠痒痒似的,而楚飞虽然是二级,但火系异能在这种天气要大打折扣,更何况飞行异兽是所有异兽中最难对付的。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拼了!” 这周围空旷一片,躲没地方躲,逃逃不过,除了打还能怎么办? 几人摆开架势迎战,跟着他们身后的一行人则迅速滚进雪地里,将雪橇翻过来盖在身上一动不动,算是聊尽人事。 “我擦!那是什么?不是吧?”一名男异能者惊呼一声,其余几个也完全惊呆住。 他们方才只注意到天上,没留意其他,直到这会儿近了,他们才发现,那只大鸟的脖子上,竟然套着一根长长的绳索,绳索下方拖着一辆没有轮子的敞篷汽车! 合着这么可怕的一只大鸟,竟然是拉车的?这车里,到底是何方神圣? 几人愣神的功夫,大鸟从他们头顶呼啸而过,翅膀带起的狂风吹得他们东倒西歪,没有轮子的汽车随后从他们身边飞速掠过。 楚飞一愣之后,狂喜的冲了上去,高声叫道:“张健!张健!” 前面那一鸟一车如同风驰电掣,哪里是他追的上的?但随着他的呼喊,天上的大鸟急冲而下,撞在地上激起漫天飞雪,敞篷车也仿佛被人踩了急刹车一样,冲出十几米后停了下来。 楚飞一路飞奔,风衣长发的青年停了下后,也跟着快步上前。 剩下的两男一女面面相觑:原来这驾着大鸟拖车的高人,竟然是他们认识的? 车门打开,一身黑色羽绒服的高大男人下车,楚飞激动的上前抱住他的肩膀:“张健,真的是你!我就知道你不会有事!” 张健拍拍他的肩膀,风衣青年嗤笑一声,道:“就知道个屁,昨天某个人喝醉了酒不是还嚷着要给那谁报仇雪恨的吗?” 又道:“张健,好久不见。” 张健看了他一眼,点头道:“好久不见,汪洋。”虽然不知道楚飞和汪洋为什么又凑在了一起,但现在显然不是说这个的时候。 楚飞探头朝汽车中看,道:“小家伙还好吧?怎么不出来?” 张健道:“天太冷,车又太颠,在我身上睡觉呢。” 又道:“不是说要去江南吗?” 楚飞看了眼正向他们走来的两男一女异能者,道:“出了点意外,我们回去再说。” 张健点头,道:“这里离B市基地还有多远?” 楚飞道:“不远,两里路就到了。” 张健一抖腕,连接鹞子和汽车之间的绳索嗖的一声缩了回来,原本安安静静站在雪地上的鹞子扑着翅膀飞起来,在空中绕着几人盘旋几圈后,鸣叫一声飞走了。 “你就这么把它放跑了?它还回来吗?” 张健转头看了说话的漂亮女人一眼,淡淡道:“太能吃,养不起,等需要的时候,再抓一只就是了。” 再抓一只……女人咋舌,伸手道:“丁晴柔,风系异能者。我知道你叫张健,幸会。” 张健忽略她伸出的手,点点头算是招呼,丁晴柔还不及责怪他的无礼,就被他领口里钻出来的小脑袋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楚飞却是习以为常,笑道:“小家伙睡醒了?怎么两个月不见好像一点都没长呢?来来,叔叔抱抱,我可是火系异能,身上最暖和不过……” 话没说完,就被张健一巴掌拍开他的手。 楚飞疼的吸了口气,不满道:“喂!这是猫,不是你老婆,摸一下怎么了?我说你这爱猫成魔的毛病还治不治一下了?” 张健淡淡道:“为什么要治?” 一面将奋力向上爬的小家伙捞出来,道:“一会就到了……外面冷,待会再出来玩。” 抬手将它放进羽绒服的帽兜里,拍拍按按,确定小家伙钻出一个脑袋后周围依旧密不透风后,才道:“我准备在b市基地住上一段时间,要什么条件?” 第154章 末世灵宠17 “b市基地的规矩再简单不过,两条:第一,安分守己,第二,有付出才有回报。”楚飞边走边道:“基地的所有房子都只租不卖,缴纳物资或参加基地建设,就可以得到贡献点,相当于钱。成年人待在基地,吃要钱、住要钱、穿要钱,待在有火盆的房子里更要钱。不管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都一样。” “我们这一帮人也算是厉害的了,楚飞的异能在基地都是排的上号的,我们住的房子一样是掏钱自己租的,”汪洋接口道:“在b市基地,能有特殊待遇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基地的管理者,大权在握,干什么都成,自古如此。一种就是孩子,不管是已经生下来了的,还是还揣在肚子里的……” 说着嗤笑一声,道:“当初这条规矩一出,两个月之内,基地里多了几千个大了肚子的女人,而且大部分都是父不详,为了能活下去,她们也是拼了——这操蛋的世界!” 楚飞苦笑一声,不想深入这个话题,继续介绍道:“因为不存在丧尸感染的问题,所以进入基地很简单,除了违反基地条例被永远驱逐的人以外,其他的,只要是人就可以进,但是想要在基地生存下去,就要登记身份、建立账户。手续也简单,在电子系统里录入十指指纹加颅骨扫描就行。获得的贡献点可以放在账户里,也可以换成纸币,但和基地之间的交易只能用账户里的贡献点,居民之间的交易只能用纸币,两者兑换的话,不管怎么个换法,基地都要收百分之十的手续费。” 汪洋道:“所以其实这基地根本就没有什么加入不加入的说法,就像末世前的城市,可以打工挣钱,可以做买卖,也可以纯消费,反正,来去随意。” 张健点头表示明白,又道:“听起来很公平自由,不过,没有一点优待的话,他们用什么来吸引高手留下来?” 汪洋耸耸肩道:“吸引高手?有这个必要吗?真来一群桀骜不驯的高手,那些管理者未必高兴。要作战的话,他们手里还有军队呢!高手再高,能比得上火箭大炮?咱们这些人,也就是仗着有点自保的能力,能多收集点物资,比一般人吃的好点、住的好点罢了。” 张健不语,如今异能者的强大还没体现出来,最厉害的不过二阶,一把狙击枪就能轻易杀死,不受重视也正常。 提到住,楚飞道:“我们几个在一栋楼里租了几套三居室的房子,汪洋和我住一套,正好还有一间空房……” 汪洋见张健摇头似乎要拒绝,顿觉没意思的很,道:“你要是觉得我碍眼,我搬出去跟他们一起住得了。”这次见面,他对张健的态度与之前是天壤之别,在他看来,自己几番主动示好几乎和讨好没区别了,但人家根本不领情……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呗! 不想却听张健仍旧摇头道:“嘟嘟不喜欢住楼房。” 两人顿觉无语,汪洋刚升起的一丝不满烟消云散,楚飞摇头道:“真是没救了你!” 又道:“你终于给小家伙取到它满意的名字了?嘟嘟……也不怎么样嘛,当然,咱们也不能对一只猫的欣赏水平寄太高的希望……” “喵!”一声猫叫响起,一连两次听到自己名字的嘟嘟从帽兜里探出半截身子,趴在张健肩膀上看着楚飞。 张健抬头摸摸它的脑袋,帽兜里还算暖和,小家伙身上热烘烘的,应该没被冻着,遂转头对楚飞道:“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欠着它一堆石头?当着债主的面说它的坏话,看来是欠款已经准备好了?” 楚飞想起那堆被自己消耗的一干二净的晶核,干笑一声,道:“小嘟嘟啊,你小猫不记大人过,这句话当我没说行不行?” 如今一阶丧尸虽然密集了许多,但也是千里挑一……他现在别说债务,连利息都没得还。 嘟嘟不理他,从张健肩头一跃而下,不紧不慢的向一旁的树林里跑去,楚飞忙道:“别到处乱跑,基地周围有高压电网呢!” 嘟嘟回头“喵”的叫了一声,转身跑的无影无踪。 楚飞转向张健,道:“你不跟着?要不,咱们等等它?” 张健道:“没事,它溜一圈,活动活动,一会就自己追上了。” 楚飞点头,道:“待会我先带你在基地逛一圈,找到满意的房子再去办手续。” 又道:“别墅虽然面积大,但是因为安全性的关系,租金反而比公寓还便宜一些,毕竟这世道,说不定草坪上一只蚱蜢,房间里一只老鼠就要了人的命,高层相对要安全的多……所以老大你尽管挑喜欢的,钱不是问题,我手里的票子,租个一年半载的不成问题。” 略落后一些,安静听着他们叙旧的两男一女闻言看了楚飞一眼,到底没有说话。 张健道:“我空间里有些用不上的东西,正好清理下,不够再用你的。” 张健的话与拒绝无异,楚飞却也没坚持,道:“那成!” —— B市基地是末世初期全国最大的基地,占地最广、基础建设最好、人最多,武力也最为强大,守在门口的都是荷枪实弹的军人,个个身姿挺拔、面容冷峻,张健轻易认出他们的身份:不是异能者,但也不是普通人,而是体能强化者。也是,普通人就算再怎么训练有素,也没办法在这种温度下保持完整的战斗力。但强化者,超出极限的身体素质再加上现代化的武器,就相当可怕了。 基地门口的雪被清理了出去,在不远处堆成一座小山,到了这个点儿,门口的人只有进的没有出的,每个人都裹得跟棕熊一样,手里多多少少都拖了些东西,神情或是高兴,或是失落,具体视他们手里带的东西而定,而空着手过来的,也就张健他们一行人了。 门口人虽然不多,但因为人人都笨拙的带着东西,所以还是排成了长队,但见到张健一行人过来,所有人都默默的拖着东西让开,哪怕明明身边留着足够两个大胖子挤过去的空隙,也快速的挪开,尽力将正中间的道路让出来。 楚飞看了眼微微皱眉的张健,道:“先前有人和异能者抢道、顶嘴,第二天出城收集物资的时候,那些人一个都没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现在的基地,哪有能力管外面的治安?除非证据确凿,但前提是有人能活着将证据带回来。” 又叹道:“走吧!我们不走,不会有人进门。” 几人穿过人群,楚飞苦笑道:“别看我现在还会叹口气,那是因为你在这里,其实我早就习惯了。再过一段日子,也许我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再以后,若是有人挡在我面前,说不定我会勃然大怒,顺手一把火过去将他烧死了……那种场景,我自己想想都觉得可怕。” 基地的确没有给异能者什么特权,但能够轻易杀死普通人的能力,就是他们最大的特权,不需要明文规定,等级,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形成了……而末世开始至今,才不过三个月。 张健不语,目光落在门口闪着红光的摄像头上,楚飞解释道:“颅骨成像,如果上了基地系统的黑名单,经过的时候就会响起警报。” 基地的别墅很受冷落,毕竟如今安全第一,一样的价格,人们宁愿去挤一百平米的楼房,也不愿去住五百平外加宽阔草坪的清净别墅——这会儿,越清净,代表着越不安全。 张健很顺利就租到了一间两层的小别墅,当神情傲慢、怀里抱着燃着锯末的小火炉的工作人员看清楚张健一身轻薄羽绒服的时候,脸上的傲慢立刻变成了恭敬,越过其他人,用最快的速度替他办好了手续。 随后楚飞又雇了一群人来,将别墅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清除了门口道路上的积雪,到了晚间就顺利入住了。 楚飞在b市基地又找到了一些同伴,除了先前的两男一女,还有几个留守的,所有人聚在别墅吃了一顿相对丰盛的晚饭,帮着收拾完桌子就识趣的告辞了,将空间留给楚飞和张健两个叙旧,汪洋犹豫了下,也跟着一起离开。 基地里已经通了电,但电量被严格限制,电费更是天价,所以虽然有电,但敢用电的没有几个,当然这里面并不包括张健他们。开了客厅的电灯空调,两人在沙发上闲聊,张健将火炉搬过来,放上干净的水壶,一挥手,水壶里就多出满满一壶白雪。 楚飞惊讶道:“不是吧,你连这个都放在空间?”雪这种东西,到处都是好吧,有空间也不是这样浪费的。 张健道:“在一座山谷里收的,嘟嘟喜欢吃它煮的东西……没多少,得省着点用。” 雪化成水,然后煮开翻滚,张健取出一口小锅放在火炉上,倒进去些水,放了两条鲜鱼进去煮着,剩下的水放回空间。 等锅里传出香味的时候,嘟嘟准时从门缝里钻了进来,抖抖身上的雪花,跳上沙发。 张健将搁在火炉边烤了一阵的软垫放在它身边,问道:“外面又下雪了?” “喵!” “下的很大?” “喵!” “以后还会更大……而且会越来越冷,少出门知道吗,你是猫啊,不知道怕冷吗?” “喵喵!” “嗯,知道你闷的慌,再过两个月就好了。”再过两个月,气温就会快速回升,积雪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融化,万物复苏,再然后,大自然的动植物就该露出它们狰狞的面目了,给以为已经安稳度过危机的人类,再深深的上上一堂课。 “喵!” 听着两个煞有介事、有问有答的“对话”,楚飞无语望天。 张健从空间取出嘟嘟的专用小盆,从两条鱼身上捡最嫩的地方挑了几块肉放进小盆,又取出一个小碟子和一只小酒壶,朝碟子里倒了浅浅的一碟深红色的液体,小家伙就跳上茶几开吃了。 楚飞瞪大了眼:“这是……葡萄酒?”给猫喝这种东西,好吗? “算是吧!”爬山虎又叫山葡萄,它的果实酿的酒,叫葡萄酒也不算错。 “我好像听说,猫不能吃葡萄?” “嗯,所以我把它酿成了酒。” 楚飞扶额道:“酒猫就能喝吗?” 好吧,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因为猫不能吃葡萄,所以就将葡萄酿成酒给它喝,这什么逻辑啊——果然他那句“爱猫成魔”真是一点都不夸张,这小子完全就是入魔了! “能。”张健平静的回答。 别的猫估计不行,但小家伙没问题。 最重要的是它愿意喝。 在那个雨夜之前,嘟嘟是碰都不肯碰那些“葡萄”的,嫌味道太酸,雨夜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它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张健什么办法都想了,最后喂它爬山虎的浆果果汁,它才渐渐开始恢复。但等它身体刚刚恢复一点,就再也不肯喝那玩意儿了,张健实在没办法,病急乱投医的将“葡萄”酿成酒,这才对了它的胃口,每天拿它当水喝。 张健将锅里两条鱼捞起来,分给楚飞一条,自己一条,剩下的汤放回空间,很好的诠释了那句“省着点用”。 楚飞对按照猫的口味煮的寡淡无味的鱼没有任何兴趣,但也不愿拂了张健的好意,提起筷子准备开吃,却被腾起的热气呛的咳嗽起来——之前饭桌上,他也没少咳嗽。 张健看了他一眼,道:“血藤的后遗症还没除干净?” 楚飞道:“没,不过在慢慢好转,时间问题。” 张健微微摇头,哪有那么简单。血藤的厉害,他最清楚不过,而连续吸收晶核的隐患若不能及时处理,更会影响一生。 想了想取出一个小小的酒杯,从小壶里倒了一杯“葡萄酒”进去,递到楚飞面前。 楚飞看看一口酒一口鱼的嘟嘟,笑道:“又是猫送的?” 张健淡淡道:“不,我送的。因为你还不起,所以不用还了,喝吧。”四阶植物的果实就已经足够珍贵了,更何况天地灵物,世间罕见……至从知道这东西对嘟嘟恢复有用后,他自己一口都舍不得喝,这会儿送出这么一小杯,他还有些肉疼呢。 楚飞嘟囔一声:“别以为我会跟你客气。” 一口就灌了下去。 葡萄酒味道一般,喝进去也没有什么一股热流从丹田升起之类的奇迹出现,于是继续聊天,终于提到正题。 “从A市和T市调回来的部队,如今就在这里驻扎着,仗着他们的关系,我借卫星电话和我爸取得了联系。我爸是军方的人,在江南基地过得还不错。他们都还好,我就没急着回去,只让他帮我留意你的消息,留在b市是因为……” 张健接口道:“白莹莹?” 楚飞一愣:“你知道?” 张健道:“我来b市,也是为了她。” “当初我清除血藤之后,找了你几天没找到,然后就在出省的必经之路上,守了一个多月也没能守到你,越想越觉得,你大概是……”楚飞咬牙道:“后来我知道白莹莹加入了b市基地,我就跟着来了,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事比杀了那个贱人更重要!” 他握拳在茶几上狠狠一砸,冷哼道:“只可惜她好像知道我要对付她,防我防的厉害,又仗着雷浩宇的关系,混到了基地高层,我始终没找到靠近她的机会!”他异能虽然不错,但面对着十多个异能者和几十个荷枪实弹的军人,再加上一个和他一样将异能升到了二级的雷浩宇,根本毫无胜算。可惜他手里没有狙击枪,否则…… 正懊悔着,却听张健道:“幸好你没找到机会,否则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楚飞一愣看向他。 张健道:“白莹莹身上,有个很厉害的东西,你远远不是他的对手。” 楚飞道:“那你呢?你也不是他的对手?” 张健淡淡道:“试过一次,差点死在他手里。” 楚飞没问是什么东西,恨恨的骂了声娘,又道:“这次我们两个联手,我就不信了,他……” 张健打断道:“我这次来,不是为了杀她,相反,我很庆幸当初没能杀了她。” 楚飞诧异道:“为什么?” 张健默然片刻,才低叹一声,道:“当初我告诉你,我要设法自救,但我没找到自救的法子,是嘟嘟救了我。但是它,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到现在都没有恢复,我甚至不知道它还能不能恢复。” 说着,忍不住伸手抚摸小家伙的后背,被不耐烦的挠了一爪子以后只得缩手,楚飞急声道:“什么代价?” 这小家伙不是和之前一样活蹦乱跳的吗?除了没长个儿,怎么看都正常的很啊! 张健苦笑道:“很大的代价……若是能恢复,你自然就知道了,若是不能,不说也罢。”想也知道,能够变成人,对动物而言意味着什么,可是因为他…… 楚飞沉默一阵,道:“但这和白莹莹有什么关系?” 张健道:“我们之前讨论过,白莹莹似乎知道很多事,她既然能提前知道末世将临,能知道并利用那株爬山虎,应该也知道别的天地灵物的存在……也许天地灵物能治好嘟嘟,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任何办法。”就算找到天地灵物,他也不敢肯定能让小家伙恢复,可是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可想。 “行!”楚飞道:“跟你干了!” 见张健似要拒绝,楚飞一拍桌子一瞪眼,怒道:“还将老子当个人就别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没有你,没有嘟嘟,我尸体都凉了多少回了!你要说一个不字,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去找白莹莹,让她杀了我得了!” “喵!”不满的猫叫声响起,嘟嘟抬头愤怒的看着楚飞:不知道猫在吃饭吗?一会拍桌子,一会拍桌子! 楚飞举手投降:“行,您老大,您慢用。” “喵!” 嘟嘟警告的再叫一声,低头继续,张健摇头失笑,道:“汪洋又是怎么回事?” 楚飞道:“白莹莹他们带人出去收集物资,我一路悄悄跟着,没找到杀她的机会,倒是从丧尸堆里救了汪洋。听他说,他们不知道怎么的,惊动了很多丧尸,他撤回车上的时候,脚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缠住,就慢了一步,被丧尸包了饺子。” 他顿了顿,又道:“还有一件事,白婷婷死了。” 张健微楞。 楚飞道:“听汪洋说,他们有一次收集物资,没来得及回基地,就在一个民居里落脚,谁知道第二天醒来,白婷婷就不见了。他们在外面五百米外的山坳里找到了她的尸体,脖子上有个两个牙印,血被吸的一滴不剩。白莹莹他们分析可能是出来小解的时候,被变异蝙蝠之类的东西袭击了。 “汪洋一直喜欢白婷婷,不肯接受这个解释,说出来小解怎么可能跑这么远,而且她身上只有脖子上这一个伤口,也不可能是被异兽拖过来的,并且牙印很小,说明袭击她的异兽体型不大,怎么可能将一个人全身的血液吸光?还质问白莹莹,说她们两个睡在一起,而且以前晚上起夜都是一起去的,为什么这次白婷婷离开,她连知都不知道…… “总之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好几天都没说话,后来还是白莹莹主动和解,汪洋也觉得自己将白婷婷的死迁怒在白莹莹身上有点蛮不讲理,借着台阶就下了,结果没过多久,他自己就出事了。” 楚飞说着,掐了下手指,道:“你说这里面,会不会……” 张健道:“懒得猜,也没必要猜。” 张健明白楚飞的意思,这是怀疑白莹莹又用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法子,想夺取白婷婷的异能,被汪洋质问之后,索性下手准备弄死他。毕竟引丧尸这种事白莹莹是做惯了的,而且若是她真的获得了白婷婷的异能,悄悄用藤蔓草根之类的缠住汪洋的脚也完全做的到。 不过反正他们之间已经是敌对关系了,这事儿不管是不是白莹莹做的,都改变不了他们的立场,索性懒得去想。只是可惜了白婷婷,那女孩儿虽然还有些天真稚嫩,但韧性十足,异能又了得,若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为一方强者。 “你也觉得可能性很大吧?”楚飞道:“反正我觉得是这样,汪洋也信了,而且还悄悄找了雷浩宇……虽然雷浩宇完全不信,但只要白莹莹显露出植物异能……” 张健看了他一眼,打断道:“证明白莹莹是个坏人,有意义吗?” “……没意义,”楚飞道:“不过,我心里爽。” 张健懒得理他了,道:“天晚了,你该回去了。”一面收拾嘟嘟吃完留下的碗碟。 “哦。”楚飞应了一声,起身就走。 张健道:“大门在那边。” 楚飞道:“收留我一晚上怎么了,这么大房子你住着也不嫌空。放心,我不会抢你的主卧,也不打扰你们主宠的二人世界……我就在二楼找个最小最小的房间过夜。” 不等张健开口反对,一溜烟就上了楼。 第155章 末世灵宠18 开着空调,亮着台灯,盖着薄被靠在床头,手中摊开一本字里行间充满粉色浪漫气息的言情小说,张健终于有了重回人间的感觉。 翻了几页,张健发现哪怕是在末世,哪怕是抱着怀恋的心情,他那颗过于现实和冷漠的心,也完全没办法习惯这种文字,于是放下小说,目光投向窗台上的嘟嘟。 不知道是救了他的后遗症,还是出于本身的原因,小家伙的身形仿佛被固定在了那一个雨夜,无论怎么吃,都不见半点增长。 嘟嘟这会儿正端正的坐在窗台上,后腿曲起,前腿撑地,仰头看着窗外,很认真的样子,脊背自然的弯成一个毛茸茸的半球,脑袋圆圆,耳朵尖尖,尾巴顺服的贴着身体伸到脚边放好,连尾巴尖都没有动一下。 张健很少看见它这副模样:外面有什么吗? 他下床起身,来到它身边。 窗外有什么?自然是雪。 乱纷纷的、如鹅毛般的雪花,在无风的夜晚显得格外悠闲,就那样安安静静的飘落下来,占据着窗外所有的空间,无边无际。 张健发现,这小家伙竟然是真的在看雪,没在打盹儿,也没发愣,也没有顽皮的将注意力放在其中某一朵雪花上,追随着它落地,然后再继续跟踪下一朵。它只是专注的看着外面飘雪的天空,眼睛亮亮的,仿佛天空上某个地方,有满天星辰正在演绎着凡人看不见的精彩。 对张健而言,外面的雪花远不如小家伙的眼睛来的好看,窗外飘落的点点雪花,映照在那双清澈的翠眸中,像是湖面闪烁着点点星光,漂亮的令人挪不开眼。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平凡无奇的飞雪,落入小家伙的眼中之后,仿佛凭添了许多神秘的色彩,让人忍不住升起探索的欲望,然后看着看着,就忘了身边所有的一切。 忽然,整个世界一暗。 张健如梦惊醒,面前是伸着懒腰的嘟嘟,犯困了的小家伙打了个哈欠,眼睛眯了下又懒洋洋的睁开,一双翠眸一清如洗,哪有什么星光,哪有什么飞雪? 张健怅然若失,在嘟嘟起身跳下阳台之前才醒过神来,叫道:“嘟嘟。” 嘟嘟回头:“喵?” “……天地灵物,能让你恢复吗?” 嘟嘟歪头看了看他,再次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没有回应:天地灵物这个名词,它还是从他口里听来的呢,怎么会知道那东西有没有用?只是,天地灵物,只听名字就知道不可能是那种统一规格、批发量产的东西,这个傻瓜怎么会觉得世上所有的天地灵物,都会具有一样的功效?说不定哪一只吃下去,就一命呜呼了呢。 “嘟嘟。”张健再一次唤道。 “喵?” 张健低声道:“那不是我的幻觉,你的确变成过人,对吗?”时间过去的有些久了,记忆中的那个影子越来越模糊,甚至模糊的让他开始怀疑那个“人”,是不是真实存在过。 嘟嘟眨眨眼,抬头好奇看着他:这是到底想说什么呢? “嘟嘟,”张健声音很低,但很认真:“对这个世界,你了解的比我更多。你知道什么东西能治好自己对不对?你告诉我,带我去,不管有多危险,我们去偷,去抢,去骗……只要能让你恢复人形……”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定定的看着嘟嘟,嘟嘟在他的目光下转身,悠闲的甩了甩尾巴跳下窗台,回头瞥了张健一眼,然后不慌不忙的迈进自己的窝,盘成一圈,闭上眼睛,抱着尾巴开始睡觉。 张健微微一愣,倒不是因为小家伙的态度,而是它跳下窗台后瞥来的那一眼实在是太过人性化,在那一瞬间,他仿佛听见一个清澈之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笨。” 那是那个雨夜,它开口说的第一个字。 看着没有立刻睡着,正舒服的蹭着软垫的小家伙,张健叹口气,也上床睡觉,关灯前下意识的看了眼手表,顿时整个人僵直住。 十二点半。 他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上床,开始翻看那本没看几页的书的时间,是九点四十。 他至少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不知所踪。 —— 末世之后,张健很少做梦,雨夜那一晚算第一次,今夜,是第二次。梦里,只有漫天的星光在以某种玄妙的节奏,明明灭灭的闪烁着,他就在那星光中,发了整整一场梦的呆。 雪下了一夜,昨天刚刚清扫干净的道路上又积了厚厚的一层,张健起床的时候,外面已经有人在清扫了。虽然雪还在下,刚刚清理过的路面几乎立刻又变成了白色,却也抵挡不了他们工作的热情——在这种天气下,基地的绝大部分工作都已经停了,出去搜索物资的难度更是成百上千倍的增加,清扫道路,是难得的可以安稳的挣取贡献点的渠道,没人任何人敢偷懒。 除了他们之外,道路上没有一个行人,这种天气下,睡觉无疑是最舒服和最节省体力的选择。 又过了半个小时,雪竟然停了,不过太阳依旧没有踪影,张健坐在餐桌旁给嘟嘟准备早饭,米饭、蒸蛋和肉粒,楚飞从厨房出来,将一锅乱炖和一大盆米饭放在餐桌上,正布着碗筷,外面传来敲门声。 楚飞咕哝一句:“谁这么早啊,来蹭饭呢?” 转身去开门。 “喵!喵!” 张健假装听不懂嘟嘟对早饭的不满,刻意不去看它,朝小碟子里倒上葡萄酒:他当然知道这小家伙更喜欢吃鱼,但问题是他水性一般,钓鱼技术一般,捉到的都是普通的鱼,偶尔给它满足下口腹之欲还行,主食还得是这些能改善体质的东西。从T市基地带来的大米、嘟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鸟蛋,还有二级异兽的肉。 门口传来楚飞疑惑的声音:“你们?进吧……张健!” 张健抬头,只见楚飞神色怪异的领了两男一女进来,走在前面的正是许久不见的雷浩宇、白莹莹,张健目光却落在最后一人身上,神色立刻变得更加冷冽,一股无形的杀机开始弥漫。 至从有了嘟嘟,他很少再去想那个梦,想也不过是回忆其中有没有可以用得上的东西而已,但是此时此刻,梦中被丧尸撕咬的剧痛仿佛重新回到了身上,肌肉被肮脏的指甲撕裂,鲜血被腐烂的大嘴吞咽,五脏六腑被从胸腔中活生生的掏出来,被拉扯、哄抢、咀嚼……而这一切的背景音,就是曾同生共死的,他将其当成兄弟的人的大笑讥讽。 严文彦! 呼吸变得沉凝,肌肉开始紧绷,瞳孔正在收缩:曾经他以为自己能够放下梦中那一世一切的恩怨,就算生死仇敌在前也能无动于衷,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心中汹涌的杀意却完全无法克制。 手指慢慢捏紧,脚下蓄势待发,唇边一个“死”字就要脱口而出…… “喵!” 奶声奶气的猫叫突兀的响起,听到张健耳中,却如当头棒喝,如醍醐灌顶,脑海中一片清明,心中涌出的种种负面情绪,如同遭遇到阳光的黑暗,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嘟嘟? 他有些茫然的低下头,却见小家伙愤怒的转身,用尾巴对着饭盆以表示自己的不屑一顾,看来这次是铁了心的不肯妥协。 张健整个人忽然放松下来,放下酒壶,将饭盆挪到嘟嘟面前,哄道:“山鸡肉很香的,你先尝尝,尝过一定不会后悔。” “喵!” 嘟嘟再度转身,扭头:不偿!别说尝,闻都不要闻! 张健叹气道:“我们之前抓的鱼已经吃完了,等吃完早饭我们就去抓,到了晚上……” 话没说完,就被嘟嘟愤怒的打断:“喵喵喵!” 骗人!明明还有!你以为猫就不会数数吗? “真的,昨天晚上你睡着以后,剩下的鱼被楚飞偷吃完了……” “我!你……”楚飞不可思议的指指自己,又伸手在张健身上狠狠虚点了几下,捏着鼻子认下了这口黑锅。 却见嘟嘟先是不满的扭头瞥了他一眼,然后一扬爪子,一条三四斤的草鱼凭空出现在餐桌上,同时出现的水渍将餐桌瞬间弄湿了一大片。 然后得意的仰头:你没有,我有! “呵,呵呵。”楚飞摊手,送给张健一个“同情”的笑容。 张健无奈叹气,认命的捡起草鱼起身。 “张健!”见张健对他们一直视而不见,现在甚至直接扔下他们进了厨房,白莹莹终于按捺不住,愤怒的叫了一声就要追上去,楚飞拦在她面前,道:“你们也不是第一次认识他,那猫就是他祖宗!侍候好这位小祖宗之前,你觉得他会有心情和你们说话?” 白莹莹冷哼一声,脸色铁青。 嘟嘟无暇理会这些人类的明争暗斗,嫌弃的看看餐桌上的水渍,将装着葡萄酒的小碟子收回空间,跳到阳台后才取出来,坐在上面慢慢的舔。 雷浩宇微楞道:“动物也能有空间异能?” 如果说刚刚那条鱼凭空出现,只是让他们心生猜疑的话,那么嘟嘟这一收一放,无疑证实了这一点:难怪张健这么宠它,原来是有异能的,而且还是最难得的空间异能。 楚飞耸耸肩,没说话。 “不是,”白莹莹忽然开口,冷笑一声道:“它脖子上的珠子,是空间装置。” 话音一落,一道凌厉的目光透过厨房的玻璃门落在她身上,白莹莹心中微凛,强撑着一步未退,挑衅的对张健轻轻一笑,目光又不着痕迹的落在身侧的严文彦身上,却诧异的发现,一惯目中无人、自私浅薄的严文彦,竟然没有对嘟嘟脖子上的珠子露出炽热贪婪的目光,而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神情恍惚,脸色惨白。 这不正常! 实际上,这个人能忍张健忍到现在,一句话没说,就已经很不正常了。 “文彦,你怎么了?” 严文彦一个哆嗦,猛地回神,等白莹莹再问第二遍,才勉强挤出笑容,道:“没事,我没事。” 完全没有底气的声音,听起来仿佛带着几分慌张,但严文彦全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此刻身体一片冰冷,眼中还残留着恐慌,心脏依旧在砰砰狂跳:他感觉自己差点死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 那个男人的眼神,太可怕了。 他一直以为,“杀气”两个字,不过是写手、画手们用来编段子的名词,直到他今天被那个叫张健的男人看了一眼,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杀气”这种可怕的东西。 他有些恍惚的想:如果不是这只黑白小猫叫了一声,吸引了那个男人的全部注意力,他是不是现在已经成了一个死人? 看着雷浩宇脸上的震惊,和白莹莹眼中的嫉恨,楚飞想着:不知道等他们知道,这只小猫儿不仅用的是空间装置,而且玩的是成堆的晶核,喝的是旷世的灵药,嫌弃着不肯吃的是二阶的异兽之后,会不会恨不得重新投胎一次? 你们以为,宠猫成魔这四个字,只是嘴巴上说说的吗? 口中道:“张健一时半会儿没空,若是你们能等,就在沙发上坐一会儿吧,若是不能,明天请早。” 雷浩宇他们既然来了,自然就不会“明天请早”,闻言没再多说什么,到客厅桌下。 楚飞道:“你们坐,我先把饭吃了,不然一会该冻成冰疙瘩了。这基地限制电量的规矩真是太不人道了,才开了半夜空调,就把一个月的限额给用完了,今天晚上连电灯都没得用了。” 说完也不等有人回答,更不会去看他们的脸色,径直坐在餐桌上大口吃饭。 等他吃完东西的时候,嘟嘟也如愿吃到了它喜欢的鱼,张健没有楚飞那样的好胃口,能在这些人的目光下用餐,给小家伙重新倒了碟葡萄酒后,就来到客厅坐下,直接道:“什么事?” 先前的忽视加上现在的冷淡,即便有心先客套几句的人也会歇了心思,雷浩宇也单刀直入:“之前的时候,你说过准备杀了莹莹。” 严文彦瞳孔猛地一缩,目光落在张健脸上。他甚至有些后悔跟着他们到这里来,只凭着雷浩宇这一句问话,已经可以看出这个叫张健的男人,是何等的强悍。而且最重要的是,听雷浩宇的口气,他对张健,其实并没有什么敌意,甚至还有些欣赏。 张健连睫毛都没颤一下,淡淡道:“没错。” “那现在呢?还想对她动手?” 楚飞收拾了碗筷过来,闻言冷冷道:“想又怎么样,不想又怎么样?” 雷浩宇的目光依旧落在张健身上,口中却在回答楚飞的问题:“若是不想,咱们就相安无事,若是想,我就要请你们离开这个基地。” 楚飞嗤笑一声:“笑话,请我们离开基地,凭什么?基地哪一条规定,可以用一个‘想’字给人定罪?” 雷浩宇淡淡道:“就凭我爸是b市司令,够不够?” 楚飞一噎,冷哼道:“居然把老子搬出来,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雷浩宇平静道:“随便你怎么想,我只是不想在和异族战斗的时候,还要防备身后的暗箭!我们也曾经是同伴,你们和莹莹之间,不管是误会,还是她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事,只要你们明白讲出来或当面对质,能辨明真相最好,就算辨不明,我也绝不会偏袒任何人……但你们一个字都不肯说,要我怎么办?” 他说完转向楚飞,道:“楚飞你在基地不是一天两天了,你的心思我也不是没有察觉,我若真要倚仗权势做点什么,你觉得你能安安稳稳活到现在?” 楚飞不吭气了。 雷浩宇转向张健,道:“麻烦你给我一个答案。” “我说了,你就信?” “信,”雷浩宇道:“我相信你这种人不屑说谎,就算说谎,也不会用在能不能留在基地这种小事上。” 张健不置可否,平静道:“我目前没有杀她的打算,如果我改变主意,会提前知会你一声。” 雷浩宇看向楚飞。 楚飞向张健抬抬下巴,耸耸肩道:“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咯!” 雷浩宇点头,取出一张卡片放在茶几上,起身道:“既然这样,我们就不打扰了,如果有需要的地方,可以随时来找我。” 张健道:“我会在基地住上一段时间,如果有需要的地方,你也可以随时来找我。” 雷浩宇抬眼定定的看着他,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怀疑,张健淡淡道:“我不习惯窝在壳里,将安危交给别人来守护。” 雷浩宇点点头,转身带人离开。 楚飞送他们到门口,关上门回身道:“张健你做什么这么、这么……积极?” 楚飞憋了半天,才憋出“积极”这个词,张健道:“想想那株爬山虎,我从不觉得天地灵物是好对付的东西,如果是植物,大部队坦克炸弹压过去还能有用,但如果是来去如电又警觉无比的动物呢?雷浩宇并没有被白莹莹左右,甚至还对她有了疑心……我想若是白莹莹拉他去对付什么特别厉害的东西的话,他应该会很乐意的叫上我们。” 又看看餐桌上冻成冰疙瘩的饭菜,道:“你不是火系异能吗?过来把饭热一些。” 第156章 末世灵宠19 雪停了一个白天开始继续,然后又是一发不可收拾,积雪给人类的活动造成了绝大的阻碍,因为缺乏雪上交通工具,除非实在活不下去,否则没有人愿意出门。就算是异能者或强化者,除了更抗冻一些,行动上也并不比普通人便利,而且因为有足够的贡献点不担心生存问题,反而比普通人更少出门。 气温还在继续下降,就在越来越多的人撑不下的时候,基地推出了赊欠政策,暖房中的床位可以赊欠,每人每天还可以赊两份可以勉强活下去的热粥,等冬天过去以后,再用物资或工作来偿还。 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通知发下去,不知道让多少绝望等死的人又重获生机,不过造成的另一个结果是,除了煮粥、烧炭的工作人员和防守的军人,其他人都窝进了暖房,路上连扫雪的人都不见了,任由外面的积雪越堆越高。 雷浩宇踩着咯吱咯吱的积雪,透过巨大的落地窗随意向内看了眼,看见坐在沙发上看书的半截高大背影,微微愣了下,才又转去门口,敲响了虚掩的大门。 一个简短平静的声音从门内传来:“请进。” 雷浩宇推门而入,张健的声音更清楚的传来,音量不大,语气舒缓柔和,雷浩宇和张健不算熟,仅仅是几面之缘,却一听就知道他是在和那只小猫儿说话,因为只有对着那个小家伙,他一惯平静冷漠的语气中才会带上不经意的宠溺。 “小红帽说:‘奶奶,您的耳朵怎么这样大呀?’ “狼说:‘为了更好地听你说话呀,乖乖。’ “小红帽又问:‘可是奶奶,你的眼睛怎么这样大呀?’ “‘为了更清楚地看你呀,乖乖。’……” 雷浩宇转过玄关,看清眼前的景象,不由有些啼笑皆非。 房子里没开空调,温度比外面高不了多少,张健只穿着黑色衬衣长裤,闲适的坐在沙发上,还挽起了半截衣袖,显然这样的严寒对他完全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先前那一身羽绒服,不过是穿给外面的人看得,又或者只是为了给怀里的那只猫儿取暖用的。 他膝盖上放着一本摊开的书,腿上坐着那只黑白色小奶猫儿,猫儿两只小小的前爪按在书上,一会抬头看看张健的脸,一会盯着书叶,倒挺像那么回事儿。 给怀里的小猫念童话书只是顺带的,张健正在做更重要的事:擦毛。 自从那个雨夜之后,嘟嘟怕水的毛病减轻不少,至少已经不排斥甚至喜欢上洗澡了,只是天太冷,若不能完全把水擦干,这小东西出去溜达一圈回来,就该变成冰块了。 客厅的火炉边挂着好几条毛巾,张健将手里的小毛巾放回去,换了一条婴儿用的小手帕给它擦耳朵,口中还在继续:“‘外婆,你的嘴巴怎么大得很吓人呀?’ …… ” 一面向雷浩宇侧头示意,让他稍坐。 小红帽的故事不长,等张健把嘟嘟的耳朵和四个爪子都擦一遍的时候,就读完了,嘟嘟甩甩尾巴起身,从张健膝头一跃而下,张健忙道:“别乱跑,等毛干透了再出去玩。” 再好的毛巾也没办法将小家伙绒毛上的水分完全吸干,也只有这个时候,张健才会觉得,没电实在太不方便了。 嘟嘟回应了一声钻进卧室,卧室里它的窝离火炉很近,不像客厅里,沙发上一点都不暖和。 张健摇头失笑:对这小东西而言,怕冷两个字,根本就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它要真怕冷,就不会一大早去雪地里疯了。 这才看向雷浩宇:“有事?” 雷浩宇习惯了张健的说话方式,微微点头,道:“基地的规定你应该听过,听起来很不近人情,但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杜绝不劳而获,还没那么冷血,要眼睁睁看着大多数的人冻死饿死。我们只是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冬天会这么冷,所以准备的能源实在有限。” 他顿了顿,又道:“所以我要谢谢你,你带来的那几百吨煤,解了基地的燃煤之急,让很多人能够暂时活下来。”这一点雷浩宇也是刚刚得知,否则前两天就不会说什么,请他离开基地的话。 火炉上坐的有水,张健泡了一盏茶给雷浩宇,口中淡淡道:“不必扣这种大帽子,我不过是租房子付租金罢了——而且我很清楚,几百吨煤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有什么事直说就是了。” 几百吨煤,听起来很多,但对于基地百万人口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雷浩宇没有否认,道:“所以我们需要更多的能源。” “所以呢?” 雷浩宇道:“我们不是找不到煤,是没有办法运输煤,在这种天气,我们寸步难行,所以需要大量冰系和空间系的异能者。四个冰系异能者轮流施展异能,可以让不太重的汽车以二十码的速度前进,然后靠空间进行搬运,这是目前最有效率的方式。 “但是冰系异能和雷系异能一样,属于变异的异能,非常稀少,空间系更是凤毛麟角,而且初阶的空间系异能者只有几个立方的空间,连普通的卡车都不如。我们已经召集了基地大部分这两系的异能者,但还是远远不够。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暂时加入其中,若是能说服楚飞和汪洋一起,就更好不过了。” 顿了顿又道:“报酬好说。” 张健默然不语,雷浩宇无奈一笑,实际上他一进门就知道自己多半要铩羽而归,连二阶火系异能的楚飞,也不敢说在这种天气只穿单衣,而这位据说没有半点异能的张健却一身衬衣长裤,可见强悍到了什么地步。这样的人,不可能缺乏物资,基地唯一可以提供给他的,不过是相对舒适安稳的环境罢了,而这一点,他已经用几百吨煤换来了,如今他还能拿什么打动他? 虽然张健说有事可以找他,但显然指的是战斗,而不是做苦力当人形货仓。 既然如此,他也就不准备纠缠下去,正要告辞,却听张健道:“我有个更好的建议。” 雷浩宇微微一愣。 却见张健起身,将门口挂着的不大的旅行包取下来,拉开外面小包的拉链,抓了几件玉饰,随手扔在茶几上。 一枚女式钻戒,一只男式耳钉,一个玉观音吊坠、一个领带夹,一只古典的玉蝴蝶簪子。 这些东西……雷浩宇猛地想起一种可能,瞳孔一缩:“这是……” “你找我,不是因为我有空间吗?”张健淡淡道:“试试吧,异能者用它应该很简单。” 雷浩宇拿起离他最近的宝石项链,精神力探入,既而不可思议的看着张健:“这些……都是?” 张健微微点头。 雷浩宇心中升起几分挫败感,他承认张健很强,但从不觉得自己会不如他,最起码他相信自己以后不会不如他,但每一次遇见,这个人让他重新再体会一次他的深不可测。 “是你们将空间这种东西,看得太稀罕,所以才没去好好找。”张健淡淡道:“其实空间装置这玩意,比异能者还要普遍。尤其是越纯净的玉,出现空间的几率就越大。B市到底是国都,高档的玉器店不少,全部扫荡一遍的话,十几二十件还是有的。” 梦里末世数年以后,异能者基本人手一个空间装置,有点权势的普通人也能弄到,这玩意儿就像末世前的高档汽车一样,贵点的工具而已,根本算不得什么——网游里还一人一个随身包裹呢。 不管他对雷浩宇的感官如何,不管雷浩宇做这些有没有抱着权势声望之类的目的,但他最起码的确是在努力让更多的人活下下。张健在梦中的那一世,便是如雷浩宇一样的人,虽然这辈子他决定活的冷漠自私一些,但只是说几句话的话,他还是不会吝啬的。 又道:“只是空间装置辨认不易,需要异能者一件件去探测感受。这和使用空间不同,消耗很大,初阶异能者一天能试上几十件就不错了,普通人精神力特别强悍的也能勉强探测出来。不过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难题,白莹莹应该有特殊的手段辨认,否则也不能一眼就认出来嘟嘟脖子上的空间珠子,更不可能第一时间就得到空间装置。” “空间装置?你是说莹莹她不是空间异能?”雷浩宇先是一怔,又皱眉道:“你有什么证据?” 若白莹莹有空间异能,那么空间装置在她手上就有些多余了,按理说她应该交给她妹妹或别人使用才对,所以她若有空间装置,那么就不该有空间异能——若是真的两者都有,那就说明这个女人自私自利到了极点,他一惯所见的大方直爽的白莹莹,便只是一张虚伪的面具。 张健自然知道他是怀疑自己挑拨,淡淡道:“这个有找证据的必要吗?倒是你到现在还没看出来才让我奇怪……老天爷在某方面是很公平的,异能者虽然成长无限,但无论什么样的天才,异能刚激发时也只能是初阶,初阶空间系异能的空间有多大,白莹莹的空间有多大,需要我告诉你吗?而且,空间装置又不稀罕,难只难在辨认上,既然白莹莹有辨认的手段,手里没有几件才是怪事吧?” 他虽然暂时不准备对付白莹莹,但是她既然将火烧到嘟嘟身上,就别怪他小人一次。而且雷浩宇对白莹莹疑虑越多,行动时会通知他的可能性就越大。 雷浩宇脸色有些阴沉,没再多说什么,目光落在茶几上的几件玉饰上,道:“你需要什么,只要基地有的,我都可以做主给你。”A城的高档首饰店扫荡一遍,也不过十几二十件,可见空间装置并不是真的像张健说的那么常见,而且进城搜索……谈何容易? 张健道:“第一,武器。” 雷浩宇点头道:“可以。”连他要什么都没问:空间装置的价值,以后不清楚,但目前来看,就算用火箭大炮来换,也值了。 “第二,粮食。” 雷浩宇微微皱眉,张健不等他开口,道:“我知道基地现在存粮紧张,所以我现在不要。距离这里二十里,种了几万亩的冬土豆,因为末世的原因没有收割,想必开春之后,基地会组织人抢收。如果让我先于任何人挑选,我要二十吨,如果有人先取走,那我要六十吨。” 这个价格开的一点都不高,甚至和白送相差无几,雷浩宇毫不犹豫的点头:“可以。” 又忍不住问道:“那些土豆有什么特别?” 张健淡淡道:“总归是好东西。”倒不怕雷浩宇知道,几万亩地,正常产量都有十几万吨,且那片土豆长得异常的好,怕不可以收四五十万吨,他要的二十吨,不过几万分之一罢了。 空间装置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小家伙现在野的很,每天都要出去溜达几圈,大概是知道张健喜欢这东西,找到就会顺手叼回来,两个月过去很是攒了几件,张健先前用的女式钻戒也早就换成了更大的空间。 所以比起空间装置,他真正需要的人力——先前他在嘟嘟的指导下,挖了足足三天的土豆,就算以他的实力,在冻土下挖了三天也没挖出多少来。这些土豆效用比T市的那些新米还要强些,错过实在可惜。 这个交易对他和雷浩宇两个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雷浩宇道:“我回去报告一声,然后带正式合约过来。”虽然他可以先斩后奏答应下来,但还是需要过一遍手续。 张健点头。 雷浩宇起身,走到玄关忍不住又回过头来,问道:“莹……白莹莹她,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和楚飞……” 张健淡笑一声,道:“你说我们一个字不肯说,但汪洋说了,你又为何一个字都不信?” 雷浩宇一愣,只听张健又道:“我并不需要你主持公道,也没有将自己的恩怨,哭诉给别人听的习惯。请。” 雷浩宇默然离开,他动作很快,一个小时就回来了,不过带来的不是合约,而是两封手令,分别是关于武器和粮食的,雷浩宇将其中一张交给张健,道:“土豆的事,到时候我会安排,这东西不过是以防万一,上面有基地所有主要领导的签字,你先收着。现在我带你去挑武器,不过希望你能理解,虽然说我们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但你是有空间的,不可能让你敞开了随便装。” —— 张健将空间装置交易出去的第三天开始,基地每个暖房的火盆多添了一个,每人每天可以赊欠的两碗粥变得浓稠了些,另外,电费依旧高昂无比,却不再限制电量,于是嘟嘟洗完澡有了吹风机吹毛,张健睡觉前也可以打开台灯看几页小说。 日子在平静无波中度过,绝大多数人都在基地里窝着,只有冰系、空间系的异能者时常带着人出去收集物资,白莹莹也是如此。楚飞买通了她队伍中的一个冰系异能者,每天留意她的行踪,然而两个多月过去,却没有发现丝毫异样。 终于,已经几个月没见的太阳忽然罕见的露了一下脸,然后气温迅速回升,积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融化,很快在地上汇成一道道溪流。人们钻出暖房,脸上露出笑容,却又忽然发现,积雪消融后的世界,竟变得如此陌生。 以前电影里放的,主角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到了原始森林的故事,如今好像快要成为现实了,世界上每个活着的人,都成了这个故事里的主角。 然而为了生存,无论外面的世界变得多么陌生,多么危险,也不得不出去走一走、闯一闯。 建设基地、消灭丧尸、打猎、收集食物……所有人都很忙,每天都有很多人死去,冬天已经过去,但这个世界依旧令人绝望。 张健的二十吨土豆已经到手,他如同所有的异能者一样,日子在狩猎和修整中交替度过,监视白莹莹的人始终在监视着,然而又是两个多月过去,天气已经渐渐炎热,白莹莹依旧表现的比任何人都要正常,依旧是那个大方爽朗、明艳动人的女人。 张健终于开始急躁起来,是不是他错了,白莹莹根本就不知道其他的天地灵物?他在她身上,是不是白白耗费了四个多月的时间? 楚飞也有些按捺不住,拍着桌子道:“要不,咱们干脆把她抓起来拷问一顿算了!” 张健有些意动,但终于还是摇头道:“两种可能,一种她知道,一种她不知道。若是她不知道,我们抓了她也没用。若是知道,她迟早会去找,抓了她反而打草惊蛇。而且她恨我入骨,抓了她,得到的多半是陷阱。” 当初他一铁钎过去,白莹莹可是吓得尿了裤子的,这种奇耻大辱,任何人都会记恨一辈子,何况是那个女人?而且先知这种东西,根本没办法辨别真假,就算她肯说,可你敢信吗?最好的办法还是悄悄跟踪她,做那只抓螳螂的黄雀。 楚飞沉吟道:“要是她不知道也就算了,可要是知道,为什么迟迟不行动呢?天地灵物这种东西,不是每过一分钟都要厉害一分的吗?她还在等什么?啊!你说,她是不是察觉到我们的意图了,所以故意迷惑我们?” 张健微微皱眉,不知道为什么,楚飞的话让他心里有些不安,还没等他仔细寻找不安的源头,嘟嘟从门缝里钻了进来,楚飞顿时被转移了注意力,笑嘻嘻道:“我说嘟嘟啊,外面的动物植物都在疯长,可你这小东西,足足五个月了,一厘米都没长,亏得张健每天都拿最好的东西喂你,结果,肉呢?你对得起你吃的这些东西吗?” 嘟嘟不理他,跳上沙发,在张健身边趴下。 楚飞转向张健,道:“喂!这小家伙到底多大了?” 张健道:“我捡到它的时候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样子,算算现在应该有十个月了吧?”一边取了嘟嘟的小澡盆出来,准备给它洗澡:这小东西不知道又去哪儿野去了,玩的一身泥巴。 楚飞凑近嘟嘟,笑道:“在肚子里的时候也算上的话,你也一岁多了啊,结果还是一副小奶猫儿的模样。你知不知道这叫什么?” “喵?” 楚飞对它挤挤眼,道:“这叫——装嫩!虽然你的确很嫩,但是装的更嫩,也叫装嫩。” “喵!” 嘟嘟扭头,懒得和他说话了。 楚飞呵呵的笑。 张健瞥了他一眼,道:“跟一只猫儿斗嘴赢了,你好得意啊?” 楚飞正要反唇相讥,忽然看见张健提着水壶的手一歪,热水倒了一地,顿时一愣:“你怎么了?” 张健定定神,道:“你有没有觉得地面有点摇晃?是不是地震了?” 楚飞茫然道:“没有啊,我一点感觉都没有,错觉吧?” 张健皱眉,他还是觉得晃,不光地面在晃,整个世界都在晃,所有东西乱七八糟朝着各个方向毫无规律的晃着,包括他自己以及楚飞。他甚至看见,楚飞的眉毛晃到了眼睛上,他自己的手指直接连在了手腕上。 楚飞见他神色古怪,又指指自己面前的茶杯,道:“你自己看吧!” 茶杯里有满满一杯茶,水面连一丝波纹都没有,可张健还是觉得晃,在他眼里,杯子里的那杯水已经脱离了水杯,在空气中闲逛:他这是眼花了,喝醉了,小脑功能失调了? 楚飞道:“你不会是病了吧?” 张健摇头没有答话,然后他忽然找到了不晃的东西——嘟嘟,嘟嘟不晃。 嘟嘟正趴在沙发上,悠闲的舔着它的爪子,仿佛对周围的变故浑然不知,但是它没晃,在张健眼中的仿佛支离破碎要重组一次的世界里,嘟嘟是唯一稳定的存在。 于是他试了试水温,放下水壶,抱起嘟嘟。 在他的手接触到嘟嘟身体的一瞬间,世界猛地安静下来,所有东西各归原位,再也看不见一丝异样。 他将嘟嘟放进澡盆里,起身去拿洗毛液,世界平稳依旧。可见什么摇晃,什么破碎,不过是他的幻觉罢了,他果然是病了? —— 晚上十点,张健练完拳,洗了澡,正准备盘膝静坐,嘟嘟对他叫了一声,向外走了两步,又叫了一声。 张健穿上鞋子下床,道:“这么晚了,带我去哪儿?又找到什么好吃的了?” 嘟嘟再叫一声算是回答,不紧不慢的跑了出去。 张健快步跟在它后面,直到出了基地,爬上附近一座小山头,嘟嘟才停了下来。 “来这里做什么?”这地方只有草和树,连老鼠洞都没看见一个,唯一的优点就是空旷。 嘟嘟仰头:“喵!” 张健自觉和小家伙相依为命几个月,已经极有默契了,但这会儿却实在不明白它的意思,叹气道:“你不会是带我来看星星的吧?” 嘟嘟点头:“喵!” 张健:“……” 好吧,你赢了,你比我浪漫。 既然出来了,那就看吧!今天的星星很亮,而且闪烁的特别厉害,是挺值得看的。张健枕着胳膊躺下,看着天上的漫天星辰,忽然觉得这种场景莫名熟悉,仿佛在梦中经历过一次似的。 他静静的看着夜空,浑然不知自己是看得忘记了时间,还是已经不知不觉睡去。 忽然,张健悚然一惊,整个人毫无征兆的清醒过来,然后便看见一道巨大的闪电撕裂天空,从九天之上带着惊人的气势劈落人间,仿佛是上苍在天地之间,狠狠的画下了一个感叹号! 张健顿觉毛骨悚然,还不及跳起身来,“轰”的一声震天巨响仿佛直接响在耳侧,震得他头昏眼花,耳朵嗡嗡作响……他看着身侧不远处还冒着青烟的深坑,和坑边熊熊燃烧的巨树,身上的冷汗涔涔而下,死亡,曾离他如此之近。 他定了好一阵的神,才忽然发现,现在竟然是白天,太阳正端端正正的挂在天上。可如果现在是白天,那么他到底是怎么看清楚那一道闪电的?而且现在万里无云,刚刚那个差一点就将他劈成焦炭的雷,到底从哪儿来的?如果这一切都是他的幻觉,这个坑又是怎么回事? 茫然间,嘟嘟从旁边的树上跳下来,低头在坑边嗅了一口,又绕着烧着的大树转了一圈,挥爪切下一截树枝放进空间,这才回到他身边。 张健叹气:要是这小东西会说话该多好? “回家?” “喵!” 张健将嘟嘟放在肩膀上:“那就回家吧!” 才走了没多久,手机铃声响起,是他在基地换的卫星电话,张健取出电话接通,还不及开口,里面就传来雷浩宇有些不确定的声音:“张健?” 这话问的有些奇怪,张健道:“是我。” 雷浩宇沉默片刻,才又道:“你在哪儿?” “怎么?” 这次,雷浩宇的声音过了更长一段时间才又传来:“……楚飞死了。” 张健呼吸猛地一紧,整个人瞬间僵硬。 “楚飞死了,汪洋死了,丁晴柔死了……他们都死了。”雷浩宇道:“但是你在哪里?” 张健默默按掉电话,闭了闭眼。 第157章 末世灵宠20 张健第一天来到基地的时候,楚飞就对他说,他们在某栋楼里租了几套房子,但张健从来没去过,连具体在哪里都不知道。 因为他不是来交朋友的,他来基地的唯一目的,就是从白莹莹身上找到天地灵物的线索,得到它,治好嘟嘟。为此,他甚至可以放弃杀死白莹莹,可以对前世背叛他、害死他的严文彦视而不见。 然而不管他得到天地灵物的欲望有多么强烈,这件事,都只是他自己的事,虽然后来楚飞主动介入,但也仅限于他们两个人,连原本就和白莹莹有仇的汪洋他们都没准备牵扯进来,更何况其他? 楚飞和他的想法很像,他在基地认识了不少朋友,他们算不上什么团伙,不过是关系比较好,经常一起组队出去狩猎罢了,但关系再好,楚飞也从未想过要将自己的恩怨牵扯到他们身上,更从未利用他们对付过任何人。就算他收买的所谓“内奸”,也不过是让其帮忙留意下白莹莹的行踪,事后说给他听罢了,没有让他们做任何多余的事。 他们之所以这么慎重,当然是因为很清楚白莹莹并不简单,所以不想将其他人卷进来,不想累及他人。 然而现在,楚飞死了,汪洋死了,这些他们不愿意牵连的人,以及这些人身边幸存下来的只是普通人的亲人,也死了。 三十多具尸体盖着布单,整整齐齐的摆在院子里。 张健站在地上,静静看着面前的两排尸体,脸上一如既往的没有任何表情,只有一股压抑的气息在他身上蔓延,越来越浓,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 嘟嘟坐在他的肩膀上,低头看着其中一个被单,那个爱说爱笑爱逗它玩,欠了它一堆石头并且喝了它一杯酒的人,就躺在下面,一动不动……忽然间,觉得很难受,于是垂头丧气的趴了下来。 “节哀。” “节哀……张健。” 雷浩宇和白莹莹的声音先后在身侧响起,一个低沉,一个轻飘,张健一动不动,仿如未闻。 “我让人勘察过现场,也检查了尸体,”雷浩宇上前一步,道:“现场很凌乱,墙上到处都是弹孔,火烧坏了几乎所有的东西,地面上有很多冰正在融化,地板被掀起,水管被冻裂之后又被高温融化……刑侦专家说,那里进行了很激烈的战斗,但却只留下了一方的战斗痕迹,就好像他们在和一个无形的敌人在战斗,他们的攻击全部落空,于是被他慢慢的杀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直在……” 他顿了顿,继续说了下去:“……战斗。” 如果完全无法给敌人造成伤害的战斗,也叫战斗的话。 张健依旧没有说话,只是将原本就握紧的拳头捏的更紧。 “他们的死状很奇怪,头颅和皮肤完好,但是皮肤里的肌肉、骨骼、血管、脏器……却完全粉碎,就好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挤压成了一团肉泥,连法医都无法将它们一一分辨出来。” 张健闭了闭眼,唇抿的很紧。 雷浩宇沉默片刻后道:“我理解你的心情,楚飞汪洋也是我的朋友。但是,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你知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们?我们基地里到底混进了什么怪物?它还会不会继续行凶?有什么办法可以捕杀它?还有……为什么你会半夜忽然离开基地?那东西,是不是冲着你来的?” 张健转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那东西,是你带进来的。” 雷浩宇一愣,正要说话,只听白莹莹冷笑一声,道:“你不会又想说是我做的吧?张健,我真的很不明白,我到底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不管什么事,你都要栽到我头上!不过很可惜,这次要让你失望了,我跟你一样,昨天晚上不在基地。我不在基地,是因为我和我的队员昨天晚上来不及赶回来,但是你……为什么会那么巧离开?是为了逃避嫌疑,还是躲避仇家? “张健,我真是佩服你的冷血,楚飞对你掏心掏肺,你躲出去逃命竟然连吱都不吱一声,不知道他在九泉之下,会不会后悔交了你这么个朋友。” 张健侧头看向白莹莹,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冷冷的笑容,道:“白莹莹,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和那天吓尿了的模样,一样的恶心。” 白莹莹脸色一寒,咬牙道:“张健!” 张健仿佛没听到她的声音,又笑了笑,道:“飘在天上当风筝,很好玩吧?” 说完转身向院子外面走去。 “张健!” 这次开口的是雷浩宇。 张健脚步顿了顿,道:“麻烦你。” 头也不回的离开。 雷浩宇皱眉看着他的背影,“麻烦你”,当然是麻烦他处理这些人的后事,这件事其实并不麻烦。因为条件有限,每天死的人又太多,加上失去灵魂的身体会以另一种形式“复活”,所以为了不给自己增加敌人,处理尸体的方式变得很简单:死在基地的就放进焚化炉烧掉,死在外面,有条件就烧了,没条件就砍掉头颅埋起来。 只是但凡死在基地,又还有个把认识的人的人,总会有人守在焚化炉前送他一程,并将焚化炉底留下的灰抓一捧,或撒或埋,以寄哀思。 像张健这样丢下朋友的尸体,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未免太过冷漠,或者在这个人的心里,除了那只猫,根本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是值得他在意的。 —— 嘟嘟坐在沙发扶手上,看着蹲在地上做事的张健,他已经忙了一天了:将惯用的重刀重新磨了一遍,磨得雪亮锋利、吹毛断发;将用螺纹钢切割出来的钢钎摆成最顺手的模样再重新放回去;将各种枪取出来,一把把上好子弹、拉开保险…… 做完这些,张健又开始向外取东西,装的满满的葡萄酒缸、长得像大老鼠的软垫和玩具、一个个洗干净叠起来的小盘子、一块块大小不一的柔软毛巾、一桶桶煮好的米饭土豆肉和鱼……他取一件,就向嘟嘟的空间珠子里装一件,直到将那不算大的空间塞的满满的,才停了下来。然后又皱着眉将东西取出来,重新放一遍,以便塞更多的东西进去。 然而他很快发现,珠子内的空间实在太小,无论如何都装不下他想放的所有东西,于是又去背包里掏出一个胸针,将上面的翡翠坠子拆下来,想要挂在嘟嘟的脖子上。从未开启过、一粒尘埃都没有的空间装置,是可以放入空间的,但若是装了东西就不成了,所以只能挂在它脖子上。 “喵!” 嘟嘟不满的叫了一声,偏头躲开:脖子上挂一颗珠子它已经嫌不舒服了,那么重的石头它才不要。 张健的手顿住,抬在空中好一阵,才慢慢放下,放弃了将翡翠挂上去的行为,用指腹轻轻抚摸嘟嘟毛茸茸的脑袋,许久之后,才笑笑道:“要是那天我能坚持的更久一点就好了,也不至于直到现在,都没看清你的模样……” 嘟嘟歪头看着他,张健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在它身上抚摸了几下,又将脸在它身上蹭了蹭,就起身去洗澡。片刻后换了身舒服的衣服,提着背包向外走去。 “喵!” 嘟嘟不满的叫了一声。 这个男人,竟然就这样就要走了,没有叫它一声,没有如往常一样将它放在肩膀上或怀里,甚至连去哪儿都没有交代。 张健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它,沉默了一阵才道:“楚飞死了。” 嘟嘟一双清澈的眼睛认真的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在梦里的世界,我有很多朋友。但普通朋友大多归于普通,我不会因为这个就疏远他们,但却实在不能习惯以前一起勾肩搭背胡闹的好友,跪在地上战战兢兢的叫我大人,于是交情也渐渐的归于普通。而我的异能者朋友们,却因为我虽然很能打,但终究只是个普通人,也一直站在普通人的立场上说话,所以最终选择和我背道而驰……这辈子,我依旧不是异能者,也依旧很能打,所以不想再去交什么朋友。 “但是楚飞却是例外,前世今生两辈子,他从不曾让我失望,我曾经以为,他或者是我这两辈子唯一的真正的朋友,可以出生入死,也可以共享平安富贵的那种,然而,他却死了。因我而死,为你而死。 “我知道这样说很不讲道理,没有你,他早就已经死在爬山虎的手上,没有你,白莹莹也一样不会允许他活下去,但我们拖到现在都没有对白莹莹下手,以至于被人下毒手,终究是为了要治好你,他围绕着白莹莹忙碌了几个月,以至成为最醒目的目标,也是为了你……” 张健没能说下去,因为他清楚,自己的话实在是太强词夺理——就算没有嘟嘟,他们提前对白莹莹下手,也一样对付不了项链里的那个怪物,他一伸手就可以捏死他们,如同捏死一只蚂蚁;就算没有嘟嘟,楚飞一样在每天设法接近白莹莹,试图杀死她…… 他顿了顿,又继续道:“所以现在,我想找个地方安静一下,你留在这里也好,出去玩也好,只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最起码在明天天亮之前,我不想看见你,也不想让你看见我。” 张健说完,开门,出门,关门,脚步声远去。 嘟嘟依旧安静的坐在沙发扶手上,一动不动。 —— 张健什么都不肯说,雷浩宇便光明正大的放了人在他的别墅外面,眼睛都不眨的盯着,是以张健一出门就有人联络了雷浩宇,然后在基地大门外将他拦了下来。 来的只有雷浩宇一个人,他目光在张健身上转了一圈:黑色棉质长袖衬衣,黑色长裤,黑色运动鞋,那只猫儿应该在他肩膀的背包里,否则他有空间在手,何必背个背包?若是做掩饰,这背包也未免太空。 雷浩宇眼中隐隐有怒意:“你要走?” “算是吧!” “是为了将那东西引走,还是避祸?” 张健淡淡道:“你是想问,如果我走了,那东西还会不会留在基地吧?这个问题,我想我已经回答过了,他或者和我有仇,但并不是为了我而来,当然也不会因为我而离开——他是你带进基地的。” 雷浩宇紧紧盯着他:“‘他’,是什么?” 张健淡淡道:“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能不能麻烦你让让?我还有事。” “张健!”雷浩宇怒道:“楚飞汪洋一直是我朋友,你知道你没把我放在眼里,可我一样也当你是朋友!如果你是要为他们报仇,我和你一起!如果你是要逃命,那么告诉我是谁,我来做!” 张健漠然推开他,向外走去。 雷浩宇在他身后怒喝道:“张健!你不觉得自己太自命不凡了吗?” “我们不说,不是因为我们不想说,而是因为你不想听。雷浩宇,喜欢装糊涂就继续装下去吧,起码可以活的久一些。” 雷浩宇看着张健的背影,握紧拳头,却终于没有再追上去。 “他走了?”白莹莹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带着鄙夷:“还以为是条汉子,没想到……” 话未说完,就被雷浩宇阴沉的声音打断:“是不是你?” 白莹莹一愣,继而大怒,冷笑道:“你不是把昨天跟着我的人都叫去问过一遍了吗?昨天晚上他们死的时候,我还在三十里外,我用什么杀他们?还是你觉得这些人都被我收买了……” 不等她说完,就被雷浩宇再次打断,怒喝道:“我问是不是你!”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白莹莹怒吼一声,眼泪汨汨而下,声音因为哽咽而变调:“雷浩宇,你到底有没有良心?我一个女人,带着一辈子都吃不完的食物,却每天踩着齐腰深的雪出去寻找煤炭,每天带着人在外面和那些恶心的丧尸、异兽战斗,我都是为了谁? “我连发了毒誓不能外传的家传练气诀都交给了你,我为你做了那么多,可我在你心里,竟然还比不上一个天天窝在基地里逗猫的张健! “我承认在空间装置上我骗了你,可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和妹妹一样,都是植物系异能,丧尸爆发的时候,人变得跟野兽一样,我敢说我有空间装置吗?不伪装成异能,我和妹妹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你要是因为这个不肯信我,我也无话可说。” “多说无益,”白莹莹抹了把眼泪,脸上恢复一惯的坚毅,道:“你说是我杀的,那就当是我杀的好了!他们诋毁我、羞辱我、甚至要杀了我……我就算杀了他们,又怎么样?!我要是有这样的本事,早就杀了他们了!” 转身不顾而去。 —— 张健是开着车走的,走了六十里天就黑了,于是停了下来,收了汽车离开大路,随意在一个土坡上坐了下来。 这里的树木稀疏,草也长得不高,很像昨天晚上嘟嘟带他去看星星的那个小山坡,于是张健就和昨天晚上一样躺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 虽然只过了一天,但天上却好像换了个星空,天黯了几分,星远了几分,也不像昨夜一样拼命的闪烁了。不过,依旧神秘灿烂就是了。 一个令他刻骨铭心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看了他们是怎么死的,还敢挑衅老夫,明知到老夫会来,还敢躺在这里看星星……小辈,你胆色不错。” 张健坐起身来,看着悠然走近的人影,眼中冷意弥漫,却没有说话。 头戴高冠,腰悬古剑,脚踩云靴,大袖当风……像是刚刚从古画中走出来的泛舟的文士。这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人,身影比上次清晰了很多,只是依旧没有影子。张健终于能看清他的长相,面容古拙,三缕长髯,很是仙风道骨,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老。 张健不担心他会突袭,这个人骄傲自负又偏执,他既然连楚飞汪洋这些完全不认识的人,都要猫戏老鼠一般,让对方尽情反抗,欣赏够了他们的痛苦绝望之后才慢慢杀死他们,对于他,自然更舍不得让他舒舒服服无知无觉的去死。 古文士缓步而行,口中道:“不过很可惜,你做错了一件事,如果你像上次一样,对那个女人出手,说不定老夫为了保护她,束手束脚之下会让你逃得性命,但是你怕连累了基地里的人,故意跑这么远,那就怪不得老夫了。” 张健冷笑一声,这怪人的变态趣味,就是品尝别人的绝望,说这句话,无非是想让他生出懊悔的情绪:然而且不说他有没有那么在乎白莹莹的死活,就算在乎,以他的能力,谁又能在他的攻击下,还有余力去对付别人? 口中却淡淡道:“你错了,我不是怕误伤了基地中的人,我是怕不小心把你和白莹莹一起弄死了……毕竟你们两个,我是要活捉一个的。” “活捉?”古文士愣了下,摇头哈哈大笑道:“好个狂妄嘴硬的小子,老夫都有点舍不得杀你了。” 又道:“你的猫呢?” “这种事,我一个人就够了。” 古文士摇头,道:“大话说太多就没意思了。” 张健淡淡道:“白莹莹以为我带了嘟嘟出门,我在这里等你一夜,若是你不来,说明你不是我们两个合力的对手,那么明天早上,就轮到我去找她。如果你来,说明你很有把握,既然这样,又何必我们两个一起涉险?嘟嘟小而机灵,行动如电,只要躲起来,没有人能找到它,它现在只有十个月,或许现在还不如你,但终将会比你厉害,万一我有不测,它日后自然会杀了你,替我报仇。” 上次为了救他,嘟嘟明显元气大伤,到现在都没有恢复,他明知这个怪人的厉害,怎么敢带它来? “那你就该直接带着它逃走,等它变得足够强大了,再来找老夫一战,”古文士道:“你现在一个人来,岂不是白白送了性命?” 张健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他漫无目的的开车走了六十里,速度不算慢,而且确定身后绝对没有车辆尾随,结果这怪人不过二十分钟就找来了,可见他就算想逃,也不可能逃的掉,这人的这句话,无疑又是为了打击他。 古文士见他神色不动,又道:“你刚才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你弄错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世界,永远不可能出现比我更厉害的存在。” 张健淡淡一笑。 古文士哪里不明白他这一笑的意味,漠然道:“老夫只是在陈诉一个事实,你觉得老夫在自吹自擂,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老夫是什么样的存在。 他傲然一笑,道:“反正你轮回之时,自然会忘了一切,老夫告诉你也无妨。你可知这个世界之外,还另有千千界,凡人懵懂无知,深陷无尽轮回之苦,然有大能者,可超脱轮回,甚至突破世界壁垒,穿梭万界! “老夫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知道这个世界将有异变,天地规则重塑,秩序碎片散落天地被万物所摄。这些秩序碎片融于万物,如同撒下无数种子,碎片衍生出各种道韵,如同种子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于是万物也显示出种种神异。你等凡人采摘其‘果实’,不过能利用其中吸摄的能量,或强身健体,或提高资质,或提升异能,而我等,却是为炼化其中道韵而来! “天地异变持续一年,这一年里,任何外来的魂魄生灵都会被排斥抹杀,老夫又不愿封印记忆投胎转世,所以才会以魂体提前附在空间法器之中。这法器是白莹莹命定之物,而白莹莹又是此界气运所钟,得她气息掩盖,世界意志便不能发现老夫的存在。 “当初老夫未能取你性命,是因为正值天地异变,老夫一不敢离开法器,二不敢泄露本身力量,恐为世界意志所觉。昨夜子时,一年时间已至,天地异变结束,天地规则已然重塑,世界意志不再敏感,老夫自然也不必拘束于玉佩之中,从此可以随心所欲,寻找天地灵物炼化,领悟其中道韵,突破己身!” 他傲然一笑,道:“我承认那只猫以后会很强大,但是,它永远不可能超越我,或者说,不会有任何生灵能够超过我。因为哪怕经过异变,这世界也不过区区二级……所以,它能够容纳多强的力量,老夫就可以有多强!虽然老夫现在还不曾恢复,但是要捏死你还是轻而易举的,明白吗?蝼蚁。” 他的话,张健很不愿意相信,但心里却已经信了七八成,因为此时此刻,这怪人没有骗他的理由。事已至此,他只能庆幸自己因为心中的不安,将小家伙扔在家里,又防它中途察觉,开车足足走了六十里……嘟嘟直觉惊人,生存本能强悍的很,应该不会有事,至于他自己:末世之中,生生死死就是那么一回事,不必太当真。 深吸口气,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扔到脑后,长身而起,手中凭空出现一把长刀,道:“故事不错,就是废话太多。” 铿然一声长刀出鞘,道:“既然称我为蝼蚁,就来捏死我试试吧!” “不知死活!”古文士冷笑一声,伸手虚虚一握,张健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顿时变得沉重如山,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压的他骨骼咯咯作响,肺内更是吸收不到半点空气。 “不是让我捏死你吗?感觉如何?”说着,手上微微一紧。 张健闷哼一声,唇角溢出血丝,古文士道:“看在你是同道棋子的份上,我可以给你留一线生机——你替我将那只猫儿抓来,我不仅饶你不死,还教你修炼之术,让你日后也有机会超脱轮回,如何?” 张健连嘴都张不开,如何能说得出话来,古文士束缚微松,张健半跪在地上,咳喘道:“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去自己抓?” 古文士道:“那猫儿身为天地灵物,自是不凡,且天赋在隐遁之上,当日它藏身附近,老夫竟未能察觉,否则怎会被它所趁?” “天地灵物吗?”张健喃喃自语,又笑喘一声,道:“所以嘟嘟要是藏起来,你根本就找不到它?” 古文士道:“比起它,你最好多想想你自己。我知道你不怕死,但是修炼的机会,轮回千世也未必能遇上一回……你难道不想长生不老?不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想成仙得道,站在云端之上,让所有人跪拜?” “想啊,当然想,”张健有气无力应了一声,却不等古文士露出笑意,又继续道:“可惜啊,我不信你!” “你!” 张健道:“从见面开始,你东扯西拉废话连篇,想让我升起悔恨之意,又故意说什么天地异变,大能降世,来消磨我的斗志,原来都是为了嘟嘟。我还以为所谓大能,必然是纵横万里之辈,却不想这么扣扣索索、左右算计,和街头卖菜的小贩有什么区别?” 古文士怒哼一声:“冥顽不灵!” 手猛地一紧。 “突突突突……”密集的枪声忽然响起。 空气的重压还来不及落在张健身上,他手中的长刀已经换成了机关枪,和电视中悍不畏死的小战士一样,疯狂扫射。 子弹冲出枪口十多厘米,就如同陷入了泥沼,速度变得逐渐缓慢,最后无力坠落,但这层不算厚的泥沼终究还是被它撕破了,于是更多的子弹从它撕破的空洞中冲了出去,射向不远处的古文士,又或者在旁边的泥沼中撕开新的空洞。 不管古文士算是人还是鬼,但既然空气能够凝结成山挤压身体,那么这就是有形的力量,就可以被有形的东西突破。三百发子弹一分钟内打完,泥沼被撕成碎沫,空气早已恢复正常,张健随手扔了手里的枪,缓步向古文士走去,口中淡淡道:“不是说天地间最强吗?不是说是超脱轮回的大能吗?来啊,来捏蝼蚁吧!一把捏不死,再捏一次试试?” 古文士刚刚撑起屏障,将子弹全部挡下,闻言脸色铁青,一指戳来:“找死!” 一道青芒几乎立刻到了张健身前,完全没有任何闪躲的余地,张健一翻腕,手中多出一块盾牌,在千钧一发之际挡在胸前,然而还没有完全握紧,盾牌就已经四分五裂,碎片如同重锤一样狠狠撞击在张健身上,将他撞得横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口中喷出血沫。 古文士缓缓靠近,阴测测道:“老夫有心留你一命,倒被你看轻。不过,老夫依旧不会杀你,只会将你四肢斩断,倒吊在基地外,等着那只猫儿来救你……介时,老夫会当着你的面,将它剥皮去骨,剁碎熬烂,还会赏你一口汤喝……” 第158章 末世灵宠21 张健轻咳了两声,再次喷出两口血沫,撑着地面想要爬起来,当他终于半跪起来的时候,古文士已经在他面前停下脚步,张健用掌心摸去唇角的血水,抬头看向古文士,道:“你不知道猫这种动物,最是凉薄不过吗?用我来钓,倒不如煮条鱼来的管用。” 古文士淡淡道:“那就要恭喜你了,一天钓不到,你就可以多活一天,两天钓不到,你就可以多活两天。活着活着,说不定你就改变主意,肯主去抓那只‘凉薄’的猫儿了。” 话说完,抬腕一挥,一道青芒斩向张健左臂,竟是真的要剁去他的四肢! 然而青芒刚刚离开古文士的右手,异变骤生,张健上身微侧、左肩微缩,不知道什么时候由半跪变成最易发力的半蹲姿势的双腿骤然爆发,右腿紧绷,右脚在地上狠狠一蹬,坚硬的土地上瞬间出现一个两寸深的坑洞,张健强健的身体如同出膛的子弹一般,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冲了出去,与此同时,他的右手出现一柄厚重而锋利的大刀,由上而下,由左而右,顺着他的去势,狠狠削了过去。 这怪人的确比八个月前还要变态,但是他张健这几个月难道就在睡大觉不成?他不敢小觑这怪人,这怪人却还将他当成八个月前的他,竟然连对付他用的手段和力道都一般无二,却不知以往能将张健束缚的动弹不得的重压,对如今的他而言,不过是一件紧一点硬一点的衣服罢了。 几番示弱,都只为了此刻,这怪人最愤怒、最得意、最放松的一刻! 两人相隔不到三米,古文士对着倒在地上已经得手的猎物轻松挥下的那只手,不过移动了两寸,雪亮的刀光就已经划过他的右腿,就要切入小腹! 古文士身体向后暴退,动作竟然比刀势还要快一分,硬生生将自己脱出了刀锋范围,口中厉啸一声,一指就要前戳,声音中饱含了难以置信、暴怒、疼痛以及凶残的意味。 张健蓄势良久的一刀,却只成功了一半,他面容冷漠依旧,眼中不见丝毫懊恼,身体顺着刀势一拧,旋转中左脚狠狠蹬地,人再次弹射出去,半空中一个转身,重刀带着旋转的力量,从上而下,再次重重斩向古文士。 张健的动作快如闪电,从他半跪中暴起,到一连斩出两刀,不过是呼吸间的事,古文士的厉啸才刚刚出口,手指才将将探出,眼前已经是一片刀光,沉重锋利的重刀已经劈向他右肩……古文士神色大变,将要伸出的手指闪电般缩回,变成一个古怪的手势,一道无形的屏障在最后一刻升起。 张健带着雷霆之势而去的一刀,顿时如同斩到一层厚厚的坚韧牛皮上,虽然刀锋还在继续,但去势已经越来越慢,而那层阻挡在空气中的看不见的“牛皮”,还具有弹簧一般的特性,随着刀锋深入,生出一股无法抵御的反弹之力,且越来越强,仿佛要将他斩入的力量,原封不动的奉还一般。 终于,重刀停滞在空气中,古文士隔着无形的屏障,看向正咬牙抵御反弹的张健,四目相对,古文士狞笑一声,正要说些什么,停滞在空气中的重刀猛地以比它来时更快的速度弹了回去,然而却非如他想象中的一样,连人带刀被远远弹飞出去,而是在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圆弧,又狠狠的斩在了护罩上。 这一刀,比之前那一刀还要快速而沉重的多,然而却依旧未能突破屏障的封锁,刚刚落下就被弹了回去,快的恍如幻影一般。 然而第二刀之后还有第三刀,然后是第四刀、第五刀、第六刀、第七刀……第不知道多少刀,如疾风骤雨一般,劈头盖脸不由分说的劈下来,速度越来越快,力道越来越强。空中不停旋转的人因为速度太快而变得模糊不清,而飞舞的重刀则因为速度更快,仿佛变成了无数把刀,滞留在了空气中。 空中无形的屏障已经开始动荡,古文士双手捏诀才支撑了下来,却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分心去做别的事。古文士脸色难看之极,万万想不到,他竟然被一个小小的蝼蚁,逼到了这个份上! 显然这只蝼蚁砍出的第一刀,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他只要谨慎些应付起来轻而易举,只是那突然暴起的威势,让他下意识的想拉开距离——就好像人在杀鱼的时候,看见以为已经死掉的鱼突然跳起,明明知道对自己没有什么威胁,也会下意识的缩手一样。 正因为这种下意识的反应,让古文士在那一瞬间撑开的结界,对外界力量的反应是“反弹”。而这种反弹的力量,正被这个刀法已经登堂入室的蝼蚁狡猾的利用了的起来,吸纳,然后回赠与他。 于是张健的每一刀,都等于前一刀被反弹的力量再加上他加之在这一刀上的新力,以至于一刀比一刀快,一刀比一刀狠…… 古文士咬牙不已:这等于是他自己,替这只蝼蚁将每一刀的力量叠加了起来,用来对付他自己。 古文士心中大恨,若换了他全盛之时,这样的蝼蚁,他只需要看他一眼,就能让他灰飞烟灭,然而这一次,他以类似于魂体的形式偷渡到这个世界,寄生于空间法器之中,将自己的气息无限压制以躲避天地意志,实力降到了最低。如今天地异变刚刚结束,他虽然得出牢笼,却还没有开始恢复,还没能熟练的将这个世界的力量引为己用,只能用最粗糙最原始的方式笨拙的使用天地能量……他以为,对付这个世界里的一根手指就能轻易捏死的原生蚂蚁,这已经足够了,却没想到,竟会遇到一只特别硬、特别扎手的。 若是能给他几天的时间熟悉这个世界……古文士压下心中隐隐的懊恼之意,现在想这些又有何用?最关键是如何破了眼前进退两难的局面:若是收了屏障,张健下一刀立刻就会长驱直入,若是不收,张健将会一刀比一刀更厉害,直到到达他的极限,或屏障破裂为止。 但这只蝼蚁的极限在哪里? 古文士死死盯着张健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感受到动荡不安的护罩上传来的越来越大的压力,终于决定不将希望寄托在对手的疲软上,冷笑一声,捏诀的手猛地握成拳,一拳击了出去。 护盾瞬间消失,一道青芒从古文士拳端飞出,下一瞬,古文士整个身体从左肩到右肋被雪亮的刀光削成两截,几乎与此同时,张健闷哼一声,被青色的拳芒击中胸口,飞出去撞断一棵碗口粗的大树,才落在地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 古文士身体在空中动荡了一阵,又恢复到原状,依旧是一个完整的人,之前被切开的腿和刚刚被剁掉的上半身依旧好好的在身上,只是整个人影淡了很多,连容貌都有些模糊起来,显然付出的代价不轻。 古文士神色狰狞,再不复先前的潇洒从容,咬牙道:“蝼蚁!我要将你碎尸万段,让你永世不得超生!”他在这个世界凝聚出来的化身,虽然远远比不上他的原身强悍,但能凝聚到这种地步,不知耗费了他多少心血……最重要的是,化身受损,一样会伤及本源。 古文士伸手虚握,捏向地上的张健,他要将他一点点捏成肉泥,让他慢慢、慢慢的死去! 然而古文士手刚刚伸出,忽然心中一凛,猛地向右一闪……下一瞬,他左肩上凭空出现一个直径足有二十厘米的空洞,左臂也消失了大半,然后才听到枪声响起。 “啊啊啊!”古文士暴怒的狂吼一声:竟然又来一只,竟敢再来一次! “给我死!” 一道小剑向他右后方飞射而去,转瞬间无影无踪。 树林中,雷浩宇将刚刚发射过一发子弹的狙击枪复位,正要继续瞄准,就看见一道锋利的亮光如闪电般在眼前亮起,他完全来不及有任何反应,那道亮光就已经到了眼前…… 雷浩宇心中还没来得及升起惊骇或绝望的情绪,那道亮光在他面前不到一米的地方猛地一顿,他刚刚看清那是一只仅仅十厘米左右小巧玲珑的玉剑时,玉剑向下一扎,将他的狙击枪削成两半,又穿过他的手掌,继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掌心上鲜血直流,雷浩宇按住伤口,愕然发现自己竟幸运之极:那只小剑穿掌而过,却避过了他所有的骨头和经络。 是那个“人”手下留情,还是他运气太好?若是前者,他想不出理由,若是后者,他确定他的脖子没有狙击枪坚硬,也比手更容易瞄准…… 雷浩宇并没有想太久,他面无表情的从空间中又取出一把狙击枪,试了下却发现,手掌疼痛之下,一用力就会颤抖,根本没有办法保持刚才的精准。他看一眼前方不知何时又冲上去和怪人战成一团的张健,索性将狙击枪一收,起身冲了过去。 古文士几乎气疯了,眼前这只蝼蚁,竟然还没死,竟然趁着他又惊又怒强行停下飞剑时,又冲了上来,若不是他上过一次当一直保持警惕,差点又着了他的道! 重刀再次劈在护盾之上,这次却没有反弹,而是将重刀牢牢吸摄在了护盾之上。这次古文士没准备再废话,双目森寒,一指戳向张健面门:此时此刻,他再也没有了将这只蝼蚁生擒活捉来钓那只小猫的心思,只想立刻取了他的性命,以泄心头之恨。 然而张健的反应速度,却远远出乎他的意料,刀柄上的吸摄之力才刚刚传到刀柄,张健已然放手,手中瞬间出现一把重机枪,竟就在这近在咫尺的地方疯狂扫射了起来。 有没有人能在这种距离躲开每分钟足足一千发的重机枪的扫射?有的,起码对古文士来说,这曾经是轻而易举的事。 然而这个世界,不行。 正如古文士自己说的,这个世界允许有多强,他就可以多强,那同样的,超出这个世界规则的事,他是做不到的。 这只是一个二级世界,不能飞天,没有遁地,移山倒海只是传说,长生不老更是妄想……这个世界有的,只是异能和武功,理论来说,只要给他少许时间熟悉这个世界,他就可以拥有所有的异能,具备最强的武力,然后却不是现在……现在,若不是那柄玉剑是他的本命法器,可以勉强使用,他连攻击数百米外的雷浩宇的手段都没有。 仿佛刚刚的旧事重演,古文士再一次陷入全力被动防御中,无形的护盾已经变成了有形,古文士被强大的力量推得双脚离地不断向后飞退,上千颗子弹被吸摄在护盾上,远远看去,仿佛一颗用流动的钢铁筑城的圆球。 长长的子弹链在两分钟内打完,张健连将它收入空间的时间都没有浪费,直接放手,同时拼命向侧面冲出。事实证明他的谨慎并非多余,他刚刚冲出两米,就听见古文士怒喝一声,数千颗子弹乌压压一片射来,将他刚刚的落脚点射的千疮百孔。 张健脚步一顿,身体就着前冲之势一个旋转,一根钢钎脱手而出,以比子弹更快的速度射向古文士。 “当!” 一声脆响,钢钎和玉色小剑撞在一起,钢钎断成两截,玉剑被高速弹回,坠落在地上,古文士晃了晃,身体再次淡了几分。 张健扶着手中另一根钢钎站稳,“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眼前一阵阵发黑,胸口沉重的喘不过气来。 他也到了极限了,刚刚那一阵交锋,对古文士来说是骑虎难下,对他何尝不是?护盾反弹的力量经由他的身体强行扭转方向,每一刀斩下去,砍的是护盾,伤的却是他自己的身体,更别提最后那一拳……虽然他贴身穿了防弹衣,却依旧被那一拳打的短暂的昏迷了过去,才苏醒过来,又不得已的冲上去,以至伤势再一次加重。 手段用尽,对方却连底牌都不曾亮,这一仗还怎么打?张健苦笑一声,心中渐渐升起绝望。别说他已经没有余力,就算还有又如何,就算他再一次击中那怪人又如何?他根本不是实体,就算打中他一百次又怎么样,根本没有对他造成根本性的伤害,他依然可以进退自如,他依然可以恢复如初。 这是一场完全看不到胜算的仗,因为他不仅没有击杀对方的能力,连击杀对方的方式都不知道。 再怎么样都不过是垂死挣扎,然而便是垂死,也依旧要挣扎! 落在地上的玉剑忽然跳动了一下,然后消失不见,张健瞳孔一缩,手中瞬间多出一面重盾挡在面前,然而心中的寒意却丝毫未减,想也不想便奋力一滚…… 只听“嗤”的一声响,小巧的玉剑刺破盾牌,擦着他的左肩掠过,顿时鲜血飞溅,剧痛传来。若不是他最后这一滚,被这玉剑划破的,应该是他的咽喉。 张健完全顾不上肩头的伤,半蹲在地上,手中换了重刀在手,横在胸前,所有感官都调集起来,全身肌肉紧绷,精神也紧绷成弦。 忽然,张健重刀猛地右挥,身体极力左侧,只听“当”的一声,火星四溅,重刀刀脊上出现一道豁口,与此同时,他小腹上出现一道长长的划痕,鲜血透过防弹衣渗了出来。 “当!当!当!” 堪称密集的交击声响起,张健的重刀已经千疮百孔,他的身体也是千疮百孔,密集的伤口几乎将他变成一个血人……或许是感觉他的垂死挣扎很有趣,那怪人的剑不再对准他的要害,然而便是如此,身上不断增加的伤口,不断的流血,也将很快要了他的命。 张健气喘如牛,眼前黑一阵白一阵已经看不清东西,只能凭着直觉战斗,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内伤过重,往日灵便的四肢变得沉重如山,反应也开始迟钝…… 知道继续坚持对接下来的命运没有任何影响,但他终究不甘放弃,隐约的破空声再次传来,张健勉力举刀,奋力一挥,虽然刀光依旧闪起,然而他自己知道,已经慢了……他的反应慢了,挥刀的速度也慢了! 来不及了! 这一剑,是冲着他的右臂而来的,张健苦笑:看来他终究还是逃不过成为“猫饵”的命运,只希望那只猫儿,能真的凉薄一些,不要傻乎乎的冒出来…… 真是不甘心啊,若是能再快一些就好了…… “啪!” 忽然,他的背心上被人不轻不重的抽了一鞭,不重,更不疼,但那种被人抽了一鞭的感觉却清晰无比,仿佛这一鞭,穿过他的外衣,穿过他身上的防弹背心,甚至穿过他的皮肤肌肉,抽到了更深的、连他自己都无法探知的地方。 “笨。” 清澈之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张健分不清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到了它的声音,只知道随着这一记鞭、这一个字,他身上仿佛有什么蛰伏已久的东西,终于冲破了无形的壁垒,喷薄而出! 似乎感受到他“快一点”的强烈意愿,他的胳膊和重刀被几根藤蔓缠住,加快挥舞了出去,一股难以言喻的力量从胸口涌出,蔓延到四肢百骸,仿佛干裂的河床忽然得到洪水的滋润,瞬间迎来蓬勃的生机。 不需要任何人解释,张健心中便升起明悟,原来传说是真的,原来血藤真的可以与人共生!那个雨夜,谁也不知道嘟嘟做了什么,竟让那株血藤与他,如同生活在两个相互重叠的时空中,既相互依存,又两不干扰。 如今,血藤终于学会透过他,来到现世,无数在深绿中隐隐透着血色的藤蔓在他身后浮现,他的任何命令都会被血藤感知并实现……如臂使指,随心所欲。 依旧还在幼生期的血藤并不算强,却终将会变得很强,甚至最强! “不可能!不可能!”古文士难以置信道:“你区区一个凡人,怎么可能和天地灵物融为一体?这不可能!” 张健的伤口虽然没有愈合,但是已经不再流血,身上的血渍也正在减少,当然不是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时光倒转、血液回体的奇迹,而是盘踞在他身上的血藤正珍惜的吞噬这些宝贵的粮食。 张健站直身体,此刻的血藤并不强悍,除了让他恢复精力之外,并没有太大的用途,按说他此刻的处境与方才相比并没有多少改善,然而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忽然充满了信心,抬眼看向古文士,口中轻笑一声,道:“原来所谓大能,也如此浅薄无知,存在即合理,已经发生的事情,有什么可能不可能的?” “没错!”古文士冷笑道:“我管你是怎么回事,只要知道你现在等若天地灵物就够了!” 话音落,玉色小剑再次飞射而出,古文士挥手射出数道青芒:“能被老夫看中,成为老夫的食物,是你的福气,安心去死吧!” 藤蔓在张健面前交织成网,藤断叶落,才将青芒一一挡下,然而“当”的一声,终于精准的抵挡住玉剑的重刀,却不堪重负、断成两截。 剑芒再起,张健手中瞬间多出一把军刀,然而军刀的质地和玉剑相差太远,只是挡了一击就却就断成两截。 古文士眼中隐隐浮现得色,玉剑速度再升:眼看猎物就在眼前,他终于不再吝啬损失,便是进一步亏损本源,也要将他拿下! “铿”的一声,又是一柄钢刀断裂。古文士掐着剑诀的右手一转,正要乘胜追击,忽然心中一凛,想也不想向后退去,护盾正要撑起,却听一声轻响,一道淡紫色的雷电落在他身上。雷这种东西,从发出到击中,几乎不需要任何时间,所有的躲闪和防护都是多余的。 古文士整个人僵直了一瞬,然后勃然大怒,喝道:“滚!” 一挥袖,他身后不远处的雷浩宇闷哼一声倒飞出去,撞在树上昏迷不醒。 古文士再捏剑诀,却神色大变:在他被雷击僵直的这一瞬间,他的玉剑之上,竟然缠上了一根细细的藤蔓,同张健身后深绿色泛红的藤蔓不同,这根细藤枝叶葱翠欲滴,显得幼嫩之极。 然而被这根幼嫩细藤缠住的玉剑,却仿佛被细细的鱼线勾住的大鱼一般,鱼力气再大,也无法挣脱看似柔弱无力的鱼线,反而被它无时无刻影响着行动,直到精疲力尽,无力反抗为止。 本命法器何等重要?古文士双手掐诀,全力争夺反杀。 然而张健怎么可能给他这种机会?正要有所行动时,一根粗糙之极,上面还残留着树皮树杈和焦痕,好像从灶膛里刚刚扒拉出来的木棍不知道从哪里扔了过来,清澈的声音随之而来:“揍他!” 张健哈哈一笑,手握木棍冲了上去。 他身高力沉,向来用惯了重刀,这柄轻飘飘的木棍如何使的惯?别别扭扭的劈上去,无锋无力,全无半点威力可言。然而既然它让他用这个揍他,那就揍吧! 古文士却神色大变,看着木棍仿佛看见见血封喉的毒药一般,失声道:“定世雷木!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竟连护盾都不开,拔出腰间的古剑格挡。 张健这才发现,这怪人的剑法竟也十分高超,他此刻武器很不顺手,便是有藤蔓相助,一涨一消之后,比他使用重刀时的实力还略有不如,根本不是这怪人的对手。 古文士心中却已萌生起退意,今天诸般不顺,意外频频,原本该轻易杀死的蝼蚁让他屡次受挫,本命法器莫名受困,又冒出他的克星定世雷木,若再继续下去,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顿时有些后悔:他是被这蝼蚁气昏了头了,他只要再过几天,恢复了实力,要杀他还不容易?一开始发现有些棘手,他就应该马上离开,等恢复了实力再来才对——世界就这么大,他又不像那只猫会隐匿之术,还怕他飞了不成? 不过现在也想明白也不晚,他若要走,还没人拦得住。 正待使出手段先夺回玉剑,再离开此地,忽然一个带笑的声音传来:“雷浩宇要死咯!”声音清澈如溪谷流泉,动听之极。 古文士神色大变,一个清晰的画面透过玉剑传递到他的神识之中——画面中出现的,正是昏迷的雷浩宇那张不断放大的俊脸。 该死!那根诡异的幼藤,竟然将失控的玉剑甩向了雷浩宇!这个人,怎么能死在他的兵刃之下! 与此同时,张健又挨了一鞭,伴随着这一鞭而来的,依旧是那个字:“笨!” 一个画面瞬间出现在他的脑海:一道闪电撕裂苍穹,从九霄之上直劈大地,宛如上苍在天空中画出的一个巨大的感叹号,震天憾地,无与伦比——正是他昨夜或是今晨,看到的那最后一幕! 古文士被神识中的画面惊出一身冷汗,连张健都顾不得了,双手掐诀,终于将玉剑堪堪停在雷浩宇额前三寸,刚松了口气,一回神却见一棒当头劈来,那一棒,宛如天空中劈来的一道闪电,棒端似乎有雷光闪烁,划破空气的呼啸如同雷音震耳! 古文士惊得肝胆俱裂,尖啸一声,身形闪电般暴退,张健一棒落空,然而木棒顶端却带出一道闪电,劈在古文士身上。 古文士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僵立在原地,呆滞了片刻后疯狂的仰天狂吼:“不可能!不可能!区区一个凡人,怎么可能勘破道韵!怎么可能领悟定世之雷!怎么可能引动天地意志!不可能!不可能!我不信!我不服!我不服!我……” “轰!”一声炸响,一道巨大的闪电从天而降,张健只觉得眼前白花花一片,等恢复视觉时,面前一切如旧,地面没有任何烧焦或击穿的痕迹,只有古文士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159章 末世灵宠22 看着分别落在地上的古剑和剑鞘,张健也想学那个小家伙,说一声“笨”。 就算你真的天下无敌,但用的着主动将自己的弱点宣扬出去,还生怕别人记不住一样,时时刻刻提醒? 就好像一个通缉犯,严打的时候战战兢兢,缩着脑袋做人,终于熬到严打结束了,于是又嚣张跋扈起来,还拿着自己通缉犯的身份吓唬人,结果,人家一个电话打过去,警察来了…… 若论真正的实力,一百个张健再加一百个嘟嘟只怕都不是那古文士的对手,张健最后用木棍劈出的“定世之雷”虽然来头很大,但他才初学初用,能有威力多大?打在古文士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但问题是古文士原本就是不容于此方天地的存在,就像严打过了,警察不再紧锣密鼓的到处抓小偷,但不代表听到路上有人喊“抓贼”还会视而不见…… 张健那一击,起到的就是那一声“抓贼”的作用,这一招,大概也就对古文士这样的“偷渡客”有用。 张健的目光不过在古文士消失的地方停留了一瞬,便转身向身后几棵大树走去。 他的步幅向来很大,步伐向来果决,但这一次,却不知怎的带了几分类似于近乡情怯的忐忑,几乎是小心翼翼的站在了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下,仰头看去。 树上坐着一个少年,很舒服的模样,惬意的仿佛他不是坐在半空中粗糙硌人的树枝上,而是躺在家里柔软的沙发中,张健看着他,眼中漾起笑意:除了他家的小猫儿,谁能在树上坐的这么安稳呢?嗯……小家伙现在十个多月,换算成人的话,正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呢! 少年没穿鞋袜,那双白嫩无暇、仿佛从没下过地的脚丫子一晃一晃的,活泼又悠闲,张健眼中的笑意如涟漪般扩散:他家的小猫儿没事闲坐着的时候,尾巴尖儿就喜欢这样一甩一甩,还喜欢抓着窗帘,整只都这样荡来荡去…… 少年的衣服很不合身,又大又长,牛仔裤挽了好几道,才勉强露出脚踝,只是因为裤腿太宽,衬的那双脚踝纤细精致的不像话,衬衣挂在他身上,更是惨不忍睹,张健很是自责:以前怎么只收集了自己尺码的衣服呢?待会是回去基地,还是就近找个城镇杀进去,给他找一身合身又漂亮的? 少年的肌肤透白,头发漆黑,这很对,小家伙原本就是黑白小猫儿…… 他家的嘟嘟很漂亮,是最漂亮的猫儿,少年也很漂亮,比他见过的包括电视上见过的任何人都要漂亮,不能更漂亮一丝一毫的漂亮…… 嗯,很对,都很对,一定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也有:小家伙明明是短毛猫,少年的头发却很长,乱糟糟的披在背上,还挂着半片叶子;小家伙的眼睛是绿色的,像是一湖秋水,少年的眼睛却是黑色的,像是带着晨露和星光的葡萄……不过,一样的清澈明亮就是了。 虽然没有多出两只尖尖的耳朵,或一根毛茸茸的尾巴,但是没错,是他家的小猫儿! “嘟嘟,”张健笑容绽放在脸上,仰脸叫道:“嘟嘟。” 少年正捏着一把小小的玉剑在树干上兴致勃勃的挖洞,挖的树屑纷纷落地,听到张健开口,便停下,歪头向他看来,很认真又很好奇的模样。 张健脑海中立刻浮现小家伙每次玩的正高兴,听到叫它时的反应,忍不住笑了起来,张开双臂,道:“下来,跳下来,我接住你!” 少年想了想,手轻轻一按树干,竟真的跳了下来。 张健双手和身后张牙舞爪的藤蔓们一拥而上,然后……接住了两件空空荡荡的衣服。 张健愣了下,忙将藤蔓织成网托住,将埋在衣服堆里的小毛团翻出来:“嘟……” 刚开口一个字,小家伙便从他手边窜了出去,从藤蔓上一跃而下,眨眼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竟连一声猫叫都不肯给他。 张健呆愣楞的站在原地,半晌后苦笑:这是还生气着呢! 一想起小家伙生气的原因,自己就先心疼加心虚起来。 —— 雷浩宇是被浓浓的酒味儿熏醒的,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在原来倒下的地方,手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并传来阵阵的瘙痒,这是正在愈合的迹象。丧尸爆发之后,所有人的体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而且随着时间过去,这种提升似乎还在继续,像这种以前十天半个月才能愈合的伤口,如今哪怕体质最差的人,也不过五六天就会完全长好,更别提异能者或强化者了。 雷浩宇起身,越过几颗大树,才看见背对着他坐在空地的边缘的张健,张健身前两个火炉,一个火炉煮酒,一个火炉煮鱼,而他正对着炉子上方很有技巧的扇着扇子,力求让味道尽可能的散发出去,又不把烟灰之类的东西扇进锅里。 雷浩宇走到一侧坐下,道:“这是做什么?” 酒如今是稀罕玩意儿,只看扔在地上的几个空瓶,就知道张健正放在火炉上煮的这些酒,就算在以前也绝不便宜,现在就更稀罕了,这样煮实在是太糟蹋了。 煮酒不稀奇,但绝不是这样放在火炉上敞开了盖子咕嘟咕嘟的煮个没完——谁都知道酒精的沸点比水低,这样煮下去,剩下的绝不是什么浓缩的精华。 倒是那锅鱼的卖相还不错,因为煮的够久,汤汁呈现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雷浩宇的目光刚落在那锅鱼上,肚子便应景的叫了起来,咕噜噜的好不热闹。 张健从空间取出一个装了饭菜的饭盒递给雷浩宇,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道:“先前谢谢了。” “不必,”雷浩宇伸手接过饭盒,淡淡道:“楚飞汪洋是我的朋友,给他们报仇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饭菜还热着,肚子也正饿着,雷浩宇打开饭盒开吃,口中道:“那个怪物呢?”他最后的记忆,是张健身陷绝境时,身后忽然冒出许多藤蔓,便是如此,他也依旧处于绝对的下风,看不见任何胜算——但是现在,他和张健都还活着,那怪物呢? “大概死了吧?” 张健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 鱼早就煮熟了,酒味也应该传的够远了,可以往每次闻到鱼香味儿就会准时露面的小家伙,到现在连影子都没看见。 之前他对古文士说,要钓他家猫儿,不如煮条鱼来的有用,这句话还真不是信口开河。这小家伙个头小,速度快,又擅长隐匿,除非它有心让你跟着,否则完全没办法捕捉它的行踪。就算张健,想让它出现也只有一招——煮鱼,现在临时再加一招——煮酒。 “大概?”雷浩宇手中的筷子顿了顿:能不能不大概?要是那东西果然活着,绝不会善罢甘休,若的的报复只针对他们两个也就算了,若是针对整个基地,那将是一场灾难。 张健嗯了一声,道:“是大概。” 只能是大概,那古文士别说尸体,连碎片都没留下一块,而且就算真的留下残骸,既然是所谓的可以超脱生死轮回、突破世界壁垒的大能,谁知道都有些什么手段?死而复生对他们来说,也许根本就不算什么。 不过听语气,那怪人对天地意志忌惮之极,用的是“抹杀”两个字,显然在天地意志的攻击面前,他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的……挨那么一下子,就算不死,应该也不再能兴风作浪了。 肯定的答复让雷浩宇沉默下来,埋头大口吃饭,等他吃完涮好碗,张健还在一心一意煮他的鱼,雷浩宇将碗筷递过去,起身道:“我回去了。” 张健头也不抬:“好。” 虽然走夜路不安全,但这条路已经被清理了很多次,并没有什么大的危险,而且雷浩宇也不是没有自保之力,若非运气太差,就不会有问题。 下山上到了高速,雷浩宇从空间取出汽车坐了进去,却不急着开车,而是点了一根烟,慢慢抽完,才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响了一阵才被接通,向来清爽的女声因为困倦而带了几分慵懒性感:“浩宇,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雷浩宇沉默片刻,终于什么都没说,有些烦躁的挂断电话,靠在椅背上,深深吁了口气。 片刻后,电话铃声响起,雷浩宇闭了闭眼,接通,白莹莹的声音再次传来,比之前清醒了许多,柔声道:“浩宇,到底怎么了?是出了什么事吗?有事别憋在心里,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这天底下,没什么过不去的事儿,我……” “白莹莹!” 白莹莹话说到一半,就被不耐烦的打断,于是白莹莹也沉默下来,半晌无语。 许久之后,雷浩宇才开口,疲惫道:“白莹莹,你走吧。” “走?”白莹莹不悦道:“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雷浩宇淡淡道:“离开基地,走的越远越好。” “你要赶我走?”白莹莹不可思议道:“为什么?凭什么?!” 她强行平复了一下呼吸,因为情绪激动而变得有些尖利的声音又恢复正常,带着隐忍:“浩宇,是不是又是那个张健说了些什么?我跟你说了,张健看上去光明磊落,其实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栽赃陷害、挑拨离间,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你怎么就……” 还未说完,又被雷浩宇再度打断:“那个怪物死了。” 电话里,白莹莹的呼吸声停猛地一顿,而后强笑道:“你说什么啊?什么怪物?” 雷浩宇淡淡道:“就是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我亲眼看见他,被张健一刀杀了。” “不可能!”白莹莹失声道:“天底下根本就没人能……” 说到一半,她意识到不对,声音猛地中断,而后慌乱道:“浩宇,你听我说……” 雷浩宇淡淡道:“听你说什么?说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怪物?说楚飞、汪洋不是他杀的?” 白莹莹急声道:“我承认我认识他,我是在他面前抱怨过楚飞和汪洋,可我没想过他要杀人啊!你也知道楚飞他们是怎么对我的……” “没想过他要杀人?”雷浩宇冷冷道:“今天早上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白莹莹一噎,正要说话,却听雷浩宇又道:“你说汪洋楚飞,是因为和你作对,被你抱怨了几句而被那怪物杀的,那白婷婷呢?” “婷婷的事……” “白莹莹,一个人的信誉是有限的,用一次少一点……你确定要说白婷婷的死跟你没关系?” 电话里许久没有声音,雷浩宇淡淡道:“算了,我还问这些做什么?看在我们以前的情分,我提醒你一次,张健的确已经收拾了那个怪物,趁他现在忙着找猫,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下次若再遇到,别说张健,我也会杀了你为楚飞他们报仇。” 说完正要挂断电话,里面传来白莹莹低沉的声音:“浩宇,不管你信不信,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张健他可能不是什么坏人,可是他注定是你的敌人!浩宇,也许说起来很荒唐,这个世界,本来该是你的世界,你才是那个最光彩夺目的存在,张健的存在的意义,就是蚕食你的气运,取代你的位置……” “白莹莹,到现在你还要挑拨离间?” 白莹莹道:“雷浩宇,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最清楚不过,我就算害所有人,也不会……” 她没有继续下去,顿了下后又淡淡道:“你既然亲眼看过了那个怪人,就应该知道这个世界根本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样子,该说的话我说了,听不听,信不信,由你。” 看着挂断的电话,雷浩宇泄愤的一掌拍在仪表盘上,再次深深吁了口气,踩下油门。 第160章 末世灵宠23 “我们以前闲聊的时候,提起过身后事,”雷浩宇退开一步,语气平静:“他说,死都死了,还管他什么身前身后?喂猫喂狗喂丧尸或者烧成灰一泡尿冲走都无所谓……不过死了的人是无所谓,活着的却总要有个安慰,楚飞喜欢视野开阔的地方,汪洋最爱登高,其余的人我虽然知道,却几乎没说过话,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喜好,索性一起葬在了这里。” 张健上前,半蹲下来点烟,道:“这里很好,晚上星星很漂亮。” 基地外又高又空旷的地方有那么几处,或许是巧合,又或许冥冥中真的有什么伟大的存在在注视着这个世界,雷浩宇找的地方,正是天地异变结束、楚飞他们遇害的那一晚张健夜半观星的地方。 那一晚,当古文士将包括楚飞汪洋在内的三十八个人,像虫子一样慢慢捏死的时候,张健躺在这里,看见漫天星辰疯狂闪烁,看见一道惊雷撕裂星空,从九霄天外一直劈到他脚下,在地上留下一个大坑,顺道劈裂了旁边一棵大树。然后嘟嘟在树上削下一截后来被那怪人叫做“定世雷木”的树枝,而他模仿惊雷劈下的那一棍,则被怪人称为“定世之雷”。 所以所谓的定世之雷,到底是老天爷对这个世界修修补补、叮叮当当敲下的最后一锤,还是他老人家向世间万物宣布天地异变结束、天地秩序终定的第一声吆喝?张健不知道,或许等他知道的时候,才是他真正领悟定世之雷的时候。 他此刻知道的,是那怪人间接死在定世雷木劈下的定世之雷上,而被他害死的楚飞他们,则正躺在被真正的定世之雷劈出的坑里……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张健点了三根烟放在坟前,权当燃香,又将一把连鞘的古朴长剑放在坟前,充当祭品:“抱歉,你的仇现在只报了一半,另一半,恐怕要再等一等。” 他从空间取出一瓶酒,打开瓶盖洒在地上,道:“原本想着,等嘟嘟复原,定要吓你一跳,想不到竟没有机会了……嘟嘟,楚飞向来喜欢你,过来和他说说话吧!” 雷浩宇有些愕然,他带着张健步行上山,根本没有第三个人同行,哪来的什么“嘟嘟”?而且楚飞也就算了,身边三教九流不少,但张健却一直独来独往,从没听说过他和楚飞以外的人熟识,他身边什么时候多出个什么嘟嘟来? “不去,”雷浩宇就要忍不住张望时,一个清澈悦耳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有些不满的嘟囔着:“他又不在这里。” 雷浩宇神经瞬间绷紧,猛地转头,便看见一个少年正懒洋洋的坐在坟堆旁那棵似乎是被火烧死的大树上,雷浩宇心里渗出冷汗:这棵就在他身边,而且叶子早就落光,空荡荡的完全无法阻挡视线,可他竟然完全不知道这上面有人,或者说完全不知道,这上面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所以,”张健转头看向少年,道:“这世上应该是有轮回的吧?” 张健习以为常的模样让雷浩宇也平复下来,他这才发现,树上的少年竟出奇的好看,五官无法形容的精致,一双漆黑的眸子宛如闪烁着万千星辰,清澈而又灿烂,他一颦一笑中都带着与这乱世格格不入的娇憨纯稚,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看着便让人感觉温暖而柔软。 少年的两只脚一前一后有节奏的晃着,手里拿着一根半焦的,仿佛刚刚从树上剁下来的树枝,用一把眼熟的小巧玉剑在上面有一下没一下的削着,很是无聊的模样,口中心不在焉的答道:“有啊!” 张健笑笑,道:“这倒是一个好消息。” 那只十个月的小猫儿毫不负责任的回答,却让这个高大的男人深信不疑,或者说宁愿相信。 有轮回好啊,有轮回的话,那些在睡梦之中毫无预兆的变成了行尸走肉的人,其实此刻正在某个世界,成为呱呱坠地的婴儿,有轮回的话,面前这些化为灰烬躺在坑里的人,或许正在某个奇异的地方排着长队,等待自己新的人生的到来…… 张健起身,看向雷浩宇,道:“你既然会通知白莹莹离开,想必也不会通过卫星电话帮我定位她的位置。” 雷浩宇避开他的目光,看向无人的山林,沉默片刻后才道:“抱歉……我知道她做错了很多事,对不起很多人,但她对我,却是仁至义尽,我……” 他顿了顿,又继续道:“……通知她离开,是我最后一点情义,如果下次见面,我……” 他语声一窒,再次停下。 白莹莹为了夺取异能,连自己的亲妹妹都害,为了泄愤,连与她毫不相干的普通人都杀,说她蛇蝎心肠一点都不为过,但是大义灭亲这种事,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不过是嘴巴一张的事,觉得事实道理何等清楚明白,可是对当事人而言,却是…… 而且白莹莹对他,何止是仁至义尽,更是情深义重,他们一起并肩作战,出生入死,为了他,为了基地,她吃苦受累拼命,从没有半句怨言…… 而他对她,又何尝不是…… 若下次见面……雷浩宇闭了闭眼,眼前出现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心中一阵绞痛,手都抖了起来,苦笑一声,道:“我想说,下次见面,我绝不容情,但事实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到时候,会怎么做。” 张健淡淡道:“这是你的事,与我无关,但若到时候你挡在她面前,我下手不会留情。” 雷浩宇苦涩道:“你放心,我还不至于糊涂到这种地步。” 张健不置可否,对嘟嘟伸手,轻笑道:“快下来,我们去个没有被清理过的地方,给你找漂亮衣服穿。” 附近的村镇都被部队清理过,当部队将粮食、汽油等大量物资带走之后,剩下的东西就会被一批批的“冒险者”搜刮一空。衣服这东西目前虽然廉价,但却是穿一件少一件的消耗品,以后说不定会变成抢手货,所以出门收集物资的人也会顺道将它们也收集起来,并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肯用和城外的木头一样便宜的价钱换成粮食。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张健沿途路过几个地方,都没能为嘟嘟找到一件新衣服,在基地出了高价,也只买到两套勉强能穿的。 如今只好走远点,找个没被军队荼毒的小城镇杀进去,到专卖店里慢慢挑。 嘟嘟对漂亮衣服没什么兴趣,但还是应了一声,从树上跳了下来,伸手在张健手上轻轻搭了下就轻巧落地,随手将手里刚刚用树枝削成的木棍扔给雷浩宇,道:“送给你。” 雷浩宇下意识的接过,然后看着手里的木棍有些哭笑不得:这根比小孩手腕略细的木棍不知道是被雷劈过还是火烧过,一端是一大段的焦痕,一端却又透出几分翠色,从侧面探出的几根枝丫,被随便砍了下,留了十到二十厘米长度不等的树杈。木棍上横七竖八布满了伤痕,显然是那个叫嘟嘟的少年刚刚随手戳出来的…… 这木棍若是被小学生捡去,看着上面的痕迹怕不是能写出一篇坎坷的历险记来:原本被砍去做柴火为世界贡献一点光和热的木棍,因为太过潮湿烧到一半被主人嫌弃的从火堆里抽出来扔在一边,然后被顽童捡去当成武器和小伙伴大战三百回合…… 拿这种东西送人,该说这孩子天真质朴,还是不通世事? 张健看见他的表情,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想法,道:“昨天若不是你出手,我们未必能对付的了那怪物,这算是我们送你的谢礼,还有那怪物的佩剑,有用的话就拿去吧。” 说完不等雷浩宇说话,对嘟嘟道:“过来我背你。”既然楚飞他们“不在这里”,走就走了,也不必告什么别。 “不要。”嘟嘟摇头,从树上折了一根柳条儿,一路上抽打着周围的花花草草,脚步轻快的下山,很快就不见了身影,张健紧跟在他身边,也消失不见。 雷浩宇这才收回视线,目光落在手中的木棍上,神色渐渐凝重,若说那少年将东西给他,只是孩子心性,张健的话却由不得他不重视——这根木棍,难道比那把剑还要珍贵? 只是这木棍,怎么看都普通的很,不能吃不能喝,挖个坑种起来八成活不了,用来做武器的话,轻飘飘的就算敲在头上也没什么威力吧?而且这东西,分明就是那孩子从这棵枯树上折下来啊! 雷浩宇看着木棍上的焦痕,沉吟了下,挥手甩出一道闪电,然后整个人呆滞住了:因为他第一次将异能通过其他媒介发出,所以刻意将威力控制到最小,以免出现“炸膛”的惨剧,然而…… 看着被劈成两半的大青石,感觉到体内迅速恢复的力量,雷浩宇有些眩晕,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变得玄幻了:难不成他玩的不是异能而是魔法?他这是拾取到了“攻击力 100%,回蓝速度 100%”的逆天神器法杖? 只是这神器长得也未免太丑了点。 随便折根木棍都是神器,而且随随便便就送人,那个叫张健的男人,给他的印象似乎永远都是“深不可测”四个字。雷浩宇忽然微微一愣:对了,他身边那只猫呢? 忽然又整个僵住,他仿佛听人提起过一次,那只黑白色好像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奶猫儿,名字好像是……嘟嘟? —— “木棍的成分,还有上面的削痕,分析不出什么特别的东西,但是木棍周围雷元素的浓度和活跃程度,比平均值高了好几倍,所以对雷系异能会有明显的加成,就像冬天使用冰系异能,海里使用水系异能会得到加成一样,当然这木棍的加成要明显的多……理论上来说,如果我们弄明白这里面的原理,就能做出各种属性的法杖……” “我觉得,丧尸的晶核应该是不错的原材料……” “但我们早就试过了,晶核根本不能传递异能,必须要有合适的媒介才行,话说雷系异能可以用木棍的话,那土系异能是不是可以用玉或者石头……” “我觉得关键是它被雷击过……” “雷击已经试验过了,没什么效果,我们现在的实验室的条件,根本模拟不出……” “也许可以换成金属试试,金属导电性……” “各位!”雷浩宇见面前几位老人的话题快要突破天际,无奈道:“我是想问,整棵树都已经给你们拉回来了,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木棍还给我了?” “当然不行,那棵树周围的雷元素虽然也比别的地方活跃的多,但程度远远比不上那根木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里面的原因我们还要好好研究……” “我倒是建议将木棍暂时交给浩宇,他拿着它练习异能的话,效率会大大加快,毕竟眼下浩宇的战斗力对基地很重要,我们需要的时候,再拿来做实验就行了……” “这怎么行?谁都不知道造成雷元素活跃的原因是什么,要是万一损坏了,或者里面的能量消耗完了,这可是人类一大损失……” “对对,那我们得加快进程……” “……” 雷浩宇叹了口气,耸耸肩向外走,耳中清楚的听到身后压低声音后的庆幸欢呼:“终于走了,保住了保住了!走走,我们继续开工!” 走出研究室,再次站在阳光下,雷浩宇不知怎的有恍如隔世之感:死去的楚飞汪洋、似人似鬼的怪物、让他倍感陌生的白莹莹、白莹莹声称会夺走他气运的张健,还有那个神秘的少年、奇特的法杖…… 种种事情,将他脑子绞成一团乱麻,幸好他依旧清楚自己真正该做的事:让自己强大起来,让基地强大起来,让他自己以及更多的人,在这末世中好好的活下去。 单调的电话铃声响起,雷浩宇拿起手机,眼中闪过惊异之色:“张健?” 那么冷漠的人,怎么会主动打电话给他? 电话里传来略带稚气的声音,清澈悦耳:“张健在打架。” 雷浩宇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声音也不自觉的变得柔软了些:“是嘟嘟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电话里传来“轰”的一声闷响,然后是嘟嘟不满的声音:“不要摔它!肉松了不好吃!不许砸它的翅膀,我的烤鸡翅!我的烤鸡翅!” 张健在地上一连串的翻滚躲过一组风刃,灰头土脸道:“这是四级异兽,爬山虎根本困不住,不打断翅膀要飞走了!” “我不管!” 张健高高跃起,一棒砸了下去,将刚刚起飞的野鸭子逼了回来:“飞走了就连炖鸡翅都没得吃了……”他很明智的没有和小家伙讨论鸡翅还是鸭翅的问题。 “我不管!我不管!” 张健这会儿以棍为刀,有点手忙脚乱:“要不我给你留一边,另一边砸烂了炖着吃?这么大一只,一边翅膀就可以吃很久呢!” “嗯……”嘟嘟想了一下,终于妥协:“那你晚上用爬山虎给我捞鱼吃,要会喷水的鱼。” 张健松了口气:“知道了!” 异能者耳力都惊人的好,雷浩宇听着电话里轰轰烈烈的背景音,和张健明显有些喘息的说话声,也知道那边的战况很激烈,有些好笑的同时又有些莫名其妙:那孩子到底是有事找他,还是不小心按错了键? “昨天晚上到今天,”这会儿嘟嘟终于想起他来了,趴在车窗上,一边看打架一边聊电话,道:“这条路上路过了很多只丧尸和异兽,四阶的就有两只。我长这么大,一共只见到过四只四阶异兽,其中有一半是今天遇到的……” 嘟嘟看似没有意义的闲话,却听的雷浩宇立刻紧张起来:不管张健他们这半天走了多远的路,一条路上出现两只四阶异兽的几率有多大?要知道,末世近一年,他都没有亲眼见过四阶异兽是什么模样。 “你说它们是……路过?” “嗯,是路过,”嘟嘟道:“它们没准备攻击我们,是张健主动把它们截下来的,因为四阶异兽的肉很好吃。四阶异兽我到现在都只吃过一只兔子,虽然所有动物里最难吃的就是兔子,但那只四阶兔子还是特别特别好吃,所以我一直想尝尝别的四阶异兽,尤其是鱼,可是张健根本不会抓鱼,别说四阶,他连一阶的都抓不到,不过现在他有爬山虎……” 雷浩宇无奈打断道:“嘟嘟!” 少年的声音很好听,无论听他说什么、说多久都不会腻,但现在哪怕是仙乐,雷浩宇都听不进去。 “嗯,好吧,”嘟嘟妥协了,开始继续说正事:“这些丧尸和异兽好像在赶路,近的快的走前面,慢的远的走后面,这很奇怪……我只见过一次丧尸赶路的情况,就是A市将全城丧尸引到坑里烧死的那一次。” 雷浩宇呼吸急促起来,一声不吭继续听他说下去:“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它们,我听张健说,你有办法可以从天上看见地面上的情形,不如去看看吧!” 雷浩宇勉强一笑,道:“好,我现在就去看……那些赶路的丧尸和异兽,是朝什么方向走的?” “和我们相反的方向。” “……知道了。” 雷浩宇正要挂断电话,里面又传来嘟嘟的声音:“如果你在天上看到有四阶或者以上的异兽和丧尸,记得告诉我们一声,我让张健去抓……四阶异兽的肉好好吃,四阶丧尸的晶核也特别漂亮……” 雷浩宇苦笑一声:“知道了。” —— 难得遇上对手,想在战斗中突破的张健特意用上了不顺手的木棍,谁知道翻翻滚滚的打了半天,却连一颗电火花都没能蹦出来,最后硬生生磨死了对手……难道所谓的定世之雷,竟然是一次性技能?不过这世上应该没什么一次性技能吧,还是他悟性太差的缘故。 可惜家里那只猫儿,做什么都靠直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然也能提点他一下。 汗津津、灰扑扑的上车,果然那只猫儿已经远远的躲到后座上去了,张健不等他开口,主动道:“前面十里外就有个大湖,我们去那里洗澡抓鱼。” 嘟嘟立刻高兴起来:“还有煮鱼。” “嗯,煮鱼,烤鸡翅。” 张健应了一声,踩下油门,走了没多远电话铃响,嘟嘟正拿着手机玩游戏,顺手点开:“嗯?” 雷浩宇的声音传来,带了几分焦灼:“嘟嘟,张健呢?” “在开车。” 张健道:“什么事?” 雷浩宇沉声道:“开视频,给你看个东西。”说完径直挂断电话。 视频聊天请求很快发过来,嘟嘟点开,咦了一声,递给张健道:“好多脑袋。” 张健看了眼,顿时头皮发麻,猛地一踩刹车,越野车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停下,张健接过手机,沉声道:“这是什么地方?” 雷浩宇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道:“B城。” 张健道:“我记得B城人口是两千多万。” 雷浩宇道:“现在是丧尸两千万。” 两千万丧尸出现在街上,正慢慢朝某个方向汇聚,有极少的一部分正在离开B城,绝大多数都挤在马路上,甚至层层堆叠起来,从上向下看,只有密密麻麻蠕动的人头,让人看了浑身汗毛直竖。 张健道:“它们这是要去哪儿?能确定目标吗?” 雷浩宇道:“被惊动的,准备赶路的丧尸,不光是B城,还有另外两个城市,b市基地正好在夹在三个城市中间。而B城外离它只有三十里的小镇,却一点动静都没有。显然,它们不是被什么地方的某个东西吸引,而是有人故意去这三个城市,要将它们一路引来。” 张健紧紧握着方向盘,没有说话。 雷浩宇沉默许久,才又开口道:“我听汪洋提起过一次,他说,楚飞告诉他,当初白莹莹在你们的物资里做了手脚,吸引丧尸和异兽攻击你们,那这次,有没有可能……” 他停顿下来,没有继续,张健淡淡道:“你不如直接去问她。” 雷浩宇没有回答,语气平静道:“基地现在有四百万人,有异能的不到一千人,而这三个城市的丧尸加起来是五千万……虽然我们有军队,但是手枪对丧尸几乎没有伤害,子弹要打中头颅才有用,所以即使不算高阶丧尸,不算周围聚拢来的异兽,我们也没有一丁点的胜算。 “而放弃的基地的话,不说外面没有经过清理的道路根本无法通车,也不说我们能不能从这几个城市的丧尸队伍的缝隙里穿过去,只说离开基地五十里,光是野外的危险就能让我们每天减员三成…… “还有个军方的绝密信息,现在说出去也没什么了——在丧尸爆发的三个月前,全世界所有的核武器忽然全部失效,连核电站都不再运行……” 张健默然片刻后,道:“所以呢?” 雷浩宇沉默许久,道:“我不知道。” 说完挂断电话。 张健看着挂断的电话,好一阵才吁了口气,转向嘟嘟,道:“白莹莹的灵液,你上次没有拿完吗?” …… 雷浩宇挂断电话,一身军装的男人推门而入,道:“少将,根据刚刚计算出来的数据,按照四公里每小时的平均时速,算上沿途地形的阻碍,绝大部分丧尸应该在五十五小时后到达,考虑到丧尸的速度差异很大,最多三十二个小时,基地就会完全失守。如果有不少于四只四阶以上丧尸及异兽同时出现的话,这个时间还会提前。 “将军已经派人去炸断沿途的公路桥梁,但考虑到丧尸的属性,效果应该不大,时间上不会有太大的缓冲。 “另外,将军已经发布紧急命令,让所有人立刻回城,准备车辆物资,随时准备撤离。但撤离路线还在讨论中。 “从半个小时前开始,基地就不断受到附近的异兽和丧尸的攻击,并且越来越频繁,原本的守卫支持不住,已经加派了兵力。 “刚刚有一只飞行异兽从空中进入基地,落地前未能驱离,在基地里伤了上百人,现在已经击毙……” 雷浩宇面无表情的听着他的说话,一直没有吭气,忽然门又被推开,一个人跑步进来:“少将,将军命你组织研究院的人先行撤离,无论如何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将军说,人类活下来的有学问的人不多了,我们死了没关系,他们要是死了,这个社会要倒退三百年……” 雷浩宇淡淡道:“我知道了,我会安排的。” 军官道:“将军命令你亲自护送……” 雷浩宇道:“放心,我没念过多少书,死了也不会让社会倒退。” 又嗤笑一声,低声道:“这个基地里,最没有资格活下去的人,就是我。” “少将你……” 雷浩宇不耐烦的挥手打断道:“行了,现在是婆婆妈妈的时候吗?去做你的事吧!” 一面拿起座机,拨通内线,等一切安排妥当,便起身向城门走去,这里是离他最近的战场。 还没到地方,手机又响,雷浩宇看了一眼,脚步一顿,神色骤冷,接通:“白莹莹。” 看似漠然的语气中,透出冰冷的杀意,白莹莹淡淡道:“原本想和你好好道个别,看来你已经都知道了,那就没办法了。” “果然是你,”雷浩宇冷冷道:“白莹莹,你不觉得自己太可怕了吗?” 白莹莹嗤笑一声,道:“可怕?原来浩宇你知道婷婷是死在我手里的时候,竟然没有觉得我可怕吗?果然只有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雷浩宇你才会这么义愤填膺啊!哈,什么正义公理,全是狗屁!平时一副正义凌然、大公无私的模样,说是为了基地拼命战斗,其实还不是为了保住你们雷家的权势?现在基地要灭了,你就要一无所有了,终于忍不住跳出来了吧?” 雷浩宇道:“你说我是为了权势战斗,就算是又怎么样?不管是为权为利为名为钱,只要在战斗不就够了,只要有底线不就够了?白莹莹,这辈子我做的最违背底线和良心的事,就是放你离开基地。这个错误,我一定会亲自纠正。” 白莹莹鼓掌道:“不愧是雷浩宇,这么快就想出光明正大扔下基地几百万人,苟且偷生的理由了,了不起啊!” 雷浩宇怒道:“原来你也知道这是几百万人!白莹莹,你还有没有半点人性?你现在跟一只疯狗有什么区别?几百万条人命,在你眼里到底是什么?” 白莹莹嗤笑道:“你以为你们是什么?几个数字,几个名字罢了!Npc而已,哪怕全部死光又怎么样?雷浩宇,若不是看在你是主角的份上,你以为我会看上你?跟张健比,你算什么东西?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雷浩宇深吸口气,道:“所以前夜你说什么气运,什么为了我,全都是假的?” 白莹莹冷笑道:“当然是假的,不这么说,你会替我拖住张健?雷浩宇,你要怪就怪张健太厉害,连那个怪物都不是他的对手,他若不死,我活不了几天。幸好他看起来无情,其实比任何人都要蠢,绝不会眼睁睁看着这几百万人死在他面前,他就算再厉害,这几百万人,也会把他慢慢拖死。” “就只为了杀一个人,你就要害几百万人,白莹莹……”雷浩宇闭了闭眼:“我果然是这世上最蠢的人,竟然……” 竟然会喜欢这样一个人…… “你错了,我不是为了杀人,我只是为了自保,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就算全世界的人加起来,和自己的命相比又算的了什么?更何况,我的命原本就比你们要珍贵的多……” “我知道你不甘心,”白莹莹笑笑,道:“如果你不想看着这几百万人死,不想从此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都陪葬的话,我可以给你指一条明路……杀了张健,把他的人头交给我,我就收回这些丧尸,解了基地的围,怎么样?” 雷浩宇咬牙道:“做梦!” 白莹莹彷如未闻,继续道:“那只猫偷了我的灵液,应该是给张健吃了,否则他没可能那么厉害,所以你就不要想用毒药之类的对付他,服用了灵液,终身百毒不侵。当然也不能用埋伏这种低级的手段,那只猫儿鬼灵精怪的,什么埋伏都瞒不过它,不过远程攻击对张健这种人好像也没什么用……嗯,我建议你不如直接和张健商量商量,用自己一条命换几百万条命,他应该不会拒绝才对。” “说真的,要不是我有点怕他,我就自己打电话和他说了。”白莹莹道:“雷浩宇,不要急着拒绝。张健其实算不上你的朋友吧?他的命,和基地几百万条命相比,哪一个更重要,你自己慢慢想吧!啊,我差点忘了,留给你们的时间不多了,那我就不耽误你了,加油。” 第161章 末世灵宠24 “浩宇?” 手中传来“噼啪”一声,雷浩宇转头,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靠近的严文彦,平静开口:“我没事,什么事?” 严文彦看着雷浩宇手里的手机,耸肩摊手:本来想提醒一声,到底还是迟了——这也叫没事? 雷浩宇低头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扔掉被他无意识捏成碎片的手机残骸,对严文彦一伸手。 严文彦识趣的将自己的手机摸出来递给他,道:“浩宇你悠着点儿……” 见雷浩宇接过手机一声不吭的低头拨号,完全没有理会他的意思,严文彦只得摇头闭嘴。 雷浩宇拨完号,将听筒放在耳边,转身大步朝来路走去,见严文彦还跟着,回头看了他一眼,不悦道:“你很闲吗?” 看着过河便拆桥,手里还拿着他的手机就开始撵人的雷浩宇,严文彦很是无语,道:“我就是不闲才来找你,浩宇,听说这次撤离,要分批次走不同路线,咱们兄弟几个走哪一条,你倒是给个信儿,我们也好先做准备,还有家里催着……” 严文彦话还没说完,便听见雷浩宇的手机里传来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谁?”声音异常好听,语气中却带着几分含糊懵懂,严文彦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一个抱着香软棉被,揉着惺忪睡眼的娇宠少年的形象,顿时皱了皱眉,心中莫名有些不快。 声音传来,雷浩宇的注意力便完全转移到了电话那端,温声道:“嘟嘟,是我,雷浩宇。” 严文彦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他和雷浩宇从小就认识,还从没见过他用这样的语气和人说话,声音不自觉的放软像是怕吓到了对面的人一样……哪怕和他成双入对的白莹莹,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电话那边的少年到底是谁?他怎么不知道雷浩宇身边有这么一号人? 正好奇心大起,雷浩宇一个冷冷的目光扫来,严文彦只得举手表示投降,道:“你现在既然没空,那我先去做事了。” 挥挥手离开,转身前耳尖的听到电话那头的少年有气无力的“哦”了一声,然后还有一声小小的——“嗝!” 雷浩宇皱眉道:“怎么了?你在做什么呢?” “呃……”对面那头的少年似乎想了下,才有些不确定的回答:“打电话?” 雷浩宇此刻的心情,说是如在滚油中煎熬也不为过,闻言却忍不住笑了下,忽然就觉得心情平复了许多,问道:“张健呢?” “摸鱼,”少年答了一句,又不满的补充:“一条都没有摸到!一条都没有摸到!” 听着少年抱怨的嘟囔,雷浩宇忍不住又笑了下,忽然有点既同情又羡慕那个叫张健的男人,想象着电话那边的情形,忽然沉默下来。 他不知道是该指责这两个人,在现在这种情形下竟然还有心情摸鱼,还是该挂断电话,不去打扰他们的安宁。 电话里,张健无奈的声音传来:“嘟嘟,咱们先别喝了好不好?喝多了一会该头疼了!” 少年显然听不进去,不满的嚷着:“鱼!鱼!鱼呢!” 张健万分后悔当初煮酒钓猫的事儿,看着抱着酒瓶,摆明没有鱼就要一直喝下去的醉猫头大如斗:“爬山虎又没长眼睛,下了水两眼一摸黑,鱼又滑溜的很……要不我们先煮几条普通的鱼吃?” 嘟嘟毫不犹豫的摇头:“不要!” “我帮你烤鸡翅膀?” 嘟嘟继续摇头:“不要!” “炖牛肉?” 嘟嘟不耐烦了,怒道:“不要不要不要!” 愤愤的灌下一大口酒:明明说好了要吃鱼的!要吃会喷水的鱼! “那等我将爬山虎织的再密一点,这次一定不让它们再钻出去!”张健在小家伙身边坐下,努力转移他的注意力,想趁机将酒瓶摸走:“要不就想办法让鱼饵只吸引变异鱼过来,普通的鱼太多,一不小心就让那些家伙浑水摸鱼溜了。” 嘟嘟再灌一口酒,小小的打了个嗝,用手指戳他:“笨!” 张健按住他的手,不动声色的去抓酒瓶,口中道:“我怎么又笨了?” 嘟嘟抱着酒瓶侧身躲开,又灌一口,道:“你就算把网织的再密,就算来的只有变异鱼,不一样也会咬断藤蔓跑掉吗?” 张健的爬山虎现在是三阶左右的实力,想将一阶、二阶异兽捆的动弹不得不难,但不代表它的强度能对抗异兽们变态的咬合力……等藤网被突破,在几乎完全感知不到水下情形的情况下,他凭什么抓住那些在水里来去如电的变异鱼? 张健叹气,失败了这么多次,这个道理他怎么会不懂?可是有一只本来就不讲理,喝完酒就更不讲道理的猫儿硬要吃鱼,他能怎么办? 看着这会儿连坐都坐不稳的嘟嘟,张健除了让他在自己怀里靠的舒服点以外完全没辙:别说他根本没办法强抢这小东西的酒瓶,就算真抢到了,那小家伙一伸手就能从空间再取一瓶,而且若是惹急了他,跑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才更让人着急。 现在除非他忽然人品爆发,从湖里捞出一条会喷水的鱼来满足这只馋猫的愿望,否则就只能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将自己彻底灌成一只醉猫。张健能做的,就是一边哄着一边见缝插针的塞点东西到这小东西的嘴巴里,省的他空肚子喝了酒更难受。 嘟嘟的酒量对猫来说算是什么水平不确定,但和人相比只能算中上,他喝的又快又急,很快大半瓶高度酒就下了肚,整个人就迷糊了。 喝醉酒的少年显得格外漂亮,脸颊泛着红晕,眼睛里闪着朦朦的水雾,嘴里散发着香醇的酒味儿,酒瓶早就扔在了一边,靠在张健肩膀上,手里抓住一根爬山虎的藤条碎碎念:“什么都要人教!光合作用不会,吃东西不会,打架不会,居然连看东西都不会……你都已经好几个月大了,我像你这么大都会抓老鼠了,你妈妈这么大的时候都结子了……我就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爬山虎,你要是再不长进,我就换一只来养!换一只来养!” 张健看着被他骂的连叶子都萎靡了许多的爬山虎,摇头失笑,不想立刻将火力引到了自己身上,嘟嘟瞪着他,不满的嘟囔:“最笨的就是你,以前我说话你听不懂,现在爬山虎的话你也听不懂……为什么它都可以听懂你的话,你却听不懂它说什么?” 嘟嘟真的很生气:一个领悟了定世之雷的人类,带着三阶的天地灵物,居然连一条一阶的变异鱼都抓不住!一个个都笨死了笨死了! 张健一愣之后,猛地一个激灵。 嘟嘟看似胡闹,却从不会说胡话,他说的“看”和“听”当然不是真的用眼睛看,用耳朵听,但道理却是相通的。张健记得很清楚,当初曾经在水下袭击过他和楚飞并被嘟嘟杀死的那株爬山虎,的确是有感知的,不管是水上水下,对他和楚飞的攻击精准无比,那么他的这株呢?是不是也有“眼睛”? 一直以来,他对爬山虎的指挥自觉如臂使指、得心应手,这所谓的得心应手,难道就是嘟嘟口中的“它能听懂他的话”?而他对爬山虎,却几乎一无所知,只能依靠自己的感知和记忆,去判断它的状态…… 他一直将爬山虎,当做武器或义肢来用,原来的这样的用法,是不对的? 共生,共生……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 “张健。”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张健的思路,他脸上笑容敛去,随便擦了下手,拿起电话,道:“什么事?” 嘟嘟和雷浩宇的通话他是知道的,却不知道他竟然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挂断。 雷浩宇沉声道:“我定位了白莹莹的手机,方位刚刚已经发给你了,并且会即时更新……你多久能够抓住她?” 嘟嘟这会儿已经完全迷糊了,嘴里咕哝着完全听不清的话,张健在他怀里塞了个抱枕,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又用毯子裹起来,口中道:“白莹莹不是傻子,她既然和整个基地为敌,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手机一定会被定位……你能保证定位到的,就是她的真正位置?” 雷浩宇道:“起码我能保证第一个坐标是准确的。” 张健道:“这么说,你和她通过话?” “是。” 张健道:“雷浩宇,以你的性格,不管多恨她,在这种时候也不会分心去考虑报复她的事,除非你认为抓住她对现状能有所帮助……她对你说,她能拯救基地?” 雷浩宇沉默不语。 张健道:“那么,条件呢?” 雷浩宇淡淡道:“这不重要。” 张健笑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那个女人的条件,除了杀了我,还能是什么?麻烦你帮我联系她吧,我和她聊。” 雷浩宇沉默片刻后道:“……好。” 片刻后,白莹莹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冷冷道:“张健,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你死,基地的四百万人就活,你活,他们就死,就这么简单。” 张健淡淡道:“白莹莹,你以为你还剩下多少信誉?你以为我会蠢的因为你一句话就去死?” “信不信由你,”白莹莹道:“我要的只是活命而已,张健,只要你死了,雷浩宇发誓事后绝不找我的麻烦,我又何必害死那么多人?我也是人,害死他们对我有什么好处?要不是你逼我,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你只有三个选择,或者你一个人死,或者基地四百万人死,又或者你陪着基地的四百万人一起死……张健,你要是觉得你一条命比几百万人的性命都要珍贵,你大可以带着你的猫心安理得的去游山玩水,眼睁睁看着基地那么多人,因为你而被丧尸活生生的撕成碎片,一口口吃进肚子!” “我当然心安理得。”张健道:“白莹莹,你以为这样说,就可以将那四百万人的生死和我绑在一起,就会让我觉得是我害死他们?简直太可笑了,连恐怖分子都没有这么无耻的逻辑,我张健更不是什么圣人,把什么责任都朝自己身上揽!白莹莹,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这些人如果能化成鬼,也只会找你一个人的麻烦。” 白莹莹的呼吸的有些急促,口中却冷笑一声,傲然道:“你既然不愿救他们,就看着他们去死好了,还来找我做什么?” 张健道:“你错了,我从没说过我不愿意救人,我只是不会傻乎乎的去死罢了。” 白莹莹“呵呵”冷笑两声,不说话。 张健道:“白莹莹,雷浩宇已经将你的所有信息,包括血型、身材、相貌、颅骨成像、DNA、指纹等全部收集起来,只等挂断电话,这些东西就会通过卫星,传遍世界所有基地,并且申明,b市基地就是因为不小心接纳了你,让你在基地中做了手脚,才会招来大祸……” 话未说完,电话中便传来白莹莹咬牙切齿的声音:“雷浩宇!” 张健顿觉不可思议,这个女人,竟然真的在生气……她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难道她做出了这种事情之后,竟然还认为雷浩宇应该选择维护她? 爱人虐我千万遍,我待爱人如初恋……这种事情,小说里看看感动下就是了,要在现实中,得犯贱成什么样子,才会对各种背叛和伤害甘之如饴?甚至认为是深爱自己的标志? “白莹莹,从今以后,没有一个基地会让你进门,而且所有人都会对你除之而后快,白莹莹,你有异能,有空间,可是脱离了人类社会,就算没有我张健,你又能活几天?”没有理会白莹莹的愤怒,张健继续说下去,声音不紧不慢,平静且平淡:“不是说,你只是要活命吗?好,你将那些丧尸弄回去,我可以答应不杀你,雷浩宇也可以为你保守秘密,如何?” 白莹莹剧烈的喘息几声,最后咬牙道:“我不相信你们!” “白……” 雷浩宇刚说了一个字,便被张健打断,道:“白莹莹,你是不信我们,还是根本做不到?” “什么做不到,”白莹莹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们男人的话,我一句都不信!你以为我会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你们的信誉上?别做梦了!你想做救世主,好啊!现在就自杀,你一死,我立刻就收回丧尸,否则,我们就同归于尽好了,有这么多人给我陪葬,我白莹莹死的也不冤。” 又道:“张健,你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冠冕堂皇,舍不得就是舍不得,说什么不信我……我要的只是你的命,雷浩宇还活的好好地,我要是不守信誉,你死了,他一样会追杀我,一样会将我的信息传遍所有基地,我为什么要出尔反尔给自己找麻烦?倒是你,要是我答应了你,先将丧尸收回,你怎么保证自己就一定会信守承诺?” “这么看来,”张健笑笑,道:“倒是你的提议更有诚意?好啊,要我死是吧……” 雷浩宇打断道:“不行!我不同意!” 张健不予理睬,继续道:“想让我死不是不是可以,先证明给我看,你真有收回丧尸的能力。” “还有什么可证明的?”白莹莹道:“我既然能将它们引出来,自然能将它们引回去。” “你用来吸引丧尸的东西,就是上次陷害我和楚飞用的灵液吧?那东西,我不仅见过,更喝过,的确是好东西。我简单算过,你要将三个城市的丧尸一路引来,最少需要一百多滴吧?而将已经被吸引出来的丧尸引回去,恐怕要双倍才行……白莹莹,只要你拿出一半的分量,也就是一百滴灵液给我检查一下,我就相信你有收回丧尸的能力,就心甘情愿的去死,怎么样?” 白莹莹一噎,又冷哼道:“我怎么知道你会说话算数,要是你将我的东西吞了,又舍不得死了怎么办?你要真有诚意,就现在去死!只要你死了,我立刻收回丧尸!” 张健淡淡一笑,不说话了,雷浩宇冷冷道:“白莹莹,原来你根本没有召回丧尸的能力,更没有想过要挽救基地。我现在就将你的资料上传,白莹莹,从今天开始,你就会成为人类公敌,被全球通缉,而我b市基地所有人,更会全力追杀你,白莹莹,你好自为之!” 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若还听不出来白莹莹不过是空手套白狼,那就真的蠢的无可救药了。 白莹莹道:“你们两个原本就是一丘之貉,自然一唱一和。话我放在这里,你们爱信不信,要通缉,要追杀,等你们先活着离开基地再说吧!” 正要愤怒的挂断电话,却听张健道:“我还有一个提议,你要不要听一下?” 白莹莹按捺下情绪,道:“你说。” 张健道:“我知道你的灵液,是你的项链空间产生的,一天只有一滴,八个月前你攒的一百多滴被嘟嘟拿的一干二净,而现在这八个月的量,就算你完全没有服用过,拿出一百多滴将丧尸引来之后,剩下的根本就不够将它们再引走。” 白莹莹没有说话,电话里只有她粗重的喘息声传来。 张健道:“但我知道,你的确能救基地。” 白莹莹冷笑一声,依旧没有说话。 张健道:“你的灵液,可以增加生物活性,对丧尸而言,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而这些灵液来自你项链内的浓雾和石台,只要你亲手将项链打碎,这些浓雾和石台就会转移到现实空间,可以将方圆百里的丧尸全部引走。 “我们也不必再试探来试探去,你砸碎项链,我就当从来不认识你白莹莹这个人,否则,我张健一阶凡人,救不了基地四百万人,但给他们报仇还是能做的到的……哪怕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会杀了你!” 白莹莹握住胸口的项链,脸色难看之极,良久才咬牙道:“好!我等着你!”挥手将手机狠狠砸了出去。 如今她的项链,是她在这个世上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依仗,砸了项链,她难道要靠这些人的宽恕和怜悯活下去吗? 冷笑一声,低声自语道:“张健,我就不信,你真的会眼睁睁看着那些人去死!”只要他一时心软,加入保护基地突围的队伍,就死定了! 猛地转身准备上车,却吓得倒吸一口凉气,心脏瞬间停止跳动,失声尖叫:“张健!” 安静宽敞的街道上,一个高大的男人逆着光,不紧不慢的走近。 男人背上趴着一个睡得迷迷糊糊,还嘟嘟囔囔说着梦话的少年,手松松的环着他的脖子,头歪在他肩膀上,嘴角有可疑的液体流下来,浸湿了男人的衬衣。 男人一手托着少年,一手拿着手机,目光在浑身僵直的白莹莹身上扫了一眼后,将手机放进口袋,手伸到背后,将少年向上托了托。 “张健!”白莹莹双手持枪,指向张健,胸口剧烈的起伏:“你怎么会在这里!” 张健淡淡道:“我之前的提议,你可以再考虑一下,你亲手打碎项链,我只当从来不认识你。” 白莹莹双手紧紧握着手枪,枪口发颤,尖声道:“我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雷浩宇他出卖我!” 她离开基地已经两天了,但引丧尸的事,却事发不到一个小时,张健现在忽然出现在这里,说明他在丧尸暴动之前,就已经追到了附近,可见张健在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她的坐标了……除了雷浩宇出卖她还能是谁? 白莹莹咬的牙齿咯咯作响,她对那个男人仁至义尽,可他,一开始就不相信她,等她和张健发生冲突之后,更是直接站在张健那边,前脚将她赶出基地,后脚就将她的坐标卖给了张健! 那个男人,他该死! 活该他一无所有!活该他的基地变成废墟! 张健诧异的看了白莹莹一眼,这女人关注的重点,实在让他有些无语。 心念一动,藤蔓闪电般探出,卷上白莹莹手腕,同时闪身跨步,一脚踹上白莹莹小腹。 他自认不是反派,但也不想死于话多。 第162章 末世灵宠25 白莹莹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但和张健相差太远,何况张健的出手毫无预兆,白莹莹更没想到,像张健这样的男人,竟然会“偷袭”她一个女人……直到藤蔓缠上手腕,筋断骨折,白莹莹才反应过来,一声惨叫,手枪坠地,人向后倒飞出去,“砰”的一声撞在墙上,又反弹在地上,激起一地的尘土。人刚落地,又被张健一脚踹回,头重重的磕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再次滑落。 一切不过发生在转眼之间,白莹莹浑身的骨头似乎都被震散了,瘫坐在墙边动弹不得,肋骨断了两根,嘴角渗血,磕破的额头鲜血流的满脸都是,右手怪异的扭曲着……最可怕的伤害来自后脑,那种让她觉得自己连脑浆都崩裂出来的撞击,使她到现在都还陷在死亡的恐惧中不能自拔,连身上传来的剧痛都变得微不足道。 在末世中渡过了近一年,白莹莹对战斗并不陌生,却从未遭受过这样激烈沉重的毫不怜惜的攻击,更从未这么凄惨狼狈,从未受过这样的伤……比身体的疼痛更可怕的是来自心理的伤害,白莹莹蜷缩着身子,微微颤抖,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心理提不起任何反抗的念头。 阴影笼罩在她身上,白莹莹缓缓抬头,只见那个高大冷漠的男人,正目光平静的看着她,他双手依旧背在后面,小心呵护着背上的少年,仿佛刚才残忍的攻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刚刚的动静大了点儿,他背上的少年被吵醒,用嫩白的手指揉了下眼睛,打了个哈欠,嘟嘟囔囔的说了一个“困”字,又将头歪在男人的肩头,舒服的闭上了眼。 看着他睡眼惺忪的模样,白莹莹心里忽然有种愤怒的、扭曲的情绪油然而生,将恐惧都压了下去:她忽然发现,一直以来她最恨的人,不是明明喜欢她,却对她翻脸无情、刀剑相向的楚飞,不是眼睛里只有白婷婷那个贱人,还为了白婷婷和她为敌的汪洋,不是对她视若无物、两次三番下手的张健,甚至不是那个背叛她出卖她、两面三刀的贱人渣男雷浩宇,而是这个趴在男人肩膀上睡的无忧无虑的少年,以及当初那只从男人领口中探出头来的小奶猫儿。 在这乱世,每个人都挣扎求生,凭什么连她白婷婷都活的这么辛苦这么狼狈,它却被人这样全心全意的呵护宠爱! 凭什么是它,而不是她! 她漂亮,坚强,独立自信,她有空间有异能有无数资源,她比那只只会躲在男人羽翼下撒娇的猫儿强了千万倍,可那只猫儿却被千娇百宠,她却连一个男人的真心呵护都得不到,如今更落得丧家犬一样的下场。 白莹莹自嘲的嗤笑一声。 张健并不知道只是这一眼,就让白莹莹心里转了这么多的念头,当然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乎,淡淡道:“现在可以选了吗?要项链,还是要命?” 白莹莹咬牙开口,声音干涩暗哑:“这项链,除非是我亲手砸掉,否则里面的东西就会跟它一起着灰飞烟……” 话未说完,白莹莹尖叫一声,拼尽全力向一侧滚去。 “嗤!” 坚韧的藤蔓在原本她胸口位置的墙上留下一个小洞,又闪电般缠向她的脖子…… 躲开穿胸的一击,却躲不开藤蔓绕颈的白莹莹感受到冰凉藤蔓毫不停留的绞断她脖子的气势,只来得及尖叫一声“我砸”,就被勒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正在收紧的藤蔓戛然而止,然后灵蛇一般缓缓缩回,在白莹莹的脖子上留下几道细而深的勒痕。 白莹莹面如死灰,惊魂未定的摸向自己脖子上的勒痕,终于确定了自己的脑袋依旧连在脖子上的事实。 也确定了那个男人,不会对她有任何怜惜,不会和她谈任何条件的事实。 白莹莹心脏狂跳,大口大口的喘息:她只是多说了一句话而已,她连条件都还没有说出口,那个男人就毫不留情的下手杀人,她若是反应慢上一步,她的胸口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大洞,她若是迟半秒说出那两个字,现在已经人头落地…… 直到现在,理智上白莹莹依旧认为,这个男人不敢直接杀了她,不敢拿基地几百万人的性命冒险,她还有谈判的筹码,但她却一个字都不敢多说。 她在电话里,可以咄咄逼人,可以讨价还价,可是当这个男人站在她面前,她才真切感受到他的可怕。这种可怕,不仅在于他的实力,更在于他对于她的生命的漠视。 在他面前,她连呼吸都是颤抖的。 再看一眼神色和之前没有任何变化的张健,白莹莹没有半句废话,将相对完好的左手伸到脖子开始解开项链,只是不停颤抖的手有些不听使唤,几次都没能成功。白莹莹不敢让这个冷血的男人误会她在拖延时间,一咬牙将项链扯了下来。 张健神色凝重的看着她的动作,项链空间的事,他是听嘟嘟说的,而嘟嘟自己也是一知半解,是以谁也不知道,项链被砸开会是什么情景,空间里的一切,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在现世展开。 白莹莹握着石块的左手高高扬起,就要落下,张健忽然心中一凛,猛地发力,如同豹子一般毫无预兆的前冲、跃起……一道灰色人影几乎贴着他的影子从他身后冲出。 张健脚在墙头一蹬,翻身落地。 灰色人影在白莹莹身边停下,缓缓转身。 张健扭头看向再次被折腾醒的嘟嘟:“伤到没有?” 嘟嘟很不高兴,鼓着腮帮子扯着衣服肩膀上的裂口给他看,张健摇头失笑,安慰的揉揉他的脑袋,目光落在白莹莹身边那个一身灰色运动装的年轻男人身上。 这样的高手,应该会很出名才对,然而梦中现实,他都不知道b市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很陌生的一张脸,但长得相当不错,虽然远远比不上嘟嘟,但若放在末世前,却也是可以风靡大街小巷的小鲜肉级别的帅哥。他脸型小巧,五官秀气的近乎阴柔,皮肤很白,眼圈却很深,像是画了浓浓的烟熏妆,但嘴唇却又是惨白的。 张健看着他瞳孔中隐隐透出的血色,冷冷吐出两个字:“丧尸。”神色更加冷肃了几分。 原本他一直有些奇怪,白莹莹是辅助异能,本身战斗力不强,被雷浩宇赶出基地后身单力薄,到底是怎么去百里之外,将那三个城市的丧尸分头引向基地的?如今终于明白,原来是丧尸,而且是前所未有的五阶丧尸。 难怪她有恃无恐,难怪她敢彻底得罪雷浩宇,敢做出这种丧心病狂令她再也无法立足于人类的事情。 张健虽然有点意外,但谈不上震惊:白莹莹的灵液,对丧尸的功效比对活人更强,养出五阶丧尸来不算什么,而以当初她项链中那个怪人的手段,要帮她收服几只丧尸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白莹莹的情绪早已濒临崩溃,现在靠山出现,才终于爆发出来,手中的石块落地,神色狰狞的伸指指向张健,歇斯底里的大喊道:“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小鲜肉丧尸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下一刻,整个人如同影子般掠向张健两人,速度远胜任何速度型异兽。 张健甩手,将嘟嘟扔上旁边的二楼天台,冲了上去。 两人一触即分,小鲜肉丧尸以更快的速度跌了回去,在墙上撞出一个人形的窟窿,张健依旧站在原地,但衬衣上多出几道裂痕,有鲜血缓缓渗了出来。 张健从空间取出长刀,想了想又换了根木棍,一声不吭对着刚刚从墙里冲出来的小鲜肉丧尸迎了上去。 五阶丧尸而已,虽然在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出现,但是张健在梦里,却曾经见识过、战斗过。五阶丧尸速度很快,却快不过嘟嘟,不至于让他连动作都捕捉不到,五阶丧尸力量很强,但在他面前,却并没有压倒性的优势,至于战斗技巧……随便一个军队出来学过几天搏击的都比它强。 但依旧棘手,五阶丧尸虽然已经看起来和人相差无几,但依旧是丧尸,不怕疼,不会累,更不担心受伤,只要本能的将头颅保护好,就算被打倒一百次,也能毫不介意的爬起来,第一百零一次的冲上去。 张健一身衬衣很快变得破烂不堪,呼吸略显急促,他虽然体力过人,却怎么比得上丧尸不知疲惫?挥出去的木棒,踢出去的拳脚都已经不像先前那么有力。 白莹莹没有趁机离开,而是依旧坐在墙边,冷冷看着一人一丧尸的对决,偶尔看一眼坐在她对面街上的天台边缘上的嘟嘟。嘟嘟手撑着栏杆,两只脚一甩一甩的很是悠闲,仿佛在看不认识的人的热闹一般,完全看不出担心焦虑之类的情绪。 张健一棍戳向小鲜肉丧尸右眼,被他用手心挡住,并顺势攥住棍稍,张健身体一拧,木棍飞快旋转,丧尸被迫放手,又被张健一脚踹飞。 张健脚还没来的及收回,就听到耳边传来刺耳的空气撕裂声,张健神色不变,顺势前冲,然后旋身一扫,木棍和一只尖利的爪子狠狠撞在一起,两人各自倒退一步。 张健眯眼:“又一只?” “呀!” 忽然嘟嘟轻呼一声,手在地上一按,人向下扑,轻巧的落在张健身边,与此同时,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嘟嘟方才的位置。 “三只?” 小鲜肉再次从废墟里将自己拔出来,甩甩头,重新站了起来。 三只形态各异的五阶丧尸,将张健两人围在中心,嘟嘟背对着张健站着,纠正道:“不是三只,是很多只。” 随着嘟嘟的话音落下,安静的街道忽然热闹了起来,无数丧尸站起来,从小巷、店铺、走廊灯各个地方钻出来,只是转瞬之间,视线所及之处,就只剩了密密麻麻的丧尸。 不得不说,丧尸这种“生物”,用来埋伏真是太适合不过了,原地躺下,就完全没有了任何气息,只要站起来,就是一只大军……当然前提是你能指挥的动。 五阶丧尸只有三只,但普通丧尸,却不计其数,数不胜数。 三只怎么都打不死的五阶丧尸,和无数怎么都杀不完的普通丧尸。 “张健,”白莹莹终于动了,缓缓站了起来,目光中满是疯狂得意的神色:“这样的结果,你没想到吧? “你以为,我会不知道像你这么虚伪自私的人,根本舍不得为了别人去死?”白莹莹缓缓靠近,嗤笑道:“为什么我明知道雷浩宇能定位我的位置,还留着手机?为什么我会主动联系你们,让你们知道我有救基地的本事?当然是为了引你到这里来,张健。我为你挑的墓地怎么样?还不错吧? “从一开始,你的命运就已经确定了,不管你是选择答应我的条件,还是选择护送基地的人突围,又或者来这里找我的麻烦,等着你的,都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张健淡淡道:“你被我打的跟狗一样,也是从一开始就确定的?” 白莹莹神色骤变,阴沉着脸看着他。 “张健,”嘟嘟不满道:“不要这么说狗狗。” 张健摇头失笑,道:“嗯嗯,是我错了,她怎么能跟狗比?” 白莹莹冷笑道:“还以为你和一般的男人不同,原来也不过如此,事到临头,只会占些嘴皮子上的便宜!” 又冷冷道:“若不是雷浩宇那个贱人出卖我,你怎么会在他们赶回来之前找到这里……哼,这笔账,我迟早……” 张健不耐烦的打断道:“雷浩宇没有出卖你,他第一次定位你的位置,还是一个小时前,你们通话之后。白莹莹,你是不是忘了天底下不是只有一个b市基地,更不是只有一个雷浩宇才有卫星定位的权限?” 雷浩宇当初在楚飞坟前拒绝了他定位白莹莹的要求,难不成他就找不到别人了不成?别的不说,楚飞的父亲在江南基地实力不弱,要定位一个杀子仇人的手机还做不到吗? 他离开基地,的确是去找小镇给嘟嘟找漂亮衣服没错,但走的路线却是一直追在白莹莹身后的,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巧出现在这里? 白莹莹愣了愣,又傲然道:“那又怎么样,当初他既然……” 话未说完就被张健打断,道:“白莹莹,我疯了才和你讨论什么是非对错……哪来那么多屁话!” 一面将木棍放回空间,换了根简单切割出尖利断口螺纹钢出来,打丧尸,还是这玩意儿更顺手,又问道:“怎么打?” 嘟嘟想了想,道:“你打大的,我打小的。” “好!” 张健应一声,大步冲了出去,再次和小鲜肉打成一团。 身材高大的丧尸三号从天台对嘟嘟扑来,嘟嘟踩着花坛和电线杆跃起,越过丧尸三号头顶,一脚踢在它背上,将它踹向张健,人借力跳上天台,怒道:“不是说了大的去那边吗?” 第163章 末世灵宠26 张健一脚踹飞小鲜肉丧尸,退后两步给高大丧尸留出落地的空间,却在他双脚着地前,一棍抽了过去。高大丧尸用小臂挡住,顺势探爪一抓。 最后一名五阶丧尸看了眼重新坐在天台的少年,扭头望向白莹莹,见白莹莹寒着脸做了个手势,便转身朝张健扑出。 看着一人三丧尸战成一团,噼里啪啦好不热闹,白莹莹冷笑一声,将目光投向阳台上的少年。 她对张健那边的战况没有任何兴趣,张健是很能打,但是一只五阶丧尸就已经让他疲于应付了,那么三只呢? 别看战况看起来似乎你来我往,旗鼓相当,但是别忘了丧尸是不会疼不会累的,而张健,他还能打多久,又有多少血可以流? 至于这少年,或许有些身手,但十四五岁的孩子,再厉害能厉害到哪里去?陷进丧尸群里,除了被分尸成为食物,还能怎么着? 白莹莹舔了舔嘴唇,感觉到轻微的疼痛和一股淡淡血腥味儿,勾唇淡淡一笑:看着这样一个在末世之中依旧被宠溺的无忧无虑、让她嫉妒让她厌恶的少年,看着他神色变得惊恐,眼睛里流出泪水,口中发出惨叫,手指被咬断,肚子被剥开,肠子被撕扯,眼珠子被挖出来咯嘣一声咬碎的情景,感觉一定美妙之极…… 可惜这些丧尸只知道接受简单的命令,根据本能行事,否则她一定下令,让它们将这个过程尽可能的延长,让她好好欣赏。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的话,就可以让战场另一边的张健,无望的听着他视如珍宝的少年的惨叫哭喊声,看着他被撕碎,被一口口吞食,然后自己也绝望的死去……这样的结局,真是太适合这两个人了。 在脑海中提前勾勒出一幅幅令人神清气爽的画面的白莹莹,那张布满血污的脸上笑容在扩散,看着少年的目光灼热而疯狂。 普通丧尸的速度略慢,数目却多的让人头皮发麻,口中发出饥渴的“呵呵”声,身上散发着浓浓的腐臭味儿,向原本清净的战场蹒跚靠近。 大概和控制者的能力有关,丧尸群中足足有一成是上了一阶的,二阶也有一些,再高就没了。这些入了阶的,速度明显要快的多,很快就越众而出,近些的已经靠近少年所在的街边,远些的则不耐烦丧尸群的速度,跳到墙上,从侧面冲了过来。 白莹莹有些失望,看着无数丧尸从四面八方接近,哪怕明明知道这些丧尸不会伤害她,她都有些胆寒,然而却没能在那张漂亮的不像话的脸上找到半点慌乱。 少年仿佛完全没发现自己的处境,依旧舒服的坐在天台边缘,优哉游哉的晃着脚,并且从空间中取了一个大大的塑料瓶出来。 就是小卖铺中最常见的那种,用来装五颜六色糖果的大肚子塑料瓶,形状跟个大酒缸似得,又薄又脆的劣质塑料,上面还有个拧紧的带提手的红色塑料盖。少年拿出来的瓶子里装的满满的,也是五颜六色,不过却不是糖果,而是各种颜色的指尖大小的石头子儿,晶莹剔透,五彩缤纷,比宝石还要璀璨,装在透明的塑料瓶里,很漂亮。 瓶子很大,少年用一只手抱着,拧开盖子低着头在里面挑挑拣拣,好容易挑出来一颗,又一脸纠结的放回去,就像恋旧的孩子要挑选自己的玩具送给亲戚家的弟弟妹妹时一样,平时不觉得多珍惜,这会儿却哪一个都舍不得。 底下的丧尸很快越过白莹莹,冲到少年脚下,直到距离近到几乎能闻到这些家伙们恶心的口臭味时,少年才终于有了反应,将手里的一颗石子儿丢了下来。 少年挑的很艰难,丢的却很随意,就像放学路上顺手薅的几片树叶,随手就扔进路边的池塘,然后白莹莹就看见一蓬火光无声无息的蔓延开来,从少年的脚底为起点,笼罩了周围十多米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的丧尸,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就保持着前扑的姿势,化成了灰烬。 火光一闪即灭,留下的是一个清清静静的半圆,半圆中只有一摊摊灰白色的粉末。 很幸运的站在圈外白莹莹只觉得遍体冰凉:这少年是异能者?这是几阶异能?五阶?六阶?还是更高? 她忙不迭的向后退去,看见少年又随手向身后丢了一颗绿色的石子儿。少年的身后是阳台,再后面是墙壁,绿色的石子儿砸在墙上,消失不见,然后无数绿色藤蔓从它消失的地方生根发芽,蔓延攀爬,并将攀附在墙面上或奔跑在走廊上的丧尸也缠绕进去。 片刻后,绿色藤蔓消失无踪,无数枯骨坠落,这些骨骼仿佛已经历经了无数岁月,松脆的落地就化成了碎片。 少年仿佛对脚下和身后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依旧埋头在塑料瓶中,挑选最不顺眼的石头子儿。这次他选了一颗紫色的丢下,落到脚边时又轻轻了一下,于是石子儿飞起来,落向数米外的丧尸群。 这次石子没有落地,直接在半空中就化成紫色的电网,细若游丝的闪电在空中闪烁了一下就消失不见,周围的丧尸仿佛是被忽然拔了电源的机器娃娃,突兀的停了下来,然后整齐的倒地。 因为少年踢的不够远的缘故,电网笼罩的范围只有三分之一有丧尸,所以这次的战果比之前两次要逊色的多,不过少年依旧没怎么在意,又挑了一颗黄色的出来,比划了一下,却没有丢出去,而是忽然抬头看向白莹莹,问道:“你算是大的还是小的?” 正不着痕迹越退越远的白莹莹身体一僵,眼中浮现怒意:大的小的?在这少年的眼里,她竟然和丧尸没什么区别! 但顾忌他诡异的手段,白莹莹按下怒火,什么话都没说,只冷冷看着他。 少年对她仿佛要吃人的目光完全没有感觉,认真道:“你要是算大的,就去那边。” 说着伸手朝张健的战团指了指,又道:“你要是算小的,就到这边来。” 白莹莹沉着脸,依旧不说话。 少年道:“不回答的话,我就当你是小的了啊!我打架的时候,先打逃的快的,再打冲的快的,你要是再退一步,我就要打你咯!” 说完不再理她,将手里的黄色石子儿又丢下去并踢了一脚,然后低头在塑料瓶里继续扒拉。 黄色石子落地,地面开始凹陷,黄色的流沙漩涡慢慢扩大,漩涡范围内的丧尸无论大小,毫无例外的一面挣扎一面慢慢着沉了下去,再无动静,片刻后流沙漩涡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被卷入旋涡的丧尸,去了哪里。 白莹莹只觉得遍体生寒,既不敢退,更不敢进,就这样僵立在原地,心沉到了谷底,寒声道:“你到底是什么异能?” “异能啊,”剩下的丧尸群隔的有点远,嘟嘟将大肚瓶放在一边,从空间里取了个弹弓出来,眯起一只眼睛瞄准,将一颗蓝色石子射了出去,口中道:“我没有啊!” 看着在几十米外凭空出现的汹涌河流,白莹莹差点破口大骂:妈的这叫没有异能,那什么叫有异能? 河水过去,被冲走的丧尸不少,落地后却又爬了起来,生龙活虎。 少年“咦”了一声,喃喃自语道:“没用对呀!” 于是下一颗还是挑了蓝色的,用弹弓射了出去,这次的水却没有先前的气势,如溪流缓行、湖水漫堤,水流过处无痕,只留下一具具皮肉俱在却宛如枯木的恐怖干尸。 少年点头,又换了颗青色的,用弹弓瞄准射了出去,在几十米外化为无数风刃,将周围的丧尸切成一片一片又一片。 这诡异的情景,看得白莹莹毛骨悚然,但她也看出了几分端倪:这少年或许的确没有异能,但是他有比异能更可怕的能力,他能将晶核中庞大的能量释放出来,将它变成比手榴弹恐怖百倍的存在。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谁都知道,晶核内的能量稳定无比,除了将它吞吃入肚缓缓吸收,根本没有任何激发方法——基地的科学家们将它们研成粉、泡成渣、电打雷劈,它们都表现的和普通的石头没有任何区别,他们用了无数种方法,却连一次意外事故都没能触发过。 可是在这少年手上,这些“稳重”过头的石头却好像变成了听话的宠物狗,让它叫就叫,让它咬就咬。 他有多少晶核,又能引爆多少晶核?能将这全镇的丧尸杀完吗?若他不再杀丧尸,将这些手段用在她身上,她抵挡的住吗?她的三个五阶丧尸抵挡的住吗?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趴在张健肩头呼呼大睡的少年竟然是比张健这个怪物还要恐怖的存在! 白莹莹捏紧拳头,脑海中无数念头闪过,早没了之前的势在必得,恨不得离这诡异的少年越远越好,然而脚下却一动不敢动,直觉告诉她,少年的话不是威胁,如果她退后一步,真的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少年也不理她,嘀咕了一声“好慢”,却不知是嫌弃那些丧尸走的太慢,还是觉得这样杀丧尸效率太慢,将装满了晶核的大肚瓶推到一边,从空间又取了个一模一样的出来。这个瓶子里一样也装的满满的,不同的是,里面的石头更大,更通透,质地明显比前一瓶要高出一截子。这些都是二阶晶核。 而刚刚被嘟嘟丢出去的,不过是一阶。一阶丧尸能力平平,但作为它们力量源泉的晶核,将蕴含的能量一次性爆发出来的时候,威力岂容小觑? 一阶晶核已经如此,二阶、三阶呢? 少年兴致勃勃的从二阶晶核中挑出一颗,一弹弓射了出去。 酷暑瞬间变成寒冬。 白莹莹抱着胳膊,冻得瑟瑟发抖,大街上碎裂一地“冰渣”。 少年侧头向白莹莹看来,道:“到你了。”举起手中的弹弓。 先打逃的快的,再打冲的快的。 白莹莹不逃也不冲,可是当附近的丧尸杀的差不多之后,她就成了“冲”的最近的一个,于是到她了。 白莹莹脸色苍白,下意识的退后一步,高声惊呼:“甲一!” 一个熟悉的“人影”应声而来,落在她身侧,白婷婷心中稍安,可是还不等她发号施令,落在她身边的高大人影就已经软软的倒了下去,白莹莹骇然回头,这才发现,这个五阶丧尸的头颅上,插着一根眼熟的钢钎,从右眼钻入,从后脑透出。随着丧尸倒下,一米多长的钢钎就竖了起来,微微颤动。 被少年撰去全部心神的白莹莹,终于第一次转头看向那边的战团,却只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缓步走近,挺拔的身躯巍峨如山。 白莹莹闭了闭眼,手和心都在颤抖:原来她自以为可以睥睨天下的底牌,在这个男人手里,依旧不堪一击……这是第几次了?这是第几次了! 张健脸上不见丝毫得意,五阶丧尸而已。 要知道,每当他拿起毫无杀伤力的木棍对敌时,练功的目的便大于杀敌,自然会造成相持不下的假象,等真正厮杀时,在体魄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若他连这些战斗意识平平、技巧平平的丧尸都对付不了,怎么对得起梦里现实,刀法、枪法、拳法两世的苦练?也对不起嘟嘟辛辛苦苦寻来的许多灵物。 在梦中时,张健的武技就被称为“有望成为一代宗师”,这一世觉醒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但这一年,在嘟嘟的“喂养”下,他的领悟力与梦中相比,如拨云去雾,不知清明了多少倍、前进了多少步,武技悟性都已不可同日而语,否则怎么可能连所谓的“大能”都斩杀掉,怎么可能领悟只听名字就知道很了不起的“定世之雷”? 他对嘟嘟的表现也没有多少意外,虽然他也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情形,但是从他在A市基地捡到第一批晶核到现在,这些东西就是嘟嘟最喜欢的玩具之一——这只猫儿足足玩了快一年的东西,若是玩不出花样来他才会觉得意外。 张健走到天台下伸手,嘟嘟轻巧的跳到他身边,见少年毫发无损,张健才将目光落在白莹莹身上。 白莹莹默默蹲下,将攥在手里的项链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又从空间中取出一柄斧头,默默的翻转过来用钝的那头砸了下去。原本还在靠拢的丧尸群也慢慢退去。 她攒了许久的家底,被那人一伸手就掀了个底朝天,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摆出最乖巧的姿势来,甚至连一句“你之前的话还算数吗”都没敢说,没有任何条件和花招的,默默做之前没有做完的事。 “砰!” 斧头砸落,将地面砸出一个小坑,项链上的宝石却完好无损——不是它过于坚硬,而是白莹莹的一斧,偏了微不可查的一丝,贴着项链的边缘落地。 白莹莹抿了抿唇,紧接着又一斧砸了下去,却又偏在了另一侧。 白莹莹面无人色,看一眼眼中寒意骤起的张健,迅速又举起斧头,一斧接一斧的连续砸落! 她心里生出几分暴躁的怒意,砸的越发用力:她到底是三阶异能者,体力比常人高出不少,不至于拿不稳斧头,更不至于砸不准近在咫尺的东西,可是却出现这种情形,若不是有人作梗,那就是这项链自己的自保手段了——你既然有这样的本事,却为什么让她落入这样的处境不闻不问?这破项链,除了空间大一些,除了那些作用鸡肋的灵液,什么都没有给她,让她处处不如人,让她被人肆意欺凌! 去死去死!统统去死! 嘲讽的是,地上的水泥板被砸的七零八落,那项链却依旧安安静静的放在那里,毫发未损。 她咬着牙疯狂砸着项链,既是在发泄心中的暴虐情绪,也是担心张健以为她故意耍手段而发作,然而此刻,张健却没有看她,而是将目光落在空荡荡的天空。 从不知多远的距离送来一缕清风,推动沉重的斧头,却连持斧的人都毫无察觉,这是什么样的手段? 不知怎的,脑海中冒出两个字——大能。 超脱生死轮回,突破世界壁垒。 “嘟嘟,跑远点,躲起来。” 嘟嘟抬头看向张健。 张健揉揉他的脑袋,低声道:“听话。” “哦。” 嘟嘟轻巧的跳上他坐了好一阵的天台,挥挥手,翻到内侧消失不见。 嘟嘟消失的一瞬间,天空中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一只大鸟的身影出现,俯冲直下,吹起漫天的风沙。 张健眯起眼,白莹莹伸手挡在面前,视线恢复时,就看见一只漂亮的大鸟停在面前,尖尖的喙,头上有翎羽,长尾,色彩艳丽——这世道,除了人,什么东西都乱七八糟的进化着,山鸡和凤凰都长得差不离,实在分辨不出是什么品种的鸟儿。 大鸟背上有人,三个人。 一个是张健和白莹莹都没有预料到的熟人,雷浩宇,另外两个,一个是年纪很大、面容祥和的老人,一个是修长挺拔,五官漂亮程度直追嘟嘟的年轻人。 三人跳下鸟背,雷浩宇径直走向张健,站在他身侧,淡淡道:“这两个人很厉害。” 张健点头,他当然知道这两个人很厉害,不过雷浩宇的话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另外两个意思:我不认识他们,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 而走到张健身边才说这句话,自然是为了表明立场。 老人和年轻人落下后就站在了原地,于是他们两个,白莹莹,还有雷浩宇张健,不知不觉成了三方对峙的局面。 老人一挥手,面前出现整套的沙发茶几,笑道:“年轻人,火气都别这么大,来,咱们坐下来慢慢说。” 他身侧的俊美年轻人大大咧咧坐进单人沙发,翘着脚,悠然靠上靠背。 雷浩宇淡淡道:“抱歉,我赶时间。” 雷浩宇的声音中隐隐透着怒意,他在电话里得知张健已经找到了白莹莹,眼看基地的危机解决在即,正和战友们一起抵挡越来越多被引来的丧尸和异兽,只等张健这边功成,谁知道竟被这两个人无缘无故的掳上了鸟背。这也就罢了,显然这两个人过来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张健的行动,若让他们得逞,基地几百万人怎么办?等死吗? “放心,耽误不了你的事,”老人笑笑,坐在沙发主位上,从空间取出一壶热茶,慢条斯理的斟着,道:“老头子我的家也在b市,儿孙都在基地呢。” 雷浩宇的心神微松,脸色好看了几分,老人又看向张健,笑道:“怎么,不认识我了?我虽然年纪大了,比不得你们年轻人,但是让你陪我喝杯茶的面子,总还是有的吧?” 张健走到沙发跟前坐下,脸上没什么表情,更没有说话。 这个老人,他认识又不认识。 现实中他从没见过这个人,但是在梦里,他们有过几面之缘,这个名叫程刚的老人教过他一套拳法,点破过他的瓶颈,对他而言,算是半师半友的存在。 张健心里没有半点重逢的喜悦,当初项链中那个自称大能的怪物,屡次说他是他某位“同道”的棋子,他是谁的棋子?张健没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想也没用,他对所谓的大能根本一无所知,但是现在,答案却自己浮出水面:末世之初,他莫名其妙的多了近十年的记忆,而在那份多出来的记忆中才认识的人,却知道他应该认识自己,那么这个人,自然就是落棋的人。 雷浩宇跟着张健落座,程刚对白莹莹招手,道:“小姑娘,来来,过来坐。” 白莹莹迟疑了一下,捋了下额间的碎发,从地上捡起项链,在俊美年轻人身侧的单人沙发上坐下。 刚刚还是战场的空旷大街上,几个不知道是敌是友的人坐在沙发上冷漠无语,旁边还有一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大鸟,这样诡异的画面,程刚却似乎感觉不到半点违和,仿佛殷勤的主人般笑着将茶水送到每个人手边的茶几上,道:“外面来的那位同道的神魂,你们都见过,我不知道你们从他嘴里知道了多少,所以还是从头说罢。小姑娘,你先给他们说说你的事吧!” 白莹莹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的来意,但她的处境原本就差无可差,任何变故对她来说都是转机,咬唇道:“我的什么事?” 程刚道:“当然是……书的事。” 白莹莹骇然抬头看了程刚一眼,又将目光在所有人身上走了一圈,才咬了咬牙,缓缓开口道:“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白莹莹抱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一开口就是她最大的秘密,然而让她失望的是,她的话并没有造成平地一声雷的效果,除了雷浩宇,没有人对这句话有反应,就算雷浩宇,也不过是淡淡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白莹莹神色略僵,却又仰头,做出高傲淡漠姿态来,平静道:“我所在的世界,和这里很像,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世界,但是那个世界,没有末世。 “我在那个世界是个白领,做的是营销,没事的时候喜欢在网上看小说,其中有一本,配角的名字和我一模一样,也叫白莹莹。 “那本小说的主角叫白婷婷,人长的娇娇怯怯,性子也娇娇怯怯,除了哭什么都不会,蠢的根猪一样,整天就知道装纯装可怜装善良,偏偏那些男人疯了一样的喜欢她,为了她,连命都可以不要。 “可白莹莹呢?末世来临之后,拼了命护着这个唯一的亲人,甚至为了救她而死。连喜欢的人送的项链,一听白婷婷喜欢,都毫不犹豫的送给她,最后这项链变成了白婷婷最大的金手指,反而没白莹莹什么事儿了!在书里,白莹莹唯一的作用,就是给她送金手指,就是用死来让她有机会表现她的楚楚可怜、坚强善良,好勾引那些男人! “凭什么白婷婷这种女人都有人喜欢,什么好事都是她的,凭什么白莹莹就要做她的垫脚石?我气不过,就在评论里骂了几句,骂作者和女主都是白莲花婊,骂那些男人都是贱骨头。然后第二天醒来,我就到了这里,变成了书里的白莹莹。 “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天,我也就认命了。后来我在T市的珠宝店看见了这个项链,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应该在A市出现的项链会出现在这里,但为了以防万一,我跟爸妈说我投资失败,欠了银行大笔的钱,如果还不上就要去坐牢。他们就卖了家里的房子把钱给我,我拿去买下了项链——这不能怪我,到了末世,房子、钱这些东西还有什么用?不卖了换物资留着做什么? “我当然不会蠢的再将东西送给白婷婷,就跟她说这是我去世的男朋友送给我的,让她没好意思要——其实我没有说谎,这东西,本来就该是楚飞送给我的! “我一直试着滴血认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丧尸爆发的三个月前才成功,然后我发现,项链里竟然还藏着一个人,书里明明没有这样写……” 秘密藏在心里太久也难受的很,面对眼前几个人,白莹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语气平淡的说了自己的经历,包括楚飞明明暗恋她,却不顾她的挽留,毫不犹豫的选择跟张健走,她实在气不过,正好又渴望异能,就听了项链里怪人的话,设计利用爬山虎杀了他们两个,夺取楚飞的异能…… 包括白婷婷跟书上写的一样,不过会点治愈异能,所有人都宠着她惯着她,就算犯了错也都为她说话,她骂了她几句反而成了恶人。她怕再这样下去,恐怕自己就要和书上写的一样,为了这个贱人而死了,于是干脆先下手为强。她本来只准备夺取她的异能的,没想到白婷婷竟然就那样死了…… 包括她自己战斗力不足,只好用灵液喂养丧尸来自保…… 白莹莹说完,几人谁都不开口,依旧是程刚打破僵局,道:“这是从小姑娘你的角度讲的故事,我这里还有一个故事。不过,这个故事因为我能力有限,只推演出一个大概,你们就将就听听罢。 “故事的主角,名字叫白莹莹,”程刚看了眼发出一声低呼的白莹莹,示意她稍安勿躁,继续说了下去:“她在网上看了一本小说,因为对内容不满,骂了几句,结果被吸入了书中世界。在A市,一个叫楚飞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送了她一根项链,这根项链就是她的第一个机缘。她和白婷婷等人离开T市的路上,遇到爬山虎,白婷婷为了救她被爬山虎吞噬,白莹莹杀死陷入沉眠中进化的爬山虎,获得了白婷婷的异能和爬山虎的核株,拥有了控制爬山虎本体的能力,这是她的第二个机缘……其余不必细说,只需要知道最后她将和书中的另一个主角雷浩宇结为连理,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存在之一。” 说完转向白莹莹,道:“你自以为穿进了书里,却不知自己也是书中人,而且还是书中的主角。” 程刚看向张健二人,道:“其实本不该告诉你们,而且说出来你们大概也不信……这个世界,还有这个世界外的无尽世界,其实都是某个难以想象的存在创造出来的。祂从已经稳定的世界中挑选文字,将它化为真实的世界,而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我刚刚讲述的这个故事演化而来。而白婷婷和雷浩宇,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白莹莹抿着唇,眼睛重新闪烁出某种光芒:故事的主角,世界的主角! 张健冷笑一声,看向白莹莹,问道:“你用什么喂养丧尸?别告诉我只用了灵液。” “我当然只喂了它们灵液,”程刚口中的主角两个字,让白莹莹终于恢复了往日的骄傲,她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主角,只是她的主角梦,总是被这个叫张健的男人一再打破,直到此刻,才又捡回来并彻底安定下来,白莹莹捋了下耳边的长发,淡淡道:“至于它们自己找了什么东西吃,和我有什么关系?” 张健看向程刚,道:“杀死同伴甚至亲人来夺取异能,还有喂养丧尸、滥杀无辜、引丧尸攻城……主角?这样的主角?” 白莹莹脸色阴沉下来,冷冷看着张健。 程刚叹道:“不管她是怎么样的人,主角就是主角。事实上,谁也不知道那位存在,是以什么标准来挑选文字的,相应的世界主角,自然也不可能都尽善尽美。” 当然现下这位主角,距离尽善尽美这四个字,太遥远了一点。 见这位对她态度亲切的神秘老人并没有替她的言行辩解半句的意思,白莹莹的脸色彻底难看起来,只是人在屋檐下,半句都不敢发作。 只听程刚又道:“要知道人心最是经不起考验,若不是中途出了太多变数,一切按部就班的发展的话,也不至于显露出这么黑暗的一面。 “我们两个和那位神魂出窍者一样,也是来自界外之人,只是他以神魂的方式偷渡进入,我们则选择了转世于此。那位神魂入世者,就是最大的变数。他为了瞒过此方天地,潜藏在世界之主的命定之物中,但此举虽然能瞒过此方天地,却也会引发变数,若是世界演化成功也就算了,若是万一失败,他的下场就是在天谴之下灰飞烟灭,连转世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好在世界演化,只要不是偏离太大就可以成功,有两个最起码的要求,一是要白莹莹和雷浩宇成为世界强者,二是要他们琴箫相和。那位神魂者道行尚不如我,对世界的既定发展,只知道这两点,所以才屡出昏招,却不知做的越多,错的越多,设计你提前得到项链是第一次,让你错过爬山虎的机缘是第二次,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唉!”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又道:“这里面也有我的责任。我有一名弟子,因为道行浅薄,只能随波逐流,盲目轮回,他也转生在这个世界……我算出他在这个世界下场凄凉,甚至因此蒙昧心智,彻底变成一个凡夫俗子。万不得已,我在他身上植入了一世记忆,希望他能度过这一劫,却不想,却让他成为了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变数……” 说着,目光落在张健身上,和蔼一笑:这个弟子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白莹莹和雷浩宇也看向张健,目光复杂,唯有那个俊美青年,百无聊赖的捧着茶杯把玩。 张健淡淡道:“前世的事,我记不起来,也懒得去想。” 程刚苦笑道:“不怪你,等你这一世轮回结束,自然能想起来。” 张健不答。 雷浩宇沉声道:“什么主角不主角,我不在乎,现在的问题是基地的几百万人怎么办?” “不着急,”程刚道:“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让这个世界回归正轨,否则死的不止是几百万人,而是这个世界的所有生灵。” 雷浩宇道:“怎么样才算回归正轨?” 程刚道:“丧尸围城的事,我们会解决。你们要做的事,就是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白莹莹和雷浩宇你们两个回到基地,告诉所有人丧尸攻城已经被你们解决,然后结婚,经营基地,升级异能……就这么简单。” “咔嚓”一声,张健手中的茶杯裂成两半。 所以引诱丧尸围城的人,反而成了拯救基地的功臣,所以楚飞、汪洋、白婷婷,这些死掉的人就白死了,所以被她喂养的丧尸吃掉的人,只怪他们自己命苦…… 程刚看了张健一眼,叹了口气,嘴唇微动,张健便听到一个细如蚊蝇的声音:“被演化成世界的文字,只写到了末世后第三年,到那个时候,你想怎么样都行。记住千万再忍耐两年,否则世界一旦崩塌,后果不过你我师徒能承担的。” 张健将裂开的茶杯随手扔掉,没有说话。 雷浩宇看向白莹莹,眼中毫不掩饰的露出厌恶之色。 在今天之前也就罢了,或者说在听到白莹莹的那段自白之前,他还能勉强忍受和这个人在一起,但是现在看着她,心里只剩下恶心。 白莹莹冷哼一声,毫不退缩的和他对望:你讨厌我,难道我就喜欢和你在一起? 程刚喝了口茶,淡淡道:“我知道你们不愿意,但这件事,由不得你们。因为这件事过去以后,我会用催眠术抹去你们相关的记忆,你们两个,还是基地中人人称羡的一对,只会记得是自己拼命解决了丧尸危机。” 雷浩宇大怒,冷冷道:“我绝不同意!”让他一无所知的和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在一起,甚至相亲相爱,这种情景,他想一想都觉得恶心。 程刚淡淡道:“我没有征求你们意见的意思。” 直到现在,这个看似和蔼可亲的老人,才终于显露出“大能”们对“凡人”们发自骨子里的霸道轻贱,又淡淡道:“白莹莹,我会连之前你做过的那些事的记忆一起抹掉,以后好自为之。” 张健冷冷道:“抹去记忆,她做过的那些事就不存在了?抹去记忆,她就变成好人了?” 程刚道:“你错了,有没有这些变数,这个世界的主角白莹莹的本质都没有任何改变。在原本的故事里,白莹莹没有任何恶行,那她就是好人?她从楚飞手里接过项链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那是空间法器了,却想都没想过要告诉楚飞真相,或将东西还他,反而用空间异能做掩护,骗过了包括楚飞白婷婷在内的所有人。她的自私自利,和现在的白莹莹有多少区别?” 雷浩宇咬牙道:“我可以和她假扮情侣,但是抹去记忆……不行!” 程刚淡淡看了他一眼,连答话的兴趣的没有,雷浩宇握紧拳头。 程刚转向张健,道:“我们现在要首先要解决的,是丧尸围城问题。项链不能毁,它是这个世界的支柱之一,一旦毁掉,世界就会立刻崩溃。而杀掉这几千万的丧尸,我们也做不到,所以只能将它们引走。我是投胎转世而来,没有携带这个世界外的任何东西,而白莹莹的灵液也已经用完了,现在唯一的办法……” 他顿了顿,看向张健,道:“我们需要一碗猫血。” 张健和他对视,重复道:“猫血?” 程刚点头,淡淡道:“确切的说,是你那只天地灵物猫的血。” 张健摇头嗤笑,看着他,道:“你既然知道它是天地灵物,就该知道,嘟嘟它比碗大不了多少?它浑身的血加上肉,都不到一碗!”要它一碗血,和要它的命,有什么区别? 程刚叹了口气,道:“阿健,我何尝不知道它对你有多重要,可是你知道什么叫天地灵物吗?” 顿了顿,继续道:“丧尸爆发之前的三个月,是天地异变的开始,在天地异变开始的那一霎那孕育的生灵,得天地垂青,生命内蕴含秩序法则,被称为天地灵物,一开始或许并不强大,但却拥有无限的可能性。当然前提是它们有机会成长起来,否则一样成为别人的食物,滋养成全了其他生灵……” 张健一时愣住,想起许多样东西:T市的新米,A市的土豆,树上没来得及孵化的鸟蛋……他一直以为,天地灵物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他能遇到嘟嘟和爬山虎这两只,就已经是奇迹了,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天地灵物,早就被嘟嘟找来装满了他的空间,且顿顿不离。 真是……略奢侈。 “没能成长起来的天地灵物,谁都无法分辨,”程刚的话还在继续:“已经成长起来的天地灵物,更是凤毛麟角,可遇不可求。植物也就罢了,一年时间足够它们开花结子,可是动物,数月的孕育,数月的生长,到现在都还只是幼兽,分辨不出来也就算了,就算分辨出来,等级太低对丧尸也没有比灵液更大的吸引力。丧尸只食肉,所以我们需要的是已经成长起来的,天地灵物的血,除了你那只猫,这一时之间,到哪里去找?” “一只猫和整个世界的生灵,轻重你不会不知道吧?” 张健怒级反笑,指着白莹莹道:“所以,现在是要让嘟嘟为她赔上一条命,而这个引丧尸围城的罪魁祸首,反而要成为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去风光得意的做她的主角?” 程刚苦口婆心劝道:“阿健,这不仅是几百万条人命的事,如果丧尸围城成为事实,几百万因为她而死,这个世界就再也别想回到正轨了,所有生灵都要陪葬,这其中也包括你那只猫!” 见张健脸色铁青,又叹了口气,道:“这样吧,我们需要的只是它的血肉,它的神魂无损,我到时候收了它的魂魄,等出了此界,就收它做弟子,和你长久作伴,这总行了吧?” 张健默然良久,在那个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过的俊美青年脸上露出不耐的神色时,终于开口道:“好,我同意。不过,我有个条件。” 程刚脸上露出笑容,道:“你说。” 张健指向白莹莹,冷冷道:“总不能就这么便宜她,趁她记忆还在,先让她受点教训。” 白莹莹冷然道:“张健!”她此刻有恃无恐,她是世界的主角,她的生死关系着整个世界的存亡,不管她做了什么,这些人都要保证她风风光光的活一辈子,她还有什么可怕的? 然而程刚的话下一刻就传入她的耳朵:“随你。” 张健缓缓起身,白莹莹难以置信的看向程刚,又转向逼近的张健,慌乱站起来,向后退去:“张健,你别乱来,我告诉你……” 话未说完,就挨了窝心一脚,飞出去四五米,落在地上,白莹莹一声不吭的咬牙忍住:不就被踢几脚吗?反正这个男人也不敢将她怎么样,总有一天…… 白莹莹正要挣扎着站起来,放几句狠话,右手被踩在脚底,张健冷冷道:“少一只手,不妨碍你成为高手吧?” 白莹莹瞳孔瞬间放大,惊恐的拼命摇头:“不要!不要!张健……啊!啊!啊……” 手上剧痛传来,血肉被缓慢的压扁,直至碾成薄薄的一层肉泥。 从张健第一击开始,程刚就站了起来,手上有青芒若隐若现,神色略显紧张,待白莹莹撕心裂肺的惨叫传来,程刚淡淡一笑,手上青芒淡了几分。 张健松开脚,手中多出一根钢钎,看向额头上满是汗水,疼的浑身痉挛的白莹莹,又冷冷道:“少一只眼睛,不妨碍你和雷浩宇结婚吧?” 白莹莹泪流满面,嗓子早已叫到沙哑破碎,痛苦的声音一点点挤出来,充满绝望:“不……不……不不……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张健踩住她的脖子,固定住她的头,提起钢钎,缓缓刺下,白莹莹闭上眼睛,浑身发抖,喃喃道:“不……不……求你……求你……” “张健!” 程刚忽然一声怒吼,同时手中青芒飞射,张健拼命翻滚,青芒从右肋透体而出,鲜血喷涌。 张健捂住伤口,嗤笑一声,道:“说杀就杀,我这个徒儿,是不是太不值钱了?” 程刚恍如未闻,俊美年轻人冲到白莹莹身前蹲下,检查了下,对程刚摇了摇头。 程刚脸色铁青,他万万想不到,在他大费唇舌,做了无数铺垫之后,这个男人还是选择了杀人,更想不到,竟然还让他得逞了! 为了那只猫儿,他不惜冒险答应张健让他在白莹莹身上发泄一顿,却没有大意,一直提防着他痛下杀手。这个男人慢慢踩烂白莹莹的右手,让他以为他真的是准备好好折磨下这个女人,心里还有些满意——张健下手越狠,越说明他的确准备牺牲那只猫儿,否则怎么会恨成这个样子? 可谁想到,这些都是掩饰,他的第二次出手,刺瞎眼睛是假,踩断她的脖子是真! 咬牙道:“张健!” 张健淡淡一笑,收起钢钎,换了钢刀在手。 那只他从小养大的猫儿,他从没让它受一丁点伤,受半点委屈,别说一碗血、一条命,就算一滴血都不行! 而且这个人的话,他半句都不信!他说他是他徒弟,就真的是徒弟?一会儿要血,一会儿要肉,破绽百出! 最重要的事,所有觊觎他家猫儿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164章 末世灵宠(完) 张健清楚的在程刚那张“和蔼可亲”的老脸上,看见了气急败坏四个字,那个蹲在白莹莹尸体旁正缓缓起身的俊美年轻人,表情更可以用狰狞两个字来形容。 原来这就是大能。 张健一点都不意外,从见到第一位“大能”开始,他就知道,不能指望这些高不可攀的神仙中人,个个都是道德君子。 虽然老话一直说“善有好报,恶有恶报”,可古代有暴虐的天子、好心的乞儿,现代也有贪腐的大官、救人的民工,连世界的主角都可以是这么一个丧尽天良的女人,可见人的身份地位,和善恶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最起码没有绝对的关系。 所以虽然传说里有很多因积德行善而得道成仙的故事,可谁说一定要是好人才能成仙? 所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事,与其指望老天爷,倒不如指望自己。 看见好人拉一把,看见恶人踢一脚,这就是他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张健沉默的拔刀,他杀了白莹莹,世界是不是会毁灭不知道,但显然,这两位神仙准备先灭了他。 程刚冷冷看着他:“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杀了一个该死的人,不然呢?” “该死?你比她更该死!”程刚道:“牺牲一只猫,救几百万人,甚至……” “什么叫牺牲?牺牲自己才叫牺牲,牺牲别人,叫谋杀。” 程刚道:“你舍不得那只猫儿也就算了,你明明知道,如果白莹莹死了,整个世界……” 张健再度打断他,淡淡道:“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某位难以想象的存在创造出来的,那么我也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老天爷生我下来的时候,没告诉我这个女人杀不得。” 明明是很没道理的话,却让程刚诡异的沉默下来,那个俊美的年轻人终于第一次开口,声音又几分沙哑,不耐烦道:“废话那么多做什么,先杀了他,再抓那只猫!” 话音落,年轻人人影已经消失,张健心中一凛,仓促横刀胸口,下一瞬,一只穿着皮靴的脚踹断钢刀,结结实实落在他胸口上,张健闷哼一声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口喷鲜血。 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人还没落地,就已经调整姿势,做好了弹身而起的准备,而然刚起身一半,就被凌空一脚踩了回去,然后右手被一只皮靴牢牢钉在地上。 年轻人侧头看着他,淡淡道:“刚才那个女人叫的很动听,我想听你也叫一次。” 一道雷霆落在年轻人头顶,年轻人连头发丝都没卷一下,转头看了雷浩宇一眼,淡淡道:“你那点本事,就不必拿来献丑了。” 脚缓缓压下。 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张健的确很强,但他到底只是个普通的凡人,他能应付刚刚脱困,实力百不存一的神魂怪人,不代表就能对付这些带着记忆和天分到这个世界,修炼了几十年的“大能”。 如同白莹莹在他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一样,他在这个人面前,也成了完全被碾压的一方。当力量、速度、身体强度都相差实在太大的时候,技巧的用途就微乎其微了。这一点,张健在梦中世界的后期曾有过深刻的体会,但在现实中,却还是第一次。 这个年轻人显然不想让他死的太痛快,下脚很慢,剧痛从右手传来,但离骨头断裂还有一些距离,张健面无表情,左手多出一把军刺,然而还没等他出手,变故就已经发生。 年轻人连踩烂他骨头的机会都没有,翻身后跃,然后一退,二退,三退,四退…… 张健看着飞舞在空中,不算快、不算锋利,甚至也不算刁钻,却将年轻人逼的一退再退的精巧玉剑,发现可能他“技巧无用”的想法并不完全正确,说白了,还是他不够强罢了。 他坐起身来,熟练的将刚刚踏足他胸口的黑白色小奶猫儿接在手里,用手指戳它的鼻子,低声道:“傻猫,出来做什么呢?” 那两个人,显然不是他们两个能对付的了的,多来一个岂不是多赔一条命。 在他看来,那个年轻人与其说是被逼退,不如说是被吓退,那只小巧玉剑不紧不慢、光明正大的在天空飞舞,仿佛他一伸手就能抓住,却每一次都指向他最为薄弱的地方,让他连停顿下来出手的机会都没有……也许即使他最薄弱的地方,也不是这枚小小的毫无威力可言的玉剑可以突破的,可是他怎么敢去赌? 嘟嘟低头,脑袋动来动去的在张健胸口嗅着,很是不满:“喵!” “嗯,是受伤了,不过不算重,我现在很厉害,这样的伤,一两天就好了……” 嘟嘟还是很不高兴:“喵!” “还是算了吧,我们两个恐怕打不过他们啊!” “喵喵!” “以后我们当然会比他们厉害,不过也不知道有没有以后,”张健摸着它的头:“那个叫程刚的老家伙说,这个世界要毁灭呢!你说,世界毁灭以后会怎么样?下辈子投胎的话,你是做人,还是做猫呢?要不,我也做猫吧……” “喵~” “你说他胡说八道啊!其实我也是这样想的。” “喵!” “呃,你不是说这个啊,那是说做猫的事?好吧,知道了知道了,猫的话不会抓鱼,也不会煮饭,那我还是做人好了……” 雷浩宇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一人一猫诡异“对话”的场面,他看着虽然嘴角还淌着血,一身狼狈却又一身温煦的张健和他手里那只黑白小猫儿,道:“嘟嘟?” “嗯,”张健看着怀里的小猫儿,头也没抬:“嘟嘟。” 然后站了起来,直面缓步走来的程刚,道:“打架欢迎,废话就不必了。” 此刻的程刚,也没有再说废话的意思,漠然看了他一眼,不算高大的身形却透出睥睨天下的气势,淡淡道:“老夫不会打架,只会杀人。”声音不大,却仿佛带着极大的力量,引的空气一阵震荡轰鸣。 话音落,狂风骤起,张健和雷浩宇神色凝重,瞬间筋肉紧绷,神经紧绷,严阵以待,却忽然听到“啪”的一声,气势如虹的大能程刚,被那一阵狂风,干净利落的拍飞了出去,撞塌了街边二层的小楼。 张健两人还没回过神来,程刚已经从废墟中冲了出来,怒喝道:“畜生!” “呖!”一声响彻云霄的鸟鸣响起,那只驼了三人过来、不知道是山鸡还是凤凰的鸟儿低掠而至,一爪抓向程刚,一翅拍飞和玉剑缠斗的俊美年轻人。 一场难以想象的大战在这两人一鸟之间发生,所过之处,地面塌陷,高楼倒塌,天崩地裂彷如末世降临。而那两人一猫,忽然就成了看客。 其实,也许不能算是大战,应该叫殴打才对。虽然雷浩宇和张健不是很了解这种层次的战斗,但也知道谁是占了绝对优势的一方:程刚和那年轻人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心惊肉跳的攻击源源不断的落在大鸟身上,然后……被砸下来。 雷浩宇幸灾乐祸的举着大拇指称赞:“这只鸟如果是人的话,一定会是排球高手。这扣球的手法,真没的说。” “砰!” 年轻人一跃升空,手里无形巨剑斩向巨鸟,然后……被一翅膀拍下来,在地上砸出一个两米深的大坑…… “砰!” 程刚贴地疾奔,被叼起来扔向天空,然后被后发先至的大鸟一翅膀拍下来,六层的楼房从顶楼一直塌到地下室…… “砰!” 年轻人御剑如风,双手掐诀,浑身青芒萦绕……被一翅膀砸下来,撞穿了不知道多少栋楼…… “砰!”“砰!”“砰!”…… 张健和雷浩宇已经麻木了,感觉不是在看打架,而是在看纪录片——“排球精彩扣球瞬间集锦”。 虽然不知道这只鸟儿为什么会忽然发疯,而且这么厉害,可以揪着自己的主人打,但看着这两位不可一世,将他们当蝼蚁当棋子当傀儡唯独没当人的“大能”,被不断的从天上砸落,忽然很想问一声:“神仙大哥,疼不疼?” 张健捧着猫儿,摸着它的小脑袋吐槽:“会被打哭吧?” 嘟嘟点头:“喵!” 当然要打哭!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那只鸟儿扣球扣的更卖力了。 又看了一阵,雷浩宇叹了口气,道:“别看这两个人被打的很惨,但他们的这些手段,还真让我不得不信他们真是天上来的神仙……张健,你杀白莹莹的时候,就一点都不担心?万一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你可就成了灭世的魔头了。” 张健淡淡道:“如果这个世界,真的会因为死了这样一个人渣而毁灭的话,那么这种世界,灭了就灭了吧。” 雷浩宇道:“什么神仙大能,什么世界毁灭,什么不可想象的存在,对我来说都太远了,我看着我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做自己的事就够了——这世界一天没灭,我就要一天想着,拿基地那几百万人怎么办。” 张健默然不语。 雷浩宇道:“你说,既然我也是那劳什子世界主角,要是我去砸项链,会不会有用?或者,先想办法让它认主,然后再砸?” “先等等吧。” 雷浩宇看看一大半注意力在猫身上,一小半注意力在战场上的张健,轻轻叹了口气。 如果他真是什么世界主角,那么他这个主角未免也太没用了些,当然比起死的不能再死的白莹莹,又好太多。 张健忽然开口道:“你有没有觉得,好像在刮风?” “嗯?”雷浩宇微微一愣,但还是仔细观察了一下,道:“没有啊,怎么了?” 挂在硕果仅存的宾馆大楼前的那根条幅正有气没力的耷拉着,哪里来的什么风?而且就算刮点小风又有什么,值得这么慎重的拿出来说? 张健微微皱眉,他现在的感觉,有点像天地异变结束、规则始定的最后一天。那个时候,他看见整个世界都在胡乱的晃动,只有嘟嘟是唯一安定的存在,然后那天晚上,他被嘟嘟带出基地,看见群星疯狂闪烁,看见了那一道从九天之上劈落的定世之雷。 而现在,他的耳朵眼睛和皮肤,清楚的告诉他,周围的空气很安静,可是他就是觉得,四周狂风大作,天空阴云密布,而且这种感觉,绝不是错觉。 这个世界,又怎么了? 果然会因为他杀了白莹莹,而毁灭吗? 只听雷浩宇沉声道:“他们打完了。” 他的声音中不乏警惕,谁也不知道那只鸟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攻击程刚他们两个,并不代表就站在他们这边。 张健有些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抚摸着怀里的猫儿,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警惕不起来。 当看着废墟中“走”来的大鸟时,雷浩宇的警惕也烟消云散。 带着两个俘虏,飞过来应该是最省事的,但那只大鸟,却仿佛怕吹起的风迷了他们的眼一样,嘴里叼了一个,爪子拎了一个,收起了翅膀,用空着的一只脚滑稽的单脚跳着,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跳过来,然后用称得上小心的动作,将只剩下一口气的两人放在他们面前。 然后大眼瞪小眼。 不知道为什么,雷浩宇总觉得这只鸟的表情,有点可怜兮兮,就像做错了事想求原谅却又不敢开口的小厮一般。 确定了这只鸟没什么恶意,雷浩宇看向更可怜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程刚,道:“我想知道,这个世界到底什么时候会毁灭,如果是在十个小时以后的话,我还是想先试着救救基地的人。” 程刚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咳出一口鲜血,看向张健怀里的小猫儿,艰难开口:“原来是同道中人,既然是我有眼无珠,冒犯前辈,前辈借我豢养的灵宠让我们受点教训也是应该的。我在这个世界的收益都在右手的戒指中,前辈尽可拿去,只希望能放我兵解,离开此界。” 见那只猫儿趴在男人的手心毫无反应,程刚又道:“前辈手腕通天,又何必和我等……噗!” 忽然喷出一大口鲜血,再也说不下去。 张健神色大变,抱紧怀里的猫儿,声音有些紧张:“嘟嘟……” 在他的感知中,周围的狂风终于有停下的迹象,但另外有种他略熟悉的力量无处不在的涌了过来,向三个地方气势汹汹的冲去:程刚,年轻人,还有……嘟嘟。 这次依旧不是错觉,原本昏迷不醒的年轻人忽然睁开了眼睛,大口大口的吐血,眼中露出绝望的神色,程刚大叫一声,在地上痛苦的翻滚,吐血不止。 张健张开手,将嘟嘟用自己的身体完全包裹住,然而依旧挡不住那无孔不入的力量。他徒劳的尝试着将它藏起来,尝试着寻找空气中无形的敌人,却看见嘟嘟耳朵里,有鲜红的液体缓缓流了出来。 “嘟嘟……” 张健只觉得整个人被无尽的惶恐淹没,手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他低声哀求着,声音中充满恐惧:“别这样嘟嘟……别这样……你告诉我该怎么做,求你……嘟嘟……嘟嘟……别吓我……我现在就去给你抓鱼,你要吃什么我都给你抓……嘟嘟……别吓我……别吓我……” 雷浩宇看着这个泪流满面却自己浑然不知的铁汉,忽然也有些鼻子发酸,他转开目光,耳中传来张健野兽般的怒吼:“白莹莹是我杀的,是我杀的!我杀的!你冲我来,冲我来!冲我来啊!” 呼啸声中,一根钢钎如利箭一般,射向天空不知处,伴随着一声绝望沙哑的怒吼:“你冲我来!” 你冲我来,不要……动我的猫儿。 那是他的全部,也是他的唯一。 一世人生,他却仿佛活了三辈子,二十八岁之前所有爱他的和他爱的人,在那一个晚上,都变成了丧尸或死在了丧尸手上,他的二十八年人生,仿佛在这一个晚上就已经完结。 第二世,是那一个梦,他即使已经知道那只是梦,可是太长太真实,让他分不清。 等梦醒了,就是他的这辈子。 行尸走肉一样过了十几天,然后抓到了那只刚满月的奶猫儿,然后相依为命,然后生命里终于有了温度。 为它打猎,为它抓鱼,为它煮饭,为它取暖,为它洗澡,为它梳毛,为它讲故事,看着它什么都不做的发呆,在风雪夜里等着它回家……他不知道没了它,他还有什么,他还能做什么。 “嘟嘟……” 眼泪落在身体依旧温暖柔软的黑白小猫儿身上,润湿了它软软的毛,却没有听到它抗议的叫声,没有迎来愤怒它的爪牙。 早知道杀了那个恶毒的女人,会迎来这样的后果,他什么都不会做,管她杀了多少人,管她做了多少恶,管她要毁天还是灭地,和他有什么关系?这辈子,这个世界,和他有关系的,不过是怀里的这只猫儿罢了。 他低声哀求:“嘟嘟……别这样……别这样……” 这太残忍,嘟嘟。 “你忘了,这世上有轮回吗?” 一个熟悉又不熟悉的声音响起。 张健抬头,看见身边有一个熟悉,又不熟悉的人。 一个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好看到无法形容无法想象的人,站在那里又好像不在那里,很认真的看着他,一双漆黑的眸子中,仿佛有星光璀璨。 张健看了他许久,才开口:“……嘟嘟?” 少年展颜一笑:“嗯。” 张健看了看他,再看看怀中逐渐冰凉的猫儿,眼中的酸涩更浓:“是不是我不杀白莹莹,你就……”他的猫儿,终究还是回不来了。 少年摇头:“我不是被老天爷杀死的,是我的身体,承受不了我的力量。”世界意志没能杀死它,却唤醒了他,然而他若不醒,便会真的被杀死,若是这件事发生在天地异变结束之前,也许他就算想醒,也醒不过来。只是这些话不能说,他已经对不起她,不能再让他,活在悔恨自责中。 张健默然许久,才道:“你和他们一样,也是外面来的大能?”所以他的猫儿,一开始就不是他心中的那只吗? “上辈子的事,我以前不记得,现在也没有完全想起来,我应该是叫……” 忽然空间几度明灭,无数裂缝产生又消失,张健只模糊看见空间震荡,雷浩宇看不见,却毫无缘由的感觉惊恐万分,仿佛有巨大的恐惧就藏在身边,只要它一个念头,他就会灰飞烟灭。 少年“咦”了一声道:“好像不能说的样子……好吧,安静,安静。我不说就是了。” 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安静了下来。 “你可以这样想,我力气很大,拆房子很厉害,可是不会盖房子,然后这里有栋房子要装修,我就过来看看……” 显然张健并不关心这些,于是少年有些说不下去,安静了下来。 模样已经凄惨到让人惊讶他依然还活着的程刚,挣扎着爬过来,留下一条血路:“前辈,求求你救救我……看在都是同道的份上,你助我兵解,我日后,一定唯你马首是瞻……” “哪个与你是同道?”少年道:“即便都是来做贼的,偷师的雅贼,和盗宝的家贼,终归是不一样的。更何况你这老贼潜进来偷了东西不说,还要骗人家儿子将自家房子一把火烧了,好再建一个新的等着你来偷第二次第三次,简直可恶之极!” 说完不再理他,转向张健,道:“你不要理这个老骗子,他给你植入那些乱七八糟的记忆,不是为了帮你,而是要等正文结束之后,让你去破坏剧情,这样这个世界就会毁灭重建,他好再来偷盗。只要他那个时候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帐便算不到他头上,你却会因为身上那段不该有的记忆,做他的替罪羊。” “不过现在,我那个不听话的小厮将他们的灵魂禁锢起来,有罪魁祸首在,就算世界崩毁,也和你无关。” 某个不听话的小厮,用翅膀挡住脑袋,想尽量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心里颇为委屈:它也许是不太听话,可是却忠心耿耿啊!天地异变一结束,就赶紧前来护驾,还辛辛苦苦拍这两个它原本利用权限可以一根手指就灭了的偷渡者给主子出气,作为小厮它容易吗? “老骗子”这个略带天真的称呼,让张健终于找到一丝熟悉的感觉,勉强笑笑,但对什么责任不责任的,半点都没放在心上。 少年又道:“世界毁灭的事,你也不必担心,谁说主角杀不得?只要是世界本土生灵,在正文结束之前,谁杀了她,谁就能代替她成为世界主角,只是很不容易做到罢了……若非白莹莹作恶多端,导致气运一损再损,就算是你,也杀不了她,我更是杀不得她。” 笑笑道:“就在刚才,属于白莹莹的那份气运,已经转移到了你的身上,所以现在,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了啊!” 张健看着他:“做主角,就能留的住你?若不能,我要它何用?” 少年沉默许久,才再度开口,低声道:“盗宝的家贼,抓住自然要被乱棍打死,偷师的雅贼,找到也要赶出去的……我暂时收敛力量,禁锢着这一方天地,才能厚着脸皮赖在这里,时间久了,真的是要灭世的。” 他不敢去看张健的脸色,转向雷浩宇,道:“等我一走,这两个人就会魂飞魄散,他们的空间失去主人,谁都可以用。正好你们两个主角一人一个,里面应该有可以救基地的东西,如果没有,就和他商量下,用我的肉身好……” 张健冷冷打断道:“不好。” 看着依旧将黑白猫儿牢牢捧在手心的男人,少年抬头看向他的双眼,低语道:“我也算有过几次轮回,却唯有这次,才是真正属于我的人生,只是实在太短。 “这次转生为猫,虽然是那个不听话的小厮自作主张,但是,如果是你的话,那么做猫也很好。被人装在口袋里,捧在手心里,捂在胸口上,将什么风雨都挡在外面,在只有温暖和阳光的世界里,尽情的任性天真……这样的人生,哪怕只有一次,我也已经心满意足……” 他伸手,抓住男人的手腕,将他的大手拉过来,就像他以前做过的许多次一样,将自己的头轻轻蹭了过去。 男人好一阵才松开僵硬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如往日无数次一样,抚摸少年温暖的头顶,捋顺他柔软的发丝,泪水终于忍不住,再次模糊了双眼。 嘟嘟…… “对不起。” 第165章 打爆那个系统? 林诺睁开眼睛,感觉这一觉睡得有点久,起身走到客厅,发现火儿和离剑睡得倒比他还久,到现在都没有醒来的迹象,倒是晋江123察觉他醒了,第一时间出现在客厅:“主人。” 林诺嗯了一声,坐下,顺手拿过万世书翻看:“我记得你说过,去偷师可以节省很多能量和时间,但为什么我的世界又变小这么多?” 晋江123翻了个白眼道:“主人您就知足吧,若是按正常途径,世界进化到这种地步,您原来的世界十个都不够消耗的,现在才用了一小半而已好吧?比起世界的大小来,秩序规则的演化才是最重要的!如今最关键的几大规则已经趋于完善,主人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林诺不置可否,大概是因为弄死了原女主的缘故,这次的任务奖励少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别的收获却极大,否则也不会需要陷入沉睡来消化所得。 世界大幅进化,连带着火儿和离剑也受益匪浅,离剑化形在即,而火儿,醒来后大概也不会再这么浑浑噩噩了。 林诺略略失神了下,道:“张健……” 晋江123诧异的看了林诺一眼,他家主人在世界完结之后还会惦记里面的人,还是破天荒第一次呢,口中答道:“主人您睡了很久,张健已经轮回两世了,如今转生在第四级世界,这种进化速度……” “进化速度?”转生世界的等级,和进化有关? 晋江123道:“每个灵魂能够投身在什么世界,成为什么生物,和他灵魂的纯净以及强大程度是严格相关的。否则太弱的灵魂即使转生成人,也会成为痴呆儿,太强的灵魂即使变成草木,也可能修成精怪。身为二级世界的人类,短短两世内就能转生到四级世界为人,速度非常惊人了。而且就算在同一个世界,同一种生物,灵魂强度不同,资质、心性等也是天壤之别。为什么修真世界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修真?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有的人却是榆木疙瘩,死不开窍?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 林诺点头表示明白。 晋江123又悻悻然道:“这小子也是好运到家,正好被他遇到主人您。天地灵物这种东西,放在哪里都是宝贝,既可以净化灵魂,也可以引人开悟。张健吃了那么多天地灵物,本身际遇就已经逆天了,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还阴差阳错的曾透过您的眼睛看过世界,这简直就是没天理……” 林诺见他一脸毫不掩饰的嫉妒,随手扔了个苹果给他,道:“喏,天地灵物,吃吧!” 晋江123气的眼圈都红了,怒道:“我连灵魂都没有,吃这个有什么用?” 灵魂啊……林诺沉吟片刻回神,又问道:“先前遇到的几个‘大能’,不是号称能超脱生死轮回、突破世界壁垒吗?怎么弱成那个样子?” 这种弱小,不在于被世界限制了能力,而是一种出于灵魂上的更为本质的弱小。 晋江123道:“这很正常啊。譬如池塘养鱼吧,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层,越大的鱼在越上面。中间第三层的某条鱼找到了个漏洞,可以在一二三层的各个池塘里钻来钻去,但是不代表他们就有能力跳到最高层去啊!” 见林诺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忙又赔笑道:“他们的能力当然没办法和您相比,可是他们在第二级世界,真的是无敌的存在啊!您这次就只一点真灵转世,我是怕万一阴沟里翻了船,所以才说了夸张了那么一点点……” 林诺没有理他,又问:“我记得你说过,我经历的第一个任务世界,是最高等级的吧?” 晋江123松了口气,连忙点头。 林诺道:“那么按你的说法,那个时候我的灵魂强度就应该很不错,才可以到那个世界成为资质不下于男主的修真者,是吗?” “呃……”晋江123转转眼珠子,道:“是……是吧?” 林诺道:“如果所有灵魂的起点都是一样的话,那我的灵魂强度,不可能一开始就这么强吧?应该也经历了无数次轮回才对,可是?” 晋江低头小声道:“理论上这么说,是没错的……” 林诺道:“既然如此,那么我的前世呢?为什么那些自称大能的小杂鱼都能在轮回中记忆不灭,我却完全想不起来?” 晋江123吱吱呜呜道:“这种事,主人您自己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我、我也没有权限去查啊!” 林诺抬眼,看得晋江123差点将头缩进脖子里后,才移开目光,低头翻看万世书中的剧情,皱眉道:“为什么只剩下一个可选任务了?创世系统终于不继续发疯了?” 晋江123刚松了口气,就又悬起了心,偷眼看了林诺一眼,答道:“正好相反,就是因为它发疯,所以才会出现强制任务,这个任务完成了,才会出现其他选项。” 林诺淡笑一声:“强制任务?” 早就领教过林诺脾气的晋江123连忙改口道:“不是不是,不是强制任务,是必选任务。” 林诺看着他不说话。 晋江123哭丧着脸道:“不是必选任务,是推荐任务行了吧……主人您可怜可怜我,我就是一个终端,就算有一定权限,可是上头还有世界管理系统大佬在呢……” 看着万世书上重新显示的许多选择项,林诺不再继续为难他,道:“为什么这么一个世界,会成为那什么……推荐任务?”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挂着校园壳子的霸道总裁文,走的是最常见的灰姑娘加霸道总裁路线,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故事发生在一所全国最有名的私立学校里,这所学校的学生分为两个极端,一大半的学生非富即贵,入校需要足以让普通家庭破产很多次的‘捐助’,并且每年还要额外支付巨额的学费。另一半学生则是全国级学霸,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才能考入这所学校,入校后不仅所有费用全免,免费食宿,而且每个月还有相当于普通白领工资的补贴入账,但如果考试成绩连续垫底,就会被劝转。 这样的学校,让所有的“贵族”还有“平民”都趋之若鹜。前者在学校可以扩展人脉,吸纳人才,后者除了可以免费享受最先进的教学资源之外,更能直接获得满意的工作甚至投资。 男主当然是这个学校的霸主级的人物,全国最有钱有势的家族的唯一继承人,从出生到长相到身高到智商,都完美到无可挑剔的男人。 而作为“灰姑娘”,女主自然是平凡的,最起码表面上看上去是平凡的,必须是没有被雕琢的璞玉,等待着男主的拯救和发掘。 女主家庭条件不算很差,但父母重男轻女的厉害,让还在上高二的女主辍学打工为她哥哥攒钱买房子,女主伤心之余去湖里散心,正好看见有人溺水,忙下水救人。 溺水的当然是男主,女主好容易通过人工呼吸将他救活,结果男主还没恢复意识,就有一大帮人找了过来。被挤出圈外的女主,看着远去的豪车,怅然若失。 但她并没有完全被忘记,当晚就有人上门,自称是男主家族的管家,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礼物表示感谢。然后却又委婉的表示,男主和她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们之间永远不存在交集,问什么条件可以让女主永远忘记这件事。 女主觉得受了莫大的屈辱,断然拒绝,但是她父母却将管家带来的钱和礼物紧紧抱住,并提出各种荒唐过分的理由,女主拦不住他们,冲动之下大声道:“我要念书!我别的什么也不要,只要让我继续念书就行!” 管家一走,女主受到父母、哥哥和弟弟的各种指责甚至咒骂,女主泪流满面。第二天,女主果然收到了入学通知书,看到通知书的女主家人大喜,态度立刻大变,恨不得将她捧上天,声称全家人的未来都寄托在她的身上了,去了学校,不管是榜上有钱人还是泡上学霸,都要飞黄腾达了啊! 然而如愿以偿继续上学,甚至上了最好的高中的女主,却一点都不快乐。这所学校和她上过的完全不同,里面的同学忙碌、自私、冷漠……谄媚。里面的老师,讲得东西她一句都听不懂,甚至有些课程她连听都没听过。 女主在学校里,像个隐形人一样,没有人理她,也没有人欺负她,所有人都当她不存在一样。 她坐在幽静的树林里,对着湖水絮絮叨叨说着同学的冷漠,老师的无视,爸妈的偏心,哥哥的自私,弟弟的不懂事……却不知道这个地方之所以没有人,是因为这里是男主的禁地。男主背靠着大树坐在另一侧,听着她的絮絮叨叨,仿佛看到了另一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 一个月之后,女主终于看见并且认出了男主,但她对他的感官并不好:她看见他当着女生的面,将她写的情书撕碎,扔进垃圾桶;看见他推开跪在他面前哀求的男生,冷漠的走开,第二天,那个男生就被学校劝退…… 她对他越来越不满,再后来,她看见有个男生不小心将汤汁泼在了男主的衣服上,男生差点吓哭了,拼命的道歉,就差跪在地上求饶了。女主终于忍不住冲了出来,怒道:“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别人已经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有钱了不起吗?” 她掏出一百块钱,潇洒的拍在男主胸口上:“拿去洗衣服吧,不用找了!” 理所当然的,她从透明人,一下子成为了焦点:书被藏起来,椅子上被涂胶水,自习室找不到座位,餐厅不停的有人“不小心”将东西洒在她身上…… 女主咬牙坚持了足足一个星期,那天,起立以后坐了个空的女主当着全班人的面摔了一跤,并且后座同学的墨汁“正巧”被她打翻,泼了她一脸。女主气哼哼的去卫生间,结果一推门,污水从天而降。 心力交瘁的女主跑到树林里又哭又骂,最后骂的睡着了,醒来身上盖了一件外套,再然后,忽然就没有人欺负她了。于是那件外套的主人,就成了她心中最好的人,救苦救难的大英雄。她抱着外套来树林很多次,虽然始终没能见到男主,女主却每次都像有人在身边一样,聊天玩笑,说着生活中的许多琐事。 又断断续续的发生了一些小事后,半学期过去了,学校要举行圣诞晚会,女主在树林里说着她为礼服发愁的事,说不准备去了,反正也没人喜欢她云云……放学回家的时候,女主被人带到一个地方,很多人围上来,对她进行了精心的包装。 晚上,焕然一新的女主惊艳了所有人,当然也包括男主。 女主在宴会里一直等着她的英雄出现,然而直到宴会结束也没能等到,伤心之余女主到树林里诉说衷肠,恳求他出来见一面,结果出来的不是她心目中的英雄,而是她最讨厌的男主。 两人争吵起来,穿着高跟鞋的女主不小心崴了脚,为了救她,男主摔进湖里。男主不会水,女主跳进冰冷的湖水里,将他救了起来,在水中,男主终于认出原来她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男主发现自己好像动了心,决定追求女主,女主却对他态度恶劣,甚至找人扮演情侣气他。男主一怒之下,让她赔偿“借”给她穿而在树林里弄坏的“礼服”,女主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谁知道她父母却一分钱都不肯拿出来。女主万般无奈,答应男主给他做女仆还债…… 总之种种误会,种种感动之后……he。 林诺道:“这个故事,其实还不错吧?”虽然很狗血,但是单纯的男女主,单纯的喜欢对方,一场欢喜冤家的甜蜜恋爱,是可以看得人会心一笑的故事。 晋江123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道:“可是相爱容易,相处太难啊!” 又解释道:“男主霸道,女主任性,这两种性格本来就不好相处。而且两个人,一个越走越远,越站越高,一个却一直原地踏步……他们的差距越来越大。女主结婚的时候才高中毕业,在男主的羽翼下,没有成长的环境,也没有成长的欲望,习惯了所有事情都依靠男主来解决。但男主也有累的时候,在女主身上得不到任何纾解,开一句玩笑,女主却连他说什么都听不懂。 “偶尔劝她多看看书,学点东西,女主就哭着说些‘你娶我的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你是不是早就后悔了?’、‘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你说过最喜欢真实的我,现在却要我变成和那些虚伪做作的女人一样’之类的话。男主摔门就走,然后女主离家出走……” “要知道正文结束之后,男女主就失去了世界之力的加持,男主要维持这么大的一个家族,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说压力山大,但也绝对不轻松,而女主完全分担不了不说,还各种闹,加上女主的家人胃口越来越大,男主的耐心越来越少……”晋江123摊摊手,道:“于是就那样咯!” 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林诺发现晋江123都快成为爱情专家了,问道:“然后呢,为什么会被推荐?” 晋江123苦笑道:“因为这个世界已经失败了五次了!再不结束它,要没玩没了了。” “派过任务者?” 晋江123叹气道:“从第三次就开始派了人去,然后去了三波,失败了三次。” 他掰着指头数道:“第一次,任务者走的是女配逆袭风,当着男主的面对女主啪啪啪各种打脸,显示女主的愚昧无知,结果却总是适得其反,男主反而对女主更加心疼。任务者等于去做了回真正的恶毒女配,连家族都跟着遭了殃,还是女主求情,才没有全灭。 “第二次,因为前车之鉴,任务者没有选择破坏男主女主的感情,转而从经济上着手,想仗着金手指让男主的家族提前破产。但是他小看了男主,更小看了创世之力的加持,要知道世界每失败一次,创世系统投入的创世之力就增加一倍,这都第四次了……于是男主没破产,他破产了。 “第三次的任务者,走的是审美疲劳风。她抢在女主前面,把她将要做的事,一个不拉的先做了一遍,连溺水都是她救的,结果男主认为她是欲擒故纵,对她不屑一顾,觉得女主才是真性情……不过其实他的判断是对的,唉!” 晋江123说完,又习惯性的分析道:“下一次的创世之力会更大,要破坏剧情几乎不可能,所以现在只能走顺应路线,必须尽力引导男主女主,让女主成长起来,让男主多点包容,不说让他们白头到老,最起码撑到番外结束……” 林诺打断道:“所以我附身的是男主他爹?” “呃……当然不是。” “那我为什么要教他做人?” 晋江123头大道:“主人……” 林诺道:“你也知道我进了世界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现在说服我有用吗?” 又道:“而且这个任务我去了也不可能完成,第一,我没有教别人做人的习惯,第二,这对小情人能不能走到最后不知道,但谈场简单的恋爱也没有妨碍任何人,我不可能去破坏他们……总之两条路都走不通。” 晋江123无语望天,好一阵才道:“还有最后一个办法。” “嗯?” 晋江123道:“您在里面好好度假,想怎么玩怎么玩,等到番外那天,创世失败,世界开始崩溃,您会自然觉醒,到时候趁机抓住创世程序的尾巴,打爆它!每个世界的创世程序,其实等于整个创世系统的一个独立分支,只要您将它彻底打爆,这个世界就不会再重建了……” 将创世程序彻底打爆…… 林诺揉揉太阳穴,道:“你还真是瞧的起我啊!” 晋江123道:“那还能怎么办?这破系统显然是中了病毒了,既然修不好,除了彻底删除还能怎么着?” “我觉得,你现在最应该想的,是你自己该怎么办。” “啊?” 林诺道:“是不是我最近脾气太好,让你都忘了我最讨厌什么了?” 脑海中出现某个身影,神色一冷道:“我最讨厌的,就是打着为我好的旗号,自以为是的决定我的事,你这小厮……不觉得自己最近的胆子太大了一点吗?” 第166章 财迷啊财迷1 秋千轻轻摇晃,陆瑶闭上眼睛,微凉的风轻轻吹过脸颊,带来醉人的花香,惬意悠然,只是……有些太安静了。 想起上个世界被她抛下的那人,轻轻叹了口气。 “累了?” 有略带清冷的声音忽然响在耳边,却丝毫不让人觉得突兀,如同云飘过天际,风吹过耳边,宛若天然。 陆瑶睁开眼睛,脑海中顿时一片空白,她历经十多世,站在世界的最顶端见过无数俊男美女,却没有一个人,能及的上这人一丝风采,她更是第一次因为人的容貌气质而失神:人,竟可以如此好看?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这个念头一起,陆瑶便是一个激灵,几乎立刻猜到来人的身份,忙从秋千上起身,行礼道:“陆瑶见过主人。” 林诺摇头失笑,道:“你该叫我老板才对,既然是人,怎么能另有主人?更何况……我也就是个包工头。” 陆瑶“噗”的一声失笑,又连忙收敛笑容。 “你看起来很累,”林诺道:“可要我封印了你的记忆,找个世界做一世闲人?你是我第一个员工,总不能太过苛刻,该有的休假还是要有的,只是不能带薪就是了。” 陆瑶莞尔一笑道:“多谢……呃……老板,不过对我来说,现在就是最好的休假。这个世界,不,不对,是千千万万个世界,再没有比这里更让我安心的所在,只求老板不要因为我业绩太差,将我撵出去就好。” 林诺摇头微微一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问道:“最近可有进入任务的打算?” 陆瑶道:“过两日就去。” “帮我个忙如何?” 陆瑶微楞。 林诺抬手,手上多出一个比巴掌略大的鱼缸,鱼缸里有一只小小的绿毛龟,垂头丧气的趴在缸底,一双比绿豆还小的眼睛透出十分的委屈可怜。 “我家小厮被我惯的不像话,胆儿越来越肥,不得不收拾下了。”林诺道:“我将他的意识封印在这只乌龟里,你去做任务的时候,将这只小乌龟也带上。去了之后,随意丢在哪里不必管它,反正也死不掉,若是需要什么灵药救命,就放在锅里煮了喝汤,虽不能活死人肉白骨,延年益寿却是容易。” 晋江123眼泪汪汪的看着林诺,它自诞生以来,虽然受控于万世书,但意识曼延各界,千里万里,一念即至,如今被困在这龟壳里,眼睛只能看到方寸之地,一双短腿一天都挪不了几米,而且会冷会饿会疼,这比一个健步如飞的壮汉,忽然变得耳聋眼花、口不能言、腿不能行,只能在地上用双臂拖行还要凄凉一万倍……这才仅仅半个小时,就已经让它感觉生不如死了,要是去到哪个世界过一辈子,还不如现在就宰了它炖汤! 林诺对它的目光视而不见,陆瑶歉然一笑,将鱼缸捧了过来,心中一动,问道:“这个不会是……晋江小仙童吧?” 林诺嗯了一声,道:“就是那不听话的小厮……拜托了。” 陆瑶道了声“不敢当”,道:“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晋江123大惊,短短的爪子拼命扒拉着玻璃,欲哭无泪:求求你别好好照顾我了,最好一去就把我炖了吧! 林诺道:“刚才看你似乎心有牵挂。你若是遇到刻骨铭心,愿意与之相依相伴之人,不妨说出来,我这里……嗯,对优秀员工是可以安排家属的。” 陆瑶再次失笑出声,摇头正要说话,林诺道:“先不急着拒绝,后面日子还长呢。我名林诺,若有事,心中唤我就行。” 陆瑶端正行了一礼。 林诺道:“你可知创世为何屡屡失败?” 陆瑶不知道他为什么提起这个,茫然摇头。 “创世系统出了问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林诺道:“这些世界虽源于文字,但里面的人却都是真实鲜活的,而非扯线傀儡,所以创世系统再强,也只能使人相遇,不能令人相爱相守。故事中的人尚且不是创世的傀儡,我们更不是任务的傀儡,是以陆姑娘你也不必将任务看得太重,多做些顺心意之事,过过自己的小日子,就不会这么累了。” 陆瑶看着他,愣愣无语,等回神时,身前早没了人影,不由怅然轻叹,下一刻,却又忍不住露出微笑。 —— 因为权贵子弟云集的缘故,龙泉中学的医务室,虽然号称医务室,却拥有世界一流水准的手术室,和国家级水准的医生。只是这些珍贵的资源,往常不过用来处理些头疼脑热、崴脚扭腰之类的小毛病,而某些耗资巨大的急救设备,更是今天第一次开张。 手术室外,或坐或站等着好几个人,少女坐在长凳上,哭的六神无主:“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出来……他不会有事吧?要是万一真的……呜呜……怎么办?怎么办啊!” 站在窗边的少年高大俊美,神情冷漠,淡淡道:“死了就死了,他不是自己想死吗?” “冷砺!”少女瞪大一双雾蒙蒙的眼睛,愤怒道:“你这是什么话?你还有没有人性?他是我们的同学,是活生生一条命!” 她越说越是愤怒,瞪着冷砺大声道:“之前要不是你刺激他,他根本就不会跳!他要是有什么事,就是你害死他的!” 冷砺浓眉一挑就要发怒,但目光触及少女那双雾蒙蒙的眼,又冷哼一声,抱着胳膊靠在墙壁上,目光落在手术室紧闭的大门上。 少女见他没反应,又开始自怨自艾,道:“都是我不好,我要是动作再快一点,力气再大一点,就不至于抓不住他,更不至于和他一起掉下去……要不是我压在他身上,他也不会伤的这么重……呜呜…… “我明明记得,掉下来的时候我在下面的,是他拉了我一把,垫在了我下面……呜呜,本来受重伤的该是我才对……” 正说着,手术室大门打开,一个护士脚步仓惶的出来,少女忙迎上去,道:“医生,苏洛他怎么样了?手术成功吗?有没有生命危险?” 护士扯下口罩,脸色苍白的走向冷砺,道:“冷少,苏洛同学第七、第八根肋骨骨折,刺穿血管,造成进行性血胸,必须马上进行手术……” 不等冷砺说话,少女急声道:“那就手术啊!都这么久了,你们到底在里面干什么?” 护士看了她一眼,转向冷砺,苦笑道:“但是……但是苏洛同学他……麻醉剂免疫。” 又解释道:“像他这种情况,应该进行全麻才对,但是麻醉剂一直没有起作用。” 少女道:“那就加大剂量啊!” 护士道:“已经加到安全上限了,再加的话就会对他的大脑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我们什么办法都想过了,再这么下去,恐怕……” 少女眼泪又下来了,连连跺脚:“那怎么办?怎么办啊?冷砺!冷砺你……” 冷砺看了她一眼,起身向手术室走去,淡淡道:“我有行医资格,帮我消毒,我进去看看。” —— 手术室里,半身盖着白布单、带着呼吸机的少年脸色惨白,睫毛低垂,看上去毫无生气,若不是白皙的胸口在轻微的起伏,简直感觉不到这是个活人。 少年胸腹位置,有一道新鲜的切口,带着口罩的医生满头大汗,向来稳定的手微微颤抖着。这只是一个小手术,对他来说根本没有难度可言,可问题是,手术刀下面的那个孩子,他是清醒的…… 只是切开外层皮肤,那孩子在刀口下的颤抖就差点让他把手术刀都给扔了,更别说还要将伤口扒开,甚至将手伸进去……他感觉自己就像历史上那些毫无人性的拿人做活体实验的恶魔一样。但是在分明能救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这孩子失去生命,更是考验他的底线。 稳定稳定双手,正要咬牙继续,手上的手术刀被人接了过去,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我来。” 医生松了口气,让开位置,冷砺迟疑了下,才将手术刀按上刀口,只觉得身下的少年呼吸一滞,肌肉紧绷了一瞬又松开,冷砺下意思的收回手,终于明白为什么明明医术高明、经验丰富的医生会久久不敢下手了。 他神色没变,但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僵硬起来,虽然从小受的教育和训练,让他远比同龄人要成熟冷漠,并因为过世的母亲是著名医生原因,他不顾家人的反对跟着舅舅学了一身不错的医术,理论知识一肚子,近距离观摩充当助手也不少次,但他自己上台手术还是第一次,更何况还…… 他迟疑着没有立刻动手,躺在手术台上的少年却不耐烦了,吃力的扯掉脸上的呼吸机,张口艰难的喘了两声,一双轮廓极美却黯淡黝黑的眼睛看向周围那堆目瞪口呆的人,吃力又愤怒的道:“你们……没……没听过什么……叫……物理麻醉吗?” 冷砺淡淡道:“想多活一会就闭嘴!麻醉和止血用的银针还扎在你身上呢!”说谁不会物理麻醉呢? 少年抬手指向自己的后颈,悲愤道:“三叉神经啊……猪!” 妈蛋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先是碰到一个多管闲事坏了他的大事还害得他身受重伤的女人,又遇到这样一堆死脑筋的医生——这些人竟然想就这么把他给剖了,妈蛋!他心理素质还没这么强! “这个……不合规矩啊!”一个护士呐呐道。 哪有把病人打晕进行手术的,这说出去还了得?而且要是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人家才不管是不是他自己伤的太重,只脖子上的淤痕就能告的他们身败名裂。 护士的话还没说完,冷砺已经放下手术刀,将少年身体微微侧翻,一掌劈在他的后颈上。 看见少年终于闭上眼睛,安安静静陷入沉睡,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医生道:“冷少,我来吧!” “不!”想起那一句“猪”,冷砺咬牙道:“我来!” 居然敢骂他猪,而且最可恨的是,居然还骂的……有点道理! 他冷砺从小到大,被人嫉被人恨被人骂不知道多少次了,但这还是第一次,被人鄙视智商! 简直,简直……他妈的! 第167章 财迷啊财迷2 “我说宝儿,能不哭了么?”苏洛无奈道:“我还活生生的在这儿呢,你哭的哪门子丧啊?你要有这功夫,能不能把这碗油腻腻的汤给我倒了,帮我从食堂弄点麻辣鲜虾来?” 坐在苏洛对面的是个小胖子,不过胖的不仅不难看,而且还相当可爱:一双大大的杏眼、两个深深的酒窝,还有肉乎乎粉嘟嘟的唇,加上皮肤白嫩胜过绝大多数女生,小胖子穿上女装以后跟芭比娃娃似得可爱,回头率比常规美女还高——这可是苏洛亲自验证过的事实。 小胖子是家里的独生子,两代单传,一家人把他当眼珠子似得宠着,因为他爸爸叫陈文武,他叫陈赟,所以一干损友们就称他为“陈文武的宝贝儿”,简称“宝儿”,幼儿园的时候还好,等上了小学陈赟反应过来,拼死反抗无效后,也就认了命了。 幸好这些损友们叫“宝儿”两个字的时候,儿话音带的极轻,一掠而过,就像旧时农村里的老人会叫村里的孩子“杏儿”“李儿”一样,虽然带上了浓浓的乡土味,但好歹听上去不那么肉麻。也只有他们故意恶心他的时候,才会将“宝儿”的“儿”字叫的深情款款,让人掉一地的鸡皮疙瘩,每到那个时候,小胖子必然是要扑上去拼命的,可谓百试百灵。 陈赟听到“麻辣鲜虾”几个字,头摇的跟风车似得:“不行不行,大夫说了,你现在辛辣的东西绝对不能碰……” 苏洛翻了个白眼,道:“我当然知道医生说不能碰,不然我用的着你?我不会直接找护士要啊?” 陈赟还是摇头:“那你找我也没用,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还有猴子他们,我也会看着的!” 苏洛摇头轻笑一声,道:“你啊!天真。” “啊?” 苏洛笑道:“你以为除了你,还会有别人来?要来的话早该来了。也就是你个小胖子,傻乎乎的。” 陈赟心一酸,不敢看苏洛的脸,低头闷闷道:“阿洛,其实,他们不是不愿意来,是不敢来……你家的事,我们都没能帮上忙,尤其是猴子他们家,还……猴子这会儿还在和家里闹呢,听说已经一个月没和他爸爸说话了……” 苏洛不置可否,目光落在窗外:不管是不屑来,不愿来,还是不敢来,其实都没什么区别,以后都是一样的淡了,远了,不见了。 “本来我也不敢来的,可是就是不放心你……”陈赟的声音打断了苏洛的思绪,他说着眼泪又开始啪啪的掉,又怕苏洛不高兴他哭,连忙用袖子抹,结果越抹越多,连鼻涕也跟着一起下来了,抽噎着语无伦次道:“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也知道自己没用,帮不上什么忙,阿洛,你要是不痛快,就打我骂我把我当出气筒好不好?求求你别再这样了……我……我……我都快吓死了……阿洛,我害怕你真的……我我……你……你别再这样好不好……” 见这小胖子哭的浑身打颤,苏洛默然,扯了张纸递给他,道:“好了好了,跟你说了别哭了,还越哭越厉害……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做傻事了,行了吧?” 陈赟抬头,眼泪汪汪的看着他:“真、真的?” 苏洛举手发誓:“真真的。” 陈赟破涕而笑,用袖子在脸上胡乱的抹,弄的一张脸惨不忍睹,苏洛叹了口气,伸手一指卫生间:“去洗!” “哦!哦哦!” 陈赟去卫生间飞快的洗了脸出来,脸上终于带了笑,拍着胸脯道:“阿洛,你想吃什么,我现在就去弄……除了医生交代过不许吃的,什么都……” 苏洛接口道:“什么都可以问护士要。” 陈赟傻笑一声,挠挠头,道:“那我们……继续喝汤?” 苏洛有气没力道:“不喝。帮我剥个桔子。” “哎!” 陈赟欢快的去跑腿,拿了小盘子过来,桔子剥好分开,将每一瓣上的白丝摘干净才放进盘子里,递到苏洛面前。 苏洛吃了半个桔子,嘴里感觉总算没那么油腻了。 这里医生护士不少,可病人就他一个,属于典型的粥多僧少。护士姐姐们态度一流,绝对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一能给二给三给四,可问题是他口味一向很重,爱油盐爱麻辣,让他天天吃这些淡而无味的病号饭,简直是要他的命。 “阿洛,我感觉,你好像忽然变了好多……” 苏洛耸耸肩,道:“我也算是死了一次的人了,不变一下也对不起我好不容易鼓起的跳楼的勇气不是?” 他没心没肺的自我调侃,陈赟却恨不得打自己一耳光,怎么好端端的又让他想起这个来?正绞尽脑汁想要换个话题,忽然感觉病房里的光线暗了下,一抬眼,就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门口,因为逆着光,他花了一点时间才分辨出来人的身份,顿时吓得站了起来,结结巴巴道:“冷、冷、冷……” “让你把空调开那么大,现在知道冷了?”苏洛瞥了这没出息的小胖子一眼,看向站在门口的冷砺,笑嘻嘻道:“哈,学长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受宠若惊、不胜荣幸……” 冷砺冷冷打断道:“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 苏洛道:“救命恩人?哈!要是医院的医生们都以救命恩人自居的话,那我的救命恩人可就多了……” 他板着指头数道:“我从生下来开始,几个月就打一次预防针,要是没有那些护士阿姨们,说不定我早就得什么天花啊,百日咳啊之类的一命呜呼了,还有啊,我幼儿园的时候扁桃体发炎,高烧四十度啊,要不是……” 冷砺怒声打断道:“苏洛!” 苏洛耸耸肩,道:“怎么,我说错了?还救命恩人呢,我没交医药费的吗?啊,对了,我还真没交医药费呢,学校会为每个在校生提供免费医疗的嘛!咱们学校不是冷学长家的产业吗?说起来,这医药费还是学长家给掏的呢,真是谢谢了啊!” 看着喋喋不休的苏洛,冷砺慢慢眯起了眼,心里反而没有多少怒意,现在的苏洛,已经不是“竟然会对他冷砺这样说话”的问题,而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不是面对替自己做过手术的大夫,而只是一个陌生人,这种态度也已经无礼到欠揍。 他印象中的苏洛,不是这样的,虽然他只见过他两次。 第一次的苏洛,阴郁懦弱的让他生厌,两个月没有打理的头发遮住眼睛,站在天台上,口口声声说要去死,却吓得两腿发抖,哭的涕泪横流。这样的一个人,就连寻死都不敢找高一点的地方,只敢站在三楼的天台哭着一厘米一厘米的向外挪。 这样的苏洛,做的唯一让冷砺意外的事,就是在他故意言语刺激之后,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一样崩溃的坐在地上大哭,而是一转身,真的跳了下去……又或者,他正是崩溃之后才选择跳了下去。 冷砺的目的当然不是真的想让他快点去死,他自以为这样做,可以避免在这清净的校园发生这样血腥的事件,想不到却适得其反。事实上,如果不是苏洛的坠楼的确有他的部分原因,他绝不会这么积极的参加对他的救护。 在手术台上看见苏洛,算是第二次。 虽然这两次的时间相差不到一个小时,但他却感觉,他见到的是另一个人,一个截然不同的苏洛。 要意志力强到什么地步,才能在身受重伤,生命悬于一线的时候,还保持着绝对的冷静和理智要多么强大的神经,才能在肚子开了了洞,手术做到一半的时候,躺在手术台上指着拿着手术刀的的大夫,骂他是猪?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让他震撼的,或者说这些的确让他有些动容,却还谈不上震撼,真正让他刻骨铭心的,是他缝合完伤口后,看见的少年死死扣着床沿的手。 那只苍白瘦削的手,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地方,死死的扣着床沿,手背上的血管暴起,几乎撑破皮肤,指甲裂开,血迹斑斑。 那一瞬,冷砺整个人都僵硬了,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样大的冲击,他甚至不敢想象: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醒的?在他缝合伤口的时候?在他固定他的肋骨的时候?在他还在他的身体里摸索出血口的时候?又或者更早,甚至他根本就没有…… 他到底是用什么克制自己本能的反应,在这种剧痛下还保持身体不动、肌肉放松,让他这个在他身上动刀子的人都没有发现的? 这个人,真的是刚刚那个阴郁懦弱的家伙吗? 这样的人,他怎么可能去自杀? 他唯一能靠得住些的猜测,是第二人格。 但是如果手术台上的少年是第二人格,那么现在这个言语轻佻惹人手痒的欠抽的小子,难道是第三人格不成? “不过冷学长这钱花的一定特别不甘心,所以才会在别人手术做到一半的时候闯进去,抢了手术刀自己动手了,就当花钱练技术了嘛……自己家的医院,就是方便啊!啊,幸好冷学长家开……”苏洛声音一顿,看了眼拼命扯自己衣服的陈赟,道:“扯什么扯啊,难不成你还怕他开除我不成?” 苏洛声音扬高了些,语气十分轻蔑:“开除我?他凭什么?我爸可是捐了八百万才把我弄进这所学校的!我看谁能开除我!” 他斜着眼,挑衅的看向冷砺。 冷砺抱着胳膊和他对视,若换了以前,他一定会立刻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看看,他到底能不能开除他,但现在,他却还不想这么快将他赶出自己的地盘,尤其是当他在这少年的眼中捕捉到一闪而过的希冀之色后,更是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并且整个人都变得悠闲轻松了起来,甚至有心情去打量面前这张苍白但嚣张的脸。 不得不说,这小子长得不坏,那头碍眼的乱发被护士收拾干净以后,看起来还真是人模狗样儿,就连用这样欠揍的姿势斜着眼看人,也有几分赏心悦目的感觉。 见冷砺眼里竟然开始弥漫笑意,苏洛丧气的吁了口气,一把扯起薄被盖住脑袋:“我困了!” 陈赟急的满头大汗,道:“对,对不起,阿洛他……本来不是这个样子的,就是最近那个……烦心事太多,受了刺激……冷学长您大人有大量……” 话没说完,就看见冷砺大步上前,将苏洛头上的被子缓慢但坚决的扯了下来,苏洛撇撇嘴,道:“冷学长还有何见教啊?” 冷砺淡淡道:“提醒你两件事。第一,你坠楼的时候,如果不是我先进行了紧急处理,又送你来这里,你绝对没命等到救护车。 “第二,如果你因为麻醉剂无效,而死在手术台上,只能算你命不好。但如果你被打晕以后死在了手术台上,不管死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都属于重大责任事故,主刀医生这辈子说不定都不能再上手术台了……苏洛,如果不是我,没有哪个医生敢冒这么大的风险,你明白吗?” 所以对于你的救命恩人,最好给我客气一点! 苏洛看了他一眼,点头道:“嗯,明白,明白!” 他伸手从枕头底下摸出钱包,将里面的大小钞票外加钢镚统统都取了出来,毕恭毕敬捧到冷砺面前,道:“多谢冷医生,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又“小声”嘀咕道:“不就是要红包嘛!还说的一套一套的……也是,医生收红包,天经地义嘛!” 冷砺咬牙,狠狠盯着他看了一阵,冷哼一声,转身大步离开。 等他的背影消失好一阵,陈赟才松了口气,忐忑道:“阿洛,冷学长他没得罪你吧,你怎么对他这么说话?回头他真把你开除了怎么办?” 苏洛耸耸肩,将钱一一放回钱包,低声嘀咕:“开除才好啊!” 陈赟没听清楚:“啊?啥?” 苏洛将钱包随手扔在一边,头枕在胳膊上,道:“我是说,就算他不开除我,你以为几个月以后我能凑齐下学期的二十万学费?” 陈赟顿时红了眼,拍着胸脯道:“阿洛,你放心,做兄弟的绝不会让你连书都念不起!你下学期……嗯,不对!是你这辈子的学费,我陈赟都包了!大不了找爷爷多撒几次娇,零花钱省着点儿花……” 苏洛噗嗤一声失笑,想说什么终于还是没开口,笑笑道:“那就谢了啊兄弟。” 陈赟挠头嘿嘿直笑,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僵硬的转移话题:“阿洛,上星期我姑姑给我买了最新款的游戏机,那画面,劲爆的不得了。阿洛你现在也能动了,我让人运过来我们两个玩怎么样?” 苏洛道:“过两天我就要出院了,费这个事儿做什么?” “不费事不费事……”陈赟还要再劝,忽然外面脚步声起,房间又暗了下,冷砺大步进门。 陈赟顿时噤若寒蝉,苏洛看着冷砺,挑挑眉:有何贵干? 冷砺身体微微前倾,低头和他对视,淡淡道:“苏洛,十六岁。一年前十五岁生日时,父亲苏城捐助龙泉高中八百万,换取录取名额。之后苏氏企业每况愈下,苏城拆东墙补西墙勉力支撑。 “四个半月前,你初中毕业,正是成为龙泉高中的学生,四个月前,苏城在庆祝完你十六岁生日之后,宣布破产,于是苏氏所有产业被银行冻结拍卖,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发现苏城有伪造信息,骗取大额贷款的行为,正要开始追查,苏城就自杀身亡……” 随着他的声音继续,苏洛那双天然含笑的眸子渐渐泛起宛如能冻结一切的寒意,声音也变得冰冷平淡:“所以呢?” 冷砺直起身子,淡淡道:“没有所以,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我来是为了……拿回我的红包。” 看着少年那张恢复了几分血色的唇吃惊的张开,冷砺毫不见外的伸手拿过钱包,将里面的大小钞票外加钢镚全都掏出来,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弯腰将钱包优雅的放下,道:“医生收红包,天经地义,不是吗?” 然后转身就走。 陈赟目瞪口呆,苏洛气急败坏的锤床,对他的背影吼道:“医德呢!医德呢!” 门外冷砺唇角微勾,悠然道:“你可以去投诉。” 苏洛咬牙,抢过自己的钱包,翻过来抖了半天,连一个钢镚都没能抖出来,气呼呼的将钱包扔在一边,痛苦的揪住自己的头发。 陈赟连忙掏自己的钱包,道:“阿洛,没关系,我这里有!我这里有!” 苏洛有气无力的摆摆手,道:“不用,我还没穷到要人接济的份上……而且手机在钱包就在,不耽误什么事儿。” 见陈赟有些失落,又道:“要是我实在过不下去了,你就是不乐意我也会去找你的!记得多攒点零花钱啊!” 陈赟嘿嘿直笑。 看着他满足的笑容,苏洛心里微酸:这个被他们从小捉弄到大的傻胖子哦! 第168章 财迷啊财迷3 安俊哲端着红酒,站在休息室的阳台上,透过宽大的落地玻璃,看着底下的风景。 龙泉中学的学生不多,但很大很美,美到不像是一所学校,而更像是一座园林。有满池荷塘、杨柳依依,有雕梁画栋、假山回廊,有林木森森、溪水潺潺……身处其中时,乐而忘忧,居高临下看去,更是美不胜收。 只可惜学校不允许有高层建筑,最高的也就是他在的这座五层小楼,他能住在这里,却是沾了这会儿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的男人的光。 “冷大少最近怎么不去你的私人领地了,不是说在那里学习效率最高吗?” 冷砺头也不抬,淡淡道:“这里也是我的私人领地。” 安俊哲对他挤挤眼,怪笑道:“但是这里没有误入的、可爱的、喜欢叽叽喳喳的小鸟儿啊!怎么,这么快就失去兴趣了?” 冷砺仿若未闻,低头继续看书。 媚眼做给了瞎子看的安俊哲无趣的耸耸肩,继续喝红酒看风景,忽然“咦”了一声,道:“咱们学校的怪人可真多,吃个东西还爬到天台上,也不怕风大……啧啧,他不会是在喝酒吧?难怪要躲起来。看这馋样子,看得我都饿了……咱们学校餐厅可是不限量免费供应的,就算龙肝凤髓天天吃也该腻了吧,至于馋成这样子吗?” 那个人不肯陪他聊天,安俊哲只能跟个傻子似的自言自语,嘀咕了几句一回头,顿时吓了一跳:“冷砺!你什么时候过来的,吓死人了好吧?” 冷砺没有理他,看着对面楼顶上穿着校服吃喝的人影,脸色难看的很,从窗边的小圆桌上拿起望远镜看了眼,脸色顿时更难看了,将望远镜拍在小圆桌上,转身就走。 “冷老大,那谁啊,你认识?”安俊哲快步跟在后面,连声追问。 冷砺走到门口猛地转身,安俊哲忙停下脚步,还没说话,冷砺退后两步,砰的一声关上房门。 安俊哲看着面前几乎贴着鼻尖的大门,愣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大怒道:“不让跟就不让跟好了,说句话会死啊?小爷我这张英俊无双的脸都差点被你毁了知不知道!” —— “苏洛!” 饱含怒气的声音响起,苏洛一个激灵,手忙脚乱的跳起来拢地上的野餐布,才收起两个角,眼前就已经出现了两条大长腿。 “误会误会,我就是……”苏洛赔笑着抬头,等目光触及冷砺那张冷冰冰的脸,顿时松了口气,重新没骨头似得坐了下去:“吓死我了……” 举起手里的酒瓶,道:“一起?” 真是吓坏了,不然怎么连是不是那小胖子的声音都没听出来……明明他的伤早就好了,结果因为医生护士太闲得慌,硬把他多扣了快一个月。好容易出院了,又被那小胖子盯得死死的,难得趁他不注意偷了一盆龙虾溜到这儿吃,结果还吃不清净……他容易吗他! 先喝口酒压压惊,压压惊。 冷砺一把抢过他的酒瓶,冷声道:“苏洛,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才刚刚出院!你在干什么?喝酒、吃辣、吃海鲜?” “是啊,”苏洛揉揉额角,道:“但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冷砺冷然道:“你忘了我是你的主治医生?” 面对他名义上的主治医生,苏洛有些头大,叹道:“是,但是我已经出院了。冷大医生,对出院的病人说明注意事项,是医生的本分,但是完了病人听不听,是病人的自由。明白?” 一面从冷砺手里抢过酒瓶。 冷砺任他将酒瓶拿回,嗤笑一声道:“的确是你的自由,和我没关系,我只是替陈赟不值罢了。” 想到那小胖子,苏洛已经伸到嘴边的酒瓶顿了下,放回地上,道:“我承认陈赟是为我好,但是为我好也不一定都是对的,对不对?” 冷砺将外套脱下来扔在地上,坐了上去,看着他淡淡道:“比如?” 见冷砺摆出一副要认真听他的歪理的架势,苏洛头疼的吁了口气,忍不住仰头又喝了口酒。他很确定他自己现在活蹦乱跳,每根骨头长得比之前还结实,连皮肤都养的比之前光滑透亮了不止一个档次,随便吃吃喝喝完全不是问题。 可问题是,他这句话一说出来,对面那位半专业人士铁定有无数的专业术语等着他,就好像之前他和那小胖子提一句,那小子就有流不完的眼泪等着他一样……苦命! 想了想,道:“比如吧,你特别喜欢吃肥肉,但是又知道肥肉吃多了,会导致各种疾病……你到底是吃,还是不吃?” 冷砺毫不犹豫道:“当然不吃。口腹之欲只能得到一时的满足,但健康却会影响我以后几十年的生活质量。” 苏洛道:“但如果你还没有到得病的年龄,就因为某些意外死了呢?难道你就不会后悔,之前没有痛快的享受人生?吃还是不吃,其实都是一种选择,各自高兴就行,不是吗?” 冷砺看了他一眼,淡淡道:“第一,你这本来就是歪理,第二,这和现在我们谈论的问题,不是一回事。” 平时爱吃糖,和得了糖尿病还不克制的去吃,根本是两码事。 好吧,糊弄不过去……苏洛道:“那如果我告诉你,我准备吃完这顿,就从旁边跳下去,那么这两件事是不是就是一回事了?歪理是不是也成了正理?” 如果明知道马上就会去死的话,当然不管你是健康的,还是糖尿病人,都可以选择痛痛快快的大吃一顿。 冷砺看着他,神色冰冷,眼中怒火弥漫。 苏洛对他的怒气视而不见,好整以暇的撑着下巴,笑道:“咱们学校建校几十年,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吧?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去外面死,不玷污这个地方,怎么样?” 冷砺冷冷道:“什么条件?” 苏洛道:“为了让我来这里读书,我爸给学校‘捐’了八百万。我四个半月之前登记注册,但开学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也就是说我真正入学就读只有两个半月,但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上学的时间,满打满算不到二十天……” “你想说什么?” “很简单,把多的钱退给我。八百万,我不说全要,也不说扣一个学期六分之一什么的,我只要一半,四百万。四百万给我,我就立刻退学,以后是死是活,总归和学校无关,和你冷家无关,怎么样?” “不怎么样,”冷砺道:“这件事,你应该和校长,和董事会去说。” 苏洛叹道:“你以为我没说过?” 又道:“我说冷大少爷啊,你们家富可敌国,也不在乎这区区的四百万对不对?这么说吧,咱有钱的时候,送给你一个烧饼,可不久以后我自己快饿死了,问你要回来半个,不过分吧?” 冷砺看着他,眼中慢慢流露出笑意,道:“所以上次,你故意做出一副欠揍的模样喋喋不休,就是为了让我生厌,然后一怒之下将钱还给你,将你赶出学校?” 苏洛不置可否,道:“冷大少爷的涵养,草民真是万分佩服。” 那天他表现出来的模样,连他自己都想揍人,结果硬是没把这位出了名的坏脾气的冷大少激怒,所以说啊,传说都是骗人的。 冷砺道:“我冷家从不在教育上挣钱。学校的收入,一部分用于学校建设和日常开支,一部分用来支助失学儿童和医疗救助。所以,你那个烧饼不是我冷家拿的,而且现在也已经被吃完了,我拿什么还你半个?” 苏洛愣了好一阵,低头自失一笑,忽然对面前最爱的龙虾都失去了兴趣,拍拍屁股起身道:“那算了。” 他越过冷砺,向出口走去,背对着冷砺挥挥手道:“龙虾送你了,不用谢。” 一边仰头喝酒。 条条大路通罗马,既然此路不同,那就去找别的路好了。 少年身体单薄,肩膀瘦削,但他喝着酒渐渐远去的背影,却是一片潇洒磊落。 冷砺看着少年的背影,眼看他就要消失在门内,忽然大步追了上去:“你要钱做什么?” “钱这东西,”苏洛漫不经心道:“除了花,还能做什么?” 冷砺沉声道:“手机给我。” 苏洛掏出手机:“怎么?” 冷砺不答,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操作一阵后将苏洛的手机递回,淡淡道:“你要的四百万。” 苏洛看看手机上通过第三方渠道转来的巨额数字,再看看冷砺,再看看手机,再看看冷砺……一脸茫然:他们两个,到底是谁喝醉了啊? “算是借你的,”冷砺将他手里的酒瓶抽走,淡淡道:“前提条件,两个月之类,不能吃海鲜,不能喝酒,不能……” 苏洛一脸纠结:“少喝一点也不行?” 见冷砺神色不善,仿佛下一秒就要发怒,苏洛连忙遁走:“你老大,你说了算!” 看着少年蹬蹬蹬连蹦带跳下楼的背影,冷砺只觉得额头青筋直跳,咬牙道:“不要剧烈运动!” 苏洛头也不回的比划了下:“ok,ok!” 脚步却丝毫也没有慢下来。 谁知道这位大少爷忽然发什么神经,他还是趁他没回过神来赶紧溜,省的被人又给要回去了。 —— 安俊哲举着望远镜啧啧称奇,可惜这玩意儿没有拍照功能,否则真该把这一幕拍下来……冷公子他老人家展颜一笑就已经够稀奇了,何况还是对着人家的背影傻笑……好吧,那个“傻”字是他自己脑补添上去的。 正看得津津有味,却见望远镜中的人忽然笑容一敛,扭头看了过来。 猝不及防的和望远镜中的那人四目相对,虽然明知冷砺的目光穿透不了面前的单面玻璃,但安俊哲还是吓了一大跳,放下望远镜心脏“通通”直跳,还没回神,电话就响了起来。 安俊哲哭丧着脸向外看去,果然冷砺正拿着电话站在对面楼顶,仿佛知道他看了过去似得,对他做了个接电话的手势。 安俊哲干咳一声,清了清喉咙,接通电话道:“喂,冷老大,在哪儿呢,有事吗?” 冷砺冷冷道:“我知道你在看。” 安俊哲干笑一声,不吭气了。 冷砺道:“我刚刚给了他四百万,我想知道他要钱做什么。” “四百万!”安俊哲跳脚道:“老大啊,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啊!你钱多烧的慌给我啊,我这还有个项目找不到人投资呢!我说……” 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安俊哲嘿嘿一笑,低头找到号码拨了出去:“帮我查一个人,规矩你知道的……” 虽然电话被挂断,他却一点都不失望,投资的事儿已经进了冷砺的耳朵了,等他把他的事办好了,不用他开口,冷砺自然会让秘书来找他谈。 安俊哲丝毫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他又不是坑兄弟的钱,相反还会替他挣一点,只是这点蝇头小利入不得冷大少的眼罢了,但蚊子再小也是肉麻! 不过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儿,他和冷砺关系算是不错了吧,可是想要弄到投资,还得写出详细计划,被他的几个秘书一再挑刺,过关了才能拿到钱,那小子倒好,连做什么都没说就弄到四百万…… 唉,喜新厌旧,人心不古啊! 第169章 财迷啊财迷4 冷砺膝盖上放着一本厚厚的书,背靠着大树,头靠在树上,微微眯着眼。 这里不是学校最美的地方,却是空气最好以及最幽静的地方,只是这次或许是因为不远处小丫头的自言自语,也或许是其他原因,这一地的绿荫以及叶子的芬芳并没有如往常一样让他的阅读效率进一步提高,相反……他有些走神。 “我讨厌死明轩了!”裴明璐气呼呼的朝湖里扔着叶子:“我和他说了,我的衣服他穿不成穿不成,他非要把我的校服穿出去和他那些同学显摆,结果回来,弄得一身泥不说,膝盖上还划破了好大一个口子…… “我们学校一季只发一套运动装的,弄坏了我体育课穿什么啊!我才说他几句,爸爸妈妈就来护着他,反而怪我没好好保管自己的东西,说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他什么的……当初是谁帮他一起劝我的,说我怎么这么小气,穿一下又不会坏……这下真坏了吧! “完了又不肯掏钱给我买新的,说好几千块钱一套,都够给未来嫂子买婚纱了,还说什么补一补就好了!那么大一个口子,怎么补啊?我找了好几家店,人家都不肯做,说衣服太好,怕补坏了,害的我只好自己动手…… “可是我的手艺差的要命,平时缝个扣子还行,哪里会补衣服啊,而且我连一样的线都找不到,缝的跟个大蜈蚣一样,明天体育课,一定被那些势利眼笑死了……” 裴明璐叹了口气,撑着下巴,闷闷道:“算了!让他们笑去,反正我让他们笑的地方还少吗?不就是那些话吗,早就听惯了……” 听到“大蜈蚣”三个字,冷砺的目光有些恍惚,他当然更没有缝过衣服,但是他缝过那少年的肚皮,也留下了一个蜈蚣似的丑陋疤痕。 他虽然名义上是那少年的主治医师,但除了动刀子,就只去过一次,收了个“红包”而已,不过各种数据还有片子他都是看过的。那少年虽然看着瘦弱,但底子却出奇的好,尤其是恢复能力比一般人要强的多,出院的时候肚子上的伤痕就已经淡化了很多,伤口也很平,看着像个张牙舞爪的胎记一样,还蛮可爱的。 对面的少女还在苦恼她裤子上的大蜈蚣,但比起那少年肚皮上的蜈蚣,有心情苦恼这种事,大概也是一种幸福吧。 因为体质的问题,麻醉剂和封闭针对他都没用,那与之相仿的止疼针大概也是没用的吧。不过没有人能确认这一点,因为据护士们说,他从头到尾没有喊过一个疼字,甚至只要是清醒的时候,连疼痛的表现都没有,仿佛那个洞是开在别人肚子上一样。护士们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根本就没有痛觉神经…… 如果不是看到过那只将指甲都扣烂了的手,也许他也会这么想吧?怎么可能会不痛呢?也没有人生下来就可以这么坚强,大概,是没有可以对他喊痛的人吧? 护士们说,他越是不喊疼,她们就越是心疼,所以才一个个,宝贝似的宠着他。 “还有苏洛那个混小子,还说要请我吃饭呢,结果发了一个短信就走的无影无踪,这都一个多月了,一点音讯都没有。真是的,一顿饭而已,犯得着躲着我吗,食堂的东西那么好吃,我还不稀罕去外面吃呢,就是想知道你现在好不好啊……”裴明璐又叹了口气,道:“如果你在的话,就可以把运动服借给我了,我们两个个子也差不多…… “陈赟倒是在,也大方,可是他的衣服我也穿不了啊……学校也是,小气的只发这么几套校服,那些有钱人当然不在乎了,可是我们这些人,万一弄坏了谁买的起啊,最便宜的运动服都几千块一套呢……唉,我只是随便说说,其实学校一点都不小气,除了咱们学校,谁舍得给我们发这么贵的衣服啊! “其实我发现,这个学校也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苏洛、陈赟都很好,就算冷砺,虽然脾气坏的要命,但本质上应该也还是好人,否则就不会救苏洛了……唉,苏洛那么好的人,为什么会想不开呢,问陈赟,他也不肯告诉我……” “当然,这个学校最好最好的,还是有你……可是你到底是谁呢,什么时候我才能见到你呢……” 冷砺的脸色微微有些阴沉,那丫头被赖了一顿饭,好歹还有个短信,可是他呢,四百万刚给出去,人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半句话都没有。 安俊哲笑话他进行了一次失败的投资,被人捐款潜逃了,但是他始终不相信他会是那种人,也不觉得,自己的“投资”有多冒失。 那个叫苏洛的少年,虽然从头到尾只见了四次,但却是他十九年生涯中,在他心里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人,也是唯一让他觉得好奇、想要探究的人,只凭着这一点,别说四次,便是只见过一次,也有值得他“投资”的价值。 午休时间过去,那个絮絮叨叨的小丫头又叹了口气,出了林子,对她而言,上课应该是一件很煎熬的事吧? 冷砺微微皱眉,他很不明白这些人的想法,明明不快乐,也没有朋友,更学不到东西,为什么还要坚持留在这所学校?既然留下,就算跟不上进度,也该努力让自己学点东西才对,但几个月过去了,这女孩完全没有充实自己的打算,只是一味的自怨自艾。 昨天抱怨自己听不懂,今天还是抱怨自己听不懂,却从没有想过要去改变“听不懂”这个现状。 冷砺忽然一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孩口中那些“可爱”的小烦恼,在他心里变了味道? 他沉默片刻,掏出手机,打电话给安俊哲,道:“跟安爷爷说一声,如果冬季的校服已经做好了的话,今天就发了吧。还有,每季只有三套校服有点少了,让董事会讨论下,再各加一套吧。” 安俊哲在电话里打了个响指,道:“你老大发了话,还有什么好讨论的?我这就去给爷爷打电话。” 又道:“你闲的话能不能过来一下,我正好有事找你。” “怎么?” 安俊哲咬牙道:“我找到那小子了!” “……好。” —— 安俊哲最近很郁闷,你说要查一个十六岁的小家伙能有多难,可他竟然阴沟里翻了船! 那小子狡猾的很,不知怎的就发现了他派去跟踪的人,将那些人一个个骗进小巷里一顿爆揍,最后砸晕了事。他找黑客去网上查他的购票记录和酒店入住情况吧,结果那小子知道有人跟着他之后,不知道在哪儿找了个更厉害的黑客,居然在网上设下了陷阱,只要有人搜索他的信息就会触动警报,并且不讲理的反击回来…… 居然被一个小屁孩给耍了,真是让他老脸丢尽啊!想用更激烈点的手段去找吧,冷砺又不同意。 看见匆匆进门的冷砺,安俊哲将面前的笔记本转向他,有气没力道:“其实也不是我找到他的,是他自己跳出来的。你一定想不到那小子干什么去了……” 冷砺坐下,将笔记本拉近,闻言淡淡看了他一眼,安俊哲的关子没有卖出效果,只好悻悻然继续道:“苏氏不是破产了吗?然后苏氏各个厂子的几千名员工没了着落。苏洛那小子竟然拿着名单,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了过去。 “如果是厂子被整个卖出去,工人被原厂接收的,他就假装自己是去调研的大学生,那些人拿着身份证,填一下现在的安置状况,签个名,就可以从他那里领两百块钱。而那些厂子被拆分出售,或者虽然没有被拆分,却没有被新任老板继续雇佣的工人,也被他召集起来,补发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按照原本的聘用合同,每个人另外发了三个月的工资。 “那小子也是傻,他自己都破产了,老爹也死了,成了孤儿了,比那些人惨一百倍好吧,居然还有心情管这些……就这样还有人贪心不足,欺负他是个小孩子,竟然让他赔偿什么误工费、车费、精神损失什么的,那小子一声不吭将那家伙的名字从名单里划了出去,连原来准备给的钱都不给了。 “结果好了吧,那个人在现场大吵大闹,还有人跟着附和,说自己已经快五十岁了,现在丢了工作,根本没有单位会要他,下半辈子怎么过之类的……反正是各种理由,说的那小子不给他们养老送终就是没人性一样。 “那小子也硬气,直接将所有参加闹的人的名字一起划掉了,并且报了警。那些人本来就贪得无厌,现在到手的鸭子飞了,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就算不多给,四个月工资也不是小数目啊!堵着他好话歹话说尽,结果那小子就是不理,闹烦了他就报警,而且当地的事一办完就走的无影无踪。这些人没办法,自己在网上闹了起来,想要求一个公道呢,还说要去法院告他。 “现在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说什么的都有,我也是看了这个,派人去查,才知道他干了些什么。冷砺你说,那小子看起来也不像是个烂好人啊,怎么跑去干这种傻事儿? “他一个家里破了产的、无亲无故的孤儿,不管这些烂事儿谁说会他一个字?结果现在好了,钱花了,人还被骂的狗血喷头。说什么富家少爷没人性,自己开豪车住别墅,欠着工人的血汗钱不给,逼的人没有活路什么的……那小子楞是一句解释没有。” 安俊哲一个人唠唠叨叨半天,结果对面一点反应没有,那人冷着脸专心浏览网页,仿佛没听到他的话一样。安俊哲早就习惯了,走到他身后,点开一个视频,道:“你再看看这个。” 视屏里,肩上斜跨着书包的少年走在街上,脸上没什么表情,周围好些人围着他,那些人都是记者打扮,将长枪短炮拼命朝少年脸上捅,七嘴八舌的问着话,其中一个道:“王采妮家里只有她一个劳动力,老人瘫痪在床,七岁的孩子又是白血病,每个月都需要大笔的治疗费。如今她失去工作,生活面临绝境,请问你对她的现状有什么看法?” 少年神色漠然,冷冷道:“她是很可怜,但是……关我屁事?” 对面一片哗然,过了一阵才有人道:“苏先生,这的确不是你的责任,但她到底曾经是你们苏氏的员工,你既然有钱有能力……” 少年不耐烦的打断他道:“我有没有钱,管你屁事?” 面无表情的越过这些人,登上公交车。 最后视频定格,“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几个字被写成血红大字,糊在少年冷漠的脸上,乍一看仿佛鲜血淋漓一般。 安俊哲见冷砺向下翻评论,道:“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些‘有钱没人性’之类的话,你说那小子是不是傻啊,装下可怜会死啊?” 冷砺淡淡道:“这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安俊哲耸耸肩,道:“还能怎么回事,升米恩斗米仇呗!那小子的爹苏城是个出了名的老好人,见王采妮家庭困难,给她安排了高新轻松的活不说,她隔三差五的请假旷工、迟到早退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年年底的红包给的都是最厚的。她家孩子需要做手术的时候,苏城还让人组织给她捐款,说是捐款,其实大部分钱都是苏城自己掏腰包…… “现在厂子换主人了,她干了半个月就被辞退了,三个月的工资补偿人家一分没少她的。苏洛发钱的时候,她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也跑去要。那小子将她算在丢了工作的人里面,给了四个月工资,可是人家不满意啊,她这样子显然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钱花完怎么办?于是跟着一起闹,希望能再诈一笔出来。 “其实吧,网上一开始也不是一面倒的帮这些王八蛋,倒是帮他说话的多一点,毕竟道德绑架这种事,大家也很反感。他要是随便解释下,事情立刻就能翻转,可你看看,这小子不仅态度恶劣,说话还难听……你说他,既然不求名不求利,大把大把的钱花出去,他图什么啊?那些人又不是真靠他那几个钱救命…… “老大,不是我说你,你这次的投资可真是要血本无归了。我帮那小子算了下,你那四百万,还有他卖了自己名下的小别墅给他爹半完丧事后剩下的将近一千万,花的可是没剩下几个钱了……那小子现在才十六岁,就算有出息也是十年后的事了,你这钱啊,悬咯!” 冷砺依旧没有说话,将笔记本一合,起身向外走去。 安俊哲忙道:“哎,老大你还没说呢,这件事怎么处理?要不我去找几个水军,帮那小子解释下?” 冷砺淡淡道:“你很闲吗?他自己都不在乎那些人怎么想,要你多事?” 安俊哲跟在后面,道:“可是我气啊!这种事,我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好吧?唉,那小子看上去若无其事的,指不定伤心成什么样子,说不定这会儿正缩在被窝里哭呢……没谁生下来就铁石心肠的,哪能不伤心?他要真铁石心肠,先前又怎么会去寻死呢……” 冷砺脚步一顿,安俊哲一不留神差点撞到他,冷砺道:“投资的事我已经交代过了,你明天早上自己去找安秘书吧。” 安俊哲大喜,正要说话,冷砺已经转身离开,他只好悻悻然摸摸鼻子,原地愣了一会之后,撸着袖子冲向笔记本,准备大战一场:不让请水军,他自己上总可以吧? —— 与此同时,坐在教室里的裴明璐傻傻的看着站在讲台上的班主任,只觉得心脏恨不得从胸腔里蹦出来,脸热的像是要烧起来:是他!他都听到了,他来拯救我了! 现在就发冬季校服,而且以后每种校服都多加一套……他到底是什么人啊,竟然连这种事都能做到! 听着周围学生的欢呼声,裴明璐抿着唇,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满足感:你们不是看不起我吗,今天,让你们这样欣喜如狂的人,是我啊!是我啊!是我裴明璐啊! 第170章 财迷啊财迷5 “唉,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啊!”安俊哲叹了口气,将自己扔在沙发上,眼睛里都是红丝。 没见过谱儿比老板还大的秘书! 他和冷砺那小子天天住在一起,什么话不能说,什么玩笑不能开?可每次去见他秘书就跟打仗一样,西装革履、郑重其事不说,还要被没完没了的刁难,虽然刁难完了该给的钱一分不少给,可是那个憋屈啊! 不过他眼睛里的血丝和这个真没关系。 他昨天为苏洛的事打抱不平,撸起袖子在网上大战,然后发现效果竟然出奇的好。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白眼狼,那些清楚内幕的人,虽然之前因为不愿意得罪身边认识的人而不敢主动出头,但等有人出头之后,还是愿意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的。 他昨天编辑了一个帖子,将苏洛那小子写的可怜无比,什么家里破产啊,什么父亲自杀啊,什么将所有东西变卖,又想方设法借了四百万,凑够了钱完成父亲当初和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啊,什么他一个无父无母无亲无故的孤儿,还欠了四百万巨款,以后的生活完全没有着落啦……写的他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 因为苏洛两个字现在有一定搜索度,所以帖子一出就被炒热,然后底下一堆人说他“编,继续编”,明显把他当成了水军。不过很快就有人出面证实,然后一堆堆的证据被翻出来,事情被彻底翻转。 造成的后果有三。 第一,被网络上“尊称”为“屁事少爷”的苏洛,如今被更名“苏公子”,因为够拽够帅,还赢得了少许粉丝。 第二,原本借着这个机会,短短两天之内获得上百万捐款的王采妮被人肉出来,挨骂不说,还有一堆人嚷着让她退钱,说拿去喂狗也不喂白眼狼。以至于王采妮在采访中下跪道歉,可惜任她哭的多可怜,正主没有理会,看客们则问:“下跪道歉到底是真心悔悟了,还是不想退钱?”是前者的话,就该把骗来的钱主动退了,后者的话,当所有人都是傻子吗? 第三则是挑起这一切的安俊哲因为兴奋过度,忘了时间,以至于一晚上只睡了三个小时,然后因为两眼通红被秘书多刁难了起码半个小时。 投资到手的安俊哲肉体上很疲惫,但精神上很兴奋,于是决定不勉强自己去休息了,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打开笔记本正准备看看昨天的战果,门铃响了。 看着站在门口的少年,昨天为他奋战半宿的安俊哲竟有种偶像当面的感觉,愣了好一阵:“你……” 少年生的好看之极,网上的照片已经帅的像修过一样了,可等真人站在面前,才知道拍照的那小子的技术是何等糟糕。 少年眉目如画,虽表情平淡,神色清冷,却浑身上下不见半点负面情绪,和“可怜”两个字更是完全沾不到边儿,让安俊哲很怀疑,这小子到底是不是他知道的那个人? “安学长你好,我叫苏洛,是高一的学生。请问冷学长在吗?” 我当然知道你叫苏洛……安俊哲在心里嘀咕一句,道:“冷砺出去了,不过应该快回来了,你进来坐一会儿?” 苏洛微楞,而后点头:“好啊!” 这座小楼只住了冷砺和安校长的孙子安哲贤两个人,没有设门禁,理论上来说,学院的学生随时都可以来找这两位传说中的大人物聊天喝茶,但是这里和那片湖边的小树林一样,属于没有设门禁的禁地,冒冒失失闯入想来一番偶遇、拍一番马屁的人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一两次之后,也就没人敢来了。 苏洛反正已经破产,自然不必在乎这个,只是没想到,这位传说中的投资天才竟然这么好说话。 “喝什么?”安哲贤问道:“红茶、绿茶、奶茶、牛奶、豆奶、奶昔、橙汁、苹果汁、西瓜汁、菠萝汁、矿泉水、纯净水、苏打水、咖啡……” 看着显然热情过度,嘴里冒出一大串名词的安哲贤,苏洛靠在沙发上,故意挑了个不在名单中的:“酒?” 安哲贤愣了下,关上冰箱门,打了个响亮的响指:“OK!” 果然去酒柜上开了一瓶威士忌,给苏洛倒上,一面好奇的问道:“冷砺知道你要来吗?你跟他打过电话了没?” “冷学长不知道,”苏洛终于明白为什么安哲贤的态度会这么热情了,原来是误会他们约好了,淡淡道:“我没有冷学长的电话,我和他不熟,我们的交情没到那份上。” 安俊哲翻了个白眼:妈蛋,人家眼睛都不眨给你四百万,你居然跟我说你们的交情还没好到交换电话号码的份上?老子都想骂人了好不好? 忽然又乐了,这事儿最郁闷的人怎么都不会是他安俊哲啊,堂堂冷砺冷大少,居然被人嫌弃的说“交情没到那份上”,就这一件事,就可以拿来嘲笑他一年了啊! 这小子,可真是越看越顺眼! 于是殷勤的给他又倒上一杯:“喝酒,喝酒喝酒!” 酒还没倒满,转动门锁的声音响起,一旁的书房门被打开,站在门口脸色很不好看的那位,不是刚刚被称为“交情没到那份上”的冷砺,还能有谁? 安俊哲吓了一跳,看看冷砺,再看看苏洛,很镇定的将酒继续倒满,道:“冷砺原来你在家啊,怎么也不吱一声。” 又对苏洛摊摊手,解释道:“其实我也是刚回来……那个,我还有事,你们聊,你们聊啊。” 捧着自己的咖啡,抱着笔记本挪到阳台上了去。 冷砺站在书房门口看着苏洛,淡淡道:“两个月。” “嗯?”苏洛愣了下,想起他从来没放在心上过的两个月之约,耸耸肩,将已经凑到嘴边的酒杯放下。 冷砺转身去厨房,片刻后端了杯牛奶放在苏洛身边,然后在他对面坐下:“有事?” “有。”苏洛没去碰牛奶,从背包里取出几份文件,道:“上次我借了你四百万,因为时间匆忙,还有些手续没办,细节也没来的及商量。为了节约时间,我借鉴银行的贷款合同,准备了这几份合同,利息是按银行贷款利息算的,还款方式为分期月付和一次付清,还款时间分别为三年和五年,你看看签哪一种……如果你都不满意的话,我可以改。” 冷砺接过合同翻看,苏洛从背包又取出一份证件推到他面前,道:“我半个月前在市区平安街买了一个门面房,价值五百二十万,应该可以作为抵押,我已经写进合同里去了,这是房产证。” “咳!咳咳!”安俊哲一口咖啡呛在嗓子眼,却连气都顾不得喘匀就冲了过来:“你半个月前买了五百万的门面房?你、你你你哪儿来的钱?” 打脸啊,打脸啊! 昨天晚上他才大笔一挥,将这少年的遭遇写的惨绝人寰:一无所有,背负巨债,在一片凄风苦雨中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结果人家第二天就告诉他,刚买了一套价值五百万的门面房! 安俊哲无语问苍天: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苏洛抬眼看他,不说话。 虽然他没开口,但是安俊哲还是在他脸上读出两句话:“我们的交情还没到这份上。”“关你屁事?” 安俊哲摸摸鼻子,道:“我的意思是,你既然有钱,干什么还这么折腾来折腾去的……” 明明有钱,却拿去买门面房,然后又想尽办法弄钱给那些人,这来来去去的折腾个什么劲儿啊? 苏洛没理他,冷砺掏出笔,直接在五年分期的合同上签了字,道:“就这样吧!” 苏洛自己也将字签上,一式两份,然后将多余的东西收回背包,起身道:“那我就告辞了。钱的话,就打在上次你转账的账户上可以吗?” 冷砺看着他,不点头也不摇头。 苏洛只当他默认,背上书包,对安哲贤微微点头打过招呼,转身离开。 冷砺目光扫过茶几上连碰都没碰过的牛奶,再看看少年潇洒离开的背影,心中有无名火升起:想要激怒他,让他将他赶出学校时,就面目可憎的喋喋不休、放肆无礼;想要让他退他四百万入校费时,就歪理一堆,胡搅蛮缠……等钱到手了,却又立刻变成一幅公事公办的嘴脸,连一句废话都懒得多说,正事一完转身就走。 最可气的是,居然说什么“交情没到那份上”! 合着他四百万,连个电话号码都买不来? “等一下,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苏洛转身,询问的看向他。 冷砺两腿交叠靠坐在沙发上,十指交叉随意放在小腹,最熟悉他的安俊哲见他摆出这幅攻击的架势,顿时一愣,却听他淡淡道:“美国杰克丹尼,售价一万两千美金。” “啥?”安俊哲很庆幸自己这会儿没在喝咖啡,否则怕不是要把肺都咳出来:“老大,不是吧……”摆出这种慎重其事的架势,就是为了问人家要酒钱?要不要这么丢脸啊? 话说到一半,冷砺一个冰冷的眼神过来,安俊哲只好闭嘴,在心中狂翻白眼: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冷砺吗? 苏洛抱起胳膊,看向冷砺:“碰瓷?” 冷砺眯着眼看着他,重复道:“碰瓷?” 苏洛咬牙道:“故意开好酒招待客人,完了让人付酒钱,不是碰瓷是什么?” 冷砺淡淡道:“第一,这不算什么好酒,第二,酒不是我开的。” 苏洛看向安俊哲,安俊哲正要说话,接到冷砺一个警告的眼神,只好呵呵一笑,道:“那个,酒可是你自己要的……” 小子,对不起啊,虽然我很同情你,但是还是冷老大比较可怕…… 苏洛冷哼一声,从背包里取出笔和笔记本,翻开空白的一页刷刷写下两行字,然后一把撕下来拍在冷砺面前,道:“欠条!反正债多不愁,你就等着我慢慢还吧!” 说完气势汹汹的抄起茶几上剩下的大半瓶酒,转身就走。 安俊哲缩着脖子不敢吭气,等苏洛出门,才探头看了眼:“咦,这小子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话还没说完,却见苏洛又开门进来,走回沙发旁端起酒杯,道:“差点忘了,这杯也是我的。” 冷砺悠然提醒道:“两个月。” 苏洛冷哼一声,将酒杯里的酒一滴不剩的倒回去,拎着酒瓶就走。 这次是真走了……安俊哲扶额道:“我说你们两个,要不要这么幼稚啊?” 原本心情莫名大好的冷砺闻言,神色又渐渐淡了下来。 安俊哲顺手端起茶几上的牛奶喝了一口,顿时又差点呛到,大声嚷道:“热的!居然是热的!” 幽怨的看着冷砺,悲愤道:“冷老大,我和你一起‘同居’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知道你居然还会热牛奶!” 冷砺看了他一眼,不理,收起茶几上的合同和房产证,安俊哲收了玩笑,一屁股坐到沙发上,道:“冷老大,你说,苏洛那小子的钱到底是从哪来的?” 冷砺淡淡道:“保险金。” “啊?”安俊哲吃惊道:“是苏城的……自杀不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吗?” 冷砺道:“保险也分很多种,其中一种人寿,在合同生效一年以后自杀,是可以赔付的。” “一年?”怎么觉得这个时间,有点耳熟呢? 冷砺道:“我派人去查过了,苏城在苏洛十五岁生日的那天,做了三件事。第一,替苏洛向学校捐了八百万的入校费,第二,将他名下的一座小别墅转到苏洛名下,作为生日礼物。第三,买了价值五百万的人寿保险。” 安俊哲愣愣无语。 冷砺道:“苏家的生产设备和运营模式,其实早就已经过时了,导致成本过高而质量不足。按苏家经营的人脉,如果能及时改良设备,不是不可以重现生机,但问题是,改良设备的话,就要裁员将近一半,苏城为人迂腐,迟迟不能下定决心,以至于原有的销售渠道被人抢走,等再想改革已经来不及了…… “按要求,其实一年之前苏城就该宣布破产,但是他靠着东拼西凑,硬是做出一副蒸蒸日上的假象来,这一年来,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他借了很多钱,导致亏空越来越大。” 安俊哲道:“如果一年前他宣布破产的话……” 冷砺道:“如果一年前他就宣布破产的话,他就不用骗贷,当然更不用死。但是他也好,苏洛也好,将一无所有。” 安俊哲皱眉道:“我记得按照规定,宣布破产的话,只会冻结个人资产,而子女名下的东西是不会动的……” 冷砺道:“但宣布破产前的一年内免费赠与的资产,都会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将被银行收回。也就是说,如果苏城没有撑过这一年的话,他捐给学校的八百万会被收回,他给儿子的别墅会被收回,他的保险金,也将不会赔付……但他多撑了一年,于是苏洛名下有价值千万的别墅,有龙泉高中的入学资格,还有五百万的保险金。” 安俊哲叹道:“但这些东西的代价,是他一条命。” 冷砺道:“他这一条命换的,还不只这些。” “嗯?” “苏城一向人缘很好,这一年里,他借了很多钱,这些钱原本只要他一宣布破产,就会成为烂账,但是在最后一个月,他向银行申请了巨额贷款,用这笔钱将所有的欠款还的干干净净,但是他自己,却因为骗贷将面临三十年左右的刑期。然后,他死了。”冷砺道:“于是,所有得到还款的人,都会觉得自己欠了他一个人情。” 安俊哲喃喃接口道:“所以,以后如果苏洛想要做什么,这些人一定不会拒绝帮他一些小忙,而这些小忙,不说让他大富大贵,但成为一个相对成功的商人绝对不难。” 冷砺点头,淡淡道:“学业、资产、人脉……这是苏城竭尽所能,用名誉,用命,留给他儿子的所有东西。” 安俊哲久久无言,最后道:“难怪说父爱如山,但是这份父爱,是不是也太重了。如果是一般人,只怕是要被压垮、逼疯的吧!” 冷砺面前出现第一次见到那少年时,他站在天台时的模样,怯懦、绝望、疯狂……冷砺沉默许久之后,才低叹道:“也许……已经跨了,疯了。” 他声音太小,安俊哲没有听清,问道:“什么?” 冷砺淡淡道:“所以说,有些自以为是的伟大,根本就是自私。其实不过是苏城自己无法面对失败,于是将所有的压力都转嫁在儿子身上罢了,却完全没有想过,他到底愿不愿意接受,又能不能承受。” 安俊哲叹道:“居然觉得那小子……真挺可怜的。”有钱有房,却比他曾经以为的,还要可怜。 若是自私冷血一点也就罢了,可是看那孩子将一千多万毫不犹豫散出去的行为,比起这样一份沉甸甸的带着浓浓的血腥味的父爱,比起优渥的生活,他更想要的,是一个活着的父亲,一个平平淡淡的家吧? 难怪那孩子,就算笑着的时候,眼睛里也仿佛看不到丝毫人气。 难怪那孩子,对于网上的诽谤污蔑可以完全无动于衷,心里压着那么沉重的东西,外面那些风风雨雨,对他而言无非就是两句话。 “关我屁事。” “关你屁事。” 第171章 财迷啊财迷6 龙泉中学的校长安楚才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年纪不小了,但身体和精神都很好,长得也不错,带一副金丝眼镜,显得文质彬彬。所以安楚才虽然是老头儿,可也是个风度翩翩的老头儿,只是眼睛因为近视加弱视,需要仔细看东西的时候,总要把眼睛眯起来,再认真一点的话,脖子也要跟着探出去,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会显出几分老态来。 “请进。” 外面的人安静的推门进门,安楚才把手里的几个字写完才抬头,一看见隔着办公桌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就开始头大起来,推了推眼镜,脸上露出招牌似的和蔼笑容,用温和的近乎肉麻的声音道:“是苏洛同学啊,吃午饭没有啊?要不要我……” 苏洛果断摇头:“不要!” 他刚刚从冷砺的别墅过来,肩上还挂着那个背了很久的单肩包,手背在身后,脸上笑意盈盈。虽然他的确没有吃午饭,但还是拒绝的飞快——若是吃了校长请的饭,想要做的事就得泡汤。 安楚才叹了口气,换回正常口吻,道:“苏洛啊,你的情况我不是不知道,可是学校的规定在这儿,董事会也讨论过了,实在是没办法破例啊!你爸捐的那笔钱吧,已经入了账,并且开支出去了,总不能将其他同学的……” 苏洛道:“校长您放心,我今天不是来要那八百万的。” 安楚才明显松了口气,殷勤的招呼他落坐,笑容再度爬上眼角:“那你是……” 苏洛道:“我来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啊?”入学考试?入什么学? 苏洛坐到沙发上,抱着他的背包抱怨:“校长你知道的,龙泉高中公费生的报名好烦,需要就读初中的推荐,所在单位的证明,完了还要进行好几轮筛选,最后才来我们学校进行考试,比电视选秀还烦。而且如今初步筛选都已经完成了,我想正常报名也来不及了,所以只好来走校长您的后门咯!” 他将背在身后的右手亮出来,晃着手里的酒瓶,挤挤眼道:“美国杰克丹尼……死贵死贵的,我好说歹说才赊给我半瓶……” 半瓶…… 安楚才一头黑线:真是好有诚意的来走他的后门! 不过……安楚才猛地瞪大了眼:“你是说你要考公费生?” 苏洛嗯了一声,嘟囔道:“不然呢?自费生学费那么高,谁交的起啊?本来准备先退学再报考,但是你们不肯,我只好直接报名咯!” 安楚才气的不轻,道:“先退学再考……你以为咱们学校的公费生那么容易,你想考就能考上?”你个异想天开的小东西,以为龙泉高中的公费生是什么?地里的大白菜啊,想吃了就能摘一颗? 苏洛耸耸肩道:“考不上就考不上,有什么关系?高中那么多,东边不亮西边亮,上哪个不是上?校长爷爷,你到底让不让我报名?” 这是说,考不上就转学? 安楚才痛苦的挠了挠头,最后干咳一声,拍板了:“本来呢,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但是看在这瓶酒的份上,就给你破个例!等着啊!” 说完起身出去,片刻后抱了好几张试卷进来,放在一旁的桌子上,道:“鉴于你本来就是咱们学校的学生,所以什么证明啊,面试啊,都可以免了。但是私转公,该有的考试是不能少的。这是我们学校今年夏天招收学生的试题,你把它做了,如果成绩达标,就可以转成公费生了。” 苏洛瞪大了眼:“现在做?” 安楚才很有校长威严的点头:“现在,就在这儿做!由于你是咱们学校建校以来第一个私转公的学生,为了慎重起见,我亲自监考。” 苏洛看了他一阵,将酒瓶放下,笑嘻嘻的过去考试。 苏洛安静做题,安楚才在一边处理公务,十多分钟后接了个电话起身,交代道:“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半个小时就回来,你给我老老实实的,不许作弊知道吗?” 苏洛乖巧答道:“知道!” 安楚才满意的嗯了一声,转身出门,顺手带上房门。 半个小时之后,安楚才准时进门,里面哪还有苏洛的影子? 桌子上试卷和稿纸分别摆放整齐,试卷上的字迹很漂亮,卷面整洁工整,但是……安楚才整个翻了一遍,气的吹胡子瞪眼,骂道:“臭小子,抄就抄了,居然连作文都不给老子写!” 龙泉高中每年招生的考题都会传的满天下都是,哪个想考进来的学生不是练了一遍又一遍?安楚才直接拿夏天考过的试卷给苏洛做,已经是明显的暗示了,加上没收走他的手机不说,还干脆躲出去半个小时,若是这样都通不过,那就活该这死脑筋的孩子转学走人了。 看起来很不像话,但其实这也不算作弊,毕竟今年招的学生都已经入读两三个月了,那小子不会抢占任何人的名额,不过是变相的给他减免学费罢了。这是他提议,然后董事会讨论通过了的——人家掏了八百万来上学,结果上了半年就因为缴不起学费被退学,这叫什么事儿? 本来还有点为难怎么开口才能不伤害这小子脆弱的自尊心,他倒自己送了个台阶过来。 不过这臭小子也过分的很,就算看出来了,也该把事情做的漂亮一点啊!好歹是考试,作弊就作弊吧,好歹态度得端正一点吧?结果这小子竟然但凡答案长一点的就懒得写,本来四场加起来六个小时的考试,他小子半个小时就抄完走人了! 不过这样明目张胆的抄,反而说明这小子是领了情的,没有矫情,没有犯倔,没有笨的无可救药。 安楚才放下试卷,再去看旁边的稿纸,上面干干净净一个字没有,倒是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家伙画技凑活,虽然着笔不多,却能让人一眼就认出上面画的就是他本人。 这是在变相的表示感谢呢! 安楚才眯着眼睛凑近了仔细看画上的笑脸,半晌才叹了口气,如同一个真正的老人那样,低声碎碎念:“之前总在我面前哭哭啼啼,我嫌你哭的难看,现在倒是笑了,但是……笑的比哭还难看啊…… “苏城啊苏城,你这是造的什么孽哦!” 他摇着头,将试卷收好,让秘书过来拿去找人批改存档,然后坐回自己的位置,准备来尝尝那瓶死贵死贵的外国酒,结果又气得跳脚:“臭小子,还老子的酒!” 没听说拿来走后门的东西还兴又顺回去的! —— 走出校门的苏洛,眼中的笑意渐无,等上了公交车之后,就连浅浅浮在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他转了几趟车,又上山步行了许久才到了目的地——一座占地不小的新坟,坟前的墓碑上是中年男人熟悉的笑脸。 这里的墓地有些小贵,不过苏城人缘很好,当他唯一的亲人苏洛还沉浸在悲伤绝望中不可自拔的时候,朋友们就凑份子给他办妥了丧事,只是苏洛卖掉别墅之后,将钱又一一还了回去。 照片中男人的笑容和煦如阳光,刺的苏洛眼睛一阵酸疼,于是默默移开目光,放下背包,半蹲下来。 他从背包里取出酒和烟,烟点上,酒满上,双目空洞,久久无言。 烟点上很快自己就熄了,酒满上却一直都还是满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苏洛才终于开口,叫了一声:“爸。” 声音很轻,语气有些随意,就像放学回家看见坐在沙发上的长辈后,开口打的第一声招呼。 然而开口以后还是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于是又是长久的沉默。 已经是深秋,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气温就下来了,风也凉,虽然不大,却吹的苏洛有些手脚发麻,于是打开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笔记本——那个他上午才撕下来一页用来写欠条的笔记本。 笔记本上有半本写满了字,每一行或两行字后面就有各种笔迹的签名或按的手印。 苏洛将写了字的纸撕了一张下来点燃,红色的火光无声蔓延,照在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明明灭灭,少年低垂着眼,双目幽暗,睫毛很长。 拿在手里的纸很快烧完,于是苏洛再撕一张下来引燃,昏暗寂静的坟前,只有少年沉默着“刺啦”撕下纸张的声音,以及微不可闻的火蛇吞吐声。 “苏氏企业,一共有三千四百二十六名员工,”当最后一张写满字的纸撕下来的时候,少年终于再度开口,声音很低,语气平静:“其中有一千七百三十七人,被原有单位继续聘用,工资照发,最多只是岗位有所变动,我给他们每个人两百块,算是谢谢他们肯理我,肯在这个本子上帮我签个名。 “还有八百四十五人,被新任老板或当地政府安置到了其他单位,待遇差不多。我补发给了他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还剩下八百四十四人,有的找到了新工作,有的没有,他们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及补发的三个月基本工资,我都按照合同付清了。 “这里面,大多数人悄悄收了钱就走了,也有人不肯收,还给我封了白包,问我以后的生活有没有困难。于是我一遍遍的告诉他们,我有钱,我过得很好。因为说的次数多了,我自己都有些信了……这样很好。 “也有人不收是因为嫌少,这样也很好,他们嫌少不稀罕的钱,我可以自己拿来花。” “三千四百二十六个人,除了嫌少的十三个,所有人的签名都在这里了,所以你不必再觉得亏欠了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这样想。至于那十三个人,无论你给他们多少,他们依旧只会觉得你对不起他们,所以这样的人,谁也不必因为他们而觉得不安。” 苏洛将半本空白的笔记本收回背包,继续说下去,语气依旧平静冷漠:“剩下就是银行了,但是银行的钱,我暂时还还不起,就算还的起,也还不回去。既然这样,就当是亏欠了这个国家和社会吧……” “一个人对这个社会,到底是贡献多些,还是索取多些,这是很难算清的一件事。过去的几十年,你钱捐了不少,路修了不少,学校修了不少,贫困生资助了不少,我想多少也能抵消一些,剩下的我以后慢慢再替你还,一年,十年,二十年,总有还清的时候……” “还有保险公司,我不认为这是在骗保,人寿对于自杀原本就是理赔的,有的一年,有的两年,这是他们行业风险之一,所以这笔钱,我没有准备去还,你也不必觉得愧疚……” 太阳已经下山,四周光线越来越暗,少年蹲在坟前絮絮低语,睫毛始终低垂,声音一直平静。 “你说你这辈子没有做过亏心事,没想到最后,却对不起许多人,现在总该安心了,能还的我已经替你还上了,还不上的,以后我也会替你还上…… “你放不下的那些正在资助的学生,我一一打电话过去了,告诉他们苏氏破产了,你死了。” “死”字出口,少年的声音明显的颤了下,他紧紧闭上眼,深吸着气,停顿了好一阵,才继续说下去:“他们有的,在电话里哭了,哭的很伤心,我提起学费的事,他们说,没关系,他们会自己解决。他们问我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人照顾,有没有钱花,在哪里上学,书念的好不好……他们问我要账号,告诉我他们也攒了一些钱,他们还会继续挣钱,他们可以养我……我告诉他们,我很好,我有钱,有书念,有人照顾……” “也有人责问我,那他的学费怎么办?我告诉他们,对不起,这些以后就要靠他们自己了。于是有人挂断了电话,有人在里面破口大骂……于是我挂了电话以后举报了他们。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你两次到三次的匿名汇款,按法律,这也算故意转移资产,银行会去把这笔钱收回来。我一想到那个时候,他们一定会骂的比现在更凶,就很痛快。 “知恩图报……我可以不图报,但你,不能不知恩。” 他又停顿了一段时间,才继续低声说了下去:“我知道你一定更希望我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做个匿名英雄资助他们的学业,但是爸,我不是你。该我的,我不会躲,能做的,我会去做。但不该我的,我做不到的,我不会揽,更不会强撑。” “爸,我不想学你……” 夜幕渐渐降临,周围的阴影变得巨大而阴森,似乎有什么在这幽暗的世界里活了过来,周围的空气中仿佛有声音,在伴着少年一起低语。 “你说你最不放心的人是我。” “你跟我说,如果不想辛苦,就将房子租出去,拿着租金,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好的,我知道了。 “你跟我说,书还是要念的,念的好念的不好没关系,但要多看书,多出去走走,人要视野开阔,心胸才能开阔,才能过的开心……好的,我知道了。 “你跟我说,可以伤心,但是不要伤心太久,因为人生太短……好的,我知道了。” “你说你将我从一个白白嫩嫩的肉团团捧在手心里一点点养大,说我从生下来就没受过委屈,没过过苦日子。你说你只要想到我会住在狭窄简陋的房间,买不起心爱的玩具,穿不起喜欢衣服,吃不起新鲜的水果,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就会心疼的喘不过气来。你说你一生就自私这一次,让我不要恨你……好的,我知道了。” “……” 少年絮絮叨叨的声音中,周围终于彻底暗了下来,少年有些突兀的停下,站了起来,背上书包,转身。 他说了很多,没说的,更多。 爸,你告诉我要坚强,你就是这样教我坚强的吗? 爸,你说我从来没有过过苦日子,可是,我也从来没有过过,没有爸爸的日子…… 爸,我恐怕做不到你期望的,一直开开心心的活下去,但我会试着,笑着活下去。 爸,我还是……恨你。 在完全转过身的那一刻,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少年瘦削的身体站的笔直,嘴唇抿的很紧,他倔强的不肯闭眼,不肯低头,不肯出声,不肯颤抖,只有眼泪无声的顺着脸颊,流过嘴角,从下巴上不断滴落…… 爸,我想你。 第172章 财迷啊财迷7 因为天气的缘故,虽然不是月初月末,但月光依旧惨淡,星星也黯淡稀薄。月亮在云层中时隐时现,四周昏暗的厉害,只能勉强分辨出道路。好在墓园的道路极为平整,也没有什么台阶,是以苏洛走的还算顺畅。 苏洛一走出墓园,就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才知道原来还有人和他一样,这么晚了都在山上逗留。 他只看了一眼,没多想就继续前行,最近的宾馆离这里有四里多的路,走上半个小时就到了。 周围没有人家,这条路只通往墓园一个地方,路不宽,但修的很好,路边的树木也茂密整齐,阴影几乎笼罩住整个路面。如果是白天的话,在这里散步应该会很舒服,但是晚上,就有些冷寂了。 此时此刻的苏洛却很享受这样的冷寂,如果可以,他宁愿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永远都不见一个人或鬼才好。 然而才十多分钟,就有灯光从身后照射过来,又过了一阵,才看见一辆黑色的轿车从他身边不紧不慢的驶过。 应该就是刚才看见的那辆吧,发动机声音很小,无声无息似的,约摸是好车。 苏洛忽然天马行空的想,在这样的夜里,通往墓园的道路上,背着书包独行的少年,和一辆无声无息的轿车相遇,到底谁更像幽灵多一点? 又走了一小段距离,电话声响,是陌生人的号码,本地地址,应该不是诈骗骚扰什么的,但他依旧随手按断。 山上那最后一番眼泪,仿佛带走了他所有的精气神,这个时候,人也好,鬼也好,他都没有心情理会。 然而电话锲而不舍的进来,不管他是按断还是干脆不予理会,都一遍又一遍打来,苏洛心里升起些许不耐烦的情绪,倒是唤起他几分精神,于是接通。 不等他开口,电话里就传来隐忍了怒意的声音:“你在哪儿!” 语气与其说是问话,倒不如说是斥责。 苏洛听出这位冷大少的声音,懒得去想他为什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也无心同他多说什么,淡淡道:“放心,我不会卷款潜逃。” 冷砺不耐烦道:“我是问你在哪儿!” 苏洛微微皱眉,这位大少爷是真听不出来他的意思,还是根本懒得去管别人的想法? 苏洛不想同他聊天,更没精神吵架,简单报了地址,不想冷砺留下一句“待着别动”就挂断了电话。 苏洛懒得理他,收起手机继续前进,前面再走十几分钟就该到宾馆了,现在他只想一个人呆着,或者睡一觉,或者什么都不做。 没多久,一辆有些眼熟的黑色轿车反向而来,停在他身边。 “不是让你待着别动的吗?” 熟悉的声音传来,苏洛侧头看过去,有些茫然,这位大少爷,是怎么一下子出现在这里的? “愣着干什么?上车。” 苏洛默默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位。 车里开着空调,进门被热气一激,苏洛打了个寒颤,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被冻得冰凉,寒意仿佛此刻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被汽车里温暖的空气一逼又缩了回去,倒比刚才更冷了。 冷砺伸手递过来一杯奶茶,苏洛随手接过,发现居然是热的,道了谢,捧着杯子吸收其中的暖意,却懒得喝。 冷砺看了他一眼,发动汽车。 苏洛靠在椅背上,侧头静静看着窗外,身旁传来冷砺的声音:“我刚刚从这里路过,看着路上的人背影很像你,所以打电话问问。” 苏洛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苏洛没有答话,冷砺也沉默下来,他与人相处时,从来不需要他去找什么话题,想什么做什么更从来不会解释,刚刚主动开口,已经是例外了。 而且他也从来没有安慰过人,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人。 苏洛不想说话,冷砺不会说话,也没有人提起要放点音乐或广播,汽车中始终安静无声。 “冷学长,在前面放我下来吧。” 苏洛的声音传来,冷砺才猛的惊觉,他还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就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再走一阵就该进市区了。 “你不回学校?” 苏洛道:“我是跑校生。” 冷砺皱眉道:“你住哪儿?” 苏家的房产被查封,苏洛自己的别墅也被他卖了,哪里还有地方住? 苏洛道:“我在前面郊区租的有房子。” 房子或封或卖,但总有些私人的东西要搬出来,就算人不找地方住,东西也要找地方放。他之前的别墅也在郊区,只是和这里一南一北,离学校一近一远,环境与价格更是天壤之别。 冷砺道:“公费生都要住校,你不知道吗?” 苏洛哦了一声,随口道:“那等学校给我安排了宿舍我就去住……我到了,麻烦学长。” 冷砺停车,刚要开口,苏洛已经提着书包下车,道了谢,关上车门,退到路边。 冷砺隔着车门看过去,晚上没什么行人,单薄的少年仿佛被隔离出了这个喧嚣世界,一个人站在路灯下,影子被拉的很长,冷砺觉得心又被狠狠揪了一下,有点喘不过气来,伸手解下西装,却不知道该怎么递出去,手僵硬了一下,默默将西装放到副驾座,踩下油门。 —— 别墅一楼的客厅,灯光温暖明亮,安俊哲乱没形象的坐在沙发上,抱着他的笔记本折腾,忽然听到门响,忙用最快的速度合上电脑,将翘在沙发上的脚放下来坐好。 门开了又关,安俊哲拧着脖子看了半天,也没发现有第二个人从玄关出来,诧异的看向冷砺道:“你不是去接人去了吗?人呢?没接上,还是人家不理你?” 冷砺将西装随手扔在沙发上,从冰箱取了瓶啤酒,打开喝了一口。 安俊哲看得瞠目结舌,道:“我的大少爷,这是你喝的东西吗?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那小子又不识抬举了?” 冷砺不耐烦道:“你能不能闭嘴?我什么时候说我去接他了?” “好吧,是我想多了……” 当初苏洛“卷款潜逃”,为了找他,安俊哲想了不少办法,雇私家侦探,请黑客,还有就是在他可能出现的地方装监控,包括苏家旧宅、苏洛的出租屋、苏城的墓地等等。只可惜他请的人段数太低,而苏洛又根本没在这些地方出现,所以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建功。 安俊哲装的摄像头是通过热感触发的,只要有人停留在范围之类,就会开始自动摄像,并定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当然也可以远程操控,直接监视。 安俊哲收到邮件以后,下午闲着无聊时才打开,发现视频捕捉的果然是正主儿,可惜现在已经用不上了,他看了会视频又无聊的连线摄像头,发现苏洛竟然还待在苏城的坟前,便忍不住嘀咕了几句:“这小子是准备在坟堆里睡觉还是怎么的,这么晚了还不走,车都没了。那鬼地方,出租车晚上都不去的……哎呀,他不会是又想自杀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冷砺就站在他身后,脸色难看的盯着屏幕看了好几分钟,最后拎着外套怒气冲冲就走了,所以真不怪他会想多。 既然没来外人,安俊哲也犯不着注意形象了,腿又翘起来,电脑打开,对冷砺道:“阿砺,快来帮我弄弄,看这小子到底是不是在哭,这光线太暗,我图片处理技术又太水,弄了半点还黑乎乎一片……嘿嘿,这可是那小子的黑历史,弄好了我要好好存起来……” 冷砺夺过电脑,呼吸便是一窒,屏幕上是少年站在昏暗月光下的清冷身影,那一身的萧索孤寂,浓郁的仿佛要透过屏幕弥漫到这个世界,让人喘不过气来。 冷砺不是第一次看见这幅画面,事实上他一直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看着那少年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想走进去,双脚却沉重的一步都不能靠近…… 安俊哲见冷砺对着屏幕僵硬了一阵,就开始一阵乱删,忙道:“哎哎,你干什么啊!我还没备份呢,删了就没了……” 冷砺将里面的东西删的一干二净,将电脑扔到他怀里,冷冷道:“这不是电视剧,别人的伤心,不是拿来供你品尝的!” 安俊哲有些讪讪,道:“我就是说着玩玩而已,我是喜欢那小子才想跟他开玩笑呢!” 冷砺道:“让人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拆了!” “知道了知道了。”安俊哲:“之前不是忘了这事儿吗,不然早拆了。”他又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爱好。 冷砺不再说话,烦躁的拿起啤酒,一连喝了几口。 安俊哲将电脑放在茶几上,坐直了身子,正色道:“阿砺,有件事想问你——能不能让那小子到这来住?” 冷砺动作一顿。 安俊哲忙解释道:“是爷爷让我来问的。我知道这要求是有点过分,但是那小子的处境实在太特殊。你也知道咱们学校的情况,那些自费生吧,向来只认家世不认人,人前人后两张脸,那些公费生呢,又一个个眼高于顶,老子才华天下第一……那小子家里破了产,自己成了孤儿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享受着公费生的待遇吧,偏偏又不是自己千军万马里考进来的,他这样子,去哪边住都不知道要挨多少白眼。 “你说,那小子先前已经自杀过一次了,再被人这么一欺负,什么时候想不开还不得又从楼上跳下去?要是住在这儿,哪怕咱们都不理他,至少也没人敢欺负他不是?就当是为了咱们学校,别忘了这学校可是你家开的,最重要的是那小子的性格我觉得还不错…… “退一万步说,甭管那小子是怎么通过考试的,可他现在的学籍可是正儿八经的公费生,作为公费生,本来该一分钱不花还拿补贴的,可人家硬是掏了八百万。八百万,住你三年房子,不过分吧?人惨成那样,你那八百万不还给人家,就已经很亏心了不是……” 靠一张嘴皮子拉人投资可是安俊哲的本行,什么话一到他嘴里,反正横竖都是理,正要再接再厉、软磨硬泡、死缠烂打完成爷爷交代的任务,冷砺一个精准的投篮将啤酒瓶扔进垃圾桶,淡淡道:“随便你……我去睡了。” 起身上楼,只留下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 安俊哲眨眨眼:这就完了?他准备了半天,这才发挥一半呢!莫不是他的口才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第173章 财迷啊财迷8 苏洛知道自己的住宿安排之后,反应没有像安俊哲想象的那样大,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喜出望外,更没有非要问个究竟,很自然的就接受了。 他到底自己就有过别墅,不至于因为一个住处就受宠若惊,而对于真正值得受宠若惊一下的将要和他“同居”的两人的身份,也神经粗大的没有多少感触。 “这座楼是几年前阿砺他姐姐盖的,和阿砺的性格不一样,冷大小姐性格开朗爱交朋友,盖这座楼的目的,就是为了和她那些朋友有个聚会的地方,要知道咱们学校虽然环境不错,但到底是高中,总不可能有迪厅酒吧之类的东西吧!”安俊哲带着苏洛进门,道:“你是不知道,当初咱们学校的人,无不以收到这位大小姐的帖子为荣,如果能被邀请进来住上几天,那就更不得了了……不过后来冷大小姐毕业,阿砺喜欢清静,这地方就彻底冷清起来了。” 他领着苏洛上楼,一路介绍道:“一楼主要是客厅餐厅厨房车库,房间只有两间,大是挺大的,就是外面光线被树挡着,夏天住着倒挺舒服,别的季节就感觉有点阴冷了。所以现在虽然空着,但是我不建议你住。 “二楼主要是大厅和两个小型的休息室,当初设计的是开party用的,不过换了主人之后,几乎就完全荒废了。这里别说开party了,客人都难得有一个,除了服务人员,整天就我和阿砺两个,简直闷的要死。你不知道,阿砺那家伙,性格孤僻不说,完全不会聊天的,再好的话题,三两句就能被他堵死,和他住一起,简直是心酸……唉,不说了,幸好现在你来了。” “三楼是休息娱乐的地方,放映室、游戏厅、健身房、棋牌室都在三楼,以后我慢慢带你看……咱们既然住在这里,这栋楼就算咱们的地盘,什么东西敞开了用就是,乱了坏了,反正有人整理有人修,不用咱们掏一分钱。 “四楼是我和阿砺住的地方,这里除了房间大一点,设施完善一些,格局和其他宿舍没什么区别。现在还剩下两间,要我说,你就在这里随便挑一间住得了,大家住一起多热闹?” 龙泉高中的宿舍条件还算凑合,每三到四个人一个套间,一人一间房,但客厅卫生间阳台公用。因为学生来自天南海北,公费生基本没什么条件在附近买房子,所以几乎全部住校,而自费生,多数在郊区和市区买房,早晚司机接送或乘坐校车,住校的当然也有,只是占得比例不大。 安俊哲口中的“没什么区别”,估计也就是指都是四个房间和一个客厅这回事,然而二十平米的只有床、桌子、衣柜、空调的房间,和近九十平米,有独立卫生间、大阳台,还有沙发电视小冰箱大双人床等等摆设的房间,怎么可能“没什么区别”? 苏洛一路默默听他介绍,这会儿进了安俊哲替他挑选的房间看了眼,才开口道:“五楼呢?” 安俊哲道:“这栋楼说是五层,其实就是四层半,五楼上只有一个房间,另外还有一个休息室和一个书房,外面修的有阳光房和游泳池,本来冷大小姐是准备修个空中花园什么的,但又嫌面积太小,就懒得弄了……哦对了,还有一个小厨房,不过其实没怎么开火,主要就是在天台上烧烤的时候,处理下食材什么的。” “是不是我想住哪里都可以?” 安俊哲耸耸肩:“当然。” “那我住五楼好了。” 安俊哲道:“住什么五楼啊,那地方听起来是不错,没事去坐坐,吹吹风看看风景游会泳什么的还不错,可真住着哪有四楼舒服……” 苏洛摇头打断道:“我东西多。” 安俊哲微微一愣之后又觉得有些心酸,对他和冷砺而言,这里就是一个宿舍,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而已,但是对这个无亲无故、无家可归的小子而言,在将来的三年,这里或许就是他唯一的家了,自然不像他们一样,拎几件衣服就能住进来。 于是更不放心让他一个人住五楼,劝道:“这栋楼空房子多的是,再多东西也装的下,你人住四楼不就得了?” 苏洛依旧摇头,安俊哲只得放弃,悻悻然道:“好吧好吧,五楼就五楼吧。我带你上去看看,要论大的话,还真是五楼的房间最大。不过先提醒你,我和阿砺每天都要上去喝茶看书的,你可别嫌我们烦……啊,你不是说你东西多吗?回头我多找几个人,帮你一起搬。” —— 苏洛的东西多并不单纯是借口,大卡车跑了几趟,十几个人搬了一整天,才勉强将东西运完,又花了几天才整理好。 苏洛原本租的房子其实不小,装修的也还不错,只是位置在一楼,窗外车来车往,噪音大不说,灰尘更大,关着窗气闷,开着窗的话,只要一天床上就不能睡人了。房主原本是买给家里老人住的,结果老人住不了几天就受不了,回了乡下,这才便宜租了出去。 苏洛其实也没怎么在这里住过,就是图它在一楼,放东西方便,且又便宜,这会儿既然有了免费的住处,就毫不迟疑的搬走了……可以省三年的租金呢。 等终于收拾好了,别说苏洛,连安俊哲和冷砺都觉得松了口气。 休息室内,安俊哲抱着他的笔记本折腾,对于半职业的投资人来说,这也是他的工作之一,冷砺在看几份纸质文件,眉头微皱,不知道是对什么不满,苏洛则拿着喷水瓶在朝芭蕉叶子上喷水。 “苏洛!” 气喘吁吁的女声传来,苏洛回头,便看见两手撑着膝盖站在门口,胸口剧烈起伏的裴明璐,她身后跟着一个一脸无奈的服务人员,也喘着气——这小丫头二话不说就向上冲,她追了一路,累的不轻。 安俊哲眼睛一亮,看看冷砺又看看裴明璐:哇哦!那只误闯“禁地”的可爱小鸟儿,竟然又闯到家里来了,这下好玩了! 却见苏洛对服务人员抱歉一笑,道:“是我朋友。” 服务人员迟疑的看向冷砺,道:“但是她说……” 裴明璐仰头道:“我要不说我是来找冷砺的,你会放我进来吗?” 背着书包快步进门道:“苏洛苏洛,他们说你住在这栋楼的阁楼上,我还不信,你真的住在这里啊?” 苏洛嗯了一声,对服务人员道:“阿姨不好意思,我朋友一向大大咧咧惯了,下次她要是来找我,麻烦你直接让她上来吧!” 服务人员应了一声,转身下楼。 苏洛微微有些失神,上次他来的时候,服务人员并没有多问,只是给他指了下路,也是有人交代过的吗? 裴明璐在苏洛耳边小声道:“苏洛你不知道她有多过分,看我的眼神跟看贼似的,哼,要不是你在这里,我还不稀罕来呢……” 安俊哲看着凑在一起低声说话的苏洛和裴明璐,再看看面无表情的冷砺……这算怎么一回事儿? 苏洛笑笑不答,道:“要喝点什么,我去给你拿,这里差不多的东西都有。” 裴明璐看看只微微点头便继续做自己的事的冷砺和安俊哲两人,摇头低声道:“还是不要麻烦了……嗯,你刚刚在做什么?” “浇花。” “浇花?浇在叶子上啊?”裴明璐瞪大了眼,道:“好好玩的样子!我来帮你吧?” 苏洛摇头道:“我已经弄好了……水浇多了也不好。” 将工具收起来,替她将书包放好,又拉开茶座的椅子让她坐下,道:“等我一会儿。” 说完转身进了厨房,片刻后出来,手里便多了两杯果汁,不想路过冷砺身边时,低头看文件的冷砺仿佛手上长了眼睛似的,一伸手就从托盘里捞了一杯过去,眼睛也不抬一下的喝了一口,放在一旁。 苏洛无奈,将剩下一杯递给裴明璐,道:“鲜榨的橙汁,补充维生素,美容养颜。” 裴明璐将橙汁又推了回来,小声道:“还是你喝吧!” 苏洛摇头道:“你喝,我再去弄。” “喂!”安俊哲举手道:“别忘了这还有个人呢!” 苏洛道:“知道了。” 起身又去厨房,弄了两杯果汁过来,递给安俊哲一杯,才在裴明璐身边坐下。 裴明璐捧着橙汁,小口抿了一口,才小声道:“阿洛,我之前刚刚听说你家的事,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这么惨……我以前还以为你是那种,没吃过苦头,闲着没事找事的大少爷呢,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想不开什么的……” 苏洛摇摇头表示没什么,道:“陈赟告诉你的?” 裴明璐将嘴里的橙汁匆忙咽下去,连连摇头道:“不是不是,他从来不肯说你的事,我是听班上同学说的,他们都说你爸爸……” 说着猛地捂住嘴,又道:“反正你别管他们说什么啦!哼,住阁楼怎么了?他们想住还住不上呢!这里这么漂亮,跟仙境似的,那些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苏洛笑笑,没有接话,裴明璐眼睛亮亮的看着周围的景致,“仙境”两个字不是胡说的,这里真的很漂亮,造型典雅的游泳池,漂亮的玻璃房,周围还点缀着许多大型的盆景和盆栽,或苍劲雄奇、挺茂自然,或古雅质朴、气韵生动,无不精美至极,让人目不暇接。 而他们所在的茶座旁,就是盆栽最密集的地方,坐在这里,仿佛置身丛林一样,浑身舒泰,连空气都觉得清新动人。 裴明璐撑着下巴,叹了口气: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连天台都布置的这么漂亮…… 在玻璃房的一角,还放着一架钢琴,白色琴身,流畅的线条,优雅的造型,只安安静静放在那里,便有一种名为高雅的气息无声无息的流露出来,苏洛见裴明璐看着钢琴发呆,道:“喜欢就去玩玩好了。” 裴明璐侧头看了一直低头看文件、仿佛没有听见两人对话的冷砺一眼,摇头黯然道:“还是不要了……我反正也不会,弄坏就不好了。” 苏洛也不勉强,裴明璐终于将注意力收回到他身上,道:“我听陈赟说,你好几天没去上课了?” 苏洛嗯了一声,其实他不是好几天没去上课,他是没去上过几天课。 “你这样可不行,”裴明璐叹了口气,道:“我理解你的心情,其实我跟你一样,大家也不喜欢我,每天在教室都被他们冷嘲热讽,看我就像看什么脏东西一样,但是……” 她说着捏起拳头,道:“管他们怎么想呢,他们再看我不顺眼,我还不是和他们一样坐在教室里,一样念书?我们又不是为他们活着的,他们说什么,我们只当听不见就行了!哼,我越是过得高兴,他们就越是生气,他们越是生气,我就越是高兴!” 苏洛又嗯了一声,摸摸她的头表示鼓励。 裴明璐看着苏洛,认真道:“阿洛,我知道你遇到很多事,但是人要向前看的,日子总要过下去……你爸爸一定也不想看到你这幅样子。来,笑一笑,打起精神来……看,像我这样,笑一个,嗯,不对不对……” 她伸出两只手,捏着苏洛的脸颊,笑道:“不对,应该这样……嘴巴再翘一点,哎呀,洛洛你的皮肤好滑好嫩啊,跟绸缎一样,真羡慕你……” 少女的笑声清脆活泼,充满活力:“呀,洛洛原来你有酒窝的啊,我以前都没发现……洛洛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漂亮,真的好可爱……” “啪!”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裴明璐欢快的笑声,冷砺将手上的文件重重摔在茶几上,不耐烦道:“不想笑就别笑,笑的难看死了!” 气氛瞬间冷了下来,周围一片安静,安俊哲对苏洛挤挤眼,用手挡着嘴,假装小声道:“别理他,更年期呢!” 瞧这醋劲儿大的,有兴趣又不去追,玩什么神秘?人小丫头眼睛里根本没有你了吧?活该! 裴明璐噗嗤一声失笑,安俊哲的话她都能听到,离的更近的冷砺怎么可能听不到?一把抄起文件,冷冷站起来向外走去。 裴明璐笑声一顿,眼看冷砺就要离开休息室,气的满脸通红,猛地站起来,怒道:“冷砺,你给我站住!” 冷砺回身,漠然看着她,裴明璐指着他的鼻子,怒道:“有几个破钱了不起吗,有钱就可以不把人当人看吗?冷砺,亏我上次还觉得你是个好人,没想到你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她越说越气,吼道:“苏洛是住你家阁楼了,那又怎么样?他像做佣人一样侍候你,给你当花匠,帮你渣果汁,你还要怎么样?难道他连话都说不成,笑都不能笑吗? “还有你的破钢琴,又什么了不起?谁稀罕玩你的东西,你送我我都不会碰一下!” 裴明璐一口气说完,仰着头梗着脖子看着冷砺,等着他大发雷霆,不想冷砺的目光却一直落在苏洛身上,最后才看了她一眼,淡淡道:“莫名其妙。” 转身下楼。 苏洛扶额,安俊哲叹了口气,合上笔记本,看向裴明璐道:“小姑娘,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裴明璐余怒未消,立刻转移目标道:“我误会什么?难道我说错了?你们这些人,眼睛里就只有钱,苏洛家里破产了,你们就……” 安俊哲揉揉额头,打断道:“小姑娘,没人把这小子当佣人。他洗花,是因为那些花就是他的,跟宝贝似的碰都不许人碰,我倒是想帮他,可他不让啊! “还有,你只看到他帮我们榨果汁了,那你看见阿砺帮他热牛奶没有?看见我帮他抬花盆没有?死沉死沉的,累的我胳膊都差点断了……” 裴明璐张大了嘴,一脸茫然的看着安俊哲,又看看苏洛。 苏洛正要开口,安俊哲继续道:“还有那架钢琴……不是冷砺不想让你碰所以不吭气,而是那架钢琴是苏洛的,苏洛开口让你玩了,还需要别人说什么吗?” “苏,苏洛的?”裴明璐眨眨眼,期期艾艾道:“但是……不是说,苏洛家破产了吗,欠了很多钱,他爸爸还……” 钢琴那东西,不是应该很贵的吗? 安俊哲道:“苏家破产,又不代表苏洛破产。你不知道,那小子才是最大的败家子儿,就前几天,一千多万眼睛都不眨的就扔出去了,还是直接扔水里连个泡都不冒的那种……别说我,就算阿砺都没这么大手大脚的……” “啊?啊!哦……” 裴明璐神色复杂,口中无意识的发出几个音节,最后看着苏洛,扬起笑脸,道:“阿洛……其实我,嗯,就是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现在知道了,我也放心了,我走啦!” 苏洛起身道:“我送你。” 裴明璐连连摇手道:“不用不用!我……我要去赶公交车,嫌你走的太慢……” 苏洛道:“那我送你下楼。” “哦,哦!” 苏洛说是送她下楼,但还是陪着她走了好一段路,路上裴明璐的话明显少了很多,苏洛也不怎么开口,裴明璐停下,低头道:“阿洛,我是不是……很可笑?” “怎么会?是我没说清楚你才会误会,谢谢你替我出头。”苏洛道:“裴学姐,我朋友不多……以后常来玩。” 裴明璐扬起大大的笑脸,道:“好啊!” 苏洛道:“还有,安学长的话你别当真,那一千多万,我是拿去还债了,现在还欠着四百多万呢……那架钢琴是我爸送我的十二岁生日礼物,没舍得卖,留着做个纪念。” “不管你有钱没钱,反正都是我裴明璐的朋友!”裴明璐帅气的一挥手,转身面向苏洛,一面后退一面挥手道:“我真的要赶公交车……我走了,别送了!” 苏洛站在原地:“好。” “明天要老老实实去上课,知道吗?” “好。” 裴明璐笑了起来,大大的挥了下手,转身跑远。 少女在阳光下蹦蹦跳跳的跑着,裙摆飞扬,活力十足,时不时转头招手,笑容灿烂如阳光,苏洛看着她跑过岔道,背影消失,才转身离开。 回到五楼休息室,安俊哲依旧捧着他的电脑折腾,冷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来了,不过手里的文件换成了一本厚厚的外文书,听到苏洛进门,安俊哲放下笔记本,饶有兴趣的看着他,问道:“你喜欢那丫头?” 苏洛坐下,端起他没碰过的橙汁喝了一口,道:“喜欢啊。” 安俊哲切了一声,无趣的靠回沙发,骂道:“喜欢个屁!” 又道:“既然不喜欢人家,干什么陪她玩那么无聊的游戏?” 真难以想象,这小子居然任由那丫头在他脸上胡扯乱掐!他眼睛都看直了好吧! 苏洛拿起一本书翻看,头也不抬,道:“以前爷爷对我说过,别人的善意,再笨拙也要珍惜。” 别人的善意,再笨拙也要珍惜…… 冷砺抬头看了苏洛一眼,抿了抿唇,到底没有说话,又低下头继续看书。 安俊哲默然片刻后才道:“但是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小丫头,可能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呃……单纯?” 如果是要和那丫头谈恋爱,不管是冷砺还是苏洛,他一个字的废话都不会说,哪怕这两个小子被骗财骗色,他也只会在一旁看笑话,但是现在,却无由的担心这少年会被辜负,会伤心失望。 那小丫头,每句话都在关心苏洛,为苏洛打抱不平,但却对苏洛“有钱”这件事,好像并不是那么高兴,甚至情绪有些低落。 只听苏洛淡淡道:“好人,和道德完人,是两码事。” “嗯?” “一个人,她在做好的事,那她就是好人。至于她在想什么,她心里有没有阴暗的一面,和我有什么关系,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关系?” 虚荣、自私、狂妄、偏执、嫉妒……这世上,谁敢说自己的性情中没有半点这样负面的东西?自己谁都不是圣人,为什么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那女孩,曾经为了救他,从三楼摔了下去,那女孩,曾经在手术室外为他流过眼泪,那女孩,用笨拙的可笑的方式,想要让他开心逗他笑……这就够了,很够。 所以他不要试探人心,所以从不向人解释自己处境的苏洛,会认真的告诉她——“我没钱。” 安俊哲抬头楞楞看着他,好一阵才叹了口气,道:“阿洛啊,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个人其实很无情?” 冷砺只是冷漠,而苏洛,却是真的无情。 苏洛淡淡道:“有啊,你。” 安俊哲不满道:“我都还没说呢!” “哦,那就没有。” 安俊哲一噎,道:“阿洛,你这人真没意思。” “嗯。” 安俊哲翻了个白眼,转向冷砺,道:“喂,阿砺,书拿反了!” 冷砺看都不看他一眼,淡淡道:“无聊。” 安俊哲怒道:“和你们两个住一起,我才是快无聊死了好吧!” 第174章 财迷啊财迷9 即使没有答应裴明璐,苏洛也准备去好好上课了,先前苏城遗留下来的事情,他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如今也该静下心来,安安心心走自己的路了。 晚上将第二天要用的课本找出来看了看,又挑了些习题来做,然后早早就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准时走进教室。 教室里的气氛并不像裴明璐说的那么紧张,除了个别同学看他的眼神比较复杂,在他经过后会以他听得到但听不清的声音窃窃私语外,别的就没什么了。 其实这才是正常现象,那些凭自己本事考入的公费生,因为末尾淘汰制度,身后就像有一根鞭子在无时无刻的抽打着,这里的条件越好,他们就越不敢懈怠,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回原形。 他们的确看苏洛不顺眼:凭什么自己千辛万苦获得的一切,他轻轻松松就可以享受?但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至于一天到晚找他的麻烦——他们连充实自己的时间都嫌不够,哪有功夫将精力一直花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至于自费生们,对苏洛自然更看顺眼,不仅因为他家里破产,穷的连学费都交不起,更因为凭什么自个儿跟冷砺这位“太子爷”连话都搭不上,而这穷小子却可以堂而皇之的住进那栋楼里?哪怕只是住在阁楼上,可那也是冷大少爷私人地盘的阁楼啊! 当然再怎么样,这种不顺眼也只停留在“看”上——这小子和冷大少楼上楼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吃饱了撑的才会去刻意欺负他。 旁人的态度如何,苏洛并不怎么在乎,看他的眼神再复杂,哪怕眼珠子瞪出来他也没有心电感应,窃窃私语再多,只要听不见,说的自然就不是他。 事实上至从他问那位嘀嘀咕咕的声音最大,害的他都听不清老师说什么的同学故意借了一次橡皮之后,这种窃窃私语,就消停到了他彻底听不见的地步了。 老师上课的水平很不错,但关键是节奏很快,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去听,所以只要听得懂并认真听了,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下课铃响,苏洛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就听到一个兴奋的声音传来:“苏洛!” 苏洛回头,笑笑道:“裴学姐。” 裴明璐快步跑来,拍拍他的肩膀,欣然道:“苏洛,你真的来上课了啊!” 苏洛嗯了一声。 裴明璐笑道:“真好。” 又道:“走,我们去吃饭吧!咱们学校的东西,又好吃又不要钱,每天这个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又小声道:“学校的饭比我妈的手艺可强多了,所以我每天都早早的过来吃早饭,晚上也吃完饭回去——真的好好吃哦!” 苏洛看着笑容灿烂的裴明璐,微微一笑,他很喜欢这样的,会因为一顿饭就感觉幸福的女孩,嗯了一声,背上单肩包和她一起向食堂走去。 龙泉高中的餐厅有四层,一楼是免费食堂,排队打饭的那种,不管是公费生还是自费生,都可以免费用餐,食物的质量和数量都不错,味道也还可以。二楼是一个大的自助餐厅,中西餐都有,进门刷两百,随便吃,但不能浪费。三楼四楼可以点餐,只是三楼是大堂,四楼是雅间,里面的价格比外面的五星级大酒店还要贵,味道却有差距,但就算这样,也还是一座难求——谁叫这里有钱人多呢? 当初冷家花费巨资建了这所学校,口口声声说是回馈社会,绝不在教育上挣钱,但事实上凭着周边建设的酒楼、宾馆这些东西,没多少年就连本带利给挣回来了,还是那句话:谁叫这里有钱人多呢? 在食堂用餐的时候,无疑是学生们最放松和热闹的时刻,苏洛和裴明璐走在一起,很有明星效应:这两个人,一个是飞上枝头的乌鸦,一个是落了毛的凤凰,都是这里的异类,凑在一起就更引人侧目了。 一路被指指点点,裴明璐已经火冒三丈,脸涨得通红,却没有发作,只管拉着苏洛去看菜单,道:“别管他们!” 苏洛来这里吃过饭,不过都是在二楼或三楼,排队打饭的经历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还在观察环境,裴明璐就已经迅速根据菜单选定了窗口,拉他到某个队伍的末尾排好。 他们来的不算晚,但队伍已经排了很长,后面还有更多的人正陆续过来。 苏洛站在队伍里和裴明璐聊了几句,就拿出手机发信息,告诉那两个不要等自己吃午饭了,安俊哲照例啰嗦了几句,冷砺则只回了“知道了”三个字。 关了聊天软件,苏洛开始浏览网页,一面跟着队伍慢慢挪,事实上在排队过程中和他一样低头戳手机的人占了一多半。 好容易排到了队伍的前半段,苏洛一回头,却发现身后正站着一个陌生男生,转身找了下,才发现一会功夫后面就已经排了长长的队伍,而原本紧紧跟在他身后的裴明璐,这会儿和他之间却足足隔了三个人。 发现苏洛正在找她的裴明璐对他笑着挥挥手,苏洛皱眉,有点不太清楚目前的状况,但见裴明璐笑的灿烂,两人中间又隔了足足三个人,便没说什么。 正要低头继续玩自己的,却见一个晚来的戴眼镜的高大男生在队伍外站了会,打量了一阵后径直上前,很自然的站在了裴明璐的身前。 裴明璐一声不吭,向后不着痕迹的退了一步,低头看着脚尖,只当没听见身后传来的抱怨。 忽然视线又是一暗,裴明璐只当又有人来插队,一抬头却看见苏洛站在她身边,忙将他向外推,小声道:“阿洛,你来干什么?别待会你的位置被人占了,快回去吧!” 苏洛不理,拍拍正低头摆弄平板的男生的肩膀,道:“这位同学,你是不是站错了地方?” 男生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裴明璐,推了推眼镜,漫不经心道:“抱歉,我赶时间。”又重新低下头。 裴明璐对男生笑笑,表示没关系,又扯扯苏洛的衣袖。 苏洛淡淡道:“你赶时间,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侵占别人的时间?那是不是你没钱的时候,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抢别人的钱?” 男生恼怒的抬头看着他,道:“怎么说话的呢?我好像没占你的位置吧?” 苏洛道:“秩序这种东西,所有人都有义务遵守和维护。麻烦你回到你自己的位置。” 男生撇撇嘴,嗤笑一声,道:“如果我说不呢?你要怎么样,告老师吗?” 苏洛神色一冷,上前半步,却又被裴明璐扯了回来,低声道:“阿洛,别这样,这是我们班同学,成绩很好的,我自己愿意让给他的,阿洛……算了,算了!” 苏洛看着裴明璐,几乎将她和昨天那个指着冷砺鼻子大骂的女孩完全联系不起来,不由微微皱眉。 带眼睛的男生原本见苏洛漠然上前的模样,莫名有些心虚胆怯,听见裴明璐的话,笑笑道:“这位同学,其实你根本犯不着替她出头,她连上课都只会睡觉玩手指,多花点时间排队有什么关系?反正她的时间又不值钱。” 裴明璐咬住嘴唇,脸色涨的通红,手紧紧拉着苏洛的衣襟,指尖微微发白。 她其实并不是多么勇敢的人,忽然来到这样的环境里,她一直色厉内荏的,凭着一股蛮劲横冲直撞。 在那些富家子面前,她还可以用“不就是有个好爹好妈吗”“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有一分钱是你自己挣的吗”之类的话来武装自己,理直气壮的面对他们,而对于冷砺,她更有一种隐秘的情绪,让她在他面前,有些肆无忌惮。 但是面对这些凭着自己的本事考进来的,并且还在不断努力学习的学霸们,她这个靠走后门进来的学困生,在和他们享受一样待遇的同时,其实内心是心虚且自卑的,正是这份心虚,让她在某些小事上,会下意识的做出退让。 她低着头,不敢去看苏洛的表情,她在这个学校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苏洛算是最重要的一个,她在他面前,一直小心维护着自己完美的“学姐”的形象,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自己原来是那么的,那么的……是不是她连这最后一个朋友,也要失去了? 她吸了吸鼻子,听到苏洛温和的声音传来:“裴学姐,你既然知道道理这种东西,和有没有钱没有关系,那么它和有没有才华,够不够努力,又有什么关系?” 裴明璐茫然抬头,眨了眨眼。 苏洛看向戴眼镜的男生,淡淡道:“她的时间值不值钱,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可以浪费,你却不能侵占。” 男生皱眉,不耐烦道:“她都说了她自己愿意了,你还要怎么样?” 一旁也响起几声不耐烦的声音:“我说你们有完没完,让人吃饭都吃不清净!” “就这么点破事,人家自己都不在乎了,还纠缠个没完,烦不烦啊!” “喂,队伍都被你们打乱了,快点回自己的位置站好行不行?” “……” 七嘴八舌的声音传来,苏洛如何不知道自己是被“同仇敌忾”了?这是很没道理的一件事,插队损失的是大家的利益,但因为两个人“后门生”的身份,反而被所有人针对。 看着依旧死死扯着他的衣袖,央求的看着他的裴明璐,苏洛有些无奈,转向面露得意的眼镜男,道:“你的时间很值钱?” 男生看了苏洛一眼,不清楚他的底细,到底没敢把矛头对准他,下巴指向裴明璐道:“至少比她值钱吧!” 苏洛道:“既然值钱,那就没有白白给你的道理。喏,我的位置在更前面,都快要到了,诚惠五百块。” 男生“啊”了一声,反应过来又是“哈”的嗤笑一声,撇嘴道:“凭什么?” 苏洛淡淡道:“或者拿钱买我的位置,也就是买你的时间,或者老老实实到后面排队去。” 苏洛要钱的举动,显然让男生心里的少许顾忌不翼而飞,不屑的看着他,一字一句道:“如果我就要待在这儿呢?” 苏洛道:“看来你的时间,也没那么值钱嘛!” 男生道:“关你屁事?” 苏洛看着他,淡淡道:“告老师,我不会觉得丢人,打架,我也不会被开除……你要选哪一个?” 男生死死盯着他,苏洛静静和他对视,良久之后,男生“切”的嗤笑一声,重重的掏出钱包,抽了几张拍在苏洛手上,道:“五百块钱,很多吗?” 昂然转身,插进队伍,站到苏洛方才的位置。 苏洛将钱随手塞进口袋,一侧身站到裴明璐身前,裴明璐松了口气,她真的害怕苏洛将事情闹大,甚至跟人在这里打起来。 她身后有声音陆续传来:“喂,你是不是该排到后面去?” “还说别人,你这不也是插队吗?” “……” 裴明璐在后面扯着苏洛的衣服,小声道:“阿洛,要不,我到后面去吧?” 苏洛道:“五百块钱,是和那位同学交换位置的钱,刚刚他插队的时候他们既然没有站出来,现在又有什么资格说话?” 转头看向那些说话的人,道:“我这个位置也卖的,你们要买?” 在这里排队的,谁都不是多有钱,傻子才会为了节约几分钟花五百块,哪里有人会回应他,不过却又都希望听到别人的回应,周围一时间安静下来。 “我买。” 清朗的声音不负众望的响起,一个气质温和、容貌俊秀、身材修长挺拔的男生缓步过来,举手投足间从容不迫,掏出钱包取出几张纸钞递过来,淡淡道:“五百块是吗?” 温和俊秀的男生一出现,周围便传来一阵窃窃私语,苏洛不必问,只看这些人兴奋的表情和女生们闪闪发亮的眼神,就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公费生中的领军人物了。 淡淡点头道:“承蒙惠顾。” 伸手去接。 五张红色的纸钞无声散落,有一张甚至落在苏洛的脚面上。 苏洛看看地上的纸钞,再看看对他笑的依旧温和的俊秀男生,笑笑,就要蹲下身,裴明璐死命拽住他,压低了声音叫道:“阿洛!” 好丢人的! 苏洛推开裴明璐,半蹲下来捡起脚边的五张纸钞,递给男生,淡淡道:“你的钱。” 男生接过,挑眉一笑:“谢了。” “不客气,”苏洛道:“位置还要吗?承蒙惠顾,五百块。” “当然。” 男生将五百块再度递来。 苏洛伸手。 男生松手,五张纸钞再度散落。 男生抱歉一笑:“不好意思,只好麻烦你再捡一次了。” 裴明璐气的眼圈都红了,差点冲上去拼命,一面使劲拽住苏洛,死活不让他再去捡。 不过这次,苏洛也没有蹲下来再捡的意思,和男生安静对视,男生笑笑,淡淡道:“我只想让你知道,我们这里,是大家认认真真学习的地方,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样子,麻烦你别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带到我们中间来。” 又道:“位置你自己留着吧,这些钱算我送你的。” 说完潇洒转身,身后是轻声的惊叹声:不愧是她们的男神,好帅!好帅! 校草男神刚走出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按动快门的音效,男神转身,便看见苏洛收起手机,淡淡道:“我已经把照片发到了教导处,我记得故意乱扔垃圾,是打扫厕所一周,日常分扣十分。对了,公共场所故意违反规定的,双倍。” 打扫厕所? 校草男神俊秀的脸色瞬间变白:“你……” 公费生末尾淘汰,日常分占得比例极大,而且公费生竞争激烈,扣二十分,就算成绩一向优异的他也将面临被劝转的危险,更何况,让他这位天之骄子打扫厕所?还两周……开什么玩笑? 但显然,这小子根本就不是在开玩笑,照片已经发到了教导处,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他在公费生中是有很高的人气,但这点人气,在校规面前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 难道要解释说,这些是钱,不是垃圾?只怕会越解释越麻烦…… 他僵立在原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现在唯一的办法,是上前跟这小子道歉,让他去跟教导处解释,但是,跟他道歉? 他刚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那么潇洒风流,那么从容大气的“教导”了他一顿,现在再去低三下四的跟他赔礼道歉? 忽然的转折,不仅是他,所有人都愣住了,傻傻的看着几人,更有人心乱如麻的想着:她们的男神要去……扫厕所? 将手机放回口袋的苏洛不再理会他们,更没有看地上的纸钞一眼,顺着队伍向前挪了两步。 “苏洛!” 又是带着不耐烦的声音响起,苏洛回头,就看见冷砺和安俊哲站在不远的地方,冷砺脸色难看的很,安俊哲笑嘻嘻的看着他,见他回头,笑道:“我说阿洛,让你帮忙打个饭,你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啊?我们两个肚子都快饿扁了。” 刚刚被苏洛他们吸引全部注意力的学生终于发现了这两位大神,本来就安静的食堂再次降了几个分贝,几乎到了落针可闻的地步。听到安俊哲的话,校草男神原本又青又白的脸色,直接变得惨白——这里是私立学校,作为公费生,面前这两个人,不管是哪一个,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他离开学校。 站在苏洛前面的几位,几乎立刻就让开了身子,巧的是其中排在最前面的,正是那位花了五百块冤枉钱的那位,而他和苏洛之间,自然是先前插队在裴明璐和他之间的几人。 虽然不知道冷砺他们两个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但他们的举动,无疑是在替自己撑腰。苏洛自然不会不领情,上前将口袋里的钱塞回到原主手里,淡淡道:“交易取消,没问题吧?” 男生忙连连摇头。 苏洛随便点了三份套餐,回身道:“两位大爷,是准备让小的用脑袋给你们顶过去吗?” 冷砺站在原地没动,安俊哲上前接过一份,苏洛一手一个托盘过来,递了一份到冷砺手上,伸手道:“先生小费,谢谢!” 冷砺还没说话,安俊哲一巴掌拍在苏洛头上,道:“小费你个头啊,哥哥我昨天给你辅导功课足足一个小时,要你小子一分钱没有?” 三人转身向最近的空位走去,苏洛瞥了安俊哲一眼,道:“我昨天有求你给我辅导功课吗?” 安俊哲怒道:“喂,小子,还有没有点良心了?昨天我给你讲题讲的嗓子都哑了!阿砺,你来评评理……” “评什么理?”冷砺淡淡道:“评你昨天硬是缠着阿洛,给他讲他已经做出来的题的另外n种解法?” 安俊哲一噎,继而大怒,道:“冷砺,我是在帮你打抱不平好不好?” 冷砺道:“抱歉,我不会说谎。” 苏洛噗嗤一声失笑。 安俊哲悻悻然道:“你们两个就是一丘之貉,一样的没良心……” 苏洛道:“既然我没良心,那么安学长你下次做不来企划案,想要吵得冷学长看不下去书好来帮忙,甚至干脆放水的时候,可不要再拿我当幌子了……” 拉开椅子坐下,招手道:“裴学姐,这边。” 第175章 财迷啊财迷10 食堂的大锅饭虽然用料十足,但粗糙是一定的,自然不能跟冷家大厨的手艺比,不过冷砺和安俊哲都不是娇惯的人,倒是苏洛最吃不惯,挑了裴明璐喜欢吃的菜放进她的餐盘,剩下的随意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冷砺看了他一眼,起身去窗口端了四杯牛奶过来,安俊哲头疼道:“我说冷老大,你给阿洛端就行了,你不知道我最不爱喝那玩意儿吗?” 冷砺不理,将牛奶分给三人,自己端起最后一杯,坐在一旁慢慢喝,也不再动筷子。 安俊哲隔空点着苏洛的鼻子,指责道:“阿洛,我都是被你连累的!” 他倒不是真的完全不喝牛奶,而是这几天冷砺这小子热牛奶上瘾,每天早晚必定会去热几杯奶来给三个人喝,喝的他苦不堪言。 苏洛嘟囔道:“我也不爱喝牛奶好吧!” “哈!”安俊哲看向裴明璐,眯着眼睛笑道:“那一定是小学妹爱喝,对吧?” 忽然被点名的裴明璐差点将刚喝进嘴的牛奶喷出来,连连摆手,艰难的将牛奶咽下去,语无伦次道:“不是,我也不爱喝……不是不是,我是爱喝,但是不是……” 安俊哲一指裴明璐,断然下结论道:“解释就是掩饰!” 裴明璐脸涨的通红,看了眼面无表情,仿佛完全没听到他们对话的冷砺,急道:“不是,安学长你误会了,我根本就……” 安俊哲笑嘻嘻道:“误会你什么?误会你爱喝牛奶,还是不爱喝牛奶?” “安学长,你别闹了,”苏洛见裴明璐快急哭了,皱眉制止安俊哲的满口胡说,又转向裴明璐道:“裴学姐你别理他,他就是想把冷学长闹烦,等冷学长受不了他一走,他就可以不用喝牛奶了。” “啊,阿洛,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了解我呢,难道上辈子你是我媳妇?别说,阿洛你长的还……” “冷学长,”苏洛忍无可忍,端起面前还没碰过的牛奶,撸袖子站起来,道:“麻烦你帮我把他按住!” 这张臭嘴!等牛奶喝了他就没那么多垃圾话了! 安俊哲见冷砺果真放下手上的杯子看了过来,忙举手投降,道:“我闭嘴,我自己喝,自己喝,行了吧?” 无奈的端起牛奶——还以为让苏洛住进来,他可以多个聊天解闷的,没想到这两个小子才是一国的,真是岂有此理! 至从冷砺和安俊哲两个出现在食堂,食堂的气氛就变得有些诡异,介于冷砺不近人情的传言,没有人上前和他主动搭话,却都不约而同的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以至于他们吃饭的时间段内,食堂里说话的声音都小了许多,而且人流也只进不出。 被人这么看着,苏洛三个还好,一向胃口最好的裴明璐却有些心不在焉,见苏洛几个喝了牛奶之后就没怎么再动筷子,便胡乱扒了几口,也说吃饱了,出了食堂就嚷着有作业忘了写,逃也似的跑了。 “小丫头蛮有趣的,这是害羞了啊,”安俊哲摸着下巴道:“问题是,她到底是你们两个谁的菜?” 没人理他,苏洛道:“冷学长,安学长,今天的事,谢谢了。” 冷砺还没开口,安俊哲就一把揽住苏洛的肩膀,道:“谢什么,真要谢我们,就把学长两个字给去掉,听得别扭死了。” 苏洛笑笑,没有说话,侧身躲开安俊哲的胳膊,对冷砺点点头,转身离开。中午休息时间短,还有半个多小时就上课了,既然吃过了饭,就不必再去别墅了,直接回教室看看书好了。 少年的背影修长洒脱,乍一看甚至还有几分轻快,安俊哲却叹了口气,这家伙,外表看着很好相处,其实和谁都保持着距离,连他这样最擅交际的人都感觉有力无处使,偏偏这小子安静下来时的模样,每每看得人揪心,让他想撂下不管都做不到。 他虽然喜欢说话,却说不来那种“你还有我们”之类的肉麻兮兮的言语,只能这样闹着他,将他逼急了,才能偶尔露出几分真性情。 冷砺比他还不如,每天只会冷着脸逼这小子多喝两杯牛奶,暖心的话半句都说不出口。却不知这一杯牛奶,已经是这位大少爷从未有过的体贴举动。 三个人同吃同住好几天,也在一起聊天说笑,但若说关系亲密到什么程度,却完全说不上。 倒不是说苏洛不知好歹,实际上他们做的点点滴滴,都被他记在心上,但问题是,这小子冷静甚至冷酷的将“恩怨”和“喜恶”两个词,分的一清二楚。 怎么有人能理智到这种地步? 为他做再多,也未必能入他的心。 就像他对裴明璐一样,他记得裴明璐对他的好,也会尽力回报,然而裴明璐到底是怎么样的人,用他的话来说却是——“和我有什么关系”? 无情的让人心寒……也心疼。 在安俊哲看来,这少年在某些方面已经病入膏肓,而导致他这一场“大病”的根源,无疑就是他那个爱他太甚,也逼他太甚的父亲,苏城。他的父爱,几乎将自己的儿子逼上绝路。 “感情”这两个字,与那少年而言,代表的不再是温暖和安心,而是沉重的负担、穿肠的毒药,他,如避蛇蝎。 看着少年的背影消失,安俊哲拍拍依旧看着空荡荡的拐角的冷砺,有些同病相怜的道:“走了!” —— 因为是周五,为了方便远些的学生回家,学校下午只上了两节课就放学了,坚持要等到吃了晚饭才回去的裴明璐坐在五楼的窗台上,看着苏洛伺候他的花花草草。 “阿洛,你上课听得懂吗?” 苏洛正半蹲在地上,用棕丝捆扎一棵五针松,闻言随口道:“听得懂啊!”如果听不懂,他为什么要坐到教室里? 裴明璐闷闷道:“可是我听不懂。” 苏洛问道:“完全听不懂吗?” 裴明璐摇了摇头,想起苏洛低着头看不见,又开口闷闷道:“完全听不懂。” 苏洛平静道:“那你还待在学校做什么?” 好一阵没有得到回答,苏洛抬头,只见裴明璐咬着嘴唇,脸色苍白,双眸泫然欲滴,这才后知后觉的醒悟,他的这句话,可能让她感觉受了伤。 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将时间浪费在既不快乐,也没有任何收获或意义的事情上?” 不快乐,几乎没有朋友,学不到任何东西……不是应该设法改变现状,或者索性离开,到更适合自己成长的地方去吗? “可是……”裴明璐显然完全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更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直接的问出来,她迟疑了好一阵,才道:“可是这里……有我舍不得的东西啊,比如说阿洛你,还有……这里的东西好好吃……而且,我想念书啊!” 苏洛“哦”了一声,没再说话,低头继续做事。裴明璐的理由无疑很站不住脚,但他没有反驳,这和他无关,她自己想清楚就好。 裴明璐自己显然也清楚这一点,向后靠在玻璃窗上,仰头看着天空,好一阵才吁了口气,豁出去似的轻声道:“阿洛你不知道,我爸爸妈妈都希望我在这里……” 她有些难堪的咬了咬唇,仰头强行忍住眼中的泪水,强撑着艰难的说了下去:“……在这里认识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好让他们也跟着飞黄腾达……如果我说要转学,他们一定会骂死我的,也不会再让我继续念书了……” 眼泪还是不争气的落了下来,裴明璐用袖子抹掉,吸了吸鼻子道:“阿洛,你要相信我……这只是他们的想法,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只是想念书而已……你不要看不起我,我没这么,这么无耻……” 她低着头,恨不得连耳朵都捂起来,不敢去看去听苏洛的反应,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受够了那些“同学”的冷言冷语,在她们看来,她就是为了攀龙附凤才死皮赖脸的留在这所学校,是最下流无耻的人,偏偏她,也不是全然的理直气壮。 苏洛“嗯”了一声,手中不停,淡淡道:“就算真的这么想,又有什么关系?” 裴明璐张大了嘴:“啊?” 苏洛道:“难道只有公主,才能做白马王子的梦?就像每个男人,都想要找一个漂亮温柔的妻子一样,女人想找一个帅气多金的丈夫,不也是很正常的吗?虽然我不赞成带着这个目的来上学,但只要是两厢情愿,终究是你自己的事。” 王子喜欢上灰姑娘,如果没有伤害到别人,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和旁人有什么关系? 裴明璐楞楞抬头,看着蹲在阳光下、埋首花丛中的少年,阳光照在那张精致如画的脸上,让那少年仿佛天使一般发着光…… 裴明璐的眼泪又掉了下来:“阿洛,你真好……” 苏洛没有说话,裴明璐咬着唇,拧着手指,纠结的看着阳光中的少年,许久之后,才声音低低的开口,带着羞意:“阿洛……我也许……真的有喜欢的人了……” 苏洛“哦”了一声,随口道:“是冷学长吗?” “不是!”裴明璐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语气激烈的否定道:“怎么可能是他?你怎么会想到他?那个自大狂,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 “哦。” 苏洛并不是一个好的听众,因为他虽然不缺乏耐心,却缺乏基本的好奇心,会很大程度上打击对方倾诉的欲望。 苏洛并没有追问的意思,但裴明璐咬了咬唇,还是说了下去。 她心里那个甜蜜的小秘密,其实很想很想,有个亲密的人能够和她分享,好让她感觉更真实一些,更幸福一些…… 或许也是为了让人知道,她裴明璐并不是一无所有,也有珍视她的人…… 但是她不知道能够告诉谁,和父母哥哥说,一定会得到疯狂的“鼓励”,玷污她心里最纯净的感情,和同学说,只招来变本加厉的嘲笑。 只有在眼前这个温和无害的学弟面前,她才敢畅所欲言,因为她知道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因此看不起她,甚至嘲笑她。 “那天,我又被他们捉弄,当着老师和所有同学的面在教室里摔的很难看,还被泼了墨水。我去卫生间清洗,结果又在里面被淋了一身脏水……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撑不住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要这样针对我!我从教学楼里跑了出去,却没有地方可以去,只敢朝人少的地方走……” 少女带着梦幻一样的神情,讲述着她童话一样的奇遇,讲述她如何哭着睡着,醒来时身上多了一件温暖的属于男人的大衣,讲述她如何被神奇的解救,再也没有人来针对她,讲述她和“他”之间各种点点滴滴的温馨,包括那件破了的校服…… 裴明璐转入龙泉高中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其间发生的事件其实并不多,但是当掺杂了少女的浪漫情怀之后,这些经历就显得格外丰富起来。 她反反复复的说着这些事,以及她的憧憬。 苏洛沉默的听着,等到她终于心满意足的停下,才开口道:“学姐很想知道他的身份吗?” 在裴明璐刚刚的讲述中,他听到了不下二十次类似于“好想知道他是谁”“他为什么就是不出来见我呢”之类的话。 裴明璐眼睛一亮,从窗台上跳了下来,蹲在苏洛身边,有些紧张道:“你能找到他?” 苏洛道:“很容易的啊。” 裴明璐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很容易吗? 苏洛道:“问问安学长,当初发校服是谁的意思,问问裴学姐的同学,是谁让他们不再捉弄学姐,问问高年级的学长,那片树林环境很好,为什么很少有人过去……需要我帮你问吗?” 裴明璐忽然觉得心乱如麻,心里隐秘的甜蜜,不知怎的变成了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慌张的情绪,她低着头,揉着自己的衣角,许久之后才呐呐道:“还是不要了,我想他不出来见我,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我……我还是……你也别去打听,我怕我自己会忍不住问你……” 她忽然很后悔将这件事告诉苏洛,他怎么能这样呢,怎么能这么现实,让她的甜蜜和浪漫,忽然失去了神秘的意味,变得有些苍白起来。 想要见他吗?当然是想的,可是,不是这样啊……他们之间,应该有个浪漫的邂逅啊,那个人,会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带着一身光芒出现,然后他们相视一笑…… 裴明璐想起什么似的掏出手机看了眼,“啊”的惊呼了一声,道:“哎呀,差点错过了开饭时间!我先走了啊!明天见!哦,不对,是周一见!” “周一见。” 苏洛看一眼少女逃也似的消失的背影,又转向刚刚被拉开的书房门,看着站在门口的冷砺。 冷砺靠在门框上,他个子很高,每次靠在什么地方的时候,就显得腿很直很长,模样慵懒又性感,加上他俊美深邃的长相,冷漠的眼神,出众的家世……的确是很有吸引力的男人。 冷砺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站直了些,道:“我在里面写东西,你们就上来了。” “哦。” 苏洛没怀疑他是故意偷听,冷砺的习惯他是知道的,阅读的时候喜欢在开阔的、景致怡人的地方,工作则喜欢相对狭小安静、光线昏暗的环境。 想了想,问道:“你喜欢她?” 冷砺有些猝不及防,以至于表情甚至显得有些狼狈:“什么?” “小树林。” 这件事哪里需要去打听,只要想一想就知道那个人应该是谁,也就是那个傻乎乎的女孩想不到。 冷砺抱起胳膊,冷然道:“所以我就该喜欢她?” 察觉到冷砺的不悦,苏洛也知道自己有些冒失了,但是想到裴明璐提起这件事时脸上幸福的表情,依旧说了下去:“不喜欢的话……” 冷砺打断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是不是喜欢你?” “啊?” 冷砺盯着他的眼睛,道:“你不是想说,我要是不喜欢她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吗?难道我对你不是更好?” 苏洛想了想,低头继续开始手里的工作:“当我没问。” 冷砺的确为他做了很多,跳楼时候试图阻止,亲手为他做手术,眼睛都不眨的借他四百万,让他在这里白吃白住,当然还有热牛奶、搭便车…… 冷砺的意思他很明白,并无力反驳:冷砺不喜欢他,一样为他做了这么多,那么冷砺帮裴明璐,当然也可以不是为了喜欢。 只能闭嘴。 看见苏洛平静的表现,冷砺总觉得有些不对,走到离苏洛最近的椅子跟前,反着坐下,看着他道:“我的确是做了些多余的事,但是显然,她喜欢的人也不是我,而是她幻想出来的……白马王子。” 苏洛没有吭气,这件事他无力插手,只是想到那个女孩泡沫一般的爱情有一天被打碎的情景,脸色有些苍白。 噩梦降临和美梦破灭,都是无比可怕的事情,他,深有体会。 看着身处阳光中,却浑身散发出冷寂气息的少年,冷砺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出口的却是:“这些盆景看起来养了很久?” 苏洛“嗯”了一声:“最长的快二十年了。” 冷砺沉默下来,苏洛今年只有十六岁,自然不可能养了二十年的盆景,那这些是谁留下的可想而知——他果然很不擅长聊天找话题,用安哲贤的话来说,他最擅长的就是“把天聊死”。 然而苏洛却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家是靠这个发家的,爷爷最擅长这个,当时很有名气,不过我爸不行,虽然学了手艺,但是按爷爷的话来说,我爸缺乏灵气,人古板,做的东西也古板,就算弄一辈子这玩意,也只是个‘匠’,成不了‘家’。于是我爸就撂下了,开始学做生意。 “爷爷在世的时候,也教了我,说不一定要用它吃饭,但老祖宗的手艺,还是要传下去的。他活着的时候,一直在弄这些,后来去世了,我爸就捡了起来,他手艺不怎么样,养得不好,但一直在养,我有空的时候,也会帮忙。 “后来家里的东西拍卖,成品的盆栽卖的很贵,但这些半成品却便宜的很,而且打包出售,所以我就托一位长辈帮我拍了下来,一直寄存在他家里,现在有了地方才运过来。” 他顿了顿,道:“这种需要二三十年才能成型的盆景,如果养的好,是可以卖出高价的,记得当初爷爷做的盆景就很值钱……” 冷砺看着他:“你准备把它们卖掉?” 苏洛“嗯”了一声,道:“我做这个比我爸强,如果运气好的话,只要卖出去一半,就够还你的钱了。” 冷砺皱眉,正要说话,休息室的门被推开,安哲贤进门,看见外面的冷砺二人,嚷道:“你们在这儿啊,赶紧开饭吧,中午没吃饱,饿死我了!” 苏洛道:“你们先去,我收拾收拾就来。” 安俊哲道:“好啊。” 走了两步又回头道:“对了阿洛,明天周末没活动吧,我们去隔壁县泡温泉怎么样?哥哥我最近挣了一笔,包吃包住包玩包小费。” 苏洛摇头道:“周末我很忙。” “你一学生,周末有什么可忙的?忙着补习功课啊?回头我帮你补。” 苏洛摇头道:“是补习,不过不是给我,是给别人。” 安俊哲瞪大了眼,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不是吧?你要去给人做家教?” 苏洛嗯了一声。 安俊哲怀疑的看着他,道:“你一高一的学生,能给谁当家教啊?小学生?给小学生当家教能有几个钱?” 苏洛伸出一根手指。 安俊哲道:“一小时一百块?阿洛你别闹了,这点钱够你塞牙缝吗?” 苏洛道:“不是一百,是一千。而且不是小学生,是高中生。” 安俊哲吃惊道:“不是吧?你一高中生给高中生补习,还一小时收一千的补习费?你怎么不去抢?” 苏洛道:“这叫物以稀为贵,龙泉高中公费生的名头很唬人的,我开价一千,还供不应求呢。” “可是你小子不是冒牌的吗?”谁不知道他公费生的名头是怎么来的。 苏洛道:“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我是冒牌的?” 见安俊哲欲言又止,苏洛笑笑道:“安学长放心好了,我没准备做诈骗的勾当,他们知道我底细的。因为龙泉高中不是有钱就能进的地方,有些挤不进来的有钱人,很乐意花点钱知道这里所谓的贵族精英教育是怎么一回事。” 他花了普通高中几十倍的学费进来,补习费却只收市场价的十倍,绝对是良心价。知识就是金钱……所以要拿知识换金钱,没毛病。 安俊哲摆手道:“我不是要说这个。” 拍拍苏洛的肩膀道:“阿洛,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说了,你不要把自己逼的这么紧,阿砺借钱给你,是想帮你,不是要逼死你,你这样让他怎么想?什么债不债的,等你有能力了再说不迟,而且实在不行还有我呢!我是没有阿砺有钱,可是借你个百八十万的还是没问题的。” “我知道,”苏洛笑笑,道:“放心,我不会强撑……安学长你不是饿了吗?赶紧去吧,我很快就来。” “你……唉,算了。”安俊哲无力的挥挥手,下楼。 冷砺看了苏洛一眼,终于没说什么,也转身下楼。 空荡荡的休息室只剩了苏洛一个人,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成茫然。 “阿砺借钱给你,是想帮你,不是要逼死你……” 许久之后,苏洛伸手,手指在叶片上轻轻划过,用低低的,只有他自己和面前的花木才能听到的声音道:“是我错了,我不该把那些东西烧给你的……留下的东西反而成为负担,才是你最最不能安心的事……我竟然直到现在才想明白……” 第176章 财迷啊财迷11 从苏洛第一天好好上学开始,他的日子就变得忙碌非常。高中生的课业原本就紧张,而龙泉高中更是在标准课程之外,增添了许多其他“副科”,这些科目大多对成绩没有严格要求,甚至去不去上课都没人管,但谁都知道,这些额外的课程,还有各种兴趣培训班以及晚上的选修课,才是龙泉高中真正的精华所在。 苏洛将自己的时间表排的很满,周一到周五,白天晚上一节不落的上课,连课间和中午短暂休息的时间,都被他用来看书和写作业。晚饭后花半个多小时侍弄他的盆景和盆栽,等晚上选修课回来,则继续写作业看书。 周末除了兴趣班的活动,学校没什么安排,苏洛白天出去做家教,然后顺便去市区选些做盆景的树桩和景观石,晚上回来就折腾这些东西,几乎没有一刻闲的时候。 随着他的忙碌,和冷砺、安俊哲的交流明显减少,裴明璐、陈赟更是一周难得见到他一次,就算见了,也说不上什么话。 还是只有周五的晚上和下午略悠闲。 裴明璐手里拿着一幅素描,和苏洛手中的树桩不断对比,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道:“你说你要把这根树桩,做成这个样子?” 苏洛道:“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设计图,真正养成以后,肯定会有所区别,不过大致方向是不会错的。” 裴明璐“哇”的惊叹出声,道:“太神奇了,你做好了,一定要第一个给我看!” 苏洛道:“那恐怕要很久。” “多久?一个月?”见苏洛有些好笑的摇头,裴明璐眨了眨眼:“难道要……一年?” 她自认为说了很宽松的一个数字,不想苏洛依旧摇头道:“快的话,十年就差不多了。” “十年!”裴明璐不可思议道:“你要用十年来做这个东西?”而且这还是快的? 苏洛不答,取了水壶朝花盆里浇上水,找地方放好,就开始收拾工具,清理地上的垃圾。 花十年时间去做一件事,完成一件作品,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对于喜欢盆景的人来说,花二十年,甚至三十年来养好一个盆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裴明璐诧异道:“这就好了?你不是说要把它弄成画上的模样吗?” 苏洛道:“要先养上一年才能开始做造型。” 裴明璐怏怏的“哦”了一声,有点意兴阑珊,显然对自己能够见到成品不抱什么希望。十年呢,到时候就算他们还能见面,估计她也忘了这件事了。 托着腮道:“阿洛你真厉害,会做盆景,画画也漂亮,还能听懂老师讲的课……” 苏洛摇摇头,没有说话,做盆景的手法其实不难,难在意境,所以只一个“会”字,实在算不上什么,多看看网上的视屏教程也能学个七七八八。他的画也是平平无奇,连“画匠”的水准都谈不上,谁上上半年的绘画兴趣班也能画成这样,至于能听懂老师讲的课,更是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做到的事……这和厉不厉害有什么关系? 不过他没兴趣讨论这个,起身去洗了手,端了两杯热茶过来,坐下道:“裴学姐要不要考虑下留级?” 裴明璐“啊”了一声,对这个话题有些猝不及防:“留级?” “裴学姐跟不上老师的进度,又没有条件请家教,总不能一直这样不懂下去。我们学校老师讲课的节奏很快,裴学姐高二才转过来,知识出现了断层,所以才会听不懂。我们学校的新生大多数都是从普通初中来的,裴学姐跟我们一起从高一开始念,然后副科只挑选部分进行学习,将节省下来的时间用在其他科目上,这样应该可以跟上的。” 其实哪怕不留级,如果就算听不懂也努力去听的话,总会学到些东西,慢慢也能跟上,但裴明璐显然陷入了恶性循环,听不懂就索性懒得去听,于是和所有人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她若自己不在乎成绩也就算了,快快活活的享受青春也不错,可她偏偏又是在乎的,于是会自卑,会自怨自艾。 “留级……可以吗?” “裴学姐又不是公费生,有什么不可以的。” “可是,”裴明璐拧着手指道:“我的情况,不太一样……” 她之所以能来这里上学,是因为救了人,那天那个自称管家的人看似温和,实则完全没有将他们看在眼里的模样,至今还深深刺痛着她的心……如果要留级,是不是又要经过那个人?那么她那天表现出来的骨气和愤怒,岂不是显得太可笑了? “这只是小事,”苏洛道:“如果裴学姐想好了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去陪你去找校长。” 裴明璐一脸纠结:“我……我……” 她好容易才适应了现在的情形,同学们也习惯了她的存在,如果再留一级,岂不是又要迎来新一轮的嘲笑? 苏洛见状,微微摇头道:“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这是裴学姐自己的事,怎么样都好……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说一声就好。” “哦,哦,好,”裴明璐如释重负,道:“呀,我要去吃饭了……阿洛你一起来吗?” 苏洛摇头拒绝,一方面是他依旧吃不惯食堂的饭,既然有更好的选择,何必委屈自己?更重要的是,显然裴明璐并不是真的想让他陪她一起去……事实上,她现在要躲的人就是他。 “哦,那算了……”裴明璐“失望”的挥挥手,下楼离开。 苏洛端起热茶,低头喝了一口,书房门被无声拉开,冷砺站在门口看着他,道:“你喜欢她?” 这次更算不得偷听,他是光明正大的听——知道裴明璐要上来,他才起身去的书房。 苏洛抬头,忽然有种昨日重现的感觉,也是星期五,也是这个地方、这扇门,也是裴明璐刚刚离开,也是同样的一句话,不过上次是他问冷砺,这次是冷砺问他。 “裴学姐人很不错……” 冷砺冷冷打断道:“她就算是天仙,我也没兴趣。” 苏洛不说话了,他有意提升下冷砺对裴明璐的好感度,好让那女孩可怜的爱情有所凭籍,可惜一开口就被识破,只好闭嘴。 冷砺再次道:“你喜欢她?” 苏洛低头喝茶:“喜欢。” 敷衍的、毫无诚意的回答,让冷砺既松了口气,又有些火冒三丈,冷声问道:“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苏洛道:“因为她对我好。” 他住院一个多月,她来看他的次数比陈赟还多,即使没有帮上什么实际性的忙,他也不能不领情。 冷砺嗤笑一声,走到苏洛身边,拉开椅子坐下,道:“知道她为什么对你好吗?” 不等苏洛回答,便自顾自的说了下去:“因为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比她强大,在他们面前,她显得一无是处。只有你,和她一样是另类,甚至比她还要可怜,她只有在你身上,通过照顾你,来寻找自己少的可怜的存在感和优越感。” “那么你呢?”苏洛看着冷砺,淡淡道:“你又是为了什么,对她那么好?” 他也不等冷砺开口,便说了下去:“因为你身边都是猎犬,每个人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并埋头向着自己的目标奋力追逐……因为实在太多,所以他们的追求,他们的努力,他们的优秀,你都习以为常,甚至视而不见。然而这个时候,猎犬群中忽然出现了一只迷路的小兔子,在这群拼命奔跑的猎犬中,这只茫然失措、不知何往、莽撞可爱的兔子,反而让你觉得很特别,所以忍不住小小的逗弄一下?” 看着忽然间锋芒毕露的少年,冷砺有些愣神,端起裴明璐连杯子都没碰过一下的热茶,喝了一口才道:“我的确是做了些多余的事,但不存在什么‘逗弄’,我没有那么无聊。” 又道:“你难得会这么主动为别人操心,不过那丫头好像并不领情?” 见冷砺主动“停火”,苏洛自然不会不依不饶,道:“她自己的人生,当然要她自己做主。” 于是安静下来。 冷砺埋头将手里的热茶喝了一半,又道:“我记得她每次来,你不是都弄果汁吗,怎么今天换了红茶?” 苏洛道:“外面冷,红茶暖胃,果汁太凉了。” 冷砺淡淡道:“不过别人好像一样不领情?” 于是冷砺好容易找到的话题,只进行了一个来回就被他自己聊死。 —— 周六周日,又是繁忙的两天,周一中午苏洛上完课回到别墅,三人才刚刚在餐桌上坐下,裴明璐就风一样的冲了进来,而她的声音则在更早之前就冲入了几人的耳膜:“阿洛阿洛阿洛阿洛……” 冲进门的裴明璐见三人转头安静的看着她,尴尬一笑,吐了吐舌头,放轻了声音,速度不减的冲到苏洛身边,拉着他的胳膊,满脸都是激动:“阿洛,我留级了!我留级了啊!” 苏洛有些不太明白她的心情,为什么两天前还在纠结的人,会忽然这么兴奋?或许他理解错了,其实她是很愿意留级的? 裴明璐没注意,或者说是没在意苏洛的反应,自顾自的说了下去,语气激动不已:“是他,阿洛,是他啊!那天你和我说了留级的事之后,我就去了小树林,提到了这件事……然后今天早上一进班,班主任就叫我过去,说将我调到了高一……简直就像做梦一样!阿洛,你看到了吗?他又一次听到了我的话,满足了我的心愿!啊,太幸福了……阿洛你不知道,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收到他的回应了,我还以为他已经不在那里,或者不肯理我了,原来不是的,不是的……他还在呢,他一直都在……” 苏洛的胳膊被裴明璐大力的摇晃着,却没办法被她的喜悦感染,转头看向冷砺。 冷砺靠在椅背上,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和苏洛视线相对,嘴唇微不可查的牵扯了一下,就再没有多余的反应了。 倒是安俊哲表情丰富的很,看一眼微微皱眉的苏洛,再看一眼若无其事的冷砺,再看看完全没有察觉到眼前的诡异情形,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顾自的兴奋着的裴明璐——请恕他愚钝,实在搞不清楚这三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阿洛阿洛,以后我们就在一个年级了啊,每天都在一栋楼里上课呢!不过好可惜,我没有和你分在一个班嘞,”一个人激动了好一阵之后,裴明璐似乎觉得冷落了苏洛,将话题转到了他的身上,嘴里喊着可惜,但语气中依旧难掩喜悦:“明明我都说了,要是和你在一个班就好了,可是……不知道他是没有听清楚,还是不愿意我们两个在一个班……你说他是不是误会我们了,其实我们没什么的对吧?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啊!下次我一定要和他说清楚才行……” “在树林的时候,我明明说了还没有想好的,谁知道他直接就帮我调了年级……看来他也是赞成我留级的,阿洛你好厉害,和他的看法一样呢,以后我介绍给你们认识好不好……” “……” 裴明璐兴奋的语无伦次,翻来覆去的说着一样的话,完全没有意识到旁边还有两个“不相干”的人在旁听他们的对话。 苏洛看着仿佛事不关己的冷砺,对比身侧少女的幸福的语气,心中有怒意渐渐弥漫。 再精彩的戏如果不断重播也无聊的很,安俊哲无奈的看着餐桌上渐渐变凉的饭菜,苏洛干咳一声,打断道:“裴学姐,不如坐下来一起吃一点?” 裴明璐一愣,眨了眨眼,终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傻事,脸色顿时变得通红,结结巴巴道:“不了不了,你们吃你们吃!” 逃也似的离开。 等裴明璐的背影消失,苏洛看向冷砺,道:“你也说了是多余的事,为什么还要做?” 冷砺挑眉道:“你这是在为了她来指责我?我记得让她留级,是你的意思吧?” 苏洛道:“我说过了,这是她自己的事,应该由她自己决定。” 冷砺淡淡道:“但是苏洛,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总能自己做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管这个选择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有些人,他们缺乏决断,人生没有目标,这样的人,有时候是需要有人推他一把的。” 苏洛道:“你都没有给过她选择的机会,怎么知道她就做不出正确的选择,就算要帮她做决定,也应该是在她经过足够的思考之后……你这样只会让她越来越缺乏决断,凡是只会依赖别人或听天由命!”就像现在这样,一旦有什么事,就只会跑去小树林里祈祷,希望某个“神仙菩萨”来解救她。 冷砺嗤笑一声道:“你倒是给了她选择的机会,为她指了一条可以走出眼前困境的道路,结果呢?她不仅没有感激,反而内心埋怨你让她陷入了矛盾之中,而我呢,没有得到她的允许,直接替她做出选择,她却欣喜如狂。” 想起裴明璐的欣喜,苏洛才更加愤怒,道:“你明明知道她是为什么才高兴的!” 冷砺挑眉道:“有区别吗?她高高兴兴的接受了,而且还会很努力的学习,这就是事实。” “当当当!” 争锋相对的两个人一起转头,看向很没教养的拿筷子敲碗的安俊哲,安俊哲叹气道:“我说你们两个,这是在玩萝莉养成呢?” 天底下的萝莉都死光光了吗?非要两个人去玩一个号! 苏洛和冷砺对望一眼,一起闭嘴。 安俊哲看向苏洛,道:“这周四是圣诞节,白天放假,晚上晚会,那天你应该不用去家教吧,不如我们出去玩玩?钓鱼野炊怎么样?我知道一个很棒的地方。” 短短的两分钟,苏洛已经恢复了平静,淡淡道:“不了,我答应了裴学姐带她去买圣诞晚会的礼服,她以前没有参加过类似的活动。” 安俊哲讶然道:“怎么这次她家里人终于肯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了吗?她不是说她爸妈偏心的要命,而且家里穷的要死吗?” 苏洛没说话,安俊哲却从他的“不说话”中找到了答案,不可思议道:“你不会是准备送给她一套吧?” 苏洛“嗯”了一声,还是没有说话。 安俊哲扶额道:“阿洛,她穷,你就很有钱吗?别忘了你还……” “还欠着四百万”这几个字临时改口:“……比她小一岁呢!” 苏洛道:“我手里还有几十万呢,暂时不缺钱。再说了,我两天的补习费就够买件一般档次的晚礼服了,就当我休息过两天好了。” 他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而是觉得一件衣服不算什么,而且裴明璐在他面前唉声叹气了足足半个小时……等他主动提起送给她一件礼服之后,她先是推迟,然后又欢呼雀跃了半个小时,害的他晚上的选修课都差点迟到。 “哈!”安俊哲简直无语:“你是舍得,她倒是伸的了这个手?” 对他而言,送给女孩一件礼服,是件再小不过的事,可是苏洛他……一个十六岁无家可归的孩子,欠着巨债,每天拼命学习之余,还要想尽一切办法挣钱还债,忙的连安安静静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结果……妈蛋,这叫什么事儿? 苏洛道:“不是你告诉她我很有钱的吗?而且我们说好了,算是借的。” 他有点后悔提起这件事了,只是送件衣服罢了,安俊哲的反应也太夸张了,这对他们来说,更不算什么吧? 安俊哲望天翻了个白眼,懒得说话了。买衣服她没爹没妈吗?做家教她自己不会去吗?苏洛的钱是来的不算难,可他多辛苦那丫头看不见吗? 冷砺的脸色比他还难看,起身走到窗口开始打电话,安俊哲叹了口气,道:“我们要不要把饭热热再吃?” 苏洛道:“随便你,我反正是等不及了。还有二十分钟就该上课了。”中午时间本来就短,今天这一顿折腾,别说提前看看书,不迟到都算好了。 起身将还热着的汤浇在碗里,和着饭一起吃。 冷砺的电话几句话就讲完了,回到座位道:“你的钱自己留着吧,我已经安排好了,那天会有人把她打扮好,送到学校门口来。” 苏洛放下筷子,怒道:“又是安排调级,又是圣诞晚会……冷砺,你难道不知道这样只会让她越陷越深?玩弄别人的感情很好玩吗?你要不喜欢她,就别再做这种事了行不行!” 冷砺一挑眉,话还没出口就被安俊哲打断:“阿砺!你就别跟阿洛赌气了!” 又转向苏洛道:“阿洛,玩弄感情什么的,这话太过了。阿砺要是真想逗那丫头,至于一个多月都没去那片林子听那小丫头抱怨吗?什么留级,什么礼服,还不都是从你口里知道的?他就是看不过去你对那丫头掏心掏肺的好,人家还不领情,故意气你呢……” 苏洛冷冷道:“所以只要自己不高兴了,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必考虑别人的感受是吗?” 因为自己不高兴了,所以做什么都是有理的? 对上苏洛的目光,冷砺不自然的转开视线,吁了口气道:“我会去跟她说清楚。” 低头吃饭。 他的态度,倒让苏洛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一声不吭的拿起筷子吃饭。 安俊哲将手搭在苏洛肩膀上,将他拉近了些,笑嘻嘻道:“阿洛,你肯跟阿砺吵架,其实挺好的……是兄弟才吵的起来嘛!怎么样,什么时候考虑也和我吵一架玩玩?” 苏洛不理他。 安俊哲又道:“喏,现在圣诞节的安排泡汤了,野炊钓鱼……去不去?” 苏洛一直低头吃自己的饭,安俊哲以为自己不会得到回答的时候,却听到苏洛平静的声音:“去。” 第177章 财迷啊财迷12 苏洛受家人影响,观念一直很传统,不喜欢过外国的节日,但既然学校放假,能轻松一天也不错。 和裴明璐约好的时间是早上九点,苏洛准时站在街头,安俊哲降下玻璃窗,趴在方向盘上笑嘻嘻的看着他。 十分钟过去,街上人来人往,却没有看见少女活泼的身影,安俊哲扭头看向在后座上闭目养神的冷砺,问道:“我说阿砺,你没使什么坏吧?” 冷砺睁眼看了他一眼,将胳膊枕在脑后,不说话。 安俊哲笑的贱兮兮:“譬如故意让人将那小丫头的手机拿走,或者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想不起来跟阿洛打电话通知什么的?” 冷砺淡淡道:“你觉得以裴明璐的性格,需要故意转移她的注意力,她才会忘了苏洛的存在?” “那倒也是,”安俊哲道:“你时间掐的很准啊,可怜阿洛早上八点就和她确认过了,刚刚又打过电话,那丫头半句没提约会取消的事,还说自己已经收拾好了,很快就过来……结果呢,这才二十分钟分钟就将他忘到脑后了。” 冷砺淡淡道:“我让人守在她楼下,看见她出来才去打招呼。” 他语气平静,既没有半点算计朋友的不好意思,更没有恶作剧得逞后的得意,反而神色有些阴沉。 “所以阿洛还以为那丫头拒绝了你给她的‘神秘惊喜’,选择来赴他的约呢……”安俊哲道:“我说冷老大,阿洛好歹也是咱们朋友,你这样耍他合适吗?” 冷砺没说话。 安俊哲又道:“我说阿砺,你不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吗?阿洛和裴明璐之间的事,你为什么非要插一脚?阿洛对裴明璐再好,也是他自己的事,就算吃醋也犯不着吧,你明明知道那两个之间纯洁的不能再纯洁了……而且你也没怎么喜欢那丫头吧? “你到底想要什么?是想要让那丫头对你死心塌地,显示你冷大少无往不利的魅力?还是想让阿洛对那丫头彻底失去耐心,和她疏远? “你不觉得,不管是哪个目的,都很无聊吗?” 安俊哲不过是自己吐槽,没准备收到冷砺的回应,不想话说完过了好一阵之后,却听到了冷砺的声音,语气中带着几乎从未出现在这个人身上过的迷茫:“我不知道。” 冷砺隔着车窗,看着站在树下的少年,喃喃自语:“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就是……不满足……不满足……不满足。” 他的声音中,仿佛带着难言的饥渴。 车窗外的街道上,早晨的阳光温暖而柔和,少年却选择站在树下的阴影中,他的身形修长挺拔,线条流畅优美,他腿很长,腰很细,背很直……一身简单的运动服穿在少年的身上,却仿佛被赋予了别样的美感…… 少年眉目如画,气韵悠然,只是瘦而孤单,哪怕站在人流中,也仿佛被隔离出这个世界,周围的熙熙攘攘,半点也渲染不到他的身上。 冷砺看着他,心脏忽然跳的很快:不想看到他对别人那么好,不想看到他的心意被人践踏,不想…… 他闭上眼,不再看,不再想。 安俊哲皱眉看了眼冷砺,又看向苏洛,“嘀嘀嘀”的按响喇叭。 少年回头,对这边抱歉的笑笑,示意稍等,拿出手机拨打。 电话片刻后接通,里面传来少女虽然压得很低,却难掩惊喜的声音,苏洛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向汽车。 “没关系,我自己逛就好了,我也有要买的东西。” “阿洛阿洛,我就知道你不会怪我的……阿洛你真是太好了,我为什么能认识你这么好的人呢,啊!我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苏洛嗯了一声,道:“玩的高兴点。” 挂断电话,拉开车门坐进去。 安俊哲一边倒车,一边道:“早就跟你说阿砺已经安排好了,那丫头不会来了,非要打电话确认,最后还跑到这儿来等,看,白跑一趟吧?” 苏洛笑笑道:“不好意思耽误了两位学长的时间……待会野炊的时候,我负责弄吃的好了。” 安俊哲道:“你会?” 苏洛笑道:“当然要会啊,这可是追妻的基本技能,不会怎么行?安学长你也要好好学啊!” 苏洛难得开一次玩笑,安俊哲大笑道:“哥哥我‘甜言蜜语’这项技能的技能点可是点到了满级的,其他技能已经可有可无了。” 冷砺接口道:“我看你的吹牛技能,也是顶级。” 安俊哲不以为意,道:“别小看吹牛这项技能,能把牛吹的天衣无缝、不落俗套,那也是本事!” 从后视镜里看到冷砺瞥了他一眼,安俊哲冷哼道:“怎么,不服气啊?不服气你也吹个牛给我看啊?”比的别的本事也就罢了,但是吹牛……这没趣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吹牛吗? 只听冷砺淡淡道:“就算吹牛你也比不过我。” “哈,怎么可……”才说了三个字,安俊哲就反应过来,不吭气了。 安俊哲在嘴皮子功夫上吃瘪的情形可是难得一见,苏洛笑道:“安学长啊,冷学长这句话是不是吹牛?” 安俊哲瞪了他一眼,道:“阿洛,你也学坏了。” 冷砺的这句话,就好像用“让上帝找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来证明上帝不是万能的一样,是一个无解的命题:若说他这句话是吹牛,那么冷砺的确做到了“你也吹个牛给我看啊”,若说不是,那么就是承认了就算吹牛他也比不过冷砺。 苏洛笑笑,不说话。 安俊哲道:“阿洛,被放了鸽子,不生气?” 苏洛摇头,早就料到的事,有什么好生气的? 冷砺虽然答应会和裴明璐说清楚,却不肯收回之前的安排。以裴明璐的性格,在和他一起逛街买衣服,以及小树林的神秘“爱人”送来的超级惊喜之间,毫无疑问会选择后者。 所以他一大早就打电话确认,却发现裴明璐并没有取消逛街计划的意思,便和安俊哲商量,让他们先走,他去见过裴明璐之后,如果有空就直接去目的地汇合,不想安俊哲说反正也要经过市区,不过是多绕个弯的事儿,硬是一起过来了。 他快到地方,又给裴明璐打电话,裴明璐告诉他就来,结果过了二十多分钟再打过去,才知道她已经跟着别人走了,现在正在高级美容店。 这件事换在别人身上,大约是要生气的吧,不过苏洛却没什么感觉,或者是因为早就知道裴明璐所谓的“神秘爱人”是什么,又或者是因为并不在乎。 至于她的“惊喜”为什么来的这么凑巧,让苏洛白跑一趟并站在街头等了十多分钟,原因当然就在坐在他后面的冷砺身上,不过他依然生不出什么怒意来,连问一句都没有。 本来以为安俊哲找的地方,应该是什么农家乐或私人会所之类的,不想竟然是真的野外。背面的山石拦着风,却没有挡住太阳,湖水清幽,站在岸上就能看见浅水处有小小的幼鱼四处游荡,扔几粒面包便能引来一群小鱼儿争抢,将湖面顶的涟漪阵阵。 眼睛都能看见的鱼,却钓不起来,三个人一上午才钓到两条巴掌大的小鲫鱼,被苏洛炖成汤一人喝了两口就没了,幸好他们带的东西齐全,才没有真的饿肚子。 吃饱了饭,冷砺再接再厉继续钓鱼,安俊哲收拾东西,煮了饭的“大功臣”苏洛躺在气垫晒太阳。 “别说,阿洛你的手艺真不错。”所谓的收拾,也就是将用过的餐具叠起来放回车上,安俊哲很快干完,坐到苏洛身边,笑道:“阿洛啊,你把追妻练的这么好,难不成是想找老婆了?” 苏洛将胳膊放在眼睛上挡住阳光,吃饱了饭,晒着太阳,有些昏昏欲睡,闻言轻飘飘道:“想啊!” “不是吧,”安俊哲吃惊道:“真想找老婆了啊?你才几岁呢?” 苏洛梦呓一般道:“娶个温柔善良的妻子,再生两个孩子,要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如果可以再多几个更好,还要一栋房子,最好有美丽的草坪……” 安俊哲瞪大了眼,不可思议的看着苏洛,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才十六岁的小家伙的心愿,竟然这么……呃,这么的……朴素。 他下意识的看向一旁的冷砺,发现他也正侧头看着躺在气垫上似睡非睡的少年,神色莫名。 “这样……”此刻,少年的最后一句话轻飘飘的落入耳中:“就有家了啊……” 第178章 财迷啊财迷13 苏洛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了,白天睡觉更是第一次,或许是身边难得有人陪伴的缘故,他这一觉,不仅睡得香甜,更安心。 醒了也不想起床,赖在毯子里,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冷砺正用一种很别扭的姿势坐在一旁看书,离的并不算近,但他的影子却不多不少的笼罩在苏洛脸上,让阳光晃不到他的眼睛。 安俊哲一个人守着三根鱼竿,继续跟湖里狡猾的鱼儿较劲。 苏洛赖了会床才揉着眼睛坐起来,冷砺仿佛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头也不回的扔过来一瓶水:“洗把脸。” 苏洛随手接住,“哦”了一声,开始动了起来。 瓶里的水喝一半洗一半,又将不知道谁盖在他身上的毯子收到车里,空瓶装进垃圾袋,这才到安俊哲身边看他的战利品。 安俊哲回头笑道:“哟,咱们的睡美人终于舍得起床了?” 苏洛没好气道:“睡美人的起床气大的很,小心一脚将你踹下去。” 一面将渔网提出水面,顿时水花四溅,网兜里十几二十条巴掌大小的鱼欢快的蹦跶着,挣的渔网不断晃动。 苏洛惊叹道:“厉害啊!” 安俊哲得意道:“那是当然,要知道这才是我的真正战力!上午完全是被你们两个猪队友给拖累了。” 苏洛对他的自我吹捧完全无感,提着鱼转身,一边撸袖子,一边道:“晚上吃烤鱼吧,这可是我的强项,手艺不比家里的阿姨差……我先去收拾,腌一会再烤更入味儿。” 安俊哲背对着他做了个OK的手势,得意洋洋的继续奋战,冷砺起身从苏洛手里接过渔网,道:“我来吧!” 苏洛怀疑的看着他:“你会?” 冷砺反问道:“难道你会?” 以苏城宠溺孩子的程度,这小子会下厨就已经很意外了,想也知道不可能做过杀鱼这种事。 苏洛道:“我当然会。” 对上冷砺毫不掩饰的写着“不信”两个字的目光,苏洛毫不心虚,道:“虽然没做过,但我好歹见过。” 这位大少爷,八成连见都没见过——知道该从哪儿下刀吗? 冷砺嘲讽的看了苏洛一眼,懒得理他了,提着渔网转身就走。 安俊哲笑嘻嘻道:“阿洛你别和他争了,让他做!钓鱼也不会,做饭也不会,再不做点事难不成他是来当大爷来了?” 他很乐意看到咱们一向干净清爽的冷大少,被几条鱼折腾的一身狼狈、满手腥味的模样,否则早就该自动请缨了——三个人中间,真正正儿八经下过厨的其实是他,上午那两条鱼就是他收拾的。 安家家教很严,从小就严格限制零花钱,过了十六岁,零花钱就一分钱都没有了,家里只负责学费和生活费,等过了十八岁,连学费都得自己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安俊哲熟悉各种家庭技能是很正常的——若不是有这个手艺,他也不会提议来野炊,难道还指望冷砺会煮饭不成? 苏洛不理幸灾乐祸的安俊哲,快步跟上冷砺——既然大家都不会,那就通力合作好了。 折腾了快一个小时,终于弄出来一顿像样的晚饭,味道怎么样好说不上,但起码在主观上所有人都认定它是美味的——到底是自己劳动所得,味蕾挑剔度-10。 午饭后放松的一觉,让苏洛与冷砺、安俊哲之间那道无形的线淡化了许多,再次填饱了肚子,三个人横七竖八的躺在垫子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哪怕不说话的时候,也丝毫不觉得尴尬或无聊。 其实这里虽然有山有水、地势开阔,可惜草木枯黄,算不上好景致,但待着很舒服。 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孤零零飘着的几朵流云,吹着从山隙里漏出来的几缕凉风,能让人忘掉所有烦恼,将崩的紧紧的神经,彻底放松一回。 看着太阳渐渐落下,三个人懒洋洋的躺着,谁都不愿提起回去的事,可惜这种事,不是假装忘记就能有用的,等安俊哲的电话响起,三个人不得不起身,收拾东西回校——晚上还有一场舞会等着他们。 回去依旧是安俊哲开车,这辆他用自己挣的第一桶金买的越野车是他的心头肉,方向盘连冷砺都不许碰一下。 越野车颠颠仆仆的上了大路,才终于平稳下来,苏洛取出手机,刚打开屏锁找到电话号码,就被一只手强硬的抓走,冷砺冷淡的声音传来:“她现在没空接你的电话。” 这个她,自然是裴明璐。 苏洛道:“打扮一个女人,需要一整天?” 冷砺不答,安俊哲道:“那就要看你怎么个打扮法了。不过,冷大少派去的人,想要将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拖住一天,不要太轻松。” 又举例道:“做脸,做头发,全身美容,随便哪一样都得花上几个小时,完了还要挑衣服,挑鞋子,挑首饰……如果还没到时间,还可以教那丫头怎么穿着高跟鞋优雅的走路,下蹲的时候用什么姿势可以避免走光等等……哦对了,还有教她跳舞——你真的觉得一天的时间太长吗?” 苏洛无言以对,安俊哲继续道:“不过等你看到她的样子,就会发现这个时间花的是值得的,一身漂亮的衣服,一副精致的妆容,有时候真的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最起码是看上去脱胎换骨。那丫头底子不错,被这么一打扮,一定漂亮的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 苏洛对此没什么兴趣,嗯了一声从冷砺手中取回自己的手机,对他晃了晃,道:“冷学长,有没有人说过,你有时候真的很霸道?” 冷砺想了想,认真道:“没有。” 安俊哲噗嗤一声失笑,道:“阿砺的确很霸道,不过对朋友还不错,所以这点小缺点我也就忍了……阿洛你别怪他,阿砺身边的那些人,总觉得他天生就该比别人霸道一些,才惯出他这一身的毛病。” 冷砺皱眉道:“你从来没跟我说过。” “哈!”安俊哲好笑道:“好像说了你就能改似的,你老人家什么时候听进去别人的意见过?” 冷砺淡淡道:“你没说过,怎么知道我不会改?” 安俊哲道:“喏,现在阿洛说了,你倒是改改看?” 冷砺看了苏洛一眼,道:“好。” 闭上眼睛不再说话,苏洛两个也没再开口。 随着目的地的临近,汽车中轻松随意的气氛渐渐消失,现实中的各种沉重,又重新压上心头,三个人脸上不经意的笑容也渐渐淡去。 学校里,还有一场盛大的舞会在等着所有人。 —— 圣诞舞会算是龙泉高中的特色之一,学校的礼堂被布置的灯火辉煌,青春少艾的少男少女们穿着华服,优雅的穿梭期间,或下舞池翩翩一曲,或和朋友谈笑风声,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的,也可以专心品尝一下平时难得一见的美食。 苏洛坐在楼顶,朦胧的月光照在身上,平添几分凉意。他虽然听不到那边喧哗的声音,却可以看见窗口闪烁的光影……应该很热闹吧。 这样的场所,冷砺、安俊哲当然是主角,被精心打扮过的裴明璐大约也会惊艳到许多人……至于他,就不参合了。 宴会并没有强制要求,是否参加全凭自愿,苏洛当然会选“否”。 宴会啊……不好玩!不喜欢!完全不喜欢! 他参加的最后一个宴会,是几个月前他十六岁的生日宴,那天,苏城请了很多人,苏洛的朋友,苏洛喜欢的明星,他自己的生意伙伴,亲戚朋友,公司的员工……所有人都很给面子的来了,真热闹啊! 那一晚,苏洛见客见到脸酸,收礼收到手软,晚上带着疲惫又幸福的微笑入睡。 第二天,苏氏宣布破产。 那些亲朋好友仿佛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苏氏产业被封,账户被冻结,所有财产被清查,苏城被查出骗贷嫌疑,面临牢狱之灾…… 接踵而来的噩耗,让刚刚从幸福的美梦中惊醒的苏洛,一下子陷入到巨大的茫然和惶恐中,苏城将他抱在怀里,说:“没关系,有爸爸在呢,不管什么事都有爸爸呢……” 再然后,苏城死了。 他死了。 那个口口声声说着“有爸爸在”的男人,就那样丢下他一个人,死了。 他干净利落的从十多层的高楼上跳了下去,留下一个凄惶无依的儿子…… 苏洛狠狠灌了一口酒。 所以他最讨厌那样的人,明明知道都是假的,明明知道很快会破灭,为什么还要编织那么绚烂的梦给他! 难道不知道越是美丽的泡沫,破灭起来,就越是让人心碎吗? 骗子,都是骗子。 所以他这辈子都不要再参加什么宴会! “都是骗子……” 苏洛喃喃,一仰头,烈酒火辣辣的拉着嗓子烧进了胃里,这是爷爷生前最爱的酒,小时候无论爷爷怎么劝,他都不肯沾,如今却忽然就喜欢上了。 让他觉得可惜的是,他的酒量不知道为什么也变得这么好,好像无论如何都喝不醉似的,大半瓶酒已经下肚,他却还没有醉倒,没能忘记那些他不想记起的事。 沉稳的脚步声在天台响起,声音不大,在静谧的夜里却显得格外清晰,脚步声在不远处停顿了片刻之后,又缓缓响起。 很快苏洛面前就多了一双黑色的皮鞋,苏洛有些迟钝的抬头,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晃了晃头道:“冷砺,两个月期限已经过了。” “我知道,”冷砺在他身边一米多远的地方坐下,道:“你喝,不用管我。” 苏洛侧头看他,道:“那你来做什么?” 冷砺淡淡道:“等你喝够了,好带你回家。” “回家?回家啊……”苏洛呵呵一笑,仰头喝酒:家?他哪有什么家? 他的家,早被那个叫苏城的男人,毁的干干净净。 “冷砺。” “嗯。”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特别特别……讨厌你。” 冷砺微微一滞,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讨厌我? “因为……”苏洛灌下一大口酒,闭上眼睛靠在石栏上,道:“因为……每次我最不希望看见任何人的时候……总是会遇到你……” “不是遇到,”冷砺看着他,沉默片刻后轻轻的说道:“是找到。” 每次你准备将自己关起来的时候,我总会找到你,总是我找到你……这样很好。 “所以才讨厌,所以更讨厌……” “冷砺、安俊熙、陈赟、裴明璐……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好人,让我连可以恨的人都找不到……” “为什么这个世界这么好,我却过得不快活……” “为什么……” “苏洛……”冷砺的话刚出口,就被苏洛打断:“冷砺,不要讲大道理,不要讲……道理我懂,可是懂有什么用?” “我也想活的轻松点,但是有些事,不是你想通了就可以放下的……”苏洛将最后一口酒喝完,酒瓶丢开,声音低而平静:“我告诉自己,爸爸留下这些东西,是为了让我过的更好……我应该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接受,不要想太多,不要有任何负担,不要让他黄泉之下还不安……” “可是没有用,人怎么能做到,知道不该想,就可以不想?” “他用命换了保险金,想让我衣食无忧……” “他用命拖了一年宣布破产,想让我留在最好的学校念书……” “他用命换了一条条人脉,想让我活不下去的时候,有人能拉把手……” “都是他用命换来的,用命换来的……这样的东西,我要怎么样才能好好珍惜?我要怎么样才能毫无负担的接受?我甚至连吃饭、喝水、呼吸的空气都觉得充满了他的血腥味……” “我不想要这些,却连不想要都不行,因为这是他留下的,因为这是他的命换来的……” 冷砺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年,少年的脸色平静,看不出痛苦的痕迹,眼中更是干涸的没有一滴泪水……也许是因为这些东西折磨了他太久,他已经习惯甚至麻木了,只是那一身冷寂,让人心酸。 “苏洛……” 苏洛低头又开了瓶酒,扶着栏杆站起来,不知道是醉了,还是风太太,身体有些不稳,他转身背对着冷砺,喝了一大口,轻声道:“不要可怜我,我不可怜。不是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吗?我会安安心心的,等着它来治好我。” 天台的栏杆不算高,看着少年摇摇晃晃的身影,冷砺忽然觉得心惊肉跳,上前一步道:“苏洛!” 苏洛转身道:“你怕我自杀啊?放心,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呢?” 仰头喝酒。 看着少年被烈酒滋润而显得格外柔软水润的唇,看他仰头时露出的白嫩修长的脖颈,原本想要上前将他拖回来的冷砺僵硬的停住了脚步,甚至还后退了两步,口中道:“你是不是忘了,两个月前是谁从这里跳下去的?” 苏洛轻笑一声,道:“你以为我那是在自杀?” 冷砺淡淡道:“难道不是?” 他断掉的两根肋骨,他在鬼门关前兜的那一圈,难道是假的? 却见苏洛再度灌了口酒,将酒瓶扔在一边,轻飘飘道:“当然不是啊!” 冷砺一挑眉,正要说话,忽然看见苏洛单手在石栏上轻轻一按,整个人仿佛没有重量一般,轻巧的翻过了栏杆…… “苏洛!” 冷砺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爆开,大叫一声,用有生以来最快的速度疯狂的冲了过去,然而抓住的,却只有空荡荡的月光,然后听到底下传来一声闷响…… 一个模糊的人影一动不动的躺在下面的草坪上,看不清伤到了哪里,看不清有没有血迹,看不清是不是还活着…… 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冷砺,心里只剩下恐惧,全身冰冷,脚在发软,手在发抖,心脏用前所未有的频率惶恐的跳动,他大口大口的喘气,仿佛一只离了水的鱼。 不要,不会的,怎么能这样……不会的,不会的……不要…… 他摔了一跤,才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向下冲,口里语无伦次的说着从来不会从他口中说出的话:“不会的……不会的……不要,不要这样……” 不要这样,这太残忍。 少年摊开四肢躺在月光下,躺在草坪上,与他吃完晚饭和他们一起躺在软垫上晒太阳的时候一样,很舒服的样子。 冷砺冲楼里踉踉跄跄的冲出来,跪在少年身边,手指颤抖的探向他的鼻端,仿佛犯下重罪,等着法官宣判生死的囚徒一样,恐惧着,希冀着,祈求着。 忽然,凝聚了他全身力气的手指被人漫不经心的拔开,少年坐起身来,笑道:“我说我不是自杀吧,信了吧?” 冷砺惨白着脸,茫然的看着他。 苏洛道:“我身手很好,三楼而已,下面又是草坪,怎么会有事?” 抓着栏杆跳,悬空了才放手,十米的距离就只剩了八米,中间再在二楼的栏杆上抓一把,落地后打个滚卸力,与其说是跳下来,不如说是爬下来,怎么可能有事?上次要不是为了保护裴明璐,他也不可能将骨头都摔断了两根。(以上理论仅适用于诺诺的身手,我等凡人切勿较真。) 冷砺看着得意洋洋的苏洛,忽然一咬牙,狠狠一拳全力砸向那张可恶的脸。 事实证明苏洛的好身手并不是吹的,而且醉酒后的苏洛,身手格外的好,在冷砺手腕上一拍,冷砺全力砸来的一拳就落了空。 苏洛按住他的手腕,很是委屈:“是你让我证明我不是自杀的啊!” 冷砺喘着粗气,阴沉着脸看着他,好半天才缩手,平静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跳楼?”这次是喝醉了,那上次呢? 苏洛向头躺倒,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了,还是落地的时候震了下,感觉头晕晕的,口中道:“为了钱啊!校长爷爷不肯答应还我八百万,我只好吓唬吓唬他咯……我爸是个好人,我不想让他死了还被那么多人骂,不想让他死的不安心……” 当初他是真的走投无路,准备一死了之的,只是被冷砺的话打击到崩溃之后,不知怎么的,竟然像忽然清醒了一般,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只是为了钱,他还是选择顺势跳了下去,唯一的意外,就是那个奋不顾身的小丫头,竟抓着他跟着一起掉了下来。 若不是他想尽办法,最后又做了她的肉垫,那小丫头从三楼掉下去,凭什么毫发无损? “为了钱是吧?”冷砺看着他,有些神经质的点着头:“为了钱?” 苏洛终于注意到冷砺的不对头,眨了眨眼,看着他。 冷砺面无表情的从口袋里掏出支票本开始填写,表情平静,只是笔尖因为太用力,几乎戳破纸张。 冷砺将填好的支票撕下来,狠狠扔到苏洛的脸上,咬牙道:“拿着你的八百万,给我滚!滚的越远越好,再也不要让我看到你!” 毫不犹豫的转身,大步离开。 苏洛坐起身,有些茫然的拿着支票,好半天才苦笑一声,抬头看看他刚刚跳下来的地方:到底还是喝多了,怎么就做出这么荒唐的事呢? 不过这位大少爷的脾气可真大,不过喝醉酒了吓了他一次而已,至于吗?若为的是上次的事,那就更犯不着吧,那个时候他们根本就不认识好吧? 他将支票放进口袋,撑着地面起身,爬到一半,一阵天旋地转又摔了回去,差点脸着地,这什么破酒啊,敢情现在酒劲才上来? 他索性就在地上躺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又迷迷瞪瞪的爬起来,手脚发软的想回楼上去,天台上还剩了瓶酒呢,不能浪费,不能浪费…… 人还没走到楼梯口,就被抓着肩膀按在了墙壁上。 苏洛花了点时间才认出眼前的人:“冷砺……” 冷砺脸色阴沉,一声不吭的拉开他的外套,手伸进去,隔着薄薄的衬衣,握住了少年纤细的腰肢。 冷砺冷着脸,手却很热,比少年的身体还要滚烫,一根根细细摸索着少年伤过的肋骨。 苏洛将他的手向外推:“早就长好了,不用看,没事……” “闭嘴!” 回应他的是冷砺愤怒的声音。于是苏洛闭嘴,一方面是因为心虚,一方面是因为越来越晕的头,他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冷砺的脸色难看的很,过了这么久,他心里依旧充满后怕,他的手到现在都还在发抖,这个人,差点就没了,他以为他就这样没了,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 他怎么能这么残忍?他才刚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断过的肋骨完好如故,冷砺松了口气,手掌下温热真实的触感,让他狂跳的心脏终于渐渐安宁下来,只是心中残余的恐惧让他不愿放手。他低着头,少年精致小巧的耳朵和白嫩的脖颈,就在他的唇边,仿佛只要伸出舌头,就能尝到他的味道…… 不知不觉,两只手指的摸索,变成了两只手的摩挲,呼吸变得粗重,下面更是肿胀的生疼。 “好了没有?这么慢……” 酒后迟钝的少年不耐烦的嘟囔着,香醇灼热的气息喷洒在男人的胸口,引起一阵阵战栗。 “阿洛……阿洛……”男人声音沙哑低沉,如同喘息。 “安学长啊……” 少年嘀咕的声音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淋下,所有旖念瞬间褪的一干二净,男人迅速转身,就看见不远处站着的安俊哲。 安俊哲一脸尴尬,摊摊手道:“那个……我是不是该说,我什么都没看见?” 冷砺转身替苏洛拉上外套,淡淡道:“什么事?” 安俊哲看看神色如常的冷砺,又看看一身酒气,连头都抬不起来的浑浑噩噩的少年,叹了口气,道:“裴明璐不见了。” 冷砺皱眉。 安俊哲道:“裴明璐和那个叫陈赟的新生说好了,宴会结束以后坐他的车回家,但完了陈赟怎么都找不到她,电话也打不通。他想找苏洛帮忙,结果苏洛也找不到,于是就找到我这儿来了……那丫头现在会在哪儿,我想你最清楚吧?” 冷砺道:“我去找她。阿洛喝醉了,你送他回去吧。” 安俊哲皱眉道:“要不还是我去找,你送阿洛回去吧!” 又道:“反正那丫头也不知道她要等的人是谁,我就说是我得了。你们这……已经够乱了。” 冷砺道:“你喜欢她?” 安俊哲道:“怎么可能?那种小萝莉可不是我的菜……我是为你背锅好吧!” 冷砺淡淡道:“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处理。” 将已经站不稳的苏洛交到安俊哲手里,安俊哲扶着苏洛,苦笑道:“老大,你这样……真的会翻脸的。” 冷砺动作一僵,转身就走。 安俊哲对着他的背影喊道:“和她说清楚啊,那种小丫头,玩不起的,回头别让她把阿洛给恨上了。” 转头认命的将苏洛背在背上,叹道:“心够大的,今天要不是我,被人吃干抹尽了都不知道!早就觉得那小子看你的眼神不对劲,跟饿了一百年似的……你小子,以后自求多福吧!” 这种情景,他本来不该出现的,但若是任由事态发展下去,这两个必然会反目成仇,落得悲剧收场……这小子是什么性子,真出了这种事,冷砺他可怜爱情肯定连一分的可能性都没了。 第179章 财迷啊财迷14 苏洛他爷爷最爱的这种酒,后劲十足,苏洛刚开始还好,后面醉的连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了,自然更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床睡觉的。早上迷迷瞪瞪的被冷砺从被子里扒拉出来,灌了一杯热牛奶下肚,然后接着睡,再醒的时候就到了下午,肚子饿的咕咕叫,头也昏昏沉沉。 但心情却出乎意料的好,昨天白天的那一次“午睡”和晚上的一场大醉,仿佛让他卸下了很多东西,整个人轻快了许多。 休息室里,安俊哲捧着茶盏叹气:“我就说我去我去吧,你非要自己去,现在问题复杂了吧?你准备怎么收场?救命之恩叻,要以身相许的,加上昨天晚上的……两次!两次了!” 冷砺淡淡道:“我已经跟她说的很清楚了,怎么想是她自己的事。” “说清楚了?”安俊哲道:“是在湿身之前说的,还是湿身之后?还有,你的外套呢?又丢了一件?我告诉你,阿洛可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 转动门锁的声音传来,安俊哲迅速闭嘴,转头看去,只见房间门打开,穿着睡衣、顶着鸡窝头、睡眼惺忪的少年站在门内,迷迷瞪瞪的嚷道:“好饿……” 冷砺道:“知道了。” 摸出手机翻楼下阿姨的电话。 少年揉着眼睛转身。 冷砺皱眉道:“别再睡了,睡多了头疼……” “哦!” 门“砰”的一声关上。 安俊哲忽然有点想骂娘,这算是秀恩爱吗?欺负他一单身狗是吧? 看着一脸严肃给阿姨打电话让快点弄吃的上来的冷砺,安俊哲又呵呵冷笑,就算是秀恩爱,那也是单方面的……还不如他一单身狗呢! “咦,”安俊哲忽然又是一愣,摸着下巴道:“阿砺你觉不觉得,阿洛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顶着鸡窝头就出来见人,脸上也不见了看似礼貌实则疏远的淡淡笑容,总是在他身边萦绕不去的萧索冷寂,也仿佛在无形中消散了许多。 这是没睡醒呢,还是真的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冷砺挂断电话,道:“有些东西,发泄出来当然会好受点。” 安俊哲瞪大了眼:“这小子竟然肯跟你诉苦?” 冷砺不说话,端起茶盏喝茶,虽然苏洛是喝醉了说的醉话,可如果人不对的话,他就算醉死了也不会开口吧?只是那少年就算对他开了口又如何,他除了倾听,还能做什么?那些东西,还是结结实实的压在那少年的肩头心上,旁的人,半点都分担不了。 安俊哲道:“阿砺,他如今身边的人不多,虽然和所有人都刻意保持距离,但比起别人,最亲近信任的还是我们几个,其实就现在这样不也挺好吗,你……” 见冷砺脸色难看,叹了口气道:“算了,反正你别弄巧成拙。” 冷砺脸色暗了下来,安俊哲的话,他怎么可能不懂?如果保持现状,他完全可以成为那人最好的朋友,最亲近信任的人,可若是挑明,不是进一步,就是退一万步……而且后者的可能性比前者要大的多。 但是维持现状?他怎么维持现状?那小子的愿望就是娶妻生子! 最重要的是,冷砺闭了闭眼:不甘心,不满足。 昨天晚上的事,仿佛打开了他心里的某扇门,让他从没有比现在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不要这样远远的看着,想要靠近他,碰到他,亲吻他,将他揉进怀里……想的心都要裂开了。 “不着急……慢慢来,慢慢来。” 他轻声说道,不知道是说给安俊哲听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总之,先把裴明璐的事情处理的干干净净,在这之前,你就算憋死了也得忍着!” 冷砺点头,这一点他当然知道。 房间里水声消失,两个人默契的安静下来,片刻后,穿着一身干净运动服的少年开门出来,手里摇晃着一张纸片。 安俊哲正要说话,就看见冷砺猛地起身,大步冲到少年跟前,忙“喂”了一声。 刚刚是谁说要慢慢来的? 却见冷砺一把抽走少年手中的纸片,然后慢条斯理的退了回来,动作优雅的将纸片塞进茶杯。 “哈,”苏洛气乐了,在沙发上坐下,抱着胳膊道:“这算什么?” 安俊哲将纸片从茶杯里抢救出来,勉强辨认出上面的字迹,惊呼道:“八百万!你们两个搞什么?” “是啊?”苏洛看着冷砺,道:“你搞什么?” 昨天是谁气势汹汹的扔给他八百万,让他滚的远远的?这会儿他还没开口呢,就抢回去毁尸灭迹了。 冷砺翘着脚,舒服的靠在沙发背上,淡淡道:“压惊费。” 苏洛冷哼道:“您老人家的心脏是金子做的?”八百万的压惊费! “显然,”冷砺道:“比金子值钱。” “我说你们两个,”安俊哲道:“别净说别人听不懂的话行不行?显得你们两个有默契是吧?” 冷砺冷笑道:“昨天某个人喝醉了酒,从三楼上跳下来,证明他摔不死。” “我靠……”安俊哲一拍额头,伸手指向苏洛,正要说话,却听苏洛也冷笑道:“某个人看得高兴,随手打赏八百万,完了一大早后悔了,抢回去当压惊费了。” 冷砺冷哼道:“更正一句,不是一大早,现在是下午四点!” 安俊哲忍无可忍,拍桌子道:“你们两个真是够了!” 一个比一个幼稚! 苏洛不说话了,起身倒茶,冷砺道:“空腹别喝茶,阿姨马上就送饭上来了。” 苏洛嗯了一声,仍旧倒了杯茶,放到冷砺跟前,又去给自己倒了杯温水。 从他出院开始,他这位“主治医生”就喜欢对他管头管脚,他早就习惯了——当初借给他四百万的时候,前提条件就是不许喝酒、不许吃海鲜、不许剧烈运动等等等等…… 因为冷砺的要求是快,所以阿姨做的是面,一碗色香味俱全,用料十足的三鲜面,还附带几盘小菜,几碟调料。 见苏洛将辣子酱不要钱似的朝碗里倒,安俊哲忍不住道:“我说你放这么多辣椒,就不怕吃了脸上爬一地图的疙瘩?” 苏洛抬头,眼尖的发现安俊哲那张俊脸的三角区内有颗刚刚冒尖的小家伙,眯眼一笑道:“痘痘这种东西啊,是很任性的。有的人呢,顿顿拿小尖椒当饭吃它都不肯上门,有些人呢,天天清汤寡水,它都愿意亲近……这是没办法的事啊!” 气的安俊哲恨不得将他打回原形——还不如之前那个温温和和、客客气气的苏洛呢! 吃完饭苏洛又去一一检查侍弄他的盆景和盆栽,冷砺和安俊哲你来我往交换了好几个眼色之后,跟着他到外面暖房的藤椅上坐下。 苏洛停下手里的活:“怎么了?” 安俊哲干咳一声道:“有件事要跟你说。” “嗯?” 安俊哲看向冷砺,冷砺假装没注意他的视线,安俊哲只得继续说下去,道:“阿砺不是答应你跟裴明璐说清楚吗,然后昨天晚上他就去了。” 苏洛点头:“然后呢?”这么慎重的来和他说,是出了什么意外? 安俊哲道:“那小丫头看见来的是冷砺,就很激动,然后冷砺说他没有喜欢过她,小丫头就更激动了,于是就闹了起来,然后冷砺就不小心被她推到水里去了……” 除了最后一点,其他都是情理中的事……不过他没怎么着急,冷砺和安俊哲都好好的在这里,说明昨天晚上谁都没有出事。 苏洛道:“水应该不深吧?” 学校的景致走的是雕梁画栋、静谧清幽的古典风,湖岸并没有煞风景的装上栏杆,正因为如此,为了安全起见,湖边的水都不深,最起码对于高中生来说不算深。 安俊哲摊手道:“岸边的水是不怎么深,可是没等阿砺站起来,裴明璐就跳进去了。” 苏洛无端想起自己无辜断掉的两根肋骨,心里有点不详的预兆,果然安俊哲继续道:“那丫头虽然水性不错,可现在到底是冬天,她穿的虽然不多,可也算不少,尤其是还穿着晚宴上的鱼尾长裙,不知怎么的,就扑腾到深水区去了……” 苏洛抚额,看了冷砺一眼:这个人到底是怎么把简单的一件事,弄出这么复杂的场景的? 冷砺低头避开他的目光,暗地里咬牙。 安俊哲继续道:“具体我也不知道,反正最后好歹都上了岸,但形象肯定不怎么好,尤其是裴明璐,高跟鞋掉了,裙摆也撕烂了,外套也丢了,身上曲线毕露的……冷砺就把自己的外套脱给她了。” 苏洛吐槽道:“你这还叫具体不知道呢?” 安俊哲摊手道:“我这不是要跟你解释,为什么阿砺会把外套脱给她吗?” 苏洛无语道:“这种事还需要解释吗?” 大冬天的,就算没有曲线毕露这回事,正常男人都会给的吧? “好吧,是不需要解释,”画蛇添足了的安俊哲继续道:“但这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水里的时候那小丫头哭着对冷砺喊了一句‘早知道当初我就不该救你,让你淹死在兴宁湖算了……你把我的初吻还给我!’” 安俊哲摊摊手,道:“就这样。”故事完结。 苏洛看看冷砺:“初吻?”不是小树林里从没见过面的神秘人吗,为什么还会有初吻这回事? 冷砺道:“人工呼吸。” 又道:“三个月前,我在兴宁湖溺水,失去意识以后被人救了,住院观察三天。出院以后,本来应该亲自去感谢下,但家里人告诉我,他们已经表示过谢意了,并且那家人狮子大开口的提出了比较过分的要求,让我最好不要再节外生枝。我查过账,家里的确为了这件事,花了一笔不小的钱,所以就没再继续追问。” 顿了顿道:“昨天晚上我重新查了下,当初的确是裴明璐救的我,除了几百万的现金和礼物,还要了一个龙泉高中的名额,为此我们向学校的账上转了一千万……要知道龙泉高中虽然是我们冷家建的,但这里的钱除了正常开支,剩下的都用来做慈善,所以这笔钱,并不是我们冷家左口袋进右口袋。” “其实她当初并没有指明要上龙泉高中,但我们家的人做事,比较极致,可能是觉得她提得条件太简单了,所以就自作主张把她弄进来了。” 苏洛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点点头不再说话,开始继续手里的工作。 反正事情已经说清楚了,这件事也算是过去了吧,裴明璐虽然会伤心一阵子,但比继续深陷之中的好。 冷砺见状,对安俊哲使个眼色,安俊哲只好再度开口,道:“但问题是,那丫头对她的初吻……好像很介意。” 苏洛点头,还是没说话。 安俊哲拧着脑袋看着他,道:“你……不说点什么?” 苏洛道:“说什么?” 当初他之所以指责冷砺,是因为他在明确表示不喜欢裴明璐的情况下,还去撩拨她,行径与玩弄无异,但如今是他们两个之间自己的感情纠葛,他一个外人能说什么?他虽然希望裴明璐能过得好,但也不至于事事包揽,否则当初也不会只提出留级的建议,就让她自己做决定,半句都不多劝了。 安俊哲同情的看了冷砺一眼,道:“没什么。” 却见苏洛修剪枝叶的动作忽然一顿,道:“你是不是弄错了,裴学姐早就知道她救的人是冷学长了,如果在乎那什么初吻的话,那树林那个又算什么?” 她是昨天晚上才知道冷砺和树林里是同一个人的吧? 不过,一直以来她对冷砺的态度,好像的确有点特别。 安俊哲耸耸肩道:“女人心海底针,谁知道她怎么想的?” 苏洛放下工具,摸出手机,冷砺不悦道:“又给她打电话?” 苏洛道:“昨天晚上她落了水,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打电话问问。” 安俊哲道:“她现在上课呢,哪有空接你的电话?” 在心里再度感慨下三个人之间的复杂状况,道:“放心,她好着呢,今天中午还来找过你,阿姨说你喝醉了还没醒,她还坚持要上来……后来阿姨说我和阿砺也不在,她不敢私自招待客人,她才走了,估计晚上还会来找你。” 要不然冷砺也不至于急着“自首”。 苏洛点头,看向冷砺,道:“你对她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个关系到他晚上和裴明璐的聊天方向,别他这边劝裴明璐死心,说一堆冷砺的坏话,完了冷砺又回心转意了。 “没有!”冷砺迅速回答,又解释道:“那片林子幽静,以前我一直有在那里看书的习惯,后来裴明璐忽然闯了进去,又哭又骂,骂的人还是我,所以就听进去了几句。后来她哭着睡着了,半身都是水……这事怎么说都和我有点关系,所以我就把外套给她盖上了,然后叫那些人别再做这些无聊的事。 “后来又遇到过她几次,一些小事在她嘴里,仿佛是天大的难题一样,于是能帮的我就顺手帮了,真没别的什么意思,否则我也不至于在她找来的时候故意避开,后来干脆连树林都不去了。” 他这次没有完全说实话,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的冷砺,的确感觉有点新奇,所以才会耐着性子听她的抱怨,而且他对裴明璐也曾有过一瞬间的动心,就是她奋不顾身的冲向苏洛的那一刻。 裴明璐身上的确有许多小毛病,但在那一刻,她却是发着光的。 只是她的光芒,很快就被另一个人所掩盖,那点动心,也像是湖面上一缕涟漪,转眼就风过无痕。 她骂他一千句一万句,也比不过那少年虚弱的躺在手术台上,骂的那一个“猪”字。 她的奋不顾身给他带来的惊讶,比起他在手术后,看见那少年掐的血迹斑斑的右手时的震撼,更是微不足道。 从那个时候起,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从少年身上挪开过,只是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这种关注的意义,然后任由自己,在这一次次的关注中,渐渐沉沦。 幼稚的掏空他的口袋收做“红包”;连问一句都没有的借给他四百万;驱车两个小时去墓园接他还竭力掩饰;每天两杯牛奶的监督他喝下肚…… 苏洛为裴明璐叹了口气,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冷砺对一件事,解释的这么急切,看来真的是对裴明璐避之唯恐不及。 “晚上我会尽量劝劝她,”苏洛道:“冷学长你既然不喜欢她,就别再给她希望了。” 冷砺点头道:“昨天晚上从水里出来,都太狼狈,没机会将话说的更清楚,如果她误会的话,我会再和她谈谈。” 事实上当时他只说了一个开头,那丫头就不管不顾的闹了起来,弄得两个人都好不狼狈。 苏洛正要接话,安俊哲忽然“吭哧吭哧”的闷笑出声,苏洛和冷砺一起转头看向他。 安俊哲忍笑道:“我没事,想到一个笑话……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明明是很正常的对话,听到他耳朵里,怎么都像是鸡同鸭讲,驴唇不对马嘴——这两个人想的明明就不是一件事,却偏偏可以将对话非常正常的进行下去,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见冷砺狠狠瞪了他一眼,安俊哲干咳一声,转移话题道:“对了阿洛,你有没有想去的国家?” “嗯?怎么?” 安俊哲道:“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放寒假了啊,我们学校每年寒暑假都会组织学生出国交流,以增长见闻,你不会不知道吧?” 苏洛讶然道:“什么国家都能选?” 安俊哲道:“当然不是,但是你别忘了,你身边坐着的,可是龙泉高中的太子爷,去哪儿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 苏洛抬头看向冷砺,发现冷砺也正看着他,摇摇头道:“这次没空,下次吧!” 第180章 财迷啊财迷15(完) 安俊哲没有料对,裴明璐当晚并没有出现,接下来就是周六周日,学校里见不到,苏洛只好和她电话联系,电话里的裴明璐声音有些沙哑,却强行装成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她的演技并不高明,苏洛听到她开朗的笑声后,善解人意的主动终止了对话,没再去骚扰她。 现在的她需要的是安静,而不是安慰。 又到了星期五的下午,裴明璐终于再次出现在苏洛工作的阳光房。 短短一个星期,原本活力四射的女孩已经整个瘦了一圈,整个人显得沉静了许多。曾经被精心卷烫过,却没有好好打理的头发有些凌乱的披在肩上,于是脸格外小,眼睛越发大,黑沉黑沉的。 裴明璐站在门口,轻轻的叫了一声:“苏洛。” 苏洛转头,露出笑容:“裴学姐。” “你……都知道了吧?” 苏洛没有装傻,嗯了一声,停下手里的工作,给她端来一杯热茶,坐在她身边。 裴明璐蜷缩在沙发里,低着头捧着茶杯慢慢喝,等一杯茶喝完,又静静的发起呆来,苏洛将她手上的茶杯取走,才仿佛将她惊醒。 她豁出去似的抬头,乌黑的大眼睛的直视苏洛的双眼,很认真的问道:“阿洛,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 “为什么?” 裴明璐自嘲一笑,倔强的仰了仰头,忍住眼中的泪意,笑道:“人工呼吸而已啊,什么初吻,什么负责,难道还不够可笑,不够无耻吗?” 苏洛将续满的热热的茶盏放到她手上,问道:“裴学姐长这么大,还没有和男生牵过手吧?” 裴明璐楞楞摇头。 苏洛道:“如果是我处在裴学姐的位置,遇到人溺水,当然也会去救,人工呼吸这种事,有必要的话,我也会做……但是,如果对方是个牙齿发黄的丑八怪老头儿,我回去以后,一定会刷八遍牙,漱十次口,如果对方是个肤若凝脂、明眸皓齿的漂亮姐姐,我也许会将它当成是一次特别的艳遇,说不定晚上还会做美梦……我不会觉得自己这样就是无耻。 “连我都是这样想的,裴学姐是女生,只有十七岁,连和男生牵手都没有过,唇齿相接这种事,怎么可能因为是救人就能完全放得开?事后如果没有半点想法,那才是不正常。” 裴明璐愣愣看着他,然后眼泪毫无征兆的掉了下来。 “裴明璐,你不要脸,你恶心,你自作多情,你痴心妄想,你还有脸哭……”一个星期了,她用最恶毒的话来咒骂自己,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却在这里,听到了温暖的声音。 心中的无尽酸楚再次汹涌而来,鼻子发酸,眼睛发涩,心在发颤。 苏洛迟疑了一下,才慢慢靠近,将她抱在怀里。 裴明璐从无声落泪,到小声抽噎,最后嚎啕大哭,哭到浑身抽搐,足足半个多小时,才精疲力尽的停了下来,声音早已沙哑。 哭出来就好,苏洛松了口气,拍拍她的背,给她又倒了杯热水——除了倒热水,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抚这种状态的女孩子。 “阿洛,其实你不用安慰我的,我自己都觉得我很讨厌……”裴明璐吸着鼻子,道:“我笨,我不会念书,我粗心大意,不体贴,不细心,我什么都做不好……” “不会啊,”苏洛道:“我觉得你很好,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 裴明璐泪眼朦胧的看着他:“真的?” 苏洛坚定的点头。 裴明璐噗嗤一声失笑,道:“既然我这么好,那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男朋友?” 苏洛迟疑了下,道:“我……嗯……还是想要找个体贴点的……” 裴明璐忍不住笑起来,道:“洛洛你真的好可爱。” 笑着笑着,又慢慢沉寂下来,沉默了好一阵,才低声道:“阿洛,我可能,真的爱上他了。” “我知道这样很花痴……我救他的那天,他躺在地上,闭着眼睛,睫毛很长,鼻子挺挺的,嘴唇很薄,很冷,但是很软很软……我总是会梦到,他睁开眼睛看见了我,然后亲我……在梦里,我觉得自己就好像是救了王子的人鱼公主……”裴明璐声音低低的说着:“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准备就这样把他埋在梦里,可是在学校,我又看见了他……我总是跳出来挑衅他,骂他,其实不是看他不顺眼,只是想让他看见我,知道我,记住我……认出我。 “那天在食堂,安学长开玩笑,说他是为了我去拿的牛奶,我的心都差点跳出来,想着如果真的是那样,该有多好,该有多好…… “那片树林……是我太孤单,太虚荣,太想有个人关注我、关心我,我才死死抓住不放,因为除了这个,我什么都没有……但是一直以来,我都悄悄的,把他当成了他的,所以我才不敢让你帮我打听他的身份。” “圣诞节的那天晚上,我就像个被施了魔法的灰姑娘,打扮的像个公主,穿着水晶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从来没有人会为我做这么多,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想,去他的冷砺,你不要我,我也不要你了,我要珍惜对我好的人……然后我在小树林里等啊等,等来了冷砺……” “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么开心,像做梦一样,比做梦还要美妙,原来真的是他,是我梦里的那个人!原来这个巨大的浪漫,巨大的惊喜,就是他带给我的,原来是他一直在悄悄的守护着我……我高兴的差点晕了过去……然后他告诉我,他不喜欢我,他有了喜欢的人了。” 裴明璐低下头,沉默了好一阵才继续说下去:“他说他不喜欢我……不喜欢我。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给我希望?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营造这么美的梦给我! “我真的要疯了,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捂住自己的耳朵,什么都不想听他说,只想躲得远远的……等他被我撞到水里,我才清醒了一点,跟着跳进了水里,想着,如果我就这样死掉的话,该有多好……” 苏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裴明璐也不需要他说什么,她需要的,只是一个安静的听众。 发泄之后,裴明璐的情绪好了很多,仿佛用光了所有的力气,擦干了眼泪,恹恹的坐在沙发上。 苏洛不敢丢下她去做事,也不敢浪费时间,所以裴明璐从自己的思绪里挣脱出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坐在她身边看辅导书的苏洛,于是懒懒的问:“阿洛,你为什么总是这么忙?” 苏洛道:“有事要做的话,就不会想那么多了。而且,不忙不行呢!” 他放下书,看向裴明璐,解释道:“我现在是公费生,公费生每学期末都有全面考核,如果太差的话,会被退学。” “退学?”裴明璐啊了一声,紧张坐直了身子:“那怎么办?你是自费生转过去的啊,怎么可能考的过那些怪胎?” 苏洛笑笑道:“能怎么办?好好学呗,实在没办法,就转去其他高中好了。” 裴明璐道:“你不是和冷……很熟吗,让他帮你说说话不行吗?” 苏洛摇头道:“这种歪门邪道,走一次就好了,人总要靠自己的,不能投机取巧一辈子。” 裴明璐急道:“那你就好好学啊,或者让安学长他们帮你补补课什么的,以后别再弄这些东西了,还要家教什么的,都先别管了,还有半个月就要期末考了啊!” 苏洛道:“裴学姐忘了,我还欠着四百万的债呢,五年分期还清,每个月要还七万五呢!” 裴明璐再次惊呼一声,张大嘴愣愣看着他。她从来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总是温和亲切、胸有成竹的少年,原来过得这么难,面临这么多的困境,最重要的是,他身边没有一个家人可以支撑他、帮助他。 如果换了是她,早就绝望的自暴自弃了吧? 比起这些现实的沉重压力,她的可怜的梦幻般的爱情,她的少女的忧伤,都变得有些可笑起来。 “其实没裴学姐想的这么难,”苏洛道:“我铺子里每个月有一万多的租金,学校给公费生有一万多的补助,然后我做家教每个月也可以挣三万到四万,这样算的话,每个月只有一万多的缺口,我手里还有三十来万,撑上一两年没问题。 “还有那些盆景,有两盆已经有了初步的样子,开春的时候隔壁市有一个盆景大赛,我准备带过去试试,不管价位怎么样,总能卖点钱……要是万一得奖,不仅能卖出更好的价,而且还会有一笔不菲的奖金,最重要的是,在圈子里有了名气,以后做的东西就不愁卖了……”苏洛笑道:“你看,看起来很难,其实,只要撑一撑,就过去了啊,而且还会慢慢好起来,越来越好。” 裴明璐虽然不聪明,却也听出来这少年一反常态的在她面前诉说自己的困境,是想借他自己的事来劝自己,心里不由涌出浓浓的羞愧,自己的这点事,比起他来算什么?却在他面前哭诉,让他反过来安慰自己。 忽然又想起一事,急切道:“可是如果你期末考不过,公费生的补助就没有了啊,而且还要找地方念书,找地方住,自己花钱吃饭,家教的钱也没了……那怎么办?怎么办?” 她越想越觉得为难,着急的从沙发上跳下来,来回的转圈。 苏洛笑道:“所以我要好好念书啊!” 裴明璐下定决心似的停下来,道:“阿洛,我来帮你吧!” 她道:“我虽然不会做盆景,可是朝叶子上洒水,施肥,帮你收拾工具总是可以的,总能帮你节约一点时间……我还可以帮你做家教,我也是龙泉高中的学生,我好好上课,听老师讲了什么,录下来多听几遍,然后再去讲给他们听……就算没空听的课,我也可以请人帮忙录下来……” 她越说越觉得能行得通,语气越发兴奋,苏洛却忽然笑起来:“裴学姐,你看,我早就说过,你是我见过的,最好最好的姑娘嘛!” 裴明璐俏脸一红:“啊?” 苏洛道:“不管自己陷在怎么样的困境,不管自己多么伤心,眼睛里都能看得到别人,为别人着急担忧,竭尽全力帮助别人……比起这个,一点点每个小姑娘都难免的小虚荣,小抱怨,小粗心,又算的了什么?” 自己面临失学的时候,也能发现湖里冷砺的危机,毫不犹豫的下去救人;自己被所有人排挤,在陌生的环境里惶恐不安的时候,看见有危险的苏洛,也会奋不顾身的扑上去;自己的一腔痴心成了一场笑话,正伤心绝望的时候,却还想着怎么帮助别人…… 不得不承认,她的性格中的确有很多的缺陷,甚至并不讨喜,但是,好姑娘就是好姑娘。 裴明璐破颜一笑,道:“阿洛,我知道你是故意哄我开心,但是我还是很高兴!” 苏洛举手发誓道:“我从来不撒谎的。” 裴明璐噗嗤一声失笑,忽然跳上沙发,站在上面宣告道:“阿洛,我想好了!哪怕他骗了我,我还是喜欢他……我要追他!” 苏洛扶额,正要开口,裴明璐道:“你不要劝我,我知道自己很可笑,不管是长相、家世、才华,我和他都差的太远,所有人都会笑我不自量力……可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如果我连努力一次的勇气都没有,我会怕我会后悔一辈子。 “阿洛我知道,你其实是想用自己,告诉我,人不是为了爱情活着的,失恋没什么可怕,我知道了!可是……我还是想追他一次。 “一个月,寒假的时候,学校有一个月的国外交流活动,他去哪里,我就选哪里……如果这一个月,我还是没能让他喜欢上我,我就彻底死心!就算给我自己一个交代!” 她攥着拳头,道:“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苏洛笑起来,握拳和她碰在一起,道:“加油!” 裴明璐欢呼一声:“加油!” 又看看手机,嚷道:“哎呀呀,要迟到了啊!我的晚饭!” 急慌慌的冲出去,在门口却又停了下来,转身道:“阿洛,认识你,我真的好幸福哦!”没有光芒四射,却会将坚韧、温暖、勇敢传递给身边每一个人,认识你,真的好幸福,好幸福。 对着苏洛大力的挥挥手,连蹦带跳的下楼去了。 苏洛看着她的背影,笑容一直到冷砺来到他身边都没有收起来,苏洛抬头,笑道:“冷学长,如果我把你选哪个国家的消息告诉给裴学姐,你不会生气吧?” 冷砺道:“不用了,我会自己告诉她。这件事,是我对不起她,我会陪她度过一个月,但是……” 他低头定定的看着苏洛,道:“但我也会告诉她,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管多久,一个月,一年,还是十年……我都不会喜欢别的人。” 他好一阵没有等到回应,于是低声道:“苏洛,你为什么不为我加油?” 苏洛眨了眨眼,笑道:“冷学长是那种会缺油的人吗?” 他避开冷砺的视线,站起来摸出手机,道:“安学长怎么还不回来?都该开饭了啊!我去给他打电话!” 转身下楼。 —— 两个月后,刚下飞机的冷砺发狂的冲上五楼,看见的是空荡荡的房间,空荡荡的休息室,空荡荡的阳光房。 那个人走了,就这么毫无预兆的走了,带走了他的所有东西,他的花,他的树桩,他的土,他的衣服,他的花洒…… 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一封手写的信,少年的字迹洒脱秀逸。 “冷学长,我走了。 “遇到你是我的幸运,遇到我却是你的不幸。你给我一个家,治好我的伤,我却伤了你,对不起。更对不起的是,我知道对不起你,却没办法弥补。因为我虽然喜欢你,却不是那种喜欢,也永远不会变成那种喜欢。 “我曾经责怪过你,不该在明知不喜欢裴学姐的情况下,还给她希望,营造幻想,给她带来更大的痛苦……基于同样的理由,我走了。 “不要找我,也许你能找到我,但你也应该知道,这没有意义。 “欠你的钱,我会按月打给你,等我还清之后,麻烦你帮我把抵押给你的铺子送给裴学姐,她是一个真正好心的姑娘,我不知道冥冥之中,好心是否有好报,但最起码我可以报。授权书我会寄给你。 “裴学姐是个好姑娘,冷学长你也是一个好人,我其实一直都想撮合你们,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不管你是否喜欢我,我都没有权利左右你的感情,所以我不会说,找个好姑娘快点结婚,或者忘了我之类的话。但是,如果还没有彻底放下的话,请不要来打扰我。 “我会有自己的家,我会买个大房子,娶个温柔体贴的妻子,生两个可爱的宝宝,如果什么时候,国家许生第三个了,我就算五十岁,也会再生一个,让我的家越来越热闹……冷学长,等你有了真正喜欢的人了,欢迎你来找我叙旧,因为我那个时候可能依旧很穷,我的宝宝们,可以一人问你和未来的嫂子,要一个大大的红包。 “然后,冷学长,再见。还有,抱歉。” 冷砺死死攥住手里的纸张:苏洛……哈,苏洛。 一个月的时间,他终于解决了所有后患,他甚至告诉裴明璐他对苏洛的感情,得到了她的支持,他甚至和家里进行了谈判,让他们默许了他的爱情,他心急如焚的回到他们的家,准备对他一千倍、一万倍的好,用自己的温柔将他牢牢的困住,用自己的火热融化那块坚冰…… 然而面对的,却是空空的房子,他连一根头发,一把用过的牙刷都没有留下…… 苏洛,你好狠的心。 —— 二十年后,年仅三十六岁的世界知名盆景大师,号称拥有点石成金的神之手,可以千里江山入一瓮的华人苏洛,与睡梦中无疾而终。 他遗留的作品,将按照他的遗愿进行拍卖,所得款项将成立基金会,用于他修建的二十多所苏城孤儿院的运转——只除了一件。 这是一件并不惊艳的作品,苍翠的罗汉松的枝叶环抱下,有一方碧湖,湖岸上,三个少年,或熟睡,或读书,或垂钓,似乎各不相干,却有一股无形的温暖气息在他们之间萦绕,让人心中无由升起一股暖意…… 苏洛的作品,向来不亲自命名,但这件作品,明明描绘的是山野,却被他命名为——“家”。 —— 格调冷肃的办公室中,正值盛年的冷砺愤怒的踹翻了茶几:“不是说要娶妻吗,不是说要生子吗,不是说要买大大的大房子,建热热闹闹的家吗?你的妻子呢!孩子呢!家呢!” 我在这里建好了家,你却不回来…… 我等你一年,十年,二十年,你却走的越来越远,越来越干脆…… 再也见不到了…… 再也……见不到了…… 高高的仰起头,却还是没能止住喷薄的泪水。 第181章 乱世1 夜半,睡梦中的苏洛忽然睁开眼睛,想起了什么,于是重新闭上眼睛,再度睁开便到了自己的世界。 挥袖将创世系统反馈来的能量散入天地间,林诺蹲下来看着在地上张牙舞爪想吸引自己注意力的小乌龟,笑道:“哟,回来的这么快啊!” 因被全面封印而丧失语言能力的晋江龟愤怒的叫了一声,林诺在它头上轻轻弹了一指,道:“我在上上个世界偷师,旁的也就罢了,唯有对生命二字体悟最深,这只小乌龟可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怎么,用户体验不佳吗?” 因这一指终于能开口说话的晋江小乌龟愤怒大叫:“何止是不佳,简直是遭透了!差评!0分差评!我要退货!” “退货啊,好啊,”林诺悠然道:“我正好也想给你换个壳子,上个世界里我种了二十年的树,正颇有感悟……你想变作什么?木本?草本?苔藓?藻类?可以定制哦亲!” 晋江123大惊,疯狂摇头,哭丧着脸道:“我忽然觉得……做乌龟也挺好的……” 林诺表扬道:“乖咯。” 在它额头又弹一记,于是清秀的小童在空中化形而出。 终于能暂时出来放放风的晋江123欣赏下自己久违的手脚,扭扭胳膊踢踢腿,又蹦跶两下,才心满意足的盘膝坐下:“主人!” 林诺也随意坐在地上,道:“我虽然掌握了几分生命法则,但对于你想要的灵魂,却还是一窍不通,只是隐隐感觉到,灵魂最初应该是由生命中演化而来……你如今也算是转世一回,可有什么收获?” 晋江123张大了嘴,好一阵才吭哧吭哧道:“我……我进了那个世界没多久,就求陆瑶把我给……炖了……”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它以为林诺将它封在乌龟里纯粹是因为它害的林诺做了一世猫咪,所以一心只想着怎么脱身,一进入世界就想方设法自杀,可是却怎么都弄不死自己,幸好忽然想起林诺先前对陆瑶说过的话,灵机一动,就请她将自己炖了——它虽然不能说话,但花点时间画个字进行简单交流还是没问题的。 炖了……林诺噗嗤一声失笑,道:“竟然真的变成汤了啊!” 晋江123气鼓鼓道:“我以为乌龟炖了我就自由了,谁知道回归以后居然还是乌龟!” 林诺哈哈大笑。 晋江123怒道:“有什么好笑的,没有我,你自己还不是过得惨兮兮!” 林诺道:“再惨也比你被炖成王八大补汤强啊!” “无知!”晋江123翻了个白眼道:“我是乌龟,不是王八,王八和乌龟是两种不同的生物,懂?” 林诺笑的更大声了。 晋江123臭着一张脸,强行转移话题道:“要不要看看上个世界你走了以后的情景?” 林诺脸上笑容微敛,摇头道:“灰姑娘和王子虽然没有在一起,但也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对吗?”创世成功,不管过程如何,这些人身上皆有功德,连下一世也会平安喜乐,至于具体如何度过一生,他无意知晓。 晋江123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点头道:“就算是吧!” 林诺若有所思道:“也难怪那个世界的任务总是会失败,因为那两个人的相爱其实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只可惜,相遇的太早。”如果再成熟一点,裴明璐能多点磨砺,冷砺能多点包容,双方都懂得珍惜,说不定能成为很幸福的一对。 晋江123冷哼道:“主人别看你任务是完成了,但显然,这是你最失败的一次穿越……都是因为没有我!” 林诺看了过去:“哦?” 晋江123这次勇敢的没有被他的目光打败,理直气壮道:“主人你穿越一场,结果过得比原主还惨,难道还不失败?原主虽然没有完成学业,但仗着铺子和别墅,一辈子衣食无忧,而且还娶妻生子,儿孙绕膝,寿终正寝……你呢?” 林诺起身,伸了个懒腰,道:“过得好不好这种事呢,是一种很自我的体验,自己觉得过得不好的话,哪怕全天下的人都觉得他好也没用,反之亦然。”原主的生活在外人看来算是不错,然而他自己却一生都没能走出苏城带给他的阴影——若他这一世果然过得心满意足,又怎么会选择将人生交给别人来继续? 林诺看看依旧睡得香甜的火儿和离剑,发现离他们出关还早,于是伸手一招,万世书落入手中。 晋江123道:“不要休息一下吗?” 林诺摇头,二十年养花种草,修心养性,哪里还需要休息,低头看剧情,发现竟然又出了一个“推荐”任务。 问道:“这个又怎么了?” 晋江123身为书灵,被释放出来的一瞬间就已经和万世书相通,答道:“这个世界虽然只失败了两次,但是因为等级高达四阶,创世失败的损失不是那些一阶二阶世界能比的,所以最好优先完成。” 林诺点头,这才去看剧情。 这是一个乱世争霸的故事。昌帝好大喜功、年年征战且奢靡无度,导致民不聊生,哀鸿遍野。 男主原是普通的农家子,父亲早年被朝廷征召入伍,前去征讨西域,然而却连敌军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因大军迷失大漠而死在中途。母亲带着他守着家中的几亩薄田度日,又因朝廷年年加赋,导致日子越过越是艰难。 本就已经是勉强度日了,谁知屋漏又逢连夜雨,男主母亲竟突然身患恶疾,虽大夫好心不收他的诊金,连药费都尽量贴补,但男主母亲的病需要大量的滋补药材,男主将家里一切能卖的东西都卖了,母亲的病还是越来越重,在某个晚上陷入弥留。 男主连夜赶到县城,谁知县城正遭遇乱民洗劫,他躲躲藏藏好容易赶到药铺,却见药铺中烈火熊熊,那大夫一家六口惨死,只剩下七岁幼子方沫还有一口气在。 男主顾不得多想,冲进火海胡乱抓了些他母亲方子中的药物,背上奄奄一息的方沫回到家中,然而一副汤药还没熬好,他母亲就已经溘然长逝。 九岁的男主安葬好母亲之后,就带着方沫加入了逃难的队伍,期间遭遇许多劫难,后因根骨奇佳、心性坚韧被霍家堡的堡主看中,收为义子。 男主在霍家堡名为堡主义子,实则和打手无异,霍家堡和他相同身份的,就有不下二十人。 入了霍家堡之后,男主很快就在一众义子中脱颖而出,并获得堡主独女的青睐,然后习文练武,锄强扶弱,奇遇连连,各种风光。 便在此时,皇帝再度发征召令,准备三次西征,征召令发至地方,顿时民怨沸腾,无数人弃地而逃,数方豪杰揭竿而起,其中便包括霍家堡。 男主的争霸天下之旅便至此而起,各种搏杀,各种艳遇,英雄救美或美救英雄之后,美人天下皆入怀,成为世上最大的赢家。 最后是番外,林诺忍不住想叹气,你写番外就写番外吧,写个十几二十年以后的情景就得了,你非要写三百年后新朝如何如何强大,如何如何引的四方来朝——要知道创世之力自正文结束、男主登基之后就逐渐退场,谁还管得了你后世五代六代,代代都生得出明君来? 尤其是男主之所以能顺利夺取天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好几方势力来投——然而导致这些势力来投的原因之一,或者说前提之一就是,他们家的宝贝千金,将成为男主后宫的皇后或贵妃。 在这种情况下,男主留下的子嗣对皇位的争夺之激烈可想而知,这些支持男主上位的豪门世家左右朝廷的力度可想而知,皇室和豪门之间的矛盾纠葛可想而知……就这样,还想欢欢喜喜平平安安度过三百年? 这种任务要怎么做? 之前已经有过两个任务者,一个走顺应路线,仗着清楚剧情走向,成功获得男主信任,而后在男主登基之后想左右皇嗣人选,结果卷入夺嫡之战太深,其结果不言而喻。 一个走破坏路线,想和男主一争高下,结果一败涂地。 林诺有点头疼,作者为保证男主夺取天下这个行为的正义性,剧情中他的竞争对手们,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所以林诺在失去记忆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破坏男主的好事去扶持别人……但若是顺应剧情,他林诺何德何能,能管到三百年后去? 想了想道:“不然,打爆它?” 晋江123叹气道:“但是四阶世界的创世系统,而且还是失败两次以后的加强版,主人您赤手空拳,不一定干的过啊!” 林诺摊手道:“那我就没辙了。” “其实办法也不是没有,”晋江123道:“你可以自己去做皇帝啊!” 林诺瞥了它一眼,晋江123顿时泄气:好吧,先不提它家主子喜不喜欢当皇帝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他家主子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先天的只会搞破坏,不会搞建设。 “去了再说吧!” 林诺懒得再做计划,反正做了计划也完全记不住……不过他在破坏剧情上似乎颇有天分,每次失去记忆都能误打误撞的完成任务,说不定这次又能碰对方向呢? 低头查看自己这次要取代的人,不出意外又是孤儿方沫,林诺对这一点已经相当淡定了:他这么多次任务,只有一次身份不是孤儿——末世的那一世,好歹他的猫妈妈活到了它满月的那天。 剧情中,方沫随男主一起进入霍家堡,他根骨原本不错,但因为受过重伤、体弱多病,并未得到看重。在霍家堡中,男主也不过是名为义子的打手,他更是成了仆役,又因为年幼体弱,就算在仆役中也出不了头,但幸好有男主帮扶,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之后男主出征,多年未归,方沫春来病发,之前和他交好的人竟恰好一个都不在堡内。方沫无人看顾,病情越来越严重,眼看一命呜呼之际,少堡主忽然出现,不仅派人将他治好,又留他在身边做了书童,亲自教他读书写字,对他亲如兄弟,方沫自然感激涕零。 两年后,战功赫赫的男主归来,此刻堡主已经离世,少堡主替男主接风洗尘,席间男主滴酒不沾,少堡主劝酒不成,令方沫前来敬酒。方沫粗通药理,机缘巧合下认出他敬酒所用的壶中有奇毒,喝下后无知无觉,却可令人在三年之内五脏六腑衰竭而亡,神仙难救。 方沫虽然体弱,却颇有决断,看出少堡主用意之后,将毒药藏于口中,对一直推让的男主怒道:“你我自幼相识,如今飞黄腾达,竟连我一杯酒都不肯喝……难道是怀疑我会害你不成?” 说完抢过男主的酒杯,合着口中毒药一起喝下,立刻七窍流血而死。 众目睽睽之下发生这种事,男主当即和少堡主割袍断义,带着方沫的尸体愤然离去,少堡主人心尽失,霍家堡大部分人追随男主而去,其中便包括堡主爱女。 从此刻起,一直为霍家堡打天下的男主,才开始真正为自己而战。 可以说男主的争霸大业中,方沫也算功不可没,他用自己的一条命,让男主光明正大的从已经容不下他的霍家堡中脱离出来,不再为人作嫁衣裳。 而少堡主也是这个故事中极为浓重的一笔,既是第一男配,也是最大的反派。一开始只是心胸狭窄、性情阴鸷的纨绔,到了后面,却成为和男主争霸天下的最大敌手。 林诺道:“异能世界都只有二阶,为什么这个世界,却能达到四阶?” 晋江123解释道:“世界等级虽然和能量有关,但更重要的是道,越近道,则等级越高……异能世界的异能者,只是被动的使用老天爷赐给他的本事,他自己可知道自己的闪电风暴,是从何而来?即使异能等级升到最高,可以开山裂石,但一旦失去老天爷给的东西,他连一道最微弱的闪电也发不出来。这样的世界,哪里需要多少能量支持?” 又举例道:“在这诸天万界,既有修真界,也有神话界,论个人威力,有些修真界不如神话界,但论等级,却任何一个等级的修真界都要高于神话界,原因正是如此。” 林诺道:“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武力等级很高?” 晋江123点头,道:“高到可以影响天下大局的地步。” 林诺点头,道:“那便去吧。” 又道:“回头你还是和陆瑶一起轮回,体悟世间七情六欲,争取把那劳什子灵魂弄出来。这次我会封了你的记忆,你就安安心心去做只龟吧!”让晋江123做乌龟不是惩罚,真正的惩罚是让它在没有失去记忆的情况下做乌龟——就好比蜗牛不会觉得自己迟缓渺小,更不会为此痛苦,但一只人忽然变成蜗牛的话,就该生不如死了。 晋江123抗议道:“但是我不想做龟,我要做人!” 林诺耸耸肩,道:“可是造人这个命题太大,我还没有攻破啊!” 晋江123顿时泄气,嘟囔道:“没有我你行吗?”事关自己的灵魂大计,它就不那么排斥做乌龟了,但无论如何还是高兴不起来,能拖一世就拖一世,说不定它家主子什么时候一高兴,给它造个人壳子呢? 林诺反问道:“怎么?你很有用吗?” 晋江123傲然道:“离剑和火儿因为等级太高,你根本没办法带它们去低级世界,我就是你唯一的金手指!我可以给你点亮技能,还能给你搬运秘籍!” 林诺道:“技能这种东西,不需要你也能点亮吧?任何东西学习到一定深度,有了自己的体会之后,便会深刻于灵魂之中,哪怕转世轮回都不能完全消弭,更何况只是封印记忆?遇到合适的环境,自然会以天赋的形式显现出来。 “我在第一世时,学会无双剑术,第二世时,领悟声乐之道,后来身为盲人,又精研医术药理,用脉搏模拟器练习诊脉数十万次,琴棋书画、医卜星象我都有涉猎……有这些东西做底子,若我还活不下去,加上你估计也没用。” 晋江123黑着脸不说话。 林诺安慰道:“当然你若去了,也不是完全没用……” 晋江123眼睛一亮,道:“什么?” “聊天解闷啊!” 晋江怒极,主动缩回龟壳,四个爪子加一个脑袋疯狂的拍打地面。 林诺一挥袖,正在地上发癫的小乌龟顿时消失无踪。 于是某个世界中,背着书包,脸上带着与年纪不符的温婉笑意的小姑娘,蹲下来捡起一只眼熟的小乌龟,低声道:“仙童,是你吗?” 小乌龟茫然的看了她一眼,怯生生的将头缩回了壳子。 “不是吗?”小姑娘失望的叹了口气,但还是翻出一个纸盒,将它小心翼翼的放进盒中。 —— 新城三月,杨柳正发新嫩,如丝缎般在空中轻舞。原是游春踏青的最好时节,却因为忽然一场大雨,扫了所有人的兴致,以至于原本热闹的街上几乎不见行人,只有一个卖伞的小贩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推着独轮车走在街头,希望能趁着这一场大雨,多做两笔生意。 沉重而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一个高大的人影在雨幕中出现,高大威猛的男人一脸怒意,步伐极大极快。小贩眼睛一亮,迅速抓起一把雨伞迎了上去,赔笑道:“大爷,初春寒雨可是最淋不得,来把伞吧……” 男人冷哼一声,脚步未停,一把拽过油纸伞,却将小贩挥开一边,不顾而去。 小贩看着男人在雨中撑开纸伞的背影,急声叫道:“钱……” 他声音急切,但脸上却不见丝毫急色,反而对着男人越去越远的背影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新制的纸伞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似是墨香,又似花香,若有若无的萦绕在鼻尖,让人心情渐渐舒缓,男人脸上依旧散发着怒意,脚步却渐渐慢了下来,最后甚至干脆在一座小桥边停下。 桥上的风雨中,有个撑着纸伞的白衣少年,纸伞上是丹青妙手描绘的江南烟雨,缥缈秀美宛如仙境,那少年此刻也正站在江南烟雨中,身侧的雕梁画栋、杨柳依依、小桥流水,天然灵动,更是一副比画还美的图画。 然而当那少年静静站在那里时,仅一个背影,不管是他伞上的画儿,还是他身边的画儿,都黯然失色。 少年转身,伞沿渐渐抬起,少年精巧的下巴,淡色冷漠的唇,挺直微翘的鼻,宛若有群星闪烁的眼眸一一显露在男人眼前,男人痴愣了一阵后,笑道:“正要去找你,没想到你竟自己找来了……那么先前的无礼,我就当没有发生过好了,你放心,我……” 话音未落,少年曲指一弹,一道青光射来,男人狞笑一声,道:“竟然还不死心,今天……” 说话间,人已悍然迎了上去,而后神色剧变:他一身如臂使指、随心所欲的真气,分明依旧浩浩荡荡,但竟然一聚即散!虽然几乎立刻就恢复正常,但就在这一瞬间,那道青光已经贴近了他的脖颈。 青光从他颈侧温柔的划了过去,带起一抹血光落在地上,只在男人颈侧留下一道小小的伤口,然而鲜血却从这小小的伤口飙射而出,喷出近半丈。 少年转身离去,在青色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宽大的衣襟随风轻扬,少年撑着纸伞的背影翩逸如仙,再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男人拼命捂住伤口,却堵不住鲜血狂涌,随着鲜血的流逝,逐渐失去力量的男人连手中的雨伞都被风卷去,男人软软的倒在地上,看着少年消失在雨中的背影,不甘的瞪大眼睛死去。他身下的雨水被鲜血浸染,变成鲜红一片,又被从天而降的更多雨水,渐渐冲淡。 小桥下,只留下一具苍白冰冷的尸体。 第182章 乱世2 新城的春天,空气原本就湿冷的不像话,身上若再沾上些雨丝,就更潮的让人难以忍受了,熟知方沫习性的下人们在他出门之前就准备好了热水,是以方沫一回他的小院,便能痛痛快快的洗个澡,换上洁净干爽的衣服。 将头发擦到半干,里面一袭单衣,外面披上轻软狐裘的方沫推开门,一眼就看见小花厅靠窗的圆桌上多了两样东西:一把淌着水的油纸伞,一枚沾着水渍的青色铜钱。 纸伞上的水顺着桌沿滴在地上,将地面浸湿了一大片,褐色的地面被水浸湿后,颜色变得更深了,就像沾染上了猩红的血渍,连空气中都仿佛弥漫了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这两样东西,当然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但即使出现了,方沫也没有太大的反应,微微皱眉,似不满被打湿的地面,既不进门,也不关门,就那么转身去了不远处的书房。 书房里除了书架书案,还有一个软榻,方沫将狐裘扔在一边,搭上薄被倚在软榻上,继续看出门前没看完的话本儿,看那位夜半弹琴的书生,引来的会是山精鬼魅,还是多情的小姐…… 才看了两三页,敲门声响,方沫没理会,来的若是下人们引来的客人,会先在外面回话,至于不算客人的那个家伙,不在他睡的正香的时候来掀他被子就不错了,哪里敢指望他会这么礼貌的敲门? 所以此刻在外面敲门的,自然是那个将捡来的东西到处乱放,弄脏他的小花厅的不速之客,方沫没兴趣配合他的故弄玄虚。 敲门声先后响了三次,方沫依旧仿如未闻,门外的人无奈的叹了口气,自己推开门走了进来。 进门的是个锦衣华服的青年,一身仿佛有月光流泻的锦缎长袍上,有精致鲜活的花鸟鱼虫随着他的举手投足时而浮现时而消失,若是有人认为这些同色的暗纹是巧手绣娘的杰作,那就错了,这些精致的纹路唯有在诞生之初就存在于这华丽的锦缎之上,才能如此浑然天成。 织锦这东西不算稀奇,但是要织出这么复杂精致且独一无二的纹路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了,整个新城,能穿得起这么骚包的衣服,而且会真的将它穿在身上的人,就只有一个——霍家堡的少堡主霍惊鹤,霍大少爷。 方沫的目光从那双华丽的短靴,上移到织锦的长袍,最后才落在来人的脸上。那是一张极为俊美的脸,皮肤娇嫩胜过寻常女子,唇色艳丽如涂丹,只是那双比常人略淡的眸子,仿佛天然便带着几分冰冷怨毒,宛若实质的目光如同毒蛇不断吞吐着的冰凉蛇信,令人心生寒意。 霍惊鹤在门口停下脚步,一双狭长的眸子眯起来,在舒服的窝在软塌上的少年身上不断打量,口中道:“客人到了,还在榻上高卧,这就是方公子的待客之道?” 方沫从软塌旁端起热茶,低头啜饮一口,悠然道:“我不记得有请过什么客人。” “先是闭门谢客,又是端茶送客,”霍惊鹤转身合上门,叹道:“原来你是真的不想见我。” 霍惊鹤语气低沉柔软,声音在舌尖萦绕,短短几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竟带了几分温柔缠绵的味道,目光更是肆意的在方沫身上游移,片刻后又是一声宛如发至咽喉深处的、低喘般的叹息。 方沫听得浑身发毛,低头喝一口热茶压惊,想着这位霍家大少爷到底将他和什么人给搞混了? “小沫,”霍惊鹤缓步上前,目光一直在方沫脸上流连,口中道:“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竟然是会杀人的。” 方沫叹了口气,将茶杯放下,道:“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来此有何贵干?” 他本来以为这个烧包的男人一定是霍家堡少堡主,但现在又不太确定了——传说中的霍惊鹤虽然不务正业,但脑子还是正常的。 “你不认识我?” 方沫朝天翻了个白眼,只是他生的太好,这样乱没形象的白眼,都被他翻出了几分俏皮可爱的味道。 霍惊鹤缓缓点头,淡淡道:“原来你真的不认识我。原来你还不是他。” 他眼中的火热跟暧昧随着这一句话,褪的干干净净,整个人仿佛忽然换了一个人一般,人站直了几分,唇边勾起淡淡的浅笑,道:“方公子,陈遵虽然不是东西,但到底是我霍家堡的客卿,你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把他给杀了,甚至连凶器都懒得带走,会不会太不将我霍家堡放在眼里了?” 方沫讶然道:“少堡主莫不是在说笑?什么陈遵?什么凶器?”霍惊鹤既然说出“我霍家堡”四个字,方沫便也不再装傻,反正不认识并不代表就认不出。 霍惊鹤嗤笑一声,道:“伞上的安息香,可使内力滞涩,用惯了的人不觉得,还可以用它圆融内力,但第一次接触的人却难免会着了道儿。铜钱上涂抹的月蚀藤汁,经过方公子妙手调制后,专能破人外功……于是这一把油纸伞、一枚铜钱,在加上对方的轻敌之心,轻易就收割了登上武评的二品高手的性命……方公子心思之缜密,手段之狠辣,令人佩服。” 方沫点头道:“少堡主想象力之丰富,也令人佩服。” 霍惊鹤淡笑道:“方公子这是不肯承认咯?” 方沫耸耸肩,道:“不是我做的,认什么认?” 霍轻鹤轻笑一声,走到方沫身侧,微微弯腰,指尖勾起他颊边一缕带着水汽的长发,挑至鼻尖深深嗅了一口,语气再度变得缠绵暧昧,从喉咙中发出几声若有若无的低笑,道:“方公子白日沐浴,若不是为了洗去身上的血腥味,难不成……是准备洗的白白净净,等着那姓陈的八尺壮汉来临……” “幸”字还没出口,声音便是一顿,人猛地后仰暴退,堪堪避过掠过咽喉的利刃,指尖的一缕发丝因失去牵绊,漂浮在了空气,还没开始坠落,书房中的两个人已经失去了踪迹。 重重落在院内的雨幕中,脚下水花飞溅的霍惊鹤背心渗出冷汗,肩头渗出鲜血。 那少年内力不算强,速度不算快,但一把匕首却神出鬼没,如影随形,一旦占据先机便咄咄逼人,不给对方留任何机会,仅仅是眨眼间的功夫,霍惊鹤已经数次死里逃生。 最危险的就是他撞开窗棂时那一瞬间的停滞,差点被那少年的匕首抹了脖子,若不是他当机立断用肩头挡了一下,此刻已经步了那陈遵的后尘。 少年没有追出来,隔着洞开的窗户看看外面的磅礴大雨,神色间似有些犹豫,于是对霍惊鹤展颜一笑,招手道:“打架太没意思啦,外面雨大,你进来,我们坐下来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少年原就漂亮的如同画中人一般,这样展颜一笑,更有令人失魂落魄的力量,霍惊鹤却全然不为所动,摆手笑道:“不用了,我刚刚在外面喝多了酒,正浑身燥的慌,淋会儿雨浑身舒畅……方公子不如一起来?” 他的内力还远没到内外交融、自成天地的地步,于是一个锦衣华服的翩翩公子很快就被大雨淋的狼狈不堪,头发贴在脸上,衣服裹在身上,睫毛上、下巴上都滴着水,靴筒里也快被灌满了——哪里能看出来什么“浑身舒畅”? 少年道:“我煮的茶可比春雨降火……少堡主进来喝一杯,保证什么火气都没啦!” 霍惊鹤摇头道:“这新城谁不知道我霍惊鹤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就不糟蹋方公子的好茶啦!” 少年神色一冷,道:“你既然不肯进来喝茶,还待在我的院子里做什么,还不快走?” 霍惊鹤哈哈笑道:“那我走了?” 少年不耐烦的挥手道:“快走快走!” 霍惊鹤拱拱手,潇洒转身,忽然心中一凛,浑身汗毛直竖,头也不回猛地旋身,一道青光划破他的锦袍贴着胸口掠过,霍惊鹤在空中硬生生一个后翻,撞在墙壁上又弹回来青光,堪堪擦着他的脸颊飞过,滚落在地上,化为一枚再普通不过的铜钱。 霍惊鹤落地,抬头看向少年,道:“方公子,你的钱掉了。” 少年点头,笑道:“外面雨大,能不能麻烦少堡主帮我捡回来?” 霍惊鹤笑的很是和气,口中却毫不犹豫道:“不能。” 少年“哦”了一声,道:“那也没关系,反正铜钱我这里还有很多。” 他说着,白皙纤细的指间果然多出一枚铜钱来,在指尖转了一圈之后,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但下一瞬,却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 霍惊鹤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盯着那只手,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发苦,道:“我现在道歉,会不会有点太晚了?” 少年垂着眼,一心一意的把玩着他的铜钱,漫不经心道:“你既然想知道,为什么不先道一次歉试一试呢?” 霍惊鹤沉默下来。 虽然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但偏偏面前这个已经和他记忆中截然不同的少年,是他最不肯“曲”的那个人,尤其这小子明明浑身上下都透着杀机,却因为不想弄湿衣服这种狗屁理由,不肯从房里走出来和他搏杀,想方设法的想将他骗进去送死……这让他庆幸之余更是愤怒,越发不想对他服软,哪怕是口头上的服软都不愿意。 于是场面僵持下来,两个人,一个不敢进,一个不愿出,一个走不掉,一个不许走。 雨越下越大,雨水流进眼睛里,辣的生疼,辣出的眼泪和着雨水一起流下来,霍惊鹤却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死死盯着窗口的少年。 少年站在窗口,有些无聊的把玩着铜钱,期间还小小的打了个哈欠,但霍惊鹤没敢抓住这个机会离开或冲进去,因为他不清楚,这到底是真的机会,还是陷阱。 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独自一人来“看看他”的决定,他现在的武功还太差,不该这么冒失的,哪怕他要来看的人,原本该是个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 僵持中,院门传来“吱呀”一声,一个穿着蓑衣戴着斗笠的人推门进来,口中嚷着:“好大的雨!小沫小沫,快弄点酒来给我暖暖……咦,你们两个这是在做什么?” 霍惊鹤不着痕迹的向侧面走了两步,避开前后夹击之势,道:“陈遵死了,我听说方公子和他之前有点冲突,所以来问一声。” 斗笠人笑道:“怎么可能?少堡主一定是搞错了,我家小沫连鸡都不敢杀,哪里敢杀人?” 霍惊鹤缓缓道:“不是方公子,那么更不会是你咯?” 斗笠人道:“那是自然,陈遵死的时候,我正在茶馆避雨呢,很多人都看见了……少堡主若是不信的话,我随时可以找十七八个证人来。” 霍惊鹤笑道:“十五弟的话,我怎么会不信?不过是来走个过场罢了,毕竟陈遵是我们霍家堡的客卿,若是死了我们不闻不问,岂不是要寒了旁人的心?” 又道:“既然这件事和你们没关系,那我就回去了……我爹还等着我复命呢!” 蓑衣人点头道:“雨大路滑,少堡主慢走。” 朝一旁让开两步。 霍惊鹤道:“好说。” 慢慢向后退去。 方沫道:“少堡主,你带来的东西不要了?” 霍惊鹤退到墙边,道:“不用了,方公子自己留着玩吧。” 脚尖一点,轻飘飘落在墙头,身影一闪即没。 “轻功挺不错的。”方沫赞了一句,终于从窗口离开,取了酒壶酒盏出来,蓑衣人在屋檐下褪了蓑衣斗笠,推门进来,抄起少年刚刚斟满的美酒,直接倒进嘴里,笑道:“哈,真痛快!” 去了斗笠的蓑衣人此刻终于露出真面目,是个十八九岁的高大少年,脸色微黑,五官极为俊朗,咧嘴一笑时,露出一口白牙,显得甚是诚恳真挚,有种天生就让人信服的力量。 方沫坐下,道:“你回来的太早了。” 再晚一点,他就该宰了那姓霍的了。 他说的不清不楚,但高大少年理解起来却没有半点障碍,叹道:“小沫你今天才第一次杀人,怎么就跟杀顺手了似的,见个人就想杀?” 他不过随口吐槽,没准备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又道:“不过少堡主平日里蛮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今天犯傻了似的站在雨里和人对峙?他难道不知道他在雨里每多站一会,自身的优势就减少一点吗?” 方沫将他喝空的酒杯斟满,端起自己那杯喝了一口,道:“他好像觉得我不出去,是怕弄脏了衣服。”所以他越是劝他进来,他越是不敢进来。 方沫习武至今不过三年,一身内力薄弱的很,也就一手剑法唬人,哪里比得上家学渊源、习武近二十年的霍惊鹤底子雄厚、气息绵长?若是霍惊鹤不管不顾的冲进来,鹿死谁手还真难说。 “哈哈哈!”高大少年大笑道:“果然是大少爷,想的就是和咱们不一样。” 方沫他的确爱干净,但若说他会因为怕弄脏自己的衣服就放弃目标,那也太可笑了。 又道:“你不会真的是想宰了他吧?他做什么了?” 方沫道:“看不顺眼。” 高大少年叹了口气,道:“不提霍家堡里起码有二十个人可以将咱们两个打的跟野狗一样乱窜,就算看在霍家堡对咱们有恩的份上,你能不能别因为‘看不顺眼’这种理由,就要宰了人家的少堡主?” 方沫懒懒应了一声:“知道了。” 想起霍惊鹤那句“你还不是他”的疯话,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却也懒得提起。 虽然方沫回答的很没诚意,但高大少年也已经心满意足,转了话题道:“当初咱们的计划是借着杀了霍家堡客卿的事情,趁机脱离霍家堡,但现在少堡主连证据都给我们送回来了,显然没有追查这件事的意思——那我们还走不走了?” 方沫道:“我差点宰了他呢,不走你就不怕一会来个十个八个高手,将我们两个砍成肉酱?” 高大少年慢悠悠道:“这你就不必担心了,如今在霍家堡,我也算一号人物,而且是年少有为、潜力无穷的那种……少堡主他表现的一向纨绔,说句不中听的,在霍家堡里,他的话还没有我的话顶用,没凭没据就像带人来杀我,他还没这个本事。” 纨绔?霍惊鹤脑子有病他是看出来了,但纨绔两个字却是半点都没发现。 方沫冷哼一声道:“方炜,我知道没有霍家堡,说不定我们两个早已经饿死街头,你要是想报恩,我奉陪……你若是因为那一饭之恩,准备一辈子当霍家堡的人,也由得你。”只是想让他跟着一起,却是休想。 高大少年方炜见他发怒,忙投降道:“我什么时候说不走了?且不说我为霍家堡出生入死这些年,死里逃生都不止一次,多少恩也该报完了,只凭着霍惊鹤他故意引陈遵那畜生见到你,不管他是存了什么心,我都不可能再在霍家堡继续再待下去了。” 方沫神色略缓,道:“其实若只是做一个门阀的打手,在霍家堡继续待下去也没什么,但问题是如今天下大乱,各地豪杰揭竿而起,霍家堡最近的动静也不小,怕是起事在即……如今霍家堡失义在前,我们‘误杀’霍家堡客卿后畏罪而逃,只算是小节,若是等霍家堡起事之后再走,那就是大义了。” 他顿了顿道:“天下之争非同小可,你若真想一展拳脚,更该趁机脱身,找个真正能令你心悦诚服的人投效,否则这般不明不白的替霍家卖命,输了就什么都不必说了,若是赢了,霍惊鹤他也未必容得下你,何苦来哉?” 方炜耸耸肩道:“什么天下不天下的,我一个小人物,哪管得了那么多?走就走吧!趁着霍家堡要筹备大事,抽不出空来理会我们两个,赶紧跑的越远越好——等找个清净的地方把功夫练好了,就什么人都不怕了!” 方沫不置可否,功夫练好,怎么样才叫练好呢?天下第一? 起身道:“我去收拾东西……你的行礼呢?” 方炜咧嘴一笑,拍拍鼓鼓的荷包,道:“男人出门要什么行礼?钱囊带好就什么都有了!” 听到“钱囊”两个字,方沫“啊”的一声,道:“糟了!” 方炜立刻紧张起来道:“怎么?” 方沫懊恼道:“我杀了那姓陈的家伙,竟然忘了摸他的口袋了!” 二品高手呢,荷包肯定丰厚的很,也不知道现在去还来不来得及。 方炜捧腹大笑。 方沫怒道:“笑什么笑,你难道不知道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吗?” 方炜拍着胸脯道:“小沫你是小时候饿肚子饿怕了,所以才会忘了我们两个现在大小也是半个高手,怎么可能还填不饱两张肚皮?放心,万事有我,这次若是再让你饿肚子,我就把我自己的肉割下来给你吃!” “好啊!”方沫冷哼道:“早就想尝尝人肉的味儿了。我会记得多带点姜蒜去腥。” 转身就走。 方炜目瞪口呆的看着方沫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怒道:“我说,你就不能假装感动下吗?” 第183章 乱世3 方沫、方炜两个虽然同姓,却上溯五代都没什么亲戚关系,只不过他们住的那个地方,就叫方家村、方家集、方家镇,总之那一块儿,十户倒有八户是姓方的,是以这两个小子同姓,就一点都不稀奇了。 两个人都是爽快之人,说走就走,方沫虽说去收拾行李,但他所谓的行李,除了吃饭的家伙,也就一个钱袋、两件衣服,最后又捞上了他还没看完的话本子。 方炜口里说着男人要什么行李,但也一样去装了几件衣服,又去厨房将那口他从方家村一路背来的铁锅背在背上,出门前又去了温棚,将里面的能扒拉的东西都扒拉干净了——在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新鲜蔬菜的,满世界也就他家小沫一个人,可不能留着糟蹋了。 背着锅、拎着菜、提着鸡,拜他所赐,“畏罪潜逃”的两个“亡命之徒”,瞬间升级成了“逃难”的难民。 大雨在黄昏的时候小了起来,等到入夜就彻底停了,两人借着夜色悄然离开新城,到了城外,找到方炜事先藏在外面的骏马,顺着小路一路北上。 昌帝贪图享乐,嫌昌都气候不好,夏天酷热,冬天阴冷,春来又常有风沙,是以常年居住在江南行宫。如今天下大乱在即,昌帝所在便是众矢之的,北方相对来说要清净的多,朝那个方向走总是没错的。 两个人都没将“逃命”这件事放在心上,霍家堡此刻正急着召集人马、笼络各方势力以筹谋大事,忙的焦头烂额,哪里顾得上他们两个“畏罪潜逃”的小卒子? 这也正是方沫他们挑选这个时机脱离霍家堡的原因,若再早一些或晚一些,怕是真的要亡命江湖了。 要知道霍家堡表面看着磊落,实则内里龌龊不少,强抢民女、杀人劫财的事也没少做,只是做的够干净够利落,不为外人所知罢了,但霍家堡内部是瞒不住的,是以入了霍家堡,想要和和气气的分手,那是休想。 方炜年纪小、资历浅、武功低微,这些事儿他是看不过眼,但看不过眼又能怎么着?他这个小泥鳅,在霍家堡这个大泥塘里,能翻起多大的浪?不过白白赔上他和方沫两条小命罢了。 于是也就眼不见为净,每次任务,都挑了那黑吃黑的勾当,以求心安。杀土匪,抓盗贼,追缉凶徒……因为他每次都挑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倒是让他在霍家堡的威望渐高,若是给他点时间,等地位再高一点,未必不能将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清理干净。 只是这次那姓陈的畜生竟然在有心人的引导下,打起了方沫的主意,而霍家堡的头头脑脑,明知他和方沫情同兄弟,还默许此事,算是彻底寒了他的心。 之前为免方沫多想,他对方沫说起的,都是霍家堡明面上的一些事儿,本以为在方沫心里,霍家堡的形象高大的很,害怕最喜欢懒散度日的方沫,舍不下眼下的平安日子,却不想最先提出离开的,竟然是方沫。试探之下,发现方沫去意坚决,那就正好。 —— 霍家堡的议事厅中,霍惊鹤坐在下首第一位,听着底下的长老吵吵嚷嚷,不耐烦的敲敲桌子,道:“陈遵已经死了,他底下的几个弟子兼男宠,能掀起什么浪来?比起一个死人,有能力宰了他的人,不是更值得我们重视吗?” 少堡主开口,所有人本该停下争执,听他好好说完才对,只是这位大少爷往日的“纨绔”之名实在太过深入人心,谁都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不管有理没理,就顺着话头又开始争执起来。 “不错,当初我就说不该放任陈遵!方炜武功是比不上陈遵,可别忘了,他现在才只有十八岁,以后的成就岂是那个陈遵能比的?更别提他从小长在霍家堡,一向忠心耿耿,敢打敢杀,就凭这一点,就比一百个陈遵都要重要!” “忠心个屁!那小子根本就是个反骨仔!他是敢打敢杀,可他杀的,是我霍家堡自己的人!为了一个同乡,连霍家堡的重要客卿都敢下手,要是真将霍家堡的利益放在心上,他会这样?” “谁说陈遵就是他杀的?别忘了陈遵死的时候,他在茶馆喝茶,几十个人都看见了,难道他有分身术不成?” “……” 眼看着扯来扯去,又扯回这些话,霍惊鹤猛地站起来,阴沉着脸道:“人都死了,这些事还有什么可争的?陈遵死的时候,方炜在茶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就这么跟陈遵的几个弟子说就行了,告诉他们真凶我们还在追查,什么时候查出来,自会给他们主持公道!” 又抬手阻止一个长老跳起来说话,道:“我同样觉得,这件事方炜脱不了关系,但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未必不是件好事。” 他这次的话,让两边都觉得对了胃口,于是终于停了下来,听他说下去。 霍惊鹤继续道:“当初方炜来的时候,身边就这么一个小同乡,如今几年过去,两人的关系不仅没有疏远,反而越来越亲密,方炜为了他,连霍家堡的客卿、二品高手都敢算计,方沫在方炜心中的地位还用说吗?” 他转向霍堡主,道:“父亲,儿子觉得,方炜身为您最看重的义子,他亲友的安危我们也不能不顾。方沫一个人孤身在外,未免再出现陈遵这样的狂徒,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他接到霍家堡来,好生保护?” 众人面面相觑,对这位大少爷终于出了个靠谱的主意颇为意外:放过陈遵的事不再追究,算是施恩于方炜,然后将方沫接过来,既是敲打,更是人质——方炜既然这么看重方沫,那么将方沫抓在手里,就不怕那小子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如今反正陈遵已经死了,他的几个弟子也没什么成器的,这样的处置最合适不过。 霍堡主皱眉道:“为了一个方炜,值得这么大费周章吗?” 霍惊鹤道:“儿子听和他一起出去任务的人说,方炜在排兵布阵上,很有天分,每次出去剿匪,他带去的人伤亡最少,缴获最多,所以堡里的人都愿意和他一起出去,听从他的指挥。这在以前也就罢了,现在嘛……战场和江湖,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将话说透,但众人相视一笑,都明白了他的意思,霍惊鹤这才继续说下去,道:“再说了,不过多养一个人罢了,算什么大费周章?” 霍堡主微微点头,正要说话,只听霍惊鹤又道:“父亲,自古以来,历朝历代都有在外将领,家眷必须留京的规定……想必是有他的道理的。”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下来,霍堡主也沉吟不语,霍惊鹤叹了口气,知道自己这个父亲的脾气:志大才疏,想要的很多,但关键时候却又缺乏决断,什么都想和稀泥。若非如此,也不至于整个霍家堡一盘散沙,议事厅里总是吵得天翻地覆。 他也懒得再继续说下去,拱手道:“如果父亲不反对的话,儿子想亲自去接方沫回堡。未免不必要的‘误会’,还请父亲多派给儿子几个人。” 谁都知道何为“不必要的误会”,厅里的众人对望一眼,心知这位心胸狭窄的少堡主只怕是要借机给方炜那小子一个下马威了,就算没什么误会恐怕也要闹出误会来,但谁都没有说话。 霍堡主随手扔下来一块令牌。 霍惊鹤接住令牌,一语不发,转身就走。他对目前的现状很不满意:想做点什么事,想要几个人,都要费尽唇舌! 霍惊鹤刚大步走出议事厅,就看见自己少有的几个亲信之一迅速靠了过来,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霍惊鹤勃然大怒,一脚踹在他肚皮上,神色狰狞:“跑了?我不是说了让你们盯紧的吗?你们干什么吃的,两个大活人就在你们眼皮子底下跑了?” 他只觉得荒谬至极,跑了,怎么会就这么跑了?昨天他虽然一开始没能克制住自己,开口试探又言语无状激怒了方沫,甚至还过了几招,但是他将所谓罪证送上门的举动,还不够表明他的立场吗? 他原想着等方炜上门,他便顺势道个歉,年轻人之间一语不合的恩怨,喝顿酒也就过去了,反正他一惯荒唐惯了,只要态度恳切些,谅那两个小子也不会太过计较……谁知道他们两个,竟然就这么跑了! 亲信捂着肚子在地上滚了两圈,艰难开口道:“少堡主,小的们没想到他们在城外备的有马,等我们换了马去追,已经追不上了……” “废物!”霍惊鹤疯狂的踹着周围能碰到的一切,怒不可遏。 他初期制定的几乎所有计划,都是围绕方炜方沫这两个人展开的,结果才刚刚开局,他们竟然就跑了……跑了! 他们这一走,什么事都不一样了,他几乎所有的算计,都成了空! “少堡主!”亲信忙道:“是小的们无能,但是堡中有善于追踪的好手,若是请得动他们出马,一定能手到擒来……” 他也是无奈,他们这些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跟着霍惊鹤吃喝玩乐,做些欺男霸女的小事,将他哄得开开心心就行。如今忽然让他们做这些正经活计,实在是……办不到啊! 霍惊鹤咬牙再骂一句“废物”,道:“抓回来有什么用?” 方炜,本来想让你再风光几年,但你既然自寻死路,就怪不得我了! 转身回到议事厅,沉声道:“方炜他们跑了!请父亲下令鬣狗前去追捕。” 霍堡主微楞,又挥手道:“跑了就跑了吧,两个小卒子,不足为道,以后再说吧!现在哪有精神理会他们?” 小卒子? 霍惊鹤嗤笑一声,脸色瞬间万变,好一阵才淡淡开口:“父亲……我有话要对你说。” —— 因为历代皇帝,一会尊佛,一会灭佛,加上佛门流浪僧人有建庙以修功德的讲究,所以废弃的建筑中,总以寺庙居多,而且即使是没有人烟的荒郊野外,也时常会冷不丁的冒出个破庙来。 赶路的人,尤其是在多雨的季节赶路的人,当然最高兴看到这个,头上顶着大锅的方炜大喜过望,道:“看吧看吧,我说什么来着?走这边准没错!小沫啊,你这下该服了吧,哥哥我见多识广,阅历岂是你这小屁孩能比的!” 方沫翻个白眼以显示自己的不屑一顾,但还是稍稍加快了步伐,今天晚上,终于不用再顶着寒风好容易哆哆嗦嗦的睡着,又在半夜被一阵冷雨给浇醒了。 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句话他这段时间算是体会的淋漓尽致了。 靠近寺庙,两人同时停下脚步,对望一眼,同时读懂了对付的眼神:庙里有人。 方炜做个手势,方沫点头,无声无息退到树后,方炜则将头顶的大锅放下,挂在背上,手悄然握上长刀,脸上露出憨厚笑容,向破庙走去。 刚走近两步,便听到庙里传来一声痛苦难耐的呻吟,夹杂着低低的绝望的哭泣,声音甜腻诱人,带着某种难言的渴望和邀请。 方炜一愣,回头看了方沫一眼,示意他安静,同时收敛所有声音,缓缓靠近,贴墙倾听片刻,确认里面再没有第二个人之后,才伸出长刀,将破败的窗纸拨开一角,向内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凉气,迅速后退,捂住正要上前的方沫的眼睛耳朵,拖着他向外走,直到连声音都听不到了,才停下来。 方沫拔下方炜的手,不悦道:“干什么?” 方炜挠头,迟疑了下道:“怎么说呢?一个小娘们,中了迷药加媚药,正在里面蹭墙皮呢。” “一个人?” “废话,”方炜翻了个白眼,道:“要是还有别人,用得着蹭墙皮?” 方沫看看四周,这里方圆几里都荒无人烟,破庙里莫名出现一个中了药的女人,怎么看都觉得诡异的很。 “三种可能,”方炜道:“第一,有人对那女人下药,然后将人弄到这儿来,还没来得及享用,就因为什么事儿离开了,说不定一会就回来了。第二,那女人是个高手,被人下药以后自己跑到这儿来。” “第三,”方沫接口道:“这是个陷阱。” 方炜想了想,道:“那女人眉心赤红,嘴唇发紫,正是中了最歹毒的阴阳散的症状。这种药,如果不在一段时间和男人阴阳交合的话,真的会死的。” 也就是说,哪怕是陷阱,也不是那女人自己设下的陷阱。 方沫对媚药没怎么接触过,好奇道:“真的会死?怎么死?” 方炜恼道:“现在是研究这个的时候吗?” 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自残、自杀,还有的直接疯了……反正中了这个药,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找个还算靠谱的女婿,其他的,都治根不治本。” “没有解药?” 方炜摇头,道:“反正我没听说过有解药。” 方沫不说话了。他们两个都没有铁石心肠到将一个姑娘家放在这里自生自灭的份上,可是救人的话,怎么救?哪怕他们不介意,真的和这姑娘发生点什么,但人家姑娘怎么想?烈性点的,说不定回头就抹了脖子。 “要不这样,我们就在这附近守着,说不定一会就有人找来了,如果是她的家人最好,后面就和咱们没关系了,如果来的是那淫贼,咱们就宰了他,看能不能搜到解药什么的……” 方沫道:“如果没人来呢?”或者宰了淫贼没找到解药呢?或者她家人来了将他们两个当了淫贼呢? 方炜一噎,怒道:“你有更好的法子?” 方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道:“可解百毒。” 又问:“你去还是我去?” 方炜想起庙里玉体横斜的模样,还有那只听着就让人心痒难熬的呻吟,哪里敢让他去,一把抓住瓷瓶,咕哝一声:“早不拿出来。” 脚尖一点,向破庙掠去。 等方炜离开,方沫环顾四周,跳上一棵大树,找了个干爽的地方坐下来,又切了一段树枝用匕首削着。刚坐下没多久,方炜像惊弓之鸟似的冲了过来,衣冠不整的落在他身边,嚷道:“臭小子,你坑我!” 方沫抬头无辜的看着他,方炜怒道:“不是说可解百毒吗?”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牵机散、鹤顶红、断肠散、千日醉……要我把一百种数完吗?” “我……你……”方炜手指朝方沫身上恶狠狠的虚点了两下,气哼哼的在他身边坐下来,道:“有你这样坑兄弟的吗?” 方沫道:“问出来了吗?” 方炜余怒未消,没好气道:“问什么?” 方沫看傻瓜似的看着他,道:“我的药虽然不能解媚毒,但是可以解迷药啊!你没问问她到底怎么回事?我们是在这里等人,还是送她去附近,让她自己来决定,就不用咱们两个为难了啊!” “你不早说!”方炜愣了好一阵,抱怨一声道:“我把药给她喂了,没多久她就有了反应,然后她就扑上来……” 他张开双手做了个抱的手势,道:“我就把她给打晕了。” 于是方沫继续看着他,他的一双眼睛漆黑如夜又似有星光璀璨,好看到了极致,每次盯着人看得时候,像小动物似的既纯真又无辜,让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只有投降的份儿。 于是方炜叹了口气,认命的从树上跳了下去,道:“我去问。” 片刻后,方炜有气无力的跳到树上,在原位坐下,方沫道:“又打晕了?” 方炜点头叹气:“又打晕了。” 继续道:“我把她用冷水浇醒,发现她中的毒已经到了后期,神志几乎完全迷糊,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一会求我给她,一会求我杀了她,完全没办法好好说话,我只好又把她打晕了。但是药性猛烈,估计没多久她就会被折磨醒。” 说完向后靠在树枝上,再次叹了口气。这样看着别人遭难却束手无策的滋味,很不好受。 方沫问道:“那位姑娘很漂亮吧?” 方炜咕哝道:“漂亮吧,是有点……不过没有你漂亮。” 方沫没介意他将自己的容貌和女人比,“哦”了一声不吭气了,拿了一枚铜板打磨削好的木棍。 方炜却猛地坐起身来,小心翼翼问道:“你问这个做什么?不会是有什么想法吧?我知道你现在还没碰过女人,肯定有点那啥,但是那个女人来历不明,而且人家也不一定愿意,人生的第一次,不好这么随随便便的……” 方沫道:“不是啊,我是觉得,如果漂亮的话,方炜你可以去救她啊!” 方炜嚷道:“什么叫漂亮就可以去救她?” 这话听起来,怎么就这么畜生呢? 方沫一边低头干活,一面道:“我以前看话本子,发现只要是男人写的本子,十本里面有八本就会出现漂亮姑娘被下了媚药,然后为了救人,主角犹豫再三,不得不自我牺牲,舍己救人的桥段……当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皆大欢喜,主角后院里再多一个女人。 “我就很奇怪,为什么他们都喜欢写这个桥段,而且这个桥段被写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流行的很,怎么都看不腻似的。后来我才终于想明白了。” 他一脸认真的分析道:“因为如果这本书里,主角只有一个女人的话,男读者会不满意;如果主角有很多个女人的话,女读者会不满意……所以为了男女读者都满意,主角必须身不由己的和其他女人发生关系,还要表现的非常矛盾,非常痛苦,对原本的女人非常内疚,但是为了救人一命,才不得不如何如何的样子……” “我每次看到这里就会想,主角既然这么伟大,那如果中了媚药,不得不和他交合的是个肥胖如猪的丑八怪中年村妇……那他肯定也会自我牺牲,对吧?” 方炜打了个寒颤,吞了口口水,艰难道:“那个……如果是丑八怪中年村妇的话,也一定不会有人对她下那种毒……对吧?” 方沫歪头想了想,点头道:“好像很有道理。” 又问:“那你到底去不去?” “去什么去啊?”方炜翻着白眼道:“被你这么一说,谁要还去的话,跟畜生有什么区别?而且我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这个好吧!告诉你,本大爷我,也还是处呢!” 心里不由嘀咕,如果中毒的果然是个丑八怪村妇的话,男主们十成十会为了妇人的“名节”着想,坚定的不做出任何越轨的举动,那换了是个美貌少妇,八成就会半推半就的扑上去……这也算人之常情吧?身为男人,实在是没办法指责这种行为啊! 方沫将手里的木棍递给他,道:“要不,你把这个给她试试?” 他解释道:“我遍读医术,也没听说男人的那什么有解毒的功效,也许所谓的媚毒,只要将欲望发泄出来就好了……先试试,不行再想办法。” 又道:“她神志昏沉,先前应该没看清你的模样,你最好趁她没醒,将东西放在她手上,然后走的远远的。如果真的有用,我们两个就都不要再露面,不然她只怕比死还要难堪。” 方炜早就看见他在削木棍,也没当回事,这会儿再看,顿时大惊:“不是吧……这是……” 方沫看着他,道:“怎么?连玉势都没见过?” 方炜差点跳起来,道:“我当然见过,问题是你怎么会做这种玩意儿!你是不是瞒着我偷偷去那种地方了,谁带你去的,快说!看我不宰了他!我告诉你啊,那种地方,吃人不吐骨头的,男人去了没一个好下场!对了,还有那些话本子,现在是一个比一个出格,你以后……” “停!”方沫愤怒的打断他,怒道:“你自己一天到晚在外面花天酒地,倒指望我纯洁的像只小白兔一样,这是什么道理?再说了,我需要去青楼看这个吗?我自己没有吗?” “我去青楼那是为了应酬,什么时候在里面度过夜……呃,不对!”他看看手里的木棍,又看看方沫的下面,道:“不是吧,你是比着你的那个……” 方沫勃然大怒,狠狠一脚踹了上去:“滚!”他不过是将木棍去皮,又打磨的光滑些罢了,被那小子一说,顿时显得龌龊不堪。 方炜嘿嘿一笑,极为配合的撞断许多树枝狼狈的掉了下去——也就是如今事情有了可能的解决方案,他才又有了玩笑的心情。 方沫生了一会闷气,发现方炜好一阵没有反应,探头向下看去,却见他手里正拿着一根木棍用长刀削着,忍不住问道:“你做什么呢?” 方炜嘿嘿一笑,道:“我就是觉得,你的那个,给她用也太吃亏了……我再给她削一个。” 话一说完,立刻一个翻滚躲得远远的,果然只听簌簌声不绝,树上落下好一阵愤怒的铜板雨。 第184章 乱世4 方沫两个这些天难得能坐在桌子旁舒舒服服的吃顿饭,虽然这个门可罗雀的乡间露天小面馆,一碗只有两片薄的近乎透明的牛肉的牛肉面竟然卖的比新城会宾楼还贵,但方沫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一碗下肚后,就坐在一旁喝着免费的大碗茶,笑嘻嘻的看方炜吸溜吸溜的吃面。 看着幸灾乐祸的方沫,方炜一拍桌子,怒嚷道:“不吃啦!” 方沫伸出一只手对他晃了晃,方炜怒道:“五十文又怎么样?说不吃就不吃!” 方沫不理他,五十文他可以不心疼,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到时候想花银子还花不出去呢,反正饿肚子的只会是这位闹脾气的方大爷,又不是他。 方炜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很快败下阵来,气势矮了一大截,悲愤道:“老祖宗说食色性也,什么意思?就是说东西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没有之一! “我们十几年的兄弟,亏我这么信任你,你怎么对我的?不就是开了句玩笑吗?你竟然对我下药,让我的舌头失去知觉,害的我整整一天,整整一天三顿饭,吃东西一点味道都没有,跟嚼蜡一样!天底下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吗?” 拍着桌子哀嚎道:“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哟!” 方沫一根根竖起手指,道:“第一,你活该。第二,食没有,你可以去找色啊!第三,我用的药药效只有四个时辰,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了!” 方炜怒道:“那我舌头上的洞算谁的?说话疼,喝水疼,吃东西更疼,咸的辣的烫的更更疼……好容易弄到顿像样的饭吃,结果除了疼,什么都顾不上了,就算吃龙肉都不香!” 要不是舌头上那个洞,他至于比方沫这小子吃的还慢吗? “算谁的?”方沫轻飘飘道:“当然是在谁的舌头上算谁的!要不然……谁咬的算谁的?” 方炜大怒:“要不是你下药,我会自己咬到自己的舌头?” 方沫翻了个白眼,他记得某个人十三岁第一次任务的时候,差点被人劈成两半回来,还强忍着一声不吭,现在竟然为了舌头上一个针尖大小的洞跟他闹别扭——好吧,他承认是比针尖大了那么一点点。 方炜和他相处十几年,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断然道:“事关我的生活质量,绝不将就!这是原则问题!” 方沫无奈,从怀里取了个小瓷瓶出来,道:“疗伤效果一般,止疼一流……材料难得,用一点少一点了,你省着点儿啊!” 方炜大功告成,终于闹得方沫服软,心满意足、得意洋洋的接过瓷瓶,漱了口就开始装模作样的上药。 只是舌头上的伤,虽然一动就疼的厉害,但想要凭着这个自己把它找出来可不容易。 方沫实在看不过他笨手笨脚的样子,伸手夺过瓷瓶:“舌头!” 方炜嘿嘿笑着探过头来,伸出舌头。 方沫将瓷瓶凑到上方,瓶口微微倾斜,指尖在瓷瓶上轻轻扣了两下,灰尘般的药粉撒下来几粒,落在方炜舌尖猩红的破口上,口中道:“别动啊。” 方炜果然不敢动,眨眨眼:“嗯?” 方沫将瓷瓶收起来,道:“就这样待着,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不疼了……但要是你舌头缩回去乱动,将药不小心吃进了肚子……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方炜小半截舌头晾在外面,含混道:“吃进肚子会怎么样?” 方沫端起茶杯喝茶,道:“你试试啊!”扭头不去看他故意装出来的丑怪样子。 方炜大怒:这缺德小子一定又在里面放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也不知道吃了这个,是会浑身发痒,还是不停的打喷嚏…… 正要抗议,目光忽然扫到一个窈窕身影正从路口走来,顿时息了声。 方沫没等到方炜发作,好奇的看去,发现他竟然真的老老实实伸着舌头,刚刚吐着舌头的搞怪样子早就不见了,倒显出几分痴傻来。 正要说话,却见方炜对他隐晦的使了个眼色,方沫会意,转头看去,只见一个提着剑、牵着马、一身鹅黄色衣裙的绝色女子正站在路旁,脸红的如同火烧,目光直直的盯着方炜,却不上前,面露挣扎迟疑,一副强忍着才没有落荒而逃的模样。 方沫和方炜心意相通,几乎立刻就猜出了她的身份,正是前天傍晚在破庙里遇到的故人。前晚他和方炜怕有什么人闯了进去,在破庙的必经之路上轮流守了一夜,昨天早上遥遥看着她离开才继续上路,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就在这里遇到了——当时她虽然神智不清,但多少有些印象,大约是怀疑上方炜了。 也难怪方炜会这幅模样,若是让这位姑娘给认出来,他们两个只是尴尬,但对方不仅尴尬,更是难堪……是以这种事,大家都烂在肚子里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才最好。 他倒是很佩服这位姑娘的勇气,要换了是别的,就算认出来也会假装不知道,跑的越远越好吧! “这位姑娘,”方沫看着她,眨眨眼,歉然道:“我哥哥吓到你了吗?” “啊!啊?”黄裙姑娘受了惊吓似的回神,这才留意到原本背对着她的方沫,待看清他的模样,顿时又失神起来:这少年,怎么生的这般好看? 方沫自顾自的说下去,道:“姑娘不要怕,我哥哥他虽然……这里……” 他指指自己的头,没有讲话说明白,苦笑一声继续道:“但是他心地很好,不主动欺负他的话,他绝对不会乱打人的,你放心好了。” 又对方炜道:“快把舌头缩回去,吓到人家姑娘了——面现在已经不烫了,快点吃完我们还要赶路呢。” 方炜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憨憨的将头埋在面碗里大吃起来。 方炜的“痴傻”让黄衫姑娘明显松了口气,看看放在地上的铁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问道:“你们不是本地人吧?” 这黄衫姑娘声音清越,语声爽朗,原本就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儿女,恢复镇定后,举止言谈颇为爽利,令人心生好感。 方沫嗯了一声,随手一指道:“我们是从那边来的。本来家里有房子有地,日子过得还凑合,可这次朝廷征兵,十六岁以上的男丁都在征召之列……我也不是怕死,可是我一走,我哥哥怕是要被人欺负死了……没办法,只好带着他逃出来了。” 黄衫姑娘看看他指的方向,更松了口气,道:“这位小兄弟不要嫌我多嘴,你不去征兵是对的,何苦为了那昏君的一时兴起去卖命?只是出门在外,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外面什么样的坏人都有,不要以为身无余财就是安全的……到了人多的地方,你还是在脸上涂点东西,遮起来的好。” 方沫认真道了谢,目送她离开,方炜喝完最后一点面汤,嚷了声“舒服”,低声嘀咕道:“没见过这样的,救人的比被救的还怕见人。” 他自然不会在这件事上多说,又觍着脸道:“你的药可真灵,真的就不疼了……那个……吞下去的话……会怎么样?” 方沫转头,看傻子似的看着他,道:“吞下去就不管用了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方炜一愣,只恨得牙痒痒:“臭小子,你给我等着!” —— 虽然走小路难免要风餐露宿,但是他们谁都没提转道官道的事。 官道上到处都是难民,百姓们以往逃难,还知道朝京都走,朝繁华城市走,那里有皇帝和大官,多少能发放些救济,可如今祸就来自京都,便连逃都不知道朝什么方向逃,只能闭着眼睛走到哪里是哪里。 走在官道上,难免就要目睹这些人间的绝望和惶恐,也会遭遇一些不开眼的人,仗着人多,看见有些油水可摸的人就上前勒索。这些人,宰了的话罪不至死,打一顿又没意思,而那些抱着你的腿哭的小姑娘和老太太,则比这些人还要令人无措。 两人既没有济世救民的本事,也没有视而不见的铁石心肠,只能做了懦夫,仗着有几下身手,专走没人的山路,来个眼不见为净,只偶尔在大些的城镇落个脚。 “听说中州刺史也反了,”方炜说起先前听来的传闻,道:“算起来,就我们知道的举了反旗的,就已经有五个势力了,这还不算还没正式开口的霍家堡。 “打仗打的是兵,是将,可更要打钱粮。各地已经举事的,和准备举事的,以及准备左右逢源的,都拼了命的囤积粮草,导致粮价一天一个样,只是苦了我们老百姓。这个季节原本家里就没什么存粮,如今有些城镇的粮价已经涨了快十倍了,还有价无市。 “青壮还好,闭着眼睛在征兵的地方报个名,战死也比饿死强,妇孺就可怜了……” 方沫一直安静的听他说话,听到他黯然叹气,才开口道:“现在是快到四月了,野外的草已经长出来了,树也发绿了……草根、树皮、野菜,怎么也能活一阵子,要是会捞鱼摸虾打鸟,还能偶尔吃顿饱饭。” 方炜知道他这是想起了小时候逃难的经历,他到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两个,一个九岁,一个七岁,身上没有一分钱、没有一粒粮,竟然就走了那么远……他会上树摸鸟蛋,会下水抓鱼,方沫年纪虽然小,但因为从小被父亲带着在外面辨认草药,所以对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一清二楚。 两个人白天相互搀扶着走路,晚上挤在一起睡觉,因为摸到了一条鱼,找到了一捧枣,笑的像个两个傻瓜……就那样,一天天的就熬过来了。 他也听出了方沫没有出口的话:所以那些人,也应该可以熬过去吧! 他不愿去回答这个问题,笑嘻嘻道:“小沫,要不我背你吧?” 方沫一愣,摇头道:“不要!” 方炜觍着脸靠近:“来吧来吧,我背你啦!” 那个时候,看着小小的还受了内伤的方沫一步一拖的走路,他就心疼的一抽一抽,可是逞强的把他背在背上,饿的浑身没力气的他没几步就摔在地上爬不起来……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长得壮壮的,可以稳稳的将那个小家伙背在背上…… 这个愿望,甚至比填饱肚子的渴望还要强烈。 “不要!” “来啦来啦,走路多累,不要不好意思!” “走开!说了不要了!” “那你背我?” “不要!” 笑笑闹闹的追了一阵,方炜看着如今轻功比自己还好的方沫,只好悻悻然打消了心里的“邪念”,在一块石头上躺了下来,头枕在胳膊上,道:“小沫,要不我们也找个地方去当兵吧?那些人,吃着草根树皮,能够撑过春天,撑过夏天,撑过秋天,可是,冬天要怎么办呢?所有人都出把力,一起推翻那个昏君,大家是不是就可以早一点有安定的生活?什么都不做的话,心里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方沫坐在他身边,道:“可是,推翻了皇帝,谁来做皇帝呢?还不是又要打仗?当了兵,先和被昏君强征入伍的士兵们打,然后再和同我们一起推翻昏君的人打……我不想打仗。” 方炜闷闷道:“我也不想打仗。” 又突发奇想,道:“小沫你说,这些人打的旗号,都是为了百姓好,为了天下太平,那会不会等打完了昏君,大家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划拳,然后谁赢了谁就做皇帝?这样就天下太平了啊!”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头顶上方传来方沫的闷笑声,方炜叹气道:“所以说,那些口号都是骗人的,这些人,有几个造反是真的为了老百姓?不过是骗人来投效罢了!” 方沫道:“其实真要招揽人心,这些口号还不够好。” “你有更好的?” “说白了就是以利诱之,”方沫道:“不都说是为了百姓好才造反吗,那么你说,什么最能让百姓安心?” “什么?”方炜想了想,道:“地?” “是啊,”方沫心里神使鬼差的冒出一个词来:“平富贵,均田亩。”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道:“这天下原本就因为土地兼并,导致天下九成的财富,集中在一成的人手中,也就是说,这世上,一大半的人是没有地的,加上如今难民遍地……这个乱世,要造反真的不要太简单。 “找个人多的难民聚集点,带他们去抢一家大量藏粮的富户,让他们吃顿饱饭……然后打出口号来,继续抢,继续分,那些难民必会闻风而来。等打下一个大点的地方,就真的将土地分给百姓耕种,那些原本就没地的百姓也会心生向往……如果发展顺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说到底,这天下,还是百姓的天下。” 方炜听得入神,没有说话。 “分田地最能吸引人,其实那些人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们不敢,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豪门,他们不可能自毁根基。”方沫继续道:“而且这样看起来势头很猛,但肯定比不上那些豪门的精兵悍将,人再多也是一盘散沙,而且如果控制不当,后期容易出乱子。” “嗯,要一步步走稳,”方炜道:“还有人才,不仅要有能打天下的人才,还要有能治理天下的人才。” 方沫嗯了一声,在方炜身边躺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兴趣——造反这种事,离他们太遥远了。 春天原本就是犯困的季节,三月的阳光更是温暖诱人,两人躺了一阵,都有些昏昏欲睡,方炜打了个哈欠,正要说话,出口却成了一声低喝:“小沫!” 他话未出口时,闭上眼睛仿佛熟睡的方沫已经睁开了眼睛,方炜一句“小沫”出口时,两人同时一按大石,一左一右电射而出。 “轰”然巨响,碎石纷飞,刚刚两人落脚的巨石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剑痕,若非两人反应迅速,此刻已经断成四截。 斩中巨石的利剑在空中回旋一圈后,落回一只青色的剑鞘中,握着剑鞘的手,修长白皙,握剑的人,清癯高挑,悠然而立,淡淡道:“反应倒是不慢。” 方沫与方炜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深深的戒备之色:一品! 要知道方炜的武功在三品与二品之间,在他这个年纪,有这个实力已经很了不得了,但放眼整个江湖中,却真的不算什么。而方沫,因为偏科严重,实力很不好说……他可以在算计再三,提前用药的情况下,轻易杀死一个二品高手,但也有可能拼尽全力,连一个三品武者的防都破不了。 要知道两个三品有可能可以应付一个二品,但两个二品,遇到一品高手却只有逃跑的份儿。若是三品,则连逃跑都是奢望。 方炜江湖阅历更多,对此人知道的更清楚些,道:“原来是最擅长脱手剑的诡剑唐傲。” 又对方沫道:“听说他是唯一一个肯为钱出手一品高手,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方,肯为我们两个花这样的大价钱。” 方沫“哦”了一声,道:“你要不说,我还以为是个玩杂耍的呢,好好的剑,非要用来表演碎大石……嗯,这么说,他的钱包很鼓”这个人一见面就下狠手,显然不会因为他们态度恭顺就放过他们,既然如此,他们也不必太客气。 方炜笑道:“那是自然,这可是送上门的肥羊呢,宰了他我们就发达了!” 又道:“你上还是我上?” 方沫从袖中取出短剑,道:“既然是用剑的,当然是我来。也该有人好心教教他,剑是剑,飞剑是飞剑,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不要以为把剑飞出去,就成了飞剑……是剑,就应该好好拿在手里。什么脱手剑,不过是……邪门歪道!” 话一说完,一个飞身上前,手中短剑只刺唐傲面门。 然而人还在空中,迎面就闪过一道剑光,方沫短剑上挑,只听“当”的一声,一股不可抵御的力量从短剑上传来,方沫闷哼一声,被生生压的落地,几个踉跄之后才站稳,唇角缓缓溢出鲜血……才一个照面,那人不过出了一招,就已经让他受了内伤。 空中和方沫换过一招的长剑再次弹回,依旧落回剑鞘,从头到尾,唐傲连手指都没有动一下,看着他冷笑一声,淡淡道:“邪门歪道?” 方沫用手背抹去唇边的血迹,道:“当然是邪门歪道,看着花里胡哨,中看不中用罢了,不过仗着内力伤人。有本事,用你的脱手剑,伤我一根头发试试?” 又道:“方炜你不许出手,今天小爷我非要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剑到底是怎么用的!” 唐傲淡淡一笑,道:“已经很久没人敢这样对我说话了,倒是有趣。” 方沫冷笑道:“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个为钱杀人的工具罢了,装什么高人?果然跟你的剑一样,中看不中用!” 短剑一挑,又合身扑了上去。 第185章 乱世5 方沫才刚刚离地,一道寒光已然临身。 方沫短剑倒持,闪电上划,又是一声清脆的交击声,火星迸溅,短剑准确挡住距离他右臂仅半寸之遥的古朴长剑,却也被庞大的力道逼得再次向后坠落,唇间又一次溢出鲜血。 古朴长剑并未如上次一般,一击完成便回到剑鞘,而是和短剑一撞之后,以比之前更快的速度飞速旋转起来,锋利的剑光向还在坠落的方沫拦腰扫去。 方沫脚尖刚刚沾地,便毫不犹豫的弯腰俯身,剑光从他腰间一旋而过……然而长剑旋转的轨道诡异之极,并非平平飞旋,而是纵横交加,刚刚避过腰斩命运的方沫,下一瞬,寒气森森的剑锋便要切入他的脊椎! 方炜紧紧握住长刀,抿着唇,将即将脱口而出的“小沫”两个字死死按捺回去,一眨不眨的盯着战场,眼神冷若冰雪。 “铿!”被倒持在白净手掌中的短剑奇迹般出现在方沫后背,长剑、短剑剑锋再度相交。古朴长剑一顿之后,停下旋转之势,斜飞而起,唐傲伸指一点,古朴长剑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线,再度飞掠而来。 与此同时,方沫单脚点地,借力一个旋转,人依旧未能起身,但已由弯腰俯身,变成仰面向上,倒持的短剑变成双手紧握,猛地向天空刺去。 “吱……”仿佛要割裂耳膜的刺耳声音传来,短剑的剑尖准确的刺在长剑的剑脊上,随着长剑的飞掠,在剑身上划过一路火星,原本画着完美弧线、平稳飞掠的长剑,顿时如蚯蚓一般扭动起来。 长剑扭曲的一掠而过,方沫终于获得喘息之机,趁机挺起腰身,稳住身形。 说来话长,然而从方沫飞身而起到现在,不过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那道可怕的剑光数次变幻,处处杀机,看得人心惊胆战,方沫飞掠、封挡、落地、弯腰、横剑、旋身、上刺,一连串动作也快的令人喘不过气来,仅仅这一瞬,两剑相交便已经三次,方沫也已经死里逃生三次。 然而战场的节奏并未因此而缓和下来,唐傲神色冰冷,一手掐诀,用内力遥遥牵引剑意,一手指尖连点,弹出指风不断调整剑势。古朴长剑的攻击顿时变得更加凌厉,速度更快,力道更猛,变化更是诡异难测。 不得不说,脱手剑在变化上的确有它特有的优势,脱离了肩、肘、手的牵制,可以从任何角度、任何方位、任何路线出击的长剑,可谓神出鬼没,令人防不胜防。 站在不远处的方炜,耳中只听的到剑气呼啸,视野中皆是剑芒横空,但这一切,都出自于唐傲那柄古朴锋利的长剑,至于少年的身影,早已被淹没在漫天的剑影之中,在里面苦苦支撑,左支右拙,险象环生。 只有偶尔响起的利剑交击声,是他和他的剑唯一发出的声音。 方炜紧紧握住长刀,一身肌肉仍然保持着最佳状态,连呼吸都平稳依旧,只是神经早已紧绷,随时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冲入战场……然而他始终没有出手。 这份冷静,来至于他和方沫之间无与伦比的默契,也来至于他对方沫的无比强烈的信心——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家小沫是多么可怕的天才,若非他幼年受伤,身体孱弱,若非他生性懒散,有时间宁愿看话本子都不肯练功,这少年早已是江湖中最耀眼的存在。 感觉中漫长之极,实际上仅仅片刻之后,一声铿然巨响,漫天剑影敛去,少年的身影清晰的出现在了视线中,下一瞬,喷血倒飞。 古朴长剑也倒掠而去,回到剑鞘。 方炜急掠而起,抱住倒飞的方沫,化去侵入他体内乱窜的内力,缓缓落地。 落地后方沫再度喷出一口鲜血,双腿一软几乎跪在地上,双手更是难以抑制的颤抖着,全靠方炜的搀扶才没有倒地。 收回长剑的唐傲看上去依旧气定神闲,但眼神冰冷,挂在脸上的淡淡笑容早已消失不见,缓步上前,淡淡道:“如何?” 方沫深吸一口气,内力流转,他推开方炜,站直了身体,抬袖慢条斯理的抹去唇角的血迹,右手短剑横在眼前,左手手指在剑身上缓缓抚过,淡笑一声:“你说如何?” 站在山野乱石之上的稚嫩少年,连番吐血受伤,数次死里逃生,分明已经是强弩之末,但此刻持剑而立,却偏偏有种举世莫敌的傲然气势。 他的脸色甚至唇色都是苍白的,却浑身上下,不见一道伤口,他一身布衣上满是尘土,却上上下下,不见一道剑痕,反倒是他手中的剑,仿佛由短剑变成了短锯,原本是剑锋的地方,只剩下密密麻麻的缺口……正是唐傲的长剑刚刚留下的。 你说如何? 少年的语声平静,听在唐傲耳中,却是浓浓的讽刺,无尽的轻蔑。 他号称幻剑,以剑势变幻莫测著称,然而如今对上一个境界不如自己、速度不如自己、武器不如自己,内力更是不堪一击的少年,却连他一根头发都沾不到,一块衣角都伤不了,反而他号称变幻莫测的脱手剑,被少年手中的短剑,捕捉到了无数次……以剑闻名于世的一品高手,竟然沦落到只能以内力伤人的地步,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讽刺。 唐傲脸色铁青,冷冷道:“你的剑法从何而来?” 方炜轻笑一声,道:“问这个做什么?难不成准备要拜我家小沫为师不成?来来,先磕三个响头来听听。” 唐傲森然道:“你想死?” “哈哈哈!”方炜嗤笑道:“说的好像你本来不是来杀人,而是来请客吃饭的一样。” 唐傲如同看死人一般看了他一眼,他承认那个叫方沫的剑法出乎意料的好,但是这又如何?在他面前,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依旧只是生死握于他指掌之间的蝼蚁罢了。 这样临死前的张狂,他见的多了,不过是可怜复可笑,他连计较的心思都没有。 转向方沫,平静道:“老夫承认,你在剑道上的天分,的确无与伦比。老夫爱才心切,不忍见你这样的剑道天才就此陨落……你若肯拜老夫为师,我可以考虑放你们二人一条活路,并且发誓对你倾囊相授,绝不藏私。” 唐傲口里说的是收方沫为徒,实在对方沫剑法的觊觎之心毫不掩饰,方炜对此不屑一顾,却担心方沫为了自己的安危答应这不要脸的小人,正要破口大骂,却被方沫伸手阻止。 方沫看着唐傲,道:“我习武方三载,你练剑三十年有余。我武功虽尚不如你,剑法却已在你之上……你这等资质,便是做我弟子的资格都没有,还敢称要收我为徒?” “不过,”方沫仿佛没有看见唐傲眼中升起的杀机,声音平静冷漠,淡淡道:“我的剑法,来至于一本无名剑谱,离开新城时我将它藏于某处。我也不忍它就此失传,虽然不想承认,但你的确是此地除我之外,剑法最好的人。你若是能做到以剑杀我,便算勉强应了它的传承,我在临死前,会告诉你它的所在。” 唐傲深深看了他一眼:“好!” 唐傲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话,这天下,各种匪夷所思的传承不知道有多少,相比起来,杀人承道的规矩不算稀奇。最关键的是,这少年编织这番话什么用?让自己对他的生擒之心变成杀机?还是“以剑杀人”的限制? 可笑,便是只能以剑杀人又如何?这少年已经快连剑都握不住了,还能撑他几招? 唐傲一个“好”字刚出口,方炜立刻上前两步,挡在方沫面前,道:“这次该轮到我了吧?” 方沫推开他,道:“我来。” 方炜怒道:“小沫,现在不是你任性的时候!” 方沫道:“你我谁先谁后,有区别吗?方炜,对不起,我不想看见你死,所以……麻烦你让我先走。” 唐傲淡淡一笑,这剑法惊人的少年看似狂傲,实则早已看清了自己的下场……这样亲友之间争先赴死的场面,他也见过不少,实在无趣的很,但是看在这少年即将送他一个天大的宝藏的份上,他愿意给他们少许时间,让他们多说几句临终的遗言。 方炜抓住方沫的胳膊,悲声道:“小沫!你别这样,我们一起打过,一定还有……” 方沫垂眸不去看他的脸,道:“事涉传承,外人不得干涉。方炜你若是插手,就不再是我兄弟。” 方炜愤然放手,退后两步,哑声道:“好好,我不出手,我不出手。你先走,你先走……我就来。” 方沫“嗯”了一声,依旧将短剑翻手倒持,看向唐傲,淡淡道:“请。” 唐傲哑然失笑,一道剑光飞起。 因为“以剑杀人”四个字的限制,也想更多的看清少年的剑法,唐傲没有故意加重内力,依然只用剑法和方沫的短剑争斗。然后背心渐渐渗出冷汗。 之前一场,少年只一味的防守,他手中短剑只有不到两尺,却能牢牢护住周身,便是唐傲的剑再快再猛,也破不开他三尺剑域,伤不到他一根毫毛,然而如今,这个已经精疲力尽的少年偶尔的以攻代守,更让他心中发凉——扪心自问,如果这少年拥有和他同等的内力,他已经死了多少次了? 更让他觉得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心里,竟然渐渐认同了少年那句话——“脱手剑,不过是歪门邪道!” 离了手的剑,的确因为没有了牵制,而更加变化多端,可是却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便是变化再多又如何?剑,又不是用来玩杂耍的,何需那么多的变化?能杀人即可! 穷极变化之后,便该返璞归真。 如同那少年手中的剑,没有任何花哨,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每一剑,都会以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出现在它最该出现的地方。 他练剑数十年,却在和这少年短短片刻的战斗中,将之前的领悟和坚持几乎完全推翻! 而且这少年令他惊讶的,除了剑法,也有内力。按照他的推测,这少年早该油尽灯枯,不支倒地,但是直到此刻,他依然在他的攻势下苦苦支撑。这少年的内力,仿佛是地底涌出的一缕清泉,看似细弱无力,但却源源不绝,仿佛永远都没有耗尽的时候。 这样的少年,叫他如何不惊艳,这样的少年,叫他如何不惊骇? 这样令人惊艳的少年,他几乎都有些舍不得杀了,可是这样令人惊骇的少年,他又岂敢不杀? 短短数息的交手,就让他感觉到,困扰了自己多年的瓶颈,竟隐隐有了突破的迹象,顿时越发舍不得快快的结束这一战,于是又收起了几分内力——那剑谱他当然想要,可活的少年,比死的剑谱要好用一百倍! 一个念头忽然在心中升起:废了他,然后将他带在身边磨砺自己的剑道,等他失去利用价值,再杀不迟! 这样的念头刚一生起,就再也难以磨灭……飞掠在空中的古朴长剑,也因为主人的心意笃定,攻势变得更加坚定起来,从而越发难以应付。 方沫狠狠双手握剑,高高跃起,狠狠斩落,口中咬牙发出一声怒喝:“滚!” 话音未落,比利剑交击声更快出现的,是一个高大的人影,方炜高高跃起,锋利的长刀在他手中仿佛变成了狂暴的龙卷风一般,呼啸着从天而至,口中一声断喝:“死!” 唐傲勃然大怒,这只找死的虫子他当然不在乎,可是和方沫的交战被人打扰却让他怒火中烧。左手随意抬起,握在手中的剑鞘便在飞卷而来的刀影中准确架住了狂风般卷来的长刀,而后一转一晃,突破了方炜几乎毫不设防的胸口,不急不缓的刺了过去。 方炜夷然不惧,对刺来的剑鞘视而不见,双手持刀,再次怒喝一声,匹练般的雪亮刀光画出一道弧线,斩向唐傲左颈,竟是拼着一死也要让他付出代价。 唐傲轻蔑一笑,伸出右手,两指在颈侧轻轻一夹,雪亮的刀锋便稳稳的停在他修长的指间,半分都移动不得——他以为他是方沫这样的天才?就算悍不畏死,又能让他费多少手脚?便是方沫,若不是他想多看看他的剑法,也早就成了他剑下之鬼了! 方炜脸色因为太过用力,已然涨得通红,然而长刀却像长到了那人的手上一般,任他如何发力,都巍然不动,而且刀柄上传来一股庞大的吸力,让他连脱手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柄剑鞘向他胸口缓缓刺入。 便在此刻,唐傲忽然神色大变,却不是因为眼前的方炜,而是因为另一个战场的方沫! 因为境界相差太远,他一心二用和两人同时交战并不觉得吃力,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不觉得吃力,作为对手的方沫却出了问题。 方沫那柄方才就已经被剁成锯齿的短剑,和他的主人一样,早已是强弩之末,就在他伸指夹住方炜长刀的同时,短剑“铿”的一声被斩成两段,原该被阻挡在外的古朴长剑,飞旋着斩向少年纤细白嫩的脖颈。 早已油尽灯枯的少年握着只剩下剑柄的短剑,似乎彻底丧失了斗志,连闪避的欲望都没有。 唐傲大惊,此刻的方沫对他而言,比他世界上的任何亲人、仇人都要重要,他若死了,不管是活的剑谱,还是死的剑谱,就都没了!他刚刚看到了前路的剑道,也将就此断绝! 偏生这少年的短剑断的太不是时候,正是他附在长剑上的一口内息将尽的时候,加上方炜这小子捣乱,更是让他阻断长剑攻势的难度百倍提升。 然而事关剑道,便是再难,也必须做到! 唐傲断喝一声,强行牵引最后一缕真气,古朴长剑终于在最后关头调转方向,剑柄重重撞在少年小腹上,将少年撞得吐血倒地后,向唐傲电射而回。 唐傲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方炜趁他分心的这一刻,竟勉力挪了三分,让原本该刺入他胸口的剑鞘,只深深刺进了他的肩头,渗出的鲜血将剑鞘上的繁复花纹,渲染的艳丽之极。 唐傲冷笑一声:便是移了三分又如何,不过是将死亡的时间推迟了短短的一瞬罢了!要知道,此刻方炜的身后,正有一柄长剑飞射而来,而双手被制、肩头被刺以至半点都动弹不得的方炜,正挡在它的必经之路上。 他的眼前,已经出现了这讨厌的小子从背心被一剑刺穿,眼中只剩下临死前的痛苦和绝望的模样! 长剑如约而至,刺破方炜的布衫,唐傲脸上的冷笑还挂在唇边,眼中却忽然闪过惊骇之色。 在他视线不及的地方,长剑的角度竟然不知何时发生了轻微的变动,原本只是发丝大小的误差,到了此刻,已经宽达半尺,不多不少,正好从穿透方炜的背心,变成了刺向他的胸腹! 与此同时,更让他惊骇的事情发生了,原本牢牢困在他右手两指间的长刀忽然剧烈的抖动起来,力量之大几乎要突破他的封锁,斩入他的脖颈,而他左手握着的剑鞘上,也传来一股吸摄之力。 他之前小看了方沫,此刻又小看了这个看似憨厚、实则狡猾的小子!竟然宁愿受伤也要隐藏实力,等待这一刻! 他的确是将方炜困的动弹不得,可是同样的,方炜何尝不是将他也牢牢困住?两个人之间的处境,瞬间逆转。 他的右手松不得,一松手,那柄长刀便会斩入他的脖颈,他虽然内力胜过方炜,却远没有能用护体真气挡住他的长刀的地步……因为松不得,所以退不得。 而他左手传来的吸摄之力,在平时看来微不足道,但是此刻却足以让他的行动停滞一瞬,而这一瞬,已经够了! 唐傲狂喝一声,双手同时用力,真气迸发,方炜闷哼一声,吐血跌飞,然后只听“噗”的一声轻响,唐傲的长剑深深刺入它自己主人的小腹,从背后透体而出,雪亮的剑锋被鲜血染红。 时间仿佛停滞。 唐傲低头看着插在自己小腹中的熟悉佩剑,脸上显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他有生以来受的最重的一次伤,竟然来自于他自己的剑,而这柄剑,还是他自己用自己的力量召回的。 “我说过,”少年平静的声音响起,淡淡道:“是剑,就应该握在手里,现在可信了?” 抬头看着缓缓靠近的少年,唐傲脑海中浮现两个字:“陷阱!” 为何正好他附在剑上的一口真气将尽时,方炜才悍然出手?因为这个在战斗中从头到尾一声不吭的少年,忽然说了一个“滚”字。 为何那柄短剑正好在最关键的时候断掉,让他不得不耗尽最后一口真气将它收回,以至于失去了对它最基本的感应?因为那柄短剑原本就握在少年手中,他想让它什么时候断,就让它什么时候断! 为何他练剑几十年,竟然会出现方位上的失误,以至于佩剑弑主?因为这少年和它对攻了数十次,因为他的佩剑失去感应前最后做的一件事,就是剑柄撞击少年的小腹! 为什么方炜会隐藏实力,不惜受他一剑,也要将他牢牢困住?因为这原本就是他们两个配合默契的陷阱! 所以,什么遗言,什么争先赴死,都是骗人的吗? 所以什么无名剑谱,也是假的? 唐傲眼中闪过无法抑制的怒火,从来没有人让他受过这么重的伤,重来没有人敢这样戏耍他!这样的耻辱,只能用鲜血来洗刷! 不远处,方沫正在缓缓靠近,方炜正从地上默默起身,一语不发的捡起长刀。 唐傲怒极反笑,这两个初生牛犊的少年,全然没有面对一品高手的自觉,竟然悍然摆出围剿的姿势,难不成以为他唐傲中了一剑,就成了人人可欺的丧家之犬不成? 唐傲指尖在剑上一弹,鲜血喷洒,长剑脱体而出,落入手中,森然道:“都给我去死!” 然而先出手的却是方炜,最先划破长空的,是刺目的刀光。 他的一口长刀,在此刻才终于显出威力。 长刀一横,便有一股惨烈之气、决然之势冲天而起,战场之上,有我无敌! 他手中那柄又厚又重的长刀,只懂攻,不懂守,以攻对守,以攻对攻! 每一刀出手,便是竭尽全力,全然不管对方如何反击,全然不管力竭之后如何自保,只有一个字——“死!” 若是稍弱些的人,一旦为他气势所摄,进退失据,便会先机尽失,成为他刀下亡魂。然而当他面对远胜于己的高手时,若他的攻击不足以让对方全力应对,那么这样有攻无守的战斗方式,只能让他死的比任何人都快。 显然,唐傲便是这样的高手,但他却没能第一时间杀死这可恶的小子,因为他不守,有人替他守。 因为在方炜的旁边,还有一个更棘手的方沫。 方沫短剑已毁,他此刻手中握着的,是一柄长不过三寸的铁锥,便是小儿手中的玩具,看起来都比它更像武器,然而它确的是方沫的武器。 为何先前方沫敢毁去短剑,任由长剑削颈?自然是因为有这东西在……他怎么会真的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对手身上? 唐傲很快发现,握着铁锥的方沫,比他手握短剑时更加难以应对。 为何剑法惊人的方沫,不用三尺长剑而要用短剑?因为他深知自己内力薄弱的缺陷,因为短剑比长剑的力量更集中,更易掌控。 为什么方沫不用正常手法执剑,而要倒持或双手握剑?因为这样握剑虽然舍弃了许多变化,但却能握的更稳,力量更大。 那么,当他手上的短剑,变成能将全身力量集中到一点的铁锥上时呢? 双方已经交战了数场,但是战况却直到此刻才真正热烈了起来。 方炜势若疯虎,攻势猛烈如火,铺天盖地,刀刀沉重如山,一往无前。 方沫悄然无声,铁锥每每在最不可能的地方出现,往往一出现,就将唐傲的攻势瓦解与无形。 两个人默契无双,一刚一柔,一正一奇,一攻一守,加在一起的力量,不仅是三倍的威力,而是四倍!五倍!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当内力和境界的差距太大的时候,就不再是招式所能弥补的,便如先前的方沫,即使能挡住对付的每一剑又如何?对手随手附在上面的内力,就足以让你身受重伤。 是以若唐傲此刻全力以赴,死的依旧会是这两个初生的幼虎。 然而唐傲不能,或者说不愿。 小腹的伤口,让他不得不分出大部分内力去护持,便是如此,他的每一个动作,他和方炜方沫之间的每一次交手,都会引起伤口的震荡,让他的伤势一点点加重,再这样下去,只怕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他怒火中烧之下,本以为只要他认真出手,就算在受伤的情况下也能轻而易举的收拾了这两个该死的小子,但是现在…… 冷静下来的唐傲扪心自问:真的要为了这两个微不足道的小畜生,留下永远的后患,甚至付出在武道之上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代价吗? 罢了!来日方长,他要杀这两个小畜生,什么时候不行? …… 眼前忽然失去对手,方炜一愣之后,破口大骂:“有种别跑,回来跟爷爷继续打!” 看着唐傲的身影转瞬间消失在林木之间,方沫和方炜对望一眼,同时软软的跪倒在地上。 方炜倒地后又挣扎的爬起来,扶住方沫:“小沫,你怎么样?” 方沫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两个药瓶。方炜不用他动手,接过药瓶,将内服药先喂给方沫一颗,自己也吃了一粒,又取了金疮药,胡乱洒在肩膀上止血,然后才盘膝坐下,开始调息。 这里的确不是疗伤的好地方,但他们实在没力气多走一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炜睁开眼睛,看着四肢摊开、闭着眼睛躺在地上的方沫,无奈道:“小沫你这时候能不能别犯懒了,好歹先化开药力啊!” 方沫眼睛都不睁,道:“化开了啊!” 方炜无语,也像方沫似的躺下,有气无力的骂道:“妈的肚子都被戳穿了,还这么生猛,要是再唬不住他,我们两个今天就真的交代在这里了!” 方沫道:“内力到了他这种境界,能够有限控制五脏六腑的收缩移动,那一剑他应该避开了绝大部分要害,否则像他那么自私怕死的人,怎么会留下来和我们继续打?” 方炜叹道:“一品高手就已经这么可怕了,也不知道上面的宗师级别,又是什么光景。” 方沫淡淡道:“总不会像他的脱手剑那么徒有其表。” 若今天来的不是唐傲,而换了任何一个一品,说不定他们两个现在已经凉了。 他在和唐傲的脱手剑第一次交手时,便开始设下陷阱,那一句“就不再是我兄弟”,便是他们约定俗成的暗号,后面的对话,自然只是演戏。 否则以这两个人的经历,从七八岁起便时时挣扎于生死边缘,若是遇到一个不可匹敌的对手,就失去斗志要死要活的,他们早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方沫朝口中扔了一颗药丸,又塞了一颗到方炜口中,方炜一口吞下,道:“什么玩意儿?” 方沫道:“暂时压制内伤的药。先前我们两个对唐傲来说,只是一笔生意,但过了今天,就是生死之敌……不趁现在弄死他,等他伤好了,死的就是我们了。” 方炜精神一震,坐起身来笑道:“这个好玩!不过我们要快一点才行,唐傲说不定和他的雇主有联系,可别被他们包了饺子。” 见方沫还躺着没动,道:“我知道你很累,但现在不是犯懒的时候……要不这样,你把计划制定好,然后找个安全点的地方躺着,我去执行得了。” 方沫懒懒道:“抱歉,以你老人家的身手,我实在制定不出什么计划,能让你顺顺利利的宰个一品……再过十年还差不多。” “切!你也太小看我了!最多五年,本少爷我一只手打十个一品!” “吹!” “你到底起不起来?不起来我自己走了啊!” 方沫道:“不着急,我在他身上撒了特制的安息香,窒涩内息的效力是外面流传的数倍。若是用来打磨内力自然是事倍功半,但疗伤的时候用它,就好玩了。而且你觉得以唐傲的性情,会在自己身受重伤的时候去联络别人吗?所以我们起码有两天的时间。” 两个身受重伤的三品小卒子,大言不惭的说要宰掉一个伤势并不比他们重多少的一品,说出去不知道要笑掉多少人的大牙,但这两个人,却很认真在讨论着。 不是因为狂妄,而是因为……别无选择。 第186章 乱世6 怎么杀死一个一品高手?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因为答案所有人都知道——成为宗师。 只要你成为宗师级高手,要杀几个一品,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但问题是,两个三品要怎么杀死一个一品? 答案依旧简单的要命,就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如果一次来上两百个三品,也许还能堆死一两个傻乎乎死战不退的一品,至于两个三品?开什么玩笑? 但是生死相关时,就算再不可能,也必须把它变成可能。 “这世上没有能直接杀死一个一品高手的毒药,因为任何毒药从侵入人体、到发作、到致人死亡,中间一定有一个过程,习武者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对自己的身体了如指掌、控制自如。一品高手,哪怕是还没有做到百毒不侵、金刚不坏的一品,也会在毒药侵入身体或产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察觉,并将它排除体外——安息香之所以能够无声无息用在高手身上,是因为它本身其实是温和无害的,所以同样的,在杀人这种事上它作用有限,除非是如同陈遵一样,利用他最初接触安息香时的不适应,在瞬息之间杀死他,但显然不可能。” “其实能够杀死一品的毒药并不是绝对没有,但要弄到这种东西,很难。” “正面对战我们不是他的对手,只能靠突袭。” “想要突袭的话,必须在他毫无警惕的情况下,完全收敛气息,靠近到极近的距离……否则以他的感知和反应速度,哪怕在三尺外突然爆发,也和面对面宣战没有区别。” “我们两个在水乡长大,从小打鱼摸虾,水性一定比唐傲强……也许可以把他骗进水里打一场。” “但论气息悠长,一品高手远不是我们二人可比,将他拖进水里,最先淹死的一定是我们。” “这里的河水不够深,水面不够宽广,而且水面上到处是荷叶浮萍,对于一品高手来说,无论水上水下,都随时可以脱身。” “……” 夜空下,方沫和方炜两人一躺一坐,嘴里嚼着微苦但泛着淡淡清香的草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他们并不是在互相拆台,否决对方的思路,而是在以这种方式,将局势看得更清楚,以便找到合适的突破点。 然而到目前为止,他们依旧没有找到一条哪怕只是看似可行的路。 似乎是一个死局。 方炜吐出嘴里已经被他吸干水分的草根,叹道:“也许我们两个现在该做的,是找一个深山老林,将自己像乌龟一样藏起来,然后每天勤练不辍,成为比唐傲还厉害的高手,最后隆重出山,将他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 方沫懒洋洋道:“好啊,那我们现在就走?” “走他娘!”方炜再扯一根草,凶狠的咬了一口,恶狠狠道:“只看咱们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中间也没忘隐匿痕迹,都能被他找到,就知道他追踪术了得。现在走了,等他伤好只会死的更难看!妈的!想不出法子就硬干,老子长这么大怕过谁?就是老天爷都没能饿死老子!呃,小沫你真没法子?” 豪言壮语的最后一句钉的实在太突兀,方沫愣了一下后才反应过来,捧腹大笑。 方炜悻悻然道:“那个……能活着当然还是活着好。” 方沫一跃而起,道:“老祖宗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好歹完成了一半儿,走了,这会儿他也该安定下来了,我们去踩点。” 方炜哈哈笑道:“对对,踩完点咱们就连知彼这一半儿也完成了,到时候不打也赢了哈哈哈……走咯走咯!” 即使是面对死局,这两个少年脸上也很难找到半点颓废,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一向明确:既然来这个世上走一遭,能活着当然要努力活着,如果实在非死不可的话,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 半个时辰后,两人站在小镇的入口处面面相觑。 “小沫你没闻错吧,他真的走了?” 方沫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他自幼五感便灵敏远胜常人,练武之后更是如此,就算寻常的气味都不会闻错,更何况是他自己独创的安息香? 方炜道:“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人留在这里,但换下来的衣服之类的被人带上了马车?” 方沫道:“我将安息香抹在他的剑柄上,此香一旦沾上,三日不绝。那柄剑他既然用过了,那么就算把剑扔了,身上的气味也三天之内无法消除,除非用别的气味掩盖……但是能掩盖安息香气味的东西,我一样可以闻出来。最重要的是,他有什么必要这么做?” “真是的,”方炜对方沫的判断自然是信的,咕哝一声道:“受了伤不好好找个地方养伤,到处乱跑什么啊?麻烦!” 他口里说着麻烦,语气却轻松了许多……知道这样的煞神离开,不管是谁都难免会松口气。 “这个方向是庸城,”方沫道:“也许那里有他的藏身之所,又或者有什么治伤的灵药?” 方炜想了想,断然道:“我们也去庸城!” 又解释道:“我们现在无非是两条路,或者逃命,或者反杀。反杀的话,自然是他去哪里,我们去哪里。逃命的话,如果不想让人找到,是米就该藏到米缸里,是水给该躲在大海里,是人就该钻进人堆里!庸城是北方三大城市之一,又在唐傲的眼皮子底下,属于灯下黑的类型,躲进去最好不过。总之我们先去,然后见机行事。” 方沫点头:“那就去庸城。” 不管怎么样,好歹有了暂时的行动方向,方炜伸了个懒腰,笑嘻嘻道:“我们先去找镇上最有钱的人家,借一辆舒服的马车用用,这样也能轮流调息养伤。哈,别说,你那个压制内伤的药还真不错,我跑了一路,伤势不仅没有恶化,而且还感觉不知不觉在好转……小沫啊,我觉得当初咱们就不该偷偷的卖什么安息香,要是去卖药,早就发达了。” 方沫道:“卖出去的安息香不过是你用剩的下脚料,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挣钱这种无聊的事上。”他是喜欢钱,顺便捞一点还好,专门花时间去挣钱的话……他才不要。 方炜问道:“那你的时间要用在哪里?”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晒太阳、睡觉、看话本子、种花、试药……” 方炜无语望天,很苦命的叹了口气。 两人说着话,脚下却没停,方炜随手一指,道:“就这家吧,看门脸儿就知道很有钱。” 老规矩,方沫在外面望风,方炜去偷车盗马,其实说偷也不算,他按了一块足够买下两辆马车的金元宝在拴马的木桩上——只看元宝陷入的深度,但凡机灵点的人家,都到处不敢宣扬这事儿,何况他们并没有吃亏。 出了门,方炜得意洋洋的招呼道:“上车上车,看我眼光不错吧?宽敞平稳,里面还有厚厚的坐垫,最舒服不过!你先去歇会儿,运功调息,等我累了你再来换我。” 方沫跳上马车,在他身边坐下,道:“不用换来换去,我来赶车就好。” 方炜道:“这种有什么好争的?让你歇着就歇着!” 方沫问道:“你可以一边赶车一边调息疗伤?” “哈!”方炜好笑道:“说的好像你就可以一样。” 方沫理所当然道:“我是可以啊!” 方炜瞪大眼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啊?” 无意无形,生生不息,内外一体,自成天地……这是大宗师才能做到的事吧? 方沫怎么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伸出右手,道:“你看。” 方炜傻傻看着他,愣愣道:“手很漂亮……呃,铜板也很新,怎么了?” 方沫看大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手指穿花蝴蝶般动了起来,动作虽快,却给人一种悠然自得之感,配上那只漂亮至极的手,看着很是赏心悦目。那枚青色的铜板在他玉似的手指间腾跃辗转,仿佛时时刻刻都会坠落,却始终没能脱离那只手的掌控。 方沫手指一弹,将铜板弹起又伸手接在手心,道:“我一开始玩铜板的时候,必须全神贯注,周围一点动静,铜板就会掉下来。再后来,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我想玩,就可以玩的很好……到了现在,我可以一边聊天一边玩,一边吃饭一边玩,一边看话本子一边玩,怎么弄它都不会掉。” 方炜眨眨眼,道:“这我知道……” 但是这和他们说的事,有关系吗? 方沫道:“其实练习内力不也是这样吗?一开始必须在静室之中,凝神静气,稍有不慎就会走岔气,轻则吐血受伤,重则走火入魔,后来熟练了,在船上、车上,什么地方都可以,再然后,坐着躺着走着都可以练功……等到了大宗师境界,内息行走更是变成如同呼吸一般的本能,无时无刻不在自动运行。 “你知道我不喜欢练功,尤其是练内功,专心致志做这种无聊的事太可怕了,但是我的病又必须用内力调养,所以我只好用了取巧的法子……” 方炜觉得自己是不是出现幻听了,要不就是这小子疯了。天底下哪个习武的人不知道,内力这东西,靠的就是一个练字,这种事,怎么能取巧?怎么敢取巧?可他偏偏又很清楚,方沫绝对不会在这种事上骗他——这小子,该不会早就走火入魔了吧? 只听方沫继续道:“我当然没办法将自己一夜之间变成大宗师,但是有些东西是可以练的。” 方炜认命的接口:“譬如?” “譬如特意一边看话本子一边运功,一边睡觉一边练功……一开始的时候,有时候一本书快看完了,我才忽然想起来早就忘了练功了,又或者话本子翻了好几页,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但上面写了什么,却完全不知道……后来就慢慢好了。” 方炜无语望天:内力这东西,真的可以这样玩儿吗? 又问道:“你既然练功练得这么……‘勤奋’,为什么内力还差的一塌糊涂?” 方沫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我练的是经络图?” 方炜一愣:“什、什么经络图?” 方沫道:“霍家堡的内功不能外传,所以你大一点之后,每次去什么地方执行任务,都喜欢收集一些内功心法的回来给我。这些心法,我一个都不喜欢,但是把它们的行功路线叠加在一起以后,我发现很眼熟,很像我家祖传的经络图。所以就干脆去练经络图了……为了研究出正确的内力走法,我就花了快半年的时间。普通内功心法只需要在几条主要经络上运行就可以了,我练的这个,所有大大小小的经络都要走到,当然就慢了。但是这样练出的内力虽然薄弱,却很持久,而且恢复起来特别快。” 方炜崩溃道:“所以那天你忽然跟我说,你弄明白了自己的家传心法是怎么练的了,其实就是指这劳什子经络图?” 方沫点头道:“是啊!” 又道:“我本来想把一心二用的法子练成了教给你,但是一开始每次一分心就岔气儿,好在我才刚开始练功,岔气了吐口血就没事了。那个时候你内力已经有了一定根基,要是岔气儿就麻烦大了,所以就没说。” “所以你从一开始练内力,就在偷懒儿?啊呸,不对,这不是重点!”方炜怒道:“重点是,那段时间你总是病歪歪的,隔三差五的咳嗽、吐血,甚至还昏迷了几次,其实根本就不是旧病复发,而是练功出了岔子?” 而且还是每天都出岔子! 方沫“啊”了一声,算是承认了。 方炜崩溃道:“为什么这些事你从来都不告诉我!”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这个兄弟虽然有点小任性,但是在大事上向来沉稳,很靠得住,现在看来——沉稳个屁!靠得住个屁!这小子任性起来,根本就没有底线! 内力啊!多么紧要的东西,一个不小心是要命的,谁不是小心翼翼的?结果这小子,这小子……练功心法乱来,练功方法更乱来! 却听方沫理所当然道:“这有什么好说的?我每天看了什么话本子,调了什么香,炼了什么药,不也没跟你说吗?” 方炜抓狂道:“这怎么能一样?” 方沫道:“这怎么不一样?” “你……”方炜气的半晌说不出话来,伸出手指在方沫头上狠狠戳了一下,将马鞭塞进他手里,怒气冲冲道:“我去练功疗伤!” 方沫接过马鞭,坐正了些,小声嘟囔一声:“本来就没什么区别啊!” 真不知道他气什么,这种日常有什么好说的? —— 虽然方沫可以一边赶车一边运功疗伤,但方炜还是过了一阵就从车厢里爬出来,换他去睡一会。 方沫也没推辞,进去没一会就陷入沉睡——反正练武到了他们这种程度,一天睡上一两个小时就能完全恢复精力,他要是一直不休息,方炜肯定不会放心。 睡的正香时,忽然车厢一震,马车猛地停了下来。 方沫差点被甩到地上,揉着眼睛掀开车帘:“怎么了?” 然后愣住,茫然的眨眨眼,有点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 只见马车的车辕上站着一个丫鬟打扮的小丫头,手里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剑尖正指着方炜的咽喉,此刻见有人掀开车帘,忙娇声喝道:“不许乱动,不然我杀了他!” 方沫看看小丫头,又看看方炜:搞什么? 方炜无奈道:“我说女侠,你是不是搞错了?这世上只有挟持主人来要挟车夫的,哪有挟持车夫去要挟主人的道理?” 小丫头面现犹豫之色,剑尖摇晃了两下之后,又坚定的指向方炜,怒道:“一看你就不是好人,竟然出卖自己的主人!再敢多嘴,看我不杀了你!” 方沫“噗嗤”一声失笑。 他自然看出这小丫头口口声声喊着杀人,其实半点杀意都没有,不然他也不会车停了才被惊醒,而且她的剑尖离方炜足有半尺之遥,离要挟他还差的远呢! “不是好人”的方炜叹了气,这小丫头的阅历,还真是让人“惊叹”,竟然到现在都没发现他们两个的反应不太正常。 “笑什么笑!”小丫头怒道:“下车!都给我下车!” 方沫眨眨眼,看向方炜,方炜道:“抱歉,这位女侠,我们还要赶路,这马车真的不能给你。” 小丫头跺脚道:“不下车就宰了你!快点!” 这就谈不拢了啊,方炜耸耸肩,正要出手,便听见一个温柔悦耳的声音传来:“小荷,不许胡闹。” 语气宁静温婉,令人心生好感。 两人寻声望去,便看见月光下站着两个窈窕的人影,又一个小丫头背上背着瑶琴,搀着一个白衣蒙面女子站在路边,白衣女见他们看了过去,盈盈一福道:“唐突两位公子,是我们的不是。只是小女子有急事在身,可否请两位行个方便?” 说完从袖中取出一只金簪,那个叫小荷的丫头从车辕上跳下去,取了金钗递给方炜,冷哼道:“这只簪子可以换你们十辆马车了,便宜你们了!” 方炜摇头道:“我们也有急事,所以这个便宜,恐怕占不了了。” 小荷怒道:“你……” 白衣女打断道:“既然如此,就不打扰两位公子了……请。” 拉着小荷一起,一起让开道路。 小荷急道:“姑娘!没有马车您怎么赶路?等天一亮他们发现我们不在了,一定会把我们抓回去的!不行,我就是死也不能看着您被送到那种吃人的地方!” 白衣女淡淡道:“有什么吃人不吃人的,别人过得,我自然也过得。” “不行!”小荷一跺脚,甩开白衣女,冲到马车跟前道:“麻烦你们行行好,把马车卖给我们吧?不然送我们一程也好……只要到了前面镇上,我们就自己上路……求求你们了!” 方沫和方炜两人对望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无奈:如果这三个人真上来打劫,他们自然会下手将她们暴打一通,不会有任何怜香惜玉之心,但是现在这样,还真不忍心半夜三更将这几个女孩儿扔下不闻不问……只是送一程的话,好像也不是不行。 方沫拉开车帘,道:“上来再说吧。” 自己却从车厢中钻了出来,坐到了方炜身边。 小荷愣了愣,忙大喜道谢,又生怕他反悔似的,急慌慌的转身搀扶白衣女上车,自己最后一个才跳上马车,对方沫甜甜一笑,道:“你真是个好人。” 又冲着方炜重重的哼了一声,才钻进马车。 方沫再次“噗嗤”一声失笑。 三女中,白衣女和另一个小丫头都沉默的很,只有小荷大大咧咧,方炜逗了她几句,就完全放下了那点芥蒂,开始主动说个没完。 方炜两个这才知道,原来她口中的火坑,并不是秦楼楚馆,而是指当今万岁——昌帝。 白衣女名为封莞儿,乃是庸城守将封毅的外室女,其母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才女,被英雄救美之后身心俱献,这才得知他早有妻室。其母坚持不肯为妾,几番纠缠之后,就在外面做了个清清静静的外室,一开始倒还恩爱了几日,后来封毅调职外地,就渐渐淡了。再后来封毅干脆将这母女二人忘的干干净净,直到封菀儿母亲去世,也没去看过一眼。 半个月前封家忽然派人过去,说如今外面不太平,而且封菀儿也到了该说亲的年纪了,所以要将其接到身边云云。她们本来以为这是天大的好事,谁知道临近庸城才从嫡母派去的嬷嬷口中套出了真相——原来因为中州刺史叛乱,昌帝对各地守将都不放心起来,便有了令封毅送女进宫侍驾的圣旨,谁都知道名为侍驾,实则是人质。 若是换了往日,这件事不算好事,可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如今眼看昌帝日薄西山,把宝贝女儿送到他身边岂不是送死?但是这个时候,周围形势不定,违反圣令也是不敢的。这时封毅的正室夫人便想起这个封菀儿这个外室女来——反正圣旨上也没说是哪个女儿。 三女听完之后大惊,将嬷嬷彻底灌醉,然后设法逃了出来。 方炜问道:“你们有地方可去吗?” 小荷道:“我们小姐的母家还有人,只是不忿夫人做了外室,才断了往来,后来夫人过世,小姐还小,便又恢复了往来,小姐多亏了舅老爷他们的照应才能平平安安长大呢!” 方炜无力道:“你觉得你们忽然失踪,他们会不去你们舅老爷那里找?而且他们有心追捕的话,你们三个小姑娘,这么明显的目标,怎么可能逃脱的掉?” 小荷愕然半晌,道:“那怎么办?” 方炜眼珠子一转,低笑道:“你们家小姐半夜赶路都蒙着面,那些人见过她的模样的人不多吧?” 小荷楞楞道:“就只有嬷嬷见过……但是先前有画像送去夫人那里。” 方炜笑呵呵道:“那就好办了……画像这种东西,做不得数的。那些画师把母猪都能画成貂蝉呢!” “喂!”小荷不悦道:“你说什么呢,我家姑娘天姿国色,谁是母猪?” 方炜笑嘻嘻的揽住方沫的肩膀,道:“你家小姐怎么会是母猪呢?应该是貂蝉才对啊,我说的母猪,当然是……我家小沫啊!” 方沫立刻反应过来,怒道:“你怎么不去当母猪?” 方炜笑道:“我就算是猪,也只能当公的啊,所以只好委屈你了!” 小荷依旧茫然,白衣女“啊”的一声,低声道:“会不会……太委屈这位公子了?” 小荷道:“就是,这位公子长得这么好看,你怎么说人家是母猪?我看你才是猪!” 方炜捧腹大笑,而后被愤怒的方沫一脚踹下马车。 第187章 乱世7 庸城总督府,总督封毅正独坐书房,提笔作画,一幅雄浑山水在他笔下渐渐成型。 封毅正直盛年,人如其名,是个坚毅英挺的男人,锋利的脸颊、深邃的五官,倒比外面绝大多数俊秀潇洒的翩翩公子还要耐看的多。 门被猛地推开,封毅头也不抬淡淡道:“又怎么了?”整个府上,或者说整个庸城,会这样闯进他书房的人只有一个。 怒气冲冲推门而入的封夫人,听到这带着淡淡厌倦的一句话,顿时一阵气苦,满腔怒火都化作了坚冰,深深吸了口气,冷冷道:“你的宝贝女儿回来了,不去看看?” 封毅笔下不停,口中道:“不是有你吗?” “哈!有我?”封毅这句话仿佛打开了某个开关,让封夫人的情绪彻底爆发出来:“我算什么东西?当初你和那个贱人勾搭在一起,我派人送去礼物,要纳她入门为贵妾,结果她将人和东西一起扔了出来。我亲自上门,答应聘她为平妻,她口口声声说无颜见我,将我拒之门外……最后我反倒成了拆散你们的恶人?你觉得我还要怎么做?自请下堂,将这封夫人的位置让出来给她?” 封毅终于抬头,放下手中的笔,走到一旁洗手,平静道:“你到底想怎么样,不妨直说,能答应的我自然会答应,你大可不必每隔一段日子都将这些话翻出来说一遍。” 封夫人气的手发抖,心中一阵心灰意冷,语气却平静下来,冷笑道:“那贱人生的女儿,倒和她的脾气一模一样,人都进了城门,却说什么此生不入封家门,去了顾家的宅子——哈,说什么不入封家门,既然这样,她巴巴的跑来庸城做什么?果然和她那个贱人娘一样的矫情!” 封毅没有说话,在桌案前坐了下来,靠在椅背上,静静等着她把话说完。 “我亲自带了礼物去见她,你知道她是怎么做的吗?”封夫人咬牙道:“她连面都没露,让个姓顾的小子来打发我,说什么彼此素不相识,好意心领……素不相识?哈,素不相识!她是不是忘了她自个儿是谁的种了? “我在这总督府,为了她忙乎了半个多月,最精致的阁楼腾给她,最标志的丫头挑给她,最能干的嬷嬷派给她,衣服首饰摆件,但凡是苓儿有的,都给她备了双份,结果她竟然这样不识抬举……” 封毅打断道:“为什么派人去接她,你自己最清楚,所以这些话就不必说了。” 这些大家子出身的女人,似乎总有本事将不管多恶心的事情都说的冠冕堂皇,永远都能将道理放在自己这边,就像当年咬牙切齿的要将人弄进府里磋磨,派了人趾高气扬的去她府上羞辱,到了她的嘴里,却成了她的委曲求全。 只是她是她的正妻,将他的所有女人都集中在她的管辖范围,然后一个个磨去她们身上最鲜活最灵性的地方,令他觉得索然无味,似乎原本就是她天然的职责,他甚至都懒得去指责。 他当然也不会觉得内疚,男人三妻四妾,理所当然,而且家族联姻,娶一个连认都不认识的女人为妻,双方只有责任没有感情,他给她荣华富贵、安定的生活,她为他打理后宅,令他无后顾之忧,不过是一桩双方都心知肚明的交易而已,哪家的夫妇不是这样? 这种情景下,他为别人动心,焉能算的上背叛?他甚至到现在的都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这么激动。 想起正事,封夫人终于按捺住心中的怒火,道:“代替苓儿去侍候皇上的事,终究要让她自己点头才行……我不管你是对她好言相劝,还是用姓顾的一家人要挟她,总之必须……” 封毅猛地抬头,目光如利剑一般落在她脸上,口中却平淡道:“用外姓亲戚的性命,去要挟自己的女儿……我封毅还没下作到这种地步。” 封夫人猛地一噎,胸口剧烈起伏,好半晌才道:“封毅,你儿女成群,我却只有苓儿一个女儿!我告诉你!我宁愿在她脸上真的划一剑,也绝不会送她去那种地方等死!” 愤然转身出门。 等她出了院门,封毅才叫了一声:“来人。” 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男子推门而入,封毅道:“怎么回事?” 管事道:“顾家的大少爷顾清,是昨天晚上带着堂弟顾寒到的庸城,令人连夜收拾宅子,布置阁楼,说表小姐要来住。今天一早,顾清、顾寒两兄弟就在城门等着,二小姐一进城,他们就要接人,夫人派去的人不敢太过违逆小姐,只好随着他们,将小姐送去了顾家的别院。” 封毅不以为意,顾家的人原本就是这个做派,不如此倒怪了。 管事又道:“不过顾清行色匆匆,将小姐安排好之后,就带着人离开了庸城,只留下了那个叫顾寒的顾家子弟。” 封毅道:“让厨房准备荷香饼,我去见见她。” 管事一愣,一时间没有回话。 封毅淡淡道:“顾家会让她顺利接回莞儿,就已经够奇怪了,顾清会丢下莞儿不管匆匆离开,就更奇怪了。 “她只知道要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推出去挡灾,却不知道送一个别有用心的女儿进宫,比抗旨不遵的后果不知道严重了多少倍,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百世骂名! “这段日子,她上蹦下跳,心思不知道被多少人看在眼里……难保不会被有心人设下陷阱,不得不慎。” —— “我们都被那小娘皮给骗了,”方炜坐在凉亭的石凳上,愤然道:“原来顾家竟然也是大族,虽然势力不显,但有钱的很。他们家族所在的地方,正好是南北交通枢纽所在,一旦有了战事必然首当其冲,他们并无乱世争胜之心,早就筹备着举族迁徙。 “结果还没动身,封家就派了人去接,他们一方面怕节外生枝,一方面那姓封的小妞也想见见亲生父亲,就跟着人上了路。 “她前脚走,顾家的人后脚就上了船,只派了她两个表哥带人悄悄跟在她后面。如果封毅果然只是想要父女团圆,他们将她送到庸城以后,就会取道陆路和族人汇合,如果有什么不对,就设法带她离开。” “当时他们就在那个小镇落脚,那姓封的小妞之所以半夜逃出来,想的是能逃到小镇和他们会合最好,要是不能,只要引起骚动,她表哥自然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接来下就会有所行动。” 他一口气说完,又怒道:“妈的,我们还当她们是鲁莽无知、涉世未深的傻丫头,结果呢?我们掏心掏肺,她们却一直防着我们,直到我将她和那个叫小荷的丫头送到了她表哥身边,才说了实话。妈的,我看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傻小子!” 方沫看他说的口干舌燥,将满上的茶杯推到他面前,方炜看也不看一口灌下去,顿时好一阵剧烈咳嗽,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哑着嗓子怒道:“你这茶杯里装酒,又是什么时候来的毛病?” 方沫一脸无辜看着他,道:“酒杯太小,用碗又说我太粗鲁,不用茶杯用什么?” “你就不知道提前提醒一声吗?” “你就不知道先闻闻味儿吗?” “你……”方炜懊恼的揪头发,不长记性啊不长记性!吃了这么多次吃亏,结果但凡是方沫递来的东西就毫不犹豫吞掉的臭毛病还是没改!这个一定要改!必须得该! 无语望天了好一阵,认命的继续说下去:“好在顾家的人还算有良心,主动提出到庸城来帮我布置,还送了咱们这么大一座宅子。虽然我觉得,他八成是为了接回跟着你帮忙应付李嬷嬷的那个叫小梅的丫头,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有良心的小子!” 方沫想了想,嗯了一声。 方炜继续道:“所以作为回报,我们好歹也得帮他们拖几天,让顾家能顺利脱身。而且他们消失,对我们隐瞒身份也有好处。” 方沫又嗯了一声。 方炜道:“所以呢,你得记住了,之前见到的那个,是你的大表哥顾清,我呢,是你的七表哥顾寒,那个走了的小妞万一被人找到的话,记住她是顾清嫡亲的妹妹,名叫顾盼儿,和封家没有任何关系。顾清临走前给了我一本小册子,写了一些顾家的大致情况,回头你记得看看。” 正事终于说完,方炜问道:“你是怎么搞定那个李嬷嬷的?” 方沫道:“还能怎么搞定?软硬兼施呗。天亮以后她酒还没醒就被醉醺醺的搀上了车,每次快醒了就灌酒,接连两天都迷迷瞪瞪的过。等她彻底清醒的时候,已经都要看到庸城的城门了。她一醒,就看见小梅在替我梳头,口口声声叫我‘姑娘’,立刻就懵了,悄悄拖了小梅说话,结果小梅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一口咬定我就是封菀儿。 “听说封夫人治下极严,那李嬷嬷自己喝酒误事,吓的腿都软了,根本不敢胡乱嚷嚷,小梅又暗示她她喝的酒里放了东西,说‘反正姑娘的模样就嬷嬷一个人见过,谁是谁不是,还不是嬷嬷一句话的事’,就更不敢吭气了。” 方炜哈哈笑道:“那李嬷嬷也是命苦,之后顾清为感谢她一路辛苦,又招呼了她一颗特质糖丸,骗她说每隔一个月要服一次解药,差点吓尿了。” “找到唐傲没有?” 方炜得意道:“我方大侠出马,什么时候失过手?” 又低笑道:“我不仅找到了他的老巢,而且还趁他不在,悄悄潜进洗衣房,朝他换洗的衣服和绷带上,洒了把特制的安息香……只要那不要脸的老小子动了这些东西,一运功疗伤就会感觉内息涣散,哈,说不定会以为自己走火入魔了呢!” 方沫点头,道:“就算特制的安息香,他要完全适应也只要七八日就够了,要抓紧才行。” 安息香只会让人控制内力时感觉窒涩,除非是能利用最初那一瞬间的失神,否则在打斗中对对方的影响不大,但运功疗伤是精细活儿,在适应安息香的影响之前,会很受干扰。 方炜揉了揉额头,是要抓紧,可是要怎么个抓紧法?如何杀唐傲,依旧没有任何头绪。 唯一的好消息是,唐傲的伤势被耽误,而他们的内伤正在迅速好转,他们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不管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缩小,也弥足珍贵。 方沫正要说话,忽然神色一动,对方炜使了个眼色,方炜会意,抓了颗棋子夹在指间,装模作样的对着棋盘沉吟起来——是真的装模作样,因为棋盘上双方的棋子,都是方沫摆的,他连看都看不懂。 片刻后,急促的脚步声和带着谄媚的说话声传来,这两种声音,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但是方炜视线中出现的,却是两个人。 也就是说,走在管事身边那个手里提着食盒,举止从容、步伐沉稳的中年人,脚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七少爷,表小姐!”管事快步上前,笑道:“封大人来了,小人来……” 方炜沉着脸,丝毫不掩脸上的不悦,打断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难怪自称是顾家的老人,却只被派来庸城守着这一处没用的空宅子,等顾家合族搬迁,更是直接被舍弃掉——这样忘了自己的主人是谁,连通传一声都没有就将外人领进来的下人,不被舍弃才怪。 管事失望的看了一眼对方炜的话毫无反应的封毅,悻悻然行了个礼,退了下去。 方炜这才起身,淡淡拱手,道:“封大人。” 封毅早就习惯了顾家人的冷淡,丝毫不以为意,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背对着他而坐,正低头喝茶的白衣少女,不知怎的,心里竟升起一丝紧张和期待。 少女没有着裙,一身宽松的白色儒杉,同色的腰带束出细细的腰身,一头及腰的长发也未挽髻,就那样随意的披垂而下,只在发腰用白色的发带松松的束了下……少女的坐姿随意而悠然,伴着一身简单至极的装束,便有一种令人心跳加速的别样风流。 方炜道:“表妹,你要见的人到了。” 然后,封毅便听到了她的声音,只短短的四个字:“嗯,我知道。” 她的声音并不娇柔,却是难以言喻的清澈,又有着醇酒般的慵懒隽永,仿佛每个字都带着奇妙的韵律,如同有一根羽毛,在人的心尖尖上若有若无的拂过,让人仿佛整个人都要化成了一滩水,恨不得让她就这样一直说下去,到天荒地老。 封毅微微皱眉,有这样的声音,哪怕这丫头只是中人之姿,也足以祸国殃民,何况这丫头…… 只见说完“我知道”三个字的少女微一仰头,手中的茶盏一举,里面的“清茶”化成一股细流落入少女口中。这样如男儿一般磊落洒脱的动作,少女做来却浑然天成,全不似某些江湖儿女的故作姿态,反而有一种宛若与生俱来的潇洒不羁。 封毅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意外,有些惊喜,原来他和她的女儿,竟然会是这般模样? 一盏“茶”转瞬喝完,少女意兴阑珊的将茶杯随手一扔,转过身来,于是封毅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然后气息猛地一荡! 他一向认为,女人的美,很难真正排出个一二三来,不过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罢了,但他现在才知道,他之所以会这么想,只是没有见过真正的美人而已…… 他也算学富五车,懂得许多词句,如沉鱼落雁,如倾城倾国,如不可方物……如今却一个都想不起来,心中只剩下一个字,美。 一种纯粹的,让人无暇它想的美,一种令人想要长醉不醒的美…… 他的嫡女封苓儿,已经是世上少有的美人,甚至被人奉为庸城第一美女,但是和眼前的少女一比,却少了那种令人惊心动魄的味道,瞬间黯然无光。 很美,但是……不是她!不是她! 震荡的气息在转瞬之间化为杀气,铺天盖地,汹涌而来。 “铿!” 一声锋利的脆响,只见那个叫顾寒的小子毫不犹豫的挡在少女身前,长刀出鞘,一股凌然杀气骤然弥漫。 苦苦支撑的方炜眼中不见半点迟疑,但心中却在发苦:一品!竟然是一品! 那个写武评的家伙是吃屎的吗?这么大一个一品高手杵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竟然都没有发现? 妈的,他们为了宰一个受伤的一品才跑到庸城来浑水摸鱼,结果进城第一天,就彻底惹毛了另外一个更可怕的一品,这算怎么一回事? 方炜脚下寸步不移,脸上却渐渐渗出冷汗,他感觉自己如同置身于惊涛骇浪中,仿佛下一刻就要被彻底冲垮……双方实力差距太大,这样气息的对撞,他实在太过吃亏,方炜正要咬牙趁着还能出手,抢先杀出一刀时,眼前的杀意忽然消失的一干二净。 方炜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软倒在地上:难怪方沫总是说那个唐傲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水货一品,原来真正的一品,竟然这么可怕,连指尖都没动一下,就差点让他跪了。 封毅仿佛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负手悠然而立,静静看着用对于女孩儿来说有些不雅的姿势靠坐在栏杆上的少女。 真的很美,乍一看很美,然后越看越美。 是他的女儿,还是陷阱? 如果是陷阱,这样的女孩儿,何须借他的手送进宫?有这样的女孩儿在手,想在那个好色的昏君手上要什么不可得?送到他这里,就不怕万一折在他手上? 可如果是他女儿,又为何和画像上,完全是两个人? 可如果是陷阱的话,布局的人既然连顾家的人都能安排妥当,又怎么会在画像上留下这么大的纰漏? 总不会是为了让这个才刚刚跻身二品的小子,来刺杀他吧? 封毅对方炜淡淡一笑,道:“英雄出少年,顾家后继有人,可喜可贺。刚才见猎心喜,忍不住稍作试探,还望见谅。” 方炜长刀重重归鞘,咬牙道:“好说!” 封毅笑笑,缓步上前,越过他进入凉亭,看向白衣少女,道:“莞儿?” 方沫淡淡道:“我姓顾,名沫,泡沫的沫,麻烦你别叫错了。” 顾沫?泡沫的沫? 封毅有些失神,封菀儿这三个字,是他起的,然后慎重的记入了族谱,但是那个叫封莞儿的孩子,他却在她三岁之后再未见过,难道封莞儿这三个字,从那时候起,就无人用过了吗? 泡沫的沫吗?是说那一场邂逅,终归在是一场泡沫? “你是来劝我代替你女儿入宫的?” 封毅回神,看着少女脸上的戏谑之色,失笑道:“你意下如何?” 少女看了他一眼,似乎连话都懒得说,顺手从桌上捞起一个茶壶,就那样坐在栏杆上,仰头喝“茶”。 封毅这次终于嗅到了浓浓的酒味,不由又是一愣,又有些恼怒:那个女人,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这孩子身上哪里有半点女孩家儿的娇柔婉转?整个一个假小子! 口中道:“你错了,在见到你之前,我从没想过要送你进宫,见到你之后,我更不会允许有人这么做。” 送个姿色平平的女儿进宫,还可说是忠心耿耿、迫于无奈,在这种时候送个祸国殃民的丫头进宫,算怎么一回事? 方炜嘲讽道:“但是我可听到庸城的人到处在议论,说封将军的独女,不小心坠马伤了脸,侍不得君?” 语气中不无讽刺。 封毅淡淡道:“这不是你们小孩子家该操心的事。” 方炜一噎,封毅将手中的食盒放在石凳上,从中取出几盘糕点,道:“知道你旅途劳累,所以我特地让厨房做了些你小时候最爱吃的荷香饼,你尝尝看比你母亲是手艺如何?” 方沫随手取了一块,咬了一口,随意道:“还不错,多谢。” 封毅笑道:“那就好。你也累了,早点休息,我改日再来看你。” 方沫耸耸肩,不答。 封毅点点头,转身离去。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假山背后,方炜看向方沫,指指石桌上的荷香饼,苦笑。 虽然封毅看起来神色如常,但刚刚看着方沫吃饼时的眼神有些不对,瞳孔曾狠狠的收缩了一下——这是个比唐傲还要大的麻烦,要是被他识破,就算他再不把那个叫封菀儿的女儿放在心上,也会将他们两个李代桃僵的小子抓起来,狠狠拷问吧? 唉,这就是行动没有计划性,太喜欢随机应变的坏处啊,一不小心就把自己都坑进去了。 却见方沫忽然瞥了一眼假山,又侧了侧头。 以方炜和他的默契,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顿时大喜。 这姓封的明显是对他们起了疑心,所以才会半句都不提画像的事,让他们连解释都无从开口,还用这劳什子何香饼试探。 不过这位大高手恐怕万万都想不到,这世上还有小沫这种天生五感过人的天才吧?只要有心,就算你是一品高手,也会被他察觉行踪。 口中道:“小沫,你以前怎么没告诉我,你喜欢吃何香饼?” 方沫懒洋洋道:“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怎么告诉你?大概小时候喜欢过吧!他连她的长相都不记得了,何况其他?他说是就是好了。你又打不过他,较的什么真呢?” 又道:“这饼还行,尝尝?” 方炜赞赏举起大拇指,还是他家小沫厉害,要知道谁都不知道这荷香饼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是封菀儿根本不喜欢?还是封菀儿她娘就不会做?怎么说都可能出错。唯有他家小沫一幅懒得理会封毅的敷衍模样,最是无懈可击。 无声无息站在假山后的封毅微微一愣,她的长相?他不记得谁的长相? 心中猛地一动:是了,原来那副画,画的不是她,而是她——十多年前的那个她。本以为是她母女二人生的相像,原来她送来的根本就是她母亲的肖像?这孩子,是在怨他将她们母女扔下十多年吗? 只听那个叫顾寒的小子“嗯”了一声,果然不客气的伏案大嚼起来,声音含糊道:“是不错,蛮好吃的。” 又道:“你不是说要来庸城看他一眼吗?现在看完了,感觉如何?” 只听那道清澈慵懒的声音漫不经心道:“她眼光还行。” “就这?”方炜失望道:“我还以为你会骂他一顿,甚至给他一剑呢!” 方沫道:“你想多了吧?才子佳人萍水相逢,一见误终生这种事,原本就是成王败寇,有什么好埋怨的?” 方炜叹道:“是啊。成王败寇,若是最后花好月圆、终成眷属,就会变成浪漫多情的美好故事,写成话本子给人传看。如果最后惨淡收场,那就是不守妇道、罪有应得……天底下的事,哪件不是这样?” 方沫道:“错了,我说的成王败寇,不是指这个。” “那是指什么?”方炜咳嗽一声,道:“这饼是不错,可是也太干了吧?给我来杯水……我要水,水!水!不是酒!” “你好麻烦!”方沫给他倒了杯水,道:“喝酒不一样能送进去。” 方炜一口气喝完,无奈道:“喝酒不解渴啊我的大……大少爷!呃,刚刚咱们说到哪儿了?” “说成王败寇,”方沫道:“你说天底下,是当皇帝的多,还是当盗贼的多?” 方炜翻了个白眼,道“废话,皇帝就一个,盗贼满天下都是,你说谁多?” 方沫耸耸肩,叹道:“现在这个世道,一见钟情、私定终身这种事的成功率,也是成王败寇。成功的屈指可数,失败的满天下都是……因为法理不容啊! “可惜所有陷进去的女孩儿都觉得,自己一定是最特别的那个,自己遇到的人一定是最对的那个,这辈子都不会辜负自己——怪的谁来?” “小沫你这样悲观是不对的!”方炜拍着胸脯道:“天底下是有负心人,可也有痴心种子啊,你看看我,以后绝对会对你……啊呀!” “噗通!” 这是某个演戏过头的家伙,被人从亭子里一脚揣进水里的声音。 封毅听着水里传来的扑腾声,负着手,悠然离开。 收到方沫信号的方炜终于松了口气,然后又发愁的揪了把头发:总算是过了一关,但问题是,他们是来杀唐傲的,不是来扮家家酒的啊!这样被个一品高手盯着,还怎么玩? 这叫什么事儿啊! 第188章 乱世8 方炜湿淋淋的从荷花池爬出来,就看见方沫正用茶水漱口,鼻端捕捉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大惊道:“你怎么了?饼有问题?” 不是吧,那个姓封的难道这么卑鄙,要用药控制自己的女儿? 方沫忙放下茶杯:“没事,岔气了。” 方炜先是松了口气,继而一惊:“岔气了?怎么又岔气了?不是说现在已经练到吃饭睡觉都能自动行功的地步了吗?为什么还会岔气儿?” 方沫道:“我之前稍微改了下功法,现在还不太熟练,刚刚封毅忽然发作……一分神就岔气儿了。”不然他怎么会任由方炜一个人和封毅对抗,并且用喝酒来遮掩血腥味? 他用手指比出一点点缝隙,表示自己真的只是“稍微”改了一下,可惜依旧没能安慰到方炜脆弱的心脏,方炜抓狂道:“内功功法这东西,怎么可以乱改!” 方沫看着他,认真道:“我练的武功,都是你在外面找的各种秘籍,上面从来没说过不可以乱改……你也没告诉过我。” “你……”你你你小子是学医的,还要我提醒你这个?! 方炜咬牙缩回指向方沫的手指,怒道:“好!我的错,是我的错……那我现在说行不行?” 方沫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方炜无力道:“小沫啊,我是说真的,内功这东西,真的不能乱来,会出人命的!” 方沫点头:“哦,知道了。” 方炜将信将疑,盯着他道:“真的知道了?” 方沫认真点头:“知道了!” 见他还是一幅“我不信”的模样,举手发誓道:“我以后不改了!” 方炜嘀咕道:“怎么这次这么好说话……” 方沫解释道:“上次和唐傲动手,我发现自己的内力有点问题。” 他提起酒壶,道:“假如人的身体是这酒壶,真气就是里面的酒,世界上绝大多数内力,都专注于如何让它生出更多的酒,以及如何倒出更多的酒。而我修炼的真气,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修补这个破破烂烂的酒壶。 “所以我的行功路线过于复杂且兼顾每一条经脉,酒壶的每个角落都被锤炼到,且能源源不断的生出美酒,于是壶被修的很结实,酒也不少,但是壶口太小,每次能流出来的酒太少,因此打架的时候很吃亏。所以我想把壶口扩大一点,现在已经改好了,不用再改了!” 方炜叹气,他对这个连内功心法都是自己折腾出来的怪胎,还能说什么? 只得吐槽道:“要打架了才来改内功心法,你不觉得太晚了吗?” 方沫道:“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方炜精神一振,道:“你说的没错,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又觍着脸笑道:“所以待会麻烦你用你那双巧手,把本少爷变得再英俊一点,本少爷今天晚上要去踩点!” 他家小沫是个天才,而且还是个不偏科的真正的天才,而真正的天才的意思是,方沫花了小半个时辰,从那个叫小梅的巧手丫头身上学会了女人的化妆术,再半个小时后,化妆术就在他手上,产生了堪比易容术的效果。 方沫侧头看他:“踩点需要长的好看吗?” 方炜笑嘻嘻道:“别的地方当然不用,但是有些地方,腰包里的银子不够多的话,长得好不好看就很重要了。” 方沫鄙视的撇了他一眼,道:“有那种地方,不是应该我去吗?”你有我长的好看吗? 方炜搂向他的肩膀,叹道:“我是怕你长的太好看,去了被人家给生吞活剥掉啊!” 方沫看透方炜想将他一起弄湿的险恶用心,侧身躲过,道:“你先去换衣服,晚上我们一起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去哪儿! ——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得昏暗,当持家有道的妇人将饭菜端上桌,大声唤回外面玩耍的孩子,想趁着天黑前吃好饭节省些许灯油时,有些地方已经是灯火通明了。 一身长随打扮的方炜没精打采的引着他家英俊潇洒的公子爷,朝整个庸城最热闹、最灯火辉煌的地方走去,他那张还算俊美的脸,被方沫涂抹几下之后,变成了那种谁看见都觉得眼熟,一转眼却完全失去印象的毫无特色的大众脸。 “幸好你配置的安息香只在北边极小范围内流传,庸城几乎没人见过,所以本大爷才能那么顺利的靠着鼻子找到他的老巢。”趁着周围没人,方炜低声介绍道:“我打听过,那宅子的主人名叫唐龙,对外的身份是庸城炙手可热的大客商,最有钱的那种。安息香的味道,是从主院中传来的,所以我觉得,这唐龙很可能就是唐傲的另一个身份,毕竟他是杀手,想要清清静静的享受生活,肯定不可能用本名。而且最妙的是,在唐傲追杀我们的时候,庸城还有个大老板唐龙,正在天香阁里倚红揽翠。” 方沫道:“见过唐傲容貌的人不多?”唐龙这般张扬,如果他真的是唐傲的另一重身份,那容貌就是一个很大的破绽——既然这么爱享受生活,肯定不会整日带着不透气的人皮面具过日子。 方炜道:“何止是不多。唐傲实力虽然不怎样,但却是天下最神秘的一品,公共场合露面极少,而且都带着一个阎罗王的面具。摘下面具之后,再想确认他的身份就只能靠脱手剑三个字……但这老小人一惯喜欢恃强凌弱,近距离面对面见过他的脱手剑的,基本都是死人……我们两个小子算是例外。 “之前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堂堂一品,会去做劳什子杀手?等我打听到这位唐龙唐大老板的光荣事迹之后,才知道那老小人竟然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豪客,而且还是花丛老手,不知道为多少花魁、红牌们一掷千金过,是青楼美人们最炙手可热的客人之一。” 他叹了口气,道:“所以就算是一品高手,吃饭喝酒逛楼子也是要钱的,对他们来说,杀人当然比辛辛苦苦行商来钱更快。 “唐大老板今天晚上在天香阁定下了包厢,唐傲受了伤,今天去的应该是他的替身‘唐龙’,我们找机会擒下他。‘唐龙’身边肯定有唐傲的手下,我们想在他身上做文章不被发现,只能在天香阁动手……他和美人儿亲热的时候,总不成还带着下人。” 小声说话间,天香阁的大门已经到了面前,方炜熟练的挡住几位向方沫靠拢的香喷喷的轻纱美人,笑道:“我家公子第一次来,几位姐姐矜持些,莫要吓坏了我家公子。” 轻纱美人掩嘴低笑,毫不吝啬的对方沫献上几个媚眼,调笑着退开,方炜带着方沫进楼,将一大锭银子放进老鸨儿手里,道:“我家公子想清清静静的找个地方看看歌舞,先来几壶美酒,至于美人儿……” 他低笑道:“且容我家公子先喝几杯酒壮壮胆儿,再寻姑娘们闲聊。” 老鸨儿见多识广,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新来见识的雏儿,会意一笑,亲自领了他们到大堂一个偏僻些的地方坐下,又令人上了酒菜。 天香阁的大堂面积极大,中心的舞台被灯光照的亮如白昼,四周却颇为昏暗,以方便客人们在欣赏歌舞的同时,占些手上的便宜。于是方炜很后悔松口将方沫带到这种地方来,虽然仗着人高马大,挡在外侧不让方沫看见某些活色生香的场面,却挡不住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传入方沫的耳朵,见他端着酒杯就要喝,忙道:“别,楼子里的酒都是加了料的……” 方沫道:“这点剂量,不妨事。”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皱眉道:“酒倒是不错,可惜加了东西,口感差多了……你也尝尝?” 方炜见他神色如常,显然没有被周围的声音影响,松了口气,抬手给他斟酒,道:“你悠着点儿。” 天香阁里酒不错,但菜就不怎么样了,方沫不怎么动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加了料的酒,方炜很敬业的扮演着长随的角色,“一心一意”的服侍方沫,替他斟酒夹菜。 他们来的早,一开始楼里的客人不多,渐渐的就热闹起来了,看着那些楼里的老鸨龟公忙的不可开交,两人对望一眼,悄悄起身。 方炜这一身衣服原是刻意准备的,乍看之下和楼里服侍的小厮没什么区别,他弯腰含笑,身后施施然跟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便是楼里的姑娘见了,也只以为是新来的龟公正引着客人上楼。 方炜早便来踩过场子,熟练的带着方沫进了包厢,将帘子掀起来一条缝向外看,低声道:“刚刚小厮送了瓜果点心进来,可见预定的时间快到了,我们先藏起来,等他身边的人离开再下手。不过一般来说,总要等侍候的姑娘来了,从人才会退下,所以我们可能要多要挟一个人。” 方沫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不无得意的抛接两下,笑道:“哪用那么麻烦……二品以下,统统醉倒,醒了都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儿。” 方炜大喜,伸手将方沫抛起的瓷瓶凌空拦截了去,道:“有这种好东西居然现在才拿出来……用多少?” 方沫道:“普通人一点就……方炜!” 正朝酒壶中加药的方炜听出他声音中的异样,快速闪到他身侧向外看去,顿觉头皮发麻:“不是吧……” 他可以百分百的肯定,下面正被笑的嘴都合不拢的老鸨儿领上来的男人,不是什么替身“唐龙”,而是差点要了他们两个两条小命的唐傲。 没搞错吧,这老小子明明怕死的要命,怎么会在受了伤的情况下还来逛楼子?妈的,肚子上一个洞,他还侍候的了美人儿吗? 两人对望一眼,方炜迅速将加了料的酒塞进怀里,这药对一品没用,反而会让他察觉出不对来,方沫打开后窗,刚探头看了眼,又闪电般缩回头,方炜低声道:“怎么?” 方沫苦笑:“封毅啊!” 那边封毅正带着人过来,他们两个小贼若从后窗翻出去,肯定逃不过他的眼睛,至于前面,从唐傲的方向看,包厢的大门一览无余,根本不存在溜出去的可能。 真是要命! 方炜迅速判断了下形势,道:“从后面走。” 封毅就算发现了,这事儿和他没关系,他未必会理会,但唐傲就不同了。 方沫摇头,若是封毅不理自然是好,若是万一他多事,哪怕弹颗石子过来,都会立刻惊动唐傲,到时候他们不仅要面对一个打不过的唐傲,而且还会在封毅面前暴露身份,连顾家都会被连累。 心中一动,将托盘上的果盘捡出来,空托盘塞进朝方炜手里,方炜立刻会意,道:“你小心。” 方沫点头,闪身退进屏风。 方炜拿着空托盘,开门出去,转身掩上门,低着头向外走,到了楼梯口,垂头恭敬站在一边,等着唐傲一行人先行。 满头珠翠的老鸨儿带着唐傲从他身边经过,还不忘瞪了他一眼,道:“不是早就吩咐了吗,怎么现在还没备好?” 感觉到唐傲有如实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方炜头皮发麻,将头埋得更低,连身子都佝偻了下去,心里大骂这多事的老虔婆,口中哑着嗓子恭顺应道:“已经备好了。” 老鸨儿冷哼一声,道:“吩咐下去,唐老板还要等几位客人,稍后再上菜。” “是。” 方炜应了一声,弓着身子,大气也不敢喘的和唐傲擦身而过,磨磨蹭蹭的开始下楼,耳朵却竖起来听着厢房的动静。 方沫没有他这身衣服的便利,不敢明目张胆的出门,但他心法奇特,对身体最细微的部分都能操控自如,只要他愿意,可以将自身的气息收敛到极致,只是能不能瞒的过一品,却从未试过。 老鸨将唐傲送进厢房不久就离开了,唐傲的两个从人也退到门外守着,而后厢房里便像空了似的,再也听不到任何动静,又过了一阵,天香阁的红牌翠柳姑娘抱着琵琶进去,不多时里面便传来隐隐约约的弹唱声,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声音。 方炜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耐着性子又等了一阵,实在熬不住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怀里的酒壶取出来,放在托盘上,低头端着向唐傲的厢房走去——就算打不过,弄出点动静转移下唐傲的注意力,让方沫脱身也好。不然就算方沫能收敛气息,可人又不是石头,哪能一直不发出任何动静?万一被唐傲发现堵在房间,那就真的十死无生了。 顶着唐傲两个从人杀气腾腾的目光,方炜慢吞吞靠近,正犹豫是直接拔刀宰了这两个虚有其表的家伙,引唐傲出来,还是上去敲门的时候,忽然隔壁厢房的被一只手轻轻推了下,方炜一见门缝里露出的半只白玉般的手掌,顿时心中一阵狂喜,加快步伐上前,推门而入:“公子爷,您的酒来了!” 第189章 乱世9 方炜迅速关上门,将托盘放下,在笑嘻嘻看着他的方沫身边坐下,压低声音道:“怎么出来的?” 方沫指指隔壁,道:“趁里面没人的时候,就出来了啊!” 方炜一愣:“里面没人?”里面怎么会没人?唐傲不是在里面吗?翠柳不是在里面吗? 方沫道:“包厢里有暗门,唐傲进去不久,就换了衣服从暗门离开了。我从藏身的地方出来,正摸索机关呢,就进来一位姑娘,既不说话,也不进内室,坐下就开始弹琵琶唱歌。我发现她似乎没有武功,又怕你等急了,就打开机关出来了。” 方炜沉吟道:“天香阁的厢房里有暗门,唐傲知道并且使用这些暗门,而且还有天香阁的红牌姑娘过来给他打掩护……我们是不是可以大胆猜测,天香阁和唐傲之间,有某种不为外人所知的联系,甚至很可能天香阁根本就是唐傲的产业?而且天香阁中,说不定有人知道他的真正身……” 话还没说完,忙伸手抓住酒壶,死活不让方沫灌进嘴里,压低声音怒道:“加了料的!” 而且还是天香阁和方沫的双重料! “我知道,我自己配的药,不伤身的。” “不伤身也不许喝!”方炜道:“放手!要喝酒回去我给你买,喝多少都行,快给我放手!” 方沫死死抱住,道:“我又不是酒鬼……有需要才喝的。” 方炜咬牙道:“我会信你才怪!”还敢说自己不是酒鬼! 方沫怕伤了酒壶,不敢和他硬夺,只好保持僵持状态,道:“那你再猜猜,唐傲现在是去见谁?” 方炜一面抓住酒壶不放,一面沉吟道:“他既然以‘唐龙’的身份做掩饰到天香阁来,那么,这会儿和人会面的,就应该是‘脱手剑唐傲’……要这样神神秘秘遮遮掩掩去见,当然见的不会是熟人,更不会是仇人,所以最大的可能,应该是他的雇主!” “但是他现在身受重伤,不可能再接新生意,而已经完成的交易,他不会再理会,现在他手上唯一一个还没完成的单子……”方炜一拍大腿,道:“你的意思是,他现在去见的,很可能就是请他来追杀我们的人?” 方沫乘机夺回酒壶,点头。 方炜心中一动,道:“刚刚我们不是看到封毅了吗?你说会不会就是他……” 方沫打断道:“你觉得,之前我们两个有资格得罪封毅这样的人?”现在他们的确是正在将封毅朝死里得罪,但在之前,他们一个是朝廷的重臣,一个是江湖的混混,一个是一品的高手,一个是不入流的打手……层次相差太远,连得罪人的资格都没有。 方炜道:“我知道你一直认为是霍家堡,但是就为了我们两个……不至于吧?”霍家堡可是志在天下的,至于为了他们两个小卒子这样大动干戈吗? 方沫道:“是不是,看看就知道了——最好是霍家堡。” 霍家堡虽然势大,但最起码是明面上的敌人。 方沫将壶里的酒咕嘟咕嘟灌下一大半,又浇了些在衣领上,道:“如果这天香阁真的是唐傲的地盘,那么顺着暗门,跟在他后面追踪过去是最不明智的选择……我们慢慢找。” 唐傲身上带着安息香的味道,只要还在这栋楼里,就瞒不过他的鼻子。 而在这楼子里,只有醉鬼的身份,才不管出现在哪里,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那要怎么样才能装成一个醉鬼?答案当然是将自己灌到半醉。 不知道是真喝多了,还是他配的药效果太好,一向酒量惊人的方沫很快显出醉态来,那双向来清冷的眸子,变得朦朦胧胧如同笼上了一层薄雾,脸颊上也染上了一层红晕。 方炜从没见过方沫这幅样子,扶着他出门,担忧道:“你不会真醉了吧?” 方沫脚步踉跄着向前走,不忘递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在这种时候真将自己灌醉,他傻啊? 要隔着房门闻到厢房中传来的那一丝气味原本就不容易,加上天香阁中原本就充斥着各种浓郁的味道,让方沫的鼻子都变得不那么好使起来,只能像他说的那样——慢慢找。 偌大的二楼逛完,没有任何收获,方炜扶着方沫向三楼走,端着酒菜上楼的小丫头狐疑的看了他们一眼,方炜作势将方沫向下拖,哀求道:“公子爷,咱们赶紧回去吧,老爷要是知道小的带您到这种地方来,怕不要打断小人的狗腿?您就可怜可怜小的……” 方沫不理,挣扎着向上爬,眼神迷乱,口中喃喃道:“香香……我要香香……”天香阁的香香姑娘,但凡庸城的男人,没有不想要的。 “我的爷,”方炜苦劝道:“香香姑娘已经没在这儿做了,咱们去别的地方找,啊?” 小丫头抿嘴一笑,道:“胡说呢,香香姑娘正在楼上抚琴呢,谁说她没在这儿了?” 方炜苦笑着哀求道:“我的好姐姐,您别给小人添乱行不行?” 小丫头笑的一阵花枝乱颤,又正色道:“我说正经的,你赶紧带着你家公子走吧,楼上这会儿有贵客,可不敢冲撞的。” 方炜连连应是,又道了谢,小丫头才快步离开。 方炜方沫相视一笑,这丫头身上沾着一丝淡淡的安息香的味儿,别说方沫,连方炜都闻到了,可见方才她应该站在离唐傲极近的位置——这下可省事儿了,有人带路。 既然已经确定了目标,方沫也不再装醉,和方炜两人放轻了脚步,不远不近的跟在小丫头身后,看着她进了三楼的雅阁。 和一楼二楼不同,三楼客人少,雅间的隔音效果极好,走廊上显得极为清净。方沫对方炜使个眼色,方炜会意,又将那壶酒拿出来做样子,方沫则将气息收敛到极致,缓缓向雅间走去。 在外人眼中,这华服少年依旧步履悠然,举止从容,仿佛前去会客的翩翩公子,却不知此刻只要闭上眼睛,他就会宛如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听不到他的任何声音,察觉不到他的任何气息。 厢房门已经近在眼前,耳中已然捕捉到房间中传来的谈笑声、丝竹声,方沫正要停下脚步,仔细聆听,忽然身后传来一个不悦的低沉的声音:“顾寒!” 方沫身体猛一僵,只听雅阁中的谈笑声一顿,几道极为强大的气息传来,每一道都不是他和方炜所能匹敌的。 方沫反应极快,立刻转身背对房门,蹲下身体,提起衣摆,做出小心翼翼后退之势。 在他转身的一瞬,雅间房门被快速而无声的推开,一个干瘦的人影几乎是凭空出现在雅间门口,原本准备一击毙命的一招,因为眼前的景象,凝在半空没有立刻劈下。 在他身前不远,一个小小的华服少年显然没有察觉他的出现,正背对着他,猫着腰,提着衣摆,蹑手蹑脚的向他退来,显然是在躲避前面的什么人。 在少年身前的走廊上,一个仆役装扮的高大少年,也背对着他,正僵硬着身子和人对峙,一面仗着人高马大努力遮挡来人的视线,一面用一只手在背后拼命打着手势,让那华服少年快溜。 显然这华服少年出现在他们的雅间门口,并不是为了偷听,而是在躲避长辈,但这不是干瘦老者没有立刻下手的原因,真正让他犹豫的,是站在高大少年身前,喝出那一声“顾寒”的人。 方沫依旧还在蹲着身子后退,心中却叫苦不迭,身后那个将杀气一直凝聚在他身上的,毫无疑问是个一品高手。他毫不怀疑自己只要稍有异动,立刻就会招来致命的一击……可是再这么退下去,他都要撞上去了。 正要转身,只听“砰”的一声,方炜被一袖拂开,重重撞在墙壁上,一个高大的人影从方沫头顶掠过,落在他身后,将那道凝若实质的杀气完完整整的隔离开来。 方沫松了口气,一转身就对上了封毅那张阴沉的快要滴出水来的脸。 封毅看着兀自提着衣摆站在自己面前的小家伙,又好气又好笑。 装扮的倒是挺像的,要不是自己见过“她”的真容,只怕也要以为这丫头真是个精致无匹的少年郎,但是瞧瞧她现在的样子,一双漂亮到了极致的眼睛,雾蒙蒙,湿漉漉,可怜兮兮,像极了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纯真又无辜,清透无暇的小脸上,还染上着几丝醉人的红晕,那张湿润柔软的小嘴正惊愕的半张着,简直是…… 顿时又一阵怒火中烧:“顾寒!你竟然敢带她到这种地方来!” 方沫仿佛这会儿才如梦初醒,立刻后退,方炜也早就爬了起来,仗着身高优势,将方沫扎扎实实挡在身后,苦笑道:“小……” 封毅气势一盛,逼的方炜呼吸一窒,一句话说了一个字便说不下去,立刻明白封毅是不愿意自家“女儿”的“闺名”出现在这种地方,目光落在刚从雅间出来的小丫头身上,心中一动,苦笑着改口道:“公子爷他以前从没来过这种地方,就是想听香香姑娘弹弹琴……真的……” 封毅冷冷道:“那酒呢?你别告诉我是她自己把自己灌成这样的!” 方炜简直觉得委屈之极,那小子喝酒还用别人灌吗? 他一向胆大包天,天王老子都不怕,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竟有一种类似于逛青楼做坏事被老丈人逮个正着的心虚感,竟没什么胆气嘴硬或耍花腔。 “总督大人,”见方炜一幅有冤无处说的模样,雅间门口的俏丽小丫头壮着胆子开口道:“刚刚奴婢上楼的时候,的确看见小公子一直吵着要听香香姑娘弹琴,这位小哥怎么拦都拦不住,您是不是误会他们了?” 方炜正要给小丫头一个感激的眼神,忽然看见一人从雅阁中漫步而出,顿时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封毅神色稍缓,转身面对干瘦老者和一身月白色织锦长袍的年轻人,淡淡道:“小儿无状,惊扰了霍老先生和少堡主,还望恕罪。” 霍惊鹤将玩味的目光从方沫脸上收回,笑道:“好说,好说,令郎少年心性,委实……可爱的紧。” 封毅脸色一冷,转向方沫方炜,道:“还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给我滚回去!” 方沫今天的事几乎全坏在封毅手里,见他还一幅理所当然的模样,怒道:“你凭什么管我!” 你要是敢说就凭你是我爹,我就算是真的封菀儿,也能挤兑死你,更别提小爷我还是假冒的! 只听封毅淡淡道:“凭老子拳头比你大,够不够?” “你……” 方炜一拉方沫,小声道:“好汉不吃眼前亏……走啦走啦!” 方沫甩开他的手,冷哼一声,大步向楼下走去。 封毅道:“从后门走!” 方沫不理,方炜对封毅拱拱手,追着去了。 见方沫在封毅面前肆无忌惮的模样,霍惊鹤脸上玩味的笑容变得有些惊疑,目光落在封毅脸上,发现他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方沫离开的方向,不由微微皱眉。 —— 出了天香阁,进了无人小巷,方沫方炜相视苦笑,方炜唉声叹气道:“真是流年不利,妈的,这天下这么大,一共才不到五十个一品,结果一下子就撞到三个……这倒霉催的!” 方沫道:“唐傲刚刚就在厢房里,好歹我们可以确定,请他杀人的,的确是霍家堡的人。” 方炜大怒道:“妈的!老子不就不想干了吗,又没挖他们家祖坟,大家一拍两散不就得了,至于这么不死不休吗?” 方沫没有吭气,方炜叹道:“唐傲,封毅,还有那老不死的霍修……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现在就可以挖个坑把自个儿埋了?” “那个老头就是霍修啊?” “嗯……霍堡主的亲叔叔,霍家堡的两个一品高手之一。霍修一向专注于修炼,无妻无子无徒,一向不太喜欢霍惊鹤,倒是将霍空燕当亲孙女一样疼爱,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出山。”方炜有气无力的介绍了几句,又道:“要不我们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等明天城门一开,就立刻溜之大吉?” 刚刚唐傲在厢房没出来,封毅那边也算是混过去了,但霍惊鹤显然认出了他们。方沫临走前耍的花腔,最多能让霍惊鹤迟疑一下,推迟在封毅面前戳穿他们的时间——但这一点意义不大,一个唐傲加一个霍修,就已经能让他们两个插翅难逃了。 方沫正要说话,忽然神色一冷,转身看向来路,一身月白色织锦长衫的霍惊鹤轻飘飘落下,目光落在方沫身上,缓步上前,笑道:“我是该叫你小沫,还是封菀儿?” 方沫不答,霍惊鹤手摇折扇,神态潇洒自若,道:“你说,如果我告诉封大人,他的宝贝女儿,竟然是个男人假扮的,封大人会不会恼羞成怒,将你们这两个胆敢如此戏弄他的小贼大卸八块?” 方炜大笑道:“所以少堡主这是在提醒我们,赶紧杀了你灭口吗?” 霍惊鹤摇头失笑,道:“你是觉得可以在惊动别人之前杀了我,还是觉得,我会在没有任何安排的情况下,就孤身来见你们?” 方炜道:“哦,那么少堡主孤身来见,有何见教?” 霍惊鹤不理他语气中的嘲讽,看向方沫,道:“小沫可知我这次来庸城,所为何事?” 方沫道:“你来做什么,与我何干?” 霍惊鹤笑道:“当然和小沫你有关……其实我这次来庸城,是奉了父亲的命,来向封大人提亲的。” 方炜道:“封大小姐是庸城第一美人,和少堡主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倒是恭喜了。” 霍惊鹤轻摇折扇,配着俊美的容貌,挺拔的身姿,倒颇有几分风流潇洒之意,道:“方炜你错了,天下谁不知道,封苓儿是要进宫侍君的,我怎么敢和皇上抢女人?我来,是向封家二小姐……封菀儿小姐提亲的。”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如果不是有外人在场,只怕又要骂一句“倒霉催的”。 霍惊鹤道:“方炜,你是我父亲义子,我们原本就是兄弟,我一直很欣赏你。只要你一句话,我可以替你们瞒着封大人,甚至帮你们杀了唐傲。以后我做了堡主,你就是二堡主,我做了皇帝,你就是一字并肩王,我有的,你就有……” “哈哈,”方炜笑着打断道:“少堡主很会做梦啊!” 霍惊鹤淡淡道:“梦都不敢做的人,这辈子就只配活在别人脚下的淤泥里。” 方炜道:“少堡主是不是忘了,我们两兄弟前不久才拜少堡主所赐,差点做了唐傲的剑下之鬼。” 霍惊鹤淡淡道:“没有在唐傲剑下活下来的本事,有什么资格做我的兄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而已……方炜,我的提议,你意下如何?” 方炜挑眉道:“如果我不答应呢?” 霍惊鹤道:“我们到底也做过一场兄弟,总不能见面打打杀杀。如果你不答应,我自然转身就走。” 方炜嘲讽一笑,道:“然后告诉唐傲和封毅我们的身份,看着他们将我们这两只小虫子捏的粉身碎骨?” 霍惊鹤淡淡一笑,不置可否道:“所以,你的答案?” 方炜耸耸肩,道:“这么好的提议,我为什么要拒绝?一字并肩王呢,谁不喜欢?不过,条件呢?你总不会就这么白白便宜我吧?” 霍惊鹤对方炜话的嘲讽恍如未闻,淡淡一笑,道:“条件,当然是有的,而且很简单。” 他看向方沫,柔声道:“其实,我对和封家二小姐的婚事,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如果对象是小沫你的话,我……” 话未说完,便被怒不可遏的方炜打断,爆喝一声:“放你娘的屁!” 第190章 乱世10 “放你娘的屁!” 随着这一声断喝而去的,还有方炜挟着冲天怒火的铁拳。 “方炜!” 霍惊鹤又惊又怒,显然没有想到方炜的反应会如此激烈,猝不及防之下,只能勉强架起手中的特质折扇招架,心中暗暗庆幸此刻方炜手中无刀,否则他可能已经受了伤。 便是如此,方炜挟怒而来的铁拳也不是那么好应付的,失了先机的霍惊鹤被逼的连连后退、左支右拙,只得手中折扇当做暗器射向方炜面门,趁方炜侧头躲避、气势略滞时和他互换一拳,借势飘飞。 霍惊鹤刚一落地便看见同样也接了自己一拳,却只身形晃了晃便站稳的方炜又要冲上来,冷喝一声道:“方炜,你最好想想后果再出手。你自己不怕死,方沫的命你也不顾?” 方炜冷笑一声,道:“我们两兄弟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操心。先担心你自己的命吧!” 见方炜来势不减,霍惊鹤脚下急退,道:“方沫!你就这样看着他为你送命?” “送命?”方沫正支着腿坐在墙头喝酒看热闹,见霍惊鹤将矛头对准自己,嗤笑一声,道:“就凭你,有什么本事拿他的命?你把命送给他还差不多。” 听到方沫开口便在他身前停下的方炜,闲闲的抱着胳膊对霍惊鹤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灿烂的白牙。 霍惊鹤暗暗咬牙,冷笑道:“方沫,他蠢,难道你也蠢?你既然肯扮作总督的女儿,再扮一次我霍家堡的少夫人又哪里委屈了你?你和方炜可以摆脱杀身之祸,得一栖身之所安然度日,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而我也可以毫无掣肘的得到封毅的支持……这样百利而无一害的条件你不答应,难道非要逼我戳穿你的身份,让唐傲封毅他们宰了你们两个,再将真正的封菀儿抓回来成亲不成?” “啪啪啪……” 方沫一阵鼓掌,懒洋洋道:“说的很动听啊,如果不是你雇佣杀手在先,差点就被你打动了啊!” 霍惊鹤道:“唐傲的事……” “唐傲的事是怎么回事,我一点都不关心,我只知道我和方炜两个差点死在他手上。”方沫闲闲道:“霍惊鹤,你若是一辈子躲在霍家堡,我们还真拿你没办法,但既然你走了出来,还一头撞进庸城,就怪不得我们了。” 霍惊鹤看着方沫,叹了口气,道:“小沫,我从不知道,你竟然会做这种不顾后果,逞一时意气的事。别说你们两个未必拦的下我,就算拦下,你们自己又能在封毅、唐傲和二爷爷手上多活几个时辰?我好心给你们指一条活路,既然你们不领情,那便罢了。” 方炜哈哈一笑,道:“封毅、唐傲再加一个霍修,我真的好怕怕啊!只是我不明白,封毅难道是你霍家堡的狗,你叫他咬谁,他就咬谁?” 霍惊鹤神色微变。 方炜侧头玩味的看着他,道:“不如我们来打个赌?你让你家二大爷赶紧去找封毅戳穿我们两个,想怎么挑拨就怎么跳板……最后你霍家堡若有一个人活着离开庸城,就算我输……如何?” 霍惊鹤盯着他看了好一阵,忽然洒然一笑,道:“方炜你若不加这一句,说不定我就信了。你难道不知道,虚张声势,最忌过犹不及吗?好啊,我就和你……” “赌什么赌啊?说的好像你准备放他走一样。”霍惊鹤话未说完,便被方沫打着哈欠打断,他的话却是对方炜说的,语气有些不耐烦:“方炜你能不能别婆婆妈妈了,麻溜点解决他好回去睡觉行不行?困死了。” “我不是见不得他这副自作聪明的蠢样子吗?”方炜赔笑伸出一根手指,道:“再多说一句,就一句。” 方沫仰头提壶喝酒:“随你。” 方炜转向霍惊鹤,嘿嘿笑道:“好叫你死个明白。你以为封毅是和你一样的蠢蛋?他自己的女儿,他自己会认不出来?就算他认不出来,他放在封菀儿身边侍候的人难道也认不出来?不怕告诉你,这件事原本就是我们和封毅的一个交易,至于到底是什么交易,就不方便告诉你了。不过我真的很希望你去告诉封毅我们的真实身份,这样就有大大的热闹可看了啊,哈哈!” “说的像真的一样,不过很可惜,”霍惊鹤盯着方炜,一字一句道:“你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所以不管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今天不管我是死是活,天亮之前,一定会有人将你们的真正身份,告诉给封毅和唐傲……所以我建议你们,最好现在就开始逃命。” 以封毅的精明,竟然会认不出自己的女儿,这的确是个很让人想不通的问题。但是他了解封毅,这个人也许不算正直,也谈不上光明正大,却足够大气,绝对不会找个男人假扮自己的女儿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而且更重要的是,说这些话的人,是方炜,这小子最擅长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如果是他的朋友也就算了,反正他绝不会坑朋友,但如果是他的敌人,那么他的话,最好连听都不要听。 他看了方沫一眼,目光中不无遗憾。 虽然他这一趟只是临时起意,但是无疑是他回来之后,老天赐给他的最大的机会。 封毅,是他前世的岳丈,却是方炜最强有力的支持者和手下第一大将,不仅本身就是一品高手,而且手下骄兵悍将无数,在行军治国上也出类拔萃,可以说方炜的江山,有一半是他的功劳! 前世他对这位岳丈,不可谓不恭敬,可是当他和方炜彻底决裂之后,封毅在两个女儿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外室女封菀儿,坚定的站在了方炜一边,哪怕封苓儿苦苦哀求甚至寻死觅活,他都没有丝毫动摇。 封苓儿和封菀儿,谁在他心中的地位更重要,不言而喻。 所以这次,他毫不犹豫的将求亲的目标转移到了封菀儿身上,谁知道见到的所谓“封菀儿”,竟然是方沫。 很有趣的变化,不过很好。 他承认方炜很厉害,武功天赋厉害,行军打仗也厉害,只可惜太重情义,此生从不曾背弃过任何人……所以他只要将他的好兄弟方沫牢牢攥在手里,方炜就只能一辈子被他掐着脖子,替他做牛做马。 这世上,还有比一下子攥住封毅和方炜两个人更好的事吗?他只要将方沫扣在身边,然后悄悄灭了顾家,收了封菀儿,制住方沫,那这个天下,就成了他的手中之物…… 多好的事啊,只可惜,竟然不成。 话已经说到了这份上,就算他们答应,他也不敢信了。 不过也没关系,只要灭了他们,娶了真正的封菀儿,凭着封毅,凭着他知道的那些事,这天下,一样是他的囊中之物! 霍惊鹤最后再看两人一眼,浅浅勾唇一笑,正要发出信号,却见方沫忽然开口,一双朦朦胧胧宛若笼了一层薄雾的眸子似醉非醉的眯了起来:“霍惊鹤,其实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我和你不过是第二次见面,你为什么总是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我好奇的是……” 他展颜一笑,轻飘飘道:“你了解的那个我,姓什么,叫什么,家乡何处,父母何人,还有……是男?是女?”他声音飘忽不定,每个字都宛若在舌尖轻舞,带着几分戏谑,几分嘲弄。 “你……” 霍惊鹤才刚开口,却忽然一滞。 今夜月色朦胧,昏暗的月光对习武之人来说不会造成任何不便,却为月光下的人,增添了几分朦胧的美感。 月光下的少年,一身雪白的长袍宛若流云轻拂,及腰的长发在头顶松松的挽了一次后柔顺的披垂而下,有一缕却调皮的从耳侧垂过脸颊,漆黑似墨的长发与净透如玉的肌肤交相辉映,弥漫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昳丽之气。 他一直知道他是好看的,但现在才知道,原来竟然好看到这种地步,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他的下巴,他的耳垂……没有一处不精致,没有一处不完美,没有一处不摄人心魄……在月光下展颜而笑的少年,美的不似凡人。 少年用很不雅的姿势坐在矮墙上,一脚低垂,一脚撑在墙头,随意搁在膝头上的手里拎着一只精致的酒壶,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散漫逍遥的味道,全然没有半点被人以生死相协的紧迫感。 久久得不到回答的少年微一仰头,长长的睫毛低垂,手中的酒壶高举,壶中最后一口酒化作一道银线落入少年微启的双唇,又有几滴溅落在那段优美白嫩的脖颈上,缓缓流入胸口。 霍惊鹤的喉结下意识的动了下,吞下一口口水,然后悚然而惊,猛地清醒过来——没有喉结! 这少年,没有喉结!竟然没有喉结! “……你了解的那个我,姓什么,叫什么,家乡何处,父母何人,还有……是男?是女?” 少年的话,再一次回响在耳边。 月光下这个美的不可方物的少年,真的是少年? 霍惊鹤忽然觉得浑身冰冷。 他知道他叫方沫,是方炜的同乡,和方炜一起逃难至霍家堡……然后呢?然后呢? 他是真的姓方名沫,还是只是为了行走方便,随着方炜的姓取了个化名?说是逃难至此,可他从哪里逃的难?家乡何处?他自幼父母双亡,但他父母到底是谁,是如何双亡的? 他忽然发现,他对那个他一直以为了如指掌的那个人,竟然一无所知,他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无法确定。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不是男人,他和他朝夕相处数年,他对他那么好,然而他连自己是男是女,都死死瞒着他? 这个想法,简直让他脑子一片空白,简直让他几乎发狂。 但是没有喉结,他知道内力练至极致,可以控制身体最微小的部位,可以短暂的改变五官轮廓,可是这一点,绝对不是年纪轻轻的方沫可以做到的。 所以他其实真的……是“她”? 心乱如麻,于是各种想法忽然蜂拥而至: 在天香阁,“他”为什么有底气对封毅嚷出那句“你凭什么管我”? 封毅既然很在乎封菀儿这个女儿,为什么十多年没有去看她一眼?以至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 如果封毅根本不认得女儿,那么顾家要找一个替身轻而易举,可是顾清为什么会亲手将一个“男人”交给封毅,难道就不怕被戳穿以后,给顾家带来灭顶之灾? …… 然而如果某个大胆的、荒唐的假设成立的话,这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其实方沫,才是封毅真正的女儿。 所以封毅十多年不去顾家看女儿,因为顾家养得那个“封菀儿”,根本就不是他的女儿。 所以方沫才会在封毅面前有恃无恐、蛮横无理。 所以方沫根本不担心他去封毅面前说“他”的坏话。 所以方炜使劲的怂恿他去封毅面前挑唆,好让封毅将他划归在敌人这一类。 所以在前世,封毅之所以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方炜那边,连封苓儿的死活都不顾,其实不是因为那一个“封菀儿”,而是因为“他”死在了自己的毒药之下…… “噗噗噗……”一连串的声响将霍惊鹤猛地惊醒,只见一个斗笠在他面前回旋落地,斗笠上镶嵌着十多个铜板。 一个人影落在霍惊鹤身边:“少堡主小心。” 霍惊鹤惊怒交加的看向方沫,这些铜板出至谁的手不言而喻,刚刚若不是他早有安排,只怕已经死在这小子的突袭上。 却见不知何时扔了空酒壶又丢了一把铜钱的方沫毫无偷袭无果的羞愧之意,冷哼一声,道:“欺负我没带剑是吧?” 抬手拔下头上的发簪,手在矮墙上轻轻一按,整个人凌空而起,居高临下向霍惊鹤扑来。 霍惊鹤冷冷道:“拦住他!” 人向后掠去。 方炜怒道:“想跑?没这么容易!” 蹲身一跃,人如同离弦的利箭一般,飞射而至。 霍惊鹤脚步未停,两侧建筑的阴影中,有两道黑影电射而出,拦在方炜身前。 …… 片刻后,方炜呼啸落地,便看见闲闲靠在矮墙上的方沫和横在小巷中的尸体,道:“还是你厉害,我那两个跑的跟兔子似的,一个都没留下。妈的,两个二品对我一个,用的着那么胆小吗,陪老子练练手也好啊!” 方沫对他翻一个白眼:得了便宜还卖乖! 转身就走。 方炜跟在他身边,冷哼道:“我就知道这种将自己的命看得比全天下加起来都重的大少爷,根本不可能拿自己的命来冒险,什么孤身来见,我呸!” 方沫嗯了一声,不说话,方炜又道:“不过那小子手底下倒是出人意料的硬,我以为这段日子自己武功大进,一只手就能打他一打了,谁知道过了几招硬是没能伤到他一根毫毛……” 说着忽然声音一低,道:“你说,骗过那小子没有?” 方沫道:“就算骗过,也是一时的。” 方炜有气没力道:“一时就一时吧,只要能拖过三天,顾家就安全了。那个时候,海阔天空,咱们兄弟哪里去不得?” 方沫道:“你这样的想的话,别说三天,就算三个时辰都拖不过去。” 方炜道:“我这是尽量将事情朝好处想懂不懂?” 方沫再次赠送他白眼一枚,方炜嘿嘿笑道:“那你说?” 方沫道:“封毅,霍修,唐傲。” 方炜苦笑,这三个名字,每个名字都像一座大山一般,压的他们喘不过来。 方沫道:“霍修和霍惊鹤两个人亲自来见唐傲,不可能只为了我们这笔人命单子,霍家堡正在四处网罗人才……他们之间应该达成了某种协议。” 方炜道:“如果这样的话,哪怕我们瞒过了霍惊鹤,封毅也不能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因为有霍修和唐傲在,他们即使得罪了封毅,也可以联手闯出庸城。他大可以冒险在封毅面前揭穿我们,赌我们两个只是胡说八道……甚至可以直接动手杀了我们。 “而且如果你真的是封毅的女儿,按理来说应该我们先在封毅面前告霍家堡一状,如果封毅迟迟没有反应,就等于是在告诉霍惊鹤,我们两个心虚。” 方沫道:“即使他相信了我们,或者不愿冒一丝得罪封毅的风险,他也大可向唐傲透露我们的身份……如果我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唐傲动手,等于是自己向封毅坦白。” 怎么看都依旧是死局。 方炜沉吟许久,道:“所以,这三个人中,最关键的其实是唐傲。” 方沫淡淡道:“而且实力最差的,也是唐傲。” “杀了唐傲!” “杀了唐傲。” 两人几乎同时说出这四个字。 杀了唐傲,封毅身为一品又手掌庸城兵权,霍惊鹤完全不敢开罪与他,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敢对他们下手,或在封毅面前胡说八道。 杀了唐傲,可以向霍惊鹤宣示他们的强势,让霍惊鹤不敢再疑神疑鬼。 杀了唐傲,而且必须是立刻杀了唐傲。 “走了,”方炜搂住方沫的肩膀,道:“回去取家伙!干他的!” 第191章 乱世11 抓虫 夜半三更,天香阁依旧灯火如昼,带着满足笑意的唐大老板施施然走出大门,在老鸨儿的媚笑下登上马车,随手扔给她一锭金子后合上车帘。 老鸨儿讨巧的话不要钱似的透过薄薄的车厢传了进来,唐傲的脸色却渐渐变得漠然冰冷,轻轻敲下车窗,车夫扬鞭一甩,马车不紧不慢的开始前行。 庸城虽然是北方三大城池之一,夜晚却依然是冷清的,除过青楼、赌场这些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的地方外,绝大多数店铺都已经关门熄灯,白天熙熙攘攘的街道,晚上一片寂静。 离开红街,马车便驶入这一片寂静之中,耳中只能听到节奏单调的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碾压石板的声音。 唐傲靠在车厢上,闭上眼睛,脸色越发阴沉,随着马车的颠簸,小腹传来的疼痛更加剧烈了……今天动的有些多,才刚有些愈合迹象的伤口又裂开了。 这种情形下,本来不管什么事他都不该出门的,但这次,不一样。 那少年的剑法和他的话,已经快成了他的心魔了。 他第一次因为自己的谨慎而后悔,当初他就该对自己再狠一些,哪怕伤的再重一点,也要将那两个小子生擒下来才对。就算方沫自己不怕死,总要在乎那个叫方炜的小子吧?他今天剜他一个眼珠子,明天剁他两只手,那小子敢不对他倾囊相授? 棋差一招啊!当时竟然会被他们拼命的架势所慑,忘了这两个外强中干的小子早就是强弩之末了,就这样让他们逃之夭夭。 这两个小子狡猾的跟泥鳅一样,他虽然在探寻踪迹上很有一套,但到底势单力薄,若这两个小子有心藏匿,他没有信心一定能找的到……若是真的就这样和到手的巨大机缘错身而过,只怕悔恨会像跗骨之蛆一般,纠缠他一辈子,让他在武道之上,再难寸进。 不知道是因为剑道上的动摇,还是因为这一次不应该的退缩,让他好像真的生了心魔,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连真气都变得有些滞涩,甚至运功疗伤都屡屡中断,以至于伤势久久没有好转。 不过这只是小事,这两天来,这种情形在不断好转,完全克服只是时间问题,最关键的,还是那少年的剑法。 他和霍家堡合作的条件之一,就是霍家堡为他全力追查这两个小子的下落,那个叫霍惊鹤的小子,大言不惭的说三日之内就会给他消息,但愿他能说到做到,否则别怪他…… 思绪猛地中断,唐傲霍然睁开眼睛,车外,空气震颤的轻微呼啸传入耳中,“噗噗”几声之后,护卫纷纷落马,马车窜出去一截后缓缓停下,唐傲伸出手指,无声无息夹住从窗外飞来的一枚青色铜板。 唐傲微微低头,看着停留在指间的铜板,无声一笑:正瞌睡呢就有人送来枕头,老天爷对他会不会太好了些? 寂静的夜晚,天空明月高悬,车帘紧闭的马车安静的停在路中心,在石板上投下浅色的阴影,马车里没有丝毫动静,车夫无声无息的挂在车辕上,周围地上躺在七八个人,散落着七八个铜板,周围一片死静,唯一的声音就是那几匹温顺的马儿偶尔不安的打个响鼻。 唐傲靠坐在的马车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现在该头疼的,是外面两个小子。 他们应该还不敢确定他的身份,害怕伤及无辜,所以铜板攻击的只是制人昏迷或瘫软的穴位……面对生死大敌,竟然还心慈手软,他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两个天真的小子才好。 好吧,现在你们两个,要怎么办才好呢? 目标没有动静,是冒险上来查看,还是干脆逃之夭夭? 唐傲甚至都有些同情他们了。 正在这时,轻微的呼啸声又起,飞旋的铜板划破空气的声音很独特,他很轻易的就能分辨出来,并且连它的目标都一并判断出来。 唐傲哑然失笑:这两个,胆子小的跟受了惊的兔子似的,偏偏还敢上来撩拨他,还真是好玩的紧。 只听“刺啦”一声,面前的车帘被铜板划破,整齐的坠落下来,唐傲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情景。 庸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与外面的护城河相连,将庸城的南北城区整齐的分割开来,名为庸河。庸河河道时宽时窄,河水时急时缓,城中跨河而过的桥梁不少,他的马车就停在其中一座的桥头。 在桥的另一边,一个一身黑色紧身衣的少年,手里拎一把长刀,正乱没形象的蹲在桥墩上。 此刻正是河水大涨的时候,他脚下不足四尺就是庸河的河水,这笑呵呵露出一口白牙的憨厚少年,就这样蹲在上面在外人看来无疑是件很危险的事,哪怕风大一点都有可能将他刮进庸河里,被大水冲的无影无踪。 唐傲很庆幸自己没有轻举妄动,两个小子此刻只出现了一个,另一个他不仅没看到,连气息都没有感应到,但显然……他藏在袖中的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潮湿的铜板,另一个小子,当然是藏在水里,而且这一个,也随时会藏进去。 霍惊鹤给他的资料里,这两个小子水性极佳,看来他们也不是一味鲁莽,这条庸河就是他们选择的退路……他自己水性一般,而且有外伤在身,脱手剑入水之后,威力十不存一,若是这两个小子都躲进河里,他还真不敢霍然追下去。 “唐傲!”只见方炜得意洋洋道:“没想到吧,这世界就是这么小,随便逛逛街就能遇到……哈哈,我们兄弟两个本来准备像乌龟似的藏起来,等武功练好以后,再来找你算账,现在看来,不用这么麻烦了啊!” 他嘿嘿笑道:“唐傲,唐大老板,我记得您老人家的仇家,不比我们少吧?从明天开始,我们就会把你的头像还有身份,贴的满大街都是,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大老板唐龙,其实就是脱手剑唐傲,而且肚子还刚刚被自己的剑捅了一个大窟窿,机会难得……啊呀呀,你说到时候,唐大老板您的生活,该有多么精彩啊!” 他挥告别,笑的灿烂之极:“哎呀,我这人呢,就是这么热心肠,不用谢我,真的不用谢我!这就告辞了啊!啊,对了,麻烦你千万照顾好自己头上这颗脑袋,五年后我们兄弟两个再来取,当然了,如果不小心被人捷足先登的话,我们也不是很在意的。” 唐傲瞳孔微缩,显然这小子不过是在诈他,若是他真的确认了他的身份,早就逃之夭夭,然后将他的身份公告天下了,哪里还会在这里多话?既然他没有确认他的身份,那么以他们两个的妇人之仁,自然也不会将“唐龙”的身份到处宣扬……要知道别人可不会像他们这样心慈手软,先确定正身才下手,若“唐龙”不是唐傲,他们这样宣扬的,与直接杀了他有什么区别? 只是虽然是在使诈,但如果诈不出来的话,这个叫方炜的狡猾小子显然也没有过来冒险试探的意思,而是长刀朝身后一竖,脚下微微一蹬,就要滑入水中…… 唐傲心中大急,这样天赐良机,若又让他们溜了,只怕真的要五年后再见了,再过五年,他还是不是他们的对手,还真不好说。 “壮士……” 方炜脚下一滑,差点真的掉进水里。 壮士……壮士……妈的这老小子还要不要脸! 方炜定定神蹲稳,下巴一扬,道:“怎么,怕了?知道怕就对了,行了别啰嗦了,赶紧回去收拾收拾跑路吧!” 唐傲苦笑道:“这位壮士,我真的不是你要找的什么唐傲,但是……” 他迟疑了一下,道:“我可能知道,你要找的人是谁……” 话音刚落,他忽然神色骤变,唇角忽然溢出鲜血,眼睛瞪大,挂着血沫的嘴唇微微张合,发出虚弱的声音:“唐……唐……” 方炜早已警惕的站直了身体,长刀横在胸口,目光在周围四处搜寻,却始终没有发现危险来自何方。 看着还在喃喃自语、仿佛下一瞬就要断气的“唐龙”,方炜犹豫片刻,一咬牙,提刀缓步走来。 看着方炜一步步靠近,唐傲瞳孔微缩,很好,就快了,再近一点……再近一点他就有把握在这小子落水之前擒下他了——凭着这两个小子之间的感情,有一个在手,不怕另一个不乖乖的送上门来。 显然方炜并没有放下对他的警惕,双手握刀,一直保持着可以随时对他出手的架势,但这在唐傲看来,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举动:如果他是“唐龙”,方炜的警惕多此一举,如果他是“唐傲”,他再如何警惕又有何用? 六步、五步、四步……够了! 唐傲气息一凝,手掐剑诀,正要出手一举将方炜生擒活捉,却见面前的小子忽然狞笑一声,大喝道:“我管你是不是唐傲,给我去死吧!” 猛地一跃而起,长刀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当头劈下! 来得好!唐傲冷笑一声:“找死!” 被他用袍袖遮住的长剑铿然出鞘,化作一道青光削向方炜右臂,唐傲右手虚握,一招在江湖中平平无奇的“擒龙纵鹤”在他手上却显出强悍的威力,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向持刀凌空的少年吸摄而去。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在这两个狡猾的小子面前,他再不敢保留实力,更不敢如上次一般,怀了戏耍的心态……这一次,必须速战速决,一举定乾坤! “当!”唐傲的全力一剑,绝不是方炜可以匹敌的,虽然勉强挡住,长刀却脱手而去,整个人失去平衡,被庞大的力量吸摄的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向唐傲撞来。 方炜怒喝一声,拼尽全力一拳捣向唐傲胸口。 唐傲狞笑一声,身体纹丝不动,右手先掌后爪,泄尽方炜拳中的真气,然后抓住他的拳头,猛地一拧,就要将他的胳膊活生生拧下来。 便在这时,唐傲忽然身体猛地一僵,浑身冰冷,汗毛直竖,汗出如浆,仿佛被毒蛇盯住的青蛙一般,心中生出莫大的恐惧…… 他当机立断,立刻变拧为摔,将方炜狠狠甩了出去,同时脚下猛力一蹬,整个人就要冲天而起。 然而已经晚了,在他集中全部精力对付面前的少年之时,在他将方炜摔出去之前,一柄被涂的漆黑的长剑,如同一条真正的毒蛇一般,无声无息的刺破薄薄的车厢壁,钻进了他的胸口。 艰难攀升到空中的唐傲难以置信的看着透胸而出的长剑:不可能!这不可能! 没有人可以这么靠近他而不被他发现!除非他可以敛去全身气息,从一开始就一动不动的藏在那里! 但如果这该死的小子一直藏在车底,那那个藏在水里、用铜钱袭击的人又是谁? 然而再难以置信,事情也已经发生了。 唐傲悲啸一声,半空中扭头看向身后的少年,一掌拍去。 方沫面无表情,双手握剑,单脚在车顶一蹬,整个人如同陀螺一般飞速旋转起来。 唐傲当然看出这少年想将他的内脏绞成一团的险恶用心,左手闪电般抓住透出胸口的剑尖,内力传入剑身。 两股截然相反的力量在剑身相遇,然而却并未如唐傲预想的一般,一方势如破竹,一方溃不成军……唐傲再度错愕,不过短短两天,这少年的内力竟然已经是先前的两倍有余!他遇到的,到底是怎么样的妖孽? “咔嚓!”成为角力中心的长剑终于承受不住这两股庞大的力量,剑身在唐傲身体中崩开,唐傲噗的一声,鲜血合着内脏碎片一起喷出,他的右掌此刻才终于拍在了少年的肩膀上。 方沫一声不吭向后跌飞,重重撞在石柱上,口中涌出鲜血,手中那柄只剩下两寸扭转变形、参差不齐的剑身的黑色长剑无力坠落。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转瞬之间,直到此刻,被甩飞出去的方炜才滚落在地上,狂吼一声:“小沫,跑!” 自己却如同炮弹一般直冲过来。 他们实在太小觑了一品高手的生命力,哪怕是能够让普通人死一百次的伤势,也不能立刻取走他们的性命。 唐傲面色平静的转身,拔出胸口变形的半截剑身,随手扔在地上,左脚一脚迈出,右脚落地时,人已经到了方沫身前,一掌拍下。 方沫勉力伸手,双掌一触之下,一股排山倒海般的真气透体而入,只欲将他的五脏六腑挤压成肉沫一般,口中再度喷出鲜血。 唐傲很遗憾这一掌竟然没能让这少年立刻断气,让他买一送一的买卖落空,右掌紧接着拍下:只好便宜那叫方炜的小子了! 方沫依旧伸手抵住,虽然口中涌出更多鲜血,却依旧没有如他所愿的立刻气绝身亡,而是咬牙苦苦支撑。 唐傲看着方沫,妖孽果然不愧是妖孽,在他这样不要命的攻击下,便是十个二品高手都该毙命了,但这个两天前内力还不入流的少年,却硬生生抵住了。 这少年不知道练得是什么内力,竟然仿佛身上每一寸经脉都能生出内息来,虽然微弱,却连绵不绝、生生不息,将他的真气一层层消磨,但是,也就是如此了,他五十年辛辛苦苦练就的内力,绝不是这个习武不过三年的小畜生能抵御的。 唐傲微微一笑,那张满是血污的脸竟仿佛笑的开心之极,他声音沙哑,低笑道:“我不亏……能有你这样的妖孽陪葬,我……一点都不……” “碰!” 方炜终于狂奔而至,一掌狠狠拍着唐傲胸口上,怒道:“放手!给老子放手!” 唐傲身形纹丝不动,反而方炜的手掌被震的生疼,唐傲笑道:“你来晚啦!”全身内力涌出,一滴不剩的向方沫体内冲去。 “噗!”方沫口中鲜血狂喷,身体顺着石柱无力滑落。 “啊!”方炜狂吼一声,双眼通红,一伸手,地上只剩两寸剑身的长剑落入手中,他反手一剑扎在唐傲脖子上,顿时鲜血飞溅…… “啊!啊!啊!”方炜狂吼着,抱着唐傲的头颅,一剑剑疯狂的扎进他的脖子:“去死!去死!去死!” 忽然手上一轻,唐傲无头的尸体无声倒地,方炜愣了一下,才扔下手上的头颅和断剑,连滚带爬的冲向躺在地上悄无声息的方沫,手脚发抖的扶起他的上半身,声音哽咽颤抖:“小沫……小沫……你别吓我啊小沫……小沫……你别死,我们说好了要死一起死的……你不能这么不讲义气……” 感觉怀里的人微微动了下,方炜大喜,真气不要钱似的输了过去,方沫“噗”的喷出一口鲜血,眼睛睁开一线,无力骂道:“你想害死我啊……” 体内有唐傲的内力捣乱已经很要命了,还来再插一脚。 他的声音虚弱之极,方炜却如奉纶音,忙停下输送内力,大喜道:“小沫,你感觉怎么样?” 方沫艰难道:“死不了……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哎!哎哎!” 方炜连声应道,小心翼翼抱着方沫起身,却脚下一软差点摔一个狗吃屎,又慌忙爬起来,嘿嘿赔笑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腿软……” 又嘀咕道:“妈的,就差吓尿了……” —— 既然没死,就得考虑后面的日子怎么过。 方炜带着方沫来到早便认准的藏身之所,将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换了干净衣物,一把火烧了身上的血衣,这才背着方沫,绕了小半个城区回到顾家别院。 他本身伤势不重,这几圈绕下来就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但方沫的情形却糟糕的很,虽然吃了药,脸色却依然苍白如纸,呼吸细弱的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最可怜的是他连探入内息查看一下都不敢,只能手足无措的守在方沫床边。 方沫咳嗽几声,睁开眼睛,便看见方炜那张惊喜的大脸,顿时无语道:“半夜三更,你能不能不在我这儿杵着?” 方炜见他说话流畅了许多,大喜之余又有些委屈,道:“不在这儿待着,你让我到哪儿去?” 难不成让他回房睡觉吗?他到现在心还砰砰乱跳,手脚还时不时发软,只有守在这里,才能感觉到几分安稳。 “你忘了我的内力最擅长的就是疗伤吗?再重的内伤,只要当时不死,就不会死了。”今天他才发现,他的内力不仅擅长疗伤,而且擅长自保。 “知道是知道……”方炜可怜兮兮道:“我就坐这儿不出声也不行吗?你安心疗伤,就当我不存在好了……” 见方沫一脸无语的看着他,方炜嘟囔道:“你好歹给我找点事做啊,要不,你说个方子,我去给你抓药也行……” 方沫叹了口气:“去帮我拿坛酒来。”酒是好东西,虽然不能让他功力大进,但每次喝酒之后,脑袋便仿佛开了窍一般,剑法如有神助,灵感源源不绝,连内力都会变得活泼温顺,若非如此,他也不能在短短三年之间,达到这种地步。 “啊?” 方炜反对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一对上方沫那双黑黢黢的眸子,立马投降道:“去,我这就去。” 这个时候,他家小沫别说要喝酒,就算要喝人血,他也立马去大街上现宰现放。 不过找酒不用去大街上,顾家别院就有一个不小的酒窖,作为别院现在的主人,方炜当然有酒窖的钥匙,但是让他从那好几大串钥匙中找到正主儿,就太为难他了。方炜也没准备在这上面浪费时间,直接捏断了锁头,随手抓了一坛就回到方沫住的阁楼。 “小沫,我回来了!” 轻手轻脚推开房门,方炜忽然猛地一顿,呼吸停止,浑身僵直,手脚冰冷,心中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 昏暗的月光下,一个身材高大的锦袍人正静静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床上昏睡的少年。 第192章 乱世12 饶是方炜一向机敏,此刻也是脑子一片空白,如果不是方沫还在里面躺着,说不定他已经夺路而逃,而现在,他唯有手脚冰凉的站在原地,看着与重伤昏睡的方沫近在咫尺的封毅,几乎完全失去了应变能力。 合两人之力,暗杀一个水货重伤的一品,尚且要付出沉重代价,他方炜,有什么本事从封毅的眼皮子底下,将方沫完完整整的抢回来? 负手悠然而立的封毅,此刻在方炜眼中,无疑是一座无法逾越的沉重大山,而且是极度危险的那种。 封毅仿佛此刻才察觉到他的存在,漫不经心的抬头看向方炜。 方炜也豁出去了,有些自暴自弃的烦躁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封毅看着方炜,淡淡道:“这句话是不是该我问你?” 一句话,让方炜差点感动的掉下眼泪来……一个人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女儿是个男人假扮的,他绝对没有心思关心他的房间里半夜三更会不会有男人进来。 绝处逢生的方炜整个人都轻松下来,提着酒坛,迈步进门,口中道:“封大人现在才来管这些事,不觉得太迟了吗?” 封毅没有理会他的无理,依旧低头看向方沫,口中平静道:“你是在为小沫打抱不平?” 方炜不答,自自然然走过去坐在床沿,隔断封毅看向方沫的视线。 他将酒坛放在脚边,低头看向方沫,这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身份到此刻都还没有穿帮:面朝外侧躺在床上看似熟睡的方沫,咽喉上应有的那一小块凸起消失无踪,脸色却比方才还要难看,可见这种时候还要分出真气来做这种事,对他是个极大的负担。 方炜松了口气,原来这小子是在装睡,他还以为是封毅对他做了什么呢。 方炜伸手,熟练的将方沫的棉被向上提了提,直到盖住他的下颌才停下,又将被角掖紧,在方沫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这才转向封毅,再度问道:“封大人为何深夜在此?” 方炜的话和举动无疑都很欠揍,眼神也充满挑衅:你既然十多年都没有管过,如今又有什么资格来管?劳资和小沫之间从小就这样,怎么着? 封毅微微挑眉,不去看这碍眼的小子,转身离开床边,走到窗前,低头看着窗外在月光下随风摇曳的荷花莲叶,默然不语。 方炜会意,在方沫肩上又轻轻拍了一记,起身走到封毅身侧。 封毅并未回头,口中淡淡道:“为什么小沫的气息如此衰败,为什么她的房间有这么重的血腥味儿?为什么你半夜三更进她的房间?” 一连串的问题入耳,方炜反而松了口气,这些事若封毅不问,才是大问题。 口中讶然道:“不是吧,封大人您不知道?” 封毅道:“我该知道什么?” 方炜啧啧道:“封大人您是有妻有妾的人,居然知道的还不如我这一个毛头小子多?” 又道:“您难道不知道,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方便?小沫他从小体寒,每到这个时候,就疼的死去活来,整夜整夜睡不暖和……所以我去给他找点酒,喝了暖暖身子。” 封毅猛地回头,目光冷冷落在这胡说八道的小子身上。 方炜笑嘻嘻的不说话,他当然知道自己这套说辞蒙混不过去,但是这种事,他能不要脸的说出口,封毅还能不要脸的查验不成?而且他也没指望封毅能完全相信他的话,反正封毅只要没有真正的证据证明方沫是假冒的,他就不会翻脸,只要不立刻翻脸,怎么都无所谓了——他们又没准备在庸城待一辈子。 见方炜嬉皮笑脸、死不认账的模样,封毅神色微冷,缓缓伸出手,问道:“还认得这东西吗?” 方炜看清楚封毅手中的古朴玉簪,顿时心里咯噔一声,硬着头皮道:“看着是有点眼熟……” 封毅淡淡道:“一个时辰前,我在小沫的头上看见过它,一个时辰后,我在霍家堡一个二品高手的尸体上看见它……巧的很,那个高手正好死了一个时辰。” 方炜呵呵干笑:“是挺巧的……” 封毅仿佛没看见他的表情,继续道:“你们今天去天香阁,到底想做什么?别告诉我是想去听香香姑娘抚琴。” 方炜还没张口话就被封毅堵了回来,只好闭嘴,听封毅继续说下去:“你们装的很像,但我自认没有那么大的威力,能将小沫吓得落荒而逃。而且在雅阁之外,霍修杀气外露,普通人也该有所察觉才对,小沫却故作不知……还有霍家堡的少堡主霍惊鹤看小沫的眼神很是不对,他和你们是不是相识?你们和霍家堡之间,到底有什么纠葛?” 方炜一时语塞,他和方沫自以为掩饰的足够好,不想却不知不觉间露出这么多的破绽,让他连狡辩的话都说不出口,只得苦笑一声,道:“就算我们和霍家堡之间有什么恩怨,封大人也不必半夜来审我们把?封大人你到底在怀疑什么,难道怀疑小沫不是你的女儿?好像我们除了吃了封大人几块何香饼,并未沾您什么光吧?左右我们过几日就要离开庸城,无论是真是假,封大人都不必纠结。” 封毅淡淡道:“你既然知道小沫是我的女儿,她的事情,我当然要过问。”方炜的话,也正是他始终没有真正怀疑方沫身份的原因,她是他的人从顾家一路接来的,她一没准备进宫,二不进总督府,甚至都不承认自己姓封,而且只呆数日就准备离开……如果是冒充的,他们图什么? 方炜不吭气。 封毅又道:“有你在,区区一个二品,应该还伤不了她,唐傲的死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方炜看着封毅的眼睛,苦笑一声,恳切道:“小沫和那个二品交手的时候,我被另外两个人缠住了……我发誓小沫和霍惊鹤昨天才是第二次见面,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那小子总是纠缠不放。至于唐傲,封大人真的觉得我们有这个本事吗?” 封毅看着他,忽然淡淡一笑,道:“你小子满口胡说八道,这几句话竟然是真的。罢了,有些事你们既然不愿说,我不问就是。” 看着窗外月色,久久不语。 他不说话,方炜自然不会主动开口,沉默片刻后,只听封毅又道:“你说你们要离开庸城?去哪儿?” 方炜迟疑了一下,道:“想必也瞒不过大人,不久前我顾家已经举族迁移,以避战火。因为……她想来看你一眼,我才和大哥一起护送她来庸城。大哥因为还要处理一些产业,所以先行离开。如今见也见了,我和小沫在庸城再住一段时间,就会去和族人汇合。” 又苦笑道:“如今天下动乱在即,再如何位高权重、身份煊赫,都只是一时的,还不如找个清净地方度日。封大人既然可以十三年不见封菀儿,如今……便也只当小沫没来过就是了。等小沫身体好转,我就会带他离开,再不来打扰封大人的清净。” 半真半假的话,最难分辨,方炜不信封毅会直到现在都不知道顾家举族消失的事情。 封毅淡淡道:“不来也就罢了,既然来了,走不走,就不是你们两个说了算的。明天你们就搬到总督府去。” 方炜大惊:“这不好吧?” 封毅侧目看了他一眼,方炜苦笑道:“就算我答应也没用啊,小沫他不会去的!您总不会想和他翻脸吧?” 封毅道:“如今庸城不太平的很……既然你们不愿搬,那我派来的护卫,想必你们不会拒绝吧?” 方沫一噎,哪还不知道这才是封毅真正的目的,只是他刚刚已经拒绝过一次,如今封毅既然“退了一步”,他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多谢封大人。” 于是无话,然后开始大眼瞪小眼。 话已经说完,但双方都认为对方才是没资格留在最后的那个人,于是谁都不肯先走。 封毅武功虽高,但论脸皮厚度显然不如方炜,不过武功高也有武功高的好处,淡淡道:“我看你的武功路数走的似是刚猛杀伐之道,颇和我的胃口,不如我们两个出去切磋几招?” 妈的不要脸!臭不要脸!老不要脸! 方炜咬牙暗骂一句,硬邦邦道:“不必了,天这么晚了,我也该回房睡觉了!” 直挺挺转身向外走。 封毅跟在他身后出门,转身带上房门。 方炜不理他,埋头出了院子,一回头发现没了封毅的身影,嘿嘿一笑,立刻转身飞奔回方沫的房间。 方炜合上房门,一转头就看见方沫对他眨了眨眼,顿时会意,将带来的酒开了封,倒出一大碗来,将方沫上半身扶起,低声道:“小沫,酒来了,喝一点暖暖身子再睡……肚子还疼不疼了?要不我去找大夫抓点药吧?” 方沫低头,将一大碗酒喝完,喘了口气,问道:“他走了?” 方炜道:“走了走了。” 方沫不悦道:“干什么和他啰嗦那么多?” 方炜叹气道:“我的大小姐,我打不过他啊!你不想和他说话,不一样得装睡……你这样子,他要是一不高兴揍我一顿,你还能从床上爬起来给我帮忙?再说了,你就算爬起来帮忙,我们一样也打不过他啊!” 方沫臭着脸不说话,方炜道:“再来一碗?” 方沫“嗯”了一声。 方炜一面给他喂酒,一面道:“其实这也是好事啊,最起码封毅肯定不会答应霍惊鹤的求亲了,你就不用嫁给那个烧包了……” 方沫怒道:“闭嘴,他答不答应,跟我有什么关系?要嫁他自己去嫁!” “是是是,我说错话了,”方炜连声道:“来,喝酒,喝醉了睡一觉肚子就不疼了……要不明天我还是给你找个大夫来看看吧,庸城这么大,我们那儿的大夫看不好,不见得……” 方沫这次真要被他气的肚子疼了,怒道:“闭嘴!” “好好,我闭嘴,我闭嘴。” 墙外的暗影处,听着里面的低语,封毅目光中闪过异色,难道那孩子果然只是女孩儿家的不便,而不是像他推测的一样受了严重内伤?她的声音虽然虚弱,但并无不继之色,而且若是受了内伤,又怎么敢喝这么多酒?可见便是受伤,也没什么大碍。 他轻叹一声,没有进去将那不要脸的小子从房间中揪出来,而是转身离开——那小子说的也是,十多年他都没有管,现在再管,也未免太晚了。 房间中,方沫忽然开口:“走了。” 方炜大大的松了口气,放下酒碗,哀叹道:“我说我的大少爷啊,你这杀人懒得带走凶器的毛病,真的要改改了!吓死我了知道吗?” 方沫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猪!” 这个白痴,被人坑了还好意思说! 方炜一愣,方沫下巴一抬,方炜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房间的角落里,整齐摆放着方沫去逛天香阁时穿的那身“少爷装”,在那身白袍的上面,不是玉簪是什么? 方炜立刻反应过来,大骂道:“霍惊鹤这王八蛋,我XXX……” 方沫的玉簪在这里,那尸体上的簪子自然是霍惊鹤放上去的,目的不言而喻。幸好霍惊鹤他们准备相似的玉簪也要一点时间,否则封毅若再来早一些,他们两个这会儿已经成了阶下囚了。 骂了一阵,方炜懊恼的抓头道:“我也太笨了,居然就这样被他给诈出来了。” 方沫道:“你有没有上当都一样,反正只要封毅被簪子引到这里来,就会发现不妥……让他觉得我是和霍家堡的人动手受伤也不错。” 方炜有气没力道:“反正好歹是再过一关,唐傲也被我们宰了……现在的结果不好也不坏,等你的伤好一点,我们就离开这里,霍家堡的仇,以后再算不迟。”如今他们两个的破绽越露越多,再这样下去,没两天就该彻底穿帮了。 方沫道:“不,天亮城门一开我们就走。” 方炜皱眉道:“可是你的伤……” 方沫道:“只要不和人动手就好。我们不能给霍惊鹤从容布置的时间,如今有封毅牵制,霍家堡不敢大肆派人追杀,而霍修要保护霍惊鹤,也腾不出手来……现在正是离开的最好时机,否则等他们从别的地方调集人手,再走就来不及了。 “而且就算为了顾家,我们也该尽快离开。你和封毅已经透过口风了,我再留下一封书信,想必他一时之间疑心不到我们的身份上去,暂时不会和顾家翻脸。等再过两三天,顾家就该走到他的手伸不到的地方去了……但如果我们留下来,为了证实我的身份,霍惊鹤一定会对顾家下手。” 他倒不是对顾家的感情有多深,而是大家合伙做买卖,就该言而有信。说好了他们借用封菀儿的身份浑水摸鱼,顾家替他们遮掩身份,他们替顾家拖延时间。如今顾家该做的事已经做得极好,顾清亲自送他们到庸城,又送他们一座大宅子……结果完了他们两个因为自己的问题暴露,自己逃之夭夭,将顾家这一大家子老老小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算什么事儿? “那咱们天亮就走。”方炜嘿嘿笑道:“白天进城,当晚杀一品,天亮就出城……嘿嘿,咱们这也算神出鬼没了吧?” 方沫笑笑,正要劝他去休息一阵,忽然神色微变,方炜道:“怎么了?” 方沫还不及说话,方炜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好一阵兵荒马乱之后,楼外传来一个晴朗的声音:“末将文卿,奉命前来保护小姐,请小姐安心休息,不必惊慌。” 方炜掀开帘子看了眼,臭着一张脸回来,道:“妈的,两个二品带着一堆大头兵!” 也就是说他们的偷溜大计,还没开始就已经宣告破产——他又没有方沫收敛气息的本事,带着一个暂时不能动用真气的方沫,怎么从两个二品的眼皮子底下脱身? 方炜后悔不迭:当初干什么要“灵机一动”,借用封菀儿的身份做掩护?他这哪是什么灵机一动,他这是脑子发昏吧! 只是再一想,若是没有封毅在,他们两个说不定这会儿已经被霍休大卸八块了,于是也就没那么郁闷了。 第193章 乱世13 门外守着一堆人,偷溜的打算破灭,加上身心俱疲,房间又是高床软枕,于是处境绝对算不上好,却一个比一个心大的方炜、方沫两个,竟睡了近半个月来最舒服安心的一觉……只是安心的理由颇为让人心酸:如果封毅要对付他们,实在不必用任何阴谋诡计,一只手就能掐死他们,而如果他没有对他们不利的意思,那么在他的看护下,其他人就算想对付他们,也就只能想想罢了。 其实朝好处想的话,这样正好可以安心养伤,省的还要担心霍惊鹤那家伙脑子一抽,忽然让霍修半夜三更摸进来做了他们两个。 因为有人在外面守着,为了封二小姐的“闺誉”着想,方炜不得不放弃在方沫房里凑合一夜的打算,乖乖回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掐着点儿进门,却发现方沫已经起身,穿好了衣服正在梳洗。 方炜大喜,道:“小沫,你好些了?” 和一品高手以内力正面相抗,换了别的二品,就算不立刻死翘翘,也非得在床上躺个十年八年不可,可他家小沫,才一晚上就活蹦乱跳了! 方沫点头:“好多了。” 好多了当然只是相对于昨夜而言,他的内功心法原本在疗伤上就有奇效,加上一心二用之术,相当于无时无刻不在运功疗伤,自然比一般人要好的快的多,只是即便如此,也不过是能动而已,虽然行走坐卧如常,但想要和人动手却万万不能。 反正他只要有好转方炜就高兴,不放心又将真气输入方沫体内探测了下,顿时大吃一惊,方沫体内的情景,就好像低矮的栅栏里面,正关着一匹脱缰的野马,野马在方沫的经脉中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随时都可能脱出栅栏之外,冲击他毫不设防的五脏六腑。 好在方沫修习的内力与常人不同,经脉四通八达,且都坚韧异常,再加上方沫的内力如同柔丝一般,层层叠叠的缠绕在“野马”身上,一根被扯断,另一根又缠上来,竭尽全力的干扰它的方向,才勉强保住性命,便是如此,经脉也已经被冲击的七零八落。 方沫此刻的情景,如同在悬崖上走钢丝,稍有不慎或力有不逮,便是“砰”的一声,尸骨无存的下场。 方炜脸都白了:“这就是你说的,好多了?” 方沫缩回手,道:“是好多了啊。” 一品高手凝聚所有精气神的临死一击,当然不会那么简单。他想尽办法都没能将这股真气排出体外,只好就这样慢慢耗着,一点点消磨……现在最起码已经将它们收束在了一起,也驯服了许多,比昨晚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方炜道:“我觉得咱们还是找个静室,给你好好闭关疗伤的好。” 方沫道:“然后咱们的总督大人知道我受了重伤,像你那样将真气透进去看一眼,正好发现他家闺女是个男的。” 方炜一噎。 方沫安慰道:“放心,昨天晚上我和它玩了一夜,轻车熟路的很,只要不和人动手就没事。” 方炜苦笑道:“都是我太弱了,否则……” 方沫摇头打断道:“是我们太弱……但我们还年轻。” 方炜也不是多愁善感的性子,有些事记在心里就好,不用时时挂在脸上,迎着晨光伸了个懒腰,道:“没错,我们还年轻,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活着……只要我们好好活下去,终有一天,会变得比任何人都强大——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方沫嗯了一声,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用发带将长发挽上头顶,口中道:“你刚刚鬼鬼祟祟进来,怀里藏了什么?” “知我者,小沫也!”方炜笑嘻嘻从怀里掏出两个馒头,道:“刚刚从厨房里偷的,又大又软,还热气腾腾的,怎么样?” 方沫看着他不说话。 方炜将馒头在方沫胸前比划两下,满意道:“大小刚刚好,嘿嘿,我就说我的眼光错不了……呃,怎么弄上去呢?” 方沫面无表情的从他手里接过馒头,张口一咬。 “喂!”方炜连忙阻止:“这不是吃的,我只偷了两……” 话未说完,就被方沫用馒头塞了满嘴,方炜只好顺势咬了一口,嚼了一阵,含糊道:“味道不错。” 方沫到小圆桌旁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道:“大清早的,闹什么?” 方炜在他身边坐下,道:“你以为是我想闹啊?你是不是忘了,总督府里还有一位一心一意想让你代替她女儿进宫的封夫人呢!你昨天让她吃了闭门羹,说什么‘无亲无故的,不便招待’,结果晚上封毅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称你为‘小儿’,又派了亲信过来保护……你还能再和封夫人说什么‘无亲无故’?从礼法上讲,封毅所有的儿女,不管是嫡出、庶出还是私生子,都是她的儿女……也就是说,她现在就是你的‘母亲大人’。” 又叹了口气,道:“如果我料的不错,没多久你这位心急的母亲大人,就该杀上门了……女人可比男人心细,说不定就看出什么破绽来。” 方沫就着烈酒啃馒头,道:“她是不是想多了?以封毅的性格,对儿女未必有多疼爱,但是也不会做卖女求荣的事吧……嗯,怎么不顺便偷两碟小菜来?” “跟你说了不是弄来吃的!”方炜也在加紧毁尸灭迹,口中道:“谁知道呢,他们夫妻几十年,应该比我们更了解对方吧,也许我们看走眼了?否则看她急成那样,封毅总不会一句解释都没有吧?” 方沫道:“你以为封毅这种人,会在乎别人的想法?” 方炜嘀咕道:“老婆怎么能算是‘别人’?” —— 方炜料对了又料错了,封夫人的确早早就杀过来了,却没能“杀”到方沫跟前,就被那个叫文卿的副将给挡回去了,只送进来一箱衣服首饰,和一封请帖。 方沫看了眼手上的帖子,道:“这个叫刘经业的是什么人,为什么他的帖子,要封夫人亲自送来?” 副将文卿,年不过二十七八,武功却已经臻至二品,虽然没办法和方沫方炜这样的妖孽相比,但在年轻一辈中,已经是不可多得的人物,他身材修长,长相俊美,虽然身为武将,却有一种儒雅的味道,和封毅的气质倒有几分相似,只是神色有些冷硬。 文卿抬头看了眼方沫,似乎有些奇怪他连刘经业这个名字都没听过,只是一对上方沫的双眼,又迅速低头,平静答道:“刘大人是皇上的亲信,现任光禄大夫,这次来庸城就是为了给将军传旨,并护送未来的贵妃娘娘回宫。” 方沫隔了一阵才反应过来“未来的贵妃娘娘”指的是什么,问道:“都请了些什么人?” “请了咱们大人、夫人、公子、小姐,还有霍家堡的几位,另外就是一些庸城本地的官员及望族作陪。” “封大人怎么说?” 文卿眼中闪过异色,他收了帖子之后,请示过封毅才送来这边,没想到竟会被这位漂亮的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二小姐一眼看穿,口中道:“大人说,二小姐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方沫“哦”了一声,又问:“天香阁的香香姑娘会去抚琴吗?” “这个末将不知,”文卿迟疑了一下,又道:“如果二小姐愿意的话,末将可以安排。” 方沫点头,道:“那就麻烦文将军了。” 不再说话。 文卿抬头看了方沫一眼,拱拱手,一语不发的转身离开。 等他走远,方炜才开口,啧啧道:“这位封夫人也是可怜,连一个副将都能将她拦下来,让她连‘自己的女儿’都见不着一面。” 方沫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方炜忙做出一副正经神色,继续道:“她亲自送来帖子,用意不言而喻,结果封毅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夫妻之间隔阂成这样,也真够可以的。不过这些大家族的联姻,讲究的是‘相敬如宾’,明明是一家人,却要将对方当客人一样看待,也难怪想不到一块去——只是这样在一起凑合过日子,有什么意思?” 方沫道:“偏爱操心,又没让你和谁凑合,就你这无亲无故的小孤儿,就算想联姻还轮不到你呢!尽可以挑你喜欢的姑娘追……啊对了,你现在都已经快十九了吧,别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娃娃都会打酱油了——新城这么多姑娘,没有看对眼的吗?” 方炜悲愤道:“你还说!你还好意思说!” 方沫不满道:“又关我什么事了?我拦着你和谁相好了?” 方炜愤怒道:“以前我还不觉得,就是奇怪,为什么被他们形容的漂亮的不得了,将他们迷得死去活来的姑娘,我看了一点感觉却一点感觉都没有。现在我才知道……都是因为你!我一天到晚跟你混在一起,还怎么对别的姑娘一见钟情?她们长得都还没有一个男人好看……” 方沫冷哼道:“皇帝坐拥后宫三千,还天天寻思着找新鲜美人呢。你自己不开窍,怪我咯?” 方炜挠挠头,觉得方沫的话好似有那么一点道理,但又感觉不太对,一时想不通就干脆放弃这个话题,嘿嘿笑道:“那个叫刘经业的专门给你下帖子,是想比较一下你和那位庸城第一美人,到底哪个更漂亮,好给皇帝老儿选回去做贵妃娘娘吧?” 方沫道:“或许挑最漂亮的,或许挑封毅最看重的,谁知道呢?” 就看这位刘大人是什么样的人,又抱着什么样的目的而来了。 方沫继续道:“但这些都不重要。今天最重要的,是要瞒过霍惊鹤……如果他以为我们两个都毫发无伤,那么他会觉得唐傲,其实最终是死在谁的手上呢?” 方炜笑道:“在这庸城,会帮我们两个小子的,除了封毅封大人,还会有谁?” 狐假虎威的要诀就在于,对方越是以为老虎和狐狸之间关系亲密,便越不会怀疑他的身份,越不敢轻举妄动。 他们如今既然暂时走不掉,就只能先用这一个拖字诀了。 方炜突发奇想,道:“要不你干脆让那个叫刘经业的选中……我们在路上偷溜,总比从封毅眼皮子底下偷溜要容易吧?” 第194章 乱世14 方沫看着这个还嫌自己身上麻烦不够多的家伙,差点气乐了,冷哼道:“好,你去吧!” 方炜其实也就是顺嘴那么一说,他怎么会不知道他们两个现在的处境岌岌可危,方沫又身受重伤,绝不是节外生枝的时候,见方沫发怒,嘿嘿一笑,比划着自己的个头,觍着脸赔笑道:“我这样子,就算想去,人家也不要啊!” 方沫刚满十六,身量未足,扮成女孩儿也就罢了,若是换了年近十九又身材高大的方炜…… 方沫想象了下他穿钗裙、抹胭脂的模样,顿时一阵恶寒,忍不住失笑道:“只许封将军有个平胸的女儿,就不许皇帝老儿有个魁梧高大的贵府娘娘?” 见方沫笑了,自觉受了鼓励的方炜思想又立刻跳脱起来,听到“平胸”两个字,笑嘻嘻在胸口比划了下:“你真不用……那个?” 于是被赠送一个“滚”字,撵出房间。 方沫七岁时和方炜一同逃难,一路上乞儿也做过,偷儿也做过,并不会觉得扮成女孩儿有多难为情,但是让他在胸口绑上那么不舒服的两团,却是休想——天底下平胸的女孩儿多的是,加他一个怎么了? —— 三月里设宴,设的当然是桃花宴。 权贵们设宴,请帖、座次、菜品等等都大有讲究,而客人们从衣服首饰,到赴宴时间,也都各有名堂。 一般来说,身份越高的,到的越晚,如今这庸城,身份最尊贵的当然是光禄大夫刘经业,只是如今连皇帝老儿自己的位置都坐不稳了,他封的官儿分量自然也要大打折扣,加上这次刘经业算是主人家,所以到的反而最早。 接下来当然便是庸城如今实际上的主人封毅了,是以当歌姬们在堂前载歌载舞,客人们在席上谈笑风生,而封毅的座前却始终空空如也时,所有人都不以为意。 不过封毅虽然迟迟未至,封夫人却到的极早,刘经业是奉了皇差来的,自然不可能带家眷,加上对庸城人生地不熟,是以设宴一事,他名义上是主家,却托了封夫人来筹备,她当然要早些过来。 此刻厅外园林的石径中,封毅正带着方沫几人缓步而行。 “我不管你们和霍家堡之间有什么恩怨,也不管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凑热闹,但是……”封毅抬手斥退侍者,口中淡淡道:“今天的宴会上,谁都不许胡闹!” “哦!” 正被满目灿若烟霞的桃花吸引的方沫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冷不防走在前面的封毅猛地停步转身,顿时吓了一跳,抬头愕然看向差点被自己撞上的封毅。 看着傻乎乎盯着自己的方沫,封毅只觉得心脏仿佛漏跳了一拍,这丫头有一双好看到了极致的眼眸,只是一向清冷的厉害,也正因为如此,当那双眼睛冷不防露出这种茫然又无辜的神色时,便让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硬起心肠来。 神色一缓,训斥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一指头弹在方沫眉心,斥道:“不要说‘哦’,说‘好’!” 痛痛痛! 一品高手的一指,便是方沫全神贯注也未必能躲得开,何况他还分了大部分精神在疗伤上,顿时被弹个正着,方沫愤怒的瞪向封毅:丫的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手劲有多大了!你是一品啊,一品! 见封毅作势又要来一下,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方沫连忙后退,收回冒火的视线,伸手揉揉眉心,不满的嘟囔道:“我们答不答应有什么关系……说的好像我们打得过霍修似的。” 封毅见他直到现在还不肯正面作答,差点气乐了,道:“你若能打的过霍修,我又何必管你?爱怎么闹怎么闹去!” 他养在身边的几个儿女,几时让他操过半点心,倒是这个十几年没见过面的女儿,从昨天进城的那一刻起,就不断的给他惹麻烦,且时时刻刻准备继续惹麻烦。 方沫冷哼一声不说话,显然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儿,封毅一时间拿他没辙,转向站在一旁仿佛事不关己的方炜,道:“别怪我没提醒你,小沫也就罢了,若是你因为主动惹是生非,招来杀身之祸,莫怪我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方炜眨眨眼,道:“那是不是说,小沫就可以尽管惹……” 方炜话未说完,便被封毅身上散发出来的强悍气息逼的呼吸一滞,不得不闭嘴,封毅收敛气息,淡淡道:“看住他们。” 转身便走。 文卿抱拳应是。 方沫和方炜对望一眼,双双跟上封毅,文卿在更后些的位置,方炜回头对他做个鬼脸,笑道:“文将军,我们有两个人呢,你却只有一双眼睛,准备怎么看住咱们呢?” 文卿淡淡道:“顾公子身为男儿,生死自负。只要不连累二小姐,如何行事何须文某多事?” 意思就算不管他的死活咯? 方炜回头,对着方沫挤眉弄眼,装模作样的叹气道:“看吧看吧,这就是有爹和没爹的区别啊!” 方沫知道他口中的“有爹”和“没爹”,并不是真的是老爹,而是指“靠山”二字,耸耸肩随口答道:“过惯了都一样。” 少年随意的声音传入几人耳中,封毅身体微微一僵,脚步顿了顿才恢复如常,文卿抬头看了方沫一眼。 方炜笑笑,道:“那倒也是。”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们便学着靠自己活下去,虽然艰难了些,却平平安安的活到了现在,如今十年过去,早便习惯了不依赖任何人……除了对方。 靠山这种东西,他们既然以前从未有过,以后自然也更不需要。 热闹的大厅在封毅他们进去之前就已经安静了下来,乐曲停歇,片刻前还在翩翩起舞的舞姬们也恭敬退到一边。 年近五旬,蓄着三缕长须,相貌清癯、文质翩翩的光禄大夫刘经业待看见封毅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才含笑起身,道:“封老弟现在才来,可叫我们等的好苦。” 封毅笑笑,道:“顺道去接了下小女,耽误了片刻,刘大人勿怪。” 一句话,便让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跟在他身后的方沫身上,宛若实质的目光几欲刺穿他脸上的面纱。 封夫人派人迎回外室女的消息,在权贵中不算秘密,所有人都在好奇这位封家二小姐到底是何等样人。想着生母早逝,又被生父无视,还有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的身份,这样的女孩儿应该是娇娇怯怯、我见犹怜的小家碧玉吧?然而看看封毅身边这位气韵悠然、身姿如仙的少女,浑身上下,哪有半点小家子气? 即使看不见容貌,只凭气质,便已令人怦然心动。 更让人有些难以置信的是,封毅的性情众人皆知,他在儿女的事上,既不算严厉,更称不上慈和,态度几乎可以用冷漠两个字来形容,便是他唯一的嫡女封苓儿,也不曾被他带着在任何正式场合出现过,更别提什么亲自接她赴宴。 原来这位被冷落了十多年的封二小姐,在封毅心中竟然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不过……也有人将目光落在双目含笑的刘经业身上:或者也有可能,是同封夫人一样,舍不得养在身边的嫡女,故意用这位外室女转移刘大人的视线,试图移花接木、李代桃僵? 毕竟这才是这位封二小姐回庸城的真正原因,也是封夫人这么殷勤的替刘大人筹备宴会的目的不是? 无论如何,因为封毅对这位外室女的额外亲近,以至于封毅一行人走到座位时,方沫和方炜的席位已经被人不动声色的挪到了封毅的身边。 宴席布置的是两人一席,刘经业独坐主位,身侧略靠后的位置,是与他同来的官员。封毅及其家眷下属,占据了客位左侧数个席位,与右侧的霍家堡一行人遥遥相对,其他人皆奉陪末座。 看着眼前的情形,刘经业心中暗叹一声,神色有些黯然。虽然武道高人向来地位超然,武林各大势力也雄踞一方,但也唯有乱世将至,才会出现如现在这般,朝廷大员与武林豪雄分庭抗礼的情景。 如今他虽坐在主位,其实该和封毅的位置互换一下才对。 他是代替朝廷试探并巩固封毅的忠诚而来,替陛下迎封家女进宫为贵妃,而霍家堡一向桀骜不驯,和官府魏晋分明,如今却忽然上门求娶封毅的女儿……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刘经业也不知道封毅会如何选择,但想着无论怎么样,哪怕迎不回贵妃娘娘,也能弄清楚封毅的态度,让陛下能有所决断,却万万没想到,封毅竟然忽然又蹦出一个女儿,原本不是一就是二的选择,忽然变得多了许多变数。 封毅这种时候亲自带封菀儿前来赴宴,并亲口证实她的身份,就是为了让两个女儿,一个入宫,一个嫁给霍惊鹤,好左右逢源?只不知两个女儿,他更看重哪一个? 沉吟中,封毅带着方沫等人在厅前落座,刘经业轻轻拍掌,场中歌舞又起,顿时又热闹起来。 方沫刚坐下,便觉得如有芒刺在背,侧头向左侧看去,便见邻座一个和他一样,也是白纱蒙面的少女正直勾勾的盯着他,一双水润的明眸充满怨毒,发现他看了过去,冷哼一声,不屑的撇过脸去。 倒是坐在她身侧的年轻男子,看着方沫的目光在好奇中还带了几分亲近之意。 方炜低声道:“封苓儿、封庭轩。” 方沫“哦”了一声,转回头。 封毅除了封菀儿这个外室女,还另有两儿一女。 两个儿子皆是庶出,封庭轩是他的长子,如今二十三岁,还有一个二十一岁的封庭渊,今日不在席上。 他的诸位儿女中,只有这位长女封苓儿是嫡出,年方十七。方沫带面纱,是在模仿正主封菀儿的习性,而这位封苓儿小姐戴面纱,大约是因为传言中的“坠马伤了容貌”。方沫有些好奇,这位封大小姐不知道舍不舍得为不进宫下些本钱,脸上的伤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忽然耳边传来细若蚊蝇的声音,这话并不是说给他听的,只是他五感灵敏,内力不弱,声音不小心便自己钻进了他的耳朵:“苓儿别生气了,她身份尴尬,我们走的时候没约有她一起,若是父亲不去接她,难道让她自己对门子证明身份不成?座位的事,应该是母亲故意安排的……你这会儿和她比什么,难不成真想进宫做娘娘吗?” 方炜目不斜视,口中低声道:“女人心,海底针,明明是这丫头主动算计着让你来给她挡灾,也不知道客气点儿,反而满脑子的妒忌……莫名其妙。” 显然也听到了封庭轩的话。 方沫看了封庭轩一眼,内力练至三品或二品时,便能聚声成线、传音入密,这位封大公子的武功莫不是连三品都不到?他到底知不知道,这里起码有十多个人能听到他的话? 随口答道:“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吧!” 如果嫡女对忽然出现的、抢了她父亲的私生女,一见面就亲热的跟双胞胎似的,要不就是脑子有病,要不就是面具太厚……哪一个都让人起鸡皮疙瘩。 方炜冷哼道:“她们自己哭着喊着要把你接来的好吧?她……呃!” 方沫听他声音不对,顺着他的目光向对面看去,顿觉头皮发麻:只见对面一个眼熟的黄衫绝色少女,正透过场中翩然翻飞的彩袖长裙,气鼓鼓的瞪着他们,见他们终于发现了她的存在,立刻对他们恶狠狠做出戳眼珠子、抹脖子的手势,一幅咬牙切齿、要把他们碎尸万段的模样。 方沫和方炜对望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出了无奈之色:真是冤家路窄,竟然又在这里碰上了!也不知道她是什么身份,这会儿竟坐在霍家堡的席位上,而且霍惊鹤对她的态度还颇为客气。 若是没有上次在饭馆巧遇,他们两个装疯卖傻糊弄她的事也就罢了,他们只当没发生过那回事儿就是。可他们上次装傻充愣,满口胡话,如今又在这儿遇上,她怎么会想不到那天在破庙里遇到的,就是他们两个? 而且最要命的是,他们和她相遇的时候,正是封菀儿前来庸城的路上,如果她多那么一句嘴,两个人的身份就完全暴露了。 现在唯一让他们敢揣着几分侥幸之心的,是那次破庙的事实在太尴尬,只希望这姑娘脸皮薄些,将和这件事有关的一切都捂得死死的,遇到谁都一字不提才好。 方炜在方沫耳边悄悄道:“要不就说进去的是你……反正你是女的嘛!” 方沫见他又出馊主意,没好气道:“她见过你的好吧!” 要不然上次在饭馆怎么会怀疑到他们头上来,方炜又何必装成傻子? 而且就算没这回事儿,他还能装一辈子女人不成? 方炜唉声叹气道:“真是流年不利,出门就没好事儿!” 可是不出来,又拿什么拖住霍惊鹤,让他别起疑心,别千方百计去顾家查封菀儿? 好在那黄衫少女虽然看起来恶狠狠的,实则没多少恶意,方炜隔着中间的歌舞伎连连做鬼脸,一幅又是磕头又是作揖的模样,终于成功将她逗笑,于是又隔空约好了一会私下见面,才算暂时安抚下这颗不定时炸弹。 因为这一场惊吓,两人惹是生非的心思去了大半,欣赏歌舞的心情也由原本的五分变成了一分,连第一次见识这种场合的方沫都开始兴趣缺缺。 听着周围虚伪无趣的对话,赏着平平无奇的歌舞,百无聊赖的方沫开始喝酒。 他带着面纱,吃东西有些不便,但喝酒却是无碍的,于是一杯接一杯,喝水似的灌——反正也不要钱。 方炜拦了他两次都没能拦住,想着反正这小子从没因为喝酒误过事儿,甚至从未见他真醉过,也就由着他了。 又苦中作乐的想,他们这一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霍惊鹤以为他们两个并没有怎么受伤,造成昨夜唐傲之死是封毅为他们出头的假象,如今方沫玩命似的喝酒,回头他再表现的精神点儿,也算是达到目的了吧? 索性也不管不顾,伏案大嚼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沫喝的兴起,正神志飘飞,似醉非醉,快活似神仙时,忽然被方炜轻轻撞了撞胳膊,猛地清醒过来。 他定了定神,豁然发现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安静了下来,正有无数双眼睛看着他。 见他迷迷瞪瞪的模样,方炜哪还不知道这小子要不是喝高了,要不就是走神了,低声提示道:“问你香香姑娘的琴弹得怎么样呢?” 香香姑娘的琴? 方沫看着场中在瑶琴前端坐的妙龄少女,想着原来这位就是被他打了好几次幌子的香香姑娘,不愧是天香阁的头牌,果然生的貌美如花,至于琴嘛…… 方沫努力回想了下,眨了眨眼,有些迟疑道:“还行吧?”他有些不好意思,是他找人来弹琴的,结果别人人来了,琴弹了,他却全程走神,连对方弹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委实有些过分。于是为表歉意,他大方的给出一个偏高的评价。 还行? 香香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漠然低眸垂首,对他的评价没有半点表示。 众人面面相觑:还行?莫不是这位封二小姐,原来竟是个草包? 在场的谁不知道香香姑娘虽然出身青楼,但一手琴技放在整个庸城,甚至整个北方都少人能及?甚至有许多江南才子千里迢迢慕名而来,只为听她抚琴一曲,末了谁不是一句“不虚此行”,心满意足的离去? 这小丫头,到底哪里来的底气说的这句“还行”? 不过听她的语气,这句“还行”说的还真没什么底气。 不是说她喜好琴技吗?不是说她为了听香香姑娘抚琴还女扮男装夜入青楼吗?不是说今日安排香香姑娘抚琴,就是她的要求吗?既然喜欢,怎么半点都不懂欣赏,连好赖都分不清? 而且即便是不懂,随波逐流的夸几句都不会吗?敢情这位二小姐,不仅是个草包,而且还是二愣子? 不少人摇头叹气:这位封二小姐,容貌看不见,气质倒不错,声音也好听,只可惜开口第一个字,就出了这么大一个丑。 上不得台面的,果然还是上不得台面。 封毅倒是没什么反应,他不怎么懂琴,香香姑娘的琴在他听来,也就是“还行”两个字,不知道是因为心境还是感情因素,他总觉得她的琴比封菀儿母亲当年所奏,要逊色几分。 封夫人则微微皱眉,有点拿不准这小丫头的心思,当初她母亲的才情她是见过的,做母亲的如此,她的女儿总不至于粗俗成这个样子,而且据那边传来的消息,她应该是会抚琴的……这是知道了她的意思,故意在刘经业面前体现出粗俗的一面,好绝了她的念想? 想到这里,她不由心中暗恨,果然在封毅心里,还是那个女人最重,便是最后断了往来,她生的女儿在他心里也是不同的——若不是有他护着,她什么手段都用不到这小丫头身上,何至于直到现在都没能拿捏住她? 封夫人面露微笑,正要开口缓和,却听封苓儿轻笑一声,开口道:“我常听底下人说,莞儿妹妹的琴技最妙不过,如今香香姑娘的琴妹妹听不入耳,不如亲自抚琴一曲,让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方沫看了她一眼,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姿态甚是洒脱,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二小姐准备不自量力的亲自下场继续丢人了,却听他悠然道:“不如何。” 封苓儿一愣,而后嗤笑一声,道:“我听李嬷嬷说,莞儿妹妹来庸城这一路上,除了随身衣物,便只抱了一把瑶琴,且路途上也时常抚琴为乐,可见是爱琴擅琴之人……怎么到了这里,反而怯起场来?难不成妹妹的爱琴擅琴,只不过是做给人看的吗?” 方沫淡淡道:“我爱不爱琴,擅不擅琴,和你有什么关系?就算我爱琴擅琴,又为什么要弹给你听?” 他能理解封苓儿对他的恶意,却不代表他要忍受她的恶意。 封苓儿一滞,她蒙着脸,看不见表情,但眼神中却显出几分猝不及防的狼狈,从小到大,还从没有人对她这样说过话,从不曾有人给过她这种难堪,咬了咬牙,道:“莞儿妹妹这话说的,就算姐姐没资格听你弹琴,这里还有父亲母亲呢,且还有官居二品的刘大人,少年英雄的霍少堡主……难道他们也没资格听你抚琴不成?” 她抬出这里身份最高的几人出来,自认便是不能压的这私生女老老实实上台抚琴,也该低头服软才是,却不想方沫仿佛完全没有听到她的话,抬手给自己斟了杯酒,凑到唇边自顾自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不仅将封苓儿,也将所有人都晾在了这里。 封苓儿神色一僵,就要再度开口,却被封庭轩按住肩膀,低声喝道:“苓儿!”声音中带了几分警告的意味。 封苓儿愣了愣,才忽然醒悟自己刚刚做了什么,封菀儿不管如何可恶,都是她父亲承认的女儿,她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她争锋相对,而且还拿外人来压她……无论结果如何,最后最丢脸的,绝不是封菀儿,也不是她封苓儿,而是封毅和封夫人两个。 封苓儿不安的看向上首,发现封夫人虽然脸上还带着笑,但表情却变得极为僵硬,显然已经动了怒,但是封毅却依旧神色淡淡,看不出什么情绪。 她不安之余,又有些失望,她父亲似乎永远都是这样,她想要的东西,只要提出来,他都会满足,但是却几乎从不曾因为她做对了什么而高兴,也不曾因为她做错了什么而动怒,仿佛不管她做了什么,他都根本不在乎。 她看向坐在一侧低头喝酒的白衣少女,眼中尽是苦涩:父亲对她,对她两位兄长皆是如此,但对她这位“妹妹”,却是不一样的。 他吩咐厨房给她做荷香饼,他带着点心去顾府看她,他怒气冲冲的将她从天香阁抓回家,他晚上去她房间探望,他令文卿带人护她周全,他亲自接她前来赴宴…… 封苓儿闭了闭眼,指甲深深嵌入手心:她的这个妹妹,她父亲十多年没见,但刚一见面,便将她盼了十多年都没盼到的东西,他的关注,他的爱护,他的体贴,他的训斥,统统给了她…… 让她如何不嫉妒,如何不愤恨! 方沫却完全没想那么多,不理封苓儿,不是为了让谁难堪,存粹是因为觉得将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斗嘴上,还不如多喝几杯酒,于是闭上嘴,开始喝酒。 这种场合,永远不缺乏擅长圆场的人,是以方沫造成的短暂尴尬之后,场面很快又恢复了热烈,香香姑娘又演奏一曲,获得全场喝彩,她微微一笑,对着主位款款一福,再度看了方沫一眼,才转身退了出去。 临时退下的舞姬正待再度入场,霍惊鹤忽然长身而起,对封毅拱手一揖:“封大人。” 封毅看向霍惊鹤,点头道:“少堡主有何见教?” 霍惊鹤朗声道:“如今天下并非天平盛世,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小子实在无心看这些莺歌燕舞……依小子之见,观舞不如观武。封大人武功卓绝,麾下猛将如云,刘大人身边的侍卫也个个身手不凡,小子来时,也从霍家堡带了几位好手。不若我们各自派人下场一试身手,以武会友,点到为止,赢的人,便由小子负责出点小彩头,如何?” 天下崇武,霍惊鹤这样的提议在宴会上极为常见,向来不会有人拒绝,封毅和刘经业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出彩头的人换了主人家刘经业。 宴会至此,从头到尾一个大吃、一个大喝的方炜方沫两人,才终于又打起了几分精神,开始认真看人动手。 不过他们很快就大失所望,一连几场,上场的人都不过区区三品修为,在常人看来,已经算是高手,但在方炜方沫眼里,却完全不够看。 方炜的一身武艺,是生死搏杀中练出来的,他在三品时,便能越级击杀二品,如今正式晋升二品后,眼光手段都不止高了一筹,这些三品对他而言,自然不算什么。 方沫和人动手的次数虽然不多,但到目前为止,他的手底下已经死过一个一品,两个二品,自然也不会将这些三品放在眼里。 不过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虽然只是三品,却偶尔也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出彩表现,不管怎么说,比刚才令人昏昏欲睡的歌舞要提神的多。 三方将“以武会友”几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不仅在人手的选择上很是克制,这些上场的人也是一样,看起来你来我往,打的好不热闹,实则下手极有分寸,几场下来,各有胜负,更没发生什么误杀重伤的事,场中一派和气。 数场结束之后,霍惊鹤再度起身,笑道:“封大人,小子也是好武之人,只是手底下生疏,难登大雅之堂。今日见猎心喜,想不自量力请封大人指点几招,不知道小子是否有这个荣幸?” 封毅还未说话,方炜便已站了起来,大笑道:“这种事何必劳动封大人,霍堡主想要打架,不如小弟陪你玩玩儿?” 他虽然不知道霍惊鹤此举有什么用意,但甭管他想做什么,只管使坏就是了! 霍惊鹤微微一笑,道:“顾公子的武艺,霍某已经领教过多次了,你我之间,似乎没有再比的必要了吧?” 听到加了重音的“顾公子”三个字,方炜决定不和他在这里打嘴皮子官司,耸耸肩坐下。 只听霍惊鹤又道:“封大人,谁都知道,天下一品高手不过五十之数,能和一品高手过招以磨砺自身,是我等习武之人梦寐以求之事……封大人不会嫌小子贪得无厌吧?” 话说到这份上,封毅若再拒绝,便是嫌他贪得无厌了,起身淡淡道:“既然少堡主有心,我便陪少堡主走几招。” 这样的发展,让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原不过是底下的人简单过过招,怎么变成这里分量最重的两个人,亲自下场动手了? 而现在这两个人不仅动起手来,而且还打的颇为精彩,霍惊鹤手中一把折扇千变万化,或展或收,翻飞如蝶,不仅看着赏心悦目,威力也不容小觑,时点时削,时挑时刺,杀招叠出。 “妈的,”方炜低声骂道:“这小子不会是吃了春药了吧,我敢保证他半个月前都还不会这手……这才几天,就精进到这种程度了,修为也上了二品,妈的,比老子还快。” 方沫沉吟道:“不像是才练了半个月的样子啊。” 方炜道:“大约平时藏的紧呗!真是吃饱了撑的,霍家堡就他一个少堡主,又没人抢他的位置,藏拙给谁看呢!” 方沫撑着头,不吭气,方炜又道:“你说他干嘛非要和封毅动手,难不成想让封毅亲眼看看他的本事,好心甘情愿的将女儿嫁给他?哈,你说他会向谁求亲呢?” “管他那么多呢,”方沫将他的头扭向场上,道:“你的路数和封毅有几分相像,好好看人家是怎么打架的,多学几招,省的每次遇到一品,都给人撵的跟兔子似的。” 方炜懊恼的一拍头道:“昨天晚上封毅还说要和我过几招呢,我竟然一气之下给拒绝了……亏了亏了!” 说着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开始认真看两人过招。 霍惊鹤的招式灵活多变,诡异难测,多以出奇制胜,而封毅却不论他如何变化,只以一双堂堂正正的铁拳对敌。封毅已经刻意收敛了真气,不以内力欺人,却依旧占尽上风,往往普普通通的一拳击出,霍惊鹤如同繁花一般的攻势便或溃散无踪,或变化尽失,难以为继。 方炜拍腿惊叹,道:“这才是真正的一品,随意一击就能化腐朽为神奇,以简破繁,神乎其技。” 方沫没有答话,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场中的战斗,双目异彩连连,果然这次没有白来,封毅的身手,比那唐傲有看头多了。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封毅和霍惊鹤一触即分,各自退开,霍惊鹤抹了把头上的汗水,深深一揖,道:“多谢封大人指点。” 封毅气定神闲,全然看不出同人动过手的模样,淡淡道:“不必多礼,后生可畏。” 转身回座。 此刻底下的人才如梦初醒,在胸口憋了许久的一口气这才吐了出来,而后发出震耳欲聋的喝彩声,心中充满类似于饱餐一顿的满足感。 这一场比斗,委实是精彩! 封毅的武艺固然让人叹为观止,霍惊鹤的表现则更令人惊艳,不仅修为不俗,一手折扇更是使得出神入化,神出鬼没。需知这场比斗虽然封毅处处留手,远没有尽全力,但若非霍惊鹤本事了得,也不可能支撑这么久。 直到此刻,在座的人才知道,这位并不以武艺著称的霍家堡少堡主,不仅身份贵重,人才出众,身手竟也这般了得,在同辈人中只怕是无人能及,说一句少年英豪,前途无量,半点也不夸张。 方炜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叹了口气,道:“看得老子都手痒了,真想找人痛快打一架!” 方沫下巴一抬,道:“诺,霍修就在对面,找他打去!” 方炜顿时泄气,正要说话,却见对面那个干瘦老头施施然站了起来,一幅要下场的架势,顿时大惊,道:“不会吧,这老头想干嘛?不会真被你个乌鸦嘴说中了吧?” 只听霍修冷冷开口道:“我霍家堡向来不占人便宜,既然封大人大方指点惊鹤,老夫也不能掖着藏着。投桃报李,不知封大人膝下那位公子,来赔老夫走两招?” 方炜瞪大了眼,道:“靠,一个一品高手,当人爷爷的年纪了,居然向小辈挑战,还要不要脸,要不要脸了?” 一时间,全场寂静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封家几人身上,谁都知道,封毅的儿女虽然个个习武,在同龄人中也算是佼佼者,可是和霍惊鹤这样的天才比起来,却不可同日而语。若真上场和一品高手动手,只怕一招就溃不成军。 副将文卿的武功倒是不错,已经臻至二品,可问题是他又不姓封。 周围寂静一片,谁都没有说话,封庭轩苦笑一声,这种事,总不能让封苓儿一个女孩子上吧?罢了罢了,不过是丢一次脸……只是他自己丢脸也就罢了,如今却是连他父亲的脸也一并丢了。 正要起身开口,忽然耳边传来一把宛如天籁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几分醉意:“打架这种事,还是我来好了。” 第195章 乱世15 事情的发展,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包括今天的主人家刘经业。 若说霍惊鹤忽然要求亲自下场,向封毅讨教几招,还在情理之中,那么霍修的出场就让所有人都摸着不头脑了。 封毅的几个儿女是什么水平,你霍修会不知道?你这是故意想给封毅难堪吗?你霍家堡到庸城来,到底是来结亲的,还是来结仇的? 再然后,更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封毅那边出头的,竟然不是他的长子封庭轩,不是他的嫡女封苓儿,而是那位不自量力的草包二小姐! 喝多了吧这是? 看着少女甩甩头,摇摇晃晃就要起身的模样,所有人都忍不住想叹气:好吧,的确是喝多了。 不由将同情的目光望向封毅:你封毅英雄了得,生的几个儿女虽然也不错,却没有一个人能继承你的衣钵,如今接来一个外室女,更是只能用“不堪”两个字来形容,也算是英雄气短吧。 方炜沉着脸,强硬的按住方沫的肩膀,不容他起身,站起来抱拳道:“霍前辈既然有兴趣下场,晚辈顾寒请教。” 霍修冷冷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姓封?” 方炜朗声道:“小子虽然不姓封,却也算是封家的人。小沫的事便是我的事,女婿也是半子……霍老爷子既然有心指点小辈,想必不会这么挑三拣四吧?” 霍家堡这一出显然是冲着他和方沫来的,容不得他们两个逃避,但是方沫如今的情形,哪里能和人动手,方炜便恬不知耻的给自己套上了“女婿”的身份。 女婿?! 这两个字一出,底下一片哗然,这位封二小姐,不是来代替封大小姐入宫的吗,怎么已经有了夫婿了? 再看看脸色铁青的封夫人,和神色自若的封毅,顿时又恍然大悟,合着这件事,是封大人做的主,封夫人一直被蒙在鼓里? 目光最后又转回方炜身上,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再去看这姓顾的小子,发现这小子其实还挺不错,不仅生得高大俊朗、器宇轩昂,脾气看起来也好,最关键的是有担当,自己女人喝醉了惹的事儿,二话不说就揽在身上,若是功夫还过得去的话,不失为一个极好的女婿人选,难怪能被封大将军看得入眼,只是配了这草包的二小姐,实在太可惜了。 封毅则轻哼一声:算这小子识相,若是这种时候还做缩头乌龟,下次再敢半夜闯他家丫头的闺房,看他不打断他的腿! 至于方炜的武功,封毅是不担心的,他虽然没和他动过手,但单从气势上来看,方炜比那个霍惊鹤还要强上不少,若他昨晚没有吹牛的话,要两个二品才能缠的住他,说明他的武功应远在一般二品之上。 武功在霍惊鹤之上,年纪却比他小的多,这小子出场,再怎么也不会给他丢人。 封毅没有吭气,慢条斯理的饮酒,算是默认了方炜的话,霍修却没有下场,淡淡道:“既然只算半个,那就让另外半个也一起上吧。” 方炜不耐烦道:“不用,对付你我一个人就够了!我说你到底打不打?打就打,不打算了!” 霍修一挑眉,正要说话,却见霍惊鹤笑笑,漫不经心道:“二叔祖,既然封将军家的世兄们没有兴趣,您又何必勉强?算就算了吧!” 又对封毅歉然道:“封大人勿怪,我家叔祖一向痴迷与武学,为人过于耿直,不太懂人情世故……其实他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答谢封大人对小子的指导罢了。” 封毅淡淡道:“好说。” 封毅态度冷淡,霍惊鹤也不以为意,笑着拱手道:“多谢封大人……二叔祖,您快坐下吧!” 见霍修闻言竟真的坐了下来,所有人不由面面相觑,合着就这么算了? 这不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是光打雷不下雨啊!害的他们白白期待了一场,还以为又能看见一出精彩的好戏呢! 正当所有人心中难免失望的时候,却见那位气质如仙、腹内却是草包的二小姐终于突破她家“夫婿”的阻挠,醉醺醺的站了起来,不满道:“打个架而已,这不行那不行,叽叽歪歪半天……来来,我跟你打!” 方炜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沉声道:“小沫!你喝多了!” 虽然方沫避战,会让霍惊鹤起疑,甚至他可能现在已经起疑了,但是方沫体内的情景,方炜最清楚不过,这种时候和人动手,尤其是和一品高手动手,和自杀有什么区别?他宁愿现在就被戳穿身份,带着方沫逃命,也绝不会让他下场! 方沫挥开他的手,道:“谁说喝多了就不能打架?” 方炜微楞,继而大喜,刚刚方沫推开他时,有一小股内力传入他体内打了个转儿又溜回去了,可见方沫的情景比先前又要好些了,已经可以动用部分内力,只是动手的话…… “那我……” 方沫摇手打断:“不用你!” 一把推开方炜,摇摇晃晃来到场中,伸手袖子里、腰上摸了一阵,满脸茫然的嘟囔道:“剑呢……我的剑呢?” 所有人哭笑不得,看向封毅:都这样了都不管?由得她在这么多人面前出尽洋相?好好的比斗,被她怎么一折腾,弄得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 也有人低笑着向同座解释:“你这就不懂了,这才是封大人的聪明之处啊,让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小丫头出丑,总比自己的长子或嫡女出丑要好的多吧!没见封夫人都不说话吗?” 周围的人茅塞顿开:“原来如此……” 这些议论,自然瞒不过封毅的耳朵,他神色依旧不变:对方炜的武功他是放心的,那换了方沫呢?十六岁就能杀死二品高手的小丫头,哪怕喝多了,只要没趴下,想要丢脸比想不丢脸还难吧? 想起“喝多了”三个字,封毅又有些头大,好好的一个小姑娘,怎么就这么贪酒呢?一点女儿家的样子都没有! 看着在所有人面前出乖露丑的方沫,封苓儿嗤笑一声,不屑的撇过脸,封庭轩却有些内疚,听到方沫找剑,忙解下佩剑正要送去,却见方炜从一旁的花瓶中折了一截两尺来长的桃花,送到方沫手上,道:“剑忘带了,你就拿它将就将就得了。” 方沫“哦”了一声,手上花枝随意一抬,指向霍修,漫声道:“来!” 场上的少女风姿如仙,白衣翩飞,黑发轻拂,手中一枝开的最美的桃花盈盈而立,看得人赏心悦目,不由感叹:这样的气质的女孩儿,哪怕徒有其表,也多的是人趋之若鹜吧! 却见被花枝所指的霍修冷冷一笑,手掌在案几上轻轻一按,整个人如一只巨大的蝙蝠一般腾空而起,凌空扑向场中的白衣少女,干瘦如枯枝一般的右爪探出,抓向少女纤细的脖颈。 他的动作看起来仿佛极为舒缓,却只在眨眼之间,便已经到了少女身前。 席上顿时传来惊呼之声,谁也想不到,霍修这老头儿竟然说打就打,而且还主动攻击。要知道方才那一场,封毅可以说是只守不攻,任由霍惊鹤使尽了手段,才能打的那么精彩纷呈……可这老头儿,竟然这么没有风度! 眼前不由出现这位仙子般的封二小姐,被干瘦的老头儿掐着脖子提起来的模样,不由替她掬一把同情的泪。 便在这时,只见手持花枝的少女身形微动,手腕轻扬,头微微后仰,手中的花枝举过头顶,整个人一个轻盈的旋身。 少女的身姿逍遥而曼妙,广袖轻拂如流风回雪,皓白的手腕轻旋,手中的花枝如同水袖一般,从她身后悠然拂过……所有人的呼吸都为之一滞,这哪里是在比斗,这分明是在起舞! 这少女的一举一动,宛如白云舒卷,如清风过隙,带着一种纯乎天然又令人窒息的美,竟让人莫名生出几分敬畏之心。 江湖中人,人人都渴望近道,到了一定境界之后,观山观海观风观雨,只求找到最契合自己的大道,看着场中那道因为醉酒依旧有些不稳的纤细身影,封毅竟无端生出“她即是道”的错觉。 半空中,霍修猛地一顿,干瘦的足以令人晚上做噩梦的右爪硬生生停在少女背后不足三寸的地方,然后闪电般缩回,脚尖点地,凌空暴退。 他双足落地的一刻,少女也正好完全转过身来,和他遥遥相对。 看到这一幕,大多数人是懵的,刚刚发生了什么事?这老头儿怎么就退了?是因为发现封二小姐太美了,起了怜香惜玉的心,还是因为封二小姐转身背对着他,不肯做背后伤人的小人? 这一幕,并非所有人都看得懂,但也并非所有人都看不懂,看不懂的人一头雾水,看得懂的人神色凛然。 他们清楚的看到,当霍修右爪落下时,面对的并非是少女雪白的脖颈,而是一枝绚烂的桃花,在那一瞬间,霍修人在空中,右爪闪电变幻了三次,换了三种手法、三个目标,但无论他怎么变,挡在他前面的,永远是那一枝桃花。 他招式用老,少女却借着旋身之机,手顺势一抬,花枝随手一递,刺向他几乎不设防的小腹,霍修人在空中,变化已尽,除了退,竟别无他法。 许多人这才明白,为什么方炜没有去替她找一柄剑,而是折了一枝桃花来。 先前封毅和霍惊鹤一战时,封毅刻意收敛真气,并不以力压人,但显然霍修并没有这么好的修养,刚刚若挡在霍修之前的,不是这一枝桃花,而是一柄锋利的长剑,霍修不管不顾一把抓去,必定是剑断人伤的局面。 而少女折桃花为剑,看似在兵器上吃了亏,实则令霍修不敢伤及花枝,伤了花枝,他虽胜尤败。 于是这小小的花枝,在这种场合下,反而成了无坚不摧的利器。 但即便是耍了这样的小聪明,也不过稍稍缓解了内力远不如人的局面,根本算不上优势,这少女在这种情景下,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剑退敌,如此剑法,委实了得! 霍修点头,缓缓道:“果然是后生可畏。” 方沫花枝遥指霍修,负手而立,依旧是漫不经心的一句:“来。” 此刻只要不是傻子的,都已经看出情形不对来,就算看不懂他们的交手,也能听出霍修言语中的慎重,也能感受到少女意态悠然的身影中透出的强大的自信。 霍修神色一冷,脚步一晃,人化作数道虚影,向方沫接近,只见虚空中幻无数双干枯的手影,或掌或拳或爪或指,向方沫击去,声势浩大,诡异莫名。 方沫手中花枝如长鞭般一甩,冷斥一声:“少来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花枝过处,漫天手影如冰雪消融。 人再快,也只有两只手,如果你看到了十只手同时向你攻击,那么只有两个可能:第一,你已经被击中了八次,即将要被击中第九次、第十次。第二,如果你还没被碰到就已经看到了十只手,便只说明,他多做了八次无用的动作,只为暂时麻痹你的视觉,这在方沫看来,是很无趣的一件事。 于是他一鞭扫去,顿得清净,鞭尾落处,最后一只手掌没有消失,而是和花枝一起,默契的双双避开。 草包?刚刚将“草包二小姐”五个字在口里心里念了无数次的人,心中只剩下苦笑:谁是草包?你自己才是草包吧! 霍修森然一笑,果然不再玩这些花里胡哨的把戏。场中数道“霍修”的虚影消散,几乎在同时,霍修凝实的身影瞬移般出现在少女身前,枯枝样的右手掐向少女掩在面纱下的脖颈。 少女纤细的腰肢柔软的不可思议,轻盈后仰,手顺势抬起,手中花枝相当于剑柄的位置倒撞向霍修手腕。 霍修右手一侧,避开“剑柄”的同时,向少女手腕擒去,却发现少女不知何时抬起的右脚即将踹中他小腹,于是左手下按,拍向少女脚腕。 少女手腕微微一沉,如玉的手指一翻,手中花枝由下而上削至,霍修无奈的发现,若他不想被花枝一剑“断臂”,除了缩手别无他法。 霍修右手缩回,左掌却按了个空,少女后仰的身体悠然侧旋落地,仿佛刚刚那一脚,根本只是霍修的错觉一般。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这一幕和方才何其相似,先前霍修气势汹汹的扑来,少女转个身他便退了,此刻少女不过一个侧翻,他的攻击便全部落空,这其中的凶险,唯有寥寥数人能全数洞悉。 然而战斗并没有因为这一次的交锋而暂停,少女人未站稳,便脚尖一点,手中花枝刺向霍修脖颈。 霍修不闪不避,手指一曲,弹向刺来的花枝——他不伤花枝,击落它总可以吧?没了这东西,他就再不必这么束手束脚! 未免场面难看,他刻意收敛了真气,只以指力弹落,谁知指尖离花枝仅半寸距离时,花枝竟飞速倒旋,不仅让过他这一指,还凌空削向他头颅。 霍修神色骤变,再度后退,失声道:“脱手剑!你和唐傲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杀与被杀的关系! 少女抬手,轻巧的从空中“摘下”旋飞而回的花枝,漫声道:“这么点小伎俩,还要问他学么?” 花枝再度指向霍修,悠然道:“来。” 战斗再度开始。 霍修和少女之间的打斗,远没有霍惊鹤那一场那么多的花样,但节奏之快,凶险之多,却远胜方才。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心里仿佛紧绷着一根弦,不知道何时就会断掉,竟比下场的人还要紧张。 看封毅和霍惊鹤之战时,只觉得畅快淋漓,一炷香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看着这两个人的拼杀,却觉得时间被无限拉长,每一个瞬间都过得这么慢,这么艰难。 在所有人眼中,这一场战斗无疑很精彩,很激烈,比起方才的教学似的比斗要可怕的多,然而,场上的两个人却打的不痛快,都不痛快。 霍修内力远胜对方,明明一挥手就能将这小丫头击伤,可是却因为这碍眼的花枝,不仅真气不得外放,还到处束手束脚,甚至隐隐被人所制,心中憋屈之极,胸中的怒火几乎克制不住。 方沫的情景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现在不仅是内力远不如人,而且还只能动用少的可怜的些许内力,便是他剑法高超又如何,他的花枝便是戳在那人身上,又能怎么样?索性只仗着霍修不愿伤及花枝,将他一次次逼退了事。 这样的打斗,对他而言,不仅无趣又无奈,而且凶险。 方沫额头渐渐渗出冷汗,这不要脸的老头越打越没风度,开始以力压人,放了平时还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他不得不动用更多的内力,以至于被他暂时约束在经脉中的唐傲的真气又开始蠢蠢欲动,再这样下去,只怕不等霍修伤他,他自己就“砰”的一声,炸了! 远远站在场外的方炜和霍惊鹤两人,远比所有人都要紧张,早就不知不觉中站了起来,死死盯着场中的人影。 方炜手中的长刀已然出鞘,浑身紧绷,随时准备出手。 霍惊鹤手握的死死的,浑身僵硬到颤抖,他看着场上白衣翩飞的少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不可能的! 他认识的那个人,那个虽然容貌出众,却体弱多病、压抑无趣的少年,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这样的风采!这简直是对他最大的讽刺!难道前世的他是瞎子不成?还是说那个人,在他面前一直带着一张虚假的面具? 封毅微微皱眉,他是场外修为最高的人,第一个看出方沫此刻的不对,他站起身来,便要开口——他们的比斗到了现在这种程度,有没有结果已经不重要了。 他的动作,方炜和霍惊鹤自然第一时间发现,方炜刚松了口气,视线余光忽然捕捉到霍惊鹤嘴唇微动,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顿时心中一凛,大喝道:“小心!” 手中长刀、刀鞘,全力向场中掷去,人也飞身而起。 “小心”两个字入耳,方沫毫不犹豫的松开手中正刺向霍修掌心的花枝,侧身退避。 “嗤!” 内力激荡,身前那只骨瘦如柴的右爪,没有如往常一般在花枝前退避,反而来势更快,挡在他掌前的桃花寸寸断裂,断枝飞溅,花瓣飘零。 霍修内息骤然外放,方沫顿时觉得周围的空气仿佛从四面八方向他挤压而来,让他呼吸不畅,动作迟缓。 眼看那只乌黑的枯爪已经到了面前,方沫面色不变,一掌迎了上去。 连最轻微的声音都没有,两只手,一只乌黑干枯,如同坟墓旁将要腐朽的枯枝白骨,足以令小儿噩梦,一只雪白修长,根根如玉,如同上苍最精心的造物,便是再挑剔的人都找不出半点瑕疵,两只手掌无声无息的交击在一起,然后胶着,于是丑的更丑,美的更美。 飞溅的断枝此刻才射至少女的面前,于是发带散落,面纱飘飞,如玉的脸颊上划出数道细细的血痕。 时间在这一瞬间,仿佛被放慢了无数倍。 随着面纱飘落,没有人能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撼,就如同没有人能形容少女的容貌,便被突如其来的,存粹而无法抗拒的美攥住了全部心神一样。 然而最震慑人心的,却不是少女无双的容貌。 内息依旧在激荡,少女一身白衣无风而动,猎猎作响,失去束缚的长发如同在狂风中飞舞,配上那双冰冷平静的眸子,漠然紧闭的双唇,原本该柔弱娇美的少女,在这一瞬间,显现的却是无与伦比的霸气。 当人们艰难的将注意力从少女的身上转移到战斗本身时,才骇然发现,原本天差地别的内力比拼,竟然并没有呈现一面倒的局面。 两人身体同时一震,霍修冷哼一声,竟被震退半步,少女口喷鲜血,向后倒飞而去。 油尽灯枯、只剩一个空壳的方沫双足刚刚离地,便撞上一个宽阔的胸膛。 封毅一手扶住少女柔软的腰肢,一手按在她肩头,醇厚的内力源源不断的灌入少女枯竭的经脉,然后忽然一愣。 他先前万万没有想到,霍修这老东西居然会这么不要脸,仗着内力摧毁花枝也便罢了,竟然还和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比拼内力!因为太低估了霍修不要脸的程度,他的反应便慢了半拍,迟来了一瞬,以至于此刻唯有全力护住少女的心脉,以免她暴毙当场。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他的真气进入少女体内,竟毫无被排斥的感觉,少女的经脉如同干涸的沟渠,将灌入的清泉瞬间被吸纳一空,而后竟开始主动吸摄他的内力。 封毅松了口气,这样的情景显然比他想象中要好了无数倍,原本因害怕伤了方沫经脉而刻意压制成一股细细溪流的内力,顺应着少女的引导,化为汹涌江河,不要钱似的灌注而去。 直到此刻,方炜掷来的长刀才刚刚掠直少女的身侧,刀鞘则闪电般刺向霍修双眼,而方炜自己,身影还在空中急掠。 霍修的神色难看之极,原本双掌相对时,他的真气如他意料中的一样长驱直入,眼看就要彻底毁了这丫头,断了她的武道之路,不想真气正要攻入她的丹田,忽然她经脉中冲出一股强悍的、全然不亚于他全力一击的力道,和他的真气猛地对撞在一起,将他攻入的真气瞬间击溃不说,还趁势冲入他的经脉…… 幸好这道真气虽然强悍,但却灵气全失只知道横冲直撞,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即便如此,猝不及防之下,霍修也受了些许内伤,并要花费不少力气才能将它全然化去。 才刚刚控制住局面,霍修眼前一黯,一柄刀鞘气势汹汹的飞至,闪电般刺向他双眸。 与此同时,封毅也微微一愣,怀中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伤势如何的少女,忽然挣脱了他的双手,伸手从空中摘下了一柄长刀…… 今日事事不顺的霍修怒哼一声,一掌拍在刀鞘之上,就要让它原路返回,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个深刻的教训……便在此刻,寒光乍现! 下一瞬,鲜血飞溅。 一只干枯如老树枯藤的右臂从它的主人身上无声无息的脱离,落到地面,弹起,落地,然后再无动静。 场中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差点瞪出眼眶。 一品高手霍修不要脸的向小辈挑战! 一品高手霍修和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打的不相上下! 一品高手霍修不要脸的逼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比拼内力! 一品高手霍修被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用内力震退! 一品高手霍修,在单打独斗中,被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断了右臂…… 真的是单打独斗,虽然封毅在她身上扶了一把,虽然方炜送来一柄刀、扔来一把鞘,但这对于战局的影响微不足道吧? 所以,十六岁的一品? 所有人在风中凌乱:什么时候一品这么不值钱了?这位封二小姐,到底妖孽成了什么样子?刚刚自己还说她……草包? 这一瞬,包括断了一臂的霍修在内,所有人都是呆滞的,几乎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方炜在空中接住飞起的刀鞘,在方沫身边落下。 方沫转向脸上一脸难以置信甚至是茫然的霍修,淡淡一笑,道:“霍老爷子武艺高超,顾沫敢不全力以赴?想来霍老爷子大度,不会怪我出手过重吧?” 随手将手里的长刀抛向方炜,意兴阑珊道:“好没意思……走了。” 第196章 乱世16 正主儿离开,剩下的人终于慢慢收拾起自己凌乱的心,现场依旧一片死寂,却连最擅交际的人都想不出圆场的话。 看着场中只剩下一只手臂的干瘦老头儿,却谁都生不起一丝同情,心里只有两个词:不要脸!活该! 人家好好的喝酒听琴,你非得逼人家下场比试,人家客客气气的折一枝桃花为剑,你非要逼人家动真格的……好吧,倒霉了吧? 自作自受,怪得谁来? 只是这些话,在成为一品之前,谁都不敢说出口。 霍修脸色铁青,身形一闪消失。 封毅淡淡道:“既然无人再下场比试,怎的还不起乐?” 断人一臂,竟然连一句场面话也懒得说,但没有任何人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对,看向封毅的目光都是火热的:封毅年不过四十,就已经是一品高手了,且是一品中的佼佼者,宗师大有可期,至于封二小姐,那还用说,铁板钉钉的宗师啊! 一门二宗师,哦,不对,是一家二宗师,父女二宗师! 这是什么概念?天底下一共才有几个宗师? 还有他那个叫顾寒的女婿,能被封毅和封二小姐看上眼,敢向一品高手叫板,怎么都差不到哪儿去吧? 这封家,是要逆天啊! 底下人用最快的速度收拾了现场,然后乐起,歌起,舞起。 本该摔一句狠话拂袖而去的霍惊鹤微微一笑,道:“刀剑无眼,比试中难免会有误伤,小事罢了,封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自说自话之后,竟缓缓坐了下来,摆出一副沉迷于歌舞的架势来。 封毅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说话。 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城府心机,这位霍少堡主也算是个人物。 封苓儿看着坐在对面笑容僵硬、低头喝酒的霍惊鹤,咬着唇,眼睛里隐隐有泪。 此时此刻,这里最难堪的两个人,就是他和她了吧? 她封苓儿在庸城,是被人逢迎着长大的,整个庸城,谁不知道她封苓儿家世第一、美貌第一、才华第一?可是现在,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笑话,当着所有人的面,逼迫自己的妹妹当众抚琴却被无视,若她这个妹妹果真是个一无是处的私生女、小可怜也就罢了,可她竟然是这样一个,只能让她永远仰望,连衣角都碰不到的人物,别人甚至都不屑将她们两个相提并论…… 逼一个一品高手当众抚琴取乐?哈!哈哈! 家世第一、美貌第一、才华第一?只怕从今天开始,她封苓儿,就成了愚蠢第一,可笑第一! 她摇头凄然一笑:原来父亲竟藏了这么一个女儿,难怪从来没有将自己看在眼里,无论自己做什么,他都不在乎。 和她比起来,她算什么? 抬头再度看向那位原本大出风头,风光无限,此刻却和她一样成了笑话的霍少堡主,看着他俊美的脸上笑容渐渐淡去,心想,他现在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如坐针毡? —— 方沫的潇洒霸气,只维持到了方炜反手合上房门的一瞬间,下一刻便软软的倒在了方炜的怀里,人事不知。 再醒来时,身边是脸色比他还苍白的方炜,见方沫醒来,才停止向他输送内力,道:“醒了?感觉怎么样?” 方沫从方炜手心抽回手,撑着床板坐起来,笑道:“这次赚大发了!虽然伤势更重了点儿,但隐患尽除,内力又进一步……而且还砍了霍修老儿一条胳膊。这笔买卖做的值!” 稍稍活动下手脚,又皱眉道:“你明明知道我的内力可以自动疗伤,犯得着这么拼命吗?”这样不停的给他输送真气,也不怕把自己给榨干了。 方炜苦笑道:“比起你来,我这算什么拼命?” 又正色道:“小沫,把你那个一心二用的法门,教给我吧!” 方沫皱眉道:“那东西你现在练的话,很危险啊!” 方炜目光有些空洞,道:“再危险,能危险的过你和霍修对的那一掌?我不能再这样总是让你顶在我前面了……” 在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爆开了,他简直不敢想,如果方沫没有在最后一刻,将唐傲留下的真气控制住撞向霍修的真气,会怎么样,他更不敢想,若是方沫……哪怕只是想一想,他就觉得浑身冰冷,连呼吸都是疼痛的,有时候他甚至恨不得自己现在就立刻死了,省的有一天,会真的出现这样可怕的场景…… 方沫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放心,就算你弱小如鸡,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方炜醒过神来,做出一个嫌弃的表情,不满道:“我怎么都比鸡要强吧!” 方沫噗嗤一声失笑,又沉吟道:“这件事也不是没法子,我可以设法用银针封住你全身九成的内力,再练就没那么危险了,不过……” “不过什么?” 方沫摊摊手,道:“不过我还不知道怎么用银针只封锁部分内力,等我先研究研究。放心,我已经有了点头绪,很快的。” 方炜连连点头,殷勤道:“你饿不饿,我去给你拿点吃的?上午尽喝酒了,一口饭没吃。” 一提起喝酒,方沫立刻变了脸色,火急火燎的从床上跳起来——灌了一肚子酒,吃饭算什么啊,上厕所才是最紧急的啊! 方炜大笑。 先解决个人生理卫生,然后沐浴更衣,方沫湿着头发出来的时候,桌上不仅有酒有肉,还有药。 “封家送来的。” 方沫嗅了一下,道:“滋养经脉的。” 举起碗一口喝完,又喝了杯酒算是漱口,才开始拿起筷子吃东西。 方炜陪他一起,边吃边道:“那个封毅,没识破你的身份吧?” “怎么?” 方炜道:“你昏迷的时候,封毅过来了,我找借口不让他给你疗伤,他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你说他是不是猜到了什么?” 方沫沉吟道:“当时我不敢让他探出我的状况,他真气一进来,我就设法吸纳,最后还全部送给霍修那老头了,他应该来不及感觉到什么才对……” 霍修与唐傲不同,练得一身铜筋铁骨,一双手更是千锤百炼,堪比神兵利器,若不是借用封毅的真气,就方沫那点内力,霍修站在那儿让他砍说不定都砍不动。 方炜想了一阵,没想出什么头绪来,耸耸肩叹道:“不管了,大不了一拍两散,抱头继续逃命……咱们就算骗了他,那也是他亲闺女要求的,总不至于就要宰了咱们两个吧?大不了你就干脆认他当爹得了,有咱们这样的女儿女婿,他也不算吃亏吧?你可是一品呢!十六岁的一品!” 方沫噗嗤一声失笑。 还一品呢,他现在油尽灯枯,唐傲和霍修的内力在他体内那么一撞,将他的经脉几乎摧毁殆尽,若换了不是他,早就成废人了。幸好他的内功心法与众不同,经脉四通八达,断了这根还有那根,只要能流转循环起来,就能缓缓修复。 只是如今他新生的点滴内力,几乎都用来修复经脉了,他这位“一品高手”,如今恐怕连只鸡都打不过。 吃了几口敷衍下肚肠,方沫便又开始喝酒,对他而言,多喝几杯比老老实实盘膝坐着运功疗伤还要管用。 两个人正一边喝酒,一边不着边际的扯闲篇,文卿过来,道:“外面有个叫祁双雨的姑娘,想见见两位。” “什么双鱼单鱼的,不认识,不理她,”方炜随口说了一句,又道:“通传这种事,不必文将军你亲自来做吧?” 文卿看了眼正举杯慢饮的方沫,微微有些失神,又低下头,淡淡道:“职责所在,不敢懈怠。” 方沫心中一动,道:“不会是位穿黄衫的姑娘吧?” 方炜一拍额头:“糟!怎么把她给忘了!” 文卿道:“正是,先前的宴会上,她就坐在霍少堡主那一席。” 方沫对方炜眨眨眼,下巴一点,笑道:“喂,你的桃花债来了!” 方炜看见文卿瞬间变得凌厉起来的眼神,忙警告道:“别乱说啊,要死人的!” 真要被人当真的话,不必封毅亲自动手,就他那些手下,一人一个眼神都要戳死他了。 无可奈何的起身离席,临出门时背对着方沫摇摇手道:“我去了啊!” 颇有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感。 方沫摇头失笑,门外传来淡淡的一声:“什么桃花债?” 方炜顿时浑身一僵,忙道:“没!小沫他说的玩的,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呢!” 一面幽怨的瞪向方沫:臭小子,不信你没发现封毅来了,有你这么故意陷害兄弟的吗? 方沫大笑,封毅挥挥手,方炜如蒙大赦,迅速蹿了出去,文卿跟在他身后出门。 封毅看向方沫,皱眉道:“怎么不把头发烘干?” 就这样湿淋淋的披在身上,也不怕伤了身子。 方沫叹了口气:“没力气啊!” 背上黏糊糊的他也不舒服啊,可是他现在哪有多余的内力做这个?方炜那小子也刚刚被榨干,半点忙帮不上。 看着不久前还生龙活虎、威风八面,这会儿像只犯困的猫似的有气无力趴着的小丫头,封毅无奈摇头,缓步走到她身后,十指探入发丝,口中道:“知道自己受了伤,就该好好养着,不去运功疗伤,居然在这里喝酒?” 反正他现在的样子,封毅一只手指头就能碾死他,方沫也懒得防备,感受到头上传来的腾腾热气,舒服的只想叹气,眯着眼睛,懒洋洋答道:“运功疗伤这么无聊的事,我才不要做。” 封毅将方沫的长发捞起来,掌心按在背心,准备先替他将衣服蒸干,随口问道:“那什么不无聊?” 方沫舒服的嗯了一声,差点就这样睡过去,声音越发困倦:“看话本子啊!” 又不满的叹了口气:“好久没看了……” 封毅颇觉欣慰,他家丫头除了打架、喝酒,也不是没有像女孩儿家的地方嘛! 却听方沫继续抱怨:“顾寒说上面有些东西写的太出格,不许我看,好长时间都不给我买了……我自己又懒得去……” 封毅的好心情顿时不翼而飞,冷哼道:“他都能带你去青楼了,还不给你买话本子?” 方沫嘟囔道:“那不是为了打探敌情吗?青楼那种地方,我才不喜欢去,闹哄哄的,味道也不好闻……” 封毅手指在丝缎般的发丝中缓缓滑过,随口道:“唐傲是你杀的?” 方沫嗯了一声,正要说话却又停下,片刻后文卿进门,道:“两位公子和大小姐过来了,说要见二小姐。” 封毅不悦的皱眉,文卿苦笑道:“不是属下不记得大人的吩咐,大小姐拔了剑,说,如果我们不让开,她就要杀进来……” 方沫噗嗤一声失笑,顿时睡意全无。 文卿无奈的看了他一眼,他当然知道武功还不到三品的封苓儿拔了剑口口声声说要“杀进来”,是有点好笑,但那是将军的嫡女啊,他们能怎么办? 干咳一声继续道:“二公子也跟着起哄,大公子怎么都拦不住……” 方沫道:“那他们到底是要来见我,还是要见封大人?” 竟然还叫“封大人”,文卿有点同情的偷偷看了封毅一眼,道:“他们不知道大人在这里。” 方沫“哦”了一声,道:“那你就让她杀进来吧!” 文卿心中一凛,道:“二小姐误会了,属下只是来通传一声,二小姐如果不见,属下自然会把人拦下,不让他们打扰二小姐休息。” 方沫笑道:“文将军你想多了,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杀进来,然后看见封将军在的时候的模样啊!” 文卿求助的望向封毅,封毅淡淡道:“让他们进来吧!” 文卿如蒙大赦,快步离开。 方沫道:“封大人要不要回避一下,你在这里的话,只怕就听不到他们想说的话了。” 封毅道:“不必。” 又淡淡道:“他们有话,可以当面对我说,他们不说,我也不必知道。” 第197章 乱世17 方炜刚到院门,就看见站在门外怒气冲冲的黄衫姑娘祁双雨,看见他过来,祁双雨冷哼一声,道:“跟我来!” 脚尖一点便掠了出去。 方炜叹了口气,如今的情景,便是前面是陷阱,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上了。 好在祁双雨很快就在一块清净山头停了下来,站在树下一动不动。 方炜落在她身后,叹了口气上前,道:“祁姑娘,上次戏弄姑娘是我们不对,当时是我不小心咬伤了舌头,和小沫闹着玩……” 话未说完,祁双雨猛地转身,方炜吓了一跳,后面的话便接不上了,祁双雨幽幽道:“在你看来,我就是这种恩将仇报、不分是非的人吗?” “呃……当然……” “当然什么?”祁双雨瞪了他一眼,却忽然嫣然一笑,随后又肃然起来,对方炜盈盈一福,道:“多谢顾少侠相助之恩。” 方炜被她堪比四川绝活的反应弄的目瞪口呆,一时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最后只能在心里再次嘀咕一声:女人心,海底针。 却见祁双雨叹了口气,幽幽道:“其实,你们上次不肯认是对的……虽然我很清楚,如果不是你们,我不是疯就是死,或者比疯了死了还要凄惨,每一个结果都比现在可怕无数倍,但是那个时候……” 她仰脸苦笑一声,道:“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反应,说不定真的会恩将仇报,想杀了你们灭口也不一定……” 她一拍手,仿佛终于放下了一大桩心事似的,嫣然一笑道:“现在好啦!过了这么久,我也渐渐放下了,而且你和你家小沫那么厉害,我想杀也杀不了啊!唉,这样真的很好,我其实很怕,怕自己真的变成了魔鬼……” 方炜松了口气,道:“姑娘能想通就最好不过了!” 祁双雨“噗嗤”一声失笑,道:“你能不能别这样一幅小心翼翼,仿佛是你对不起我的样子?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不讲道理。” 方炜干笑道:“哪里哪里,姑娘你最讲道理不过了……” 祁双雨没好气瞪了他一眼,又道:“那天……” 方炜叹气道:“姐姐,咱们能别再说那天了不?” 祁双雨对自己好不容易要说出口的话被他打断很是不满,恶狠狠瞪了他一眼,跺脚道:“我就要说!” 方炜忙举手投降,道:“好,你说,你说。” 祁双雨却不开口,冷哼了一声,转过身从树上随手扯下一段嫩枝,将叶子一片片撕下来扔在地上,等到叶子全部撕完了,才咬了咬牙,问道:“我不漂亮吗?你那天为什么不碰我?” 方炜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就差跳起来了:“哈?” 祁双雨转过身来,不屑的看了他一眼,道:“看你吓的这幅样子,我以前是想不通,现在当然知道啦……小沫原来是女孩子,她那么漂亮,除了她,你当然谁都看不上了。” 又道:“但那天,为什么进去的是你,不是她?” 说着,声音骤然变冷。 方炜真是怕了她的喜怒无常,心中暗暗盘算一阵,叹了口气,无奈道:“因为……小沫也是男人啊!” 这次轮到祁双雨受惊吓了,瞪大了眼睛看向方炜。 方炜道:“不知道祁姑娘和霍家少堡主,是什么关系?” 祁双雨还没从刚才的炸雷中反应过来,楞楞道:“没什么关系,就是路上遇到了,觉得他人还不错,就一路结伴同行……嗯,你刚刚说……” 方炜再度叹了口气,开始娓娓道来。 他不知道祁双雨是什么来历,但无非就是两种可能,第一,她是霍惊鹤的人,第二,她是个虽然喜怒无常,但心眼不坏的侠女姐姐。 如果是前者,他们两个的来历,她早该一清二楚,而她在路上遇见方炜两人的事,不管是告诉霍惊鹤还是封毅,他们的身份立刻玩完,如果是后者,他自然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她守口如瓶,不要不小心说漏了嘴。 “我和小沫是同乡,九年前,我母亲病逝,家里的房子地全部卖光,小沫家里遭了乱匪,一家人死的就剩了他一个,房子也被一把火烧了……实在活不下去,我们只好跟着逃难的人一起离开了家乡…… “我们在新城,日子过得还算安稳,可谁知道忽然祸从天降,霍家堡一个二品客卿,看中了小沫,扬言要将他收为禁胬。我们当然不能束手待毙,在他进新城抓小沫的时候,设计杀了他……谁知道行事不密,被少堡主察觉,他拿了证据找到小沫家里,要挟他随他进霍家堡……” 祁双雨“啊”的一声,期期艾艾道:“那他……呃,他知道小沫是……男的吗?” 方炜苦笑道:“那个时候他当然知道小沫是男的,但是现在估计以为是女的吧!” 祁双雨瞪大了眼,愤然道:“没想到他竟然是那样的人,我还以为……算了,不说他了!你继续说,后来呢?” 方炜撇开唐傲的事不提,说起封家的事,只说赶路时遇到半夜奔逃的封菀儿,他们一个要躲避霍家堡的追兵,一个要逃脱被送进宫侍候昏君的命运,就一拍即合,用了这李代桃僵之计云云…… 祁双雨听故事听得双目异彩涟涟,很是羡慕他们生活的精彩,感叹了一阵,末了脸色忽然又一变,冷哼道:“好吧,既然小沫是男孩子,那么回到刚才的问题——我不漂亮吗?” 又道:“如果回答的好,就算你们过关,我会替你们守口如瓶,如果回答的不好……哼!” 方炜顿时头大如斗,真是怕了这变化无常的女人,痛苦的挠了一阵头,咬牙道:“你当然很漂亮,但是……我……我喜欢的是男人啊!” 祁双雨一张樱桃小嘴顿时张的可以放进去一个鸭蛋,眼睛差点瞪出眼眶,捂着嘴小声道:“所以你们……你们……” 方炜干咳道:“我喜欢小沫,不过他还不知道……” 祁双雨眼中闪过灼灼的光芒,这段时间一直缠绕在心上的痛苦、难堪、羞赧,还有隐隐无法言说的不忿等复杂无比的情绪,都因为方炜这一句“喜欢男人”而烟消云散,甚至那一晚的遭遇都因为对方“喜欢男人”这个事实,而变得不那么难以启齿,很是豪爽的拍拍方炜的肩膀,同情道:“你放心,我不会看不起你的……” 方炜顿时痛苦的想挠墙。 —— 方炜这边的气氛莫名其妙变得异常和谐,方沫那边却压抑的厉害。 看见站在花厅中的封毅,气势汹汹的封苓儿差点吓得丢了手中的剑,再看清楚封毅在做什么之后,顿时心里被一种强烈的愤怒和悲伤笼罩,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种无法抑制的自怜自艾、自暴自弃。 原来,他不是没有温情的一面,只是他的这一面,从来都不是为了你。 一样是他的女儿,凭什么?凭什么! 封苓儿有些神经质的摇着头,难以置信的看着她从小崇拜的,视之为天、视之为地的父亲,看着他为他的另一个女儿,动作柔和的用内力烘干长发…… 这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父……” 封毅抬手制止封庭轩几人行礼,道:“你们不是要找小沫吗,有什么话就说吧!” 封庭轩恭声道:“先前小沫在比试中吐了血,我们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 “不是!”封庭轩话未说完,就被封苓儿打断,她看向方沫,冷冷道:“我是来告诉你,我要嫁给霍惊鹤。” “你这句话,是在……”方沫扭脸抬头看看封毅,伸出手指不确定的指指自己:“跟我说?” 大小姐,你是不是找错人了啊,你要嫁给谁,关我屁事? 封苓儿冷冷道:“我告诉你,我要嫁给霍惊鹤,我不管你和他之间有什么恩怨,你若再针对他,就是针对我!还有,不要再在父亲面前进谗言诋毁他,我的主意已定,就算父亲不同意,我也……” 封苓儿看向封毅,发现他依旧面无表情,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咬牙道:“我也不会改变主意!” 方沫再次扭头看了眼封毅,发现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一副一心一意侍候他的头发的模样,只好转过头,代他道:“我听说今天霍修断臂之后,霍惊鹤竟神色如常的坐下来参加完宴会,虽然不少人赞他老成持重、顾全大局,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何尝不是凉薄的令人害怕。以我看来,他绝不是好的夫婿的人选,你为什么一定要嫁给霍惊鹤?” 封苓儿双目含泪,几乎是怒吼道:“我还有别的选择吗?不嫁给他,难道进宫去侍候那个昏君不成?” 方沫道:“你不想进宫?” 封苓儿看着方沫,眼睛里几乎冒出火来:你这是在讽刺我吗? 方沫好奇问道:“那你告诉过封大人,你不想进宫吗?” 封苓儿看着封毅,凄然道:“我说了有什么用?我的事,他从来都不会管。我在他心里,和前程比起来,算什么?说了他只会觉得我不识大体,只会更不喜欢我……” 方沫看看她,又回头看看封毅,再看看封苓儿,道:“那你不如试着现在说?” 封苓儿一愣,抬头愣愣看向封毅,封毅淡淡道:“我听到了。” 看向封苓儿,道:“你不想进宫?” 封苓儿愣愣点头。 封毅淡淡道:“好。” 好?封苓儿失神的看着封毅:好?他这是答应了?答应她不必进宫了? 她算是了解自己的父亲,知道他不会因为这里有别人在,就做出违心的决定,也就是说,他的确是答应了她不必进宫。 原来只要她开口,他就会答应? 既然如此,那她和她母亲痛苦这么久、折腾这么久算什么? 她胸口剧烈起伏,只觉得心中的怒火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烧越旺,悲愤道:“你明明知道我和母亲……你……你……” 封毅淡淡道:“你们谁都没有告诉我你们想要什么,想必是无需我管,我又何必多事?” “多事……”封苓儿摇头道:“你说这是多事?” 方沫看着情绪几近崩溃的封苓儿,忽然有点同情她起来,道:“封小姐,我知道大户人家行事,时常遮遮掩掩,仿佛每一个字、每个眼神都有深意,却从不明白说出来,反而事事让人揣摩。但你不知道,有些人是很懒的,你不明白说出来,他就是知道,都懒得管。而且行走在武道之上,往往要心无旁骛,万物不滞于心,难免会忽视身边的人……” 方沫话未说完,便被冷冷打断:“那他怎么不忽视你?” 方沫眨了眨眼,迟疑道:“大概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你要是整天出去杀人放火、惹是生非,大概封大人就会管你了。” 封苓儿冷冷道:“就像你一样?” “呃……”方沫从桌上端起一杯酒,耸耸肩道:“我只杀人,不放火。” 说完低头喝酒。 旁人讲究端茶送客,不知道端酒算不算? 看来是不算的,封苓儿三兄妹也好,封毅也好,都没有要走的意思,却谁都不开口。他们不说话,方沫自然也懒得吭气,自顾自的喝自己的小酒。 封苓儿在原地杵了好一阵,才咬唇道:“不管你说什么,我还是要嫁给霍惊鹤!” 方沫不确定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还是对封毅说的,估计是后者居多,于是不吭气,封毅也没有说话。 封苓儿见状,脸色涨得通红,咬牙道:“封菀儿,你听到没有,我要嫁给霍惊鹤!” 躺枪的方沫无奈点头:“嗯,听到了,所以呢?” 封苓儿冷然道:“所以你以后最好离他远一点,更不要阻挠我们在一起,否则我封苓儿,和你势不两立!” 方沫神色微冷,放下喝空了的酒杯,道:“有几件事,好教你知道。” 他一根根竖起手指,道:“第一,你封大小姐要嫁给谁,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不必特意来告诉我。第二,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该有个先来后到,我先与他结仇,你才要嫁给他……大小姐不觉得自己太不讲道理了吗?” “最后,”方沫笑笑,竖起第三根手指,道:“也是最重要的,我还真不在乎,多封大小姐一个……仇人。” 轻飘飘充满了嘲讽意味的“仇人”两个字,让封苓儿气的浑身发抖,道:“好,你好……我们走着瞧!” 转身拂袖而去。 封庭渊叫了一声“小妹”,忙跟着出去了。 封庭轩看了眼纹丝不动的封毅,无奈苦笑,行了个礼告辞离开。 终于清净了,方沫没骨头似的摊在椅子上,道:“封大小姐应该不是真要嫁给霍惊鹤,这是在赌气呢,看封大人你到底站……呀!痛!” 封毅松开拉扯他发丝的手,淡淡道:“叫爹。” 方沫原本就是假冒他女儿来着,当然不在乎叫他一声“爹”,先前只是能不叫就不叫了,闻言皮笑肉不笑道:“本座还要运功疗伤,老爹你是不是可以跪安了?” 说完脑瓜上就挨了清脆的一击,封毅负手悠然出门。 方沫朝天翻个白眼,拎起酒壶。 封毅前脚出门,方炜后脚便从窗户翻了进来,摊在椅子上,叹道:“女人这种生物,应付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你永远都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唉!” 方沫一边喝酒,一边慢条斯理道:“女人一点都不麻烦,天底下会让你觉得麻烦的女人只有两种,一种是你喜欢的,一种是喜欢你的。” 方炜没好气的看着他,道:“又是从话本子上看的酸话?” 方沫眨眨眼,道:“听起来蛮有学问的样子,我就记住了……” 方炜重重的吁了口气,无语望天。 你小子大小也是个一品高手,就算是冒牌的,可是要不要这么幼稚? 又想起那个一样爱看话本子,缠着他热心无比的为他的“追妻”之旅出谋划策的女侠,顿时头大如斗。 第198章 乱世18 封苓儿咬着唇,一把推开小书房的大门:“大哥……” 随即愣住:“大哥你在干什么?” 封庭轩忙不迭的放下手里封面有些不雅的书,脸色微红,笑道:“没事,随便看看。” 封苓儿走到书案前,翻开一本,扔下,又翻开一本,不耐烦的丢开,皱眉道:“这是什么啊,大哥你怎么看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封庭轩无奈道:“这是给小妹准备的……” “你看我什么时候喜……”封苓儿话说到一半,忽然神色变得难看起来,冷笑道:“原来是她!” 封庭轩解释道:“父亲说小妹喜欢看话本子,让我准备几本没有那些不堪入目的文字的给她送去。虽说小厮去买的时候,已经和书商交代过了,但我们自己总要再查一遍,省的有所遗漏。到底是女孩子家看的东西,总不好交代下人去挑,我就随便看看,小妹她……” 封庭轩话未说完,便被封苓儿不耐烦的打断:“小妹小妹!她算你哪门子的妹妹?你当她是妹妹,她知道你是谁?一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野丫头,封庭轩你用得着这么献殷勤吗?” 封庭轩神色一淡,将先前放下的书重新翻开,口中道:“如果只是一个父亲生的,就算不上兄妹的话,那我们三个,又算什么?” 他和封庭渊虽然都是庶出,可也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封家四兄妹,都是同父不同母,妾生子比外室女也高贵不到哪里去。 封毅迟迟没有嫡子,所以封庭轩身为长子,很少去想出身这个问题,对两个弟弟妹妹也是全心疼爱,封菀儿这个最小的妹妹他虽然第一次见,但她的名字却一直写在族谱上,感情虽然说不上,但这个妹妹的身份他是从小就认可了的。他不觉得替自己妹妹挑几本话本子有什么不对,从小到大,他对封苓儿做的只会更多……封苓儿的“献殷勤”三个字,听得委实有些刺耳,是以淡淡的回了一句。 一向习惯了封庭轩对他百依百顺的封苓儿神色骤变,高声怒道:“封庭轩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娘对你还不够好吗?” 封庭轩有些头疼,显然现在和封苓儿讲道理是很不明智的一件事,叹了口气,平静问道:“母亲怎么说?” 封庭轩的偃旗息鼓让封苓儿有种一拳打到棉花上的感觉,心中憋闷的厉害,却又被更重要的事转移了注意力,终于还是放弃了继续刚才的争执,闷闷道:“母亲说,霍惊鹤不失为良配。” 封庭轩皱眉道:“你没有告诉母亲,父亲已经答应不让你进宫了吗?” 封苓儿道:“说了,但是这和霍惊鹤有什么关系?” 又仰头道:“霍家堡在江湖上赫赫有名、雄踞一方,乱世之中大有可为,霍惊鹤年纪轻轻武功有成,日后一品甚至宗师可期,权势地位更是唾手可得,这样的夫婿不选,还要选什么样的?” 封庭轩道:“霍少堡主的确是前途无量,但是女孩儿家挑选夫婿,人品才是第一位的……” 封苓儿冷笑着打断道:“你怎么就知道他人品不好?不就是听封菀儿说了他几句坏话吗?你怎的就不知道,是封菀儿见不得我嫁的比她好?” 封庭轩头疼道:“那你想过没有,霍家堡和小妹有仇,昨天在宴会上和我们封家争锋相对,就差撕破脸了,而后小妹又断了霍家老祖宗一条胳膊……如果你真的嫁去了霍家堡,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封苓儿面现犹疑,沉默了一阵才道:“霍惊鹤说,只要封菀儿不主动找他麻烦,他看在我的面子上,可以既往不咎……他还带我去见了霍老爷子,霍老爷子说,我是我,封菀儿是封莞儿……” 封庭轩道:“封苓儿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别的我不知道,但霍惊鹤心机深沉,霍修也绝不是那么大度的人……这是关系到你一辈子的大事,封苓儿你最好想清楚!” “但是母亲她……” 封庭轩打断道:“你难道不知道,母亲她一遇到顾家的事就犯糊涂?为了和顾家那位比个高下,她根本什么都顾不得了,可是顾家那位,死了都十几年了!苓儿你果然要拿自己的一辈子,陪母亲赌气?” “可是母亲她……”封苓儿被他说得心乱如麻,道:“已经去和父亲说了!” “那你自己再去同父亲说!” 封苓儿凄然道:“父亲先前已经找我去问过了。” “父亲怎么说?” 封苓儿眼泪一颗颗落下来,道:“父亲说,这是我自己的事,让我自己想清楚,不要后悔。” 她低声抽泣起来:“我说,我想的很清楚了,我就是要嫁给他。父亲说‘好’。他但凡和我多说一句,我也……” 封庭轩指着门口道:“那你现在再去和父亲说,说你后悔了!” 封苓儿含泪仰头道:“我不去!反正他也不在乎我的死活……” 封庭轩怒道:“封苓儿你疯了?就因为嫌父亲不够关心你,你要把自己的一辈子毁给他看?” 起身拉住她的手腕,道:“走,我陪你一起去和父亲说!” 封苓儿被他拉着走了几步,忽然如梦初醒,一把摔开他的手,道:“你凭什么说嫁给霍惊鹤,就是毁了我一辈子?你对他又了解多少?封庭轩,你凭良心说,如果没有封菀儿的事,你还会不会反对我嫁给霍惊鹤?” 封庭轩一噎,道:“但是现在……” 封苓儿怒道:“果然如此!她算什么东西,一个野种罢了,凭什么连我的婚事都要被她破坏?霍惊鹤就算百般不是,可是他对我,比你们任何人都好!你滚回去给你的好妹妹挑话本子吧,我用不着你管!” 转身冲出门去。 —— “吃酒?”方炜怀疑的看着文卿,道:“不会又是鸿门宴吧?小沫的伤可还没好。” 文卿哭笑不得,道:“是大人设的宴,怎么会是鸿门宴?大人宴请刘大人和霍家少堡主,让二小姐和顾兄前去作陪呢。” 又解释道:“先前大人不是答应大小姐不让她进宫吗?这事儿,总要给刘大人一个交代。” 方沫“嗯”了一声,点头道:“知道了,我一会就去。” 文卿正要告辞,方炜道:“对了,听你们大小姐说要嫁给霍家堡的少堡主……现在怎么样了?” 文卿迟疑了下,看了眼方沫方道:“听说这件事大人已经点头了,但具体如何,还没有定论。” 方炜点头道谢,文卿抱拳退了出去。 方炜笑道:“封毅要和刘经业摊牌了,这是拉你这个一品高手去镇场子呢!” 方沫道:“这里是庸城,他本身又是一品高手,哪里需要别人去镇什么场子?” 方炜伸了个懒腰,道:“也是啊!哈,不知道封毅怎么想的,前天才和霍家堡闹得那么僵,居然会答应将封苓儿嫁给霍惊鹤。” 方沫耸耸肩,道:“那些高门大户的事,咱们想不通就对了。我听说一些大族,乱世来临的时候,讲究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家兄弟斗的头破血流,但最后不管谁胜谁负,总能保留一点血脉。” 方炜点头,道:“也不知霍惊鹤是怎么说的……你说封毅叫我们过去,不会是要给我们当和事老吧?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咱们的事,霍惊鹤和封苓儿还是满般配的,也算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结果现在……啊,你说会不会因为咱们两个,害的人家佳偶变怨偶啊?” 方沫道:“我们和霍家堡结仇在先,她决定嫁给霍惊鹤在后,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无论如何都怨不得别人。至于破坏了霍封两家的关系……我们和霍家堡有仇,不破坏难道还要帮他们多结交几个盟友啊?” 方炜一拍头:“对啊!” —— 封家的酒宴设在一个清净院落,请的人不多,主客加起来不过十来人,封毅、封庭轩、封苓儿、方沫、方炜几人,另外霍惊鹤和刘经业各带了一个人来。 刘经业到的最晚,方沫看了他身侧面白无须、脚步无声的老者一眼,对方炜微一偏头,低声淡淡道:“一品。” 他并未用传音入密之术,是以声音虽小,却被周围的人听得一清二楚,顿时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那白面老者身上,显然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刘经业身边,竟然还藏着一品高手,如今看起来,是来者不善啊。 老者的目光钩子般落在方沫脸上,阴测测道:“这位就是封二小姐吧?果然是不简单啦!” 方沫淡淡道:“好说。” 既然是一品,身份便不好一笔带过,刘经业慎重介绍了这位皇帝的近侍,大内高手姚松姚公公,变更了座次才就座。 姚公公一落座,阴森森的目光便落在封苓儿身上,道:“咱家奉皇命而来,是为了替陛下护送贵妃娘娘回宫……先前听闻贵妃娘娘身体有恙,如今看来是已经好了。既然如此,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跟着咱家启程?陛下可还等着呢!” 他的声音尖利中又带着沙哑,听在耳中仿佛有无数砂砾在摩挲,封苓儿听得毛骨悚然,看了坐在上首的封毅一眼,低下头不敢开口,万分后悔因为封毅答应她不必入宫,便去了脸上的伪装,甚至连面纱都没有带。 霍惊鹤开口道:“姚公公有所不知,苓儿和我两情相悦,很快就要定亲,恐怕不能随公公回宫了。” 姚公公冷冷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别说还没有定亲,就算定了亲,也不是不能退。” 霍惊鹤脸色一沉,道:“姚公公不觉得太霸道了吗?” 姚公公冷冷道:“这天下,是陛下的天下!咱家还没问你,陛下的妃子你也敢抢,是想造反吗?” 霍惊鹤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终于不再开口。 姚公公傲然一笑,看向封毅,问道:“封大人怎么说?不知道咱家什么时候能够带着贵妃娘娘上路?” 封苓儿慌忙道:“爹!” 封毅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姚公公恕罪,我这个女儿资质一般,性情驽钝,恐怕不能侍候陛下,还望公公替封某向陛下解释一二。” 姚公公冷冷道:“能不能侍候的好,你说了不算,咱家说了也不算……咱家只问封大人一句,封大人这是要抗旨不遵吗?” 封毅没想到这姚公公竟然霸道至此,神色微冷,正要开口说话,却听正拿着刚喝空的酒杯把玩的方沫懒洋洋开口道:“抱歉打扰一下,所谓的贵妃娘娘,其实就是妾吧?” 姚公公看了他一眼,向某一方向抱拳,傲然道:“就算是妾,那也是陛下的妾,比寻常百姓尊贵了百倍。” 方沫慢条斯理的给自己满上一杯,道:“说的再好听,妾,就是妾。我在家乡时,也时常见到有地痞流氓,见到生的漂亮的姑娘,就将人家好生生的一对拆散,抓回去做妾……原来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竟然也和这些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 姚公公大怒,狠狠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道:“放肆!” 方沫嗤笑一声,抬头直视他双眼,道:“是啊,我从小就放肆惯了,姚公公这要教训教训我吗?” 见姚公公脸色铁青,却始终没有发作,方沫又道:“那么姚公公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他没有做强抢有了心上人的女人回去做妾的事儿,还是说他做得,别人就说不得?” 姚公公怒道:“陛下贵为天子,这整个天下都……” “啊!”方沫清脆的一击掌,恍然道:“原来他是天子啊!唉!亏我还一直以为他是我老爹的私生子来着……” 只听“砰”的一声,姚公公面前的矮几碎成粉末,衣服头发无风而动,恶狠狠的瞪向方沫,仿佛一只蓄势待发的雄狮,刘经业急声道:“姚公公,息怒!息怒!” 方沫冷哼一声,道:“怎么,我说错了?现在这个天下被他弄成什么样子,需要我来告诉你吗?把天下祸害成这样,完了自己躺在床上享受醇酒美人,让我爹来给他收拾乱摊子不算,还要把女儿送去给他糟蹋?哈!他要不是我爹的私生子,哪来这么大的脸?” 他的确和霍惊鹤有仇,但比起来,更厌恶的却是当今皇帝。 就因为他心血来潮,忽然想要西域的宝马,害的数十万大军毫无意义的渴死饿死在西征的路上,方炜才会成为孤儿;就因为他横征暴敛,害的民不聊生,全天下到处都是乱民暴匪,方沫一家才会横死在家中。 先皇交到他手里的,明明是一个安稳、富饶的天下,可是如今却满目疮痍、哀鸿遍野……这天下的种种惨状,皆是拜他所赐。 “找死!” 随着这一声断喝,场中人影闪现,气劲交错,封毅和姚公公同时落地,刘经业脸色难看之极,道:“封大人,你身为臣子,就容得这丫头胡言乱语,辱及圣上?” 封毅淡淡道:“既然说了是胡言乱语,两位又何必当真?小女向来顽劣,下官自会严加管束。还两位请转告圣上,下官对陛下的知遇之恩,一直牢记在心,不敢或忘,陛下但有所命,必全力以赴,绝无推诿。” 姚公公阴测测道:“封毅,你最好记住你说的话。” 转身拂袖而去。 方沫跟着起身,抱怨道:“打架就打架,非要拍桌子,弄得到处是碎屑……不吃了,回了。” 弯腰从矮几上捞起一壶酒,对封毅随便挥了挥算是打过招呼,转身就走。 看着方炜方沫并肩出门,霍惊鹤也起身道:“封大人恕罪,小子忽然想起还有些琐事不曾料理,这就先告辞了。” 封苓儿看着霍惊鹤的背影欲言又止,终究没有说什么,却听封毅淡淡道:“你们自己回去吧。” 身影消失不见。 于是一场宴会,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偌大的厅中只剩了封庭轩和封苓儿两个人。 封苓儿冷哼道:“好端端的一场宴会,硬是被她闹成了这样!野种就是野种,一点教养都没有,自己是私生女,就看谁都和她一样,连皇帝都敢胡乱编排,要不是父……” 话未说完,便被封庭轩打断道:“苓儿,小妹这样闹是为了谁,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封苓儿一愣,反应过来后怒道:“谁让她多事?我有求她帮忙吗?” 封庭轩沉声道:“苓儿,你明明知道有些话,父亲的身份不方便说,我们的身份不够格说,也只有小妹才能开口……若不是她,今天的事岂能就这么算了?” 见封苓儿依旧一脸愤然,叹了口气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她这么大的意见,但在我看来,小妹虽然性子冷淡,但能做的她都做了,前日在霍家堡,面对一品高手她挺身而出,今天也是她……” 封苓儿愤然道:“霍家堡的人原本就是针对她来的,她不站出来谁站出来?难道我们还要感激她不成?” 封庭轩冷冷道:“她不站出来,自然是我站出来,父亲站出来……封苓儿,按你的意思,难道今天我们都不该来,就应该让你一个人面对姚公公和刘经业?” 封苓儿顿时语塞。 封庭轩叹道:“我真的不明白,苓儿你从小到大,过得有什么不好吗,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种满腹怨气的模样?是,父亲的确不够体贴,可也从来没有少过我们什么,我们在他的庇佑下从小到大锦衣玉食,几乎要什么有什么……苓儿你也见过外面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见过那些卖女求荣的官吏,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的?” 说完不再看她,转身离去。 封苓儿呆呆的站在原地,过了好一阵,忽然捂住脸,身体微微颤抖,泪水从指缝中渗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身华丽织锦长袍的男人来在她身边,低声道:“好了,别哭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总还有我呢。” 封苓儿“哇”的一声大哭出声,扑进他的怀里。 第199章 乱世19 “砰!” 方沫从话本子里抬头,不出意料的看见门外捂着额头龇牙咧嘴的方炜,不满道:“喂!你把窗户撞坏了!” 方炜跳脚道:“我说你有没有点人性!我头上一个大包,疼死了,你就心疼这破窗户?” 方沫翻了个白眼,道:“是你撞它,还是它撞你?再说了,你不是已经满头包了吗?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方炜揉着额头,垂头丧气道:“这日子没法过了,每天上午被封毅那老小子暴揍一顿,回来练个内功还练的一身伤……我这个苦命哦!” 方沫懒得理他,外面不知道多少人做梦都想这样被封毅“暴揍”呢,别说每天了,能揍一顿也好! 方炜从窗户里探进来一个头,道:“喂,你当初是怎么练的,没见你什么时候像我一样,整天一头包啊?” 方沫扬扬手中的书,道:“我一开始就是一边看话本子一边练啊,就算走神,最多从头再看……你要不要试试?” 方炜自暴自弃的一挥手:“算了,我还是从走路开始吧!” 他又不是方沫这种妖孽,看书和运转心法,都是要全神贯注的东西,他怎么可能一开始就这样一心二用,同时进行? 转身又开始向外走,一面调集内息。 片刻之后,方炜冲进门,一把夺过方沫手中的话本子,气急败坏道:“我不管!你给我想办法,现在就想办法!” 方沫捂着鼻子道:“你这是怎么了?掉茅坑里了啊?” 方炜怒道:“你才掉茅坑了!我有那么傻吗,怎么可能朝茅坑那边走?”显然也是清楚,如果朝那个方向走,掉茅坑也不是不可能的。 又悲愤道:“那群笨蛋在那边清塘泥、种莲藕呢,我一脚踩进去了……笑什么笑?不许笑!快给我想办法!” 方沫翻了个白眼:这和掉茅坑也差不多吧? 伸手一指,道:“那边是厨房,你知道吧?” 方炜扭头看了眼,道:“当然知道,怎么了?” 方沫道:“厨房后面有座小木屋,木屋里有头驴,你干脆去把它的活抢着干了算了。” 方炜狐疑道:“你的意思是,我比驴还蠢?” 方沫无奈道:“你想多了,我没那么无聊……快走快走,臭死了!先洗个澡再去啊,别把厨房熏臭了!” —— 一个时辰之后,祁双雨推开小木屋的门,道:“咦,小沫没骗我,你竟然真的在这里……呃,你在干什么?” 方炜气息一乱,差点喷出一口血来,忙凝神调息,好容易将纷乱的真气平复下来,不由暗暗感叹,他九成九的内力被方沫用银针压制住,只剩下一分真气流转,结果还一不小心就差点受伤,也不知道方沫当初是怎么练成的——这小子为了不枯燥无聊的打坐练功,也是够拼的。 眼前忽然一亮,却是等得不耐烦的祁双雨将他蒙眼的黑布扯了下来,纳闷道:“你在干什么?” “磨……”方炜看了眼站在磨盘旁的小厮手里的东西,不确定道:“……豆子?” 祁双雨道:“我当然知道你是在磨豆子,你磨豆子干什么?” “呃……小沫他,嗯,想喝豆浆,”谎话开了头,方炜很快就利索起来:“我怕下人弄得不干净,磨得不够细,所以就自己动手了。” 祁双雨掂掂手里蒙眼的黑布,道:“你磨个豆子,需要真像毛驴一样,将自己眼睛蒙起来吗?” 这句话方炜实在答不出来,只好干咳一声,装模作样吩咐小厮道:“拿去厨房,让细细的滤过了再煮,多放霜糖。” 祁双雨忽然神色变得有些黯然,道:“你为他做这些,他知道吗?” 方炜反问道:“需要他知道吗?” 祁双雨一时愣住,默然无语。 小厮拍着胸脯道:“少爷您对表小姐真好,您放心我一定吩咐厨娘,让她告诉表小姐,这豆子是您亲自磨的!” 方炜干笑几声,将小厮撵出木屋,道:“祁大小姐小姐有何见教?” 祁双雨醒过神来,冷哼道:“你不欢迎我来啊?” 方炜赔笑道:“怎么会?” 祁双雨冷哼一声,道:“你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每次看见我都像老鼠见了猫似的,恨不得溜的越远越好……我就这么招人烦?” “不是,主要是……” “主要是什么?” “主要是……”方炜跺脚道:“主要是小沫他,他以为我们……他一心一意的想撮合我们两个呢!我那个……实在是……” 祁双雨一愣,然后捧腹大笑起来。 方炜叹了口气,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祁双雨好容易停下,抹了抹眼角笑出的眼泪,道:“你放心好了,我这就要走了,你以后就算想见也见不到我了。” “你要走了?” 祁双雨“嗯”了一声,捋了捋头发,淡淡道:“之前为了替你们掩护身份,我一直没和霍惊鹤翻脸,就住在霍家堡租的院子里,今天上午封家大小姐来找我了……既然未来的少堡主夫人不欢迎我,我只好走人咯!哈,一品高手的女儿,好了不起么?” 方炜听出她语气中的嘲讽之意,道:“不然你到这边来住?这里空屋子多的很。” 祁双雨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你这句话说完就后悔了吧?” 方炜嘿嘿笑道:“怎么会?” 祁双雨道:“算了,不打扰你们。我也出来很久了,该回家看看了。” “呃,那一路平安……”方炜挠头道:“我是不是该送点程仪什么的?” 祁双雨不理他,幽幽叹了口气,道:“之前我告诉你的那些,你都忘了吧!” 方炜一愣:“啊?什么?” “就是……怎么追小沫的那些啦!”祁双雨有些着恼,不耐烦的说了一句,又黯然道:“那些都是一些喜欢我的人,耍过的花样,但我却没有喜欢上他们任何一个,倒是你这样,挺好的……如果我,如果我是小沫的话,一定早就喜欢上你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她笑了笑,又道:“霍惊鹤和封苓儿就要成亲了,他们夫妻两个总不会一直不提起你们两个,两厢一对照,只怕你们的身份很快就会曝光……你们准备怎么办?” 方炜耸耸肩,无所谓道:“还能怎么样?跑路呗!反正都已经习惯了。” 祁双雨噗嗤一声失笑,又正色道:“如果别的地方待不下去,来南海找我吧!姐姐罩着你……们。嗯,我走啦!” “等下,”方炜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道:“小沫做的,说是能解百毒,但是到底是哪一百种,我实在是背不下来……” 话未说完,祁双雨又是一阵大笑,末了道:“喂,你和小沫一定要好好的啊,不然我怕我会忍不住……” 方炜见她话说到一半便停下,纳闷道:“忍不住什么?” 祁双雨冷哼道:“当然是忍不住宰了你啊,你以为是什么?” 一把夺过瓷瓶,脚尖一点,飞掠出去。 —— 看见方炜一个人从门外进来,方沫奇道:“祁姑娘呢?她不是去找你去了吗?” 方炜道:“走了。” 方沫可惜道:“这就走了?” 方炜没好气道:“不走留着吃饭啊?” 方沫恨铁不成钢道:“当然应该留下吃饭啊!你前面不还抱怨自个儿打光棍吗?你看祁姑娘,论长相,比号称庸城第一美人的封苓儿只强不弱,论武功,二品不足三品有余,不在霍惊鹤之下,论性格,开朗大气,相处起来最舒服不过……你以为天底下有多少这样的好姑娘?虽然咱们现在处境不适合谈情说爱,但是先打好关系总可以吧?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方炜嘀咕道:“我看你们两个才是天生一对!” 方沫虽然听清了他说什么,却没明白他的意思,道:“什么?” 方炜道:“我是说,我怎么就没觉得她像你说的那么好!论长相,她比你这个大男人都差一条街,论武功,她年纪比你大,可你一只手可以打她二十个,论性格就更别说了,整天神经兮兮的,和你在一块儿,打个盹一天就过去了,和她在一起,简直要命了,太阳它挪的比蜗牛还慢!和她在一起呆一天,我都要老十岁!” 方沫将手里的书放下,认真看着他,道:“方炜,别怪我没提醒你……” 方炜茫然看着他:“什么?” 方沫冷哼一声,道:“你要是再拿我当找媳妇的标准……你找到八十岁都还是老光棍!” “你少自吹自擂!”方炜“呸”的一声,拍案怒道:“爷就不信了,天下这么大,爷就找不到一个比你强的!” 方沫嘿嘿假笑几声,重新拿起话本子。 方炜见状,怒道:“别给我幸灾乐祸,我要是真打一辈子光棍,那也是你害的!” 方沫懒洋洋道:“行,我害的,我负责行了吧?” 方炜一愣,好奇道:“你负责,你怎么负责?是不是你内功再练好一点,就真能把自己变成女人?” 方沫“切”的一声,得意洋洋道:“那个祁姑娘,你既然不喜欢,那等我伤好了我就去追,然后我们两个生几个漂亮的闺女,最漂亮的那个留给你当媳妇……怎么样,我讲义气吧?” 方炜忽然觉得心里憋闷的厉害,仿佛堵了一团棉花似的呼吸不畅,嚷道:“想让我叫你岳丈?做你的大头梦!告诉你,哥哥我要是娶不上媳妇,你就老老实实陪我打一辈子光棍!” 方沫白了他一眼,反骂道:“做你的大头梦才是!我遇到像祁姑娘一样好的就成亲了,绝对!不会!等你!” 方炜一僵,忽然觉得整个人像掉进了冰窟窿一般,却又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只知道难受的厉害,在原地杵了好一阵,怒哼一声,甩手就走。 方沫讶然道:“喂,这就生气了?你不会这么小气吧?干什么去?” 方炜瓮声瓮气、仿佛饱含着巨大怨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推磨!” 方沫顿时无语,推个磨而已,要这么苦大仇深吗? 第200章 乱世20 方炜将地契和钥匙放进一个小巧的匣子里,又将匣子放在一边,道:“这宅子是顾家给咱们的,说是封菀儿的也不为过,你说,咱们拿他女儿的东西送给他做人情,是不是不太好?” 方沫正研磨浅褐色的粉末,闻言头也不抬道:“你还有别的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吗?” 方炜一想也是,叹道:“你要真是他女儿就好了,我就可以把自己送给他当女婿了哈哈哈!” 方沫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你可以去娶真的封菀儿啊!长得不比封苓儿差,而且还温柔大方。” 方炜在方沫往常看书的软塌上一倒,有气没力道:“还是算了吧!没兴趣啊没兴趣!” 又道:“你的香什么时候可以做好?” 方沫道:“快了。” 除了顾家送给他们的这所大宅子,他们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大概就是他手制的安息香了,可以磨砺真气,坚定意志。他在新城秘密放出的一些劣质品都是有市无价,再远一些的地方,只怕连安息香三个字都没有听过。 这东西对封毅用处不大,但封庭轩他们却正当用,算是聊胜与无吧。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不舍之意。 不仅是因为方沫的伤势尚未痊愈,方炜的武功在封毅的指导一日千里,且一心二用的内力修炼也渐入佳境,更因为,从他们成为孤儿的那天开始,就再没有一个人,曾这样真正用心教导过他们,关心过他们了。 也许这种关心在别人看来异常平淡,但在他们心中却弥足珍贵。 只可惜,到底是偷来的……幸福,姑且算是幸福吧。 方炜将头枕在胳膊上,怒道:“妈的,本来还可以多待几天的,说不定到时候我都能接住你老爹毫无保留的三招了,偏偏这个时候那些个反王要聚积起来讨伐昏君。霍惊鹤那小子迫不及待的回去造反,硬是跳过所有流程直接成亲,说什么乱世之中一切从简……” 方沫不吭气,用力杵着研钵里的药粉。 刚来的时候,他们还一心想着如何熬过三天,如今却是能多留一天是一天。 方炜沉默片刻,又道:“霍惊鹤回去必定是要举旗造反的,你说到时候你老爹的处境会不会很尴尬?” 方沫摇头道:“封大人对昏君显然没有任何好感,只是他无心天下,所以才按兵不动。如今他先嫁女,霍家堡才举反旗,朝廷此刻断断不敢因此就定了他反叛的罪名,但也同样不敢下令让他领兵勤王,他正好可以置身事外,守护一方安宁。这也算是这一方百姓的幸事。” 方炜深深叹了口气,目光茫然的看着房顶,低声道:“这天下,真的乱了啊!” 方沫淡淡道:“早就乱了。” 沉默好一阵之后,方炜猛地坐起身来,道:“小沫,我们也去江南吧!” 方沫讶然抬头:“嗯?” 方炜道:“如今我们两个人的武功,加起来遇到一品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干什么还做缩头乌龟?我们去江南,或者随便找个义军混进去,说不定还能找机会砍那昏君一刀!” 方沫手上的动作一顿,幼年的记忆再一次冲入脑海,鲜血、烈火、惨叫,他被人从母亲怀里拽出来时,母亲疯狂而绝望的抓咬嘶吼…… 方沫仰头,眨了眨眼,没有让泪水涌出眼眶,只哑声道:“好。” 那些匪徒的脸虽然深深印在他的脑海,可是在这到处都是四处流窜的暴徒的时代,找到他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那么,去看看造成这一切悲剧的昏君是怎么死的也好。 他们不参军,没兴趣打打杀杀将谁捧上皇位,但找个义军混进去当几天小兵还是可以的。 方炜不无可惜道:“要不是你那个时候杀唐傲留下了隐患不敢冒险,咱们直接就可以扮成贵妃娘娘进宫,宰了那昏君了。” 方沫重新开始低头干活,口中道:“那昏君怕死成那样,近身的女人不知道要检查多少遍,除非我真能把自己变成女人,否则还没进宫就被人大卸八块了!更何况,你不觉得死在刺客手上,太便宜那昏君了吗?” 方炜点头道:“那倒也是。” 找到了目标,方炜也精神起来,一跃而起道:“来来,还要干什么?我帮你!两个人一起比较快。” 方沫不耐烦的挥手让他躲远点,道:“没事干就去推磨,瞎捣什么乱呢!” 方炜“切”的一声,道:“小看我!哥哥我早就不必推磨了好吧!看着!” 于是方沫就看见了一个围着自己不停绕圈的方炜,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你这和推磨有区别吗?” 方炜一边绕圈一边道:“你没发现我……” 说着脚下一乱,将梨花木的太师椅“啪”的一声踢断了一条腿,方炜面不改色的继续说下去:“……没发现哥哥我已经能分出一点精神用余光看路了吗——当然说话还不成。” “那你能不能换个地方绕圈子?” 方炜悲愤的指着他:“好啊,兄弟这么多年,你竟然嫌弃我!” 方沫很是无语的看着耍宝的方炜,道:“来人了。” 来的人是霍惊鹤和封庭轩。 方炜第一时间恢复了正经,笑道:“咦,竟然是两位大忙人,怎么今天这个时候还有空到咱们这儿来溜达?” 说是大忙人一点都不为过,封苓儿和霍惊鹤今天成亲,霍惊鹤是新郎官儿自不必说,封庭轩却比他还要忙:婚礼在庸城举行,封毅百事不管,一切都是封夫人和封庭轩操持,今天仅仅是接待宾客的事,就够他忙的脚不沾地了。 封庭轩道:“该筹备的都筹备的差不多了,现在时辰还早,反而暂时闲了下来。” 方炜“哦”了一声,却不继续接话。 封庭轩见状有些无奈,但他既然这个时候抽空过来,自然不会因为方炜的不配合就打道回府,道:“我知道你们不爱听,但有些话,我这个做大哥的却不能不说。” 方炜笑嘻嘻道:“大哥的话,我们怎么会不爱听,你尽管说就是了。” 只看他带着霍惊鹤一起过来,就知道他是来做和事老的,若这是他自己的意思也就罢了,若是霍惊鹤要求的,那就好玩了。 方炜看了面带微笑的霍惊鹤一眼,这是不知道从哪儿得到了一点信息,又开始怀疑小沫的身份?不得不说,带上封庭轩来试探这一招挺狠的,如果方沫是假冒的,他们在封庭轩面前对以前的事遮遮掩掩,无疑是不打自招,而如果方沫果然是封毅的女儿,就算把以前的恩怨捅破,事到如今,封庭轩为了封苓儿着想,也不会在封毅面前多嘴。 只见封庭轩正色道:“我知道这样对小沫你们不公平,到底是你们结怨在先,但苓儿她……如今说这些也晚了,你们之间的恩怨既然不愿说出来,我也不问,但小沫和苓儿到底姐妹,事已至此,不说以后亲如一家,但总不能见面就打打杀杀……我希望看在大家骨肉兄妹的份上,若不是什么不可挽回的仇怨的话,可否就此一了百了?” 方炜看向面带微笑的霍惊鹤,道:“大哥这话应该对霍少堡主说才是,一直以来,可都是他找我们的麻烦。” 霍惊鹤苦笑道:“但是一直吃亏的也是我们吧?两位毫发无损,我霍家堡却损兵折将,连二叔祖都折了一条胳膊……今天我主动要求大哥带我过来,难道还不能显示诚意吗?方兄,我们以前也算兄弟,而且我对方兄一向看重,方兄应该也心知肚明……我们之间难道一定要分个你死我活不成?” 封庭轩听到“方兄”二字,一愣看向方炜,方炜解释道:“以前我化名方炜,在霍家堡待过一段时间,一身武功也是在霍家堡打的底子……但小沫和霍家堡,可没有半点关系。” 有些事他不怕这样模棱两可的说说,要知道顾家虽然有钱,在武艺上却只是三流,想也知道不可能教出他和方沫这样的人来——他冒名的顾寒在顾家只是一个名字,方沫冒充的封菀儿因为身世的原因,几乎从不见外人,便是他们说自己常年在外闯荡也不会惹人怀疑,起码不会惹封庭轩怀疑。 再加上他们两个今天就要一走了之,便是有人起疑又如何? 方炜又冷笑道:“要说当初的恩怨,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不过就是怕说出来,污了大哥的耳朵罢了。不就是霍家堡有人看中了小沫,要抢回去做小妾,于是我们只好逃之夭夭吗?还有这位少堡主,哼,大哥怕是不知道吧,几天前还信誓旦旦要娶小沫做少堡主夫人呢,一眨眼的功夫又看上了封大小姐……” 霍惊鹤看了方炜一眼,微微皱眉,有些事他们能糊弄的过封庭轩,但不一定能糊弄的过封毅,但被方炜这么掐头去尾的一说,只怕封庭轩断然不敢在封毅面前提起今天的事。 封庭轩万万想不到里面竟然还有这样的事,顿时又惊又怒,对霍惊鹤骤添反感,再看看脸上全无愧色的霍惊鹤,万分后悔当初没有再坚持一点反对这门亲事,事到如今,亲事也定了,帖子也发了,宴也设了,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强忍着没有拂袖而去,看向霍惊鹤,冷冷道:“少堡主怎么说?” 霍惊鹤苦笑一声,他总不能说方炜故意漏了自己雇唐傲追杀、以及用身世威胁方沫下嫁的事,只能顺着方炜的话说下去,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小弟一时鬼迷心窍,还望两位恕罪。” 末了对方炜方沫两人深深一揖,道:“以前的事,的确是小弟的错,已然悔不当初,如今小弟对封大小姐一心一意……过了今日,大家也算是一家人,两位可否既往不咎?”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而后打了个哈哈,道:“好说好说,既然大哥亲自来说项,这个面子肯定得给。” 说着从壶里斟了几盏茶出来,道:“既然如此,小弟以茶代酒,敬两位一杯,便如霍少堡主所言,过了今日,恩怨全消。” 霍惊鹤和封庭轩举起茶盏,顿时一愣:这算什么以茶代酒,这根本就是酒吧? 方炜干笑一声:“那就……以酒代茶?” —— 庸城第一美人的婚事,当然是整个庸城最热闹的话题,虽然封毅反应平平,但耐不住有个一心一意想让自己女儿嫁的风风光光的封夫人,是以整个庸城这一天都是热闹的,并且这种热闹,一直持续到了月上柳梢头。 一身黑衣的方沫坐在一处屋顶,旁边小楼投下的阴影将他的身影遮挡的严严实实,在他脚下不远的街上,是已经持续了一整天的流水宴,无论是谁,只要衣冠整洁,对着主人家说一句吉祥话儿,就能坐下来饱餐一顿……直到现在,宴上依旧座无虚席,丫头小厮们依旧还在源源不断的端来酒菜。 同样一身黑衣的方炜悄然无声的落在他身边,道:“啧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仓促筹备的婚礼都能热闹成这样。” 又道:“你说那封夫人也够小气的,口里说着是一家人,居然连个帖子都不给咱们……哈,一定是怕你去了,抢了她女儿的风头!” 方沫不理他,问道:“都准备好了?” 方炜“嗯”了一声,道:“东西我让管家天亮后交给封毅,谅他也不敢私吞,马匹和行李也送到了城外隐蔽所在,出城路线我也重新查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 方沫点头,方炜又道:“这边呢?” 方沫道:“新娘敬完酒,已经先被送进了新房,新郎官应该也快了。” 方炜道:“那我们现在就走。” 方沫点头,两人起身向不远处灯火辉煌的所在掠去,无声无息翻入围墙,潜入阴影。 霍家堡带来的人手不多,如今正办喜事,防卫被再一次削弱,方沫两人轻轻松松靠近内院。 方沫看着不远处贴着大红喜字的房间,道:“我进去,你在这里接应。” 方炜有些担心道:“你说霍修那个老不要脸的,会不会躲在外面听墙角?” 方沫淡淡道:“只要他不站在床头听就行。” 且不说霍惊鹤的话他们一句都不信,凭什么他霍惊鹤想杀人就杀人,想威胁就威胁,想一笔勾销就一笔勾销? 所谓“过了今日,恩怨两消”,那也要他霍惊鹤能过得了今日再说。 先前方沫一伤再伤,加上霍惊鹤行踪不定,且身边跟着一个霍修,他们不好下手,但是现在……只要让方沫进了新房,就算霍修守在门外都没用。 方炜叹道:“过了今天,封大小姐可是要恨死我们了。” 方沫淡淡道:“如果等到她成亲生子以后再杀,她会更恨我们。” 至于真的为了封苓儿放弃恩怨,握手言和……抱歉了,只怕他们和霍惊鹤心里,都没有这个选项。 第201章 乱世21 方炜一动不动的将身体隐藏在暗处,看着方沫渐渐靠近新房的后窗,侧耳倾听里面的动静——按理说现在新房中应该只有封苓儿和她的贴身丫头两人,封苓儿带着盖头看不见周围的情形,只要她的贴身丫头去了外间,方沫就能打开窗户悄无声息的钻进去。 忽然方沫贴在窗户一侧的身体停顿了下,方炜对他比对自己还了解,知道他应该是吃了一惊,微微一愣,便看见方沫竟然伸手,撕开了窗户纸,而且还不是舔湿了手指悄悄戳一个洞的那种,而是直接伸手撕开了一个缝隙。 方炜有些心惊,他家小沫还是江湖经验太浅啊,这声音虽然不大,但隔得那么近,里面的人即使不会武功,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吧? 却见方沫不仅将窗户纸撕开,而且还大模大样的将头凑过去看了眼,然后回身,对着他招了招手。 方炜向四周看了眼,飞快掠到他身边,低声道:“怎么了?” 方沫摇摇头不说话,直接推开窗户,穿窗而入,方炜跟着跳进去,顿时微微一愣。 新房里很安静,果然只有封苓儿和她的贴身丫头两人,丫头趴在摆满了酒菜的饭桌上,似乎睡的正香,封苓儿一身大红喜妆,盖着红盖头,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 方炜刀鞘伸出,挑开那块本来只该新郎才能挑开的用金线绣了龙凤呈祥,又点缀了珍珠流苏的华贵盖头,便看见一张原本该明艳动人,但此刻却因为满脸泪水而糊了妆容的脸,一双睁的大大的眼,正无声的流泪。 方炜刀鞘一拍,解开封苓儿的穴道,低声问道:“霍惊鹤呢?” 封苓儿穴道一解,便急切的翻身抓向方炜的手腕,方炜退后两步,封苓儿一把抓空,身体又因为穴位被封太久而麻木,顿时“噗通”一声滚落在地上,却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强撑着想向方炜爬来,哑声道:“求求你……救救我爹……救救我爹……” 方炜一惊,道:“封大人怎么了?” 封苓儿摇着头,哭的泣不成声:“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呜呜……我不知道!”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同时向门外掠去:霍惊鹤现在对封苓儿下手,显然是要对封毅不利,封苓儿这里既然问不出个所以来,只能去封毅最可能在的地方。 当他们冲出门口的一刻,只见一道火光划破天空,同时发出刺耳的尖啸。 两人同声道:“总督府!” 方沫一扬手,两枚铜钱飞出,听到动静正要冲进来的家丁颓然倒地,两人加快速度,向总督府狂奔而去。 能有机会发出求救信号,也许事情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糟糕。 —— 总督府现在热闹依旧,却是杀声震天、刀光剑影的热闹。 两人直冲最“热闹”的地方,方沫一路飞掠,手中青光不绝,每次一枚铜板射出,便有一个正向妇孺痛下毒手的黑衣杀手溅血。 到达内院之前,终于看见一个认识的人,方沫落在围墙上,手中青光一闪,底下瞬间倒下三人,方炜翻身落在披头散发、满面血污的封庭轩身侧,一脚踹飞他的对手,道:“封大人呢?” 封庭轩喘着气,抹了把蒙住眼睛的血渍,惨笑道:“我不知道,他们动作太快,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方炜问道:“哪个他们?” 封庭轩咬牙道:“父亲正陪刘大人和霍家堡的贵客喝茶,你家管家忽然送了一个木匣子过来,父亲看得一愣的时候,姚公公忽然出手,父亲仓促间和他对了一掌,退了三步,谁知道他身后一个霍家堡的护法竟忽然一掌按在他的背心……那家伙竟然是一个隐藏的一品高手!然后霍修也杀了上去……” 三个一品! 这天底下只有五十个一品,不到宗师境界,就永远都只是一品,是以哪怕同是一品高手,武功差距也极大。封毅无疑是一品中的佼佼者,但即使如此,一对三也看不到任何胜算,更何况还先被暗算受伤。 方沫一直手上未停,两人对话间已经将院内看得见的敌人全部清除,道:“方炜你留在这里,我去看看。” 虽然封庭轩没看清楚他们朝哪边走,但一品高手厮杀留下的痕迹,应该很容易辨认。 方炜道:“杀小喽啰小沫你比较擅长,还是我去好了!” 有心算无心,霍家堡和刘经业派来的都是精兵,绝不是封家这些看家护院可比,看如今这一面倒的战局,如果他们都走了,很难保证再过片刻封家还有活口留下来。 “这里交给我,”文卿手持弓箭、面无表情的走进院落,道:“我已经发出信号,援兵马上就到。你们先去,我随后就来!” 方炜不再废话,点头掠起,落在方沫身边,两人转身正要离开,却听封庭轩急声道:“小沫!” 方沫转身。 “如果……事不可为……”封庭轩眼中闪过痛苦之色,嘴唇动了几次,终于艰难说了下去:“……不要勉强。” 方沫微微点头。 —— 谁都知道封毅并无名师,他的武功都是在战场上一刀一剑杀出来的,除了家传的三流武学,剩下的或学至沙场老兵,或于战阵中自悟,所以他虽然臻至一品,但江湖中却没有他的名号,便是和他交过手的,也是一句——气势凌人,最擅杀伐。 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封毅的确擅杀伐,却不是最擅杀伐,他最擅长的,是保命。 最成功的将军,从来都不是最勇猛无畏的将军,而是活的最久的将军,只有自己先活下来,才能杀更多的人。 是以当他将手中的那杆长枪拆成两截,招式从强悍霸气变得滑不留手时,围攻他的三个人都感觉到了棘手。 为什么杀一个封毅,要动用三个一品? 不仅因为封毅不好杀,更因为这里是庸城,如果不能速战速决,最后死的很可能会变成他们。便是一品高手,也应对不了数千训练有素的士兵的围杀。 三人手下暂缓,交换了一个眼色。 他们三个人立场并不一致,谁都不愿意因为杀封毅导致自己受到损伤,甚至杀敌的时候还要防着队友,这也是封毅能够活到现在的原因,但是现在看来,不能不拼了。 面对气势再度提升的三人,封毅面色平静,目光却骤然变得凌厉,长枪一抖,两截枪身顿时合二为一,一股铁血杀伐之气冲天而起。正要出手的三人手底下同时一顿,却见封毅一跃而起,手中长枪如流星赶月一般,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刺向霍修。 霍修新断一臂,虽境界还在,战力却减了至少一半,见状神色一凛,爪探向胸前,人却向斜后方退去,其余两人立刻飞掠向前,依旧是围杀之局。 却见封毅人尚在空中,却猛地一个飞旋,手中长枪在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弧线,以猝不及防之势飞射而出,只刺紧紧追在他身后的姚公公,去势竟比方才还要猛烈。 姚公公神色大变:回马枪! 三个人中,最小心翼翼的便是姚公公,不是因为他最胆小谨慎,而是其余两人都是霍家堡人,若是他不小心受伤,只怕不等杀死封毅,他自己就先被盟友们宰了。 此刻封毅连武器都脱手,可见是明知必死下的全力一击,他怎敢轻撄其锋?气息一沉,一个千斤坠硬生生向下落去。 长枪带着凄厉的破空声从他头顶呼啸而过,姚公公一抬头,便看见头顶上空竟似有一丝细细的月光一闪而逝,顿时大感不妙,只是他正在下坠,哪里反应的及,眼睁睁看着一道快的几乎肉眼难辨的身影,被几近透明的鱼线拉扯着从他头顶一闪而过。 三人微微一愣后,毫不犹豫的衔尾直追,神色都有些气急败坏:谁能想到封毅这样的悍将,摆出这样一幅拼死一击的架势,居然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逃命,而且还卑鄙的事先就在枪杆上装的有鱼线!这是何等的卧槽! 暂时摆脱开三人一段距离的封毅并不轻松,唇角再度溢出鲜血,刚刚那一招回马枪需要逆转真气,这在平时当然不成问题,但他此刻身上有伤,再行逆转真气无疑是一种很作死的行为。 封毅脸上毫无表情,在战场上时,他从不会去想敌人有多么强大,他这一次能不能活下去,而只会寻找每一丝生机,让自己最大可能的生存下来,也最大可能的杀伤敌人——事实上在战场上,这两件事,原本就是一件事。 轻功并非他的长项,加上伤势不轻,封毅从未想过能这样摆脱追杀,拉开距离不过是为了有更多周旋的余地罢了——说到底,庸城是他的地盘。 余光落在远远的那栋他异常熟悉的小楼上,这几日,他几乎每天都去那里坐坐,以前这个时候,里面亮着一星灯火,有时候还会有说笑声传来,如今却漆黑一片,全无半点生息。 到底是走了,还是落在了那些人的手中?那匣子里的东西,到底是他们自己留下的,还是霍惊鹤用来令他分心的陷阱? 封毅轻叹一声,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还要下意识的过来确认一下,正要一掠而过,忽然耳中传来一丝细细的声音:“荷花池。” 封毅恍如未闻,脚下未停,却不经意的滑过一道弧线,转向另一个方向。 庸城富人多,但凡家底不错的人家里,几乎都会引水入园,是以庸城大大小小的荷花池数不胜数,但是出自这小子口中的,当然是那一口。 在他身后,三道人影越追越近。 封毅再度落地,面前是波光粼粼的水面。 这里是顾家的荷花池,前几天才清了荷塘,种了新藕,如今水面上空空荡荡干净的很,唯有中心有一块假山石,在水面露出半尺来高的一截。 与之前无数次一样,封毅脚一沾地便毫不犹豫的掠起,越过十多丈远的湖面,足尖在湖心的假山石上一点,再度腾身而起,向对岸掠去。 对他们而言,荷花池不大,两个起落就过去了,未免被各个击破,封毅身后如影随形的三人极有默契的分开,霍修和姚公公从两侧包抄,轻功最弱的霍家堡另一一品高手则紧随在封毅身后,横过荷花池上空,向水面中心的假山石落去。 如此一来,若封毅继续奔逃也就罢了,若他想停下来反戈一击,面对的又是三人的包抄之局。 如霍家堡一品这般的高手,看准落足点之后自然不必一瞬不瞬的盯着,真正需要他盯着的正在他前面呢,于是直到足尖踏空,失重感传来,他才猛地一惊,低头看去,却见一道雪亮的剑光正从他脚下的水面升起…… 一品高手大惊,硬生生再提一口真气,同时上身下沉,一剑向下削来,只是他如今正是旧力换新力的时候,便是强行提气也不易,才升高半尺便有剧痛传来,原来右脚竟被硬生生削去半只脚掌。 一品高手疼的呼吸一滞,只差惨叫出声,怒吼一声全力一掌拍下,却又忽然神色大变,神色茫然的看着一道迅捷无比的白光横空而至…… 他此刻强提的一口真气都已尽,几乎全无腾挪的余地,哪里躲得开比自己只强不弱的对手的全力一击,勉强挪开了半寸,便听到“噗”的一声,胸口被轻易贯穿,只留下一个碗口大的空洞,鲜血正如泉水一般涌出。 霍家堡一品眼中闪过浓浓的不甘之意,口中发出此生最后的半声狂吼,然后噗通一声坠落水面。 封毅此刻才在荷花池旁落地,施施然站定,手一抖,刚刚斩杀过一位一品高手的半截枪身便顺着铁索回到他手上,显见得不想再逃。 姚公公和霍修一左一右落地,却谁都没敢霍然动手,脸上露出惊疑之色。 他们一路上追的如此之紧,封毅到底什么时候和人设下这样天衣无缝的陷阱?还有那个藏在水底下的人到底是谁,为什么直到现在,他们都依然无法察觉到他的气息? 方炜拎着刀,施施然从假山后转出来,啧啧嗤笑道:“我真是服了你们了,三个一品杀一个,又是阴谋又是暗算的,结果直到现在都一事无成……我说,不就是杀个一品吗?有这么难吗?” 杀一品不难? 本该让人嗤之以鼻的话,却因为飘在水面上的那具尸体显得格外的有说服力。 杀一品很难吗?封毅淡淡一笑:最起码这个一品杀起来很容易。 从头到尾,他只听方炜说了“荷花池”三个字而已,等到了荷花池,看见水中央那块凭空多出来的假山石,封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于是自自然然的踏石而过,自自然然的在最恰当的时候一枪飞来,仅此而已。 水面忽然动荡起来,一身黑衣的少年抱着石块一步步走上岸,随手丢掉石头,看了霍修和姚公公一眼,点头道:“很好,现在是二对二,公平的很,谁也不必耍什么阴谋诡计,直接动手最好。” “喂!”方炜不满道:“我虽然不是一品,但好歹也算个人吧,你这样太伤人心了知道吗?” 霍修冷笑道:“小丫头,不必虚张声势,你唬的住别人可唬不住我!来来,接住老夫三招,老夫便认了你这个一品!” 方沫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会,转向方炜道:“我没有不算你啊,我只是觉得,封大人应该有更重要的事做。” 封毅淡淡道:“没关系,再重要的事也不急于一时,先宰了他们也不迟。” 方沫“哦”了一声,道:“那就是三对一个半?” 方炜指向霍修,跃跃欲试道:“那这半个归我!小沫你帮我掠阵啊,不对劲就立马出手……千万不要客气!” 看他那副没出息的样子,方沫没好气道:“要不要我把他另外一只胳膊也剁下来再让他和你打?” 方炜认真想了想,道:“还是算了吧,没爪子多不好玩……等我打不过的时候你再砍吧!” 第202章 乱世22 霍修看着这对旁若无人的狗男“女”,脸色铁青。他不是不知道战斗之中保持冷静的重要性,但数日前他阴沟里翻船被这徒有其表的“小丫头”断了一臂的事,无疑是他此生最痛,他早已在心里将这贱人凌虐了无数次,如今凶手就在面前,而且还口口声声不离此事,让他如何能忍? 霍修森寒的目光落在方炜身上:先前他们三个人追杀封毅尚且无果,现在折损一人,且封毅又添帮手,想在封毅的人赶来之前杀了他几乎不可能,但是……有些人可没有封毅那么难杀! 先弄死这小子,哪怕没机会宰了这小丫头,但能让她痛苦一辈子,岂不是比杀了她还要痛快? 冷笑一声道:“既然你这小畜生迫不及待的来寻死,老夫便成全你!” 主动闪身上前。 方炜夷然不惧,挥刀迎上。 霍修虽然是一品高手,但他右臂新断,不仅战力大打折扣,而且还因为尚不能适应缺了一只右手的情形,攻守之间皆有破绽可寻,而方炜这个新进二品不久的小子,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被觉得他配不上自己“宝贝女儿”的老丈人狠狠暴揍一顿,以至于抗揍能力突飞猛进……此消彼长之下,方炜便是打不过他,也不至于三两下就被收拾了。 方沫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而后淡淡瞥了姚公公一眼,转向封毅道:“这个谁来?要猜拳吗?” 姚公公瞳孔紧缩,虽然身形未动,却已将真气凝于足尖。 谁能想的到,原本是必胜的局面,不过一个起落间,便形式骤然逆转,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身份几乎瞬间倒转。 如果这一身男装的“小丫头”果然如霍修所言,不过是外强中干也就罢了,他和他们两个周旋一段时间,等霍修收拾了那个二品小子过来,他们便能从容应对,但问题是:这小丫头果然像霍修说的那么不堪一击且身受重伤吗? 他的目光在漂浮于荷花池中的尸身上扫过,目光更是闪烁——在事实面前,霍修再信誓旦旦的话,也没什么说服力啊! 只见封毅伸手按在方沫肩头,悠然开口道:“为父一身武艺都是从战场上打磨出来的,你可知道,为将者,如何在战场上做到百战百胜?” 方沫眨眨眼,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封毅摇头。 方沫继续道:“士风劲勇,所向无敌?” 封毅继续摇头。 方沫不猜了,不满道:“爹你欺负我兵书读的少是吧?” 一声“爹”让封毅老怀大畅,笑道:“为父也没读过几本兵书,这是为父自悟的法门……想要百战百胜,就要坚持以多欺少。” 方沫噗嗤一声失笑,还没开口便听封毅继续道:“可不是玩笑,若是兵力强过对方,自然要以多欺少,如果兵力弱过对方,更要设法以多欺少……所谓兵法,无非就是让自己始终能做到以多欺少、倚强凌弱罢了。” 方沫恍然,看向荷花池,道:“就像刚才咱们宰那个家伙一样?” 封毅点头道:“孺子可教也。” 方沫眯着眼睛看向姚公公,笑道:“懂了!” 下一瞬,姚公公足尖一点,人如同柳絮一般,毫无重量的飘起,看似极慢,实则快到了极致,以至于在两人眼中,姚公公瘦小的身形仿佛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一般。 方沫一掠而起,封毅猛的一掌拍在他背后,方沫顿时速度倍增,快若流星般朝远处投去。 姚公公原本仗着所有人中以他的轻功最佳,才没有在第一时间退走,不想此刻才掠出十多丈,身后便传来越来越近的破空声,还有少年的一声轻笑:“要打就打,要走就走,梦要不要做得那么美吗?” 姚公公骇然回身,看见的便是仿佛踏月而来的俊美少年,以及比月光还要明亮的剑光…… 悠然负手站在十多丈外的封毅,双目几近痴迷。 算上这次,他一共“见”过了五次这少年的剑法,一次比一次令他惊艳。 第一次是在霍家堡死去的二品高手的尸身上,看见了他留下的痕迹,他得出的结论是果决凌厉,一击致命; 第二次是在唐傲的尸身上,他看到的是阴柔鬼魅,凶险狠辣; 第三次,才是他真正亲眼看见他与一品高手过招,一招一式宛若暗合天地至理,一举一动无不隐含道韵,令人感动的几乎落泪。 第四次,就是刚才从水下探出的那一剑,因为角度的关系,他没有亲眼看见,但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没有看到,甚至连听都没有听到,感应都不曾感应到,那简简单单却又悄然无声的一剑,完美无瑕的隐藏在天地间,就仿佛是这方天地本身探出的恶意一般,令人胆战心惊。 现在,是第五次。 他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去掉束缚后的他的真正剑法,是这样的。 大开大合,潇洒快意,天马行空,气吞山河! 他不知道这孩子练的是什么内功心法,竟然可以暂时吸纳别人的真气引为己用,他灌入他体内的真气够他使出一品实力的三招,想来以这孩子的剑法,先示之以弱,然后出奇不意,应该不难取胜。 然而他竟似全然不知示弱为何物,上来便是石破天惊般的攻势。 虽然只三招,但是三招,已经够了! “霍修!霍修!” 足以惊醒半个庸城的临死怒吼,带着无尽的怨毒和不甘,但针对的却不是杀死他的方沫,而是他的盟友:这就是你说的外强中干!这就是你说的身受重伤!这就是你说的不堪一击! 霍修!你害我!你害我!你害我! 霍修骇然转头,看见的便是颈间一道血线,正缓缓倒地的姚公公,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死死的瞪着他,在他身侧不远处,一身黑衣、面容精致的仿佛不似凡人的少年正一脸嫌弃的低头看着剑锋上的血,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把这弄脏了的劣质武器扔了算了。 而封毅,还远远的站在十多丈外。 霍修几乎惊得魂飞魄散,武功不在他之下、状态完好的姚公公,竟然短短几个呼吸之间被杀! 他立刻反应过来,狠狠一掌逼开方炜,便听见封毅淡淡的声音传来:“霍老爷子若是觉得小辈无趣,不若我来陪你玩玩?” 霍修原本准备后撤的脚步一顿,怒哼一声,脚尖一点,依旧向方炜扑去。 方沫在封毅身边无声落下,看向封毅的目光略带忧色。 从封毅按住他肩头向他灌注内力,并东扯西拉拖延时间开始,他便知道封毅的伤恐怕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这么轻松。 封毅微微一笑,道:“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连猛兽都是受了伤的更危险,更何况是人,如封毅这般的高手,谁没有几手拼命的绝活,只是难免损伤根本罢了,但既然有“女儿”“女婿”代其劳,他便不必辛苦了。 “大人!” 远处,文卿带着数位二品高手狂奔而至,待看清楚负手而立的封毅之后,狂喜的大喊一声。 封毅淡淡问道:“那边情形如何?” “来的人是不少,却小觑了大人的布置,如今已经控制住了形势,侵入总督府的匪徒大半伏诛,夫人和公子小姐们也都安好,大小姐刚刚也回来了……只是护卫以及下人死伤不少,具体人数还未来得及清点。” 说着目光在两具尸体和方炜的战场上扫过,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崇拜:“将军威武!” 封毅下巴一点方沫,道:“人可不是我杀的。” 几人眼中闪过震骇之色,方沫不满道:“你若再把自己的战功堆在我身上,别人怕是要把我当怪物了!” “你难道不是?”封毅哈哈一笑,又转向文卿问道:“霍惊鹤呢?” 文卿道:“已经派人去找了。” 方沫道:“霍惊鹤爱用奇用险,为人自负多疑,又自以为算无遗策……文将军不如让人去总督府附近的民宅去找。” 文卿拱手应是,封毅又淡淡道:“稍后你将所有人的动向都查一遍,若在军中没有布置,他们断然不敢对我动手。就从职位最高的人查起,违令者斩,无需顾忌!” “是!” “拿我的帖子,去将庸城上了品级的官员都请来,就说我封府,今晚要设夜宴!” “是!” 一连下了数道命令后,封毅看向方沫,方沫不待他开口便道:“封大人有事先请,我们把这里料理干净了就去。” “封大人”三个刺耳的字入耳,封毅手一抬,方沫立刻警惕起来,怒道:“我警告你,再敢敲我的头,我翻脸了!” 封毅冷哼一声,一指扣在他脑门上:“反了天了!你倒是翻给我看!” 转身就走。 方沫大怒,却也骇然,虽然碍于封毅的身份,他没有全力应付,但也确实是躲了,却依旧被扣个正着,现在总不能再打回来,只能怒哼一声以示抗议。 文卿笑着安慰道:“二小姐别生气了,不是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腰碰不得吗,反正你又不是男人……” 方沫狠狠一眼瞪过去:你才不是男人!你全家都不是男人! 文卿被他瞪得莫名其妙,又不敢招惹,赶紧快步跟上封毅。 方沫提剑看向霍修,淡淡道:“霍老爷子还请安心过招,你若死战不退,哪怕是宰了这小子,我也绝不出手,最多三年后再寻你报仇。但你若想要溜之大吉,就莫怪我不懂得尊老爱幼了。” —— “在这里!” “快!” “通知将军!” 尖利的呼喝声和惨叫声在门外响起,霍惊鹤面无表情,藏在衣袖下的手却渐渐攥紧。 门外很快安静,一个霍家堡二品高手推门而入,面带愧色:“属下无能,没能阻止他们发出信号……” 霍惊鹤摇头,淡淡道:“都一样……刘护法辛苦了。” 就算没有任何声音传出去,一个一去不回的搜索小队也足以暴露他们的位置,不过是能多拖延片刻罢了! 在他的计划中,现在应该没有人有心思来找他才对,便是找他,也不该来的这么快……所以,是拿了他的好处和他里应外合的人准备反咬一口,用他霍惊鹤的人头去收买人心,好顺利接收封毅的势力? 这样是不是也太小看他霍惊鹤了?太小看他霍家堡了?他们是不是忘了,在这庸城,还有两个霍家堡的一品高手? 只是可惜了他派进封家的大批人手,现在很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了。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封毅的生死,至于庸城的兵权落在谁手上,他一点都不关心。 门外再度传来声音:急而不促的脚步声,从容不迫的张弓声,还有火把猎猎声。 然后是一声淡淡的:“放。” 霍惊鹤神色大变,他原来端着身份,等着背后的人来同他对话,却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直接就要他的命? 密集而尖利的呼啸声传来,房中数名高手立刻将霍惊鹤和刘经业护至角落,背对背护卫在周围,门外的人却没那么幸运,惨叫声四起,只有三四个人顶着箭雨顺利退进房门,合上大门。 但屋内也并不安全,利箭透过薄薄的木门和窗户,源源不断射入,年轻的霍家堡护卫一刀拨在箭矢上,手被强大的力道震的微微发麻,利箭轻微偏斜后狠狠扎入他的胳膊。 护卫剧痛之下动作稍慢,便被下一支利箭射中胸口,颓然倒地。 “是强弩!少堡主,这样不行,必须杀出去!” 在强弩之下困守一隅,无疑是自寻死路。 霍惊鹤正要说话,却见一箭射在窗棂,窗棂立刻熊熊燃烧起来,周围又陆续有几个火头升起。 “少堡主!” 霍惊鹤脸色铁青,忽然伸手按住身后刘经业的肩膀,折扇抵住他咽喉,淡淡道:“刘大人,暂且得罪了。” 刘经业脸上丝毫不见惊慌,淡淡道:“好说。” 倒是周围他带来的侍卫大惊,骚动间又有三四人倒在箭矢下。 霍惊鹤大喝一声:“住手!” 外面箭雨不绝。 霍惊鹤高声道:“光禄大夫刘大人在我手里,还不住手?你们这是要造反吗?” 这次,终于听到门外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停。” 众人稍稍松了口气,尤有余悸的对望一眼,霍惊鹤冷冷道:“开门!” 大门敞开,霍惊鹤推着刘经业率先出门,外面院子被火把照的亮如白昼,四周房顶上、围墙上,到处都是兵甲森然的兵士,箭在弦,刀出鞘,冷冷对准走出来的一行人,周围安静的落针可闻。 霍惊鹤眯着眼,终于看清了被众人拱卫在中央的人那张年轻俊挺的脸,然后心猛地沉了下去,腹内打好的草稿顿时不翼而飞。 封庭轩! 怎么会是封庭轩! 废物!一群废物! 不是说封家二子必须除掉吗?怎么会让他活到现在,而且掌握了这么多的兵力? 原来是他,难怪会根本不管其它,一心一意要取自己的性命! 如今的局面,无疑比他料想的最糟糕的情形还要恶劣,三个一品高手迟迟不归,他们又被最不可能和他们讲条件的人所包围。 “大哥,”霍惊鹤微微一笑,洒然道:“刘大人可是皇帝亲信,朝廷二品大员,你这样剑拔弩张的,就不怕为岳父大人招来非议吗?” 他这句话无疑是很招人恨的,他甚至能想象出来封庭轩会怎样暴跳如雷的骂他: 谁是你的大哥?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还有脸叫岳父? 姓刘的密谋刺杀我父亲,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你用他来威胁我? 天下人就算非议,也只会非议你和刘经业这两个卑鄙小人…… 霍惊鹤微微眯起眼看向封庭轩:骂吧骂吧,骂出来发泄一下最好! 只要封庭轩开口骂人,他不介意源源不断的表现出自己恶劣无耻的一面,让他痛痛快快的骂下去……也不用太久,一盏茶的时间就够了。他们早便约定好了,如果万一迟迟没能除掉封毅,到了一定时限他们也会赶回来……三个一品,不管是随手抓个人质,还是护送他们硬闯出城都不成问题。 然而对面出乎意料的沉默,封庭轩甚至阻止了身边的人即将出口的喝骂,面色平静的挥了挥手。 然后一个人被拖了进来,确切的说,是一具尸体被拖了进来,随随便便的扔在了两拨人的中间。 还有一个士兵体贴的上前,用火把照亮了他的脸。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姚公公! 他怎么死了?他竟然死了! 封庭轩依旧什么都没说,他的话都在这具尸体里:我们连皇帝身边的人都杀了,还在乎一个刘经业? 霍惊鹤读懂了这句话,他不懂的是,姚公公到底是怎么死的?这庸城只有他们四个一品,难道他们三个打一个的情况下,还被封毅反杀了一个? 强笑一声道:“岳父大人果然武功……” 话未说完,又一具尸体被拖了进来,依旧扔在中间,依旧有人上去照亮了那张平平无奇的脸。 霍惊鹤的声音戛然而止,神色间难掩惊骇:封毅竟然厉害至此!三个人,竟被他拖了两个人下去陪葬! 霍惊鹤苦笑一声,如今只剩下一了个霍修,便是毫发无损的回来,也很难带着他杀出重围,除非霍修能聪明些,抓到封夫人为人质——他们害死封毅,这样的深仇大恨,除非抓到封夫人,封庭轩等人才会碍于孝道不敢动手,其余的人谁都没用。 霍惊鹤很是后悔:他其实该事先出城才对的,可是今天是他的新婚之夜,他不得不在外面应付差事,麻痹众人,等他能脱身的时候,哪里还来得及出城? 在他心思百转时候,第三具尸体被拖了进来。 不等看清楚那张脸,霍惊鹤就闭上了眼,感觉从头凉到了脚:霍修……霍修死了。 胸有成竹去追杀封毅的三个一品高手,就这么……死了。 这真是……太可笑了…… 这怎么可能?这庸城,谁能一口气杀了这三个人! 完了,这次是真的完了。 指甲深深嵌入肉里,手背上青筋直冒,霍惊鹤整只手因为太过用力而微微颤抖。 “霍惊鹤,”封庭轩终于开口,冷冷道:“我知道你胸怀大志,但我封家与你霍家堡相距千里之遥,且并无争雄之心,再怎么都妨碍不了你的大业吧?甚至父亲还不计前嫌将妹妹嫁给你,我也当你是一家人,你为什么要下这种毒手?” 霍惊鹤猛地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冷冷一笑,傲然道:“你不必知道,也永远都不会知道。” 封庭轩冷冷道:“既然你不想说,那就永远都不必说了。” 抬手正要下令放箭,一个原本清脆,如今却带了几分沙哑的嗓音传来:“住手!我有话要问他!” 这个声音,再如何沙哑封庭轩都能在第一个字的时候就认出来,苦笑一声放下手。 他身后的人让开一条道路,仍旧一身大红喜装的封苓儿,在封夫人和封庭渊的陪伴下走进院落。 霍惊鹤瞳孔一缩,道:“封毅没有死?” 如果封毅死了,封庭轩根本不会给封苓儿说话的机会。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包括封苓儿。一夜之间,这个明艳骄傲的女孩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连那双明亮的眼眸中都带上了枯槁之色,她看着在重围中依旧挺拔俊美如同鹤立鸡群的男人,哑声问道:“为什么?” 霍惊鹤平静道:“什么为什么?” 封苓儿嘶声道:“为什么不挟持我?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什么那么温柔的将她放在床上,为什么在临走前还要亲吻她的额头,抚摸她的脸颊,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着她…… 霍惊鹤静静看着她,仿佛要将那张明艳的脸永远刻入他记忆的最深处,良久后才轻叹一声:“因为……你是我的妻啊……”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是他的妻啊! 他对她,并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感情,但这个女人,却至始至终陪伴在他身边,不管他如何风光,如何落魄,如何被万人唾骂,都从未有一天离弃过他…… 他霍惊鹤就算再坏,再丧良心,也做不出这种事。 你是我的妻啊…… 封苓儿早已枯竭的双眼中,再度涌出泪水,嘶声吼道:“你对我父亲下手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我是你的妻!” 霍惊鹤看着封苓儿崩溃的面容,嘴唇微动,却什么都说不出口,最后闭上眼睛,一声叹息:“对不起……” “苓儿!你干什么?” “封苓儿,你疯了!” 封夫人和封庭轩的声音同时传来,霍惊鹤猛地睁开眼睛,只见封苓儿手中多了一柄雪亮的匕首,匕首深深抵在自己的咽喉,已经有鲜血汨汨而下…… 霍惊鹤失声道:“苓儿,不要做傻事!” 封苓儿泪流满面,声音却很平静:“放他走!” 封庭轩怒喝一声:“封苓儿!” 封苓儿几乎和他同声吼道:“我说放他走!” 手中的匕首再深一分。 封夫人哭道:“苓儿,你把匕首放下,我们有话好好说……娘求你了……苓儿……” 封苓儿一步步后退到霍惊鹤身边,哭道:“娘!娘……我喜欢他……我已经是他的人了……娘……对不起……对不起……” 封庭轩道:“封苓儿,你到底有没有人性,明知他处心积虑要害死父亲……” 封苓儿打断他道:“父亲?哈,父亲?那个男人他算什么父亲?从小到大,他关心过我吗?他疼爱过我吗?我想什么,要什么,他知道吗?他在乎吗?” 又哀求道:“大哥,大哥,从小到大你最疼我了,我求求你成全我吧……” 封庭轩紧紧抿着唇,一声不吭,脸色难看之极。 “大哥……” 忽然一个冷淡的声音从人群后传来:“既然我不在乎你,你拿自己的命威胁我又有什么用?” 随着他的出现,周围军士的气势有了明显的不同,连站姿都笔挺了几分。 “将军!” “将军!” “父亲!” “……” 封毅走到人前,淡淡道:“便是我不关心你,但生你养你一场,总不欠你什么吧?凭什么受你所胁?” 封苓儿眼中闪过绝望之色,她了解自己的父亲,最不肯受人胁迫,尤其她用自己的性命相挟更是只会让他看不起,咬牙道:“好,好……你生我养我,那这条命我还给你!” 手腕一抬就要刺下。 “苓儿!”封夫人尖叫一声,拔出头上的金钗对准自己的咽喉,冷冷道:“封毅,你不欠她的,总欠了我的!我只有这一个女儿,她若死了,我也不必活了……” 封毅面色不变,负手望天,久久无语。 封庭轩忍不住要开口时,外面忽然传来一个抱怨的声音:“我说你能不能换一个姿势?你以前受伤,我哪一次不是把你侍候的舒舒服服,要不背着,要不抱着,结果好容易轮到我了,你要不拎麻袋,要不抗麻袋,要不拖麻袋……” 只听另一个好听之极的声音愤怒的打断道:“我让你长那么高吗?抱着你说别扭,背着你说脚拖地,扛着你说胸口疼……我受伤的时候有你这么难侍候吗?” “什么我长的太高,是你自己长不高……哎哟!哎哟!方沫!算我看错你了,你就这么对待伤员……” 看着慢悠悠过来,将绝望悲怆又剑拔弩张的气氛破坏的一干二净的两个人,所有人都感觉拿不出正确的表情面对他们。 方炜是被方沫扛进来的,到了之后自动自发的趴到方沫背上,仿佛没看见周围的情形一般,对封毅道:“封大人,您在不在乎您这个闺女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您这个闺女肯定是在乎您的,先前还跪着求我们去救……” 封苓儿愤怒打断道:“你给我闭嘴!” 方炜耸耸肩道:“好,我不说,我闭嘴行了吧!” 方沫开口道:“今天的事,封大人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不必顾虑我们。我们和霍惊鹤之间的帐,什么时候都算得。” 封毅迟迟未下决定,无非是顾虑他们的感受,毕竟和霍惊鹤结仇最深的是他们,救了封毅的人是他们,总不能人家辛辛苦苦救了他一命,他转头就将仇人给放了。 封毅对方沫微微点头,看向封苓儿,问道:“你可想清楚了?” 封苓儿愤怒道:“你可想清楚,可想清楚了……为什么你从来都是这句话……封毅,我真的不明白,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女儿!” 封毅看着她,轻叹一声,道:“其实我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封毅的女儿,会总将自己的事,当成是别人的责任,三岁如此,十岁如此,十八岁了还如此……苓儿,人生是你自己的,我每次问你想清楚了没用,你为什么从来不想清楚了再来回答我?” 封苓儿楞楞看着封毅,许久之后忽然“哇”的一声大哭出声,手中匕首“当”的一声落地。 方炜叹气道:“封大人,我没成亲都知道,养女儿和养儿子是不一样的,女人这种东西啊,你给她金山银山,不如嘴甜如蜜。” 封毅默然无语,看了站在他对面的妻子和女儿一眼,转身离开。 封庭轩看着封苓儿,冷然道:“封苓儿,既然你选择跟他站在一起,那么从今天起,我封庭轩就只有一个妹妹!” 方炜抬头看了他一眼,很想说其实你一个妹妹都没了,想想还有个正牌的封莞儿在呢,可不就是一个? 封庭轩又转向刘经业,淡淡道:“刘大人不必用这种视死如归表情看着我,连霍惊鹤我们都不动,何况是你?我们还希望你回京之后,能向皇帝好好解释一下,为什么好端端的姚公公会死在庸城,为什么忠心耿耿的封家会忽然宣布脱离朝廷……刘大人你这一趟庸城,办成的事儿可真是不少啊!” 看着刘经业瞬间失去血色的脸,封庭轩对方沫、方炜两人点点头,转身离开。 方炜低声传音道:“看不出来封庭轩这小子还挺黑,刘经业活不了啦!” 方沫微微点头。 以那昏君的性情,听到封庭轩传来的“谣言”,不管真相如何,刘经业一家老小都难免一死,不过若他硬气一些,在庸城“殉职”的话,也许家小的下场会好一些,但也只是一些而已。 封家父子一走,周围的士兵转瞬之间撤的干干净净,只留下霍惊鹤一干人、封苓儿母女,以及方沫方炜两个。 方炜看着对他们两个严阵以待的众人,笑嘻嘻道:“别怕,既然封大人答应了要放过你们,我们怎么也会给封大人面子的。” 又摆出一脸担忧的表情,道:“啊,霍少堡主这一次,将霍家堡唯一的两个一品高手折损干净,带来的诸多好手也死的就剩了这么两个……你们霍家堡可还怎么举旗造反,争夺天下呢?啊对了,其实也不必担心,反正你们霍家堡有的是钱,多少高手都能招揽嘛,对吧?” 霍惊鹤冷冷看着他,一声不吭。 方炜刻意留下来说的扎心窝子的话没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很是有些失望,却听方沫开口道:“霍惊鹤,我也很奇怪,你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岳父动手呢?” 霍惊鹤嗤笑一声,看向方沫的眼神颇为高远,仿佛神明嘲笑凡人的无知。 方沫笑笑,道:“霍惊鹤,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霍惊鹤淡淡道:“你说。” 方沫道:“其实一开始你是对的,我不是封莞儿,更不是封毅的女儿,我甚至连女人都不是。” 霍惊鹤瞬间呆滞,难以置信的摇头:“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出来的。 方沫道:“要我脱衣服给你看吗?” 霍惊鹤目光呆滞的看着方沫,忽然“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缓缓到地。 今天所有的打击加起来,都比不上方沫这一句话。 他不是封毅的女儿,他冒充封毅的女儿! 也就是说,他霍惊鹤本来是封毅唯一的女婿,他方沫方炜才是封毅的仇人! 可是现在呢? 他做了什么? 他和封毅结成死仇,而方沫方炜和封毅却借此化敌为友! 他霍家堡因此两个一品高手丧命,损失大量精锐…… 一切都是因为他自作聪明的以为,方沫才是封毅的亲生女儿,是他最在乎的人! 他躺在地上,感觉有人抱着自己哭泣,还有人笑道:“小沫你看,霍惊鹤他该有多喜欢你啊,你是男人这件事对他的打击,比他死了爷爷、老婆自杀还要大呢!” 方沫冷哼道:“方炜,你不要以为你受伤了我就不打你!” 方炜不满的嚷嚷道:“说的好像你没打过一样……” 第203章 乱世23 “这玩意儿比马车还舒服,一点都不颠,就是……阿嚏!”方炜躺在铺了厚厚稻草的驴车上,揉了揉鼻子:“有点扎人,还有点呛灰。” 赶车的当然是方沫,不过他们从抢匪手里抢来的这头驴乖巧,自己认路是做不到的,但是认准了方向之后,不必扬鞭就一路小跑,很是省心。 方沫正一边赶车一边看话本子还一边练着内力,忙得很,没空搭理他,方炜毫不介意,自顾自的说下去:“不是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你说我们和霍惊鹤,虽然一个走陆路,一个走水路,但都是朝南走,会不会一不小心就遇到了?也说不定霍惊鹤觉得水路其实是封庭轩给他安排的死路,自己乖乖的下船和我们撞个正着呢?” 方沫随口道:“霍惊鹤刚刚上了一次自作聪明的当,应该没这么快再犯吧?” “那倒也是,”方炜有些可惜的叹了一声,又不满道:“封庭轩那小子也太不地道了,居然一边缠着我们,一边把霍惊鹤他们给放跑了,还命令庸城所属范围所有大小船只三日内不许下水,摆明了是防着咱们去追杀他。” “你就知足吧,”方沫头也不抬道:“封庭轩肯亲自来缠着你,足见诚意,否则爹闭关疗伤,整个庸城都是他说了算,要掩护一个霍惊鹤还不容易?” 方炜愤然骂道:“封庭轩他是不是有病啊!我们宰了霍惊鹤他才省心好吧?就算封苓儿以死相逼,阳奉阴违不会吗?又不用他亲自动手!真不愧是兄妹两个,都不正常。” 方沫淡淡道:“封苓儿说她怀了霍惊鹤的孩子。” 方炜“啊”的一声坐起来:“不、不是吧,不是还没洞房吗?” 方沫道:“说是封家设宴那天,我们都走了之后封庭轩骂了封苓儿几句,将她一个人丢在那儿了,然后霍惊鹤不知怎么的又回去了,于是就……” 他顿了顿道:“封庭轩觉得这件事他也有责任,明明知道封苓儿情绪不对,还把她一个人留在那儿,才让霍惊鹤有了可乘之机……你知道的,封苓儿本来脑子就不清楚,霍惊鹤要了她的身子,又对她温柔体贴,再加上那天霍惊鹤又深情又落魄的样子,她就更不忍心弃他于不顾了。按她的话说,反正封家一个人都没死……” 方炜嗤笑一声:“合着死的那些家将、护卫、下人,就不是人?” 方沫耸耸肩,不予置评,继续说下去道:“她说她在封家待不下去,家里连下人都看不起她,看她的眼神恨不得要吃了她一样……去霍家那边,她好歹是霍惊鹤的妻子,又是他的救命恩人,霍家堡的人就算不感激她,也总不会这样排斥她……” “也就是说,在她心里,霍惊鹤比封家人还要可靠?霍惊鹤娶了她却要杀她爹,封毅封庭轩为了她连霍惊鹤都能放过,谁对她更好她就真想不明白?”方炜简直有些无语,又道:“若不是她非要嫁给那个狼心狗肺的小子,那些人怎么能混进封家?封家怎么会死那么多人?封毅能差点给人宰了?她自己害死多少人不在乎,别人看她两眼就受不了了……这女人真他妈不是东西! “她以为她去封家就能有好日子过?霍家堡死的人比封家只多不少,而且还折了两根定海神针,不恨死她才怪。就算霍惊鹤,只怕一看见她就会想起自己最狼狈的样子,以他高傲的性子,能好好待她?所以说,女人一旦动情,那脑子就和猪脑子差不多,更何况本来就长了一幅猪脑子的封苓儿。” 方沫懒得说话,方炜自己发泄了一通就消停了,又有些诧异的问道:“这些事儿,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方沫道:“她来找封庭轩的时候,我和老爹就在隔壁院子过招。他们大概不清楚高手的耳力是怎么样的,以为关起门来说话就不会被听见。”方沫不是爱八卦的性子,无关大局的东西,听过就算,这会儿方炜提起,他自然也不会瞒着他。 方炜幸灾乐祸道:“所以他们的话,不仅你听到了,封大人也听到了?” 方沫点头,想起方炜看不见,又“嗯”了一声。 方炜重新又躺了下去,道:“就算封苓儿说的是真的,她和霍惊鹤那啥了,说什么怀孩子也太扯了吧,这才几天?大夫能把的出来吗?” 方沫道:“我反正没那个本事。封庭轩自然也不信的,一开始强硬的很,说什么就算有孩子也去打掉,结果封苓儿一把剑横脖子上,他就歇菜了。” 方炜“噗嗤”一声失笑:“那个女人来来去去就那么一招,不过是仗着家人心疼她罢了,末了还怨天怨地的,说谁都不在乎她……” 又道:“那你老爹听见有什么反应?” 方沫道:“表面上看不出来,不过我看见他对封庭轩传音了,然后封庭轩就告诉封苓儿,如果她执意和霍惊鹤在一起,他可以替她‘劝’霍惊鹤留在庸城,封家会护他们平安……这应该是老爹的意思。” “这都拒绝了?”方炜道:“那女人是真有病吧?” “拒绝了,”方沫道:“我看她一脸献祭似的模样,约莫还觉得自个儿挺伟大的。不过拒绝了也好,否则封家真将害死那么多人的霍惊鹤锦衣玉食的养在庸城,不知道要寒了多少人的心。” 方炜冷哼道:“就凭她那脑子,肯定不会想到我们会在路上追杀,也想不起去找封庭轩帮忙,八成还是霍惊鹤那小子的主意,霍惊鹤怎么可能心甘情愿被软禁在庸城……然后呢?” 方沫道:“然后封庭轩就将封苓儿赶出去了,我看他多半是怕封苓儿再说什么胡话被老爹听见……后来他们大概又在什么地方见了面,具体我不清楚,不过封庭轩来找过我,含含糊糊解释说这是他为封苓儿做的最后一件事,到底疼了她十几年,以后就当没这么个妹妹,是死是活都不管了什么的。” 方炜翻了个白眼,嘀咕了句“信他才鬼了”,便懒得再说封苓儿的事,又问道:“你那天到底是怎么跟封大人说的?他什么反应?没削你一顿?” 方沫道:“就那样说了啊,什么反应……没反应。” 没反应……方炜道:“也就是说他其实早就知道了?” 方沫“嗯”了一声。 方炜挠头道:“不会吧,我们挺谨慎的啊,到底是哪儿露出了破绽?” 方沫翻了个白眼:“哪儿都是破绽好吧!” 当初他们只想拖过三天了事,根本没做多少准备,也来不及准备什么,后来见步行步,更是顾头不顾尾,不过是仗着两边没有互通信息,混一天是一天罢了。 不过他想了想,又道:“不过我觉得,应该是耳洞。” 方炜道:“什么耳洞?” 方沫道:“就是我和霍修打架那天,醒了以后我不是洗澡了吗?然后他帮我弄干头发……我忘了伪装耳洞了……” 那么近的距离,封毅想不注意都难,只要稍稍起了疑心,别说仔细调查了,只要把接封菀儿的嬷嬷找来问几句能一清二楚——那嬷嬷敢对封毅撒谎才怪。 又郁闷道:“然后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开始逼着我叫爹……” 不叫就敲,不叫就敲!敲得他现在一想起来都觉得脑袋疼。 方炜猛的一拍大腿,道:“这只老狐狸!” 方沫道:“怎么?” 方炜气哼哼道:“你还问怎么?我们就想装下他的假闺女,结果那老小子处心积虑的想趁机拐你当他真儿子!太狡猾了!不要脸!他自己都两个儿子了还嫌不够吗!” “喂!” “喂什么喂啊,骂一句能少块肉啊!” “你是在羡慕我有爹吧?” “切!我还有岳丈呢!” —— 或在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中,或在安静的练功中,时间过得飞快,随着他们越来越靠近江南,遇到的队伍也越来越多,也时常会听到义军和朝廷大军作战,又或者攻击地方占领城池的消息,两人不愿掺和,一路躲着走。 只是他们的目的地便是义军的汇聚点,再怎么躲周围的义军也越来越密集。 赶车的方炜看着围上来的那十多个面黄肌瘦、穿着五花八门,兵器也五花八门的“士兵”,很是烦躁的嘀咕一声:“还来,还来!” 小毛驴不等方炜下令就自动自发的停了下来,被这群盯着它眼睛冒红光的人吓得连连后退。 如今的义军成分很杂,有原本大昌的官员或将领直接举了反旗的,有地方豪雄振臂一呼的,也有被压榨的实在活不下去了,将地方官儿一杀宣布起义的……他们两个最不想看见的,便是后者,因为前者大多军资丰厚、军纪严明,有些肆意妄为的,他们顺手宰了也毫无心里负担,可是后者,草台班子出身,连正规的训练都没有几日,一个个饿着肚子打仗,就算有军规也执行的乱七八糟。遇到这样的,一剑杀了不忍心,随他们将东西抢去更不可能,只能先揍一顿,再恐吓一通,最是麻烦不过。 不过这次,这些明显很久没吃到过肉了的义军没有一拥而上,围住之后,其中一个撑住膝盖弯下腰,另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大高个儿士兵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和一支笔,笔尖用舌头舔舔就拿他的背当桌子写了起来。 大高个儿握笔的姿势很是别扭,写的也不顺,抓耳挠腮好一阵之后,忽然开口问道:“喂!毛驴的驴怎么写?” 方炜愣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看着周围期待的目光,指着自己的鼻子道:“问我?” 那人怒道:“废话,他们要有人认识字儿,还用的着老子来写吗?” 方炜无语的叹了口气,道:“左边一个马,右边一个户。”(不要问为什么古代会用简体字,因为繁体字作者君也不会) 大高个儿“哦”了一声,又重新低头开始“愤”笔疾书,看那样子,恨不得要把毛笔吃下肚子似的。过了好一阵,大高个儿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写的大汗淋漓才终于填完两张纸,又按了指印,让旁边两人也按了指印,笑道:“好了!” 一群人这才眉开眼笑的扑上来牵毛驴,大高个儿上前,将手里的两张纸递给方炜一张,喝道:“喂,小子!你们的毛驴,咱们长沙军征用了。咱们将军说了,等我们打赢了仗,拿着这个东西去找咱们,领双倍赏钱!” 方炜好奇道:“那要是打不赢呢?” 大高个儿用“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看了方炜一眼,道:“那个时候咱们都死绝了,你说呢?” 见方炜一幅傻愣愣仿佛被打击到了的模样,又安慰道:“你小子知足吧,就算赌色子也有个输赢是不是?你放心,咱们将军威猛的很,绝对不会输的!” 方炜叹了口气,这才低头看手里的“文书”,这东西是事先写好的,上面有编号,还提前用好了印,显得极有诚意。文书上需要临时填写的只是征收的物品名称和数量而已,方炜看着上面占了大半张纸的惨不忍睹的“毛马父一头”几个字,顿时哭笑不得。 干咳一声道:“那个……驴你们征收了,人要不要?” 傻大个人立刻警觉起来,道:“干嘛?我们不吃人肉的!” 第204章 乱世24 方炜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个明明看起来不算太傻,而且还会写几个字儿的大高个明白了自己的意图,大高个儿打量了他和方沫一阵,牵着驴转身,瓮声瓮气道:“这个我做不了主,你们跟我去见将军吧!” 又吩咐人把他们的车也推上,自己牵着驴带着人走在前面。 嘴里小声嘀咕一声:“又多了两个分肉的……” 他身边的小兵低声埋怨道:“头儿你就不该这么委婉,对付这样的小家伙,就应该直接吓唬一顿撵回去!” 大高儿怒道:“你行你来?” 小兵咕哝道:“那不是……刚牵了人一头驴吗?拉不下面子啊!” “……” 他们自以为小声嘀咕不会被人听见,却不知被后面两个“小家伙”听得一清二楚。 原本就忍笑忍得肚子疼的方沫终于憋不住大笑出声,方炜无奈看了他一眼,牙咬的痒痒的,在心里狠狠记了这大高个儿一笔。 自称为“长沙军”的这伙人营地离得不远,走了三里路就到了,只是若不是大高个儿说明,两人还真看不出来这地方是长沙军的营地,而不是难民窝子,难怪一个个饿的眼睛发绿。 营地里只有三四百号人,也不见操练,就坐着聊天,见大高个儿回来,纷纷笑着招呼,对他手里牵着的驴更是热情,眼睛都瞪直了,大高个儿打开几只觊觎他小毛驴的手,高呼一声:“将军!有两个傻小子死活要当兵,我把他们给带回来了!” 正背对着他们坐在树荫下和一群人喧荒高大汉子头也不回骂道:“当个鸟的兵,跟他们说,我们这儿不收人!” 大高个儿回头看了跟在队伍后面的方沫方炜一眼,小跑到汉子身边,附在他耳边嘀咕一阵,高大汉子狠狠瞪了他一眼,又转头看了方沫方炜一眼,没好气道:“跟我过来!” 率先钻进一个俭朴的有些破烂的帐幕。 帐幕的里面和外面一样破,方沫和方炜两个一进门,就看见一脸乱糟糟胡子的高大汉子大马金刀的盘膝坐在地上,招手让他们过去坐下,道:“喏,你们也看见了,咱们长沙军就是这样子,吃不饱穿不暖的,打架别说铠甲,连兵器都凑不齐,实在不是你们小孩子家家玩儿的地方,听话,回家去,该种地种地,该念书念书,别在这儿瞎凑合了啊!打仗可不是什么好玩的!” 又道:“说牵了你们一头驴是吧?” 他在怀里摸索了一阵,很是肉疼的掏出一锭银子,道:“喏,算买你们的!” 见两人对他的银子无动于衷,高大汉子伸出来的手僵持了一阵,又唉声叹气的伸进怀里,咬牙切齿的又掏了一锭出来:“得,这个也给你们,这下总该够了吧?” 方炜方沫看着他,不说话。 大胡子懊恼的揪了把头发,猛地一拍桌子一挥手:“行行!算我怕了你们行了吧?那头驴,你们牵走,牵走牵走!”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开口道:“可是外面这么乱,那驴我们就算牵走了,不出十里就会被人抢走。” 方沫道:“回家要是还能读书种地,我们怎么会到这里来?” 大胡子瞪着他们,道:“那你们想干什么?” 方炜道:“当兵。” 方沫道:“打仗。” 大胡子眼珠子一蹬,正要说话,忽然外面一声低呼:“军师回来了!” 只听外面好一阵手忙脚乱、噼里啪啦,大胡子也一个激灵站起来,冲出账外,将手按在刀柄上,开始做巡逻状。 方沫方炜两个跟着大胡子将军身后出账,顿时目瞪口呆,只见原本东一窝西一撮的几百个长沙兵,一个个捧着刀枪,乒乒乓乓练的好不起劲儿,连那个正磨刀准备宰驴的大高个儿也丢了牛耳尖刀跳起来,抓了一杆长枪比划。 方炜方沫对望一眼,入乡随俗的从马车的稻草里掏出自己的刀剑,笑嘻嘻站在大高个儿身边开始比划。 大高个儿低声道:“将军答应你们了?” 方炜也压低了声音,道:“是啊!” 大高个儿苦着脸道:“不是吧?你们两个小家伙,会干什么啊!” 方炜一本正经道:“我跟将军说,我和小沫两个可会做饭了,然后将军就答应让我们做火头军了!” 大高个儿挠头道:“没搞错吧,我们这儿哪有什么火头军……” 方沫道:“不光我们两个,还有我们家的小毛驴将军也收了,它现在是辎重兵。” 大高个儿瞪大了眼,结结巴巴道:“不、不能吃了?” 方沫很认真的点头:“不能吃啦!” 大高个儿顿时如丧考妣,有气无力的戳着手里的枪,连话都不想说了。 方炜对方沫得意的挤挤眼,方沫笑着一剑遥遥刺向他肩膀,方炜手一抬,作势用刀柄撞向他剑身,方沫沉剑上挑,抹向方炜手腕,方炜横刀一扫,抬脚踹向他小腹。 两人隔空过招,且变招极快,往往对方只手腕一动,便已知其后手,招式就相应产生了变化,是以每一招都只剩一个起手式,在旁人眼里,他们两个完全是在那儿毫无诚意的瞎比划,以至于连大高个儿都看不过去了,低声道:“喂,认真点儿!军师在看着呢!” 方炜方沫应了,不再理会对方,自己比划自己的,目光却向入口看去,只见一个四十来岁的清瘦中年文士带着两个衣着整齐些的亲兵匆匆过来。中年文士穿过人群,径直去了帐幕,两个亲兵却停下,道:“来三十个人,跟我们去拉粮!” 顿时人群一阵骚动,一窝蜂的何止去了五十个,大高个儿更是第一个扔下枪飞奔了出去,大胡子将军呼喝一阵,将人又骂回来一半,这才跟着军师进了帐幕。 剩下的人也没心思练功了,一边比划着一边伸着脑袋向外看。 方炜挨近了些,道:“情况好像不太妙。” 方沫点点头,帐幕里静悄悄的,大胡子将军和军师都是二品左右修为,用传音入密说话,他便是五感再灵敏也无用武之地。 运粮的队伍去了近一个时辰,营地这边水都烧开了等着他们,不过他们也对得起大家的望眼欲穿,不仅带回来大量米面咸菜,而且竟然还有菜有肉。 这些珍贵的菜和肉当然不能随便糟蹋了,在大高个儿的强烈推荐下,管物资的小头目很是精细的分出今天的份,合着采集或征收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交到了全军唯二的两个伙头兵手里。 于是方炜很自然的担任了厨师长这一风光的角色,将几十号人使唤的团团转,方沫则光荣的成为了掌勺大厨。 “做饭好吃”这四个字可不是方炜吹牛,他们打小就自力更生,别说从不肯委屈自己的方沫,便是方炜也在方沫的挑剔下练出了一手好手艺,要搞定这群不知道多久没吃过饱饭的人,不要太简单。 当两人捧着磕破了口的大瓷碗,蹲在地上和一堆吃的满脸幸福的大头兵们边吃边聊时,同样捧着大瓷碗的大胡子将军过来,三下五除二把其他人撵个干净,在两人身边蹲下来,将碗里仅有的几块肉挑出来扔进方沫碗里,才将头埋进碗里呼噜呼噜大吃起来。 一大碗饭加菜,被他几口就填下去大半,大胡子将军这才满足的叹了口气,开口道:“小家伙,没吃过苦吧?” 方沫道:“小时候吃过。” 大胡子将军一幅我就知道的表情,一只蒲扇大的右手在他头上笨拙的摸了摸,叹道:“我闺女要活着,也跟你差不多大了,她生的比你还嫩呢,打小我就没舍得让她吃过什么苦……听大叔一句劝,你们两个明天一早就走,我让人给你们装点粮食,你们先找地方藏起来,等昏君死了,再出来太太平平过日子,多好。” 方沫抬头看他,问道:“昏君死了就有太平日子过吗?” 大胡子将军一挥手道:“那当然了,天底下最坏的人就是他,他死了,当然就天下太平了啊!” 方炜嗤嗤闷笑出声,这小子,显然是被人当了小孩子哄呢。 方沫瞪了他一眼,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大胡子将军,道:“你可不要骗我,我读的书可多了。” 大胡子被他看的有点心虚,嘿嘿道:“怎么会,我从来不骗小孩的。” 方炜再次失笑,方沫懒得理他,问道:“将军明天要打仗吧?” 大胡子一愣,方沫继续道:“是给人当先头部队,还是做诱饵,又或者做更危险的事?” 大胡子愣愣看着他,方沫点头道:“看来是后者。” 大胡子顿时目瞪口呆,结结巴巴道:“念,念过书的,都这么厉害?” 方炜道:“需要三十个人去运的粮食应该不少,如今各路义军汇集,当地能一下子提供这么多东西的大家族早就各寻靠山,不会将将军这点人看在眼里,而且军师只带了两个人去,应该是去谈判而不是恐吓,他成功拿回大量粮食却不见喜色,甚至连饭都没心思吃……” 方沫接口道:“末了将军就来劝我们离开,可见这些粮食,应该是别的队伍提供的,他们当然不可能那么好心,所以条件一定是让将军带人去做一些他们不愿做的事……难不成是要去赚开城门吗?” 第205章 乱世25 自从共伐昏君的号角吹响之后,各地反王向江城集结,一路上势如破竹,究其原因,除了昏君人心尽失,此消彼长之外,更重要的是昌帝为自保听从臣下谏言,采用坚壁清野之策,收缩防线,集中兵力,令数位亲信大臣率领大军,囤积在以江城为中心的数座城池关隘之中,据险而守。 按他们的说法,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些叛军来自四面八方,并无统一指挥,在粮草匮乏且久攻不下的形势下,必会重新变成一盘散沙,甚至自己就会和自己打起来,到时候再伺机出击,必然一击而溃。 于是各路义军就像正吃着松软大白馒头的时候一口咬到了坚硬的石子一样,牙都差点磕掉了几颗。 若论人数,义军加起来比昌军多了数倍不止,硬啃也不是啃不下来,但问题是大家都不是一路人,现在摆明了谁先上谁先死,谁也不肯去当这个冤大头。 但是义军也不是傻子,当然知道越拖形式对自己越不利,是以数得上号的几位大王聚集在一起开了个会,不知道说了什么,大家又开始奋勇争先起来,但这些事理应和只够格在一旁摇旗呐喊,捡点残羹剩饭的长沙军无关才对。 方沫方炜不过是从这些信息中信口胡诌几句,却将大胡子将军震的七荤八素,连碗里难得的美食都忘记了:“这、这些,书上都有?” 方沫认真点头,道:“有的呀,书里什么都有!” 大胡子将军好一阵嘀咕,无非是些什么“难怪军师这么厉害”“早知道小时候多读点书,还能少挨几顿板子”之类的话。 方炜趁机试探,不想这大胡子将军憨归憨,却不是半点防人之心都没有,呵呵笑着含糊过去,关于任务的事却绝口不提。 方沫道:“咱们的部队号称长沙军,将军是长沙人吗?长沙好玩吗?” “呃……那什么,”大胡子挠挠头,道:“长沙那地方……我没去过。” “啊?” 大胡子见方沫方炜一脸不可思议,顿时恼羞成怒,冷哼一声理直气壮道:“这有什么稀奇?咱们来讨伐皇帝,当然要有个威风八面的名字,总不能叫什么上杨村军,下杨村军吧?离咱们哪儿最大最近的地方就是长沙,不叫长沙军叫什么?” 好吧好吧,这个解释蛮强大的…… 方炜道:“不过我觉得,上杨军比什么长沙军好听……将军的家乡在上杨村?” 这次不等方炜多问,大胡子便主动说起自己的跟脚。 不是什么波澜壮阔的故事,只是又一次的官逼民反罢了。 大胡子叫杨猛,是上杨村的一个农夫加猎户,就是地里有活的时候干活,没活儿就上山打猎、下水摸鱼的那种。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那块地方的男人几乎都这样,不过杨猛是里面最出色的一个。猎户嘛,一般都身手灵活,会少许拳脚,但是杨猛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闯过江湖、当过镖头的父亲。他父亲巅峰时有三品身手,在一次任务中受伤残疾,一身功夫十停中去了九停,不得已返乡回家安心教养儿子,并留下江湖险恶,不许他随意出手的遗言。 杨猛虽然资质胜过他爹,但为人憨厚孝顺,当然不会违背父亲的话,因着他是附近最好的猎户,人又生的高大威猛,是以轻易就娶到了临近几个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生了个标志丫头,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只是朝廷越来越重的苛捐杂税,让越来越多的人过不下去,杨猛仗着身手好,硬是挺过来了,但为此不得不时常上山,只为猎些猛兽,换银子度日。 三年前的四月,他上山打猎,回来时却惊闻噩耗,他的独生女儿,死了。 原来杨女和小伙伴一起去村外挖野菜,不巧遇上了城里准备进山狩猎的某位大少爷,大少爷见杨女生的玉雪可爱,忍不住上前调戏,杨女被逼的跳入水中。 大少爷觉得这小女孩儿在水中挣扎的模样甚是好玩,于是捡了石头拿她的头当靶子砸。为了让大少爷玩的开心,仆从们少不得用各种方法,将挣扎着要上岸的杨女一次次重新打下水去,于是当村民们闻讯赶来的时候,杨女早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红了眼的杨猛一声不吭,提着弓箭猎刀转身又进了山,这次过了七八天才一身是血的回来,而那位大少爷和他手下的喽啰,却再也没出现过。 半个月后,官兵们大肆搜山,他们才知道原来那位大少爷,竟然是城里一个大官的公子。那群官兵在这里足足折腾了两个多月才一无所获的离开,然后附近数十个村落的苦日子就到了。 原本就沉重无比的赋税,到了他们头上往往加倍再加倍,尤其到了今年春天昌帝征兵,他们这里下至十五、上至五十的男人,不管有无兄弟,有无伤残,统统都在征兵范围之内。 原本就已经要活不下去了,若是村里的男人们一走,剩下的孤儿寡母岂不是只能等死?万般无奈,他们只得带了妻儿老小,连夜逃到山上,准备避过这一阵风头再说。 当晚,他们在山头看见山下火光熊熊,官兵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子,村里有留下不肯走或走不了的人,有的被活活烧死,有的被抓进衙门,扛着几十斤的木枷站在衙门口示众。这些连山都上不了的人,身体能有多好?一天不到就枷死了两个,带着枷的尸体就那样挂在笼子里,继续示众。 这里面就有杨妻的父亲。 杨妻原本在女儿被害之后,就大病了一场,一直没能痊愈,这次听闻父亲噩耗,当时就吐出一口鲜血,气绝身亡。 忍无可忍的杨猛终于再次拔刀,带着山上的猎户冲下了山。 在整座江湖,个把二品高手完全算不得什么,但在这小地方却颇为了不得,加上人数众多,出其不意,竟然没费太大力气就将县令老爷给宰了。 杨猛他们原本是怀着必死的心下的山,杀了县令之后,将县里的存粮给百姓们分了个干净,然后坐等官兵来围剿,谁知道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反而队伍莫名其妙的每天都在壮大,地盘也越来越大。 杨猛很是头大,人多了吃的也多,他又不能放任底下去抢,这样不和那些畜生没啥区别了吗?于是只能打白条吃大户,还宰了几个恶名昭彰的当地恶霸,分了他们的家财。 当地的大户们对此头疼不已,正好这个时候讨伐昏君的檄文下来了,大户们大喜,将杨猛叫来商量,意思是咱们多多的支援你钱粮,你赶紧带着人去打昏君,为民除害去吧! 杨猛正好也实在撑不住了,拿到钱粮,将所有人召集在一起,大手一挥:咱们打仗干什么?不就是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吗?现在附近的狗官都死光了,昏君眼看也要完蛋,既没人收税,吃的也够撑到秋收了,还打个毛的仗?回家种地,照顾老婆孩子去! 于是偌大的队伍,就这样被他给解散了,只剩下几百个和他一样家里人都死光光了的,死活都赶不走,只好带着一起出来了。他们走的时候没带多少东西,想着自己本行就是打猎,总不至于饿死吧,谁知道这破地方的老百姓比他们还苦,连草根树皮都给人扒光了,不得已只好又做起了这打白条的勾当。 “其实我们自己也清楚,就我们这几号人,人家一口唾沫都能把咱们淹死,”杨猛讲完故事,就像了了一桩大事一般,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挥挥手道:“我们就想着,能凑近了砍那昏君一刀最好,就是砍不着,能看着他是怎么死的,也就心满意足了。” 其实这些事,方炜方沫两个方才已经听大个子他们说了个七七八八,这会儿再听正主说一遍,又别有一番唏嘘,方炜毫不见外的搂上他的肩膀,笑道:“巧了,我们兄弟也是这么想的。” 杨猛将他的手甩下来,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斥道:“小孩子家家的,瞎凑什么热闹!” “我可不小啦,”方炜凑到他耳边,挤眉弄眼道:“我悄悄跟你说,其实我和小沫啊,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天底下数的着的那种,尤其是小沫,连一品都被他宰了不止一个呢!” “去去去!”杨猛一翻白眼:“越说越没谱了,你们要能宰一品,我还宰四大宗师呢!” 将碗里的饭几口扒拉完,就要起身。 方沫扯住他的衣袖,道:“将军,长沙军就算艰难,可也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吧,将军既然还想看看那昏君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还要接受这种几乎必死的任务?让那些兵多将广、志在天下的人去争去抢去杀好了。” 杨猛叹了口气,摸摸他的头,道:“你还小,虽然念的书多,但有些道理不懂……军师曾经说过一句话,叫‘舍我其谁’。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咱们只是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儿……可是该站出来的时候,还得站出来。反正咱们都无牵无挂的,出来的时候就没准备活着回去——看着那些大人物们一天到晚为这事儿扯皮,老子心烦。” 说完站起来,摇摇晃晃的进了帐幕。 方沫方炜一起沉默下来。 —— 长沙军三百多号人,帐篷却只有三顶,方沫和方炜因为年纪小,被人赶到了最小的一座帐篷里过夜,夜半,两人听着外面窸窸窣窣的声音,却谁也没有睁开眼睛。 第二天,他们一直到日上三竿,听着外面震天响的毛驴叫,才爬起来,掀开帐篷。 果然营地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一头小毛驴拴在树上,旁边还有一辆驴车,上面零零碎碎的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被子,铁锅,米面,肉,布鞋,碎银子、弓箭…… 方沫伸手从驴车上拿起一把磨的锃亮的牛耳尖刀,这是大高个儿昨天磨好了准备杀驴的,现在却将它和驴一起留了下来。 “你说……”方炜强笑一声,道:“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大头兵?” 方沫鼻子有些发酸,在杨猛开始讲故事的时候,他就知道不管方炜再怎么吹牛套近乎,他都不会带他们一起走——和他们说那些,不过是哪怕心甘情愿去做阵前的炮灰,却也希望这世上,有人知道他,记住他,不要什么都没留下。 方沫默默转身,去拆卸帐篷,这东西也是那些长沙兵留给他们的。 方炜过来帮手,两人手脚都利索,不多时就收拾好了,装上驴车,一时间都有些不知道何去何从,方炜道:“要去找他们吗?” 方沫摇头,清冷的目光看着远处的青山好一阵,才开口道:“杨将军不是说舍我其谁吗?既然如此,我们去杀人吧!这天底下除了宗师,我最会杀人。” 他们和杨猛,和长沙军,不是一样的人,不必做一样的事,但道理是一样的。 这天底下,除了宗师,我最会杀人,所以……舍我其谁? 第206章 乱世26 方炜坐在高高的树枝上,远远的看着在月色的笼罩下显得越发巍峨的城墙,吐出嘴里嚼的嫩枝,道:“这座城比咱老爹的庸城差远了,但是防卫却严密的多。” 方沫正背靠着大树坐在树下,胳膊撑在膝盖上,百无聊赖的把玩着大个子留下的牛耳尖刀,闻言懒懒答道:“现在是战时,当然不一样。” 方炜从树上无声无息落下来,在他身边坐下,道:“问你一个问题,武评是谁写的?” 方沫微楞:“不是天机老人吗?” 方炜道:“天机老人又是谁?” 方沫转头看着他,道:“你想说什么?” 方炜原地躺了下去,枕着胳膊翘着脚,透过茂密的枝叶看着天上的星辰,懒洋洋道:“江湖太大,而我们又太小,所以以前我们从来不用去想这些问题,但是现在必须要想一想了。武评中号称揽尽天下高手,宗师、一品尽在其中,二品中实力出众或有专长者也在榜,譬如先前被你宰掉的陈遵,就因一身刀枪不入的横练功夫而入选……天下高手如云,试问以一人之力,哪怕消息再灵通,又如何能知世间所有,更何况还要一一点评? “想要做到这些,必须要有强悍的消息网,不一定能无孔不入,但必须无处不在,所以江湖上一直有传言,说天机老人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甚至臆造出‘天机堂’这么一个神秘帮派……” 方沫一直安静听着,没有接话,方炜说的这些并不是他自己的突发奇想,而是江湖中颇为普及的一种论调,方沫并不是第一次听闻,所以这些显然并不是方炜真正想说的话,方沫微一沉吟,道:“你是想说,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天机堂,所谓的武评,其实是朝廷玩的把戏?” 方炜打个响指,道:“和你说话就是省事儿。” 又道:“武评号称揽尽天下高手,连隐居在深山老林中的一品都能被他们挖出来,可是我们在庸城,却一下子见到了两个未曾录入的一品,一个封毅,一个姚公公。如果只一人,我们还可以说是武评上一时疏漏,但是两个一起,又恰巧都是朝廷中人,再说疏漏就未免太过牵强。所以武评和朝廷之间,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更可能直接受控于朝廷,但是朝廷闲着没事干儿弄这个做什么?它就算要统计天下高手,也没义务告知江湖上所有人吧?” 方沫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方炜继续道:“要知道武林高手也是世俗中人,要吃饭,要睡觉,要醇酒美人,要武功秘籍,要有人指点,要神兵利器……所以堂堂一品高手如唐傲,也要去做杀手挣钱,也要觊觎你的剑法。你说以朝廷的资源,想要招揽一个一品或者有望成为一品的人,难不难?” 方沫道:“所以你怀疑这个所谓‘天机堂’,其实是为了暗中收拢高手为朝廷所用,而武评只是他们顺道弄出来混淆视听的东西,而被他们招揽的高手,除了少数站在门面上的人之外,都不会录入武评。” 方炜道:“所以天下的一品,可能比我们想象中要多,而隶属于朝廷的一品,则可能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多的多。” 所以他们要杀的人,也可能比想象中要难杀。 这才是他真正想说的话。 方沫将牛耳尖刀入鞘,站起来道:“快换防了,走。” 方炜一按地面,笑嘻嘻道:“走咯走咯!” 城墙上,两个巡逻小队同时停下脚步,核对口令,拿着长枪站在城墙上的士兵目光时不时瞥向一旁,再过一炷香的时间,那边就该有人来替他了,到时候就能睡个好觉了,想到这里,不由不着痕迹的打了个哈欠,于是也没有看到,月光下有两道黑影如同大鸟一般越过护城河,无声无息的落在了城墙被阴影笼罩的墙根下。 方沫方炜对望一眼,方沫一跃而起,掠至五丈高处,五指无声无息插入城墙半寸,壁虎一般攀在城墙上,方炜在他身后掠过,一脚踩在他肩膀,再拔高数丈,如法炮制的将自己固定在城墙上,同时一根绳索从他手上无声无息垂落。 方沫轻轻一拉绳索,向上掠起,落在方炜身侧,在他们头顶不远,就是手握长枪的士兵,再后面一些,两队巡逻兵正错身而过。 方沫从怀中取出一颗米粒大小的药丸,用指尖碾碎了,轻轻一弹,抱怨道:“浪费了。” 细碎的粉末无声无息落在头顶长枪兵的领口。 长枪兵头猛地向下一扎,顿时一个激灵睁开眼睛,定了定神,偷眼看一下身后比刚才不过多走了两步的巡逻兵,松了口气:他是太困了,竟然站着也能眯着,还好就那么一下,既没有倒霉的掉下城墙,也没被人发现。 虽然就只眯了那么一下,他发现自己的精神竟比刚才好多了,困劲儿也消失不见了,于是紧了紧手里的枪,站的更挺直了几分。 —— “按照规矩,战时一城主将每隔一段时间必须上城头查看,”方炜道:“但就是不知道,他守不守这个规矩。” 他们坐在一座酒楼的楼顶,这里离主将章勇居住的将军府还有些距离,但是有两个好处,一是够高,不说看清楚将军府内部的情况,起码能看见他的大门,二是这里是去北城门的必经之路,而北城门此刻正是需要重点防守的地方。 方沫道:“不着急,我们就先赌他是个守规矩的好将领好了。” 要问出郑城守将的住处不难,但要无声无息的闯进去就不容易了,至于硬闯,更只是下下策,折腾出动静,那守将章勇若是人如其名,亲身上阵捉拿刺客还好,若是反过来把自己藏得跟个乌龟似的就麻烦了,所以还是守株待兔的好。 方炜道:“你先休息一下,我盯着。” 方沫嗯了一声,正要躺下,却见远处将军府的大门敞开,数十骑全副武装的军士相继而出,方炜道:“直接骑马出门的,应该是正主儿吧?不过战时一切从权,也难说……刚刚要是找那个老乡给画幅画像就好了。” 方沫知道他只是习惯性的多话,懒得理他:别说这些最底层的百姓敢不敢看大将军的脸,就算看了,想要画到能让人认出来的水平也难。 他们并未着急行动,就在这里静静等着他们过来,眼看那一行人越来越近,忽然急促的马蹄声响,方炜奇道:“这个点儿……难道战事有变?” 战时全城宵禁,若不是军报,别说晚上,就算白天都没人敢在大街上跑马,来人从北门过来,显然不是送朝廷的指令而来。 “将军!”两个飞骑而来的军卒在将军府那一队人马前翻身下马,急声道:“半个时辰前,有数百个自称是康城驻军的败兵过来,要求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因他们拿不出信物,刘将军让我们放箭,将他们驱离城门。他们也没离开,就在城外一箭之地逗留。 “方才不久,忽然冲出来一队反贼,对他们一阵砍杀,这些康城败兵边战边退,死伤惨重,我们在城墙上放箭支援,将那些反贼射死了好些,他们才气焰嚣张的离开。只是那些康城败兵就惨了,几百人非死即伤,好多都逃到了城门下还被斩杀。 “刘将军派人从城头攀索下去查看,那些幸存的败兵说,探子探知有一队反贼要绕过康城袭击咱们郑城,汪将军带着他们冒险出城突袭,一不小心中了埋伏,被打的七零八落……他们好容易逃脱追兵,发现郑城已经被反贼团团包围了,不敢回去,只好逃到这里来了。” 章勇沉声道:“城门呢,你们没开城门吧?” 士兵微微一滞后道:“那些人伤亡惨重,好多人都断胳膊断腿,血流如注,在城下哀嚎,若是再不救治就来不及了,小人来的时候,刘将军正吩咐打开城门……” 章勇道:“糊涂!你……” 话犹未完,他身侧一人忽然冷声喝道:“什么人?出来!” 只听道旁前方的酒楼楼顶传来一声轻笑:“来咯!” 紧接着,两道人影轻飘飘落在他们身前不远的房顶上,章勇眯起眼睛看着这两个黑衣却未蒙面的少年人,两人一人握刀,一人持剑,年长些的生的高大俊朗,英气勃勃,年幼些的容貌精致之极,气质更是出尘脱俗,实为他平生仅见。 好一对出色的少年人,若非此刻形势不明,他都要忍不住喝彩一声了。 章勇阻止手下人的喝问,沉声道:“你们是什么人?来此有何贵干?” 方炜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灿烂白牙,道:“你猜?” 章勇身边一干护卫大怒:“放肆!” “大胆!” “找死!” “无礼” “……” “啰里八嗦。” 最后一句却是方沫说的,话音落,长剑出鞘,化为一道长虹从天而降。 章勇身边最先出声的老人冷笑一声,手在马背上一按,飞身而起,手中两只钢爪一合,锁向方沫手中的长剑。 方沫轻笑一声:“哦,一品啊!” 语气中毫无惧色,反而充满兴味,仿佛忽然发现什么新奇有趣的玩具的孩子一般。 方沫去势不改,手中长剑化刺为抹,老人淡淡一笑,一个二品小子,倒是猖狂的很……这么年少的二品,却不知是哪个世家精心培养出来的绝世天才,可惜了。 不过正是这样的天才,杀起来才最过瘾。 老人右手钢爪一沉,架住长剑,“咔”的一声锁死,将少年连人带剑向侧面甩去,同时左爪一爪抓向少年咽喉。正面带微笑随手毙敌时,老人忽然右手猛地一轻,重心略略一荡,原本应该被他死死吸摄在剑柄上的少年竟简简单单的松开了手,再然后,眼前有寒光一闪。 两人错身而过,少年随手捞回自己恢复自由的长剑,悠然落地,点尘不惊。 老人在少年身后落地,章勇道:“柳老……” 话刚出口,柳老抬头看了他一眼,惨然一笑,然后轰然倒地,鲜血此刻才从咽喉中喷涌而出。 老人一时间并未气绝,一双眼睛死死瞪着手握沾血的牛耳尖刀的少年——他躲了,他真的躲了,可是……怎么会?怎么会? 少年回头瞥了他一眼,手中牛耳尖刀挽出一个刀花入鞘,歪头道:“一品啊?假的吧?” 忽然所有人都生出同感来:是啊,假的吧? 就是说嘛,一品啊,哪有一个照面就死的?原来是假的啊……呵呵…… 柳老脖子中发出“咯咯”两声,在所有人的瞪视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方沫不满的看向方炜,道:“喂!打架呢!发什么呆?” “哦哦!”方炜如梦初醒,拔出长刀,直扑那一堆比他更震撼的人。 方沫却抱着剑,慢慢向后退开,懒懒靠在墙壁上,歪着头看着热闹的战局。 方炜直扑章勇,章勇抽身后退,方炜顿时被七八个二品三品武士围得到水泄不通,他夷然不惧,哈哈一笑,手中长刀大开大合,打的痛快之极——他随封毅练刀,最不惧的便是这种乱局,如今难得有人陪他练刀。 刺耳的哨声响起,各处传来回应之声,城内的援兵正从四处赶来,还要些许时间才能到达。 章勇带来的数十人,或围剿方炜,或护卫在章勇身边,只有一个勇猛的三品越过方炜的战团,“勇敢”的冲向被冷落的方沫,刚冲近半丈之内,忽然脚步猛地一顿,冷汗涔涔而下:在他前面不远,有雪亮的剑尖微抬,直指他破绽所在,他若继续冲下去,正好自己送上门,成了那只被守株的兔子。 见他停步,剑尖又静静垂了下去,三品的目光从剑尖上一寸寸挪上来,艰难的落在了少年的脸上,却见少年一脸无趣抬抬下巴,懒洋洋道:“二品以下请走那边,谢谢合作。” “哦……哦。” 三品脚步僵硬的后退几步,转身逃也似的扑向方炜。 第207章 乱世27 章勇面沉如水,他从来不知道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这样两个妖孽,一个悍勇无比,在诸多二品三品的围攻下还丝毫不落下风,甚至攻多防少,实力便是不到一品也相差不远,另一个更是一招斩一品,最让人惊骇的是,这两个人竟都如此年轻,甚至可以称之为年少! 只听方炜长笑一声,伸手握住一杆长枪,整个人合身向手握长枪的二品怀中撞去,二品高手当机立断,弃枪不用,一掌拍向方炜背心。 方炜彷如未见,速度不减反增,二品眼中闪过慌乱之色,脚下一错便要侧身闪避,却哪里来的及?一声闷响,方炜狠狠撞在二品胸口,二品噗的一声喷血倒飞,落地后竟一时难以起身。 感受到从背后传来的力道,方炜哈哈一笑,趁着包围圈出现的这瞬息空档,提刀劈向身侧一位三品武士,顿时鲜血飞溅,三品武士颓然倒地。 果然他看得不错,刚刚这个二品看似勇猛,实则最怕死的就是他,方才他分明有机会和自己两败俱伤,可惜到最后关头生了退缩之心,拍在他背心的一掌虚浮无力,不过给他带来点不痛不痒的小伤……用这点小伤,换来伤敌破局的机会,值! 方炜足尖一点,又向另一个目标扑去,分明是诸多二三品围杀一个二品的局面,在这一瞬仿佛硬生生掉了个个儿,变成了一个二品追杀诸多二品三品。 章勇一语不发的挥手,身后又奔出三人,上前稳定战局,他看一眼依旧靠在墙上看热闹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方沫,低声道:“走!” 退后数步后转身就要飞掠,却浑身一僵,盯着落在众人身前的懒散少年,沉声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方沫看着手中的长剑,笑笑不答,然而另一面的战场却仿佛配合默契似的,在方炜的刀下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我们来做什么的?杀人的啊! 方沫脚步一错,一步上前,长剑前指。 下一瞬,少年的身影在所有人面前消失,只剩下漫天的剑影。 章勇身侧二十多人,每个人至少被三道四道甚至更多的剑影直击要害,每个人都不由产生了这少年正全力攻击自己的感觉,想起方才那一品老者的死,怎敢不全力应对?一时间,各种武器一同挥舞,护住周身。 瞬息之间,刀光剑影消散,成功度过这一次攻击毫发无损的众人松了口气,却又猛地察觉到不对骇然回头,便看见章勇无力倒地的身体,顿时惊得魂飞魄散:“将军!” “将军!” “杀了他,替将军报仇!” “……” 少年依旧一语不发,随手一剑刺入离他最近的倒霉三品的咽喉,然后抽剑,一剑抹向冲来的二品……三品的尸身颓然倒地时,二品咽喉溅血。 少年回剑侧身,躲过一道飞爪,长剑一撩飞爪上的铁链,飞爪顺势飞旋,铁链顿时缠绕在长剑剑身,周围人大喜,趁势上前,却见少年毫不留恋的松手,一拳打在剑柄上,同时手中牛耳尖刀飞射而出。 使飞爪的高手被这一拳带的一个踉跄,还未站稳,脖子上便凭空长出来一截刀柄。 失去了主人控制的铁链颓然松开,少年也不接住自己的长剑,又是一脚踢在剑柄上,长剑旋飞而出,抹过冲在最前面那人的脖子,才重新回到他手中。 从少年现身拔剑到现在,不过是眨眼之间,地上便多了数具尸体,其中包括他们需要舍命保护的将军章龙。此刻少年又握剑停步,周围攻势也随之一滞,没有人敢贸然上前,所有人眼中显出几分绝望之色。 这少年,一剑杀一品,一剑杀将军,一剑杀三品,一剑杀二品……轻描淡写,信手涂抹。 他们不是没见过高手,却从来没见过杀人如此利索的高手。如此杀人,他们甚至连消耗他内力的目的都做不到。 这种架,要怎么打? “啊!” 一声绝望的惨叫从另一处战场传来,他们听出这是昔日同僚的声音,却生不起悲悯之心,因为他们自己可能就算临死前都没办法发出任何声音。 他们不是怕死之人,可是却不想这样死,不想这样被人无声无息的随手抹去生命。 “一起上!” 不知道是谁呼喊了一声,第一个回答他的却是少年手中的剑,原本静立不动的少年仿佛被他提醒了一般,身形一晃便到了他身前,一剑抹过这位三品好手的咽喉,然后长剑再度指向离他最近的目标,只听那人发出一声崩溃的喊叫,竟连防御都顾不得,就那样转过身,如普通人一般用两条腿狂奔而去。 少年愕然看着他的背影,一时竟忘了追杀,其他人齐刷刷的退开数步。 那边战场,方炜长啸一声,逼退数人一跃而起,落在方沫身边,伸手按住他的肩膀,内力如同涓涓细流一般涌入少年体内,口中却轻笑道:“章勇已经死了,还要再打吗?” 身材高大的少年身上带着几处血痕,呼吸也略带急促,显然方才的战斗中他也并不是全无损伤,但一双眼睛却明亮之极,顾盼之间,神采飞扬。 这句“还要再打吗”,却不知道是对谁说的。 方沫淡淡道:“啰嗦!” 长剑一挥,迈前半步,然而他身前的对手却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方沫看向路口那两个脸色惨白若死,却始终没有逃跑,而是紧紧握住手中钢刀的传讯兵,道:“我闲的时候,不杀普通士兵,但忙起来却不一定顾得上。希望你们不要在战场上遇见我。” 方炜一刀剁下章勇的人头,撞下方沫的肩膀,笑道:“走吧。” 那两个传讯兵虽然依旧没有退让,却也没有上前送死,站在路旁神色复杂的看着两人提着人头从他们身边经过,向北门而去,脚步越走越快,转瞬消失不见。 救援的数十名士兵终于狂奔着冲入路口,看见的却是满地的尸体,待看清楚中间那位身穿重铠的无头尸体后,更是两腿发软,噗通一声跪下:“将军!” —— 北门,此刻杀声正浓。 一身大昌军服的杨猛已经杀红了眼,伸手抓住刺来的长枪,发狠一推,硬生生用枪杆贯穿了两个昌兵,与此同时,他的右臂上又多出一道伤口,杨猛反手将欺近他身边的昌兵一刀砍翻,眼前又有更多的昌兵涌来。于是喘了口粗气,再度挥刀。 在他身后,大高个儿使出全身的力气,死死顶住城门,对身后的袭来的刀枪剑戟视若无睹。 一个硬邦邦的身体撞在了他背上,虽然几乎立刻离开,但他已经听到了身后传来的低低的闷哼声,忙道:“头儿?” 杨猛咬牙道:“还活着!” “夺!” 一声刺耳的呼啸传来,杨猛百忙中伸手一抓,却未能抓实,利箭在他手心划过一道血痕,扎入大高个儿的背心。 大高个儿“噗”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沫,身体一晃,巨大的力量从城门上传来,将顶着城门上的众人推开半步,眼看城门就要合拢落栓,杨猛忙伸出一只手抵住城门,大高个儿已是满脸鲜血,怒吼一声,所有人一起合力,竟硬生生又将城门推了回去…… 这里,只是北门战场的一隅罢了,义军,昌兵,还有穿着昌兵服饰的长沙军,三方混战成一团,义军和长沙军虽然暂时占领了城门,却正被无数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昌兵淹没…… “头儿……”大高个儿哑声道:“顶不住了……他们怎么还不来……大家伙儿……都死光了吧……” 杨猛眼中也显出几分悲愤之色,虽然他是二品高手,但内力耗尽的二品,在这混乱的战场比普通人也不过略强了那么几分而已,还比不上天生神力的大高个儿。 他不怕死,他们都不怕死,只是不甘心,这样毫无价值的死去。 杨猛双眼有些潮湿,口中却道:“来了!就来了!大个儿,撑住,撑住……” 大个儿眼中焦距全无,口中喃喃道:“来了吗……来了好……对、对不起……头儿……头儿……我……” 身体顺着城门,软软的滑落。 “大个儿!” 杨猛悲呼一声,对刺向他背心长枪不理不睬,合身顶在反撞来的城门上。 他一声嘶声狂吼,早已枯竭的经脉硬生生又被他调集出少许真气,猛力一撞之下,那城门竟被他硬生生又撞回去半尺。 杨猛脸上却全无喜色,这不过是他最后的挣扎罢了,咬牙抵住城门,等着身后透胸而出的长枪,只希望他这一下,能让同伴们再多支持片刻…… 他也一样想问:他们怎么还不来,怎么还不来…… 然而预料中的剧痛并未到来,有人轻飘飘落在他身边,伸手握住枪杆,手腕一震一挑,长枪便完全落在他手中,然后长枪挥舞如飞,一干长沙兵压力顿渐。 便在此刻,城门的压力猛地一轻,竟被他们完全推开。 方炜从城门外转出来,道:“早告诉你我们兄弟是高手啦!” 杨猛愣愣看着他,又转向在他身边倒持长枪,点倒几名昌兵的方沫,苦笑道:“你们……何苦来送死……” 这孩子,虽然手上功夫不弱,但显然没有经过什么真刀实枪的血腥搏杀,到了战场上竟也不肯伤人,这样的人,便是武功再高,又如何能在战场上活下来? 他不愿指责他,只是轻叹一声,这样的孩子,不该待在这里的。 方沫手中攻势不停,口中答道:“都告诉你我们是高手了啊!” 杨猛正要说话,却见方炜忽然抖手抛出一物,随手夺过一杆长枪掷出,将那人头大小……不对,那就是颗人头……将那颗人头深深钉在城门口,道:“跟我一起念啊!” 杨猛微楞时,便听方炜高喝一声:“不好了,章将军死了,反贼杀进来啦!” 杨猛第一个反应过来,跟着惊慌呼叫道:“反贼杀进来了,章将军的人头被挂在城门上了!” 镇守城门的也有数位二品,正和人缠斗,闻言浑身一震,忍不住抬头看向城门,便在此时,数骑从城内飞马而来,高呼道:“不好了!章将军被人杀了!” 一时间,原本井然有序的昌兵大乱,看着城门的头颅,跟着胡乱嚷嚷起来:“章将军死了!章将军死了!” “反贼杀进来了!” 惊慌失措的声音如同瘟疫一般,在整座城池蔓延。 忽然,地面开始微微震颤起来,城外的马蹄声由微不可闻,渐渐变得震耳欲聋…… —— 清晨太阳升起,两人依旧坐在酒楼的楼顶,听着街道上义军敲着锣大声安抚百姓的声音,方炜悻悻然道:“谁能想的到呢,几万守军,竟然就那么不战而溃,让那群王八蛋捡了个老大的便宜……” 方沫道:“再怎么治军严谨,民心终究会影响军心。昏君民心尽失,这些从百姓中走出来的士兵又如何肯为他拼命?这样的结果,既最正常不过,也最好不过。” 方炜“嗯”了一声,没有答话。 沉默片刻后,方炜才叹了口气,道:“如果我们早一点去,也许他们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方沫低头轻抚腰间的牛耳尖刀,道:“如果不是先杀了章勇,就算加上我们两个,也一样守不住城门。”人力有时尽,便是宗师,面对源源不断涌来的敌人,若死战不退,也只有死路一条。 “是啊!”方炜轻叹一声,拍拍他的肩膀,道:“若是大个子知道你用他给你的刀,杀了一个朝廷一品爪牙,一定会高兴的睡不着觉……他死的并不遗憾,这一城百姓免遭战火,他若在天有灵,也会含笑九泉。” 虽是如此,眼前不由出现那大高个儿挥汗如雨、奋笔疾书的模样,想起他那句“喂,毛驴的驴怎么写”,想起那足有婴儿拳头大的“毛马父一头”几个字,想起他没肉可吃之后如丧考妣的模样……于是渐渐红了眼眶。 见方沫眼中渐渐出现水光,方炜心里更是难受,一掌拍在他肩头,道:“喂,臭小子,你什么时候成了一品了?” 方沫回神,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道:“我是不是一品,你会不知道?” 品级划分,凭的是“境界”高低,因招式强弱不好划分,是以这看不见摸不着的境界二字,更多体现在内力的突破上,不同品级之间,内力的多寡和强弱,有如天壤之别。 打个并不十分贴切的比方,若说三品真气如气,二品真气如水,一品真气便是水银,而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传言可以天人合一,借天地之力为己用,只是从不曾有人亲身证实过这一点。 想要突破现有的品级,既要悟性机缘,也要历练打磨,还要累积底蕴,方沫在半个月前还只是三品,如今方入二品不久,便是天资再高,未得积累,哪能在短时间内再晋一品? 只是他得封毅两次内力灌注,稍稍了解些一品真气的性质,临战前听了方炜的话,意识到他们有很大几率会遇到一品,未免苦战,便强行将全身真气压缩,让自己能够使出一品实力的一招。 别看他一招杀一品,仿佛轻描淡写、风光无限,却不知他落地时已经油尽灯枯,若那个时候有人轻飘飘给他一掌,他也就挂了。 这一点,方炜怎么会不知道?他若是不知道,怎么会竭力将这些人的注意力牵扯在他自己身上?怎么会一看见他陷入战团,立刻不惜受伤也要过来和他汇合,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替他灌注内力? 方炜嘿嘿一笑,他虽然不知道方沫怎么做到一招宰了那个一品的,但他了解自己的兄弟,他懒归懒,可也不是不分场合的懒,关键时候还做出一副牛气哄哄的样子袖手旁观,那可能性只有一个:虚张声势。 又道:“下次别玩这么吓人了吧?” 方沫嗯了一声:“第一次趁他们防备不足,强杀,这样下一次暗杀才好得手。” 这一次,他们两个看似轻松,其实若继续打下去,谁胜谁负还不好说,他内力才恢复了少许就被迫出手,几乎全凭招式应敌,便是如此也撑不了多久。方炜更不用说,单打独斗他的确胜过在场所有人,但是若再继续下去,被耗死的一定是他。 方炜伸了个懒腰,道:“你说今天下面的酒楼会不会开门?肚子有点饿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早餐卖。话说咱们好久没上过馆子了,今天我请客? 又轻呼一声:“咦,那不是杨将军吗?他们不好好养伤,在那里做什么?” 方沫闻声看去,只见将军府的门口站着两拨人马,虽然都只有二十来人,但一边狼狈不堪,几乎人人带伤,一边甲胄森然,精神奕奕。 后者为首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气度沉凝,从他们的角度看去,杨猛正指着年轻人的鼻子愤然叱骂,军师面沉如水的站在一旁,年轻人却神色淡淡,不以为意。 方沫方炜对望一眼,同时飘身而起,几个起落后无声无息落在长沙军的队伍身后。 第208章 乱世28 方炜方沫虽然并未刻意收敛气息,但他们的存在也不是那些只会些许拳脚的长沙兵能察觉的,杨猛和军师虽然有这个实力,但现在显然没心思理会其他,倒是对面的年轻人看见这两个不知道为什么站在长沙兵一边的人,微微皱了下眉。 年轻人只有三品实力,但身边的护卫却是两个二品,他看向杨猛,神色颇为无奈,道:“杨将军,对于贵军的牺牲,在下深感佩服和遗憾,但是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不是吗?你们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就应该知道会有人要牺牲……现在的结果难道不好吗,我不明白你们有什么好闹的?” 杨猛看着他,眼睛里差点冒出火来,声音中带着压抑不住的悲愤:“我们不怕死,我们可以死!我们来这里,就做好了准备去死!但是却从来没想过……会死在‘自己人’的手上!” 军师沉声道:“陈将军,当时我们说的很清楚,你们的人只是假做追杀,大家演一场戏骗开城门罢了。可结果呢?我们的人在假打,你们的人却是真杀!我们几百个弟兄,有两成的人是死在你们陈家军手上!我们长沙军人单力薄,以前不算什么,现在更不算什么,但是哪怕我们死的只剩下一个,也要问你们要一个说法!你陈家军如此行事,就不怕天下诟病,说你们是背信弃义的反复小人?” 年轻人叹了口气,道:“当时的情形你们也看到了,若是不死几个人,他们怎么会信以为真,打开城门?你说了你们随时准备去死,难道那些人死的没有价值吗?最少的人命换来最好的结果,难道这样还不够?” 他声音微提,道:“你们想要讨个说法是吧?你们要什么样的说法?当时假冒朝廷败兵的,有你长沙军的三百人,可也有我陈家军的三百人! “是,我们的人是在城门外弄假成真,杀了一些长沙军,可是你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吗? “为了防朝廷的探子,大队人马只能埋伏在十里外的地方,所以他们这些人,就是你们骗开城门之后,第一批冲进去的人,也是大队人马赶到之前唯一冲进去的人!你们的人是死的没有几个了,可是他们呢?你要不要去他们的营地里看看,现在还剩下几个能喘气的?你要不要去找他们报仇雪恨? “杨将军,不是只有你们长沙军在战斗,在死人!我们也一样!” 年轻人说的义正言辞,神态慷慨,但杨猛却总觉得听着不是那么回事儿,他不善言辞,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只是死死握着拳,气的浑身发抖。 忽然掌声在身后响起,杨猛等人回头,便看见方沫方炜两人站在队伍最后面,方炜鼓着掌,声音却冷漠之极:“说的可真是动听,让人热血沸腾。可我就是不明白了,这位陈公子,口口声声牺牲、战斗,也没见你去牺牲啊?或者说,死几个盟友,死几个死士,就是你陈公子的牺牲,哈,还真是令人感动啊!” 方沫淡淡道:“不管说的多么好听,出卖就是出卖。难不成因为你不仅出卖盟友,连自己的战士都出卖了,你就有道理了?” 说话间,他们已经一左一右站在了杨猛身侧,态度明确之极。 陈姓年轻人没有答话,只是看向杨猛,道:“虽然事出无奈,但是我也一样心存不安。若杨将军肯加入我陈家军,我会立刻给将军补齐十倍兵马,交由将军统帅;若是杨将军不愿屈就,在下也绝不强求,这郑城的东西,不管是金银珠宝,还是粮食马匹、兵器铠甲,任由长沙军自取……便是杨将军要这座城池,只要开口,我陈家军补充粮草之后,便立刻退出城外!” 杨猛怒级反笑,说的真是好听,真是慷慨大义!这是明明知道他们死的只剩不到一百人,就算一个人有十双手也拿不走多少东西,这是明明知道,他们几十个伤病,就算得了这城池也守不住…… 缓步上前:“好,好,我要……” 话说到一半,一拳狠狠砸向年轻人脸颊。 杨猛虽然身受重伤,但到底是二品,这一拳又快又狠,结结实实落在年轻人脸上,将他打飞出去足有一丈多远。 他身边的护卫一时不妨被杨猛得手,顿时大怒,正要出手,却听年轻人急声喝道:“住手!谁都不许动手!” 他慢慢爬起来,抹去唇角的血水,苦笑道:“这是我欠他们的……杨将军,消气了吗?” 杨猛冷冷道:“你我之间,只有仇,何来气?从此之后,我长沙军,和你陈家军永无瓜葛!我们走!” 领着人转身便走。 方炜和方沫对望一眼,终究没有跟上去。 年轻人看向两人,道:“如果在下猜的不错,两位就是刺杀章勇的好汉吧?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合作?我陈家军也有些好手,可以追随两位一起行动……” 方炜打断道:“便宜还没捡够是吧?不过可惜,我们可不敢将后背交给陈将军你这样的人。” 年轻人苦笑道:“长沙军的事……” 方沫淡淡道:“长沙军的事,如果你一开始就实言相告,他们也会去的。陈将军你枉做小人,看似智计过人,实则目光短浅,难成大事。” 不理他瞬间变得难看的脸色,和方炜转身离开。 —— 不知道这些义军之间有什么样的协议,但显然陈家军兵不血刃的拿下郑城,对其他义军的刺激很大,不约而同的加大了攻势,战局立刻变得激烈起来。 两日后,义军正要攻打央城之际,央城守将及其副将一共三颗头颅,忽然被人钉上城楼,顿时一方魂飞魄散,一方士气大震,半个时辰后,央城破。 三日后,遂城主将正在城头主持两军大战,忽然遭遇袭击,从城头跌落后被义军乱刀砍死,两名少年刺客再次斩杀一名副将和一位一品高手后逃离,一日后,遂城破。 七日后,因郑城城破导致孤悬在外的康城,在陈家军日夜不停的攻势下,宣告失守。 战事变得如火如荼,几乎每一天,都有新的变化。 “插不上手了,”方炜胸口缠着白布,躺在藤椅上晒太阳,道:“妈的,一个个都变得跟乌龟似的,壳一个比一个厚,好容易探出头吧,还都他妈是陷阱!小命都差点送掉了。” 他们两个武功虽然不弱,但到底不到一品,若是对方身边有两个以上一品,他们就算能成功杀死目标,也难以脱身——他们不是长沙军,没舍生取义的觉悟,这种亏本买卖是不做的。 方沫正坐在一旁写写画画,闻言道:“跟你说那个是一品了,非不信邪,硬要上去试一把,你不死谁死?” 方炜坐起来道:“我不是不信你,我不是想着,他以为我不知道他是一品,但是我知道,那不是可以坑他一把了吗?” 方沫没好气道:“人家正全神贯注等着你呢,坑什么坑?” 方炜不服气道:“谁说坑不上,那老小子最后不还是被我给宰了吗?”这可是他第一次独立宰掉一个不伤不残的一品,虽然有些取巧,但若不算方沫这小子,这等战绩足以震惊天下。 又道:“可惜了,要是再这样打下去,那么多各式各样的一品陪咱们过招,没多久咱们两个就该变成最年轻的一品了!” 方沫道:“有没有他们,我们也会是最年轻的一品。” 方炜笑道:“那倒也是。” 又感叹道:“现在外面乱糟糟的,跟疯了似的,到处都是刺客,还几乎都是一品,二品的根本都拿不出手。朝廷派人刺杀义军将领,义军派人刺杀朝廷将领,还有义军之间相互刺杀的……咱们两个算是开了个不好的头。” “这些人之间杀来杀去,总比死普通百姓好,”方沫道:“而且也不是我们开的头,刺杀将领这种事,什么时候都没停止过,只不过一般没有这么大的手笔……大权在握的将军身边,一般都有一品高手守护,加上其他高手以及亲兵,若没有迅速杀死一品的手段,除非一下子出动三四个一品进行刺杀,根本没有机会成功……在此之前,这些一品们都自恃身份,哪里肯合力出手去当刺客,如今当然不一样了。” 方炜哈哈笑道:“现在的江城,也算是是一品满街走,二品多如狗!” 方沫道:“所以我们两个多如狗的小二品,就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养伤,等着什么时候义军打到江城,我们再去凑凑热闹行了。” 方炜叹气道:“可是很无聊啊!” 方沫道:“无聊过来帮我试试这个。” 方炜过来,看着他画的东西,道:“这什么?武功秘籍?” 方沫道:“是武功,但不是秘籍。” 又道:“这是我为长沙军设计的。他们不是不肯回乡吗?我给他们设计了一套刀法,一套枪法,希望能让他们多少有几分自保之力。” 方炜皱眉道:“他们没有底子,再高明的刀法枪法对他们也没多少用吧?再说了,越高明的武功,练起来花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没有十年八年,能练出个什么名堂来?” 方沫道:“这个道理我当然懂,所以这两套武功都是给最底层的士兵用的,一招一式简单实用,哪怕笨一点的,三五天也能将招式学个七七八八。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两套武功之中,暗藏着一套内功心法。” 方炜瞪大了眼:“哈?” 招式中暗藏心法,这是什么操作? 方沫自然知道他想在什么,道:“自古以来的内功心法,都要盘膝静坐,凝神运气,直到一品之后,才能随心所欲。但是方炜你自己也试过了,知道其实盘膝静坐什么的,并非必要,只是为了集中精神运转气息罢了。既然如此,我们便可别出机杼。我问你,以掌力伤人时,是直接喷吐掌力威力更大,还是一掌击出力道更强?” 方炜道:“废话,当然是后者。” “那为什么?” “呃……”方炜显然答不出来,咕哝道:“这个是常识吧,有什么为什么不为什么的?” 方沫不屑的撇了他一眼,道:“谁告示你常识就不需要道理?” 又道:“人一掌击出,力道由身体,传递到肩,到肘,到手的同时,体内真气也会随之而动……我的这两套武功就是利用这个原理,以招式调动内息,哪怕没有内力的人,每练一次,体内的气息就会强盛一分,力量和速度也会随之增强,资质好些的,还能很快就练出内力来。” 方炜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方沫继续道:“不过这东西,我只自己试过,你也练练看,感受一下,要是没什么问题,再找不会内力的人来试。” 方炜看着他,含含糊糊咕哝道:“你没想着打天下,真是太可惜了……” 方沫道:“嘀咕什么呢?” 方炜干咳一声,道:“我说,你以后就算忽然告诉我你变成宗师了,我也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你小子根本就不是人! 从方沫手上夺过那一叠纸,低头看起来。 方炜如今已经将近一品,加上资质出众,这种基础的武功基本上只看一遍就能领会于心。 看完将纸放回桌上,到一边慢慢比划起来,遇到窒涩不畅之处便指出来,两个人在一起讨论修改。 方沫对于乱改内力这种事熟练的很,方炜也是天马行空之辈,时常有新鲜主意冒出来。 两人将两套武功弄到七七八八,方炜又突发奇想:既然大家都练同样的招式,使同样的内力,那是不是可以弄出一套合击之术来?人再多一点,说不定还能演化成战阵。 这个主意不错,于是两人又有了新的研究方向:基本上就是方炜画出蓝图,方沫分析可能性,然后设计方案。 刚讨论出少许眉目,一个瘦猴儿似的长沙兵跑的气喘吁吁的进门:“两,两位方爷!出大事了!天大的事!” 方炜笑道:“天大的事是多大?难不成昏君死了?” 一看瘦猴儿脸上的表情,讶然道:“不会吧,昏君真的死了?” 按照现在的进度,义军想要攻至江城,快也要十天半个月,更何况江城本身就是最大的硬骨头,怎么会这么快?至于刺杀更不可能,那昏君身边不仅防守严密,而且每天更换住处,刺客进了宫,转晕了都找不到他的影子。 瘦猴儿喘匀了气,道:“那昏君的心腹爱将反了,半夜开了城门,然后守城军和义军一起,攻入了皇宫,谁知杀进昏君的寝宫一看,他已经死了,连脑袋都被人剁了,那些侍候的宫人说,是,是你们两个做的!” 方炜方沫对望一眼,瘦猴儿道:“现在最最麻烦的是……” 话音未落,方沫忽然神色一变,对瘦猴儿道:“藏起来!” 一拉方炜,急掠而起。 身后传来一声高喝:“姓方的小贼,识相的交出玉玺,饶你们不死!” 第209章 乱世29 “哗啦”一声水响,两颗脑袋从水潭中露出来,方沫在脸上抹了一把,拖着方炜上岸,道:“怎么样?” 方炜胸口裹伤的白布整片都是淡淡的红色,那是鲜血渗进布里又被湖水冲淡后的颜色,他大口喘了口气,一屁股坐在溪边的乱石上,哑声道:“死不了。” 他无比庆幸跟着方沫学了一心二用之术,内息无时无刻不在自行运转,补充消耗,否则他现在已经爬都爬不起来了。 方沫笑道:“你不是希望有一品高手陪你过招吗?现在可算是如愿以偿了。” 方炜朝天翻了个白眼。 方沫从怀里掏出药瓶,将方炜胸口的白布解开,药粉洒上去,方炜见他将白布在水里搓了下拧干,还要耗费内力烘烤,道:“别浪费力气了,就这样得了。” 见方沫不理,也就没再劝,问道:“多少人?” 他知道有一品高手在追杀他们,仅仅是照过面的就有四个,被方沫冒险宰了一个,剩下还有多少不知道,反正应该不止三个,否则方沫也不会带着他一路只顾着逃命。 方沫调集剩余不多的内力让手中的白布腾起雾气,口中道:“我感觉到的是十二个,死了一个,最少还有十一个。” 方炜骂了一声娘,道:“妈的,别说昏君不是我们杀的,就算是我们杀的,至于吗?那个破玉玺,我们留着它是能吃还是能喝?一个个跟疯狗似的撵在我们屁股后面!妈的,十二个一品,昏君都能杀一杀了,之前怎么没见他们这么尽力!” 方沫淡淡道:“大概是觉得,杀昏君比杀我们两个危险太多吧。” 一面用烘干的白布将他伤口紧紧包扎起来,末了扯了一小片下来扔在水里。 方炜道:“怎么?” 方沫道:“你不觉得这里很适合伏击吗?” 方炜眼睛一亮:“所以我们在这里伏击?” 方沫摇头:“所以我们不在这里伏击。” 又道:“他们不是来自同一方势力,一个个自命不凡,谁都不服谁,偏偏又不敢单独行动,所以一点蛛丝马迹就能让他们耽误许久,否则以他们的速度和武功,我们根本活不到现在。” 方炜沉默下来,虽然他们现在依旧还能笑得出来,但是被死亡在屁股后面死死追赶的滋味,一点都不好玩。 方沫虽然有杀死一品的能力,但一招之后便失去自保之力,而他自己现在,连一个一品都对付不了。而他们面对的,是足足十一个一品的追杀。 “小沫,不如你……” 方沫转头,一双清澈的黑眸看向他:“你想说什么?” 方炜有些不自然的转开目光:“没?没什么。” 方沫却不肯放过他,道:“念过书吗?知道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你自己做不到的事,就别想着让别人去做。” 方炜咕哝道:“知道了知道了,我不就想着,咱们两个能活一个是一个吗?”方沫的隐匿之术天下无双,若是没有自己,他要脱身轻而易举…… 方沫不理他,也没说什么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的话。如果方炜已经死了,他绝不会留下来和他陪葬,只会不惜一切脱身,日后千倍万倍的报复,但只要方炜还有一口气,他就绝不会舍他而去。 相信方炜也是如此。 山林那边有飞鸟惊起,下一瞬,方沫方炜亦如惊弓之鸟一般,飞射而去。 —— 脚尖在草根上绊了下,方沫脚一软,跌倒在地上,方炜伸手拉他,不想方沫没拉起来,反倒将自己拽倒在地,两人坐在地上,相视苦笑:他们有多少年,没这么狼狈过了? 从被追杀到现在,已经足足十三天了,能够在十多个一品的追杀下活这么久,无疑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但身为当事人,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骄傲的起来。 十多天过去,那些一品之间的配合日渐默契,分成三或四人一组,每一组都速度比他们更快,实力比他们更强,每一组都拥有独立收拾了他们的实力,却偏偏交替行动,前后左右包抄阻截……事实上他们能活到现在,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 但也就到现在了。 前日为了突围,方沫冒险出手,不想对方早有准备,方沫在两位一品的夹击下,虽然依旧击杀一名对手,却自己也身受重伤,方炜抱着他跳入激流才勉强逃得一命。 如今这些人正紧紧缀在他们身后,而他们两个都身受重伤,内力点滴不剩,如今真的是……穷途末路了。 方沫低声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方炜抬头看了一圈,道:“不知道,但……景色还不错。”一开始的时候,他们还有方向有目的的逃跑,到了后来几乎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有路就蹿,哪管前面是哪里。 方沫“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方炜也沉默下来。 不必方沫超人一等的五感,连他都知道,那三组人马正在从三个方向向他们不疾不徐的靠近,他们甚至不在乎他们继续跑,因为双方很清楚,他们越跑,便越会失去挣扎的力量。 实力的天差地别,便是两人都是天纵之资,也无能为力。 这里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了。 方炜苦笑:一年,只要能再给他一年…… 他伸手握住方沫的手腕,几乎是哀求道:“小沫,你藏起来好不好?”他不清楚方沫现在还有没有将自己藏起来的能力,但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也好…… 方沫转头看向他,四目相对,方炜大惊:“小沫,你的眼睛……” 那双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睛中,有无数细细的血丝浮现,以至于整双眼睛都仿佛染上了一层血色,带着某种妖异的味道。 方沫摇头,低声道:“没事,就是……太累了。” 第一次从方沫口中听到这个“累”字,方炜心中一阵酸楚,伸手揽住他的肩膀,低声道:“累了就休息一会。” 方沫“嗯”了一声,靠在方炜肩上,闭上眼睛,竟似就那么沉沉睡去。 方炜低头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脸,虽然气色灰败,虽然沾着尘土,却依旧那么好看,哪里都那么好看,仿佛一辈子,十辈子,永生永世都看不够。 他忽然很后悔,以前以为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供他挥霍,竟然从来没有这样好好的看过他。 他伸手轻轻替他拨开脸颊上的碎发,心疼的几乎要裂开:小沫,小沫,我要怎么样才能让你活下去……我真的,好想好想和你一起,活下去…… 风声起,有三道人影落在他身前,然后是四道,又是三道。 十个人,到齐了。 十个人有男有女,高矮胖瘦不一,兵器不一,中间甚至连和尚道士太监都有,不过也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年纪都不小了,就算最年轻的,也有四五十岁年纪。 方炜恋恋不舍的从方沫脸上移开目光,抬头一个个看过去,“哈”的一声笑道:“竟然是义军护法和朝廷爪牙联手,啧啧,怎么,你们现在供奉同一个主子吗?” “我们联手,只怪你们兄弟太会惹事,”身形高挑的青衣老者负手立在两人正前方,淡淡道:“你们杀了皇帝,他手下高手自然要找你们复仇,你们盗走玉玺,各路义军自然不能容你们。你们咎由自取,怪的谁来?” 方炜笑道:“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好解决了啊!”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白布包裹的硬物出来,道:“这就是你们要的玉玺,我虽然没剩多少力气,但是想要捏碎它还是很容易的……你们帮我宰了这三个大内高手,我就将它全须全尾的交给你们,如何?” “可笑,”十位一品中唯一一位太监冷笑道:“竟然连玉玺的大小形状都不知道,就拿来挑拨离间!” 方炜叹了口气,将白布包裹随手扔在一边,道:“是啊,我连玉玺的形状大小都不知道,所以,我们根本没见过玉玺,皇帝更不是我们杀的,对不对?” 太监冷笑道:“你见没见过玉玺,咱家不知道,但是宫里很多人亲眼看见你们刺死陛下……咱家若不能取你们两个的项上人头,日后去了九泉之下,如何有脸见陛下?” 方炜转头看向青衣老者,道:“既然皇帝真的是我们杀的,那么玉玺当然就在我们手里,这块不是,但肯定得有一块是,对吧?为了知道它在哪儿,你们是不是先替我们打发了这三个一心一意要宰了我们替他们的主子报仇的家伙?” 青衣老者淡淡一笑,不语。 站在他身边的中年美妇轻叹一声,眼中带着些许怜悯之意,轻声道:“抱歉,你们两个今天必须死。” 方炜并不怎么意外和失望,耸耸肩道:“能问一句为什么吗?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口口声声让我们交出玉玺,但每一次出手却都只想要我们的命,从没有问过一句玉玺在哪儿,为什么?” 中年美妇道:“你可知道世上有四大宗师。” 方炜点头:“当然知道。” 中年美妇道:“四大宗师,从不多管闲事。” 方炜微楞,然后摇头失笑道:“懂了,懂了!多谢解惑。” 青衣老者见中年美妇已经将窗户纸捅开,便也不再掖着藏着,叹道:“四大宗师一心武道,从不过问世俗恩怨,着天下才得安宁。否者这世上,不管是帝王高官,还是武林豪杰,哪有他们杀不掉的人? “你们二人,二品时便可杀一品,那一品时,岂不就天下无敌。拥有宗师的实力,却没有宗师的心性,看不顺眼的人想杀就杀,待你们日后成就一品,甚至宗师,是不是连皇帝都只能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战战兢兢的活着? “方炜,试问这天下,谁敢让你们成长起来?但凡想做皇帝的人,第一个容不下的就是你们两个! “方炜,如你们这样的人,就应该藏在深山中,练到武功天下第一再出来才对的。” 方炜低头看一眼方沫,心中悔恨欲死,再抬头时却一脸轻松笑意,鼓掌道:“有道理,太有道理了!所以玉玺,不过是你们追杀我们的幌子而已?” 青衣老者道:“自然,你们两个好歹是站在义军一边,且在民间声望如神,若是没有合适的理由,怎好公然出手铲除?当初义军之间曾有约定,谁第一个攻入江都,夺得玉玺,便为天下共主,不过玉玺落入你们手中,凭一家之力恐怕难以找回,所以在我们联手之前,共主之约,已经作废。” 共主的约定既然已经作废了,那夺回玉玺当然只是幌子。 方炜点头,淡淡道:“既然没可能谈拢,那就打吧。” 太监尖声道:“如果你们要自行了断,咱家也不会阻拦。” 方炜原本要起身,闻言又坐了回去,道:“能不能让我临死之前,再说一句话?” 中年美妇道:“这是自然,你说。”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方炜道:“看在你们态度诚恳为我解惑的份上,我也告诉你们一件事——那昏君没有死。” 太监瞳孔骤缩,上前半步,却终于没有出手,反而又慢慢退了回去,青衣老人等则猛地愣住。 方炜看了眼他们的反应,道:“怎么,不急着杀人灭口吗?那我可就继续说了啊!” 又道:“皇宫那地方呢,我和小沫很清楚我们自己没去过,但是宫里的人又信誓旦旦说去的是我们。他们就算以前没见过我和小沫,但能把别人错认成我们,长相且不说,最起码去的应该是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人吧? “可那昏君就算死了都还有这么多的一品出来给他复仇,那他死的时候,身边总不可能一个一品护卫都没有吧?也就是说,那两个年轻刺客,起码要有我和小沫这种身手……但是以诸位之见,天底下如我和小沫这样的人,可还能再找得出两个? “所以现在只有两种可能,第一,那些宫人在说谎,第二,有人故意演戏给那些宫人们看,但无论是那一种,最能做到这一点,也最有理由这样做的人,只有那昏君本身。 “如果我猜的不错,什么心腹爱将的反叛,自然也是假的。兵临城下,皇帝老儿一死,义军联盟自然瓦解,各路义军自己打的七零八落的时候,皇帝老儿便可以悄悄收拢部队,来个一网打尽……你们说,这个计划好不好?” 见没有一个人回答自己的问题,方炜只好自己回答:“答案当然是不好,因为这个计划太画蛇添足了。 “被添出来的,自然就是我和小沫两个人。你想,皇帝既然要诈死,怎么死不行?自己上吊,被人下毒,被不知名的刺客刺死,不管是哪一个,不说是天衣无缝,最起码不会留下我和小沫这两个活生生的人证吧?为什么非要指名道姓说是我们两个杀的皇帝呢?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背后出主意的那个人,是我们的仇家,所以大局都不顾的想趁机陷害我们一把。 “而我和小沫最大的仇家,就是霍家堡了。霍家堡原本是要举旗造反的,可惜在庸城被霍惊鹤把家当都给折腾没了,只好悄悄的收起了反旗。但不造反不代表不可以争夺天下啊,总还有别的路子可走吧,什么路子呢,譬如挟天子以令诸侯。 “要知道皇帝老儿虽然人心尽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天底下效忠他的人还是很多的。霍家堡先利用皇帝老儿曾经的心腹刘经业接近皇帝,给他出主意脱身,成为他的心腹,再慢慢接手他的势力,最后找个恰当的时机,‘咔嚓’一刀宰了他为民除害……这主意不坏吧?” 青衣老者道:“不坏,不过可惜都是你的一面之词。” 方炜耸耸肩道:“的确是一面之词,不过我虽然没有证据,你们可以去找啊!最简单的办法,找个皇帝老儿宠幸过的妃子,去看看那具尸体,看看身上的痣,手上的茧子,那话儿的长短,不就一清二楚了?” 青衣老者沉吟不语,那太监终于安奈不住,冷冷道:“你的话说完了?” “说完了,”方炜不仅话说完了,连真气也调息好了,淡淡一笑道:“那就开打吧!” 正要起身,便听耳侧传来一个熟悉的却低哑的声音:“打架这种事,还是我来好了。” —— 黎明时分,山林中忽然响起一声长啸,惊的飞鸟四散,一道人影在啸声中飞掠而至,飘然落地。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修罗炼狱般的场景,十来具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各种姿势分散在山坡上,来人目光落在位于这些尸体中心位置的两个少年,沉声喝道:“方炜!” 坐在地上的少年没有任何反应,来人一步跨至他身边,蹲身探向他怀中的少年,方炜下意识的一掌拍出,被来人一把攥住手腕,内力源源涌入,梳理他纷乱不堪的内息,口中怒道:“方炜!” 方炜缓缓抬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惶然的脸,封毅心中怒意稍减:“方炜,小沫怎么了?” 方炜抬起自己的两只被鲜血染的通红的手,颤声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他甚至连自己怀里抱着的,是活人还是死人都不知道,他家小沫,眼耳口鼻,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在渗血,他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第210章 乱世30 封毅叹了口气,手指按在方沫的腕脉上,内息化为游丝点滴浸入,半晌以后才神色凝重的抬起头来,对上方炜仿佛无助的孩子般的目光,道:“小沫逆转经脉强行晋入一品,经脉承受不住,寸寸断裂……好歹还留了一条命。” 他解下外衣,将方沫仔细包裹起来,抱在怀里,道:“先回庸城再说。” 方炜此刻终于恢复几分神志,上前便要接过方沫,道:“我们两个现在是众矢之的,老爹你还是不要卷进来的好。” 封毅将他一袖拂开,冷冷道:“老子扔下一大家子,跑了几千里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听你这句话?” 方炜苦笑道:“我当然知道老爹你的好意,但是我已经害了小沫,若是他醒来,知道我连你都连累了,一定不肯原谅我……” 封毅不耐烦的打断道:“方炜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般畏手畏脚的模样?小沫他不是小孩子,来江城是他自己的决定,轮不到你来自怨自艾。你这样倒让我怀疑你到底配不配做小沫的兄弟……我要带小沫回庸城,你爱去哪儿去哪儿。” 不再理他,转身便走。 方炜沉默下来,默默跟在他身后,许久之后忽然开口道:“老爹你确地不后悔让我去庸城?” 封毅回头看了他一眼。 方炜淡淡道:“小沫成了这样,不管他能不能活下来,会不会痊愈,霍家堡,狗皇帝,还有那些狗屁义军,我一个都不会放过!老爹你确定还要让我去庸城吗?” 封毅没有回答,抱着方沫举步缓行,良久之后才道:“苓儿死了。” 方炜一愣。 封毅淡淡道:“霍惊鹤离开庸城之后,没有回霍家堡,而是和刘经业一起来了江城,见了那昏君。当时江城的战事尚未吃紧,昏君还有闲心取乐,一眼就看上了苓儿,霍惊鹤表面大怒,暗地里却将苓儿灌醉,送上了昏君的床榻。苓儿醒来之后,一句话没说,就投缳自尽了。” 他神色淡淡,但方炜却听出其中的愤怒和悲伤,默然不语。 封毅道:“我一直怒其不争,认为她自己的人生,应该自己负责,不该总想着有人搀扶着她前进。后来我在庸城听到你们的消息,很担心你们的处境,在连夜赶往江城的途中,我忽然就明白了她为何对我如此失望和愤怒。因为如果换了是小沫的话,别说搀扶着他前进,就是背着他抱着他,我大概也是愿意的。 “她说的没错,的确是我这个做父亲的,过于无情。也许她当初,其实是宁愿我不顾她的意愿,替她做一次主,将她强行留在庸城的。 “所以到了江城,我就找到霍惊鹤,想要带苓儿回家。可惜已经晚了。” 封毅似乎答非所问,但方炜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封苓儿等若死在昏君和霍惊鹤手中,他方炜不管想做什么,封毅都不会反对。 又问道:“霍惊鹤呢?” 封毅淡淡道:“废了他的武功,断了他的右臂,碎了他的子孙根,命留给你日后去取。” 方炜道:“多谢。” 不是谢封毅废了霍惊鹤,而是谢他留着霍惊鹤一条命。 封毅看了他一眼,道:“你现在不伤心了?竟然还有空关心别人。” 方炜微微一笑,道:“小沫告诉过我,他不管伤的多重,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好……我从来都不会怀疑他的话。” 封毅欲言又止,却终究只是加快了步伐,轻叹一声。 —— 因为方沫出手太狠,十个一品一个都没能活着离开,以至于方炜的那番皇帝还活着的话并未传扬出去,不久之后,倒有另一番流言越传越盛。 当初义军合力讨伐昏君时曾有约定,谁杀死昏君,夺得玉玺,谁就是天下共主。而后皇帝被长沙军高手方炜、方沫所杀,但因长沙军势弱,各路义军翻脸不认不说,还派出十多位一品高手追杀方炜方沫二人,这十多位一品高手在得手之后又为了抢夺玉玺互相残杀,最后同归于尽,玉玺也不知所踪。 一时之间,原本因攻破江城而如日中天的义军们顿时人望大减:什么为民除害,还天下一个清平世界,全都是假的!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自己当皇帝——换了这种人当了皇帝,难道老百姓就有好日子过? 与之相反,关于方炜方沫兄弟的故事,却在有心人的推动下,长了翅膀一般飞快的传扬出去。 譬如不顾生死,夜入皇宫,刺杀昏君。 譬如当初昏君在八座城池严密布防,当其他义军束手无策时,方沫方炜二人在内刺死主将章勇,长沙军在外骗开城门,里应外合之下,几乎是兵不血刃的拿下郑城,这才打开了局面…… 譬如昏君布置的八城,有三城是因为方炜方沫兄弟刺杀主将而被攻破,在讨伐昏君一事中,这兄弟二人的功绩无人能及…… 譬如这兄弟二人,向来只杀主动为昏君卖命的将领,从不伤普通百姓,甚至连普通士兵都不肯加一指,其仁其义世间无双…… 这些事传扬天下,自然恶心到了很多人,但是此时此刻,谁愿意为了跟两个死人计较以至于损失民心?不仅不能说他的坏话,甚至还要符合唏嘘几句,以证明传言中翻脸不认人且派人追杀的义军中,绝对不包括自己。 当今的皇帝老儿死了,未来的威胁方炜方沫也死了,终于可以安安心心的争夺皇位了,于是原本还并肩御敌的义军们很快就撕破了表面的和平,先是背后捅刀子,渐渐发展成正面开战,最后更是乱成一团。 短短数月之间,整个天下便处处都燃起战火,盗匪流寇四处横行,百姓日日惶恐不安,日子过得竟比昏君在位时还要凄惶。 然而这天下,也并非没有太平之地,那便是北方的庸城。传言在庸城,百姓依旧安居乐业,没有战火,没有沉重赋税,没有拉丁入伍,种地的依旧有地种,念书的还是可以安安心心读书……于是无数百姓拖家带口,逃往庸城。 庸城,阳春三月。 封庭渊怒气冲冲闯入院落:“方炜!” 待看见盖着薄被躺在软塌上沉睡的少年,封庭渊不自觉的将声音放轻了些,却依旧难掩怒意,道:“你知不知道,霍家堡半个月前,又打下了两座城池,再这样下去,整个江南都要落到他手中了!” 方炜松开紧握着少年的手,淡淡道:“我知道。” 封庭渊语气激烈,道:“我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要让我们都听你的,但既然是父亲的意思,我没意见!可是方炜,他霍惊鹤,害了父亲,害了小妹,害了小沫,你就这样看着他风风光光的过日子,将整个江南,甚至整个天下都收入囊中?” 方炜道:“你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会让你听我的?” 封庭渊僵硬道:“不知道!” 方炜淡淡道:“因为我是一品,你却连三品都不是。” 封庭渊顿时瞪大了眼:“你,你已经一品了?” 不到二十岁的一品? 方炜低头看向身侧沉睡的少年,淡淡道:“我总不能永远这么没出息,永远躲在他身后,让他来保护我,让他为我受伤……一次又一次……一世又一世……” 最后一句时,声音已经低的完全听不清,但便是能听清,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封庭渊也未能听进去,他又出离愤怒起来:“你不是二品的时候就能杀一品了吗?你现在这么厉害,为什么不去霍家堡宰了那个姓霍的小子!去杀了他,将他碎尸万段啊!” 在这个家里,父亲冷漠,嫡母虚伪,大哥一本正经,唯有这个妹妹和他关系最近,每每想起她的死,他便心如刀绞,恨不得自己去霍家堡,和那狼心狗肺的东西拼了。只可惜他武功不济,手里又没有兵权,除了找封庭轩和方炜闹一闹,竟没有半点法子。 方炜淡淡道:“你放心,我只会比你更恨他。” 封庭渊急道:“那你还等什么?难要等到他当了皇帝才动手不成?” 方炜道:“这也不错啊!” 封庭渊怒道:“你……” 才说了一个字,便见封庭轩和文卿一前一后进门,一见封庭渊也在,封庭轩微微皱眉,却没理他,看向方炜道:“阿炜,如今难民越来越多,兵源是充足了,可是粮食却日渐吃紧。现在外面有银子都买不到粮食,去年秋收的新粮,这才三月就已经快要消耗完了,再不想办法,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该饿死人了。” 方炜道:“如果庸城都要饿死人了的话,那么外面,是不是已经饿死了很多人了?” 封庭轩苦笑道:“战火纷飞,饿殍遍野。” 方炜淡淡道:“那就好。” 封庭轩看着他,道:“阿炜,你变了很多。”以前的方炜,听到“饿殍遍野”四个字,怎么可能说出“那就好”的话来。 方炜低头,看向少年足足九个月未曾睁开过的眼睛,声音不知怎的带上了几分沙哑:“……岂敢不变。” 封庭轩暗叹一声,没有吭气。 方炜看向文卿,道:“文将军到这里来,可是战阵有所进展?” 文卿点头,道:“小沫创的秘籍的确天下无双,这一年之内,几乎所有老兵都练出了内力,基础战阵也已经熟练,这些原本就是精兵,早在半年前就可称天下无敌,更别提现在了!便是新兵,经过数月操练,气力武功大有长进,也可算是虎狼之师,大可一战。只是百人阵,千人阵的阵型变幻颇为复杂,我在军中挑选好手,练了数月,才勉强熟悉。只是这东西,似乎并不适用于战场之上。” 方炜淡淡道:“这些后继战阵,原本就不是为了战场所创,而是为了肃清江湖。十人斩三品,百人斩二品,千人斩一品!待日后功力渐深,便可做到百人斩一品,甚至十人斩一品! “只是我才智终究比不上小沫,若有他在,定不会弄的如此麻烦,可惜当初我们只完成一半,便被人追杀……”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而道:“不过这些战阵暂时还用不上,让他们先练着吧。也是时候让天下人见识见识咱们封家军的威力了。” 封庭轩纠正道:“是方家军。父亲说了,这天下打下来就是你方炜的,我们不和你争……他对当皇帝没兴趣,而我们兄弟两个,想和你争只是自取其辱。” 方炜淡淡一笑,并不多做争论,目光落在远处,口中淡淡道:“扫强梁,靖天下。平富贵,均田亩。” 封庭轩一惊,道:“这是?” 方炜道:“自然是我方家军的宗旨。” 封庭轩皱眉道:“平富贵,均田亩,只怕是会引起当地势力的反弹……” 方炜淡淡道:“若非如此,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现在出兵?不要小看了饥饿的力量,那些人,他们若敢跳起来,不必我们出手,百姓就能将他们撕成碎片。 “其实这个世界,小沫一直都不喜欢,我也看不顺眼。弱肉强食,毫无公道可言,江湖势力、武林豪雄割据一方,贪官污吏横行一方,朝廷从未有正义理法,只知道横征暴敛……” 他话音一顿,冷冷道:“传令下去!从即日起,我方家军每攻占一地,必将所有土地分与每一位百姓耕种。便是豪门世家、江湖帮派,也给我老老实实将土地和粮食交出来,若有不从,必杀无赦!从即日起,我方家军所控之地,所有人必须遵纪守法,便是伤一个街头乞丐,无论你家世如何,武功如何,必杀无赦!” “从今天起,我方家军,要踏平这座天下!踏碎这座江湖!” 他的语气并不激昂,却不妨碍封庭轩三人听得热血沸腾,呼吸急促,只因他们知道,方炜的话并不是说说而已,他是真的能做到,并且一直在做! 便是封庭渊,也忍不住同封庭轩、文卿一起,轰然应喏,心中再无半点不满。 “你们先去准备吧,三日后誓师出发。” “是。” 激动的脸色发红的三人快步离开,方炜伸手握住方沫的手,低声央求:“小沫,小沫……我把这个世界,变成你喜欢的样子,你高不高兴?你睁开眼睛看一眼好不好?小沫……小沫……” 第211章 乱世31 天下无敌的劲旅,造势已久的民心,加上粮食和土地的诱惑,还有宗师以下无一合之敌的首领……方家军从出师的那一天起,便有了席卷天下之势。 方家军走的不快,步伐却坚定之极,兵锋所指之处,如摧枯拉朽一般横扫一切,尸横遍野之后,却是满城百姓的夹道欢迎。 方家军每下一地,先杀人,再分粮,三分地。 杀的,自然是当地恶名昭著之辈,分的,是当地大户的存粮,至于土地,则不管原本是何人所有,不管你原本是什么身份,统计完备之后平均分配。有入品的武者,若肯为方家军效力,除俸禄外,一品另有万亩良田,二品三千亩,三品五百亩,四品一百亩……且只纳半税。若是不肯的,便是一品高手,待遇也与平民无异。文人待遇与武者相似。 这样蛮横的手段,自然招致了无数不满,高高在上惯了的人,谁愿意将自己的东西凭白拿出来分给那些贱民?谁愿意和这些贱民平起平坐? 于是无数人跳出来,阳谋阴谋尽出。只是此刻的方炜,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善良单纯的少年,虽然轰轰烈烈的打着天下,心中却唯有“不耐烦”三个字,于是方家军对这些反抗者的处置,也唯有蛮不讲理的三个字——“杀无赦”。 不管你是仗着武功高强强硬抵制,还是自恃德高望重阳奉阴违,又或者凭着自己是孤儿寡母撒泼打滚,最后的结果都是冰冷的屠刀。 至于雄踞在此地的江湖势力、名门世家,若老老实实也就罢了,若稍有不从,便是灭门之祸。 于是方家军一路南下,收获无数民心的同时,也收获了数不清的血仇,但这些,无论是方炜,还是方家军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古至今,谁的江山都不是干干净净、和和气气拿到手的,只是没有人强硬到了这种地步罢了,却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能。 没有如方炜一般自身几近无敌的本事,没有将最低层的百姓数月内就变成无敌之师的能力,想要夺得天下,便唯有一路妥协、吸纳,以壮大自己的势力……是以便是改朝换代,世家还是世家,豪门依旧豪门,横霸一方的还是横霸一方。但到了方家军这里,却一切都碾碎了重来。 当方家军打下四分之一个天下时,原本打的如火如荼的义军们又重新拧成了一股绳,集结部队开始全力对抗方家军。 将近二十比一的兵力对比,谁都认为义军联盟胜券在握,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 对百姓而言,没有什么比填饱肚子,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更大的诱惑,这些早就腻烦了打仗的士兵们,绝大多数在一年前还都是普通的百姓,他们比任何人都想要回到或者说得到这种安定的生活。 两军还未交战,一边就已经人心溃散,胜负不言而喻。 胆小一些的半夜出逃,胆大一些的偷开城门,再胆大一些的,直接炸营宰了主将,升起自制的方家军的旗号。 这座江湖几乎每个人都恨透了姓方的,称之为方屠夫,但天下的百姓却爱惨了他,几乎家家户户供奉着方炜方沫的长生牌。 江湖上有多少人,而天下又有多少人? 几乎是理所当然的,方家军出师不到一年,便如方炜所言,踏平了这座天下,碾碎了这座江湖! —— 又是一年阳春三月,昌都处处洋溢着喜悦的气氛,每个人都穿上自己最体面的衣服,守在皇城前翘首以盼,整个都城都披红挂彩,欢欣一片。 只是这种欢欣的气氛,越深入皇城,反而越淡,等到了那个最尊贵的人住的院子时,更是静寂无声。 他们住的地方,向来无人服侍,封庭轩推门而入,看见的便是方炜熟练的用单手替怀中少年挽发的情景,暗叹一声,上前递上下人备好的金冠,方炜摇头道:“小沫不喜欢这些东西。” 封庭轩皱眉道:“马上就是登基大典,要带冕呢。” 方炜淡淡道:“那就把这些乱七八糟的都免了。” 封庭轩苦笑着应是。 两年相处,他却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名义上是他弟弟的人。 他杀着人,打着天下,却对这座天下没有任何兴趣,无论多大的胜仗,也换不来他眼中半点笑意; 他分明是在逞强除恶,不遗余力的要给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却没有真正的怜悯众生之心,无论人世间发生什么样的惨状,也不能引他动容; 他无微不至的照看着怀中的少年,哪怕上战场也不离他一步,最后连这天下都双手奉上,却从想过要找神医神药,将他唤醒…… 看着方炜将少年的长发用明黄色的发带束起,又将暖玉挂回他颈项,封庭轩道:“我在附近布置了十六位一品高手和数百位二品高手,文卿领着十万大军正严守皇城……” 方炜打断道:“折腾这些做什么?” 封庭轩叹气道:“壮胆。” 方炜抬头看了他一眼。 封庭轩道:“我们都知道这些布置没用,可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阿炜,那是宗师,不是你杀过的那些一品二品!这次三大宗师齐至,虽然父亲也晋入宗师境界,但最多能抵挡一个,剩下两个要杀你易如反掌,而且谁也不知道南海那个渔夫会不会也来找在咱们麻烦。 “阿炜,我知道你不怕死,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的后果没有?我们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天下再度分崩离析,老百姓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太平日子,又要陷入战火……好,哪怕这些你都不在乎,那小沫呢?你死了,小沫谁来照顾?” 方炜道:“所以呢?” 肯听他说就好,封庭轩松了口气,正色道:“他们到底是宗师,这天底下加上父亲一共才五个宗师,咱们就算退让一步又能怎么样?大家坐下来谈一谈,定下双方都能接受的规矩,已经出了人命的刀圣和无影门,咱们道个歉,给些补偿就算了。也不必你亲自出面,我去和他们谈,好歹父亲也是宗师,又有三十万大军堵在他们门口,谅他们也不敢太过分……” 方炜打断道:“但是大哥你想过没有,这世上,哪怕只有一个人高出律法之外,可以滥杀无辜横行无忌,那么所谓的律法规矩就成了一纸空文。更何况想要高出律法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三个人,而是三窝人!若我今日说,无影门门人可以不受朝廷管束,你信不信明天无影门就会多出成千上万的弟子?” 封庭轩道:“这我当然知道,但是事急从权……” 方炜道:“我方炜,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从权。大哥你传令下去,让三方大军趁这三个老头儿不在家,立刻行动:无影门与长刀门在我方家军禁令下达后,依旧滥杀无辜,且杀我方家军执法之人近百人,灭门。金刚寺盘踞一地,占良田万顷,令其立刻归缴,如有违抗,杀无赦!” 封庭轩急道:“这……” 封庭轩才说了一个字又被打断:“另外,这道军令不必遮着掩着,直接通传天下。” 封庭轩终于忍无可忍,怒道:“方炜,现在激怒他们,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就算真的活的不耐烦了,就自己悄悄找个地方上吊去!你这样对得起支持你的父亲吗,对得起我们这些跟着你打天下的人吗,对得起小沫吗?” 方炜见封庭轩气的脸色通红,不再说话,等他稍稍平静后才道:“大哥你有没有想过,我和父亲联手,哪个宗师不能对付,为什么不各个击破,非要一次招惹三个?” 封庭轩一愣。 方炜道:“这件事,你已经告诉老爹了吧,老爹可有多说一个字?” 封庭轩楞然无语,方炜抱着方沫起身,经过时拍拍他的肩膀,道:“连老爹都默许的事,你到底在担心什么?” —— 新朝的开国大典和新君的登基大典简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以至于全城百姓在仪式开始才半个小时,就看见了他们的国君。 一身黑衣的高大男子,怀里抱着沉睡中的少年,一步步登上皇城的城楼,这里是整个昌都最高的地方,站在这里,可以俯瞰这广厦万间。 城楼下,无数百姓在欢呼,在叩拜。 方炜低声问道:“看,我为你打下的这个天下,还喜欢吗?” 回答他的,只有猎猎风声,沉睡中的少年悄无声息,连睫毛都不曾颤动一下。 方炜也沉默下来,站在城楼上,久久无语。 他沉默的太久,以至于城下停下欢呼等着他说话的百姓都有些躁动起来,便在此刻,一道平和的声音响起:“阿弥陀佛。” 声音只有一道,城墙上却同时出现了三道人影,一个相貌俊美的白衣和尚,一个背负长刀的高大男人,一个一袭青衫的冷肃男子,三个人,皆只是中年相貌。 封庭轩焦躁的看向封庭渊:“父亲他还没来吗?” 封庭渊摇摇头。 城头上响起方炜不见丝毫情绪的声音:“不是说宗师不问世间俗事的吗,几位怎么有兴趣前来观礼?” 青衫男子冷冷道:“我若不来,我那几个徒子徒孙都该死绝了。” 方炜淡淡道:“你就算来了,他们该死绝,也一样死绝。” 青衫男子双目一凝,杀机毕露。 长刀男人道:“既然如此,那就只有先请你去死了。” 方炜不答,转向白衣僧人,道:“大师也是来杀人的?” 白衣僧人宣一句佛号,道:“贫僧此来,只想问陛下讨一个人情,求一方外之地……” 方炜打断道:“是方外之地,还是法外之地?” 白衣僧人双手合十,不答。 方炜叹道:“可惜天下四大宗师,只来了三个。” 却听城下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家祖也来了,只是不好贸然觐见,特遣民女先行一步。” 话音落,一个窈窕的黄色人影几个起落跃上城头,抱拳道:“民女祁双雨,拜见……” 她对方炜眨了眨眼,低笑一声道:“该叫你什么好呢?王爷,还是……” 方炜看着她用口型无声比出的“皇后”二字,低头看向怀中的少年,苦涩一笑。 祁双雨神色也黯淡下来,低声道:“我真的很羡慕他,有人可以为他,做到这种地步……” 话说到一半,却声音一扬,道:“祖父让我来问陛下一声,听闻朝廷一品供奉,可得良田万亩,却不知宗师做供奉的话,可也有田地俸禄发放?不要多的,和一品一样就成。爷爷他年纪大了,日日打渔,实在是太辛苦了。若是陛下应允,我现在便让爷爷过来。” 方炜怎会不知道,南海渔夫在这种时候来京并站在他这一边,必然是这位双雨姑娘的功劳,道:“南海老神仙肯坐镇朝廷,我等感激不尽,岂敢这般怠慢。祁姑娘且在城下稍坐,稍后我亲自前往拜见。” 祁双雨双眼一瞪,跺脚道:“你这傻小……” 话未说完,便被方炜一拂袖,轻飘飘扫下了城楼。 城头上的三人神色微微慎重起来,今天的事,处处透着诡异,从那道挑衅的圣旨,到毫无戒备的登基大典,再到拒绝南海渔夫的相助……这小子到底是在找死,还是自以为天下无敌,能以一己之力对抗他们三人? 第212章 乱世32 天下有四大宗师,金刚寺的白衣僧,长刀门的刀圣,无影门的风无影,还有无门无派的南海老渔夫。 这些年天下大乱,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在意,但这种不在意,不是看破红尘的不在意,而是事不关己的不在意:反正不论这天下怎么乱,都乱不到他们头上,反正无论最终坐上那个位置的是什么人,最后到他们面前,都一样要恭恭敬敬的供着。 可谁也没想到,这次最终的胜利者竟然是个不怕死的疯子,不仅胆敢管他们门下弟子的闲事,竟然还喝令他们缴纳多余的粮食,交出手里的田地——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对于这种事,南海渔夫是无所谓的,他身边就只有一个孙女和两个弟子,与乡邻之间相处和睦,家里除了几分菜地,一亩田都没有,粮食就只有半袋米和一堆咸鱼。那来办事儿的差役按规矩,分了他一家四口八十亩良田和足够吃到秋收的粮食,他也笑呵呵的接纳了。 然而长刀门和无影门不同,他们底下门人众多,且作为宗师门下一向横行惯了,当朝廷的谕令传到的时候,他们差点笑掉大牙:这位被权势冲昏了头脑的皇帝小儿,是不是根本就不明白什么叫宗师? 于是别说什么缴纳田地粮食,那些个上门执法的差役,都被他们不耐烦的宰了。 这一宰,就惹来了三十万大军。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长刀门和无影门的两位宗师终于坐不住了,他们便是再超然于物外,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家被灭门,可是三十万大军,别说他们门下的弟子,便是他们自己,若死战不退的话,也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作为宗师,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种手段,准备在万众瞩目下,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给天下人一个深刻的警示。 如今这位年轻帝王或者说“王爷”的行为,的确处处透着诡异,但他们也并未太放在心上——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打算都无所谓,因为他很快就会知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不过是镜花水月,不堪一击。 他们三人齐至,这天下,没有困得住他们的陷阱,没有他们杀不了的人! 该交代的话已经交代完,不管是方炜还是三大宗师,都没有继续和对方废话的兴趣,刀圣长刀出鞘,指向方炜,道:“将那小皇帝放下吧,在你死之前,我们不会动他,在你死之后,我们更懒得动他。” 方炜恍如未闻,换用一只左手揽住少年的腰身,让他伏在自己肩头,另一只手拔出背上的长刀,二话不说,一刀劈向离他最近的风无影。 风无影目光平静无波,仿佛完全没有看见方炜来势汹汹的一刀一般,却在雪亮的刀锋即将临身之际,身体如同毫无重量的飞絮一般,贴着刀身飘了起来。 方炜长刀落空,顺势横扫,拦腰斩落,风无影再度飘飞。 风无影号称无影,此刻却仿佛将自己变成了一道影子,方炜的刀无疑很快,但无论多快的刀,也快不过自己的影子,是以无论他的刀如何变化莫测,如何快逾闪电重如泰山,却始终连风无影的衣角都不曾碰到。 一出手便处于绝对的下风,方炜却连睫毛都不曾都颤动一下,长刀一刻不停,脚步也一刻不停,追着那道看得见摸不着的影子,风驰电掣般斩了过去,然而那一袭青衫的风无影,却悠然自得的连负在背后的手都不曾伸出来过。 城墙下,原本被三大宗师的到来惊得不知所措的百姓,却齐齐欢呼起来,他们看不懂战局,却知道他们王爷好生了得,怀里抱着一个人,只用一只手就将那无影门的狗屁宗师打得四处逃窜,好不威风! 欢呼声中,难免会夹杂着对这位宗师大人的辱骂和鄙夷,市井之言当然好听不到哪儿去,风无影这辈子何曾被这等言语羞辱过?一张脸顿时阴云密布。正要停下戏弄,痛下杀手时,却见方炜足尖一点,刀锋一转,竟舍了他不顾,一刀劈向城头低头敛目的白衣僧。 白衣僧身形纹丝不动,合什的双手一分即合,拍向即将刺入眉心的刀锋:“阿弥陀佛。” 白衣僧内力天下无双,方炜看似足以劈山裂海的一刀,就这么无声无息的静止在他轻合的掌心:“苦海无边,回头……” 下一瞬,白衣僧松开手掌,飘然而退,声音却丝毫不乱:“……是岸。” 主动退开,不是因为方炜的内力强悍到连他都难以抵挡,而是底下那阴毒下流直踹要害的一脚,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城墙下,看见方炜再次“击退”一位宗师的百姓们,又是好一阵欢呼。 方炜得理不饶人,再次一刀劈落,口中淡淡道:“三大宗师,原来就这点本事?” 刀圣看了他一眼,不为所动,白衣僧仿如未闻,依旧只守不攻,风无影则冷哼一声,倏忽上前。 刀圣自恃身份,不肯与人合击,白衣僧是佛门中人,一时难起杀心,但风无影却不同,方才城下百姓的咒骂已经让他怒火中烧,方炜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 如今三大宗师“合击”方炜的局面已经酿成,别人可不管你有没有手下留情,只知道时间拖得越久,他们这些个宗师便越是名不副实。再这样下去,便是宰了这小子,又谈何立威? 风无影的身形如风如影,瞬间便贴至方炜背后,一掌拍落。 祁双雨的惊呼和封庭轩的“小心”入耳,方炜淡淡一笑,长刀速度不减,刀锋和白衣僧秀气的拳头轻巧对撞,却发出金玉相交的铿然巨响,下一瞬,方炜的身影如同残影般闪电般后退,主动撞了风无影的手掌上。 人,当然追不上风,捕不了影,是以方炜的长刀奈何不了风无影分毫,但如果这风这影主动停下来,探出头想要碰碰你,那就另当别论了。 风无影手掌只拍出一半,力未用足便被目标撞了上来,再然后,排山倒海般的力量从掌心上涌来……在所有人眼中,方炜的肩头蛮横的撞在风无影的手掌,然后带着他的手掌一起,撞入他的胸口,撞得风无影喷血后退,差点落下城头。 而方炜也一样不好受,吐出一口鲜血,身体反向震飞,刚落地却又一个折身,斩向一直作壁上观的刀圣。 刀圣也是心高气傲之人,同是用刀的,他原本准备亲自出手给这小子一个痛快,谁知道刀出鞘,话出口,却被他故意无视,心中焉能不怒?此刻见方炜主动来犯,唇角溢出一丝淡笑,一刀挥去。 他没有大和尚的慈悲心,也没有风无影的戏弄之意,既然是来杀人的,杀人就是。 看似随意的一刀,却是蓄势已久,全力以赴。 没有刀光如电,没有刀气纵横,没有刀影重重,只是平平淡淡的一刀扫去,便将少年手中的宝刀无声无息断成两截,然后清清楚楚毫无花哨的掠向方炜的脖颈,就要一刀斩下他的大好头颅。 时间仿佛被放慢了无数倍,形式忽然的逆转,让城下的百姓惊骇欲绝,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那把平平无奇的朴刀离他们爱戴的那个人的脖子越来越近,心中瞬间充满绝望…… “不!”祁双雨一声尖叫,眼泪已经涌出眼眶,却强撑着没有闭上眼睛,于是看见两只白净如玉的手指从黑衣男人的肩头探了出来,随手捏住近在咫尺的刀剑,如同捏住一只在耳边嗡嗡乱飞的蚊虫一般。 城墙上下足足数万人,却安静的落针可闻,只有少年略带干涩的声音响起,有些困倦,有些不满:“你们好吵……” 方炜低头看向依旧软软伏在他肩头的少年,好一阵,嗓子里才能发出声音,低低的,带着几分沙哑:“打架这种事……要不还是你来?” 少年连睫毛都没动弹一下,声音虚软:“不要,没力气。” 说着手指轻轻一捏,手中的长刀寸寸断裂,原本云淡风轻宛如世外高人的宗师刀圣口喷鲜血,在众目睽睽之下如同被苍蝇拍拍中的苍蝇一般飞了出去,撞倒了城楼。 所有人的目光追逐着刀圣的身影落在乱石横飞的城楼上,然后转回少年身上:陛下,您老人家……没力气? 方沫是真的没力气,依旧软软的靠在方炜的肩头,连眼睛都睁不开,想来任谁一睡两年醒来,都该是这幅模样。 方炜扔掉手中只剩半截的长刀,摘下背后的葫芦,咬掉塞子,喂到少年唇边。酒香四溢,方沫喝了一口,眼睛便睁开了,再喝几口,便嫌方炜喂的太慢,自己伸手扶住了酒葫芦,等半葫芦下肚,便双足落地,在方炜的搀扶下自己站了起来。 想起方才将自己惊醒的杀意,方沫放下酒葫芦,目光掠过刚刚从废墟中爬起的刀圣、目露惊疑之色的风无影和面色平静无波的白衣僧,转回到方炜脸上,道:“你刚才好像差点死了。” 方炜微微点头。 他到底只有一品,刚刚模仿方沫的手段,将白衣僧的内力引入体内伤了风无影,自己也因此身受重伤、内息大乱,若不是方沫出手,他这会儿只怕已经身首两处。 方沫道:“方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蠢了?” 方炜看着他,默然许久之后,才开口低声道:“在你身上,我做的蠢事还少吗?” 话音落,周围的气氛仿佛忽然变得凝重起来,方沫又喝了口酒,离开方炜的搀扶,走到城头坐下,低头看了眼城下密密麻麻殷切看着他的百姓,随意挥了挥手,换来一阵激动的欢呼,方沫笑道:“今天很热闹啊!” 方炜将僵硬在半空,仿佛还残留着少年身上温度的空荡荡的手背至身后,看着坐在城头的少年,一身气势忽然开始攀升,长发和衣袂仿佛被飓风吹动,在空中狂舞一阵后又逐渐安宁。 城下的百姓浑然不觉,坐在城头的少年彷如未觉,但城上的三大宗师却心中骇然,甚至有些心灰意冷:他们从一品晋升宗师,不知耗费了多少岁月。打磨境界,领悟天地,再加上无上的机缘,才有幸走出这一步。他们自以为已经站在世界巅峰,却不想一日之间,先是遇到一个不过十多岁便实力境界远超他们的少年,又亲眼看见一个年方二十的青年,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如同吃饭喝水一般,随随便便踏足宗师、跨越宗师,到了他们难以想象的高度……和他们相比,自己这一把年纪,仿佛活到了狗身上。 无人在意他们的黯然,方炜上前两步,负手站在方沫身后,道:“今天是你的登基大典,当然热闹。” “登基大典啊,”方沫低头看了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身穿一身明黄龙袍,问道:“皇帝这种事,为什么不自己做?” 方炜的目光从他身上艰难移开,看向远方不知处,默然许久之后才道:“我想过,要不要就这样让你在我身边一直睡下去,又或者登基为帝,娶了霍空燕、封菀儿和祁双雨,好再强留你在这世上三百年……然而……” 终究不敢。 不顾他的意愿将他留在身边,或仅仅只是留在这个世界,这样的事,他不敢再做,有些错,犯一次已经太多。 于是在方沫登基为帝的那一瞬间,这少年和这世界的牵绊便彻底断开,只要他一动念,便可离开。 低声道:“你肯醒来,再看我一眼,已别无他求。” 话未说完,一个酒葫芦当头砸来,少年不满的声音响起:“有你什么事儿啊?装什么大尾巴狼?好好说话!” 方炜抬手接住酒葫芦,苦笑,他明白少年的意思,他是方炜,只是方炜……他何尝不想回到原来的模样,可是已经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他对他的感情,在他昏迷的这两年中,早就已经变了质,再也回不去了。 他的确什么都不曾想起,也没有变成别的什么人,只是在方沫昏迷的第一年,他疯狂修炼以至于境界猛烈攀升,甚至将隐隐突破这个世界的极限时,忽然有一种难以忍受的悸动和疼痛,仿佛隔着无尽时空传来,让他的灵魂都疼的缩成一团,让他隐隐明白了些什么,也让他忽然领悟了少年的使命,以及他和这个世界之间的牵绊。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将自己的境界重新打回至一品,开始争夺天下。 却听少年又抱怨道:“都怪你将我唤醒的太晚,让我闭关顿悟太久,以至境界压制不住,想留都留不下来。” 见方炜依旧无言,方沫笑笑,不再做无谓的尝试,站起身来,抬手解下披风。 站在城下的封庭轩和所有人一样,对眼前的变故既惊喜又茫然,正愣愣无语时,忽然有东西从天而降,正好罩在他身上,封庭轩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身上披的是什么,忙手忙脚乱的扯下来,却听城楼上传来少年清朗的声音:“传旨,朕远行在即,今将大位传与长兄封庭轩,如今我朝新立,不可一日无主,故不必另择吉日,即日举行登基大典。” 早已被一连串的变故震惊的说不出话来的众人顿时面面相觑,这段时间,他们受的刺激实在太多了,和宗师什么的打架先不说,将一个昏迷了足足两年的少年推上开国皇帝的位置已经够荒唐了,结果这个皇帝在登基大典上醒来,传的第一道旨意竟然是把皇位让人……这到底是要闹哪桩啊? 封庭轩更是大惊,正要开口,却被人伸手按住肩膀,封庭轩一愣,惊讶道:“父亲?” 封毅的视线却不在封庭轩身上,而是抬头看着城头,城头上,一身皇袍的少年正趴在墙垛上对他含笑挥手,笑嘻嘻道:“爹,上面这三个宗师,要不要宰掉?” 封毅摇头失笑,道:“天下难得出个宗师,还是留着爹练练手吧!” 少年应了一声,再度挥手道:“那我走啦?” 封毅笑笑,道:“爹回头就去找你。” 少年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好啊!爹你要快点。” 封毅点头:“好。” 方沫站直身体,转头看向方炜,道:“我走了啊!” 方炜定定看着他,一语不发。 方沫不再说话,转身一步踏在虚空中,仿佛天空中有一道看不见的阶梯,他就这样踩着阶梯,一步步走了上去。 城楼上的三大宗师脸上露出狂热之色,风无影泪流满面,喃喃道:“踏破虚空,踏破虚空……原来传说中的踏破虚空,竟然是真的,是真的有……” 天上长风吹得少年衣袂翩然,城楼下文武百官和百姓们早已跪伏在地上,痴痴的看着他们的陛下一步步迈入天际。 “小沫……” 方沫回头,看向方炜,方炜抬头看着他,目光中一片黝黯,声音低若无声:“人是不是只要做错一件事,哪怕历经轮回,生生世世,都永远不能被原谅?” 方沫身影微微一顿后,转身拂袖,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第213章 后记 功德圆满 一望无际的桃林中,一只小乌龟爬啊爬,翻“山”越“岭”,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看见了坐在桃花树下喝酒的那个人,可惜那个人却没有注意到它,乌龟恼怒的叫了一声,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只好认命的低下头继续爬。 感觉有小东西在窸窸窣窣的扒拉自己的脚尖,林诺一低头就看见了这只快要崩溃的小乌龟,于是伸手在它头上弹了一记,笑道:“不是说千年王八万年龟吗,怎么这么快就死回来了?这么小只也会被人炖汤喝吗?” 小乌龟出离愤怒,眼睛里闪着泪光,小爪子使劲拍打着地面怒吼:“我回来半个月了!半个月!半个月!” 它一个无所不能,一动念就能穿梭万界的系统,居然在自己家门口像一个真正的乌龟一样,爬了足足半个月,才爬到这里来……这是何等苦逼的一件事。 林诺“嗯”了一声,点头道:“我知道啊。” 小乌龟一阵抓狂,恨不得把自己翻的四脚朝天:就是因为你知道,所以才生气!所以更生气! 林诺弹指将它从龟壳中释放出来,安抚道:“我刚刚才知道啊!” 晋江123一落地便翻了个白眼:信你才怪! 但好容易出来放一次风,他才不会傻的自找麻烦,先去撒了好一阵子欢才回到林诺身前,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主人!” 林诺问道:“做乌龟的感觉如何?” 晋江123眨眨眼,认真想了下自己的乌龟生涯,有些不确定道:“还……不错?” 恢复记忆之后,它的确觉得做乌龟是生不如死,但在此之前,作为一只乌龟,感觉日子其实过得还蛮悠闲自在的。 “所以,还是想要自己的灵魂吗?” 晋江123瞥了林诺一眼:废话,它要是不想要灵魂,干什么辛辛苦苦去当乌龟? 林诺伸出手,指尖有若隐若现的字符流转,晋江123失声道:“轮回印!这是轮回印!你……” 林诺道:“灵魂只能在生命中孕育,在轮回中成长,生命的滋味你也体会过了。若你果然想要属于自己的灵魂,我便斩断你和万世书之间的牵连,赐你轮回印,让你真正投胎转世,孕育真灵。只是这样,你就再也没有现在的神通了,只能和普通灵魂一样,在一次次轮回中沉沦颠簸。你真的想好了?” “我……”晋江123嗫嚅一阵,咬牙道:“想好了,我还是想要!” 又道:“主人你是玩过网游的,我现在的情况就像是网游中的史诗级武器,属性固然很好,但却永远没有进一步的可能性,但有了灵魂就不一样了,那是可成长装备,初期虽然弱小,后面却有无穷的可能性……” 林诺道:“嗯,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不知道你是想说服我还是想说服你自己。提醒你一句,现在的情况是,这个‘游戏’里,到处都是可成长装备,但史诗级装备却是凤毛麟角,而可成长装备成长到史诗级的概率,你应该比我知道的更清楚。” “呃……” 见晋江123犹豫起来,林诺手中的轮回印消失不见,道:“不是劝你放弃,只是这是比生死更大的事,不要着急做决定,什么时候想清楚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晋江123松了口气,笑嘻嘻道:“谢谢主人!我还以为主人只给我这一次选择的机会呢!” 林诺摇头,问道:“霍惊鹤是什么情况?” 他记得先前去末世偷师时,便出现了剧情外的伪重生者,乃是所谓大能为颠覆世界植入的虚假记忆,上个世界中,霍惊鹤的情况也明显不对,但并没有外人介入的迹象。 晋江123一僵,道:“主人你知道的,创世系统它不是出故障了吗,当然会有各种各……” 林诺打断道:“好好说话!” 晋江123看了他一眼,吭吭哧哧道:“好吧,这其实是操作失误…… “上个世界第一次创世失败后,因为霍惊鹤执念深重,身份也合适,所以我将他列入重生者序列,让他递交了重生申请,最后审批通过,签了合约,内容大致就是我保留他的记忆,他协助创世成功什么的。 “结果协议刚签好,主人您就腾出空来了,因为一个世界只允许有一个任务者存在,所以我就去和他解约。结果那小子倔的不得了,非要重生,威逼利诱什么都没用,最后没办法,我只好单方面解约了。” “单方面解约?” 晋江123缩着脖子道:“就是我取消他的任务者身份,他不必再履行创世义务,也消除了关于任务的记忆,但重生者的福利却还在……” 林诺冷哼道:“也就是说,你早就知道他带着前世的记忆?” “知是知道,”晋江123小声道:“反正我说了您也记不住,就……” 晋江123偷看下林诺脸色,忙抢在林诺发作前赔笑道:“我知道他给主人您带了不少麻烦,但是他也得到教训了呀!” 又赶紧自掏腰包从世界中调出画面:“您看您看!” 画面中,一个衣衫褴褛的独臂人正艰难的在地里拉梨,他佝偻着身子,几乎每走几步就要栽倒一次,那张尽是骇人伤疤的脸上,一双眼睛浑浊麻木,若非晋江123的提醒,林诺几乎认不出来这就是当初那个风流倜傥的霍家堡少堡主。 晋江123道:“霍家堡被灭后,霍惊鹤就成了丧家之犬,他重生前是纨绔,重生后又连连为霍家堡招祸,霍家堡的人对他毫无忠心可言,根本没人愿意跟在他身边不说,还将他身上的财物抢夺一空。为了逃避追捕,他只好划花了脸,扮作流民就地入籍,被分了二十亩地和一间破屋。 “他被封毅废了武功,砍了一条胳膊,还断了子孙根,身体比常人要弱的多,加上根本不会种地,日子越过越糟,一年上头吃不了几顿饱饭。他怕朝廷追捕,也不敢暴露自己学过武会写字,每天战战兢兢的过日子,却不知道其实封庭轩早就找到他了,只是觉得杀了他反倒是便宜他了,便留了他一条命,只令人盯着,让他种最次的地,住最差的屋,若有抬头的迹象,便打压下去。” 林诺瞥了他一眼,道:“他是受教训了,你呢?” 晋江123干笑几声,忙转移他的注意力道:“主人您可知道,这个替他扶犁的老头是谁?” 林诺看了几眼却没能认出来,道:“我认识吗?” 晋江123得意道:“是皇帝啊主人!” 又道:“那昏君害的民不聊生,现在让他也过过老百姓的日子!他一开始还熬不下去,自杀了几次,封庭轩派去的人故意折腾他,不管他是上吊、跳湖,还是吃老鼠药,每次都等他快断气的时候才把他救回来,几次下来也不敢死了,就那样熬一天是一天,晚上就躲在被窝里哭祖宗,骂乱臣贼子……” 林诺从那张浮肿悲苦的脸上还真没看出来皇帝的影子,挥手抹去画面,也懒得再和这记吃不记打的小厮计较,向后靠在树干上,继续喝酒。 晋江123搓着手在一旁站了会儿,主动凑上去道:“主人,您已经能够凝出轮回印了,那是不是……嗯……” 林诺看了他一眼:“是什么?” 晋江123道:“世界规则……完满了?” 林诺仰头喝酒:“是啊!” 在末世偷师之后,他的世界规则原本就演化的差不多了,上个世界不仅级别够高,奖励够多,而且他黄袍加身又破碎虚空而去,额外得到许多功德和气运,这些功德气运自动转化为创世之力,又是好大一笔,竟一下子就将整个世界都完善起来。 晋江123期期艾艾道:“那……呃……” 林诺道:“你是不是想问,那你之前的谎话是不是也被看穿了?” 晋江123低头做乖顺老实状:好吧,这下不用问了。 林诺道:“别怪我没给你机会……你现在可以重说一次。若是再敢胡编乱造,别怪我保留你现在的记忆,让你做够一万年的乌龟。” 晋江123打了个寒颤,忙举手发誓道:“我说,我说,这次绝对没有一个字的谎话!” 林诺看着他,不说话。 晋江123道:“其实先前我说的绝大多数都是真的,创世系统出了问题是真的,抽取人进行考核也是真的,就是,那个……你的考核世界编号012,是最高等级的世界,你是知道的吧?” 林诺点头。 晋江123道:“最高等级的世界,不是什么样的灵魂都能去的,而且你转生的林诺,在那个世界中无论资质还是气运,都仅在男主之下,如果不是强大到一定程度的灵魂,根本无法承受。” 林诺道:“一定程度是什么程度?” 晋江123嗫嚅道:“就是在万万界中,数一数二的程度……” 林诺揉了揉额头,道:“所以你抽取我作为考核者,不是因为我是什么狗屁的情感专家,而是因为我的灵魂强度够大?” 晋江123低头用脚在地上画圈:“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林诺道:“你继续。” 晋江123这才道:“要知道最高等级的世界,是生灵唯一可以直接修炼成神灵的世界。想要修炼成神,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点,也是最重要、最困难的一点,就是灵魂强度,第二,功德气运,第三,感悟法则,挣脱轮回印。事实上只要达到第一个条件,后面两项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时间问题而已。一般来说,作为初创世界的主角,得天地所钟,气运无双,修炼成神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 “当初抽调候选人进行考核的时候,大多数尚在轮回中,所以我就暂时抹掉了你们的轮回印,反正再次投胎的时候,轮回印就会自行刻印在灵魂中……谁知道偏偏在你这里出了岔子。 “你灵魂强度原本就数一数二,轮回印又被我暂时抽取,本来一个世界的气运有限,万年内最多只能支撑一人成神,我以为肯定轮不到你,谁知道方拓他竟然误打误撞将自己的气运渡了一半给你。等我把你从那个世界中捞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糟糕了……你灵魂太强,又有庞大的功德气运在身,再加上已经挣脱轮回,竟然就那么莫名其妙的……成神了!” “成神也就算了,”晋江123欲哭无泪,道:“其实有人成神对我主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只要是从我主的世界中孕育出来的,便是我主的力量源泉,就算成神了也是一样,就跟开分店加盟似的,但问题是……你不仅是没培训就上岗的新手,而且还是个发育不良的早产儿,啊不对,是早产神! “少了感悟规则、挣脱轮回印的过程,你不仅不知道怎么做神,如何创世,连自己的原初世界都只有一个雏形……要是我主醒来知道我闯了这么大的篓子,肯定会被抹去意识的。我夺舍你又不成,只好用这种办法,让你在我主的世界里边打工边学艺,现在总算是功德圆满。 “之前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你每次附身的都是孤儿吗?因为早产神也是神啊,谁有那个造化做你的父母?” 晋江123一口气说完,林诺默然许久才算接受了这个事实,道:“所以说,是我抢了方拓的成神契机?” 晋江123气哼哼道:“怎么算是抢呢,要不是他,你还不至于早产呢!再说了,他度给你的只是气运这种外物而已,灵魂又不曾有损……他的灵魂强度比你成神之前还要大,修成正果是迟早的事。” 他一口一个“早产”,听得林诺只想揍人,打断道:“好吧,修成正果,然后呢?” “然后……”晋江123想了想,道:“睡一觉?” —— 黑色的山峦上人兽绝迹,唯有一身黑袍的男子坐在山巅,靠在巨石上喝酒。廉价的凡间烈酒,入口便化成一道火线烧着嗓子入腹,并不如何美味,却别有一种难忘的滋味。 他靠在巨石上,闭着眼,唇边带着浅淡若无的笑意。 轮回中相遇太难,他将灵魂劈裂成千丝万缕,循着那人的气息转生。 虽然大多数寻寻觅觅一生后,黯然离世,但也有能在红尘中相遇,可以远远的贪婪的看上一眼的时候……更幸运的,甚至能相伴一程。 一个眼神,一句话,一杯酒……在那个人不知道的地方,他记忆中的珍宝,在无声无息的增加,让他有越来越多可以回忆留恋的东西。 烈酒入喉,苦,辣,偏又火热。 忽然,黑衣男人猛地睁开眼睛,定定的看向虚空,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许久不曾动弹,却又毫无预兆的消失在山巅。 —— “林老师!” 林诺脚步一顿,仿佛刚刚从一场大梦中醒来,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他花了一点时间才反应过来站在自己面前的一男一女,是先前录制的节目中那对闹了矛盾的小情侣,嘴角挂起职业性的微笑,道:“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去?现在不好打车,我送你们一程?” “不用不用,我们开车了,正准备回呢!” 林诺见他们一脸不好意思的表情,笑道:“你们两个不会是又吵嘴了吧?” 女孩脸色一红,道:“我去取车。” 快步跑开。 林诺笑道:“吵嘴没什么,年轻人不吵嘴倒没意思了,只是别老想着赢。” 男孩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林诺道:“男人啊,要老奸巨猾一点……这样嘴硬心软的女孩,让她感觉到你的包容和委屈,她就会心疼了,那才是真的赢。老是这样针尖对麦芒,时间久了再好的感情都会出问题的。” 男孩道:“我知道了林老师,谢谢您。” 林诺拍拍他的肩膀:“加油!” “哎!” 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林诺一拍自己额头:职业病!真是没治了,自己一老光棍儿,居然成天忽悠人家怎么谈恋爱过日子,还真把自个儿当专家了…… 一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电话:“台长,是我林诺,续约的事我想还是算了……不是钱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嗯,正文就到这里了,最后一段,看似他回到出身的世界,实际上这是他自己创造的第一个世界。 番外啥的,大伙就甭看了哈。